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 · 瑞者 · 2026-07-25
乐台里面,乐声大作,还有一个歌伎唱起了欢歌,那嗓音异常嘹亮,竟然有种直入云霄的穿透力,让杨曼的心也不由自主的跟着节奏重重的跳了几下。
烟花逝去,曲终人散。
守夜,只要过了子时便可,要不要守到天明,全凭个人意愿。像杨曼、陆氏、吴珍芍等,就熬不住准备回去睡觉,像王秀娘、吴珍容、吴珍宝等就还挺有精神,几个人合计着移步到吴珍容的闺房里继续玩通宵。
吴珍珠等三姐妹被方氏带走了,高氏和苏氏也各自回房,剩下的男人们倒是还有兴致,干脆让下人端着酒菜,跑到隔壁乐台里寻欢作乐去了。
杨曼走了几步,突然想起手里还有一件斗篷,有心想找高氏把斗篷还回去,待回头的时候,才发现高氏早已经走了,只能就此作罢,目光扫了一圈,却见吴宏和吴坦之在乐台外面争执什么,她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发现情况似乎是吴坦之想带吴宏进乐台玩,而吴宏不愿意进去,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太好,争执了片刻后,吴坦之让步了,让人取来一件斗篷,亲自给吴宏披上,才让吴宏走了。
杨曼怕被他发现自己在偷看,连忙带着吴顼紧走几步,春桃提着灯笼落在后面,不料天黑,灯光照不到前面来,吴顼不留神摔了一跌,“哇”的大叫了一声。
“哎,这孩子,小心点走啊……”杨曼连忙去扶他。
“娘,好疼啊。”吴顼坐在地上不起来,嘴巴扁了扁,揉着膝盖似乎要哭了。
杨曼拉了他几下,没拉起来。吴顼瘪着嘴巴撒娇起来,一连声的喊疼。
“男子汉怎能喊疼,起来。”这时吴宏的声音从后面传来,看来吴顼这一跌仍是惊动他了。
春桃看到吴宏过来,福了福身,一声不吭的退到杨曼的身旁。
吴顼一看到吴宏,真像老鼠见了猫,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麻俐得很,哪里像摔得很疼的样子,估计刚才是借着机会撒娇,想让杨曼背他回去呢。
杨曼看得好气又好笑,忍下想要教训他的念头,对着吴宏一礼,道:“叔叔有礼。”
吴宏一揖还礼,然后才道:“天黑,嫂嫂路上当心。”
“多谢叔叔提醒,我会注意的。”说着,杨曼牵起吴顼的手,转身离去。
春桃紧走几步,在前面照路。
“嫂嫂,近日天气寒冷,当注意身体,莫要着了凉。”
吴宏的声音从后面又传了过来,杨曼再次一怔,转过头对吴宏微微颔首,然后径自离去。吴宏一直站在原地,默默的望着。
蓦然回首
杨曼走出一段路之后,蓦然恍过神来,她这时才后知后觉的听明白了吴宏的最后一句嘱托。看了看手里的斗篷,心里立时便有一道暖流淌过,下意识的再回过头去,暮色深重,早已经望不见吴宏的身影,只有一盏灯笼的光芒,在林木小道中一晃一晃,渐渐远去。
这一瞬间,杨曼的心再次重重的跳了几下,就像听见那个歌伎似乎能穿透云霄的声音一样。这些年来,吴宏对她的好,点点滴滴,如同从山中奔出的一道清泉,淌过了她的心。当时阁内有那么多的人,她不知道,吴宏是怎样的小心,才能瞒过众人将这件斗篷给她披上的。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辛弃疾这首词的最后一句,显然要比它的第一句更加经典,穿越十年,似乎直到这一日这一时这一刻,杨曼的心里才终于生出一些从未有过的感触,她很想将整首词在心里念一遍,让这种感触停留得更久一点,但是很可惜,她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辛弃疾的这首词她只记得曾经感动过她的头一句和最后一句,外加五个字:一夜鱼龙舞。
鱼龙舞是什么样的情景她曾经在上元节上见到过,星如雨也是年年能见识一回,就连值得她蓦然回首的那个人,现在也拥有了,只是无论是星如雨,还是鱼龙舞,都只是刹那的芳华,而那个人……却永远只能是她的小叔子而已。
这十年来,对这个时代,杨曼已经有了足够的了解,有些事情,她可以去想,但永远不能去做,只要她还想安安乐乐的活着,没事写写日记,做做点心,听听八卦,捣鼓捣鼓花花草草,就永远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当个安分守己的小寡妇,她就可以一世衣食无忧,安乐终老。
回到文魁院,她小心将那件斗篷收了起来。
辗转反侧是什么样的滋味,杨曼终于体会到了,这一夜,她的脑海里一直都闪现着灯笼的光芒,在林木小道中晃动的情景。
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打了一个小盹,等到梳洗的时候,往铜镜里一照,哗,两个黑眼圈好严重。
熬夜失眠,果然是美容的天敌。杨曼赶紧又是蛋清又是蜂蜜,又添了几样药材,搅在一起敷眼睛,再拿了牛奶来洗脸,这样两个时辰折腾下来,什么灯光火光都从她的脑子里飞走了。然后就又忙着上粉,抹胭脂,画眉毛,换衣服,到各个院里的长辈那里去拜年。
还好,长辈们昨夜里都熬了夜,起得晚,所以她这个时辰去拜年,也不算晚,只是以往每年都要准备一些现蒸的糕点过去,却是来不及了,只有一肚子的奉承话吉利话,都是现成的,到可以多说几句来弥补一下。
她已经嫁过人了,所以红包什么的都没她的份,不过吴顼这小家伙嘴巴甜,一圈下来,腰包里真是鼓鼓囊囊的,乐得嘴巴都合不拢了。不过他并没有高兴多久,一回到文魁院里,所有的压岁钱就都被杨曼没收了,美其名曰:代为投资。投资是什么意思吴顼当然不明白,不过他只要知道今天杨曼收了他一两银子的压岁钱,等到十年后也就是他二十岁成年的时候,杨曼会还他二两银子这一点就行了。
午时一过,高氏就派人来接她。
今天是正月初一,天气很阴。
按规矩,吴府所有的女眷都要到金莲寺里去进香许愿。
这里要提一下,正月初一,有个争头香的传统,也就是新一年的第一天,谁能在佛前上第一柱香,谁这一年里就会心想事成,当官的能升官,做生意的能发财,求子的能儿孙满堂,反正就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她们现在去进香,当然是争不到什么头柱香的。早上吴府的男人们已经去上过头香了,在无锡的地面上,还没有什么人敢和吴府争这柱头香。女人们去上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像高氏,她每月的初一十五本来就是要来进香的,倒不是她有多么敬佛,而是代替吴老太君来的,吴老太君信佛,但年纪大了又不便出门,所以每月初一十五,就由高氏代她来寺里上香。
像苏氏,来佛前求的多半就是要丈夫不要老在烟花柳巷里流连。
杨曼基本上就是个陪客,她的主要目的是卜卦,顺便再淘几个高僧开过光的佛像,她都想好了,以后搬去梅山的大宅子,一个房间里放一尊佛像,绝对不浪费。
在后世,求神问卜那是迷信,杨曼基本上是不相信的,但是她极喜欢寺里的抽签,喜欢拿着竹罐子摇里面的竹签,喜欢听竹签碰撞着发出来的声响,好吧,这个原因虽然无聊了点,但是并不影响她的兴致,只不过每次抽了签,并不去解签而已。杨曼知道自己胆子小,如果解出来是大凶的话,她岂不是要天天挂在心上,不得安稳。虽然她不信这个,但是还是得承认,心理影响是有的。
可是今天求的这支签,却生生吓了杨曼一大跳,赶紧藏了起来,假装无事人一样,跟在高氏后面东一拜,西一跪,几间佛殿转下来,半路又遇到和高氏相熟的几位世家夫人,互道了新年,说了一阵子话,最后又捐了香火钱,这才浩浩荡荡的离开。
杨曼藏了竹签,也没敢给任何人看,偷偷带回文魁院里,把签文一字不漏的记在她那本简体字日记里,然后将竹签扔进了灶台中,毁尸灭迹了。
到底是什么让杨曼这么小心谨慎,看看签文就明白了。
乱解姻缘签
今天求的这支签是第八十八签,数字很吉利,可是撕下的签文却生生吓了杨曼一大跳,只瞄了一眼就赶紧藏了起来,左看右看,见没人注意到她,就假装无事人一样,跟在高氏后面东一拜,西一跪,几间佛殿转下来,半路又遇到和高氏相熟的几位世家夫人,互道了新年,说了一阵子话,最后又捐了香火钱,这才浩浩荡荡的离开。
杨曼藏了签文,也没敢给任何人看,偷偷带回文魁院里,把签文一字不漏的记在她那本简体字日记里,然后将签文扔进了灶台中,毁尸灭迹了。
到底是什么让杨曼这么小心谨慎,看看签文就明白了。
第八十八签上平
签诗:赤绳系终生无媒事亦枉历经寒霜苦又有夏节芳
诗意:此卦鱼龙未变之逸象凡事待时至可也
解曰:道业未成两不相期自凡心乱两作徘徊
杨曼在寺里的时候,还没有细看,只看到头一句“赤绳系终生,无媒事亦枉”,就给吓坏了,直接就把签文藏起来带了回去。这两句是什么意思,她就是古文功底再差,也看得明白,“赤绳”是什么,就是月老的红线啊,只有红线才系终生。“无媒”是什么意思?在这个时代,无媒就属于苟合,那是伤风败俗的行为。
娘啊,这是实打实的红杏出墙签啊,如果她是个未出嫁的姑娘,这个即使不是吉签,也不算很大的过错,最多就是嫁得名不正言不顺,可是她是个寡妇啊,寡妇能再嫁吗?要是在唐朝之前,兄死弟娶嫂的风俗倒是还挺流行,可是现在是宋朝,这个风俗早已经在宗法里面被禁止了,她是寡妇,不是弃妇,在吴府这个等级的传统门第里想再嫁,门儿都没有。而且那句“无媒事亦枉”还很耸人听闻,有着非常明显的偷人的意味,而且事情恐怕还没成。再后面一句“历经寒霜苦”更是让杨曼提心吊胆,这是不是说她偷人被发现了,要吃很多很多苦,她幸福的米虫生活就此报销,她的八卦从此远离她去,最后一句“又有夏节芳”,节芳节芳,是谐音吧,节芳就是节坊,暗指杨小曼的那座贞节牌坊,是不是说杨小曼的鬼魂恨她坏了她的名节,要来找她报仇啊。
好吧,光是这四句签诗就把杨曼吓得魂不附体,至于后面的诗意和解文就更不敢去琢磨了。她现在什么心思都没有了,只想在枕头下面压一本金刚经,呜呜,她前一天刚动了点歪心思,马上就遭报应了,果然是举头三尺有神明,她再也不敢了啦。
不知道陆氏是不是乌鸦嘴,还是真的懂得看天象,这天下午的时候天色就有些不对,分外寒冷,到了黄昏的时候,果然飘起了雪,一夜之间,就覆盖大地,到处都是一片白茫茫了。
这场雪一直下了一天一夜,正好杨曼接连几天都不敢跨出院门半步,什么活动都不想去参加了,便借着这场雪为由头,她推说受了点风寒,找了小雁来服侍,在屋里拼命煎药,弄得整个文魁院里都弥漫着一股子药香。高氏苏氏等派人来请她,她都没去,因而错过了许多热闹。王秀娘等人要来探望她,也被她以染病不宜推了开去。
倒是吴顼这小家伙,知道他娘装病,因此没心没肺的在院子里滚雪球,堆雪人,玩得不亦乐乎,压根就不管他娘为什么要装病。
这些天里,杨曼最最害怕的还是吴宏来看她,若是听说她病了,吴宏定是要来看望她的,想起除夕夜的那一回首,想起那乍然而起的心跳,杨曼就不敢见他。
不过吴宏终究还是没有来,杨曼渐渐宽了心,也有些失望,直到正月十五上元节的那一天,她走出院门,向高氏禀报一下,准备去参加游园会,才知道,原来初一那天,吴宏陪着吴坦之去寺里上了头香之后,就赶回杭州去了。这时杨曼才想起吴宏说过,年后有些朋友要来,想来他急急回去,便是为此了。只是不知道杭州是不是也下雪了,路上是不是好走。
既然吴宏走了,杨曼纠结的心也就放开了,想自己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最多也就是去个茶楼,还是躲在屋里不见人的,应该不会有什么机会碰到能令自己心动的男人,不心动就谈不上偷人,而吴宏……算了,不想他了,越想越烦。
就这样,杨曼细心打扮了一下,带上小雁,欢欢乐乐的去参加游园会了。原本高氏的意思是让她多带几个人去,不过杨曼认为还是低调些好,如果带的人多了,容易被人认出她是吴府的大少夫人,高氏一听觉得有理,想那金家的游园会也不是什么人都进得去的,安全上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因此也就没有勉强她,只是告诉她,王秀娘和几个姑娘们也去了,到时候让杨曼别忘了去找她们,然后一起回来。
杨曼这才知道原来不是自己一个人想去游园会,早知道就一起走了。她原本还想带上吴顼和春桃,可是高氏要留吴顼在她那儿玩,她干脆就把春桃留下来照顾小家伙,自己带了小雁就出了门。
宋代的社会治安其实是非常好的,尤其是在梅里,基本上有百分之七十的人都姓吴,只要看她的衣着打扮,就没有哪个地痞混混敢来欺负她,因为碰她一下,就等于得罪了这里百分之七十的人。杨曼随便叫一声,会有一大群人冲上来保护她的。
上元节历来就是正月里最热闹的一个节日,它不像正月初的那几天,要烧香,要走亲戚,到处去拜年,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家族的,是家族之内的公关活动,而上元节则是属于个人的,这一天,不管男女老幼,都可以尽情的上街狂欢,和西方的狂欢节很有些相似之处。上元节也叫元宵节,因为热闹非凡,所以又有“闹元宵”之说。
上元节的夜
这一天,有一件事情必做不可,那就是赏灯,哦不,准确的说是五天,在宋代,上元节的重要性完全不下于春节,从正月十四开始,一直要进行整整五天,这五天里,宋代的城市灯火通明,夜如白昼,人们通宵狂欢着,什么也不用做,只要尽情的玩乐,尽情的抒发着自己的欢乐。
那是令人无比向往的时代,不像后世,快节奏的生活打乱了人们狂欢的心情,节日,成了购物、旅游和宅在家里休息的代名词,不论是什么节日,都失去了它独有的文化气息,已经渐渐走向了没落。
赏灯,可不仅仅只是让你看哪个灯精致好看,包括的内容很多,如猜灯谜呀,放荷花灯呀,对灯诗呀,走百病呀等等,而文人墨客们更喜欢聚在一处,或吟词,或赋诗,或高歌,身边必然伴着一二位如花女子,当真是风流无限。
特别要说的是放荷花灯这个活动,已经有点情人节的味道了。那些情窦初开的少女们,捧着各式各样的荷花灯,花芯里插着一根蜡烛,花瓣上还贴着少女亲手写下的一句情诗,她们小心翼翼的用手扩展着烛火,走到河流的上游处,将荷花灯放入水中,看着流水将花灯一路推向下游处。
那些十几二十岁的少年们,在下游处拥拥挤挤,拿着竹竿往河里拼命的捞着灯,捞着了,就高高的举着荷花灯,撒着欢的跑向上游,去寻自己命定的女子。
情窦初开的少女,瞧见了举着自己的荷花灯的少年,若是看中了,便羞羞答答去讨灯,少年要是也喜欢少女,就得紧紧抓着灯不放,苦思冥想的对上少女所出的情诗的下句,对不出来可是要出丑的。若是少女看不中少年,便失望的转身离开,任由心急的少年在那里高声唱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相比于后来的明朝清朝,宋代的男女之间的关系,其实是相当开明的,这个时代的人们,在一定范围内是允许男女自由恋爱的,当然,这个恋爱的关系,也仅限于牵牵小手,对对情诗什么的,想要亲个嘴儿就直奔三垒,那是门儿也没有的。
杨曼喜欢上元节,这一天,她可以光明正大的随着人流走在大街上,不用避讳任何人任何事,她可以在经过河边的时候,看那些少年少女们睁着一双懵懂的眼睛追寻他们的意中人,她可以在经过长街的时候,看着两边商铺里一排排的灯笼,各式各样,有的大气,有的精巧,还有一种走马灯,在那里转呀转呀,恍惚间,便转出了人生百态。
远处烟花一朵朵的绽放在夜空里,又沓然逝去。
身边,有一对对或少年、或中年、或老年的夫妻走过,他们彼此相携着,脸上都带着笑,手中都提着一盏鸳鸯灯。他们是恩爱的。
耳边,充满了欢歌笑语,像是要飞到天上去一般。
杨曼羡慕着,然后心里便又有些乱了。
“夫人,前面就是金家的梅清桃艳园了。”发现杨曼走神了,小雁在后面提醒。
“哦……”杨曼回过神来,看着前方。
梅清桃艳园前,两盏大红的灯笼特别显眼,灯笼下的穗子上,各系着一个铃铛,在夜风里不时的发生清脆的叮当声。不时有人拿着请柬,带着家眷欢欢喜喜的进去。
能参加这个游园会的,自然都是无锡城里有名有号有声望的人家,平头百姓那是没有机会踏进来的。杨曼更喜欢漫步在大街上,随着那些普通百姓一起欢度这热闹的节日,不过奈何外面没有梅花坊。
梅清桃艳园,顾名思义,这个园子里,一半种着梅,一半种着桃,这是金家的园子,因为前年偶得了几株罕见的绿梅,移植得活,年前便结了花蕊,所以今年的游园会,便由地方上一些有名望的士子共同推荐在金家的梅清桃艳园里举行。
他们不是想游园,而是想观赏那罕见的绿梅,文人们对梅花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爱它的清高孤傲,用无数的诗篇来赞美它,可是真要让这些文人们在现实里仿效梅花一样去清高孤傲的生活,能做到的人便寥寥无几了,更多的是装出一副清高孤傲的样子,其实不过是待价而沽。
这样的人,杨曼是瞧不上的,所以往年她都没有参加过游园会,只在大街上和人们一起玩乐,而且杨曼对绿梅也不甚在意,后世她见过很多次了,绿梅虽然少见,但并不像这个时代那么难得一见,今年嘛……不得不说,梅花坊对她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她最感兴趣的梅花坊的“俏百舌”。
“俏百舌”是个女人,她是梅花坊的台柱子,一个非常擅于口技的漂亮女人。
所以杨曼一入园,就带着小雁到处寻找梅花坊的所在,在那里,她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一个才名满天下、风流满天下的倒霉蛋——柳永。
在梅清桃艳园的西面,有一个建在水面的台子,台子上挂满了彩幔,彩幔上垂吊着无数的花灯,梅花坊里的歌舞伎便是在那座台子上表演着。
有一个男装的女子站在一角吹着横笛,笛声清脆飞扬,像飞跃在林间的鸟儿,充满了欢快,台子中间,是一个红裙女子的独舞,她的衣裙看上去很单薄,随着舞动的身姿,裙摆飞扬起来,像一朵跳动的火焰,女子的手中还牵着两根红色的绸带,急速的旋转着,绸带在她的身体四周环成了圈,就像从那朵火焰里面分离出来的火苗一样,那么热烈,那么激情。
她不冷吗?那么薄的裙子,上衣又短,都快看到腰间那雪白的肌肤了。
杨曼远远的看着,暗自嘀咕了一声。她的前面有不少人,都围在台子前,专注的看着那红裙女子的独舞,大多数都是男人,所以杨曼不好再往前靠,只能借着一株梅枝掩身,悄悄的往前看。
他就是柳永
“小雁,你去打听一下,‘俏百舌’的表演开始了吗?”
如果还没开始,她就在这里等一等,要是已经表演过了,那她就转身回去,在这里看那些文人墨客吟诗作词,还不如到大街上和那些普通百姓一起猜灯谜有意思。
“是,夫人。”
小雁答应一声,正要去,便在这时,有个男人的声音从杨曼身后传来,带着几分笑意。
“莫娘子,看,有人等你已经等急了。”
杨曼吓了一跳,连忙回身,小雁反应更快,一下子就把她挡在了身后,毕竟以杨曼的身份,不好随便让男人靠近的。
来人有两个,一男一女。
男人大概三十多四十不到的年纪,下巴上有一缕胡子,脸面还算白净,五官端正,算不上英俊,不过配着一身干净文士长衫,头上戴一顶文士帽,倒是有股儒雅的气质,典型的宋代文人模样。
女子一身青裙,手里撷一枝红梅,柳眉樱唇,面上笑盈盈的,很是清丽的模样,头发只随便挽了一个圆髻,用一根银簪固定了,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鬓角上插着一朵红梅花儿,看上去是刚从女子手中的梅枝上摘下来的。
这不是正经女子应有的打扮,杨曼正琢磨着,便见那男人对她一笑,如沐春风。
男人道:“这位夫人,下一场便是莫娘子的百舌了。”
杨曼立时恍然,看着女子惊道:“你就是‘俏百舌’?”
莫娘子微微欠了欠身,冲杨曼点一点头,然后当先向前走去。
“我家夫人问话,怎的如此无礼。”小雁嗔怒,心想这些妓坊出身的女人,就是粗浅不知礼数。
男人在一边解释道:“夫人莫怪,莫娘子为练百舌,时时口含双核桃,因而不便向夫人致礼。”
含着核桃呀,还是两个,难怪刚才见她不说话呢。不过她只听说过有人用核桃来矫正结巴,没听说练口技也用核桃的,但转念一想,二者都是训练口齿灵活的,倒确实有相通之处。
杨曼这才明白过来,微微一笑,道:“原来如此。”
这时莫娘子已经快要走到台下了,台下已经有人在呼叫“莫小姐来了”,台上的笛声渐渐微弱,红裙女子的舞动也缓慢下来。杨曼看了看自己和台子之间的距离,有些皱眉。在这里看看台上跳舞还没有问题,想听口技就有点问题了,一个人的音量能有多高,这时又没有扩音器,只怕她就是听到了,也听不大清楚。
男人看到杨曼皱眉,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又笑道:“夫人若是不介意,可随小生前往后台一坐。”
后台,也是那台子,有一道布幔把水面上的台子隔成了两部分,表演在前台,后台是什么样子,就没办法看见了,因为整个后台都被布幔围了起来,和水面上的一座九曲桥连在一起,要想出入后台,只有通过那座九曲桥。
杨曼心里盘算着能不能去,嘴上却问道:“还未请教先生尊姓?”
男人连忙一揖,道:“不敢,小生姓柳,排行七,夫人称一声柳七便是。”
噗!
柳七,
柳永,
柳三变。
杨曼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连忙重新见了一礼,道:“原来是柳七先生,妾身失敬了。”
这就是人的名儿树的影,现在柳永也是进士出身了,不再是平头百姓,所以杨曼先前把他当成普通的文士,是有些失礼的。
知道这个男人就是柳永之后,杨曼倒是忘了去计较能不能进梅花坊的后台,傻乎乎的就跟在柳永后面去了。好在她这时身上穿着一件挡风的斗篷,帽子很大,几乎把她的大半个脸蛋都挡住了,虽然有人看到柳永和她走入梅花坊的后台,但是并没有人看清楚她的样子。
小雁跟在杨曼身边,对杨曼咬耳朵:“夫人,这位就是柳七先生呀?”
杨曼奇怪的看了她一眼,道:“你也知道他?”
小雁长年伺候在她身边,虽然也识得几个字,但是杨曼平日是不碰那些诗词歌赋的,也没有对她提起过柳永,按说小雁不应该知道这个男人才对。
“前几日,我在阿贵那里,听三公子和六公子提起过,好像六公子很想结交这位柳七先生呢,但是三公子却不以为然,说他是脂粉堆里的才子,读书人里的败类。夫人,你可要小心他哦,别被他毛手毛脚了去。”
三公子是吴宜,六公子是吴宣,杨曼一听便明白了,吴宣是喜欢柳永的词的,但是吴宜却看不上,认为太俗。
“一会儿,你不要乱说话。”杨曼笑了笑,这样吩咐小雁。
是的,柳永的词确实有俗俚之处,可是这个人对词坛的影响却是不容置疑的,而且也正是他把宋词从阳春白雪的境界拉入了雅俗共赏的层面,这对宋词的发展起到了极其积极的作用。
当然,杨曼现在心里想的,实际上是这样的,她盯着柳永的背影,暗忖:原来宋代词坛上最大的倒霉蛋就是这个样子的啊。
杨曼并没有和柳永深交的意思,毕竟,她的身份不能让她这样做,但这并不妨碍她对柳永的好奇。真的,要在历史中找出像柳永这样的倒霉蛋儿,真的不太容易,至少,她没发现还有哪个文人的境遇会比柳永更倒霉了。
不是没有才华,不是没有名声,不是没有人赏识,不是没有雄心壮志,不是没有机会,不是掺和了什么党争或者政治阴谋之类的杂七杂八的乱事,也没有被人陷害,更没有人下绊子阴他,而且性格也不是特别孤傲(奇*书*网^.^整*理*提*供),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浪漫天真,但那是诗人词人的通病,柳永不是独一份,苏轼秦观那些人也一样有这毛病,可是偏偏就是柳永,一辈子都出不了头。
一个人倒霉到这份上,也算绝了,简直就是空前绝后。
如此口技
后台里,全部都是女人,即使有穿着男装的,那也是女人扮的,不大的一块地方,因为人多,所以显得有些拥挤。
柳永走在前头,为杨曼引路,一进后台,走在后面的杨曼便听到了一阵欢呼声,好几个声音在那里叫着:“七郎来了。”
可见柳永在这些歌舞伎里,是非常受欢迎的。这也不奇怪,其实柳永的身份,便相当于后世的创作人,而且还是一个能让新人一炮而红的创作人,所以这些女人们爱他捧他巴结他,就不足为奇了。宋时不缺好的词人,但是词写得好又肯为这些贱籍女子而写的人,独柳永一个。
柳永微笑着,一一答应,这时杨曼也走了进来,看到这场面,她就站在帘子边,开始考虑到跟着柳永进来,倒底应不应该了。
“诶,有客人来了……大家散开散开,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让客人见了笑话。”
一个女子眼尖,发现了杨曼,只看打扮,就知道她不是普通女子,连忙将围住柳永的女孩子们都轰散。
柳永对那女子微微一笑,道:“这位夫人是来听莫娘子的百舌的,我看她离得远,前台男客多,又不便近前,所以请她到三姐你这里坐一会儿。”
|Qī|那女子也笑起来,虽是半老余娘,亦有七分风情,道:“七郎你和我见外什么,虽然按我们行规,后台不得进外人,不过七郎的面子三姐我自然是要卖的,带人来便带人来了,不知夫人怎么称呼?”
|shu|最后一句,却是问杨曼的。
|ωang|杨曼看了小雁一眼,小雁会意,便上前道:“我家夫人夫家姓吴。”
说了,其实跟没说一样,梅里姓吴的人家数不胜数,就是今日来参加游园会的,也属姓吴的人最多,其中有身份的也有好几个,所以杨曼也不虞被这个女人猜出身份。
“原来是吴夫人,我是梅花坊的坊主梅三姐,夫人若不介意,唤我一声三娘也成……夫人请坐,七郎你也坐……哎呀,对不住,您看这里东西多……”
原来因为地方挤,所以这里椅子上都放了杂物,梅三姐请杨曼坐下的时候,才发现连一张空椅子也没有了,连忙叫过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来,把杂物都搬走,腾出两张椅子来,又用帕子擦了擦,这才重新请杨曼和柳永坐下。
杨曼刚刚坐下,对着前台那个方向的帘子突然一掀,先前独舞的红裙女子以及那个吹笛的男装女子一前一后走了进来,却是前台已经交接完毕,莫娘子正式登场了。这时先前围住柳永的那些女子们,便有一大半鱼贯而出,上了前台,至于做什么,杨曼便看不到了。
“三姐,快快,倒杯酒来。”那红裙女子也没有注意到后台多了不速之客,一进来就囔囔着要酒喝。
梅三姐连忙让人端了酒杯过去,红裙女子抓过去,仰着脖子一饮而尽,杨曼坐在一边看得清楚,女子虽然衣衫单薄,但是额间却有少许汗珠,显然是先前急烈的舞蹈动作,将她的全身气血都活络开了,因而这大冷天的,穿着虽然单薄,却还是渗了汗。
柳永看得眼睛有些发直,红裙女子的衣着有些暴露,不少地方都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因为运动,这些□出来的肌肤上弥漫着一层桃红色的血晕,对一个男人的吸引力几乎是致命的。
男装女子倒是同时看见了杨曼和柳永,微微一惊,又看了杨曼一眼,最后却还是柳永的魁力更甚,因而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道:“七郎可真是风流啊,莫姐姐还在外头,这里便又有一个。”
这个女人的眼力显然不如梅三姐,大概是年纪还轻,见杨曼穿得朴素,身上也没什么贵重饰品,就以为是柳永的新相好。
杨曼脸色一变,小雁更是上前一步,准备骂人了,就连柳永也有些啼笑谐非,张口便想解释,只是这时前台突然传来一声鸟鸣,声音清脆悦耳,说不出的动听,把他们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因而杨曼没能拂袖而去,小雁骂人的话也没有说出口来,柳永更是竖起耳朵,再也不管其他了。
只有梅三姐,伸出一根手指在男装女子的额间用力一点,那男装女子终于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吐吐舌头,溜到一边去,和那个先前清理椅子的小丫头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而红裙女子喝过酒后,目光便有些迷茫了,在柳永和杨曼身上扫了扫,什么也没问,翻着箱子找衣服开始往身上套。她们对莫娘子的口技似乎是听得多了,早已经没什么吸引力,便是在这一声比一声更悦耳动听的鸟鸣声中,也能自顾自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先是一鸟独鸣,渐渐的,变成了百鸟齐鸣,不但有鸟鸣,似乎还有鸟儿的翅膀扑腾的声音,扑腾声中,又夹杂着细微的虫鸣,还有风吹树叶发出的哗响。过了一会儿,又似乎有马蹄声,由弱至强,由远及近,踢踏而过。
马蹄声过后,似乎安静了一下,什么声音都消失了,只有微微的风,吹着树叶。
突然间,风声也没有了,渐渐响起的,是一丝乐声,像是琵琶弹出来的,一声一声,真的有种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
杨曼终于忍不住好奇,凑到帘子边,从缝里向外看去,才发现原来莫娘子并不是单纯的在表演口技,而是和先前出去的那些女人们在一起跳舞。先前的鸟鸣不过是开场助兴而已,真正的节目是后面的舞蹈,没有配乐,她听到的琵琶声,就是口技,就是配乐。
这就是百舌。
杨曼额间出现几道黑线,她刚才就奇怪,为什么莫娘子表演口技,不像聊斋里描写的那样,躲在帘子或者屏风后面,而是光明正大的跑上前台,原来这个时候的口技,还是要配合着歌舞来表演的,虽然莫娘子手里拿着那枝红梅舞来舞去,是挺好看的,但是这样一来,就失去了那种出人意料的味道,达不到像聊斋里面,把客人们都吓跑的效果。
不过先前那一阵鸟鸣,的确是精彩。如果鸟鸣之后不是歌舞,而是继续下去,出现兽吼,出现人声,表现出一副林间打猎的情景,那才比较有意思。
想到这里,杨曼便有些失望,再看看这里的环境,显然不是和柳永攀谈的地方,因而便失去了继续留下去的兴趣,趁无人注意到她,带着小雁便走了。
说无人注意到她,却也不对,那个红裙女子便看到了,只是没有声张,待莫娘子的表演完之后,正在接受柳永的赞美的时候,才猛一拍柳永的背部,嘻嘻笑道:“那位夫人早已走了,大才子,还不去追去。”
柳永一愣,然后苦笑道:“琼娘说笑了。”
“好了好了,日后这样的玩笑不要开,七郎如今不同了,看那位夫人穿着虽素,但气度却不是普通人家,你们都注意些,莫坏了七郎的前程。”
梅三姐过来说了一句,最后前程两个字咬得极重,既有为柳永高兴的意思,也有些心酸。有了功名的柳永和没有功名的柳永,那是不同的。
“什么前程,不过浮云罢了。你们看,我听说你们到了无锡,这不是专门从苏州赶过来看你们吗?”柳永说道,却有些言不由衷,他若真的不在意前程,又何苦去考什么功名呢。
女人们都是明白的,但听得他这话,仍是心中高兴,于是不再拿这事和他斗嘴。只有莫娘子,看了柳永一眼,嘴角一弯,似笑非笑。
少年人往往奇遇
出了后台,杨曼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空气里浸透着梅花的香气,又带着一丝寒冷。
“小雁,你觉得这位柳七先生如何?”
“什么如何?”小雁被问得一愣,然后便又道,“夫人,你问那个柳七啊,依我看,还是三公子说得对,脂粉堆里的才子,你看他被那些女人围起来的时候,那脸上的笑容……真可恶!”
“可恶?”
杨曼当时只顾着打量后台里面的布置,倒还真没有注意到柳永的笑容,虽然之前柳永也对她笑了几次,不过因为吃惊,她也忽略了,这时才想起,柳永的笑其实挺特别的,很温暖,这个男人的笑容其实并不灿烂,长相也不是特别明朗英俊,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笑的时候,就好像一轮太阳冲云破日一样,让人心里暖暖的,如沐春风。难怪当时吴珍芍跟她提起柳永的笑的时候,就脸红的跑了,估计这小姑娘是不好意思把自己的感觉说出来。
“就是可恶。”小雁不知道杨曼正在回味柳永的笑容,恨恨道,“看他笑的,那些女人简直恨不能融化在他身上一样。”
杨曼看了看她,突然一笑,道:“你是恼他没有对你笑,还是恼那些女人不争气?”
“啊?”小雁一愣,然后尖叫一声:“夫人,你太坏了,怎么能这样说我,我对阿贵可是……咦?那不是五姑娘吗?”
杨曼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那里有一座石拱桥,桥下的水面上浮着几盏不知道是刻意安置的还是从别的地方飘来的荷花灯,吴珍容就站在桥头,扶着栏杆往下看。桥上也挂着灯笼,灯光十分明亮,因而虽然是在夜里,但是小雁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大概是小雁刚才的声音太大,几乎就在杨曼看到吴珍容的同时,吴珍容也循声看到了她。
这个时候不好再装作没看见,于是杨曼拉了拉斗篷,上前微微一笑,道:“五妹妹,巧啊。”
吴珍容退后一步,端端正正福了一礼,道:“大嫂子也来玩啊。”
“是啊。”
杨曼又笑了一下,有点干巴巴的回答,她和这位五姑娘实在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诗词她是会背一些,可是吴珍容是正儿八经的才女,要是她挑起了话头,这位五姑娘兴趣一上来,跟她分析什么韵脚什么典故的,那她这个几乎没有多少古文功底的半路穿越者,可就完全没办法搭话了。所以,平日里,杨曼几乎不敢跟吴珍容搭话,也没有什么话题好说的。
吴珍容大概也没什么话要跟杨曼说的,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你看我,我看你,气氛渐渐尴尬起来。
最后还是杨曼轻咳一声,发挥一下自己的长处,打破僵局道:“五姑娘今儿打扮得真是清丽秀美,这五彩缨络是自己打的吧。”
她准备夸奖一下,就找由头跑路,不想再跟吴珍容待在一处了。
不过话说回来,吴珍容大概是她那几个小姑子里面,长相最清丽的一个,她素来喜绿,因而全身打扮都偏向绿色,衣裳是水绿色的,绣鞋是翠绿色的,身上披的斗篷是深绿色,只有腰间垂下来的裙带是白色的,上面用黄色的丝线绣了一枝黄梅花儿。裙带的下摆系了三个五彩缨络,十分显眼,所以杨曼就拿这个做了话头。
“大嫂子夸奖了,这缨络是三嫂子送的。”吴珍容不冷不淡的回了一句。
于是杨曼下面的许多赞美的话就这么哽在了喉咙里,再也吐不出来。
这就是才女,她们在沉浸于诗词中的时候,往往就不懂得什么叫圆滑。这样的女子最容易受到男人的追捧,只是真要把她们娶回家中,却又不知有几个男人有这样的胆子了,孰不知这个时代的男人都以温良贤淑为女人的最高道德标准吗?
吴珍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却还没有定下婆家,不知道这是不是其中的缘由呢?
想到这里,杨曼摇了摇头,为自己的恶意猜测而感到羞愧。
其实吴珍容到现在还没有定婆家,是有些高不成低不就的意思,她出身吴府,才名又高,普通男人怎么配得上她,可是她偏偏又是婢妾所生,不是嫡出,那些同等门第有些才气的男子,想和吴府攀亲,自然首选嫡出之女,没有嫡出之女,便选择庶出的性格温婉的女子,吴珍容坏就坏在她的才名高,性情又不那么圆滑,不懂得低调藏锋,因而上门来提亲的人家反而没有同样是庶出但是相对低调了许多的吴珍宝的多。
不过今年吴珍容的日子就难过了,她已经十八岁了,在这个时代,女子一到十八岁,她的青春便也走到了头,再不出嫁,名声可就不好听了,吴六太爷是不会容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所以杨曼估计,最迟上半年就会给她定下婆家,下半年肯定要嫁出去。
这是这个时代所有女人的宿命,逃不开,躲不掉,一想到将来吴珍容不知道会面对一个什么样的丈夫,是否能称心如意,杨曼在为她惋惜的同时,也庆幸自己穿越到一个寡妇的身上。
没有男人,总强过面对一个根本就不喜欢的男人,因为杨曼不是出生在古代的女子,所以她的观念不一样,她的想法就是,要么不嫁,要嫁就要嫁一个自己喜欢的。她前世一直没有嫁人,就是因为她对爱情还有期盼,不想勉强自己去相亲,然后嫁一个虽然看得顺眼但却不喜欢的男人。
想到这里,她对吴珍容不禁生出一丝同病相怜的心思,正想再说几句能挽回这种尴尬的话,吴珍容却已经转身,飘然离去。
杨曼料不到她说走便走,竟连招呼也没打一声,不禁愣住了。这时便听到吴珍容的声音隐约从风中传来。
“……庆嘉节当三五。列华灯千门万户。遍九陌罗绮香风微度。十里然绛树……渐天如水,素月当午……更阑烛影花阴下,少年人往往奇遇。……堪对此景,争忍独醒归去。”
这是谁的词?
杨曼想了半天,她对那句“少年人往往奇遇”有点熟悉的感觉,站在桥边想了好一会儿,猛的一拍脑袋,这可不是柳永的词吗?她对这句印象深刻,原因是前世她曾经好奇的考证过那所谓的奇遇,那时她还不知道这首词是柳永所作,只对那奇遇抱以十万分的鄙视,觉得词人遮遮掩掩,明明就是艳遇,说什么奇遇。后来才知道是柳永的词,也就没话说了。
原来吴珍容也喜欢柳永的词啊。杨曼思量着是不是追上去告诉她一声,柳永就在这园子里,想来想去,还是放弃了。制造机会让怀春的少女去见自己的偶像,这在后世不算什么,在这个时代,她还是安份点的好,万一闹出点什么事来,她担当不起。反正柳永也不会长翅膀飞了,如果有缘,他们自能见上一面,如果无缘,又何必让吴珍容空牵挂一场。
可惜杨曼的古文功底实在太差,对这首词又忘得差不多,否则,她一定能从这首词里,窥知一点吴珍容的心事。
“夫人,夫人……”小雁叫了两声,见杨曼回神,才道,“夫人,五姑娘都走了,我们也去别处看看吧。”
杨曼想了想,笑道:“好,这园子里没意思,我们到外长街上走走,顺便猜猜灯谜。”
小雁眼前一亮,道:“夫人,我们去荣记胭脂铺猜灯谜,猜中了,会送一盒胭脂呢。”
“这时候怕是胭脂铺的灯谜早被人猜光了,你以为就只有你惦记着那盒胭脂呢。”杨曼失笑,却带着小雁向园外走去。
正走到园门口,后面有个女人急急的奔来,一边走一边回头往后看,冷不防就撞上了小雁,小雁一个没站稳,又撞向走在前面的杨曼,杨曼被她一冲,脚下打了个踉跄,幸而身边正好有个石墩子,她及时扶了一把,这才没有摔倒,连带的把扑在她背上的小雁也给稳住了。
“对、对不起……”那个女人披着厚厚的斗篷,全身都罩在里面,根本就看不清楚面容,道了一声罪便抢出园门而去。
“真没有礼数,这是哪家的女人……”小雁嘀咕了一声,“夫人,你没事吧?”
“没事。”
上元节的失踪案
杨曼慢慢的摇动着手腕,刚才用了力,有点疼,也不知道会不会扭了筋,看着那个女人匆匆离去的背影,她若有所思。那女人的怀里鼓鼓的,好像抱着什么,看形状似乎是个孩子,不过有斗篷挡着,她也不敢确定,也许是包裹也不一定。
难道是个贼?
想到这里,杨曼顿时就是一惊。算了,闲事莫管,敢到金家的园子里来偷东西的贼,可也真算是胆大包天了。
可是就是这一个闲事莫管,却是出了大乱子,这也是她始料未及的。
吴密不见了。
杨曼是第二天才知道这个消息的。
吴密是怎么失踪的呢?
这得从头说起。
自那日他不小心吃撑了之后,吴老太君就特别着紧他,几次把负责照顾他的那位婢妾素心叫过来,吩咐了又吩咐。
老太君都发话了,谁敢不重视这位苏州来的小公子,素心更是加倍提了十万分的小心,唯恐照顾不周,她吃罪不起。
这样一来,吴密就失去了自由,除了每天往松寿院跑一次,素心她们就不敢再让他走出山中居半步,唯恐再出点什么事情,老太君怪罪下来,她们吃罪不起。这对一个玩性重的孩子来说,怎么受得了,偏偏吴密又是懦弱性子,心里面虽然不愿意,却又不敢说出来,只在和吴珍芍独处的时候,对着自己的姐姐无声的哭。
几次下来,吴珍芍心中不忍,只能私下好生安慰,恰逢上元节将至,王秀娘一早就邀请了各位姐妹到时候一起去游园会玩儿,吴珍芍便哀求王秀娘帮着说项,让吴密跟着一块儿去。其实她原本是想求杨曼帮忙说项的,只是杨曼那时一直称病不出,所以她只能厚着脸皮去求不太熟悉的王秀娘。
王秀娘刚嫁入吴府没有多久,有心和这些小姑子们搞好关系,再说她觉得上元节出去玩玩也没什么,大不了到时候多跟几个人照顾着就是了,因此一口答应下来,到了时间向高氏禀告了一声,高氏也没拦着,就让她们带着吴密去了。
被关了十来天,吴密好像出笼的小鸟,虽然没有跳上蹦下,但兴奋之情还是看得出来的。一行人入了金家的梅清桃艳园之后,便分散开来。
吴珍容喜欢独处,便一个人往梅林深处去了。王秀娘被自己的丈夫吴宜叫了过去,说是介绍她认识一些朋友,夫妻两个便和一堆才子才女搭了堆,在那里对着几株绿梅又写又画又吟诗,自有一番乐趣。
剩下吴珍芍连同吴珍宝、吴珍珠等一众小姑娘,年龄相近,凑到一处叽叽喳喳,在梅树下面跑来跑去笑闹着,一时间,竟然都忘了吴密,就连吴珍芍一时没在意,只当有素心等人跟着吴密,因而也不曾担心过。
素心见夫人小姐们都各自去玩了,她不敢离开吴密半步,便带着吴密到一处水榭里小坐歇息,那水榭外面挂着几个大型的花灯,长长的灯穗一直垂到地上,吴密瞧着好玩,绕着灯走了一圈,那灯穗便将他的身影给挡住了,等素心发觉不对,绕过花灯去看时,吴密早已经无影无踪。因来往人多,谁也说不清吴密到底是贪玩自己走开了,还是被人拐走。只把素心吓得花容失色,招呼几个跟来的婢女去寻,她急急的跑去禀报给吴珍芍。
谁料到吴珍芍竟是个胆子分外小的,一听之下,竟吓得昏了过去,其他几个小姑娘也都吓坏了,还是吴珍宝有些主见,让素心赶紧把王秀娘给请过来。
王秀娘来了之后,也吓得变了脸色,马上把身边的使女小厮们全部派出去寻找,还去找了这园子的管事,请他协助寻找。
然而吴密这一失踪,竟像泥牛沉入水中,半点踪影也无了。
这一找,找了整整半夜,确认吴密已经不在金家的园子里以后,这件事谁也不敢隐瞒下去,王秀娘带着素心和吴珍芍连夜叫起高氏,禀告上去。
高氏睡得正香,被叫起来后脸色就不大好,一看到素心脸色就更不好了。
“这大半夜的,什么事情非得把我叫起来说?”说到这里,高氏脸色突然一变,盯着素心道,“莫不是十郎又出什么事了?”
素心脸色煞白,吓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只能求救似的望着王秀娘。
王秀娘沉吟了片刻,才道:“大伯母,若不是十万火急之事,侄媳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前来打扰,这桩事情……还是让素心娘子来说吧。”
她把皮球又踢回到素心身上,打定主意是不会亲口把吴密失踪的事情告诉高氏,毕竟,这桩事情她也有责任的,先开口就要先承受高氏的怒火,王秀娘无论如何是不肯顶这个风头的,因为论责任,素心才是最大的。
素心脸色顿时又白了三分,卟通一声跪了下来,颤着声音道:“夫人,素心错了,没有照顾好十公子,他、他……”
高氏先前见到素心,便已经猜出事情必是和吴密有关,还只当是没有照顾好,着凉了什么的,可是现在见素心这副模样,顿觉不妙,道:“十郎怎么了?”
“十公子……十公子他……”素心的声音不停的打颤,好不容易才终于将话说全,“他走失了!”
“什么?”高氏猛的站了起来,惊得不轻,“你再说一遍,十郎他怎么了?”
素心被她一吓,整个人都瘫在了地上,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王秀娘瞧着不对,连忙上前一步,对高氏道:“大伯母,您先坐下,听侄媳慢慢说,莫要急出好歹来。”
“好,你说。”高氏深吸了一口气,瞥向素心的眼神却十分严厉,“没用的东西,连句话都说不清楚。”
素心垂下脸,眼泪便下来了。她心里清楚,如果吴密找不回来,她就完了,因而越想越害怕,心里充满了绝望感。
原来是她闯的祸
王秀娘把吴密失踪的过程讲了一遍,然后又道:“官人已经派了人去寻,金家也极力配合,侄媳与素心娘子先回来向您禀告,也许这会儿他们已经把十郎找回来了。”
如果能找回,早就找回来了,她这么说,也不过先宽慰一下高氏的心,否则高氏一旦震怒,恐怕这次跟着吴密出去的几个下人婢女怕都要活不成了。
不过仔细想想,居然有人敢在金家的园子里拐走吴家的孙子,这件事颇有些蹊跷,在无锡这个地方,什么人有这样大的胆子,敢同时招惹吴金两家人。
高氏也有同样的疑惑,在她的认识里,吴家的人在梅里这块地方,应该绝对安全才是,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沉吟了片刻,当机立断道:“把当日跟随十郎出去的人全部关进柴房,所有知情的人都给我封口,谁要是走漏一丝风声到老太君那里,别怪我不讲情面,家法处置。”
“是,侄媳这就是去安排。”
有些同情的望了素心一眼,王秀娘叹了一口气,招呼人将素心拉了出去。这时候,素心也只晓得哭泣,完全不敢求饶了。
这一夜,真的是鸡飞狗跳,而杨曼却因为回来早了,对此茫然一无所知,美美的睡了一觉,直到第二天一早,被高氏叫了过去,才知道这件事。
“婆婆,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杨曼震惊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才只半夜,高氏的脸色就明显憔悴了。
“曼娘,十郎现下还没有消息,老太君那里……”高氏叹了一口气,“只能暂时先瞒着,只是老太君每日都要见十郎一回,你看有什么法子,把今儿这一关给混过去。”
杨曼轻轻的拍了拍混乱的脑子,让自己尽量镇静下来,想了一会儿才道:“婆婆,就说我带着顼儿上庙里祈福,将九妹妹和十郎一起带去了,或可瞒过三日,只是三日之后,若还未找到十郎,怕是就瞒不下去了。”
这不是普通的祈福,而是要住到寺庙之中,斋戒三日,一般来说,只有居士才会进行这么正式的祈福,吴老太君是信佛的,本身就是个居士,因而用这个理由,确实可以瞒过她去。
高氏沉吟了片刻,道:“这法子可使,唉……先瞒过这三日再说,只望三日之后,他们能找到十郎。曼娘啊,这三日便辛苦你了,带着顼儿和九丫头往慈禅庵住几日。”
“理当为婆婆分忧。”
高氏点了点头,又道:“九丫头打从回来后,就一直躲在房里哭,你将她一起带走,好生宽慰宽慰她,唉,十郎已经不见了,若她再出点什么事情,我可真没脸去见你二婶娘了。”
杨曼应了一声“是”,就退下了,走了几步,突然想起一事,便又转了回去。
“曼娘,还有何事?”高氏正愁眉不展,看她又回来了,不禁问道。
杨曼犹豫了一下,道:“昨日在金家的园子,我遇上一事,也不知和十郎失踪是否有关。”
高氏眼前一亮,道:“你先说来一听。”
吴密失踪的事情,到目前还半点眉目也没有,因此杨曼这话一出口,高氏便精神一振。
当下,杨曼把自己离开时被一个女人撞到的情景大致描述了一遍,然后又道:“那女子怀中抱的,确实十分像个孩子,身量也与十郎差不多大小,只是当时被斗篷挡着,我也不便细看,如今想来,莫非便是……”
“竟有此事。”高氏双眼一瞪,便道:“来人,将三少夫人、五姑娘、九姑娘都请过来,还有,把素心也带过来。”
显然,高氏是要找她们来确认这件事了,不管怎么说,杨曼也是提供了一个寻找的方向。
不大一会儿,王秀娘吴珍容她们都来了,吴珍芍最是可怜,哭得两只眼睛都肿了起来,不过要论凄惨,还是素心更让人同情,脸色白得几乎像死人一样,眼神都有些呆滞了,看上去浑浑噩噩的,杨曼看着她暗地里直叹气,如果这次吴密找不回来,估计素心不死也要疯了,她的心里压力太大了。
把事情大致交代了一下,高氏便对杨曼道:“曼娘,那女人什么模样儿,你与她们说说,看她们是否见过那女人,有了眉目,我倒不信,她还能跑出无锡这片地界。”
杨曼回忆了一下,道:“当时天黑,我也瞧得不是太清楚,只记得那女人披一件黑色斗篷,个头儿与我差不多高,声音极为柔媚,十分好听。”
“黑斗篷,与曼娘差不多高,声音柔媚,你们都听清楚了,这样的女人,昨夜你们见过吗?”说着,高氏的冷眼重重往素心身上一扫。
素心直打寒颤,拼命的去想,一时半会儿,却哪里想得起来。王秀娘也是一脸疑惑,和吴珍容对视一眼,都摇摇头,她们一进园子就和吴珍芍等人分开了,自然不曾见过这样的女人。
杨曼一看她们的神色,便知道她们都是一无所知,转眼一瞧,却见吴珍芍有些发愣的模样,不由得问道:“九妹妹,你可曾见过这样的女人?”
吴珍芍一惊,红肿的双眼看了看杨曼,又看了看高氏,突然低下头,用帕子捂着脸,呜呜的哭了起来。
“别哭了,你还嫌我不够烦吗?见过就见过,没见过就没见过,你大嫂子不过这么一问,又不曾责怪你什么,哭什么。”
高氏没好气的说了一句,她本来就被吴密失踪这件事弄得心烦意乱,吴珍芍这莫明一哭,更是让她生气,不帮忙就算了,还尽扯乱,一会儿还得让人安慰这个侄女儿。
谁知吴珍芍却好像吓得狠了,软软就倒了下去,唬得高氏连忙让人将她扶起来,使劲的掐她的人中。好一阵忙乱后,吴珍芍终于清醒过来,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道:“我……是我……小娘说想小弟……我我……我不知道……呜呜呜……”
虽然她哭得口齿不清,但高氏是什么样的人物,一看她这模样,便知道事有蹊跷,不由得更是怒火中烧,猛一敲桌子,高声道:“哭什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吴珍芍倒抽一口气,哭声立时便小了下去,杨曼瞧她实怕得狠了,叹了一口气,走过去将她拉入怀里,抚着她的背,放柔声音道:“九妹妹,十郎不见,我们大家都很担心,你若是知道什么,便告诉大嫂好不好。你看,婆婆因为担心,脸都憔悴了,还有你三嫂子,一夜都没有睡,眼圈黑了好大一片,你再看素心娘子,平日对你和十郎细心照顾,若是找不回十郎,她便活不成了,九妹妹你可忍心?”
“大嫂子……”吴珍芍抽泣了几下,终于道,“是小娘她……说想念小弟,想得都快病了,我瞧她可怜,才答应带小弟去看灯,让她躲在后面,与小弟悄悄的见一面,可是……可是我不知道……她、她竟然拐跑了小弟,我、我真的不知道……”
居然是苏州的那位郑氏,杨曼啼笑皆非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既然是吴密的亲娘拐跑了他,那么至少安全方面不用担心了,把人找回来只是时间问题。
终非良人
素心这时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扑过来抓住吴珍芍的裙摆,哀声道:“九姑娘,求求您,郑娘子在哪里,您告诉我,求您了……”
吴珍芍大骇,一边缩腿一边哭道:“我、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看小弟的事情,是在来无锡之间就说好的……”
竟然还是早有安排,杨曼也不知道说她什么好了,这位九姑娘实在是糊涂,而且直到现在才说出这件事来,唉,说起来,那个郑氏也是胆大包天。
摇了摇头,杨曼示意下人把素心和吴珍芍分开,然后对高氏道:“婆婆,既然已经知道是郑娘子将十郎带走,咱们也不必太担心了,郑娘子带着十郎又能去哪里,不外乎是回到苏州罢了,只怕她现在还没有跑出无锡城呢,不如让人守住去苏州的道路,再派人给二老爷送封信去,即使我们抓不住郑娘子,二老爷也会让人把十郎给送回来的。”
这时高氏的神色也平和了些,点了点头,道:“曼娘说得有理,秀娘,这事你去和宜儿宣儿说一声,让他们去安排吧。”
“是。”王秀娘连忙应了一声,不敢怠慢,赶紧去了。
高氏想了一会儿,又道:“老太君那里还是得先瞒着,曼娘,你去准备一下,一会儿就带着顼儿和九丫头去寺里祈福。”
说着,她又看向还在抽泣的吴珍芍,“九丫头,你别怪我今儿生这么大的气,这种事情,你也敢私下安排,惹出这么大的事儿,不说我,你可对得起你亲娘,她为了什么,才把你和十郎送到我这儿来?这回你就在佛前好好思过,等十郎回来了,我也不罚你,只是日后还是要安分些才好。”
不提吴府的人怎么去寻找郑氏和吴密,杨曼现在能做的,也只是帮高氏瞒下去,顺带还要安慰安慰吴珍芍。
吴珍芍一直都处于六神无主的状态,杨曼安慰了她几句,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叹了一口气,将伺候吴珍芍的使女秋桂找来,吩咐她收拾了一些换洗的衣物,准备好马车就上路了。
“娘,我们这是上哪儿去啊?”
吴顼被抓上马车的时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拉着杨曼昨天为他买回来的一只兔子灯满院子乱窜,上了马车也没忘紧紧抱着他的宝贝兔子灯。
杨曼摸了摸他的头,道:“我们去慈禅庵为你和十郎祈福,保佑你们这一年都平平安安,不生病,不闹肚子,顼儿要听话,到了那里不要乱跑,知道吗?”
吴顼歪了歪头,在车内环视了一眼,又问道:“十叔怎么不和我们一起去?”
杨曼一愣,这小鬼头,果然鬼精鬼精的,正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才能搪塞过去,这时吴珍芍听到她们娘儿俩一问一答,触及伤心处,又开始掉眼泪了,倒是歪打正着,反而吸引了吴顼的注意力,为杨曼解了围。
“九姑姑,你为什么哭呀?”吴顼蹭了过去,给吴珍芍抹抹眼泪,“我知道了,是不是十叔叔又病了,九姑姑你别哭了,我一定给菩萨多磕几个头,让十叔叔早点好好起来。”
吴珍芍怔了怔,抽泣着道:“对,要多磕几个头,保佑小弟平安……”
虽然还在哭,但明显没有刚才那么六神无主了,而是好像有了目标一样。
这小鬼头,太讨人喜欢了。杨曼忍不住眼里带了几分笑意,偷偷向吴顼竖了一下大拇指。这时一直坐在窗边,面无表情的看着风景的吴珍容也回过头来,看了看吴顼,然后又转回头。
杨曼让吴顼靠着吴珍芍坐着,她自己挪到了靠近车门的位置。这辆马车太小了,平时坐四个人正好,可是今天除了她们四个,另外还有三个使女,六个女人加一个小孩子挤在这辆马车里,再加上一个取暖的火盆,确实有些拥挤了,因而杨曼也只好坐在车门的位置,感受着从缝隙里吹来的寒风。
慈禅庵,是个尼姑庵,像她们这一群都是女眷的人去祈福,自然不可能跑到和尚庙里住上三日,吴顼虽然是男的,但他刚满十岁,还不能算男人,所以跟着她们一起住尼姑庵当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说来也巧,这慈禅庵正好位于梅山脚下,距离吴顼名下的的那栋大宅子,不过一刻钟的路程,得空她还能偷偷去巡视一下那栋大宅子。
马车走得比较慢,等她们抵达慈禅庵的时候,已经有人快马通知庵主了,因吴府年年都捐了大笔的香火钱给慈禅庵,所以庵内常年给吴府留着一间僻静的小院子,以供祈福使用。因此她们到的时候,尼姑们已经把那间小院子打扫干净了。
杨曼往年也陪高氏来过两次,因此对庵内情况比较熟悉,接待她们的是庵主悟嗔法师,杨曼带着两个小姑子对她双掌合什行了一个佛礼,才道:“这次来得匆忙,叨扰法师了。”
悟嗔法师也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因自幼就在慈禅庵里出家,倒也念了二十年的佛经,算得上精通佛法,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淡然出世的味道,加上生性寡言少语,因此只是还了一礼,淡然道:“施主里面请。”
接下来一番整理,极是琐碎,暂不表述。只说杨曼在庵内住了一夜之后,第二日带着两个小姑子去佛堂祈福,倒是意外遇见一人。
她遇见的不是别人,竟然就是梅花坊的“俏百舌”莫娘子。
“吴夫人。”莫娘子福了福身,她今天口中没有含着双核桃,一开口,声音却有些沙哑,一点也没有她表演口技时那悦耳动听的感觉。
“莫娘子也来礼佛?”杨曼打量她几眼,有些惊诧,因为莫娘子竟穿了一身僧袍。
莫娘子低念了一声“阿弥陀佛”之后,便道:“我曾发愿,要遁入空门,如今虽未剃度,但心已属佛门,每到一处,总要在当地尼庵里清扫佛阶三日。”
杨曼怔了怔,竟不知说些什么好,只能合什一礼,那莫娘子又还了一记佛礼,便转身去了。庵门一开,便有个男子迎上前来,不是别人,正是柳永。
远远的,看到杨曼站在佛院当中,柳永风度翩翩的一揖,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扶着莫娘子上了一辆小车便去了。
庵门阖上了。
杨曼看了看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不由得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这就是一个风尘女子的最终归宿,如果不愿嫁人,便是遁入空门,红颜老去之后,伴青灯古卷,了此一生。莫娘子是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个无奈的女人。
她是喜欢的柳永的吧,否则也不会让柳永来接她了。
可惜,柳永终非良人,这个男人的一生,始终在流浪,从一个女人的怀抱里流浪到另一个女人的怀抱中,这不能说是错,因为,正是在这样不停的流浪中,柳永造就了他千古的词名。
只是,谁又能明白,在柳永那些流传千古的诗词里面,到底掩埋了多少个像莫娘子这样的女人的眼泪呢?
便是在这一瞬间,杨曼对柳永的所有好奇都消散了。
这不是一个值得她去关心和研究的男人。
对她来说,柳永终究只是历史中的一个人名而已,见过了,便罢了。
不外如是。
啊,呸呸呸,她怎么又研究起男人来了。想到这里,杨曼连忙到佛前念了几声阿弥陀佛,才安下心来。
猪八戒照镜子的作用
有了目标以后,吴府的寻人行动是卓有成效的,杨曼才在庵里念了两天佛经,高氏便派人传来消息,吴密找回来了,郑氏也被抓住关了起来。她叮嘱杨曼,做戏要做全,等三日期满再回来。
杨曼放下心事,这时心里才算松了一口气,感觉雨过天晴,连空气嗅着都香的。横竖无事,到了第三天,她抽空跑了一趟梅山的大宅子,在里面逛了一圈,发现有几处屋顶冒了天光,院子里的杂草也不少,看样子看顾宅子的那个老头儿并不太上心,杂草不拔掉就算了,连屋顶漏了这样的事也不禀报,照这样下去,别哪天整栋宅子都塌了她还不知道。
于是她心里便有了盘算,准备等开了春,花点钱,找几个泥瓦工把大宅子重新修葺一遍,另外再找人经常打扫打扫。以后每年都要这么做,虽然这样要花些钱,但是如果没有意外,十年后吴顼成年了,她娘儿俩个就必须搬进去,要是不事先做好安排,恐怕到时候整个大宅子都得推倒重建才能住人,到那时花的可不是小钱而是大钱了。
三日过后,这天傍晚,吴府来人接她们,驾了一辆大车来。杨曼挺高兴,这下子不用七个人挤她那辆小车了。
大车车门一开,下来一个人来,头戴玉冠,脚蹬黑履,一副唇红齿白的模样,不是别人,正是杨曼的正牌小叔子吴宣。
“嫂嫂,妹妹们,都上车吧,别在外面冻着了。”吴宣笑嘻嘻的,一把抱起小吴顼,捏着吴顼的面颊道,“顼儿,想六叔了没有?”
吴顼被捏得吱哇乱叫:“不想不想,六叔最坏了。”
杨曼笑了起来,假装没看见自家儿子被欺负,道:“你们几个坐大车吧,九妹妹和我坐小车,我还有些话要跟九妹妹好好聊聊。”
吴珍容轻轻瞥了她一眼,没说什么,带着三个使女先上了车。吴珍芍绞着手里的帕子,有些不知所措,怯生生的望着杨曼,然后被杨曼硬是拉上了小车。
就这样,大车在前面开道,小车在后面跟着,她们踏上了归途。
在慈禅庵的这三日,杨曼一直没有跟吴珍芍聊过,只是向住持借了一本心经,让吴珍芍自己去看,也不知道吴珍芍到底看了多少,前两日里暗自还是流了不少眼泪,直到吴密平安的消息传来,她才不哭了,可是一张小脸却整天苍白着,惴惴不安如惊弓之鸟,瞧着可怜之极。
所以,即便杨曼一向不爱管姑娘们的事,这次也忍不住同情心泛滥了,所以拉着吴珍芍上小车,想私下安慰她几句。
谁料到一上车,吴珍芍就又开始红了眼圈,微微抽泣起来。
这姑娘怎么这么爱哭啊,杨曼几乎要抓狂了,她还什么都没说呢。
做了几下深呼吸,杨曼把自己想说的话在脑子里斟酌了好几遍,才放柔语气道:“九妹妹,嫂子把你拉上车,不是要责怪于你,你先别哭,听嫂子说几句话可好?”
吴珍芍抽了抽气,低声道:“大嫂子,我……我不是想哭,只是忍不住,一想到我娘就……你要说什么,我听着便是。”
杨曼听她提到曹氏,便有些明白了,感情吴珍芍是怕被曹氏教训啊。
“九妹妹,十郎的事,我也不说你什么了,我知道,你是可怜郑娘子,才想让她们母子私下见一面,只是这件事情,你不曾为你的亲娘着想过……是不是?”
说实话,曹氏混到这份上,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帮着她,可见她在苏州的府里有多么的严厉霸道,被人厌恶,杨曼也没什么好说的,可厌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曹氏生不出儿子来是挺让人同情的,但是吴显之在她的高压之下,还硬要娶郑婉兰为妾,可见这个曹氏也是实在让人生厌到无法忍受的地步。再说了,郑氏一个没有背景的柔弱女子,竟然敢跑到金家的园子里把孩子偷走,也可见其无奈到了何等地步,才出此下策。
吴珍芍绞了绞帕子,低着一声不吭,小脸蛋上却有一丝愧疚的神情。
杨曼叹了一口气,她虽然同情郑氏,但站在宗法的立场上,却不能不为曹氏说话。
“九妹妹,这件事你已做错了,好在十郎找回来了,还不算大错特错,回去以后,你好好向各位伯母婶娘还有你三嫂子认个错,她们都是疼你的,见你知道错了,自然不会责骂于你。只是你娘那里……傻妹妹,你这次可真是伤了她的心了,回苏州以后,多给你娘磕几个头,只要你诚心认错了,你娘自会原谅你。”
“可是……娘会打我的……”吴珍芍的眼泪又扑漱扑漱往下掉,显然,这才是她最害怕的。
“那你说你是不是做错了呢?打你几下是不是应该呢?”没办法,只好就这么劝着了。
杨曼揉了揉额头,虽然打孩子的行为是错的,但是当娘的打自己的女儿几下,在中国这种以父母为天的社会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话说回来,吴顼有时候调皮过头,惹急了她还忍不住要打几下呢。
吴珍芍显然是知道自己错了的,垂着头抹了半天眼泪才低声道:“我怕疼……”
杨曼抓住她的手心轻轻的拍了拍,道:“所以,你一定要记住这次教训,只有知道疼了,以后才不会犯同样的错。九妹妹,你是二婶娘生的,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要坚定的站在你亲娘那一边,郑娘子再怎么可怜,她也不是你的亲娘,这次你好心了,可是她不声不响的将十郎带走,可曾为你考虑过一星半点?”
吴珍芍明显还没有想到这一层,不禁愣了愣。
杨曼又道:“她可曾想过,这件事情暴露出来,你便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她可曾想过,她一个柔弱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若是半路上出了什么差错,十郎有个好歹,你又如何自处?”
“啊?”吴珍芍又开始发怔,低下头皱着细细的眉头,杨曼还当她在认真反省,谁料到这位九妹妹思考了半天,却问了一句,“大嫂子,朱八戒是谁?他照镜子为什么里外都不是人呢?”
“……”
杨曼真想抽自己一巴掌,看吧看吧,就是不能和小孩子太接近,一不留神,这不就说错话了。
“猪八戒……呃……猪八戒啊他就是……猪八戒。”
杨曼支支吾吾,要解释猪八戒是谁,那得从石头里崩出个猴子说起,这不得讲上几天几夜,才能把西游记给讲完啊。
吴珍芍还是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兔子眼睛好奇的看着她,一副不懂明白不罢休的模样。
杨曼认输了,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虽然十四岁的女孩子在这个时代离成年只差一步,但是事实上,依然只是个孩子而已,看,这才多大一会儿工夫,马上就变换了心情,刚才还因为担心回去会挨打而抽泣呢,现在就成了好奇小猫一只。
“猪八戒啊……他不是人,是一只误吃了仙丹的小猪崽,然后身体变成了人,脑袋还是猪头的怪物,所以它照镜子的时候,镜子里镜子外都不是人啊。”于是,为避免说上几天几夜的西游记,杨曼顺口就胡诌起来。
“啊,猪脑袋的人……”吴珍芍低着想像着猪八戒的模样,不知道想成了什么样子,一会儿抬起头来,一脸坚定的表情,“嫂子,我回去一定诚心认错,情愿被我娘打几下,也不要变成这么丑的怪物。”
“啊……”
小孩子的想法果然是不可理喻的,她说了半天,还没有一个猪八戒有用,杨曼目瞪口呆,很无语。
处置
到了吴府,下车的时候,吴珍芍的状态明显和上车的时候不同了,看得吴珍容和吴宣连连侧目,怎么也想像不出杨曼到底跟她说了些什么,以至于这个还没有成年的小姑娘在举手投足之间,居然有了一丝大义赴死的味道。
杨曼看了,只觉得啼笑皆非,偏偏吴宣还趁人不注意,偷偷摸摸的过来,道:“嫂嫂好生厉害,弟佩服之极。”
杨曼白了他一眼,恨不能一脚把这个没有正形的小叔子给踢飞。
吴府内到处都挂着灯,节日的气氛还没有完全消退,不过下人仆妇们来去匆匆,隐约中流露着一丝紧张的味道。
显然,吴密失踪这件事情,吴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只瞒着吴老太君一个罢了。想到这里,杨曼也不由得为高氏的手段而打了个寒颤,要知道,在一个人多嘴杂、到处都是眼线的大家族里,能做到这种地步,已经是不可思议了。幸而高氏是她的婆婆,而且平日又极喜欢她的,否则,杨曼只怕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日子可过。
进了府门,吴珍容向杨曼和吴宣福身一礼,径自回自己的闺楼去了。
山中居和文启院靠得很近,因而杨曼便对吴宣道:“六弟,你且先送九妹妹回山中居休息,我去婆婆处问安。”
吴宣笑着应了一声,道:“嫂嫂是个大好人,见了娘,可得帮九妹妹多说几句好话,若是九妹妹被罚了,嫂嫂也会心疼的吧。”
吴珍芍听了,两只眼睛又水汪汪起来,看着吴宣的眼神里便多了几分感激。
杨曼又翻了一个白眼,暗忖道:偏就你小子会做人情,嘴上却道:“婆婆向来心善,怎么会罚九妹妹,至多不过让九妹妹多绣几个帕子罢了。”
吴珍芍当真了,忙道:“帕子我最会绣了,师傅都夸我绣得好。”
杨曼听到这话,不由得心中一动,她想起来了,苏绣在后世可是相当有名的,吴珍芍几乎就是在苏州长大的,一手绣活都是在苏州学的,显然不会差的。
想到这里,她不禁笑道:“好,到时候九妹妹可得帮我多绣几个帕子。”
因她笑得轻松,吴珍芍也不由吁出一口气,似乎觉得有了杨曼的担保,她就不会受到处罚了一样,小脸蛋上挤出一抹浅浅的笑纹,道:“一定让大嫂子满意。”
杨曼到了高氏那里的时候,发现方氏、苏氏也在,连忙一一见礼,这才在高氏的下首处坐下。
“曼娘,这几日,辛苦你了。”高氏和颜悦色的道。
杨曼连忙道:“哪里,在庵里住几日,听听晨钟暮鼓,便觉得整个人都干净了,倒比在府里的时候,更觉得自在呢。”
高氏一听这话便笑了,道:“看你说的,我听了怎么觉得你是嫌府里人多吵闹,不过这话说来也不错,有时候,我也觉得烦着,这么大的一个家当,每天大大小小几十桩事情要我操心,时不时,那些不安分的丫头们小子们,还要闹点乱子出来,唉,可怜我们这些当长辈的,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收拾摊子还来不及,真不如跟你一样到庵里找几天清净的好。”
“婆婆说笑了,这府里哪离得了您。”杨曼干笑一声,知道高氏是在暗指找吴珍芍和吴密,她怎么敢随便回应,只得含糊的回了一句。
方氏在一边也笑道:“曼娘说得是,这府里哪里离得了大嫂,大嫂若是去找清净了,这个府里还不马上乱了天去,偏我离得又远,到时谁还能帮得上大嫂的忙,弟妹你说是吧?”
她这最后一句话却是在问苏氏。
苏氏有些不高兴,却仍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道:“是呀,本来我倒是能帮得上大嫂的忙,只是……哼,我那正经婆婆不管事,整天只陪老太君念经,院里的大权都旁落了,我若不在那里盯着,只怕整个院里的东西都被人搬空了去。”
这却是在说朝芙娘子抢了她的六房内院大权的事。
高氏只是笑笑,没搭苏氏的茬儿。
杨曼对这些争权夺利的事很不感兴趣,见两个婶娘都有借机会大倒苦水的意思,连忙插了一句道:“婆婆,十郎回来了,后面的事情该怎么处置呢?”
高氏看了杨曼一眼,缓缓道:“这是你二婶娘家的事情,我也不好越俎代庖,你回去对九丫头说一声,我也不罚她什么,这几日她和十郎便在山中居里好好思过,不许出门,其他的,只等她娘来,该怎么处置便怎么处置。”
杨曼连忙应了一声“是”,想了想,又忍不住问道:“那郑娘子呢?”
提到郑娘子,高氏、苏氏和方氏的脸色便都不太好看了,尤其是苏氏,还冷哼了一声,一副痛恨鄙夷的模样,显然,因为她的丈夫平日里就是个寻花问柳的,所以连带的苏氏最痛恨最厌恶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烟花巷出身的女人。
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从古至今,没有哪个正室夫人对那些二奶、小蜜还有妓女会有好的态度,哪怕再怎么贤良淑德,心里总还是有疙瘩的。
“身为吴家的女人,居然做出这等丑事……该乱棍打死才好。”苏氏恨声道。
方氏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看神情,显然竟是赞同苏氏的。
高氏沉吟着,缓缓道:“暂时先关在柴房里……这个处置嘛……”
显然,她虽然不反对苏氏的意见,但是出于当家主母的身份和脸面,一时不好做得太狠,否则让人以为高氏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于名声上可就有损了。
杨曼禁不住一阵心惊肉跳,虽然她明白,在这个时代,这些事情都是正常的,连忙道:“婆婆一向善心,怎么做得这等恶事,虽说那郑娘子也是罪有应得,但是她毕竟是二婶娘的人,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不如等二婶娘来了,一并交于二婶娘处置,到时候是死是活,就不干婆婆的事了。”
高氏听了这话,面色稍霁,道:“还是曼娘知道我,这打死打活的事,我还真是心慈手软做不出来。这样,总把人关在柴房里也不好,好歹也是个名正言顺的如夫人,就让她也去山中居住着,找人看住了,不要让她逃了便是。”
方氏和苏氏对视了一眼,齐齐笑道:“大嫂就是个善心菩萨,这样的处置再好不过了。”
不用出头当恶人,当然是好了,她们谁不知道曹氏的脾性,郑娘子这下子犯在她手里,不死也得掉层皮,只怕到时候真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比被乱棍打死还要惨得多。
吴顼进学
杨曼又暗自叹了一口气,只觉得待不下去了,随便说了几句,便借口累了,退了出来,想想郑氏将来的下场,真的是不忍,但是她实在无能为力了,能拖几天也好,总还有一线生机,只希望远在苏州的吴隐之是真的疼爱这位如夫人,能在曹氏来之前与之达成协议救下郑氏,否则真让高氏拿定了主意,不等曹氏来就将她乱棍打死,那就实实在在是一场人间悲剧了。
说实话,郑氏会这么快就被抓到,杨曼提供的线索是一大关键因素,也许这样会害了郑氏一条性命,但是她并不后悔,别说她事前不知道是郑氏带走了吴密,便是知道了,她也一样会说出来,生在这个时代,便要遵循这个时代的规则。
这是郑氏的无奈,也是杨曼的无奈。郑氏想要打破规则,所以她即将面临死亡的危机,而杨曼不想打破规则,所以她可以在吴府里活得滋润自在。
事情的进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曹氏来得比想像中还要快。
杨曼听说曹氏来了的消息的时候,大局已定。郑氏被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送走了,没打也没骂,看样子,是吴隐之最终做出了大让步,使得曹氏放了郑氏一马,但具体内情,目前还不得而知。吴珍芍在曹氏房里跪了整整一天,嘴巴都被打肿了,至于吴密,因为吴老太君的关系,所以曹氏没敢对他下手,反而好声好气的哄了几句。
过了几天,曹氏就又匆匆走了,这次她将吴珍芍和吴密一起带走了。
许久之后,杨曼才听说,郑氏虽然没有死,但是却已经被吴隐之休了,正是这一纸休书,救回了她的一条命,被休了的女人,就不再是吴家的女人,所以曹氏不能随意打杀她,否则就是犯法。宋人其实是很守法的,这一点很值得欣赏。
至于郑氏后来怎么样了,说法有好几种,都是杨曼从茶楼里听八卦听来的,有人说她重操旧业,在金陵秦淮河上租了一条画舫以卖唱为生;有人说吴隐之在乡下买了个院子,将她金屋藏娇,隔年她又生了一个儿子,不过这个儿子只能算是私生子,入不得族谱;还有人说她已经思子成疯,被关了起来,日子过得比猪狗还不如。
真真假假,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哪种说法是真的,又或者全部都是假的,反正,从这天起,杨曼在吴府就再也没听人提起过郑氏。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没有造成太大的后果,已经足以使杨曼暗地里松一口气了,然后更加坚定了自己要低调做人的决心,绝对不再行差踏错,否则郑氏就是她的前车之鉴。
转眼正月就过去了,天气开始回暖。
从二月起,吴顼就要进学了,这对杨曼来说,是一件大事,自家儿子要上学了,不管在现在还是在后世,对当父母的来说,都是一等一的大事。
关键问题是,杨曼不知道要为吴顼准备些什么,她这个半路穿越过来的人,对于古时小孩子进学有哪些讲究一点也不懂,没办法,只好去问她的正牌小叔子吴宣了。
吴宣一听便笑了,道:“嫂嫂,顼儿只是入蒙学,不是正式拜师,没有那么多讲究,你挑个好日子,带着顼儿去弘文馆拜访一下夫子,给夫子送些礼,再让顼儿磕几个头便成了。”
杨曼听得有些迷糊,她记得在后世看电视里,学生拜先生都有非常隆重的礼节,怎么到了吴宣口里变得这么简单,又仔细问了一些细节才算明白过来,入学和拜师是两回事,像吴顼现在进学,不过是接受启蒙而已,拜的是先生而不是老师,但是假如有像范仲淹、欧阳修这样的当世名家,愿意收吴顼做门下弟子,那就是另一种仪式了,其中繁琐之处就不多说了,反正杨曼也不指望自己这个调皮捣蛋的儿子能有那种福气,能把蒙学念下来将来不至于变成文盲就成了,作为穿越者,她一向提倡兴趣教育,也就是将来吴顼喜欢什么,她就让他学什么,反正有那一百多顷田地打底,随便吴顼学什么,只要不去赌,这辈子都吃穿不愁,所以她对吴顼将来能不能中举做官并没有太强烈的期望。
二月初五,这一天刚好是惊蛰。
惊蛰,在二十四节气里,是指春雷乍动惊醒了蛰伏在土中冬眠的动物的意思,放在学习上,可以理解为上课铃响了,孩子们都该起来读书了,所以,弘文馆就定在这一天开课。
于是,杨曼就在这一天,带着礼物和儿子去了弘文馆,随行的除了小雁,还有爱凑热闹的吴宣,这小子也是从弘文馆出来的,熟门熟路,杨曼乐得让他带路。
却不料在抵达弘文馆的时候,有一人已经等门前许久,杨曼只顾着给吴顼整理衣服和头发,一时还没有看见,倒是吴宣眼尖,先瞧见了,忍不住惊呼一声,道:“这不是二哥吗?”
吴宏是私生子,在宗族里没有排行,所以吴宣干脆就依着他亲兄弟三个的排行,管吴宏叫二哥。
杨曼被他咋呼得心头一跳,一抬头便看到了吴宏。
一个月没见,吴宏的样子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随着天气变暖,衣着比正月里单薄了些许,身上那一袭对襟青色长袍,可不正是自己送给他的年礼。但是吴宏什么时候到无锡的,她却不知道了。
杨曼只扫了一眼,便有些不敢再看,垂着眼帘福了一礼,道:“叔叔安好。”
吴宏大步走来,还了一揖,顺便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吴顼,吓得原本有些不安分、眼珠子四下乱滴溜的吴顼马上垂手站直,一副“我是听话的孩子”的乖巧模样。
吴宣在一边看了,窍笑不止,还偷偷向吴顼扮了个鬼脸,不料刚一转身,却见吴宏又向他瞪来,马上也垂手站直,那样子,和旁边的吴顼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杨曼忍不住莞然,再看吴宏时,却见吴宏的脸色也放柔了,阳光从他的侧面照过来,在他的身上打下一层柔和的光圈,她瞧着不禁有些出神了。
“咳……”吴宏轻咳一声道,“嫂嫂,弟知顼儿今日要进学,已经和朱老夫子讲好了,就让顼儿拜在他的门下……”
他这里还没有说完,吴宣在一边已经吃惊道:“朱老夫子……二哥,你是说仲文先生吗?天哪,二哥,你是怎么说动这个老顽固的,他可是出了名的三不收……”
随着吴宏的一个瞪眼,吴宣的声音越来越低。
“对夫子要尊敬。”吴宏淡淡道,音量虽然不高,但是看吴宣一脸“我错了”的模样,就知道其威力了。
随后,他又对杨曼道:“嫂嫂,朱老夫子已经在馆内等着了,我们先进去行拜师礼,再带顼儿在馆内到处逛一逛。”
“让叔叔费心了。”杨曼说了一句,便拉着吴顼跟在吴宏后面走进弘文馆。
新来的书童
弘文馆,其实是一栋小楼,外面有个大大的院子,院墙下一边是片竹林,另一边用回廊围了起来,每走几步,便可以看到墙上挂着一幅字或者一幅画,院子中间还竖着一方石碑,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因要先带吴顼去拜见夫子,所以杨曼也没来得及细看,也没敢细看,她只认出字体是小篆,便是看了,也看不懂,自穿越过后她恶补了一番繁体字,不过只限于小楷,这时候还没有宋体字,行书认得不少常用字,草书那是鬼画符,小篆就更不认识了,只在家中常用的铜器银器上看到过,于是便随在吴宏身后绕过石碑直接进了小楼内。
吴顼拜夫子,杨曼和小雁是女人不方便进去,只在门外等着,便由吴宏和吴宣带着吴顼进去了,过了差不多一柱香的时间才出来。小家伙耷拉着脑袋,很是无精打采的模样,和进去时完全是两种状态,杨曼虽然心里面奇怪,但这时也不方便问,便忍下了。
然后吴宏便带着他们在小楼里面到处走了一圈,看了看吴顼将来要念书的地方,便打道回府,明天才正式来上课。
上了车后,吴顼才眼泪汪汪的把手心伸到杨曼面前,委屈道:“娘,我被打手心了,你看,都红了。”
啊?
杨曼一看,果然,吴顼的手心里略略有些发红,想来是那位朱老夫子在新学生面前要立威,所以才打了几下,她虽然心中明白,但是仍然不禁微微着恼,对古时的体罚制度表示出万分的嫌恶,不过当着吴顼的面,她却不能这么说,只是帮他吹了吹手心,道:“不疼不疼,娘回去给你做肉饼吃。”
“娘最好了。”
果然,一听有吃的,小家伙马上就扔掉了委屈的神色,立刻活蹦乱跳,让人不得不怀疑刚才那副委屈表情根本就是装出来骗同情的。
车到半途,吴宏过来向杨曼道别,竟是不愿意回吴府,径自往自己的临时住所去了。杨曼掀开车帘,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知为何,心中满是惆怅,千言万语,却是一个字也无法对人吐露,只能藏在心中,等待着慢慢忘却。
吴顼凑热闹的似的,从杨曼的腋下挤到车窗边,趴在窗下看了一会儿,撇着嘴道:“娘,宏叔叔是个好人呢,就是老是板着脸看上去太凶了,他要是像六叔一样天天对我笑,我就不怕他了。”
杨曼在他头上揉了一把,道:“你若是不调皮,你宏叔叔也不会凶你。”
“才不是呢,连六叔都怕他……”吴顼很不服气。
杨曼忍不住瞪了他一眼,道:“你呀,就得有像他这样的人来治你,要不然,还不反了天去,我听小雁说了,昨儿你又把你六叔书房里的砚台打坏了吧。”
一听老底被揭,小家伙马上心虚了,眼神儿左飘右飘,嘻皮笑脸道:“娘,儿子以后不会调皮了。”
这话她耳朵里都快听出老茧来了,杨曼好气又好笑,拿这滑溜的小家伙真是半点法子也没有,打又舍不得,骂又没理由,这小子认错比谁都快,而且说他一句不好,他马上能回出十句来,也不知道这德性是遗传谁的,反正不可能是她。
回到吴府后,还没有坐下来喘口气,便有人请吴顼去正院,却原来是吴坦之知道吴顼今天去拜夫子,所以喊小家伙过去。训示了几句,又送了吴顼一套文房四宝,这才让吴顼回来。
杨曼看了看吴坦之送的文房四宝,居然比自己准备的要好一些,尤其是那方砚台,上面雕的是一对蝙蝠,一只托在砚台下方,一只蹲踞在砚台上方,雕公为精美,于是她干脆就把吴坦之送的文房四宝全部换上了,用自己亲手缝制的小布包装好,准备让吴顼明天带去。
其实她原本是想做个双肩背的书包,因为单肩包对小孩子的发育不好,容易造成一肩高一肩低,不过后来想想,双肩背包毕竟不是主流,而且这个时代的孩子的书包也没重到影响发育的地步,更重要的是,吴顼上学是有下人跟着的,这书包也不用他自己背,所以她还是随大流了,做了个普通的布包,只在上面绣了个“顼”字,算是做了标签。
吴顼对明天的新生活还是充满期待的,背着小布包到高氏面前转了一圈,又到吴宣面前蹦跳了几下,结果回来的时候,布包里就多了一串铜钱,屁股后面也多了一个小书童。
铜钱是高氏的给的,让吴顼带着路上花,当然,这钱一入杨曼的眼,就顺理成章的扣下一大半,最终落到吴顼口袋里的,不过是三五文,只够买几串糖葫芦或者两个肉包子。
小书童叫砚童,名字是吴宣给起的,不过,人是吴宏送来的,准确的说,是吴宏一回到他的临时住所,就派人把砚童给送到了吴宣那里,也没指明说是给吴顼的,只是让吴宣给看看合不合适,不过这个时候送个小书童来,就算是个傻子也知道是给谁的。
当然,杨曼是在看到砚童之后,才猛然察觉,自己东准备西准备,居然忘了准备最重要的,就是书童。亏得吴宏有准备,给送了一个来。想吴顼是什么身份,即使不嫡生子,那也是吴府的长孙,身边没有个书童跟着,走进弘文馆那是要丢面子的,和当年吴宏那个可怜兮兮的私生子不一样,连被人打都没个帮手。
什么是书童,那就是要陪读陪写陪吃陪玩还要陪打架的五陪小弟,唔,要是感情处得好,还要加一条陪睡,看这个小书童,也是眉清目秀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机灵劲儿,再长几年保不齐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美少年……啊呸呸呸,想歪了想歪了。
明朝深巷卖杏花
杨曼暗自唾弃了自己一会儿,然后才和颜悦色的对砚童道:“你今年多大了?”
“回大少夫人话,小的是正月头上生的,上个月刚满十二岁。”
听到这话,杨曼又是眼前一亮,啧啧,果然口齿灵俐,说话有理有条,就是个头矮了点,比吴顼大两岁,长得还没有他高。
正这么想着,吴顼已经吃惊的扑了过来,在砚童身边转来转去,一边转还一边把手放在头顶上比高矮,确认自己要高出二寸之后,马上就得意的笑:“小矮子,小矮子,你吃什么长大的,比我还矮。”
“顼儿,回来。”杨曼瞪了吴顼一眼,这样很没礼貌的知不知道,她这几年白教育这小家伙了。
吴顼抬着下巴坐回杨曼的身边,看那神气活现的模样,倒好像他坐着也比砚童高几分了。当然,事实上他坐着确实也比砚童高,因为椅子本来就高,吴顼坐在上面,脚离地面还有一大段距离呢。
不过砚童这小家伙的涵养真不错,不卑不亢的,只是道:“小的家中自太爷爷起,个子便都不高,不敢与小公子相比。”
杨曼的眼神更明亮了,这小家伙语气谈吐,可不像一般人家啊。
“砚童,你家在何处,家中还有什么人?”
“回大少夫人,小的家住杭州孩儿巷,父母几年前已亡故,家中还有一个姐姐,是公子府上的使女,小的原是随姐姐一起伺候公子的。”
公子?杨曼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砚童口中的公子是指吴宏。
“读过书吗?”杨曼又问,脑中却想着砚童口中的孩儿巷。
“父亲还在的时候,认过几个字,后来伺候公子笔墨,也念了一点。”
果然,砚童是念过书的,还是吴宏亲自调教的,怕是有两三年了,所以谈吐看上去才有些不俗的样子。
不过,杨曼的兴趣显然不在于砚童有没有念过书,刚才那一问不过是照例问问,她真正感兴趣的是下一个问题。
“那你会捏泥人吗?”
无锡也有泥人,而且在后世,无锡泥人非常出名,是无锡三宝之一,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杨曼穿越过来后却没有在无锡看到过阿福的造型,也许这时无锡泥人还没有开始发展呢,所以她才对杭州泥人有点兴趣,怀疑无锡泥人是不是就是从杭州传过来的。
当然,这只是她的猜测,毫无根据,瞎想而已。
“啊,对啊对啊,会捏泥人吗?”吴顼在旁边早坐得不耐烦了,一听杨曼这个问题,他就又兴奋了,手舞足蹈的从椅子上跳起来,抓住砚童连连追问。
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杭州孩儿巷是有名的泥人巷,原来的名字叫泥孩儿巷,前年吴宏就从杭州孩儿巷买了几个泥娃娃带过来给吴顼玩,吴顼可是爱不释手,只可惜泥孩儿捏不起他折腾,没有过半个月,就被他玩坏了,吴顼为此念叨了好些日子,原还要吴宏再带些过来的,只是吴宏来无锡的次数实在太少,时间一长,吴顼兴头过去了,也就忘掉了,这时听杨曼问起,他的兴趣便又来了。
砚童愣了愣神,被吴顼催促了好几声之后,才道:“小、小时候捏过,后来父亲不喜欢我玩泥巴,就再也不让捏了。”
“那就是会捏了,走走走,我带你去捏泥巴……”吴顼兴奋到了极点,等不及就拖着砚童出去了。
砚童还有些犹豫,一边被拖着走,一边不停的回头看杨曼,杨曼笑咪咪的看着他们,挥挥手道:“去吧去吧,明天就要进学了,今天就让你们两个小家伙疯一把。”
“呃……”
砚童百思不得其解的被拖走了,他不明白,这位看上去很尊贵的大少夫人,为什么能容许一个书童带着小公子去玩脏脏的泥巴?
不过,自己的新主人看上去似乎不错呢,和公子一样都是好人。
看着两个小家伙离去,杨曼脸上还带着笑,转头看了看窗外,天空很蓝,云很白,几只麻雀叽叽喳喳着从树梢上飞过。她也好想飞,飞到杭州,去看一看那条默默无名的孩儿巷。小楼一夜听春雨,明朝深巷卖杏花,有多少人知道,那条卖杏花的巷子,就是这条其名不扬的孩儿巷呢?
这世上有太多的好山好水名巷名园,只是自己能看到的,不多。
杨曼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锦衣玉食和自由逍遥,正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有多少人有勇气选择后者呢?
至少她没有。
第二天,吴顼开开心心的去上学了,跟着他的除了小书童砚童,还有一个名叫何忠的小厮,原是伺候吴寅的,后来被杨曼打发到米店去当二掌柜,这时候正是淡季,米店改绣品店,店里主要卖的是女性使用的绣品,男人站柜多有不便,所以杨曼就把何忠叫了回来,让他每天跟着吴顼去弘文馆。
没了吴顼每天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大呼小叫,不用跟在他屁股后面一路收拾烂摊子,院里一时间竟然安静了不少,杨曼居然有些不习惯了。东摸摸,西逛逛,给院子里的花草浇了一遍水,然后便没什么事想做了,坐在假山下的石椅上,倍感无聊,有心想出去转转,可是离去茶楼盘帐的日子还有两日,今天又不是什么节日,她也没有借口可以出去。
“春桃,拿些点心包好,我们去拜访三少夫人。”
无聊了许久,杨曼终于决定到王秀娘那里去串串门子。
六房虽然也在吴府之内,但是和长房的住所是分开的,为了区分,下人仆妇们喜欢把长房称为东府,六房称为西府,就面积而言,西府明显要比东府小得多,东西两府之间,就以杨曼所住的文魁院后面的那条暗巷为分界线,以一道月门相通。
所以,事实上,杨曼与王秀娘隔得并不远,沿着墙根走一段路,就到了月门边上,穿过去不远就是吴宜和王秀娘住的那间院子。
正走到院门口,便有个面生的使女从里面出来,差一点便撞到杨曼,不由得“啊”了一声,连忙行礼,道:“大少夫人。”
杨曼看她急匆匆的模样,不禁问道:“你是随秀娘来的吧,叫什么名字?这是要去哪里?”
使女回道:“回大少夫人,我叫可儿,夫人屋里的熏香用完了,打发我去万秀斋买,因走急了些,不曾注意前面,还望大少夫人恕可儿冲撞之罪。”
“好了,我不怪你,去向你家夫人通禀一声,这回慢一些,可别再冲撞了别人。”杨曼笑了笑,便不在意的打发了这个使女。
使女脸微微一红,福了一礼便打来路回去,看她还是那副匆匆的模样,便知道平日里定是个急性子,倒跟王秀娘身边另一个叫做品香的使女完全相反,难怪以前几次见面,王秀娘身边跟着的都是品香,这个可儿若是带出了文都院的院门,怕是要闯祸的。
串门子
片刻后,王秀娘亲自迎了出来。
“稀客稀客,曼娘今儿怎么想起上我这里来了?”王秀娘笑盈盈的道。
“左右无事,便来和你唠唠家常,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打扰你和三弟。”
杨曼笑着让春桃把点心盒子送过去,那个可儿连忙接下了。
“来便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当我这里什么也没有吗?”王秀娘客气了一句,却示意可儿把点心收进屋里,然后又道,“官人他这几日跟朋友游山玩水,我一个人在家中正闲得无聊呢,总想去找你说说话,又想你这几日定要忙着顼侄进学的事情,便不好意思去打扰你了。”
她一边说,一边将杨曼请进了屋里,各自坐下后,使女品香端了茶上来。
杨曼尝了一口茶,便放下了,又笑道:“前两日是忙得不可开交,我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要准备些什么,还好去问了六弟,不然顼儿今日去学馆,怕是要丢丑了。没了这小皮猴子,院子里一下清静下来,我也不知做些什么好,便上你这里来解解闷。日后秀娘你若闷了,也不妨上我那里坐坐,便是一天跑上三回,我也不嫌你烦的。”
王秀娘噗哧一声笑起来,道:“一天跑上三回,你不嫌我烦,我这双腿倒是也要跑断了。”说着,语声一顿,又道,“这茶你只喝一口便放下了,定是不合你口味了。我记得上回去你那里,那茶倒是与众不同,颜色青碧可爱,香气也不同一般,不知里面放的是什么香料?”
原来,王秀娘这里的茶,却还是用姜和其他香料煮出来的茶,杨曼自然喝不惯。而在这时,虽已有了散茶,但因炒青工艺不到家,味道还是偏涩,所以散茶也没有流行开来,喝的人很少,而杨曼对炒青工艺也是一窍不通,和请来的制茶师傅弄了整整两年,也不过将口味略略提高了一点,还加了茉莉花才压得住那股涩味。
因为成本高,而且每年能弄出来的也不过几百斤,光是自己喝和供茶楼用还不够,因此,她弄出来的这个简易版茉莉花茶也没能在无锡流行起来,甚至连吴府内都没有普及,所以王秀娘对茉莉花茶所知不多,还以为里面也是加了香料的。
听她这么问,轮到杨曼噗哧一笑了,道:“哪有加什么香料,你在我那里也喝过一二回了,难道尝不出来,那里面是加了茉莉花的。”
“哦?这茉莉花也能和茶饼一起煮吗?”王秀娘更疑惑了,说起来,她当时喝的是滤过茶叶的茶水,并没有见茶叶,所以还当那茶也是煮的。
杨曼摇摇头,道:“这个……一时也说不清楚,回头我让春桃给你送些来,你拈一点,放在茶盏里,用刚刚烧开的热水一泡,便可以喝了。”
当然,喝茶的规矩可多了,比如说茶盏要先用热水烫一遍,第一泡的水是要倒掉不能喝的,另外还有好些规矩就不多提了。不过杨曼自认她这个简易版茉莉花茶和后世两元钱一斤的茶叶在品质上相差无几,配不上这么正规的泡茶手法,等哪一天茶楼里那位制茶师傅人品爆发,弄出几两特级茶叶来,她再考虑配上相应的泡茶手法。
王秀娘倒也没有继续问下去,她喝那什么茉莉花茶,也不过是尝个新鲜,觉得口味不同一般而已,但再怎么新鲜,偶尔尝尝便也够了,她喝得惯的,还是眼前这杯煮出来的茶水。
两个人又东一句西一句的聊了会儿,王秀娘突然想起当日在杨曼头上看到的那支如意流苏,便请教起来。
提到自己拿手绝活,杨曼也来了兴趣,让王秀娘拿了几根细绳来过,当场编了一个如意结给王秀娘当示范。想不到王秀娘居然也是个心灵手巧的,只看了两三遍,就完全学会了,编得也似模似样,虽然还不如杨曼编的精致,但这不过是熟能生巧的问题,再多编几次,肯定完全不比她差了。
随后杨曼也想起上元节时在吴珍容身上的看到五彩缨络,便反过来向王秀娘请教。
于是两个人你教我学,我教你学,不知不觉的居然就这么耗掉了大半天的时间。
杨曼不经意的看了一眼窗外,发现日头西垂,忍不住“啊”了一声,惊讶道:“都这么晚了,顼儿也该放学了,秀娘,我先回去了。”
她还有些意犹未尽,不过该回去的时候,还是要回去的。
王秀娘也有些惊讶,看了看窗外,失笑道:“真是……和曼娘你在一起,时辰过得就是快,原还想留你吃饭,不过我知你定是不肯的,便不留你了,这两个缨络,便送给你带回去挂着。”
这两个缨络是王秀娘做示范的时候弄的,相当精致。
杨曼也不跟她客气,接过缨络笑道:“那我走了,你也别送我,路我都认识。”
话是这么说,王秀娘还是把她送到院门口,两人才互相道别。
回到文魁院,正见吴顼这小家伙一蹦一跳的进来,书童砚童托着那笔墨的小布包紧紧跟在后面,看样子是一路小跑着过来的,一进院门,砚童就扶着门直喘气,倒是吴顼这个乱跑惯了的,脸不红,气不喘,还有精神嘲笑砚童。
“哈哈哈,看你喘的,跟大厨房里的那只狗一样了,狗狗,砚童是狗狗……”
小家伙只顾着嘲笑砚童,却没注意到杨曼走到了他的身后,马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一颗毛栗子。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站如松,走如风,不许像猴子一样乱蹦乱跳。”杨曼很没好气的教训道。
吴顼一眼看到春桃就跟在杨曼身边,连忙垂手低头,道:“是,孩儿错了,请娘责罚。”
看他现在的神情,那叫一个老实,那叫一个诚恳,看得砚童眼睛都凸圆了。
表现得真不错,杨曼非常满意,道:“知道错了就好,跟娘到书房去。”
不提杨曼考问吴顼今天都学了些什么,却说砚童闲下无事,便向杨曼请求,要去吴宏那里走一趟,还有些话想请公子带给他的姐姐。
杨曼答应得倒是爽快,转念一想,又取了一些点心,让砚童一并带去,算是做为吴宏送给自家儿子一个书童的答谢。
槐者木鬼也
吴宏住在一条名为槐树下的巷子里,巷口处有一株千年老槐,因此而得名。事实上,敢住在那条巷子的人并不多,吴宏算得上是胆子特别大了。
槐者,木鬼也。
自古以来,在传说中,槐树是容易和那些神神怪怪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树木,而且跟所谓的花精柳精不同,槐树不是成精,而是招鬼,据说阴气重八字轻的人经过槐树边上,都容易招一身晦气,更不要提这还是一株千年老槐了。
据说,几十年前,有个人偏不信邪,要拿斧子把这株槐树砍了,带回家里当柴烧,结果,就在他一斧子砍下去的时候,一望无际的晴朗天空突然间就乌云密布,一道响雷打下来,就将这个人活活劈死了,劈死还不算,雷打在斧子上,激起一道火光,点燃了树边的枯草,火势迅速蔓延,将巷子里的房屋烧去了大半,可是位于火势中心的那株槐树,却连半片叶子都没有被烧掉。
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招惹那株槐树,原本住在巷子里的人家,也是十户搬其七,敢留下的人家,都是自问生平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的人。
槐树下终归是萧条了,到后来,那长长一条巷子里,几乎连一户人家也没有了,反而又长了好几株野生槐树,一派欣欣向荣的模样。
不过,却还是有几栋完好无损的宅子。其中一栋就在巷口处,离那株千年老槐最近,也是当年那场大火的幸存者之一,属于吴宏的一个同窗好友,因吴宏不愿住进吴府,便借了朋友的这栋宅子当临时落脚之处。
朋友也曾开过玩笑,道:“看你这潘安之貌,宋玉之姿,就不怕半夜三更被狐魅女鬼摄了去成其好事?”
吴宏冷笑一声,回道:“心不正则邪魅生,纵有那国色天香来相就,我偏是不动心,她又能奈我何。”说着,不管朋友的调笑,他自在那宅子里落脚了。
朋友原也就是个玩笑,被吴宏这么义正言辞的一番说弄得有些尴尬,只好道:“是是是,你吴大公子眼界高,看不上那国色天香的狐魅。”顿了顿,又感叹了一句,“也不知要怎样的人间绝色,才能入你吴大公子的眼。”
他这句感叹语气很轻,却不料吴宏竟是听得清楚,居然就出神了,茫然不自觉的道出一句:“心向往之,便是人间殊色。”
“噗……”
朋友当时正在喝茶,听到这话,便是一口茶水全部喷在了吴宏的脸上。
吴宏惊醒过来,阴着脸擦去茶水,却是不管朋友怎么追问,再也不置一词了。
大概正是因为他这样的心性坚定,所以不像普通人一样对槐树下的传说那么上心,每次来无锡都在这里落脚,也从不曾见过那所谓的狐魅女鬼,倒是住得舒心自在,看得那朋友心羡不已,每次吴宏前脚一来,他后脚便跟过来,美其名曰:蹭逍遥。从来只有蹭吃蹭喝,还未曾见过有蹭逍遥的,可见这个人也是极有趣的性子。
这个朋友的名字叫做吴克己,是吴家的一个分支,具体分出了多少代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了,可以肯定的是,跟吴坦之这一房差出了至少也有七、八代,如果按辈份算的话,他最次也是吴坦之的叔叔辈,对吴宏来说,就是爷爷辈了。
不过都差出了七、八代甚至可能还多,再计较辈分也没多大意义了,吴克己和吴宏同岁,他们向来是以平辈论交的。
砚童赶到槐树下的时候,吴宏正坐在院子里,跟吴克己在一株槐树下喝酒。
“这不是叶娃儿吗?这是哪儿去了,一天没见你?”吴克己坐的方向正对着门,一眼就看到砚童。
“公子。”砚童先对吴宏行礼,然后才对吴克己道,“吴公子,我现在改名字,叫砚童了。”
“怎么改名字了?”吴克己似乎有些醉了,脑袋一时转不过弯来。
吴宏淡淡道:“我已经将他送给侄子当书童了。”
“哦……侄子,哪个侄子?”吴克己怔了怔,一拍脑袋,“就是你那个寡嫂的儿子啊。”
不提吴克己那醉了七八分的脑袋里在想什么,吴宏却是有些不悦的看向砚童,沉着脸道:“你不在顼儿身边伺候,跑回来做什么?”
砚童连忙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来,道:“我是请示了大少夫人才出来的,这封信想拜托公子捎给姐姐,还有,这是大少夫人送给公子的点心。”
点心?吴宏眼神一柔。
却不料吴克己眼明手快,已经从砚童手上抢过那包点心,打开来捏起一块千层酥放到嘴巴里,嚼了几下,连连称赞:“不错不错,酥脆香甜,好吃。”
“这个不适合当下酒菜。”吴宏阴沉着一张俊脸,将那包点心重新包上,拿进屋里,一会儿走出来扔给砚童半吊钱,“你去巷子外面买两样下酒菜来,一会儿不要耽误,赶紧回去听候差遣。”
“是。”瞧出吴宏不太高兴的样子,砚童接过钱,赶紧就跑了出去。
吴克己似乎还没看出吴宏的心情变化,打个酒嗝道:“还喝啊,再喝就要醉了。我说你那个寡嫂真不错,要是天天给你送点心,这才叫有口福……嗝……”
吴宏冷冷瞪了他一眼,眉头一皱却又松开,唇角一弯带出一抹没有丝毫温度的笑意,缓缓道:“今日我们不醉无归。”
“嗝……啊?”
吴克己眨巴着眼睛,隐约中似乎记起,眼前这个俊美男人曾经有个千杯不醉的诨号,那么今天……自己岂不是要倒大霉了?
意识到这一点,吴克己本来只有七八分的醉意一下子飙到十分醉,他一屁股从石椅上滑到石桌底下去了。
这一日吴克己大醉,到了第二天早上仍躺在床上不能起来,哼哼唧唧直喊头疼,吴宏有心不管他,又受不住他杀猪似的叫喊一声高过一声,亏得这槐树下没什么人住,否则怕是有人要报人命案了。因而便命吴克己自己带来的一个小厮照应着,自个儿便出了宅子随意闲逛。
这随便走走,便到了运河边上,这河道也称做泊渎河,每日里船来船往,极是热闹。吴宏也是走累了,一眼便瞥见了杨曼所开的那间茶楼。
再见甘大
已是下午,正是货船卸货将近结束的时候,那些客商们、脚夫们忙累了大半天,最是口渴体乏的关头,因而茶楼的生意分外好,吴宏进去的时候,几乎已经没有座位,亏得伙计认得他是吴家公子,连忙硬是在二楼的露台边给他插了个位子。
这个位子极好,虽说以他的身份坐在这里不太雅观,好歹也是有功名在身的,不过以吴宏的性子,自是不在意这些,这个位子视野极阔,头上无顶,只有茶楼的布幌子晃来晃去,二月的阳光斜斜的照射过来,已有了一些不同于冬日的暖意。前面是河,河岸边,枯草之下,几缕嫩绿东一抹西一点的冒了头,只看得人心头一爽。
不远处的码头上突然有些喧闹,吴宏打眼看去,却只见一个矫健的人影,在泊着的货船上东一跳西一跳,转眼就上了岸,当真是身轻如燕,矫若游龙,有幸目睹的船夫们、脚夫们还有路过的客商,纷纷发出赞赏的呼声。
那人便哈哈大笑起来,东一拱手,西一抱拳,不知说了些什么,惹得众人哄然叫好,他却径自撇下众人,独自往茶楼的方向走来。近了,却正看到趴在露台栏杆边上的吴宏。
两人一对目,吴宏便淡淡一笑,举起手中的茶碗,道:“上来,我请你喝茶。”
那人却摇头大笑,朗声道:“喝茶有什么意思,你下来,我请你喝酒。”
吴宏偏着头想了想,道:“也好,昨日跟克己兄没有喝够,你等我一会儿。”
说着,他放下茶碗,自去走楼梯,缓步而下。
那人却有些不耐烦,道:“装什么书生模样,直接跳下来岂不干脆。”
吴宏听得分明,走出茶楼后微微一笑,道:“我本就是读书人,不敢和你甘大比身手。”
原来,那人竟然就是经常出没在运河边的游侠儿甘大。说起来,这甘大平时也不做什么事情,便是在这运河边出没,保这些货船和客商的一方平安,平日里,这些受惠的船老板和客商,也少不得要孝敬一二,闲时又纠集了一帮子破落户等狐朋狗友吃肉喝酒,日子过得倒比他那个当绿林大盗的假老子要逍遥不少。
那甘大听了吴宏的话,冷笑一声,开口便骂道:“什么混帐读书人,这话你拼命三郎也敢说得出口,倒不知当年是谁把一干混混打得头破血流,那手段,连我甘大也要甘拜下风。”
这话便要牵扯到吴宏和甘大的结识过程了。
说起来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那时吴宏也是从杭州回无锡来探望杨曼,坐着船刚到码头下岸,便碰上了一群混混堵在码头上敲诈勒索,有些客商胆小怕事,求和不求财,也就忍气吞声给了。可是吴宏却是个硬脾气,这一点从他小时候被金胜带着人打得出血也不吭一声就可以看得出。
于是,一场单挑不可避免,当时的情形就是吴宏单挑一群混混。当初,吴宏曾经到通州三叔那里住了两年,他三叔吴显之是个好武的,因而吴宏便跟着学了两年拳脚,虽然称不上什么高手,但打起来也似模似样。
关键是,吴宏打架的时候,是不要命的。
这一场架打下来,吴宏固然是遍体鳞伤,那群混混也没得半点好处,在他手下没一个是完好无损的。只可恨那时码头上有那么多人围观,竟无一个出面相帮的。
毕竟人单势孤,眼看吴宏被打得几乎就要失去神智了,在一边旁观已久的甘大终于出手。那时候,甘大也是刚刚到无锡,还没有成为运河边上的游侠儿,只是看吴宏这么血性,这汉子被感动了,出手救下了吴宏。
不过好笑的是,吴宏当时已经快失去神智了,糊涂间也不知道甘大是出来帮忙的,就在甘大打发那群混混的时候,吴宏晃着身体,眯着眼睛,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给了身前的“混混”一记板砖。
于是,甘大就这么受伤了。好在他武功挺高,脑壳也蛮硬,伤是伤了,人却没晕,还能继续收拾那一群混混。吴宏清醒后,甘大已经走了,但是从旁人的口中知道了当时发生的事,吴宏心中有愧,于是找到甘大,请他喝了一顿酒,算是陪罪。
甘大当然是消气了。只是事后每每回想起来,还是有些不服气,认定吴宏是背后下手,否则他肯定不会被那一记板砖敲破脑袋,不过对于吴宏那副拼命三郎的架势,他还是心服口服的,觉得吴宏身上没有一般书生的那股酸腐气,也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傲慢气,是条真汉子,值得结交,于是就这么认下了吴宏这个不打不成交的朋友。
后来每次吴宏回到无锡,都要找甘大喝酒,当然,甘大和铁十八之间的乌龙笑话,他也是知道的,只是吴宏为人厚道,不拿这事取笑于他,不像甘大那样每次都拿他打架拼命的事情挤兑他。
两个人在一间小酒馆里坐定,要了一坛子花雕,正要启封,便见一人踏进门来,大喝一声:“山雕!”真是声如洪钟,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又是这个铁疙瘩……”甘大一拍额头,“你先喝着,我活动活动筋骨再来。”
说着,他就迅速窜了出去,经过铁十八身边的时候,还笑咪咪的说了一句:“哟,怎么提前走完镖了?啊,不是被抢了吧,啧啧,我早说了,你这铁疙瘩脑袋不是干这行的料……”
对一个镖师、而且还是打算把镖师这一行发扬光大的敬业镖师说这种话,这不是找打嘛,于是铁十八大吼一声愤怒的追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转眼就没了踪影,让酒馆里不少等着看热闹的酒客大失所望,有几个好事的,甚至提着壶酒便追了出去,一副不看白不看、追着要也看热闹的架势。
吴宏摇了摇头,对甘大和铁十八这两个人,他只有四个字的评价:欢喜冤家。也不知道甘大为什么这么喜欢逗弄铁十八,老老实实把真实姓名告诉铁十八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嘛。
自顾自的小酌了片刻,甘大还没有回来,他没了继续等下去的心情,便将没有喝完的酒寄在了柜台上,分装成两壶,一壶他自己带着,吩咐伙计,回头甘大来了,直接将另一壶酒给他。
那伙计和甘大也是熟悉的,哟喝一声便应下了,吴宏心情不错,多给了他几文赏钱,然后就拎着酒壶,一边走着一边喝着,回到了槐树下。
归来笑拈梅花嗅
吴克己的宿醉似乎已经好多了,正拿着他那把装饰用的长剑,在槐树下面慢吞吞的舞着,吴克己也是文人,文人舞剑,不求杀敌,只求风雅,吴宏看了一会儿,便没了趣味,径自回房间歇着。
谁知道不一会儿,吴克己舞完了剑,跑到吴宏那里,道:“先前平安去给我抓醒酒药,你知道他在街上看到谁了?”
平安就是吴克己带来的那个小厮。
吴宏慢慢的收起刚刚打开的点心包,放到吴克己拿不到的地方,才不甚在意的道:“看到谁?”
“金胜,这才几年,那小子居然从象山书院回来了。你以后上街要当心,别跟他正面撞上了。”
吴宏皱了皱眉头,却没有说话。
金胜这个人,对吴宏来说,就像是阴沟里飞出的毒蚊子,防不胜防,虽然造不成大的伤害,但是被咬一口,入肉三分,他不怕金胜,只是非常厌恶,觉得哪怕是跟金胜只说了一句话,都会口臭三天。这种厌恶毫无来由,就好像小的时候金胜也是毫无来由的看他不顺眼。
无锡这个地方不能待了,吴宏相信,如果金胜知道他现在就在梅里,肯定要过来找麻烦,吴宏不想再跟金胜发生剧烈冲突,早在当年他行过冠礼之后,他就知道,一旦和金胜再起冲突,自己的父亲是不会站在他这一边的,否则,他当年又何须远避杭州。
吴坦之是个性格宽厚的人,只是他的宽厚,从来没有用在自己的儿子身上,对这个父亲,吴宏早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人活在世上,想要什么,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搏,这是吴宏远避杭州以后,才想明白的道理。父亲,吴家,都是狗屁,永远都不会成为他倚仗。
所以,吴宏连夜就收拾了行囊,其实也就是几件换洗衣裳,请吴克己帮忙雇了一条小船,准备明天就回杭州去。
上船前,他又去了杨曼名下的那家茶楼坐了一会儿,他知道,今天是杨曼固定要来茶楼盘帐的日子,他甚至连杨曼在哪个雅间里盘帐都知道。
但知道归知道,他不能进去。
所以吴宏只在说书人旁边坐了一会儿,要了一碗这个茶楼独有的茉莉花茶,一份点心,坐了大约半个时辰,听了一段昨日刚刚新鲜出炉的甘大和铁十八的最新版恩怨情仇,然后深深的望了一眼位于说书人头顶上方的那个雅间,转身离去。
布帘微微掀开一个不惹人注意的小角,杨曼看着这个男人修长的背影,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哽得慌。她想喊一声,但终究是没有开口。
吴宏来的时候,杨曼第一眼就看到了他,并非刻意,而是吴宏所坐的那个位置,正好是她偷听八卦的时候,唯一能看得到的角落。
如果是没有动过歪心思的时候,杨曼肯定会觉得高兴,还会吩咐伙计给吴宏多送一份茶点,但是现在心里有了顾忌,竟然连送茶点这样的小动作也不敢有了。
脸微微的红了,心跳也渐渐有些不正常,而杨曼自己竟然还没有察觉,只是在盘帐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抬头看吴宏一眼,她知道,从这个角度,她看得到吴宏,吴宏却是看不到她的。
看到吴宏离开了,杨曼惆然若失。她知道自己不该有这样的心情,可是有些东西,一旦滋生,便像田间的野草,火烧不尽,刀斩不断,拔了又生。
只可笑前生她蹉跎青春,想要守候一份爱情,今生真的有一个男人让她心动了,却偏偏,只能看,不能碰。
吴宏今年应该有二十六岁了吧,在这个时代,一般男人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爹了,可是吴宏却还是单身一人,想必眼界极高,等闲女子他看不上眼,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他心甘情愿的低头伏首。
想到这里,杨曼心里头便有些发闷,更加不舒服了,再没有心思看帐,草草的算了几笔,大体核对了一下,就合上帐册,交回给茶楼掌柜,径自回吴府去了。
回到吴府里,院子里还是冷清的,离吴顼放学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杨曼独自坐在屋里,打了半个缨络,便觉心烦意乱,往日里最喜爱摆弄的东西此时也变得无趣,于是披了外衣撇开春桃,独自到后花园里闲逛以打发时间。
草地上已经开始冒出绿意,树枝大部分都还是枯的,黄梅花儿已经到凋谢的时候,倒是有几株白梅花儿、红梅花儿,或从假山后面伸出一根斜枝来,或在墙角下闪闪躲躲,冷不丁的冒出几个半开不开的花骨朵儿,有一些还没长成,小小的,花瓣都团在一起,不仔细看,还以为是梅枝上长出的木疙瘩。看这长势,不出十天八天,只怕这园里所有的梅花都要盛开了。
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她伸手点了点花骨朵儿,这就是春在枝头吗?连这些花儿都知道春天快要来了,可是她的春天在哪里呢?
那个悟道的尼姑不知还在否?又或者是还没有出生,否则,杨曼真想跟她探讨一番,人的一生中,到底哪些是她应该去追寻的,哪些是她必须坚守的,哪些又是她一定要放弃的?
穿越十年来,杨曼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选择当一个安份低调的米虫寡妇是否正确。锦衣玉食的生活和执手偕老的男人,从来都是一个女人最艰难的选择,这世上没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好事。
不过,现在想这些是不是太多余了,杨曼拍拍自己的脸,试图拍去那些胡思乱想。因为,眼前,她根本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吴宏并没有向她表示过什么,他为她做的每一件事情,|奇-_-书^_^网|都没有超出一个小叔子应有的本分,反而是自己……多想了。
所以,还是当个安份低调的米虫寡妇吧,安全第一,她不能想像有一天自己会被困在猪笼里被扔进水里去,那太可怕了。尤其是大年初一求的那支签,签文的预示比浸猪笼还要可怕十分。
杨曼又想念佛了。
不负春光
好不容易恢复了平静如水的心态,她正准备回文魁院,冷不防见前面小径里转出两个人来,前面一个个子不高,显得小巧玲珑的是她的亲小姑子吴珍宝,后面一个体形纤瘦,身姿飘娜,不是那位才女吴珍容又是谁。
这两个小姑子都没有看到杨曼,也怪杨曼站的地方不对,墙角下面,还有梅树挡着,她的衣服颜色又素,不留神还真难一眼就看到她。
吴珍宝还在大咧咧对吴珍容道:“我就说嘛,你看,园子里的梅花都还没开全呢,黄梅花儿又谢了,这个时候来逛园子,什么都没得看,就这几株松树柏树还有点颜色。”
吴珍容面对她的埋怨,却只是淡淡道:“我只喊你出来随便走走,又不是专为看梅花而来,再者,这松柏虽无殊色,却也一身风骨,只是你不懂得欣赏,那话说出来,松柏虽无心,怕也要不高兴的。”
“难道五姐姐你又要咏诗了吗?”吴珍宝有些不高兴了,直直的问道。
吴珍容不搭理她,只是走到梅树下。
这一走近,杨曼便再也藏不住身形,主动从梅树后面转出来,笑道:“五妹妹,八妹妹,你们也出逛园子啊。”
“大嫂子。”吴珍宝吓了一跳,叫了一声。
吴珍容也是一怔,福了福身,也叫了一声后,却是不再理会她,慢慢走过去,绕过梅树,走到墙边,目光透过墙上的雕花窗格,怔怔出神。
杨曼看了看,墙另一边是个池塘,种了几棵垂杨柳,这会儿才开始冒柳芽儿,柳条上多半还是光秃秃的,垂在池面上,看着有点寒碜,树下还摆着石桌石椅。
这时吴珍宝也注意到那里,便道:“我们去那边坐坐吧,这时候没什么好景致,不如去看看池塘里的锦鲤鱼还有趣些。”
“你们去吧,走了半天也累了,我这便要回去了。”
杨曼连忙婉拒了,开玩笑,跟吴珍容在一起看水看鱼看树,不知道要被她用多少诗词给难住呢,看这姑娘的模样,分明就是陷入诗性词意里去了。
吴珍容痴痴出神,也不知道听到她的话没有,吴珍宝更没有挽留,她和杨曼本来就不亲近,平时是常往吴老太君那里跑的,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吴老太君的影响,自小时候起她就不喜欢杨曼,只维持着表面上的和睦,这时杨曼识趣离开,她还巴不得呢。
因而便道:“大嫂子慢走,五姐,我们过去吧。”
说罢,她便拉着吴珍容的手,绕过墙径自往池塘那边去了。
杨曼轻轻叹了一口气,沿着墙根慢慢走,转过一促山,便踏上了回去的路。离开后花园的时候,她忍不住还是回头望了一眼,透过墙上的花窗正看到吴珍容坐在石椅上轻轻的抚着柳树,柳姿飘柔,人也婀娜,虽然春光尚浅,却也是一副难得的美景。
但愿这个小姑子能嫁个如意郎君。
却不知道是杨曼真的早有预感,还是吴六太爷再也不能忍受家里有一个十八岁还没有订亲的姑娘家,二月一过,便亲自吩咐朝芙娘子和苏氏,说是三个月内,一定要把吴珍容的终身给定下来。
杨曼听说以后,也只能在菩萨面前帮着多烧了几柱香,希望不要挑来挑去挑了个中山狼。这个时代的女子,做不得自身的主,实在是一种悲哀。
却说吴珍容知道以后,也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只有那日王秀娘来杨曼的院子里串门子,偶尔叹息了一声,说是那日无意中撞见小姑子一个人躲在花丛里哭。
说的无意,听的却是心里一惊。杨曼后来想来想去,都是百思不得其解,这将来的姑爷是个什么模样什么品性,现在还没个准呢,吴珍容怎么就哭上了?
难道她心里有人了?
越是这么想杨曼就越是难过,只是这没影儿的事她又不能亲口去问,只好闷在心里,努力不去想它。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这都是六房的事,就连她婆婆高氏都未必能插得上嘴,何况她呢。
又过了几日,吴珍容请求去慈禅庵住几日,苏氏同意了,但高氏却有些犹豫,实在是吴珍芍的事情落幕不久,她还有心余悸,不敢随便放这些姑娘们出去。
但随后吴珍宝也提出想去庵里讨几日清静,而且求得了吴老太君的首肯。吴老太君本就是念佛的,见这两个孙女儿这么敬佛礼佛,自然心里头是高兴的,她一发话,高氏也就不敢拦着了,又担心两个未出阁的姑娘在外面出什么事情,便派了德旺养娘跟着,说是打点平日吃穿,其实也有监视的意思在里面。
自她们去了以后,杨曼和王秀娘之间来往得更加密切了,这一日春光正好,王秀娘兴致来临,便邀请杨曼和自家亲嫂嫂陆氏一起出外踏青。
杨曼有些意动,眼下正是三月中旬,二月的时候闹了一场倒春寒,这几日温度升得极快,而且倒春寒过后,柳叶发疯似的抽长,山中居对面的竹林里,笋尖儿一下子抽得老高,原本枯草地里只冒着几点绿意,仿佛就在这一夜间绿色便弥漫开来,春意浓得几乎快要溢出来了。
桃花儿,杏花儿、琼花儿、春杜鹃、蔷薇、丁香、海棠,还有数不清的野花……这些花或已经开了,或即将开了,一团团,一簇簇,迎风摇曳,香漫城春,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不能辜负这大好春色。”
这话不是杨曼说的,反而是出自一向不吭声的陆氏。
那一日,陆氏望着天空,轻声细语道:“若要出去踏青,便在这三五日内最好,否则天气便不好了,总要阴阴雨雨连续半个月,之后天气再好,这春光却是要错过最好时候了。”
五天后果然开始下起了春天特有的杏花雨,淋漓不尽的,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便是十来天,这个事实让杨曼不得不再次怀疑陆氏是看得懂天象的。
眼下,不管怎么说,她们三个妯娌要出外踏青的要求,高氏还是同意了,对她们没有对那几个姑娘们那么严格,而且这事还是杨曼出面开的口,凭高氏对她的喜欢,总不会驳了她的面子。
因此王秀娘分外开心,便笑道:“日子便定在明日好了,你们两个什么都不用带,只管带着眼睛带着笑容,坐我的车去郊外。”
这时偏偏陆氏又犹豫了,低声道:“我还要请示官人。”
王秀娘看了她一眼,道:“你啊,见谁不是闷葫芦,二伯便是在你面前,怕你也开不了这个口。这样吧,今儿晚上我家官人回来,我让他与二伯说去,他们是亲兄弟,二伯便是不喜欢你出去,这个面子总会卖的。”
话到这份上,陆氏也不好说什么了,虽然低眉垂目,但看神情,却也是有些高兴的。
日出江花红胜火
隔日,杨曼换了一身素裙,脸上自然是精心化妆过,头发随意挽了一下,用一根银簪固定住,什么发饰都没戴,只戴了一顶纱帽,青纱垂下来,挡住了她的面容,不过在去跟王秀娘会合的路上,她还是把青纱撩起来,不然走路都看不清楚。其实这帽纱也只在出门及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才放下,小雁是一定要带在身边的,放下帽纱以后,视线多少被挡了一些,可要靠她扶着走路,否则撞了人或者撞了树,才叫糗大了。
王秀娘嫁过来不到半年,还算是新妇,因此衣着要鲜艳一点,湖青色的衣裳上绣着牡丹花纹,极是艳丽多姿,衬着她那张秀美的面容,很有些雍容端庄的气质。她倒是没有戴纱帽,而是戴了一顶插着孔雀翎的发冠,然后一袭白纱挡住了脸。
至于陆氏,也是一身素装,只是衣襟上比杨曼多了几处紫色花纹,帽子很大,帽纱居然是深灰色的,把整张脸遮得严严实实,那瑟瑟缩缩的样子,连王秀娘都看不过去,硬是给她换了一顶簪花的纱帽,垂下来的面纱是浅紫色,整个人看上去青春多了。事实上,陆氏虽然比杨曼只大一岁,但从面相上来看,她倒像比杨曼大了十岁似的。
这次出行不似上元节那时,晚上身边只带个使女便够了,连纱帽都不用戴,只因为是在城内,路途又不远,而且独自出门,也没人认得出她们的身份。但是这一次是三个妯娌集结出外踏青,走得远了些,而且一日二日未必能回来,碍于身份,所以她们不单要戴上纱帽,随行的人也安排了一大堆。
杨曼带上了小雁和两个粗使婢女,王秀娘把品香和可儿都带上了,陆氏身边却跟了两个看上去很粗壮的仆妇,不像是来服侍的倒像是来盯稍的,她贴身的使女反而没有带上,还是王秀娘看不上去把品香暂时借给她使唤。
然后高氏又调派了八个护院一路随行保护,加上一个二管事出面料理她们的吃住,这才放三个妯娌走出吴府大门。
等候在门外的,是一辆大车,里面就算坐上十来个人也绰绰有余,但是王秀娘可不能容忍一般下人登上她的车,直接将杨曼带来的两个粗使婢女和陆氏的那两个仆妇给赶到后面跟着的小车上去了,因而大车上只坐了杨曼、王秀娘、陆氏,还有小雁、品香和可儿三个使女,那八个护院其中四个在前面开道,四个在后面护卫,二管事就骑着马跟在大车边上随时听候吩咐。
她们就这样上路了。
马车内部装饰得十分精致,据杨曼所知,这辆大车是王秀娘的陪嫁之一,当初来的时候,嫁妆装了满满一车,这还是那些小件的,大件的家具什么的都还没算进去。
从这辆车便能看出杨曼和王秀娘在性格上的不同,杨曼那辆小车里面,除了铺了一层厚棉垫子用来起减震的作用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图的就是一个方便。而王秀娘这辆大车,不说车壁之上都挂了防尘帘,底下铺了厚毯,车上还安了两个矮脚榻,平时可以用来坐,累了可以躺。右后方上还吊了个竹编的筐子,四个角用绳子紧紧的固定了,分为两层,上层摆着一个茶壶,下层是几付茶盏。底下是个小铁炉,温着火,为防止磕着碰着,那块地方用一个小型的屏风单独隔了起来。
杨曼笑咪咪的拿出自己带来的茶叶,道:“小雁,你去烧点水来。”
小雁应了一声,转入屏风内,用蒲扇对着炉下扇了扇,那炉火很快就旺了起来。
“这时候便见着这种茶叶的好了。”王秀娘眼睛一亮,她终于发现了散茶的优点,那就是泡起来方便,用在路途上解渴再好不过,不像茶饼,光是煮都要等半天。
陆氏隔着一张茶几倚过来看了看,道:“我倒挺喜欢曼娘弄出来的这种茶叶,只是平日极难喝到。”
杨曼一怔,奇道:“每年出新茶的时候,我不是往你那里送了十来斤吗?”
因吴府内还是喝煮茶的多,因此杨曼也只是往各院送十来斤,数量不多,完全是礼数上的,但陆氏好歹也是六房的孙媳妇,若是要喝,倒也不难拿到才是。
陆氏垂下眼帘,有些不安的坐直身体,嘴唇动了几下,却没有说出什么来。
王秀娘看她那模样,便知有些话不便说出来,于是插口笑道:“曼娘的茶叶好喝,轮不上她了,我那里倒还有些,还是曼娘前些日子给送过来的,嫂子喜欢的话,常往我院里走走,我定用曼娘的茶叶来招待。”
陆氏看了看她,感激的一笑。
杨曼见此,心里也略略猜出了些,不外乎是陆氏在六房里并不受重视,只怕想要什么东西,都要看人脸色的,因关系到陆氏的颜面,她也就不再问下去,移到窗边,掀开帘子往外看了看,故意转移话题道:“看,天气好,路上人也多了,看他们手上提着食盒,怕也是要去踏青呢。”
王秀娘凑过来看了看,却不是看人,而是看路边草绿花红,春光明媚,不禁有些羡慕道:“往日在闺中时,读过香山居士的忆江南,里面有一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便不禁神往,总想有朝一日,能亲眼一见江南春光,便不负人生一世。”
香山居士,就是白居易。杨曼不知道谁是香山居士,但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这句诗是出自白居易之手,她却是知道的,也算长了一回见识。
因见王秀娘一副神往之色,她便笑道:“其实这诗也是夸张了,我也读过青莲居士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那又是何等的壮观,却不能亲眼一观,又是何等的憾事。比起我来,秀娘你应是多念几声阿弥陀佛,多谢菩萨保佑你嫁入我们吴家来,这才能圆了一桩人生憾事。”
青莲居士是李白,杨曼拿李白的诗对白居易,倒也不是她要卖弄,而是上学的时候,学得最多的就是李白的诗,记得最牢固的也是李白的诗,就连李白的生平,她都了解得比较多一些。说起来,王秀娘出身河北,自然是见过黄河的,嫁到江南,定也是经过长江的,中国两大母亲河,她都有幸看到过,不可不谓之幸运,哪里像杨曼,不管是后世还是现在,都没亲见过黄河,黄河的样子,她也就在电视里看过,跟亲眼看到那感觉就差得远了。
听了她的话,陆氏用帕子捂着唇,低低的笑了起来。
王秀娘脸色微微发红,拿帕子在杨曼身上轻轻打了一下,嗔骂道:“就你多话,我不过是第一次看到江南的春光,随便发几句感慨罢了,倒引得你回了这么多句,你若想去黄河边上走走,改日我回娘家,带上你便是,只是那时你别推拒才好。”
杨曼叹了一口气,道:“不说了,你回娘家,我以什么身份跟你去?难道要扮做你使女不成?”
王秀娘连忙摇手,道:“大嫂子你可折杀我了,让你做使女,我可不敢。”
笑闹了几句,陆氏却突然道:“我小时候随父亲去过黄河边上,那里的景致还有些印象,改日我画出来,给曼娘你送过去,只是不要笑我画技粗陋才好。”
杨曼吃了一惊,没想到陆氏还会画画,不过转念一想,陆氏出身书香世家,其父生前便以画技称著,陆氏跟着学几笔,也不稀奇,因而便笑着应承了。说起来,陆氏在六房不受重视,除了她本身性格的因素之外,与她父亲早亡、又无兄弟,娘家无人给她撑腰也有极大的关系。
这样一想,她倒也觉得陆氏有些可怜了。
这时候小雁也把热水烧好,泡了三杯香喷喷的茉莉花茶送上来,一时间,满车厢里,便都是这种夹杂着花香的茶叶香气。
杨曼亲自取出自己带来的点心,三个妯娌吃吃聊聊,笑笑闹闹,倒也显出一派和乐。
其实这也是三个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杨曼素来不管事,而且早晚是要搬出吴府的,王秀娘和陆氏虽然有厉害关系,但是看陆氏那副小媳妇样儿,便知道她对王秀娘完全起不到威胁作用,王秀娘防她还没有防朝芙夫人和苏氏的多,这才相处得来,否则一个大家族里,哪有这样的和美可言。
马车慢悠悠的往前,目的地很明确,太湖。
落日烟霞灿如金
踏青当然要往太湖去,每到春光明媚时,便是太湖边上最热闹的时节,像集市啊、庙会啊,都热热闹闹三天一开,五天一赶,湖面上画舫成群,小舟无数,从早到晚丝竹不断,歌声不息。当然,更少不了的是文人雅士的盛会,诗会啊、画会啊,一天总要摆上几场,正是才子们大展其才扬其名的好时候,那些佳人们少不得要抛头露面,从中寻找自己的如意郎君。
赶了大半天的路,到达太湖边上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只能先休息一晚上,明天再到外面好好逛逛。住所是现成的,吴家在太湖边上就有一栋专供踏青歇脚的小园子,里面也有十来间屋子,素日里有专人照看。
一早已经有人快马传了消息来,园子里早已打扫了几间上房,熏了香,洒了水,让这三位少夫人住了进去。
一夜无话。次日三个妯娌便约好了,坐画舫游湖去。
杨曼上辈子曾经游过太湖,是一番什么样的光景,也不用她多说,那时的水污染已经到了一个不忍目睹的地步。这时的太湖水,碧青碧青的,湖面上飘浮的不是各种垃圾,而是一些落叶和花瓣,间或还有一些写了字的宣纸,估计是那些才子佳人在以文会友的时候,不慎被风吹入湖中的。
这才是太湖,如果乘坐的不是画舫而是小舟,杨曼都有想把手伸进水里的冲动。她相信,这样的太湖水是香的,有青草落叶的香味,有花朵的香气,还有千古岁月也无法散尽的纸墨之香。
唔……还有茶香,小雁又在后舱里烧水泡茶了。
“有景无曲,总是少了些意趣。”王秀娘站在画舫的甲板上,眼见湖光山色美不胜收,却有些感叹,后悔没从府里带上一两个歌伎。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陆氏在一边幽幽道。
杨曼眨了眨眼睛,她倒是想在甲板高声唱一曲太湖美呢,可惜有心无胆,却见画舫下的水面上突然水花一闪,却是一条大鱼游过,在这里来了个漂亮的甩尾,因而便笑道:“你们听到这水声没有,自然之音,便为天籁,咱们将就着听听便也够了。”
王秀娘噗哧一声笑了起来,道:“你倒会打马虎眼。”转而又道,“我未出闺阁时也曾习过两年琴艺,可惜今日未曾带琴出来。”
陆氏犹豫了一下,却没有出声。其实她倒是带着一管竹箫,原是想在僻静处自取其乐的,只是眼前这湖面上船来舟往,游人无数,更有无尽丝竹靡靡之音。她自恃是吴家媳妇,也是知礼懂法的,倒是不肯让自己的箫声与那些乐伎的曲音混在一处,平白没了身份。
反而是杨曼,出了太湖,心旷神怡,又不在吴府之内,没了那么多规矩,甩了甩手中一片绿叶,那是她上画舫前在岸边随手折的一枝花上的,笑道:“曲子什么的,我是不会,天簌什么的,倒是能模仿一下,你们且听着,好也得说好,不好也得说好,不然我可饶不了你们。”
说着,她将叶子凑到唇边,呜呜呜的吹了几下。声音时断时续,也不成曲调,时不时还有点嘶嘶声,像是破纸片被风刮得哗哗作响。
“你、你这也算天簌?”
王秀娘被她逗得直乐,捂着唇偏偏笑得不敢太大声,就连陆氏的眼角边也带了笑。
偏在这时,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双燕子,似乎被杨曼吹出来的声音给吸引了,居然绕着她飞了两圈,然后才从水面一掠而过,穿入岸边的垂柳中去了。
王秀娘这下子更是忍不住了,笑得哆嗦着身子直打跌,亏得品香眼明手快扶了她一把,这才没一屁股坐到甲板上。
“果、果然是……天、天簌……”她笑抽了气,勉强挤出一句。
这次就连陆氏都点头应和。
杨曼气得直想跺脚,恨不得逮住那两只燕子把毛拔光了才能出了这口气。真是的,她吹得好好的,那两只燕子跑过来捣什么乱呀。
这时王秀娘还意犹未尽,由着品香在她背上拂了几下,喘过几口气,继续笑道:“古有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今有大嫂子一叶引双燕,亦是千古佳话也。”
“你就调侃我吧。”杨曼无话可对,被王秀娘笑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假装生气的躲入船舱中。
她们这里只顾笑闹,却不料一行人早已入了他人之眼,悄无声息的尾随她们而来。
船行了半天,便到了鼋头渚,渚上别有风光,又有佛寺,香火长盛不衰,不来便罢,既然来了,理应前往叩拜一番,或还可多留些时候,傍晚时分前往鼋头看日落,虽不是长江日出,无日出江花红胜火之绚丽多彩,却也不失落日烟霞灿如金之秀美瑰丽。
早有船夫手快搭了木板,三人垂下帽纱,带了几个使女刚下画舫,便听得后面猛的传来一声巨响,却是不知哪里来的一艘大船,硬生生将画舫拦腰一撞,后面的几个护卫正聚在船首还不及下船,便被震得站不住脚一个个跌入湖中,就连那个二管事也未能幸免,当时他正走在木板上,掉入湖中后便连声呼救,竟是不懂水性。
突来的惊变,让几个先上岸的女人不免惊呼几声,一个个吓得脸色都变了,不免后怕的想到,若是自己晚一步上岸,岂不是也要被撞个正着。
陆氏更是吓得腿都软了,直往杨曼的身上倒去。杨曼扶着她,一时间也是手足无措,她亲眼看到那画舫几乎是被拦腰撞出了一条大裂缝,湖水直往舱里灌,就连那撞过来的船,船头也塌了一块,可见用力之大。如果现在她们还在船舱中,恐怕就不是掉进湖里的问题,而是连命也没有了。
还是王秀娘镇静些,对着那艘肇事的船上高声道:“你们是哪家的,还不快帮着救人,若是出了人命,你们谁担代得起。”然后又对湖里那几个扑腾的护卫道,“不要慌,会游水的,搭着不会水的,能救几个,先救几个。”
说话间,那艘船上下来几个家仆,簇拥着一个面相阴沉的公子哥儿下得船来,只听见那个公子哥儿慢条斯理道:“来呀,下去几个,帮着救人。”
这一声吩咐,便有几个下人嘻嘻哈哈脱光上衣,扑腾直往湖里跳下去,惊得几个女人尖叫一声,一个个连忙扭头掩面,不敢再看。这时反而倒显出杨曼的大胆了,她感觉到那些人有些不对劲,一掀帽纱,直往湖里瞧里。
却见那几个后下去的,哪里是在救人,分明是在捣乱,不让吴家护卫中会水的去救不会水的,尤其是那个二管事,不停的扑腾,本来已经有一个护卫把他捞了上来,却被后下去的人故意撞了一下,那护卫手一松,二管事就又沉了下去。
杨曼眼见此景,心里便是一硌登,这些人明显不怀好意,说不定还是故意撞上来的,想到这里,她又打眼往那船上扫了一眼,没有帽纱挡着,这次她看得分明,那船上竟写着个大大的“金”字。
原来是金家的人。
金胜?!
吓病
正在怀疑间,那面色阴沉的公子哥儿已经走上前来,朝她们三个打量了几眼,慢条斯理道:“几位夫人受惊,金胜这厢赔罪了。”
果然是金胜。话倒还比较像人话,但是那语气却有些阴阳怪调的,这下子别说是杨曼,就连王秀娘和陆氏都听出不对来。
陆氏胆子比较小,情不自禁的后退几步,躲到了王秀娘的身后。王秀娘却柳眉倒竖,斥道:“你是哪家的无赖子,竟做此下作之事?”
“夫人因何口出秽言?”金胜冷冷一笑,“本公子好心来赔罪,夫人不受便罢了,竟诬我为无赖子,金胜不才,倒要请教一二。”
他还真没有在明面上做出什么失礼的事来,而且那船看上去也是意外撞上,若硬指他是故意撞上来的,也没有凭证。王秀娘被他一反问,竟是堵了口说不出话来。
之前已经有人注意到这边的情形,有好事的还围了过来,又不认识双方,只听到金胜这么问,也不管事情的青红皂白,便起哄道:“是呀,这位公子哪里无赖了?”
杨曼听着直皱眉,王秀娘刚嫁入吴家没多久,自然不知道金胜和吴宏之间的恩怨,就是连陆氏恐怕也没听说过,但是她心里清楚,金胜分明是看到画舫上吴家的标识,这才故意撞过来的,这会儿还拦着不让救人,摆明就是要让人看她们的笑话。
眼见王秀娘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杨曼叹了一口气,知道这次是低调不了,咬咬牙硬着头皮上前一步,道:“公子既然不是无赖,便请让一让,莫要阻我们救人。”
金胜无辜的一摊手,道:“我何曾阻你们救人了?”
他的那几个家丁还故意配合着大声吆喝救人,只是动作间慢吞吞的,还在帮倒忙,但动作都在水下做,岸上的人不明就里,还真当他们是在救人。
杨曼点点头,也不和他争辩,只是突然扬声向四周道:“诸位都听了,这位公子申明他不会阻我们救人,还望做个见证,一会儿见官,也有话说。再者,我等妇道人家,也下不得水,便在这里请几位水性好的大伯大叔帮忙救助落水者,还要请一位腿脚麻俐的,替我等将此地里正唤来。”
一边说,她一边向小雁伸出手,小雁会意,从腰间解下一个香包来,递到杨曼手上。杨曼当众从香包里倒出七、八个造型精致的银锞子,每个约莫都有五、六钱重,摊在她的掌上,被阳光照射得奕奕生光。
杨曼取出其中一个,道:“这一个是酬谢愿意跑腿的,不知哪位大伯大叔愿往。”
“我去。”
她话音还没有落,便有人马上跳了出来,看那动作,果然是腿脚麻利得不行,杨曼也不废话,一抬手就把银锞子扔了过去。
那人接住银锞子,往口中一咬,便哈哈一笑,道:“果真是银子,夫人好生爽快,我这就去也。”
有了这一例,后面下水救人的便也主动了,立时冲过来七、八个人,从杨曼手里接过银锞子,就脱了上衣纷纷跳下水。还有一个人慢了一步,没抢过银锞子,在那里直捶地。因宋时银少,这时银子十分值钱,普通人家怕是一辈子也不曾见过银子长成什么样儿,而杨曼拿出的银锞子,换成铜钱,不下半贯之数,因而让人极是动心。
陆氏和王秀娘都吓了一跳,再次捂住眼不敢看去,但杨曼可不敢不盯着,而且还是两头盯着,一只眼睛盯着金胜,怕他再使坏,一只眼睛盯着湖里,湖里还有几个金家的家丁呢。不过还好,毕竟金家人少,这时又有人跳下湖去救人,他们也不好做得太明显,这时再做小动作,便很容易被后下水的人发现了。片刻后,吴府的二管事还有那几个护卫便都捞了上来。
金胜倒是没再做什么动作,只是冷冷的看着,不是他不想使坏,而是他未料到这三个女人里面居然还有杨曼这样镇定胆大的,不但不怕事,反而因为先前一句话之失,被杨曼用话套住,他如果明着再阻拦,便是真的不智了。虽然他不怕这些人闹起来,但名声上的损失,他还是不愿意承担的。
当年他被人称做金家无赖子,与吴宏作对,却被吴寅出面打了,家中长辈竟因他不肖而不肯为他出面,让他心中极是愤恨,自此便下了苦心,一定要做出什么来,倒也博得了前往象山书院读书的机会,家族中对他也日益重视,而他也明白了名声的重要,便开始在乎起来,至少,他还不愿意为了三个女人而坏了名声。
“夫人好手段。”看到人都被救上来,金胜走到杨曼身边,压低声音道,“你就是吴寅那个短命鬼的女人吧,哼,我记住了。”
说着,金胜便带着人上了船,扬长而去。他的船只是船头有些破损,并不防碍航行。
“他是什么人?这么嚣张。”王秀娘缓过一口气来,脸色还是有些发白。
“金家的,不要管他了。”
杨曼暗中撇撇嘴,这个德性,难怪当年要欺负吴宏,果然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久后里正赶到,杨曼亮明身份,那里正马上就点头哈腰的,不过杨曼也没指望他能做什么,吴金两家同为当地豪强世家,岂是这个小小的里正敢管的,她之所以叫人请里正来,不过是给金胜一点压力罢了,里正是不敢管,但如果闹到县令那里,吴金两家都没什么面子。
不过这个里正多少还是有点能耐,至少没过多少时候,他就又给弄了一条画舫来。出了这档子事,她们一行也没什么游兴了,坐了画舫便回歇脚的那个小园子去了。
这一天算是白搭了,给喝了一肚子水的二管事请了大夫,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她们正准备回吴府,谁知道陆氏居然病倒了。
于是行程便耽搁下来,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先给陆氏请大夫。大夫诊了脉,说是惊恐所致,伤了肾气,调理一下抚平心绪既可无恙。
杨曼当场就哭笑不得,昨天掉进湖里的几个男人一个个还活蹦乱跳的,结果一句话都没说的陆氏,居然楞是给吓病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啊,胆子小也要有个限度吧。
王秀娘陪着陆氏,说了半天开解的话,后来她悄悄告诉杨曼,陆氏是因为躲避不及看到了男人的裸体,才给吓成这样的。
杨曼再次无语,要知道当时陆氏脸上还垂着帽纱呢,能看清楚什么,自己可是掀开帽纱的,都没被吓到。
不过拿穿越者的眼光和土生土长的宋朝妇女相比,杨曼这么比较是相当不厚道的。其实别说陆氏被吓病了,王秀娘当时脸色也发了白,一直到回到园子后,才渐渐缓过来的,只不过当时她脸上蒙着面纱,杨曼没有发现而已。
不管怎么说,陆氏既然是被吓病的,那么除了吃药调理之外,让她转移一下心思,做些开怀的事情,应该对她的病是有些好处的。
于是这天傍晚,趁着太阳还没有下山,杨曼带着小雁,提着竹篮在太湖岸边走了一圈,摘了不少野生荠菜,准备包一顿美味的馄饨。她想过了,包馄饨的过程其实可以引导陆氏转移心思,再说了,美味的食物也能让人开心不是,到时候还可以看看她们妯娌三个谁的手最巧。
又闹出事了
也不知道杨曼的包馄饨计划究竟起了多少作用,反正过了两天,陆氏觉得身子舒爽些了,便坚持要回吴府。杨曼原还想再玩一天,但见王秀娘和陆氏都有回去的意思,便也不好坚持,安排了一下,第三天,三个妯娌就回到吴府。
撞画舫的事,吴府早已经得了消息,陆氏调养的那两日,高氏还特地命人送了药材来,又加派了八名身强力壮的家丁做护卫。虽然这桩事情杨曼处理得还算不错,没让吴家丢太大的面子,但是她终归是抛头露面了一回,因此高氏重重斥责了她一顿。
对此,杨曼也只能敛眉垂目,低头认错。
“以后若是再出去,必要有宣儿、宵儿或是宜儿陪同,不许再有女眷单独出门。”高氏最后加了一句。
杨曼顿时就苦下了脸,这不是说,以后她去茶楼盘帐,也得找个小叔子陪着才行。想是这么想,在这顶风头上,她还不敢出言反驳,只想着等过一阵子事情淡了,再和高氏打商量。
至于王秀娘和陆氏,虽然也免不了被说几句,但是因当时是杨曼向高氏提出要出外踏青,因而她们两个倒没有受到太大的斥责,也许高氏也是看在六房的面子上,不好说什么,只是借着重责杨曼的由头,算是指桑骂槐了几句。
不过跟着她们出去的使女们、仆妇们、还有二管事和几个家丁护卫,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责罚,像小雁、品香和可儿还有二管事,被扣了三个月月俸,仆妇挨了掌掴,家丁护卫受了棒刑。
至于和金家的交涉,那就是吴家男人们的事了,到底是怎么交涉的杨曼不知道,不过隔天金家来了几个女人,名义上是来串高氏的门子的,但却给杨曼、王秀娘还有陆氏都送了一份礼,虽然没说什么,但杨曼私下里猜测,这大概就是赔礼道歉的意思了。
倒是吴宣知道这件事后,很是愤愤不平的劝说杨曼把金家送来的礼扔掉。事实上,如果不是吴宜拦他拦得快,他自己就已经冲到金家打人去了,从某个方面来说,吴宣和吴寅倒真是亲哥俩。
“要是大哥还在,看那姓金的敢欺负人。”
显然,吴宣对吴寅还是很崇拜的,虽然杨曼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崇拜吴寅,似乎男人在小的时候,总是特别容易崇拜那些会带头打架的,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男人的通病,又或者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情结”。
不过她并没有把金家的礼物扔掉,开玩笑,那可是一对通体血红的玛瑙镯子,怎么看都价值不菲的样子,不知道金家是什么意思,她一个寡妇怎么能戴这么艳的颜色,正好小雁因为这件事被扣了三个月的月俸,她干脆就把这对玛瑙镯子送给小雁了。
因祸得福,小雁差点没笑裂了嘴巴,见四下无人,便道:“这感情好,真恨不能再多撞几次。”
“美的你。”闻言,杨曼白了她一眼。
事情到此,算是划下了一个休止符,只不过好端端的游兴被败坏了,却让人心里好一阵生闷。
偏偏,回到吴府后,就开始变天了,像陆氏所说的,小雨一阵一阵的飘,放在诗人的眼里,那就是美到极点的“沾衣欲湿杏花雨”,恨不能撑着把油纸伞,牵着一位清秀佳人的纤手,在一眼望不到头的长巷里慢慢的走着。长满苔藓的青石路,是那么温润,那么遥远,那么迷蒙,这就是烟雨江南。
但是放到杨曼这等俗人的眼里,那就是这见鬼的天气,总是不见太阳,衣服几天都晒不干,穿在身上都有一股阴湿味儿,就连到后花园里散散心都不方便,本来心里就闷了,这会儿更闷了。
看,很闷吧,心情很不爽吧,恨不得朝老天爷吼几声吧,顺便再问候一下吧,别急,更闷的还在后头呢,人家老天爷奉行的可是这样一句话: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这天气还没转好呢,德旺养娘就火急火燎的派人回来禀告:不好了,五姑娘闹着要出家了。
杨曼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喝茶,一口气岔了,茶水呛进了气管里,咳了好半天才缓过劲来,眨巴着眼睛直犯迷糊,这位妹妹又是闹的哪一出啊?
不管闹的是哪一出,反正这次不关她什么事了,吴珍容是六房的姑娘,自有六房的人去料理。隔了一日,苏氏就和王秀娘亲自去慈禅庵里,死拽活拉的把吴珍容给拖了回来。
虽然说杨曼没有去凑那个热闹,但是小雁是个好事活泼的性子,那天不知找了什么借口往西府里去了一趟,回来悄悄告诉杨曼:“我瞧见五姑娘了,那模样儿真是……头发都被绞掉了一半,听说要不是三少夫人拦得快,怕是剩下那一半也要被五姑娘自己绞掉了。”
吴珍容到底为什么要出家?
苏氏闹不清楚,问她她又不说话,只是倔强的抿着唇,一副不让她出家她誓不罢休的模样,气得苏氏直抚着胸口,差点没犯病。至于吴珍容的亲娘,一个名叫素贞的婢妾更不中用,拉着吴珍容的手口口声声“我的儿啊,娘快死了”,哭得几次晕过去。
再然后是眼见吴珍容这边问不出什么来,于是又去盘问跟着一起去慈禅庵的吴珍宝。小姑娘不禁问,没几下就说出“五姐姐不愿意嫁人,她有心上人了”的话来,可是再问那个男人是谁,吴珍宝却又不知道了。
难道是私定终身?这还得了。
这下子苏氏脸色大变,对吴珍容下了狠手,直接请了家法将她打得死去活来,让她说出那个男人是谁。偏偏吴珍容也不知道哪里生得一身硬骨,咬破了唇也不吭声,竟然宁愿被活活打死。
总不能真的把好好一个姑娘给打死吧,就算是打残了也不行。吴珍容好歹也是个正儿八经的姑娘,虽然是庶出,但总也比婢妾的身份高多了,不能随随便便就打死打残。
但苏氏已经请了家法,一时间下不来台,高氏只好出面做好人,连劝带抚,将吴珍容接到东府来养伤,一时间也没地方安置,干脆,就送到杨曼的文魁院里来。按高氏的意思就是,杨曼是大嫂,所谓长嫂如母,有照应小姑子的责任,而且杨曼平素又最是稳重,她暗示杨曼想办法从吴珍容口里套出那个男人是谁。
这个烫手的山芋,杨曼还真不想接,可是高氏既然开了口,她又不得不接,整天里唉声叹气,只觉得吃力不讨好,将来说不定还要惹一身腥骚,真是说倒霉就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儿。
没奈何,她只得让春桃和小雁打扫了两间空房,将奄奄一息的吴珍容和服侍她的两个使女安置进去。头几天她也没做什么事,只是亲手给吴珍容调制补身的药膳,尽量做得美味,一天照着三顿给送过去。
总算,吴珍容还肯喝药吃饭,并没有一意求死的模样,这才让杨曼松了一口气。只要人不死,什么都好说。
问
这日,杨曼炖了一窝人参鸡汤,盛了一碗让春桃吴珍容送去,不大一会儿,春桃来报,说道:“夫人,五姑娘说今日有些精神,请你过去坐坐。”
杨曼怔了怔,这几日吴珍容只是养伤,谁都不愿见,不知道今天为什么突然又肯见人。虽然纳闷,但她也不好不去,洗了手,便过去了。春桃原也跟在后面,杨曼转念一想,却将她打发了,怕是吴珍容有什么话要对她说,不好让旁人听去。
这会儿已是午后,天上还在飘飘着细雨,将地上浸得湿漉漉的。杨曼提着裙角,小跑着到了廊下,略略整理了一下,才对门内道:“五妹妹,我来看你了。”
话音刚落,竹帘一掀,却是个十六、七岁的小使女,梳着双丫髻,髻上簪了两朵小花,一看到杨曼,就福了福,脆生生道:“怡兰见过大少夫人。”
杨曼打量了她几眼,这个使女眉目如画,很有点出尘之气,大概是在吴珍容身边跟的久了,沾染了一些才女的气息,而且正是豆蔻之年,若是换个妆扮,单以姿容而论,完全不在吴珍容之下。
她跟在怡兰身后进了屋,看到屋里还有一个仆妇,是苏氏特地派过来,表面上是服侍吴珍容,其实暗地里是盯稍的。
吴珍容人比前几日精神些,脸色还略显苍白,头发披散着,身子半靠在的榻上,只盖了一床薄被,一看到杨曼进来,便怏怏的开口道:“怡兰,上茶。”
杨曼坐了下来,看看吴珍容,却见她目光不时在那个仆妇身上打转,便会意过来,知道吴珍容是想不出法子来打发这个仆妇,而这个仆妇显然不是她指使得动的。
说不得,只能自己出这个头了。
想到这里,杨曼轻咳一声,对那仆妇道:“我与你们五姑娘有话要说,你且下去歇着,没叫你不必进来。”
仆妇还在犹豫,磨蹭着不肯走,杨曼脸一沉,斥道:“我的话你没听见么?”
偏偏这个仆妇胆量还不小,居然不怕杨曼斥责,反而回嘴道:“我家夫人吩咐过,嘱我半步不得离开姑娘。”
“既是三婶娘的意思,那么我也不好驳了。”杨曼答了一句,却见那仆妇脸上有些得色,她也有些恼了,又道,“我这文魁院自有规矩,凡这院里的人,都归我管,不归我管的,自不必待下去了,我这就请三婶娘来,打发你和你家的姑娘回西府去,我是不敢留了,若是那些不归我管的人闹出什么事来,我也不用担待。”
她这话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吴珍容是高氏送过来的,未见得杨曼说让苏氏把人领回去就能领回去,但万一她真这么去说上一句,却也不是一个下等仆妇敢受的。当下那仆妇就蔫了下去,讪讪的不知道嘀咕了一句什么,不甘不愿的退了出去。
吴珍容感激的看了看杨曼,低声道:“多谢大嫂子。”
杨曼摇了摇手,道:“你也不必谢我,我能做的不过这些而已。”
这时怡兰端上茶来,便立在吴珍容的榻后,虽不说话,却也不离开,而吴珍容竟然没说什么,显见是极信任这个使女的。
杨曼暗自皱了皱眉,却没有说什么。说实话,吴家的女人身边,谁没有一个两个心腹使女,就是她还有个小雁呢,只不过现在吴珍容明显是有什么话要对她说,所谓法不传六耳,再怎么信任,这个时候还让别人在场,就很不好。至少,杨曼是不敢在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形下说出什么真心话的。
吴珍容沉默了很久,才道:“大嫂子,我虽与你一向不亲近,却也知道,大嫂子是个软心肠,当初对九妹妹如此,对珍容亦当如是。”
这顶帽子可扣得不轻。杨曼吃了一惊,知道自己当初对吴珍芍的心软全被吴珍容看在眼里,惊讶之余,只能勉强笑道:“五妹妹说哪里话,我是你们的嫂子,自是关心你们的。”
当然,这关心自是有限度的,不会超出姑嫂之谊。
吴珍容像是没有听出她话外之意,又道:“听怡兰说,这几日的膳食,都是大嫂子亲手为我打理,我心中极是感激,因而今日有些精神了,便请大嫂子过来,好当面致谢。怡兰,扶我起来,我要向大嫂子当面行谢礼。”
“五姑娘见外了,别起来,你身子骨还没有好,躺着……躺着……”杨曼被她吓倒了,看她风吹就倒的模样,行什么礼呀,乖乖躺着就是对她最大的谢礼了。
但是吴珍容性子执拗,哪管杨曼的阻拦,硬是在怡兰的搀扶下,从榻上下来,勉强行了一记大礼,再躺回去的时候,胸口起伏,竟有些微喘了。
“姑娘,你先喝口茶吧。”怡兰端了茶,让吴珍容喝了几口,平顺了气息。
杨曼开始后悔自己过来了,她有很不妙的预感。
“大嫂子,你比珍容年长几岁,于人情世故,亦比珍容精通,珍容有不解之处,还望大嫂子为珍容释疑。”
杨曼脑子嗡的一声,暗道果然来了,脸上却不好表露出来,只得道:“五妹妹,你有何不解之处,暂且先放下,养好了身子,再问也不迟。”
吴珍容却好像没听到一样,又道:“珍容自那日前往慈禅庵,在佛前诚心询问,奈何泥像不语,不能释我心中之惑,这几日郁结于心,大嫂子所做膳食,再是美味,也形如嚼蜡,生生辜负了大嫂子的一片心意。珍容请问大嫂子,为何女子不能自己择婿?为何千百年来,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何像大嫂子这样青春年少之时,便要守寡一世?为何……”
“停停停停停!”听到吴珍容提到自己,杨曼大吃一惊,一连五个停字,硬是把吴珍容源源不绝的疑问给阻了下来。
吴珍容虽然停口不问,但是一双明亮中却透着执拗的眼睛,却紧紧盯着杨曼,一眨不眨。
杨曼痛苦的揉了揉额头,她这下算是明白了,感情这位五姑娘不但是个才女,还是一位富有抗争精神的奇女子,她敢质问封建礼教,敢用自己的身体去斗争,这样很好,非常好,只是……不合时宜。
是的,不合时宜。
“五妹妹,在你问我之前,我却也有一些问题要向五妹妹求解。”杨曼思忖了一会儿,便反问道,“听闻五妹妹博览群书,那么我请问五妹妹,为何日出东方日落西方?为何潮水有涨有落从不停息?为何秋去冬来,叶落草衰?为何……”
她一连问了十几个为何,就差没把屈原的天问和后世的十万个为什么都给搬出来。你问我为什么,我还问你为什么呢?
既然生在这个时代,生在这个家族,就要遵守这里的规则,你享用了吴家带给你的荣华富贵,那么,请问你为你所享用的付出了什么?
天上不会随随便便掉大饼,五姑娘啊,你若是生在平民百姓之中,自懂事起就要为生计而挣扎,不念书,不识字,你可还会问出这么多的为什么?即便是问了,只怕也不是问这些了,而是要问为什么那些跟我一样年龄一样漂亮的女孩子可以穿锦衣,戴金花,有人伺候,我却要缝衣洗衣织衣补衣,还要为他人做嫁衣?
吴珍容被反问得一愣一愣,许久才低低的道:“我……不知……”
杨曼看着她颓丧的表情,不禁可怜起来,轻声道:“五妹妹,你想太多了,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你还是好好休息吧。”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吴珍容将这句话反复念了几遍,竟似是痴了。
杨曼叹了一口气,不再理会她,径自走了。却才出门,便听见身后竹帘掀动,转身一看,原来是怡兰追了出来。
太荒谬
“大少夫人……”怡兰的面颊上微微有些发红,眼睛里却有些不甘的味道,“为什么大少夫人不帮帮五姑娘呢?”
杨曼看了看她,不动声色道:“你要我帮她什么?”
怡兰咬了咬嘴唇,压低声音道:“五姑娘已经有了心上人。”
杨曼淡淡的笑了,道:“胡说八道,五妹妹素日只在闺阁之中,怎有机会遇见男子,便是偶尔外出遇见了,五妹妹又是知礼之人,岂会和男人谈情论爱,若是参加文会,遇有绝佳才华之人,必定不是等闲之辈,只要家境合适,五妹妹私底下恳求一番,未必不能得偿心愿,何需闹到出家寻死的地步。”
怡兰怔了怔,不甘道:“可是……五姑娘真的有心上人……”
“那便让那人托媒人上门来求亲吧。”杨曼轻描淡写的一句,彻底让怡兰呆住了。
“可是……可是……这不可能……”
杨曼却没有再理她,顶着头上飘着的细雨,慢慢走了。细雨落在脸上,升起丝丝凉意。
为何她在青春年少之时,便要守寡一世?
没有为什么,这就是规则,也是她享用了吴家给予的荣华富贵的代价。
她也心有不甘,可是不甘有用吗?离开了吴家,她什么都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障,怎么离开?吴珍容问了那么多的为什么,可是她为什么还在吴家?为什么没有趁着去慈禅庵的机会,和自己的心上人远走高飞?
连郑娘子这样的女人都有到金家的园子里去偷回自己孩子的勇气,虽然她失败了,或许从一开始她就明白她会失败,可是她还是去做了。她没有问为什么她不能抚养自己的孩子,只是去用自己的双手拼命抗争,用自己的生命去搏一个和自己的孩子永远在一起的可能。
跟郑娘子比起来,吴珍容还差得太远。或许是她没有勇气,或许……是她根本就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爱那个男人。
从头到尾,那个男人就没有出现过,如果他真的爱吴珍容,为什么连上门提亲都不敢?
事实上,怡兰最后追出来的说的话,让杨曼生出一个非常荒谬的念头,她怀疑吴珍容根本就是……单相思。
吟诗作词的女子总是比较浪漫,而且富于想像的,不是吗?很多时候,她们会为一首绝妙好词而对作词的人产生倾慕之意,尽管现实中她根本就不知道作词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联想到吴珍容常常吟诵柳永的词,杨曼便觉得眼前充满了不真实感,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虚幻。
这个世界太荒谬了。
自这次谈话过后,吴珍容就再也没有对她说过什么,倒是那个使女怡兰几次碰见杨曼,眼底总有些失望和不甘心,似乎埋怨她没有帮助吴珍容。有一次出来倒水,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将水溅到了杨曼的裙角上。
杨曼开始还不曾在意,次数多了,尤其是泼水的那一次,太过明显,自然就上了心,觉得这个使女不像安分的,一个不曾出嫁的使女,那么热心的想让吴珍容去争取婚姻自由干什么,真把自己当红娘啊。说实话,在西厢记里,杨曼最恨的就是红娘,如果不是她从中穿针引线,崔莺莺后来也不至于那么惨。
正巧这日高氏和苏氏来看望吴珍容,出来的时候,杨曼便略略提了提,意思是这个使女年纪也不小了,该放出去的时候就放出去。
苏氏会意,冷哼了一声道:“这个怡兰是朝芙娘子几年前硬塞给五丫头的,当时年纪还小,看不出什么来,未料到几年下来,人也狐媚了,五丫头竟是极喜欢她的,当成了姐妹一般。”
杨曼愕然,没有想到竟然还有这一段,如果这样算,那么吴珍容的心思,朝芙夫人不就早就知道了,毕竟,她不会平白无故安排一个使女在吴珍容身边,至少要起到眼线的作用,吴珍容把怡兰当成心腹,岂不是傻了嘛,她这位小姑子不至于蠢到这个地步吧,还是吴珍容其实早就策反了怡兰?那怡兰不就成了双重间谍?
这时高氏也道:“我刚在屋里瞧那个使女,确实不像个安分的,能打发便早些打发了吧。”
苏氏大喜,连忙道:“还要请嫂子出面,这府里进进出出,全在嫂子一句话了。”
虽是这么说,苏氏心中其实是暗恨的,若是她能掌得六房内院大权,又岂用得着求高氏出面。
高氏点了点头,道:“我出面也不是不可,只不过总要有个由头。”
苏氏低头深思了片刻,突然凑到高氏耳边嘀咕了几句,高氏眼睛一亮,笑道:“这法子好,亏你想得出来,老太君昨日问起五丫头,说怎么好些日子不去看望她老人家了,我正不知怎么回好,这下子可是一举两得了。”
杨曼听得一头雾水,却又不好多问,将高氏和苏氏送走,她又去看了吴珍容几眼,见吴珍容的神色还好,只是坐在那里怔怔出神,便放心了,至少比起刚来的时候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好得多。
隔了一天,高氏突然派人传话,说吴老太君要过来看望吴珍容,让杨曼把院子打扫一下,准备迎接。
杨曼当下额头上就冒了冷汗了,如果说在吴家吴顼最怕的人是吴宏,那么她最怕的人就是吴老太君。
要说一个老太太有什么可怕的?
没什么可怕。但是一个随时都能把她踩到脚底下让她的美好生活化为泡沫的老太太就比较可怕了,偏偏这位老太太还不太喜欢她。
所以,杨曼是真的不敢有一点怠慢的,赶紧跑到偏院里,把能动员的人手全部动员起来,将院子里的枯草能拔的全拔了,还有被雨水打落的树叶花瓣,全部拾起来,找个地方埋了,另外将围墙、屋窗花格都用清水洗了一遍,弄得本来就阴湿湿的院子更加湿气浓重。
屋子里都点了熏香,将湿气冲淡了些,院子里就没有办法了,总不能生几堆篝火烘干吧,只能找了一些干布,尽量将水吸干,虽然效果是有,可是杨曼看着那些吸水的布,直犯心疼病,这么一弄,这些布算是完了,最多只是洗干净以后当抹布用,这得浪费掉她多少钱啊。
好在今天天上虽然乌云未散,但好歹不飘雨了。这样一弄,整个院子倒显得清爽了些,也算过得去了。
午饭后不久,吴老太君果然来了,陪同还是陈氏,当然,高氏和苏氏也跟在后面。
吴老太君的手段
杨曼带着院里一干大小使女仆妇,在门口热情迎接,不过被吴老太君很自然的无视了,还是高氏扶了她一下,道:“曼娘不必多礼。”
吴珍容还在屋子里躺着,这时听到外面的响动,在怡兰的搀扶下勉强起身,刚走两步,吴老太君进了门,连声道:“躺着躺着,好孩子,你身子骨不好,什么礼数就都免了。”
太过和蔼慈祥的语气,反而将吴珍容唬得一愣一愣,被高氏和苏氏硬是按回了榻上。
那苏氏还笑脸盈盈道:“就是,躺着吧,老太君心疼你,你听着就是。”
吴珍容更加摸不清头脑了。往日吴老太君虽然没说不喜她,但也不曾这么亲热过,只是她还算念了些书,偶尔吴老太君会叫她过去写几首应景的诗词。可是今日看这架势,倒好像自己成了吴老太君的亲孙女似的。
苏氏在一边又道:“五丫头啊,你要出家的事情,老太君已经知道了……”
她还没说完,吴珍容便惊得脸色一白。
却不料苏氏继续道:“老太君说了,咱们家已经有两个女儿跳出红尘外,一个皈依佛门,一个出家为道,你虽孝心一片,想在佛前为老太君祈求长生,为我吴家祈求平安,但是老太君舍不得你,我也舍不得你,还有你奶奶、你父亲、你兄弟,大家都舍不得,你们说对不对啊?”
“是啊,咱们家统共才有几个女儿家,怎舍得一个个全都离家。”高氏不轻不重的搭了一句。
这又是唱的哪一出?杨曼彻底糊涂了,她看着吴珍容,却发现吴珍容也正求救似的看着她,杨曼丢给她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心里更纳闷了。
不过那两个跳出红尘外的吴家女儿,她却知道一点的,说起来,那两个吴家女子都是她的姑姑辈。那个出家当道姑的,是吴六老太爷的女儿,据说,这位姑奶奶出生时辰不好,算命的说她命里无父无母无兄弟,换个说法就是她克至亲,不知道当时是不是恰巧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反正吴六老太爷对这个说法深信不疑,打算溺死这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儿,是这个女儿的母亲,也就是那位失了宠的暮蔼夫人拼死哭求,又请了自家一位出家当道姑的姑姑来将那女儿接走,发愿要舍了这个女儿,保一家平安。
既然当母亲的愿意舍了女儿出家为道姑,自然就不算是吴家的人了,断了尘根,也无所谓父母,谈不上什么克不克的,所以吴六老太爷就抬了抬手,放了那位姑奶奶一马,只是再不承认他生过这个女儿,也不准这个女儿长大后回到吴家来,暮蔼夫人也因此失宠。
至于另一位当了尼姑的姑奶奶,说起来就更倒霉了,她是吴八太爷的女儿。那时候,吴老太君已经开始信佛,有一日做了个梦,梦到有个全身发光的弥佗说吴家会有一劫,想要化劫,必要舍一至亲之人,剃发出家,在佛前长年祈祷,方可免劫。
这种事,当然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于是吴老太君就劝服了吴老太爷,一定要从子女中找出一人剃发出家入佛门。这种事情,本房的女儿自是舍不得,六房的也挑不出,因为吴六太爷说了,他已经有一个女儿当道姑去了。最后只从八房挑了一个出来,只因那吴八太爷在宗族里说不上话,只能含泪舍了一个亲生女儿。
因着这事,吴老太君一直对自愿出家当尼姑的吴家女孩儿打心眼里喜欢,她喜欢吴珍宝,就是因为吴珍宝投其所好,经常陪她念念佛经。这一日听高氏和苏氏过来说,吴珍容竟然也有出家的打算,而且还是拗了性子宁可坏了身子也要出家,心里就喜欢得不得了,一定要亲自过来看看吴珍容。
吴珍容哪里知道高氏和苏氏把她的事只说了出家的那一半,而为什么要出家的那一半却隐瞒了,所以才不知就里,被吴老太君的和蔼弄得不知如何反应。
这时陈氏已经乐呵呵道:“果然是我嫡嫡亲的孙女儿,这么有孝心,让人喜欢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吴珍容是庶出,当然配不上嫡嫡亲的孙女儿这一评价,但是陈氏是有眼色的,知道吴老太君这会儿正是喜欢的时候,她自然是锦上添花,高抬了吴珍容一把。
“就你有好孙女儿,真让人羡慕的……”吴老太君笑咪咪的,从手腕上脱下一串檀木佛珠,亲手给吴珍容戴上,“五丫头,你有这片心意,便是好的,只不过我们吴家有头有脸,哪里能让女儿一个个全都当姑子去,传出去,那些不知就里的,还当我们吴家连个姑娘都养活不了呢。”
杨曼听得一头冷汗,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她一瞥高氏和苏氏,却见她们都是一张笑脸,不禁便有些寒毛倒竖。她敢肯定,这是高氏和苏氏在算计人,可是直到现在她还没有看出到底要怎么算计法。
不过谜底很快就解开了。
只听吴老太君又道:“你既已发了愿,要出家为尼,这个愿不还是不好的,须知佛前不打诳语,不如这样吧,便让你的贴身使女代你出家,这也是大户人家常用的法子。”说着,她瞅了怡兰一眼,“我瞧这丫头好模好样儿,风骨也有些像你,代替你出家再合适不过了。”
狠,好狠!
杨曼倒抽了一口冷气,却见怡兰瞬间白了脸,尖叫一声:“不……”
苏氏猛的上前一步,抽了她一巴掌,道:“闭嘴,老太君看中了你,是你的福气,还不快跪下谢过老太君。”
大户人家的女儿,轻易是不能让她去出家的,更不会轻易许嫁。真的发了出家的愿,一般也是用使女代替,因为,这些女儿,都是利益交换对象,尤其是像吴家这种源远流长的世家,千百年来,吴家之所有以能长流不衰,甚至成为江南第一望族,就是因为有一张通过历代联姻交换而来的关系网,他们抱成一团,盘根错节,将自己的根深深的扎在这片大地中。
像之前的那两位姑奶奶,都是特例,是不得不让她们出家。正是因为已经损失了这两个女儿,所以吴珍容这一个,才更加不能去出家为尼了。损失一个女儿,便代表损失了相当一部分利益,这和普通百姓家的观念不同,普通人家管女儿叫赔钱货,因为出嫁的时候是要倒贴嫁妆的。
“不……不……姑娘,救救我,我不要出家……不要……”
怡兰大声尖惊叫着,可是吴珍容这会儿根本就不敢出声,她并不笨,这时候也已经明白过来,可是她什么都不敢说,吴老太君的威严在吴府里是至高无上的。
难道吴老太君是在借怡兰震慑自己?吴珍容思来想去,她没想到高氏和苏氏只说了一半的话,还以为是吴老太君用这个法子在警告她。如果换作之前,也许吴珍容的拗脾气发作,真就不管不顾一心要出家了,可是这些日子她一边养伤一边反思,再加上杨曼那天跟她说的话,让她也渐渐有些清醒了。
没错,吴珍容实际上,就是犯了单相思,人家柳永柳七先生压根就不认得她,是她自己沉侵在柳永的诗词里无法自拔,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是她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就算不能嫁给柳永,她也要找个跟柳永差不多的男人,所以她才对吴老太爷要安排她的婚事反弹那么大。
眼见吴珍容只是垂着头不出声,怡兰的尖叫声更加响亮:“老太君……老太君,我不出家……姑娘也不是真心想出家,她是要……”
啪!
苏氏又是一记耳光打了上去,打得怡兰偏过了脸,嘴角也惨出了血。
“来人,把她拉出去,在老太君面前叫叫囔囔,成何体统。”
马上进来两个仆妇,一左一右挟住怡兰,顺手还捂了她的嘴,将她拖了出来。
吴老太君这时才笑了笑,道:“这丫头,还欠了些□,不够稳重,但愿将来受佛法熏陶,能改一改性子,也不枉我们爱护她一场。”
杨曼只觉得自己的背心都被冷汗打湿了,老太君就算是有些耳背,也不会没有听到怡兰的尖叫,可是她却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还是这样一副慈爱模样,甚至还拍了拍吴珍容的手。
“五丫头,你与那低贱的丫头不同,要稳重,要端庄,时时都要记着自己的身份,谨守本分,才是做女人的道理。”
“是,老太君,珍容知道了。”吴珍容的声音都在微微打颤,她本就是绝顶聪明之人,之前不过是一时钻了牛角尖,这时醒悟过来,便觉得全身都在发颤。
“好了,我也不多待。”吴老太君在仆妇的搀扶下站起身,环视了屋子一眼又道,“这屋子朝北,怪不得一进门就阴渗渗的,我才坐了一会儿,就觉腿骨有些酸疼,怎么能让五丫头养身子。明日,就让五丫头搬到我院里,随我念念经,自有菩萨护佑她。”
“是。”
高氏、苏氏还有杨曼齐齐弯腰应声,至于她们心中是什么滋味,便只有她们自己知道了。
归来
终于,送走了吴老太君,杨曼只觉得全身都没了力气,心里也跳个不停。吴老太君太厉害了,不用怒色厉声,随便几句平常话,就能让人打从心底里露怯发寒。难怪自从吴老太爷过世之后,六房也没能骑到长房的头顶上,她敢说,就算是吴六太爷,也要对这位老太太忌惮七分。
不过,阿弥佗佛,总算都走了。
杨曼去了一块心病,直到内厅里对着观音像烧了几柱香才算完事。
过了五日,那怡兰果然被送出了吴府,走的时候安安静静的,好像已经认命了。
陈氏也见了朝芙夫人一回,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话,反正出来的时候,朝芙夫人的眉眼间颇有些不太愉快,隔了一日就将怡兰的两个哥哥、也就是在她手下做事的两个小管事给调得远远的,再也没让回来。
后来,高氏曾经在私下里略略对杨曼提了一提,说是这个使女在府外已经有了相好的,是个挺有才华的穷秀才,她做着有朝一日想当夫人的美梦,唯恐吴珍容一嫁,她就要跟着当陪房,因为串唆着让吴珍容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寻求一个如意郎君,去争取婚姻自由,因此闹出了要出家这一档子事,她只求能拖一拖时间,就可以趁这个机会请求放自己出府嫁人,至于之后吴珍容会嫁给什么人,她却不关心了。一位大家闺秀,再怎么着,也不会嫁得比她差的。
杨曼只听得目瞪口呆,怎么也想像不出会有这么荒谬的事,当初她只隐约觉得这个使女不太安分,想让高氏将她放出府去而已,却万万料不到,怡兰竟然有这等心计,又是这等的心高,为了圆自己的夫人梦,居然敢连自己的主人也敢算计。
有的时候,女人,尤其是一心想要往上爬的女人,真的很可怕。但却又不知道,那位将怡兰放到吴珍容身边的朝芙夫人在这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吴珍容的事情,她知道吗?知道多少?有否在其中推波助澜?
大家族中的事情,往往不能细想,越想越觉可怕。杨曼只能抛去那些杂念,最终她还是为吴珍容争取婚姻自由而失败的事情而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吴珍容在松寿院里住了差不多两个月,吴六太爷也顺利给她订了亲,男方是绍兴府的李姓大户,恰巧有个庶子年龄合适,而且跟吴宜是同科进士,私交还算不错,当初吴宜就对这位李九郎提过有个待字闺中的妹妹,有才有貌,当时李九郎就有意求亲,不过吴宜心里有些嫌弃他是庶子,因此含糊过去了,这时因为吴珍容闹出了这档子事,虽然府里人都守口如瓶,但时间长了难免会有些风言风语传到外面,因此也不能慢慢挑了。
吴宜把这个人选对吴六太爷一说,吴六太爷当场拍板,让吴宜亲自去了一趟绍兴。两下来往,双方都很满意对方的家世,于是这事就这么成了,婚期定在中秋之后的第三天,也就是八月十八。但是五月初五就要下定,也就是说过了这一天,吴珍容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在这之前,还发生了两件让杨曼措手不及的事。
头一件事是她终于又多了一个“才女”的名号。
经过吴顼的宣传,“三字经”事发了。那位据说很有名气的朱老夫子无意间听到吴顼念了几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之后,拿着板子逼小家伙把“三字经”全文默写出来了,且不论小家伙的那一手蝌蚪字有多难看,但只看内容,就让朱老夫子连打他板子都忘了。
“蒙学之幸啊……蒙学之幸啊……蒙学之幸啊……”
据吴顼小家伙回家后的说法,朱老夫子拿着他的蝌蚪字就这么念叨了一个下午,居然还时不时抹几下眼角,把小家伙乐得差点没在地上打滚。
几天之后,“三字经”就传遍了无锡所有的蒙学馆,而且还有向外迅速蔓延的趋势。
杨曼听说了之后,只能傻愣愣的坐在书房里,日记本摊在面前,却不知道怎么写好。难道要她写上终于做了一回文坛大盗不成?她也不是有意的啊,谁知道这个时候居然没有“三字经”呢,她还一直以为,“三经字”和“千字文”、“百家姓”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呢。
=奇=当然,更让她汗颜的是,她教给吴顼的“三字经”是不完全版本,因为她自己就没记全,有一些还是她胡编着补上去的,也记不清有没有宋代以后的典故,实在编不出来了,干脆就跳过去了,所以这一版“三字经”的最后一段,其实是有些混乱的。
=书=说起来,杨曼会背“三经字”和“千字文”、“百家姓”,这其中还有一段趣事。
=网=那还是她上大学的时候,参加了唱诗班,别误会,不是像教堂那种唱圣经的唱诗,她所参加的这个唱诗班的宗旨是:将国学发扬光大。
根据那位唱诗班班长的研究,音乐对辅助人类记忆有非常强大的作用,所以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将那些古人们文章、诗词,全部编成像圣经那种充满感染力的歌曲唱出来。
当然,中国古文、古诗词何止千万,要全部谱成曲子,那是不可能的,只能挑一些经典的出来,如李白、杜甫的诗,如柳永、苏轼的词,如欧阳修、范仲淹的文章,如“三经字”和“千字文”、“百家姓”这几篇千古流传的启蒙读物,当然,更少不了“诗经”,当时那位班长就放出豪言壮语,声称一定把“诗经”编成中国的圣经。
杨曼不会编曲,她原本负责的是在全市各大院校范围内推广唱诗班及国学,不过因为人手不够的原因,她也经常性的充当试唱的那只小白鼠,虽然偶尔也有跑调之类的笑话发生,但是她的嗓音还算清亮,弥补了这一不足。唱多了,自然而然就全部记住了。
尽管大学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接触过这些诗词文章,但是多少还是能记得一些,尤其是“三字经”,三字一句,朗朗上口,跟那些拗口的诗词文章又分外不同,极容易记住,忘得也慢一些。至少到现在她还能记住约七成左右的内容,拿来应付吴顼这个小家伙是绰绰有余了。
文坛大盗。
斟酌了很久,杨曼还是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下了这样四个字,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出足够的自责和恶心。最后她伏案整整一天,写了一篇言辞肯切的信,让吴顼带给朱老夫子,在信里,她明确表示,这“三字经”并非她所做,而是幼时从他处读来,不敢担当“才女”这一评价,还请朱老夫子为之澄清,勿使他人误信,使真正写出“三字经”的人蒙于尘埃之中。
“三字经”到底是谁写出来的,现在也没人知道了,反正她只要推脱掉,求个自己心安便可以了。
朱老夫子收到信,不但不恼,反而对杨曼更加赞赏,又冠以一个“德高于才”的美称,意思是这个女人不但贞德,而且还很有道德,不冒认他人之功,不贪恋才女之名,虽不是才女,更胜才女。这让杨曼哭笑不得,还没来得及回复,另一件让她吃惊的事又紧接着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