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山贼记》》 · 官家 · 2026-07-25
下面的宋英傻呵呵地笑着,两排大白牙露了出来,那欢喜的样子就像他自己娶媳妇似的,他笑道:“寨主,老寨主泉下有知,一定非常高兴的。”
郑顺,张锁等人纷纷恭喜,高宠又笑道:“寨主,听说温柔乡是英雄冢,你成亲之后,可不能乐不思蜀咯。”
林轩哈哈一笑,老不死则羞得不可言,她羞恼地瞪了高宠一眼,怒道:“高宠,你乱说什么呢,寨主何等英雄人物,怎会,怎会……”
“如此母老虎,寨主以后可有得受了。”又不知是谁打趣道。
老不死又气又羞,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她跺了跺脚,转身往后山方面跑去。
高宠讪讪地摸摸头,道:“这回可说出个祸来了,寨主夫人她不会生气了吧……”刚才纷纷打趣的众人都有点不好意思。
“呵呵,不碍事。”林轩大笑道,女孩子始终是女孩子,任她平时多么女中豪侠,可到了这种时候,都是经不起羞的,他笑道:“大家散了吧,该干嘛就干嘛去,我去后山一趟。”
众人笑声中,林轩往后山方面追去,一直来到山崖巨石的老地方,才找到老不死,此时她正呆呆的坐在巨石上,眺望着远方。
“不死,想什么呢。”林轩走了上去,往她身边位置坐下,伸出手轻轻拢住她。
却不料老不死挣了开来,没让他抱住,她叹了一声,语气幽幽地道:“寨主,不死配不起你。”
林轩心里一突,皱眉道:“不死,你胡想些什么呢,不准你说这些话了!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又怎么个配不配得起!”说罢,他霸道地把老不死拢进怀中,紧紧地箍住她,道:“说了别再叫我寨主了,叫老公!”
被林轩强烈的男儿气息所袭,老不死的身子渐渐软了下来,她的呼吸急促了起来,娇喘道:“老公,不死没有胡想,我只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当老公的正妻,其实不死只要能陪在老公身边,当个奴婢就很满足了。”
林轩心下感动,手上的力气自然地加重几分,好似害怕老不死忽然消失了一样,他认真道:“还说没有胡想呢,你怎么就不适合当我正妻了?不死,我告诉你,我这辈子就你一个妻子!我可以对天发誓……”说着,他便要竖起手指来发誓。
“别——”老不死连忙拉住他,急道:“老公,你是干大事业的人,又怎么会只有不死一个妻子呢?老公你这样的英雄人物,不死可独占不下!”
林轩无奈一叹,刮了刮老不死的鼻子,笑道:“我真拿你没办法,总之你别胡思乱想了,明天便是我们的大婚之日!”
“老公……”老不死仰着小脸痴痴地望着林轩,俏脸上满是幸福的神情,忽地,她那双明眸涟漪不断,晶莹的泪珠涮涮地掉下来。
林轩惊慌地帮她抹着眼泪,疼爱道:“好不死,怎么哭了。”
“没事,不死只是太过高兴了……”老不死又哭又笑地道,她那双泪眼弯成新月儿,笑道:“爹爹要是知道不死能找到老公这样的夫君,定然会很欣慰的。”
林轩笑了笑,问道:“不死,我一直有个疑惑,你这名字着实奇怪了点,怎么好好一个人儿,却取这么个名字?”
老不死扑哧一笑,道:“这是为了好养啊,不死小时候身子不是很好,爹爹怕养不久,就给我取了个贱名了。”她一皱眉,又道:“老公,你不喜欢这名字么?”
林轩摇了摇头,低头亲了她一口,道:“这名字不过是一种符号而已,有什么关系?就算你叫阿猪阿狗,你还是我喜欢的不死啊。”
老不死又是一阵感动,静静地依偎在林轩的怀里。
“老公,你喜欢王姑娘么。”老不死忽然问道。
林轩啼笑皆非地望着她,道:“不死,你怎么老把王姑娘和我拉在一起?我都说好多遍了,王姑娘只是你强拉上山的而已,我和她哪有什么啊?再说,王姑娘现在都回老乡了,也不知相逢之时在何时,也许到时我们跟她家还可以来个指腹为婚呢。”
老不死俏脸一红,眼里闪过一丝憧憬之色,待了一会,她才道:“可是,不死觉得王姑娘她,好像也喜欢老公你呢。”
林轩微一错愕,便哈哈大笑道:“怎么可能呢,王姑娘当初不知多恨我呢,若不是后来救了她老父,我还不是她天天诅咒的对象么?呵呵。”
老不死轻轻摇头,叹道:“不是的,王姑娘望着老公你的眼神不同的,我是女儿家,所以知道王姑娘的心思。”她喟然一叹,道:“只是王姑娘不像不死这么幸福,能伴在老公你身边。”
林轩默默不语,略微回忆一下王若颜的表现,还是没看出哪里有不同?他微微一笑,道:“就算不死你说的对,那也无妨的,也许王姑娘对我是存有一点好感,可是时间一长,她便会渐渐淡忘我的。”
“是么。”老不死想了良久,才轻声道:“希望如此吧。”
清风吹过,凉习习,两人相拥着望着天空,无声胜有声。
兵将 第八十二章 成亲(二)
被“请”上山的媒婆真是老姜,经过最初的惊吓之后,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她被请来是来主持婚礼的,在这种大喜之日,就算是山贼也不会随便见血,何况听说这灵宝寨的山贼不是普通的莽匪呢。
山寨上只有老不死一个女性,一群大男人的哪里懂那些礼节,林轩又知道老不死始终是宋代女性,这种人伦大事是不能失了礼节,无论哪个女孩都希望自己是被明媒正娶过去。
所以只得出此下策,“请”了几个媒人婆子上山,帮忙操办这婚礼。
因为新郎官和新娘子都在同一山寨的缘故,便省了迎亲的环节,成亲这一天,山寨暂停训练一日,上下每个人都喜气洋洋,到处贴着红色的喜联。
林猛穿着十分光鲜,丑脸上满是开怀快乐之色,那双铜眼半眯着,傻呵呵地笑个不停。他没有子女,林轩是他看着长大的,便当自己儿子一般疼爱,如今林轩大有出息,还要成家立室了,叫他如何不高兴啊。
这下子,他林猛终于对大哥有所交待了,就算下得黄泉路,也不会无颜面对他。
林猛端坐在高堂上,下面左右都站着一排的山寨将领,这倒叫林猛有点不自然来,要不是林轩成亲这事上有一股力量支撑着他,恐怕林猛早就溜走了。
林猛望了望下边一身喜服的林轩,见他神采飞扬,穿着大红喜服更添精神,真是个翩翩佳公子。林猛一阵乐笑,心道:“轩儿长大咯,不像二叔这么没本事!”
那边站在门口,同样笑容灿烂的宋英忽然大声道:“新娘到——”
只见一身喜服的老不死头戴凤冠,可惜一张俏脸被红布掩盖住,看不到她的神情,她在两个婆子的搀扶下,步入正堂,慢慢走到林轩旁边。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完成了最重要的拜堂环节,林轩和老不死便算是成亲了,老不死在婆子的搀扶下送入洞房,而林轩则陪着兄弟们大饮大笑。
看着兄弟们一张张的笑脸,听着大伙儿的祝福打趣,林轩只觉得人生在世,没有比这样更好更痛快的时刻了!陪了一圈酒,大伙儿都打趣着:“寨主啊,所谓春宵一刻值千金,你还在这里磨蹭什么啊?”
“对啊寨主,放着一个娇滴滴的美人不陪,陪我们这些粗人?莫要再喝酒了,您喝醉了,寨主夫人可要跟我们算账呢!”
大家又是哈哈大笑,林轩虽然再想陪大家喝会儿酒,可被这样打趣一轮,又见那些微醉的兄弟们越说越不堪,他不禁无奈大笑,往洞房那边而去。
外边的欢声笑语,在洞房这里隐约可闻,林轩推开房门,只见里面被花烛照得透亮,老不死端坐在被装饰得喜洋洋的大床之上。林轩心里被柔情全部所堵,温声轻道:“娘子——”
他慢慢走到床边,伸出手便要揭那红布,可是到了红布边沿,他忽然停住了,揭了这红布,这代表着他是不死的夫君,肩上的负责又多了一重!
林轩深吸一口气,郑重地把红布一揭而起,只见老不死低垂着眉,一脸娇羞,女儿姿态尽显,娇滴滴的模样哪有半点女侠风范?林轩笑了笑,往她旁边坐下,把她转过身来,端详打量道:“娘子,你真是漂亮。”
闻得林轩赞语,老不死的羞意更盛,那双珠圆玉润的耳朵都变得粉红粉红,她蚊声道:“夫,夫君……”
林轩哈哈一笑,道:“娘子啊,我还是喜欢你叫我老公。”见老不死怅然若失,林轩知她误会了,连忙扯道:“你可知道老公是什么意思?老公就是夫君,相公之意,可是比它们更加新潮;而以后我便唤你老婆,这是娘子的新潮词儿。”
老不死转伤为喜,笑道:“老公。”
“嗯,乖老婆!”林轩抱住她,凑了过来笑道:“你可知道洞房之夜需做什么?”
老不死羞得埋首进他的怀里,不愿抬起头来。
美人在怀,又是自家娘子,林轩自不会再客气甚么,他替老不死脱去凤冠霞帔,轻轻抚摸着她柔滑的肌肤,老不死遍体粉红,微微闭着眼睛,娇喘吁吁。
落下床幔,林轩脱掉身上衣服,不一会,两人便赤裸相见,他还是第一次欣赏老不死的玉体,只见她粉颈下是高耸的胸脯,呼吸间一高一低的,那两颗浅红樱桃像在微微颤抖,让人恨不得一口咬住;经过蛮腰小肚,便是那双修长的大腿,腿间幽谷浅浅,老不死身为练武之人,那肌肤的弹性真让人流连忘返,林轩抚上她的玉峰,**搓捏下,形状变异。
“老婆,第一次可能有点痛,你若然忍不住便说出来,千万不要硬撑。”
“啊——”
随着老不死的一声痛呼,林轩与她结为一体,阴阳合一。
林轩猛吸一口气,停了下来,方才差点就丢人了!老不死里面紧紧地箍着他,那种滋味让他在无准备之下,险些就举手投降,他刚要动作,忽然想起一丝不对来,似乎太顺利了吧?他本以为要几下才能进得老不死体内呢,怎么……
想到这,林轩往结合之处看去,不禁大惊,那张白绢竟没有落红!
老不死看到林轩脸上的惊色,睁开半闭的眼睛,问道:“老公,怎么了?”
林轩皱着眉头,心里甚为复杂,难道不死她并非处女?虽说爱一个人不是爱她那张处女膜,但是一想到对方曾经躺在别人的怀抱里,他又怎么能笑呵呵的说没事?
等等,处女膜?林轩想了想,转眼便明白过来,不死她没可能不是处女,问题只是出于处女膜上面罢了,想她一个练武之人,从小跳高跳低的,不小心撕裂了处女膜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见林轩看了那地方一下,就满脸错愕不信的样子,老不死隐约想起媒婆的话,不禁满脸满脸惊慌地坐了起来,那白绢依然雪白……
怎么会,怎么会……老不死的脸转眼便由红变白,眼里是无助的神色,泪水一下便涌了出来,她急忙望着林轩,哭道:“老公,不死,不死这身子,只有你看过,真的真的……”
跟她相处这么久,林轩又怎会不信她是什么人,这女孩子练武总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林轩温声笑道:“我知道,我相信你!没事的。”
他在想着怎么解释处女膜的事,老不死却呆若木鸡,因为林轩太平静了,连一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在老不死看来,林轩便是心灰了。
她对林轩凄然一笑,道:“老公,是不死配不起你!但是我的身子的确是清清白白,不死愿意以死证明——”说着,她猛地一头撞向床边的墙上。
兵将 第八十三章 成亲(三)
在林轩的惊呼下,老不死一头撞向床边墙上,老不死的速度快如疾风,林轩想要拉住她,却是迟了半拍。
呯的一声,老不死软倒了下来,她还想再撞,却无力施为。林轩的心痛得揪了起来,扑过去抱住老不死,惊呼道:“不死,不死!你别吓我,你……”
只见老不死一张玉脸已经全无人色,苍白如纸,额头上的皮破了一大块,鲜红色的血模糊了她的容颜,她那双似水般的眸子半闭着,痴痴地望着林轩,张嘴费力地道:“老公,不死是清清白白的……”
“我知道,我知道!”林轩的心沉到底了,他恨不得抽死自己,明知老不死性子刚烈,又知这古人重贞操礼节,怎么刚才要惊愕,又没有箍住她!
他刚毅的脸上也吓得煞白煞白,要是老不死有什么事,他……林轩咬住钢牙,不去想那些无用的事,当务之急是安抚好老不死。
刚才那一下不知有没有造成脑部损伤,若真伤里面了,以古代的医学设施,也是无法医治的,现下便只能祈求,老不死撞这么一下,只造成一点皮外伤和轻微脑震荡。
林轩紧紧握住老不死的手,稳定她的情绪:“老婆,你不要再做什么傻事了,若然你有什么事,为夫定然相随而去!”这么一来,老不死自然不会再行自尽之事了,林轩把她平放在床上,拿过被子替她盖上,然后又找纱布包扎,一通下来,方才发现自己还浑身赤裸着,虽然他身子早已不是当初的病秧,可经凉风一吹,也禁不住打起哆嗦来。
林轩这才穿好衣服,坐在床边,紧紧握住老不死的手,祈祷她并无大碍。
幸好,老不死苍白的容颜惭惭回复血色,不再是那么吓人了,只是她一双眼睛,却无神涣散着,叫人心痛。
她嘴上喃喃着什么,林轩从口型上隐约觉得,她似乎在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
“老婆。”林轩温柔地唤了声,老不死双眼一亮,随即又黯然下去,林轩探头过去亲了亲她,道:“老婆,为夫从没有怀疑你的清白,刚才我之所以惊讶,不过是单纯的惊讶你为何没有落红而已,但为夫马上就知道原因了。”
老不死的一双眼睛这才望着他,回复了一半神采,小心地问道:“那是什么原因?”
林轩淡淡一笑,抚了抚她的头发,解释道:“女儿家之所以在初夜破瓜时会有落红,是因为处女膜的缘故……呃,就是女孩子那里,天生便生有一层薄膜,初夜被破的时候,那落红便是薄膜所流的血。”
老不死似懂非懂的样子,她凄然一笑,问道:“那不死为何就没有,为何这般苦命……”
见她凄然欲绝,林轩忍不住跳上床去,温柔地抱住她,老不死卧在他的怀里,又流起泪来,林轩爱怜地替她擦着,继续解释道:“老婆,你并非没有那处女膜,而是这膜因为其它原因破了,所以你的初夜才没有落红。”
“其它原因?”老不死蹙着眉头。
“嗯。”林轩轻轻抚着她光滑如锻的玉背,淡笑道:“这便是练武的不好之处了,你自幼习武,定然吃了不少苦头吧,后来又跟着我奔波劳碌,高来高去当那女飞贼的,这里面一不小心,很容易就因为用力过度,而对处女膜产生撕裂。明白么,你并无落红,并不代表你的身子不清白!”
老不死眼时闪过一道亮光,脸色大好,声音也回复了那种俏意,她充满希冀地道:“老公,这是真的吗?”
知道已到关键时刻,林轩不敢怠慢,他捧着老不死的俏脸,严肃认真,郑重无比地点点头,道:“为夫所言,绝无半点虚假!”
老不死露出一个很开心的笑脸,大喜过望,她又问道:“老公,你这是从哪里知道的?不死身为女儿家,倒不知自家事呢。”
林轩呵呵一笑,瞎扯道:“我这是从一本医书上看来的,上面还说了许多其它分辨处女的方法,所以老婆你身子有多清白,为夫比你自己还要清楚呢。”
老不死的美眸弯成新月般,忽地她又幽幽一叹,黯然道:“怪不得世人都不喜女子舞刀弄枪呢,若是不死像大家闺秀那般,闲时就做做针线,那么这处女摸定然不会出事的……”
林轩责道:“胡说!”他拍了老不死粉嫩的翘臀一记,道:“那些夫子的害人之说,老婆你莫要在意!我林轩就是喜欢你的巾帼须眉,就喜欢这样的不死!大家闺秀有大家闺秀的好,像老婆你这样的巾帼英雄也有她的妙处,相比之下,老公我更喜欢你,明白么!”
老不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想了想,又小心翼翼地道:“老公,你真的不嫌弃不死并无落红么。”
林轩扑哧一笑,刮了刮她的小鼻子,道:“你当我林轩是什么人?那些陈年腐儒?我岂是个不明道理的人,有无落红,老婆你的身子依然是清清白白,依然是我的好老婆!”
老不死喜笑颜开,她感动得不禁亲了林轩一口,眼神娇羞中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她暗付:“有老公这样的夫君,我便是马上死掉也值了。老公,你待不死如此之好,我定不会有负你半点深情!”
林轩并不知这刚烈女子心里所想,他依然爱怜万份地轻轻抚着老不死的玉背,他问道:“老婆,你的头可有什么不适?若有什么不舒服,便马上告诉我。”
若这头部里面受伤,这时代的大夫定是束手无策的,是以林轩并没有叫什么大夫来;如果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只要好好休息就会没事。
老不死摇了摇头,笑道:“老公你不要担忧,不死刚才虽然撞得很重,但是不碍事的。”说到这,她脸色羞红一片,蚊声道:“都是不死不好,扫了老公的兴,都说春宵苦短,老公你想要了不死,便要了吧……”
林轩苦笑一声,这不死把他当什么人了,他有那么急色吗,现在她伤情未明,怎能做那种激烈运动?他道:“老婆,这洞房之夜我什么都不做,就这样抱着你睡觉!乖,好好休息吧,那种事不急的,来日方长呢。”
老不死还待再说,却被林轩瞪了瞪,她没有恼怒,反而心里像灌了蜜蜂一样甜。她听话地闭上双眼,在林轩宽厚的胸膛上,慢慢进去了梦乡,嘴角犹自挂着一丝幸福的微笑。
兵将 第八十四章 选兵
“孙凝枫,这里就剩咱俩了,快点跟上!”一个白净脸的胖子喊道。
被唤做孙凝枫的是位长脸八字胡的丑陋男人,五短身材,挺着个小肚子,他斜眼看了看那胖子,懒洋洋地答道:“潘达,知道了,别老是叫唤,跟个驴似的!”说着话便率先钻进了林中。
“滚你奶奶的,自己生个驴脸,还说我!”那胖子脚在地上轻轻一点,便一步蹿出了近两丈的距离,直接跃到了孙凝枫的前面。
孙凝枫见了,飞速追上,口中嚷着:“想不到你这肥猪,跑得比燕子还快!”
两人边斗嘴,边向前飞奔,速度虽快,但两人之间的位置角度却十分明确,四面八方都尽收他们眼底。换句话来说,任何方向出现危险,都能被他们共同防御。
在他们跑远之后,郑统从一棵大树上溜了下来,望着潘达、孙凝枫的背影暗暗点了点头,心道:“这二人并未接受过奔狼营的训练,行走间却颇得防御要领,虽然法子与寨主教的不同,但却同样有效。定是跑惯了江湖的老手,随时都防着危险。
郑统落地不久,在他脚下的枯草堆里传来一个声音:“老郑,把你的脚丫子给我拿开,你踩着还过瘾啊,有完没完!?”
郑统哈哈大笑:“古厣,早看到你小子埋伏在这儿了,试试你的忍耐力!”说着话,向前跳开。
草堆中钻出一个身缠枯草的人来,正是古厣,他抖了抖身上的碎草,怒道:“你杀人啊,踩得太重了!亏得我横练得一身功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他话才到一半,郑统已经跑得远了,懒得听他罗嗦。古厣这家伙一边追赶,嘴上仍是不停的说着。
这次奔狼营选拔新人,共派出十二名兵士作为参加选拔兵士的对手,要求所有参选兵士不带任何兵刃,分批穿越三座树林,这是最后一批兵士,现在已经到了第三座树林,只剩孙凝枫和潘达两位,其他人都已经在前面“阵亡”了。
而负责守卫此处林口的奔狼勇士是郑统和古厣。
嗖、嗖两枚弹丸破空而来,分别袭向飞跑中的潘达和孙凝枫。两人显然都已察觉,潘达虽胖,但却善于腾挪纵跃,瞬间躲开了袭击。孙凝枫更是了得,顺脚踢起一块石头,竟将飞来的弹丸撞离了位置。
两人各施绝招,躲开之后,丝毫不停,同时闪身树后。果然在他们刚躲过去的瞬间,又是数枚弹丸射来,却纷纷被树身所挡,跟着不同方向都射来弹丸,逼得他们退身连闪。
发射弹丸的显然是奔狼营的勇士,他们边射边追击,但始终不露面,让潘达、孙凝枫根本发现不了他们的行藏,却只能一路被逼得回退。
此刻他们的感觉就似处处都埋伏了敌人,却不知道敌人藏在哪。
“凝枫,奔狼营不是说只有十二人吗!怎么这里竟冒出了许多?”胖子潘达边躲闪边问道。
孙凝枫的声音依旧那般懒惰:“吵什么啊,没见他们边跑边打嘛!这帮家伙身上都穿了枯草衣,又趴在地上走,你看不出来而已!”
潘达听了这话,当即看着射来的弹丸,同时细细注意地面,这才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心中顿时明白,便赞叹道:“你个驴脸,竟能在我之前看出端倪,老潘佩服!”
孙凝枫躲开一次弹丸袭击,道:“废话真多,咱们就要被逼回林外了,还不想法子!”
潘达也不回话,四处张望,突然钻身上树,同时喊道:“驴脸,有本事自己上来,我先躲躲!”
说话的当口,已进了茂密的枝叶之中,消失不见。
孙凝枫再想上树,弹丸却已飞来,他的速度慢过潘达,已然来不及了,只得象林外狂奔,躲过袭击。
待他刚出了林子,就忽然听到“啊!”的一声,远远寻声看去,潘达的胖身子正从树上掉落下来,显然他刚才藏身的树中,已经预先埋伏了人,等他一爬上去,就被人踹了下来。
孙凝枫哈哈大笑:“胖子,这下惨了吧,丢弃兄弟的后果!”
这次选拔,有个规定,只要身在林外,便不会受到袭击,一旦进入林中,便处处都有危机,若是抵挡不过的话,可以暂时跑出来躲避。
潘达落在软软的草堆之上,跟着一个燕子翻身,站了起来,嘴上骂道:“怎么这么倒霉,奶奶的,偏就这棵树上藏着人!”
说着话,跑出了林子,算是失败。这最后一批人中只剩下了孙凝枫一人了,他笑呵呵地看了潘达一眼道:“看兄弟我的,没你在,更省事儿!”话音刚落,便进了林子,身后潘达的咒骂声四处回荡。
孙凝枫飞速进了林子,这次和开始不同,刚一进入,便有无数弹丸飞袭而来。孙凝枫却是早就看到了地面的一根粗木,拾了起来,舞成狂花,将所有弹丸弹开。迈开大步,勇猛无匹朝远端而奔,却不料忽地一下踏入陷阱之中,脚下落空,坠了下去。
一名奔狼营勇士,哈哈大笑着走了过来,嘴上说道:“这位兄弟,不错了,就你一个人到了此处,这次定然能选上!”
这人说着话,探头向陷坑中看去,不料却被坑中甩出的一把泥土袭中了眼睛,下意识抹眼的同时,听见孙凝枫从陷坑中跃出,原来他方才反应迅速,刚一掉进去,便用手脚蹬住了坑中段的泥壁,乘对手走来的时候突然袭击。
他这一上来,挥拳便打。不想却是打空,奔狼营的勇士怎会轻易被他打中,在擦眼的同时,身体急向后跃,即便没有任何危险,在眼不视物的时候,这是必做的动作,已经成为奔狼营中每一位兵士的习惯。
兵将 第八十五章 进犯
孙凝枫见一拳落空,猱身又上,挥拳成风,上、中、下三路连连向那名兵士袭去,不给对方抹去眼中泥土的机会。
“别动!!”随着一声大吼,十名奔狼营兵士突然现身,或从草中钻出,或从树上溜下,将孙凝枫围死。
他们手上拿着弹弓,上了弹丸指着孙凝枫,孙凝枫没有丝毫办法,只能束手就擒。那名眼睛被蒙的兵士,乘机抹去了遮拦的泥土,进了奔狼营的队中,嘴上同时嚷道:“小子,还挺机灵,以后就跟我古厣混了……”
话音未落,一个胖子从树干中走了出来打断了古厣的话:“吹什么牛!他分在哪队还不一定呢!”
郑统的出现吓了孙凝枫一跳,原来他试穿了林轩摆弄出的最新树皮隐形装,把身体贴在大树上,和树干无异。这一下突然走出,就如树人一般,着实让人感觉不可思议。
古厣还待要说,其他兵士却已经压着孙凝枫向林外走去,只剩他一个人在后面一边嚷着一边追去。
选兵结束,根据综合评比,最终五人入选,孙凝枫、潘达都在其列。这孙凝枫个头虽矮,拳脚功夫却是这五人中最高的。而潘达虽然胖,却是五人中身体最轻的,郑统随口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肥燕子,另外三人则俱是体能奇强之辈,可惜最终也都是被围而歼之的。
奔狼营前,林轩与新婚妻子老不死及几位头领站在众兵士之前,他们将要开始新一轮的训练,林轩为他们制定了详细的训练计划,从整体到个人,无所不及。
却在此时,从远处跑来一人,仔细一看,正是斜眼牛春。林轩见他气喘吁吁的样子,心知有事,便着张节率兵士们先练,自己则迎上了牛春。
两人寒暄一番之后,牛春先是报了些好消息,汝州黄员外按月给的银钱已经让他的泼皮帮又收了几家铺子,由原来的商家经营,他们则坐了大头。新任知州也和泼皮帮关系越来越好。
说完了这些,牛春脸色又由喜转忧,沉声叹气。林轩让他别废话,快些说事,这家伙才娓娓道来。
原来北边王彦军抗金失利,已经退到了太行山中。金人左副元帅完颜宗翰和元帅右监军完颜希尹率兵南下,不日便到汝州。宗泽元帅命汝州知州程天领兵抵挡,他很快便派援军赶来。
程天虽是黄潜善一党,但却并非无能之辈,只是汝州兵残破不堪,当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于是他便寻到麻皮,希望能调动全泼皮帮的势力帮忙守城。
牛春此次来报,是寻问林轩,灵宝寨是否会受到威胁。
林轩听了,不担心反而哈哈大笑,牛春愣了,不知道这寨主又想些什么。却听林轩道:“这下,咱们可有大堆战马粮草了,骑军也可以训练出来!”
牛春听了,瞪着斜眼疑道:“难道寨主要抢金人的军粮,战马?”
“当然!”林轩重重点了点头,又吩咐牛春,速回汝州,汝州军有什么动向,亲自回山禀报,牛春领命而去。
待他远行之后,林轩回到营房,众人停下了训练,但听林轩大声道:“操练多日,今日当看看你们的本事!郑统、张节你二人带上三名兵士,下山向北,金人即将进犯汝州,去把他们的行程、粮草,人马都探听清楚,切记,不要打草惊蛇,奔狼营第一要领就是探,而非杀!”
“张节领命!”
“郑统领命!”
两人答完,便点了军士,收拾停当,一同离了山寨,下山而去。其余人等继续在宋英和老不死带领下操练。
一天下来,众人对新的操练法子适应不了,各个累得倒头大睡。林轩正要带着老不死进那温柔乡中,却听人来报,寨外有一青年壮士要求见于他。
林轩心下疑惑,当下让人带了那壮士上聚义厅,并让人喊了郑顺、张锁二人一同前来,等众人到了,兵士也带了那壮士上来。
林轩上下打量,那壮士同样也盯着他看。
但见那壮士身高体长,一身粗布衣服,面色沉稳,英气十足。从对方的眼神可看出,这人一定不简单。
林轩真要开口,那壮士却抢先说道:“在下路过贵地,想上山落草,却不知道这山中大王本事如何,特来看看!”
林轩听了,立即知道这人定有深意,却不吃他这一套,故意说道:“本寨庙小,本事也不行,若是想讨口饭吃,送你几个馒头也无妨。若想落草,咱们却没得粮食多养一人!”
那人显是想不到林轩竟如此回答,心中暗惊,面上却不露声色,笑道:“在下本事很大,可以剪径杀人,猎猪斩熊,最妙的是青楼妓女,我最熟悉,若是寨主喜欢,在下可以带你一同前去。还有,汝州城,谁家妇人风骚,在下全都知道,寨主若想,也可陪同你一起去……”说这话的时候,这壮士面色依旧平稳,丝毫不带猥琐之态,林轩心中暗笑,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仍以言语试探自己。
演戏林轩却是老手,当下便露出极度猥琐的笑容道:“壮士说得实是妙极,小弟正有此意,却一直没有门路。”
那壮士听了,微一皱眉,随后道:“那大王是不是就能收在下落草了?”
林轩嘿嘿一笑道:“当年我听风流场的高人说过,想得到花魁一亲芳泽,有一套法子,不知道你知道与否,小弟虽然知道但没实践,若你也知道,那小弟就拜你为兄,自然留你在山寨之中!”
这话一出,郑顺、张锁都吃了一惊,若这壮士真能说出,难不成灵宝寨还要易主。正要说话,却被林轩眼色阻断,两人这才知道林轩另有深意。
那壮士微微笑了笑:“这等独门秘技,在下知道的可比大王你多,但是在下绝不外传,等在下落草之后,与各位成了兄弟,自当一一说来!”
张锁心下有些烦恼,随口问道:“你这人罗嗦得很,叫什么名字,半天也不报上,就会在此满口胡言!”
那壮士看了看张锁,却有些欣赏,拱手道:“在下岳飞,请问兄弟大名!”
兵将 第八十六章 歪论
“岳飞!”林轩哑然失色,他想过好多次同岳飞见面的情景,却始终没想到他竟会自己找上门,还是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在下张锁,这位是我兄弟郑顺,方才与你说话的是我们寨主林轩!”说到这里,张锁停了停又道:“壮士来此并非只为探讨风月这么简单吧,有什么事直说!”
郑顺附和道:“见兄弟器宇轩昂,当是个英雄好汉,何必如此婆婆妈妈!”
岳飞微微一笑,正待开口,却听林轩道:“两位兄弟,你们却有不知,这风月之事自有他的妙处,咱们身为山贼,除了劫钱,自还有个色字要劫!”
张锁、郑顺都是聪明人,听林轩如此说,便不再言语。岳飞也听出了林轩话中有话,当下道:“寨主高人,看来是岳飞班门弄斧了,还望赐教一二!”
林轩哈哈一笑,随即命兵士拉了坐椅请岳飞坐下,跟着说道:“不敢不敢,在下只是从一位隐士处听来。他曾经告之在下,说这天下间所有有名气的青楼,里面的花魁俱都颇有才华,更有姿色。一般人想要一亲芳泽,自是无门。但若定要亲近花魁,那便要先了解花魁的性子、喜好,然后在众多追求者当中,作出符合她性情又能引起她注意的事情……”
岳飞听到这里,神色略显烦躁,说了半天林轩仍是再谈风月,看来自己此次答应宗帅的事情恐怕要完成不了了。
正自踌躇间,又听林轩话风一转,道:“这青楼求花魁,其实和做当世之良臣一样,都是共同的。”
这话一出,岳飞顿感奇怪,忙道:“愿闻其详!”
所谓良臣不仅要忠而且要明,忠臣或许并不会讨好天子,良臣则为了要同奸臣相斗,必须学会察言观色,明了天子官家的一言一行,投其所好,引起天子的注意!”
岳飞听了,猛一皱眉,他听到林轩竟拿青楼花魁去比当今天子,心中却是极为不舒服的。不过想起此行目的,又听林轩话语本身,似乎有些道理,这才压住心绪,继续听着。
郑顺、张锁也是初听到这等有趣却也在理的论题,自是津津有味。他们三人的神情,尽被林轩收之眼底。
林轩笑了笑,接着道:“当吸引花魁注意、单独于她相处之后,那便要时而说些风月之语挑逗一下,时而谈些诗词歌赋展示自己的才华,这便易让花魁为你倾心。
如同面对奸臣一般,若是天子信任了奸臣,作为良臣若暂时辩驳无力,就不用总是以大义凛然的气节之语去说服天子听,而要在言语中说些花鸟虫语、人生享乐等等投天子所好的玩意,奸臣能够说的,你也要比他更能去谈。”
言道此,林轩示意岳飞饮茶,岳飞却是听得呆了,暗暗出神。林轩心中暗道:“现在的岳飞不过二十多的年纪,不久前因心气太高,不听王彦之命吃了败仗,此时应该在宗泽军中。若是没有猜错,或许他正为金人进犯汝州之事而来,想他现下还颇为年轻,军事政治思想尚未成熟,自己正好借此机会提醒他一下,不要太过认死理,要懂得君命不受的道理。
岳飞被林轩唤了三次,才回过神来,微微一笑,略表歉意道:“寨主话虽粗糙,比喻也颇为不当,但却有些道理,在下还想再听!”
张锁、郑顺和岳飞却是一般心思,林轩点了点头,继续道:“就以当今天下来说,天子官家信任主降派,做为良臣便要曲意迎合,但在地方上,金人若来犯,照打不误!”
岳飞插口道:“曲意迎合,岂非失了气节!”
林轩笑道:“大丈夫能屈能伸,若是为了一时的气节,丢了大气节,那才叫真正的愚笨。就似当你取悦了花魁,她愿意让你进入那温柔乡时,你的动作便要时轻时重,一味的轻柔,便太过软弱,就似对奸臣过于忍让。而若一味蛮干,两人自然都不舒服,好似在天子面前,在他想谈风月时,你去和他说国家大义,其结果只有犯了天威!”
岳飞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林轩知道自己的话有了效果,便继续道:“旖旎乡中的动作,与做良臣其实一样,对天子的主降,要浅吟低唱,对金狗的侵略要深入打击。
当然此等道理,只在主帅心中便可,却不能让兵将们知道,在属下面前只能展示刚强的一面,以鼓舞士气。
所以,若是动作轻了,身下的美人感受不到快乐,重了她又会疼痛。这与朝廷相处一样,轻了,就毫无用处,起不到打击奸臣的作用,重了,犯了天威,收了兵权,连兵都没有,还怎生抗金。
个人气节事小,国家百姓事大,精忠报国,便该懂得伸曲的轻重时机,才能有国可报,有土可守。”
林轩提到精忠报国四字之时,岳飞却是吃了一惊,心道此人怎知自己背后的刺字,又想了片刻,感觉不太可能,或许只是林轩无意提到,便放下了心。
对于林轩的这一番高谈阔论,岳飞只觉得希奇古怪,难以接受,却又很有道理,他思索片刻后,直言道:“实不相瞒,在下乃宗帅部下,任统制一职。金人大军分几路进逼开封,汝州是他们中路军进袭的必经之地!在下此来,想请各位好汉,率军配合官军截杀金狗!”
林轩见他说了实话,心中暗笑,却仍不露声色,道:“在下一草莽山贼,却怎叫宗帅赏识?莫非想乘机收了在下的山寨?”
兵将 第八十七章 计略
岳飞摇头道:“国难当头,英雄好汉自当以铁血之躯,救大宋百姓,寨主怎这般为一个小小山寨而计较许多!宗帅早已聚集近百万义军,不泛灵宝寨这类绿林啸聚之所投身从军的,你们为何不可?!”
林轩哈哈大笑,良久才停,笑得岳飞心中有些莫名,虽如此,但仍能保持气定神闲,林轩心下暗赞,嘴上说道:“宗帅若是担心在下会助金攻宋,大可不必,我灵宝山好汉虽对朝廷腐败齿冷,但民族大义当前,自然明白该怎么做。汝州乃灵宝山根基所在,若金狗胆敢前来,定叫他们头颅落地,有去无回!”
林轩这话着实让岳飞吃了一惊,宗泽早先就听说了灵宝寨并了青龙寨,又灭掉七千汝州兵的事儿,对林轩的大名也是久仰已久。这事虽然被汪伯彦禁令传开,但作为东京留守,宗泽自然清楚整个事情经过。
他派岳飞前来,一是劝降,收服这群精猛好汉;若是劝降不成,就务必不能让灵宝寨的山贼被金人收买。
不想林轩一语道破了自己的目的,这才让岳飞颇为惊讶,同时也对林轩心感佩服,难怪宗帅如此看好此人,看来却有些本事。
念及此,当即拱手道:“既然寨主能如此说,那岳飞也不再多谈,这就告辞!”
林轩见他爽快,心中好感更胜,先抱拳,之后做了个请的姿势,起身送岳飞出厅,向山寨之外行走的时候,岳飞远远看见寨中军士的操练,又是大惊,无论从气势、精神、阵法里看都是一支精兵,他也好不避讳心中所想,转身对林轩言道:“寨主精兵强将,若是抗金杀寇,那岳飞自当拜服,若造反朝廷,那岳飞定不留情。”
林轩笑了笑,答非所问道:“还请岳将军提醒宗大人,要他注意身体,尤其背上之疮,另外告诉他,高宗皇帝若愿意回东京就回,不愿意就算了,何必连续上奏,气坏了身体。”
此话一出,岳飞却是再也按奈不住疑问,道:“你怎知宗帅背疽疼痛?!”
“这个你无须知道,只要知道在下与岳将军一般痛恨金狗也就可以了!宗帅始终认为高宗回京会对战事有所帮助,依在下所见,高宗性子懦弱,若勉强回京反回影响士气,不如专心收复失地,待平定天下之后,再迎高宗也不迟!”
这话出口,岳飞却是皱起了眉头,林轩所说他虽觉得有理,但直指天子的性子弱点,是让他不能接受的。
林轩反是故意这般,他就是要冲击岳飞心中一些根深蒂固的东西,这样做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他只想岳飞不要和前生的他所知那样,冤枉而死。
“林寨主,你要说的,我会转告宗帅,告辞!”话音刚落,岳飞便大步而去。
林轩望着岳飞的背影,心中感慨,能这样一个让自己敬佩的人面对面长谈论事,却是人生难遇。
岳飞刚走片刻,白天派出的奔狼营兵士回来了一位,直进了议事厅,一脸焦急的冲到林轩面前,道:“寨主……”
“不用着急,慢慢说!”林轩端了碗水递给那名兵士。
兵士接过水饮了一口,平缓一下呼吸,才道:“张头领带他们去侦察金营粮草队了,派我先回禀报消息。敌军前锋营大约九千人马由沙古质率领,在青龙寨北五十里扎营!
他们似乎担心路过咱们山寨时会被伏击,才停了前行。”
林轩听后,点了点头道:“原来如此,你速去山下二十里外,随时接应张节他们!”
“是!”兵士应声之后迅速离去。
林轩正自思考如何迎击金军的对策,忽然有人来报,华服中年要进寨拜见寨主。林轩心下奇怪,便令兵士快带那人进厅。
不片刻,那中年人便到了厅堂,还没说话,就从怀中取出一打会钞,递了上去,跟着嘴上说道:“一点意思,不成敬意!”
林轩缺的便是银钱,他也不管对方到底何事求己,先接了再说,粗粗一点,竟有万两之多。
那人送完钱财,说完了话,看着林轩,等他开口问话。却不料林轩,就说了三声谢谢,之后便道:“送客!”
这长衫男子忙开口道:“寨主想白拿了我的银两么!”
“怎么,你送我,我就接了!你又不说话,我还很多事呢,有屁快放!”林轩一句话就把这个看似满脑子坏水的家伙给抑得愣在那里。
林轩见他又呆,便欲迈步而行,中年人才反应过来,急忙拉住了林轩道:“林寨主,在下金军特使,想请灵宝寨助我攻下汝州,到时再送美妓百名,银钱万两!”
林轩听了,立时露出一副贪婪的神情,“你说得可当真?”
那中年人一见林轩这副神态,心中已然明了,当下道:“当真,若是寨主肯合作,待我大金攻占河南,整个汝州都可送给于你们灵宝寨!”
林轩身体向前一载,险些摔倒,等站直了身子,才张大了嘴巴,愣愣地说道:“好,好,只要给钱,什么都好商量!”
“钱没问题,寨主可否留在下一晚,明日在下请寨主去金军大营一会,沙古质将军,会和你细谈,如何合作攻占汝州!”
林轩哈哈一笑,道:“没问题,来人,请这位先生……,哦,还没请教先生贵姓!”
“在下姓赵,为沙将军帐下出谋划策!”那中年人回道。
“赵先生,请!到时候还请在沙将军面前美言几句!”林轩做了个手势。
兵将 第八十八章 敌营
赵缆拱手还礼道:“这个还请放心!”说完话,便跟着小校离了议事厅。林轩看着他的背影,心中大乐,正愁找不到法子对付金军,这机会便送上门来。
心情愉悦的回到房中,本想与老不死云雨一番,却见老不死憨态可鞠的从被子里露出红粉带笑的脸蛋,双眼闭着,微微的喘着气,睡得正香。
想是白天操练太过劳累,林轩心中一阵怜惜,轻轻地走上前,吻了吻她的额头,却不想这一吻,却把她吻得醒了。
她轻启双眸,幸福地看着林轩,道:“老公,你回来啦,不死睡着了,不好意思,这就服侍你就寝。”说着话,老不死便要起身。
林轩急忙伸手将她轻按于床道:“不死,累了就睡吧,以后咱们夫妻之间不用拘泥于这些!”
老不死听了,心下更是感动,口中轻唤着老公,林轩将她抱在了怀里,又吻了吻,便吹熄了灯烛,解衣上床。
进了被子,感觉老不死小手冰凉,林轩拿了在怀,紧紧抱着老不死,说了会情话,哄老不死睡着,跟着自己也便进了梦乡。
第二日一早,林轩将自己要去金营的事告之了郑顺,并要他暂时保密,随后让人喊醒了赵缆,乐呵呵地跟着他出了山寨,下山去了。
赵缆在山下林中藏了两匹快马,这两人一前一后,不到半日,便到了青龙山外的金军营房。
连绵营帐数里,帐外金兵气势汹汹,林轩装做害怕但又要强自镇定的模样,令赵缆丝毫没有疑心。
在金营中穿行,直到中军大帐才自停下,这帐外守着的金兵却不似前几处那般身着重铠,却是穿着轻便的汉装,似江湖人士打扮,这让林轩想到了江湖侠客。
通禀完毕,林轩跟着赵缆进了军帐,里面的布置和他所想相差不大,中间一张卧榻,两边各两张,一员瘦长留须的金将,坐在主榻前,见林轩前来,当即起身迎道:“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说了半天,林轩一字没听明白,心里直觉得这瘦子想学古之贤主,拜请良将。可惜他的笑容实配合那张枯瘦的斜八字脸,实在比鬼哭还难看,
果不出所料,在这金将说完之后,赵揽翻译道:“在下沙古质,能得林寨主相助,汝州可破矣!事成之日,定会给林寨主大量的奴隶,美女!”
林轩听完,立时眉开眼笑,不停得道谢。随后沙古质,吩咐兵士上酒宴,林轩毫不客气的吃了一顿,席间沙古质,不停的说话,敬酒,林轩也听不懂,只学着他的模样不停的竖拇指,表示赞同。
酒宴过后,正戏上演。
沙古质在赵缆的帮助下,将自己的意图传达给林轩。要他明日带领部分山贼以及混在山贼中的金兵混入汝州城,在夜半时分打开城门,里应外合,攻破城池。
林轩自是不断点头答应,并且开口就要了更多的报酬。赵缆面色越来越难看,沙古质却不以为意。
林轩被金兵带离中帐之后,赵缆向沙古质问道:“这小子这般贪婪,将军怎么还满足于他?”
沙古质冷笑了两声,竟用汉文说道:“我就怕他不贪,越贪的人对咱们越可靠!”
赵缆听了,连连点头,道:“将军高见!”
沙古质忽然怒道:“高见个屁,我请你来就是要帮我想我想不到的法子,你若是连我都不如,留你何用!”
赵缆赶忙解释,沙古质却不耐烦听他罗嗦,将他轰出了营帐。林轩在别帐休息了片刻,便见赵缆前来唤他,一出别帐,立时看见帐外五十名身穿大宋百姓服装的金人,他们个个神情彪悍,但却刻意隐藏。林轩明白这帮家伙就是沙古质要自己带进汝州的卧底金兵。
“林寨主,咱们这就上路,这五十人,混入你手下的兵士之中,都换上平民打扮,进城掩藏起来,半夜两更天出来,偷开城门!”赵缆再次说道,说话时一副摇头晃脑的模样,似在模仿古之贤者。
林轩只不停的点头称是。在赵缆自我满足一番后,林轩便随赵缆带着这五十名金兵向灵宝山而去。
一路之上,这五十人却是谨慎异常,随时担心林轩设下陷阱,林轩徉怒道:“赵先生,我林轩收人钱财于人消灾,这帮金人,却这般不信任,这样走下去,不知何时才能到山上,若是误了沙将军的事,可别怪我收钱不办事!”
赵缆忙陪笑道:“是,是,不过金人向来如此,小生也劝不了他们,还请林寨主多担待!”
林轩听了,登时站住,道:“那在下也累了,需要休息到后天,在下向来如此,还请赵先生多担待!”
这话显然充满挑衅,赵缆没了办法,只的走到金兵头领跟前,叽里咕噜一番,勉强将事情解决,这一来,速度加快了不少。
一路之上,林轩发现每隔一定距离,就有人埋伏在草叶之中,显然是监视自己,当即明白那沙古质并非卤莽之辈,若自己带了这些人上山,就围而歼之,那沙古质定会得到消息,先舍了汝州城,专门派兵剿灭山寨。
很快到了灵宝寨,林轩吩咐兵士带这五十金兵去营房。可他们却并不动弹,为首的一人对赵缆说了一通。
原来他们根本不放心林轩,要时刻于林轩呆在一起,防止他刷什么花样。林轩故做恼怒,在“反抗”无效的情况下,便即答应。
兵将 第八十九章 开战
林轩摆脱不了金人的监视,干脆直接招了郑顺、张锁前来,当着金兵的面与他们商谈。郑顺知道林轩假意降金,张锁也反应机敏,三人谈起来却是天衣无缝,时不时的给金兵首领陪上笑容。
那金人首领虽然依旧面色冷峻,但林轩已从他的眼神看出,他的心境缓和了不少,不如初来时那般谨慎了。
片刻之后,张锁起身告辞,外面的兵士们议论纷纷,不知道寨主怎会带来这许多精壮的汉子。张锁出来,便是为了安抚军心。
“郑顺,明日随我一同带五十名兵士,与这些位金兵勇士分批混进汝州城内。半夜听我号令行事!”林轩刚一说完,赵缆便及时翻译给金人听了,那首领第一次点了点头,表示满意。
郑顺领命而去,临走前他注意到了林轩给他的眼色,心下明白。半个时辰之后,他布置了酒宴接待金人,篝火,烈酒,大块的鸡、牛、羊肉。
那些个金兵,却是想吃又不取,都扭头看那首领。
林轩自知他们的想法,当即取了坛酒,自己先饮了半坛,跟着拿了个烧鸡,撕了半只,大口咀嚼起来,随后把另半坛酒和半只鸡递到那首领面前,嘴上不停的说好吃,又腾出一只手来,竖着拇指道:“勇士当饮烈酒!”同时又看向赵缆,赵缆忙把这话翻译了。那金兵虽然自己带着食物,但此刻已是又干又冷,见林轩自己吃了酒肉,并无问题,便即接了,大口饮了起来。
其他金兵早也忍不住了,看首领动口,便纷纷取了酒、肉大吃起来。一时间气氛热烈了许多,酒过三旬,几名金兵喝得兴起,跳起舞来。林轩自是不放过这个机会,跟着又唱又跳,把气氛彻底点燃。
又过片刻,五十名金兵东倒西歪,全部软在地上,连带灵宝寨陪席的兵士及头领张锁也是一般。
林轩同样浑身发软,摔在地上,原来他却是以连自己一起迷了,骗过了金人。
在他意识还剩最后一丝清明的时候,对着郑顺比了个手势。郑顺迅速从怀中取了一个小瓶,给林轩嗅了嗅,不片刻,林轩就恢复了气力。
郑顺又救醒了其他兄弟,林轩也不多说,直接做了个杀的手势,那五十名金兵的头颅便全部落地。
他们的衣服被剥落下来,林轩寻了五十位身材相仿的兵士穿了,让他们模仿这群金人的走路的方式以及彪悍的神态。
随后林轩唤来寨中所有的头领,布置了一番。
待到第二日,一百名兵士加林轩一起,大摇大摆的下了灵宝山。众兵士之中,夹杂着近一半神色彪悍的人,不过大伙都相间而行,若远看去,分辨不出样貌,只能感觉有部分人不太对劲。
林轩要的就是如此效果,好让埋伏在灵宝山下的金人看到,却又看不真切,从而不去怀疑他。
这样一路急行,将到汝州之时,林轩派人先进城中,联络斜眼牛春。
牛春得到林轩吩咐,迅速去了知府衙门,寻得程天,不大一会,百名灵宝寨兵士就进了汝州,由牛春调派,准备夜半计诈金兵,当然此事极为机密。
一切分配妥当,林轩正欲休息,以养足精神,却见牛春带了个人进了来,那人大口喘着粗气,一脸的焦急模样,借灯烛一看,却是宋英。
“什么事?慢慢说!”林轩知道宋英体能是全寨最好的,他能赶得如此之急,心知定有大事发生。但他仍神色镇定,不徐不急。
宋英也不等自己气息平稳,便开口说道:“寨主,张节派人回来禀报,说金军前锋营要于后日深夜二更,进攻汝州,是他在完颜宗翰主帐外偷听到的。
其他消息还待继续探听,郑顺兄弟一听到这个消息,就赶紧让我赶来告之你,说是大事,不得耽误。”
林轩听了,心中暗惊,知道自己过于托大,沙古质勾结自己里应外合,却骗自己说是明日二更行动,就是防着自己一手,或许知道后天行动的只有他们那五十人的首领,可他已经命归黄泉了。
若是自己这群假卧底,明日二更开了城门,那金人定知有变,很可能将计就计,反攻而胜。
想到这里,林轩心生冷汗,他单兵作战在这个时代确是无可匹敌,可行军打仗的谋略却输于那些经验老道的将军。
所谓兵者、诡道也,林轩又深刻的体会了一层。幸亏自己的情报工作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有了这队奔狼营,今后作战却确是方便了许多,只是今后想计谋策,还要更谨慎些才好。
林轩让牛春带了宋英去歇息了,开始重新谋划,既然沙质古怀疑自己,那就让他的怀疑成真,念及此,林轩心中暗笑,一条大胆的计策应心而生。
凌晨二更天,汝州城的天空没有半点星光,伸手不见五指。城头的兵将寥寥无几,东倒西歪的守在城上。
突然,几声惨叫自城内传出,远远的几个宋兵被抛下了城楼,又过片刻,汝州城门被缓缓放下,一名身穿宋服的壮汉点着火把,向远处连续晃动。
沙古质一双狭长的眼睛冷冷的看着城门口的一切,嘴唇动了动,道:“灵宝寨,太让我失望了!”
话一说完,举起手中长刀,向前一挥道:“中军五百骑兵跟我杀!其他人按策伏击!”
“杀!”他身边的亲卫随后高喊。身后的五百黑色的铁骑跟着沙古质冲了出去,犹如黑夜中一股浓墨般的旋风,似箭而出。
空间似乎被扭曲了,声音也消逝无踪。
林轩第一次看到这冷兵器时代、铁骑冲击的场景,心中只感觉震撼。这些金人的兵士比自己在青龙寨中所杀灭的宋兵要强悍百倍,难怪宋人会被打得如此惨败。
兵将 第九十章 猛将
五百金兵铁骑将到城门口,沙古质看见林轩率数人在那迎接,心中冷笑一声,挥手止住了骑兵,自己纵马上前道:“林寨主,赵缆呢?”
林轩听他能说汉语,也不吃惊,微微一笑道:“将军果然高才,竟会说宋人的话,这就请进城,守兵已经全被在下给杀了!”
沙质古一脸惊疑道:“我大金的勇士呢?你休要骗我!”说着话,马渐渐向后退去。林轩知他在装模做样,心中微乐,玩这个自己才是高手。当下一脸得意地笑道:“好你个金狗,以为真能收买我么,我灵宝寨虽然贪财,但却非不明理之辈,你那五十勇士,已全陷我手,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话音刚落,城墙之上便涌出宋兵数人,张弓搭箭,冷冷的指着五百金人铁骑。林轩从金兵的脸上看不到丝毫的惊讶,有的只是冷笑。
他心中暗笑,一会儿就该让你们这帮傲慢的家伙哭了。念及此,当下大声嚷道:“众将士听令,随我诛杀金狗!”
他刚说完,那边沙古质叽里咕噜用女真人的语嚷了一番,这五百铁骑,立即后队变前队,纵马狂逃。
林轩知对方是诱敌之计,也不说话,飞身上了战马,率众狂追!大约百名大宋骑兵并千名步军杀出城来,紧跟其后。楼上之箭,也以抛射之势向沙古质的金骑狂落而去。瞬间射杀了十几名金骑,再要射时,他们已经以散逃之势,跑得远了。
“金狗胆小如鼠,只会屁股向后!”林轩鼓噪着众人边追边喊,对方虽在诱敌,但如此话语同样能够打击向来狂傲的金军士气。
果然那五百骑兵听了,不停回骂,他们征战已久,对汉语也略通一二,最为熟悉的自然是阵前叫骂,因此这些话也都大略能懂。
沙古质奔到了自己设下的伏击圈中,跟着减慢了速度,林轩更是紧追不停,很快便已率大部分宋兵进入了金人的包围圈中。
“喂,总算不跑了,想一对一单打么!”林轩哈哈大笑。
沙古质冷笑一声,纵声高喊,九千金兵从四面八方包围了过来。宋兵虽然知道这个临时的主帅林轩早有安排,也不免有些心惊胆寒。
“林寨主,休要怪我无情,给了你机会,你不合作!”沙古质冷声说道:“你自以为妙计,却不知道我将计就计吧,读你们汉书多了,玩这些,我们金人也不差!”
林轩哈哈大笑道:“噢?蛮夷就是蛮夷!”话一说完,他身边宋英取了随身响箭向空中射去。
凄厉的破空之声响起……
在九千金兵之外,涌出漫山遍野的宋兵,高宠、张锁、李焕、吴达,燕九,陶一雄各领兵两千冲向金军阵中。
灵宝寨出了六名将领,这些兵士全是程天上任之后,依靠黄潜善的关系,让朝廷加派的重兵,理由是对付林轩这伙山贼,不想现在反倒与山贼合作了。
程天虽然也贪,但他和汪仲人不同,他知道自己根基是什么,知道面对生死存亡时如何能让自己贪得更多,更久,加上他自幼习武学文,并非一般文官可比,所以在抗金一节上,虽然并非主战派,但该打的时候就一定不会手软。
也正是如此,林轩才得到了这般大的权力,调动汝州士兵,伏击金军先锋营。当程天知道麻皮背后的人是牛春、是灵宝寨时,他选择了目前最明智的法子就是合作。这一切只有黄飞那个善做生意的员外被蒙在谷里。
“你!”沙古质见到真正陷入包围的竟又回到了自己这边,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但女真人向来骁勇善骑,他只惊了片刻,便怒吼一声,纵马提刀,杀向林轩。身后的五百轻骑兵,也以箭矢之形朝林轩这边突刺而来。
“举盾,长枪结阵!弓箭手抛射!”林轩紧急下令。跟在他身周的千名兵士是汝州军的精华,听到命令之后,迅速结阵,手执长枪,以死士之态,对准冲杀而来的金兵。
枪兵身后的百名箭手,也已发射出漫天羽箭,顷刻间,射杀了数名金兵。
第二轮箭雨落下之时,金骑已经和宋兵对了上来,漫天的血雨、残臂,林轩看着正面冲杀的冷兵器战场,丝毫不感觉震惊,竟生出一丝嗜血的快感,仿佛回到了前生与恐怖分子作战的那刻。
“弹弓队!”林轩大吼一声,黑暗之中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无数铁弹子,弹身带着倒刺,狠狠地撞进了金人的头颅。林轩调来了二十名奔狼营兵士,目的在于射杀金兵大小头领,那冲在最前的金骑勇士,一片片落下马来。
沙古质看得心惊,忙掉了马头,换个方向冲杀而去。
外围的宋军已经和金兵交上了战,高宠、张锁、郑顺各展所长,在敌阵中来回冲杀,三员虎将,所到之处,头颅乱飞。
尤其是高宠,更是令敌胆寒,他的马快,气力也是最足,来回一趟,长枪挑刺,竟让向来骁勇的金兵不敢近身。
战场之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场景,高宠所到之处,敌军纷纷散开,他身周竟一个人也没有,他所带的那两千宋兵也跟不上他的无规则乱冲,可即使是他一员骑将,也无金人敢将他包围。
火光之下,林轩看见混身是血的高宠孤零零的骑在马上,想起前世所知,此人独立枪挑滑车,力竭而亡。
林轩担心如此猛将的安危,当即唤了紧跟自己的宋英,让他去接应高宠。宋英只是不肯,他要护林轩周全。
直到林轩发怒,要亲自纵马而去,宋英没了办法,才自离开,他刚一走。便有两名金骑长枪同时槊向林轩。
林轩正要试试自己这么长时间练的功夫,整个人贴着马背倒了下来,堪堪避开两枪。
兵将 第九十一章 董立
两名敌将丝毫不让,在林轩避开之后,举枪又刺,这次林轩却是取了自己的左枪右棍,将对方的两枪拍了开来。
接着他立即纵马侧绕,到了其中一将的后方,手中枪棍接在了一起,以千钧之力笔直刺向敌将的后心。
这金将也是了得,闻得枪风,似脑后生眼,向前扑倒,躲过了这致命一枪。林轩倒转枪头挡开另一名将领的攻击,跟着提气纵身,竟从自己的马背跳到了刚才那扑倒金将的马上,却是用的与老不死学的轻身法子。
这一近身,枪又被他分成两截,短打之术,半招之内,便挟住了金将。另一敌将见同伴被擒,便不敢造次,只能提枪拨马,寻找机会。
林轩哈哈大笑,短枪一抖,便杀了马上金将,单臂举枪将他挑起,狠狠得甩向对面的敌人。那将领也是了得,双目喷火,伸手接过同伴的尸体,挂在马背之上,准备复仇。
林轩才不给他再次反击的机会,战场之上,抓住时机,就意味着活命,乘对方接人之际,他纵马而上,这黑马比自己刚才那匹快了许多,眨眼便冲到对方眼前,短枪横扫,直接将那人刺了个透明窟窿。
马快竟有如此好处,难怪关云长骑着赤兔斩杀敌将比一般人更容易,林轩心中暗忖,同时放眼望去,自己这边带出城的兵士已经被对方杀得七凌八落,只有四五十骑聚拢在一起,勉强形成一股战斗力。
显然金兵想在被外层上万宋兵彻底包围之前,先将内部的千余名宋军灭了,再行突围。林轩见此情景,暗责自己,只顾杀敌,却忘了主将的责任。
心中念此,忙高喊道:“汝州众将士听令,向东面聚集,靠近骑兵,一同杀出包围,汇合大军!”
喊话的同时,林轩纵马狂奔,长枪所到之处,救下数名险被刺死的兵将,并带着他们聚在身边,如此这般,越聚越多。
正在此时,那边四五十骑中间,冲出一员骁将,他高喊道:“林将军,我来接应你们!”
但见此人身长八尺,身形彪悍,双手各持一枪,左突右荡,连杀数名金兵,片刻间冲到了林轩近前。
“将军真乃勇武之人!”林轩大声赞道:“咱们一同冲杀出去,好叫金人看看,什么叫大宋的好汉!”说话的当口,棍枪再次接合在一起,长枪连扫,冲了出去。来将紧跟其后,招呼众人,奔袭前进。
很快,最内层的宋军已全部聚集一处,外围宋军的包围圈也越缩越小,,金人首尾不能相顾,阵形大乱。
正因如此,反将他们性子中天生的悍勇给激发了出来,每一位金军兵士,虽在各自为战,却是以一当十。
一时间,宋军将士的血肉四处乱飞,其情景极为惨烈。部分宋兵甚至被吓得刀枪都举不起来。
林轩为宋军的软弱暗自摇头,他提气咆哮道:“金狗侵我大宋,杀我百姓,淫我妻女,咱们最多没了性命,又怕他做甚!是条汉子,就给我杀!”
“杀!”不远处的高宠犹如一条钻入夜间的巨龙,一路横扫而来,一片金兵瞬间亡于他的枪下。
“杀!”郑顺更善步战,他早已跳下马来,一条盘龙军棍舞得犹如蛟龙出海,噼里啪啦连续击杀了四、五名金兵。
张锁的大刀寒锋连闪,血光在他身周飞舞。所有将领也都受了林轩话语的感染,杀得疯了。
宋军兵士见状,胆气横生,齐身大喊,浑身上下再无惧意,脑中只一个杀字。上万名将士汇集成滔天巨浪,汹涌得将金军淹没其中。
当金军被逼在一处,缩成很小的一圈之后,林轩高声下令,马、步军后撤数步,军中站在最后的弓箭手高举弓弩,抛射而发,漫天箭雨向金人倾斜直下,一片鬼哭狼嚎,死伤无数。
沙古质先前带的五百铁骑,只剩不到一百名,他们死死守在沙古质身边,护他突围。高宠勇猛无匹,宋英护他左右,两人直入敌阵。
很显然,高宠想取了沙古质首级,不料那百名骑兵竟以肉身抵挡他的银枪,连刺数人之后,竟被对方死死抱住,一时半会连枪头也拔不出来。
宋英也被二十几人团团围住,勉强能自保,危急时刻,那名双手持枪的宋军将领独自一人冲了过来,双枪连槊,助高宠脱困。
战场之上,不及言谢,高宠只冲他微微点头一笑,振臂斗枪,又杀了两名金兵。这双枪将军也不拖沓,回身又杀入阵中,与宋英并肩作战,不到片刻,便逼退了敌兵。
金兵意在护主,也无心恋战,见着空隙,便围着沙古质向后狂逃。沙古质心中憋闷,却也无可奈何,他懂得留得青山的道理,也不多说,只想着下次如何雪耻。
高宠还待追击,却被那双枪将拦住道:“好汉!穷寇末追,这只是金军前锋营!咱们却已经出动了全部人马,此战意在扬威,等宗帅援兵来了,再和敌军一决死战也不迟!”
高宠听了,直觉有理,便也作罢,只是杀得兴起,却也难停,回身冲入阵中,找着金军步兵,又是一通刺挑,再杀数人。
这一仗撕杀了足足一个时辰,宋军折兵五千,金军前锋营几乎全军覆没。众将士相互道贺,林轩唤来那双枪之将,问道:“将军高姓大名,可与梁山董平有渊源,识得张节否?”
那人一听,脸上显出惊讶之色,道:“林将军,我姓董名立,家父董平已亡,在下与张节自幼便是好友,现已多年没见!”
林轩呵呵一笑道:“很快就有机会见到张节了,难怪你枪法出色,原来是双枪将的儿子!事不疑迟,你带汝州兵马回城,明晚之前在此处埋伏三千精兵,见到金军残兵,便既伏击,其余之事交由我来做了!”
兵将 第九十二章 宗翰
董立见林轩说话干脆利落,调度有序,心中颇为赞赏,当即抱拳应声,召集兵马,飞速而去。
林轩带着山贼军众将飞奔回山,奔狼营兵士也已自行回山。
上到山寨,郑统已经回来,他和张节已经探出敌军粮草所在,并有五千精兵把守。
郑统才一禀完,下山探消息的奔狼营兵士就又回来一位,他带来了重要消息,完颜宗翰已经得知前锋营大败的事儿,他正准备今夜率五万大军起程,直逼灵宝山,先踏平山寨,再攻汝州。
现下留在敌营的只剩张节一人,他打算找个机会,在敌军进发之后,烧毁敌人粮草。林轩听了,思索片刻,当即布置了一番。
留下老不死和郑统在寨中诱敌,其余奔狼营兵士随他一同下山,接应张节。
张锁等将,则从山腰开始埋伏,打算重用青龙寨偷袭汝州兵的法子,对付金兵。
临下山前,林轩当众亲吻了一下老不死,弄得老不死羞红了双颊,林轩很喜欢看她这副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
又到夜晚,天色却比昨日晴朗,星月齐辉。
完颜宗翰下令拔寨起军,监军完颜希尹似乎想到了什么,道:“听沙质古所言,这群山贼颇有计谋,咱们对灵宝山地势又不熟悉,怕会中了伏击。”
完颜宗翰听了,冷笑几声,道:“你说得有理,不过我宗翰经历大小战数场,自有法子对付这帮山贼。”
完颜希尹听他这般说,想他向来有勇有谋,只是不喜与人相商,也就略略放下心来。
金军五万大军终于动身,每名军士带了少量的干粮,大量粮草和五千精兵依旧安寨不走,这里距汝州城并不算太远,一路上占领道路,便可粮路无阻。
……
“弹弓准备,发射!”张节小声命道,却被林轩急速打断:“慢!”
潜伏在金军粮草营附近的四十余名奔狼兵士齐将脸转向林轩,他们本来商议好先将守粮草的金兵无声无息的射杀,再从各个方向投掷短火把烧毁粮草,可不知道为什么林轩忽然开口阻止。
见众人诧异,林轩微一沉吟道:“他们的粮草不在此处!小心中伏!”
“什么?”此话一出,众人皆惊。
林轩看着众人道:“我险些忘了,金狗进攻咱们灵宝寨,不可能用五万大军,他们的目的在于汝州,若真想先灭了灵宝寨,必会出奇兵,以求快速。
如此这般大张旗鼓,很有可能他们已经知道咱们有斥候在此探听消息,便故意设计,想将咱们杀了,或者活捉!”
“他们会有这般谋略?”张节听了,觉得对手十分可怕,便置疑道。
“昨日那金将与我合作,却想出那般诡计,幸亏张兄弟探得消息,咱们才成功围了他们九千前锋营。
由此可见,那完颜宗翰绝非无能之辈。可能就在他知道前锋营落败之后,便猜到咱们有人伏在此处偷听消息,所以设下伪粮营,意在灭掉咱们的斥候。”
林轩这一解释,众人也都恍然,身上不由一阵冷汗。林轩自己也是心下感叹,这冷兵器的战场,光靠自己是个现代军人所拥有的那些知识,并不能随意操纵。其中的随机性、谋略性对自己来说同样很复杂,今后凡战,必须多虑、慎行。
“寨主,那咱们回山吧!”宋英说道。
林轩摇头道:“既然来了,那就不必回去。张节,你带三人,绕到东面,弹弓袭击,务必弄出声响。
宋英,你也带三人,到北面,同样如此!暴露目标后,迅速换位,扰乱他们,我要看看他们到底玩的什么把戏!”
“是!”张节、宋英领命而去。
待他们离去,林轩又派潘达、古厣两位行路极快从远路绕回灵宝寨,告之老不死、郑统两位在寨中诱敌的头领,到山中伏击处寻到张锁等将,率马、步两军全部撤离山寨,悄悄绕至敌军五万人之后,众头领分兵绕袭,触之即走,反复骚扰,敌追我跑,敌停我打,特别要叮嘱高宠切勿恋战。
扰袭消息、时刻通报。
潘达、古厣领命潜行。
又过片刻,弹弓声四起,金兵守卫连连惨叫,他们的将领也连声呵斥。可宋英、张节等人穿插跑动极其诡异,令金兵无法捉摸。
正自吵闹间,营寨内的金兵忽然集合到了一处,从一个方向冲出了山寨。林轩情知不妙,忙招呼所有兄弟从来路急撤而出。
果不出他所料,刚出了金营,找到藏身之处,便见无数火箭从四面八方射进了营寨,密密麻麻,恐怕连藏在暗处的虫蚁都难以逃生。
奔狼营这次险中求生,靠的就是反应、速度、机敏。
林轩心中暗道:“原来如此,看来完颜宗翰极重视自己这支执行斥候职能的奔狼营,竟下血本,务必至奔狼营于死地。”
……
“副帅,兵士来报,粮草营火光冲天!”完颜希尹不无担心地说道。
宗翰却丝毫不以为意,他微微一笑道:“你以为我真会将粮草营按在那里么,恐怕现在灵宝寨的劫粮之人已经烧得焦了。”
“诱敌伏击之策!”完颜希尹眉头微皱想说什么,但始终没有说出。他并不想出征在外,两将不和。
他的智谋比起宗翰并不差,可是宗翰的性子却是什么事情都少于他商量,虽然并没有出大错,而且大都获胜。
但让完颜希尹心中总有些憋屈,若非为了大金国的战事大局,他早就忍不住指责宗翰了。
兵将 第九十三章 粮草
“呵呵!”宗翰有些得意道:“正是如此!一会咱们大军到了灵宝山,便在他山下扎寨,任凭他设了多少埋伏,咱们也不上山,他们不过千人,却怎敢明刀明枪与咱们争斗!昨日沙古质兵败,却也探到消息,灵宝寨众人均已回山,我故意放出消息,大军攻山,便是逼他们不敢下山。这样一来,汝州那些宋军没了灵宝山众人的调度。咱们在山下拖个两天,在分兵三万进袭汝州,还怕大事不成!”
“报……”宗翰正说着话,一兵士远远跑来,跟上他的战马。宗翰眉头微皱,道:“何事快说!”
那兵士一边小跑,一边应道:“完颜公主一直跟在军中,直到刚才万户大人才发现,她穿着普通兵士的服装,若不是那头白狼跑了来,到现在还不会知道。”
宗翰一听,眉头更皱,问道:“你说的可是完颜菜?二弟的这个女儿,自从被封为大金公主之后,越来越不象话了,速将她带到我这来!”
未等那兵士回应,一骑白马飞驰而来,一到宗翰身边,便立即停了下来,显然御马之人十分善骑。
那马一停,就听御马之人娇声说道:“宗翰叔叔,行军打仗也不过如此嘛!我也能行!”
“胡闹!”宗翰虎起了脸,“回去我就告诉你爹爹!来人,叫粘木也护送公主回去!”
“我不回去!这里又没有危险……”公主话音未落,就听大军尾处传来喊杀之声,宗翰不及与她多说,只命兵士护好公主,便纵马向后军飞驰而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
身后的公主玩心颇重,还待追上一同,却被希尹拉住了马僵,交到了粘木也的手中。跟着他弛马入军,高声安抚,以稳定军心。
“副帅,有多股小队骚扰!穿着并非宋军!象是灵宝山贼!”一骑将飞马迎上完颜宗翰,大声说道。
完颜宗翰听了,冷笑一声,“这帮不知死活的家伙,竟能绕到咱们身后,那就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大金铁骑!”话到此,纵翰当即下令,命千名轻骑,分五路迎击山贼军,若敌跑,不要追。敌来,则杀之!”
千户赤该能领命而去,手下骑兵分成五队,每队二百,分别对上了扰袭的高宠、张锁等将。以此法破扰袭,本是非常有效的,可宗翰却忽略了山贼军对地形的熟悉,他们在众将的带领下神出鬼没,骚扰不停。
赤该能开始还能及时率兵赶到,到后来,五万金兵的周围竟似是处处都有山贼军的影子,他们或发射弩箭,或突然冲出乱砍一番,甚至连石头都用上了,从不同角度向金兵砸来。
可金兵却始终发现不了他们的所在,高宠也听了林轩之命,再不蛮干,只是时不时的瞅准敌军中的小头目,纵马横枪,挑穿人的胸口,一杀即闪。
一时间五万金兵被山贼军骚扰得心下烦躁、慌乱,谁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被杀之人。
赤该能纵马队前,被山贼军弄得暴跳如雷,他手提长矛,四处追杀,可刚要追上,便又找不到对方的踪影。
宗翰一下子也想不到办法,只能派入更多的兵士追击扰袭者,并下令若敌逃跑,死追不放,斩敌兵一人,赏银五两,斩敌将一名,赏银十两。
金人向来骁勇,这赏令一发,追击者无数,即使被山贼军小包围圈中被杀,也依旧有人前赴后继。
“点燃火把,高举照明!”完颜希尹这次并没有征求宗翰的意见,让大军居中的兵士取了火把点起,如此这般,张锁、郑顺等人的扰袭便不能深入,只限于最外层了。
“希尹,如此甚好!”宗翰有些惭愧,这么简单的法子自己竟然没能想到。完颜希尹正待回话,忽见北边火光冲天,心中顿感不妙。
完颜宗翰见状,脸色突变,大喝道:“糟糕!”跟着对希尹道:“我率两万兵马回救,你带兵速攻汝州!”
话一说完,不等希尹问话,便飞速点兵,纵马急行而去。
……
“寨主!”张节望着眼前冲天的火光乐道:“这下让那帮金狗舒服了,粮草竟藏在此处!”
林轩微微一笑道:“不死的运粮队还没到么!”
“夫君,来了!”林轩话音刚落,就听见老不死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回头一看,一身夜行装的老不死娇俏的立在身后。
“不死!”林轩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老不死的脸蛋。
老不死侧脸滑开,娇笑道:“夫君,车马备齐了,孙凝枫竟有神奇的本事,一人能赶十两大车,很快就到!”
“噢?”林轩方才令人寻车来驾,孙凝枫自告奋勇,林轩好奇他的本事,便命他寻老不死一同。
这会听老不死说了此事,林轩正想再问,便听得车马之声远远传来,孙凝枫的声音也夹杂其中。
待到近前,林轩看孙凝枫站在最后的一辆大车之上,挥着一条巨长的马鞭,甩动一次,十车的马竟都被击中,这等奇观,若非亲眼看见,实在难以相信。
马车停下,孙凝枫也不下车,只在车上冲林轩行了一礼,随后道:“寨主,凝枫不辱使命,这就请将粮草装车!”
林轩对他的干脆利落十分欣赏,当即命在场的奔狼营兵士,将粮草搬上了大车,之后又令十位兵士协助孙凝枫,将这十车的粮草通通运往距此极近的青龙山。
原来,方才在潘达、古厣走后,林轩就在思考,想到敌军真正的粮草营应该就在左近,之后依靠自己现代的侦察手段,发现了蛛丝马迹,终于让他找到了敌人的粮草所在。接着派人回去,着李焕带二百人马,引走假粮草营的五千金兵,又让孙凝枫寻到老不死,赶车前来,偷运粮草。
自己则和奔狼营的兵士,搬了些枯草到真正粮草营的所在,放了把火,吸引完颜宗翰回来。
等到宗翰率军回来,高宠等人已经将千名山贼军全部伏击在了粮草营周围,林轩则带领奔狼营军士到了希尹的军马附近,代替张锁不停扰袭,虽然人少,但效果却和有近千人一般,这便是奔狼营最独特的的本事。
兵将 第九十四章 对阵
宗翰率军赶到粮草营外,急令军士救火救粮,不大一会便发现,这烧着的并非真粮,很显然自己的粮草已经被山贼洗劫一空。
宗翰气极,但多年的征战让他养成了在最危难的时刻,能够调整心绪,冷静思考的本事。
他很快想到,敌军很可能已经在此处设了埋伏。
“众军听令,结阵后撤!沙质古率五千兵马断后!”宗翰的命令很快被传了下去。可惜的是,他已经晚了一步。
大军刚动,便闻听隆隆的鼓声,跟着又是弓弦响动,随后劲箭破空而来,直落在自己的队伍当中,冲在最前的几名金兵,混身上下在一瞬间被插满了羽箭,惨叫着倒在地上。
借着火光,宗翰凝神望去,数百名身穿黑甲的弓弩手不知道从何处冒出,正举箭向自己队伍抛射。
“轻骑突击,步兵跟上!”宗翰临危不乱,高声指挥。金军骑兵很快集结,冲出军中,持着兵器杀向山贼军的箭手。
可却在他们冲到一半的时候,从他们左右两面的地上,凭空钻出数百人,拿着长弯刀,蹲着身子,冲着马腿狠狠削过。
伴随着战马惨烈的鸣叫,金骑纷纷向前扑倒,后面的马又压住他们的身体、脑袋,只一瞬间千名最精锐的骑兵全部覆灭。
等宗翰再要调度人马反击的时候,这群弯刀斩马的山贼兵又不知道消失去了何处。而那边的弓箭手第二轮羽箭已指向了天空,随着更激烈的鼓声,又是一阵漫天箭雨,两万金兵再次倒下一片。
“兀那金狗,有胆过来和你爷爷单挑!”张锁提了大刀,纵马到了弓弩队前,高声嚷道。
宗翰现下已经摸不清对方到底有多少人马,从自己连番失策来看,很可能宋军大队人马早已为山贼首领所指挥,更有可能,从沙质古兵败汝州起,就安排好了一切。
念及此,他不由冒了阵冷汗。
随后便令沙质古上前,与张锁单打。这沙质古的武艺在军中算是上乘,前日被打败而回,现今有了机会雪耻,自然十分愿意,不一刻,快马来冲到张锁身边,舞枪便刺。
张锁长刀横回,挡了一招,拨马即退。沙质古心下一喜,提马向前,才半步,便感觉马失前蹄,坠入坑中,在他身体尚在半空的时候,张锁回手一刀,将他脑袋砍了下来,提于手中,用力掷入金军阵中。
“你,耍诈!”宗翰阵前怒吼。
“兵者,诡道也,阵前单打,也是同样!”张锁面带微笑,故意气着宗翰。
鼓声渐停,张锁不停冷笑,宗翰心中早已大怒,他开始后悔将所有的弓箭手都留在了完颜希尹那队了。
既然没有太多办法,他只好强压火气,大声道:“全军听令,上铁浮图,踏平敌军!”
对敌人的虚实莫辨,只能用重铠步兵,层层推进,若敌人后退,则定无大军在此。便可挥军掩杀。若敌人不退,那再想法子。
铁浮图大约两千人左右,是金人队伍中最精锐的步军。每一位步兵身披两重铁甲,周身皆绕长檐,铠甲之下用毡枕垫着。
每三人为一队,人间以皮索相连。人后拖着沉重的拒子马,人前进一步,拒子马也跟进一步,若是被推倒,必然被拒子马上的铁刺给活活刺死,以此示意破釜沉舟,绝不后退。
宗翰下令之后,金军的号角吹响,声音呜咽。铁浮图随着这种声音,整齐而沉闷的向前踏进。
漆黑的盔甲在火光冲天的夜里被照得烫红,铁盔之下的每一对双眼射出嗜血的寒光。
山贼军弓弩手对这浓厚的杀意丝毫没有畏惧,依旧高举弓箭,随时准备发射。
张锁也持刀立马站于阵前,一动不动。
在铁浮图距离张锁还有近十米的时候,山贼军的战鼓重新擂起,听得张锁大声号令:“长枪兵,出阵!”
哗啦一声,在张锁前方,突然从地面上冒起一长排黑甲兵士,他们手持长枪,猛冲上前,对准最前排的铁浮图兵士,猛然刺出,却是找准对方唯一外露的部位—-眼睛,狠狠的下手。
啊~~~,成片的惨叫声同时响起,最前排的铁浮图兵士的脑袋全部被长枪从眼部贯穿,在他们没来得及抬起手中足以抵挡重箭的铁盾之时,便已经纷纷倒下。
这一切自然都是林轩所布置,这几月的训练,他早就专门针对印象中的铁浮图训练过战法,除了弹弓射眼之外,便是突然而发起的长枪阵了。恰好在此时用来伏击,再完美不过。
他知道对方定然会因为不知自己的虚实,而不敢轻易挥军杀进。
所以更要故意虚张声势。他已派人火速去了汝州,告之董立,在汝州城外几处险要地势,伏击几处,准备杀敌军。
而眼前的两万人,他打算靠山贼军自己内部消化。
“长枪阵,撤退!”张锁再次号令,那排凶悍的长枪兵立即没入了夜色之中。第二排铁浮图兵士的眼中充满了怒意,他们加快了步伐,却不知张锁的手在身手轻轻一摆,身后藏在弓弩队中的郑顺悄悄领着大伙后退的半步。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消耗铁浮图的气力,要知道那拒子马的重量非一般人能拖得动,这帮家伙身穿重铠,还要拖着这种东西,体能更会飞快下降。
在黑夜之中,一群身穿黑色轻甲的人以同一步调同时向后不发出任何声响的移动,却是让宗翰只觉得眼前微微一花,心中感觉不对,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大金儿郎们,宋人奸猾,咱们不要怕他,奋勇向前,撵碎这群不敢硬拼的家伙!”宗翰纵马来回,鼓舞着士气,可他话音刚落,山贼军弓箭队中发出一箭,直接射向了他的脑门,幸亏他有勇有谋,马上功夫也是了得,猛得低下了脑袋,这才躲开了此箭。
可怜他身后的亲兵,却被这箭射中,一声惨叫之后,一命呜呼。
“副率,咱们和曾受此侮辱,杀吧!”赤该能小声说道。
宗翰摇了摇头,道:“咱们守粮的五千兵马都不知去向,可见他们人马绝对不止一点,很有可能镇守开封的宗泽已经派来了援军!”说到这里,他心中产生了一个让他自己不愿意相信的想法:“难道从东面进军开封的萨鲁谋已经兵败?”
兵将 第九十五章 游击
宗翰震惊的当口,铁浮图已扫清了挡在前排倒下的伙伴,整体跨前了三步。张锁忽然拨马后退,退到第一排弓弩手之后。
那第一排弓兵,本高高举起的手中之箭,忽然间放平,对准铁浮图最前一排的兵士狠狠射去。
效果几乎和刚才长枪兵突然出现的那一刺一样,又是一排铁浮图兵士被贯穿了大脑。
“停止前进!”宗翰无奈,只能如此下令:“铁浮图左右分开,重骑兵从中间攻击!”这样一来,侧面被铁浮图所护,中间重骑兵突进,可抵挡敌人长枪步兵的突袭,有能阻拦弓箭的直射,不失为一种好的法子。
“弓弩队后撤,上长矛手!”张锁再次命道,随着他的大吼,山贼军数百位箭手向后急跑,四面八方同时涌入两百名手持长矛的兵士,他们每十人一排,在张锁再声令下之后,第一排兵士将手中长矛拼力掷出,矛无虚发,十名金军的重甲骑兵当即中矛而亡。
跟着第二排矛兵重复方才的动作,而第一排投完的兵士则向黑暗处狂奔,藏匿了起来。
之所以不同时投掷,一是怕太乱,长矛在空中自行相撞影响了准头,二则是更重要的一点,林轩想让对方慢慢看着自己的同伴一队队倒下,以动摇敌军的军心。
当第五个十人长矛队投完手中长矛的时候,宗翰再也按捺不住,长枪舞动,近两万名兵士列阵前进,掩杀向前。
山贼军却依旧不退,直到所有长矛兵掷完手中之矛,场中只剩下张锁一人。
完颜宗翰有些摸不着头脑,前进的马也慢了下来,再他将要接近张锁的时候,才看清那马上竟换成了一个稻草扎的将军,只是披上了铠甲,象似真人。
而那草人之上贴了张纸,上写着,多谢宗翰将军送粮,又帮助拖了这许久时间,粮草已经转移到安全地带,山贼军感激不尽!
他看得懂汉文,当下气得在马上晃了两晃,险些载了下来。
早知道对方是虚张声势,他就该一开始便大举进攻,这丢了粮草不说,还折了许多精锐。
现下再要寻出这帮比老鼠跑得还快的贼人痛打,却是很难了。
“副帅,眼下该如何?!”赤该能一脸的激愤。
宗翰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回军,与大队会合,进攻汝州城!”
“是!”赤该能应道,随即骑马进军中,传达宗翰命令。就在这一万多人刚刚集好新阵,调头欲走之时,方才山贼军的鼓声又再次响起,在他们身后,七百步军,舞动各式各样的武器,掩杀而来,将走在最后的金兵一阵乱砍。没等金军反击,他们就四散而逃。
“又来这套!”宗翰气得面色发红,纵马至军后怒吼道:“有种和我决一死战,象个臭虫一般,叮完就跑,这就是你们大宋的英雄吗!”
他话音刚落,一枚弹丸急射而来,正中他头顶的盔甲,击中之时,只发出“扑”的一声,这是林轩所发,他并不打算将宗翰杀了。
若是宗翰死了,这一万多金兵还不知道会怎么乱来,到时候控制不住局面。这般吓唬吓唬宗翰,打击了金军的士气,不求将这一万多人从心理上瓦解,也至少能让他们战斗力减弱许多。
游击战,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林轩若自认第二,没人能说第一。
如此反复几回,完颜宗翰感觉自己的性命随时捏在对方的手中,内心也有些禁受不住了,他不在管那许多,只率领大军,全速向汝州而去。
林轩见他如此,便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和骚扰的频繁程度,杀敌数量也越来越多。这就造成了一大冷兵器战的奇迹,一千名山贼军追着上万名金兵不停的打击,宗翰的尊严也被他自己给丢得光了。
若是让其他金将见着,定会替他羞恼。今日一战,完颜宗翰,却是再无脸面了。
林轩正打的起劲,忽听敌人大军的前队所在处,发出震天的撕杀声,心中奇怪,却又有些担心,他怕董立不去伏击金人主力,却带人跑到了这里,那样汝州城就要完了。
未等他开口,高宠骑马赶到他的身边道:“寨主,我去前面看个究竟!”
林轩看了看他,点头道:“速去速回,万事小心!”说完这话,又叫了燕九护在高宠身边,也好有个接应。
不多时间,燕九浑身鲜血的冲了回来,林轩吓了一跳,急忙迎上。却见燕九笑道:“这都是金狗的血,高宠杀得兴起,暂时回不来了,那边是宗泽派的大军,有三千精锐骑兵,并两千步卒。
为首的枪法好生了得,看着也面熟,却想不起在哪见过。高宠正于他并肩杀敌呢!”
林轩听了,心下大喜,当即命山贼军,全速掩杀,痛打落水狗!
这一仗杀得是惊天彻地,直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林轩终于杀到了敌军的中阵,看见高宠和一员威风凛凛的宋将,并骑冲杀,所到之处,横尸遍野。待到近前,才看清楚,那人正是前些日劝自己投靠宗泽的岳飞。
“岳将军!别来无恙!”林轩长枪微抖,挑起一名想砍自己马腿的金兵之后,便向岳飞打了招呼。
“林寨主,果然是条好汉!”岳飞虎目放光,边杀着金兵,边自应话:“这位高宠兄弟已经将你们计战金兵之事说了一二,在下十分佩服!”
林轩哈哈大笑,三人边聊着,边挑杀敌人,却是英雄相惜,杀敌又胜似闲庭信步,好不快活。过得片刻,金兵已经七凌八落,四散逃窜。
高宠还要待追,岳飞却和林轩同时道了声:“不可!”话闭,两人相互一看,岳飞却是对林轩更为佩服,林轩则暗说,岳飞果然是极为出色的将领。
兵将 第九十六章 守城(一)
“为何?”高宠问道。
“汝州城还在危机之中,敌军三万大队人马,怕汝州一万兵士抵挡不住!咱们需率军速速回去!”岳飞答完,冲林轩打了个招呼,便不再多话,跟着聚拢兵马,向汝州飞驰而去。
高宠望着岳飞的背影赞道:“岳将军本事了得,与他一同杀敌,实在痛快!寨主,咱们也率军跟上吧!”
“高宠,你带兵两百,随岳将军前去杀敌!”林轩微微点头,下令道。
高宠还未杀够,自是兴奋得领命而去。待他行远,林轩命张锁率兵两百沿路剿杀残余金兵,若遇大股敌人则藏起来。
又令郑顺带兵两百,寻找金人四散的战马,收拢了来带入距此处较近的青龙山中。布置完后,林轩、老不死、宋英带剩下的山贼军士向灵宝山而去,待到山下,林轩让老不死他们带兵埋伏山脚,以备截杀战败的金兵。
他自己则带了奔狼营兵士,骑马向汝州而去。
一路之上,屡有散乱的金兵,林轩也不杀他们,只顾前行,这些金兵见着林轩,自不敢打,都是避之不及。
将近汝州之时,却没听到任何搏杀之声。不仅没见敌军,连高宠、岳飞也都不见踪影。林轩心中暗叫幸好,自己这回算是谨慎起来了,方才就想到不会如此简单,敌人大军在连续遭受暗算之后,很可能不会去蛮干,不会直攻汝州了。
现在看来果然如此,他们定然是分成了多队,将岳飞和高宠拆散引开,这些散兵游勇或者就是金人的诱饵。这些人看见自己这四十多人骑马狂奔,多半也已将此消息传给他们的主帅了。
战前由张节探听得知,这支金军由完颜宗翰和完颜希尹率领,宗翰现已落荒而逃,不知去向。而这个希尹,林轩并不了解,对金国历史知识的匮乏,让他只记得希尹为女真人发明过文字,但从不知道他也能领军打仗,现在看来,不仅如此,此人还颇有谋略。
眼前又跑过两名金兵,林轩一挥手,几名奔狼营兵士立时上前,活捉了对方。拉到一边询问,其中一个家伙只会叽里咕噜的说着让人无法明白的语言。
林轩抬起短刃,直接戳进了他的眼睛,这金人登时痛晕了过去,跟着林轩继续用这把刀,在另一名金兵眼前晃悠,这金兵果然吓得不行,立即张开嘴巴说出了半生不熟的汉语道:“将军饶命,饶命……”
林轩冷笑一声道:“你们大队人马呢,怎么就剩这么少的人在此游荡!”
那金兵答道:“我也不知大队人马去了何处,监军派我们在此装做逃兵,若看到你们有大股兵马过,便立即去西边五里外回报!若只是小队伍,便放了过去!”
“那有无大队宋军经过?!”
“没有,你们几人已是我见到人数最多的队伍了!”
他话音一落,林轩便一拳击晕了他,随后命道:“杀敌夺衣,换上他们的衣服,骑马狂奔,造出声势!”
众人听命,当即散了开来,四下找寻散落的金兵,不大一会,四十几人各自杀了敌人,拖到了路边小林,换上了金兵的衣服,跟着跨上战马,排成一排,纵马高喝,弄得清晨的汝州郊外,尘土飞扬。
可惜此计效果不佳,一路之上并没引得金人有所行动。
待到汝州城门,只见城上将士稀稀拉拉,并无几人,而纵马许久,也没见董立的伏击兵马,林轩感到不妙,正要叫城,城楼上的兵士却将他们当成了攻城的金兵,慌慌张张的召集人马,向下放箭。
林轩也来不及解释,暂时率人躲去一边。
他现在担心那完颜希尹分兵几处,将宋兵几路军马都引到别处,再率大军攻打空城。
“郑统,带两个人,去宋英处,调集所有兵士,飞速赶到汝州,在城外险要处伏击!”
“是!”郑统领命正要离去,林轩又叫住他道:“若遇见张锁,把他一同喊来,待金军攻城开始,让他在敌后扰袭。”
郑统点头应声,这才离开。
林轩看了看城楼高度,取出程天手令,一箭射上城头,守城小校隐约看出是林轩,又见手令无误,便即开了城门。
林轩进了城内,立即飞马闯去了知府衙门,请程天调集城中剩下的所有兵士,上城御敌。程天当然也想保住汝州,因此也不计较许多,他懂得什么叫共同利益。林轩也喜欢同他这样的人交道,简单麻利。
与程天商议完,林轩又回到城墙之上,唤来牛春、麻皮,令他们率领泼皮帮众兄弟,埋伏在城内各个暗角,若是汝州城破,可在城内偷袭敌军。
滚油、巨石等守城装备早在多日前就以备好,众兵士在林轩的命令下,都坐下身子,藏了起来,城头依旧是几个睡眼朦胧的老兵,看起来防御十分松懈。
阳光已然升起,艳丽中带着一层血色,几个时辰前,在青龙山附近的大战以金军完败结束。而此刻,他们又卷土重来。
城头远眺的林轩,忽然发现艳阳尘烟的远处,冒出了几个黑点,逐渐的,黑点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多,不片刻时间,金军大约一万人的队伍密密麻麻的出现在汝州城外不远的地方。
城外埋伏的山贼军不过六百人,城上守卫的宋军也只剩三百余人。如此实力悬殊的攻守战,让宋兵们有些发怵。
“嗨,兄弟,你怕什么!”林轩冲一个身体微微打抖的兵士问道。
“怕死!”这人直接的态度,倒也让林轩欣赏。
“打不打都是死,不如多杀几个敌人,也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被金狗**的大宋的女人,被金狗屠杀的大宋的兄弟!”林轩轻松地笑道:“不过就是一个死字,我敢打赌,他们人虽然多,但到了城外两里处,就会停下来,因为他们也怕死,怕咱们随时一箭便把他们的脑袋给射了下来!”
兵将 第九十七章 守城(二)
林轩从完颜希尹引走宋兵、再来攻城的计策看出,这人的心计颇高,又做事谨慎,即使十拿九稳,也会怀疑城外是不是有埋伏。
所以他让士兵们都藏起来,只留几个老兵露出城头,就是调动希尹的疑心,让他怀疑城中有诈。
能多拖一些时间,是一些。林轩相信岳飞不可能被金兵打败,定然能回军救城。
至于告诉那兵士说金人也怕死,自是为了激励守城宋兵,虽然他信任岳飞,但是以目前的境况来说,如此守城,却是非常艰难的一战。
果然,金兵在距汝州城门尚有三里的位置,就已停了下来,遥遥望着城头。林轩见状,矮身在城头跑了个来回,同时低声喝道:“金狗怕了咱们,大伙伏低脑袋,让他们以为咱们人少,起了轻视之心,等他们靠近,咱们再放箭射杀他们。”
兵士们听了这番话,心头的恐惧略略减少,有人还探了探头看向远处的金军。
林轩说这番话的时候,也时不时的探头出墙,好似在随时偷看金军动向一般。
远处完颜希尹见了,更加肯定宋军设了陷阱,等着自己钻进去。方才完颜宗翰大败而回,没面目多说,只要了兵马与岳飞周旋去了,想来定是吃了不少的亏。
现在希尹虽然到了汝州城下,却不太敢轻举妄动,怕自己也和宗翰一般,中了埋伏。
“报!”一骑兵飞马到了完颜希尹身边,道:“监军大人,完颜公主又跑了,属下无能,没有看住她!”
“知道了!”完颜希尹眉头微微一跳,跟着道:“粘木也,回到你的队中,准备攻城!”
“是!”骑兵点头应答,随后纵马归队。
希尹无心去理会完颜公主的事,那个从小就爱捣蛋的家伙是宗翰亲弟弟的女儿,因同喜汉族文化,深得吴乞买(金太宗)喜爱,于半年前被赐封公主之位。希尹对宗翰一直颇为不满,这小公主走失了,他甚至还有些幸灾乐祸,不过更多的却是考虑眼前的战事,无心理会其他。
“速赤!带领五百步卒,冲击汝州城池,若遇埋伏,立即回军!”完颜希尹考虑良久,终于下了命令。
这样做显然是在试探敌人的用意。
时间已到了正午,暖春的阳光照得人睡意绵绵,金军士兵一夜没睡,又站在城门三里之外许久,身体的协调力已经大大减弱。
林轩却在这段时间,让城头的宋兵抓紧时间小憩一会儿,等他看见敌军动了,才轻声将兵士们唤醒,叫大伙作好准备。
虽然休息的不长,但对体能的恢复却有着很大的帮助。
等对方步卒距城只剩不到百步,林轩这才大声喝道:“弓弩手起身!”
唰的一声,城头几百兵士只有个别不会射的,全都站起身来,张弓搭箭。这也是林轩的计策,好让希尹以为自己这边光弓箭手就有几百人,其实许多是仅仅会射的步兵,纯粹用来凑数。
在对方攻城步兵微一愣神的当口,林轩下了又一道命令:“举箭!抛射!”
金子的眼光照耀箭簇之上,闪着寒光的羽箭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线,落入金军之中,这一下消耗了城中一半的羽箭,却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那五百金兵有一半被突如起来的弓箭所中,非死即伤。林轩站在城头,大声喊道:“换箭,弓弩二营准备!”这声喊却是卯足了力气,以在让远处的完颜希尹听见,果然,没等宋兵将第二批箭射出,希尹就鸣金收兵了。
若是宗翰不要脸面,将自己被林轩击败的过程告诉希尹的话,或许此时,希尹能够想到宋军是在虚张声势,又一次摆起空城记。
可惜宗翰向来少尝败绩,又在希尹面前自大,自然是死不肯说。这才给林轩有了故计重施的机会,为守城争取了大量的时间。
林轩方才在程天府衙的时候,让程天修书一封,内容是传董立速回救城。
负责寻找董立、传递此讯息的自然是奔狼营兵士。也是这个时候林轩才知道董立是新任的汝州都总管,一员年轻的骁将。
董立尚未见来,林轩心中开始有些担心。董立虽勇,但汝州兵马却是重建,短短月余的时间,不足以让他将这些兵马练成精兵。
况且之前见他征战,并未显现统兵之能,若遇希尹的诱敌之计,再被伏击,不知会有什么结果。
心中想着这些,却不能让守城兵士知道,见金兵退的狼狈,林轩站直了身体,仰天长笑:“金狗无能,这便退了,诸位兄弟,咱们再守上些时候。董将军已和我定好了计策,从金狗后方杀来,咱们叫他们有去无回!”
这一番话却是让众兵士吃了个定心丸,林轩不得已说了此谎,却起到了很大的效果,兵士们心中一直萦绕的恐惧也都消失不见。
“林将军,听说你是知府的朋友,你这般有本事,为什么不投军,定能做了朝廷的大将!”一名兵士问道。
“我这人向来不喜欢打打杀杀,可是这群金狗杀我兄弟,抢我妻子,是他们逼得我把他们当做死敌。
对我来说,有的只是对金狗的仇恨,将军之位,却是不去想的!”说这话时,林轩一脸的无奈与愤恨,他将自己带入了一名普通的宋人百姓、一名被金人弄得家破人亡的穷苦人,虽说是在演戏,但情感真实,这些宋兵无不动容,个个捏紧了手中的武器,只觉得多杀一个金人,便多发泄了一分心中的愁苦。
“强弓手营,前进三百步!”金军中吹起了号角,希尹知道再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只能强攻。
“兄弟们,全部趴下!”林轩知道对手要做什么,自己这点人马还不够喂金人强弓的!
“射!”伴随着完颜希尹的一声令下,上千支弩箭发出鬼啸之声,狠狠扎进了汝州城楼之上。
兵将 第九十八章 围击
嘭嘭之声不绝于耳,汝州城头插满了金人的重箭。幸亏林轩之前叫人在城头所有木质建筑上绑满了厚实的草垛,才避免整个城楼被射穿。
“你带几个人,悄悄将能摘下的弓箭全都取下,准备还击!”林轩小声命道。
宋兵小校当即明白,立时喊了几个人,伏低了身子,收集弓箭。等金军第一轮狂射结束,林轩立即命宋军,起身抛射,这一次却是将城中预留的羽箭全部射完,金兵又倒下一片,宋人却是未损一员。
“火箭准备!”粘木也接希尹命令,率弓骑五百纵马至射程之内,一声令下,数百支火箭射向城楼。
“灭火队,扑火!”林轩大声喝道,这也是他早已准备好的,在上城墙之时,就专门点了五十名兵士,备好沙土,若敌人火攻,立即扑灭。
这一下却是应对及时,将敌兵的这轮火箭对城头的损害降到了最低。完颜希尹面色越来越沉,他一直不能摸准守城宋军到底有多少人,甚至不敢分兵去其他城门攻击。
现在又见城头宋兵准备充实,应对有序,更打消了攻击其他城门的念头,汝州城池只有此处,也就是北门地势最为平坦,也是大军进攻最无地险的城门。
其实他却怎么也想不到,另几处有地势险阻的城门,林轩跟本没有安排一名兵士,只竖了一堆很容易看出是稻草人的虚假玩意,目的就是让希尹怀疑,自己在那些地方设了重兵,诱他攻击。
虽然如此,林轩也不敢太过拖大,在另三处城门内,他派了跟自己而来的奔狼营的士兵分别守着,又让牛春的泼皮帮守住城内扼要,设了拘马,怕金人真从其他城门攻来,好阻拦住他们的骑兵,避免他们长驱直入。
“新箭收齐了没有!”林轩乘敌人重新上火箭之际,小声问道。
“好了,林将军!”
“起身!”
“抛射!”林轩毫不迟疑,抢在金军第二轮火箭之前,又发动了新一轮箭雨,这次的目标是粘木也所率的火箭弓骑。
这一下有不少正上火箭的金兵,还没来得及动作,便被射杀当场,那燃着的箭头连带烧了他们的兵服,造成了一阵小乱
“呜~~,呜”林轩吹起了奔狼营特有的讯号,为的是让城外埋伏的老不死、宋英听见,这意思便是让他们扰乱敌人,造出声势。
哨声结束,汝州北门两边平原上,突然出现了数百山贼军,他们齐声呐喊,声势震天,又骑马往返,弄得尘土飞扬,如此这般,让完颜希尹更加坚信了敌人设了重伏。
他还没怎么战,内心就有些胆怯了。
其实这北门两边比较空旷,设伏较难,若是奔狼营兵士自然有办法伪装得天衣无缝,而这些常规的山贼军却很难做到,费了老不死和宋英不少功夫,才勉强让他们藏好了身行。
当完颜希尹刚到的时候,就发觉两边的平原之少年噶,有一些不对劲,他从宗翰的失败得到教训,不敢轻举妄动。
那些偶尔会浮动的草木让他疑虑重重,这才让重兵戒备两边,而只是连续派小股队伍试探着攻城。
可是从步兵到强弓营,再到火箭弓骑,都没能奈何得了宋军守城的兵士,这让他的心越来越沉。而在这个当口两边的伏兵的突然出击,更是让他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感觉自己每一步都被人算计得死死的,有了一种想战却无力的滋味。
不过毕竟是临敌多年的大将,他只黯然了片刻,便强行压住心中的恐惧,有序的调度手下兵士,与伏兵交战,同时撤回弓骑兵,全力对付两侧伏兵。
老不死、宋英他们只管骚扰,弄大动静,偶一接触金兵,杀了便跑。大约一刻左右,希尹才忽然想到,难道宋人又在玩凌晨时的把戏,只是不停扰袭?莫非他们根本无兵把守,只为了拖延时间?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完颜希尹就出了一身冷汗,竟然被人如此戏耍,想那宗翰虽然勇猛,但也有谋,对敌之时也很少轻视。刚才见他那晦气模样,说不得就是被人利用了谨慎的心理。
一念及此,完颜希尹哈哈苦笑,跟着招回两边出击的兵士,号令全军,大举攻城,骑兵侧翼保护,重步兵抗着攻城武器,挥军前进。
这令刚下,就闻听身后一阵喊杀之声,回头望去,尘土飞扬。希尹冷笑一声,心道还想跟我玩这套,当即遣五百步兵,到队尾处,站好人墙,抵御这些扰袭的敌人。
万人大军在他的率领下越来越接近城门,可是身后的喊杀之声始终没停,完颜希尹心中奇怪,单骑纵马向队尾冲去,这才发现地上全是自己兵士的尸体,对方扰袭的部队竟然密密麻麻,一眼看去,有五千人之多。
那当先一将,手持双枪,屠杀女真的勇士,犹如砍草一般,勇不可挡。
这将却是早先被自己分兵诱走的宋将之一,难道他已经甩开了引诱他的千人大队?希尹有些焦头烂额,可现在没有时间让他去想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能下令后队变前队,与宋兵面对面绝一死战。
城上的林轩一发现敌军身后有人扰乱,便以为是张锁到了,直到此刻才看清,是董立率大军回来,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城头守卫的兵士,也都看清了他们的都总官从后突袭金兵,心中的兴奋也都显在了脸上,更有人看得心痒,直想出城杀敌。
在完颜希尹还报着希望的时候,从他的东面又传来马蹄声响,一队彪骑飞驰而来,他以为是宗翰灭了敌兵,前来救援,可定睛一看,那当先的一员年轻的将军,身穿宋将铠甲,手持一杆虎枪,马背之上却还有一人被反剪着双手,不能动弹,看身形,竟似完颜宗翰。
“啊!”完颜希尹再也压不住心中的惊乱,大喊一声,就要跌下马来,亏得粘木也一直守在他身边,将他接住,才幸免一死。
“大人保重!当务之急,先撤出宋军包围!”粘木也将希尹扶于马上道:“宋人有句老话,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大金国的好汉怎能因一场败仗就失了信心!”
兵将 第九十九章 岳飞
“哈哈哈!”完颜希尹凝目看向粘木也,大声道:“好个粘木也,我大金好儿郎,我堂堂监军又怎会输于你一个达鲁花赤!你可有胆,随我去救了副帅回来!”
“仅听大人之命!”粘木也铿锵有力地答道。
这完颜希尹也是女真贵族,虽然学文,但女真人自幼便善骑射,性子较宋人直率粗豪,方才是连续受到打击,才心灰意懒,这被粘木也一激,那女真人天性的勇猛又便显现了出来。
粘木也话音才落,完颜希尹便已纵马而出,大刀猛挥起来,将一名宋军步卒从肩胛骨斜斩而下,宋兵上半身一分而二,筋骨尽裂,鲜血飞溅。
这一下让周围的几名宋兵看红了眼,立时一拥而上,就要拼命将希尹拉下马来。完颜希尹雄心勃发,丝毫不惧,大刀再次舞起,又杀了二人。只是双拳难敌四手,身后的两名宋兵长矛已然刺出,他再无办法回身抵挡。
千钧一发之际,粘木也挥枪赶到,连续两枪,将两名袭击希尹的兵士戳死。
完颜希尹冲粘木也点头致谢,跟着怒吼道:“儿郎们,咱们什么时候让宋猪这般侮辱过,不要辱没了女真人的勇气!都给我杀,狠狠得杀!”
完颜希尹在兵士面前,大都温和,很少有这般豪迈的时候,金军将士见他如此,热血刹那间沸腾起来,被围困的恐惧也都消失,他们拼力挥动手中的武器,狠狠地杀向身周的宋兵。
汝州宋兵虽占心理优势,但看对方突然变得如此悍勇,一时反应不及,当下就有多名兵士送命于对方的矛下。
高宠、张锁见状,各带兵士杀进敌阵,左右冲杀一阵,很快将金兵冲得七零八落,本来就只靠个人之勇爆发力量杀敌的女真士兵,一旦被孤立起来,即便再厉害,也是势单力薄,整个战场,处处都是几名宋兵合力绞杀一名金兵的景象。
完颜希尹和粘木也已经冲到了岳飞面前,希尹也不问话,上前举刀便砍,粘木也则紧跟其侧,护他安全。
岳飞冷笑一声,提起高大的完颜宗翰抛向了完颜希尹,希尹想不到对方会来此招,怕误伤了完颜宗翰,忙收起了手中之刀,伸手凌空接过宗翰,跟着翻过宗翰的身体,拨马向后,察看伤势,这一看之下,却是吃了一惊,原来手中之人并非宗翰,只是普通的一名死去的金兵,不过穿戴了宗翰的衣帽而已。
在他愣神之际,岳飞手中虎枪已经直刺而出,击向他的面门,这一枪并无任何花巧,中正笔直,看起来速度也不十分快,可气势之威猛,压迫得他无法躲闪。
眼看就要毙命枪下,侧面的粘木也再次救了他的性命,但见粘木也长矛猛拍,就要震开岳飞的枪。
可他没想到岳飞的枪力量刚猛无比,他的矛与枪刚一相撞,就感受到一股巨力,持矛的手竟自被震了开来,虎口登时迸裂。
尽管如此,还是为希尹赢得了时间,岳飞的力道虽无减弱,但被这一打扰,还是缓了一缓,也就是这一缓,便让身经百战的希尹反应过来,提马侧闪,刚一躲开,便向侧急奔,以避岳飞之锋芒。
岳飞眉头微皱,凝眼看想粘木也,虎枪指向他道:“你可敢一战!”
粘木也虽对汉文一知半解,但他知道岳飞是在向自己挑战,当下不发一言,猱身扑上。这次是双手持矛,连刺出三下,却是招招为虚,岳飞从他出第一招开始便已经识破,骑马立在当场丝毫未动。
等对方三招过后,岳飞抓住机会,手中之枪平缓刺出,和刚才击向完颜希尹那枪几乎一样。
方才从侧面拍枪,粘木也只觉对方力大,现今正面感受岳飞的枪劲,扑面而来的是绵绵的劲力,迫得自己连呼吸都很困难,气劲通过枪锋散发出来,将自己牢牢固住。
“我要死了,我打不过他!”这是粘木也在这个世上的最后的念头,当这个念头闪过之后,他的头颅已经被挑在了岳飞的枪头。
岳飞举着粘木也的脑袋,穿梭在金兵阵中,他的左右是两百致死跟随的精骑。人数虽少,但冲杀之势却是无人能挡。
高宠看得热血沸腾,心中也极为向往。无奈自己所率皆是步兵,自己这几番奔杀过后,那些步兵军士早也跟不上了。
他纵马来到岳飞身边,高声喊道:“将军,我来助你!”一边说着话,手中的银枪又取了几条金兵的性命。
“高兄弟,带兵去城门处,城中兵力甚少,林寨主能撑到现在,已是奇迹!”岳飞和高宠不同,并非只会杀敌,在任何时候,他的头脑都较一般将领要清醒得多。
高宠已对岳飞打心里佩服,当下也不多说,道了声是,便在宋兵之中,随意点了百名结阵攻敌的兵士,领向城门之处。
这些宋兵虽为董立手下,但这几日已见过高宠能耐,且董立对高宠也颇为客气,前日还救过高宠一命,因此并不犹豫,当即就听了他的命令。
高宠到了城门处,却是不知道该做什么,其他的宋兵都在城外一里之处和金人撕杀,他却要在此干站着。
正踌躇间,听到林轩在城楼处大喊:“高兄弟,结锥型阵,守在城下,若有任何金兵接近城门,杀无赦!”
“是!”高宠点头,分兵,很快一个锥型阵站好,高宠骑马站在锥尖的位置,严阵以待。
林轩看得出,高宠虽然听了自己的命令,可内心却极想上前撕杀。
方才极目远眺,他看见了岳飞对高宠说了什么,高宠这才点兵前来守城,看来这历史的轨迹不见得能被自己轻易改变,高宠和岳飞才见不久,便有惺惺相惜之态。
兵将 第一百章 远虑
从来到这个时代开始,林轩就不想强迫谁跟着自己。到山贼军建立之后,他还是这般想法,若愿意留在山贼军中,便留下做兄弟,想走的人绝不强留,只要今后不在战场相见,依旧还是朋友。
他要的兵士,不是被自己武力所压服,而是要他们从心里对自己忠诚,自愿为自己效命。
……
这一仗直杀得天昏地暗,到了夕阳西下,金兵已所剩无几,完颜宗翰这个时候才率兵赶了回来,他穿着普通兵士的衣服,所带出的五千兵马,也只剩了两千。
原来他和岳飞刚一交战,就被岳飞利用他复仇心急的心理,带着他到处乱跑,左穿右绕之后,他的兵力就被消耗掉了两千,最后岳飞将他带进了密林深处。
等宗翰军失去了方位,岳飞又悄悄领兵而出。
迷路的宗翰和他的三千兵马又遇见了正四处搜罗战马的郑顺,郑顺早得林轩游击战的精髓,立时和宗翰周旋起来。
以两百人之力,便消耗了对方一千兵马,直到将近傍晚,宗翰才率兵出了密林。
这处地形却是岳飞上回拜访林轩时,顺路观察并记下的,他天生对战争十分敏感,每到一处,便喜好看各类地形,思考在不同的地方,怎样作战,怎样打击敌人。
宗翰的衣帽却是岳飞在诱他绕路的同时,连续用弓箭射他头盔,反复为之,逼的他不得已换下自己的帅服。
这一次汝州之战,完颜宗翰可是锐气尽折,再要恢复信心却不知要等到何时了。
待到月亮升起,宋军已大获全胜,林轩也下得城头,与众将会集一处。高宠嚷着要追击残余金兵,还没捉住敌军首将。
林轩摇头道:“追倒不如不追!”
高宠心有不满:“有甚好怕,诸位兄弟并岳、董两位将军都在撕杀,寨主和我却在城上、城下干等,太也窝囊,不如咱们领兵追到那金狗,提了那两帅的头颅,才自爽快!”
众人均听出高宠对林轩不满,张锁是智计之将,早对林轩颇为佩服,知道守城之艰、守城之重,加上高宠原是跟着自己出来的,当即呵斥道:“高宠,不得胡说,寨主之想,岂是你能知道的!”
高宠本想再辩,但对张锁的话,他却不得不听,只小声嘟囔道:“我只知道但凡金狗都该杀之,其他的东西,却不想理会!”
岳飞明白林轩不追之理,他见气氛尴尬,当下解释道:“高兄弟,你误会林寨主了,以不到五百人之力,监守汝州城,在不知道我等何时能回援的状况之下,非常人能做到。
而现在之所以不追,并非怯了金狗,只是从长远打算。这两名金将,完颜宗翰、完颜希尹在金人之中官位不小,若是杀了他们,在金狗心中他们便是大大的英雄,更激发了金军的士气。
若留他们性命,反是羞辱了他们一番,这二人侵我大宋以来,少尝败绩,这一仗如此惨败,定会动摇金国上下的军心,如此一来,对咱们大宋可是再好不过。”
岳飞的这一番话下来,让再场所有人都明白了林轩的想法,大伙都对林轩和岳飞更是佩服不已。
高宠不好意思道:“寨主,是高宠误会你了,还请责罚高宠!”
林轩微微一笑道:“高兄弟快人快语,做兄弟的又怎会计较!”
他说话的当口,也是对岳飞更加敬佩,若是岳飞不说,刻意让高宠和自己的嫌隙更深,便可乘机瓦解自己的势力,毕竟他曾经要招降自己,自己却始终没有答应。
山贼军的存在,对岳飞,对岳飞所忠于的朝廷,总是一个大大的威胁。现在他这样做,实是条光明磊落的汉子,果然不愧为自己所知道的那位铁骨铮铮的岳鹏举。
心念及此,林轩对岳飞抱拳行礼道:“岳将军能与在下想到一处,在下实想引为知己,不知岳将军可否成全在下这个心愿!”
这话却是大半出自真心,能和这样一个英雄人物做了朋友,的确是林轩所愿。
还有一小半乃是林轩为未来所打算,将来打的仗多了,不免要引起朝廷重视,或者就会派岳飞率兵剿灭山贼军,林轩可不想浪费军力和这样一个自己敬佩的英雄打内战。
岳飞听林轩如此说,忙还礼道:“林寨主行军打仗,深谋远虑,冲锋陷阵,又勇猛无比。岳飞自愧不如,若能被寨主引为知交,岳飞自然十分愿意。岳飞痴长几岁,也别总叫将军这般见外,今后我便叫你兄弟,你唤我声大哥就好!”
林轩看岳飞神色真诚,言语恳切,心中感动带着激动,当下道:“岳大哥,咱们进城再谈,小弟略备薄酒,以庆大胜!”
岳飞忙道:“今后有机会再陪兄弟和诸位好汉饮酒吃肉,今日却有要事,宗帅命在下此间事了,便回开封。完颜银术正领五万大军前来,岳飞要回去准备!”
高宠听了,跃跃欲试,高声道:“寨主,不如咱们领兵随岳将军前去如何?”
没等林轩开口,岳飞连道不可,见高宠不解,岳飞又道:“汝州为开封西北屏障,这里还要靠诸位监守,若汝州一旦城破,开封也将危矣!”
张锁怕高宠又再乱说,当即道:“岳将军,尽请放心,有我等在此,助董总管守城,当叫只苍蝇也飞不进来。”
岳飞点头称是,又和众人寒暄一番,便即领军告辞,林轩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中为能结交如此人物,而畅快无比。
董立请了众好汉进了汝州军营,大伙吃喝一夜,不在话下。
兵将 第一百零一章 产业
第二天,林轩吩咐众将士先回灵宝寨,自己则留下来,带着牛春朝知府衙门而去/程天已经知道了泼皮帮的后台是灵宝寨,又与林轩合作打了如此胜仗。林轩此行的目的,便是要与他说清,将今后的合作更加深入下去,双方都有好处的事,程天定然会同意。
刚进知府衙门,程天就亲自迎了上来,显然他也清楚林轩来此的意图。
“林公子,牛兄弟,快请,在下备了薄酒,咱们边饮边谈!”
他向来称呼林轩为公子,也是为了避嫌,免得手下诸人认为他明目张胆在府衙和山贼勾结。
对于程天自称在下这般客气,让林轩更觉此人绝非寻常,名义上虽依靠黄潜善,但其心志并非常人所能想象。
若朝对林轩无害上去想,那就是此人只想做个安乐一生的小官,平安有财!若是更深一层,他或有鸿鹄之志,建功立业,封候拜相,为此目的,只暂屈就于汝州,依借黄潜善的势力生存。
林轩更加相信后者,若只是为了享受安乐,程天没必要跑来做官,依他的见识,想在乱世赚些钱财还是很容易的。
对于程天的目的,林轩也不想考虑太远,只要知道目前双方有共同利益也就足够,若程天要玩什么花样,林轩自然能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念及此,林轩微笑还礼,“大人,不必这般客气!”
牛春今日也穿了身文人衣服,林轩要他别把自己当成寨主,表现得和自己平起平坐,这样今后他与程天谈事,也好压服对方。
“知州大人客气了,请!”牛春本想陪笑,忽想起林轩的叮嘱,当下也似模似样的做了个请的姿势。
三人一前一后进了府衙偏厅,这里已经备好一桌酒席。
林轩放眼看去,粗木束腰八仙桌做工简朴,简洁的桌面上摆了六道菜肴,看似鱼肉,又有蔬菜的清香,却是下了一番功夫。
在程天的招呼下,林轩、牛春在圈椅上坐下,边上一直站的小厮帮三人斟满了酒。程天当先举杯道:“汝州守城战大胜,程天感激不尽,当拜谢两位,敬两位一杯!”话闭,正要饮下,林轩却起身虚摆了一下手,拦道:“大人且慢!”
“怎么?”程天眉头微皱,不过只一瞬便舒展了开来,礼貌地笑道:“林公子有何见教!”
“见教不敢当,我和兄弟们拼命守了汝州,一杯酒的感谢却是不够!”
“怎么?”程天依旧面带微笑,面上丝毫不显惊诧或是反感:“在下以为林公子是为了民族大义,最不济也是为了自保灵宝山,要知汝州和灵宝山可是唇齿相依。想不到林公子竟是为了钱财!”
程天话里藏锋,林轩又怎会听不出来,当下拂袖愠道:“既然大人无心一起发财,那在下就告辞了!”话一说完,转身便走。
程天听他这般说,忙上前道:“林公子误会,原来你说的是共同发财,我程天向来无利不起早,有什么法子,但请说出,若是可行,在下自然愿意!”
林轩逼他说了正题,当下正色道:“牛春将在汝州建几家铺子,赌坊、青楼,药铺,酒楼,客栈,这些少不了知州大人的帮忙。当然,每半年这些地方所赚的钱,会分两成给你!”
“两成?!”程天知道两成的利益有多少,心中畅快,面上却不动声色:“现下汝州大些的商铺,大都是黄飞黄员外所有,他又是……”
林轩笑着打断程天的话道:“我自有法子让他愿意,到时候这里面同样要分他些好处,只要大人装做什么都不知道,当着他的面公事公办,那什么都好说!”
程天沉吟了片刻,大约是想通了其中的关键,点头道:“就依林公子所说,只是这赌坊、青楼如何经营?汝州就这么大,且时时受金人威胁……。”
“大人多虑了,到时只管拿钱就是,其他方面由牛春负责!”林轩气定神闲。
程天见他如此,放心笑道:“既如此,那在下等着林公子的好消息!”
三人又胡乱说了些话题,林轩还说了些,如何在城外设置防御工事的法子,程天很是重视,一一记下。
酒足饭饱之后,林轩、牛春告辞而去。随后的几天,林轩把赌坊如何经营,如何吸引客人,设置哪些项目,如何与青楼联合在一起,以及其他酒楼、客栈的管理方式都细细说于牛春听了,八五八书房不懂的地方,叫他都用纸笔记下,照做就是。
最后又吩咐他如何让黄飞自愿合作,自愿出银子,一切安排妥当,林轩才离开汝州,一路纵马飞奔。
到了灵宝山下之时,已近黄昏,林轩正待牵马上山,忽闻一声狼吼,跟着便觉脑后生风,忙向前扑倒,就地滚了一圈。
等他起身看时,发现一头雪白毛发的巨狼落在自己刚才站立之处,一双狼眼冷傲的盯着自己,竟露出一股瞧不起自己的神态。
狼的眼神激发了林轩的杀欲,他丝毫不显惧色,立在那里与白狼死死对视,那种杀人的目光再次显现出来。
一人一狼,就这么站着,一动不动。
“雪狼,他要杀我们!”白狼附近的大树之上忽然传来一声娇呵,那白狼听了之后,以迅雷之势猛扑向林轩。
“有意思!”林轩冷笑一声,当年在北部沙漠,他曾独杀十二头凶狼,眼前的白狼虽有些与众不同,但对林轩来说,也不见得有多么可怕。
他躲也不躲,抬脚猛踹,脚尖对准的部位正是白狼的下颚。满以为这脚最少能将白狼踢翻几个跟头,不料这狼竟自在空中硬生生的躲了开来,四蹄刚一落地,便又跃起连扑。
兵将 第一百零二章 雪狼
这一次,林轩仍然选择正面迎击,脚已经来不及了,他用的是拳头,那能够一拳将人筋骨砸裂的拳头,狠狠地冲着狼的下颚击了过去。
白狼再次做出了不可思议的动作,脖子侧面扭开,一口咬在了林轩的胳膊上。
那长而锐利的牙齿,狠狠的扎进了林轩的左臂之中,亏得他手臂肌肉已练得十分结实,否则这一口下来,一定会被咬个对穿。
林轩微一用力,一挣不脱,不敢下狠劲,否则定然连肉带皮一起给这白狼生撕下来。当此情况,林轩只能伸出右手,用力扼住白狼的脖子,那狼口喷出的热气全都扑在了林轩的脸上,狼眼则死死的盯着林轩,充满了倔强和杀意。
林轩手中加劲,白狼被箍得就要窒息,却仍然不肯松口,狼爪不停的挠抓,将林轩的衣服全部撕裂,林轩的胸口也被抓出一道道血痕。
方才在树上说话的少女,这时候溜了下来,她担心白狼安慰,取出腰间的弯刀,高举起来,正要砍向林轩掐住白狼的那只手臂,忽见林轩转过了脑袋,盯着自己。
那目光之寒,冷入骨髓。少女从未见过如此让她恐惧的眼神,手中的刀只砍到一半,便当啷一声,掉落在地。
林轩忽感觉白狼的咬合力又加重了数分,钻心的疼痛,一阵阵撞击着林轩的心脏,他忽然瞧见白狼瞥了一眼侧后方的少女,一直狠辣的眼中闪过一丝柔和。
林轩心中一动,忽有所悟,他缓缓松开掐住白狼脖子的右手,眼神也柔和了起来/
左边前臂虽然疼痛,但却任由那狼牙撕咬,强自忍住。随后他身体半跪了下来,让白狼四肢着地,跟着竟将白狼当做朋友一般,右手轻轻抚摩着他的皮毛。
那狼似很少被人抚摩,林轩粗糙有力的手方一触摸到他的身体,便让他感觉到了一种雄浑中的柔情,浑身禁不住一颤,咬住林轩的狼齿竟放松了些许。
林轩依旧不去挣脱被咬得鲜血直流的左臂,而是慢慢将自己的身体靠近白狼,将他揽入怀中。
白狼凶狠的眼神开始融化,直到最后变成了亲切、祥和,他终于松开了咬住林轩手臂的利齿,用脑袋在林轩的怀中蹭了蹭。
手臂刚被松开,林轩痛得忍不住微哼了一声,僵硬紧张、血肉模糊的肌肉让左手无法垂落下来。白狼似乎通了人性,伸出舌头轻轻为林轩舔着伤口。
之前林轩本是想杀了这头白狼,剥他狼皮,回山寨震震士气,可这狼看那少女的瞬间,他忽然想到了前世在新疆与东突分子做战时遇见的那只狼犬。
那是当地武警支队训练的狼犬,除了他的主人,对谁都是一副高傲冷漠的态度,即使给他最好的狗食,他也不看一眼。
当时的林轩才进特种部队不久,年轻气盛,打算用武力压服这只狼犬,便半夜悄悄出来,唤醒了那犬,与他正面攻击。
虽然最终林轩技高一筹,以绝对优势将狼犬击倒,可那只犬却怎么也不服气,连连发狂似的对林轩进行攻击,打到最后,浑身是伤,林轩都不忍心下手了,那狼犬的主人跑了过来,唤住了这只狼犬。
林轩有些过意不去,向他道歉,又问他为什么这狗如此倔强,怎样才能成为他的主人,狗的主人说了一句话,让林轩永远不能忘记:“你若想做他的主人,那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我只是他的兄弟!”
……
一边的少女呆呆的看着林轩和白狼由以命相搏到亲昵的这一幕,直到此刻才反应过来,她不可思议地对林轩说道:“你,你到底是不是坏人?不可能的,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能让雪狼如此温顺,因为只有我当他是朋友!”
林轩回过头来,冲少女笑了一笑:“现在我也是他的朋友了~~~”白狼象是听懂了林轩的话语,跪下身子,看着少女低声呜咽,脑袋轻轻点着,少女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告诉自己,林轩是朋友,林轩不会杀我们。
少女小心翼翼走到白狼的另一头,蹲下来轻抚着白狼的头顶,整个过程始终保持着对林轩的警惕。
林轩这才与少女面对面,不由得仔细大量起来。
这少女一头略带金色的长发倾斜而下,头上缚着淡紫色的纱巾,身上穿着女真贵族的女服,却别出心裁的剪得束起身来,象是为了方便骑马。少女腰间的弯刀没有刀套,通体漆黑,林轩猜得出是把宝刀。
在看她清秀的脸庞,有着一对灵动活泼的杏眼,小巧的鼻梁上坠着一颗灰墨色的小痣,柔嫩的嘴唇微微抿着,神情明显略带慌乱,但却强自压着。
这副神态,让林轩顿觉她单纯可爱,看她装束配刀,很有可能是金国贵族家的大小姐。念及此,当下笑问:“你怎么背着家人跑了出来?如今到处战乱,不怕死么?”
那少女听了,神色忽然变得有些凄冷,与她俏嫩的面容有些不符:“大家都不肯开心的活着,都想着去扩张自己的领土,小时候的快乐再也没有了,既然如此,还不如死了来得舒服~~”
林轩见她这样,心中感叹,不仅冒出一句“名言”:“你有压力,我也有压力!”见那少女不太明白,于是笑道:“人生再世,当求与亲人朋友一同快活的活着,你这么点大,就轻言死字,如何对得起生你的父母!”
这话一出口,少女脸色更是冷了,但听她冷哼着摇头道:“父母?我从没见过亲生的父亲,现在的父亲对我们还好,但是为什么我的母亲却始终不喜欢他……”
林轩见触动了对方的心事,便不再言语,摸了摸白狼的脑袋,道:“我要走了,有机会再见!”
兵将 第一百零三章 公主
“我宗翰叔叔说你是坏人,之前我看到你和叔叔打仗了,我明白,那是两国相争,没有好坏之分。可我刚才怕你看我是女真人,会伤了我,才跟雪狼说你会杀我们,他才去咬你。很多汉人士兵见了女真人,都会痛下杀手。
你……你的手,还痛么,可惜我的药没带在身上……”那少女忽然打开了话闸,叽里咕噜说个不停。
林轩更觉这小姑娘可爱,只是手臂太过疼痛,再不包扎上药,恐会感染,于是打断她的话道:“你快回家吧,我也要回去了,我能听你说话,我的手可没法子继续听了!”
少女听林轩这么说,面色一红,随即道:“我有事要办,不回去了,你快去找个大夫给你上药,我走了!”
林轩微微点头,转身大步离去。可谁也没想到,他这一动,雪狼也站了起来,悠悠地跟在他的后面。
少女唤了几声,那雪狼似是不理。少女没了办法,也只能跟着。林轩见了,为雪狼而感动,但少女需要雪狼保护,于是大声道:“小姑娘,我跑快些,你带雪狼离开!”说着话,人突然加速,不料雪狼也紧追不舍,少女也又一次跟了上来。
林轩无奈,只能停下,冲雪狼说道:“兄弟,送君千里,终需一别,咱们还会有相见的机会!”
雪狼仰起头,看了看林轩,又看了看那少女,忽然张嘴拽住少女的裤脚,将她拉带到林轩身边。
林轩明白了他的意思,当下道:“小姑娘,他让你跟我去,若是你不愿回家,又暂无住地,可以在我那呆几天,我夫人会照顾你的!”
“我才不去呢,只是雪狼似乎不想你走!”少女蹙眉道,“我向来不强迫他做什么,可我的确有事要做,若无雪狼陪伴,那也太过寂寞了。”
林轩见她如此神色,故意蹲身摸了摸雪狼的脑袋,道:“雪狼,看来你的这位朋友,要你陪她去寻情郎,这可是人生的大事,咱们还有的是日子见呢,你就跟她去吧!”
少女听林轩这么说,心下羞恼,冷哼了一声道:“谁要寻情郎,我是去找我的亲生爹爹,我要问他为什么丢下我和娘,我娘却又那般思念他,害得我和娘如此受苦!”
林轩没想到自己的玩笑话儿,让这女孩儿说出了自己的心事,看来她的生活并不开心,还没等林轩开口再问,这少女就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我娘是高丽人,我亲生爹爹是宋人。当年我娘被我现在的父亲,也就是女真大将抢来之后,便被迫做了我现在爹的夫人。可我娘并不快乐,直到遇见我亲生的爹爹,娘说他很英俊又很有才华,那年他到娘的部落做生意,便打动了我娘的心,于是有了我。
我现在的爹爹只会杀人打仗,虽然对我们不错,但时常因为军中之事,对我和娘肆意粗暴。因为娘的缘故,我喜欢上了大宋的诗词,我们大金的皇帝也喜欢,所以他对我很好,自那之后,我便常用皇帝吓唬爹爹,他便不敢对我和我娘粗鲁了。
后来我当了公主,爹爹更拿我没了法子,我和娘的生活才好了起来,这次我出来背着我娘,不过我给她留了字条,告诉她我来寻亲生父亲了,她应该不会太担心!”
少女边走边说,不知不觉和林轩一道上了灵宝山,到了半山腰处,才发觉自己已经行了很远。
当即惊道:“怎么都到这里了,我该走了,也不知道怎么就跟你这人说了许多……”林轩见她如此天真,竟对一个几日前与他叔叔大战的宋人说这些。如此的性子,一个人行走寻父,很容易被人骗了。
念及此,于是又道:“不如去我的住处休息几日,待准备充分,我让几位兄弟护送你,直到助你找到生父,如何?”
“呃……”少女微一沉吟,忽然想起了什么道:“我钊哥哥说过,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人这般好,你定是个骗子!”
说完这话,又对雪狼叫道:“雪狼,我要走了,你若不愿陪我,那也算了!”跟着便向山下跑去,那雪狼看了看林轩,又看了看少女的背影,仰天狼嚎一声,似是告别,跟着转身飞奔而下,向那少女追去。
那少女跑得急了,掉下了一块水晶石头,林轩弯腰拾起,上面写了几个金文,却是无法看得明白,金文的旁边还有两个小字,却是繁体的中字,写的是菜菜,象是女孩家的小名。
林轩笑了笑,收了起来。想那雪狼天生异种,自己施展全部的本事也不免被他咬中,有他护着,这位叫菜菜的姑娘应当暂时没事,等自己上了山,派人细细寻找,护她周全便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要帮助这金国的公主,或许有雪狼的原因,又或者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吧。
林轩不再多想,一路飞速上山。进了寨子,兵士见他一身是伤,赶忙扶了他进了屋子,各头领都在操练,林轩让兵士不要打扰他们,只吩咐他取金创药来便好。
那兵士领命而去,不大一会,却见老不死跑了进来,她一脸焦急地看着林轩道:“老公,你怎么了,谁把你伤成这样!”说着话,坐到林轩的身边,细细地查看他的伤口,同时将手中的药轻轻倒出,给林轩敷上。
“老婆,没什么,上点药就行了!”林轩不想让老不死担心,便没细说。却不想老不死一边给自己上药,一边竟自啜泣起来:“老公,痛么,不死心里难受,不死应该护在老公身边!”
林轩伤口接触药粉,自然疼痛,但却强自忍住,一脸笑容道:“老婆,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你老公我又不是女人,该我保护你才是,这点伤痛又算什么?若是这也受不了,那每晚都要被你咬,岂非要痛死了……”
老不死当下又羞又急,眼泪突然掉落下来:“不死咬疼你了吗,不死再也不咬老公了!”林轩想不到她竟会这般内疚,本想说些夫妻间的话语逗她开心的,不想反让她更自难受了。
老不死平日豪爽如男子,可到了林轩身边却变得小鸟依人,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子。林轩对她虽然熟知,却有时候也摸不太准,当下安慰道:“不痛不痛,不死那不是咬,是亲啊!快些给我上药吧,这里才是真得有些疼呢!”
老不死听他这么说,忙擦了泪水,给林轩认真抹起药来,林轩看她的神情,心中一阵怜惜,轻轻将她揽到了怀中。
兵将 第一百零四章 血战
“寨住,高宠想去东京投靠岳将军,做一小卒!”林轩回山的第四天,已提为灵宝山马军副统领的高宠终于按奈不住,在众将议事之后,向林轩提了出来。
张锁立即起身怒道:“高宠,你这厮怎地不知好歹,当初我也是不服寨主,如今我张锁却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寨子也越来越强大,对金狗咱们是想打就打。山贼军副统领又怎会比不了一个朝廷的步卒!”
郑顺也起身劝道:“高兄弟,凡事还请三思……”
他话没说完,高宠就打断道:“你们不用劝了,我高宠知道这里很好,寨主也是个有本事的人,但岳将军那里一样有仗可打!宗泽大人更是视金狗为死敌,公正廉明,我高家历代都是朝廷武将,我又怎能落草为寇!”
众将还要再劝,林轩却挥手打断道:“我林轩对兄弟从来不勉强,高兄弟若想走,我绝不强求,还当送些银两做为盘缠!我知高兄弟志在抗金,咱们也早晚还有相见之日,到时在同杀金狗,照样快活!”
高宠想不到林轩答应得如此爽快,心中大喜,当下抱拳道:“多谢寨主!”
“林轩对每一位要走的兄弟,必当送到山下,高兄弟何时起程!”
“择日不如撞日,高宠想此刻便行!”
“高宠!你!”张锁却是更加气了,他大声道:“难道这里就无你留恋的东西了吗?”
宋英也跟道:“寨主,为何不留下高兄弟?!”
……
一时间众人都挽留高宠,脾气急的干脆直接骂了起来。
高宠大声打断道:“诸位兄弟,算高宠对不住你们,对不住张将军,对不住寨主!高宠去意已绝,请不要再多说,告辞!”
话刚说完,他便转身离去。众人气恼他如此,也无人去追。只有林轩一人大踏步的跟上,众将见了,心中却有些不平,对林轩如此不太理解,所以仍旧没有追上。
高宠只拿了兵器,便下了山去,林轩一路跟上,高宠见他这般,干脆站了下来道:“寨主,何必如此婆妈,既已愿意让我走了,为何又跟在身后?”
“高兄弟误会了,在下说过要送你至山下,就绝不失言!你但走无妨!”
高宠想了想,自己一心想离寨,却是有些不近人情,当下抱拳道:“多谢寨主,只是高宠志在从军,只能对不住寨主了!”
“高兄弟哪里话,是兄弟就没有对不住之说!咱们同是抗金卫国,在哪里不是一样!朝廷虽有奸臣,却也有宗大人,岳将军这样的好官,高兄弟投到他们军中,我林轩自当为你高兴……”
两人一路高谈阔论,林轩意在暗中给高宠打底,尽量影响他的观念,也好让他能带动岳飞、宗泽等人,告诉他们若想将金人赶出大宋疆土,就要学会如何与天子官家打交道,如何与朝廷周旋。
到了山下,高宠却听得有些不想离开了,倒是林轩先抱起了拳头,和他告别。正此当口,忽听马蹄声由远极近,两人纵眼看去,上百名身穿壮丁服的人,手持军中的武器,骑马而来。
林轩急忙拉过高宠,要他藏起身来,不想高宠却道:“当山贼的坏处,就是见人便要躲藏……”
他话音没落,那百余骑兵便将他和林轩给围了起来,当先一人竟是那日金人大将赤该能,这人一见高宠、林轩,当即哈哈大笑,跟着用生疏的汉语道:“想不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你们,女真的勇士们,给我杀了他们,替宗翰将军一雪耻辱!”
高宠这才明白,林轩为什么拉他急闪,心中愧疚却也来不及了,当下叫道:“要来便来吧!我高宠怕你们不成!”说着话,长枪舞起,一枪下去,便杀了金骑兵一名。
林轩并没有带兵刃,他见机极快,高宠刚杀了的那名金骑手中的长矛被他就地一滚,便捡在了手中。
随后立即与高宠背靠背的战立,与敌对峙。
“寨主,高宠对不住你!刚才就该听你的,先藏起来了!”
“是兄弟就别废话,不要给对方任何空间,找到出口,杀出去,向山上跑,否则你我都要完蛋!”林轩大声嚷道:“给我杀,多杀一个是一个,大不了一死!”
他看出高宠因为内疚而缺乏战意,才这般激发他的战心。
“是!”林轩的话却是有了效果,高宠回答的同时,长枪又连续荡开敌人的几刀。
林轩说话的同时也狂舞长矛,一一挡住敌人致命的攻击。
这两人都发了疯一般,不要命的与金骑对抗,一时间金人也拿他们没什么办法,内层也就只有不到十人的包围,若包围圈子再大,那武器便招呼不到这两人身上了,因此大部分金骑都只能在外面干等。
赤该能并不愚蠢,他大声下令,让众兵士轮番攻击,十人一换,打算将林轩和高宠活活累死。
连续到第三轮的时候,林轩小声对高宠道:“兄弟,这样下去不是法子,一会他们再换人,我挡开他们的兵器,你找准空隙冲杀出去,我会一直跟在你的身侧!”
高宠听了,低声喝道:“不行,要如此,也是我为你挡开!”
林轩怒道:“不用再争了!”话声刚落,敌人开始第四轮换人,林轩不再罗嗦,猛然冲上前去,以连挨两枪划伤臂膀的代价,冲出一个空间,高宠想争也来不及了,他大吼着冲了过去。
林轩一路护卫,身上连连中枪,幸亏他动作灵巧,都将这些枪化刺为削,才一直保着性命。高宠也好不到哪去,这般冲杀,浑身也挨了不少下,也该他们命大,金人外围的兵士一直没有层层包围,都是每到换人之时,才调十人上前,这才给了林轩和高宠这许多冲杀的空间。
面对林轩、高宠不要命的打法,连悍勇的金骑也自怕了,竟让这二人奇迹般的杀出一条血路。
“高兄弟,小心!”林轩反手一矛救了高宠一命,却没顾上自己身后的一刀,这一下挨得重了,整个人晃晃悠悠勉强站住。
背心太过疼痛,几日前被雪狼咬伤的手臂也开始重新迸裂,林轩只觉得天晕地转,在还有最后一点意识前,咬牙扑到一名下马的金骑,死死的掐住了他的脖子。
兵将 第一百零五章 激将(一)
“杀,杀!”林轩双手狠狠得掐着敌人的脖子,忽然感觉不太对劲,急忙松手睁开了眼睛,才看见老不死正涨红了脸,咳嗽不已。
心中微一疑惑,就反应过来,刚才自己正在于金兵拼命,估计晕倒后又被救了回来,结果把老不死当成了敌人,想到此处,他忙撑手要坐起,嘴上连声道歉。可这一撑,就感到一阵钻心的巨痛,扭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的一支胳膊已经被包扎成了粽子。
老不死见他要坐,忙上前扶起了他,轻声道:“老公,你终于醒了,不死扶你坐着!”
林轩歉意的笑了笑,忽又想起了什么,忙问道:“高宠兄弟呢!”
“他也受了伤,正在休息,不过没你这般严重!”老不死说这话的时候,林轩才自恢复知觉,感到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痛,稍微动一动,肌肉都似要撕裂了一般。
他强忍着痛,问道:“不死,那些金人呢?他们为何出现在山下,又怎么会退了?”
老不死心疼地看着林轩,取了桌上的中药,轻声道:“老公,先把药吃了,若是感觉还舒服,不死再跟你说!”
林轩也很干脆,他感激地看了看老不死,任由她喂着自己,身上虽痛,心中却是舒畅之极。
苦药喝完,林轩竟感有些疲倦,才醒不久,便又想睡觉。他知道这是药力的作用,也不想抵抗什么,于是躺了下来,任自己沉沉的睡去。
这一睡,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林轩醒来的时候,老不死趴在他的身边,轻轻喘着气,想是为了照顾自己,多天没有休息,累得很了,才会趴着睡着。
林轩心下感动,伸出尚能活动的右手,轻轻抱着老不死,怜惜的看着她,大约半个时辰左右,老不死忽然醒了,她感觉到林轩的手臂,忙抬眼看去,却见林轩凝视着自己,微微含笑。
老不死被看得羞了,忙瞥看眼去,道:“老公你醒了,不死不对,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你身上还痛么?”
林轩摇头道:“不是你不对,让你为我这般熬夜,却是我的错了,不死,你真得很好,能娶你做妻子,却是我的运气!”说道这里,林轩停了一会,又道:“我身体舒服多了,过来,让我抱抱!”
老不死听了,心中又羞,但却依旧靠了上去,轻轻躺在林轩的怀中,但脖子又略微抬起。
林轩奇道:“不死,你这是做什么,不喜欢靠在我胸口么?”
“不是,老公,我怕压痛你!”老不死小声说道。
林轩听她这般说,心中想笑,一把拉了她紧抱在胸前,道:“不死,怕什么怕,老公我可一点都不痛!”
两人就这般说着甜蜜的话儿,林轩知道老不死太过劳累,慢慢哄着她靠着自己睡着了。
第二天,林轩精神大振,这才从老不死口中知道了事情的原委。那日自己下山不久,山上众将都觉高宠过分,本不想下山挽留高宠,等了一会不见林轩回山,便自商议好,大伙一块下山,绑也要绑高宠上来,这一到山下便见到林轩被砍倒在地。
众人都是久经战阵之人,当即分人手上山调兵,其余人合力将高宠、林轩救了出来,待山贼军兵士下得山来,立即便将这小股金兵给打跑了。
那赤该能临走前,放下话来,说是定要回来报仇,他们就是打不下汝州,也要将灵宝山踏平,为完颜宗翰一雪前耻。
林轩听到这里,立时有了判断,那宗翰败回之后,定然被其他金将嘲笑了一番,这赤该也是他忠诚的部将,便私自领兵前来报仇。
正和老不死谈着,忽见林猛在门口张望了一下,看到自己也发现了他,又转身要离开。林轩心中一动,大声喊道:“二叔,有什么事,进来说!”
林猛装着没听见,要跑,林轩加大声音吼道:“二叔,过来!”
那林猛吃不住这种怒吼,立刻转身进了屋子。
“什么事?”林轩一脸严肃。
老不死见状,打着圆场道:“二叔坐下,慢慢说!”说着话给林猛端了把椅子。
林猛没听到林轩说话,低头站着就是不坐,一个如此高大的汉子,这般动作,这种神情,确是让人好笑。
林轩突然发声喊:“坐下!”
林猛又被吓了一跳,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之上。
林轩怒道:“二叔有什么事就快些说!”
林猛动了动嘴,才小声说道:“轩儿……,寨主,你伤好些了么?”
林轩本以为他要问自己,为什么这许多日和金人打仗,却将他这个曾经的二当家,现在的步军分头领冷落一旁。
不想他却是来关心自己的身体,不由得一阵感动,可他仍然不露声色,这么长时间,他一直冷落林猛,把他当闲人养着,就是要激起这个大汉的羞耻之心,以消除他的心理阴影。现今有赤该能要私自报仇,林猛也被憋得差不多了,他便有了新的主意。
“我伤没什么了,只是你过得还好么?这么长时间,没见你为寨子做任何事,酒肉可还吃的下去?”林轩冷言问道。
这话十分伤人自尊,但林轩为了彻底根除林猛的心里阴影,只得如此这般。
“好你个林轩,你!”林猛显然受到了刺激,站起身来大声吼道,可是话到一半,又自软了,一脸歉意地道:“我过得还好,寨主不必为我操心。”
“行,那你明天就走吧,我这里不养闲人!”
“什么?!”林猛错愕,他没想到林轩会对自己说出这种话来。
老不死听了,忙道:“寨主,你怎么了,他是你二叔啊!当初你病重的时候,他不知道有多关心你!”
“二叔又怎样!”林轩冷笑道:“现在还不是一个废物!”
“你!”老不死心中怒极,林轩的话激发了她平日的性情,正要怒骂,却听林猛说道:“算了,我一直就是这般没用,寨主说的对,我是在吃灵宝寨的闲饭。”
兵将 第一百零六章 激将(二)
“二叔快别这么说,二叔为寨子做的事,寨主看不见,不死却看得很清楚!”老不死柳眉扬起,还要再说,却被林轩打断道:“他能做什么,洗衣煮饭?那要他这么大个头有何用,白长了一身肉,被人吼两句比耗子跑的还快!咱们是山贼,是要杀人放火的,这里不适合他!”
老不死还待再说,林轩挥手打断:“不死,不必多言!”
“林轩!你怎么能这样?老寨主给你的信里跟你说过什么!要你待二叔好些,他曾经为救老寨主受了那么多苦,才造成今天这样!”老不死不敢相信林轩怎会突然变得如此无情。
林猛见他二人吵闹,心中更是愧疚,当下说道:“轩儿,好好养伤。二叔这就走了!”话闭,转身就走。
老不死起身去追,林轩伸手去拉,却因为行动不便,一下跌倒在地,其实这一跌多少有些故意的成分,以他的身体状况,若要追老不死很难,干脆借痛摔倒,老不死定会回身。果然不出林轩所料,老不死见他摔倒,紧张地飞速跑回来,扶住了他道:“老公……,林轩!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她心中有气,却又忍不住关心林轩,心中颇感矛盾,当把林轩扶到椅上之后,她便松开了手。
“不死,由他去,我是故意这样逼他,再想法子让他胆子大起来!”林轩见老不死一脸怒容,轻声解释道。老不死听林轩这么说,略一思索,立即明白了林轩这么对待林猛,是另有深意,看来自己是误会了林轩。
想到此,心中不免内疚,当下走到林轩身边,柔声道:“老公,不死弄错了,不死以为老公又变回以前的那个林轩了……”
“老婆,靠近点!”林轩故做生气地说道。
老不死不知道林轩要干什么,见他生气,心中更是为自己不问原由的误会他而内疚,当下低头靠近了林轩,却不想林轩一把将她揽入怀中,重重的亲了下去,老不死想挣脱开来,却被林轩的热吻所吸,挣扎慢慢变成了配合。林轩将唇移到老不死耳边,轻声说道:“老婆,我要罚你误会了我,要亲你一个时辰……”
“嗯~~”老不死听了,心中更羞,可身体已经被林轩亲得软了,只能发出呓语,两人正自缠绵,却听门外小校的声音:“寨主,林头领收拾行装下山去了,要不要追回!”
老不死一惊,立即从林轩怀中跳了出来,脸色红得如熟透的苹果。幸好那小校只在外面,并没进来。
林轩高声道:“不用,随他去吧,告之其他头领,任何人不准阻拦林猛!”
“可是……”小校还待要说,林轩立即打断道:“没什么可是!速传潘达、孙凝枫去议事厅,有事相商!”
“是!”小校领命而去。林轩伸出手来,笑道:“老婆,怕什么,咱们都是夫妻了,来,扶我去议事厅!”
老不死娇羞哼道:“老公,你这人好不要脸,总是喜欢这样突然抱着我亲!”说话的同时,人也走了过来,扶起林轩,又道:“出了门,可不要这样咯!”
林轩心中畅快,看着老不死哈哈大笑,心说有妻如此,夫复何求。一路说些笑话,逗得老不死咯咯笑个不停,等到了议事厅,潘达、孙凝枫已经到了,林轩收起笑容,正色道:“你二人即可下山,寻到金人骑将赤该能的所在,放出流言,让他们知道我的二叔林猛已经下山去了。并且让他们清楚若是活抓了林猛,定能逼我就范,甚至让我束手就擒,尽量让他们相信我和二叔的感情深厚,可以为了救他什么都不顾!
至于怎么说,怎么散播这个消息,那就靠你们两人了。你们落草之前,江湖经验就十分丰富,我想这点事难不倒你们吧!做完这些之后,你们中的一个人去跟着我二叔,只要保证他的生命没有危险,其余无论是他被抓还是被打都不用出手!”
潘达抖了抖胖胖的脸蛋,说道:“这事对我来说十分轻松,这个驴脸搀和进来,可就不知道了!”
孙凝枫冷哼一声道:“寨主,这死胖子体重人轻,一看就知道办事不牢靠,不用理他!”
“驴嘴说驴话……”
“死胖子……”
林轩、老不死早习惯这二人的斗嘴,当下也不理会他们,自行出了议事厅,林轩几日卧床,这会儿想四处走走,便要老不死扶他去了后山巨石。
只留下孙凝枫和潘达两人兀自在议事厅内喋喋不休。
才到后山口,就看见那巨石之上站着一个人,看身形正是高宠,他也浑身包了些伤布,只是比林轩好一些。
林轩见他独自一人迎风而立,大约猜出了他的想法,便示意老不死松开扶着自己的手,慢悠悠地走到高宠身边,笑道:“高兄弟向来豪爽之人,怎地一人站在这里,有甚愁苦之事,不妨说来听听!”
高宠一直没察觉林轩走来,直到听见他的声音,才自反应过来,赶忙回过头来,沉声道:“寨主,高宠有负于你!”
林轩仰天长笑,好一会儿,才自停下。高宠有些莫明,直问林轩为何大笑。林轩忽的正色道:“高兄弟,我向来敬佩你快人快语的豪爽性子,今日为何吞吞吐吐!英雄好汉,自当不拘小节,若想去岳将军处,尽管直说,我林轩还要替你高兴。你我既然做了兄弟,就不必计较我救你一命还是你救我一命,若让兄弟因此而觉得欠了什么、不能率性而为,那这样的兄弟还有什么意思?!若你真当我林轩是兄弟,那想走就走,不必犹豫,这般拖拖拉拉,象个娘们,哪还有点前些时日驰骋沙场、猛将高宠的样子!”
兵将 第一百零七章 妒妇
这一番话下来,直说得高宠热泪盈眶,当下翻身拜倒:“高宠铭记寨主之恩,无以为报。无奈高宠志不在做山贼,但高宠永远当寨主是兄弟!”
林轩微微一笑道:“好个高宠,既当我是兄弟,又何需如此大拜,快快请起!”说话的同时,弯腰去扶高宠,可这一动作,不免牵动背伤,只能皱眉忍住。
高宠见状,忙起身扶住林轩,不远处的老不死也飞奔而至,搀住林轩,关切的问道:“怎么了,又痛了吗!”
林轩推开这两人的手,笑道:“你们真当我是废人了啊,这点伤需得如此惊诧么!高宠,你何日起程!”
高宠忙道:“明日就走,开封战事吃紧,这养伤多日,我必须快些赶去!否则便没仗打了”
“好!你现在这身伤可能饮酒!”
“能!”
“那今日,招众兄弟为你饯行!”林轩意气风发。
老不死却在一边道:“你们伤口未愈,又去饮酒,恐怕复发!”林轩见她如此关心,心下感动,嘴上说道:“不死,还请放心,今日我兄弟相别,略饮些酒不碍事!”说着话,拉了老不死的手悄悄捏了捏,弄得老不死脸色通红,不敢说话。
高宠自看不见他们的小动作,只抱拳道:“多谢寨主成全,只怕其他兄弟……”
林轩听他如此说,佯怒道:“你怎生又婆妈了,大丈夫行事,但求无愧与心,我灵宝山兄弟又岂是那心胸狭窄之辈!”
林轩的话让高宠更自惭愧,也同时激起了他原本爽快的性子,当下道:“寨主说的是,今日高宠痛快,当于众兄弟痛饮一番!”
老不死还想说什么,见他们如此兴致,自也不便打扰。
这日晚上,灵宝寨大摆酒席,众人都是快人快语,骂了高宠一番之后,心中舒畅了,也都盼他重新投了军队,能够有仗可打,做上将军。
高宠也是情感迸发,喝得许多,也不见醉。他于张锁交情最深,众人都自散了,两人兀自聊到太阳初升。张锁的儿子张宪也在一边,依依不舍,他的枪法有一半来自高宠所受,两人虽非师徒,但情似师徒。
林轩饮到半夜,见高宠和张锁聊得兴起,便不去打扰他们,独自回到房中,老不死为他准备了许多醒酒的茶点,又递上热巾洗脸,林轩只是感动不已,紧紧抱了老不死,心中感觉要给她一生的幸福。
一切打理好后,林轩抱了老不死进了喜被,正要热吻于她,却见老不死小声道:“不死今日不太方便……”
“呃……”林轩暗责自己糊涂,忙温情道歉。老不死心中甜蜜,又有些愧疚自己不能服侍于他。
林轩知她所想,当下找话题岔开,说到正事,老不死也不明白林轩为何要让高宠离开。林轩笑道:“高宠乃一员虎将,若是他心不在此,留也无用,不如随他而去,暂时失去他的帮助,却得到他真心以待,今后或者又能邀他回来,如此用人,才是上策!”
老不死听了,一双眼睛敬佩中带了些迷茫的望着林轩,她轻声回道:“老公却非常人能比,能想到许多……”
说到此,老不死幽幽的叹了口气。
林轩听见,亲了她额头一下,柔声问道:“不死,你怎么了?”
老不死失神了片刻,才道:“老公,不死有些担心。不死不该这么想,可是又忍不住要想。爹爹曾经和不死说过梁山好汉的许多故事,不死以前盼着老公能做上寨主之位,有老寨主的威风。可现在不死发觉老公所想却比老寨主更加久远,不死怕老公最终成了宋江那般,为了博取功名,葬送了众兄弟的前程!”
听老不死这么说,林轩知道她因为不清楚自己将来到底要做些什么,而心中不安。于是说道:“不死,你放心,我既然做了寨主之位,就一定会为兄弟们打算。现下要做的就是助我大宋中兴,赶走所有掠我大宋的异族。对于天子官家,咱们不反也不降,降了便没了自由,反了便会腹背受敌。以后的事,等将那帮女真异族赶回他们该呆的地方再说吧!”
“老公,不死知道你怎么想的了,你会不会怪不死乱猜?”老不死靠在林轩怀中,悠然问道。
“傻瓜,我怎么会怪你呢,该怪我没把自己的想法说于你听才是,咱们是夫妻了,便该相互吐露心声,相互扶持!”
这等话语,若放在林轩前世,最多能让女子为之感动,而在这个时代,在老不死听来,却是对她莫大的好,让她心中更加觉得对不起林轩。
林轩自不知道她想些什么,只见她忽然说道:“老公,你该娶个妾了,不要你对不死这么好,不死不想做别人眼中的妒妇!”
林轩从没听过妒妇一词,莫名的看着老不死讶道:“不死,你说什么啊,妒妇是什么?我取了你做妻,当然要对你好了,何况你对我也是好得不得了的!”
“老公,我也不清楚。只是爹爹说过,男人除了正妻应该多娶几个女子,否则女人会被人说闲话,被人当做妒妇的。还会有人觉得老公你被不死管着,别人不知道会怎么看不死。”
林轩听了,哑然失笑道:“不死,别胡思乱想了,我有你一人为妻,此生足矣!”
这话一出,老不死竟自流下泪来:“老公,你是不是嫌弃不死了,爹爹说过,男人不该对女人这般好,那是没出息的!”
老不死这等男儿性子的女子都能如此,林轩不免感叹这个时代的女人的地位,他怕老不死乱想,于是敷衍道:“好吧,好吧,我答应你,以后遇见合适的就娶过来!”
老不死听了,收住了眼泪,不依不饶道:“那王若颜姑娘就不错,还有老寨主信中所说的那位杨家的后人,有可能是个女孩,你也要去寻了她来,不能让老寨主失信于人!”
兵将 第一百零八章 潜营
见老不死如此紧逼,林轩有些哭笑不得,这个世上竟有逼自己丈夫去找其他女人的,实在有意思。他看着老不死可爱的样子,刮了刮她的鼻子道:“好了,答应你,等最近这些事情忙完,山寨安定下来,我带你去度蜜月,顺便寻寻杨家的后人!”
老不死疑道:“什么叫度蜜月?”
林轩微微一笑,“在我们家乡,新婚夫妇都要一起去一个想去的地方,或者全国各地游览一番,亲亲蜜蜜的一起生活一段日子,不受任何打扰……”
“呃~~”老不死沉吟了片刻道:“那一定很舒服了!”
“是啊,尤其是晚上,更要比平日亲密许多……”
“老公,你……”老不死听了,又是大羞。自从成亲之后,她便感觉自己的这个老公时常说些这样的疯话,虽然让她脸红,但她却很喜欢听。
其实林轩并非去要寻那定下娃娃亲的女子,这趟远行,他早已想好,第一是带老不死游历这大宋的天下,好好享受一下人生。其二便是要在当今皇帝赵构牵都临安之前,赶到哪里,培植自己的势力。
不过在这以前,要做的事儿还有许多。
……
这日正午时分,众人送了高宠下山,各自有些怅然,不再细说。只说林轩昨日喝了些许酒,又休息了半天之后,筋骨舒畅了许多,便跟着奔狼营做了些简单的操练。
到了傍晚,潘达回到寨中,听他回报,他和孙凝枫已经找到赤该能所带的骑兵队,他们并没有回军,而是乔装成镖队在汝州城里住下了。
随后潘达找了牛春,让他的泼皮帮散布消息,很快便让赤该能得到了林猛下了灵宝山的消息。孙凝枫现在正跟着林猛,看金人的行动,象是要捉了林猛以威胁林轩。
听了这些,林轩问清了赤该能大致方位,叫了郑顺、张锁、老不死,让他们率兵下山,在距离潘达所说的位置外十里等待消息,消息一到,立即前去救人。
吩咐妥当,他便以带伤之体跟着潘达同去寻那林猛,除老不死之外,众人都不知事情原委。
老不死担心林轩此举太过冒险,想开口劝他,却见林轩正看着自己,那眼神是在告诉她不要多说。
对林轩的具体计划,她并不清楚,所以没敢再多言,只走到林轩身边,委屈的小声说了句保重。
林轩捏了捏老不死的小手,不再多说,与众人告辞之后,便随潘达下山去了。大约走了两个时辰,时间以至黄昏,林轩才和潘达汇合了孙凝枫。
这二人一见面便即斗嘴,林轩直接忽略不计,自己观察起地形来。待他们说得累了,林轩这才问道:“林猛已被赤该能捉了吧!他们在何处安营?”
孙凝枫见寨主发问,当下不敢怠慢,忙道:“此去东面两里的小山丘上,林头领被高高吊了起来,估计一时半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凝枫听寨主之命,没去救他!”
潘达不等林轩再问,插口道:“寨主不救自有不救的深意,又是你个驴脸能明白的!”
“死胖子,我何时说过寨主没有深意了……”
看这二人又要说起来,林轩当即打断道:“明日与我一同去救人,看你们谁的本事大,若不想去,便继续在这里呱噪!”
这话一出,两人都闭上了嘴,这二人虽喜斗嘴,但更喜欢在行动中相互较量,数日前与金兵作战时,两人就比起自己的功劳。这些林轩都十分清楚,所以才用这话封住两人的嘴巴。
见自己的话起了效果,林轩便不再多说,径直潜入了金军营寨。这几百骑兵就在一座小山丘下简单搭了些军帐,林猛被吊在一棵树上,金人正用沾了水的皮鞭抽打他,让他说出灵宝寨的暗岗。
林猛神色萎靡,脸如蜡色,浑身都在颤抖,显是怕得不行,可始终不吐露半个字。林轩心中感动,又有些不忍,想救他下来,但为了能彻底消除林猛的胆小的性子,只得忍痛等待。之所以要第二天来救,是为了避免引起敌人怀疑,若是现在立即冲出去,赤该能定会奇怪为什么自己才捉了人,他就赶了来救。
一切都已探察好了,林轩、潘达、孙凝枫三人撤回安全地带,随便打了只野味,烤了里吃。
潘达,孙凝枫两人却是憋了几个时辰一言未发,就怕自己一开口便要吵起来,以至明日寨主不让他们一同救人,就太也划不来了。
林轩见他俩虽不说话,吃起东西来,却连骨带肉都狠命咀嚼,每吃一口还相互瞪着,就似在咬对方骨头一般,不由哈哈大笑,奔狼营有这两个各有独特本事的活宝,确是为平淡的生活增色不少。
“我说二位壮士,想说就说吧!明日救人,没你们可不行!”林轩话一出口,两只“青蛙”便立即开始了,这憋了许久之后的话语,却真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林轩不再理会他们,幕天席地,唱起歌来,这歌却是他的前世之曲,悠扬动听,他的嗓子也是不错,那两个青蛙吵着吵着便被吸引了过来,不由赞叹起来。
林轩依旧不理,连唱了几首曲子,有军歌,有小时候家乡的山歌,还有前世的流行歌曲。这些曲风,放在这个时代,都足以令人震惊。
潘达、孙凝枫听得悠然神往,林轩唱得累了,以一首催眠曲结束了自己的“演唱会”,不想这两个活宝还真的听得睡着了。
林轩看这二人缠绕一起,呼呼大睡的模样,心中一阵恶寒,暗说自己的歌声竟充满魔力,让两个势不两立的男人上演了“背背山”!
第二日晌午,艳阳高照,林轩偕潘、孙两人潜进了金兵大营,林猛仍被吊着,昏死过去,腿上一片湿痕,想是被吓的尿了裤子。林轩摇了摇头,绕到一名站岗的金兵身后,起身、捂嘴、扭脖,三个动作一气呵成,那金兵脖颈立时断了,倒在地上。
潘达、孙凝枫第一次见林轩如此杀人,不由得呆了。
林轩这个动作虽然做过,但也是第一次如此干净利落,他身上虽然有伤,刚才那一下,却是下意识而为。也是他将这副躯体练到了最好,协调速度性达到了前生的大半,才一下以如此凌厉的手法杀掉了对手。
兵将 第一百零九章 被俘
林轩见他二人目瞪口呆,连打手势才把他们从震惊中唤醒,三人如影子一般,连续暗杀了十几名金人。
林轩见时机差不多了,便阻住了二人,悄声道:“你二人谁留下陪我一起挨打,谁回去报信,自己决定!”
“嗯?”孙凝枫和潘达第一次异口同声,他们同时不解地看向林轩。
“没那么多废话,咱们现在就冲出去撕杀,我和你们其中的一位抵住大部分金贼,另一人回去报信,让张锁他们带兵来救!另外,告之埋伏的奔狼营兄弟,若无我长啸为号,不得轻举妄动!”
“我留下,我胖,我皮厚实!”潘达猜到了林轩此举的目的,当下说道。
“我是驴皮,不怕,我留下!”孙凝枫也抢道。
这二人平日虽然时常斗嘴,但其实最为交好,情同兄弟。他们知道只有林轩留下,才有可能助林猛去了年胆小的性子,便开始争陪同林轩一起施展苦肉计的机会。
林轩这么做,算是一举两得,利用林猛引出赤该能的骑兵小队,跟踪至他们驻扎之地,包围消灭全部敌人。
同时又以苦肉计这种极端的法子,刺激林猛,想法子恢复他的胆识。
见两人争个不停,林轩不再罗嗦,当下冲了出去,又杀了一名金兵,这次却弄出了较大的动静,立即引起了其他金兵的注意,很快他们三人便被包围。
潘达、孙凝枫迫于形势,无法再争辩。林轩所以没在昨夜告诉他们要怎么作,就是怕他们为此闹一个晚上,临时吩咐他们,便可让他们迫于形势,立即做出决定。
“林寨主,想不到你竟来了!”赤该能从帐中踱步而出,冷笑道:“来人,给我将他们全都抓了!”
“怎么?”林轩微微一笑,却在这一笑的同时,猛然冲向赤该能,附近的金兵反应急速,迅速向赤该能聚拢,以抵挡林轩的突袭。
不料林轩却突然改变方向,冲到敌兵最少的那一面,手中的短刃同时拔出,一刀结果了一名敌兵。
潘达的位置刚好站在这个缺口处,孙凝枫又比他快了半步,一拳头将最后一位挡住他身前的金兵击倒,口中跟着大喊:“快跑!”
潘达再想争留,却是没有时间了,当下也不犹豫,以他身如胖燕的轻身功夫,飞速冲出了敌军包围,等金兵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消失在山丘之外了。
这里是方圆百里平原地形中唯一的山丘地带,构造奇特,也是兵家安营的常用之地。
待潘达跑远,林轩随意与金兵搏挡了几下,便束手就擒,他不想在敌人面前再多杀人,以免刺激了金人的神经,一会将自己抽打太狠,可是受不了的。
虽然用的是苦肉计,但能少挨打就少挨些,保存自己的体力和生命,以待反击,这才是一名士兵在最艰苦的环境下应该做的事情。
孙凝枫见林轩被擒,故意装成发疯一般的上前要救,没几下也被金兵摁倒在地,这戏做得十足,不露分毫破绽。
两人少不免被毒打一番,林轩本就有伤,这一下更是伤口尽裂,痛到钻心。
孙凝枫管不住自己的一张嘴,一边被打,一边讽刺金人,赤该能大概听得明白汉语,他越是讽刺,挨得打越重,终于昏死过去。
赤该能发泄完了,举刀挑起林轩的下巴。林轩缓缓抬起满面鲜血的脑袋,死死盯着对方,也不说话。
赤该能被他的眼神吓了一跳,深吸了几口气,少停了一会,才指着林猛问向林轩道:“你怎知我们捉了此人?为何不要命的来救他,又怎会只有你们三人前来?”
林轩嘿嘿一笑道:“我们山贼军斥候的本事,完颜宗翰应该领教过!要查出你们的所在,十分简单。我救人心切,先到了这里,我的兄弟很快就会赶来,到时候就是你的死期!”
赤该能被林轩的冷笑弄得很不是滋味,当即怒道:“我杀了你,你的兄弟救回去的恐怕就是一具尸体了!”
林轩哈哈大笑道:“杀吧,杀不死我,我会活剐了你!杀死了我,我山贼军一样要活剐了你!”
赤该能本是勇士,可早前在宗翰手下,便被领教过山贼军的厉害,现下看林轩的眼神,心中竟然有些须害怕。
不由暗想道:“不如以这小子为诱饵,把山贼军众将一一引来,再一网打尽!也好替宗翰副帅一雪耻辱!”
想到此,他当即放下手中之刀,冷笑道:“你虽然不怕死,但他可不一定!”说着话,一把拉下林轩身边的绳索,被挂在一旁的林猛轰隆一声坠落下来。
几个兵士立即上前,几巴掌将林猛煽得醒了。赤该能在林轩面前被他的气势所逼,总感觉矮了一节。
这会儿来到林猛面前,他便嘿嘿笑道:“你们寨里也有如此脓包,生得虎背熊腰,却胆小如鼠,我绑都不用绑,就能把这废物给吓尿裤子!”
林猛悠悠转醒,听到赤该能的话,登时瑟瑟发抖,这一天来受得苦楚,让他回到了年轻的时,被人折磨的那几日。
现在的状况,让他只觉得所有的痛苦害怕全都重新袭上心来,只想蜷缩起雄壮的身躯,仿佛如此便可逃避一切灾难。
“哈哈哈哈!”赤该能尽极了嘲笑:“看到了吗,这就是你要舍命来救的人!”这话虽是对着林轩所说,但他的眼睛始终不敢望向林轩。
林猛听了这话,才感觉到身边还挂着一个人,刚要抬头去看,耳边就传来林轩的声音:“二叔,给我起来,你是灵宝寨的好汉,大不了死了就是,怕什么怕!”
“轩儿,轩儿,是你么!”林猛慌忙抬起了头:“你怎么来了,你怎么被他们打成了这样!”
“不是为了救你,鬼才来这!孙兄弟在那边,你他娘的再不振作,就把我们都累死了!手脚都有,为何不杀了这金狗!”林轩怒道。
兵将 第一百一十章 爆发
“我是废物,我是废物……”林猛本就精神恍惚,现又受了林轩的刺激,更加神色迷茫,口中不停的念叨着。
“啪!”赤该能一鞭子挥到了林猛的脸上,林猛情不自禁的缩起了脑袋,蹲了下去。林轩怒极,大吼道:“林猛,你配做我二叔吗!赤该能,有种冲我来,别只会欺负废物!”
他的话音刚落,赤该能手中的鞭子便狠狠地抽在了他的身上,虽是如此,赤该能仍没有正视他的眼睛,总觉得那种眼神比恶鬼还要令人恐惧。
“混蛋,再来啊!”林轩哈哈大笑:“我林轩瞎了眼,救这种人,被打死也是活该!”
“啪!啪!”这种疯狂的吼叫,换来的是连续的抽打,林轩不停地喊着,言语中除了辱骂金人,还讽刺着林猛的懦弱。
“郑统,寨主被打成这样了,咱们救吧!”伏在金营不远的古厣低声道。
“不行,没有命令,谁也不准动!”郑统斩钉截铁。
其余奔狼营的本想请求出战,却只能停了口。
“娘的,别打了!”林猛紧扯着头发的双手,狠狠地砸在了地上。全身唯一没被毒打的拳头被他自己砸出了鲜血。
“脓包,竟然还会发怒,昨天尿裤子的本事哪去了?!”赤该能哈哈大笑着,又是一鞭照准林猛的脑袋甩了下来。
这一下,满以为会将林猛击得再次缩回地上,却不料,林猛抬手抓住了鞭尾,用尽全力一拉,嘴上同时怒道:“娘的,欺人太甚!”
赤该能虽无林猛高壮,但也十分结实,战场杀敌的武艺也很精纯,只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林猛这么突然一拉,一下没站稳,整个人跌了过去。
周围的兵士尚在嘲笑林猛,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发威,都没反应过来。林猛却是多年的积郁全都发了出来,他本身力气就大,拉过赤该能之后,醋钵般的拳头雨点般的向赤该能身上招呼。
这第一拳下去,就将赤该能打得蒙了,第二拳再来,便将他的脸蛋打得如开了染色铺,红的、白的尽皆流了出来。
林轩在一旁看了,心中忽然想起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场景,不过此刻不容他多感怀,在敌兵尚在愣神之际,他双腿抬起,利用腹部的力量,倒翻上树,飞速用牙齿咬开了捆手的绳索,跳落下来。
跟着一拳打到第一个冲来的金兵,捡起他的长矛,刷刷几下,逼退了要砍刺林猛的敌人,随后长矛甩出,将吊着孙凝枫的绳索刺断,孙凝枫落下地来,立即被震得醒了。林轩大叫道:“凝枫,全力杀敌!”
孙凝枫正自被摔得七晕八素,刚才又被毒打一顿,这一下没反应过来,肩背便着了一刀,这一下却将他彻底刺激醒了,当下返身挥拳连打,他的拳脚功夫十分了得,这一套祖传的通臂拳使出,三两下就将袭击自己的金兵打倒在地。
林猛似乎双耳不闻,双目不见,眼中只有赤该能的脑袋,他的一双拳头不停的砸下,赤该能这一精锐骑将,便被他生生给砸死了,他似乎仍然不觉,还在不停的捶下。林轩护卫在他左右,不断挡开袭来的兵刃。
“二叔,这混蛋已经死了!省着力气,还有这许多金狗给你打呢!”林轩大声喊着,林猛兀自不觉,林轩没了办法,只能给了他一巴掌。
林猛被打得痛了,突然清醒了过来,他丢下手中的尸体,张开大嘴笑道:“他娘的,好久没这般痛快了,轩儿,你还认我这二叔么!”
“二叔,我从来就没不认过你!”林轩说着话又刺死一名金兵,可是敌人太多,他背后同时挨了一刀。
林猛见了大怒,伸开大手就握住敌兵的短刀,铜铃般的牛眼凶狠的瞪着对方,手上猛一加力,一把将敌人扯了过来,跟上就是一拳,将那人脑袋打开了花,抓刀的手把刀向空中一抛,握住刀柄,冲入敌阵,猛砍起来。
他武艺并不强,但力气大,体格魁梧,所到之处,猛砍猛杀,眨眼间便剁了好几名金兵。
林轩见林猛已经完全恢复了勇气,这才仰天长啸,二十名奔狼营的兵士,从四面冲进了金营。
他们在瞬间致敌于死的本事,无人能出其左,这突然杀上,片刻间数十名金兵立时丧命。
这小股金人本就善于骑射,马下的格斗功夫很一般,加上主将赤该能已死,又被敌人突如其来的杀掉许多同伴,一时混乱不堪,各自为战,全凭本身的能力与林轩等人打斗。这样人数的优势已经减到了最小,一时半会,竟和二十三名山贼军人势均力敌。
众人疯狂撕杀,林猛更是数年来压抑的力量迸发,杀得兴起,一双扑刀砍得裂了口子,又生夺了一对刀,继续斩杀金兵。
这般大约坚持了小半个时辰,金人逐渐在军中达鲁花赤的率领下,围拢在了一起,将林轩等二十三人包在了中间。
长矛其刺,众人短兵器失了优势,很快多名奔狼营的兄弟便受了伤。
“兄弟们,咱们没有援兵,张锁头领很可能遭到阻击,咱们要靠自己杀出去!”林轩怒喊着,又杀了一名金兵。
他这般说的目的就是要调动起奔狼营兄弟的勇气和信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幻想有任何可以援军,一切要靠自己。
众人方才听潘达说过去搬救兵,本想硬挺到救兵前来,可忽然间寨主又说救兵无法赶到,先是一阵沮丧,随后强打精神,开始拼命。
兵将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不战
众奔狼营兵士一鼓作气,朝一个方向猛冲,竟在转眼间打出了一道缺口。金人正要填补,忽听营外喊杀声起,回头看时,但见近千人马将营寨死死围住。
却见这些人马中走出一人,向金兵高声喊道:“投降者不杀!”
林轩他们听得清楚,喊话之人正是张锁。
“投降不杀,好酒好肉招呼着你们!”林轩随即喊道,攻心战他却是最为拿手。
金军中的那名达鲁花赤大略听得明白,用极为生疏的汉语回道:“绝不降敌!”既而对众金兵高喊:“我大金的儿郎,给我奋勇杀敌,死就死了,不能输给了宋猪!”
这种激励,让金军兵士再度燃起了战心,他们一脸肃穆,竟显得有些悲壮。他们聚集到了一处,蓄势待发。山贼军也不进攻,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老不死远远看着浑身鲜血的林轩,心下焦急,当下不管不顾,施展轻功飞身而上。军中只有潘达能赶上她的速度,忙跟着保护。
金兵见他们行至自己阵中,本想一拥而上,杀了两人,却不想这两人动如鬼魅,刀斧枪矛一并招呼,却占不到他们身上半点,反险些刺中了自己人。
老不死全因心中太过焦急,第一次全力施展轻功。不仅众人看得眼花,连胖燕子潘达也吃惊不小,当下也不再保留,将自己轻身本事全都用了出来,勉强跟上了老不死。
这乍眼一看,就如一只肥胖的燕子在追捉一只穿花蝴蝶般,却怎么也追不上。
林轩惊讶之余,没有更多时间去欣赏这两人的功夫。他想起自己刚才喊的是汉话,或许只有对方这小头领才能听得明白。
看金人的举动,定是内心有些害怕,否则便不会是这种神情,若真破釜沉舟,那他们脸上所显的将是杀气,而不是悲壮的肃穆。在他们聚集之后,该当一冲而上,不要命的去撕杀了,更不会立在那儿与己方对峙。
念及此,林轩忙对身边的孙凝枫道:“你可知咱们奔狼营中谁会女真话?”
“寨主,在下便略通一二!”孙凝枫小声道。
“娘的,不早说!”林轩笑骂道:“快对他们喊话,投降不杀,好酒好肉招呼他们!”
孙凝枫顿时疑道:“这如何可行,叫兄弟们伺候这些金狗?对他们该当杀一个少一个!”
林轩低声喝道:“你若想让兄弟们再多流些血,便不喊,带兄弟们硬拼!既然知道他们是狗,那便收之,收不了才杀!”
话音才落,老不死便和潘达到了近前。脚才落稳,老不死就忙问道:“寨主,这有创药,待我给你包扎!”说话时,双眼隐含泪光,林轩看出她的心思,转过脸来,扶住她的肩膀轻声笑道:“你老公我不会有事的,这都是金人的血,我好着呢,先给二叔包了,他伤最重!”
说着话,自己在身上摸了摸,道:“一身都是金贼的血,染了你雪白的长衫可就不美咯!”
老不死扳过他的手细看,果然是抹上的鲜血,当下心中一松,这才想起自己有些失礼,竟忘记二叔与其他兄弟都受了伤,忙转身对林猛道:“二叔,不死给你清理一下伤口!”
林猛嘿嘿一笑道:“轩儿,不死!我没事儿,待杀退了这帮贼鸟,再说!”
一边的潘达开起了玩笑:“寨主夫人眼中自然只有寨主,我们这些兄弟却都不见了踪影!”
老不死脸色微红,正不知如何做答,孙凝枫刚好将林轩所说的话用女真语喊了出来,给她的窘态解了围,,她也不再多话,取了药物,不顾林猛罗嗦,给他包起了伤处。
这一喊效果也十分明显,不少金兵为之动容。
林轩见了,立即命孙凝枫继续高呼,语气言辞更加恳切:“各位女真兄弟,咱们战场搏杀,是各为其主,在下不喜杀戮,如今状况,还请诸位早降,以免再增死伤!想来打了许久,大伙也饿了,放下兵器,在下陪各位饮酒吃肉。如若不然,单凭人马,便能杀尽你们,让你们再也不能和家人团聚!”
这番话出来,当啷声响成一片,不断有金人丢下手中兵刃!任凭达鲁花赤如何叽里咕噜的嘶声吼叫,也无用处,他没了办法,猛然冲向林轩,人还没到,身上便被击了数个窟窿,自是奔狼营兵士的穿骨铁弹所为。
那些尚未丢弃兵刃的金兵见了,赶忙弃了抵抗。早些投降的金兵也在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硬拼强攻。
浑身缠绕白布的林猛哈哈大笑道:“早听说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法子,轩儿你果然了得……”
林轩知道这莽汉恢复了胆识,那嘴定会停不下来,当下也不理他,只对众人喊道:
“好!既然各位如此识得大体,那在下也不食言!张锁!”
“在!”
“带人速去取了好酒好肉,就在此地,宴请女真兄弟!”
“寨主,这~~~”张锁有些疑问。
“别废话,按我说的做!”
“是!”张锁领命而去。
“郑顺,留下两百步军,其余兄弟由你率领把金人的兵器、马匹全都收了,回山去吧!”
“是!”郑顺丝毫不迟疑,立即依林轩所命吩咐众兵士收拾金军器械战马。林轩则步入金兵之中,和颜悦色一番,自然这些话都由孙凝枫给翻译了。
相谈正当时,忽有一名金兵突然上前,从林轩身后偷袭,林轩虽是带伤之躯,反应却依旧敏捷,躲过此人攻击之后,三招便拧掉了对方的脑袋。
众金人皆惊,他们想不到方才被自己绑缚挨打的山贼军首领竟悍猛如此,恐怕与女真第一勇士相比,也不遑多让,当下无人再敢生二心,只盼着林轩赶紧放了自己。
林轩扫视了一众金兵,神色不怒自威,之后一言不发,拉着孙凝枫到了一边。金兵不知林轩想些什么,心中忐忑。
林轩也不理会他们,让老不死先给孙凝枫处理伤处,自己则叫了潘达与古厣二人到了一边,小声吩咐了一通。这二人领命之后,便悄悄下了山丘,钻进了密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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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水晶
待张锁率人取来酒食,已是一个时辰之后,林轩叫兵士将酒食分派给金兵,随后说道:“你们军中的希尹是在下的好朋友!若非看在他的面上,早结果了你们,回去代我问候!”
这话由孙凝枫翻译了,没等金人反应,林轩便带着山贼军一众离了金人营寨扬长而去。
“他们这是?”一名金兵捧着馒头夹肉呆呆的问道:“日前才和宗翰与希尹两位大人死战数合,怎么今天又成了希尹大人的朋友!”
另一人回道:“管他那么多,先吃了再说,反正不会有毒,要杀我们,刚才丢下兵器的时候,便可杀了!”说完话,这人就开始大口吃了起来。
周围的金兵也都饿了,大口饮酒,大口啃着馒头饼子,混着牛肉嚼了起来。过得片刻,一形貌彪悍的兵士起身道:“兄弟们,咱们这次出来,便是要跟着赤该能为宗翰副帅一雪前耻,不想竟受此羞辱,这般回去定被人耻笑,大伙说我们该怎么办!”
“夹谷,我看还是回去吧!咱们人数这般少,又能做什么呢!”一个身材瘦长的金兵咽下一口肉,回道。
那彪悍的夹谷听了此人说话,语气明显不善道:“纳刺,也不知你如何当上谋克孛堇的(注:百夫长),怎会这般胆小!”
纳刺听了,冷笑道:“夹谷,打仗不仅要靠勇气,还要靠脑子!赤该能大人便是有勇无谋之辈,可惜我官职比他小上太多,无力劝他!”说完这话,不等夹谷再答,便对众人高喊道:“兄弟们愿意去做无谓的牺牲,还是想回到郑州,重整旗鼓,再回来将这帮山匪屠尽!”
“纳刺,我们跟你回去!”众人几乎异口同声。
这不仅因为纳刺是目前剩下兵士中的最高长官,更是因为这群兵士连连受挫,无论体力还是心力都不想继续再打了,否则刚才也不至于弃兵投降。
至于夹谷,并非他就比其他兵士悍勇。全是因他一直不服纳刺,现在见高于纳刺的指挥官全都死了,这才抢在纳刺之前站出来说话,却不料根本不能说服大伙。
这一众金兵吃饱喝足,纳刺命大伙收拾些能取之物,便向东北而去。待他们离去之后,营寨中出现两人,他们捡了两件合体金军兵服换上,跟着飞速向金军跟进,这二人或潜或出,始终不让金人发觉有异,却是跟踪的好手。
………
“呜……”一声悠远的狼嚎引起了林轩的注意,极目望去,一头白狼站在月色下的山石之上仰颈长啸。
“寨主,那狼生相迥异,待我活捉了来,或能驯服也不一定!”郑统摸了摸微突的肚子,说道。
不等林轩开口,老不死就道:“他并未害人,咱们何必去惹他,狼也有活着的缘由……”
林轩点头道:“自然万物自有其存在的法则。”这话说出,却有数双眼睛盯着他看,都是一片迷茫。
林轩知道大伙无法理解,一时半会也解释不清,于是忙找话岔开道:“这狼我认识,你们先行,我去去就来。
老不死担心林轩伤势,忙道:“我陪你去……”
林轩见她一副关切的神情,便点头道:“好吧,咱们这就去!”说完,拉了老不死的手,便向那山石飞奔去。
老不死虽和林轩已完婚许久,但每次被林轩拉着小手,心中仍会羞涩,亏是夜色朦胧,林轩拉她走得又急,无人瞧见,要不她真不知如何掩饰。
两人离那狼的位置不足半里,老不死才开口问道:“老公,那狼你怎会认识?”
林轩笑道:“我这手臂变是被他咬伤,那日怕你担心,也就没说。这狼的主人……”话没说完,眼前一花,从树上落下一人,正是那腰配弯刀的灵动少女。
她刚一站定,便嚷道:“喂,我的水晶石可是在你这里,快还给我!”
林轩一愣,随即想起那日捡的石头,似是一直放在腰间挂囊之中,忙伸手取了出来,递上道:“你可是叫菜菜,怎么还留在此处?莫非知道南行艰难,打算回郑州寻你叔叔?”
“谁要回去,你太小瞧我了,我留在这儿是寻那水晶石的,果然被你这贼人偷了!”这少女掘嘴怒道。
老不死见她可爱,抿起点绛唇,柔声道:“小妹妹,我夫君可不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