第10部分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2026-07-25
女孩伏在他怀里一动不动,他捧起她的脸,还好,没有伤口和血迹。他焦急地问:“受伤没有﹖”不顾嫌疑地拍着她,还好她穿得厚,手上又有皮手套护着,幸运地安然无恙。女孩怔了一会儿,仿佛才从这场意外中苏醒过来,眼泪霎时淹没了眼睛,成串地落了下来。
一开始是呜咽,然后是放声大哭,她伏在他的肩上,哭得那么伤心,就像个受尽委屈的孩子。他确认她没有受伤后放下心来,想女孩受惊总要哭的,就让她哭吧。
大概是过了几个世纪,在他的意识里,她总算慢慢停住了哭泣,最后沉默了。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知道是不是该把她从自己身上推开,正在为难之际,她站起来,别转脸,低低地说声“谢谢”。
这一场大哭卸去了她心里的重压,她很感激他,这个在她哭泣时借给她肩膀的男人。当夜幕低垂时,他俩坐在流浪者酒吧里,他指给她看窗外的风景,静静流淌的沱江,安静地立着的吊脚楼,楼上的红灯笼透着朦胧的光,倒映在沱江江面,仿佛是一个古老的梦境。
她红肿着眼睛,莞尔一笑,这是多日来的第一个笑容:“龙朱,我不叫翠翠,我改叫萧萧。”男人投以惊讶的目光,萧萧转动指间的红茶:“沈从文的笔下,萧萧犯了在当时来说是致命的错,但她仍好好地活着。所以我要叫萧萧。”笑容缓缓爬上男人的嘴角,他说:“我也改名了。我不是龙朱,而是多情的水手。”
萧萧戏谑道:“那住在河边的多情妇人呢﹖”他深深地看她一眼:“也许是你。”她的脸色一凛,低下了头,却听他急急转换话题:“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里,最感动我的一句是:‘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她叹了口气,摇摇头:“那样的爱情,可惜人间少有。所以沈从文与张兆和的爱情才流传为佳话。”她想到自己,原本也以为拥有了珍贵的爱情,可现实却活生生地将她的幻象毁灭。他盯着江畔的小船,若有所思:“如果沈从文没有遇到张兆和,你猜会怎么样﹖”
“也许会遇到平淡的爱情,也许没有爱情……”她确定,“但他们肯定会各自好好地活下去,和另外一些人。”多情的水手突然笑起来:“萧伯纳曾经说过:‘此时此刻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所以,沈从文如果没有遇到张兆和,那一定会遇到另外一个女子,他的感情如此丰富,他给予她的爱绝不会少于给张兆和的。”
她心里有一些慌乱,看看腕上的表,喃喃道:“哎呀,明天就是年三十了。”男人拿下挂在墙上的留言本,正在上面胡乱涂鸦。外面有零星的爆竹声响起,夜更深了。
过了一会儿,她接过男人递来的留言本,一眼看清了纸上画的是自己的速写,落款是多情水手赠萧萧。她想了想,说:“就留在这里做个纪念吧,以后我还会来,如果还在这里看到这幅画,我会想你的。”“明天我们一起过年吧,好久没正正经经过年了。”男人恳切地看着她,她内心有轻微的挣扎,然而很快放弃了,她迎着他的目光,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年三十的凤凰古城,还保有浓郁的春节气氛,路上处处可以看见穿着新衣的大人孩子,脸上红扑扑地带着笑。
他们就像两个孩子,一路走着,雪已经融化了,青石板上湿漉漉的,两人都沾了一脚红红的碎纸片,像也沾上了新年的好运气。五年前她刚认识男友时,也曾经这样走过,两人手拉着手,在大街上狂奔,心是早春的天空,晴朗明净,充满了细细的喜悦。自分手后,她第一次这样不怀怨恨地想起他。
午夜时分,他很自然地搂着她的肩,两人都没有说话,静静地看半空中腾起烟火,他听见她的手机“嘀”的一声轻响,她打开只看了一眼。隔着厚厚的衣服,他仍能感觉到她肌肉突然紧绷的细微变化。
她仰脸问道:“如果这世界上有两万个人适合我,我失去一个是不是并不重要﹖”他凝视着这个女孩,她有一双清亮如水的眸子,像他在大学里暗恋的女生,这一天正是女生举行婚礼的日子,他收到了邀请,却并未赴约,而是来凤凰舔着感情的伤。他拍拍女孩的头,对她也是对自己说:“不,失去的那个重要,但下一个更重要。”
在最后分手时,她告诉他:“你说得没错,如果机缘巧合,萧萧完全可以成为多情水手的妇人。”他的心里一动,待再想说什么,女孩已如鱼般潜入她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他睡得晚了些,起来叩女孩的门,叫道:“萧萧。”这个名称甫一出口,他发现两人还不知道彼此的真实姓名。房东老人在阳台上浇花,别过脸来对他说:“她已经退房了。一大早离开的。”他呆了呆,回转自己的房间,收拾行李。如果萧萧已经离去,那么他的下一站,便是猛洞河。
经过流浪者酒吧时,他犹豫了一下,酒吧门口挂着“提供丰富早餐”的大字牌,然而片刻间他已决定走开,对萧萧不告而别的难过使得他暂时感觉不到饥饿。
其实,只要他进了酒吧,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翻看留言本,会看到他为萧萧画的速写旁边,有她早晨留下的详细的联系方式。在现实生活中,萧萧活在《萧萧》的世界里,而多情水手,亦只能在《一个多情水手与一个多情妇人》中继续航向下一程。
也许多年后,他会看到这一行留言,但他已不是多情水手,她亦不是萧萧了。
附文中涉及的沈从文作品简介:
《边城》(1933-1934年)女主人公翠翠和祖父两人相依为命,在小溪边靠摆渡过活。当地有名的顺顺家的两个儿子都看上了翠翠,结果两人都远走他乡,只有翠翠还在河边苦等。
《萧萧》(1925年)女主人公萧萧从小被当做童养媳和小自己9岁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后来萧萧慢慢长大,被同村的男子花狗诱惑,生下一个儿子。
《龙朱》(1928年)白耳族长的儿子龙朱因长得异常俊美而没有女人敢爱他,后来龙朱与黄中寨主的女儿终成眷属。
《一个多情水手与一个多情妇人》多情水手牛保因与吊脚楼上的情人缠绵而差点误了开船。表现了湘西纯美的风景与美好的人性。
心灵之约.txt
心灵之约
作者:幽兰露
冰儿是个独特的女孩,或许称她为女孩有些不合适了,因为她已经是一个五岁男孩的妈妈了,而且有位未曾谋面的“朋友”也曾不冷不热的送了一句“30岁了还可以叫女孩吗?”冰儿便立刻如手握炭火般的放弃了那俩字。但又羞于称自己为“ 女人”,因为她的心中,她一直是当年的那个她:一个单纯、幼稚、善良、羞怯、不谙世事的女孩;一个曾在教室的了那片梧桐树影中静默了三年的女孩;一个曾被班中的男生注视着、女生嫉妒着而她却悄然不知的的女孩。
十几年过去了,冰儿依然如故,生活在自己的四角天空中,默默数着头顶天空的星星,拾掇着记忆中的珍宝,依然单纯、幼稚、善良、羞怯,一如她不变的容颜,虽然已是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师。
有时老公也会无限怜爱的对她说:“你呀,真是傻的可爱。”她也感觉到了自己与这世界的不合拍。
“为什么总也长不大?”有时她也会问自己,但看到镜中依然纯净的眼睛、娇美的面庞,她想起了一个同事的那句曾让她怦然心跳了好久的话,“你老公也用吃饭?——秀色可餐啊!”冰儿笑了,觉得老公的话真好,她要继续做个“傻的可爱的女孩”。
那是一个太阳如同蒙着薄雾的下午,窗台的那盆盛开的水仙花,也似披着白纱的新娘,在冰儿的沉思的眼中,越来越朦胧,乃至跳跃了起来……冰儿爱发呆,是那种信马由缰、人思绪纷飞的发呆,她称这叫做“灵魂的信天游”。
“你冷吗?多穿点衣服”蓦地心底传来了一声真切的问候,两片红霞飞上了脸颊,弯弯的嘴角边爬上了一缕难以觉察的笑意,冰儿的心底升起了一轮暖暖的太阳,这是她珍藏心底的一个难以言说的秘密,是她那串记忆珍珠中最温馨的一粒。虽然她缥缈的如同雨后黄昏的彩虹,永不可及。但冰儿的青草园中,它却成了永恒的一棵。冰儿为他取名叫“星星草”,她喜欢这个名字。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眨着眼睛,闪烁在冰儿的星空中。
那是一种“心灵的约会”,比友情浓烈,比爱情清纯,像春风拂过琴弦般的带给她一种幸福的颤栗……
“我想听听你的声音,让我知道你不是一个梦”他默默地期待着。冰儿黯然了,她的心如同七层塔檐上悬挂的风铃,此起彼落,叮咛叮咛的音符禁而未禁。冰儿知道自己拥有什么,她甜美的歌喉、轻盈的舞姿曾是她的骄傲,她想让他知道,她是一个值得做的梦。但冰儿明白“灵魂的信天游”只能放牧在那四角的天空中,任何超越的企图,会让那美好的迷离的梦,幻化成小人雨的泡沫,随海浪漾去……
太阳出来了,暖暖的映在冰儿遐想的脸上,她喜欢被阳光拥抱的感觉,如同她冰冷的手被老公宽厚的大 手温热的感觉。
血百合.txt
血百合
作者:萧子艾
16岁是花季,17岁是雨季,这句话真的很对。今天是我17岁的生日,没想到我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天空下的雨。但我知道今天的雨不是为我而下,也不是为我而哭。今天的雨是为弟弟而下,为哥哥而哭。
一个人走在公墓的小路上,听着雨点滴在伞上的声音,我哭了,想起了他们,想起了15岁的天空。每个来公墓的人都看我,不只是因为我今天拿了17朵白色的百合花,也不只是因为我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而是因为那个墓碑上的人和我长的一膜一样。
两年前我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因为父母是商人,所以一直是我一个人生活,我住在郊区的别墅区里。那时我上初三,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但你可能不会相信,一个15岁的孩子竟然会有与众不同的相貌,不仅仅是绿色的眼睛、棕黄色的头发,我还有雪一样的肌肤,我不是混血儿,但我看起来就是一个完美绝无瑕疵的艺术作品。而更让我与众不同的就是我有天使的脸孔和魔鬼的身材。
我总是在不同的城市里走来走去,因为我很寂寞,所以希望可以找到一个让我感到快乐的城市。刚来到这个城市,我就去了一所这里最好的学校。我在哪里都有朋友,所以我在学校里只会学习,只会看着窗外的天空发呆,放学后我会尽
快回家,回到那个我不愿回去的家。
在学校,很久我都没有说过话,在别人的眼中我就是一个孤傲的人。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他。他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们已经认识了好久,而且好久没有见面,有很多的话想说。所以每次遇到他时我都会注意他的脸,他是一个很帅很干净的 男孩子。他会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他给人的是一种绝望的美。
那天我象往常一样,头也不抬的向教室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突然我觉得撞到了什么人,我抬起头看到的竟然是他。他看到我好象很吃惊,从他深邃的眼睛里我也看到了一种希望,一种从来没看过的希望。我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很快的走过他的身边,但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只是呆呆的站在那里。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一个人走在小区的草地上,看着蔚蓝的天空,向着温暖的太阳祈祷,祈祷有好的一天,可我看到的是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我面前是他,他站在我的面前,露出他从来没有的笑容,那笑容让我很温暖,我也是第一次仔细的观察他,他的样子很忧郁,看起来好象很久没有笑过了。但他笑的时侯真的很好看。
那天我才知道他就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区里,而且每天都会来这里跑步,和我一样他也是一个人生活,但和我不同的是,他的父母在美国。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每天早上他会在我家楼下等我一起上学,每天也是一起放学回家,和他在一起我很快乐,而且我发现他也比以前快乐了好多。他总是喜欢给我买我喜欢的哈密瓜冰淇淋,总是请我喝我喜欢的粒粒果。
在学校的每个人都认识他,他人很好,所以每个人都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对我也很好,他让我叫他哥哥,但我觉得很别扭,所以从来不这么叫,每次都是直接叫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很好听叫---凡。很多次他和朋友出去吃饭都会带着我,而且他的朋友对我也很好,他们说自从凡和我认识后他好了很多,人也象以前一样有了往常的活力。我问他们为什么,但他们从来都不说,我问的时候凡看起来好象很伤心的样子,所以我以后再没有问过。
15岁生日那天,我收到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凡送的15朵粉红色的百合花,他说我一定会喜欢。那天我们上课,要不我一定会找他和他的哥们一起去我家庆祝。那天第一节晚自习下课的时候,我和同学向外走,突然有人将我拉进了隔壁的校医室,原来是凡。我问他惊喜就是这个吗?他没有说话。只是将我轻轻的抱住,亲吻我的眉毛然后说“生日快乐小宇”,突然间我什么都看不清了,我的脑子一片空白,他的举动让我不知所措,我愣住了,难道他给我的惊喜就是这个吗?等我醒过来时他依然抱着我,我将他推开走向在门口为他加油的哥们们。他们没有说话,只是给我让了一条路。
回家后我一直想着刚刚发生的事,为什么他要那么做,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让那么难堪,他让我成了别人的笑柄。从那以后我再没和他一起走过,没和他说过话。
第二天午休时,哥们们把我叫到他班,他什么也不说的站在那里,我也同样只看他的眼睛,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他有话对我说,可是我们谁也没说话。我看够了,转身向外径直走去,他叫住了我,低沉的说:“对不起!”
我头也没回的走了,走的时候我知道他哭了。但我没办法,那以后,即使我们走个碰面,我也只装做没看到他,从来不和他说话,也从来不看他的眼睛,因为我知道我不敢再看了。
直到去年生日的时候,他的哥们来给我庆祝,顺便带来了他送的16朵百合花。我装做很高兴的样子,可是哥们知道我想的是什么。他们对我说“事到今天,我不得不对你说,其实一年前的事情你应该原谅他,他有苦衷的。”
我不做声,只是摆弄着15朵百合花。“听我说,凡的家里不住在你家附近,他上学也不和你同路,他也从来没有跑步的习惯,那天早上你遇到他其实是他早就在那里等你了。”
我不解的看着他们,他们给了我凡的日记。哥们接着说“其实凡本来有个弟弟,凡好爱他弟弟,弟弟也好爱哥哥。但你知道吗?凡有先天性心脏病,活不过17岁的他只好等死,但他弟弟好爱他哥哥,所以弟弟决定将自己的心脏给哥哥。但你想凡会同意吗?他宁可自己死也不希望弟弟有事。弟弟没有告诉哥哥,就用刀划破了自己的脉,然后从家里走到医院,来到凡的病床前,他告诉凡,他为有凡这样的好哥哥感到骄傲,他想拥有哥哥永远的温暖、永远的爱,所以他才这么做。他告诉凡,只要凡活下去,他就会永远和凡在一起,永远拥有哥哥的爱。那时弟弟已经流血过多。凡含泪接受了弟弟的心脏。后来凡康复了,但他的父母怕他难过,就让他去美国留学,但凡没去,他说不想留下弟弟一个人在这里,他会永远陪着弟弟。然后他父母去了美国,他就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生活,在这里陪着他弟弟,陪他弟弟过每一个生日。你知道凡为什么会对你那么好吗?因为你和他弟弟长的一模一样”然后哥们给了我一张相片,那上面是凡,还有一个和我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我知道那就是凡的弟弟。
我打开凡的日记本,里面夹着刚刚那张相片,里面写着:
7月17号
我今天看到了一个和弟弟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他的出现让我好意外,他的出现让我看到希望。弟弟是你吗?是你回来看哥哥了吗?你知道吗?哥哥好想你,真的好想你。
7月18号
弟弟,我知道了,那个和你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是新来我们学校的,他真的好象你,他的一举一动都那么象。看到他就等于看到了你。弟弟,我希望可以象对你一样对他好。如果你在天有灵的话,让我认识他好吗?
7月19号
弟弟,真的是你在帮我吗?他今天和我说话了,他的声音和你都是一样的,我好象看到了你,真的,弟弟我想你。
7月20号
老天,是不是你把弟弟还给我了?为什么他喜欢弟弟喜欢的东西,他虽然长的象我弟弟,但为什么他的一切一切都和弟弟一样?他喜欢吃弟弟喜欢的哈密瓜冰淇淋他喜欢弟弟喜欢喝的粒粒果。但的最爱的是弟弟最爱的百合花。为什么你让弟弟离开我然后又给我一个小宇?为什么?弟弟,我爱你!
7月21号
弟弟,今天哥们们请我吃饭,我带小宇去了。他真的和你好象,象个小孩子,好可爱,好乖,但哥们差点说出你的事来。不过还好,小宇没有问下去,如果他问我真的不知道给怎么和他说。
8月8号
弟弟,今天小宇过生日,我送了他15朵百合花,他好高兴,象你一样,是个可爱的孩子。可我做错了一件事,我真的把他当成了你,我没办法,我真的以为是你在我的身边,我做了不该做的事,他不会再理我了,我怎么办?我失去了你,我不想在失去小宇了,弟弟我怎么办?你说他会原谅我吗?
8月9号
弟弟,小宇真的不理我了,他真的生气了,但我没告诉他我为什么那么做,因为爱你弟弟。弟弟,这么久了,我的命是你的,我也应该做个了段了,等我给小宇过完16岁的花季,我就去陪你好吗?我答应你我一定会给你我所以的爱。
我就这样默默的看着凡的日记,静静的流着眼泪。接着哥们给了我一封给我的信我闭了闭眼睛,慢慢的将信打开。
小宇:
生日快乐!这是我给你过的最后一次生日了。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走了去找我真正的弟弟。我们相识是一场缘分,但可惜的是我没有好好把握住机会。其实我早就应该告诉你真相,不过我没有,希望你能原谅我。当初我不知道弟弟会用他的命来换我的爱,我还想着,告诉他我走后希望他可以好好的活下去,想着告诉他哥哥有多爱他,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我经常在梦里见到弟弟,见到弟弟可爱的笑,见到他走时的样子,还有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哥哥,我爱你!我的一切是弟弟给的,我应该还给他,但我还有你。所以我用我的血养了16朵百合花,希望你16岁生日时可以送给你,也送给我亲爱的弟弟。我也用血百合还给了我欠弟弟的一切。还有一句很久都没对你说的一句话:小宇,我爱你。
哥哥
我就这么默默的看着,静静的流泪,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16朵百合花。
凡就这么走了,留下很多遗憾,但他很幸福,因为他找到了他疼爱的弟弟,弟弟也看到了他最爱的哥哥。凡和弟弟一起躺在公墓里,静静的看着我,傻傻的等着我的原谅。
今天我17岁,我拿着我用血养的17朵百合花来告诉凡,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永远是他的小宇,永远是他的弟弟。凡的誓言没有达成,他说会好好的为弟弟活下去但他没有作到,可是他做到了他想做的事,那就是他可以去陪他的弟弟,给弟弟永远的爱,永远的温暖。
我知道我会永远的在这个城市里陪着他们,一直到永远,他们的希望也是我能走完他们没有走过的路。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用血养的百合花不是红的而是白色的。昨晚我又梦到了凡他对我说,因为你用血养百合花的时候,我的泪也滴在上面,滴成一句“小宇,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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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很灿烂
作者:张悟基
“立正!”
“稍息!”
“向左转!”
“向右转!”
“齐步走!”
“正步走!”
“站军姿!半个小时!”
太阳很远的悬在那么高的天上,小小的样子,很淡很淡的泛着黄黄的颜色,有点儿发白似的,好象中暑了一样,罩着一圈圈的晕幌。
天很远很远的,那么高那么高,缓缓地飘离了地面,蔚蓝蔚蓝的,有一点好似淼淼的琥珀海的感觉,想躺下来闭上双眼懒洋洋地任它漂呀漂呀漂向哪里都好。
有几朵云也在做着美梦,淡淡的,惬意地游荡在海面上似的。
她的两只脚觉得很疼很疼的,已经站了半个小时了,鞋子咯的她差一点就受不了啦。她觉得这是在糟践人的灵魂,很不人道的军训。她郁闷的被人侮辱着,这是她第一次遭罪,很委屈,想哭。
他的双腿几乎麻木了,僵硬地怵在那儿,很不自在,帽子这时就象一个大蒸笼,闷的他很不舒服,汗水穿过头发的空隙想要蒸发,打湿了头发,又顺着淌了下来,满面都是,挂在睫毛上,模糊了视线,但他没有眨一下眼,目光依旧盯着她的垂下来的好看的头发。
他想起了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那一天的天气真的好美丽啊。她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长长的既不太宽松也不太紧,很合适;脚上是一双暖色调的帆布运动鞋,很新的,他觉得;套了一件白色的宽松的T恤,齐肩的秀发柔顺地散落在白色的T恤上,很明朗的刺激着他的眼睛,他的眼前一亮,心中有种幸福的感觉。
他看着她在新生报到的地方俯着身正在填写着什么,没有看到她的脸,“不过一定很好看。”他对自己说。等到她走了以后,他提了一提他那件宽松的白色T恤,踩着一双暖色调的帆布运动鞋,鞋子被一条既不太宽大也不太紧的牛仔裤罩着。他也向那个报到的地方走去,他们很热情地接待了他。
她回过头去拉她的行李箱,很笨重的东西,忽然她的眼前一亮,有一种兴奋的感觉,一双暖色调的帆布鞋,一条发白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大T恤,站在报到处,俯着身在写着什么。
这是他们第一次相遇,就这样的错过,很象畿米笔下的他和她,但他和她没有象他和她一样地相遇在公园里,也没有一起度过一个快乐的下午。
他叫阳,是一个偶尔会学艾弗森三分线外低运球的很普通的男孩儿。他习惯穿着一双帆布鞋,挎着一只单肩包,尽管里面有时什么都没装,沿着人行道的边沿象过河一样摇晃着走下去,没有目的地走下去。
她叫灿,有一双寂寞的眼睛好象要把这世界看穿似的,一个安静的女孩,喜欢站在空旷的草地上,在夜晚盯着天空寻找北极星的位置,不管是晴朗的日子,还是在阴天的晚上,好象迷失了方向的小鹿一样。
很幸运的,他感到很美好,因为虽然军训很苦涩,但是他发现了那美丽的秀发就刚好明丽地晃在眼前,于是再困难的训练他也很高兴的没有抱怨,只要让他看到那一绾头发时刻飘在他面前。他盯着那乌黑柔顺的头发,在想象着她那张漂亮的脸。
面颊犹如初露的荷花一样纯净素雅,清润腻滑;一双眼睛明澄静默的好象是两汪安静的湖泊,偶尔荡漾着粼粼的涟波;娟娟秀丽的鼻子,象是玲珑的葡萄一样令人抨然心动;巧琢的口唇娇美的流丹欲滴……他醉心于美妙的世界里,渴望着能够看到她的姣容。
而她却在偶尔时候会想起那一身白色的身影,猜测着他会在什么地方可以再一次看见,因为她觉得周围的世界充斥了烦躁,而只有那一身白色令她感到一种温馨和默契的幸福感。她渴望能够再看到他的身影,而她却不知道他就在她身边也在注视着她。世界就这么无奈,要捉弄着仅有的这样的孤单。
“向左转!”1次,2次,3次,……很频繁地练着,一遍又一遍,地面被鞋底磨的一圈又一圈,很明显。
“齐步走!”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手随着步伐匀称地前后摆动着,身板笔挺地移动着,走过来,走回去,无数次的反复。
“正步走!”一——二——三——四,铿锵有力的响彻在惨烈的阳光下,伴着晶晶的汗水一起蒸发;手半握成拳状平行前胸,两脚面平行地面,离地二十公分……
呆板中透漏着几分刚峻豪气,整体的美妙变幻着军训的刻苦,一张张被太阳烤的黑黝黝的脸上,那原有的稚气已经所剩无几,反而却流露着成熟的眼神,严肃的表情在太阳下被翻晒着,好象前天的笑脸永远都不会再有了似的坚定。
八、九月份的太阳从来就不含糊,永远那么执着,很骄傲的掐着腰把持着整个天空,有点蛮横,很阔绰地大把大把撒着剧烈的光毒雾,毫不吝惜,也不管人受得了不受的了,过分热情地赏赐着冬天求死求活都不肯多放出一线的阳光。热浪滚滚的,把天上仅有的几朵云都给烧死了,地上的凡能喘口气的东西都给烤的奄奄一息似的,没有了斗志,而太阳老公公也因年迈而过于拼命工作而差点也中暑了。
惨烈的阳光下却有这样一群尽职的人,他们就是在军训的学生,他和她就在其中.
他担心她会不会晕倒了,刚刚就有几个女生已经倒下了,被送到了校医院,他真的很担心她能不能承受住这样的怪天气,因为他自己就感觉有一点不舒服,但他更担心的是她这么单薄的身体好象也要被融化了似的,如果有那一刻的到来,他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抱住她,抓住她,即使是空气,他也会抱紧而不让她飞跑了,但他更希望那一刻不会到来,永远都不会。不过,现在她的的确确在让他心中不安,因为这几天来她经常会蹲在地上,双手抱头摇晃着,很痛苦的样子,好几次他都想冲上去,安慰她,可是却没有。
而她也知道他会在这里军训,虽然她不知道他确实在哪里,但她隐隐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时时关注着她,所以她不想出丑,更不想让他为她担心——因为她觉得他一定会担心的。她努力地站好军姿,更加亭亭玉立的。
“太阳光辉灿烂,普照大地生晖”,而这一刻,它积聚齐了它所有的能量,好象要做最后一搏一样,把空气给抽离成了真空,令人窒息,气温攀爬到了42℃。她终于眼前一黑,便软绵绵地栽了下去,没有挣扎,所有一切都淡除了她的世界。
他也没有犹豫万分之一秒的时间,冲了上去,终于没有让她倒下去,扶住了她,抱住了她,然后飞一般的速度向着医院跑去,教官还楞在那里没有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她终于醒来了,艰难地睁开痛涩的双眼,迷懵地向周围望了望,他很失望也很着急得样子。只见爸爸妈妈坐在身边,还有一位hushi在换药,而她急着要找到那个送她的那个男生,因为她知道那一定是他要找的那个男生,“那不是直觉,是感应。”她后来回忆到。
“送我来的那个男生呢?”她渴望着听到她想要的回答。
“恩,那个男生啊,他因为一种很奇怪的病现在在北京接受治疗呢。而你也多亏他才能活下来,你得谢谢他啊。”hushi淡淡地讲着。
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那一次她自己已经昏迷了一个礼拜了,因为她有白血病没有发现,这一次又极度高温而中暑时才查出来的,要换骨髓才能保住性命,或许是上天的捉弄吧,那个男生也收到了一分病危通知单,要他急去北京住院,而他跟她的骨髓类型正好匹配,于是他就先为她抽了他的骨髓后才走的。
一个礼拜后,她出院了。
又是一个礼拜后,她收到了一封信,里边就那么两张纸,短短几句话,几行字,
“灿,你好了吗?我很高兴我能够为你的健康作一点点事情,我感到很幸福,知道你已经出院了,我很高兴。我可以放心了,我很快乐,真的很快乐。
那一天,阳光真的很灿烂,我也终于看到了你的脸了,你很美丽!”
[奇]然后是一副非常漂亮的肖像画,画上的人就是她,真的很象很象的啊。
[书]她静静地翻过来看了看信封,她知道了他叫“阳”,他的字迹很俊秀,有点象阳光的味道,象阳光一样灿烂。
[网]她静悄悄地走去,看到了操场上那些同学还在军训着,她想起了那一段时间。
她的两只脚觉得很疼很疼的,已经站了半个小时了,鞋子咯的她差一点就受不了了。
她的双腿几乎麻木了,僵硬地怵在那儿,很不自在,帽子这时就象一个大蒸笼,闷的她很不舒服,汗水穿过头发的空隙想要蒸发,打湿了头发,又顺着淌了下来,满面都是,挂在睫毛上,模糊了视线。
太阳很远的悬在那么高的天上,小小的样子,很淡很淡的泛着黄黄的颜色,有点儿发白似的,好象中暑了一样,罩着一圈圈的晕幌。
天很远很远的,那么高那么高,缓缓地飘离开了地面,蔚蓝蔚蓝的,有一点好似淼淼的琥珀海的感觉,想躺下来闭上双眼懒洋洋地任它漂呀漂呀漂向哪里都好。
有几朵云也在做着美梦,淡淡的,惬意地游荡在海面上似的。
“立正!” 、“稍息!”、“向左转!”、“齐步走!”、“正步走!”…………一遍又一遍的声音铿锵嘹亮地回荡在廖远的校园上空,响彻了所有的地方。
“是呀,那一天阳光真的很灿烂哪!”灿仰起头,用她那忧郁寂寞的眼神对着淡淡的阳光说到。
阳台的向往.txt
一个春天的午后,雨突然降临。她欣喜的心有些忐忑,他还会来吗?这么大的雨他会被淋湿吗?骤雨初歇,她走上阳台,焦灼地探身向下张望,仍不见那熟悉的身影。
她叹口气,抬起头却发现那棵小白杨又长高了,树冠刚好与栏杆比肩。雨水洗刷后,一树碧绿分外好看。小白杨的尖顶,两片刚抽出的新叶毛茸茸的,娇嫩地卷曲着。她情不自禁地笑了,俯身,伸出纤纤的手指,去够那新叶。
就在这当儿她发觉了那个男人。
对面是幢破旧的公寓楼,那男人正坐在四楼的阳台上。她的阳台与这个男人的阳台中间,隔了街道工厂的几溜厂房,相距不是很近,可她还是能够肯定,这个男人正在一眼不眨地盯着她,目光一直在她的身上游走,从她瀑布样的长发,到她正在够绿叶的细手指,他的目光如炬,一直不肯转移。她有点生气了,赶快别过头去,气乎乎地看了一眼楼下的那条街道,依旧空无一人,她一扭身进了屋子。
第二天清晨,当她像往常一样走上阳台开始晨练时,又发现了那男人。男人姿势不变,端坐在阳台上。她又一次感到他的目光的肆意游移,使她如坐针毡,身上如同爬上了一群蚂蚁。她满脸通红,觉得对面那男人讨厌又无耻。
她知道自己很漂亮。自幼学的是舞蹈,现在她在一所学院里教的专业也是舞蹈。每天,她在她的学生面前展示的就是美的肢体语言、美的内涵和美的韵律。现在,她觉得这个委琐的男人对她的窥视,成了一种猥亵。更令她生气的是,这个躲在丑陋不堪的公寓楼的阳台上,躲在不易察觉的阴暗角落里的男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窥视的?自从初春时她搬到这里居住,每天清晨都要到阳台上晨练半个小时,很少间断啊。
她感到厌恶,真的很厌恶。第三天、第四天,她一走上阳台,不管是清晨还是黄昏,这个令人厌恶的委琐的男人总是坐在那里,如尊泥塑。于是,她不肯再在阳台上晨练了。她像绕开街边的垃圾筒一样,远远地逃离那个男人的注视。她把晨练改在卧室里,绝少上阳台。有时偶尔走上阳台,看看风景,或者是眺望一下那条熟悉的街道。如果那男人在,她就忙不迭地旋即扭身躲进。
渐渐的,她发现男人很少在阳台上出现了,直至不再出现,大约是在深秋的那场持续多日的阴雨之后。可是她也很少去阳台晨练了,不是因为这个渐渐被忘却的委琐男人,而是自己一直在苦苦等待的人,最终还是走了,把无尽的痛苦留给了她。
那年隆冬,她一直筹谋离开这伤心之地,搬到另一个城市。她害怕独自待着,尽管外面大雪纷飞,她仍旧走上行人稀少的街道。看见某美术馆有画展,她也买了一张票。
展厅很大,人很少,她漫不经心地看着,直到展厅拐角处,有幅画突然钩住了她的目光和脚步。画上有个阳台,阳台边是正与栏杆比肩的小小的树冠,树冠边的美丽女子,正伸手去够那新出的嫩叶。那晨光里的微笑,那藏着喜悦的眼睛,都是那样迷人清新。画的名字叫《阳台的向往》。
画的边角还有张小笺,字迹潦草歪斜:
“我知道,这将是我的最后一幅画。尽管我现在的画笔颤抖得厉害,但画终于完成了。每一根线条,我都画得很仔细。
“看,阳台向往着春天的小白杨,而小白杨向往着女子的纤手,而那女子,曾一次次向远方的街道眺望,是向往自己的幸福或者爱情吧……感谢她,这个陌生的女子,也给了我无穷向往,使我离世之前,再无遗憾。”
下面有行黑体字特别注明:“青年画家××于今秋因病逝世。”
她看着那幅画,大颗的眼泪悄悄滚落下来。走的时候,她不惜重金买走了那幅画,把画框仔细地用白纸包好,慎重地捧在胸前,如同捧着自己新的向往。
爱情也许会变质,但纯净的向往永远不会。春天又要来了,她要在小阳台上开始久违的晨练,继续满怀期盼地生活下去。
洋葱的心.txt
新房终于装修完毕,为了能尽早搬入新居,我听从了一个朋友的建议:把数个洋葱切成两瓣,遍布房间的角角落落,很快洋葱就会吸收家具、装饰材料散发的有毒气体和气味。方法简单易操作,我很快照办了。
紫红色的洋葱,我买了好几斤,切着,哇,还只是切半没切片,冲人的气味呛得我泪水直流,好“辣”的小东西哦!我甚至觉得它像一个泼辣的小姑娘,仗着自己年轻、娇嫩,而肆意大耍威风,我甘拜下风了,用毛巾捂着嘴巴和鼻子,单手操作,身体离桌子远远地用刀把剩下的几个草草切了,分撒在几个房间。
几天以后,我迫不及待地又来到了新居,房门一打开,刺鼻的气味果然少了不少,嗯,还真得归功于那些“辣”丫头们!我想它们应该也蔫得差不多了,该收拾收拾把它们扔掉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它们一个个耷拉着,裹在外面的皮毫无光泽,皱巴巴,还干黄干黄的,早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和霸气。看着它们,我突然联想到自己,联想到女人,多么的类似啊!风华正茂时意气风发,人老珠黄时锐气尽褪。我虽然还不到30岁,可年龄早已不是我的优势,总是感叹青春易逝,还难免颓丧不已。
我无精打采地捧着它们,准备扔进厨房里的垃圾篓,突然一失手,没捧稳,“哗啦”一下全摔在地上,很多还摔成了好几瓣。我恼怒地蹲下来,一片片地拾起它们,就在那一刻,一股熟悉的、刺鼻的气味又蹿入我的鼻子中,那摔散的几片(原来包在里面的),表面仍然光亮如新,甚至油光可鉴,除了我开始看的最外一层,其余均如此。虽然每瓣的边缘也是由于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有些皱卷,但,这丝毫不影响洋葱们正面的光彩。我好兴奋,突然之间悟到了什么似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我可不要做这样的人,我宁可像洋葱一样有平凡的外表,也要有一颗年轻、不言败的心。
写这篇文章时,我的书桌上放着好几块形态各异的洋葱,味道已不再是那么呛人,但哪怕是散发出最轻微的味道,它也成功地证明了自己的存在。我的心备受鼓舞,内心为它们欢呼,为自己祝贺,庆贺自己会永远有一颗洋葱的心。
洋溢在脸上的微笑.txt
洋溢在脸上的微笑
有时幸福就是这么突然,快乐就是一个瞬间。世上所有人都希望它将是永远的一个永恒,但似乎矛盾的说法让人追求,向往,执着的期盼着…… 她是一个在我看来快乐的女孩,她夸张的笑顿时让我震撼,简单的笑一下寄托着她心里当时无比幸福美妙的心情.她和我同岁,但我感觉她似乎更像是我的一个小妹妹,让我忍不住地想去照顾她.这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女孩子,她拥有十六岁花季般的年龄,但她却无力做很多的事情.因为她不健康,她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爱漂亮,爱偶像,提到她喜欢的明星,她依旧会笑得很大声,很大声. 我想她羡慕我所有正常的一切,可以走路,可以上学,可以交朋友,可以玩闹,可以拥有智慧和享受完美的人生,当我说到一些新鲜的事物时,她会静静的听,并不做声,她怪异的表情让我感到她心底深切的一种渴望,她想健康.这种深切的夙愿想必在她心底千遍万遍的呼喊着,盼望着,哪怕是一小会儿的健康,我想都是她盼望已久的. 她有时总会时不时地打量我,让我对她的眼神不寒而栗,她为什么会那样的看着我…… 现实总要面对,也许他早就习惯了这种寂寞无助般的生活,早已与寂寞为友,痛苦为伴,所以他追求微笑,渴望幸福,与他的笑容比起来我会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但她的笑似乎更多的让我感到的是一种可怜,一种深深的同情,和一种发自心底的感伤.我想让他的微笑永远洋溢在她的脸上,但我说过幸福的永恒需要人们去追求,她会吗?会的!为了他的夙愿,为了他的健康,更为了他美丽而丰富的人生.她会努力的,用自己顽强的精神,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和永不放弃的守候. 在我眼里,她更多的像是一位天使,一位爱笑的天使,她的失常并不被他畏惧,她用自己灿烂的笑接受了上天不公平的一切,她会好的,会活蹦乱跳的,因为她是我心中永远的天使.在她周围的空气中永远有我的祝福和祈祷在无休止的荡漾……荡漾…… 作为他自己,她无力去抱怨命运的不公.她只有勇敢的微笑的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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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坦言;我的爱恋我的爱
作者:宛 连 文章来源:辽宁青年 点击数:2587 更新时间:2004-10-3
要了解我与叶莉的爱情故事,并不是件简单的事。再好的朋友,我也约法三章:别问我,也别问她,别用第一人称,也别离奇编造。但爱情的电波总喜欢自我泄密,无需考问,早已“摇曳”!
当年 我主动
6年前,我只是中国篮坛的新人,当时我的目标是“超越王治郅成为中国篮球第一中锋”。见到女孩子,我会面红耳赤,憨憨地不知如何开口。
1999年是属于我和叶莉的年份。那年东方男篮和东方女篮都住在同一个训练基地,我 发现有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总是若有所思的样子,气质不凡。我对她很有好感,后来得知她叫叶莉,比我小一岁,是上海女篮的一号美女。为了能见到叶莉,我每天下午都站在训练馆门口守候,当看到叶莉骑着自行车款款而来时,我就赶紧跑上前,有话没话地聊上几句。有时没有等到叶莉,我就会很失望,下午训练也觉得缺少劲头。
叶莉是个非常稳重的女孩,而且有几分高傲,连东方女篮的队友都觉得她不容易接近。但她特别爱笑,而且也很调皮。训练间歇的时候,她会偷偷地把教练的一沓暂时不用的资料藏在队友的衣服下面,训练结束后害得教练到处找,她却在一边不时瞄教练两眼,偷着乐。
我虽然个头很高引人注目,但叶莉对我还很不了解。有一天我把叶莉拦住,但不知道说点什么,憋了半天问了句:“你把国家队的衣服还回去没有?”孰料,叶莉那天心情不好,很生气地回一句:“你就为这事呀?无聊!”望着叶莉离去的背影,我自嘲地说:“一定让你对我笑。”
美国注定是我与叶莉爱情的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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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天使
作者:韩 也 文章来源:《音像世界》 点击数:1164 更新时间:2005-8-3
1992年,萨利·波特以她完全英国人的触觉,拍摄了极具女性主义色彩的荒诞故事《奥兰多》,这部电影取自于弗吉尼亚·伍尔夫同名小说,先是在伊丽莎白时代的隆重中,揭开了那个从死到生的过程——没错,是从死到生,因为全片按照顺序分为死亡、爱情、诗歌、政治、社交、性和出生共七个章节,期间历经400年时间跨度,片尾主题曲启用的是歌手Jimmy Somerville,苏格兰人,有点秃顶,红头发,长相平凡,个头很矮,最有意思的一点:他还是一个Gay。这部电影中Jimmy有过一次露面,即影片将尽之时,那只飞到奥兰多头顶、舞动着漂亮翅膀的可爱天使,就是由这小个子所扮演;而他演唱的一曲“Coming”,用漂亮、豪华到无以复加的假音来表达由男变女的奥兰多重生的喜悦,真是再合适不过。这张OST自此成为我最为着迷的原声之一,对之的倾心程度只有Jocelyn Pook配乐的《大开眼界》(库布里克,1999)原声可比,它们都曾在夜晚半梦半醒的观影状态下,深深震撼了我的灵魂。
西方男性艺人中,公开自己同性恋身份的人并不少,我比较欣赏的从前有Leonard Cohen,现在有Rufus Wainwright 和Antony and the Johnsons等,忧郁、沉静、自恋、迷茫几乎成了这些人给我的综合印象,不过,“假扮天使”的Jimmy Somerville却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感觉。
在言行方面一直非常高调的Jimmy Somerville生于1961年,身上拥有诸多值得社会学家好好研究的事迹。福柯说过,同性恋实践是“一种企图,想创造某种存在的方式,一种生存的形式或生活艺术”,他也许是从“gay”开辟了与两性社会完全不同的生活模式或领域的角度提出这个见解的,而Jimmy Somerville则真正做到了对这种生存中“艺术性”概念的身体力行,此人与Steve Bronski、Larry Stenbachek等人一起,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组建了著名的男同性恋音乐团体Bronski Beat,首支单曲“Smalltown Boy”描述同性恋者在当时英国社会遭受的歧视和面临的问题,可说是以一种毫不掩饰的姿态展示着自己的特殊身份,对正统宣战。这首歌一经推出即打上英国榜,Bronski Beat因此名噪一时。Jimmy Somerville次年即离开了Bronski Beat,留下了一张16首曲子的《Age of Consent》。专辑名称意为“合法年龄限制”,其实是呼唤有朝一日同性恋也得到法律与道德认同的年限快快到来。封面印有三个简单图形:红色的三角、黄色的方块、蓝色的圆。它们被亲密地摆放在一起,在我的理解中,恰好代表这个三人团体曾经的关系,而Jimmy的离去是不是正好能印证福柯所认为的“爱情中最美好的一刻是情人坐出租车离开的时刻”(此话指出同性恋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对行为的回忆而非对行为的预期)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接下去Jimmy Somerville又和另一位同性恋音乐家Richard Coles建立了The Communards组合,作品仍是以表达他们所代言的这个群体的忧虑和快乐为主,直至1988年解散以前,组合同名专辑和第二张《Red》都获得过极大成功,性感的舞曲风格、迷人的主唱音色成为The Communards音乐表面光滑的皮毛,底下则是长满见解和吁诉的刺芒。值得注意的一点是:Jimmy Somerville执著于思想,和普通电子舞曲所追求的身体快感似乎在背道而驰。这使我想更多地从音乐里去捕获他的企图变得非常困难。可以注意到该时期尽管他开始西装革履,看似颇具上层气息,却比以往更加倍地关注起下层蓝领的遭遇和境况来,一度投身左翼运动The Red Wedge,支持矿工斗争与罢工,此外还公开宣称自己的反纳粹主义立场。不过,到了80年代末,他的敏感点再一次发生了转移。
看过Norman Rene导演的《长期伙伴》(Longtime Companion,1990)的人,一定对影片反映1980年艾滋病开始肆虐前后同志生活的片段式对比有所记忆。“Longtime Companion”是一个很悲惨的记号——当一名同性恋者去世的时候,讣告上最亲密恋人的称呼。当年“世纪病魔”出现,助长了保守道德主义者要求秩序回归的呼声,却令同志们垂头丧气,椎心泣血,不过他们决定以不屈服的姿态对抗到底,创立起无数反艾滋组织来显示这一意志的坚决程度。Jimmy Somerville加入的叫ACT UP,乍眼看上去是“行动起来”之意,更深一面实为“AIDS Coalition to Unleash Power”的缩写。
1989年他的个人首张专辑《Read My Lips》发表了,专辑名直指美国前总统老布什上任后对竞选时所说“不提高征税”的食言之事,Jimmy提到过“要在一首4分钟的流行舞曲中注入政治、情绪和愤怒是比较难的”,不过他仍然那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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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一次次求婚
作者:zizzzya 文章来源:tom网—心情日记 点击数:2146 更新时间:2004-8-30
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丁,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邵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斯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挤与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已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竞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政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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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走不进爱情的友情
作者:佚名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瑶光在身边是一件如何幸福的事。
瑶光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个高中,好像就是短发白衬衣牛仔裤的形象,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比较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学习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成绩的。弄不清楚是什么时候把瑶光当成铁哥们儿的。幸而是瑶光如果换了别的女生,我会被男生笑死。高中男生瞧不起只知道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跟女生玩的男生,好在瑶光赢得了几乎所有男生的尊敬与认可。我至今觉得,单单从“兄弟”情谊上瑶光在我的交际范围内就无人能代替。我们是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评选出的“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应该讲瑶光待我真的不错,甚至不厌其烦地帮我补习物理,给我讲解数学题,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取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
维。我瑶光说如果我以后生了个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她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菲就批准。
高考前只有瑶光知道我对唐菲“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菲,且被唐菲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菲是我初中的同学,高中只有同窗的缘分。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很甜但也很温顺的样子。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瑶光是因为瑶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菲的理由则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唐菲是校花,虽然大家没有公开评过谁是校花。
瑶光曾经无数次问过我为什么会对唐菲“执迷不悟”,屡败屡战,如果她觉得我爱唐菲理由充分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感情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瑶光解物理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里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我讲我的LOVE STORY,或者洲着眉头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瑶光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
瑶光跟我同桌整整三年,从高一到高三。这三年,我压根没有当她是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一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了浙江一所理工大学,瑶光到北京理所当然地进如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菲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信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瑶光天南地北的扯皮。瑶光依然力图帮我追唐菲,而且已经能真的帮上了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瑶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了!
那次同学会,瑶光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菲聊天,使的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酒喝太多了,再加上没有适应瑶光的长发,竟接二连三把瑶光叫成了唐菲。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瑶光,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的里仍清楚,追上瑶光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瑶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的吧”。
我没有这个实力,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放弃了继续写信给唐菲, 好像没有什么由头。瑶光说我可笑,8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我说唐菲不是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能比较容易搞定。瑶光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我回答:“你们差别太大~~~~”瑶光做忿忿状。“长的难看连替补都没有机会?”
其实,瑶光一点也不难看。
大学快读完了,瑶光继续直升了研究生,我也在考虑是考研究生还是工作。瑶光是个激进主义者,她认定了考研或者出国才更能有所作为。我早就知道,这女孩壮志凌云,一心只想往前飞。
关于我的前程选择,瑶光终于不再不是“意见仅供参考”了,她邀我考到北京读研,态度坚决而诚挚。我踌躇不知如何是好,毕竟她是我最贴心的知己朋友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长大,我似乎更愿意跟她以通信的方式沟通而不是见面,虽然真的很想她。我不知道是不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个女孩总叫我觉得自己技不如人,我还没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在长叹六级她没拿优秀,考国家计算机二级那天她也坐在考场里,不过考的却是三级。然而,我不可救药地就越来越想超过她。
瑶光写来一封信,洋洋洒洒数千字,系统分析了我的目前状况,罗列了我考北京的十大理由,信的结尾,一行字灼痛了我的眼睛:“如果你仍觉得理由不充分,还有第十一条:我很喜欢你,认真的。”
不知道什么感觉,真的,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
两个星期后,我回了信,“认真”地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考虑过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清华有没有广告系(我的专业)我都没问过,同样我从没考虑过你是女孩~~寄出这封信之前,一个哥儿们看过,摇摇头说我迟早会后悔。
我是个极讲“协调”的人,宁可让红棉吉它空着弦也不会降低档配根差点的凑合;决不肯套了臭袜自穿新鞋,就连洗了澡以后,我也会尽量把物理作业写得干干净净以显配套。在没有“实力”配得上瑶光以前,我不会让自己有所表白。
瑶光似乎对那封信没有什么反应,至少没有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有些冷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考研很快结束,寒假回家,瑶光不在。没有了考研压力,没有了瑶光的笑容,整个假期突然觉得很空。唯一挂在心上的,就是考研的成绩。它似乎决定着我的求学生涯,更决定着我的爱情。
那段日子一直联系不到的瑶光,直到4月份,我才收到一封她的邮件,“伊妹儿”里她恭喜我考上了研究生。
我立马核实了瑶光的消息,不错,我真的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上海一所不错的大学,虽说比不上瑶光的清华,但尚属名校。瑶光的消息居然比我这个当事人还灵。
我开始写情书了,给瑶光。
我发现情书与情书之间的区别很大,虽然有写过不下数百封的经历,但我仍然不知如何向瑶光开口。瑶光太了解我了。
不知道瑶光是否收到了我写了一个星期的信。我不敢问,只是等。
整整一个月后,瑶光发了封电子邮件,只有一个单词,NO。
我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唐菲带给我的“失恋”都不曾让我用崩溃这个词。瑶
光的性子我最清楚,她说不的事没有悔改的余地,她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脾气。而且,我可能永远地失去她了,无论作为老朋友、铁哥们儿,还是女朋友。
果然,瑶光像从地球上小时一样。电话那端永远是她的室友;写信永远是石沉大海;发电子邮件竟然老实被“拒收”;假期里去她家,她没回家;曾以旅游的理由去过北京找她,没想到她竟然也去“旅游”了~~~~~~~~~
我觉得自己“玩真的”了。但爱情是双人游戏,我在这边起劲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愤怒也好,忧伤也罢,都只是对着空气。研究生一年级过得晕晕乎乎,干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跟室友伟整天泡在网寝室里上网。伟是电脑鬼才,不是黑客却爱在网上干无伤大雅的坏事,曾“破译”了不少人的电子邮件密码。人有时候并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一日,闲极无聊,我鬼使神差输入了瑶光的信箱。
没有人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瑶光给我的信,或者,瑶光给自己的日记。21封没有发出的却以我的名字为抬头以信的格式写成的文章,一封封堆在草稿箱里。
于是那个黄昏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为何她会对我错认她是唐菲那么生气,为何她会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原来她比我希冀友情转化成爱情早了那么久!
没有人明白我看到那些邮件感觉,甜、痛、酸、悔,心里狂跳不止,大脑像严重缺氧一样。数年来海上漂流终于看到了一叶小舟,有救了。
然而,当看到一封名为《替补》的邮件的,一个惊雷在我脑上炸开了,我蓦然明白一个现实,我终于失去她了:“他有他的生活和选择,我也是。毕竟,我只是他的高中同桌。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是他‘同桌的你’。没想到他也像其他男人一样学会了退而求其次,其实,我还可以在他身边默默做任何他需要的角色, 除了那‘替补’~~~~~~”
远处,有人在夜暮里哼《同桌的你》。
瑶光,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同桌的你”,而且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替补”。
一个花季.txt
一个花季
作者:恩雅 文章来源:榕树下 点击数:1482 更新时间:2004-9-23
1
在二十一岁的那年冬天,朱七七穿着黑色的短裙,裹着不知哪里搞来的羊毛披肩,指甲涂满暗暗地紫,在漫天飘舞的雪花里用力的把靴子踩在洁白大地,用力的把年少轻狂踩在大地上,她的长发散开,透明的忧伤爬满肩膀。
七七,看镜头啊!
朱七七恍然应声转过身去,二十一岁在照片里成为永恒。
2
我们的一生中只有一次二十一岁,在那之后,你必须变得庸俗!朱七七似乎很有预感地在日记本里写下这句看起来是废话的话,最后用力添加上一个惊叹号,暗地里带着一种愤世嫉俗地姿势。在此之前的朱七七有很多理想,有很多野心,她甚至想过拥有一架自己的直升飞机,虽然她坐车都会头晕。二十一岁以后的朱七七毕业了,工作了,有了第一双超过5CM的高跟鞋,她很识时务的成熟了,烫很正常的发型,化很淡雅的妆,这让她身边所有的人开始放心。
叛逆女孩朱七七成功地转型为良家女子。自从她跟赵年恋爱后,她身边所有的人变得更放心了。赵年鼻梁上永恒地架着副金边眼睛,永恒的在任何人面前保持微笑,永恒衣冠楚楚彬彬有礼。在和赵年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朱七七偷偷给阿雅发短信:跟我吃饭的这个人是一只海龟。当然那顿饭吃的很友好,双方在愉快的气氛里都含蓄表达了可以再一次吃饭。最后一道餐后红酒上来,朱七七皱了皱眉头,赵年微笑着说,女士喝红酒可以养颜,朱七七端起酒杯咽了下去,天知道,她从小喝酒心巧克力都会醉的。赵年送朱七七回家,车上朱七七掐住虎口掐了忍了很久还是晕车了,终于在一处路口,绿着脸对赵年说,我就在这里下。赵年很奇怪,朱,你家不是在太平洋大厦吗?赵年称呼人,总是单独称呼别人的姓,海归派的毛病。顾不上取笑他,朱七七坚定地说,我就在这里下!冷汗在脊背上,痛不欲生,甚至没有力气说下面一句:不让我下我就吐在你车上。用最快的速度跑到确定赵年肉眼看不见的树丛里,吐完青山吐绿水,整个世界清静了。
阿雅很佩服朱七七的身体恢复能力,这个人穿着大睡衣拎着巨大的一包巧克力敲开了她的门,容光焕发的说,阿雅,来我们八卦一下。
朱七七最好最好的闺中密友阿雅,窝在沙发里嚼着巧克力为她横向的纵向的分析了海归男子赵年各种性价比。她们曾经不过是同一所学校不同系别毫无关系的两个女子,只是毕业后都选择了落在这座南方的繁华城市里,当初太平洋大厦推出这套金钻小户型的时候,她们在售楼处偶然遇见了,发现彼此比较面熟,然后用最快的速度亲密起来,并买了对门,女人的友谊很诡异,一旦好上了,便变得如同一个父母所生,手足相亲。阿雅是学经济的,这让对数字迟钝的朱七七有了一个很好的经济助理。阿雅说这里是CBD商务区未来房价必定升值,朱七七就说:买了!阿雅说,等息还款比较适合当下我们的贷款方式,朱七七就说:等息了!阿雅说,七七,你二十六岁了,应该嫁人了,朱七七就说,嫁了!
阿雅在四年后,在这座别人的城市,第一次看见朱七七有些时空交错的感觉,她不能确认人潮拥挤的人群里,那个穿粉色高跟鞋,烫空气灵感烫,白色套装的优雅女子就是当年外语系的坏女孩朱七七,直到朱七七向她走来,瞪着眼睛嘴巴蠕动半天,方……方……
“方雅”阿雅报上名字。天啊,你是经济系的方雅!朱七七用手搭上她的肩膀,热情似火摇晃起来。确实是朱七七,只有她才有这么浓烈的摇晃人的姿态。她定然是记得我的,阿雅心里默想,定然是的,她不记得我也是记得经济系的。是的。
3
朱,你没事吧。
当朱七七和阿雅嚼完一大包巧克力舒爽地洗完澡刚睡着之时,赵年的问候不切时宜的响起来。朱七七大脑迟钝想了半天,没事的,就是忽然想起有个文件没拿,回公司拿文件了。
朱,你真敬业。赵年纯洁的让人想哭。
朱七七挂掉电话,翻身入梦。在梦里真的梦见自己在公司加班翻译文件,空寂的办公楼里,灯光幽暗,彻骨的冷,窗帘细碎地抖动开,窗外月色寂寞,有人的脚步从远而近,却看不见人影……
“陆祖华!”朱七七在梦里喊出这样一个名字,然后座起来,打开房间所有的灯,喝一杯牛奶,她摇了摇脑袋,我在哪里?我在喊谁?后半夜她没有睡,开了CD,坐在阳台上,看着天慢慢的亮起来。
4
朱七七有的时候会说出很奇怪的字句,她会莫名其妙的问阿雅,你说这个城市的树多们累啊,一年四季的绿,没有冬天,没有落叶,不烦么?
阿雅笑笑,那么你自己不累么,一年四季的高跟鞋。
朱七七白了她一眼,我有什么办法,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阿雅笑她,朱小姐你从事什么黑道行业啊?
去,去,去,若是换工作绝对不要去外企了,真没个性。
同学,你们公司算人有人道的啦,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台湾公司,连裙子的长度都有规定呢。阿雅安慰她。
阿雅,我们去流浪好不好,做吉普赛人,可以在肚皮上打环,穿拖地的长裙子,朱七七端着咖啡杯陷入自己的遐想中。
你去吧,我还要供楼呢,我会祝福你的。阿雅受不了她这种间歇性假象症。
你好,方。赵年像一个表一样的准时,从来不迟到。自然地坐在了朱七七的旁边,永恒微笑,永恒彬彬有礼。他没有说,你好,朱,这说明他把朱七七当自己人,我们只有对外人才会表现最礼貌的客气。
他礼貌地等待女士们把咖啡喝完,三个人去吃西餐,赵年对西餐有习惯的喜好。
阿雅旁敲侧击的询问赵年的背景,喜好,家庭等等,这也是朱七七开不了口的问题,对她说来,她永远搞不清楚什么样的男子是适婚对象,她只会问人家是什么星座啊,对村上春树作品的看法啊,火星到底适合不适合人类居住这种没谱的问题。前几年没心事去爱去喜欢,忙于工作,和计算在这个城市如何扎下根来,身边来来往往好些人,喜欢她的却等不得她尘埃落定,慢慢都鸟散而去,这几年,有些情商了,却总是嫌这个太没气质,那个太没情趣。遇到赵年也是傻人有傻福,坐同一个航班,赵年坐在她边上,看见起飞的时候邻座女子奇怪的把嘴长很大,平稳飞行后很冒昧地问她,小姐,你为什么要把嘴长大。朱七七有点烦地看了他一眼,没好气丢出一句:防止耳朵疼。你可以吃口香糖的,赵年递过一根口香糖。
哦,谢谢。她心里生起一些感激。
你是否可以给我的你的电话号码,落地以后,赵年问大嚼着口香糖的朱七七。他眼神很纯洁,可以看到底。
赵年也是知道,这次朱七七带了女友来算是个阶段性进展,倒是表现的很从容自然,有问必答,真诚而实在。餐后红酒又上来,朱七七皱着眉头喝下去,愉快散场。
七七,你不是不能喝酒吗?回家后阿雅问。
我有什么办法,那只海龟说红酒养颜!朱七七有点委屈,好像那杯酒是赵年逼她喝下去的。
看来你是真的蛮在乎他的哦,这次朱大小姐真想嫁人了。哈哈哈,阿雅取笑她。
去去去,回你的房子,少在这里烦我,朱七七被戳到软肋。
5
赵年真是一个优质男人,除了过于呆板外也没什么缺点,朱七七这么觉得。也没所谓,再磨几年便不会那么愚蠢地问别人怪异的问题了,都是在外国时间呆太长奇-[书]-网,傻头傻脑的单纯。看见路上有废弃的罐子废纸什么的定要过去拣起来丢到垃圾箱;开车从来都是先让别人一路下来花双倍时间;在电影院里会忽然起身给边上的人说:先生请你关掉手机。任凭朱七七在边上把他胳膊捏紫,朱七七出来说他,关你什么事?!你拣垃圾我不管,你管人家打电话干吗?你还是一个国际警察啦?蹬蹬蹬赌气走了,丢下赵年楞在那里,彬彬有礼地委屈。时间处长一些,朱七七便不再追究这些,随他好了,心里退了一百步,虽然有些隐忍,却不再计较琐碎的事情。
和赵年相处久了,慢慢朱七七发现,自己以前是假装淑女的,和赵年在一起慢慢真正规矩起来,可能有些累,却也有益,在公司表现的越发优雅得体,升了几级,快意江湖。有一次,蛮隆重的吃饭后,赵年忽然握着朱七七的手,那一瞬间,她几乎认为他准备求婚了,心狂跳着不知自己是否准备好,赵年说出口的是:我们一起生活吧,朱七七低下头来,小声应了一声:哦。
他总是这样理智的生活,一步一步的,谨慎的,冷静的,包括爱情。
自然是朱七七搬过去,交代了阿雅帮她把房子租出去,阿雅挺高兴地看着她收拾东西,朱七七说,我走了,你清静了。赵年没想到朱七七那么多书,各种各样地几个包裹,索性脱了西装赤脚爬上书架。
有一张照片从书里滑到地上,漫天飞雪中,二十一岁朱七七穿着黑色的短裙,裹着不知哪里搞来的羊毛披肩,指甲涂满暗暗地紫,她的长发散开,透明的忧伤爬满肩膀。
赵年拿起照片,看了很久,忽然问朱七七,真美,是谁给你照的?
朱七七停下手里的活,身体细微地颤抖,大脑变得模糊起来说,一个朋友。
赵年看着那张照片,看着照片里二十一岁的朱七七,这个人一定很爱你。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漫天飞雪里,所有的伪装被这句轻巧的话敲碎,一片一片的,他看见朱七七靠着门软软地下滑下滑,她一个字一个字说:你,出,去!
6
她把头埋在阿雅的腿上哭的天崩地裂一般,阿雅淡淡地坐着听她断断续续地说,关于那个人那段青葱岁月的故事。朱七七的悲伧超过了阿雅的想象,她本以为朱七七在二十一岁的那场爱恋早以过去,所有伤痛早已痊愈,原来她那么着急逃离那座城市,原来她这些年风月不惹,原来她收敛所有的光芒和张扬不过是在极力地极力地掩埋一场爱的记忆。她掩埋不了的,因为她是朱七七,因为她在二十一岁时候那场爱情倾国倾城,惊天动地。
二十一岁的朱七七,海藻一样的长发纠缠在陆祖华的胳膊上无所顾忌,张扬而热烈。
陆祖华,经济系最耀眼的男子,迷人而优秀, 阿雅喜欢过他,很多女孩都喜欢过他的。他与朱七七的爱情曾经光芒而耀眼让每一个人嫉妒而失意。阿雅不知道他们之间最后发生什么了,总之那个漫天飞雪的冬天后,人们散去,所有的故事都流失在岁月里。
终于朱七七哭完了,阿雅说:你可知,陆祖华也在这个城市里。
7
我们班同学聚会,他来过的,他三年前就在这里了。阿雅淡淡地说。
朱七七的嘴巴长大,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摇晃起阿雅的身体,像要摇出一个未来。当初你那么坚决的抛弃他,为什么现在你要找他?阿雅依旧淡定。
我要找他我要找他!朱七七在心里尖叫,在这个尘世总有一个人在你心里永世不灭,哪怕是他名字都会让其它人面容模糊,声音低微,低的什么都不想看见,不想听见。
那个人从来不让她喝酒,知道她吃酒心巧克力都会醉;
那个人教她坐飞机的时候把嘴巴长大,那样就不会晕机;
那个人知道她晕车,坐车的时候总是用力用手压住她的虎口,说那样会好受一些;
那个人说:七七,你前生肯定是吉普赛人,那么波西米亚的美丽。
那个说:七七,看镜头,看镜头……
那个人知道她所有的细节,从灵魂到身体。甚至甚至在那个冬天来临之前,她和他有血脉相连,这是一个她自己的秘密,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只是玩笑一样的问过他:我们要一个小孩好不好。他笑笑说:我还没有准备好,这么着急嫁我啊,便过来捏她的鼻子。她闪躲开了,用最快的速度切断了和他的一切关系,那么坚决,在下完最后一场大雪之后,朱七七摇摆着身体从医院出来,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是的,我们都没有准备好,当初相爱的那么匆忙,离开的那么慌张。
8
阿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在这里。你什么都知道。她用哭红的眼睛看着阿雅。
因为,我爱过他,而你抛弃了他,你还想再抛弃他一次吗?阿雅声音里有坚硬的冷。
我抛弃了他,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什么……朱七七喃喃地说,她不再计较这些了,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阿雅,她几乎用哀求的声音和她说话。
七七,你想想,三年了,你们在一个城市却从来不曾遇见,你想想是不是上天注定你们不会相遇啊,阿雅说。
我不管上天还是入地,我要他电话,你给我。朱七七脸上所有温婉散去,表情坚决,她身上忽然凝聚了强大的力量,上天算什么,注定算什么,她用最后的力量拨了他的电话,彷若前生的声音:
七七,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9
在人潮汹涌的路口,人们看见一个女孩在奔跑着,奔跑着,她要去哪里?她在呼喊谁的名字?路边的树木,深深浅浅的绿。风中谁的泪滴,滴滴落在回忆里。
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春的泥土里,滋养了大地,开出下一个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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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激越,有人喜欢孤单,就像人们常说的一样, 萝卜青菜各有自己的所爱。我喜欢孤单不同于孤寂的那种孤单,它既不是人们所熟知的冷冷清清的那种也不是人们认为远离人类的那种,它是一种会令我心旷神怡的坦然,因为在这里我不需要把任何心事隐藏。
还是爱听“一辈子的孤单”,仿佛只有它才懂自己的心声:总觉的自己就像一株榭寄生吧,亦或是只寄生虫吧,没法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只能依靠寄主,就算寄主不幸死亡,自己也不能独立生存还是得让蒲公英带走重新寻找新的寄主,重新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样一直持续直到死亡……。
也哀叹过自己不幸的命运,可是又有什么用。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没有人能帮你什么,除了你自己。真的,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孤单,孤单的过的一个人的日子。也许,也许,没有也许,有的还是一个人的孤单,孤单。
一个人的午夜场.txt
一个人的午夜场
作者:童馨儿 文章来源:《成人》 点击数:722 更新时间:2005-8-3
相爱的时候还太年轻,青春犹似一把碧绿的葱,轻轻一掐便能渗出晶莹的汁液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他略略沙哑的嗓音,唇上参差不齐的小小胡须,稍稍泛青的下巴。上课的时候,她会忍不住地偷看他,紧抿着薄薄的唇,轻蹙着的星眉,欢喜是满满的,眼角眉梢里都忍不住地要露出来。她去看他踢球,他穿着七号球衣。她站在看台上,眼光只追随着他。他进球了,她忘情地挥着手臂,嚷,7号加油,7号加油!他突然崴了脚摔倒了,伴随着场内外的惊呼,她早已奔跑过去,泪水哗哗地就流下来。就这样,爱上了他。
他常常站在女生宿舍楼前的桂花树下等她,其时桂花怒放,有细碎的花瓣在微风里落下来,轻轻地覆在他柔软的黑发上,暗香静悄悄浮动,像他年轻的心事,在空气里迂回流转。她穿着白色的长裙,有时是卡通睡衣,趿拉着拖鞋,急急忙忙地从楼上奔跑下来,从他手里接过暖暖的粽子,或是温润的南瓜饼。他是知道她的,那么馋的嘴。他含着笑看她,狼吞虎咽的样子。夜空里的冷星也蓦然间温柔起来,她把头轻轻依偎在他肩上,不过是数秒,微微的一瞬间,却仿佛已是花开花落几度的春。
周末的时候常常去逛街。琳琅的商品,如潮的人群。什么都漂亮什么都觉得惊奇。夜总是来得太快,不舍得分手,他说,咱们去看午夜场吧。
只一次,都爱上了。有声有色,能紧紧相依,聆听并且观望别人的爱情,漆黑的影院里散布着零落的情侣们。每一对都旁若无人,像是全世界再无其他。她的手搁在他的掌心里,感觉到他手指的微温。她闭上眼睛佯作睡去,听到他灼热的呼吸,渐渐地挨近,唇轻轻落下来,轻盈得像翩跹的蝶。那是她的初吻。她一直记得,彼时,影片里的女主角正在作最为深情的独白,我这样地爱着他呵。
后来,毕业了。她与他含泪道别。他说,等我,我们总能在一起。她相信他。她很努力地工作,气馁的时候总会想起他的承诺。但现实的生活渐次叫她懂得,一个人漫长的一生里,遭遇最多的不是快乐与痛苦,而是任谁也无能为力的无可奈何。他不能抛下病弱的父母前来与她相聚,而她也不能放弃身边的一切追随他而去。曾经那么深的爱,终于也在岁月的无情流转中消失殆尽。
她从来没有责怪过他,也不曾对曾经的相遇心怀怨恨。她常常一个人去看午夜场,心神会偶尔地恍惚,想起他,心里仍然是温柔的,虽然带着丝丝疼痛。她感谢他,曾经馈赠她,空欢喜。
一个人的远走高飞.txt
一
17岁的时候,我是高三校园里唯一执著留着长发的女生,因为书本上旧旧的三毛,是提着长裙散着长发赤脚站在撒哈拉沙漠里———微笑明媚的日光女神。她的身边,有骆驼和小孩,还有亲爱的荷西。也许年轻的时候,仅仅只需要一张照片、一个人的故事,就可以奠定我们对幸福的定义: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和相爱的人在一起。
那时候总是喜欢一个人仰躺在校园篮球场边的厚厚的草坪上,看天空,看流云,看鸟群清澈的眼睛。一直是校园里最不可爱的女孩,从来不会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轻轻地捂着嘴笑,然后蹦蹦跳跳地离开。
篮球场上总是奔跑着青春年少的男孩,和女生说话都要脸红的男孩,常常会把球扔歪落在我的身上。他们跑过来捡球的时候话很少,笑容却很真。很多年后我还记得那个用球砸我次数最多的男孩递过来的卡片,写着他说不出的话。可是年轻的时候,我只愿意把爱留在心里。
那年秋天考上大学,第一次远行去西安念书。临行时母亲替我准备了厚厚的棉袄和长围巾。在家乡的站台上,我看着南国高朗的秋日天空,雀跃得想飞。母亲笑问我前生是不是鸟变的,否则怎么只一心想着远走?后来在西安的火车站台上送父亲回家,下着很小的雪,雪花落在我纷乱的长发上,无由地叫人伤感。我抱住父亲的胳膊,突然生起那样深邃的离别的伤感。当身边没有你爱的人,这世界有多么荒凉。
二
大二的时候,那个喜欢我的男孩子总会提着一个暖水瓶傻傻地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等我。而我喜欢的男孩子却拿着玫瑰花站在别人的楼下。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知道这世间有很多事,命中注定是要错开的。
常常在黄昏的时候顺着夕阳落山的方向,在学校效外那条破旧的铁轨上漫无目的地游走,喜欢我的男孩子有时想牵我的手,我都会惊慌地快步走开。那时候青春年少,我们都不知道如何才能够保护好自己,如何才能够洒脱地去爱,平静地分开。
我们常常并着肩甩着手一起走在长长的破旧的铁轨上,看天空中大群大群掠过的飞鸟,扑着翅膀去了我们走不到的世界尽头。我说总有一天我要顺着这条铁轨远走他方,男孩就说我要陪你一起走。这时候火车开过来了,猛烈的风将铁轨边大片盛放的雏菊冲得像一片柔弱的花海,在破开的风潮里起伏摇晃。在这场剧烈的风潮里,我们陡然间听不见彼此的叫喊,整个世界在刹那间被火车的轰鸣填满———我想,也许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到最后彼此就会再也听不见对方心里最深刻的呼喊。
那一年的圣诞节,喜欢我的男孩送了我一张去敦煌的车票作为圣诞礼物,而我喜欢的男孩仍然在为别的女孩精心准备礼物。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老乡会上,他曾轻声地对我说———你的前世应该在古代,情深不渝的年代。他有清明的眸子,和南方男子独有的内敛和深厚。也许年少时爱上一个人可以这样简单。被一个人伤害也可以一年两年三年地沉默着什么也不说出口。也许他一直明了我的心怀,却聪明地只选择无觉。
我喜欢的男孩在那一年的圣诞节带着别的女孩去北京看雪,所以圣诞节后,我和喜欢我的男孩,一起踏上远去敦煌的火车。西安的天空飘着小雪,天地静默,我的幸福一无所有。
三
那年敦煌的大雪厚得似下了一辈子我们整日行走在荒凉的戈壁滩上,时时抵膝取暖、呵手成温,宛若刎颈之交。我说我梦里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是三千里面卷黄沙、驼铃响在经幡后的无垠疆土,是生命的极境。敦煌石窟,在大雪的荒原里安静得像一尊佛。我们牵着彼此的手无声无息地深入它的腹地,仰望的时候心律会缓慢得像即将休止的音符。
喜欢我的男孩,始终陪伴在我的身边。每次我转过头,都能看到他的笑容,那么温暖,是大雪里我身畔的一团火,烘暖每一个细节。曾在仰望天空的时候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我要一个人远走高飞,你会不会原谅?他说,那么我会一辈子留在西安,等你回来。如果我不回来了呢?他那么认真地看我,直到确定我说的是真的之后,才说如果你不回来我还是会一直想你。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我突然想哭,是否前生我也曾这样对他说过,如果想我你会心疼,那么你就决不要再想我。可这样好的男孩,又怎可以辜负。
敦煌归来,新学期就要开始。可我所熟悉的校园生活渐渐被一种陌生的面目全非感所弥漫,爱情、大款、时装美容成了女生宿舍里挥散不开的空气。没有人知道,我只想如大鸟一样面朝天空而去,追随它们指引的属于明媚自由的方向。
喜欢我的男孩还在坚持,很多人都说我没心没肺,其实只有他明白,我是真的想要远走。很多话我以为自己可以不说出来,大家都会明白。可是我不说,原来大家就真的不明白。
四
大四,临近毕业。我喜欢的男孩已经出国,喜欢我的男孩也将要出国。每个在我身边谈论未来的人,都在热烈地研究去哪个国度是金钱和学识之间的最佳平衡选择。只有我沉默的表情和我及我父母空倦的口袋是这场狂潮之中唯一的无声。喜欢我的男孩说他可以在一年后接我出去,我轻轻地拒绝。我说只想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我从没想过要为了谁或者为了什么目的去改变,那样我会厌倦会累的。
我开始漫不经心地在网络上写那些驾轻就熟的文字。而我身边那些即将离别的人们,笑容背后隐藏的疏离已真切地说明了我们彼此所投身的生活的真相。这个时代以它飞速改变的外表来证明自己的进步,不容置疑的重重规则将大多数人修剪成灰淡的样子,我只是不甘心做其中的一个罢了。
喜欢我的男孩在离开的前夜和我牵手在西安的古城墙下度过毕生最冷的一个夜晚。秋天的寒意在深夜格外逼人。我笑着说不知道今夜会不会下雪,下雪了好,那样离别就没有声音。他只是不说话地陪我看着天空。我们一起回忆过往,说从来没有说过的缠绵的情话。他说不论多少年,只要这片天空没有变,他的爱也不会变。
我凝望他认真的面孔,想说当有一天沧海变桑田,烟火流水后的天空早已不是如今这片,你是否还会记得起我的样子?可我终究什么也没说,原谅我全都放下了,因为我厌倦过重的名利,我厌倦欲望过重的人生,我厌倦那些要拼杀争夺才可以得到的快乐和幸福。说到底,是我厌倦你将要投奔的江湖。
五
我始终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只是想像三毛那样,走过三十三个地方,就找一个安静的小镇落脚静听下雪的人,我也始终未曾告诉我喜欢的男孩和喜欢我的男孩,想一个人的时候是非常非常寂寞的。
曾经站在校外那根破旧的铁轨边,在火车轰鸣着驶过的时候,我知道那个喜欢我的男孩曾大声地在风中说我爱你,他在巨大的风潮将路边大片雏菊破开时大声地喊这三个字。我听到了,可是到终了彼此都没有再说起。
真的,年少时我只是过于热爱自由,我怀揣远方,只想一个人远走高飞。如今,我在深圳阳光明媚的天空下仍会一个人独自在黄昏走完整条整条的街道,看满街的人流奔向灯火阑珊的方向。我梦里的天涯,渐渐剥离它原来的样子。
在大学的校友录上,我曾留言:当我抚摸青春的河流,只触摸到无尽孤独的灵魂和无限错开的情感,我在生活里逐渐失去自己原来的样子,以及一切梦想。
一个野蛮美女的蜕变.txt
一个野蛮美女的蜕变
作者:贾霜霜 文章来源:《少女》2005年第3期 点击数:5258 更新时间:2005-6-3
那时候,她是个漂亮的小学生
那时候,她有个嗜好,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身上的嗜好。那时候,她是个漂亮的小学生 ,扎两条小辫子,戴两条红杠杠。那时候,谁要是她的同桌则一定是痛并快乐着。快乐的是 有这样一位大美女坐在自己边上,做数学题也特别畅快。痛的是……她没事就喜欢扭别人。 “啊!”时不时就能听见一声惨叫。
“你为什么喜欢扭他们啊?”
“嗯……好像是因为大家吵起来了,吵不过他们,所以……”
“啊,那为什么和他们吵啊?”
“他们不乖啊,老师叫我管晚托班,他们总是不好好做作业。”
可是,每次的“肉战”都是以我们的大美女的放声大哭而告终。
女生就是这样奇怪的,明明想对别人凶一点狠一点,可偏偏感觉是自己受了大委屈,于是高 歌,太委屈……
不过,野蛮的小姑娘很快就结束了她的小学生活,考上了一所重点初中,谁也没想到,从那 以后,她就真的似乎天天受委屈似的,不要说敢对别人很凶了,就是大声说话的日子也变得 少了。
超级爆料:
念小学的时候,班里的男生都蛮怕她的,而且,更怕碰她的东西。其实,一开始他们都特别 喜欢玩她的东西,小女生的东西总是那样花样百出的,特别是铅笔盒之类的,绝对不是只能 放几支笔就拿来用用的。
她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铅笔盒,是姐姐在日本买来送给她的,她特别喜欢。可是,有一天,只 听“啪”一下,有个手脚很重的男生把那只铅笔盒敲坏了。
“啊,你要赔我!要一百元!”
没想到,那个男生真的赔给她了,而且不止一百元。
我想,你一定很喜欢南京路上类似于Tom熊这样的大型游艺厅,既能玩还能换奖品。那会儿 ,那个“不幸”的男生听他姐姐说某个游艺厅里有个和这个一模一样的铅笔盒,于是就准备 玩到足够的奖券,然后换到它……这一开玩就玩了二百元,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
若干年过去了,铅笔盒的事她早忘了。
可是她的好朋友,我,认识了那个铅笔盒事件的男主角,一提起她,便说起了那个铅笔盒的 故事,我真想看看那个铅笔盒呀,可是问起她,她一脸茫然的样子……是谁说的呢,美女一 般都比较健忘。
后来,她曾经喜欢时髦不爱读书
初中时,班里高手如云,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很普通,难免心里有落差。不过日子依然要继续 的。读书、学画画、走模特步,看喜欢的日剧,吃好吃的东西,初三那年,班主任对这个看 上去喜欢时髦不爱读书的姑娘说,让你爸帮你找个好点的中专读读吧。她沉默,但是更加努 力地读书。
几个月后,高一新生军训,她一进校门就撞见初三时的班主任,老师眼里写着一点诧异,当 然更多的是欣喜,而她的眼里则写着,哈哈,我又来了!于是,我认识了她,而且成为了她 的同桌。
一起学习或者饭后一起去学校周围逛逛,感觉她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女生。上课回答问题时总 显得很胆怯,不过我发现她是个悟性极高的人,对于物理数学之类的科目我总是显得很迟钝 ,而她则常无师自通。在聚会中,她总是组织者和大家的财务总监,表现出卓越的领袖能力 ,开口说话的气势也和上课回答问题时截然不同。
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每次出游,她都是我们的行动指南……转眼,高三了,我去 了历史班,她去了物理班。做数学题、背英语、画画,她决定考艺术设计专业,文化和专业 哪头也不能落下。她就是那种高考前还要看《粉红女郎》,高考时可以发挥良好的高智商 女生。
总掉东西也总捡东西的新世代美女
秋风送爽的日子,走在交大闵行校区,换个发型,又是一个新的开始。读书、美食、每周一 定要去一次上图,做新世代女性。唱着《Lydia》,看着《斗鱼》、擦掉眼泪,做刚中有柔 、柔中有刚的魅力大女生。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掉东西,皮夹子掉过两三个,手机也掉过一个。不知道为什么,她也 总是捡到东西。大二的某一个星期,她捡到一个手机,翻看此手机的通讯录,欲求找到归还 线索,517Ζ只见有个名字叫“主人”,拨通“主人”的号码。原来是失主的女朋友,最绝的是那 手机的真正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手机掉了。把手机还给他时,他连连感谢我们的大美女,还 说要写表扬信,我们的美女连连说不用了不用了。没想到,过了两天,她在校园里捡到一个 皮夹子,一只有点破旧的鳄鱼牌的黑色皮夹,里面有身份证、校园卡、银行卡,还有现金若 干,总之是一只很完整的皮夹子,不过没有谁会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皮夹子里吧!幸好, 这位粗心的同学插了两张他朋友的名片在皮夹子里,于是,皮夹子顺利地被物归原主。可是 ,有一点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她掉了的那些东西就永远一去不复返了呢?
对了,说了半 天,忘记说她的名字了,那就不说了吧,都说做好事要不留名嘛,就叫她新世代美女好了。
一千条短信一千个问候,那颗悔悟的心失而复归.txt
同为花样年华的大学生,一个是才学出众、充满朝气,一个是品行龌龊、陷入污浊难以自拔,两个境况原本截然不同的女孩不经意间被命运的链条连在了一起。起初,她们曾经排斥,曾经敌对,但随着手机短信这个特殊通道的沟通和交流,她们竟然鬼使神差地变成了心灵相互震撼、情感相互依存的朋友。经过两个多月一千多条短信的较量后,小偷女孩含羞归还了自己偷来的手机和物品。
2004年4月4日,女大学生走进央视《讲述》演播室录制节目,向走出阴霾却没有露面的“小偷”发出了真诚的呼唤……
短信问候你,我的小偷朋友你好吗
今年22岁的徐苗苗是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大三的学生,在班级里担任班长。2004年1月10日,期末考试期间,徐苗苗感到心情有些郁闷,约上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去逛街,想以此排解临考的压力,放松一下(禁止)心。
上午10点多钟,徐苗苗和同学逛到了位于繁华地段的哈尔滨远大购物中心,看到女装部正在进行商品打折促销活动,两人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了进去。
徐苗苗看中了一件上衣,便随手将自己的米奇黄色背包放在了试衣间外的台子上,叮嘱同学帮忙照看一下,自己则到试衣间里试穿。此时女装部里人来人往,在一旁挑选服装的同学并未听见徐苗苗的话。当徐苗苗从试衣间出来时,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
徐苗苗忙问同学背包哪儿去了。同学惊异地说没有看到。徐苗苗又问导购小姐是否看见有人拿了自己的包。导购小姐告诉徐苗苗:“一个女孩拿走了,难道你们不是一起的?”徐苗苗的心往下一沉:看来背包是被一个女贼偷走的!背包虽说不值几个钱,里面也没有多少现金,可包里装着她的学生证以及父母送给她的一个手机。尤其令她难过的是包里还有一个朋友特意从西藏给她带回来的牦牛皮质的精巧钱包,那是她最珍爱的一件礼物,寄托着朋友对她的满腔情谊。
这时,同学提醒徐苗苗:“会不会是哪位顾客忙乱中将包拿错了呢?我们去广播室试试吧。”于是,徐苗苗和同学匆匆跑到商场广播室,让广播员播了寻包启事。可是,她们在广播室一直等了3个多小时,直到下午1点多,也没见到有顾客将她的包返还。考虑到第二天还有考试,徐苗苗和同学失望地离开了商场。
在返回学校的车上,徐苗苗的心里依然放不下自己的背包。别的东西丢了她不太在乎,然而那个牦牛钱包若是找不回来,她真的很心疼。徐苗苗愈想愈恨那个小偷。这时,司机鸣了一下喇叭,把冥思中的徐苗苗吓了一跳,她忽然想起在逛商场时,她怕人声嘈杂听不到手机响而特意把手机的铃声调到了最高音。如果此时将电话打过去,骤响的铃声一定会把做贼心虚的小偷吓一大跳。想着,徐苗苗用同学的手机拨打了自己手机的号码。随着一阵嘟嘟的声响,手机接通了。可刚响了几声,耳机里就传来一阵忙音。
为不影响考试,徐苗苗强迫自己不再去想丢包的事。可那个钱包就像影子一样跟随着她,令她寝食难安。考试全部结束后,徐苗苗迫不及待地再次拨通了自己丢失的手机。然而随着几声响铃过后又是一阵忙音。对方根本不接听电话。
过了两天,徐苗苗在家中看了一部外国影碟,影片描写了一个妻子独自开车肇事,因现场没有目击者而仓皇逃逸,后来丈夫无意间知道了妻子肇事的真相。为让妻子迷途知返,丈夫并没有公开指责妻子,而是从侧面诱导妻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最终投案自首。
徐苗苗深受启发。她想,小偷开着手机却不接听,短信她肯定能收到。于是,徐苗苗用爸爸给她新买的手机向小偷发出了第一条短信:“打电话你没有接,我不怪你,放心吧,我没有报警,也没想过要报警。”学过营销心理学的徐苗苗明白,与小偷短信交锋就像在生意场上谈判一样,要讲究策略。之所以发这样一条短信,是想给小偷一个信号,让她放松警惕,不至于产生逆反心理。徐苗苗又在短信中写道:“你不还我背包我并不在意,但我比较在意里面的钱包,虽然钱少,可你知道这个钱包对我有多重要吗?那是我的朋友从万里之遥的西藏为我带回来的,那是我的珍爱,请你替我保管好,拜托了。”
此后,徐苗苗每天都要给小偷发信息,一周之内发去了近百条短信,没有一条是称呼对方为小偷的。徐苗苗说她这样做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以尊重的态度尝试着让小偷心动而返还她的背包。遗憾的是,小偷一直没有回复给她任何消息。
人生总有阳光普照的时候,你不要只呆在阴暗的角落
1月21日,大年三十。伴着声声爆竹,徐苗苗陪着爸爸妈妈吃过年夜饭后,开始用手机短信给同学和朋友送上新春的问候和祝福。该发的信息发完后,徐苗苗又把与她相识的同学和朋友逐一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唯恐遗漏下没有问候到的。突然,徐苗苗的心头跳出一个影影绰绰的人来,这个人就是偷走她背包的那个小偷。她虽然不知道小偷是谁、住在哪里以及有着怎样的生活,但她想到,在这辞旧迎新的夜晚,小偷也一定会陪伴着家人共享天伦,那就让我也送给她一个美好的祝愿吧。
想到这里,徐苗苗开始给那个与她素不相识却又与她有着丝丝关联的人编写短信:“这个年我是和家人一起过的,有父母的陪伴,我忘掉了所有不开心的事情。不管你在想什么,不管你在做什么,我没见过你的样子,没听过你的声音,但我还是希望你快乐,让我们把一切不如意都丢下,开始新一年的新生活吧!”
短信发出后,徐苗苗就关机睡觉了。
第二天清晨,醒来后徐苗苗习惯地打开手机,忽听到一声短促的短信信号。当她看到发来短信的手机号码居然是自己丢失的那部手机时,心顿时怦怦乱跳起来:是她回短信了!徐苗苗急忙把短信打开,看到了小偷回复给她的第一条短信:“谢谢。”
虽然只有寥寥两个字看上去缺少感情色彩,但徐苗苗还是从中读出了诸多感慨。前一阵给小偷发了那么多短信“刺激”她,她都没有丝毫反应,而过年时发出的这最普通的一条却让她心动,这说明她对自己已经产生了信任感,也说明她从自己以往发给她的短信里感受到了人性化的温暖。自己有必要牢牢抓住这个机会,与之真诚交流下去,也许会达到还包的目的。
这样想着,徐苗苗又给小偷发去一条信息:“你在哪儿过的年啊?是和我一样在家里和亲人过的吗?”隔了大约十几分钟,对方回复道:“自己过。”
又是寥寥几个字,却像一只无形的手揪住了苗苗的心,她差点流下眼泪来。自己平时生病或是懒惰没有去上自习课,一个人在寝食里仅一会儿时间都寂寞难挨,何况这大过年的,她孤独地听着外面爆竹的喧嚣,该是怎样的一副凄凉的场景啊。为使对方不再感到孤独,过年的那几天,无论哪个朋友和同学给徐苗苗发来充满幽默、调侃的信息时,徐苗苗都会一一转发给她,好让她感觉有许多人都在关心她。每到一些亲戚家串门,徐苗苗也会发短信告诉她自己此刻在哪里,正在做什么,遇到了哪些有趣的事情。这时的徐苗苗对那个小偷的怨恨已被同情取代了。
有一天,徐苗苗在补习英语,感觉有些累了,便在课间掏出手机,用短信和小偷聊天。想起考试时的那股紧张劲,徐苗苗有了向对方倾诉的渴望。“我感觉大学生活有时也挺无聊的啊。”过了一会儿,对方回复说:“都一样。”
徐苗苗吃了一惊。难道这个小偷也是大学生?可大学生怎么会偷我的包呢?为了试探对方到底是不是大学生,徐苗苗用短信问她:“你住校吗?寝室几个人?”过了一会儿,对方发来一个阿拉伯数字:6。
徐苗苗哭笑不得。从对方像回答判断题的句式上,徐苗苗觉得她是个性格内向、孤僻的人,她不会有几个朋友,更没有与之进行心灵沟通的朋友。徐苗苗痛切地感觉到,她的心扉上了一把锁,而开启那把锁的钥匙,很可能就在自己的手上。
这时的徐苗苗跟小偷的短信交流已不单是为了寻回自己的包了,她也不再把对方当成小偷,而是当成了与自己神交已久的朋友,给她发短信已成了她潜意识里必须要做的事情。
2月14日情人节这天,徐苗苗因生病没有和同学们一起出去游玩。寂寞时,徐苗苗给小偷又发了一条短信:“情人节快乐!今天,我是在家过的,有人陪你过情人节吗?”过了良久,徐苗苗才收到对方的回复:“本来有,又没了。”看到这句话,徐苗苗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猜想到对方在感情方面受过挫折,自己的这条短信可能使她内心掀起了波澜。
徐苗苗接着又给她发去一条短信:“你是不是觉得生活对你很不公平?”对方过了一会儿回答:“是。”徐苗苗又问:“你是不是觉得心理不平衡?”见对方半天没有回应,徐苗苗愈发想知道对方是怎样的一个人?她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于是,她主动向对方倾诉:“我心理有时就不平衡。”接着她简要地向对方讲了几件自己经历的倒霉的事情。这回很快就收到了对方的回复:“那算什么?”
徐苗苗的心动了一下,她仿佛洞察到了对方心灵的隐秘,也许她经历过的磨难要比自己多出几倍。她想问一问对方到底有着怎么样的生活轨迹,但考虑到对方的个性比较孤僻,恐怕此时不太可能对她详细倾诉,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同时,徐苗苗又给她发出了这样一条信息:“其实觉得不平衡的人太多了,我们没必要庸人自扰,展露你的笑容吧,让自己愉快地生活,这才是生命的真谛。”
谁知,对方马上回复道:“生活很无聊。”
从这句话里,徐苗苗马上判断出对方是一个挣扎在生活边缘的人,其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都不太好,自己如果不拽她一把,很可能走上一条不归路。于是徐苗苗劝导她道:“生活中总有阳光普照的时候,也有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你为什么不往有阳光的地方看,而只是盯着阴暗的角落呢?你本来可以过得开心,为什么不试着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
见对方沉默了许久也没回信,徐苗苗又写道:“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阴郁的日子需要镇静/相信吧/那愉快的日子即将来临。这是普希金的诗句,送给你,我的朋友,让我们准备好,迎接洒满阳光的日子。”
这一次,对方又回复了两个字:“谢谢!”但这次的谢谢和上一次有所不同,这两个字的后面,竟然加上了一个重重的感叹号!
手机归来时,茫茫人海我的朋友你在哪里
进入3月,新学期开学了。尽管开学后的日子紧张而忙碌,徐苗苗依然保持着每天给那个偷包人发短信,鼓励她正确对待生活,尽早走出阴霾。
徐苗苗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家境比较好,所以,徐苗苗担心同样是大学生的那个她遇到困难再误入歧途,便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开学了,你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忙就告诉我,别客气,我会帮助你的。”可是,短信发出后,两天也没有接到对方的回复,她不免有些担心。但转而一想,也许是自己的哪句话伤着人家了,或者是自己的姿态给对方造成了居高临下的感觉……想到这些,徐苗苗决定再认真编写一些真挚的话语,发给对方。
3月9日,徐苗苗正在手机上写短信,还没来得及发出去,手机就响了。一看来电显示,徐苗苗不由得张大了嘴巴,那个电话号码正是自己丢失的那部手机的,这个电话显然是偷自己包的那个人打过来的。
徐苗苗连忙接听,可是,对方没有说话。透过话筒,徐苗苗听到了对方急促的呼吸声,并能感觉到对方几次欲言又止。怕对方把电话挂断,徐苗苗开口说道:“我知道你是谁。我一直等着你和我通话,你能这么信任我,我非常感动,你放心讲话吧,旁边没有任何人,现在就我们俩……”
可是,任凭徐苗苗怎样说,对方还是没开口,沉默一段时间后,对方将电话挂断了。
徐苗苗在深感遗憾的同时,觉得这个偷包人还会与自己联系,因为她既然露头了,就说明她一定有事要和自己沟通,也许是她真有困难。也许……
过了一会儿,徐苗苗果然接到了偷包人发来的短信:“感谢你这么多天陪着我,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和鼓励。我不是惯偷,拿你的包是我的一念之差之举。现在,我要把属于你的东西还给你,也要把我丢失的东西重新拾回来。”接下来,她又发短信告诉徐苗苗明天上午9点到徐苗苗就读学校的一个收发室去取包,并叮嘱徐苗苗“别早去”。
徐苗苗感到很震惊,尽管她给小偷发短信的初衷是想要索回自己的包,但当对方以如此真挚的言词向自己表示感谢,并真的以还包的行为向自己表达悔过之心时,徐苗苗还是深感意外。
同寝室的同学得知小偷将要把背包返还给徐苗苗,有可能两人还要见面时,都替徐苗苗捏了一把汗,担心她受到伤害。有的同学提出报告学校保卫部门,被徐苗苗劝住了。还有的同学要求和她一同去取包,也被徐苗苗婉拒了,她觉得既然对方这么信任自己,自己便没有理由不相信对方。
第二天,徐苗苗忽然想到那个偷包人告诉她不要早去,是不想和她见面啊。可她心里却产生了迫切想见那个人的欲望。于是,徐苗苗顾不上对方的嘱咐,比约定时间提前半个小时来到了对方指定的收发室。还没进屋,徐苗苗便一眼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黄色米奇背包。她抑制住激动的心情,连忙走过去,向收发室人员说明了情况。收发室的人告诉徐苗苗,送包人很早就送过来了,是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女孩……
拿到失而复得的背包,徐苗苗欣喜异常。她将背包打开,发现里面的证件、手机和钱包一样都没少。她又把那只牦牛皮质的钱包打开,看到里面的100多元钱原封未动,一张100元面额的钞票上的一道油笔划痕依然清晰可见。由此不难看出,偷包人对这个背包一直很认真地保管着。
兴奋中的徐苗苗想要再发一条短信给那个偷包人,与她交流一下找回背包后的感触。短信很快编好了,正要发送时,徐苗苗愣住了,对方曾用来接收短信的手机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手上,短信发给谁呀?
握着手机,徐苗苗的心里忽然产生了一种空荡荡的感觉,两部手机都在自己手里,其中一部是她与对方真诚交流的工具,现在工具完璧归赵了,可她在茫茫人海中也许永远找不到那个人了,即使近在咫尺,谁也不会知道彼此就是对方……
2004年4月4日,中央电视台《讲述》栏目将徐苗苗请到北京录制了一档节目。在演播现场,徐苗苗百感交集地向观众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的故事。节目结尾,徐苗苗深情地向那个曾和她交流过很多条短信的朋友发出呼唤,真挚希望她能和自己联系,打个电话,或发条短信,她会拿着那部承载着两人心路历程的手机,一直守候下去……
一条爱上自行车的鱼.txt
她拉起一个叫鱼和自行车的女权社团,口号照搬西方的一个女权经典:一个女人不需要男人,就像一条鱼不需要自行车。
我常说,麦铛是我捡回来的。
20年前我10岁,麦铛3岁,孤零零站在医院门口,拖着一个脏兮兮的绒毛玩具狗,张大惊惶的眼睛。麦铛拉我的衣角:我妈妈不见了,我找不到她。眼光怯怯的,像一只受惊吓的鸟。我把她捡回家,帮她洗小狗。我说我叫家哲,你叫什么名字?麦铛把脚腕和手腕叮叮的铃铛摇得山响,奶声奶气说:我妈妈说我叫麦铛,小铃铛的铛。
当麦铛考上我所在城市的大学,小荷一样出落起来的时候,我已经大学毕业了几年,在一家跨国大公司波澜不惊地做着小经理。我每星期到学校看她一次,顺便帮她把衣服拿回宿舍洗,下一次再折叠好了还她。我喜欢领着她,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各个餐厅,就像20年前我在医院门口把她捡回家。我在这个已经生活了近10年的城市没有亲人,麦铛温暖了我所有关于亲情的记忆。
有时工作忙,我抽不出时间去看她,麦铛的电话就哗啦啦地响。“家哲,我变成红杏了,出墙的那种。”我吓一跳,才多大一点的孩子,怎么会扯上有关婚姻的三角爱恋。我摔电话:你等着我来收拾你。匆匆打车到学校,麦铛一脸的无辜:上星期我们和邻校联谊,我和其中一个男生跳了一支舞,他们喊“一枝红杏出墙来”,我们班男生就老大不乐意了,对着喊“肥水不流外人田”。
拉下的脸怎么也收不起来,可是又不好发作。我像往常一样领她去吃饭,麦铛无心无肺依然吃得很香。一顿饭,我没有说一句话,莫名其妙想发火却没有对象。临走,麦铛说,下次有好玩的事情再告诉你啊。我沉了脸,心痛无比,在她眼中只是觉得好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这样一直等着麦铛。在她说她变成出墙红杏的一刻,我明白自己多么不愿意别人抢走她。我想等着她长大,然后告诉她我要娶她。
捡麦铛回来的那个下午,麦铛的小狗被我洗得雪白雪白的。麦铛很高兴,她说家哲你会洗小狗好厉害,我长大了要做你的新娘,然后你每天帮我洗小狗好不好?我一直记着麦铛的承诺,可是我发现她已经忘记了。
大二时候麦铛的桃色新闻雨后春笋一般疯长。我不动声色冷眼旁观,这种成不了气候的爱情,就让她自己去磕磕碰碰好了,等她摔够哭够,自然会回归我的小巢。
一天麦铛说,浩南自杀了,为我吞了3粒安眠药,我要去爱他了。我哑然:三粒安眠药又不会死,这算哪门子的自杀,我晚上睡不着还吞4粒5粒的。麦铛认真得眉头都皱了起来:谁要他死来着,我早就喜欢他的。不过一个女人生命中若连一个为她自杀的男生也没有,就太失败了,于是我就给了浩南3粒安眠药。我鼓掌: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孩子的小把戏。麦铛忽然正儿八经盯着我的脸:说,晚上为了谁睡不着?恭喜你终于开窍了,从大学到现在,我从来没有看过你谈恋爱,你的奇怪行为现在终于可以终结了。我只好装作不好意思地笑。愚蠢的麦铛,你可以费尽心思与浩南演一出一死为红颜的戏,就是不肯看看身边为你失眠不肯恋爱的我?
可我能说什么呢,现在正是麦铛飞扬嚣张的青春,她需要许多华丽的爱情去装点,不在乎所有不切实际的作秀。
几个月后麦铛兵慌马乱冲进我的办公室,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她哭一声,吸一下鼻涕,然后把它们全擦在我崭新的西服袖子上。我说麦铛,这是华伦天奴啊,我明天还要穿着去上海开会的。麦铛又是一声狼嚎:我不管,我被甩了。那个小虾米浩南居然说,他现在才发现我比他高,他自尊心受不了。莫名奇妙,他追我的时候又不是不知道我比他高,我也不并是这几个月才长高的啊。我不安慰她,由着她哭,一边掩饰整个浴缸那么多的高兴:麦铛这只被浩南煮熟的鸭子终于飞了起来!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麦铛果然不敢再沾爱情这杯毒酒。她拉起了一个叫鱼和自行车的女权社团,口号照搬西方的一个女权经典:一个女人不需要男人,就像一条鱼不需要自行车。很快学校各个角落失恋的女人迅速变成麦铛旗下的鱼,一条条游了过来。麦铛很是得意了一阵。
麦铛的得意在一个叫石开的男生出现后戛然而止。周末我像平常一样给麦铛送衣服,一个男生高高大大堵在麦铛宿舍门口。不等我开口,麦铛慌忙扯扯我的衣角:石开,这是我哥。石开立刻讨好地伸手过来:哥,你好。我的手狠狠一使劲,差点没把他的手腕捏碎。石开的脸呈苦瓜状,唏唏嘘嘘说麦铛我先走了,你哥真热情。石开走后麦铛笑得春花灿烂:家哲你看到没有,石开可是比我高呢,这次我一定不会因为身高被甩了。我没好气:谁是家哲,我是你哥!
我驾轻就熟找朋友借到一套白色的跆拳道衣服,然后在腰上狠狠系上黑色的带子,来到石开的楼下,一把把他拖出来:告诉你,我不是麦铛的什么哥,我练跆拳道练了4年,现在是黑带九段,要和我抢麦铛放马过来。顺便问一句,你练到了什么级别?石开软软地陷在地上:白带还没考上,我和麦铛现在没有关系了。又是像浩南一样的胆小鬼,追女孩冲锋陷阵,遇上对手撒腿就逃。我很替自己悲哀,麦铛宁肯爱上这样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也不肯正眼看看身边已经磨练得瓜熟蒂落的我。
果然几天后麦铛再次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我又被甩了。我装傻:可是石开比你高啊。这下麦铛的泪流得更义愤填膺:他说他妈嫌我年龄小,不许和我恋爱。莫名其妙,他又没有带我回家见过她妈。我终于忍不住笑,石开虽然胆小,甩女人的手段却是一流,难为他能想到找他妈做借口。
我把西服袖子伸给麦铛:尽管擦吧,我明天不用开会。麦铛仰起脸,猛地扑到我怀里:全世界就你对我最好了,让那些石开和浩南见鬼去吧,只要你肯借袖子给我擦眼泪就可以了。幸福突如其来,我双手颤抖捧起麦铛的脸,她终于长大了,终于肯转头看看一直苦苦等候的我。我的唇凑了上去,麦铛说:哥,你说是不是?我被当头棒喝,为她做了这么多事情,难道我只是麦铛的哥?
我终于不想再等,我累了。匆匆接受了几次刻意的相亲后,我和一个白领定了下来。婚礼定在两个月后,我把几年来所有的积蓄都清点出来,10万,准备用来付新房的首期。至于爱情,我已经不去想它了。
一直在忙,麦铛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记不清楚多久没有和她见面。麦铛的眼睛幽深幽深:已经3个月了,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这么长的时间,你居然一个电话也不给我。我看着麦铛,定定地:我要结婚了,明天去交房子的定金。以后分开的时间或许更长,你要慢慢习惯,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麦铛明媚的眼睛就那样渐渐地灰暗下去。
第二天我和女友带着10万到房产公司。麦铛的电话响起:家哲你一定要帮我。这次我爱上一个保安,我妈不同意。她说他必须拿出10万买房子,才肯同意我和他交往。她又爱上了,我不知道麦铛的心是什么做的,可以如此轻易爱上一个又一个陌生人,却从不在意陪了她20年的我。我不想帮她,不想成全夺我所爱的那个男人,可我拒绝不了麦铛的眼泪。
我说好。
来到麦铛的学校,我左顾右盼没看到麦铛的保安。麦铛摊开手:钱,拿来。我把厚厚一叠钱塞到她手里,帮她掠开几丝飘散的发丝。我说麦铛,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了,希望那个保安能够真心对你。麦铛把钱牢牢地攥住,小脸仰着,一行清泪滑落:哪有什么保安,我不要你结婚。这是她第一次为我而流的泪,清凉透彻,温柔抚过我心底所有伤得裂开的领土。
我说:不骗我?麦铛咬紧了牙:你究竟说不说,三个字的。你帮我洗小狗,我说过要做你的新娘,我一直记得。我找了浩南然后是石开,最后还有这个子虚乌有的保安,可你一直都不肯说。
这条鱼,她终于想找一辆自行车!我说,三个字的?小坏蛋。不对,小妖精?麦铛涨红了脸,啪地把钱摔给我:我去找保安。我拉住她,凑在她的耳边说:知道吗,虽然现在我不再给你洗小狗,可是你的衣服全是我亲手洗的,因为我不舍得拿给别人去洗。麦铛,我爱你!
一条红鱼滑过水面.txt
电影,仅仅是一场电影
1998年的夏天流行红裙子,杨丽也买了一条红色的连衣裙。那件连衣裙并不昂贵,在他们的城市里,到处都是廉价的专卖店。可高原照样很生气。在他看来,追逐时尚不但愚不可及,而且还庸俗不堪。况且,杨丽还自称是文学青年。
文学青年怎么了?杨丽反驳说,文学青年就应该保持一颗年轻的心,否则都成文学老年了。你再看看你,乞丐一样。
作为一个酷爱旅游的人,高原在夏天只穿牛仔裤和大汗衫。由于他经常徒步旅游,又不喜欢洗衣服,所以他的汗衫污渍斑驳,就像是一幅奇特的地形图。杨丽,我没什么好惭愧的,相反,这是你的耻辱。高原不动声色地说。杨丽果然气坏了,她挥舞着瘦弱的胳膊大喊着,高原!你什么意思?难道女人天生就应该给臭男人洗衣服吗?
争吵并不是问题,他们很快就和好了,前提条件就是高原要承认错误。那天他们一起去看了场电影,《泰坦尼克号》。看电影时,高原还没有从争吵的阴影里走出来,他伤心地想,老天啊,我怎么会喜欢上这个女孩?她矫情,她激烈,她还带我看这么庸俗的电影!
所以说,高原的心思并不在电影上,他还在琢磨着为什么会和这个女孩在一起。其实很简单,那个杨丽会写诗,她的小诗就像是鱼钩上的蚯蚓,不仅奇特,而且还鲜活。当时高原不禁怦然心动———假如两个浪漫的人生活在一起,那将是多么幸福啊!当然,现在高原明白了另一个道理,原来浪漫也是分档次的。诗意的栖息在大地上———妈妈的,我才是栖息在大地上,而她只喜欢坐在电影院里想入非非。
在回家的路上,杨丽还沉浸在电影里不能自拔。她激动得脸蛋发红,连小辫子似乎都要飞扬起来。高原,你是不是也很感动?我刚才哭了,你看见我的红眼圈了吗?
高原轻蔑地笑起来。他的笑叫杨丽怒不可遏。那个小丫头掐着他的胳膊,说,高原,你真是个冷血动物。对了,假如我是那个女孩,而你是那个男孩,你会不会救我?
高原说,没那么多假如,你不喜欢旅游。你只喜欢活在幻想里。
杨丽突然笑了,高原,我明白了。在你的世界里,在你的梦想里,我向来都是多余的。
高原愣了一下,杨丽,你不要曲解我。
杨丽冷笑着,我有吗?
高原干巴巴地说,宝贝,别闹了。
杨丽突然尖叫起来,我就知道!假如我在那艘大船上,你一定不会救我的!
最后的晚餐———多珍重,宝贝!
电影后是他们照例的晚餐。那是一家装修豪华的西餐厅,里面显得很安静,只有一些烛光在桌子上摇曳。起初高原担心杨丽会感觉不自在,很快,他就打消了顾虑———平民女孩杨丽欢呼了一下,然后俯下(禁止)去亲吻烛火。
他们各自为自己点了一份牛排,然后注视着彼此,笨拙地摆弄着刀叉。他们都被对方蹩脚的姿势逗得哈哈大笑。
高原,我们多久没有这么浪漫?杨丽神采奕奕地问。
浪漫?有吗?你看看我———高原把整块牛排叉起来,艰难的撕咬着。然后,他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他看见杨丽扔掉了刀叉,用手把牛排抓了起来。杨丽也笑了:我想象着我们在草原上。杨丽做了一个鬼脸,我们在吃手抓羊肉。
在晚餐结束前两分钟,杨丽突然说,你是不是打算唱首歌给我听?
高原皱了一下眉头。小姐,这只是一顿晚餐而已。
杨丽眼睛转了一圈。高原,你看着我的眼睛,用你所有的感情看着我。趁着蜡烛还没有熄灭,让我看到你的爱。一分钟就好。
那是充满温情的一刻。西餐厅里回荡着低柔的爵士乐,桌子上的烛光笼罩着两个沉默的人,他和她的眼神交接在一起,嘴角都浮现出恬静的笑意。这似乎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静谧得让人听得到两个人的呼吸。
高原,我爱你。杨丽含情脉脉地说。
烛火倏地一下熄灭了。黑暗之中,高原看见杨丽的眼眸熠熠闪烁。
高原,我们分手吧。杨丽最后说。
萧瑟的季节还遥不可及,
可他们的爱情却悄然枯萎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作为一种诀别,他们决定出去旅游。这是一个好主意———爱情由甜蜜开始,也应该甜蜜的结束。
他们一口气跑了好几个江南小镇,每到一处,杨丽都要求拍照留影。这有点小麻烦,作为一个旅游迷,高原拥有一个非常古老的照相机,据说可以拿去拍卖了。每当杨丽拿着照相机请求别人给他们合影时,高原都心疼得要死。另外一个不和谐的小插曲是,杨丽居然还穿着那件看似时髦的红裙子。其实这也无所谓,在高原看来,一切都即将结束,所以他们所表现出的前所未有的亲密,也就如同那些照片一样,只是短暂而凝固的一段真实。
假如旅行自此结束,那么还算是个值得缅怀的结局。问题是,杨丽突然提出一个要求。她说,高原,你陪我坐一次游轮好不好?
作为一个有风度的男人,高原有什么理由在最后的时刻拒绝呢?于是他们又坐着汽车狂奔了几百里,到达了江岸。然后,他们登上了游轮。
那绝对不算是个正经的游轮,它太破,尺码太小,坐在狭小的船舱内,高原昏昏欲睡,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偷渡客。可杨丽却不这么认为,她拉着高原的胳膊,惊喜的四处张望着。天啊!我终于坐上我的泰坦尼克了!小丫头兴高采烈地欢呼。
没过多久,她有给高原出了个难题。她掏出一张小纸条,塞到高原手里。
高原,你从来没有写过诗给我。我替你写了一首,你念给我听好不好?
高原有些不耐烦了。杨丽,这么多人,你成心叫我出丑啊?
杨丽的神情黯淡了一下。
高原心烦意乱地走出船舱。好杨丽,我出去背诵了。你要记得,再过15小时,我就不再属于你了。
江面起了大雾,两个心事重重的人各自扶着栏杆,他们看不到什么风景。偶尔他们会听到汽笛的声响,那种声音尖锐而悠长,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杨丽首先打破了沉默,她突然倚靠在高原身边。高原,我们再照一张相片,好吗?
高原想起了什么。我的相机呢?杨丽,你是不是把我的相机留在船舱里了?
杨丽也吃了一惊。好像是的,高原,这也不是我的错……
高原咆哮起来。怎么不是你的错?你最后走出来的!你给我找去!
在转身的一瞬间,杨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泪光。
高原注视着那个背影,心情复杂。妈妈的,我今天怎么了?高原困惑地想,我脾气怎么这么大?
这时,游轮突然剧烈的震荡了一下,高原跌坐在地上。若干年后,高原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他吃力地爬起来,摇晃的游轮再此把他甩到地上。他听到有人大喊了一声“撞船了”。几乎在同时,船舱里冲出了无数个人,他们惊惶失措地奔跑着,跌倒着,就像是一个个虚弱的婴儿。游轮迅速倾斜着,高原的大脑一片空白,他开始向前爬行,这时,他在人群中看到了杨丽———那个红裙子的女孩也趴在地上,手里还举着相机,表情惊恐地喊着什么,可是高原却听不清楚。他只听到一片凄厉的呼救声和哭泣声,那一刻他的心脏突然疼了起来,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是那么怕失去杨丽。他伸出了手,仿佛想在空气中抓到一根绳索,把那个女孩牵引到自己的身旁。
游轮沉没了。高原敏捷地在水中游动着,他在寻找一个人,一个穿红色裙子的人。时间变得如此漫长,高原睁大着眼睛,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在身边挣扎和坠落,宛如一片片落叶。不甚透明的江水变成了一个柔软的坟墓,他再也听不到什么了,他只是在奋力地划着水,混乱的心痛着。最后他终于看到了一个红色的身影。他抓住对方的头发,紧紧的……
当然,那个人不是杨丽。她是另一个喜欢穿红裙子的女孩。一年半之后,她成为了高原的妻子。
是的,这个性情温顺的女孩叫赵小帆。
什么时候,我为你朗诵一首诗歌
结婚之前,按照高原的请求,他们又去一次江岸。那是个晴朗的好天气,江面上反射着太阳的金色光泽,一切显得祥和而宁静。而在一年以前,这里却发生一件可怕的事情。一个红裙子女孩在绝望地挣扎,然后溺死,安静地沉没。高原把一条蓝底的碎花小裙扔到了江水里。杨丽,今年流行这个了,你喜欢吗?
高原转过头,问,小帆,当初沉船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小帆思索了一下。怕,特别怕。
高原低下了头。她也怕,她也特别怕,她希望我能救她,可我没有。
小帆有点害怕地说,高原,我们回家,好吗?
高原突然抓住了小帆的手。
那是一个令人伤感的中午,生者和死灵之间只隔着一片明亮如镜的江水。站在岸边,高原凝视着赵小帆,就如同面对着那个已经凋零的灵魂。一年过去了,高原还记得那首诗,杨丽要他朗诵的那首诗。这是一个偿还的仪式,高原知道自己的泪水正在汹涌而流。
……
我在暮霭里期待,暮霭在我心中虚度
亲爱的男子,为何不停留你美丽的脚步
我在落日中沉睡,落日在身影中迟疑
我所倾慕的人,为何眷恋彼岸的别离
我爱恋的人,当我的世界充满冰冷的水
淹没那些滑过的红鱼,你可知道
你可知道你错过了怎样的归途……
红鱼曾怎样的滑过水面
两年以来,高原一直和噩梦在纠缠。在梦里,他看见自己以各种方式死去:被汽车撞死,被炸弹炸死,被大火烧死,被野兽咬死……只有在醒来时,高原才会意识到,其实自己还活着,而死亡属于他曾经的恋人,那个名叫杨丽的女孩。
妻子赵小帆听到了他的动静,她慌乱地问,高原,你又梦见了什么?
高原依旧没有说话。他跑进洗手间,把浴缸放满水,然后闭着眼睛躺了进去。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在融化,并流淌到1998年的那个夏天。他的耳朵边充斥着各种嘈杂的声响———叫喊着,哭泣声,巨大的击水声,以及自己的心跳声。是的,他就如同漂浮在一条河里,隐约之中,他看见水下有一条红色的人影倏然而过,还有一片散开的黑发,水草一样摇曳着。
高原大叫一声,他奋力伸手一抓。
他没有注意到,妻子赵小帆正站在门口注视着他,一言不发。时光慢慢流逝着。
在高原和噩梦争斗的日子里,他忽略了很多事情,比如说,他没有发现,他的妻子以惊人的速度消瘦下去。直到有一天,她终于躺在了病床上。
医生说,是癌症晚期,熬不过几天了。
作为一个经历过生死的人,高原没有过度悲伤。他整天陪伴着妻子,不管是白天和黑夜,他都死死地握着她的手。他知道,即便是死,她也希望自己的掌心是温暖的。在大部分时间,她都是昏沉沉地睡着。偶尔醒过来,高原就陪她说说往事。
她说,谢谢你,高原。
他说,谢谢你,小帆。
在最后一个夜晚,赵小帆突然从昏迷中苏醒了,支撑着坐了起来。她剧烈地咳嗽着,脸颊上泛起异常的红。高原,你想听听沉船往事吗?……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隐瞒着。那天当你快把我拉出水面的时候,我还没有完全昏迷。朦胧中我看到身边有个影子,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人的身影,她并没有沉下去……
高原惊呆了。小帆,你是不是太累了?
赵小帆微笑了一下。我不累,高原,我没有说胡话。我记得很清楚,那个身影在水里游动,很轻灵,就像一条美丽的红鱼……
如果可以,可哪里有如果……
从此以后,我们这个城市里就多了一个沉默的人。他穿着破旧的牛仔裤,胡子拉碴,看上去就像是个乞丐。他在城市里为了生计而往返奔波,但是他显然没什么朋友。我们知道他叫高原。我们听说他刚失去了老婆。当然,我们都不知道那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更无从知晓一个关于沉没的红鱼的故事。
在一个清冷的早晨,高原收到一个沉重的包裹。他很意外,于是很快签收,然后很快他打开了它。
他看到的是一架古老的照相机。那个照相机锈迹斑斑,连快门都按不下去了,沉默着,仿佛想顽固地尘封一个瞬间。此外,还有一张发黄的小纸条,上面的字迹是他熟悉的,清秀而潦草:
我在暮霭里期待,
暮霭在我心中虚度
亲爱的男子,为何
不停留你美丽的脚步
一夜山路十年爱.txt
恋爱时,男孩女孩分隔在两个城里读书,女孩读师专,男孩读师大。两人都来自苦寒的乡村,是典型的穷大学生。他们的爱情,便显得贫穷而纯真。虽都是大学生,他们的命运却是被“定了向”的:毕业后,他们将被分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工作。
女孩临毕业前,到男孩的学校玩了两天。两人是否谈及未来,已记不得了。只记得最后,是男孩送女孩返校。男孩扛着一箱书,女孩也背了一大包。男孩爱读书,喜欢文学,那算得上是他的心爱之物。男孩要女孩先将它们带走,他随后也会到女孩身边。
他们钱包很紧,时间却很从容,所以坐了一趟慢车。慢车也真是慢,每站都停。摇摇摆摆到女孩读书的那城市时,天已黑了,郊线的公共汽车早收班了。而女孩所在的学校,还远在郊外一座山上,有差不多十里路。“的士”当然是有的,亮着灯在他们身边晃来晃去,但他们没钱。几乎没什么犹豫,他们便决定步行上山。
从那座叫“东方红”的大桥出发,没多久,他们就觉出那些书的重量了。走走歇歇,两人都感到了累。但路还远着呢。为了解闷,男孩开始找话说了:“嗨,想一想,假如我这一箱,你那一包,装的都是钱,你说我们会怎么样?”
这也许是一个有趣的话题,女孩“扑哧”笑了:“那我们就可以‘打的’了!”
“‘打的’算什么?”男孩似乎很不满意坐出租车,虽然那时他还没有坐过。“我们干脆买辆车,想走哪里走哪里,想啥时走就啥时走。”男孩说得认真而肯定,似乎那些书真的已“变成”钱了,可供他自由挥洒了。
女孩的情绪被感染了,也便极有兴致地投入了讨论和设想中:“那我们就随时都可以出去旅游了。”那时,男孩和女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一起出去旅游一趟。
男孩本就挺能侃的,见女友兴致起来了,便越发灵感飞扬,像写诗一样:“到时候,我要买一架'海陆空三用车',想上天就上天,想落地就落地,想下海就下海。”
“哇,那才美呢!”女孩为男孩的想象感叹不已,但同时又有些疑惑:“恐怕,世界上还没这种车卖吧。”
“那有啥,我们慢慢研究啊。要是哪天真发明出这种车来,我们就到瑞典去,拿它个诺贝尔奖回来,还可以为咱中国人争一点光呢!”
就这样,话题像被抻着的面团,越扯越长,路却越走越短。不经意间,居然已走到女孩读书的校门前了。而他们,居然一点儿也没再感觉到累。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年的男孩女孩,现在只好叫做男人女人了。他们结了婚,成了家,有了聪明的孩子,并且从那个偏僻的地方,调到了女孩当年读书的城里。但他们依然很穷,他们的感情也一如当年,贫穷而纯真。只是,更多了一些坚韧。
他们常常回忆起当年的那个夜晚,那个场景。而每一次,他们都能在那虚拟的幸福中,获得一些快乐,真正的快乐。
那男孩就是我。那女孩就是我的妻子。现在,她正坐在身旁,看我写着这篇短文。而那些书,那些当年被我们背了近十里路的书,此刻正在背后的书架上,静静地看着我们。
一只鞋的爱情.txt
它从成为一只鞋开始,就憧憬一场伟大的爱情。但伟大的爱情究竟是什么呢?
一只鞋的爱情
一只鞋,从成为一只鞋开始,就憧憬一场伟大的爱情。
它瞧不起兄弟姐妹们的爱情,平淡、无趣,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直到死,即使被错误的手一经搭配,也依傍一生。有的,甚至终生没有过真正的对话,没有心心相印的火花,却厮守一辈子,可悲呀可叹!它要寻找,寻找自己倾心仰慕的那一位。伟大的爱情必须走遍天涯海角才能找到!
它走了,离开了纷纷的挽留和规劝,头也不回地走了。它相信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是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剩下的,只是义无反顾。
也许因为它太美了的缘故,一只手拾起了它,啧啧赞叹,再四下里寻找,却只有失望。那只手几乎想扔掉它了,可犹豫了一下,还是揣在了怀里。
从未享受过人的温暖,尤其是贴近和聆听过人的心跳的它,兴奋极了,莫不是高贵的人看上了自己?他们的爱情可是无与伦比,足以令世界为之变色的。可隐隐地,又有些失望,他们的爱情难道就是一见之下就携手回家、过柴米油盐的日子?连起码的对视、心动、脉脉含情乃至相爱的过程还没经历呢。
正胡思乱想着,到家了。它被那只手掏了出来,犹豫再三,扔进了一个黑暗闭塞的空间。这,怎么会呢?人,不是爱上我了?它想流泪,有嘤嘤的哭声在空寂里弥漫了。
它自己也搞不清楚经历了多长时间的黑暗,反正,太漫长、太漫长。它几乎已经老了,都憔悴了,都干瘪得失去鲜活和颜色了,却连阳光也没见着过。我,就这样死去吗?在远远还没摸到伟大爱情的边的时候?它,哭了,悲切,凄惨,那一方黑暗也不忍倾听了。
“吱吱、吱吱”怎么会有叫声?它收住哭声,开始瞪大眼睛寻找。不用找,一对绿豆大的光亮正在它的面前。是我的白马王子来救我了吗?它努力地抖了抖已经僵硬了的身体,想换一个优美些的姿势和表情来迎接白马王子的到来。没等它调整好,其实,它已调整不了了,那光亮已立在了它的身体之上。别,别……它想叫,它还是个贞洁之身呢,连爱情的样子还没看到,连对方的面目还没看清楚,就……不太……它想不出该用什么词,该怎样表达了。待它看清对方的模样时,它已结束了它的少女时代。
它太痛苦了,那竟是一只老鼠,一只臭名远扬形貌猥琐的老鼠。那老鼠可不管它是什么滋味,开心地叫着,把它往洞穴里拖。它,又成了老鼠们的沙发、床、摇篮、卫生间甚至食物,要不是它实在干枯得不能再干枯了的话。
它想,地狱可能就是这个样子的吧?它想逃离,可不能够。它几乎要发疯了。
它正昏昏然睡着,或者说是呻吟着,一只脚穿上了它。脚,不正是它久久期盼着的那一位吗?它对脚感激涕零,努力地使脚舒服些,再舒服些,无论踩还是踢,无论走过尖利的石子还是污水坑,它都不在乎,都心甘情愿。
它不知道,那是一个乞丐的脚,跟定了对方,就跟定了苦难。另一只朝同一个方向前进的脚上,是另外一只鞋,比它还要破烂,相比之下,它还算是美丽的。可脚并不另眼看待它,这使它有些心酸。再一想,又释然了,爱情怎么可以有埋怨呢?伟大的爱情更不应该。
它几乎以为,如此的日子会天荒地老。可它错了。
它被抛弃了,喜新厌旧的脚又爱上了比它年轻漂亮的新鞋。它被扔在了道路边的草丛里,任蚊虫叮咬,任风吹雨打,任霜寒雪冻。它快要散架了。
这时,路说话了,浑厚而又沧桑的声音像是慈祥的父亲。
孩子,请恕我叫你孩子。在我面前,你应该还算是孩子。你的伟大爱情找到了吗?你注意你的兄弟姐妹们了吗?你看,并肩携手,共赴前程,无论痛苦还是欢乐,即使没有言语,可心却相融在一起啊。从成为一只鞋开始,就憧憬一场伟大的爱情。睡吧,别后悔了,好在你的追寻之路也算是丰富的一生了,不虚此生。就让后生晚辈们从你的身上汲取教训吧。
一只鞋,一只终生寻觅伟大爱情而不得的鞋,虽不甘心却也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在漫长无尽头的梦里,它应该如愿了吧?
因为年轻.txt
从山东来到南京,终于见到了秋天。山东的秋天空很蓝,而这儿却终日下着析析沥沥的小雨。走在路上,忽然一阵风吹过,金黄的梧桐叶飘落下来,我也却象被揭去了覆在伤疤上的布,心忽然痛起来。
那时的天空总是很蓝,就象她的眸子。我和她是7年的同学,从初中一直到高三复读。她说话不多,经常静静的呆在自己 位子上,看着书,或者 窗外。
我那时也不爱说话,她真象我 ,我 常想。
直到那一天晚上,我走过去,对她说,“英,我可叫你姐姐吗?”
“啊?”
“ 我说要认你当姐姐,我~`~~~”
然后是难以忍受的寂静,我终于决定要走了。她忽然抬起头,“弟弟。’
以后的日子总是波澜不惊,平淡的象开水。但我已经是她的弟弟,而她是我的姐姐,这关系我们都知道。我们去过护城河边,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说者不相干的话,已经临近高考,学校有着暴风雨前的静,河里有水鸟在叫,我们有时就会停下来,寻觅鸟的方位,或看水里的月亮。
我虽然是她的 弟弟,却在教室里从来没有叫过。别人不知道我是她的弟弟,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她也从来没叫过我,每次她总是“哎,哎~”的叫我,连名字都省了,我们有了一种默契,有时我在抬头看她时发现她也在看我,可我们只是姐弟,我不知道为什末。
日子过的虽然很慢,但终于到了高考,6.8号的那个晚上,我的 高中生活结束的那个晚上,我和几个同学喝的酩酊大醉。我想着和她的事情,忽然觉得很虚无,一口白酒进去,我的眼泪就出来了。
当天晚上我吐了一地,第二早上,再吐,就只剩胃酸了。
毕业后在家的日子,我骑车去了她的街道,我们眼睛盯着别处,说者我们还不确定的未来。后来她就上了车,她用手扶着我的肩膀,我将车开到60脉,只听到耳边的风声,只感觉到她用力抓住我的手。后来她说:“慢点”我放慢了速度。 后来我发现,戴的帽子被吹掉了。
她比我大三岁,很多事情也比我想的多。可是却终于有点多愁善感了。她 常常会叹气,很轻,象一根羽毛,却经常重重的砸在我心上。她常会想我们的未来,和我幽幽的说,然后叹一口气,说:“我是你的姐姐”。我们只是姐弟关系,这我知道。
在我们山东已是初秋的九月,我来到了南京,这儿还很热。她去了青岛的一个民办学校,来信中说‘我们这儿很凉爽,经常吹过有腥味的海风。弟弟,保重自己。’后来的信中 ,她那儿总是有点凉,南京却总是有点热,南京和青岛的气候不同,我不知道我们。
有时侯她会出现在我的 梦中,我那次牵着她的手,我在电话里和她说这件事,“你只敢在梦里这样吧!”有一种幽怨的感觉,我就挂断了电话。我们只是姐弟,我们只是姐弟,我重复着这句话。
我是个理想主义者,可她不是。她会想很多实际的事情,她知道她比我大 三岁,那次信里她还说过她的学校不如我们的学校。为什摸她不是,我常会想这个问题。
在南京的灰暗的天空下,我忽然觉得老了很多,尽管我只有18岁,却好象已历尽沧桑。我思考着我们的更加不确定的未来,心里经常会觉得空荡荡地,我和她只是姐弟,这我知道,她也知道。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长。
我的高中,我的姐姐,难道,只因为我们年轻?
永远未寄.txt
永远未寄
作者:燕子坞 文章来源:學生之友 点击数:1401 更新时间:2004-9-12
carry:
我正坐在教室里。只有一个月就要考试,我突然想起我应该给你写一封信。
我在这所学校里并不怎么快乐。渐渐发现竟然在迷失自己,就好像被灼烧一样,变成水气,慢慢升上空中,消失在空气中。有一天,我会这样消失掉吗?
我发现自己的脾气越来越古怪了。还会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半夜悄悄爬起来到屋顶去看月亮。。当我在其他人轻微的鼾声中睁大了眼睛,发现在这种安静到几乎凝滞的空气中月亮真的好亮好亮啊。这时候,听见某只流浪鸟儿的悲鸣划破夜空,是否会看到月亮上有嫦娥的裙角摆动?
当我发现一座久已无人的小木屋潮湿的角落中长出一朵紫色的小蘑菇,突然感觉自己就和它一样,于是像抚摸一个新出生的婴孩一样久久抚摸着它,就像在舔舐自己的伤口。当我一个人走在校园里,抬头仰望那个飘渺的天空,突然泪流满面。一时我想离开所以人,一时我又突然想拥抱所以人。有时我会和一群乱七八糟、素不相识的人喝酒醉通宵,有时会独自一人坐在不开灯的房间,轻轻地亲吻着自己明媚的忧伤。更多时候我握一杯加冰的柠檬水陷在阳台的躺椅里看远处林立的楼层。就像一座座墓碑。
有时候,我对自己说:醒来吧。快些醒来吧。却依然像冬天里的燕子巢,掏空一样死气沉沉。有时候,我又敏感的像一只缩在草丛中的兔子,风轻轻吹动草尖,我拼命奔跑。怀疑自己有精神分裂症,还总是幻觉三十岁之前会自杀。我不怕,我想宿命如此,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我却是如此惧怕轮回。脑海里不断有似曾相识的画面重复播放。我不寒而栗。我坐在初秋还算温和的阳光下,端起一杯咖啡。总是想起你曾给过我的许多快乐和更多的伤害。可我依然如此想你。
carry,你是真的爱现在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吗?如果爱就跟着他吧。你应该找一个你爱的人,那样你才会幸福。你总是这样固执。
我也总是记起那个你和senzi分手的夏天,我们每天坐在蛋糕店里。你点了一份又一份。靠不停的吃想填补你心里的那块巨大空白。然后就对着窗外漆黑的天和流水的车辆抽泣。我在其他人诧异的眼光中即尴尬又心痛,于是我就陪你一起流泪。现在,如果你和那个你并不甚了解的人变成了陌生人,谁陪着你在蛋糕店里痛哭呢?
还有初三那个忙碌又充实的一年。天不亮我们就在操场上为加试做准备。我的速度永远不如你,虽然你有严重的贫血。听说前几天你又昏倒在教室里,我心底有尖锐的刺痛感。恨不得替你躺在医院的急救床上。我记得你憧憬的仰着脸描述浙江大学的样子。那是你梦想中的未来。白天有烟雨朦胧的石板桥,晚上可以清晰的仰望透彻的星空,还有古街里边衲鞋底边用吴农软语聊天的老太太,和她们脚边懒洋洋的猫。想到这些画面心底会有暖暖的河流淌过。悄悄感动。我想问你,carry,你离你的梦想还远吗?等到你实现梦想的时候,你会离我更远,我更加感觉不到你了。怎么办?
如果你离开我,我就会感到刀子划过心尖般的疼痛,可如果你靠近我,我会感到更疼痛。我不忍看见你那清瘦的模样。请你,不要从我身边走开半步,也不要向我走近。就这样,我们面对面站着,朝着对方温暖的微笑,或是背靠着背,把眼睛望向远空飘渺的云彩或是柔媚的月。心底有对彼此最真挚的祝福。
那么,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幸福。
carry,我哭了。
有风把泪一路吹——梁咏琪追述与郑伊健走过的磨难岁月.txt
四年前,郑伊健与同居多年的女友邵美琪分手,转而与梁咏琪拍拖一事在香港娱乐圈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第三者”梁咏琪,承背骂名不绝,清纯玉女的形象也一败涂地。
最近,梁咏琪到京宣传新摄电影《向左走,向右走》,笔者再次采访了她。此时,她显得神采飞扬,容光焕发,好像生活里的阴影一掠而过。恳谈之间,她将自己的情感经历和盘托出……
“我就是那个勇敢的猎人”
1999年,我和郑伊健合作《仲夏夜狂想曲》,我是女主角。郑伊健细心、体贴、敬业,凡事都做得很出色,只是那时他和Maggie(邵美琪)在感情方面已经出现问题,面临分手。我看得出他很不快乐,常常一个人闷在一边。
一次收工,我的车抛锚了,就搭了他的便车。路上我们说了很多话,也交换了对感情的一些看法,令人惊讶的是我们的观点惊人的相似。当时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那天之后,我们的关系有了变化,拍片时,我不时能从余光里见到他专注看我表演的眼神。
不久,因为赶工受寒,我发烧烧得很厉害,吃了好多药,烧仍是不退。郑伊健很担忧,一再来电话劝我去看医生,还叫助理买了许多水果、巧克力送给我,在每颗巧克力上都写上了祝福的话——那是他一个字一个字小心刻上去的。我舍不得吃,晚上就把它们一颗颗从床头一直摆到床尾。第二天上工,因为怕大家察觉我们的关系异样,就用手机问候对方,我们始终没有捅破那层纸。
可感情的事情无法逃避。1999年10月4日是郑伊健的生日,我为他组织了生日PARTY。谁知,因为外界不知道郑伊健与Maggie的感情已出现问题,见我为他过生日,竟把我看做第三者。结果,我马上就成了媒体的焦点人物。那段时间,我常委屈得泪流满面。但正是这场强烈的风暴,使我对郑伊健的感情变得逐渐清晰。我想,我们该表白了。
10月12日,我主动打电话给郑伊健,那是媒体发动批评攻击波后第一次与他通话,可拨通了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郑伊健身边很吵,该有不少的朋友在身边,他在电话那端小心地说:“GiGi,是你吗?”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可我知道在那样的氛围中叫一声我的名字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我回应着,泪水夺眶而出。我哽咽着问他:“是我的错吗?怪我吧!”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认真、勇敢地面对自己的感情。“这不是你的错,相信我,我和Maggie之间的问题早就存在了,与我们的感情无关”。郑伊健坚定的语气证明他认可了我。好似终于找到了一个大靠山,我哭出了声。
此后没几天,郑伊健便正式向媒体公布他已与Maggie分手。看到他在媒体面前剖白自己的时候,我在电视机前泣不成声,我很心疼他,不愿看到他在伤口处撒盐,还要背负着负心郎的罪名。
10月17日晚上,我打电话给他。伊健的语气出奇平静,但我仍听得出他急促的喘息声,好半天,他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一样,兴奋地告诉我,要给我讲一个他从小到大一直很喜欢的故事。他恳切地对我说:“我就是那个勇敢的猎人,相信我,有我在,一切都会变好的。”
“你是最优秀最有责任心的男人”
虽然身边有郑伊健,可那些尖刻的报导让我常常要窒息了。与我一样,郑伊健也是痛苦万分,他怕伤害Maggie。我理解他,他们在一起有8年的时间,我从没想过得到他的同时也要删除他的记忆。一次,旁边的朋友不小心当着我们的面提到了Maggie,见我的脸色有点艰涩,郑伊健不想让我尴尬,马上打断了朋友的话,然后紧紧地拥我入怀。在那一刻,我听到了他急促的心跳。
有段时间伊健也在舆论的压力下显得灰心丧气。为了鼓励他的自信心,每当这时,我都会捧起他的脸,神采飞扬地大声告诉他:“我向你发誓,你是最优秀最有责任心的男人!”
经过了一段日子的挣扎之后,我们终于向外界正式公布了恋爱的消息。随后便离开了已经炸开了锅的香港,飞到日本度假。在凛冽的寒风里,我与伊健深情地相拥在东京街头,在这里我不在意别人的注视。
没想到,当我们从日本回到香港,却在一夜间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居然有好几家公司无故取消了先前与我谈好的合作计划,而伊健的影视合同也突然锐减,更没有公司续约。
此时,香港的媒体开始了新一轮的“轰炸”:一时有报导说Maggie开着郑伊健的车购物;Maggie仍住在他们的旧宅;一会又传出郑伊健承诺会照顾对方一辈子,时至今日仍常有电话联络……时时传来的有关郑伊健和Maggie的消息整天笼罩着我,日本阳光街头的甜蜜一下子荡然无存。
然而,就在我最需要伊健安慰的时候,他甚至从不解释外界的传闻。我那时怕极了,夜里睡觉时,我常躺在被子里流泪,害怕会失去这来之不易的缘分。
那时,太多的人想看到我们分开,狗仔队几乎每晚都在我家门前游荡。我很愤懑,为什么真诚的爱情要受到这样的攻击;于是,我开始故意向外界表露我们在一起是多么的幸福。2000年3月初,我和Maggie在一个公开场合不期而遇,当时郑伊健就在我身边,见到她,我故作亲密地挽着伊健的胳膊,强让他本插在口袋里的手紧紧搂住了我。郑伊健的表情有点难看,但没有责问我,只是好多次看着我欲言又止。我没有理会他,心里还悲哀地想,他仍在关心那一方的感受。
2000年4月,直到我听到郑伊健评价我好胜时,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不是不在意我,而是想在这段风雨交加的感情旅程中面面俱到,不伤害每一方。而我做出的那种意气风发、沐浴在爱河中的甜蜜模样正是让他左右为难的地方。明白这些后,我后悔了,那正是郑伊健善良的一面,我不能在别人痛苦的时候过于炫耀自己的快乐啊。很快,我改变了态度。我把自己从爱情糖水中轻轻提了出来,开始变得低调。因为怕被人偷拍,我甚至不再主动见他,只是在晚上和他在电话中聊到很晚,而伊健总在不断地宽慰我,有他,一切都会过去的。
熬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时光后,或许是看到了我们是在真正的相爱,叫骂声渐渐淡了。到了2001年下半年,我们的事业开始有了回转。2001年底,我和伊健重新公开在一起出席社会公益活动,感觉周围的目光亲切了许多,站在台上,我们暗暗松了口气。不久,伊健终于拿到和电影公司签的最新主角合约,那天晚上,我们在一起喝了个烂醉,伊健捧着我的脸,动情地说:“哪怕前面有刀山火海,GiGi,我会一辈子守在你身边。”
“这个坚毅男人会为我付出生命”
2002年3月,伊健在日本为《东京攻略》赶戏时,向传媒剖白了我们共同的心声:“现在我们感情成熟,彼此认定对方,拍拖是两个人的事,所以今后不想讲太多。但真的是好感激大家对我们感情的认可。”
想想当初的艰难,再看看现在,我们真有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在阳光下的爱情太美妙了,我们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一起去美国探望朋友,一起外出吃饭,像所有的情侣一样,感受上天所赐予的恩惠。然而,就在我们刚刚找到再次成功的感觉后,一场危机马上就来了。
2002年9月17日,我突然莫名其妙地接到了一个恐吓勒索电话——有一个操着沙哑声音的人通知我将1000万港币打入他的户头,否则将毁我的容。得知消息后,伊健每个毛孔中都散发出了强烈的紧张感,在马上报警的同时,他想了好多应急措施,甚至准备挺身抵挡泼向我的硫酸。一连几天,他都像个职业保镖般警惕地守护在我的身边,而他自己却瘦了19磅。
9月23日,我受邀出席香港一个慈善机构的活动,见我实在是不方便推掉,伊健决定和我同去。活动结束后,伊健拉着我快步向自己的车位跑去。没想到,虽然我们走的是后门,可还是有几个人跟了过来,其中一个高个子冲过了跟在我们最后的保安员,居然还在往怀里掏着什么。回头看到这一切,伊健的眉头顿时锁了个“八”字,他一把脱下(禁止)上的风衣将我的身体裹住。由于高个的速度太快,伊健被他撞在了地上,手臂擦出了殷红的鲜血……
事后,警察搜查了那个高个。原来,那个人是个疯狂的FANS,当时,他只是想让我给他签名,往口袋里掏的是个笔记本,身上并没有携带危险品。
好在几天后,警方抓获了那个真正的恐吓者,让我们大舒了一口气。可是,在这场危机过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伊健的眼中依然透出一种彻骨的担忧。看着他瘦削的面容,我明白,为了我,这个坚毅的男人会付出自己的生命……
现在,我们常常一起去海边兜风,一路上尽情享受难得的平静和安逸。今时今日再也没有东西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了。郑伊健的父亲也开始催促他结婚,而我也相信和伊健一定会有更美好的将来,因为,我们爱得很认真,爱情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更加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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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只有听的人明白
作者:郭葭
我怕麻烦 没勇气感情用事 他也是 我原来 爱过另一个自己
A 我爱喝百事。他也是。我爱睡懒觉跷课。他也是。
我们眯着眼睛,慢悠悠地走在去教学楼的路上,N多次一前一后或并列行进之后,不知是谁先打招呼。N久之后许晓峰同学甚至说:“其实我根本没看清你长什么样,还以为是一同道哥们,”咳一声,接着说,“你那时候太扎眼了。”
中性得扎眼。头发、衣服,大大咧咧的表情与漫画式的眉眼。我叫蔡小丹。死党都叫我蔡丹,于是连英文名字都有了现成的,MENU。
在选修课的阶梯教室撞见不同系的许晓峰。同一排,这人一边听,一边挖鼻屎。他则看见我嘴角流出来的口水。“梦见什么了?”他对这个总是很有兴趣。
慢慢地我们结伴吃校门口的小炒,这个家伙要不就不带钱,要不就一块五毛地跟我计较。最气人的是有一回我和同寝室的女生AA,他和几个男生跑过来搭桌子,结果吃完不给钱、先我们一步地一哄而散———寝室的大姐大当时就骂我:“你到哪里结识的这些蛊惑仔?”
我们逃课看电影,过圣诞窝在寝室打牌,众人七歪八倒地睡去,我和他躺在了一块。说没有丝毫“情色”人家都不信,可真是那样。我的脚搁在他的胳膊上,他晚上差点把我踢下去———用他室友的一句话,我们,是那么的光明磊落。
B 大四的最后一星期,许晓峰跑来问我:“下星期咱们就要上班了———要不,咱俩借点钱,上丽江去?”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爸妈就在客厅,他们总能伸长耳朵听见些什么,然而奇怪的是许晓峰走了之后我问他们要钱,他们居然没说什么。
晚上我起来上厕所,听见我妈跟我爸说:“这孩子是丹丹的男朋友吧?”怎么指望他们了解,我和许晓峰,其实只是死党?
去昆明的火车上我和许晓峰两只脑袋靠在一起。去丽江的大巴上我们俩的脑袋还是靠在一起。在丽江的客栈我们住着两只床的双人间。在院子里晒太阳,纳西小妹指着许晓峰问我:“他是你哥哥?”我点头。小妹又说:“你们两兄弟长得一点也不像。你比较秀气。”许晓峰哈哈大笑,说:“蔡丹,看你怎么嫁得出去。”
C 许晓峰进一家大公司做市场推广。我进广告公司做设计,昏天黑地地加班。刚毕业的小女生,经验谈不上,敢想敢做可以算作有天分了,和美术总监称兄道弟,找小组长和创意总监借钱。
而许晓峰和有名有姓的大客户吵架,试用期没过已经“名满公司”,他的顶头上司是个三十岁出头的女强人,居然夸他:“这小子,够狠。”
一起吃饭泡吧,我们好像都没什么改变。那天在酒吧里,一个MM上来,主动搭话。
我问许晓峰:“她看上你什么呢?”“我长得帅啊。”
这才发现,这个挖鼻屎的家伙开始用纪念版的ZIPPO,侧脸有点像金城武。许晓峰说话很毒地说我身边的GG,比如我妈同事介绍的“中国银行”———“那个胖子啊,就是那个、体重秤都会抗议的,请一个一个来!”
D 2002年下半年,我妈心疼我的租房费,借钱给我付了一个60平米小户型现房的首付。听到这个消息许晓峰比我更兴奋,他在电话里叫着:“我要和你同居!”他的上班时间比我自由,于是装修的事他负责。搬进去的时候他还带着一条名叫小宝的德国牧羊犬。
看电视看影碟的时候我和他各坐一边,小宝在中间。从电视机的角度看过去真是有点搞笑,我一心催着他缴房租———
也许在所有人眼里,我们都是理所当然的一对,看着他躺在沙发上挖鼻屎,我有时也会思考我是不是爱他的问题。
可是如果这样的问题都需要思考,这还算什么问题?
活到22岁,我居然没有恋爱经验。这样想起来都觉得自己丢脸,于是2003年春天,我恋爱了。
E 我的BF叫阿健,建设银行工作,是那个“中国银行”的死党。话说那天我和朋友在酒吧遇见他和“中行”,他们眼睁睁看着我和一个红头发女生在台上抢麦,王菲、蔡依林、孙燕姿,唱个遍。然后接到阿健的电话,吞吞吐吐问我:“你今天有空吗?”
我恍然发现我这类“张扬”的坏小孩对好孩子的吸引力。和阿健一静一动成鲜明对比,老爸老妈都忍不住跟邻居老头老太炫耀,连我自己喝着他熬的汤,也是得意的。
总有气急败坏的人。比如许晓峰。他说阿健的坏话不用罗列,事实上他最大的愤怒在于,我和阿健好上之后,我就一声比一声紧地催他搬出去。拍着小宝我说:“许晓峰你这样子拖累我是不行的。”
他郁闷地看我,说:“那小宝你总能收留吧?”
我点头。补上句:“可你不能借口探望小宝没事就蹭回来。”
他大叫:“你要不要那么毒啊?”哀叹着,“你以前对我不是这样的。”
“你也可以去找个GF啊。”
果然他就找了。“事实上谢芸一直暗恋我。我仔细想了想,她对我实在不错。”
许晓峰找了GF,然后我们就四个人出去。坐在一起吃饭,说着说着就只听见我和许晓峰的声音。八卦、话多也许是我们的本性,可那种默契———我才说半句:“昨天我在公司QQ———”他说:“逮住啦扣钱啦。”我瞪他:“做报社的阿旺给我发消息,他们晚上8点还要做版,我头晕眼花,居然看成———”他哈哈大笑:“你老大一定看成了做饭对不对?哈哈,越来越有创意。”隔着桌子,我们拍对方的肩膀,拍不到就踢对方一下。间或说着:“给,我不吃的。”他吃着我不吃的,忽然间就问阿健和谢芸:“怎么,你们俩光看我们就饱了?”
我的BF他的GF,他们生气了。可是怎么办呢,我们这样,已经这么多年了。
F 我们四个人还是一块出去。那天吃饱喝足出来等车,我们站的顺序是这样,阿健是A,我是B,许晓峰是C,谢芸是D。突然开过来一辆横冲直撞的车,忽啦开过去的刹那,许晓峰挡在了我的前面。
谢芸当着我们的面和他大吵,说:“许晓峰你是什么意思?”
许晓峰也急了:“我能有什么意思?我和蔡丹这么多年死党,她像我的家里人,我挡在她前面,能有什么意思?”
我问阿健:“你觉得有意思吗?”阿健有点闷闷的,可他说:“没关系,只要你觉得没意思。”
许晓峰从此开始叹气,他总是纠缠于同一个问题:“为什么谢芸要没事找事?是你另类还是她不够善解人意?”我不能安慰他。对于许晓峰,有时候我只能说我们被自己宠坏了,眼里从来只有自己。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哀叹。
G 我和阿健打算结婚。和所有人一样,开始没头脑地忙碌。许晓峰打电话找我,我说没时间哪,等你结婚的时候就知道了。
12月6日试婚纱,阿健在我身边。许晓峰牵着小宝站得远远的。只是猛一回头,我看见他不开心。我们隔得远远的,没机会说什么,可他的样子还是让我难过。拍完照正对着镜子卸妆,忽然就看见镜子里的许晓峰。浓浓的眉毛、小宝一样的大眼睛,呆呆的样子那么郁闷。
只有几秒钟吧,什么话都没说,忽一下,他就从镜子里晃走了。我鼻子忽然有点酸,大叫:“许晓峰,你不要这么鬼现身!”
那天晚上他打电话,说我要结婚,他难过。“阿健配不上你。”上一秒钟他说。“阿健会不会对你好?”下一秒钟他问我。再下一秒钟他叹气:“其实他还不错。我这么损他,他从不说什么。他做人真厚道。”
结婚前夜,女友特地来陪我,我们说着一些琐事。突然电话就响了。是许晓峰,他在楼下。“蔡丹,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说。”
我朝他跑去。其实他要说什么呢?我们这么了解对方,是不是在就要失去我的时候,他像《乱世佳人》里的斯佳丽,大彻大悟,明白了一些道理?
不不,不是这样的。其实我们只是如此深爱自己,所以才不顾一切地说出来,扼杀一切可能的后悔。
就在那个路口,他说:“蔡丹,如果从现在才开始,你说,我们会不会相爱?”
他的语气并不肯定,连拥抱都是轻轻的。可是我们都哭了。如果不是我要结婚,或许我们都不会问出这句话———并不是后知后觉,我们忙着快乐,以至于抓不住自己。
我和阿健结婚了。别人说许晓峰新娘结婚了、新郎不是他的时候,他就说啊他,不过是我的蓝颜知己。
蓝颜知己。
有些人错过了就不在了。。。。。。.txt
有些人错过了就不在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如影随形 点击数:6460 更新时间:2004-10-24
女孩说我爱你,男孩笑了。女孩又说我真的爱你,男孩还是笑。女孩说你根本不爱我,男孩沉默了,女孩哭着离开了,跑的很远很远。男孩站在原地,怔怔地,他自言自语到,其实我也爱你,只是不知道怎么爱你。
--题记
女孩倒在秋千上,男孩用力地推啊推啊。
男孩篮球比赛,女孩叫破了嗓子,第二天依然出现在男孩面前说昨天你真逊。
女孩说我要最漂亮的那朵,男孩奋不顾身地爬上树,然后遍体鳞伤地对女孩说给你。
男孩的头上出现了一点点的红色,女孩紧张半天却还说着我才不在乎。
女孩说我累了,男孩蹲下(禁止)子,说上来吧,我背你。
男孩一次成绩超过了女孩,女孩心底高兴依然说下不为例。
女孩第一次学滑板,摔地体无完肤,男孩一边骂着小傻瓜,一边用手小心地擦拭着伤口。然后眼眶中满是眼泪。
男孩在全校获奖,女孩摇摇头说你还差点。
女孩知道男孩喜欢她,所以她不会自己开口。
男孩知道女孩喜欢他,可是他不知怎么开口。
女孩说我们明天去海边。男孩今天就搞到了所有的地图。
男孩想喝一口开水,女孩为他捧来了整桶饮料。
女孩想要一颗星星,男孩为她搬来了整颗地球。
男孩说明天想喝咖啡。女孩今天就买好了所有的品种。
女孩说我不会跟自己不喜欢的男孩要求太多。男孩说还好你对我要求很少。
男孩说我不会让自己不喜欢的女孩坐上自己的单车。女孩笑了,还好你从没有把我当女孩看待。
女孩说如果我遇见喜欢的男孩,一定用眼神杀死他。男孩说怪不得你从没有对我放过电。
男孩说如果我遇见我喜欢的女孩一定背着她满世界地跑。女孩说还好你背我的路程只够地球半径的四分之一。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是最棒的,他一定会骑着白马来找我。男孩说现在已经不允许私自贩卖马匹。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比关之琳还关之琳。女孩说关之琳已被列入老人名单内了。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要会在新年的十二点打电话对我说我爱你。男孩说这样的电话费会很贵,相当于一个世纪。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要会在我沮丧的时候给我安慰。女孩说现在连个保姆都会给你安慰,因为你给她钱。
女孩说如果他爱我,就算我到天涯海角,他都找的找我。男孩说那你一定要找个地理知识很好的人,不然你没有找到倒把自己弄丢了。
男孩说如果她真的爱我,一定会知道我在想什么。女孩说那你一定得找个占卜师。因为她连你有没有藏私房钱都知道。
女孩说你们男孩都不浪漫。男孩说因为我们都没有钱去浪漫。
男孩说你们女孩一天到晚只知道胡思乱想。女孩说因为别的都要花钱。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要比我强。男孩说可怜的我只有一次没有超过你的记录。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不要太聪明,否则我会迷失方向。女孩说啊,可惜我总是和你在极端的两头。
女孩说长大以后我要当个侦探,比福尔摩斯还厉害。男孩说那你一定需要一个比华生还华生的人。
男孩说我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国家领导人,发动全宇宙最伟大的战争。女孩说世界不会接受第二个希特勒的,就像没有中国人爱日本人那样。
女孩说你的英语很pool,男孩就在暑假报了五个暑期培训班。
男孩说女孩不够淑女。女孩暑假逼着自己去学习礼仪。
女孩知道男孩很在乎她的话。所以她想总有一天男孩会跟她说的。
男孩知道女孩很在乎他的话。所以他想即使不说女孩也是会明白的。
女孩认识了比男孩高的男孩,男孩说我爱你。女孩笑着拒绝了。
男孩认识了比女孩好的女孩。女孩说我爱你。男孩笑着拒绝了。
比男孩高的男孩说你在等什么?女孩说他会说的。
比女孩好的女孩说你在等什么?男孩说她明白的。
女孩说花都谢了。男孩说它还会开的。
男孩说花又开了。女孩说它还是要谢的。
女孩说我要走了,去美国。男孩说听说外国男孩都很帅。
男孩说我会留下,因为我热爱中国。女孩说还是中国的美女最多。
女孩去机场的时候男孩送了她。女孩希望男孩留下她。可是男孩没有。
男孩留在了中国。男孩希望女孩留下,可是他没有说。
女孩哭了,说我一定找个高鼻子,蓝眼睛的。
男孩笑了,说祝你好运。
女孩走了。
男孩哭了。
女孩不停地写信。男孩不停地回信。
一年后,女孩回来了。男孩去机场接她。可是身边已多了一个女人。
男孩长大了。女孩没有。
女孩说祝你幸福。男孩说谢谢。
女孩又走了,带着眼泪。男孩身边的女人说弟弟,我们走吧!
男孩又哭了。她一定会比我幸福的。
手术台前,男孩痛苦地抓住医生说一定要让她幸福。
男孩坟前,女孩悲伤地抓住丈夫说他原本可以给我幸福的。
丈夫抱着她,轻轻地。丈夫就是最后的那个医生。
男孩从没有对女孩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他一直以为女孩明白。
女孩从没有对男孩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她一直以为男孩会说。
等男孩真正想说的时候女孩走了。
等女孩真正想说的时候男孩死了。
男孩还是一个人,女孩却是两个人。女孩一直以为男孩是两个人。男孩一直以为女孩是一个人。
女孩问男孩下辈子你要几个人生活?男孩笑着说两个人,我和我爱的人。
男孩问女孩下辈子你要几个人生活?女孩笑着说一个人,因为我爱的人从没有跟我说过他爱我。
有一种爱叫放手.txt
有一种爱叫放手
作者:蓝色妖言 文章来源:缘谊文阁 点击数:6592 更新时间:2004-10-15
我爱上了酒精的味道,那些美丽的酒精颗粒总会忠诚地舞蹈在我的身边,倾听我的心声。无数个晚上,倒在地板上,望着满天的星宿,找寻那两颗属于我和他的星,之后就像是找到了我的幸福,嘴边漾出最美的笑。
我很小被妈妈送到北京读书,即使我的身体弱地像一只玻璃瓶也改变不了什么。于是,童年时的我就尝到了思念的痛是怎样的轻重,那是对妈妈的思念,会流泪也会心痛的那种。
开始的前几天,老师讲义的时候,我都会在台下看着他,任泪珠一颗颗滴落下来,他错愕的眼神被我抛在脑后。于是,我开始一味的啃书,发了疯一样。我开始恨妈妈,不再喜欢她,她扔下了我,这是多少钱,除了她的爱弥补不了的残酷。我知道我的心已经变质,我很少笑,冷的像是残冬的冰菱。
就这样,我成了部学习的机器,期末的分数总会换来妈妈的笑,而我抱以她的是冷漠的注视,那眼神里有说不清的凄哀和控诉,我有多希望,她在不经意中留意到我的变化,可是,她没有。
飞入学的时候,我以为是黑社会的洗劫,一辆黑色的奔驰后跟着一排车子…
他作自我介绍的时候那副笑嘻嘻的样子让我觉得不屑极了,所有的女生花痴般地附和着他。我冷漠地盯着他,觉得他好笑极了——他入学的排场,和老师对他的毕恭毕敬。
有一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走近我,抚摸我垂到嘴边的流海,我眯着眼睛看他,为他的轻浮。他低下头来,亲吻我的眼睛,很轻柔。我抬起头迷蒙地望着他,他在认真地审视我的表情,眼睛放着迷人的绿光。
“做我的女朋友,你由我来守护。”
于是,十六岁那年,我莫名其妙地成了他的女朋友,也成了学校的关注人物,一个每年都拿奖学金的优等生成了一个学校领导们头疼的问题学生的女朋友。
一天,高三的一个女生来班里找我,我出去了,她把我带到高中部,她身后突然多了十几个人。
“卑鄙。”
她问我叫什么名字,我看着她并非善意的笑,三流极无品味的打扮,挑着一边的嘴角笑了笑说:
“我叫什么名字?呵呵,看来你还不是一般的无知!”
“如此嚣张!”她“啪”的甩了我一巴掌,我没站稳踉跄了一下,看着她笑了笑,回敬了她一巴掌,她又甩过来一巴掌,我刚抬起手要打她,胸口很痛,眼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迷蒙中,听见三声清脆的声音,睁开眼睛,看到那女生捂着脸哭着。他走过来,抱起我离开了那里。
“以后不许乱跑,如果你有什么事,我要她赔颗心脏给你,再铲平她家。”我把脸埋在他怀里,泪水一滴滴打在他的身上,那时候我真的觉得他是我的整个世界。
他把外校的一个男生打成了重伤害,他爸爸一怒之下为他作了退学,把他送到了深圳。他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把我拥在怀中久久都不放手,我环着他的腰,倾听着他的心跳,和我的一样紊乱。
“还是离别,还是要流泪的。”我轻轻地说,离开他的怀抱,抬头看着他,他瞳仁中的我,苍白、脆弱的一塌糊涂。他凝视着我,不发一语,静静地。我闭上眼睛,眨出停留在眼中的泪水,靠在他的身上,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我知道,他很难再回到我的身边,我害怕,怕极了这种感觉,像是跌入深渊般的灭亡,深不见底的黑暗令我无法呼吸,我不想一个人,没有他。
他再次把我拥入怀中,紧紧的,像要把我揉碎一样,那里面又有面对现实的妥协。他亲吻我的头发,那么温柔,有破碎的泪水滴在我的脸上,烫疼了我的心,我闭上眼睛,默默地记忆他的温度和我熟悉的味道。
我们的泪水如同倾泻下来的月光,璀灿着属于我和他的光辉,折射出最动人的光芒。
五年后的一天,我在电话中听到了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飞一般的赶到了机场,我看到了俊逸不凡的他,那个让我知道什么是爱的他。我扑到他的怀中,是的,他还是原来的他,还是那么夺目,还是那样的眼神,那样的笑,那样的怀抱,那个说要守护我一生的男人。
我微笑地听着他说的每一个字,吞下了一杯杯红酒,泪水滚落到高脚杯中,从玻璃壁优美的泻到酒中,与其融为一体,怎么都不觉得混着泪水的酒精有多苦涩,只有令我迷醉的酒香,我像中毒了一般,试图将自己灌醉。
他痛苦地看着我一遍遍地叫着我的名字…
他把我送到公寓中,在他转身要离开的时候,我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他转过身,抚摸着我的眉毛,吻去我的泪水,他的吻滑向我的眉毛、鼻子、嘴角、我的十字架吊坠,那么细腻,无以言表…我看着他动容的眼神,那里面不止有依恋,更多的是我从没见过的一种探索。
我拉住他的手,说,“和她,你幸福吗?”
“你明明知道的,商场中的联姻。”
“不,不要让我知道你不幸福,那么我会追到你的身边,把你带到幸福里面去。”我绝望地看着他,泪水滚下来,扑簌簌地。
“如果,如果回到从前,我一定不会让自己离开你。”
他把我的泪水接在手中,说“你知道吗,每次你流泪的时候,我都想像现在这样把你的泪水呈接在手中,它们像一颗颗水莹的钻石,是你身上掉下来的,我想永远这样握着它们,就像握着我们的幸福,可是每一次,它们都慢慢地从我的指缝中渗露下去,无论我握得多紧,它们都会消失,于是,我也哭了,和你一样,因为我握不住我们的幸福。”
…
我回忆着每一个思念他的夜,发了疯一样的走在街上,寒冷的风刺痛我的皮肤,再也不会有人像他一样把我藏在怀中为我挡风遮雨了吧,他宠溺的眼神,他为了保护我的不顾一切,他夜夜宿醉时打来的电话,呢喃的声音,说了上百遍我爱你才肯睡去…以后他温暖的怀中,停留的该是另外一个女人,他温柔的吻也要给她,他闪着亮彩的眼神也也围绕着她了吧,只要一想到这儿,就像一把刀在我的心脏里面翻来覆去割舍我的爱,我只有痛苦的承受,除了这,什么都做不了。
于是,我爱上了酒,将它们吞咽,也许会治愈我的伤口,我的心在无数个不眠的夜舞蹈着,我站在天台上看着苍漭的星空,漆黑的夜空中,总有一对星星挨得特别近,我一直告诉自己,那就是我和他的心,永远那样靠着,永远,直到满天星空陨落的日子,我们一起离开那里,再奔向幸福的国度…
有一种花儿静悄悄地开.txt
小鱼是我的一个作者,在认识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一直淡淡地交往着,偶尔打个电话。
直到有一天,我打电话告诉她我们杂志发了她一篇稿子。我在电话里听到她屋里有小孩子的声音,我问,你儿子上几年级了﹖小鱼在那头大笑起来,她说,我儿子还不知在哪里呢,正在找我吧……随后她问我,何以断定她有小孩子,并且还上小学了﹖我说以前一个编辑说过你比我大了一个年代,我想你该有小孩子了。电话里有了几秒钟的沉默,然后小鱼在电话那端静静地说,我还没有结婚呢,而且我从小便是小儿麻痹,两腿残疾。我拿着话筒,愕然了。认识小鱼这么长时间,我竟然什么都不知道,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心里有了想见小鱼的念头。那以后,我常给小鱼打电话,往往一打电话我便问:我们的儿子怎么样了﹖小鱼在电话里与我不紧不慢地乐乐呵呵地贫着:我们儿子啊,长高啦,都会用电脑了,数学学得倍儿棒啦,英语老是不及格。还爱踢足球,袜子倍儿臭。我说,咱儿子是不是长得越来越像贝克汉姆外加汤姆·克鲁斯了﹖小鱼说,那是,也不看是谁的儿子,能不帅﹖以后我俩搬个椅子往门口一坐,那些漂亮妞,要见我们儿子,排队!不把我俩巴结好,没门儿!我说,你可小心了,别让咱儿子早恋,影响学习。小鱼在电话那端赶紧说:那是那是,我抓得可紧了,坚持大岗突击查,小岗天天查,为把我们儿子培养成知识型的国际帅哥费尽心机啊。我们很开心,每次电话,总能为这个假设中的儿子编出一大串事儿来,无聊而开心地傻乐着。
小鱼应是我手里上稿最多的一个作者,她并不是锋芒毕露的,但总如细水长流,定期地给我稿,缓缓地在我们杂志上一篇接一篇地发着。这样比起那些风起云涌红透半边天的年轻作者来好像更可靠。
终于动了非去看看小鱼不可的念头。当这个念头在我心里固定成形时,当我买下火车票时,我是那样激动,我对小鱼说:小鱼,你等着我,我来了。
车驶进东北时,在初秋的阳光下,铁路旁开满了大片金黄色的花,类似向日葵却又不是,手掌那么大,乐乐呵呵地开着,没心没肺。
我立刻喜欢上了这些花朵,我叫它们野菊。随处都有,奔放而自然,丝毫没有花店里那些花儿的娇气与精致,而是粗糙,阳光,立体,丰厚,无畏。
我问火车上一个东北人,那是什么花啊。那人笑了笑,只说了句,到处都是,眼里满是对这种花儿的不在意,而我却偏偏喜欢上了这种铺天盖地的自在奔放。
一到沈阳我便给小鱼打电话,我说,小鱼啊,我好激动啊。小鱼在电话那头也喊道,我也激动啊,我突击了两个晚上收拾房子啊。
小鱼住在抚顺。一下长途车,来到小鱼说好的地点,我看见一个人学生样地脚并得齐齐地站在那里,样子很乖。我想不会是这个人,小鱼该是长头发。我来回地转着头,这时那人站在那里怯怯地问,是不是贝西﹖
我们俩站在阳光下,相互看着慢慢笑了起来。
我真没想到,虽然来之前我知道小鱼双腿有残疾,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可看见小鱼走路,我的心像猛然被揪了一把,透不过气。小鱼腿很细,几乎没有肌肉,但她坚持不拄拐,那样一瘸一拐地走路,每走一步,都要将腿用力挑起来的样子,看得我心里直落泪,一揪一揪地疼。我甚至有了想要逃走的感觉。
小鱼住在抚顺市一个有点偏僻的地方,她坚持从家里搬出来一个人过。房子有点暗,是一楼,走进去,我看那台电脑,抚摸那个键盘,想,小鱼就是在这台电脑上在这个键盘上敲打出那么多出色的优美的文章的。我很认真地抚摸着,不敢怠慢。
残疾的小鱼,这样一个人住着,而且还有些并发症,每每想起,我总是不安。但我看到床上有漂亮的床罩,沙发上有可爱的抱垫,还有那么多的糖果,那么多。小鱼告诉我,小时候她也是好好的,妈妈说她三岁多时,突然就得了这种病,从此再也没好过,几经周折,终于认命了。小鱼说:WHO(谁)怕WHO(谁)啊!小鱼比我大,不停地要带我去吃好吃的,一副大姐的作风。最后我们在一个很小的馆子里吃了火锅,喝了酒。东北的风吹起来时,让人感到生活的冷酷,我和小鱼因为都喝了一点酒,微红着脸。回来的路上我捏着小鱼的手,发现小鱼手上有很多皱纹,我想那每一条皱纹里有小鱼多少的努力与不屈啊。小鱼有两颗兔牙,一笑就阳光灿烂地露了出来。她有一张照片,很正经地在那里沉思,我正看得认真,她笑着指给我说,那,那两颗板牙我用钢笔给涂了,我笑,一看果然是的。
我决定和小鱼去大连玩两天,大连和抚顺离得很近,小鱼却没有去过。第二天我醒来时,小鱼已经从单位回来了,还在利索地给我煮粥,闪烁着一个人生活特有的灵动。她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挣脱了所有的束缚,一个人艰难地过着的,她说,所有想做的事情,我都要一件一件地做。一个人搬出来住,小鱼便和家里人斗争了很长时间,她说,我想这样,我不想在别人的视线里生活。我看了小鱼的相册,看到小鱼爬上了长城,看到小鱼骑在马背上,看到小鱼穿游泳衣在海边,我想,或许对小鱼来说,人生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想法,一些对别人来说很简单的想法对小鱼来说却很难。每一个想法就像一颗珍珠,小鱼一直在心里数着,这个干了,那个还没有干,那个想法最迟要在什么时候实现。小鱼就是这样努力地挣回了一颗又一颗珍珠,一生走完时,把这些珍珠串起来,这些记忆大约也就是她的一生了。
小鱼走路很慢,我每每要停下来等她,每个台阶我拉着她胳膊她才能上去。小鱼总也怕我着急,很认真而投入地走着,甚至我问她话,她都顾不上回答,只闷着头认真地赶路。
大连真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海竟然是这样的湛蓝,和我在日照见的海不一样,那里的海是灰乎乎的、腥臭的,而这里的海是如此的清澈宜人。街道非常漂亮,很欧化,真正像是一个建在山里的现代化城市,依山傍水。这里的风都是排山倒海的,不像西安的风鬼怪一样,到处乱钻,穿过一个又一个窄窄的街道。
和小鱼去逛了街,街上总有人用奇怪的眼神看小鱼,小鱼却丝毫不为所动,一板一眼地认真地走自己的路。我问小鱼,你是一开始就这么不在意别人的看法的吗﹖小鱼看着我笑了,她说,我前半生最大的努力都用在一件事情上了,那就是怎样去克服别人看我的眼光。有一年我曾经自杀过十一次,可是这样又能怎么样,过去,我是从来不敢在认识的人面前走过的,而现在我已经无所谓了,既然上天让我这样,我又能怎么样呢﹖已经三十多岁的小鱼,怎么样都不愿向生活低头,她固执地走着。对于感情,小鱼同样有着自己的追求。没有爱,小鱼怎么也不愿像别人所希望的那样随便找个人去生活,如今仍孤身一人……风吹起来时,我看到小鱼先是缩了缩肩胛,接着,她迎着风温和地眯了眼,微微抬起了头……
那天晚上回到酒店,发现酒店给我们留的房是个单人间,不知那天为什么,我下去和那里的人吵了架,我非要求他们给我换房不可。我很较劲,其实那个单人间的床也算大,也够我们住,可我不知为什么和那些人吵了很长时间,因为原本他们答应给我们留的是一个双人标准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