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2026-07-25
我忧愁地看着布布那粉红色的脸蛋,清楚地发觉我们已经离分手不远的事实。她才进入状况,坐在我的行李箱上皱着小眉头,忧心忡忡地问我:“麦唛,你要去哪里啊?”
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变的很生气,不能分辨是因为这个称呼还是这样的生活。我用力一抽箱子,布布没坐稳,骨碌碌地滚到地板上,咚地一声,估计摔得不轻。她哎哟了一声,接着便气冲冲地从地上弹了起来。“你摔疼我了!”她的眼珠周围开始有泪花闪烁,咬着嘴唇狠狠地盯住我。我并没有心疼地凑过去嘘寒问暖,而是拎着自己的手提箱,只交代了一句:“我要出差半个月。”就沉默地走出了家门。
我无法解释自己的心情,也不想面对她。刚好趁着出差离开一段时间,回来就该有个了结了。
马当娜留着酒红色的卷发,戴着GUCCI的宽框墨镜,绉纱领的白色雪纺衬衫,雪白的脚踝踩在细高跟的黑色鞋子里,在候机大厅里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这女人倒是难得,并不就此仰着鼻孔走路,反而和我不住谈笑,一笑便露出雪白整齐一排牙齿。我余光瞥见众男士的目光齐齐向我扫射,忍不住暗自感叹,布布也算是能吸引回头率的姑娘了,可像马当娜这样能够让男人对她身边的同性抱以不友善态度的女人,却真少见,所谓尤物吧。
飞机降落在杭州萧山机场,我一出来就伸手拦车去宾馆,马当娜却提出反对意见:“明天才开始和客户接洽,今天就应该偷得浮生半日闲,我们直接去西湖看看吧?”我想来,嗯,不错,不错。
天气不很晴朗,还有点氤氲的水汽,烟波浩渺的西湖边上游人不多。浩大的一片水面上,有鸟低低掠过,这城市里潮湿的微风在我耳边吹拂,把我从北京带来的烦闷一扫而光。我禁不住长叹一口气,深深感谢起马当娜的提议。
我和马当娜漫步在西湖边上的青石板路上,我有些意外地发现她真是好像刁德一唱的那样:“这个女人不寻常。”她对于西湖十景如数家珍,而且讲给我听那些历史典故,走到慕才亭她就讲一代名妓苏小小,来到风雨亭她便背得出秋瑾的“秋风秋雨愁煞人”。更重要的是,她的口气完全没有炫耀的成分,她就是很自然地聊天,她是一个很棒的导游,声音带着女人丝绒般的美感,丝毫不觉突兀,听得我津津有味。
我又忍不住想起布布,她是聪明的,却对任何事情只有很短的热情,当然,麦兜除外。我想起她在地毯上撅着屁股做填字游戏,忽然抬起头来郁闷不堪地问我:“写福尔摩斯侦探集的那个烂人是谁?”“柯南道尔啊!”我回答。她立刻就好像一个泄气的气球一样趴在地毯上,然后用拳头咚咚敲书:“我就记得是什么南什么尔嘛,可就是想不起来!我总是一下子就想到了南丁格尔!”然后她就用一种做作的目光崇拜地看着我,赞叹:“麦唛,好伟大啊!”让我啼笑皆非。
马当娜走进西湖边上一家商店,精心了几块最贵的真丝手帕,然后抽一盒给我:“回去送给你女友吧。”我讷讷地推回去:“我女朋友不会适合这种东西的。”她睁大美眸,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笑,我只好点头。如何能够想像布布轻拈着这样的丝绢,梨窝浅笑着盘腿坐在地毯上看动画片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频频想起布布,她明明是我正想摆脱的人。眼前的女人,风情万种,完美无缺,头脑样貌均是上乘,正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类型。我决定努力地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她的身上,而不去想那个可能正在家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小猪女。
入夜,我却不能入睡。我忽然发觉那个小猪一样的女孩在我的心里还是占据很大位置的,以前我以为只是跟她混一段时间罢了。因为我在回忆她学麦兜说话的语气,还有她湿漉漉的眼睫毛,还有她身上好闻的洗发水味道,还有她像只小猪一样睡在我身边,孩子一样的呼吸,圆嘟嘟的粉色脸蛋。
这时候有人敲门,我起身去开。开了之后我很惊诧,因为马当娜正穿着鹅黄色睡裙站在我的门外,她甜美地微笑着,媚眼如丝。我忽然明白,原来这世界有些道理真的很简单,简单得好像废话。就好像麦兜说的,如果想要烤火(又鸟)好吃一点,惟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烤好一点。而我现在知道,一个被叫做马当娜的女人,当然她就是马当娜咯。
我笑了,然后问马当娜:“你看过麦兜的故事吗?”她愣住,然后对我的意外表现轻微地皱眉,流露出不明显的嫌恶表情,她说:“你说那只猪?”我忽然觉得很刺耳。
我也一下子明白布布为什么那么喜欢看麦兜了,原来那就是我们的生活。不对,我比麦兜差多了,这么长时间以来,我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不清楚,我才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脑袋里便烂烂的猪。
我收拾自己的情绪,像白天一样微笑着和马当娜聊天,她是聪明的女人,很快礼貌地告辞,离开了我的房间。第二天我们的合作还是很愉快,她实在是非常能干,我想这样的女人真难得,可惜我已经爱上了一头小猪。
我终于意识到我有多爱她,为了她我也可以去学抢包山。
第七天,我接通了她的电话,布布在电话那头委委屈屈地说:“我要去马尔代夫了,或者去什么地方都可以,因为我爱的人已经不要我了。”说完这几句她就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简直让我恨不得杀了自己。
我用我最大的声音说:“宝贝,那么求你来杭州好不好?这里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莠……是小猪麦兜的天堂。”
我爱你,在1314页.txt
我没有料到会由我来讲这个故事。但是既然注定我和她相遇,注定和他相遇,注定和他们相遇;那么,冥冥之中,应该早已有安排。
2000年,秋天
新生入校,照例喧嚣。
去年此时,我也是这般模样,一点点新奇,一些些惶恐,但是眼睛里总还是有光芒。而现在,清晨醒来时对视镜子里那双死鱼眼睛,常常绝望。找了个借口没去迎新;我是个老得太快的家伙,我怕与年轻面对面的较量———令我无路可逃。龟缩在图书馆,我的阵地。
这个破学校十分狭促,教室永远的供不应求。一年东游西窜,终于觉悟。我在开学的时候撂了所有不用的书在图书馆的桌子上,气派地宣布我对它至少半年的占领,结束了我的流浪。众所周知,图书馆是个好地方,你可以装作思考不动声色地看对面的女孩,你可以借口上厕所路过期刊室张望里面翻时尚杂志的MM,又或者晃荡在书架之间,说不定哪一天就与某个她撞上……呵呵。
事情来得完全没有预兆。彼时我正穿梭于书架,像往常一样游荡。是一声窃笑,自身边传来———听上去声音蛮好。于是扭头,看见一张亮晶晶的脸,眼睛里盛满狡黠的笑。她在干什么?你知道,我永远有着成人的面孔孩子的好奇。她没有发现我。她用一只小巧玲珑的铅笔在一本很老的书上写着什么。书皮已然发黄,而且奇厚无比,纸张无以伦比的粗糙。
出于一种师兄的虚荣,我准备义正词严地制止她的行为。她正好扬起头,迎上我的目光,忽然惊诧得像受惊的小兔,急速地把书抱在怀里,顾不上爱惜那条白白的童装裙。她的笑无影无踪,变做可怜的哀求。那时的我表面上是很风度的,我微微皱眉却轻轻点头,然后自觉走开。当然,她不可能料到,我已经获取了我要的信息:《中国植物志》58卷。
我听到她很夸张地吐了一口气,拍拍胸口,而后发现裙子上的污迹,轻声地尖叫。我忍不住想笑。躲在她对面的书架后,我抽下一本哲学,空隙里正好目睹她小心翼翼卷上一页书角,仔细放回原处,蹑手蹑脚离开,宛如一只偷吃奶酪的小耗子。你说我会不会折回去看她究竟写了什么?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对吧?
“松鼠爱上松子了”,只有简单的一句话。真的很好笑。这是一个常识嘛,就跟“老鼠爱上大米”一样。我不禁莞尔。真是一个恶作剧的孩子!对了,忘了交待,她并不漂亮,但很可爱,让你觉得阳光。想起她方才郑重其事的样子,我忍不住还想笑。
2001,夏天
为了英语六级,为了省下买资料的money,也为了方便打望,我愈来愈久地逗留在阅览室里。无意中抬头,居然又见到那个女孩。仍记忆犹新她当初顽皮神情,大概因为,之前之后,我都不曾遇到。还是那本砖头样的书,摆在桌上。
近一年不见,仍然稚气十足,只是眉宇间,多了些温柔婉转,眼睛里,隐约有忧伤。不由感慨:这就是成长么?如我一样,逐渐褪去锋芒,黯淡无光,令人来不及感伤。她微微蹙起眉头,仿佛犹豫不决,忽而左右张望似乎有所盼望,十足心绪不宁。她要干什么?我再次好奇。她敏捷地把一样东西夹进书里,快速合上,既而若无其事。抬头,释然微笑。
整个下午,她就再也没动那本书,也没做任何事。每次抬头看她,都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日暮,听见铃响,值班老师在抖动钥匙。女孩仿佛有些紧张,眼里闪过一丝张惶。此刻,她迟疑不决,但还是把书放了回去。有些恋恋不舍。
你说我会不会去看她留下了什么?我说过,图书馆是我的阵地;而好奇,是我的天性。是一页漂亮的信笺,颜色很温暖;是一些日期,一些地点,没有人物,没有事件,是从去年到今年,一些纪念;是纤细的笔迹,有“I wish that you could know how much I love you”淡淡的暗影;而最后一行是:松鼠爱上松子了,怎么办?我突然有些恍然的感觉。忆起当初她在书页里郑重写下心事,脸上幸福表情。原来,这话并非没有意义。可是女孩,你为什么要问“怎么办”呢?松子是谁?他爱你么?这是爱的谜面还是爱的谜底,这是爱的符还是爱的咒呢?我可以知道么?
我仍然会去图书馆,不仅因为我的六级没过;而且,我想,我希望,有人给我一个答案。故事的结局,谁都渴望知道。我发誓,我绝对没有爱上那个女孩,只是她身上那份淡淡的忧郁,令人疼惜。她常常也会来图书馆,只是为了看一看那东西是否还在。每每打开,每每看到她的失望。有时候,她会静静坐一个下午,什么都不做,对着那本书,发呆,流泪。她的脸变得像我一样沧桑,令我再度绝望。原来这就是成长,无可抵挡。我甚至开始和她一样期待,“松子”会来翻开她那爱情的篇章。
是一个冬日的下午,弥漫着圣诞节的气息。约了我女朋友去图书馆。冬天了,人们总是渴望相互取暖相互依靠。有个清秀男孩,匆匆进来,径直走到女孩经常驻足的地方,准确无误地取出那本书。莫非他就是———我居然开始紧张。我坐在角落里他看不见的地方,我却可以清楚看到他的脸庞。他的手有些微的抖。我想,天太冷的缘故吧?
那抹粉红飘落下来,他急忙拾起。他坐下,脸上浮现感伤,并且逐渐复杂:幸福,夹杂着痛苦,欢欣,却有些绝望的味道。他轻轻摩挲那纸页,眼里有泪光在闪。铃声,响了。他有些不知所措。他似乎着急把信笺放回原处却找不到原来的位置。“1314页,一生一世呵,笨蛋!”我在心里骂道。老师在催了。他随意地往书里一塞,接着逃掉。夜色很好,虽然,他忘了把书放回书架。我对老师歉意的笑笑,走过去帮忙。
巨大的落地窗户望出去,一个女孩正在帮她男朋友围上围巾,然后相拥离去。这个冬天太冷了,所以我们的确需要相互取暖相互依靠。那个男孩似乎无意回头望了一眼,似乎有些留恋。他是他,她不是她!就在刹那间,我有了一个决定:把那东西撕掉!我以为,我们虽然年轻,却也经不起太多伤害太长等待。青春,其实不是可以透支的支票。我自己是这样,我想,某个女孩也该是这样吧。
女孩下次来的时候,有很深的疑惑。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她真相。我不知道自己做对了还是做错了。我只是希望,她失去了坚持的理由,也许就可以过得很好。
2002,春天
我和我的她去植物园看迎春花。那种笑脸灿烂的植物,让人心情愉快。是一棵好大好大的树,静默在路边。树身上是一个心形的刻痕,树皮可以因此而取下心形的一块。身边的她惊喜地叫了一声,非要让我把树皮揭下来让她看的仔细一点。拗不过,揭开了它。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宿命:里面是两个蚊细的字———松子!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突然紧紧抱住了身边的她。能有伸手可及的幸福,我觉得好感激苍天。
同一所学校,那个女孩,我还是会碰到。我继续我的爱情,继续考研。我已经不再感慨所谓成长。我已经学会接纳和认可,生活原本这样。与女孩擦肩而过的瞬间,常常有种冲动想问她现在好不好?松子如今怎么样?隐去了沧桑,她的脸年轻,仍有笑容。看她和很多人走在一起时,听得见她大声的笑,纯净干脆的笑;而她一个人走的时候,眼神却是游离,脸上又沉淀出淡淡哀伤;有时候会见到她很晚一个人下自习瑟缩发抖地走在路上,我常常犹豫是否该告诉她真相———至少是我所隐瞒的真相。有时候也会见到那个叫松子的男孩。每当这时总愈发觉得学校过于狭促,世界太小。有些无由希望,他们不要常常碰到。
六月,艳阳高照,我读研的第一个夏天,最后一次见到他俩。像所有即将离校的人一样,他们正在贱卖那些旧日物品:磁带,资料,CD。很多东西觉得不重要了,便卖掉。我意外地在松子的一堆磁带里瞥见了熊天平的《火柴天堂》。当初因喜爱而买过后来却遗失掉,引以为憾。于是喜出望外,两块钱,我买了下来。路过松鼠旁边,我不自觉地停步。我觉得我似乎有义务安慰她两句。她时时游离的眼神泄露了她心的方向。可是我又不能冒昧地说什么。我们连彼此是谁都不知道,这未免过于荒谬!
她无意发现我手里的磁带,眼神十分怪异,突然问道:“你可不可以卖给我?我给你十块钱!”我颇感意外,来不及答话,她忽而叹了口气,“算了”,语气里满是嘲笑的味道,“既然,其实都已不重要……”我有些尴尬,于是搭讪地问:“那个东西多少钱?”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她的脚边,是个木头盒子,很有味道。她盯着我:“你喜欢?”我不置可否地笑。“那送给你。反正已经不重要。”我急忙掏钱包,她却坚持:“对我已经不重要了,既然你喜欢,就拿去。”我不好意思地接过来,谢了她,准备离开。她忽然问:“奇怪,你都不问里面是什么!”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脸上竟浮现出当年那种顽皮的笑,“是日记啊,傻瓜!”“日记我也要!”我感觉从前那个可爱孩子又回来了,似乎从未曾改变。那么,这样的她是不是就可以重新开始,从此幸福了呢?我又看到了希望。
听熊天平的歌,怀旧的惬意味道。
温暖午后,阳光正好。音乐戛然,是个熟悉声音:松鼠爱上松子了。松子,你爱我吗?磁带里惟有空荡,没有回响。我突然无语,鼻子里是酸酸味道。那本日记,我没有打开。因为,松鼠忘了给我钥匙。而我,记起了她最后给我那个坏坏的笑。
我把爱情弄丢了.txt
我把爱情弄丢了
作者:三生世
妈妈
我把爱情弄丢了
它消失在2004的秋风里
随枯黄的落叶飘摇
堕落在苍白的大地
妈妈
我把爱情弄丢了
天使它死命的微笑
因为我的迷茫
我再也不会写
没有故事的秋天
镜片在阳光下闪烁
游离出这世上的悲哀
我把爱情弄丢了
就像被折射的日子
不知何去何从
恶魔的鲜血
如盛开的花朵
一簇一簇地凋谢
我把爱情弄丢了
在血和泪中
假装坚强
每一个落日和黄昏
夕阳依旧美好
只是那个和我肩靠肩
的人
从我的世界走远
我把爱情弄丢了
剩我一个
在如血残阳中独舞
蟑螂的贞操
一次又一次失去
把悲伤留给你自己
还要带去你的美丽
我把爱情弄丢了
风依然平静
心
却死了
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
正一点点删除
我能清洗记忆
却不能忘却感情
我把爱情弄丢了
也无力找回
忧伤、后悔、痛苦
都是虚假的精灵
那些过去的花草
终会被冬雪灭亡
我把爱情弄丢了
在挣扎中
挣扎
妈妈
我把爱情弄丢了
最后又丢失了自己
我的爱情为何像“玻璃杯”.txt
我的爱情为何像“玻璃杯”
作者:春天的海 文章来源:《大众医学》 点击数:3611 更新时间:2005-6-5
10年前,我正在读大学,是一个聪慧的女孩子,快乐像挥霍不尽的金色阳光肆意照耀在我的身上。尽管我眉清目秀,肤若凝脂,但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美人儿,因为我只有1.53米的身高。
一个晚上,我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写作业,闭馆的铃声响了。我伸了个懒腰站起来正欲离开,忽然有个人走近我说:“明天我帮你占座位。”我吃惊地看到一张帅气的脸——扬!他与我同系不同班,有关他的个人资料早已在女生中传遍:身高1.79米,父亲是作家,母亲是演员。
“以后你来了,只要看到我,就可以找到你的座位。”他又说。我疑惑地瞧着空荡荡的大厅,证实了这句话的确是对我一个人说的。
“以后?一句话的工夫就变成了以后?”我品味着其中的含义有些不敢肯定。这时他对我一笑,那双大眼睛亮闪闪地投出一张网对我兜头罩下,我有些紧张不安,像正在狂奔突然坠入陷阱的小动物,完全不能分析突发的情况。
我一向不喜欢众星捧月的人,尤其是被女孩子宠的男生。我知道他们班有一位丹凤眼的女生一直在追他,那位身高1.72米的校花,每次遇到他时就暗送秋波,那双“电眼”威力无比,把扬周围的系友和室友“电倒”了一大片,可不知怎的,惟独没有扫射到目标。我们女生笑着猜测:“可能他自命清高,觉得‘最珍贵的就是自己所得不到的’而故作玄虚,想保持距离产生‘朦胧美’吧。”而此时,站在我面前的扬正把充满关爱的眼神掷向我,我的第六感觉让我立刻信赖了一个没有被宠坏的男孩子的纯真。那些稀奇古怪的“为什么?为什么?”都被我踢出大脑,一时间,心被忽来的快乐涨得满满的。
从此,每晚图书馆的寻觅成为了我每天日程表的重心。在上百个攒动的人头和背影中,寻找着最熟悉的那一个,就像拨开花丛去寻一朵独自为你开放的百合。每当一眼看到他,愉悦感就在心里铺展开来。走过去,把书静静地往桌上一搁,对面的脑袋就抬了起来,彼此相视一笑,感觉周遭的人群渐渐散去,喧嚷的空间只剩下对方。我们在默契中寻找着爱的话题,渐渐点燃那一盏爱的灯火。
我曾经问他为什么选择我。他笑了:“我12岁看《射雕英雄传》时,一下子喜欢上了黄蓉,我想,将来我要是有这样一位女孩做我的女朋友就好了!她聪明、灵秀、美丽、善良,像你一样可爱。”他满脸的笑意,目光也充满了怜爱,我无法躲避他传递过来的爱的信息,也甜甜地笑了。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一直是校园的一道风景,我内心的缺憾被扬的柔情所覆盖,使一度自卑的我,变成世上最自信、最快乐的女孩子。
终于有一天,他提出让我去拜见他的父母,我丝毫没有犹豫就同意了。以前曾听人描绘过他母亲的美貌,那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怀着无比敬仰的心情甜甜地叫了一声:“伯母!”那个雍容华贵的女人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那眼神仿佛几百年前在埃及某个集市上挑选一个农奴,我立刻有种被侮辱的感觉。当她冷若冰霜转身走开的那一刻,我的心也沉到了谷底,心里除了愤怒还有些惶恐。扬来不及给我倒水,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兀自丢下我追了出去。窗外夜色凝重,忧郁的气氛从四周聚拢过来,我的快乐也被西下的日光带走了,仅存的希望也一点点被黑暗所吞噬。硕大豪华的客厅里,我蜷缩在一只厚实的沙发里,恐惧一波一波向我袭来,就像突然被网住的鱼,我艰难地等待着下一刻的命运将会是什么。
晚饭时,只有他母亲一个人在说话。主题就是“哪个老朋友的女儿身高1.66米,已经大学毕业了;与扬青梅竹马的小丽在外贸局工作,经常出国,漂亮得像个名模......”面对她刻薄露骨的讥讽,我调动全部的涵养和毅力,让脸部的肌肉保持平静。我静静地吃着菜,偶尔看一眼扬的爸爸,奢望他能用男人的威严制止她。但是我很快就失望了:这个驰骋文坛多年的男人,完完全全折服在一个女人的美丽和跋扈下。他淡定自若地吃着饭,偶尔投向我的目光里,闪现出一丝不安和焦虑,只是瞬间又严肃起来,稳稳地坐在那里,让我很容易想起校门口那尊文人的雕塑,看了让人肃然起敬!我又看着坐在我旁边的扬,他也同我一样木然地嚼着饭耷拉着脑袋,看样子比我还痛苦。顿时,一股酸酸的委屈涌了上来,我一边拼命地瞪大眼睛炫耀着我的坚强,一边却无比软弱地贬低自己的尊严。本来我是很鄙夷这种自欺欺人的女人的,但事情真的落到自己身上,才发现自己其实远不及想像得那么坚强。
事后,我和扬减少了约会的次数。对于那场令人伤心的晚宴,我们只字不提。可能都没有勇气去温习那难堪的一幕,让彼此的心再深深地痛一次吧。
可是过了没多久,一天,他打来电话说:“我压力好大啊,我妈说有你就没她,她还说,你什么都好,就是个子太矮了,让她觉得没面子。如果你高出10厘米,她就不会反对了。”传来的声音有些无奈和疲惫,我仿佛看到电话那头的他一副沮丧的样子。心痛之余我的怒气再也憋不住了——人是弹簧做的吗?可以伸缩自如?她这话不是明显地拒绝我吗?“你要我高出10厘米?哈,你要我高出10厘米?” 我愤愤地摔了电话,眼泪终于喷涌而出。
白天没有与黑夜颠倒,但是人心却突然不可把握——整个夏天电话成为我们吵架的工具,往日的温情不知溜到哪里去了。这个时候,我临时所在的公司组织旅游,我也去了。七天的快乐之旅,让我从苦闷中释放出来,对于他的种种不满和怨恨都转化为思念。踏上回归的火车,我心里又燃起希望:也许见了面就好了,只要一看见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和热吻过千遍的唇,一切都会平息。
当我满怀深情地跑向他时,他却淡然地看着我说:“我们分手吧。”
“你说过你爱我!” 我全身的血液沸腾起来。
“当初不懂事。”
“不懂事?好笑——现在懂事了?”
“你不要再缠着我好不好?” 他皱着眉头说,“如果你不想分手,那你就做出点什么让我妈妈看,好让我也有所交代。” 被侮辱的人格像藤蔓一样长出一股稠密而隐蔽的仇恨,我不敢相信自己娇小的身体可以孕育出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我的体内咆哮着寻找着出口,我竭力克制着自己愤怒的情绪,异常平静地说:“我不想分手!” 眼泪在我转身后的瞬间狂泻而出。
此后的三年里,考过了六级英语,也通过自学拿到了美院的本科毕业证书。扬刻意地与我保持着距离。我就像他手中的风筝,他既不收回,也不松手。偶尔的见面似乎只是象征性地提醒着对方仍是恋人的身份,但敷衍的痕迹却掩饰不住已落下一大截爱的距离。
毕业后,我正式进入一家效益很好的外企公司。经过两年艰辛磨练,我被委任为进出口部的经理。此时,扬对我的态度不露声色地好转,甚至有时还对我说一些在学校里说过的话,让我在迷离的夜里有了几丝感动。
那天,他把我约到读书时我们最爱去的餐馆,依旧坐在那个挂满了许许多多葡萄串儿的包间里。他将一大束红玫瑰递给我:“今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第六个周年纪念日。”我猛地抬起头,盯住对方的脸: 六年社会生活的磨砺已在那原本顺畅的线条间刻出棱角,过去的纯真和帅气而今转化成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一瞬间,我犹如失足掉进了岁月河,又游回到出发点,心里泛起丝丝缕缕的感慨,又苦于寻不到往日熟悉的踪迹,枉自惆怅起来。我从来没想到有过这么一个纪念日。我接过玫瑰,并没有像许多年前举到鼻尖嗅上半天。
“我妈不反对我们了!”他激动地说,目光里闪动着异样的光彩,而我却不想接受他目光里传递过来的任何信息,只是低下头,将花搁到桌角,觉得这句话不免有些滑稽。忽然觉得有些事,说穿了,看透了,无聊得很。抬起头,嗅到了那一串串绿色葡萄散发的塑料气息,再次感到好笑:它们居然骗取过我对森林的遐想!想到这里,我“呵呵”笑出了声。他先是诧异了一下,然后也“呵呵”笑起来。刹那间,我变得没情绪,那些燃烧了多年的仇恨连一丝烟都没有冒上来,像泼上一盆水无声地熄灭了。望着对面的人,好像望着童年的一个玩伴,心里涌起的只是拼命追杀后的激情。不能否认,从前为了那种占满全身心的爱,自己犹如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似地努力着,仿佛只是为了有一天能证明他还是爱我的、我还是值得他爱的,但是,眼下的自己却仿佛已找不到爱他的理由。
人,一旦失去了自主,也就失去了一切。一个连自己的爱都由别人支配的男人还能激发我的热情?我六年的忍气吞声勤奋不懈,难道只为了换取他妈妈的一句“不反对”吗?我曾痴心妄想有10%的希望来换取他的忏悔,可眼前的他......我无声地叹了口气,感觉辛苦堆砌起的爱情城堡已成为废墟一片,觉得连复仇都不值得去完成了。
我用了整个星期天写了一封信,委婉而礼貌地说:“爱已成往事,覆水难收。”他却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在电话里、碰面时喋喋不休地对我重复着:“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你不知道我爱你吗?你应该知道,我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和你在一起的希望啊!”看着他的眼睛,我犹豫了,这毕竟是我深爱的男人。虽然他重重伤害过我,让我无法释怀。他说他爱我,我应该相信吗?如果他不爱我,这么多时间为什么还是孤身一人?也许他是很现实的人,他的爱似乎并未离去啊,一直在等候着我。但是,真的让我再和他在一起,心中的阴影又如何摆脱?……到底该怎么办?
爱情就像一只玻璃杯,你把它放在阳光下,会像彩虹一样在你眼里流动着光辉。可是当玻璃杯碎了,就会像刀子一样让你血流不止,这个世界永恒的爱情究竟有没有?也许在这一点上,它还比不上一只玻璃杯,虽然玻璃杯里的热水会变冷,但至少在我口渴的时候,它能够让我感到幸福,可是爱情呢,只会在你幸福的背后隐藏着未知的干涸。
我的初恋是暗恋.txt
我的初恋是暗恋
那年,我转学了。新的环境,新的人。他,是我的新同桌。
第一次看见他,我只能用一个次来形容,就是可爱 —— 一张超稚气的脸。
就这样,我认识了他。
渐渐的,我开始和他“混”在了一起。一种莫名其妙的关系在我和他之间产生了。说是恋人,总是少那么的一点点,说是朋友,却比朋友更深。或许,只是好朋友吧!就这样,到了毕业那一年。
那一年,我们换座位了,可能因为我们常讲话的缘故吧。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时,我的心,那种疯狂的跳。我害怕离开他,我不愿离开他,站在座位前,就像坐着时空机,忘掉了呼吸。或许是我信上帝的缘故,上帝保佑了我。我虽然被调走了,但坐在他后面。我感谢上帝,所以到如今我依然很爱上帝,只因上帝爱我。但我们的关系仍然是在朋友和恋人之间。因为这样,我开始烦躁了,和他,也开始经常因为小事吵架。
还记得,我们共同有过讨厌的老师,一起上课写纸条,骂老师吗?还记得,我伤心哭泣。你安慰我的话语吗?还记得,毕业前,那段美好的时光吗?过去的种种我,依然记得。可你呢?
毕业了,毕业那天,我没有哭,因为你曾经教会我坚强,我做到了,但你没有教会我勇敢,勇敢的说:“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
喜欢你的笑——永远最真,最美。喜欢你的动作——永远最让人心动。喜欢你的一切~一切。
如今,昔日的美好都过去了,就如一缕清风,拂面而过,再也抓不住了。过去就让它过去吧。这份爱,只能埋藏在心里,时常听听。让人心碎。
又及,如果你正在暗恋别人,在此祝福你,爱,就大声说出来。
我的十几岁.txt
那天,我剪了头发.丝丝缕缕的我乌黑的头发凌乱的散落在地上,像我寂寞而纷杂的日子..我突然决定要写一点什么东西作为祭,祭奠这些凌乱和我已经失去的青春.这个大抽屉也该整理整理了,把一些无所谓的东西宝贝似的放在身边,沉甸甸的,压抑着情绪,整个人也爽朗不起来.十几岁,我的青春岁月啊.
十岁的时候,我读三年级.头上顶着男孩子一样的短发,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刚刚学会写东西,就已经知道把自己的心情写在纸上拿给别人看.有时候我会安静的坐在那,偶尔抬起头合同桌那个干净的小男孩说几句话.他有很多书,郑渊洁的童话大王,皮皮鲁鲁西西等等等等.他带来每一本给我看.我也拿自己的给他看,<红色童话>,<蓝色童话>,五颜六色的,像极了童话里面的世界.有一天他带了我的<黄色童话>回家,之后说,我再也不要看你的童话了。他嘟着嘴的样子可爱极了,像个小猪。前几天我们老同学聚会,又看见了他,有着短而干净的头发,瘦削的脸颊,穿深蓝色的大风衣,时不时地收到手机短信。我们都调侃他,快把嫂子带来让小弟小妹见见呀。他只是笑,微红的脸,可爱极了,还是像只小猪。
十一岁的时候,我认识了Jacky,那个有着明朗笑容和动听声音的男孩子。也许只有太深刻的记忆才会像可在木头上的精美的图案,会随时间的匆匆而腐朽,只剩下大片斑驳的痕迹显示曾经的美好和深刻。到底有过些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考试的时候我们偷着作弊,只记得我们约好一起穿凉鞋的那个下午,只记得他画在教室黑板上巨大的吐着火舌的龙,还有他拿着乒乓球拍和我对打时的眼神。在这一年,我刚刚盖过头顶的头发长长了,软软的搭在肩上。十一岁的印象只留下这么多,其他全是空白。在以后的几年里,正是这些空白的回忆,占据了我大部分的记忆空间,随时随地的侵扰着我的生活。就像船上的破旧的帆,三番五次想扔掉,却怕失了在海上唯一的依靠,让我在大海中找不到方向.
十二岁我五年级,身体极度虚弱,即使是呼吸出的空气和流出的眼泪都是中草药的味道。十来岁的女孩子所拥有的活泼和野性在我的世界里完全成了奢侈和虚华。我静静的躺在床上,听除夕爆竹的噼里啪啦,想着窗外灿烂的冬日阳光和新鲜的空气。静寂的不自信的个性也好像是在一个冬天就把我吞没了,丝毫没有喘息和周旋的余地。
我一直保持这种安静慢慢的成长,一直到我十四岁。在这一年甚至可以说以后的这两年,我的朋友Pipper一直是我生活的重心。她带着我,从平静的生活中滑落到各种生活的边缘,看她熟练的周旋于安详和颓废,经济和堕落之间。波澜之中,我紧紧抓着她,让我们都能感觉到彼此温热的手。
Pipper是我见过得最个性的女孩子。高高的锁骨,挺立的浓黑的眉,干枯倔强的头发,纤细的腰肢,巧克力一样和褐色的皮肤.她的眼神冷傲而孤寂,充满迷离和诱惑.
我们十四岁的那个夏天,她带了一群朋友出现在我面前,又瓜瓜,还有Jacky.每个炎热的下午,他们都风风火火得骑着自行车来到我住的地方,在树荫下的乒乓球台上下棋,打牌,或是打乒乓球,一大群人天南地北的胡侃,好像整个世界,除了这个下午,除了这群朋友,就什么也没有了。自由的空气和暗暗的情愫,在彼此之间流动。晚上,瓜瓜会出现在我们学琴的教室的窗外,静静的看着沉浸在音乐里的pipper。等瓜瓜走后,我们几个孩子会一直在月亮地下玩到深夜,光着脚丫子在地上滚来滚去,抱作一团,然后浑身脏兮兮的坐在地上看星星,看月亮。Pipper会讲她和瓜瓜的种种。我也会想起Jacky明朗的笑容和微笑的眼神。
等夏天过了,我们的生活又恢复平静,整天背着书包颤悠悠的去学校,读无聊的课本。没有了瓜瓜在身边的周末的下午,Pipepr都烦躁的像头驴子,走来走去的。有时候我们会跳到瓜瓜窗前的房子上,用粉笔大大地写下他的名字,也会编出各种理由把电话打到他家。可pipper的眼神总是热烈而孤寂,泛着幽兰的光,一闪一闪的,好像有一团火在里面。
我知道,当爱情在这个夏天悄悄萌芽的时候,我们都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里的对彼此凌乱的心境和周围纷杂的世界漠不关心,像一颗闪着柔和光芒的小行星在苍茫的宇宙中独自旋转,掩饰在平静外表下的一颗心热列又沉着。我们拥有太多的幻想和憧憬,给予我们无限的旋转的力量。
终于有一天,她告诉我她觉得累了,很累很累了,累的想放弃一切。这种没有回应的爱的付出,她已经够了。她把自己比作一支冰冻了的玫瑰,低低的吟唱着,透过剔透的冰晶等着她的爱人给他心灵和肢体的解放。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另一个男孩子融化了束缚在他身上的冰霜,让她妩媚的绽放。
就是这个时候,她跌跌撞撞的上了高中,跌跌撞撞德州除了我的视线。这么多年以来,我几乎失掉了她的音信,多年积累下的感情倏得从身边就滑走了。只是在我考大学的那个夏天,我们见了一次。仍然是朱古力一样黑褐色的皮肤,幽暗迷离的笑容和纤细的腰肢,只是凌厉的眼神里多了一份女人的温柔。她的生活还是充满辛酸和刺激,一直和当初那个男孩子在一起,有很多不寻常的朋友,过心灵流浪的日子。她告诉我她这样很好,觉得很幸福。很多个静寂的夜晚,我都有强烈的想见到她的欲望,就像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一样。我不相信我们十来年的友谊会因时光的流逝而变质,消失。有时候我会登陆她的同学录,看她的留言,打听她的消息。只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从来都没有打过电话给她,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剪掉了留了很多年的长发,就像一个男孩子.我想变一变,就像Pipper的感情变了一样。
一九九九年,我十六岁,读高一。在这个冬天,老天格外开恩,下了一场又一场雪作为我青春的礼物。我们在操场上滑雪,打雪仗,堆雪人,在漫天飞舞的雪中只是像个孩子。雪片落在我红色的羽绒服上,刹时化作一团氤氲潮湿的水。我突然想起了JACKY,哪个我很早就认识的男孩子。一九九九年最后一天的晚上,我打了电话给他。我说,Jacky,你好呀,我是samen,还记得我吗?他的笑依然明朗如昨天。他说,samen,新千年快乐呵。
后来我听到了范晓萱的《相约一九九九》她用一贯清新的嗓音唱到“和你相约在哪一九九九最后一天,我们再也回不到回不到从前”。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热热的,在寒冷的空气中瞬时化作冰凉。
尔后,我也听到了关于jacky的一些传闻,我都笑笑。我只知道他现在在南京,喜欢上网。
那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上了张爱玲,那个渗透着美丽和凄凉的奇女子。我花了大量的时间,一遍又一遍的读着她的小说,就上海的印象在我头脑中也越来越清晰。繁华奢侈的都市,迷离凄苦的爱情,大城市里小市民那种独有的沧桑在她温婉的笔下孤独的绽放。我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评论,并在自己的报纸上摘录的她的《爱》。那个关于十八年感情的故事,常常让我暗自垂泪。曼祯和世钧,世钧和翠芝,翠芝和叔惠,曼璐和鸿才,鸿才和曼祯,曼祯和慕瑾,慕瑾和曼璐,几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在十八年之后,一切都没有了,恍若隔世。也许人生真的就这样,悲欢离合根本就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了得,命运和造化却也常常刁难有情人。那些已经失去的曾经弥足珍贵的东西,即使是能够找回来,也已经失去的原有的价值和魅力。
上海印象在我脑中实在也挥之不去了。在庸俗腐朽的气息中升华出来的上海新气象越来越深刻地吸引着我。郭敬明说,他感觉自己的根是在上海,不是在四川。我只觉得,我曾经属于张爱玲笔下的那个旧上海,在那个世界一定有过我的爱情和死亡。每每在电视上看到夜晚闪耀的外滩和清晨有鸣着汽笛的船驶过的黄浦江,我都觉得心里一颤。我要亲眼看看那个曾经属于我的世界,找寻失落已久的爱情和灵魂。我不知道到底在哪个地方有我的过去,可我知道,这些地方都是有我的未来的。
十八岁,我高二,思维活跃,思想偏激,情绪狂躁,整天扯着喉咙大喊大叫,整个一小愤青。对什么东西都看着不顺眼,都想操纵,甚至想控制世界。一腔热血随时准备喷涌,乍着身上几根毛,小公(又鸟)似的。
十九岁,2002年,我高考。9月来学校报到,之后有五天军训,一个个晒得和非洲土著似的。在一个星期四的上午走进阳光明媚的有着朝南窗户的四楼教室。当时坐在第五排的位子上,后着实一个穿着土黄色上立着干净短发的男生。剪短了的头发又开始留起来的,我有足够的时间和心情料理她。
我快要把我的回忆写完,在旧上海瞎逛的时候的时候,小q打来电话。她问我过了四级没有。我说过了,61分。她说她六级60分。我们笑,就像俩个偷吃糖没有被逮着的孩子。我说,小q,我理了头发,写了篇文章,关于我的十几岁的。她问,又没有写到她。我说没有。我说我十岁以前就认识你了,你不属于这个范围。她说,呵呵。她又问我有没有写到小季,有没有写到Shelly,Edison,有没有写到赵薇。我说都没有,关于它们我回忆的已经够多了,这次就跳过了.我说等我整理好了E-MALL给你看,让你知道你可能不知道得我的生活和朋友。过了一会,她说,Samen,你告诉我,我是不是你保存下来的唯一的朋友。我说是,从几岁到十几岁,再到二十多岁,再到…….我听到她的眼泪掉下来的声音.
我们为什么要赞美手机.txt
机对老婆编瞎话,说自己在剧组里开会———林飞突然转过头来,阴险地瞪了陈棵一眼。
就在这时候,陈棵的手机滴滴的响了,是短信息。他心里咯噔一下。发短信息的是个小姑娘,喜欢贫嘴,说点半腥半咸的话。小姑娘说:坏蛋,你在干什么呢?林飞扭着头看着陈棵,似笑非笑的。陈棵吓得一哆嗦,飞快的把手机关了。陈棵说,单位的事,真他妈的烦。
看完电影,陈棵还有些心烦意乱,林飞闷不做声的,也没有立即回家的意思。走到一半的时候,林飞突然说,陈棵,咱们换个手机吧。陈棵一愣,他知道林飞的手机是老式的,收发不了中文短信息。陈棵说,好好的,换什么换啊?
林飞说,你手机里不会藏着什么秘密吧?
冯小刚你真缺德啊,以前拍的《不见不散》,多浪漫、多喜庆,大过年的现在你搞出个《手机》……按照电影里的说法,做人要厚道啊。
林飞明白了,什么东西都得要原配
自从看完那部《手机》,林飞就再也没找过陈棵。她在某一天还特意跑到新华书店里买了刘震云的小说《手机》,连续研读三日,最后得出了个结论———别看他道貌岸然的,可种种迹象表明,陈棵就是严守一。
林飞又开始了一次恋爱,对方是个油头粉面的小白领。有一天,那小白领带着她去吃海鲜,他们两个人的手机就放在餐桌着。那男子看了一眼,笑了,说,你这手机都成古董了,我送你一个,怎么样?然后,他炫耀般的拿起自己的手机,说,我这个是最新款式的,彩色大屏幕。
那个男子为了演示,还一口气发了若干个短信息出去,没过多久,就哗哗的回收过来。那段饭吃得林飞很郁闷。他的手机比陈棵的更时髦,按照林飞的判断,拥有漂亮手机的男人是不可靠的,虚荣,假正经,居心叵测。而且还大脑复杂,大拇指发达。回家后躺在床上,林飞突然想起了陈棵,想起他和她蹲在街边吃羊肉串的一幕。吃海鲜那叫吃面子,吃羊肉串才叫生活。应该说,陈棵还算是个好同志,他的手机虽然功能丰富,却也是使用了半年多,距离水性杨花还有点距离。况且,四年相处下来,也斗争出点感情了啊。林飞看自己的那个旧手机,看着笨拙,实为结实耐用。以前吵架的时候,林飞摔过两次手机,只摔掉一点漆,主体还是完好的。所以,林飞抚摸着自己的手机,不禁感慨万千,就仿佛抚摸着已然逝去的爱情———这世界,什么东西都是原配的好。
可那个原配的陈棵为什么不主动联系她呢?莫非他已经如鱼得水了?
想到这点,林飞恨得牙痒痒的,就把陈棵的号码删除了。
她还关了手机,而且一关就是三天。
其实,陈棵也在怀念原配呢
林飞错怪陈棵了。
和林飞分手以后,陈棵只兴奋了几天。他可以光明正大地玩弄手机了,站着发短信息,坐着发短信息,躺着发短信息,上厕所的时候也没闲着。其间,他还和那个经常和他贫嘴的小姑娘会晤了一次,令他沮丧的是,那小姑娘笨嘴笨舌的,根本不是他脑海中的那个伶俐女孩。可关键时刻那小姑娘的嘴皮子也会利索起来———
我听说你没事就喜欢吃大螃蟹,有这回事吧?
于是,陈棵被迫带着小姑娘吃了大螃蟹。回家之后,陈棵情不自禁的怀念起林飞来———在这个年头,能被几串羊肉串哄得欢天喜地的女孩,那不是极品是什么?想起大螃蟹,陈棵就倒吸了一口冷气。那可是好几百大元呢,别说羊肉串,连羊都能买一只回来。
在踌躇了几天后,陈棵终于给林飞打了一个电话。可是,林飞居然关机了。陈棵疑惑了几天,又发过去短信息,说得很婉转:我准备和你换手机。
过了两天,他还是没有收到回音。一怒之下,他飞快的按了几下,把林飞的号码从他的手机里清除出去。在删除林飞手机号码的那一刻,陈棵的心里疼了一下,就如同剜掉了自己的一块肉。他清楚一点,他算是和过去诀别了。
他忘记了一点,林飞的手机看不了中文。
最爱的那个人不见了
公司派陈棵到另一个城市去开展业务。离开的那天,他试图给林飞拨个电话,算是告别。可他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号码。想不起也好,其实他也没琢磨清楚自己想说什么。到了新的城市,他给自己买了新的手机。可那个新手机也不好用,按键很生硬,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热衷过发短信。于是他在里面养了一只宠物猫,名字就叫“林飞”。
某一天晚上,当他看电视的时候,不禁吃了一惊。新闻说昨天,林飞所在的城市发生了火灾导致楼房倒塌,损失惨重。镜头一转,那个熟悉的城市已经遍地瓦砾,一些解放军战士奋力的挥动着铁锹。陈棵几乎趴到电视机上,紧张搜索着画面———陈棵突然想起来,林飞居住的也是一幢想电视上看到那样的破楼。他忍不住流泪的时候,他还给自己发了一条短信息,他说:原来,我是爱你的,林飞。
第二天陈棵就飞回了那座城市。一下飞机,他就向林飞的那条街狂奔。根本都打不到车,所有的计程车都忙碌着运送受伤的人。在半路上他几乎是身体拦住了一辆车,那个司机跳出来想揍他。后来,陈棵的一句话让司机感动了。陈棵说,大哥,我得知道我老婆是死是活啊。
你要记得看手机,你不要睡过去了
那条街道已经面目全非,大部分楼房都倒塌了,包括林飞居住的那幢楼房。一些官兵还在奋力挖着瓦砾,还有几辆挖土机在一旁待命。陈棵抓住一个军官的手,说,你们不能用挖土机,里面还有活人呢!
军官叹了一口气,说,第三天了,我们该探测的都探测了,有幸存者的可能性很小了。
陈棵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仿佛自己身上就有一块巨大的石头,把他压得喘不过气。他想,我最爱的那个人就这样消失了?林飞的号码是多少?他记得前八位号码,可最后三位,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这时,太阳已经西下,陈棵决定干另一件事———按照排列组合的规律,一个一个的打过去。每第一个电话被接通时,他的心脏慌得厉害。
喂,你是林飞吗?
靠,你有病啊!
第二个,第三个……天色慢慢变黑,陈棵换了个电池,继续打。有时对方是关机,也有时暂时无法接通。陈棵几乎要崩溃了,他开始怀疑其中无法接通的手机就是林飞的,寒风凛冽,陈棵的嘴唇都有些发紫了———
喂,林飞吗?喂林飞吗?
不知是他拨的第几百个号码,对方的手机接通了,却没有动静。然后,陈棵浑身颤抖起来,他听到手机里传来微弱的喘息声,如此的熟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对方抽泣着说,陈棵?这里还好黑,我好冷,好怕,我流血了……
陈棵冲向那群疲惫的军人。他举着手机,哭着嚷着,她还活着,她就在下面!
军人们大吃一惊,一次有目标的救援行动开始了。那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夜晚,上百名群众聚集在一起,等待着一个生还者的出现。陈棵说,你千万不能睡着,你一定要清醒……你一定要回复我,一个字母就好。陈棵最后说。
陈棵开始给林飞发短信。这次他终于记得,林飞的手机是不可以看中文的,而他的英文又不好,于是,他选择了拼音。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给林飞发送短信息,他从来没有按得如此专注,如此的郑重。他专门挑容易理解的句子发送,他发送的第一条是:ming tian wan shang,wo xiang he ni yi qi chi yang rou chuan。
陈棵不断发送着,直到发完二十条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亮了一下。林飞给他发了一个字母:A。
救援行动还在紧张进行着,不知不觉,天色有些变亮。这时,陈棵收到了林飞第一条完整的短信息。林飞说:wo ai ni chen ke。
突然,那边传来一阵欢呼。陈棵奋力支撑,却站不起来了……
林飞获救后不久,他们要做的事就是结婚。在新婚之夜,林飞动情的说,当她被埋在瓦砾中时,是陈棵的短信息让她支撑下来的。在漆黑的废墟中,短信来时,手机上那突然出现的亮光,让我觉得心中充满了温暖。
还有一件事,陈棵主动和林飞换了手机。林飞感到很纳闷,说,我想明白了,干脆,我们都换新手机吧。陈棵不肯。他说,这个手机救了你,也救了我。这样的手机,值得用一辈子。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txt
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激情。
我总是觉得中国五四时期和90年代初的大学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五四时期有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到了90年代,还有大学生为了海子的死亡而焚烧诗集以悼念。于是海子极其惨烈的死亡也随之有了光环。90年代还有高晓松。只是我们喜欢称他为搞笑松而已。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我也不知道听惯了重金属的自己为什么突然对那么柔软的音乐着迷。我记得我最初把高晓松的作品集借给我的朋友听的时候,他回答我,好是好,不够味儿,没摇滚带劲。朋友的回答让我跌破眼镜。可我却是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激情,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急急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我喜欢的作词人有三个,高晓松,何训田,林夕。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何训田的歌词需要欣赏的人有强烈的西藏氛围来支撑,而林夕的词太偏重于城市里精致的爱情。而高晓松的词可以在晚上听,可以在白天听,可以夜色阑珊时听,可以在阳光明媚时听。小A曾经笑着说高晓松的歌像是万金油,百病皆治。我说不对,他的歌太老的人不能听,太小的孩子不能听。因为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人覆盖。拿给小孩子听他还不知道是青春,拿给老人听他们想起了青春应该是民国时的水深火热,至于什么青春的忧伤之类的我想和他们八竿子也打不上。我总是喜欢设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已经大学毕业,每个人都在生活的夹缝里谋取营生,每天穿着整齐的西服穿行于石头森林的时候,突然听到诸如笔记本,考试,英语语法,寝室窗前的美丽香樟,同桌的漂亮女生,食堂门口常看见的帅气男生,心爱的书包,不及格的成绩单,毕业纪念册,足球场等这些词语的时候,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有多少人会涌出泪水。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比如他唱的给女生写的情书,好兄弟彼此猜硬币,午夜哀伤的电影,弹吉他的流浪歌手。当初最早听他唱歌的人已经长大了,还没长大的我们继续听他的歌。“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里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恋恋风尘,恋恋风尘。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说是“偏爱”是因为从对校园民谣的贡献来讲叶蓓的确比不上高晓松和沈庆。但是我喜欢。我最早接触校园民谣就是听的叶蓓,比老狼都还早。我记得第一次听到叶蓓唱歌是在一条喧嚣的大马路上。我经过一家叫“麦田风暴”的音像店,里面在放叶蓓的《B小调雨后》。一瞬间我停留下来,身边所有的喧嚣都立刻退得很远,包括那辆嚣张叫嚷了很久的洒水车,空气里只有她空灵的声音辗转回旋。旋律以血液的形式汩汩地流进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像是夸父,一瞬间身体有变成山脉变成大海的冲动,皮肤上有开满离离的野花的激情。身体消失,灵魂飞升。就是这样,有点像佛经中的顿悟或者立地成佛。
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
之后我开始生活在白衣飘飘的年代。我穿越整个城市找遍了所有的校园民谣,然后就疯了一样地听。可是看看那些CD的出版日期,背后总是写着1995。这代表着什么轮不到我说,我只能说我以后很难买到新的校园民谣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是幸福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有唯美而忧伤的旋律来当做日记本,记录所有高昂或者哀伤的青春。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有些时候生活真的就像他说的一样:“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我想我到了很老很老的时候,老得几乎可以隐入落日的余辉的时候,我也会记得,年轻的自己曾经很喜欢过一首叫《青春》的歌。因为这首歌就是我的青春凝聚成的油画,我的整幅青春光彩夺目。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他用音乐当做纸笔,写下大学时代的忧伤。就像他唱的那样:“我要埋下所有的歌,等它们被世间传说。”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下雨的黄昏时分的冷清街道,路人空洞的眼神,一切都贯穿着旧电影昏黄的色调。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当我听到筠子用梦呓一样的声音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听到了青春在天花板上扇动翅膀的声音,像是蓝天上嘹亮宣言。这让我想起我看到过的一篇乐评《十三楼的折翼天使》。里面所有的文字都浸染着一种情绪——孤独。筠子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不,应该说所有的校园民谣歌手都给我这样的感觉。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自己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于是他们就孤独了。这就有点像不想长大的彼得·潘,他不想离开童年,于是他的伙伴长大了,他一个人留在了永无岛,于是他成了一个最孤独的孩子。高晓松他们的孤独是一种城市里的孤独。就像莫文蔚在《十二楼的莫文蔚》里宣扬的寂寞一样。
莫文蔚是商业流行歌手里面我很喜欢的一个,她在《十二楼》里准确地演绎出这个飞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给人们投下了怎样孤独的暗影。我想高晓松他们的孤独也一样。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远离他们依恋的纯真年代。我想起一个我记不起名字的爱尔兰歌手的歌:整个城市在旋转,可是我转来转去总是孤独;喧闹的灯火照亮了一切甚至夜幕,可照不亮我手心的孤独;我们的青春无情地飞逝,年老的我啊依然孤独;最后我进了天堂,可天堂里孤独的我依然跳着孤独的舞步。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然后有人听见,然后更多的人听见了,于是大家一起重新痛。“新的人间,化装舞会,早已经开演,好了再见”。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丢失的气球代表着什么,我也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可是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似乎还不满意,于是校园民谣被逼到了死角。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再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高晓松写书拍电影去了。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那天在一个采访中老狼说自己对未来还没有方向,于是我想起了他当初唱《月亮》时迷茫的样子:“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听着她唱什么“你的怀抱”“回忆忘不掉”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再想起她唱“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不过叶蓓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她还会唱“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而庾庚戌呢?我只记得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没唱校园民谣了,我在做设计,因为我要吃饭。“因为我要吃饭”,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鼻子酸酸的。排山倒海,物是人非啊!也许就像李碧华说的那样:“很多隐退的演员重新复出,不要以为是割舍不下艺术,皆因付不起醉生梦死的代价。”对校园歌手来说,很多人隐退不是不喜欢校园民谣,而是付不起理想至上的代价。
听到庾庚戌采访的那天晚上我就做了个梦,梦见高晓松叶蓓他们一起唱《孩子》:“我想跑跑得很快,心在不安里飘荡,但看一看四周,想到你已白发苍苍。春天的花朵,开在冬天的雪上,风吹过的过去,我们从未曾忘记,想和你分享,可是你已经老了。孩子孩子我还是孩子,孩子孩子我不是孩子,你原谅我吧,别对我说吧,我原谅你了,可我终于哭了。”
我一直不愿意接受某些媒体所宣称的“校园民谣时代的结束”。我在等待自己上大学的时候纯真年代能够重新降临。会有忧伤的歌手会在校园里弹吉他,会有为海子焚烧诗集的悼念仪式。可是按照眼前的情况来看好像希望很渺茫。也许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我会对着我即将离开的校门说:校园民谣的时代真的过去了。我想那一刻我会听见黑色的劲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如同午夜最后一班飞驰而过的地铁。但是我想我会深刻地记得,那些歌手曾经是我生命花园里的灼灼桃花,我旅途驿站的阳春白雪,我青春的夜空里瞬间绽放而又转瞬即逝的美丽焰火。就像叶蓓的《蒲公英》:“一开始/我就站在这里/在风里面长大/没人路过身旁/为了你一句叮嘱/你留下的旧地图/我穿着这件衣裳/守着这片山岗/天黑了/没有星星的夜/没有雨的春天/没有你的流年/我不怕迢迢路远/我不怕浩浩人烟/我要随着风飘落在你的脚边”。那些寂寞的年轻人就像蒲公英一样,站在山岗上,守候我们心里的纯真年代,守候一份希望渺茫的希望,守候一份我们曾经的坚持。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
我是如何成为结婚狂的.txt
Wild for Marriage
2001年年初我认识一男子,交往半年,他说:我们结婚吧。我甚喜。
第二天,中国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他说:国喜当前,我们先不结婚。
我忍。
过数月,男友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我再喜。
第二天,911恐怖袭击事件。他说:世界太危险了,我们先不结婚。
我再忍。
数月后,男友说,你准备好了吗?我们结婚吧。我狂喜。
第二天,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他说:大喜啊,我们先不结。。。。
我一气之下和他分手。
2002年,我又认识一男子,交往甚月,有一天晚上,他对我说:我们结婚吧。我喜。
第二天,巴厘岛发生爆炸事件。他说:太危险了,我们蜜月没处度了,先不结婚。
我忍。
数月后,他深情款款地对我说:亲爱的,一切都过去了,我们结婚吧。我再喜。
第二天,中共16大顺利召开,他说:国喜啊国喜,我们先不结婚吧。
我一个狂晕。分手!
2003年,经人介绍认识一稳重大方得体的新世纪好男人,交往后,双方满意。
3月桃红柳绿,他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看到你第一眼就知道你是我要找的人。嫁给我吧。
我如小(又鸟)啄迷般点头。
第二天,世界太平。我很开心。
第三天,美国攻打伊拉克。
他来到我面前,说:我们要支持弱者。这场战役不会太久的,我们一起等吧。不出二周就会停战的。
我晕。
3月底,他拼着我的手说:不要管他们了,打不完了。山高皇帝远。我们结我们的。
我一阵狂点。亲爱的,太好了。
4月1日愚人节,我等了一天,没有他的电话,是的,没有。他并没有和我开玩笑,太好了!!
晚上九点电视新闻,张国荣跳楼自杀,和所有的人开了最大的玩笑。
第二天,男友在电话那端悲切地说:亲爱的,你知道吗?他是我最喜欢的偶像了。让我默哀二周吧。你不急,哦?
为了以后做一个贤淑体贴让人爱的好妻子,我在电话里点头,好的,亲爱的,我等你。
二周后男友捧着大把玫瑰对我说:我想清楚,这下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打扰我们了。请你一定嫁给我吧。
我看着他的眼睛问:真的吗?
他狠狠捏了我一把,问:痛吗?
我说:痛。
他说:这就对了,因为这是真的。我在请你嫁给我。
五月阳光灿烂。
我幸福的脸庞就像被阳光晒着的小花儿那样。
男友一脸沉重地看着我:亲爱的,你知道非典吗?
我眼前一黑。男友被我踹出家门......
从此,
我的口头禅是:我要结婚!我要结婚!!
我的人生格言是:好男人就是现在马上肯娶我的男人!!
我的做人原则坚持是:不看新闻不上网不读报纸不流行!!
今天,你结婚了没有?
我喜欢淡淡一点的友情.txt
每天,我们都要遇到无数的人。邻居、同学、老师、同事……我想,不管是熟悉的面孔,还是陌生的面孔,只要不是自己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们离不开朋友,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在网上,人人都会有朋友。
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彼此有交情的人,彼此要好的人,是能够与你同甘共苦、分享快乐与烦恼的人。友情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最朴素、最平凡的感情,也是最浪漫、最动人、最坚实、最永恒的情感。
人人都离不开友情。你可以没有爱情,但是你绝不能没有友情;一旦没有了友情,生活就不会有悦耳的和音,就如死水一滩;友情无处不在,她伴随你左右,萦绕在你身边,和你共渡一生。
我离不开友情,我喜欢有朋友相伴的每一个日子,更喜欢那种淡淡一点的友情。因为淡淡一点的友情很真,淡淡一点的问候很醇,淡淡一点的依恋很清,淡淡一点的孤独很美,淡淡一点的思念很深,淡淡一点的祝福最真!我喜欢这淡淡的一切带给我的感觉,一切都是淡淡的。
淡淡一点的友情很真,它没有娇柔造做,没有虚情假意,总是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一如每天清晨发给你的那一声来自远方的轻轻问候,一如每天夜晚子夜时分那一句温馨而又充满关切的晚安。是的,朋友不一定合情合理,但一定知心知意;不一定形意不离,但一定心心相惜;不一定常常联络,但一定放在心上。真诚而不虚伪的友情,才是最为真实持久也最让人感动的。
淡淡一点的问候很醇,它就如那一杯散发着清香的香茗,只要轻轻呷上一口,便能使你神清气爽,心旷神怡,从此滋润你干涸的心田;它一如那一坛深藏在地底下的陈年老窖,时间越长,香味越醇厚。追求那种淡淡的友谊,我认为,是朋友,也不必常相见,偶尔的一句:你好吗?淡淡的问候此时就象发了芽的思念一样蔓延开来,一缕温情溢满你的心头。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一个"淡"字就包含了多少的真诚与默契。
淡淡一点的依恋很清,一如手中那一杯淡淡的白开水,透明、清澈。它虽然没有咖啡的浓香,没有汽水的刺激,没有果汁的香醇,但它却最能解除你心中的干渴,它是生命之水。淡淡的依恋很清,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壮美,也没有楚楚动人的浪漫。玫瑰虽美,但它有刺在身;牡丹虽艳,但它过于高贵,令人高不可攀。
淡淡一点的孤独很美,一个人的日子,静坐在洒满月光的小楼,点一支茉莉熏香,泡一杯茉莉花茶,再放一首如梦如幻的轻音乐,在这氤温着香气的氛围里,思绪便也荡漾开来。这时候你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就这么静静地坐着,尽情享受着这种孤独所带给你的那份美丽。
淡淡一点的思念很深,花落满怀,暗香盈袖,淡淡欢喜淡淡愁。想一个人不孤单,爱一个人才孤单,只想知道你是不是如我想你一样想我?在这如水的夜晚,不经意间想起一个人,就这么淡淡地想起,不需要任何的理由。天涯地角有情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淡淡一点的祝福最真,因为它发自内心深处,没有半点儿虚假。酒越久越醇,朋友相交越久越真;水越流越清,世间沧桑越流越淡;祝福越淡越真,没有修饰的文字越显朴实无华,只有那些朴实无华的文字最能打动人心。
茫茫人海,寻觅一个知心的背影,已是不易;找到更是不易,所以我珍惜。好好珍惜,或许是永久的情。一旦强求相守或永久,反而会如昙花一现,使人痛心。好朋友简简单单,好情谊清清爽爽,好缘分久久长长。
我的朋友,谢谢你愿意走进我的生命里,扮演朋友的角色,或许你不是唯一最好的,但却是我生命中最精彩的。有缘为知己,情缘为朋友,愿彼此珍惜这份难得的缘!
我要的,只是一个答案.txt
我要的,只是一个答案
作者:willowra…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11502 更新时间:2004-12-25
步入大学一个多月,曾今那份新鲜的感觉早已消失殆尽。一个无事可做的午后,潇箫拖着慵懒的步子来到网吧。按照惯例,她习惯地打开了自己的QQ。无奈的是,居然没有一个朋友在线。百无聊赖之时,恰好收到一条系统消息。潇箫看过这位陌生人的资料后,发现和自己同样在上海,就立即通过了验证。
很多时候,故事的开始总是平淡无奇的,然而其过程却充满了酸甜苦辣,结果更是难以预料。潇箫万万也没有想到,这么简单地通过一个陌生人的身份验证后,居然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如此迅速的转变!
陌生人的昵称显示为“Ray”,没有什么特别。通过验证后,他便和潇箫搭起话来。本来潇箫就无聊至极,这会儿有人与她搭话,也就无所顾忌地和Ray侃了起来。由于是初次接触,所以彼此的谈话还是比较客套,只是随便问问各自的情况而已。整个下午,潇箫就这样在网吧和这位刚刚认识的Ray胡聊乱侃。逐渐的了解,让潇箫对这位陌生的朋友产生些许好感,不过仅仅是一点点罢了,毕竟刚刚认识。然而天色已晚,该是潇箫回寝室的时间了,她有点留恋地向Ray说声“88”,勉强地下线离开了网吧。
潇箫的故事就这样开始,没有任何暗示地就开始,以至于她自己居然一点没有感觉到。
一个礼拜紧张的学习结束后,潇箫觉得应该放松放松自己,她喜欢上网和朋友随便聊聊,了解了解各自现在的情况,于是她便欣然来到寝室大楼东侧的网吧。
刚刚打开自己的QQ,Ray的头像就开始不停地闪烁。不知道为什么,潇箫心里有种莫名的开心。点击对话框后,发现原来是Ray给自己的留言。“你还好吗?这个礼拜过的怎样啊?我有点想你啦!”看到“想你”这两个字,潇箫的心里微微一颤,有种被人牵挂的那种幸福的感觉。正准备回消息给Ray的时候,Ray上线了。潇箫激动地立即打过去一长串的问候。两人的交流也随即开始。Ray告诉潇箫说,尽管他是上海人,但是现在正在Australia读书,要到12份才能回家,到时候会来看望潇箫。对于Ray所说的这些,潇箫并不是很相信,但想想只不过是网上聊聊,也就不计较他说话的真实性,他说什么就随着他说好了。但是在与Ray越来越多的交谈中,潇箫终究相信了Ray告诉自己的一切。
这天他们聊得很开心,但是潇箫担心会自己陷入网恋得漩涡,趁早就认Ray做自己的弟弟。Ray也没反对,马上老姐老姐地喊了起来。
以后的日子中,潇箫每个礼拜都会上QQ和Ray聊聊,似乎这已经成为自己的一种习惯。她习惯了和Ray肆意地开玩笑,习惯了向Ray倾诉,也习惯了倾听Ray 的诉说。就着样,慢慢的,慢慢的,Ray已经成为她生活中的一种寄托。
那个时候,在潇箫的信念中,Ray是一个优秀的男生。他有志向,有责任心事业心,有广泛的兴趣爱好;他明白事理,待人处事有自己的原则;他真诚,对朋友没有掩饰;等等等等。总之,Ray在潇箫的心中几近完美。
这种好感一直在潇箫的心底滋生蔓延,让潇箫对Ray的感情一天天增长起来。
Ray回上海了,潇箫得知的时候很惊喜,也很高兴。然而她没有选择去见Ray,因为她怕自己真的会喜欢上这么一个优秀的男生。
学校的考试结束后,潇箫没有告诉Ray,悄悄买了车票回到自己的家乡。
回家后,潇箫在QQ上留言给Ray说自己已经回家了。后来Ray有点埋怨地回复潇箫说不应该这么快就回家地的,连见个面的机会都没有。虽然潇箫表面上说是因为时间紧,但只有自己心里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快赶回家。不过另一方面,知道Ray想见自己,潇箫心里也有几分甜甜的感觉。
寒假期间,潇箫和Ray几乎天天联系的。有的时候上上QQ,有的时候就发发消息。潇箫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Ray的存在,越来越感觉到Ray对自己的意义。
短暂的寒假很快结束,Ray回到了大洋彼岸的Australia,而潇箫也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学校。
新的学期开始后,潇箫的寝室里接上了宽带,所以她上网就方便了许多许多。那段时间,几乎天天都能在QQ上遇见Ray。开始的时候Ray还一直抱怨说寒假的时候潇箫走得太急!
对潇箫来说,2月28日,是一个让她终生难忘的日子。
2月28日,一个普通的周六。潇箫依然在QQ上遇见了Ray。现在的他们,彼此已经很是熟悉,所以说话什么都放的很开。开玩笑更是随心所欲,该说的不该说的,能说的不能说的,他们全都脱口而出。在这天的闲侃中,潇箫不知怎么提到了Ray的GF。Ray告诉她说早就分手了,因为那个女孩不愿意这么等他,所以只能分开。潇箫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感觉,总之怪怪的。后来他们说到了移民的问题。Ray告诉潇箫说以后他们全家都会移民加拿大。潇箫听后,发了个很难过的表情说:“真可怜,以后再也见不到老弟啦!”Ray很快回过来一句话说:“那老姐就做我GF吧,那样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的!”潇箫明白他们开玩笑习惯了,就全当Ray又在说笑而已。就告诉Ray少拿自己开玩笑的嘛。哪知道Ray突然变得很认真,说是一定要让潇箫考虑考虑,他想了很久了。潇箫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迷惑了:心里的确对Ray有很多好感,然而毕竟是在网上,而且他现在还远在Australia,他们之间真的好远好远。一时间,潇箫木然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Ray。很久的沉默后,潇箫依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但Ray一定要潇箫好好考虑一下,不要当作是玩笑。
有的时候,人真的是很感性的动物,太容易冲动,尤其是那些血气方刚,不知道天高地厚,没有自控力的年轻人。
短暂的考虑之后,潇箫冲动地答应了Ray。当时两人异常很开心,恨不得能飞跃时空,拥抱彼此。
潇箫和Ray的网络爱情就这样开始了,每天他们都会留出一部分时间给彼此,关心关心彼此的生活和学业。然而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能是上上QQ,给彼此以语言上的安慰。有的时候真的好无奈。
就这样,潇箫和Ray每天都会上QQ,他们谈的最多的就是Ray的下一次归来。
有的时候,Ray会打个电话给潇箫。要知道,每当这个时候,潇箫会有多么的甜蜜和幸福。
对Ray的思念成为潇箫每天的必修课。每一天每一天,潇箫都想念着远在Australia的Ray,想着他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什么不开心,有没有什么不舒服。每天潇箫也同样计算着Ray回来的日子。一天天一天天的,潇箫就这样在思念的煎熬中度过了整个大一的下学期。
6月20日,是Ray回上海的日子。这个自己曾今倒数过无数次的日子,终于就要到来了,潇箫的心里有种难以压抑的激动。
今天是Ray回到上海的日子。潇箫和Ray约定好的,Ray一下飞机就要打电话给潇箫。整个上午,潇箫的心思完全没有放在看书复习上,脑海里全是Ray的影子。
终于还是潇箫难以平静内心的波澜,试着拨通了Ray在上海的电话。意想不到的是,电话居然是通的。Ray接过电话告诉潇箫说刚刚下飞机,正准备给潇箫电话的。听到Ray的声音,潇箫激动地都快哭出声来。
接下来就是安排见面的事情了。由于Ray是刚刚回到家,肯定要先见见亲朋好友,所以潇箫没有怪他不能立即来看自己,只是告诉他见完之后就要来看望自己。潇箫每天都等着,等着Ray的消息,等着Ray的电话。
意料之外的是,潇箫什么也没有等到。Ray给的消息少之又少,电话从来也没打来过。潇箫不敢多想什么,只能归结为Ray刚刚回来,是很忙的。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眼看同学们都放假回家了,潇箫还一个人孤零零地守在寝室,等着Ray的消息。很多次,潇箫发给Ray很多很多的消息,然而Ray总是说有事情,没时间什么什么的。潇箫漠然,她继续地等待着,可是结果并没有因此而改变。
他们就这么耗着,一直到了Ray回Australia的日子了,他们仍然没有机会见面。
整个暑假,潇箫好伤心,有一次,她居然对着朋友打来的电话哭了整整一个下午。她有太多太多的不明白,她不知道Ray为什么不来看自己,就真的忙得一天的空余时间也没有嘛?她不明白既然这样,为何当初Ray要给自己这么多的承诺?她满心伤痕,满怀失望地离开只剩下自己一人的寝室大楼,回到了家乡。
她想忘记Ray,她不要再这么痛苦地喜欢一个人!
也许一直在家里,潇箫会忘记在上海那些伤心的事情。然而暑假结束还是要回上海的,潇箫没有能忘记Ray。
她在QQ上留言给Ray,说自己不想没有Ray的关心。
Ray倒也是蛮奇怪,很快又承认说是自己的不对,以后一定好好对待潇箫。还告诉潇箫一定原谅他,下次他回来定会好好照顾潇箫。
天真单纯的潇箫就着样又一次相信了Ray。
但这个学期由于Ray不大上QQ了,说是功课很忙的。所以他们之间的联系月来越少。有时候实在想Ray了,潇箫会打个电话给他。他们之间依然会说些恋人之间那些甜言蜜语的话。
时间过得飞快。Ray又一次要回到上海了。
潇箫蛮以为这次他们一定会甜蜜地呆在一起。
然而,有些事情一开始就注定了的,你再怎么努力也不能改变什么。
Ray回到了上海,但是没有告诉潇箫。
潇箫无意间打通了Ray在上海的电话后才知道,原来Ray已经回到了上海。
但是这一次,Ray没有接听潇箫的电话,直接就挂掉了。潇箫费尽心思发了很多消息,好说歹说,Ray就是一条也没回她。
潇箫麻木起来了,她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虚伪,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在一滴滴地流着血。
然而她所有的一切委屈痛苦,终换不来Ray一丁点的同情。Ray一直没有联系过她。
潇箫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人海中。一切的一切都如同一场噩梦,但是她不愿就这么结束,因为她始终被蒙在鼓里。
不过无论她怎么想方设法,仍然得不到Ray一点点的消息。
后记:写到这里,我的心都麻木了。因为文中的潇箫就是自己。我不知道如何来给这个故事一个结局,因为我本身就不知道。太多的苦痛让我变得木讷了许多。不明白的是为什么Ray费尽心思地给我那么多的承诺,现在却连个消息也不回我?为什么他一直还说回来后要好好陪我?...也许你们已经在笑我有多么傻了,但是我只想说,这种事情没有发生在你们自己身上,所以你们才会想得那么简单。对我来说,这是一道很难跨越的门槛!我真的不明白太多太多的事情,而Ray却连让我明白的机会也不给我。
我在城外,想起你来.txt
我在城外,想起你来
作者:坏蓝眼睛 文章来源:女报时尚 点击数:2993 更新时间:2004-10-3
六月末,北京进入梅雨天气。总在傍晚急切地瓢泼似地降雨,落到这个躁闷城市的各个角落,避之不及,顷刻间全身湿透。
北京,是一座可以令人沮丧的城市。
四年前,柳骏说,我要给你一个家
四年前,柳骏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别看悉尼现在闹腾,2008,咱北京肯定比它还火,到时候,我们三个就在北京的胡同口迎接奥运圣火。”“我们三个?”“当然,还有我们的孩子。”“呸,谁跟你有‘我们’的孩子。”
彼时,距北京申奥成功还有一年的时间,柳骏已在乐观地遐想。那时候的温哥华漫天飞雪,曾小度和柳骏包裹严密地行走在异乡敞阔的街道上,张开双臂拥抱这严冷,她的脸上是无比的幸福和满足,有柳骏在,她不觉得这是大洋彼岸,不觉得生命孤单。
柳骏是一个如此热爱生命的男人,张开嘴就是爽朗,扬起脸就是明媚。他将单薄的曾小度牢牢地罩在怀里,即使漫山遍野的冰冷,也有温暖护住心口。可是,这样的快乐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一年后,柳骏便因为母亲病重退学了,他悄无声息地撤除了她仰赖着的世界,黯然回国,从此,北京成为曾小度最牵挂的城市。
曾小度隐忍着把学业完成之后,义无反顾地奔赴了北京。是的,义无返顾。之前,曾小度得到了一个可以留在温哥华工作的机会,很诱人。打电话给柳骏,开玩笑的口吻:“看我,放弃温哥华的高薪挽留毅然回国,你有没有些感动?”电话那头沉默良久,柳骏答非所问,用一种奇怪的语调:“温哥华好,北京也好,但北京可能只是我的北京。”这句话让曾小度有点小小的踌躇,但爱着的曾小度已顾不了那么多。
四年后,在北京,莫安庆是一个影子
柳骏是无辜的。他不过是受挫之后难以再恢复原来的鲜活……他以前,曾经是那样阳光的一个男人。曾小度对着莫安庆艰难地表达着,但是她的语言是那么匮乏。莫安庆大部分的时间,充当了一个性别模糊的角色。她需要时他可以是她的心理医生;她迷路的时候他还可以是一个影子,在她找不到方向时跳跃出来,陪在她前后,踩着夕阳归家。一切都是她需要,她需要他是什么,他便是什么。
一年前她刚到北京,出门连方向都分不清楚。在方庄家乐福购物现金差两元,当天收款处的线路坏掉,无法刷卡付账,一时间尴尬。后面长龙一样的排队者开始喋喋不休地抱怨。莫安庆就出现了,实际上他也是排在她后面焦急等待付款的陌生人。不过就是清清淡淡地瞟了一眼账单,将钱放下,一切便风平浪静。
曾小度在超市的出口等他出来。路人潮水一样穿过,好久都看不到那个高个子、咖啡色皮肤、悬垂鼻梁的男人出现。曾小度扭开一瓶可乐,开始相信他不会出现,转身离开。走到超市的停车场出口,她停住了脚步,他弯着腰,捡滑落到地上的一枚硬币。旁边是一个乞讨的老年妇女,沟壑遍布的脸上闪着一丝狡黠光彩。呵呵,原来他惯于乐善好施。想必刚才那一幕,自己和这个乞讨的老人是一样的狼狈不堪。他把钱币放到老人手里,然后看到了她。似乎有点意外,又似乎本是应该。他说,原以为你酷到连谢谢都不说。曾小度注意莫安庆的表情,他是那样地从容淡定,可是她看不出来他的年纪,职业和社会关系,她只能隐隐约约感觉到他是一个君子,如此而已。
柳骏似乎连个影子都不是,他只在那里安静地生活
曾小度曾经兴高采烈地给柳骏描述过那戏剧性的一幕。届时柳骏正目不转睛地打他的MD游戏。退学回北京后,柳骏与以前有了不小的改变,至少在曾小度眼里是如此。从前的柳骏,虽然偶尔耽于幻想却抱负远大,脸上充满阳光,常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带给自己。如今,守着一份月薪不高的工作,糊口之外所剩无几,似乎安于平淡的生活。他忘记了曾承诺给一个女孩幸福的生活。
而现在他只是从自己的世界里侧过脸来,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说:“恩,是吗?他还有车?那可是个有钱人。”便又转过去不闻不问。曾小度有一阵子的眩晕,不是因为柳骏的调侃,只是忽然觉得,与莫安庆的淡定优雅相比,柳骏就那么矮矮地小了下去。
莫安庆爱曾小度的孤独,有钱人无聊生活的调料
莫安庆的短信上说:“很多时候,你就像一个孤儿,似乎大千世界全都和你没有干系。你孤独的样子,让我心动。”
彼时曾小度正在一趟从西直门开往左安门的公车上昏昏欲睡,她回过去反驳他,不,我有一个美满的家庭,还有一个相爱的男朋友。我不孤独。回完信息之后她突然觉得无比悲哀,偎在车窗上看外面,这是一座繁华的城,川流着的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名牌车,霓虹灯掩映下商场林立,充斥着物质的气息。此刻,柳骏也一定是在回家的公车上,或许还打着盹。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们要如此辛苦地为生活奔波了呢?
初来北京的时候,经常会在某个路口迷路。她打电话给柳骏。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焦虑,平静地说,我在平安大街,怎么回我的宿舍?柳骏正在加班,但也耐心地给她说周围的地理,只是他讲得繁琐又糟糕,她原本就零乱的思绪被他指点得更加迷乱,她假意明了,然后说,好,我明白了。挂掉电话,开始找离自己最近的站牌,可是,那一片密密麻麻的不知所谓的站名只能使她更加迷茫。于是绝望地迎着太阳走,直到自己再也走不动半步,她才会拦住一辆TAXI,全身软在舒适的座位上,任凭昂贵的计程表在欢乐地跳跃。
如果打给莫安庆,或许会是另外一番不同的情景。她这么想着,会流露一丝安慰。下一次她果然尝试打给了他,依旧是在平安大街。她说,我在平安大街,请告诉我,我应该怎么走,才可以回家。莫安庆说,好,你等我。半个小时后,莫安庆的车出现在曾小度的面前,他还是那样的清淡,没有笑意,也没有厌烦,他永远穿黑色,稳妥而合适。路上,他指给她看该注意到的银行,该看到的商场和一些固定的建筑物。快要到目的地的时候,他会把车停到某个餐馆的门口,然后带她去吃饭。
一日她休息,接到莫安庆的电话,那样的早,他开车绕着她平时经过的地方转了一圈,每到一处,他都会给她讲一些容易记忆的话,然后他再转,让她重复记忆。很快,她便大概记住了这些难记的地名,她似乎就这样快地,将这个城市的某个边角掌握住。而柳骏甚至没有发现,她再也不会迷路了。
而柳骏,是无权享受生活的其他乐趣的
她突然间失业。柳骏说,你准备怎么办。任性一次吧,她想。于是歪着头做无邪状说:“不工作了吧。每天给你煮饭洗衣,你养我。”柳骏吃了一惊:“别开玩笑,说正经的,现在工作不好找,要赶快,我那点钱哪够两个人开销。”心一片瓦凉,这就是现实。可是,在以前的玩笑中,他们真的讨论过这个话题,当时他说,那是当然,即使你失去了全世界,你还有我。原来真的来临的时候,他是不允许她开这样的玩笑的。曾小度皱着眉头说,我想休息一段时间,慢慢再找合适的工作。
她开始了每天的轻松度日。白天睡觉,晚上看电影,听音乐,在她狭小的房间里。柳骏每天的电话非常少,即便是零星的几个,也不过就是简单的问候。他很忙。上午打电话给他,正在忙;下午打电话给他,还是忙;晚上打电话给他,他要洗澡,困倦至极要睡觉。
这个夏天,比天气更热的是足球,亚洲杯上中国队一路跌跌撞撞打到决赛。在北京工体的看台上,柳骏脸上贴着五颜六色的油彩卖力地为中国队加油,曾小度却快乐不起来,两张球票,花掉了柳骏一个月近三分之二的薪水,他眉头都不皱一下,为什么丝毫不考虑生活的不易?心事纠结了半天,却怵然一惊,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斤斤计较起来了?再看柳骏,欢喜得手舞足蹈,与场中跳跃呼喊的人们并无两样,他终究还是安于平淡,做了一个无争无求嬉笑随意的小市民。
凌晨3点的绝望哭泣,发自于一个不安分的女孩
曾小度又一次将口袋里的钱花光的时候,穿着拖鞋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取款机。取了钱就走,到家才记起没有退卡。她几乎是狂奔着回去,可是卡已经无影无踪。她六神无主地摸起电话,拨给柳骏,柳骏忍不住抱怨:“你怎么这么粗心?”那一刻,她几乎突然间爆发了出来,她对着电话歇斯底里地叫:“我粗心,是的,可是,这便是我打电话给你要的结果吗?”
掐掉电话,曾小度跌坐在凌晨3点的冰凉里,刚下过雨的北京清新而又爽清,空气里混杂着泥土和雨水的气息,微凉着,向她袭来。她发了一个信息给柳骏,我们分手吧。
柳骏是在半个小时后赶过来的,这是他第一次打车来找曾小度。在永和豆浆店里,两个人相对而坐。良久,柳骏走出来,仰起头,重重地舒了一口气,消失在清晨氤氲的薄雾中。曾小度仍然那么静止不动地坐着,她在想柳骏此前的一番话,想着想着,心就疼了起来。
柳骏说:“我很怀念在温哥华的日子,我们无忧无虑,似乎一副开心到永远的样子。但那不是现实,现实是我们都很寂寞,而那时的你,无疑比我更孤单,你需要有人关心你,你认为那就是爱。”这便是一切烦恼的起因了吧。那刻的曾小度还颇有些自嘲。
然而柳骏没有停下:“当你带着所谓的爱来到这个城市,我已先你一步接触到现实,未完成的学位使得我必须从社会的底层做起,而我,也渐渐习惯于平淡的生活。”至此,曾小度的心有一刻被揪起,柳骏的声音从低沉微微有些上扬:“但你不是。你讨厌为生计奔波,你讨厌我安于做一个平庸的小市民,你想要一种安逸舒适、有人细心呵护的生活,我无法给你。所有这些藏在你的心里,只在和我的相处中不经意泄露出来,譬如你跟我讲莫安庆时、跟我去看球时,失望的眼神。”
柳骏的最后一句话彻底击溃了曾小度,他说:“小度,能够分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你追求你的幸福,我则不必在你的鄙夷中过日子。小度,你是一个不安分的女孩。”
那么,我的孤独是否起于我的不安分呢?曾小度终于伏低在桌上,放声大哭。
北京,果然不是曾小度的北京
她有了一份新工作,每天早起晚归,穿越大半座城市。她不见得多么喜欢她的新工作,但这个城市不允许任何人有奢侈的梦想和倦懒的身体。她在摇晃的长距离颠簸中昏昏欲睡,短信声响起,她知道那是莫安庆的。她拿起手机,他说,小度,我爱你的孤独。她不禁笑起来,笑完之后有眼泪奔涌而出,无法抑制地。
她记得某天,看见莫安庆在西单的君度百货门口,彼时,莫安庆拎了一个手袋走向自己的车,窗口打开,探出一张少妇的脸,少妇的怀里,一个精灵可爱的小女孩在叫着什么。曾小度认得那口型,是“爸爸”。
不知哪里放起了歌,隐约记得是万芳的《温哥华悲伤一号》。她想起,很久以前柳骏说“温哥华好,北京也好,但北京可能只是我的北京。”心底一片悲凉。她想起,温哥华的街道宁静舒适,有鸽子低低地穿过房顶,冬天有火炉,夏天有沙滩,每个人脸上都有由衷的笑容,而她,曾和那样的生活如此接近。
夜幕降临,这座城市披上浮华的光彩,白天暴晒的地面蒸腾起湿暖的雾气,王府井百货正门的大屏幕上播放着奥运健儿启程奔赴雅典的盛况,那里,又是一个名利的战场。人们穿行其下,没有人笑,也没有人哭,脸上写满了疲倦,却不停止归家的匆忙。曾小度不知道,这其中,哪一个是柳骏,哪一个是莫安庆。
我在遥远海边为你守侯.txt
我在遥远海边为你守侯
作者:魔羯之泪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2068 更新时间:2004-10-22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这里,一边听着几首很轻柔的音乐,一边幸福地回忆着你的美丽,品啧着你刚刚那清脆的泉语,然后就写下了这些话.
今天已是十一长假的第一天了,我很堕落地游荡了一整天,一大早很早就爬了起来了,有一点兴奋的感觉,利落地刷了牙,洗干净了脸,对着镜子臭美了一番,然后就去扒拉了两口饭。
满怀希望地准备要去泡一天网,可惜很扫兴的,学校国庆节也全休,我们就站在马路上看人家拍电视,很遥远的那一种“激情燃烧的岁月”的校园青春剧。我一个人怵在“嗖嗖”轻漫的秋风中抽了一根烟,百无聊赖地注目着飘起的落叶,真想上前问候一句:哪里是你的归宿,请带我一起归去吧!
哎,在举国欢庆祖国55岁华诞的大好光景里人家都或载歌载舞,或是黄金出游的时候,我们却很傻逼得思考着今天要怎么才能挨过这无聊的一天,我们很酷地摇摇晃晃横行霸道,插着手在裤兜里,还说我们简直就是F3,说话的时候我们很放肆地笑着,不顾及身边走过的人怪异地看我们。
后来,我们出去绕着这偌大的这座城市转了一圈,漫无目的,游弋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看着那一群又一群把自己苑囿在这座森林里的人们高兴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他们称之为现代社会的建筑艺术,在这座舞台上表演着人之百态,犹如在动物园里看到了一群群的猩猩一样无聊,但却感觉一阵阵悲哀袭来。
夜幕初降,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海边,看着安静的黄海酣甜的睡着了,细细的沙子如流水一般地滑进我的鞋子里了。一轮皎洁的圆月楚楚地挂在廖远的天空,流淌着明怡的月华,倾泻在广袤的海面上而蔓延。浩瀚的黄海静谧地甜憩着,温柔的恰如娇美的爱人,安静的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婴儿,晶莹的月光好似流苏般轻盈,抚着大海撩起粼粼细纹轻轻闪烁。海与天相衔在遥远的海的那一端,相依相偎轻轻细吻,唯美和包容紧紧地牵起了手。那一分钟我一动也不动地静静地凝望着,感动得泪水挂在眼角,想要拥有一双翅膀飞向那月亮升起的海的远方。
也许,你会说我变了很多,变得比以前更加沉默了,甚至是有点自闭。你说,那时经常见我一个人坐在球场的看台上静静地看着他们打篮球,而从没有呼喊过一次,总是那末的平淡;你还说,我会常常一个人跑到河边的堤岸上,看着缓缓流走的河水发呆,整个下午整个下午地坐在那里,却从没有赤脚趟过去;你又说,我总在每一周的周三会抱着高高一摞的作文本,穿过长长的走廊,送到那尽头的办公室,从来没有间断过。最后你说,那时你就知道我很孤寂,有着一颗很冷漠的心,但心灵的深处却非常渴望能够找到一份暖暖的阳光来温暖冰冷的它。
吃饭,睡觉,溜达,上网,聊天……感觉就跟死人一般地苟且残喘着,尸位素餐,我可以笑得很放肆,很灿烂;我可以很释然地抛弃文明躯彀的面具,说很肮脏的话,想很下流的事;我可以游荡在这城市的角落,故装深沉地低首漫步,或昂首八字。可那又有什么啊,有谁知道我心里多空虚,其实我是一个很寂寞,很孤独的人,是一个内心世界很纯净的好孩子。有时候请你不要苛责我的离群索居,也许只有寂寞才是我真正的步履,其实,孤独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纷繁热烈来了我会躲避,而我却偏执的爱着那属于我自己的荒凉。所以,有时我会淡淡地离去,只有身后留下的淡淡足迹明白我,它衔接着遥远的未知的地方,走啊走啊,走着走着,就看到了那一片荒凉,于是在梦中,我会把那艘小船划向月亮,就这样划啊划,心就丢在了广寒宫上。
我会在他们的高谈阔论中兀的缄口不语,我会在熙攘的人群中静静地走开;在路上,你会看见我总是落在一堆朋友后面,静静地听着他们吹牛,偶而淡淡笑一下,或是就那末低着头不语地走路。我常常在净朗的夜晚,独自地在昏暗的路灯下,顺着路沿一直走下去,像是在寻找一条小河的尽头,默默地走向远方;不管是晴朗的夜空下,还是蒙蒙细雨的夜幕里,我都会一个人站在旷廖的草地上,痴痴地仰望着无穷的遥夜,想要寻找北极星的位置,目光很明丽,表情很清净。
我总是在幻想着自己会在一个没有风的日子里,默默地,静静地,我背起了行囊要去远方,从此再也没有转过头。而身后的城市,苍凉得像一片贫瘠的荒原,留下了一片雪茫茫,我不愿再这么单调的像是一条鱼,僵硬地浮在鱼缸里,生活在他们伪造的海洋里。我不知道远方到底有多长,只知道它不会是地狱,也不是天堂,可是我会一直地向前。我不希望远方只是一个梦,虽活的舒适,却又活的迷茫,而我只希望它是一片蔚蓝色的大海,我可以自由自在孤独地游弋。
其实,我知道你是懂我的,理解我的心里有多么的失落,有许多的无奈,我无力去改变,只能很悲观的把自己包围在一层又一层的窠臼里,想要躲避所有的亲熟和陌生,逃离这枯燥的烦扰。想逃进难以寻觅的世外桃源,寻找心的兰色海洋,固执地守住心灵的家园,害怕听到嘈杂。因为你懂我,所以我也知道我是理解你的。
当初的你,会看到一片落叶而哭的眼睛通红,呆呆地攥着那片叶子出神;你会因为看到绚丽的夕落和锦绣的晚霞而高兴的连蹦带跳,抓着伙伴的手臂笑得很像小孩子;你还总是大家开心的小妹妹,他们友好地逗你玩笑,你上当以后无辜地噘着小嘴撒娇地呢闹;你曾经说过你是一只雨的精灵,总是为着些微的小事而泪雨霏霏,孱孱地拍打着稚弱的翅膀沉重地飞翔,低低地飞翔。可我却知道,你只是一株脆弱的百合花,虽然芬芳流溢,但是只想静静地绽放,并不在乎是否有一天会有蜜蜂的到来,做着美丽的梦,向往着飞到那传说中遥远的伊甸园。
那时候,我喜欢看你灿烂的笑脸,好像是在轻吻着一朵百合花,它盛开在明媚的春天,那一双眼睛濯濯地闪烁,像透明的琥珀,透过它我可以看到那末多的寂寞;笑的时候,绯红的脸上荡漾着纯净的酒窝,犹如一片浅浅的湖泊被风吹皱了,荡起惊慌的粼粼鱼纹;微微地俯仰也会引得齐肩的头发轻轻地起浮漂落,像是一曲瀑布多情地一垂又一落。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你高兴的轻轻跳跃,像一只小燕子一样活泼,我会心里快乐的微笑着,嘴角斜斜扬起,像阳光流在了脸上,感觉很灿烂的。
而你哭泣的时候我也总是在默默地坐在你身边,静静地看着你俯在那里低低啜泣,或是双手抱膝地把头埋在膝盖上咽着,而我只是看着你,没有说一句话,给你递上一块雪白的手绢看你把它擦湿。因为那个时候我总也不很会说话,总是说错话,害怕惹你伤心,而我也不敢对你表达,我只想在你受伤的时候,让你知道有我在牵挂。我静静地守护着你,看你把所有的委屈全都倾吐,即使你往我身上捶打,我也会一语不发,等你累了的时候,呵着你静静地在靠在我身上睡下。
而现在,总是这样,每当明天要来临的时候,而心却还没有做好准备。看着晚风轻轻掀动垂落的窗帏,一如往昔地揪动我的心,梦里常被你撩醒,醒来却又难以入睡,笑是醉,梦也是碎。是否我们有缘,却只像源头和水尾,“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难以相见,到最后只留下愁绪萦怀。你和我隔着山又隔着水,遥遥无期,真的很想念你,盼望着能够早一点见到你。为了这个遥远的等候,我不知在风中伫立了多久。 又一次的心仪,那是群山和夕阳亲密地握着手,又一次深深地暗羡,芊芊的芦苇在向秋风微笑着点头低语。希望你终于还是能够来了,于是,在漫漫的大海边,美丽的不再是海市蜃楼,还有你,而我却要对着你问,脚下的这条沙滩是很长吗,真担心,不够我们走。
而这一切都只为了一个遥远的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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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水的鱼遇上流浪的猫
作者:张蓉
真想,真想,前世的前世我是一条无水的鱼,今生的今生你是一只流浪的猫……
明明知道爱他爱的至深,确实不敢面对,望着QQ上他那闪烁的头像,直到他在线上,好想好想对他说,你在北京还好吗?换来的却是盈盈的泪滴与痴痴的发呆……
“借我一本书,金庸的!给我送过来!”读高中的我蛮横无理,颐指气使,好似天注定他就是我今生的奴隶,尽管我们认识还不到十分钟。
“好!”他笑笑,眼睛里满是温柔。
当他再度站在我的教室门口时,我正在啃薯片,满脸的都是,他只是笑,递给我一张纸巾,我胡乱一抹,OK!
“找我干什么啊?”
“给你送书,阿金庸的。”他喜欢叫“阿金庸”,正如第一次就叫我“阿苹苹”一样。
“嗯,好了,你可以走了!”我接过书,连声谢谢都没有说,就飞进了教室,继续疯填我的嘴巴。
他足球踢得很棒很棒,我则一十足的足球迷,拉拉队的主力。每次他踢进一球,都会不出响声地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那小虎牙我特喜欢……
“阿苹苹,做我女朋友吧!”他用坚定而又温柔的眼睛看着我,不会吧?让我做他的女朋友?我晕!这是真的吗?在我恍惚之际,他拥我入怀,可以嗅到他那香皂的气息,感觉到他心跳的节拍,我幸福地闭上了眼睛,真想让时间早那刻定格,永远,永远……就这样我糊里糊涂地成了他的女朋友。
他拉着我的手去吃校外的拉面,只是每次他都要辣椒,红红的,好辣好辣,辣得他汗流浃背,仍乐此不疲;我则加醋,好多好多的醋,酸的没法吃,“阿苹苹,你真是一醋缸!”他就这样评价我。周末,他拉我逛商店,玩蹦迪……夜晚,我们相偎坐在学校操场的主席他台上看星星。“你看,那两颗星星好近啊,你说右边那颗叫阿苹星,左边的那颗叫阿牛星,好不好?”“好啊,你说的什么都好。”那时的我真的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
但他毕竟要走的,高考完毕,他去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念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我。每次他来信都会鼓励我好好读书,他在北京等我,捧着他的信,如珍宝,不,给我一整座城池都换不得。每天我都在倒计时,计算着与他相距的时日。
下半年的我依然如故。突然,有一天受到他的电话,“阿苹苹,我们分手吧!毕竟我们分在异地,我受不了……”“好啊,分就分呗!”我满口的坚定。电话还没有放下,泪水早已落到了地下。为什么,为什么啊?异地相思之苦?我不是快到北京了吗?为什么会这样?蒙头在被窝里哭了一天,我发誓我不会考到北京的任何一所学校的!
高考完毕,我来到了济南,遇到了我现在的男朋友高。刚来大学的时候,我的心仍在滴血,封闭了一段时间,直到我迷上了网络游戏,一种叫CS的游戏,很刺激,但我不懂更不会!那天我在学校的机房上qq聊天,看他们那些玩的很起劲,我的手就痒。“教我玩好不好啊?”我对左边的那个人说。“好吧,但这不是女孩子玩的。”高就坐在我左边的左边。“高哥,过来帮忙进入游戏!”左边的人对他说。这时过来一个挺高大白净的男生,迅速搞定。就这样,我知道了别人叫他“高哥”,仅此而已。从此我就一发不可收拾,疯狂地迷上了cs。周末与高哥去彩虹网吧玩了半天的cs,去学校的第三食堂吃饭,他付得账。我觉得很过意不去,于是乎第二天会请他到“好莱坞”吃了一顿,算是当面道谢他的不吝赐教,表示我不欠他的。
如何让我遇见你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看满了化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期盼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闲暇的时刻,我时常想起北京的他,好想他……每次拿着话筒,拨好号码,听到那边他的声音,却不敢回应是我,只是徒然流泪伤怀……他在QQ上问我:“阿苹苹,你有男朋友吗?”我不回答,“真的,我真的是希望有个人能够好好的照顾你,呵护你,相信我,真的……”我能感觉到他的柔情,他那满眼的温柔,那么的深沉,不争气的泪水又来了,我迅速地回复:“不用你假惺惺的,我不用你管!”信息发过去以后,我就下了线,进入了CS.但我老是死,“你要用感觉、用心去玩得,这时游戏,不是你发泄的对象!”我抬头,看见高哥那一纸巾站在我的面前,向我微笑,本能地想说“不用你多管闲事”,但却接过了他的纸巾。我直到原来他和我是一班的同学。
元旦,班里聚会,包饺子,唱卡拉OK,我唱了莫文尉的《盛夏的果实》,他听别的同学说我要唱歌,飞也似的奔到现场,专注地听我唱完歌,并上来送我一气球,忽然我觉得他长的也蛮帅气的嘛!晚会结束后,高哥约我出去走走,“苹,做我女朋友吧,我是很认真的,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很想照顾你一生一世的。”高一脸的真诚。我抬头看天空,寻找我们的“阿牛星”和“阿苹星”,是的,这儿不是操场的主席台,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这儿没有我的星星,没有。“做我女朋友,好吗?”高用手捧着我的双肩,是很有力的双手。“给你一个月的考验期,通过了我才考虑能否答应你。”我幽幽地抛下这句话,留下了兴奋的他。我走着,漫无目的地走,想起了北京的他,他不再是他,我干吗还是原来的我呢?
终于,我成了高的女朋友,我们一块儿玩CS,一块儿上课,一块儿吃饭,只有我知道我并不爱他。总是想起北京的他,看到QQ上他那闪烁的头像,那种咫尺天涯的感觉,好几次想拉到黑名单里删除,却是不忍心。
那天下午很冷,很阴霾,我在军备大赛现场因急性肠胃炎被同学背进了校医院。躺在冰冷的长椅上,等待血样化验单,望着冷色的天花板,我的心也冷到了极致。高哥听别的同学说,疯了似的跑过来,看到他满头大汗,我留下了眼泪。他抱着我上三楼下二楼,我双手搂着高哥的脖子,感觉好安全好可靠。我想也许高哥就是我命中的“克星”。
等我病愈,上QQ聊天,我把他的头像拉进了黑名单。他在我的生命中只是一个匆匆过客,而不是我的伴侣,我想我的幸福真正的已经开始了。
前世的前世我是一条无水的鱼,今生的今生你是一只流浪的猫,就在今生无水的鱼遇上了流浪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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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的结局
作者:abgel
无言的结局
花季雨季的我们对于爱情的追求,都是很幼稚的!在我们的脑海中,会描绘
出很多美好的爱情。但是,现实中的爱情却并不是,像我们心中所想的那样!它
不一定会有开始,也不一定会有结束……
爱,是一种经历,不管结局是幸福还是痛苦,只要我们用心去爱了,即使没有
结果,也无所谓。因为爱的经历是挥之不去的情愫,值得我们悉心珍藏!
索尔安东尼说过:
你最爱的人,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人,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
的,偏偏不是你最爱的,也不是最爱你的人!
所以,有时候,感情是一剂善变的药,融在爱人的酒杯中,苦涩里也终能品
出甘润;有时候,感情是一把双刃剑,握在敌人的手里,纵使轻轻挥下也觉得伤痕
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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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树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1396 更新时间:2004-9-11
秋风起的时候,一片一片的梧桐叶子落了满地,父亲总会在清晨将院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将扫成堆的叶子堆在梧桐树下,在我还未起床上学的时候。傍晚放学回家,还是看见一片一片的落叶。父亲干活回来后再将它们扫在一起。我家有6棵梧桐树,一棵长在院子里,另外的5棵长在院外的街上。它们长得很茂盛,在炎热的夏天,它们会将我家的小院隐藏为避暑的佳境,爱串门的邻居总会在炎热的午后聚集在我家的小院,拉家常,做手工活。我要是不上学的话,则会躺在树下的竹床上和姐姐聊天或看小人书或听邻居的叔叔婶婶们和爸妈拉家常。不久就会熟睡在梧桐树的阴凉里。春天,则会满院飘香,粉红而特别的梧桐花,朵朵聚集,很美,很香。我则和姐姐让父亲用剪子从树上剪下一朵一朵的花,将花剥去后剩下那清黄的花根,再用绳子串起来,很长很长,串起来的花根像灵动的蛇,于是我和姐姐就会拿着这假蛇去吓唬小五、阿郎他们,这是我们常做的游戏。冬天的梧桐树,给我的印象,很光突,就剩下粗粗的干枝,在飘雪的时候,满树的冰雪,厚厚的洁白,很美,很动人,令人想到童话里的世界,还有在深秋的大雾落尽的时候,冰霜满树,很美,很动人。
梧桐树相伴我从记事起到我去离家50里的地方上高中,再者过去的岁月里,我天天感受这他们的存在,它们是我不变的记忆。街上的两棵由于修路的缘故给砍了,然后卖给了需要他们的人家。我感觉到有点世事轮回的味道。上高中后,我就没有太在意我的梧桐树了,因为我有好多的事要做。有时候往家里打电话时,父亲会冒出一句“梧桐花开了”我会“嗯”一声,就没有再说什么。当时我很迷茫,有要参加高考准备,又有一场前所未有的爱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梧桐树又怎会跑入我的脑袋呢?
在那年的秋天,我被我喜欢的女孩子甩了,她说我们都还年轻,以前的一切都是美丽的错误,我们还要高考,看着她很诚恳很绝情的眼神,我同意了,我不能让别人为我流泪,我干脆放她去自由飞。于是在一个秋风起的月末的傍晚我会了家,一进门便看见满地的落叶,树上只剩下零零落落的叶子,冬天要来了。我将书包放下,拿起靠在墙角的扫帚,将一片一片的叶子扫在梧桐树下,那儿已经堆了不少的梧桐叶,之后我才仔细的看着院中唯一的梧桐树,恍然的明白它已是那么的粗了,粗糙的树皮记录着多年的风风雨雨,它修长的臂膀已伸到我家的堂屋上,它很雄伟,很旺盛。街上的剩余的几棵也已卖的卖,用的用了,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以前我回家,我都没太在意的。母亲说父亲出去县城干活了,还未回来,通常会在八点钟回来。这是我不知道的,我只知道我得爱情,忽略了那么多亲情,忽略了父亲母亲,忽略了我的亲情,忽略了伴我长大的梧桐树,姐姐已上班了,很少回家。我明白了我错过了什么,我又获得了什么,家的温暖和唯一的梧桐树又给了我希望的动力,我勇敢而又坚强地向未来冲去。
在又一个秋天,我考上了一所省属的重点高校,虽然不是太理想,总算没有辜负父母的希望,姐姐的祝福,和我一起上学的有阿郎、小五,他们去了其他的地方,因为父母不想我远走就选了一所离家不远的这所名声还算不错的坐落在省会的大学,我带着乡亲的祝福,父母的期待,去了虽然很近但很陌生的城市,我要和它亲密接触四年的时间。我虽不是个恋家的人,但在秋风起的时候,我往家里打电话是总会问一下母亲梧桐树是不是落叶了,父亲是不是还在县城干活。我感到欠父母的太多太多,它们是无法量化的,我只能用努力地勤奋的刻苦学习来回报他们。姐姐在这一年嫁人了,我感觉她离我远了,从心境上离我远了,虽然她还是那样的亲我疼我,关心我。一切的一切都来了,我无法推脱无法避免的长大了。高中时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离开我后,和另一个男孩子好上了,在那次高考中,他和他双双落榜,听说她自费去了外省的一所专科学校,我想她已是我甜蜜而遥远的回忆了。
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只要你有足够的活力和积极参与的勇气。我逐渐的适应了这半学校半社会的生活,我明白了许多许多的原来一知半懂的事,我知道了我的未来,我的梦,在闲暇的时候,总会想起家中的那棵仅剩下的梧桐树,它是我的牵挂,它是我童年的梦。
时光匆匆,常常在不经意的流失,当你恍然发觉时,它已远去,年华似水,似水的年华在你的千姿百态的编制中逝去,留下片片的回忆,等着未来的你将它们串起。
在2004年春初的时候,父亲对我说“秋儿,咱们将它砍了吧,它的年纪也已经不小了,等将来翻修房子用做门窗。”父亲指着院中仅剩的梧桐树。“你们要去我舅那儿,就留下我奶奶了,砍就砍了吧。”我知道它的年轮到了头。在好几个人的努力下,用电锯将它的粗壮的干从根部锯了下来,我看见它一圈一圈的年轮,二十二圈,它的年纪和我一般大,父亲早就说过,街上的梧桐树和姐姐一样大,院中的那一棵和我一样大,它们就是你和你姐姐的影子。街上的树已经一棵一棵的没了,终于轮到了院中的这一棵了。姐姐嫁人后,还经常回家。一次回来后问我为什么将梧桐树砍了,我说它的生命已到了尽头,姐姐没说什么,只温柔的看着我,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我的头,我知道她要表达的意思。
在春天来了的时候,粉红美丽的梧桐树花开在学校里不多的几棵梧桐树上,我又想起了那棵已被肢解堆放在院墙内的一个角落里的梧桐树,想起我的童年,想起在夏夜里,躺在梧桐树下,透过斑驳的树影,看天上的星星,想起远在他乡的父母和独自在家的姐姐。我一个人在这个省会的城市里,一个人在享受着梧桐树的芬芳,看着天上稀疏的星星。未来和过去一样都是幸福,只有现在是痛苦,快乐地去面对着现实的一切,在这个花香四溢的季节里。
五月不是伤情天.txt
五月不是伤情天
作者:小 莉 … 文章来源:《东西南北·大学生》2005年第5期 点击数:3825 更新时间:2005-6-5
主治大夫:大卫
主治:爱情急症、友情疑难、慢性杂症、内、外科……(妇科除外)
毕业学校:宇宙医科大学
专业:生物情感急救
毕业年份:后公元2001年
职称:博导
履历:开设过情感问题专栏《星星知我心》,解救学弟学妹无数,在各高校做过多起情感问题专场讲座。爱情路上有没有“司令官”?爱情大魔症口剑腹蜜
病症:面对爱情也想当“班干部”
药方:颐指气使规避丸加低姿态胸怀
Q:大卫,我是一个班干部,现在都升任校团委副书记了,但我的爱情太糟糕啦。前段时间一个男孩子开始追求我,他很平凡,但我也决定试着和他交往。渐渐地,我觉得他对我太言听计从了。比如我让他买件换季衣服,他就说“我买什么样的你定吧”!每天去食堂之前,他都会问我,你吃什么呀,我买给你……我现在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司令官”,他就像是一个“勤务兵”,男子汉要有态度,我要他有点脾气,我真对他失望了!
可没等我甩他,他把我甩了!前几天,他对我提出了分手,他说我们不合适。我一下子呆了:怎么是他先提出来呀?(重庆工商大学 佳凝)
A:你是有点儿错。爱情路上,没有谁高谁低,不然成了“皇后“与“太监”的关系,那一切就不妙了。他平凡,这是“自然灾害”,但你不应该因此在潜意识里把你们的关系定位于“主仆”。爱情要两情相悦,当一方觉得对方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温柔可人,并没有把他当做一个知心爱人来对待,他就会渐渐失去热情,直到放弃。这是肯定的,在别的方面也一样。他之前是爱你,才对你言听计从,懂么?
你问一下自己:和他交往,是满足于自己“官”欲,还是真的爱他?这个问题是需要首先解决的。你可能只是不甘心于他先提出分手——“要是我先提出分手,我定不会这么想不开!”你是不是有这种想法?永远记得,爱情路上最重要的催化剂是“注重对方感受”,经常想着自己可以为对方做什么,而不是只迷恋于单方的成就感,不为对方着想。
请确定你是不是爱他,之后,再做出个决定:和他讲清楚你曾经的“漠视”,追回真正的爱,或者,再去找寻更适合你的爱情。初夏“疯情”提示:
五月不是伤情天
昨天傍晚,刚一打开QQ,一个好久没有联络的女孩的头像就疯狂地晃动了起来。“以前和你聊过,但你一直是那样高傲,不爱理人!”听着她对我的数落,我无言以对,因为开始意识到:长久以来,我已一步步忽略了QQ的原始功能,把它完完全全地当成了工作平台,对一些原本的好朋友,也少了哪怕简单的一句问候。
和她聊了许久,看着她渐渐明朗的笑容,我的内心也开始开出一朵花儿来。这快乐的功劳属于她自己,她预先给了自己暗示。人的潜意识很奇妙:快乐本就是许久平淡抑或迷茫之后,水到渠成的结果。
五月不是伤情天,好风好雨好流连。许多个看毛片的夜晚,是我最不像人的夜晚
急症门诊刮骨疗毒
病症:对黄片不能自拔
药方: 找到知心爱人加幻想忘却散
Q:大卫,我没治了,我陷入怪圈了。一直以来,我没有女友,所以比较苦闷。有一次,我们宿舍一个同学拿来一盘“毛片”,当电脑屏幕上香艳肉感的画面显现,撩人心魄的呻吟声响起,我开始有了无法扼制的冲动。那晚之后,我开始疯狂地找毛片看,或者到校外录像厅去看“午夜场”。你说我怎么走出来呀?(东北大学 大米)
A:能看出你处于这种燥动状态好长时间了。其实这种情况许多男孩都遇上过,这和男性生理特征、“境遇”有关。不少男生在找到女友之后就变得不那么“色”了。你这个年纪还没女友,没点“色”想法才不正常呢——关键在于自我调整。对你来说,找一个女孩子来爱是硬道理。有了女友,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可能你生理上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即便女友不让你突破她“最后的防线”,但你至少对女孩狂乱的幻想就少许多。因为真正的爱情会将你过分的好奇成功地转化为对此事物的正常关注。不多说了,找个好女孩来爱吧!下辈子再做女儿身?
慢性理疗 破壳而出
病症:男儿身体里的女性心魔作乱
药方:男儿心态回归类药片加心态纠正理疗
Q:大卫,我常想,自己要是女儿身多好,就可以有好多男孩来爱,在聊天室里,会有许多男人来找我说话,即使是说比较粗俗,或者暧昧的话——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感觉。我平时也爱做女孩子的动作,比如体育课上跳舞,或者在女孩子堆里欢呼时都有女孩子模样——你说我是不是不正常?(淮南师范学院卫平)
A:你是有点不正常,但这种感觉不是你想要的,所以不要猜是不是父母给了你错误的基因。你这种情况在科学上简单来说叫“性别认知错位”。好多人都这样想的,有些女人还想自己是男儿身该多好呢!
一个拥有女孩子心态的男孩子因细腻、敏感的天性,有时可能会因为和同性在一起时,同性身上的粗犷、万事不很在意的样子会令你反感,这很正常,天生敏感和豪放的男人和天生不豪放、不敏感的女人是一样的。你意识到了自己的不正常,所以就不是那种极度想“变性”成为女人的人,那就改变现在的状态吧,让身心全都变成真正的男性。你如果没有条件在身体结构上把自己改变成为女儿身,那就必须要扭转自己的观念,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将遇到正常的爱情,这都需要改变性情上的某些错误指数——要知道,没有一个女孩子喜欢和她一样,“女里女气”的男孩子的。
疑难杂症头疼医脚
病症:没事暴走
药方:安定剂
Q:大卫,我有一个同学,几乎每周末都要把学校与车站之间的路徒步走上一次,有时是白天,有时是晚上,我们很担心她,怕她遇到危险,她总这样也不是个事呀!(中央财经大学妙脆角)
A:大卫当年上学时就有这样一个同寝室友有这毛病。大家一开始以为他是为了锻炼身体呢。后来才发现不对。这其实是典型的“焦虑性行为失调”中的一种。建议你们给她点安定剂吃。她应该是喜欢离群索居的一类,对一些常人不能理解的东西有偏执的爱好。一般这样的人天生敏感,后天受过程度不一的“群体刺激”。大家对她施出援手吧,就是和风细雨而又坚持不断的关爱,多让她参加你们自发的群体活动,记住,一定要给她表现的机会,让她感觉到她是主角。
诊室故事 中午休息
大卫,你什么样啊,我都给你写诗了,你看到了吗?(“东西南北大学腔”/阿香)
大卫很普通,就和你身边的人差不多。工作的关系,会让你因为喜欢上一本杂志的同时喜欢上一个做杂志的人。但事实上,看到那个小头像了吗?那就是经过了些许艺术加工的我。要永远记得一点,远处的风景不一定最美。
系花咱可惹不起.txt
系花咱可惹不起
作者:快刀青衣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红版)》2005年第7期 点击数:4138 更新时间:2005-7-21
1………………
读高中时,想谈恋爱,老妈语重心长地教育我说:“乖,等上了大学咱再谈,要不一朵鲜花就插在牛粪池里了。”我认真地点了点头,并把这句话转告了一直对我有非分之想的同桌。结果第2天放学,全班的女生都聚集在我家门口,说是要讨还名誉损失,群殴我妈。此后我忍辱负重地苦读,终于考进了大学。入学的那天,我暗暗发誓,一定要把每个系的系花都追到手。
第二天,还没等我对全校的院系作细致入微的考察,我就追到了一个系花。当我端着饭盒从篮球场经过时,只见一个稍微丰满点的MM从一个男孩头上抢下了个漂亮的篮板球,我不由得嗷嗷叫好。那个MM闻声回头看了我一眼,突然就把篮球准确地甩了过来。以前只玩过乒乓球的我大骇,慌忙扔掉饭盒,双手抱头蹲到地上。正当我闭着眼睛等待篮球和我的脸亲密接触时,有人轻轻地拍拍我的头,慈母般地说:“乖,不怕,球在我手里呢。”一睁眼,那个MM正如埃菲尔铁塔般站在我的面前。我顿时被她的高大和威武所倾倒了。这时旁边一个男生大声喊着:“系花,还打不打球了?”我一惊,想不到C大遍地有系花啊!我决定就从体育系开刀,就如同过年也要杀最胖的那个动物一样。
追上威猛MM一共用了我3个冰淇淋、一篇初中时写给同桌的情书,和一次模仿F4的深情告白。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在我都为她被喊作系花而脸红时,无意间竟发现了事实的真相——她的身份证上姓名一栏清晰地写着:石细花,年龄还整整比我大了3岁。我为自己成为老牛嘴里的嫩草而伤心欲绝,于是想到了反悔。可每当我看她看得想要吐的时候,她总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我拎到游泳池边的跳台上,并且以要跳下去引发另一场唐山大地震要挟我。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只好忍辱负重继续和她在一起。陪她扔铅球、撇标枪、打篮球、练柔道。虽然我不相信恋爱可以给人幸福,但是我相信恋爱至少可以给人健康的体魄。有一次因为我看他们体育系真正的系花跳舞太入迷,一个5斤重的实心球就把我38码的脚丫子砸成了42码。这件事促使了我和她的分手,我无法忍受她的残暴,她也无法忍受我那被一个实心球就砸骨折的脆弱身体。
2………………
逃离了铁塔细花的阴影,我又瞄上了我所在的计算机系的系花。虽然自古就流传“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名言,但是窝边有草又何必满山跑呢?我从没有见过一个如此热爱计算机事业的女生:她每天热衷于上网编程,非常鄙视我上网必开QQ的行为,口头禅是“小样,看我不黑了你!”
有一天中午我和她去网吧,坐在她旁边的男生不小心踢到了她的脚,只说了句Sorry就继续玩游戏了。她愤恨地叨咕着:“没礼貌的家伙,连道歉都如此敷衍!”接着,她就开始频繁地扫描对方端口,不停地发送邮包炸弹,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看我不炸死你,小样的!”从中午12点开始,我一直崇拜地看着她噼里啪啦地编程,直到下午6点整的时候,旁边男生的屏幕忽然啪的一声,断电黑屏了。
计算机系花长出了一口气,得意地哼了几句黄梅小调,心满意足地喝起了可乐。旁边的男生惊慌地喊着:“老板,我这怎么黑屏了啊!?”远处传来一个让人绝望的声音:“你的会员卡没钱了!”计算机系花一听,满嘴的可乐全部喷在了我的身上。事后,我问她为什么离那么近不去直接拽他的电源线,她“嗯哼”了一声说:这就是网络流氓和街头流氓的区别。我暴汗不止,趁着黑夜仓惶逃跑了。
接替黑客位置的是生物系的系花。也许是懂得养身保健之道吧,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吃得白白胖胖的,因为她学的是兽医专业,所以对待我永远都是轻声轻气。在我生气的时候,她总是轻轻地抚摩着我的头发,趴在我耳边喃喃细语,我为自己能找到如此温柔贤惠的GF而振奋。她是勇敢的,某天经过一个建筑工地的时候,那头拉沙的小毛驴惊了,她就走上去,轻轻地抚摩着它的鬃毛,趴在它的大耳朵边喃喃细语。过了一会儿,小毛驴就变得温顺无比了。但是,我从这个情景中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而加速我们分手的因素是她的学业,她是个很爱学习的认真的女孩子,所以当她们开了烟草检验和啤酒酿造课程后,她总是认真地一只手夹根香烟,另外一只手端一杯啤酒地出现在我面前。而且她每次必然提醒我吸烟的姿势不太规范。为此,我再度逃了。
告别了二手烟和酒鬼的生活,我把目标瞄准了艺术系学影视表演的系花。她长得完全够校花的档次了,每次看到她巧笑倩兮,我就觉得心先酥了一半。为了追上她,我可是下足了功夫。当我每天恶补20部经典影视剧,补够一个月的时候,正式向她发起了猛烈的攻势。
那天,我冲到她面前激动地喊道:“我不管你是男是女,我只知道我好中意你(电影《金枝玉叶》)!”她吃惊地看着我说:“我只知道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拒绝别人(《东邪西毒》)。”我向她伸出手去,说道:“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吧(《南征北战》)!”就这样,在我和她对话了10分钟后,她终于答应和我一起吃饭。
我乖乖地买了西瓜去孝敬她,她吃完之后擦擦嘴巴就要走,我去拉她的手,她怒气冲冲地说:“甭说吃你几个破西瓜,老子在城里吃馆子都不交钱(《小兵张嘎》)!”她不让我牵她的手,我只好狠狠地说:“出来混,要讲信用的。说了杀你全家,就一定要杀你全家(《蛊惑仔之人在江湖》)!”此时我实在是黔驴技穷了,早已经没有那么多经典电影来满足她畸形的表演欲望,我只得伤感地对她说:“如果我走了,你会像马达一样去找我吗?会一直找到死吗(《苏州河》)?”就这样,我们短暂的爱情结束了。没想到分手的第二天,她突然犹如雕塑一般屹立在我的宿舍门口,嘴里不停地说:“拿个猴皮筋,做弹弓打你家玻璃(《谁说我不在乎》)。”我已被这表演疯子吓坏了,缩在被窝里颤抖不已。
3………………
当我对爱情疲惫的时候,免疫力很低,一不小心陷入了物理系系花的爱情圈套。
在物理系,基本上流传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体重低于120斤,或者身高高于1米65的女孩都算是美女。而追我的那个系花无疑是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不过要是放在艺术系,她基本上属于影响市容的角色。和她在一起后,我才明白了理科MM的单纯,不再为其他女生的敏感而伤透脑筋。
她的动手能力很强,曾经因为她们宿舍有人上完厕所不冲马桶,她就用两根铜线加导电铜片,贴在马桶不显眼的地方,导上低压电,然后就静静地站在厕所门口等待倾听尖叫声。当我听了这个故事后,每次上厕所之前都要摸一下马桶,看看是否导电。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不想再过,所以就毅然提出了分手。她没有埋怨我,而我只是会在骑自行车或者去网吧上网的时候被莫名其妙地电到屁股抽筋。
就在我呆在宿舍里慨叹爱情的变幻莫测时,室友鬼鬼祟祟地跑进来对我说:“帅哥,有个建筑系的系花听说你现在单身,非常想追你!”我摆摆手说:“没兴趣,你帮我拒绝了吧!”他吓得腿一软,跪倒在我面前大哭道:“大哥,你自己去吧,那个女孩就是工民建3班的系花——经常左手拖一根钢筋,右手拿一块板砖的十三妹啊,你还是自己搞定吧!”我一听此人的名头,也吓得头发倒立,连忙拿出化学系系花送给我的醋酸准备洗脸。我哀怨地长叹道:“难道长得帅也是我的错吗?C大的系花一个比一个狠毒,咱可惹不起呀!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追什么系花了……”正在这时,我上铺风风火火地冲进来,抓起我的醋酸,一股脑地倒进了拉面碗里,开始狼吞虎咽地吃面条,嘴里还赞道:“这白醋的味儿还真正哈!”
临近卷铺盖离开校园的时候,我为自己的追系花计划写了个仔细的总结报告。在全校所有的系里,只有一个系的系花我没有追上。不安分的我不想自己的大学生活存在这么大的遗憾,就托同学打听地质勘测系的系花。最后的消息让我震惊:地质勘测系没有女生,惟一可以和女性拉上关系的是,师哥们以前找到的恐龙化石可能是雌性的。
我思考片刻,打定了主意:明天去恐龙馆!
(赵亮摘自《新新阅读》2005年第6期,宋德禄图)
夏天的味道里全是你.txt
夏天的味道里全是你
作者:雪小禅 文章来源:南风2005年第6期 点击数:5686 更新时间:2005-6-2
一
十八岁的段小苏坐在夏天的合欢树下看一本三毛的书,《哭泣的骆驼》,彦端骑着脚踏车经过时嚷了一句,嗨,段小苏,我带你去看一个小型的演唱会吧。
坐在彦端的脚踏车上,段小苏的长发飞起来,白裙子在空气中张扬得像一只鸽子,彦端是喜欢这个女生的,所以,他几乎是故意路过了段小苏的门前,在黄昏前,段小苏是会抱着一本书在这里读的。
那时他们刚刚高考结束,段小苏把所有志愿全报了上海,彦端也跟着报了上海,段小苏说,为什么你要跟我一样的?我是迷恋张爱玲的,所以,要去探寻旧上海,而彦端的答案是:我是迷恋你的,所以,我要跟着你。
红云飞上了段小苏的脸,心里还是喜欢的,毕竟,彦端是很出色的男生,出色到让所有女生暗恋着。
坐在他的脚踏车上,段小苏问,去看谁的演唱会啊?
彦端答,我哥的同学,北外读书的一个哥们,大四了,会弹吉他和贝斯,还会作曲,歌很棒的。
被他拉着手去了一个开满了凌霄花的小院,一个很寂静也很诗意的院子,彦端说,他自己的院子,他父母在楼房住,他要搞音乐,于是租下这个院子,旧虽然旧点,但总是很多人来啊。段小苏几乎是一下子喜欢上的那个小院子,因为很像琼瑶小说中描写的样子啊。推开门的刹那,看到屋里好多人了,段小苏就看到了那个男生,一定是他了——个子高高的,穿着牛仔裤黑色的衫子,人很瘦,头发长长的,梳着马尾,对面的男生也看到了她,只看了她一眼,就把头转到别处去了。
演唱开始了,全是他自己写的歌,一些校园民谣,听起来非常忧伤,人们鼓着掌,后来要求一个人唱一支歌,彦端唱了一首《大约在冬季》,调子很不准,段小苏看到他笑着,并不看她,但是,她的心突然在这个夏天里开始有了一种异样,那绝不是彦端带给她的那种感觉。
一直到走,他们没有说一句话,甚至眼神也在逃避着,但是段小苏知道,一定有什么不同了,从她一进门,就意味着这个夏天注定是不同的了。
二
再去,就是一个人了。那是段小苏的秘密,在夏天的正午,她敲开了康烨的门,来开门的康烨,依旧是牛仔裤,但恤衫换成了红色,他几乎没有奇怪她为什么一个人来,而是伸出手去,把段小苏领进门来。
那个夏天,段小苏一直呆在康烨的房间里来,有时候,他弹吉他给她听,有时候会和段小苏一起去看那些院子里的紫藤,很多的紫藤缠缠绕绕的,康烨写了新歌就唱给段小苏听,段小苏安静地坐在地毯上,像个小女生,长发散散地落下来,那时候,康烨会不再看她,再看下去,他会发疯的。
第一次吻是在康烨的小房间里,开了空调的屋子太凉,段小苏把小小的身体缩成一团,康烨说,跟我来。
到了卧室,康烨打开透明的衣柜,然后取出一件散发着清香的白衬衣让段小苏换上,段小苏说,你转过头去。
康烨就转过头去,大大的白衬衣几乎罩住了段小苏的整个身体,人更显得可怜,在要出去的一个刹那,康烨抱住了段小苏,然后,他们冰凉的唇碰在一起,很自然的,像是吻过很多次,段小苏把手缠上去,然后低语着,康烨,从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知道,在劫难逃。
外面的合欢树开着一树一树的花,屋里的两个少年尽情缠绵着,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刹那,在那个充满了花香的老院子里,段小苏把自己一层层打开,像花一样吐着芬芳,康烨给他的话是:段小苏,你给了我整个夏天的味道。
那是他二十二岁说过的话,段小苏一直记得,就像记得,他后背上那颗痣,他颈上那因为激动而起的青筋。
三
一个月之后,康烨与北外女友一起去法国留学。
他一直没有告诉段小苏他是有女友的,而女友的父亲是北京的政界要员,他们一毕业就是要出国的,不是他不想告诉,而是他难以克制自己的爱情,那小小的娇柔的像花一样的段小苏让他迷恋到不能自拔,但是,爱情终归只是爱情,它的发生,只与那个小院子和那个夏天有关,夏天过后,一切就结束了。
段小苏是带着破碎的气息来到上海读书的,尽管彦端一直在她身边,但是她知道,一切不同了,从那个她穿上康烨白衬衣的那个下午起就不同了。
四年间,一直是彦端陪着她,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恋人,何况他们青梅竹马,何况彦端对段小苏体贴入微,只有彦端知道不是的,他们之间有着十二万分的疏离,隔着十万八千里,段小苏的心,始终在一口枯井中没有上来。
她的心死了。
毕业后段小苏留到上海,彦端回到家乡,临走时段小苏送彦端到车站,只说了一句:忘记我,找个好女孩子结婚,然后生个孩子把生活过下去。
上了车的彦端涕泪滂沱,他惟一悔恨的事情是在那个夏天把段小苏带到了那个只有康烨一个人住的小院子里,从开始他就隐约知道,也许,这是一个错误。
四
五年以后,段小苏成为法国一个化妆品品牌的代理商,举手投足间全是白领丽人的干练,她穿only时装,用兰蔻的口红,更多的时间花在和客户打交道上,彼时,彦端已经娶了一个中学老师做妻子,有了一个三岁的女孩子,常常打电话给她,叫她姑姑。
她偶尔回家,见过一两次那个女子,中人之姿,很委婉秀丽,很幸福地把手放在彦端的手里,那样的幸福,于段小苏是一种奢侈,她仅有的爱情,在那个夏天挥霍得一干二净。
春天的一个黄昏,她接到一个电话,很陌生的电话号码。
你好吗?
她心里打着冷颤,那个声音,隔了十年听她依旧熟稔得如同昨日。
希望你过得好。
她还是沉默,但已经有泪在下来。
我在你公司门口。
她打开窗户,看到一个套着黑色阿玛尼西服的男人,虽然换了衣服,虽然已经隔了十年,但段小苏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那是从法国回来的康烨,她的公司正是与他有业务联系的,这是天意,她想。
坐在日本餐馆里吃饭时,段小苏一直以为在做梦,十年过去了,当年小院里缠绵着的男人又在她身边了,但是,她却再也没有当年的心跳。
那些三纹鱼片,放多了芥茉吧,呛得眼泪一大片一大片,康烨递过纸巾来,然后说,是芥茉多些了吧?
段小苏知道,不仅仅是芥茉的问题。
一顿饭吃得极其尴尬,两个人竟然成了生意上人伙伴,这是谁也没有想过的,段小苏没有问及他在法国的情况,如果问了,就让自己更没有退路,倒显得有多在意他。
但不在意,又怎么会浪掷了十年光阴?
倒是康烨自己,忽然说起来,到了法国以后,一年以后就结婚了,婚姻在开始就呈现了碎裂的姿势,三年后,他离婚,因为妻子说,你始终给的是一个游离的灵魂。
说着,康烨把手伸过来,靠近段小苏的手,段小苏躲闪着,终于被抓住了,挣脱着,却是越挣脱越被抓得紧——我想我要告诉你,因为我忘不了那年夏天你身体里的味道,每到夏天,我的嗅觉只剩下一种味道,那就你的味道。
尽管我知道我已经不配。很多次想买一张飞机票飞回来,但我没有勇气,直到在公司的名单上看到你,我才下决心回来,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来这前,我打听了又打听,知道你和彦端的分手,知道你一个人在上海,知道你喜欢去淮海路和外滩,知道你喜欢上海那些老房子,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可以重新牵你的手?因为到了法国之后,我才知道,我把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丢了。那就是你,穿着白衬衣在夏天里散发的味道,有一种淡淡的清香淡淡的甜。
段小苏慢慢地抬起一张脸来,那脸上是一些泪痕,她拿纸巾擦了去,然后说,芥茉真的多了。
之后,她提起包来,一个人往外走,眼泪横飞,从康烨走的那一天起,她就不爱了心死了,但他却又回来了,他以为爱是什么?摔碎的镜子再重圆还是泼出去的水再收起?
他追着,段小苏,段小苏,不管路人看着,而她打开了自己的车子,却伏在方向盘上不能起来,长发遮住了脸,他上了车,轻轻地拂开她的长发,段小苏,你知道,那些夏天里的味道让我心痛到不能呼吸,我想,那样的心痛你也有过,所以,你会逃开我,但,你逃得开你自己吗?
这次段小苏哭出了声,十年来,她第一次如此淋漓尽致地哭着,所有的压抑想念和相思,全化成绵绵泪水,康烨递过自己的肩膀,声音颤抖着说,虽然这个肩膀来得晚一些,但它还是来了,对吗?
想把我唱给你听.txt
想把我唱给你听
作者:刺刀向前
[编者按:爱她,就是想把自己唱给她听!用一生的时光!]
今晚没有夜间训练,看过新闻联播后,我带着这个新兵班整理内务。已经训了两个月,好不容易有了点比较轻松的时间,这帮家伙像中了彩票一样,一个个笑得憨憨的,就像我们当新兵时那样……
“班长,你是大学生,知道的东西多,给我们讲个故事吧。”一群新兵傻笑着望着我。
“都弄好了?”我抬起头,向四周看了一下,被子都叠成了豆腐块儿,其它东西也放得整整齐齐,挺像那么回事的。
“好吧,大家搬马扎坐过来吧。”我是过来人,知道新兵训练的枯燥,听故事也是件乐事,现在离熄灯还早,班务会昨天才开过,两个月下来兄弟们已经很信任我,不能扫大家的兴。他们知道我答应了,都兴奋地搬着马扎围成一圈,有人还悄悄地打开了收音机。我接过一个马扎,坐在他们中间。
讲什么呢?正当我思索时,收音机飘来了熟悉的旋律,我的眼睛有些湿润了,我知道该讲什么了。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地开吧
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芽……
在男孩记忆中的那片天蓝:我把我唱给你听过。
大学挺无聊,那是男孩大一上半学年的感受,除了上课,就是图书馆、足球场,要不就是和同学在外面的网吧玩玩CS,军训一过,剩下的三个月就像水房那个关不住的水龙头一样,唏哩哗啦地流了一地;大学真不错,那是男孩下半学年开学不久后的感受,倒不是寒假更无聊,而是男孩认识了女孩。
报到那天,一个本该如往常一样无聊的周五晚上,男孩背着一个塞得满满的、沉甸甸的迷彩背包……千万别误会,男孩不是个刻苦的人,包里是什么一会你就知道了。
男孩懒洋洋地走进了自修室……等等,你问我他是不是进错地方了?呵呵,没错,本来周五晚上应该是宿舍的CS聚会的,但是新学期开始后,宿舍里的兄弟除男孩外都变成狼了,所以大家都去“咬”女生了……CS是打不成了,“好东西也不给你们了。”想着宿舍那帮家伙,男孩摸了摸背包。宿舍的灯上学期就坏了,一直没人修——其实没必要,因为宿舍只是个睡觉的地方,要灯干什么?
所以男孩去自修室……等等,去干什么?我一会会说,反正不是去学习,你先别打断我行不行?呵呵,不过他去到另一个系的自修室了,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第一次上自修,出错难免。
男孩把背包放在教室倒数二排边上的一空座上,自己坐在一旁,拿出一本厚厚的大书——《大唐双龙传全本》,然后打开背包,拿出一个橘子——从四川老家带来的,背包里全是。男孩剥开皮,一股清香溢出,先是手指,再是嘴里,不一会第二个橘子就从包里摸出来了,男孩的思维也跟着书中的寇仲舞起了井中月……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只小巧的手在男孩肩上拍了拍,男孩才发觉后面坐了个人。男孩转过头,只见一个面目清秀的陌生女孩正皱眉看着他,顺着女孩另一只手所指的方向,他才发现自己的脚下已经是一堆橘子皮。男孩不好意思地把果屑拣了起来放到教室后面的垃圾桶,女孩才眉头舒展地看自己的书。
这个女孩挺漂亮的,以前怎么没见过?难到是新来的?男孩想着就拿出一个个儿挺大的橘子转身递给女孩。
“你是新来的?”男孩笑着问。
新来的?我怎么变新来的了?女孩被问得莫名其妙,那他是谁?女孩当了一学期的团支书,班上谁是谁都知道,但从来没见过男孩。所以女孩一时也给问懵了,很疑惑地接过橘子,小声地说了声:“谢谢!”
男孩看见女孩疑惑的表情,又看了看周围,没一个认识的,才发现有问题。
“请问这里是自动化012吗?”男孩很心虚。
“哈哈,你自己看!”女孩听男孩这么一说就乐了,把课本竖了起来,封面赫然写着《经济学概论》。
走错教室了,男孩的脸刷地红了,不敢看女孩。
“这里是会计019,糊涂虫,你们系在对面楼上。”女孩见男孩脸红了,恶作剧地补充了一句。
“对不起,我这就走。”男孩挠挠头,很不好意思地开始收拾东西。
“算了,看在你橘子的份上,不赶你走了。”女孩觉得男孩挺有意思的。
“恩。”男孩应了一声,又被徐子陵拉回书中了。
“对了,你这橘子真好吃,哪买的?”女孩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橘子,忍不住问了一声。
“哦,这个外面买不到,是我从老家带来的。这里还有一背包呢。”男孩说着又从背包里拿了几个出来递给女孩。
“呵呵,你太夸张了吧,带这么多来。不过我挺喜欢吃橘子的,谢谢你!”
“喜欢就吃吧,别客气,我包里还多呢,反正我一人也吃不完。”
“那怎么行?你不分点给宿舍的人吗?”
“宿舍那帮没义气的家伙?我喂狗也不给他们!”男孩义愤填膺地告诉女孩他为什么会来上自修。
“哈哈,你们真逗!”女孩被男孩逗乐了,塞了一瓣橘子在嘴里,突然发现男孩刚才的话不对。“等等,你刚才说喂狗是什么意思?”女孩瞪着男孩问。她生气也漂亮,男孩心里想。
“呃,这个嘛……我是说喂‘GIRL’,你听错了,此‘GIRL’非彼‘狗’……哎哟!”男孩话没说完背上就麻了一片,女孩虽手小,打人却不含糊。
“你还狡辩!”女团支书打人,周围的同学们当然要装着没看见,男孩发现“博取观众同情”的招数是没法用了,于是想到了“贿赂”:“女侠饶命!小人知错!大不了这一背包橘子都归你!”
“哼!这还差不多!一会给我提到宿舍楼下。”女孩不客气地接过背包,笑容再次绽放,“贿赂”有效!
下课后,男孩把橘子和女孩送到女生楼下,其间经过了一条长长的林荫道,不过两人都没说话,表面的沉默下,奇妙的变化正在发生。
“喂,你把名字和电话留下。”女孩终于说话了。“没别的意思,我只想明天把你背包还你。”其实女孩清楚,虽然男孩不能上楼,但自己完全可以让他在楼下等一会,为什么非要明天再还?难道是为了知道男孩的名字和电话?她自己也不知道。
“好的。”男孩故作镇定地告诉了女孩自己的名字和电话,然后回宿舍了,留下一路的兴奋。
那天晚上,男孩所在宿舍的最后一个人也变成了狼……等等,你说什么?男孩犯贱?我……算了,没什么,要听故事好好听,谁再打断我,就带你们去外面跑个5公里再回来!(真是的,居然敢说班长我犯贱?!)
第二天早上,天空晴得只剩一望无际的蓝。男孩吃过早饭回来,人刚一进宿舍,就被宿舍里一群五大三粗的北方兄弟摁在床上,其中一人还拿出一只袜子威胁要堵男孩的嘴。男孩一脸无辜,可怜巴巴地望着这群行凶者:“英雄,有话好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谁叫宿舍六个人就自己是南方的呢。
“老实交代!你是怎么跟经管系系花接上头的!”兄弟们“义愤”的表情看得男孩心虚。
“什么系花啊,你们说什么啊?”
“操!还不老实,是不是看我这袜子是新换的不够臭?信不信我从床底把上学期的翻出来?”那人下蹲作搜寻状。
“英雄请慢!我真的不知道你们说什么,我死也要死得明白啊!”男孩要崩溃了。
“操!提醒你一下,橘子。”
“哦,她啊,我昨天去自修室看小说,结果进错教室了,然后就认识了,就这么简单,决无隐情!”男孩作凛然状。
“恩,看你还老实,算了吧,放你一马……不对,橘子呢?你昨天怎么不拿出来分?兄弟们上!”男孩彻底崩溃……
“对了,忘了说,半小时前,你的橘子姑娘叫你九点到南操场去,她在那里等你,还有两分钟,跑着去可能还来得及。”行凶者还算有点良心。
“什么?!刚才怎么不说?”刚被蹂躏的男孩迅速恢复原状,跑出去时比兔子还快,门都忘了带上……
女孩倚在南操场的一棵大槐树下,笑盈盈地望着轻轻喘气的男孩:“第一次‘传唤’你就挺准时,不错!不枉本姑娘给你洗背包。”
“什么?你帮我把背包洗了?”
“还说呢,脏死了!对了,怎么谢我?”男孩听后头有点大了,不知道女孩想干什么。
“那我下次回家再给你带四川的橘子来。”
“不行,那是应该的,我说的是现在!”女孩可爱地撅起了小嘴。
“这个嘛……”男孩作好破财的打算,准备明天起天天吃方便面。
“别怕,不要你请客。你们宿舍的人说你是高手,向我强烈推荐,东西都给你借来了。”说着女孩变魔术似的从树后面拿了把吉他出来“弹首歌给我听就算了。”
“就这么简单?”男孩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真是个别致的女孩。
“谱和歌词都在这里,早上在网上找了大半天才找到,我很喜欢这首歌。”女孩笑着把谱子递给男孩。
三分钟后,悠扬的歌声伴着流畅的吉他旋律绕着老槐树飘起来,似乎要飞起来: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的开吧
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芽
谁能够代替你呢
趁年轻尽情地爱吧
最最亲爱的人啊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
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
我们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时光
我把我唱给你听
用我最炽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恋的害羞的红色脸庞
男孩拨动着吉他的琴弦,琴声拨动着女孩的心弦,今天的天是那么蓝,在他们看来,爱神应该是缪斯而不是阿佛洛狄忒……
我唱得很好听?不是拍班长马屁吧?呵呵,不唱了,给,帮我把吉他收起来,我们继续讲。
女孩对男孩说:“弹得不错,唱得也不比原唱差!还会其它吗?”
“当然,我会的歌换成MP3可以装一箩筐的优盘!”男孩一听表扬,就翘尾巴了。“哎哟!你……”男孩背上一阵麻。
“表扬一下就得意了?给我老老实实地唱!”
“哦。”男孩被弄得没脾气了……
“好了,都中午,听了快三个钟头了,听够了吗?”男孩手指头都红了。
“呵呵,够了。看你表现不错,中午请你吃饭!”女孩微笑着说,男孩似乎看出点什么,但一时又说不出。
午饭后,女孩对男孩说:“吃得还满意吗?”
“哦,满意,谢谢你。”
“这样我就放心了。那明天你又唱给我听好吗?”
“啊?!”果然是个圈套。
“你不是说自己会的歌可以装一箩筐的优盘吗?”
“哎,好吧。”看着女孩那看似不经意扬起的小手,男孩明知是套也要钻了……
男孩和女孩就这样成了一对恋人。
不久之后是女孩的生日,那天两人走在大街上,女孩许下的愿望是让男孩满足她一个要求。
“说吧。”从认识那天起,男孩就知道女孩的厉害,所以不敢怠慢。
“剩下的三年半里,除假期外,每天都要唱歌给我听,做得到吗?”
“就这么简单?嘿嘿,当然没问题。我发誓!”男孩松了口气。
“恩,看你态度挺端正,以后衣服之类的东西脏了就找我吧。”女孩微笑着。
“真的?你真是太可爱了!”说着男孩就在女孩脸上亲了一口。
“讨厌!这么多人看着呢!别跑!大色狼,你给我站住!”两人在街上追打起来……
什么?你问是我的故事吗?呵呵,故事而已,听听就得了,较真就没意思了。你问我男孩有没有遵守他的誓言?(为什么要问我这个?班长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怎么说呢?哦,时间过得真快,要吹熄灯号了,大家该去洗洗了,明天可能要搞武装泅渡呢,大家要睡好,别到时候给我掉链子,解散!
当兄弟们陆陆续续地出去后,我的视线模糊了。刚才我真的像个与这一切无关的人在讲故事,但那仅仅只是一个故事吗?不是,绝对不是!好在刚才兄弟们没再追问下去,不然我真的会哭出来。我拭了拭眼睛,不能让大家看到我的眼泪。
熄灯号响过,我独自坐在值班室里,试图把刚才没完的故事给自己讲完:
男孩终究没能遵守他的诺言,就在那年的冬天,大二的他告别了女孩,穿上了军装,带着那把他二十岁生日时女孩送给他的吉他去了部队,至今再也没见过女孩。一年多了,承诺的时间已经去了大半,但承诺的行动连三分之一也没完成,不过女孩没有怪他,她写信告诉男孩现在只希望他平安,要他为了理想好好干,不管是一年后退伍还是留下来上军校,她都会等,她决定把听歌的期限延长到生命结束为止,她相信男孩总有一天会陪在她身边天天为她唱歌……
看来这个故事是讲不完了,也许会延续一生。想到这里我泪流满面,参军一年零两个月,这是我第一次在部队里哭:第一次伞训我摔断了腿没哭,去年水底爆破作业我失去一位战友也没哭,去年老兵退伍我送老班长走时还是没哭,现在我却为思念一个女孩哭了……
“怎么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排长来了,也许他看到了我在哭。
“哦,没什么,海风把沙子吹眼里了。”我慌忙揉着眼睛掩饰。
“没事就好,你去歇着吧,这里交给我了。”还好他没发现。
“是!”我敬了个礼,把武器交给了他。
回去的路上,月光把脚下银白色的沙滩照得很亮,海浪在不远处轻轻地响着,在我心中唱起那首歌: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的开吧
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芽
谁能够代替你呢
趁年轻尽情地爱吧
最最亲爱的人啊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
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
我们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时光
我把我唱给你听
用我最炽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恋的害羞的红色脸庞
女孩,你听到了吗?
我把我唱给你听,将去用一生的时光……
想念的十个瞬间.txt
想念的十个瞬间
作者:梦中影儿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2139 更新时间:2004-10-2
掌纹
常常傻傻的相信一切宿命。
喜欢在无事可做的时候研究掌心的纹路,看那些纠缠的曲线在纤细的手掌里穿插、寻觅,没有来时,没有去路,却始终不肯越过边缘,是不肯离去?还是不忍离去?
在今夜,将你的心付于掌心,便有了纵横交错的线,从远古细细地划来,织就了我一生的宿命。落一滴泪在你的掌中,便签下了来生的约定。
握紧那些缠绵的曲线,在乍暖还寒的季节里,那是我唯一的想象。
花开
无法拒绝季节的到来,如同无法拒绝你的痕迹潜入爬墙的青藤,浸醉了春天的蓓蕾,开成娇媚的颜色。
窗外,记忆蘸着恬淡的芬芳,和风一起舞蹈,那个时刻,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蓝天上,手指划过的痕迹,暖了阳光,暖了眼眸,却湿润了心。
疼痛
想要握一把阳光,写成诗句,却找不到入口和方向,任痛楚的感觉深入骨髓,却只能无能为力的让幻想,作一次轻纱妙舞的飞翔。
把你的名字,一笔一划的写在心上,夜夜牵着月光,凭窗想象,无声叹息。
终于知道,一种快乐决定一种疼痛。
声音
在无人的时候,感受一切声音,倾诉与被倾诉,寂寞与繁华,湮灭与存在,和风一起,散成只言片语,丝丝入扣,又无迹可求。
失手打碎了一些笑颜,憔悴成昨日的故事,空气里,到处都是写满诺言的词句,我站在镜前,把诺言叠成你的影子。
你的声音,轻松地穿透的我的身体,在血液里游走,经过心脏的那一瞬间,层层包裹的心事,渲泻成无法收拾的河,从眼里奔流而出。
在暗夜里,抱着你的声音,入睡。
雨滴
青鸟不来天也老,人间空恨雨和风。
一季的相思被春风拉长,终于不胜重负,扑面而落,在心上湿成蓦然回首的丝丝缕缕,湿成了一起走过的点点印记,湿了你的衣角,湿了你的面容。湿成了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斑斑苔痕。
有人说,雨滴是春天的灵魂,如果是这样,我选择做你一生的雨滴。
颜色
穿着暖色调的衣服,渴望留下这一季的色彩,每天都在寻找红尘的颜色,直到把自己变成透明。
时间无情地冲洗掉旧日的对白,余下的只是燃成灰烬的色彩,一次次地,坠入凡尘。
一直以为用眼睛就能分辨色彩,孰不知太多的层叠已使我们看不清对方,又或者,那些颜色一直未变,只是心,动了。
踏青
一树柔嫩的枝,承载不动太多的阳光,春风似剪,却总也剪不断穿行的脉络。
习惯了在独坐的温馨里,看双栖双飞的故事,渴望着,在晨风中与你牵手,沉溺于多情的缱绻。
逃出了寒冷的包围,穿行在渐行渐远的绿色中,爱如春草疯长,恨亦如春草蔓延,不忍轻踏,终是不忍。
融化
以为加一把锁,就可以锁住情感的流动,呼吸着空气中温情的味道,我的气息无处飘散,只为你蹁跹。
复苏的记忆,融化在你唇齿间的温柔,融化在你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在你晶莹的视线里,融化,原来也是一种感动。
传说
很多事情,注定了开始,也注定了结局。
时光已醒,而流年未醒。当你剥开尘封的心事的时候,注定了,今生,我会为你守候成一种姿式,在水的影子中盈盈而立。
折一束月光为镜,为自己雕琢一个精致的表情,静静数花开花落,所有的故事,沉陷为凝眸的传说。
风景
一滴雨里的伤痕,在你一饮而尽的刹那,慌乱的心绪,便溢成了满满的包围。
不要承诺,不要誓言,只要用一杯茶的温度,品茗一生的幸福,
有一种牵挂,在心底反复缠绕,纠缠成不变的风景,我是你的水,你是我的山。
想起心痛的你.txt
想起心痛的你
作者:融化 文章来源:新的心 点击数:3270 更新时间:2004-9-23
我的泪无声地滑落,自你走后,眼泪成了我悲伤的诠释,在我孤寂的心中,永远不会忘记的那个人就是你啊!想你的感觉是什么,就是一想起你的名字就心痛。你走的时候是槐花刻意妆成雪白的季节,相偎相依走过一千多个日落黄昏,却仅用一个舞雪的冬季就透支了所有的海誓山盟。
毕业当初天真地认为即使分隔两地,距离也阻挡不住爱情的炽热,幼稚地相信凭着两介书生的微薄力量便可以改变现实,怀着满心希望奔波忙碌了两个春冬,却是处处都用理想的头去碰现实的壁。伤痕累累之余才疲惫不堪地明白,你我无力改变什么,惟一能改变的只有你我自己。
我永远无法原谅自己,那个舞雪的冬季,我是怎样故意说些伤害你的话来隐藏内心深处害怕失去你的恐惧,让你沉默着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来排遣内心的悲伤与无助。我是怎样毫无顾忌地冲着你渲泄心中的绝望和惶恐,尽管我明白你心里也存着一样的惶恐和绝望。那时的我像极了受诅咒的女巫,多少次我流着泪冲你嚷:"我不要一个人过!我不要一个人抱着电话筒流眼泪!不要独自在无眠的黑夜里数星星!"明知你正承受着失去父亲的巨大悲痛,正需要我的关怀来慰藉你孤寂的心灵,可我却一次次无来由地在你我之间频繁地发动争执,一次次争吵过后和你立在漫天舞雪的空地里相拥而泣……那时的我是怎样偏执地一点点耗尽你的热情,一分分伤透你的心。
我永远不能原谅我自己。
终于,在那个槐花满天的季节,你执意要走,任我泪雨滂沱,也挽留不住你那颗破碎的心。在你转身离开的一刹那,我才明白,我失掉的是整个世界。
原以为时间是最好的愈合剂,可以把所有的伤痛轻描淡写地冲刷至了无痕迹,可是对你的思念却如醇酒,时间愈久思念愈浓烈。你走后的日子我做不到不想你,做不到想你的时候不心痛。我试着努力去忘记,试着把你藏到无法触及的记忆深处,可是越是努力,越是无法忘记,由此,我才明白刻意去忘记只是换另一种方式来思念。你入我梦来的时候,依然是我最熟悉不过的带有几分羁傲几分顽皮的微笑。
又将是槐花雪满天的时候了,一杯香茗,一盏孤灯,我向隅而坐,听着哀婉的《此情可待》如泣如诉般唱到"wherever you go,whatever you do,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无论你去哪,无论做什么,我都会在这儿把你等候)"我潸然泪下……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每年的槐花可以依时而开,每年的伤痛都会如期而至,而你的人呢,又在何方?
我曾无数次构想久别后你的模样,无论怎么想像依然是我最熟悉不过的带有几分羁傲几分顽皮的微笑模样。
我曾无数次想像与你再次相逢的情景,是要假装轻松地说句"今天天气真好",还是故作平静地问你"别后的日子一切可好?"还是强装淡然形同陌路般擦肩而过。不过我明白,不管如何思念你,这么长的空白时段你我再也弥补不了,花儿谢了还会有再一季的新绿,可那错过的情节却已无从拼起。所以,我最心爱的人,我给你我最诚挚的祝福,希望你在别后的日子里幸福安宁。
消失在沉默的夏天.txt
消失在沉默的夏天
作者:李 萌 文章来源:萌芽杂志 点击数:7189 更新时间:2005-1-9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陈默正坐在我的床边,手里拿着一个苹果费力地削着皮。我觉得四周的空气有些诡异,然后就看到了头顶吊着的那个大玻璃瓶磨磨蹭蹭地往下掉水滴。
我突然腾地一下坐起来,朝着他大喝一声,陈默,你怎么把我搞到这么一个不三不四的地方来了?他显然被我一瞬间的起死回生吓着了,瞪大了眼睛,手里的苹果一下子掉到地上,骨碌碌地滚了好远。
我笑得手舞足蹈花枝乱颤,输液管被我折腾得在空中可怜地打着旋儿。陈默顾不上去拣苹果,上前一把按住我的左胳膊。紧锁着眉头严肃地对我喝道,这是医院,你给我老实点!然后他去把苹果拣起来,认真冲洗了一遍,拿在手里继续削。
真是活见鬼,陈默嘟囔着,他的眉头从我醒来以后就一直没有舒展过。我居然头脑发热地答应陪你出来轧马路。你前一秒钟还指手画脚地给我讲昨天晚上湖人队的比赛,突然就晕倒在我的怀里不省人事了。大小姐,你血压很低诶你知不知道,你血压低你就得悠着点儿啊,不能不吃饭不喝水一个劲儿地走路说话啊。结果你倒好,一闭眼睛什么都不知道了,弄得路上的人都以为你在我面前殉情来以死明志呢。
我仔细地回想几个小时以前,我是在跟陈默讲篮球比赛的,后来脑子好像一下子抽空了,再后来我就记不得了。
我的血压是够低的来着,这么些年来几乎就没有达到过正常值的最低限。入学体检的时候,大夫奇怪地看看低得可怜的水银柱,再奇怪地看着我,然后把我的胳膊又裹了一遍,死命地捏着手里的气囊。我被勒得差点晕厥过去,结果水银柱还是懒懒地不肯往上爬。大夫极没面子地问了我一句,你原来量过血压没有。我马上点头如捣蒜,有啊有啊,我一直在100/70上下,很正常的。后来那个大夫尴尬地咧着嘴对我笑了笑,可能是仪器出了点问题吧。然后她拿起笔在我的体检卡上写:100/70。我走出医院的时候特别不屑地看了陈默一眼,因为在进去之前他还在威胁我,血压达不到正常值算三等残废。
是啊我是知道我血压低,我应该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应该在大太阳底下没完没了地轧马路溜嘴 皮。可我就是有话要说嘛,要是不说我会噎死的,我有什么办法。我说完以后特别无辜地看着陈默,显然他比我还要无辜,把手里的苹果递给我说,算了,我压根就不该让你说话,你还是吃苹果吧。
我接过来那个曾经掉在地上的苹果时突然就没了食欲。上面坑坑洼洼的,不知道他用了多少刀才削完,有些地方还有残留的果皮,侧面上有一个砸在地上时留下的伤疤。我不满地撇撇嘴,你这玩意还能吃吗?阿默突然腾一下站起来,忿忿道,你给我听好了,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给别人削苹果呢,你别不知足!
我看着他正经起来的模样特别想笑,可是没敢。他既然这么强硬那我当然得软下来。于是我立刻陪着笑脸,十分温柔地说,我知道我知道,真是为难你了好兄弟。一边说一边去揉揉他用过定型水的头发。
陈默的名字叫陈默,这是废话。当然我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什么学名或者艺名,他一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虽然后来事实证明这是个重名很多的俗得要死的名字,可是当初他爸妈的确是用心良苦。他们希望他是个安静斯文沉默的男孩子。但是他们的理想还是很无奈地破灭了,因为他们的宝贝儿子不幸认识了我。和一个女孩子称兄道弟总还是有损斯文的,何况我们俩在一起基本上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贫嘴、打游戏、乱花钱。
令人汗颜的是,我的名字比陈默的还要文雅,我叫肖诗。这名字是我爸抱着字典翻了一个星期的结晶。我和陈默曾经在一起讨论过我们两人的名字,一个沉默一个消失,真够朦胧的,可惜就是安在我们两个俗人的身上了。那时陈默极不平衡地咬咬牙说,我青春年华的前半部分都让你给蹂躏了,所以我一定得找个温婉贤惠的老婆来弥补。
其实陈默还是挺出色的一男孩儿。个子很高,人聪明,篮球打得也不错,所以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可他长这么大还真没有过女朋友,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忿忿地宣称自己要娶个贤妻。
大概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两个人样子看上去还挺搭调的,所以我频繁地成为他的绯闻女友。有人当着陈默的面证实这个问题时,他总是笑得奄奄一息,等到渐渐喘过气来的时候丢下一句,我可没这勇气,要她当女朋友会折寿的。
每当这时候我总是非常气愤,好歹这么多年我和他称兄道弟对他不离不弃的,关键时候他居然如此翻脸不认人。为了免受这样的绯闻干扰和陈默的诽谤,我开始苦口婆心地劝导他,你都快20岁了,条件又这么好,再不找女朋友会被人误解的。他总是不屑地瞥我一眼,我才不在乎市井之言呢,我要等待机遇,耐心寻找,不能轻易地把自己贡献出去。
劝导失败,我彻底地没辙了,硬着头皮继续接受绯闻和诽谤。可是没过多久这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因为故事出现了令人意外的情节,就是我在陈默之前轻易地把自己贡献出去了。
严哲是和我一个学校比我大一届的学管理的男生。我去选修了他们的专业课,每次都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下课以后就借他的笔记回去整理。因为他的笔记做得很好,所以期末的时候我也跟着沾光拿了个不错的分数。最后一次还给他笔记本的时候他对我说,肖诗其实我挺喜欢你的,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
我突然低下头不知所措,我想我大概脸红了。如果可以情景再现的话我一定会被当时的模样恶心得吐出来。另外我还清楚地记得,片刻之后我说了三个让我为之耻辱了很久的字眼。我说,那好吧。
陈默说完了完了,你怎么这么轻易就把自己卖了呢。你是女朋友啊,就算是死心塌地,就算一万个我愿意也得装一装矜持啊。我那时想想,他的话没错,我怎么就那么白痴呢,像个被人牵着鼻子的木偶,看来我真的完了。
严哲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相当明显的优越感。他是学理科出身的,所以一再地指出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太差,他还会长篇大论地告诫我,男人喜欢的是有底蕴有修养有气质的女孩子。我呆呆地听着他滔滔不绝地讲,然后配合着他不停地点头,像个蔫茄子一样,全然没有和陈默贫嘴时的飞扬跋扈。
我几乎要抓狂了,我向陈默陈述这些的时候全部用了感叹句。等我说完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被我揉出了另外一种发型。陈默指着我的鼻子连连抽气地说,你不要这么没气节好不好,这样他会被你宠坏了的。等你变成一只温顺的绵羊时候他就直接扔下你走人了。
陈默说得没错,我是有点缺心少肺,只有呆在他身边才会安全。因为我发现只要一和严哲在一起的时候,陈默说给我的那些理论就真的都变成了理论。所以即使他长篇大论的内容几乎让我窒息,但是为了让他满意,我还是把过去的劣行统统颠覆了。我换上了遮住膝盖的裙子,轻轻地走路,笑不露齿。
事实证明我的转型是相当失败的,因为我每一次向一个矜持的淑女慢慢靠近时,就会由衷地感到羞耻。陈默看到我的模样笑得差点背过去。他说你可真够可怜的,这么快就栽到男人手里了。后来他发现我那时真的在用前所未有的幽怨的目光看着他时,立刻就心软了。他坐下来叹了口气,其实男生都是这样的,只是我把你惯坏了。然后他拍拍我的头,以示鼓励。
叶斯斯是跟我住一个宿舍里的女生。有一天她突然凑过头来诡异地跟我眨眨眼睛,诶,肖诗,那个老送你回来的男生是谁啊?
哦,我哥们儿。
不会吧,我看你们关系挺亲密的。
我不满地瞟了她一眼,我们认识好多年了。
哦……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啊,莫非你对他有意思?
没没没,她立刻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就是担心你背着严哲脚踏两条船。然后她赶紧拿起一本杂志来故作镇定地翻。
后来每次陈默送我回来的时候叶斯斯就立刻迎出来,热情地挽着我的胳膊,肖诗啊,我今天帮你打开水了。肖诗啊,今天食堂的凉菜特别好吃,你来尝尝我的。肖诗啊,我听说现在到处在换季打折,我们周末去逛街吧。
我想并不是我刻薄而是叶斯斯的演技实在拙劣得可以。尽管她火一样的热情让我浑身上下足以起三层(又鸟)皮疙瘩,可她还是一不小心就把目光泄露到陈默身上了。
陈默当然不是白痴,叶斯斯的小伎俩被她不高明的演技一展无遗。可恨的是陈默这家伙居然一点都不体谅我的苦衷,每次都回敬叶斯斯一个相当绅士的微笑。最后我夹在中间成了倒霉蛋,一边要咧着嘴竭力地回应给叶斯斯友善的微笑,一边还要强忍着陈默让人作呕的样子带给我的愤怒。
背地里陈默因此沾沾自喜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不仅再一次地向我炫耀了他的个人魅力,而且还不忘强调他对于我团结宿舍成员内部关系并增进友谊的重要作用。
那一阵子我和陈默呆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很多。因为我觉得自己毕竟是有男朋友的人了,跟他得适当地划清界限。更重要的是,我实在无法再承受叶斯斯和陈默的两面夹击带给我的双重考验。
我和严哲几乎天天都见面。他没课的时候就陪着我上自习,或者我们两人就在校园里面走啊走啊,挺小的校园被我们绕了一遍又一遍。我还真是够矫情,每次都穿着长裙子,把头发披下来,手里抱几本书和他到处走。偶尔还抬起头来十分虔诚地听他讲他的那些理论逻辑。
然后我们就一起去餐厅里吃饭。当然是各买各的饭,然后面对面坐下来,低着头扒拉碗里的饭菜。为了吃相不至于太狼狈,我总是细嚼慢咽,而且不论吃没吃饱一定要剩下一些在碗里。我觉得自己简直蠢透了。
没有我惹事生非,陈默倒是乐得逍遥,叶斯斯却显然有些耐不住了。碍于面子不好单刀直入,她只好先花极大的耐心跟我建立亲密的姐妹关系。比如说经常就有零食或者果汁递到我面前来,然后开始东拉西扯,关心一下我和严哲的发展态势,当然最重要的是不经意间询问一下陈默的近况如何。看在她如此辛苦的份上,当然不能用一句“不知道”就把话挡回去了。于是我先很委婉地告诉她我们最近没什么联系,然后再讲一些陈默过去有趣的事情作为弥补。叶斯斯倒也觉得心满意足。
我虽然嫌她矫情,可是看在仗着认识陈默就能轻易地骗吃骗喝的份上,我还是有问必答的。其实不就那么回事儿嘛,我在严哲面前还不矫情得厉害。大概女生在男孩子面前都这样吧,想想她也没什么不可原谅的。
但事实又一次无情地证明我还是错了。那天天气特别阴沉,让人压抑得难受。我抱着书走在严哲身边,他反常地不说话,一直沉默地走啊走。我一声不吭地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气压越来越低,我的心率开始显得不正常。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严哲终于停下来。
肖诗,其实……
其实我们今天都忘记带伞了。我使劲地对他笑一笑,胸口闷得快要窒息了。
肖诗,我觉得你和我在一起一点都不开心。你老是刻意地迎合我。肖诗,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原来活泼直率的样子。可能你不在我身边才会觉得自在一点吧,我不想让你为难,所以我们还是分开吧。
严哲说这些话的时候冷静得要死,还是平常慢条斯理的语调。我抬起头来看看他,满脸都是严密的论证。于是我像平常一样虔诚地对他点点头,笑着说,那好吧。
我想我真的把矜持进行到底了。
严哲安心地转过身子走了,头也没回一下。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餐厅门口,看了一下表,正好是我俩平时一起吃晚饭的时间。
我没走进去。那时候天空很矫情地开始下雨了。
我的胸口的确闷得厉害,因为我给陈默打手机的时候已经要喘不上气来了。我说,陈默,严哲他不要我了,他都不肯陪我吃完晚饭再跟我说分手。
陈默的语气有点急,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喘不上气来。你就在学校门口等我啊,你就站在那儿等我,你乖乖地别动啊。
陈默跑来的时候连雨伞都没打,身上的addidas都被淋透了。他跑到我面前就着急地跟我说,你怎么站在这儿连伞都不打啊,你是不是想淋感冒啊。我盯着他看,刘海滴滴答答地往下掉水滴,好奇怪啊陈默,你自己也没打伞啊,而且明明是你说让我站在门口等着你不要动啊,陈默,是不是你们男生都习惯数落女孩子啊。我突然感觉到委屈,我想我一定要在还能喘得上气来的时候把话都讲完。
陈默,严哲他自己告诉我男生喜欢女孩子有气质有修养的,我学着去做了,可是他又说他还是喜欢我原来的样子。他口口声声地说不想让我不开心不想让我为难,结果成了他一片苦心地成全我才要和我分手。我喘了一口气,陈默,这是不是就是我一直都搞不懂的逻辑思维啊。
陈默一直看着我,两颊不停地往下淌水。过了很久他说,肖诗,要不你还是哭一场吧。你哭了我就放心了。
我想了想,反正他的衣服也已经淋湿了,那我就趴上去哭一场吧。雨哗啦啦地一直下,我抱着陈默哭得惊天动地。我说,陈默,其实我真的挺喜欢严哲的。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陈默陪着我沿马路一直走,遇见小店就推门进去。我看见一个戒指,纯银的,中间有镂空了的图案,特别好看。我把它拿出来套在中指上,正好合适。我说陈默你看,我真喜欢这戒指,可惜就是没人送我。陈默撇撇嘴,你要是哪天中指上真戴一个戒指,那才吓人呢。话没说完,我扭过头去仇恨地盯着他。他识趣地眨了眨眼睛,把话咽回去了。
后来我又在一家音像店里把装DVD的箱子翻得底朝天,在一家服装店里试了四条裙子,在一家书店里呆到关门。我才懒得去看老板的脸色,反正我兜里只有两毛钱和一张饭卡。
陈默把我送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学校旁边的西点店居然还没有打烊。我闻到烤面包的香味儿时候才发现自己饿了,我晚饭都还没有吃。我说陈默,你兜里有钱吗,我饿了。他有点为难地问我,要多少钱啊。我想了想说,好像是两块钱三个吧。陈默耸耸肩膀,我只有一块钱了,准备坐公车回去的。
我把兜里的两毛钱掏出来,急得都要哭了。我说我真的饿了我想吃面包。陈默看着我们凑起来的一块二小心翼翼地问西点店里胖胖的老奶奶说,能不能卖给我们两个面包。
我兴高采烈地分给陈默一个面包,然后自己捧着另一个大口大口地咬。吃完了以后我看看他,我说你怎么不吃啊。他把手伸过来说,你把这个也吃了吧,我看你挺饿的。我愣了一下,还是接过来吃了。然后我觉得眼睛有点涩涩的,我说,陈默,你对我真好,严哲从来都没对我这么好过。
陈默苦笑了一下,我平时都被你欺负惯了,没想到看你这么可怜还是心软。我把胳膊搭在他肩膀上,激动地说了一句,陈默,你真是我的蓝颜知己!陈默的身子忽然颤了一下,他把我胳膊拿下来说,我可不敢当你蓝颜知己,我将来还要娶贤妻呢,你别坏了我的好事。
陈默兜里的钱全被我搜刮来买面包了,晚上他只好在我的宿舍楼前空地上坐了一宿。半夜我在他肩膀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搭着他的外套,他已经冻得缩成一团了。
最后陈默毫无疑问地着凉并且发起高烧来。他躺在床上无奈地盯着输液管里一滴一滴磨蹭得要死的药水,我坐在床旁边削苹果给他。原来削苹果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刚刚才发现其实我比陈默削得还要恶心。想想几个星期前还是我坐在床上十分臭屁地数落他呢。唉,物是人非啊,不提也罢。
陈默无比幽怨地叹了一口气,我说大小姐,明明是你失恋,现在我躺在病床上,这事儿有点蹊跷啊。我笑嘻嘻地揉揉他头发,好兄弟,辛苦你了。等你有朝一日能爬下床,我请你吃必胜客。
估计是这句话的疗效比输液来得要快,没过两天这小子就又活蹦乱跳起来了。我一直对那两个面包之恩念念不忘,所以特爽快地就奔赴必胜客了。可是当我看到陈默笑嘻嘻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自己栽了,彻底地栽了——他身后站着三个身高绝不输给他的大男人。我立刻就觉得头有点昏,差点站不稳。
陈默倒是特自然地拍了拍我肩膀,这几个是我死党,大家都是自己人。三人逐个跟我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径直走进去了。陈默诡异地笑笑,贴在我耳边说,大小姐,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我后来终于知道什么叫涌泉相报了。谁让人家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施舍过一块钱给我,所以即使他从我手里拿过钱夹走向收银台,我也只能拼命地祈祷他不要把我宰得片甲不留。几分钟以后,陈默托着四只匹萨回来,笑眯眯地分给他的几个死党,然后把钱夹塞给我说,我知道你减肥,所以没替你买。
我深呼吸了一下,打开钱夹检查余额。一张20块的钱票直挺挺地孤立在那里。这时死党之一开口说,肖诗,其实你一点都不胖,不用再减肥了。
陈默一下子笑得噎住。我用尽浑身力气瞪了他一眼。要不是我想着一定要留口气日后报仇雪恨,我真想当场咬舌自尽了。
邂逅在凤凰古城.txt
在最寒冷的2月,她来到了凤凰古城。
离过年还有一个星期,她从家里逃了出来,不,那已经不能称为家了,男友在相恋四年、同居一年后对她说出“分手”两个字,理由是最简单的“发现彼此不合适”。在这之前,她还过着自我感觉幸福的生活。每天下班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将从超市购回的蔬菜进行清洗,然后烹饪。锅里冒出的油烟熏得她流泪,可是,她是快乐的,因为客厅里坐着心爱的人,虽然他从未进厨房来帮过忙,只是躺在沙发上看无聊的电视。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在迁就着男友,容忍他将臭袜子四处乱扔,容忍他用过牙膏、摩丝、面霜后,所有的瓶瓶罐罐都大敞着口,她甚至容忍他嘴里一股难闻的味道,那并不能怪他,是他的胃不好。没想到,她为爱情包容了那么多之后,他竟然还是要和她分手。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更重要的是,五年的美好时光因为分手,而和现在永远断裂,断裂的面积已像鸿沟一样,把目前的生活和过去隔得远远的,再也没有衔接的可能。
沈从文的凤凰古城印在某天的报纸上,她前男友留下的过期报纸,摊在茶几的一角,上面搁了只陶瓷茶杯,杯上烙着她和他挨得很近的笑脸,像从前的时光又返回来嘲笑她。她把茶杯拈起,用力扔进旁边的垃圾篓里,听见茶杯在篓里沉闷的碎裂声。这时,报纸上一张吊脚楼的图片闯进她的眼帘,安静、古旧,呈现被时间剥离的黑白色。
她听见自己的心在呻吟:“没错,就是这个地方。”她要去的地方就是凤凰,一个偏远的湘西小县城。
在沱江边,她看见了一个男人,穿着米色羽绒服,身后背着绿色的大画夹,正低着头逗一只小狗玩。
男人抬起头,她看见了他的脸,年轻、俊朗,笑容像阳光一般温暖,仿佛从未经历过伤害。他朝她友好地点点头,她的脸突然红了,转身匆匆走进了古城的巷子里。
吊脚楼比他一年前来时更加破败了,钢筋水泥已经逼近了沱江两岸,这是一个正在消逝中的古城。所以他特地带上画夹,黄永玉画作里的凤凰有着一种繁盛时期的美,而他的画里,冬天的凤凰,会呈现出凋败、黯淡的一面。
天空慢慢地下起了小雪,细微的沙沙声,转眼间在地面上铺起了一层薄薄的白色。他在沱江边逗留了很久,寻找一个合适的位置作画。他希望自己的画里有吊脚楼、虹桥、洗衣的女人、船、小狗,或者,还有刚才见到的那个脸色苍白神情萧索的女孩。
天色不可遏止地黑了下来,他抖落身上的雪粒,大踏步地走过江里的木桩,到古城的另一边,那里有许多餐馆,可以好好享受一顿。
老屋餐馆在小巷的深处,他走进去时,灯光昏暗,老板迎上前来熟络地寒暄:“今天可真冷,您来点什么﹖”他拣了张桌子坐下,方才发现餐馆里还有另外一个人,沱江边遇到的女孩,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等着上菜。
他喝了一杯老板自家酿的米酒,暖意徐徐散发开来,桌底下还有一个大火盆,木炭烧得劈啪响,他脱去米色羽绒服,对老板说:“来一条你最拿手的酸汤鱼。”老板建议道:“这位女孩也想吃鱼,但我的鱼太大了,一个人肯定吃不了,要不你们俩各要一半如何﹖”
他瞅了一眼角落里的女孩,她点点头,手里一对筷子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刚端上来的炒野菜,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半天也没有吃一口。
酸汤鱼端上桌时,冒出一股勾魂摄魄的香辣气味,他的胃口大开,就着三碗白饭,把一桌菜吃得一点不剩,女孩已经先结账走了,她的菜几乎没怎么动,一碗白饭只吃了一半。他想:“一定是个心事重重的女孩。”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老跟在后面。夜晚的巷子,只听见鞋叩在青石板上的声响,两边的人家已早早关门,有的门楣上会挂一串红灯笼,给巷子里平添了一种静谧的气氛。她知道他不是坏人,可心里仍是忐忑不安。
走上虹桥,虹桥上的书画、工艺、首饰店都关了门,行人稀少,她听见他在后面问:“嘿,天气真冷,你什么时候来的﹖”她不自觉地放慢步子,略略回头答道:“三天前。”男人笑起来:“我是今天一大早到的,这个时候来其实是最好了,没什么人,更能领略凤凰古城的韵味。”
她一侧头,看见男人已走在了身旁。他问她:“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真莽撞,但在旅游的途中,又何必像在城市里那么戒备森严呢﹖她其实是有点喜欢这种不伪饰的莽撞。她想了想,说:“我叫翠翠。”《边城》里的翠翠,永远都等不到她的爱人,而岁月,像流水般把翠翠的容颜洗老了。
男人一愣,笑道:“我叫龙朱,那个漂亮的小伙子。”她转过头来仔细看了看男人,浓眉大眼,活泼泼的笑容,沈从文笔下的龙朱也许就是这个样子。
两人一询问,巧的是,住同一家客栈,沱江边,吊脚楼,屋檐上挂着几个红灯笼,打开窗,可以看见水边的万寿塔,房东是一对慈眉善目的老人。
第二天早上,他在离客栈不远处的亭子间遇见她。
一群老人,手执彩扇,正在排练一出京剧,嗓音时而响遏行云,时而低回缠绵。她倚在柱子上,两只手闲闲地拢在口袋里,听得入了神,连他走近都没有察觉到。
“翠翠,今天准备去哪儿﹖”他凑到她耳旁,闻得见她发上的清香,故意这么轻问。她猛地吃了一惊,跳开好几步远,见是他,才恢复平常神色,摇了摇头,恹恹地:“哪里都不想去。”“同我一起去南长城吧。”也许是她的神情令他怜惜,他突然下了决心,一定要让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孩子快乐起来。经不住他的劝说,她答应了,反正有那么多时间,做什么都可以,也都无所谓。
南长城原来是苗疆边墙,迤逦而上,石阶上堆满了积雪,纵观长城,只有叫翠翠和龙朱的两个人在拾阶而上,遇到城楼,他停了下来,拿着相机寻找最完美的拍摄角度。待拍完后,四处张望,却不见了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他有些担心,对着空中大喊:“翠——翠——”她已经走到长城最高处,朝他挥手,他还来不及叫她小心,就见她脚底一滑,从城墙上滚落下来。
那一刹那,他惊呆了,女孩蜷缩在一起,似一只球被人从远处踢来,他疯狂地往阶梯上爬,想阻住她滚落的速度。女孩撞在他的身上,两人一起继续往下滚了七八个阶梯后,他的手抓住了城墙上凸起的一小块砖,成功地停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