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砚压群芳》》 · 蓝惜月 · 2026-07-25
她笑而不答,只是绕过我继续往前走。
我简直要傻掉了,这几天是怎么啦?世界突然变得不可理喻,处处都是难以置信的意外。这种被人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无能为力的感觉真的很不好。我追过去拉住她说:“那这样,我也不直接问你。我说几个名字,如果我说对了,你点头;不然,你就摇头,好不好?”
她断然拒绝道:“不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你总不至于让一个帮你的人为难吧?好了,乖,回去吧,你妹妹还在家里等着你呢。你昨晚就没回去了,你妹妹会想你的。”
这话,好像有人对我说过,到底是谁呢?我笑了笑说:“妹妹会想我吗?她还那么小。”
小姑姑像一个慈祥的长辈一样拍抚着我的背说:“会的,别看她那么小,就以为她什么都不懂,其实她只是说不出来而已。她一整天没见到你,晚上又在别人家里睡,孩子会不安的。”
她的话让我一阵内疚,我不再追问她什么,反正她什么都不肯说。匆匆向她道过谢后,我就急急地往家里赶,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我真的好想妹妹,好想早点见到她。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很警惕,时不时地向四周张望。
但居然一路顺利,没遇到什么牛鬼蛇神。当终于站在胡大娘家的门前时,我暗暗吁了一口气。
见我进门,正坐在胡大娘怀里的小妹妹朝我露出了一个很灿烂的笑容,我赶紧抱过她,一遍遍摩挲她粉嫩的小脸,妹妹笑得咯咯的,一幅很开心的样子。小姑姑说得没错,她果然是懂得想我的。我一边逗着妹妹,一边问胡大娘:“妹妹昨晚睡得还好吗?”
胡大娘说:“还好,就是中途醒来了几次,醒了就哭,我拍哄了一会才又睡了,估计,是在找你吧。”
我在心里发誓,以后,不管千难万难,晚上一定回家陪妹妹。
抱着妹妹回到自己家。我收好首饰,开始生火做饭。离公主约定的交经书的日子也不远了,必须抓紧时间才行。
这天晚上,我再次抄到了很晚很晚才睡,差不多一沾着床就睡着了。
明明非常困的,午夜时分,我却突然从梦中惊醒了。
一阵心惊肉跳,虽然并没有看到任何东西,但本能却告诉我:屋里有人!5J
卷二 南浦月 (53)神出鬼没(二)
我努力深呼吸,同时拼命给自己打气:不怕不怕,那个变态你又不是第一次见了,不过如此,有什么好怕的?
做了足够的心理建设后,我慢慢转过头,借着微弱的月光打量着床前那给我异样感觉的地方。
果然直觉是不会错的。就在离我的床不远的地方,屋子正中央的椅子上,正一动不动地坐着一个人。
虽然心里已经知道那是谁了,但半夜三更冷不丁地在自己卧室里冒出一个人来还是挺吓人的。尤其他又一动不动,悄无声息,如果他能开口说句什么,我也不至于这样不停地冒冷汗。
惊魂稍定后,我艰涩地开口问:“是六殿下吗?”
没有回音。
“六殿下深夜来访,不知有何见教?”我努力用镇定的声音问。
还是没有回音。
在令人窒息的寂静中,我紧急思考对策,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了很多种应对的办法,最后我选择了一种,就是:以不变应万变。
于是我装着毫不在意地说:“如果殿下没有什么要吩咐的,那桃叶就先睡了哦,昨晚抄经抄到很晚,现在好困哦。等会殿下坐够了要回宫,麻烦把门带上一下。”
说完还故意打了个长长的呵欠,一边嘀咕着“不行了,我要睡了”,一边重新爬上床,拉开被子躺了下去。
然后我翻过身去,背对外面,闭上了眼睛。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房里还是没有任何动静,这时,睡在被子里的我早已汗透衣衫。试想,要一个女孩,在一个陌生男人,尤其是一个那么变态的男人的注目下睡觉,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又怎么可能睡得着?
又坚持躺了一会儿后,我实在受不了那种无言的逼视了,索性翻身爬了起来。
我坐在枕上,看着那个人的方向说:“算了,殿下这么晚来,肯定是有什么话想跟桃叶说吧?请恕桃叶无理了,刚才实在是因为太困了,桃叶现在就起来。”
我一边穿衣服,一边不停地说着话。虽然根本没有人回答,全是我一个人在自言自语。但有点声音总比完全的死寂要好,只有借着声音,才能稍稍压住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感。
穿好衣服后,我慢慢走到他坐的地方,躬身施礼道:“殿下,请恕桃叶刚才怠慢了,桃叶这就去烧水,然后给殿下泡一壶茶,好不好?”
依然没有任何回音,甚至没有任何动静。
这也未免也太沉得住气了吧?
他死都不吭声,我也没有办法了,只好走到桌边,点亮了蜡烛。就在点亮蜡烛的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不对了:这个人不是六殿下!
而我多么希望他就是六殿下。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我盼望着、祈求着,这个半夜三更突然出现在我屋里的就是他。
因为,不管他有多么变态,多么可怕,他好歹还是一个人,一个大活人。而“坐”在床前椅子上的那个人,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或者说,他不是活人,而是一个死人,一具尸体!
即使只是灯光下随意的一瞥,我还是隐约认出了那个人,他是一个我曾经见过的人,一个绝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我的手死死地抓住桌子的一角,身体抖得像风中的落叶。我不敢回头,我想用最恐惧的声音大喊,可是这样的深宵,我能喊谁?胡二哥吗?能喊来胡二哥,也就会喊醒隔壁左右的所有的邻居,那我以后也别想在这里住了,因为,这儿已经成了事故现场和最耸人听闻的话题的发源地。
这会儿,您大概也猜到半夜“跑”到我屋里来的那个“人”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那个据说已经死了的“西门大官人”。
我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巨大的恐惧紧紧地攫住了我的咽喉,让我发不出任何声音。残存的理智也告诉我,我不能呼救,因为我不能让我的屋子成为罪案现场。
尸体半夜炸尸只是传说,捕快仵作们是不会采信的。他们只相信事实,而这个事实就是:我的屋里有一具死尸!谁杀的?在哪里杀的?这里如果不是第一现场,那这尸体是从哪里来的?尸体是不可能自己跑到我屋子里来,那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来?光这几个问题就足以让那些官差老爷们提我去上好多次公堂了。
如此一来,别说我参加什么才女选拔赛了,只怕以后连书塾的小杂工都做不成了。不管你有没有嫌疑,一旦你裹进杀人盗尸案里面去了,名声就像被墨染过的一样,这辈子别想洗清了。
不仅如此,“杀人盗尸案”一抖出来了,人们必然会刨根问底。到那时候,西门大官人得罪王献之的始末,我跟王献之交往的来龙去脉,都会被那些八卦迷们彻底翻个底朝天,炒成焦点新闻,每天几集,从早到晚循环连播,我自己无疑会臭名远扬,连王献之的名声也毁在我手里了。
所以,不敢有多害怕,都不能大喊大叫,不能让街坊知道我屋里有尸体,不能让我自己成为嫌疑犯。尤其,不能吵到、吓到妹妹,她睡得正香呢。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
唯一的办法就是,毁尸灭迹!
呃,不好意思,我没那么凶残,也没那么大胆,我不想也不敢毁尸。我只想趁着夜深人静,四周悄无人迹的时候,把这个烫手山芋快点弄出去。
谁来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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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南浦月 (54) 耳光响亮
必须趁现在天还没亮,把他弄到外面去。而且一路上还不能被人发现。不然,半夜运尸体,怎么说得清啊。
抖着手走到柜子前,找出一条被单,然后低着头走到那把椅子前,猛地一下套了上去。
也许是我用大了劲,套上去的时候,那“人”连同椅子一起翻了下来,砰地一声倒在地下。这下好了,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脚上。
我一声惊叫,赶紧抽出脚,仓皇后退,又不巧碰到了桌子,痛得一叫。
也许是声响大了点,把小妹妹惊醒了,她倒没有大哭,只是哼哼唧唧地在满床找我。
还好她一直没养成了晚上吃东西的习惯,只要人哄哄就好了。我赶紧过去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拍哄着。
本来真的很怕很怕,恐惧到了极点,可是抱住妹妹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没那么怕了。如果我都怕,妹妹怎么办?
抱着妹妹,一边轻轻哼着歌谣,一边紧急思考对策。这事,看来我一个人是没法对付了,如果又不想惊动邻居,又想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地弄出去,那就必须出去找人帮忙。
主意打定,我抱着妹妹,轻手轻脚地绕开尸体,慢慢打开门。我准备悄悄去把胡二哥找来,只要敲门的声音轻点,应该可以不惊动邻居的。
才开门,黑暗中就窜出一个人,一边轻轻鼓掌一边低声说:“真不亏是我看上的女人,半夜在屋里发现一个死人,还能如此镇定。要是一般的女人,早就歇斯底里,鬼哭狼嚎,把整个石头城的人都吵醒了。”
说着就走拢来,凑近我的脸说:“怎么办?我越来越爱你了。”又作势轻叹道:“唉,爱上一个太镇定的女人也有憾那,害我连英雄救美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怒不可遏。这人的变态程度已经到了应该人道毁灭的地步。
也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我突然伸出手,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立刻从四周冒出了许多黑衣人,许多声音同时低吼:“放肆!”
他却挥手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动作,又轻轻说了一声:“下去。”
那些人都退了下去,只一瞬间,又变成了黑暗的背景,只剩下我和他在微弱的夜色中的相对而立。
妹妹又不安地哼哼起来,我抱紧她,退回到自己屋里,把妹妹放在床上拍着。
他在,就好办了。他带来的那么多黑衣打手,正好派上用场。再说了,这尸体本来也是他们运来的,本来就该他们来处理。
在门外见到他,我固然气急败坏,心里,其实还是有一分庆幸的。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时候,不管来的是谁我都会庆幸,只要有人来就好。
转身之际,我说了一句:“你跟我进来。”
他一声不吭,乖乖地跟在后头进来了。
一起走进屋子后,我指着地上的那个“东西”对他说:“你弄进来的,也拜托你弄出去吧,反正你带的搬运工多。”
他笑了:“要是我不弄呢?”
我努力压抑住怒气说::“要是你不弄,就请带着你的人赶紧离开,别挡路,我好去找人来抬。我猜,你弄这个东西进来,只为要吓唬吓唬我,并不是真想置我于死地吧?”
他涎皮涎脸地说:“那当然了,我怎么舍得?我的心肝宝贝。”
我快要吐了,讥讽地说:“你的心肝宝贝,你还这样往死里整她?你知不知道,我要是胆子再小一点,身体再差一点,刚刚已经被这个东西吓死了。你想想看,就算你是个男人,半夜起来发现屋里坐着一个死人,也会被吓死的吧。”
他居然盯着我说:“如果会吓死,那就不是我的心肝宝贝了,我喜欢的女子,就是要与众不同,就是要有其他女人不可及地方……”
他还想长篇大论,似乎要对着一个死人跟我秉烛夜谈。真是服了他了,还是那句话:见过变态的,没见过这么变态的。
我不耐烦地打断他,“好了好了,有什么话以后再说,你先叫人把这个东西弄出去。还有,我想劝劝殿下,您既然想将来继承大统,就要注意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像这种盗尸吓人的事一旦传出去,还有人会拥护殿下吗?大家只会避之犹恐不及。不单是一般的老百姓不会再拥戴你,那些上层人士,包括你的父皇在内,都会觉得你行为太偏差,太不可思议,不堪承袭大统。”
他猛上前一步逼近我,用饱含威胁的声音说:“丫头,你在教训本王吗?”
我本来想说“我哪敢啊”,说出口却变成了这样:“是有怎样?你做这样骇人听闻的事,还不准别人说几句?”
他大概没料到我敢顶撞他,一下子愣住了。
反正一句是得罪两句也是得罪,我索性继续“教训”,“你现在还不是皇帝,就算是皇帝,也不能这样肆意妄为,还不许臣下进谏。”
他听到我这番“忤逆犯上”的话后会有的反应,我想到了许多种可能,就是没想到最后一种:他居然用很温顺的语气说:“你说得对,我以后都听你的。”
什么?
“都听我的?这个,就没必要了吧”我不好意思地嘿嘿干笑着,他这样,我反而不知所措了。虽然知道这人情绪不稳,一会儿温柔一会儿暴虐,一会儿乖巧一会儿凶狠。但我还是宁愿看他凶狠的样子,这样才比较像他。
“真的!”他居然很诚恳地点着头说:“你这些话,都是为了我好,我还没听过这样的劝诫呢。我的父皇,根本不跟我说话;我的母妃,自己身份低,也不敢教训我;我妹妹,只是个不懂事的小丫头;我的臣下,更不敢在我面前说什么不好听的,因为我恶名在外,他们人人惧怕,只想明哲保身。”
我呆住了,半天才回过神说:“你还是快点叫人把这个死人弄出去啦,有什么以后再说。”
都火烧眉毛了,谁还有闲工夫陪你闲扯啊。
西门家这会儿肯定要急死了吧,今天刚死的人,不可能这么快就出丧,最起码也要在家里设灵堂放三天才行。也就是说,这尸体是从人家灵堂里偷出来的。那不见了尸体的人家,这会儿还不到处找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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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南浦月 (55)如果野猪也能改造的话
看六殿下连挨了耳光都没生气,我也正好想解开心中的疑惑,于是就索性开门见山地问:“这人是你杀的吧?”
“如果我说不是我,你会信吗?”他似笑非笑地说。
不是他?我耸肩冷笑,“你不会想说是王献之杀的吧。”
他正色道:“我没那样说,但人的确不是我杀的,这点我可以向你发誓。至于是不是王献之杀的,我就不知道了。”
他的表情看起来很严肃很认真,难道真的不是他杀的?
如果不是他,那会是谁呢?我实在想不起别的人来了。莫非,西门之死根本与我无关,他只是凑巧那一天翘了辫子?
不管怎样,“决不可能是王献之,这点我也可以向你发誓。”我堑金截铁地说。
烛光里,他的眼睛危险地咪了起来,“你替他向我发誓?他是你什么人?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昨天晚上,你去哪儿了?后来是不是又跟他搞到一起去了?”
面对他的一长串质问,我忙解释道:“别瞎猜,他跟我的关系只是同窗。我名义上是书塾的小丫头,实际上早就获准在教室里听课了,我跟他们都有同窗之谊。所以,我知道王献之决不是那种丧心病狂之人。当时他看我被那个家伙调戏,的确很生气,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但后来我们走了,事情也就完了,又怎么会再找人去杀他呢?又没有深仇大恨。”
听了这话,他更不爽了,逼问着我,“那你又怀疑我,我在你心中就是丧心病狂之人?”
难道你不是吗?
我努力忍住自己的鄙夷说:“殿下当然不是。但殿下不能否认这个尸体是你派人弄来的吧?那我自然就会怀疑人也是你派人杀的了,不然你怎么会有他的尸体?”
他待要说什么,门外传来的轻轻的叩门声,接着是胡二哥的声音在问:“桃叶,你没事吧?”
我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了,示意六殿下退到床后去。因为,门根本就没栓,只是他稍微用力推一下,门就会开。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装出刚刚从睡梦中惊醒的语调问:“胡为二哥,这么晚了,你有什么事吗?”
还好他没有推门,只是站在外面说:“我先听到桃根好像哭了,后来又迷迷糊糊地听到你这边好像有人说话,难道是我做梦不成?”
我勉强笑道:“是啊,肯定是你做梦了,你担心我这边的事,有所思故有所梦啊。”
胡二哥道:“嗯,那多半就是了。你没事就好,那我回去了。”
“好的,多谢你,辛苦了。”
胡二哥走了,屋里的六殿下却一脸恼怒地说:“你很有本事嘛,书塾里就跟同学眉来眼去,家里就跟邻居夹缠不清,整天就知道给我招蜂引蝶!看来,不能放任你住在外面了,你明天早上就给我搬进王府去。”
“多谢了,我住在这里很好,不想搬家。”我急忙表明立场。
搬进王府去?那我不是从此就陷入水深火热、暗无天光的日子了?现在偶尔见见他就已经阿弥陀佛了,要是再搬进狼窝里,那不是被他啃得尸骨无存?
见他熊熊的,一副就要发飙的样子,我赶紧转移话题,催促他说:“这些我们以后再谈好不好?现在天都快亮了,求你快点叫人进来把尸体给人家送回去吧。”
“总算知道求我啦?很好很好,我就喜欢你求我。”想不到这句话居然取悦了他,也成功地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他把手指放在口边,低低地吹了一声口哨。门外立刻有人询问道:“殿下,召唤属下何事?”
“你们进来几个人。”
几个黑衣人推门而入,他指着地上的尸体说:“把这个弄出去,偷偷放回原处。”
“是!”几个人毫无异议地躬身答道,然后很快就像拎包裹一样把尸体拎了起来。
“等等”,我在后面交代说:“你们运回原地后,记得把床单扯出来丢掉,要丢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哦。”
要是他们不拿走我的被单,万一遇到一个神探,居然顺藤摸瓜找到我这里来了,那我不是傻眼了?
六殿下也交代说:“照小姐的吩咐去办!”
“是!”那些人又答应了一声,然后很快就消失在黑暗里。
什么时候,我的身份突然高贵起来,从丫头变成小姐了?
尸体弄走了,盗尸贼难道还留在家里好作呈堂证供?自然是快点送瘟神了。
于是我深深致谢道:“都半夜了,殿下您也回去休息吧。虽然那东西是您叫人弄来的,但好歹您也叫人弄走的,我也就不说什么了。我只是希望,下次不要再拿这么可怕的东西来吓我了。殿下别忘了,桃叶只是个女孩子,刚刚我也并不是不怕,我也怕得要命。可是我不敢喊,怕这事会喊得人尽皆知,也怕惊了小妹妹。就请殿下高抬贵手,以后就放过桃叶吧。”
“放过你是不可能的!”他一句话就把我气得干瞪眼。但他马上又笑着说:“不过呢,本王可以承诺你,以后不会弄这么可怕的东西来了。你说得对,这东西对小女孩来说是恐怖了一点,下次,我会弄个不那么恐怖的东西来。说实话,现在我还真地挺喜欢你的呢,真吓傻了,岂不可惜了?”他乐呵呵地说,心情似乎很愉快。
我忙躬身行礼,“还是要请殿下开恩,以后不要恶整桃叶,桃叶,真的承受不起了。”
也许刚刚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就只穿了件外衣,然后又吓得一身接一身的冷汗。这会儿,躬身之后再起身,居然头晕目眩,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他赶紧抢过来扶住我,关切地问:“你怎么啦?真的吓到了?”
“你说呢?”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他伸手摸了摸的的额头:“呀,不好了,发烧了。今天的事都怪我,玩笑开得太大了。你快上床去睡,我马上派人回去请御医。再叫两个丫头过来伺侯你。”
我叹气道:“算我求求您了,快回去吧,我没事,睡一觉就好了。还有御医呀宫女呀千万不要往我这里派,那些人在这里一露面,那我以后也别想再住下去了。”那等于坐实了我是六殿下在外面养的女人。这可不是什么好名声,明明是清清白白的姑娘,又没有名正言顺地嫁人,就勾搭上了一个男人,不管那男人来头多大,也免不了会招来邻里的讥讽。
他却一副求之不得的样子,“我本来也不想让你在这里住了啊,现在你病了,更不能住在外面了。也不用等明天了,我现在就把你接到王府去。”
说到这里,他居然又把手放到口边,准备吹口哨叫人。我慌了,一把拉下他的手说:“不要叫了,深更半夜的,我就算搬家,也要择个黄道吉日吧。”看来,这个地方是真的不能住了。他这样一遍遍地来闹腾,邻里多半早就有所察觉,只是大家怕惹祸上身,都装着不知道罢了。
他趁势握住我的手,惊喜地说:“你答应搬了?”
谁答应了?
生怕他误会,我着急地说:“您怎么见风就是雨啊,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没说我要搬啊。再说了,深更半夜搬家,吵醒一条街的人,那我还不得被人骂死了?”
“谁敢!”他一瞪眼。
“不是敢不敢的问题,人们当面不敢,可背地里戳你脊梁骨。我不想被人骂。而且我在这里住得好好的,干嘛搬啊?”
他又蛮横了起来,强硬地说:“本王要你搬,你就得搬。”
我赶紧作自我检讨,一谎一急,我就忘了他的身份和为人了。这可是在跟魔头打交道啊,于是我换上很温和甚至祈求的语调说:“多谢殿下肯接纳桃叶姐妹,但桃叶的妹妹自出生就是隔壁胡大娘带的,这孩子认生,只要我和胡大娘抱,别人一抱就哭。我要是去您的王府,整天抱着一个哭哇哇的小娃娃,您也会觉得烦吧。”
他想了想,点头道:“那就等你妹妹大点了,你再搬去吧,不过有一条,我想你了,可以随时来看你哦。”
“好好好”,我忙不迭地点头,不管怎样,先把这尊瘟神送出门再说。以后的事再来想办法。
好说歹说,千求万求,他终于挪动了脚,走出了门。我站在门口向他告别,冷风扑面而至,我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战。
一阵晕眩袭来,还好我及时抓住了门栓,这才没有倒下。
卷三 碧云深 (56)小鸟出头就遭殃
再次醒来,又是被叩门声惊醒的。
这次敲门的是胡大娘,她在外面喊:“桃叶,你起来没有?时候不早了。”
我一骨碌爬起来,又一阵晕眩倒在枕上。糟了,好像真的生病了。
但病了也要起来啊,我穿好衣服,跑过去拉开门。胡大娘进来说:“我见你这个时候还没抱桃根过去,就过来看看,你果然还没起来,今天上工肯定迟了呢。”
我心慌慌地问:“现在什么时辰了?”
外面阴沉沉地,黑云压地,根本看不出时辰。
胡大娘说:“都辰时了。”
“啊!天那,今天居然搞这么晚了。”我大惊。这个时候,书塾那边快要开始上课了。平时我一般卯时二刻就起来了,想不到今天睡过头这么多。桃根大概也是昨晚中途惊醒了好几回,早上也睡得很沉。
匆匆梳洗,把桃根交给胡大娘,就赶到码头去搭船。
早饭自然也来不及吃了
船老大站在船头惊讶地说:“桃叶姑娘,今日怎么这么晚呢,我都已经是第三班船了呢。”
我朝他无奈的笑了笑,“是啊,今天起晚了,拜托你快点开船。”
上船的时候,看到脚底下水波荡漾,越发头晕目眩,觉得跳板也比平时晃得更厉害了,几度差点掉到河里去。船老大见情势危急,也顾不得男女之防了,跑过来几乎是把我抱过去的。
坐进船舱里,头依然昏得不行。一开始还勉强支撑着,到后来,晕眩感越来越强烈,更糟糕的是,还一个劲地恶心想吐。
就连坐在我旁边的船客也发现了异样,凑过来问我:“姑娘,你是不是晕船了?”
我闭着眼睛点了点头说:“好像是,我本来是从不晕船的。可能昨晚着了凉,今早又没吃,空腹出门,这会儿就不行了。”
她忙掏出包袱里的油饼说:“这是我买了准备带到路上吃的,姑娘要不要先吃点填填肚子?”
不见那油腻腻的饼子还好,一见到,胃里越发翻江倒海,我忍不住跑到船舷上大吐特吐起来。
吐完起身,一条帕子递了过来。我一看,是一位陌生的大婶,并不是刚刚那位船客。
我才要说“谢谢您,我自己带有手帕”,却发现她在紧盯着我的肚子看,嘴里说的居然是:“姑娘该不会是有了吧?”
我的天,世上还有这样可恶的女人!我满脸涨得通红地说:“刚刚你在船舱里,我跟人说话的时候你肯定也听到了,我是着凉了,又没吃早饭,才晕船想吐的,瞧你说到哪儿去了?”
她却越发老着脸说:“可是姑娘不是在船上跟王家七少爷过了一夜吗?”
她的声音很大,好像故意要让船舱里的人都听见一样,也就是说,她是存心要败坏我的名声。
我已经快气疯了,朝她吼道:“就算是这样,那也只是昨天晚上的事,你这么一把年纪了,不会蠢到以为才怀上一天娃娃就会孕吐吧?”
她一脸奸笑道:“你的意思,就是承认你昨天晚上跟王家七少爷鬼混了一晚咯?”
这时,我才惊慌地发现,她的身后已经围满了人,显然我们的争吵声已经把船舱里的人都引了出来。现在大家都一脸兴奋的等着看热闹呢。
对于公共场合的吵架、打架,人们总是百看不厌的,生恐结束得早了,看得不过瘾。
看她那张老奸巨滑、得意洋洋的脸,我知道今天是遇到对手了。不管她的来历如何,但显然是故意针对我来的。我思绪电闪,突然眼前一亮,我猛地盯住她的眼睛问:“你是才女榜上哪位千金的忠仆?”
她的眼中迅速闪过了一抹慌乱之色。
还没等到她恢复镇定,船上已经有人代她答道:“她是城北司徒家的。”
我冷笑道:“就是名列第七的司徒文英小姐的家仆?难怪会故意造谣中伤我的。我不怪你,所谓人各为其主,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她被人揭穿了身份,恼羞成怒地嚷着:“我中伤你?你明明在这里吐,明明在船里跟王少爷鬼混了一夜,我又没冤枉你。”
这时,发生了一件让我吃惊的事,船老大老梅竟然走过来说:“这位大婶你不要造谣了,昨天晚上桃叶姑娘是我的船上过夜的。当时风浪太大,不敢行船,船上的乘客们都只好就在船舱里将就了一夜,不信你可以去问问,昨晚滞留在船上的起码也有好几十个,他们都可以作证的。”
司徒家的女仆还在争辩,刚刚要给我吃油饼的那位大婶也站出来帮我说话:“她病成这样还要去上工,就只为家里没大人,她要养家糊口。她病了,早上又没吃,所以才会晕船反胃,你就趁机乱造谣,往一个可怜的女孩头上泼污水,你还有没有一点人味啊。”
此话一出,所有的人都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舆论彻底一边倒了。司徒家的女仆见众怒难犯,也不敢再说什么了,灰溜溜地走到船的另一面躲着去了,连船舱都不敢再进。
我向大家致谢,尤其是船老大,想不到关键时刻他会出头帮我圆谎。不知道是他自己想借此巴结王献之呢,还是王献之已经事先叮嘱过他了。
回到船舱后,靠在船壁上,我一面忍受着剧烈的头痛和一波波的晕眩感,一面忧心忡忡地想:这条参选才女之路,只怕会危机重重,处处都是陷阱和打击。一个平民之女,想要战胜众多豪门千金,一举登上才女榜的前十名,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这条路,注定会异常艰辛。
唉,人怕出名猪怕壮,我这头小花猪,还没壮呢,就已经有人在磨刀霍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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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碧云深 (57)假才女见真才女
下船的时候,居然又看到了那位神仙姑姑,她立在码头上一副等着接人的样子。看见我从船舱里出来,立刻就笑了,跑过来搀扶我下船。
我笑着问:“您不会是专程来接我的吧?”
我以为她会像昨天那样说“当然了,我本来就是来接你的呀”,想不到她的回答是:“不是,我只是凑巧站在那里,凑巧看到了你而已。”
“那还真是凑巧呢。”一次是凑巧,天天接送也是凑巧?哪有那么多巧。
“嗯嗯”她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又问我:“今天好像比平时晚了许多,脸上的气色也不好,丫头,你没病吧?”
我也不想瞒她,皱着眉说:“就是不舒服啊,好像是病了。”
这次像是感了风寒,而且病情来势汹汹,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今天还能支撑着去上工,明天就很难说了。
神仙姑姑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发出一声惊呼道:“天那,这么烫,你还来上什么工啊,该留在家里休养的。”
我苦笑着说:“怎么能随便就不上工?万一惹得东家不高兴了,要我索性回家天天休养,那不就糟了?这可是我的饭碗啊,砸了我拿什么养妹妹?”
神仙姑姑开玩笑说:“没关系,有小姑姑,小姑姑帮你想办法。”
我再次试探着问:“小姑姑,你能告诉我到底是谁派你来照顾我的吗?”
她马上调转话题,顾左右而言它,“既然你已经来了,那我们就快点去书塾吧。”
我轻叹了一声,不再追问,和她一起加快步伐赶路。
一路上,我的脚步轻飘飘的,头却越来越沉重,上下眼皮也亲热到不行,像要随时黏在一起似的,让我恨不得找根草棍把它们撑开。
走到乌衣巷口,神仙姑姑向我道别。我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她离去的方向,想看看她会不会突然不见,或者,变成一阵轻烟在空中消散。
不过,如果真变成轻烟的话,那就不是仙,而是妖了。
我只听说过家有妖夫,还没听说家有妖姑。
目送神仙姑姑像一个人一样慢慢走远后,我才转身走进巷子。看着人来人往的乌衣巷,我突然想到:已经很久没见公主的人露面了,尤其是那位一直阴魂不散的彩珠姐姐,最近也芳踪难觅。还别说,我还怪想她的呢。
想到她上次生气的样子我就乐不可支,而她存在的意义还远不只如此,从她的反应中,我还得出了一个灰常重要的人生体会,那就是:女人啊,你可以生气,但一定要控制好生气的程度。气得粉面含怒,杏眼含春,脸上红霞飞是别有韵味,但气到彩珠那种面孔扭曲、青筋直冒,可就有损美人形象了。
我既然上了变相的美女榜,就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美好形象。别人的失误也就是我的一面最好的镜子。
这样一想,觉得连头都没那么痛了。我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然后施施然地走近卫府大门,很文雅地扣了两下门环。
门开处,老张一脸着急的样子,“桃叶,你怎么现在才来呀,夫人已经派人来问过好几遍了,问你来了没有。”
天那,平生不迟到,一迟到就被抓个现行。我这人,真还不是一般的霉呢。
忐忑不安地走到卫夫人住的小院,远远地看着,就觉得今天的气氛有点不同往常。
首先,院子里的人明显增多了,以前也有仆人来来去去,但绝对没有今天这么多。这就是说,卫夫人家来客人了?而且这客人还来头不小,带来了很多仆人。
硬着头皮走进去,才一现身。立刻有仆人大声通传:桃叶姑娘来了。
不是这么隆重的吧。
卫夫人的声音马上传来:“桃叶你快进来。”
进得门去,果然卫夫人的房里还坐了另一位衣着淡雅的夫人。
卫夫人笑着对我说:“你想保住才女榜上的位子,就赶紧拜她为师吧。”
我还没表示什么,那位夫人居然笑道:“不用拜,她本来就是我的人啊。”
什么?我是她的人?
连卫夫人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兴致盎然地等着听她的下文。
那位夫人笑吟吟地看着我说:“你不是叫柳絮吗?是我房里的丫头,自然就是我的人了。”
我低头红了脸,也明白了这位夫人的身份。原来,她就是王献之的二嫂,著名才女谢道蕴。
卫夫人的眼睛在我和谢道蕴之间扫了几个来回,然后笑着问:“你们俩,谁能给我解释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不好意思地说:“是我有天上王府去,怕门人不让进,就随便编了一个家人的身份。正好我特别仰慕谢夫人,所以就冒充谢夫人的婢女了。”
只是这事谢道蕴怎么会知道的呢?那么大的王府,几百上千的人口,难道门房还记得这么一个小插曲,后来向谢夫人求证?
见我满脸通红,谢道蕴用安慰的口吻说:“我跟你开玩笑的啦,事实上,我就喜欢这样机灵的姑娘。”
倒是卫夫人不依不饶了,盯着我问:“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你到王府干什么去了?”
谢道蕴一笑,“这还用问吗?当然是去找我家老七了。”
我更是抬不起头来了,谢道蕴又告诉我:“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坐在这里吗?就是老七让我来的呀,准确地说,是他求我来的。他病成那样,还趁我去探病的时候死赖活缠,非要我过来指导你,如何成为真正的才女、淑女,他对你,可真是用心良苦啊。”
卷三 碧云深 (58)才女理论之一:才女多成怨女
又陪着说了一会儿话后,卫夫人起身说:“我要到铺子里去一下,今天有个重要的客人要来。你们俩就好好地在这里聊会儿吧。”
我忙起身相送,卫夫人又对谢道蕴说:“中午一定要留下来吃饭哦,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谢道蕴笑着催她:“快去吧,既然是重要的客人,你还在这里磨蹭?小心怠慢了客人,人家一生气就不跟你合作了。”
卫夫人走到门口,还回头取笑了一句:“哦,我明白了,你们妯娌两个要说体己话,嫌我碍事了,所以赶我走。”
我再一次连耳根子都红了,低头看着脚尖,一声也不敢吭。
卫夫人走后,谢道蕴问我:“桃叶,你觉得像卫夫人这样子生活好吗?”
我看了看她身后侍立的婢仆,为难地笑了笑,不敢轻易置评。她马上说:“没关系,她们都是我的心腹,你有什么话尽管说。”
既然这样,我就照实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个女人,还是应该有家有丈夫有孩子,一个人过一辈子,到底孤单了些。”
谢道蕴看着门外的院子说:“难道这不是她的家吗?这么大的家,里面这么多人,她不孤单的。”
我呐呐地解释道:“我说的家,是指有丈夫有孩子的那种完整的家,仆人……”我看了看站在她身后的几个仆人,不好意思地小小声说:“到底是外人,也不能跟她一辈子。”
“谁说不能?”卫夫人指着自己身后的一个嬷嬷说:“这是我的乳母,从我出生就照顾我,到今年,跟了我整整二十五年了。”又指着身后另一个丫鬟说:“她也是八岁就跟着我,现在成了亲,嫁的也是家人,她也跟了我十几年了。”
我没话说了。她是富贵人家出身的千金小姐,身边自然有一辈子的忠仆。但像我这样的贫家女子,不可能这样,只能指望长大后嫁个好男人,再生几个孩子,这辈子就有依傍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反复出现在我头脑中的所谓美好愿景,似乎总是我带着桃根去乡下,买块小田,盖栋小房子。屋后开个小菜园,院子里种树,再养些鸡鸭猫狗,远离这些是是非非,过宁静安详的小日子。
在那样的远景画面里,似乎从来没有男人的影踪。难道我期待的,也不是嫁人?然后一大家子吵吵闹闹地过日子?
不是!我不是不期待,只是不敢期待。因为我的条件实在太有限了:父母双亡,家徒四壁,没有一点嫁妆,拖油瓶倒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子,在这个极为讲究门第家世的时代,怎么敢奢望那样的幸福?亏得刚刚卫夫人还说什么妯娌,也不怕下人听了笑死。
想清楚了,我对谢道蕴说:“桃叶刚刚那样评议卫夫人的生活方式,不是说她现在这样不好,而是觉得她原可以比这样更好,她本可以得到更多的幸福。她长得那么美,家世背景也好得没话说,想挑什么样的夫婿都没问题的。她这样的人一个人过一辈子实在是太冤枉了,最后连个……”我本来想说连个孩子都没有,以至诺大的家业无人承袭。话到口边,还好没说出来。
谢道蕴挥手示意下人们退下,关上房门后才告诉我说:“你以为卫夫人没孩子继承家产是吧?她有的,只是不在她身边而已。”
我大吃一惊:“那在哪里?”
她笑了笑:“在孩子的父亲那里,至于孩子的父亲是谁,想必你也能猜到了。我听我家老七提起过这件事。”
那她的言下之意就是:卫夫人孩子的父亲,就是猫先生了?
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
谢道蕴接着又说出了更让我惊讶不已的内幕:“你知道她为什么开这家书塾吗?她明明开当铺开得好好的,生意火到不行,她财源滚滚,开书塾赚的这点钱对她根本不算什么的。”
“难道,也是为了猫先生?”我合理推测。
她点头肯定,“就是啊,那人是个著名的教书先生,所以她开书塾。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他请到家里来,他们也可以趁机幽会。”
我几乎说不出话来了。其实更让我吃惊的还是,这样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幕,她都可以毫不在意、一五一十地告诉我。卫夫人交的这个朋友,似乎有损友的嫌疑了哦。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也让我惊讶,就是王献之连撞破卫夫人奸情这样的事都肯跟她说。
我由衷地感叹:“你们叔嫂的感情可真好。”
谢道蕴说:“是啊,我家老七比他二哥小了十二岁,比我小十岁。我十七岁嫁进他家的时候,他还只是个七岁的小男孩。他父亲不是在外做官就是到处游山玩水,一年到头在家的日子少;他母亲要管理一个大家庭;他大哥比他大十五岁,开始跟着父亲在官署里,后来自己也做官了。所以,他等于是跟着我们长大的,自然什么话都肯跟我说了。”
原来如此。虽然不是长嫂,也如母了。
我突然又想起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并且不经大脑地一下子就问了出来:“那你们,我是说七少爷和他二哥,肯定是同母的吧?”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万一人家不是同母的,那不是要窘死了?
还好谢道蕴神态如常地答道:“是的,老大,老二,老七同母,都是大夫人,也就是我的婆婆郗夫人生的。其他四位兄弟出自两位母亲。”
“也就是说,右军大人有一妻二妾?”
谢道蕴笑着说:“何止!家里就有三位姨娘了,任上好像又新收了一个吧。公公每次外放为官,回来的时候都会带一位新姨娘回来。家里的几位姨娘都是这样来的。”
听到这里,我的脸色已经有点不好看了。想不到连我一心崇拜的王羲之也这样风流,出一趟门就带回一个姨娘,那这辈子,他不是还得娶几个?
谢道蕴看着我的神情,了然地问:“你不会以为这样就算烂男人吧?”
看来谢夫人也是一位长幼观念不强的人,连自己的公公都以什么男人呼之。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还不算烂吗?
谢道蕴笑着说:“公公算好的了,我们王家上一辈中,就他的妻妾最少。其他的叔伯,名下的女人都有一长串的。”
我脱口问了一句蠢话:“您的相公,我是说七少爷的二哥,也有妾吗?”
她点头,随后伸出了两根手指。
“您,不生气?”见惯了爹娘的恩爱,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女人,面对自己丈夫众多的妾侍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谢道蕴很诚恳地说:“一开始肯定是很排斥的,习惯了,就好了。豪门世家的男人们都这样,除非你不嫁人,否则就只能接受这个。”她停顿了一下说:“因为这就是现实。”
我心里一咯噔,只怕王献之将来,肯定也是这样的。因为,这就是现实!
谢道蕴长叹了一声道:“所以我说卫夫人这样很好啊,自由自在,想要几个情人就要几个情人,不喜欢了就叫他走,再换一个新鲜的。”
我听得目瞪口呆,天那,原来谢才女的思想这样开放。
既然这样,“那您当初为什么要嫁人呢?您也可以像卫夫人这样的。”
她苦笑着说:“那时候年纪小,还没想到这么多。再说,我家里不会允许的。”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了。更何况,一个打杂的小婢女,安慰一个华衣美服、婢仆成群的贵夫人,也显得有点滑稽。
末了,她深深叹息道:“我就是传说中的那种怨女啊。所谓才女,最后总免不了成为怨女。”
卷三 碧云深 (59)才女理论之二:才女多是搞怪精
谢道蕴为人如何,一时半会儿还难下定论。但起码,她是个非常坦率的人,不扭捏,不做作。也没有豪门贵妇的嚣张,很平易近人的。
这也是王献之会求她来指导我的一个重要原因吧,才女如果恃才傲物起来,也是让人徒呼奈何的。
虽然对她印象很好,谈得也很和洽,我还是越来越难受了.头痛到快要炸开似的,眼皮也越发酸涩。
蒙她们开恩,从一进门起就让我坐在椅子上,才让我支撑了这么久。
因为怕自己得的是了伤寒之类的传染病,我刻意坐在离谢道蕴较远的地方。但时间长了,她还是看出来了,暂停了才女理论的讲解,关切地问我:“你是不是不舒服?”
我马上笑着表示:“只是有一点点着凉,不要紧的。”
这种关键时刻,我怎么能病呢?好容易有个指导老师来了,我却病了,这如何使得?像她这样的贵妇人,我能见到一次就不容易了,当然得赶紧抓住机会向她求教。
尤其是,她还是病中的王献之一再恳求才来了,我也不能辜负了王献之的一片心意。
她却不知道联想到了什么,一脸兴味地说:“我家老七着凉了,你也着凉了,难不成,这得病也是心有灵犀的?”
这也有文章可做?跟才女打交道就是这么难,她随时都可以从你的话中找出“漏洞”来打趣。
她还摇头晃脑地吟道:“‘北风其凉,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携手同行’,前晚那么大的风,还携手同行,那还能不着凉?唉,两个人要好起来,就连命都不要了。”
我急得忙看了看窗外,低声恳求道:“夫人,算我求求您了,就不要再拿桃叶取笑了,桃叶哪里但当得起。”
谢道蕴却换了一副很正经的表情说:“我说真的。我家老七好像挺喜欢你的,你难道不想嫁给他吗?”
我苦笑了一声没有回答。这根本不是由得了我的,我想嫁,就能嫁吗?他是什么门第,我又是什么家庭啊?
谢道蕴紧追着问:“这个问题你一定要回答的,如果你对我家老七确实没有那份心,你照实说,我替你传话给他,让他死了这份心,免得他病情加重。”
得了,又来了,什么他病情加重,他又不是害了相思病。但这会儿我也不想纠缠这个话题了,越说她会越来劲。这位谢才女,我算是看出来了,表面上看起来温柔典雅,骨子里其实是一个捉狭搞怪精。
我只有咬住嘴唇,轻易不开口说话。我什么都不表态,看她还能如何。
我一沉默,谢道蕴反而不笑了,又改变策略,用很体贴的语气问:“你不好意思开口是吧,那这样,你要是喜欢他,愿意嫁给他,就点头,好不好?”
看来,她是得不到答案不罢休了。
我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点了点头。就算明知又会被她笑,我也不想作违心之论。当然,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还存着一点侥幸:也许,她会帮我的也说不定。
谢道蕴一下子就笑开了,一副早就了然于胸,只等我这个扭捏人乖乖招供的样子。
我不好意思地说:“您只说愿意就点头,又没有给我别的选择。”
她一脸骄傲地说:“我家的老七,没有哪个女孩不愿意嫁的,只看他肯不肯娶了。”
我本能地想要反驳,又觉得她的话实在是无从反驳。的确,以他们的家世,还有王献之的才学、长相、名气,都是一时之选。连公主都哭着喊着要嫁呢,何况一般的民间女子。
既然想到了公主,我就正好问问她:“新安公主那么喜欢他,如果避开皇后去求皇上,让皇上下旨指婚了,那怎么办?”
谢道蕴说:“不怎么办,只能娶了。皇上的圣旨,谁敢违抗啊?”
我像被当头泼了一瓢凉水,带着最后一点希翼问她:“这种可能性有多大?”
她沉吟着说:“一半一半吧。”
一半一半,那就是可能性很大了,我着急地说:“不是说王献之,呃,我是说七少爷,早就在皇后那里备案了,皇后也早就回绝皇上了吗?”
谢道蕴摇了摇头道:“皇后那不叫回绝,只能叫拖延。因为当时皇后扯的由头是老七还小。但如果现在旧话重提,就不能再拿这个当借口了,老七过完年就十六岁了。”
“那就没办法避免了吗?”如果他被公主招了驸马,我和他,这辈子不就什么指望都没有了?
谢道蕴说:“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赶紧给他成亲。他有原配正室了,皇上就不会指婚了,因为,皇家公主,不可能给他做妾吧。”
我听了,心里一喜:她这样说,意思就是,王家会早点给王献之娶亲。而在这之前她又问我是不是喜欢他,这样联系在一起,天那,我不敢再想下去了,猛地地咬住了自己的手指头。
但白日梦由来易醒,我很快就恢复了理智,同时,心也开始慌乱起来。
老天,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老天显然没有听到我的求告,只听见谢道蕴在说:“是时候公布订婚的消息了。”
“跟谁?”我冷冷地问。
绝不可能是我。
“他表姐,就是郗超的三姐。”
我笑出了声:“是她啊,我见过的,很美丽很高贵的小姐。亲上加亲,太好了!”
谢道蕴眼神怪异地看着我,我站起身说:“多谢您的教导,现在桃叶要会书塾打扫了。夫人应该没忘了桃叶的身份吧,桃叶只是一个打杂的小丫头。”所以才会在诱哄我说出喜欢他后,马上宣布他就要订婚的消息。
我们这样的下人,在她们这些上等人眼里,是没有吃醋的资格的。
我要怎样才能不受伤害,只有一个办法:彻底地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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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碧云深 (60) 今也云别,霰雪飘零
然听我说要去打扫,谢道蕴愣了愣,脸上的表情有点
我也明白她的尴尬,她是王献之千求万求才求来指导我的,我却并不领情,还急着要走,她当然会觉得没面子了。
不过在听了她说的那些话后,我也顾不上别人会怎么想了,只想快点回到自己的小窝,一个人躲起来,好静静地舔自己的伤口。
谁知道刚站起身,我就眼前一黑,差点没栽倒在地。谢道蕴见状,嘴里问着“你怎么啦?”,站起来准备过来看看。
我忙摆手说:“您别过来,我怕是染了风寒,这病好像会传染的。书塾那里我也不去了,他们现在多半在上课。现在去了也不能打扫,我也怕把病传染给他们。我还是回去好了,就麻烦夫人待会儿帮我跟卫夫人说一声吧。”
我都这样说了,谢道蕴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走了。
经过门房的时候,我又特意跟看门的老张交代了几句,让他在卫夫人进门的时候替我说一声。
摇摇晃晃地走出巷口,又想起打午工的店子里也该去交代一下,于是朝店里走去。
走着走着,忽然觉得脸上凉凉的。抬头一看,原来天空不知何时已经悄悄飘起了飞絮一样的雪花。
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终于下起来了。
好啊!这个时候,没有比下雪更符合我的感受,更让我觉得我就生长在这天地间,孑然一身,迎风冒雪。
几句诗词不请自来地浮现在我的脑海。
“昔我云别,仓庚载鸣;
我们的相遇,倒是晴天朗日,只是这分别的时候,才是霰雪飘零。
伴随着冰冷的雪花一同落下的,是滚烫的泪。
我赶紧伸手擦去。在大街上哭哭啼啼,除了让人看笑话之外,还有什么用?
好容易走到打工的小店,皮皮那细心的孩子,立刻一脸担忧地迎上我问我:“桃叶,你怎么啦?”
我勉强笑道:“没什么,掌柜的呢?”
掌柜里从里面掀帘子出来说:“桃叶,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呢?”
我不好意思地恳求道:“大掌柜,我今天有点不舒服,跟那边说了早点回家去。您这边,我可不可以现在就站柜台,算我中午的?”
掌柜的还好,听说我不舒服,马上说:“不舒服就早点回去休息吧。今天下雪,我这里也没什么生意,你中午不在没关系的。”
皮皮忙接口说:“是啊,我今天站了一上午了,也没见几个人来。今天一早上起来天就阴沉沉的,又冷,一看就是要下雨下雪的样子,谁愿意出门啊。这笔墨纸砚又不是菜,最多隔两天就非买不可。”
既然他们都这样说了,我自然也不再坚持。这雪眼看着是越下越大了,越早回去越好。临走之前,我想起来问皮皮:“你哥的经书抄得怎样了?”
皮皮说:“他每天晚上都在抄,应该能按期完成任务的。”
“恩,这个月最后一天你来上工的时候记得把抄好的经书拿来。”交代完,我转身走到了雪花飘飞的大街上,昏昏沉沉地往码头走。
我这会儿回去,那位神仙姑姑应该不在吧。她既然受人之托接送我上下船,就只会在我上下工的那个时间段出现。谁会没事一天到晚在码头转悠呢?
将要走上大堤时,一个人挡住了我的出路。
我不抬头就知道是谁了,好笑地打了一声招呼:“彩珠姐姐,好久不见了。”难道我跟她也心有灵犀?
早上才想着说很想念她,这会儿她就出现了。
她也不跟我罗嗦,只简短地下达命令:“公主要见你。”
好吧,见就见。我今天已经倒霉到极点了,这个时候,最适合见牛鬼蛇神。反正老子心如死灰,还有什么能打击到我的?
公主兄妹俩召唤人的场所,总是万年不变的酒楼。而且,最让人无奈的,居然还是同一家酒楼的同一间包房。难怪王献之不喜欢她的,直来直去,呆板蠢笨,不讲气氛,不讲情调。连见人的地点和架势都一模一样,你变一变会死啊。
“你胆子不小嘛,真是不知死活,连本宫喜欢的人你都敢染指!”新安公主威严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染指?这从何说起?”我要真染指到了就好了,免得枉担了虚名。
跪在冰冷的地板上,我觉得自己的意识就快要涣散了。昨晚被她哥哥吓唬折
半夜,早上过来又被谢道蕴一番话说得万念俱灰,现不肯放过我。
“还说没有!”她一拍桌子,“我终于查明了,那天晚上你其实哪儿也没去,就躲在那条船上,王献之也一夜没走。你老实交代,你们那一夜都干了什么?”
也许是心中淤积了太多的激愤,我抬起头嘲讽地一笑,“那您说还能干什么?”
她蹭地站起来,手指颤巍巍地指住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的意思,是说你和他,你和他……那个……那个了?”
我笑嘻嘻地点头,很乖巧地承认:“嗯啦,我和他,那个了。”
然后带着恶毒的快感,盯牢她如世界末日般的表情。
“呀!砰!稀里哗啦,叭叭”,摆满茶点的桌子被踢翻了,杯盘碗盏摔了一地,连我跪着的地方,都散落了许多碎片。
不过,这一踢,倒还让我对这位刁蛮公主产生了些许好感。这一脚,她没有踢到我身上,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
可惜,对她的好感也只能维持一刹那。踢翻了桌子后,她立即冲过来提起我的衣领,睁着血红的双眼怒不可遏地问:“你说的,可是真的?”
“假的!”我扑哧一笑。
“什么?”她的手明显地放松了,脸上的表情更是丰富到令人发噱。
“我跟他那个是假的,但王献之就要订婚了,这是真的。”我的笑容始终不减。
这一瞬间,我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原来我也不是好人,也有恶魔的特质。我心里痛的时候,也不想让别人好过,尤其是那些伤害我的人,我要让她们和我一样痛。
“什么?”是更大了一声霹雳。
我神定气闲地说:“相信公主在王家肯定安插有耳目吧,打听一下就知道了。订婚的消息,应该很快就会宣布吧。”
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很快还是会过一阵子,但此刻,我只想让她难过。
公主一开始被这个消息整懵了,醒悟过来后,才大叫一声道:“岂有此理!是谁?是哪家不怕死的敢跟本公主抢男人?”
“这个公主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她冷笑着说:“我现放着你这个知情人,还用得着去别的地方打听吗?”
这下我踌躇了,我不想说出家小姐来。一来怕公主去闹事,二来也不想让谢道蕴对我有看法。她到底是王献之最尊敬的二嫂,即使我们无缘做什么>_
想到这里我悚然而惊,这不就是说:我对王献之还没有彻底死心?
不行!
我强迫自己说出这个人的名字:“女方据说就是王献之的表姐道茂小姐。”
“我就知道!”公主义愤填膺地说:“果然是阿在背后挖我的墙角,我平时看到她就觉得她不对劲。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真是个阴险的女人。”
说完这些,她站起来就往门外走,她的人自然也都跟了出去。
瞬间,整间雅座里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我以手撑地,很艰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公主这番去,不知道是和家小姐闹去了呢,还是,直接找王献之兴师问罪去了呢?
管他们呢。
我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梯,心里一遍一遍对自己说:我很坏,真的很坏,自己得不到的,也不让人家好好得到,故意让她们去争个你死我活,王献之如果知道了,会不会从此就不理我了?
随便了。他死理不理,怎样我都无所谓了。
卷三 碧云深 (61)笨蛋才会“首如飞蓬”
桃叶,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是一声带着惊喜的问
正低头下楼的我抬眼一看,居然是桓济。我也问出了同样的疑问:“你呢,你这会儿该在书塾上课的,怎么也跑到这儿来了?”
他笑着解释道:“今天家里临时有事,需要陪一个客人,就上这儿来了。”
我朝他四周看了看,明明只有他一个啊。“你的客人呢?”
“刚刚已经送走啦。”他一摊手。
不对呀,现在还不到中午,哪有上午送客人的道理。
不过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好打破砂锅问到底,他说送就送吧。
终于摇摇晃晃地走下了最后一级楼梯,我倚在扶手上休息了一会儿,定了定心神,这才向他道别。他跟在后面问:“你这是要回家去吗?”
“嗯”,我点头,昏昏沉沉、高一脚低一脚地往前走。这个时候,我的脑子已经有点不清醒了,不可能陪他神吹海聊,故而索性闭住嘴,什么都不说。心里只盼着早点到码头,早点回家。
走了好一会,才发现桓济还在后面跟着,我回过头奇怪地问:“桓少爷,您……不会是在跟着我吧。”
他一笑,坦然承认道:“我就是跟着你的啊。”
“为什么呢?”我纳闷了,他跟着我干嘛?
“你一副随时会倒下的样子,我不跟着行吗?万一你半路倒在地上,那我不是正好可以英雄救美了?我这辈子还没当过英雄呢。”
我也笑了,原来桓济也是这么有趣的人,平时还真没发现。
说实话,在书塾四少中,相比起来,他的光芒是最弱的。不,准确地说,不是他弱,而是其他那三个实在太耀眼了,他才被衬托得暗淡了一些。如果单独把他放在哪里,他也可以成为最耀眼的那一个,他的家世和长相也是第一流的。
不过现在不是讨论这些的时候,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我必须赶在雪下大之前回去。不然就我现在这身体,再滞留在外挨一回冻,那就真的小命休矣。
再次向他躬身道别后,我闷声不吭地继续前行。他跟或不跟都是他的自由,反正我再一会就到码头了,那时候我上了船,他还能也跟上去不成?
他却真的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嘴里还劝着:“桃叶,你生病了,就这附近有一家还不错的医馆,我带你去看看,好不好?”
开始我没搭腔,主要是我不想花这个冤枉钱。感了风寒嘛,回去喝点姜汤,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去什么医馆啊。那种地方,小病都能给你诊成大病,坑死人不偿命的。
后来他跟在后面像个尾巴似的,嘴里还一直不停地劝,拼命想游说我去医馆。我只好停下来,皱着眉头问:“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他被我没头没脑的问句问懵了。
“为什么桓少爷你好像很关心我。”
这话问出口我就有点后悔,会不会太唐突了?
要是在平时,这样的问题我问不出口。但今天,我整个人都好像病糊涂了,脑子跟浆糊一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根本也不经大脑了。
“桃叶,不要叫我少爷,大家都是同窗好友。”他一脸诚恳。
“那你可不可老实告诉我,你到底为什么会在本该上课的时候出现?”其实我真正想问的是,“你可不可以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跟踪我来的?”
“我”,他迟疑了,停顿了一会儿才说:“是这样的,我刚才本来是送客去码头的。那客人昨晚乘船路经此地,晚上就在我家留宿,早上吃过早饭后继续赶路。正好我哥不在家,
是我送客了。我送他的船走后,顺路到这边来办点I你跟着一个女人进了这家酒楼。我怕又是公主的人找你的茬,就悄悄跟了进来。因为不好贸然进去,就叫掌柜的、跑堂的不时去打听,都说你没事,里面只是在问话,我就没上去。后来果然看见公主怒气冲冲地走了。”
不对!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明明是“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当时他的表情是惊喜的,就像找一个人找了很久,踏破铁鞋无觅处的那种感觉。
难为他说了一大堆话来替自己圆谎,而且听起来也还合乎清理,我自然不能揭穿他。
算了,管他为什么呢。大少爷们做事,总是随心所欲的,我这种打杂的小丫头就不要想那么多那么复杂了。
故而我也不再穷根问底,只是用恳求的语气说:“桓少爷,我怕公主去找小姐去了,就是超的姐姐道茂小姐,怎么办?”
既然要向他讨主意,我就把事情的始末坦诚地跟他说了一遍,这件事,我的确处理得太毛躁了。
桓济听了,却并不讶异,还笑了笑说:“这场夺夫战,迟早是要打起来的。你放心,宓姐也不是好惹的,九公主不见得能占得到便宜。”
那就好。
不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七少爷要跟小姐订婚的消息,是我告诉她的,七少爷以后会不会怪我?”
完了!我还是那么在乎他的感受他的看法,我恨得暗暗唾弃了自己好几口。
桓济见我如此懊恼,立刻安慰我说:“不会的,他们要订婚,又不是什么新闻,两家老早就说好了的。”
刚刚听谢道蕴说王献之要订婚的消息时,我的体会还只是伤心,现在则是无比的愤怒,是那种受到了侮辱的感觉。既然他们两家早就有了口头约定,这小姐就等于是他的未婚妻了。
他在有了未婚妻的情况下还跟我情意绵绵,卿卿我我,置他的未婚妻于何地,又置我于何地?他的父亲王羲之还只是在成婚多年后,外放为官不能携带家属时在外面置妾,他则从十几岁就开始处处留情,将来他名下的女人,只怕会比他的叔伯更多,创下他王家男人的置妾记录。
可叹我还为他这么难过,这么心如死灰,把自己弄得像要活不下去一样,真是愚蠢啊。
认清了现实后,我反而淡然了。到了这一刻,我才真的能彻底地置身事外了。
就连对公主和小姐会如何斗法也失去了兴趣。不与我相干的人和事,我哪有闲心去看热闹,我是大忙人耶。
人在彻底放弃某样东西或某种情感的时候,就会有那种无事一身轻的感觉。比如现在的我。
忽然想起了几句诗:“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真是个痴心女子啊,可惜我不是,干嘛要“首如飞蓬”?我要尽快好起来,振作精神去参加才女选拔赛。
卷三 碧云深 (62)庸人总是自扰
有思想包袱了,也就能思考问题了。反正桓济那架I走,一定要亲自送我去码头.那我就让他送,顺便向他请教一下。
既然才女选拔赛就是变相的美女选拔赛,他们这些世家子弟应该会很关心的吧。
于是我问他:“桓少爷,我以前不是这儿的人,不是很清楚那个才女比赛的规则和注意事项,你知道吗?如果你知道的话,能不能给我讲讲?”
桓济说:“具体我规则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上一届比赛我家有一个亲戚参加过,也得到了名次。那个时候家里的女眷们整天讲这个,我也听到了一些,基本情况还是了解的。我就把我知道的都跟你说说吧.”
“嗯”,我点头致谢。
其实平时在书塾里跟桓济打交道很少,他今天会出现我很意外,一开始很有些不知所措,聊久了也就自然了。
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有个朋友陪陪也好,免得我一个人胡思乱想,越想越难过,
我们边走边说,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大堤上。
站在大堤上,看着下面依旧人来人往的码头和滚滚东去的河水,我才意识到,桓济已经陪我走了很久了。
要在这人世间存活,不管天气多么恶劣,人们都要出门为生计劳累奔波。桓济也并非闲人一枚,能陪我走这么久,绝不只是一时兴之所至吧。
我猛地摆了摆头,禁止自己再往深处想,这种事,想多了有害无益。
于是抬首看天,这才发现,不知何时,雪已经悄悄地住了。
我还以为它会一直下一直下,直到天地苍茫。
原来再冷的雪,也有下停的时候。
我含笑向桓济道别,他看着下面的茫茫河水说:“我还是送你上船吧,你这个样子,实在叫人不放心。”
我慌了,这怎么行呢?上次王献之送我过河,就闹出了一桩人命案。害得我几乎被船老大驱逐出他的渡船,也被一些男乘客视为瘟疫一样的女人。要是这次又换一个男人送我,那我还不知道会被传成什么。
一个未婚的姑娘家,过河的时候今天这个男人送,明天那个男人送,传出去能听吗?
可是人家也是一片好意,也不能不领情,我只得委婉地说:“没关系的,我每天来回两趟,早就习惯了。再说上下船的时候,船老大会搭把手扶的。”
“你怎么能让他扶呢?”桓济的语气竟然是气急败坏的。
我吃惊地看着他,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异样,赶紧柔声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你一个花朵儿一样的人,让那个老匹夫碰你,实在是……”
我暗暗打量他,觉得他今天的表现实在是有点不对劲。就在这一刹那,我想到了一种可能性,然后不动声色地问她:“谢道蕴来卫夫人家的事,你知道吗?”
“不知道。”
他回答得很快,但表情却有点不自然:
我心里已经有几分明了了。记得刚刚跟他讲新安公主去找小姐的事情的时候,明明已经告诉过他,订婚的消息是谢道蕴来卫夫人家说的。他怎么能讲出这种低级的谎言,大剌剌地说他“不知道”呢?
这样,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他心虚,在极力掩饰什么。
莫非,谢道蕴跟我说话的时候,他来过卫夫人住的院子了?不会呀,如果那样的话,仆人会通报的。
要不,就是卫府哪个长嘴的下人告诉了他。他听到消息后,就出来找我。在我被公主审问完后下楼时,刚好遇见了正在四处焦急寻找我的他,所以,他才会一脸惊喜。
其实这事很好验证。我可以估计得出他的寻找路线。先去码头问船老板,再折回我打工的文具店。然后呢?难道一路向行人打听,才费尽辛苦找到我的?
事情似乎越来越复杂了。
我很快告诉自己,复杂都是人为的。只要当事人力求简单,淡然处之,就可以装聋作哑,当什么都没发生。
所谓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只要坚持一个一以贯之的原则就好了:要避免伤害,
置身事外。
想到这里,我用很坚决的语气拒绝了他的相送,然后快速向码头走去。
回家后,撑着生火,熬了点姜糖水,热热地喝一大碗,然后捂上被子好好地睡了一觉。至于妹妹,在我生病期间,就让她跟胡大娘过几天吧。她那么小,要是被我传染上就麻烦了。上次半夜疯了一样找船,连夜去清溪镇看大夫的事还记忆犹新、余痛犹在。
睡了一觉,捂了一身大汗,醒来后想爬起来抄经书,才发现自己的病情不仅没减缓,反而越来越严重了。刚一掀开被子,居然冻得浑身颤抖,盖上被子后,也没好多少,依然在被子里抖个不停。
完了,我闭上眼睛慌乱地想:看这样子,我好像是得了伤寒。
伤寒病我小时候见过,那是一个邻居家的女孩。她那次伤寒差点送掉了小命,后来虽然好了,可是头发掉了好多,稀薄得连头皮都快遮不住了,发髻也挽不起来,只好戴着发套过日子。记得那时候她娘专门给她买黑芝麻吃,好像我娘去看她的时候还特意买了两斤黑芝麻送过去。
她的头发,过了一两年才慢慢长出来。那一两年她几乎天天足不出户,躲在家里不敢见人,直到头发长好后才出门的。
她有娘给她买黑芝麻吃,我没有;她可以躲在家里一两年等头发再长出来,我不能。我明天就要去上工,我今天可是只请了一天的假。
更要命的是,我还参加了什么变相美女榜的选拔啊,没头发的美女,那还是美女吗?
我捂紧被子,更加不停地抖索着,一来是因为伤寒,一来是因为对未来的恐惧。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胡大娘的声音:“桃叶,你在里面吧?”
我从被子里探出头来应了一声。
“你要是躺在床上的,就别起来,我带钥匙了。”胡大娘大概也听出了我的声音不对劲。
“好的,那您拿钥匙开吧。”我确实不敢起来。
吱呀一声,门开了。视线所及处,除胡大娘抱着桃根外,还有一位提着包袱的陌生姑娘。
我忙喊住她们:“你们都别过来,就在门口找椅子坐下。尤其是大娘,您千万不要抱桃根过来,我好像得了伤寒,这病会传染的吧。”
胡大娘安慰我:“伤寒还好啦,不怎么传染。”
我说:“你们还是离我远点好。大娘,这位姑娘是谁?”
那女孩自己笑着答道:“我是少爷派来照顾姑娘的,我叫香儿。”
“哪位少爷啊?”
不会是王献之,他根本不知道我病了。知道我病了的只有一位少爷,难道是他?
果然,香儿笑眯眯地说:“桓二少爷啊,你们一个书塾的。”
香儿天生一副笑模样,看着她就能让人心情变好。
这个女孩确实讨人喜欢,我也真的很需要人照顾。可是,无功不受禄,我怎么能平白地接受桓济派来的丫头呢?
桓济他如此这般作为,到底意欲何为?难道,看王献之要订婚了,他就想趁机把我弄上手?
“弄上手”,这个词是我还没进书塾时他们打赌用的。当时我还只当笑话听,以为不过是卫夫人的恶作剧。如今方信是真的,弄上手,就是弄上手,仅仅只是“弄上手“而已。开恩的话,赏个侍妾当当。不然,弄上手后,就丢下地,大少爷的游戏,大概就是这样玩的吧。
我恹恹地躺回枕上,对香儿说:“你回去吧,我不需要人照顾。”
卷三 碧云深 (63) 不能爱你,只求无怨
果,总是笑眯眯的香儿还是留了下来,怎么赶都赶不她的主人一样。
也多亏了她,在病中帮我打点一切,让我好好地休息了几天。
自从娘去世后,我每天忙忙碌碌,夙兴夜寐,好久没有像这样休息过了。
其间,她还抽空去书塾帮我请了病假。回来的时候,拎了好大几包东西。那些东西她根本不可能一个人拎回来,多半是有人送到门外,她再拿进来的。
虽然香儿一再说这些东西都是卫夫人赏的,我却心里有数,卫夫人不会那么大方的,她就算赏也不会给那么多。香儿拿回来的这些东西,吃的用的应有尽有,卫夫人打赏了不得赏两个钱让我请医看诊,怎么会赏日常用品呢?
不用想也知道,这些都是桓济派人送来的。
至此,他的用心已经昭然若揭了,没有人可以为一个普通的同窗或朋友做到这个地步的。
难为他平时在书塾把自己隐藏得那么好,顶多偶尔感叹几句“只羡鸳鸯不羡仙”之类的痴话,对我的态度一如常人。想不到,他心里,居然也对我动了念。只是不知起于何时,他原本的打算又是怎样的。
我很好奇,如果王献之不出这档子跟别人订婚的事,桓济会不会像现在这样逮着机会就对我示好?
应该不会。他们几个兄弟情深,我和王献之的关系在书塾里又是公开的秘密。我虽然不够资格称一句“朋友妻”,但好歹也算是朋友的女人,于情于理他都不该染指的。
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王献之就要订婚,不久即将娶妻。这等于意味着,我被王献之抛弃了,所以他才及时出手。男人,好像都比较果敢,秉承的处世哲学是“该出手时就出手”。
可是认真一想,又觉得不对。既然在他们这些世家子弟眼中,我这样出身的人只配作妾,那王献之娶妻跟他纳我为妾根本不犯冲,他娶了小姐之后还是可以娶我的。这二者两不妨碍,他这样也不算是抛弃了我。
而桓济同样也是出身豪门,他对我最好的交代,也不过是纳我为妾了,跟王献之有什么区别?那他现在这样,就等于是在趁人之危,利用朋友卧病在床的机会撬走他的女人。
他会这样做,我总结出了三种可能:其一,他本就是不顾道义,会趁机挖朋友墙角的人;其二,他和王献之已经有了默契,也就是,他这种行为是王献之默许的;其三,他是真的很喜欢我,所以,明知道这样有违朋友之道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
虽然不能肯定桓济到底是属于这三种之中的哪一种,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的人品绝对有问题。
这样想的时候,其实我心里很矛盾,觉得很内疚,觉得自己也不是好人。人家明明帮了我这么大的帮,我受人恩惠,不思涌泉相报,反而还疑神疑鬼,甚至质疑人家的人品,这样算不算以怨报德?
躺在床上无所事事,我东想西想,把自己本就病得昏昏沉沉的脑袋想成了一团乱麻,越想越没有头绪。
直到香儿端着一碗香喷喷的黑芝麻糊要喂我时,我才彻底怔住了。小时候邻居家的女孩患了伤寒时,她妈妈到处为她找黑芝麻的情景又再次清晰浮现在脑海。
这次,我是真的感动了。我还以为,这世上,再也没有人会为了我的病去找黑芝麻了。
我撑着要坐起来,示意香儿把碗放在床头柜上。香儿伸出一只手按住我的肩膀说:“还是我来喂你吧,何必又坐起来了。好容易烧退了,别又着了凉就不好了。”
我冲她笑了笑,“没那么弱不禁风的,我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再不试着起来自己吃东西,难道一辈子叫你喂吗?”
香儿说:“可以啊,我反正一辈子都侍侯姑娘的。”
我摇头道:“又说傻话了,你是桓府的丫头,怎么可能侍侯我一辈子?你看我家里这个样子,像是雇得起丫头的人家么?”
没错,上次卫夫人的确是给了我许多首饰,可那些东西来路不明,
明了是为我参加才女选拔赛准备的。在我的理解里I戴着参赛,装门面的东西。即使我参赛,我也准备赛事一完就把那些全部还给卫夫人,不管那个背后的赞助者是谁,让卫夫人去拿给他就好了。
而如今,我多半连比赛都参加不了了。病了近十天,没有去上工,也没有出门。前几天一直处在半昏迷中,对外界一无所知。最近几天才慢慢恢复神智,但一直都没敢照镜子,不知道自己现在已经是怎样的一副尊容了。
而枕头上,的确每天都落下了许多头发。
喝着甜甜的芝麻糊,我问香儿:“这黑芝麻糊,是你们少爷吩咐下人磨的吗?”
“是啊,二少爷亲自交代萧总管为姑娘准备的。”香儿随口答。
我笑了,“那你还骗我说是卫夫人赏的?”
香儿这才恍然自己刚刚说了什么,吐了吐舌头说:“那个,芝麻糊是二少爷叫人弄的,其它的是卫夫人给的。”
“得了”,我看着她红红的脸儿,“你就不用再掰了,越掰越不像。你家二少爷这样用心良苦,你作为他家的丫头,应该多为他说话,把他的好意彰显出来才对。”
香儿立刻打蛇随棍上,笑看着我说:“姑娘知道就好。”
真是个机灵的丫头,做事也勤快,最难得的是,任何时候看见她都会向你绽开一抹动人的微笑。
要论姿色,这香儿也可以跻身中等美女的行列了。难怪人人都说,那些豪门世家门槛高,连进去当个下人都要看你长得好不好,长得不好的,只配在二门外干干粗活。
我突然想起来问香儿:“你家二少爷有多少个侍妾?”
既然家里美女如云,而且人人都是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他要纳几个侍妾还不是小菜一碟。
照桓济平时在书塾里的表现,应该是书塾四少中最看重儿女私情的。这样的人,最渴望的就是倚红拥翠、左搂右抱,在温柔乡里流连。
想不到香儿立即面露惊讶地说:“姑娘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们家二少爷是最单纯真挚的人了,他要是身边有女人,怎么还会这样心心念念,整天担忧着姑娘的病。”
也就是说,桓济没侍妾了,“那,未婚妻有没有呢?”
香儿摇头:“好像没听说过。“
我立刻在心里骂自己白痴,他有没有未婚妻与我何干?我又对他没那种意思。
更何况,他喜不喜欢我与他有没有未婚妻根本冲突。别说他现在只是对我有点意思,就算他已经把我娶进门了,也不妨碍他娶进正室妻子啊。
我却在这里无聊地打探这些,万一被这个丫头误解了,跑回去加油添醋地告诉桓济,让他误会了就糟了。
我分析自己的心态,其实我会这样问,无非就是想看看自己在那些大少爷的心目中到底能占到什么位置。是不是,无论换多少人问,我这样的出身,都只能是备选小妾。
我想给自己一个理由,在放弃王献之的同时也原谅他。因为,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我想在斩断这份情的同时,也求得一份宁静。告诉自己:不是他要辜负我,他也身不由己。
只有无怨无悔,才能更好地活着。
卷三 碧云深 (64)山有木兮木有枝
然对桓济无意,就不该再接受他的照顾。至于我病I人财物力的帮助,以后再想办法还他吧。
或者竟不能还,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不至于我病了,他派丫头照顾了几天,我就得以身相许吧。
我一直就认为,受恩是一件很沉重的事。以前桃根病重,不得不仰赖胡二哥帮忙的时候也是这种感受,就是觉得好大的压力,好重的精神负担。感情上的亏欠感是最让人无可奈何的,因为无以为报,所以不知所措。
好在我后来有能力帮胡二哥重新开店,总算是了却了一桩心愿,把心头那股沉甸甸的歉疚感给压了下去。这次我病到卧床不起,每天只有胡大娘过来,胡大嫂有时也来看看,唯独胡二哥一直没露面。大概,他现在生意很忙,还有跟素素姑娘已经日久生情了吧。
虽然我还是会有些失落,但心里其实也明白,这样最好。不欠人,尤其是不欠情,到时候才能一身轻松地离去。
奇怪的是,胡二哥不来,连那个以前总是阴魂不散的六殿下也销声匿迹了。要不然,我这段养病的日子哪能如此清静。我病了这么久,经书不能如期交付,也没见那个彩珠找上门来讨要。
总之,一切都透着一种古怪,一种不寻常。
这对瘟神一样的兄妹俩同时消失,不会是宫里出了什么事吧?
啊呸,我一个平头百姓,管什么宫里的事啊。他们兄妹俩不来正好,从此永不再出现更好。
以前天天在眼前晃的人都不见了,老天爷大概看我孤苦伶仃,又给我派了一个桓济来,帮我度过了这个大难关。
现在,我的病也差不多好了,人家的丫头,也该还给人家了。我可养不起一个丫头,我自己都还是丫头呢。只听说小姐有丫头,没听说丫头还有丫头的。明明是两个级别一样的人,我可用不起,怕折了福。
我本来就只有一米粒那么大的一丁点福分,再一折,不就彻底没了?
趁小米粒还在,赶紧护住吧。于是我对香儿说:“多谢你照顾了我这么久,我的病现在慢慢好转了,等会我就试着下地看看,应该可以自己在屋里走动,自己做饭吃了。你等会就搭船回去吧。回去后替我多多问候你家少爷,就说我的病好了,改日会亲自登门致谢的。“
香儿却一脸难过的样子,“姑娘你要赶我走啊,我是二少爷派来侍侯你的,你不要我了,我去哪儿呢?”
我有点纳闷地问:“你当然是回桓府了,你本来也是从那儿来的呀。”
想不到香儿告诉我,“我不是啊,我是在桓府当差的刘妈的女儿,我并没有在府里当过差。二少爷前几天跟我爹娘买下我,然后送我过来服侍姑娘。”
末了还说了一句传奇话本里滥俗的台词:“从今以后,我可就是姑娘的人了。”
喔耶,幸亏俺不是男人,不然光这一句话就要让我抓狂。
我努力忍住没笑出声,强自镇定地问她:“你签的是卖身契?”
香儿点头道:“我弟弟病了,需要一大笔钱,我妈去找二少爷,主动提出把我卖给府里做丫头。二少爷就卖下我服侍姑娘。临走的时候,二少爷见了我一次。因为我当时惦念着弟弟的病,脸上不自觉地带着愁容。二少爷就特意交代我:我要你去伺侯病人,你要老是愁眉苦脸的,她还会以为是她自己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你要多笑,病人看了才会舒心。当时我也问过二少爷,姑娘病好了,我是不是就回府里当差。二少爷说:不用了,你以后就跟着她吧,她有个小妹妹,你就帮她做家务,带妹妹。”
我越听越惊心,原来桓济才是书塾四少中最深藏不露、最有城府的一个——至少在对付女人上是。他肯在我身上下这么大的功夫,可是在书塾时居然能丝毫不泄露自己的心事,也是个不简单
正因为如此,这一切必须到此为止。我不能再跟他有任何纠缠,不然就会像蜘蛛网一样越缠越多越缠越紧。六殿下对我那样势在必得,被我用一个字骗了六万贯钱,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可是他也没想到放个丫头在我这里蹲点。
我越想越疑惑:帮我登上才女榜,又给我许多首饰衣料,以及派“神仙姑姑”每天接送我的那个幕后指使者,难道就是桓济?
但我马上就否决了这种猜测。桓济才十几岁,他无官无职,又不是家里的大当家,他就算想,也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吧。
不管是不是他,总之必须把香儿打发走,尽可能跟他撇清关系再说。
唉,也怪我,早不病晚不病,偏偏在王献之生病的时候病,让别人觉得有机可趁。而最要命的是,我根本就无法拒绝。当一个无法承担自己的生命,连床都不能起,日常生活起居也无法自理的时候,又怎么拒绝得了别人的照顾?
又是一番好说歹说,嘴都讲干了,香儿还是坚决不走。最后,我只好跟她说:“香儿,如果你不走是怕你家少爷会怪罪你的话,我去跟他说,我陪你去桓府好不好?我亲自把你交到他手里。”
香儿这才慌了,着急地说:“你开玩笑的吧?你这样的身体,要是我还让你陪我一起坐船过河去那边府里,少爷会骂死我的。搞不好少爷一气之下,会连我爹娘一起解雇掉。”
我问她:“你爹娘都在桓府做事?”
香儿点头道:“是啊,不只我爹娘,我弟弟也是,十岁就开始在府里当小仆役,端水扫地打杂。”
原来她一家子都靠在桓府当差吃饭的,难怪她敬桓济如神明,一点儿也不敢违拗。
想了想后,我跟她说:“那这样吧,你帮我研磨,我写一封书信给你带过去给你家二少爷,他看了这封信后就不会怪你了的。”
颤巍巍地写好书信,又劝了半天后,才总算把香儿弄走了。
送香儿到门口,看着外面温暖的冬阳。想到自己已经好多天没出门了,于是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口,在阳光里闭上了眼睛。
迷迷糊糊中,一个修长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我惊喜万状地喊:“子敬,是你来了?”
他走过来抚摸着我的头发说:“对不起,我也大病了一场,这么久才来看你,你身体可好点了?”
我忙点头:“我好了,你呢?”
他笑嘻嘻地在我面前转了一个圈:“你看,我已经完全好了,我又可以把你一直抱到河边了。”
我忙压低声音嗔道:“你小声点啦,你这话让邻居听去了算什么嘛。”
他不以为然地说:“怕什么,反正我们就快要成亲了。”
我听了,酸溜溜地说:“你不是就要娶小姐了吗?”
他把我拥进怀里,“别听那些人瞎说,我哪个小姐都不娶,我只娶你,我的小丫头。”
我哽咽着靠在他胸前问:“真的?”
“真的。”他拉起我的手,“我就是专程来接你的。”
我高兴地一下子跳了起来,然后……发现自己差点从椅子上栽倒在地。
原来只是一场美梦。
原来不管我做多少心理建设,我还是这样的想念他。
老天爷为什么要让我们遇见,却又让我们的身份这样天悬地隔?
“今夕何夕兮,州中流。
得与王子同舟又如何,还不是枉自相思,无由可诉。
还不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既有而今,何若当初不曾相遇。
卷三 碧云深 (65)午后茶会
心惆怅地回到屋里,闷闷地躺下。
我一直以为我对王献之不过如此,最多只是有一点点特别的感觉而已。可是现在看这架势,竟然“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我有沉沦到这个地步吗?
就算是,又如何?没有人能对我的情感负责。不该产生的情愫,就像不该点燃的火苗一样,必须在还没有真正燃烧起来的时候就将它掐灭。
好了,不过就是做了一场荒诞的梦而已,有什么关系!反正天不知地不知人不知,我,也不知。嘿嘿。
安抚好了一颗不安定的心,我闭上眼睛,准备好好睡一觉。
难得借病放了一个长假,今天再好好休息一天,明天就回书塾上工了。
至于妹妹,缓两天再接回来吧。据说病快要好的时候比病重的时候更容易传染,我还是小心为妙。
慢慢地,我的神智迷糊了起来。
刚刚入睡,屋外就传来了劈柴的声音。
这声音在病中好像也隐约听到过,只是当时我病得糊里糊涂的,也没去管它。
仔细听了听,声音的确就是从我的房子外面发出的,而且就在我平日堆柴的地方。
我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猛地拉开门。正在劈柴的人抬起头看见我,忙说:“你快进去,病还没好彻底,不要又吹了风着了凉。”
我走到他面前笑着说:“我就猜到是你,除了你没别人会帮我劈柴了。”
胡二哥停下来问:“今天觉得怎么样?药喝了没有?”
“我好了,不用喝药了。胡二哥,你前几天也来帮我劈过柴吧?”
我烧的柴一直都是他劈的,柴也是他弄来的。我要给他钱他也不收,说多了,就拿他的文具店说事:“你要这样跟我算起帐来,那我是不是该把文具店还给你呢?那个店子可全部都是你拿钱出来开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不好坚持了。而且,听说他受了那次惊吓后,再也没沾赌了,老老实实做生意,现在店里的生意很好。他生意好,手里有钱了,帮我出点柴火钱,也就不算什么了。
胡二哥应了一声“嗯”,然后又开始劈了起来。
我看着屋檐下码得高高的木柴堆,感激地说:“你给我劈了这么多柴,够我烧半年的了。只是你既然来了,为什么总不进屋子,不会是,你怕被我传染上吧?”
当然不可能是,我只是想激他说出不进屋的理由。
他听了我的话,急了,“才不是!我不进去,是因为……”本来急急地想辩解,但话说到这里又突然停住了,目光也暗淡了下去。
这可蹊跷了。我马上追着问:“因为什么?”
“因为……”他还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
我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脸色顿时变得很凝重。
我问他:“胡二哥,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有人去威胁你,不准你来看我
对方能凶凶残到把西门杀掉,威胁这种事,应该只是小菜一碟吧。
胡二哥赶紧摆手说:“没有没有,桃叶你别乱想,真的没有。”
我也知道自己可能想太多了。我不过一平凡女子,要说有几分姿色,这世上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多了去了。应该没人这么无聊,整天派人盯着我的一举一动,一旦发现有别的男人接近我,就去威胁警告甚至杀害。
头脑中突然闪过六殿下的名字以及他曾经的变态举止,但我很快就摇了摇头:这人已经消失很久了。如果他有过这样的举动,自己也一定会按奈不住跑到我屋里来的。
既然这样,“又没人不让你进我的屋,你为什么明明来了都不进去?”
胡二哥停下劈柴的动作,正要跟我说什么。我的目光却被巷子里的一个人吸引了过去,因为,她正笑眯眯地朝我走来。
当她越走越近,终于看见了那个背对着她的劈柴人时,她脸上的笑容虽然一如既往的温柔和善,却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醋意。
我也认出了来人,紧走两步迎了上去:“素素姐姐,你怎么来了?”
素素说:“当然是来看二掌柜您的。店里这些天一直很忙,总抽不开身,一直拖到今天才来,还请二掌柜见谅。”
胡二哥因为背对着外面,而且正低头用力劈柴,所以没看见外面来的人。听到我的说话声,他立刻转过身,诧异地问:“素素,你来了?现在店里谁照看啊?”
素素回答说:“我哥替我去了,还有阿猫和阿泡也在。”
我
二哥:“店里又增加人手了?”
以前只听说有个阿猫的,白天站柜台,晚上就兼做守门人看店。
胡二哥说:“是啊,最近生意还好,你又病了,我经常不在店里,就索性多请了一个人。”
这话让我听懵了。我病了之后,他也就来劈过一次柴,怎么就经常不在店里了呢?
素素马上就给了我答案,她用带点酸涩的语气说:“大掌柜对二掌柜可真好,二掌柜病的这段日子,大掌柜连生意都没心思做了,整天到处求医问药。我总是劝他,二掌柜已经有贵人照顾了,不仅什么都安排得好好的,还有贴身丫环服侍,根本就不需要他操心了。可他就是不听,还是每天坐立不安的。”
“素素”,胡二哥满脸通红地打断她的话,“你别乱讲!”
又慌乱地催着我们:“你们俩进去啊,都站在这里干嘛?桃叶你才刚刚好点,不要在外面站久了。”
我笑看着外面说:“今天没关系的,多好的太阳啊。不过素素姐姐来了,自然不该老在外面站着。胡二哥也一起进屋去吧,我烧茶给你们喝,家里正好还有几样点心,都放好几天了。正好趁今天你们在拿出来吃了,不然放坏了就可惜了。”
点心还是香儿拿来的,只是那几天我病得半死不活的,什么胃口都没有,每天喝稀饭吃咸菜。难为香儿还天天熬鸡汤,劝来劝去,最后还是只能她自己喝掉。
胡二哥还坚持要劈,我只好上去夺下他的斧子说:“今天不要劈了,你看我这里已经堆了这么高,够烧好久的了。素素姐姐可是稀客,她难得来一趟,这是你家的房子,难道你不该陪客?”
素素笑道:“我算什么客啊,再说我和大掌柜天天见面,还要他陪什么。
我回头对素素说:“别叫我二掌柜,我上次签入股书的是以前的那个店子,现在这个是新开的,跟我没关系了。”
“原来二掌柜还不知道,大掌柜的已经把原来的店子赎回来了呀。”素素用很开心很自豪的语调告诉我。
我惊喜地说:“真的?你们现在的店子又叫文房五宝啦?”
素素点头,胡二哥郑重地说:“这是你亲自取名,亲自投资的店子,无论如何我都会赎回来的。其实就是你生病的那天我赎回来的。那天晚上终于拿回店子后,我兴冲冲地赶回来想告诉你,结果却发现你病了,当时正在昏昏沉沉地睡觉。是那位叫香儿的姑娘接待的我,她还告诉我……”
原来他早就来看过我了,是香儿从中捣鬼才让他后来不再出现的。
我猜也猜得到香儿会说什么了,无非是告诉胡二哥她的主人对我如何如何,我又和她的主人如何如何。我不怪她,人各为其主,她不过在维护自家少爷的权益而已。
因为其中涉及到桓济,而我之前又并未跟素素打过很多交道,不知道她为人如何。故而也不再追问什么,只是把他们俩一起领进了门.
他们俩进来了,烧水之类的事就轮不到我做了。我只是拿出点心,一一在碟子里摆好。
开水烧好后,大家坐在一起边喝茶边聊天,倒也十分愉快。
我发现,素素其实很健谈。到底是经商人家出身的,又大方又精明,一看就是好内助,人也长得漂亮。胡二哥若能娶到她,是一辈子的福气。
三个人言谈正欢,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还有陌生人的问讯:“请问这里是桃叶姑娘家吗?”
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还没起身,胡二哥已经走了过去,一边开门一边说:“是,请问你找谁?”
门开处,是一个家仆打扮的人,手里大包小包地拎了许多东西,而他身后还站了一个人。
那个人看见是胡二哥出去应门,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卷三 碧云深 (66) 菊花佐酒之梦
慌忙站起来,迎到门口说:“王……七少爷,您来了,每次一急,就会喊成最让他恼火的“王七少爷”。
听见王七少爷的名头,素素也赶紧站了起来。这时候王献之已经走到门口了,看见屋里还有一个女孩,他已经黑了的脸总算是恢复了正常。
胡二哥大概也是早闻其名未见其人,猛不丁地见他上门来,可能太出乎意料,竟不会打招呼了.就那样直挺挺地杵在门口,连路都不会让了。
我只好低声提醒他:“胡二哥,让客人进屋啊。”
胡二哥闹了个大红脸,嘴里不知所云地说:“啊,好好好,请进请进,王七少爷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
拜托!这里是您的家吗?还“蓬荜生辉”呢。在生意场上打混了好几年,也算是学会了一些文绉绉的客套话,但您好歹也得看场合吧。现在这样一说,俨然以男主人自居了,那狂妄的小子岂肯干休?
最糟糕的还是,我喊王七少爷是在突然见到他的情况下出现的口误,喊出口就知错了。他却以为我平日就是这样称呼他的,也跟着喊,这下可犯了少爷的大忌讳了。
就见七少的脸再次乌云密布,不客气地瞪着胡二哥说:“这里还轮不到你来说蓬荜生辉吧。没读过书,就不要乱用词。还有。不许叫我王七少爷!”
还没进门就这么剑拔弩张,素素吓呆了,立在一边大气都不敢出。我也慌了神,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
想不到平时很温厚谦和地胡二哥,这回也毫不相让,梗着脖子说:“这里本就是我的家,是我家的房子,我说‘蓬荜生辉’有什么错?大少爷不要那么瞧不起人。没错。我家现在是穷了,但我小时候也是上过私塾的,上了整整四年,一直到我父亲去世为止。至于喊王七少爷,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错,少爷难道不是姓王。在家里不是排行老七吗?”
我心里大叫不妙,这不是老虎头上捉虱子吗?那人可是为了一声“王七少爷”就跟谢玄干了一恶架的,你算老几啊。
还有,他的手劲那么大,二百多斤的大水缸都能一手拎起来。他要真动了怒,胡二哥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我急得一个箭步冲上去拦在两人之间,慌乱又尴尬地冲王献之笑着解释道:“少爷息怒,他不知道这个是少爷地忌讳啦,所谓不知者无罪,就请少爷原谅他的无心之过吧。
王献之的脸色更冷了:“你这是在替他求情吗?”
我心里一咯噔。要是大少爷又钻牛角尖,把我的举止误解为其他意思就糟了。
罢了。这种场合,也许是撇清某些暧昧的最好时机。胡二哥年纪也不小了。胡大嫂又一直没动静,胡大娘还指着他抱孙子呢。是得想个法子让他早点对我死心,这样才好和素素真正开始。
于是我走上前去,拉住王献之的手说:“他们俩好心来看我,是我地客人,你却一来就跟我的客人对上了,这叫我很难做呃。”
怎样给大少爷灌迷汤,让他晕乎乎地什么都不计较。这招数我好像还会那么一点点。
果不其然,“他们俩”、“客人”。这两个词极大地取悦了某人。他立刻就自动把自己换位到跟那一对“客人”对应的“主人”位子上了。
既然是“主人”,就得表现出一点主人的好客大方吧。
于是大少爷的脸立刻由阴转晴,笑容可掬地说:“原来是你的一对朋友啊,早点说嘛。这位兄台,老在门口站着干嘛,快进来喝茶呀。扫雪,把你带来的茶食拿出来摆上。”
“是,少爷。”扫雪一边答应着,一边四处寻找搁东西的地方。
我屋子里只有一桌几椅,然后就是两个柜子和一张床,以及锅碗瓢盆之类的厨房用品,再无别的家什了。本来就是租地房子,除必要的家具,不可能添置更多。就这些东西,大部分还是胡大娘借我们用地呢。
现在,桌子椅子我们占着,扫雪手里的东西就没地方放了。
这个时候我也认出了扫雪,其实就是上次在乌衣巷见过一回地,那个很哀怨地说“少爷以前总说最喜欢用我磨的墨写字”的那个仆人了。
看他为难的眼神,我只得交代他:“东西先就放在地上吧。”
王献之也注意到了我屋子里的简陋,不满地对胡二哥说:“你不是说这是你家的房子吗?你家的房子租给别人住,连个家具都没有,叫别人怎么住。她们从北方那么远来,难道能随身自带家具吗?”
胡二哥被噎得翻白眼,可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话回。
我只好又跳出来打圆场:“七少爷,出租屋就是这样地,胡二哥家的房子还算好地了。想当初我跟娘刚从北边来的时候,一连好几天都找不到房子,只得住客栈。那时候看了好多家,屋子里脏还不说,里面空空如也,除了墙壁就摸不到别的了。最后找到胡二哥家,看屋里有床有柜,我们才总算有了落脚之所。”
这是实话,一般的简陋出租屋里的确是什么都没有的。但大少爷一出身就住华堂美屋,一个人占着一处园子,当然觉得房子里没家具很不可思议了。
听我这样说,他用心疼的眼神看着我,轻轻地说了一句话:“委屈你了,可惜我那时候还不认识你。”
不然怎样?您现在认识我了,我还不是一样住简陋出租屋?
我这样想不是怪他,只是他的话虽然让我感动,却并不以为然。
每个人都只能接受命运给定的事实,在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准下努力打拼,努力改善。遇到大贵人,然后突然一步登天的幸运儿是有,但毕竟罕见,不能以此为理想。
就像我,即使遇到了王献之这样的超级豪门少爷,那又如何?他就能真的改变我的命运了?他在娶了贵族小姐的正室后再纳我为妾,把我也接进华堂美屋,这样我就真的幸福了吗?
也许比现在还不如呢,在大房妻子手底下求生存,每天早请安晚告退。那样的日子,想想都觉得难过。
还不如像我现在这样,住简陋出租屋,打工赚钱养家。至少,这样我活得自由自在。
只要那些牛鬼蛇神不来烦我,我的身体也不跟我作对,我和妹妹相守的日子,原本可以天青日朗。
浓腻肥甘非真味,真味只是常。
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一切人为的羁绊,和妹妹一起,找一处安静祥和的所在,去过悠然见南山,以菊花佐酒的日子。那韵味悠长、纯真美好的日子。
卷三 碧云深 (67) 七少爷的字(一)
在王献之为屋子的简陋责问房东胡二哥之际,想不到开口的素素这时候突然发话道:“这屋子的确简陋了点,不适合桃叶妹妹住。我家虽然败落了,好歹房子还保住了一所,不如,桃叶妹妹以后就搬到我家去住吧。”
不单我诧异,连胡二哥都用不解的眼神看着素素。这,算是跟胡家抢房客吗?而且,素素这样说,明显是站在王七少一边了.她明明是胡掌柜的手下,怎么跑去声援王七少了?
素素可能自己也意识到这样说有点“叛徒”的嫌疑,故而赶着补充了一句:“不收租金的。我只是想让桃叶妹妹住得舒服点,反正,我家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
我注意到了她对我称呼的改变,刚进门的时候还“二掌柜”长“二掌柜”短的,现在自动改成亲亲热热的“桃叶妹妹”了。
这样突然对我示好,实在让人有点错愕,也觉得别扭。不过,认真想想,我也能理解她。
她本是富商之女,也曾呼奴使婢。谁知一朝破产,她就从千金小姐沦落到出头露面当店小二,她心里有多少委屈,自不足为外人道。现在好容易遇到了一个出自超级豪门的少爷,她自然想结交笼络了。若她能成功地搭上王献之,至少,她爹想要东山再起就不再是难事。
至于她自己还想怎样,那又另当别论了。
对她的行为动机我无权置评,她有她自己的无奈与不甘,憧憬与希翼,还有对家庭的责任。唯独她那一声声甜腻的“桃叶妹妹”,让我有点吃不消。
而且,我好好地在胡二哥家租房子住,和胡二哥一家相处融洽,还有胡大娘那么好的一个人帮我带桃根,我为什么要搬到另一户陌生人家去?
我只能是婉言谢绝了:“多谢素素姐姐关心,我在这儿住得挺好的,桃根有胡大娘带着,我也很放心。”
谁知素素还不死心,马上说:“原来桃叶妹妹是担心你妹妹没人带啊,这个更好办了,我妈反正在家没事,让她帮你带就是了。我妈最喜欢小孩子了,看见邻居家的小孩都忍不住抱过来的。”
这年头,还有不要钱非要拽着你住她家房子的,还真是稀罕呢。我有点不耐烦了,不想再跟她罗嗦,索性一句话堵住她的嘴得了:“我跟胡大娘一家住惯了,:吧。
亏我还一直想撮合她和胡二哥,觉得他们开夫妻店再合适不过。可如果素素是这样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人,我倒觉得她配不上胡二哥了。胡二哥这么好的人,理应得到幸福。
如果胡二哥的生意能做得再大一点就好了。他那个小店子才两、三个伙计,也难怪素素看不眼了。她家生意红火的时候,可是开着好几家分店的。
看着王献之,我突然灵机一动。
于是我对王献之说:“七少爷,胡二哥现在正开着一家文具店,店名叫‘文房五宝’。”
王献之立刻对这个名字起了好奇之心:“文房五宝,怎么会是五宝呢?”
我把这个店名的来历解释了一番,然后指着素素笑着说:“这就是店里的‘第五宝’了。”
我这话,怎么说都是恭维了吧。当面说一个女孩子是美女,可以和文房四宝并称为一宝,难道不是夸奖吗?
没曾想,素素却一下子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我不是,不是啦,少爷您可千万别信真了,桃叶妹妹就爱开我玩笑。我不过偶尔在胡二哥忙的时候去店里帮了几次忙,他们就打趣说我是什么文房第五宝。真是的。”
她越说脸儿越红,颊飞桃花,眼横春水,含羞带嗔的,煞是迷人。
我和胡二哥却互相看了看,然后就彻底地沉默了。
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这个时代,女孩子们是以出头露面靠自谋生为耻的,家里不窘迫
上顿没下顿的地步,不会让女孩子出去做事。
以前娘在的时候,即便她自己挺着一个大肚子不能找活干,我们那点微薄的积蓄也看着看着就坐吃山空,她还是坚持把我养在家里。我也曾多次提出要出去找事做,都被她拒绝了。她只盼着自己能早点生下孩子,然后她出去做事,我在家里带妹妹。
在娘的观念里,女孩子出去做事,就跌了份,丢了人,以后也别想嫁到好人家去了。
素素之所以如此激烈地辩解,就是因为我犯了这个忌讳。一个姑娘家,不只是出去当店小二,还被打工的店子钱当成活招牌,利用她的姿色赚钱。说得难听点,这甚至有点出卖色相的嫌疑了。所以她才会那么着急恼怒,只是不好当场发作出来。
王献之倒没注意到她在说什么,只是笑呵呵地称赞着店名取得妙,又看着我说:“这店名是你取的吧。因为”,他朝胡二哥噜了噜嘴,“他不像是会想得出这种店名的人。”
胡二哥正为素素的表现而满心不悦,听到这里才笑道:“是啊是啊,这么好的店名,我哪儿想得出来。”
王献之却突然站起来说:“那我们去看看那家‘文房五宝’吧。”
胡二哥当然是求之不得,王家少爷肯去看他的店子,甭说他会买什么了,单这一行为本身就能为他的店子带来商机。因为,王少爷肯赏光驻足的店子,那肯定是有什么非凡之处。
王献之去过之后,他甚至可以在店里做几个招牌,上写:“王献之少爷曾站处”、“王献之少爷曾坐处”“王献之少爷曾摸处”,那不得了,那些崇拜王献之的少男少女们会蜂拥而至都去站一战,坐一坐,摸一摸,店里的名头一下子就打响了。
我却坐着没动,认真打量了一下王献之。因为,会这么主动地跑去看一家跟他毫不相干的小店子,这不像是他会做的事。他没这么无聊,更没这么热心快肠。
见我用疑惑的眼神打量他,他朝我神秘一笑,然后,居然,很轻佻地向我眨了一下眼睛。
搞什么,当着两个人,四只瞪得圆鼓鼓的眼睛,跟我当众调情?!
亲爱的王七少爷,您很快就会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滴。
瞧我怎么使唤你吧。
我转身捧出一套文房四宝,很恭敬地双手捧到王献之面前,笑眯眯地说:“去看胡二哥的店子之前,先请少爷题几个字吧。”
“题什么字呀?”他没想到我会来这手,有点懵了,样子呆呆的。
“文房五宝。”
王献之还没说什么,胡二哥已经跳了起来:“啊,真的!这太好了!还是桃叶想得周到。七少爷,求您给小店赐字!”一边说一边不停地打躬作揖。
此时,素素已经快手快脚地舀来水,开始磨起墨来。我注意到,她磨墨的手都有点微微颤抖了。不过给王献之磨墨而已,我天天在书塾里必做的日常事务,值得她这么激动吗?
再看王献之,大少爷一副不乐意的样子,鼓着腮帮子坐在那儿动都不动。
怎么,天天在书塾里不知道练多少字,害我收他的废纸都收不赢,现在要他写个字很难吗?
到底在别扭什么嘛。
卷三 碧云深 (68) 七少爷的字(二)
我们要他写字,并且不由分说地连墨都磨好了,很有上架的劲头.王献之一开始皱着眉,一副不乐意的样子。后来看实在是难以推拒了,才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开始卷袖子。
我知道他不是不乐意写字,而是不乐意给一家那么小的店子写字,尤其不乐意被人“逼”着写字。
好了,总算大少爷开始卷袖子了,我才要伸手去拿笔,素素已经抢过来说:“妹妹,还是让我来吧,别把你的手弄脏了。你病体初愈,不要在这儿站久了,快躺着去吧。等会我们去店里的时候你也别去了,就留在家里好好休息。有我和胡掌柜陪七少爷去就行了。”
瞧我今日这称呼,平地三级跳,由二掌柜到桃叶妹妹再到妹妹,不过一顿茶的功夫,已经完成了从上下级般疏远到家人般亲密的过渡。可怜的胡二哥,明明是威严的“大掌柜”,现在变成客气疏远的“胡掌柜”了。
虽然如此,我还是努力挤出笑容道:“素素姐姐真体贴,那就有劳素素姐姐了。”
唉,为什么这明争暗斗总是无所不在?素素不过是第一次见到王献之,就这样跟我争起来了。可以想见,若我有一天真的嫁给了王献之,在他妻妾成群的家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我默默退到一边,任由素素去贴身服侍大少爷写字。
只见素素小心地把纸抚平,再小心地把笔递给王献之,毕恭毕敬地说:“七少爷,请!”
王献之伸手接过笔,沉凝片刻后,突然抬首看向我,向我露出璀璨的一笑,轻轻叹了一声:“果然是文房五宝!”
言毕,出手如电,唰唰唰,四个字一挥而就。
“哇!”素素率先鼓起掌来,胡二哥也由衷赞叹。
连我都暗暗诧异,看他的眼光中又多了几分感佩。
想不到他生了一场病,这书法技艺却更上一层楼了。
胡二哥这会儿对王献之已是真心敬佩了。刚开始的时候,他对王献之是恭敬中又带着几分不逊的,大概以为王献之不过是借了家里的权势地位而浪得虚名,只会在平民面前显摆。如今亲眼见到王献之写的字,方信人家是有真本事。
胡二哥本身也是忠厚至诚的人,这下一揖到地说:“多谢七少爷赐名,有了七少爷这幅字,我们店里以后肯定生意兴隆。这润笔之资我不敢给,小店暂时也还给不起。等以后我去外地进货的时候,一定想办法找件稀罕东西,到时候再献给七少爷,以答谢今日之恩。”
王献之忙朝他摆手道:“不用不用,你是桃叶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我为朋友做事,从来不兴收润笔的。这个字幅,是我送给你的。”
我也在旁边帮着说:“是啊,胡二哥,七少爷说要送给你,就是拿你当朋友了。你再说什么润笔,反而辜负了七少爷的一片心意。”
胡二哥再次一揖到地:“那就多谢七少爷了。”
这时再看素素,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里,一颗颗红心正在蹭蹭蹭地往外冒呢。
胡二哥和素素只怕是没指望了。女孩子,一旦心里爱上了谁,那就跟钻进了世上最小的牛角尖一样,用火剪也夹不出来了的。
看素素今日的表现,我猜,即使没有王献之出现,她也不肯嫁给一个从前在她家做小伙计的人的。胡二哥现在虽然是她老板,可也不过是一家只有三个伙计的小文具店老板。她父亲当年可是开有多家分店的,家里的库房最多的时候存有几千张毛皮,离巨富也不远了。
胡二哥心心念念地是恢复昔日的家业和身份,素素呢,是不是也和胡二哥一样的想法?
幸好我家以前也
贫之家,所以我活得没有负担,对未来没有那么多不想法。
等字迹干了之后,素素小心翼翼地卷好,然后笑着对王献之说:“七少爷,时候也不早了,我们这就去吧。”
“嗯”,王献之点了点头,很听话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素素的脸顿时笑得像一朵花一样。
胡二哥走到我跟前说:“桃叶,那我们这就去了,你好好睡一觉。晚饭也别起来做了,我等会给你送过来。”
我一边点头一边看着王献之的背影,那家伙的表现不大对劲。不管怎么样,他要走,招呼总得跟我打一声吧。不可能看都不看我一眼,径直带着素素走了。
胡二哥道别完,我送他到门口。见王献之还是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我只得出声喊他道:“七少爷您慢走,谢谢您专程赶来看我。”
他这才回头笑着说:“还知道跟我道别啊,我还以为你连这个最基本的礼貌都忘了呢。”
是谁忘了最基本的礼貌啊,你自己一言不发地甩开腿就跟别的女人走了,还怪我。
算了,走都走了,还罗嗦什么,于是我依旧笑着敛衽行礼道:“总之,七少爷今天能来,桃叶感激不尽。七少爷自己也病了那么久,桃叶却未曾去府上探望过,实在是惭愧得很。”这样,该不会说我没礼貌了吧。
他却像突然想起来了什么似地说:“呀,那包包里还有药,煎药服药都很有讲究的,我却忘了跟你交代。要是你自己瞎吃一通,会出人命的。”
说完这几句没头没脑的话,他转向胡二哥说:“实在不好意思,今天我去不成了,改天吧。这服药的事情可不是开玩笑的,我这就去一一交代那个小白痴。”
胡二哥还能说什么?只能呐呐地说:“好好好,七少爷您请便。”
素素眼睁睁地看着跟她走了一路的王献之突然又折回我的屋子,也只是呆站着,不能出一言阻止。
更绝的是,王献之进了我的屋子后,居然砰地一声就关上门,把他的仆人也关在外面了。
看他一步步朝我走来,我本能地后退,一直到后背碰到了床沿,我才紧张地问:“你要干什么?”
“你说我要干什么?”他笑得好不暧昧。
“我告诉你哦,你要是敢动歪脑筋,我绝不饶恕你。”
“那你说说看,我动什么歪脑筋了?又或者,我换一种问法,我想了什么就是动歪脑筋了?”
“鬼才知道你想了什么!”我心慌意乱地冲他喊。
“你不知道,怎么又说我动歪脑筋了呢?我看,是你动了歪脑筋吧,所以你就以你的色女之心度我这正人君子之腹。”
太过分了!
急怒攻心之下,我顺手抓起床头的一样东西就朝他扔过去。
在扔出去的那一瞬间,我才意识到我刚刚扔了什么。天那!我猛地捂住脸,我不要活了。
他一把接住那个东西,只看了一眼就欣喜若狂地说:“哇,原来你这么爱我,把我素日写的字偷偷拿回来藏着,还订成册子放在枕头边。”
噢,让我死了吧。
卷三 碧云深 (69) 似梦非梦
他发现我收藏他平时写过的字纸,的确是一件很窘的一个人的字,跟喜欢一个人,不能直接划等号吧?
想到这里,我努力用最平静的声音说是看你的字写得好,想拿回来慢慢欣赏、揣摩,我没别的意思。”
也就是,我不是爱上了你,只是喜欢你的字,仅此而已。
但我忘了大少爷的人品有多恶劣,他是不可能顾及到一个姑娘的颜面,顺势给我台阶下的。我越慌,他越兴奋,逗起我来也就越带劲。
故而,听我这样说,他立刻乐不可支地接住话头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请问,如果不是事实,你为什么要掩饰?如果不是想掩饰,你为什么要解释?”
这是什么烂逻辑啊,听起来还怪押韵的。
看他平时口才不咋地,这会儿怎么特别能说了?
我又有点急了,朝他喊:“我哪里解释了?我这是在陈述事实!”
“那好”,他笑得像刚刚偷吃了一只大肥鸡的狐狸,“请问桃叶同学,你把我写的字放在枕畔,这是不是事实?”
“这……”,我心慌意乱地一边比划一边说:“我就是顺手那样一放。有时候可能放在桌子上,有时候放在灶上,有时候放在床上。”
这的确是事实,他的字,我是经常拿着看的。只是,这样一解释,为什么我觉得自己越发像此地无银,欲盖弥彰了?
因为,照常理,要看帖也应该是看名家字帖,谁会拿同学的字帖当范本啊?名家字帖我不是不看,但我看得最多的,真的还是我自制的他的“字帖”。
他的字总能给我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在父母双亡、妹妹尚小无法交流的孤寂日子里,他的字帖给了我许多安慰。
果然解释就是掩饰,我的话让他更得意了:“哈哈哈,也就是说,你随时随地都在看我的字帖?”
我满脸通红,低下头不吭声了,可不就是?
他笑得惬意极了,也满足极了:“你真的这么喜欢我的字?”
“嗯”,这点我无法否认。他的书法,在他这个年龄段,已经可以独步天下了。
“那,我写的哪些字你认为写得比较好,哪些字又还需要改进呢?”
人品欠佳的大少偶尔也会有良心发现的时候。见我如此窘迫,他终于善解人意了一回,不再取笑我,而是在桌旁坐了下来,摆出了一副要和我探讨书法的架势。
难得他肯放我一马,我当然赶紧找地方坐下了。不过不是和他坐在一起,而是把椅子搬得远远的。
他好笑地看着我搬椅子的动作,“你坐那么远干嘛?放心,我是正人君子,绝不会搞突然袭击的。”
我忙说:“不是啦,是一片好心呢,你别想多了。”
他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说:“我不怕。我身体这么棒,怎么可能被你传染。”
这下轮到我取笑他了:“你身体很棒吗?那怎么在船上吹了一夜风,你就病了?还病得那么重,差点连小命都送掉。”
男人,大概很忌讳别人说他身体不棒吧。他立刻着急地解释:“那天晚上船上那么冷,我垫的盖的都那么薄,硬生生地给冻了一夜。你还说呢,要不是把床让给了你,我会挨冻吗?早知道今日会被你笑,我那天就该爬到你床上去……”
说到这里,他猛地打住,然后不自然地看了我一眼,低下了头。我也低下了头。
沉默了好一会儿后,我才找出话来问他:“你小时候得过伤寒吗?”
他说:“好像得过了,所以你不用担心会传染给我啦。”
我疑惑地问:“感染伤寒也跟出天花一样,得过一次就不会再得了吗?”
这一点他也不确定了,想了想说:“这个,好像应该是吧。”
我马上说:“你看,你只是‘好像应该’,也不能肯定一定不传染的,所以,我们还是小心为妙。”
他却轻轻嘀咕了一句:“我又不介意被你传染。”
“我介意!”我马上冲口道。
他看着我
笑得非常甜蜜:“我可以把你这句话理解为你心疼我我又生病,对吗?”
我斜了他一眼:“废话,谁我都一样不忍的,不光你。”
某些人,就不能给他一点好脸色,否则他立刻就得寸进尺,顺杆子猛爬了。
他的脸瞬间戏剧性地垮了下来:“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哄哄我啊,我才大病了一场。刚刚能起床,就专门坐船过江来看你,你就算看在我专程跑来的份上也该对我好点吧。”
耶,好委屈噢。想不到一惯又凶又酷的大少爷居然跟我撒起娇了,这可稀罕得紧。
不过他能过江来看我,也的确让我感动。于是我安慰道:“好好好,我等会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
我算是明白了,大少爷平日在人前拽得二五八万的,私底下,却可以黏腻得要死,活脱脱跟换了一个人一样。同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种面貌呢?
这时,我突然想到了桓济,他的行为也同样让我大感意外。可见,人本来就是有多面性的。
这时,只见王献之抚着桃心砚,感概地说:“书法这东西,真的要拳不离口曲不离手。这次我病了这么久,手感就差了很多。刚才题写那个‘文房五宝‘的时候,要不是你正好站在我面前,我都不敢下笔了。”
“少贫嘴”,我笑嗔道。
不过呢,被大少爷拍马屁的滋味还是很受用的。
说到书法,我立刻想到了一件事,于是问他:“你生病期间,卫夫人在筹办一个书法比赛,你听他们三个说过了的吧,你对此有什么想法?”
他笑道:“我当然是热心支持了。这个书法赛可是为了你举办的,用桓济的话说,是为了给你的才女选拔赛铺路的。”
听到桓济这两个字,我沉吟了一下,但现在我还不想跟他说。也许,永远都不会说。
但才女选拔赛的事情我不想瞒他,曾经我还有过一点点怀疑他,虽然他的嫌疑不是很大。
我把卫夫人给我衣料首饰的事原原本本地给他讲了一遍,一边说一边观察他的表情变化。这一观察,让我更加肯定了原先的想法:这事,真的与他无关。
他也赶紧申明:“不是我,我一直卧病在床,就算我想帮也帮不了。”
那会是谁呢?我当然首当其冲地猜到了六殿下头上。
王献之却马上摇头说:“也不可能是他。”
“为什么?”如果不是他,我就真的想不起其他人选了。
“因为他母妃病了,据说已病入膏肓,现在只是在拖日子而已。”
难怪最近一直都没见到那对变态兄妹了,我抄写的经书也没人来拿。原来是他们的母妃病危了。
我问他:“如果他们的母妃真的不在了的话,他们以后是不是就没有那么猖狂了?”
没有了母妃撑腰,兄妹俩多少要收敛点吧。
“不会的。而且,这件事对他们说不定是好事。”
“还是好事?这又是为什么?”我不解了。
王献之给我解释道:“六殿下的母妃死了,他没有了亲娘,皇后心里的天平就会偏向他这边,他被立为太子的可能性就比另一个有亲娘的皇子大多了。”
我听懂了他的意思。如果六殿下有亲娘,将来他登基后,自然封自己的母妃和现今的皇后为并列皇太后。那以后,后宫就是那个亲娘皇太后的天下了。皇后不过占个皇太后虚名,她作为跳板的使命也已完成,新皇帝还用得着趋奉她吗?
我的心又提了起来,原来他并没有消失,只是暂时顾不上骚扰我而已。
王献之也看出了我的担忧,轻轻地问:“你怕他吗?”
我点头。我是真的怕。
“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他走过来抱住我,姿势就跟我梦中的一模一样。
有些梦,比真实的更像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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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碧云深 (70)朝露初晞
休了十天后,终于可以去上工了。
早上起来,对着菱花镜,仔细端详自己的容颜。病了一场,前几天只是昏睡,几乎不吃东西,后来也只吃稀饭咸菜。故而的确清减了不少,下巴越发尖了。
虽说女人秀气点好看,但我这个样子,似乎又太瘦了,所谓过犹不及。看来,以后还要努力加餐,把身体养好。
就算不为了美,也要尽可能让自己健康一点,不然,叫桃根以后依靠谁?
唯一让我觉得庆幸的是,我的头发并没有掉很多。当然这主要还是由于我的头发本来就属于很多很厚的那种,病中掉了一些,现在看起来反而厚薄适中了。
小时候娘给我梳头,总爱自吹自擂:“我女儿就跟我一样,有一头世上最好的头发,又黑又光滑,又多又浓密,梳什么发髻都好看。”
我总是打趣她:“娘,你到底是夸自己还是夸女儿啊,世上最好的只有一个,不可能我们俩都是最好的吧。”
娘就笑着说:“我们母女俩并列第一,不行啊。”
要是爹坐在旁边,准会马上恭维一句:“行行行,当然行。我的娘子和女儿,本来就是世上最美的两个。”
末了,还会文绉绉地吟上两句诗:“绿云委地无人绾,素面朝天我自怜。
娘自从嫁给爹后,就被爹强行收为入室弟子,每天手把手地教她读书写字念诗。多年熏染下来,肚子里也算有一、两滴墨水了。当时就从镜子里笑看着爹说:“你是不是希望我也念,“宿昔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他们的目光于是在镜中呈胶着状,镜里镜外简直火花四溅。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跳起来跑掉,一边跑一边嚷着:“太过分了,也不知道清场。”
记得以前还曾有人深为我娘叹惋,说她如此美貌,却只嫁得一个酸儒,一辈子跟他挨穷。可是我眼中所见,父母却恩爱了一生,家里虽不富裕,但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
即使在清贫的日子里,娘也一直很注意保养,记得那时候家里曾经养过一只小山羊,娘每天早上起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先一天搁在窗台上的羊奶拿进来,用羊奶皮敷面。敷面之前会燃上一只香,香点完了,才揭下羊奶皮。
由于保养得当,她的皮肤一直都特别好。
对一头秀发,她也很是爱惜。每次听到了有什么护发秘方,都会想办法调制出来,先在自己头上试用。如果效果真的很好的的话,再拿来给我用上。
关于美貌,娘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不负上苍,不负爹娘。
意思就是,美貌是老天爷和爹娘给的恩典,要好好珍惜才对。
娘死后,我把齐膝的长发剪下一截,放在娘怀里随她入土为安了。剩下的,也还够挽成任何时兴发髻。可惜我辜负了娘的教诲,梳妆打扮总是马马虎虎的。因为我比较忙,早上又赶时间,故而一般只是随手梳成最简单的发式。
再有就是,我的观念也跟娘的不一样。我始终不认为“三分人才七分打扮”是普适真理。这一条鼓励女人卖力修饰的俗语只适合那些不多不少,刚好有两、三分“人才”的女人。真正的美人是浑然天成的,不需要修饰,真正的丑女也最好本分朴实点,越打扮,只会越扎眼。
但现在,回想起娘的话,我汗颜了。我虽然在人前自谦,其实暗地里,还是当自己是真正的美女的。可是现在对镜一看,只不过一场病,就让我消瘦憔悴,容色一下子减了三分。要是再不打扮,那还能看吗?这个样子还去参加变相美女大赛的才女选拔赛,这是丢死人了。
有了这个自觉,我第一次仔细梳妆,认真地打点自己。我猜,我迟到了卫夫人还不会怎么生气,我若把自己弄得不像样子她才会气急败坏。她可是接受了别人的嘱托要把我捧成才女榜上的明星的。
一切都弄好后,我在镜前再次打量自己。嗯,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打扮跟不打扮是完全不同的。
我对着镜子问自己:我算是美人吗?
这个问题不问还好,真正自诘起来,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无法回答。人,总是很难客观地评价自己的长相,无法给自己打分。我见过一些明明很美的女孩很不自信,也见过明明长得歪瓜裂枣的,却自我感觉良好。或者,我就是后面的那一种也说不定。
反正,以后谨遵娘的教诲:不负上苍,不负爹娘。每天都好好地梳妆打扮,至于到底美不美,就不用去穷诘了。美也罢,不美也罢,尽力了,就行了。
出门前,回头看了一眼胡大娘的屋子,本来想狠狠心走过去的。可终究还是没能忍住,往前走了几步,又调转头走了过去。
还没进屋,胡大娘已经抱着桃根走了出来。
我立刻站住不再靠前,只是远远地看着桃根。桃根一看到我,立刻绽开了一朵可爱的笑靥。
我的眼眶微微湿润了,轻轻喊了一声:“妹妹”,然后,鼻子一酸,居然泣不成声。
才十天而已,中途胡大娘还抱她过去站在门口让我远远地看了几眼。可是如今再见到了,竟像经历了一番生离死别。
妹妹一边笑一边朝我伸出小手,我大惊道:“大娘,她这是要我抱吗?她什么时候会伸手的?”
胡大娘说:“就是刚刚啊。可能太久没看到你了,她突然就学会伸手了,本来是一直都不会的。”
我无言地抹着泪。
胡大娘朝我走过来说:“那你抱抱她嘛,没关系的,你的病已经好了,不会传染的。”
我笑着后退,口里劝阻道:“还是不要了,你快抱她进屋去吧。小心驶得万年船,我十天都忍了,就再多忍两天。妹妹还太小了,抵抗力差,比大人更容易传染上。”
胡大娘见我后退,只得站住了。
我跟胡大娘道辛苦,然后问她:“怎么今日这么早就都起来了呢?“
胡大娘说:“这些天都是这样啊,小丫头好久没看见你了,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也有感应,一直不大安稳。每天晚上很晚才睡,早上又很早就吵着要起来。”
我很是过意不去地说:“这段时间我生病,把你们家都闹得人仰马翻的,桃根现在都快成你家的丫头了。”
胡大娘笑呵呵地说:“我喜欢这样啊,我一辈子没生到一个女儿,一直很遗憾。现在有你和桃根,我不知道多高兴了。”
胡大娘是个聪明人,她大概也看出,我跟胡二哥之间是不可能有戏了。所以她现在这样说,给我的感觉,就是在自己转口风,找退路,好到时候有台阶下。
又是感激又是愧疚,让我差点冲口而出:“那不如,我和桃根就认您做干娘吧?”
话到口边,还好即时打住了。
这样说,一来,怕胡二哥心里有想法,以为王献之一跑来看我,我就急忙撇清跟他的关系。二来,我对认干娘之类的素来没好感,也不知道为什么。
告别了妹妹和胡大娘,往码头走去。一路上,居然有好多人跟我打招呼。越接近码头,打招呼的人越多,个个都笑眯眯地说:“桃叶姑娘,好久不见了。
有知情的就会替我解释:“桃叶姑娘病了,这些日子一直在家养病呢。”
大家就立刻问是什么病,关心、慰问声不绝于耳。
我简直受宠若惊了:什么时候我变成社会知名人士了?几天没出门,好象全城的人都知道,都来表示关心慰问。
最夸张的还是上船的时候,我一出现,船舱里的人立刻跑了出来,无数双手伸向我。最后,还是船老大老梅站出来说:“大家让开点,都堵在这里,桃叶姑娘怎么上来呢?”
人群立刻后涌,然后又随着我一起涌进船舱归座。
还没坐稳,就有人向我传达最新情报:“桃叶姑娘,你知道吗?你现在第五了耶。”
不是吧,病了十天,面都没露,我的名次反而上升了一位?
另一个人负责具体解说:“不过和第六的司徒文英姑娘咬得很紧,名次也不断调换,一会儿你第五一会儿她第五。”
“既然我和司徒文英都上去了,那前面是谁掉下榜了呢?”我纳闷地问。
“原来桃叶姑娘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前面的家小姐退出比赛了啊。”
退出比赛就退出比赛吧,可为什么这些人说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个个都是一脸怪物像,挤眉弄眼的,好像兴奋得不行?
我突然一阵发寒。糟了,不会伤寒病还没好彻底,这会儿又复发了吧?
卷三 碧云深 (71)乡里大叔看才女选拔赛
地听到小姐突然退出比赛,而众人一副奇怪的表情地问:“这又是为什么呢?她好像还是第三名啊,好端端的,为什么退出了?
他们七嘴八舌地告诉我,原来是有人发挥了伟大的扒粪精神,把小姐去年被未婚夫家退婚的事也给扒了出来。而退婚的理由更劲爆了,据说是因为品行不端,被未婚夫当场抓了个现行。
好嘛,这样的内幕一爆出来,全城哗然。家小姐只好仓皇鞠躬谢幕,夹着尾巴灰溜溜地不知道遁到哪儿去了。据说,现在连府里都已经见不到她的影踪。
可怜的小姐,已经很倒霉地被未婚夫退婚了,本指望借着才女选拔赛增加一点身价。这下好啦,名声算是彻底完了,以后至少在京城是难嫁了。
我听了暗自心惊。看来这才女大赛就是个是非窝。榜上的都想撬掉自己前面的,榜下的又想撬掉榜上的好自己爬上去,围观的则竖起耳朵到处打听所谓的“内幕”。如此一来,各种“内幕”消息就满天飞了,虚虚实实,真假难辨。一个女孩,一旦参加了这种比赛,从此日子就别想安宁了,什么隐私都会被挖出来。
不过像小姐这样被人退婚的事,因为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他家也没法辩,只好选择退出了事,不然小姐受到的伤害会更大。
联系到我自己,如今我也有很劲爆的内幕了。和王献之在船上共度一夜的事,如果被人扒出来,照样会轰动全城的。到那时候,我的名誉也完了。
我都吃惊为什么到现在我还能在榜上,那件事还没被人扒出来。相比起来,我又比小姐这样的世家小姐更扎眼,更让人气不顺了。
我不过贫女一枚,职业是丫环,家业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也就是,穷无立锥之地。要说才呢,也不过认得几个字,背得几首诗。如果这样也算才女的话,那恐怕世上的“才女”比河里游的“财鱼”还多了。
我已经够不自信了,偏偏还有人神秘兮兮、眉飞色舞,一副他掌握了独家新闻、绝密消息的样子告诉我:“家三小姐也决定参赛了呢。”
说完,怕人不信,还补充了一句:“消息绝对可靠,是府的下人传出来的。”
我一惊,忙问:“是道茂小姐吗?”
“好像是吧。反正就是府的三小姐,至于人家姑娘的闺名,我也没好意思问。”那人抓着头嘿嘿笑着说。
这时有人提出质疑:“比赛都进行这么久了,榜都打了半个月了,还能报名参赛吗?”
立刻有热心人出来对他进行扫盲了:“初赛打榜的截止日期是一个月。只要在一个月之内报名,哪怕你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都可以的。”
这时我插了一句嘴说:“小姐现在才报名参赛,不是很吃亏吗?别人都上榜半个月了呀。”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是多少票,生病前就有六百多票了的,现在只会更多。小姐在别人已经跑了一半后才开始起步赛跑,一开始就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
我这样一说,一堆人看着我摇头,意思是“你好天真!”
他们告诉我:“这你就不用替她操心了。她那样的出身,自然有许多人为她做事,拉票的人很快就会满城都是。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不信过几天你再看,她肯定排到你前面去了,把你再变成第六名。”
我笑了笑,无所谓地说:“第六名就第六名啊,我一个平民女子,能在才女榜上占到第六的位子,已经很意外,很荣幸了。”
“你怎么能这样想?”一个姑娘激动地说:“你是代表我们平民去参赛的!历来都是贵族小姐占据才女榜,平民女子进前二十都难。你如今进了前十,有机会进皇宫去觐见皇后,接受皇后的亲自遴选了,这是多大的荣誉啊,你一定要顶住哦!”
“一定要顶住!”
“一定要顶住!”
“嗯嗯嗯,我顶住。”
在如此之多的“顶住”声中,我只能“顶住”。可是众位乡亲,请问我拿什么顶住?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而他们,在鼓励我一番后,又开始谈论起了才女榜上的其他女子。
我正想闭上眼睛养养神,一位坐在我旁边的乡里大叔突然调转头,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姑娘,听说你父母双亡了我才跟你说这个的。你一个好好的姑娘家,只该在家里做做女红,等着嫁人。参加那个什么才女选拔赛,整天被人评头论足的,多丢人那。”
他是一副长辈的模样低声“教育”我的,但由于我是众人关注的焦点,谁跟我说了什么,大家都会注意听的。这下好啦,大叔犯了众怒了。
他的话音还未落,已经有无数鄙视的目光扫了过来。
拜托,这也太乡气吧。盘上还敢质疑人家的审美趣味,那不是找抽吗?
立刻有几个人面色不善地跳出来说:“老乡,这里不是您那山旮旯里,这里是京城,京城,知道不?这才女选拔赛可是京城三年才轮到一次的盛事,选出来的都是众望所归的美女兼才女。您老那老黄历,还是留着回家再翻吧,在城里千万别再翻,那才真的丢死人呢。”
乡里大叔愕然,又有人对他说:“等最后决赛的时候你再来京城看看,那时候你就知道才女选拔赛有多大的影响力了。最后决赛的那天,街上的店铺都会关门的,大家全都涌到通向皇宫的各个路口,好等着听最新消息。那一天,禁军会全部出动来维护秩序,确保皇宫的安全,免得有人趁机闹事。”
偏偏乡里大叔也是个死不知悔改的倔人,竟然还面红耳赤地争:“我一开口你们就说我乡气,可我真的觉得,女孩子还是本本分分呆在家里不要抛头路面的好。参加什么才女大赛啊,闺名天天挂在上面任人看,还每天被人议论来议论去,一个姑娘家这样,以后还有哪个男人要啊。”
说到这里,回头看了我一眼,还补了一句:“姑娘,我不是说你哦。”
这下,众人的目光不只是鄙视了,还有气愤。尤其是那些维护我的人,立刻朝“老乡”开炮:“真是老古董,没见过世面的,大惊小怪!”
“一个字,乡!”
“两个字,乡气!”
“三个字,乡巴佬!”
“四个字,实在是乡!”
乡里大叔彻底呆掉了,不明白自己哪里错了。他明明是一片好心才劝我的呀。
一个文弱书生模样的人看我被乡里大叔说得满脸尴尬,很是怜惜,居然站起来说:“这位乡里大叔,我读了半辈子圣贤书了,虽然子曾经曰过,君子当口不道人过,可我今天还是忍不住要说你,你的思想真的太陈旧,太落伍了。你还不算很老啊,还只是大叔级别的,你要多学习新知识,多接受新思想,不要固步自封,要与时具进,你明白吗?”
说完,摇头叹息道:“乡也哉,乡也哉,何其太乡!”
众人纷纷跟进,“乡也哉,乡也哉。”
一时,船舱里,“乡”气四溢。
乡里大叔在众人一致的鄙视下,终于惭愧地低下头,在船舱一角缩成一团,不敢再吭一声。
卷三 碧云深 (72)心结也好,情劫也好
船的时候,左看右看,都没有看到神仙姑姑的影子。▋
我心里一动,突然想到了什么。于是回头问船老大:“梅大叔,以前那位总是接送我上下船的姑姑,在我生病的这段时间,你有看到过她吗?”
老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这个没注意耶,好像没看到。”
如果这段时间她没出现的话,指派她来的那个嫌疑人,就依旧可以指向吴王六殿下。
这人的行事方式诡异,不可以常理来推断。而且,在我认识的人中,他也是最有财力势力,可以从背后操纵才女大赛的人。
一想到神仙姑姑可能是六殿下的人,我就很气闷,也很遗憾。几次相处下来,我还挺喜欢那位热情幽默的神仙姑姑呢。
“神仙姑姑”没见到,倒是见到了“神仙哥哥”。
刚走下大堤,就看见了伫立在路旁假装看着远方风景的王献之。
既然人家在看风景,那我就不打扰了。我也假装只见风景不见人,若无其事地从他身边走过去。
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手被拉住了。一个不满地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喂,你搞什么,才分开了一天,就连我都不认识了?”
我笑着站住道:“搅,所以假装没看见我。我是最知趣的丫头了,当然会努力配合少爷嘛。”
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本少爷好好的觉不睡,一大清早跑来等姑娘?对不起,这么大牌的姑娘还没出生呢。”
说出这样的大话来,也不怕现打了自己的嘴。不是在等本姑娘,请问你站在这儿干嘛来了?难道一大早跑来看河上风光吗?
不过我也不会当面揭穿他,免得大少爷的面子不好看。我只是继续打趣道:“那不见得啊,一大早等在河堤下跟姑娘约会的事古已有之,比比皆是。比如像,‘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蹰。’多有意境啊。还别说,七少爷刚刚站在这里,就给了我这种‘搔首踟蹰’的感觉。请问少爷,是爱谁而不见呢?”
话一问出口,我立刻就咬住了自己的嘴唇。看来玩笑是不能乱开的,开着开着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果然,他立刻笑得无比魅惑地问:“真的要我说吗?”
“呃”,事到如今,我也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我是想说,少爷这么一大早跑出来,小心着凉了。少爷的病才刚好,这河边风又大。”
这么体贴的话,应该可以转移他的注意力,把那个不该问的白痴问题给糊弄过去了吧。
“少给我打岔。我是在问你,你真的要我回答吗?‘爱谁而不见’,这个问题如果你到现在还没有答案的话,我可以立刻告诉你。”
唉,他啥时候是好糊弄的人了?抓住了我的小辫子,当然不会放过。
“你别那么咄咄逼人好不好?”我很哀怨地看了他一眼。
是真的哀怨,不是装的。跟一个又霸道又直肠子的人打交道,有时候真的好别扭。跟他讲道理不中,跟他凶也不行,到头来,好像只有恳求一途了。
看来,大少爷也不是完全不懂怜香惜玉的。听我这样说,他的语气明显地放柔了:“好好好,不逼你。”
可惜,我才稍稍缓了一口气,他又追加了一句:“等你想告诉我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哦。”
“嗯嗯”,我胡乱点头。这种话,没哪个女孩会主动告诉一个男人吧。
走了几步,他突然转头问我:“你真的觉得,“俟我於城隅”,意境很美吗?”
“是啊。两个人,相约着在城角僻静处见面,然后一起沿着高高的城墙漫步,边走边聊,难道你不觉得,这样很安静,很美好?”
“的确是!”,他两眼放光,做憧憬感动状,然后低头看着我说:“那我中午下学后在城墙脚下等你,我们去约会,好不好?”
“好啊。”我笑眯眯地说。
“真的?”他开玩笑似地约,没想到我居然会同意,故而惊喜之情溢于言表。
样,我都有点不忍心说出那句话了,但不说也得说:啦。”
他好像没听明白我的意思:“你说什么?”
我陪着笑,不好意思地说:“我中午要去文具店打工,没时间约会。”
他听了,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你不要命了!病才刚刚好,在书塾里要做事,要听课,中午统共才那么一点儿休息时间,你还去打工,你还嫌你不够累呀。不行,以后不许去了。”
我忙说:“那怎么行?你当打工是过家家啊,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这次我已经请了十天病假了,现在好容易病好了,又无故辞工,而且事先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像这个样子,我以后也别想找事做了,因为,再也没人肯请我了。”
“那正好,以后就不打工了。”他一副正中下怀的表情。
我急了:“不打工我和妹妹吃什么?你以为我是你呀,家里什么都有,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我知道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是我这样的人,家里基本上总是处在等米下锅状态。别人还可以说“坐吃山空”,我的山本来就是空的,根本没有可以坐吃的。
他脱口而出了一句话:“我养你!”
这也是我意料中的一句话。
说实话,这句话他不说,我会很难过。因为,这就说明他对我只是虚情假意,根本没考虑到我的现实处境,也没打算照顾我。他要养我是件很容易的事,可以说,举手之劳。甚至他都不用举手,只要动动口,交代他的某位管家某位佣人安排一下就行了。
我要的,只是他的一句话。只是他肯照顾我的一颗心。
于是我很满足地笑了:“谢谢你,有你这句话就够了。哪怕在你心里,养活一个女人根本不算什么,我还是非常感激。”
有些话我没有问出来:“那我算你的什么呢?你的小妾,还是你的外室?”
这话问出来没有意义,徒然伤害了两个人的感情。
我和他,家世背景相差这么大。他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家族的贵公子,我则来自社会最底层。一个丫环与豪门少爷,我们之间只要一涉及到情感的最终归属问题,就不得不面对最冷酷的现实:我们俩,今生要想比翼双飞,是非常难的,说得再透彻点,是不可能的。
我不愿为妾,他不能娶我为妻,我们之间的结,是死结。这一辈子,很难打开,除非出现奇迹。
所以,我宁愿回避。一生很短,青春更短,我只要现在和他在一起,做朋友也好,同窗也好,似是而非的爱人也好。
只要在一起,怎样都好。不去想结果,就不会有痛。
突然想到我们相遇的第一天他曾经说过的话:“做我的小妾都是抬举你了。你出去问问,想做我王献之小妾的人有多少,从这里可以一直排到长江里去了。”
这会儿他说要养我,哪怕只是要我做他没有名分的女人,真的不是委屈我,更不是侮辱我,而是抬举我。以我们俩的家世来看,我能做他的小妾,真的会让许多女孩——包括许多本身出身很好的女孩——又羡又妒。
想开了,心里就释然了,我朝他感激地一笑说:“谢谢你,我知道你是一番好意。我也知道你这样说的确是出自真诚,是真的想帮我,而且你也的确有这个能力。我不是不知感恩,只是我没法过那样的日子。我情愿辛苦一点,自己打工养活自己,这样我才活得坦然,活得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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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大的鸿沟,太远的距离,不过,也是一种过法。
有时候,放过自己,才能天宽地阔。
而那等在岁月深处的缘,那条隐约的红丝线,又将怎样地缠绕,怎样地千回百转?
请静静伫立,看霞飞云卷。再回首时,那人正斜倚窗前,笑语嫣然。
卷三 碧云深 (73)优势劣势论
着走着,王献之突然拐向一条小路。我不解地问:I这里走呢?”
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非要走小路,是不是怕别人看见我们俩在一起了,又拿去当话柄?
可是我和王家的七少爷在一起,应该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吧。而且,只要不涉及到什么不堪之举,我和他交往,甚至是可以给我加分的。
一个平民出生的女孩,能得到尊贵如七公子的赏识,这会在无形中提高这个女孩的身价,打响她的知名度。
我能在才女榜上高居不下,除了幕后推手的功劳外,我和王献之的关系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平民女子结交豪门公子,这本身就带有传奇色彩,会引起人们对这个女孩的极大兴趣。男人们会因此给我投票,因为他们会在想象中把我当成大美女;女人们会给我投票,奇#書*網收集整理因为我达成了她们心中的隐秘愿望。
所以,如果从有利于大赛的角度讲,我还应该和他一起走大路——虽然这样的招摇并非我所愿,但既然选择了参赛,就要本着游戏精神,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
既然不可能是这个原因,那又是为什么呢?
他一开始只是看着我笑而不答,问多了,才咕哝了一句:“你今天很美。”
我今天很美?好吧。但这是我们大路不走走小路地理由吗?
不过被人称美对女孩子来说永远都是最动听的。看来,我今天早上出门前的精心打扮还是奏效的。
我决定向大少爷学习,有杆子就赶紧顺着爬:“我天天都很美好不好?岂止今天。”说到这里,还得意地向他眨了眨眼。
跟他在一起的最大的好处,就是脸皮会越练越厚。
他笑得扭过头去:“女孩子,还是谦虚一点比较好。别人说你美,是夸奖你,你应该说。哪里哪里,我不美,你才美。”
“哦,我明白了,你夸别人美,其实是希望别人夸你美。亏你刚刚还教我谦虚呢。你这样又算什么?分明就是变相的自夸。”
“我还需要自夸吗?”他不服气地一瞪眼:“我本来就是著名的美男子了。你看看我,是不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
万里长城不会永不倒,孟姜女哭地时候会倒,王献之晒羽毛的时候也会倒。
“嗯嗯嗯”,我还是拼命点着头说:“果然颠倒众生!人见人爱,鸟见鸟摔。幸亏你是个男的,不然你也来参加才女大赛的话,我们这些人还有戏唱吗?”
两人戏谑一番后,他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说:“我说真的。你今天真的很美。”
多谢了。
能得到他地肯定,是最快乐的事。我一向就认为。“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不正确,应该是“女为己悦者容”才对。所以诗经中的女子。才会在丈夫远去后,懒于梳洗,弄得“首如飞蓬”。不是世间再也没有能欣赏她的美的男子,而是她爱的人已不在身边。
想到这里,我抬头看着他,由衷地说:“谢谢你的夸奖。”
得到千万人瞩目的才女大赛的名次不算什么,那些人对我美丑的评价对我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得到他地称赞,才是我平凡人生中最大的亮点。最大地喜悦。
不过呢,他的理由也委实站不住脚。我好笑地说:“你地理由很奇怪呢。既然美。那不是正应该走大路给人观赏吗?难道打扮得丑丑的才要走大路啊。”
他蛮横地说了一句:“就是不给他们观赏,你是我的!”
好吧,不给就不给,他的就他的。不跟大少爷争执是我身为丫环的本分。
可是这还没完,他又变本加厉地提出:“还是不要去那个文具店打工了,天天站在那里给别人看,我亏都亏死了。”
见我只是笑着不肯松口,他眉头一皱,似乎计上心来,语重心长地说:“你现在既然参选才女,那才女榜上可都是有家世有来头的小姐。你的先天条件本来就处于劣势了。现在你在书塾打杂还只是在室内,可你在文具店打工就是完全是抛头露面了。我怕这会成为那些一心想把你拉下榜地人的一个借口。”
这倒也还是个理。
我点头道:“这点我也考虑过地。但参加这个选拔赛,本来就不是我自己的意思,我没报名,后来也没为之付出过任何努力。包括那些得票,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所以,一开始我完全是无所谓的,上榜也好,下榜也好,我好像在看别人演戏,只不过那个人顶着我的名头而已。”那时候在我眼里,榜上的我,和现实的我,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
听到这里他惊讶地问:“你刚刚说什么?这个比赛你不是自己报的名?”
“是啊,我事先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码事,是上榜之后别人告诉我,我才知道的。”
还记得当时跑去看自己名字的时候,完全带着一种看稀奇看热闹的心理。
在这次才女选拔赛中,心态最平和的应该就是我吧。反正,我上榜是意外,下榜是常态。
他沉吟了好一会后说:“你连名都没报还能上榜,那这事就很值得推敲了。因为,才女大赛有一个规定,就是一定要本人去报名的。”
“恩,我也听说了。但我真的没去。.”
“所以”,他强调说,“这个能把你弄到榜上去的人,就非常不简单了。你有一个这么强大的幕后支持者,最后说不定能爬到榜首呢。”
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不可能,要是那样就太离谱了。现在榜位就别提了,马上
位更厉害的选手就要参与进来,而且这个人,还是跟关系的。”
“谁?”
“你的亲亲表姐道茂小姐。”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虽然这种想法纯属天花乱坠,但一旦想起来,就会止不住一直想下去。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就真的太好玩了。
假如——我是说假如——比赛的最后结果,小姐的名次反而在我之后,那献之同学将如何在我们两个人之间取舍呢?娶优胜者为妾,娶落败者为妻?这样,家庭关系会变得很微妙哦。
当然这个一切都只是假设,其中有两个不可能:我不可能胜过小姐,我也不可能和她一起嫁给王献之。
献之同学这辈子尽享齐人之福是肯定的了,但其中不会有我。
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一个人的福却是另一个的灾劫?如果真的知心,为什么不能感同身受?如果能置对方的痛苦于不顾,那爱又何从谈起?
我不敢再深究下去。一旦对爱本身产生怀疑,人生的乐趣就会荡然无存。
人,还是糊涂点好啊。所以,神秘人要我参赛就参赛,王献之要和我交往就交往,我只要坚守住自己的底线,其余的,不随波逐流,又能如何?
在强大的现实面前。我很渺小,其他地人,也一样渺小。
见我半天低头不语,他问:“你又在琢磨什么?”
“没有”,我本能地否认。琢磨这些真的没有意义,倒是刚刚船上那些人的话值得我深思。
想着想着,我突然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对于现状,我并非完全无能为力的。所谓的劣势。也可以转变为优势。
于是我也把船上那些人,尤其是那个女孩的话讲给他听。然后说:“你看,我是才女榜上唯一的平民,就如你所说,这是我最大地劣势,很容易就遭人鄙夷。遭人攻击。但世间事,总是有两面的,最大的劣势,好好经营,也可以变成最大的优势。”
他含笑看着我,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他不言不语,静静微笑的时候真地很迷人。
等等,我又想到哪儿去了?
我忙收摄心神,继续说:“‘唯一’本身就是很吸引眼球的东西。就比如说现在,我估计我就是才女榜上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因为我是平民!平民这个身份是我的烙印。我抹杀不掉的,我越想遮掩。越给了对手以可趁之机。不如我索性把这个‘污点’作为我的看点和亮点打出来。我索性大张旗鼓地宣布,我是平民之女。我代表平民参赛。这样,就算失去了贵族的支持,但得到了所有平民的支持。平民,才是社会的底座,才是数量最多的那一群种啊。”
王献之站住了,轻轻感叹了一句:“你现在有点让我刮目相看地感觉了。”
我笑道:“我也是从船上人的反应中得到这个启发地,他们因为我是平民,是和他们一样的人而支持我、鼓励我。如果我故意遮饰自己地身份。只会伤害他们的感情。而我也并不会因为这样就讨好上流社会的人。你自己正是所谓上流社会中的一份子,你最清楚你们那些同类对努力想甩掉平民身份混进他们队伍里的人有多鄙视。我又何必去讨这个没趣?还得不偿失地失掉最广大的支持。”
他使劲地点了点头。
他当然最清楚上流社会是一个多势利的地方。别说我这么穷。就算我突然掘到了一个宝藏,要被上流社会的人真正接纳,也还需要很多时日。族。否则,再有钱也只是暴发户。
既然他认同了我地观点,我就继续分析道:“就包括我在文具店打工这件事,和可以成为我的一个加分的因素。因为,既然我是代表平民的。那平民看重的是什么,是吃苦耐劳,是勤俭治家。我既然打平民牌,就要真的像平民那样生活和劳作。若打的是平民牌,做派却又在模仿贵族,如此挂羊头卖狗肉,不伦不类的,到最后,哪一方阵营都不接纳我,那我才是真是前不巴村后不着店,变成像六殿下那样的孤家寡人了。”
得了,有些人是千万不能随便提的。一提麻烦就来了。
那个在乌衣巷口踱来踱去一脸焦躁的,可不就是睽违多时的彩珠姐姐?
卷三 碧云深 (74)孝心还是陷阱?
然彩珠在巷口堵着我,那还是不要跟王献之一起走过免得又惹出风波。
看王献之还是径直往前走,我叫住他道:“你在这儿等等,我先去把彩珠打发走。不然她看见我们一起,回去又跟她家公主告状的。”
我大病初愈,实在经不起她们折腾了,能少一事是一事吧。
王献之却不管那些,边走边说:“不怕,她家公主现在暂时还没这份闲心。母妃都快翘辫子了,要是女儿还在闹着争风吃醋,那还是人吗?”
我只得快走两步,拦住他恳求道:“你就听听我的,先在这儿等等好吗?是的,她家公主现在是顾不上,可是她母妃病了也好,死了也好,总有个期限吧,又不是无限期的。等她母妃的事告一段落了,她多的是时间来慢慢跟我们算旧账。就如你说的,他们的母妃死后,她哥哥被皇后接纳、成为皇太子的可能性比以前还大些。如果这样的话,这天下将来就有可能是这兄妹俩的天下。有道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现在还是小心点为妙,不要只顾着逞一时之快,给将来留下无穷的祸患。”
听我这样说,他只得无奈地站住了。看我走了两步后,又在后面交代我:“要是她又借机找茬,你或者回头来找我,或者干脆回书塾去就是了,不用跟她罗嗦。”
“嗯”。我朝他点了点头,心里觉得很温暖。回想几个月以前,我在街上被公主地手下围住殴打时的那种惊惶与无助,竟有恍如隔世之感。
有人关心,有人保护的感觉真好。
走过去跟彩珠道早安,然后深深致歉道:“真是对不起,最近我病了一场,八、九天不能下床。经书还差一点没抄完。不过,再有两天就好了,彩珠姐姐可不可以给我宽限两天?”
彩珠却只是满腹心事,一脸忧虑地看着我,过了半晌才说:“经书的事不急,你什么时候抄好什么时候给我就行了。我今天来。不是为这个,而是……”
看彩珠这样凶悍的女人竟然吞吞吐吐起来,我觉得很意外,也有点好笑,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地问:“而是什么呢?彩珠姐姐尽管说别客气。”
彩珠又犹豫了一会,才嗫嚅道:“你,可不可以去看看我们殿下?他最近很不好,真的不好。”
六殿下很不好?
这也好理解,母妃病危,任谁都不会好的。
不过既然彩珠把这个“不好”特别强调出来。我也只好随口问:“他怎么不好了?天天一日三餐外加宵夜地折磨你们?”
这是很有可能的。那个变态平时“很好”地时候就以虐待身边的女人为乐了,何况现在还“很不好”呢?我都怀疑在彩珠光鲜的衣服底下。早就已经遍体鳞伤了。
彩珠好像对我话语之间的讽刺一点也没在意,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要是这样就好了。问题是他不。他现在不折磨我们了,他折磨他自己。”
我当出了什么事呢,原来是变态又换新花样玩了。这回,他不玩别人了,改玩他自己。
我用嘲弄的口气问:.红的烙铁烙自己?”
我本来是一句戏虐,想不到彩珠竟然点了点头。
我悚然而惊:这人疯了不成?
同时心里也起了一点怜悯。毕竟。他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他母妃地病。不管他本来是怎样的人。孝心是千古同一的。我也是不久前才痛失慈母的人,很能理解失去母亲之际的那种痛彻心扉。
想到这里我轻轻叹息,问彩珠道:“他光折磨自己?有没有说什么呢?”
彩珠一脸疼惜地回答:“他说,都是因为他作恶多端,做了太多坏事,他母妃才这样的,这一切都是他的错。所以他恨自己,只有折磨自己才能求得一点心安。”
我听了,越发恻然了。这样的人,居然也孝心可感。可是,“我去了有什么用呢?”
我和他,不过少少地打了几次交道。而且记忆中,每次见面,不是他打我,就是我想办法整他,我们甚至连交谈都很少。我们不是朋友也不是情人,我去了,他会听我的吗?
彩珠愁眉苦脸地说:“有没有用,我也不知道。我们现在是能想的办法都想到了,都没有用,才来找你地,就死马当成活马医吧。我们殿下已经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了,再这样下去,我们都担心,我们娘娘还没有……殿下先……”
难怪她跑来找我的,事情真地很紧急了。几天几夜不吃不喝,想不到那个变态殿下对自己母亲的感情这样深,难道他想随母亲一起去吗?
但真地要我去见他,我又犹豫了。我怕彩珠只是在夸大其词,甚至从头到尾都是在骗我。我怕她们知道我失去了娘亲,就故意拿孝心来做文章,好让我因感动而答应。
而事实上,那个变态殿下根本就没有变,他依然以折磨别人来缓解自己的情绪压力,搞不好现在他正拿着皮鞭在宫中的某处等着我呢。
想到有这种可能,我浑身泛起了一阵寒意。
于是我很对彩珠说:“这个,你让我想想好吗,我现在还不能作决定。”
进皇宫去见那个魔头,除了自己要好好想想,还要跟王献之商量一下,最好让人派人去宫里打听一下,看六殿下是不是真的如彩珠说的那样了。
谁知彩珠却噗通一声跪倒在我面前说:“算我求求你了,去看看我们殿下吧。你也是刚刚失去了娘亲的人,肯定能体会到我们殿下的痛苦的,是不是?我知道以前都是我们对不起你,求你看在殿下地一片孝心上,进宫去劝劝他吧。”
我忙拉住她的胳膊说:“你有话起来讲。这里是路上,人来人往地。叫别人看见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
不拉还好,一拉她反而哭了起来,哽咽着磕下头去:“求求你,去劝劝我们殿下吧。请相信我,如果不是实在没别的办法了,我不会来打扰你的。”
我尴尬地四处张望。王献之早就在那边探头探脑了,估计就快过来了。再看看周围,还好,幸亏是早上,路上的行人还不多,即使路过的也都是行色匆匆,顶多瞄两眼就走了,还没有围观的。
会起个大早赶路的,都是勤快人。不然,彩珠这么一哭一闹,那还不马上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上了?
彩珠还没起来,王献之已经等不及走了过来。
卷三 碧云深 (75)书法比赛筹备会
着伏地哭泣的彩珠,王献之皱着眉头问:“你这是干
彩珠竟然又朝王献之磕头道:“七少爷,求求您进宫去看看我们公主吧。她最近瘦得很厉害,每天吃不下睡不着,天天伴在娘娘房里哭。如果您能在这个时候去看看她,她会觉得很安慰的。”
我和王献之面面相觑。这个彩珠,见一个拉一个,把我们都拉进宫去干什么?她难道不明白,她家娘娘病危,她的殿下和公主必须要自己熬过这段最痛苦的时期,谁都没法安慰的。
王献之也是和我一样的想法,故而对彩珠说:“我去看她不是不可以,但这又于事何补?她的母妃这样,御医都束手无策,我去了,说两句安慰的话,又有什么用?她该痛的还是要痛,该伤心的还是一样要伤心。”
生老病死本是自然现象,活着的人,除了自己咬紧牙关挺过去,没有其他任何办法。在这种时候,谁都不是谁的救命稻草。更何况,我们和他们,本来就是站在对立立场的人。
王献之说完,拉着我的手就走。彩珠匍匐着抱住他的腿说:“求七少爷和桃叶姑娘进宫一趟吧,我们公主和殿下真的很可怜。”
我们只好又站住了。这个彩珠,对外人那么凶,想不到对她家主子倒是挺忠心的。
王献之不解地问:“你要我进去就算了,还要桃叶进去做什么?”
我把彩珠先前说过的话跟王献之说了一遍,他听了,立刻断然拒绝道:“不行!这个时候,六殿下情绪那么不稳,你怎么能去见他,那不是送羊如虎口吗?”
拉拉扯扯之间,王献之的几个仆人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王献之大喝一声:“你们几个是死人啊,这么久才出来。快点过来把她拉走,再找辆车子送她回宫去。”
几个人应了一声“是”,走过来不由分手拉走了彩珠。彩珠哭得鼻涕眼泪糊了一脸,末了还朝我喊着:“桃叶姑娘今天不答应,我明天还来。在这里不答应,我就晚上多带些人到你家里去。”
得了,乞求不成,又开始威胁了。
既然她又放泼,我也懒得搭理她了,由着她被王家的几个豪奴拖走。
看我一言不发地走进卫府大门,王献之跟在后面担心地说:“要不,你今天晚上就别回去了吧。”
我苦笑道:“不回去,我去哪儿?又去船上住一晚吗?今晚不回去,明晚、后晚也不回去吗?被这些人缠上了,就跟被鬼神缠上了一样,总得想个解决的办法,逃避是没用的。
王献之想了想,拉住我说:“我们今天就不去书塾了,我去给你另外找个地方,你赶紧带着妹妹一起搬过去。免得老跟这些人纠缠不清。你放心,我给你安排的地方绝对隐秘,而且机关重重,守卫森严。”
我噗哧一笑道:“你把我当成重要人质保护起来吗?别傻了,没那么严重的,彩珠不过吓吓我罢了。现在她家主子都自顾不暇了,她一个小宫女,能拿我怎样?”
王献之正色道:“你千万别小看了彩珠,她不是一般的宫女。她是公主所住的锦绣宫的管事之一,在宫里有一定势力的。”
既然是个管事,怎么每次到我这里来跑腿的都是她呢?弄得我还以为她只是个小喽罗。
不过就算这样,我也没打算搬家,更不想搬进王献之所说的那种像关押犯人的地方。现在虽然有点麻烦,但我好歹还可以自由来去。
实在被她们缠不过了,大不了,我进宫就是了。
不过这话我不敢跟王献之说,怕他担心,更怕他非要当我的护花使者,也跟着进宫去。宫里可是还有一只八爪章鱼在等着他去“慰藉”呢。
好不容易说服了王献之暂时不搬家,我们继续往里走.廊,就看见桓济一个人站在书塾前.正大门的方向翘首盼望。看见我们一起出现,他的眼神明显地一黯,但很快就打点起笑容说:“子敬,桃叶,你们的病都好了?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我的心一阵乱跳,一边含糊地回应他一边偷偷打量着王献之。他的表情还是很凝重,大概还沉浸在刚刚彩珠说的事情里吧,没怎么注意桓济,连跟桓济打招呼也很敷衍。
桓济意味深长地说:“这些天你们不在,我们三个
得要死。”话是对着我们两个人说的,眼睛却只看▋
我的心又狂跳起来,手心直冒汗,一声也不敢应了。还是王献之回道:“怎么会寂寞呢?你们不是正忙着筹备书法比赛的事吗?”
话音刚落,我们身后又响起了一个洪亮的声音说:“是啊,最近是很忙,你们两个家伙都装病偷懒去了,什么事都摊到我们头上。现在好啦,你们来了,正好这会儿趁先生还没到,我们去合计一下。把事情一件件拟好,开个清单,再分头去做,免得打乱帐。”
不用回头,听声音就知道是谢玄来了。那家伙据说每天在家打一千次沙包,插一千次铁砂,耍一千次大刀。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我是觉得,至少插一千次滚烫的铁砂是太夸张了点,要真那样练,那他的手成什么样子了?给他研磨的时候,我还曾特别注意过的他的手,虽然不像桓济那样细品嫩肉,但也决不是粗皮厚掌。
谢玄走过来,朝王献之当胸就是一拳,王献之敏捷地退后躲过了。两个人又过了几招,谢玄才住手笑道:“嗯,不错,病了一场,还没变成弱鸡。”
王献之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才是弱鸡呢。”
谢玄伸手揽住王献之的肩,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什么,王献之一掌把他推开道:“桃叶在这里,你说话注意点。”
桓济看着我笑,我也尴尬地笑了笑,低头走进教室,提起水桶就去往外走。
他们男孩子在一起会开一些粗野的玩笑,我还是赶紧回避的好。
等我提着水回去,他们已经坐在教室里,凑在一起热烈地讨论着书法比赛的事。
正说着,超来了,见我们在谈论这个,忙从包包里拿出一个小手卷说:“我昨晚把事情整理了一下,理了一个计划表出来。大家看看,还漏掉了什么就补上,然后分头去完成就是了。“
这时王献之问:“比赛日期定了没有?”
“定了”,谢玄答:“就是本月二十八。”
这时桓济说了一句:“会不会太晚了?才女大赛初赛截止日期就是这个月的三十一号,只相差了三天时间。早点办,会不会效果更好点?”<子推迟的,师傅本来定的是二十。一来,当时子敬和桃叶都病了,我怕会来不及。二来,书法比赛在最后几天举办,可以在那几天为桃集聚最高的人气。要知道,往往是最后几天投出来的票最多。”
“嘉宾说得很有道理”,谢玄也说:“昨天跟我家一个参加过才女大赛的嫂子谈起这件事,她是上上界的,也就是六年前的才女大赛选手。据她说,最开始的二十几天她一直都排在前十的。结果倒数第三天被拉下前十。当时她还想,只要能保住前二十就行了,这样就获得了决赛资格,可以进宫了。皇后亲自选的时候,并不很看初赛的名次,而是根据她自己还有其他几位后宫贵妃的评判。可是,就在最后一天,她连前二十都没保住。”
桓济附议道:“是啊是啊,最后几天,那个排名榜过一会儿换一次,负责发榜的人都快忙死了。名次一会儿就变了。他们只得不停地换,一天换好多回。最后几天,因为挤着看榜的人太多了,他们只好把发榜处用栅栏围着,不然他们贴榜都没地儿站了。”
既然大家意见统一,王献之就拿起笔在日期上打了个勾说:“那这一项就敲定了,不用再议,大家看下一项吧。”
卷三 碧云深 (76)进宫(一)
家正商量着书法比赛的事,卫夫人来了。
她拿起超拟的清单看了看,笑呵呵地说:“还是阿超细心,不错不错。那你们就先商量着,商量好了,再把最后的计划书拿给我。阿超,这件事,还是交给你来办吧。”<发请帖的事就交给你了。”
接着,又给王献之和桓济两个也分配了任务。
最后轮到我的时候,她却什么也没有交代,只是对我说:“桃叶,你跟我来一下。”
“嗯”,我答应着跟了过去,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作为一个工人,我实在是太不称职了。一开始就迟到了一个月,这回,又休息了十天,卫夫人请我这个杂工,实在是请亏了。
走出门的瞬间,余光所及处,看到了王献之担心的眼神,我朝他微微颔首。桓济的眼睛却钉牢在超的计划表上,似乎对我的来去漠不关心。这个人,一会儿对我好得不得了,一会儿又满不在乎,也是个捉摸不透的家伙。以后还是尽量地少跟他打交道为妙。
一路上,我惴惴不安地向卫夫人解释:“夫人,真是不好意思,我又误了十天工,我……”
她却很亲热地搂住我的肩膀道:“别说了,又不是你故意旷工的,你病了嘛,谁没个三病两痛呢?我还很惭愧呢,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忙了,本来说好了要去看你的,结果一次次地耽搁。到最后也没去成。”
她这样一说。倒把我弄得有点受宠若惊了。
卫夫人又把我上下打量了几眼,然后啧啧赞叹:“想不到病了一场,你反而出挑得越发漂亮了。今日梳的这发式很好看,衣服也搭配得当。你还挺会打扮的嘛,稍微收拾一下,就艳光四射。”
我不好意思地笑道:“多谢夫人夸奖,桃叶算什么漂亮啊,夫人才是真正地美人呢。”
这话可不纯是拍马屁,卫夫人是真地很美,年轻的时候。还不知道样地倾城倾国呢。可能就因为太美了,为鬼神所忌,所以姻缘份上就差了一点点,弄得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女人对赞美的话永远是百听不腻的,听一次爽一次。卫夫人也是,当下心情大好。眉开眼笑地嗔着我说:“就会说好听的哄我开心!我现在还美个屁啦,你是没见过我年轻的时候。那时候才真的美呢。”
趁她心情好,我赶紧打探:“夫人叫我过来,是有什么事呢?”
卫夫人拍了拍我的背说:“就是叫你过来试新衣服的,别那么紧张。你生病的那些天,我把城里几个有名地女红师傅全都请到家里来。一共给你做了八套衣服。”
我吃惊地说:“八套?怎么做了那么多啊?有两、三套新衣服进宫的时候换着穿不就行了?”
卫夫人摇了摇头说:“你以为八套很多吗?我还嫌少了呢。其他的参赛选手肯定不只这几套的。到时候进了宫,要先在宫里住几天,熟悉一下宫廷礼仪。在那几天里。选手们除了比才艺,就是比穿着打扮了。几套衣服是最基本的配置。”
好吧,既然已经上了賊船,我又完全没经验,只能什么都听她的了。
不知道为什么,越走近卫夫人住地地方,我心里越不安,因为卫夫人脸上的表情有异。她虽然一直都在笑着,我却总觉得她地笑里藏着某种东西。于是我再次试探着问:“夫人您叫我来,只是试新衣服吗?”
“哦,还有一个人要见你。”
咯噔!
一阵心惊,我站在当地不能动弹了,脱口问出了一句话:“那个幕后指使者终于肯现身了?”
卫夫人笑着斜了我一眼说:“什么幕后指使者啊,人家可是你的贵人呢,出钱又出力,卯起来支持你。你这丫头是前辈子修来的福气才会有这样的奇遇。可是你不仅不感激,还把人家说得跟搞阴谋诡计似的。”
难道不是吗?
真是好心帮我,为什么要鬼鬼樂樂地躲在后面?不光明正大,就是阴谋诡计。
不过当着卫夫人地面,我还是用羞愧地语气说:“我不是不知感激,可是这样神神秘秘的,让我心里很不安呢。所谓无功不受禄,我无缘无故受这么大的恩典,将来怎么还?”
卫夫人抚掌笑道:“原来你是担心这个啊,这个最好办了。人家有钱有势,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稀罕,唯独稀罕你这个人。”
这回我真地走不动了,头皮一阵发麻。虽然我一直担心的就是这个,但卫夫人总不肯露口风,我也不好明说。如今突然肯这么明白地说出来,事必有因。
我着急地追问道:“夫人可以说得更明白点吗?这种被人蒙在鼓里的感觉真的很不好。既然这事我是当事人,我想知道真相,应该不过份吧。”
我本来打算的是,如果卫夫人不告诉我在她屋里等着我的那位“贵人”是谁,我就不过去。
可卫夫人始终没有停住脚步,头也不回地在前面说:“快走吧,到了我房里你就知道了。”
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我只好硬着头皮跟着走了过去。
卫夫人的院子,前面有个大客厅,后面有个小客厅,可是她见人好像总在卧室。至少我参与的几次是这样。也许因为我是女人,又是她的请的下人,见我不用那么正规吧。
我战战兢兢地走了进去,生怕会见到什么我不想见到的人。可是一进房我就呆住了,坐在屋里一脸愁容的,可不就是不久前还在外面缠着我和王献之的,“彩珠姐姐?”
这是怎么一回事?既然彩珠跟卫夫人认识,甚至可以坐在卫夫人的卧室里。让卫夫人亲自去书塾那边把我找过来。为什么她以前每次见我。总要游魂似地守在路旁?直接来卫夫人家找我不就好了。
见到了彩珠,我就明白卫夫人为什么叫我来了。多半是彩珠自己请不动我,就跑来找卫夫人帮忙。
看彩珠在卫夫人房里大摇大摆地坐着,那个幕后指使者也跃然浮出水面了。
尽管心底已经有数了,我还是带着一点点希翼问:“那个背后支持我地人,果真是吴王六殿下?”
彩珠看着叠得高高地新衣服,掩饰不
的眼神说:“当然是我们殿下了,除了他,试问这世那样的能耐,可以把你一个做丫头的捧成知名才女?”
这时候我才发现。彩珠其实也挺会说话的,只一句话,又捧了她家殿下,又踩了我这个“做丫头”的。
可惜就是口气太酸了,酸得可以拿去泡酸黄瓜了。
我淡淡地笑了笑说:“我啥时候成知名才女了?彩珠姐姐你封我啊。”
彩珠越发酸溜溜地说:“少装了,你现在已经够有名了。知足吧。不信你出去打听打听,大街小巷哪里不不是在说你?你是这次才女选拔赛的大冷门。比榜首的小姐还有轰动效应。”
我轻叹道:“这种名,不要也罢。”
虚名而已,又不能给我带来任何好处。
彩珠已经一脸气忿了:“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你不要?不要你出去声明,说你退出比赛啊。”
见彩珠又恢复了泼辣本色。我反而坦然了。因为。这样才像彩珠,早上那个跪在地上哭哭啼啼的,反而给我一种怪异的感觉。
卫夫人见我们话不投机。忙出来打圆场说:“彩珠,你有什么话就跟桃叶说吧,别耽误时间了。桃叶,一边听一边试试这些衣服,看合不合身,不合身地好改。”又把我推着转了一圈说;“这一病,好像瘦了一圈,这些衣服可别大了。”
我笑着说:“大一点没关系,我瘦也只是暂时的,不用一个月又养回来了。”
我知道彩珠要说什么,无非又是早上说过的那些话。可是那对兄妹实在让人难以产生同情之心。而且,六殿下那人的行为那么暴力那么变态,就算我对他有点恻隐之心,但让我自动送羊入虎口,我真的做不到,王献之也不会允许。
彩珠却什么也没说,只是问了我一句:“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
“那好,是你逼我的。告诉你,我为了我们殿下和公主,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地,哪怕伤天害理!”
说完就往门外走,我追着问:“你要干什么?”
“你说呢?”她回头冷笑道:“你有一个最大的弱点,你自己不会不知道吧?”
“你!”,我愤怒了,“你还是不是人啊,我妹妹还那么小,你怎么下得了手?”
彩珠不以为然地说:“为了我们殿下和公主,我可以不是人。”
“你疯了。”愚忠也不是这种搞法吧。
“我是疯了,所以你最好认清眼前地形势,你在跟一个疯子打交道。”彩珠的语气越来越强硬。因为她知道她这些话捏住了我的痛处。
静静站在一边看了半天好戏的卫夫人这时候才跳出来拉住彩珠说:“好了彩珠,这时候不是赌狠的时候,我这里也不是赌狠地地方。你既然在我家里,就不能吓唬我地人。”
彩珠马上回身道歉:“对不起夫人,请恕彩珠无礼。主要是殿下这样,彩珠心乱了,说话做事就有点颠三倒四的。”
又冲我赔礼说:“桃叶姑娘,我刚刚只是急了,说的都是气话,你可别信真了。我不会那样地,你现在可是我们殿下的心上人,我要是惹了你,我们殿下知道了会饶我的。”
卫夫人劝完了彩珠,又拉着我的手走到床前,拿起上面的新衣一件件在我身上比划着说:“桃叶,其实你跟她去去也没什么的,要是你实在害怕进宫,我陪你去好不好?”
她陪我去有什么用。我不是怕进宫,只是怕见那个人。她陪我进去了,最后还不是要我单独一个人去见六殿下。
我立即表示:“不用了不用了,夫人那么忙,怎么好要你陪。”
卫夫人凑到我耳边说:“你傻啦,能进宫干嘛不去?说不定能见到皇后呢。就算见不到皇后,好歹也在宫里混个脸熟,到决赛的时候,都是那些宫妃们当编外裁判。她们坐在皇后身边帮你说个一两句,比你换多少新衣服都强。”
我听了后沉默了。要说呢,我既然要参赛,进宫对我的确是好事。参赛前先去熟悉熟悉场地环境,到时候也免得太紧张啊。
彩珠也在旁边用和缓的语气说:“桃叶姑娘如果是怕我们殿下会怎么对付你的话,那你大可以放心。他现在半死不活,奄奄一息的,你打他一顿他都没有还手之力了,你想想,几天没吃饭啊,你自己几天不吃饭是个什么样子?”
也是,我病得厉害的时候,几天不吃东西,人就只能躺在床上,根本起不了床。
我问彩珠:“你们殿下难道天天躺在床上,不去侍侯母妃的病?”
彩珠回答说:“去的,一天去很多次。娘娘时昏时醒,醒来的时候见殿下在床边就会催他走,因为殿下这些天已经熬得不像样子了,娘娘看了心疼。”
我犹豫了,要是六殿下真是这个样子,我进去一下似乎也没什么。
卫夫人不停地在旁边劝着,其中真正让我下定决心进宫的还是一句话:“他既然有太子和未来皇上之份,你就算为了你和献之的将来,也该去看看他啊,他可是握有天下人生杀大权的未来皇上啊。“
于是我对彩珠说:“那好吧,我随你进宫。但你不要再去找王献之,我跟夫人去就行了。“
王献之是千万不能去的。要是他去了,九公主一顿撒娇,皇后看在她病重的母妃和她的未来太子哥哥面上,说不定当场心一热,就把她指婚给了王献之,那我还有什么指望?
彩珠的本意,也是希望我去,拉王献之只是顺手牵羊。毕竟,她心里真正装的还是她家的六殿下,九公主又在其次了。九公主不过伤心,有没有人安慰都是那回事。但六殿下的情况比九公主要糟糕得多,是长此下去就会有丢掉小命的危险。
事情就这样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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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完了娇,现在开始藏妖了。
卷三 碧云深 (77)进宫(二)
然卫夫人也觉得应该趁机进宫去看看,那就去吧。
其实,若不是对六殿下心存畏惧,单说这进宫本身,对一个平民女子来说,倒是个难得的机缘。
皇上的后宫啊,那是个多神秘的地方,据说里面金碧辉煌,锦绣铺地,再加上美女如云,香风拂拂,绝对诱惑。平民百姓一辈子要想进去瞻仰一回,那可比登天还难。
只要六殿下不再构成威胁,我又何乐而不为呢?于是我对彩珠说:“那好吧,我明天就跟夫人进宫去,彩珠姐姐你就先回去吧。”
也许,今晚下学后再熬熬夜,就能把经书赶出来。这样明天进宫的时候正好一起带进去,免得等着彩珠来要。她们这些人,能少见一次就少见一次,不见最好。
听我这样说,彩珠又急了,“桃叶姑娘,要去就今天去,现在、马上就去,不能等明天了。我们殿下已经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了啊,一天都不能等的。”
我注意观察彩珠的表情,真的是满脸焦虑、忧心如焚。看来她没有骗我,情况真的如她所说,六殿下已经快不行了。
既然我答应了去,今天去还是明天去倒也无所谓,只是,“进宫去需要注意哪些礼仪,还有穿着打扮上要注意哪些,我都不知道啊。”
别不小心冲犯了那位“神”,丢掉小命就不好玩了。
卫夫人这次完全站在彩珠那边,一个劲地帮她说服我。当下连忙表示:“事急从权,现在这种情况,没人会计较这些的。再说。你今天去主要是见六殿下。又不是觐见皇后或哪位娘娘,也不用那么讲究的。而且你今天已经打扮得够美啦。”
我疑惑地看着她。刚刚她明明还说,进去了说不定可以见到皇后或其他娘娘,先去混过脸熟,以后参加决赛的时候好捞点印象分。现在又说见不到那些人了。
我不由得警觉起来:卫夫人跟六殿下到底是什么关系?在这次由六殿下操纵地才女大赛中,卫夫人又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
见我没再出言反对,卫夫人趁热打铁地对我和彩珠说:“那你们俩先去外面等着,我换件衣服马上就出来。”
我们答应着走到外面地小客厅里,卫夫人也到门口高喊仆人备车。
趁卫夫人梳妆打扮的当口,我赶紧去了一趟书塾。既然要进宫。那最少也得半天,必须跟书塾的人打一声招呼。
走进书塾,先生已经在上课了。今天正好是先生,也就是退出比赛的那位小姐的堂叔。
已经开始上课了,我就不好意思进去说什么了,只是站在窗外朝王献之摆了摆手。
其实就算能跟他当面说。我也不会告诉他我要进宫。何苦又让他不放心。
而且,我还怕他非要跟去保护我呢。他怕我被六殿下怎样。我更怕他被九公主怎样。他和我不同,他出身高贵,从小养尊处优,性子急躁,桀骜不驯。如果最后迫于皇室威严不得不迎娶九公主为妻。那他一生的幸福都断送了。我呢。就算被六殿下怎样了,也不过新鲜一阵子,过一段时间我要离开。他只怕还求之不得呢。
也就是说,同样是被迫沦陷,我是有期徒刑,王献之是无期的。六殿下不过要我的一瞬,九公主却要他的一生。
沦陷一瞬,对其他的女孩子来说也许足以让她呼天抢地,以为今生地一切都该由这一瞬负责。我也许是异类吧,从不那样以为。所以就算最后实在躲不开六殿下,我也不会以死来殉什么节。
究竟贞操是什么?如果把一生的一切都维系在一瞬上,未免太轻视自己,也辜负了上苍造人的恩典。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生命本身更重要的。
生命何等宝贵,我绝不会拿自己的命去为那些吃人的理论做注脚。我还要留着去养大我地宝贝妹妹,然后带着她去登山临水呢。
到那时,远离这些是是非非,让生命停泊在最平稳的港湾里,何等惬意!
时,携一卷残书,牵一头牛儿,悠悠度华年。
想清楚了这些,我坦然了。人,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地是什么,就不会再惧怕那些莫名的东西。
我一边走一边梳理自己的思路,等我从书塾回到卫夫人住的小院时,她已经站在门口等着我了。
到底是成功的生意人,做事简捷干脆,不像一般地女人,梳个头能梳一天。
我看她在那么短地时间里已经换好了最时兴的衣服,梳好了高高的发髻,上面还恰到好处地添上了几枝漂亮地发饰,由衷地赞佩道:“夫人打扮起来真是又快又好,什么时候也教教桃叶吧。”
我今天早上起来可是很费了一会儿功夫才把自己收拾好的。
卫夫人弹了弹我的脸蛋说:“你这样花一样的年纪,不打扮最漂亮。不过呢,打扮起来又是另外的风味了。不打扮是出水芙蓉,打扮是国色天香。总之怎么都好。唉,年轻就是好啊。”
连彩珠都跟着感叹了一句:“是啊,年轻就是好啊。”
听她一副深有感触的样子,我不禁好笑地说:“彩珠姐姐,夫人感叹一下还有点谱,你也感叹就不该了吧,你比我大不了几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