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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贪欢》 · 酒女贞子 ·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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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小碎碎)为您整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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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贪欢

作者:酒女贞子

简介:

对于林初戈来说,莫行尧是她的唯一;对于莫行尧来说,林初戈是他的全部。

在我眼里,天下女子可分两大类,一是“你”,一是“非你”。一切的女子,不管村俏老少,对于我都失掉了意义,她们唯一的特征就在于“不是你”这一点,此外我看不出她们有什么分别。——梁遇春《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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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故人重逢(1)

上班途中下起了雨,林初戈开车抵达公司时,雨势未减,反而越下越大。

雨水噼里啪啦打在头顶的伞上,像年关时的炮竹声,凉丝丝的微风拂过脸颊,已有秋意,她将垂落的发丝别在耳后,进了卓信的写字楼。

台阶上正有人在收伞,她闪躲不及,被甩了一胳膊的雨水。

那实习生看清是她,手足无措地站了会,见林初戈低头在包中翻找纸巾,才后知后觉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纸巾,想递给她又不知为何犹豫不决。

待她擦干衣服上的水渍后,年轻男生讷讷道:“林、林总监,对不起。”

林初戈摇摇头:“没关系。”

她拿起雨伞朝电梯走去,电梯内站满了人,嗡嗡晃动着向上升。

有个脑满肠肥的秃瓢男不时向自己这边挤,费力地挪动着笨重的身躯,口中也没闲着:“听说新总经理今天走马上任,林总监能透露点内-幕消息么?”

男人毛毵毵的手臂上沁着一层黏腻的液体,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林初戈蹙了蹙眉,把手提袋和雨伞隔在两人中间。

“公关部又不是情报局,有什么内-幕可透露的。”

卓信的老总前一阵子被调离,这新总经理上任的口风不知吹了多少天,直至今日也没见谁来接下烂摊子。

男人没再发话,人群中安静片刻,一道尖锐而陌生的女声响起:“陆总没告诉你么?”

林初戈盯着不断跳跃的红色字体,闻言一笑:“没有。”

电梯门叮地打开,立锥之地中的人即刻少了一大半。

她呼出一口浊气,往角落挪了点。

这栋写字楼建于七年前,地下地上共二十五层,在摩天大厦如云的经济都会岱城中,并不算起眼。林初戈的办公室在十五层,等待了数秒,眼前的门再次打开,她迈腿走了出去。

进了办公室,黑桃木桌上堆满如山的文件,她在舒适宽大的转椅坐下,拾起一份项目部传真过来的企划方案表,只看了一行字,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铃声大作。

助理尽职尽责地通知:“总监,新任总经理已到公司楼下。”

林初戈说:“我知道了。”

她并不关心未来的老总是何人,但人在江湖混,表面功夫还是得做做。

她乘电梯下楼,卓信的员工都伫立在大堂两旁,生生为即将到来的总经理劈出一条人路,模样滑稽得一如古时皇帝出巡。

林初戈唇角微挑,目光宛若流水滑过每一张恭恭敬敬的脸庞,触及那双漆黑如墨的眼,浮在她嘴边的笑意霎时隐没。

男人穿一套黑色西装,自旋转门一步步走来,眉眼褪去稚气,更添几分成熟,丰神独绝,俊朗天成。

她愣怔几秒,俯首垂眸混进人丛中,胸腔里的一颗心扑通扑通直跳,嘈杂的人声搅乱了她的神经。他竟然回来了,又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新任总经理就是他?

林初戈心不在焉地想着,抬手随众人一起鼓掌。

掌声响彻云霄,她却能分辨出皮鞋敲击地板的独特声响,那声音逐渐在耳边放大,越来越重,越来越近。

一双黑色漆皮鞋不急不缓地掠过她的视线范围,林初戈抬起头,目送一言不发的男人与他的随从踱进电梯。

身姿英挺的男人在电梯里转了个身,眼神似是不经意地落在林初戈身上,并未马上移开。

她微翘起唇,歪头冲他抛了个媚眼。

电梯门徐徐关闭。

员工们同时松了口气,鱼贯进入公共电梯。有人小声抱怨新来的总经理架子大不亲民,立即有年长的职员训斥她不懂事,然后语重心长地告诫她,当众向她传授多年的工作经验。

出电梯时,林初戈睃一眼发话的实习生,年轻女生眉目清秀,裹在套裙下的身躯也担得起那句“胳膊是胳膊,腿是腿”。

她笑着回到办公室,埋头处理工作。

一提起公关,人们便会联想到皮肉生意,但现实却并非如此,她整日与各大新闻媒体周旋,与企划稿件打交道。

忙活一上午,下午还要开会,林初戈去食堂草草吃了顿午饭,拿着水杯去茶水间倒水。

茶水间向外望便是阳台般的吸烟区,地上铺了一层抛光石英砖,泛着星星点点的雨迹,每一张黑色圆桌前都支着一把巨大的红色遮阳伞,好似这里不是办公楼,而是夏威夷海滩。

正值午时,两个年轻男人立在偌大的吸烟区,其中之一是哈欠连天的陆江引,而另一个,莫行尧。

林初戈啜饮一口水,在心中默念一遍男人的名字,放下水杯,扬起笑容穿过茶水间的后门,踏进吸烟区。

“打扰了,莫总,”她掐着嗓子腻声细语,两条皓白的胳膊缠上陆江引的手臂,“我有事要找陆总谈。”

陆江引吓得一抖,神志顷刻清明了三分,重重地甩开女人的手:“林初戈你吃错药了?!”

林初戈置之不理,秀长的眼死死看住面前的男人:“莫总,就一会,可以么?”

被问的男人弹了弹指间的香烟,漫不经心地扫她一眼:“请便。”

他背过身去,一缕奶白色的烟雾自两指间飘来,转瞬被风吹散。

陆江引说:“行尧,我的烟抽完,给——”一语未完,他就被林初戈连拉带拽地拖进茶水间。

一关上门,她脸一沉:“陆老板,不打算解释一下?”

女人变脸之快尽收眼底,陆江引忍笑道:“解释什么?你的前男友为何会成为你公司的老总?”

“我也不知道。”他纯良地耸耸肩,指指身后紧闭的门,笑眯眯道,“你自己去问。”

林初戈面无表情地望他一会,忽而娇滴滴地唤道:“陆总,公司哪个人不知道我和你有一腿,您倒好,什么都不告诉我。”

她的声音很大,足够让门外的人听见。

陆江引刹那间便敛容,多情撩人的桃花眼底并无笑意,难得正色一回:“林初戈,你别拿我当枪使。不管当年你们谁对谁错,我永远都站在行尧这边。”

林初戈挑眉:“听说你们男人要成为兄弟,必须一起扛过枪、嫖过娼、同过窗、分过赃,你和莫行尧一同嫖过多少次才建立了这么铁的革命友谊?”

“我真是闲得慌才会跟你废话这么多。”陆江引白眼一翻,转过身挥了挥手,推开门迈进吸烟区。

窗外的天色阴阴沉沉,灰蓬蓬的雾笼着浑浊的天幕,像浮着尘灰吊子的深沟,滔滔地流向城市的尽头。

下午一点,林初戈抱着一叠文件走进会议室。会议的主题是商讨公司未来的发展,室内坐满了卓信的高层,只有林初戈一个女人。

她曾听人轻蔑地说起职场中的女人,稍有姿色的是高层的情人,居高位者背后定有靠山。好像在普罗大众眼中,一个女人若有点成就,那她一定和她老板上过床。出色的业绩就是确凿的证据,赖都赖不掉。

好比她,林初戈手腕托着下巴,斜了眼对座的陆江引。大学毕业她进了这家公司,至今六年,因为莫行尧,她认识了陆江引,而陆江引恰巧是卓信的小股东,在公司和她说过几句话,于是,谣言四起。

耳边萦绕着熟悉略显低沉的嗓音,她侧首,凝视着发话的男人,心里百感交集。

她没想过他会回来,也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那些前尘过往。倘若他忘了,她却还抱着往事这块浮木不放,难免有些讽刺。

会议一直开到傍晚,期间她一次也没发话,作用有如看板或花瓶,调剂众人疲乏的精神。

收拾好文件,林初戈乘电梯下楼,视野前方的男人身形矫健挺拔,大堂昏暗暧昧的灯光像一勺蜜汁,淋漓地浇在她心头。

她一面把车钥匙扔进手提袋中,一面迈步追上前,伸手拦住男人的去路。

莫行尧居高临下地看她两眼,说:“林总监,有话请直说。”

她微微一笑:“莫总能载我一程么?”

“抱歉,”他脸上却窥不出一丝歉意,“我有约。”

她沉默一霎,识相地让路。

一阵挟着烟草气息的清风飘来,他目不斜视地同她擦肩而过。

☆、第2章 故人重逢(2)

短短几日,卓信调任了一位年轻英俊的总经理的消息传遍全城,诸多媒体采访、专栏企划的邮件充斥着林初戈的工作邮箱,首屈一指的便是《花间集》,行内有名的消费男色的杂志。

她沉吟片刻,拿起传真过来的文件,离开了办公室。

明知道以他的性格绝对会拒绝所有的采访,但她却不想自作主张,想到这儿,她忽地笑起来,自己未必在意他的回答,只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和他说上几句话。

有林雅季这么个母亲,自幼耳濡目染,她学到不少卖弄风情的手段,从未实践运用过,这几天但凡他在场,她必会撩着头发开腔,语调似娇似嗔,且时不时冲他抛媚眼。

明眼人都看得出她的意思,偏偏当事人视若无睹,行如松坐如钟,根本不理会她,白白给人看了一场独角戏。

上了二十一楼,总经理助理商扈刚好从办公室出来,看见她,礼貌地点一点头。

林初戈快速瞟他几眼,油头粉面,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右耳没有戴耳钉。

她安心地收回视线,抬手敲门:“总经理,我是公关部的林初戈。”

“请进。”门内沉静数秒,才传来一道低哑的嗓音。

她推门进去,宽敞的办公室烟雾缭绕,仿佛冬时的晨雾吹了进来,灰蒙蒙地弥漫一室,浓烈刺鼻的尼古丁气味蹿进鼻中,久久不散,她不由拧起眉头。

落地窗前影影绰绰立着一个人,指间闪烁着一点猩红,忽明忽灭。

林初戈浅笑着向他踱去,说:“公司规定禁止在办公室吸烟,莫总可得以身作则。”

莫行尧扣住伸过来的手腕,黑眸无波:“林总监有什么事?”

说话间,他松开她的手,转身捻灭了烟。

烟灰缸中堆满了烟头,香烟还未燃尽,一缕轻烟袅袅升腾,在空中折出一线白痕。

桌上的烟盒已空,想来烟瘾不小。

她敛去笑容,规规矩矩站着,抽出夹在腋窝的文件,递给他:“这是本城几家老牌杂志社的专访提案,请您过目。”

“推掉。”他接过文件,反手扔向办公桌,凛凛地注视着她,“以后类似的文件叫你的助理送上来就行。还有事?”

那叠纸七零八落地摔在木桌上,清脆的声响犹如巴掌声,与他冷峭的声音一同传进耳中,令她意识到这几天的自己有多么可笑。

林初戈抿了抿唇,窥着他身上无一丝褶皱的墨色西装,平静地答道:“没有。”

莫行尧漠然地别过脸,视线调向窗外,鬼阴阴的天色像一团灰色的棉絮裹在高楼上空,细雨斜飞而过,几滴水珠贴着玻璃窗缓缓滑下,像泪。

十几秒钟后,他听到几不可闻的关门声,方才在转椅坐下。

紫檀木桌上整齐地堆放着几摞财务报表和市场调查,莫行尧竭力集中精神,勒令自己别想其他,他主动请缨出任卓信金融公司的总经理,必需做出一番成绩。

一连几天他都没合过眼,彻夜不眠地待在公司处理上一任经理遗留的工作。

这天临近下班,项目部的柳经理提交给商扈一份新项目的计划方案,不外乎推出一只股票交易,估价买进抛出,利用期货差价从中赚取合理合法的利润。

三人一起走进员工电梯,柳怡然正说着预估利润,电梯陡然停下。

门外的女人见到他们愣了一愣,商扈瞟见她,叫了声“林总监”,她只略一点头,垂下眼眸踱进来,默不作声地缩在电梯一角。

柳经理还在说着,莫行尧却觉得周遭像是安静了下来,目光无法遏制地投向左前方的女人,她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身躯随着呼吸轻微颤动,光可鉴人的梯壁倒映出朦胧的影子。

柳怡然问:“总经理,您认为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

他回过神,接过柳怡然手中的文件,说:“我会详细地看一遍,明天给你答复。”

柳怡然毕恭毕敬道:“我知道了。”

莫行尧边翻看方案表,边吩咐道:“商助理,你让市场部重新做一份详细的调查。”

商扈低应一声。

此后再无人说话,逼仄的空间内唯能听到纸张翻过时的细微声音。

到了一楼,林初戈率先走出电梯,手中的车钥匙宛若风铃,在她指间晃出一曲小调。她听着身后沉闷的脚步声,放缓步伐。

上一次是她追逐着他的背影,这一次,她不确定他是否在看她,但她仍然懒洋洋地柔着腰肢,举手投足分外地刻意。

两人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她心脏怦怦跳得极快,手因这突如其来的紧张而颤抖,钥匙脱离了手指的掌控迅速坠落在地。

林初戈蹲下身时,一双黑色皮鞋绕开她离去,她懊恼地咬住嘴唇,正要捡起钥匙,一只手先她一步拾起钥匙。

眼神从骨节分明的手掌延伸到男人的俊脸,她唇角上扬:“谢谢莫总。”

那双长而媚的清水眼中映着他的脸,莫行尧把钥匙放在她的掌心上,禁不住有些慌乱地移开眼:“不用谢。”

林初戈没有错过男人表情的变化,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说:“莫总,之前在电梯里不方便打断你们,《花间集》的专访请您再考虑考虑。”

电子时钟正在报时,员工们接二连三地从旋转门出去,间或有一两个大胆的好奇地看他们一眼,便疾步离开。

“理由。”他拉开左侧的小玻璃门,示意她先走。

她很清楚这不过是一个家教良好的男人特有的绅士风度,心里却甜蜜不已。

林初戈眉毛一皱,甚为无奈地说:“《花间集》现任的主编和我有点交情,每天打十几通电话来委托我一定要拿下您的专访。”

他像是笑了声,语气也带上一丝调侃的意味:“假公济私?”

“是互惠互利。”她眨眨眼,继续道,“人是视觉动物,您答应专访可以刺激《花间集》的销量,同时也能为卓信吸引一批女性客户。”

他弯弯唇,偏头看着她:“你的意思是,一张我的相片就能带来一笔数额可观的利益?”

她点点头:“也可以这么说。”

“我不缺那点钱,”莫行尧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按了一下解锁遥控,“也不会以色事人。”

林初戈哼地笑出声,竖起细长食指指着自己的脸,笃定地说道:“如果没有这张脸,莫总当年绝不会喜欢上我。”

他止住脚步,回头望着她,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几十公分,他的声音却空而远,仿佛是深山寺庙的钟声。

“你就是最好的例子。”

语调寒彻刺骨,四肢百骸冷如冰,林初戈强笑道:“莫总什么意思?”

她低头从提包中拿出手机,再抬头时,男人已走远。

一口回绝周主编,林初戈慢步去停车场,一颗心像被烈火炙烤着,热气一蓬蓬地冒上来,灼得喉咙又干又痒。

她自认不曾亏欠过他,在一起的日子虽然不长,感情却不假,会再三撩拨他,也是因为心底深处的那点情意。她惊觉于自己的长情,也害怕他会将往事忘得一干二净,却没想到他不仅没忘,还把她当仇人一样记着。

林初戈怨气满腹,脚下的步子也更加沉重,十厘米的鞋跟噔噔噔地叩击大理石,一声紧似一声,在寂寥的停车场中显得异常响亮。

她坐进车中发动引擎,一辆眼熟的黑色宾利正在倒车,她扫了眼后视镜,扬扬眉,转动方向盘,对准宾利的车尾毫不迟疑地撞过去。

在后视镜中瞧见似炮弹般冲来的轿车,莫行尧心里一惊,连忙往右边打方向盘,车轮在地面上摩擦出尖厉的响声,划破宁谧的空气,银色汽车堪堪擦过宾利的车身,停在了前方。

林初戈从车窗探出头,向后方看去。

宾利车窗慢慢降下,他寒着脸,眉宇间蓄着不耐:“你发什么疯?”

林初戈冷眼看着他,闲闲地说:“莫总胆子真小。”

他被她气笑了,诸多的话涌到嘴边,却挑了一句最不适宜的:“如果我反应再慢一秒,你想没想过会有什么后果?”

“修理费我还是赔得起的。”她不以为意。

她表情与这几日的谄笑截然不同,神色尽显凛然之威,他嘴角的弧度更深,支起手肘,右手握拳抵在唇边,笑得肩膀轻微发颤。

那抹笑容极其刺眼,联想到这几天遭受的待遇,林初戈越发地恼火,讥讽道:“我笑脸相迎,你不搭理,冷脸对你,你倒笑了,你在国外待了那么多年,资本主义把你熏陶成了受虐狂?

他好脾气地听着,也不反驳,笑够了一句话也不再多说,也未匀出分毫的眼光看她,自顾自地摇上车窗,汽车突突地发动,不一会便绝尘离去。

☆、第3章 故人重逢(3)

“总监,总经理叫您上去。”助理挂断内线电话,对走进来的女人说。

“没说什么事?”林初戈问。

张助理摇摇头。

把手提包扔在老板椅上,林初戈一手拿起记事本和钢笔,一手捧着一杯热可可,进了电梯。

她喝几口热饮,甜腻的液体流入喉间,一股暖流灌入心房。她指甲无意识地在纸杯上刮了一刮,思忖着他叫她上去的目的。

公事——那为什么不直接说明,也好让她准备相关的文件。私事——不大像,他回来将近半个月,哪一次不是她主动找他“叙旧”。自从那日在停车场不欢而散,在他面前,她收敛了很多,也不再自讨没趣,待他与旁人别无二致。

她琢磨不透他的心思,电梯分外缓慢地上升,十五楼与二十一楼之间只隔六层,她却觉得仿佛等待了六年。

总经理办公室的大门虚掩着,林初戈敷衍地敲了两下,不等里面的人回应,就推开门走进去。

莫行尧端坐在转椅上,身旁站着妙曼婀娜的柳怡然,那柳经理不知说了什么,气质清冷的男人面上竟带了点笑意。

林初戈舔了舔嘴角,一*酸意自舌尖晕开,蔓延至舌根,仿佛喝进嘴中的不是甜饮而是陈醋。

两人郎才女貌相谈正欢,并未发现她。

她倚着门框敲敲木门,平稳地开腔:“莫总,您找我?”

莫行尧闻声看去,见了她,脸上的笑容立即消失,扭头对柳怡然道:“柳经理,你和林总监谈吧。”

柳怡然颔首,绕过办公桌定在一张白色长桌前,手指点一点桌上的文件,道:“林总监,这是股票宣传用的计划书,本来我们项目部不应该插手公关部的事项,但时间紧急,而且拟定计划书不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便足够,手下的人就一并拟好了。”

林初戈把手中的纸杯扔进垃圾桶中,慢悠悠地晃过去,扫了眼那份文件,食指在桌上轻轻地叩击:“所以呢,让我们公关部的员工完善这件半成品?”

柳怡然瞥了她一眼:“是这样的,我希望林总监能以这份计划书为蓝本,拟出一份更详细周密的交给我,以林总监的能力和号召力,三天之内应该能做到吧?”

女人违心的奉承令她莞尔,林初戈拿起那叠厚厚的计划书,笑着说:“三天恐怕办不到。”

柳怡然赶着立功,还要她帮忙递梯子,若这支蓝筹股利润颇丰,项目部会得到不少分红,公关部却未必落得到一丁点的好处。

听她这么说,柳经理登时望向正襟危坐的莫行尧:“总经理,您看——”

“三天也行。”林初戈截断话锋,哗啦啦地翻着文件,“你们项目部得到多少提成,我们公关部一分也不能少拿。”

俨然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嘴脸,柳怡然皱起眉头,寻求支持般看着莫行尧。

林初戈面无表情地睨他一眼,目光移向柳怡然:“两方都出力,只有一方获利,未免太不公平,就算是加班,也要支付员工加班费。”

莫行尧遥遥看过来,仿若隔着一层薄纱,雾里看花,那一瞥中蕴着她辨不清的情绪。也许只有绪,没有情。

他说:“行。”

他一允诺,林初戈不再逗留,拿起那叠文件就走。

这份计划书冗长繁杂,交给公关部的员工时,底下一片哀嚎,林初戈做惯黑脸,并不理会,只板着脸说了期限。

众人苦不堪言,连续三天加班,计划书倒是交上去了,公关部所有的职员却都像害了相思病,双眼通红,个个消瘦一圈。

让助理将计划书送上二十一楼,林初戈靠在椅子上打盹,只睡一小会,就被电话铃声吵醒。

听筒那端的人说了一句“上来”,她叹口气,认命地上楼。

如意料中的一样,是柳怡然找她。

柳经理的芊芊玉指指着“杂志推广”一项,质疑道:“据我所知,易时传媒公司旗下的杂志的广告版面价格不低,尤其是财经杂志。”

弦外之音不言而喻,林初戈掩住嘴旁若无人地打了个哈欠,纤细雪白的颈项在眼前一晃,便被瘦长手臂遮挡。

她掌心托着下颌,温声细语说:“我认识易时老总的妹妹,担保拿到最低的价钱。”

柳怡然又问了几个细节的筹备,林初戈边答着,边四下打量,叫她上来的男人坐在对面一言不发,硬朗的眉眼像一剂药力十足的提神汤,倦意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只觉身体里不安分的因子快速苏醒,蠢蠢欲动。

借着桌子的遮掩,她伸长腿踢他一下,力度不重,再蹭了几蹭,高跟鞋顺着他的小腿往上滑,细长光滑的腿像藤蔓似的缠着他的腿。

见她无精打采,莫行尧原本有些后悔,想着应该放宽时间,钱任何时候都能赚,身体最要紧,同时又欣慰她不是虚有其表的花瓶——谁知她坐下来不到五分钟,就原形毕露,不分场合地肆意妄为。

他咬着牙望向她,她歪着头看企划案,察觉到他的视线,表情尤为无辜:“莫总,怎么了?”

椅子一脚已悬空,她踮着左脚尖,右腿沿着男人的胫骨徐徐蛇行,屈起的膝盖冷不丁撞上木桌,她眼皮一跳,忍着痛意收回脚。

柳怡然一头雾水地看看他,再瞄了眼林初戈,强压下心里的疑惑,合上手中的文件,说一句“我先出去了”,转身朝门走。

林初戈正要尾随她一同出去,却被莫行尧喊住。

他扔给她一把车钥匙,低声说:“你陪我出去一趟。”

钥匙犹如解渴的毒-药,十分烫手,她舍不得扔,想了想,决定矜持一下:“商助理呢?”

“他有别的事。”他低头整理着西装,“我要见的人是周远宁。”

周远宁便是易时传媒公司的总经理,托赖于好友方苓,她有幸见过周远宁几次,她无声地微笑,自己又想多了。

会面的地点定在一家地段隐蔽的茶馆,林初戈从没去过,再者他的车由她来开有点说不过去,伸手把钥匙归还给他。

莫行尧端着架子不接,打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懒懒地道:“我不认路。”

她莫名其妙地卡壳了,停滞一秒,说:“定位——”

“知道有定位,还愣着做什么。”他语气近似耍无赖,扬扬下巴,“开车吧。”

她轻咬着唇,胸腔倏地蹿起一股无名火,自心肺一路摧枯拉朽烧至喉头。

“我的车技莫总也知道,”她用力地关上车门,斜眼看他,“保不准把您的车开散架了。”

他但笑不语。

车程很堵,茶馆建在郊区,林初戈开了约摸二十分钟也没开出商业区,窗外车水马龙,她远眺着信号灯不说话,他也不开口,像暗中较劲似的,气氛压抑至极。

耐心一点点殆尽,她不免迁怒于周远宁,在心里翻来覆去地骂周远宁附庸风雅爱讲究。

莫行尧望了望车流,从口袋里摸出烟盒,问她:“介意吗?”

林初戈侧目,看清他手中的东西,不假思索道:“介意。”

长久的等待令她心生烦躁,见他静默地放下烟盒,英俊的侧脸罕见地浮着一丝阴郁,她思量着烟瘾也是瘾,心下有些不忍。

“你想抽就抽,不用忍。”她自嘲地一笑,他冷脸对她这么多天,这个时候反倒顾及起她的感受。

他嗯了声,音质低沉如梦呓。

等了片霎也没闻到烟味,林初戈忙里偷闲看他一眼,他闭眼靠在椅背上,似乎睡着了。

她转过头全神贯注地开车,直到抵达目的地,男人仍紧闭着双眼。

停下车,她没有急着叫醒他,默默地端视着他,一颗心宛若被云絮充盈着,柔软得不可思议。

她享受着难得一求安宁祥和的气氛,一秒也不舍移开眼,双眼仿似画笔,一次次描摹着他侧脸的轮廓。

良久,她直起腰缓缓向他靠近,即将吻上他的薄唇时,她没来由地胆怯起来,转而在他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还未退回驾驶座,后脑勺忽然被一只厚实有力的大掌扣住。

闭目假寐的男人缓慢睁开眼,促狭地笑:“这习惯还没改?”

似曾相识,他的反应一如当年,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光洁的前额,她脸晕起酡红,垂下眼帘,试图挣脱他的手掌。

他力气很大,死死扣着她的后脑勺不放,似有若无的须后水气味钻入鼻中,那气味似是有形的,一股凉意漫入心肺。

她微恼,不喜被人约束着手脚,大力地拍打他手臂:“放开,周远宁还在等你。”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目光流连于她微醺的面颊,她右眼尾有颗淡且小的痣,他定定地看了会,才挪开视线。

触及白中透着粉色的脖颈,他撩开她的长发,如同抚琴一般,冰凉修长的手指抚摸着柔嫩白皙的颈项。

他力度稍减,她趁机挥开他的小臂,平复了心神,媚笑道:“莫总情不自禁了?”

莫行尧见不惯她虚与委蛇,微不可察地蹙了蹙眉,径自打开车门跨下车。

林初戈听着不轻不重的关门声,右手绕到脑后摸了摸,仿佛他手指的温度还残留在后颈上。

☆、第4章 故人重逢(4)

茶馆布置得极像旧时代的风月场,空气中翻腾着清淡的香气,低回婉转的筝声在室内回荡。周远宁一人坐在一张红木桌前,桌上摆放着一套紫砂茶具,身后的屏风绘着一幅黛玉葬花图,两边垂下镶着金丝的玫红帷幔,帘后隐约晃动着人影。

见到他们,周远宁先是一怔,随即站起身道:“莫总,林总监。”他没带女伴,莫行尧却美人在旁。

周远宁长相生得阴柔却不女气,双眼狭长幽深,眼尾轻弯,唇角天生微翘,未语先笑。

林初戈睃一眼身旁的男人,见他面色无异,才笑着说:“路上堵车,周总等了很久吧。”

周远宁摇摇头:“我也刚到。”

两个男人一坐下,省去了寒暄客套,直奔主题。

林初戈坐在边上插不上话,论相貌谈吐,周远宁并不输给莫行尧,她边喝着茶,边听他们说着“发布费”、“广告版面”、“合同期限”,视线在两位气质迥然的男士之间溜来溜去。

他们都没带合同,口头谈妥之际,那壶碧螺春也全进了林初戈的肚子。

眼见莫行尧同周远宁相视一笑,握完手后准备丢下她走人,林初戈飞快地说了句“周总再见”,快步跟上男人。

出了茶馆,林初戈晃晃悠悠地走着,笑道:“莫总让我来干嘛?过场子?还是给您充当临时司机?”

莫行尧恍若未闻,开了车门坐进车中。

林初戈懒懒散散倚在驾驶座上,指尖有意无意缠绕着发尾,柔声道:“难道莫总吃醋了?别误会,我和周——”

“误会你和周远宁?”他笑得很是不屑,“你未免太自信。”

笑意凝在唇边,她心里有些后悔,告诫过自己无数次不要去招惹他,但一见到他就破功,下意识地就想勾引他、刺激他,结果每一次都碰一鼻子灰。

莫行尧这几日看腻了她造作的笑容,现下见她低着头像挨训的学生一样,胸腔中又升腾起丝丝缕缕的恼意。

他抬手松了松领带:“这段时间你见到一个男人就要搭台子演戏,不累么?”

林初戈绽开治艳的笑容,两条胳膊柔似无骨,怯怜怜地环住男人的颈项,拿腔作调道:“莫总,一日夫妻百日恩呀,说话那么刻薄做什么。”

她将两个“日”字咬得极重,完全没有昔日闻色娇羞的模样。

淡淡的幽香萦绕在周身,他顽劣地抬抬眉梢,笑纹自唇边荡漾开来:“林初戈,你倒真变了不少。”

她也笑:“莫总不也是,人总不能一成不变吧。”

他没有推开她,有如黑水银般的眼紧锁着她。

仿佛受了鼓舞似的,林初戈再度开口:“我们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

“你是不是还认为你考虑得长远,而我却被一时的欢愉蒙蔽了眼?”

好似唱川剧的戏子,一眨眼,他就变了脸,凉阴阴地看着她,擎住她的手腕生生将她压倒在驾驶座上。

脑袋猝不及防地撞上椅背,她拧起眉头,手脚挤成一团,心肺似是被磨成肉浆,一阵阵痛意淹上来,攥住手腕的桎梏无法甩开,反而愈发地用力,她压抑了数日的火气一股脑儿冲上头顶。

“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她仰头望着他,胸脯急促地起伏,“虽然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我自认是毫无保留地喜欢你,陪吃陪读陪玩陪-睡,也没有哭天抢地要你负责,甚至不需要你做劳什子艰难的选择。莫行尧,你到底有什么不满意的?”

他微抿着唇,双眼牢牢看住她,眼神清凉入骨,她像是浸泡在冰冷的泉水中,缓慢地下沉,卷长的头发刺挠着脖颈后背,浑身难受不堪。

“请你把手松开,”她面有愠色,“或者你认为不处在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自己说话就没有底气?”

他冷漠得如同一尊雕塑,不放开她,也不说话。

忆及他先前蹙眉的神情,她低不可闻地叹了声,只一瞬,便笑吟吟地凝视着他。

她轻佻地抚摸着他的脸颊,指甲在他脸上刮蹭着,边笑边说:“莫总,我不想玩车震。”

他立刻收手,仿佛同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语气如常:“开车。”

右手腕上印着一道触目的红痕,林初戈将衣袖向前拉了拉,勉强盖住那道痕迹。她皮肤薄而敏感,摁久了会起红印子,一时半会都无法消退,他知道,却没有控制力气。

她为了一个男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作践自己,与林雅季又有何不同。

林初戈把钥匙插-进锁眼中,汽车一摇一晃地发动。

这几天她都没好好吃饭,之前又折腾了一番,那壶碧螺春此刻正在体内作乱,胃里翻江倒海,一股酸意漫上喉咙,她捂住嘴,急忙降下车窗。

莫行尧眉心微皱:“你又怎么了?”

她轻轻翕动嘴唇:“有点想吐。”

他狐疑地朝她的小腹投去一瞥。

“我没怀孕。”她觉得好笑,“也不可能怀孕。”

他身躯轻微地晃了一下,敛眉垂眸,低而缓地问:“什么意思?”

她心知他误解了后一句话,掐着虎口解释道:“放心,我没有堕过胎。我妈未婚生下了我,你觉得我会像她一样蠢?我的意思是,我不会为任何一个男人生育。”

“也是,你总是这么理智。”莫行尧扭动车钥匙,熄了火,汽车停止晃动,他抽下钥匙,淡声说,“下去走走。”

她以为他会问原因,可他却没有,好像他怒气冲冲地质问自己,只是她的错觉,内心坚信不疑的想法陡然崩塌。

林初戈忍着一腔呕意,摸索着开门下车。

她不知道他要去哪里,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附近有一座天桥,桥下流着滚滚滔滔的江水,且这一带建了不少的高校,是有名的大学城,这座天桥便成了情侣圣地。

等她回过神来,他们已到了桥下,游人如过江之鲫,扑簌簌的风声交织着恋人们的嘤声细语,在耳旁奏出一曲经久不息的情歌。

她笑笑:“莫总,您不是说不认路?”

他默然地立在一旁,夕阳的余晖将他的身影镀上一层熠熠的金边。

日已西沉,江水卷着浪花拍打着岸边,寥戾的秋风呼啦啦地吹过,身上的套裙太单薄,她不由打了个冷颤。

莫行尧看在眼里,本能地脱下西装,只字不语地递到她面前。

林初戈望着烟灰色的西服,不敢接。

《围城》里说,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他未必不懂这层意思,明摆着不想和她牵扯上关系,却又将衣服递给她。

既然无意垂钓,又何必扔下鱼钩,抑或是他的所作所为都遵从内心,像她一样理智归降于意识?她吃不准他的想法。

两人站在江边僵持,发丝被厉风吹得唰唰作响,她犹豫一会,还是穿上了他的西装。

“莫总就不怕我三更半夜去您家还衣服?”他的西装穿在她身上大且空,她嗅着熟悉清冽的气味,拢了拢衣角。

“有什么好怕的。”他意外地笑起来,顿了一顿,“又不是第一次借衣服给你。”

她转头看向江水,眼中映着粼粼波光:“还记得?”

“还记得。”他沉声答。

那种极度窘迫之时被他解救的心情,她毕生难忘。以前,她捏紧西装的袖口,像明知将死却仍旧抓着悬崖边上的树枝的人一样。

林初戈裹紧衣服,拿出手机看看时间,拨了方苓的号码。

电话那边的女人审惯了犯人,嗓门嘹亮,咋咋呼呼地问她在哪,她说出地点便掐断通话。

掉过头来,发现他正看着她,林初戈歪着脑袋卖俏道:“我今晚有约,还请莫总自己开车回去。”

莫行尧转过身,脊背抵着护栏,天桥上行人熙来攘往,一对对情侣如胶似漆,亲密得宛若藤缠树树缠藤。

迎着耀眼的夕阳,他微眯起眼,声音沙哑:“你后悔吗?”

“不后悔。”她答。无论是和他在一起,还是放弃他。

林初戈垂眼盯着鞋尖,踟蹰片刻,小声问:“你……还爱我吗?”

他没有回答,漫长的寂静中她的心越来越冷,风声飒飒,犹如开战时的号角。

她悲恸地笑,笑她自己竟会问出这种愚蠢的问题,谁借给她的勇气。

两人临风站立一会,一辆蓝色的桑塔纳停在他们眼前。

“哟,瞧瞧,这是谁呀——”未见其人,就闻其声。

车门开了一条缝,一只脚先探出来,目光从灰色运动鞋蜿蜒向上,女人身着水蓝色牛仔裤和白色t恤,面如满月,马尾扎得歪歪斜斜。

莫行尧望一望身旁的女人,眉眼并无多大变化,玲珑有致的曲线被层层衣物遮盖,他的西装穿在她身上像件连衣裙,下摆露出两条白莹莹细伶伶的长腿,疾风吹乱一头黑发,气质清纯不再,较之十年前更为妩媚。

“方苓,”见他一直看着自己不吱声,林初戈偏了偏下巴,“不认识了?”

他摇摇头,也不知是“不是”还是“不认识”的意思。

方苓被晾在一边,火气更盛,睁圆眼瞪他:“莫行尧,你还有脸回来?”

莫行尧一怔,不明白方苓斥问自己的原因。

林初戈对上他不解的双眼,无可奈何地笑:“抱歉,她什么都不知道。”

他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平淡地扔下一句“车如其人”,沿着江边遄返,清瘦的背影被暗淡的天色衬出一丝萧索。

方苓冷哼一声,粗鲁地撞了一下林初戈的肩膀:“你怎么没把他推下江去?”

她视线追随着他英挺劲拔的身影,目送他走远,直至再也看不见。

林初戈咧咧嘴,笑说:“我舍不得。”

☆、第5章 微起涟漪(1)

那日回家还是林初戈充当司机,方苓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边啃着油腻的鸡腿,一边盘问他们说了些什么。

刺鼻的油气险些勾出她肚子里的名茶,她心神不宁地开车,一会想他,一会想自己,前言不搭后语地回答方苓。

方苓默默地啃完鸡腿,抹了抹嘴,深吸一口气问道:“他要是变得又肥又丑穷困潦倒、还有个患了绝症的妻子和一个三岁的儿子,你还会喜欢他?”

她认真考虑片刻,郑重地答道:“不会。”

方苓拍了拍两只油手,下结论道:“他不仅没有发福反而十年如一日的帅且事业有成,但他现在却不属于你,归根结底,你只是不甘心。当然,我一点也不觉得他长得帅。”

她只笑笑,没有反驳好友。

他若变得凄凄惨惨尽显老态,她不见得会不喜欢他,但他若有了家室,她绝对不会觍着脸纠缠他,因为林雅季,她比一般人更痛恨道德感低下的男女。

这世上浑浑噩噩存活着的人太多,对人对己都不负责,因短暂的刺激而抛妻弃子,并推卸责任将一切归咎到“真爱”的头上——却似乎忘了,他自己曾经也是因真爱而与妻子冲进围城。

周一例行的会议上,她对着面前的水杯发呆,莫行尧的视线一一扫过众人,掠过那张惺忪怔然的脸,很是不悦。

散了会,他不紧不慢地收拾文件,而她也磨蹭了好半天才站起身。

林初戈正欲抬脚出去,背后响起一道声音:“我以为你不会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她扑哧一声笑起来,装模作样地叹息道:“本来是这样的,但见到一表人才的莫总,七魂就丢了三魂。”

他冷着脸看她,她没有脊椎似的斜倚着门,仿佛是镌刻在门上的美人装饰彩绘图,此刻化形从图中走出来,像聊斋中的妖魂艳鬼,似虚似实朣朣朦朦,并非此间人。

见他注视着自己,她有意吊起眼梢斜睨着他,浓密的睫毛将眼底的情意过滤,只余下最直白的勾引。

两人默然对望,谁也不说话。

他双眼犹如幽寂无波的古井,湛黑的眼眸正中是她,眼神却如井水一样浸满凉意。她忽然低下头,未涂蔻丹的大拇指揩了一下红唇,口渴般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

喉头下自然一动,他狼狈地挪开眼,眼睛定在她形状姣好的下巴,心跳被她的动作扰乱了频率,骨节嶙峋的双手握成拳头,咯吱咯吱地响。她一个动作便能在他心中掀起巨浪,真无用。

他唇角上扬,黑沉似夜的眼中却毫无笑意:“林初戈,你知不知道现在的你很像一个人?”

她踢踢踏踏向他走去,娇声问:“谁?”

“你母亲。”

他深知林雅季是她的死穴,不出意料地,那张脸上灿烂的笑容僵住一刹,女人嘴边翘起的笑弧款款降下。

莫行尧笑了笑,心中竟奇异地有了种泄愤的感觉,随后,无尽的悔意像泡沫一样浮上来。

“你只见过她一次,就把她记得这么清楚?”她手抚着右脸,面容淡然,冷峻的目光中漾着一丝嘲弄,“论手段气质我可能不及她,但相貌,她的恩客可都说我比她美上一筹。怎么,莫总不喜欢?”

她故意曲解他的意思,他也懒得辩驳,如实说:“很厌恶。”

适得其反,她见到他拒人千里道貌岸然的模样,就丢了分寸没了心神,愈加地抑制不住自己。

三步并作两步走至他跟前,她一手揽住男人的腰部,脸颊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沉稳有力的心跳,笑嘻嘻地抬起右手,手指在高级西装上刮了一把。

红色的化学物质即刻渗进深蓝色的布料中,她望着那团斑驳的色块,像是不太满意,将指腹残余的口红全涂在他手上,白净的手背上霎时绽放几朵嫣红的梅花。

他耐心地等待她做完这一切,轻轻拨开缠绕着自己腰腹的胳膊,抽出银色佩斯利花纹口袋巾擦拭着两手。

林初戈笑着看他,看他将昂贵的口袋巾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中,看他一声不吭地走出门,然后顿住脚步,望向她。

“疯疯癫癫。”他说。

身躯不禁颤了一颤,不少男人这么评价过林雅季,可现在,自己这个做女儿的却也重复了母亲的老路。哪怕自己再讨厌林雅季,血管里流的也还是她的血,不像她像谁。

会议室在十八楼,他乘电梯上楼,而她下楼。

办公室门前站着四个略显拘谨的年轻人,林初戈还未发问,张助理就给她解了疑惑,人事部陆续招进几批应届毕业生,这几个被分配到公关部实习。

三男一女,那三位男生被她意味深长地一瞥,后背登时布满鸡皮疙瘩,正想辩解,林总监挥一挥衣袖,对张助理说“你处理吧”,便摇曳生姿地踱进办公室。

她坐在转椅上,手肘支着办公桌,聚精会神地看文件,看得口干舌燥,水杯已见底,张助理却不知所踪。

望向时钟才知已到饭点,她肚子却一点也不饿,像动物反刍。

林初戈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捧着水杯起身去茶水间。

她喝不惯冷水,而热水又只能去茶水间倒,每天除了女厕所,去的最多的就数茶水间。

昔日敞着大门的一隅之地,今天却紧紧关闭着,林初戈使劲推门,似乎从里面反锁了。百叶窗关得严严实实,遮住了一室的春光,却无法阻止那不堪入耳的娇吟低喘的传播。

这样的声音她从小听过无数次,多是在深夜,淫猥的音浪比新闻联播还准时,年少的她红着脸缩在被窝里,不住地咒骂林雅季和她的姘头,恨不能逃离这栋肮脏的房屋。

她以为自己早已习惯,只一眨眼的工夫,脸就烧得滚烫。

仿佛被那声浪绊住了脚,她仓皇地后退几步,斜刺里掠过站在铁栏杆前的男人,她想都没想就朝他走去。

“莫总,您这是在帮他们放风?”她浅笑着揶揄。

女人面绯如霞,红欲燃,莫行尧别过脸来,俯瞰楼下萧瑟灰暗的秋景,指腹轻柔地摩挲着烟头。

林初戈断不知脸色已出卖内心的羞涩,误以为他还在为上午的事生气。

静了半晌,她摇摇水杯,把杯子放在矮圆桌上:“在公司乱来,总经理没什么表示?”

他一面将烟头扔进角落的垃圾桶,一面答:“私人的不道德不在我的管辖范围。”

粗哑铿锵的声音随着秋风一道吹来,吹散了她体内的燥意,身体似是裂开了一道缝,寒风呜呜飕飕地灌进体内。

明知不道德,却不出口阻止,男人果然都一样。希望自己的女人对自己忠贞不渝,同时又希望别人的女人对他们敞开怀抱;一边痛恨淫-娃荡-妇,一边又对着淫-娃荡-妇解下裤腰带。

她似笑非笑,试探道:“想必莫总没少偷别人的妻子。”

“我从不碰别人的东西,也不碰别人的人。”他说着,去摸口袋里的烟盒。

林初戈匆忙按住他的手,触摸到微凉的皮肤,她咬紧下唇,偏着头不敢看他。

“别抽了。”她吐出干瘪瘪的三个字。

一别多年,他竟成了老烟枪,转念一想,国外毒品泛滥,香烟根本不算什么,她又松开手。

那抹口红凝固成红色粉末,她用指甲刮了几下,粉末扑簌扑簌落下,指尖红得仿佛受过拶刑。

“莫总在美国没染上毒瘾吧?如果染上了,还不巧被我发现,我一定会报警。”

他牵了牵唇角,捉住她瘦棱棱的手腕,微微弯下腰凑近她:“真可惜,我不做违法的事。”

她适时踮起脚,温软的双唇在他耳廓蹭了蹭,柔着嗓子道:“那就好,我最讨厌鸦片鬼。”

她唇上并无口红,男人耳根却红得滴血。

林初戈心满意足地笑,拿起水杯,无情无义地撂下心旌荡漾的他,回到茶水间门外。

莫行尧失笑,揾揾耳朵,三脚两步跟过来。

“你想做什么?”

她屈指弹了弹玻璃杯,眉眼一派纯真:“倒水。”

言罢,林初戈重重地拍门,里面*猥亵的声音速即停止,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过后,眼前的门开了。

先出来的男人是卓信市场部的副经理,姓郑,有家室,年过四十,保养得宜,在一圈同龄的大腹便便的男人当中,显得格外鹤立鸡群,凭借着所谓的“成熟男人独有的气质”勾搭了不少年轻女性员工。

林初戈还是实习生的时候,这位郑经理曾三番两次地暗示她,寻找各种独处的机会纠缠她,她冷脸拒绝也不奏效,直到她“好手段地钓到陆总”,耳根子才得以清净。

那郑总见到他们,姿态悠闲地打完招呼,右手插-进裤兜里,慢腾腾地拐进电梯。

茶水间里的年轻女人,林初戈不认识,估摸着是实习生,正坐在瓦灰色的小沙发上整理衣襟。

室内弥漫着一股腥气,闻之欲呕,绿色塑料篓中扔满了垃圾,新添的几个白色纸团摇摇欲坠。

林初戈回望身后的男人,心里奇怪他怎么还不走。

莫行尧同她对视两秒,侧身挤进茶水间,弯腰从五斗柜里拿出一个纸杯,高高大大地站在饮水机前,接水。

林初戈耸耸肩,回眸见那实习生准备走人,而沙发上落下一只心形耳环,她“喂”了一声,指指银色耳环。

年轻女人窥见她眼底的笑意,弓着腰拾起耳环,质问道:“你笑什么?”

听口气应该把他们当成了普通员工,不知那郑总应允给她什么好处,她的腰杆才这么硬。

林初戈上前将窗户打开,说:“笑你蠢。”

女子呵了一声:“都是成年人了,还不能做自己想做的?别跟我谈什么道不道德,我也没打算破坏他的家庭,只是——”

“只是你爱他?”林初戈忍俊不禁,诸如此类的话她听得两耳生茧,爱真是罪大恶极,比毒品还恶劣,逼迫人当小三,怂恿人犯罪。万恶以爱为首。

“你知道吗,跟已婚男人搞在一块,叫‘通奸’。”

女生恼羞成怒:“你是他的妻子吗?不是就闭嘴!”

她斜瞟莫行尧,后者如同石膏像,拿着水杯看戏。

林初戈说:“茶水间属于公司的地盘,只要你们不再霸占公共场合妨碍我倒水,我不会关心你和谁交-配。”

那实习生狠狠翻了个白眼,迈开腿跑出茶水间。

女人一走,林初戈便柔下嗓音嗔怪道:“莫总,你好歹说句话吧?”

莫行尧晃动着水杯,一蓬蓬水蒸气直往眼里钻:“为什么要告诉她耳环的事?”

她诧异地反问:“你以为她是不小心掉的?”

他挑起眉宇,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她抿了抿唇,说:“有的女人为了隐晦地告诉别人自己和一个男人的关系,会故意把首饰落在男人的办公室或车上,等待别人发现。因为没有婚姻的保障,她们处心积虑地想将两人的关系从不道德的零嫖变为合法的批发。不过,从她的性格来看,可能是我以己度人了。”

“真可怕。”他笑。

她剜了他一眼:“还不是你们男人爱四处拈花惹草,自己是个有缝蛋,还责怪苍蝇来叮?”

他想开口,又听她说:“谢天谢地,你还未婚,否则我就只能忍痛放弃你这枚鸽子蛋了。”

她面上的笑容慵懒轻浮,他分辨不出她说的究竟是真心话,还是调笑话。

莫行尧放下纸杯,淡色道:“回办公室吧。”

☆、第6章 微起涟漪(2)

新项目告一段落,两个部门的员工吵着嚷着要加餐。众人在醉中天酒店海吃海喝了一顿后,觉得不过瘾,想着明天是周六,而夜晚才刚刚开始,剔着牙打着饱嗝思索着如何打发时间,考虑一会,一并毫无新意地提议k歌。

时间接近十点,林初戈只想回家睡大觉。

张助理不乐意,像是喝高了似的,抱着她撒娇道:“总监别这样,一起去嘛……”

她一边掀助理的手,一边想真稀奇,从来只有男人借酒醉纠缠她,女人对她可都带三分敌意的,美貌虽然是最好的推荐书,但也同样是一张引人攻击的靶子。

就像今早上班,她停车时车尾被一辆粉色甲壳虫蹭了一下,下车检查时,从对面的车里走下来一个女人,脚踏孔雀蓝高跟鞋,穿一件酒红色蕾丝镂空裙,外面套着鹅黄针织外套,脖子上的方巾也是耀眼的青绿色,奇怪的颜色搭配使得她怔了许久。

那陌生女人双手抱胸,瞧了瞧她的汽车,咂咂嘴道:“这么好看的车居然破了相,把你金主的号码告诉我,我赔钱。”

当日她下狠心撞莫行尧的车,现在看来,真是一报还一报,恶人自有恶人磨。

而那个女人,此刻正坐在莫行尧身旁。

刚才听其他员工闲谈,她才知道这位着装古怪的女人叫曲天歌。据说卓信成立之初曾引进过一笔外资,而曲天歌的祖父似乎是总集团的元老股东之一,这位曲小姐却前来应聘市场部经理助理的职位,名副其实的“富二代体验基层生活”。

张助理还在小声咕哝,吵得她头痛欲裂,无奈只得答应下来。

“嘿嘿。”张助理马上得逞地憨笑两声。

醉中天内置的ktv包房设备齐全,包厢内乌压压地坐满人,放眼看去,一张张面孔年轻白嫩得像湿毛巾,能拧出水来。

歌声时而洪亮,时而沙哑,时而跑调,那边唱着,这边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林初戈兴趣缺缺,右手撑在漆金扶手上,手腕托着昏沉沉的脑袋,左手从果盘里拈起一颗草莓放进嘴中,正咀嚼着,那位曲小姐忽然在她身侧坐下。

曲天歌扬扬手中的香蕉,故作乖巧地问:“林总监,要吃吗?”

她声音清清脆脆,响亮似风铃,人堆里立即有人看过来,几道意味难明的目光一齐聚在林初戈身上。

林初戈扫了她一眼,余光飞过右前方的沙发,黝黯昏蓝的灯光下男人神情晦暗不明,他端着酒杯正同身旁的商助理说话,似乎并没有注意闹腾的这一边。

林初戈转过头,伸手接过那根黄灿灿的香蕉,在一群男人蕴藉的视线下剥开香蕉皮。

曲天歌得意地笑起来,刚想开口讽刺,下巴被两根细长有劲的手指擎住,挤掐着她下巴迫使她张嘴,冰凉粗大的香蕉强硬地塞进喉咙,不容她推却。

“好吃吗?”林初戈笑着问,“想吃我再喂你。”

一口闷气堵在嗓子眼,曲天歌狠狠推开眼前的女人,踉踉跄跄地跑到铁艺垃圾桶前,边咳边呕,好容易把嘴里黏黏糊糊的东西都吐个干净,起身时失脚踩中蕉皮,脚一滑,脑袋不偏不倚地撞上点歌台。

闷沉的响声叫一干人心惊肉跳,从事不关己变为惊慌失措,郑总赶忙放下手中的麦克风,和身畔的柳怡然一起,将曲天歌从地上搀扶起来。

曲天歌眼圈泛红,掉头看一看莫行尧,男人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眼睁睁丧失了一个英雄救美严惩妖婆的机会。

在众目睽睽之下跌了一跤,曲天歌又气又觉得丢脸,捂着高肿的天灵盖瞪向罪魁祸首,大力地甩开柳怡然的手臂,咬牙切齿道:“林总监不道歉吗?”

在座的人都知道曲天歌的背景,又拿不准林初戈和陆江引的关系,没有一个职员敢出口打圆场,包厢静得出奇。

林初戈猫腰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面巾纸,慢条斯理地擦拭手指:“我为什么要道歉?”

先撩者贱,她从不争无谓的面子——前提是她有错,这一次她不认为自己有道歉的必要。

“人家小姑娘脸皮薄,林总监你跟她说声不好意思就行,大家别伤了和气。”一圈人中数那位郑总最年长,突兀地用长辈的语气发话。

陆续有人开腔,不痛不痒地问曲天歌有没有受伤,也有拿酒让两人喝一杯的,这杯酒林初戈是喝下了,但仍然咬紧牙关不低头。

她忍不住拿眼看向莫行尧,他完全不受气氛影响,手执一杯酒,优雅地送到嘴边饮了一口。仿佛觉察到她的目光,男人蓦地转头,二人眼神相撞,他笑笑先移开眼。

她不懂那笑容背后的意思,被这场闹剧逗笑,还是笑她太倔?

聚会想必是开不下去了,林初戈想胡诌个借口走人,曲小姐却一改先前的态度,大度地表示自己不计前嫌,邀请她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

“莫总,”林初戈娇声娇气地唤道,“一起玩吧。”

莫行尧闻言放下酒杯,说:“好。”

曲天歌八成是想借着游戏的机会整她,只可惜让小姑娘一连转了三局,钢笔一次也没有对准林初戈,曲小姐气得将钢笔掼在了黑金砂茶几上,秀发一甩,抱着抱枕坐在一边不理人。

正当林初戈松了一口气,眼前的钢笔却恰巧对准自己。

她想了想,说:“我选真心话。”

二十出头的男生略显紧张地看着她,犹犹豫豫地问:“林总监……是处女吗?”

她莞尔,在某些沙文主义男眼里,女人的价值除了免费保姆、生育机器和自己打骂发泄的出气筒外,就只剩那层结缔组织了。

林初戈诚实地回答“不是”后,不出所料地,男生的眼底含着一丝不易辨认的轻蔑。

包厢内男多女少,除了林初戈,张助理,曲天歌和柳怡然,就只剩两个女实习生,女生多少顾及面子,问的问题都比较平常。反观男人,好似一双眼只盯着下三路,问得一个比一个猥亵。

钢笔在人人手中转了一圈,终于轮到林初戈,她本想借机问莫行尧还记不记得初吻是哪一天,事与愿违,钢笔缓慢停下,然后对准郑副总。

她转一转眼珠子,笑微微地喊了声郑总。

斜对面的男人咽下一口唾沫,选真心话。

她问:“你陪过多少女人去医院打胎?”

若换个角度问,比如他有多少任女友,只会让众男性羡慕不已,让他可笑的男性尊严得到满足。她不指望深陷泥潭的女人能迅速清醒并脱身,能让刚进公司的那批实习生看清他的为人,避开这个人渣的猎艳范围就足矣。

男人脸一黑,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

林初戈佯怒:“既然郑总不答,那只好请您买单了。”

蓝似烟雾的灯光虚虚薄薄罩在她脸上,蓝得迷蒙,美得不近情理,笑得恣意不经心。

她下巴精致的弧线看得他有些渴,莫行尧腾地起身,飞快地说了句:“我还有事,先下去了。”便径自离开包厢。

醉中天的过道铺着一层柔软的波斯地毯,整个人像是踩在云端上,虚飘飘空捞捞,仿佛下一脚就会踩空,摔得他粉身碎骨。

等到凉爽的夜风兜脸吹来,他才察觉自己已到了楼下,脑海中的旖旎绮想越烧越旺,燥意源源不断地渗入血液中。

他心烦意乱地掏出烟盒和打火机,风势太大,火苗摇摇曳曳,他右手围拢打火机,歪着头点燃烟。

才吸一口,叼在嘴中的香烟被人一把夺去,他抬头一看,是她。

林初戈仰着头看他,双眼明亮如星,葱白细指弹了弹烟灰,动作生疏得很。

她将烟搁在两根白石罗马柱之间,蕴着凉风的手指握住他的,另一只手臂缠上他脖子,他极其配合地低头,她冲他甜甜一笑,在他唇上啄了一下。

残存的一丝理智顷刻烧成灰烬,他紧搂住她的腰,右手托住她的后脑勺,猛地转身将她压在墙上。

她唇上有润唇膏,味蕾尝到苦涩的味道,在她唇间敷衍地吮了吮,他便将舌头探进去,像一尾鱼般灵活地在她嘴里游动。

浓烈的烟草味席卷口腔,她蹙起眉头,想推开他,双手却不由自主地攀上他颈项,呼吸间满是他的气息,清淡得一如他的人。

只怪夜色太浓,行人来来往往,都未发现交颈缠绵的两人。

良久,他才放开她。

“烟鬼。”她轻喘着抱怨,“你以前可不抽烟。”

他笑着回敬:“你以前也不涂口红。”

“占完便宜就嫌弃我?”她双手交叉挡在他面前,狡黠地眨眼,孩子气十足,“真心话大冒险,莫总还记得初吻发生在哪年哪月哪日?答错了送我回家。”

他笑:“我选大冒险。”

“大冒险是——”她憋着笑卖关子,“让我送你回家。”

“送我回家?”他倾身拉近两人的距离,斜了斜唇角。

温温热热的鼻息呼在脸颊,她痒得哆嗦,推开他,只当他喝醉了,义正辞严道:“你喝了酒不能开车。”

他静静地端详她,想起那日在车上她说她不会为任何一个男人生育,以及方才她回答男生低俗的问题时的笑容,些微的失落似晚风自他心头掠过。

莫行尧掏出车钥匙,放在她掌心上。

☆、第7章 微起涟漪(3)

“这是第几次了?”林初戈不耐地望着吧台上的两个醉泥鳅。

她刚睡下,就被一通救急电话吵醒,方苓含糊不清地告诉她,自己与好友谢慕苏在如醉酒吧喝多了,钱没带够,现在被困在酒吧里出不来。

林初戈按捺着火气,开车抵达如醉酒吧,酒吧已打烊,只剩两位喝“霸王酒”的顾客。

她拿出钱包结账,望了望喝得烂醉如泥的谢慕苏,脸一转看向方苓:“她失恋了借酒消愁,你又是为了什么喝成这样?”

方苓一边揉着肚子,一边打酒嗝:“……她点了那么多酒,不喝太浪费。”

林初戈哭笑不得:“你还能站稳么?能的话我们一起把谢慕苏扶到车上。”

方苓逞强地点头,双手撑着吧台站起来,像打醉拳似的摇摇晃晃向前走两步,身子一软,又跌回高脚椅上。

林初戈彻底没了脾气,请一旁的侍者帮她照看方苓,先将谢慕苏扶上了车,再原路返回把方苓也搀进车里。

她脸上汗津津的,喘着气儿坐在驾驶座上,从后视镜中睖一眼两位醉醺醺的好友,摇下车窗,凉风顷刻盈满车内。

谢慕苏口齿不清地嘟囔:“‘喜欢’到底是什么……”

“是奇迹啊,奇迹!”方苓立即接口,锐着嗓子道,“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这不就是一个奇迹吗?”

她们一人一句说着醉话,林初戈眺望着远处五彩斑斓的霓虹灯,没搭腔。

窗外热闹非凡,这座繁华的城市浴在淡薄的月光下,一片祥和。

视域前方走来五六个男人,提着啤酒瓶吵吵嚷嚷从车旁经过时,极淡的烟草气味飘进车厢,她条件反射地想起他,想起昨夜的吻。

送莫行尧回家时,他未再说一句话,开车时,她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定在她的身上,转头看他时,他却望向窗外。

气氛恰到好处,她也没说什么煞风景的话,他的情绪却毫无征兆地变得低落,她左思右想,想不出原因。

当然,也只是在心中想想,她没问,也不敢问。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他不说,她也从不多问。

“初戈——”方苓的叫喊令她马上回神。

她问:“怎么了?”

“纸巾!”方苓右手在宝蓝色手提袋中乱抓一气,纸巾没摸到,倒是掉出来一袋零食和几本书,她慌慌张张地说,“谢慕苏说她想吐,你有纸巾——不,你先把车门打开!”

“门没锁。”林初戈不慌不忙递给她一包纸巾。

谢慕苏抬起软绵无力的右手,手指在车门上胡乱抓着抠着,方苓见状把提包一扔,伸长手打开门,两人像逃出囚笼般连走带跑地下车。

林初戈也下了车,她们两人都喝了不少,神志不清,站都站不稳。而这一带治安差远近闻名,难保不会发生什么。

两个人弯腰弓背干呕半天,只吐出一摊酸水。

林初戈边轻轻拍着谢慕苏的后背,边环顾四周,嘴上道:“你们以后再彻夜买醉,就自己爬回去,别指望我来接。”

正说着,就见一个人影由远至近朝她们走来,男人衣着褴褛,脚步踉跄,左手提着空酒瓶,右手在鸟窝般的头顶上挠了一挠,冲她们嘻嘻一笑,猝然拽下裤子。

其他二人还没来得及反应,方苓就飞起一脚,踹向男人的命根子:“有根牙签有什么好显摆的?!”

她手臂一挥,结结实实地给了那男人一肘子。

那乞丐便是想不到女人也会有这般的蛮劲,痛得浑身乱颤,一手掩着流血的鼻子,一手捂住裤裆,不住地倒吸凉气,啤酒瓶哐当一声砸在地上,裂成满地玻璃碎片。

几米开外有一对男女望过来,似是不想自找麻烦,很快就转过身去。

谢慕苏脸皮薄,被晚风一吹人也渐渐清醒了,伸手扯扯方苓的衣摆,说:“行了,出了气就走吧。”

方苓正在气头上,撇撇嘴又添了一脚,才不情不愿地放过男人。

三人回到车上,方苓还在嘀咕:“只恨我警-察证没带在身上,否则要他好看。”

前座掉落一本书,林初戈捡起来扔给方苓。方苓把书塞进手提袋中,然后拆开那袋零食,吹着风哼着小曲吃起夜宵来。

黑色轿车如雷般疾驰而过,汇入车流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把两位好友送回各自的家,林初戈回到自己的公寓时,时间已过凌晨,她随手往cd机里塞了张碟片,在衣柜中翻找睡衣。

明快悠扬的前奏过后,尖锐的女高音自白色音响流泻而出,接连不断地唱着:“年轻姑娘应该懂得社会上的各种花样,也要洞察恶劣勾当,是好是坏,看得清爽,还要学会狡猾伎俩,怎样才能被人爱上,假装欢笑,故作悲伤,简直像是真的一样……”

床头柜上的手机倏然震动,她轻盈地走过去,瞟了眼来电人,胸腔闷得一窒。

屏幕上闪烁的三个字瞬间将她击溃,她手忙脚乱地关上音响,颤颤巍巍拿起手机,一颗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

他的号码她早已烂熟于心,他回来这么久,他们默契得从没打过一通电话给对方。

她深吸一口气,接通电话:“喂。”

那端似有风声,呜呜地吹了一会,才听他哑着嗓子问:“宣传的新闻稿你准备好了?”

公事,又是公事。

她不由得攥紧手心的浴衣:“一个星期以前就准备好了,莫总忘了?”

他低低地嗯一声,通话结束。

林初戈用力握了握手中的布料,须臾,慢慢松开,她将手机连同睡衣一并丢在床上,趿拉着拖鞋走到cd机前,把整齐地叠成一排的唱片全都推倒在地。

她直愣愣望着一地的唱片,复又蹲下身,把散落的唱盘归拢在一起,心里骂了句“有病”,骂他,也骂自己。

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她脊背抵着床脚,向后仰着伸长手,捞起手机一看,还是他。

“莫总还有什么事?”她没好气地问。

“我在你家楼下。”

她怔了怔,旋即笑起来:“请问莫总怎么知道我住哪里?不要说人事档案,我六月份才搬进这栋公寓。”

他也笑,却不答。

“你下来。”他咬词怪得很,似乎嘴里衔着烟,配合他独特好听的声音仿佛他就在她耳边低语,性感至极。

她嗲溜溜地说:“不行,我要洗澡。”

“那我上去?”

“不行,我要睡觉。”

他低低沉沉地笑,故作失望道:“我买了芝士焗番薯,还特意去定中的老街买了酒酿,真不让我上去?”

她躺在床上,笑不可仰:“行,看在吃的份上,勉强让你上来。”

她自小就爱吃甜食喝甜饮,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拉着他在大街小巷寻找甜点,从高档西饼店吃到街边小摊,一边吃一边喂他,他虽不爱吃甜品,却从没皱过眉。

他还记得她的喜好,她的心甜得像泡在蜜里。

她并未告诉他自己住在哪一层,门铃声却如期而至,林初戈连忙跳下床,跌跌撞撞地跑到玄关,打开了门。

门外的男人扬扬手中的食物,林初戈接过打包盒放在桌上,转身从鞋架上拿出一双白色拖鞋,下一瞬拧着眉放下。

她细声说:“你进来吧,我家里没有男士拖鞋,穿着不合脚不如不穿。”

莫行尧也不客气,大步流星地走进玄关,客厅的摆设简约而整洁,家具皆是冷色调,稀稀落落摆着两张小沙发,四把高脚椅和一张方桌,方桌上放着一只玻璃花瓶,瓶中有水无花。

他解开西装纽扣,拣了一张灰色沙发坐下:“你回来时没有发现我的车?”

她边喝酒酿边小幅度地摇头,酒酿搁得太久已经凉了,香甜的液体与软黏的圆子喝进胃里,她却觉得浑身都暖和。

他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哑声问:“你去哪了?”

她挖下一大勺芝士番薯,说:“朋友喝醉了,让我送她们回家。”

他忽然不作声,垂下眼睫观察地毯,卷曲的黄灰色花纹如同壁虎断掉的尾巴,密密层层爬满一地。

她看在眼里,放下勺子,心想,就让她自作多情一回。

“是女人。”她像是想起什么,嘴边渗出一抹苦笑,“我怎么会有异性朋友,又有哪个男人愿意和我做普通朋友?”

他抬眸看她,眼睛深邃幽亮,闪烁着星星点点瑰异的光,灯光惨白,衬得他侧脸的线条明晰凌厉,如画家细致描绘的工笔画,多一笔轻佻,少一笔粗糙。

她双腿交叠,歪斜地坐着,悠然道:“无论是交朋友还交女友,都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没有平白无故就对女人好的男人。所以我在想,莫总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好处?”

他们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不过寸步之遥,她伸直脚就能踢到他。

他把玩着银色打火机,修长的手指抚摸着机身细密的纹路,笑说:“我无偿做好人。”

“说起来,我们回来时遇见了个露阴癖,幸好方苓反应及时——”她突然顿住,懒洋洋地睨他一眼,“莫总好人做到底,自我牺牲一下,给我洗洗眼?”

她装作要解他皮带,他动也不动,脸上虽无笑容,眼底深处却似是含情带笑,两人对视片霎,反倒是她先红了脸。

她收回悬在空中的手,霍地站起来,揾着绯红火热的脸迈步跑进卧室。她落败而逃,莫行尧很是愉悦,他吃定她也就敢耍耍嘴皮子,没有胆量真动手揩油。

他举起手腕看表,一抬头,便瞧见她立在他面前,手中拿着那天的烟灰色西装,梗着脖子递给他,负气似的不吱声。

他不接,长臂一挥勾住她的颈项,俯下身,微凉的薄唇在她白皙的耳根吻了吻。

她耳垂渐粉,羞答答地别过脸。

他双唇略微移动,紧贴着她的耳廓,轻声道:“晚安。”

☆、第8章 微起涟漪(4)

公司停车场停着一溜的汽车,品牌齐全数不胜数,颇有几分商贾汇聚一堂举办宴会时的排场。

林初戈找了块空地把车停下,从后视镜中看见男人面不改色地走了过去。

她忙喊道:“莫总,等等。”

莫行尧止住步子,视线在她脸上滞留一秒,便迈开步伐,脚下生风地出了停车场。

装个屁,她暗骂道。

提起黑色皮包,林初戈信手摔上车门,风急火急地追上他。

“莫总,您真是一觉醒来就翻脸不认人哪。”她幽怨地娇嗔,把深闺怨妇演得活灵活现。

他气定神闲地递给她一杯奶茶:“一觉?睡糊涂了?今天周一。”

他的气息像一味香水,一闻到她就乱了套。

她眼尾如钩月,眼底波光潋滟,不正经地说:“睡都睡过了,谁管是一觉,还是两觉。”

他听着这容易引人误会的话,笑着摇摇头。

像捧着着宝贝般将奶茶捧在手中,热气熏蒸,林初戈脸颊染上一抹淡粉,指了指领口:“领带歪了。”

他微赧,忙不迭伸手理衣襟。

她木着脸,心里笑他也会仪容不整。那条领带像是同他作对一般,越来越歪,她笑着伸出手帮他整理。

“总经理,早。”犹如大风般从身后飘来一个女人,噔噔噔地在他身旁站定。

莫行尧微微颔首,说:“早。”

曲天歌娇羞地笑笑,眼皮子一掀,眱了眼林初戈,就当是打了招呼。

林初戈垂眸与手中的奶茶对视,待曲小姐扭着纤腰踱进写字楼,才说:“她喜欢你。”

他满不在乎:“喜欢我的女人很多。”稍稍停顿,他压低嗓音道,“林总监不也是?”

他深深地望着她,她也不甘示弱地看他。两人的目光交汇于一点,好似银河中同一轨道逆行的两个星体,总会相撞,无法避免。

她先笑起来,手伸进他的西装里,隔着蚕丝衬衫在他精瘦的腰上拧了一拧,腻声道:“莫总脸皮厚如城墙,鬼才喜欢你。”

仿佛掐在他心口,他正想捉住她胡来的手,她却敏捷地抽回胳膊,让他抓了个空。

她正色道:“莫总,大庭广众之下动手动脚可不好。”

他好气又好笑,自己没指摘她,她却倒打一耙。

职员三三两两地走上台阶,莫行尧也不避嫌,神态坦然地同她一起走进写字楼。

风言风语想必与瘟疫同根生,到了中午,就有好事者编撰出一场跌宕起伏的八点档——“拜金女抛弃旧爱又勾新欢”。

群众眼中的“旧爱”自然是陆江引,可事实上,她的新欢和旧爱从来只有莫行尧一个人——更别提这“新欢”极有可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他时而冷淡,时而温柔,对她的态度像舞台上的灯光,变幻莫测。

也许她生来就是供人讨厌和口头消费的,小时是学校,大了是社会,无论环境是否改变,只要她存在,就一定有难听的谣言。

她思来想去,自己主动招惹过的人只有他,而旁人,只要不打搅她,她从不多看一眼。

奈何事事都不遂她的意,她不犯人,自有人犯她。

林初戈踏进洗手间,就见曲天歌站在盥洗台前,见了她,曲小姐扯着嗓子叫道:“公关总监。”

她视而不见,曲天歌却纠缠不休。

“听说你妈年轻时是有名的交际花?”曲天歌假意皱眉,演得太过,一张脸几乎皱成干核桃,“我爸年轻时也挺风流的,说不定我们还有点血缘关系呢。”

林初戈撩起眼皮瞥她一眼,笑道:“从曲助理的相貌来看,不可能。”

曲天歌僵在原地几秒,才回味过来她话里有话。

“你——”曲天歌登时涨红脸,恶狠狠瞪着林初戈,“劝你别打莫行尧的主意,他迟早是我的男人。”

林初戈牵了牵唇角,自上至下地审视她:“你的男人?你睡过他么?”

“不要脸!”曲天歌尖声啐道,脸红得跟指甲油一个色号,“我就知道妓-女的种说不出什么好话。”

“看来是没有。”鞋跟闷沉沉地叩击地板,响声清亮,像是法官敲下手中的铁锤,林初戈眯眼笑,“我睡过,早在十年前。”

曲天歌似是不大相信,鼻子里哼一声,夺门而出,小小一扇门被她摔得震天响。

林初戈还没歇口气,柳怡然就从一侧门中踱出来。

一个走了,一个又来。

柳怡然一面扭开水龙头,一面娇声问:“林总监,你从没想过为什么会四面树敌?”

鼓不打不响,话不说不明。若曲小姐是因为莫行尧而针对她,那柳怡然说这番话又是因为什么?她不记得自己得罪过柳经理。

林初戈望着水柱下那双不断翻转的手,嬉皮笑脸道:“我长得太好看了?”

“算是原因之一吧。”柳怡然优雅端庄地笑,“林总监,你还记得陈之兆吗?”

“没印象。”林初戈答道。

柳怡然的朱唇不休地张合:“我高中时也是定中的,和陈之兆一个班,前一阵子同学聚会,他知道我和你一个公司,向我要去了你的手机号。我曾经喜欢过他,可他喜欢你;而现在,我爱陆江引,他却和你牵扯不清。我没办法不讨厌你。”

女人就是这点奇怪,总会恨不相干的人。

她不由得想起那些发现丈夫出轨的女人,大多对小三破口大骂,却不敢出口指责枕边人,更有甚者,忍气吞声,思虑着如何挽救出轨丈夫的心。活像离了那男人就不能活,没了那女人夫妻就能恩爱到老。

恨她的人不在少数,柳怡然讨厌她与否,她并不在意。

林初戈淡淡道:“谁欠了你情债,你找他讨还。陈之兆也好,陆江引也好,我都没兴趣。”

门嘭地关上,门内门外静得瘆人。

日子一天天地过,传言也像青苔一样在暗地里滋生滋长。

林初戈早已习惯,而莫行尧从不关心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既没有人澄清,也没人否认,两人的关系在以讹传讹之中越发的扑朔迷离。

国庆长假的前一天,话题的三个主角同时聚集在吸烟区,以张助理为首的闲得慌的员工们都候在茶水间,激动地等待真人版“龙凤配”的上演。

百叶窗口挤满黑压压的人头,林初戈边搅动着手中的咖啡,边说:“为了我和莫总的名誉着想,陆老板最好赶紧离开卓信,回到您自己的俱乐部去。”

陆江引负手而立,横她一眼,扭脸对莫行尧挤眉弄眼道:“这回头草就啃上了?”

莫行尧不搭腔,右臂斜斜搭在铁艺栏杆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拨弄着打火机的盖子。

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稀松寻常的动作由他来做,便显得尤为疏朗轩举,她脑中遽然闪过一句话,珠玉在侧,觉我形秽。

再回头看看陆江引,她觉得男人身上没一处比得上他。

林初戈微微一笑:“别人都说陆老板温润如玉,风度卓然,怎么说起话来却这么粗俗。”

陆江引白眼一翻:“本少爷大人有大量,帅哥肚里能撑船,不跟你计较。”他熟练地点上一根烟衔在唇间,“你过两天去阙城?”

后一句话自然是问莫行尧,林初戈听了心中不免一震,每一次他会去什么地方都是由陆江引透露的,他很少告诉她,即便告诉她,也是在将要离开的前几天。

从前情意正浓时是如此,而现在,她又以什么立场让他告诉自己他的行踪?她到底太高估她在他心中的地位。

林初戈端起杯子,一口气喝光了冷掉的咖啡。

陆江引觑着林初戈郁郁寡欢的神气,幸灾乐祸之余有些不解,论及了解莫行尧,他敢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但他这位兄弟的想法却经常出乎他的意料。幸好他还留了一手。

“公事,两天。”莫行尧惜字如金。

两个老烟枪不再多言,默默地抽烟,烟雾袅绕似云,又像屏障,生生地将她与他们隔绝开来,不可逾越。

林初戈心中的悸动像是与咖啡一起溶解在肚子中,她懒得再吸二手烟,扬手把塑料杯扔进垃圾桶,转身离去。

她对假期并不期待,也不热衷于旅行,七天长假如何消磨反倒成了一个大难题。

方苓打来电话时,她正躺在床上,握着平板用搜索引擎搜索着阙城的景点。

“陆江引今天发善心,变身为善财童子,上午给了我两张阙城岭池温泉的门票,你去吗?你要不去,我也懒得去了。”方苓在电话那头说。

陆江引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她原本还在想陆老板难道像她一样,抓紧时间和莫行尧单独相处,不远千里来同好兄弟叙旧抽烟,没想过他是好心知会自己莫行尧的行程。

她低声喟叹:“陆江引不愧为媒婆界先锋。”

“什么?”

“没什么。谢慕苏呢,再补一张票,把她也带去吧,正好趁这个机会散散心。”

方苓不满地说:“和那个谁又甜甜蜜蜜你侬我侬了,没空搭理我们。”

她轻笑,同方苓约定好时间,放下了手机。

目光调回平板上,屏幕恰好显示着岭池温泉的页面,标语是——“不论您高矮胖瘦贫穷富贵,岭池温泉永远是男人的伊甸园”。

☆、第9章 别城两日(1)

莫行尧凝视着眼前的两个女人,下意识地捏紧手中的房卡:“你们怎么在这里?”

林初戈微微笑着正待回答,方苓护鸡崽似的把她拉到身后,说:“这话要换我问你吧,陆江引告诉你我们要来阙城的?”

莫行尧正眼都不瞧她,轻飘飘地朝林初戈投去一瞥:“房号多少?”

“404。”林初戈握着行李箱的拉杆,绕到一旁走到他面前,“你呢?”

“406。”

眼见他们一问一答,视自己不存在,方苓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连身处在酒店大堂也顾不上,指着莫行尧的鼻子说:“我和初戈一个房间,你别想夜里来幽会她,陆江引上赶着做媒婆,我可不会当红娘。”

她的声量不高,激动的神情却引得周边的几个陌生人纷纷侧目。

莫行尧依旧不屑分与她一丁点目光,神色冷淡地掉过身,拖着黑色行李箱向电梯走去。

滑轮咕噜噜作响,好似轮子在自己脸上滚了一遭,方苓摸摸*辣的脸颊,冲男人的背影做了个鬼脸。

她扭头对身旁的好友说:“我就是看不惯莫行尧那种高高在上谁都不理拽得要命的死样。”

林初戈温声道:“我挺喜欢的。”

方苓嫌恶地皱起眉:“我被你的长情感动得想吐。”

林初戈兀自浅笑,不做声。

两人各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挤进电梯,游人如蚁,空气稀薄得像是在多洛米蒂山脉。乘客们互相推推搡搡,挨挨蹭蹭,愈加显得电梯拥挤且窄小。

人群中不时爆发出一声辱骂,电梯仿佛不堪负重,轰隆轰隆地呻-吟着。

好不容易到了四楼,方苓大口大口呼吸着空气,嘟囔道:“真要命。”

林初戈一面摸出房卡开门,一面数落:“你平日里吃了那么多的炸鸡腿,肚子上一圈赘肉,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减减肥。”

方苓嘁了声,一跃扑倒在床,抓起深棕色编织草帽扇着风,说:“我刚才想了一会,发现完全想不起来我高中时的男朋友长什么样,你却还对莫行尧念念不忘。”

“你对他意见很大?”林初戈弯腰换上酒店的拖鞋。

方苓赌气似的说:“我对所有带把的意见都很大。”

林初戈了然道:“阿姨最近又让你相亲?”

“嗯,生怕我一辈子无法持证上岗给她生外孙。”方苓沉沉地叹了口气,“你要还喜欢着莫行尧,我也不会阻拦你,但他要是再不声不响拍拍屁股走人,我一定会拿警棍把他捣成肉酱!”说到这儿,她表情变得狰狞起来,“打不过他我也要揍他一顿解气。”

望着方苓清秀的面容,林初戈说不感动是自欺欺人,方苓和她认识二十多年,对她的家庭知根知底,却从未唾弃或怜悯过她。就像数日前陆江引说他永远站在莫行尧这一边,方苓也是永远无条件地给她撑腰。

她突然有些词穷,唇瓣像用胶水粘合在了一起,一个字也吐不出,勉强扯起嘴角冲方苓一笑。

方苓也娇憨地笑了笑,笑了一会,摸摸肚皮觉得能量消耗过多,鲤鱼打挺般坐直身体,捞起钱夹子,戴上草帽,下楼吃东西去了。

林初戈蹲下-身打开行李箱,一件件地拿出衣服。

室内静谧如迷,她合上皮箱,把箱子推到墙角边,忽而听隔壁传来一声巨响,接着静了几秒,咿咿呀呀的叫声钻入耳膜。

她脸一热,意识到自己在听墙角,匆匆忙忙跑进卫生间里,摁亮了手机,才五点不到。

青天白日的干这种事也不害臊,她气恼得很,这家酒店的隔音效果未免太愧对于“五星级”三个字。

想到那标语,她在心中冷笑,日日夜夜奏着交欢的乐曲,即使没钱提枪上马,也能听着解解乏,还真是男人的乐园。

手机冷不防地震动,来电人“莫行尧”,她按下接听键。

“开门。”他低声说。

她握着手机既不说话,也不挂断,温顺地听从他的指示出了浴室,忍受着那叫人面红耳赤的声浪,打开房间的门。

莫行尧从头到脚扫视她,朗声说:“换双鞋,我们出去逛逛。”

他的眼神仿佛也带着温度,她被他这么一看,双颊的热度更甚,整个人宛若一块奶糖,几乎在他眼皮子底下融化。

她红着脸傻站着不动,他也不多说,捡起掉落在地的房卡,自然地握住她的手,将她拉进怀中,把一室的喧嚣声关在门内。

莫行尧回房不久就听到了那淫-声-浪-语,在国外多年他早就习以为常,坐下来转念一想,她若听见必定坐立不安,便一边打电话一边过来敲门。

他欣赏着她局促的样子,也没忘嘲笑她:“纸老虎。”

他适时赶过来,她很高兴,却听不得他笑自己,心中喜怒参半,骤然推开他,眉梢含春地睖他一眼。

“莫总不去忙您的‘公事’?”林初戈扶着门把,仿佛这样就能让她更有底气些。

莫行尧单手插着西裤口袋,另一只手把房卡递给她:“那不重要。”

“我更重要?”她握住半截卡,微热的指尖在他冰凉的手指上磨蹭着。

她全然不见方才的窘迫,面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不过一刹,就变回了那个无时无刻不在勾引他的林总监。她近在咫尺,他却觉得遥远无边。

“吃饭更重要。”他拂开她的手,想去掏烟盒又强忍住,右手在身侧缩成拳。

林初戈笑着抬起右腿,白色拖鞋险伶伶地吊在脚尖:“我衣衫不整的,和莫总一起下楼不会折了您的面子?”

莫行尧无意再同她耍嘴皮,不管不顾地拉着她朝楼梯走去。

二楼供应自助餐,可僧多粥少,两人步行下楼时,公共餐盘中只剩下几块干瘪的奶酪蛋糕,被昏黄的日光照射着,使得那几块蛋糕失去了原本的吸引力。

有些人吃得肚皮圆滚滚的,面前的餐盘仍堆满精致可口的食物;也有人满面油光,一边吧唧着嘴,一边抖腿,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地吮一吮筷尖。

菜香、汗气、香水味一个劲地蹿进鼻中,餐桌上杯盘狼藉,地板上尽是烟头,好像他们走在夜市,而非所谓的高级酒店。

环视四周并未发现方苓的身影,林初戈低头往餐盘中夹了一块蛋糕。

“你想干什么?”他语气冷峭。

她呼吸一窒,自己两手拿着东西能干什么。

林初戈困惑地望向他,再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才惊觉她的身后站着一个中年男人,手臂高举在半空,手腕被莫行尧钳制着。

男人的胳膊像泥鳅一样滑腻,粗着嗓子嚷了句“不干什么”,便挣脱他的手掌,飞速地混进人堆里。

莫行尧怫然地望着男人的背影,回过头就见林初戈举着一块蛋糕,笑道:“这是奖励,张嘴。”

他也不见外,就着她的手咬一口蛋糕,嚼了嚼,说:“难吃。”

男人板着脸像吞石灰似的咽下嘴中甜腻的糕点,却不曾蹙过眉宇,她粲然一笑,瞟一眼蛋糕,又溜一眼他。

吃了点甜食垫肚子,林初戈寻思着回房间,她执意要上楼,他也不阻止。

那淫艳的哼声还未消停,像轮船的汽笛声,一声比一声急促,疑似渐入佳境。

他们下楼到上楼,至多十五分钟,林初戈拣了把椅子坐下,讥笑道:“这男人真‘厉害’。”

听在莫行尧耳中却是另一种意思,以为她当真是在夸奖墙那边的男人。

他随手关上门,忍了忍,没忍住:“有我厉害?”

即便是年轻气盛的时候,他也没有用自负的腔调问出这种幼稚至极的问题,她知道男人很看重女人如何评价自己的性能力,没想到他也不能免俗。

林初戈伏在椅背上差点笑岔气,在一阵脆脆亮亮肆无忌惮的笑声里,他的脸色宛若牛奶里兑了墨汁。

“年代太久远,我忘了。”左手宛若白丝绸带从椅背垂下,飘飘拂拂,她歪靠着椅子,有如一株攀附在椅上的春花,笑盈盈地看他,“莫行尧,你不觉得你的问题有损你清心寡欲的形象么?”

他唇边浮起古怪的笑意:“我在你眼中是柳下惠?”

她笑着摇头,忽而发觉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探进她衬衫里,他不知何时已立在她面前,她惊得一抖,慌忙按住他的手腕。

他明知道隔音效果不好还乱来,有种故意同隔壁男人角力的意味。

她心跳如擂鼓,强撑着笑容说:“莫总是想学隔壁的‘和尚’‘撞钟’?”

“怎么,你不愿意?”他凉凉地俯视她,手指轻抚着她脖颈柔嫩的肌肤,在她耳边低语道,“你再三撩拨我,想看的不正是这种局面?”

他右手穿过她腋下扶住椅背,左手握着她的右肩,双眼仿佛盈着一汪雪水,又冷又亮。

清凉的须后水味像无形的绳子捆住她,她全身缩成一团,以近乎挂的姿势吊在椅子上,窥着他沉郁的面色,她抿了抿干燥的嘴唇,心生悔意。

那厢停了,这厢总不能再唱起来。

所幸莫行尧并未再歪缠她,扶正椅子,轻巧地松开两手,默不作声地出了房间。

☆、第10章 别城两日(2)

方苓回来时便见到林初戈满面潮红、木然地坐在铁椅上。

“你很奇怪。”方苓把手中的碗递给林初戈,“一副思春少女的样子。”

碗中装着热乎乎的酒酿,林初戈舀了一勺,说:“你要是男人我一定会爱上你。”

“我才不想当男人。”方苓鄙弃道,“那二两肉除了打桩还有什么作用?打架的时候简直防不胜防。”

她从手中的纸袋里摸出一个鸡腿,催促道:“你快点喝,喝完了我们去泡温泉,免得天黑了又是人山人海。”

像侠客们豪迈地灌烧刀子一般,林初戈咕咚咕咚吞完了一碗酒酿。

两人拿着酒店准备的浴袍下了楼,大摇大摆地拐进温泉区。

温泉池凿成碗状,四周铺了一地鹅卵石,水烟氤氲,人影憧憧,室内宛如一个偌大的蒸笼。

泉水浑浊不见底,方苓一面跨进泉中,一面嘀咕:“这真是女浴区而不是混浴区吗,我怀疑水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林初戈不作声,跟着她一起下水。

水温不高,与体温接近,二人泡了没一会,就感觉水渐渐凉了下来,的的确确成了“温”泉。

从住宿、饮食、服务、到温泉,没有一样能让人满意。但来都来了,再者她们明面上又是冲着温泉来的,不泡似乎无法交差。

方苓瞅了眼肤色白腻胜雪的林初戈,再低头看看深一个色号的自己,说:“我就是烧麦,又干又黄;而你是汤包,一戳就出水。”

林初戈滞了一秒,点评道:“有点色-情。”

自己说的话被这么评价,方苓把这句话在心里过了一遍,顿然醒悟,正要破口大骂莫行尧好不要脸,斜前方霍然响起一声嚎啕——

“爱情不分先来后到,我只不过是晚了一点才认识他!否则和他结婚的人就是我!”

尾音久久袅绕于天花板上空,发话的女人很快就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方苓像是被热水烫到了腿,龇牙咧嘴道:“我觉得她迟早会坐牢。”

“为什么?”林初戈好奇地问。

“因为三观不正。”

那女人并未发现自己聚集了一干人的视线,一边哭哭啼啼,一边跟同伴抱怨。她说一句,方苓就小声接一句。

“……我从前问他如果以后我们结婚,我也怀孕了,变得难看了,他会不会像现在一样,背着老婆去找别的女人,他说‘不管你多丑我都爱你’。”

“潜台词是你长得就很丑,赶紧去整容。”

“……他答应我这个月就和他老婆离婚的!可他居然不接我的电话!去他公司他都躲着我!他把承诺当成什么了?把我当成什么了?!”

“不会漏气的泄欲工具。”

“……要怎样做才能让他一辈子也忘不了我?”

“好说,阉了他。”

……

林初戈笑得全身瘫软,直往水里滑,她支起手肘撑着池壁,右手狠狠掐着大腿,让痛意驱赶笑意。

说了会单口相声,方苓觉得口渴,咕囔着要回房间。

林初戈也懒得再泡,起身换上浴袍,一头发丝乌黑微卷,发尾湿漉漉地贴着光滑的后背,面上似笑非笑,眼波将流未流。

方苓脑中闪现出一种吃食——牛奶布丁,古人说食色性也,果真没错。

她啧啧两声,称赞道:“出水芙蓉啊,真便宜了莫行尧那混球。”

林初戈禁不住又笑起来,心想,莫行尧的身材称得上“宽肩蜂腰窄臀”,还生得仪表堂堂,占了便宜的人明明是她。

两人拿着换下的衣服,还没踏出门,先前的那个女人忽地从温泉中站起,一脸痛苦地捂着腹部,口中喃喃着“孩子”。

她同伴傻了眼:“你怀孕了?!”像是在讶异朋友怀了有妇之夫的孩子,又像惊讶她如此没常识,怀了孕还来泡温泉。

方苓低声说了句“报应来了吧”,便拽着林初戈走了出去。

温泉区与酒店的后门之间有一间穿堂,两边摆放着一排开得正盛的晚香玉,馥郁芬芳的花香熏人入睡。

方苓打了个哈欠,活动着僵硬的四肢:“你说为什么会有这种蠢得无所畏惧的女人,以为屁股一撅就能生娃?这种女人以后绝对是个不合格的母亲。”

“因为爱,因为你说的奇迹。”林初戈指了指自己,“我的存在就是最好的例子。”

拖鞋太软,踩在大小不一的鹅卵石上有些硌脚,林初戈缓下步伐。

迎面走来两个男人,稍长的慈眉善目,头发梳得油光锃亮,颇有几分民国画报中的中年绅士的味道;另一个形瘦神清,叫人看了便挪不开眼。两位男人身边环绕着几位莺莺燕燕,嗓音唧唧哝哝一如鸟鸣,嘈杂吵闹,令人腻烦。

林初戈想,她拿腔拿调说话时,也是这么招人嫌恶吧。

过道太狭窄,他们一来就来一群,还得让她们侧着身子贴着墙壁让路。

莫行尧像是不认识她们,一句话也不曾说,大大方方地迈步而过。

那群人走远后,方苓手肘捅了捅林初戈的腰,说:“看到莫行尧的表情没,看到那堆女人没,这天也快黑了——”

“你想讲一出艳情话本?”林初戈捋着头发接茬。

方苓眉毛一耸,说:“你要是不在意的话,我也没什么好多说的。”

二人回了酒店,方苓的胃如无底洞,把装有衣服的袋子塞给林初戈,再一次寻吃的去了。

林初戈独自上楼,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那张椅子,想起他刚才如陌生人一样经过,她像掷球似的把手中的袋子丢到床上。

似乎无论发生什么,他总能在下一秒忘掉,并摆出云淡风轻的脸孔。

而她,她怎么可能不在意,但如果他真的和别的女人发生什么,她又要以何资格拈酸吃醋?初恋女友?听起来也太可笑。是她在十年前把“女朋友”的身份拱手让人,现在又想讨要回来,人家还不一定愿意给。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像身体里的蛊发作了似的,心脏痛得一抽一紧,呼吸着实费劲。

临出门前方苓往她行李箱塞了一瓶红酒,林初戈在箱子里翻找半天才找到,开了酒,连酒杯也不要,仰头往嘴里灌。

美酒如刀,凉心刺骨,胃里像塞满了冰渣,一缕寒意在体内蜿蜒游走,吐着冰信子。

窗外夜色暗淡,她无事可做,在床上枯坐片刻,扔了酒瓶,昏头昏脑地出门。来到他的房间门前,门虚掩着,她毫不犹豫推门进去。

莫行尧端坐在沙发上,穿一身的黑,映衬着沙发的白,像宣纸上下笔遒劲有力的墨痕。

视线在屋内打了个转,除却他,没有别人。

她脚不点地晃晃荡荡地飘过去,在他身旁坐下,傻愣愣地看着他。

“正好,你明天陪我去见章总。”

他递给她一叠文件,她看也不看摔在桌上。

旧时代的商人在应酬场中需要个长三陪同,这“长三”即是现今的高级妓-女,或者说交际花。时至今日,交际时带个美人在身旁依旧是商界惯有的风气。

若说公事,林总监现下在休假,他要她去是什么意思。

她伸长脖子凑到他面前,巴巴地问:“莫总想让我以什么身份陪您去?”

“你想以什么身份去?”他娴熟地将问题抛回。

她皱眉,睁大眼直勾勾地望着他,像要窥清他的真实想法。

他也看她,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纠纠缠缠成一线,气氛胶着,酒香袅袅,趋向升温的空气中凝出一丝暧昧。

他身后是疏星缀成的黯黑夜景,暖柔轻风拂动纱帘,掠过她的脸颊,犹如一个似有若无温软的吻。

不知是谁先吻了谁,纸张散落一地。

淡薄的气味铺天盖地来势汹汹,他无休止地流连于她唇间,利齿咬一下,又似给甜枣般吮一下。呼吸交缠,她背抵着沙发,身前是他,如困兽,无法挣脱,无法逃开。

她希望他继续,又矛盾地希望他停下,夜渐深,一丁点声响就会传至墙那边的人们的耳中。

他在这时松开她的唇,高挺的鼻梁不经意蹭过右脸,鼻尖微凉,呼吸温热,一冷一热的强烈反差激得她打寒噤。

“喝了酒?”他在耳边问。

他也像酒,她嗅着淡淡的薄荷香气,恍惚间已有三分醉意。

她偏过头,推了推他:“不喝不敢来找你。”

他会错意,收回搂住她腰身的手,在沙发另一头坐定,黑湛湛的眼珠一转,好巧不巧瞥见她大腿上的掐痕,红的红,白的白,心漏跳一拍,他忙错开目光。

莫行尧掩饰般地笑着调侃:“你天不怕地不怕,也会不敢?”

林初戈没接话,他没继续,她安下心来却觉得空落落的,若有所失。她自恃长得漂亮,身材不差,即便无法搅乱一池春水,也有把握撩动一人春心。

斜溜一眼他腰腹以下的部位,她暗自迷惑,是她不行,还是他不行?抑或是这十年来他受的诱惑太多,一般女人入不了他的法眼?

把话挑明,又显得她饥渴如狼,连隔音效果的隐患也不顾,遇见一个外形不错的男人就抱着不撒手;不问个究竟,她又对自己产生质疑。

踌躇一会,她索性握住男人的肩胛,吃力地将他推倒在沙发,随即坐了上去。

他猝不及防,勾唇笑了笑,辩不出褒贬:“还有什么事你不敢做。”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莫总听过这两句诗么?”她不接茬,满心想知道到底是谁不行,挑衅地扯出一抹讥笑,“您三十不到,腰间的‘剑’就不行了?”

他静静地同她对望,俯瞰的视角愈发显得他眼眶深陷,鼻直且挺,眼神锐利幽深,如同伺机而动的豹子。

她从未以这个角度看他,心脏锣鼓喧天怦怦直跳,有些后悔,骑虎难下莫过如此。

双方以特别的姿势对峙着,没一人动,也没一人发话。

“咚咚咚。”

三声敲门响打破僵局,他们同时匀出目光看向大门,来人是方苓,怀中抱着一大袋零食,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们。

俨如被抓奸在床,林初戈脸上火烧火燎,慌手慌脚跳下沙发,撑着沙发扶手站稳,声音低如蚊鸣:“方苓,你怎么来了……”

“我就想看看你在不在莫行尧的房间,没想到门没关。”方苓不羞不臊,咬了口苹果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骑他。”

莫行尧保持着仰躺姿势,平淡地道:“近墨者黑,方小姐害人不浅。”

☆、第11章 别城两日(3)

一大早方苓就把林初戈叫醒,开着她的小桑塔纳来到阙城城南的一座寺庙,说是听同事念叨在这里许愿一定灵验。

来寺庙的人还不少,到处可见烧香拜佛的人,烟熏火燎,檀香幽幽。

方苓虔诚地跪在神龛前,小声道:“赐我个有钱有大器的男人让我好交差。”

旁边跪着一对夫妻,双眼紧阖,口中念念有声,细细听辨,才听清他们是在求子。

待那对年轻夫妻走后,方苓说:“要孩子干嘛来庙里,回房呀。”

林初戈恹恹欲睡,见她在我佛前还这般厚此薄彼,撒起起床气来:“那你要男人干嘛来寺庙,去勾栏呀,窑哥儿虽然没钱,但有‘大器’,包你夜夜满足。”

方苓一噎,转头合拢双手叩神拜鬼。

日光渐露,一柱蜜色的光照射在硕大的鎏金佛像上,光彩熠熠,看得人头昏眼花。

林初戈哈欠连天,她母亲过世,父亲是何人不知,工作有,存款有,烂桃花一捧,忆及好友谢慕苏愁眉苦脸地同自己抱怨恋情,默念一句:“有情人终成眷属。”

离开寺庙时,方苓试图扳回一局,眨着晶莹的圆眼睛说:“昨晚真对不起。你空窗多年,好容易才有一次滋阴补阳的机会,还被我给打断了。”

林初戈心笑她幼稚,没作声。

方苓继续道:“你们昨晚亲密接触那么久,莫行尧却像死人一样没什么反应,男人的那活计要是该硬的时候硬不了,就跟赘肉没两样吧?”

她音量不高不低,一男人经过时侧目看她们一眼,眼神难掩鄙夷,十有八-九在心里暗喊世风日下。

林初戈打定主意不理她,慢吞吞地下台阶,寺庙建在半山腰上,须得爬下螺旋式的青石阶,才抵达山脚。

初秋的天气仍有些炎热,下了山,两人满头大汗,林初戈拉开皮包翻找纸巾,手机恰恰响了。

无需猜就知道是日理万机的莫总,她一边让方苓开车,一边接通。

“在哪?”

语气不咸不淡却令她心头蹿火,他就这么肯定她会去?她不记得自己昨晚答应过他。倒是他,一觉醒来又忘记发生过什么,两人的关系一成不变,她总是在做无用功。

“路上。”撂下语焉不详的二字,她掐断电话。

邻座的方苓斜她一眼,道:“你们俩进展的怎么样?”

“不怎样。”林初戈说。

纸巾被额前的汗水逐渐氲湿,如同过分稀释的面糊。凉风吹进来,体内热度随水珠一同蒸发,手心竟冷得像在冬雪天。

方苓说:“男人一般都忘不了初恋,而且你还甩过他,我觉得吧,莫行尧衣锦还乡,却发现你并没有像预想中的一样,嫁给大街上修三轮的——”

“你是想说他也不甘心?”林初戈笑着打断她。

“不是,我是想说,他对你一定恨上加恨,现实总是这样残忍,总是出乎他的意料。”方苓沉浸在自己臆造的故事氛围下,“十年前你玩弄了他那颗玲珑剔透的少男心,现在你又对他伸出魔爪,真是罪孽深重,阿弥陀佛。”

林初戈险些笑出眼泪。

蓝色汽车急速驶回酒店,方苓的车技一如她的性格,风风火火,几近忘了自己是人民公仆,知法犯法。

偏生莫大总裁惜时如命,不满意方小姐突然横空跳出拐走女伴,妨碍他赚钱,义正辞严地指责她一番。

林初戈无奈,只能出面打圆场,安抚好朋友和前男友。

白石罗马柱前停着一辆黑色劳斯莱斯,流利的车身线条吸引不少路人驻足观看。

莫行尧尤为绅士地为她打开车门,林初戈坐进车内,驾驶座上坐着司机,再侧头看一看男人身上笔挺的意式西装,疑惑他们要见的是哪路神仙。

她低头嗅嗅自己,真像一块抹布。

待要开口,就听见他吩咐司机去附近的名店置备行头,想来也是,她一身便服上不了台面,给注重仪表的莫总丢脸。

“饿不饿?”他忽然问。

林初戈轻而缓地摇头,嘴角微扬,她固然没亏欠他什么,但从前的他对她百依百顺,现在的他谦和有礼,她不懂盘踞在心头的怨气从何而来。

她扭身看向窗外,人生如朝露,行人摩肩接踵,在无常人世为五斗米而忙碌。

香奈儿巨幅广告牌一划而过,汽车在各式各样的铁艺铭牌中缓缓停下。

门外立着两位笑容可掬的年轻店员,笑自然是对莫行尧,瞧见他揽在她腰间的手,表情立时多了鄙薄,连眼尾精致上挑的眼线也像讥讽的笑弧,呵,又一个贪图富贵好逸恶劳出卖色相的女人,若是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定会掩嘴惊呼年近三十的女人也有人包。

导购小姐迎上前来,径直忽略穷学生打扮的她,双眼迸射出奇异的光亮,紧锁着莫行尧,两片红唇开合不迭,这一季度流行蕾丝拼接,主打欧根纱,金线钩编,新运回一双山羊皮及踝高跟鞋……仿佛付钱的人是他,穿的人也是他。

店内的顾客皆是成双成对,视域前方,马尾辫的年轻女生依偎着秃顶大肚的男人,温声细语娇笑连连。

察觉她走神,莫行尧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略略一睇,便错开眼。

司空见惯,社会是笑贫不笑娼的。

那对老少配转身时,男人布满汗毛的手掌在女生的臀上捏了一下。

林初戈一时有些反胃,穷不可耻,屈服于穷并将自己视为货物待价而沽才可耻。她和她们不一样,她不是没有男人就会死的女人,她无需仰仗任何一个男人过活。

导购小姐声似莺啼,逮住莫行尧说个不停,活像他是她的天,是她的地,是拯救她惨淡营业额的冤大头。

林初戈撩开他的右手,从黑色贝壳包中摸出一张信用卡,笑眯眯地说:“莫总,您选一件您满意的礼服吧,我付钱。”

莫行尧定定地端量她,单手插兜背过身,视线在琳琅满目的礼服间穿梭横扫,姿态闲适,顾盼炜如。

他一连选了十来件,套裙、连衣裙、晚礼服样样皆有,似乎存心想让她难堪。

林初戈不多言,挑下一件黑色单肩礼服,又买下一双同色高跟鞋,在试衣间换上。

她坚持自己付账,导购小姐看她的眼神更加难以言喻。即便是花自己的辛苦钱也换不到旁人一丁点尊重。

沉抑的气氛持续到车上,林初戈把手里的纸袋全塞进后备箱,摇头晃脑地回到车上。

“莫总,您看我需要做个头发么?”

纤长白皙的腿优雅地交叠,黑色礼服贴合她妙曼有致的曲线,乌亮秀发垂落在莹润的肩头,一明一暗的颜色相映成趣,唇边含笑,眼角微挑。

“不用。”他说。

莫行尧伸手为她梳理发丝,她机敏地躲开,笑说:“莫总,事先申明,我不是您圈养的金丝雀,没办法时刻看您脸色行事时刻顾忌您的面子。”

他冷厉地瞥她一眼,垂在身侧的手握紧又松,薄唇轻微拘挛,显然她长长一句话将他气得不轻。

气归气,戏服都准备好了,这出大腿戏怎能不演下去。

☆、第12章 别城两日(4)

方形草坪修剪得齐齐整整,空阔宽广的草坪尽头竖起铁丝网,将闹市与桃花源隔断,两位男士西装革履,手持球杆,立在青绿色土壤上打高尔夫。

球场外,林初戈同一位中年女人坐在大红遮阳伞下,等待两位爱球不爱美人的男士结束球赛。已是秋季,日光并不大,但上了年纪的女人最忌讳阳光,视紫外线为硫酸,稍有不防,娇嫩的脸就被腐蚀出黑斑。

林初戈百无聊赖,啜饮一口橙汁,远远地望向莫行尧,男人举手投足利落潇洒,距离他半米远的中年男人之前在温泉外见过,便是章总。与那日的打扮有着天壤之别,着一件粉色衬衫,油头粉面,流里流气。

莫行尧是什么样的男人,相貌风度教养家世都一等一,堪称完美,他也没有巴结这老男人的必要,为何要自贬身价大老远地来陪这位章总打高尔夫。

“你可有二十二岁?”对坐的中年女人突然问。

“我二十七。”她笑了笑。

“保养得不错。”

“您也是。”

客套,奉承,睁眼说瞎话,该是名媛生存的三守则。

女人上上下下地端详她,暗自忖度她的身份,瞅见她无名指上空无一物,耳垂、脖颈和手腕也并无首饰,嘴角的笑痕煞是耐人寻味。

“你跟了他多久?”

多久?她也不知道多久。如果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获得的金钱与新鲜度和感情成正比,那么她从没跟过他。即使是当初恋爱时,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她用他的钱。

林初戈骨碌碌地转动眼珠,说:“一天。”

女人呷了口咖啡,摆出过来人的嘴脸,语重心长道:“你不年轻了,要懂得利弊,不要投入感情,趁他对你感兴趣,多存点私房钱。”

类似的经验之谈,她听过不下百遍,好像有些女人的情场经验可以写成一本《圣经》。男人都坏,男人都花心,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有钱最好……总之三句不离男人,也离不开男人,生来就为男人而活的女人。

可惜,她压根就不是暗娼。

林初戈斜睨女人的右手,并无钻戒,唯有手腕戴着绿翳翳的翡翠镯子。

“我有幸见过章总一次,不过您不在场,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位小姐。”她有意套话,说得模棱两可。

女人不以为意:“是那个姓徐的女人吧,男人都会偷腥,哪里计较得过来,要比就比谁待在他身边的时间长咯,他那短命妻都比不过我。”

连填房都不算,心胸却开阔得像持家有道出身名门的大太太,佩服佩服,她自愧不如。

林初戈轻柔地开腔:“您待在章总身边多久了?”

“我二十岁跟他,现在四十三。”女人面露得意之色。

她恶劣地问:“为什么没有嫁给他?”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得意登时变为颓然。

“那为什么不离开他?”无名无分无孩子,没有转正,也没有嫁给其他阔佬,耗时费力的赔本生意,这类女人未必会做。

女人忽然凄怆地笑,容颜虽老,风韵犹存:“因为我爱他。”

又是爱,林初戈不由冷笑,一个两个都低到尘埃不求回报爱得这般伟大。她活了二十七年,一直遵循万物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便是感情也一样。她无法容忍自己的爱人背着自己吃野食,也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章总若对眼前的女人有一分情意,绝不会让她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二十来年。否则妻子已逝,没有道德牵绊,为何不肯给她一个名分。

女人眼角有着涂脂抹粉也无法掩盖的鱼尾纹,岁数一年大过一年,却没正经工作,没有正经人家太太的身份,到死都洗刷不了皮肉营生的罪名。

那自己呢,她哀戚地想,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她的未来不见得比这女人要好。

感情就像疾病,无法控制,她学不会放弃他,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爱上别人。

两个女人都心事重重,默然对坐。

两位男士打完球,时间已近十二点,四人一同去球场外的西餐厅吃饭。

席间他们谈起地产的话题,以他的人脉和能力,对地产有兴趣,完全可以在岱城发展,何必舍近求远。林初戈边想边切牛排,猩红的肉块上渗着几缕血丝,手起刀落,殷红的血液汩汩地冒出,溅满白瓷描金餐盘,她默默放下刀叉。

中年女人不时替章总倒酒,碧莹莹的翡翠在空中飞舞,腕白镯绿,自成美景。

见她凝望女人的手镯,莫行尧低声问:“喜欢?”

她垂眸,小声说:“不喜欢,出来匆忙,项链手镯都没戴,给莫总丢脸。”

“林总监国色天香,怎么会给我丢脸。”他同她耳语,薄唇险险吻到她耳垂,声音低沉挟着一丝不悦。

“小两口感情真好,吃饭还要说悄悄话。”章总豪爽大笑,两腮的肥肉挤成一团,像一尊弥勒佛,只是弥勒佛穿金,不穿姨太太穿的粉红。

莫行尧淡笑道:“您和宋姨的感情才叫好,在一起二十多年还那么恩爱。”

一句话令在座人都笑起来,章总笑,宋姨笑,林初戈也笑,笑他谎话连篇,无视章总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

男人博得深情专一的美名,辱骂指责全让女人背负。在餐厅多待一秒,她对这位章总的厌恶就多一分。

无奈主角不肯退场,她这只陪衬的花瓶也不能脚底抹油开溜。

饭吃不下,也不敢四处乱看,林初戈像只鹌鹑似的缩在椅上,蔫头耷脑的模样落在宋姨眼中,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一番话而心灰意冷,实在有些自责。

暗暗思量一番,宋姨纤腰一扭,右手柔柔搭在章总的肩上,伸长脖子凑到男人耳边细声说了几句话。

章总笑哈哈,道:“上周不是买了颗三克拉的裸钻吗,又要买项链?”

宋姨蹙起柳眉,嗔怪道:“颈上这根项链的款式过时了,戴出去别人会笑话的。”顿了一顿,“莫总和林小姐也一起去吧。”

林初戈心里五味杂陈,她听“裸钻”二字便隐隐猜到宋姨的算盘,同情她,可怜她,还是觉得同为女人能帮衬一点是一点?无论是哪一种,她都不需要。

她正想拒绝,莫行尧就笑着答应了。

酒足饭饱,两对男女驱车去阙城最大的珠宝店。

章总和宋姨早就不见踪影,莫行尧却没有松开她,结实匀称的右臂紧紧箍着她腰身,她低头就可看见他戴在腕间的手表,镀银花纹表盘在日光灯下璨然生辉。

“送林总监一颗鸽子蛋做报酬?”温热的气流喷撒在耳垂,兴许是无意为之,他的薄唇如蜻蜓点水般在她耳廓掠过。

一颗“鸽子蛋”钻石少说也得五克拉,林初戈看看的标志,粗略估算了个价格,只笑笑,没当真。

哪知他并不是说笑,而是真想买钻戒,还同那年轻的女职员攀谈起来。

女生的皮肤光滑白皙没有一丝细纹,明晃晃的笑容比手上的钻戒还耀眼。

女人总希望自己是被绿叶衬托的玫瑰,林初戈觑着莫行尧面上的浅笑,不禁荒唐地想,她若能年轻十岁该多好。再一想,宋姨在球场外见到章总冲她笑时,心情也是这般复杂么。

右手忽然被一股力道托起,随即她感觉有环状物套住了无名指,她怔忡地垂下眼睫,光芒四射的钻戒几乎盖住关节,钻石明澈无色,横切为橄榄形。

莎翁说,谁送最大的钻石,谁就最爱你。

莫行尧问:“你觉得怎么样?”

“我不要。”她不由分说摘戒指,摘到一半,瞟见他微愠的眼神与女生尴尬的笑容,动作渐渐缓下。

莫行尧却替她摘下那枚鸽子蛋,捏在指尖仔细地观察。

“说好送你,”他不动声色地看她一眼,“嫌小了?”

她识趣地下台阶,随口扯谎道:“吴太太手上的戒指足足有七克拉——不过看在你的诚意上,我勉为其难地收下好了。”

那员工脸上再度扬起和煦的笑容,一边说“稍等”,一边接过莫行尧递来的信用卡。

等待最难捱,尤其是与阴沉不语的他一起等待。珠宝行门庭若市,她奇怪阙城的消费水平何时变得这么高。

两人回到车上,已是十五分钟之后的事。

与来时相比,她手中多了个玫红色的小盒子,半开的盒子好似张开的贝壳,黑色丝绒缝中嵌着一枚色泽接近透明的戒指,汽车晃动时,它闪烁出的光芒更刺眼。

啪地合上盒子,林初戈侧身望着莫行尧,笑道:“莫总破费了,您对每一任女伴都这么大方?”未等他回答,她又问,“您要我戴在哪根手指上?”

句句试探,他扬唇一笑:“以林总监的姿色,应该有不少的男人送你钻戒,难道你从未收下?”

她停了一停,答道:“没有。”

“为什么?”他猜测她心高气傲不会接受任何人的馈赠,高兴之余,也想知道她的真实想法。

她垂头端视光溜溜的无名指,下巴的弧线尖锐却温柔:“一旦收下就等于我同意了他们没有明说的条件,我不能为一件可有可无的首饰而将自己视为货物出售。”

宁可没了有,不可有了没,*会吞噬人的羞耻心和道德心,一旦习惯骄奢淫逸不劳而获的生活,就无法再回头。

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命令自己远离所有诱惑她的物和人,比如他。

林初戈将戒指盒递给他,轻浅地笑道:“还给您。我不是阔太二奶,没机会在牌桌上向牌友炫耀钻戒。”

☆、第13章 窈窕淑女(1)

暮秋时节,气温却骤升,烈日久久高挂不肯撤离天空,像无法忘掉前任苦苦不愿散场的人一样,热烈难缠。

唯有商场的地下停车场阴凉舒爽,林初戈以手为扇,聊胜于无地在耳边扇了扇,余光睃向身旁的谢慕苏,未施粉黛,双颊白里透粉,清纯动人。

林初戈打趣道:“日子过得真滋润。”

她话里有话,谢慕苏涨红脸辩解道:“没你想得那么肉-欲横流,他很好,很少动手动脚,不像一般男人那样急色重欲。”

林初戈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的男人,除非他不行。”

未等谢慕苏说出替自家男友辩解的话,林初戈便三脚两步走到一个陌生男人面前:“先生,能否请你换个地方停车?”

前有墙,后有车,右边停有一辆宝马,再来一辆四面夹击,她的车该怎么取出来。

那男人没有急着回话,琥珀色的眼珠在她脸上停留许久,忽地翘起嘴角:“林初戈。”

男人打量自己时,林初戈也在打量他,板寸头,双眼狭长,气质阴柔,两片嘴唇略厚——勉强算帅,但不认识的脸。

听他用确凿无误的口气叫出自己的名字,她愣了愣,难不成是谢慕苏的男朋友?她转头看向身后的好友,后者云里雾里,摇头表示不认识。

“我是陈之兆。”男人自我介绍,“不记得了?”

林初戈哦了一声,脑海中并无任何印象,没兴趣多和他交谈,也无意来个校友相认举杯回首往事。

“陈先生,”她言简意赅,“我要取车。”

陈之兆略一点头,利索地打开车门,猫腰钻进车内倒车。

这一边,两个女人把一上午的战利品放进后备箱后也上了车,谢慕苏系好安全带,挤挤眼道:“长得挺帅的,说你名字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你的初恋男友。”

林初戈不屑一顾:“我初恋男友比他帅。”

车窗突然被人敲了两下,林初戈一面降下车窗,一面问:“陈先生还有什么事?”

“定中百年校庆,你会去吗?”陈之兆唇边泛着一抹极淡的笑意。

“也许。”

“初戈,你的手机号多少?”陈之兆不紧不慢地掏出口袋中的手机,“很久没见了,有空一起吃顿饭?”

想起柳怡然的那番肺腑之言,林初戈不懂陈之兆有自己的号码,为何还要作秀,嘴中翻腾的刻薄言辞终是没能说出口。

她不说话,也没有升上车窗,思索着如何打发男人。

陈之兆面带淡笑,恍若没有看见她冷着脸蹙着眉,单手扶着车窗,另一只手拿着黑色手机,颇有不要到号码就不走人的架势。

一旁的谢慕苏看不过去,甘愿无偿担当媒婆,快速地报出她的号码。

陈之兆冲谢慕苏笑笑,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跃动,保存好号码后,他笑着对林初戈点点头,转身离去。

“看他的车和打扮不像是八旗子弟纨绔少爷,长相也比那些追求你的老男人帅,似乎还是你的同学,你干嘛对他那么冷淡?”谢慕苏十分不解,“你真打算吊死在一棵树上了?”

谢慕苏大学时认识了林初戈,追求她的男人多如牛毛,无论多么英俊帅气的男人她也未接受过,鲜花钻石跑车摆在眼前她也不曾动摇过,仿佛全身的器官都是铜打的铁铸的。

林初戈莞尔:“没办法,我妈遗传给我唯一的优良品格就是长情。”

她发动引擎,银色汽车一溜烟跑远,只余下一股刺鼻的白色尾气。

长假还未结束,从阙城回来,方苓就被临时召回岗位,谢慕苏事业爱情兼收,忙得不亦乐乎。

林初戈整日的消遣只剩下“会周公”,偶尔夜间醒来,摸出手机翻看是否有未接来电,她笑自己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朝秦暮楚反复无常,决定远离他又时刻期待他的电话。

假日最后一天晚上,他的名字真在手机屏幕上闪烁时,她却不敢接通,像拿到试卷发现划错重点的学生般,大脑空白得一如拔掉天线的电视,沙沙地播放着。

林初戈在公寓里对着手机发愣时,莫行尧正坐在车里,唇间衔着半截烟,耳听着铃声,手把玩着戒指盒,打开,关闭,打开,关闭,机械地重复。

她会将钻戒还给他,在意料之中,却没想到在她眼里,他与别的男人并无区别。

尖厉平稳的“啪啪”声里,他听见电子女音说“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偏过头遥望住宅区七楼右数第二扇窗,有灯。

再次拨打,占线。

咚的一声,戒指盒生生跌落在座椅下,他俯身捡起,拇指撬开玫红盒子,钻戒纹丝不动嵌在盒内。

路灯忽然一闪,灯光变得晦暝昏暗,行人的影子被无限拉长,摇摇曳曳宛若蜡烛的火苗。

等待几分钟,他又一次拨了她的号码。

“莫总,请问您有什么事?”她语气冷冰冰的,不输给电子音。

“之前为什么不接电话?”他倚着椅背,垂直向上抛着戒指盒,方方正正的盒子升至车厢的最高点,再稳稳回到他掌心。

“没听到。”

“刚才是谁打的电话?”

电话另一端的林初戈原想说陈之兆,没来由的烦躁令她改口:“与莫总无关吧。您找我有什么事?”

莫行尧直截了当地挂断电话。

的确,他与其他男人一样,一厢情愿地献殷勤,挖空心思讨她欢心,可她却像弹簧一样缩了回去。每一次都是她先招惹他,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刻推开他。

扬手将钻戒盒扔到副驾驶座上,他转动方向盘,汽车疾速拐出小区,风驰电掣地开向弥赛亚俱乐部。

弥赛亚俱乐部是城里顶有名的私人会所,建在城郊,坐落在最繁华的商业区与最金贵的私人住宅区的交界处,远远望过去,玉砌雕阑的建筑仿佛是一只醉卧于闹市的白虎。

莫行尧将车随便一停,慢悠悠地踏上迂长的白石台阶。

两个门卫直挺挺地立在赭色铜门两边,认出他是俱乐部的常客,连出示贵宾卡一项也免去了,抬手弯腰,毕恭毕敬地做了个“请”的姿势。

地面铺的黑金砂大理石上浮现出朦胧的身影,枝形吊灯仿若开在天花板上的庞大的牡丹花,灯枝一如花蕊,水滴形尖端闪耀着一线金光,莫行尧垂下眼帘,移步踱进角落的电梯。

电梯在十一楼停下,梯门缓缓打开,一帧一帧现出雪白墙上的巨幅画作,画中的女人身躯肥硕,赤条条的,正在穿黑色丝袜。

认出是杜尚的《穿黑袜的*》,莫行尧牵了牵嘴角:“陆老板,好品味。”

陆江引以手臂为枕头,慵懒地躺在棕色沙发上,没搭理他的讽刺,扯着嗓子让站在暗处的侍者拿酒来。

他对面坐着一男一女,男人是周远宁,正襟危坐的女人则是他的妹妹,周方予。

莫行尧客气地同周家兄妹打了声招呼,便在赤金色单人沙发坐下。

弥赛亚俱乐部的侍者皆穿着白衬衫黑西裤,脖子上系着黑领结,一位中等身量的侍者将红木推车推过来,便轻手轻脚地回到暗处。

陆江引站起身,从推车上的梨形冰桶中拿出一瓶红酒,食指敲一敲瓶身,说:“02年的拉图,周总莫总有没有兴趣来一杯?”

周远宁温和地笑:“待会还要开车,这杯酒无福消受。”

莫行尧闭目养神,没出声。

陆江引拿起两只郁金香杯,各倒了三分之一杯的红酒,端给莫行尧一杯后,又递给他一封大红烫金邀请函。

“定中百年校庆寄来的。”只解释一句,陆江引向着周方予扬了扬下巴,“周主编,人我给你喊来了,剩下的自己看着办。”

周方予乖巧地笑了笑,伸长脖子凑到莫行尧面前,圆亮乌黑的眼睛死死看住男人的脸,眼光炙热却诡异。

莫行尧视她为一只景泰蓝花瓶,任由她打量,一边饮酒,一边阅览邀请函上密密麻麻细小的字体。

“行尧哥——”

“等等!”陆江引满身鸡皮疙瘩,扫一眼神色不变的周远宁,“周大小姐,不说我,你连你哥哥都是直呼其名,却叫莫行尧‘哥’?”

周方予娇滴滴地说:“初戈姐的男人——”

“原来是沾了林初戈的光。”陆江引顿时笑开花。

一而再再而三被打断,周方予警告地瞪向陆江引,后者笑得瘫倒在沙发上,完全没空跟她打眉毛官司。

她扬起明媚的笑容,看向莫行尧:“行尧哥不愧是初戈姐的男人,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气质儒雅帅得不像人,其他男人只配给你提鞋,全宇宙只有你配得上她!”

洋洋洒洒称赞了一通,周方予猛地握住莫行尧的手,有如基督教徒祈祷般,恳请道:“请你答应《花间集》的专访,杂志销量每况愈下,像你这么优秀的男人一定能拯救——”

“周主编,”酒杯被她撞倒,红酒泼得满手都是,莫行尧后仰靠着沙发背,抽出水墨色口袋巾擦拭着两手,“你的初戈姐没告诉你,我回绝了贵社的专访?”

他蔑视的举动叫周主编当即变脸:“莫行尧,你傲个屁,再有能耐不也被初戈姐甩了,给你点好脸色,你就拿鼻孔看人?!你在资本主义待得好好的,回来干嘛……”

坐壁观望的两个男人,一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个心知妹妹的嘴如同豌豆射手,一张开,言语炮弹就射个没完。

周远宁连忙捂住她的口鼻,歉然地说:“莫总,抱歉,她脾气不太好,希望你别介意。”顿了顿,“陆少,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了。”

莫行尧大度地点点头,说了句“慢走”。

周大小姐却没骂过瘾,模糊的呜呜声不断从周远宁右手的指缝中泻出。周远宁好看的眉毛拧成一个结,连拉带拽将她拖进电梯。

“笑够了?”莫行尧凉凉地看着陆江引,“有什么好笑的。”

陆江引揉着酸麻的下巴颏,笑道:“你的忍耐力天下第一,被林初戈训练出来的?”

莫行尧避而不答,只问:“温泉票是你给她的?”

“没给她。”陆江引摇晃着酒杯,酒香扑鼻,紫红色液体在杯中荡起层层涟漪,“给了人民公仆方同志。”

“别再做这种事。”莫行尧将空酒杯放在玻璃茶几上,迈步踱向电梯,“好酒,多谢款待。”

☆、第14章 窈窕淑女(2)

“站在门前做什么?”林初戈问。

张助理小脸通红,吞吞吐吐道:“……易时传媒的周主编来了,她、她……”

易时的周主编脾气坏性子蛮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温吞的张助理断然招架不住,估摸着周大小姐没预约就擅自闯进她的办公室。

林初戈安抚地拍拍助理的肩膀:“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张助理低着头移步回到办公桌前,林初戈不大放心地看她一眼,才开门进去。

桃木办公桌后宽大的老板椅上坐着一个女人,穿一件红裙,那眉眼红唇鲜艳夺目胜似杜鹃,却毫无大家闺秀的样子,脱了鞋盘腿而坐,东摸摸西瞧瞧,听见动静,周方予赶忙挪动娇贵的臀部,穿上高跟鞋从转椅上跳下来。

周方予笑容满面:“初戈姐,你这转椅坐着也太舒服了。”

“周远宁连一把转椅也买不起,让周大小姐整日坐冷板凳?”林初戈放下手中的黑色提包,矮身在椅子坐下,修长的手指有频率地敲击着桌面,“方予,说吧,什么事?”

她本姓方,熟知她家事的人都喊她方予,比如林初戈,比如堂姐方苓。别人都说她周方予是混世魔王,却不知道她极其惧怕林初戈,说不出缘由。

望着年长自己两岁的女人,周方予艰难地吐出几个字:“……莫总专访的事。”

林初戈笑微微:“岱城好男人千千万,为什么你的眼睛只看着他一个人?”

“这话要换我问你吧。”周方予记恨着前一晚的事,撇撇嘴道,“莫行尧有什么好的。”

林初戈但笑不语。

她眼睛生得黑长明亮,仿佛盛着两汪春水,滴溜溜地转,鼻子纤瘦高挺,薄唇上点了一抹淡红,轮廓秀气,五官拼凑在一起却别有一种韵致,渗入骨的娇媚。

周方予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几步,握着她的右手抱怨道:“初戈姐,你不知道,城里相貌稍微端正点的基本采访完了,剩下的都是些歪瓜裂枣,肥得流油的老男人谁要看?”

林初戈说:“他不答应,你找我也没用。”

“莫行尧同不同意,不都是你一句话的事。”

“方予,你太看得起我了。”

周方予只当她不愿出面帮自己,似真似假威胁道:“你不帮我,我就去勾引莫行尧。”

“你去啊。”林初戈毫不在意,“若成功上垒,记得向我传授经验。”

周方予哽了半晌,难以置信地问:“你不介意?”

林初戈轻嗤:“我都勾引不了他,更别说你。”

轻蔑的语气令周大小姐的自尊心略受损,但听见关键词,马上把自尊和正事抛之脑后,猥琐地挤挤眉:“怎么个勾引法?一-丝-不-挂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装醉钻进他被窝里?还是穿情趣内衣——”

“无可奉告。”林初戈重重甩开她的手,朗声提议道,“周远宁长得也不丑,还有易时少东家这一层身份,你可以去做你哥的专访。”

周方予张了张嘴,话还没吐出,又听她说:“即使你哥不愿意出卖色相,也可以找其他人。杂志改版也好,压缩纸张成本也好,寻找财大气粗的广告商也好,都是你们杂志社的事。万事都要你这个主编亲力亲为,底下的人都是吃干饭的?”

语毕,林初戈强行将周主编“请”出办公室。

两周后,最新一期的《花间集》发售,专访对象是一位大学老师。

林初戈将杂志扔到办公桌上,拿起手机给周主编发送一则短信:“你看,没有莫行尧这本杂志也一样办得下去。”

就像十年来,她没有莫行尧也活得好好的。

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并非人生的头等大事。她无法理解为了爱而奋不顾身的女人,甚至阴暗地想,宋姨并不是因为爱章总才低声下气软成一摊泥,宁愿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也不离开他,而是无法放弃富足的生活。

这半个月里,她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从早到晚与工作为伴,日日如此。

她没再招惹过他,上下班遇见,都是客客气气打招呼,不越雷池一步。就同他对待她一样,礼貌疏离。

期间定中寄来一封邀请函,邀请她这个“知名校友”前去参加母校百年庆典。如果陈之兆并未时不时打来一通骚扰电话,林初戈必会在心里感叹一句天下太平。

窗外风雨飘摇,夜色浓稠如墨,晚风裹挟着热浪自百叶窗飘进来,温柔地拂过她的脸颊,雨声淅沥淅沥,一声低似一声,大雨终于停下,漆黑幽暗的天幕又轰隆隆打起雷。

时间将近十点,整栋大厦只有她一人,她并不怕雷电,放下手中的钢笔,支起左手撑着脑袋静静听了片刻,手机突然不应景地震动一下。

一则新短信。

——“初戈,我在你公司楼下。陈之兆。”

仿佛有块磐石沉沉地压在心头,胸口闷得紧,林初戈牢牢盯住那三个字,恨不得盯出一个窟窿来。

她想起在阙城时,莫行尧说她天不怕地不怕,她的确不像一些女生那般害怕雷电害怕蟑螂,但她怕缠郎,烈女怕缠郎。

在停车场遇到陈之兆起,这位老同学便像索命鬼似的纠缠不休,奈何除去电话短信轰炸,他并没有做出实打实的性骚扰行为,就连短信的内容也丝毫不越界,她完全拿他没办法。

曾经追求她的男人都懂知难而退,脸皮厚如战壕的,只有陈之兆一个,好似长在他脖子上的不是脑袋,而是硕大无朋坚硬无比的椰子。

她正要拨通陈之兆的号码臭骂他一顿,手机却在接二连三的攻势下耗电完毕,自动关机。

林初戈悻悻地放下手机,慢吞吞地收拾桌上凌乱繁杂的文件,她有意拖延,实在不想看见陈之兆的脸。

银钩忽现,天空上划过一道白色闪电,张牙舞爪近在咫尺,闷沉洪亮的雷声旋即响彻屋顶,几乎刺破耳膜,头顶上的日光灯倏然暗下,金融区一片森然,不再灯火通明。

断电了。

动作被迫停顿,林初戈不禁拧起眉头,她没有随身携带手电筒的习惯,手机也不合时宜地关机,路灯已熄,犹如置身于一池墨中,黑暗将她团团包围。

无穷无尽的恼意泛上心头,她被困在办公室,无灯,她不敢贸然下楼,只好坐回椅上,等待来电。

室内寂静无声,林初戈弓着背伏在桌上,俨如与黑夜融为一体。

隐约听见杂沓的脚步声由远至近传来,她抬起头,门被推开,一道微弱的白光射入眼睛,男人大半边身躯隐没在暗中,轮廓模糊却熟悉。

胸腔里交织的情绪尤为复杂,这一瞬,她无法分辨自己是惊喜还是感动,腾地站起来,踉踉跄跄跑向唯一的光源,如蛾扑火。

手机屏幕的灯光太暗淡,她又激动,没注意横在两人之间的木椅,被绊得脚步一趄,身不由己跌进他怀里。

她的胸脯严严密密压在他整条右臂上,柔软的触感层层占据着大脑,他喉头滚动,呼吸一停,惯性地抿唇。

她手指抓着他的西装,脑袋依偎着他的胸膛,幽香萦绕,清淡的气味被浓黑阒然的夜染上一丝甘甜,他呼吸渐沉,摸索着寻找她的唇。

“吓到了?”

温煦的鼻息拂洒着她敏感的耳垂,脸颊灼灼发烫,她气自己笨手笨脚,他一定以为她借机投怀送抱。

林初戈边站直身体,边摇摇头:“没有,莫总怎么在公司?”

压在手臂上的甜蜜负担消失,他略觉惆怅,手机自动休眠,只一秒,又被他重新唤醒。

莫行尧不大自然地开着玩笑:“只许林总监一个人当劳模?”

她绯红着脸,缄默不言。

“下去吧。”他说。

她细声细气地应道:“嗯。”

电梯无法使用,只能走楼梯,统共十五楼,扫了眼她脚上的高跟鞋,他迁就地放慢步子,每一步都走得极慢,仿佛时间也跟着滞缓下来。为了他们而停下。

一想起方才亲密无间的接触,林初戈就羞赧得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放。黑暗里偷觑他一眼,他全然不受影响,再一次用冷若冰霜的脸谱粉饰几分钟之前发生的事,她却心旌荡漾,时时刻刻猜度他的想法,真是犯贱。

昔日敞亮辉煌的大堂眼下被墨色笼罩,阴森森如同鬼屋。门外响起汽车的喇叭声,林初戈斜了斜唇角,陈之兆不会还在等她吧。

她忐忑地踱至门外,站在檐下巡视着四周,忽而听见那令人火大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初戈,你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正准备去找你。”

莫行尧皱着眉和她一起转身,这位背后灵似乎与她关系匪浅。

他拿眼端视男人,光线很暗,看得不清晰。

陈之兆毫不胆怯地同他对视,两人身高相差无几,视线基本持平,面对面地打量对方许久,难舍难分。

林初戈笑道:“你们看对眼了?”

陈之兆冲她笑笑,目光移回男人脸上:“虽然长相声音与记忆中的有些不同,但,你是莫行尧吧?”

莫行尧没应声,俯身贴着她温软的耳廓说:“他以前好像追求过你?似乎也是定中的?”

林初戈没头没脑地感到沮丧,她身为当事人都忘了的事,他却记得。

陈之兆看着他旁若无人的举动,笑容渐隐:“你们不是分手了?”

“与你无关。”林初戈冷声道,“陈先生,我认为我说得很清楚了,请不要再来纠缠我。”

陈之兆执着道:“我不是在纠缠你,而是追求你。”

她唇边掀起一缕笑纹,翻了翻眼皮,掉过身匆匆朝停车场踱去。

☆、第15章 窈窕淑女(3)

“你说的‘纠缠’,是什么意思?”背后飘来一道好听的男声。

“字面意思。”林初戈说。

她低头在皮包中翻找车钥匙,一不当心踩中一片小水洼,条件反射地“啊”了一声,冰冷似铁的雨水渗进高跟鞋,仿佛要在她鞋里扎根似的,一滴一滴滑向脚尖,丝袜顷刻湿透。

莫行尧健步上前,虚揽住她的腰肢,说:“别找了,开我的车。”

她偏头望一望他,雨夜无月,暗弱的手机荧光给他硬朗的脸庞描上一分阴郁一分凛冽,一笔一画浑然天成,黑发黑眼黑衣,似英俊的鬼魅藏匿在这幽幽暗夜。

“把手机给我。”一句话便回到人间。

她蹙眉:“为什么要给你?”

他扶着她肩膀将她推到宾利前,打开车门递给她一串钥匙,哄孩子似的说:“乖,你开车,把皮包给我。”

语气又轻又柔,她的定力霎时殆尽,把鸽灰色皮包拱手奉上。

两人分工,一个开车,一个从包中拿出手机,点开“信息”一目十行地扫视,一溜的未储存号码发送的消息,内容固定,她的名字和一句早安;时间固定,早上八点,雷打不动。

莫行尧摒弃涵养,对着陈之兆的号码默默翻了个白眼。

点击清空信箱,他拿起自己的手机在联系人中翻到她的号码,发送了一条短信,一个感叹号。

“你不记得他,为什么要给他号码?”

林初戈没好气地说:“你的好下属柳怡然给他的。”

他像是没有料到会牵扯上另一个人,一声不吭地放下手机。车厢内的气氛陡然沉寂下来,车内灯光暖黄,车外细雨濛濛,黑色雨刷不断地拭去挡风玻璃上的雨水。

林初戈伸手扭开音响,甜腻的女声立即在车厢回荡:“除非你只看着我,想着我,只有我……”

她听着歌曲,不急不缓地开腔:“莫总的品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然而她想不出合适的形容词。

莫行尧笑得极其温柔:“江引喜欢听。”

那抹笑弧分外不顺眼,她忍不住腹诽,有必要笑得像朵花吗,谁不知道你跟陆江引是好兄弟。

“莫总想让我送您回家,还是送您去陆老板的俱乐部?”林初戈绷着脸,语气平平。

他面不改色地说:“公寓钥匙落在公司了,林总监收留我一晚吧。”

信号灯一跳,为她眼底抹上一撇猩红,惑人而狰狞。

她边减慢车速,边说:“我公寓太小,没有多余的房间,不如让陆老板收留莫总。”

莫行尧说:“我以前也收留过你。”

林初戈有些暴躁,握紧方向盘的手指关节隐隐泛白:“我送你去附近的酒店。”

“你信不过我?”他扬扬唇,似笑非笑,“那我睡沙发。”

这阵势是打定主意要在她家过夜么,她恨恨剜他一眼:“我家里没有男人的衣服,你能忍受洗完澡却不换衣服?”

莫行尧闲闲道:“现在去买。”

眼前倏地闪过宋姨悲戚的容颜,她不由得镇定起来,冷峭地问道:“莫总凭什么认为我会听从你的指示?”

他不答,手指在膝盖上极轻地打着拍子,窗外路人三三两两经过,红灯转为绿灯,汽车又开始前进。

安静良久,久到她以为他放弃了,忽听他说:“凭你爱我。”

他底气不足,翕唇动作微不可察,声音极轻,几乎被歌声掩盖。

“你……”林初戈停顿数秒,也不否认,坦然道,“是,我爱你,只是爱而已。”

她的爱不像旁人的那般伟大,他别指望她会因爱而退让,自备公寓当他的疗养房,他想来便来,想走就走,嫌生活平淡没刺激时就去喝花酒,寂寞劳累要人安慰时便供他驻留。

他休想。她的爱情就应当如最醇最烈的酒,遇火即燃,不能掺杂一丁点水分和杂质。

他轻笑出声,难掩高兴:“爱就足够。”

她将他的笑声理解为得意,她对他念念不忘余情未了,无形中长了他的威风。

林初戈冷笑道:“我不是宋姨。”

莫行尧满不在意地抬抬眉:“我也不是章总。”

她半信半疑地瞥他一眼,调转视线集中精神开车。

心绪难以遏制地飘忽不定,她母亲一生咒骂着男人,却到死都离不开男人。人生中父亲虽缺席,但她自认足够了解雄性生物,形形色-色的男人都见识过,无一人逃得脱醇酒美人的陷阱。她吃过“穷”的苦头,并非从未动摇过。

可她害怕,害怕为了金钱而丧失尊严,丧失生存的本领。年轻时无限风光,色衰时沦为廉价的货腰娘,张嘴污言秽语,一件小事不遂意就在地上打滚撒泼,头发衣服满是泥土,肮脏又滑稽。她不愿变成这样的女人。

她的睫毛乌黑浓密,不住地颤动,莫行尧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累了?”

“没有。”

汽车笔直地驶向购物中心,抵达目的地,两人一起下车,雨后的城阴凉森冷,间或吹来一阵大风,掀起行人衣裙。

“有点冷。”他说着握住她的手。

他的手干燥温暖,她近乎贪婪地汲取着他掌心的热度。视野前方有一对身着校服的年轻情侣,同他们一样,十指相扣。

女生背着过时褪色的书包,脚上的帆布鞋白里泛黄,男生虽也穿校服,腕间的手表与脚上的运动鞋却明明白白彰显着家境的优越。

她恍惚看到了十年前的她和他。

十年过去,她不再寒酸,他却依旧阔绰,买下不少衣服,贴身衣物、休闲服、西装、领带再到皮鞋,种类齐全,像是打算在她家长期住下。

回程的路上换他开车,若是在往日的这个点,她早就睡下,此时不免有些疲倦,阖着眼靠着椅背打盹。

将睡未睡时到了家,莫行尧一手提着纸袋,一手扣住她的手掌,轻车熟路地上楼。

林初戈掏出钥匙打开家门,径直将他领到卧室,指了指装得满满的衣柜,说:“你应该再买个衣柜。”

未等他回答,她随手抓起一件睡衣疾步奔进浴室。

蜜色的灯光当头照射,林初戈睖睁地立在盥洗台前,宽大的玻璃镜中呈现出一张红得滴血的脸庞。

她垂下眼睫,心神不宁地脱衣,余光飞过沐浴露的蓝色瓶身,她面上的热度更甚,脸颊热得发痛。更亲密的事他们都做过,但一想到他待会也要用,沐浴液被浴球打出无数泡沫布满他全身……

真下流,她在心里唾骂自己,摸了摸滚烫的耳垂,反手将水温调至最低,迅速地冲了个凉水澡。

从浴室走出来,林初戈瞥见坐在沙发上的男人,低垂着头咕哝了一句“你洗吧”,急急忙忙穿过客厅,打开卧室的门。

他们曾在一张床上“躺”过很多次,她不知道自己现下在害羞什么,岁数越大,脸皮反而越薄。

哗啦哗啦的水流声钻入耳中,她在双人床上蜷缩着身体,心道,公寓的隔音效果居然这么差。又突然觉得自己很不自然,她挺直脊梁伸直双腿,拿起床头柜上的财经杂志有模有样地看起来。

咔嚓一声,卧室的门开了,莫行尧偏着头踱进来,右手拿着一条白色毛巾擦拭头发,眼梢泄出一线目光将室内扫了一圏,掠过衣柜、梳妆台、圆椅、白色床单,然后对上她的眼。

他裸着上半身,大方地展现挺拔有型的身躯,肩膀厚实宽阔,胸膛结实匀称,腰身窄瘦,腹肌分明,两道人鱼线淡似铅笔画——下身却穿了一条黑色休闲裤,裹住无限旖旎风光。

自他进来,林初戈的眼珠子就定在他身上,暗自感叹他狡猾无双。

她不吝惜夸奖:“身材很好。”

眼睛肆无忌惮地绕她胸脯一转,他笑笑:“你倒是没什么变化。”

她气得一窒,秀气的眉毛微微攒起,咬着牙瞪他一眼,低头看了看自己,垂手掀开被子,蒙住脑袋缩着身子躺下。

他趿着拖鞋走来,弯腰坐在床沿边,示好般地拉了拉棉被的一角。

林初戈生着闷气,气鼓鼓地躲在被窝里,瓮声瓮气道:“只有一床被子,我不会分给你的,莫总现在去酒店开房还来得及。”

心弦被她娇憨的口吻拨动,他低低地笑:“别这样。”

“谁让你来我家,在我家就要听我的,你大可去酒店,一*胸大腿长的美人夜里来敲房门。”她口不择言说着气话。

他想了想,在她身旁躺下:“那就不盖吧。”

柔软的床因他的重量而塌陷,像乌龟从壳里伸出头来般,林初戈从被窝里探出头,瞧瞧他裸-露在外的肌肉,咬了一下唇,梗着脖子将半边棉被扔向他。

莫行尧见好就收,被褥沾了她身上的香气,萦萦绕绕盈满鼻翼间。他情不自禁地靠近她,望着她瘦弱的脊背,极力克制搂住她的冲动。

他沉声道:“听江引说,你大三时把一个高中男生的腿给打断了?”

“我哪有这么厉害,年龄再小也是男人,力气比我大。”林初戈已有倦意,打了个哈欠,断断续续道,“当时我在做家教,他爸妈让我去他家帮他补数学,在三楼,只剩我和他两个人时,那男生忽然动手动脚……我气不过踹了他一脚,然后拼了命往楼下跑,那男生下楼梯时自己摔折了腿。”

“然后呢?”如潮水般汹涌的怜惜瞬间冲散理智,他再也无法抑制,长手一捞将她带进怀中,手臂紧紧环住她纤瘦的腰腹。

她未推开他,声音逐渐低下去:“他家挺有钱的,又是独苗,扬言要告我。我无依无靠,而方苓家也只是普通人家,无权无势,她就告诉了方予,方予又去找周远宁……我欠周远宁一个大人情……”

室内陷入寂静,她的呼吸趋向平稳,在他温暖的怀抱里睡了过去。

莫行尧苦笑一声,百般懊恼地接受事实,吻了吻她光洁的额头,拧灭了床头灯。

☆、第16章 窈窕淑女(4)

岱城连下了一周的阴雨,湿冷彻骨的天气赶走*的太阳,也赶走了烦人的缠郎。

林初戈立在台阶上撑开雨伞,走两步就听见曲天歌用娇娇怯怯的音线说:“总经理,您没带伞,我的伞很大,我们——”

“谢谢,不用。”

枉费曲小姐一腔火热的爱意,他却不听人家说完。

林初戈正想着,一道颀长的人影猛然蹿进伞下,俯就她的身高微微佝偻着腰,额前两三滴水珠,黑发略湿,几点雨随他的动作斜斜飞进来,溅落在她的衣裙上。

她一面伸直手臂,一面故作委屈地叹气:“曲小姐一定恨死我了。”

莫行尧轻声一笑,从她手中接过雨伞,与她肩并肩前行。

林初戈说:“她那么喜欢你,你却这么绝情。”

“我是向林总监看齐。”

莫行尧确认四周并无陈之兆的身影后,瞟了她一眼,她今日仍是简单利落的套裙打扮,里面却穿一件低领圆口衫,薄薄的布料掩不住那深深的沟壑和姣美的弧线。

阵阵凉风吹过,她瑟瑟缩缩抱住肩膀,遮住了盈然幽谷。

“冷就多穿点。”他将她往怀中一搂,不管不顾地朝自己的车迈去。

这几日下班他总会在她的公寓逗留一会,有时也会过夜,仅仅是过夜。

他愿意当车夫,她也不客气,跨上车歪坐在副驾驶座上,汽车刚发动,隐隐听见一阵手机铃声。

她从皮包中拿出手机,来电人竟然是柳怡然。即便过年过节她也懒得敷衍同事,虽存有柳经理的号码,但从没拨打过,柳怡然也不是开朗活波长袖善舞的性格,想来是公事。

“陈之兆为了你和在一起五年的女朋友分手了。”哪知柳怡然一开口即是一声惊雷。

林初戈嗤笑道:“为了我?这理由可真伟大。他想甩女人还要别人替他背黑锅。”

“不管你信不信,我说的都是事实。”

“照柳经理的意思,我应该安抚他的女友并对他负责?怪了,你不是嚷着爱陆江引么,怎么陈之兆的感情-事也要一手揽下?”

那厢沉默片刻,才听柳怡然说:“陈之兆虽不及莫总陆总他们有钱,但他的年薪并不低,而且品性相貌也不差。”

“我很好奇陈之兆给了柳经理多少钱,你才会忘掉旧情心甘情愿替他做媒。”

柳怡然不屈不挠:“如果你担心我的话,请放心,我已经不喜欢他了。”

“真巧,我也不喜欢陈先生。”林初戈向身侧的男人投去一瞥,“我身边多的是比陈之兆优秀的男人,柳经理为何非得把他塞给我?我又不是扶贫办。”

“你是指莫总?”柳怡然的语调诡异起来,“曲小姐时常说她以后和莫总结婚了要请我当伴娘——”

林初戈面无表情地挂断电话,贝壳般齐整的指甲在光滑的屏幕上抓了一抓,音质尖利刺耳,她皱着眉将手机扔进皮包中。

和他结婚,这四个字有如刀片割痛心脏,窒息与酸楚似水纹一道在胸腔蔓延,他应该听到了,却没有说话,而她难受得说不出话。不敢问他是不是真的,也不想问,他不愿意告诉她,又何必自讨无趣。

莫行尧坐在边上,一字不漏地听着她们的对话,原本听到“扶贫办”,心中好笑,没想过话题一转,自己居然莫名其妙有了婚约。

再看她攒眉低头的神态,显然是当真了。

他松开方向盘,捏了捏她的左手:“你别听她胡说。”

林初戈不吭声,扭头看向窗外,豆大的雨滴密密层层缀满车窗,什么都看不清。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面色怫然,“你宁愿相信柳怡然也不信我?”

他双眼黑沉似水,一眨不眨锁住她,英挺好看的眉毛却高高拧起。

林初戈犹犹豫豫地开腔:“曲天歌总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吧,而且谁也说不清未来会怎样……”软弱消沉得不像她。

莫行尧郑重其事道:“腿长在我身上,我若不想跟一个女人结婚,谁都强迫不了。”

林初戈终于安心,嘴上却说:“可惜了,我还等着你家人签支票给我呢。”

他微微一笑,重新发动汽车:“想要支票我签给你。”

这条路来来回回行驶过多次,已驾轻就熟,薄暮时分,汽车抵达小区,两人同撑一把伞朝住宅区走。

秋风寥戾,林初戈黑长的头发翻飞,发尾有一下没一下扎着他的颈项,莫行尧嗅着她头顶洗发水的香味,一垂眸便可瞥见绝妙至极的美景,百爪挠心。

他不仅身担卓信总经理和林初戈的车夫两要职,还兼任她的私人厨师。

厨房里,林初戈笑吟吟地斜倚着墙,观赏男人娴熟地洗菜切菜,一举一动性感诱人,只差头戴一顶白高帽,腰系一条白围裙,演一出风花雪月美食剧。

她嗜甜,饭量却不大,他愿意露一手展现厨艺,她就点了一道糖醋排骨。

艺术品般的两只手于鲜红猪肉与翠绿青葱间穿梭,肉已下锅,再添糖添醋,不一会,酸甜的香气四溢。

他一本正经的神气看得她心痒难耐,娇滴滴地一笑:“莫总真是贤夫良父,打从我搬进这栋公寓起就没用过厨房,这寸土倒在你手上开了苞。”

她有意无意咬“苞”字的重音,仿佛话语里包含无限暗示,莫行尧动作一顿,复又握紧刀柄,说:“你少和方苓来往。”

“那你也别整天和陆江引鬼混在一起。”她轻笑,“敢问莫总,有多少女人有幸尝过您做的饭?”

“我从没带过女人回家。”

林初戈略一挑眉,黑白分明的眼看住他:“哦,意思是通常在外面解决?”

他唇角微翘,趁她不留神,将指尖的陈醋涂在她脸上:“你想问什么可以直接问,不要拐弯抹角。”

她不满地瞪他,手背胡乱地擦拭脸颊,嘴硬道:“我不想问什么。”

林初戈掉身出了厨房,一分钟后,拿着睡衣从卧室出来向浴室走去。

菜已出锅,莫行尧端着碗筷走到客厅,坐在饭桌前等待她,等待半个小时,饭菜热度被空气吸食,她也未从浴室里出来。

他踌躇几秒,起身踱向浴室,不声不响地打开浴室的门。

立在花洒下的女人并没发现有人进来,身躯光裸莹白,只着一件黑色蕾丝底裤,她蹙着眉曲着胳膊扣胸衣的背钩,灯与影更衬得她曲线玲珑曼妙,双腿纤瘦白润。

同背钩奋战许久,好容易才扣上,勒紧肩头的细长带子悄然一松,林初戈本能地双手交叉捂在胸前,温热的气息喷撒在后背,她惊觉浴室里多了一个人。

她又气又恼:“你进来干嘛?!”

他不搭腔,耽溺于她洁白细腻的颈项,轻柔连绵地吻。

他的唇从颈边滑至肩头,手自腰间溜至胸口,握住丰盈娇软的白鸽,与他掌心的弧度格外贴合,惹人怜爱,惹人低叹。

林初戈心里还记着一笔账,忍气吞声任他揩油,单手绕到背后,凭着记忆摸到花洒的开关,嗞啦一声惊醒梦中人。

冰冷的水流劈头盖脸地浇下,莫行尧眯起眼,怔忪地揾了揾*的脸,短暂的疏忽,他的头发衣服全湿透了,衬衫底下腹肌的形状暴露得淋漓尽致。

林初戈关上水,笑得狡黠:“消火降温。”

男人的眼眸像夜色那般黑,沉着脸看她一会,忽然转身走了出去。

她哼地笑起来,迅速擦干身体,穿上睡衣,出了浴室。

莫行尧恰好从卧室出来,已经换了一套干净的灰色西装。她正想逗弄他,他却目不斜视地绕开她,大步迈出玄关,嘭地摔上门。

☆、第17章 密云暗涌(1)

每一个城市都有这样一所高中,重点大学的升学率高得叫人咋舌,数以万计的学生头悬梁锥刺股做梦都想考上。在岱城,定中便是一道难以攀越的门槛。

一进会堂,林初戈一眼就望见坐在第三排第二个座位的男人,较之平庸的旁人,他独一无二,她无法不注意到。

莫行尧端端正正坐在椅上,双腿优雅地交叠,黑衣黑裤,眼神锐利湛然,神清骨秀,自有英姿,却带着旁人不得近身的疏离。仿佛他是在维也纳歌剧院听莫扎特的《唐璜》,而非在吵闹窄小的会堂听《义勇军进行曲》。

他左手边是陆江引,外人眼中温润谦和的陆少,此时懒懒歪在椅上,大剌剌地跷着二郎腿,鼻中哼着国歌,穿一身白,眉眼柔和似玉,尤其是那双桃花眼,撩人入骨,顾盼之际却透着一丝痞气。

“哎呀呀——”瞥见她,陆江引唱戏般拖长嗓音,“林小姐一个人来的呀。”

他撇下她同陆江引鬼混几天,在公司见了她也爱理不理,林初戈心火烧得正旺,偏这陆江引还火上浇油。

林初戈抬脚踹开挡道的腿,一声不吭地坐进最里面一把椅子。

周围坐满了人,陆江引拍拍裤上的鞋印,咽下溢到嘴边的脏话,转头对莫行尧说:“整天对着一只母大虫,驯兽师都不及你勇猛,兄弟佩服。”

莫行尧慢条斯理地瞟他一眼,没吱声。

林初戈耳尖,隔得老远听见有人骂自己,再者气莫行尧视若无睹的态度,轻哼一声:“黑白无常,一个比一个能装,病院预先留两号床,免得精神分裂无处可躺。莫少陆少天生的戏骨,下海拍戏踏平演艺圈坐拥名模独揽奥斯卡指日可待。”

她声音娇柔却不甜腻,用说书人的诡异腔调念出来,使得夹在两方火力中间、疏疏落落的几个老同学都笑出声。

莫行尧恍若未闻,不跟她置气,陆江引却气得牙痒痒,嘴里骂骂咧咧:“你放她出来害人也罢,还影响市容,应该拔掉指甲敲断牙齿——”

正说着,一众教师走到这一排,陆江引即刻端起架子,收敛轻浮做派,面带和煦笑意,腰板挺得笔直,伸手同恩师相握。

莫行尧慢悠悠地起身,小声道:“她也没说错,陆老板时而绅士时而混混,时而温和宽厚时而暴跳如雷,真是千面娇娃。”

陆江引没料到好兄弟居然临时倒戈,“你、你”个半晌,险些气出神经病。

国歌播放完毕,校长颤巍巍地登台演讲,小小的会堂还未坐满人,稀疏零落如年迈之人的牙床,校长没法子,抓抓花白的鬓角,硬着头皮进行演说。

不守时的定中学子陆续地溜进会堂,比如陈之兆。

正如林初戈在人群中一眼看见莫行尧,陈之兆也是一眼瞧见林初戈。

阔别数日,见到心上人,知名校友陈之兆开心得很,不顾台上演讲的老校长,边亲热地高喊“初戈”,边挤进逼仄的过道从莫陆二人眼前经过。

身畔的男人微微抿唇,陆江引一面调转眼光,一面开怀大笑,一扫胸中郁气。

“陈先生,我想我们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熟络。”紧跟着听到林初戈不轻不重的声音。

好戏未开演便结束,陆江引惋惜地咂咂嘴:“啧啧,真绝情。”

莫行尧心情稍缓,心不在焉地听校长演讲。

随陈之兆翩跹而至的,是柳怡然。女人的倩影从会堂门口直溜溜飘来,在皱眉撇嘴的陆江引跟前站定。

不待她说出蹩脚的开场白,陆江引一脸惊讶地问:“柳经理也是定中的?”

柳怡然的脸像刷了层白漆,脂粉扑簌簌往下掉:“我和陆总一个班,您忘了?”

陆江引是个耿直的人,目光满含歉意:“抱歉,时间太久了,高中同学又很少联系,我没什么印象。”

诚实也是错。他这般没记性,柳怡然登时红了眼圈。

他左右手边都坐着人,柳怡然只好莲步轻移在旧爱身旁坐下。

商人本性,她一走,莫行尧立刻打击报复:“陆老板欠了一屁股情债。”

陆江引轻哼,他熟读恋爱教学书籍,虽对柳怡然没兴趣,但见女人欲泣未泣的神情委实于心不忍,心想早知道撒个善意的谎,又暗自抱怨,他爹妈干嘛把他生得帅似西门庆。

致辞结束,又是一轮表演节目。林初戈同他们间隔五个座位,她左边是墙,右边是涎皮赖脸的缠郎,一分钟内重复了三次请她吃饭。

林初戈被他扰得不胜其烦,却不便发作,笑脸僵得随时都会裂开。

她后仰着看向莫行尧,他的座位已空,与他形影不离的陆江引也不知所踪。

林初戈实在不想听陈之兆翻来覆去地讲一句话,也无暇观看一群学生妹在台上蹦蹦跳跳,索性出去透透气。

路过莫行尧的座位时,座椅上落下一个银色打火机,她伸手捡起揣进外套口袋里。

全校学生都聚集在会堂内,林初戈走在广阔的操场上,如入无人之境。

厕所建在会堂东面,三五个女生立在门前拍手大笑。其中一人睃见她,踮起脚在高个女生的耳边嘀咕了一句,那女生点点头,一群人速即作鸟兽散。

女厕所不只是八卦谣言最大的生产地和传播地,也是施加暴力的最隐蔽的场所。

蹲在洗手台下的女生蓬头垢面未着寸缕,四周攒聚着一圈人,头发或烫或染,嘴里咀嚼着口香糖,她们扯着女生的头发把她从地上拽起来,一群人对她拳打脚踢。

打得最凶的那位一头黄发,疑似带头人,手持相机,对着女生一阵猛拍,似乎觉得不解气,骂了一句“婊-子”后,扬手给她一耳光,“啪”的一声,清脆响亮在室内回荡。

外面高喊我校莘莘学子,里面巴掌拳头不断,没打在自己身上当然不知疼。学生固然比成年人单纯,因为不懂把腌臜的心思掩饰在笑脸底下。

被打的女生忽然抄起拖把反击,隐藏在黑发下的脸重见天日,双颊高肿,涕泪横流,唯那双眼红却澄透,像被逼到绝境愤怒的幼兽。

黄发女着实被她吓了一跳,反应迟钝一秒,肩膀结结实实挨了两下。

众女生怔了一刹那,随即像觅食的苍蝇般一拥而上。

林初戈笑了笑,这一笑,告知着众人有一位不请自来的观众。

“死三八看个屁——”为首的拿起地上的校服揉成球状掷向林初戈,“老女人陪肥猪刘睡觉去吧!”

小姑娘们不约而同哈哈哈地笑起来。

校服在空中被接下,林初戈把衣服往洗手台上一搁,边走边说:“本来不想插手的。”

黄发女孩正待讥笑,头发陡然被一股力道攥住,她痛得面容扭曲,来不及反应,便左脸朝下,被女人压制在凉阴阴的洗手台上。

“是先卸左手还是右手?”林初戈右臂横压着她的后背,伸手拨弄女孩稻草般的黄发,笑着从口袋里摸出银色打火机,“你的头发也挺碍眼的,不如点火烧掉。”

局势大变,一干人全愣在原地。

黄发女生身为小团体的大姐大,手下狗腿无数,何曾遭受过这样的对待,顿时脸红脖子粗,口中不断咒骂,血红的长指甲在林初戈的手臂上又抓又掐,不停地挣扎,像砧板上扑腾乱跳的鱼。

林初戈不耐烦得很,一把摁住她的脑袋,拾起校服扔给地板上全身赤-裸可怜巴巴的女生。

黄发女见势不妙,一面狠狠地抓挠女人的右手,一面向同伴求救:“你们还愣着——”余下的话被紧贴脸颊的打火机吓回喉咙。

盥洗台冷,火焰热,冰火两重天,她脸颊被高温炙烤得又痛又辣,粉底像奶油般渐渐融化,混合着汗珠浮在油腻腻的脸上。幽蓝的火光鬼气森森,女人阴恻恻的笑声犹如一根根针钉在神经上,她不由打了个寒颤。

女生吞了口唾沫,哆哆嗦嗦道:“……你、你是老师?对不起,我——”

“这就怕了?”林初戈惋惜地叹了口气,“很可惜,我不是教书匠,不吃点头认错这一套。”

“那你想怎么样……”

林初戈仰着头想了一会,状似同她商量道:“要不这样吧,那个黑头发的女生被你们打了多少巴掌,就让你的同伴打你多少耳光。”

女生脸色惨白,一小撮头发垂落在额前,发梢扎得眼皮刺痒难熬,身躯轻微地抖动,声音也带着哭腔:“对不起,对不起……”

杂乱沉重的脚步声急速逼近,一众教师火烧眉毛般匆匆忙忙冲进女厕所,身后意外地跟着先前的高个女,陆江引以及莫行尧。

黄发女明显松口气,她的跟班们却全被吓傻了,像木偶似的直挺挺站着。

场面混乱不堪,领头的中年男人戴着黑框眼镜,双腮的肉遭到电击般剧烈地颤动,不住地蠕动嘴唇,好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躲在人群中的陆江引咕哝道:“我就说吧,又在害人。”

林初戈不咸不淡道:“陆先生有空说闲话,为何不脱下西装抱角落的灰姑娘上医院?”

十几双眼睛经她提醒才看见躲在墙角遍体鳞伤的女生,定中校风虽严谨,暗地里这种欺凌同学的下作勾当却屡见不鲜。

教师们已在心中把事情经过揣摩了个八-九分,一位年轻的女教师脱下外套披在女生身上,扶着她走了出去。

“学校一定会严格惩治处罚。”眼镜男人总算憋出一句话。

听到满意的回答,林初戈松开女孩的头颅,把打火机递给莫行尧后,也出了女厕。

两个男人走在她身后,其中一位阴阳怪气道:“你也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陆老板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是活菩萨再世?”林初戈回头,视线停在陆江引身上,温声软语道,“女厕所的风景好看么?多年的夙愿得以实现,陆老板一定高兴得想升天吧。”

陆江引被她激得脸一热,转头面向莫行尧:“管好你的女人!就知道诋毁我!”

莫行尧并不理会他,扣住林初戈的右手,审视着她手腕间触目惊心的血痕。

“痛不痛?”

“不痛。”

一个柔声问,一个细声答,像是特意做出鹣鲽情深的样子给他看,陆江引嫌弃地别开脸:“受不了。”心里却说不出的羡慕。

☆、第18章 密云暗涌(2)

管理学生远没有果腹重要,一群人在教师食堂开小灶,期间有年迈的老师拿出一瓶二锅头,半强迫性地要数位学子喝几杯。

像莫行尧和陆江引这些整天浸泡在温吞的葡萄酒中的假洋鬼子,哪里受得住醇正二锅头的辣和烈,几杯下肚,白脸变红脸,摇头摆手直呼“不喝了”。

卓信“冷美人”号称的柳怡然,此刻已醉得一塌糊涂,像个女酒鬼般鬼吼鬼叫,满脸绯红,双手抱着邻座陆江引的一条胳膊,高耸丰满的胸脯在他手臂上不停地挨蹭。

餐桌上这一新奇的风景尽收眼底,林初戈抿唇忍笑,心道,无论柳经理真醉还是借酒装疯,这勾引手段令人折服。她想起莫行尧刚回来时,她使出浑身解数也只会娇嗔抛媚眼,亏得她母亲是美绝全城的林雅季,她勾引男人的段位只是入门级别。

再看把妹经验一套一套的陆江引,也像是醉了,反应纯情得不像话,笑脸发僵,耳根通红,好似抱着他胳膊的不是女人是母熊,惶惶然抽出手。

“我去一下洗手间。”莫行尧忽然离席。

餐桌上那么多人,他未必是在跟她说话,她便没应声。

他去了约摸二十分钟,也没回来。一干人酒足饭饱,坐在椅上打酒嗝,想到他也喝了不少,林初戈不禁有些担心。

从小食堂出来,绕过篮球场就是公厕,她再大胆也不敢勇闯男厕,掏出手机拨他的电话,只响一声就接通。

无需她问,他说:“我在高三(2)班。”

她愣了愣,她和他高中同校三年,高三时才分到一个班,二班。

林初戈凭着记忆寻去曾经的教室,奈何定中在五年前翻新重建,原来的位置早已不是承载许多往事的二班。

万般无奈,她只能拉下脸问路过的学弟,总算得知他身在何地。

气喘吁吁地上了六楼,林初戈一面推开二班教室的门,一面感叹到底是二十七不是十七岁,爬楼梯都累得够呛。

偌大的教室只有一人,身着西装的男人坐在最后一排的课桌上,颀长的双腿笔直地向前伸展,听见动静,他边回头边弹烟灰,影影绰绰的烟雾里他遥遥望向她,竟显出一分难以言明的蛊惑。

她不由自主地向他走去,正待夺去他手中的烟,莫行尧忽地扔掉了香烟。

林初戈只觉天旋地转,还未看清他的动作,髋骨冷不防撞上桌角,手腕处一凉,双腕被他一手反剪。

男女力量悬殊,她教训不良少女的力气在他面前完全使不出来。

被降服的姿势让她觉得屈辱,林初戈转头横他一眼:“莫行尧,你——”

“为什么要看陆江引?”他面上浮现少见的戾气,双眼漆黑如墨,似清醒,又似已酒醉,“公司里的传言是真的?”

幼稚,她喟叹一声,心知不能火上浇油,换为柔情攻势:“疼,你先松开我。”

他扬扬唇,力度轻了些许,却没有松开手。

她忍着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连你的好兄弟也不相信?陆江引会是吃窝边草、欺朋友妻的人?更何况,以他的财和貌,什么样的女人泡不到?”

莫行尧心里明白,如果陆江引和她之间能生出火花,这十年间多的是机会,不会等到今天,但听她此刻一味地替陆江引说好话,不为自己辩解一句,他又恼火得很。

“你跟陈之兆说了什么?”

“我躲他都来不及。”她忍无可忍,使劲踢他一脚,“放开!”

挣扎间,乌光水滑的黑发自双肩垂落,露出一片白皙无纹的颈项,白嫩的肌肤明晃晃刺激着他的双眼和神经,二锅头的酒劲冲上头皮,他俯身没轻没重地在她颈上咬了一口。

林初戈痛得瑟缩身子,气得暗骂一声狗。

钳制双手的桎梏突然松开,她未能松口气,就被他抱上课桌。

她一惊,磕磕巴巴地吐出几个音节:“你、你……”

指腹在她唇间轻柔地摩挲着,他黑眸幽深无波,映着那一抹粉红:“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

说完,他就吻了下来。

——充分证明男人说的话都不能信。

谎话精的嘴在她唇上又啃又咬,力度控制得极好,她不觉得痛,却提心吊胆,生怕有学生老师闯进来撞破他们的“奸-情”。

“这里是学校……”她用力地推他,“会被人看到……”

他岿然不动,胸膛硬如墙,不悦地皱起眉,眯着眼朦胧地看她一秒,抽出椅子矮身坐下,随后,将她抱上他的大腿。

“这样就没人看到了吧。”近乎呢喃,他倾身再次攫住她柔软的唇瓣。

二锅头喝进了脑髓,精英退化成弱智么,她哭笑不得,一手掐他的手臂,一手抓他的手指,试图让他清醒过来。

男人全然不理睬,只顾品尝那两片唇的甜,勾勒着温软的舌尖,一遍又一遍。

她心里有些急,娇娇柔柔地低唤:“行尧,快松开,你喝醉了。”

“嗯。”他顽劣地笑,手臂似藤蔓紧紧缠住她的腰肢,“醉了。”

她被困在他与课桌之间,身体亲密无间地相贴,瞬时羞臊难当,恨不能给神志不清随处发情的男人两耳光。

“不羁的醒与醉,所有故事像已发生——”

男生边哼着《古惑仔》的主题曲,边推门进来,瞥见教室后方有一对俊男美女正在热吻,初出茅庐的混混何时见过这样*的场面,立时红煞了小白脸,傻里巴机地站着不动。

那被打搅了雅兴的男人眼风凌厉,凶神恶煞瞪他一眼,吓得男生忙不迭点头哈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你们了……”半点流氓地痞的气势都没有,逃也似的奔出门。

林初戈滴酒未沾,理智尚存,一被那男生打断,她立即一手捂住莫行尧的唇,一手掐他的虎口。

莫行尧托住她的膝盖将她稳稳放在地面,站起身道:“都说了不会对你做什么。”

林初戈怒极反笑:“那刚才是狗吻我?”

“狗?”刀锋般的浓眉一扬,他勾住她的脖子,一口咬上她的下巴。

林初戈痛得几乎流泪,揉着下颌抬高腿想踢他下盘,视线掠过某个地方却徐徐停下动作。

“眼睛别乱看。”莫行尧按了按太阳穴,递给她两把钥匙,“我头晕,你送我回家。”

一把是车钥匙,另一把想是他公寓大门的钥匙。

林初戈圆睁着眼看他,说:“我记得莫总说过,你从没带过女人回家。”

“你不相信我的为人?”他还没从酒劲中缓过来,臂膀环住她的腰,笑得有点坏,“我真不会对你做什么。”

林初戈白了他一眼:“陆江引也喝了不少,你不去看看你的好兄弟?”

“以他的财和貌,多的是女人送他回家。”

教室门口站着几个学生,有个大胆的男生探头打量他们,二人不好意思再霸占公共场所,从后门离开了二班。

莫行尧果然信守承诺没对她做什么,一到家就倒床大睡,他睡得很沉,黑压压的睫毛在眼眶处氲出一片阴影,即便是睡觉时,薄唇也紧抿。

林初戈无所事事,在客厅的浅灰色沙发上躺了一会,再醒来时天色已黑,她准备做饭,冰箱却空空如也,打电话叫了两份外卖。

她进了他的卧室,室内的家具除了衣柜和床头柜,就只剩一张床。

床上的男人仍阖着眼,呼吸平稳。床头柜上放着几叠文件和玫红色钻戒盒,她蹲下身拉开柜子,没有黄色书刊,没有安全套,只有一盒香烟。

她无声地笑,这哪是柳下惠,是一尊会抽烟的铁面罗汉。

林初戈轻手轻脚关上卧室的门,趿着拖鞋踱进浴室,除却牙膏牙刷和漱口杯,黑色盥洗台上还放着一瓶未曾用过的须后水。

她弯腰打开储物柜,背后忽然响起一道声音:“你在找什么?”

扭头撞进一双略显惺忪的眼,林初戈抿了抿唇,诚恳地说:“对不起,擅自翻你的东西。”

莫行尧嗯了声,神志渐渐清明,补充一句:“钥匙就放在你那里吧。”

林初戈点点头,想笑又不敢笑,声线无法遏制地战栗:“莫总,您去的不是美利坚,而是雷音寺么?”她得意忘形,“难怪喝了点酒就原形毕露,你闹了多久的性饥荒?”

莫行尧木着脸:“林——”

“叮咚叮咚。”门铃声截断话锋。

莫行尧沉沉地呼出一口气,凛然地看住她。

“对不起,我不该叫外卖。”林初戈望着他吃瘪的表情,再也按捺不下,轻声笑起来,笑得肩膀一耸一耸,堪称花枝乱颤。

沉默像一件黑色大氅将寸土之地密实地包裹着,视野与身躯一同抖动,眼角觑见男人沉郁的面色,她搬出他的话做免死金牌:“莫总,你说好不对我做什么。”

门铃还在响,他却毫无去开门的意思。

林初戈心知把他惹恼了,笑容迅速敛迹,腰椎抵着盥洗台冰冷坚硬的边缘,思索补救的方法。

“是,”他突然哑声开口,咬牙切齿,“说好。”

☆、第19章 密云暗涌(3)

本城电视台传真来一份访谈邀约,编导一列的“陈之兆”三字赫然在目。即将下班,林初戈忖度一会,捏着一叠纸晃晃悠悠飘上二十一楼。

总经理办公室的大门敞开,身着孔雀蓝大衣的女人弓着腰,两手撑在老板椅的扶手上,挡住了坐在椅上的男人。

莫行尧正靠着椅背小憩,鼻间倏然嗅到一股浓烈的香水脂粉气,他睁开眼,视域前的女人微撅着嘴,瞧见偷吻的对象醒来,她眉目含波地眨了眨眼。

他单脚着力往后滑动滚轮,转椅在咕噜咕噜声中弹开半尺远,同女人拉开距离。

“曲助理,自重。”他站直身体,无意瞥见办公室门口立着一个女人。

林初戈似笑非笑:“我来的真不是时候。”

曲天歌回过头又转过脸,筛糠似的抖个不停,眼看着莫行尧,手指着林初戈道:“她就差脱光了勾引你,你怎么不让她自重?!你知道她妈是做什么的吗?说好听点是交际花,说难听点就是鸡!鸡的女儿能是什么好东西?上过她的男人——”

“出去。”莫行尧眼光阴冷,提起内线电话,“送曲助理出去。”

“不用你送!我自己会走!”曲天歌尖着嗓子叫嚷,经过林初戈时,怨毒地瞪向她,只恨眼神不是利刃无法将她千刀万剐。

女人最善于诋毁同性,或因为嫉妒,或因为男人,可笑可怜。

更加恶毒的话林初戈都听得两耳生茧,她向来不是什么大度的主儿,但碍于他在场,她也不好撕破脸皮,说些难听的话刺激曲天歌。

林初戈信手关上门,步到办公桌前,把访谈企划往柚木桌上一扔。

“本城电视台的财经新闻栏目邀请你去参加一个访谈。”她一面平静地说,一面仔细地看他,男人的唇上并无口红。

公事要紧,既然他没被曲天歌揩油,不愉悦的插曲可以忽视。

莫行尧一目十行地浏览,没有错过陈之兆的名字。

他漫不经心地问:“你的意思?”

林初戈直言道:“虽然是新节目没有人气基础,但电视的受众比杂志广,能给公司起到宣传作用。不过,我希望你拒绝。”

其一是因为陈之兆,她虽没欠他钱,但成日都在躲他,其二则是不想台下女观众对着莫行尧的脸意淫。

他们之间隔着一张办公桌,莫行尧走出办公区域,站在她面前拉起她的手,一副昏君做派:“听你的。”

她的手指瘦长,柔若无骨,手掌不及他的大,他两手密实地包住她右手,像找着一件心仪的玩具,把玩良久,爱不释手。

他屈腰平视她,唇角漾着缕缕涟漪:“我去你家,还是你去我家?”

林初戈习惯了旁人的白眼,难得有人对她和颜悦色,她没来由地不习惯。

“莫总演得是哪一出?”她小心眼地谈起旧事,“你刚回来时可不是这样的,像曲小姐说的一样,我就差脱光了勾引你,你呢,正眼都不看我。”

“真记仇。”他促狭地笑,倾身在她耳边低语,微热的气流熏红白皙的耳垂,如春风拂过,“你可以现在脱光勾引我。”

“无耻。”她死命推开他,步伐不稳地后退两步,鞋跟太高,差点扭到脚。

他胳膊一伸将她捞进怀,结实瘦长的小臂紧匝盈盈纤细的腰身,低头便想吻。

她誓死不屈,秀长清莹的眼燃着两簇怒火:“莫行尧,你发什么情?不装正人君子了?”

“我是男人,你想让我只吃素?”

“……那也不能不分场合。”林初戈气势矮了一截,她过惯清教徒的生活,并无那么多的需求,他在身边就很满足。可他不一样,他是有血有肉血气方刚的男人。

食指勾起她衬衫的下摆,胳膊灵活地钻进衣内握住她的柔腰,他低笑,欲开金口,又是两声叫人脑门蹿火的敲门响。

在她腰上轻轻捏了一下,莫行尧才不情愿地收手。

门外的人是商助理,怀中抱着厚厚一摞的文件夹,恭恭敬敬地叫了声“林总监”。

林初戈冲他点一点头,低着头离开办公室。

日落斜阳,人来人往的写字楼下笔挺地站着一个男人,身穿一套纯白西装,手捧一束娇艳玫瑰,闭眼垂首嗅花香,若有幸被路过的自由摄影家拍上一张靓照传至博客,又一段羡煞网友的美满佳话。

浮夸可怕。望见他,林初戈就后悔一个人先下楼。

陈之兆款款走来,手一伸,殷红的花朵近在眼前,花香扑鼻引人打喷嚏,另一只手拿着方方正正的钻戒盒,深情地凝视比花更艳的女人,屈腿就跪。

林初戈踢他膝盖,冷冷地道:“跪天跪地跪父母,陈先生给我下跪别忘了喊我一声‘妈’。”

“这是一对男女走向婚姻的必经之路。”陈之兆入戏颇深,无法自拔,“钻石代表我的心,初戈,答应我。”

“陈先生的意思是你的心硬得像碳?”金黄的夕阳里只见那两片粉红的薄嘴唇开合不迭,道不尽的嘲笑意味,“我十五岁时就有人拿着鲜花钻戒站在我面前,送房送车的也不在少数。你说,我凭什么要答应你?”

“我爱你。”陈之兆坚信他的赤子之心能打动美人。

“对你前女友说去吧。”

地面上多了一道斜斜长长的人影,缓缓地靠近,直到与她的影子重叠。

莫行尧看都不看情圣,搂着她向停车场走。

他们的对话他听去大半,她十五岁时,他并不认识她,疑惑和些微的嫉妒像毒虫般噬咬着五脏六腑。

一上车,他说:“以后别理陈之兆,浪费时间。”顿了顿,“你说的那个男人是谁,十五岁时送你钻戒的。”

林初戈唇边掠过一丝笑,讥诮道:“我妈的姘头之一,叫什么忘了,不过都一样。他们嫌林雅季身材走形,又嫌我青涩没风情,就妄想用金银财宝把老小都一网打尽,母女共侍一夫。”

世道变,人不变,永远都是金钱至上。雄性动物身患轻微多偶症,梦想着复辟王朝,后宫三千,夜夜流连花丛间,只要眼前人够美,只要口袋中有钱,道德伦理皆可抛,温香软玉满怀抱。

她看看他,替他抚平眉心的褶皱,摇了摇他的手,笑道:“但我的心里已经住着一个唇红齿白的莫总,怎会看得上别的男人。”

他心满意足,偏头在她额前印上一吻。

她又说:“我妈倒是巴不得我答应他们。”

脑海里遽然闪现的面容已模糊,狠毒刻薄的话却铿锵在耳,莫行尧摩挲着她嫣红的唇瓣,沉声问:“你母亲为什么会那样对你?”

泼辣刁钻的女人他见识过不少,但虎毒不食子,视亲生女儿为仇人般的女人,仅她母亲一个。

她笑着反问:“你还记得她知道我和你上过床时,是怎么骂我的吗?”血脉相连的至亲骂她破鞋,下贱胚,做妓-女的好料子……无尽的辱骂源源不绝来自她母亲的嘴,人生中骂她骂得最凶的,当属她母亲。

永生难忘,他想,闭了闭眼,嘶哑地吐出三个字:“对不起。”

她失笑,片刻后才说:“你又没强迫我道什么歉?与你无关。她年少时被男人捧得太高,阔少一掷千金只为求她一吻,年老时,却与红灯区的女人没两样。落差太大,是人都接受不了。”

“而我比她年轻,还是一个不爱她的男人的种,我的存在时刻提醒她的失败,她的衰老,她心中有怨无处发泄,只能恨我……但她再恨我,我也是她怀胎十月生下的,不希望我落得跟她一样的下场。多么矛盾。”

说到末了,她竟有些哽咽。往事被岁月蒙上一层尘,昔日倾国倾城的女人已化作一捧骨灰,爱也好,恨也好,都不再重要。

她掩着脸,被他拥进怀,宽大的手掌轻抚着她瘦弱的脊背,一下轻似一下,承载着无法言明的怜惜。她反手抱住他,沉醉于这一瞬的温暖。

“你找过你的父亲吗?”

林初戈闷声道:“没有找过。”

他下颌抵着她额角,似是在劝诱,声线低而柔:“不管怎样,他是你的父亲。你不想知道他是谁,过得怎么样?”

“不想。”林雅季在世时经常念叨那个男人不认她,不认又怎样,她仍旧健健康康地活了二十多年。

既然那男人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也未留下一分钱财,她好端端地为何要耗财费力寻找一个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人,凭空多出一个闺女,人家说不准不乐意当爹。

她伏在他胸口,仰头自下向上看他,狐疑道:“你知道他是谁?”

莫行尧摇摇头,垂下眼睫:“我在找。”

“不用找。”她从齿间迸出一句话,“他死了我也不会给他上一柱香。”

每个字都浸着浓浓的恨意,他轻叹一声,将她抱得更紧。

☆、第20章 密云暗涌(4)

灰白大理石砌成的墓碑前零零散散堆着几捧白菊花,风吹雨打,碑上的黑白相片已泛黄,相中的女人面颊消瘦,颧骨高凸,被病痛折磨得窥不出往昔一笑倾城的风情。

风声飒飒,卷起似雪的花瓣,在灰蒙蒙的空中飘飘拂拂,最终落在林初戈的衣襟上。

方苓哆嗦地裹紧大衣,说:“回去吧。”

林初戈望了望天色,回头便见一双眼睛睁睁地看着她,与她相像得让她以为自己在照镜子。那双勾魂夺魄的眼却永远固定在照片中,不再眼波流转。

已然十年,还有几个人记得她林雅季,漂亮又如何,敌不过“死”一字。

昔日的裙下之臣结婚的结婚,老去的老去,山盟海誓如晨雾般消散,人人的生活都在继续,浩荡人生里似从未留下一笔名为“林雅季”的墨痕。

值得吗,林初戈想问母亲,回应她的只有凉飕飕的风,刮得脸颊生疼。

“下次再来看您。”她说。

墓地建在郊区,紧挨着一座山,车开不进来,两人与来时一样步行下山。公墓外有寸土寸金的住宅区,有富丽堂皇的酒店,有逼仄狭窄的小巷。

爱车停在巷口,方苓踱入巷子,搓着两手道:“想想就憋屈,阿姨只要勾勾手指,一大把男人为她做牛做马。”

方苓的母亲是林雅季为数不多的朋友,诸多往事就是由她透露的,每每讲起林雅季的“堕落史”,她便会连连叹道“不值得”。

方苓往掌心哈口气,继续道:“听我妈说,阿姨年轻时,追求她的人多如牛毛,有位富豪在游艇会上当众表示愿意分给她一半的身家,只要她点头。”

不立字据签合同谁相信他愿意分,仅凭一张谎话连篇的嘴么。空头支票就能骗倒一群女人,是该说金钱的魅力无穷,还是该叹女人太容易轻信男人。

人人都懂权衡利弊,林雅季再爱她生父,也不会跟钱过不去。若真有为讨美人欢心而将半壁江山拱手相让的傻男人,她母亲晚年就不会沦落为廉价妓-女。

在她的印象里,林雅季总是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大喊大叫撒酒疯,或者用不堪入耳的言辞讥讽自己。有时是为了那个男人,有时为了她的姘头,总之是因为男人。

她从未在母亲口中听到她父亲的名字,像被禁止提起般,方苓的母亲来规劝林雅季时,她躲在门后偷听,也只听见无数的“他”,他他他,谁知是哪一晚的哪个他。

她勾唇笑,她的生父也许正躺在炕上抓紧时间与不知名的寡妇偷情,梦都不会梦到这个可怜又可恨的女人。

林初戈笑着问方苓:“如果你爱的男人不爱你,你会怎么做?”

方苓不假思索:“强取豪夺!打晕他,把他带回家——”

“哟,老——女——人。”一语未毕,就被一道清脆的女声打断。

二人同时回头,先入目的是那一头玉米须般的黄发,只不过这一次跟在她身后的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高中生,而是六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大姐大派头十足。

林初戈波澜不惊地说:“我惹的祸。”

方苓隐约有些兴奋,天知道她夜夜都做着女侠梦,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再娶一个细皮嫩肉的小侠士回家生几个娃。

她严肃道:“七对二,打不过——看在我们认识二十多年的份上,我要是被打傻了记得买k家的脆皮鸡去医院看我。”

林初戈忍笑答应了她。

黄发女生没空听她们姐妹情深诉衷肠,对身旁的高个男使个眼色,六个男人狞笑几声,围了上来,光线被一点点遮掩,男人们的身影将她们密密实实笼罩,淫猥的目光流连于胸脯间。

女生一口脆脆亮亮的金嗓子,烦恼道:“是先扒衣服拍照再揍呢,还是先揍一顿再脱衣服?两位师姐选一选吧。”

一位黑皮勇士的手已搭上林初戈的肩头,手掌肥厚,指缝间尽是泥垢。她不慌不忙,淡定得叫人恼怒。

幽静凄冷的巷子里响起两双皮鞋敲地的声响,一快一慢,由远至近,伴随着清淡的烟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