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仙境之夜·火之镇魂歌》》 · 孟斐斯德 · 2026-07-25
秦正风目光一闪:“我这辈子,就做过一件后悔事。”
夜没有打断他,他翻了个身,挺着肚子,仰面朝天地躺在沙发上。
“练什么都要付出代价……我为了这一手赌技,付出的代价是……妻子和女儿。”
夜一惊。
“那时,我还只是个无名小卒,家有娇妻,和只有五岁大的女儿。本来,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也挺幸福美满的。偏偏我迷上了赌博,日日沉湎赌场,往不知返。但从来十赌九输,很快,我就一文不名了。我只好开始变卖家产……最后,我卖了她们!”
夜又是一惊,他万没想到秦正风会在酒醉后吐露这些事情。秦正风却丝毫没觉察,继续说道:“就这样,在悔恨中,我度过了十年,最终练成了赌博神技,掷色子丝毫无爽。当我终于扬名之后,再去找她们时,哪里还找的到?我想,她们恐怕也死了吧……”
秦正风像个小孩一样哭泣起来,夜无话可说,只得安慰他道:“都过去了,逝者已矣,节哀顺变。”
秦正风的眼睛忽然瞪的大大的:“不,我在梦里总见到她们!我的女儿,用那一双大眼睛,眨着看着我,仿佛在问我为什么抛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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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被人拍醒,他睁开眼一看,双目红肿的秦正风正站在面前。
“夜,我昨晚……喝醉了?”秦正风试探性地问道。
“是的。”夜坐了起来。
“那我……有没有说过什么?”
“没有啊。”
“哦……那就好。”秦正风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说道,“夜,我一直想问你,你的气质很与众不同。你所显出的沧桑感,也与你的年龄有些不相符。”
“呵,”夜一笑,“或许这才更显得我与众不同吧。”
秦正风摇摇头,又说:“那你为什么会想租住这套小公寓呢,还是和陌生人合租?”
“我是个旅人啊,我很穷,得为旅途节省经费,而碰巧这套房子便宜,风景又好。”
“旅途?你究竟要去往何方呢?”
夜仰头看着窗外的天空:“不知道,从来处来,往去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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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朝有酒今朝醉,Tomorrowisanotherday。
秦正风继续他的职业——赌博。他真的是以赌博为生的,每天泡在赌场里,一掷千金,赢得无数。
很多人来和他赌,一些人是抱着想赢他的指望,一些人则是目睹圣手的风采。秦正风会让第一种人失望,而让第二种人乘兴而归。他身披一件风衣,虽然人过四十,却更显神采飞扬。
秦正风赌博:“其实我也知道,赌博不该被作为职业。很多人来赌,只是为了感受一下热闹的气氛。在这虚伪的世界,已很少有什么地方能让人剥下伪装,坦城相对了。在赌场,无论你是什么角色,粗俗下流也好,道貌岸然也罢,在这里你都是同一个角色——赌徒。而作为赌徒,你就只能脱下上衣,打赤膊,一手握紧拳头并高举,大声喊出你所赌的数字。
而这样一个能让人休闲放松而不是尔虞我诈的地方,实在是不该有什么职业存在的。
但我别无选择。
从放弃妻女的那一天起,就已别无选择。
我并不是不会输,我是输不起。这么沉重的罪,令我只可以赢,不可以输。”
一个身影站到了秦正风面前。
“秦正风?”
秦正风抬起头,看到了一张国字脸,紧锁的双眉。
“我是,不知您是……”
“龙城赌局的东家,龙天干。”
“久仰。”秦正风拱了拱手,已明白了对方的来意。
“三天之前你将我赌局资金席卷一空,我是来向你算帐的。”
秦正风拍了拍手:“本人出道二十年,从不得罪赌局的东家。你的赌局出老千,我这么做也是给你个教训。以后你可以开设赌局,但不可以出老千骗钱。”
“出老千?!”龙天干一张脸顿时涨成红色,他叫道,“要说出老千,你不才是出的最多的人吗?”
“真抱歉,本人从不出老千。”
“那你怎么解释,你说几点就掷出几点?”
周围人有不少也把怀疑的目光投向秦正风。秦正风镇定自若地一笑,拾起赌桌上一个色子。
“看好,这色子各面分别镂空不同的圆点数,代表六个数字。而‘一’这个大圆点所镂空的重量,自然和‘二’不同。各面重量的不同,是我制胜的奥秘。当然,这重量的极细微的差异,一般人是试不出来的。”
“你……你胡说!”
“是不是胡说,一试便知。”秦正风将色子一丢,“一”的那面向上,拾起再丢,“二”的那面向上,丢了六次,依次丢出六个数字。周围人被这一手绝技震惊了,纷纷高声叫好。
龙天干愣了好一会,最后又说道:“今晚八时,咱们在龙城赌局决胜负。你要是够胆就来。”
“奉陪到底。”秦正风镇定自若地笑着,“不知阁下想怎么赌。”
“我们来玩‘死亡游戏’吧。”龙天干咬牙切齿地笑着说。
周围的人不禁发出低呼。死亡游戏的规则是:两人各一个棋子,在一个转盘上掷色子并走格数。这个转盘上有红、绿、黑三种颜色的格子,走到红色格加10分,|奇-_-书^_^网|绿色格扣10分,基础分200,先到1000分为胜。但黑色格子又有它可怕的规定——走到转盘上唯一的一个黑色格子里的人,须以命相偿。这是最极端的赌博方法,一般在一方达到1000分或扣到0分之前,已经有一方走到了黑色格子。所以,可以说是名副其实、至死方休的死亡游戏。
“没问题!”秦正风一口应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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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秦正风回了寓所。正在休息的夜一愣:“老秦,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恩,晚上有赌约。”
“和谁?”
“龙天干,我和他约了‘死亡游戏’。”秦正风轻松地说道。
夜摇了摇头:“好吧,我跟你同去。”他怕龙天干死后,其手下会对秦正风不利。
坐在马车上,夜问道:“老秦,其实我也想问问你。你家资无数,靠赌博赢了这么多钱,为什么也要住一个小公寓,还是和陌生人合租呢?”
秦正风叹了口气,笑了:“我是个赌徒,再富有不能忘本。家资无数,也有一天会风流云散。所以我才选了个便宜实惠的房子住。而且,再多的钱,买的到金碧辉煌的宫殿,也买不到快乐自由的心,又何必在意居室的豪华与否呢。”
夜点了点头,秦正风又说:“夜,其实以你的实力,你的潜质,来做赌徒,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的。”
夜笑了:“不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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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龙城赌局,龙天干等人已恭候多时了。秦正风认出周围的人中有不少不是龙天干手下的人,他明白这是龙天干特意请来作公证的。他和夜也不答话,径直走到大转盘前。
“开始吗?”龙天干挑衅般地问道。
“开始吧。”秦正风面无表情。
“说说赌注吧。”龙天干叫手下抬来有如山一般多的钱,“这是一亿赞尼,比你那天清空龙城所得的还要多,我要是输了,这些钱都归你。你要是输了,就把清龙城所得的钱都还给我,这个不过分吧?”
秦正风淡淡地说:“我拒绝。”
“为什么?”
“清龙城所得的钱,我已全部散掉了,所以没钱可还你。而且,玩‘死亡游戏’,从来没有能赢到赌注的,赌的,本来就是命。”
“好,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也舍命陪君子!”
“开始吧。”
龙天干拾起色子便扔,出手便是十二点,他的红棋子走到了红格上。
秦正风拾起色子,摇了摇,冷笑一声:“这色子注了水银,龙天干,你出老千!”
龙天干顿时又涨红了脸,刚要开口反驳,秦正风把色子扔给夜。夜左手二指夹住色子,右手在“一”的那面轻轻一敲,只见一粒水银流了出来。围观的人也不禁为之动容,要知道色子虽小,却极坚硬,随手就能敲开一个洞,这人的武技绝对出色。
龙天干一见围观的人一方面对夜和秦正风露出钦佩的神色,一方面却鄙夷地看着自己,也知道众怒难犯,只得吩咐手下:“换个没注水银的来!”
新色子拿上来,秦正风拣起摇了摇,确定没注水银后,才掷出了个“十二”,他的绿棋子也走到了红格上。二人都是210分。
但龙天干再拿起色子时,却已有些神色不安,他是只会用注水银的色子的。对秦正风所说的那种方法,他是既不相信,也不会用的。他硬着头皮掷出色子,却只得了个“三”,棋子走到了绿格,扣了分。
秦正风轻蔑地一笑,拿起色子又掷出了一个“十二”。
就这样,到第二十几回合时,龙天干只剩下100分,秦正风却一直走红格,以450分的成绩遥遥领先。
夜知道秦正风的神技,也知道不用为他担心。但他还是深刻地体会到“赌场如战场”的含义。在这没有硝烟的转盘之上,小小的一粒色子,却有如是两军胜负的契机。而其间的勾心斗角、阴谋诡计,也实在不下于战场。
龙天干已是大汗淋漓,一粒粒汗珠从鼻子上滚下。红棋子离黑格还有三步,他抱着孤注一掷的决心,掷出了色子。
“扑通”一声,龙天干坐在了地上,那色子掷出的正是三。
秦正风笑了一声:“你自行了断吧,我们就不动手了。”说完,转身离开。
“等一下,”龙天干的嗓子沙哑,慢慢说道,“我以前跟人玩过三次死亡游戏,每次我都抱着必死的决心,最后赢了。跟你玩,我同样抱着必死的决心,为什么我却输了。”
秦正风没有回头,他发出一声长笑,然后缓缓说道:“因为我这一生,就是怀着必死的决心活过来的。”
再不说话,大步离去。
夜在转身的时候,却看到人丛中有一个黑衣女郎,穿着全黑的连衣裙,还戴着一顶黑色的大宽边帽。长发遮住了半边脸,一只美丽的大眼睛正看着秦正风。
“神秘女子。”夜一笑,在心中下了一个评价。
龙天干在他身后,拔剑自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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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几天过去了,秦正风继续赌博,夜继续闲逛。
这一天,秦正风哼着小曲推开门,夜把目光从报纸上挪开:“老秦,面色红润啊,今天赢了多少。”
“不在乎赢的多少,”秦正风得意地说,“今天,我在赌场遇到了一位绝世佳人啊。”
“哦?”夜也来了兴致,“说说。”
“她穿着一身黑色连衣裙,还有一顶黑色的大帽子,通体散发着神秘而迷人的气息。”秦正风饶有兴趣地说着,夜却暗自嘀咕:“莫非就是那天在龙城遇到的黑衣女郎?难道她因为见识了秦正风的魅力,而仰慕他?”他问道:“那女子对你说了什么?”
“也没说什么,闲聊呗。”秦正风满面春风,“另外她说她去看了前几日我与龙天干那场‘死亡游戏’。”
“看来果然是她。”夜想道。
“她就是盛赞了我的赌技,同时说,赢了龙天干,使我声名大噪,可以说,我的事业,达到顶峰了。我回答说,我还会有更高的顶峰。”
夜竖起大拇指,这种豪气干云的回答确实很合他的胃口:“然后呢?”
“她没再说什么,露出一种奇怪的笑容后,就走了。不过,她临别时的话让我很振奋啊。”
“什么话?”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呵呵,”夜笑了笑,“行啊你,走吧,去喝几杯,庆祝一下!”
“好,今天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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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秦正风一边喝酒,一边忍不住又对夜说:“夜,你知道的,这几年来,以我的名声和魅力,身边总是不乏美女。当然,她们都是冲我的钱来的。而这一次,我却感到前所未有的激动!她唤醒了我的某种活力,令我感到青春又回来了。”
“呵呵,爱她,就向她表白吧。”
“恩,我会的,我知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高兴的结果是,秦正风又喝醉了。
夜把秦正风挎回公寓的路上,秦正风舌头打弯地说:“夜……你知不知道,她有一种神秘的气息……令我感到,一见如故啊,就像,就像……”
他突然哭了:“就像我以前的妻子。
不堪回首的过去,无法摆脱的过去……”
“过去呀……”夜叹了口气,“记得有个人对我说过,过去这种东西,你越是想摆脱它,它倒越是会扑上来。而你若勇敢地转过身,去面对它,它就只是在那里而已。”
“去面对……”
“恩。”
“去面对……”
夜打开门,把秦正风扔到床上,自己也去洗洗就睡了。只听到秦正风还在喃喃地说:“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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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以后的清晨,秦正风居然一反常态地西装革履、衣冠楚楚了,那件风衣还反复浆洗过了,最后还喷上了男士香水!夜打了自己的脑袋几下,以确定这不是梦。
“老秦,这是干吗?你换工作服了?”
“不是。”秦正风得意地笑了,“今天佳人有约,我们要共进午餐,呵呵。”
“哦,少喝点酒。”夜笑着说,“我还扛的动你,换成是那姑娘就不一定了。”
秦正风满心喜悦地来到了约定的酒吧,一眼就看到那女子坐在一个靠角落的位置。灯光有些昏暗,但更显出她的妩媚。
“Hello!”他叫了一声,心里的喜悦立刻在脸上化为笑容。秦正风在心中鼓舞自己:“鼓起勇气……我不能再等待,一定要今天就表白了。”
生命经不起长久的等待。
爱也一样。
当秦正风满脸通红地对女子说:“我……我希望能和你在一起。”时,女子只是淡淡地不置可否,她把一个信封交到了秦正风手里。
迷惘不知所措的秦正风接信时,手剧烈地颤抖了一下,信封是红色的,异样的红色。
有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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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晚上回到寓所时,推开门,打开灯,却看到秦正风一个人蜷坐在角落里。
“怎么回事?”夜吃了一惊,“就算被拒绝也不至于如此吧?她到底说了些什么?”
秦正风慢慢抬起了头,他的双眼布满血丝,脸上多了许多皱纹,连鬓角都白了一大块。夜感到这位朋友仿佛一天之间老了几十岁。他无法想象,什么样的打击能令秦正风——这个素来刚强的男人,颓废到这种样子。
这个在赌桌前谈笑风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男人。
这个连痛失妻女都能忍受,最终成就一代圣手之名,纵横洛阳的男人。
这个一生都抱着必死决心的男人。
这个夜从他身上读到了“斗,战,胜”,并从心里深深敬佩着的男人。
秦正风默然良久,然后拿出一封信。信封已拆开,连里面装的信纸都是血红色的。
夜接过信刚要看,却见秦正风缓缓站起身。
“你去干什么?”
“去赌。”
“为了什么?”
秦正风叹了口气:“为了了结一桩多年的恩怨……往事在追讨,现在是我彻底还清这笔债的时候了……唉,报应,报应!”
夜有了强烈的不祥预感。
“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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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秦正风一直一言不发,夜也一句话都没有问。他知道,此行的最终结局,将会揭开一切谜题的答案。
龙城赌局。
自从龙天干死后,龙城赌局已经彻底破败了,再也没人来了。其室内也已落满灰尘,脏乱不堪。
今晚,除了夜、秦正风和约秦正风来此的人,再没有第四个人。
月光冷冷地透过破窗泻进室内,映出三个人孤傲的身影。
黑衣女子站在一个大转盘前,今晚她显得极为冷酷肃杀。而大转盘的标题更为触目惊心,言简意赅的四个大字:“死亡游戏。”
夜刚想开口询问,秦正风却先说话了,语调是冷冷的。
“你来了。”
“我等你很久了。”这是夜第一次听那女子开口说话,声音婉转动人,却隐隐有一股哀怨惨烈的杀气。
“那就开始吧。”
女子拾起色子掷了下去,“十二”。夜已是一愣,凭他跟秦正风多年出入各个赌场的经验,他已看出,女子的手法极为纯熟,正是秦正风所说的那种手法。
秦正风也掷色子,“十二”。两人就这样一直无休无止地掷出“十二”。
“今天我很给你留面子了,没有叫大家来旁观。”
秦正风冷冷地道:“你就是叫人来看,我也丝毫不因此而留情!”
“你果然是这样,”女子冷笑道,“卑鄙无耻的小人。”
秦正风的脸在一瞬间涨得通红,连额头的青筋都跳了出来。但他随即神色暗淡了下去。
“不错,其实你说的一点都不错,我是个卑鄙小人。”他低声说,“本来就是了,从当初那个夜晚,就是了……我一直都很后悔,那是我这一辈子惟一的罪……”
“够了!”女子厉声喝道,“我不要听你那假惺惺的忏悔!”
夜并没去深究二人的对话及女子的身份,他看到局势已发生了变化——秦正风罕见地连连失误,一下子落后了女子不少分数,而那女子却依旧不断地掷出“十二”。
“老秦,不要分心!”
但秦正风却仿佛没有听到夜的话,他浑浑噩噩地盯着转盘,又掷出了一个“六”。
女子又换了一种腔调,不紧不慢地说道:“想听个故事吗?”
“不想!”秦正风的语调有些颤抖,似乎已猜到了女子想说什么。
“以前,有一家人,父亲,母亲,和女儿,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父亲是一家的顶梁柱,他是那样伟岸,坚强。母亲和女儿都是容貌秀丽的人,她们深爱着自己的丈夫、父亲,相信他所说的一切。”
“不……不要说了!”秦正风手一抖,掷出了一个“三”。
“但这只是灾难的开端,在一个夜晚,一群陌生人闯进了他家。当时父亲在赌场已输得精光,竟将母女俩卖了作赌资。母女俩又惊又惧,被那些陌生人如同货物一样,捆起来扔到车上,拉入了茫茫的黑夜。”
“那时,那时……”秦正风忽地用手捂住脸,蹲下啜泣了起来。
女子毫不在意地掷出一个“十二”,继续平和地叙述。
“后来,母女俩四处辗转,从一个人贩子手中到另一个人贩子手中。美丽,是女人最大的不幸。她们所受的苦难和凌辱,是你无法想象的。”
“够了,够了,我再也不想听了!”秦正风情绪失控地咆哮了起来。
“终于,母亲在当女佣时,恨、病交加,去世了。临死前让小女孩向父亲报仇。于是小女孩独自回到了家乡,一路靠乞讨为生,受尽了折磨,却始终不曾流一滴眼泪。”
夜看的到,也听的出,女子的每一句话都喷射着怒火,饱含着愤怒。
“因为,眼泪早已流干了,随之流出的还有爱。是的,爱意已尽,恨念丛生!而她看到,昔日的父亲已成了人人敬慕的赌博圣手,便决心在他为之痴迷一生的赌博中,打败他。”
秦正风的全身都在颤抖,再也拿不稳色子。色子在他手中乱跳,发出“叭叭”的声音。
“或许你该奇怪,为什么小女孩受了这么多磨难,几次濒临生死线,却始终没有死呢?
不,其实她早就死了!”女子摸着心口说。
“现在来复仇的,是从地狱中重生的魔鬼,带着旧日的冤孽,来向现在追讨的!
看清楚我的脸,”女子凑近秦正风,“我的爸爸。”
秦正风终于再也无法抑制,他恐惧地大声尖叫,将色子甩了出去。随即,他的叫声戛然而止。
他瞪大那双已深陷下去的眼睛,盯着那两粒色子,鼻尖上的汗水涔涔而下。
色子掷出的是“三”,绿色棋子走了三格,走到了黑格。
“故事结束了,游戏结束了,你的生命也将结束,爸爸。”女子冷冷地说。
秦正风已坐在了地上,只是无力地嘀咕着:“报应,报应,举头三尺,真有神明。”
他的目光移向夜。
“夜,你说过,对过去,要勇敢地面对。
我现在准备面对这过去了。
人不能总在逃避。”
秦正风掏出一把匕首,插入了自己的心窝,鲜红的血顿时溅了一地。
女子面无表情,穿好大衣,离去。
夜站在原地,同样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然后,他从兜里掏出那封血红色的信,只见上面写道:
“爸爸,女儿在龙城赌场恭候你。
我说过,与龙天干的‘死亡游戏’是你一生事业的顶峰。
你不会再有更高的顶峰了,因为我要在顶峰结束你。就在你达到顶峰的赌场里,用你达到顶峰的游戏方式。
人的一生不可能不犯错,但犯了错却不断逃避,却令人鄙视。
犯了罪,就要偿还。这个心理准备,从你犯下罪的那一天起,就该有了。”
在这些字的下面,是秦正风刚劲的笔迹:
“夜,你看到了,这就是我犯下的罪。
我是自作自受,她说的没错,从犯下罪的那一天起,我就该有这心理准备,面对我最终的结局。
如果真的无可挽回了,也请你不要为难她。我知道,她的功夫差劲的很。
我一样知道,她的赌技并没有超过我。
但她是我的女儿!
我不仅是个罪人,还是个白痴。从看到她那双眼睛时开始,我就早该想到她的身份了。
我抛弃妻女,玩物丧志,最后还几乎爱上自己的女儿。
这是命运的嘲弄,是老天的惩罚。
我是个无药可救的罪人。
所以,这一次,我决定用生命,去戒我的罪。”
(戒罪END)
(火之镇魂歌)前传·千年孤寂0.9外传·困兽
“我是牧师,是来此布道的。对,对。”恰克微笑着向村长解释自己来此的原因。他身披红白色的牧师外袍,穿着紫色的袍子——这是对一个牧师所掌握的崇高力量的认可。
村长当然知道这件号称“天衣”的“月舞”所代表的含义,他和蔼地准许了牧师的布道。
这种年代,在遍地盗匪如麻的地方,会出现一个高阶的牧师,的确是非常罕见的。村长真心希望恰克牧师能为这个没什么文化的小村带来福音。
“神啊,看来你并没有忘记我们。”村长暗暗在胸口画着十字。
恰克抚了抚灰色的头发,又说道:“我希望先了解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这样会对我的工作有所帮助。”
村长立刻为他详细地介绍,并带他周游村子。村人听说有个高阶牧师来此,都兴奋地前来观看。
“我们村四面环山,只有您来时的那条小路可以通向外界。那是这个闭塞的村庄与外界的联系了。东西北面山上都有匪帮,不过他们也只是向外扩张,大概是因为这个村太穷了,没什么油水吧。”村长苦笑道。
“南面山上呢?”恰克问。
“南面山……”村长欲言又止。
“南面山上有妖怪!”围观人群中的一个孩子忽然喊道。
“妖怪?”恰克一愣,却看到周围年纪大一些的村人都一副黯然的神情。
村长咽了咽口水:“这事说来话长……
那还是十年前,村里有个极聪明的小孩叫基德,从小就调皮捣蛋。大家都很喜欢他,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样。
十六岁时,基德和村里一个女孩相爱了,她叫克莱迪,聪明漂亮。大家都笑着打趣说他们真是天生一对。克莱迪温柔害羞,基德经常陪着她。
天有不测风云,在四年前,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基德出村办事,因为大雨而耽搁了,没能及时回村。克莱迪一个人在学校等到很晚,最后一个人走进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再也没有走出来。
后半夜,基德一身泥水,跌跌撞撞地回了家。他是挂念克莱迪,在雨夜里独自赶回来的,却得知克莱迪没有回家。
基德发疯一般又冲进了雨夜。天亮时,雨停了,人们在村南一片空地上发现了他。那里原来有一片树林,但都被打断了。
人们看到基德坐在地上,一动不动,怀里抱着全身赤裸的克莱迪。
克莱迪死了,是被奸杀的。
基德当时就疯了,他一路嚎叫着冲上南山,杀光山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些强盗。后来他就一个人住在山上,村人怜悯他,也不去打扰他,还给他送去食物,放在山下。但是为了防止孩子们误入山里,就告诉他们山里有妖怪。”
恰克唏嘘不已,又问道:“那那个叫基德的孩子,后来你们就没见过?”
“有个樵夫上山砍柴,说看到了基德,而且还不止一次。他说基德发狂时会摧毁所能看到的一切,无论树木还是动物。真难想象基德发狂后会爆发出那么强大的破坏力。不过他平静时,会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大石头上,忧郁而悲伤。”
恰克点了点头,转身向南方走去。村长吃了一惊:“恰克先生,你去哪?”
“去南山啊。”恰克笑了笑,“看看我能为村人做些什么。”
他低声自言自语:“也为那个可怜的孩子做些什么。”
※※※※※※※※※※※※※※※※※※※
在山上,恰克一路循着被破坏的痕迹,找到了基德。
天上升起一轮满月,基德坐在大石头上,对着月亮发呆。
他忽然意识到了恰克的接近,转过头,低吼了几声,算是警告。
“是天生的习武奇才……”恰克慢慢地打量基德,他注意到了基德的眼睛。
“受伤野兽的眼神……”
他慢慢地向基德伸出一只手:“孩子,你一个人呆了四年了,跟我走吧。”声音温和而平缓。
基德瞪视着他,居然四年来第一次开口讲出了人类语言,不过断断续续的,声音也很沙哑:“他们……抓不到……凶手……”
恰克微笑着叹了口气:“是啊。
世界上每天都有许多正义被湮灭。
世界上每天都有许多罪恶在滋生。
但是,不能因此而丧失希望,甚至丧失理智。那只能算是被打败了。”
基德呜咽了几声:“我……没有保护好她……”
“你应该保护好自己,我想,这也是她的希望。”
基德终于慢慢点了点头,他慢慢走过来,握住了恰克伸出的手。
※※※※※※※※※※※※※※※※※※※
看到基德走下山的村人大吃一惊。有人敲响了村中央那口巨大的警戒钟。
村长几乎是感激涕零地感谢恰克,恰克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不要谢我,这孩子天资过人,不好好教育他是浪费了。
而且,我很喜欢他。”
基德跟在恰克身后,不看任何人,也不跟任何人说话。
从此以后,恰克开始抚养他,教他识字,学习各种知识,以及各种格斗术。恰克沉默寡言,脸上很少有表情,但无论学什么都能很快学会。
他没有再发过狂,只是每当大雨滂沱的黑夜,他会表现出明显的不安。他一刻也停不住,在房间里烦躁地走来走去,口中发出阵阵低吼。
每当这时,恰克会走上前,轻轻抚摸他的额头,手上闪现微弱的绿光。基德就会安静下来。恰克教给他“禅心”,他会很快进入状态,沉静,安宁,仿佛睡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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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眼间,两年过去了。基德成长为一个二十二岁的小伙子,体格健壮,眼睛中闪着光。
牧师的力量可以治愈肉体的伤痛,却不能治愈心灵的创伤。恰克知道,虽然基德已不再发狂,成了一个文明、武术高强的优秀年轻人,但不能改变的是他眼中那种受伤野兽的眼神。
“是时候该出去闯闯了。”恰克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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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牧师先生,您要走吗?”村长一惊。他知道,这两年以来,恰克为村中做了巨大的贡献。他革新了人们的知识结构,告诉他们先进的文化、技术,教他们了解许多以前闻所未闻的知识,引他们注意外面那个世界的一切。他没有建立一座教堂,没有宣讲一页圣经。但是,他真的是来布道了,他给这个闭塞的村庄带来了福音。
那是心灵的光芒。
“别担心,只是出去游历一段时间而已,最后还会回来的。”恰克解释道,“而且,这个孩子。”他指指身旁的基德,“他也到年岁了,该出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我能教给他知识,但教不了经验。世事的磨练,是成为一个男子汉最佳的催化剂。”
村长答应了,并带所有村人为他们两个送行。
送行的人群中,叫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恰克先生,早去早回!”
恰克微笑着向人群挥手。
基德仍就表情木然,一声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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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了村人们的视线,恰克出了口气:“两年没出来走走了,感觉真轻松啊。基德,这是你第一次正式出村历练,有什么感想吗?”他看着基德,却发现基德身体在轻轻颤抖。
“怎么了,基德?”
“六年前那个雨夜,我就是从这条路跑回来的,最终……还是救不了她……”
恰克皱了皱眉:“那不是你的错……”
忽然两旁的树丛中一声呼啸,几个人影闪了出来。
“旅人们,交出行李和钱财,饶你们不死!”
“这么快就出现匪帮了?”恰克的眉头又皱了皱,随即伸展开,“基德,这是你的第一次实战……”
话还没说完,基德已如一条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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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克手上闪现绿光,那个盗匪折断的腿慢慢复原了。他又治疗了几个没死的家伙,然后放他们走了。
“下次对人类不要这么绝情。”恰克说道,“他们纵然肮脏、堕落,但他们毕竟是你的同类。”
“他们……”基德喘息着,伴随着低吼。
“他们有罪,但罪不至死。他们只是想抢夺财物,使自己生存下去。
生存的本能无罪,如果妨碍到你,只需给他们教训就好了。除非他们威胁到了你的生存,这时‘以杀止杀’原则就可以生效。”
基德慢慢平静下去,看着几具被他撕扯得不成样子的尸体,他低下头,仿佛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没关系,孩子。”恰克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尽管基德已是个年轻人了,但在恰克眼中,他仍是那个悲伤的孩子。
“以后对待魔物时,也是这样。”
基德有些不解。
恰克继续解释道:“有的魔物是完全无害的,比如波利、疯兔等等,若它们为了生存而干扰了你,你可以警告它们,它们就会逃走。而有的魔物,比如不死生物,它们则有着强烈的攻击欲望。见到它们不是你死就是它们亡,你只好以杀止杀。”
基德默默记下了这些教导。
※※※※※※※※※※※※※※※※※※※
“呵!”基德大吼一声,一脚将一个腐尸的下巴踢得粉碎,飞了出去。他强壮有力的双手不断地插进腐尸们的胸膛,将供给它们力量的不死心脏捏碎。
恰克手一抬,一道道白光在腐尸们身上闪起,那些不死生物立刻哀号着化成灰烬。
“安息吧。”恰克念道,“愿主救赎你的灵魂。”
牧师的治愈术不仅可以治愈肉体的创伤,还可以攻击不死生物,使它们被拘束的灵魂得到解放。
忽然,一个皮肤泛绿的腐尸以极快的速度从背后直扑恰克,恰克来不及转身应付,基德也来不及救援!
就在基地的惊叫声中,“叮”的一声响,在恰克的身上出现一个绿色的护罩,将那行动敏捷的腐尸弹开了,自己毫发未损。正是牧师的防身绝技“霸邪之阵”。
恰克回过手给了它一记治愈术。但那腐尸只是向后一倒,马上便又不倒翁一般站了起来。
“唔,是个绿腐尸*,看来它是这群腐尸的首领了。”恰克喃喃道。他举起手准备作第二次攻击,那绿腐尸也呲着牙作攻击姿态。
但是,它没来得及出手,恰克也没有。
绿腐尸被基德从背后撕成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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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斐扬腐尸洞出来以后,恰克表扬了基德。基德没有答话,但他表现出腼腆。
只有从他眼中偶尔闪过的那种眼神,让恰克意识到——没有变过,那种眼神。
悲哀的孩子的眼神。
受伤的野兽的眼神。
不过,总算还是有值得欣慰的东西。
在这些日子以来的实战中,基德的确变强了。最开始,他只有力量,后来恰克教给了他技巧,现在,他还有了经验。
他已是个一流的战斗家了。
※※※※※※※※※※※※※※※※※※※
当时,整个卢恩王国都知道,一个据说曾效力于大陆最强牧师组织“圣十字”的牧师,和一个拥有妖怪一般力量的年轻男子,正在周游各地,铲除威胁人类安全的魔物及匪帮。
“圣十字啊……”恰克如梦呓一般念出那个名字。
“还真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种短时间内极大提升战斗力的战衣,不是受主祝福的长方形十字架,而是正方形的十字架……虽然圣十字成员借由此打败了无数敌人,但我始终认为,那是不正当的。
为求荣誉不惜一切,这不是一个牧师所应该追求的精神。或许放在骑士或十字军身上很合适,但我们是牧师,牧师应该学习的是慈悲,宽恕,救赎。
所以,我讨厌荣誉……”
回过神来,一大群人正涌过来。
恰克的嘴角向上挑起,嘲讽地笑了。
“我们出名以后,所到之处,有理智的魔物都退避三舍了。只有不自量力的匪帮,倒常常自己送上门来。”
那群人涌了过来,一个为首的开始喊话,但恰克并没在意他喊什么。都一样,不过是找个借口挑衅而已。
上帝啊,既然你给予了人类这种生物以伟大的灵性,为什么又要给他们以无尽的愚蠢呢?
基德碰了碰他:“他们要开始进攻了,如何处理?”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以杀止杀。”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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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满鲜血的舞蹈开始了,基德双手挥舞,带起一声声惨叫,一条条生命。
“主,愿你宽恕我们。”恰克边想边双手抓住一个冲过来的人的脑袋,向下一按,膝盖一磕,那人的面骨立刻碎掉,软软地瘫了下去。
忽然,基德停住了。
“约翰!”这是恰克第一次听到基德这种惊讶的语气。
那个叫约翰的匪首也认出来了:“基德!”声音中充满不安。
基德不说话,冷冷地看着对方。恰克感到气氛几乎凝固了。
“约翰,克莱迪的事……”他慢慢地说道,“她出事的第二天你就失踪了,原来是来了这里。”
“基德……我,我……”约翰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当时我也暗恋着她,见她一人在雨里跑,浑身都湿透了……我一时没忍住就……但,但是我没杀她!你……你饶了我吧……”
“喀嚓”一声,基德一爪击碎了他的脑袋。
“你!你还敢求饶!”基德喘息着,怒吼着,“克莱迪本来身体就不好,在雨中奔跑,还被你……”
基德一脚踩在已倒地的约翰的尸体上,“喀”的一声脆响就踩穿了胸骨。
“我恨不得抽你的筋,剥你的皮!”基德的狂怒不受控制地发作起来,眼中一片血红,只是在尸体上乱踩,最后把尸体都踩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
周围的人全都被那可怕的杀气震慑了。
基德抬起头,狰狞地一笑……
※※※※※※※※※※※※※※※※※※※
“轰隆”一声响雷,下雨了。
恰克慢慢走向山头。
一道闪电照亮了满地横七竖八的死尸,以及那唯一站立的身影。
“克莱迪……我终于为你报仇了……就在同样的大雨滂沱的夜晚……”
恰克不知该说什么好,他等基德平静下来,才走过去。
“有什么感受?”
“什么感受都没有。”基德低低地说,恰克感到他在呜咽,“即便我杀了约翰,杀了所有人,毁灭一切,她也活不过来。”
恰克叹了口气:“这就是复仇的味道。”
他拍了拍基德的肩膀:“无须压抑悲伤,我知道你在想她。
想哭,就哭吧。”
基德一直沉默着,大片大片的水从他脸上滑落,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然后,他转过头,笑了:“怎么会哭呢?
正义,终于被贯彻了。”
看着基德匆匆前行的背影,恰克暗想道:
“悲哀的孩子,受伤的野兽……
一个男孩要经历多少磨难,才能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
在以后的日子里,基德显得越来越烦躁,不论来犯的是人,还是魔物,他一概杀无赦,而且手段几乎可以称为是虐杀。
走在路上,他会毫无原由地撕扯路旁的花朵,向天咆哮。
恰克看在眼里,却不知该如何劝慰基德。
“过去的事情,冷雨,黑夜,鲜血。这一切,正在逐渐唤醒那深埋在他心中的兽性。”
恰克推开居住旅馆房间的门,基德正坐在里面发呆。
“基德,这些日子以来,你越来越不正常了。你变得残忍,嗜血,这可不像你以前的样子。”
基德不答话,眼睛中有一种深切的悲哀。
“又是这种眼神。”恰克想,“悲哀的孩子,受伤的野兽,令人心酸的眼神。”
一束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里。
“基德,我们走吧。”恰克忽然说。
基德站起身,依旧木然。
“等一下,不问问去哪吗?”
基德半侧着脸,眼中有疑问的含义。
“回家。”
“家?”基德的脸上先是惊愕,然后慢慢转为欣然。
“是的,家。”恰克微笑。
基德也笑了,笑得那么灿烂:“好吧,回家。”
他走到门口,正要拉门,忽然回过头,笑容黯淡了:“恰克,要是有一天,我真的再度发狂杀人……”
他回过头,继续拉开门:“算了,还是没什么好说的。”
在他要走出门的一瞬间,听到身后沉闷的声音:“我会杀了你。”
基德笑了,点了点头。
※※※※※※※※※※※※※※※※※※※
终于,回家了,阔别六个月的家。基德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村人们都来欢迎牧师的归来。令他们惊讶的是,基德已成长为一个男子汉。他稳重,体格强健,散发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气息。
两人回到恰克的住处,尽情休养。
恰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给基德:“看看这本小说吧,我年轻时看的,都忘了是什么内容,只记得很好看。”
基德笑着接过,随手翻过一页:“这世界充满了像她一样的女人,可怜的受惊的女孩子,流着屈辱的眼泪,躺在被鲜血和精液所玷污的床上。”
基德的双眼瞬间变得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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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克捂着胸口蹒跚地走向镇中央。
他当时甚至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身后的嚎叫及随之而来的攻击打昏过去。
“那孩子长大了呢……”他自嘲地想着。
镇中央,那口警戒钟被从架子上拧了下来,扣在地上。基德坐在上面,双手沾满了鲜血。周围是村人的尸体,他们瞪大迷惑和惊恐的眼睛,死不瞑目。
血顺着大钟流下来,基德在仰天发呆,意识到恰克的接近后,他立刻转过身,咆哮着,并作出攻击姿态。
恰克注意到那眼神。
受伤野兽的眼神。
“对不起,我只是想为你,为你们,做点事。最终却害了你们。”恰克喃喃道。
“现在,”恰克一把扯下外袍,露出一件画有巨大的正方形十字架的战衣,“来吧。”
基德狂吼一声,如箭一般扑了过来。
恰克本来做出了攻击姿态,忽然双手一张,打开怀抱,迎接基德。
基德径直扑入了那怀抱,手爪击出,打碎了恰克的胸膛。
与此同时,恰克双手抱拢,浑身出现巨大的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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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了……
恰克倒在地上,抱着基德逐渐变冷的尸体。
他看着天,笑了。
“傻孩子。”
(困兽END)
(火之镇魂歌)前传·千年孤寂0.10外传·焚鹤
“黑衣人走在林中,忽然,背后一声断喝……”
清鹤刚写到这里,背后的房门忽然被推开。
父亲走了进来,清鹤的书桌上除了正在写的小说以外,一无所有。他面色尴尬地看着父亲。
果然,当父亲看到他桌上只有一篇小说时,刚刚还和善的脸立刻阴云密布。
“你怎么回事!不是叫你不要写了吗?”父亲语气不善,“赶快收起来!”
清鹤既不说话,也不收拾,侧脸看着父亲。
父亲也无意多说,转过身走了出去,门“砰”的一声撞上。
清鹤神情落寞,点燃一根烟。
“难道我无权拥有自己的梦想吗?”
※※※※※※※※※※※※※※※※※※※
清鹤放学回到家,父母正坐在桌旁等着他。清鹤都不用想,便知道他们要谈的是昨晚发生的事。
他尽量想在严厉的目光下,拖着书包,溜回房去。就在他走到房间门口时,父母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清鹤,我们想和你谈谈。”
清鹤无奈地转过身:“哦。”又坐回桌旁。
父亲先开口了:“清鹤,你也不小了。现在正是考取功名的时候,更应该多努一把力。”
母亲也说:“对呀,现在上去了就是终生富贵,掉下去就只能一辈子看着别人的屁股!”
清鹤忍受着父母老生常谈的唠叨,最后说道:“可是我无意于功名啊。”
“为什么无意于功名呢?你这样根本就是态度不端正!”父亲一看说教无济于事,立刻上了火,大帽子也扣了上来。
“功名有什么好?”清鹤皱着眉。
“有了功名就有了富贵,要什么有什么。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僳,书中自有颜如玉啊。你将来地位显赫,才知道功名的好处!”
“很抱歉,我现在还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有一个梦想,并且应该为这个梦想付出全部努力。我既无意于功名,也不贪恋权贵,如果是我所不喜欢的,即便它有千般万般的好,好得跟皇帝老子一样,我也依然是不喜欢!”清鹤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你,你混帐!”父亲被噎得无言以对,“你这不孝子,就算你不为自己而学,难道不为家族考虑一下吗?”
“光宗耀祖,这才是你们的真实目的吧?”清鹤冷笑道。
“你怎么这样玩世不恭!”
“玩世何必恭?今朝有酒今朝醉!”
母亲一看话不投机,忙为脸红脖子粗的父子二人平息战火:“清鹤,我知道,你想的是靠写作成名,对吧?你想学孟飞?可你要知道,千万个人里,不也才出了一个孟飞吗?”
“即便是一亿分之一,安知我不是那个一?我只知道,为之奋斗的话,就有一亿分之一的可能,不奋斗,就是零!”
“可是你若正经地学习,成功的可能不是更大吗?”
“天生不走寻常路。”
“那你是不愿走别人走过的路了?可是写作这条路,不也一样有很多人在走吗?”
“比正经学习的人少。”
父亲又忍不住了:“不可理喻!”
清鹤点点头:“没错,不可理喻!”
谈话谈到这个地步也就无以为继了。父母把清鹤轰进了房,并扬言要采取强硬手段。
※※※※※※※※※※※※※※※※※※※
清鹤在灯下伏案写作了很久,烟灰缸中积满了烟。终于,他抬起头,长出一口气:“呼,又完成一篇!”
写作者的精神对写作者的影响很大。长期苦闷的人,作品也是充满了黑暗、痛苦,就像清鹤这样。
清鹤力图在作品中表达的是那种看不到希望的感觉,如同在一个黑暗的正方体空间中,六面碰壁,求出不得。
“如果要为这种写作理念起个名字,我认为它是‘暗转入灭’。主人公在一片黑暗中,看到一点微弱的希望之光,于是他拼命去追逐,在追逐过程中失去朋友、爱人,受尽磨难,失去一切。而最终,那点希望之光还是熄灭了。
这种悲剧模式的色调是灰色的,既不是黑也不是白。白色是希望,黑色是绝望,充满希望的人是快乐的,没有希望的人不会痛苦。所以,灰色才是最令人痛苦的,因为它令人有所希望,又不断灭亡着这希望。”
清鹤为自己新完成的一篇作品感到喜悦,毕竟,这离梦想又近了一步。他心满意足地将作品放入盒子中——那是一个漂亮的木盒,专门用来放置小说的。
清鹤睡去时,已是午夜。
※※※※※※※※※※※※※※※※※※※
次日,清鹤放学回家,却发现父母的脸色很奇怪。他也不说话,径直回到房间。
“今天真奇怪,他们居然没有唠叨。难道……”清鹤心中升起一丝不祥的预感,他想起昨天父母所说的“强硬手段”。
清鹤打开木盒,顿时一身冷汗。
木盒是空的!
清鹤冲出房间。
“请把我的小说还给我。”
“不行。”母亲断然拒绝,“清鹤啊,现在都到什么时候了?写小说没有出路的,你就不能静下心来学习吗?”
清鹤抿着嘴,盯着父母。
父亲也开口了:“我们这样都是为你好。”
“我自己难道不会为自己好吗?”清鹤冷冷地顶出一句。
“你还小,不懂事。等你长大了,有了工作,我们就把小说还给你。”
清鹤哈哈大笑,笑得那么肆意,笑得父母心里都有点慌张。
“算了吧!何必找那些你们自己都不相信的借口?等我长大?恐怕你们觉得我永远也长不大。”清鹤猛地收住笑声,“直说了吧,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还我小说?五年?十年?还是一辈子?!”
“你放肆!”
“对,我放肆!我生来就这么放肆!我是你们一手培养出的魔鬼!”清鹤转过身,大步走开。
“站住!”
清鹤房间的门“砰”地关上了。
父母面面相觑。
※※※※※※※※※※※※※※※※※※※
清鹤独自坐在书桌前,想起往事。
“那时,是父母鼓励我走上写作这条路。我以为,他们会让我走到最后。”清鹤愣愣地看着一张全家福。那时的自己,还那么年幼,可以笑得那么无忧无虑。
“为什么,梦想开始时,会有鲜花与掌声。而当我向深处漫溯时,却会遭到意想不到的冷嘲热讽?
已经记不清父母这种态度的转变是起自何时了。也许,他们从来就不曾真心支持过我。”
清鹤想起那时,自己正因小说的事和父母吵得天翻地覆。也就是在那时,他无意间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了孟飞。
孟飞是个和他差不多年龄的青年人,已发表了三四篇小说,还兼职了一家报社的名誉主编,曾获了不少奖,小有名气。
那时,清鹤读着那篇报道,心中就如同刀在割。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刺着他。
“其实,我本可以做得比他更好……
无人相信……”
※※※※※※※※※※※※※※※※※※※
晚上,清鹤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
“为什么无人相信?”
“学校的哲学课上讲了那么多大道理,会有一种应对无人相信的方法论吗?”
在半梦半醒之间,清鹤忽然想到一句话。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对了!”清鹤心中有什么东西一动,“无人相信又怎么样呢?我是为自己而活!小说也是一样,不为取悦任何读者,我要书写的是自己的想法!”
清鹤翻身下床,点亮灯台。
“仔细想想,其实他们不太可能把那么多书稿转移到别的地方去。所以无非两种可能,一是分散开来藏在家里,二是……烧了。”
清鹤咬咬牙。
“烧掉的可能性不大,虽然他们冷酷,却也不至于如此绝情。赌一赌吧!就像我说过的那样,哪怕只有一亿分之一的可能性,若不去做,那也是零!”
清鹤拿起蜡烛,蹑手蹑脚地打开房门,走进大厅。
夜已深,父母都已回房睡觉,清鹤溜进卫生间,厨房,每个房间、每个柜子地寻找。
“啊,这里有几篇!”
“这里也有!”
清鹤对自己小说的篇幅相当自信——那些小说摞起来能顶上三四本大百科全书的。但这也意味着寻找起来的难度更大。
终于,清鹤找全了所有的小说,捧着厚厚的一大摞纸,他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回了房。
放下小说,关上房门,清鹤在心中大叫:“我赢了!我赢了!”
若不是顾忌夜深人静,他就真的要大声欢呼了。
赢了!
清鹤在小说中自豪地写道:“我有豹一样的敏锐直觉,像搜寻猎物一样寻找着自己的目标。”
※※※※※※※※※※※※※※※※※※※
但好景不长,父母很快就发现清鹤取回了小说。双方再度爆发了争吵。
“清鹤,我们诚心诚意地和你谈。就不能不写小说吗?”
“不能。”清鹤斩钉截铁,“如果来和我商量,那我会陈述自己的理由。如果是来逼迫我、命令我,那也就不必谈了。”
“我们这就是在和你商量。”
“那好。我就直说了吧。你们别再费心思劝我了,你们也知道,从小到大,只要我认准了的事就绝不改悔。”清鹤自嘲地说道,“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咬住个空瓶,给个蓝色药水都不撒口’。”
“如果明知咬住的是空瓶,难道你也要把它吃完才甘心?”
“我只是坚信我咬住的是蓝色药水。”
……
最后又谈崩了,父母实在是无法赢过清鹤的诡辩。
于是,在某一晚,清鹤正在写作之时,父亲拧开门走了进来,一把夺过清鹤手中的小说,又捧起放小说的盒子,走了出去。
清鹤静静地坐了一会,然后摇了摇头,点燃一根烟。
他随手从旁边的书架上拿出一本书。
孟飞所著的《行文者》。
清鹤随手翻开一页,一段文字跳入了他的眼帘:“真正的艺术家,是为他的艺术而殉的。殉了所有的灵魂与肉体,便达成了自己心中的艺术。”
清鹤合上书,抽烟直到深夜。然后起身,到各个房间里找回小说,回到自己的房里。
※※※※※※※※※※※※※※※※※※※
就这样,清鹤与父母不断地捉迷藏。
清鹤在《行文者》里读道:“为文者,当以心成文,以血书文,以智敬文,以才祭文,以魂注文,以身殉文,方乃真为文也。”
清鹤在自己的小说里写道:“我有超人的毅力,我从不轻言放弃。”
“小说其实就是在说自己要说的话。”清鹤撂下笔沉思,“借笔下的人物,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感想。
如果说我为什么喜欢写小说,大概是因为我爱这个过程。
仿佛自己创造一个世界。
可是,我能为所有人物写下如歌的命运,却不能为自己,写一个完美的未来。”
※※※※※※※※※※※※※※※※※※※
清鹤坐在教室里。
这个地方曾令他感到陌生,也曾令他感到熟悉。
因为他从不认真学习,无论上什么课都在鼓捣他的那点小说,所以同班的同学都有意无意地疏远了他。清鹤永远都是远远地望着别人围成一圈说笑,自己则孑然地坐在座位上。
这个地方曾令他感到自己是一个异类,一个被社会所背弃、被人群所忽略的异类。他不为人所理解,也不屑与人交流。
但是,现在,他非常坦然地面对这一切。
“最终能够成就大事的,都是异类,或者毋宁说,是疯子。”
※※※※※※※※※※※※※※※※※※※
圣诞夜,父母再度没收了清鹤的全部小说,把他反锁在家,去参加朋友的宴会了。
清鹤再度开始寻找小说,每一个房间,每一个角落。
“呼,又找到一篇了……恩,只差一篇了。”
“这里没有……这里也没有……”
“奇怪,怎么就是找不到……”
※※※※※※※※※※※※※※※※※※※
父母回家时,一开门,立刻看到满目的狼籍。所有的柜门洞开着,家具东倒西歪,零碎物品丢得满地都是。
母亲一声尖叫,以为家中进了盗贼。
这时,又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从里屋传出来,父亲扶着母亲,大着胆子走过去查看。
一间屋子中,清鹤发疯一般地寻找着,口中喃喃道:“还差一篇,还差一篇,怎么就是找不到,就是找不到……”
母亲哭了,从自己的包中取出一篇小说,递给清鹤。清鹤却仿佛根本没看到一样,继续寻找着,喃喃道:“怎么就是找不到,就是找不到……”
(送给自己的特别短篇外传·焚鹤END)
(火之镇魂歌)第一部·黑夜天使1.1相信
故事发生在卢恩300年前后。
那时,外挂尚未大规模兴起。使用外挂的人们也不是全身心交给外挂,而是只将外挂植入身体的某些部位,以增强战斗力。
那时,卢恩王国官方还号称打击外挂。
那时,夜在旅行。
※※※※※※※※※※※※※※※※※※※
夜打昏了一个扑过来的敌人。
“又是外挂。”他皱皱眉,外挂无疑是夜最厌恶的东西之一。他在那敌人身上搜索了一阵,拿出证件。
“去举报喽。”夜哼着小曲,向不远处的普隆德拉大城走去。
在普隆德拉的王宫旁边,有一个接待处,是专门接受对外挂的举报的。政府规定每举报一个外挂,奖赏5000赞尼,并将抓捕外挂使用者,判以重罪。
夜走到接待处门口,两个站岗的士兵向他微笑。他们已经认识他了,不仅是因为这个男人独特的外表,更因为他几乎天天来举报外挂,对打击外挂的热心比政府还强。
夜当然不是为那5000赞尼。他是相信政府,相信公道。
接待员微笑着和他打招呼。夜掏出外挂使用者的证件,放在桌上:“喏,就是这个家伙,他现在应该还昏倒在普隆德拉城南边的草坪上呢。”
“谢谢您的举报,我们这就派人去查实。”接待员例行公事地答道。
“好。”夜领取了赏金,悠闲地走出门。
※※※※※※※※※※※※※※※※※※※
在城中的酒吧,夜用刚领的赏金买了些酒。
“一定会最终胜利的饿,我要扫清外挂。”夜自斟自饮,“为今天的小胜利,干一杯。”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好漂亮的小妞啊。”一个轻浮的声音传过来,夜皱了皱眉——这些色狼也太不长眼了。
“对不起,我是男人。”夜抬起头看着站在桌前的一票人。为首的人带着淫笑,看来他就是刚才说话的人。
“男人?”那人笑意不减,“男人也没关系,有没有兴趣……”
他停住了,因为夜的手直指他的双眼。
没想到那人立刻镇定下来,笑道:“哎呀,看不出性格还挺烈,我就喜欢这个类型的……”
“再废话你会后悔的。”夜警告道,同时释放出了一些杀气。
但是,那人竟一把抓住夜的手,甩到一旁:“算了吧,美人儿。”
夜吃了一惊,那人竟有这么快的速度,以他抓自己手的动作来看,武功绝对不弱。
这时,那人已领着一群小弟嘻嘻哈哈地离开了,还不忘回头叫道:“我叫雷克安,想知道我的住处你可以问任何人。我期待着哟!”
看着他们走远,夜脸上的阴云越来越浓。
“一个那么强的外挂使用者……不,是一群外挂使用者,那群人都是用外挂的!”
※※※※※※※※※※※※※※※※※※※
看着同一天里夜两次踏进这个门,守门的士兵都不禁惊异,接待员更是露出一丝不耐烦的神色:“先生,你又来干什么?莫非是不信任我们的工作吗?”
“不不不,”夜解释道,“我刚才看到了一大群外挂使用者,并且知道了其中为首的人的名字,特地来举报的。”
接待员立刻又换上一脸笑容:“哦,原来是这样。先生,您为王国做出的贡献可不小啊。请您告诉我,为首的人的名字?”
“雷克安。”
夜惊奇地发现接待员的笑容僵硬了。接待员慢慢地说道:“知道了,我们会派人去调查的。”
夜有些不解地走了出去。
※※※※※※※※※※※※※※※※※※※
一星期后,夜却在普隆德拉西边的森林里,又看到了雷克安。他正和他的一群伙伴们快活地打猎呢。
克瑞米*扇动着美丽的翅膀,尖叫着四处逃窜,却逃不过夺命的利箭。几个猎人歪戴着插有羽毛的帽子,口中叼着草叶或香烟之类的,流里流气地笑。
雷克安是个铁匠,他没有拿武器,挥舞着臂膀,一拳打碎了一个还懵懂地唱着歌的摇滚蝗虫的脑袋。夜注意到他的胳膊上有一段,不是人类的肉体。
那就是他所用的外挂。这外挂给了他更强的力量,更快的速度,更大的耐久力,让他可以轻松地锻炼自己,达到人类所无法达到的程度。
可是,惟独给不了他——灵魂。
“为什么,为什么……”夜站在雷克安一伙经过的路上,看着满地的残骸,“它们对你们没有任何伤害,你们杀它们也得不到任何好处,为什么……”
雷克安忽然感到些什么,他回过头,但什么也没有看到。
“雷克安,怎么了?”一个人问道。
“没什么。”雷克安轻松地一笑,“只是感到有个东西在跟着我们,问我们为什么要杀这些小动物。”
“为什么?”那个人纵声大笑,“居然问我们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好玩啊!”
一众少年在笑声中继续他们的杀戮。
“只是为了好玩吗?”
※※※※※※※※※※※※※※※※※※※
夜在床上辗转反侧。
欢快的生机盎然的森林,波利在林间游荡,克瑞米扇动翅膀唱着歌,吸吮着甜美的花蜜,摇滚蝗虫拉着小提琴,沉醉于音乐之中。
忽然一切消失了,森林中的光线黯淡下来,一切都披上了深红色。
满地的鲜血,碎成块的波利,再也无法移动它们可爱的圆滚滚的身躯,发出“波、波”的声音。克瑞米睁着毫无生气的眼睛,翅膀支离破碎,六条细腿僵硬地抬着。有些克瑞米甚至惨遭开膛破腹——贪婪的人类取走了它们体内的蜂蜜。
夜抱起一个摇滚蝗虫的脑袋,看着那微装的嘴,仿佛要诉说什么。
人类啊,愚蠢的人类。
为了一己的娱乐,滥作无谓的屠杀。
或许是那过度膨胀的华美生活,已使他们的灵魂麻木了。当他们不能从锦衣玉食中获得快感时,他们选择了杀戮,让鲜血与惨叫充斥着他们的灵魂。
他们侵占森林,发动战争,使用外挂。他们吃生灵,杀魔物,任灵魂沉沦。他们今天在吃猪,明天就要吃龙。他们今天吃动物,明天就要吃人。他们要毁灭一切,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愚不可及的人类。
森林,在哭泣。
※※※※※※※※※※※※※※※※※※※
夜再度走向接待处,面色铁青。两个卫兵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没有微笑。
“这个世界,没有微笑。”夜微笑着想,走向表情有些尴尬的接待员。
“我要举报外挂。”夜平静地说。
“请说。”
“以雷克安为首的一伙人,大量使用外挂,情节特别严重。”
“知道了,谢谢您。我们会派人调查的。”
夜也不再多说,转身走出接待处。
在大街上,他注意到了一个特别的孩子,胖胖的,眼神有些茫然,却又有些信任。
“这样的孩子啊……”夜走过去,俯下身,柔声问道:“小弟弟,你有什么事吗?”同时心里暗骂自己一声:“讨厌的家伙,多管闲事。”
孩子抬起脸庞,笑了:“喏,现在不应该是假期吗?我们学校不给放假,我们班的同学特意让我去教育部举报的。”
“哦,呵呵。”哦也笑了,“那我带你去吧。”
“恩,我正找不着路呢!”孩子天真地笑,“谢谢你哦,大姐姐!”
夜:“……”
※※※※※※※※※※※※※※※※※※※
看着教育部长长的走廊,及两边遍布的办公室的门,夜一阵眩晕。
“我们所共同相信的政府机关都这么冗余啊……难道不知道办事效率与人员数量是成反比的吗?”
“大姐姐,你找不到路了吗?”
“怎么会,我们一个一个办公室找吧。”夜敲响第一办公室的门,里面一个职业化的声音说道:“请进。”
夜一手领着孩子,一手推开了门,看到办公桌后面坐着一个斯文的年轻男性。
“请问这次五月十六日国庆节(这一天是卢恩王国的建国日),法定应该放几天假啊?”
那男人的口水流到了办公桌上,眼睛呈桃心状:“气质型美女!跟我约会吧!”
“砰”的一声,夜重重地把门摔上。
“见鬼,今天穿的有这么女性化吗?小孩子认错也就罢了,居然连大人也……”夜平静了一下,“还是说,人类看到一件事物,就会先往他所希望的方向联想呢?”
“大姐姐,怎么办啊?”孩子有些不知所措。
“没关系,我们再试其他的吧。”
“请问这次五月十六日国庆节法定放假是几天?”
“见鬼,我还以为是送午餐的呢。”脑满肠肥的中年人。
“请问这次五月十六日国庆节法定放假……”
“我们这里不欢迎化妆品推销员!”长相刻薄的老妇女。
“请问这次五月十六日国庆节……”
“送外卖的吗?”流里流气的小伙子,“卖不卖身?一晚上多少钱?”
“请问这次……”
“滚!”举止粗鲁的壮汉。
随着一次次的失败,夜的心在往下沉。
“这就是国家用纳税人的钱养活的政府工作人员吗?这就是我所一直相信的国家吗?”
夜能感到,身边的孩子也开始失望了。
“大姐姐,他们为什么都这样呢?”
“没关系,我们再试试,不会所有人都那样的。”与其说是安慰孩子,不如说是安慰自己。
他敲开了第二百三十一办公室的门,看到夕阳的余晖从窗户中射进来,一个体型剽悍的男人闭着眼,双手抱在胸前,斜靠在窗边。他有一部黄色的卷毛络腮胡子,身桌绿色的军用背心,兰色的长裤。
听到有人进来,他睁开了眼睛。夜和他都是短暂的一愕。
“白发的美少年,有什么事吗?”接待员和蔼地笑了。
“少年?”小孩一愣,“啊,大哥哥,不好意思,我把你当成姐姐了。”
接待员爽朗地大笑,夜拍了拍孩子的头:“没关系。”他转向接待员:“今天所有人都认为我是女人,你是怎么发现我的真实性别的呢?”
接待员十分坦白:“我在军队中呆过,训练出了这种直觉。”
夜点了点头,说道:“其实不是我有事,是这个孩子,我只是带他来的,现在使命完成,我该走了。”他轻快地走到门口。
“谢谢你哦,大哥哥。”孩子挥着手,夜笑着答道:“没什么,你自己要记得回家的路啊。”
接待员目光炯炯:“等一下。”
夜望向他。
“还没请教尊姓大名。”
“夜。你呢?”
“狮囚。”
夜退出办公室,关上了门,走在长长的走廊上,任思绪徜徉:
“狮囚啊……有趣的名字。初见他时,我就能感到他的尖锐斗气。那的确是在生与死之间转过来的人,是真正的战士。孩子交给他,应该没问题吧。”
※※※※※※※※※※※※※※※※※※※
三天后,夜又在街上遇到了那个孩子。他立刻快步上前:“小弟弟,上次那事怎么样了?”
“是你啊,大哥哥。”孩子笑着打招呼,随即神色黯然,“上次那个叔叔很好,也很负责。他催促了上级很多次,但上级每次都回答得不甚了然,最后就不了了之了。结果,我们学校还是没有放假。”
“怎么会这样啊。”夜很失望,“我亲自去问他。”
※※※※※※※※※※※※※※※※※※※
“狮囚!”夜敲开了第二百三十一办公室的门。
狮囚正面向窗户,背对着门,享受着阳光。他转过身,疲惫地一笑:“干什么?”
夜诘难的话忽然说不出口了。如他所见,这个男人确实为了孩子的事忙得焦头烂额,他尽了很大力量。是的,错不在他。
“你说那件事啊。”狮囚招呼夜坐下,“我自从受理了孩子的请求以后,就马不停蹄地去找上级报告了。我每天去三趟,但上级每次都只是喝着茶,挥挥手,一副不耐烦的样子:‘知道了,我们会调查的。’”他学着上级的样子。
夜的心里凉了半截——“我们会调查的”,这不也正是举报外挂的接待处人员对他说的话吗?
狮囚充满歉意地说:“夜,你知道的,作为我这个职位,只有向上级反映情况的权力,没有直接行动的权力。我已经尽了力了,但还是无济于事。”
夜点点头,微笑:“没事。”
“不过我想了,以后我也不准备在这里干了。与其当个无能的窝囊废接待员,还不如在军队里当个列兵呢!”狮囚满怀豪气地说道,“这个政府机构冗余,办事效率低下,官官相护,人员无能。这样的政府,不值得我们相信。”
看着他干净利索地收拾东西离去的背景,夜钦佩地竖起大拇指。
“在这个污浊的世间,像他这样,拥有清澈眼神的人,真的已不多了。
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
夜向西方旅行。
“呼,出了压抑的普隆德拉,连空气都清新了。”夜用力地呼吸着。
“这自由的空气,只有未被文明染指的兽人森林才有了。”
忽然,前面一阵喧哗,夜眉头一皱:“怎么回事,难道兽人有大规模军事行动?”他一闪身,躲进了旁边的树林。
树丛一分,跑出一个兽人战士,喘着粗气,满脸惊恐。一支箭随后射出,命中了它的肩膀。它身子一个趔趄,但仍奋力继续逃跑。
“这是怎么回事?”夜一阵疑惑,“兽人一向有死无退,到底是什么东西令它害怕到这种地步?”
答案随即揭晓,一众骑马的少年悠闲地拨马而出,为首的一个少年手握弓箭,刚才那一箭就是他射的。
夜一眼就看到了雷克安。
“又是他!”夜勃然大怒,随即狮囚那些话又回响在而边:“这样的政府,不值得我们相信。”
“真的……是这样吗?”
这时,少年们已追上了兽人,一个骑士用长矛将它挑翻在地,又一个骑士纵马从它身上踩过,兽人战士惨叫着。一个武僧打了它几拳,猎人又在它背上插上一支羽箭。绿色的鲜血,满地流淌。
“实在是……太可恶了。”夜压制了强烈的出手的欲望,“他们根本不是为了杀死这兽人,而只是想用它的鲜血与惨叫,来刺激他们的神经。
这些渣滓!”
雷克安给了兽人一记重锤,打碎了它的脑壳,一众少年嬉笑着扬长而去。
夜走了出来。
“也罢,我就最后再相信一次。”
※※※※※※※※※※※※※※※※※※※
夜大步走进接待处。
“我要举报外挂。”
“怎么又是你。”接待员满脸不耐烦地拿出笔准备记录。
“外挂使用者雷克安……”
“住口!”接待员立刻叫起来,“来人,把他拖出去!”
两个卫兵无奈地执行了这一命令。夜自始至终没有反抗,脸上带着冷冷的笑。
※※※※※※※※※※※※※※※※※※※
“你是说你被他们赶出来了?”狮囚惊道,此时夜在他家中。
狮囚来回踱步:“太过分了,一直听说雷克安的父亲法眼通天,没想到竟到了这种地步!”
夜平静地说:“关于这个问题,我早就想问了,他们家到底是什么来头?”
“他父亲……”狮囚一脸无奈,“是王国的大臣。那老糟头子什么本事都没有,偏偏很得国王陛下宠信。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儿子也就恃宠而骄起来。居然纠集一帮臭味相投的人,公然用外挂而不受政府约束!”
夜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看不出任何喜怒。
狮囚把手放在夜的肩头:“夜,你还是放弃吧。归根结底,这还是政府的腐败,这不是你一人之力所能改变的。
其实,你早该想到,那帮人有铁匠,有猎人,有骑士,有武僧,这就说明他们都已通过了严格的二次转职考试。而以常理推断,他们年纪轻轻,这种事是不可能的。这就只能说明,他们在转职考试中用了外挂,而考官熟视无睹!
我想,这也说明了王国对外挂的实际态度——睁一眼,闭一眼。设立那个接待处,其实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夜依然平静,平静地如同一潭死水:“好,我知道了。”
任谁,其实心里都会对一直信任的东西的破灭,有着沉重的遗憾和伤感吧。
“夜。”
“?”
“出门的时候小心一点,接待处的人既然能赶你出来,难保他们不会将你的特征、行踪告诉雷克安一伙。你又这么显眼……”
夜笑了:“狮囚,初见我时,你心里的评价是什么?”
狮囚一愣,没峡谷到他会问这个问题,他答道:“我只觉得你身上散发的气,是我这辈子所从没有感到过的。”
夜起身:“所以,我是不会让你失望的。”
狮囚笑了:“我明白了。”
※※※※※※※※※※※※※※※※※※※
出了狮囚的家,夜慢慢地踱步在无人的空巷。
身后一个声音响起:“小子,果然是你。”
夜回头,看到了雷克安一伙。不同的是,这次雷克安脸上没有了挑逗的笑,而是布满敌意。
“就是你,接二连三地举报我们吧。”
“是我。”
“你活腻了吧?”
“不妨试试看。”
雷克安一挥手,一伙人立刻将夜围在中间。
“这么说,你们是必想将我置于死地了?”
雷克安邪笑着:“正是。”他狠狠地命令道:“给我上!”
夜轻巧地闪过骑士的长矛,手刀一切,长矛断成两段,手一推,断掉的半截长矛刺进了骑士的胸膛。
又一个骑士纵马冲过来,夜手一扬,一道火墙竖起,立刻将那收不住马的家伙烧成焦碳。
武僧自后偷袭,夜一个过肩摔将他掼倒在地,又在他胸口补上一拳,打了个对穿。
“你们不是喜欢鲜血的刺激吗?来呀。”夜的白发遮住了半边脸,舔了舔沾满血污的手指,如鬼魅般地笑着。
“怎……怎么可能!”流氓惊得说不出话,转身就跑。
夜一皱眉:“你们不是来猎杀我的吗?怎么,换我猎杀你们了吗?”
身形一闪,他微笑着出现在逃跑的流氓面前,在流氓还没来得及惨叫时,手指在他额头上一点。
情况的发展完全超出了雷克安的预料,他本以为自己这帮人个个都是用外挂的精英,可以轻松干掉这个惹人烦的家伙。没想到,他们的水准在夜眼中竟完全不足挂齿,情况演变成了单方面的屠杀。
夜一个人,屠杀他们全体!
“不可能!”
画面突然定格,夜站在尸堆中,狰狞地笑。雷克安这才发现,自己的同伴已被夜杀光了!
“你……你这恶魔!”雷克安不顾一切地冲了上来。就在他的拳头离夜的脸还有几寸之时,夜消失了。
“什……”
已没什么可多说的了,雷克安飞起的透露看着自己下面的一滩鲜血,看着夜在一瞬间将他尚未倒地的身体轰成肉泥。
夜拍了拍手,准备离去。
“为……为什么……”
夜惊愕地转过头,雷克安只剩一颗头颅,居然还没死!
“为什么……我们的总体战斗力比你强很多……为什么……你却能轻松取胜……”
夜轻蔑地笑了:“因为你们没有在战斗中,学到任何东西。你们只懂得不断地用外挂,但即使再强,那也只是外挂的力量,不是你们的力量。你们在为谁,为什么而战斗,你们并不知道。
但我不一样,每一次从生死边缘走过来,我就变强一点,解开一点迷惘。所以,或许论武力,我不比你们强多少,但论强度……
我比你们强一万倍。”
夜看着雷克安已彻底死去的头颅:“朝闻道,夕死可矣,不过你已经听不到了吧……”
漫步离开。
“从此以后,我再不会相信什么王国,什么政府。
活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没什么人好相信,只好自己,相信自己。”
※※※※※※※※※※※※※※※※※※※
此后的几十年间,就如夜所预料的一样,在政府的纵容之下,外挂愈演愈烈。
外挂使用者,刚开始只是在身体的某些部分植入外挂,后来就是把整个身体献给外挂。刚开始只是杀魔物,后来就开始杀人。
无论人类,还是外挂,其实本质是相同的。
吃完一切以后,就开始吃自己。
(相信END)
*克瑞米:RO魔物,外形像蝴蝶,会掉落蜂蜜。
(火之镇魂歌)第一部·黑夜天使1.2外传·以狮王之名
“爷爷!爷爷!”哈利哭泣着。
那个曾经那么慈祥的爷爷,现在正躺在病榻上,胸前一个巨大的伤口在不停地渗血,奇Qīsuu.сom书牧师已经止不住血了。
老人的脸色越来越白,呼吸越来越微弱,他努力睁开双眼:“我的儿子,你过来。”
哈利的父亲抿着嘴唇,眼中有极度的悲伤。
“孩子,你很棒,不愧是我的儿子!”老人眼中闪烁着骄傲,“记住,这是我的宿命,所以,无须悲伤心。
从今以后,你就有一个新的、写满荣誉的名字。
狮囚。”
哈利的父亲——狮囚忍不住哭出了声,伏在老人身上。
“不要哭泣,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老人的话音微弱,却仍铿锵有力。
然后,他看着哈利,眼中充满了怜爱:“可怜的小哈利……你将来也要学会面对这一切的……”
老人闭上了眼,溘然长逝。
壁上所挂的巨大的狮面徽章,仿佛在苦笑。
下雪了。
圣诞夜……
※※※※※※※※※※※※※※※※※※※
“哈利,左,右,左!”父亲不住地出声督促哈利练习武艺。
哈利一声不吭,心里却始终无法忘怀,爷爷那慈祥的笑脸。
在外面,他是叱咤风云的老将。在家中,他是严厉的父亲,慈祥的爷爷。他曾慈爱地抱着自己,让自己坐在他膝上,为自己读故事书。
“啪”的一声,脸上挨了热辣辣的一记耳光,耳旁是父亲的呵斥:“集中精神!对敌时你稍一分神就会送命的!”
※※※※※※※※※※※※※※※※※※※
哈利从小就不去上学,父亲在家中教给他一切。不得不承认,父亲除了是王国的一个低级将官以外,还是文武全才的能人。他只是性格过于耿直,才没有获得升迁的机会。
但是,父亲的教育,确实很严厉,稍不满意就是一个耳光。哈利被迫整天被关在家里,学习武术、兵法,以及天文、地理等许多他学了都不知道该怎么用的无聊知识。
“我恨这种生活方式。”
※※※※※※※※※※※※※※※※※※※
夜晚,哈利趴在窗户旁边,痴痴地数着天上的星星。
“爷爷,爸爸曾教我天文学,说,古代的人认为,地上的人便是天上的星。每一颗星的坠落,就有一个人死去。
我却认为,每一个人死去,就会化成星。是的,爷爷,你一定在天上看着我。哪一颗星是你呢?”
※※※※※※※※※※※※※※※※※※※
“哈利,起床了!”父亲把哈利从床上叫起来,带着他开始晨跑。每天一公里的晨跑,哈利常常上气不接下气。
每当他坚持不住时,父亲会说:“加把劲!哈利!你是我们家族的人,不可以轻易放弃!”
“家族?”哈利在心中想,“是的,这个古怪的家族……不,我之所以不放弃,不是为了家族,而是为了爷爷……”
回到家,母亲准备好了早饭,吃过早饭后,便是上午的学习。军事学、神学和魔物学。
哈利最讨厌的便是神学和魔物学的融合课。手捧《圣经》、一副学究模样的父亲严肃地问道:“是谁创造了世界?”
“上帝。”
“两个最大的神的地上代行者?”
“太阳神代行者法老王,月亮神代行者月夜猫……爸爸,这些代行者,是一个人永远不老不死的呢?还是像我们一样,也是一个家族代代相传?”
“他们是不老不死的一个人。”
“那他们不是会很孤独吗?一个人活了那么多年?”
父亲叹了口气:“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孤独,一个家族也有一个家族的悲哀。哈利,等你长大了就会懂了……”
“又是这样……‘等你长大了就会懂了’,父亲总是这么一副古怪的样子说。”
父亲的问题又来了:“说出元素的代行者。”
“火之代行者虎王,冰之代行者卡伦,石之代行者道坤卡,风之代行者裘卡。”
“四大元素对应的上位天使?”
“火之天使米伽勒,水之天使加百列,地之天使乌列埃尔,风之天使拉斐尔。”
“被列为世界上最危险的十大生灵?”
“黑暗领主达克,死灵骑士布拉德,流浪的地狱之王巴风特,蚁族统治者蚁后,蜂族统治者蜂后,克魔岛统治者暴蛇君,死灵,兽人酋长,乌龟将军,以及那些尚在人间的弑神者。”
“很好,下面,最重要的一个,必须快速回答。最伟大的神兽是?”
哈利立刻回答:“狮王奇美拉!”
“非常好,下面我们进入今天的课程……”
哈利望着大厅中高挂的狮面徽章。
每一个狮囚家族的人,都从小就被告知,狮王奇美拉是最伟大的神兽。
※※※※※※※※※※※※※※※※※※※
下午是武技训练,哈利练习使用拳刃和短剑的技巧,以及成为一个暗杀者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技能。一天的紧张学习之后,他已累得不行。
晚上,趴在窗台上看星星,或者躺在床上想自己的心事,然后睡觉,周而复始。
※※※※※※※※※※※※※※※※※※※
一成不变的事物总是太无聊了,哈利十六岁那年,终于对父亲提出了异议。
“爸爸,为什么我要学习这么多不切实际的东西?我最讨厌神学了。”
随着他慢慢长大,父亲已经不再打他了。虽然不高兴,但他也只是低沉地说:“哈利,你长大了,以后你也对自己有选择的权利。好吧,你不喜欢哪些课,我们以后可以不再上了。但是,武学和神学,是决不能放弃的。”
“为什么?”
又是那种奇怪的神色,悲哀,欲言又止:“等长大了你就明白了。”
“不!我不要你总是这样敷衍我!我现在已经足够大了!”
父亲扬起手就要打他耳光,却被他敏捷地格挡住了。
父亲却居然不怒反笑:“好,你终于长大了。
来,跟我来。”
哈利不明所以地跟着父亲走入书房,父亲打开了一个密室的门,密室的一面墙上挂满了画像。
“看,哈利,这些,都是你的祖先们。”
哈利在这幢房子里生活了这么久,今天才知道原来还另有这么一间密室。他跟着父亲,一个个地看着这些画像。
祖先们个个英姿勃勃,不是气宇轩昂,就是饱经风霜。最后,哈利看到了长有卷毛络腮胡子的太爷爷,年轻时双目炯炯的爷爷,以及自己的父亲。
“你知道吗,这些祖先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就是狮囚。”
哈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想起爷爷临死前对爸爸说的那些话:“从今以后,你就有一个新的、写满荣誉的名字。
狮囚!”
爷爷年轻时就叫狮囚,自己的父亲现在也叫狮囚,那就是说,自己将来也会叫狮囚,这个名字会被代代传下去。
“是说,每一个‘狮囚’死去,就会把这个名字传给自己的儿子?”
父亲苦笑着点点头,又摇摇头:“你还没有想到问题的关键。”
“为什么每一代狮囚都有个儿子,而且只有一个儿子?”
“这是‘它’决定的。”
“‘它’是谁?”
“狮王奇美拉。”
哈利充满惊奇地“喔”了一声——难怪,原来自己的家族与狮王有着什么联系。也难怪父亲要求自己必须学习神学了。
“那我们家世代习武,也是它决定的吗?”
“是的。”父亲点点头,“这些都是命……”他的视线飘向远方,变得迷茫,“你知道‘狮囚’是什么意思吗?就是狮王的囚徒。我们家,世代都要做狮王的代行者。”
“哦,那不是很好吗?”哈利觉得做个“代行者”挺有意思的。
“你不懂,那注定的宿命……”父亲忽然握住哈利的双肩,“哈利,还不够强啊……你要,赶快长大,赶快变强……”
※※※※※※※※※※※※※※※※※※※
又是一年的圣诞节。
哈利的父亲先烧了一柱香,作为对爷爷的悼念,然后一家三口坐下来吃圣诞晚餐。席间并无太多交谈,气氛也不热烈。
这一家一向如此。
哈利回忆着,以前,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时,自己,父母,爷爷,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聊着天,吃着晚餐。
自从爷爷死后,这一切就都变了。
“爷爷……”
哈利:“爸爸,到底是谁杀了爷爷?我要给爷爷报仇。”
父亲的身体似乎晃了一下,脸色也变白了,他马上镇定下来说道:“哈利,这些事,将来你会知道的。以你现在的力量,还不足以报仇,你所要做的,就是努力锻炼自己,变的更强。”
母亲说:“圣诞节说这些干吗,吃饭,吃饭。”
哈利又低下头去吃饭,心里却无法平静:“这么说,父亲知道谁是杀死爷爷的凶手……”
躺在床上,哈利独自想着:“父亲知道凶手,为什么他不去报仇呢……他的武功那么强,为什么不去报仇呢……
懦夫,懦夫……”
他捏住床单,让自己平静下来,不去想这件事。
“爷爷死的那年我才八岁,从那以后的圣诞节,就没有再收到过礼物。
爸爸一直装作很暴躁的样子,很少有好言劝慰的时候。他也不送我礼物。
但我知道……其实他是爱我的……”
※※※※※※※※※※※※※※※※※※※
十七岁那年的圣诞节夜,大雪纷飞。
哈利逛着夜市,却一直没看到什么中意的货物。
蓦然,一阵歌声吸引了他。他循着音乐望去,看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吟游诗人。
他唱的是一首叫作《祖父》的歌。
“孤独的旅者,穿过亚萨园的众神之父。
奥丁倒吊的神树,冈尼尔射穿的瀑布,祖父在往事中把温馨静静回忆。
祖父他翕动的嘴唇,欢快而挡不住压抑,失去的永远该如何追忆。
我静静依偎在他怀里,让画面定格,体会这一瞬间的意义。
祖父他的无奈,无法变成期待,只有爱才能够明白。
他要的是淡泊,不是大惊小怪,把温暖放回口袋……”
旋律很古怪,诗人一遍遍地重复唱着。
哈利感到脸上有些异样,用手抹过,却发现满手泪水。
“真是的,怎么哭了呢……”爷爷坚毅的脸从眼前闪过,“男儿流血不流泪。”
哈利转身离开。
“但是那一瞬间的感动,真的无法用语言形容。”
※※※※※※※※※※※※※※※※※※※
回答家,哈利发现父亲尚未归来。
“爸爸呢?”他问母亲。
“不知道啊。”母亲也很着急,“他今天下班后应该很早就会回来才对啊。唉,这么大的风雪,他到哪去了呢?”
门突然被推开,一阵寒风吹进屋来,父亲站在门口,大衣上满是雪片,手中捧着一个长方形盒子。
“爸爸!”哈利忙迎上前去。
“圣诞节快乐。”父亲喘着气说道,同时把盒子递给哈利。
哈利吃了一惊,这可是这么多年以来,父亲头一次送给自己圣诞礼物。他拆开盒子,一副精美的拳刃展现在眼前!
“刺杀拳刃!”哈利惊叫道。他天生对武器十分酷爱,看到这一副刺客梦寐以求的至宝,血液立刻沸腾起来。
“谢谢你,爸爸!”
儿子这些年来,也是第一次在自己面前如此真心地高兴。狮囚也笑了,笑出了泪水,然后双眼一黑……
“扑通!”
“爸爸!爸爸!”
※※※※※※※※※※※※※※※※※※※
“他在风雪夜中步行了几十公里,肺部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牧师说道,“以后不能再作剧烈运动了,你们要好好照顾他。”
哈利和母亲关切地看着病床上的父亲。
“爸爸!”哈利对病榻有一丝恐惧,他不会忘记,还是幼年时,就目睹了爷爷死在病床上。
父亲慢慢睁开了眼睛,衰弱地笑了:“唉,即使是铁打的身子,也禁不住这么折腾啊。”
“狮囚,你真傻。”母亲忍不住流泪。
父亲伸出手,慢慢摸着伏在病床上的哈利的脑袋。
“为了我的儿子啊……”
※※※※※※※※※※※※※※※※※※※
梦中,哈利想起了十岁时所上的一节魔物学课程。
“这是锹形虫。”父亲指示着图鉴,声音平得略显古板,“体形很大,通体黑色,有两只有力的下颚,生活在草原及树林中。只要不惹它它是不会主动攻击的,但是会感觉到魔法咏唱而作出相应的反应。
这种昆虫有一些特殊的习性。每年秋天是交尾期,交配之后,雌虫会将雄虫吃掉,以具备产卵所必须的营养。然后,它们钻入地下,产卵之后,就留在那里,慢慢死去。
春天,幼虫出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吃掉雌虫富有营养的身体,钻出地面。新的一代就这样,带着父母所能给予的一切,仰望天空。”
那种……伟大的亲情。
※※※※※※※※※※※※※※※※※※※
父亲很快康复,但是肺部留下后遗症,从此不能再练武了。
父亲显得和蔼了许多,一家人也又有说有笑了。但是好武的哈利心中明白,对于一个终生习武的人来说,不能再练武是多么痛苦。
只是,父亲一直装得若无其事。
“也是因此,我才又获得了美满的家庭……
就这样下去吧……”
※※※※※※※※※※※※※※※※※※※
转眼间又是一年过去,这一年,是哈利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世人都说严父慈母,他却有着慈爱的双亲。
圣诞节前夜,哈利看着星星。
“爷爷,你一定也看到了,我现在活得很好。爸爸很好,妈妈也很好。
爷爷,我现在变得很强了,为你报仇的那一天,已不太远了。”
天上的星星闪了一下。
哈利睡了,梦中他想起了十四岁读过的一个故事。
一个男孩想和一个女孩结婚,女孩说:“可以,但你要杀死你的父母,把他们的心脏给我。”
男孩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取出他们的心脏,一手一个,捧着那两颗热气腾腾、还在跳动的心脏,迫不及待地向女孩家跑去。路上,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手里的心脏不小心摔到了地上。这时,他听到两颗心脏关切地问:“孩子,摔疼了没有?”
哈利从梦中惊醒,泪流满面。
※※※※※※※※※※※※※※※※※※※
圣诞夜,一家人坐下来吃晚餐,热情地互相祝福。晚饭之后,父亲忽然严肃地说:“哈利,你跟我来。”
母亲猛地站起:“狮囚!不要!”
“没事的。”父亲深情地拥抱了母亲,“亲爱的,这是宿命……所以,无论是什么结局,都无须伤心……”
哈利懵懂地看着父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到底是什么事?宿命?为什么父亲这么郑重,母亲又要极力阻止?为什么他们的样子……像是生离死别?”
※※※※※※※※※※※※※※※※※※※
狮囚带哈利来到了练武场。
“哈利,你今年也十八岁了,其实,你还不够大,不够强……但是,我的身体已经这副样子了。”他苦笑着拍了拍胸口,“有些事,再拖下去就会来不及了。
还记得吗,十年前,你的爷爷就是死在这一天……现在,是时候告诉你,谁是杀死你爷爷的凶手了。”
“好,爸爸。”哈利还没有懂。
“就是我。”狮囚平静地笑了。
哈利的感觉在那时无法形容,他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什么?”
“这是我们家的宿命。”狮囚述说着,“每一代都只有一个男孩,每一代都要从上一代那里继承‘狮囚’这个名字。而继承的资格,就是亲手杀死上一代。
是的,你的爷爷杀死了太爷爷,你的爸爸杀死了爷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一代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每一代都会变得更强。这样,才会令‘狮囚’这个光荣的名字,不被玷污地延续。
这是我们家族的宿命,这场决斗中,没有怜悯,没有尊敬,没有亲情。不是杀人,就是被杀。
现在,哈利,来吧,用你那对刺杀拳刃,取走我,杀死你爷爷的人的生命。”
“爸爸……我……”接连而来的事实令哈利头晕目眩,他怎么也想不到,竟会是这样。
“快点!不要再犹豫了!”父亲严厉地呵斥道。
“但你的身体……”
刀光一闪,哈利凭着本能向后跃开,胸口已被削了一道浅浅的伤口。父亲的手中多了一对短剑。
父亲刚才这一招,是真的动了杀念了!
哈利错愕地抬起头,看到父亲一起一伏的胸膛,及发红的眼圈。
哈利平静下来:“好吧,我懂了。”他伏低身体,作好了攻击的准备。
父亲眼中露出赞许之色:“这才是我的儿子。”随即他狠狠喝道:“接招!”
金属碰撞的清脆响声连成一片。
※※※※※※※※※※※※※※※※※※※
母亲独自在房中不安地来回踱步。
“十年前,狮囚就是这样杀死了爸爸……今天,我又要再次面对失去亲人的痛苦吗?
为什么,这家族一定要背负这样的命运……”
墙上的狮面徽章在冷笑。
“一个是丈夫,一个是儿子,将会永远失去的是哪一个……还是两个都失去……”
母亲流着泪走向抽屉,打开来。
“无论失去哪一个,我都活不下去……”
※※※※※※※※※※※※※※※※※※※
决斗仍在继续,哈利一串音速投掷,被父亲的二刀流招数轻易挡开。但他能感到,病痛正在父亲体内发作,那高度负荷的肺要爆炸了。
父亲支持不了多久了。
令哈利惊讶的是,即便两年不习武,父亲依然如此之强。他的全力进攻根本攻不进父亲密集的防御网。
父亲忽然反击,右手短剑直指哈利咽喉。哈利刚格挡开,父亲左手的短剑马上又跟着攻到。
来不及格挡了!哈利本能的反应是递出另一手的拳刃,也指向父亲的咽喉!
这是纯粹速度的比拼,先至者胜,后至者死,没有任何余地。
父亲毕竟是经验老到,年富力强,他的短剑先到了。哈利叹息一声,闭目待死。
但是,咽喉处却没有痛感,他睁开眼,看到了父亲眼中的怜爱与不忍。
十年来的事情历历在目。
父亲在大雪中步行几十公里买给自己的礼物……
父亲在餐桌上的谈笑风声……
父亲摸着自己的头,慈爱的眼神……
父亲宣布真相时那平静的笑脸……
一切只在电光火石间,哈利的拳刃也刺到了父亲的咽喉。
病榻上伤重逝世的爷爷……
“嗤”的一声轻响,然后,满眼血红。
当发觉自己做了什么时,哈利猛地蹲下身。
“爸爸!”
父亲倒在血泊中,嘴唇却仍在一张一翕。哈利俯下身,努力听着。
父亲用那断掉的喉咙,吃力地说:“哈……利……我的儿子,我以……你为荣……”
“爸爸!刚才你为什么不杀了我!”哈利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父亲满是鲜血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我只是……肺突然疼了一下……才停住了……
哈利……擦干眼泪……男人流血……不流泪……
从今以后……你就有……一个新的……写满荣誉的……名字……
狮囚……”
抱着父亲的尸体,哈利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
※※※※※※※※※※※※※※※※※※※
雪,还在下。哈利——狮囚疲惫地走出练武场,回家。推开门,他却看到了母亲倒在抽屉旁边。
“妈妈!”他冲了过去。
母亲用一柄短剑自刎。
狮囚慢慢放下尸体,站起身,望着窗外的雪。
记忆中爷爷、爸爸的脸,在笑。
“爸爸,妈妈,我会一个人……活下去……延续我们家族的荣耀……
我会让我的儿子杀死我……来补偿这一切……”
雪变小了。
狮囚笑了,脸上的泪水滚滚而下:“明年春天,那些小锹形虫就该钻出地面了吧……
带着父母所能给予的一切,仰望天空。”
(以狮王之名END)
(火之镇魂歌)第一部·黑夜天使1.3外传·前世的印记
“一切如期而来,你还是很无奈,未来永远是未来……”傲天哼着小调,手中的铁锤随着轻快的节奏起起落落,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响声。
这是爱尔贝塔的一座小镇,傲天是这镇上的小铁匠。镇子很小,作为一个不起眼的铁匠,傲天年轻的脸上却充满自信,没有染上一丝尘埃。
“长剑造好了!1000赞尼!”傲天边笑边把打造好的成品递给顾客,高声报出价位。
“阳光四处流淌,还有我心爱的姑娘,在身旁……”傲天唱到这一句时,抬起头,眺望着爱尔贝塔大城。
“是的,我心爱的姑娘……小如。”他不知不觉地露出了笑容。
小如是爱尔贝塔一家富商的女儿,不同于一般的养尊处优的小姐,她为人很好,一点也不娇气,很是平易近人。傲天爱慕着她,已经给她写了三十二封情书了,但是每次小如都只回了一个空信封。拿着三十二个空信封,傲天感到些许的沮丧和迷惑。
他在治安部队工作的朋友古诺对他说:“要是她想拒绝你,不给你回信就是了。她给你回空信封,就代表你是有希望的。她生于富贵之家,必然有来自家庭的压力,所以,你要加油啊。”
傲天笑笑说道:“就像你一直说的那样,盯准一块靶子射,就算箭术再差的人最后也总会射中的,对吧?”
他在心里说:“我一定会射中的。”
那时,天空很蓝,草很绿。
※※※※※※※※※※※※※※※※※※※
围着篝火,两个朋友喝酒聊天。
“夏日炎炎啊,弄个篝火晚会也不错。吹吹风,喝点酒,消消暑。”傲天笑着喝了一杯冰镇啤酒。
“唉,年轻人就是无忧无虑啊。”
“不过比我大两岁,装什么老家伙。”
“哈哈。”古诺笑了笑,“比起你那个小铁匠铺,我这里确实很烦啊,一烦就皱眉,一皱眉就有皱纹,一有皱纹当然就变老了。”
“又出什么麻烦了啊?”
“大麻烦没有,小麻烦不断。”古诺托着额头,“张家的鸡失窃,李家孩子走丢,王家和邻居为了个西瓜吵得不可开交。最古怪的是有个商人被自己的手推车轧死了,现场来了十几个探案多年的老手,愣就是没搞清他是自杀还是他杀。最后还是我看出来了,他在下坡时,手推车让树枝绊住了,他蹲下去把树枝拽出来,结果刚一拽出来车子就顺坡溜了下去,算他倒霉。”
傲天撇了撇嘴。
古诺的神情逐渐黯淡下来:“还有另一起人命事故。一个矿工,家有老婆和四个孩子,其中三个都没满五岁——真搞不懂他要那么多孩子干吗。
矿工收入微薄,养不起一家子。昨天他下班回家,老婆告诉他家里已经既没食物也没钱了。而离他发工资的日子还有半个月。
不知道最后他们是怎么商量的,矿工带着一家人来到矿山下的铁轨上——你知道的,矿山都是不间断工作,日夜班工人轮流交替。他们利用重力和铁轨上的装置,把装满矿石的车从山上推下去,无须人力驾驶,那矿车就会沿着铁轨走到终点。
矿工一家就躺在这铁轨上,安静地哄孩子睡去,然后让第一辆隆隆经过的矿车把全家人碾成肉酱。”
火光映照下,古诺的脸色不太好,“我甚至能想象,那个母亲是怎么唱着歌哄孩子入睡的——天,这真是件想一想都令人发狂的事情。”
傲天不笑了,他双手合什:“阿弥陀佛,愿逝者往生极乐,从此解脱一切烦恼……”
古诺诧异地看着他:“你什么时候信佛了?”
“不是信,只是我对三教九流都喜欢有所涉猎而已。”
“你一个铁匠,学那么多东西干什么……”古诺嘟囔道。
“呵呵。”傲天笑而不答,心里在说:“为了配的上小如啊。”
“不说这些了。”古诺喝了口酒,“告诉你个好消息吧,小如他们家下礼拜要来这小镇作简短的旅游。”
“什么?”傲天几乎一下子蹦了起来。
“呵呵,就知道你会沉不住气,坐下坐下。”
等傲天重新坐好,古诺才继续说道:“她家是来咱们镇避暑的——爱尔贝塔城里都热得开了锅了,乡下能好一些。但因为她父亲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我们治安部队要负责保护他们的安全。”
傲天狡黠地一笑:“我明白的意思,会好好‘保护’小如,给我制造机会的。”
“哈哈,傻子——恋爱中的人都是傻子。”古诺大笑着说,“下次在金川请客!”
“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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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对傲天来说,是一段快乐的记忆。
当小如家的车队穿过小镇时,傲天就一直跟在街两边围观的人群中。很快,他眼睛一亮,古诺和他的一帮弟兄们正护卫着一辆小车走过来,小车的挂帘上绣着漂亮的红枫叶。他快步上前。
古诺轻快地吹了声口哨,几个弟兄立刻把头转向别处,装作什么也没看到。傲天怀着激动的心情,把他的第三十三封情书递到窗帘里。窗帘那边的手一拉,把信拿了进去。
傲天高兴都忘了自己在干什么,痴痴地跟着车队走出很远,直到古诺捅了捅他,他才反应过来。
“小心点,万一前面的人回过头来看到了可就不好了。”古诺低声说道。
傲天点了点头,从车队中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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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傲天就收到了预料中的空信封。他打开信封,用力嗅了嗅,仿佛还能闻到佳人的幽香。
“我并不会气馁。
我从不气馁。”
骄阳如火,天亮得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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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星旗后,一直嘲笑“恋爱中的人都是傻子”的古诺,终于也傻傻地坠入了爱河。
古诺的条件很好,面貌英俊,体格强健,耳朵尖尖的,除了因长年暴露在阳光下,把一身皮肤晒成了古铜色以外,他的各方面均十分出色。追求他的人也不少,但却只有这个女孩子成功了。
“哈,不知是谁当初满口‘恋爱中的人都是傻子’,现在却一头扎进去拔不出来。”傲天开怀笑道。
古诺的脸红了一下,这让傲天笑得更厉害了。他拍了拍古诺的背:“想不到你也有害羞的时候啊……呵呵,没什么的,在这个年龄,不恋爱倒显得你好象有断袖之癖似的。”
古诺无奈,只好忍受这个朋友的毒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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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冬天,大雪纷飞时,傲天收到了第六十三个信封。
“呵呵。”傲天一如既往,慢慢地打开信封,心中想着那美丽的容颜。
他还是叹了口气。
“小如,要什么时候你才会接受我呢?”
漫步于旷野之间,抬头看着天空。
“好无聊的日子啊……什么时候才能有所改变呢?”
懒洋洋的太阳躲进了云层中,就在傲天仰望天空时,一个什么东西落进了他的眼睛里,又化成水流了出来。傲天感到眼睛一凉,忙用手揉了揉。
“原来是下雪了……或许是什么预兆吧。”傲天摊开手掌,第二片、第三片雪花落在他手中。爱尔贝塔终年炎热,忽然下起雪,确属罕见。
傲天笑了。
“我这是怎么了,不是从来都信心满满的吗?何必担忧呢,最终,我一定会成功的。”
※※※※※※※※※※※※※※※※※※※
次年夏末,古诺去爱尔贝塔城办公务,顺便捎去傲天的第九十九封情书。回来时又带回第九十九个信封。
天不再那么蓝,草不再那么绿了。匆匆飘下的雨点,给世界染上一抹灰色。
在古诺的注视下,傲天慢慢拆开了信封,脸上已经有了一丝黯淡。
信封打开了。
空的。
傲天勉强笑笑,但却掩饰不住他脸上强烈的失望。
“这次我去城里,发现小如家都在忙着收拾家当,似乎要远行。”古诺沉声说道,“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我有预感,你要作好心理准备。”
“难道……是为了躲着我?”傲天喃喃说,“一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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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小镇驰来了一辆马车。马车的各个窗帘都画着红枫叶。
傲天惊奇地看着马车驰来,惊奇地看着马车停在他身边,惊奇地看着心中的女神从车上盈盈地走下来。
事后,傲天的描述:“那一刻,我只感到呼吸急促,脑中天旋地转,不知自己该做什么。”
古诺的描述:“那一刻,我幸灾乐祸地看着傲天眼神呆滞,双颊发红,气喘吁吁,跟嗑了药差不多。”
小如轻轻一笑,伸出手在傲天面前晃了晃。
傲天立时感到半身不遂。
“怎么啦?怎么看到我就成这样了?我可是特意从家里溜出来,到这里来散心的。”小如伸出一只手,“有没有兴趣陪我游览一下这里。”
傲天另半身也不遂了,傻傻地笑着:“呵呵,呵呵,当然,当然。”
古诺吹起口哨:“某人要交桃花运了啊?”
天空晴朗,心情很蓝。已快到秋天了,凉爽的风从海面直达傲天所在之地。
于是,整整一天,傲天一直挂着那种傻笑,与小如游览小镇的景色。小如很活泼,话也很多,只是绝口不提感情的问题。
傍晚,当天慢慢黑下来时,古诺来到傲天的店铺。看到昏暗的光线下,傲天神情复杂地面对着小桌,小桌上是一个信封。
“呼,还好,要是你一直保持那种傻笑我会以为你面部肌肉已经坏死了。”古诺踱过去,拖了把椅子坐下,“小如给你的?干吗不拆开来看?”
“不用拆开看了。”傲天叹了口气,“第一百个了,空信封……也许她是想用这种方式拒绝我吧,让我知难而退。”
“不会吧,要是她想拒绝你,今天就不会来找你了。”
“不。”傲天注视着窗外缓缓飘过的一朵云,“她今天跟我说了,她们家过几天就要举家迁往樱花城了。那里的商业更加发达,她父亲要去那边经营。她还对我说:‘你看了这个就会明白了。’就把这个信封交给了我。
我明白了,她是想告诉我,到此为止了吧。我也陪她玩了一天,我握过她的手,她是想让我不再有什么遗憾了吧。”
古诺摇了摇头:“女人的心思真是难猜。”
傲天叹息着,把第一百个信封小心地收好。
五天后,小如举家迁往海外的樱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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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平浪静中,三年过去了。傲天所做的,只是每天锻造,闲逛,看天,发呆。
古诺在侦破一起连环杀人案时,有重大立功表现,一箭狙杀了已逃出很远的嫌疑犯。于是,在老一代长官退役后,他没有任何争议地晋升为治安部队新长官。
“傲天,你还是很不快乐,仿佛生活在阴影中。三年前的事还令你不能释怀吗?”
傲天依然故我地笑:“怎么会,我的好朋友晋升了治安长官,就代表你有更多的权力徇私,我也可以更多地享受特权了。”
古诺笑了笑:“少他妈跟我装坚强,你明明就是还在伤心。”
傲天的笑容消失了,他慢慢地说道:“是的,我始终沉浸在三年前离别的那日,以后所做的,都只是触景伤情而已。”
“你不该这么一直消沉的。”古诺建议道,“也许,你该看看那第一百个信封——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如果不做,那就等于零,做了,至少还有百分之一。”
沉默了很久,傲天叹了口气:“好吧,看了终生遗憾,不看遗憾终生——左右都是遗憾,也就无所谓了。”
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那个未拆封的信件就静静地躺在里面。傲天把信拈了出来,慢慢地打开。
信封打开的一刹那,傲天和古诺都屏住了呼吸。
里面有一封信!
傲天的手颤抖着,把信取出,展开来看。他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忽然大吼一声,扔下信夺门而去。
古诺捡起信来,只见上面写着:
“我家五日后将举家迁往樱花城。我已准备好嫁妆,只等你上门求婚,我便嫁给你,然后留下。”
古诺苦笑:“女人的心思,真是难猜啊。”
※※※※※※※※※※※※※※※※※※※
没有直达樱花城的船,傲天订了一张先到柏伊亚岚再到樱花的船票。
在船上的每天,都是度日如年。偏偏这艘船又是专为穷人设计的旧船,在傲天看来,简直就是慢的要死。他根本没心思去听那些乘客们闲谈海上见闻,也没心思听什么海底生物、人鱼公主的传说,他满脑子都只有无穷的悔意。
惟一吸引了傲天注意的,是一个叫夜的陌生人。他有俊美无比的面容,及一头飘逸的白色长发。
那一天,两个人一起趴在船的栏杆上,聊了几句天。
命运在唱歌。
※※※※※※※※※※※※※※※※※※※
在海上航行了没多久,就发生了珠宝大盗麦吉克盗窃爱心发夹的事*。从那以后,夜也神秘地消失了。
又过了五天,船在樱花城靠港。
傲天火速奔赴小如家的府邸。那么有名的富商之家,很容易就找到了。但是傲天却被告知,小如已经嫁人了,不住在这个家。
这个消息有如晴天霹雳,傲天感到自己的世界“啪”地被劈开,然后是一片漆黑。
问明地址后,傲天立刻又赶去那边。他看到的是小如吃力地把一个烂醉如泥的男人拖进屋中。男人打着酒嗝说:“我没醉……”
傲天清楚地看到小如脸上的泪水。
“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
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妇女忽然窜了出来,指着小如破口大骂:“你这个贱货!狐狸精!你害得我家破人亡,生生拆散人家骨肉!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你……”
小如惊慌失措,面对中年妇女的叫骂,她只有默默承受。
忽然,中年妇女一下子住了口。小如惊奇地抬头望过去,却见中年妇女带着一身的横肉轰然倒地。已逐渐暗下去的天空下,傲天矗立在她面前。
“傲天!”小如惊得手一软,那烂醉的男人便软软地倒在地上。
“怎么会这样?”傲天的声音低低的。
小如不说话,把男人拖回屋里,关好门,走了出来。她看着地上的女人发呆,不知怎么处置这个女人。
傲天也不说话,单手提起女人,一把甩进路旁的排水沟里。
“跟我来。”小如的声音中带着幽咽。
※※※※※※※※※※※※※※※※※※※
二人来到一处偏僻的小酒吧。小如坐下,要了两杯鸡尾酒。
“怎么会这样。”傲天依然是这句话。
小如叹了口气:“为什么当初,你不来娶我。”
“……对不起,我一直到最近几天才发现那不是个空信封。”
小如自嘲地笑了:“这么说,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我要是明确地对你说了,也就不会搞到今天这样了。
因为你没有娶我,所以我来到这里之后,一直自甘堕落。天天和流氓地痞、街头太妹鬼混,喝得烂醉如泥。父亲忙于生意,也不管我。我现在的丈夫,就是那些流氓中的大哥级人物。那个女人,是他原来的老婆。他们有一个一岁的儿子。”
“什么……”傲天已经有了些不祥的感觉,“天哪,都是我的错。”
“在一次酒醉后,她强暴了我。”
“什么!”傲天猛地站起,手中的酒杯“啪”的一声被捏得粉碎。酒吧里的人都用古怪的眼神看他。
小如示意他坐下,又继续说道:“后来,我醒来时,就一丝不挂地躺在他的床上。他说要对我负责……”
“放屁!”傲天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他!他有家有室,连对自己的家都不能负责,还谈什么对你负责!他……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混帐!”
小如勉强地一笑:“你别这么激动,你这样,哪里像是当年谈笑风声的傲天?”
傲天的身体轻轻颤抖着,他低声说:“傲天,早就不是当年的傲天了。”他把头低下去,双手痛苦地揪着自己的头发。
“所以,小如,也早就不是当年的小如了。”
傲天抬起头,眼泪直直地流下来。
“后来,我就嫁给了他,他抛弃了自己原来的家室。就这样和我过了两年。他这两年来所做的一切,就是喝酒、打架,以及在心情不好时喝醉了酒打骂我。我……我没什么可说的,你不要我,父亲也被我气病了,我是自作自受。”
看着心上人如今消瘦、苍白,傲天只感到心在剧痛。
“那我现在想要挽回这些,可以吗?”他满怀希望地问小如。
但是小如只是报以凄然一笑:“晚了。”
“不!”傲天的牙咬得咯咯响,臂膀在颤动,眼睛布满血丝:“我要杀了那个男人!”
“不要。”小如轻轻地说,“他现在,是我丈夫了,不许你伤害他。”
“小如!”
“你发誓!”
傲天愣愣地看着小如的脸,最后颓然说道:“我对你发誓,在你有生之年,不伤害你的……丈夫。”
小如点了点头,站起身:“我走了。”
“去哪?”
“回家。”
“家……”傲天目送小如离去,一颗心仿佛被千刀万剐。
※※※※※※※※※※※※※※※※※※※
此后,傲天将家当全部搬到樱花城,在此定居。一年之后,古诺来探望他。
“找到你这里还真难。”古诺走进偏僻的小铁匠铺,看到在角落里有一张小桌,傲天目光呆滞地坐在桌旁。
古诺来到桌旁坐下:“我升任爱尔贝塔地区的总治安长官了。”
傲天勉强一笑:“哦,那就是说我以后可以享受更多的特权了。”
“不是跟你开玩笑,小如出什么事了?”
在压抑的气氛中,傲天把小如的事说了一下。
“这属于治安方面的事件,用不用我把那个男人抓起来?”古诺的脸色也阴沉得吓人。
“不用了,我对小如发过誓的,在她有生之年,不使她丈夫受到伤害。”
古诺又想了想:“好吧,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
“我会的,谢谢。”
古诺走到门口,又回头说道:“傲天,你身上有极为炽烈的杀气,你没事吧?千万别一时冲动,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来。”
傲天点了点头。
※※※※※※※※※※※※※※※※※※※
傲天的生命中,还能剩下些什么呢?
他打铁时再也唱不出愉快的歌了。不仅如此,还经常弄坏了本已快造好的武器,很快,主顾们都不再上门了。
傲天的房间越来越脏,空酒瓶随地都是,他也懒得打扫。
小鸟不敢飞近这个破落的小铁匠铺,它们惧怕那时时高涨的杀气。
古诺走进小屋时,却只见傲天捧着一本书,愣愣地读: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
“你这么喜欢读佛经,不如干脆去当个武僧吧!”古诺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
傲天抬起头:“是啊,我怎么没想到。”
“噗!”古诺一口把刚喝下的水喷了出来,“拜托,你不是说真的吧?你现在是铁匠,当什么武僧啊?”
傲天一声不响地解下腕带、挂饰、披肩……直到身上只剩一件衬衫和长裤。
“你看我现在还有哪里像铁匠吗?”
古诺默然,最后说:“可你已经是铁匠了,要改行做武僧可不容易。你要从头开始,从一个服事开始,慢慢积攒功业。
而且……你现在杀气太重,不适合做武僧。”
傲天惨然笑道:“我现在什么都没有,除了时间。年轻人们能做好的事,我现在花十倍、百倍的努力,一样可以做好。至于杀气,正好等我当了武僧,再慢慢消除吧。”
※※※※※※※※※※※※※※※※※※※
就这样,傲天散去全身的武艺,从一个小服事做起。他在各地进行巡礼苦行,磨练自我,为做一名武僧做准备。
只是,没有改变的是,他浑身杀气。松鼠、狸猫、溜溜猴,总是快速地从他身边逃开。
樱花城就交给了古诺。当时樱花尚属于爱尔贝塔地区,古诺可以名正言顺地行使职权。他也忠实地履行了傲天的誓言。小如的丈夫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小流氓的骚扰,甚至在历次打击黑社会时,也都被放过了。
有一次,一群敌对势力的人马趁着月黑风高,上门寻仇,小如的丈夫受了伤。就在此时,却见那群人都被一阵箭雨放倒。而小如只来得及看到一个瘦高的人影快速隐退在黑暗中。
但是,她的丈夫却因此怀疑她有外遇,对她打骂不断。丈夫的前妻也总是上门挑衅,骂得很难听。对这些情况,古诺无能为力。他只是奇怪为什么小如宁可跟这么一个渣滓,也不肯跟傲天。
“唉,女人的心思,真是难猜啊。”
※※※※※※※※※※※※※※※※※※※
三年后,傲天再次出现在了樱花城。古诺又喜又忧,喜的是傲天已全然是一副武僧的样子了,忧的是,那股杀气丝毫没有减弱。
“恭喜你了,傲天。”古诺笑着说。
“谢谢。”傲天也淡淡地笑着回应,随即问道,“我不在的这几年,小如怎么样?”
“果然一回来就先问她。放心,她好着呢。”
“那就好。”
“傲天……”
“恩?”
古诺吸了口气,终于还是说了出来:“你要什么时候,才能消除这杀气呢?”
傲天沉默着,最后说:“也许当我把我要杀的人杀掉以后吧。”
“那不行的。”古诺皱眉,“他有罪,但罪不至死。如果你愿意,我完全可以凭他所犯的罪把他抓起来。我暗中搜集了他很多罪证,足够关他个几十年了。”
傲天摇摇头,神情很坚决:“他必须死。”
“身为治安长官,在这种问题上我可不能徇私。如果你要那样做,也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古诺也很坚决,“而且你不是对小如发过誓,不伤害他的吗?”
傲天的神情黯淡下去:“是的,所以我只能永远带着这身杀气了。”
“醒醒吧,傲天,你现在被仇恨束缚住了。”古诺劝道,“你这样下去,只会害人害己,为什么不做回从前的自己呢?”
傲天叹了口气:“好吧。我会用修行,来消除杀气的。”
※※※※※※※※※※※※※※※※※※※
一年后,在傲天那间已破败不堪的小屋。
傲天正在念诵“世间万物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忽然古诺撞开门冲了进来。
“傲天。”他说道,“小如死了。”
傲天霍地站起。
※※※※※※※※※※※※※※※※※※※
小如死了,死于难产。
傲天亲自诵经超度亡魂。他的脸色很平静,连小如那混蛋丈夫都没察觉什么异样。只有以治安长官身份到来的古诺,手中一直暗暗捏着一把冷汗。
傲天的杀气如同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浪峰直指那个懵懂未觉的男人。
“小如是因他而死的,小如是因他而死的!”
天空无色,草地无色。
※※※※※※※※※※※※※※※※※※※
三天后,天完全被黑云盖住,漆黑的夜晚,看不到一丝月光。
傲天坐在小如家的墙上。
“只因那一念之差,错过一生的幸福。爱人已逝,我于世界再无眷恋。既然不能守护,那就毁灭吧。
我所发的誓言,已随小如的死而飘然逝去。
是的,过了今晚,再也没什么东西可以束缚我。”
他一俯身,跳下去,进入院子,一拳将门砸得粉碎。
“这土地,每一寸,都有小如的痕迹……”
那男人醉醺醺地走出来,含混不清地说道:“你……你是谁,滚,滚……”
傲天一拳将男人打得直飞出去,“砰”的一声撞上墙,又掉在地上。
“每一寸都有……”
他在那男人身上乱踩,男人发出杀猪一般的嚎叫。
“每一寸……”
他将已无抵抗能力的男人拎起来,重重地抽他的耳光。
“小如……”
傲天单手将男人的头颅捏得粉碎,然后将死尸抛在地上,又踩起来。
“小如!!!”
“咣”的一声,巨大的闪电划破夜空。
傲天摇摇晃晃地走出门,看到剑士治安队已严密地包围了此处,领头的正是古诺。
傲天的杀气消失了,他的眼神很疲惫,嘴角微露一丝笑意:“不愧是古诺带出来的队,效率就是不一样……”
“傲天!我早就警告过你!为什么不听我的劝!”
傲天笑了,很久没有如此畅快地笑:“对不起,古诺。
今生今世,我注定要亏欠你,亏欠小如,亏欠这个世界。
但我想,来世,我再也不要什么情,什么爱。
来世,我要做个自由自在的武僧。”
傲天右手抬起,划出一个完美的半圆,劈在自己的面门上。
※※※※※※※※※※※※※※※※※※※
天还是那么的灰,草还是那么的败,可肮脏不堪的我们,还是得继续相亲相爱。
古诺半年后与女友结了婚,回到爱尔贝塔。事业有成,家庭美满。
樱花城在几十年后逐渐衰落,最后被乌龟岛势力占据。
但是没有人知道,傲天的灵魂,在死的那一刻,却听到一个声音在冥冥中对他说:
“来世,你叫玄慈。”
(前世的印记END)
珠宝大盗麦吉克*:有关这趟航程的具体故事,见拙作《惜泪如金》。
(火之镇魂歌)第一部·黑夜天使1.4惜泪如金
在卢恩王国的一艘客轮上,乘客们尽情享用着海风和粗制的烈酒。这艘客轮也老久的很了,开得很慢,但这也可以让乘客们有足够的时间欣赏大海。并且它的票价也要比其他客轮低的多,因此很适合那些没多少机会出海的穷人,以及辎铢必较的商人们。当然,船上也不乏一些老江湖,一些经验丰富的水手们。
对于航海的人们来说,除了那些忙碌的船员,大部分人还是很悠闲的。白天他们就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风平浪静的大海,晚上就在船舱中点几盏油灯,喝着酒,胡聊神侃。
这船上的酒,是极廉价的那种。味道很烈,喝上小小一杯就能让人头昏脑胀,但劲道却并不持久,一会就没感觉了,不过令人多泡尿而已。但是既然坐上了这艘旧船,谁还在乎那个呢,只要喝着够劲,能让人舌头打弯脖子发红,扯开腔子就是一通吹,就行了。
红头发的闪克思几杯酒下肚,已是脸红脖子粗了。他张开大嘴说道:“说起来,上次我出海时,遇上大风大浪。那天的浪特别高,大概把海底的生物都卷出来了。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
“什么啊?”几条汉子嚷嚷着。
“鱼!”
“切……”四周一片嘘声,“鱼也算新鲜啊?”
闪克思摆着大手:“不不不,那些鱼,保证你们听都没听说过!有的鱼全身红色,鳞片特别大;有的鱼是蓝色的,身上有几排刺,而且鱼嘴又长又尖,像剑一样;有的东西我不知道是不是看错了,在海浪之间,隐约有几团影子,都像人一样站着,但却是鱼头鱼尾。”
“像人一样站着?”白胡子的阿切特大笑着,“闪克思,你是不是喝多了?那是在水里,怎么站啊?”
闪克思满面通红:“胡说,我看得真真切切,那些‘人’确实是站在水里!就像是漂浮在水面上一样!”
争吵之中,没人注意到白发的旅客轻轻地自言自语:“原来不过是异变鱼、剑鱼、人鱼士兵啊。”
一个名叫托比的家伙,喝醉了就爱五音不全地唱歌,此时他大声唱道:“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嘈杂了很久,又一个人说道:“这毕竟都是虚无飘渺的,我给你们讲吧。有一次,我外出打鱼,坐船经过一片沙洲,结果看到沙洲上生长着好几只海葵。那些海葵竟然会走动,它们用根部一些小小的突起来蠕动身体。当时看着那景象,真把我吓得够戗。”
“你这也是无根无据的啊。”闪克思不满地说道。
那个人严肃地拉起衣服,只见他的胸膛上横着一道伤疤,可以看出是带刺的触角留下的。
“我驾着船不知所措。”他说道,“然后那些海葵就慢慢地移入了海水中,看着它们没入水里,我就知道大事不妙,此时一丛触角忽地从船舷边探出来,结结实实地刺了我一下。我奋起全力,才将船开离了那里,此后再也不敢去那片危险海域了。后来还大病了一场,经一位叫泰泽的牧师救治,才活了过来。”
“那是梅纳海葵触须上的毒液所致吧。”白发的旅人再度自言自语。
一夜,就在这种热闹的气氛中度过。
※※※※※※※※※※※※※※※※※※※
“啊……”夜张开嘴打了个呵欠,“昨夜聊的太晚了,又喝了那么多酒。真是的,不会对身体有什么损伤吧。”他伸了个懒腰。
“咦?”
清凉的海风中,一个年轻人站在栏杆旁边,望着大海。天和海都是那么的蓝,他的眼中却充满忧郁。
“嗨,老兄。”夜快活地走上前与他打招呼,那年轻人只是侧了侧头,没有说话。
“呵呵,能在同一条船上相遇,是一种缘分吧。”夜对他一笑,“你叫什么?”
良久,传来一声低沉的回答:“傲天。”
※※※※※※※※※※※※※※※※※※※
第二夜,夜依然坐在船舱中,听着旅人们的醉酒胡侃。
“你们听过‘人鱼公主的眼泪’吗?”托比神秘兮兮地问道。
“什么东西?”
“这是个古老的故事,听说,人鱼公主的眼泪,可是变成黄金啊。”托比一脸激动。
夜忽然好笑地觉得,托比讲故事时的那种投入,以及唱他那难听的歌时的激情,倒使他更像一个吟游诗人,而非一个刺客——夜从来不觉得他哪里像刺客,不修边幅,头发凌乱,留着浓密的八字胡,身手也不矫健,总的来说他没有一点能和刺客搭边的特点。
托比喋喋不休地说着能变成珍珠的人鱼公主的眼泪的故事。周围人却听得快要睡着了。
“接下来呢?”当托比停下来时,闪克思问道。
“接下来?没了啊。”托比双手一摊。
“靠,什么破故事。”
周围人也纷纷表示自己的不满。
“人鱼公主的眼泪?”夜想着,“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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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船上的警报被拉响了。
“什么情况?”一群醉汉惊愕地抬起头。
船长的喊话声传遍整艘客轮。
“各位乘客请注意!各位乘客请注意!现在请大家都留在原位不要动,配合船上警备队的工作,拿出自己的证件和当作船票的卡普拉活动券,接受检查!”
“出什么事了?”阿切特心惊胆战地问。
“大概是海上有什么风浪或礁石吧。”闪克思喃喃地说,忽然声音一抖,“不会是……大风浪,怪鱼……”
“别胡说!”阿切特阻止了他,自己却也很害怕。
几个强壮的水手打开舱门走了进来:“先生们,请你们拿出证件,我们将核对你们的身份。”
“必然不是什么大风浪、怪鱼……”夜心想,“会检查证件,那只可能是人为的问题。大概是某位商人丢失了什么重要货物吧……”
闪克思、阿切特等人一一出示了证件,不过上面都带有强烈的酒味,卡普拉活动券也已揉成皱皱巴巴的纸团。不过水手们皱着眉看完以后,都没有说什么。
托比哆哆嗦嗦地说:“我的证件在房里,能不能让我回去拿一下。”
“好吧。”为首的人对着两个水手努了努嘴,“你们两个,跟这位先生一起回房间一趟。”
最后轮到了夜,夜皱了皱眉,摊开手:“我没有证件。”
的确,让一个比这王国还老的人拥有一份合法的身份证明,有些可笑了。
水手慢慢逼近了夜:“那你是怎么上船的?”
夜笑了笑:“我只是个旅行者而已,我上船时,没人拦住我要求盘查证件啊。”
“你的意思是没有带吗?好吧,那你的船票呢?”
夜又摊了摊手。
水手大喝一声:“抓住他!去告诉船长,珠宝大盗麦吉克抓到了!”
“珠宝大盗麦吉克?”夜无奈地苦笑,一旁的闪克思听到这个名字,却如同触电一般跳了起来。
“不……不会是真的吧?”他叫道。
“怎么了,先生?”水手转过头看着他。
闪克思咽了口唾沫,说道:“不,不……没什么……只是托比那家伙,有一次喝的很醉,他对我们说,这船上有个麦吉克,是珠宝大盗,专门冲着船上一个商人所携带的‘爱心发夹’来的。”
水手眯了眯眼睛,没有说什么,还是吩咐手下将嫌疑犯夜带走。
推开门,几个水手都惊呼一声。
门外的地板上,倒着两个人,正是刚才带托比走的那两个水手。
“现在知道了吧,谁才是真正的珠宝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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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被关在禁闭室里,因为他的嫌疑并没有被洗清。托比已经神秘消失了,船长等人初步断定是被珠宝大盗劫走,虽然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麦吉克要捉这么一个完全没有用的人。
夜是目前唯一还在船上的有嫌疑的人。
当然,夜也明白,抓住他还有另外一层用意:万一找不到麦吉克,就可以拿他来替罪,也好给那商人一个交代。而且抓住了珠宝大盗,船长自然也是大功一件,可以得到上司的赏识和可观的酬金。至于这个珠宝大盗是真是假,那些做官的才不关心呢。
“虽然这一生也曾被欺负,却从来没有受到过这种诬陷呢。”夜自言自语,“差不多了,游戏该结束了吧。”
他举起手,火焰释放,在禁闭室的墙上烧出一个大洞,信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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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船上一片安静,也不再有原先那些隐约传来的醉酒的吆喝声了。想必是出了事以后,船长已下令全船戒严。
桅杆上,几个水手了望着全船。夜躲在暗处,没有让他们发现。夜心想:“真傻,那个珠宝大盗得手之后还会留在这船上吗?看来没人看出他的真面目呢。”
探照灯照到了夜,一个声音传来:“喂,谁在那里!不许动!”
“这船真是够老了,连探照灯都是用老式的矿灯改制的。”夜稳如泰山,慢慢地踱向船舷,“不过,真是好久没有享受过这样的海上旅行了。”
“抓住他!”与之同时,一柄鱼叉带着风声直刺过来。
夜笑了笑,纵身投向漆黑如墨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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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夜丝毫不受暗流的阻挡,径直潜向深处。他在身体周围围起一团火障,使海水一点也溅不到身上。受到灼烧的海水不断变成蒸汽,浮上水面。
不过,看来这里的原住民们也并不是很欢迎夜的。一群身体巨大、颜色通红的异变鱼,已充满敌意地围了上来。
“麦吉克让你们来拦我?”夜挑了一下眉毛,表示自己的无奈,“还是来给我送烤鱼的呢?”
火焰瞬间炸开,整整数百立方米的海水被完全蒸发掉了,所有的异变鱼都被高温烤死,翻着红肚皮漂到海面上去了。
水本能克火,然而当火强到一定程度时,亦能反攻水。
一只负伤的乌贼在逃走之前喷出大团的墨汁,将夜的视野完全遮蔽住了。但夜只是轻轻挥了一下手,便将墨汁驱散。
刚脱出浓密的黑色,两柄剑一样的东西忽然左右交叉斩向夜,但却被护住夜的火团挡住了。夜不用看也知道,那是两只早就埋伏好的剑鱼,他双手各向左右抛出火球,驱开剑鱼。
冲过了满是水母的海葵的区域,夜有些狼狈——有几只触手竟然透过了火焰护壁,在他衣服上划了几下。而且,由于被几十个海葵和梅纳海葵同时攻击,他的火焰护壁差一点就破掉了,结果漏进来的海水打湿了身体。
“还真有点冷啊。”夜加大释放火焰的强度,烘干自己的衣服,“水生动物依然像以前一样,智慧而又团结,不侵略任何人,也不受任何人侵略。只是,人类从来不知道尊重它们。”
他继续潜行,“可能要快点了,至少要弄清它们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远处,一个模糊的影子已若隐若现。夜这时才发觉,周围的海水忽然渐渐清澈了,那种雾蒙蒙的感觉正在逐渐消去。
到了海底了。
海水迅速地透明,夜在一处坚硬的石壁上站住了,他看着脚下的东西越来越清晰。
一块古老的石砖露了出来,然后是三块,八块,越来越多。夜面前一根石柱从海水中露出了本来面目。
当夜再抬头四顾时,看到的已赫然是一座雄伟恢弘的古代城堡。
一个人影迅速地从夜不远处掠过。
“托比·麦吉克,站住!”
那人站住了,转过头来。即便在海水中他的面容也清晰可辨,凌乱的头发,浓密的八字胡。
现在夜得承认了,他确实是个出色的刺客,而且是极为罕见的水栖一族。
水栖一族是一支特殊的人类,他们自古与海洋生物有极好的关系,双方一直互相帮助。他们拥有一种奇特的能力,能够在水中自由地活动,丝毫不受氧气及海水阻力的限制。后世普遍认为,那是一种特殊的由该族世代相传的秘术。
“你是谁?”麦吉克表现出非常大的敌意,他感到了这个白发人类的不同寻找,以及对方与自己强烈相克的火焰气息。
夜摇了摇头:“你为什么要偷爱心发夹呢?那对水生生物来说并不是什么非常贵重的东西。”
“不是非常贵重?”麦吉克斜睨着夜,“你知道它的真实价值吗?”
“一千二百个珊瑚才做成一个,我知道。”夜说道,“可海中有多少珊瑚,你们不是想做就做了吗?”
麦吉克不屑地哼了一声:“你并不真的知道。”
夜一愣:“这是什么意思?”
麦吉克却不回答他,而是说道:“你是雇佣兵?”
夜摇摇头。
“赏金猎人?”
夜又摇了摇头。
麦吉克不耐烦了:“那你管什么闲事?你到底是什么人?”
夜悠悠地说:“只是个好事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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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在咆哮,气泡不断生成又崩裂。很难想象在如此深的海底,竟也可以掀起狂风剧浪。海底的泥沙被搅了起来,遮住了夜的视线。
“开!”夜双手交叉,腾起极强的黑火焰,带动了风,驱散了迷雾。风向四面八方鼓荡吹出。这并不是普通的风,它们像是有生命一样,捕捉并攻击敌人。
两个在迷雾中想接近夜并进行自爆的气泡虫,竭力蠕动着身体,忽然撞上了强烈的气流,顿时“啪”的一声炸得粉碎。但它们掀起的巨大冲击力,还是将夜推得向后滑出去,撞上了一根石柱。所幸深海的阻力很大,夜并没受什么伤。
三个人鱼士兵举着长枪游过来,要将夜钉在柱子上。这种生物看似呆头呆脑,攻击却非常狠辣。夜吐了口气,回手按住身体靠着的石柱上。那根在海底不知经受了多久的侵蚀却依然屹立不倒的石柱,竟如同一支木筷一样,被夜脆生生地撅断,拿在手里。夜在石柱上施加了风属性附加,石柱顿时通体围绕着风的吟哦。夜抓着它用力一挥,将三个已冲到面前的人鱼士兵打得飞出几十米。
一个人影又一次出现在夜的面前。
“好事者,累了?”麦吉克双手已装上了冰灵拳刃。
“还好,你呢?”夜笑着问。
冰灵拳刃劈开海水,形成一条蓝色的光带,直击向夜作为回答。夜举起黑火焰,奋力击出。
蓝光与黑光撞击,发出巨大的响声,随即麦吉克倒飞而出。
“不可能……”当夜浮到他面前时,麦吉克嘴角带着血丝说,“你明明持续放出了那么久的火焰,保护着身体,又激战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会还有如此强大的力量……”
“就好比我倒出一杯水,杯子就空了。”夜的声音很低沉,“但若我从大海中倒出一杯水,大海依然是大海。”
麦吉克摇了摇头,不再言语。
“现在可以告诉我爱心发夹的事了?”
“这算是交换条件么?”
“早就说过了,我不过是个好事者,我本来就不会杀你,也就不存在什么交换条件。”
麦吉克思忖良久,终于说道:“罢了,我相信你。
爱心发夹——你们不知情的人所说的爱心发夹,是用一千二百个珊瑚做成的。但其实,爱心发夹不是这样的。
一千二百个珊瑚,代表着你们要杀多少个海星与梅纳海葵?我们水栖一族世代与海洋生物沟通,又居住在普通人的世界中,我们最能了解两者间的分歧。人类说是爱,实际上却并没有爱心,几万个海洋生物的死,只是为了一个人类小伙子虚荣地向女朋友献出一个小小的发夹。而海洋生物所拥有的爱心发夹,是不一样的。”
麦吉克咳出一口血,夜见状便在左手戴上一只手套,然后按在麦吉克胸口上。
“你干什么?”
“你讲你的故事就好了。”
随着柔和的绿光,麦吉克感到胸口的剧痛减轻了许多。他缓了口气,对夜点了点头表示感谢,又继续说道:
“海洋生物的爱心发夹,是珍珠做成的。记得我说过,人鱼公主的眼泪吗?”
夜点点头。
“人鱼公主的眼泪,变成了珍珠。”麦吉克苦笑,“一千二百粒眼泪,每一粒都是因爱心而流,这才流成了爱心发夹。”
“这么说,你盗走的……”
“是的,正是这个爱心发夹。”麦吉克昂然答道,“这原本就是属于大海的,不知怎么流落到那商人手中,他要把这个卖给他一个鬼混的朋友,而这个人要用它来取悦秘密包养的小老婆。我现在,要将它还给大海。”
“好吧。”夜微笑着点了点头,“那你走吧。”
麦吉克也笑了:“我原以为你也是来抢这爱心发夹的,才会和你动手。不管怎么样,都要谢谢你。”他从身上取出一粒珍珠,“这个,送给你。”
“真是不打不相识啊。”夜接过珍珠,才发现这一粒与他以前见过的珍珠不太一样。白色的表层之下,有一层淡淡的黑雾在珍珠内流动。
“这是?”
“这可不是普通的珍珠。”麦吉克郑重地说道,“感谢你今天所做的一切,我以我所拥有的一切发誓,将来无论你在何处,只要把它放进水里,我和我的族人会立刻赶来帮助你。若我死了,这个誓言会有其他的水栖族人继续维持。”
“那就多谢了。”
“不客气,有缘再会。”麦吉克转过身游走了。
夜则端详着那颗珍珠,回味着麦吉克刚才所说的事情。
“要到什么时候,人类才会真正明白爱心的含义呢?
也许,永远都不会明白吧……”
海底的雄伟废墟中,一个老者赏识地看着夜。夜感觉到了他的目光,转过身看着他。
“感谢你,弑神者,你是个不简单的人类。”
夜对那称呼感到不悦:“你是谁。”
“你现在站在我的宫殿上面,你说呢?”
夜挑了挑眉毛:“失敬了,海神波塞冬阁下。”
“不用客气了。”老者的身影从废墟间隐去了,仿佛他从来不曾出现在那里,只有声音还袅袅地环绕在人耳边,“你与麦吉克订下的誓约,我们海生动物,也将永远遵守。一路顺风吧,好事者。”
(惜泪如金 END)
(火之镇魂歌)第一部·黑夜天使1.5怀念天上的云
(本篇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云,我们去那边散步吧。”
“好的。”女孩笑了。
当春花开满大地,头顶飘过洁白的云,夜和云继续他们的旅程。
“我们一起走过很久了。”夜独白,“她陪我一起,走过了春夏秋冬,看过了喜怒哀乐。
她早就带着我的心了。她走到哪里,我都会追随。
我希望我们能永远如此。
到死不分离。”
“夜,快来,我给你采了些花。”云边说边将一个编织得很漂亮的花环戴在夜头上。
“呵呵,谢谢。”夜轻笑道。
两个人在斐扬高地的向阳斜坡坐下来,仰视着天空。
“夏高气爽啊。”云调皮地说道。
夜依然是那种永不改变的、随和的微笑。
“夜,给我讲故事吧。”
“唔。”夜微笑着看了看云。
“讲嘛!”云摇晃着夜的手臂。
“好好好,今天来讲一个,云和夜的故事……”
“喔!”云很夸张地作出认真的表情,“这个故事没听过哦!”
“是啊,讲的是,从前,有个孤零零的傻人,叫夜。他曾有过朋友,又失去了。他本是孤单地来,后来,也仍是孤单的一个人。直到,他遇到一个叫云的小妹妹……”
“唔,让我想想喔……”云笑嘻嘻地说道,“本来云说要当他妹妹的,后来又变了卦,爱上了夜……”她说到这里忽然打住。
“呵呵,小傻瓜,你不是明明知道结局了吗?还要我讲。”夜拍了拍云的脸蛋。
“可是我想知道这个故事以后想怎么发展啊。”
夜笑了,云看着夜的嘴角勾勒出天上的云欢快的影子,然后这丝影子慢慢淡了。
夜很少用认真取代微笑,但这次他是十分认真的。
“当然是从此以后,在一起……”夜凝视着云的眼睛。
“要永远,不分离……”
画面被定格在那一刻,变灰,成为一段回忆。
夜知道,这就叫历史。
夜也知道,历史不可以改写,但历史的后果,仍掌握在书写历史的人手中。
夜沉浸在回忆之中,久久无语。
“云……”他呓语着这个名字,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
※※※※※※※※※※※※※※※※※※※
夜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云时,云是那样活泼可爱,她戴着一个小草帽,光着脚,奔跑在草原上。
一般来说,这时应该出现巴风特/血腥骑士/黑暗领主之类的,至不济也该有个财色双劫的暴徒,好让夜有个机会英雄救美。但是,在那宁静的时刻,这些都没有出现。天地之间,夜的身影若隐若现。
云的天地里,从此多了一个夜。
当夜并没回应云的示爱时,云不惜站在艾尔帕兰的悬崖上,以死相威胁。
夜还记得,那天,云穿着一身雪白的连衣裙,迎风站在高崖的尖处。她的脸色也很白。
夜只觉得心中有什么东西一动。他慢慢叹了口气,说:“云,你过来。那里风大,太危险。”
云泪眼汪汪地望着夜。至今,夜闭上眼睛,仍能回忆起那双楚楚动人的眼睛。云最有魅力的,就是那双眼睛。那双后来夜做梦都会看到的眼睛。
“Mygirl,”夜轻轻将云揽入怀,擦去她的眼泪。从那时起,他就对云说,“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
※※※※※※※※※※※※※※※※※※※
昔言尤在耳,人物皆已非。
夜凝视着那张照片,那是云留给他的唯一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上,两个人相依相偎,笑得那么的甜。
而后来……
夜不安地挪了一下身子。
※※※※※※※※※※※※※※※※※※※
夜那时一直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
“她还只是个孩子。你并不是她最终的归宿,你只是一处驿站。当她长大,她就会自己离开这个驿站。她应该拥有自己的世界,自己选择的路。我只是在这一段时间里,照顾她而已。”
但是,他最终发现,自己是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云。爱的那么的深。
他不止一次地想过,自己是一个不老不死的人,而云注定要长大、变老、死去,过凡人的生活。一个超人与一个凡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幸福的。但夜一直在逃避这个问题,他似乎寄希望于奇迹。
“直到这时,我才越来越深地感觉到,法老王给我的确实是彻头彻尾的诅咒。”
世界没有奇迹,或许结局也已注定。
当夜习惯性地想摸云的脸时,云侧过头躲开了。
夜当时的感觉,就好象满怀热情的人,却只拥抱到空气,只感觉心猛地一沉,一种无尽的空虚笼罩了他。他有预感,接下来将发生什么。
云的大眼睛眨动几下,流出了一种叫做泪的东西。只是,这次,夜没有伸手去擦。
“夜,我想,我还是说实话吧。”云的有神的眼睛没有看着夜,“我母亲要带我去丹麦了,那是一个离卢恩王国很遥远很遥远的国度。我觉得,我们还是分了吧。”
夜无语凝望苍穹,半晌,叹了口气。
“那,就分了吧。”
云黯然地眨了眨眼睛:“不挽留我吗?”
“算了吧……我知道,你说分,是真的想分。你也知道,我从来都不忍心逆你的意。玄慈曾戏称我惧内,但我知道我不是惧,是爱。爱你,所以放你走。
我知道,我没资格挽留你。在亲人和……爱人如果我算是的话,在亲人和爱人之间,我知道,以你的性格,是一定会选择亲人的。”
云转过头看着夜,夜避开了她的目光。
“夜,没想到,你看我都看透了。而我,却一直看不透你。”
“呵呵。”夜苦笑道,“那是我的悲哀。如果自己最爱的人都不懂自己,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但是,也确实如此。没有人能看透任何人,更何况是要看透怪异如我的人。连我自己都看不透自己,你也怎么看的透呢……”
“夜……”
夜静静地点上一根烟,吸了一口:“云,我尊重你的选择,你走吧。我会一个人,永远等着你。”
云离开了。
夜苦笑着将烟头扔在地上,蹲下身,忽然就流下了眼泪。
※※※※※※※※※※※※※※※※※※※
夜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夜说:“我不是夜。
失去了云的夜,不再是夜……”
玄慈与他开玩笑,说:“你是不是考虑再搞一个女朋友啊?我看落英挺适合你的……兄弟,你衰老的很快,心里面的事太多了。”
“唔……或许吧……”
“有什么话,去挑一个该说的时间,向一个该说的人说了吧。”
“哦……”
※※※※※※※※※※※※※※※※※※※
夜的另一个朋友,年轻的流氓山石也对他说:“夜,我感到,你变的越来越阴郁了,这对你来说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夜能说什么呢?
他不能对玄慈说,也不能对山石说。他不能对任何人倾诉。
只有无言地面对,这一切。
※※※※※※※※※※※※※※※※※※※
但是,故事还并没有结束。
卢恩332年,圣诞节。这一天,大批旅游者前往一个神秘的城市——姜饼城,来共度圣诞之夜。据说,代表了姜饼城附近魔物王者的魔狼卡伦,届时也将出现。
夜并非对这些令普通人心动的传闻有什么兴趣,他只是要打发无聊而已。
他们这种永生的生物,总是强大而孤独的。
而同时,他也想旅行于世界各地,来逃避对云的回忆。
他发现,云的影子和味道,竟存在于这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他每到一处,便能回忆起与云共度的那段美好时光。
只有姜饼城是他们不曾来过的。
他只有选择这样来逃避。
※※※※※※※※※※※※※※※※※※※
夜坐在一个角落里,任雪花飘落在自己的身上——这个季节,姜饼城的飘雪是昼夜不停的。这营造了绝美而浪漫的环境,同时也覆盖了伤心。
夜静静地点燃一根烟。
“登上斐扬平原,想起我和她一起看白云,看星星。登上月之山,想起她曾在山林间与我一同野营。登上妙勒尼山脉,想起与她一起在那里游戏,对着篝火吃蜂蜜。登上艾尔帕兰悬崖,想起她那一身雪白的样子。”
夜一只手捂着脸,“到哪里,都有她的影子……这是回忆的煎熬,令我崩溃的煎熬……”
烟烧尽了,夜始终没有吸一口,长长的烟灰掉了下去。夜只是扔掉烟蒂,又拿出一根,点燃了。
“姜饼城,平安夜……我所想的只有忘却……”
天已渐渐黑了,夜却仍坐在雪地中,任积雪埋没了双腿。
“对于武技精湛到极致的我来说,外界是无法让我感到寒冷的,但是我的心,让我感到寒冷……”夜低垂着头,仅以火力护住身体内部。雪花飘在他的身上,不再融化。很快,他就变成了一个雪人。
“心死,与身死无异……”
夜一直闭着眼,沉默着。
忽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夜耳边响起:“需要帮忙吗?”
夜一跃而起,抖掉浑身的雪,神经都直竖起来——竟会有一个人走到的面前,而他却没有发现!虽然他浑身被雪盖住,但他的神智一直是清醒的,感知能力和洞察能力丝毫都没有减弱。而一个人居然就这样走到他的面前,那这个人一定是相当可怕。
这时,他可以审视面前这个人了。
此人给夜的第一印象是魁梧。他宽肩、厚背,标准的虎背狼腰。夜已经不矮了,可这家伙比夜高出一个头。他披着一件很宽大的袍子,从头到脚罩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长相。但他那强大力量依然透过这身普通的装束渗透出来。不过,可以感觉到,他并无恶意。
夜出了口气,说:“没事,我只是在这里静一静心,多谢您了。”
对方发出友善的笑声,然后说:“您是我在附近见到的最强的人。若是普通人早就冻死了,而您看来是浑然无事啊。”说完又笑了起来。夜也跟着无意义地笑笑。
“能不能请问您的尊姓大名?”
“夜。”
“只有一个字吗?”
“是的。”
“呵呵,您不仅力量强大,而且性格似乎也相当独特呢。”
“过奖了,我只是个好事者而已。能请教一下您的姓名吗?”
“卡伦。”
夜和改变了一些人命运的人,就这样相遇了。
时代,继续进行中……
※※※※※※※※※※※※※※※※※※※
圣诞节的庆典如期开始,天空中礼炮炸响,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爆发出欢呼。
在狂欢的人群中,只有一个例外。
一个白发的影子,缓缓穿行于人群中。夜就这样潇洒地划过,一如这许多年以来,他穿行于时光之中。
忽然,这白发的幽灵站住了,他的对面站着一个人。在下一秒钟,他和那个人同时叫出了对方的名字。
“夜!”
“云!!”
※※※※※※※※※※※※※※※※※※※
夜独白:“那一刻,我们都激动得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只知道,自己的怀中紧紧抱住了一个温暖的精灵,这种温暖曾那么熟悉……久违了的温暖。
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紧抱这种温暖。
再也不放手。”
※※※※※※※※※※※※※※※※※※※
拥抱之后,夜才想起,自己似乎已经和这个精灵分开了。他很矛盾,不知道该不该放手。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云却将夜抱得更紧。夜听到她幽幽地说:“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想你。”
夜首次感到了尴尬和无言以对。他曾多少次在梦中见到你,哭泣着醒来,在深夜中思念,再坚定地告诉自己:不可能了。然而,在今天,他却再次听到云的声音,看到云的身影。
是幻觉吗?
夜看着云,闭上眼,笑了。
“我还有资格,拥有这份幸福……”
※※※※※※※※※※※※※※※※※※※
夕阳西下,夜和云站在姜饼城的一幢楼前,看着雪花飘舞。
“你怎么从丹麦来到这里了?”
“只是回来度假,过几天,又要回去了。”
“在丹麦过的好吗?习不习惯?”
“还好啦,现在有几个朋友,一切都还好。”
“丹麦文字学会了吗?”
“还没,我一直在一个只说卢恩语言的区域生活,所以学不学丹麦文意义不大。”
“呵呵。”
“又傻笑……”
“没有,我只是看到你,就不自觉地想笑。”
“为什么?我有那么好笑吗?”
“不,只是因为……我还爱着你。”
云不自然地耸了耸肩。
“夜,我们和好吧。”
夜笑了:“好。”
两人半晌无语。雪花飘在云身上,她的秀发上也沾了些冰晶。云把大衣裹紧了些。
其时大雪纷飞,夕阳在山上剩下一半。夜凝望着地平线,笑了。他轻轻地揽住云的肩膀,将她拉入怀中,用自己的热力,为她驱散寒冷。
“让我们,永远不分离。”
※※※※※※※※※※※※※※※※※※※
就这样,夜和云又走在了一起。当他们并肩走入姜饼城的大厅时,引来不少赞叹声。那次,云穿了极其隆重的长裙,夜则穿了晚礼服,把白发束了起来。
晚会中,云偷偷地问夜:“今晚我会不会很难看?我觉得我太矮了,不适合这件裙子。”
夜也小声答道:“不会的,这样才显得你可爱呢。”
云的脸有些红,不过在灯光下更显其美丽。她轻轻喝了一口侍者端过来的甜酒,心情有些激动,便又问夜道:“那你觉不觉得我这样很漂亮呢?”
夜笑了,答道:“不会的。”
随着云的脸色迅速黯淡下去,夜又补上一句:“因为你无论打扮成什么样子,在我眼中你都是最美的。”
“讨厌。”
这时,一位客人的出现打断了两人的甜言蜜语。这个高大的人影几乎把灯光都挡住了。
“卡伦?”夜一愣。
冰雪中的王者,头戴黄金之冠,手持刚尼尔长矛,脚踏史雷普尼尔之靴,北欧亚萨园诸神意志的后继者,魔狼卡伦……不过,现在这位已经由狼形变为人形的王者,脸上却有些慌张。
“嘘……”卡伦把手指竖起放在嘴边,说,“大家都在等‘魔狼卡伦’出现,千万别让他们发现我,要不然,我会立刻被崇拜者和讨厌的狗仔队包围的。”
他笨头笨脑的样子把云和夜都逗笑了。看着云的笑容,卡伦一愣,对夜说道:“这位是你女朋友?挺漂亮的。”
“恩。”夜微笑着介绍他们二人认识,随后说,“我们出去谈吧。”
※※※※※※※※※※※※※※※※※※※
站在楼顶,迎着冷风和无穷无尽的飘雪,卡伦仿佛又恢复了王者的气度。
“你怎么会想到和人类一起庆祝圣诞节呢?”夜问道。
卡伦闷闷地答道:“姜饼城是属于我的势力范围,我是这片冰原的王者。但是我们这里人丁一直不旺,直到最近访客才忽然多了起来。我也想看看人类盛大的庆典,跟着热闹热闹。没想到,不知怎么,这个消息被来访者知道了,结果就变成今天这种情况。一大群人吵着要看卡伦长什么样,我估计我一露面立刻就会被逮起来直接送往动物园了。”
夜和云哈哈大笑。但同时,夜在心里默默地想:“他大概还不知道,卢恩王国已宣布将姜饼城划入领域之内了吧。”
三人沉默良久,最后卡伦说道:“明天我就要动手回我的宫殿去了,请让我为你们二位献上一首歌吧。”
“babywon'tyoutellmewhy.
Thereissadnessinyoureyes.
Idon'twannasaygoodbyetoyou.
Loveisonebigillusion.
Ishouldtrytoforget.
Butthereissomethingleftinmyhead.
You'retheonewhosetitup.
Nowyou'retheonetomakeitstop.
I'mtheonewho'sfeelinglost,rightnow.
Nowyouwantmetoforgeteverylittlethingyousaid.
Butthereissomethingleftinmyhead.
Iwon'tforgetthewayyou'rekissing.
Thefeeling'ssostrongwerelastingforsolong.
Buti'mnottheman.
Yourheartismissing.
That'swhyyougoawayIknow.
Youwereneversatisfied,nomatterhowitried.
Nowyouwannasaygoodbyetome.
Loveisonebigillusion.
Ishouldtrytoforget.
Butthereissomethingleftinmyhead.
Iwon'tforgetthewayyou'rekissing.
Thefeeling'ssostrongwerelastingforsolong.
Buti'mnottheman.
Yourheartismissing.
That'swhyyougoawayIknow.
That'swhyyougoawayIknow.”
随着这阵歌声,卡伦远去了。夜与云,继续他们的故事。
※※※※※※※※※※※※※※※※※※※
圣诞节过后一星期,云要回丹麦了。她让夜留在卢恩王国等她,等她归来。
夜送云直到卢恩王国的最西边境,才恋恋不舍地作别。看着云一个人走远,夜的心中涌起一种莫名的孤寂感。
他安慰自己说:“她会回来的,幸福会回来的。”
※※※※※※※※※※※※※※※※※※※
又过了一个星期,到了蚂蚁一族的蜂蜜节了。蚁后克瑞安向夜发出了盛情的邀请。
“不大好吧。”夜答道。
“没什么,只邀请你三天而已。”那个女性魔物王者淡淡地说道,“别以为我会留你一辈子在这里吃白食。”
夜笑了笑,欣然前往。
在蜂蜜节上,克瑞安与夜闲谈。她出了口气,说道:“前一阵还听魔物们盛传,说弑神者不知为什么,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有一些黑暗中的家伙还曾经跃跃欲试地想要趁机挑战你。看来我的担心是白费了,你小子现在精神饱满,满面红光啊。听说你去了趟姜饼城,怎么,在那边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吗?”
夜笑着点头道:“是啊,相当有趣的事情。
因为我发现,我还有力量,对抗命运。
我还有资格,拥有幸福。”
克瑞安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换了一个话题:“可曾见到了魔狼卡伦?”
“见到了。”夜这才想起这个有趣的家伙,“他说他要回他的宫殿一阵。他的宫殿在哪里?”
“在丹麦。”
“啊?”夜一愕。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夜的表情又平静下来,“真的很巧啊。”
※※※※※※※※※※※※※※※※※※※
三天之后,夜从蚂蚁洞中出来,便收到了云的来信。
信很简短:“夜,我们终是不可能的。”
那一瞬间,夜的眼睛变成了红色。
慢慢地,他坐下来,一遍又一遍地看着那信,直到快要把那几个简单的字看得不认识。
最终,他不得不承认,这是真的。
夜低下头,低低地笑了。
“的确,我们不可能的……
云,她终于明白了。我不是她最终的归宿。
可是,为什么是这个时候……”
※※※※※※※※※※※※※※※※※※※
一星期后,夜亲自动身前往丹麦首都哥本哈根。
在都市之中,夜穿行自如,仿佛那就是自己的家。很快,他在云的家前停住了。
他以前从没来过这里,一切,都只是凭借贤者的自身直觉。
云不在家。
夜眉头一皱,重新查找云的气息。
半晌之后,夜叹了一口气——查找失败了。云不是一个武者,她的气息太微弱,只要附近有其他稍强的气息,就有可能盖过了她。
不过,夜也确实找到了一个强大的气息。
卡伦的气息。
黑夜中的夜,披着白发,如闪电一般掠过长空,直奔卡伦的方向而去。
※※※※※※※※※※※※※※※※※※※
这是一座极其豪华的宫殿,通体雪白而晶莹,还有黄金作为点缀。就算像夜这样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由为之咋舌。而在这宫殿之间,他清楚地看到,卡伦和云在携手漫步。
※※※※※※※※※※※※※※※※※※※
卡伦感到了一股强大的气息就在附近,而且是与自己的冰属性相克的火属性。于是,他轻轻放开云,低声说道:“亲爱的奇Qisuu.сom书,你稍等。”
云茫然地退开一些,卡伦朗声说道:“何方高人拜会,请出来说话。”
沉默……卡伦觉出那股气息没有动,于是,他开始暗暗运劲,准备出手。
忽然,震耳欲聋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出,又引发了更响的回声。
“卡伦,照顾好她,我就可以放心了。”
“了”字反复回响,卡伦却感到那股气息已经远去了。由于回声的效果,根本听不出讲话人的具体方位,及其本来声音。
云的脸色惨白,几乎要摔倒。卡伦立刻上前扶住她,并且在她耳边说道:“别怕,有我在呢。”
※※※※※※※※※※※※※※※※※※※
夜离开卡伦的宫殿以后,心中似乎轻松了许多。他想起卡伦唱过的歌,不禁轻声哼唱起来,仿佛唱给另一个人听。
“babywon'tyoutellmewhy.
Thereissadnessinyoureyes...”
夜抬起头,感到天地宽了一些,连天空中的云朵都那样洁白。于是他轻笑一声,自言自语道:“从今以后,又是一个人。
只好在无人的时候,轻轻抬起头看着天上的云,怀念,然后忘记。”
“Iwon'tforgetthewayyou'rekissing.
Thefeeling'ssostrongwerelastingforsolong.
Buti'mnottheman.
Yourheartismissing.
That'swhyyougoawayIknow.
That'swhyyougoawayIknow...”
(怀念天上的云 END)
(火之镇魂歌)第一部·黑夜天使1.6私服
“私服”,就是相对“公服”世界而言的一种存在。它与那个世界是完全平行的,山川、草木,都完全一样,不一样的,是人。
夜所在的这个私服世界叫做“夜雨”,似乎与夜的名字有一定的巧合。不过,这并不重要。
在私服,似乎一切都舒适得有如梦幻。在这里,不用费什么力气,也能拥有强大的力量,比起在那个世界,这个世界的一切似乎都是专门为了让人过得更舒适而设计的。
掌管私服世界的,不是神,而是宗主。而夜雨的宗主,叫做林涛。
夜握紧自己的手。
“无论在哪里,都有一个绝对的意志吧。
那,不是神……
而是力量。”
而在这个私服,最有力量的人是武僧梁丹,他是这个私服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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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用玄慈的话来解释:
“我们是一群无法生存在公服的人。
我们是一群无法生存在那个尔虞我诈的世界的人。我们不能为了拥有力量,而将灵魂献给名为‘外挂’的寄生虫。
我们也不能苟且偷生地,看着‘外挂’横行。
不能兼济天下,只好独善其身。
背弃公服,也被公服所背弃。
所以我们来到了这个私服。
在这里,没有外挂,没有杀戮。
人为了拥有力量而杀生,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但至少,他们不杀人。
不能为了拥有力量而不择一切手段。
私服,为我们找到了灵魂深处,那种燃烧一切的愤怒,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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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个外挂横行的世界,你不必有所留恋了。”玄慈一半脸背着灯光,光线勾勒出他脸上刚硬的线条。
“我明白。”夜点头。
“让那些还保持着灵魂的人,来私服吧。”
“我不明白。”夜微笑。
“有什么不明白?我们不能净化公服,但我们可以帮助剩下的人。我们当然不能指望他们自己发现这处世外桃源。”
“不,我不是说这个。
我是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动手呢?”
玄慈吹了声口哨,他脸上的线条也放松了许多。
“你还是这么可恶……我把你拉过来,我的任务就完成了。”他笑着说,“救世的大业,交给你了。”
“为什么?”夜的表情显示出,他“开始认真了”。
“我不能忍受,污秽的公服。”脸的线条重新刚硬,“绝对不能忍受。”
“有那么夸张么?”
夜那时并没开始,这传奇性的私服之旅。所以他有点不理解,私服有那么好么?
“绝对有。”玄慈点点头。然后夜看着他将一块蓝色魔力矿石握在手心中,一团蓝色的火焰腾起,那块充满神气力量的魔法石随风飘散在空气中。
“这里的空气都是那样的清新。”玄慈吸了一口气,其中还有魔法石烧毁所发出的清香。
夜没有心思去管空气如何,他只知道,玄慈用自己的‘传送术’把他从公服传到私服时,所用的魔法石就是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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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白吗,他烧毁魔法石意味着什么。
这么讲吧。武僧是由服事这个职业转职而来,服事这个职业有一项特色技能,就是传送术。
但是传送也是有限制的,这个限制就是蓝色魔力矿石。
服事每走到一个地方,就用蓝色魔力矿石记录下这个地方。以后就可以用相应的蓝色魔力矿石,使用传送术而直接来到这个地方。可以说是相当好用的技能。
玄慈,是一个武僧。
他决定从此以后背叛赐予他这个‘武僧’职业的公服,全心全意地去私服了。”夜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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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下的爱尔贝塔,海浪亲吻着沙滩,发出有节奏的旋律。
昆虫的低鸣,为这副诗意的景象又添几分和谐。
两个人漫步在码头上,前面是玄慈,后面是夜。
“这里的夜很美,不是么。”玄慈的目光随着海上的月光渐远而渐渐无穷无尽。
“的确。”夜轻笑道,他向海上望去,“沉船那边好安静啊。在公服可没有这么好的景色。”
玄慈也笑了,“是呀,公服上,这个海滩无论昼夜都没有安宁的。虽然名义上是王国开辟的海滨浴场,但是大部分人来这里可不是来淋浴的。
想去沉船寻宝的,想去乌龟岛挑战乌龟将军的,想去樱花城与米雅毕一会的,想去昆仑城学习仙术的……”
“好象一首歌唱的那样,”夜轻声哼唱,“洗不去痕迹……何妨面对要可惜……各有各的方向与目的……”
“怀着贪欲的人们,何时该对这个世界说再见?”
仿佛吟游诗人的咏唱。
“夜,我已决定,离开公服。”玄慈站住。
“我知道,你白天焚毁蓝色魔力矿石时我就已知道了。”
“但是我听到你说,公服赐予我‘武僧’这个职业。”玄慈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神情,“我想告诉你。
‘武僧’这个职业,不是任何人赐给我的,是我自己靠双手,”
玄慈的双手紧握,骨节之间发出“咔咔”的声音。
“是的,就是靠这双手,拼出来的。
所以,我以后不希望听见任何人说,这个职业是任何人赐给我的。”
许久,夜长长出了一口气:“明白了。”
“另外,”玄慈不再那么严肃了,“我说过了,以后,就由你去公服找一些尚有药可救的人,来私服。”
夜凭栏望海,背对着玄慈:“你都把蓝色魔力矿石焚毁了,我也回不去了,还怎么去找人来啊?”
玄慈露出一丝奸笑,只有露出这个笑容,夜才感到,他仍是自己所熟悉的玄慈。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算盘。”玄慈转过身去,哈哈一笑,“你是‘贤者’啊。
其实,我还是觉得‘恶魔’更适合你。”
“哎呀呀,竟然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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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知道了,难怪玄慈会觉得私服这么好。我也有这种感觉了。”夜紧握双拳。
“这种疯狂的力量……才可以宣泄那压在我心中这么久的愤怒。”
随着一声吟唱,无数的陨石从半空落下,狂暴地轰击着夜面前的地面,瞬间就将一片草坪烧成焦土。
“这种力量,在公服或者需要奋斗100年,需要历经无数的挫折与折磨,需要眼睁睁看着那些外挂从你身边擦肩而过。就这样,一百年,两百年,一个,两个,所有的,朋友,都去了,剩下的只有敌人。
而在私服,世界对所有的人都是公平的。只要你想获得这种力量,你只要付出百分之一的努力就可以得到。
世俗怎么看,我不想管。但是,或许玄慈是对的,
我们是一群无法生存在公服的人。
背弃公服,也被公服所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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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夜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公服看了一下。
这是他与玄慈心照不宣的秘密——作为天才的贤者,夜居然通过某种手段,使自己能够通过吟唱贤者的最高段技能“随机技能”,而产生传送之阵。
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夜已经是全能的贤者。并且,他也有属于自己的蓝色魔力矿石,其中有好几块,便分别能传送到公服的一些地区。
知道这一点的,也只有玄慈。
就这样,奇妙的尴尬继续着,而夜已经回到了公服。
※※※※※※※※※※※※※※※※※※※
已是酷热的夏天,兽人洞门口却仍然坐着一位浑身披挂整齐的女剑士。
“这位小姐。”
“恩?”女剑士一惊,身后的石块上不知何时竟已坐了一位穿着随意的贤者。
“你……有什么事?”
一秒的沉默。
“这个……你不用手握剑柄吧?你知道像我这样的贤者是无害的……”
“谁说的?”女剑士仍是一脸戒备。
“哎呀呀,还真是剑士工会的合格学生呢,对谁都充满了警惕。”
“当然,谁知道你不是魔灵娃娃变成的?”女剑士看来马上就要把十字架贴到夜脸上来验证一下了。
“有没有搞错……魔灵娃娃?那种低级魔物配的上我这样伟大的人物么?”
天上响起一个闷雷。
“……撒个小谎而已,不至于要遭雷劈吧?……”
“你到底是谁?”女剑士的剑缓缓出鞘,发出“噌”的一声响。
“哎呀!不要误会……”看来夜的解释只是起了反效果而已。
但是,一只野猪粗暴地打断了这场精彩的会面。这只野猪似乎很特别,不像其他野猪一样目光短浅又反应迟钝,它刚发现两个人,就目标鲜明地直冲女剑士而去。
“靠,这是什么年代,连猪都懂捡漂亮MM下手啊?”
夜哭笑不得时,却看到女剑士在招架野猪的攻击时居然显得吃力。
“搞什么,居然武艺这么低呀……”
“喂!你在嘀咕什么!快过来帮忙呀!”
“哦!你撑住!我马上就来帮你!”
夜在那一瞬间有一点恍惚。
这个口气……真像啊……他举起手中一本书。
“混蛋,你消遣我么……啊?”
上一秒还咬牙切齿的女剑士下一秒就只能用“目瞪口呆”来形容。
她还以为作为法师系的贤者,一定要经过布阵作法登坛念咒等等乱七八糟的事才会开始他们的魔法攻击呢。没有想到,夜走上来,拿一本书照着野猪头上一拍……
“解决了!”夜拍拍手。
“你这个家伙……”
“哈哈,剑士小MM呀,看来你的修炼还差很多呢。贤者不仅拥有杰出的魔法技巧,而且近身肉搏的技巧也很厉害的呢。一些人将贤者称为‘屠龙者’呢。”夜得意地解释道。
女剑士的表情先是迷惑,然后是若有所悟,最后却变成了恼羞成怒。夜不禁感叹她的表情还真是丰富。
“那你刚才怎么对我说你这样的贤者是无害的??!!”
“啊……这个……我闪……”
“站住!!!”
※※※※※※※※※※※※※※※※※※※
一堆篝火,两个人。
难得的安静。
夜从来不是话那么多的人,但今天,或许是又一次回到公服吧,难免有些激动。
在女人面前搞笑,不是男人的天赋么?
不过,现在夜却也难得地安静下来。
不仅对于他们,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这也是难得的安静。
在这个被外挂的喧嚣污染的世界上。是否还有哪一个地方,有如此的安静呢。
“那个……”女剑士终于主动打破了沉寂,“贤者,你叫什么名字?”
“夜。”
“只有一个字吗?”
夜点点头当作回答。
“为什么?”
“什么?”夜眨眨眼睛。
“我是说,为什么只有一个字?这不是大家起名字的习惯啊。”
“一个字怎么了?为什么起名字一定要按大家的习惯呢?”
夜站起身,手指穹隆四野。
“这无边无际的黑夜,孕育了最初生命的奥秘。黑暗孕育光明,就如蛋孕育了鸡。不同的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是一个疑问。而光明与黑暗之间,却是无庸置疑,先有了黑暗。”
女剑士大吃一惊:“这可与我在教堂学到的完全不一样啊。”
夜的眼中刚才还闪烁着异样的神采,此时却立刻又黯淡了下去,恢复了从前那种放荡不羁的懒散状态。
“很多时候,你不能只听一面之词的。”
女剑士还想进一步听听这些玄妙的长篇大论,夜却好象已失去了讲道理的胃口。
又是尴尬的沉默。
这回是夜打破了沉默:“认识你这么久了,还没请教你的芳名呢。总不能老叫你MM呀。”
“讨厌,MM也是你能随便乱叫的?”女剑士扁了扁嘴,“我叫落英。”
“呵呵,名字挺可爱的。”
“……”
夜又沉默下来了。
黑夜,寂静无声。
※※※※※※※※※※※※※※※※※※※
此后,夜带着落英周游了世界很多角落,从燃烧着战火的吉芬秘密山谷,到安静详和的村落依斯鲁德;从万马奔腾的梦魇之屋,到妙趣横生的猴子丛林;夜带着落英去猎野猪,还要防备着脾气倔强的落英万一走失,有被野猪当猎打掉的危险;夜带着落英成功穿越了妙勒尼山脉,又杀进古城。直到,夜能欣慰地看着落英成了她梦想中的十字军,拥有了强大的力量。
直到这一天,夜才开口。
“落英。”
“恩?”
“不知你有没有对这个世界产生厌恶。”
“当然有啦。”落英随意地擦了擦盔甲上的十字标记——十字军的象征,“外挂侵占人们的心灵,这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我最讨厌那些没有灵魂的人。一想到和他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她拿着剑站了起来,“哎,你问这个干什么?”
“跟我去一个干净透明的世界吧。没有外挂,没有污秽,一切都如你梦想中的一样。”
落英审视着夜的眼睛。
夜的眼睛,依旧如当年他们初识时一样,修长,充满神秘,却又有着千万种的情怀藏在里面。
落英的眼神却已经变了。或许,她受夜的影响比较大吧。
不再相信光明,至少是不再笃信。不再厌恶魔物,在夜的引导下,她甚至尝试着和一只小波利交朋友。当然,其过程漫长而痛苦,令夜和那个波利都头疼不已。
“你说的是……什么地方?”
“私服。”
“私服?”落英叫了起来,“那可是为中央教廷所明令禁止的啊。”
“有那个必要大惊小怪吗?”夜不屑地说道,“中央教廷管什么用?除了虚伪地发布些诏令以外,他们做过什么实事?我以前还相信他们,还揭发了一个被外挂寄生的人,希望他们能妥善处理,不要让这种寄生虫再蔓延了。可是一个月后我再去,那外挂该在那儿还在那儿。”
落英不语。
“至少,相对于这个号称‘仙境’的地狱,那个私服就是天堂。而且你在那里,能享受你所能想到的一切。
我离开那个世界已经有好几年了,在这期间我陆续传送过一批没有被外挂污染心灵的志者去那边。他们没有一个不说那边好的,并且从此不再来这边了。
那里如果是天堂,我就是天堂的使者。落英,别再犹豫了,跟我去吧。”
落英沉默了好久,最后开口道:“再给我一个,去那里的理由。”
她的眼睛告诉了夜一切。
但是夜却并没有按她想的那样说。
“我们是一群无法生存在公服的人。
我们是一群无法生存在那个尔虞我诈的世界的人。我们不能为了拥有力量,而将灵魂献给名为‘外挂’的寄生虫。
我们也不能苟且偷生地,看着‘外挂’横行。
不能兼济天下,只好独善其身。
背弃公服,也被公服所背弃。
所以我们来到了这个圣洁的私服。
在这里,没有外挂,没有PK,没有杀戮。
人为了拥有力量而杀生,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但至少,他们不杀人。
不能为了拥有力量而不择一切手段。”
夜一字一顿地说了好久,才把玄慈的这些话,都说给了落英听。
落英的目光中有一种黯然,但更多的则是震撼。
“给我一个星期,让我再考虑一下吧。”
※※※※※※※※※※※※※※※※※※※
“小子,不干正事,又泡MM呀?”玄慈用千里传音与夜聊天。
“没有啊,我近期不是已经送了不少人过去了么?”夜随意地道。
“恩,看来你还是挺喜欢这工作啊。怎样啊,‘恶魔’,做天堂的使者是不是感觉很好?”
“啊,好肉麻啊,不要把我说的那么烂好不好?”
“哈哈。”
“……玄慈。”
“恩?”
“我有一个想法。我们真的不适合公服吗?你我二人不是都以卑鄙无耻狡诈阴险狠毒自诩吗?我倒觉得,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在公服生活啊。”
“……你……这样想?”
“是的。”
“事实上,”玄慈打了个呵欠,“我已经厌倦了。”
“啊?”
“无论公服,私服,我都已经厌倦了……真的。”
“为什么?”
玄慈,沉默不语。
夜:“……好吧,这是你的选择,你应该自己选择道路,我也一样。”
“呵呵……”玄慈笑了,“我会的。
希望,你也一样。”
“GOODLUCKTOYOU。你什么时候回来公服一趟?”说到这里,夜突然停住了。
“怎么了?夜?喂……”
“没事,先不聊了。我想,你大概不用回公服了。”
※※※※※※※※※※※※※※※※※※※
是落英,她穿戴得依然那样整齐,典型得不能再典型的十字军。
“终于……决定去私服了?”
“恩。”
“……”
明明是早就决定的命运,为什么事到临头会哑口无言呢?
夜沉默地打开了传送之阵。
“走进来。”
蓝光一闪,光束的背后,是无声的叹息。
“公服……
再见。”
这句话并不是夜说的,而是落英。
※※※※※※※※※※※※※※※※※※※
“到了。”夜一脚踏上私服的土地。
明明是与公服一样的土地,为什么自己却会觉得这么亲切呢?
“好几年了……或者可以说是很多年。”夜昂首向天叹息道,“我的第二故乡,我终于回来了。如此熟悉的感觉……”
落英静静地看着他,连小丹也一样。
“落英,那么我就先送你到这里吧。这里的世界几乎都和公服差不多,只是,永远没有外挂。
你先去适应一下吧,我要去找一个人,有点事。”
“就这样……告别了?”落英的眼睛问了夜这句话。
夜无言,转身,标准的步伐,离开。
没有带起一丝尘埃。
只留下了一句话。
“抱歉,我的心里容不下别人了。”
※※※※※※※※※※※※※※※※※※※
首都普隆德拉角落的一处房间……
夜费了很大力气推开了门,又忙着躲避掉落下来的灰尘和蜘蛛网。
屋里漆黑一片,黑的如夜。夜看不见人,但是夜知道,他在那里。
“见鬼,你就在这种地方搞你所谓的‘修炼’还有‘打禅’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黑暗中发出一丝声响,玄慈坚硬如金属的声音传来:“是的。呵呵,你终于还是找到了。”
“那当然。”夜努力地睁大眼睛,却什么也看不到,“我是贤者,出色的智力什么的就不用夸我了。更重要的是我敏锐的直觉。不然我也没办法与魔物们交流。”
“好,那我点灯吧,你的直觉再敏锐,长期呆在黑暗中也会感到不爽的。”
“你早说么,不用你动手了。”
房间里的八盏灯火忽然“啪”的一声全亮了起来,一下子晃的人睁不开眼。可以看到,武僧玄慈正瞠目结舌地站在一盏灯旁边。
“哈哈,你比我更聪明,居然也会被我吓到。”夜很开心。毕竟,自爱尔贝塔一别以后,两人还从没有这样面对面地聊过。
“呵呵,”玄慈惊诧的表情一闪即逝,“我是没有想到你已经修炼到如此境界了。直觉能觉察出黑暗中灯所在的位置,还能同时发出八颗火苗点燃它们。你不愧是天才贤者。”
“呵呵,不用夸我了,我看的出来,你也变的更强了。说说你的打算吧。”
笑容逐渐隐去。
“是这样,我想挑战,梁丹。”
夜吓了一跳:“什么?我没听错吧,梁丹?就是那个传奇武僧?”
“不错。”
“你疯了?”
“不,我清楚地知道,我和他有很大一段实力的差距。但是我坚信,像我们这样的武僧之间的战斗,胜败是不能由级别来决定的。”
“你的意思是……”夜若有所悟。
“不错。”玄慈盯着自己的双拳。
“对时机的掌握,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GOODLUCKTOYOU。”夜拍了拍玄慈的肩膀。
※※※※※※※※※※※※※※※※※※※
“就这样,玄慈去找梁丹了。能不能找到,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赢他,我更不知道。”
夜孤独地坐在桌旁,喝着自己的咖啡,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唷,看看这是谁呀!”
桌子的另一端坐下一个人,夜抬头却发现,居然是落英。
“一个人喝咖啡,即便精神抖擞也会疲惫吧?”落英依然是如此倔强和调皮,“我来陪你喝。”
夜慵懒地一笑:“我已经很疲惫了。落英,我想,我要回公服了。”
“哦,又是去找人来私服?”落英仿似漫不经心,目光扫向别处。
“不,我这一去,会不会回来,我自己也说不好。”
“什么?”落英大吃一惊,“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我也需要一点时间,来调整一下了。我和玄慈一样,各自进行着我们寻找答案的旅途。”
沉默……
※※※※※※※※※※※※※※※※※※※
在夜雨私服,流传着一个神话。
一位高段的贤者,拥有无所不能的智慧和神奇的力量,他能为人疗伤,能使用可怕的攻击魔法,其本身的肉搏力量也极其高超。
他能开启传送之阵,他能与魔物们交流,甚至能与魔物做朋友。
他那样神秘,以至于无人了解他的身世。
他的名字,叫夜。
※※※※※※※※※※※※※※※※※※※
站在路口,夜停住了。
西风与血日,送走了曾经的夜。
故事,还并没有结束。
(私服END)
(火之镇魂歌)第一部·黑夜天使1.7胜负的关键
海面波光粼粼,已是秋日,空气清新。
又是寂寞的季节。
又是最后的神话。
凝望着爱尔贝塔的无限美景,夜叹了口气:“一定要比?”
“是的。”玄慈依然目光坚定。
“你们武僧都这么固执吗?”
“这不是固执,这是荣誉。”玄慈看着宁静的海湾,“你知道吗,夜,我从没有如此地期待一件事。”
“唉,你看看,人世间有这么好的美景,你一旦决定去比武,就生死未卜,这些美景,你都有可能再也看不到了。”
“你不懂,夜。”玄慈说,“或许你这一千年,都是看着美景过来的。我一直佩服你的武技,我更佩服你那超凡脱俗的气质。我无法体会这种能看淡一切的胸怀,或许是因为,我活不了一千年,而你却也无法感受我追求荣誉的心情,因为你已经活了一千年。”
“呵呵,这么说我人没老,心却老了。”夜开玩笑说。
“一方面,是这个原因。”
“另一方面呢?”
“你从没为死亡担过心,因为你是不死的。”
“这也不一定啊……”夜皱了皱眉头,“这一千年中,我常常也要直面死亡的。没有死亡,何来重生?心灵若不能不断地浴火重生,肉体的存在也就没有意义了。”
“或许吧,不过,我此刻的心情,却不是用言语所能形容的。”玄慈说,“如果人的一生,终要归于死亡,那就死得壮烈一点吧。”
夜沉默了一会,两人就这样静静地望着海。然后他说道:“比武定在哪天?”
“一个月之后。”
“那么,我希望在此之前,能尽量请你好好娱乐,享受一下人生吧。”
“不,最后一个月我要更加紧锻炼,这样才有更大的希望在比武中胜出……夜。”
“恩?”
“如果你真的想帮我完成什么心愿的话……就和我比一场吧。”
夜低下头,看着手扶的栏杆:“好吧,或许,是该有个了断了。我知道,作为世间罕见的强者,我们一生可能都不会再有交手的机会。”
“是啊,所以,这种交手才更令人兴奋。”
“什么时候比?”
“就明天吧。”
“好。”
※※※※※※※※※※※※※※※※※※※
夜抬头看了看天空。
“云,不知你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卡伦对你还好吗?祝福你们……”夜拿着一个十字架形的幸运珠链,默默地祈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