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贪欢》 · 酒女贞子 · 2026-07-28
利落的过肩摔,他将发愣的男人摔到黄发女身旁,摔得男人痛呼呻-吟,摔得女高中生惊慌失措,弹簧般弹到墙角。
迟疑一霎,一声骨骼被折断的脆响,黑皮男的手臂像漏气的气球般,软趴趴地垂在肩上。
颀长挺拔的身姿立于人堆,莫行尧出拳凌厉,抬腿迅猛,游刃有余,帅气而不凶煞,雪白高墙甘当幕布,衬他黑衣如暮,似黑白默片,一帧帧地在林初戈的视网膜上呈现。
他只字不语,勾着头望向她,灼灼的目光穿过人群,仿佛天地间只剩他们二人。她冲他笑,有他在她就能安心。
一连被撂倒四个弟兄,中等身材的男人慌张地看向身后壮硕的高个男:“大哥——”
“我不当大哥很多年了。”是姗姗来迟的陆江引,攫住男人的肩膀轻轻松松将他摔倒在地,然后自得地大笑。
他笑自己神勇无敌,一分钟干倒两傻蛋,只长肉不长脑的傻蛋。
再看小师妹,哭得梨花带雨,期期艾艾求饶。
陆江引蹲下身,擎住女高中生的下颌,黑色眼线在眼眶周围晕开,双颊淌出两道淡灰色的泪痕,冲淡红艳艳的腮红,脸上的颜色深一块浅一块,如同画家手中的颜料盘。
转一转温柔多情的桃花眼,陆江引厌弃地把指腹的粉底抹在白色衬衫上,不满地嘀咕:“惨不忍睹。学什么不好非学打打杀杀,惹了事又吓得屁滚尿流。”
他们几个朋友聚在弥赛亚俱乐部最顶层的包厢,坐下来才打两圈麻将,临窗而坐眼尖的好友就瞥见后巷黑鸦鸦一片人。认出林大小姐,莫行尧怎么坐得住,有人在他的地盘闹事,还欺负他朋友的女人,他这东道主不出来也说不过去。
他背过身问莫行尧:“怎么处理?”
“随你。”
“那就交给你了,人民公仆方同志。”陆江引卸下担子,止不住地抱怨,“待会警车来来去去,搞不好人家会以为我俱乐部涉黄涉毒,真是的。”
方苓真心实意地称赞:“你们两个白斩鸡看着油头粉面雌雄难辨的,没想到这么能打。”
陆江引低头瞅一眼自己白皙的手背,嘴角一提,笑眯眯回敬:“母猩猩。”
莫行尧一贯懒得理会方苓,确认林初戈没有受伤后,拉着她上了车。
关上车门,林初戈边系安全带,边含嗔带怨道:“莫总果然在陆老板的俱乐部,你们两位整日窝在包厢内做什么,找里面美丽的女招待寻乐子?”
“打麻将。”他答。
“你们这些大少爷的消遣居然是麻将,怎么跟姨太太一样。”
他笑,捏捏她的手指,劲儿有点大,看她疼得皱眉,教训道:“知道疼?有人上来不知道躲开,傻站着让他碰你?”
林初戈笑盈盈:“你就在附近,随时会赶来,你这么厉害,那些男人只有挨打的份。”
莫行尧被她哄得丢了魂,回到林初戈的公寓,他脸上都还挂着浅笑。
偏有一位不速之客要破坏他的好心情。
方苓进门就嚷“饿死了”,眼珠随便一溜,瞟见莫行尧,失声尖叫道:“你们同居了?!”
林初戈想了想,说:“不算同居,偶尔借宿。”
方苓戒备地看他两眼,莫行尧眼皮一掀,静默地转身进厨房。
“他没有对你做什么吧?”方苓同林初戈并肩叠股坐在沙发上,手拿一个金灿灿的橘子,一面剥一面问。
“现在没有,”林初戈唇边泛开极淡的笑意,“以前有。”
“……我就知道,”方苓痛心疾首,“好后悔当年没把你看牢点。”
“有那么夸张吗。”林初戈头也不抬地削着苹果,“二十岁跟男人上床就是放荡下贱不知廉耻,三十岁未婚就成了老处女,你也这样想?”
方苓拨浪鼓般摇头:“不是,我只是不理解你为什么会喜欢莫行尧。”
“那你说我该喜欢谁?”
方苓沉思一会,掰着手指头道:“陆江引太轻浮,又爱装,我的一个师妹因为工作和他接触过,夸他温文尔雅,演技真好!周远宁也爱装,花心大萝卜,听方予说他脾气很差,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莫行尧——算了。”
她沉沉地叹气,总结道:“我们身边长相勉强及格、稍微年轻点的,也就这几个人。不是我不想结婚,是好男人太少。”
晚饭由莫行尧掌厨,食遍大街小巷的方苓虽对他有成见,但也客观公正地称赞他厨艺好。
莫行尧置若罔闻,默默收拾碗筷。
林初戈正欲帮忙,被方苓拉住,凑到她耳边说:“你就是看上他会做饭?”
林初戈拿着抹布擦饭桌,笑说:“会做饭是锦上添花。”
“那是相中他那方面的能力?”方苓别扭地问,“他二十八,还是二十九?快三十岁的老男人,嫁了他也许二十年后就得包养小白脸慰劳你空虚的身心。”
“男人三十一枝花。”林初戈乐不可支,头枕着胳膊趴在桌上笑,红唇颤颤巍巍如风中摇曳的樱桃,“二十年后我也不小了。”
莫行尧走出厨房,如画的景致映入眼中,他看向全身散发着黄光的六十瓦电灯泡,假意关心道:“时间不早了,方小姐不回家?”
“我晚上留宿,莫先生慢走。再见。”方苓挥挥手,不像告别,更像赶苍蝇,她向着林初戈道,“有酒吗?我想喝。”
林初戈点头,起身想去拿酒,被莫行尧制止。
“她有脚,让她自己去拿。”他反常得很,赌气道,“我回去了,你送送我。”
林初戈无可奈何地睨他一眼,告诉方苓厨房里有一瓶红酒,跟随他出门。
电梯门打开,梯内只站着一个中年男人。
莫行尧改变主意说:“我们走楼梯吧。”
林初戈深感莫名其妙,愣神间,他已拉着她拐进楼梯口。
“你别喝酒。”他语气接近命令。
“为什么?方苓又不是男人,而且她晚上要值班,不会真留宿。”她怏怏然道,“莫总想让我怎么送你?陪您走楼梯?”
莫行尧忽然站定脚:“我今天又是打架又是下厨——”说一截就吊胃口地停住,直直看着她,目光如炬。
林初戈嗯一声,笑道:“所以呢?”
“奖励。”他无限暗示地扬眉。
幼稚,三岁孩子么,她腹诽,却依然踮起脚送吻。
☆、第21章 风波迭起(1)
暮色四合,月色中天,几点繁星疏疏落落缀于天幕,像恣意泼洒在乌黑缎布上的金粉。
一辆汽车飞快驶过,白晃晃的车灯透过车窗折进另一辆车车内的人的眼中,令她墨色的眼珠亮如琉璃。
黑色汽车在威基酒店外面停下,林初戈跨步下车,一只手从后搭上她的腰。
她避开男人的手,说:“莫总,我们是来办正事的,我是以卓信公关总监的身份陪您应酬,而不是你的女伴。”
虽然实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但她固执地争取那丁点的自尊,她不想叫包厢里的男人们以为她是他养的窑姐儿。
莫行尧薄唇抿成一线,收回尴尬地僵在空中的右手,懒散地插-进西裤口袋中,健步如飞进了电梯。
林初戈步进电梯,梯面泛着极淡的金光,与头顶上的灯光相映生辉,电梯上升时,视觉上像一杯摇晃不休的桂花茶。
转瞬便到九楼,一位身穿桃红滚银边旗袍的服务员从一扇门内退出来,丝绸料子匝出玲珑凹凸的曲线,经过他们时带起一阵淡雅的香风,脚步声被地板上厚实的大红地毯吞食得无影无踪。
两人走到这层楼的尽头,莫行尧不同她多说一字,自顾自推开包厢门。
一进门,就有道雄浑的男声问:“莫总一个人来的?”
下一瞬,林初戈就推门进去,在他身侧坐下。
饭桌圆而大,四周均匀地分布着十来个人,男人基本都美人在怀,只有两位男士孤零零冷清清一个人坐着。
来时她做了准备,两个男人中,单眼皮、约摸四十多岁的那个是税务局的江书记,而另一位戴金丝眼镜的则是审计局的赵副局。
她扬扬唇,他们俩未必是出淤泥而不染,而是碍于职位不便在人前携带女伴。
古时酒宴上侍妓舞女必不可少,今时今日男人带佳丽来吃饭乃约定俗成,夜里兴许还要一起嫖。这二位清官人后是否还是正人君子,无人知晓。
林初戈自报姓名后就端坐在椅上,耳听着莫行尧同那些男人客套,眼盯着邻座女人柔似蛇的软腰。
“莫总迟到了,罚一杯。”是先前发问的男人,一位地产老板,姓王,眼珠大得惊人,打量人时像瞪人,年龄最大话却最多,进包厢起他便一直在说话,两片厚嘴唇不断张合,像离水的鱼。
见莫行尧淡笑着自倒一杯红酒,王总扭头和江书记聊起家常,自家的混世魔王与江书记的爱女在同一所高中,男孩太调皮没有女孩省心云云。
白面书生样的赵副局话极少,与众人打过招呼后就不再开金口。
菜肴一盘一盘端上来,尽是大鱼大肉山珍海味,油汪汪无法下筷,林初戈暗想,这一顿饭又要吃掉一大笔民脂民膏,这些男人的腰围又得肥上一圈。
她抬起头,对面的男人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她记起他是一家风投公司的老总,叫孙国磊。
孙总肚腩大得如同怀胎十月,一张脸像一块蜡黄色粗布,五官则像是用刀在布上随手划几道口子,浑浊的眼球自林初戈的脖颈至下游移,细缝眼里浓烈的*仿佛要溢出来,毫不加以掩饰。
好似被他黏涎的目光舔了一遍,林初戈浑身发凉,背上沁出一层湿腻的汗,鸡皮疙瘩悄然生出,她觉得又冷又热,空空的胃里直泛酸。
从前应酬时虽也有用眼神言语暗示的男人,但未见过直白赤-裸得像孙国磊这样,似乎随时就会扑上来。
她垂头与面前的鱼翅对视,竭力忽略那道粘滞的视线。
余光掠过莫行尧深蓝色的西装,该向他低头示好吗——不,她立刻否决这个想法,无人依赖很凄惨,但只会依赖男人也太可悲。
林初戈边喝酒边安慰自己,熬到饭局结束就不用再忍受任何人。
手中的酒杯忽而被人夺走,林初戈扭头望进一双黑黢似墨的眼中,他面上带笑,指尖青白,擎着酒杯送到嘴边饮一口,轻斥道:“别顾着喝酒,吃点菜。”
此话一出,众人脸色俱是变化万千,尤其是那位孙总,神情晦暗难辨。
他到底不会不管她,她眼眶无端发热,二十多年的人生她哭的次数极少,一只手都能数过来,却每一次都和他有关。
她稳住气息,似娇似嗔道:“小气鬼,一杯酒而已。”
“酒喝多了伤胃,”王总善解人意地说,“莫总是担心林总监的身体。”
莫行尧温声道:“见笑了。”
“哪里哪里。”孙国磊连忙接腔。
方才二人一前一后进来,生疏得像陌生人,让人拿不准他们的关系,现下将旁若无人的亲密举动看在眼里,孙国磊心里觉得可惜——因那林总监的样貌堪称国色,惋惜无福消受美色的同时,又庆幸自己没有贸然挑明那点意思,当众驳了莫行尧的面子。
这位莫总年纪轻轻,看似谦和有礼,行事作风却截然相反。归来短短数日,孙国磊在饭局间听过不少关于他的事迹,无外乎,财力雄厚,手段狠绝。有一个金融公司还嫌不够,前些日子突然在建筑业横插一脚,无声无息端了个本城老牌的建筑公司。
即便那位天香与莫总只是露水之缘,自己也还是不碰为好,不能因为一时贪欢而丢了一大笔生意。
心里这样想着,孙国磊口上“莫总”“莫总”叫得更欢,看都不再看林初戈一眼,与之前精虫上脑的急色鬼判若两人。
林初戈微笑不言,在男人眼里,女人远没有金钱重要,就连这种猥琐至极的男人也不例外,爱美人不爱江山的雄性只存在于话本中。想来也是,有钱还愁没女人么。
男人怎会甘愿枯守着一个女人,她又何德何能令潇洒多金的莫总对她青睐有加。那些在她母亲年轻时口口声声说爱她永不变的男人,现在躺在谁家小姐的床上?隔着一层肚皮,这爱到底有几分真。
饭没吃完,赵副局就被电话喊走,江书记坐了一会也要告辞。莫行尧默不作声斜她一眼,起身送中年男人,林初戈提着皮包及时跟了出去。
在包厢里,江书记是锯了嘴的葫芦,只鼻子里哼几声,架子大得离谱;一出来,他就开了话匣,同莫行尧讲个不歇。
莫行尧应对自如,每一句话都滴水不漏,并未白白在资本主义大染缸中浸泡十年。
临上车前,中年男人摆出长辈脸孔,拍拍年轻男人的肩膀,称赞道:“年轻有为。”
林初戈心想,废话。
两位头等贵客已走,莫行尧无意再回包厢,径直走向自己的车。
司机等在车内,林初戈边开车门,边真诚地说:“刚才,很感谢。”
他不吭声,略微烦躁地扯了扯领带,动作幅度过大,银色领带夹啪地坠下。
他一动不动,恍若没有听见那声脆响。窗外的霓虹灯时蓝,时红,蓝如冰,红似火,缤纷斑斓的光在他阴沉而英俊的脸上交替变换。
林初戈犹疑地问:“你生气了?”
明知故问,他怒极反笑,吩咐司机开车,仍不搭理她。
她被他漠视的态度激怒了,怪声怪气道:“我都不生气,您在生哪门子的气啊——莫总?”
莫行尧抑制着怒意,低缓地开腔:“孙国磊的样子你也看到了,你非得吃亏上当了才知道后悔?”
“所以还是我的错了?这不是男人的原因吗,一个女人即使有正经职业,在你们眼中也与妓-女无二致,看上了就想尽办法把她弄到手,当然,人人都有个价格,若预估投资过高还得掂量掂量。”
他不言,翘起唇冷笑。
她也笑,笑容冷得不输给他:“反正这世道女人怎么做都是错,男人永远没错,就是被强-奸了也是因为女人穿得太少。莫总您要真为我好,就别叫我来。”
他轻哼一声,短促的音节掷地有声。
她瞬间偃旗息鼓,降下车窗,扭身趴在窗上往外看。
凉风袭人,林初戈火气渐消。她自认了解他,却自始至终未将他的想法揣摩透彻,他不轻易动怒,但时常会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上生气,而后沉着脸不理人。
她思来想去,会惹恼他应该只有下车时说的话,原来自尊心也是守恒的,她要自尊,他便觉得颜面扫地。
银月如钩,星光明明灭灭,车内只开了氛围灯,灯光幽蓝像汪洋的海,他藏在这潭阒然凄迷的蓝中,看不真切,朣朦得宛若一团雾。她心脏蓦地一软。
“别生气了。”她的语调像撒娇,裹挟着些许央求。
忆及包厢里妖艳妩媚的女人,她咬紧下唇,从后视镜中望了望司机,铁面黑脸,单调机械地履行驾驶责任,全然不受外界干扰,像他一样。
细长胳膊在座椅上窸窸窣窣缓慢地滑行,触碰到他的手指,她弱声说:“对不起。”
莫行尧负气地把手挪到膝盖上,闭眼补眠。
她重重咬着嘴唇,鼓足勇气决心豁出去,细高跟轻而快地踢他一下,左手扶住他的右肩,借力跨坐上他的大腿。
他猛然睁眼,复又阖上,冷冰冰地命令:“下去。”
她得意地笑了声,柔软的小臂环住他颈项,屈臂缓缓收拢。她第一次实践这般放浪形骸的举动,心里没底,臀部险伶伶挨着他膝盖,整个人近乎吊在他身上,他若推她,无需使劲,她便会像悬崖边松动的石块滚落下去。但他没有。
馨香满怀,他像尊大卫石膏像,连动弹也吝惜。
他正气凛然的模样看得她又爱又恨,她仰头吻他,触感轻柔得如羽毛拂面。
林初戈玩上瘾,探出柔嫩的舌尖舔了舔他的薄唇,依稀听见他喉间压抑的声音,她低笑一声,一手于他颈间或挠或刮,另一手随她的红唇一道下移,抚摸着他精壮的后背,缓缓往下。
腰腹猝然被两条铁臂缠住,紧似九尾鞭,在她腰上缠了一道又一道,箍得她呼吸停滞,一刹喘不过气。
他狠狠咬上怀中女人的唇瓣,柔软甘美沾着极淡的红酒甜,鼻端萦绕着馥郁的芬芳,激烈热情的吻是火种,摧枯拉朽灼出一片诱惑迷人的浓香。
他深吸一口气,冷声命令司机:“去醉中天。”
☆、第22章 风波迭起(2)
宝光璀璨的水晶灯像一只倒挂在天花板的大白蜘蛛,源源地吐着白簇簇的光,室内通亮得如同白昼,地板上一片狼藉,男人女人的衣服纷纷乱乱堆满一地。
耳边传来细微的喘声,林初戈眯眼望住白茫茫的天花板,嘴唇被自己咬出血,疼,每个细胞都疼,四肢百骸疼得无以复加。
他不知忍耐了多久,动作丝毫不温柔,而她数年没开荤,禁受不住他的粗鲁,好似一把在烈火上炙烤过的利剑嵌进体内,野蛮强势,不容她拒绝。
像两只野兽在交-媾,自作自受。
催促他快点完事,有点像做皮肉生意的女人,她难受得紧,又不敢出口挑衅他,在心里骂完自己,便开始骂他,翻来覆去地骂,骂他不要脸不懂怜香惜玉。
他仿佛听到她心中的咒骂,恶意地挺动,深深浅浅,迫她轻轻哼出声,似疼痛,似愉悦。
她如一只孤舟,在滔滔的海中载沉载浮,摇摇曳曳无休止,她在晃动,鬼阴阴的水晶灯也在晃动,摇摇欲坠。
莹润剔透的汗水吻过他的前额,一寸一寸,缠绵蜿蜒至明晰硬朗的下颌,滴落在她秀美潮红的脸颊。
他垂下眼帘凝视她,睫毛浓密黑长,一双眼漆黑明亮,犹如两粒浸在池中的黑棋子,唇边浮着一缕笑纹,笑得肆无忌惮玩世不恭,随后,愈发用力地动。
她疼得直打颤,本能地瑟缩身子并拢双腿。像触到静电般,他指尖轻颤,退出来,低低沉沉地笑着将她翻了个身。
她恨极这种姿势,也恨极他为所欲为的态度,视她为泄欲工具吗。
“像公狗……和母狗。”她想说得硬气冷峭些,语句吐出口却断断续续一字一停,嗓音甜腻如蜜,钻入他耳中将他身心都浸染出浓郁的甜意。
他吻着她粉白的耳垂,涎着脸道:“多般配。”灼热滚烫的气息拂过,暗哑轻佻的声线溜入耳中,无需赘述,就道尽风流温存。
“你技术太差。”她向来都是欺人而非被人欺,被他蛮横强硬地对待,她自然不会叫他称心如意。
他不作声,健壮精实的胳膊顺着她平坦的腹部滑下,在柔软的深处揩了一揩,伸长臂膀递到她眼前,灯光下手指细长,晶莹透亮,明明白白昭告着她的口是心非。
“……你要不要脸?!”她脸烧得绯红,全身皮肤烫得发痛,仿若下一秒便会与额前的汗珠一同蒸发。
无耻至极,她恨得咬牙,果真男人上床下床两个样。
乌黑的长发爬满她后背,他拨开一袭黑发,露出白净光裸的肌肤,他被这瑰异白润的景象怂恿,偏头仔细连绵地亲吻,徐徐向前,用吻占据每一片原原本本属于他的领地,让吻告知她心中叫嚣不止却无以言说的话语。
他细密不歇地吮着她娇嫩的颈项,揽住盈盈细柔的腰,袭上楚楚丰美的乳,握满掌心,轻揉慢捏。
“我难受……”她决定向他低头,怯怯地问,“你还要多久才好?”
“嘴硬。”他的力气有所收敛,听见她急促的细喘声,恶劣地笑起来,“不行了?”
耻辱羞愧燥热如潮水般席卷全身,她被他激得冷静理智尽失,脸上火烧火燎,破口大骂道:“王八蛋色-情狂下流胚登徒子衣冠禽兽八百辈子没见过女人——”叽里呱啦骂了一串后,以一声轻哼收尾。
他闷声笑,越加地深陷:“心口不一,不可耻?”
“……去死。”
在最原始热烈的攻势下,固守的堤坝溃决成灾,漾出涓涓清泉,林初戈赧然得揪紧身下的布料,葱白手指与同色床单浑然一体,她羞臊地将脸颊埋进枕头中,全身汗涔涔的。
她咬紧牙关,不哭不喊不服软不告饶,在本就伤痕累累的嘴唇上再度咬出一道血痕。
她不哼不响,费力“撞钟”的和尚不乐意,匀出一只手在她腰上捏了捏,不轻不重,捏得她心尖悸悸颤动,逗留在唇舌间的低吟终是吐出,酥酥软软婉转悠扬,尾音风情无限,余音缭绕于耳,令他心痒骨枯。
又一次被迫翻身,她眼皮微撩,长而媚的眼中氲着一层薄雾,如一汪湖泊,漾起粼粼春波,倒映着一张疏朗若神的脸。
他垂头吻她,动作轻柔得不像话,好像他们真真是情意绸缪的恋人,而不是她伺机勾引,他顺水推舟。
她想开玩笑试探地问他爱不爱她,这念头浮上心头一秒,就被她生生压下去。在床上,即使他说爱,她也不会相信。
他醉心于她的唇,未发现她的心绪缥缈过几秒,唇舌纠纠缠缠沾染上彼此的气息,像无形的烙印,水乳-交融,一室春意正浓。
结束时,他抱着她去浴室。
林初戈仰躺在浴缸里,任由他帮自己清洗,她实在没气力拒绝或害羞。
浴缸外壁贴着斑马纹瓷砖,她趴着看了片刻,感觉头晕目眩,一转眼珠就瞥见未着寸缕的男人,她捂住脸哀嚎道:“你不能穿衣服么……”
“你又不是没看过。”
“看过你就可以在我面前裸奔吗?”
“那你自己呢。”他口中反驳一句,背过身拿起酒店准备的浴衣披上。
稀里哗啦的水流声里她打了个哈欠,笑道:“莫总真有钱,在醉中天这种顶级酒店也有一间私人套房,住一晚得花多少人民币?”
觉察到她套话的意图,莫行尧扬了扬唇角:“我和醉中天的老板有点交情。”停顿几秒,“今晚之前我没踏进这间套房一步,价格我也不了解。”
她将信将疑,斜溜他一眼,男人眼梢尽显满足过后的慵懒惬意,白色浴袍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堪堪遮住重要部位。
她伸长胳膊抚摸他的右脸,像梦呓般咕哝:“先前你为什么会生气?因为我说我是卓信的林总监而不是你的女伴?”
“是我的女人很丢脸?”他反问,扫了眼她血迹斑斑的下嘴唇,蹙眉道,“总是这么倔。”
浴缸里的水暖呼呼的,她有些困,眼皮子愈来愈沉重,小声说:“我不想让别人误会我是靠皮肉营生的女人,不过‘勾引上司’这一项算是坐实了。”
她强打起精神,轻浮浪荡地问:“莫总觉得过瘾么?”
他不语,她转转眼珠子,胡诌一气:“陆老板有次在我面前说漏嘴,称赞烟花巷的学生妹好哄,送个手机或者送一盒贵点的巧克力,就愿意陪他寻快活。”
烟花巷是岱城最大最乱的红灯区,她母亲曾在那里待过一阵子,妓-女混混乞丐瘪三扎堆,充斥着情-色和暴力。性即是暴力,男人用拳头逼迫女人屈服,在那条阴森森不见天日的巷子里,即使是明码标价的性工作者,被强-暴一分钱赚不到,也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还要低声下气奴颜媚骨,感谢地头蛇青眼。
“你别冤枉江引。”他笑不可仰,“我说过,你想问什么可以直接问。”
她睁大眼瞪他:“我猜错了?陆江引不喜欢学生款的?你们还真一起嫖过?”
他坦然道:“没有。你长得这么好看,我怎么瞧得上那些庸脂俗粉。”
她定定地凝睇他半晌,勉强相信了。
他扶着她站起来,用毛巾将她身上的水珠擦干,帮她穿上浴衣,眼睫微垂,神情专注,瘦削的脸罕见地漾着一分柔情。
她吃吃地笑,未饮酒人已醉:“莫总以后一定是个好父亲。”
说完就被他拦腰抱起,她蜷缩在他温暖宽厚的怀中,未等回到床上,就闭眼睡了过去。
他弯下腰把她放在宽大的双人床上,她侧躺着,发丝交错地垂落,丝丝缕缕掩住眉眼,皮肤光洁似玉。他替她将头发别在耳后,掌心捧着她半边脸,大拇指在她脸上留恋不舍地摩挲着。
她右眼尾那颗淡而小的泪痣仿佛长在他心口,他低头吻了吻,起身关上灯,借着窗外濛濛幽暗的月光走到床边,在她身侧躺下,一把将她捞进怀,下巴偎着她的额角,昏昏沉沉入睡。
长夜无梦。
醒来时,天刚亮,林初戈稍稍一动,枕边的男人就睁开了眼。
她洋里洋气地道了声早安,穿上皱巴巴的套裙进浴室。两人各自洗漱一番,吃完侍者送来的早餐后,开车回公寓换衣服。
临到家时,林初戈忽然说:“莫总,请在前面的药店停一下。”
她的声音仿佛带着柳叶细细的锯齿,听得他鼓膜阵阵钝痛,好心情顷时殆尽。
莫行尧攥紧方向盘,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平和些:“你不知道避孕药有副作用?”
她不以为然:“知道,但总不能怀胎三月时再去医院堕胎吧?”
“有了孩子我不会不认。”
她缄默。
她并非不信任他,而是打从心底对怀孕这件事感到恐惧。她不能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就贸然怀孕,不能像林雅季一样为了爱而愚蠢地未婚生子。
一旦被抛弃就将怨恨转移到孩子的身上,这样对自己对孩子的人生都不负责。她也不希望最后演变成她用孩子要挟他娶她,用血脉责任束缚他,两人彻彻底底成为一对怨偶。
车内肃静得像在灵堂。
无边无际的失落与疲惫淹上来,莫行尧踩下刹车,将车门解锁,松开方向盘,岑寂地望着她一言不发下车。
爱又如何,爱也不会为他破例。
☆、第23章 风波迭起(3)
形形色-色络绎不绝的人奔走在接待厅,前台小姐娇声迎接齐声恭送,热闹非凡。年轻女职员背后的雪白墙壁正中铸着四个银色字体——“卓信金融”,砂岩浮雕接待台金光油亮,影影绰绰倒映着一个伶仃的身影。
女人捂着提包缩在角落,戴着黑色棒球帽,面容被白色口罩遮住大半,只露出一双无神下垂的眼,紧盯着大厅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是哪位员工的乡下亲戚,还是谁的糟糠妻,无人关心。
万事都不如填饱肚子重要,人人都忙着自己的要事,无暇观照他人。
身着黑色套装的林初戈现身于大堂时,那女人犹如发现目标的猎人,双眼迸出异样的精光,抽出提包中的矿泉水瓶,箭步从暗处蹿出。
二楼已有员工停下脚步屏息等待八点档的上映,谁晓得另一位主角不是狐媚子长相的林总监,而是她身后内向温吞的张助理。
伴随着女人天生高亢的尖叫声,矿泉水瓶哐当摔落,瓶中剩余的液体淋漓泼洒在锃光瓦亮的地板上,吓得一位虎头虎脑的男士翘着兰花指弹开几米远。
女人扔下水瓶,揪住张助理的衣领,扬手给她一耳光,速度之快令林初戈愕然。
林初戈迈腿往回走,呵斥道:“住手!”
“贱人!浪蹄子!整天就知道勾引别人的老公,千人骑万人上的*……”女人已扯下帽子和口罩,一手拽着张助理的头发,一手叉腰开骂。
有人认出女人的脸,笑嘻嘻地上楼知会她的好丈夫。
张助理低着头掩着面,任由女人骂,是被那液体腐蚀了脸,还是心知做了不光彩的事无脸见人——唯她自己知道。
昏昏欲睡的保安天灵盖上一声闷响,风急火急前来履行责任,扭打在一起的两个女人被拉开,自己的脸上也挂了彩。
中年女人被两个保安架住胳膊,不肯罢休地踢踏着肥硕的短腿,挥舞着蒲扇似的双手,红指甲锋利尖长泛着金属制品的银光,丰满的胸脯也一晃一晃,晃得身后年方六十的保安心猿意马返老还童。
她嘴上还在骂着:“这次是辣椒水,下次就是硫酸!还名牌大学的学生,呸!‘礼义廉耻’四个字会写吗?”
行色匆匆的人们终于愿意匀出几秒宝贵的时间看一看这可怜的女人,望一望那无耻的小三,暗自感叹无聊或好笑。
那风流多情受欢迎的好丈夫姗姗来迟,瞧都未瞧可怜兮兮的张助理一眼,面红耳赤拉着妻子就往门外走。
林初戈记得那男人是市场部的普通员工,平素看着老实忠厚的男人竟也会背着发妻偷腥,人不可貌相。
张助理捂住脸急忙跑进电梯,林初戈慢吞吞地跟着进去,从包中拿出纸巾递给她。
礼貌性的动作却叫张助理以为是同病相怜,一边擦着脸上的泪水和辣椒水,一边絮絮叨叨:“陈哥答应我会和那个女人离婚的,她比陈哥大七岁,像疯狗一样,快五十岁的老女人,生的女儿也是病秧子——”
林初戈诧异地看她一眼:“你觉得你没错?”
张助理脸是红的,眼也是红的,仿佛一碗红糖水上浮着两粒红豆,怪模怪样。
她止住抽泣,平静地说:“我有什么错?我唯一的错就是出生太晚,陈哥那么好的男人被一头母猪拱了,她手臂比我大腿还粗,浑身肥肉,初中都没念完,除了打麻将什么也不会,如果不是因为孩子陈哥早就和她离婚了。她不愿意离婚,就只能来公司撒泼。”
林初戈被她逗笑了:“说再多也无法改变既成事实,你还是和已婚男有染。你在睡别人的丈夫时就没想过会有今天的下场?那女人是不怎样,至于你,活该。”
张助理气急败坏,锐声道:“这是我的私事!而且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敢说你从来没做过这种事?”
“我没有,以后也不会。”林初戈冷眼看着她,“大厅那么多客户,因为你的私事公司颜面扫地,甚至极有可能沦为竞争公司的笑柄。”
“我不会辞职,不会让那个女人如愿!”她赤红的面孔上全然寻不到应聘助理时那位文文弱弱的女大学生的影子,每一个人都拿虚假的面具示人。
电梯门叮地绽开,林初戈撇下怒火中烧的张助理,抬脚走了出去。
回到公司起,腹部就绞痛不止,她蹙着眉踱进洗手间,摸出提包中备用的卫生巾,拉开了一扇门。
生理期提前五天,想来是避孕药导致的。
下楼时,在转角处被人握住肩膀,林初戈抬头,牵动一下唇角:“莫总。”
她面色惨白,额前沁着一层薄汗,声音低如蚊蚋。
莫行尧眉心微攒:“受伤了?”
“没有。”腹部仿佛有螺旋桨在搅动,疼痛似涟漪般一圈圈扩大,她勉强笑笑,“痛经。”
他按捺着疑问,右手虚揽住她的腰椎:“我抱你。”
“没那么夸张。”
在周围群众蕴藉的目光里,两人一同出了公司。
深秋季节天暗得早,黑魆魆的天幕垂压着大地,灰黄的路灯光笼罩着萧疏的花木,满目荒芜。
莫行尧说:“我送你回家。”
林初戈扯起一抹笑容,心起逗弄之意:“可是我要买东西,莫总聪慧过人应该能猜到我要买什么吧?”
她皮肤白净似玉,现下脸色因疼痛而白中透着一丝青,显出几分柔弱,薄薄的嘴唇不见血色,许是她不自觉地战栗,唇边那抹笑也颤巍巍的。
“我也要买东西。”他哑声道,“你的生理期好像提前了几天……因为避孕药?”
听得出语调中的不自然,真是难为他了,她在心中偷笑,故作正经道:“是,说明贪图享乐是有代价的。”
两人就近去了一家小型商场,林初戈直接奔向女性用品区,莫行尧推着手推车随后而至,脸不红心不跳看她将一堆花花绿绿的卫生棉扔进推车中,甚至开金口提醒她买夜用的。
与林初戈臆想中的“羞红小白脸”相差太远,她撇撇嘴,小声道:“莫总具有变态的潜质。”
莫行尧只当没听见,寸步不离地跟着她。
一旁的女人艳羡无比,年轻男人英俊内敛,还愿意拉下脸为女友买贴身用品,谁家的女儿如此有福气。
林初戈心里高兴,面上却绷着脸,她不擅长向人致谢示好,真心对她好的人太少,自己疑心又重,总是拒异性千里之外。以前同他在一起时,他性格虽闷,却心细如发,每次她生理期时课桌上总会有一杯热乎乎的红糖水,无需她说,便知她所有喜好。
她想得入神,已经到了收银台都未发觉,眼见他掏出钱包结账,下意识地说:“我的东西我自己付钱。”
莫行尧也不恼,从货架栏上拿起两盒大号安全套往收银台一放,淡淡地道:“这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她动了动唇,忍住嘴中的话。
等他付了账,他们回到车上时,在她口中滚了数十遍的“对不起”得以吐出。
顿了顿,她补充道:“我和方苓都推崇aa制,很少要别人帮自己付账,所以……”
依稀听过一句话,大意是女人爱男人爱到愿意向他要钱的程度,是严格的试验。
她性子敏感且好强,莫行尧恍惚看到十七八岁的她固执地要付自己的那份饭钱,倔犟地同他对视,眼如星,漂亮动人却遥不可及。相较于从前,她愿意向他低头实在难能可贵。
他笑,握了握她的手心:“我知道。”
知足常乐。
回家后,莫行尧强迫性地将林初戈抱到床上,然后把安全套放进床头柜里,转身去客厅泡了杯红糖水。
林初戈细声细气道:“红糖水只能解渴,没用的,吃止痛药都无效。”
她想,男人一辈子也无法切身体会的疼痛有三种,痛经,第一次和生孩子,只有最后一项她没有体验过。
她倒不认为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就是不完整的,但若他想要孩子,她一定会为他生育,她爱他,她的孩子只可能是他的,虽然现在并不是最好的时机。
莫行尧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俯身靠近她:“我帮你揉揉?”
她没来由地羞涩,翻过身背对着莫行尧,反过来安慰他道:“不用,没关系,我习惯了。痛感是递减的,明天就会好上很多。”
一只温煦宽大的手掌已覆上她的小腹,贴着衣服顺时针轻轻地揉起来。
胸腔升腾起怪异的感觉,她翻个身看着他,委委屈屈地说:“我还以为莫总不想再理我了。”
这几天见到她时,他语气都是不咸不淡,不客套却也不亲昵,若没有今天这场闹剧,不知他们又要僵持到何时。
她双颊醺然,仿佛浸水的胭脂缓缓化开,怯怜怜地望着他,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有意无意咬着唇,待人吻。
他惶然移开眼,想起她在商场时说的话,心想真没说错,她疼成这样他还能起歪心思,变态。
莫行尧继续手中的动作,温声道:“我什么时候不理你了?”
她认真寻思片刻,说:“我说分手,你就十年没理我。”
他沉默一会,微愠地问:“陆江引没把我的联络方式告诉你?”
林初戈扑哧一笑:“是你让他给我的?我还以为是陆老板想当月老。”
大二的某天,她正同不认识的人挤在一张餐桌吃午饭,陆江引突然出现在她学校的食堂,打水漂似的将一张纸扔在她面前,撂下一句“行尧的号码,要不要随你”,就潇洒离去。这位不知名的外校英俊男子俘获了不少本校女子的心,从此不仅有男人歪缠她,还有女生骚扰她。
“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林初戈回过神,再次翻身:“那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你若想联系我,总有办法知道我的号码。”
他敛眉不答。
她懒得计较往事,自顾自说:“我怕你忘了我,听不出我的声音,问我是谁——那我一定会恨死你,然后拿刀子捅陆江引几刀泄愤。”
她一动,他的手垂落在她腰侧,他坐到床沿边,探出手臂抚揉着她的腹部:“你很讨厌陆江引?”
“不讨厌。其实还得感谢陆老板,他总为我们的事操心,认识他十来年,他身边也没个女人,再加上你让我别冤枉他——”她得出某种结论,笑得开怀,“好可怜。”
笑了几秒,林初戈联想到另一种可能,猛然掉身瞪着莫行尧:“陆江引不会喜欢男人吧?”
莫行尧摇头:“别乱想。”
☆、第24章 风波迭起(4)
腹部剧烈的痛感渐渐消退,林初戈同他大眼瞪小眼,看了彼此一会,她忽然笑盈盈地说:“公平点,我让你摸,你也得让我摸。”
俨然女流氓附体,林初戈等不及他回答,在他结实精瘦的腹肌上摸了几下,他上身只穿一件白色丝光衬衫,虽隔着一层布料,却实实在在感受到肌肉板硬的手感,像城墙,又不似城墙平坦,时而凹陷,时而凸起,一块块均匀分布如一板巧克力。
她由衷地叹道:“好硬。”
莫行尧脸色微变,按住她瘦棱光滑的手臂,两掌包住她冰冷的右手,用体温帮她取暖。
林初戈后知后觉醒悟,这简短的两个字背后的意义深远无穷。
床头柜上的手机嗡嗡响,莫行尧拿起睃一眼屏幕,递给了她。
未储存号码,林初戈踟蹰一秒,接通电话。
电话那端的人劈头盖脸便是长长的一段话:“林初戈是吗,你未必记得我是谁,我就不多此一举说名字了。提到卢令路,提到徐永南——也就是我爸,你或多或少能想起一些事来吧?我爸当年送给你们母女的那套房子能还给我吗?”
清清脆脆的音质像校园老式的下课铃,铃铃铃一直响不停。
林初戈听见女人的这番话,第一个念头竟是想对他解释,害怕他会误解,然后冷脸相待。
她莫名地感到悲凉,古时女子地位低下以夫为天,时时刻刻看丈夫的脸色行事,整日思虑着如何讨丈夫欢心,为一个男人同其他女人勾心斗角争风吃醋。若将一切归咎于时代,那今时今日女人无需依附男人,为何她会惯性地将自己摆在低下的位置,无时不在揣摩他的心思,生怕他会不高兴。
她愣神,听筒另一端的徐小姐以为她舍不得吐出那套房子,也是,到手的钱有几个人愿意送回去。
徐小姐清了清嗓子,语气不善:“那套房子本来就是我们家的,我爸看你妈可怜才送给她,现在你母亲已过世,而我家——”突兀地停住,再开口时,女人越发地不耐烦,“总之请你把房子还给我。”
林初戈说:“请问徐小姐在哪?我们现在见面吧,证件我都带过去,需要办理手续的话我也一起去。”
女人一哽,没想过她会这么爽快地答应,报出地点后便掐断电话。
林初戈从床上起来,翻箱倒柜地找房产证,一个字也没和莫行尧讲。
他枯坐在床边,从他的角度只能望见她尖尖的下颌,弧线让人沉醉。
他等待一会,等不来她的解释,心中翻腾的恼意像吸了水的海绵,沉沉闷闷地压在胸口。
想起在阙城时她把钻戒还给他,他终是沉不住气发问:“为什么要收下其他男人的东西?”
林初戈脊背一僵,倘若他们之间一点信任也没有,往后该怎么走下去。
她低头把证件细细检查一遍,从柜子底下抽出一个公文袋把文件一股脑塞进去,说:“收下房子的人是我妈,徐永南也的确是因为林雅季才会劳神破财,他年轻时追求过她,但他太穷,林雅季那时风光无限怎么瞧得上他?后来两人境况颠倒,徐永南发迹,听闻她的处境一落千丈,同情她便慷慨解囊。”
指甲在公文袋上刮了一刮,她自嘲地笑:“我妈过世,房子由我继承,我曾想把房子还给徐先生,他不收,现在呢,房子还是要回到他的手中。不是我的永远都不会是我的。”
“徐先生是个不错的男人。”他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没有落井下石。”
林初戈嗤笑,顺着他的话头说下去:“是呀,有情有义,相貌俊朗,还比我妈小上几岁,比那些见一面就要收我做干女儿的男人好太多。”
那杯糖水已经凉了,莫行尧起身端起水杯,走到厨房把糖水倒进水槽中,杯底沉淀着斑斑点点的红色残渣,他打开水龙头清洗干净,拿着杯子回到客厅,又泡了一杯滚烫的红糖水。
林初戈手肘搭在餐椅背上,似靠非靠斜倚着椅背,一眨眼,面前多了一杯红糖水,丝丝袅袅地冒着热气。
她接过喝了一口,掌心紧贴着杯壁,斜斜唇角:“莫总,如果我是林雅季,而你是徐永南,你会帮我么?”
他未曾迟疑:“会。”
“那如果你已经结婚了呢?”
“……我会先征询我妻子的意见。”出于对另一半的尊重,但他的妻子只会是她,这样的假设太古怪。
她笑:“所以我才喜欢你。”
他耳根一时火辣辣的,手指揾了揾耳垂,不自主地翘起唇,拉开椅子在她对面坐下。
林初戈喝完红糖水,无所事事地摇晃着水杯,杯底的沉淀物不受控制地倒向左边,再随着她的动作倒向右边,循环往复。
“徐永南背着他妻子给林雅季买房,他妻子知道后,就来家门前闹,附近有个公园,于是一群人嗑着瓜子观看两个女人对骂打架。相形之下张助理多么幸运,公司至少有保安。”
那天没有一个街坊邻居上前拉开她们,她从学校回来见到的是她母亲一身灰尘,蓬头垢面扯着嗓子坐在门前嚎啕,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的姘头刚下葬。是谁说的,眼泪是女人的武器,但这武器并非对所有人都有效,很多时候只是徒增笑料,给别人贡献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位徐小姐找过她一次,刚上初中的女生在闹市指着她鼻子骂贱人,拿她出气后就走。于是在大众眼中,林初戈又多了一个身份,小三的女儿,她百口莫辩。
有了新洋房,她母亲索性把男人往家里带,省去大笔开房费。对她来说,却是一场噩梦。
林初戈说:“莫总,劳烦你临时充当司机,送我去卢令路。”
“好。”莫行尧浓密如翼的睫毛不住地扇动,心像泡在黄莲水中,味蕾苦涩不堪,他笨拙地安慰,“都过去了。”
她嗯了声。
两人驱车去卢令路,那套洋房莫行尧虽只去过一次,但毕生难忘。他甚至想,如果他没有挑那一天送她回家,他们的人生兴许会是另一种景象。
远远看见破败灰暗的楼房外立着一男一女,莫行尧先下车,绕到右边打开车门,扣住她的手掌扶她下车,一同向那对男女走去。
金黄的路灯光被光秃枯瘦的树干剪碎,疏疏朗朗落在她的头顶上,像无数的星光。
男人两鬓斑白,形销骨立,嘴唇干裂渗着血丝,他身着灰白外套和同色长裤,直挺挺站着,仿佛是一根矗立不动的白石柱子,与林初戈记忆中的徐永南大相径庭。
见到她,徐永南挠了挠后脑勺,吞吞吐吐道:“……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我——”
“徐先生,这套房子本就是你的东西,你想收回去也理所当然。”林初戈将手中的公文袋递给年轻女人,“徐小姐,如果你明天有空的话,我们约个时间一起去办理手续。”
徐小姐爱理不理,只鼻子里哼一声。她长着一张阔脸一双细眼,瞥见林初戈身旁衣着华贵的男人,眼梢郁郁地酿出一股哀怜幽怨。
她扭脸上上下下地端量林初戈,好奇道:“林小姐继承了你母亲的衣钵?”
“徐小姐,”莫行尧说,“说话请放尊重点。”
男人目若寒潭,眼风阴凉凉地扫来,仿佛走在南方冬日连绵的霪雨天,彻骨的冷自脚跟蔓延。徐小姐强装镇定,错开眼退后几步。
徐永南拿眼剜女儿,她视而不见,喟然长叹道:“长得漂亮就是好,生前有人为你出头,死后有人帮你立碑。林小姐还欠我爸一块墓碑的钱,不打算还么?”
林初戈自知理亏,让她三分,她却得寸进尺。
宛若有把手术刀在腹中乱搅乱捅,抽痛无休,林初戈攥着衣摆,顾不上莫行尧会如何想,反击道:“只能怪徐小姐母亲的基因太差,拖了你长相的后腿,与其冲我撒气,不如把房子卖掉拿着钱去整容,一大把男人争抢着帮你立碑。而墓碑钱,十年前就还给你母亲了。”
她说完,扯了扯莫行尧的衣摆,小声道:“我们回去吧。”
他点头,不再看徐氏父女一眼,同她转身。
昔日人声鼎沸的地段如今已成亟待改造的老城区,残垣断壁,凄凄凉凉似坟地。
她仿佛看见女人们聚在公园围坐成一个圆圈,手拿芭蕉扇扇风,边嗑瓜子,边痛批她母亲有多么骚,多么伤风败俗。
夜色冥冥,轻云薄雾,月亮小而圆,像民国初年的银币,跟随他们移动,移到汽车旁。
待她系好安全带,莫行尧问:“你母亲的后事都是徐永南一手包办?”
“不是。方苓父母帮了我不少忙,徐永南倒是想帮我,他妻子不同意,那时我刚上大学,害怕她来学校闹,就把徐永南送给林雅季的东西全都送到她手上,只剩这套房子搬不动。第二次去徐家时,他们搬了家……好在明天就能物归原主。”
他幽幽地道:“你身边的男人赶不尽杀不绝。”
“也许老天爷是公平的?”她竟有心情开玩笑,“我从小没父亲,所以无数男人上赶着要当我爸。”
那些追求她母亲的男人看似出手不凡,但送的都是珠宝首饰,若卖掉必须打对折,林雅季还要买洋房,出行要有私人汽车,隔三差五出国,那些大小姐参加茶会舞会的衣服都不重样,一件晚礼服不能穿两次,又是一大笔钱。
可母亲居然会留给她一笔存款,数额不小,尽管她至今未用过分毫。
车窗上倒映着月亮,林初戈看着这团模糊的白影子,心想,母亲恨她,也爱她吧。
☆、第25章 火中取栗(1)
几天后,妻子大闹公司的陈先生灰溜溜辞职,原本誓死不走的张助理见情郎卷铺盖走人,再者承受不住旁人指指点点戳脊梁骨,也交了辞呈。
人事部帮林总监招进一个新助理,名唤郝强,是个涂脂抹粉翘兰花指的断袖,五米开外就可闻见他身上的香水味,可谓人形玫瑰,奈何十二月的天,连苍蝇都没一只,更别说引来蝴蝶。
郝同志工作之余最爱点评男同事的着装和女同事的彩妆,一张嘴就像水龙头,一打开就哗啦啦地流,得罪了不少人还傻傻不自知。卓信公司里对此人满意的,恐怕只剩莫行尧。
这天傍晚,林初戈同徐小姐办完过户手续,接到了方苓的电话。
方苓支支吾吾道:“初戈……你能不能代替我去陪一个男人吃饭?”
林初戈问:“你的意思是相亲?”
“……是,我没时间。”
“那就推掉,你和那男人重新约定时间。”
“不行的……白先生没见到人,铁定要告状,我妈又要来烦我。”忽听那端一个女人在高声唤方苓的名字,方苓欢欢喜喜应一声,向着手机道,“你看,我真的很忙,一整天才喝上一口水,实在没精力去应付糟老头。”
从方苓历任的相亲对象来看,“糟老头”未必是夸大其词,她的相亲对象囊括广大老、矮、穷的男人,什么四十五岁在郊区开火锅店的三寸丁,带十八岁“女儿”上妇科的五十二岁出租车司机,儿子比方苓还大一岁的秃顶教师……
奇奇怪怪的男人们一度叫林初戈怀疑方苓的母亲像林雅季恨她一样恨着方苓。
林初戈心软,犹豫不决:“阿姨没有把你的照片给那位白先生?”
“没有,”敏锐地察觉到她口气松动,方苓趁热打铁道,“在威基酒店,时间七点,六楼606号包厢。”
林初戈含糊地答应下来。
收了线,再抬头时,不见曛黄的夕阳余晖,天空中挂着一撇白银色暗淡的月影,灰沉沉的云密密实实地游来游去,转瞬便将月亮遮掩,今晚似有雨。
林初戈踩着点抵达威基酒店,见了面,才发现生活处处都是欺骗。
这白先生一点也不白,全身黑得像刚挖完煤,额前头发稀疏可数,两只眼珠子凸出眼眶,脸颊油亮泛着黑光,肚皮圆滚滚如同西瓜,他穿一件豆绿色外套,远远望过去好似一只巨型青蛙。
白先生直愣愣地瞪着林初戈,好半晌才不敢置信地问:“……你就是方苓小姐?”
眼前这位“方小姐”眉细长,眼晶亮,眼梢汪着三分媚,辨不出是刻意还是无心,红唇将张未张,一笑足以叫人挂肚牵肠。
白先生战战兢兢拿起菜单递给对面的人,结巴道:“点、点什么菜?”
一股浓郁的大蒜味扑面而来,林初戈忍着回家的冲动,扭开脸说:“不用。”
白先生放下大红烫金菜单,拿起水杯喝了口,绞尽脑汁想着不俗套的开场白。
服务员拿着紫砂茶壶进来倒茶,女子身着淡粉色高叉旗袍,乌黑秀发盘起,鬓边别上一朵红花,真真一只美女花瓶。
男人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环状的痕迹,比周围皮肤的颜色要浅。
林初戈调转视线,端起茶杯喝茶:“白先生刚离婚?”茶入口苦,余味涩,她放下茶杯,坐在椅上不动。
随便点了几道菜打发服务员走后,男人咧开嘴笑,露出满口黄牙:“有两个月了,起先她不同意,总是打电话来求我,但我和她毫无共同语言,日子根本过不下去,好说歹说她才同意离。唉,四十多岁的女人又离过婚,不好找下家……”
林初戈像被苦茶毒哑了,不接茬,茶杯在她手中摇晃,淡黄的液体掀起细细的波纹。
她演技不佳,厌恶溢于言表,白先生却完全看不到,从妻子身上有气味说到黄脸婆刷完牙又吃苹果,越说越起劲,竹筒倒豆子说了一气。
好似天下男人的糟糠妻都庸俗肤浅,不理解他富有内涵的心,不欣赏他英俊无比的貌,阻碍他飞黄腾达迎娶名媛,个个都有罪。他就差用白手绢抹泪,窦娥都不如他委屈可怜,他逛窑子包二奶实在情有可原。
有位女作家写,“要多少的机缘巧合,不相识的男女才可结成夫妇”,她反而想知道,要有多少的磨难争吵,一对夫妻会从如胶似漆变得仇视彼此恶语相向。
一味贬低枕边人的嘴脸太丑陋,她的同情也没有这般廉价,忍无可忍,林初戈抓起皮包离开包厢。
黑金花大理石铺满走廊,空气中卷着清新剂的馨香,高跟鞋快速地敲击地板,林初戈正欲拐进电梯,十字过道另一边走来两人,一男一女,一前一后。
“方小姐,等等,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了……”白先生尾随她出来,喉咙里仿佛掺了一把泥沙,粗哑却尖厉,不容推却地扎进他人的耳膜。
林初戈站住脚,听着白先生的叫喊,望一望那对男女,心想,还真是巧。更巧的是,手机铃声大响,是真真正正的方苓小姐来电。
眼见“方小姐”不理自己只顾玩手机,白先生急得抓耳挠腮:“方小姐,是我一直说话,惹你生气了吗?”
“方小姐?”血红指甲挠上下巴,再抚上枣红发带,曲天歌笑意盈盈,“这位小姐姓林,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无论有何误会,她绝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男人身旁,曲天歌娇羞地看着他,说:“我听人说性工作者接‘外带’时都有代号,不会用真名,如果这事是真的,总经理你说该怎么处置比较好?公司总不能用这种女人吧。”
林初戈弯眼一笑,曲天歌略过“抓奸在床”这一至关重要的步骤,就上下嘴皮子一碰给她定罪。人言可畏,只需张张嘴,数不尽的臭帽子往你头上扣。
一道黑色身影从眼前划过,莫行尧的右肩险险擦着她脸颊而过,他侧脸线条冷硬犹似锋利的刃,行走带起的凉风刺入肌肤,激起层层痛意。
曲天歌气得跺跺脚,赶在电梯门关闭前跌跌冲冲跑进去。
通话那边的方苓听见动静问:“怎么了?”
“穿帮了。”林初戈垂下手,边掐断电话,边对愣怔的白先生说,“正如刚才那位小姐所说,我不姓方,和你相亲的方小姐抽不出时间,就托我来见你。”
白先生搓搓肥厚的手掌,巴巴地凑到她跟前:“说明我们很有缘,林小姐能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吗?我们下次再找个地方坐坐吧。”
林初戈自上至下地端视男人:“抱歉,不能,你的长相不符合我的美学。”
说着忽见一群人从一扇门鱼贯而出,打头的是陆江引,见了她,嘻嘻笑着嚷:“林初戈你怎么在这儿,来查岗?行尧早走了。”
他身后零零散散跟着八-九个人,她只认识身穿粉色西装的周远宁。
周远宁破天荒地没带女人在身边,看到她,点一点头也说:“莫总刚走。”
浓烈呛人的酒气随着人群一起飘来,能熏死一头大白鲨。红男绿女都无视了白先生,吵吵嚷嚷迈向电梯,林初戈跟着他们步了进去。
金属梯门缓缓关闭,光可鉴人的梯壁呈现出所有乘客的身形,男多女少,除去她自己,女人们中只有一个淡妆套裙素雅寻常的打扮,柔柔弱弱像朵沾着雨水的茉莉。如今的公子哥时兴染指清白人家的姑娘。
林初戈斜溜陆江引一眼,质问道:“他今晚跟你们在一起?”
不消说清“他”是谁,陆江引就哼哼两声,作了答。
“一个人?”
陆江引捂嘴打哈欠,咕哝道:“不然呢?”
“谈公事?”
“公事。”立在角落的周远宁冷不防插话。
她想,那曲天歌是打哪冒出来的。
告别陆周一行人,林初戈开车回家。
四处奔走一整天,小腿酸麻得有如千斤重,她拿钥匙打开门,歪歪倒倒地踢掉高跟鞋,摸索着找到开关,开了灯,光着脚悄无声息地行至客厅,眯起眼揉着额角向冰箱走,赫然瞄见沙发上躺着一个男人。
一口气提到嗓子眼,她差点尖叫出声,抄起单人沙发上的刺绣抱枕用力掷向他,不解气,三脚两步冲过来看准他小腿猛踹一脚。
“你怎么进来的?进来也算了,不能开灯?”
莫行尧抬起眼皮,目光沉沉地望进她眼底,一霎便阖眼,显出两道深深的双眼皮褶痕,反手将她拽倒在怀。
她猝不及防,无法遏制地摔进他怀里,下巴撞上坚硬似垒的胸膛,唇瓣被牙齿磕破,渗出细小的血珠。
她吃痛地捂住嘴,乌亮的眼蒙着一层泪意,愤懑的眼光于他脸庞颈间来回转,寻找适合下口的地方。
他撩开她的手,偏头含住她柔软温热的下唇,淡薄的铁锈味在舌尖化开,他唇间也染上瑰丽的颜色,似是将初开的玫瑰揉碎的殷红。
修长完美如艺术品的手指轻缓地摩挲着她尖细的下颌,他眼似墨笔点漆,黑得透亮,牢牢看住她,喉头滚动:“解释。”
硬邦邦的皮带扣硌着她腹部,仿佛要陷进她肚子里,林初戈挣扎着想坐起来,握紧她腰身的手臂陡然箍紧,却即刻松开。
她慌慌忙忙跳下沙发,唯恐他下一秒又发神经。
林初戈扶着餐桌,坚硬的桌角抵着掌心,要笑不笑地说:“那莫总呢,不解释为什么你和曲天歌在一起?”
莫行尧说:“我也不知道她在威基酒店的原因。”
“偶遇?真巧。”
“那你呢。”睃见她光裸洁白的双脚,他心头似有烈火熊熊燃烧,怫然地道,“穿鞋。”
她扬起半边眉,赤着脚像企鹅般呱嗒呱嗒踱到玄关,趿上一双白色拖鞋。
林初戈边往回走,边说:“我?当然是相亲。道德文明对女人要求太高,我十七岁和你发生关系被我母亲指着鼻子骂破鞋,买避孕药被药店老板当成雏妓问我一夜多少钱;二十七岁还未婚,居委会大妈热心肠地要帮我做媒,转身骂剩女都有病;公司年轻职员笑我长得好看也没人要,白天风光无限,夜晚绝对寂寞得哭湿床单。”
他不作声,她咯咯笑起来:“工资和我同一水平线的男人,讨老婆只会找比我年轻的。于是我想把我自己嫁出去,就必须去相亲,那些男人不外乎学历没我高、工资比我少、额前三根毛,我还要伏低做小,毕竟人家再丑再矮再老再穷可是男人,我有眼无珠看不上他,有的是恨嫁女倒贴他。”
莫行尧坐直身体,斜刺里瞭她一眼:“你什么意思?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莫总这样有钱有貌的男人,不像普通男人那般担心传宗接代的问题,只要勾勾手指一群女人扑上来,所以不急着结婚。您也许比其他追求我的男人要真诚点,愿意多费时间同我谈情说爱,因为我是您的初恋?”她假模假样地揩拭眼角,“可我玩不起。”
夜如汪洋的黑海,天幕闪过一道白光,夜风卷起淡紫薄纱窗帘,沙沙沙,倾盆大雨落下。
一席话听得他胸膛急促起伏,脸色青白,双眼亮得瘆人,两手紧攥成拳,细微的咯吱声在幽寂的夜里显得尤为惊悚。
林初戈知道他很生气,却在笑,笑得没心没肺,叫人心碎。
不出所料,他什么都不说,什么也没做,安静地离去。
待门关上,笑脸像裂开的面具,一点点剥落,眼前迷迷蒙蒙一片白,家具罩着薄薄的雾气。水珠抑制不住跌出眼眶,她瘫坐在沙发,忽而扯起唇一笑。
“我是在逼婚啊,傻子。”
☆、第26章 火中取栗(2)
第二天,林初戈被一通电话召去方苓父母的家。
方苓虽未婚,搬出来独住已有六年,最大的原因是父母逼婚。从她大四实习起,母亲就整日-逼问她有没有对象,仿佛她成年已久还未婚让双亲脸上蒙羞,而今年近三十无男友足以判刑入狱。
陈词滥调嚼了几百遍,母亲没说腻,方苓听得都腻,腻得耳朵要流油。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一世的情人,她斜眼看看老父亲,妻奴只会帮腔,不会替她这个上辈子的小情人想想。
方苓心灰意冷,歪倒在浅灰色小沙发上,只盼着母亲快点撒完气,好回家睡大觉。
程蕙兰骂累了,歇口气喝口水,待想继续冲女儿喷唾沫星子,忽听门铃声响起来,连忙支使丈夫去开门。
望见好友走进来,美是美却无精打采,方苓忍不住抽搐嘴角,程蕙兰女士真可怕,骂她也罢,还殃及无辜。
她支起胳膊,借着手臂的掩饰对林初戈做口型:“白。”
林初戈心下了然,想是那位白先生恼羞成怒,向程阿姨告状。
林初戈正想牺牲自我,开口转移战火,程蕙兰就不轻不重地放下水杯:“初戈,你干嘛跟着方苓瞎胡闹?”转脸瞪女儿,愤愤道,“一定是你撺掇她!”
林初戈抿嘴浅笑:“阿姨,不怪方苓,是我想相亲没人介绍,她没空我就去了。”
程蕙兰常在心里念着亡友女儿的人生大事,想帮她说媒又不便开口,经她主动提起,不由喜笑颜开:“你想找什么样的?”
“你能帮她找什么样的?!你认识的不都是一些又老又丑被人嚼过的甘蔗渣吗?”方苓憋着一肚子火气,再也按捺不了,“妈,你见到个单身女人就要做媒,还当什么白衣战士,不如买块铁皮写几个字,挂在门前开婚姻介绍所。”
一番话将刚熄灭的怒火再次引燃,程蕙兰心头火焰蹿起数丈高,气得横眉怒目,脸红得像三伏天的太阳,浑身乱颤,抖似筛糠,大步迈到方苓跟前,抬手就想给她一耳光。
方苓一惊,坐起身趿上拖鞋,磕磕绊绊往后退了几步,身后是雪白的墙壁,无路可退。所幸程蕙兰被林初戈和父亲拉住,没法上前。
她手掌撑着墙,怔怔地看着母亲,须臾,不怒反笑:“你想打我?因为一个外人?我嫁不出去还真是罪该万死。”
程蕙兰冷哼一声,眉毛一耸道:“知道就好,女人一生最重要的就是结婚!你没对象别人还要说我耽误了你,不关心你,笑我程蕙兰养的闺女没人要!”
三观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同长辈据理力争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双方怄气。
林初戈闭嘴不言,走过去拉着方苓的手臂,按住她肩膀让她在一把黄花梨木椅上坐下,然后另搬来一把椅子,临她而坐,向方苓使了个眼色。
方苓会意,僵着脸靠在椅上,缄口挨训。
训话持续到晌午,程蕙兰骂过瘾,两人才从方家出来去附近的饭馆吃午饭。
店内冷冷清清没什么人光顾,疏落地摆放着几张桌子。点的几道家常菜很快就端上桌,二人埋头吃饭,吃得差不多时,方苓突然问:“莫行尧那混球惹你伤心了?”
林初戈摇摇头,垂手放下筷子,抽出两张面巾纸擦拭嘴角:“没有,他很好。”
“那你怎么蔫头耷脑的?”
“这么明显?”林初戈摸了摸脸颊,笑得有些苦涩,“我的脾气你也清楚,他呢,什么都憋在心里,从来不主动告诉我,全凭猜,但我始终猜不透他的心思。”
他们之间横亘了十年时光,人心会变,她摸不清他的态度,他对她有几分真,又有几分出于从前的感情。
方苓吊高唇角笑了笑,不咸不淡道:“你不是说最喜欢他这种性格么?”
“是喜欢,但有时候也挺讨厌的。我想,把他逼急了也许能撬开他的嘴,听他吐出几句真言,可他天生锯了嘴,只会生闷气。”
瞧她闷闷不乐的模样,方苓心中不忍,不愿再往他人的伤口上撒盐,付了饭钱,拽着她往外走,撮哄她陪自己逛街。
一到冬季,天空灰苍苍得好似水泥地,雾霭蒙蒙,云缝里渗不进一丝日光。昨夜下过雨,地面还有些星星点点的水迹,空气中氤氲着湿冷透骨的凉意。
走了一段路,方苓忽然自嘲道:“别人家的女儿若是水,那我就是地沟油,找不到合适的油桶来接,只好冲进下水道。”
林初戈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别这么想。阿姨是太心急了,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为了结婚而结婚,这样的婚姻也不会长久。”
方苓唉声叹气,揾了揾脸颊说:“宁缺毋滥,可我妈不懂,一心只想把我嫁出去。我想过,我有存款有工作,长得也不算丑,如果找不到喜欢的,大不了一个人过一辈子。那些长舌妇说一个人容易寂寞空虚孤独,可我每天累得像只蛤-蟆,根本没空无病呻-吟分泌精神垃圾。我宁愿跳江也不想累了一天回家还要伺候四五十岁的老男人。”
林初戈说:“我能理解。”
经过一家奢侈品牌的门店时,方苓一眼相中橱窗后塑料人体模特身上展示的浅驼色牛角扣大衣,她平日里都是地摊货与名牌货混搭,宗旨是“看上就买”,被程蕙兰臭骂一顿心情正不愉,便拖着林初戈踏进店内。
店内亮堂宽敞,顾客寥寥可数,正中央站着三个女人。
有人因长相瞩目,有人因服装惹眼。曲天歌则是后者,穿一件深红色呢子大衣,耀眼似火焰,湖绿色围巾绕着脖子缠了几圈,仍旧垂到膝盖。
方苓却步不前,喃喃道:“红配绿……”
林初戈鬼使神差地替曲天歌说起好话:“红配绿,看不足。”
曲天歌也看见了她们,仿佛被热水烫到手指,甩手把宝石蓝大衣扔给身旁的导购小姐:“这件衣服我不要了。”
她转过身,对两位同伴说:“穿衣服嘛可以不计较颜色款式,但不能不计较品牌,如果不幸和特殊职业穿同一档次的衣服,那也太倒胃口了。我们还是换个地方逛吧。”
话虽是这么说,曲天歌却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宛若脚底下已生了根,无法动弹。她一双眼睁得极大,似铜铃,苦苦地瞪着林初戈。
她同伴唯唯诺诺,抱着衣服的导购小姐面色尴尬一瞬,复又挂上温婉恬淡的笑容。
林初戈在曲天歌的注视下慢悠悠地踱到另一边,无意搭理她。
曲天歌只觉一拳打在棉花上,打好的腹稿没机会吐出,憋得心慌。她暗暗咬牙,踩着三寸细高跟鞋噔噔噔地往外走,两位好姐妹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衣服,快步跟上她。
方苓骨碌碌地转眼珠,喊住了她们:“美女,你穿的大衣挺好看的,价格应该很贵吧?”
林初戈无奈地望她一眼,笑着别过脸去,低声让导购小姐把m型号的浅驼色大衣拿给方苓试一试。
曲天歌闻言回头,认出女人与林初戈一同进来,倨傲地扬起下巴说了一串字正腔圆的法语,不屑道:“你买得起吗?”
方苓眨眨眼:“原来特殊职业喜欢穿这个牌子,长见识了。”
曲天歌迅速飞红了脸,食指在空中乱抖乱戳,嗔怒道:“你——”
才说出一个字,脑袋就被人重重地敲了一下,曲天歌怒火中烧,捂着后脑勺掉过身想质问同伴,忽见一个体形臃肿的中年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烫着黄色大卷,脖子上戴着食指粗的金项链,手里拿着厚墩墩的宣传册。
那女人瞅了她两眼,大声道:“姑娘,挡在门前干啥?让让,让让。”说完就抓住曲天歌的手臂强行把她拉到一边,晃动着硕大的身躯挤进店内。
曲天歌毫无防备被女人拽了一把,打了个趔趄,一口糯米银牙险些咬碎,冲女人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第27章 火中取栗(3)
天色渐渐暗下,长街尽头的天幕像织满了乌鸦的羽毛,黑絮般的云朵浮浮荡荡,放眼望去,暗沉沉不见天光。
两人逛了一下午,最后还是进了快餐店果腹,方苓胃口向来好,心情差时便好上加好,窄小的桌子上堆满鸡骨头。林初戈提醒她时间不早了,她一挥手,又点了一杯可乐,结账后捧着可乐迈出店门。
行至十字路口,方苓眼尖,瞄见百米外聚集着许多人,误认为是碰瓷现场,顿时正义感爆棚,把深蓝色纸杯往林初戈手中一塞,飞也似的奔过去。
林初戈啼笑皆非,一手拿着碳酸饮料,一手提着纸袋快步向前走。
人群层层叠叠围聚成一个又一个圆圈,似百年老树的年轮,方苓好容易拨开看热闹的人挤进去,一口浊气还未喘出来,看清现场情况,怒火登时烧上天灵盖。
中等身材的光头男拽着一个女人的衣领,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破破烂烂的皮带抽打她,口中接连不断地往外迸出污秽的字眼。
挨打的女人挺着大肚子,初冬的天气身上只穿一件满是油渍污垢的淡粉色睡裙,两条手臂瘦得如同芦柴棒,头顶乱糟糟似鸟窝,两只红肿的手掌捂住脸,哭喊着“我错了别打了”,一次次地重复,嗓音沙哑,语不成句。
方苓身畔的青年男子正高举手机对准那对男女拍照,仿佛被他的动作传染了般,人们接二连三地掏出手机,耳边尽是咔嚓声,闪光灯汇聚成银白的光海,将晦暝昏暗的城市照亮。
旁人的冷漠是无声的助威,男人越打越起劲,到最后连劝阻的声音也低不可闻。
皮带抽在*上的闷沉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方苓头脑一热,冲上去夺下男人手中的皮带。
林初戈赶来时,听见方苓高声道:“有空拍照没空上来拉开他们?你们就这么具有分享精神,街头偶遇一件事也要拍下来告知全世界?”
人群里传来稀稀疏疏的笑声,有人小声嘀咕了句“关你屁事,少管闲事不行吗”,方苓听得火气蹭蹭上涨,锐利的目光巡视着四周的看客。
除却一个女人,并无他人敢上前,光头男的腰杆硬得犹如金刚钻,气焰嚣张到极点,重重地往地面吐了口痰,下颌一抬道:“老子教训自己的婆娘怎么了?”
“你说是就是?”林初戈踱到方苓身边,同她并肩站立,“她叫什么、多少岁、身份证号码是多少、娘家几口人你能说出来?”
她自认不爱管闲事,只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对身怀六甲毫无还手之力的女人动粗,稍有怜悯之心的人都看不过去。
男人挑起浓粗的眉毛,示威般地抬起腿,狠狠踩上女人的后背。那大肚女人痛苦地呻-吟一声,直挺挺地扑倒在地,血液自她裙下汩汩流出,鲜红的液体仿佛在控诉男人惨无人道的暴行。
女人的血好似多看一眼就会致命,闹哄哄的人群速即作鸟兽散,宛若打了败仗溃散的士兵涌向四面八方。
方苓气不过把臭气冲天的皮带摔到男人脸上,光头男暴跳如雷,扯下皮带,抡圆胳膊就朝方苓挥来。
一条胳膊拦下挥向方苓的拳头,来人说:“不要对女性动粗。”
方苓斜眼看去,认出男人,不免有些惊讶:“陈之兆?”
林初戈正在拨打120,忽听“陈之兆”三字,眼皮一跳,无端地烦躁起来。
愣神的工夫,光头男已扶起大着肚子的女人,穿过马路走到街角,肩并着肩,男人的手搭在女人的肩头,遥遥望去仿若一对恩爱夫妻,沥青路面上的那摊血水却清清楚楚地昭示着方才发生的一切。
信号灯跳到红色-区域,方苓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远,恨陈之兆搅局,气那女人轻易妥协,那种人渣败类就该丢进局子里吃几天牢饭。
陈之兆视线在方苓和林初戈之间来回转,笑说:“这么多年了你们俩的关系还是那么好,方苓,我们从毕业起就没再见面吧,有空吗?我请你们吃饭。”
林初戈动了动嘴唇,不作声,方苓说:“我们吃过了,不饿。”
陈之兆再接再厉:“我送你们回家?”
方苓答:“不同路。”
陈之兆仍不放弃:“那你们什么时候有空?”
他突然冒出来坏事,方苓本就气恼得很,也心知老同学醉翁之意不在酒,追求林初戈还想借自己做幌子,做梦。
她偷觑林初戈一眼,好友满脸不耐烦,方苓两眼一翻,拿眼白看他:“没空。你的脸皮也是十年如一日厚,初戈十年前不喜欢你,十年后也不喜欢你,就这样,再也不见。”
言毕,方苓害怕陈之兆在大马路上歪缠她们,忙拉着林初戈朝地下停车场走,仿佛身后有猛虎豺狼追赶,连走带跑累得气喘吁吁。
她们住的社区同路,距离并不远,回去的路上,方苓边开车,边告诉林初戈自己和陈之兆是同班同学。
林初戈恍然大悟:“那你也认识柳怡然吧?”
方苓思量一会,说:“名字有点印象。我从毕业起就没参加过高中同学聚会。”反正去了也是听半吊子吹嘘他的生意和女人缘,听女同学讨论谁结婚谁生娃谁当官谁下放,这些都与她无关,她也没兴趣知道。
林初戈莞尔:“说来也巧,高三时我和莫行尧一个班,而你和陆江引一个班,至今还有联系的高中同学也只剩他们俩。”
方苓歪眉斜嘴,在林初戈看不见的地方做了个鬼脸:“我从没主动联系过陆江引或者莫行尧。”顿了一顿,她说,“我记得陈之兆经常问我关于你的事,高三时他还给你写了一封五千二百字的情书。你忘了?”
林初戈想了想,还是记不起来:“我把信给你看了?”
“他在班上念过,喜欢一个人也要闹得人尽皆知。有些话我还记得,什么‘偏偏是你的薄情,使我回味无尽’,‘在微微摇晃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后来发现除了‘初戈我喜欢你’这一句外,剩下的全是从诗集抄来的!欺诈啊欺诈!”
“我没印象。”
“反正你眼里只有莫行尧。”方苓撇撇嘴,“莫行尧这种性格的男人,别说情书,就是一句‘我爱你’都不会说吧?”
林初戈面上笑笑,不否认不承认。
回到家,林初戈去浴室冲了个澡,把脏衣篮里的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正倒着洗衣液时,手机响了,是周方予打来的。
她关上洗衣机的盖子,按下接听。
“初戈姐,你现在在家?”
“有话直说。”
周方予嗫嚅道:“前天我哥给了我一张古典音乐会的门票,我下午去了演奏厅,鬼晓得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请来的洋鬼子,交响乐吵得我头都炸了……”
林初戈耐着性子道:“说重点。”
“刚才回来时看见莫行尧和曲天歌在一起——不过,陆江引也在。”
“你认识曲天歌?”
周方予不打自招:“认识,我和她有点过节。但我绝不是想借刀杀人,你不相信我可以去问陆江引。”
“知道了。”
林初戈放下手机,似有千百条蜈蚣密密匝匝挤满胸口,无数只细足爬来爬去,痛感潮涌而来。
自己下午碰见曲天歌,晚上她就和莫行尧在一起听古典乐。音乐会,和电影院没两样,灯一关,牵手热吻样样都来。
她转过身,明亮的镜子中的女人皱着眉,微抿着唇,眼神幽怨,活脱脱一张深闺怨妇脸。平日里他对旁人笑,无论男女她都嫉妒介意得要命,更不消说其它的亲密行为。
她勒令自己不要胡思乱想,拿起手机翻到他的号码想打给他,又停住,他们的关系不明不白,她何来立场质问他。
林初戈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削苹果,红色果皮逐渐脱落露出白色果肉,她咬了一口,味如嚼蜡。
吃完苹果,手掌湿漉漉腻着汁液,她起身去厨房洗手,余光掠过一尘不染的厨具,忽地关上水龙头,一面拨打莫行尧的号码,一面出厨房。
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控制不了情绪,更控制不了行为,有些厌恶这样的自己——厌恶也罢,无论如何,她都要亲口问他。
一接通,她便发问:“莫行尧,你下午到哪儿去了?”
她语气冷冰冰的,像审问犯人般,莫行尧下意识地坦白:“去了卡尔登演奏厅。”
她的心仿佛吊在嗓子眼,声音也颤抖起来:“一个人?”
“和江引一起。”
林初戈愣了愣,周方予虽然嘴碎,但绝对不会欺骗自己,他绝口不提曲天歌,而周方予的话先入为主,只让她觉得他心中有鬼。
她语气稍缓和,却难掩讥诮:“莫总和陆少二十四小时厮混在一起,也不怕别人误会你们是断背山炒茹茹?”
他深感莫名其妙:“林总监居然有闲暇时间关心我的日程?不忙着嫁人?”
她暗骂一句嫁你个头,径自掐断通话。
洗衣机滴滴地响起来,她步进浴室,蹲下身拔掉插头,打开洗衣机的盖子,水上浮起细碎的白色泡沫。林初戈想,她不信任他,正如他也不信任她,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泡沫,脆弱得一戳就破。
☆、第28章 火中取栗(4)
莫行尧推开包厢门,金箔壁纸熠熠的光刺入眼中,光耀夺目,墙上悬挂的油画已换为拉斐尔的《椅中圣母》,画中的女人直勾勾地看过来,说不清道不明的风韵尽在那一瞥。
画像旁竖起一扇漆金花鸟屏风,屏风前的红木桌上摆着个慈眉善目的鎏金弥勒佛像,桌布亦是金线钩针编织的,满目所见皆是晃眼的金色,像古书中金砖金瓦砌成用以藏娇的金屋。
莫行尧皱了一下眉,眯起眼斜向陆江引:“你去挖金矿了?”
陆江引听见动静,兀自闭着眼,一人霸占着一张巨大的沙发,像上了发条似的滚来滚去,鼻子里惬意而模糊地哼几声。
室内另一张真皮沙发上坐着两个男人,一个叫严清巡,剪着齐整的板寸,利落清爽,穿一套藏蓝色休闲服,领口处露出一片小麦色肌肤,面上的笑容如初夏的日光般爽朗热烈;而另一个,眉目秀逸,气质清隽,眼眶却微微凹陷,手中执着一杯酒,对莫行尧略一颔首,视线便移向酒杯里的香槟。
“双牧,你少喝点。”严清巡拍拍身侧男人的肩膀,抬首看莫行尧一眼,笑着说,“我来的时候也是这么问江引的,他说他是效仿哪朝的皇帝。”
包厢内的四人彼此都知根知底,认识的天数以万计,对陆江引癫狂的举动和独特的品味见怪不怪。
陆江引忽然鲤鱼打挺坐起,白色蚕丝衬衫被蹂-躏得皱巴巴的,仿佛刚从洗衣机里捞出来,两条笔直的长腿架在玻璃茶几上,摇头晃脑道:“正好四个人都在,打几圈麻将?”
状似询问他们的意见,话音落下,陆江引就招手唤人布置牌桌,不容他人置喙,是揉入骨的霸道,天生的独-裁者。
有哪个男人敢拍着胸脯说自己不想凌驾于万人之上?金钱,权力和美人,随便一样就引人趋之若鹜。
四人围桌而坐,一抬头刺眼的金色背景映入眼帘,人手一根烟,吞云吐雾,室内烟熏火燎犹如盘丝洞,各人面貌神情藏在白蒙蒙的雾里,一句话也不讲,只闻哗啦哗啦搓动麻将的声响。
修长白皙的食指与中指间夹着一根细长的香烟,莫行尧心不在焉,思绪像尼古丁燃烧时升腾的烟雾,袅袅缥缈。
前几日陆江引给了他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意思无需点明,他并不浪漫,知道林初戈爱听古典音乐却从没想到这一招,无地自容之际又有些感激陆江引,郑重谢谢好友的一片苦心。不想还未告诉林初戈,就偶遇她同别的男人相亲。
于是,两个男人前去听了两小时的交响乐。
散场时,在门外遇见曲天歌,女人哭哭啼啼絮絮叨叨,说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上了他,在他祖父八十大寿的庆生宴上,可他毫无印象,心情不佳,忆及曲天歌曾辱骂过她,开口打断女人,告诉她他不会喜欢她,别再打搅林初戈。
夜深人静时,他孤身待在空荡荡的公寓里,想着林初戈有什么好,值得他念念不忘。回来不久,她对他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从撩拨到疏远,再到如今的冷淡。
她不缺男人献殷勤,以致他不知该怎么做,说爱她,她未必会相信;送钻石鲜花,她绝不会收;陪伴她,她却以为是他因所谓的初恋才对她好。若旁的女人是水做的,她便是融化的雪水,骨子里掺着冰。
这些年里,直言或隐晦地暗示他的女人不在少数。应酬时少不了醇酒妇人,一-丝-不-挂贴上来的女人也有,腻滞的*与刺鼻的香水气毫无吸引力,他推开女人,无端端地想起她。他不认为自己是为她守身,而是难以接受无爱的性。
酒后乱性无非是男人抵制不了诱惑又不想负责的借口,他到底无法理解被生理本能驱使的男女,比如他的父母,没有感情基础就可以发生关系生下他。
“行尧,到你了。”
陆江引的叫喊声令他回神,香烟燃到尾,莫行尧把烟头丢进水晶烟灰缸,随手摸出一张牌扔了出去。
陆江引看一眼牌,看一眼他,再看一眼对座同样魂不守舍的宁双牧,转头对严清巡说:“切记,谈恋爱影响智商。”
严清巡边笑边打出一张二筒:“我会谨记陆少的箴言。”
两道凌厉的眼风向自己飞来,陆江引瘪瘪嘴,些微委屈地说:“我这儿是伤心男人收容所?被女人甩来我这里,和女人吵架也来我这,通常不见面,一见面你们都愁眉苦脸。”
宁双牧怒气未消,眼底似凝着薄薄的霜,隔着缕缕白烟望他一望,冷冰冰地道:“谁被甩了?”
“是是是,宁少万人迷,没有被甩。”陆江引忍笑忍得胸闷气短。
莫行尧不作声,续点一根烟,停歇的白色烟雾再度袭来,将他周身笼罩,影影绰绰里那双深邃的黑眼睛眨一下,指间的猩红火焰就闪一下。
心神恍惚地打了十来圈,他面前的筹码输得精光。
最高兴的莫过于陆江引,两个傻子送钱给他花。
爱情这东西抽象且无法兑现,无从得知保质期为多久,今日说爱你的人,明日就不知所踪,谁知是爱你的脸,还是爱你的钱。两位好友的前鉴血淋淋摊在眼前,陆江引想,爱像烟,会上瘾,不碰为妙。
可伟大的爱情若由人做主,何来的痴男怨女苦求忘情水。
凌晨时分回到公寓,洗漱后,莫行尧推开卧室的门,僵硬的躯体跌进柔软的床中,翻个身,望着天花板久久不能入睡。
夜风卷动窗帘,银蓝的夜里月光透进纱窗,打在冷清清的双人床上。
同一片夜色下,这抹月光将另一扇窗内的景致浸染,落进梳妆台幽暗的镜子里,折出一线诡异的银光。
“啪”的一声,灯被打开,林初戈蹲下身拉开梳妆台的抽屉,瓶瓶罐罐中突兀地躺着一个黑色日记本。
她拿起本子坐回床上,年代太久远,日记本的内页已泛黄,透着旧纸浆特有的腐朽气味,扉页上用娟秀的字迹写着:“唯一能真正持续的爱是能接受一切的,能接受一切失望,一切失败,一切背叛。甚至能接受这样一种悲哀的事实,最终,最深的*只是简单的相伴。”
日记本被她翻开,一页一页地暴露她曾经的少女情怀。她唇边溅出一丝笑,情怀早已沉淀为尖酸,她接受不了失望,容忍不了背叛。不是她的,她不强求,是她的,别人休想染指。
夹在本中的纸条飘落在地时,来电铃声响起。
她斜觑屏幕,按下接听,捡起淡黄色的纸张,豆腐块大小的纸上密密麻麻写着莫行尧的地址,电话和邮箱。
通话那端的男人未发一语,也没有挂断,细微的呼吸声通过手机传至耳中,似呼在她颈边。
她也不说话,将他曾经的电话号码来来回回地看,看到通话中断,垂手把纸条夹进日记本,关灯睡觉。
原以为今夜会失眠,林初戈躺下没一会,上下眼皮就像纠缠不清的男女般,越过阻碍黏成一体,眼前陷入无边的黑暗。
一夜睡得很安稳,林初戈再次睁开眼时天光大亮,按部就班地穿衣洗漱吃饭,开车去上班。
年关将近,公关部忙着策划年会,林初戈叫人把总经理贺词送上二十一楼,方在转椅上坐下,办公室的门被人推开。
是市场部的员工,曾一起吃过饭,女人连礼貌也顾不上,抓着林初戈的肩膀颠三倒四地诉说,人事部给自己招的好助理勾搭上了她的男朋友,她不甘心被甩,忍不下这口恶气,便来告状。
她眼圈泛红,眼底下晕着浓浓的乌青,林初戈不同情不愤怒,情绪全无波动,冷淡地说:“你该庆幸你们还没有结婚。”
女人一怔,随即火冒三丈:“没结婚就不算挖墙脚?同为女人,林总监即使无法感同身受,也该觉得他的行为不道德吧?我他妈竟然被一个男人三,老娘又不歧视同性恋,一开始告诉我不就得了……”
“我的意思是事情没有坏到你已怀孕,他骗完子宫后同别的男人卿卿我我。”
“但他骗了我的感情!还有三年的青春!”
怎样都是女人吃亏,却总有人泼脏水,谁让你智商低下眼睛瞎,活该被骗。男人却生来拥有被优待被原谅的权利。
找她也没用,她不是能替民申冤的包青天。
林初戈无能为力,柔着嗓音劝道:“回忆一下他有什么特殊的癖好,以后遇见男人提防点。别做傻事。”
恰巧郝助理抱着一摞文件花枝招展地进来,上身穿紫色衬衫,下身着紧身皮裤,嗲声嗲气道:“近距离看总经理真的好帅!皮肤好好!”
甜得发腻的声线听得林初戈寒毛直竖,她一点也不想跟男人抢男人。
她面色无异地翻开一份文件,头也不抬:“你们都出去吧。”
郝助理看了看那女同事,扭着腰踱了出去。
☆、第29章 乱我心曲(1)
清婉悠扬的筝声流泻满室,玫红帷幔被帘后微风吹得晃晃荡荡,帷幕上开满细致的金花,一只手拿起红木桌上的茶壶,往细瓷茶杯里倒了一杯茶,热气冲腾,待久了,衣襟也熏出清新的香气。
男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闻鼻烟似的把茶杯递到眼前,浅嗅茶香,视线凝着淡黄色的液体,晃一晃茶杯,液面浮起几朵细小的桂花。
林初戈坐立难安,怕极了神神叨叨故作深沉的男人们,总是一副睥睨尘世不屑开口的模样,仿佛多说一字就会要了他的命。
“周总,”她悠然微笑,“你约我出来有什么事?”
周远宁也笑,他嘴唇生得特别,不笑时唇角也微微上翘,狭长黑眸澄碧似水,举手投足透着温润轩举的风致。
他听而不闻,倾身端起茶壶又倒了一杯茶,将茶杯缓缓推向她:“桂花茶。”
“谢谢。”林初戈心头生出一簇火,忍着没发作,半开玩笑半试探道,“若是被方予知道我和你在茶馆待了一下午,醋坛子又要打翻了,周总有话请直说。”
“她挺怕你的。”他声音忽而低下去,“易时缺一个公关总监。”
来茶馆的路上林初戈猜测了很多种可能,甚至怀疑周方予惹了祸,做哥哥的迁怒旁人,没想过周远宁要挖自己去他的公司。
“为什么?”她端起茶杯暖手,笃定地说,“你对我没兴趣。”
手中的茶杯质地滑腻,周远宁慢慢地抚摸着杯身的花纹,像抚摸着恋人的脸颊般,目光满含柔情。
他说:“兴趣分很多种,我对莫总的女人没兴趣,对他的下属有兴趣。你和他在一个公司,难免有人说闲话。”
她嗤之以鼻:“周总把方予安排到易时的杂志社上班,就不担心别人在背后议论她?”
“她姓周,在周家的公司上班理所当然。”瞥见女人唇边讥诮的弧度,周远宁不紧不慢地补充道,“至少从法律上来讲,她是我周家的人。”
林初戈听到了笑话般吃吃地笑起来,灵秀的脸像描在明净的湖泊上的倒影,轻微地摇颤,令人有一秒的慌神。
她呷了一口茶:“周远宁,你何必呢,你我都知道方予身上流的不是你周家的血,姓氏想改随时都能改回来。”
周远宁永远都是温其如玉的老好人,不以为意地笑一笑,却是有些轻蔑的意味:“她只能姓周。”字字铿锵。
林初戈不言,笑容敛迹,目光变得锐利森然,仔仔细细地观察他的脸,试图将他里外都看透。
暖茶潺潺流入喉间,淡淡的桂花香盈满心肺,周远宁放下茶杯,笑说:“你可以考虑几天再给我答复。”
林初戈无可无不可地嗯一声,推开茶馆的旧式铜门走了出去。
寒风簌簌,天气骤冷,冷到老天爷褪去温煦的假象,摆出一张乌幽幽的脸,多看一眼心情也跟着烦闷起来。
坐上车,陆江引突然打来电话,她毫不犹豫地挂断,紧接着莫行尧的名字在屏幕上闪现。
“喂,林初戈,你挂我电话干嘛?”还是陆江引,他在那端唧唧哝哝,疑似在骂她,“行尧喝醉了,在我这儿,你赶紧来把他领回家。”
林初戈说:“有陆老板照顾他,还要我去做什么。”
陆江引装模作样地叹息:“那我打电话给曲天歌了。”
她认输:“……在你的俱乐部?”
陆江引得意地大笑,一不留神吸进一口凉气,猛咳了几下,气息不稳地答:“是。”
林初戈放下手机,转动方向盘,向弥赛亚俱乐部驶去。
车速极快,沿途秀丽的风光被迅疾地甩在车后,郊区的天往往比市区黑得早,霜薄雾浓,阒然夜色里白阴阴的建筑物拔地而起,像座巍峨森严的宫殿。
不远处是幽静荒凉的富人住宅区,碧色琉璃瓦隐在茫茫白雾中如一枚枚祖母绿宝石,一栋栋豪宅整齐笔直地矗立,环山拥水,据传市价不菲,百米外却是鬼气森森的陵园。
被门卫拦下时,林初戈轻声一笑,陆江引的俱乐部不是白宫胜似白宫,条条框框规矩不少。
她拨了陆江引的号码,拿腔作调道:“还请陆少开恩,放我进去领人。”言罢,她把手机递给虎背熊腰的门卫之一。
门卫听见大老板的声音,连忙恭敬地抬手:“请进,请进。”
俱乐部内高爽敞亮,灯明人稀,静谧得连脚步声都有回音。林初戈像是藏匿在深山里的孤魂野鬼,悠悠荡荡晃上十一楼。
电梯门款款打开,金晃晃的壁纸叫她眼睛立时眯成一线,拧着眉错开眼,讥笑道:“陆江引,你当你这儿是金銮殿?”
“关你屁事,我的地盘我想怎么搞就怎么搞。”陆江引跷着二郎腿歪坐在一张漆金椅子上,白色衬衫的领口和袖口都镶着窄窄的金边,姿态悠闲举止风雅,说出的言语却格外粗俗。
莫行尧仰躺在他对面的真皮沙发上,眉心微皱,双眼紧阖,走近便闻见一股浓烈的酒气。似乎发现有人靠近,他睁开眼,扶着沙发扶手勉强站起来,弯下腰下颌轻轻抵着她肩头,低声说了句“我头晕”。
林初戈一时母性泛滥,单手环住他精瘦的腰腹,怒瞪陆江引,恶狠狠地斥问:“你灌了他多少酒?!”
陆江引憋屈得想流泪,她男人吃他的面包,喝他的葡萄酒,睡他的软沙发,她却责骂他,他比耶稣更伟大,乃新一代圣父。
角落忽然响起一声笑,林初戈这才注意到漆金花鸟屏风后立着一个男人,清爽板寸,颀伟身躯裹在黑色风衣里,与她的视线在空中相遇,他爽朗地一笑,露出一口白牙,负着手慢步踱来。
男人说:“林小姐,行尧就交给你了。”
林初戈对他嫁女儿般的口吻感到好笑,莫行尧的朋友她只认识陆江引一个,这男人叫什么她并不知晓,想是来头不小,不宜造次,面上只礼貌地点点头。
莫行尧宛若五指山沉沉地压在她身上,她呼吸有些费力,低缓地开腔:“陆江引,你帮我把他扶到车上。”
陆江引正往醒酒器里倒酒,听见她的命令,不情不愿地放下酒瓶,嘟囔了句“就会使唤人”,同严清巡一起走到她身旁,将醉汉的一条肩膀揽到自己颈项上,二人合力扶着莫行尧下楼。
林初戈优哉地跟在他们后面,全然不用出力。
将醉醺醺的男人送到车上,林初戈毫无诚意地道谢,已在心里给莫行尧的两位好兄弟定了罪,不是他们,他也不会喝醉。
引擎发动时,一只手搭上车窗,陆江引探进头来,向后座的莫行尧努了努嘴,耐人寻味地道:“弟妹,机不可失。”
林初戈板着脸说:“陆少思想真龌龊,我不会乘人之危行为不轨,劳烦陆少把你金贵的头移到窗外,我要关车窗。”
严清巡大笑不止,畅快的笑声好似九月的桂花香飘十里。
陆江引气量小脸皮薄,鼓足勇气厚着老脸撮合他们,古板无趣的女人竟然不领情。他恨恨地瞪着远去的轿车,挥舞着拳头叽里呱啦乱叫一通,吓得门卫战战兢兢误以为温文尔雅的大老板患上失心疯。
夜凉如水,行人寥若晨星,后视镜中的白色建筑和两道身影愈来愈小,从清晰的轮廓变为模糊的圆点,直至隐没于黑暗里。
林初戈把莫行尧送回他住的小区,他很沉,额头火烫,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颈项上,痒感和燥意自耳根往下延烧,她浑身止不住地战栗,支撑着他的重量前行,打开门,喘着气将他扶到床上,帮他脱了鞋,盖上被子。
她走去客厅,翻箱倒柜寻找退烧药,储物柜干净得纤尘不染,空空洞洞,宛若被土匪丘八洗劫过。
林初戈起身打算去买药,回头发现他静静地站在自己身后,眼神透亮,神志清明,手里拿着她的手机,伸直手臂递给她。
“你装醉?”林初戈怒容满面,拔高音量吼,“你们三个合伙骗我?!”
她不接手机,咬紧嘴唇,觉得受到了欺骗,觉得忙里忙外的自己傻到极点。他皱一下眉,她的心就难受得仿佛被大火烤被滚油煎,可他竟没有醉,冷静抽离,作出一派弱不禁风的模样倒在她怀里,指不定暗笑自己如何蠢。
莫行尧维持着递手机的动作,动都不动,低声说:“周方予找你。”
他声音沙哑得让人心惊,像过于紧绷的琴弦特有的闷沉音质,说到最后语不成声。她心一软,满腔怒气顷刻殆尽,拿过电话接通。
“林初戈,你下午跟周远宁在一起?”周方予尖锐的嗓音像锋利的刃,划破一室宁静。
“消息真灵通。”
“天大的事非得见面才能谈?你们说了什么?”周方予紧张又焦急,娇蛮的性子暴露无遗,“你快说啊!”
林初戈语气冷了一截:“方予,我们认识十几年,你不相信我?周远宁对我没兴趣,我对你的好哥哥也没兴趣。”
不待周方予说话,她就挂断电话。
莫行尧眼神有些复杂,夹杂着些许疑惑,她并不作解释,拿起钥匙绕开他朝玄关走。
他拉住她:“你和周远宁谈了些什么?”
她撩开他的手,笑吟吟地问:“与莫总有何关系?”
“我会误会。”
“误会?莫总当初是怎样说的,”她歪了歪脑袋,滴溜溜地转眼珠,模仿他的语气说,“‘误会你和周远宁?你未免太自信’——是这么说的吧?”
他脸色不豫,大步迈至她面前,擎着她尖尖的下颌吻下来。
或许不算吻,唇上轻微的疼痛令她深切感受到他的怒意,他牙齿噬咬自己的嘴唇时心脏一牵一牵地痛,她强压下去的火气重又冒上来,不甘示弱地咬回去。
分不出是谁的血沾染上两人的唇舌,纠缠不清,铁锈味将周遭空气浸透,她鼻尖充盈着清淡的气息,耳边回荡着男人渐沉的呼吸。
陡然推开他,林初戈用手背擦了擦嘴,血丝细密如雨落在肌肤上,她迎向他深沉勾人的眼,微微笑着说:“莫总的嘴似乎只有两个用处,吃饭和咬人。”
他寒着脸,眉宇间紧拧出一道褶皱,眼如明镜映现着她的身影,一瞬不瞬盯着她,仿佛想将她永久地囚禁在他眼底。
她自顾自往外走,生生被他拽回来:“你想去哪?”
“能去哪?”她眼眶涨得发酸,深吸气,竭力稳住声线,“去给你买退烧药。”
真是贱得无可救药,她想。
“不用。”他眉心舒展,徐徐松开她的手,“太晚了,不安全。”
他踱到沙发前,猫腰拿起白色毛巾,进了浴室。
林初戈闭了闭眼,使劲掐着虎口逼退泪意,一步一步走进厨房,心里骂自己贱,却还是无法狠心丢下他回家。
冰箱里只有两听啤酒,扭开水龙头洗手,冰冷刺骨的水将手背上殷红的血冲刷洗净,她傻愣愣地站了一会,才着手洗米煮粥。
手指冻得僵直,林初戈一面向掌心哈气,一面折回客厅,坐在沙发上等他。
偌大的客厅静悄悄的,她摁亮手机,看了看时间,他已进浴室二十分钟。
林初戈来到浴室前,门并未反锁,磨砂玻璃映着黄黯黯的光,似一片日光溶在窗上。
她叩了叩门框,扬声喊:“莫行尧。”话说出口,才发觉自己的声音也有些哑,她咳了一下,又喊了一声。
无人应声。
她用劲拍了一下玻璃门,掌心火辣辣地痛,还是没听见他的回应,踌躇几秒,抿着唇推门进去。
莫行尧闭着眼躺在乳白色的浴缸里,手臂恣意地横搭在浴缸边沿,胸膛赤-裸精壮,热气蒸腾,他耳根泛红,头发*的,几缕发丝凌乱地垂在额前,犹似一幅墨迹未干的男子出浴图。
一滴圆润晶莹的水珠自他额前滑落至鼻梁,描摹他侧脸起起伏伏的线条,水珠久久停留在他的下颌,欲坠未坠。
担心多过羞涩,她迈腿向前,斜长的人影投射在地面,随着她逐渐靠近纤瘦的影子一点点攀上雪白墙壁,像无声的皮影戏,又像绣进墙中的朱粉红颜。
手掌贴上他额头,烫得如同火炉,她的心仿佛熔成一摊血水,滋滋冒着白气,一蓬蓬漫上鼻腔。
他忽地睁开眼,斜唇冲她一笑,伸手把她拽进浴缸。
☆、第30章 乱我心曲(2)
热水汹涌地灌进鼻喉,林初戈得了肺痨似的捂着嘴狠狠咳起来,花洒突然被打开,热腾腾的水流兜头浇下,乌光水滑的黑发濡湿一片,湿腻腻地黏附在鬓边,浑身湿透,狼狈万分。
他恶劣地笑,哑着嗓子道:“消火降温。”
对他的怜惜全数化为愤怒,满腔的怒火灼得她脸颊红似晚霞,双眼乌黑雪亮,同他的眼纠缠成一线。
“很耳熟。”她恨得咬牙,任水柱洗刷她的愚蠢,她真是鬼迷心窍了才会喜欢他这种记仇的男人。
“记得就好。”他关上花洒,利落地抽掉她风衣的腰带,反手扔向地板。
蜷曲细长的腰带像一条蝮蛇盘踞在地,冷眼看她用尽全力挣扎却还是被他脱下黑色风衣,然后被飞来的衣服罩住。
继而被他脱下牛仔裤,男人天生善于用力量压制女人,脱女人的衣服更是无师自通。
她额角滴着水也沁着汗,反抗无效,作用微乎其微,她的捶打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蚍蜉撼树,说是挠痒都嫌轻。
他右手如钳,牢牢制住她不规矩的两只手,抬高架到她头顶上,左手从她的脚踝滑到膝盖,在凹陷处捏了一捏,瘦长的臂膀顺着纤长莹白的腿往上游,游至她腿心。
她一惊,屈膝顶向他腹部,他敏捷地躲开,低低地笑起来,边笑边用右腿压住她左腿,一寸一寸前进。
“踢坏了你怎么办?”他扬起刀锋似的眉,笑得无耻,“守活寡?”
水早已浸湿身上仅存的布料,薄薄凉凉像蝉翼,无法抵挡他的欺近,她心底掠过一阵寒意,没来由地感到恐惧。
他停下动作,看住面前这双水汪汪的眼,毒辣的目光刺向她:“害怕?”
埋藏在心中的想法被戳穿,林初戈登时恼羞成怒:“废话连篇,你平日里不是一个字都懒得多说么?”
他不言,偏头连绵地亲吻她颈项,尽情地品尝每一处肌肤的甜,幽香溢满怀,是诱惑,是罪恶。他低声叹息,缓缓阖眼,吻似火向上蔓延,精准地含住柔软的唇瓣,唇形熟悉得像是镌刻在他心上。
莫行尧睁开眼,嗓音不复清润,执着地问:“你和周远宁说了些什么?”
林初戈异常清醒,冷声反问:“你和陆江引他们串通一气欺骗我?”
他眼角的余光斜斜扫来,扫过她潮红如艳阳的脸,剔透如琉璃的眼,心中权衡一番,决定暂时不回答。
春光无限好,何必浪费时间。
他手臂探进柔滑如脂的后背,解开背钩,游移到她身前把那块黑色布料往下一扯,似红梅落雪,娇艳的蕊怯生生地躲在近乎透明的白色衬衫后,半遮半露,别有一番风情与刺激。
胸衣荡悠悠地吊在肩头,水漫衣衫,又冷又热,她觉得羞耻而恼火,尖声骂道:“死变态,脑子烧坏了?!”
他既不欣然接受,也不愠怒反驳,仿佛已修炼成佛,伸长臂膀拉开盥洗台下的柜子,拿出一盒安全套撕开包装。
他一松手,林初戈连忙站起身跨出浴缸,脚尖触及冰凉的地板,手臂猛然被他攥住,她身不由己地后退,眼前天旋地转,脚一滑,哗啦一声水花四溅,结结实实摔进浴缸,摔回他怀里,秀挺的鼻梁撞上钢铁般坚硬的胸膛。
她欲哭无泪,揉着酸胀的鼻子,睁圆了眼瞪他,恨不能拿皮鞭抽他一顿解气。
慵懒地睨她一眼,他闲闲道:“没人逼你进来。”
“我是想看你淹没淹死,不是——”
下身一凉,他忽然撞进来,撞碎她的理智,她痛得身子后仰,残存在喉间的话语变为一声低呼,因为他的粗鲁,也因她后脑勺磕上板硬的瓷砖。
他一笑,一件件脱下她的盔甲,一点点揭开他的伪装。他眼睛黑亮依旧,却闪着异样的光,像猎人享受猎物时的兴奋,又像将领驰骋乐土的傲慢,强硬得令人发指,抬手间却优雅之至。真讽刺,衣冠禽兽莫过如此。
她的头被他的臂膀环住,他垂首锁住她的唇,细细品味。他动一下,她头撞他手臂一下,浴缸里的水咕嘟嘟地冒着泡,一次比一次多,宛若被他们的体温灼烧沸腾。
夜未央,水已凉,他目光却仍然灼灼,退出来站直身,拦腰抱起她往卧室走,一路水滴淋淋漓漓。
将她抱上床,他俯身靠近,她皱着眉直喘气:“陆江引给你灌了什么酒?这么亢奋。”
“两瓶利口酒。”
她眼梢含春,唇边带笑,娇声问:“以莫总的酒量,根本不会喝醉吧?”
莫行尧想了想,正要坦白从宽,冷不防被她推开。
林初戈边嚷边下床:“粥!我煮了粥!”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翻个身仰躺在床上,肆无忌惮地望着赤条条的女人,提醒道:“穿衣服。”
她脚步一顿,掉过身没头没脑地横他一眼,快步往浴室走。
衬衫湿漉漉的,根本不能穿,所幸风衣和牛仔裤只溅了几滴水,林初戈抱着衣服回到卧室,径自打开他的衣柜,从里面拿出一件纯色衬衫穿在身上。
再回头,莫行尧也穿好了衣服,两人一齐去厨房。
粥煮得很稠,黏黏糊糊的,林初戈只一瞥就挪开眼,别扭地说:“你吃吧。”
莫行尧绷不住,轻轻笑出声,盛了碗白粥,看了看,也不想吃了。
林初戈浑身凉泠泠的,内衣湿透,但又不能不穿,只能撇下他回家换衣服。走到他跟前,她踮起脚摸了摸他额头,似乎不像之前那样滚烫。
门铃声倏地响起,莫行尧极快地在她唇上咬了一下,慢步前去开门。
来人是陆江引,一样样地把手上的东西放在餐桌上:“你的手机,感冒药,我特地去买的荷叶粥。”
莫行尧真诚地道谢,倒水吞药。
林初戈皮笑肉不笑:“陆老板真是贤妻良母,麻烦你照顾莫总,我该回家了。”
陆江引态度反常,非但没有回嘴,而且和颜悦色道:“林初戈你也来吃点吧。”
林初戈狐疑地打量他:“你在粥里下了老鼠药?”
“我不干害人的事。”陆江引摇摇晃晃走来,睃见她衣服上的头发,边拈起两根发丝,边说,“你不吃就算了。”
林初戈不习惯被他人触碰,重重地拍开陆江引的手,蹙着眉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拿起感冒药的说明书看起来。
陆江引嘁了一声,将头发揣进西裤口袋里,一转头,对上莫行尧的眼。
莫行尧仿佛没看见他的动作,放下水杯,不动声色地别开视线。
☆、第31章 乱我心曲(3)
年末饭局多,人人找着各种各样的由头做东请客,刚从高级西餐厅出来,就得奔向五星级酒店,一连几日都是如此,油水足得呼吸都透着一股腻滞的气味。
今晚的东道主是周远宁,他习惯在年末宴请这一年内的合作伙伴。
莫行尧推开包厢门,酒气,菜香与人的气味扑面而来,男人女人黑压压挤满一室。周方予正同一个混血模样的男人拼酒,望见他,娇滴滴地唤了声“行尧哥”,意味难明的目光落在随他而至的林初戈脸上,平板地喊了句“林总监”。
林初戈不卑不亢,点点头说:“周主编。”
周远宁略含警告地斜妹妹一眼,扬起温和的笑容,招呼他们入座。
林初戈毫不在意地笑笑,周方予的气量说小也小,说大也大,周远宁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如恒河沙数,也没见她生气或吃醋,但若自己或者方苓与周远宁多讲一句话,她就甩脸色给人看,关系越亲密的人反而越提防。
一群男人称兄道弟喝了一圈,才坐下来吃菜。
借着桌子遮掩,莫行尧捏了捏林初戈的右手,近似撒娇道:“帮我挡挡酒。”
酒杯里的液体刺眼得紧,金光闪闪,像液态的黄金,可不是黄金,一瓶酒的价钱比寻常人家一年的开销还要多。
“莫总海量,区区一杯酒而已,不在话下。”林初戈屈指弹了一下酒杯,气泡沉沉浮浮,似无根的浮萍,飘零不定。
满室喧嚣的人声里,他同她咬耳朵,蕴着酒香的薄嘴唇险险吻住她耳垂,温热的气息将白嫩的肌肤熏红:“我要是喝醉了又对你做些什么,怎么办?”
她立即瞪过去,从齿缝中挤出一句话:“那我喝醉了呢?”
他纯良地一笑:“我送你回家。”
林初戈不置可否地哼了声,眼睛绕着圆桌一转,停在周远宁左手边的女人身上。那女人一头酒红色大卷,一张脸两道眉像黑羽横卧于白雪,眼皮涂着一撇淡粉,圆溜溜的杏眼转动时流露着一分稚气,几缕卷曲的发丝垂落在波涛汹涌的双峰,天真而性感,矛盾而惑人。
再看一看周方予,一面往嘴里灌酒,一面拿眼偷瞄那女人,到底无法不在意。
林初戈掉开眼,拿调羹拨弄着白瓷碗里油腻的鸡汤,笑微微地问:“莫总觉得周总今晚的女伴怎么样?不许违心地说没我漂亮。”
莫行尧两掌包住她的左手,耐心地摩挲着她每一根手指,轻描淡写道:“妆太浓。”
“我是问你觉得她长得怎么样。”
“不是我喜欢的长相。”
她笑,掩饰不住地高兴:“和方予比呢?”
“我的答案不重要,你应该去问周远宁。”他忽而松开她的手,状似不经心地问,“你想去周远宁的公司?”
林初戈把玩着他的银色袖扣,扑哧一笑道:“你说反了。”
他没再问下去,闷声不响地夹菜。
袖扣深深扎进掌心,她收了笑,侧头凝视他,并未告诉他自己不会去给周远宁打工。
他不问,她不会说,他不想告诉她的事,她也同样不会问。他们之间总要有一个人改变,但这个人绝不会是她。
周方予突然离席,林初戈望一望周远宁,后者纹丝不动,也是,温香软玉在怀,怎么舍得松手去追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
林初戈说:“莫总,我去看看方予。”
他嗯了声,她决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他的意见无足轻重。
如莫行尧所想的一样,林初戈说完就站起身,瞧都没瞧他一眼。
包厢内热闹非凡,门一关上,却犹如身在寂静岭,听不见人声,无休止地飘荡着脚步声。
周方予像是料到林初戈会追出来,一边打着酒嗝,一边问:“你吃饱了?”不等她回答,又说,“我没吃饱,我们去大排档吧。”
林初戈心知自己不想去也得去,她的好堂姐方苓在女子监狱值夜班,她的好哥哥周远宁要应酬一大帮人,还要照看刚成年的小女伴,分-身乏术。若连自己都不管她,周小姐未免也太凄凄惨惨戚戚了。
林初戈滴酒未沾,自然还是她开车,不料这也惹得周大小姐不满。
“我有时候觉得你简直不像人,认识你十几年,从没见过你喝酒,没见过你伤心哭泣,自制力好得可怕。好像只有喜欢莫行尧这一点能证明你不是机器人。”周方予喝得有点多,阵阵汽油味蹿入鼻腔,想吐吐不出来,趴在车窗上吹冷风。
林初戈动了动嘴唇,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忙里偷闲看了眼周方予,女人上半身探出窗外,红色曳地长裙的裙摆满是褶皱,卷长的头发披满光裸的后背,精致夺目的眉眼面向黧黑的天,独留一个孤清的背影给她。
林初戈说:“关窗,你穿那么少,会感冒。”
周方予安安分分坐回车内,安静了一会,问:“你会来易时上班吗?”
“不会。”
周方予心中窃喜,嘴上却道:“你说周远宁对你没兴趣,那他为什么特地去找你?”
“去问你哥,我也不知道。”
“他要是告诉我,我就不会问你。”
车在夜市停下,所到之处皆是闹哄哄脏兮兮的,放眼望去,黑魆魆的夜空下人们像一根根火柴,易燃的头颅在一隅之地挤来挤去。头顶上一串暗黄的电灯泡,灯光一闪一闪,好似打瞌睡的人的眼睛。
好容易才寻到一张无人的桌子,周方予提着长礼服在塑料椅坐下,叫了一打冰啤酒,又问林初戈:“初戈姐,你想吃什么?”
林初戈揶揄道:“不叫林总监了?”
周方予笑着拈起一张白色纸巾,晃了晃说:“对不住,原谅我。你长得这么好看,我真的害怕周远宁会喜欢上你。”
林初戈耸了耸肩:“不可能,你哥如果看得上我,用得着等到现在?”
周方予哼唧两声,扭头嗲声嗲气地嚷:“老板,我要吃麻辣烫,还有烧烤,不过先把我的啤酒送上来。”
老板生得一副屠夫模样,膀大腰圆,浓眉黑脸,大冬天光着膀子,下身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立在几米外粗着嗓子应了一声。
周方予嘴里叼着根筷子,望眼欲穿等着香辣的食物送上桌,她手腕上戴着玫瑰金女士手表,洒金玻璃表盘,表冠上镶嵌的钻石熠熠生辉。
林初戈低头看看自己,浑身没戴一件首饰,黑色套裙乏善可陈。
“我记得上个月你戴的是另一块表。”林初戈笑了笑,“败家女。”
周方予含糊不清地说:“反正周远宁有钱,我不用难道便宜那些——”
“这是我们的座位,你们能起来吗?”
忽然被人打断,周方予眉毛一皱,回过头,身后立着三个陌生女人,都二十出头,穿得像三胞胎,清一色的黑色塔夫绸大衣,面貌却完全不相像。
她翻了个白眼,大剌剌地跷起二郎腿:“你们的座位?你们是把这块地买下了,还是在这儿撒了泡尿?或者你们的屁股上刻了章,这椅子被你们一坐,就盖上了你们的烙印,生生世世只能被你们坐?”
清越响亮的声音顿时吸引不少人的视线,数十双眼珠子在五个女人脸上溜来溜去。
发话的女生脸色讪讪,剜了周方予一眼,拉着同伴往另一个摊位走。
老板一手拿着烧烤,一手提着冰啤酒走过来,望了望她们远去的背影,哈哈大笑道:“小姑娘够辣,我喜欢。”
周方予下颌一扬:“跟她学的。”
林初戈倒了杯啤酒,笑说:“不要污蔑我。”
周方予面容狰狞,拿起一串烤土豆咬了一大口,边咀嚼边说:“就是你!就是你和方苓,把我一个温温柔柔文文弱弱的好姑娘带坏了。”
灯光一闪,人影晃动,面前多了两个男人,笔挺的西装与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
林初戈吃了口肉串,轻声问:“你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
“我看到你的车。”莫行尧夺过她手中的啤酒杯,在她身旁坐下,“太凉了,伤胃。”
烧烤太辣,鼻子有些发酸,周方予舔了舔唇角,端起酒杯咕咚咕咚往嘴里灌,将心里的羡慕通通冲散。
周远宁也坐下来,一言不发。
老板将两碗麻辣烫送上来,见桌上多了两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豪爽地一笑,扫一眼周远宁,向着周方予道:“这是你的老公?小伙子好福气,媳妇长得这么标致。”
周方予俏皮地眨眨眼:“不是,他是我哥。”
老板笑着来,又笑着走,高声招待着所有顾客。
长久沉默。
林初戈拿起一串土豆片递到莫行尧面前,唇角噙着一丝笑,昏黄的灯光映照在她眼中,又暖又柔。
莫行尧不自觉地翘起唇,低头咬了一口,忽听对面的周方予哀嚎道:“天哪!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真的好吗?回家关上门亲热不行吗?你们不要刺激我了行不行?!逼死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我还以为你早就习惯了。”林初戈意有所指,眼角余光掠过面色晦暗的周远宁,指了指嘴角,“周小姐,擦擦嘴,辣椒油糊得满脸都是。”
周方予忙不迭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边擦边说:“不当电灯泡了,哥,我们回家吧。”
仿佛有道细细的银丝缠绕在胸口,周远宁呼吸有些不畅,僵硬地扯出笑容:“嗯。”
他垂下眼睫,将手心的纸巾揉成一团。
林初戈瞥见他掌心露出纸巾的一角,盯了周方予一眼,欲言又止。
☆、第32章 乱我心曲(4)
年会晚宴定在醉中天,林初戈下班时被助理歪缠了好半天,路上又堵车,到场时莫行尧左手边坐着曲天歌,右手边坐着陆江引,林初戈只得在陆江引旁边的位子坐下。
耳边没完没了的致辞和工作总结,林初戈听得哈欠连天,斜对面的柳怡然时不时朝这边飞来一记白眼,唇边勾出一抹冷笑,吓得曲天歌抖三抖,唬得陆江引暗自反省。
莫行尧气定神闲,当直翻白眼的女人不存在,林初戈倒是心知肚明,慢条斯理地从果盘里拈起一颗草莓送进嘴中,根本没有给柳怡然让座的意思。
草莓汁多肉厚,林初戈吃得很过瘾,一面拿纸巾擦手,一面娇声笑:“陆老板是不是占了柳经理的便宜却没负责?”
这轻而微的笑声听在陆江引耳中像蟒蛇吐信,胃里一阵恶寒,当即就想呛回去。但是在人前,他必须忍,必须做做样子,不能因为一只母大虫毁了多年的绅士形象。
他啪啪啪地拍着胸脯,把白色领结拍得摇摇欲坠,一双眼波流转的桃花眼看住林初戈,义正辞严道:“我陆江引是条好汉子,不会做那种混账事!”
林初戈不禁卡壳了,呆呆地望向莫行尧。莫行尧原在忍笑,瞥见她不知所措的样子,立时低笑出声。
这一笑,虽不足以倾城倾国,但也令多数女员工和少数男员工为之倾倒,曲天歌更是小鹿乱撞,酒杯都拿不稳。
林初戈好奇道:“陆江引喝多了?”
莫行尧眉眼含笑地看她一眼,卖友求荣:“他喝了不少,陆老板一喝酒就不记得做过什么,也许真占了人便宜还不自知。”
好兄弟次次倒戈,陆江引扯下温润面具,急赤白脸道:“烦死了!我说没有就没有!”
他赌气似的扔下郁金香酒杯,皱着眉一脚踢开桃木椅子,骂骂咧咧往外走,走了几步又突然折回,扶正椅子坐下。
陆江引嘻嘻一笑说:“三人行必有帅哥型电灯泡,来都来了,我还是吃完饭再走吧。”
无人理会他。
身着大红刺绣旗袍的服务员打破沉默,优雅地将菜肴端上来,荤素皆有,一盘盘摆满圆桌。
林初戈吃了一果盘的草莓再吃不下主食,之前又喝了两杯水,不得不去一下洗手间。
曲天歌尾随她出来,盯着女人仪态万方的背影,幽幽地说:“你配不上他。”
林初戈叹了一口气,定住脚步,却没有回头:“我配不上他,那你又配得上他?你有钱买珠宝买衣服,没钱买镜子?”
曲天歌步到她面前,双手抱胸上上下下打量她,意外地沉得住气:“他现在喜欢你的脸,不代表他永远喜欢你这张脸。”
林初戈嗤笑道:“那也好过你,从未被他喜欢过。”
被她刺中心事,曲天歌柳眉倒竖心头蹿火,涨红脸狠狠推了林初戈一把。
林初戈好脾气地没还手,绕开她,急急忙忙往洗手间跑。
待她从厕所出来,已不见曲天歌的踪影,倒是碰见了陈之兆。
陈之兆喝得满脸通红胜似关公,一靠近,浓烈酒臭扑鼻,似乎没有看见林初戈,跌跌撞撞朝男厕所去。
林初戈低着头往卓信包厢走,只希望醉鬼别认出自己。
可墨菲定律说,怕什么来什么。陈之兆醉意迷蒙地走到拐角,猛然惊醒,快步遄返抓住林初戈的手腕,勾唇对她一笑。
林初戈也笑,抬起三寸利器踢他下盘,不遗余力。
陈之兆闷哼一声,手却紧紧攥着她右手,不曾放开。一位服务员目不斜视地走过,摇曳生姿地扭进走廊尽头的包厢。
幽香绕,美人抱,酒壮人胆,陈之兆托着她的下颌,眯着眼撅着嘴一点一点凑近她的唇。
林初戈偏过头,使劲扇了他一耳光,响亮的声音令路过的服务员脚步一顿,旋即便面色如常前行。
陈之兆没料到她会真动手,这一巴掌叫他瞬间清醒,也让他觉得男性自尊被碾成齑粉。
他摸了摸逐渐肿起的脸颊,脸色乌沉沉,眉宇间蓄着一丝阴鸷,黄龙玉般的琥珀色眼珠定在眼前女人脸上,狭长眼睛瞪如铜铃,许是因为酒精,许是因为愤怒,两只眼球布满血丝,颇有几分山雨欲来的意味。
林初戈丝毫不畏惧,平静地说:“陈先生,请松手。”
“我为了你和谈了五年的女朋友分手,为了你花掉一半存款买钻戒,”陈之兆手上的劲儿使得更大,“你不给我好脸色也算了,还打我?”
手腕间的痛意愈发剧烈,林初戈冷峭道:“我好像没有拿菜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和你的女朋友分手吧?陈先生接受不了事实,就把责任推卸到我头上?”
陈之兆正欲开口,挟着厉风的拳头忽然挥来,他心中一震,甩掉林初戈的右手,踉跄往后退了几步。
莫行尧绷着脸把林初戈带进怀里,她手腕上猩红的印子赫然入目,白皙的皮肤现出一些紫红色的斑点,他脸色陡然森冷下来。
林初戈揉了揉手腕,细声道:“我们走吧,别因为这种事和他闹起来,让人看笑话。”
人人都有一张嘴,若是闹大了,她不敢想象别人会如何编派他。别人恶意揣测她,她可以不计较,但决不容许其他人辱没他。
莫行尧静默地看她一会,面无表情地掉过身。
林初戈回头瞄了眼,身后空寂无人,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只是她的错觉。
他轻柔地抚着她手腕:“他没占你便宜吧?”
“他想占,没成功,我打了他一巴掌。”
莫行尧止住步伐,双手扣住她的肩膀将她压在墙上,臂膀严严箍住她腰身,她一愣,吻便落了下来。
林初戈条件反射地踢他,惹得莫行尧不满:“在你眼里,我和其他男人一样?”
“不一样,但你不能不分场合。”
他控制力度擎着她的两条胳膊,一手按住她肩头,高大身躯前倾,整个人压在她身上,淡幽的酒香混合着他身上清爽的气味,像无形的壁垒将她层层包围,她手脚被固定,动弹不得,宛若被钉在墙上的蝴蝶标本。
她气急败坏道:“你放开我!每次都只会这样!”
他自恃力气比她大总是为所欲为,她在他面前永远处于下风,她心高气傲,却心余力绌,如何不恼怒。
她脸像扑了层淡粉,又似捣碎了杏花均匀抹在两腮,衬得一双长而媚的眼澄净湛亮,潋滟的眸中映着他,只有他。
他心尖痒痒的,涎皮赖脸地说:“亲我一下,我就放开你。”
二人距离很近,他略微低下头,清冽的气息全数呼在她额前,林初戈忍气吞声,暗骂一句色胚,踮起脚吻了吻他。
莫行尧摸摸嘴唇,隔着衣服在她腰上轻轻捏了一捏,才笑着收手。
两人回到包厢,饭局接近尾声,一群人还没尽兴,七嘴八舌讨论着去哪玩,林初戈趁机溜回了家。
泡了个热水澡,林初戈裹着浴衣打开卧室的门,床头柜上搁着一盒烟,是莫行尧爱抽的牌子,她回来时买的。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廉价的塑料打火机,点燃了香烟,烟雾升腾,萦萦绕绕虚浮满室。
她想起母亲也爱点着一根烟静坐在椅上,等待它慢慢烧完,留下灰白蜷曲的影子。她躲在门后窥着林雅季,母亲的背影美而孤寂,遥不可及。
也许在别人的人生中,母亲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但于她来说,母亲或父亲可有可无。
十二岁初潮那晚,墙那边传来*孟浪的呻-吟低-喘,她一边洗贴身衣物一边忍住抽泣,一边怨恨为什么有这样的母亲。她是一等一的好学生,所有的生理知识都是从课本上得知,母亲从未教过她走,就身体力行教她如何与男人上床。
林雅季曾说,她的曾外祖母是一位大小姐的陪房,有幸上了一位地主的床,却到死都没有名分;外祖母虽嫁给正经人家的儿子做太太,却也是个好吃懒做的主儿,短命丈夫一死,便跟着好姐妹同去堂子做幺二;再后来生下她的母亲,林雅季,安安稳稳念书念到二十岁,跟错了男人,由俭入奢易,住惯了豪宅怎会甘愿回旧屋,只好出卖青春换取金钱,自以为玩弄无数男人,实则被无数男人玩弄。
世世代代都这般下贱。
燃了半截的香烟在床头柜上灼出一道黑黄的印子,她用手指蹭了点烟灰,瞧了一眼,卧室门口传来脚步声。
“你怎么进来的?”林初戈霍地立起身,“我记得我锁了门。”
莫行尧斜倚着门框,得意地晃了晃手中的钥匙,柜上的烟盒包装异常眼熟,他抬抬眉,扬唇笑道:“想我?”
林初戈三脚两步走过来,伸手想抢钥匙,奈何她趿着拖鞋身高只及他下颌,他又仗着胳膊长,手臂伸得笔直,她根本摸不到钥匙。
她心中生出一股无名火,郁愤地仰视他说:“莫总深更半夜来我家做什么,不会是想让我陪你闲聊喝茶吧。”
不待他作声,她脱下浴袍,边娇滴滴地笑着,边解他的皮带:“您想做可以明说。”
他唇边的笑意逐渐隐没,摁住她手背,恼意似雪球般越滚越大,她却还在笑。这种脚踩不稳手抓不住的感觉让他有些恐惧,十年前也好,十年后也好,他从未猜透她的心思。
他问:“林初戈,你想怎么样?”
林初戈弯了嘴角,想怎么样,她也不知道。她自知无法做一个贤妻良母,也不相信婚姻,却矛盾地渴望和他一起冲进围城。
她眼底闪烁着泪光,声音几不可闻:“那你呢,你想怎么样?”
冰凉的指腹贴上脸颊,她泪眼朦胧地望着他,他垂眸替她揩拭眼泪,浓密的睫毛掩住眼底的情绪。
“我想和你在一起,你不想生孩子也没关系,觉得工作累辞职也行,我养你,不许去周远宁的公司,不许收别的男人的东西,不许看不起自己。”
他头一回一口气说这么多的话,那些字眼有如冰雹铺天盖地砸向她,她心神恍惚,想笑不敢笑,害怕一笑就惊醒,发现是一场梦,一场虚空。
她痴痴呆呆地问:“那你爱我吗?”
他无奈又好笑,捏了捏她鼻尖:“爱。”缓缓俯下身,他吻住了她,“我爱你。”
☆、第33章 前尘往事(1)
炎夏,烈日炙烤着大地,汗水经过物理性地挥发在空气中酿出一股浓郁的酸腐气味,混合着校园东边食堂的剩菜剩饭的油气,随着热风吹来,熏人欲吐,整个定中闷热得像是发了霉的蒸笼。
三五个男生顶着火辣辣的太阳从操场往教学楼走,皆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后背腻着一层汗水,衬衫濡湿得像淋过雨。
“行尧,你刚才投的三分球真及时,”陆江引竖起食指熟练地转篮球,“不然我们就要输给周远宁他们了。”
莫行尧平淡地嗯了声,输了不见得丢面子,赢了也并不值得高兴,一场球赛而已。
陆江引明显对他寡味的反应不满意,哼哼唧唧道:“这么冷淡,小心以后娶不到媳妇。”
“行尧投篮时你没听见有多少女生尖叫吗?耳朵都要吵聋了。”他身旁一个瘦得像竹竿般的男生搭腔。
陆江引瘪瘪嘴,嘟囔道:“我投篮时也有很多人尖叫好不好。”
竹竿男两手一摊:“我什么都没说。”
另一位穿紫衬衫的男生摸了摸光滑的下巴,感叹道:“长得帅就是好,打篮球有人送水,请病假有人帮做笔记,情书收到手软,女朋友天天换,啧啧,我爸妈怎么没把我生得帅点呢。”
莫行尧只笑不语。
一行人步至拐角处,人影一闪,鼻端充斥的汗气忽然变为淡薄的茉莉香,嘭的一声,莫行尧感觉一个人撞上自己的胸膛。
黑长的头发似鱼尾在空中一荡,荡出一阵清凉的香气于鼻翼间化开,细瘦嶙峋的小臂撩过他手指,似水如脂,冰冷滑腻,温热的呼吸喷拂在锁骨,人又挨得近,空气越发燥热,仿佛要烧起来一般。
他不由蹙起眉头,后退两步,才抬眼端视跟前的女生。
她也在看他,一张素净的脸嵌着一双明澈的眼,白肤白衣,颊红唇粉,黑白分明的眼中噙着一丝怔然,触及他的目光猛地低下头。
“美女,”陆江引笑说,“走路看路啊。”
“对不起。”林初戈匆忙扔下一句话,垂着头绕开他们离去。
“这是第几个了,为什么都往行尧怀里撞,没有妹子扑到我的怀里?”陆江引远眺着女生的背影,揾了揾湿涔涔的脸,“我长得不帅吗,果然冷淡款更受欢迎吗?”
“少来,中午在食堂排队的时候不是有个大波妹一个劲往你身上蹭么。”竹竿男意味深长地挤挤眼,“蹭也就算了,还要捏着嗓子说‘对不起,人家不小心’,心机女。”
陆江引挠挠后脑勺,木然地说:“有吗,我怎么没感觉到,吃个饭像打群架一样,人挤人,哪里分得清是男是女。”稍稍停顿,他问,“刚刚那个女生是谁啊,你们认识吗?”
紫衣男生马上接口:“四班的林初戈,整天板着脸,跟修道院的尼姑似的,听说她妈是干那一行的。”似乎怕他们不懂,他简练地解释,“就是拿钱张腿。”
莫行尧睫毛微颤,斜了他一眼,抿了抿嘴唇正要开口,陆江引先他一步说:“这种瞎编的话你也信。”
“她虽然长得好看,但不爱理人。”竹竿男插嘴道,“她朋友方苓不错。”
“那个黄皮恶婆子?”紫衣男摆摆手,“凶得要命。”
“有料啊,”竹竿男的双手在胸前一寸的距离抓了抓,抓到两团空气,“起码有c。”
紫衣男猥琐地一笑:“我懂,我懂。”
陆江引把额前汗湿的头发往后一掠,露出白皙光洁的额头,迎着毒辣的太阳眯起眼,故作深沉地说:“你们真幼稚。”
天气太热,紫衣男脑门上新长出几颗青春痘,睃见陆江引白净的脸,带着些许嫉妒地调侃道:“陆江引,你皮肤比女人还好,长得又漂亮,你妈是不是把你生错了性别?”
陆江引听不得别人评价自己相貌漂亮或阴柔,把篮球往地上一摔,大怒道:“你有种再说一遍?!信不信老子揍你一顿?!”
篮球受力咚地弹起,又即刻下坠,慢慢滚到角落。
虽是晚饭时间,教学楼下没几个人,但紫衣男生在家里也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被娇养惯了的大少爷,被他这么一吼,面上有些挂不住。
他边卷袖子,边扬声道:“来就来,我还怕你不成!”
莫行尧拦在两人中间,神色凛然不怒自威,低喝道:“别吵了。”
脸红脖子粗的二人不约而同地哼了一声,偃旗息鼓,各自朝自己的班级走去。
热浪阵阵袭来,碧空如洗,好似蓝汪汪的海水将天空淹没,万里无云,金黄的阳光洒在繁华街道的尽头,为古旧低矮的建筑飞了层金。
一群人攒聚在一栋老式洋楼外,黑色瓜子壳不断地从一张张朱红嘴唇中吐出,嘁嘁喳喳的谈话声似蚊虫嗡鸣,长久不停息,女人们挥舞着芭蕉扇将日光斩断,丝丝缕缕的光线斜斜照进涕泪滂沱蓬头垢面的女人眼中,廉价的腮红,横生的皱纹,干枯的皮肤与槁木般的躯干尽数暴露在众人眼皮底下。
瘦骨伶仃的女生自逼仄小径款款走来,仿佛飞行了数公里终于寻到口粮的苍蝇般,十来双黑银银的眼睛直黏着她姣美的脸蛋和青涩的身段,目光蕴藉,神情或惋惜或嘲笑。
双腿沉重得像灌了铅,林初戈跨过一堆瓜子壳,慢步行至洋楼前,眼神毫无温度,面无波澜,任由他们打量。早已习惯,不习惯也得习惯。
扫一眼细声啜泣满身灰尘的中年女人,粉似桃花的唇边绽开一抹讥笑,她道:“还哭?天也快黑了,你不收拾一下自己换件干净衣裳去接客?”
林雅季抹了把脸,腾地从地上跳起来,一把揪住她的头发,听见她疼得轻嘶一声,歪嘴笑骂一句“贱人”,摇摇荡荡往屋里走。
林初戈使劲挣脱她的手,失脚踩中一块硬邦邦的石头,脚一崴,险些栽倒在地。泛黄的白裙下摆露出一片更白的肌肤,仅仅一秒,长裙的裙摆便被一只瘦棱棱的手按住,纤细莹润的小腿在一众臃肿黑黄的女人当中显得分外珍贵。
人丛里有人小声说:“真骚,她女儿怕也是*的命了。”
林初戈顷刻气红脸,侧头瞪发话的男人一眼,那男人哈哈大笑,拔高声调道:“往后接客记得知会我一声,叔叔一定来捧场。”
男人们笑,女人们也笑,刺耳的笑声将女人和女生环绕。
“呸!也不撒泡尿照照你那张鳖一样的脸!滚回去捧你家奶-子下垂浑身肥肉的母猪!”林雅季绯红的脸上尽是血迹和抓痕,色已衰,妆已花,狰狞可怕。
她骂完就拽着林初戈的手臂进屋,摔上门,扬手想掴她一记耳光,林初戈趔趄着躲开,凉凉地望一望母亲:“你今天没喝酒吧,这个点儿就发疯?”
林雅季端量着女儿,黛眉黑眼,粉唇白脸,自己涂脂抹粉也不及她素面朝天光艳。她是残花败柳一百一夜人人厌,而她却是初绽杜梨干干净净惹人怜。
无边无尽的恨与怨交织成一股郁气,僵在空中芦柴棒似的手拈起她肩头的发丝嗅了嗅,女人笑道:“那死鬼也没说错,你长得漂亮,该好好利用皮相。与其一辈子卖给一个男人,不如趁着年轻捞一笔,青春不卖也是会过的。”
林初戈不怒反笑:“然后像你一样什么男人都不挑,只要给钱就陪他上床?你想开咸肉庄当鸨母是你的事,别扯上我。”
林雅季讥笑道:“装什么贞洁烈妇,谁知道你会不会背着老娘在学校乱搞,不穿校服穿白裙,想勾引谁呀?”
“我等会还要回学校上自习,不想跟你吵。”林初戈平和地说,“徐永南的女儿中午来找我了,你把房子还给他吧。”
“你这赔钱货还想管老娘的事?你不住就滚,天大地大总有林小姐的住处,别禁不起饿冷钻进旅馆上了哪个男人的床就行。”
林初戈垂眸,不再同她争辩,默默开了门往外走。
天幕已挂上一弯钩月,稀稀朗朗几点星,她一人沿着小径前行。
天大地大,却无她的容身之处,已在方苓家住了一个月,委实不便继续打搅她;而方予,在继父家的屋檐下低着头受尽窝囊气,也不能去给她添麻烦。
身无分文,明天的早餐都成问题,住旅馆更是奢想,林初戈轻笑出声,废物,一团烂肉,连自己都养不活。
街灯昏黄,几只飞蛾叮叮地撞击灯罩,无歇无休,视域前方一位年轻男子牵着一个孩童,大手握着小手,一粗一细两条胳膊来回摇摆。她揉揉酸涩的眼眶,加快了步伐。
回到学校,林初戈在教学楼六楼拐角处碰见方苓。
方苓娇憨地笑笑,递给她一碗酒酿:“有点凉了。”
林初戈鼻子一酸,沙声道:“谢谢。”
“我们俩还谢什么谢。”方苓说,“爷爷说暑假想接方予回来住几天,你陪我去七班,找周远宁谈谈。”
言毕,方苓心虚地拢了拢刘海,她实在有点怕周远宁,看起来温温和和的人,态度却强横至极,每次都拂了方家的面子,老人家挂念孙女想上周家探望方予,他竟然不同意。思及此,方苓暗骂道,无情无义神经病。
林初戈并未多问,端着装有酒酿的塑料碗和她一起向七班去。
方苓觑了觑好友惨白的脸色,想起中午在校门外拦住她们的女孩,叹道:“中午那个女生看起来比方予还小,嘴竟然脏成那样……她没再找你麻烦吧?”
林初戈摇摇头。
来到七班,周远宁恰好站在教室门口,白衣黑裤,单手插在裤袋里,清癯面孔浮着一丝笑容,含情脉脉注视着眼前的女生。
那女生背对着她们,看不见长相,方苓抚着胸口吐舌头:“呕,好恶心,周远宁又发情了,这一次他想对哪个女生下毒手?”
林初戈莞尔,压低嗓音道:“声音太大了,他会听到。”
“方苓——”突然有人高声喊方苓的名字,声线粗哑得像公鸭。
方苓拧着眉转身,眼见前方一米的距离有个电线杆似的男生张开双手扑向自己,她敏捷地倒退,眼疾手快夺过林初戈手中的塑料碗,毫不留情泼向那男生。
竹竿男三百六十度旋转,动作轻盈得仿佛学过芭蕾,原本目标为方苓胸部的两只手掌啪地拍在墙上,堪堪躲过飞来的液体。
而那碗酒酿,不偏不倚全部泼到经过的哈欠连天的陆江引身上。
飞来横祸让陆江引干脆地骂了句脏话,摸着黏腻的衬衫在原地转了一圈,把在场所有人都瞪了一遍,大吼大叫道:“是谁,是谁泼我?!”
周远宁含笑上前递给他一包纸巾,莫行尧拍了拍他肩膀。
方苓说:“这位同学,十分对不住,不过你也有错,走路瞄着天花板干嘛,看路啊。”
林初戈蹲下身,望着一地酒酿,心想,好饿。
☆、第34章 前尘往事(2)
暑假即将结束时方苓和竹竿男——贺荣安在一起了,林初戈得知时很不解,那贺荣安在她眼中是一个满脑子黄色思想三句话不离性的猥琐男,说不准何时兽性大发对方苓动手动脚,好友明知道却毅然跳下火坑。
再三追问,方苓才解释说:“谈着玩啦,我连手都没让他牵,他要是敢对我做什么我绝对不会放过他。而且开学就高三了,晚自习要上到那么晚,我家和他家同路,多一个人总要安全点。”
林初戈虽仍然有些不放心,但朋友的私事自己也不便多说,只得咽下嘴里的话。
母亲夜夜带不同的男人回家,生意似乎好得很,却未给她一分钱,她也没有伸手向林雅季要钱,她能想象出母亲会摆出什么样的嘴脸、用如何恶毒的字眼羞辱她,骂得尽兴了,才不情不愿扔给她几张钱,带着刺鼻香水味和老男人身上独有的汗臭的钱。
学校附近新开的小超市需要几个短工,冒着被人认出来的风险,林初戈虚报年龄去超市打零工,闲时温习功课或者看看杂书,暑假过得也算充实。
这天晚上,林初戈被方苓拉着去夜市吃小龙虾。傍晚下过一场雨,凉风习习,惬意舒爽,两人都穿着棉t恤,牛仔短裤和人字拖,在人潮中慢步前进。
灯光如水,从夜市路口流向城市尽头,黄澄澄的光似是要点燃漆黑的天幕,香辣的气味刺激着味蕾,一路走来人声鼎沸,嘈杂而祥和。
五米开外一家龙虾店门前立着四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林初戈瞥见那双似夜般黑沉的眼,心里一慌,忙低下头端量自己。近看黑t恤上起了细小的毛球,密密布满衣裳,牛仔短裤洗得发白,人字拖在曛黄的灯光下透着廉价材质的光泽。头发并未扎起来,走了一段路,她能感觉到额前沁出一层薄汗,在旁人眼中定是无比丑陋。
林初戈说不出的气恼,斥问方苓道:“你叫那么多人来干嘛?”
方苓莫名地斜瞟了她一眼:“我才没叫他们,八成是贺荣安叫来的,都是认识的人,你那么紧张做什么?”
林初戈想,她也不明白有什么好紧张的。因为方苓与贺荣安的这层关系,她和他们说过几句话,仅限于此,关系应该没有熟悉到一起吃饭的程度吧。
她平复心神,深吸一口气,与方苓一同走到他们面前。
的确都是认识的人,周方予,周远宁,贺荣安,陆江引,和莫行尧。
周方予不知在生哪门子的气,亮闪闪的眼珠在她们脸上一溜,抬起尖尖的下巴,鼻孔朝天地跨过门槛,进了店内。
林初戈侧目看方苓,方苓默契地转头同她咬耳朵:“方予还记恨着中午的事呢。”
周方予在方家住了一周,今天下午才回周家,临走前收拾行李喊了林初戈和方苓帮忙。她下个月就满十五,胸部却一马平川,而方苓胸脯傲人,又有张利嘴,捏着小堂妹的少女内衣大肆嘲笑了她一番。
“我们给她道个歉?”林初戈翘起唇一笑,眼如弯月,灯光落进她眼底似无数星光。
“我才不道歉,”方苓小声道,“她也经常骂我,我回嘴怎么了。”
四个男生被晾在一旁,进去不是,不进去也不是,打招呼无人理,着实尴尬。
幸而说完悄悄话,方苓就豪气冲天地一挥手:“大家都进去吧。”
众人鱼贯进屋,走在方苓前面的是陆江引,他上身穿一件黄短袖,下着一件花裤衩,脚上趿着一双黑色塑料拖鞋,吊儿郎当到了极点。除却他,剩下的三个男生皆是衬衫长裤。
方苓说:“陆江引,你这身打扮和我家楼下整天坐在椅上抱着脚抠啊抠的老头一样。”
陆江引倏然停下脚步,凶神恶煞瞪着方苓,他一停,为了避免撞上他,方苓惯性地倒退,不留神踩中身后的林初戈的拖鞋,人字拖鞋底磨得很光滑,林初戈打了个踉跄,无以控制地往后滑了几步,下一刻一只宽大有力的手掌扶住她的右肩。
不知为何,她不敢回头。
莫行尧问:“没事吧?”
方苓又开始向前走动,林初戈窘迫地说了句“没事”,低着头前行。
已过饭点,店内清冷人稀,一张张桌上堆满粉白的虾壳,鲜香的气味于空中浮沉。七人挑了张小圆桌落座,贺荣安厚着脸皮在方苓身畔坐下,他左手边是周远宁,而周远宁的左手边是周方予。一群人按照熟悉程度入座,林初戈发现自己夹在方苓和莫行尧中间。
距离近得她能嗅到他身上清爽好闻的气味,她脸瞬时烧得滚烫,偏偏他还把脑袋凑过来,湛黑的眼中映着一张红得滴血的脸:“你没事吧,脸这么红,发烧了?”
林初戈猛摇头,小声说“没事”,说完垂头盯着面前的水杯。他一靠近,呼吸就变得艰难起来,她想,自己没发烧,只是缺氧。
好友这般反常,方苓把一切看在眼里,了然于心,转了转眼珠说:“要发烧也是你发烧吧,大热天的穿这么多。”
莫行尧没接茬,收回目光静坐在椅上。
他漠然的态度令方苓略有些不满,又说:“你们这些大少爷身子骨娇贵,吃得惯大排档的东西吗,吃坏了肚子可别怪我啊。”
陆江引无精打采地说:“大少爷也吃五谷杂粮。”
方苓哼了一声,抓起桌上的纸扇扇风,望了眼头顶上边吱呀呻-吟边缓慢转动的吊扇,撅着嘴嘀咕道:“这天气能热死十头猪,你们男生还穿着又厚又长的裤子,不热吗?”
“你们女生穿得更多吧,胸前裹一团,生理期时屁股又要裹一团。”贺荣安边说边偷瞄她的胸部。
“眼睛看哪呢!”方苓劈手把纸扇摔到他脸上,“你说话真恶心,这里还有小朋友,别把她带坏了。”
贺荣安捡起掉在地上的扇子,嘿嘿一笑,殷勤地帮方苓扇风。
周方予嘴里衔着一根竹筷,眼巴巴盼着美食到来,闻言对号入座道:“你装什么,私底下说的荤话还少么,我早被你带坏了。”
身着湖水蓝连衣裙的老板娘翩跹而来,把一个巨大的银色铝盆放在桌上,笑着问:“还要点什么?”
方苓扬声答:“冰啤酒!”
“你们年龄太小了,不能喝酒。”老板娘旋过身挥挥手,风情万种地扭进厨房。
铝盆里一片红,辣椒鲜红,龙虾粉红,就连盆底的油也是红的,林初戈捏着筷子没胆量下口。
方苓夹了个目眦开膛沾满辣酱的龙虾放进她碗里,又伸长手给周方予夹了一个,说:“我知道你还在为上午的事生气,来来,多吃点,我们方家基因好,你还有机会的。”
周方予隔空白她一眼,四个男生一头雾水,愣怔地望望方苓,又看看周方予。
林初戈咬着唇忍笑,握筷子的手不停地抖,把碗里的龙虾戳得吐出一口辣椒油。忍得太辛苦,身躯也抖起来,几缕头发倏地垂落,她抬手将发丝别在耳后。
两人坐得如此近,莫行尧无法不留意她的举动,她举手间会掀起清香的微风,胳膊纤长光润,手瘦而小,皮肤白,右眼尾有颗很淡的泪痣,他垂眸,少女皓白的大腿一览无余。
他慌乱地别开眼,拿起水杯喝了口,却听她怯怯地说:“……这是我的杯子。”
“……抱歉。”他懊恼不堪,咚地放下水杯,没有察觉自己的动作很重,不像还人水杯,更像是发脾气。
杯子被他喝过,她也不好意思再用,把头垂得更低,那杯水不尴不尬地搁在两人中间,似三八线,泾渭分明。
龙虾辣得舌根发麻,陆江引右手边又坐着个吃相难看的黄毛丫头,闲得无聊,瞟见二人的连锁反应,心中窃笑,拿手肘捅了捅莫行尧,低低地道:“兄弟,你是故意的吧?”
莫行尧面含愠色,浮着显而易见的难堪:“你闭嘴!”
陆江引鲜少见到友人发怒,不由笑得更欢,手臂不小心碰了一下周方予的脑袋,周方予正赤手往嘴里塞小龙虾,被他一撞,差点咬断手指。
周方予勃然大怒,胡乱挥动着两只油爪:“陆江引,你别趁机吃我豆腐!”
陆江引张张嘴,然而被方苓抢了先:“要吃也是吃我和初戈的豆腐吧——”她夸张地比划着手指,“比我们矮那么多,小那么多。”
听得此言,男生们都会意地一笑,林初戈看着莫行尧唇边的那抹笑,心情很微妙,腹诽道,男人果然都一样。
周方予瞧见前一秒还在帮自己剥龙虾壳的周远宁也笑起来,重重地拍桌,掌风扫落纤薄的纸巾,她双眼瞪得圆而大,恶狠狠骂道:“矮你个头!小你个头!方苓你这头奶牛!”
方苓不怒不气,悠然道:“脾气真暴躁。”
周远宁擦了手,笑着揉揉妹妹的头,安抚道:“别生气,她说得没错,你还有机会。”
周方予撇着嘴一点点往哥哥怀里钻,把满手辣椒油坏心眼地擦在他衬衫上,委委屈屈地告状:“你不知道她下午说得有多难听,她说我——”
“你们女生也会聊这种话题?”陆江引无情地截断话锋。
方苓说:“只是我而已,放心,这世界上还是有你喜欢的纯真少女的。”
贺荣安真挚地表白:“我就喜欢你这种的。”
一顿饭吵闹地开场,吵闹地结束。周远宁带着妹妹先行回家,莫行尧和陆江引随后离去,贺荣安想送方苓回家,方苓拒绝了他的好意,挽着林初戈的手臂往她家走。
夜色苍茫,万家灯火通明,两人静静地走在幽寂小道上,林初戈穿的黑t恤几乎融进墨色的夜里,越发显得她肌肤白似凝脂。
方苓忽然问:“你喜欢莫行尧?”
“喜欢。”林初戈笑,心叹方苓火眼金睛,坦诚地道,“高一时就注意到他了。”
她无法将时间具体到哪一天,自己发现时,“喜欢他”已是既成事实。一旦注意,有限的视野里便总会发现他的身影。
方苓歪着头问:“为什么?”
“我也讲不出原因,回过神来就喜欢上了。”林初戈放缓步伐,“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说过的话也不超过十句,或许是因为他的长相是我喜欢的类型吧。”
“他长得是不错,也不像某些男生一样整天换女友。”方苓两手背在身后,踢踢踏踏地走着,“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否认,没想过你这么诚实。其实我挺怕你会因为阿姨而讨厌男人,成为不婚主义者。”
“不婚主义也没什么啊。”
“别人是别人,但我觉得你需要一种爱,这种爱我给不了,我也许会有一点嫉妒,但怎么说……我希望你能幸福。”方苓羞涩地捂住脸,“说得好俗,总之我会帮你的!”
林初戈说:“方苓,谢谢你。”
☆、第35章 前尘往事(3)
一开学,高三教务处就按照分班考的成绩重新分班,用分数筛选出所谓的佼佼者,集中分在特定的几个班级。有人笑,有人怨,人与人之间本就有着云泥之别。
林初戈与莫行尧分到二班,方苓同陆江引分在四班,而贺荣安发挥超常,和周远宁一个班,六班。
周一例行的集会上,全校学生整齐排在操场,每班两列,男女各一列,听老校长操着蹩脚的普通话演讲。
林初戈昏昏欲睡,短工还在继续,老板的妻子怀了孕,中年男人要照看妻子并未整天守在超市内,来打短工的都是些勤工俭学的学生,大学生,或者像她一样缺钱的高中生,谁有课便叫关系熟的人顶替一下。
昨晚回家并不算晚,但一夜没合眼,林雅季精力充沛得出奇,一炮未平,一炮又起,嗯嗯啊啊到凌晨才消停。
她笑了笑,这就是她的母亲。突兀的笑声惹得身旁人侧目,明晰的下颌线条叫她一惊,自己竟然和莫行尧站在一排,余光睃见他干净整洁的衣摆,她不禁后悔出门前没有用林雅季的化妆品遮遮黑眼圈。
她想,林雅季说得挺对,她整天就想着勾引人。
散了会,林初戈踱向教学楼,贺荣安和一个紫衣男生勾肩搭背拦住了她,问她方苓为什么没有来。
林初戈恹恹道:“她请了病假。”
贺荣安问:“她生病了?”
林初戈不愿多说,只道:“感冒。”
她肤白,黑眼圈格外醒目,紫衣男生不怀好意地一笑:“美女昨晚没睡好?”
林初戈看都不看他,径自上楼梯,踏上一级台阶,一只手似有若无地在她臀部摸了一下,热血涌上脑,她反手一巴掌甩过去,紫衣男不设防,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个女生打了一耳光。
紫衣男回过神就揪住她衣领,怒火中烧抡圆胳膊朝她砸来,下一瞬被贺荣安制住,嶙峋的拳头在她脸颊五公分的距离停下。
响彻屋顶的巴掌声使得无数人驻足,上了二楼的学生听见声响复又下楼,一楼的学生趴在楼梯扶手上盯着楼下对峙的三人,气氛一触即发。众人平日看惯了男生斗殴女生吵架,第一次见到女生对男生动手,新奇之际又很兴奋,心中滋生着些许期待。
“算了吧,是你不对在先。”一边是女朋友的闺蜜,一边是发小,贺荣安夹在两人中间,弱声劝道,“林初戈你打人也不对,给他说声‘对不起’吧。”
异样的目光将她包围,林初戈火气突增,讨厌被人观赏,仿佛她是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而那双深幽的凤目也在人群中,他也喜欢凑这种热闹。
老师闻讯赶来,驱散了好事的学生,把人群中心的三个人叫进办公室。
开学一周就闹出这档子事,二班乃至整个年级都知道了林初戈这号人物。
她无所谓,唯一愧疚的是连累了和自己形影不离的方苓,一同卷入不堪入耳的传言中。
校方通知了林雅季,回家又被她讥讽了一通。林初戈一个字也不辩解,气已消,只余下无尽的疲惫。
第二天傍晚,方苓来校得知了事情经过,二话不说拉着林初戈一同去篮球场。
篮球场四周的女生被方苓冷峻的神色所震慑,看见她们就自动让路。
方苓立在篮球场边中气十足地喊贺荣安的名字,生生中止了球赛,贺荣安擦着汗走来,正想问她什么事,人丛里忽而蹿出一个人,握住了林初戈的手。
男生道:“吾于昨日——”
“听不懂。”林初戈一面打断他的话,一面甩开他的手。
那男生还想说什么,方苓直接把林初戈护到身后,说:“陈之兆,我说过初戈有喜欢的人了,你还是把情书烧掉吧。”
陆江引和莫行尧走过来时,就听见陈之兆问方苓:“林初戈喜欢谁?”
方苓说:“关你屁事,不是你就行了。”
陆江引斜了莫行尧一眼,心想,生活处处有好戏。
人是群居动物,天生害怕寂寞,爱扎堆,唯一爱好是观看免费的八点档。篮球场聚集了百来人,还有学生往这边赶,方苓决定速战速决。
她扭头对贺荣安说:“鉴于你朋友对初戈动手动脚,我现在看见三条腿的生物就觉得恶心——我的意思是,分手,我和你相处不下去。”
语毕,方苓就决绝远去。
林初戈疾步跟上她,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方苓朗声道:“如果陆江引摸我屁股,你会迁怒莫行尧吗?”
“……陆江引应该不会做那种事吧。”林初戈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不妥,“你当众甩了贺荣安,一定伤了他的自尊心。”
方苓捏了捏耳垂,满不在意地说:“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做。”
两人回到各自的班级,方苓在椅上坐下,打开习题集,只做了一道,课桌就被人敲了敲。
抬头便跌进一双清湛如水的桃花眼中,方苓戒备地盯着他:“你有什么事?”
陆江引说:“我不会摸你屁股,别做这种假设,听着怪别扭的。”
“……你听到了?”
陆江引粲然一笑,齐整白牙在眼前一闪:“不止我,行尧也听见了。”
方苓思量着以林初戈被动的性格绝不会主动坦露心迹,莫行尧知道了也没什么,不喜欢早点说清,喜欢也许能推动他们的关系。这么一想,她就放下心来。
日子一天天地过,月考后,班主任按照排名换了座位。整理好课本,林初戈打算去洗手,蓦然惊觉后座坐着莫行尧。
她虽喜欢莫行尧,但也只限于喜欢而已,从未留意他的成绩,不知他的喜好,甚至不曾看过他打篮球。时间就是金钱,她太需要金钱,以致于情情爱爱都显得不重要,给他写五百字情书不如省下时间写一篇英语作文。
她踌躇一会,还是开了口:“你怎么会考得比我还差?”
莫行尧想,第五名也不算特别差吧,虽然较之以前是差了点。
他合上课本,站起身俯视她,神态自若:“因为知道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太高兴了。”
他原以为她会问自己喜欢的人是谁,那么他就可以顺着话头告诉她,他喜欢她。
只是,林初戈什么也没问,不声不响出了教室。
下了晚自习,回去的路上,他把这件事完完整整地告诉陆江引,陆江引笑了一路,笑够了,高深莫测地说:“女生就是这样。你没发现同一句话不同的女生能解读出不同的意思吗?”
他从黑色单肩包里拿出一本书,献宝似的递到莫行尧面前:“看在我们俩这么铁的关系上,免费送给你。”
艳俗的桃红封面上印着八个大字——“怎样征服美丽少女”。
莫行尧道谢,然后委婉拒绝。
走过一家超市,玻璃门内映出一个熟悉的身影,莫行尧推开门,迈腿进去。
“我去买瓶水。”
店内,一个三十来岁贼眉鼠眼的男人在货架栏上挑挑拣拣犹豫不决,拿起中等价位的安全套又放下,他身后排队的人不耐烦地催促,男人啧了一声,拿起一盒双一安全套扔到林初戈面前。
林初戈说:“三块五。”
男人仔细瞧她几眼,食指点了点红色包装盒,两片厚嘴唇往前拱:“小妹妹,你会用这个吗?”
林初戈往后移步,重复道:“三块五。”
男人吸溜着嘴,右手肘撑在柜台上,嘿嘿笑道:“不会?嗯?不会哥哥教你。”
“结账。”一道略微沙哑的声音响起。
视线从矿泉水瓶身顺着瘦长的手臂向上移,白衬衫领口的扣子被解开,精致锁骨现于眼前,再往上,是男人特有而性感的标志,喉结。仿佛有只手掐住了后颈,林初戈的头僵硬得抬不起,垂不下。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男人觉得胃口道尽,安全套也不要了,挤出人群赴约会度*。
女生的脸被柔滑似缎的黑发遮掩,唇被牙齿咬得充血,殷红欲燃,莫行尧拿起那盒安全套放到货架栏上,说:“做不来就不要勉强自己。”
林初戈微恼:“关你什么事。”
他不缺钱,可她缺,言语刁难也好过脱得赤条条让老男人糟蹋。
莫行尧结了账,一边扭开瓶盖将矿泉水递给她,一边问:“你什么时候下班?”
林初戈愣住了。
那晚是莫行尧送林初戈回去,而陆江引,捧着恋爱教学宝典孤零零地回了家。
夏过秋至,两人的关系进展分外缓慢,陆江引愁得差点白了少年头,表示愿意贡献珍藏多年的书籍,只求好友成功抱得美人归。
莫行尧说谢谢,不用,慢慢来。
托赖于前后座的地理优势,林初戈有时也会和他说上几句话,只是一旦有人向他请教习题,她便立刻缩回座位。
林初戈自然不知晓莫行尧的想法,他性情沉静,但并非不近人情,从不驳人面子,每次听他低声教别的女生解题,就有根细针止不住地扎着她的心脏。
这天晚上也是如此,一个女生走,又一个女生来。她想,自己好像一瓶碳酸饮料,动一下,心里就咕噜咕噜冒着酸气泡。
做了一张模拟试卷,小腹突然抽痛起来,像被绞肉机乱绞了一阵,她额前直冒冷汗,趴在桌上撑到晚自习结束,捂着腹部起身,椅上淡粉色的印记赫然入目,她羞得慌忙坐下。
冷风掠耳,一件黑色外套从后飞来擦过她脸颊稳稳落在课桌上,她握着外套的衣角,羞耻而感激地看向后座的男生。
“不需要就扔掉。”他朝后门走去。
她需要,但她没有穿,毕竟如果被老师看见,他也会受牵连。
幸好夜色浓如墨,路灯形同摆设,一路上无人用异样的目光看她。
回到家,客厅里摆着一张崭新的麻将桌,林雅季与她的“同事”边嗑瓜子,边搓着麻将。林初戈习以为常,上楼洗弄脏的衣服。
洗完衣服,她打开台灯,坐在书桌前埋头做试卷。
噼里啪啦的麻将声好容易才消停,床板摇曳碰撞的咯吱声又唱起来,她放下笔,安静地坐着,除了呼吸什么都不做,脑中什么都不想。
待那淫-声-浪-语终于停下,林初戈推开卧室的门,在林雅季的房门口停下。
门未关上,双人床上躺着一个男人,而她的母亲正在穿衣服。
“这是你女儿?”床上的男人裹着一条被单,昏黄的灯光打在他肥硕的圆脑袋上,仿佛猪妖下凡,浑浊的眼球闪烁着诡异的光亮。
林雅季鼻子里嗯了声,面向林初戈道:“你找我要钱?”
林初戈笑:“不是,你赚点钱也不容易,还是留着治病吧。”
林雅季穿好衣服,坐在床沿边剔牙:“红口白牙咒你妈,学校的老师就是这么教你的?”
林初戈说:“是我不对,不该当着你男人的面说你有病,没有给你留点面子。”
床上的男人似是并不关心林雅季生的什么病,穿裤下床,一面摘下脖子上的金项链,一面从裤袋里摸出一把钞票,赤着脚向林初戈走来。
“来来,别跟你妈吵架了,项链当作见面礼,这点零花钱拿去用。不够再问叔叔要。”
男人伸出浑圆肥厚的膀子想揉她头发,随着他的动作带起一阵腻滞的腥风,闻之欲呕。
林初戈避开伸到眼前的手,冷冷地笑:“我不是妓-女。我年龄是不大,但有脑子,你总不会是看在你相好的面子上才送我东西吧?”
意思被挑明,那男人摸摸下巴,转头望向老相好。
林雅季听到“妓-女”二字,呸地吐掉嘴中的牙签,晃悠悠地踱来:“我家大小姐清高得要命,你想结交的那个汽车老板刘震亮,送她一套洋房要收她做干女儿,她正眼都不瞧他,就你这点东西也想收买她?做梦!”
仿佛害怕男人生气,林雅季又捏着嗓子嗔了句“待会再跟你算账”,男人很是受用,搓着手掌笑了两声。
转过身,林雅季脸一沉,拽着林初戈下楼,鲜红指甲狠命掐着女儿柔嫩的手腕,她又觉泄愤又觉嫉恨。
到了一楼,林雅季详视着年轻女生,笑道:“妓-女?林小姐认为有个*的妈很丢脸?你那么有能耐就别吃我的住我的。”
林初戈眼光轻蔑,揉着手腕回视母亲:“吃你的住你的?这房子是徐永南的,不是你的。”一眨眼,她就笑意盈盈,“妈,你还记得上一次给我钱是多久之前的事吗?”
林雅季歪了歪嘴角:“听听,林小姐多么可怜,有人生没人养。”
“你更可怜。你爱的人不爱你,爱你的人不愿娶你,你活了大半辈子,自诩裙下之臣无数,却连个名分都没有,是个男人都是你的顾客,你的上帝,你不仅可怜还可笑。”
话音方落,林雅季的巴掌也落了下来,林初戈闪躲不及,白皙的面孔上登时浮现五根手指印。
这一耳光耗尽了痼疾身躯所有的力气,林雅季扶着楼梯的雕花栏杆,一双眼睁得满是血丝,喘了好一会,尖着嗓子吼道:“滚!给我滚!”
她踢打着将林初戈往外推,林初戈双手护着脸,被母亲推出了家门。
云月依依,夜色冥冥,还是这条路,心情却与归家时截然不同。
秋夜风大,林初戈抱着胳膊慢慢地走着,不能去打搅方苓,又没钱住旅馆,能去的只剩打工的地方。
想来也是自作自受,她若像往常一样忍耐,现在应该躺在床上而不是在夜风中行走。
远远看见一个身躯颀长而单薄的男生立在超市前,她步到他面前,哑声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想看看你今晚——”视线划过她红肿的右脸,遽然顿住,他眼神一点一点变凉,“怎么回事?”
她逐一回答:“我今晚不上班。我妈打的。”
想触碰她的脸又怕唐突了她,右手松开再握紧,他沉声问:“你们吵架了?”
林初戈牛头不对马嘴地问了句:“你能收留我一晚么?”缓了几秒,她说,“我暂时没钱付房租,先欠着,或者你借钱我,我住旅馆。”
莫行尧听了前一句话,后一句就没听进去,怔然道:“你没有防范意识?”
“你父母不在家?”
他垂下眼睫:“离婚了。”
她没有打探别人*的爱好,也不觉得父母离婚的孩子不健全或需要被特别对待,一拍两散总好过貌合神离,而他,未必需要别人廉价的同情。
“我不会对你做什么。”她笑,模样狼狈,眼却亮如星,“开个玩笑,你借我一点钱行不行?”
“要钱干什么?”
“去旅馆。”
他正色道:“不行,旅馆人多又杂,不安全,还是去我家吧。”
“……嗯。”
她摸了摸脸,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他手指颤了一下,克制着自己,低声问:“能不能告诉我你母亲打你的原因?”
她缄口,实情难以启齿。
回应他的只有风声,些微失落浮上来,他自嘲一笑:“抱歉,问你的私事。”
林初戈轻而慢地摇头,明亮秀长的眼氤氲着薄薄的泪意:“我说了很难听的话,她才动手的。她恨我的生父,也恨我,她知道自己怀孕了,做过药流,但我命硬,没流掉,不得已生下了我。那个年代的人淳朴也封建,她未婚生子受尽旁人的白眼,大学没能毕业,她恨我也能理解……”
他不语。
她想,她的初恋没有开场就要落幕了。
林初戈嘴角上扬,索性承认道:“我妈是那种职业,我是她跟的第一个男人的种,他们说的没错,我是妓-女的女儿。”
“那又怎么样,”他忽然握住她冰凉的指尖,“我还是喜欢你。”
☆、第36章 前尘往事(4)
落叶纷纷的秋季,莫行尧和林初戈在一起了。
得知此事,众人的反应各异,方苓高举着厚墩墩的英语词典说“惹初戈生气我就揍你”,周方予冷声告诫“早恋要不得”,陆江引高兴得想放炮。
莫行尧付之一笑,在课桌底下偷偷牵林初戈的手,问她下自习后去哪吃夜宵。她钟爱甜食,恨不得整日泡在糖罐蜜缸里,定中附近的旧巷里有家店卖酒酿,他每日来校前必会买一碗酒酿,已成习惯。
高三课业繁重,假期少,学校又禁止早恋,发现一点苗头就要写检讨请家长,闹得人心惶惶,拆散了不少对小情侣。方苓和陆江引很识趣,从不打搅他们,甚至帮他们打掩护,林初戈不胜感激,但除了几句谢谢,也不知该如何回报两位朋友。
好不容易盼来寒假,两人自然抓紧每分每秒黏在一起,如胶似漆蜜里调油,脑中想的尽是去哪吃去哪玩,俨然忘记高考为何物。所有的甜品店他们都去过,所有情侣能做的事他们都做过。
假期最后一天,二人一同去了电影院。银幕上播放的是一部煽情至极的爱情文艺片,林初戈看得直打哈欠,斜眼看莫行尧,他闭着眼静靠在椅背上。
她失笑,直勾勾盯着他,比起乏味矫情的电影,他更赏心悦目。他面色随着屏幕的光变换,时而亮,时而暗,她受了蛊惑般缓缓靠近他,那精雕细琢的薄嘴唇近在咫尺,她却没有勇气吻上去,亲了亲他的脸颊。
后脑勺忽然被一只手掌扣住,他睁眼,笑得狡黠,却一语不发,灼灼地凝视她。
她双腮似揉上两抹彤云,赧然地低头,不胜娇羞,他手徐徐往下触到她颈项,指尖下的肌肤如琼脂般光润细滑,仿佛会在他手中融化。
他侧过头吻她,咽下她的轻喘声,清新干净的气息盈满她口中,幽冥的电影院里阒寂得像是只有他和她。
回家的路上,莫行尧告诉她,他可能要出国。
在此之前,陆江引也曾说过,莫行尧的父母早年离婚,很少和他见面,他祖父常年居住在国外,年事已高,早早就替宝贝孙子铺好通往锦绣前程的大道。
陆江引好心知会她,林初戈却以为他是让她做好心理准备的意思,因此丝毫不惊讶,淡声说:“你去吧。”
寒风拂面,细雪翻飞,莫行尧撑开雨伞,边将她紧紧搂进怀中,边说:“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去。”
“一起去?”她笑了,“我妈即使有钱也不会拿出来供我出国。”
“你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出国手续都交给我处理。”他字斟句酌地道,“我知道你不想用我的钱,就当是借。”
“你说错了,不是你的钱,是你祖父的钱,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你祖父的庇荫,你养活你自己都难,更不用说养累赘一样的我。”
如此伤害男性自尊心的话却并未惹怒他,他依旧将她护在胸膛,冒着风雪前行,飕飕的风声里她听见他说:“初戈,我们不要为这种事吵架,你多考虑几天行吗?”
她默然,一谈到钱,言辞就变得极其尖锐,当真是缺什么就对什么敏感。
把她送到家门前,他说了句“我回去了”,正想转身,被她喊住。
“之前借我的衣服还没有还给你,我去拿,你等一下。”
他点头,说好。
林初戈开门进去,客厅弥漫着一股腥气,垃圾桶里有个用过的安全套,放在沙发上的黑色毛衣糊了一团粘腻透明的东西,桌上的课本封面也溅了几滴浑浊的液体,足以彰显他们有多么饥渴难耐急不可待。
滔滔的怒气漫上心肺,林初戈浑身直颤,抓起衣服扔向楼梯口的衣衫不整的男女,锐声道:“你们真恶心。”
男人摸了摸鼻子,对林雅季说:“我走了,这次记在账上。”
林雅季淡淡地嗯了一声,男人斜溜了林初戈两眼,健步如飞出了屋。
林雅季趿着拖鞋走到那件毛衣前,用鞋尖拨开蜷成一团的衣服,看清再熟悉不过的液体后,晃晃悠悠走向林初戈。
“我们真恶心?”她阴阳怪气地重复,目光划过女生日益丰满的胸脯时一滞,唇边浮起了一缕讥笑,“你既然知道这是什么,还涎着脸说我恶心?”
林初戈心里一沉,面上的热度迅速消退,一张脸血色尽失。
林雅季不过是试探她,见她变了脸色,心头立时蹿火,锋利的指甲深深陷进掌心。
来家里的男人个个都会在她面前称赞她有个绝色的女儿,重金想买她一夜,出的钱比自己风头最盛的时期还要多,现在的自己更是可望不可即。她年轻貌美,而她却皱纹横生;无数男人追捧她,她却被人嫌弃遭人唾骂。
是她,都是因为她,人生才会变成这样,自己才会落得这种惨境。
心里多年怨气筑成的铜墙铁壁终于裂开一道缝,林雅季桀桀怪笑两声,讥刺道:“我还没死呢,你就上赶着继承我的衣钵?你才几岁就在外面乱来?滥污货!下贱胚!”
大门关得不严实,冷风从门缝吹进来,林初戈止不住地哆嗦,想反驳母亲又无从开口。她喜欢他,想着不能做最后一个,能做第一个也是好的。此时被母亲用这般的口吻指责,仿佛她的存在就是万恶之源,就是腌臜卑污的代表。
“我和你不一样,”好似被传染般,她声线也变得微抖,“我喜欢他,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没有利益纠葛。”
“喜欢个屁!说你天生放荡下贱你还不承认,不仅贱,还蠢得无可救药。男人为了哄你上床什么谎话说不出来?你自欺欺人地以为你们之间有感情,以为他把你放在心尖怜爱,没准他暗地里笑你又傻又好骗!做了免费鸡都不知道。”
母亲完全不了解他就信口侮辱他,像被无形的力量推了一把,她跌跌撞撞地退了几步,尾椎冷不防撞上尖利的桌角,一阵阵痛意席卷全身,似是要将她淹没,四肢百骸冷如冰。
林雅季居高临下地看着林初戈,眼神怜悯而怨恨,透过她姣好的脸寻找另一个人的影子。许是年轻时愚蠢的自己,许是那个男人。
鞋跟一下一下敲击地板,清脆的声响在厅内回荡,林雅季在她面前站定,抬高女儿的下巴,笑道:“代代都赶着*。你想尝尝男人的滋味,可以找我呀,大把男人供你挑,还有零花钱赚。之前送你金项链的那个,出手阔绰得很,你陪他一夜可比陪你那小男友谈情说爱划算得多。”
腕子突然被铁钳似的手擎住,强硬地逼迫她松开女生尖细的下颌,林雅季抬眸,眼前已多了一个男生。
莫行尧凛凛地俯视着她,将林初戈拉到身后,她望着他消瘦挺拔的背影哽咽道:“你进来干嘛……”
他不答,固执而坚定地挡在她身前,像一棵劲拔的青松为她遮雨挡风,尽他所能。
林雅季睨了他一眼,嘴角高高吊起:“你爸是不是叫莫启文?你和他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未待他回答,她又斜了林初戈一眼,“不错,有点手段,钓到莫家的男人,我还以为你真蠢到谈情不谈钱。”
莫行尧脸色不变,林初戈却慌得话都说不清,舌头打了结似的,磕巴道:“你、你怎么……”
向来一副铁面观音模样的她也会紧张,林雅季被她滑稽的模样逗笑了,一手支着沙发扶手,一手叉腰,边笑边咳,好半天才说:“我还知道方苓的小男友叫贺荣安呢,他爸爸也很大方。”
这个“也”字直往心底钻,林初戈面容煞白,愤怒令她丢掉了道德伦理,这一刻她恨不得林雅季去死。可她若真死了,她就会开心吗?怀胎十月生下她的人把她当作仇人对待,她恨母亲,也怜惜母亲,血缘的悲哀。
林雅季忽而上前,柔缓地抚摸着她的后背,只摸了一下,就被莫行尧再次拦住。
“虽然我姘头遍地,但放心,我没上过他爸的床。”林雅季笑着晃动酸麻的手臂,移步上楼,“刚才太卖力,有点困了,茶几下的柜子里还有一盒安全套,你们想用就用,声音别叫得太大吵到我睡觉就行。”
她一走,林初戈就镇定下来,速即恢复常态,用手背擦了擦泪迹,去卧室找他的外套。找到外套,她把薄薄的衣服抱在怀里下楼梯,台阶不过二十级,她却走得额外慢,祈求时间永远停滞,祈求分别永远不要到来。
林初戈拖着两条腿来到他跟前,一面把衣服递给他,一面说:“关于和你一起出国的事,我想不用考虑了,我不去。”
她语气冷得瘆人,他握紧了掌心的布料,眉眼间沾上一分愠色,嗓音却低柔:“为什么?你害怕我会因为你的母亲而不喜欢你?”
她扬扬唇,心想,他真是狭隘且罗曼蒂克,不清清楚楚地告诉他,他永远不知她的难处。
林初戈步至大门前握住镀银缀花门把手,回头看他一眼,莫行尧会意,跟着她出去。
铅灰的天空还在下雪,飘飘洒洒,漫天的雪为世间万物点上一笔浓稠的白,几片雪花落在他衣襟上,渐渐消融淹出一片水渍。
“我的家庭你也看到了,我妈就是轻信男人的甜言蜜语落得个风尘女的下场,我必须为我自己考虑。”她替他拭去衣服上的雪水,直直地看住他,“你那点感情能撑几年?如果你觉得厌倦了,断了我的接济怎么办?人生地不熟我又要对谁哭去?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当惯了米虫等同于砍断了手脚,只能去烦你、求你给钱我,去卖,或者等死。”
“你不相信我?”他神情颓然,近乎哀求道,“初戈,你再考虑一下行不行?”
她冷然道:“考虑的时间再长我也不会改变主意,我不敢拿我的一生去赌。”
她并没有那么勇敢无谓,会为了爱孤注一掷,她必须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无论这条路是曲折还是陡峭是孤寂还是热闹,她都不会后悔。
从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现在并无两样,大多数人的婚姻都是建立在相亲上,从年少一起携手共老的情侣又有几对,更何况是这样的她与他。“门当户对”这四个字有如五指山压得她无法翻身,喜欢又怎样,伤心又怎样,时间这剂良药总会抚平过往的一切。权当美梦一场。
莫行尧握了握手掌,忽地笑起来:“那我也不去了,我们——”
“只不过是在区区几千人中遇见了我就以为找到了真爱,甚至为这所谓的真爱而放弃规划已久的大好前途,莫行尧,你不觉得你浅薄得可笑吗?”她急忙打断他的话,仿佛他再多说一个字,她就会改变主意没皮没脸地纠缠他。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忍着泪意,继续道:“你的未来无限光明,有我,是锦上添花,无我,也不影响全局。我担不起祸害你的罪名,你的人生轨迹不能因为我而出现任何的偏差。桥归桥,路归路,长痛不如短痛,分手吧。”
寥戾的冬风似一把钝刀,在脸颊上打磨得愈来愈锐利,风越发地猛,裸-露的皮肤像是要剥落般地痛。
她用最刻薄决绝的话践踏了他一颗真心冻结他一腔热血,他毫无底线地退让,态度低微得他自己都惊讶,她却将两人的关系推向悬崖。
用力地攥住她肩膀,他手指的关节白中隐隐泛青,眼底空凉凉的,内心仍在挣扎。她只觉被旧式刑具锁住了琵琶骨,钻心刺骨的痛感潮涌而来,她不敢眨眼,害怕一眨泪水就会流下。
一片雪飘落在她头顶,他终是松开了手,做出了决定。雪融化,他吻了吻她,莹亮的泪珠自她眼睑滑至下巴,垂直滴落在泥泞的地面。
他说:“初戈,如你所愿,我要放弃你了。”
☆、第37章 有女同行(1)
清晨,天光熹微,厚重的窗帘被打开,一线暖黄的光透过雾气濛濛的玻璃窗照在床中男人的侧脸上,为他隽逸的眉眼氤氲些许柔和,日光似一只手替他抚平眉心褶皱。
莫行尧睁开眼,支起手臂托着腮,半伏半靠着雪白枕头,睡眼朦胧地朝立在床边的女人一瞥,瞥见她细伶伶的小腿,精神为之一振,双掌撑着床一骨碌坐起来。
“林总监,”他歪斜地坐着,“放年假了,今天不上班。”
林初戈抱着胳膊,视线自他高挺的鼻梁滑下停在他赤-裸的胸膛,眼中遮掩不了的是欣赏是得意,却冷着脸端出个道姑模样,语气平平:“你想睡到日上三竿?”
莫行尧捞起床头柜上的手机一看,八点不到,要笑不笑地道:“昨晚太辛苦,我能再睡一会吗?”
她批评道:“没正经。”
他认命地扔了手机,掀开被子下床,穿上裤子,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衬衫穿上。
林初戈边叠被边笑,极少这么开心过。
“笑什么?”他问。
“高兴啊,”她说,“现在想想,方苓某次醉酒时说的一句话挺对的,我喜欢你,而你也喜欢我,哪怕过了十年也不变,的确是一个奇迹。”
昔日追求她母亲的男人都像夏天的雨,来时声势浩大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见证他炽热如火的爱意,不知不觉间便风干蒸发,寻不到他的踪迹。但她的男人不一样,他是照亮月的日,是供鸟停歇的树,冬去春来白驹过隙他依旧等在那里。
莫行尧看她一眼,幽幽道:“你真以为我只是玩玩?我如果不爱你,会给你洗衣做饭供你使唤?”
林初戈一窒,片刻后说:“大四那会,方苓的一个同学追求她,她嫌食堂人多菜难吃,那个男生就去她喜欢的饭店打包带给她,每日三餐风雨无阻,方苓随口一句想吃僻巷小店做的狮子头,他就顶着大雪去买。我和方予都被他打动了,对方苓说不答应他一定会折寿。”
他有点吃味:“打动?你很羡慕?我在下雪天也帮你买过酒酿,你忘了?”
“没有,我知道你很好。”她笑笑,透着一丝落寞,“你别看方苓平时爱说荤话,她其实很保守。交往一周,那渣男提上床,方苓不同意,他就想强来,在我、方苓和一对情侣合租的房子里,不过没有得逞。”
他揽住她的腰,下颌抵在她肩头,温声道:“从方苓的性格来推断,那个男人的下场很惨吧。”
“你猜错了,他没成功报警找不到罪名,说性骚扰也没人信,还反过来揣测方苓欲迎还拒。方苓以为那男人是真心喜欢她,但渣男当着那对情侣的面说:‘我追你断断续续花了将近一万块,就是嫖天上人间的小姐也没这么贵吧?’方苓那天发工资,包里恰好有一万,就全部拿出来扔给了他。”
莫行尧听到这儿虽有些恼怒,却不是因为方苓的遭遇,门铃响起,他开了口:“说到底,你还是不信任我。”
林初戈逃避回答似的走出卧室,奔向玄关。
她披着莫行尧的黑色风衣,里面穿一件白色薄纱睡裙,像静置许久的米粥上凝结的薄膜,布料接近透明,睡裙下两条修长的腿若隐若现。
门外的周方予握着行李箱的拉杆,正要甜腻腻地喊一声“初戈姐”,看清她的打扮立时改口啐道:“骚气冲天!”又问,“什么牌子,我也去买一件。”
“买来勾引周远宁?”林初戈指了指她的行李箱,“别告诉我你离家出走了。”
周方予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又不是叛逆的女高中生,离什么家,出什么走,是旅游,请美丽的初戈姐陪我去旅游。”
林初戈笑着转身,猜测随心所欲的周小姐又是因为她的好哥哥而闹脾气。
周方予亦步亦趋地进屋,把行李箱的拉杆一扔,脱掉了褐色皮靴,扑倒在灰色沙发上,舒服地打起滚来。
滚了几圈,头顶忽然响起一道声音:“周远宁知道你来我家吗?”
好似青天白日撞见鬼,周方予吓得一哆嗦,循声望去乍见一个男人站在沙发前,结结巴巴道:“莫、莫行尧?”缓过气,她犹疑地问,“你怎么在这里?等等,这是林初戈的家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家?”
莫行尧一笑,笑容极快极淡,如风过转瞬无痕:“这里就是我家,周主编执意要在我家住下,那我只好打电话给你的监护人,让他来把你领回去。”
“别说那么讨嫌的话。”林初戈从卧室出来,白色睡裙换成低领毛衣和蓝色牛仔裤,温雅居家,莹白的颈项缀着三两点粉色夹着淡紫的暧昧痕迹,似薄荷花的淡紫,自纤细的颈边延绵开到精致的锁骨。
周方予看得面红耳赤,胡乱穿上鞋子噔噔噔跑到林初戈跟前,强作老练道:“昨夜成功上垒?你穿那件睡裙真的很漂亮,我要是男人我也把持不住。”
“……是吗。”那件睡裙是完事之后才穿的,林初戈想说又忍住,捂着脖子后悔刚才换衣服时没照照镜子。
昨夜他不像前几次那样粗鲁,她也不再泼妇般地叫骂,是文字的短板,再细致描述也道不清那一刻的温存,复述不出他的体贴,重现不了那一幕幕缱绻交缠的画面。
她羞赧地斜一眼周方予,侧头看向莫行尧,后者则一脸不耐烦,厉声道:“周方予,你可以去你堂姐家,也可以去酒店,为什么非要来我家?”
他的耐心全用在林初戈身上,对旁人自然没有好脸色,更何况是打搅二人世界的电灯泡。
“我们约好出国玩几天。”周方予向林初戈使了个眼色,“初戈姐,对吧?”
林初戈还未点头,莫行尧就沉着脸拉着她进了卧室。
微风拂动水蓝色窗帘,涟漪荡漾,窗缝筛进几道金色的日光,斜落在她脚边。她周身被黑色的阴影笼罩,莫行尧以手臂为栅栏,将她禁锢在这寸土之间。
身后是墙,身前是他似墙壁般硬实的胸膛,她牵起唇角:“方予又不是男人,你还吃她的醋?”
“我们从来没有一起旅游过。”他语气平淡,听不出心情是好是坏。
“我们有的是机会,方予她……她受了情伤,旅游散心。”
她晶亮的眼若盈着雪水,清泠泠的声音似钟磬,执拗坚决。莫行尧松了手,谁都无法动摇她的决定,他明知道,明明比谁都清楚她的性子,却不可避免地失望。
“我回去了,”他笑,“玩得开心。”
他利索地穿上大衣,拉门迈步不见一丝迟疑,心知她不会挽留。
卧室的门将开未开,两人的对话泄露了一大半,袅袅钻入周方予的耳,她笑嘻嘻地拿他的话堵他:“回什么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吗?”
莫行尧面色阴冷,恍若未闻,疾步出了公寓,周方予再粗神经也觉出他心情不愉,讪讪地看着随后出来的林初戈。
林初戈换了件高领毛衣,问她去哪,周方予说:“你有意大利的签证,我们就去那吧。”
周方予喜爱游山玩水,动不动就往国外跑,各国签证申请的都是多次往返。林初戈无异议,周方予觑着她怏怏的神情,想问她和莫行尧的事又没胆问。
待她收拾好行李,两人一同乘车去机场。
捏着机票过了安检,登机前,周方予突然说:“把你的手机借我一下。”
林初戈狐疑地盯着她,掏出手机放在她掌心上,周方予接过手机,葱白细指飞快地跃动,鲜红长指甲把手机屏幕戳得嗒嗒直响。
“我给莫行尧发了一条短信。”周方予边将手机还给她,边笑着说,笑容狡狯却*。
林初戈一惊,忙点开信箱,翻到最近发的一则短信——“亲爱的,别生气,等我回来补偿你。”末尾一连几个眨眼的表情。
她又羞又怒,手指在屏幕上抓了抓:“周方予——”
周方予拖着笨重的行李箱一溜烟跑远。
☆、第38章 有女同行(2)
坐上飞机,周方予抱怨经济舱不如头等舱舒适,从腿都无法伸直说到飞机餐难吃,林初戈耐着性子听她演讲,未发一言。
周方予越说越兴奋,颇有说到下飞机的架势,林初戈只好出言打断她:“你哥又勾搭上谁家的姑娘?”
周方予脸色瞬时冷了下来,挑唇一笑道:“那匹种马换女人比吃饭还频繁,我哪知道他这次和谁在一起了。”
林初戈回忆了一会,笑说:“你哥的历任女友类型挺杂的,似乎不挑剔高矮胖瘦,只要长相不太差就行。”
她帮腔,也没有骂周远宁,周方予心里却不舒服得紧,平日自己用各种难听的话在心里骂周远宁,丝毫不心疼,但又矛盾地希望人人都称赞他,不说他一句坏话。
“不聊他。”周方予有一下没一下敲着座椅扶手,“聊聊你和莫行尧吧。”
林初戈记着方才的事,心里七上八下忖度着莫行尧看到那条短信会是何种反应,兴趣缺缺:“没什么好聊的。”
她不愿分享私事,周方予识相地转移话题,聊起一位三十岁阔太找鸭被六十岁丈夫抓个正着,说了半截,又倏然讲起某位老板夜御数女玩进医院半身不遂。
周方予说话有添油加醋自由发挥的毛病,林初戈当她讲故事,听得津津有味。
傍晚时分,飞机平稳降落。下了飞机,林初戈便掏出手机,无新短信提示,意料之中。
她不擅长说甜言蜜语,更没有叫过他“亲爱的”,在一起时,大多时候都是你来你去,连名字都很少叫,他也许猜出是周方予的恶作剧,才没有回复。
林初戈松口气,心情无端低落下来,仿佛有根无形的锁链交错地束缚着她。他若回复,她一样会东想西想,无时无刻不揣度他的想法,担心他不高兴——可知道他心情本就不快,她还是撂下他和周方予出国,她自己也不懂自己。
抵达周方予男友帮她们订的酒店,用意语报出预订人姓名后,前台小姐笑容可掬递给她们两张房卡。
林初戈笑着打趣:“你那个混血小男友还怕我占你便宜?”
乘车来酒店的路上,周方予炫耀般地拿出手机,手指痉挛似的在屏幕上滑来滑去,一张照片还未看清,就滑到另一张照片,林初戈被她搅得心烦意乱,猛地抢过手机方才见到周大小姐第一位男友的尊容。
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似圣诞树,视线下移,则是东方人的黑眉黑眼,高鼻深目。她另一位好友谢慕苏有六年的模特经验,而周方予是时尚杂志《花间集》的主编,因此她对时尚圈或多或少有点了解,认出相片中的男人是位混血男模,母亲是岱城人士,这位年轻模特前一阵子从国外回到母亲的家乡,名气虽小捞金不少。
林初戈评价道:“长相还行,头发很碍眼。方苓知道你交了个男友吗?”
周方予刮了刮房卡,粗着嗓子道:“告诉她,她一定会说‘娘炮男,白斩鸡,我讨厌皮肤比我白的男人’,太扫兴了。”
“你拿周远宁的钱养小白脸,周远宁什么反应?”
指甲缝里积满了金粉,周方予垂眸弹香烟般弹了一下手指:“他忙着和他的女人卿卿我我,没反应,有时候真想拿刀阉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