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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 · 瑞者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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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

作者:瑞者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楔子

妈呀,见鬼了!

杨曼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满屋子的白衣服女人,差点被吓得半死。

她本来好端端的在家里睡觉,最近工作忙,天天加班到半夜,累死她了,好不容易到了周末,正想睡足十二个小时好好补眠,谁知道睡到一半,耳边就听到阵阵哭声,全是女人的哭声,又尖又细,还杂得像有人拿着钢条在金属栏杆上划。

“谁吵我睡觉,去死了。”

杨曼平时很低调,很少发脾气,在人多的地方就像个透明的隐形人,连说话都是低声细语的,不靠近都很难听得清,但是一旦发起脾气是可怕的,尤其是睡眠不足的时候,杨曼活了三十年,只信奉过两句话,一句话是“睡眠不足是美容的天敌”,另一句话是“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所以,她不能容忍别人破坏她的美容觉,本来就长得普通了,再不好好保养,怎么能出去见人,所以再好的脾气也禁不住发作了。

可是,她的怒吼没有发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喉咙痛得像哑了一样,没等她弄明白为什么喉咙会痛,就看到了满屋子的白衣服女人,一个个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哭得那叫一个阴风缭绕。

于是,杨曼很合作的晕了过去。

忘了介绍了,杨曼生平最大的一个弱点就是:怕鬼。

虽然身为受过高等教育的新时代女性,应该拥有一定的唯物理论知识,但是胆子小是天生的,没治。晚上走个夜路还得不停的念阿弥佗佛,脖子上挂着高僧给开过光的佛像,手腕上戴着高僧戴过的佛珠,包里除了必备的化妆品之外,还塞了一本金刚经。

这女人的胆子,已经小到相当的程度了。

杨曼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二天之后了,醒来的时候,屋里已经安静了许多,至少满屋子的白衣服女人没有了,哦不,是只剩下一个人。

那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长得还挺清秀,眼睛哭得红红的,活脱脱像只小白兔。虽然杨曼胆子小,但是还不至于让只小白兔再给吓昏过去,于是滴留着眼睛打量起来。

这时候她才看清楚,原来这白衣是孝衣,而且还是现在很少见到的麻料,看上去粗糙得很。小丫头的头发上还插了朵白生生的绒花,越看越像个小萝莉。正在杨曼打量的时候,小丫头也发现她醒了,顿时惊喜道:“夫人,你终于醒了,小雁好开心。”

原来这丫头叫小雁,杨曼想说什么,可是喉咙还是痛,只比第一次醒来时好点,勉强能发出沙哑的“啊啊”声,只是离说话还有段距离。

“夫人,你别说话了,大夫说你上吊的时候,喉咙被勒得太紧,三五天里说不得话。小雁这就去给你煎药,喝了药很快就好的。”小丫头走了两步,又眼泪汪汪的回头,“夫人,你可千万别再想不开了,你若去了,让小雁怎么办呢?”

小丫头又说了一会儿劝慰的话,只听得杨曼莫名其妙,她才刚醒来,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更不明白为什么这小丫头左一句右一句让她别想不开。

她干嘛要上吊,活了三十年,连个男人的手都没牵过,让她死她还舍不得呢。

小丫头出去以后,杨曼实在躺不住了,从床上爬了起来,这时才发现,这床居然是那种复古的雕花床,她好奇的研究了一下床上的雕花,床头上雕的是百鸟朝凤,床顶雕的是天女散花,床沿下方雕的八仙过海,床背面居然还有一副祝寿图,简直看得她眼花缭乱。

这床不会是古董吧,雕刻得这么精美,一定很值钱。

看够了床,再打量屋内,居然全是复古的,窗户是纸糊的,家具摆饰完全就是古色古香,咦,连镜子都是铜的,杨曼怀疑的伸手摸了摸镜子,这真是铜的?不会是仿的吧。

刻意掂了掂重量,是铜的,杨曼确定了,仿的不可能有这么重。不过铜镜真的能照人吗?

这女人,胆小归胆小,好奇心还挺重,居然真的把脸凑过去,对着镜面照了照。

可是这一照,就给照坏了,只见杨曼两只眼睛立时鼓了起来,就像河里跳上来的青蛙。

然后她还使劲掐了自己一把,把手背都捏肿了。

妈、妈、妈呀……两眼一番,她再次晕了过去。

不是见鬼了,也不是做梦。

她——杨曼,一个受过高等教育、除了怕鬼这个弱点之外尊重一切科学、尊重满天神佛的新时代女性,在某个补眠的周末,穿越了。

铺垫1

宋,景佑初年。

初入腊月,正是小寒刚过,大寒未至时节,泥道上,落叶堆积,却是生生被归家的旅人踩出一条道来。天气寒冷,行人多半行色勿勿,也有那走累的,看到路边有一茶棚,炉下柴火不断,炉上热气蒸腾,便忍不住要往那里坐上一坐,让小二端上一碗热姜茶来,咕噜一口下肚,便似一股暖气从丹田处生出,人也热乎了。

眼看着天色尚早,而那城门已在不远处,累了的旅人也不急着赶路,三三两两的坐在茶棚里,有布幔挡风,有热姜茶暖身,再看身边虽然认得的人没有几个,却是个个带有风尘之色,肩上还背着一个搭裢,里面鼓鼓囊囊,哪还不知都是些出外经商的人,有所获得,便要在这腊八日前赶回家中祭祖团聚。

于是,相互之间便有了那攀谈之意,或问何处生意好做,或问何处有趣事怪事以供笑谈,或夸耀自己一年奔波所获几许,也有那生意失败垂头丧气的,多也能得到些安慰,更有慷慨者,随手便替他付了钱茶。虽未必相识,也是同乡,些许帮助还是有的。

正在聊得热闹间,忽有个脚夫,素来耳尖,对自家主人道:“有车来了,乖乖,双马拉辕,车重声空,必是富贵人家。”

却原来,这脚夫常年帮人挑担,大江南北,不知走过多少趟,又因耳尖,听声不忘,便能区分出普通货车与载人马车不同,而载人马车又有大车小车之分,小车必定车轻而声实,大车必定车重而声空,想那马匹又岂是寻常人家养得起的,自是大富大贵之家才舍得拿来拉车,寻常人家,有头倔毛驴代步就不错了。

那主人是个中年商人,行商十余年,时常雇佣这脚夫挑担,素知脚夫听声厉害,从未有听错过的,有时与人拿来打赌,还能小赚一把,因而这脚夫一说,他便不禁向茶棚外探去。

片刻之后,果见一辆马车从那弯脚处缓缓行来,前头有家仆引路,后头有随从相护,莫不是抬头挺胸神气活现之辈,便是连那两匹拉车的马,瞧着也精神得很。

更不提那马车车厢,车顶雕刻着繁复的平安纹,车前挂起着两盏七彩琉璃灯,车身装饰得华美大气,马车刚刚从茶棚前过去,却已有那做丝绸生意的商人眼尖,低低的惊呼起来:“看,那车窗帘子是用天青绸做的。”

至此,人人相信这辆马车,不是一般富贵人家了。天青绸虽非特别珍贵,但也算价格不菲,一般富贵人家便是拿来做衣物,也要留待过节时才穿,岂得舍得拿出来做马车的帘子。

“瞧这马车向着城门而去,随者众多,均是一派喜色,想来也是家在城中,眼见家门在望,因而心中喜悦。我无锡之地,若论富贵,别无他姓,便只有那梅里吴家了。”

却又有那见识之辈,妄自揣测,竟也让他猜了个准,只是车中人到底是谁,却是猜不出来了。

这时茶棚小二过来添水,闻言便笑道:“客倌可猜得真准,这马车出城时,小子也见过,车内之人,也略知些些,便与大家分说一二,以做茶谈。”

茶棚中人顿时俱是大喜,便有人道:“我等在外奔波一年,家乡之事,鲜有听闻,如此,便请小二说说。”

其实这也是茶棚惯例,路上奔波劳苦,旅人自然喜欢听听那些富贵人家的闲事解闷,而小二也不是白讲,便如茶楼里的说书先生一般,是要收钱的,虽说商人大都精明吝啬,但只是逐利本性,真正成了那守财奴的,万中无一,几个铜子,这些商人们还不放在眼中。

小二也不客气,收了铜子,道:“你们一年不曾回乡,大概不知道,今年十月,吴家三郎娶了琅琊王家的姑娘,当时那排场,你们没看到啊,光是摆在外面的流水席,就摆了整整三百六十五桌,满桌子的鸡鸭鱼肉,看得人眼馋肚也馋。”

“为什么只摆三百六十五桌?”有人问了。

“不懂了吧,我听城门口那算命先生说了,这是要凑足周天之数,方才圆满。”

小二口沫横飞,说得那叫一个流利,显然并不是第一次给人说了。

“对了,那琅琊王家你们知道吗?那可是一个大家族啊,跟咱们梅里吴家比起来,半点也不差,他们是王氏正统,咱们是吴氏正统,一般的高贵。话说人家以前出了个特别有名的叫什么来着,就是那写字写得特好的……”

显然,已经把这点子事说过很多次的小二是知道那个人叫什么的,他却偏偏不说,反而去问那些等着听闲话的商人,商人们能有几个读过书的,认得那几个字也就写写算算,让他们说什么名人典故,那就真是抓瞎了。

这也是小二故意要在人前显摆他的学问,见无人能答,便得意道:“那人叫王曦之,写得一笔好字啊,听说前朝的那些达官贵人们最喜欢收藏他写的字,哪怕是随便抹一笔,都比你们这些人跑上十年的货值钱。”

却有人看不惯小二这副得意相,不耐烦道:“谁要听你说什么写字,不就那什么鬼画符嘛,到了阎王殿说不定还能吓唬吓唬那些小鬼,你却说说,那王家姑娘如何?”

大凡男人聚在一起,都喜欢说女人的事儿,便如同女人聚在一起,都爱说男人如何如何,这是天性。

小二也不恼,笑嘻嘻道:“那新嫁娘如何,我一个小二,哪里能知道,客倌若是胆大,倒不妨亲去吴府看看。”

这话引得茶棚内一阵哄笑,若真能亲去吴府看新嫁娘,谁又在这里听小二呱噪,有那会意的,知道小二这是故意卖关子,实际是在讨铜子了,便放了两个铜子在桌子,小二眼明手快的收了,才又继续道:“要说那王家姑娘如何,小子没有亲见,却是不敢乱说,只听城内有个喜娘曾经透露,说那王家姑娘,哦不,应该称做吴三少夫人,长得面慈心善,端庄美丽,活脱脱就是庙里一尊观音相。”

却又有人心思灵活,已是反应过来,道:“莫非刚刚过去的就是这位吴三少夫人?”

小二一拍大腿,高声道:“对呀,新嫁娘过门,三朝就该归宁了,只是琅琊路远,这不,现在才回来,正好回家过腊八呀。”

他这一提腊八,倒是把这些听闲话的人给说醒了,他们也想家了,想家中老父老母,想娇妻爱儿,立时便再没了听闲话的心情,纷纷付了茶钱,匆匆到了城门口,交了那入城税,便脚不停步的往家中赶去。

那小二也不在意,打扫了桌椅,又去炉下烧水,不多时,便又有第二批旅人们到这里来休息片刻,喝口热茶,听听闲话,也教那小二又赚了几个铜子。

铺垫2

说起梅里吴家,莫说这无锡城内,怕是整个江南,上至八旬老者,下至三岁小儿,没有不知道的,原因无他,只因这梅里吴家,实是江南第一望族,论传承之正统、血脉之纯正、渊源之流长,半点不在那琅琊王家、陈郡谢家、汝南周家、彭城刘家、清河崔家之下。

有道是天下吴氏出泰伯。

传说,泰伯是周太王的长子,为了让自己的弟弟登上王位,而避到无锡梅里隐居,后建立勾吴国。泰伯后人,几经纷乱,后来改姓为吴,便以这无锡梅里为宗源之地,遍布中华大地,其间倒也出过几个比较著名的分支,但终究不比本家强势,何况梅里是泰伯埋骨之地,吴氏后人在吴王墩西南麓修建了泰伯庙,说是庙,其实也相当于吴氏祠堂,每年三月初三,分布于各地的吴氏族人就要回来祭祀泰伯。

而掌管祭祀事宜的,自然非梅里吴氏一脉莫属。

要说这梅里吴氏,半点不负正统之名,远的不说,就说本朝太祖皇帝灭南唐、征后蜀,那时的梅里吴家,是曾老太爷当家,给太祖皇帝献钱献策,还亲送百余吴家子弟入军杀敌,十个去的,九个再也不能回归梅里,算得是个开国功臣。

太祖皇帝原欲重赏吴家,可是那位曾老太爷竟是个极有眼力的,早早看出太祖对那些武功出身的功臣们颇有忌惮之意,吴家虽然也有献钱献策,但到底还是军功多些,那些战场上活下来的吴家子弟,多半在军中占了高位,甚至还出一位将军,这些人联合起来,势力不小,最是惹眼。曾老太爷也是魄力十足,拿定主意就壮士断腕,让这些吴家子弟全部放弃到手的荣华富贵,回归梅里。

果然,不久之后,太祖皇帝就杯酒释兵权,不得不说,曾老太爷远见卓长。曾老太爷亡故之前,还不忘嘱咐子嗣,终此一朝,吴家不得以武功入朝,当以文章立身。这却又应了太祖皇帝那句“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所以,吴家能兴旺至今,也在情理中。

因遵了曾老太爷的教训,吴家从此重文不重武,吴老太爷在太宗景德年进士及第得了个一榜探花,入礼部从九品司务一直做到二品天官,因吴家之功,后被加授开国子爵,食邑五百户。直到曾老太爷亡故,吴老太爷必须接掌吴氏一族,才不得不辞官回梅里,当了族长。

吴老太爷膝下有三子一女,长子吴坦之,继承了爵位,因降一级,为开国男爵,食邑三百户,也是进士出身,官至户部侍郎。

次子吴隐之,却是个风流才子,中了进士后被外放到那有名的鱼米之乡美人窝苏州任知府,还纳了名妓郑婉清为为妾,在江南文人中被传为风流佳话。

三子吴显之,与两个哥哥脾性大不相同,竟是个火爆性子,而且还好武,不遵家训,不读文章,整天就喜欢和一帮游侠儿混在一处,吴老太爷在世的时候,不知挨了多少板子也不见改,更在吴老太爷过世之后,径自提出分家,然后举家搬至通州,当了个小小的五品团练使,却是兄弟三个中最没有出息的。

吴老太爷过世之后,吴坦之理所当然成了族长,也辞官归乡,在梅里这个山清水秀之地,过起了逍遥日子。

这吴坦之也有二子一女,只是长子吴寅命格不好,天生体弱多病,不到二十岁上,就一病呜呼,留下寡妻幼子好不可怜。而次子吴宣又年纪幼小,以至于这十年来,吴家长房嫡脉,竟远不如前代兴旺。

也因为这个原因,如今梅里最显强势的,倒反而是曾老太爷的第六子一脉,那位吴六太爷,虽然老迈,但精神还足。当年曾老太爷生有九子三女,到如今活下来的,也不过是这位吴六太爷和另一位吴八太爷,只是因吴八太爷是庶出,在吴家无论地位还是身份,都远远及不上这位吴六太爷。

因而,吴六太爷便也成了吴家资格最老的一位长辈,连族长吴坦之也要礼让他七分。

前面茶棚小二口中所说的那位王家姑娘,便是这位吴六太爷嫡亲的第二个孙子吴宜新娶的妻子。

那吴宜今年二十有二,自小就模样儿好,会说话,极得吴六太爷的喜欢,心肝宝贝一样宠着护

着。而吴宜不负所望,去年便中了个三甲进士,因京城无合适的官缺,他又不肯屈就那贫穷苦寒之地,便使了点银子放了个候补,只等有了肥缺便要去顶上。名次虽然排在末尾,却远比他那个不成材的哥哥出息多了。

吴宜的哥哥叫吴宵,却是个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整日里寻花问柳走鸡斗狗,日子过得好不快活,只是这等消极,自然就不得吴六太爷的喜欢,索性在府里划了个院子让他单独住着,眼不见为净。

这吴宜在家中既得宠,自己也出息,如今又娶得一个出身高贵、美貌非常的妻子,更是春风得意,意气风扬,想来只要没有意外,此后官途将一番风顺,前途无量。

新娘三朝回门,这一路上,小夫妻俩也没少游玩一番,要不是腊八将至,怕是还要玩上大半个月才回来呢。

新人

这天回到无锡,梅山那里早有家人得了信,打扫的打扫,洒水的洒水,站门的站门,远远看着马车来了,几个站门的家人便兴奋的高喊:“三公子回来了……三公子回来了……”

吴宜在宗族中行三,所以家仆外人一律称为吴三公子,而家中长辈、同学好友一般都叫他吴三郎。

马车刚刚停下,吴家院里便有一大堆婆子仆妇使女涌了出来,在地上铺了红毯,然后两个仆妇才拉开车门,恭敬道:“请三公子、三少夫人。”

车门开了,先出来的是吴宜,后头才有两个十四、五岁的小使女将那位三少夫人扶了下来。

但见这吴宜身高七尺,面相白净,端是一副英挺相貌,又穿一件武候锦袍子,因是新婚,色彩极艳,更衬得他面如白玉,风度翩翩。

旁边的三少夫人,出身于琅琊王家,闺名一个秀字,小名便唤做秀娘,生性喜素,最看不惯那大红大紫之色,因而上身穿了件银红的窄袖短衣,外面套了件棉对襟,前襟上绣着富贵牡丹,下身是一件双云蝶纹千水裙,用一方双蝶玉佩压着裙角,看上去既素净又不失高贵。

只是天气寒冷,马车内有火炉,尚不觉得,一出来,寒风便往脖子里钻,三少夫人才打了个寒颤,便立时有人送上两件厚厚的斗篷,一件给吴宜披上,一件给三少夫人披上。

那斗篷也不是凡物,一色用野鸭毛做成的,今日天气晴好,日头高照,将那野鸭毛照得光灿灿,远远望去,倒真似两个神仙般的人物被一堆婆子仆妇簇拥着。

“终于到家了,这一路累的,可得好好休息几日。”吴宜拉了拉斗篷领子,对着妻子一笑。

秀娘脸色微红,道:“当先拜见太爷和公公婆婆才是。”

于是两个婆子在前面引路,夫妻两个先回到自己住的文魁院,换了衣服,才双双去拜见了吴六太爷和父母。

吴六太爷只有一子,就是吴宜的父亲,叫吴放之,也是个游手好闲的,连个举人都没考上,整日里和自己的大儿子吴宵一样,就爱往花街柳巷里去,唯一好的是外面那些女人他不往家中招惹,当然,这也是吴六太爷管得严格的缘故,所以其妻苏氏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由他去了。吴六太爷所以极宠吴宜,大半也是长子和长孙实在不长进,他六房的将来,全指着吴宜了。

原本新妇嫁进来满一个月,夫家还应宴请亲友,以示圆满,但因为王家离得实在太远,赶不及回来,所以就免了,但各房亲戚应有的礼物还是备下了,早早的送了过来,这会儿小夫妻俩来拜见,苏氏便拉着媳妇的手,把礼单给了她,让她回头自己派人去库房领去。

其实这也是苏氏对媳妇的一份考验,收了礼自然是要还礼的,从媳妇的还礼中可以看出这个媳妇理家的能力,只要不是太不象话,苏氏就准备将家里的一些事慢慢交给二媳妇掌管了。原本这些应该是由长子的媳妇陆氏来管的,可是这陆氏实在是太懦弱,连自己身边的陪嫁使女都压不住,就是个天生受气包,要不是苏氏实在看不过去,教训了几次,只怕这陆氏早被人骑到头顶上了。

秀娘也知道婆婆的意思,小心接下了礼单,并不急着看,陪着婆婆又聊了几句,还将这次回门,自家母亲让她带给公婆的礼物送了上来,才行礼告退。

回到文都院,吴宜一摊手,对她笑道:“这回可进项不少,你慢慢清点,我去读会儿书。”

秀娘放下礼单,笑着回道:“还有三日就是腊八,这回礼总归要在节后,我倒不忙着看这东西,不如陪你读会儿书。”

“红袖添香,自是极好。”吴宜抚手大悦。

彼此新婚,自是耳鬓斯磨,舍不得片刻分离。

当下夫妻俩手挽手去了书房。

×××××××××××我是可爱的分界线××××××××××

这个时候,吴宜和秀娘回来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梅里。

“夫人,夫人,三公子和三少夫人回来了……”一个媳妇打扮的年轻女子兴冲冲的跑进寿院里。

窗户被推开,一个素衣妇人探出头来,漫不经心道:“回来就回来了,你兴奋什么?”

女子停下脚步,微微喘了两口气,道:“夫人,你就不好奇这次三少夫人会有什么回礼?王家是大富之家,这回礼定是极有分量的。”

“可好,回座金山我才高兴呢。”素衣妇人没好气的给她一个白眼,“三日后就是腊八了,全府都要去祖庙祭祀,你可曾帮我把祭品准备好?”

“我办事,夫人你还不放心吗?”女子嘻嘻笑道,“我早让阿贵偷偷照着六公子那边的准备了一份,错不了的。”

素衣妇人在她眉心点了一指,笑骂道:“让你去办,你倒好,全扔给你男人了,真是个刁丫头,

可怜阿贵怎么就娶了你,半点不让他省心。”

女子脸也不红,道:“我为他生儿育女,他为我跑跑腿还不成吗。”

“真不害臊,小心他烦了你,不要你了。”

“夫人……”女子拖长了音调,“好了好了,我知道你看不得我闲,我去帮阿贵的忙,成了吧。”

女子走了,素衣妇人摇了摇头,关上窗户,到书房取了笔墨,又从无人注意的角落里找出一本空白书册,研了墨,打开书册,写下“庚子年十二月初五,吴宜携妻返家。”几个字来。

仔细看去,这书册已经写满了半册,前面的大都也是写着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某事,分明就是一本日记嘛,而且,这些字全都是简体字,古人自是写不出来的,所以这位素衣妇人,自然就是那位不幸的穿越了的受过高等教育、除了怕鬼这个弱点之外尊重一切科学、尊重满天神佛的新时代女性——杨曼。

那年轻女子,就是小雁。

画个大饼啃

这时,离杨曼穿越的那一日,已经整整过去十年了,从最初的惊恐害怕到后来的适应,现在杨曼已经完全是一个合格的古代优秀女性,当然,在小雁面前,她还是比较放松的,所以难免会露出点真面目。

但在别人面前时,她就是一个低调的、朴素的、安分的、不苟言笑的寡妇。当然,这也是她的真面目之一,杨曼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亲近的人面前,性格就显得活跃一些,在面对外人的时候,她就恨不得把自己变成隐形人,哦不,是一个隐形的寡妇。

是的,寡妇,她穿越了十年,也当了整整十年的寡妇。

杨曼穿越到了一个贞洁烈女的身上,那个女子也姓杨,巧了,和杨曼的名字只差一个字,叫杨小曼,准确的说应该是个女孩,当时她才十三岁,杨曼知道古代女子早嫁,可是十三岁就已经嫁人还成了寡妇的,她还真的感觉十分惊讶。

那个时候,杨曼被穿越这个事实给吓到了,加上喉咙受伤还不能说话,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发傻,小雁那丫头每天都不停的跟她说话,说来说去都是劝慰她要想开一些的话语,慢慢的,杨曼也从小雁的话里猜出了一个大概。

杨小曼是个童养媳,五岁的时候就已经住进了吴家,不过她的出身并不低,据说祖上是隋朝的权臣杨素传下来的一脉,也曾风光过一时,后来朝代更迭,杨家这一脉从她的曾爷爷那代开始没落,到了她父亲的时候,几乎已经没有多少家产了,但是士族的身份还摆在那里。

那时候,吴老太爷还在世,因吴家与杨家祖上也曾有些交情,杨小曼五岁那年,父母带她来拜见吴老太爷,谁知还没到梅里,半路上杨父就一病而亡。杨母含悲忍痛料理了丈夫的后事之后,将杨小曼送到吴家,跪求吴老太爷照顾她。

吴老太爷不忍,又念旧情,就答应留下杨小曼,并且将她许给了自己的嫡长孙吴寅。杨母见女儿有所依,当夜就在屋梁上悬一条白绸随丈夫去了。

“真乃烈妇也!”

吴老太爷感叹了许久,命人将杨家夫妻合葬在一处,后来又因杨母贞烈而对杨小曼多有善待。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耳濡目染,还是天性如此,杨小曼居然也是一副贞烈的脾气。

那吴寅本来就身体多病,原想着待长大了,多多调理,也许就好了,谁料到一年一年过去,他的身体却是越来越差,到十六岁那年,更是病得凶险,吴老太爷唯恐他活不过去,便让杨小曼和他成了婚,也有冲喜的意思。因名字里那个“小”字,有失稳重,所以打那以后,杨小曼就改称曼娘。

只是可怜杨小曼那时才只十岁,哪里能当得起生养之责,便由吴寅身边伺候的叫小环的使女代替她和吴寅圆了房。

也许是冲喜有了效果,二年后,那使女生下一位小公子,阖府大喜,吴老太爷亲自起名字,叫吴顼,还让吴寅把使女收了房,算是给了名份。谁料得小公子出生不到半年,吴寅的身体却日渐的坏了,有一日略略吹了点风,居然一病不起,不多久就咽气了。

料理吴寅后事的时候,杨小曼哭得死去活来,那天趁别人不注意,她拉着小环一起上吊殉夫,被人发现从房梁上解下来的时候,小环已经断气很久,而杨小曼居然还存着一口气,被救了回来。

其实两个女人一起上吊,哪有一个断气很久,一个还存一口气的道理,只是杨小曼被解下来的时候,恰巧也是杨曼穿越过来的时候,因而才有了一口气。

后来杨曼每每想到这一层,便心有余悸,若是再被人晚发现一会儿,她恐怕又得死一次了。其实杨曼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只是有一日对着铜镜梳头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当时工作太忙,已经连续两个月睡不足四个小时,多半是过劳了,在睡梦中死去,因镜中照出来的那张脸,与她其实极其相像,忍不住便猜测这个杨小曼是否就是她的前生。

无论怎么胡乱猜想,也是无用了,杨曼毕竟不是杨小曼,怎么也舍不得死去,只好顶着个寡妇的身份,在这吴府里,尽量活下去。

十三岁的小寡妇,而且,虽然不是亲生,但名义上居然还有个儿子,杨曼哭笑不得,天知晓她这辈子连男人的手都没有牵过,她不愿自己大好青春埋没在这深宅大院之中,几次心生出走之念,可是思来想去,又被自己吓得打消了念头。

一来,杨曼对古代生活实在陌生,出走以后也不知要如何生活,更何况她对古代的礼教还有误解,以为女子就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稍有出轨就要被抓住沉塘,却不知朱程理学虽然生于宋,却是在明代才发展壮大到一个极端的地步。

二来杨曼不怕别的,只怕鬼,她想来想去,觉得这杨小曼既然如此烈性,拼了一命挣下了吴家为她立的一座烈妇牌坊,她若出走,败坏了杨小曼拼命得来的名声,怕是做鬼都饶不了她。

经此穿越一事,对于鬼神一说,杨曼更是深信不疑,她怕鬼,这个弱点没治了。

好吧,寡妇就寡妇,她认了,不就是没男人吗,不怕,她上辈子也没男人,习惯了。

杨曼天性就有点阿Q思想,再怎么不如意的状况,她都能自己圆过去,不算失去多少,只算得到多少,想想她顶着个大少夫人的名头,同辈中她最大,除了长辈谁也管不着她,膝下还有个儿子,不管是不是亲生,那小子总得管她叫娘,将来也是老有所靠。

而且,因为她小小年纪就成了寡妇,吴老太爷心中有愧,过世之前,还特地叮嘱长子吴坦之,一定不能亏待了这个长孙媳妇,他甚至破例允许只要杨小曼愿意,可以改嫁,吴家还要准备丰厚的嫁妆。

当然,吴老太爷这个破例,其实只是摆摆样子,表达一下吴家的开明,一个愿意为自己丈夫殉夫的女人,怎么可能再去改嫁,何况吴家连牌坊都为她立了,她在吴家一日,就是吴家的脸面,怎么能让她改嫁呢。

杨曼先还高兴了一阵子,后来随着越来越习惯穿越后的生活,对这个年代也了解更深,就再也没把吴老太爷的这个破例放在心上。

那老头子死归死了,还画个大饼让她啃,这不是成心折腾她吗。出于对鬼神的敬畏,杨曼也只敢在肚子里腹诽。

没有丑女人

寡居的生活当然是无聊而郁闷的,尤其这个时候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好在她有个寡妇的身份,文魁院这个地方平时也少有人来,所以院门一关,她可以自己寻乐子。

杨曼生前就有写日记的习惯,穿越以后,她保留了这个习惯,而简体字没人看得懂,她也不担心会暴露隐私。十年的日记,堆起来,都快有她身高的一半了。

因为发育得晚,杨曼现在身高相当标准,她估计了一下,大概有一米六三的样子,而且腿长腰细,身材比前生要好得多,只可恨那张脸越长和前生越像,简直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让杨曼想做个绝代美人的愿望泡汤了。

好在她坚信这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所以打扮起来,其实还是挺耐看的,杨曼深信自己是属于耐看型的女人,这一点,可以让她的小叔子吴宣做证。

吴宣是吴寅的二弟,其实应该是三弟才对,吴坦之还有一个私生子吴宏,比吴寅小五岁,却又比吴宣大五岁,可惜因为是私生子,虽然认祖归宗,却没有被算入兄弟排行,只给他记了个名字,将来能分到一点薄产。

杨小曼比吴宣大三岁,因为年龄接近的原故,两个人打小关系就好,而且宋代虽然产生了朱程理学,但是男女之防毕竟不像明清时期那样严苛到极端变态的地步,继承了唐代的风气,北宋实际上对男女之间是相当开明的,有了婚约的男女甚至可以光明正大的牵手走在大街上,这种情形放在现代,也不过如此了。

所以,吴寅死后,吴宣还是经常来看杨小曼的。

只是那时候杨小曼已经变成了杨曼,对吴宣的态度有些生疏,一来二去熟悉了以后,觉得吴宣这个小正太还挺可爱,有一次忍不住捏着吴宣的嘴巴说:“爱弟弟,你真可爱。”

她故意大着舌头,把二说成了爱,行为有些轻佻了,却是刚穿越过来的缘故,对这个时代的礼教还不太熟悉,后来她奉行低调做人,再也不曾这样轻浮过。其实吴宣虽然是吴寅的二弟,但在家族中行六,杨曼按道理应该称呼为六弟,只是她这时候还不太懂得大家族的规矩,所以叫错了。

吴宣当时脸都红透了,一边挣扎一边道:“你才可爱……不对,你好丑……好丑……丑死了……”

杨曼不知道吴宣说的是杨小曼上吊那时的样子,第一个发现她上吊的不是别人,就是吴宣这个小家伙,上吊的人脸青舌头伸,当然是丑得吓人,所以她当时就被这个小正太深深的打击了。

后来对着镜子照了很久,她愣是没从脸上找出半个优点来,皮肤有点糙,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来说很悲哀,杨曼前生三十岁时候的皮肤也比现在好,所以说保养是女人一生中最重大的工程。至于眉眼口鼻,就不多提了,只能说它们都长对了位置,其他的就没什么好形容的了。

所以,在这之后足足有半年的时间,杨曼的主要心思就放在保养保养再保养的工作上,淘米水洗脸,蛋清加黄瓜敷脸,平日饮水从茶叶换成了花瓣,连吃食都是滋补养颜的药膳。

半年后,成果显著,杨曼的皮肤变得白嫩水润,都说一白遮百丑,更何况杨曼还是会打扮的,修修眉毛,用水粉遮掩一下五官的缺陷,自己对着镜子照照,挺满意。杨小曼的脸形是标准瓜子美人脸,只是五官平凡了点,稍加修饰,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只是那时候,吴宣已经进学了,很少有时间来看她,又过了几年,大家都长大了,就更不能轻易见面。偶尔一次,杨曼去花园里寻花苗,准备移回自己的院子栽种,碰上吴宣。

那时吴宣眼直直的看了她好一会儿,脱口道:“嫂嫂,你变漂亮了。”

十五岁的少年,已经渐渐懂得欣赏美丽,而十八岁的少女,却是风华正茂,正是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可惜,这时的杨曼已经恢复了低调做人的习惯,深知自己一个寡妇,不像那些未出阁的少女,可以自由的表达对男子的钦慕,别怀疑,北宋时期的女子是真的可以自由向一个陌生男子表达爱慕之情的,只要这个男子确实有被爱慕的资格,比如说长得俊俏,或者诗词写得好,或者文章写得好。据说,每年大比的时候,还有女子带着家人专门守在皇宫外面,只等那些新科进士们面君出来,不管有没有娶过妻子的,先抢回家再说。

不过毕竟寡妇门前事非多,不能和那些未出阁的少女们比,所以杨曼对吴宣的赞美,也只是微微一福,道了一声:“六弟自重。”

吴宣怔了怔,一颗玻璃心当场破碎,看上去受了不小的伤害。却哪里知道,杨曼回转文魁院后,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眉开眼笑,很是臭美了一番。

打这以后,杨曼对化妆和美容这一门道,更是进行了专门而细致的研究,反正她现在在吴家就是一个专职米虫,每天无所事事,有的是时间。

其实,虽然不幸成了寡妇,但杨曼毕竟是吴家名正言顺的大少夫人,按道理,她是要参与管家的。只是可惜吴寅死得太早,还没来得及和她圆房,她名下虽然有个儿子吴顼,却又是使女生的,这在普通人家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在吴家,庶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梅里吴家身为吴氏一脉的正统,继承家业的必须是嫡出。

吴寅一死,他唯一的儿子吴顼却是庶出,所以,继承人理所当然就是他的弟弟吴宣,而吴家未来的主母,就只能是吴宣的妻子,杨曼是没有资格的,甚至在吴宣成为族长之后,按照吴家的规矩,吴顼这一房就必须主动搬出吴府,另立门户。

不过庶出归庶出,应得的家业还是少不了的,当初吴老太爷可怜杨小曼年纪小小就守了寡,就分了她一栋两进的青瓦大宅子,位置就在梅山边上,后面有个大约半顷面积的池塘,附近还有一百三十顷良田和近百户佃农,只靠收租子,就够她和吴顼这一辈子衣食无忧。

才德兼备的烈女子

十五岁及笄之后,吴老太爷定下来要给吴顼的这份家产,就由婆婆高氏做主,提前给了杨曼。却原来是高氏怜惜自己这个媳妇,让她先学着管理吴顼名下的产业,免得分了家后,她没有经验不知深浅,让那刁奴恶民给骗了去。

杨曼拿到房契和地契的时候,心里暗乐,她居然当地主婆了,起初还兴致勃勃,取了麦苗稻种,很有一番雄心壮志,要研究出高产杂交稻种。

当然,现实是残酷的,凭她那点半吊子的农业知识,能把一株稻子种活结籽就不错了。

到了秋收的时候,杨曼才知道,原来她只要闲闲的在家中坐着,每年秋收以后,派个人拿着帐本去收租子就可以了。

闲到了极点,也就意味着爆发。

总不能就这么虚度一生吧,杨曼虽然甘于平凡,努力低调生活,但这不意味着她就要把自己关在院子里闷死。

所以,通过多年的研究,十年之后的她,精于烹调药膳,擅于化妆打扮,对种花植草也小有研究,裁衣做鞋那是小菜一碟,就是刺绣这个活儿差了那么一点,因为她知道刺绣伤眼睛,所以只求能不把鸳鸯绣成鸭子,不求能绣朵花儿勾引蝴蝶。

然后,吟诗作画,她也能沾点边儿,别的画不会,画个鞋样不成问题,吟诗也是不会,可她会背呀。这还多亏了吴顼。

吴顼这小家伙,很聪明,怎么个聪明法呢?就像古人常说的,一岁能走,二岁能言,三岁就能哼曲儿。

怎么会哼曲儿呢?

跟杨曼学的,杨曼在伺花弄草、裁衣做鞋的时候,常常不自觉的就哼起了曲儿,挺自得其乐,可是这一哼,坏了,因为她哼的是那些流行歌曲的调调,跟宋代的乐曲大是不同,小吴顼那时候一天到晚被她带在身边,wωw奇Qisuu書com网往往只听一遍就会跟着哼。

而那时候,高氏经常把小吴顼接过去玩,有次不经意的听了,觉得这曲调儿怪异,很是惊诧,觉得这曲调不伦不类,大失体面,就问杨曼这是跟谁学的,

杨曼当时冷汗就下来了,支吾着不知道怎么应对,好在高氏也就是那么顺口一问,并没有追究。但杨曼却警惕了,低调低调,为了她幸福而平静的米虫生活,无论如何,必须让吴顼把乱哼曲儿的坏习惯给改了。

她不想自己改一改,却要去改变吴顼。你小子不是记忆力好吗,曲子听一遍就会哼,那就去背唐诗吧。结果小雁一次次的跑到吴宣那里去借唐诗,来来回回一共跑了三年多,唐诗还没借完,她倒跟吴宣院里小厮阿贵看对了眼。

三年多,吴顼一天背一首,也会了一千多首诗,杨曼再怎么笨,一百首总还是能跟着记下来的,眼看着吴宣那里唐诗怎么借也借不完,杨曼傻眼了,这时候才突然想起,几经战乱,流传到一千多年后的唐诗都有五万多首,何况现在是宋代,离唐朝并没有多么遥远,保存下来的唐诗怕是十万都不止。

然后,杨曼生生被海量的唐诗给吓退了,再也没逼吴顼去背诗,改让他学三字经、千字文和百家姓。

谁知道这一学,又坏了,原因出在三字经,杨曼哪里知道这个时候三字经还没有成书,她教吴顼的时候,完全是仗着自己记得三字经、千字文和百家姓,所以直接默写出来,让吴顼拿去自个儿背了。没多久,那本默写版的三字经就被吴宣发现了,诵读了几遍之后,拍着大腿惊叹道:“此等深入浅出、朗朗上口之文章,堪称蒙学之冠,竟出自嫂嫂之手,真乃奇女子也。”

大概是称赞过后,又想起了花园里那惊鸿一瞥,当天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吴宣就激动得去翻文魁院的墙,忍不住想要向嫂嫂请教一番,结果被一声狗叫给吓得从墙上摔了下去,摔醒了脑子,惭愧的溜回自己住的文启院了。

好在这件事吴宣自己心虚,没敢跟任何人说,杨曼也不知道,依然心安理得的教吴顼三字经,等到吴顼长到十岁进学之后,跑到家塾里无意中在老夫子面前背诵了一遍三字经,把老夫子惊得连手中的戒尺掉了都不知道,然后详细一问,知道是出自杨曼之手,连连惊叹“好一个才德兼备的烈女子”。

此后,杨曼除了继承了杨小曼的烈女名号之外,又瞎蒙了一个才女之名。

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了,现在吴顼刚满十岁,要等年后开了春,才会正式去拜夫子,现在,他还在小小的文魁院里窝着,正跟使女春桃玩捉迷藏呢。

杨曼写完今天的日记,刚好收笔墨,就见玩累了的吴顼撒着小腿向她奔过来。

“娘,娘,我饿了,要吃香喷喷的烤玉米饼。”

杨曼没好气的在他脑门上一拍,道:“先去洗洗,不然就……”话到一半,却见春桃气喘吁吁的端着一盆热水过来,她立时收敛了神色,垂下头对吴顼柔声道,“过来,娘给你擦擦脸,看你,脸花得更小花猫似的。”

“是,娘。”吴顼低头恭恭敬敬,背着春桃却对杨曼大扮鬼脸,惹得杨曼笑也不是,气也不是,对这个名义上的儿子,可真是疼到心里去了。

春桃却不知道这娘儿俩私底下的猫腻,只是道:“夫人,还是让奴婢给顼公子洗吧。”

“不用,顼儿想吃玉米饼,你去厨房挑几个玉米棒子出来,把玉米粒剥了备用。”

宋时海运发达,也有玉米传入中原,只是时人不知这是什么东西,因而也无人种植,倒是杨曼偶然一个机会里发现了几粒玉米种子,当宝贝一样种自个儿的院子里,两年来,倒是收了不少玉米棒子,她也不对外声张,只放在自个儿的厨房中,偶然做点玉米粥玉米饼什么的,送给公婆尝个鲜,当然,更少不了吴顼的份儿。

杨曼三言两语把春桃打发了,转头却见吴顼还保持着恭恭敬敬的模样站在一边,忍不住在他脑门上一拍,笑骂道:“小鬼头,人都走了,你还装。”

吴顼缩着脑袋,鬼灵精怪的道:“娘装,我也装。”

“好啊,你还绕到我头上来了,过来洗脸,看我不洗下你一层皮来。”

娘儿俩个笑笑闹闹,一团和气,却也只在没人的时候才这样放肆。

“娘啊,从小雁姐嫁了以后就装,这样得装到什么时候,咱们早些分家吧。”

妻妾之事

别看吴顼人小,居然人小鬼大,这其中不乏杨曼用一千多年后的现代教育方法教育的功劳,只是以前小雁是自己人,不用避讳什么,可是自从小雁嫁给阿贵之后,虽然仍旧在杨曼身边伺候,可是婆婆高氏怕她嫁人以后使唤起来不得力,就又派了个春桃来。

杨曼不知春桃底细,虽然看着挺老实本分的,可是到底是婆婆派来的,难保没什么猫腻,当然,她最怕的是自己不小心行为失端,被春桃看了去,所以不敢大意,平时并不让春桃在身边伺候,只让她陪着吴顼。休说吴顼年纪小,倒真真是个鬼灵精,心思比杨曼还细上几分,平时并不露分毫破绽。

这会儿杨曼听到说分家,不由好气又好笑,使劲在小家伙头上敲了一把,道:“你爷爷还没死呢,你就想分家,小心被人听见,赶你出去讨饭。”

吴顼嘟着嘴,过了一会儿道:“我要是娘亲生的就好了,再不让人欺负娘。”

杨曼听得一怔,觉得不对,便道:“你在外面听到什么了?”

她虽年轻守寡,但好歹也是个大少夫人,平日里又少出院门,哪里会有人欺负她,可空穴来风,并非无因,吴顼突然这么说,自然是有原因的。

吴顼磨蹭了一会儿,才道:“前几日,苏州的那位二叔婆派了人来,向老太君问安,后来我到文启院找六叔玩,听到有几个婆子乱嚼舌根,说二叔婆日子过得很不好,连生五个女儿,也生不出一个儿子,便是有一个儿子,也不是亲生的,苏州那府里的人,都暗中欺她,这回二叔婆派人来,说是向老太君问安,其实是诉苦来的。”

杨曼皱了皱眉,骂道:“这些老婆子,一天到晚就晓得乱嚼舌根,主人家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她们来讲。”

“娘,你别生气,六叔骂过她们了,不让她们再与人乱说。”见杨曼生气,吴顼吓了一跳。

杨曼倒也没有生气,只是苏州那边的事情,她也知道一些,吴隐之的妻子曹氏,也就是吴顼口中的二叔婆,出身并不低,当今曹皇后和她算起来也是堂姐妹,只不过中间隔了一代,又有嫡出和庶出之分,因而生分了些。

曹氏自从嫁给吴隐之之后,就一直跟在丈夫身边,操持家业,也算管理有方,只是唯一一桩不如愿的事情就是肚皮不争气,一连生了五个女儿,后来吴隐之到苏州任知府,遇上名妓郑婉兰,一见钟情,居然舍了一生清誉,落个风流之名,为郑婉兰赎身,娶回家中,隔年就生了个大胖儿子,吴隐之喜不自甚,自此更是宠爱郑氏。

正所谓一山岂容二虎,曹氏自知肚皮不争气,又唯恐被郑氏夺了当家主母的地位,处处看她不顺眼,而且硬是抢过那新生的小公子,带在身边抚养,便是不想这小子与生母过分亲密。

郑氏爱子被夺,自是伤心不已,每日以泪洗面,哭得吴隐之心疼不已,逼曹氏把儿子还给郑氏,曹氏占着正妻的身份,无论是否亲生都有抚养教导之责,自是不肯,夫妻两个闹得极僵,就连府中下人仆妇们也多有微词。

却原来是曹氏持家甚严,往日里下人仆妇们惧其威风,敢怒不敢言,而郑氏进门后,自知出身卑贱,言行举止分外亲善柔和,因此极得下人仆妇们的喜欢,小公子出世,更是为郑氏添一靠山,下人仆妇们无不巴结郑氏。

如今小公子被曹氏强夺而去,日后长大自然是亲曹氏而不亲郑氏,曹氏在府中地位稳固,于下人仆妇们又有何好处,加上这些人多有势利之心,知道郑隐之宠爱郑氏,憎恶曹氏,自然是明里暗里都偏帮郑氏。

曹氏也知自己势孤,可是偏不放手小公子,如今已养到八岁大小,眼见小公子日渐懂事,郑氏和曹氏夺得更是厉害,曹氏只得向老太君求援来了。

这位老太君便是吴老太爷的正妻钱氏,乃吴越王之女,若非国灭,也是公主之尊,自是一派威严,只是上了年纪以后,身体欠佳,已有多年不管吴家之事了。这次曹氏闹到老太君跟前,也算是闹大了,怕是吴家又得纷争一场。

这种事情本与杨曼毫无半点干系,按照惯例,妾室生养之子女,正室确实有权抚养教导,就像吴顼虽非杨曼所生,但是仍然得叫她为娘,她也有抚养之责,所以曹氏是占着理的,只可恨她平日不知做人,在府中被孤立,无人相帮,就连几个亲生的女儿,在这桩事上,也多有责怪,那位小公子毕竟非她亲生,即使由她养了,将来也跟吴顼一样,是要和本家这一脉分离开来的,所以老太君也不可能帮她说多少话,她这一闹,平白让老太君不省心也就算了,偏还让吴府上下多少人等,都看了一场笑话。

吴顼打小就长在吴家这偌大的院子里,底下一些龌鹾事见得不少,听那几个婆子言谈间不无笑话之意,便不免想到了自身,晓得平日里这些人对他和他娘也多有些看不起之意,欺他非娘亲生,早晚要被吴家清理出门,心中便有些愤愤不平。

杨曼自然知道小孩子心里在想什么,禁不住展开笑颜,道:“莫管别人说什么,嘴长在她们身上,难道还能缝起来不成,你只管按娘教你的,平日里低调些,不留把柄与她们,她们自然没得舌根可嚼,待你六叔继了族长之位,我与你搬去梅山那边的大宅子,自有逍遥日子可过。”

“早点搬去不成吗?”

吴顼眼巴巴的问,毕竟还是小孩子,让他在外面天天装低调,实在有些磨灭他的天性,真是巴不得早点帮到梅山大宅里去,早早的自立门户。

“那你可得早点长大才成。”杨曼调侃了一句,拉起吴顼的手,“洗干净了,娘做玉米饼给你吃去。”

吴顼立时笑逐颜开,忘了忧烦,满脑子只有香喷喷的玉米饼了。

吴六太爷

毕竟还是个孩子。杨曼一脸母性的喜悦,把自立门户之事抛到脑后。其实她也不想自立门户,倒不是这文魁院有多好,而是离了吴家这棵大树,得有多少八卦再也听不到了。

穿越十年,杨曼自从知道自己与历史上那有名的包黑子、范仲淹、杨文广、欧阳修、晏殊、柳永、司马光、王安石等人生在同时代,便已有了八卦之心,她知自己不太可能有机会亲眼见到这些人,但是这些人都是当世名人,第一手的八卦资料她还是可以搞得到的,为此,除了日记之外,她还有一本自编的《八卦闲话》,已记录各种八卦达数百条之多,堪称成就。

此时,杨曼尚不知,就在吴顼对她谈起曹氏派人来向老太君问安的时候,曹氏派来的这个人,已经到了吴六太爷的府中,又向吴六太爷问安了。自然,此问安与彼问安,为的依旧是同一件事情,毕竟,此时在吴家,说话最有分量的,除了族长吴坦之,便是这位吴六太爷了。

曹氏派来的这个人,名叫曹安,原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到如今,曹氏身边,也就只有这个曹安,算得上是亲信可用之人了。

曹安是个稳重之人,见了吴六太爷,并未立刻诉苦,而是取出曹氏让他带来的礼物,道:“这是夫人送给六太爷的白云茶,极是清爽香浓,最得江南士子们的喜爱。”

“嗯……”

吴六太爷坐在红木太师椅上,两只眼睛眯着,似乎在打瞌睡,有气无力的嗯了一声。这时却有下人过来,从曹安手里过了那包白云茶。

曹安往日也是见过这位吴六太爷的,知道这位六太爷平日似乎总是一副睡不够的模样,心里头明白着呢,因而也不敢松懈,继续恭敬道:“夫人说,腊八将至,本当亲自回来与老太君和诸位叔叔婶婶问安,只是苏州那边,公事繁烦,二爷近日又有些不好,请大夫看了,说是空虚了身子,身边不能没人照应,只得遣小的回来,向六太爷您告个罪。”

这话里自然就透着话了,吴隐之好端端的,怎么就空虚了身子,自然是暗指郑氏狐媚,不知节制。

“嗯。”吴六太爷又是这么一嗯,连语调都没有变化。

“夫人还说了,腊八之后,便是年关,按说二爷和夫人都应回来,只是小的出门前,恰巧京里下了一道公文,选秀使陆淮安陆大人年后即至,让二爷准备好一干事宜,协助陆大人进行选秀,因而二爷怕是赶不回来了,只说到时一定送五位姑娘和小公子回来拜见老太君和各位叔叔婶婶哥哥嫂嫂,与亲戚们认认,再多学些礼仪,到时还要多住些日子,烦请六太爷照料一二。”

这里的意思也很明白,曹氏知道在苏州自己怕是争不过郑氏了,干脆一狠心,把女儿和那个名义上的儿子一起送到梅里来,来了就不回去了,看那郑氏还能怎么办,一个青楼出身的贱人,自然是不可能进得了吴家大门的。

吴六太爷挑了挑眼角,鼻间又是一个嗯字,拖得长长的,好半天才吐出三个字:“知道了。”

曹安吃不准这位六太爷的意思,不过他也知道分寸,意思已经表达了,就不再纠缠,又说了几句吉利话,便告退了。

这曹安前脚才走,内厅里便转出一个妇人,身着绛色百花裙,容貌极艳,不是别人,正是吴六太爷之妾名朝芙者。

朝芙夫人倚着吴六太爷坐下,斜眼笑道:“那位二爷夫人倒也好笑,她自家争宠不过,不去求她亲婆婆、亲嫂嫂,却求到太爷这里来,岂不是不知羞耻吗?”

别看朝芙夫人年纪不过三十七、八,比那曹氏还小了几岁,却生生长了曹氏一辈,如此说话,倒也在情在理。她生有一女,名英云,早年嫁入了淮阴季家。

吴六太爷睁眼,打了个哈欠,复又昏昏欲睡,只是道:“老二家这次摊了个好差事,也要打算打算,待那几个孩子来了,你也亲近亲近,莫要生分了。”

却原来,吴六太爷原配早亡,后来续娶陈氏,又纳朝芙、暮蔼二妾,陈氏素来向佛,不管事,暮蔼却又早早失宠,因而只有这位朝芙夫人,最得吴六太爷喜爱,却是时时离不得,到反而管着家中大小事务,比吴六太爷的儿媳苏氏还强出一二头。

朝芙夫人只是笑,道:“我平素最是喜爱孩子的,自然要与这些侄孙们亲近的,只怕那边府里要嫌我多事呢,到底是隔了一层,不如我到时知会那边府里一声,让大少夫人与她们多亲近便是。”

“还是你想得周到……”吴六太爷看似昏睡,说话却极有条理,“就让宜儿媳妇也去搭把手,她新嫁入吴家,也该和那边府里亲近亲近。”

“是,都听您的。”

朝芙夫人答应得极爽,心中却有些不喜,她本压着苏氏一二头,却是自吴宜成亲之后,那王家姑娘自然与苏氏更亲,此时王家姑娘新入门,还掀不出什么风浪来,若是与那边府里熟悉了,日后怕于己不利。但吴六太爷既然发话了,她也只能应着,却也暗恨不曾生出一个儿子,将来吴六太爷百年之后,没得靠山要受人欺,当不得只能在吴六太爷还在世的时候,要为自己多多谋划一二。

正想着,却突然想起曹安先前曾说什么选秀使,便是灵机一动,皇帝意欲在江南挑选美貌女子以充实后宫之言,早已谣传数月,如今选秀使都派出来了,自然不是虚言,记得娘家有个侄女,如今也该有十四五岁,只是多年未见,不知长相如何,若是长得周正,送入宫中,未必不是一条出路。

当下,朝芙夫人便差人去了自己娘家,只说自己想念家人,欲接侄女到府中小住几日。不过二日光景,那姑娘便被接了来,恰巧便赶上了腊八。

生财有道

腊八,源于腊祭,原本是合祭诸神,日子一般定于初八、十八、二八,后佛入东土,取初八所用,因而又称腊八,道教也有腊节,却是称做王候腊。

其实不管哪个名称,到腊八这一日,民间百姓有两件事必做,一是拜祭祖先,二是喝粥。这拜祭祖先就不多说了,百姓历来敬祖,这一年中无论过哪个节,都有祭祖传统,到那三月初三,更是要举行祭祖大典,这一日,凡族中子弟,只要不是病、囚,无论多远,都要赶回祖庙。只有喝粥这一项,却是腊八节独有,一般称做腊八粥却是后来的事了,现下都管这粥叫七宝五味粥。

这日一早,杨曼便早早打扮停当,又拉着吴顼,硬是给他梳了一根总角朝天辫,煞是神气可爱。杨曼左看右看,喜得眼睛都不见缝,颇有以儿子为荣的感觉。

大抵天下母亲都有儿子是自家的好的心态,莫说吴顼本就机灵可爱雪白粉嫩,便是长得像小乳猪似的,在杨曼眼里,怕也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儿子。

吴顼却老大不乐意,对着墙上的观音像左看右看,越看越觉得自家娘亲是照着菩萨座下的那善才童子的模样给自己梳的辫子。

这童子是有了,那龙女又在哪里?

吴顼转动眼珠,冲着杨曼嘿嘿一笑,道:“娘,什么时候给我添个妹妹便好了。”

杨曼一怔,随即又羞又恼,道:“小鬼头哪里听来闲话,敢调侃起娘来了,想妹妹啊,找你那死鬼老爹去,怕是在地下和你亲娘为你添了七、八个妹妹了。”

吴顼嗤了一声,道:“他们生的我才不认,我只认娘生的才是我妹妹。”

小家伙的马屁功一流,杨曼听得好气又好笑,只得道:“我若能生出来,便不要你这专会气我的小鬼头了。”

她这是吓唬,往日里父母吓唬小孩子,总是说我不要你云云。只是这一招用在吴顼身上却不大管用。

小家伙眼珠子一转,便贼笑兮兮:“那我就拐了妹妹当夫人,还是得管你叫娘。”

“真是小坏蛋。”

杨曼哭笑不得,忍不住去拧他的耳朵,要教训教训这日益无法无天的小子。吴顼嘻嘻哈哈的躲开了,还不忘用手护着那根总角朝天辫,怕散开了。

母子二人嬉闹了片刻,远远见小雁和春桃拿着祭品走来,便又恢复了假正经模样,一派的母慈子教。

“夫人,祭品都准备好了,时辰也快到了。”小雁看到他们两个装模做样,心知肚明,忍不住窃笑道。

杨曼正了正脸色,瞪了小雁一眼,道:“去备车。”

文魁院的旁边有个偏院,吴寅在世的时候,吴老太爷给他配了一辆小车,为了方便出入,就安置在这间偏院里了。偏院后面是条暗巷,大概有百来米长,尽头直通吴府西侧门,只是中间隔了一道廊门,平日里都是锁着的,钥匙在婆婆高氏的手中掌管,因此杨曼要出门,还得先禀告婆婆,得了允许才能出门。

吴寅过世之后,文魁院里留下了大大小小十几个下人婆子,杨曼怕人多眼杂,自己不小心有行为不端的地方,被人看了传开,就借口爱清静,把这些下人婆子都赶到偏院去住,平时只让两个婆子进来打扫文魁院,又留了一个看门的,一个赶车的,其他人不好打发,只好闲养着,后来婆婆高氏把田产交给她之后,杨曼才灵机一动,在无锡城东面一条街上开了个小米店,秋冬两季不卖别的,就卖她每年从那上百户佃农手里收来的租子,这些人倒有一半让她顺手打发到米店里去了。春夏两季没米可卖,店面闲着也是闲着,她就从府里的那些使女、婢女和大小媳妇们的手里收些绣品放到店里去卖,卖回来的钱,她取二成,其八成都给了那些使女、婢女和大小媳妇们,既生财有道,又博得了下人们的喜爱。

杨曼计算过,在吴顼的名下有一百三十顷地,也就相当于七百五十亩,宋时粮产不高,年成好的时候,这些良田的平均每亩地大概能收三、四百斤粮,就按三百斤算,杨曼做为地主婆,可以直接得到二十二万五千斤的粮食,而她一年只要付给每户佃农四石粮食另外再加三百五十文钱,这还是她看佃农生活贫苦所以给得高,但她又不想太出挑,显得与众不同,所以也只比一般的地主多给了一石粮食和五十文钱而已。只是这样,吴顼名下的这些佃户也已经十分感激她了,觉得她就是那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甚至还有人给她立了长生牌位。

而文魁院里派出去的这些人,月钱全是吴家支付的,她一分钱也不用出,核算下来,光是卖粮食她一年就可以净赚一百六十两银子。

一百六十两看上去不多,可是要知道,无锡城的县令大人,一年的俸薪也不过就这么多,她杨曼不过就是在家里坐坐,天下就掉下一百六十两银子来。

头一年卖粮食的钱,杨曼一分钱都没留,转头又在无锡城东南靠近运河的地段,开了一家茶楼,又把剩下的一半人安排过去,选了一个老实可靠的当掌柜,当然,她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听八卦,杨曼每隔七天就借口要查帐跑到茶楼里去,明着是看帐本,暗地里是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客人讲八卦呢,她那本《八卦闲话》就是这么来的。

茶楼的生意还是不错的,越是靠近运河就越是繁华热闹,虽然茶水不值钱,但是积少成多,每年居然也有二、三十两的净收益,把杨曼给美的,觉得自己还挺有生意头脑。

婆婆高氏知道以后,惋惜了很久,私下里跟丈夫说:“咱家的大儿媳妇甚能理家,可惜寅儿去得早,不然……唉……”

虽然没有说全,但惋惜之情,谁都能听出来。

腊八

春桃去通知备车,没过多久,就回来说车夫已经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出发。

杨曼带着吴顼上了车,小雁和春桃把祭品放进来之后,两个人就和车夫挤前座去了。

马车轱辘辘的出了吴府侧门,一路直奔吴家祠堂。

路上,杨曼摸摸吴顼头顶的冲天辫,正色道:“顼儿,祭祖是大事,一会儿到了祠堂,可不许乱跑乱说话,让你跪着就不许站着,让你站着就不要乱动,就是想撤尿拉屎也得给我先憋着,懂吗?”

吴顼翻了翻眼,道:“娘,每年过节去祠堂的时候,你都要说一遍,我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杨曼眼睛一瞪,骂道:“你这混小子哪次听过,五年前大家拜祖宗你却当着大家面拜我,四年前在祖宗牌位前面打滚,三年前不打滚了你改打瞌睡,前年打翻了祭品,去年更好,你差点没把祠堂给烧了,被打了足足十下屁股,你不疼娘还心疼呢,今年你要是再敢这样,不用你爷爷打,娘先打死你,也省得到时候为你心疼。”

“以前儿子还小嘛,至于去年……意外,去年那是意外,保证不会有下次了。”吴顼被揭了老底,脸也不红,笑嘻嘻的蹭过来,“娘,儿子一定会乖乖的,你就省些口水吧。”

杨曼一指点在他额头上,嗔道:“少来这一套,你不就仗着长得可爱以为娘下不了狠心整治你,告诉你,今天你要是再玩花样,回头娘就让你宏叔叔整治你。”

吴顼顿时苦下脸,垂头丧气道:“娘,儿子知道了,你别找宏叔叔来。”

他口中的宏叔叔,就是吴坦之的私生子吴宏,平时并不住在吴家,大概因为是私生子的缘故,吴宏性子有些阴沉,与吴家的几个平辈都不来往,也只对吴寅亲近些,吴寅过世之后,他就更阴沉了,不过逢年过节,还是会来探望杨曼和吴顼。

而吴顼这小鬼头自小鬼灵精怪,天不怕地不怕,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吴宏那张总是阴沉得像是谁欠了他十两金子似的脸孔,吴顼就打心底得觉得不自在,怕看到吴宏。这种怕毫无道理,杨曼知道以后,怎么也想不明白,吴宏虽然总是阴沉着脸,但不可否认,这个小叔子比她的正牌小叔子吴宣长得还英俊几分,按照常理,长得越俊的男人只会越招人喜欢,也不知道吴顼为什么偏偏觉得可怕。

大概是天生一物降一物,最后杨曼也只有用这句老话来解释,鼠怕猫,羊怕狼,这些惧怕都是天生的,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很快就到了吴家祠堂。

吴家的祠堂其实有两处,一处是天下所有吴姓的大祠堂,其实应该称做家庙,就是泰伯庙,每年三月三,要在这里举行一场祭祀大典,另一处就是梅里吴家的祠堂,里面供奉的是梅里吴家这一脉的祖宗牌位,腊八不是大祭,所以当然是在吴家祠堂里拜祭。

这一天,梅里所有的吴姓人,几乎全部到齐了,由族长吴坦之带领,按照亲疏远近的顺序排着,一户一户的进祠堂拜祭祖先,献上祭品。一眼看去,祠堂前面黑压压的一片,居然望不到头。

杨曼是名正言顺的大少夫人,吴坦之的嫡长子的媳妇,所以她是跟着吴坦之走在最前面第一个拜祭的,她的前头是公婆,左边是吴宏,右边是吴宣,吴顼小了一辈,老老实实跟在她屁股后头,半点花样也不敢出,因为有吴宏在场。

往年腊八,吴宏都不出席拜祭,杨曼私底下猜测大概他是对自己私生子的身份怀有怨愤,但是今年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出席了,杨曼下车的时候看到他,微微吃了一惊,吴宏竟然还难得的对她笑了笑,虽然只是扯起了嘴皮,笑得极浅,但杨曼还是愣了好一会儿,才记起福身还礼。

如果说男人的笑也能倾国倾城的话,那么吴宏的笑就是典范,平常不笑的人突然笑起来,才会让人感到惊艳。

祭拜的仪式足足进行了一整天,也由此可见梅里吴姓人之多,不过杨曼只待了半天,就带着吴顼回去了,她是寡妇,有特权,对于其他那些必须在祠堂待上整整一天的吴家其他媳妇,她抱以深深的同情,就算脚上穿的是软绵绵的绣花鞋,站久了也是累人的。

回到文魁院,杨曼也没有闲着,指挥吴家大大小小的管事媳妇们去熬制七宝五味粥,她这寡妇的特权也是不白给的,腊八腊八,最重要的就是这腊八粥了,杨曼能提早回来,就是要主持这熬粥仪式,这差事,打从她几年前一小心露了一手,熬出了七、八种不同口味的腊八粥之后,婆婆高氏就把每年腊八熬粥的事情交给她主持。

熬制腊八粥是很简单的事情,关键在于仪式,吴家在梅里是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因而也就分外注重仪式,高氏把这桩事情交给杨曼来做,也是看她平日里办事稳重,为人又不张扬。

因此,杨曼也就是十分小心,唯恐闹了笑话,所以一早就让春桃把吴顼这个爱捣乱的小家伙给领到园子里玩去了,为这,她还特地花钱买了不下一百个爆竹给那小子玩个尽兴,至于吴顼是拿着爆竹去吓唬猫狗还是鸡鸭,又或者是池塘里的锦鲤鱼,就不在她关心的范围之内了,只要这小家伙不来闹她就行。

女人是老虎

一般来说,派发腊八粥是在早晨,可是无锡本地的寺庙每到这一日,都会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在庙中举行祝圣仪式,同时向善男信女们舍粥,吴家再怎么富贵,|奇-_-书^_^网|也不能跟出家人抢这份功德,所以基本上,本地的乡绅士公们都约定俗成,定在傍晚时分派粥给附近的百姓,当然,这是功德,所以要请法师来到家中,举行一个小型的祝圣仪式,请来法师名气越大,就越有面子,来喝粥的百姓越多,功德也攒得越多。

吴家在整个江南都是数得出名号的望族,请来的法师自然也不是普通人,乃是金山寺的普济大师。这位普济大师大概已经七、八十岁了,个头不高,胡子倒是挺长,面色也红润,精神头更是足得让杨曼吃惊,心想这高僧倒也不是白叫的,多少有些本事。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位普济大师,她老是想到后世无人不知的法海,因而心中便有些不喜,后来转念一想,法海是传说中的人物,这位普济大师可是实实在在的有道高僧,虽然讲经的时候她多半听不懂,但是看粥台下面的那些百姓们一个个听得专注,她也只能服气。

宋代百姓素质高,人家听得懂佛法她听不懂,不服气也没办法,倒是天生的胆小的毛病发作,硬是请普济大师为她把一尊白玉观音像给开了光,打算以后搬去梅山的大宅子的时候,就用这尊高僧开光过的白玉观音去镇宅。至于她又用一串檀木佛珠换去了高僧身边的小沙弥手中的佛珠的事情,另外还有经书、僧袍、法钵等等物件,就不多提了,据说那串佛珠是普济大师戴了三十年,前几日刚刚送给小沙弥的,小沙弥看得跟宝贝一样,被她连哄带骗……咳咳,阿弥佗佛,罪过……罪过……

后世有一个关于和尚的故事,还有人把这个故事写成了歌,歌词是这样的:

小和尚下山去化斋,

老和尚有交待:

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遇见了千万要躲开。

走过了一村又一寨,

小和尚暗思揣:

为什么老虎不吃人,

模样还挺可爱?

老和尚悄悄告徒弟:

这样的老虎最呀最厉害。

小和尚吓得赶紧跑,

师傅呀!呀呀呀呀坏坏坏!

老虎已闯进我的心里来心里来。

当然,小和尚春心萌动暂且不去提他,其实大家都误解了老和尚的意思,老和尚的本意是说,女人是老虎,吃人不吐骨头,你身上带了什么东西,都会被女人通通吞没。据说,这个故事里的老和尚,就是当年普济大师身边的小沙弥,至于他为什么认定女人是老虎……咳咳,阿弥佗佛,罪过……罪过……

杨曼当然不会想到自己对这个小沙弥造成了怎样恶劣的印象,她美滋滋的把哄骗来的这些东西塞给小雁,让她找地方收好,当然,她不会白拿这些东西,等过了年,她就准备给金山寺添些香火钱,这些都是后话了。

眼下,看着祝圣仪式已经快要结束,她赶紧指挥着一大群仆役,把熬好的腊八粥通通抬到粥台上,铁锅下面早已经堆放好柴火,锅一架上去,就点火,这样就不怕粥冷掉。然后她吩咐二管家带着人维持好秩序,让附近的百姓排好队来取粥,看着这里没她什么事了,杨曼就赶紧回文魁院了。

回文魁院,并不代表她就能闲下来,相反,这时候才是她最忙的时候,因为算算时间,到祠堂祭祖的吴家人都快要回来了,所以,她要亲手做一锅腊八粥,给各房各院的长辈们、小叔子们、小姑子们送去,在吴家来说,这是一份体面,只有熬粥熬得最好的吴家女人才能享有的荣耀。

就在杨曼在厨房里忙着熬粥的时候,吴顼不知从哪里蹦了出来,闻着甜甜的粥香,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娘,儿子饿了。”

杨曼左右看看,没看见春桃,于是一个毛栗子落在吴顼的头顶上。

“去去去,一边儿玩去,没看你娘我正忙着。”

吴顼马上就两眼泪汪汪,委屈的摸着头顶,极可怜的模样儿。

旁边搭手帮忙的小雁看见了,噗的一声笑,偷偷摸了一块千层酥塞到他手上,道:“行了,别装可怜了,快拿去吃吧。”

吴顼欢呼一声,拿着千层酥就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往地上扔爆竹,突然发出的响声把杨曼吓了一跳。

“看看,就知道装可怜。”杨曼指着儿子的背影,又爱又恨,“小雁,你这么宠他,小心把他宠坏了。”

她可不想自己的儿子吃成一个小胖子。

小雁嘻笑着低头认错,肚子里嘀咕:还不知道是谁最宠他呢。

杨曼好像知道她在嘀咕什么,斜着眼睛道:“回头你把院子扫扫,满地的爆竹筒子,不注意滑一脚还不得跌个大马趴。”

这时的爆竹,是用火烧竹节,竹子就裂开来发出响声,其实集市上也有纸卷的鞭炮,里面裹的是火药,已经非常接近后世鞭炮的雏形,是眼下最流行的东西,只是杨曼怕不安全,所以给吴顼买的还是旧式的爆竹。

两个人正说着,那边春桃颠颠的跑过来,道:“夫人,前院的小厮来报,老爷他们回来了。”

“哎哟,坏了,这粥还没熬到火候呢。”小雁惊叫起来。

杨曼倒是不急,笑了笑,道:“春桃,你再去问问,看老爷的车到哪儿了。”

过了一会儿,春桃又来回报:“已经快到侧门了。”

小雁顿时吁了一口气,不着急了,抿着唇笑道:“还是夫人稳得住。”

侧门不进车,所以到了侧门,吴坦之等人就得下车,改乘暖轿,就算是给四个人抬着跑,又能有多快,再加上吴府家业大,等各人入各院,至少也得三刻钟之后,足够她们两个人熬出一锅粥了。

有钱人的显摆

其实杨曼最先开始煮粥的时候,她并不知道腊八粥也就是七宝五味粥的做法,她只是以后世的八宝粥为模型,在粥里面放了红枣、桂圆、花生、薏米仁之类的东西,还加了点桂花糖进去,因为找不全材料,只做了个不伦不类的八宝粥,没想到在吴府里居然挺受欢迎。

看别人吃得开心,杨曼自己也挺开心,每年都变着花样往里面加料,今年因为有了玉米,她又得瑟着,把玉米给加了进去,准备给这些从来没吃过玉米的人尝尝鲜。

尝鲜的效果是明显的,第二天一早,婆婆高氏就把她叫了过去,拉着她的手笑咪咪的道:“曼娘我儿,你的手艺真是越发的出色的,昨儿送过来的粥,分发到院里,各家媳妇吃着都叫好。”

杨曼低眉敛眉,很谦虚的道:“婆婆您过奖了。”心里却是美到了极点。

“刚刚德旺养娘还在问呢,说那粥里的有种新鲜果仁,就是那黄灿灿的,比黄豆还小一点的,是她从来没见过的,咬着带点甜,带点香,怪好吃的,不知是个什么来头?”

德旺养娘,就是站在高氏身后那个中年妇女,原来是高氏身边的使女,后来嫁给了吴府正院的大管事德旺,说起来,她还当过吴宣的奶娘。

其实高氏对那玉米粒挺好奇的,只是她当人家婆婆的,当然不能就那么直白白对杨曼说,你婆婆不认得那玉米粒,你告诉我那是什么东西吧。真要这么问了,她身为婆婆的面子要往哪里搁,所以就要扯上德旺养娘,表示那是德旺养娘见识少,不是她高氏见识少。

那边,德旺养娘也配合的露出一副好奇的表情,对杨曼笑道:“大少夫人就是心灵手巧,总能弄出些像我这样粗浅妇人不认得的东西出来,可把我羡慕死了,我家香儿要是也有大少夫人这般心思,我这当娘的,可就省了心了。”

杨曼瞥了德旺养娘一眼,转而向高氏笑道:“那是玉米,不知婆婆可记得,前年有个从南洋来的商队,带回来好些又大又圆还很润泽的珍珠。”

她这一说,高氏倒是想了起来,道:“是有这么一回事,我记得西园的那位朝芙娘子还买了一粒南珠回来,有鸽子蛋大小,通体浑圆,还是金色的,你祖母寿辰那日,她当作寿礼呈上来,看得你几个妹妹眼睛都直了。”

“那么大的金色珍珠,极是罕见,自然看得人目不转睛。”杨曼想起当日的情景,也不由得会心一笑,继续道,“那个商队进城那日,媳妇正好在茶楼里盘帐,瞧见他们的车队经过,极是热闹,看到车上有几匹布色彩极艳,当时小雁正准备出嫁,媳妇就去买了几匹给她当嫁妆,这玉米种子就是商队附赠的,说是从海外带回来的。媳妇看着稀奇,就种在院子里,没成想第二年居然结了几个玉米棒子。本来那时媳妇就想着让婆婆还有各位婶娘姐妹尝尝鲜,只是数量不够,媳妇思来想去,全部留作了种子,在梅山那边留了三分地,全部种上了,今年可收成了不少,这不,就给大家尝鲜来了。”

杨曼并不知道,历史上玉米真正传入中国的时间要更晚一些,并不是之前没有玉米,而是很少有人知道,原来这黄澄澄的东西是可以吃的。与玉米有同样经历的食物,还有西红柿、辣椒等,这些在后世餐桌上的常见食物,都曾经有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被人当成了花卉盆景的历史。

“原来是海外来的,怪道这么新鲜,还是咱们大少夫人有见识,若是旁人得了这种子,怕也只是浪费了。”德旺养娘的脸笑得跟朵花似的,不停口的夸奖。“夫人,回头让大少夫人给您再送些来,元宵节的时候,您好拿出来招待客人,是不是?”

高氏乐得合不拢嘴,道:“这话倒是在理,你张家宋家还有季家那几位婶娘嫂子,最喜欢新鲜玩意儿,咱家有了这别人没见过没吃过的玉米,不给她们尝尝,看她们回头不给你脸色看。”

杨曼抿着唇一边偷笑一边应下了,高氏的心态她理解,说白了,就是两个字:显摆。这大概是富贵人家的那些女人的通病,这些女人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经常三五个相处得比较好的凑到一起玩玩叶子戏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展示一下家里新得的玩意儿,越新奇越罕见越精致就越有面子。

在这里,各家媳妇的手艺是显摆的重点对象,在宋代,一个女人可以不识字,但绝对不能没有一技在手,不识字的女人,还可以用女子无才便是德来夸奖一下,但是如果连一门手艺也没有,这样的女人,在同等门户下,是没有人愿意娶的。

飞针走线,那是基本,描龙绣凤,那是应当,就算是出身豪门的大家闺秀,也要懂得做做点心或者煮个粥,像后世言情小说里面,说什么出身富贵的女人十指不沾阳春水,不要说做饭,连点个灶火都不懂,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只不过如果家里出了这样的女儿,父母兄弟走在路上是连头也抬不起来的。

为什么抬不起头来?

因为女人在出嫁的头一天,就当着所有宗族长辈的面,做一道拿手菜孝敬公婆,以后这个女人在夫家能不能抬得起头做人,就要看她这道菜做得好不好,做得不好,不但自己尴尬,连娘家人也跟着没面子,如果连做都做不出来,婆家当场悔婚都有可能。

唉,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其实做女人都挺不容易,不容易啊。

杨曼当然是个能让高氏拿得出手、显摆得起来的媳妇,要不然她也不会提前就把吴顼应得的家产交给杨曼管理,实在是太喜欢这个大儿媳妇了。

能得到高氏的喜欢,杨曼也很得意,越得意她就越愿意讨高氏的喜欢,都说自古婆媳不相容,胡扯,看看她和高氏的关系,就知道那些说婆媳不相容的人都是嫉妒始然,见不得别人相处得好。

当然,杨曼要讨高氏的欢心,倒并不全是为了处好婆媳关系,而是她在外面开米店,开茶楼,都要征得高氏的首肯才能进行,为了自己的八卦事业能顺利进行,杨曼可是花了大心思的,要不然高氏能这么喜欢她。

说到八卦,杨曼就有点心痒痒,为了准备腊八,她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到茶楼去了,再过二十天,就又到小年夜了,按惯例,茶楼要歇业十五天,从腊月二十六就开始歇起,也就是说,在年前,杨曼最多也只能去听两次八卦。

不知道那个铁十八和甘大两个人怎么样了?

甘大和铁十八的恩怨情仇

铁十八是谁?茶楼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镖局里的镖头。

甘大是谁?是经常出没在运河边上的一个游侠儿。

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牵扯起来,就是一出北宋版的射雕英雄传,只是少了点国仇家恨的背景,简单来说,就是铁十八的老爹和甘大的老爹是义结金兰的兄弟,都是镖局的镖师,当年,两个人的爹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可惜,有一次押镖,甘大的娘不幸被一个来劫镖的绿林大盗连人带镖一起劫了,那时,甘大还在他娘的肚子里,甘大的爹不幸因公殉职,铁十八的爹带伤逃掉了。

于是时光飞逝,一转眼,时间过去了三十年。铁十八的爹,在生下第十八个儿子之后,怀恨而死,死前念念不忘要铁十八去找回甘大。为什么不让前头那十七个儿子去找呢?古代医疗卫生条件差,女人生孩子相当于过一回鬼门关,也不知道铁十八的爹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前头十七个儿子连带他们的娘,一个都没活下来,铁十八的爹憋了一口气,非要生下一个活生生的儿子,才肯撒手归西。

杨曼听到这个八卦的时候,曾经一度怀疑铁十八的爹是纵欲过度死掉的。

咳咳……不管铁十八的爹是怎么死掉的,反正铁十八这个人呢,天生一副木头木脑的脾气,愣是把他爹的遗言奉为人生的终极目标,总之,他是子承父业了,一边当镖师,一边喳喳呼呼的见人就问当年的那个绿林大盗的下落。

也不知道这世上是不是真的因果报应,话说有一天,铁十八在路上逮了个偷儿,失手打了这偷儿一拳,然后看这偷儿年纪一大把,头发花白,瘦骨伶仃,怪可怜的,就放了他,谁知道那偷儿走了没几步就口吐鲜血死了。

当时铁十八也没有在意,还好心把偷儿给埋了,几个月后,一个自山雕的游侠儿找到了他,口口声声要报杀父之仇,把铁十八给弄懵了,两个人打了一架之后,才搞清楚,原来那偷儿就是山雕的父亲,最最关键的是,铁十八这时才知道,那偷儿就是当年的那个绿林大盗。

好哇,老子是仇人,那儿子也是仇人,铁十八恨得牙痒痒的,只要一得空,就满大街的找山雕打架,偏偏他的功夫又比山雕差了那么一点,每次都被鼻青脸肿的回去。

这种情形已经持续了快三年了,开始没人知道山雕为什么不杀了铁十八,等到后来,山雕的姓名传了出来,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个游侠儿就是甘大。话说当年甘大的娘被绿林大盗抢走之后,绿林大盗爱她美貌,就娶了当妻子,八个月后甘大出生,他只当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爱如珍宝,谁料在甘大十八岁的时候,她娘就把他的身世告诉了他,然后自缢身死。

甘大对绿林大盗是又恨又不忍,最后还是没有取他的性命,只废了绿林大盗的一手一脚,任他自生自灭去了。那日他听说绿林大盗死去,心中不忍,赶回来想埋葬他,这时才知道有个铁十八已经找了他好几年。因为他自小是被绿林大盗养大的,行事总有点偏邪气,不但不跟铁十八相认,还故意自称绿林大盗的儿子,整天逗着铁十八玩儿,每次看到铁十八气得跳脚,他都乐得哈哈大笑。

这件事的内情,在整个无锡城里,知道的人不少,但偏偏没人告诉铁十八,清楚内情的人都知道甘大不会伤害铁十八,乐得隔三岔五的跑到街上去看戏,不清楚内情的人,大多惧怕甘大在游侠儿中的势力,也不敢偏帮铁十八。

所以,直到现在,铁十八还傻呼呼的,每次找甘大打架,都要追问甘大的下落。

以上,就是杨曼打听来的这个八卦的具体内情,按说这些游侠儿的事情不是她一个妇道人家应该打听和关心的,可是问题是这个八卦里面有一个小小的细节,引起了她强烈的兴趣,十分想知道下文,所以才时时挂在心上,老想往茶楼跑。

这个细节就发生在不久前,那天杨曼去茶楼盘帐,赶巧了,她刚刚翻开帐页,就听到茶楼外面一大片的叫好声,她躲在门帘后面悄悄往外看,可不就是甘大和铁十八又打起来了。

八卦听得久了,这还是杨曼第一次亲眼看到这两个八卦中的主角。甘大的年纪大一些,应该有三十了,长相相当不错,就是嘴角老带着一抹邪气,感觉上有些轻浮,而铁十八这个人,真没辜负他的姓,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块铁疙瘩,愣头愣脑的,尤其是打昏了头的时候,只要甘大一闪身,他就反应不过来,一脸迷茫的表情左右看看,那模样就像活生生在脸上刻着“人哪儿去了”这几个字。

这是哪儿冒出来的活宝哟,杨曼在帘子后面笑得差点没站稳,她现在知道为什么甘大不跟铁十八相认反而次次都要逗弄他了。

正在杨曼笑得站不稳脚的时候,铁十八好像知道自己又被戏耍了,发出一声怒吼,大声道:“山雕,你不告诉我甘大哥甘大姐在哪里,我就跟你拼命。”却原来他连甘大的娘生下的孩子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因此干脆就甘大哥甘大姐一起叫。

甘大撇撇嘴角,一脸不屑道:“谁是你甘大哥甘大姐,他认你了吗?”

铁十八理直气壮道:“当然认了,我爹临终说了,我甘大哥甘大姐还在甘家姨母的肚子里的时候,我们两家就商量好了,以后要做亲家。”

甘大哈哈大笑:“你知道什么是亲家吗?”

铁十八嗓门儿更高了,道:“我又不笨,当然知道,甘大哥甘大姐就是我媳妇儿……”

他这嗓音还没落下,围观的人里就笑倒了一大片。铁十八这时才发觉自己说错了,摸着后脑勺急忙又道:“不是不是,是甘大哥是我媳妇儿……也不对,是甘大姐是我媳妇儿……甘大哥……甘大哥……咦?那甘大哥是我的谁呢?”

却原来,铁十八他爹死的时候,交代事情没交代清楚,他只说了两家是八拜之交,有金兰之谊,生出孩子要结亲家,可是忘了没说,如果出生的都是男孩子或者女孩子,就继续结拜,铁十八的脑子里天生就一根筋,也不管甘大他娘生出的到底是儿子还是女儿,自动就认做了媳妇儿。等到现在脱口一说,他就犯迷糊了,如果甘家生出来的是儿子,也要做他的媳妇儿吗?

眼看周围笑倒了一大片,甘大的脸上挂不住了,用力踢了铁十八一脚,骂道:“白痴,榆木疙瘩,浑人……”

然后甘大就气呼呼的走了,铁十八还要纠缠,可是哪里追得上,一眨眼就失去了甘大的踪影,这块铁疙瘩摸着脑袋,继续一脸疑惑,嘀嘀咕咕的说着甘大哥甘大姐媳妇儿什么的。

杨曼当时笑得肚子都疼了,真没过铁十八这样的活宝,只是可惜后来她就一直忙着腊八的事情,再没顾得上去打听后来铁十八遇上甘大,有没有再向甘大讨要媳妇儿。

因此,这件八卦一直挂在杨曼的心上,每次想起,都像老鼠爪子挠在心上一样,痒痒的,而且越来越痒。

可惜,越接近年关,吴府里就越忙,大事小事数不清,本来,杨曼只要管好文魁院里的事情就行了,可是婆婆高氏是管着整个吴府的,忙得团团转,不仅要忙过年的事情,还要给苏州那边来的姑娘和那位引起纠纷的小公子安排住处,基本上吃穿住行全部要打点好,她实在忙不过来,就叫杨曼去帮忙,没办法,谁让她只有杨曼这一个儿媳妇,吴宣还没有娶妻呢。

结果,一直到腊月二十五,杨曼都没能抽出时间去打听八卦,就连茶楼和米店两处产业的年终帐目,她都没能亲自去盘算清楚,只能交代给掌柜的,先把一年的帐结了,等过了大年,她再慢慢看。

苏州来的八妹妹

苏州的那位姑娘和小公子是腊月十八到的,从苏州到无锡,就算走得慢些,也不过几天工夫,估计是过了腊八之后,她们就上路了。

这天是腊月二十六,茶楼和米店都已经歇业了,杨曼也没时间去管她的八卦大计,正被吴顼磨着,娘儿俩个满院子的贴桃符。

按说这桃符最好是在大年三十的那天晚上贴,可是吴顼偶尔看到小雁买回来的桃符,顿时来了兴趣,自己找了一大堆的桃木,拿着小刀刻了一个晚上,非要把整个文魁院里大大小小的门上,全部挂上他刻的桃符不可。

杨曼宠这小子,反正桃符早贴三四天也没什么关系,干脆就把院门一关,娘儿俩个再加上小雁三个人,到处贴吴顼的“鬼画符”。

正贴得不亦乐乎呢,春桃匆匆来报:“夫人,八姑娘带着十公子往这边来了。”

八姑娘就是从苏州过来的那位小姑子,她是吴隐之最小的女儿,今年才十四岁,在吴家三房的姑娘们里排行第八,所以被称做八姑娘,十公子就是吴密,郑婉兰所生的儿子,今年八岁,比吴顼还小两岁,准确的说是小十八个月,往年过大年,都是曹氏带着女儿和吴密过来给长辈拜年,今年情况特殊,所以只来了两个小的,其他几个姑娘都已经出嫁了,所以她们都跟着夫家走亲戚,吴家这边只呈了礼物过来,人就不过来了,便是要来,也只能是年后了。

“咦?她们不在正院陪婆婆聊天,怎么想到往我这里来?”杨曼惊诧了一下。

文魁院很少有人来,尤其是她的那些还没有出嫁的小姑子,因为她年轻守寡,那些没有出嫁的姑娘们怕不吉利,所以很少过来,就是想找她玩,也是派人过来请她去别的院子。

“娘,不许他们进来,不许不许。”

吴顼一听吴密要来,他不乐意了,因为吴密比他还小两岁,可是辈分却生生长了一辈,小家伙一想到自己要叫比自己还小的家伙为叔叔,就不高兴了,嘟着一张脸,嘴上都快可以吊油瓶了。

“好好好,不让他们进来……”杨曼安抚了吴顼一下,就对春桃道,“你去拦住八姑娘和十公子,请他们到……嗯,就请他们到对雨阁稍坐片刻,我一会儿就来。”

对雨阁离文魁院不远,中间就隔着一条回廊,顺着回廊走到底,就是吴宣的文启院,可以说,对雨阁就是文魁院和文启院的分界点。吴寅和吴宣是亲兄弟,住的地方自然相隔不远。对雨阁的前面有一个设计巧妙的池塘,池塘的中间伏卧着一只巨大的铜制蟾蜍,因为年代久远,蟾蜍的背上都生出了铜锈,一眼看过去,绿油油的,蟾蜍的头望着天空,嘴巴张得大大的,三条腿深深的没入池塘里,每到春夏,一般在早晨,池塘水涨的时候,蟾蜍嘴里就射出一道水柱,水珠四散落入池水里,从对雨阁的窗口望过来,就像在飘小雨一样。

杨曼第一次看到蟾蜍喷水的时候,吃惊了半天,她没想到宋代就已经有设计如此精巧的喷泉,没有增压泵也能把水柱喷得这么高,而且附近也没有地势高的地方,她实在想不出来,这水柱是怎么喷出来的,也曾经试图弄清楚其中的原理,在文魁院里也复制一个小喷泉,可是凭她那点物理知识,连个普通的水车都弄不出来,更不要说这么精巧的喷泉了。

其实这蟾蜍喷水还是无锡城有名的一景,等闲人想看都看不到,也仿制不出来,当年建造这座喷泉的工匠都已经死了,而建造图纸又在一场意外中烧毁,以至于这蟾蜍喷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了,干脆就变成了一个传说,据说吴家先祖在建这座吴宅的时候,建到一半,先祖梦到宅子里金光四射,第二天起来,就发现还没有建好的宅子里,多了一个池塘和一只会喷水的三脚铜蟾蜍。

蟾蜍自古就有腰缠万金,富贵缠身的喻意,三脚蟾蜍更是蟾蜍中的精英,不但能消灾灭祸,还能镇宅招财,可以说古代的中国人不但有着丰富的想像力,而且从来就不缺乏智慧,可惜的是很多好东西后来都失传了。

很快,杨曼在小雁的帮助下,换了一身紫色衣裙,她毕竟是寡妇,虽然已经过了三年的带孝期,但平日里也不能穿得过于鲜艳,所以杨曼的衣服一向以黑白褐三色的居多,不过现在快要过年了,过年自然要喜庆,她再穿得这么素,也不合适,所以每年冬天,都要做几套浅紫色、宝蓝色和藏青色的衣服。

唉,当寡妇就是这点不好,其实她是非常喜欢红色的,各种各样的红色都喜欢。

小雁深知杨曼的心思,笑着拿来一顶狐皮帽,道:“外面冷,夫人你把帽冠戴上,也好祛祛寒。”

这狐皮帽是白色的,不过帽檐上嵌了几颗红色玛瑙,红白相映,很是夺目。杨曼能穿戴的红色,也就这么一点点了,再艳一点就不合她寡妇的身份。

杨曼笑瞪了她一眼,道:“就你会猜我的心思。”

虽然这么说,她还是戴上了狐皮帽,再披上一件挡风的棉斗篷,就带着小雁往对雨阁去了。

吴家这位八姑娘,叫做吴珍芍,十四岁的小姑娘,模样儿还没有长开,看上去怯生生的。穿了一身粉色的莲藕裙,上身罩着一件纯白色的羊毛坎肩,头发梳成了双环,各坠两串珍珠,左耳边还插了一朵粉色小绒花,倒是极可爱的模样。

一见到杨曼,就规规矩矩的福了一礼,叫了一声“大嫂子”。

杨曼冲她柔柔一笑,道:“八妹妹不要客气,小雁,吩咐上茶。”

小雁应了一声,取出她带过来的茶叶,就去了烧水间。

对雨阁里原本有两个婢女,身份比使女低一些,从名称就可以看出来,使女,是使唤的女人,婢女,是卑贱的女人,一般来说,使女是家生子,多数属于亲信、心腹一类,基本上只要主人不赶她走,她一辈子就是吴家的人,包括她的子孙都是吴家的人,而婢女是买来的,签有卖身契,一般只签三年,婢女想要留在主人家继续干下去,要么就是成为使女,以后她的子子孙孙都是主人家的家奴,要么就想办法爬上主人的床成为婢妾,否则三年一到,她就得滚蛋,不滚蛋就属于违法,当然,成为婢妾也好不到哪里去,生出儿子就可以留下来,生不出的话,不好意思,主人随时都可以转卖她。似乎在宋代并没有续约的说法,一个婢女在一个主人的家里,就只能干三年,因为流动性太大,所以主人家都不会把婢女看成亲信,一般只让她们那种没人愿意干的粗重脏累的活儿。

不过吴家家大业大,每一处亭台楼阁都有专人照看,所以相对来说,对雨阁里的这两个婢女活儿不重,平日里只要负责把对雨阁打扫干净,主人来了,倒个茶伺候伺候就行了,倒也算不上脏累。

柳永来了

吴密比他的姐姐更加怕生,人也瘦小,戴着一顶虎头帽,几乎连脸蛋都看不到了。他现在才八岁,是第一次到无锡来,虽然前几天已经见过杨曼一次,但是对他来说,杨曼仍然属于陌生人的范畴。杨曼和吴珍芍说话的时候,他就在一旁躲躲闪闪,即不行礼,也不喊人。

杨曼笑了笑,把声音放得更柔,道:“十郎,过来,嫂子拿糖给你吃。”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几块桂花糖,用油纸包着,一打开来,就散发出甜甜的香味。原来这些糖是拿来哄吴顼的,这会儿正好用来哄哄吴密。

吴密眼睛亮了亮,可是人并没有过来,反而还向后缩了缩,转过那张怯怯的小脸,看向他的亲姐姐。

吴珍芍有些不好意思,拉了拉他,低声道:“快叫大嫂子。”

吴密眨着眼睛,看看吴珍芍,又看看杨曼,然后小脸一缩,干脆整个人都缩到姐姐身后去了。

“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把糖拿去吧。”杨曼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不知道曹氏是怎么带孩子的,女儿怯生生的,这个抱过来养的儿子比女儿还怯,她还是更喜欢像吴顼那样整天活蹦乱跳精力过剩的小鬼头。

“小弟一向怕生……”吴珍芍红了脸,帮吴密把糖接过来,“多谢大嫂子。”

“还是安静些好,不像我家顼儿,皮得都快成猴精了,改天让顼儿和十郎一块儿玩,好改改他那猴子脾气。”

不管怎么说,杨曼在吴府也已经生活了十年,该怎么说话,她心里有底,自家儿子再好也不能夸,别家儿子再孬,也得往死里夸。

吴珍芍脸更红了,支支吾吾像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正在这时,两个婢女端了茶水上来,算是为她解了围。

“大嫂子,这茶是……”她尝了尝,觉得味道和一般的茶不同,不禁有些好奇。

杨曼还没有说话,小雁已经笑嘻嘻的道:“九姑娘真是聪明,一尝就知道味道不同,这茶可是我家夫人精心调制的,里面加了茉莉,用特别的方法炒出来的,是不是特别香?”

杨曼瞪了她一眼,道:“就你多嘴。”

然后她笑了笑,对吴珍芍道:“这也不是我调制的出来,不过是跟茶楼里的制茶师傅一说,他弄出来的,茶叶里面加了花瓣,喝着便透了花香,很受姑娘们的欢迎。”

其实这就是宋代版的茉莉花茶,宋时已经有了散茶,不过喝的人还不多,更多的人还是用茶饼煮茶,里面添加香料,杨曼是喝着后世的绿茶长大的,这种茶饼煮出来的茶她实在喝不惯,开了茶楼以后,她特地找了位手艺好的制茶师傅坐镇茶楼,然后把茉莉花茶的概念对制茶师傅说了一下。制茶师傅捣鼓了两年多,才弄出来,虽然味道还是不如正版的茉莉花茶那么甘甜香浓,但是比起煮出来里面还加香料的茶水,已经好太多了。

吴珍芍抿着唇轻轻的笑着,双手搅着帕子,过了一会儿才道:“经常听人说大嫂子最是心灵手巧,妹妹好生羡慕,不知道大嫂子愿不愿意教教我。”

耶?原来这丫头今天是来套近乎的。

杨曼这下子听出来了,吴珍芍的这句话,几乎就是女人套近乎的固定公式,尤其是她们这些有些身份的女人,想和别的女子交往,开口的第一句往往就是经常听人说你怎么怎么样优秀,让人好生羡慕,不知道能不能跟你学习某方面的本事……当然,说话的方式因人而异,不过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如果对方答应了,就代表两个人有可能进一步的交往,等到熟悉了,就成了所谓的闺蜜、手帕交。

“九妹妹不嫌弃,那自然是好的……不知道九妹妹想学什么?”杨曼顿了一顿,就笑着应下了。

往年吴珍芍随父母回来拜年,都是只住几日就又跟着父母回苏州了,没有什么交际的必要,今年情况特殊,曹氏的心思,现在全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这位九姑娘和吴密来了,就不走了,至少短时间内是不会走了,既然不走了,那么吴珍芍要和吴府中的女人们套近乎拉关系,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别看吴珍芍年纪小,大家族里的女人们的生存方式,她懂的比杨曼这个半路穿越来的只多不少。不过杨曼也不差,她毕竟年纪大了不少,而且两世为人,在经验方面更是强过许多,很多事情即使她不知道原委,细细一想也能猜出八九。

吴珍芍见她答应了,忍不住流露出喜悦的神色,道:“大嫂子样样都好,妹妹一时半会儿哪里能学得完,只求大嫂子捡最拿手的,教妹妹一二分便也够了。”

“九妹妹这张嘴可够甜的……”杨曼失笑,心道我最拿手的是做大型项目设计,当初可不是连赶四个大项目给活活累死的,这可不是你学得来的。想是这样想,当然不可能跟吴珍芍这么说,想了一会儿才道,“我最拿手的便是做药膳,|Qī|shu|ωang|尤其是冬日进补的膳食,眼下学这个也正是时候,九妹妹你得了空,便让使女来招呼一声,咱们也不往别处去,就在这对雨阁里现学现卖如何?”

“一切都听嫂子的安排。”

目的达到了,吴珍芍也放松了少许,两只手终于不再绞帕子了,就连吴密也趁人不注意偷偷拿了一块桂花糖放到嘴里含着。

杨曼倒是替她松了一口气,再绞下去,这位九姑娘的帕子就要被绞碎了,要知道,古代的布料质量实在不怎么过关。

看到杨曼的眼神在自己的帕子上扫过去,吴珍芍又有些紧张了,怕她再绞帕子,杨曼连忙转过话题,问起苏州的风土人情。

这次问到点子上了,吴珍芍自小长在苏州,说起那人间天堂,还没有长开的小脸蛋上隐隐便有一层光彩。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了快半个时辰,杨曼才精神一振,她听到了一个大八卦。

柳永到苏州了。

如果这个时候有测电笔,笔尖往杨曼身上一沾,绝对瞬间闪亮,她全身上下都弥漫着因激动而产生的电流火花。

宋代词坛最大的倒霉蛋

柳永是谁,全中国人都知道,除非他没有上过学,或者上学没好好听讲,柳永的词和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人的诗一样,都是语文课上必学课目,与他有同等地位的词人还有李煜、苏轼、李清照等,李煜不能算是宋代人,虽然他是宋朝建立以后才死的,苏轼是感动了整个十三世纪的亚洲的千古词人,李清照是中国第一女词人,而柳永的功绩在于,他是宋词中的婉约派的奠基人之一,另一位奠基人就是李煜,而李清照又将婉约词发扬光大。

所以杨曼激动啊,唐代的那些诗人就不提了,李煜早已经死去好多年,而李清照还没有出生,苏轼也要二三年后才出生,估计运气好的话她也可以塞一把糖给小苏轼,只有柳永跟她生在同时代,而且是正当最好的年龄,以前只是从茶楼的说书人口里听到一些关于柳永的风流韵事,跟现在的直面相对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这是她穿越十年来与柳永最接近的时刻,因为她这位九妹妹,竟然是见过柳永的。

柳永是跟着选秀使陆潍安陆大人一起到苏州的,景佑初年,也就是今年,柳永终于被赐进士出身,也算圆了他、同时也是天下读书人的一个心愿,只是一时半会儿,吏部并没有派给他什么官职,毕竟柳永当时在读书人里的名声并不算好,所以他干脆就托了关系,和陆淮安一起到苏州选秀,柳永看女人的眼光,那绝对是没说的。

到了苏州,自然是去拜会当地知府的,吴珍芍也就是那时候无意间撞见了柳永,极不好意思,臊得脸上通红,只急匆匆的瞅了他一眼,就迈着小碎步跑了。

杨曼可不知道吴珍芍是怎么见到柳永的,她激动得全身血液都快要沸腾了,深吸了几口气,才勉强压了下来,尽量让声音不显得异样,柔声道:“九妹妹刚才所说的柳七先生……可是那才子词人柳三变?”

先确认一下好了,别闹了半天,不是那个柳永,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多着呢,排行第七的也不少。

吴珍芍有些惊诧,道:“大嫂子也知道柳七先生?”

她知道这位堂嫂性烈手巧,却没听说过有什么才情,因此见杨曼发问,不由觉得惊诧。

杨曼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因此微微一笑,道:“前些时候你五姐姐过来看我,跟我提过,她是极喜欢诗词的,对柳七先生的词赞不绝口,我听了也不觉有些好奇呢,不知被你五姐姐称赞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这位五姐姐,就是吴六太爷唯一的孙女,名字叫吴珍容,在诗词方面确实有一些造诣,在无锡城内,也是首屈一指的才女,只是可惜她的母亲是婢妾出身,身份太低,因此不为吴六太爷所喜。

“是了,五姐姐是极有才情的,也不知与苏州第一才女比起来,哪个更强些。”显然,吴珍芍也是很八卦的,杨曼拖着吴珍容当借口问柳永,她马上就想偏到另一边去了。

杨曼暗自翻了个眼,她对才女的八卦不感兴趣,才子的八卦才是真正值得掰一掰的,说实话,如果她愿意,随手盗版几首李清照的诗词,她马上就能登上中国第一女词人的宝座,她要是抄袭几首苏轼的词,她也可以开创豪放词的流派,成为感动了整个十三世纪的亚洲的千古女词人,可是这样做有意义吗?盗版抄袭,是文学界的无耻之最,她穿越成一个寡妇已经够倒霉了,再去盗版抄袭,把自己变成一个无耻的寡妇,想想都觉得牙痒痒的要骂粗口。

当然,现在杨曼还不知道,她让吴顼拿去背的三字经,已经让她当了一回无耻的寡妇,这是以后的事,暂且不提。

“听说,柳七先生……能一日变三次脸,早上是笑脸,中午是苦瓜脸,晚上是哭脸,所以他的名字叫做柳三变,是不是真的呀?”杨曼用无知和好奇掩盖自己强烈的八卦欲,顺便将偏到一边去的话题拉回来。

吴珍芍一下子噗哧笑出声来,道:“大嫂子哪里听来的闲活,虽然妹妹只是急急瞧了一眼,但觉柳七先生笑面可掬,很是可亲可近呢。”

说着,她的脸上又开始发红,要不是不好意思,她当时真想跟柳永说几句话呢。

杨曼双眼发光,握紧了拳,又道:“照九妹妹这么一说,那柳七先生定然是风度翩翩,和蔼可亲,丰神俊朗,仪容不凡了。”

大八卦呀,柳三变到底长什么样,后人当然不可能知道,但是戏剧里,这位才子词人可是极英俊的,只要想想他那么受女人们的欢迎,应该不仅仅只是词写得好,换个钟楼怪人来写出柳永的词,看还有没有女人天天念着他。

吴珍芍回想了一下,道:“俊朗未必,丰神却是有的,柳七先生当时冲我笑了一下,真是……哎呀,大嫂子,咱们怎么尽说柳七先生的事。”她望了望窗外,“天色不早,妹妹该走了。”

哎哎哎,她还没有八卦够呢,怎么就走了呢。

杨曼想留人,奈何吴珍芍走得极快,没等她想出合适的措词把人留下,这位九姑娘就已经带着吴密走出老远了。

回到文魁院后,杨曼心里那个痒痒呀,恨不得把身后的墙壁挠出一个洞来。这位九姑娘忒不厚道了,丢下这么一个大八卦,才开了个头,就甩手走人,她要是长了翅膀,恨不能现在就飞到苏州去。

穿越到宋代,正当其时,如果不见柳三变,纵生女人也枉然。不过柳永最吸引杨曼的地方,并不是他有多么才华横溢,或者多么风流倜傥。而是她对这个宋代词坛上最大的倒霉蛋实在太好奇了,好奇到强烈的想亲眼看一看这个倒霉蛋到底长成什么样。

一个人一时倒霉很常见,一个人一辈子倒霉就比较稀罕了。偏偏,柳永最大的才华就是他的词,而他最终倒霉就倒霉在他写的词上,这样一个绝代倒霉蛋就更罕见了,千百年来,只此一例。

就在杨曼为了柳永而在文魁院里挠了两天的墙之后,她这座寡妇院里再次迎来了不速之客。

是吴宏。

吴宏来访

对自己的小叔子没有那么多的忌讳,所谓的嫂溺叔不救那种极端变态的礼教,在北宋时期连个影子都还没有露出来,所以杨曼在文魁院的花厅里接待了这位一笑倾城的小叔子。

“嫂嫂安好。”

“叔叔请坐。小雁,快去泡茶来。”

吴宏行了大礼,杨曼有些受宠若惊。吴宏每次来探望她都行大礼,杨曼每次也都受宠若惊的受礼,要知道,她这位整天阴沉着脸的小叔子性格比较叛逆,连他亲老子都是爱理不理的,偏偏对自己这个大嫂次次都礼数周到,这让杨曼忍不住猜测,当初,吴寅和吴宏的感情到底好到了什么地步,才让吴宏在吴寅过世之后,依然对自己这个寡嫂也这么恭敬。

不一会儿,小雁端茶上来,春桃也跟了过来,侍立在厅门外,等候吩咐,虽然不进来,但是里面的人说什么做什么,她都是能看得到的。

“叔叔,请用茶。”

杨曼称呼别的小叔子都叫弟,只有吴宏她管他叫叔叔,因为实在不好叫他弟弟,吴宏是私生子,在宗族中没有列入排行,如果叫他宏弟,又显得太过亲密,容易被人诟病,所以她干脆就规规矩矩叫他一声叔叔。

“多谢嫂嫂。”吴宏抿了一口茶水,阴沉的表情略略有些松动,嘴角微微一翘,又一次流露出一抹浅笑,“嫂嫂这茶水……与中秋时喝的,又别有一番滋味了。”

杨曼一惊,差点又被吴宏的笑容给迷得失神,她连忙移开眼神,轻轻道:“叔叔说笑了,都是旧茶,不过是放置的时间不同罢了,叔叔若是喜欢,一会儿我让小雁给你包几斤带回去。”

“那弟就不客气了。”吴宏轻咳了一声,将自己带来的东西往前推了推,“这是弟送给嫂嫂的年礼,因年后有几个朋友要来,怕没有时间,所以今日得空就给嫂嫂送了过来。”

“叔叔总是这么客气。”杨曼笑了起来,示意小雁收下,“我也没有好东西做回礼,只给叔叔准备了两套新衣。”

杨曼是长嫂,吴宏是还没有娶妻的小叔子,所以她可以送他衣物,以表示长嫂如母,当然,这也是因为吴宏的生母早已经亡故,像她送给另一个小叔子吴宣的礼物,就是文房四宝或者几册书籍,因为吴宣的生母也就是她的婆婆高氏还在,所以穿衣吃住方面不用杨曼来操心。

“让嫂嫂关心了。”吴宏欠了欠身,接过小雁拿过来的衣服,然后瞧了杨曼一眼,又道,“嫂嫂似乎有些虚火,可是有什么心事?”

啊?杨曼吓了一跳,这个小叔子的眼神也太利了吧,自己这两天才为了柳永的八卦而弄得坐立不安,早上照镜子发现眼底有点血丝,皮肤有些发暗,还在想着自己这是动了精气神,有点发虚了,没料到他只一眼就看出不妥来了。

“教叔叔操心了,不过是年底有些忙碌,夜里没有睡好罢了。”杨曼一语带过,总不能直言告诉他,她是想柳永想得夜里睡不着吧。

吴宏想了想,又是一笑,道:“等过了年,嫂嫂也该多歇歇,莫要累坏了身子。是了,今年正月十五的游园会,是城北金家主持的,听说金老爷子请了不少有名望的人来,还有杭州的梅花坊,到时候会很热闹的,嫂嫂整天关门在家,到那日带着顼儿出去走走,也是不妨事的。”

“请了梅花坊吗?那我到是一定要去瞧瞧。”

杨曼稍稍有了精神,不过梅花坊的吸引力到底不能跟柳永相比,只是她不好拂去吴宏的关心罢了。

所谓的梅花坊,按古代的分类来说,它属于秦楼楚馆中的一种,按后世的话来说,它是高级娱乐场所,能出入梅花坊的,非富即贵。梅花坊里,以歌舞妓为主,是妓,不是娼,在古代,卖笑和卖身完全是两种职业,另外还有一种卖手艺的,叫做伎。虽然他们的职业都属于下九流的一种,但是在某些程度上,妓高于伎,伎又高于娼。

而在北宋,妓的地位空前高涨,因为当今皇帝宋仁宗的母亲刘太后,也就是传说中狸猫换太子的那位刘妃,正是出身于妓,她原本也是位刺史千金,可惜父亲死后,家道中落,只能以击鼓和说鼓词儿为生,说她是妓,那还是抬高了她的身份,其实她连妓也算不上,只能算伎。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身份低微的女人,却成了北宋历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个女人。没有人敢瞧不起妓,瞧不起妓就是瞧不起当今皇太后,在这个皇权大于一切的时代,这可是能要命的事情。所以说,在北宋,成为妓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就和现在的演艺明星一样,混得好了一样万人追捧,不高兴了还能耍耍性子,偶尔大牌一下,也是身价的体现。

当然,在后世妓和娼几乎已经没有区别了,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能和当时的妓划上等号的职业,那么大概也就只有那些演艺明星了。

说白了,梅花坊就是等同于一个后世的歌舞团,如果它的直隶上属机构是官府,那么它是就是国营的歌舞团,如果它是私人出钱开办的,那么它就是私营企业。宋代是个典型的商业社会,明白的说就是有钱,物质需求达到了,自然而然就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无论是官府还是私人,举行大宴小宴,都要招妓助兴,如果是官妓,官府招了就一定得去,而且还是不给报酬的,不过相应的,官妓也享有免税的优待,如果是私妓,那就得付钱了,根据私妓的等级付不同的钱,如果不给,或者小姐不高兴了,人家小姐是有权拒绝出席的,当然,私妓就得按法律规定上交税款。

在古代,小姐就是妓女的专用名词,要是哪个穿越人士冒失的称呼正经人家的姑娘为小姐,那是要挨巴掌的,严重一点还会送命,可惜的是后来蒙古铁骑来了,经过一番文化摧残后,崖山之后无中华,那些真正的贵族都消失了,外来的侵略者不懂那些礼仪,于是把小姐当成了高贵,这个称呼就成为了富贵人家的女儿的称呼,还出现了千金小姐这样的名词,当然,到了后世,小姐这个词又开始渐渐的回归它的本色。

回归正题,吴宏之所以特地提到梅花坊,是因为中秋节的时候,他来探望杨曼,偶尔听杨曼提了一句,想听一听梅花坊的百舌。这个百舌杨曼也是从茶楼听来的,说是杭州梅花坊里有个“俏百舌”。

吴宏的八卦

什么是百舌?

就是口技,看过聊斋的人都知道,里面就有一篇描写口技的,那叫一个活灵活现,装什么像什么。所以杨曼好奇了,她知道吴宏在杭州有个小别庄,就靠在西湖边上,风景是极好的,吴宏不太喜欢待在吴府,他在无锡城里也没有房产,一年中倒有大半年是住在杭州的别庄里,因此她听到这个八卦之后,在吴宏来探望她的时候就随口问了他一句。当时吴宏没有回答,想不到他竟然一直记在心里,这会儿还专门提起来。

杨曼看着吴宏,有些感动,她知道,这个小叔子是真的关心她,要不是知道吴宏和金家十一郎有些不对付,她恐怕还要怀疑金老爷子请梅花坊来就是吴宏给串唆的,要不然,请谁不是请,非请梅花坊不可,要知道,在江南的地面上,梅花坊只能算个二流歌舞坊,最出名的三大妓坊分别是流云居、碎月楼和红豆馆,然后是才是四大花坊,包括莲花坊、榴花坊、梅花坊和李花坊。

金家在无锡城里,虽然比吴家略差了一点点,但也是一方豪绅,不请三大歌舞坊,单单只请了梅花坊,确实是一件不经推敲的事。

不过再不经推敲,杨曼也无法怀疑到吴宏身上,因为吴宏是绝对不会踏入金家半步的,更不要说串唆金老爷子去请梅花坊了。

吴宏之所以不在无锡常住,和他不喜欢吴家的人有一定的关系,但最大的原因,却出在金家那位十一郎身上。

在无锡,人人都知道,金家十一郎是个无赖子。

无赖子,不是指无赖,而是指富贵人家里面没有才能、或者品行不端的儿子,宋太祖皇帝有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国训,所以读书人的地位空前高涨,读不好书的人是无赖子,读书好品行不好的也是无赖子,不像后世,提倡什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那时候一个男人如果被称做无赖子,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所以为了面子着想,他们就算是找枪手写文章诗词,也要证明自己不是无赖子。

至于品行问题,见仁见智,就算真有品行问题,掩饰总还是懂的。所以真正被叫做无赖子的人并不多,但并不代表没有,这位金十一郎就是一例。

与无赖子相对的叫麒麟儿,不是读书好品行好就能冠以麒麟儿的名号的,得两样儿都拔尖才行,至少也得是苏轼的那个程度,可是这世上能有几个苏轼,所以够资格被称为麒麟儿的人极少极少。

听说,吴寅就曾经被称为吴家的麒麟儿。只是听说而已,因为杨曼穿越过来的时候,她那个名义上的丈夫已经病逝了,她根本就没见过也没有跟吴寅相处过,对吴寅仅有的一点印象,大多还是从小雁口里听来的,据说,她这个早夭的丈夫,生得貌若潘安,才如文曲再世,前一句她相信,毕竟两个小叔子的模样儿在那摆着呢,吴寅是他们的亲兄长,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至于后一句嘛,吴寅再有才华,也没有在她面前展示过,而且古人所谓的才华,就是书读得好,诗词写得好,和杨曼承认的才华完全是两回事,后世里那些高分低能的人有的是,所以暂且就先打个折扣好了。

金十一郎的名字叫金胜,是个性格极其乖张的人,他和吴宏的梁子,早在十几年前就结下了,那时候两个人不过都还是才满十岁的小娃娃。

在无锡,有一处叫做弘文馆的蒙学,是东林书院的院正杨时先生出资开办的,私学里的夫子,是由东林书院里的学生兼任,有点勤工俭学的意思。凡是无锡城内有些家底的人家,都愿意把自家孩子送进去启蒙,这就有点像后世的私立贵族学校。那时候,吴寅、吴宏还有六房的吴宵、吴宜几个兄弟,都在弘文馆内进学,接受启蒙教育。

除了吴宵资质有限之外,吴家其他三个兄弟都是私学里的佼佼者,自然惹人嫉妒,金胜便是嫉妒者之一,吴寅吴宜两个,都是吴家的嫡出,他不敢动,但吴宏是个私生子,就连吴家自己人都没几个瞧他顺眼,所以金胜就理所当然的拿吴宏当出气筒,经常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带着一班小孩子,把吴宏堵在角落狠揍。这个金胜心思缜密,打人也不打脸,专捡衣服挡得住的地方打。

吴宏人单势孤,加上他又不愿意去向几个兄弟求救,被打了也不跟人说,以至于有一段时间他消瘦得厉害,甚至开始尿血,直到有一次,正好碰上吴寅到茅厕来小解,无意中发现吴宏的尿液里有血。

吴寅当时就吃了一惊,不过没有去问吴宏,他知道吴宏个性孤僻,对吴家几个兄弟都有种仇视的心态,因此他在放学之后,只悄悄跟在吴宏身后,没几天,就发现金胜带人堵在路上暴打吴宏,当时吴寅就气得差点晕过去。虽然吴宏和他不亲,但毕竟是亲兄弟。

别看吴寅身体比较虚弱,脾气可半点不弱,从某个方面来说,吴寅的性格不像他爹,倒更像他三叔。为这个,隔天吴寅就招了一帮子家仆护卫,把金胜给暴打了一顿。

金胜被打得整整半个月没能下床,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金家老爷子派人上门问罪,吴寅哼了一声,当着他爷爷的面回了金家的人一句:“你们金家的人怎么对我们吴家的人,我们吴家的人就十倍还击,告诉金胜,他要是再敢欺负我弟弟,我就敢打得他满地找牙。”

当时,他爹吴坦之还在京城里做官,吴家当家的还是吴老太爷,这个老头子最是护短,一听是自家的子孙先挨的打,马上就吹胡子瞪眼,二话不说,就让人把金家的人给赶了出去。因为吴家势大,最后,这件事还是以金老爷子押着金胜过来赔礼道歉了结。

吴宏为这件事,后来还被吴老太爷打了十棒子,理由是身为吴家子孙,在外面受了欺负居然忍气吞声,这是耻辱,该打。吴寅也被关了一个月的禁闭,理由是处理事情的方法太过粗暴,吴家身为官宦世家,书香门第,打打杀杀有损声誉,这一个月里,吴老太爷传授了吴寅许多对付人的阴招,可见这位老爷子还是很阴损的。

不管怎么说,吴宏对吴寅还是很感激的,从这以后,他对吴寅就很亲近,就算吴寅夭折了,他对吴寅的妻子也就是杨曼,依然十分亲近,逢年过节总要来探望。

不过也是因为这件事情,吴宏和金胜之间梁子结得越发的大了。吴老太爷和吴寅在世的时候,金胜还有所收敛,等到他们都死了,金胜再碰上吴宏,也就肆无忌惮的挑衅。吴宏的父亲吴坦之性格比较宽厚,知道自家儿子和金胜之间的冲突,总是劝吴宏忍让一二,毕竟,金家在地方上,也是强豪,能不得罪当然最好。

吴宏对这个父亲是很失望的,也不想跟金胜再斗下去,所以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到通州他三叔那里住了两年,两年后回到吴家举行了冠礼之后,就带着吴坦之分给他的一点薄产去杭州,买下了一座别庄。

这桩八卦,杨曼只知道后半部分,前半部分发生在她穿越之前,还是从小雁嘴里听来的,老实说,对她那位未曾蒙面的死鬼丈夫,杨曼还是很钦佩的,这样的男人,如果不是身体虚弱,简直称得上女人梦中的白马王子了,可惜,寿短,如果他能活到现在,自己会爱上这样的男人也说不定。

听说在吴宏去杭州之前,和金胜还发生过一场激烈的冲突,可惜这场冲突的具体内情,被吴金两家的人遮掩得严严实实,以至于除了吴金两家的当家人和两个当事人本人,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冲突,总之最终的结果是金胜又床上又躺了整整两个多月,而吴宏则远走杭州,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吴家来。

杨曼也曾想过旁敲侧击的问问吴宏,不过最终还是强忍下八卦之魂,毕竟吴宏对她极好,她要是还这么八卦,就太不厚道了。

反正,金老太爷请了梅花坊的事情,绝对不可以跟吴宏有关,大概只是巧合罢了。

杨曼下了最终的定论。

除夕必做三件事

吴宏走后,高氏就派人来请杨曼。过两天就是大年三十了,百姓们管这一天叫做除夕。

除有“去”的意思,夕是“日月交替”,合起来就是指月穷岁尽,也就是一年已经走到了头,另一年即将开始,这一天,有三件事要完成。

第一件事还是祭祀,祭祖就不必说了,古代中国人的节日历来如此,不管是什么节,都要祭祀祖先,和腊八一样,给祖先奉上祭品就行了,因为除夕这一天要祭祀的实在太多,所以不像腊八那样,一大早全族人排着队去祠堂,这一天或早或晚,只要得空的时候就可以去拜祭祖先。除了祭祖先,还要祭神,不管是门神、灶神还是梁神、厕神,反正只要是搭了个神字的边的,都要祭拜一下。

杨曼刚刚穿越过来,过第一个年的时候,被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神给吓到了,后世过年的礼节已经简化了不少,最多也就是吃吃团圆饭,看看春节联欢晚会,再放放烟火,她从来不知道原来除夕这一天,竟然要拜这么多的神,简直就是骇人听闻,她最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连茅厕里,都要供一位神呢?

不管为什么,总之,她入乡随俗了,现在,她已经开始度过穿越以后第十个除夕了,早已经见怪不怪。

整整一天下来,所有的大神小神都拜完了,祖先也拜了,终于,可以吃团圆饭了。这就是除夕必做的第二件事。

吃饭是件高兴的事,拜了整整一天,大家坐在一起和和美美的吃一顿饭,再看府里的歌伎舞伎又跳又唱,多舒心啊,可是痛苦的是,宋代人是不吃猪肉的,哦不,准确的说,是宋代有钱人是不吃猪肉的,只有卑贱的人才吃猪肉,稍有点身份的都吃羊肉,可是,杨曼却恨死羊肉了,她受不了那膻味儿。

好吧,最多她不吃羊肉就是了,捏捏鼻子忍过去就算了,可是更痛苦的事在后面。

这就是除夕必做的第三件事,守夜。

一开始就提过,杨曼这一辈子,哦不,现在是两辈子,都只信奉过两句话,其中一句话就是“睡眠不足是美容的天敌”,所以,上辈子她最恨加班熬夜,这辈子她最恨除夕守夜。

虽然现在离除夕还有两天,但杨曼已经开始痛苦了,因为婆婆高氏把她叫过去,是分派事情给她做的。杨曼很痛苦,她只想当个闲闲的米虫寡妇,没事看看八卦,有事也当八卦看,又不想掌管吴府家业,为什么近来婆婆越来越喜欢分派事情给她做呢?

可惜,高氏听不到她的心声,分派给杨曼的绝对是一件耗心费力的活儿——核对年后要送给各家亲朋好友的礼单。

吴家到底有多少亲戚,说实话,虽然在吴府生活了十年,可是杨曼一直就没有搞清楚过,那些草鞋亲就不算了,那些分出去的旁系吴姓也不算,只算本家这一脉,兄弟,亲家,儿女亲家……曾老太爷有九子,其中四个是嫡出,五个是庶出……然后吴老太爷有三子,已经过世的吴二太爷、吴三太爷各有五子,吴四太爷死得早,没有留下子嗣,所以从吴二太爷那里过继了一个,吴五太爷有二子,吴六太爷一子,吴七太爷只有一女,吴八太爷、吴九太爷……好吧,光是这几位太爷的子子孙孙,就已经让杨曼一个脑袋两个大了,更不要提他们和他们这些子子孙孙的亲家们。

幸运的是,受苦受难的并不是只有杨曼一个人,同时还有她的新妯娌,吴六太爷家的新媳妇,那位王秀娘。

这是一个信号,杨曼就算了,因为她这一房,就只有她一个媳妇,高氏把事情派给她做,也在情理之中,但六房却不止王秀娘一个孙媳妇,她上头的上头有那位得宠的朝芙娘子,她上头有婆婆苏氏,和她平头的还有嫂子陆氏,这件事情偏偏交给了王秀娘这个刚进门的新媳妇来做,显然就不太寻常了。

明里来说,是给王秀娘一个尽快融入吴府熟悉吴府的公关关系的机会,暗里来说,是苏氏和这个新儿媳妇联合起来,跟朝芙夫人唱对台戏,六房的内院大权,怎么能长期让一个如夫人来管理呢。

不过六房的那点猫腻,杨曼半点不上心,关她什么事呢,哪天要是双方撕破脸皮打起来,她倒是乐得抱着瓜子捧着茉莉茶拎个小板凳看好戏,看完好戏少不得还要上前去劝架。不过这样的场面显然是不可能发生的,毕竟都是大家闺秀,暗地里斗智斗勇是经常的事,明面上的泼妇骂街,就真的只能到大街上才能看得到了,这种深宅大院里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场景的。

这是杨曼第三次见到这位妯娌。

第一次是吴宜和王秀娘新婚大喜,她们一帮子吴家的女人和孩子去闹洞房,不过那时候杨曼只在门边站着,笑咪咪的给自家儿子出馊主意,让他去偷喜床上的花生吃,因为隔得远,所以并没有看清楚王秀娘的模样。

第二次就是腊八之后,王秀娘来送回礼。王家果然不愧是有数的名门望族之一,在礼数上,绝对的细致周到,杨曼送给王秀娘的是一尊送子观音,通体都是用汉白玉雕成的,谈不上名贵,但那一手雕功却是罕见的,是杨曼特地托吴宏到苏州请了最好的手艺师傅,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雕成。

王秀娘也不含糊,打听到杨曼信佛,回礼就送了一尊金弥陀,虽然才只有拇指大小,可是金是十足的赤金,雕功更是完全不下于那尊汉白玉的送子观音,因为个头小,于细微处更见功力。

好吧,单就财力而言,杨曼没办法和她这位王家的掌上明珠相比,因此只能笑咪咪的收下回礼,拉着王秀娘说了好一会儿的闲话,顺便打听打听河北那边的风土人情和八卦。

王秀娘的言谈举止也是极和善的,模样儿端庄美丽,倒是没什么傲气,给杨曼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女人是被古代男人所赞美的贤妻良母的典型。

不过这世上是不可能有完美的女人的,所以杨曼对这位新妯娌的看法也持保留意见,等以后相处多了,自然就会了解对方的为人。

腊八过后,杨曼忙得没一天清闲,估计六房那边也是同样的情形,所以就再没见过王秀娘。这一次倒好,干脆,两个人就得在一起待上整整一天了,恐怕还得带点熬夜。

无形的比较

腊月二十八,这天一大早,王秀娘就来了,等在文魁院的外面,杨曼当时正在梳洗,听到春桃来报,吓了一跳,连忙让春桃把她请进来,都是妯娌,也就不避讳了,直接让王秀娘进了她的闺房。

小雁帮杨曼梳好头发,正在往头上簪花,一眼看到王秀娘进来,顿时抿起嘴巴笑道:“三少夫人来了。”

王秀娘今日穿了一身娥黄的衣裳,衣摆上绣着富贵纹,身上还披了一件银红的锦绣袄子,肩膀和袖口都围了一圈皮毛,看上去极是暖和。头发都盘了起来,用一顶翡翠冠罩着,冠沿也围了一圈貂皮,华贵之外,还能挡风。

杨曼回头,扫了一眼翡翠冠,然后才笑道:“随便坐,我一会儿就好。”

宋代女子流行戴冠,而且越高越好,所以王秀娘戴翡翠冠并不稀奇,而且她的个子比杨曼矮个半个头,头上戴个冠,也能无形中让她跟杨曼保持等高。

王秀娘也不生分,径自坐了,才道:“我道我已经起晚了,却不料原来还有比我更晚的,早知道还不如在床上再睡片刻。”

杨曼失笑,道:“那倒是我的不是,早知秀娘你起得这般早,昨儿就该派人知会一声,也好让你与三弟他多温存片刻。”

她这话一出口,王秀娘的脸上就像煮熟的虾子,全红了。到底还是新媳妇,哪比得杨曼两世为人来得脸皮厚。就连小雁这个已经嫁出去三年的使女,脸皮都比她厚几分,这会儿抿着唇偷笑个不停。

片刻后,杨曼也打扮停当,她的装束自然没有王秀娘那么华贵,但胜在华丽雅致,毕竟杨曼穿越过来以后,倒有至少一半的功夫是花在了美容打扮上面,怎么可能让王秀娘比输下去。今天她特地起了大早,光是化妆,就花了半个多时辰,其实也只折腾了个淡妆,但看上去就像没化妆一样,好像她天生皮肤就这么细腻,唇色就这么饱满,就连面颊上的红晕,也就像气血自然,昭示着她的健康一样。

衣服也是精心挑选的,宝蓝色十分衬她的肤色,而且这个颜色在端庄中又不失华丽,符合她吴家长孙媳妇的身份,即使在王秀娘一身锦锻面前,也毫不失色。然后她让小雁给她挽了一个坠马髻,在髻端坠了一个如意流苏,是用紫绿双色细绳编成的,虽然不是什么贵重首饰,但是胜在精巧,流苏下端还串了一颗蓝宝石,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好不炫目。又在后脑勺簪了一朵芍药花,不经意间,便流露着一抹诱人的风情。

“曼娘好手段,这流苏极是精巧,该不是你亲手编就的吧?”看到杨曼含笑点头,王秀娘不由得心服,掩唇而笑,“以后我倒要常来往,向你讨教一二呢。”

其实宋时已有流苏,只不过绳编的一般挂在腰间,或者挂在墙上装饰房间,戴在头上的一般都是金银制的流苏,或做成步摇,或做成插梳,在上面缀上各色宝石,极是光彩夺目,像杨曼这样把绳编的流苏串上宝石而戴在头上的,很少见,因为这太考教编织的手艺了,编好了,自然是让人羡慕,编得不好,反而丢丑。

杨曼很大方,笑道:“那自是好的,我都教给你,学不学得会,可不担保哦。”

“你只要尽心教了,学不会那是我笨,可不敢怨教的人不尽力。”

说着,两个女人相视而笑,携手便出了门,径自往库房去了。小雁和王秀娘带来的一个叫品香的陪嫁使女紧紧跟在后头。

吴府的库房位于后院东侧的跨院里,整整一个院子,全部被当成了库房使用,还有正副两个管事外带三个养娘专门进行管理,另外有两个使女两个小厮每日清洁打扫,这些人都是大房和六房的亲信,库房重地,等闲人是进不来的,就算是杨曼,也是第一次到库房来。不过这是吴府的大库房,像她的文魁院,还有个小库房,里面的东西全归自己管,不然每次她要用点东西,都得请示高氏,那多不方便,而且全无隐私。

早在昨天,正副管事就已经接到高氏的通知,知道大少夫人和三少夫人要过来核对今年的年礼,所以早早的就带着三个养娘等在院门外了。

“见过大少夫人,见过三少夫人。”

这里要交代一下,吴家长房和六房没有分家,所以不但住在一起,连库房也是公共的,当然,各家各院的小库房不算在内,不像其他几房,全部分出去了,既然分出去了,自然要有所区别,从宗法上来说,已经不是一家人了。

库房里有个十分宽敞的大院子,平时天气好的时候,那些使女小厮们就把收藏的字画书籍拿出来晒晒,免得潮了霉了被虫蛀了,到了清点物品的时候,就把要清点的物品全部抬出来,在院子中间放着,让主人一样一样过目。

可这就问题来了,现在寒冬腊月的,让杨曼和王秀娘两个女人顶着寒风在外面清点上整整一天,光是想想杨曼就觉得身上发寒。

不过一进院门,她就放心了。

库房的管事显然是伺候周到的,早就带着人连夜在廊下搭起了暖帐,用厚厚的棉布将一段回廊整个围了起来,地上铺了地毯,四个角落都安置了火盆,中间摆了一张八仙桌,桌下也有火盆,左右两把太师椅,椅子上都放了棉垫,人还没有进去,暖气就已经扑面而来。

杨曼正在感叹这就是有钱人的铺张的时候,王秀娘倒是见惯似的,不以为意的扫了四周一眼,然后对杨曼道:“大嫂子先请。”

杨曼这才恍过神来,老实不客气的当先走入暖帐中,在左首坐下。王秀娘紧随其后,在右首坐下。

过错

“你们几个,先把名字报上来。”王秀娘先对杨曼笑了笑,见杨曼没有先开口的意思,不由想起昨夜婆婆苏氏对她说这位大嫂子不爱管事的话来,于是她先开了口。

管事们连忙上前通名,王秀娘也没有多说什么,讲了几句开场白,大概意思就是我知道你们辛苦了,不过辛苦也就今儿一天,等忙完了,只要没有出什么差错,自然有你们的好处之类的。

然后她才对杨曼道:“时辰不早,咱们也不耽误了,大嫂子把礼单拿出来,这就一一核对过目吧。”

在这些管事养娘面前,王秀娘露出了精明干练的一面。杨曼倒是不奇怪,听说这位弟媳在家中的时候,就管理过内院的事务,所以熟练也是应该的。

于是杨曼取出了高氏交给她的礼单,由她唱报礼单上的物品名称,管事们指挥使女小厮们抬上来,养娘们在一边解说,王秀娘和杨曼亲自检查过目,确认无误之后,再将送给每一家的礼物打上封条。

火盆换了五六回,她们一直忙到了戌时才结束,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也是差不多的时间,两个人又来继续昨日的工作,这次差不多在掌灯时分就全部梳对完毕,把所有的礼品都装箱搬回库房放好。

隔日,已经是大年三十,也就是除夕了。杨曼起了大早,和王秀娘一起,向婆婆高氏汇报了昨天核对礼单的结果,除了有两份礼品准备得不太合适之外,别的也没什么,当时她就跟王秀娘合计着给重新准备了,这种事情王秀娘熟悉得很,杨曼看当时大家都忙得很,没向婆婆高氏请示就当场拍了板,这时做汇报,就顺口提了一下。

高氏听了笑笑,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道:“曾老太爷在世的时候,那两家原也是和我们家很亲近的,是你曾祖母那一房的亲戚,只是后来疏远了,这几年才又近了些,我顾念着你曾祖母以前的情分,所以厚待他们,按说你这样处理也是不错的。”

杨曼听得一头雾水,她算了算,曾祖母那一辈的亲戚,已经过了三代去,就算这几年又有来往,也算不上什么,这礼送与不送,问题都不大,她实在弄不明白,高氏为什么还要厚待他们。

倒是王秀娘若有所思,向杨曼使了个眼色,然后两人一起告退出来。

“有什么问题吗?”杨曼出来后,很虚心的向王秀娘求教。

这里便可看出半路穿越过来和土生土长的宋代人的区别了,中国历来都是人情社会,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实在不是从后世穿越过来的杨曼能弄得清楚的。但王秀娘就不同了,王家同样是名门望族,而且她在娘家的时候,就受到系统的培养,绝对是一个再合格不过的大家族出身的女人。

王秀娘叹了一口气,道:“难怪大家都说曼娘你总不爱管事,你还真是不管事的。也是我疏忽了。那两份礼品,还按昨日的礼单改回去吧。”

杨曼还有些迷糊,王秀娘又道:“老夫人的安排,自有老夫人的道理,你我不知其中内情,擅自改动,便是错了。这事,其实昨日就该及时禀报给老夫人才是。”

啊,原来如此。王秀娘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杨曼又不笨,哪里还有听不明白的。这两份弄错的礼品,其实就是高氏给她们故意设下的绊子,有两个目的,一是考教她们对吴家的那些亲朋好友的近况的熟悉程度,二是考查她们处理事情的手段是不是细致谨慎。

第一个目的就不提了,杨曼本来就没搞清楚吴家到底有多少亲戚,平日里又不是个爱管事的,哪里会知道那些亲戚的近况,而王秀娘又是新嫁过来的,从归宁回来到现在才有几天,就算把吴家的亲戚们列成一张表让她背,她也背不下来呀。

至于第二个目的,这就是一个掌管内院大权的一把手的手段了,不管是谁,都不会喜欢自己手底下的人自作主张,在没有征得一把手的同意,就擅自改动一把手的决定,是不合规矩的,哪怕是一把手错了,也要先禀报过后再改动。

而王秀娘却以为杨曼对吴家的那些亲戚应该是十分了解的,所以昨天杨曼一拍板,她也没有多想,就更改了礼单。

其实杨曼和王秀娘做的也不能算错,只不过是顺序颠倒了一下,先改了礼单然后才禀报给高氏知道,所以高氏也没有责怪她们,只是不轻不重的提醒了一下。

这对杨曼来说,无所谓得很,反正她又不想掌管吴府内院大权,至于王秀娘,就更没有什么影响,一来她是新妇,犯这点错是在许可范围之内的,二来她是六房的孙媳妇,虽然现在大房和六房并没有分家,但那完全是因为吴六太爷还在世,等吴六太爷两腿一伸,除非大房后继无人,否则六房还是要分出去的。所以王秀娘的目标在六房的内院大权,整个吴府的内院大权,她是没有指望的。

所以,想通了这一点的杨曼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一笑了之。王秀娘倒是有点小心结,觉得她一进门办的第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就犯了这么个算不上错误的错误,脸上无光。不过看到杨曼还像平时一样轻言笑语,她也不由得一笑,心里暗暗有点赞叹杨曼的平和。

“等过了大年,有了空闲,我再来与大嫂子说话。”说着,王秀娘带着使女品香回去了。

杨曼对她挥了挥手,然后笑容一收,对小雁愁眉苦脸道:“走吧,我们回去拜神。”

一想起今天要拜多少大大小小的神,她就笑不出来,这一天下来,光是磕头就能把她磕晕了,膝盖也跪肿了。

小雁对她的脾性知根知底,听到这话,忍不住笑得前俯后仰。

杨曼恨恨的瞪了她一眼,道:“笑什么,你也要拜的。”又不会比她少磕半个头,至于笑成这样嘛。

小雁捂着笑疼了的肚子,道:“夫人,明明您平日都要在观音像前烧一柱香,为什么一提到拜神,就这么不情愿呢?”

“你懂什么……”

杨曼又瞪了她一眼,这种事情没办法解释,她是个受过现代唯物主义理论教育的无神论者,可是生性又怕鬼,很矛盾对不对,可是人本来就是矛盾的,她不信神,可是她又怕鬼,所以她不忘天天抱佛脚,可是又极端厌恶拜神,关键原因是,要拜的神实在太多了,这还没算上大年初一去庙里进香呢,到时候大殿里一圈菩萨拜下来,又是十几二十个。如果只拜一个两个,她也就不说什么了。

黄梅花儿

回到文魁院里,春桃已经把香案祭台全部准备好了,充作供品的三牲六畜,自然一个也不少,点了三柱香,然后杨曼就带着吴顼、小雁、春桃,还有看门和打扫的几个婆子,东拜一下,西拜一下,南拜一下,北拜一下,四方土地拜完了,再拜门神,拜完门神拜灶神,拜完灶神拜厕神……

到最后,她已经完全拜昏了头,基本上跨过一道门就要磕几个头,差点晕头晕脑的跑到对雨阁前面连那只三脚蟾蜍也拜了。

“我觉得我已经成仙了……”杨曼累瘫在院子里自言自语。

“啊?”

吴顼眨巴着眼睛,小家伙精力十足,比他娘神气多了,这也难怪,杨曼磕三个头,他才装模作样磕一个,这样偷工减料下来,当然不会累。杨曼也想偷工减料,可惜有心无胆,她是不信神,但她敬神。

“你看,到处烟雾缭绕,这就是仙境啊……”

杨曼有气无力的四下一指,果然,吴府大宅里,到处都是烧香烧出来的烟雾,空气中全是檀香味儿,那叫一个虚无缥缈,确实有点后世电视里演的仙境的感觉了。

“娘,您还是回屋里歇歇吧。”

吴顼撇撇嘴,看小家伙的目光,显然有些瞧不起他娘了。

于是,杨曼一个毛栗子狠狠的落在了他的额头上。

“娘,你不是没力气了吗……”吴顼捂着额头,眼神那个委屈啊。

“教训你这小鬼头的力气还不缺……”杨曼得意洋洋的展示了一下当人家娘的特权。

吴顼这个当儿子的只能认命。

不过杨曼还是回屋里小睡了半个多时辰,不睡不行,晚上还要守夜呢。

酉时还差三刻的时候,高氏派了人来请杨曼过去赴团圆宴。

杨曼让小雁帮她把头发修整一下,挽的还是坠马髻,只不过把流苏换了下来,插上了一支金步摇,在鬓角上簪了一只小点的凤头钗,还有一枝迎春花,正好在她的后脑勺上环了半圈。然后又换了一套带点喜庆色彩的衣裳,这才带着吴顼慢吞吞的过去。

小雁没有跟过来,她是出了嫁的使女,虽然仍然在杨曼身边伺候着,但是除夕这一天,拜过神后,只要杨曼同意,她还是可以回到丈夫身边的帮忙的。

团圆宴是在酉时开始,去早了也不过是坐在那里无聊,杨曼要保持吴府大少夫人的威严,所以不可能像那些养娘使女一样,围在一起嗑瓜子,剥花生,到时候还不馋死她。

有了这个想法,她就走得越发的慢,东逛逛,西逛逛,先在对雨阁里绕了一圈,然后又到后花园停留了片刻,美其名曰是去寻梅,其实也就是摘了一支黄梅花儿,打发春桃回文魁院寻了个白釉花瓶来,把黄梅花儿插在花瓶里,又让春桃托着,才不紧不慢的去了高氏住的正院。

这黄梅花儿,就是蜡梅,因为开在寒冬腊月,色泽金黄,所以古人将它叫做黄梅,后来苏轼才将它改称为蜡梅。现在苏轼还没出生呢,所以腊梅还不叫腊梅,叫黄梅。按照中国人的习惯,送人花儿不兴送梅花,因为梅字发音谐“霉”,送梅花就是送霉,但是这黄梅花儿却是例外。

说起来,这里面还有个传说,据说宋朝刚建立那会儿,皇宫里有一段宫墙突然倒了,皇帝很不安,认为是不祥之兆,就在他很发愁的时候,在宫墙下突然看到一树黄梅花儿,满树金黄金黄,开得好不茂盛。有大臣说,这黄梅花儿花瓣金黄,是皇者吉兆,要有好事发生了。果然,不久就发生了一件让皇帝开心的大好事,于是宫墙倒塌的阴影就在皇帝的心里淡去了。从此黄梅花儿就成了吉祥的象征,别的梅花不能送人,也不能插在屋里,可是黄梅花儿就可以。

传说毕竟只是传说,真真假假分不清,反正杨曼只要知道,这腊梅是可以插在屋里的就成。

一进正院,就有个养娘迎了上来,笑道:“大少夫人可算来了,老夫人都问了您几遍了。”

杨曼抬着下巴,温和的笑了笑,道:“本来早到了,半路上突然想着空手来不太好,就绕去后花园给婆婆折了支花来。”

“还是大少夫人有心,哪像其他人,都是空着双手来的……”

养娘巴结了几句,将杨曼引到了暖阁,掀开了挡风的厚棉布帘子。

一共过了三道门,才算是真正踏入了暖阁内。比起在库房的暖帐,这暖阁里可又暖和了许多,通风也好,虽然摆着好几个火盆,可闻不到半点木炭味儿。暖阁里也宽敞,地上铺着花毯,陈设比较简单,左边有一个大屏风,隔出了一个小间,外面留有大片的空间,一屋子女人或坐或站的围在屋里,也不觉得气闷和拥挤,就是脂粉味重了些。

“婆婆安好。”除去斗篷,杨曼笑咪咪的当先就对高氏福身一礼。

吴顼这鬼灵精从她身后窜了出来,满嘴的奶奶、叔婆、婶娘、姑姑,杨曼一个礼还没有行完,屋里坐着的人就已经全被他喊了一圈,乐得这些女人们个个笑得合不拢嘴,对这小鬼头喜欢得不行。

“好,好……”高氏乐呵呵的道,“你可来晚了,还不给你几位婶娘见礼。”

这时候,几乎吴府里所有的女眷都聚焦在这间暖阁里,只除了那位老太君。正首坐的是高氏,后面环绕着吴坦之的几个婢妾。然后左右首各坐了两排女人。

左排领头的是长房第三子的媳妇方氏,接着过去坐着的是方氏的三个女儿:吴珍珠、吴珍珏和吴珍琴。再过去是杨曼的亲小姑子,名字叫吴珍宝,不过她不是高氏所出,而是妾室所生,所以坐在最后面。

右排领头的是朝芙夫人,她是吴六太爷的如夫人,身份不高但辈份高,下首就是六房的儿媳苏氏,苏氏和高氏一样,身后也围着几个婢妾伺候着,这些婢妾身份低微,所以没有座位。坐在她下方的是两个孙媳妇,长孙媳陆氏和次孙媳王氏,王氏就是王秀娘,再过去是也是婢妾所生的女儿,名叫吴珍容,就是先前提过的很有才情的五姑娘。

还有一个位子空着,没看到那位九妹妹吴珍芍,大概是还没有来。

杨曼环视一圈,便笑着向两面行礼,道:“朝芙娘子安好,三婶娘安好,五婶娘安好……”

然后便是几个妾室,虽然地位比较低,但好歹算是长辈,她也见过了礼,那几个妾室可不敢轻易接受,侧着身子只受了半礼,而且还连忙回了礼。

朝芙夫人是如夫人,虽然也是妾室,但到底比一般的妾室地位高了许多,而且又长了两辈,所以她是可以坐着的,在高氏之后,杨曼第一个向她问安。三婶娘就是吴六太爷的儿媳苏氏,五婶娘方氏是吴显之的夫人,就是那个不喜欢文章偏偏喜欢舞枪弄棒跑到通州当团练使的吴家不肖子。在本家这一脉还有个二婶娘,就是远在苏州的曹氏。

再然后跟几个平辈的妯娌、小姑子分别见了礼,她们也还了礼,才算完事,杨曼就在高氏身边坐定,吴顼这小家伙待不住,从高氏那里拿了几块点心,早跑到外面和使女们玩捉迷藏去了。从杨曼坐的这个位置来看,也可见高氏对她的喜欢,要不然她一个晚辈,怎么能坐在两位婶娘的前面。

这时高氏又道:“谁带了黄梅花儿进来,这香气时有时无,使着劲儿闻又闻不着了。”

一台戏

朝芙夫人立时便笑道:“可不是嘛,这黄梅花儿的香味最是勾人,想闻的时候闻不到,不经意了,又盈香扑鼻。”

“就是娘子这张嘴最会说。”苏氏笑着接了一句。

朝芙夫人是如夫人,如同夫人一样,但到底不是夫人,虽然下人们喊她一声夫人,但是像高氏、苏氏、方氏这些名正言顺的夫人们,是不会称她为夫人的,只叫她一声娘子。苏氏和朝芙夫人本来就不对付,因而她接的这句话,听上去是说朝芙夫人嘴巴灵活,其实是不含什么好意思的。

春桃这时捧着花瓶站在三道门的帘子外,隔着帘子,花香气透不进来,但是时不时有使女往里面递茶,掀起帘子时,香气就顺着风透了进来。

其实这花香是杨曼进来之后才有的,谁不知道是杨曼摘了花儿来,只不过高氏没有点明,朝芙夫人平素又机灵,便顺着高氏的口风说了下来,明着是赞花香,其实是赞杨曼呢。

杨曼轻轻一笑,道:“这是我路过后花园的时候,顺道摘了来的,怕这暖阁里闷得慌,给大家伙儿透透新鲜来着。”

说着,她拉高声音喊了一声“春桃”。

春桃在帘子外面听得分明,清脆的应了一声,掀开帘子就走进来,将插着黄梅花儿的花瓶摆在高氏旁边的几上,道:“祝老夫人吉祥如意。”

“哟,看这丫头,往日里老实八交的,不见她多说半句,这才跟了曼娘二三年,嘴巴就这般甜,真跟抹了蜜似的。”高氏笑得合不拢嘴。

她这哪里是在夸春桃,拐着弯还是在夸杨曼呢。没办法,谁让杨曼有太多的本钱让她夸呢,不夸岂不是浪费了。高氏对这个儿媳妇可是满意得不能再满意,只可惜福薄,年纪轻轻就守了寡,这让高氏对杨曼更是怜惜,一逮着机会就要夸几句,好像这样就能弥补什么似的。

显摆,这就是实打实的显摆,杨曼表面上谦虚的低头,心里那个乐开了花,高氏越显摆她,就证明她越出色,咱当不了绝代美人,也当不了气质美人,当个贤惠美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很明显,杨曼这是有点得瑟了。

苏氏笑道:“这是嫂子有福,捡了个好儿媳,哪像我家的……”她斜了斜眼,瞅了陆氏和王氏各一眼,才又接着道,“一个整日里闷不吭声的,让她做点什么就跟要了她的命似的,另一个嫁进来时间还短,倒是瞧不出什么特别的,就是在家事上,还算个明白人。”

她倒是没有指责王秀娘什么,毕竟对这个二儿媳妇她还是满意的。

陆氏,闺名一个茜字,生性就比较懦弱,这会儿听到苏氏提起她,脸垂得更低了,当真是一丝气儿也不出的。

王秀娘瞥了陆氏一眼,道:“嫂子这才像个闺中人呢,哪像我呢,生来就是个爱管事的性子,哪天要是做错了事,婆婆不要骂我才好。”

听到这话,高氏便笑了,道:“管事才好,将来也可以帮你婆婆多分担些,曼娘什么都好,就是不爱管事这脾性,让人爱不得也恨不得,看我这把年纪了,还要天天操心。”

说到这里,几个女人都笑了。只有朝芙夫人的脸色不太好,她这个如夫人明显是被夫人集团排除在外的,不过她仍是插嘴道:“曼娘不爱管事,便更要让她多做些事,让她不得不管才好,省得每每看她清闲,便叫人眼红。”

杨曼马上道:“婆婆正当盛年,合该着多管些事才对,我还年轻,哪里懂那些家长里短的琐碎事情,想要像婆婆这样,什么事情到了手上都一眨眼就摆平,那还得多学几年,早着呢。”

“这孩子……”高氏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儿,“什么盛年,都是老太太了……”

杨曼脑门后面全是黑线,高氏也不过才四十多岁,按后世的话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咳咳咳,反正绝对是盛年,高氏要是老太太,那她是什么,中年妇女?虽然在这个时代,女孩子十五六岁就可以嫁人了,四十多岁的确称得上是老太太了,但是在杨曼的心里,她才二十出头的年纪,绝对绝对是正处于人的一生中最好的年华。

所以说,杨曼刚才的话,可全都是心里头的大实话,绝对没有半点奉承的意思。

她们这里说得热闹,底下几个小姑子倒是一个个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努力做出大家闺秀的模样,杨曼瞧着都替她们觉得累,陪着高氏笑语了一阵,便又道:“婆婆,我可不听你们聊那些家长里短了,你们坐,我和妹妹们一边玩儿去。”

“就知道你嫌我们烦了,去吧去吧,这里有几个丫头都难得来一趟,你与她们多亲近亲近也好。”

高氏指的是方氏的三个女儿,她们当初都随吴显之去了通州,也是过年才回无锡一趟,和杨曼并不亲近。

杨曼笑着站起来,拉起那几个小姑子,对长辈们福身一礼,便聚到屏风隔开的小间去了。那边,王秀娘犹豫了一下,便拉起像个小媳妇一样坐着一动不动的陆氏,向几个长辈道了一声罪,随着杨曼一起去了旁边。

“唉,可算是能舒舒手脚了……”吴珍珠长长吁了一口气。

一群小姑娘们围在一起,纷纷活动起手脚,可见刚才已经装模做样坐了不少时候,手脚都坐僵了。

王秀娘噗哧一声笑,道:“几位妹妹可得谢谢你们大嫂子才成,亏得她好心,把你们全部拉过来。”

“是,来,姐妹们,我们给大嫂子行礼。”

吴珍珠嘻笑着,装做要给杨曼行礼。由这里可以看出,几个姑娘中,要属这位七姑娘的性格最活泼开朗。像五姑娘吴珍容,虽然比她大两岁,可是言行举止,却沉默寡言多了,要想了解这位妹妹的性情,光是聊天是聊不出来,得看她写的诗词,她的心事,全都在她的诗词里。

奈何杨曼是个不懂诗词的,谁让她是半路穿越过来的,古文功底差了不是一点半点,这里面随便挑个女人出来,都比她强,所以对这位五姑娘,她只知道她有才名,却不知道她到底怎么个有才法。

“好了好了,我也不受你们的礼,别你们的新嫂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了,七妹妹,十妹妹,还有十一妹,今天还是你们第一回见着三嫂子吧,得要见面礼,可别让她唬弄过去了。”

她一句话就把大家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王秀娘身上去了。

迟到的原因

方氏带着三个女儿是昨天才赶到的,所以的确还没有见过王秀娘这个新嫁娘,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王秀娘立刻道:“见面礼早备下了,回头我让人给三位妹妹送过去,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就图个新鲜好看,可不许说不喜欢啊。”

“三嫂子送什么,咱们都是喜欢的。”吴珍珠领着两个妹妹,笑咪咪的向王秀娘道谢。

几人正说着,便突然听见外面有个养娘喊了声:“九姑娘到了。”

原来吴珍芍来了,这次吴密没有跟过来,不知道是在外面玩,还是根本就没过来。

杨曼她们还躲在屏风后面没出去,就听见外面高氏说道:“九丫头今儿可来晚了,你嫂子和姐姐们都已经到了,先前还问起你呢。”

吴珍芍绞着手里的帕子,低着头道:“本来早该来了,可是小弟突然说肚子疼,因请大夫来瞧,所以耽误了一会儿。”

高氏顿时一惊,道:“怎么不早来报,请的是哪里的大夫?大夫怎么说,不成,我得亲眼去瞧瞧……”

吴珍芍倒似惊得更厉害,连忙道:“不、不妨事,小、小弟昨儿贪嘴,多吃了点,曹安请来的是张伯堂大夫,给小弟开了一贴消积的药,说是服过就没有事了,这会儿小弟已经睡、睡下了。”

似乎是紧张太过,她说话都结巴了。

高氏听了,这才稍微安心一点:“原来是张大夫,他的医术我是信得过的。”说着,她转头对身后一个婢妾道:“你去山中居照顾着,有什么事你立刻来报,十郎这次无事便罢,若有什么长短,便问你的罪。”

那婢妾福了福身,自去了。

然后高氏才对吴珍芍道:“九丫头,你娘既然把你和十郎托给了我,我便是要尽心尽力照顾好你们的,总不会辜负了二弟妹的所托,以后再有什么事,你一定要及时报予我知道。”

吴珍芍连忙低低的应了一声“是”。

缓了缓,高氏又道:“看你紧张的,小脸都白了,罢了,你到旁边陪你嫂子姐妹们说话去吧。”

“侄女告退了。”

吴珍芍福身一礼,转过头才看到吴珍珠正从屏风后面探出半个脑袋,冲她招手,她连忙过去,看到屏风后面坐着一大票女人,马上嫂子姐姐妹妹的喊了几声。

“小孩子不能一次吃太多,他们不懂节制,只要觉得好吃就狠命吃,最容易撑着,下次可要小心了。”杨曼对她道。像她家的吴顼,那就是每日照着三餐吃,三餐之外,零食限量供应,绝对不会让他一次吃太多。

“妹妹知道了。”

吴珍芍坐到了吴珍容的身边,显然在场的吴家的一众姐妹中,她和这位沉默寡言的五姑娘关系最是要好。

吴珍容帮她捋了捋耳边的头发,安慰的冲她笑笑。便是这一笑,吴珍芍明显轻松了点。

姑娘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儿,到这个时候,杨曼反而不大说话了,只和王秀娘还有陆氏两个已经不是姑娘的女人坐在靠花窗的地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王秀娘有些眼色,看到这场面便心里有数了,杨曼在老一辈那里深受喜欢,但似乎这些姑娘们对她并不亲热,别的姑娘们就算了,怎么连吴珍宝都不怎么跟她说话呢,要知道吴珍宝与别的姑娘不同,她是杨曼的亲小姑子。

没过多久,高氏让人来喊她们,说是时辰差不多了,大家一起去松寿院接老太君赴团圆宴。趁着大家都出去的工夫,王秀娘落后半步,拉了陆氏,低声问道:“嫂子,我看大嫂子也不是个冷淡的人,怎么和姑娘们不大说话呀?”

陆氏听她问,愣了半晌,才弱弱的道:“曼娘人是不错的,只是在姑娘们面前比较矜持罢了,姑娘们旦凡有什么事,她都是不闻不问的,所以姑娘们也不大去找她。”

王秀娘听了,若有所思,对杨曼不爱管事的性格又有了些了解。

亏得杨曼不知道王秀娘的心思,不然怕是要笑坏了。其实她不怎么和这些姑娘们亲热,主要还是怕露了馅,在小孩子们的面前,特别容易放松警惕,不像她在长辈面前,那是提了心思说话的。想当初刚穿越那会儿,她就忍不住调戏了吴宣小正太一把,幸亏吴宣跟她、哦不,是跟以前的杨小曼素来要好,虽然吃了亏,但也只在心里觉得奇怪,没有对旁人说起,否则杨曼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杨曼对除了自己的宝贝儿子以外的小孩子都表现得特别低调和寡言,久而久之,这些姑娘也把杨曼当成了不爱说话不爱管事的大嫂,平时都不找她来玩儿,嫌她闷,有了事情更不会来求她帮忙,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亲热不起来。

至于杨曼,反正本来就不是爱出风头的性格,她一个半路穿越过来的人,跟这里的女人实际上很难有共同语言,这不是随便找个话题就能说得下去的,比如聊刺绣,杨曼一不留神就会把任何形象上接近于鸟类的动物全部说成鸭子,这让姑娘们听去了,大概还以为她是在讽刺她们绣工不好呢,再比如聊做菜,杨曼一想起回锅肉就口水直流,可是姑娘们是不可能知道猪肉的,最多她们只知道猪头是祭祀用品。所以别的不提,光是为了自己的口福,杨曼说什么也不能让人经常往她的文魁院里跑,要知道,她可是经常把春桃打发了,自己和小雁还有吴顼三个人,躲在厨房里炖猪肉呢。这要是被人发现了,少不得是一场大麻烦。

唉,唯一能没大没小相处自然的,除了吴顼就是小雁,再加上她还要研究美容、研究膳食、研究花花草草,还要管理她名下的那一百来顷田地,还要到茶楼听八卦,这十年里,除了开头那段时间活得比较战战兢兢之外,其他的时间里,她过得比谁都充实。

吴老太君

一众人浩浩荡荡到了松寿院,正跟陈氏聊得高兴,陈氏就是吴六太爷的继室夫人,在女眷里,除了朝芙夫人之外,就只有陈氏和吴老太君是一个辈分里的人了,所以陈氏没有到高氏那里去跟一众小辈们凑成堆,直接来了松寿院陪老太君说话。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朝芙夫人地位的尴尬,吴老太君和陈氏不待见她,打发她去高氏那里,而高氏等夫人集团表面是尊她为长辈,实际上也不怎么跟她搭话,就这么不上不下的,偏偏还要陪着笑脸,连杨曼看了都替她难过。不过杨曼能把那些姑娘们从长辈面前捞出来,朝芙夫人她就无能为力了,也只能暗自为她叹息一声。

这些女人啊,没有一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坏人,都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弄得彼此对立而已。这种事情,从古至今,在本质上都没有太大的区别。都说吕后狠毒,可是戚姬抢了她的丈夫,戚姬的儿子还要夺了她的儿子的皇位,她不狠谁狠。别看陈氏在吴老太君面前挂着个笑脸,像个慈祥老太太似的,看吴六太爷一伸腿,她会怎么打发朝芙夫人。戚姬有个儿子,下场还那么悲惨,朝芙夫人连儿子都没有,有个女儿也是人家的人了。所以现在朝芙夫人死命的抓着六房的内院大权不放,把苏氏压得死死的,这些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她要是现在不多捞些,将来吴六太爷一伸腿,她可就半点活路都没有了。

这时众人都向吴老太君和陈氏行礼,杨曼拍了拍脸颊,把脑袋里那些有的没的全部抛开,跟着一起行了礼。

“好了好了,你们都别行礼了,一溜儿人头,看得都眼花。”吴老太君笑眯了眼睛,脸上全是褶子,眼神在众人里面扫来扫去,一会儿便道,“怎么没见着十郎?”

说起来也奇怪,孙子辈里面,除了吴寅之外,吴老太君没一个喜欢的,吴寅夭折的时候,她差点没有哭瞎了眼睛,而且当年吴老太爷把杨小曼许给吴寅的时候,吴老太君是坚决反对的,理由是杨小曼身份太低。

这里要提一下,吴老太君娘家姓钱,极有来头,是当年吴越王钱鏐的女儿,也算得上是公主之尊,在宋太祖逼吴越王投降之后,公主的封号被撤销,改封郡君,后来嫁给吴老太爷,年纪大了,家里人都以老太君呼之,其实真正应该叫做郡太君。

正是因为吴老太君出身尊贵,所以对她最喜爱的孙子吴寅,也是分外下了心思,一心要给吴寅找个身份同样尊贵的女子为妻。当年杨小曼的出身其实并不算差,可是跟吴老太君就没得比了,所以吴老太君看不上她。

当然,吴老太爷要比自己的妻子现实多了,身份尊贵的女子不是没有,问题是吴寅自小就身体偏弱,那样尊贵的女子未必看得上他,而且当时吴寅年纪还小,婚姻问题没有必要这么早提及,何况杨家与吴家素有世交,把杨小曼收留做童养媳,也不失为万一之策,要是等吴寅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有身份尊贵的女子愿意嫁给他,杨小曼也可以当小妾的嘛。

于是,杨小曼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成为了吴府的童养媳。她能成为吴寅的正室夫人,其实还多亏了吴寅身体不好,否则,哪里轮得到她。只是后来吴寅还是夭折了,吴老太君本就不喜杨小曼,也不喜欢使女生的吴顼,哪怕他是吴寅的亲生儿子。

这里面还有个小八卦,据说吴老太君那么喜欢吴寅,是因为吴寅长得极像她,而吴顼生出后却长得有点像高氏,所以高氏是极喜欢吴顼的。因为没有见过吴寅的模样,而且杨曼也不觉得吴顼有多像高氏,反而更像他爷爷吴坦之,所以她对这个八卦也只报着估且听之的态度记录下来。

听说吴老太君原还打算让杨小曼搬出吴府,给吴寅去守一辈子坟,谁知道杨小曼居然来了个上吊殉夫。这下子就连不喜欢她的吴老太君也不好说什么了,吴老太爷对杨小曼的厚待,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管了。

所以说,杨曼能在吴府活得这么滋润,真的是要感谢杨小曼的那一吊的,不但为她赢得了美誉,还让她在吴府有了一席之地,又让她日后生活无忧,更博得了婆婆高氏的无限欢喜。

吴寅死后,吴老太君伤心之余,眼睛又哭得有些不好了,因此就把吴家内院的权力全部交给高氏,自己就在松寿院里养老,整日里剪剪花,拜拜佛,烧烧香,念念经,还有个陈氏经常陪着,日子过得倒也平静。

直到前些日子吴珍芍带着吴密过来拜见吴老太君,也不知怎的,一看到吴密,吴老太君就喜欢得不得了,连连说这孩子长得像吴寅小的时候。所以这会儿不见吴密小小的身影,吴老太君就问了起来。

高氏连忙上前道:“十郎昨儿吃坏了肚子,这会儿喝了药睡下了。”

吴老太君一听急了,敲着茶几高声道:“你是怎么照顾的,怎么就吃坏了肚子,莫以为他不是你的儿子,你就不上心了……”

这会儿旁人是不敢说话的,高氏一肚子委屈,却也没地方诉说,只能低头听着,不时还插一句“儿媳知道错了”。

吴老太君一阵急骂,抬脚就要往山中居去,众人连忙拦住,气得吴老太君大声骂道:“怎么着,孙子病了还不让我去看他,是不是要等他死了,你们才让我去看他最后一眼。”

这话分量重了,吓得高氏几个为首的媳妇连忙跪了下来,后面一群年轻的媳妇们姑娘们也就跟着跪下了。吴珍芍更是害怕得微微发抖,毕竟是她没有看顾好小弟,只是这会儿大家都低着头,因而也没人发现她的不对劲。

高氏道:“小孩子吃多了,腹中有积食,这也是常有的事儿,已经请了张大夫去看了,说是喝了药睡一觉便好,儿媳先已派素心去床边守着,素心向来细心,有她在,十郎断不会有什么事。老太君岁数大了,腿脚不利索,寿松院离山中居又远,等您瞧了十郎回来,这团圆饭的时辰就误了,可不吉利……”

她这边理由说了一大堆,旁边方氏和苏氏也帮着搭腔,好话说了一堆,吴老太君仍是气愤难消,反而连方氏和苏氏也骂上了,连一直没吭声的杨曼也莫名挨了几句不是。

风波过

那边陈氏便从佛台前取了一串佛珠来,笑道:“我的老太君哟,多大点事,看把你急的,不过是十郎这孩子贪嘴,怎么怪起她们来了,要我说,这还是你的不是,要不是你昨儿让人给十郎送去一大食盒莲酥,他又怎么会贪嘴。快快,到佛前念几句阿弥佗佛,把那嗔气都消了,咱们好吃饭去。”

吴老太君一听这话,气倒是平了些,瞪了陈氏一眼,道:“往日里她们都当你是活世的菩萨,这会儿你也就会护着她们,护着便也罢了,偏还要说我的不是,到底竟是我害了我的乖孙儿。”

话是这样说,她还是接过陈氏手中的佛珠,在屋东角供着的佛像前,默诵了一阵,再转过脸来时,已经是心平气和,见一众人还在地上跪着,便道:“都起来吧,这大年夜的,别说我要闹你们,实是你们平时做事,都有不当的地方,这一回不过是让你们警醒些罢了。”

高氏起来,陪着笑道:“老太君说的是,这也是儿媳有疏忽的地方,平时若是多嘱咐一句半句,也不会教十郎贪了嘴吃坏了肚子。”

吴老太君刚才对她严厉了些,现在一想也知道这事实在怪不得她,吴密毕竟不是她亲子,若是连吃点好东西都不让,传到外面,怕是要有人说她苛待侄儿。

因而便又道:“你这话又错了,防狼防虎哪防得老鼠偷嘴,你又不能把十郎时时带在身边,这件事,全要怪伺候的人,赶紧给我换几个稳妥尽心的,我看素心不错,平时伺候坦儿,便很是舒心周到,这段日子,便让她搬到山中居照应着。”

素心,便是高氏先前派过去的那个婢妾,在吴坦之面前还算得宠,吴老太君让一个得宠的婢妾去照顾吴密,已经是看重非常了。

高氏本来也有这个意思,这才派了素心去,因此一听这话,便连忙应“是”。

于是一场小风波便过去了。

众人齐拥着吴老太君,直往团圆宴去。杨曼走在后面,见吴珍芍一个人落在最后,两只眼睛红通通的,一边走一边还在绞帕子,看上去好不可怜。

“九妹妹,团圆宴上,可不兴哭鼻子的。”杨曼慢走几步,悄悄挨近吴珍芍,在她的耳边轻声道。

吴珍芍吓了一跳,看是杨曼,才安了心,道:“大嫂子,都是我没照顾好小弟,害得几位伯母挨骂,让大嫂子你也受连累了。”

杨曼笑了笑,道:“这算什么事情,也值得你红眼睛,若是心里过意不去,明儿一大早,你头一个给她们拜年去,讨几个红包,还能让她们高兴。”

“这、这样成吗?”吴珍芍还是绞着帕子,不些犹豫不安。

“别的婶娘那里我不敢保证,婆婆那儿,我包你没事。”杨曼给她下了保证。

吴珍芍这才微微挤出一点笑容,低声道:“谢过大嫂子。”

杨曼平时是不爱管这些姑娘们的事的,不过今天是大年夜,若是被人看到吴珍芍红了眼睛,可又不知要闹出什么事来,因而安抚了几句。

团圆宴安排在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叫做望年阁,杨曼曾经猜测这是不是展望新一年的意思,而且望年阁的楼层很高,大概又有年年高的意思,它的底层是悬空的,东西各有两排回旋九十度的楼梯直达上层。第二层才是真正的楼阁,不过建得很高,比平常的楼阁足足高了一半,四个角落用四根两个人双手合抱都圆不过来的圆木撑着,漆上红漆。因为楼层高,看上去整个望年阁就像个潜伏在黑暗中的庞然大物。

不过这时候,庞然大物里面灯火通明,高高的吊在屋顶上的,是一年才添一次油的长明灯。灯架是铜制的,整个形状有点像莲花,花瓣是用五彩琉璃拼成的,每一个莲眼就是一个灯盏。

这盏长明灯很名贵,最名贵的就是做成莲瓣的琉璃。在古代,琉璃号称五大名器之首,也就是说它比翠玉和金银还要名贵,最开始的时候,只有皇族王室才能使用,后来渐渐又流传为佛家七宝之一,等到佛教在民间普及之后,它也随着佛教流入民间,因为色彩斑斓,质感通透,深受人们的欢迎,成为了极为贵重的装饰品。可惜的是,后来蒙古铁骑入侵,很多技术都消失了,其中包括琉璃的制造工艺。西方人通过一些流传过去的琉璃工艺的皮毛技术,发明了玻璃,后来又把玻璃传到了中国,但是真正的琉璃制造技术,却永远失传了,到明清的时候,琉璃甚至成了传说和神话中才有的东西,西游记里,沙僧就是因为打翻了一盏琉璃灯才被贬下凡间,可见琉璃的珍贵程度。红楼梦里有个重要道具,就是林黛玉送给贾宝玉的琉璃灯,其实那个不是琉璃,应该已经是西方传入的玻璃了。现在也有琉璃,但是这种琉璃,已经不是古代文献记载中的琉璃,现代琉璃失去了那种通透感,完全不可和真正的琉璃相比。

杨曼曾经有一段时间想把灯上的琉璃扒一片下来收藏,可惜没那个胆子,在吴府内,这盏长明灯可以说是最贵重的物品之一,也就只有除夕夜才能一见,平时都是收藏在库房中的。大概目测了一下,那些灯盏不会少于五十个,因而照起来特别明亮。她曾经很八卦的打听过,这得要什么样的油,才能烧上一整年啊。后来,她才知道她是误解了长明灯的意思,其实这灯只在除夕这一天才点燃,一直燃烧到第二天,从旧年到新年,如果中途灯油未尽灯芯不灭,就代表来年一家平安无事,如果灭了一盏灯,就代表会有一个人过世。如果全灭,那么整个吴府恐怕就要恐慌了。

这不是典型的迷信思想吗?八卦过后,杨曼就再没把这个长明灯放在心上,最多只是眼馋一下上面的正牌琉璃。她虽然敬神怕鬼,但是对这种捕风捉影的事,还是一笑置之的。

年夜饭

长明灯的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方向,还挂着四盏大灯笼,形成了众星拱月的局面,就在这五盏明亮的灯下,吴家的男人们已经等候许久,看到女人们簇拥着吴老太君过来,吴坦之当先一步,和高氏一左一右,将吴老太君扶入了主位上。

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族长不族长,只有晚辈和长辈,吴坦之对着吴老太君拜了一拜,道:“母亲,儿子给您磕头了。”

吴老太君有三个儿子,吴坦之是长子,吴隐之是次子,这会儿绊在苏州不能回来,吴显之是三子,当年赌气离开家门去了通州,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只有方氏时不时过来,代表吴显之来维系和吴家的关系。所以,现在给吴老太君磕头的,也只有一个吴坦之。

吴坦之磕过头后,六房的吴放之上前,先给吴老太君磕头,然后给吴六太爷磕头,这一辈儿的男丁都拜过之后,才轮到孙辈的男丁上前磕头。

杨曼自打进了这门,就一直垂目敛眉扮低调,这时才注意到,吴宏居然也在磕头的一众孙辈男丁中,顿时又吃了一惊,忍不住暗忖:往日吴宏不但不参加腊八祭,连年也不在吴家过的,今年怎么这是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是千年铁树开了花,吴宏竟转了性子,当起孝子贤孙了。

这个问题自然无解,莫说她不可能真的去问,便是问了,吴宏愿意不愿意回答还是未知数,所以杨曼也只能暗暗记在心里,准备回去把这个特殊发现写在她的《八卦闲话》里,题目她都想好了,就叫做《景佑年末吴府十大不解之谜——吴宏的改变》。

最后是吴顼这个重孙辈的上前磕头。吴府有两个重孙辈的男丁,另一个是陆氏所生的儿子,才一岁大,连路都不会走,所以没带过来。

头都磕过了,吴坦之站起来,对着吴府一众人等说了一大通话,听得杨曼昏昏欲睡,基本上处于有听没有懂的状态,原因无他,吴坦之说的是他早前拟好的祝词,通篇都是兮乎兮哉,有点屈原的离骚的味道,就凭杨曼只能背背三字经千字文的古文水平,想要听得懂,真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这时候大家的反应就极是有趣,像吴六太爷,坐在他那张太师椅上,半眯着眼睛,下巴一点一点,也不知道是他听懂了在附和呢,还是根本就是在打瞌睡。而吴老太君和陈氏更有意思,一人手里捏着一串佛珠,嘴唇不停的蠕动着,看样子是在默诵经文,根本就不理会吴坦之。

朝芙夫人坐在吴六太爷身边,倒是挺正经的,只是神眼不太对,溜来溜去,杨曼一不留神就和她对了一眼,吓得连忙收回眼神,眼观鼻鼻观心去了。过了一会儿,感觉没什么了,再偷眼四下打量,就见高氏的目光落在吴坦之的身上,那眼神要有多温柔就有多温柔。方氏和苏氏则端端正正坐着,时不时对上一眼,有点用眼神交流的意思,至于她们在交流什么,就只有她们自己知道了。

孙辈们也是形态各异,像吴宵就没个正形,半个身体几乎斜瘫在那里,他坐的可不是太师椅,后面没有靠背的,两边也没有扶手,杨曼就偷偷盯着他看了好久,十分奇怪他怎么坐出这个姿势的,换成她早就倒下去了。

吴宏……呃……杨曼的眼神才移到吴宏身上,吴宏就好像有所感应似的,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杨曼这一惊,全身寒毛都竖起来了,立刻再次进入眼观鼻鼻观心的状态,因而没有看到,吴宏的唇角又一次流露出一抹浅浅的笑。

又过了一会儿,杨曼再次故态复萌,看向吴宣,就见这个家伙也没什么正形,光明正大的四下张望。吴宣今年六月刚过的成人礼,头发挽了起来,戴了个玉冠,配着他俊俏的面庞,倒是很有点唇红齿白的味道,就是举止言谈间,还有点抹之不去的稚气,大概是历练还不足的缘故。

这时吴宣也看到杨曼在看她,马上冲她挤挤眼睛,有点调皮的味道,杨曼差点忍不住笑出声,对吴宣她倒一点也不怕,大概是相处的次数多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很自然和谐。

再过去就是吴宜,端端正正的坐着,跟他的妻子王秀娘,倒真的是天生一对,连坐姿都有夫妻相。陆氏还是那副小媳妇模样,低着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其他各位姑娘们不管是什么性情,这会儿可都文静得很,一个个像小学生一样,认真听讲,哪怕已经魂飞天外,也要做出认真的模样。

这时候,吴坦之的祝词也念得差不多了,最后高声念了一句“康平岁月,国步龙腾,天地长春”,终于结束了这段催眠词。

然后,终于,上菜了。

真正的团圆宴开始了。这时隔壁的乐台里开始传出叮咚的乐声,夹杂着丝竹长绵的清音,又透着欢快,有点过年的喜庆味道。

宋朝的时候,不管大宴小宴,都要配乐的,这是属于宋朝人的风雅,和西方一些餐厅里那些拉小提琴或者吹萨克斯又或者弹钢琴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个时代的菜式已经有了相当多的花样,除了在品种上还不如现代那么多之外,在做菜的方法上,几乎已经和现代差不多了。所以这方面就不多说了,只有几样菜比较特殊,那是团圆宴上必备的,没有这些菜,就不能被称为团圆宴。

头一个叫做安乐菜,听这名字就知道,这菜带着吉祥的兆头,听上去好听吧,套用赵丽蓉的语气,其实它就是一盘儿炒青菜,有没有幻灭的感觉?

下面还有呢。

下一道菜叫如意芽,猜出来没有,它就是那实打实的黄豆芽。

另外还有诸如芹菜之类的,都是有寓意的。

除了这些,像酒啊、蛋啊、糕啊等等,都不能按平常的叫法,在团圆宴上,酒要称做长流水,蛋要称为大元宝,糕要称为步步高,还必须要有一盆鱼,这鱼是摆在桌上给人看的,绝对不能伸筷子,叫做年年有余,如果有人动了筷子,来年就什么也没了,不吉利的。

菜都是好吃的,除了那盆羊肉,杨曼吃得几乎泪流满面,为什么鱼不能吃啊,这桌上的荦菜,除了羊肉就是鱼了,哦,还有鸡蛋和鸡爪,这两样被杨曼自动无视了。

所以,每年的团圆宴,杨曼都被迫成了素食主义者,每每想起,都是一把辛酸泪。唔……等回了文魁院,开小灶去,她早就准备好了几斤五花肉,肥瘦相间,用慢火炖上一个时辰,慢慢熬出肉汁来,浸着那肉,别提多香了。

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东坡肉,只不过被杨曼提前带到宋朝来了,目前有幸品尝过的人,仅限于吴顼和小雁两个纯正的宋朝人。杨曼暂时还不打算把东坡肉的做法传出去,有没有人捧场先不说,她还想维护“东坡肉”的正版版权呢,等苏东城将来自己去发明吧,传到后世也是一段佳话,目前她只要悄悄的满足一下自己的口福就够了。

守夜

这顿饭吃了足足有一个时辰才结束,撤去饭菜,端上水果点心,还有茶水,接下来,就是让杨曼最最感到痛苦的了。

当然,事实上,守夜并不是那么无聊,吴老太君和陈氏先还聊聊天,到后来就完全就是在诵经了,像高氏方氏还有几个婢妾,可以凑成几桌叶子戏,男人们聚在一角,喝着小酒,不知道在聊些什么,不过既然都是男人,内容也就可想而知了。姑娘们聚在一起,肚子没有墨水的,就绣绣花、做做女红,有点才华的,可以吟几句应景的诗词,还从隔壁乐台里叫了一个弹琵琶的乐伎过来伴奏呢。

说到这里,要提一下,在宋代,所有的诗词都是有相应的配乐的,尤其是宋朝,每种词牌都有一支曲子。杨曼最初穿过来的时候,听着还觉得新鲜,这些歌曲,因为蒙古铁骑的侵略,已经全部失传了,到后世也只能想像一下古人的浪漫歌咏,不过听多了,便不觉得稀奇了,说实话,杨曼觉得自己哼的那些民歌小调要有意思多了,因为变化多。

宫商角徵羽,中国古时的音律是五声,后世有哆来米发索啦西哆七个音阶,单就变化而论,显然七个音阶要有五声音阶的变化多得多,而且后世还有电子合成的混音。

当然,这并不是古人的音乐不好,而是在宋代,配合诗词而谱的曲子,还属于雅乐,也是就传说中的阳春白雪,必须要有点音律底子的人,才能听得出好来,而杨曼,她最多也就是哼哼小调了,她喜欢的是当时被人称为俚音的曲子,是那些流传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创作出来的民间小调,后来,懂得阳春白雪的人都死在铁骑之下,于是就只剩下了那些俚曲儿,成为了后来的元曲的雏形。

被普通人民认可的,才是真正永盛不衰的,这句话在这方面得到完美的体现,下里巴人生命力永远在阳春白雪之上,所以它们更容易流传下去。

让杨曼去体会这些雅乐的深奥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她只坐在角落里,敲敲核桃,磕磕瓜子,吃吃茶水,跑了几回厕所之后,她实在喝不下茶了,干脆就挪到高氏后面看她打叶子戏。

叶子戏就是后世麻将的雏形,杨曼原是不懂的,不过穿越过来以后,被高氏拉着打过几次,也就学了点皮毛,精通是谈不上的,蹂躏蹂躏新手还是能做到的。

看了一会儿,方氏推说累了要歇会儿,就把位子让给了杨曼。

杨曼当时就一脑门子冷汗,这一桌子可都是叶子戏的高手呢,方氏这根本就想害她输钱嘛。想是这么想,可也不能说不玩,只能硬着头皮坐下来。

打了不过五圈,她已经输了快一贯钱,于是高氏便笑道:“你有多少钱,够这般糟踏,快去换回你五婶娘,跟你这样的低手玩儿,我们也觉着没意思。”

于是,杨曼赶紧千拜万托的,把坐到一边和吴珍芍说话的方氏给请了回来。

方氏一回来,便对高氏道:“向来知道你疼儿媳妇,今日可算是见着了,她才输了那么点钱,你便心疼了,着急把我请回来,也不怕这股子输气染到我身上。”

高氏道:“看你说的,我只是嫌她玩得不好,没趣罢了,若你怕沾了输气,那我也不担这袒护她的名头,一会儿你输的,全算我的。”

那边苏氏插言笑道:“说什么输不输的,不过都是玩儿罢了,不如大家重新换了座位,管他什么输气赢气,都抛了去,今儿谁输谁赢,各安天命。”

方氏马上接道:“这话有理。”

于是这一桌玩叶子戏的,便真个换了座位,重新玩起。

杨曼再不敢在她们身边待着,一边心疼她输掉的一贯钱,一边溜达到吴珍芍身边。小姑娘刚被方氏纠缠了一会儿,正松口气呢,见杨曼来了,又有些紧张,抓紧了手中的帕子。

“反正闲着也闲着,我又不懂诗词,又不太会绣花,看你一个人坐着也无趣,不如咱们两个就凑一对儿,我现在就教你做药膳,你也凑和着学学,可好?”

吴珍芍听她这话,紧张稍去,低声道:“自是极好。”

杨曼便先从做药膳的要点讲起,先讲怎么挑选药材,这才起了个头儿,便被王秀娘一眼瞧见,强拉着陆氏也凑了过来。她也是会做膳的,和杨曼一交流,便各有所得,说得兴起的时候,便忘了要教吴珍芍的事情。吴珍芍在旁听了,虽然大部分都听得十分懵懂,但也有小部分是听得懂的,便暗自记在心里,不解之处,等下次再细问。

这时已经差不多快到亥时,年纪最小的吴顼撑不住了,抛下陪他玩的使女,跑过来拉着杨曼的衣袖道:“娘,我困。”

杨曼摸摸他的头,向王秀娘等人告了声罪,就拉着吴顼找了个不受人注意的角落坐下来,将吴顼抱在怀里,低声道:“娘抱着你,你就这么睡一会儿吧。”

吴顼揉了揉眼睛,乖乖的趴在杨曼怀里,大概是困得狠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杨曼左右看看,招手让春桃过来。

“大少夫人。”春桃的注意力一直在这边,看到杨曼招手,立刻就过来了。

“你去拿件斗篷来。”

不一会儿,春桃拿了斗篷来,杨曼小心的给吴顼盖上,然后道:“这儿没什么事了,你玩儿你的去吧。”

春桃应了一声,欢欢喜喜的去了。

就这么抱着吴顼干坐着,又不能吃东西,又没人陪着说话,杨曼撑了不到一刻钟,便也开始犯困了,只能在脑子里慢慢回想往年记录的一些八卦来提神。这时吴珍容那一堆姑娘们不知道谁又做出一首词,乐伎开始配曲低唱,那曲调舒缓低柔,简直就有催眠曲的感觉。于是一支曲子还没有唱完,杨曼就彻底梦周公去了,难为她竟然还紧紧的把吴顼抱在怀里,没有松手。

接近子时的时候,外面开始放爆竹和烟花,杨曼和吴顼同时被惊醒,吴顼“啊”了一声,从杨曼怀里跳起来,道:“我也要去放爆竹。”

这个爆竹可不是竹子了,是真正的带连响的火药鞭炮,所以吴顼才这么兴奋。

“春桃,春桃,跟着顼儿……”

杨曼原想追过去,谁知道手脚都麻了,一下子没站起来,只好叫上春桃。好在春桃这会儿还在阁内,听到她的喊声,就连忙追着吴顼去了。

曲终人散

放下心来,杨曼这才注意到,阁内已经没剩下多少人了,吴太老君、陈氏还有吴六太爷大概是撑不住,已经先回去了,剩下的大多数人都跑到外面看烟花,只有少数几个人,都有点睡眼惺忪的样子,看起来和她一样,是小眯了一会儿。

手脚都麻得难受,杨曼开始慢慢活动手脚,这一动,从身上滑下一件斗篷,她愣了一下。这件斗篷不是盖在吴顼身上的那件,吴顼从她怀里跳下来以后,那件斗篷就落到地上了,这会儿还在地上躺着。

难道春桃后来又给她拿了一件来?杨曼有点纳闷,扯着斗篷看了看,没什么印象,不是她屋里的。

想来想去,想不通,她也就不想了,继续活动手脚,忍过一阵如同针刺般的感觉之后,气血终于活络开了,杨曼将两件斗篷都拿在手里,慢慢移到窗边,看向外面一片缤纷灿烂的天空。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这是辛弃疾的一句词,描写的就是烟花夜放的景色的,可见宋时的烟花已经非常灿烂了,古人就是古人,用很少的词句,描写出了最传神的景色,虽然辛弃疾现在还没有出生,但是他所描写的烟花夜景,千百年来却没有多少变化,无论任何时候都可以适用。

吴顼在外面的露台,又蹦又跳,手里拿着一支火折子,不时点燃一个烟花,烟花冲天而起,他大笑着,手舞足蹈的,乐得快没形了。春桃在他身后跟来跟去,一会儿怕吴顼靠得太近被烟花炙着了,一会儿又怕他忘形摔着了,忙得都快冒汗了。

杨曼看着,忍不住抿唇笑了,这个小鬼头,睡了一觉养足了精神,马上就成了皮猴子一只。吴宣在边上也有点蠢蠢欲动的意思,毕竟还有点小孩子心性,虽然实质上他已经是成年人了。只不过吴宏站在他边上,看到他有上前的意思,瞪了他一眼,于是吴宣就牢牢的原地站定,和吴宵吴宜一起说着什么,因为鞭炮声太响,杨曼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不过看他们摇头晃脑的模样,估计是在吟诗呢。

几个小姑子都仰着头看烟花,时不时嘻笑几句,不一会儿,吴珍芍和吴珍珏缩手缩脚的进来了,呵着白气,嘴里直喊着冷,一进来就拥到火盆边上,伸着手烤火。

杨曼移开目光看向她们的时候,吴宏正好转过头来,一眼看到她倚在窗口,便有些怔神,等到杨曼转回眼神的时候,他又回转过头,望着夜幕里不断绽放的烟花,竟似痴了。

又过了一会儿,王秀娘和陆氏两个也进来了,看到杨曼站在窗边,便过来了。

“大嫂子先前好睡。”王秀娘一来便取笑道,显然是发现杨曼偷睡的事情了。

杨曼笑了,道:“我早睡惯了,实在熬不得夜,本来下午已经小睡了一会儿,未料到还是没撑得住。”说到这里,她突然想到身上的斗篷,便又道,“这件斗篷可是秀娘你为我披上的?”

王秀娘看了斗篷一眼,连忙摇头道:“可不是我,我瞧见你睡着的时候,已经披着斗篷了,莫不是大伯母心疼你,让人给你披上的。”

杨曼想了想,觉得倒也有可能,便不再问了。

陆氏一直看着天空,这时忽然轻声一叹,道:“这天气看上去可不大好呢。”

啊?

杨曼愣了愣,下意识看向天空,除了不断绽放的烟花,便是一团漆黑,连月芽儿都没半个,怎么就能看出天气不好了呢?

呃……没有月亮?

这时候杨曼才反应过来,确实,天气不太好呢,夜里的天空看不到月亮,就只有一个可能,天上有云,而且还是厚厚的云层,把这一片的天空全部挡住了,所以才看不到月亮和星星。

“怕是要下雪了……”陆氏幽幽道。

“怎么会?白天还好好的。”王秀娘明显不大相信,她白天拜神的时候,可在太阳底下照了好一会儿。

陆氏看了看她,垂下眼睑,却是不再说话了。

这时已到子时正点,吴坦之走出来,点燃了最后一个巨型烟花,硕大的花冠在天空中爆出来,几乎笼罩了整个吴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