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强兵》》 · 冰风皇帝 · 2026-07-25
人老了,总是会认为年轻人不可靠,却忽视了自己那颗恋栈权势的心,其实正当盛年的后辈能比他们做的更好,只不过老人们总是会以一种挑剔的眼光去审视后辈。
长安城外,搬出征西将军府的李昂享受了一段闲适的日子,除了每隔三天要进宫一趟,给太子授课以外,他就几乎把全部的时间都放在了自家庄子里那些新收养的孤儿身上。
长安城对于大秦乃至整个世界的人们来讲,有着难以抵挡的吸引力,每年有无数来自世界列国和大秦各地的人们来到这里追寻他们心中的那个长安,可是他们中大多数人心中那个长安之梦最后都轰然破灭。这个世上从不存在人间仙境,想要生存就要付出努力。而想要成为人上人,那就不只是努力就够了,还要有机遇。不过很可惜,在长安这座城市里,那些流传下来的古老世家早已牢牢地占据了权力,外来人想要得到他们地认可。融入他们,近乎不可能。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长安城中那些来自远方的人们成为了这座城市最低层地存在,他们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却依然不能在这座城市生活下去,于是每年会有很多失去父母的孤儿被长安的帮派收养,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在过去,李昂曾捣毁了长安帮派开设的孤儿院,那个时候。在长安百姓地愤怒中,那些帮派收敛了很长时间。可是有些事情一旦做了,而且有利可图,那么想要彻底放下就很难。
帮派们再次重操旧业,只是他们做得更加隐蔽,更不易被人察觉,可是对李昂来讲。这些帮派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他,除了他是锦衣卫的大统领之外,他现在还是长安最大帮派红花会的幕后大佬,长安城的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
对于曾是孤儿的李昂来讲,他明白孤儿最需要的是什么,不是怜悯,也不是同情,而是真正的关怀。所以对于庄子里新收养的孤儿,李昂每天都会抽出不少时间花在他们身上。
以前李昂因为财力的不足,所能收养地孤儿有限。可是现在来自西市码头的财富足以让他收养更多地孤儿,除了孤儿。他还在西城的贫民家里挑选资质较好的孩子,替曹安民进行秘密的训练以供其日后之用,也因为这样,曹安民将西市码头所赚取的金铢又每年拨了一百万给他。
“恭送主上。”还稍显稚气的声音里,李昂离开了,对于李严宗和李存智在这种称呼事情上地坚持,他没有在意。现在他大肆收养孤儿,已经引起了帮派的注意,不过对他来讲,他们的敌意实在算不了什么,他连整个长安的世家都敢得罪,这些区区的帮派他又怎么会放在眼里。
走进书房,李昂看到了李莫文,这个很早就认识的算不上朋友的朋友,那个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兵,可是短短数年,他却成了他的顶头上次,不由不让人感叹世事的变幻无常。
“将军,曹明德的余党已经查到了,他们藏身在西城。”李莫文对于现在身份地转换并没有太在意,他从很久以前就知道李昂绝不会止步于一名军官,只不过李昂晋升的时日之短却让他意外之极,不过他这个人有一点好处,那就是看得清,认得明白自己,他知道自己地确不如李昂,所以他甘心在李昂手下办事,更何况他并不是没有出头之日,三年之后,李昂离开长安,锦衣卫大统领的位子自然就归他所有,他给李昂办事,并不算委屈。
“藏身在西城。”李昂有些意外,曹明德的余党绝对不简单,那些逃出去的人居然没有离开长安,而是潜伏在暗处,一直沉默,可见他们必有所图。
“继续查探,必要时可以动用‘破军’,一个都不能放过。”李昂只是略微沉吟了一下,便给李莫文下达了命令,锦衣卫并非没有自己的作战部队,可是从素质上比,他们绝对比不过他手里的‘破军’,现在既然他是锦衣卫的大统领,那么动用一下他自己的部曲也不算过分。
“属下知道了。”李莫文点了点头,走出了书房,曹明德的余党已经让他整整两个多月没好好地睡过了,不用李昂吩咐,他也绝不会让那些人逃走一个。
见李莫文出了书房,崔斯特才到了李昂面前,禀报起庄子里的情形来,“主上,现在家里收养的孤儿共有一千三百四十七名,其中十四岁以上七百八十六人,不足十四岁的五百六十一人,按照您的意思,我已经找了精通法家,墨家,道家,农家的先生还有不少的工匠给他们授课。”
“十四岁以上的就以法家和墨家为主,十四岁以下的各科都要学。”李昂听完崔斯特的禀报,点了点头,自从和曹安民定下日后在海西替大秦建诸侯国,拱卫大秦霸权以后。他竟然不知不觉间心里有了不可抑制的野心,因为他建立一个国家。这样地事情,对男人来讲有无法抵“主上,目前优良地战马很难买到,而且价格方面。”崔斯特看向了李昂,目前最麻烦的事情就是要给那些孤儿购买战马,以供他们练习骑射。毕竟真正的战马和普通的挽马截然不同。
“这件事情,我会想办法。”李昂皱了皱眉,现在大秦正在扩军备战中,对于战马需求极大,若只是几百匹,他倒还可以去马市购买,可是他今后三年收养的孤儿绝不止这个数目,战马上他就只有去找曹安民,宗室的皇家牧场里,培育地优良战马数目不小。或许可以弄一些出来。
“另外,庄子里现在的房屋已经不够用。这是最近要买的东西。”说话间,崔斯特将整理好的购买清单递给了李昂,本来这些事情李昂是让他去找风四娘和林风霜报账拿钱,可是风四娘和林风霜对于这些清单,账目的相当头疼,最后全都推到李昂这里来了。
翻看着账目和清单。李昂看着双眼通红的崔斯特,放了下来,现在家里管着里里外外开支的都是崔斯特一个人,他得再替他多找几个帮手。“这些你看着办吧,不要怕花钱。”李昂将账目和清单递还给崔斯特,站了起来,和他一道出了书房。
李昂现在手头上的人几乎全都是偏向于军事的,就连崔斯特没干商人以前,老本行也是打仗的雇佣兵,其他像李严宗。赫连勃勃,独孤枭他们这些人也都是厮杀惯地人。让他们打仗绝不会皱下眉头,可是让他们管理文事,就有些勉为其难了。
就在李昂头疼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了黄渊,这个被他从兵部后勤司里挖出来地‘箭神’,能在后勤司管账目,想来可以让他先去顶一阵。李昂皱着的眉展开了,接着他径直找到了黄渊。
“这个主上,我以前虽然在兵部后勤司里管账,可是那些账目都不是我做的。”听完李昂的来意,黄渊连忙解释道,他精于算学,不过那是在弓箭方面,至于他以前在兵部后勤司,那全是他有个好属下,替他把全部的账目做了。
“那么,后勤司里有没有我们可以用的人。”李昂有些失望,不过他还是不死心,朝黄渊问道,想从兵部那里挖人,想了想后他又补了一句,“最好是那种无牵无挂地。”
“属下以前手底下那个人绝对可以用,只不过他人有些怪,算账干活的时候,总是酒壶不离口,就算喝得酪酊大醉,那账目也不会差分毫。”想到以前那个在自己手下的男人,黄渊不由有些怀念。
“那么就找他吧?到时候调动的公文我会想办法。”李昂知道黄渊是不会随便去夸一个人的,他说出的话通常都很保守。
“这个恐怕他不一定还在后勤司?”黄渊有些犹豫地道,“我以前在的时候,其他人到还不敢拿他在官衙每天喝酒的事情做文章。他这个人比我更孤僻,官衙里几乎没什么交集的人,平时也有些邋遢,性子又怪,不太讨人喜欢。”
“不过我想我应该找得到他。”黄渊的最后一句话总算没让李昂太失望。
“那就交给你了。”李昂点了点头,走出了庄子,今天他照例要去宫中给太子授课,想到太子,他不由笑了起来,那个孩子真地是很乖巧,很让人疼爱。
上马之后,李昂看向了身后钻入车厢的风四娘和林风霜,现在去宫中,她们两个也会和他一起去,不过她们是去陪皇后地,有的时候李昂真地很奇怪曹氏皇族的一些作风,到曹安民为止,大秦一共八代皇帝,除了第三代的武皇帝好女色以外,其他皇帝都是非常专情的人,除了皇后以外,其他妃子数目绝不超过三个,而且即使有,也是在大臣和世家的压力下,才迫不得已接纳的。
不过皇帝的以身作则,倒是让大秦的风气不错,大臣也好,世家子弟也好,很少有妻妾成群的,毕竟架不住别人的议论,人言可畏。
大半个时辰以后,李昂进了皇城,现在皇城里的羽林卫和内侍可是对他相当的熟悉,谁都知道这位看上去年纪并不大地将军是皇帝面前的红人。日后前途无可限量。
穿过宫门,李昂和风四娘还有林风霜进了明秀宫。这里是皇后地寝宫,不过现在曹安民还没有其他妃子,也算是等同于曹安民的侵宫,满朝的文武里头,能像李昂三口子这样随意出入明秀宫,也就寥寥几人。不知叫多少世家看得眼睛发红。
“师父。”看到李昂进来,被曹安民抱在怀里的太子,下了地,脆生生地喊了一声,跑向了李昂,结果却是跌了一跤,不过没等旁边的人去扶,三岁的太子自己爬了起来,继续朝李昂跑去,要李昂抱他。
每次看到儿子这样喜欢被李昂抱着。曹安民不免有些吃味,不过他心里更多地是欢喜。他是皇帝,也是人,能有这么一个好朋友,也算是人生一大乐事。
说是来给太子授课,其实李昂不过是和曹安民一起陪着太子玩耍,看着两大一小三个男人玩得开心。在一旁看着的风四娘和林风霜还有皇后也不由乐在其中,这个时候,她们才觉得各自的丈夫真地放下了肩头挑着的担子,能自在轻松一些。
皇后是个很温柔的女子,父亲是大司马死去的兄长,可谓是出自名门望族,不过却没有半点脾气,和风四娘还有林风霜在一起,很难让人相信这个安静的女子就是大秦的皇后。
听到皇后又怀孕了,风四娘和林风霜都是有些羡慕。尤其是看到李昂每次和太子玩得那么开心,她们更想有自己的孩子.“那可要多注意点身子,天气凉了,衣服可不能少穿。”风四娘还是不改她的老板娘本色,遇到自己喜欢地人,她向来是不会去隐瞒自己的心意,而林风霜也差不多。
听着风四娘和林风霜地关心之语,皇后脸上露出了笑意,她喜欢风四娘和林风霜,就是因为她们的这份真,绝不像有时进宫的其他人,说话的时候总是瞻前顾后,谨守礼节,她很喜欢现在这份自在。
女人在一起,最后讨论的总是家庭,或是和家庭有关的事情,而男人不一样,男人总是会谈各式各样地话题,有人说男人和男人在一起会讨论女人,其实这是个错误的想法,其实大多数男人在一起更多的时候会谈论国家大事,不管他们是不是够资格去管那些事情。
玩累了的太子就骑在曹安民的脖子上,安安静静地听着那些听不懂的话。看着未来的皇帝骑在现在皇帝的头上,李昂总是有种难以言明的感觉,不过他很喜欢这种感觉,他想他以后若是有了儿子,也会和曹安民一样。
“总长三天后就回长安了,现在河中的局势还算稳定。”说到将要回来地总长,曹安民想到了死去的曹明德,不由叹道,“他虽是叛逆,可是总算还记得自己是宗室子弟,并没有搅乱河中地局势。”
“其实刨除对权力的渴望,臣认为曹明德也算是个人物,可是他却把自己的才能用在了谋反上。”说到曹明德,李昂也不由有些感概。
“现在河中六国王都有龙骑军镇守,虽说各地有叛乱,但是大体上并无大碍,只是龙骑军调离边境以后,却是让吐火罗一带被波斯人占去了。”曹安民说到波斯人,眼中露出了一丝寒意,他看上去是个平和的人,可是身上流的血却秉承了先祖血脉里对于战争的渴望。
“河中作为日后我军西征的大后方,是不能出问题的。”李昂看着曹安民眼里的寒意,知道他对趁火打劫的波斯人没什么好感,恐怕心里已经动了开战的念头,不由劝道,“波斯人现在还是上下两邦,现在下波斯进入吐火罗,势力大涨,说不定会对上波斯动手,我们若是这个时候派兵的话,只是便宜了上波斯,还不如让他们自己去打,我们先把河中稳固下来,除去那些叛逆再说。”
“你说的也对,河中六国的确至关重要。”曹安民知道李昂是劝自己不要动一时之怒,想到总长先行发回的军报,他不由皱了皱眉,“现在六国王都虽然在我们手上,可是那些逃出的六国王室中人,拉起地叛军虽说战力差劲。可是时不时地骚扰,也是件麻烦的事情。”
总长发回地军报。李昂也看过,想到那些六国叛军的做法,他不由正色道,“陛下,河中的叛军不能等闲视之,他们现在袭杀居住在河中的汉人。就是为了激怒我军,让军队对河中的六国百姓进行报复,以达成他们裹挟六国百姓与我们为敌的目地,这样的做法虽说卑劣,可是一旦我军开始报复,那么河中的战场就会变得相当地棘手。”
“朕何尝不知道,而且总长已经严令弹压了。”曹安民脸上也有了一丝忧色,自从过去掌权的儒家倒台以后,儒家内部再次分裂,过去的一派仍旧秉承着仁义宽恕的儒家道德。而新的皇汉派,则打出了‘尊王攘夷’的旗号。要杀光所有‘非汉人’,可谓是相当地极端。
“陛下,皇汉派必须被打击,他们的理论太极端。”李昂并不喜欢皇汉派,尽管他曾在大漠里亲自灭绝了胡,甚至设计让铁勒人和回鹘人去屠杀突厥人。可那一切都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量,才那样做,而皇汉派则是单纯地为了屠杀而屠杀,相当地愚蠢。
“朕明白。”曹安民点了点头,皇汉派的人地确过于危险,若是让他们的学说大行其道的话,恐怕大秦就要先乱起来,现在的大秦各地都有这一百五十年里加入汉籍的外国人,他们除了外貌与汉人不同外,其他都和汉人一样。一样只会说汉话,写汉字。和汉人一样遵守故老相传的风俗。
“不过你这个样子倒是让朕有些意外。”看着李昂,曹安民忽地道,他想起了李昂在大漠里干地事情,和皇汉派相比,他面前的李昂可是真正地做过灭族的事情。
“河中和大漠不同,大漠过去名义上归属大秦,可是一直以来,那里都处于荒蛮中,汉人的人口在那里实在过低,大秦若是要真正地掌握那里,就不得不降低那里的人口,打乱他们原本的秩序,并且让他们畏惧大秦,这样我们的教化才有用。”想到那些以人肉为食的胡,李昂沉声道,“而河中不同,六诸侯国一直臣服于大秦,六国的百姓都是说的汉话,用地汉字,在文化上和大秦已别无二致,只要剪除那些不愿放弃权利的六国贵族,河中六国便算平定。”
“现在那些六国贵族拉起地叛军就是要挑起我们和六国的百姓矛盾,把六国的百姓绑到他们的战车上对付大秦,所以我们绝不能上他们的当。”李昂看向曹安民静静道。
“你说的我都知道,可是一旦伤亡持续下去,恐怕宛州方面是绝对会报复的。”曹安民有些担忧地道,大秦民风尚武,像宛州那里的‘汉人’脾气更是刚烈,很难一直压住他们。
“所以要尽快地平定河中六国。”李昂在一旁道,他说出了他的对策,“现在六国百姓并不支持他们的贵族,那些贵族拉起的叛军不敢与龙骑军野战,只是变成了类似流寇一样的部队,而且极为分散,所以大军聚歼他们很难,而大规模地排遣部队对付他们,来。”
“以臣的意思,不如派遣各军的精锐斥候,组成小部队,隐秘地查清那些叛军的所在,以刺杀那些贵族为目的,只要那些贵族死掉,剩下的叛军就不足为惧。”李昂静静说道,“我们甚至可以招降那些叛军,只要他们杀了那些贵族和王室的人,我们就可以给予他们官职。”
“双管齐下的话,臣想要平定河中并不难。”李昂看向了曹安民,他知道他说的第一条,以斥候为主力刺杀六国各地叛军中的六国贵族和王室之人不会让曹安民感觉到什么,可是第二条就有些麻烦了,大秦自开国以来,还没有主动招降过,向来是谁不服就打谁,若是在朝堂上提出这样的议案,恐怕那些将领们第一个就会跳起来,对他们来讲,招降叛军,等于是落了大秦的面子。
“这样吧,让龙骑军的将领以私人身份招降叛军,给予那些叛军仆从军的地位好了,等到平定河中以后,再慢慢收拾他们。”曹安民略微沉吟,便已作出了决定,可以说他的做法其实完全算不上光明正大。甚至有些过河拆桥地意思,不过李昂并不以为然。至少在他眼里,这样做的曹安民才算得上一个好皇帝。
说话间,已是到了用晚膳地时间,李昂并没有推辞曹安民的邀请,留了下来,和曹安民一家在明秀宫里用起了家宴。曹安民和他的父亲文皇帝一样都是不喜欢浪费的人,所以晚膳只是和寻常人家一样,不过也正是如此,才让李昂和风四娘还有林风霜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拘束。
见吃饭的时候,风四娘和林风霜都是很喜欢吃那道酸辣鱼汤,皇后不由掩着嘴笑了起来,让身旁地曹安民一阵疑惑,不过当皇后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之后,他也笑了起来,不过却是朝着李昂发笑。让李昂不自在了起来。
“陛下。”见曹安民的目光忽地移向了正在喝着酸辣鱼汤的风四娘和林风霜,李昂猛地恍然大悟了过来。风四娘和林风霜已经是在喝第三碗酸辣鱼汤了,难道是…李昂定了定神,看向了身旁的风四娘和林风霜道,低声问道,“这汤很好喝的话,不如找御厨要个做法。咱们回家自己做。”
“好喝倒也算不上,只是这段日子不知道为什么和风姐姐老是想吃酸的东西。”喝下碗里的汤,林风霜答道,接着她和风霜看着忽地痴痴笑起来的李昂,都是一脸的迷惑不解,而这时她们才发现皇帝曹安民和皇后也在朝她们笑着。
“你们这是笑什么,我们脸上有话吗?”风四娘性子最直爽,眉头一蹙,就盯着李昂问道。
“两位姐姐,你们怕是怀孕了。”皇后见风四娘和林风霜一脸急切。在一旁笑着道,“这女人啊。一怀孕就喜欢吃酸的东西。”
听着皇后地话,风四娘和林风霜都是一愣,接着欢喜起来,连忙问道,“是真的吗?”
“是不是真地,朕让太医过来一下,就知道了。”曹安民笑了起来,让身旁的内侍去传唤太医馆里当值的女太医过来。
看着李昂,曹安民不由笑了起来,说实话他没有想过李昂也会有如此失态的时候,看起来为人父的喜悦,天下的男人都一样地。
“肯定是的,肯定是的。”见风四娘和林风霜生怕自己只是最近忽然变了口味,喜欢吃酸的东西,而不是怀孕,李昂连忙在一旁道,那样子倒是让皇后也笑了起来,她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怀孕的时候曹安民的样子,说起来两个人还真有些像。
很快,被传唤来的女太医便匆忙地赶到了,她还以为是有了身孕的皇后出了什么事,一路上跟着内侍跑得飞快,也好在大秦风气开放,女子也大多都会习武防身,不然的话,这女太医还没发来得这么快。
在知道是替李将军的两位夫人把喜脉,那女太医才松了一口气,坐定之后,她替风四娘和林风霜把起了脉,让李昂在一旁是坐立不安,只恨不得立刻知道结果。
看着在那里数落李昂地丈夫,皇后不由笑了起来,她还记得自己刚怀孕的时候,丈夫可是比这位李将军还要急,没少被文皇帝训斥,现在倒好轮到他去训斥别人了。
李昂站在那里,曹安民地话是半点都没听进去,只是眼巴巴地瞧着替妻子把脉的女太医,等着结果。终于,那太医女官松开了林风霜的手腕,站了起来,顿时所有的人都看向了她。
见那女太医不说话,李昂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他知道风四娘和林风霜一直都很想要自己的孩子,要是不是的话,恐怕她们两个会很伤心。
“恭喜李将军,两位夫人都有了喜脉,而且还是龙凤之象。”那女太医终于开了口,让李昂把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两位夫人都是龙凤胎的喜脉吗?”听着女太医的回答,曹安民却是在一旁问道。
“回陛下,李将军的两位夫人都是龙凤胎的喜脉,臣还是第一次瞧见。”那女太医答道,她之所以把脉把了那么长时间,便是因为这原因。
“李卿家,你这可算是名副其实的‘双喜临门’了。”曹安民和皇后看向了李昂,大笑了起来。
看着大笑的曹安民和皇后,走到风四娘和林风霜身边的李昂也笑了起来,这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双喜临门’。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十九章 小紫儿
风四娘和林风霜怀孕的消息被李严宗,岑籍他们知道以后,都是乐坏了,对他们来讲,这是人丁兴旺的象征,是值得可喜可贺的事情。整个庄子里都是为着这件事显得喜气洋洋,就连李昂脸上也总是挂着发自内心的笑意,一改往日给人的冷肃感觉,不知不觉间让人觉得亲近。
总长的府邸里,看着嘴角眉梢都带着笑意喜意的李昂,总长也笑了起来,在宛州以西,化名李六如的李昂可是有着杀神,魔王这样的称呼,要是被大漠里那帮子被他杀得下破了胆的部族头人看到他现在的这个样子,恐怕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
“你跟陛下说的,我都已经知道了,想法不错。”总长开始说起了正事,其实他很喜欢李昂,只是对于李昂那种总是靠行险招的用兵方式,他略微有些不满。
“你现在是堂堂的校尉,可以执掌一万大军,日后去了海西,你要真能裂土立国,那手底下的军队就更多,难道你打算一直靠奇袭对手的大本营这种手段来打仗。”总长想到李昂过去的战功,不由皱着眉头训斥道,“要打到别人心服口服,最终还是要靠堂堂正正之阵,你那种手段只可以偶尔为之,知道吗?现在就用的那么多,日后的大战里如何收到奇效。”
听着总长的训话,李昂并没有不悦。他一直都自认不擅长指挥大兵团作战,可是却忘了他自认地不擅长不过是因为过去的经历限制了他自己而已。此时听着总长地话,他不由重新审视起自己来,日后的他总归是要统帅大军和那些强国在战场上一较高低的,他的对手不是草原上的部落,上下波斯,罗马。匈奴这些国家和大秦一样,有着精锐的军团,和他们作战,就要以最大限度地歼灭他们地有生力量为主,而不是击溃。
“陛下让你去将苑,正是一个机会,里面讲课的参谋未必都上过战场,可是他们对于排兵布阵,军略战术都有着独到的研究,你要好好地学一些东西。以你的本事,想必日后定是一代名将。”总长对李昂的期望很高。尽管长安的其他世家因为‘宗祠长老’一事而对李昂抱持敌意,可是他却并不在乎,不过换句话讲,能让他这个两朝的总长在乎的事情还真没什么。
“大人的话,末将一定时刻记着。”李昂看向面容严肃,但是眼中带着期盼的总长。沉声应道。
“荀日照地祖父,你是知道的,一头狡猾地老狐狸,他早就嗅到了长安有阴谋的气息,所以才让你带着他孙子去宛州磨练,现在曹明德被除掉了,他不会让自己的孙子继续在你的手下。”总长忽地说到了荀日照,他看着李昂道,“对我和大司马来讲,荀日照是不错的宰相人选。过几年以后,让他出任门下省宰相最是恰当不过。”
“总长的意思。末将知道了。”李昂早就知道自己留不住荀日照多长时间,堂堂地八柱国未来的家主,怎么可能一直在他手底下当个听用的谋士。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吃亏,你日后要去海西,身边总得有人不成,我有个老朋友有个儿子,在我看来,他的才华做个宰相绰绰有余。”总长忽地笑了起来,只是那笑容落在李昂眼里,却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总长绝不是个会吃亏的人,若是他说的故人之子,真有那么厉害,早就被他拉到朝中去了,这其中必有原由。
看着李昂变化的面色,总长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不由道,“我如何会骗你,我这故人之子却是宰相之材,可比得上太宗朝的中书省宰相(即诸葛亮),只不过他脾气古怪了些,不太爱搭理常人罢了,便是我的面子,他也是不卖的,你要他帮你,得看你自己地本事。”
听着总长的话,李昂倒是对这个连总长面子都不买账地人有了几分兴趣,是可以和诸葛亮比肩的人物,若是旁人和他说这人的事情,他多半会不屑一顾,可是堂堂的大秦总长这样说,那就说明这人确实是有真本事。
“听大人这样一讲,清苑倒是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见到此人了。”李昂笑答道,“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物竟能得到大人如此评价。”
“他这人居无定所的,哪天我找到他,自会派人告诉你。”总长笑了起来,接着从袖中摸出了一道文书递给了李昂,“你不是和陛下要战马吗,这事情我替你办妥了,你麾下的人暂时先挂在我这里,这文书你拿去皇家牧场,可以提三千战马,不过这钱得由你自己出。”
“多谢大人。”接过总长递过来的文书,李昂谢道,最头疼的战马问题解决,这样三年里他起码可以训练出三千铁骑,步战弓马骑射样样皆能的精锐。
李昂离开总长的府邸以后,径直去了皇家牧场,自从在大漠的时候,看到冉闵的朱龙马能在骑战里让冉闵的实力得以十二分地发挥出来,他便生出了要找一匹好马的念头,可惜他在大漠半年多,也没有见到过能和朱龙马比肩的神骏。
“主上,这皇家牧场里的战马可是天下闻名的。”跟着李昂一起来总长府的李严宗在路上道,他以前曾是总长手底下的暗卫,知道不少事情,这皇家牧场是太祖皇帝曹操亲手所建,当初办的目的就是取天下良驹,为大秦培育出最优良的战马,以供大秦军团驱策。
一百五十年下来,这皇家牧场里培育出了大秦最强悍的马种,黑,比起寻常的重骑兵战马还要高出一头,爆发力。速度,耐力。负重都是大秦诸战马中最强劲的,唯一地缺点就是饲养不易,而且嗜饮烈酒,和先秦时的秦国烈马有得一拼,但是以这种战马武装起来地重骑兵完全可以以一当十,说是马王也不过分。
听着李严宗对黑骊的叙述。李昂眉头一振,看向了他,“这种黑骊马,牧场里大约有多少?”
“怕是大约有五千匹左右,听说每年为了黑骊大都护府都要派人来抽签决定归属。”李严宗答道,听同僚讲过的趣事,长安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的校尉级军官曾经为了这些黑马大打出手,最后惹得总长生气,一下子把那年的黑骊马全调拨给了金陵都护府。让那些大打出手的校尉,参谋都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你是说总长有权调拨黑骊马地归属。”李昂听着李严宗说的事情。想到总长给他的那道文书,猛地盯向了李严宗,那眸子里迸出的寒气,吓得李严宗打起了哆嗦。
“这本来是归大司马管的,不过大司马向来是打瞌睡不办事的,所以全扔给了总长。”李严宗猜到了李昂的心意。赶忙答道,接着在一旁问了一句,“主上,您打算全部调拨那些黑骊马?”
“一共才五千,我要是一下子调走三千匹,那些都护府里的将军们还不来找我拼命。”李昂摇摇头,接着道,“能弄到一千匹就不错了。”
“其实主上,那五千的数量只是成年黑骊的数目,像咱们家。要是全拿幼马地话,估计能拿得到。只是黑骊马养起来太花费金铢。”李严宗忽地想起了关于黑骊的其他事情,连忙道。
“钱不是问题。”李昂看向李严宗,然后问道,“这黑骊马,大概多少钱一匹?”
“成年地话,一匹在三百金铢左右,而且这是卖给军队的数目,马市里一匹黑骊起码要一千金铢,而且还是有价无市。”李严宗答道,“以前曾有波斯人和罗马人打过黑骊马的主意,自从被发现以后,军堂对黑马的买卖就管制得更严了。”
“三千匹,那就是九十万金铢了。”李昂皱了皱眉,虽说价格高了点,可是还在他能接受的范围之内,他已经决定用黑骊马来组建属于自己家族的骑兵部队。
去牧场地路上,李昂又听李严宗说了一个关于黑骊马的传说,据说第一代的黑骊马在战场上不但饮酒,甚至会去喝死人的血,可谓是凶暴之极的烈马,连成年的豹子见了都不敢近身,相当的强悍。
到了牧场,李昂见到了管理牧场的官员,这个名为曹牧的宗室老人,是个不折不扣的马痴,听李昂要买三千黑骊幼马,立时像被剜了心头肉一样跳了起来,以前也有一些大世家在他这里买了幼年地黑骊马去养,结果没一匹养活,从哪以后,不管那些大世家的人有什么关系,他是一匹黑骊马都不肯卖出去。现在李昂一开口就是三千匹,怎么不叫他激动。
见曹牧死活不肯松口,李昂只有把总长给他地文书拿了出来,以军命的理由压服了曹牧。“曹大人是真正爱马的人,在下会派人来学习如何饲养黑骊,绝不会让一匹死掉,曹大人尽管放心。”李昂见曹牧嘴里不停地唠唠着‘我可怜的黑骊儿!’头都大了三圈,连忙说道。
“你来学的人可不能少,三千匹黑骊儿,要照顾周全了,可不简单。”曹牧絮叨着,给李昂讲着喂养黑骊要注意的事情。
“以前的人,个个都把自个的马儿当老婆,不,比对老婆还好。”曹牧年纪很大,人老了就爱絮叨以前的事情,在带李昂去驯马场替自己挑马的时候,说起了他年轻的时候大秦骑兵是多么的爱惜自己的战马,“这打仗的时候,这马儿可是能救你的命,你对它好,它就对你好,甚至肯为你去死。”
“曹大人,我会让他们好好爱护黑骊儿的。”听着曹牧最后那句话,李昂神情一振,‘你对它好,它就对你好,甚至肯为你去死。’谁能说不是呢,在战场上,骑兵的战马就是最可靠的战友,甚至比战友更亲密,当你骑着战马厮杀的时候,它就是你的一部分。
驯马场内,牧场的驯马师正在驯马,李昂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匹独自孤零零被关在马栏里的黑色骏马,“那匹是?”李昂看向了身旁的曹牧。
“那是小紫儿。”看着马脖子上夹杂着紫色鬓毛的黑马,曹牧喃喃道,说出了这匹被他唤作小紫儿的马匹来历:黑骊马是牧场的宝贝,向来看管得极严,可是有时候仍不时有公马不时跑到野外,和牧养的其他母马交合,这匹小紫儿就是黑骊马和场子里另外一匹母马生出来的,大概是继承了黑骊的暴烈脾气,小紫儿从小就在马群里不合群,在踢打撕咬了几匹同群的幼马以后,被赶出了马群,独自儿在外头游荡了起来。
“我找到小紫儿的时候,它浑身都是抓伤,不过才三岁的小羔子,就把山里的豹子给活活踢死了,在那里舔着血。”想到找到小紫儿的时候,曹牧脸上露出了怀念的神色,“后来我把它带回了牧场,想把它放进黑里头喂养,哪想到黑骊群里,它也被赶了出来,后来它的脾气越来越暴烈,就只能把它单独关起来。”
“要是我早就发现小紫儿,说不定它就不是这个样子了。”看着被关在狭小的马厩里,暴躁的黑马,曹牧喃喃自语,在他眼里,小紫儿不是一匹马,它和人一样,也有喜怒哀乐,没有马群肯要它,它当然脾气不好,他知道的。
“这匹马,我要了。”李昂看向了一旁喃喃自语,有些自责的曹牧,静静说道。
听着李昂的话,曹牧愣了愣,他身边牧场的其他几个人也都吃惊地看向了李昂,这匹黑马的力气大得惊人,就算黑骊马里头最雄壮的公马也不能跟它相比,而且脾气暴烈,以前马场里不是没人动过驯服的念头,可是到最后都是以重伤收场,后来还死了一个来挑马的世家公子,要不是曹牧,这黑马估计早就死了。
“我就要它,要定它了。”看着身上披着重铁链的黑马,李昂眼里露出了摄人的精光,看得四周的人呆了呆。
“让他去,说不定他能行。”曹牧挥手阻止了身旁想要上前拦李昂的牧场官员,喃喃自语道。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章 紫骊神骏
阴沉的天空下,李昂走进了被厚实的原木围起的马场,在知道有人要驯服那匹被重铁链锁住的黑马,马场里面顿时安静了下来,接着那些驯马的牧监立时下了正在驯服的马匹,把马匹赶回了马棚,他们以前实在是被那匹黑马弄得心惊胆颤,那黑马就是匹疯马,撒起野来,见人就踢,见马就咬,根本无人能制。
“把那些拿掉。”看着隔着厚厚的栅栏的驯马牧监,李昂让他们在开栏前,把那匹黑马身上盘着的重铁链取下。他的话让那两个壮实的驯马牧监都是呆了一呆,不过李昂冷冽如刀锋一般的目光让他们不敢多话,只是隔着栅栏拿棍棒挑掉了栏中黑马身上盘着的沉重铁链,方才打开了栅栏。
亮的马嘶声里,去了铁链束缚的黑马不等厚重的栅栏全部打开,已是一声嘶鸣,马头一顶将那厚重的栅栏撞开,如狂风一般冲了出来,在开阔的马场里放声嘶鸣,嘶鸣生高亢而狂野。
看着在长嘶的黑马,李昂看着那本该如丝缎般光滑的皮毛上的伤痕,目光中满是怜惜,这匹黑马,是为战场而生的,被关在狭小的马棚里是对它的侮辱,它属于大地,奔驰在风中才是它的归宿。
李昂扯掉了身上的大氅,飞落在身后的地上,这时那匹被太仆寺卿(即曹牧)唤作小紫儿的黑马停止了嘶鸣,看向了站在面前不远处的人,一时间,一人一马,四目相对,安静地看着彼此,只剩下北风吹过的声音。
看着场中一人一马对峙,那些牧场的驯马牧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次那个要驯服这黑马的世家公子也是被那黑马这样盯着,最后被猛地冲来的黑马扬起的前蹄踏碎胸口。一命呜呼。
年老的太仆寺卿看着始终不动地李昂,忽地觉得这个要买三千黑骊的年青人或许就是他的小紫儿一直在等的主人,太仆寺卿养了一辈子的马,从一个小小的马场牧监走到今天,靠得便是他对马的热忱,他相信每一匹好马,来到这世上都是在等一个能驾驭它的人,去驰骋万里,去建功立业。
黑马打着响鼻。盯着面前站着的人,忽地一声嘶鸣,四蹄飞奔而起冲了出去。看着朝自己疾奔而来地黑马。李昂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不过刹那间奔到他面前的黑马猛地止住了前冲地势头,人立而起,扬起的硕大马蹄在寒风中带着狰狞的气息。
马蹄落下的瞬间,站在马场外的驯马牧监们都是吓得脸都白了。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只有太仆寺卿仍是静静地盯着站着地李昂,他这一辈子在这马场里见过无数的将军,知道这个年青的将军绝非泛泛之辈,他身上的那种冷冽,让他想到了三十年前见过的那个人。
众人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了他们根本没想到的一幕,原本在马蹄下地黑衣年青将军不知何时到了黑马的左侧,撮掌成刀,一掌切在了黑马的脖子上,都是心里发寒,能在这牧场里驯养战马的都是些有真本事的人,他们自然知道马脖子处是气血流转的地方,一旦被重击。再烈的马匹都难以承受,少不得要蹄子发软,跪在地上缓过气才能起来。可是那黑马却不是一般的马匹可比,这个能一掌把这黑马打趴下地黑衣年青将军是个不简单的人,那手上的功夫厉害得很。
见那黑马只是跪在地上,晃了一下就再次站了起来,李昂心中暗惊,他刚才手上的力道用了透劲,要是换了一般马匹,恐怕得在地上跪上一会儿才爬得起来。这黑马的强悍让他意外。不过方一起身,那黑马转了个身。撅起后蹄就朝李昂劈头盖脸地踢了过去。
李昂没想到这黑马的性子这般凶暴,猝不及防之下,差点就被踢实了,只是他的胸口却被海碗大的马蹄子擦了一下,不过绕是如此,被擦中的地方也火辣辣地疼,可见那黑马蹄上的力道。
李昂再次闪到了黑马面前,出手快得如电,这次他下了重手,七成力道地透劲打在黑马的脖子上,顿时让那黑马双蹄一软跪在地上,哀鸣了起来。
见那黑马盯着自己,李昂走到它面前静静说起了话,也不管那黑马听不听得懂,“你要再敢撅蹄子,我就打到你不敢为止。”说完,他站在那黑马面前,等它从地上爬起来。
见李昂不趁着黑马跪倒地时候骑上去,那些牧场马监都是发起了愣,难道这黑衣的年青将军就打算跟这黑马耗下去,直到把它打服了为止,只有太仆寺卿知道李昂在想什么,他不想占它的便宜,要让小紫儿服气,他就得在马背上征服它,而不是靠着武功把它打服。
黑马起了身,它此时见面前的李昂有些发怵,不过仍旧不改性子,只是却不再敢扬蹄子去踢李昂,好像是听懂了李昂先前说的话,撒开蹄子就往边上跑。
见那黑马奔跑起来,李昂双脚发力蹬地,在黑马奔起的刹那,窜上了它的马背,双手紧紧环住了马脖子。动作干净利落,看得那些牧场马监也是一阵叫好,光这上马的功夫,他们就看得出这个黑衣的年青将军是个驯马的行家。
黑马暴躁地跳了起来,想要把背上的李昂掀下去,可是,任凭它跳得再猛再凶,李昂仍是稳稳地骑在它背上,没有给掀下来,看得那些牧场马监都是傻了眼,他们中不是没有驯过烈马的人,可是和那蹦得足有人高,毫无停歇的黑马比起来,他们以前对着的那些烈马就像是温驯的小猫咪一样乖巧。
尽管李严宗一向对李昂有种盲目的崇敬,可是眼下看着那暴烈的黑马没有半刻停歇,心里头也不由为李昂捏了把汗,这黑马实在是太凶了,敢打包票,就算是个训练有素的精锐士兵,空手对着迟早被活活踢死,能像李昂这样骑上去的,估计整个大秦也不过寥寥十数人而已。
伏在马背上。李昂只觉得全身的骨头架子都像是要给震散了,绕是他内外功都练得强猛,在这像是没有穷尽的剧烈颠簸中,身体也开始疲惫起来,有些支持不住的感觉。
十月的长安早已入冬,不知不觉间,阴霾的天空里飘起了小雪,在北方里打着旋儿落在了地上,太仆寺卿看着在偌大地驯马场里化作一道黑影一人一马。似乎又回到了过去,那个时候,那个人驯服了当时牧场里最暴烈的黑骊。后来去了海西,打下了偌大的威名,也许这个年青人也会和他一样,成为一个英雄。
太仆寺卿最后记起了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是夏侯家自第一代先祖夏侯惇之后的最强者。他的名字叫夏侯棠,那个时候他只是这马场里的一个小小的牧监,还做着哪一天可以骑马去战场建功立业的梦。
太仆寺卿始终看着在驯马场中咆哮腾跃地小紫儿,他脸上忽地开心地笑了起来,喃喃自语道,“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以后再也不会孤零零的一个了。”
雪渐渐地掩盖了天地间地一切事物,马场的牧监们在落雪和寒风中打着哆嗦,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离开,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惊心动魄的驯马,黑马的每一次腾跃嘶鸣都让他们为骑在马背上的黑衣年青将军担心,生怕他从马背上摔落,可是他们又希望他能驯服这匹黑色地烈马,他们实在很想知道当这匹黑马披挂上精钢打造的披挂具装。冲锋起来是怎样的场景。
李昂已经渐渐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臂,可是他仍旧死死地环着黑马的脖子,骑在马背上,他知道这场较量比得是谁更有韧性,他胯下的黑马已经不像先前跳得那般高,嘶鸣声也黯淡了下去,接下去只是看谁能坚持下去,等到对方先认输。
李严宗看着在落下地雪中渐渐模糊的黑影,不由急躁了起来,他此时再也顾不得什么。要身旁的马场牧监进去,只是却被太仆寺卿阻止了。“这是公平的决斗。谁都不能去打扰他们。”太仆寺卿花白的胡子颤抖着,一脸的凛然,让李严宗和周围的牧监们都是看得呆了。
驯马场中,黑马渐渐地安静了下来,李昂伏在马背上,感受着安静下来的黑马身上传来地温暖,大笑了起来,笑声中他从马背上跌落了下去,倒在了雪中。黑马看着雪中的李昂,俯下了头,伸出舌头舔舐着李昂,赤色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狂野,而是一片宁谧。
雪越下越大,李严宗视线里的黑影也变得模糊一片,终于他再也不管太仆寺卿的阻拦,跳进了驯马场,要去找李昂。就在这个时候,他忽地看到了和黑马一起走来的李昂,接着所有的人都愣住了。
“主上。”回过神的李严宗跑向了李昂身边,不过还没有近身,李昂边上的黑马已是身子一转,撅起后蹄朝李严宗踢了过去,好在它先前已是几乎耗干了力气,不然的话李严宗未必躲得开这一蹄子,不过仍是把李严宗吓得够呛,不由朝李昂小声道,“主上,这马好凶。”
“它还有些认生,等以后熟了就好。”李昂安抚着黑马,朝李严宗笑了笑,接着看向了不远处痴痴盯着他身旁黑马地太仆寺卿道,“从现在起,它是我的了,它地名字叫紫骊。”
“紫骊,紫骊。我的小紫儿长大了,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了。”太仆寺卿看着紫脖子上紫色的鬓毛,低着头念叨着,过了会儿,他才抬起头看向站在紫骊边上的李昂道,“你以后要好好待它。”
“我会的。”李昂朝太仆寺卿点了点头,他敬重这个把马当成了一切的老人。
李昂骑着紫骊回去了,一路上缓过劲的紫骊奔跑起来就像黑色的雷电一样,不但迅疾如电而且如雷一样猛烈,让跟着的李严宗叫苦不迭,他胯下的马匹根本跑不过紫骊,只能看着李昂在面前化作黑点,消失得无影无踪。傍晚时分,李昂回到了自家的庄子里,安置好紫骊以后,李严宗才骑着马赶了回来。
晚上,听着李严宗讲述李昂驯马的事情,赫连勃勃他们都是大呼遗憾,为自己没能看到那么精彩的一幕唏嘘不已,而李昂自己则是被风四娘和林风霜一通埋怨,怪他不顾自己的安全,自从知道自己怀孕之后,风四娘和林风霜不知不觉间变得有些‘胆小’了,生怕李昂出什么事情。
“我以后再也不会了。”看着风四娘和林风霜,李昂笑着认错道,他知道妻子的担心。
夜晚,在送风四娘和林风霜回房以后,李昂来到了书房,那里李莫文正在等他,他现在虽是锦衣卫的大统领,可是打理锦衣卫日常事务的却是李莫文,平常李莫文也会隔三岔五地到李昂的庄子里来,不过用岑籍的话来讲,他就是来蹭吃蹭喝的。
“将军,人手已经安排妥当,随时可以动手。”李莫文看着李昂,将手里的文书递了出去。
“探丸郎吗?”李昂翻看着文书,眉头皱了起来,他想不到曹明德的余党,竟然打算刺杀几个大世家的家主,以挑起皇帝和世家之间的矛盾,为此不惜暴露了他们真实的身份,长安的隐秘杀手组织:探丸郎。
“明天就动手。”将文书放下,李昂看向李莫文点了点头,曹明德的事情应该告一段落了。
“喏!”李莫文看着桌上的文书,沉声应道,眼里的杀机浓重。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一章 探丸郎
雪初晴,那景色最是怡人,不过对长安的西城百姓来雪景是富贵人家的说词,对他们这些要终日辛勤忙碌的人来讲,那是最好一日都不要下雪。
天才蒙蒙亮,西城不少人家就已是起来,这一下了雪,他们赶到做工的地方要比平常花费更多的时间,不得不早起。寒冷的街头,李昂和李莫文坐在并不显眼的小摊里,喝着最便宜的牛杂汤,看着街上的行人。在李昂眼中,大秦此时已有了些资本萌芽的影子,由于打下了整个南洋,又有土着和昆仑奴这些努力耕作土地,大秦的粮食一直充裕,再加上开国的时候,打通了运河,南方的粮食可以比以往更快地运到北方,所以过去的关中沃野也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越来越多的人口涌向了城市,于是工商业开始兴盛了起来,再加上大秦垄断了海陆的贸易,越来越多的世家涉足商业,对这些世家来讲,与其守着土地,还不如去经商,去赚外国佬的钱。
‘商人和世家,迟早有一天不会再那么泾渭分明,大秦将被一个新的阶层所掌握。’看着越来越多形色匆匆赶往各自工场的行人,李昂不由这样想到,他有时候一直在想,历史的改变究竟能有多么强大,像现在的大秦,百工兴盛,墨家成为了显学,对于那些开办工场的世家和商人来讲,普通的劳力并不值得重视,可是那些能为他们改良技术,甚至弄出新的赚钱玩意的工匠却是抢手货。
就连太学这大秦最高的学府里面,势力最强的学说也是墨家学说,而儒家虽仍名列五大学说之首,可是对于太学生而言,儒家只是教会他们做人的德操,想要治国得学法家,想要让国家富强则得学墨家和道家,而要日后提剑上马替国家开疆拓土则得学兵家和武家。儒家只是用来修身,作为约束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而存在,而道德一旦沾染了权力,就会变得腐败,甚至更糟,因为人性本恶,用道德代替律法,只会让国家走向崩溃。
看着有些走神的李昂,李莫文轻轻地咳嗽了一下。“嗯。”李昂回过了神。顺着李莫文的目光看向了街道一端的一家铺子,那里三个穿着布衣地少年走了进去,他们就是曹明德以前暗中建立的隐秘杀手组织探丸郎的成员。
有些暗的铺子里。看着进来的三个少年,打扮成掌柜的探丸郎头领,重新掩上了店门,沉声问道,“有没有被人发现。”三个少年摇了摇头。他们从小就被当成杀手训练,对自己的身手相当有自信。
“不管在强的组织或是个人,和国家对抗,最后都只有死路一条。”李昂看着被关上的店门,朝李莫文点了点头,“动手吧!”
李莫文站了起来。打出了手势,化妆成各式各样人物地锦衣卫们围向了那家铺子,他们费了不少的功夫才捉到一个探丸郎的成员,从他嘴里撬出了消息,知道探丸郎地成员会在今天在这家铺子会面,他们等这一天很久,因为为了这些叛逆,他们死了不少同僚。而李昂借给李莫文的破军中也有三人牺牲。
铺子的后堂里,三十五名探丸郎的成员等着首领的发话,“锦衣卫盯上我们了,十七已经有三天没和我联系,原定地计划取消。”探丸郎的首领沉声道,他是个很谨慎的人,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
听到首领突然说取消原定的刺杀计划,那些探丸郎的成员都是呆了呆,为了完成整个刺杀计划,他们付出了近两个月地努力。可是现在就因为一句话全部作废,他们心里有些不愿。
“听着…”就在探丸郎的首领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屋子里忽然响起了铃声,顿时所有的探丸郎都警觉了起来。而这时在铺子外的李存智皱了皱眉头,他没想到那些探丸郎竟然在门上系了挂着铃铛的绳子,只要外面有人动了门,就会发出声音,警示里面的人。
见奇袭不成,李存智一脚踢开了门,带着人闯了进去,这次行动他本不必亲自出手,可是在此前侦察中死去了三名破军,对他来讲,自己家族的人被杀了,就必须让对方付出代价,这是他信奉地铁则。
李存智拔出了长刀,看着从里屋奔出的探丸郎少年,一刀劈斩了出去,而他身后的部下,也是三人一组杀向了其余的探丸郎少年。
整座宅子其实占地颇大,在知道有人闯入以后,探丸郎的首领就立刻让手下的探丸郎四散突围,自己却走向里堂的深处。进入宅子的锦衣卫和破军拦住了那些想要突围的探丸郎,和他们交起手来。
黑暗的地道里,探丸郎地首领一个人逃走了,他不得不放弃那些部下,让他们去吸引锦衣卫的注意,不过他始终相信那些部下不会白死,只要他还活着,他就能替他们,替死去地主人报仇。地道并不长,很快就看到了光亮,探丸郎的首领并没有放松警惕。
走出地道口,探丸郎的首领愣住了,出口前的废弃院子里,一个黑衣的男人坐在枯树下,似乎等他已经很久。李昂看向了从地道口走出的探丸郎首领,那只是一个十七八岁大的少年,样貌很俊俏,若非有锦衣卫的情报,很难让人相信这个少年从十岁大的时候就已经是个杀手了。
“你跟错了人。”李昂开了口,静静说道,“更重要的是,你不该杀了我的人。”想到死去的那三名破军,李昂的眼中闪过了一抹愤怒,因为他们死得太惨,甚至连亡者的尊严都失去了。
“杀了又怎么样。”少年眉毛一振,腰间的牛尾刀出鞘,刺向了李昂。李昂并没有去看他,他只是看向了身旁摆放的三个骨灰瓮。少年的刀只是刚向前,整个人就倒在了地上,他的左膝处被一枚精钢箭矢射穿了,就在他用刀撑起身子的时处又是一枚精钢箭矢钉在了他的肩膀处,将他钉在了“杀人不过头点地,你不该冒犯亡者的尊严。”李昂说话间,又一枚箭矢破空而至。射在了地上少年的另一处肩膀上,李昂站了起来,走到了他的身旁,“向他们好好地忏悔,下辈子不要再当一个杀手。”
“你,我要杀了你?”地上地少年挣扎着扬起了头,看着在逆光里模糊一片的脸孔,大喊了起来。
听着少年歇斯底里的大喊,李昂怜悯地看了他一眼。从他身旁走过,身后只是剩下三个骨灰瓮对着那挣扎的少年。远处的屋顶上,黄渊端着自己的狙击弩。透过瞄准镜看着雪地里的少年,眼神冰冷地射出了第四根箭矢,射穿了他的右膝。
当李莫文带着锦衣卫赶到地道的出口时,他们看到了四肢被钉死在地上,睁着眼睛。一脸痛苦死去地少年,他身下的雪被流出的血染得通红,看着死去地少年,所有的锦衣卫都是心头打了个寒碜,他们仿佛看到了少年四肢被钉穿在地,慢慢流着血。痛苦挣扎的景象。
“把他的尸体带走。”李莫文看了一眼地上的少年,朝身旁地部下道,他知道李昂是为了死去的三名破军而愤怒,所以才这样对付这个少年。
与此同时的长安城外,李昂骑在紫骊上,一脸的肃容,他身后的李存智也和他一样,那死去的三名破军士兵。在死后遗体受到了冒犯,这对李昂来讲,是最无法接受地事情,他憎恨那些冒犯亡者尊严的人,在他眼中践踏死者的人根本无法称之为人,所以他用他的手段惩罚了那个探丸郎的首领少年。
“存智,回去替他们写上灵牌,放在家里的宗祠里。”李昂看向了身旁的李存智,沉声道,他所能给予死去的三名孤儿出身地破军只有这样而已。
“是。义父,我想他们会很高兴的。”李存智看向了怀中抱着的三人骨灰。静静道。
黄渊并没有跟李昂一起回去,因为他在西城找到了他要找的人,那个以前曾在他手下的男人,嗜酒如命,可是却有着真本事的男人。
有些清冷的大街上,胡子邋遢的男人看着面前的黄渊,皱了皱眉,脸上没有半点故知相逢的喜悦,只是问道,“你杀人了,身上杀气那么重,会触我霉头地。”
看着面前穿着一袭洗得有些发白蓝衫的男人,黄渊地视线投在了他腰间的酒壶上,忽地问道,“我给你的钱你全部拿去买酒喝了!”在离开兵部后勤司之前,他曾给这个手下的男人不小一笔钱,生怕他不在以后,他会没钱吃饭。
“早用完了。”男人看了眼面前的黄渊,拿起了腰间的酒壶晃了晃,“现在正要去赚酒钱,没想到遇到你,还是刚杀了人,真是触霉头。”
看着面前说话还是那样让人不快的男人,黄渊眉宇间忽地有了些怒气,“崔浩,你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吗?”
被黄渊称做崔浩的男人看向了他,皱了皱眉道,“我过得怎么样,关你什么事,你不会你留给我那些钱,我就要对你感恩戴德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黄渊愣了愣,看着面前的崔浩道,“我只是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你明明有那么大的本事…”
“什么本事。”崔浩摇摇头,把酒壶放回了腰间,“我还要去赚酒钱,咱们各走各的。”说着就往前走了。看着他的背影,黄渊愣了愣,接着跟了上去。
见黄渊跟过来,崔浩皱了皱眉,他知道黄渊的性子,看上去沉默寡言,其实却是个好人,以前在兵部后勤司,他就经常照顾他,要不然的话,他早就被赶出后勤司流落街头。
跟着崔浩进了不远处的一家小赌坊以后,黄渊才知道他离开兵部后勤司以后,崔浩就是靠着混迹赌坊,靠赌博为生。看着站在人群里,目光沉静地一直盯着庄家,迟迟没有下注的崔浩,黄渊心里忽地一动,想到了什么,接着他笑了起来。
当庄家开了第十七把骰子以后,崔浩终于开始下注,每次都是在庄家落盅最后一刻下注,连续三把他都买赢了,不过第四把当赌客中有人跟着他买的时候,他却失手了,就这样输输赢赢间,他竟然赚到了一个金铢,若非黄渊一直看得仔细,他根本想不到崔浩竟在看似输赢各一半里赚了那么多。
出了赌坊以后,黄渊拉住了崔浩,“你赌钱靠得根本不是运气,而是计算,我说得没错吧!”冷静地观察,计算胜负的概率,这就是黄渊在赌场里看到的。
“随你怎么说?”崔浩看了眼黄渊,没有再理他,直接去了赌坊边上的酒肆,赢来的一个金铢全部买了最好的酒。
看着一脸陶然,喝酒的崔浩,黄渊知道自己一定可以把他带回庄子里去,等崔浩喝完酒,他看向了他壶中的酒道,“这个也配称为美酒,我看马尿还差不多。”
“你发什么昏,这上好的美酒居然被你说成是马尿。”崔浩有些恼怒地看向了黄渊,当一个酒鬼在喝酒的时候,有人说他喝的是马尿,恐怕没有当场动手打人已经算是酒品好的。
“和我们家的酒比起来,这就是马尿。”看着恼怒的崔浩,黄渊淡淡道,接着在崔浩发作前,从怀中摸出了自己的扁平酒壶,拔开了塞子。
“这是什么酒?”闻着那浓郁的酒香,崔浩脸上急切了起来,恨不得一手抢过那酒壶,享用了再说。
“长安醉,我家主母亲自酿的酒。”黄渊把酒壶递给了崔浩,他知道要带这个嗜酒如命的酒鬼回去,只有用这天下第一的美酒才能把他勾回去。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百二十二章 虎狼之辈
李昂见到崔浩的时候,看到的只是一个胡子邋遢的中年酒鬼,不过身上洗得发白的蓝色袍子却很干净,当李昂扫过崔浩的眼睛时,他明显地发觉这个看上去只是一个酒鬼的中年男人看着他时的目光冷静而漠然,虽然掩饰得很好,只是一闪而过,可是却瞒不过他。
李昂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同意让他待下来,做管账的先生,等黄渊和崔浩离开以后,李昂看向了身旁的跟着李存智问道,“觉得这个人怎么样?”
“这个男人很危险,他刚才的目光冷漠而无情,就算是最精锐的斥候也比不上。”李存智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作为李昂麾下斥候部队的统领,他的观察力一向很优秀。
“看起来你和我看法一致,想办法查一下他的底细,来历不明的人家里不能留。”李昂沉吟着道,虽说感觉上崔浩让他觉得是个厉害的人物,可是他不是个会轻易相信别人的人,在他知道崔浩更多的事情前,他不会做出判断。
“是,义父。”李存智走出了书房,在属于家族的密探部队成型前,他这个斥候统领要先挑起情报方面的事情来,代为处理一切事情。
跟着黄渊穿行在庄子里,崔浩想到那个黑衣青年看向自己的眼神,心里有些不寒而栗。他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眼神了,那种压迫感让他有种在刀锋下的感觉,拿起酒壶,崔浩灌了一小口后,定了定心,他知道自己未必能瞒得过那位李将军,不过他并不在乎,就算他地底细被知道了,到时候用不用他也只是看那位李将军的胆子够不够大了。
放下酒壶,崔浩又恢复了一贯的漠然。只不过看着不时走过的那些孤儿时,眼里才有些暖意,说实话这所庄子里的一切都让他很意外,一路听着黄渊的话,他很快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去让人给你烧水,你最好先把胡子刮一下,主上他不喜欢太邋遢的人。”站在门口。黄渊朝崔浩道,“你把这里当成军营就行了。”
“军营,真是个有趣的地方!”看着黄渊离开的背影,想到一路上看到地那些清一色穿着黑色衣服的孤儿,崔浩摸着下巴轻笑了起来。
看着清澈的水面,崔浩刮着胡子,而水面里映出的面容也渐渐变得英俊起来,放下剃刀,崔浩摸着光滑的下巴。忽地想起了往事,‘已经有十年没有看到你了呢!老朋友!’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崔浩自语着,走到了远处已经盛满热水的木桶旁。
傍晚时分。当李昂再看到崔浩时,那个原本邋遢地酒鬼已经彻底不见,站在他面前的是个目光锐利的英俊中年人,身上有种阴暗的气息,不过却并不是太惹人讨厌。
“唔。”李昂点了点头,他看着面前改头换面的崔浩,朝身旁的崔斯特道,“从现在开始,他就是你的副手,有些事情你可以交给他办。”
“是。老爷。”崔斯特有些意外地看了眼面前这个像是把出鞘之刀的男人,若有所思地点头答道,他从李昂的语气听得出来。李昂并不相信这个男人,不过一些无关紧要地琐碎事情可以交给他去办。
晚间,黄渊并没有留在大厅和李昂他们一起,而是陪着崔浩去了他的房间,“主上他…”黄渊的话还未说出,就已被崔浩挥手阻止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他不是个会轻易相信别人的人,想要留在大厅里,就得让他认同是吧?”崔浩脸上带着让黄渊有些陌生地笑意,自语道,“真是个让人相当期待的主上,不过与其让我先去找他,还不如让他来找我比较好。”崔浩说着,坐在了桌子旁。
“你到底在打什么主意?”看着笑得陌生的崔浩,黄渊脸上的表情变得凝重,他的手按在了腰间的刀柄上,面前的崔浩让他有种心悸的感觉。
“我没有恶意。”崔浩看着按刀的黄渊,笑了起来,“我只是挺喜欢这里,打算留下罢了,不过到底能不能留下来,还得看你的主上肯不肯收留我。”
黄渊地手从刀柄上滑落,将信将疑地看着崔浩,他从没有想到这个不谙武艺的男人竟会给他一种可怖的感觉,或许他以前认识地崔浩只是假象而已,现在他面前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崔浩,他不该找这么一个陌生而危险的男人回家。
“你后悔把我带回来了?”看着黄渊的脸色,崔浩在桌上摆着的酒杯里倒满酒,推到了站着黄渊的面前。按住酒杯,黄渊坐了下来,他举起了酒杯,看了一眼崔浩,“我从不后悔做过的事情,只是如果你对我的家族有威胁的话,我会杀了你。”说完,他喝下了杯中的酒。
“你变了。”看着放下酒杯的黄渊,崔浩静静道,接着他又摇了摇头,“不对,现在的你才是真正的你,在兵部后勤司的你不过是压抑了自己的本性而已,猛虎被关在狭小的牢笼里圈养,又怎么会露出自己的獠牙,看起来现在和你一起的那些人也是虎狼之辈,我真是越来越期待加入你的家族了!”
“虎狼之辈!”听着崔浩对家族里其他人的评价,黄渊皱了皱眉,接着他看向了崔浩问道,“那你呢,你是什么样的人,我现在才发觉我从来没有真正地认识过你?”
“我只是我而已,而且认识一个人和了解一个人是两码事。”崔浩说着,看向了黄渊,接着他笑了笑,“你们是虎狼的话。我就是头狐。”
“狐。”黄渊眼中闪过一抹异色,接着他看向崔浩道,“的确很符合你。”人们常说狡诈如狐,又说多智如狐,在人们眼中狐是邪恶的,就好比大秦开国时被世人称为‘鬼狐’的谋士贾诩,虽说他地智谋是大秦开国中顶尖的,可惜除了太祖皇帝和号国公(郭嘉)等寥大多数人都不喜欢他,就是因为他多智狡诈。所出之谋都是只考虑胜负,绝不管是否有悖道德。
在黄渊眼中,眼前的崔浩是否如‘鬼狐’那般多智,他不知道,可是狡诈的话,他觉得一个能将自己本性隐瞒那么久的人绝对算得上,不过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崔浩不继续瞒他下去,想到这里,他眼里闪过了一丝疑惑。
崔浩扫过了黄渊的眼睛,仿佛一眼就看穿了他心中所想一样,轻笑了起来,“他是个不好对付的人,在他面前做戏是件愚蠢的事情,我已经表达了我的诚意,现在就看他会怎么看我了。”
黄渊当然知道崔浩说地他是李昂。他不由心中暗惊,他没想到只是随意地一瞥,崔浩就看穿了他的心事,迟疑了一下。黄渊看向了他腰间的酒壶,“我想知道,你的嗜酒如命,是不是也是你故意装出来骗人的,让所有的人都觉得你是一个酒鬼?”
“当然不是。”崔浩看向腰间的酒壶,接着解了下来,放到了桌上,眼中露出了几分怀念之色,“酒和它是我地命根子,没有酒。我一天也活不了。”
“我只是觉得他很不错,所以才表达这样的诚意。”崔浩静静地说着,看着扁平的陈旧酒壶。想起了一些往事,不过他并没有告诉黄渊,只是静静道,“如果不是那样的话,我会留下来安分地当个帐房先生,也许就那样过完下半辈子。”崔浩拿起自己的酒壶,自嘲地笑了起来,“只要有酒就行。”
黄渊没有再说什么,他心里并不好受,一个曾被他当成朋友的人忽然变成了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自己一直被瞒着,这种滋味很难说得明白,他只有一杯一杯地喝着酒,桌上的菜肴却是一口未动。看着黄渊,崔浩只是摇了摇头,也是闷头喝起了酒,他从很久以前就明白一个道理,不想被朋友背叛,莫过于没有朋友,毕竟人都是会变的,再好的朋友也总有反目成仇地一天,或许为了权势,又或许是为了女人。
崔浩住在了李昂的庄子里,当起了帐房先生,崔斯特将一些细琐的事务都交给了他,而他也没有任何话语,全部接了下来,黄渊有时仍会去找他,对他来说,崔浩是他带进家的,现在崔浩并不是他以前印象中地崔浩,为了家族,他得盯着他点。
李存智调查起了崔浩的往事,不过要查一个隐瞒了自己很久的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而李昂并不急于知道,他现在的全部精力都放倒了家族的密探部队上面,毕竟总是依靠锦衣卫和斥候不是长久之计。
李昂新近收养的孤儿中,有很多都是因为憧憬长安而来到大秦的外国人所留下的孤儿,对李昂来讲这些孤儿就是最好的密探部队成员,为了日后攻略海西,他有必要在海西组建起强大地密探系统,不管任何时代,情报对战争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书房里,李昂看着李严宗,询问着那些被选入他命名为‘黑手’部队的孤儿情况。“现在一共有三百七十六人,不过估计随着训练地加深,会淘汰三成左右的人。”李严宗答道,他以前在暗卫曾受过系统的密探训练,知道一个真正的密探并不是随意可以训练出来的,对密探来讲,身手并不重要,头脑才是最重要的,当然家族的密探部队里,刺杀部队也是不能少的。
“严宗,这件事情我就交给你了,记得两年之后提前去海西的人,宁缺勿滥。”李昂点了点头,朝李严宗沉声道,“军堂已经开始派遣人去海西了,我们日后不能太依靠军堂。”
“属下知道。”李严宗重声道,李昂并没有向他隐瞒日后会在海西建国的事情,对于他来讲,辅佐李昂为大秦建立诸侯属国,制压罗马是件流芳千古的事情,就算要豁出性命,他也会办好。
处理完‘黑手’部队的事情,李昂在椅子里靠了会儿,接着想起今天自己好像还要进宫,去陪太子,不由笑了笑,想起了怀孕的风四娘和林风霜,很快他就要做父亲了。
午后,当李昂来到御书房的时候,却没有见到太子,只有曹安民一个人坐在椅子里,眉头皱着。看到李昂进来,他站了起来,“太子生病了,所以没有过来,朕忘了让人去告诉你。”
“太子的病,不要紧吧?”见曹安民眉头皱紧,想到太子,李昂不由问道。
“应该无碍,对了,你既然来了,有件事情朕就先跟你说了。”曹安民看向了李昂,拿出了一份军报交给了李昂。
接过军报,李昂也不由眉头大皱,宛州居然被一支蛮族军队劫掠了,等到安西都护府的部队赶到时,看到的只是惨不忍睹的一片废墟。
“陛下,这些人究竟是哪里来的?”李昂放下军报,看向了曹安民,自从大秦打下西域,更名宛州,将势力扩张到河中以后,一百五十年来从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情,而且现在河中有龙骑军驻扎,大漠和草原的蛮族刚刚被他打废,突厥又远遁北方,这支突然出现的蛮族军队就让人疑惑不解了。
曹安民走到了御书房挂着的四海天下图前,指向了宛州和益州中间的地方(青藏高原),“那支蛮族军队是从这里来的?”
“这里?”李昂看着曹安民所指的地方,想起了后世这块地方的名字,西藏。
“这里曾是羌人游牧的地方,自从太祖皇帝统一天下以后,就将大部羌人迁到了宛州,这里就成了一片荒野,没想到现在那里居然又有人了。”曹安民看着那块地方,自语道,在大秦太多的人眼中,那块地方一直都是没有人烟的荒野高原,根本不适合居住,没有想到现在上面居然又有蛮族居住,而且还袭击了帝国的城市,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三章 来自高原的战争召唤
那些蛮族应该是当年没有迁走的羌人。”听着曹安静静道,“一百五十年足够一支当时不起眼的小部落壮大起来。”
“安西都护府向朕要求派遣军队去高原剿灭这些敢于冒犯帝国的蛮族。”曹安民说着走回了书桌旁,拿出了一份奏书扔给了李昂,“你觉得朕和军堂应该同意吗?”
李昂并没有去看奏书,直接道,“陛下,帝国已经一百五十年没有注意过高原,我们对于那里的情形一无所知,而且高原作战不同于平原,我们的军队上了高原毫无优势可言,如果只是为了一时的愤怒,而派遣军队进入高原,臣认为这只是在无意义地葬送帝国军团不败的勇名。”
曹安民听着李昂的话,皱了皱眉道,“那就是说你不赞同安西都护府的请战了。”
“是的,陛下,在有确切可信的情报和准备前,贸然派遣部队进入高原是不妥当的,即使我们最后能靠着国力打赢,可是因此而付出的多余代价,在臣看来并不值得。”李昂静静答道。
“你说的没错,现在排遣军队进入高原,的确是不明智之举。”曹安民同意了李昂的看法,现在是冬季,高原上的气候更加恶劣,确实不适合派兵进入。
“陛下,眼下当务之急在于在宛州和益州和高原接壤的地方部署军队,以避免同样的情形发生,顺便训练军队适应高原作战。”李昂看向曹安民道,“要平定高原上的这些蛮族不是一时之间的事情,帝国必须在准备妥当之后,发动雷霆攻势。一举剪除后患,绝不能陷入消耗战。”李昂想到了后世的唐帝国在吐蕃身上犯的错误,在初期对吐蕃有绝对优势地情况下,和服软的吐蕃和谈,不但停止了军事行动,而且将本国的公主和大量的工匠送入吐蕃,不但让吐蕃在高原有了正统的名分,最糟糕的是那些工匠带去了汉人的技术,使得吐蕃的军事实力得到了增长,说起来这种资敌的所谓为了和平的和亲实在是让人恶心。
“可惜啊。当年魏公训练地山字军不再,不然的话,朕又何需忍耐。”听完李昂的话,曹安民忽地叹道,他所说的魏公是大秦开国时期的名将魏延,当时被世人称作山地之王,太宗皇帝时期。他一手训练的步军曾数次穿越高原,攻入北印度的贵霜帝国,迫使贵霜帝国让出了河中(中亚)地势力。
“陛下不必感叹,以帝国的实力,只需数年,就可以重建山字军,到时候高原上的蛮族定可一举平定。”李昂听着曹安民的感叹,在一旁沉声道。
“暂时就只有先如此了。”曹安民看向了李昂,“你的看法和总长一样。朕真是舍不得你三年后走了,到时候朕身边连个得力的人都没有。”
“陛下过誉了。”李昂看着曹安民,沉声道,“其实陛下身边不缺人才。只是陛下不愿与他们讲事情罢了,陛下只要放开胸怀,身边尽是可用之人。”
曹安民沉默了一下,的确由于米国的事情,除了李昂之外,让他不再怎么相信身边的人,或许他地确是应该做些改变了,至少要试着去相信别人。
“朕知道了,谢谢你的提醒。”曹安民朝李昂道,接着说起来真正让他觉得麻烦的事情。尽管这段时间皇汉派在他的授意下,得到了抑制,可是随着宛州事情地发生。军队里的激进派开始抬头,他们认为过久的和平已经让其他国家忘记了大秦的威严是不可冒犯的,只有战争才能让他们明白自己犯的错误。
“宛州的事情,暂时还只限于中级军官之间,不过想必瞒不了多久,到时候很快整个帝国都会知道这件事情,而且这次事情和上次商队在丝路被波斯人劫杀不同,大秦的本土受到了进攻,这涉及到整个帝国的脸面问题,就算是过去的儒家掌权,到时也会向朕和军堂要求出兵高原,惩罚那些蛮族。”曹安民看着李昂静静道,大秦固有地传统和光荣是让人们无法容忍帝国在本土受到袭击而无所作为的,更何况现在军队内部主战的人远远高于像李昂这样地人。
“所以不管如何,朕必须在明年春天以后派出军队进入高原。”曹安民看向了李昂,“人数不必太多,但是这支部队必须在高原打个胜仗,对天下人有个交代。”
“朕希望你能去,因为只有你能让朕放心。”曹安民沉声道,现在军队里的大多数将领都太不冷静,同时对于高原缺乏正确的认识,让他们带兵去高原,他不放心。
“如果这是陛下的意思,臣接受这个命令。”李昂并不想在风四娘和林风霜怀孕的时候离开她们,可是作为一名军人,作为这个帝国的臣子,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命令。
“朕知道,那个时候让你带兵去高原,对你来说并不公平,可是朕没有可以相信的人。”曹安民有些歉意地看着李昂,“大秦有实战的将军太少,而他们朕都不太熟悉。”
“臣乃军人,军人的天职就是为国家征战。”李昂没有让曹安民继续说下去,他只是站直了身体向曹安民行了军礼,“既然陛下让臣去高原,那么臣希望作战时有一切自主权。”
“这个朕答应你了。”曹安民点了点头,让李昂带兵去高原是他的无奈之举,毕竟从大司马和总长那里他知道的情况并不容乐观,白虎节堂现在陷入了一种狂热的复仇战争氛围里,那些参谋军官找出了过去高原的情报,制定着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完全忽略了帝国的军队并不适应高原的气候这一点。
“臣希望能让臣自行招募军队去高原。”李昂开出了他第一个条件,现在的大秦处于扩军阶段,原有的军队现在担教新军的重任,而且即使曹安民将他们调入他地麾下必有多听话。毕竟他现在被长安的世家所敌视,与其这样,他还不如自己招募军队。
“自行招募军队。”曹安民愣了愣,接着他明白了李昂的想法,现在大秦的精锐部队中,军官以各大世家子弟为主,李昂到时候不一定指挥得动。
“你打算从哪里招募兵源?”曹安民想了想朝李昂问道,尽管知道李昂不是个会胡来的人,可是现在到明年春天只有五个月的时间,留给李昂的时间并不多。
“臣打算派人去大漠和草原招募军队。”李昂答道。那些部落他比较熟悉,尽管那些人不能算得上是好军人,可是却个个会骑马射箭,想来和那些高原上的蛮族差不多,到时候一切就看他指挥如何了。
“也好。”曹安民点了点头,在他看来招募那些部落军队也不错,死了也不心疼。只是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李昂带着这些部落军队,能不能打个胜仗,这是他最关心的。
—“除了臣之外,臣希望能跟陛下要两个人随臣一起去高原。”李昂知道单靠那些招募地部落士兵是不能保证在高原上打胜仗的,所以他需要帮手。
“可以,不过你想调哪两个人?”曹安民有些意外地看向了李昂,在他印象里李昂是个不太会开口要帮手的人,李昂要的两个人让他很感兴趣。
“是曾在大漠和臣一道作战的两位将军,陈庆之和冉闵。”李昂说出了他所要的两个人的名字。对他来讲,陈庆之地用兵和冉闵的武勇足以让他有把握在高原打个大胜仗。
“好,到时候朕会让军堂下调令,派他们两个到你麾下。”曹安民点了点头。答应了李昂的要求。
李昂离开了皇宫,匆匆赶回了自家的庄子里,他要开始先做出部署,毕竟高原作战不是那么简单,不过让他头疼的是,他该如何去跟风四娘和林风霜说这件事,他知道风四娘和林风霜绝不会和他使什么性子,她们只会把担心藏在心里。
紫骊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情,也不像往常那样飞奔,而是安静地驮着李昂。慢慢地踱着步子。见李昂一直都是皱着眉头,脸上犹豫不决的样子,跟在他身后的李存孝不由策马上前。现在李存智忙着调查崔浩的事情,现在都是他跟在李昂身边做护卫。
“义父,是陛下那里有什么事情吗?”李存孝想到李昂出了皇宫后就是这副犹豫难决地样子,于是在一旁小心地试探着问道。
听到李存孝的问话,李昂看向了他,接着把他要出征高原的事情讲了出来,“我想不好这件事是该和四娘她们说出来还是瞒着她们。”
“义父,两位娘亲都是女中豪杰,我想您还是把事情说出来比较好。”李存孝听完之后,想了想道,“反正义父到时候一定是得胜而归,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高原作战,可不是那么简单地?”李昂看着一脸自信的李存孝,轻叹着摇了摇头,现在可不比他前世,纯冷兵器作战,短兵相接的话,那些一直生活在高原上的蛮族占据了极大的优势,就算是大秦的精锐军团上了高原也要大打折扣,后世的唐帝国的开国部队,不可谓不强悍,可是上到高原,也在吐蕃军队面前吃了亏,最后靠着强大的国力才占据了上风,他虽说有把握赢上一仗,可是却不敢说必胜。
“总之有义父在,这世上没有咱家打不赢的仗。”李存孝却是没有听进李昂地感叹,在他的心里,李昂就是战无不胜的象征,他们在大漠,在草原,打了那么多仗,何曾败过一阵。
看着李存孝崇敬地目光,李昂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安静地继续策马而行,他已经做出了决定,不隐瞒风四娘和林风霜,夫妻之间,就应该坦诚相待,更何况他的妻子不是一般的女子,她们可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若是没有身孕的话,恐怕她们会随他一起出征也说不定。
夜晚,书房里陪着风四娘和林风霜下棋的李昂说出了来年开春要出征高原的事。听完李昂说的,风四娘和林风霜沉默了下来,过了好久才看向李昂道,“到时候一定要打个大胜仗,给咱们的孩子当礼物。”
“嗯。”看着风四娘和林风霜的脸,李昂重重地点了点头,能娶到这样的妻子,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以后若是有战事的话,我们要随你上阵。”林风霜看向了李昂,她身旁的风四娘亦是同样看着李昂。李昂愣了愣,接着便答应了下来,让风四娘和林风霜满意地回房去了。
等风四娘和林风霜离开以后,李昂找来了赫连勃勃,薛安都,尔朱荣,元英,“来年开春,我要出征高原,我想你们现在去大漠替我招募士兵,他们的编制并不归入大秦,只是名义上属于大秦,人数在一万。”
“是,主上。”赫连勃勃应承了下来,眼里闪动的光芒里带着几分血腥味道,他身旁的三人也差不多,长久的无所事事让他们都快闷疯了。
“招募军队以后,你们先行前往宛州与高原接壤的地方,争取让那些人适应一下高原的气候,顺便好好地训练一下。”见赫连勃勃他们眼中闪着兴奋的光,李昂知道自己找对了人。
“我们不会让您失望的,主上。”赫连勃勃挺直了身体,大声答道,他身后的尔朱荣他们亦是同样敲击着胸膛以军礼回应着李昂,日后被称为四天王的他们迎来了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而高原注定要血流成河。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四章 将苑
地图做好了,就在老冰的作者空间里,就是强兵页面上,点‘冰风皇帝’就好了,里面的随笔有一篇是背景地图,就是那个,里面有老冰百度的空间相册里,图很烂,不过大致就是那个样子,老冰不会ps,下着雪的阴霾天空里,漆黑一片,李昂起了一个大早,今天是他第一天前往将苑,其实他本该在半月前就前去,不过由于家族的诸多事务缠身,才拖了那么久。穿上校尉的军服,李昂在李存孝的陪同下骑着紫出了庄子,他本来是想让赫连勃勃他们进将苑,可惜高原的战事不得不让他把他们派了出去。
将苑,大秦将官的最高学府,从名义上,将苑的大祭酒是皇帝本人,不过历代皇帝都会选派自己的心腹在将苑任职,以发掘人才,而李昂便是曹安民放在将苑的心腹,在将苑有着类似祭酒的官职,当然李昂去将苑主要还是系统地学习冷兵器时代的军略战术,指挥军队可并不是靠读几本兵书就行的。
将苑开设的地方就在太学旁边,通常在太学里主修兵家的太学生很多会在学业结束之后进入将苑,不过和以实绩选拔出来进入的军官相比,他们属于毫无经验的学院派,当然这样的情况是在过去,在三十年未有大的战争的情况下,进入将苑的中下级军官很多都和兵家的太学生一样,对于战争的理解也仅仅限于纸上谈兵,不过他们要略微强一点,至少他们带过兵,亲手训练过军队。但是在将苑那些经历过战争的老将军眼中,他们差不多。
安顿好紫骊之后,李昂去了将苑的教务室,他得先去见一下将苑实际上的掌控者,三十年前攻略罗马时大秦军团在天方战场上地参谋长,陆牵机都护。
一如大秦各处的古朴风格,将苑的教务室布置很简单,清一色的黑檀木家具,墙上挂着的书法也多以‘大秦武威。’之类为主,走入教务室。李昂所感觉到的氛围和以前在太学的教务室完全不同,太学的教务室以中年的讲师为主,而现在则不同,他触目所及,都是两鬓花白的老将,曾经在战场上让列国军人战栗地强者,看着那些老将投来的目光。李昂不自觉地挺直了身体,握拳敲击在了胸膛上,行了一记标准的军礼。看着行军礼的李昂,那些老将都是一愣,他们很久没有见到身上散发着铁血味道的年青将军了,很快他们一起还了军礼。
“你就是陛下派来的人吧?”还了军礼之后,那些老将各自忙起了手上的事情,只有一名满头银丝,精神矍铄地老将走到了李昂面前。笑着问道。
“是,大人。”看着老人领章上别着的两枚鎏金龙徽,李昂知道站在他面前的就是那位出身名门陆家(先祖陆逊)的陆牵机大都护,当年在天方战场上参谋中仅存的元老。
“你的事情。总长大人跟我说了,想必你自己也知道来这里是为了什么。”看着气度沉静的李昂,陆牵机眼中有了些赞赏,不过他仍是不客气地道,“我不会因为你是陛下派来的人,而特别照顾你,和众人一样,你必须参加每天的武事训练,所有地课程也不能拉下,若是你做不到的话。我会把你赶出去。”
“是,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李昂不知道总长究竟和这位老将军说过些什么,可是他从老将军脸上看得出。他并没有恶意,反而有些期待。
等李昂走出教务室以后,一直安静忙着各自手上事情的老将们纷纷站了起来,看向了陆牵机,他们从总长那里早就拿到了李昂从军以后历次作战的报告,对这个年青人都是相当地看好,认为他是最有可能成为三十年以来大秦新一代地名将,可是却没想到陆牵机居然对他那么严厉。
“武事训练的话,我看就不用了吧,以他目前的武功,绝对是大秦超一流的武将。”老将中有人忽地说道,“让他和别人一起,或许会打击到那些年轻人。”
“我正是要让他去敲打那些年轻人,他们太骄傲了,为得让他们知道他们现在根本没有骄傲的资格。”陆牵机想到将苑里那些充满朝气的年轻人,摇了摇头道,那些年轻人总的来说还算不错,可惜就是一直以来都太顺利了,有些自大。
听着陆牵机的解释,那些老将们恍然大悟,的确作为一名将军,有自信是件好事,可是自大就是致命的缺陷了,哪怕是再天资横溢地人一旦自大,那么也就离败亡不远了。
“大人,您让他参加所有的课程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老将中又有人皱着眉头问道,在他看来对李昂严厉是好的,可是像陆牵机说地让他参加全部的课程那就有些过了。
“少年得志,难免会得意,就当是磨炼一下好了。”陆牵机淡淡答道,其实让李昂学习全部的课程是总长吩咐他这么干的,而了解了李昂在太学的经历之后,他也认为这是必需的,毕竟当初李昂在太学虽说是主修兵家,可是只是待了没多久就被派出去执行任务,能完成太学的学业可以说是太学方面受到了总长和文皇帝的关照,不过在他这里这种事情绝对行不通。
“五个月啊!”看着散去的下属,陆牵机坐回自己的桌子前,愣愣地发起呆,从总长那里他知道,李昂只会在他这里停留五个月,五个月以后就要去高原打仗,他只有用最严厉的态度让他在短时间内学会尽可能多的东西。高原,那可是普通军队的禁区,当年在魏延魏公的山字军组建前,大秦曾派遣军队强行越过高原,结果在没有作战的情形下,损失了三成多的部队,那块地方不好打啊!
将苑占地极广,李昂走了好一会儿才到了自己所属的课堂。不过他来的有些早,偌大地课堂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想到那些早就来了的老将,李昂心中满是敬意,那些老将把自己这一辈子的精力都献给了国家。
沉思的时候,忽地听到脚步声,他不由转过了头,接一个姿容堪称雄伟的中年大汉,一身黑色的军服笔挺,军容整肃。领口处别着两枚濯银龙徽,是个千户军官。
中年大汉看到有人竟比自己来的还早,不由愣了愣,不过他很快就看到了李昂领章处别着的鎏金龙徽,立时站直了身体,行了军礼道,“下官刘裕参见将军。”
“刘千户不必多礼。我也是来此受训的。”见那大汉行礼,李昂还了一礼,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了刘裕,听到李昂地名字,刘裕愣了愣,接着道,“您就是李昂李清苑将军。”
“刘千户听说过我的名字吗?”李昂皱了皱眉,他官拜校尉,可是没多少人清楚他的真实身份。他的战绩名义上全都归在了李六如的假名上面。
“永曾(冉闵的字)大哥给我的信中曾经提到过您。”刘裕答道,他是江南人,曾在金陵都护府任职,与冉闵是结拜兄弟。大漠里地事情。冉闵曾写信跟他说过,里面让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冉闵称能与他战成平手的李昂,这让他相当地意外,能与被称为南兵武神的冉闵打成平手,而且还是那样年轻,在大漠里的一连串军事行动又取得了全胜,这都让刘裕很想结识李昂,只是他却没想到竟是在这样的情形下遇上了李昂,举止间不免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既然是永曾的朋友。那么便是我的朋友。”李昂对这个叫刘裕的千户也大有好感,说话间和刘裕随意地聊了起来,而刘裕见李昂并没有什么将军地架子。倒也放开与李昂讲了起来。
—听着刘裕讲述的南方风土人情,李昂不由眉头凝重了,他从刘裕的话里听出了一些危机,在南洋各地,由于昆仑奴老实本分,当地的汉人大庄园主渐渐将庄子里地本地土着给赶了出去,全部用起了昆仑奴,让那些土着都是心怀怨恨,这几年时不时有叛乱发生,虽说每次都被镇压了下去,可是李昂知道迟早有一天那些土着会爆发,到时候恐怕南洋会成为帝国的软肋,现在帝国的大部分粮食都是依靠南洋和江南的稻米支撑,一旦南洋发生动乱,势必将影响国家的稳定。
见李昂听着自己以前跟着冉闵在南洋平乱的事情,忽地皱紧了眉头,刘裕不由有些疑惑,他还以为自己是不是哪里说的东西让这位年青的李将军感到了不快。
“老是这样,可不是长久之计。”李昂自语道,接着他看向了一脸不解的刘裕道,“南洋的土着,迟早会成为帝国地祸患,虽说现在并没有大害,可是要是哪一天他们中出个厉害人物,带领那些土着作乱,事情会变得麻烦起来。”
听着李昂的话,刘裕仔细想了一下,觉得李昂说的地确有道理,他离开江南的时候,南洋就时常传来土着作乱的消息,虽说都不成气候,可是难保哪一天会像李昂说的变得严重起来,这种事情还是防患于未然比较好。
见刘裕也皱着眉头想了起来,李昂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这些事情,想来陛下和军堂到时自有对策,你我身为军人,到时只要受命照行遍可。”
“李将军说的是,我倒是多想了。”刘裕大笑了起来,这时来的军官渐渐多了起来,不过多是以游击和都尉为主,那些中下级军官猛地看到别着鎏金龙徽的李昂,都是一愣,还以为李昂是新来授课的将领,都是一个个挺直了身子,以军礼参见。
当听到李昂是和自己一样也是来将苑受训的,那些军官们都是呆住了,校尉,那可是确立将军称呼的官职,现在居然要和他们一起受训,这让那些军官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各位,校尉大人就是威震大漠的那位李将军。”见那些军官们都是窃窃私语,猜测着李昂是不是哪家大世家的子弟时,刘裕忍不住大声道,他出身寒门,今时今日的千户地位全是靠自己一手打拼出来的,自然是见不得那些人把也是寒门出身全靠本事博得现在校尉官职的李昂说成是靠着家族余荫的人。
听到刘裕说的话,那些军官们顿时都是瞪大了眼睛,看向了李昂,为了激励军队,军堂早就将李昂在大漠的诸场战事传遍全军,只不过没有透露李昂的本名,用的一律是‘李六如’的名字,在军队里,现在李昂就是那些寒门出身军官心目里的领头人物。刹那间,那些从底层爬上来的军官看向李昂的目光变得不一样了。
很快负责他们早晨武事训练的老将来了,看到簇拥着李昂的那些军官不由皱了皱眉,重重地敲了敲门,才让他们回过了神,连忙整队等待命令。
在完成最基础的负重行军跑以后,负责李昂他们这一队人的老将将他们带到了将苑的校场,既然陆牵机发了话,要让李昂教训一下那些骄傲的年轻人,他和其他老将自然会不打折扣地执行,那就干脆来场比武,让那些平素自以为武艺不错的年轻人吃个跟头也好。
和李昂同队的大多数军官一样,当老将们在校场的点将台上介绍李昂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年青的校尉是靠着家族的关系才有现在的地位,所以当那些老将说要让人和李昂较量时,校场上的人群顿时沸腾了起来,打败一个校尉,这是多么风光的一件事情,很多人都开始做起了这样的梦。
李昂站在点将台上,皱了皱眉,他不明白那些老将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安排,他们好像是故意要让那些军官向他挑战。
“记住,不必留手,出全力。”就在李昂疑惑的时候,一名老将走到了他身边,压低了声音道。
李昂愣了愣,接着看向那些一脸跃跃欲试,自信满满的军官,他似乎明白了老将们的用意。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五章 刘裕和陈霸先登场
苑校场的擂台上,当李昂用木剑连续第七次将十三名打落擂台时,整个校场一片寂静,只有北风吹过的声音显得格外凄冷,台下的刘裕看着单手持剑的李昂,心中是说不出的震惊,他的眼力远远高于身旁之人,自然看得出李昂在剑术上的造诣足以称得上宗师,就算是冉闵也无法与之相比。
擂台上,李昂看着安静下来的校场,心里暗道幸亏比的是剑术,若换了其他他还真不能做到这样轻松取胜,自从练成大雷神刀剑术以后,他对刀剑之术的领悟就更上层楼,他自问若是平地步战,能与自己的刀剑术对抗的人并不多。
就在刘裕紧紧盯着擂台上的李昂时,校场中又有人走上了擂台,看着上台的人,刘裕有些意外,‘是他,想不到他也上去了。’刘裕口中的他是个年岁与他相仿的中年汉子,约莫三十左右,只是模样比他俊俏得多,可是一身武艺在他眼中却是李昂来之前,众人中除他之外最强的。
“下官陈霸先,请将军赐教。”上台的军官捧着一柄木剑,向李昂行了一记弟子礼,他陈霸先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之所以明知不敌仍要上台,不过是要磨炼自己的武艺,能与李昂这样的高手过招,是他求之不得的,是以他向李昂行弟子礼,包涵了讨教的意思。
看着沉稳的陈霸先,李昂认真了起来,这个上台的军官和他前面击败的人截然不同,他是个真正的军人,不是为了什么虚名而上台,而是为了磨练自身的武艺才上来地。李昂还了一礼。持剑道,“赐教不敢,大家互相切磋一下。”
“那下官就先出手了。”陈霸先见李昂并未受自己的弟子礼,而是以武士礼回敬,心中不由钦佩他这份气度,当下也不再客气,踏步挥剑而出。
尽管是木剑,可是陈霸先斩出之时却带起了呼啸的劲风,声势惊人,与先前诸人不可同日而语。见陈霸先走得是刚猛的剑术路子,李昂一笑,挥剑格挡了上去,他在悟出大雷神的双手刀剑术之前练得杀人剑就是不折不扣的极刚剑术,只是一直以来未曾遇着和他剑路相同的高手较量,未免有些遗憾,现在陈霸先却是让他战意高昂了起来。
李昂和陈霸先用的木剑都是产自幽州极寒之地的铁桦木所制。不但分量沉重,而且坚逾精钢,在两人的对拼中,发出地声音竟比金铁声还要雄浑。看着不住对剑的两人,台下的军官们都是叫起了好,先前李昂击败那些上台的军官,都是三招两式里靠着精妙的剑招把他们逼落擂台,哪里像现在这般精彩。
两柄木剑再次凶猛地对撞在了一起,陈霸先此时心中已难掩震惊。对剑到此时,李昂丝毫未露疲态,反而越战越强,让自负臂力惊人的他也有些吃不消。
“好刚猛凌厉的剑术。我认识地人中,恐怕除了永曾大哥,没人能接下这样的剑斩了吧!”看着台上比拼激烈的李昂和陈霸先,刘裕心中自语道,手却有些发痒,恨不得也上去过上把瘾。
李昂的剑再次疾劈而出,这次陈霸先再也招架不住,只有取了守势,暂避其锋芒。见陈霸先不再对剑,台下的众军官知道陈霸先已是吃不消了。落败也只是迟早的事情,此时他们对李昂已是打从心底里服气了,他们都是各都护府里选派。和太学兵家出来的世家子弟不同,最是重视个人武勇。
陈霸先再次格挡住李昂的一剑以后,不等李昂挥剑再攻,连忙往后跳了一步,口中道,“将军剑术惊人,霸先不是对手。”说着放下了手中木剑。
见陈霸先退到一旁,正杀得兴起的李昂不免有些遗憾,不过他仍是风度翩然地收剑道,“承让了。”
陈霸先正要下台时,却看到了上来地刘裕,将苑里头,他们两个向来视对方为对手,处处事情上都要争个高低,现在见刘裕上台,陈霸先却是以为他要耻笑自己不自量力,也不等他开口,就道,“将军剑术,你我皆不是敌手,你去了也没用。”
“我知道。”刘裕知道陈霸先语气里的意思,不过却并未在意,只是朝他道,“所以我想和你一起向将军讨教,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力气?”
“我自是没问题,只是不知道将军愿不愿意?”尽管手臂酸麻,可是陈霸先却不愿在刘裕面前落了面子,于是强自道,不过话说回来,他也很想见识李昂的武艺到底有多强。
“无妨。”李昂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朝两人点了点头,接着让人取了一柄木剑,一柄木刀上来,将木剑扔给刘裕后,他朝陈霸先道,“稍带片刻之后再战如何?”
陈霸先知道李昂是让自己回过劲来再与他打,不由点了点头。擂台上,刘裕看着闭目养神的李昂,看到他面前地木刀,不由面露惊讶之色,他本以为李昂是剑道上的宗师,哪想到他竟然会刀剑术,刀剑术不同于双刀或是双剑,须得对刀剑都有惊人的造诣方能大成,是以双手刀剑术最是难练,他以前从未见人使过。擂台底下,那些军官们看着台上的三人,都是兴奋了起来,要知道陈霸先和刘裕是他们中公认的最强两人,现在他们两个联手对付一个人,可见那人强到了什么地步。
点将台上,那些始作俑者的老将们也是一脸意外,他们本以为总长给他们的报告中对李昂的武力有夸大,可是眼下看来,却是一点都不假,这个年青人还真是个了不得的家伙。
陆牵机也来了点将台,看着李昂身前摆放着的刀剑术,眼中闪过一丝期待,‘击败曹少钦地刀剑术,历代以来第一个练成真大雷神的人,还真是有些期待。’就在陆牵机微笑的事情。擂台上李昂睁开了眼,他对面地陈霸先已经回过刘裕和陈霸先互相看了一眼,同时出剑了,见他们两人联手夹攻,李昂一手刀一手剑迎了上去,能同时和两个用剑的高手对决,来印证他的刀剑术,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俗话说得好,三年练刀,十年练剑。说得便是这剑术易学难精,虽说剑不如刀利于砍劈,可是双刃开锋,攻击面却是刀所难以比较,因此剑上的变化更多,军中武将近身格斗用的兵器也多半选剑。陈霸先虽是练得刚猛的剑术,可并非不懂机巧的剑术。适才与李昂正面硬撼一战让他知道和李昂对攻是没什么胜算的,所以这回和刘裕一道夹攻李昂时,他一改剑路,用的全是轻灵翔动地剑招。
和陈霸先不同,刘裕还是用上了刚猛的剑路,只是里面夹杂了刀术的变化,他和陈霸先一左一右,围着李昂猛攻了起来,让台下的军官们大呼过瘾。
“要同时面对他们两人的猛攻。可不容易啊!”看着擂台上混战的两人,那些老将们叹道,双手刀剑术之所以被称为步战最强的武术,是指一对一地战斗。要是群战的话,可没有什么最强的武术,再厉害的人一旦陷入重围,也顶多是多杀几人而已。
陆牵机一直看着李昂,却发觉到了一些不对劲,‘这个年青人似乎是在完成自己的刀剑术。’喃喃自语间,陆牵机明白了过来,真大雷神从来没有人练成过,李昂的双手刀剑术固然可以说是真大雷神,可是也可以说是他自创的武术。很多地方并没有真正的完善,现在在刘裕和陈霸先这两个剑术高手的夹攻下,让他看到了自己刀剑术里地不足之处。正好籍着这机会完善这刀剑术。
李昂双手刀剑,不断招架着刘裕和陈霸先的进攻,对他来讲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刘裕和陈霸先都是剑术高手,他们中单独一个和他对阵,他都能稳胜,可是两人联手,两种剑路互相配合弥补,却死死地钳制住了他,让他不能放手进攻,只能专注于防守。虽说他可以拼着受他们中一人的剑击,破掉他们已经形成地剑势,可是那样的话,又有什么意思,他要破就要破得漂亮,让他们心服口服。
擂台上,剑斩带起的呼啸声连绵不绝,台下的军官们此时哪还管什么规矩,都是大声吆喝了起来,渐渐地连出身世家,从太学兵家里出来的参谋军官们也高喊了起来,擂台上这一阵打得实在是太精彩,李昂双手刀剑的精妙招式层出不穷,竟是慢慢地扳回了一直被压制的局面。
“好小子。”看着开始反攻的李昂,陆牵机眼里放出了精光,他身旁的一干老将们也都是死死地盯向了擂台上,他们经验远比台下的年轻军官们要老到地多,自然看得出李昂是要出杀招了。
横剑一挥,李昂靠着惊人的力量逼开了刘裕和陈霸先,接着他整个人开始侧旋,左手的刀迅疾地借着侧旋地力道斩向了刘裕,接着右手的剑靠着反向的力道,挥舞向了陈霸先。
—见斩向自己的剑锋呼啸疾烈,陈霸先自料抵挡不住,只有后退避开,而这时刘裕双手握剑格挡住了李昂力道惊人的一刀,可是却没想到陈霸先躲开的剑锋斩向了他的腰间,这下他的脸色变了,他们用的木剑坚逾精钢,被斩实了,他就算不死也要去半条命,下辈子在床上躺着度过了。
李昂最后收住了剑势,减去了大部分的力道,只是用剑身拍在了刘裕的腰间,把他扫下了擂台。刘裕落下擂台的瞬间,陈霸先却是趁这个机会挥剑攻向了李昂,不过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他的剑到了李昂面前三寸时就再也难以寸进,李昂的刀剑绞住了他的剑,猛地发力竟是将他的木剑绞飞了。
木剑斜飞在半空最后落在擂台下的雪中,陈霸先呆呆地看着收回刀剑的李昂,忽地看向了李昂,喃喃自语道,“霸先心服口服了,将军以后如有差遣,就算是赴汤蹈火,霸先也绝不皱下眉头。”而擂台下爬起来的刘裕也说出了同样的话,他和陈霸先都是豪勇之人,说出的话便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台下的军官们看着忽地突发杀招,一举逆转战局的李昂,一下子都安静了下来,过了会儿才爆出了一阵欢呼声,此时他们已是从和李昂一队的军官处知道了李昂的化名‘李六如’,心中难以抑制兴奋之情,在中下级军官的心里,李六如这个名字就代表一个神话,短短三年之内,从一介小卒成为校尉,这样的事情除了大秦开国的时候有过,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了,可是现在却又有了这样的例子,对那些中下级军官来说,成为将军并不是一个梦想,只要有战争,他们也可以做到。
“看起来有些失算了!”看着校场里狂热起来的年轻军官们,陆牵机皱着眉头自语了起来,却是让身边的老将们偷笑了起来,本来是打算给那些年轻人一点打击,哪想到最后却变成了激励。
不过让老将们始料未及的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那些狂热的年轻军官开始以一种极其严苛的标准要求自己,比起平时不知要努力多少。而李昂也在陆牵机的严厉下,每天不断学习着军略战术,在他的带动下,将苑里的军官们务实了不少,考虑问题也更加的全面。
在不知不觉中,刘裕和陈霸先成了李昂的拥护者,对于寒门出身的他们两个来讲,李昂就是他们这些寒门出身的军官领袖,慢慢地在将苑里,李昂麾下聚集起了一批寒门出身的中下级军官,他们没有良好的世家出身,可是却有着一颗渴望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他们希望能跟随李昂去建立他们的功业。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六章 诸葛大小姐的谋算
宫内禁,看着向自己禀报李昂在将苑里事情的诸葛大民安静地听着,直到她说完才拿起那份龙牙会呈上的名册,随意地翻看了几眼道,“你来见朕,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看着一脸云淡风清,浑没有将自己所奏事情放在心上的曹安民,诸葛大小姐皱了皱眉,李昂在将苑里已经聚集起了一个军官团,全部以寒门子弟为主,这对世家来说怎么都是威胁,可是皇帝眼下的意思却好像并不在意,难道说是皇帝想要扶植那些寒门子弟。
看着脸色不住变化的诸葛大小姐,曹安民将手上的名册扔在了书案上,“身为龙牙会的三副宗之一,这样的小事情不是你该去忙的,若是有这样的闲工夫,还不如替朕想想如何压一下目前军中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曹安民的声音平静,只是却让诸葛大小姐有了些惶恐。
“陛下的旨意,臣会去做,可是也请陛下稍稍节制一下李将军。”诸葛大小姐正了正身子,仍是朝曹安民道,目光中没有丝毫退让。
“你应该知道,李卿家是朕的知交好友,你在朕面前这样说,不怕朕…”曹安民看着面前一脸坚毅的诸葛大小姐,摇起了头,不过他的话未说完,却已是被打断了。
“陛下乃是大秦的皇帝,其后才是李将军的好友,臣不愿看到陛下因私废公。”诸葛大小姐说着,单膝跪了下来,两道细长的柳眉蹙紧。
“因私废公。”曹安民并未恼怒,他只是看着跪着的诸葛大小姐,叹道。“恐怕你们心中装着的先是自家,之后才是这大秦江山和朕吧?若说因私废公,这满朝之人,又有哪个敢说自己是一心为公。”
“臣不否认臣是有提防李将军的意思,可是臣也是为了大秦,如今各大世家相安无事,拱卫陛下,绝不敢有二心。”诸葛大小姐抬起了头,看着不见怒容却给她一种压迫感地曹安民静静说道,“若是李将军收买那些寒门军官是为了自己。那便其心可诛,若不是的话。”
诸葛大小姐没有把话说下去,可是曹安民知道她等同是在替各大世家问自己,是不是打算扶植那些寒门军官打压他们,“你起来吧!”曹安民看了眼诸葛大小姐,沉声道。
诸葛大小姐站了起来,并没有违逆曹安民的意思。只是她仍旧看着曹安民,等着答复,对于各大世家来说,他们最怕的事情便是皇帝出手对付他们,虽说他们联合起来足以和皇帝对抗,可是那样的话,国将不国,一百五十年来的家族传统还是让他们对皇帝存着敬畏,不愿走到那样的地步。
“李卿家日后会离开长安。那些寒门军官不过是朕送他的家底而已,你们多心了。”曹安民看着诸葛大小姐,还是将事情说了出来,他也不想与各大世家搞僵。毕竟大秦不是他一个人的天下。
“臣先前失礼了,还请陛下赐罚。”见曹安民没有对付各大世家的意思,诸葛大小姐心里松了一口气,复又跪了下来请罪道,她刚才不少话都得罪了皇帝。
“这一次朕就不跟你计较了,可是若再有下一次,朕就不会这么好说话了。”曹安民没有再看地上地诸葛大小姐,只是拿起书案上的名册,扔进了取暖用的火盆。
直到曹安民离去,诸葛大小姐才站了起来。她此时才知道自己和龙牙会还是小看了皇帝和李昂的交情,不过只要皇帝不是想让那些寒门子弟取代他们,那就什么都无所谓。
“看起来该想办法重新和他交好关系了。”走出殿门外。看着纷纷扬扬的雪片,诸葛大小姐想到那个让她看不透的男人,若有所思地自语了起来。
“大小姐,去哪里?”宫门外,看着上车的诸葛大小姐,赶车地车夫恭敬地问道。
“回府,等等。”话方出口,诸葛大小姐却是又改了主意,朝车夫道,“送我去天然居。”“是,大小姐。”车夫应了一声,等诸葛大小姐进了车厢,放下车帘子,赶着马车往天然居去了。
尽管已是数九寒天,可是天然居前仍是门庭若市,来的酒客络绎不绝。依靠在栏杆上,看着满堂的客人,秀儿却是又想起了林风霜和风四娘,现在她的性子与以往大不相同,身上再无半分大小姐的架子,人也显得温柔了不少。看着秀儿的样子,陈文德知道他又在挂念那她那两位厉害的姐姐了,不由在一旁道,“你便是过去见见她们也无妨,难道老爷子还真舍得怪罪你。”
“爷爷虽然从不曾和我说,可是家已经不如以前风光,若是我去见两位姐姐,让旁人知道了。”秀儿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下去,长安的世家向来就是一个整体,现在除了郭氏和周氏,没一家和李昂有交集,她家不比有总长和大司马坐镇的郭氏和周氏,若是因她地举动而让家族得罪整个长安的世家,她才是真正的罪人,万死莫难赎。
“诸葛大小姐来了。”陈文德却不像秀儿那般走神,一眼就看到了进来的诸葛大小姐,立马推了推身旁地秀儿,被推醒的秀儿看到诸葛大小姐,却是愣了愣。
天然居后堂的清雅小阁内,喝着上好的清茶,秀儿问起了诸葛大小姐的来意,自从曹安民登基以后,这位诸葛大小姐便不大在世家小姐们的***里出现了,没人知道她到底在干什么,而诸葛大小姐也从不提自己的事情,这次突然来找她却是着实让她有些意外。
“一来是很久没有看看秀儿你,姐姐有些想你。”诸葛大小姐脸上挂着使人如沐春风的笑颜,不过可惜秀儿已不是过去那个刁蛮任性的大小姐,再加上她是个生意人,一眼就看穿诸姐并非真心,但是她也不会煞风景地去说出来。这间的交往,本就是最重实利,所以她也不心急,只是静静地等着诸葛大小姐说出真正地来意。
拉了一会家常,见秀儿始终笑意吟吟,诸葛大小姐心里寻思这气氛也拉得差不多了,便道出了自己地来意,“说起来,这次来找秀儿妹子,其实是想和你一起去看看两位姐姐呢!”
“两位姐姐?”秀儿皱了皱眉头。她当然知道诸葛大小姐说的两位姐姐是谁,只是突然之间,她有些不太明白诸葛大小姐地意思。
“是啊,两位姐姐听说最近怀了身孕,我在想咱们拿些什么东西送去最好,不如妹妹你想来帮姐姐想一下。”诸葛大小姐满脸的笑意,看着秀儿。
“诸葛姐姐。李将军的事情不要紧了吗?”秀儿终究是忍不住问起了李昂的事情,要知道那些被放回的宗祠长来虽然嘴上不说,可是对于自己被软禁的事情,不能对皇帝怎么样,就只能把所有的罪都归在李昂头上了,而新取代这些宗祠长老的世家掌权者也对李昂那样地举动颇有忌惮,所以就…
“嗯,没事情了。”诸葛大小姐仍是一脸没有心机的笑颜,朝秀儿道。“李将军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我想很快其他人就不会再记着那事情了。”
“那就太好了。”秀儿终于开心地笑了起来,让一旁的陈文德也放松不少,说实话看着秀儿闷闷不乐的样子。他也开心不起来。既然知道自己可以去看林风霜和风四娘,秀儿也不管诸葛大小姐到底打得什么主意,倒是和诸葛大小姐商量起了该准备什么礼物。
—车厢里,秀儿和诸葛大小姐说着风四娘和林风霜的事情,让诸葛大小姐心里颇不是味儿,她虽说自认才貌双绝,可是和林风霜,风四娘相比,却总占不到上风,而且她也知道。其实在长安各大世家小姐里面,风四娘和林风霜的人望远比她高,只是因为李昂地事情。她们才不敢去看林风霜和风四娘。
“其实,风姐姐和林姐姐比我们幸福多了!”看着窗外的飘落的飞雪,秀儿忽地自语道,声音里颇有些淡淡的自伤之意。诸葛大小姐听了呆了一呆,接着也痴痴地看向了那落下的雪片儿,像她们这样的世家大小姐,虽说有着常人羡慕的家世,可是她们却不如那些寻常的百姓家的女儿自在。
风光地背后隐藏的却是被禁锢的自由,诸葛大小姐想到自己从小就要背负的家族荣耀,忽地苦笑了起来,自己做地这一切究竟值不值得,她心里不由问自己道,不过很快她就把目光从车外收了回来,那么多年来,她已经学会了坚强。
很快,李昂在城外的庄子就到了,看着在雪地操练的孤儿,下了车的诸葛大小姐不由想到了皇帝的意思,把那样一个男人放到海西,说不定还真可以替大秦奠定往后的不世霸业,这个消息很快就会被其他世家所知晓,到时他们想必也会有所动作,自己如今占了先机,倒是要好好与他打好关系,日后也好为家族取得这个强援,想到这里,诸葛大小姐倒是耐心地和秀儿等着去痛禀的家丁回来。
温暖如春的房内,拿惯了刀剑的风四娘和林风霜此时正耐心地跟着清芷和霍小玉学着女红,想给自己未出世的孩子做件衣服,不过两人仿佛并不适合女红,拿着绣花针地手怎么也绣不出好看的图样儿,不过两人仍是很仔细地一针一线地绣着,这世上的母亲对自己地孩子心意总是这样执着。
门外忽地响起了敲门声,接着崔浩的声音在外面响了起来,“两位夫人,诸葛大小姐和家大小姐一起来了,要不要见上一见。”虽说李昂并未完全相信崔浩,可是崔浩的能力却摆在哪里,不过短短两个月,他就已经把庄子里管的井井有条,崔斯特不在的时候,大小事情都由他一手包办。
“诸葛大小姐?她们怎么来了??”风四娘皱了皱眉,接着看向了一旁的林风霜,只见林风霜已是放下了手里的针线活道,“姐姐,咱们去看看,要是诸葛那丫头是来找麻烦的,咱们也不用客气。”林风霜虽说平时看上去温温和和的,可是一旦发起飙来,就是风四娘也及不上,以前诸葛大小姐就曾惹恼了她,被她打过。
“妹妹说得也是。”风四娘点了点头,她也素来不喜诸葛大小姐,总是觉得她心里藏了太多东西,不够爽快,说话有时又爱针对她们。
“嫂子,小心”见风四娘和林风霜起身,清芷和霍小玉连忙过去扶住了她们,却是惹得两人一阵摇头,她们虽有身孕,可是不过才三四个月,哪里需要人扶,可是偏偏李昂留了话,要清芷和霍小玉好好照看她们两个,弄得整个庄子紧张兮兮的,倒好像她们已是怀胎十月,生产在即的样子,不过想到李昂,两人心里又是甜丝丝的。
前厅大堂里,崔浩自是命人收下了诸葛大小姐和秀儿送来的东西,不过隔手就让人拆了仔细看看里面有没有搞鬼。诸葛大小姐拿着下人送上的茶水,心里总是有些不对劲,刚才那个看上去很是俊朗的管家给她的感觉就像是头笑里藏刀的狐狸,非常地让她忌惮。却不说诸葛大小姐心里在腹诽着崔浩,崔浩心里也是暗叹自己遇上了个厉害的娘们,像他这样的人,看人向来毒辣得很,那个笑眯眯的诸葛大小姐就给他一种同类的感觉。“真是有趣极了。”自语间,崔浩再次走进了前厅,侍立在了林风霜和风四娘身后。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七章 男人的本事
厅里,在诸葛大小姐刻意的讨好里,很快就变得欢声去其乐融融的样子。一直在一旁静静观察的崔浩也不由暗自称赞这位大小姐说话的本事不错,她总是能找到话题,不让众人冷场,不过自家的两位夫人也不简单,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总之看上去礼数周全,可是却偏偏能让人感觉到她们并不喜欢这个诸葛大小姐,倒是那位家大小姐,看上去没有心机的样子。
见穿着管家衣服的崔浩盯着秀儿的脸看,陈文德不由狠狠地瞪了过去,他也不太喜欢这个给人有种危险感觉的男人,总觉得他眼里像是蒙了层雾气似的,让人看不透。见那位家大小姐身旁有些岁数的公子凶恶地看着自己,崔浩笑了笑,低下了头。
风四娘和林风霜摸不透诸葛大小姐的真正来意,不过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说她们原来最多就是不太喜欢诸葛大小姐,也谈不上什么深仇大恨,当诸葛大小姐把话题扯到她们未出世的孩子身上时,几个女人开始说了起来,倒也亲近了不少。
林风霜和风四娘本想留诸葛大小姐用了晚宴在走,不过她们的庄子建在城外,这大雪天的夜里回城比较麻烦,所以诸葛大小姐就没有答应,倒是秀儿和陈文德留了下来,他们两个不像诸葛大小姐那样有事要忙,到时候顶多留在庄子里过夜也没什么大不了。
傍晚时分,李昂带着刘裕和陈霸先回来了,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本就是光棍的刘裕和陈霸先索性住在了李昂这里,每天和李昂讨教武艺。研究军略战术,慢慢地也开始以家族中人自居了,而李昂也乐得如此,刘裕和陈霸先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更重要的是他们两个没有家世之累。
李昂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诸葛大小姐地马车离开,想到诸葛大小姐的身份,他不由有些疑惑,今时不同往日,身兼锦衣卫大统领和皇帝心腹的他。自然知道这位诸葛大小姐的厉害,堂堂龙牙会的三副宗,这个身份就足以说明她的才能。
龙牙会以前作为曹安民手下一个半隐秘组织,一直人才济济,而三副宗是除了曹安民外地位最高的人,曹安民登基为帝以后,龙牙会便从暗处到了明处。不少人手被安排到了各处紧要地方,但三副宗仍能调动这些人,就可见三副宗的能耐,而诸葛大小姐以一介女子之身能做到三副宗这个位子,就更见其过人之处,所以李昂对于诸葛大小姐始终保持着戒备。
马车停了下来,看着驻马而立的李昂,诸葛大小姐命车夫卷起帘子,朝李昂笑了笑道。“李将军,小妹听说两位姐姐有了身孕,所以过来看看。”
“有劳诸葛小姐挂心了。”李昂朝诸葛大小姐拱了拱手,还了一礼道。“李某还要回去,就不与诸葛小姐多叙了,请。”说着却是策马让开了被积雪掩住的道路。
“小妹也赶着回去,那就高辞了。”诸葛大小姐坐回了车厢内,自有车夫放下继续打马赶路了,想到林风霜和风四娘对自己地态度,诸葛大小姐不由有些后悔过去为了和她们争个高低让她们对自己不太喜欢,至于李昂对她的戒备她倒是不太在意,毕竟能被两代皇帝看重的人若是连这点戒备都没有,也不配她花心思刻意结交了。
“将军。那个就是诸葛大小姐,长得倒是挺漂亮的,就是说话的时候那调调让人不舒服。”看着没入在风雪中的马车。陈霸先不由开口道。
“哼,虚情假意的,世家地大小姐都这个德性。”刘裕以前吃过世家小姐的亏,所以对这些靠着家世卖弄风情的女人相当厌恶。
李昂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诸葛大小姐在长安可是有着不少追求的世家子弟,要是被他们听到了刘裕和陈霸先的话,就是他也救不了他们。
晚宴上,看到很久没见过的秀儿和陈文德,李昂不由愣了愣,要说风四娘和林风霜在世家小姐那个***里最要好的,就属这位曾被她们教训过的家大小姐,有的时候世事就是这么奇妙,让人捉摸不透。
夜色已深,李昂仍未入睡,他一个人坐在书房内,想着诸葛大小姐忽然来造访地真正意图,从风四娘和林风霜那里听到的让他觉得诸葛大小姐似乎是在刻意交好他,可是自己那次帮助皇帝软禁各大世家宗祠长老已经得罪了整个长安世家,诸葛家不来对付自己就不错了,又为什么要交好他?
越想越头疼的李昂不由揉了揉太阳穴,他身边实在是太缺个好谋主了,荀日照一离开,在这种事情上他连个可以商量的人都没有,总长跟他说地那位堪比诸葛孔明的故人之子到现在都没个影子,而崔浩他又不能放心,想到崔浩,李昂皱了皱眉,这个男人在长安的十年几乎一片空白,锦衣卫调查出来的唯一确切消息就是崔浩是十年前来的长安,之前应该是在江南。
“真是麻烦啊!”轻叹一声,李昂从椅中站了起来,吹熄了***,披着衣服走出了书房,只见外面一阵漆黑,只有时不时的北风吹破浓云,清冷的月光投下,才能依稀看清远近。
点着灯的房内,崔浩靠在床上,悠闲地喝着酒,本来他还有些猜不透那位诸葛大小姐的来意,毕竟李昂以前做的事情犯了那些世家地大忌,可是后来仔细一想,那些世家之所以忌惮提防李昂,说穿了还是怕皇帝要扶植李昂,分了他们的权。
可是现在那位诸葛大小姐却巴巴地跑过来刻意结交,那只说明一点,李昂身上有足够的利益让他们放下那件事地影响,转而结交。崔浩一开始还想不穿究竟是什么能让那些世家动心,但是当他想到他这段时间里看到的东西他就豁然开朗了。
他目前这位对他不太放心的主上日后地目标若是他猜得不错,想必是在万里之外的异国裂土封国。为大秦诸侯,制压罗马波斯匈奴,不然的话没道理皇帝会对他这位主上大肆收养孤儿练兵无所异议,而且默许了他在将苑里招揽人才的举动。现在诸葛大小姐一定是知道了这件事情,所以才会那么着紧的过来交好,只要他这位主上一旦能裂土封国,成为大秦诸侯,位属王爵,就算日后在万里之外,可是对于长安的朝堂格局仍旧有着不小的影响力。哪家世家若是能得李昂相助,必然声势大涨,而且除了这之外,现在那些世家哪家没有自己的商号,若是能得到李昂的支持,把持一个国家的生意,这其中地利益可是大到惊人。想到这里,崔浩不由感叹那位诸葛大小姐确实是目光独到。
崔浩并未将自己想到的东西告诉李昂,现在李昂不信他,贸贸然地上去,只会徒热怀疑,还是等他查到了自己的底细,来找自己的时候再讲,不过对崔浩来说,心里倒是很想加入李昂的家族。亲手建立一个国家这种事情,光是用想的就够让人振奋了,“总算是找到了件值得去干的事情!”喃喃自语间,崔浩吹熄了床前地***.漆黑中他闭上了双眼。
就如同崔浩所猜想的一般,诸葛大小姐打得就是这样的主意,而且她还存了份私心,所以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各大世家,只是隔三岔五地来李昂庄子里,和风四娘,林风霜她们拉好了关系,才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各大世家的家主。
—李昂仍旧在将苑里学习着军略战术,日子过得平淡不已,不过他自己家里这些天却开始变得门庭若市起来。那些原本好像和他有仇一样绝不来往的世家一下子都转了性,把家里曾和风四娘林风霜有交情的小姐们全都给放了出来,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跑李昂家说是来看两位姐姐了,最后弄得整个长安城都知道李将军本事厉害,两位夫人都是龙凤胎的喜脉,传为一时的佳话,让李昂是哭笑不得。
皇宫之内,听着李昂地话,曹安民是大笑不已,说实话他从未见过李昂这般有趣的表情,“说你‘本事’厉害总比说你没‘本事’好吧?”曹安民拍着李昂的肩膀道。
“父皇,什么本事厉害?”说话间,被李昂抱着的太子看向了自己地父亲,眨巴着眼睛问道。
“去,这没你的事。”曹安民看着发问的儿子,唬道。太子愣了愣,接着看向了李昂,“师父,父皇不跟我说,您告诉我,我保证不说出去。”
看着怀里太子,李昂又不能像曹安民一样唬他,仔细想了想才道,“这个本事你长大了就会知道。”
听着李昂的回答,太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接着从李昂怀里跳了下来,他知道自己的父皇又要和师父说事情,反正是没他什么事,反正先前也玩够了,倒是自己主动跟着内侍离开了御书房。
“太子真是乖巧。”看着离开的太子,李昂不由道,接着想到了怀孕的风四娘和林风霜,脸上笑了起来,不知道他日后的孩子也会不会这么乖巧。
“太子让朕很开心,朕想日后他会比朕干得更好。”曹安民也笑了起来,接着他开始问起了正事,“照你的说法,现在中下级军官对于太学出来的人有意见?”
“是地,不过目前还只是不满而已,不过若是日后上了战场,他们无所建树的话,恐怕会让这不满爆发。”想到将苑里和学院派对立的中下级军官,李昂皱了皱眉答道,原本学院派出身地就看不起从底层打拼出来的中下级军官,不过以前大秦战事不断,那些学院派的确实有本事,所以过去被看不起也就看不起,毕竟对军人来说,最重实绩,可是现在将苑里,数次的用兵对抗演练,都是学院派落了下风,所以那些中下级军官都是颇有微词。
“你怎么看他们之间的优劣?”曹安民直接问道,作为皇帝他并不关心什么派别不派别的,反正两派里都有世家子弟,他只关心谁能把仗打好。
“这个不好说?”李昂皱了皱眉头,虽说在用兵的演练对抗中,学院派输了,可是输得并不算太难看,只不过那些学院派给人的感觉太傲,让他不是太喜欢,但是李昂并不是那种会因私废公的人,所以他答得很公允,不偏不倚,他知道以他对曹安民的影响力,足以注定那些年轻人今后的命运。
“照你这样说来,他们只是太过骄傲了一些,作为参谋或是军官,他们的素质还是很优秀的是吗?”曹安民看向了李昂。
“是的,陛下。”李昂觉得曹安民是在算计什么,不过他猜不出来。
“那么这样,你出征高原,就把他们全带去,单独编为一军,以考教他们。”曹安民的话让李昂大吃一惊,要知道将苑里出身大世家的子弟不少,还有很多是直系,而且这些人可以说都是大秦目前军官中的佼者,要是伤亡过大的话,想到这里,李昂不敢想了。
“不必有顾虑,放心大胆地带他们去,只有经过铁与血的洗练,他们才会成为大秦真正的中坚,要是他们连这一关都过不了,日后叫朕如何放心将大军交给他们去和波斯人,贵霜人还有罗马人争雄。”曹安民的语气坚定,让李昂沉默了下来。
“臣谨遵陛下之命。”最后李昂接下了曹安民的命令,的确一名优秀的军官不是学堂里出来的,而是从战争里磨练出来的,在魄力上他还是不及曹安民。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八章 士兵的光荣
天雪地之中,两队列阵的黑色士兵彼此遥相对峙,他甲相同,只是头盔上插着的雉羽却各自相异,一方是白羽,而另一方是赤羽。高台上李昂看着插着赤羽的己方军阵,命人擂动了大鼓,雄浑激越的鼓声中,两支军阵开始同时开始了进攻。
黑压压的箭幕从两支军阵飞出,罩向了彼此。高台上,陆牵机看着不断以箭矢对攻的两支军阵,摇了摇头,插着赤羽的一方是将苑里的军官和参谋所组成,而与他们对阵的则是从长安都护府调来的士兵,将苑一百五十年来这样的情形还是首次。“你究竟想干什么?”看着一旁面无表情,只是俯视着脚下战场的李昂,陆牵机皱起了眉头。
在箭阵的较量中,插着赤羽的将苑军官和参谋们明显输给了对面的士兵,在连贯和协同上,双方不可同日而语,看着阵列中被石灰箭头击中判定阵亡的人马,负责指挥赤羽军阵的刘裕和一旁出身世家的参谋似乎明白了李昂的意思,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同时点了点头。
看着赤羽军阵忽地停止箭阵,提前出动了中军的重装步兵向对方压过去,李昂的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此时他已不是过去哪个只知道以精兵奇袭的军官,近三个月的将苑经历,让他对这个时代军略战术有了很高的造诣,从出击的队列上他看得出刘裕和他那位世家出身的参谋放下了成见,双方协调了各自的人马,所以才如此迅速而齐整。
见赤羽军阵忽然以重装步兵突击,白羽军阵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他们两翼的骑兵部队从两侧攻击向了突击过来的重装步兵薄弱地侧翼。而赤羽军阵早已停下的箭阵开始重新攻击,他们分成两个方向保护着中路突击的重装步兵。
“总算有些样子了!”陆牵机看着恰到好处的箭阵,颔首笑了起来,白羽军阵派出的骑兵部队显然没有想到对手的箭阵竟然以他们为目标,一时间伤亡惨重,而这时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中路突击的重装步兵分散了阵型,自中间分了开来,不计伤亡地杀向了两旁的骑兵。
这时指挥白羽军阵的指挥官才明白过来,对手舍弃了己方地重装步兵。只是为了歼灭他的骑兵部队而已,想到这里他不由暗自佩服对面将苑的指挥官,竟有如此的魄力,不过想要赢他,这点本事还不够,令旗挥下,白羽军阵的重装步兵卸掉了手里的大盾。冲向了前方早已形成乱战的战场。
“够了,已经形成乱战了。”陆牵机忽地看向李昂,赤羽军阵在先前地箭阵里输得太多,后来为了歼灭对手的骑兵部队,又赔光了全部的重装步兵,就算手底上留了骑兵,在这样乱战的形势下,顶多是和对方拼个两败俱伤,而且以他的经验来看。最后会以极小的劣势输给对方。
李昂并没有听从陆牵机的话,他仍旧看着厮杀激烈的两支军队,所谓名将,只不过是靠着庸将才成就其名的。这是李昂进将苑时,一位老将说地,虽不能说完全正确,可是也有道理在里面,就像名将对名将,在大家都能看穿对手的招数的情况下,取决胜负的就是战场上地士兵。
看着在战场上不断被白羽士兵吞噬的己方,陆牵机有些震惊,他想不到他居然看走了眼,照道理双方的差距并不大。可是形成乱战以后,赤羽军阵就完全失去了优势。陆牵机看向了李昂,只见他冷静的脸上没有半点意外之色。很显然这样的情形在他的意料之内。
“这就是军官和士兵的区别,虽说他们每个人的武艺比那些士兵高强,可是在战场上,不是谁武艺高就能决定胜负的。”看着在乱战以后各自为战的赤羽军官和参谋们,李昂忽地静静道。
“陛下让我将他们编成一军带去高原,是为了磨砺他们,可是我不能带他们去送死,所以只有让他们明白这个道理。”李昂地声音变得冰冷锋利,眼中的寒芒让人不寒而栗,“不管他们是否互相看不顺眼,可是从今后起,他们就是袍泽,在战场上就要互相扶持,若是他们始终不明白这一点的话,我会让他们全部死在高原。”
“我会让他们全部死在高原。”听着这句充满血腥地话,陆牵机忽地觉得自己真地老了,他身旁这个年青的将军有着一颗冷酷的心,在他身上,他似乎看到了三十年前那些早已逝去的将星,闭上眼睛,陆牵机将李昂此时的样子牢记在了心里。
“大秦军团之所以有不败至今的勇名,除了那些被世人所铭记的将军,其实更多是靠那些士兵用血肉之躯打下来的。”陆牵机睁开了眼,他看向了雪原上仍在厮杀的两支军队,忽地说道,“所以在太祖皇长眠的秦陵中,将军和士兵们的骨灰摆放在一起,没有高下之分。”
“我想你已经懂得了这个道理,所以你可以出师了。”陆牵机看向了李昂,这三个月里他和其他人对李昂倾囊相授,该教的东西他们已全部教了,只是有些东西不是可以言传的,大秦的军魂传承,是在战场上延续下来的,而李昂无疑已经在过去的战场上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军魂。
看着一脸感慨的陆牵机,李昂愣了愣,可是很快他就向这位老将庄重地行了军礼,拳头重重地敲击在了胸膛前的铠甲上,铿然有声,“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带他们活着回来。”
雪渐渐地小了下来,而高台下的战场上也分出了胜负,头盔上插着白羽的普通士兵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尽管只是惨胜,可是对那些心比天高的将苑军官参谋们来说,这依然是他们难以接受的。
“去吧!”陆牵机看向了李昂,“让他们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们真正地成为一名军人。”
李昂点了点头,走下了高台。而这时那些头盔上插着白羽的士兵已经重整了队伍,在落下的雪中跑向了长安都护府,就像他们来时一样,始终静默,天地间只有那齐整地步声。
看着躺在雪地中颓丧的赤羽军官和参谋们,李昂一步一步走向了他们,看着走来的李昂,刘裕和陈霸先还有众人都是低下了头,一千多名军官和参谋组成的精英队伍竟然败给了都护府一支普通的部队,这让他们自觉面上无光。
“站起来。”李昂停了下来。接着他大吼了起来,“站起来!”咆哮的吼声在一刹那间压过了呼啸的朔风,似乎连那落下的雪都静止了。
空旷的天地间,回荡着这吼声,每个人心中都像是被这吼声唤醒了一般,他们站了起来,身上凌乱的铠甲上满是石灰染上地斑点。看着那些斑点,他们羞愧地低下了头,他们知道自己不该因为一时的失败就那样消极,可是他们心里仍是充满了挫折感。
“输了又如何,这个世上谁敢说自己一定能必胜。”看着那些低头的军官和参谋,李昂的声音在呼啸的朔风里激荡着,“自从太祖太宗两位大帝西征以后,大秦似乎耗尽了百年的英雄气,再无那时名将辈出的风采。可是在那之后地百年,大秦的霸权却始终牢不可破,靠得是什么,是士兵。”
“那些士兵用他们的血。用他们的命撑起了大秦的天空,输给他们,你们有什么好羞愧的。”李昂扫视着面前的军官和参谋,大吼着,“抬起你们的头,向我保证你们以后绝不会让那些勇武的士兵在战场上输给任何敌人,今生今世绝不会。”
—听着李昂地话,军官和参谋们抬起了头,他们看着在朔风中大声问着他们的李昂,原本黯淡的眼睛里像是起了熊熊的大火。和那些每天重复着枯燥训练地士兵相比,他们又有什么可以值得自傲的,输给那些撑起大秦天空的士兵。他们不该羞愧,他们该羞愧的是自己以前那自以为比士兵高出一等的可笑自大,他们有什么值得去和那些士兵相比。
“将军,我们不会,绝不会让那些勇武的士兵因为我们而战败。”刘裕看向了李昂,他的声音梗塞,他也曾是一名士兵,靠着功劳,才有了现在的地位,可是他却和那些出身太学的参谋一样忘了士兵的光荣,如果没有今天地一仗,他想他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犯了这样的大错。
听到刘裕的声音,那些军官和参谋们看向了他,他们地声音从凌乱到齐整,最后变成了同一句话,“不会,绝不会。”风雪中,这声音轰鸣在天地间,看着这些纵情高呼的军官和参谋,李昂没有再说话,只是拳头敲击在了胸膛的铠甲上,以军礼回应着。
走下高台的陆牵机听着身后响起的敲击战甲之声,苍老的脸大笑了起来,只有认识到士兵才是大秦军团的真正力量,那些年轻人才算传承了大秦的军魂,军魂不死,军团不败!只要大秦军团上下一心,这个世上就没有他们打不倒的敌人,就算与世界为敌又如何!
陆牵机看着在远处等候的老将们,走向了他们,“我想等他们从高原回来,我们就可以卸下重任,去寻找我们的光荣了。”陆牵机这样说道,那些老将们一齐笑了起来,他们想起了那些死在战场上的同伴,很快他们就可以去陪伴他们了。
将苑里,那些曾经互相敌视的军官和参谋们放下了以往那些并不足道的成见,和那些浑然一体的士兵们相比,他们差了太多。在大秦军团这个光荣的名字下,他们只是一群渺小的人。
“那些士兵用他们的血,用他们的命撑起了大秦的天空。”御书房里,曹安民看着龙牙会呈上来的报告,回味着李昂的这句话,他站了起来,这个帝国不是他一个人在守护,那些千千万万的士兵才是这个帝国的脊梁,军魂不死,军团不败,帝国不灭!
年幼的太子看着忽然变得有些肃穆的父亲,不解地问道,“父皇,你怎么了?”
“父皇没怎么样。”曹安民抱起了儿子,朝他道,“父皇只是想到了一些人,他们是大秦的英雄,没有他们,就没有大秦。”
“他们是谁,儿臣想见他们行吗,父皇?”太子眨着眼睛,看着父亲,一脸的期待。
“等你弟弟出世以后,等你长大以后,父皇会让你去见他们,和他们在一起。”曹安民看着儿子,声音低沉,“到时不管有多么苦,多么累,你都不能逃避,懂吗?”
“父皇曾经错过了很多东西。”曹安民想起了幼时一个人呆在深宫里的情形,按照传下的祖制,太子十四岁那年就该沿着丝路西去万里,去那有着百万大秦军魂的所在,学会如何用手里的剑守护大秦,直到成年。曹安民放下了儿子,拉着他的手,走出了御书房。
李昂的庄子里,林风霜和风四娘的身孕渐大,为了照顾她们两个,李昂索性将重新混编的一千军官和参谋带回了自家的庄子,和庄子里的孤儿们一齐训练,顺道让他们教导那些孤儿。
由于这些军官和参谋们的到来,让李昂的庄子变得比以往更加的热闹,不过他这样的举动也遭到了一些人的攻击,很快就有弹劾的奏章到了曹安民那里,可是曹安民却一律不已理睬,甚至看都不看,直接扔进了火盆。而这件事情也让各大世家真正明白了曹安民相信李昂究竟到了什么地步,让他们不由不重新调整自家对李昂的态度。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九章 热闹的除夕前奏
历164新年终于到来,让李昂始料未及的是,曹安民在皇宫过,而是带了皇后和太子,到时在黑骑营的护卫下到他的庄子来守岁,这在旧汉时代,是难以想象的事情,可是以大秦的传统而言却很平常,从开国的太祖皇帝算起,大秦历代君王里除了对权力最为执着的武皇帝以外,其他皇帝都没什么架子,会经常到亲近的臣下家里。
当知道皇帝的圣驾将要降临,住在李昂庄子里的军官和参谋们沸腾了起来,对于他们而言,见到皇帝,绝对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情,于是很多出身长安打算回家的军官和参谋们继续留了下来。看着紧张不已的刘裕和陈霸先,李昂摇了摇头,在大秦的百姓心中,皇帝和大秦军团一样,已经被神话了,大秦此前七代君王,没有一位昏君,和历朝历代相比,除了战国时期的秦国可以相比以外,再没有可比之国,或许罗马过去的五贤帝时期可以相提并论一下。
和陈霸先和刘裕相比,出身扶桑的李严宗就更加紧张了,尽管曾经为了李昂,他埋怨过皇帝,可是在他心中,大秦的皇帝就是天神一样的存在,现在这个天神一样的人就要来了,不由得他不紧张。
“师父,陛下是个很好相处的人,您不必太过在意见面的时候该怎么做,只要以…”见自己的师父实在紧张,李存智不由在一旁说道,不过他的声音还没有落下,就被李严宗打断了,“见陛下时怎么可以马马虎虎的,我平时是怎么教导你的。”
和李严宗一样。崔斯特也紧张得很,尽管他现在已经是汉人,可是那终究是不同的。对于整个庄子地狂热,李昂不知道该怎么说,以前和曹安民在一起,他倒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可是现在他算是明白皇帝在普通人心中的分量了,那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而是代表了一个强大的帝国。
现在整个庄子里,依然能保持本色的除了李昂和林风霜还有风四娘之外。也许就只有不被李昂所信任的崔浩了,不过也好在有崔浩才不致让整个庄子乱起来,在他的严厉斥责下,那些下人从慌乱狂热中记起了他们该干的事情,唯一让崔浩不舒服的就是到时庄子里又要多出数千个吃白饭地,还好当初李昂建庄子的时候,是按足能够容纳三千人到五千人的大镖局格局所建。
“该死的。什么都涨价了。”除夕前三天,带着人来城中采购的崔浩抱怨着,在他看来皇帝既然来庄子里,就该把那些御厨全部带来,现在庄子里,那些明明有家可归可是不愿回去的军官还有参谋都是多出来的负担,再加上到时候皇帝带来地黑骑营,整个除夕夜要做的年夜饭简直就是个无底洞。
想到庄子里那可怜的几个厨子,绕是崔浩一向阴沉。也不由抓起了头发,忽地他凶狠地看向了跟来的黄渊他们道,“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法子,总之今天一定要带三十个大厨回去。不然的话,到时候陛下来了,大家一起喝西北风吧!”
听着崔浩的话,黄渊他们凶狠地点了点头,为了三天后皇帝的到来,他们拼了命也会把那些大厨全部带回去。看着散去的军官还有参谋们,崔浩看向了身后带出的孤儿们,接着开始了大采购。
大司马府邸内,大司马找到了妻子,“听说陛下要去李小子那里守岁。你说我要不要过去?”听着丈夫地发问,孙大娘笑了起来,“当然要去了。年年都在自家过,我都觉得有些烦了,难得今年这么热闹,怎么能错过。”
见妻子答应,大司马点了点头,“那到时候你准备一下,看看该送什么东西去?”说完,又打起了瞌睡,和在白虎节堂时一模一样。
同样在总长府邸里,总长也决定和郭怒一起去李昂家里过除夕,虽说他们号国公一脉在大秦地位崇高,可是向来人丁不旺,每年除夕也都是冷冷清清的样子,还不如到李昂那里去可以热闹一下。
除了大司马和总长,荀日照那位祖父,也同样打起了李昂家里的主意,反正现在荀家的本家就他和孙子两个,当然他那些夫人并不算在内,不然地话,他家怎么也算很热闹的。“日照,去准备一下礼物,后天咱们去李校尉家去过除夕。”
“嗯。”听到祖父的话,荀日照重重地点了点头,跟在李昂身边的那段时间里,他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男人的担当,而且他也着实有些想念风四娘她们。
“孙子,人家可是已经嫁人了,连娃娃都要生了,你这念头该断了。”荀瞻看着孙子脸上的神情,忽地在一旁打趣道,不过荀日照已不是过去那个荀日照,听着祖父的戏谑之语,他只是笑了笑,“孙儿仍旧很喜欢四娘,只不过现在的孙儿,只要能看到她幸福就很满足了。”看着孙子不像过去那样说到感情的事就脸红,荀瞻不由暗道孙子真地长大了,他这把老骨头就算是那天去了也可以放心了。
长安的东市,锅碗瓢盆几乎被崔浩买空,他可舍不得去店铺里头买那些上等地货色,反正都是吃饭用的家伙,穷讲究什么。虽说李昂并未信任他,可是崔浩已隐隐把庄子当成了自己的家。
天然居内,诸葛大小姐找到了秀儿,在她眼中,三天后在李昂庄子里地除夕夜,无疑是在衡量长安各大世家的地位,就她所知,大司马,总长,高家,荀家到时候都会去李昂的庄子,以他们和李昂的交情,自然不会被拒绝,可是像其他世家那就不一定了,通常来说,世家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隆重地举办,甚至广邀宾客,不过那位李校尉可不是普通人物,诸葛大小姐从林风霜和风四娘那里了解到的可以肯定李昂是个不太喜欢热闹的人。所以其他世家想参加三天夕宴,很困难。
“也好,我这就让人准备。”见诸葛大小姐是为了请她地天然居的大厨到时去李昂庄子里帮忙,秀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反正年年在家里过年她都有些腻了,而且她的祖父也让她和李昂家打好交道,想来祖父到时候不会在意,更何况对家来说,穷得也就只剩钱了。
就在秀儿打算和诸葛大小姐一起去找风四娘和林风霜打个招呼的时候,陈文德来了。而陈文德的来意和诸葛大小姐一样,都是想借着这东风,到时候参加三天后李昂庄子里的除夕晚宴。
长安的世家都开始行动了起来,对他们来说三天后在李昂家的除夕宴,关系到了家族的脸面问题,于是短短的三天之内,李昂收到地拜帖多到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书房里。李昂看着小山般的帖子,苦笑了起来,他是个喜欢安静的人,就算除夕过年守岁,对他来说也是一家人一起过就最好,现在倒好,搞得满城风雨,各大世家对三天后的除夕晚宴虎视眈眈,好像不让他们来。就是不给他们面子。
想到崔浩对于皇帝驾临庄子的微词,李昂决定问问他,这件事情该怎么办?像这种事情,问问应该没什么关系。李昂是想到做到的人。在崔浩带着人马回庄以后,直接找到了他,不过还未等他开口,崔浩却已是跟他抱怨了起来,在崔浩眼中,这次除夕宴,完全是赔本的买卖,家里样样东西都要买过,要忙地事情数也数不过来。
崔浩的抱怨很简洁,李昂很直观地就了解到自己这次除夕晚宴到底要损失多少。整整十万金铢,就花费在了这一天的开销上,这也让李昂对于各大世家为什么会涉足商业有了一个明白的理解。对于时常举办宴会的世家来说,不经商的话,家族就只有喝西北风了,毕竟他们举办宴会比他更讲究排场,更讲究器皿的精致。
“看起来世家也不容易。”李昂摇了摇头叹道,接着看向了崔浩,问起了他桌上那些帖子的事情。
—看着那些帖子,崔浩眼里渐渐地放出了光,就好像看到了一座闪闪发光的金山,把目光从小山般地帖子上收回,崔浩看向了李昂,“咱们可以借陛下的名头,趁机赚一票。”
听着崔浩的话,李昂愣了愣,接着很快他就明白了崔浩的意思,崔浩是让他干脆卖除夕宴地请帖,想来那些世家会趋之若骛,有着不错的赚头。
见李昂有些犹豫,崔浩又在一旁道,“若是嫌名声不好的话,到时候可以弄个义卖的名头,就说到时候所得会用在西城的穷苦百姓身上,就没人说闲话了。”
李昂看着一脸老到的崔浩,不由对这个男人的过去更感兴趣,“好吧,就这样办,到时候所得的一半要用在那些百姓身上。”李昂同意了崔浩的请求。
崔浩皱了皱眉,在他看来,家族以后有很多地方都需要用钱,不过也无所谓,大不了最多把价格抬高,从那些世家身上再弄回来,这样想着,崔浩嘴角笑了起来。
想到崔浩离去时的笑容,李昂不由为那些世家叹了口气,他知道崔浩到时候绝对会让那些世家大出血不可,不过他也不能说什么,反正那些世家是愿意挨刀子受宰地。
就这样,李昂的庄子在前所未有的狂热中,为着除夕夜地晚宴准备着,就连那些被黄渊,刘裕,李严宗他们用武力手段强行带回来的大厨们在知道三天后皇帝会驾临,也浑然没了一开始的惶恐,全都干劲十足地准备起了菜式,接着家的天然居也加入了进来,而秀儿更是直接住了下来,以她天然居的东家身份,协调着李昂府上的厨房。
夜晚,李昂送着林风霜和风四娘回房睡下以后,坐在了床边的椅子里,拿起了一卷长安书社新出的小说,给风四娘和林风霜她们念了起来,因为林风霜和风四娘觉得他的声音很好听,所以他就担起了每晚给她们念书的重任。
安静地听着李昂念书,林风霜和风四娘相视而笑,其实她们很喜欢这几天庄子里喜庆的气氛,等李昂念完书以后,风四娘忽地看向了李昂道,“你说陛下他们一家子来了以后,我和风霜妹子该准备什么菜式招待他们?”
“不是有那么多大厨吗!你们好好保重身子就好。”看着床上小腹隆起的风四娘和林风霜,李昂想也不想地说道。
“那可不一样,这是陛下第一次来咱们家,怎么也要让他们尝尝咱们家的独门手艺。”“没错,怎么说我们都是女主人,总是要招待一下陛下他们一家子。”林风霜和风四娘同时说了起来。
“好吧,不过你们可不能太操劳。”看着坚持的林风霜和风四娘,李昂答应了,不过很快他就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个咱们家的独门手艺是哪道菜?”
“当然是风姐姐的秘制狗肉锅了。”林风霜笑了起来,听着她的回答,李昂愣了愣,接着也大笑了起来,这大冷天的,吃狗肉倒是很不错,就不知道曹安民到时候会不会喜欢。
“这狗肉锅要做得好,这食材倒是很紧要。”风四娘已是嘀咕了起来,忽地她的眉头一振,在林风霜耳旁低语了起来。
看着笑得狭促的风四娘和林风霜,李昂把头凑了过去问道,“你们在商量什么?”
“这件事还要夫君你帮忙!”林风霜笑着,把风四娘跟她说的事情,告诉了李昂。
“我还以为你们最近要好得很,没想到你们还记挂着那件事?”听完,李昂摇起了头。
“女人本来就很小气。”风四娘在一旁道,接着和林风霜笑了起来。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三十章 家族的黑狐
今天有事情要出去,只有一章,欠下的明天补上,本发布章节所发,起点新版总算做了个好东西!)
除夕前一天,李存智从江南赶了回来,书房里,听着崔浩过去的往事,李昂皱起了眉头,他从没有想到过崔浩的过去竟是这样黑暗,刑部铁捕营通缉十三年的天字号重犯,手上沾染的血腥与他相比也不遑多让。
“黑狐,很衬他。”李昂自语着,看向了侍立在一旁的李存智,“你敢肯定,崔浩就是十三年前的那头黑狐?”李存智向他禀报的事情,只是肯据江南的一些传言所得,还不能确定这就是事实。
“应该不会错,从那幸存女子那得来的画像,崔浩就是当年屠灭她满门的黑狐。”李存智从怀中摸出了一轴画卷递给了李昂,展开之后的画卷上赫然是崔浩的画像,只是人更年轻,眼神也更加阴鸷,令人觉得可怖。
“如此看来,应该是他不会错了!”李昂看着画卷,轻叹道,“看起来那女子对他记忆尤深,竟能将他的神韵画于纸上,可见恨他入骨。”说着李昂看向了李存智,“找他来见我,也是该跟他摊牌的时候了!”
李存智离去以后,李昂看着桌上那幅画中,阴鸷而可怖的黑衣年轻男子,手指轻轻敲击起了桌面,他一直都没有轻视过崔浩,他知道崔浩肯定知道他派人查他的事情,可是他却无动于衷,可见他有十足的把握能取信自己。“黑狐,希望你能让我满意!”李昂的手指忽地静止了下来,看着那幅画。目中的光森然。
当看到李存智出现在自己面前地时候,崔浩知道自己一直等待的时候终于到了,未等李存智开口,他已是整了整衣服,朝李存智道,“我们走吧!”说着,走出了自己的房间。
寒冷的夜风中,李存智和崔浩并肩而行,听着远处传来的嘈杂人声,两人都是一言不发。直到离书房近了,李存智才忍不住,看向了身旁一脸平静的崔浩问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放过那个女人,若是没有她,这天底下没人能查得出你的底细?”
“我不想做个没有过去的人。”崔浩的回答简单而又耐人寻味。尽管在江南逗留了近半个月,李存智所能查到的关于他地事情模糊而隐晦,只是靠着那幅画才能肯定面前的男人是十三年前曾在江南令人闻名色变的黑狐。
“你和我年轻的时候很像,只不过你比我幸运得多,有个好义父。”书房门前,崔浩停下了脚步,他看着李存智笑了笑,接着推开了门,李存智想着他这句话。沉默地跟在他身后进了书房。
看着走进来的崔浩,李昂朝书桌上的画像道,“不知道你现在手上的功夫还剩当年地几成,我这里可不是刑部铁捕营那群捕快可以比的。”
“铁捕营那些人最多只是猎犬而已。而老爷您这里可是真正的龙潭虎穴,就算是当年的黑狐,也是十死无生之局。”迎着李昂锐烈森寒的目光,崔浩的目光沉静,整个人就像一口古井,幽深而冷冽。
“你是个不错的谋主,而我身边也很缺这样一个人,我该不该信你?”李昂看着面前没有一丝气势,可是却令人过目难忘的崔浩,静静问道。
“信不信我取决于老爷。而非在我。”崔浩的回答简单而直接,他地目光投向了桌上的画卷,“我不会隐瞒自己的过去。这一点老爷尽可以放心。”
“讲讲你的事情。”李昂沉默了一下,接着看向崔浩,毕竟他从李存智那里听到地只是‘黑狐’的凶名和过去令人心悸的血腥传言,其他的他一无所知。
崔浩并没有推辞,他安静地坐了下来,讲起了他已经遗忘很久的故事:二十年前,在江南有一个少年,从小就是孤儿,十三年的岁月让他饱尝世情凉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学会了用凶狠和狡诈来保护自己,在他看来所谓的人世也不过就和山林里野兽的世界一样残酷而无情,只是多了些虚伪而已。
想要在这个世上生存,谁都不可靠,只有靠自己,这是少年悟出的道理,在他眼里,只要能活下去,没有不可以杀的人,而道义只是骗人地东西,就这样靠着凶狠和狡诈,他在自己所在那座城市里的黑道上有了几分名头,最后被一名大盗头子看中,成了那名大盗的部下。
在贼窝里,他看到了更多人世间地黑暗和丑陋,也学会了更多害人杀人的手段,靠着心黑多智,不过三年时间他就成了那伙大盗里的头面人物,还有了一个称号,‘黑狐’。后来在一次官府的围剿中,大盗头子被来自长安铁捕营的高手击杀,其他人也被抓了个干净,只有他只身逃了出来,这个时候他本可以改头换面,找个偏远的地方安静地过完下半辈子,可是他终究不是可以看破世情的隐士,于是他再染红尘。
三年时间,他横行整个江南,没有人可以抓到他,因为他从不留活口,只要是看到他脸的人,无一例外都被他送上了黄泉路,即使刑部出动了铁捕营,也仍然查不到他的踪迹,更遑论将他捉拿归案,那段时间,铁捕营的颜面被他扫尽,从此他成了刑部天字第一号的通缉犯,可他仍旧过得逍遥快活,因为谁也不知道凶残狡诈的‘黑狐’只是一个年未弱冠的少年。
如果他没有盯上会稽那户富商高门的话,他或许可以一直以黑狐之名让世人惊惧,惶惶不可终日,当然也或许哪天就失手被擒,上了断头台。不过这世上没有事情是可以或许的,发生了的事情也不会改变,就算你想将它彻底遗忘,可是它还是发生过,你骗得了自己一时却骗不了自己一世。
这户富商高门和他以往盯上的猎物截然不同。为了能够顺利地得手,他去了那家富商高门当了教书先生,虽然他从小儿,可是自从被大盗头子收养以后,他就拼命地识字他知道在世人眼中学问高深的人是些道德高尚地人,认为他们不会做坏事,所以他们对于学问高深的人总是没有什么戒心。
他很轻松地就成了那户富商高门的教书先生,而他的学生就是那户人家的几位公子和小姐,其中最小的那位小姐只有八岁。他很喜欢那个八岁的小女孩,因为她让他看到了一些他以前不曾看到过的东西,比如善良。
在这户人家家里当了半年教书先生以后,他摸清了这户人家的一切情形,不过那个时候他已经不复当初所愿,只是想安静地在这户人家落户,看着那个小女孩长大成人。看着她幸福地生活,这听上去确实可笑,从小到大和野兽一样活着的他居然会为了一个小女孩想要舍弃自己地獠牙利爪,像一个普通人那样活着。只不过世事总是难测,最后他还是血洗了那户人家,满门老幼没有一个被他放过,只是唯独剩下了那个小女孩。
“你并没有说你最后为什么要血洗那户人家的原因。”李昂看向了崔浩,从始至终他都在仔细地观察着他,只有在说到最后那语嫣未详的地方时。神情间方有一丝波动。
“我如果说是为了那个小女孩才血洗那户人家,你信不信?”崔浩抬起头,迎着李昂探究的目光,静静答道。
“说说看。”李昂看着崔浩。说出了这三个字,这是他心中剩下的最后疑虑,崔浩的生死也决定于这答案中。李昂是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人,可是他仍有他地固执和原则,他需要一个原谅崔浩过去所作所为的因由。
—“她的父亲想把她送给别人做玩物。”崔浩看向了李昂,语气仍旧平静,可是李昂感觉得到那双沉静的眸子里所压抑的愤怒,他想起了自己的妹妹清芷曾经的经历。
“我原本以为她的父亲顶多是不喜欢这个他和婢子所生的女儿,可是我没有想到地是他居然想把她当成礼物送给别人亵玩。”崔浩藏在袖子里的拳头握得很紧,“他死不足惜。那些平时欺负她的那些人也死不足惜,我前半生杀人无数,可是只有这家人我杀得心安理得。从不曾后悔过。”
看着沉静的眸子里忽然泛出一股漠然冷意地崔浩,李昂沉默着,他看着崔浩,过了很久才问道,“你这十年里有没有为你过去杀过的那些无辜忏悔过?”
听着李昂的问话,崔浩低着头没有回答,直到握紧的拳头里手心被指甲掐得血肉模糊,他才抬起头看着李昂道,“没有。”他的答案只有那么简单的两个字,没有多做任何的解释。
“你去睡吧!明天我给你答复。”李昂看向了崔浩,将桌上的那幅画卷了起来,扔给了站起身来的崔浩,“这是她亲手画的,你留着吧!”
接过画,崔浩呆了一呆,接着他将那画小心翼翼地抱在了胸前,也不说一句话,只是默然地走出了书房,他今天说地话已经够多,他的过去被人完完整整地知道,而他的生死也只在别人地一念之间,他第一次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可是他不后悔。
“你觉得义父该用他吗?”书桌上点着的灯在吹进的冷风里急剧地跳跃着,就像李昂的心情一样,看着关上的书房大门,李昂忽地朝一直在一旁默默听着的李存智问道。
“孩儿答不上来,只是孩儿记得义父在战场上曾对孩儿说过,忏悔不会让死人复生,而且这世上也没有无辜的人。”李存智安静地回答着,说完之后,他低下了头,不敢去看李昂。
“你说得没错,倒是我有些着相了。”看着低头的李存智,李昂自嘲着笑了起来,他没有资格去决定崔浩的生死,因为他手上沾满的无辜鲜血更多,那些在大漠里被他下令屠杀的胡人老弱妇孺和崔浩杀掉的那些无辜没有区别,只不过他有着大义的名分而已,但其实他和崔浩是一样的。
李存智退了下去,书房里只剩下李昂一人,坐在太师椅中,闭着眼,想着一些事情,直到灯中的油烧尽,一片漆黑中,他才睁开了眼,站了起来,走出了书房。
落雪无言,长夜无声,崔浩在房中挂起了那幅画像,看着那眼神阴,深沉可怖的自己,他忽地看向了自己的双手,他知道当李昂问他对过去所杀的无辜有无忏悔的时候,他只需要回答有,就可以让李昂有一个用他的借口,可是他却没有,那个时候他心里想到的只是她看到自己杀她父兄姐妹时那双满是恐惧震布和刻骨恨意的眼睛。
崔浩自嘲地笑着,像自己这样的人或许是不配得到家人和宽恕的,可是这段时间住在这庄子里,看着那些孤儿,那些江湖人,那些金头发蓝眼睛的人像一家人一样,他就不由自主地想要加入进去,他的心境就像是特别害怕寂寞的老人一样软弱。
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让崔浩回过了神,他打开了门,接着他看到了李昂,“你是来杀我的?”崔浩楞了楞,接着他问道,他知道李昂在战场上是个冷酷无情的人,可是平时他就像是一个传统的大秦军人一样,嫉恶如仇,眼里揉不进半点沙子,像自己这样杀过无数无辜的人是绝不会被接纳的。想到这里,崔浩嘴角浮起了一抹自嘲的弯弧,接着他闭上了眼,在这个有着鬼神之威的男人手下,他扔下多年的功夫用来抵抗只是笑话而已。
“我不希望家族的黑狐只是个连自保都不能的文士。”崔浩并没死,他最后只是听到了这么一句话,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到的只是已经融入黑暗的模糊身影,“家族的黑狐吗?”喃喃自语间,崔浩已是泪流满面。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三十一章 除夕宴
夕这一天终于到来,住在李昂庄子里的将苑军官和参的黑色军服,穿军服以外的衣服是可耻的,在看到李昂不管任何时候都是一身黑色军服以后,将苑的军官和参谋们有了这样的念头,于是日后在大秦军界威名赫赫的军服党就这样形成了。在白虎节堂,在各大都护府,都有军服党的存在,他们不管任何时候,身上始终是一身黑色的笔挺军服,军容一丝不芶,行事冷肃,让人不敢轻忽,而这一切都是源自李昂的影响。而眼下,这群还未接受战争历练的年轻军官和参谋们,身上还只是初见李昂冷肃之风的影子。
皇帝的车驾会在下午到达,于是各大世家不得不提前到来,而这场皇帝本意只是和李昂一家子一起过的除夕家宴正式成了长安整个世家***的盛会,几乎有名的高门世家全都到齐了,当然他们付出的代价也是不菲,十万金铢一张的请柬即便是这些勋贵豪族也要稍稍的皱下眉头。
不过相比于那些没有得到请柬的世家,这些得到了请柬的世家还是觉得物有所值,毕竟这是皇帝登基之后过的第一个除夕,能出现在这场宴会中,无疑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对于世家来说,还有什么比脸面更重要的,不过让他们颇有微词的是李昂庄子里那些新买的桌椅碗筷实在不符合他们的身份。
对于那些世家高门的抱怨,李昂并不以为然,他本就不想和他们扯上关系,或许在外人眼里,成为那些世家高门中的一家是相当荣耀的一件事情。可是对李昂来讲,成为长安高门中的一家,只是一种负担而已,而他并不想要那种负担,所以对于这些爱讲究地世家高门,他扔给了崔浩去对付。
庄子的别院里,风四娘和林风霜一起炮制着李昂派人从诸葛大小姐那里弄来的黄狗,对于她们两个来讲,这天底下没有比用诸葛大小姐的黄狗炮制出来更好的狗肉了。而李昂就在一旁看着,他本想上去帮忙的。可是却被风四娘和林风霜以他帮忙会坏了味道为由把他给按在了一边。
飘着雪的道上,一驾马车在道路上前行,护卫在车旁的是一队金发碧眼的骑士。车厢里,崔斯特看着有些迫不及待的安长胜王子和易汉feng,嘴角有着一丝浅笑,李昂在离开长安之前,曾让他交好这位并不为罗马皇帝所重地王子。对大秦来讲,这位王子在日后是相当重要的一枚棋子,用的好,足胜百万大军。
车子外,带领着队伍的泰提斯满面红光,自从过去被李昂策反以后,他一直都在担心着自己的前途,尤其是后来李昂离开长安,只是让他的管家和他还有安长胜王子保持着关系时。他曾经有些后悔自己当初的软弱,不过现在这后悔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他马上就要见到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帝国地君主,还有那些让罗马人曾经心惊胆寒的大秦将军们的家族。这种荣耀以前可没有罗马人得到过。
很快车队在离庄子不远处的地方停了下来,泰提斯看着那些被他蛊惑的原罗马双头鹰部队的部下们,大声道,“注意你们的仪表,我们将要见到这个世界上最尊贵的皇帝陛下,我不希望有谁给我出任何岔子。”
听着车外泰提斯中气十足的声音,易汉feng不由皱了皱眉,他不喜欢这个变节者,而且在他看来这个原双头鹰部队地情报官对于王子没有足够的敬意,若是没有那位可怖的李将军。说不定这个变节者早就再度背叛了。
“殿下,您什么时候应该狠狠教训一下泰提斯,让他知道谁才是主人。”易汉feng看向了身旁像一个汉人多于罗马人的安长胜王子。虽说安长胜王子地汉学造诣越发高深,身上那种温和的风范也着实令人觉得如沐春风,可是易汉feng却觉得这并不是件好事。
听着易汉feng的唠叨,安长胜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来长安已经一年多了,他差不多快忘了自己是罗马的王子,现在他心中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把母亲接来长安,他只想安静地生活。
看着安长胜和易汉feng,坐在他们对面的崔斯特低下了头,他觉得安长胜这样淡泊的性子很好,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一些事情,只是这个刚强的易汉feng是个麻烦。
对于已在庄内的各大世家的头面人物来讲,一个在罗马并不受重视,等同是被抛弃地王子并不在他们心上,不过出于传统和礼仪,他们还是给了安长胜他们应有的敬意,这也让他们有些受宠若惊。
“见过李将军。”再一次看到李昂,安长胜依旧和以前一样,把这个强大的男人当成是兄长一样可以尊敬地人物,而他身旁的易汉feng和泰斯提则有些惊怖,以前的李昂给他们的感觉只是冷酷,可是现在他们却感觉到了更多的威严,这让他们举止间不由更加恭敬。
李昂让安长胜单独留了下来,尽管易汉feng觉得这样并不好,可是在李昂那种无形的压迫下,他最后和泰提斯一起离开了。“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离开长安?”看着崔斯特将书房的门关上,李昂看向了身旁有些拘束的安长胜。
“离开长安吗?”安长胜的表情黯淡了下来,过了会儿,他才抬起头道,“我希望能把母亲接到长安来。”安长胜是个温和而聪敏的人,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对于大秦和罗马来讲意味着什么。
“这是殿下你的愿望?”看着低下头的安长胜,李昂叹了口气,尽管他不想利用这个善良的年轻人,可是他没有选择,“殿下的愿望,我可以办到,只是殿下日后需得个忙。”
—“大秦是要和罗马开战吗?”安长胜抬起了头,看向李昂,眼神中有些迷茫和痛苦,他的父亲是罗马的皇帝。尽管从小他见到父亲的次数屈指可数,甚至被罗马人认为是最没用的王子,可他身上始终还是流着他地血,只是母亲,想到温柔美丽的母亲,安长胜的心中挣扎着,从情感上他更亲近他的母亲,而在长安的经历,也让他彻底喜欢上了大秦,在他心里。和母亲在长安平静地生活是他最大的愿望。
“我们有一句古话叫做‘一山不容二虎’,这个世界只需要一个霸主,一个秩序,战争总有一天会降临。”李昂看着安长胜静静道,“大秦是不会等着罗马的实力足以与之相抗衡的时候才出手。”
安长胜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从身份上来讲他是罗马的王子,应该反驳李昂的话。可是他却没有。看着安静地他,李昂轻叹着问道,“殿下觉得这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能够真正长远流传下去的,是国家,民族,还是文化?”
“是文化,只要文化在,那么民族就可以延续,即使国家破灭也可以再次复兴。”安长胜听着李昂的问题怔了怔。接着便不假思索地答道,他来到长安是为了学习汉学,太学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沉浸在诸多的典籍中难以自拔。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成了一个虔诚的文士。
“那么东方和西方之间,殿下觉得谁的文化更优秀?”李昂看着安长胜,想起了另一个世界里被西方文化慢慢侵蚀地祖国。文化是会消亡的,而这消亡取决于国家的意志和力量,现在的大秦不会犯另一个世界里他的祖国的错误,大秦绝不会做一个慷慨的赐予者,只为了那可笑的仁义之名,大秦将是攫取者,在正义的旗帜下,取列国财富。修治甲兵,以霸权推行汉家教化而使天下大同。
安长胜过了很久才答道,“大秦胜罗马颇多。”自一百五十年前开始。大秦以霸权鼎定立国之基,重开百家争鸣之局,并称‘汉学’,已是将罗马等世间列国抛在了身后,论及文化者,难有与‘汉学’可比肩者,唯有希腊古典时期地几位大师著作方能与之相提,而文化上沿袭希腊的罗马实在拿不出什么东西能与大秦抗衡,现在‘汉学’西渐之风已能说明一切问题。
“既然大秦的文明优于罗马,那么罗马只需要遵守大秦制定的秩序就可以了。”看着安长胜,李昂静静道,“殿下心里应该可以做出选择了。”
“我明白了,李将军。”安长胜本就没有选择地余地,李昂和他说的话只是让他可以心安理得罢了。
李昂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带着安长胜出了书房,而这时高长恭带领的黑骑营前锋已是到了庄子,“去迎接陛下吧!”看着众人,李昂点了点头。刘裕和陈霸先他们带着将苑的军官和参谋们出了庄子外,列成了整齐的军阵,伫立在飘落的细雪中,等待着皇帝的到来。
高长恭看着雪中如雕像般的军官和参谋们,不由朝李昂道,“叔叔说得没错,我不如你。”叹息间,高长恭走回了黑骑营所在的军列。
看着庄子前黑色的军列,那些前来地世家大族们也不由肃穆了起来,大秦以武传国,他们这些功勋世家,尤重军武传家的传统,虽说这三十年的和平让他们沾染上了奢华,可是此时看着这些帝国军人排列出地军阵,却勾起了他们血脉中那分传自先祖的铁血绝烈。
看着庄子前那仿佛能将人压垮的肃穆气势,泰提斯和他身旁的部下震惊莫名,罗马的贵族绝没有这些大秦世家那种武烈,若非大秦本土和罗马实在相隔遥远,他们毫不怀疑罗马将会被大秦彻底吞并,就像一百五十年前被大秦逐出家园,仓惶北遁的匈奴人一样。
远处的落雪中,黑骑营的队伍跃入了众人的视线,黑色的大秦龙旗在朔风中招展,曹安民并没有躲在暖和的马车内,而是骑在一匹神骏的黑马上,在郭怒和高欢的拱卫下,向着李昂他们而来。
“大秦,武威!”列阵的将苑军官和参谋们高呼了起来,向着他们的皇帝致敬,接着那些世家大族也齐声高呼了起来。和旧汉的时代不同,大秦有着将国置于君之上的祖训,太祖皇帝死前废除了皇帝万岁这样的口号。而将大秦军团地军号‘大秦,武威!’作为大秦子民向皇帝表达尊敬的用语,他希望后世的子孙永远牢记尚武的传统。声震云霄的呼喊声中,端坐在马上的曹安民以军礼回应着。
远远地看着皇帝,安长胜心里有些意外,他本以为大秦的皇帝应该是一个很威武的年轻人,而不是这般长相平凡,不过从那些军人和贵族狂热的气势里他看得出他们极其尊敬皇帝,这和罗马完全两样,罗马的皇帝在臣民心中绝没有这样地地位。
在狂热的气氛中。曹安民进了庄子,他只是和那些世家大族随意说了几句话,就去了李昂的书房,尽管早就知道自己要来李昂这里闹得长安整个世家都知道了,可是他没有想到这些世家还都想着办法来了。曹安民和李昂去了书房,而皇后则是带了太子去了风四娘和林风霜那里,当然诸葛大小姐没有放过这个机会。她借着孙大娘的光跟了去。
“看到那些军官和参谋们这般,朕放心不少。”想到风雪中穿着军服,军容鼎盛的那些将苑军官和参谋,曹安民笑着道,“高原之征,看来你已稳操胜眷。”
“陛下过誉了。”李昂看着心情大好的曹安民,没有多说什么,中这世上从没有什么稳操胜眷的战争,只不过这大喜那些话实在丧气,所以他只是笑了笑道。
见皇帝来了以后,只是说了几句话便去了主人家的后院,那些世家大族不免有些失望。不过好在有总长,大司马在,他们倒也可以去打打交道,对于各大世家新上位的年轻掌权者来说,他们对于战争的热忱不下军队,当河中正式成为帝国的版图,他们从中所能获取的利益将数之不尽。
尽管不能进入主厅,可是对于将苑的军官和参谋们来讲还是难掩心中的欣喜,他们在各自所在的厅堂里兴高采烈地讨论起了开春之后前往高原地战事,这让在一旁听着的泰提斯他们这些罗马人心惊不已。尽管罗马也有年轻的军官整天喊着我们要战争,可是和他面前这些大秦的军官和参谋相比,他们只不过是群只会喊喊口号地家伙罢了。
看着周围那些热切的世家家主们。大司马还是一如既往的沉默是金,只是让总长一个人在那里应付着,“河中纳入帝国的版图以后,各位是知道帝国历来的做法的,我想不用我多说了吧!”
听着总长的话,各大世家家主眼中都是露出了精光,河中将成为他们博弈的下一个政治战场,谁能在河中抢到最多的好处,对于家族在长安的地位有着不小地助益。
男人有男人的话题,女人自然也有她们的话题,比如生孩子,看着小腹隆起地风四娘和林风霜,孙大娘笑得很开心,而一旁的皇后也在笑着,只有太子一个人呆在一群女人堆里觉得相当地无趣,于是他叫喊了起来,“母后,我要去找父皇和师父!”
“好,母后让人带你去见你父皇。”皇后在身旁诸葛大小姐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和风四娘,林风霜唤过了在门外的李存孝,让他带了太子去见书房去找曹安民和李昂。
就在曹安民和李昂讨论着一些问题的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进来。”李昂皱了皱眉,接着李存孝带着太子走了进来。“父皇,母后那里好没劲!”看到父亲和李昂,太子从李存孝怀里蹦了下来,跑到了父亲身边喊了起来,那撅着嘴的样子惹得曹安民和李昂一阵大笑。
“存孝,你去带安长胜王子过来,陛下想见他。”看着站着的李存孝,李昂吩咐道,接着和曹安民一起逗弄起了太子。
片刻之后,安长胜再次来到了书房,然后他看到了逗弄着太子的皇帝和李昂,他没有想到他和大秦皇帝的见面是在这样的情形。“父皇,他的头发怎么是金色的?”看到进来的安长胜,太子叫嚷了起来,他还从没见过外国人,“他是妖怪吗?”
“不得无礼,这是来自罗马的客人。”听到太子最后那句话,曹安民摇起了头,接着朝安长胜道,“王子莫要见怪。”说着让太子给安长胜见了礼。
“童言无忌。太子很可爱呢!”安长胜行了罗马的礼节以后,蹲了下来,从怀中摸出了一封红包给了太子。
看着拿出红包的安长胜,李昂不由一愣,他居然忘了这回事,而这时太子收了红包以后,一双白净的小手伸向了他,“师父,红包!”看着太子,李昂伸进了怀里。直接拿了一张龙票立马从书房里找了红纸包了起来。
“去外面跟那些叔叔伯伯们要红包去。”见儿子拿了李昂地红包,曹安民眼睛一转,想办法把儿子给骗去了大厅。等到儿子走了以后,曹安民看向了一直安静的安长胜,说实话,他没有想到这位罗马的王子竟是如此文静的书生模样,若非那一头金发。他很难把他当成一个异国之人。
“若是王子能成为罗马的皇帝,朕可以省下很多心,日后也不必妄动刀兵。”曹安民忽地说道,在他心里大秦和罗马并非不能共存,只是罗马这些年来整顿武备,扩张军力,面对这样的挑衅,大秦若是无所作为,他也不必当这个皇帝了。
听着皇帝似有所指的话。安长胜安静地笑了笑,“陛下的心愿,长胜知道,长胜会尽自己的力量去阻止两国之间的战争。”安长胜心里已经有了决断。罗马和大秦都是他所热爱地,他不愿见到两国交战的情形,他觉得文化的融合可以让两国消弭战争的阴影。
看着脸上有着淡淡坚定笑容的安长胜,李昂默然地摇了摇头,这个年轻人还是太过理想化了,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本国的文化也只是一种侵略的武器,换言之文化地侵袭也是为了之后的侵略做准备的,强者是不能并存的,除非像另外一个世界。在终极毁灭的前提下,强国之间才能在制定的规则下博弈,而那个时候。文化才是最犀利的武器,而现在,文化远不及刀剑犀利,汉人多少次就那样倒在了野蛮的屠刀之下,之所以没有灭亡,并非是文化挽救了汉人,而是汉人自己拯救了自己,五胡乱华,若是没有冉闵,汉人早已死光尽绝,又何来文化传承,所以人才是根本,民族的血统才是根本,没有民族,又何来什么文化,可惜儒家不懂这个道理,不然地话,他们也不会被太祖皇帝所罢黜。
对于安长胜的所愿,曹安民也只是笑了笑,他有些喜欢这个单纯的王子,在他身上他没有看到任何的阴暗面,这是个像阳光一样清爽地少年,实在是可惜了。
“陛下,我们该赴宴了。”一直沉默的李昂忽然在一旁说道,打破了曹安民和安长胜之间的气氛。
“时间差不多了吗?”曹安民稍稍有些惊讶,他想不到时间流逝这样之过很快他就回过神,点了点头和李昂一起带着安长胜房。
被临时用来做主大厅的演武场内,各大世家的家主看着嘴甜的太子,都是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红包,一个个都是出手豪阔,没有一封红包是低于十万金铢的,对他们来讲,像这样的好机会不好好地和皇室走近一下,实在是对不起这次十万金铢买来的请柬。
很快太子身边地李存孝怀里塞满了红包,而红包的数目还在飞涨着,将苑的军官和参谋们听说之后,也是人手一封,呼啦啦地派人送了过来,虽说不能和那些世家大族相比,可怎么也是一份心意。
晚宴终于到来,尽管对于一桌一桌地圆桌,世家大族们颇有微词,不过他们知道这恐怕是唯一能让所有的世家都能挤在这大厅之内的法子了,至于助兴的歌舞就不用指望了。
当曹安民走出时,大厅内再次响起了‘大秦武威’之声,曹安民并没有说废话的习惯,只是随便说了几句之后,就让众人坐下了,好在大秦不比旧汉,不怎么讲究虚礼,不然的话,皇帝和臣子围着圆桌一起过除夕,少不得要被文臣们给啰嗦死,而李昂也要被扣上一顶大逆不道的帽子。
李昂让崔浩置办的是流水席,菜式上得很快,虽说像食用的器皿不太让那些挑剔的世家大族满意,不过天然居和李存智他们绑回来的名厨多少让他们觉得菜还不错,当然全场最让他们满意的还是风四娘酿制地天下第一美酒长安醉,这酒可是卖到一千金铢的天价。除了那些家底雄厚的高门世家,一般的世家也舍不得轻易买。
“果然好酒!”曹安民并不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可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高明的品酒高手。和曹安民坐在一起的除了李昂一家子,就是大司马和总长这样的重臣了,当然能坐在他们边上几席的世家大族也不简单,不过他们看向指挥着下人们上菜的眼光多少显得有些不怎么友善,崔浩可不管你什么高门不高门,家世有多么长久尊贵,想坐在陛下主席边上,对不起。请拿钱出来,拿多少?那自然是价高者得了,想賖账,那更是门都没有。
于是这些世家大族们往死里灌着长安醉,怎么说也是一千金铢一坛地美酒,先喝够本了再说。而那几席间,喝得最凶的就属诸葛大小姐了。她本来是想跟着风四娘和林风霜凑进去的,哪知道被崔浩给挤兑了出来,想到那张笑起来就像狐狸一样的脸,诸葛大小姐银牙咬得很凶狠。
看着在那里喝得凶狠的诸葛大小姐,主席上和皇后坐在一起的林风霜和风四娘却是在哪里偷笑,说实话看到诸葛大小姐在崔浩面前吃瘪的样子,着实是让她们意外。“娘娘,你说诸葛大小姐和我家那管家相不相配?”风四娘见诸葛大小姐一双凤目不时地狠狠盯着崔浩,不由在一旁朝皇后问道。
“相配是相配。”想到诸葛大小姐和那叫崔浩地管家。皇后想了想才答道,说实在话,这诸葛大小姐和崔浩站在一起,实在是有几分夫妻相。再加上两人都是那宁死不吃亏的性子,倒也算得上相衬。
“姐姐,你这是?”林风霜凑到了风四娘边上,她有些不太明白风四娘到底想干什么。
“给咱那黑狐找头母狐狸做婆娘,要说诸葛大小姐也不辱没了那黑狐。”风四娘看着远处笑得一脸灿烂的崔浩,在林风霜耳畔低声道,她们两人也知道崔浩过去的事情,毕竟李昂从不会瞒她们任何事情,而她们两个也不是普通女人,对于这个独行大盗出身的管家没什么成见。
“姐姐说得倒也有几分道理。这诸葛大小姐和咱家的黑狐一起,做那情报的勾当,实在是天造地设的一双。日后定能帮夫君大忙。”林风霜点了点头,接着看向了闷头喝酒的诸葛大小姐道,“不过姐姐,我看这诸葛大小姐倒是对咱家地黑狐恨得牙痒痒的,这事情能成吗?”
“怎么不成,我看诸葛大小姐这样子倒是对咱家那头狐狸挺上心的,你也不想想,你以前有没有听过诸葛大小姐有没有讨厌的男人。”风四娘嘿嘿一笑,那笑容却是让林风霜心里一寒,在她看来她这位风姐姐根本就是要消遣诸葛大小姐,不过话说回来,这桩婚事要是能撮合成了倒也不错。
“这最麻烦地就是诸葛大小姐的娘家人,不过要是咱们家的黑狐能把诸葛大小姐弄到手,以诸葛大小姐的脾气,到时候就算家里阻挠,恐怕也是拍拍屁股就敢私奔的主。”风四娘盘算着,心里已是有了主意。
看着一直在那窃窃私语的风四娘和林风霜,李昂皱了皱眉,他当然知道她们脸上那狭促的笑意绝对说明她们是在算计着某人,看起来是有人要倒霉了,想到这里他不由有些好奇。
虽说是像寻常人家一样的宴会形式,可是当众人喝高了以后,也就没了那些讲究,而宴会也渐渐地变得闹腾了起来,看着那些热闹的桌子上,世家的家主们高声宴饮地样子,总长眼里闪过了一抹笑意,他好像很久没有看到过世家这个样子了,真是有些怀念过去啊!
秦历163的最后一夜就在这样的欢腾气氛里终结,众人在通宵达旦地饮宴里迎来了秦历164,一个军团咆哮的年份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三十二章 刀剑枪甲
昨天两章并一块发了,所以仍旧欠大家一章,老冰一定会还大家的,另外今天的第二章会晚点,这几天不知道怎么搞的,明明快要到高原战了,可是偏偏中间的不知道该怎么写了,老是卡壳,所以这几天的更新时间可能会不太正常,希望大家理解!老冰先行拜谢!)
大秦内阁三省六部中,工部听上去并不如吏部和户部那般风光,可其实工部却是六部中势力最为雄厚的一家,只不过向来执掌工部的墨氏行事低调,对于朝堂的政争也从不涉及,只是一门心思地和太研院埋首于百工技艺,为大秦军团打造冠绝天下的犀利兵甲。
而工部的铸造司,就是其中的翘楚,历代的匠师不断地改良着大秦的钢铁治炼技术,使得大秦的兵刃和铠甲一直称雄天下。就李昂所知,大秦目前治炼钢铁已经用上了转炉和高炉这样的技艺,出钢量高得惊人,只要军费充足,铸造司在长安城外开设的工场可以源源不绝地打造兵甲。
拿起一柄长刀,李昂抖了记刀花,接着又试斩了一下,方才回刀入鞘,看向身旁的工部尚书,“这刀是装配日后大军用的?”他刚才所用长刀虽说犀利,可是却还不能让他满意。
“李将军,您刚才用的刀是给弓弩手配的。”工部尚书是个长相刚猛的中年汉子,他从身旁的随从手里接过一柄斩马刀道,“这是配给步军所用,用的也是夹钢法,锻造方便,适合大军使用。”
接过斩马刀。李昂拔出鞘以后,看着刀刃和刀脊,皱了皱眉道,“这刀虽也不错,可是却还不是最好的,你这里还有没有更好的?”
“李将军,夹钢法打出来的刀剑始终是不如包钢法所造,但是造价便宜。”工部尚书替李昂解释起了不同铸炼技艺打造出来地刀剑不同之处,“包钢法打出来的刀剑虽好,可是一旦坏了。就得回炉重炼,这一点可及不上夹钢法打造的刀剑耐用。”
“这些用的是什么钢材?”李昂想到自己在铸造司看到的转炉炼钢,不由问道,他对于钢铁治炼并不熟悉,只知道大秦目下最好的钢材便是花纹钢,也就是民间俗称的‘镔铁’。
“现在铸炼的刀剑用的全是花纹刚,不过这些差了些。”从李昂手里接回斩马刀。工部尚书答道,由于转炉炼钢的出现,现在花纹刚地产量足以应对日后大秦军团所需,不过眼下利用机关锻打的花纹刚比起手锻的花纹刚还是差了不少,比起用产自天竺的乌兹钢手工锻打的花纹刚就更不行了,不过那些手工锻打的花纹刚刀剑恐怕只有大秦军团中顶尖的精锐方才装配得起。
“若是用乌兹钢以手工锻打之后再以包钢法造三千左右地陌刀,斩马剑,大枪以及相应的铠甲具装,大约要多少金铢?”李昂日后带去海西的全是他个人的私军。这兵甲一事却是要有他自备。
“三千?”工部尚书却是听了一愣,暗道这李将军好大的手笔,这样的金铢砸下去,这组建起来的骑兵怕是和黑骑营那样的天下第一强兵比拼兵甲也是不遑多让。
“李将军。这三千人所用,恐怕不下千万金铢,您可要算好了?”工部尚书心中已是算出了李昂所要花费的金铢数目,连他自己也被吓了一跳,以前不是没有世家在工部订造兵甲,可是像李昂一样地他还真没有见过。
“千万金铢吗?”李昂皱了皱眉,自语道,接着他看向了工部尚书,“麻烦尚书大人先替我打造六百人的装备,我要在四月之前拿到。不知道办不办得到?”
“只要李将军的钱一到,我这里便立马开工,绝不会误了将军出征。”工部尚书答道。他心中明白,李昂那六百人的装备怕是给他自己地亲兵所用,所以才如此不惜本钱。
“两百万金铢,我改天自会派人送来,只是东西,尚书大人绝不能给我马虎了。”这一下子两百万金铢甩出去,饶是李昂向来不怎么在意钱财,也不由有些肉疼,他在西市码头三年所得也不过一千两百万金铢,日后他那三千铁骑成型,这些兵甲加上他购入的黑骊马,恐怕就把这笔钱榨得涓滴不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