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2026-07-25
望着这封信,我有些不知所措,我的好朋友曾善意的告诉我 L可能是在打着哥哥的幌子而……我……我几乎都要写下一个 N了,可是我又害怕看到 L脸上眼中浓浓的失望。我终于写了一个 Y给他,尽管我很犹豫甚至有些不情愿。 L回信了,信中洋溢的满是兴奋和狂喜的话语。可我看的却很不是滋味。再见 L时,心中总觉得有些别扭,特别是当L关心我或逗我开心时,我便觉得更加不自在,觉得他已逾越了兄妹之情,觉得他别有企图。于是,我开始后悔那个该死的 Y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对 L越来越冷淡了,我知道我是故意的。 L似乎也觉察到了这一点,开始时他总是问我是不是他做错了什麽,而我,总是无言的摇摇头,有时甚至觉得他好烦。我的脸色也就越来越难看了。渐渐的, L来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有时在路上遇见, L总是带着一股浓浓的落寞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总是轻轻的叹一口气,失望的离开。我想我也许伤了他的心了。
看着班里的闲言碎语漫漫减少,我甚至有点庆幸我的抉择,我也自然而然的认为 L一定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不再有什麽伤痛。就这样,高三紧张的生活,把每个人的头脑里的弦绷的紧紧的,我更加无暇顾及其他,我甚至再也没有见过 L。
高考的分数已经下来了,530,虽然还不知能考上哪,但我知道我可以过一个轻松的暑假了。暑假中 L没有找过我,我并不知道他的消息。直到有一天, L的一个好朋友来我家玩,无意中提起 L时,他很遗憾的说:“ L只考了 400多分,连大专的线都没够。”我惊呆了:怎麽会?怎麽会? L,怎麽会!聪明如 L,怎麽会!!!……过了好一会儿,他看着我说:“你知道他为什麽考这麽点分吗?你知道他后来为什麽一点都不学了吗?”我愣住了,头脑里一片轰鸣,千万条思绪让我心乱如麻,他的问题象一把利箭刺到我内心最深处……他摇了摇头说:“算了,不说了……”转而又跟我说起了其他的话题,而我的脑海里却一片空白……
当我迈进河北大学的校园时, L已坐在二中的教室里复读了。我一封信都不曾写给他。与其说怕打扰他的学习,不如说是我没有勇气没有资格去说抱歉。 L所有的真诚换得的只是失望和伤痛,这在他心中将会投下多大的阴影,而自私的我又怎能靠说声抱歉来洗脱我的罪恶?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多采而魅力无穷的。可在这些美丽和绚烂背后,也有寂寞,也有孤独。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以前的许多朋友,想起 L,想起那首现在才明白了的孟庭苇的老歌:
“三月的花都已经凋谢了
四月星星坠落你眼睛
五月的雨为你下不停
六月天空轻轻在哭泣
等到七月开始下雪我知道我
这次真的真的伤了你的心
怎麽让你伤心伤了你的心的我的心好伤心
怎麽让你伤心伤了你的心的我的心好伤心
……”
伤心.txt
彷徨的人啊,忘记了什么是泪
泪?在我看来只是病鬼的宝贝
而我,已经当腻了这个病鬼
悲伤的躯体,容不下你的影子
你?在我看来只是精神的麻醉
而我,早已习惯了被麻醉
我想忘记你,不想却丢了自己
为了讨好你,我背叛了我的心
而你,却让我留下了不堪的回忆
最后的自己,只剩下躯体
失败的自己,只会嘲笑自己
西风催人瘦,此刻没了你的牵手
我也已从天堂来到了废墟
不想却捡到了伤心的过去
为什么我带不走我的心?心痛又有什么了不起
是你霸占了我的心,而你为何又把我抛弃
为什么我只懂得伤心?伤心又有什么关系
是你让我失去我自己,而你却又置之不理
舍已树.txt
舍已树
作者:青 青 文章来源:《女报》 点击数:1598 更新时间:2005-7-29
英国作家戴顿有一篇名叫《舍己树》的作品,主角是一棵深爱着某个男孩的树。
男孩年纪尚小的时候,常吊在树枝上荡秋千,上树摘果子,在树阴下睡觉。那真是一段快乐无忧的日子。树很喜欢那些时光。后来小男孩逐渐长大了,他跟树在一起的时间愈来愈少。
“来啊!让我们一起玩耍。”树有一次说。
但年轻人一心只想赚钱。
“拿我的果子去卖吧。”树说。
他果真那样做了,赚了很多钱。树很快乐。
年轻人很久没有回来。有一次他路过树下,树向他微笑说:“来啊!让我们玩耍!”但这个中年人已经失去朝气,只想远离身边的一切,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把我砍下来拿我的树干去造一艘船,你就可以远走高飞了。”树说。
那人果然这么做了。树很快乐。
许多季节过去了——冬去春来,多风的日子和孤寂的晚上,树在等待。最后,那人终于回来了,年老和疲惫使他不能再渴望玩耍、追求财富或出海航行。
“朋友,我还有一个不错的树桩,你何不坐下来休会?”树说。
他果然那样做了。树很快乐。在我们一生中,曾拥有多少舍己的树?多少人牺牲了自己的一部分,默默无闻,却成全了我们的抱负和梦想?在寂静的夜里如果我们每个人能够读读这篇《舍己树》,就会发现,一个让人尊敬的人应该不是总想着自己得到了多少,也要问问自己这一生中施与了多少。信 任魏振强
姐夫下午打来电话,要我到他家去吃晚饭。“菜和酒我都准备好了,你一下班就过来。”姐夫的声音乐呵呵的。
姐夫是十年前下的岗。刚开始他在街上开摩的,每天还能赚个十几二十来块的,但前年的一个雨天,他不慎撞上了一棵树,残了一条腿,后来就转行掏下水道了。每天一大早出门,跛着一条腿,背着包,拿着小喇叭,在各个小区里喊:“掏下水道哎!”有时喊了一天,也喊不到一笔生意。
推开门时,姐夫已将菜放在桌子上,酒也满上了。我问他今天碰到什么喜事,姐夫说:“先喝酒,等会告诉你。”
碰了一杯后,姐夫开口了:“今天我一分钱也没赚到,但今天是我下岗十年来最开心的一天。”我的好奇心被他吊了起来,瞪大眼看着他。
“下午我去一户人家,女主人是一个单位的会计,本来她下午不需要上班的,但三点多种的时候,单位打电话要她马上去一下。见她要出门,我就收拾东西跟她说,明天我再来吧。她很奇怪地望着我,问,你不修好,怎么就走呢?我说,你家里没人,我怎么能呆这儿呢?她笑了,说,你一个大男人,不会是因为一个人感到害怕吧?我知道她在开玩笑,就跟她说,我一个陌生人留在你家,万一你家丢了什么东西,我就不好说了。那女人哈哈一笑,说,不会的,你一看就是今好人,我放心,我把钱先付给你,你修好了,带上门就行了。我以为她是在开玩笑,没想她真的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她家……
“说实在的,我当时真的很感动。我掏了近一年的下水道。对我客气的人给我倒点水喝,给根烟抽,但多数人对我不冷不热,好像我是专门来骗他们的钱似的。我有一次去一个人家,忘了换鞋,那家的女主人马上把我喝住,我只好退回来,光着脚进去了。还有一次,我在口袋里掏螺丝,女主人以为我要抽烟,让我先出去抽,抽完再进来。遇到这样的人,谁心里也不会舒服,但为了做手艺,也只好忍了,今天这个女人这么信任我,我还是第一回碰到。现在还有多少人不把陌生人当贼看啊厂姐夫说完,又喝了一大口酒,眼睛里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烁。
姐夫停了一会儿,接着说:“我修好的时候,女主人还没回来,我带上门走了,也没拿桌上的钱。她可能不知道她的那份信任对我多么重要,但我只能用这种方式表示我的感激了。”没人会踢一只死狗潇 迅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更乐意接受赞扬,而对别人的诽谤往往很气愤,甚至暴跳如雷。其实大可不必。
美国曾有一位年轻人,出身寒微,依靠自己的努力,在三十岁时就当上了全美有名的芝加哥大学的校长。这时各种攻击像雨点般落到了他的头上,有人对他的父亲说:“看到报纸对你儿子的批评了吗?真是令人震惊。”而他父亲却平静地说:“我看见了,真是尖酸刻薄。但是记住,没有人会踢一只死狗的。”
的确,没有人会踢一只死狗。愈是具有重要性的“狗”,人们踢起来愈感到心满意足。因为有些人喜欢攻击比自己成功的人,从而得到一种卑劣本性的满足。如果你被别人无情地诽谤,那是因为他们自以为如此会提高自己的重要性,这也意味着你获得了成功,并且深受人注意。
因而当你想坚持真理或表现得更好一点时,大可不必在意别人的诽谤和批评。正如美国罗斯福总统的夫人艾丽诺所说:“避免别人攻讦的惟一办法就是,你得像一只有价值的精美的瓷器,有风度地静立在架子上。所以,只要你觉得对的事,就去做——反正你不做有人批评,做了也有人批评。”
记住,没人会去踢一只死狗。惟有爱,造就爱佚 名
艾尔是一个年轻的制陶艺术家。他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儿子。
有一天,他的大儿子得了急性阑尾炎。正值夜间,他和妻子以为不过是普通的肠炎,没有重视,结果那天晚上大儿子去世了。
大儿子死于艾尔的疏忽大意。他深感内疚和自责,从此一蹶不振,情绪低落。随后他的妻子也离开了他,给他留下了一个六岁的小儿子,父子两人从此相依为命。大儿子的死和妻子的离开让艾尔无法承受,他开始拼命地喝酒,试图从酒精中寻求解脱。很快,他便成了远近闻名的酒鬼。为了喝酒,他变卖了一切家当,包括他的土地、他的陶艺作品。最后分文没有的他,因贫穷而孤独地死在旧金山的一家汽车旅馆里。
人们对艾尔的去世和他活在世上的时候一样,充满了蔑视。每当熟识的人谈论起艾尔,就会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一个毫无可取之处的人。
可是过了不久,人们惊诧地看到,艾尔的那个叫厄尼的小儿子,成了一个最成功的人物。厄尼品德高尚,极富同情心和爱心,仁慈善良,充满智慧,乐于助人,所到之处满是赞誉。人们很奇怪,那位酒鬼是如何在他儿子身上培养出这些高尚的品德的?
终于有一天,人们向厄尼提起了他的父亲,问:他是如何使你成为这么一个非同寻常的人的?厄尼安静地坐在那儿,略加思索,然后说:从我记事时起一直到我十八岁离开家,父亲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到我的房间里来,在我的额头上吻一下,并且说:“我爱你,儿子。”
一句极平常的话,让所有在场的人为之动容。
是的,在人们的眼里,艾尔是一个酒鬼,一文不名,没有留下一点物质财富给儿子。在厄尼的眼中,父亲也同样不是一个高大完美的人,他痛苦,他失意,他每日被酒精麻醉,尽管如此,他却不忘在回来的时候,在临睡之前走进儿子的房间,给黑暗中的儿子一个亲吻。
对于一个父亲,艾尔为儿子做的实在太少了。
对于做儿子的,厄尼似乎满足了。
孩子是单纯的,他们的心是那么容易被装满。一句及时的表扬,一个鼓励的眼神,一个会心的微笑,一个电话叮咛,一条短信的祝福,虽然都是细节,那么微不足道,但对于孩子,却是极大的安慰,足以让他们幸福好多时光。
我们可以不去想当时的小厄尼有多么的孤独,失去了哥哥、母亲,父亲又常常醉酒晚归,加上穷困潦倒。但厄尼至少可以相信一件事,父亲是爱他的。父亲每天都将这样的信息传递给他,来到他的床边留下亲吻。
艾尔的吻也至少可以让我们知道一件事:爱不一定需要语言去表达,也可以不用金钱来满足。爱心的造就和人格的完善更不可能一朝一夕从书本上学来。
知识不过增加我们的学问,法律只是约束我们的行为,学校告诉我们什么是文明和科学,监狱教育我们犯罪就要服法。世上没有一种东西能有效地帮助我们从内心深处做出向善的改变,造就爱,惟有爱。
深圳让我怀念梁子.txt
我们曾经老死不相往来
2001年大学毕业了,我们是整个班里仅有的两个来到深圳的家伙,一个是我,一个就是梁子。可是我在心里说,我们老死不相往来的。
梁子很漂亮,很懂得穿衣打扮,更懂得人情世故。我努力念书拿到“优秀毕业生”的证书,然后被深圳某大型民企相中的时候,梁子也忙忙碌碌在院系各领导家中走来串去,最终亦被推荐到深圳某事业单位。你瞧,像我们这样的两个女生,怎么可能走到一起呢?
毕业那阵子,在已经七零八落的寝室里,我用略带嘲讽的语气和对面床上的女生说起梁子,那个女生戴厚厚玻璃眼镜,被保送念了本校的研究生。我们总是这样讲:“梁子啊,她那种人,唉!”我们做不到她成天嘻嘻哈哈,更做不到她把好好的牛仔裤剪得破破烂烂引得回头率无数,亦做不到她面对各科60分的成绩无动于衷。
我们都是乖孩子,梁子不是。
梁子对我们,想必也差不多罢。
所以,我费尽力气买到到深圳的硬座票时,梁子已经轻轻松松搞到一张软卧,她甚至在QQ上问我:你要不要也来一张。My God!那我还不如坐飞机好了,再说,我还没坐过飞机呢!
我恨恨地回绝掉,在电脑上敲出一个鄙夷的符号“?”。
你要不要搬来和我一起住
在深圳的日子一点也没有想象中美好,原先许诺的住房因了同住女生的男友前来,变得拥挤不堪而且极为不便。不是不可以搬出去,可是与陌生人同住,你敢吗?反正我不敢。
至于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难,只是与所学的专业全不相干,突然之间发现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甚至大学四年的努力都是无用的。除了老老实实完成领导吩咐的事情,连学习都不知如何下手。关于未来,关于理想,好像一夜之间全部坍塌了,一向骄傲的我,就这么被抛入世俗的河流,变得渺小而琐碎。
那段日子,天空都是灰的。
收到梁子在QQ上发来的“:)”。
“我打算自己租房子,你要不要搬来和我一起住?”
梁子的头像一闪一闪,我的心也渐渐有了热度。与她同住,至少是安全的,不是吗?我找的是同居的伙伴,不是契合的知己,何必斤斤计较?
我敲出“:D”的表情,她亦回应“:P”,于是我下了。
抬头,突然发现天变蓝了,云朵的表情亦变得丰富,我咧开嘴,挤出了一个真正的笑容。
逛街的女生最快乐
“八月,你瞧,你的脸都起皮了,试试我的面霜吧!”
“八月,听说你们公司明天举办客户招待会是么?我这里有一支睫毛膏,你拿去用吧,待会我再陪你去做个头发。”
“八月,明天逛街去吧,秋装上市啦!”
我不知不觉,在梁子的热情里心甘情愿地堕落着。我开始看时尚杂志,对着镜子拼命找脸上的毛孔和黑头,用各种各样的刷子和粉把自己弄得容光焕发。我亦不再感慨学非所用的悲哀,而是心安理得接受命运的安排,在纷繁激烈的人事斗争中,用青春和乖巧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我终于明白,如果想改变,那么妥协吧。
我不得不承认,梁子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金秋十月,我们手拉手,不厌其烦地试衣。我们走街串巷,无论几十块钱一件的小店精品,抑或上千的名家手笔,我们都来者不拒。
偶尔我会沉默,为自己的不思进取感到淡淡的羞耻,可是又有什么比快乐更重要呢?我亦曾尝试着回到念书时勤奋努力的状态,但我根本找不到奋斗的目标。
哪里有爱情呢
梁子有很多的追求者,时不时家里会有上好的鲜花、巧克力以及其他不值钱的小饰品,因为贵重的东西,她全部退回去了。
但梁子没有爱情,她会拖着我跟几个男生出去泡吧看电影,但绝不会单独赴任何一个异性的约会。
“梁子,你这样会嫁不出去的。”我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异常郑重。
“八月,那我就不要嫁好了。”梁子的表情也很认真,我却愣愣地,未料到是这样的回答。随即她会爆发一阵大笑,然后仿似不经意的,“哪里有我要的爱情呢?其实我已找他好多年了。”低低的声音充满伤感,一点没有矫情的痕迹。
是啊,哪里有我们想要的爱情呢?
我没有梁子那么多的选择,但是结果并没有任何差别。在都市物欲的丛林里,做情感麦田最后的守望者,这大概是我与梁子,这两个迥然不同的人唯一的共性了。
2002年,风很大,雨很多,我们很少出门,就算有爱情,也早已擦肩而过。
梁子和那些阿姨们
我的工作一向乏善可陈,一度我每天要花上三个小时来抱怨,仿佛只有这样心理才平衡一点。可是梁子说,做什么事情并不重要,如我们这般的大学生,老板绝不会给你能力之外的工作,既然大家都是游刃有余,那么关键在于为人处事的态度。
其实我似懂非懂,但我看到梁子总是很快乐地回家,连五十岁的老阿姨都愿意开车载她一程,而我知道我不能够。我一向讨厌那样的阿姨———她们是啰嗦、浅薄和老土的代名词,我想许多和我一样年龄的女生都有同样的想法。“哦不”,梁子说,“你错了,她们有着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最强有力的人际资源和关系,你应努力地,与她们走到一起。”
梁子是那么快乐,快乐得让我自以为是的骄傲和清高变得微不足道。
我开始学习,学习问候,学习关心,学习体贴和周到,学习包容和虚心……
一个阿姨说,单位每年都有外派香港的指标,八月你可以争取一下看看。
另一位阿姨说,八月人聪明,学历又高,这指标不给八月给谁呢?
还有一位阿姨说,八月你去办公室拿张表吧,回头我给你写个意见,到了外边,记得别忘了我们呀!
事实上,我已经从不计较的付出中得到了太多的快乐,我终于能和梁子一样,每天带着笑容回家,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值得庆贺呢?而外派香港,应是额外的馈赠吧?
在梁子身体力行的指导下,我学到了人生的第一课。
伤感的告别
2003年3月10日,是我启程去香港的日子。8日、9日两天,梁子很开心地拖着我去逛街,买了许多我一直喜欢又觉得穿的机会少而没买的衣服,一件雪纺绸的抽丝泡泡袖粉红色上衣,一件真丝的加长袖米色开衫,一条墨绿色真丝吊带长裙,加上两条MNG的麻料长裤,一条CHEVIGNON的限量版牛仔裤,两双真美诗的尖头中跟浅口皮鞋,一双其乐的休闲鞋,近十条真丝小丝巾……
“别买了吧,其实香港也有很多的,听说会更便宜。”我忍不住开口了,劝说着正要赶往下一个商场的梁子。
“胡说,没人帮你参考,你去香港怎么买衣服?”她凶巴巴的样子,让我不敢再开口。
直到9日晚上10点,所有的店都已打烊,我们亦累得筋疲力尽,连打车回家挥手的姿势都那么无力。
那晚,我们本来是喝干红的,因为她说送别应该浪漫一点,可是一瓶喝完,竟然都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于是叫了更多的啤酒。花一般美丽的梁子啊,她就在我的对面,一次又一次与我一饮而尽。我们的眼泪,大滴大滴落在酒杯里,混杂成无法言喻的味道。
第二天我直睡到10点,梁子已经上班去了。她是8点就走了吧,我的头还疼着,她应该也是一样。房间已经收拾干净,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只有我身旁整整齐齐的行李,一个装了太多尚未撕下标签的衣服的袋子,还有墙角那排高高站立的酒瓶,在提醒着,你该走了。
没有梁子的我
在香港,我没有再买衣服。
我只是在打折的季节,为梁子买了许多衣服,而我自己,没了梁子的指点和肯定,我什么也不愿买,不能买,不必买。我只知道,如梁子那般漂亮聪明的女子,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我们都很忙,梁子升了办公室副主任,我的学业亦进入了关键时期。我们偶尔在QQ上遇见,聊聊近况,随即很默契地说:88。我突然发现,都市里的友情,一旦分离,就会一下子拉得好远好远,变得好淡好淡。
可是我永远忘不了临走前梁子凶巴巴的眼神———
“胡说,没人帮你参考,你去香港怎么买衣服?”
女人的友谊,往往是以亲密为基础,以分享私隐为快乐,可是我们已无话可说。
而婚姻,这是个顺理成章的句点,不是吗?
我把买给梁子的衣服,拿到邮局,认真地折叠、打包,写下她的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电话,然后,邮寄。她会在婚礼前夕收到我的祝福。而我不会再指望梁子陪我逛街,亦不会指望她给我上人生的第二课。
我只希望,她想要的爱情,她真的已经找到。
失恋的滋味.txt
失恋的滋味
作者:xieqiong…
失恋并没有使我深刻,反而更加浅薄,我滔滔不绝地向你表白着爱心的纯粹.后来我发现我的行为毫无意义.实际上我所表白的你都已经一清二楚.发觉自己很蠢的时候,我止住了口.然后,然后我缓缓仰起高贵的头颅.天边正悬着一圆末日.
你有一颗春柳般动荡的心.我的心灵千疮百孔,已经经不起崭新的你再一次穿戳了.爱有时候是一种伤害,伤害有时候是一种爱.
老天也在惊愕过后,怅然而泪下,连绵不止.它是在为一场向日葵般默然生长又默然凋谢的爱情而痛哭.
失恋的滋味,像海洋一样千篇一律.我随波逐流,回头无岸.我生就五尺顶天立地的男儿身躯,却三寸多愁善感的女儿柔肠.
每天,我等你盼你,盼你等你!......可是,可是窗外只有如铅的冷雨,空阔的冷街.如果说我没有万分的恨,说明我也没有万分的爱.
不管是爱或是恨,都埋在心底,让它扭成千千结,我想直到老死我也不会解开.
......无非是一笔感情债.我借了,你还了.
我的故事讲完了.
失去的不只是戒指.txt
失去的不只是戒指
作者:梦琪蓝雪… 文章来源:新浪 点击数:2174 更新时间:2004-9-14
他就要结婚了,她禁不住掩面而泣。只有她自己才最清楚,他一直留在她的世界里。
五年前他们就认识了,后来他要去日本留学。在他走之前的一个星期天,他们一起在解放路上散步。街头有个小女孩在卖戒指,戒指在盒子里闪着光。她一眼就看中了。他抢着
付了钱,并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那是一枚8元钱的戒指。但她觉得那一刻神圣无比。
三月里,他走了。临别,他对她说,明年春节他会回来看她,如果她愿意见他,就在2月14日那天,等在新建路的那棵树下。他说,别弄丢了戒指,不见不散。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戒指。她答应过他一直会戴着它,可是转眼之间,她就失去了戒指。她是个崇尚完美的女孩,她不能容忍任何残缺。丢了戒指后,她的心是没有变,但除此之外,什么都变了。
他果然回来了。2月14日,她爽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看他。好友没见过他,回来后说,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那天晚上,她哭湿了枕巾。
第二个情人节,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傍晚的时候竟不知不觉走到了新建路。
那棵槐树下,斜斜地倚着一个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脚也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男孩迈去。是他!她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站住了。
他把手中的玫瑰递到她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可以等到你。”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么我明年再来。”
她始终没有接过玫瑰。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枚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丢了。”她头也不回地回答。她不敢看他的表情。
自那以后,她就再没有见过他。一转眼,几年过去了,她听到了他要结婚的消息。
那天,她在新建路走了整整一晚。但无论她怎么走,也不会再遇见他了。
“我爱你。”这句话已在她心头搁置了好几年,但她没法亲口告诉他。也许他只是偶尔地想起她,但她真的有自己的苦衷。几年前,在实习的那台车床前,她失去的不只是他送的戒指,还有整只左手。
爱就是这个样子的
作者:珍珍
就是这么盲目的爱,盲目得幸福-------爱-----珍珍
就是这个样子的
每一次,无意中抬头来的时候,就会看到坐在对面的林生。
办公室那么小,不过4个人,其实谁都很看见谁。可是林生他从在不用我
转弯的视线进里于是很能快的熟悉了他的样子。
林生二十七八岁,或者更多一些。他同我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面熟的男人了。他说:“在这里上班,你要学会适应寂寞。”
看着他,我常常想起男友马奇。马奇并不是个好看的男孩子五官有些生硬。可是,那天过足球场被迎面面来的足球吓呆的时候,却看到马奇扑到了我面前。然后是足球和人的身体接触的声音,再然后,血从他捂隹鼻子的指缝间凄历地流下来。
我很没良心地笑了。
下午请马奇吃饭,他已经恢复了英雄的本色,很高大的男孩,棕色的肌肤,符合体育系男生的一切标准。
我爱上了马奇,后来的事就都马奇有关了,穿他喜欢的衣服,看他喜欢的影碟........知道爱很盲目却总觉盲目得幸福。直到毕业时马奇选择了回家,才发现自己没有退路了。
收拾行李,跟了马奇走,把最初留在大都市做准白领的愿望丢给刚刚入学的小学妹。
马奇很快在一家证券公司找到工作。我揣着经济系本科毕业证东奔西跑半个月,只有那家几乎在市郊的储蓄所肯接收我。
没有觉得委屈,爱就是这个样子的。
林生脾气好,做他的搭档,我省去很多力气的有气无力的。他很耐心地教我处理往来业务。大学4年的所有的东西全没有了用处,好在计算机能够很熟练地操作。
每天处理账目并不少,忙的时候半天都不会抬头。林生说对了,那种感觉,真的很寂寞。
马奇每天都会来找我,坐着最破旧的中巴车。马奇第一次来,趴在我对面大声说有许动举起手来,抢劫。”
所有有都有抬起头来,露出恐慌,只有林生镜片后的眼镜波澜不惊。
后来都知道马奇是我帅气的男朋友。有一次,林生忽然在工作着的时候问我:“你是为马奇才来威海的吧?”
我愣了一下,看着占钞机”哗啦哗啦”地完面清占。不知道他怎么会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林生不是琐碎的男人,除了偶尔开一些干净的玩笑。
每次跟马奇掎在公交车里在这个在太大个很纯美的城市中穿梭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快乐的。我喜欢把手藏出满手的汗,
在这个城市,马奇有一个很普通的家,父母家的房子很小,楼道的墙壁已经剥落。马奇不常带我回家。我感觉得到他荣誉背后的自卑。
上班后,马奇从家中搬出来,住在公司公寓。我们还一直没有结婚的打算,因为给爱情买不起房子,
春节匆匆飞回家去,又匆匆忙飞回去。林生私自多给了我3天假。他总是不动声色地用属于他的方式照顾我。
他没有女朋友,或者有过,不得而知。总之,没有女孩子找过他。林生算得上一个出色的男人,有一颗寂寞而宽容的心,不浮躁、不急功近利的生活着。
知道马奇开始用家人的名义炒股,是在我回到威海后不久。他把我们并不多的全部积蓄投积股市。
第一次有了争执,不是为钱,而是内心里我讨厌类似炒股、博彩这样的生活,潜意识里不能够接爱。而且,马奇的工作性质也是不允许他涉身其中的。
“我需要钱,”马奇看着我“我不想再继续过拮据的生活了。”
第一次马奇向我坦白一直被他藏得很好自卑。他说:“我很想为你赢得一个末来,靠着工作太漫长。”“马奇”我说:“我们可以租房子,可以坐公交车,可以看盗版的影碟我不在乎。”
“可是,我在乎。我们家的房子要拆迁了,上个星期我妈妈下岗了,而你千里迢迢给我来到这里,我不是为了让你吃苦的。”
我是为了爱情来的,但马奇开始给我们的爱情附加物质了。
马奇不再每天出现在工作台边,只是电话飞来飞去的,有时周末时带我去洒吧或去看原声电影,送我江南布衣”和我喜欢吃的德芙巧克力。那样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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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作者:易玛格格
十年以前,我认识了迪康。
那个时候,在读高中。两个人坐一张桌子,每天有十四个小时的共度时光。
无聊的时候我们就做打赌游戏,几乎什么我们都可以拿来赌。比如两个人对视,赌谁先眨眼或脸红;比如两个人对话,赌谁可以更长时间的不说你我他。
有一次我提议赌谁吃饭慢。结果我一直吃到下午上课。高高大大的迪康,慢慢在我的筷起筷落之间矮了下去。从此所有的赌题都由他来出,但依然是我赢的多。
由于相处的极其愉快,在迪康的追随者眼里,关系看来就极其暧昧。
其实更多的时候我们不过是彼此合作而已——我做他的秘书,他做我的保镖。
我的工作是替他收拾书包和课桌,整理全部他不喜欢科目的课堂笔记,并捎带在语文课上替他回复那些写满情话的小纸条。
他则帮我抵挡男生的邀约。
出了校门,我们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再无瓜葛。
三年里,迪康只为我打过一次架。结果是被那个男生打得住院十四天。从此他只和他们文斗。
我却不只一次被他的追随者们拦截在走廊或拐角,强迫回答一些幼稚问题。我觉得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那是极为不尊重和不公平的。我觉得我经历的是武斗。
迪康说这你怪不得别人,瞧瞧你看我的眼神,一直色眯眯的。
我不承认。近视而不愿意戴眼镜的人哪个不是如此呢。而且你也是这样看我的啊。
迪康说正因为如此,她们觉得你幸运啊。她们是在嫉妒你被我色眯眯地看啊。
谁稀罕看你啊。我不屑地转过头。
迪康扭过我的脸,目光直直地射过来。
迪康说我知道你稀罕看我,一直知道。
我笑笑的躲开他,才怪。
迪康做出忧郁的样子,我好担心,有一天你会错过幸福。
我现在很幸福啊,有书读,有糖吃。
迪康说你还小,等你大了才能明白。
我侧头想想,不必长大,我也懂得幸福就是现在的欢乐时光。
七年以前,我和迪康都上了大学。
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读不同的专业。
偶尔有书信往来,问候彼此的生活。依然会拿些事情来打赌。
我们甚至在赌被爱的时间,赌那些仰慕者什么时候会撤退。
迪康说记得当初你回复的那些纸条么?
我说记得,因为它们,练就了我的文笔。
迪康说那再练一次吧,我喜欢看你的文字。
我不知道写什么,因为这一次迪康忘记告诉我对方是谁了。
就一直欠着迪康的回信。
他的信却还在来。
迪康说他有女朋友了。认识的过程顺利而浪漫。
迪康说以后也许没有时间写信给我了,要我好好照顾自己。
我没有回复。默然的态度,和点头承认是一样的吧。
同学聚会的时候再见迪康。
我们在冬天的街边席地而坐。沉默好久都不知道说什么。
迪康说我们来赌赌过往的车辆吧。二十分钟内,如果往东的多就是我赢,反之你赢。
赢如何?输如何?我开始计数。
为对方无条件做一件事。
好。迪康,你一向少赢我。
但这次未必你赢。我们现在和天赌呢。
结果是我赢。可我不知道要他做什么。
迪康说君子承诺是百年,你随时可以让我为你做任何事。
四年以前,我遇上迪安。
他有一张和迪康酷似的脸。
问及姓名,知道这是宿命。
我无力抗拒迪安对我的好,只能接受。感觉里这是迪康还我的赌债。
和迪安在一起,我从来不打赌。哪怕只是赌赌谁该洗碗。
迪安说安静的我象一只入梦的猫。
迪安说你该表达你的欲望,知道么?不然你会错过你最想要的东西。
我想起了迪康的话,摇摇头。
我宁愿为迪安洗更多只袜子,也不愿想一次这样虚缈的问题。我只是个居家的女子,生活于我,是无解的方程式。
只因着我喜欢看迪安为我挑鱼刺时的专注,喜欢听他唤我吃药时的温柔,喜欢感觉他呼在我脖子上的鼻息,甚至喜欢他 生气时恨恨的表情。我决定和他在一起。
守着有迪安的家,我已足够,足够的幸福。
至于迪康,我已越来越少的想到他。
在另外城市里的他,也该有我这样的幸福吧。
我想告诉他,我并没有错过幸福。
三年以前,我与迪康重逢。
在我和迪安的订婚宴上。
迪安说你们是同学,应该叙叙旧。
看着我和迪安的合影,迪康问我幸福了么。
迪康说我欠你的赌债,想不到是由迪安来还。
迪康说他一直等我的信,可总是没有。等待中他以酒来解寂寞,却也因为酒而犯了错误。
迪康说他不能丢下那个女孩,所以不再联络我。希望我原谅他。
我拭去他的泪水。和迪安在一起,我很幸福。
迪康一个人在这里呆了很久才离去。
我奇怪那个女孩竟不打一个电话过来。
他们的感情一定不好。我这样猜测。
迪安说你爱我么?
当然。
迪安说那个女孩死了,白血病。迪康回来是为了你。但你已经和我在一起了。现在你还能说你爱我么?
为什么要瞒着我呢?你们对我到底隐瞒了多少?
迪安说迪康认识你的时候我就一直在你身边了,可惜你的目光从来没有看过我,连掠过也没有。
迪安说如果迪康可以给你幸福,我不会出现;但他不能了,所以我就站出来了。
迪安说迪康那晚的赌注其实是想要我等他,因为他知道那女孩不会活太久了,但他输了。
迪安说和迪康已经商量过了,我来照顾你一辈子,替他还那笔赌债。
迪安说我们不告诉你是因为想要你永远的幸福着。事实对你是伤害。
迪安说你现在可以选择你想要的幸福,我或者迪康,都会接受的。
十年过去了,我一个人生活。
听说迪康回来了。
听说迪安结婚了。
听说迪康得了子。
我带着这些消息在城市里逡行。
一幕幕往事随风飞舞,象飘摇在水里的旧照片,泛黄而模糊。所有的感觉都定格在过去的时光里,此刻的声音是沉默的。
曾经的校园和那晚坐过的街边,住过我、迪安还有迪康的小屋都已经不在。
与岁月擦肩,我不知道错过的是不是就叫幸福。
十年,其实也不过是弹指。
我心里这样想。
十七岁不哭.txt
十七岁不哭
致十七岁
不是所有的日子都能够缀成花环
曾有过暴风雨走过记忆的空间
我们是初飞的鸟孤独的帆
十七岁渴望流浪
渴望属于自己的蓝天和海洋
蹋过昨天浅浅的沙滩
脚印留下纷繁的情感
使足以凑成阅历不深的小诗行
我们从不需要赞赏
只要能哭得痛快笑的飞扬
不知为何那样羡慕撒哈拉
长风的形象
在一页页画满橄榄树的日子里
生长着谁也没法说清的忧伤
我们夜夜编织梦想
盼望着随着雨季一同去流浪
只想默默地播下燃烧的种子
哪知冰雪中却开放了惨白的创伤
我们未等眼泪风干
雾尽的前方尽是一次艰难的起航
调着六弦琴唱着光阴的故事
我们走了一年又一年
在偶尔的痴迷沉醉的后面
是对人的反思和生的欲望
成长的时候写下的故事很难成行
生命里的晨曲才刚刚奏响
寻找的世界在足底旋转
我的童话 我的森林又在何方
那么请给我一片微笑吧
谁愿折断热血的翅膀
别无他求请给我一片微笑吧
十七岁从来不惧怕风霜
我们将去追赶激流拥抱太阳
时间爱情.txt
时间爱情
作者:zizzzya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1775 更新时间:2004-8-30
“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人,会宠你,不骗你。
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做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会真心。
不欺负你,不骂你,会相信你。
别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出来帮你。
你开心呢,我就要陪着你开心;
如果你不开心呢,我就会哄你开心。
永远都会觉得你是最漂亮的,梦里面也会见到你。
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如果你有看过金庸这部《倚天屠龙记》的武侠小说或者电视连续剧,我想,你一定忘不了张无忌对蛛儿说的这段经典台词。
但是,说来容易做来难,简简单单脱口而出的几句话,却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实践和履行诺言。
“爱一个人要了解, 也要开解;要道歉, 也要道谢;要认错, 也要改错;要体贴, 也要体谅;是接受, 不是忍受;是宽容, 而不是纵容;是倾诉, 而不是控诉;是彼此交流, 而不是凡事交代;是为对方默默祈求, 而不是向对方诸多要求……”
爱情是浪漫的,生活是清淡的,日子是平凡的.
爱一个人很难,爱一个人一生不变更难。
空口说白话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如果你空头支票开得多了,就再也没有人会相信你的,即使你后来开的已经不是空头支票了。
今天说爱这个,明天说爱那个,而且常常搞得满世界的风风雨雨,一团乌烟瘴气,惟恐天下不乱,我想,像这样的花心罗卜,大家都不会少见吧。
是真情真性的奇人异士,还是只会说甜言蜜语的花心罗卜,也许,也只有时间才能见证一切。
有一对老夫妇跟旅游团出去旅游,由于风景迷人,在山上跟旅游团的大部队走散了。
这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老大爷一脚踩空了,身体正在往山谷下滑,老太太死死抓住老大爷的手……
一个小时过去了,老太太力将用尽,她用口把老爷爷的衣服紧紧咬住……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老太太已经昏迷过去……
这时候,旅游团的大部队找了回来,把老爷爷和老太太救了起来。
后来,老太太醒过来了,她的牙齿全脱了,半边身子瘫痪了。
老爷爷泪流满面地问坐在轮椅上的老太太:“你当时为什么要死死抓住我的手呢?”
老太太想都没想就说:“我抓住的是一生的幸福,失去了就是一生的痛苦。”
岁月沧桑,世事变幻无常,只有时间才能证明爱的伟大。
也许,这就是爱和幸福的极致了。
真实的感情和真正的爱情,是生命里永远忘不掉的记忆,即使,它让我们伤痕累累。
“在时间的驿站,我们要许一个心愿,叫永远;在爱情的港湾,我们将寄一份希望,叫真挚。因为,彼此之间相守的情谊,将伴着真挚,到老。”
人,活着无须计较太多,等老的时候回头看看,真正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才是我们一生中最珍贵的。
“岁月不留痕,忘了相亲相爱的人。你和我也会苍老,连相片也看不清。你留下的小东西还藏在我的日记本里,红得象火的一片枫叶,那是我的青春纪念。”
人生的美丽,是如此的短暂,让我们共同珍惜你我相遇的这份情缘,让我们的人生充满浪漫和幸福。
很喜欢这么一则寓言。
从前,有一个小岛,上面住着快乐、悲伤、知识和爱,还有其他各种情感。
一天,情感们得知小岛快要下沉了,于是,大家都准备船只,离开小岛。
只有爱留了下来,它想坚持到最后一刻。
过了几天,小岛真的要下沉了,爱想请人帮忙。
这时,富裕乘着一艘大船经过。
爱说:“富裕,你能带我走吗?”
富裕答道:“不,我的船上有许多金银珠宝,没有你的位置。”
爱看见虚荣在一艘小船上,就说:“虚荣,你能带我走吗?”
“我帮不了你,你身上都湿了,会弄脏我漂亮的小船。”
悲伤过来了,爱向他求助:“悲伤,让我跟你走吧?”
“哦,我太悲哀了,请让我一个人静一静。”悲伤答道。
快乐经过爱的身边,因为它太快乐了,竟然没发现爱在叫他。
突然,一个声音传过来:“过来,爱,让我带你走。”
这是一位长者,爱大喜过望,竟忘了问他的名字,登上陆地后,长者独自离开了。
爱对长者感恩不尽,问另一位长者知识:“救我的人是谁呢?”
“他是时间。”知识老人回答。
“他为什么要救我?”爱疑惑地问道。
知识老人笑道:“因为,因为只有时间才能理解爱有多么伟大。”
很多人都喜欢说,时间会冲淡一切。
其实,在我们记忆深处的一些东西,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而是逐渐沉淀下来,即使想忘却怎么也忘不了,成为我们生命中难以磨灭的印痕,永远珍藏在我们的心底。
所有的时间,都为我们含苞待放;所有的空间,都为我们吐露芬芳。
爱情,有时候很像火花。看着它点火,燃烧,激发,奔放,上升,辉煌,灿烂,跟着黯然,低落,熄灭,直至消失无踪,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曾经存在的痕迹。
火花很美,在一瞬间就会消失云散,如果,短暂的生命,能够像火花一样,在消失的时侯,也能那么灿烂美好,那也是一种幸福。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包括我们的人生观、我们的心态和我们的爱情等等。
当初,我们那么狂热地追求的爱情,在多年以后,为什么那美丽的玫瑰色居然会褪色褪得一干二净呢?也许是因为,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真正投入地爱过;也许是因为,qǐζǔü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地懂爱;也许是因为,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好好地呵护爱、珍惜爱……
我们相信,相信在雨后一定能见到属于我们自己的彩虹;我们相信,相信我们自己的彩虹和别的人一样的幸福一样的漂亮一样的精彩;我们相信,相信我们自己会爱对方一生一世。
我们相信,所以我们愿意牵着对方的手,一起走向那神圣美丽的红地毯。
我们相信,就让时间来见证我们的相信吧。
试看我们怎样结束爱情.txt
The ending of our love
结束于婚姻的爱情,犹如长叹声中之掩卷,是完美无缺的幸福。
婚姻,不同年龄的人感觉完全不同,也有各种不同的说法。通行的婚姻,特指领了结婚执照的婚姻,区别于试婚,也区别于同居。那都是目前流行的做法。
代替婚姻的是同居,但后者很少有甜的,感觉上也远不如婚姻美满。既然雅克·德里达认为同居相当于一本书的前言或者导读,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地指出,婚姻相当于这本书的后记或跋。成为经典的导读或前言不胜枚举,写得好的后记却并不多见。 不过需要切记的是,只有悲剧才显得好。
同居因显而易见的实用而被普遍接受,结束的意义却很暧昧。
一个成功的婚姻应该兼有一切压轴节目的乐而不淫以及悼词的哀而不伤,方能控制好“结束”的火候。
西式的婚姻花团锦簇,尤以美国为盛。典型的好莱坞婚姻,如汤姆 克鲁斯和妮可 基德曼,这种华丽的婚姻一出场,生活就变成了春装发布会的天桥,周围都是观众。作为美好婚姻的代表,外表英俊的汤姆 克鲁斯和姿态娇媚的妮可 基德曼风靡全球。他们的婚姻以蜜与糖的甜、巧克力的馥郁、乳酪和鲜奶油的稠香、以及最后咖啡的苦味,把“甜”以及甜所能唤起的种种错综复杂的体验,交糅着一层层演绎到极致,这个婚姻最后的结束必须是离婚,不然,欠缺一些苦的回味。
法国婚姻独步天下,可能与法国人对于“爱情”的特殊理解有关。往往在“甜”的主旋律之下提示着某种“甜美”和“忧伤”的风格,为其他人所不具备。不过,甜蜜的悲伤一旦滥觞起来,很容易聚合为密度大到令人窒息的妖艳以及腐朽,正是费里尼《甜蜜生活》的基调。
作为爱情的终结者,婚姻始终指向一种线性的(禁止)。E·阿连德在《春色》中直接了当地指出“婚姻是亲密纵欲的极致”,能让纯洁无瑕的圣女“眼睛里放出冶艳的光芒”。
传统中国被误认为轻视婚姻,那是因为幸福的婚姻太少的缘故,不过小蜜、红粉知己等等在任何场合并不缺乏,被轻视的可能只是顺序和名称。许多中式婚姻都适宜用来结束甜蜜的爱情,那是因为在中国红粉佳人太容易得到的缘故,也有可能由于没有在教堂结婚的缘故。此等婚姻往往过得直白乏味,也离得明火执仗而缺乏恻隐之心。还是最早的中国婚姻比较好,由大团圆结束。
相比之下,日本人倒真看重原创的婚姻,大部分婚姻皆以白头到老终。这一点,可能与日本人缺乏关于“结束”的观念、或曰他们对这件事有非常独到的见解有关。
若以浪漫为主食的西式爱情,总是把婚姻引领至天堂,那么尘归尘,土归土。以米面夫妻为本的中式婚姻多半把人带到地狱。
而同居的生活有着“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的复杂心情。她洁净而不事铺张,月白风清之间最多也只许有少量的鹅黄桂花飘浮,用青花小碗盛着,甜酸里交织着酒的迷离,米的甘饴,酵的沉缅以及冰的清醒。如果“悲欣交集”让你觉得过火而且唐突了爱情,在心里说一声“天凉好个秋”总该是恰如其分了罢。
是谁打碎了我的花瓶.txt
2002年一个夏夜,我和冰儿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踏上了由河北邢台开往石家庄的列车。冰儿是个乖巧的女孩,在邢台市文联组织的一次笔会上,作为文学爱好者的我们不约而同地从一个小县城应邀参加。我和她谈得很投机,秀美的山水留下了我们快乐的笑声。不久,我和冰儿便相爱了。
在冰儿母亲的生日那天,冰儿满怀信心地把我和我那本薄薄的诗集作为一件别出心裁的“礼物”,呈现在她父母面前。可是,她身居政府要职的母亲得知我的父母仍在农村务农,而我还没找到一份固定工作时,她顿时面露愠色,用嘲讽的口吻质问我:就凭你怎么养活冰儿,简直是胡闹!我的自尊一瞬间被她凌厉的言辞鞭挞得无处藏身,一时冲动夺门而出……让我感动的是,一路流着泪追上来的冰儿并没有离开我,她依偎在我怀里啜泣着说,谁也别想拆开我们。于是,我和冰儿决定私奔,相拥着来到了石家庄。
虽然身上的钱不到500块,但我们仍像逃出笼子的小鸟一样,感到轻松和自由。冰儿陪我跑了几家报社,还找了一些私营店,却没想到竟四处碰壁。那个黄昏,夕阳在高耸的楼群里沉落,我和冰儿伫立在桥头,凝望着街上来往的人流,茫然不知所措。但我很清楚,既然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就必须承担这份责任,我尤其不能看见冰儿水一样的眼神里流露出无助的忧伤。我紧紧拥着她单薄的肩说:放心,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走投无路下,我领着冰儿几经周折找到了在石家庄一家小饭馆里当厨师的表哥。表哥听了我们的遭遇后,劝我们不要感情用事,还是赶紧回家,在外面混不是那么容易的。“不管怎样,我们不能就这样回去!”我坚持道。表哥说,就算不马上回去,也该给家里打个电话,总不能让家人牵挂啊。听到这儿,冰儿把脸转向了窗外,我知道她正努力地噙住就要淌下来的眼泪。
在表哥的帮助下,我们在东三教附近租了间平房,虽然低矮潮湿,但总算是安顿下来了。表哥对我说,你要是不怕吃苦,可以到南三条批发市场去蹬三轮车,勤快的话每月挣个千八百的不成问题。我听了很高兴,在打扫出来的那间租来的小屋里,我对冰儿说:放心,我能养活你。冰儿仰起脸浅浅地笑了。小屋经过冰儿悉心地拾掇,变得很温馨。一块鲜艳的花布做了窗帘,桌子上一个大花瓶里插着几束醒目的塑料花,整间小屋顿时有了生气。
南三条批发市场商贾云集,同时也养活着数以千计的三轮车夫,加入到他们的行列,我才真切地感受到挣几个钱是多么不容易。从胜南汽车站到南三条批发市场三四公里的路程,跑一趟仅仅能挣到两三块钱。我像当地的车夫一样,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外加搭在肩上的一条毛巾,开始了在一条条坑坑洼洼的柏油路上的颠簸。从早晨四五点钟一直蹬到深夜,我的衣服湿了干,干了又湿,擦汗的毛巾都能拧出水来。所有这些,我都能忍受,因为有心爱的恋人在小屋里等着我的归来。
第一天我挣了20块钱,这是一种怎样的欣慰啊!我花了10元钱买了一枚普通的不锈钢戒指,郑重地把它戴在冰儿纤细的手指上。我说,冰儿,我们会一天天好起来的,总有一天我会用一枚钻戒来娶你。冰儿柔情似水地望着我,说我也找个事做吧。我坚决拒绝了,因为我不能让冰儿受一点点苦,我要向她的父母证明,自己可以养活她,可以给她幸福的生活。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生活渐渐变得平淡,浪漫的激情似乎一天天消退。我每天早出晚归,抢着揽活儿,拼命蹬车,往往一天下来,累得浑身像散了架,回家后与冰儿说不上几句话就倒在床上睡着了。不知何时,冰儿开始变得郁郁寡欢,常常一个人坐着发呆。可能是陪她的时间太少了吧,我想,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天冷了,冬天来了。对我来说,冬天和夏天一样让人难以忍受。一双老头靴,一顶绒帽,一件绿军袄,这就是我的全副行头,有时站在镜子前看见自己的模样我都禁不住一声苦笑。拼命蹬车的时候,被汗湿透的内衣紧紧贴在身上,而泊在街头没活可干的时候,它又变得冰冷。为了多拉几个散客,我往往要很晚才能回到小屋。我曾劝过冰儿不要等我,可她每天仍然坚持守着炉火等我。有一次,我从车站接货送往南三条市场,一直拉到半夜,待我回到小屋的时候,却发现冰儿因煤气中毒而不省人事。待冰儿在医院里终于苏醒过来时,我们禁不住抱头痛哭……
在这样艰难的日子里,我心里一直悄悄地怀着一种期盼,那就是攒足了钱,亲自把一枚钻戒戴在冰儿的手上,让我们可以风风光光地回家。
春天快到的时候,我的愿望也终于要实现了。那天,我为自己放了半天假,跑了几家首饰店,为冰儿挑选了一枚漂亮的钻戒,一路上我想象着冰儿戴上它时的惊喜。但当我打开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切却让我惊呆了:桌上的花瓶碎了,瓷片散落了一地,散落在地上的还有一枚枚1角、5角的硬币……
冰儿不知去向,桌子上只留下一封信,我用颤抖的双手启开写着熟悉字体的信封: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吧。从那个难忘的夏夜出发,抵达这个隆冬的季节,似乎已经完成了一个轮回。以这样的方式作为结束,也许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每天你风里雨里地奔波,早出晚归地拼命,而我则在寂寞和忧伤里苦苦等待着你的归来。每当看到你疲惫不堪强作笑颜的样子,我就在问自己,这就是我们不顾一切为之苦苦追寻的爱情吗?
有件事,我没有告诉你。其实,每当你外出蹬车时,我也换身旧衣服出门开始自己的“工作”——在外面捡废易拉罐、饮料瓶——这样每天能换回几枚硬币。我把每天挣来的硬币都投进桌上的花瓶里,每投一枚,我都会为我们的幸福默默祈祷。我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当攒够1000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如愿以偿,可以回家过上幸福生活。从夏天到秋天,从秋天到冬天,这个花瓶一直是我心里的支撑。还差13枚就够了,可是我却失手打碎了它。随着那砰的一声,同时破碎的还有我的心,那是我对我们爱的全部积蓄啊!
就在那一刹那,我终于崩溃了。或许这就是缘吧,当尽的时候我们无力去阻止。我走了,不要再找我,我会刻骨铭心地记住这段日子……
我的泪一滴滴地落在地上的碎瓷片上,落在闪着银色光泽的钻戒上,我抽搐的心疼痛不止:谁能告诉我,是谁打碎了我们的花瓶?
是谁遗落的肋骨.txt
女娲造人时把男和女分开,
要用一生去追寻另一半肋骨。
————————————————题记
而我又是谁遗落下来的肋骨。
忆起停在冬天里的午夜。到了一间叫“情人”的酒吧。pbu里是否全部都是情侣,只是好奇。第一感觉乌烟瘴气,乱七八糟。可我臭到潮湿里的发莓腐烂味道,于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坐在我身旁说要跟我玩甩骰子时,我才知道我被吸引过来了,只是因为我喜欢这儿。
整晚都在疯狂地玩,我知道他们都不让我喝太多的,不断地在劝我,启甚至把我输的酒抢过来喝掉。“关你什么事”。那晚我与启吵得特别凶,他紧扼着拳头,我知道他想打醒我的,最后还是容忍我的任性,然后转身离开消失于喧嚣的pbu与我的视线中。把他弄得身心疲倦,一次一次地伤害他,我回报不起对他的爱,于是我只能用各种办法让他不断地讨厌我。
是的。我做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没有出现在我眼前。朋友告诉我他现在与他的女朋友同居,那么很好,我就知道幸福眷顾启的。直至昨晚朋友生日patty上再见到启,免强的挤出笑容,他一直都在看着我,依然在暗地里关心我的那个启。我喝得最别凶,为什么我爱的人不是你。
最后。启还是与往常一样把那个喝得烂醉的我拉出去,只因为没有喧嚣的气氛,没有酒精的吸引,有的只是一杯热腾腾的解酒茶。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启会突然抓住我的手,在上面写上“永远爱你”四个字。下一秒我缩回我的左手用力地把它擦掉,启一直沉默看着,我看到了失伤的眼神。左右手在遥摆,双脚不停地晃动,手心还有余温。启。幸福在我触摸不到的世界里,我承受不起的爱。
折腾了整晚,酒精在热茶的作用下,清醒了很多,该回去了。在车我回去的路上,他对我说,用什么方法才能让一个女人憎恨自己。我说,为什么?因为我不爱她。那么你去强jian她吧,她会恨你,哈哈。我把爱丢失在黑空中,用另一种方式去逃避。
发现一个男人从来就没有爱过一个女人时,他的心态是在自责还是想各种理由去救赎自己。婚姻不一定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启对我说,有没有爱过一个人。我犹疑,没有。习惯了单身的生活,不用去对人负责,这样不好么?可他不知道早在四年前爱情扼杀我的所有,毁了我一切,我变了,变得敏感。
我只是用我的方式理所当然地过,我知道我是肮脏的,就让我与黑暗消失在夜空中,幸福止步了,我丧失了所有能让我踏上天堂阶梯的脚步。。。
嘘。。。午夜卷袭。。。沉淀。。。
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txt
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
作者:丫 头 文章来源:《真情》2005年第6期 点击数:5077 更新时间:2005-7-12
哥哥来了
林西在我17岁那年成了我哥哥,因为他大我半岁,但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的身份一样,是爸妈收养的孩子。但我是被爸妈用襁褓抱回来的,我早就在心里认定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而且,不想别人来分享。
但林西来了。
他来的那天,天气很暖和,一整天我都呆在天台上,看几只麻雀在我眼前飞来飞去,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只是难受着,说不出来。然后我就趴在自己的膝盖上睡着了。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另一双眼睛正望着我,干净清澈,隐隐的忧伤,嘴角却带着一股倔强的神情。
这是我和林西的第一面。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们同校同级但不同班,以前是陌生人,现在是熟悉的陌生人。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他在前面我在后面,我总超不过他。我们一路沉默着,就像我在跟踪他。
有哥哥真好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把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了,扭伤了脚脖子。于是林西就充当了我的车夫。第一天很不习惯,下了一点雨,路有点滑,我有点害怕。他大概看出来了,说,”小宇,抓住我的衣服吧,没什么好怕的。”到了学校门口,他的脖子里已经渗满了汗珠子,一颗一颗往下流。
他回过头,笑着说:“我运气真不错,捡了个这么重的妹妹。”我白他一眼,我怎么这么倒霉,遇到一个像丝瓜的哥哥!可从那天起,我却暗暗发誓,每天少吃一个(又鸟)蛋。我终于能自己骑车了。那天他请我吃麦当劳,说是为了庆祝他的车夫生涯的结束。我们点了奶昔,可乐,薯条,麻辣(又鸟)翅。小姐说,“二位不要汉堡吗?”我们对望一下,同时拼命摇头。”可是我们在搞活动,买三只汉堡可以送一只抱抱熊。”小姐继续引诱我们,她把熊熊都拿出来了!是一只粉红色的,是我一直想要的那种。我咽了咽口水,还是恹恹地回座位上去了。
他大块剁颐,我不停地拿眼角的余光瞄摆在橱窗里的熊熊。他说他去上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他却端着三个大大的(又鸟)肉汉堡,那只粉红色的熊熊,被他顶在脑袋上!吃完三个汉堡,他拍拍肚皮说,“撑死了,丫头,看来做你的哥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抱着熊,得意又感动,有哥哥真好。出门时,小姐还很热情地说:”熊熊一共有8款16只。我们每隔一周推出一款。”
我们的晚餐
然后我们去商场瞎逛。在首饰部,我们看到了我爸,一个女人挽着他的胳膊,正在买项链。那个女人,不是我妈。我们两个都呆住了。对望一眼,没有言语。我们就那样呆呆往外走,过了很久,林西慢慢地说,“为什么会这样,妈妈会很伤心的,我也才刚刚有了自己的家。”我心里发冷,觉得无比凄凉。
爸妈还是离婚了。离婚前他们天天吵架,之后是长时间的冷战,两个人都互不理睬,有时甚至彻夜不归。林西和我没有晚饭吃了。我们先是到外面吃,吃到都没有什么钱而且都腻了的时候,我们只好自己做。于是我们开始学会精打细算,去菜市场讨价还价,买土豆买胡萝卜买小葱杀好的鱼。可我对厨房里的事一窍不通,只会煮泡面。幸好他还懂那么一点点。于是他一边指挥我剥蒜洗葱一边说我,“连饭都不烧的丫头,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啊。”我瞪他,“不嫁,不行吗?”“嫁?”他眼睛瞪得比我还大,“那谁做饭养活你呢?”我不理他,假装生气了。他叹口气,“放心吧,还有我呢,你是我妹妹,我不会让你挨饿的。”我听了,心里感动着,又酸酸的。
向日葵和百合花
那个时候我正迷恋着彼得-梅尔的《山居岁月》。对书里描述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向往,它们可以让我暂时忘却家庭的阴影。我看了就讲给林西听,有一天,他拍拍我的头,很坚定地说,“丫头,以后我带你去普罗旺斯,去看全世界最好的向日葵!”我说,“真的吗?”他说,“一言为定。”
家的楼下新开了一家花店,有很美丽的百合。每次路过我都会去看,可它们实在太贵了。林西发现了,说,“我们自己种,我教你,以前我学过种花的。”两天后,他就真的弄来了一包百合的种子。我们去买了一个花盆,星期天又到郊外装了一袋种花用的泥土。是他骑自行车带我去的,我轻轻抓住他的衣襟,一路都唱着歌。
他说再等等,等天气再缓和一点,就可以种了。
可天气还没有暖和起来,爸妈就正式离婚了。他跟了妈妈,我跟了爸爸。他们搬走了。像他来的那天一样,我躲在天台上,没有去送别。
我们的七月
我们几乎没怎么见面了。有时我有些想他,感觉很奇妙,好像胸膛里不停有暖暖的风刮过,带着向日葵阳光般的气息。爸爸终于把另一个女人娶回了家,是传说中灰姑娘的后妈那样的女人。我的日子可想而知。我开始不回家吃晚饭了。我几乎吃遍了学校和家附近所有的小餐馆。遇到林西那天,我正在学校外的小面店吃一盘炒粉。这是他离开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同时说,“你瘦了!”林西他真的瘦了好多。
他说妈妈也结婚了,家里的气氛他很不适应,就搬了出来,一个人租房子住。然后他带我去参观他的小屋,是一间20平米的阁楼,床,书桌,一个小衣柜,没怎么用过的简单的炊具。五月的太阳已经把屋子烤得闷热,但我迅速喜欢上了这里。我把复习课本从家里转移到这里。我不用再一个人孤单地吃晚饭,不用再一个人游荡到暮色四合他们都出门的时候我再回家复习功课了。每天放学后,我就直奔这里。
我和林西一人占桌子的一头,各自认真复习,埋头苦读。有时我们一起做晚饭,更多的时候一起吃我泡的泡面。吊扇扇出来的热风把我们严实的包围住,我们一点都不觉得艰苦,我们一心一意,除了学习,什么都好像忘记了,忘记了普罗旺斯、向日葵,忘记了百合花,忘记了麦当劳。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拼命学习考上大学,才能离开这座城市,离开家,离开家带给我们的伤害和阴影。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我们一起在大雨里狂奔,雨水打湿我们的头发打湿了我们的衣裳,忽然我们就手拉着手一起狂奔,后来,我们都在大雨里哭出了声。
在风里唱歌的孩子
那年的九月,阳光灿烂,我们都考上了大学。并没有约定,但我们到了同一座城市,离家二千多公里。我们的学校,隔着一条江。开学后半个月是我的生日,18岁生日。那一整天我都开着手机,等他对我说生日快乐。可整个上午手机都像坏了似的躺在那里。为了提醒他我的存在,我中午还给他发了条笑话,可手机像关机似的安静。在我几乎按捺不住想打电话给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快说生日快乐的时候,他出现在我宿舍楼下,更让人吃惊的是,他抱着一堆熊!不同颜色不同款式的。
他说,“丫头,生日快乐!这些熊其实还在家的时候我就已经凑齐了。加上原来那只,一共16只了。”为了熊,他吃了48只他讨厌的汉堡!他又说,“丫头,还记得我答应你的事吗。带你去普罗旺斯看向日葵,教你种百合花,煮饭给你吃,我都会——去做的。”
顿了顿,他又说,“知道吗,小宇,我们都是在风里孤单漂泊的孩子,只有手拉着手,才不会被风吹走。”于是我知道,17岁那个暖和的日子,已经成为我一生中一笔无法替代的财富。
守望爱情的野百合.txt
守望爱情的野百合
作者:郁 离 文章来源:《黄金时代》年第12期 点击数:6667 更新时间:2005-2-1
对他来说,这只是一次课间游戏,但对她来说,这是对她人生的宣判。她渴望一次恋爱成功的爱情。
在那座以美女众多著名的大学里,她实在是太不起眼了:她有两道浓黑的眉和一双深凹下去的眼睛,而且齐肩的直发使她棱角分明的脸显得生硬,更别谈女孩子的柔弱和妩媚。由于她经常向室友们谈到她家乡的野百合如何美丽,同学们干脆就叫她野百合,她也笑眯眯地接受了。
她来自贵州,普通话说得不标准,总让听者摸不着头脑,所以,她不爱讲话,常常微笑着听别人讲,必须表态时也只是摇摇头或点点头。同寝室的女友笑她:“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谈恋爱哟。”
可她却无可救药地恋爱了,而且是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张鹏是教她们经济法的老师,比她大5岁,正在读研究生,同时代课。在她的心目中,他是最优秀的,因为他能把经济法讲得深入浅出。
她盼望着每个星期五,因为这天有张鹏的课。她觉得男人戴眼睛特别好看,因为张鹏是近视眼。
有时,在课堂上,她痴痴地看着张鹏,心里暗暗地说,我要是他的女朋友,决不会让他穿着这种带有油污的衣服,我会让他干干净净,体体面面。
但她知道,张鹏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据说是他的同学,有很好的家庭背景。
她时常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爱着张鹏,写了许多“情诗”,但全压在抽屉底层。惟一知道她的心事的是同寝室的小丽,小丽说:“反正张鹏又没结婚,去把他抢过来!”她的脸被这话吓白了,如同小丽让她抢银行似的。
半年过去了,她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跟张鹏说过。
一天课间,几个女生起哄,让张鹏给她们看手相,她退出了人群,她怕自己的眼睛泄露了心里的秘密。
“陈昕,让我给你看看。”也许张鹏是怕冷落了这个不太合群的女孩,主动向她招呼道。他握住她的右手,用左手指在她的右手掌上轻轻划过,她只觉得热血沸腾,脑子里一片空白,心则在剧烈跳动。张鹏说了很多,但她只记住了一句话:你的爱情线很好,你会是一次恋爱成功的。
对于张鹏来说,这只是一次课间游戏,但对她来说,这则是对她人生的宣判。
她抛弃了家乡优越的工作,只身留在了北京,给一家电脑公司的法律顾问做秘书。她打电话告诉了她的决定,他只是淡淡地说,很好,不过你应该参加全国律师考试,做一名律师。
她千辛万苦地通过了律考,激动地给他打了电话,他还是淡淡地祝贺,并告诉她,他即将被单位外派到美国攻读MBA。她无权说什么,只是说:“我能在你走之前为你做什么?”他说想买一套美国口语的学习光盘,可到处买不到。
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做事,她太高兴了。她在炎热的8月,跑遍了大小软件公司,终于找到了这套光盘。
他邀请她去他家,她在他家里看到了他的女朋友琼。琼的确漂亮,苗条的身材,白净柔嫩的皮肤。她坐在客厅,看见他们亲密的言行举止,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傻瓜。
离开那爱的小屋,她眼泪盈盈。没有什么比不能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更痛苦的事,但她必须守住这个秘密,她决不会去打扰他们,她懂得有一种幸福,就是看着自己爱的人幸福。
张鹏出国前,她为他买了一件浅蓝色的牛仔衬衣,她觉得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他有所悟,但没说什么,只是,要了她的E-mail,说我等你的好消息。
没有他的日子,有什么好消息哟!
他走以后,她只在他的生日和春季给他发电子邮件。一个人静下来时,她还禁不住思念他,尽管这份思念不应该属于她。
两年了,她少了许多稚气,多了一些成熟女性的魅力。尽管有一些真心实意的追求者,但她总找不到感觉,她还不能把心从大洋彼岸收回来。
第三年的圣诞节,她在一个商务舞会上遇见了琼,琼亲热地挽着一位成熟的男人,并大方地向她介绍,说这人是她的老公。
她第一次拨通了他的国际长途,除了问候,就是沉默,最后,她终于说出了她几年来无法启齿的那几个字:“我爱你,一直,一直……”
电话那边没有回音,许久,他才说,我需要调整心情。
她理解,因为她懂得当爱情远去时的滋味。她那压抑多年的感情火花燃烧起来,每天她都要坐在电脑旁给他发电子邮件,叙述她多年的愿望和不尽的思念。她把那些尘封多年的情诗一首一首地发给他,她说,我不知道我对你的爱情是否会有回报,但我对你的话深信不疑,我一定会一次恋爱成功的。
张鹏也常常给她回信,从中她知道了他们分手的原因——张鹏坚持要学成回国,而琼坚持要出国生活。琼很怨恨张鹏,认为张鹏耽误了自己的青春,因此很快就与一个能给她出国生活条件的人结了婚。张鹏说,我不能许诺你什么,我的贫穷的老家还有老父弱弟,未来还只是一个未知数,惟一能给你的只是我执着不变的感情。
在期待中,张鹏回来了,在首都机场,她看见张鹏身上穿的正是当年她送给他的那件蓝色牛仔衬衣。张鹏从接机的人群中看见了她,放下了手中的行李,然后向她伸展开了双臂,她向他奔了过去,外界一切都不存在了,她的眼里心上惟有他。
经历了三年感情风雨的变幻,他和她都懂得了:有一种爱情就像身上穿的贴身衣服一样虽然看上去不够华美,却能让穿的人时时刻刻都倍感温暖。
双鱼绝色迷离.txt
典型的双鱼小女子
林小毓喜欢郑秀文,她煽情地唱什么“我们的故事爱就爱到值得错也错得值得”的时候,总被我糗:“多么无力的自圆其说。”然后我的臂上会青一块,不用问,是她的指下功夫。
认识林小毓那年,我大二,她大一,学生会共事。心情好的时候,她会加班加点,不遗余力地帮我出谋划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若是叫她师妹,定然会遭到两个卫生球“我的名字被狗吃啦?”
真是典型的双鱼小女子,我受够了她的情绪化,暗自拿她的特点对星相书,几乎丝丝入扣。惟一的遗憾是,看到“B型双鱼花起钱来相当大方”这一条时,我做了个失败的试验。那天卡拉OK时,我声称忘记带钱包了,林小毓听后,两手插在口袋里,稳如泰山,“这里离学校不远,赶快打车回去拿钱,我抵押在歌厅等你。”我当场吐血,因为昨天她刚拿了这期校报的奖金。
偶尔和哪个女生走在一起,给林小毓撞见,我的头一个就要变两个大。她不仅打破沙锅问到底,还要对人家评头论足一番,直到我的回答让她满意为止。“难不成你在吃醋?”问了这句话的后果是,林小毓抓起扫把追得我落荒而逃,“扫尽万家油烟,看我一马当先。”
我一边抵挡一边反击,“那你问个不停做什么?”她盖棺定论,“我好奇,双鱼座的对周围的事物都有兴趣追根究底。”
“你无聊。”在我后悔前我听到自己的这句话,然后是一声称得上哀感顽艳的尖叫———韩楚!接着控诉开始,“你凭什么这样说我,全世界的人都欺负我,我为什么这么不讨人喜欢……”(以下省略N字),直到我不得不乖乖掏钱请她吃大餐,并声明一连三期的校报都是我写稿你署名,我工作你休息她才罢休。
“林小毓,你什么时候才不做浪漫主义的怨妇?”我看着瘪下去的钱包愤愤指责。
“那是因为这世界上太多你这种现实主义的庸夫。”林小毓津津有味地翻阅着情书。她处理情书的方法很特别,在郊外的小河边,叠成纸船把它们一一放走。“这是给所有爱着的人的祝福和希望。”这时候她会给我讲她的爱情故事,准确地说是爱情瞬间,她脸上总流露着孩子气的忧伤和天真,而讲到后来却又开怀大笑。
“眼泪还没擦干看到新的转机又垂涎三尺。”自从她听了我的结论,乘我不备一脚踹我下水后,我在批评她的时候就尽量离她远点,于是她的声音随着我的闪躲一路攀升,弄得整个河边的人都知道她收到了一封有史以来最浪漫最肉麻的匿名情书。
“双鱼有两条鱼,一条是自己的,叫绝色,另一条是自己的影子,叫迷离……”她一边把那张洁白的信笺叠成小船一边自言自语。信笺上,印着大朵的淡紫色玫瑰。“师兄,这个人好像很了解我呢,紫色是双鱼座的幸运色!”
这样的情景重复了好几回。然,最后也只有我和她,相对坐在歌厅里,半真半假地相对埋怨,笑着,愁着,成就了一个又一个周末。
林小毓总以这样的话结束,“本待将心托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我绞尽脑汁想句旗鼓相当的话,福至心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唯君之故,沉吟至今。”
林小毓突然不说话了。四目相对,空气一瞬间僵硬,我一时竟然也尴尬起来。我不该忘记,她身上有双鱼女子的敏锐和细致。
其实我们想的是同一件事情
有好吃的还是一起分享,有好玩的还是一起消遣,日子就如水样漫过,没有其他的。大四那年忙着写论文,实习,有时候几周不联系,偶尔碰到,彼此淡笑算是招呼。
“好吗?”
“不好不坏。”并肩走一段,遇到相熟的同学,“又和小师妹在一起?”
“是,和师兄走走。”她答。
一转眼,夏夜的霓虹就暧昧而迷离地,遮住了浓荫的街。
我离校那天林小毓哭得一塌糊涂,我开始相信一些星座书上说的,那个眼泪能淹死你的林妹妹必然是双鱼座,我说至于吗?又不是生离死别,“好了,好了,知道小师妹是个双鱼座的多情种子”我开玩笑。林小毓突然说,把这本星相书给你留个纪念。
“就这?”我倒吸一口冷气,“到最后还要这么吝啬?好歹我也做了你三年师兄。”
林小毓没有回答,我登上火车的时候看见她眼睛里有一种哀怨的光芒,我的心忽然像被玻璃划过一样,冷而痛。再看时,她已经跑开,边扬着声音叫,“师兄我还是给你看背影吧,比我的正面更浪漫。”
我摇摇头,什么都不想说了。
林小毓一开始不断地发信息给我,一会说她想留校,一会想开流行的十字绣小店,十分钟后又说查了相书双鱼座的不能经商,她这种口气往往让我想到校园里那个拉我去放纸船的女孩子。我回信说,你改改这个毛病吧!她针锋相对,你那时候批评得我还不够?
这么看来,其实我们想的是同一件事情。
绝色迷离
慢慢疏远在时光的痕迹里,我工作,碾转于不同的城市之间,后来,我把戒指套到一个女孩子的手上,23岁的巨蟹女孩,有着温柔而略显平淡的眉眼,话不多,很多时候,只是静静地依偎在我身边看我工作。
书上说巨蟹和双鱼同属于水相星座。只是我看不出她和林小毓有什么相同,除了她也喜欢唱歌,喜欢郑秀文。
林小毓得知后,打来电话恭喜,快要挂断的时候,她突然问,我送你的相书,还在吗?
我说,应该在的,但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那头喀一声挂了。我拉开抽屉,那里躺着已经被我翻得发黄破旧的星相书,在37页上,她用红笔圈出了一段话:双鱼的恋爱模式是等着别人来向你求爱,如果要双鱼主动对别人表示情感,表达爱意却很感棘手。因为在众多的追求者之中,总是不知该如何下决定,而接连不断的爱情故事便源源而来……
可是,她不会看见我圈出来的一段话:处女座的男子,最注重的是安全感。总是试图将自己的激情和冲动控制在理智下,要求对方给他们安全、幸福的保证……
我明白她的暗示,可她明白么?我其实是一个很懦弱的处女座男子,我的内心深处,是那么地谨慎小心,我害怕着爱情也许是一瞬间的激情,而在生长范围内,我负担不起它的沉重。
只因为,我太了解林小毓的个性,也———太了解我自己的矛盾。我终究是自私的男人,负担不起一个双鱼女孩沉重的浪漫,她是一只色彩斑斓的火鸟,而我,拥有一只鹧鸪就足够,也许,更适合我。
我们一起分享过彼此的喜怒哀乐,互相关心,互相体贴,只是,谁都无法向前一步,我们是两只暗夜里的刺猬,也许我更甚,她还有幻想,而我,如果互相取暖会刺伤自己的话,我宁愿一开始就蜷缩起来。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遇上了,却又如何?如果谁都不肯上前一步,最终只是在原地盘旋,然后,挥手作别。
闭上眼睛,我仿佛又听到了林小毓低低的声音,我们的故事爱就爱到值得错也错得值得。是的,有些错误可以改,改了才是好同志,可对于像我这样的男人来说,有些错误不能改,“不改才是好同志。”
只是,有件事情,这个敏锐而高深的双鱼女孩,也许一直知道———在她生日那天,我曾经写过几句话给她:双鱼有两条鱼,一条是自己的,叫绝色,另一条是自己的影子,叫迷离。
水是觉醒的冰.txt
“爱是一桩糊里糊涂的事”,我常常想,世界上可能不会有一个人能像我这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因为当我和拓宇有了爱的开始,就知道自己从此踏上了一条布满荆棘的爱情之旅。但爱情的魔力却让我别无选择,尽管我不止一次地试图说服自己,不要为这一份注定虚幻的爱情走火入魔,但我却对自己无能为力,当面对一个自己爱的男人时,我所有的矜持和坚守都在一个情潮澎湃的时刻全线崩溃,我完全地昏头昏脑了。
我的那个他叫拓宇,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每次当我在心底呼唤这个名字的时候,就觉得有一种柔情似水的感觉轻轻从心头划过,那是一种让我异常心动的感觉。他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和我们公司有业务往来,在业务往来中,我们渐渐熟稔了,我说不清我们是一种什么关系,似乎互慕互恋,却又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因为他有太太,而我也有相恋多年的男友,因此尽管每次见面我们都用心照不宣的那种暧昧的目光对望,但我们却真的什么也没向对方表白。
和拓宇跨过那一步,是我主动的。
那一天,我相恋多年的男友带着新欢逛街竟被我撞了个正着,我经历了生平第4次被男人欺骗的那种锥心裂肺的痛苦,脑子里一片空白,在街上对他大打出手。奇怪的是发泄过后,却突然莫名其妙地有了些许的兴奋,我想起了拓宇,觉得自己有了爱这个男人的理由,我为这个感到高兴,于是给拓宇打电话,我几乎是哀求着他过来陪我。
我们在我的小屋里喝酒,我告诉他我失恋,我难受,所以想喝很多的酒,拓宇一点也不劝我少喝,只是不停地往我碗里盛汤,说:“边喝酒边喝汤,醉了才不会难受。”
借着酒劲,我心中的情欲有点翻江倒海,我挑衅地盯着他问:“怎么不劝我少喝点啊,是不是对我不怀好意?”
没想到拓宇的回答却是:“有这个必要吗?只是这个时候,你需要酒,酒给你的安慰比任何人给你的安慰都管用,喝醉了,什么也不用想,睡一觉,明天醒来,一切又都可以重新开始。”
我有点怅然若失,只要他稍稍给我一点力量,我就会投入他的怀抱,但他没有。我突然想起某个人说过的一句话,爱情有时就像跳探戈,你进我退,现在他退,就激发了我心中要“进”的那种欲望,我在心中对自己说,这个男人,今晚我再也不能让他从我身边溜走了。
于是,我喝越来越多的酒,因为我需要酒来赐予我爱的力量。最后我醉了,我觉得浑身燥热。拓宇也微醉。他扶我上床,他的一只手轻揽着我的腰,另一只手与我环着他脖子的手相握。第一次肌肤相亲,那种温暖与甜蜜直抵心灵深处,当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清香味,压抑着的对他的欲念一下子就被点燃了。在他把我放在床上时,我顺势就把他的身体挽留在了自己身上,他轻柔地挣扎,我却更用力。我说:“让我们放纵一回吧,放纵一回好吗?哪怕只一夜。我爱你的,真的爱你。”说着,不知是因为醉酒的难受还是因为对他无望的爱情,我情不自禁地涌出了泪水。拓宇事后告诉我,正是因为我这般柔弱得像水草的模样彻底激发了他心中藏着的对我的万般柔情。他终于低下头来,试图吻干我脸上的泪水。他的唇厚实而温暖。而我的手趁机伸进了他的毛衣里,很快,他眼里就升起了蓝色的柔情和红色的激情,我的动情怂恿了他,他完全投入了进来。我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就像一片羽毛,轻盈地飞了起来,身体因爱变得热情似火却又柔弱无骨。而矜持的拓宇此刻也彻底向我敞开了心扉,他柔和又不失激情地和我奔腾在爱的巅峰,在(禁止)来临的那一刹,我的指甲深深地掐入了他的肉里,我心里弥漫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愉悦和踏实,我觉得自己的灵魂和(禁止)从此要和这个男人融合在一起了,从此再也分不出彼此。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码头,它宁静而博大。
清晨,他坦然地在我面前穿衣服,他的身体有些发福了,却没有掩饰,让我觉得可亲、可信。我蜷在床上,问他:“现在你是不是觉得对不起你太太了?”没想到他的回答却是:“我更觉得对不起你。”
我心里一酸。拓宇要给太太打电话,我让他去外屋打,我不想让他尴尬。他却说:“在你面前,我不想掩饰任何东西。”看着他故作镇定地对太太说:“昨天加班到深夜,等意识到该给你打电话时,想必你已睡了……"挂了手机,拓宇笑着说:“她总是很相信我。”我看到了他笑中藏着的苦涩,突然觉得自己很残忍,是我把他逼到了这样的困境里.
拓宇到厨房给我煮了牛奶,煎了(又鸟)蛋,端到我床前,我故意问他:“在家也这样吗?你太太可真有福气。”没想到拓宇脸上却浮起了痛苦的表情:“燕子,别这么说,我会很难过的。”我赶紧妩媚地安慰他:“别紧张,我不是一个贪心的女人,我比你想像的要现代和洒脱,才不会以为找了个肯做早点的男人就是好命呢!”他才如释重负,憨憨地笑。我心里却一阵阵难过。
原本以为那一夜之后,当我们之间那层朦胧的雾纱被穿破,随后的爱情就会如kuangfengbaoyu般倾泻而来,可那一夜之后,拓宇却坚持不再在我这里过夜,他说不愿再欺骗对他深信不疑的太太。
每次见面,他都会给我一个紧紧的拥抱,生怕我会溜走似的,可面对我的撩拨,却又不肯积极回应。我不得不对他的爱产生怀疑,于是不止一次地问他:“你到底爱不爱我?不会只是我一厢情愿吧。”他却总是拍着我的肩头长叹:“傻丫头,我们只是相识得太晚罢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爱我,为什么不迷恋我的身体?我不相信面对一个自己爱的女人,一个现代男人能有柳下惠般的定力。于是,又问他,是不是我的身体不够美,他却说:“我爱的是你的灵魂,而不是你的(禁止)。”可我要的不只是灵魂,我还要男欢女爱。他就对我说:“燕子,请理解我,每次和你(**),我都觉得自己在同时伤害两个女人。”
拓宇和妻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一份感情?拓宇对我讲,他们是大学同学,她家庭条件优越,而拓宇来自农村,她顶住了父母巨大的压力,与他相爱并成亲。当拓宇说起他妻子的时候,我从他眼里读出了无限深情,而他的这种深情自然让我很不安。
因为那一刻,我才明白我面前的爱情险阻其实比我想像的要严重得多,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过去的痕迹,而这种痕迹是如此之重,以至我可能无能力把他从那里面拔出来重新开始我们的新生活,可是却又因为他对过去的这种依恋,让我感觉到这个男人是如此之好啊。我明明知道日后他不可能真正属于我,却还是想牢牢抓住他。
就这样,我和拓宇陷入了爱情你进我退的探戈游戏之中。当然那段时间,我也怀疑过,后悔过,觉得那一夜自己真的错了。我们在那之前的那种状态,多好啊!相互之间有期待,有心照不宣的暧昧,而现在,迈过了实质性的那一步后,我发现自己其实想要的还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我每天都盼望着的,其实是想和他跳一曲全场圆融滑转的爱情华尔兹而不是探戈。
做了第一次爱,有了爱的开始,没想到做第二次爱,却是在告别!
一次意外的车祸让拓宇的太太失去了双腿。得知消息后,我去看他,仿佛在一夜之间,拓宇苍老了好几岁。见到我,他深深埋在我怀里,像个孩子似的抽泣起来:“为什么是她,而不是我。”他喃喃自语:“我真不是个东西啊!”那一刻,我的心被刺痛了,我掂量出了他和太太的感情有多深,他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也许不如我和他的情感绚丽,但却远比这要沉重、厚实得多。
两个月之后,他太太出院了。有一天拓宇抽空来看我了。与以往不一样的是,一进门他就发疯似的抱住我,然后直奔床上,我见多了这个男人的镇静,却从没见过这个男人会有如此激烈的感情迸发,突然没了主张地任由他摆布,衣服是怎么被他一件件地褪去的,我一点也不记得了,反正是随后,我们的身体热烈地交织在一起,我开始热血沸腾地呼应着他,比第一次更狂热地(**),整整一夜,他都在与我用各种方式缠绵,我很惊讶,这个平时很镇静很有些定力的男人现在竟有这般绵绵不绝的活力。
我突然就有一个不祥的预感,也许他是在用这样一种方式与我告别吧,事后证实,我的预测是对的。
天亮时,拓宇说:“燕子,我们分手吧,我已经是个罪人了,不想罪上加罪。”
我还能说什么呢?挽留?见多了喜新厌旧的负心男人,而这个男人,让我看到了男人身上越来越稀有的一种东西,我怎么能够忍心再给这样一个男人增加一点压力呢?于是,我说:“拓宇,我能理解,我会没事的,放心照料你太太吧!”拓宇惨然一笑,缄默。他默默地穿好衣服,与我长吻,在我快要窒息时才罢手。然后,他轻轻地打开门,出去,又轻轻地关上了门。我的心抽得很紧,我想叫住他,但喊不出口。
一夜就是一生啊。
从此,拓宇再没来过我这里。几天后,在街上碰到他,四目相对,我从对方眼里读到了凄惶和无助。他后来为我在报上登了征婚启事,他说:“不为你找个好男人来爱你疼你,我到死都不会安心。”我心都碎了,但却装着很有兴致的样子配合着他。我俏皮地笑着说:“这次网撒得这么开,一定能网个好男人。”
那个月中旬,我却发觉自己怀孕了,天哪,没想到命中率有这么高!最初的手足无措过后,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惊讶的决定:我要生下我们的孩子。当然我没想到要告诉拓宇,我不想再给他施加压力。
我向总公司申请调到刚组建的东北分公司任经理。临行前,我用特快专递给拓宇邮去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如果我的离开能让我们都生活得轻松和自由点,请原谅我的残忍,我相信,离开是我爱你的最好方式,水是觉醒的冰。
说好明天就分手.txt
说好明天就分手
作者:前尘无往…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8034 更新时间:2005-1-9
你远走,留给我一个不回首的背影。还不到落叶纷飞的季节,为何我的心已如秋花凋飘……
303路公交车还在不知疲倦的奔波着,我又迷失在这个复杂的城市。左摇右晃中我想要寻找那个让我心安的臂湾。可是,在哪里?谁给我迷茫的心一个焦点?
你总是笑我象个小孩子,笑我是个路痴。可是,在我习惯跟着你,由你带领我找站牌后,你却走掉,让我继续迷失。你的残忍让我心痛。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太固执。你有你的天空,我不能将你困在我的井底。可是,当初选择我,给我承诺,执拗的想要让自己的天空遮蔽我的,却也是你……
你从来不问我可不可以,就帮我决定今天要做什么,也从来不问我愿不愿意,就要我陪你到天黑。你从来不问,可是我没有过怨言,因为我不了解恋人间是否就是这样。
当我开始说我不懂你的时候,当我感觉爱已离境的时候,却还依然在坚持守望……
因为我的掌心里有你给的承诺,我攥的紧紧的,等着有一天你捧着玫瑰要我和你一起在你的天空下跳舞。
脸上带着微笑,等着……
我不是傻,我只是觉得自己的爱不应该这么早就夭折,那么虔诚的等待了19年,以为终要结束等待,终要开始新的命运了。
你却走了……
你转身的刹那没有说结束,还仔细的叮嘱我回家小心,然后留给我一个希望的背影。
很久以前你说你爱我,我模糊好象真的感觉到了。
第一次,你牵我的手,我就在心底问自己,他牵了我的手,是不是这辈子都会这样带我走。
第一次,你拥抱我,我感觉到的是窝心,你说你专程从学校赶回家,是因为想我,想把你这几年想说的话都告诉我,你说想就这样抱着我一辈子,不要松手……
第一次,你轻轻吻了我,我依稀觉得好温柔,仿佛自己在吻一个童话般的美丽承诺。
但是现在,你松开了手,松开了臂膀,放弃了许下的诺言。
我已经明白了,明白地看清了所有。原来我从没有拥有过,所以我没有失去。我没有为爱开心过,所以我没有眼泪。
可是,你会说我无情的。
那么,亲爱的——我还是习惯这样叫你,虽然清楚没有任何意义,你又是怎样感觉你对我所谓的爱,你给我所谓的山盟海誓。
你是在等待我说分手吗?可是你知道我从来没有说过,我不晓得要怎样说,我更不晓得要怎样开口——你从来没有让我生气或为难过,我没有借口……
当感情变成白开水的时候,感情线两端的人就成了陌生人。
明明知道已经是陌生人了,又怎么好意思说分手。分手,是恋人之间用的词语。我们,已经不合适了。
还记不记得,你从成都回合肥的前一天,我们冒雨去武侯祠?其实,从那天开始我们就已经开始成为陌生人了。
我开始明白所谓的诺言是不能相信的,我不能守着承诺过一辈子。你的诺言不能给我我想要的一切。
但是,我还是要情深意重的送你上火车,你还是要满怀深情依依不舍的和我说再见。
两个可悲的陌生人……
已经到最后了,还在猜对方什么时候说分手。
我觉得很无聊了,你觉得呢?
我想明天吧,明天如果你有空,就听我说一句,我们分手吧!
思念.txt
思念
作者:乐儿 文章来源: 点击数:1192 更新时间:2004-9-30
前些天我去超市逛的时候,本不想买茶叶,但茉莉花茶那淡淡的清香吸引了我,我挡不住它对我的诱惑禁不住花五元二角钱买下了小小的一包。要知道我是从来没有喝茶的嗜好一惯以为白开水就是最好的饮料,况且对于我这个连生计都要靠父母帮助的贫穷大学生来说,这显然有些奢侈了,可是我实在是抵挡不住它那股幽远的清香啊!
中午寝室里就我自己,刚刚上街回来,难得有这么清静的一会儿,我起身去泡杯茶给自己。记得以前在家的时候上街回到家肯定有母亲泡的一杯温度刚刚适宜嘴唇的清香的茶在等待着我,那可是母亲的等待啊!我希望能在那淡淡的香味中小憩一会儿就去学习,可是我一不小心就把一种叫“思念”的东西也泡了进去!我知道,我其实是用思念和眼泪泡出了回忆……
当瑟瑟的风儿吹落一地的黄叶。才发觉浪漫的秋天已悄然逝去,这一刻什么都可以忘记,唯独不能忘的是向我时刻牵挂的人们说一声:天凉了,注意身体,多加衣服,晚上早休息。不知道他们听到了吗?不知道他们一切都安康吗?
品着这杯茶,我格外的想家,想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哥哥,亲人,朋友……还有阿昌,那个我日思梦想的人!这些日子以来我对他不停的思念,每每思念的时候就是太多的回忆!
尤其这几天天冷了,我就一刻也不停地想他们,想他们是否穿的暖和,天冷了我多加衣服了他们也多加了吗?冷吗?
要我给思念一个具体的诠释,我想就是这样一种简单的东西!
一杯茶泡出了我太多的思念和太多的回忆!
思念留在可可西里.txt
BACKROUND:藏羚羊绒在西方国家被誉为“软黄金”,高额的经济利润使藏羚羊成了不法分子盗猎和走私的对象。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藏羚羊几度遭到了大肆捕杀,数量急剧下降。
丁小鲁的伤心地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伤心地。丁小鲁的伤心地位于东经89°25″~94°05″,北纬34°19″~36°16″,如果你手头有一本中国地图,你可以在青海省的西南部找到这个地方。它的名字叫可可西里,意思是青色的山梁。
在大学的迎新舞会上,丁小鲁第一次见到比她大两个年级的达一。达一穿着雪白的衬衫,有星一样的眼睛。丁小鲁忽然发现,原来男生的眼睛也可以用星星来比喻,那样明亮,眼底是淡淡的婴儿蓝。达一低头同她轻声讲话,小鲁闻见他身上的味道,是干净的皂香,还有太阳晒过的气息。
舞会过后小鲁打听到达一是地理系的学生,于是很多个星期三下午,她都去地理系旁听。最后一堂课上,丁小鲁终于鼓起勇气,递了一个小纸条给达一,上面写着: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以后我有不懂的问题可以问你……一行字越写越小,仿佛那字也知道是在说谎,羞涩地缩在纸上替主人支吾。
达一回过来的纸条上倒是光明正大地写着一串数字,寒假里小鲁拨了几次那个号码,真的是请教问题,只是问题时深时浅,显见是随便从书上找的。幌子打了不久,达一便明白了这个小女生的心意。其实他也记得她,她在舞会上踩了他的脚,羞得连脖子也红起来。很可爱的女生,但说到喜欢么,达一还没想那么远呢。所以小鲁不敢表白,他便假装不知,一本正经地替她解答问题。
我们永远是朋友
丁小鲁读大二了。学校的图书馆里,许达一总帮她留着身边的空位。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已经是情侣。可达一说了:小鲁,我们永远是朋友。小鲁有点丧气:永远的朋友,就是看着他和别人恋爱、结婚,也只能微笑着说恭喜的那个人。但年轻的小鲁很快安慰了自己———至少现在,他身边的座位,一直是她的。
直到有一天,达一忽然向她宣布:小鲁,我找到工作了。达一的工作是做一名可可西里保护生态和藏羚羊的志愿者,严格说来,这不算一份工作,因为它只有付出,没有报酬。
可可西里在什么地方?回到家小鲁摊开地图,找到时她一下傻眼了,如果用手来丈量,地图上那个叫可可西里的地方,离小鲁和达一居住的南京,有整整两个手掌远。达一要到离她两个手掌远的地方去保护那些从没有见过的羚羊,而不是她!丁小鲁想了一个晚上,咬牙切齿地决定:输给个人也罢了,竟然输给一群动物,她不甘心,怎么也得去可可西里,让许达一比较一下,丁小鲁和藏羚羊到底哪个重要?
有了小小的算盘,小鲁开始有意地搜集可可西里的资料。六月的南方骄阳似火,小鲁带着一背包冬天的衣服上路了。她听达一说过可可西里全年处于摄氏零度以下,但她其实并不真正明白这是个什么概念,小鲁的背包里,还装着糖果和小熊维尼。
美丽而艰苦的可可西里
如果丁小鲁到达格尔木之后,没有意外地遇见因生病回大本营休养的许达一;如果丁小鲁没有因为缺少人手被临时征调上不冻泉保护站,正式进入可可西里;如果……
到达不冻泉之前,小鲁听工作人员说这里条件是保护站中最好的,能看见玉珠峰,心里还有些向往。到了才发现,白茫茫的荒地上,一排平房,荒凉的气息像刀子一样刮在小鲁脸上。房间里面统共只有两张床,潮呼呼的寒气透过棉大衣,直接填进了小鲁的骨头缝里。
半夜里小鲁醒了。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紧紧地折叠在一起,小腿像抽筋一样的疼,喉咙干涩,头昏脑涨。她还不知道这是高原反应。达一就睡在另一张床上,传出均匀的呼吸声,睡得很熟。小鲁不想叫醒他,握紧两只手,躺在被子里默默忍耐,意识渐渐模糊。
达一听到小鲁的呓语,起来察看,小鲁脸色发青,缩在被子里小小的一团,看上去可怜极了。达一伸手去摸她额头,有些烫,像是发烧。他赶紧把氧气瓶拿来,给小鲁吸氧。
小鲁清醒后一睁眼就看见达一那双明亮的眼睛,还是像两粒星星,悬挂在离她那么近的头顶上,她想摸摸它们,却抬不起手。达一用小勺喂她喝水,他把每一勺水都吹一吹,才喂给丁小鲁。其实完全是多余的,在可可西里,哪有烧开的水。
看到小鲁醒了,达一温和地笑了:这里的空气含氧量只有百分之五十,不适应是很正常的。我受过训练,习惯了。
这天晚上,小鲁并没睡好,每隔几分钟,她就会被冻醒一次。醒了之后,小鲁在黑暗里睁大眼睛鼓励自己:为了达一,我也会习惯。第二天,丁小鲁竟然退了烧。
孤独的自由
寒冷和缺氧之后,接踵而来的是孤独。留守不冻泉保护站总共只有六个人,白天达一和另外四个人都要去巡山,留下小鲁一个人在保护站里。最初小鲁还喜欢坐在门口,看远处的玉珠峰。渐渐的眼睛就酸了。小鲁开始有点想家,想找人说说话,可四周除了山,就是更高的山,它们都沉默地站在她对面,中间隔着含氧百分之五十的空气。
几天以后,小鲁告诉达一:我终于知道孤独是什么滋味了,孤独就是一只小虫子在咬你,你却赶不走它。她恳求达一:带我去巡山吧。达一看着小鲁因高原反应肿起来的苹果脸,心里一软,答应了她。
达一负责的范围就在保护站附近几公里以内。中午吃过饭他们带上食物和水就出发了。开始时小鲁还兴致勃勃,说这个说那个,走了不到一个小时,只剩喘气的声音。她第一次发现,平日里最简单的动作———走路,在这海拔4000多米的地方,变得多么艰难,每一次抬腿似乎都要花去浑身的力气。胸口越来越痛,嗓子里有一股甜腥味,像是刚跑完三千米。达一把小鲁的食物背到自己肩上,把小鲁的水也背到自己肩上,最后把小鲁整个人都背在了肩上。看着达一走得深一脚浅一脚,小鲁愧疚极了,自己要是平时少吃一点糖果,再瘦一点,他就不会这么吃力了。
那个傍晚丁小鲁伏在许达一的背上看到了高原日落。一轮红日从天际往地平线缓缓下落,整个高原都被染成了温暖的红色,就在夕阳落入黑暗的刹那,小鲁在达一耳边轻声说:我喜欢你,许达一。达一没有作声,他是没听见吧。是吗?可可西里的夜晚来临了。
爱情没有开始
2003年的7月24日,这一天对于丁小鲁来说是大概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日子。
早上她和达一正准备去巡山,附近牧民来举报说发现了捕杀动物的套子。两人和保护站队员一起开车去了现场,果然在周围找到了偷猎者燃剩的火堆,于是辨清了车印,一路追赶下去。几天后,他们和偷猎者越来越接近,可以看到被盗猎者抛在路上的两具小羚羊尸体,队员们开始说起盗猎者的凶残,还有追捕时发生的激烈枪战。小鲁害怕了。
在丁小鲁过往的二十年里,死亡从没以这样真实直接的面目出现在她眼前过,她知道的死亡,不过是电影小说里的描绘。而现在,丁小鲁几乎能嗅到那种恐怖阴冷的气息。她会死吗?会死在这个离家千万里以外的地方吗,再也看不到父母、朋友,还有许达一?许达一呢,他也会死吗?丁小鲁被这些想法吓住了:不,她不能死,她还没有听见达一的回答呢!
小鲁试探地问达一:如果我死了,你会想我吗?达一凝重地看着她:小鲁,我必须得告诉你,我们这次是有危险的,你怕吗?许达一以为她经过这些天的锻炼,会表现得勇敢一点,可没想到……丁小鲁哇的一声哭了。
一场想象中的战争就在丁小鲁的眼泪中烟消云散,许达一跟盗猎者面都没照上,就被队长坚决地把他和小鲁一起送到了附近的沱沱河保护站。
与此一起结束的,还有丁小鲁没来得及开始的爱情。
所剩的不仅仅是思念
离开可可西里以后,小鲁回到学校里继续读书,每天照常上课、吃饭,去图书馆仍坐在达一以前经常坐的座位上。她时常想起许达一。
走的时候达一送她到格尔木的车站,路上他一言不发。到小鲁快上车了,他才说:小鲁,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我无法接受。这是一个小鲁已经猜到的答案,那天她和达一在沱沱河保护站等到归来的队员和带回的11具藏羚羊尸体时,小鲁就明白,达一不会原谅她了。
小鲁还是背过脸哭了,不想让达一再看见她的眼泪。达一递了张纸巾过来:小鲁,你真的明白什么是爱吗?丁小鲁倔强地答:燃烧殆尽。达一沉默了一会,才告诉她:我所认为的爱,是尊重和支持,不是一味纠缠。比如这些藏羚羊,如果你爱它们,不是要驯养它们,而是给最大的空间,让它们自在地生活……
这以后丁小鲁终于体会到失去许达一的感觉,她曾经以为世界会崩塌,然而太阳每天照常升起,她曾经疼痛的地方也会慢慢剥落,长出新的皮肤。小鲁慢慢地懂得了一些东西,比如除了喜欢一个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许多其他重要的事情。
小鲁开始在网上做个人网站,是关于可可西里和藏羚羊的,网站做得很好,有很多网友留言支持藏羚羊的保护工作,还有人自发捐款。平时,丁小鲁做一些很实际的事,比如在餐馆里不用一次性木筷、节约每一张打印纸、买东西的时候不要塑料包装袋,这些事琐碎细小,离可可西里、离达一和他的藏羚羊很远,却是她所能做到的环保。小鲁做这些事时,总记得达一说的:爱是尊重和支持。
两年后的七月,丁小鲁带着募集的网友捐款,再次踏上了去可可西里的路,她不是去找许达一,她只是要亲手把这笔捐款交到保护站队员手里。或许那个队员,他叫许达一。小鲁出发的那天,阳光很好。
四月物语.txt
四月物语
作者:米粒儿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4952 更新时间:2005-4-6
四月的第一天,在网上下载了一首姜木的<情人>.
"情人你把我忘掉.知道吗我是为你好.我连自己我都养不了.别陪我走这单行道,你会没依靠."
太过直白的歌词,赤裸裸的现实.负重的男子们.背负太多,承受太多.
我爱你,所以我要离开你.
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不是男子我无法体会.我只知道一个含泪的女子会无比哀怨地对他说,你欠我一个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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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QQ上无意间看到女孩的资料.是他现任女朋友.
资料写得甜蜜深情.等待着,等待着,婚纱,戒指.
我兀自坐在屏幕前偷笑.这个陶醉于自己幸福剧情当中的小演员,她接替了我的角色,她扮演得很不错.
我不嫉妒.我早已退到舞台下.我是个守规矩的观众.女人不必为难女人.
没人注意我的阴暗角落,我在这里幸灾乐祸.我知道剧情里大概永远没有最后一个.
很多时候我们知道真相.我们装作不知道.
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能冷眼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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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1,印象里有很多朋友过生日.有人说愚人节出生的小朋友很聪明.我相信.
很多人也说我聪明.可我出生在寒冷的11月.我是自作聪明...
我的初恋情人的初恋情人也是今天出生的.高高瘦瘦的文静女孩,甜美地接过他送她的玫瑰花.
那年我18,读高三.
我到现在还记得.呵呵,你该知道我有多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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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1下了大雪.那个他回来.背着大大登山包,穿着白色运动装,手里提着一大口袋叫紫背天葵的植物叶子.味道古怪.
早晨起来我把头发熨直了.到了车站粘到了雪水,又有些弯曲.
第二天系里发了毕业论文的正式开题报告单.心里忽然慌乱.
就要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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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来了.春暖花开.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这种景象四年前遇到一次.
清晨5点从家出门.他在楼下等.猛然发觉路边的桃花一夜绽放.粉白,桃红.味道浓郁.真美.
后来他不见了,桃花也谢了.
我长出嫩绿的枝叶.我自己学会长大.是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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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婷说,四月的黄昏,是一段失而复得的记忆.
送给心中的“珊”.txt
送给心中的“珊”
作者:hjfjohn
珊是今年刚分来的同事,活泼可爱,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被她所吸引,幽雅的气质,可爱的面容,让人不能不心动,也许有许多一样的大男孩对她都是有一种特殊的感觉,那就是她是大家喜欢的那种女孩子。我在不自然之中陷入对她的单相思。
其实我这样做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对的,因为我有一位女朋友,关系很普通,但在别人看来我们似乎很幸福,很让人羡慕,但就在这个秋天,这个让人浮躁和烦恼的秋天,我选择了放弃,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我一见生情的珊产生一种别样的感觉,对珊多么思念一天比一天强烈......
就在这个让人郁闷的秋天,郁闷的秋日下午,我对曾经的女朋友说了再见,告别我感觉不到幸福而别人认为幸福的生活,告别一段让人不想再去回忆的感情经历,告别相处了很久的她,告别了......
我的行为引起了公愤,但我不以为然,依然编织着我那个虚幻的梦,编织着可能永远都不能实现的梦,但我毅然选择了这个梦,这个希望有珊的梦。
自从珊走了我的视线,虽不曾走进我的生活,但我认为我的真爱即将有了角落,即将有了归宿,但是我的想法也许太幼稚了,我的长相也许有点对不起观众,因为我偏胖,就连珊也毫不客气的叫我“小胖”,当然,我对她的叫法不仅不反感,而且有种亲切感,只是后来的事让我顿时跌入万丈深渊。
就是这个难忘的秋夜,让我迷失方向的夜晚,让我......
办公事同事一起吃饭,我的视线总是在珊的身上,虽然她不曾感觉也没有发现有我这么一个人在注意着她,在关注着她,但我觉得很幸福了,因为我能近距离接触她,能真正看到她,因为她是整桌的焦点,是大家都喜欢的活泼女孩子,本来一次很好的聚会偏偏在舞会上让我心痛到极点。
在舞厅里,我非正式的要求珊和我跳舞,因为我怕太正式会让人尴尬,但珊的那句话让我心痛,因为她很直接的拒绝了我的邀请,我当时真的好难过好难过,因为我一直追求的东西瞬间烟消云散,我放弃了曾经的娟,喜欢上了现在的珊,为什么结果会是这样?
我立即离开了舞厅,离开了让我心痛的珊,因为她真的让我太失望太失望......
我在路上飞速前进,因为的摩托车不再听我使唤,我几乎绝望的心让我不能在减慢速度,不能在停止我的心跳,不能让我在这个难忘又难受的秋夜停靠在某个港湾,停靠我想去的地方......
珊,can you feel my love tonight?
送往天堂的爱.txt
送往天堂的爱
作者:草草 文章来源:《女友》 点击数:3994 更新时间:2005-5-19
他就那样轻轻的走了,带走了我所有的回忆,所有的思想.
认识梓涵是在一个飘雪的冬季,总是刮着刺骨的寒风,阴冷阴冷的,天空被黑漆漆的云遮蔽着,让人感觉到了世界末日临近时的压抑.可是,梓涵的出现却让这个冬季变得阳光灿烂.
和梓涵在一起,我总是很快乐,尽管,心里积聚着很厚的悲伤.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了 梓涵,可是,我有缺陷啊.12岁时,在一次意外中,我右臂严重骨折,虽然后来保住了,却落下了永远的残疾.也正是因为这点,原本性格开朗的我一下子变的对人生彻底绝望了.虽然梓涵的出现让我的世界又有了希望,但是我右臂的残疾的的确确是永远都改变不了的事实.为了让自己打消对梓涵的希望,我选择了逃避,这样,心狠狠地疼给我看了.
让我万不能想到的是梓涵向我表白了,意外惊喜固然不小,但是,理智最终还是让我清醒过来----------不能拖累梓涵!于是,我坚绝的拒绝了梓涵.虽然梓涵受伤的眼神让我难过的要死.
可是,梓涵,他是个倔强的人,为了让我回心转意,他天天守在我家门口,风雨无阻.隐患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埋下,在一场暴风雨过后的第二天,梓涵没有来,我以为他终于明白了我的良苦用心.
一个星期以后,我和梓涵共同的好朋友志达告诉我说梓涵病了,因为暴风雨那天在雨中站的太久了,现在一直高烧不退.我于是急急忙忙的穿上衣服,和志达一起来到梓涵家.刚一进梓涵的房间就看到梓涵虚弱的躺在床上,脸色苍白的毫无血色,嘴唇干裂的往外渗血.梓涵,看到我脸上绽放了让人心疼的笑容.我可怜的梓涵啊,你为什么这么傻啊,为了我,你值得么?!我再也克制不住自己强烈的感情,扑到了梓涵的身上.
也许就真的象一些矫情的电视剧里说的那样,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梓涵的病很快就好了.
做了梓涵的女朋友以后,我又变回了以前开朗的那个自己.梓涵每天都带我上街,踩雪,听雪,这个寒冷的冬季也正是因为有了梓涵,变的温暖如春.
天有不测风云,一天,我和梓涵正在街上散步,梓涵突然晕倒........
"什么!!!你说什么!!!!你再胡说八道!我就让你死的难看."正要上前和医生拼命,志达急忙过来拉住我,看到志达那张亲切 的脸,我一下子垮了,泪拼命的往外流,似乎想吞没整个的我."志达,志达,你快点去教训教训这个口无遮拦,胡说八道的庸医,他说梓涵得了脑癌啊,怎么...怎么可能啊,梓涵一直都很健康啊,快.........快........快去把他 的嘴给堵住,不能让他胡说,会吓坏梓涵的.......志达啊 ,志达,你快说啊,怎么办,他说梓涵只能活一个月了,梓涵要死了..............梓涵.............梓涵...................."眼前突然一片空白........
醒来是看到了梓涵那张可爱的笑脸,我立即坐起来抱住梓涵,生怕,他会突然消失.梓涵抚摩着我的头,安慰我说:"傻丫头,别相信那大夫的话,他是骗你的,啊."我用力的点了点头.泪却已不知不觉浸透梓涵衣服一大片.
两天后,梓涵申请出院.梓涵因为放心不下我独自回家,就象往常一样送我回家.虽然我知道,现在的梓涵和往常的梓涵不一样了,但是我还是自私的答应了.到了家门口,梓涵紧紧的抱住了我,就象那天我清醒后抱他那样,梓涵 狠狠的亲了亲我的额头,仿佛是在告别,然后突然转身跑走 .我先是愣愣的,然后突然明白了什么,跑去追梓涵,可是,可是梓涵他跑得好快的.
接下来这几天,梓涵象我意料中一样没来找我,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来了.又过了几天,我收到了一封简短的邮件:
亲爱的小游,实在舍不得离开你,可是,你该知道,我身不由己啊,我走了,以后别再自卑了,做以前的自己,我好喜欢你的笑容,象个暖融融的大太阳照在身上.我在天堂看你永远不败的笑容.
梓涵
我笑了,泪水流进咧开的嘴里,是咸的.
他喜欢过我吗.txt
恋着一个男人,可是因为知道他有女朋友,虽然分居两地,感情还是很好,就一直不敢把这种暗恋表现出来,只能总以一个好朋友的身份,默默地在他身边,为他做一切可以做到的事情。他说过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情,就是我那段时间生活中的目标,尽管有些事微小得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为他做到了他也不一定看见,我仍然乐此不疲。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他做饭,为他收拾屋子。他也默默的接受着这一切,默许着我在他的生活里频繁的出现。他也跟我聊他的生活,他的工作,他的过去,可是,他从来都和我留着那么一点距离,确保着没有身体上的接触。我一直不知道,这点距离,是因为他女朋友,还是因为我是他最好的兄弟托付他照顾的女人。
就这样,这种既疏远又亲密的生活过了一年,他仍然是那样,不冷不热,默许着又保持着距离。而对于我,被允许在他身边,就已经是很大的回报。如果不是那么一件意外,也许,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我的心意。那我也永远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困惑。
那是一个和朋友狂欢的晚上,他从来不和我一起去这样的场合,可是那天他竟陪着我去了,我异常的高兴,还不到完场,我就已经烂醉在他的怀里。毫无印象是如何离开酒吧,如何回家。只知道开了门的那一刻他跟我说你醒醒,到家了。我紧紧拥着他,生怕他就此离开,第一次握着他的手,第一次脸抵着他的胸膛,我的心感动着。模糊中看到他扶我进屋后还没有离开的意思,我死死拉着他的手便又不省人事了。在梦中,我深情的吻着他,忽然,他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小优,是我啊”。我心里一阵惊慌,难道我不是在梦中吗?我撑起身子低头看着被我压在身下的他,他又说了一句,“是我啊”。我不想听,也不想醒。我又吻了下去。也不知道吻了多久,直到我的身体开始燥热的扭动,直到我情不自禁的喃喃地说“你要我吗?”他一直默默的,我就一直喃喃地问,忽然,他双手重重的搭到我腰间,又沉默了一下,终于褪去了我的小短裤。我还是意识迷离着,他的动作很轻柔,感觉过了很久又好像才一瞬间,他推开了我。帮我穿好衣服,把我抱到床上,我一路问着很多话,他都没有回答,我慢慢睡去了。醒来,天已经微亮了,我爬到了他躺着的沙发上,无力地想爬到了他身上,他叹了一口气,握住了我拥在他胸前的那只手,把我拉到了沙发上。我在他后面抱着他,很紧。我知道,清醒了,就再也不会那么亲近了。他仍握着我那只手,十指相扣。再次醒来,我盖着被子躺在沙发上,他坐躺在另一张椅子上。不忍再去打扰他,我知道他这夜累坏了,还有不到一小时,他就要出门开始新的一天。我静静地回味着这一夜我仅有的记忆。想着想着,听到他起来了,我瞪着眼睛看他,他用从来没有过的温柔低低的跟我说,头还痛吗?。。。好好休息。。。我走了。
在往后的两天里,这些记忆的片断充斥着我的脑海,我无法思考别的东西了。两天后,鼓起勇气去看他,甜蜜的感觉却全被驱散了。那个晚上,他基本上没有招呼我,和女朋友上着网。一连两个星期,他所有空余的时间都和女朋友上着网,我从来没有觉得他女朋友的存在有如那两周那么鲜明过,让我无法呼吸,他的小房子里,忽然没有一点点我的位置了。他仍然对我很礼貌,只是客气得带点冷。我拼命的调整着我的心情,却仍无法跟上他远去的脚步。我装着在一边看书,静静的流泪,他还是那么全神贯注上着网。
直到那天,我买了好多酒上他那里,只想好好说说话,他拒绝了和我一起喝酒,仍然上着他的网,也任由我在一边狠狠地喝着。也许他没有想到我会喝那么多,他下网的时候,我已经快醉了。他冷冷的问 ,你醉了?我的眼泪再止不住了。借着酒意我凄凉的哭着,我问你讨厌我吗?他沉默了一下,也许是我哭得太可怜,也许是见我快跌倒了,他架起我开始虚软的身躯,语气放的柔和了。他哄着我,拥我入怀,擦掉我的眼泪。他听我诉说着,哄着,又是那样的温柔。他说,你别哭了,我说我哭好多了。他说我看到了,我只是没让你知道,但我看到了,听到了。我才知道,他有留意我的。他哄着我睡上了床,他躺到了地铺上。我说你知道我好喜欢你,不舍得离开你吗?他轻轻说,我知道。我说我有时候想你的心好硬啊,他无语。良久,他说你以后别哭那么多了,别喝那么多了。。。睡吧。我哭着,轻轻说我知道你想做得很好,我也会做得很好的。我放弃。。。他背着身子,没有动,但我想,他是听到了。
第二天起来他已经出门了。再碰面,彼此表现得仿佛没有经历过这些酒醉的记忆,只是,他对我暖了一点,可是仍然是那种距离。我尽力恢复往日的笑容,也尽力在心底尝试放弃,如果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如果这样他开心。
原来,那一夜是我和他最美的回忆,现在,却成了我最后悔的事情。如果没有那一天,我们也许还可以那样的相安无事,我也还可以静静的在他身边。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理由。我的心里真的好想知道,他有没有喜欢过我,那一夜温存仅仅是冲动吗?还是至少带有一点点感情?他对我的温柔是不是只为了不伤害我?不然为什么能那么忍心呢?我知道,我永远不会从他口中得到真相。这一个个问号在见不到他的这些日子里,闪现的越来越强烈,扯痛着我的心。可是我知道,即使我知道答案,我又能更开心吗?我只能放弃,如果这是他想要地,如果这样他开心。
天使不想念.txt
记忆与想念,
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
天使不想念
☆撰文 贺朗年 图 谢馥年
A
天凉了,头发留起来,再做个颜色。发型师说。
我说好。发型师给我设计了一款往外翻翘的短短卷发,颜色挑了一款栗色。他说你的肤色适合这个。他用了某一种新型的丝蛋白染发剂。染了。灯光洒下,有金棕光亮。
发型师是神情落寞的青年,瘦削身材,手指纤长,脸色苍白,听说是基督徒。
君度下班,顺路来接我。看见我栗色头发,他眼中有奇异神色。走下台阶的时候,他讲故事:从前有一个王后,怀孕了。下雪的天气,她坐在乌木的窗前给未出生的婴儿缝小衣服,突然针刺到手指,流出一滴血。王后呆了片刻,对自己说,如果生一个女儿多好啊,头发像乌木一样黑,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
何不像玫瑰一样红?我说。
下雪天气,哪来的玫瑰。君度不以为然。
我看看他,没说话。玫瑰当然有的,玫瑰在雪下。漫长冬季里玫瑰被雪深埋。玫瑰。我的嘴唇是玫瑰的深红,我的头发染成了栗色。
教堂天顶画上,从来没有黑发天使。
B
他叫我Angel。通常叫这个名字的女子,喜着浅色衣衫,眼神纯洁,不谙世事———面对曲折幽深的人心,天使的第二个名字是“白痴”。
他笑我婴儿肥,他说他爱我波兰少女般的卷发与面孔。然而天使是用来赞美与呵护的,不是用来爱慕的,尤其是胖乎乎的天使。君度。他爱惜我,他自自然然地拖我的手,但我心知,他从未爱慕过我。胖人相比瘦人,在气质上总是吃亏的。一出场便被比下去。所以诗人总是瘦的好———胖诗人临风落泪,是没有观众的。
而重生就瘦。她是肤色微深的英俊女子,线条清楚,黑发如瀑。放在别的年代和国度,她该穿长靴持双筒火枪与男子一同纵马猎狐。
认识重生是在她的铺子里,她出售某个牌子的丝麻外贸衫。我从货架间一件一件看过去,只听她用英文跟一胖一瘦两名美国口音的背包女子讲:这个牌子确实来自你们的国家,但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你都别想用这么低的价钱买到它。二美女揭起价格标签,再细细研究做工同质地,对视一眼,狂喜的表情。怎可如此喜形于色?我叹气。这两个头脑简单的家伙,注定在店主快刀之下头破血流。
这家店主很有意思,用一个奇怪的地名做了店名。然而我知道那地名意味着什么:店主是我大学校友。
我转向她,用方言低沉道:斩鬼妹可以,斩我不行。
美丽的女店主两眼狐疑盯我良久,继而大笑。
收银台一角点了印度香,她拎一只香烟,神情慵懒,眯了眼看两股烟气交错上升。
我以极低的价钱买下一件浅栗色短衫,并一串腕珠,琥珀的颜色。
渐渐与重生熟络。
我带君度去了重生的店。走在路上他说,大好周末扰我清梦。我对他讲起重生的种种,他又道,你所说的,仿佛是妖精。一路不屑之极。及至见到重生,情况大异。我冷眼看君度,但见他目光如雨,略略回避之后,又毫不犹豫扫荡过去。他握着我的右手忽然有汗。
我内心震荡,呼吸下沉。
重生看他,轻描淡写地笑,对我道:你挑男友眼光倒不错。
回家路上,君度道:她很特别。
我说谁特别。君度略一停顿,道:你的,那位朋友。
我笑问:能特别过我?他也笑:你是天使,她是人间好风光。
C
日子逝过去,波澜不惊。月末的一天,下班时君度说他晚间要见朋友,我说那我约人去打球好了。然而球友临时有事,于是我决定去重生的店里看看,顺便淘两件衣服。
傍晚时分,店里热闹之极。重生和她的店员好似忙不过来的样子。我不想凑热闹,便靠在骑楼的廊柱上站住,打算等高峰过后再进去。
重生的店对面是一家咖啡馆。黄昏光线斜斜指向大幅窗玻璃,明暗错落。更令人惊异的是,透过窗玻璃,我看见了君度。他独自一人,沉默地坐在一个临窗的位置,面前一杯咖啡。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焦点落在重生身上,暗暗的隐忍,却一触即发如灼热熔岩———我想,我隐身在一株高大的扇葵后面,头脑昏沉地想———若要生生接住,就算不被熔化,至少都是烫伤。
他从未用这样的目光看过我。
没来由地,我竟然心脏狂跳,仿佛是自己的秘密被人撞破。
我拨开扇葵叶片,深吸一口气,默然退走。
D
报纸刊登最新医学研究成果,说,女人的爱是靠不住的,女人比男人更花心,女人对男人的专注通常只能持续四年。也就是说,女人大多四年一恋。
男人要多少年才会变心,报纸没说。四年零一个月?五年?谁比谁更持久。情比金坚?满街人潮中有几人识得如此腐朽词汇。
我与他相恋五年零两个月。啊哈,够了。我赚了。
我回家,脑中翻江倒海,只等着君度回来。夜深了,我精神亢奋,毫无睡意。
他回来了。我缩在沙发里,听见脚步在门前停下,然后是开锁的声音。
他开灯,看见我坐在黑暗中失神模样,情知有异,犹豫片刻终于开口:我……
我打断他,音色冷静:你不用说。我放你走。
第二日君度搬出去,只带了简单的行李,说暂时与同事合住。
重生那头悄无声息。我觉得奇怪。如果大家还是朋友,她该给我一个交代,否则日后见面亦是尴尬。
终于等到下一个周末,重生约我喝早茶。我想她是要跟我摊牌了。我洗干净隔夜失眠的脸,用定型水将头发拍出近乎完美的造型,穿了整齐的衣服,赶去我们常去的那家老广东酒楼赴约。
我想好了,如果重生开口说对不起,我便说,没关系,你想要的,你都拿去。
热气腾腾的酒楼早市。重生一早等在那里,虾饺叉烧肠马拉糕香芋饼潮州粉果柴鱼花生粥点了一桌。我说你点这么多,吃得下吗?重生发狠道:吃不下就打包回去,反正要走了,以后想喝早茶都难了。
要走?去哪里?我一惊。她说:我要回重庆了。
回重庆?重生点头:有人在重庆等我回去。
是她从前的恋人。他是画家,我在晚报上看过他在深圳一间美术馆开画展的报道。当初重生从重庆到北京到美国再到深圳,无非是与他打一场躲躲藏藏的二人战争。到如今,经历了漫长岁月,她才发现,他才是唯一能让她心安的人。她要回去,跟他共度余生。
君度呢?我突然发现这故事走入了岔道。我说:他怎么办?
君度怎么了?跟我回重庆有什么关系?重生一脸的不明就里。
没什么。我说。生生将所有疑问逼回胸腔。
原来。原来他与她,君度与重生,竟毫无干系。
重生淡淡道:对了,你和君度怎样?还好吧?
我一时凝咽。
君度。原来他与她只是一段尚未发生的情节。他爱上别的女子,堂堂正正讲清楚,先与我做了了断,再去追他的理想———他有如此高贵气质,真正难得。
无论如何,他不会回头,我亦不会再接受。以教养为荣者,必为教养所困。谁说这不是悲剧。
我爱他,但不可以勉强。
E
通常,受伤当时,人只会感觉麻木。疼痛与眼泪是转身之后才开始的事。
2003年12月14日。晚上10点,我无意间瞥了一眼电视。香港Pearl正在播放晚间新闻。那一刻,几乎全世界所有电视台的新闻都是同样的主题———屏幕上,美国军方发言人神色冷峻地宣布:We got him。
他们将满脸胡须的萨达姆先生从藏身的洞穴里拖出来。We got him。举世震动。
而一周之前,同一个时刻,我爱过的人,君度,他跟我说对不起。I lost him。是的。
他们得到他。我失去他。我颓然泪下。
是的,有人获得,有人必失去。生死。荣枯。冷暖。新旧。一得一失,能量永恒,此消彼长,便是公道。
我失去他,这个叫君度的男子。
从今往后世间再无此人。
F
重生在电话里讲,她在解放碑,重庆最繁华的地段,开一间特色铺子,仍旧卖丝麻衣服与藏银挂饰,生意好得出奇。她说Angel你回来,帮我打理生意,我好安心去装修我的酒吧。
不不不。我从不负累他人。
重生说,那你回来看看都好,重庆变样了。你有几年没回来了吧?
重生说,我请你到南滨路吃陶然居,你喜欢的麻辣田螺。
麻辣田螺。记忆点滴涌上唇舌,忽然之间我想家了。我答应重生,好的,到最冷的时候,我穿着你送我的花棉袄回去。
上一次回去,是与君度一起。他说,没想到重庆这么大,也没想到重庆的冬天这么冷。北方的冬天冷在皮肤上,你们重庆……冷在骨头里。
心死了,更冷。
江湖夜雨十年灯,君度有一次笑问,是黄庭坚还是顾炎武?我说不要问我,我不知道,我是个没文化的人。
江湖夜雨十年灯。十年廿年都恍若一梦。
香港自由行开通许久,从深圳去香港购物旅游易过去广州。但我一直没去申请通行证。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深圳的地面上走来走去,阳光照着我的影子轻薄飘忽,我无法感觉热度,我的脸上没有表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托朋友从香港带回一个数码相机,从此日日蹂躏我的两个宝贝公仔大力欢和匹诺曹,给它们摆最可笑的姿势,令它们强颜欢笑着拍照。
早起上班,电梯里同事惊呼:你头顶有白头发了。
捱到周五下班,同事问:红宝路新开一家叫酷比龙的KTV,有没有去过?
酷比龙。抱着大桶好味道的爆米花,我点一首老歌,《边界1999》,许美静。屏幕上许美静戴一对灰白的天使翅膀,在失重的空间浮游,绝望神色似在悼念。她的背后是一些熟悉的面孔,许茹芸,熊天平,迪克牛仔,同样的绝望神色,来去,浮游。
永别,你爱我的世纪。离别后,如何面对孤独的千年。也许以后悲伤里沉醉。也许只要虚冷的抚慰。忘记了你,都市变成寂寞的废铁。
这是首悲伤的歌,然而我顺利地唱完了。没有哽咽,没有哭泣,甚至什么也没想。脑中空无一物。没有想任何人。
天使没有心。天使不落泪。天使无所谓想念。
然而我嗓音已嘶哑。
G
2004年1月18日,深圳机场。
换登机牌,行李托运,过安检。乘扶梯上候机厅,忽觉腹中饥饿。原来行色匆匆忘记了午餐。我去到餐厅,叫一份牛腩汤米粉。
米粉没有了,只得河粉。服务生说。
牛腩没有了,只得牛肉。服务生说。
好的好的,有河粉,有牛肉,也是好的。那么服务生,速速来碗牛肉汤河粉。
麦兜的校长说,没常餐,没快餐,没这样没那样。然而早晨的时候他宣布今天供应荔芋火鸭扎。说过的话,原来都可以不算数的。
牛肉河粉端上来,热气升腾。我加醋,加香菜,加大勺辣椒油,猛力搅拌,然后俯身下去,大吃。饥饿相逼,真是一刻也不能等。
背后坐了一个男子,站起来猛然转身,身后的旅行袋扫过我肩膀。我身体突地前倾,牛肉河粉的汤洒出来,弄脏了我的衣服前襟。
肇事者匆匆走开,他没看见他对我造成的损害,所以走开。我亦没有喊叫。或许此次行程的终点,有他爱的人在等候。这不相识的人,可怜的犯了错误还无知无觉的人。
然而我负伤逃匿,惨痛如斯,连一碗热汤粉都吃不安生。
生活的规则即是这样:让好的更好,坏的更坏。
这世界没天理。
吃完汤粉,我慢慢晃到候机厅坐下。橘黄色塑料椅子有冰凉暖意。不知为何食欲犹盛,我踱到一旁的免税柜台,掏10块钱买下一小袋熏鱼,回到座位,撕开便吃,不时吮吸手指。
从前并不是这样的。犹记幼时一干小同学笑话我吃饭时脊背挺直咀嚼时闭嘴不言形似老妪,及至长大,方知是教养,极之珍贵。
然而今天想放肆一把。上演麦当劳做派,狂吮手指。从食指到小指,挨个吮过。
众人侧目。一对老先生老太太微笑着摇头。我知道我的样子很难看,胸前还残留着牛肉汤粉的渍子。隔座小童艳羡地望我,小小手指放入口中,被陪伴一旁的成年女子喝止。我凝视小童,做个鬼脸,然后礼貌微笑,外科医生般举起双手,交替用散发薄荷味的Tempo纸巾一点一点拭净。
天使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手机响起。重生在那头说到时开车去机场接我。我说不必了,我只需两个钟头就到。我说,我落地时,你可能还未到机场。
两个小时之后,天使即将着陆。彼时舷窗外应是这个城市冬天惯常的欲雪未雪的景象,天色青灰,可令绝望者死而复生般失笑。机上广播里,会有温情脉脉的女声款款报告:本次航班即将降落,目前机场地面温度为3摄氏度,请各位乘客注意保暖。
天使用羽翼保暖。我用什么。我两手空空。
大地不可以温暖我,那么就让我去温暖大地。天使不想念,但终有一日,有人会记起天使。
我起身。开始登机。编辑/海丁丁换登机牌,行李托运,过安检。乘扶梯上候机厅,忽觉腹中饥饿。原来行色匆匆忘记了午餐。我去到餐厅,叫一份牛腩汤米粉。
米粉没有了,只得河粉。服务生说。
牛腩没有了,只得牛肉。服务生说。
好的好的,有河粉,有牛肉,也是好的。那么服务生,速速来碗牛肉汤河粉。
麦兜的校长说,没常餐,没快餐,没这样没那样。然而早晨的时候他宣布今天供应荔芋火鸭扎。说过的话,原来都可以不算数的。
牛肉河粉端上来,热气升腾。我加醋,加香菜,加大勺辣椒油,猛力搅拌,然后俯身下去,大吃。饥饿相逼,真是一刻也不能等。
背后坐了一个男子,站起来猛然转身,身后的旅行袋扫过我肩膀。我身体突地前倾,牛肉河粉的汤洒出来,弄脏了我的衣服前襟。
肇事者匆匆走开,他没看见他对我造成的损害,所以走开。我亦没有喊叫。或许此次行程的终点,有他爱的人在等候。这不相识的人,可怜的犯了错误还无知无觉的人。
然而我负伤逃匿,惨痛如斯,连一碗热汤粉都吃不安生。
生活的规则即是这样:让好的更好,坏的更坏。
这世界没天理。
吃完汤粉,我慢慢晃到候机厅坐下。橘黄色塑料椅子有冰凉暖意。不知为何食欲犹盛,我踱到一旁的免税柜台,掏10块钱买下一小袋熏鱼,回到座位,撕开便吃,不时吮吸手指。
从前并不是这样的。犹记幼时一干小同学笑话我吃饭时脊背挺直咀嚼时闭嘴不言形似老妪,及至长大,方知是教养,极之珍贵。
然而今天想放肆一把。上演麦当劳做派,狂吮手指。从食指到小指,挨个吮过。
众人侧目。一对老先生老太太微笑着摇头。我知道我的样子很难看,胸前还残留着牛肉汤粉的渍子。隔座小童艳羡地望我,小小手指放入口中,被陪伴一旁的成年女子喝止。我凝视小童,做个鬼脸,然后礼貌微笑,外科医生般举起双手,交替用散发薄荷味的Tempo纸巾一点一点拭净。
天使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手机响起。重生在那头说到时开车去机场接我。我说不必了,我只需两个钟头就到。我说,我落地时,你可能还未到机场。
两个小时之后,天使即将着陆。彼时舷窗外应是这个城市冬天惯常的欲雪未雪的景象,天色青灰,可令绝望者死而复生般失笑。机上广播里,会有温情脉脉的女声款款报告:本次航班即将降落,目前机场地面温度为3摄氏度,请各位乘客注意保暖。
天使用羽翼保暖。我用什么。我两手空空。
大地不可以温暖我,那么就让我去温暖大地。天使不想念,但终有一日,有人会记起天使。
我起身。开始登机。
同学少年.txt
同学少年
作者:知更鸟的…
(一)
San来找我,但我找不到什么话对他说。他大约寂寞了。然而我多失败,居然没话来安慰他。他在睡觉,我端详着他,除了一个大嘴巴比较好笑外,浓眉大眼,还是挺英俊的。他是粗线条的雕刻,而我是精致的雕刻。
我想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一直觉得他有些傻气,不像能够和我的世界有共鸣的样子。后来慢慢接触多了,才觉得他有些可爱。大部分直肠子的人,我都觉得可爱。San很久都没来找我了。每次在街上碰到,我都快快走过,像逃跑一样。
我有时走路不看人,而且从不停下来打招呼或在路边聊几十秒钟的。很早就有人觉得我冷漠,我便找借口说,人生苦短,成天碰见人就要打招呼,浪费太多时间了。听的人点头称是。但我却知道,有时候朋友随随便便一声问候,都令我感动。我只不过是有些任性而已。我沉默着很内向。而San刚好和我相反。
San和我在一起时受不了我。他打球,找女朋友,上街下馆子等等,成天忙。但有时争论某些事的时候,他说不过我。他于是睁着傻眼沉默半天。和我们在一起的几个家伙也都差不多那样活泼。但我的活泼,则是希望自己像黑豹一样,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冲到草原上。当然这一定要受他们嘲笑的。他们都是现实主义者。
San和我一样,处于长大和没长大之间。有一次我叹气说,一个男孩在成长为男人之前,是真的不容易。San依然傻里傻气地笑。笑我感悟多而做的少。他会埋头苦干,但说的少。
他居然比我先有了女朋友,这一点颇令我愤愤不平。因为我一向认为虽然他有浓眉大眼,但我却比他帅而且懂得温柔体贴。大约他为人更容易说话吧,打他两拳都不会生气的人,拿他取笑也可以,反正只要大家高兴。
那一天San在图书馆旁碰到我急忙拉住我哀求说,帮我一个忙,下次请你。我莫名其妙,看见不远处一个女孩在等他。原来那女孩缠住他了,定要他陪他做逛街喝酒等等事。于是我只好过去替他解围。装做有事的样子,那女的见了只好做罢。
后来我们就很少见面了。我发现一到了外面很难维持友谊,自己对一切似乎都漫不经心起来,是不是要等到需要帮助时才去找他呢?我也都不知道。那一次他来找我,大约是寂寞了。但是我多失败,我居然找不到话来和他聊聊最近的情况!
(二)
可乐是个忧郁的少年。但我们通常都会用搞笑来冲淡生活的种种忧虑。同学少年,本来应该风华正茂。他写得一手好字,没事时在本子上写着李白的诗之类的。我欣赏他的聪明,所以我们成了朋友。三年后,各分西东,又将做什么事呢?我们谈过。大家几个人组成的朋友圈都谈过。最后我们都是以茫然结束。于是他又开始精心地写着他的字,灵秀活泼的字。他和我一样自负,凡事有些无所谓和随意,而有时候会恶作剧一样讪笑起来,以捉弄别人而感到快乐,好像要给无聊的生命以一个有力的反击。
周末的时候相约去游泳。我被拉着去了。我喜欢水和一切与水有关的比如海、湖、溪、泉之类。然而我不会游泳。我的命理中好像说,是受月亮影响而且遇水吉利的。不过经过那件事后,我依然喜欢水,却不相信遇水吉利的鬼话。
他们跳进水里。而我摸着慢慢下去,四周的山林绿油油的要多美有多美,一如世外桃源。我在边上学游,不想胆子渐渐大了,越走越下水中央,忽然一脚踏空,就沉下去了。水流似乎有一种吸力,要把我拉到无底洞去。我心中一谎,那一瞬间便想,不会吧,我就这样死了?在这幻灭的瞬间,我浮出水面大叫可乐救我。他拉住我的手。
其实他只是三脚猫的技术,于是我反而向下沉得更快。我大惊下又叫放手。那时我知道其实岸离我很近。我不该靠可乐,要靠的是自己。
他放了手后我自己用力划手脚,划三四下游不动,心一沉,拼命划到七八下时人向前了。终于上了岸,看见他正焦急着,看见我上来,一下便吐出几口水来,相对大笑。
如今我已经很少有这种和朋友相对开心大笑的时刻了。
三年以后,各分东西。我们谈论过的未来也没有给我们特别期待的东西。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是那样一幅有些自负和无所谓的样子,随意地讪笑别人。
可乐是我高中的朋友。高中压力大,压抑好像是我们熟悉的朋友。但相互的较量到后来仿佛不亦乐乎。夜里十一点多关灯后,宿舍的灯还是亮了起来,管理员不让开灯,我们就用充电式手电照着学习。管理员只好睁只眼闭只眼。我也加班,和我宿舍的弟兄较上了劲。直到后来ABC在眼里已经模糊,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这个时候周围特别宁静而且清凉。
可乐后来没考上,我去看他重读时听到他的诉说。我叫他一定要考上。但我自己对大学却只在苦笑。或者,我不过是因着世俗的方式劝他而已。因为我实在还想看到同学少年的可乐。再过几年,大家也许就更加找不到相对大笑的坦诚了!
(三)
说起以前班里的女生,我说起其实我喜欢谁谁谁,他说他也喜欢那个女孩。我笑说,如今你已经慢了,而且以你的质量,恐怕还过不了她那一关。他说,我会努力。
鳗鱼原来是天蝎座。
之前我一直不知道。不过他是只憨厚的天蝎,我怎么看都不太像。我在QQ中与他联系时兴高采烈地说我的事,他说哦哦哦。我不满地问,你怎么变圆滑了?
他说,我本来就很圆滑。真拿他没办法。
那个女生。其实并不怎么漂亮,还有些胖,但举止之间就是令人觉得高雅甚至高贵,有些像公主。我解释给鳗鱼听说:那是气质!气质,懂吗?他瞪眼:“不懂!那是什么?”我故作神秘说:“此物可意会,不可言传也!”
没想到两年后我们喜欢的是同一个人,看来我们果然有朋友缘。只是当时我们都没对那个女孩说,也没有搏取到她的欢心。或者,我们应该一起唱《快乐的单身汉》了。
“你是有机会的。”他说,“她和你同校。”
我苦笑:“难道你没听过,无缘对面不相识吗?”以前都没有勇气向前,留到今天,又何必再说。何况我一向冷冰冰,而她也是冷冰冰。我一见她时她都躲着我。想什么呢?我纳闷,鳗鱼就更说不出所以然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他文绉绉地大发诗兴。
平时我都要逃命的,这次我用力地拍着他的肩膀:“幸好有你这个老友!”把他拍得苦着脸弯下腰去,连连咳嗽,并大叫饶命。
如今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并且逼着他写情书,有一天忽然向我十万火急求助,说老兄你文采好,帮忙替我写情书吧,我实在想不出来!我哭笑不得说,这都要我帮忙吗?
我说我不会对着空气谈情说爱,最后还是把他赶走。
女朋友可是你的,不是我的,诚心诚意去写了,再稚气的情书,也是感人的!鳗鱼老兄!
同一屋檐下.txt
我举起手中的酒,轻轻和她碰了一下杯。我知道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一个单身女人的重要意义。
(1)一个上锁的大木柜
认识朱姐之前,我先看到的是那个上了锁的大木柜。那天,房东潘先生把我领进门,带我看过了卧房和卫生间后,又来到厨房。他说,你和她共用一个厨房,那些东西是她的,你可千万不要碰哦,要记得哦。
“她”指的是潘先生的前妻,离婚后,这套两居室的房子他们一人一半。而“那些东西”指的就是那个上了锁的大木柜。那木柜看起来像是从哪个单位淘汰下来的办公柜,却又进行了一番改造。柜子左侧的壁板上钻了一个洞,一个燃气灶的胶管从柜子里探出来,连接着外面的炉具。燃气罐显然是被锁在柜子里。见我好奇的样子,潘先生揶揄地解释道,她这个人就是这样,整天疑神疑鬼的,总是害怕别人占了她的便宜,连拖把都锁在里面呢。说着,他又话锋一转,安慰我道,你别担心,她很少回来的,所以这套房子基本上是你一个人住呢。
我知道潘先生是怕我担心未来的邻居太难相处而放弃租房的想法。从他介绍房子时急切的口气中可以听得出,他是很想把房子租掉的。他哪里知道,为了找到这处离单位较近的住房,我早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了,更何况潘先生提出的房租也不算贵,虽然与人合厨麻烦一些,但我也不打算再挑下去了。
房子就这样租下来了。正如潘先生所言,合厨的邻居很少回来,有几次我晚上下班回家,发现防盗门的护锁器被别人调动了,我猜想大概是合厨的邻居白天曾经回来过。因为听潘先生介绍了她古怪的性情,再加上那个上了锁的大木柜的提醒,我是很不愿意与她见面的。她也一定很反感前夫把房子租给了一个陌生人,而不愿意与我见面吧?不过,这样也挺好,我当然是乐得清静。
可一个月之后,潘先生却突然打来电话,告诉我他的前妻要搬回来住了。在决定搬回来之前,前妻专门给他打电话询问我的情况。潘先生在电话里显得很不耐烦,气呼呼地说,我告诉她了,人家是律师楼的白领小姐,不会给你惹麻烦的。
我虽然对未曾谋面的邻居没什么好印象,但对潘先生的态度也很反感。他对前妻显然不够厚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离婚,且在离婚后又留下很深的成见和敌意呢?这个问题,我是不便也不该问潘先生的。
(2)就让我们老死不相往来吧
星期天的上午,邻居搬来了。她三十几岁的样子,穿着十分朴素,跟潘先生西装革履的样子反差很大。
我站在走廊里睡眼朦胧地对她笑了笑,她却似乎丝毫没有跟我打招呼的想法,转过身低头开她那一间卧房的门。
我硬着头皮问:“需要帮忙吗?”
她一声不吭,打开门,把一只装得鼓鼓的旅行箱拖进去,然后“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我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悻悻地一甩手,回房。真是自讨没趣。
我那天一直赖在床上,打盹儿、吃饼干、看小说。跟每个双休日一样。我在这座南方小城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大学毕业后为了跟男朋友天长地久,我不顾父母的眼泪,跑到离家千里万里的异乡。可来了之后,却发现一切都跟想像的不同。后来两个人开始吵,再到后来是懒得吵,再再后来,只好分手。我不愿垂头丧气地回家,就暂时留下来混日子。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再挺多久。
傍晚时分,挨不过肚饿,我打算到厨房煮一包快餐面。厨房的灯亮着,邻居在准备晚餐。
大木柜上的锁已经打开了,柜门大敞四开,里面除了燃气罐,还有锅碗瓢盆和油盐酱醋,当然也有潘先生说的拖布。她在低头切菜。听见我的脚步声,连头都没有抬一下。我想自己真是冤枉了潘先生,这种女人,谁跟她离了婚,也不会说她好话的。我改了主意,决定变煮快餐面为泡快餐面,暖水瓶里还有点儿热水,我拿了包面回房间。
几分钟后,当我披着被子缩在床上吞吃不冷不热的快餐面时,厨房里突然传出响亮的炝锅声,并且伴着那声音飘出诱人的香味。这声音和味道对我是一个巨大的刺激,我重重地放下手中的面碗,将头狠狠地埋在被子里。眼泪“哗哗”地流下来,那一天是我离家一周年的日子。
邻居显然是个吃饭很认真的人,每天早晚都花很多时间做饭。因此炝锅声和饭菜香就不时从厨房飘出,充溢在这小小的单元房里。因为认为自己的生活状态很糟,我的心态变得不太健康,我把她对做饭的热情视为对我的嘲讽和挑战。我每天在工作中已经有很大的压力,现在回到家里居然还是不得轻松。这么想了,每当在厨房或走廊里遇见她时,我便抢先一步低下头去。就让我们老死不相往来吧。
(3)不小心碰了伤心处
可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却改变了我们的关系。
那晚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被刺耳的电话铃声吵醒。我抓起听筒,电话那端一个苍老的声音艰难地说要找朱碧梅。我说打错了,可对方却坚持说没错,然后重复了一遍号码。我告诉她,号码是对的,可是没有朱碧梅这个人。对方继续说,有的,有的,就是和你住在一起的,小潘的前妻。麻烦你请她听电话,她爸爸心脏病发作了。
我立刻披衣下床,去敲邻居的门。她好像还没睡,迅速而警惕地问道:“是谁?”
我说:“你的电话,你父亲病了。”
床板“吱呀”一叫,门开了,她穿着睡衣赤着脚跑出来,跑进我的房间,抓起听筒。她对着听筒焦灼地“嗯嗯”应答,然后说了声“我马上到”,便匆匆放下听筒,跑回自己的房间。一分钟后,她已经穿好了衣服,跑到走廊穿鞋。抬头见我站在一旁,便感激地说了声“谢谢”,话音未落,已经打开门锁,推门而出了。楼道里回荡起她急促的脚步声。
我经过这番折腾,一时没了睡意,干脆披着衣服来到阳台上。
阳台临着马路,她在路边焦灼地招手等车。偶尔有车子从她身边驶过,却不知何故都没有停下来。她急得几乎要跳起来了。突然,她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抬头向楼上看来。
她显然没想到我会站在阳台上,而我躲闪不及,也只好硬着头皮站在原处。她冲我喊道:“忘带钱了!”我下意识地回答:“别上来了,我给你扔下去!”说着转身跑回房间,拿出自己的钱包。我把钱包中的现金全都掏出来,用一块毛巾包上,跑到阳台上,向她扔了下去。而就在此时,终于有辆计程车在她身旁停了下来。她拣起地上的毛巾包,匆匆钻进车里,走了。
直到计程车行驶得无影无踪,我才想起自己刚才匆忙间把钱扔给她,竟没有数一数数目。大概有一千多块吧,要知道那可是我现在全部的财产啊。这么一想,不知怎的,我的心里竟然闪过一丝担心和悔意。我想万一她也在匆忙间忘了清点钱数呢?或者她在医院里无法抽身,要过些天才能回来,我的生活费怎么解决?我和她虽然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却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只知道她是一个小气、冷漠、古怪的人,此外对她没有任何了解。我的举动是不是太大意了?这么想着,我心烦意乱地回到屋里,却又一眼看见厨房里那只上了锁的大木柜。晚饭时她又香气扑鼻了一番,可现在厨房里连一口剩菜都没有。难道她把剩菜也锁起来了?潘先生对她鄙薄的评价又出现在我的脑海,她这人,每天那么有滋有味地吃饭,却连个电话都不肯安,真是奇怪透了。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不踏实。第二天一早,便被厨房里的锅铲“叮当”声叫醒,还有饭菜扑鼻的香气。枕边掏得空空的钱包提醒我昨晚发生的一切不是梦,可她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厨房里那张平日靠墙而立的折叠桌被打开了,桌上摆着一小盆稀饭,一盘煎馒头片和一盘肉炒笋丝。见我进来,她抬头轻轻笑了笑,说:“昨晚的事多谢你了。我看你总吃方便面,今天一起吃点儿粥,换换口味吧。”我推辞了两句,可还是坐了下来。
吃饭时,她解释道:“我父母和弟弟住在一起,弟弟前几天出差了,我父亲心脏病很重。”
因为并不熟悉,我一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没话找话的,竟问了一句:“你房里怎么没安电话?”
她的脸色阴沉下来,低头吃着碗里的稀饭。过了一会儿,才说:“你房里的电话还是那年我托朋友安的。”说着,眼圈竟然有些红。我不知道在她已经结束的婚姻里,在这个曾是她的家的地方都发生过什么,但我知道自己闯了祸,不小心碰了她的伤心处,于是匆匆吃完饭,起身离开餐桌。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递给我,一边说谢,一边提醒我数一数。并且告诉我,毛巾洗干净了,搭在阳台上。
那天晚上,我回家时,发现厨房里的大木柜没有上锁。
(4)一起喝点儿什么
朱姐在医院里陪护了半个多月才回来。她回来的那天晚上,对我提议一起吃晚饭。她说这话的时候,好像很紧张的样子。看来,她是一个羞涩的人。
她那天煮了锅云吞,又一荤一素做了两个菜。她说:“什么都可以马虎,就是吃饭不可以马虎。健康没有了,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当然知道她说的有道理。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具有家居意味的饭菜了,一高兴,就从房间里翻出半瓶喝剩的红酒。
她没有拒绝我为她倒的酒。
她问,你是北方人?
我说,是的。
她说,怎么到南方来了?
我想了想,说,为了爱情。
她勉强笑了一下,问,你是怎么认识他的?说着把嘴向我的房间努了努。
我说,是指潘先生吗?通过房屋中介呀。
她点了点头,慢慢喝了口酒,才鼓起勇气般说道,我起初还以为你是他的女朋友呢。他离婚后换了几个女朋友了,每次都带到这里住。接着叹口气,补充道,我只想早点攒够钱,把那一半的房子买下来。
说完似乎想起了我的身份,便歉意地笑了笑。又接着补充道,那天打电话的是我的继母,弟弟和弟媳也不欢迎我回去住。
我举起手中的酒,轻轻和她碰了一下杯。我知道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一个单身女人的重要意义。
此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逐渐融洽起来,但走动也并不是很频繁。我每天忙着工作,主动要求一些加班和出差来打发时间。母亲一次次打来电话,说北方今年的冬天很冷,父亲从早到晚不停地咳。
朱姐每天下班回家便很认真地做饭、吃饭。如果我回来早,她就邀我一起吃。所以我回家的路上就经常顺便买一点熟食,在餐桌上添一道菜。
我们吃饭时大多只是简单聊聊报上的市井新闻。她不善言谈,又出于礼貌,很少问我的私事。只是有一回似是无心地淡淡对我说,她两岁时母亲就去世了,连母亲的长相也不记得,可每回遇到难心事,还是忍不住一声声哭着叫妈。
我的眼泪落在饭碗里,我明白她的话。
朱姐饭后收拾完碗筷就回房工作。她为了赚钱,帮人做一些文字校对工作,每天要忙到很晚。我有时把洗好的水果放在她门前。第二天早晨,果盘总是洗得干干净净的放在厨房里,对于盘中的水果,她也不说谢。
(5)我回家了
春节快到的时候,我终于决定回家了。彻底回去。
还没来得及告诉朱姐,却意外接到潘先生的电话。他说他已经决定把房子卖给一个朋友,希望我能提前搬家,他可以给我一些违约金作补偿。
我急急地问,怎么会卖给别人呢?为什么不卖给朱姐?
潘先生对我的问题非常意外,他说,我是等着钱用呀,她怎么拿得出那么多钱?
我说她能拿得出的,你必须先问问她买不买。
潘先生显然对我的话非常不以为然,不耐烦地说,小姑娘不要插手别人家的事情好不好?房子分给我,我可以随便卖给谁。
我身体里北方女子的血液又涌了上来,我说,你难道忘了我是在律师楼工作吗?按照法律规定,朱碧梅有权优先购买房子。
电话那端传来潘先生气鼓鼓的喘息声,过了半晌,“吧嗒”一声,挂机了。
我走的时候,朱姐已经如愿以偿买下了房子。虽然她跟同事借了点儿钱,但她有信心很快还上,因此她的心情非常好。
潘先生显然对我的多事不太满意,违约金给得特别不痛快。
朱姐坚持要把我送上火车。我谢绝了她的好意。我想我们之间的交情一直都是淡淡的,没有必要来一个浓墨重彩的结尾。
火车上,我意外地在旅行袋里发现了她送我的礼物。那是一块洁白的真丝围巾,围巾的一角,精心地绣制了一朵梅花。她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提醒我记得她吗?到底是南方女子,心思多么细腻。
可是,我怎么会忘了她呢?我的北方的家已经越来越近了,我应当快活起来。无论怎样,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应当好好地活。
网恋是真爱吗.txt
我是一个大一的学生,以前没谈过恋爱,也压根不太相信这个东西,因为我见过我的同学谈恋爱的太虚伪了,要么是为了满足肉欲,要么就是彼此利用,再加上父母重小便对我管的很严,所以再进去大学,甚至碰上她以前,我都是下定决心不谈恋爱的,因为我有我做人的原则,我对恋爱的态度是:我找朋友一定要找那种可以过一辈子的人,我要去照顾她,而不是玩玩而已,所以我决定不“耍”朋友(四川人管谈朋友叫“耍朋友”)。 经过了高中3年的奋斗我考上了大学,于是进如大一我便开始给自己放松了,沉静与《传奇》当中,一学期过了,我知道再这样不行,于是开始拒网了。但是在一个偶然的夜晚我碰上了她,怎么说喃,她给我的第一影响并不算好,感觉有点像很厉害的那种女生,但是我当时的一句话却给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我叫她:“一个女孩子晚上不要出来上网,有危险。”当时真的是发自内心的说这句话的,因为我毕竟还是太善良了。结果她最后叫我第二天上午给她打电话,结果我没有打,因为那天家里有人,哈哈,都是到了星期一晚上了(那天是3月8号)我给她打了个电话,聊了一会,发觉她很高兴,因为他们班上给每个女生买了一朵玫瑰花,她说是她第一次收到玫瑰,那晚我发现她和我一样单纯,善良,但是我没有喜欢上她,我不属于那种一见钟情的男人。那次聊了2个多小时,真的是我和一个女孩子第一次聊那么久,真的很开心。 后来,我们几乎是每周通次话,然后约好再网上聊一,两个钟头,她是很难得上网的。慢慢的我觉得我仿佛是喜欢她了,但是我不敢也不愿意向她说这事,知道有一天,他给我说她们学校有个男生在追她,我心中真的出现了醋意,才在网上给她提了下我有点喜欢她,她也说她喜欢我,当然很隐讳拉。之后和她聊天我们逐渐放开了,真的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慢慢的,我觉得我自己很在乎她了,有时甚至上课的时候也要想她。记得她在有封信里给我说那个男的追她追的很紧,每天打电话,我觉得真的很不舒服,然而又感到一点满足感,因为我知道她为什么给我说这些。5。1的时候我们在网上聊了8个小时,说了很多,回校的那天给她打了个电话,真的,那天太快乐了吧,她给我说“你如果在。。。的话,我就做你女朋友。”听到这话,真的太高兴了,但是我还是不敢完全相信我喜欢她,更不敢去提爱她了。那晚我没睡着,我想了很多,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太危险了,再这样下去2个人可能会陷入痛苦之中,于是第二天我在我们约好的时候和她在网上说了“我们是不是在网恋?你晚上想过我没有?”之类的问题,她的回答是肯定的,于是我心中产生了一个念头,必须划请界线,我怕她陷的太深,也怕我伤了她。结果那晚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们2个陷入了一种极度痛苦之中,我每天去逃避喜欢她的事实,想去忘记她,然而我骗不了我自己,结果是越来越痛苦,我为了这个事吸了我人生中的前3支烟,真的很苦。而她喃,也好不到哪去,每天憔悴的不得了,感冒为此加重到了医院打了3天点滴。我们心中真正担心的是对方此时的感受,是不是很痛苦!那个周5我给她打了电话,当我再说那事的时候她哭了,我们聊了很多,当她告诉我那三天那个追他的男的陪了她3天的时候,我沉没了,当她问我如果我在她那我会不会陪在她身边3天的时候,我回答到“我可能不会,因为我可能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我真的不愿意去骗她,我可以说我会的,但是我真的喜欢她,我不能去骗我喜欢的人,如果那样,就是不尊重我自己了,我有我做人的原则。最后要完了时候,我给她唱歌,第一首便是《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第一句真的唱不出来了,她叫我不要唱了,我听到她哽咽了,她在哭啊!我最怕女的哭了,何况是我最喜欢,最爱的女人啊!!!!最后把《再回到重前》唱完的时候,她真的不能自抑了,我安慰她说:我们面对现实吧!我叫她不要哭了,她做到了。最后我们都说明天会更好。第二天我和我寝室长回我家散心去了,我对着宝成线上开着的火车大叫了几声,我心里想的是“为什么2个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我真的舍不得放弃,但是我又有什么办法? 又是一个痛苦的心情,周1我发现我的胸口青了一大块,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哈,但是是事实,我又在痛苦中度过了一周,那周我每天都在担心她是否会好点,其实我比谁都清楚她又能好到哪去喃?毕竟我们2个是付出了心的啊!!!那周5我们在网上聊了会,我们知道了原来一周以来我们担心的是对方的时候,怎么说喃,她的想法我不敢说,我真的很难过,又很幸福。那晚我没有打电话给她,她说过,她怕受不了。 时间过的好慢,又是一个周2,但是对我来说,我发生了变化了,我想通了,哈哈(苦笑)那天吃完午饭,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到学校的心理咨询那去看了下,做了个性格坚定,结果是:我是个善良,正直,有责任感的人,有韧性,能战胜困难,拿的起放的下人,但是我有点偏激,大男子主义倾向,过分去考虑别人的感受而忽视自己,不能适应社会上的丑恶的一面,他叫我在不改变我正确的人生观点下,做一些表面的改变,多为自己考虑一下,去慢慢适应这个社会和现实。之后我觉得我心中真的好受多了。到了周末,我给她打了个电话,一打便是将近3个小时,我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了,我谈了我对感情的看法,聊了一下2个星期来的感受,她喃,一如既往的在”感受我的思想“。第二天晚上我们又打电话了,又是2个多小时,我问了很多,我也说了很多,我们约好星期天早上去上网。第二天早上,她说她头天晚上没睡者,我问她为什么,我给了她2个选择,一是因为觉得伤害了我而感到内疚,二是觉得2个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而悲哀,她说是第二个。她告诉我,她就像做贼一样瞒着他来和我上网,她说她吸了2支烟,原因我当然知道。后来我问她,她是不是接受了那个追她的,她说是,她问我知道为什么吗?我说我不知道,她说是因为我,我不明白了,她说他需要刻意的去回避,她要用一个月时间去刻意和他在一起,看对他是否有那种感觉,我怎么说,我没有办法,这是她的权利,我不是那种自己得不到也不要别人得到的那种人。也许她说的对,她最好的处理方法可能就是逃避了,她说过,要忘记一段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去开始另一段感情,我尊重她的选择。 初恋就这样结素了,我对他说过,我也要用一个月的时间去冷静一下,我是男人,我不能逃避,我知道逃避没有用,因为我尝试过逃避带来的痛苦。我虽然一时可能还放不开吧,但是也许真的想同学说的那样,男人应该对自己恨一点。但是我觉得不会改变我的原则,我以后找朋友的目的依旧是过一辈子吧,哈哈。 就像她说的那样,再见了,我的初恋,再见了,我的初恋情人。我们真的把网恋当成初恋了,真实的恋爱。我以后怎么办,呵呵,我要为了将来能和我过一辈子的”她“而开始好好奋斗了,我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我要给我爱的人很多很多东西,我要对得起她,我不能要吃不起饭的爱情。 如此纯洁的爱情也许只会在我这一生中发生一次吧,我并不遗憾,我真正找到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希望她过的幸福无比,既然我现在不能给她,我就只有把我对她的爱放在心底吧。我还没有资格去’爱‘一个人吧,因为我是以过一辈子为初衷和目的的啊! 再见了,我的爱人,相信未来,也许有一天我真的可以成为能够照顾你一辈子,能够给你很多东西的人吧。无论为了谁我都将努力的。 爱情之花并没有凋谢,而是将她的种子撒向未来了吧!!!!!!!!!!! 祝福我的爱人一生幸福!!!!!!!!
网络天堂里的玫瑰梦.txt
那个冬夜一定是很美的,因为我听到有人在对我说:在温柔的灯光里,片片雪花像一个又一个精灵一般地落下来。那个声音,轻轻的,带着磁性。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好像沉睡了几千年一样地醒过来,睁开迷蒙的眼睛,却听见他还在问:你好吗?
四处一片黑暗,我睁大双眼向四处看去,慢慢地,看见各种各样的人在一个无边的空间里飘来飘去,如魂魄一般。这时节,我看到了自己。
修长的,美丽的,透明的,却也是魂魄一般的。
片刻的迷茫之后,终于,我明白了,我是一个电脑网络里的虚拟人。制造我的,是一个女子。当她在网络上的积分达到一亿分时,就形成了我这样的一个虚拟人。
我如此美丽,来来往往无数的男性的虚拟人总想过来搭讪。我的主人,不允我搭理他们。
没事时,我喜欢在网络里飘来飘去,我喜欢那种飘的感觉。可现在我动不了,主人要和一个男人说话,那个男人,就是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人。我真是很喜欢他的声音,可是,我看不见他。他的声音,如同一道道微弱的闪电,在网络里一穿而过。
他说,他叫临风。
我笑了,临风现在也只能是一缕瞬间的电波,他要想在网络里出生,他的主人,得在网络上积满一亿分。
主人喜欢在BBS上灌水,她的那些文章,总是有很多很多的跟帖,有赞美的,有拍砖的,有欢呼的,有嘲笑的,主人毫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我行我素,只是将自己的文章帖上去。这一点,我很欣赏我的主人,觉得她很有一点儿如男人一般的洒脱和自信。
只是到了晚上,我就无法东游西荡。主人会在忙完一天之后,在十点种准时打开QQ,她要通过我,与临风交谈。
每一次,临风都温和地向主人问好:轻盈,你好吗?
我在一边就会偷笑起来:我才是轻盈啊。
这个时候,主人好像就很开心。她与临风有说不完的话,我在电波间穿梭,与看不见的临风聊天,向主人传达着信息。
主人先前有许多聊友,渐渐地,主人只与临风聊天。两人一聊就是很久,每一次道别时,好像都很舍不得的样子,我也有些不舍,我喜欢和临风交谈。
偏巧主人那天心情不好,她通过我与临风聊着,我亦分不清是我在与临风聊天,还是主人在与临风聊天了。
那天临风走时,我很不舍,差一点就脱口而出:临风,等等再走!
猛然间惊得浑身一个哆嗦!我知道网络的规矩,我们只能是主人的工具,我竟然会想越过主人与临风沟通?我怎么了?
主人曾经向临风描绘过心中天堂的景象:平等,自由,没有烦恼。那这儿应该是天堂了。在这里,所有的虚拟人不用为生存发愁,因为他们不用吃饭。这里没有竞争,这里没有欺骗,这里有的只是飘来飘去的快乐。这里不是天堂又是什么呢?
可是我不快乐。没有人可以和我交流。所有的虚拟人除了玩,什么都不会。他们不像我喜欢思考。
我突然明白了一句话:这里不需要思想,如果你得到了思想,就等于得到了痛苦和孤寂。
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类到网上来聊天了。人类的思想太深奥,太复杂,所以,人类才有太多的痛苦和孤寂。他们需要在网络这个天地里发泄。
再不想在网络里乱飘, 一直静静地等,等到晚上十点,等临风的到来。
呵呵,等待的滋味,是多么甜蜜又多么无奈啊。
主人和临风又在聊天,可是,那天,因为某个观点不同,他们两人谈崩了。主人一怒之下提出再不相见。她的这个想法一出,我吓了一跳。我深知主人的脾气,她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
突然间心中涌上强烈的不舍。在这个网络世界里,我是这样孤寂,这里的人都没有思想,惟一可以交流的,就是临风了。我怎么能失去他?
在主人将这几个字敲出之前,我冒着被销毁的危险,将主人的网路堵住了。
电流从我的身体里穿过,我觉得自己要变成碎片,要魂飞魄散了。我咬着牙坚持着,坚持着。我宁愿粉身碎骨,也不愿意失去临风。
第二天,我一整天都很担心,我担心临风不会再来,那么,我在这个网络的世界里,岂不成了孤魂野鬼一样的吗?我真是很害怕很害怕啊。
十点钟,我来到平时与临风聊天的聊天室,那是一个茶室,平日里就很安静。这一日是深冬了,更是清凉。我独自一人在茶馆中,等啊等啊,已经要失望时,重又听到那个好听的声音浅浅地响了起来:轻盈,你在吗?
那一瞬,心中的某个角落,一下子暖了,一种无以言说的感觉,渐渐在全身弥漫开来。有一滴晶莹的如液体一样的东西,如同碎钻,从面颊上光彩闪烁地滚落下来。
天啊!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不再是一个纯粹的虚拟人了,我竟然还有了与人类一样的感情。
那一天,我和临风聊了很久很久,自从做了虚拟人以来,我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啊。一直以来,我都是传达着我主人的思想,现在,我表达的,是我自己的思想啊!
我真快乐。
临分别时,我听到临风说:轻盈,你今天真可爱。他轻轻地说:吻你。
我没有回答,我觉得,我的脸红了。
就是从那一天,我深深地爱上临风了。白天,再也没有心思去图书馆看书,日日盼着到夜里,到了夜里十点钟,我就可以听到临风的声音了。
只是,临风说他最近很忙,一星期也上不了一次网。无数次,我坐在茶馆里,看着别人谈笑风生,内心的落寂,无人能懂。
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心中涌上强烈的渴望。我已经不满足在这个网络的世界里只是和临风的声音交流,我想见他!渴望见他!
然而,直到现在,我也只是听过他的声音。他的好听的声音,已刻在了我的心里,只是,他总也积不到一亿分,所以,他总也只是一个声音,一个让我看不见抓不住的声音。
每一天,我告诉自己:你不用着急啊,你可以等。等到临风也在网络出世时,网络就真的变成了天堂,是我与临风的天堂。这个念头让我充满幸福的希望。
这是我,一个网络虚拟人的美丽的玫瑰梦。
然而,却只是一个梦……
那一晚,我终于等到临风时,临风告诉我,他读书过度,造成视网膜脱落,几个月后要去手术,手术后,医生说,他不能再上网了。
听了此言,我心如刀绞。我环顾四周,似乎想把临风找出来,然而,这是徒劳:他还没有出世啊!
那么,我将与临风永无见面之日,独自一人在这漫无边际的网络中,永远一个人孤独地活下去?我不要!我不要!我要见临风!可谁能救我?
约是春日了。听到有人在轻笑,说是片片春雪,如心落下。望着这些无心的虚拟人,他们也许是快乐的吧?只是这样的快乐,全由别人操纵,又怎能算得上真正的快乐?我心中黯然。
十点到了,听到那朝思暮想的声音浅浅响起:轻盈,你来了?
待那声音尚未完全入耳之际,我便纵身飞起,用尽全身的力气,剑一样冲过去。
身后,是一阵惊呼。
身体好像被一片一片地硬生生地扯下来了,我的双脚没了,双腿没了,双手没了……古人所言千刀万剐之痛,也不过如此吧?只是想见临风之心,已使这痛变得麻木。在穿出电脑屏幕的那一刻,我看到,屏幕前,坐着一个十分俊朗的年轻人,双目焦灼地盯着屏幕。
我在心中笑了:这就是临风了,他在等我。
无限温柔在心中升起。临风,亲爱的临风,与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样。
俯身在他肩上,贴着他的面颊,轻轻一吻,轻言道:临风,我爱你。
拼着最后一点力气,我看到,他的目中是一丝惊异。
他看不见我,但我相信,他必定是听到我了,他是用心听到另一颗心的。
我看到自己残存的身体像是一团晨雾般地,在飞快地消散开来,消散开来……
忘记把你忘记.txt
忘记把你忘记
作者:淡淡 文章来源:非本站原创 点击数:2345 更新时间:2004-10-2
忘记把你忘记
我把初恋的盒子埋在树下
用秋的苍凉施了一个魔法
祈求让我忘记从前
就像丑小丫到天鹅的蜕变
把一切悲伤抛弃,还有那曾经的温馨
把一切寒冷摧毁,还有那曾经的甜蜜
一步步走回不再崭新的原点
一天天割舍有你存在的记忆
我努力的走着,艰难的走着
绕了一圈,为何又回到这里?
原来,泥土埋得下初恋的盒子,却埋不下我的伤心
脚步带的走残缺的身体,却带不走我的思念
刀刃割得断破碎的记忆,却割不断我的爱
原来,以千次发誓忘记你,却一千次忘记把你忘记
他是我最大的骄傲,无论在哪里,即使是完全不认识他的人,我也会不由自主地拿他炫耀。他是我的偶像,是我最崇拜的人,他也是我的初恋,是我真心真意爱着的人。我一直坚信,“初恋都是不完美的”这句话会被我们彻底推翻,因为是我们,是我和他。
那次,我送了一个刻着“龙”子的护身符给他,这是有不一样的含义的。因为“龙”既是我们的生肖,又是他的名字。一模一样的护身符,一个给我一个给他。我细心地为它们取了名字,一个叫“龙”,一个叫“莎”。是的,我就是着如此的喜欢他,如此的迷恋着他。这样说也许很俗气,但是,有他在的每一天,我都看不见黑夜,感受不到寒冷。他就是我的太阳,给我温暖的金灿灿的阳光。
我们的感情并不被人看好,所有人都认为,同样优秀的我们俩是不会对恋爱认真的。在这样的年纪里,聪明的人都铆足了劲地埋头苦读,像我们这样的优等生又怎么会让自己再如感情的漩涡呢?要么是虚张声势,要么是互相利用,要么是闲得无聊打发时间来解解闷。于是,各种版本的传言促使我们成为校园里最火旺的一场赌局——赌我们分手的期限。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不同的猜想背后有不同的却同样荒唐的理由。
可是,管他们怎么说呢?这与我们的感情是毫不相干的。也许真的是有些不可思议,我这样一个一向严于律己的乖乖女,居然冒着违反校纪的危险,如此这般得陷入了这不成熟的爱情。是的,不成熟,但正因此,那酸酸甜甜的味道更加让人魂牵梦绕,无法释怀。我们的感情岂能用相恋的时间来计算?那是从第一面开始的,从成为同桌的那一天开始的,从篮球场下我的心出奇的颤抖的那一次开始的,从他在好易通上写下“生日快乐”的那一刻开始的,从我们走在秋天的枫林中默默无语的那一幕开始的。不是一个月,两个月,半年,而是一辈子。
那是一个暑假,上午的补习结束了,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打开了我准备好的两份“爱心午餐”。要知道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事,一向家务白痴的我付出了三个星期的努力才换来了今天一顿可口的午饭。
“老实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他嘴里鼓鼓得说。
“什么问题?”我专心的吃着便当,没有抬头。
“如果有一天……你抛弃我怎么办?”
“噗!”我吓得喷饭,措手不及的看着他。
“哈哈哈哈哈……”他笑得也几乎喷饭,上气不接下气。
“你很混蛋哎!开这种玩笑,万一我呛死怎么办?”我打开水瓶,喝了口牛奶。
“不是啦,仔细想一想的话,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万一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抛弃我怎么办?”他半正经的说。
“那……”我俏皮一笑,“你就考进清华去,气死我。”
“拜托!”他皱了皱眉,“这怎么叫气死你呢?我本来也是要考的嘛!”
“呃……”我做了一个呕吐的表情。
“好了好了,认真一点,我真得想了很久了。”他脸上的玩笑表情一扫而光。
“是吗……”我放下了筷子,“那么,你问这个问题真是太无聊了。”
“嗯?”他愣住了。
“没错,”我正视着他,“听我说,我不敢保证在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是我,但是我可以保证,除非你不要我了,否则我会一辈子不离不弃的缠着你。”
沉默在我们四周荡漾开来。
“这么说,如果我先抛弃了你,你就会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跑了?”顽皮又出现在他脸上。
“那是当然,我这么受欢迎,怎么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我也嗲声嗲气的顶嘴/
“好啊,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哪一方先抛下另一个人,那个人就要毫不留恋的离开,然后把那个负心的人忘得一干二净!即刻生效!”
“好!”
这样一段半玩笑的对话,我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因为我知道,令我如此深爱着的他,是不会让我伤心的,而我,是更加不可能抛弃他。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那么那么的快乐,那么那么的幸福。龙,在我的心里,他就像神一般,抑或是来到人间寻找真爱的天使。我不能放手,要紧紧地抓住,否则一个不小心,也许,他又要回到天上去了。所以,我一直好珍惜,好努力的爱着他和接受他的爱,可是这一天还是毫无预兆的来了——龙,还是挣脱了我的手,回到天上去了。我拼命抓住的几根羽毛。只化作一滩鲜血,染在那身洁白的连衣裙上。
都说幸福的日子是短暂的,可是这,未免也太短了些——半年,是不是太短了些?半年,许多当初打赌的人赢了,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龙,他的每一句话我都不曾忘记。
“如果哪一方先抛下另一个人,那个人就要毫不留恋地离开,然后把那个负心的人忘得一干二净。”我答应了他,我要做到。自私点说,为了自己,我也要做到。
站在公园长椅旁的那棵树下,我捧着装着那条白色连衣裙的盒子。对不起,从现在开始,我要忘了你,虽然这样很没良心,可是这不是你说的吗?我还有我的未来,我得坚持下去呀。但是,只要你还在我的记忆里,我就无法从过去的回忆中自拔,所以,请你救救我。
最后看了一眼那两条刻着“龙”字的护身符,把它们装进了盒子
“龙,是你先抛弃了我。”我轻轻的对合资说。然后无数次的埋下又无数次的挖起。最后,我双手空空的离开了。把一切一切属于我和他的东西一起埋在了树下,留在了这里。
是的,是你先抛弃了我,是你先离开了我,是你让我伤心难过!忘记那个负心的人,忘记你!3月19日,从这一天开始忘记,永远永远干干净净的忘记!不会很难的,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不是吗?我们在一起的回忆并不多,不是吗?我们的感情并没有山盟海誓过,不是吗?幼稚的爱根本称不上是爱,不是吗?会忘记的,不是吗?
我走了,跟父母搬到了遥远的城市,一个没有你的地方。下定决心,学会坚强,学会遗忘。
一转眼,没有你的生活已经过去了三年。又是3月19日,还有些料峭的早春。我已经变了样子了,不是穿着超短裙的高中生了,我长大了。三年来,从来没有回来看你,今天,我又站在了你的面前。
“你好吗?好久不见了。”我在心里默念着,“好久好久不见了……”
真的没想到,我又回到了这里——这个我一辈子都不想记起,一辈子都要逃避的地方。回到这里?这样说恰当吗?也许,我根本从未离开过。
“清华园的荷塘应该已经翠绿了吧?”我微笑着捧起属于你的护身符,“你看得见吗?等夏天来到时,那里就会开满了荷花了吧?”
冷冷的春风没有带给我你的回应。
“对不起,我已经和努力了,你是知道的,我已经尽力了,可是我们的约定,我还是没办法遵守。”我把护身符揣进了怀中。
“你知道吗?这不是我的错。”我轻轻把土坑填满,又摸了摸这棵已显沧桑的大树,“一千次发誓忘记你却一千次忘记把你忘记。”
委屈,但没有眼泪.txt
委屈,但没有眼泪,不是坚强,而是成长。
有人说,蝴蝶的某一次振动翅膀,便会改变这世界的某一瞬间。正如此般,我那纯真的爱恋也让它随风而去了。
当心里失去了宁静,便不由自主地想要逃开,逃开。
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你会轻轻振翅飞走,唯有叹息。眉眼低落,不是闪躲,而是难过。
为何要拒我于千里之外?为何我只能妥协于你的妥协?为何我唯有痛苦蔓延至心?
是谁说过,在二个人的情感旅程里,只有两种角色,出走的,跟留下的。你属于前者,而我则属于后者。
我要的是真心的爱恋,不能得到便全身而退。没有规定,你就是我的氧气,我就是你生活里的点缀。沉默。
前面的路是否还可以与你风雨同行?我们还能一同看尽每个日出日落吗?也许可以,只是站在不同的世界里观看,就像我和你。
我是真的爱过,也尝试抽身远去,每一次都告诉自己要放弃,每一次总舍不得,每一次都想迈开脚步离开,每一次也都给自己有留下的借口,每一次你都无所谓,每一次我都装作不在乎……
很委屈,但不再有眼泪,只恨自己不够聪明。以后的路,要好好保护自己不再受感情的伤害,恋一个字,真的很可怕。
吻.txt
走了很多很多的路,从春到秋,再从满天的枯叶中回转身去,轮回了几多离愁。如果开始就是悲剧,如果这是注定,又何必苦苦纠缠,给彼此难以幻灭的美丽?我不想承认,仍然怀抱期待,可是你说:你的爱太沉重,我背负不起。
你转身,我心力交瘁。
还是像平常一样地走路,穿行在大街小巷。想起那些日子,为了买你喜欢的礼物而磨破的水泡,想起那副雕像,印第安人沧桑的脸庞和矫健的身姿,我说做男人就要这样,作一个父亲更要这样。你站在身后,双手环住我的腰际,微笑的气息轻轻飘入耳膜震荡大脑,每一次,你都这么温柔,你这么温柔,我不想融化,我要补钙。你轻轻吻着我,充满笑意和爱怜,你说“宝宝我爱你”,你说你不想也不会与我分离。
快乐总是如此短暂,当我重又回忆一首歌,不再是与你一起唱过的,或者听过的那些。留住一吻于心,从此我便是你的女人,即使短暂,即使忏悔,如果时间重来一次,我还是会走回老路再爱一次。如果你说这是注定,那么,我愿意相信,可是你已经离去,关于你的一切我不想追随,可是,却又不能不去回忆。
我终于决定要忘了你。
我一直想要忘了你。
即使昨夜星辰点亮眼角的泪滴,即使独自颤抖在冷风吹起的夜里,即使回忆灼痛了心上的伤口,即使翻江蹈海,即使上天入地,我也要忘了你。你说要我恨你,为什么要我恨你呢,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我在忏悔我的真诚。
关于昨天,关于从前,就好象做了一场梦。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醒来后我还是我,孑然一身,吻过无痕。
我爱麦兜.txt
我爱麦兜
作者:BOOBOO 文章来源:女友《校园版》第11期 点击数:2802 更新时间:200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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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布坐在电视前面吃着手指傻笑,看第一千零一遍的麦兜故事。看那只粉红色大鼻孔的小猪笨拙地翘着两只小脚唱:“大包再来两笼,大包再来两笼……没关系。”她就在地毯上瞎高兴。
我走过去啪地把电视关掉,她一骨碌从地毯上爬起来,看着我发愣。“为什么关我麦兜?”“20多岁的人了,心智还这么不成熟。”
“没错,我就是不成熟!怎么了?”她憨憨地露出四颗牙齿,得意的很坦率。然后她蹭到我身边,像那只小猪一样吭哧着:“多好看啊,对不对?”又学起麦兜的校长说山东话:“木有鱼丸!木有粗面!”。
我撑不住笑起来,她就肆无忌惮,拿着一张餐巾纸,用手搓来揉去,开始学麦太太做菜:“纸包(又鸟)——包——(又鸟)包纸——包——(又鸟)!”我无奈,走到卧室把自己扔在柔软的床垫上,发呆。这动画片我被布布逼着看过很多回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那么喜欢这个故事。无非是一只小猪很辛苦地长成一只大猪,可我不喜欢猪。
我转身趴在有香皂味道的床单上继续思考,思考我和布布目前的状态。布布是我的女朋友,她长着小鹿的大眼睛和天鹅的美颈,是个标准的小美人,正因为这样,一开始我才会去追求她。可是我们相处一年之后,她打碎了我的梦想。
她不喜欢收拾房间,不穿性感的衣服,不喷香水。惟一的优点是做一手好菜,因为她喜欢吃东西。还有,她喜欢把床弄的很舒服,因为她喜欢睡懒觉。总之,她就是一只长得很美妙、身材还不错的小猪。我经常这样说她,她完全不生气,反而笑嘻嘻地用麦兜的口气乖巧地说:“小猪就最好了!哈!”
可是有谁知道,我真的、真的不喜欢小猪啊!我梦想中的女朋友是小鹿、小天鹅、禁止、小绵羊……但绝不会是那只粉红色的麦兜!
我不希望我的女朋友是一个笨拙幼稚的家伙。毕竟我也月薪近万,每天西装笔挺地出入这个城市最高的写字楼,下班之后在昂贵的西餐厅吃三分熟的牛排,行走于衣着鲜亮的时尚男女中谈笑风生。
没错,我就是一个现在被很多人认为是恶俗的白领,可是当你已经选择做了一个白领,你当然只有把白领进行到底。
我自认,真的不是很小资,并没有要求布布非得变成我每天见到的那些外企供职的女人,操着流利的外语,用新款的LV手袋犒赏自己。我是传统的男人,希望我的女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温柔又高贵。可是她虽然性格乐观,偏偏又不顺从,生气的时候冲上来张口就咬,没轻没重。有时候我真想一走了之,好像今天这样。
我没有告诉布布,目前我对于这段恋爱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又鸟)肋。还有一件事情我没有告诉布布,我明天要去人间天堂的杭州出差半个月,跟我一起去的是我们公司公认的大美女,天使脸蛋魔鬼身材。她叫马娜,但所有的人都叫她——马当娜。
我在收拾行李的时候,布布走进卧室,一看见我在装东西,立刻很雀跃地说:“要去马尔代夫了吗!那里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莠,是坐落在印度洋的世外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