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色已成空》》 · 曼倩天涯 · 2026-07-25
程辉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无力和她争辩,只好道:“你的地盘,你做主。不过,走了这么远,等会你得犒劳犒劳大家。你不是说这个时候花生和大豆特别好吃么,等会儿咱们弄点?”
林之若微笑:“没问题。”
当地盛产的蘑菇主要有白蘑和油蘑,每每大逾手掌。除了林之若,众人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亲手把一柄柄肥硕厚大的小伞摘下来,放进篮子里,那种收获的喜悦,实在是无与伦比的享受。唐馨尤其喜欢白蘑,鲜亮的颜色,亭亭挺立在绿色的草地上,简直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以至于她常常左看右看,就是舍不得摘,把程辉笑得不行。林之若怕弯腰头痛,只是提着篮子,微笑着跟在江致远的后面,以防她不小心掉进一些树被挪走之后留下的土坑里。
众人兴奋之中,一气穿过了林子,每个人都采了大半篮。依着程辉,还要向北搜索。林之若眼看太阳渐渐升高,摇头笑道:“也不能太贪心了。古人还懂得不能涸泽而渔呢,我们也得给别人留个念想不是?”召集大家到一棵亭亭如盖的老树下休息。因为大部分雨水都被浓密的枝叶挡住了,这里还相当干爽。众人席地而坐,把战利品一一拿出来比较欣赏,争执谁的最大,谁的最完整,谁的色泽最端正。
程辉把最大的蘑菇顶在江致远的鼻子上,见竟然盖住了她的小脸,笑道:“怪不得人们总说田家乐,农家乐。这丰收的感觉,比打游戏机单币通关还带劲。”
休息了一会儿,江致远不耐烦,拉着孟繁星去采野花,捉蜻蜓。林之若站起来,叫了程辉和傅青纶跟她去弄花生大豆,让唐馨和李凯收集一些比较干的枯树枝。
一连好几片花生田,林之若都径直走过,直到看见一片田中,一个农民正在拔草,她才走进去,示意程傅二人等在地头。程辉远远眺望,只见她和那个农民说了几句话,又掏出钱包,拿了一些钞票塞给他。两个人推让了半天,林之若终于走过来,指着一片干枯的比较厉害的花生,让他们两个拔。自己却到旁边的豆田里拔了一些挂满豆荚的大豆秧,又收集了一些干枯的豆叶,一并抱了,和程傅二人会合返回。
程辉听她说豆叶是用来引火的,不由感叹:“古人说煮豆燃豆萁,我还以为是类比呢,想不到果然如此。让它们同根相煎,你也太残忍了吧?”
林之若笑道:“这叫物尽其用。天地者万物之盗,万物者人之盗,你总听过吧?只把豆子吃了,剩下光秃秃的豆杆豆叶,就好像一家子中,小孩子都死了,只剩下老人,那才叫残忍呢。”
傅青纶赶紧制止两人:“你们要讽刺类比,好歹等我们吃完再说。这又煮豆又死人的,我们还怎么吃?”
因昨夜刚下过雨,干躁的树枝很难找。林之若把地表的杂草附土扒开,露出下面一层比较干的泥土来,斜斜挖了一个坑,把豆叶点燃,先放细碎的草根枯枝,把粗一些的架在外面烘着,居然也慢慢点起了一堆火。傅青纶注视着她一举一动,很是敬佩,问道:“你在这里住过很多年么?怎么好像对野外生活很熟悉的样子?”
林之若笑了笑:“我小学时候,寒暑假常常过来。乡下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表哥就带着我上山弄野味。我们还曾经用铁勺煎过蚂蚱腿呢,酥酥脆脆的,比唐馨那些小食品好吃多了。”
程辉闻言,就要起身去捉蚂蚱。唐馨皱着鼻子道:“你还真去啊。这样恶心的东西,你要是真弄了来,我以后再也不和你说话。”
程辉不服气:“林之若还吃过呢,你怎么还和她这么好?”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肩膀,亲热地道:“之若是女孩子,你比得了么?她呼吸重了,那叫吐气如兰;她走路摔了,那叫弱柳扶风;她抓蚂蚱,那叫天真烂漫;她弄野味,那叫蕙质兰心。你跟着学一下试试。”
程辉见她神态言辞,宛然有林之若风范,向林之若道:“求求你,收了你的摄魂大法,把原来那个温柔可爱的唐馨还给我们吧。世上有了一个你这样牙尖嘴利的女孩,还不够悲惨么?”
唐馨摇着林之若,让她反击,忽见江致远奔过来,头上戴着一个杂色花环,手里却拿了一个白白的袋子一样的东西,不由得惊问:“那是什么?”
江致远把东西给林之若看:“姐姐,你看,这是那边大树下捡到的。”
林之若仔细端详,见是一个柳絮和杨花编就的口袋,口圆腹深,有如一个小型的酒坛子,拉了拉,坚韧而有弹性,认出是本地一种俗称“织鸟”的窝。当地人认为用这种鸟窝煮水喝,可以治疗难产及妇科疾病,所以颇有人愿意拿钱来换。不过,织鸟的窝总是安在最高大的树,最高远的枝条上,又牢固结实,很难弄到。估计是这几天接连大风雨,把鸟窝所依附的枝条刮断了,才会落到地上。她侧耳听了听,把手伸进窝的最深处,竟然掏出来一只鸟雏,羽翼未满,嘴角犹黄,虽然虚弱,却仍在呼吸。众人齐声惊呼。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幼鸟竟未摔死,这鸟巢的柔软坚韧,可见一斑。
这时候孟繁星也走了回来,也惊讶道:“原来这里还有一只。我们发现鸟窝的时候,旁边有两只小鸟,都摔死了,我把它们埋到大树底下了。树枝上有两只喜鹊那么大的鸟,一直在那里叫唤,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爸爸妈妈。咦,这只还是活的!”
众人听了,齐齐拥到那棵大树下往上看。果然有两只鸟,似喜鹊而轻灵,在枝头盘旋往复,哀哀鸣叫。江致远拉着林之若的衣襟,乞求道:“姐姐,你把那小鸟送回到上面去吧。它爸爸妈妈找不到它,一定会很伤心的。”
唐馨也道:“好好的一家子,就这么散了,真是可怜。这小鸟离了父母,肯定活不下去。要是能送上去就好了。”
林之若打量着那棵大树,乃是当地最普通的白杨,树干虽然不粗,但是笔直向上,三米以上,才有第一棵枝丫。她小的时候常常爬树折榆钱,学武之后,身手更是敏捷。若在平时,这棵树简直不算什么。但是现在左臂受伤,不方便用力,上去或者不成问题,但下来却有点难度。
几个男生都是在城里长大的,盯着大树,暗自忖量。程辉第一个上来试验:“不会比五十个引体向上更难吧。”不料白杨树本来光滑,雨后略带湿润,更是滑溜溜的用不上力。他攀了几次,都是没多高就出溜了下来。
江致远刮脸羞他:“程哥哥真没用。”
程辉不服气:“这树根本就不是人能爬的。”
江致远撇嘴道:“狗熊才爬不上去。大哥和姐姐都能爬。我将来长大了,也能爬。”又摇着林之若的手道:“姐姐,姐姐,你爬上去,把小鸟还给它妈妈,好不好?”
林之若想了想,让李凯回去照看一下火堆,要了唐馨的手帕,从装着小鸟的鸟窝口两端穿过,打了个结,叼在嘴里,走到树下。孟繁星拉了她一下:“你胳膊上有伤,不要逞强。”她微笑摇头,示意他放心,伸出手臂,双腿盘住树身,交错用力,迅速爬了上去。
程辉目瞪口呆,见江致远冲自己扮鬼脸,还撑着嘴硬:“你姐姐这是进化不完全,出现了返祖现象。”好在江致远听不懂他的含义,倒也没有反驳。
众人仰头看去,见林之若的身影很快就没入了枝叶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出现在视野里,用手绢把鸟窝固定在在靠近顶端的一棵较大的枝丫外端。那两只大鸟见有人来,略略飞开,却并不远遁,绕着林之若手中的鸟窝上下盘旋,鸣声转急,大有催促焦急之意。
系好了鸟窝,林之若小心的沿着原路返回。到了最低的一根枝丫上,略略犹豫。根据她多年爬树的经验,向上时双腿承担了大部分力道,向下时却全靠双臂支撑才能控制速度,否则很容易擦伤。她打量着下面的地面,杂草丛生,雨后尤其松软,见其他人都在看那两只老鸟是否回窝,只有孟繁星抱着江致远,焦急地望着她,冲他眨了眨眼,调皮一笑,双脚一蹬,向上纵起,一个前空翻,竟然直接跳了下来。
傅青纶被程辉拉着分析织鸟的认亲仪式,眼光一瞥,忽见林之若从空中落下,不及细想,冲过去伸出双臂,想要接住。林之若身在空中,无可躲避,结结实实的砸到了傅青纶身上,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好在她已借空翻消了一部分冲力,草地又柔软,傅青纶只是沾了满身泥土,倒没有受伤。林之若摔在他身上,更是连污迹也不曾沾上一丝。她很不好意思,赶紧挣扎站起。
傅青纶听到程辉大声喝彩:“好个‘细胸巧翻云’!哎呀,变成了罗汉啃泥。”才知道自己做了蠢事,又是尴尬又是好笑,索性手腕一勾。林之若刚要直起腰来,被他一带,踉跄一下,又跌倒在他身上,面孔正压到他的嘴唇。抬眼一望,见他嘴角挂着一丝含义不明的微笑,倒像是小孩子恶作剧成功了一般,大是尴尬,也不管傅青纶仍然躺在泥里,爬起来自顾走开。
野菌山果奉客尝
唐馨踏前一步,似乎想要去扶傅青纶,却犹疑着停下了。程辉幸灾乐祸,袖手旁观。李凯闻声从火堆边赶来,看了一眼,又缩了回去。孟繁星无奈,只好放下江致远,走过去扶起傅青纶,帮他清理后背沾的草叶泥土。
大家找了一个水潭洗了手,围到火堆边,团团坐定,纷纷拿了花生果和豆荚扔进火里。孟繁星见林傅二人神情异常,心里很不舒服。待第一批花生烧好了,先剥了一些给靠在他和林之若之间的江致远,又剥了一些,却递给了林之若。林之若添柴架火,手弄得很脏,回头找了一片干净的豆叶来接。孟繁星摇摇头,把手伸向她的嘴边,见林之若果然就在他的手里把几颗花生吃了,这才缩回手,倒仿佛那几颗花生都下了自己肚子一样,心中甜滋滋的。看傅青纶时,他正望着火堆出神,怔怔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转过头来,却见唐馨冲着他意味深长的笑,不由得脸上一热,赶紧低头拨火。
唐馨笑道:“我们也算得上是野餐了,应该玩个游戏。不如我们成语接龙吧。”
程辉却道:“成语接龙太老套了。我们来个新鲜的,比如……武侠故事接龙。这里有六个人,每人编一个人物。六个人物,用六种武器,相互攻击,看谁能活到最后。”
大家都来了兴趣,公推程辉作了活动总监。程辉沉吟一下,道:“咱们走古龙路线。情节不求真实,只求诡异。”
唐馨问:“什么叫古龙路线?”
程辉道:“七字真言:语不惊人死不休。”
林之若道:“惜字如金,挥行如土。句子越短越好,行数越多越好。”
李凯见唐馨仍然困惑,安慰她道:“很简单的。让程辉先说,等一圈转下来轮到你,你肯定有概念了。”
程辉开头:“风。”
李凯:“大风。”
傅青纶:“卷起黄沙漫漫。”
孟繁星:“沙中有人。”
(程辉插嘴:“好,第一个人物,小孟,闪亮登场。”)
林之若:“男人。”
唐馨果然领悟了神髓,顺利接道:“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众人都笑,孟繁星红了脸。
“比人更漂亮的,是他手中的剑。”---程辉。
“剑长三尺三分,正是当年铸剑大师欧小冶的名作。”---李凯。
“色如清水,若有若无,杀人于不知不觉之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这把剑,便叫春雨。”
“剑上一丝血痕,蜿蜒而下,一滴一滴,渗入黄沙。”---孟繁星。
“沙中赫然伸出一只手。” ---林之若故意学了恐怖故事的语气,又伸出一只手,在唐馨面前晃了一晃。
(程辉:“第二个人物。”)
“指甲鲜红,腕上悬着一只碧绿的手镯。”---唐馨并不害怕。
“手在风中摇了摇,似乎在感受风向。”---程辉。
“周围黄沙渐渐隆起,突然四下飞溅。漫天黄沙中,飞起一个白衣少女。”---李凯。
“少女腰间,缚着双钩。‘江南飞春雨,塞北落秋霜’。这对钩专克刀剑,正是天下闻名的秋霜钩。”---傅青纶。
“秋霜钩所到之处,无坚不摧,恰如霜降之后,万物肃杀。”---孟繁星。
“吴钩明如霜雪,映出远处缓缓走来的一峰骆驼。”---林之若向唐馨微微一笑。
“骆驼上伏着一个黄衣女子。”---唐馨松了口气,感激的拍了一下林之若的手背。
(程辉:“第三个人物。”)
“不见面容,只见一头长发随风飞舞,仿佛一片黑色的纱幕。”---程辉。
“发上缀着一朵金花,灿灿生光。”---李凯。
“骆驼是塞外罕见的白骆驼,鞍具饰品也都是黄金打就,上有西域胭脂国的宫廷标志。
看来骆驼上的女子,便是传闻中国破之后,携带宝库钥匙逃亡的胭脂公主。”---傅青纶。
“公主一动不动,不知是生是死。”---孟繁星。
“那朵看似普通富贵女子发饰的金花,却是武林中少有人知的一件暗器。金花一旦弹出,便会射出千百条细如婴儿头发的金丝,宛如金菊盛放,威力笼罩周围百尺之内。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这暗器,便叫‘百花杀’,是百花山庄的镇庄之宝。”---林之若。
“只是胭脂公主明明不会武功,这样可怕的暗器,怎么会簪在她的发上呢?”---唐馨。
“骆驼后面,跟着一个衣着褴褛的男人。”---程辉伸出了第四根手指。
“看起来明明已经五十岁,一笑却又好像不到二十。”---李凯。
“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牙齿,白得诡异,带着金属的闪光。”---傅青纶。
“他似乎生怕没有人注意,在漫天风沙中,还是不肯合拢嘴。”---孟繁星。
“所以江湖中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开口笑’。‘开口笑’的意思就是,他一开口,对手通常就再也笑不出来了。”---林之若。
“要请他开口一笑,起码要一千两金子。”---唐馨。
“而这次,护送胭脂公主,他却分文不取。”---程辉拍了拍胸脯。林之若低声道:“动机可疑。”
“甚至还请来了他的好朋友,关外大侠李一刀。”---李凯。
“李一刀高高瘦瘦,有如一根竹竿,背上却背了一把极大的刀。”---傅青纶。
“这把刀黑黝黝的,毫无起眼,其实却是玄铁打就。”---孟繁星。
“这样一把威猛的大刀,却有一个温柔的名字,‘暗恋’。[奇`书`网`整.理提.供]因为这把刀的刀法,就像未曾出口的爱意,明明在你的身边围绕,你却毫无感觉。”---林之若。
“李一刀一向在关外行侠仗义,若不是为了开口笑,绝不会万里迢迢,来到大漠。”---唐馨。
“李一刀为人谨慎,谦逊退让,一生之中,只拔过三次刀。”---程辉。
“现在,他却把手按到了刀柄上。”---李凯。
“因为一个人拦住了骆驼。”---傅青纶。程辉举起第六根手指。
“那人作书生打扮,头戴方巾,身穿青衫,和这莽莽苍苍的大漠风光,极不协调。”---孟繁星。
“漫天风沙之中,他居然轻挥折扇,仿佛漫步在江南的杏花芳草中。扇子上龙蛇飞舞,草书十个大字:‘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哉’。”---林之若。
“此人正是邪派第一高手,黯然销魂扇。”---唐馨。
“销魂扇所到之处,女人伤心,男人伤命。”程辉拍了拍手:“好,到此为止,六大高手已经聚齐,分别是春雨剑,秋霜钩,百花杀,开口笑,暗恋刀,销魂扇。现在我宣布下面的规则:每个人都必须攻击另外一人,并且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直到剩下最后一人为止。”他指了指李凯:“从你开始。”
李凯义不容辞:“销魂扇曾被正派高手联合追杀,本来已经销声匿迹,这次为了胭脂国宝藏,居然现身在大漠。眼见他伸手去拉胭脂公主,暗恋刀倏然出手,乌黑的刀身有如毒蛇,无声无息的缠上了他的脖子。”
傅青纶胸有成竹:“销魂扇并不还手,身子向后疾退,扇子张开,猝不及防的攻向旁边观战的秋霜钩。原来他早已查实,那骆驼上的胭脂公主乃是假的,是为了引开别人的视线。真的公主,却是那个长途独行的白衣少女。”
孟繁星从容应战:“扇子离少女很远,就被一柄色如清水的长剑拦住了。剑如春雨,招如春风,无孔不入,顺着扇柄就滑上了他的手腕。”
林之若加入战团:“寒光乍起,秋霜钩闪电般盘旋一周,漫天黄沙中,飞起一颗大好头颅。销魂扇被春雨剑缠住,无法抵抗,竟然就此送了性命。”
傅青纶不甘心:“销魂扇临死一击,扇子脱手飞出,箭一样射向春雨剑。”
见孟繁星忙着给江致远剥豆荚,林之若代为应答:“春雨剑百忙之中,一个凤点头,躲过了扇子,头上的毡帽却被掀开。长发披散下来,竟是淡淡的黄色。西域人发色与中原有异。原来他才是倾国倾城的胭脂公主。”
唐馨异军突起:“突然,一朵巨大的金色菊花在空中冉冉盛开,千百条金线四面激射。百花杀名不虚传,众人纷纷倒地。这黄衣少女是中原百花山庄庄主,武林盟主唐文冲的独生女儿。她奉父命假扮胭脂公主,就是为了把这些觊觎宝藏的邪派高手引出来,一举歼灭。连那开口笑和李一刀这样素有侠名的人物,都撕下了虚伪的面具。”她拍手而笑:“战斗结束。正义战胜。”
林之若竖起拇指:“高,真是高。”
程辉嘿嘿一笑:“开口笑从地上爬起来,嘴里咬着几根金丝。这开口笑极其工于心计,他早知道公主乃是假的,只撺叨李一刀上前,自己却全身穿了铁甲,连牙齿都带着银套,躲在一边,静观其变。百花杀出其不意,又沾着剧毒,众人都躲不过,唯有他却是不怕。黄衣少女正在得意,一时不防,被他扑近身子,一口咬住咽喉。”他张牙舞爪,作势扑向唐馨,唐馨赶紧躲到林之若怀里。
林之若搂着唐馨,道:“开口笑杀了百花杀,便去搜胭脂公主身上的藏宝图。胭脂公主躺在地上,眼见是死了。那白衣少女倒在她身上,背上插满金丝,看来是公主的侍卫,临死犹在护主。他咧嘴一笑,暗自嘲弄这侍女的愚忠,弯腰去拉她的尸体。笑容未敛,一丝猩红冒出他的眉心。胭脂公主冷冷看着他倒下,春雨剑上,一丝血痕,蜿蜒而下,一滴一滴,渗入黄沙。”
程辉还想说话,傅青纶摆摆手:“得了,这就算结束吧。要是每个人都再爬起来一次,那得啥时候能完啊。”
程辉不服气:“这要是就死一次,怎么能叫武侠小说呢?”
林之若笑道:“你概括的真精辟。老实说,不到最后一页,我从来不敢判定一个人是好是坏,是生是死。只要作者想让一个人活,跳崖一定有奇遇,中毒一定有解药,筋脉断了可以再续,武功废了可以重练,就算是被大卸八块,乱刀剁碎,那也是带着面具的替身。”
程辉道:“就算到了最后一页,也没有用。指不定啥时候就蹦出来一个续集,原来真死又变成了假死。”
孟繁星道:“好了,咱们又不是真写武侠,太血腥了,还怎么吃东西?这花生大豆还剩这么多呢,再烧,就要糊了。”
众人这才意识到光顾着构思情节,忽略了手边的食物,赶紧用树枝把火里的东西往出扒拉。只有江致远听不懂他们的故事,一直扯着孟繁星给她剥花生,吃得心满意足。
刚成熟的花生黄豆鲜香无比,大家吃得一干二净,仍然意犹未足。程辉让林之若再去弄一些。林之若摇头道:“这又不是正餐,吃个新鲜就算了。如果吃得太多,回头做蘑菇,你们就吃不下了。”众人想起一上午的劳动成果,兴致又高昂了起来,商量着蘑菇怎么个做法。
林之若指挥几个男生把火熄了,看他们拿湿泥压灭了最后一丝灰烬,笑道:“你们那些做法都华而不实。依我说,这些蘑菇放在咱们手上,不过是生生糟蹋了。咱们上果园去找我舅妈,让她按农村的做法,拿白菜和五花肉,炖上一大锅,保管你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咬下来。”
大家都同意,于是各自提了篮子,向江超夫妇承包的果园走去。江致远来的时候精力充沛,回去的时候却无精打采,赖着让孟繁星抱。程辉等人几次要替换孟繁星,她都不肯。程辉忍不住逗她:“你这么喜欢孟哥哥,过两天孟哥哥回江城了,你怎么办?”
江致远道:“我去江城找他玩。”
“可是孟哥哥总有一天会娶媳妇,会陪着孟嫂嫂不陪你,怎么办?”
江致远肯定地道:“孟哥哥陪我,不陪孟嫂嫂。”
程辉道:“不会的。你看,你大哥现在不就是呆在镇子上陪你嫂子,不陪你了么?”
程辉随意一个比方,却恰好触到了江致远的痛处。江志学结婚之前,是住在家里的。每次江致远来奶奶家,都是他陪着玩耍。现在江志学搬去了镇上,江致远整天陪着两个老人,甚为孤单,是以见孟繁星温和耐心,和江志学有三分相似,便抓住不放。听程辉这样说,觉得形势大为不妙,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搂住孟繁星的脖子道:“我嫁给孟哥哥,他就只能陪着我了。”
众人大笑。林之若道:“远远,你想清楚,你要是嫁给孟哥哥,就得整天陪着他,像嫂子和大哥一样,不能再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了。”
江致远反复比较了一下,觉得还是更舍不得家人,很是遗憾,把脸藏到孟繁星的肩窝里,闷闷地不说话。
程辉向林之若道:“你怎么专门煞风景呢?人家说宁拆三座庙,不破一门婚。远远和星子只差十多岁,正是最佳年龄搭配,将来要是成了,岂不是一桩美谈?”又向江致远道:“远远,你再考虑考虑,要是不嫁给孟哥哥,等孟哥哥回了江城,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江致远仔细考虑了很久,忽做惊人之语:“我让姐姐嫁给他。那样,我每次看到姐姐,就可以同时看到孟哥哥了。”
大家都忍俊不禁,唐馨更是笑得弯下腰去。程辉却一本正经地称赞道:“远远真了不起,能想出这么聪明的办法。”
孟繁星本来已经酸软的胳膊,重新生出无穷力量,把江致远胖胖的身子又向上抱了抱,觉得怀里这个小大人似的小女孩,实在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负担。
到达果园的时候,已近中午。江超夫妇热情地招待了他们。舅妈拿了蘑菇,立刻赶回去做饭,临走嘱咐他们在果园多玩一会儿,尝一尝刚成熟的海棠。
林之若从舅舅手中接过洗好的海棠果,依次递给众人,到程辉时却道:“我有个谜语给你猜。熟透了的海棠果,打一人名。”
程辉拿起一枚果子,一口咬下去,赞道:“果然是糖心啊糖心。”
下河湾一带盛产的海棠,外皮光滑红艳,内里甜美多汁,因为糖分含量极高,靠近果核的部分呈半透明状,当地人称为“糖心”。
林之若微笑道:“你不是让我还你一个唐馨么?现在这里有成千上万个,你随便观赏,任意品尝。”
这个时候正是海棠果成熟的季节。一排排的果树上,挂满了星星点点红艳艳的果实,整个果园,就像大自然精心准备的一场丰盛华美的盛宴,让人心中涌出无可形容的喜悦和满足。果树都不高,伸手就可以摘到。只有顶端的才需要用梯子。一群少年坐不住,纷纷拿了篓子,去帮江超摘果。唐馨甚至拿了一枚海棠果别在头发上,远远望去,仿佛红宝石一样,闪耀着晶莹的光彩。
林之若奔波了一上午,头痛得厉害起来,站立不住,悄悄退到江超看林所住的土屋中去休息。
孟繁星摘了一会儿,发现林之若不见了,向果园边上的小屋望去,却见傅青纶正从里面走出来。他把唐馨和程辉摘的都倒进自己的篓里,借口去送海棠果,跑到小屋中一看,林之若果然躺在简陋的床铺上,正闭目养神。他一边把篓里的海棠倒进麻袋,一边故作不经意的问:“我看到傅青纶刚才过来了,你们说什么呢?”
林之若坐起身来,从他的篓中摸起一枚海棠,擦了擦,咬了一口,诧异的道:“明明是糖心,怎么这么酸?”
孟繁星大为窘迫,赶紧转移话题:“你是不是又头痛了?还是躺着歇一会儿吧。”
林之若依言躺下。小屋没有窗子,通风甚差,很是闷热。孟繁星见她额头沁出细细的汗珠,拿了旁边的蒲扇,坐在她身边扇了起来。林之若向他感激的一笑,闭上了眼睛。凉风习习,颇为舒适。渐渐的,她鼻息均匀,久久不动,竟然睡着了。
孟繁星停了扇子,仔细端详着熟睡中的少女,见她眉端微蹙,似乎梦中也在忍受着痛楚,又是怜惜,又是疼爱,忍不住伸出手去,指尖从眉心沿着她细长而转折分明的眉线轻轻抚过。刚到一半,林之若忽然睁开眼睛,目光清亮的望着他。他吓了一跳,触电一样缩回了手。林之若却只是向他微微一笑,又闭上了眼睛,恢复到之前沉睡的姿态。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还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怦怦,怦怦,仿佛寂寞千年的山谷,对第一个来访者的脚步,激动而惶恐的绵绵回音。
特大喜讯
公历2007年3月4日,旧历丁亥年元宵佳节,本文人物唐馨的原型之一,喜得千金小猪,特此恭贺!
也借此机会,感谢各位读者的关注和留言。坦诚地说,没有你们的鼓励,这篇文根本就不可能坚持到现在。鞠躬,再鞠躬,三鞠躬!
最初动念写此文,是在2006年12月某天。夜深忽梦少年事,虽然不至于梦啼妆泪红阑干,却也颇多感慨,不能成眠,遂提笔写下了第一,二,三章。当时正在jj追看所谓新派女子武侠,于是便注册为作者。发泄了心头一点感慨之后,酣然睡去,好多天没有来看。
后来在jj首页搜索过几次,都找不到自己文章,索性放弃了。不料有一次偶然登陆,发现有人留言。记得特别清晰,第一个留言的是ivy,第二个是yin,都温言鼓励。老实说,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她们是怎么从浩浩文海中找到我这篇文的。要知道当时我自己都找不到,唯一的办法是用作者身份登陆。一时游戏之作,居然有人欣赏,我意兴遄飞,不可遏止,一气写了第四到九章,并且一次性发了上来。
因为是半回忆性的意淫之作,一直都是想到哪写到哪,好在情节简单,不至于出大的纰漏。在这里,我集中一次性的回答网友们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
1.关于天才少女:晋江文里的天才少女,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多了去了,已经雷满为患。而且很多文里,除了作者主观的强调和配角的弱智衬托,女主的一言一行,实在看不出究竟有何超人之处,小白乎,天才乎,实难分辨。所以这篇文章里,我特意小心翼翼,避开渲染女主天才的许多描写,包括很多现实中真实存在的细节,以免引致小白之讥。
举几个小例子:竞赛培训的时候,老师碰到棘手的难题,常常课前叫林之若进教研室对答案,乃至上讲台代为讲解。一中传言,如果某位老师上课讲错了,林之若便会冷笑,以至于老师们上课见到林之若微笑,便流冷汗,云云。林之若在街上书摊租小说,会有老人趋近警告,曰如此聪明,不要用在这些杂书上。林之若偶然肠胃感染,在厕所呕吐,一刻钟之后,便被叫到校长办公室,接受校长大人的亲切询问。所以林之若头痛之后,天才折翼,其痛苦和挫折之感也倍于常人。
但是要写一个真实生动的林之若,便不能完全避开她的聪明,学识,以及独立特行之处。因而女主仍然不免“天才少女”称号,作者也无可奈何,但求虽天才而不小白就是了。
2.关于原型及其结局:虽然文中人物大都有原型,但既然是小说,便有其虚构之处。概括言之,林之若,程辉,李凯原型各一人。唐馨原型有两人。林之若当年曾言,若合此二人优点,则美丽可爱温柔浪漫俱全,可做少女典范。而今此二人各有美好爱情及家庭,其中一人更是新近当了母亲。孟繁星和傅青纶原型各有三人(其中各有一人是美男子,而且长得有点像。呵呵,现在想来,中学时代,美少年还是挺多的)。目前众人都很幸福。
3.关于虐与不虐:有一位网友说得好,现实生活中的故事,哪有不虐的呢?所以虐还是要虐的。有人说,所谓命运的悲剧,就是性格的悲剧。这话很有道理。现实中,每个人被虐的地方都不同。重情的为爱受伤,心高的因志蹉跎。不虐,便不真实。不过,作者写此文目的之一,在于弥补遗憾,所以大概不会虐得太重,也就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那个,其实是想带也带不走,汗)。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十四万字。笔拙意钝,少年情怀,何尝描摹一二?
当年载酒同游,朝夕聚首,而今天涯流落,相逢难期;当年娇红嫩粉,豆蔻春风,而今绿叶成荫,子将满枝。临风怀想,怅然追思,不知今夕何夕。
然而佳人佳事,如何可以埋没尘埃?须知人意,薄于云水,佳会更难重。
双双丽影被斜阳
开学第一周就是地区的数学选拔赛。出了考场,林之若不去食堂,径自出了校门,从小贩手里买了两个千层酥饼和一瓶汽水,又在附近的书摊上租了一套武侠小说,沿着江边向郊外走去。
一中本来就来江城的边上。她一直走到一片荒野里。这片地虽然靠近江边,但是土质贫瘠,没有经过人工整理,只长了一些奇形怪状的杂树。有一棵老柳树就长在江沿上,粗壮的树身斜斜倒向江水。丝丝缕缕的枝条瀑布一样的垂泻下来,像少女的多情的发丝,临流照影,摇曳生姿。上一中不久,林之若就发现了这个地方。晚饭之后,唐馨不在身边时,常常带了一本书溜出来,坐在柳树的枝丫上看。此处远离大道,人迹罕至,是一个绝好的读书所在。
林之若爬上大树,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宝座,是横斜在江面上的一根粗大树杈,被许多垂下的细枝笼罩,有清风之吹拂,无骄阳之肆虐。她把手中的塑料袋挂在侧枝上,翻开了书页,一边享受午餐,一边意淫神功盖世,啸傲江湖的武侠世界。
直到翻过最后一页,她才恋恋不舍的抬起头来,看了看太阳的方向,估计下午的课已经上了一半了。刚刚因为专注入神而忽略了的头痛,突然汹涌袭来,益发难以忍受。在小说的麻痹和缓冲之后,她终于不得不面对自己的问题。
卷子一收上去,林之若就知道,自己一向最自负,最引以为傲的数学,将风光不再。她最初头痛,是在化学夏令营期间。她本来就并不喜欢化学,而且化学的学习很大一部分依赖理解和记忆,是以她虽然受了头痛的影响,不能发挥全力,却也不觉得遗憾。直到暑假里温习数学竞赛的资料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头痛带给她的,是怎样天崩地陷的改变。
林之若是一个极其喜欢思考和钻研的人。题目越难,她就越有兴趣。要是一时解不出来,便连吃饭走路都想着,不找到答案,决不罢休。有一次,她盘腿坐在教室前的花坛上想一道空间几何问题。晚自习的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涌进教室,她却泰然高坐,一动不动。前往各班监督自习的老师们都扭头看她。班主任于明雷也不进教室,就站在门口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一中的纪律很严,于明雷尤其严格。他以身作则,要求全体同学不得迟到早退。程辉有一次睡懒觉,过了早自习时间还没有到班级,被于明雷冲到寝室,从被窝里揪出来,用路上折的一根鸽蛋粗细的柳条,狠狠抽了一顿。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几起之后,班上最调皮捣蛋的学生,在于明雷面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见于明雷最心爱的学生公然和他对峙,同学们都兴奋起来,一个个扯长了脖子往外看。唐馨觉得要是换了自己,被这么多道目光集体扫射,早就体无完肤了。林之若却恍如不觉,直到终于想通了,才站起来,拂了拂衣上的灰尘,悠悠然走进教室。经过于明雷身边的时候,见他正凝望自己,还向他浑若无事的一笑,仿佛她是踏着铃声进来的一样。更绝的是,于明雷居然回以一笑,跟在她身后走进教室,照常巡视自习,解答问题,而且态度温和,不见一丝愠色。
事后,林之若才从唐馨的口中,知道自己引发了怎样的猜测。而唐馨也无比诧异的了解到,原来让林之若迟了半个小时才上晚自习的,不过是一道连竞赛培训班都还没有讲到的题而已。
可是头痛仿佛一个突然而来的魔咒,改变了一切。王子的灵魂被囚禁进青蛙的身体,大闹天宫的英雄被压倒在五行山下。高强度长时间的思考,曾经是她生命中最自由最惬意的享受,现在却变成了人鱼公主刀尖上的舞步,每分每刻,都是折磨。严重的时候,除了剧烈的痛楚,眼前还会出现闪电一样的白光,甚至是短暂的失明。
从小到大,林之若都是随心所欲,任性而为,不惮于挑战权威,抗争命运。可是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在真正的命运的手里,自己不过是即将干涸的水洼里一尾无知的小鱼,蹦跶的越欢,死的越快。
一个暑假下来,无论她怎样努力,预定好的复习材料,才看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在考场上,有很多题明明有线索可循,却怎么也无法跟踪草蛇灰线,找到深藏于世外的古洞镜天。一再强迫自己思考的结果,是意识开始在痛苦的碾磨下抽离,开始产生了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她不是真正的活着,仿佛那呼吸,那心跳,那痛苦,那辗转,都不是切近的发生在她身上,而是来自一个遥远的,模糊的地方。仿佛呆在教室里的只是她的身体,而她的灵魂已经游离,在冷冷的旁观这一场悲欢离合。
为了抵抗那种深入骨髓的悲哀和挫败感,林之若选了最白痴最意淫的小说来看。文中的主人公孩提时代全家被杀,身负血海深仇逃出,被隐居海外偶履中原的三位高人所救,传了武功,又把三个人和起来二百多年的内力输入他体内。十几岁就成了绝世高手,一出道就天下无敌,手携绝代美少女,把杀父仇人逼迫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她曾经对这样的情节不屑一顾。认为就算意淫,如此成功,全靠运气大神的垂青,并无半分自身的努力,实在没什么意思。
可是,难道她生来就有的聪慧好学,便不是运气的垂青,上天的赐予么?为什么失去之后,却如此痛不可言?
很多幸运,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无涯的时空之海中的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也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肯仰望星空,才肯谦卑,才愿意向真理和永恒俯首。
而此刻的林之若,突遭巨变,仍在痛苦的漩涡里挣扎辗转,无力抽离。她越想越恨,无法排解,突然捧住树干,用头顶一下下撞上去。她激愤之中,颇为用力,树身震得簌簌发抖,垂在周围的柳枝四下舞动,仿佛女巫毒蛇变成的头发,纷纷复活了一样。
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诧异而焦急:“之若,你在干什么?”
林之若低头望去,扶疏枝叶间,露出孟繁星秀雅的脸庞,正向上凝望。被喜欢的人见到了自己最狼狈的一刻,林之若第一个反应,是一头扎进下面的江水里。要不然,能爬到更高枝叶更密的地方,躲开他的视线也好。残存的一丝理智让她没有动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以攻为守:“你不上课,跑到这里干什么?”
孟繁星沿着倾斜的树身爬了上来,靠在她身边的树干上:“你下午没来上课。我问唐馨,她说你中午就没回寝室。我担心你出事,所以来看看。”
“我能出什么事?”林之若自嘲的笑笑:“够胆子骚扰我的,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呢。”
孟繁星道:“他们虽然躺在医院里,可是难保他们的同党不会找你报复。”
林之若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因为是强奸案,警察要保护受害人隐私,我所有的个人资料都是严格保密的。除了有限的几个人,根本就没人知道我牵涉在这件事当中。要不然,我一上学,同学们还不得把我当怪物似的参观欣赏?”
孟繁星道:“还是小心为上。那两个歹徒总是认识你的。他们总有一天会出院,要是万一碰上了,就不好了。”
林之若故意皱着眉道:“真要碰上了,的确是个麻烦。我不知道还能不能下得了手,再把他们送进医院一次。”
孟繁星劝道:“你不要大意。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林之若笑道:“其实能死在他们手上,未尝不是好事。我投胎转世,重新为人,说不定就不会头痛了。再不然,我从现在起勤修佛法,争取临死神智清明,朗鉴万里,还可以超越人道,跳出轮回呢。”
孟繁星道:“你可以不把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可是别人呢?如果你出了事,你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还有,……关心你的朋友,会有多伤心,你想过没有?”
林之若敛了笑容,道:“我开玩笑而已。我向党和人民保证,一定贪生怕死,祸害千年。”见孟繁星还想说,赶紧转移话题:“这里这么隐秘,你怎么找到我的?”
孟繁星道:“我找遍了学校,还有附近的几家店铺。后来想起有好几次看见你一个人往这个方向走,就试一试。我没想到你会躲在树上,刚才其实已经走过了,正要往回走。要不是你弄出那么大动静,我还发现不了。”
林之若笑道:“看来你很有当侦探的天分啊。”
孟繁星疑虑的望着她:“你刚才是不是在拿头撞树?”
林之若见躲避不开,索性信口开河:“是啊。我刚刚看了一本武侠小说,在照着口诀,练铁头功呢。”
孟繁星自然不信:“武侠小说里的描写也能当真?拿头撞树,那得多痛啊?”
“既然叫武功,肯定是有诀窍的,不会很痛。”林之若狡猾一笑:“要不然我教你,你也试一下?第一步功夫很简单的。”
孟繁星半信半疑:“好。”
林之若给他腾出空位,指点他坐在靠近主干的树杈上:“挺直腰背,收肩空腹,头前下倾三十度,目光和这道树疤平齐。好,现在开始。先深吸一口气,要用腹部肌肉。屏气凝神,要灵台空明朗照,毫无杂念,专心体会这口气在体内的运行。让这口气沿着身体躯干一路向下,到檀中,气海,丹田。感觉身体鼓胀充满之后,再让气息疏散到四肢,一直到最微细的脉络,让它鼓荡冲击,舒展扩散,以至于上至头顶,下至足心,都微微发热。好,撞!”
孟繁星按她的指示,一一照做,果然一头撞了上去。这个高度,树干虽然细了不少,也仍然有碗口粗细,被他撞得剧烈摇晃。他诧异的摸了摸头,道:“果然不怎么疼。这是什么小说里写的?”
林之若一本正经的道:“小说里也就写个名字而已。还真的告诉你练功方法?这是滨州武术学校一个教练,以前曾经在少林寺呆过,偷偷告诉我的。据说这是少林七十二秘技之一的铁头罗汉功。入门最易,全靠苦练。只要持之以恒,可以练得头顶硬逾钢铁。回头你可以教教程辉他们。没有树,撞床柱也行。”见孟繁星老实的点头,她几乎就要忍不住笑出来,好在头很痛,便把头抵在身边的树杈上,借机掩住了面孔。
孟繁星道:“你总不会为了这个逃课。是不是上午竞赛累着了,头痛得厉害?”
林之若道:“是啊。所以我逃课,是有正当理由的。你跟着逃课,却不应该。”
孟繁星道:“第七节是政治,第八节是自习,都没什么关系的。”
林之若摇头:“于老师的铁腕政策,无论什么课,无故缺席,一律严惩。你不怕他回头收拾你?”
孟繁星无奈,只好实话实说:“我实在是……太担心你。就算呆在教室里,也没法学习。”
林之若心中感动,却正色道:“我这是第一次逃课,但大概不是最后一次。而你,必须答应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孟繁星低声道:“我不能减轻你的痛苦,但至少可以在你难受的时候陪着你。”
林之若道:“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无以为报。”
孟繁星道:“你能高兴一点,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林之若摇摇头:“你跟着我逃课,我怎么高兴得起来?打个比方,头痛就像是病毒,逃课就是传染性感冒。一个人得了病,应该立刻隔离,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负责任的做法。你若是因为我,影响了成绩,岂不是让我负疚终生?”
孟繁星道:“你早就影响了我的成绩。原来在四中,我的成绩只是中上水平。如果不是你,我便不会那么努力,也根本就进不了快班。你想想,咱们四中原来多少比我学习好的人,都挤不进来。”
林之若凝视他半晌,仍然摇头:“那是不一样的。一个人想要向上,总会找到动力。不是我,也会有另外一个人,或是另外一件事。别说我不能居功,就是能,也不代表我就有资格拖累你。父母给予了子女生命,尚且不能收回,何况你的成绩,本是你的努力?”
孟繁星自知口才远不及她,沉默半晌,只是道:“我是心甘情愿的。”
林之若坚持:“你要答应我,以后决不为我逃课,否则,”她想了想,道:“你和我,便作老子所提倡的小国寡民吧。”
孟繁星问:“什么意思?”
林之若正色道:“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孟繁星见她极为认真,只好不情愿地点了下头。
林之若犹不满意:“你发誓。”
孟繁星顺从的道:“好,我发誓,从此以后,决不再为林之若逃课。否则,让她一辈子不理我。”
林之若这才嫣然一笑:“这就好。不过,不逃课也可以帮我。这个周末,我就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周六下午,孟繁星被程辉等人拉去打篮球。林之若在教室找不到他,便来到操场,站在球场边上,向孟繁星招了招手。孟繁星正在篮下防守周正阳,一眼瞥见林之若,赶忙跑过去。周正阳做了一个假投篮动作,不料无人拦阻,假成了真,球进了篮,自己还一脸愕然。
林之若见孟繁星背着阳光跑来,在自己面前立定,额上还挂着一层细密的汗珠,既不询问,也不意外,就那样温和亲切地看着自己,仿佛自己把他从球场上叫出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心中忽然生起一种很异样的感觉。仿佛这个修长俊秀的少年,是自己很亲很亲的一个人。仿佛她可以随时随地,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把他召唤到自己身边。这样的亲密温馨,她即使是和父母关系最好的时候,也没有体会过。
上午落了一点微雨,秋风已经略有凉意。可是,这个错觉,却比最和煦的春风还要温暖,直吹到她心底深处。林之若定了定神,方微笑着道:“我有点事要去市里,你能陪我么?”
孟繁星点了点头,跑去和程辉他们交待了一声,无视他们诧异的目光,拿了自己搭在篮球架上的外衣,和林之若走出校门。
林之若带着他换乘了两路公共汽车,到了城市另一边一处相对贫困的住宅区。她没有说明目的地,孟繁星便也不问。直到拐上一条比较僻静的街道,见前后无人,林之若才道:“被我打伤的那两个人,家就住在这一带。我带你来,是想让你替我给他们每家送五百块钱。”
孟繁星吓了一跳:“为什么?”
林之若叹了口气:“我下手太狠,心中总是愧疚。回到江城之后,我去过一趟公安局,了解了一下他们的情况,知道他们都是无业游民,家里也都不富裕,光手术费就差不多倾家荡产了。等出了院上法庭,还不知道会怎么判。这些钱是我自己参加各种竞赛赚来的,反正我也用不上。虽然帮不上多少忙,总是我的一点歉意。”
孟繁星道:“既然这样,你怎么不托警方转交?”
林之若道:“那怎么可以?要是让人知道,强奸未遂案的受害者,居然同情匪徒,以后谁还遵纪守法?人们本来就爱捕风捉影,听说这种事情,谁肯相信我是因为下手过重而不安,还不知道传出多难听的话呢?我本来想自己女扮男装来的,怕露出破绽,后患无穷,才叫了你的。”
孟繁星仔细打量,这才发现林之若今天穿得和平常很不一样,是普通的牛仔裤配一件深蓝色男式夹克,加上短短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粗粗一看,宛然就是一个男孩。
林之若从衣兜里掏出两顶当时在社会青年中比较流行的鸭舌帽,自己戴了一顶,把另外一顶按到孟繁星头上,道:“你这气质容貌,一看就是学生。把帽舌压低一点,说话走路,也尽量放粗鲁些。”指着路旁一栋破旧的楼房道:“伤了脾的那个叫蒋志军,住这楼二零四。父母已经离异,跟父亲奶奶住在一起。他父亲是蹬三轮的,这个时候不是在拉客,就是在医院照顾他。他奶奶人老糊涂,你上去按门铃,也不用进门,就说是蒋志军的朋友,听说他现在急需钱,特意来还以前借他的五百块。信封上我写了假名字。你只要把钱隔着铁门递给她就行,别讲礼貌,无论对方问你什么,都别回答。”
孟繁星接了林之若用牛皮信封装着的钱,跑上楼梯。果然如林之若所预料,是一个苍老憔悴的老婆婆来开门。他依计行事,老婆婆倒没起疑,接过钱查了查,就收下了。他本来有点惴惴不安,只是林之若计划周详,不便反驳,只好硬着头皮上阵。见如此顺利,精神一震。
林之若见他不到五分钟就完成任务,很是高兴,拉着他转过街角,道:“另外一人叫王喜强,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开了一家饮料批发部,是夫妻店,两个人估计一个去医院照顾儿子,一个看店。你进去之后,甭管看店的是谁,问明是王喜强的家人,就说还钱,扔下信封就走。他们就算怀疑,信封里装的是明明白白的钞票,不会不要的。”
林之若远远停住,孟繁星进了店,见看店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双眼红肿,神情黯淡,暗暗可怜她的境遇,故意做出莽撞的样子,把信封拍在柜台上,道:“这是我还强哥的钱,你收好了。”见那女子既震惊又厌恶的望着他,赶紧转身出了门。
了结了一桩心事,林之若很是轻松。回来的时候最后几站地,不肯坐车,要慢慢走回去。见到路边有卖雪糕的冰柜,拉着孟繁星去买。连挑了青苹果,冰红茶,大红果三种口味,贪婪的攥在手上。孟繁星付钱,那摊主见是一张十元的钞票,不愿给找,搭讪着道:“你光给弟弟买?自己也挑一个吧?”
孟繁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林之若忍住笑,向摊主道:“再拿一个和露雪,哈密瓜口味的。”和露雪较贵,一个顶林之若手里的三个,对一般的学生而言属于奢侈品。摊主笑道:“当弟弟的真懂事,知道心疼哥哥。”
林之若待孟繁星拿了找零,拉着他跑出十几米,两个人相对大笑。 她把和露雪塞到孟繁星手上,学着江致远的口气,细声细气的道:“哥哥,你吃。”
孟繁星心神荡漾,微笑着剥开了包装纸。他吃东西甚是文雅。林之若却左右开弓,风起云涌。孟繁星才吃到一半,她三根雪糕已经全部报销。
孟繁星道:“又没人和你抢,吃得这么快干什么?小心冰着肚子。”
林之若抹抹嘴,道:“你不知道,肚子里越冰,越是舒服,好像脑袋都清凉了一些,头痛也不那么厉害了。而且,吃得快还有一个好处。”
孟繁星这才知道她买雪糕的缘由,甚为怜惜,听她说到一半,没了下文,转头问道:“什么好处?”
林之若觑他不备,夺过他手中的半支和露雪,笑道:“就是不但不会被别人抢,还可以抢别人的。”
孟繁星又好气又好笑:“你要是还想吃,我再给你买就是了。用得着出这种招数么?”
“你不知道,抢来的东西特别香甜。”林之若三口两口消灭了那半支和露雪,把杆扔进垃圾箱,舒服的叹了口气:“被纵容的感觉真好。”她偏过头看着孟繁星,一脸顽皮:“以前和妈妈上街,我只敢偷偷流口水,从来都不敢和她要东西,更别提边走边吃了,能被她唠叨死。还是哥哥好,无论弟妹多任性,都忍着受着,宠着惯着。”
孟繁星听着她笑语嫣然,心神震荡,低声道:“只要你不嫌弃,我这个哥哥,会一直,一直,一直宠着你的。”
林之若望着他,慢慢敛了笑容,道:“我永远,永远,永远也不会嫌弃你的。”想了想,又加上:“就算有一天,我嫌弃了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两个人不再说话,默默并肩向校园走去。夕阳从背后照来,在他们身前的街道上,投射出两个长长的偎依着的影子。
晚风吹拂,带来远处隐隐约约的歌声。林之若忽然想起不知道在哪里听过的一首歌里的几句:
长长的长街,一直到未知的天边
长长的故事,一直到未完的童年
长长的辫子,印在你灰色的唱片
常常的要走,常常要伸出手
遮住脸
明日山岳两茫茫
孟繁星不知道,他和林之若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定义。
自己的心事,是明明白白的。可是,林之若的心思,却实在难以猜测。如果说她无心,两人单独相对时,那一份甜蜜温馨,难道全是自己的幻觉么?而且,同学们谈笑玩闹的时候,林之若目光流转之间,总是会在他的脸上略略停顿。那样热切凝注而又清澈似水的注视,常常迫得他转开目光,或是低下头去。
可是,如果她有意,却又始终如此疏离。她照常上课下课,散步的时候,不是唐馨陪着,就是独自一个人。偶尔也会逃课,租了小说到校外去看。而孟繁星迫于承诺,再也不敢出去寻找。
两个人之间唯一的秘密,便是帮林之若送钱的那一次出行。回来的时候,程辉等人百般拷问,要他招供林之若叫他出去所为何事。连傅青纶也一反平时大家开玩笑时置身事外的态度,关切疑惑的看着他,驻步等待他的回答。孟繁星因林之若让他保密,闭口不答,心中隐隐有一丝欢喜和骄傲。
程辉追问不出,绕着他转了几圈,又摸又拍,又凑上鼻子来到处嗅。孟繁星失笑:“你警犬啊,闻什么呢?”
程辉出语惊人:“我闻闻你有没有被林之若占便宜。你这样老实的人,落到她手里,万一失了处男之身,我怎么向你父母交代?”
孟繁星红了脸。周正阳惊笑:“没听说处男可以闻出的?”
程辉道:“这你就没有经验了。男女体味不同,有了亲密接触,就不是原来的味道了。”他放开孟繁星,拿手在鼻子旁扇了扇:“比我们连打三场的汗味还臭。难不成林之若叫你去当苦力了?”
傅青纶摇头笑笑,自顾走开。其他几个男生却一哄而上,让程辉交待,他哪里得来的经验,是不是亲身实战过。
孟繁星闻闻自己身上,大热天的,来回挤公共汽车,所去的住宅区又是全城最脏最乱的,身上果然沾了一股难闻的酸臭。见众人都围着程辉听他信口胡吹,赶紧溜出去洗澡换衣。想着刚才的情形,松了口气之余,又有一丝失落。
不知道是他平时的形象太过老实乖巧了呢,还是林之若在众人心目中实在是高不可及,既然林之若没有再单独找过他,也就没有人再怀疑他们之间会有暧昧。尤其是林之若因为头痛,变得懒洋洋的,找不到丝毫沐浴在爱河的痕迹。本来因为练过武,就算打瞌睡的时候都正襟危坐,现在却毫不顾惜自己的一身白衣,不是把脑袋靠在旁边的墙壁上,就是半趴在桌子上。本来就不怎么学习,现在更是公然看起课外书来。连书皮都懒得包,花花绿绿的封面,肆无忌惮的在老师眼皮底下招摇。
班里同学偷偷摸摸看课外书的大有人在。于明雷老师的策略,是一旦发现,立刻没收。偏偏于老师对林之若特别宠爱,竟然视而不见。有一次,程辉看漫画入了神,被于老师突然袭击缴获了,很不服气的道:“林之若还看武侠呢,你怎么不管?”
于老师悍然答道:“林之若看武侠也是学习。你行么?”
全班噤声。的确,林之若明明整天看小说,可是每次考试,不论全校统考,还是临时测验,成绩都好的一塌糊涂。这一点,连傅青纶都不敢和她比,其他的同学,干脆连仰望都懒得仰望了。
自此班里同学被老师没收了象棋小说什么的,往往找林之若前去讨还。其实于老师没收的东西,即使不去要,顶多过几周,也就还了回来。但只要林之若肯承认那是她的东西,于老师即使明知道她在代人受过,也立刻把东西交给她,决不耽搁。
林之若的改变,在其他同学眼里,不过是所有竞赛都完结之后的放松。就连唐馨,也只是认为她不过是熬不住头痛,益发懒散罢了。可是,孟繁星却从她的神态举动上,隐隐嗅出了一丝自暴自弃的味道。
忽然想起在两人之间,最为温馨默契的时候,林之若说过的一些话。
“你对我这样好,我无以为报。”
“即使有一天,我嫌弃了我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当时只觉得甜蜜,没有注意她神情中那一丝淡淡的忧郁和自嘲。现在细细回味,却让他越来越不安,乃至于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为什么她无以回报他的感情?为什么她觉得有一天,她会嫌弃她自己?
他生活一向平淡,从无大起大落,和身边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最奢侈的愿望,不过是通过诚实的努力,一点点地改善自己的境遇,因而无法体会林之若翱翔云霄,骤然折羽的痛苦。而他随和宽容的个性,更不能理解林之若那种轻蔑生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烈。
可是林之若最初和最终吸引他的,正是她身上这种不一样的,带着叛逆性的光芒,让他知道,这世界上,在饮食男女,名利纷争之外,有别一种生活,有别一种向往,高尚,激烈,超越平庸和琐碎,仿佛昆仑片玉,折射生命最晶莹和璀璨的光彩。
他无论如何,不能眼看着这片照亮他生命的玉石,被命运的大手,轻轻击碎。
正在他半宿未睡,冥思苦想寻找开解林之若的办法的时候,林之若的生活,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第二天早操,照惯例,先要宣布一些学校的重要通知以及决定,比如本周卫生评比的流动红旗花落谁家,哪些同学打架闹事,予以警告处罚等等。孟繁星因为睡得不好,也不在意,只是低着头等着做操的音乐响起。突然,大喇叭里传出林之若的名字。他精神一震,侧耳倾听,原来是林之若和傅青纶分别获得全省化学、物理竞赛特等奖,接到本省中学生奥林匹克委员会的通知,邀请他们前往省城大学,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冬令营,为全国奥林匹克作准备。
孟繁星的心扑通一下,霎时沉入了万丈深渊。他早就想过,终有一天,林之若会振翅高翔,飞出他的世界。可是,只要这一天还没有真的到来,只要林之若还在他的身边,他便始终不能不存有一线希望。他不是成功考入了一中,成功追随着林之若的脚步,进入了快班么?也许将来,他可以和她到同一座城市,进同一所大学。尽管不肯对自己承认这一点,他却无时无刻,不在为这一目标而努力。
可是所有的努力,抵不过天赋的差别。分别的时刻,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猝不及防,让他手脚僵冷,如坠冰窖。难道陪伴在林之若身边,和她比翼双飞翱翔远游的,永远都只能是那个傅青纶,那个他不愿意去比较,却不得不嫉妒,优秀得近乎完美的男孩?
早操一结束,林之若和傅青纶就被于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望着一青一白两个修长的身影并肩隐没在办公楼的大门之后,孟繁星心情低落,黯然神伤。回到座位上,提起笔,盯着刚刚发下来的语文模拟训练题,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反复几遍,终究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
傅青纶很快就回来了,带回了竞赛培训之后的条件:一旦在全国取上名次,将会保送清华北大相关专业。就算取不上,也会保送省城大学基地班,直读博士。也带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林之若拒绝前往省城参加培训,理由是她不喜欢化学,宁愿留下来参加高考,不愿意前去培训。
江城是一个过了气的小工业城,经济和教育都不发达。由于师资和设备的限制,一中虽然特别组织了快班,但每年竞赛,至多不过在省里拿个二三等奖。加上虽然年年有人报考清华北大,却十来年都没有人考上过,一中始终不能评上全省重点中学,成了历任校领导的一块心病。
今年居然有两个人竞赛出线,校方自然喜出望外,如何能任由林之若放弃这大好机会?此后的两天里,班主任,校领导,纷纷出动,对林之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威,诱之以利。
对于江城的大部分学生及父母来说,最大的渴望,不过是能考上大学,能离开这个落后的小城,找到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因为专业兴趣这样虚无缥缈的大题目,放弃保送一流大学的机会,对他们来说,简直和食不果腹的饥民,居然还挑剔红烧肉的味道不正一样不可思议。程辉听了林之若的理由,悻悻地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孟繁星关切的询问林之若:“你真的只是不喜欢化学?可是你化学又学得那么好?”
唐馨道:“就是。保送清华北大,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啊!”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问你们,如果你家很穷,你偶然结识了一个财雄势大的异性,他/她向你求婚。你并不喜欢对方,但是家里人贪图富贵,一致劝你接受,你干不干?”
大家相顾失笑。傅青纶道:“怎么能这么比方?靠裙带关系往上爬,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次机会,你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争取来的,那怎么一样?”
林之若道:“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选择本来就和婚姻一样,某种程度上,是影响终身的。咱们不考虑别人怎么看,就说自己的想法。”
唐馨摇头:“我不干。不喜欢对方,过得不会开心,钱再多有什么用?”
孟繁星凝视着林之若,李凯望了一眼唐馨,都跟着摇头。
程辉却道:“当然要娶。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男人奋斗一辈子,为啥?说到底,是为地位和女人。两者得兼,傻瓜才不干。就算不喜欢那个女人,有了财富权势,天下美女,还不是任我予取予夺?”
唐馨道:“你也太功利了,难道对自己的感情喜好一点都不考虑?”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考虑了自己的感情,我才更要这样做。能娶到自己真心爱慕的女人的男人有几个?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我,我又不喜欢她。好不容易两情相悦,还有种种现实的障碍,不是棒打鸳鸯,就是两地相思。就算排除万难,修成正果,没钱一样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弄不好还得打官司离婚。所以啊,发展才是硬道理。一个男人,没有成功的事业,便不该娶他最爱的女人。如果不能娶最爱的女人,娶谁又有什么分别?当然要挑最有利的了。”
唐馨笑道:“你总有歪理。但是咱们不是讨论你的婚姻问题,是讨论之若去不去培训的问题。按你的理论,之若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
程辉道:“那又不一定。我刚才说的,是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人穷志短,能有个像样的地方接收就笑得合不拢嘴了,还敢挑挑拣拣,说什么喜欢不喜欢?林之若什么人啊,那是皇帝的女儿,根本就不愁嫁不出去。她喜欢什么专业,就选什么专业,就算不保送,还不是照样考清华北大?”
林之若摇头道:“你太抬举我了。无论是竞赛,还是高考,都是有风险的。不然,校方也不会施加这么大的压力。”
孟繁星关切地问:“那你不同意,校方怎么说?”
林之若苦笑:“还能怎么说?当然是找家长。我爸打电话给校长办公室,说支持我的选择,都不行。校领导非要他亲自来一趟。”
此事一夜之间,轰动一中。林之若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以讹传讹,后来竟然变成“那个不肯保送北大的女生”。林谦诚到达的下午,校领导请他吃饭,于明雷和林之若作陪。一行人从操场穿过,引得万人瞻仰。教学楼里每一层窗子后,都挤着一排黑压压的脑袋。
孟繁星从来没有见过林谦诚,也跟在程辉后面向外看,只见校领导身边,走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沉静大方,儒雅从容,无论容貌气度,都一眼看得出林之若的影子,虽然素不相识,却让他心中感觉无限亲切。
酒席之上,校领导殷勤劝请。林谦诚久经风浪,不动声色,先详细询问女儿的情况。听说了林之若得病经过,大为震惊,要求立刻带林之若回上海详细检查,竞赛也好,高考也好,容后再说。于明雷赶紧把省城三院专家的诊断结果转述给他。林之若本人也反对,觉得病情并无可疑之处,重在休养,不愿意千里往返奔波。林谦诚本来对女儿是否参加竞赛,并不介意,任由女儿自行决择。此时考虑到她的病情,也支持她放弃培训。因为竞赛培训的学习强度,远较高考复习为重,容易加重病情,反而影响了高考。
校领导见白费了若干唇舌气力,仍是这样的结果,很是失望。最后还是于明雷提出了一个办法,把本年度高考的考题拿来,在教研室对林之若当场测试。她每答完一科,也不必检查,立刻由相应的科任老师判卷。林之若三个多小时答完了五份卷子,累得瘫在桌子上动弹不了。还没有缓过劲来,成绩已经统计出来,她的综合成绩竟然远远高过一中本届状元,超出了全国最好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于明雷以此解除了林之若父女的后顾之忧,指出林之若参加竞赛培训只需尽力而为,并非背水一战,就算因为头痛不能取得名次,依然可以回来参加高考,也依然有把握考上最好的大学。而且省城三院就在省城大学附近,林之若要复诊,远比在江城容易得多。
林谦诚被于明雷说服,作为家长拍板同意林之若前去参加培训。林之若回到班级,把经过跟大家说了,叹道:“于老师真不简单。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绝招啊。”
程辉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才知道?于老师那就是修行千年的老狐狸。”
唐馨拉着林之若的手,道:“之若,那你自己愿意去么?”
林之若摊开手:“愿意,当然愿意。进可攻,退可守,公费去省城游玩三个月,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脖子,很为她高兴。大家也都受了感染。傅青纶似乎尤其开心。虽然没有说什么,神情间却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
望着微笑的林之若,孟繁星心中空荡荡的。真的就要这样分别,真的就要从此云水相隔了么?那个他默默关注,倾心相爱的女孩,真的就要从此飞出他的世界,走向他无法追随,无法陪伴,甚至无法关心,无法窥伺的别样的天地中去了么?
即将来临的别离,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孟繁星就守在校门口。见林之若从食堂出来,和唐馨说了两句话,便一个人向校外走来,他插在兜里的手握成了拳头,汗津津的,自己却毫无察觉,脚步顿了一顿,迎上了踏着金色斜晖漫步而来的林之若。
今夕共此灯烛光
林之若依着江边那棵大柳树,看着缓缓东流的江水,和沿着江堤走来的少年。
他手中拎着一个很大的盒子,颀长的身影略略倾侧,映着天边暗红的云彩,四野深碧的草木,仿佛一卷移动的彩画山水。
一对晚归的燕子从水边掠过,剪刀也似的翅膀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形。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蛐蛐的叫声,如清水般荡漾开来,声声歌着流年短促。
林之若深深吸了一口气。多么美好的傍晚,多么美好的时光!所以才会有夸父逐日的传说吧,耗尽生命中所有的能量与热情,也要挽留那一抹亮色。
孟繁星走到林之若面前,站定,见她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脸上红了红,低下头,把手中的盒子放在地上,解开包装,却是一个水果奶油蛋糕,上面橘黄色的奶油写着‘生日快乐’。乐字的右下角,还点缀着一朵鲜红的奶油玫瑰花。
林之若有一丝惊讶:“你约我来,是给我过生日?”
孟繁星点了点头,在草地上面对林之若坐下:“昨天是你的生日,是吧?你不让我逃课,只好今天给你补过了。”见林之若欲言又止,又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过生日,觉得对母亲和孩子来说,那都是痛苦的一天。可是,我希望从今天起,你会觉得,生命的开始和延续,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林之若凝望着他,默然不语。孟繁星接着道:“我过生日时,你曾经在送我的书上留言,感谢我带给这个世界的光明与温暖。同样的,今天,我想要告诉你,你的存在,无论你愿意与否,也已经照亮了许多人的生命,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你过得如何,快乐不快乐,已经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林之若望着他,惊奇不已。这么羞涩温和的一个男孩,昨天主动约自己出来,已经让她大感意外;而见面之后,开口就是这么严肃的一篇话,竟仿佛已经知道了这几日她心头萦绕不去的阴影,特地来开解她似的,更让她既感动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从掏出两盒彩色的小蜡烛,温柔地道:“过去的十七年,我没有能够陪你庆祝。可是,我相信每一年,你都有很多快乐的,值得纪念,值得庆祝的事情。我和你一起回顾,好不好?就算我给你补过以前的生日。”
林之若益发诧异:“怎么回顾?”
孟繁星笑了一下,在蛋糕上插下一根蜡烛:“这是你生命里的第一个年头。那时候的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和所有的婴儿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感到无限新奇,给父母长辈带来很多的欢笑。”
林之若微笑:“说得老气横秋的。其实你还不是一样?看你现在的模样,小的时候一定跟洋娃娃似的,特别可爱。”
孟繁星笑道:“我没说不一样啊。我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是小区里所有婶子大娘的宠儿。好多人上赶着跟我订娃娃亲呢。”
林之若想象着他婴儿时代的模样,惋惜地道:“只可惜那时候我不认识你。不然,我爬也要爬过去,先霸占了再说。”
孟繁星笑道:“你现在霸占也不晚啊。”
林之若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大胆的玩笑,心中一动,探究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孟繁星不经意间吐露心声,反而把自己吓了一跳,一霎那,心旌与柳枝齐摇,双颊共晚霞一色。他赶紧低下头去,插上第二根蜡烛:“你开始摇摇摆摆地走路,呢喃不清地学话,开始和身外的世界交流。这个时候的小孩,是妈妈的心尖宝贝。每一个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都曾拥有过世界上最深切最温柔的慈爱。只可惜我们长大之后,便不记得幼儿时代的一切。”
林之若俯视着那根蜡烛,若有所思,默然不语。
连着插上三根蜡烛,孟繁星柔声道:“在乡下的时候,你外婆说,你小时候特别聪明,三岁能背乘法表,四岁能背唐诗,五岁便会解鸡兔同笼的问题。那时候的你,是全家的骄傲吧?”
林之若侧头想了想:“可能吧。我也不是很清楚。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很模糊了。唯一有点印象的,好像是有一次在爸爸的办公室,大家都来逗我,给我出各种题目。一位叔叔还悄悄把我的辫子系在椅子上。我要出去找爸爸,一迈步,就被绊倒在地,连椅子都翻了。大家哈哈大笑。我很不高兴,回家就吵着剪头发。其实妈妈很喜欢我留长头发的。她早晨无论多么忙,都会拿梳子细细地给我梳头,编很多可爱的小辫子。”
孟繁星微笑道:“你妈妈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花很多心思给你打扮啊。只可惜你从小就那么倔强,不对你心意的,便不肯留意,很容易错过生活中一些小小的乐趣。”
林之若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我是有这个毛病。”她调皮地向孟繁星一揖:“多谢孟老师提醒,我以后一定注意。”
孟繁星拿起六根蜡烛,插成一排:“六岁到十一岁,你上小学。你这样的性子,决不会默默无闻,一定有很多趣事。可惜我和你不在一个学校,没有机会知道。希望以后,你会慢慢讲给我听。”
慢慢讲给他听?林之若心中一震,借着暗淡下去的暮色,细细审视孟繁星的面容,却见他毫无异常,看来只是随口说出,并无深意。可是,正因为漫不经心,随口而出,反而让她更加心动神摇,让她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一样,很久很久以来,已经在心底深处,把对方当成了最亲密的人。那种亲密,已经酝酿如此之久,那个愿望,已经潜伏如此之深,所以在最不经意,最不设防的时候,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孟繁星没有觉察她的心绪起伏,慎重地插上了第十二根蜡烛:“这一年,我认识了你。”
“你认识了我?”
“是啊。初一你是在三班吧?我就在隔壁的四班。我们的任课老师都是一样的。不过,我认识你,不是因为老师们上课总提起你的大名,也不是因为你考试竞赛总是第一。那时候,我对成绩还没有什么概念。我认识你,是因为你是学生会的纪律委员,负责检查间操纪律。很多男生因为逃间操,都曾经被你训斥过。同学们给你起了个外号,叫‘灭绝师太’。”
林之若有点尴尬:“有那么夸张么?当时我还觉得自己很尽职尽责呢。”
孟繁星笑道:“当年你明明个子矮矮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让人心里打怵。那时候,我一看到你就绕路走,生怕不小心犯在你手里。
“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呢。”
“是我不敢让你认识。”孟繁星又插了一根蜡烛:“初二你升了职,不再管间操,大家那个高兴。当时程辉分到我们班,用了两句很酷的词来形容,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什么词?”
“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林之若嘿嘿笑了:“我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孟繁星道:“那时候你在一班,我们在八班,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不过还是能听到有关你的传言,都是说你有多拽的。比如说,你不交作业,和老师拍桌子对着吼,考试半个小时交卷,作文没有老师敢给评分,等等。”
林之若骇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孟繁星道:“虽然是传闻,也可见你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一般而言,女生无论干什么,都是成群结队的。只有你,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经常看到你一个人在操场上走过,目不斜视,好像什么都看不进眼里去似的。
林之若自嘲地一笑:“不是我不想成群结伙,是没有人肯和我成群结伙啊。”
孟繁星微笑:“现在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我的确相信你是个极其骄傲自负,难以接近的人。那个时候,我无论如何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和你……靠得这么近。”
林之若心头暖暖的,见他插上了第十四根蜡烛,抢先道:“这个生日,很值得纪念。因为这一天,我认识了你。”
“这一天,你认识了我。”孟繁星不由自主地低声重复了一遍,抬眼看着林之若。
林之若听着他语气中无限激荡缠绵之意,竟也失去了一向的镇定从容,微微低了头,双颊也热了起来。
晚风吹拂,暮色渐浓,仿佛厚厚的灰纱,把两个人笼罩在这个小小的,只有对方的天地里。
过了许久,孟繁星才低声道:“原来开学那天,就是你的生日。”
为了摆脱暧昧尴尬的气氛,林之若故意笑道:“是啊。你还送了我一份别致的生日礼物,把我撞了个仰八叉,还洒了满身的水。”
孟繁星也笑了:“当时我别提多害怕了。撞上谁不好,撞上这个全年级最恐怖的人物,以为你不知道怎么惩罚我呢。想不到你一句话都没有说,反而是看起来挺温柔的唐馨,狠狠训了我一通。那时候我就想,这人啊,真是不可貌相。”
林之若想着当日的情形:“是程辉他们跟在你后面吧?你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他们哄堂大笑,笑什么呢?”
“还能笑什么?程辉他们本来躲得远远的,生怕你一怒,连他们都怪上。看到是唐馨出头,又转过头来,嫉妒我有艳福,后悔自己怎么没有跑在前头。”
林之若抿嘴乐了:“这倒的确是他的作风。”
孟繁星道:“从那之后,我开始仔细观察你,发觉你其实和大家传说的很不一样,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嗯,这话我爱听。”林之若调笑他:“怎么个很好很好法?”
孟繁星想了想,腼腆地笑了:“我不会形容。总之,你心地很好,很纯真,对人也很坦诚,很亲切。不过,你好像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太注意身边的事情,言辞又厉害,观点又奇特,不了解你的人,就很容易产生误会。”
林之若很是感动:“原来那个时候,你已经是我的知己。”
“其实,你对我的影响很大。”孟繁星低下头,道:“我本来一直都是混混沌沌的。可是,初三那一年,因为你,我好像突然开始会思考,会想很多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学习上也开始认真起来。”
“可惜没有酒。”林之若笑道:“我们这也算惺惺相惜吧,应该干一杯才对。”
孟繁星又插下一根蜡烛:“高一的生日,你是在滨洲度过的。你出了那件事,我很为你担心。后来你回来了,变得更加坚强开朗,我又很为你高兴。其实,听说你去滨州的时候,我虽然很诧异,但是又好像意料之中,仿佛知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定会这样做似的。就算不是去滨洲,也会有别的一种激烈的抗争方式。”
林之若有点意外:“老实说,事情发生之前,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这么反应。你怎么判断的呢?”
“只是直觉。你即使在最安静的时候,也给我一种刚烈不屈的感觉。就好像一头虎,就算蜷着,你也知道那不是一只大猫。”
“厉害,厉害。怪不得我爸都佩服你呢。”林之若打量着他:“识人之明,也是一种天赋吧。我就没有这种本领。你以后应该做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商场也好,官场也好,前途都不可限量。”
察觉到她语气中的严肃和诚挚,孟繁星羞赧地低下头,心头却因为这份盛赞,而涌起一股希望的热潮。他又插上一根蜡烛,道:“其实,在大家心目中,你才是真正的前途不可限量。而你,又是那么地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我最喜欢看你微笑的样子,好像整个世界都在你手中。你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又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如果能一直看到你的这个样子,即使我就是你并不在乎的世界的一部分,我也会很高兴很满足了。”
林之若头痛之后,一直挣扎在痛苦的漩涡里,还没有机会追思往事。此刻听到孟繁星的描述,想起头痛之前,自己无拘无束,纵横书卷的生活,悠然自得,舒适快意的心境,黯然无语。
孟繁星插上最后一根蜡烛,直视着她:“今天,我陪你一起庆祝你的十七岁生日。你每天头痛,数学竞赛又没有考好,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可是,我想你知道,生命是一个机会,是无限的可能。也许有很多痛苦,却也可能有更多快乐。而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有一个人,愿意,并且恳求,你和他分享,希望以后你的每一个生日,都能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庆祝。”
鼓起勇气,说完这番话,孟繁星心怦怦乱跳,等着林之若的回答,却见她只是怔怔望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既不说话,也不动弹。他暗暗叹了口气,拿起火柴,把蜡烛一一点燃。一团团小小的橘黄的火焰,在暗沉的暮色中跳跃着,仿佛一颗颗燃烧的心脏,放射着可以照亮整个世界,温暖整个世界的光芒。
摇动的烛光里,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忽明忽暗,仿佛午夜盛放的昙花,在最阴暗冰冷的时刻,倾尽生命最美的风华。无可抗拒,不容挽留。林之若深为感动,凝望着他的脸庞,再也不肯移开目光。
孟繁星柔声道:“来,许个愿,吹蜡烛。”
林之若想了想,道:“愿这个世界,不再有生老病死,怨恨贪痴,爱无别离,所求能得。”她长吸了一口气,鼓腮吹出,所有的烛火跳了一下,一同熄灭。
世界霎时沉入黑暗。直到眼睛适应了淡淡的月光,两个人才发现对方正在凝望自己,都不好意思地一笑。
孟繁星道:“你这个愿望,我怎么听着,跟课本上那句‘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差不多?你还真有古人风范。”
林之若笑道:“杜甫是穷怕了,以为人有了大屋子住,就会开心。其实,人的欲望复杂着呢。饥思食,渴思饮,饱暖了想空闲,空闲了吧,又嫌寂寞难耐。所以人啊,注定了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思的什么,反而不重要。”
她仰起脸庞,望着柳枝后的一弯新月,轻轻地道:“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你嫌我对你冷淡,我也知道。我妈妈出事的时候,你曾经说,所爱之人的沉默,比误解和争吵更伤人。这话我一直记着。现在,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渴望得到他,触摸他,想得心都痛了,要用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自己。可是,越是渴望,我就越怕,怕我会辜负了你,怕有一天,你会后悔。”
孟繁星只觉得心一直提上来,以至于喉咙发紧,嘴里有淡淡地腥咸味,连声音都颤抖了:“为什么?”
林之若心疼地看了他一眼,狠了狠心,道:“头痛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那么辛苦地追求爱情。我总觉得,一个人多好啊,自由自在。就算是喜欢一个人吧,就像喜欢明月清风,有的时候尽情欣赏,没有的时候也无所谓,何必非要带回家,占为己有呢?”她的声音变得苦涩:“头痛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一个人软弱的时候,总是希望可以抓住什么东西,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一直陪在身边。就好像溺水的人,哪怕抓住一棵稻草,一根浮木也是好的。可是,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见孟繁星张口欲语,她摆手阻止:“我知道,你会说,你是心甘情愿的。但是,我不能接受你这样的牺牲。如果我把你拖下水,影响了你的成绩,你的前途,我怎么能安心呢?如果我健康时不肯回应你,一生病便滥用你的柔情,抚慰我的伤痛,这样的自私,连我自己都要鄙视自己,又怎么配得上你这么好的人,这么纯的感情呢?”
孟繁星温柔地凝视她:“就这样?”
“什么就这样?”
“你的顾虑,就是这样?”
“这样还不够么?我……”林之若的话遽然中断。孟繁星突然探身过来,嘴唇在她脸颊上轻轻一碰,又闪电般缩了回去。
那一刹那,仿佛电流通过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变得兴奋,所有的感觉都被激活。爱情如此奇妙,只是这一轻触,已经是人世间最美妙最强烈的感觉。
天地忽然安静了下来。江水拍打着江堤的节奏,晚风吹过柳叶的轻吟,草丛里昆虫的鸣唱,都变得那么清晰,那么响亮。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才平缓了心跳的频率,轻轻道:“之若,我不是想冒犯你。我只是想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你,才是那个溺水的人。能陪在你的身边,也是我梦寐以求说不出口的渴望,是我能想象得到的最巨大的幸福。只要你不嫌弃我,无论你走到哪里,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追随你的脚步,陪伴在你的身边。你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目的地。”
林之若默然良久,道:“这已经是一个承诺。我们还太小,还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这样沉重的诺言。”
孟繁星强抑着激动,道:“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想过很长时间了。如果我们现在错过了,将来,我们有能力有承当的时候,却已经没有那个可以承诺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还是不希望,我们的感情,会给你学业或者生活带来任何影响。不如这样吧,明年今日,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那时候,我们都过了十八岁,也应该都已经上了大学,可以算是大人了。在那之前,我们在班里,还维持一般的同学关系,好不好?”
孟繁星凝望着她,心神激荡:“好。你想怎样,都好。”
林之若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惬意:“我现在向你要一样东西,可不可以?”
“可以,什么都可以。”
林之若微笑招手:“你坐过来一些。”
孟繁星小心翼翼地挪到她的身边:“你要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不敢要你的承诺,可是,我也舍不得你把这样东西给了别人。所以,我先拿了再说。”她揽住孟繁星的脖子,示意他俯下头来,轻轻地,缓缓地,把自己的嘴唇,覆在他的唇上。
欲将沉醉换悲凉
一辆轿车,把傅青纶和林之若再次送到了省城大学。随行的校长办公室主任为他们办好了入营手续,便原车返回了江城。
此后的三个月中,这陌生的城市,偌大的校园,便只剩了他们两个人,在森森草木中,茫茫人流里,相依相对。
和林之若并肩走在从校门通向宿舍的林荫路上,傅青纶不知道自己心中那份忐忑,是惶恐还是欣喜。偷眼望去,林之若衣襟脸庞上,都洒满了树叶间漏下的斑驳光影,摇曳迷离,掩住了她的神情,看不出悲喜。
傅青纶暗暗叹了口气。
他自从明了了自己的心意,整个暑假,又和意中人终日厮守,相思日深,几成煎熬。可是,林之若无论平时多么春风和煦,只要他略略流露真情,便立刻变成三秋寒霜,九冬深雪。在下河湾,林之若从树上跳下,跌落他身上的时候,他一时冲动,把她勾入自己怀里,林之若当即变了颜色,当着众人的面,不顾而去。后来武侠故事接龙的时候,更是一出手,便取了代表傅青纶的人物的性命。傅青纶在异性面前,因为知道自己的魅力,一向从容自若,游刃自如,突然遭遇林之若这一份凛冽决绝,偏偏又是自己寤寐以求的对象,竟然弄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机会,尾随林之若进了江超的看林小屋,想为自己的鲁莽道歉。还没有开口,林之若就端颜正色,转述了唐馨的一片痴情,要求他慎重对待,不可对她再造成伤害。
对唐馨,傅青纶总觉得有所亏负,因而宁可受着程辉的讥讽,李凯的冷眼,也坚持给她补习。对林之若维护唐馨的一片苦心,他更是深为尊重。可是,这样一来,就只能苦苦压抑自己的一番深情。在一中的时候还好,大家混在一起说说笑笑,日子很好打发。可是在省城,单独面对着他渴望而又不能亲近的女孩,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把握得住。而林之若那个激烈的性子,要是一旦有了越份的举动,后果,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
骄傲如他,不是没有想过,要挥慧剑,斩情丝,找回以前的自在自如,无牵无挂。可是,相思一旦生发,是那样的不能解释、不可理喻、不能自制。无论做什么,心里总是有一个影子;无论到哪里,想的还是那同一个人。那是不能用理性分析、不能用毅力控制、不能借外力压抑、更不能靠自己解脱的一种思想的病痛,附骨随形,无药可治。更绝望的情形,是单向的相思。因为没有回应,没有交流,所以更加在想象中疯长;因为不能说出,不能道明,所以只有在心底抑郁;因为有所顾虑,有所恐惧,所以在理智的沼泽中挣扎;因为不得不揣度、猜测,所以心情摇摆不定,时时阴转多云,云动成雨。一次次下了决心要忘却要割舍,却一次次轻易地被一个背影、一次偶遇所击碎。
有一首歌唱道:“明明知道相思苦,偏偏为你牵肠挂肚;经过几许细思量,宁愿承受这痛苦”。其实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就像在苦难中的人,默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一样。真正的相思,是苦到了极处,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你纵然想不要也不可得,所谓“宁愿”云云,不过是阿Q式的自慰罢了。
参加物理和化学培训的,各有六个人,却只有林之若一个女生。男生们直接住进了本科宿舍,恰好分学科占了两个房间。到林之若时,却大费周章,让负责接待他们的老师几乎皱破了眉头,先是插进了女生宿舍,连换了两间,都没能住上几天,最后被安排进了进修教师所住的职工楼。傅青纶帮她搬家,见分配给她的是一套带着独立卫生间和微型起坐间的教师宿舍,卧室里虽然有两张床,但是据给他们开门的楼管处大爷说,这个学期都不会再有人住进来,很是羡慕:“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我们六个人才一个寝室,你一个人就独占了这么大一套房子。就是离教学区远了点。”
林之若也很高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笑道:“你这是恭喜我呢,还是诅咒我?塞翁得马,可是祸事啊。”
不知道是林之若有先见之明,还是她运气实在太坏,事态的发展,竟然被她不幸言中。这个特殊的住宿安排,给她带来了许多困扰。
曾经举办过夏令营闭幕酒会的那个餐厅,就在林之若房间的斜对角,虽然是学校后勤部经营的,却对外开放,卡拉OK的声音震耳欲聋,每晚都响到半夜。周五周六还有舞会,更是一直喧嚷到凌晨。林之若头痛之后,本来就容易失眠,自从搬进职工楼,就没睡过一晚好觉,连戴耳塞都不管用。
然而,最让她难受的,还不是生活上的困难,而是人情上的冷漠和排挤。
这次培训和夏令营不同,课程安排和管理都非常松散,基本上是大家自行修选大学课程。听课和本科生一起,实验则集中安排在本科生不需要用实验室的时候,比较机动。傅青纶和林之若自学能力都比较强,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学习方式。但是因为林之若独自住在职工楼里,管理人员有什么事情,比如实验时间的变动,课程进度通知等等,都是先告诉男生,再让男生通知她。参加培训的学生来自全省各地,互不相识,也没什么组织纪律,两边宿舍相隔又远,那几个男生便懒得给林之若传话。有好几次,林之若跑去实验室,都被告知实验已经改期,甚至已经做过了,不能再为她一个人单独开放一次。林之若几次向管理老师抗议,都没有什么效果,反而弄得另外几个人对她益发侧目而视。
傅青纶很是看不过眼,无奈自己在物理组,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空言安慰。林之若本来是抱着几分游戏的心态来参加培训的,激愤之下,反而动了好胜之心,不顾头痛失眠,每天早晨上课之前先去实验室确认实验日程,空闲时间就在宿舍自习,大有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气势。傅青纶担心她的身体,一有空,便去陪她。
这天进了房间,见林之若捧着两页信纸,边看边笑,不禁诧异:“什么事这么开心?”
林之若抬头笑道:“我刚刚收到唐馨的信。她说程辉晚上不睡觉,在宿舍拿脑袋撞床柱,撞得砰砰的,被楼长在楼道里听到了,罚他打扫宿舍楼前的空地一周。程辉现在每天晚饭后拿着扫帚和落叶奋战,还不死心,偷着到树林里练铁头功,惹得全班男生跟在后面看。”
傅青纶笑得捂着肚子,指着她道:“亏你笑得出来。这铁头功是你教给孟繁星的吧?孟繁星转教程辉的时候我也在,当时我憋笑差点没憋出内伤。说来也怪,你那套口诀明明都是胡说八道,怎么他把床都要撞翻了,好像还不知道疼,难道里面带着催眠术?”
林之若笑道:“不是催眠术,但也不是武功心法,其中另有诀窍。你拜我为师,我就告诉你。”
傅青纶想起神雕侠侣,心中一漾,道:“你是哪派的?古墓派的我才拜。”
林之若撇嘴道:“古墓派不就是一个玉女心经么,有什么了不起?本人乃是信口胡诌派开山鼻祖,自创绝学‘随心所欲经’,非孔孟,篡黄老,舌批少林,齿寒武当,震铄古今,颠覆武林,踏雪无痕冷月无声杀人不见血骗死没商量,要不是天资卓荦,慧根深种的有缘人,求我我还不教呢。”
傅青纶不知道她听懂了自己的含义没有,但无论如何不敢再说,拱手道:“弟子愚钝,有眼不识泰山,这就尾随程大师兄,拜入林大侠门下,还望大侠不吝赐教。”
林之若正色道:“也罢。见你如此诚心,我就指点你这铁头功的秘诀。你仔细听好,这秘诀只有两个字:‘憋气’。”见傅青纶摸不着头脑,大笑道:“你闭上嘴巴,捏住鼻子一分钟,再撞墙试试,就明白了。”
傅青纶冰雪聪明,略一思索,已知究竟:“原来你那些口诀,纯粹是拖延时间,等人憋得不行了,只想着呼气,就算疼也不觉得了。”
“这个道理,是我头痛的时候悟出的。人的痛觉感受能力,就那么多。平时你觉得很痛的事情,在遇上更紧迫更强烈的痛苦时,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不过,这个戏法,得练的人对教的人完全信服,一丝不苟地照做才行,一说破了就不好使了。”林之若笑道:“所以像你这样聪明的徒弟,我是不敢收的。”
傅青纶疑惑:“程辉也是一个聪明人,怎么就死心塌地被你给骗了呢?”
林之若道:“其实骗他的不是我,是他自己的愿望。自从上学期你们和钉子打架吃了亏之后,程辉一直愤愤不平,想找回场子。而且,我们离开学校之后,钉子又开始去找唐馨,还和她出去吃过冷饮。程辉要报仇,要保护妹妹,却没有力量,自然病急乱投医。”
傅青纶闻言很是诧异:“想不到还有这么多隐情。这些都是唐馨写信告诉你的?她没说为什么会和钉子出去?”
林之若自知说走了嘴,掩饰道:“唐馨自然不知道程辉的用心。其间的关节,是我自己推测的。和钉子出去的原因,她倒是说了。她对钉子虽然没有什么意思,但也不讨厌他,反正怎么都推不掉,就当是散散心。整天闷在教室里学习,也实在难为了她。”
傅青纶忧心忡忡:“但愿她成绩不要再下滑才好。”
林之若趁机道:“你既然这么关心她,不如写封信鼓励鼓励她。你一句话,比钉子出尽八宝花样百出还好使得多。”
傅青纶蹙眉看着她:“之若,你不是开玩笑吧?”
“怎么是开玩笑?你答应了我要全始全终,帮助唐馨的。”
“可是……咱们班是公用信箱。我和唐馨,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不好吧?同学们会怎么想?”
“没关系。你可以附在我的回信里面。我和唐馨通信,那是天公地道,谁也说不来什么的。”林之若逼视着他:“君子一诺,千金不易。举手之劳,不费你什么事吧?”
傅青纶看了她一眼,干脆地道:“好。我就在这里写。”他取了纸笔,立刻伏案写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写好了,递给林之若:“你看看,这样行么?”
林之若正在把一个玻璃做成的东西小心翼翼地用胶带固定在硬纸板上,并不抬头:“你写什么,是你和唐馨之间的事情,给我看干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把信纸折上,道:“也好。我放在这里,你回信的时候帮我捎上就行了。”
林之若这才抬起头来,嫣然一笑:“好,为大义不拘小节,干脆利落,这才是真正的男儿本色。”
得她一赞,傅青纶心里暖洋洋的,凑近她身边看她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林之若得意地举起硬纸板:“这是我做玻璃工时顺便弄的小玩意,好多天了,每天实验之后偷空做一点,今天才算完工。”
傅青纶仔细看去,却是用玻璃棒拉成的四个字“日月昭昭”,日月各是一笔连下,看来是用一根玻璃棒拉成,昭字则分了三笔,起笔圆润,落笔纤细,中间平直,间架结构流畅自然,有些转折的地方,只有头发丝那样细的玻璃丝相连,看来很是用了一番心思。他审视良久,知道这几个字,是林之若受众人冷落,一腔郁气发泄而成,不禁赞叹:“亏你想得出来这个玩法。说不定能成为书法艺术的一个新流派呢。”
林之若笑道:“哪里有那么夸张?玻璃棒和煤气灯,毕竟不能像笔和墨那样可以细致入微地控制,勉强连成字就不错了,什么神韵气势都谈不上。不过,这个东西花了我不少功夫是真的。尤其是昭字,为了和其他的字均衡,每一部分都要做得小一点,你看放在这里简单,不知道前仆后继壮烈牺牲了多少玻璃棒呢。好在实验室别的器材都限制,唯独玻璃棒和玻璃管是无限量供应的,而且废品回收,不至于太浪费。”
傅青纶叹道:“只有你这种人,才想得出这种精致的淘气。”
林之若把硬纸板小心翼翼地放在桌面上,道:“我可不敢跟宝二爷比。人家吃喝玩乐,那是正业。我这个,是不务正业。”她直起身来,道:“不过有一点倒是相通的。我做化学实验的感觉,和贾宝玉读子曰诗云差不多,都头痛得厉害。那些酸啊碱啊的,放火上一蒸,那股味熏得我恨不得晕过去。要不是有这么个好玩的事情,真不知道能不能挺得住。”
傅青纶凝视着她,无限怜惜心痛。林之若避开他的目光,拉过椅子坐下,手支着头,道:“不要怜悯我。不然我恨你。”
傅青纶走到她身边,道:“我哪敢怜悯你?敬佩还来不及。尤其是你这个玻璃书法,我简直佩服之至。能不能送我一套?”
林之若笑道:“好啊。不过不能多,限两个字,还得笔画简单的。”
傅青纶想了想,道:“不如就用你的名字吧?之若,之若,简单明了,含蓄蕴藉。”
林之若赶紧摇头:“不好。这两个字,文不文,白不白,既无出处,也无意义,挂出来你不觉得寒碜,我还嫌丢人呢。”她想了想,道:“过两天就是中秋。中秋最出名的吟咏,大概是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了。不如这样,我就给你做‘千里’两个字,算是我送你的中秋礼物,祝你鲲鹏展翅,一飞千里。”
傅青纶笑道:“你这个礼物太新奇高雅了,我可没你的本事,只能用最俗的方式回报。中秋晚上,我请你出去吃饭赏月。”
林之若道:“好。后天我下午有实验,五点之前应该可以结束。不过得说好了,地点和方式由我来选。”
“没问题。到时候我在楼前等你。”
中秋不是法定假期,学校照常上课。中午放学回来,傅青纶接到于明雷打到宿舍楼传达室的电话,通知他们数学竞赛的结果。傅林二人都得了全省二等奖,地区一等奖,但是没有在省里出线。傅青纶放下电话,颇为诧异。自己数学并不特别出色,这个成绩,可以说是相当理想了。然而对林之若,这却是出人意料的失误。看来这个头痛对她的影响,实在是不能忽视。
和林之若共同参加竞赛培训多年,傅青纶对林之若的兴趣和天赋,可以说了解甚深。物理和化学,林之若虽然学得不错,但不过和自己在伯仲之间,甚至还不如自己努力。然而她在数学上天生的热情和才华,却是自己无法比拟的。她天性喜爱追根究底,思索纷繁现象之后的本质,角度独特,如天马行空,不拘一格,却又根植于对数学规律的深刻了解之中,很多自己冥思苦想毫无头绪的问题,她往往有神来之笔,一举攻破。
这样的挫折,对于那样要强那样骄傲的女孩来说,该是一个怎样的打击啊?要不是记起了她下午有实验,不愿意打扰她宝贵的午睡机会,傅青纶就要立刻去找她,尽自己的所能,为她开解。
好不容易等到约定的时间,却没有找到林之若。本来实验结束得晚了一点,也是常事。可是,傅青纶在楼前一直徘徊了近两个小时,眼看天已经黑透,一轮中秋的满月,从最初地平线上温暖的橘黄,变成了柳梢头上冰冷的皎洁,林之若才拎着书包,从化学楼的方向,晃悠悠走了回来。
傅青纶赶紧迎上去。林之若似乎很是疲倦,望了他一眼,抱歉地道:“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我把实验试剂打翻了,只好重做。本来要给你做的玻璃字,也没有弄完,真是不好意思。”
傅青纶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是不是头痛造成的?还是,”他犹豫了一下:“于老师中午也给你打电话了吧?”
林之若点点头:“不过,不是那个原因。今天做的实验要用浓硝酸,还得加热,那个味道实在太呛人了。我忍了半天,后来有点晕眩,眼前直冒金星,就把烧瓶碰翻了。”
“浓硝酸?”傅青纶吓了一跳:“那是有强烈腐蚀性的啊。有没有溅到身上?”
林之若举起手腕,袖子滑落,露出一片黄色的不规则痕迹,和周围皮肤的白皙泾渭分明:“看,像不像非洲地图?”
傅青纶握住她的手腕,指尖轻抚着那片烧伤,心痛地问:“还疼不疼?要不要去医院?”
“实验室老师已经处理过,现在不怎么疼了。”林之若不着痕迹地抽出手:“这一下,紧急事故处理程序算是刻骨铭心,想忘都忘不掉了。”
看着这个倔强得让人心痛的女孩,傅青纶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之若笑道:“你不是要请我吃饭赏月么,怎么不动?该不是看我的礼物没有及时送到,你就想反悔吧?”
“怎么会呢?你想怎么过,你说。”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想喝酒。”
傅青纶颇有同感:“好,那我们去找个饭店。”
“不。”林之若道:“这么好的月光,留在室内太煞风景了。我们买了酒,去北面那个公园里喝。那里不是有一大丛玫瑰么?李白的诗,我最喜欢的就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贴近生活,又洒脱自然。”
两个人果然买了月饼水果和一打啤酒,缓步来到公园。玫瑰花大概是耐寒的品种,居然还有一些零星的花朵,在月光下,娉婷摇曳,仿佛已经知道长冬将至,要展示最后的热情与娇艳。英雄白头,美人迟暮,如果已经知道要白头,要迟暮,而尽力成就最后的壮丽与风情,大概也就是那样子了吧。
傅青纶折了一枝玫瑰,别到林之若的衣襟上:“不怕冷的玫瑰,正配你这不怕痛的英雄。”
林之若低头看看,自嘲地一笑:“也好,反正它也开不了几天了。”
傅青纶开了两罐啤酒,递给林之若一罐:“来,难得月圆花好,管它春去秋来。干杯!”
林之若接过来,和他碰了一下:“说得好!”一仰头,竟然长虹吸水般,不换气地把一罐酒都干了,笑着把空罐倒转过来给傅青纶看。
傅青纶见她微现狂态,知道她心中有许多积郁难解,更不说话,也跟着把自己的酒喝干。
街道对面不知哪家酒店里,传来这段时间几乎被唱滥了的谢东的“笑脸”:
常常地想
现在的你
就在我身边露出笑脸
可是可是我,却搞不清
你离我是近还是远
……
傅青纶一向认为这首歌俗气。可是此刻,在清冷的月光下,在黯淡的玫瑰丛边,他忽然觉得,这曲子,其实挺有味道的。
那堪冷酒入愁肠
数学竞赛的失利,虽然已经在林之若意料之中,然而当真正成为现实,依然还是觉得胸中抑郁,便如夏日大雨之前,明明空落落的,却又仿佛有浓重的压迫,连气也透不出的感觉。恨不得大风如刀,把天幕扯裂一个口子,把这个身子刮成碎片,一直吹到天涯海角无可寻觅之处。又或者干脆埋进大雪里,封在冰川的最深处,千千万万年,再不必呼吸,再不见天日。
她空腹倒了一听酒下肚,只觉得胃里烧烧的,很不舒服,然而竟有一种异样的快意,又开了一罐,向傅青纶举了举:“劝君更进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又仰头干了。
傅青纶陪了她一口,解劝道:“这次数学竞赛,不过是一时失误,不必放在心上。你实力是在那里的,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林之若摇头道:“如果是失误,我自然不放在心上。只不过,这次并不是失误。”
傅青纶不解地望着她。林之若笑了笑,拾起一片碎石,在草地上画了一个平面座标,在其上添了数道曲线,道:“你看,如果用横轴代表时间,纵轴代表世间名利恭敬,这些曲线,便是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路线。就算我们这样十几岁的少年,发展尚未可知,但是根据各人的性情,志向,才华,背景,也大致可以有个概念。”
傅青纶俯首看去,越想越觉得有意思,不禁笑道:“前人有‘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话,我已经觉得算是狠的了,但还不及你这一个座标囊括苍生,既有概论,又有区别,来得简洁犀利。”
林之若指着其中一道陡峭向上的,“这是指数曲线,一分汗水,十分回报,大概可以称得上是前程似锦的标板罢。你和我,本来都沿着这个痕迹在走。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她拿石片在曲线靠近零点的地方,画了一个小小圆圈。见傅青纶点头赞赏,又画了一条趋势平缓的曲线,和指数曲线恰在圆圈处相交:“这是对数曲线,成就总是比付出要少。”
傅青纶已经大概知道她的意思,皱眉道:“你是说,这次竞赛,代表了发生在那个圆圈处的转折。从此,你从指数曲线转到了对数曲线?不至于吧?”
林之若自嘲地笑了笑:“我也一直希望,这只是我自己的幻觉,虽然每时每刻,我都在头痛中质疑自己。可是竞赛的成绩,你也看到了。”她凝视傅青纶:“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怎么办?”
傅青纶心潮起伏,设想着自己如果青云折翼,会是怎样一番情形,良久,黯然道:“我会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独自一个人,默默走完我的曲线。”
林之若抚掌而赞:“这话只有你能说出,也只有你敢说出!”
傅青纶心痛地道:“我虽然能理解那种痛苦,可是,我却不希望,你会这么做!”[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林之若感激地望了他一眼,道:“其实要想超越,也很简单。”她拿石片轻轻一划,在横纵轴之外,又添了一个座标:“空间不是二维,而人生可以追求的,更远不止于名利恭敬。从这道Z轴看去,所有的曲线,前途似锦也好,平庸琐碎也好,都陷在欲望痴迷的泥潭里,为外物所驱,为妄想所蔽,不能自拔。”
傅青纶沉默半晌,道:“你数学比我好,我本来是不服气的。现在才知道,不仅仅是学习的问题。你能在因循琐碎中,横生别路,山穷水尽处,另辟新天,这份本事,这份胸襟,我是无论如何,也学不到的。”
林之若摇头:“哪里有那么好?我是纸上谈兵,知而不能行。否则,两条曲线,便应无二,头痛与否,一般清明,我又何须借酒浇愁?”她冁然一笑,开了一罐新酒,道:“有人陪的寂寞,就不算是寂寞;有人懂的痛苦,也不能算是痛苦。谢谢你的这番话,这片心意。来,人间岂是偏我祟,有酒何妨同醉!”她一仰头,又流水一般倒了下去。
傅青纶一把抢过,却见她已经喝了一小半,皱眉道:“小点口,这样喝很伤身子。”拿了一块月饼,递给林之若:“来,先吃点东西。空腹喝酒容易醉。”
林之若不接月饼,伸指在傅青纶腕上一扣。傅青纶只觉得手腕一麻,她已经夺回酒罐,笑道:“你这个弟子太也没有礼数,竟然敢打断师傅的酒兴。这要在封建时代,你这是忤逆之罪,知道不?”
傅青纶跟着笑道:“弟子知罪。不过,你也不能空口白牙就当了师傅吧?怎么着也得给弟子演示演示本门绝学。”
林之若道:“本门绝学浩如烟海,你想看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道:“武侠小说里,最神秘最高雅的,好像是剑术。就请师傅练一套剑法给弟子开开眼界罢。”
林之若知他心意,是不想自己连着喝酒,一笑站起,道:“其实真正用于应战的剑法,只是一些基本原则,主要还是看使用者的反应和运用。我现在头痛,不能剧烈运动,使出来也不好看。不过,我小的时候,练过一套达摩剑法,据说是当年禅宗祖师达摩所创,和印度的瑜伽功类似,是给佛家弟子磨练身体,凝定心意之用,倒是可以表演给你看。”
傅青纶很高兴,道:“我给你配乐,你跟着节奏,放慢速度,不会震动头部,我也看得清楚。今天是中秋,咱们不问明月几时有,却何妨起舞对青天。”
林之若到旁边的柳树上,折了一根手指粗细的枝条,去了前面尖细的部分,留下约两尺长的一段,尚带着扶疏翠叶,挥动了两下,道:“秋霜钩没带出来,只好将就用这把柳叶剑了。”
傅青纶笑道:“能得林大侠一舞,这柳条真是三生有幸。”
林之若果然执柳枝如执宝剑,凝神肃立。此时满月当空,寒光匝地,她白衣胜雪,容色如水,在月色下,仿似瑶宫仙子,直欲乘风归去。傅青纶怔了一怔,才轻轻吹起口哨。
林之若凝神细听,却是罗大佑的“童年”,想是傅青纶听她说这套剑法是小时候习得,是以选了这支曲子。她随着节奏,缓缓出招,前击,侧削,低伏,旋转,手逐眼动,身随意转,仿佛月光里的一只仙鹤,悠然适意地舒展着羽翼。
一套剑法舞罢,傅青纶击掌赞叹:“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这剑舞柔中有刚,动中带静,比普通的舞蹈,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林之若掷了柳枝,回到他身边坐下,道:“那是你看得少的缘故。我这套剑法,用来比拟公孙大娘,比几个光屁股的小孩看了电视剧,就跑去华山论剑更为可笑。”
傅青纶递过她的酒罐,又拿起自己的,先喝了一口,道:“武功我不懂。不过,我看你练的时候,那种心意凝定,神志空明的样子,倒是和达摩的本意很一致。”
林之若跟着喝了一口,笑道:“其实还是你的口哨吹得好,我听着,就好像看到了以前常常玩耍的草坡,闻到了野蒿丛被太阳晒过的清香,小时候学过的一招一式,自然而然就想了起来。”她看着傅青纶:“你总说我是你的对手。其实,单就音乐才华而言,我就是把吃饭睡觉的时间都用上,从现在苦练到死,也赶不上你一分。同学们都说,什么歌让你一唱,比原来还更有味道呢。唐馨更是崇拜得不得了,说光是听你唱歌,就已经可以一生一世。”
傅青纶却没有听过这话,低下头,反复思量。他和唐馨在一起的时候,心思大半倒是放在学习和与林之若争胜上,对唐馨的言语举动,并没有特别留意。而今分开来,自己也饱尝了相思之苦,反而渐渐领悟了唐馨的一番密意深情,既感动又惭愧,一时怅然无语。
林之若知他心意,故意笑道:“你口哨都吹得这么动听,那古筝肯定更是弹得出神入化了,怎么从来不肯在班里表演?该不是怕麻烦吧?只要你说一声,我立刻亲自去你家把古筝扛来。要不然,”她眼光流转,似笑非笑:“是嫌我们粗鄙,听不懂你的阳春白雪?就算我这样五音不全的人不配听,咱们班里集中了全校的才子才女,还没有两个能懂得欣赏的?”
傅青纶很是尴尬,闷头喝了一会儿酒,忽然道:“其实,我最开始学的是钢琴,古筝是很久以后才开始学的。”
林之若略略诧异:“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不过,你手指倒真是特别修长,不会弹钢琴反而可惜了。”
傅青纶笑道:“我七岁开始学琴,那时候手还很小呢,纯粹是家里的意愿。当时好像学点乐器什么的是潮流,尤其是钢琴,好像会弹几下,就算不是艺术家,也入了上流社会似的。”
林之若笑道:“可不是!我妈妈还曾经逼我学琴。音乐老师跟她说我不是那块材料,她还不信,说我背乐谱很快,手也灵巧。老师没办法,教了我一星期,让我弹一个练习曲给她听。才弹了一段,妈妈脸色都变了,不声不响拉着我就走。”她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自嘲地笑了笑:“不是玉,怎么琢磨,也不能成器。”
傅青纶道:“怪不得你家里有钢琴。想是你妈妈在你这里失了望,自己跑去学了?”
林之若点了点头,又问:“那你为什么改学古筝了呢?”
傅青纶默然,只是一口口喝酒。林之若以为他不会再回答了,正想转开话题,却听他问:“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林之若愣了一下:“为什么问这个?”
傅青纶道:“你别管,先回答我。”
林之若满腹疑惑,道:“青琉璃色。”
“嗯,超越尘世的颜色。”傅青纶接着问:“你最喜欢的气味?”
“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嗯,童年的味道。你最喜欢的花?”
“雪莲。”
“嗯,孤寒自乐的花朵。”傅青纶望着林之若,悠悠吟道:“谁道高处不胜寒,有人高处成鲜妍。根深不向红尘住,冰为肌骨雪为颜。”
林之若惊诧不已。这首诗分明是自己多年之前写的,连自己也已不能记得完全,怎么他竟然能随口念出?
傅青纶迎着林之若诧异的目光,泰然自若地继续追问:“你最喜欢的诗人?”
林之若心中思索,随口答道:“王维。”
“兴来每独往,盛事只自知。的确是你的风格。你最喜欢的文学作品?”
“西游记。”
“大闹天宫,十万八千里苦行,终于堪破嗔痴,悟空成佛。你这个爱好,很是独特。”傅青纶微笑:“你最喜欢的艺术作品?”
“梵高的向日葵。”
“辉煌的呐喊与挣扎,永恒的渴望和追求。明明是来自阳光的色彩,却积聚成惊心动魄的沉痛与不甘。你虽然五音不全,对艺术却很敏感,能捕捉其中最细微的情感。你最喜欢的乐器?”
林之若惊疑不定,上下打量着他,却不回答。
傅青纶低声道:“是古筝,对不对?你喜欢它,因为它有笛之清亮而无其单调,有箫之沉郁而无其缠绵,有琵琶之慷慨而无其粗豪,有古琴之风节而无其闲逸,有胡笳之凛冽而无其苍凉。”
林之若直跳起来,道:“你,你怎么知道?连唐馨都不可能知道这么多。”
傅青纶微微一笑:“我还知道,你所以喜欢古筝,其实纯粹是听磁带得来的印象。事实上,你从来没有听过真人的演奏,也不认识任何会弹古筝的人。”他顿了顿:“当然,除了我。”
林之若镇定下来,凝望了傅青纶半晌,道:“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杨雪的女孩?”
傅青纶不回答,却抬头看了看月亮,见已将到天心,道:“天晚了,我们回去吧。公园虽然是敞开式的,但是呆得太晚,终究不太好。”
林之若见他紧要时刻,偏偏卖起了关子,要不是实在惊疑,几乎要笑出声来。她心中虽然恨不得伸手进傅青纶脑袋里,把答案生生挖出来,面上却淡然不动声色,慢条斯理地整理地上的物品,把空瓶和果皮扔进垃圾筒,和傅青纶提了剩下的东西,踏着满地的月光,缓缓走回了校园。
林之若酒量甚浅,又是空腹,初时还不觉得怎样,这时候冷风一吹,奇$%^书*(网!&*$收集整理便开始头重脚轻,不由笑道:“原来喝醉的感觉是这样的,好像走在云彩里一样,无论脚下怎么用力,也踩不到实地。”
傅青纶怕她跌倒,轻轻扶住她:“这还不能算醉,顶多是微醺而已。醉了的人,没有这么清楚精确的描述能力。”
林之若推开他,道:“我好不容易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你别来捣乱。你见过被人扶着的神仙么?”
傅青纶缩回手笑道:“你再多喝点,还更飘飘欲仙呢。弄不好,还吟诗百篇,创个醉拳醉八仙什么的,文成武就,流芳百世。”
到了林之若所住的楼下,傅青纶立定脚步,向林之若道:“今晚你喝得尽兴么?”
林之若微笑:“尽兴如何?不尽兴又如何?”
傅青纶不好回答,想了想,道:“你回去之后,会干什么?”
林之若道:“干什么都好,总之不能睡觉。你听。”
傅青纶侧耳倾听,二楼酒店的音乐,离着这么远,依然清晰可闻,不由微微皱眉。
林之若道:“今天过节,不闹到后半夜肯定是不会停的了。我等会儿再买点酒,回去吟诗练武,就算不流芳百世,也要酸倒一片才够本。”
傅青纶踌躇了一下,终于道:“我上去陪你吧。”
林之若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眼珠一转,道:“好。不过,你请客请到底,送佛送到西,再去买一些酒和点心来,今晚咱们不醉无归。”向傅青纶一笑,不待他回答,噔噔噔跑上了楼。
未妨惆怅是清狂
傅青纶买了东西上来,见林之若把本来放在床头的一张小小书桌拉了出来,上面放了带回来的水果月饼,桌边放了一把椅子,她自己却盘膝坐在床上,冲着自己微微笑,不由得半开玩笑地道:“我怎么觉着有点鸿门宴的架势?”
林之若道:“怎么?胆怯了?”
傅青纶微笑入座:“虽千万人吾往矣。”
林之若给两个人各拿了一罐酒,道:“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你,果然豪情慷慨。”她开了自己那罐,向傅青纶晃了晃:“干喝酒没意思。要不,我们比比?”
“比什么?”
“以武会友,显得我是欺负你。我们以诗会友?”
傅青纶望了她一眼,心想以诗会友,何尝不是欺负我,不过他一来性子高傲,二来知道林之若另有所图,不愿示弱,笑道:“怎么个会法?”
林之若胸有成竹:“今天是中秋,我们就对带有月字的诗词,格式韵律不拘,但是字数必须相同,而且月字必须在同一位置上。比如说,‘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可以对‘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对不出来,答的人喝一口。对得出来,出题的人喝一口。”
傅青纶爽快地道:“好。你先说。”
林之若随口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林之若喝了一口,道:“该你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如素愁不眠。”
“风波不信菱枝恶,月露谁叫桂叶香。”
……
两人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对着喝了起来。林之若虽然腹中所记诗词较多,傅青纶却酒量较好,两个人谁也没有能占了上风,渐渐地都有了醺醺醉意,话也多了起来。
林之若晃着手里的酒罐,道:“有你这样旗鼓相当的对手,真是一大快事。我上次和人对诗,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和一个朋友,确切地说,应该是笔友。”
傅青纶知道这一关终究逃不过去,也不接口,只是静静看着她。
林之若自顾道:“那是一个女孩,她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左脚落下点残疾。因为这个原因,她可能有点自卑,总是一个人呆着。但是她特别聪明,看过很多书,博闻强志,见解和学识,都超乎同龄人之上。我们通信大概有一年,话题涉猎之广,简直是无所不至。我一开始和她通信,还带着帮助她鼓励她的意思。后来对她却是深深敬服,把她当成我唯一的知己。每天最大的乐趣,便是收到她的来信。甚至等待的时间,也觉得是幸福的,充满期望的。”
她看着傅青纶:“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两个同样寂寞的女孩,突然之间发现了彼此,并且心意相通的那种感觉。热情依慕有似乎恋人,但是那种了解和和谐,又不是异性之间所能达到的。”
傅青纶道:“相信我,我能了解。”他声音低沉,也许是因为酒意,还带着一丝滞涩。
林之若看了他一眼,继续道:“可是,初二下半年,毫无预兆地,她就突然消失了。我们那么好,对方的信晚来一天,都焦急得不行。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控制的事情,她一定不会不理我的。我给她写了很多信,都没有回音。每天看报纸的社会新闻版,看到涉及少女的事故,我就心惊肉跳。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不顾她曾严厉禁止,偷偷按通讯的地址找去,谁知道,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那个地址,从来就没有这个人!”
傅青纶不敢让她看见自己的神色,只是低头喝酒。
林之若道:“我设想过无数可能。最荒谬的一种,是杨雪像卫斯理的一个故事里面讲的那样,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台电脑。可是,一年多的频繁通信,杨雪在我心目中,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慧有情感,仿佛天山上的雪莲花一样的女孩,别说江城,甚至整个世界上都没有这么聪明的电脑,就是有,它能有人的思想和感情,矛盾和痛苦么?可是,若非如此,她怎么就像空气人一样,突然就无影无踪,连痕迹都没了呢?”
傅青纶依然低头喝酒,心中矛盾万分。
林之若盯着他,道:“你说得出我送给她的诗,我和她讲过的话,一定和杨雪有关系。如果你有难言之隐,我也不会强求。但是,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杨雪,她现在……还好么?”
傅青纶听到她声音微微颤抖,心中翻江倒海,挣扎良久,终于道:“杨雪,是我的表妹。她现在很好。”
林之若并不诧异,望着他,等待下文。
傅青纶抬起头,迎视着她,道:“但是和你通信的,却是我。”
林之若惊得从床上站起来,盯着傅青纶,却说不出话。
傅青纶叹了口气,道:“杨雪最后和你通讯的地址,是江城五中二年十一班,对不对?她最开始写信给你,是因为看了你在江城少年报上发的一篇文章,希望和你探讨关于文学的话题,对不对?她不愿意和你见面,却寄给你一张照片,是穿着白色羽绒服坐在雪地里,你便题了那首雪莲诗送她,对不对?她说她很寂寞,身边的人不是笑她,就是不理她,没有一个可以谈心的人,对不对?你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是一首长诗,写你寻她不得的思念和迷茫,并且接连引用了历史上十八位女子来比喻她在你心中的形象,对不对?”
林之若缓缓坐下:“果然是你?一直都是你?”
“一直都是我。杨雪是我姑姑家的表妹,家在双榆县。她的确得过小儿麻痹,照片的确是她本人。我曾经把你的那首诗转告给她。她很喜欢,用毛笔写了出来,挂在墙上。不过,她不知道你的名字,更不知道我们的关系。”
傅青纶既已说出,不再踌躇,喝了口酒,道:“此事说来话长。当初我被迫转到四中,家人朋友还总是拿这事取笑,我一直很不高兴。偶然看到你的文章,想戏弄你一下,就用杨雪的口气写了一封信给你,没想到你真的回了。你在信中,比现实生活中坦诚热切多了,有问必答。开始我还暗中和你较劲。你说在看红楼,我便硬着头皮,去啃那些当时我只觉得唧唧歪歪毫无意义的文字。你说喜欢古诗,我就拼命背诵名句。你开始练硬笔书法,我便赶紧去临帖练字。你说最崇拜音乐家,因为音乐能表达出文字无法描述,语言不能诉说的深层情感,我就很得意,向你炫耀我的音乐知识。你说你最喜欢的乐器是古筝,只是可惜整个江城都未必有人会弹,我便不顾家人反对弃琴学筝。找不到老师,只能恳求爸爸给我从南方带回来一架,自己搜集一些参考资料,摸索着弹。那时候,我纯粹是孩子心性,总想着有一天狭路相逢,你苦苦哀求我弹,我拒绝你的时候,该有多么得意。”
林之若不再怀疑,却更加郁闷:“难怪我觉得和杨雪那么投缘,竟好像心意相通一样。”
傅青纶道:“我有备你无心,自然是我占了便宜。后来我发现自己在你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你越来越喜欢我,依恋我,把我引为平生唯一的知己,就改了想法,觉得让你失去这个唯一的知己,岂不是比想听古筝而得不到的打击更大。”
林之若苦笑:“于是,杨雪就消失了。怪不得我怎么找都找不到。”
傅青纶低声道:“其实,你来五中找杨雪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看着你扯住每一个路过的女生打听,又焦灼又失望的样子,我觉得很痛快,很得意。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
“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林之若心中反复想着这句话,不由得痴了。人生的事,岂不是大多如此!人们追寻着理想,追寻着幸福,却不知道,追寻的,其实只是自己拟想出来的一个幻象。而真实的目标,其实一直在那里,从未动过。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众生与佛,等无差别。自己自以为受了命运的打击,狂歌当哭,呼酒买醉,却不知命运本是虚无,烦恼即是菩提,岂不是可笑而复可悲!
傅青纶见林之若怔仲不语,低声问:“你恨我么?”
林之若摇摇头:“正相反,我应该感谢你,让我知道杨雪,或者我心中的杨雪,并没有发生可怕的意外。我早就想过千百次,只要她还好好活着,其他都不重要。”她顿了顿,略去了后面的话。其实,她还千百次地想过,如果还能见到杨雪,一定要冲过去,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用自己所有的热爱和柔情,去抚慰她身心的伤痛。她下意识里,总觉得杨雪是一个林黛玉似的少女,聪明骄傲,柔弱易碎,必然是在迫不得已的压力下,才会离开自己,因而不由自主地想要保护她,照顾她。然而面前高大英挺的少年,虽然同样聪明骄傲,却和柔弱易碎四个字扯不边。她一时有点茫然若失,无法把两个形象重叠起来。
傅青纶松了一口气,道:“刚才我不肯讲,并不是我故作神秘。我是怕,我一说出来,你就真地瞧不起我了。可是,你问我为什么不肯在班里弹筝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要告诉你,我的筝,本是为你而学。”
林之若笑道:“严格地说,是为了拒绝我而学。怪不得那次唐馨邀请你表演,你会说出‘只怕有人不配听’这样的怪话来。”
傅青纶很是尴尬:“现在你心中,只怕是觉得我不配弹。”
林之若斩钉截铁地道:“你的确不配弹。”见傅青纶脸上渐渐浮起悲哀惭愧之色,低头不语,才大笑着道:“傅青纶虽然不配弹,杨雪却是配的。而且,就算她不肯弹,我也一定会泣血哀求,非要她弹不可。”
傅青纶这才知道被她戏弄了,哭笑不得,半晌道:“原来杨雪在你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
林之若正色道:“所以,你虽然欺骗了我,我还是要感谢你,因为你给了我杨雪,给了我生命中最深刻最美好的一段友谊。和杨雪通信的那段时间,我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只觉得世上没有一个人明白我,理会我。我明明很努力地按这个世界教给我的道理去做,可是反而被这个世界遗弃。我明明很真诚地想要尽一点职责,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可是只遭到同伴的疏远和嘲笑。那种茫茫人世孑然独立的孤单感,对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来说,是很可怕的。杨雪的出现,让我知道这世界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不被父母理解,不被同龄人接受。无论她是谁,怀着怎样的目的,她给我的温暖和慰藉,尤其是两个人之间,那种心意相通,志趣相近的交流,是真真切切,无法伪造,不容置疑的。”
傅青论凝望着她,心中悲喜交集。过了许久,忽然道:“你不恨我,我却恨你。”
见林之若诧异地望着自己,他苦笑着解释:“就像你说的,那种心灵上的交流,是实实在在,无法掩饰的。我虽然骗了你,但是内心深处,何尝不是把你当成唯一的知己。停止通信之后,我还是一直关注着你,并且确信自己,或者准确地说,是杨雪,在你心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初三开学不久的那次物理竞赛,我知道能见到你,高兴得好几宿都没有睡好,还想着和你一笑泯恩仇,从此成为真正的朋友。可是,你根本就不记得我是谁。更可气的是,你身边跟着一个女孩,亲亲密密地说笑进出,根本就不像你信中和我说的那样,你没有任何亲密的朋友,只有杨雪一个知己。我觉得自己好傻,自以为报复了你,谁知道结果还是被你骗了。”
林之若笑道:“那个女孩,自然就是唐馨。原来这才是刚上高中时,你冷淡我和唐馨的原因。当时我还想,不就好多年前一个厕所事件嘛,又和唐馨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至于那么对她么?看你后来的表现,不像是胸怀那么狭窄的人啊。看来,你的古筝,我还是有机会听到的了?”
傅青纶低声道:“你一定会听到的。”
林之若很是高兴,拿酒罐和傅青纶碰了碰:“来,我们杯酒释前嫌。”
傅青纶按住自己的酒罐,苦涩地道:“其实,我最恨你的,不是你的才华,不是你的‘欺骗’,而正是你这份潇洒从容,我行我素。你不在乎的事情,哪怕别人苦苦挣扎,觉得惊涛骇浪天翻地覆,你也漫不经心,云淡风清一句话,就统统抹过了。而你在乎的事情,哪怕傻得可笑,哪怕明明大家都知道应该那样做,却就是没有人那样做,你也挺身而出,一往无前。你并不完美,可是就是让人无法比较,无法掌握。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很难心理平衡。如果不想自惭形秽,那就只好冷淡疏远。如果不想爱,那便只能恨。”
林之若放下手中的酒,默然半晌,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今天才真正明白,为什么从小到大,有很多人夸奖我,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喜欢我;为什么爸爸做得越好,妈妈就越恨他。”她忽然抬头,冲傅青纶笑了笑:“其实,你是老鸹站在猪身上,看不见自家黑。你也不比我招人待见,只不过我是固执,你是骄傲罢了。”
傅青纶低头想了想,自失地一笑:“的确。咱俩彼此彼此,同病相怜。”他举起自己的酒,和林之若碰了碰:“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原是曾相识!干杯。”
林之若痛快地一饮而尽,叹道:“我们两个这么讨厌,本来活该孤独一世。不过,我们很幸运,碰上了唐馨孟繁星他们这些天性纯真的人。”
傅青纶也感慨道:“唐馨的确很难得,有一颗真正的赤子之心,从来就不会去思量那些阴暗的念头。这样的人,在今天的世界上,比大熊猫都少见了。”
林之若望着他,似笑非笑:“那你又不珍惜?”
傅青纶叹了口气:“情之所衷,我也无可奈何。”
林之若缓缓道:“你和我,从唐馨那里,一个得到了最美丽的爱情,一个得到了最宝贵的友情。你已经负了她,我无论如何,不能再对不起她了。”
傅青纶明白她的意思,自知这是一个死结,索性不去想它,只是默然饮酒。
室内一旦静默,对面卡拉OK的声音便分外清晰。一个女音正在唱电视剧“渴望”的主题歌,虽然没有怎么跑调,但是声音尖细颤抖,实在难听。
林之若已经颇有醉意,加上本来乐感就差,倒也不甚在意,只是一口口喝酒。傅青纶皱着眉忍了一会儿,突然拿起筷子,敲着桌面,按拍高歌:
“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
亦真亦幻,难取舍。
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
这样执着,究竟为什么?”
他音色醇厚,舒展自如,立刻压住了原来的女音,较之毛阿敏的原唱,更多了几分慷慨悲昂。林之若停杯不饮,听他击节而歌:
“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
心中渴望,真诚的生活。
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问询南来北往的客……”
酒店里的女子唱完了,音乐已经换成了一个轻快的民歌,傅青纶还怔怔地拿着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之若笑道:“平时让你唱首歌,你矜持得厉害。原来你醉了,还有这等好处,不用人请,自己就唱。”
傅青纶忽地又喝了一口酒,豪气干云地道:“人生几何,对酒当歌!”
林之若伏在桌上,笑不可抑:“说得好。我也要唱。”她乘着酒兴,把自己能记得一点调子的,东一句西一句地哼了出来,也不管成不成曲。
傅青纶听了一会儿,皱眉道:“真难听。你还是老实喝酒,听我给你唱罢。”
林之若不服气:“歌要让我来点。”
傅青纶傲然:“随便你。”
林之若知道他喜欢比较优雅蕴藉的调子,却偏偏尽点通俗民歌类型的,还强辩曰“对诗带个月字,唱歌也得跟月亮有关的”。
傅青纶也不推辞,她点什么就唱什么,坦然唱着“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到村口”,“ 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的爱哟;世间溜溜的男子,任我溜溜的求哟”,“半个月亮爬上来,照着我的姑娘梳妆台”,“你看你看,月亮的脸,悄悄地在改变”。有记不清楚歌词的地方,就只哼调子。
看着平时那么清高矜持的少年,一本正经地唱着这些俚曲情歌,林之若笑倒在床上,酒意上冲,竟爬不起来。
傅青纶边唱边喝啤酒润嗓子,渐渐地也觉得脑袋沉重,伏在桌子上,声音已经沙哑,犹自坚持:“你再点。你……你点得出,我就……就唱得出。”
林之若已经有点迷糊:“月亮代表,嗯,代表我的心。”
这首歌的歌词除了高潮部分,傅青纶都不记得。林之若听着他含混不清地哼哼,取笑道:“这也算唱歌?我姥家的猪都会。”
傅青纶立时吐字清楚地唱:
“……在你耳边轻轻唱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那么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林之若略略清醒,有点尴尬,道:“真难听。换一个。”
傅青纶颓然倒在身后的空床上,过了好久,突然道:“林之若,我爱你。”
林之若本来已经朦胧睡去,被他惊醒,愣了一下,笑道:“傅青纶,你笨蛋。”
“林之若,我爱你!”
“傅青纶,你笨蛋!”
“我一直爱着你,爱了很久很久,自己却不知道。你知道么?”
“我爱的是天上的星星,你知道么?”
“我爱的也是天上的星星,看得见,却够不着。你知道么?”
“每个人,都是一颗星星,在世界之外寂寞燃烧。你知道么?”
“我恨你,也是因为我爱你,你知道么?”
“你是笨蛋,你知道么?”
“我是笨蛋。你聪明,你说,天上的星星会落下来么?”
“它已经落下来了,可是你看不到。”
“我为什么看不到?”
“因为你还仰着脖子,笨蛋。”
……
此情无奈天分付
曾几何时,李碧荷也是命运的宠儿,也有过蔑视一切目中无人的年代。从小学起,她就因为优秀的学习成绩,超人的美术才华,出色的演讲水平,一直是班里的风头人物。那时候,她很瞧不起男生,觉得他们学习差,觉悟低,就会调皮捣蛋,闯祸惹事,是劣等种族。
可是,才上初中,形势似乎就调转了过来。尤其是傅青纶转来之后,一直稳居榜首,文艺体育,样样出色行当。李碧荷很快就接受了老师和家长一再宣扬的一个现实,那就是男孩子在理化的学习上,有着女生无法比拟的优势。事实上,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她已经或多或少地意识到,无论成绩如何,这是一个男人主宰的世界。女生和男生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因而这份妥协,除了扭转了男生在她心目中二等公民的地位,基本上无损于她的骄傲。在女生中,她仍然是综合成绩最好,最令人羡慕的那一个。
林之若的出现,比傅青纶带给她的打击,要沉重千倍万倍。她不明白,那个头发又短又乱,整天捧着课外书,上课总是打瞌睡的女孩,怎么就能学习那么好。她不服气,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学习,对其他的事情不闻不问,连出板报这种她作为美术特长生以前最得意的工作,都推辞了出去。夜里宿舍熄灯以后,还要打着手电看书做题到深夜。以至于高一上学期一次班级劳动,她踩着桌子擦高处的玻璃时,一阵晕眩,竟然摔了下来。
接住她的,是正和李凯抬水经过的孟繁星。她刚刚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猛然看到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听到他关切的询问,羞窘得满面通红,慌忙挣扎着站起来,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然而,孟繁星双臂的力度,身上那种男孩子特有的气息,却弥留在她的感觉里,久久不散。
从此,那个温和俊秀的男孩,便在她少女的心里,成了骑着白马的王子,勇敢冷静地解救她于危难之间的英雄。
在那之后的岁月里,李碧荷曾经无数次在心中回放那一刻,快镜头,慢镜头,长镜头,近镜头,推前,拉后,旋转,从各个角度,配着不同的音乐和光色,淋漓尽致的抒写着那一生只有一次的觉醒。
是的,觉醒。对李碧荷来说,那是一种宿命式的觉醒。仿佛一缕春风拂过,沉睡的大地忽然睁开了眼睛;仿佛一颗露珠滚落,含苞的花蕾蓦然绽放。仿佛一架沉寂多年的钢琴,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下,被一双巧妙的手轻轻按响;仿佛一轴封存许久的画卷,在某个无法预知的时刻,被一个命定的人徐徐展开。
突然之间,她的世界不再只是黑白的单调轮换,不再只是学习与休息,竞争与荣誉。林之若的阴影渐渐淡去。她惊喜地发现,原来叶是绿的,花是红的,天是蓝的,而梦,是七彩的。
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活,开始鲜活生动起来。
每一次走入教室,总是下意识地,先看向后排他的座位。如果他坐在那里,便有一种无端的满足和欣喜。而如果他不在,便会莫名地空虚,感觉的触角一直提着,直到他回到教室,才松了一口气般,平静下来。
在食堂,她不再固执地呆在自己最爱的临窗座位,而是换到了更为吵闹和阴暗的一边,因为那里,一抬头,便可以看到一个明朗的笑容。
埋头做题的时候,整个世界的喧闹都远去,唯有孟繁星的声音,会自动通过屏蔽,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真切地传入耳膜。
上课的时候,偶然有一次,她发现眼镜片的反光中,映出坐在后排的他凝神听讲的面容。从此无论座位怎样轮换,她总是能找到一个适当的角度,使得老师板书的旁边,眼角的余光里,常常伴随着一张俊朗的脸庞,照亮她的整个视野。
最沉醉的,是他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姿。十几岁的男孩,在课堂上,在异性面前,总是温和沉静甚至有一丝羞涩。只有在运动中,他青春的活力,才得到淋漓尽致地释放,仿佛夏日的阳光,热烈,舒展,烤得人整颗心都滚烫起来。孟繁星的球风并不张扬,然而流畅,冷静,果断,既善于配合程辉侵略性的攻击,也能在处于下风的时候,凝聚和调动己方的力量,扭转局面。本来对体育一向漠不关心的李碧荷,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贪婪地凝视操场上那个修长优美的身形。他跃起投篮的侧影,常常让她的呼吸,有一刹那的停滞。
她有两个好朋友,都是原来五中的,不过不在快班。其中一个,已经有了男朋友,因而大家一起私语调笑的时候,便常常涉及爱情这个话题。李碧荷曾经向她们隐约透漏过自己的心事,也曾悄悄把孟繁星指给她们看。两个人都鼓励她主动一点,帮她出了很多主意。
出于一向的拘谨和矜持,李碧荷选择了一种非常婉转的表达方式。因为和傅青纶来自同一所初中,较为熟悉一些,她屡屡去找傅青纶商讨问题。这时候,和傅青纶同桌的孟繁星大多都会注意倾听。虽然不敢直视他,她的眼角余光,却在在处处,有他的存在。有的时候,即使自己已经明白了,但因为孟繁星神色中还有困惑,她也会借故和傅青纶多讨论一会儿,直到孟繁星恍然大悟。能对心爱的人有所助益,即使是用这样一种煞费苦心的方式,她的心里,也还是甜甜的。
渐渐的,她不再满足于这种间接的接触,尤其是,随着班里同学们彼此熟识起来,她发现孟繁星在女生面前,也并非总是羞涩,和附近的唐馨林之若等人,甚至还有说有笑。她渴望能走进他的视野,他的生活,能坦然而亲密地,和他交谈。
但是人和人之间的亲密,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做到,真正实行起来,却无处下手。尤其是傅青纶和唐馨好了以后,这唯一的接近他们那个小圈子的途径,似乎也被切断了。虽然一起登过山,劳过动,还分在一个学雷锋小组,可是,她始终无法让那个男孩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她明白,自己不像唐馨,自然而然会得到异性的关注和仰慕。甚至还不如林之若,因为有着男孩子漫不在乎的作派,在男生群里,反而比在女生中更容易得到认同,更舒服自在。
而她,只能遥遥注目,默默渴望。
有时候,李碧荷实在遏制不住心底的悸动,便偷偷地在纸上,画孟繁星的像。他投篮的动作,他走路的姿态,他思索的表情,他微笑的样子,一张又一张。她不敢带回家,更不敢留在学校,只好每画完一张,端详欣赏过无数遍之后,撕成碎片。
那些碎片,她装在一个精致的空饼干盒里,小心放在自己的床下。
多么悲哀而又甜蜜的秘密!青春的心事,只能以这样一种破碎的方式,来保存和纪念。
也有狂喜的瞬间。比如高一篮球赛时,她因为个子比较高,被林之若强行拖上场,出了糗,回到座位上之后,把头埋在手臂里当鸵鸟,不去听后面男生们的嘲笑。忽然,孟繁星温和的声音响起,制止了程辉等人,转移了话题。那一刻,她的一颗心,突然轻盈起来,仿佛一根小小的羽毛,被春风托起,飞啊飞啊,好久都不能落地。
高二上学期,学校要求快班派出两名代表,到其他班座谈,交流学习经验。虽然没有什么实际利益,这却是一件很出风头的差事。下午上课前,班主任召开临时班会,让大家提名投票。李碧荷觉得这纯粹是走形式。毫无疑问,能作代表的,自然是学习最好的两个人。因而,她自顾看书做题,根本就没抬头。可是,继林之若和傅青纶等人之后,她震惊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是那个让她魂牵梦绕心动神摇的声音。她脸热烘烘的,益发把头低下去,耳朵里反反复复地回响着那个清朗的声音。后面的讨论,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班会的结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在林之若,傅青纶和高夏三位主要班干部的一致赞同和强烈推荐下,她和李凯被选出来,极其风光地到各班做了一次巡回演讲。
从普通班同学专注的目光和敬佩的神情中,她不仅找回了以前的自信,还生发了新的希望。
那个男孩,这样子对她,难道全无原因么?
也许,当春风唤醒大地,大地也温暖了春风;
也许,当露珠催开蓓蕾,蓓蕾也感动了露珠。
也许,当琴键被按响,那旋律同样激荡着演奏者的心房;
也许,当画卷被展开,那色彩同样牵动着观赏者的目光。
也许,也许,自己的一片痴情,终究还是激起了回响。
她鼓起勇气,向孟繁星借了一本诗集。书本里,他留下的每一处折痕,每一个字迹,她都看了又看,仿佛里面带着他的气息,无比的亲切和珍贵。她留下了那本书,另买了一本,踌躇良久,最后,在扉页上画了一幅漫画,题了一首小诗,趁着一个没人在旁边的时刻,忐忑不安地还给了他。孟繁星随手收下,并没有细看。她有一点点失望,但是仔细一想,又很庆幸。如果他当时就发现了,自己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此后的整个寒假,她都坐立不安,等待着孟繁星的反应。有好几次,她忍不住,想要去找他,却不敢去他家,只是在附近的商场里徘徊,希望有一次偶遇。
现实生活中,偶遇永远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
可是,即便是只有一点点的希望,也比闷坐家中等待,容易捱过。
再也不愿受那样悬而未决的折磨。于是,开学之后,她拿出所有的勇气,转去体育组,来到他的身边。
他依然是温和而礼貌的态度,略略推辞,但是并没有认真拒绝。
他教她打篮球,教她持球的方式,带球的技巧,断球的诀窍,认真而耐心,近在咫尺,呼吸可闻。
那样的时刻,于她,就是天堂。
每一个细节,每一次对望,她都写在日记里,画在簿子上,细细珍藏。
那段日子,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她的男朋友。谣言传得久了,便难以分清真假。她自己,几乎都当成了事实。
直到在他的生日宴会上,看到林之若和程辉对唱时,他凝视她的目光。
有了对比,她才知道,原来他看着自己的时候,只是尊敬和礼貌,亲切和友好。而他看着林之若的时候,却是热切的,渴慕的。他可以毫无顾忌地直视自己,却不敢迎视林之若的目光,正如自己常常不能自己地避开他的注视一样。
她自欺地想,这也许是自己的幻觉,不然,这么明显的爱慕,他周围的人怎么会毫无察觉。
而这最后一根稻草,也终于被他明明白白地粉碎。
那一晚,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着日记里的记载和图片,哭了一夜。
爱,是这么辛苦,又这么绝望。
她已经淡下去的对林之若的不甘不愤,又重新涌了上来,并且空前地强烈。
那个学期,林之若不知道有什么喜事,本来挺安静的一个人,突然变得神采飞扬。在班里成天和程辉斗嘴,在宿舍里虽然除了和唐馨,不怎么说话,但是嘴角含笑,走路生风,宿舍里的值日卫生工作,也都抢着去做,就算有人有意往她身上推也不在乎,仿佛她已经拥有整个世界,因而不屑于计较这些小事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李碧荷很讨厌她这个样子。她在上铺,时间又安排得满满的,有时候林之若主动帮助她递一些东西,或是打热水什么的,她都板着脸拒绝。林之若只是耸耸肩,再不干涉她的事情,却也从来不和任何人抱怨,仿佛根本就没往心里去一样。这样一来,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李碧荷更不舒服了。
如果林之若对孟繁星好,她也许就死心了。毕竟,感情是不能强求的。如果所爱的人却不爱我,那么,当她躲在角落里心碎的时候,至少还可以祈祷他能得到幸福。
可是,在感情上和在学业上一样,林之若明明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得到了别人苦苦追求而不得的东西,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幸运,更没有珍惜。
每当听到林之若和程辉高声谈笑,她就悲哀地想,林之若究竟知不知道,旁边那个默默倾听的男孩,一直对她怀有一份超乎友谊的情感?如果她知道了,她会感动,会珍惜么?那样一个男孩般粗枝大叶,看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女孩,就算不是同性恋,能体会孟繁星的好处么?她会像自己一样,把他当成王子来爱慕,当成英雄来崇拜么?
她越思量,就越觉得,林之若根本配不上孟繁星的感情。
她为孟繁星不值,也为他不平。
一个周末晚上,寝室里只有她和林之若两个人,其他人都回家了。她是留下来学习,林之若则是无家可回,靠在床上兴致勃勃地研究易经八卦,还用硬纸板做了一叠卡片,摆弄来摆弄去。
忽然眼前一黑,随即楼里响起一片惊呼声,原来是停电了。李碧荷早有准备,翻出一根蜡烛点上。林之若既没有蜡烛也没有手电,便站起身来,拿了外套,随口道:“我出去走走,你去不去?”
李碧荷见她并没有真的期待回答,已经开门要走,忽然冲动起来,道:“好的。”
林之若略为诧异,没说什么,等她收拾好了书本,吹了蜡烛,和她一起下了楼,沿着操场边的甬道,漫步而行。
因为停电,到处一片漆黑。连星光都被阴云遮住了。只有路旁丁香丛浓郁的芬芳,为她们指引着方向。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会儿,李碧荷忽然问:“林之若,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公平么?”
林之若讶然:“为什么这么问?”
李碧荷道:“我们从小就被教导,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可是,你觉得,收获和付出,真的成正比吗?”
林之若想了想,道:“也许一时一地,只看某一个衡量标准,收获和付出,是不一致,不公平的。但是我相信,所有的努力,最终都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只不过方式,未必是你最初希望的那种。”
她的道理,似乎总是这样地无懈可击,这样地冠冕堂皇!李碧荷暗暗撇了撇嘴,道:“你是一个幸运儿,自然容易相信这种话。”
林之若笑道:“你也是相信的。不然,你也不会那么拼命地学习。”
李碧荷无法反驳,低声道:“那又怎么样?我始终还是赶不上你。”
林之若诚恳地道:“同样的成绩,靠努力得来的,和靠幸运得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当然是不一样的。轻易得来的东西,便不珍贵,不懂得珍惜。”李碧荷心有感触,叹了口气。
林之若附和道:“是啊。只有发自内心向往,又经历很多艰辛得来的,才是真正的收获。”
李碧荷不相信她真的能有这种体会,问道:“那你呢?你有没有向往什么东西,为它而努力过?”
林之若道:“当然有。”
“是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也说不清楚。是一些很虚幻的东西。如果找到它,我会知道。可是,在那之前,我却不知道它是什么。”
这个答案很出乎李碧荷的意料。她想了想,换了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你有喜欢的人吗?”
林之若似乎有点诧异,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坦率地回答:“如果你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喜欢,我喜欢所有对我好的人。如果你是指某个特定的含义,目前还没有。”
李碧荷穷追不舍:“那将来呢?你有没有想过,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就是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那不可能。”李碧荷固执地道:“只要是女孩子,就一定会想过这个问题。”
林之若失笑:“的确是没有想过。我想过将来干什么行业,到哪里旅游,但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你不是这样就把我归为男孩子吧?”见李碧荷默然不语,她反问道:“你既然会这么问,想必是你自己已经有答案?”
李碧荷低头道:“其实你应该知道的。”
李碧荷和孟繁星无疾而终的那一段,在班里是公开的秘密。林之若“哦”了一声,似乎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个话题。
默默走了一会儿,还是李碧荷主动道:“只是,他并不喜欢我。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林之若诧异地道:“你问我?”
“大家都说,你不但学习好,在很多事情上,也都很成熟,很有见地。算我向你请教,可不可以?”
林之若笑了:“当然可以。就怕你发现我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她想了想,一本正经地道:“你这样问,是单纯的困惑呢,还是真的有选择?”
“这两样有什么区别?”
林之若解释:“感情上的问题很复杂。很多时候,无论理智上作了什么决定,都还是会因为强烈的情感,身不由己地按某个既定的方向走下去。这样的情况下,犹豫和疑问都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并非真的有作出选择的能力。”她笑了笑:“我顶多能帮你澄清一些理智上的困惑。如果完全是感情层面的问题,谁说也没有用。”
李碧荷咀嚼着她的话,觉得似乎很矛盾,但是又好像很有道理。自己对孟繁星,真的有放弃的选择么?为什么一想起那个身影,那张面容,将要远离自己而去,就那么心痛,痛到几乎无法思想,无法呼吸?
许久,她才道:“如果理智和感情总是矛盾的,怎么办?”
林之若道:“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我觉得,如果理智能战胜感情,自然是听从理智;如果不能,那就没有选择了。”
“可是,明知道没有结果,还要去做,是不是很傻?”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结束的。”林之若温和地道:“得到一直渴望的,固然是一个结果;那份渴望消失了,也是一个结果。”
呵,原来如此。燃烧自己,如果不能引燃对方,便把自己变成灰烬。多么准确,多么残忍!
李碧荷忽然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几乎笑出了眼泪。
林之若被她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待她笑声停歇,赶紧道:“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别介意。”
的确,她只是一个旁观者,不但是感情,她是整个生活的旁观者,永远理智而疏离。可是,偏偏是这个旁观者,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两样东西。李碧荷再也控制不住,尖刻地道:“正好相反,你说得很对,太对了。只是你不觉得,像我这样的丑小鸭,渴望消失的机会,比实现的机会大得多么?”
“不,你不是丑小鸭。”林之若伸手折了一穗丁香,嗅了嗅,递给李碧荷:“你是这丁香。也许颜色不是很艳丽,也没有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开放。但是芳香浓郁,平实悠远,一旦开放,便可以持续整个春天。”
李碧荷不肯接:“如果,如果,我喜欢的人,也同时是你喜欢的人,你还会这样说么?”
“会的。”林之若温和但是肯定地道:“因为我相信,在感情上,和在学习上一样,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能失去的,必定是我未曾真正拥有过的。无论表面的动机是什么,到头来每个人,都不过是被自己的愿望推着在走。我的幸福,终究不会落在别人身上。”
李碧荷虽然心中不服,也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有些道理,默然良久,终于接过了那束花,低声道:“无论以后如何,谢谢你今晚的这番话。”
不知道是受到了林之若的鼓励呢,还是如林之若所说的,她根本没有选择,高三的冬天,当课业日益紧张,因为宿舍有准点熄灯的限制,很多男生,包括孟繁星在内,都开始通勤,李碧荷做了一件让全班乃至全年级都瞩目惊讶的事情:她找到于明雷老师,以方便学习为由,要求退出宿舍。最重要的条件是,她晚上有人护送,可以保证安全。
那个护花使者,是孟繁星。
雷霆奋起英雄怒
高三上学期的那三个月,对孟繁星来说,是无尽的煎熬。世界突然变得如此空虚,每一天似乎都是灰蒙蒙的,没有阳光,也感受不到温暖。
他坐在唐馨的后面。前后两排四个座位,倒空了一半。而剩下的两个人,还都魂不守舍。唐馨坐不住板凳,还能跟一些追求者出去吃个饭看看电影什么的,消遣一下。孟繁星却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埋进题海里,仿佛每做一套模拟题,便可以离那个魂牵梦绕的影子近一步似的。
除了做题,每天最大的乐趣,是给林之若写信。唐馨拆看林之若第一封信的时候,他已经从她的肩膀后面偷看到了地址。可笑唐馨看完了信,还拿着信封向他勒索巧克力,被拒绝之后,还疑惑了好半天。
孟繁星并不善言词,作文一向都得不到高分。更何况,那份无边无际无时不在的思念,因为太过强烈,反而凝结在胸口,怎么也无法从笔尖流泻出来。明明有千万句话要说,结果寄出的,往往只是短短数行,还大都是班里的事情,倒更像是向上级汇报工作。
他不知道林之若是否能从这流水账一样的信件里,读出自己无可倾诉的深情,也接不到林之若片言只字的回答。然而,他还是每天一封地写。每个晚上,一整天的学习之后,推开满桌的资料卷子,写那封短信的时刻,是他倾泻情感的唯一出口,是现实和梦想之间的唯一联系,是鼓舞支持他前行的最大动力。唯有这个时候,林之若才不是一个遥远的不可触摸的影子,而是真切的可以感知的存在。
他单调的生活,在第一次月考过后不久,就被突然打乱了。
因为功课越来越紧张,很多男生都开始通勤,以便晚上可以自由学习。孟繁星和李凯一起,骑自行车往来于家和学校。程辉嫌麻烦,声称“高手放在哪里都是高手”,依然留在宿舍。
一天下午,李碧荷突然找到孟繁星,当着程辉李凯等人的面,落落大方地说自己也想通勤,问他可不可以晚上放学之后顺便送她到家,也就是多转个弯,十来分钟的事。如果他同意,她就去找于老师申请。
孟繁星在极度震惊中点了头。李碧荷嫣然一笑道谢走开之后许久,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究竟答应了什么。
对李碧荷,孟繁星的心情是复杂的,有伤害了她的歉意,有被爱的感激,更有对她这份不顾一切的勇气的震动和敬佩。而且,就算没有之前的渊源,刚刚开始有男子汉认知的少年,保护女生,几乎是作为男人的一种本能的骄傲,无论如何,也无法开口拒绝这样的请求。
自从一中实行女生必须住校的规定之后,还从来没有女生通勤的。李碧荷此举,无疑让同学们大跌眼镜。而更让大家难以接受的是,于老师只是简单询问了两句,便很痛快地答应了李碧荷的请求。
对于老师的态度,孟繁星倒不是特别惊讶。他早就发现,于老师虽然管理同学很严厉,但是对两种人,是只观察,不干涉的。一种,是林之若傅青纶那样的天才,学习全凭兴趣,对高中教材的内容早已厌烦,自动向更高更深更广发展,管不了,也不用管。另一种,就是像李碧荷李凯这样责任感和自律意识都特别强的,学习对他们几乎就是强迫症,荒废一会儿,就不舒服,就坐立不安。
让他惊奇的倒是,在李碧荷成功之后,女生们居然没有群起效仿。
其实,不是没有人想过。不过,谁也没有李碧荷的勇气,去找一个男生护送。唐馨倒是有人自告奋勇送她,可是她却不愿意通勤,觉得自己能把白天的时间利用好,已经很不错了。
护送李碧荷的事情,就这样成了事实。孟繁星硬着头皮,在大家异样的目光中,开始在晚自习之后,陪同李碧荷一道骑自行车回家。同学们虽然议论纷纭,却反而没有人再当面取笑他,不知道是被李碧荷的勇气所震撼呢,还是这件事太不同寻常,已经超出了暧昧的边缘,不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题材。
然而背后的议论,比当面的玩笑更难以忍受。当面的玩笑,至少可以反驳,可以抗议,可是背后的议论,却仿佛色彩和形状都暧昧不清的云雾,明明裹得你透不过气来,却连个可以出拳的目标都没有。
这对习惯了群众和旁观者角色的孟繁星来说,实在是一次空前的心理考验。他只能一次次鼓励自己:“我没有任何私心,只是在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同学而已。”
这个时候,他特别想念林之若,想念她那双看透一切的眼睛,那个漫不在乎的微笑。任何时候,任何事情,哪怕她只是嘲讽打趣他也好,只要她在身边,他就会觉得心地特别清明,特别平静安稳。他给林之若写信,详细描述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而林之若依然没有回答。想想也是,如果这个时候,林之若突然给他写信,岂不相当于在已经滚烫的油锅里,撒上一勺冷水?难道自己还嫌场面不够热闹?
事实上,关注他的,还不仅仅只是那些好事的同学们。
李碧荷申请通勤的第二天,孟繁星便被于明雷从自习课上叫进了办公室。全班同学齐刷刷聚过来的目光,仿佛森森剑戟,一层层排满了从他座位到门口的那短短几米路。而他就像那些古代的说客,明明正在刀剑之下走向油锅,还得装出若无其事坦然大方的样子。
好不容易出了教室,跟着于明雷走进他的办公室,孟繁星心中忐忑,紧张地设想着他会问怎样的问题,而自己如何辩解,才能既澄清事实,又不至于伤害了李碧荷。
于明雷自顾坐下,隔着书案,打量着垂首而立的男孩,直到孟繁星感觉全身汗毛都站起来了,后背冷飕飕地直冒凉气,才慢条斯理地开了口,却只是简单询问了一下孟繁星的学习情况,并称赞他“成绩一直稳定上升”,“学习上专注刻苦,心无旁骛”,很是难得,鼓励他保持目前的状态,争取考上名牌大学,就挥挥手,把他放走了。
孟繁星反复咀嚼着于明雷的话,越想越觉得意味深长,打心眼里赞同程辉的看法,于老师实在是修行了千年的一只老狐狸。幸亏自己和李碧荷并非真的有暧昧,否则,这番赞扬,简直比劈面打一个耳光更难受。
很多当初看起来决不可行的事情,一旦真地有人做了,而且成功了,慢慢地,就会变成正常。随着秋风一天天冷下去,卷子一天天多起来,同学们对孟繁星护送李碧荷这件事已经失去了兴趣,他们相伴走出校园,都没有人多看一眼。
其实他们并非绝对的孤男寡女,大部分路程,都有李凯同行。三个人都是比较专注于学习的,谈谈说说,颇为融洽。最后两人单独相对的几分钟,一般都是延续原来的话题,倒也不至于尴尬。
除了林之若和唐馨,李碧荷是孟繁星唯一有过密切接触的女生。他发现,李碧荷和林之若唐馨都不一样,是一个很理智很务实的人。比如说,她随口说的,大都是哪本复习资料比较好,哪些学校的模拟题比较新颖,哪些专业比较热门,学校里哪位老师,讲课特别好,可惜跳槽了,身边哪些朋友,因为什么关系,转到省城大学附中去了,等等。唐馨和她相比,显得太浪漫太感性,对现实利益并不关心,只要感情有所寄托,每个人,每件事,在她眼里,都是美好的,合理的,吃糠咽菜,也是幸福的,心甘情愿的。一旦感情失意,也就没有了继续努力的动力,纵然得到物质上的成功,也无法享受。林之若关心的,却是一些抽象的原则,观念,理论。饮食琐碎,红尘冷暖,于她都不过是数学题中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条件,而她犀利的目光,总是穿透一切纷扰,盯在那些隐藏在深处的,普通人无法触摸无法理解的公理上,对题面显得有点淡漠和超然。
在林之若面前,孟繁星总是有一种鲜明的自我意识,仿佛手足都无处安放似的,窘迫害羞,紧张失措,更是经常的事,而在李碧荷面前,一旦最初的陌生和尴尬淡去,便坦然自若,谈笑风生。
对孟繁星和李凯来说,三个女生中,和他们最相似最有共同话题的,当属李碧荷。可是也许人的天性,便是向往自己所没有的。两个男生,一个默默爱着唐馨,一个苦苦想着林之若。自秋到冬,夜夜同行,和李碧荷在熟悉和了解中积累起来的友谊,却远不及唐馨一声低低地叹息,林之若一个遥远的微笑,更能牵动他们的心。
唐馨对李凯的爱意,虽然有所察觉,但是并不放在心上,反而因为林之若的缘故,对孟繁星特别注意,颇有点代好友监督他的意思。见孟繁星居然真地去护送李碧荷,很是不满。
这天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语文老师来发了月考的卷子,说让大家先自己看一下,明天要讲。老师一走,同学们就开始嘁嘁喳喳起来。唐馨忽然转过头来,对孟繁星道:“我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你帮我看看,好不好?”
唐馨的语文要比孟繁星好。孟繁星很诧异,接过她递过来的卷子,见背面向上,写着两行字:“一位作家说,人们常常爱的是一个人,与之厮守的,却是另外一个人。为什么?”后面的问号画得特别大,特别重。
孟繁星心中好笑,想了想,提笔写道:“爱情是理想,生活是现实。理想不可触摸,现实无可逃避。”递回给唐馨。
唐馨背过身去看,不一会儿又转身把纸条塞了回来,下面多了一行话:“向现实屈服,会失去理想!”并且连着三个惊叹号。
孟繁星立刻写道:“理想在我心中,永不放弃。现实虽然每天相对,却不会留下印象:你还记得前天中午吃的什么吗?”
这次过了许久,唐馨的纸条才传回来:“答案满分。我替你交卷。”后面画了一个咧嘴而笑的小丑头像,正是唐馨自创的签名图案。
孟繁星留心观察,唐馨果然当天就给林之若写了一封信,第二周就收到回信。偏偏那天信取得晚,唐馨看完,已经打了上课铃,同学们已经安静下来。他只得写纸条去问:“她说什么?”
唐馨把纸条传回来:“她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孟繁星莫名其妙。但是老师已经走上讲台,只好强行按捺住焦急,集中心神听讲。好不容易熬到下课,赶紧拉住唐馨问:“你刚才说什么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怎么回事?”
唐馨先向他勒索一盒哈根达斯,见他满口答应,才道:“之若说,理智是经济基础,感性是上层建筑。学习是物质文明,爱情是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还称赞李碧荷,说她能把学习和感情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很了不起。我要是能学到她一半功力,她就不用为我担心了。”
孟繁星很是失望,问:“她没有提起我么?”
唐馨笑道:“怎么没有?不过,这个可值钱了,起码也得一条德芙。”
孟繁星皱眉道:“你不是要减肥么?还吃巧克力?”
唐馨道:“吃不吃是我的问题,送不送是你的问题。”
孟繁星故意站起来,做势欲走:“这么贵的理想,我人穷,消费不起。”
唐馨赶紧拉住他:“别,我贱卖还不行?一袋旺旺饼干,不算贵了吧?”
孟繁星心中暗笑,嘴上却道:“什么汪汪,还喵喵呢?就一袋动物饼干,爱要不要。”
唐馨忙不迭地点头:“那也成。”
孟繁星这才回座,听唐馨神秘兮兮地凑过头来,低声道:“她说,如果你能拒绝李碧荷,就不是她所认识的孟繁星了。”
孟繁星只觉得心突然轻了,好像没有重量,在空中欢喜地游来荡去。围裹着他的流言和误解,忽然就透明了,消散了,视野就如秋日的晴空一般自由和宽广。他喜不自禁,向唐馨笑道:“这句话,你就是要十条德芙,我也会买。”
唐馨才知道自己大意,顿足不已。
那个秋天,一班似乎注定了不能平静。孟繁星刚刚从流言中解脱,程辉却又成为新的焦点。
傅青纶走后,唐馨又开始心不在焉,总是对着课本发呆。虽然程辉李凯孟繁星对她都很关心帮助,她还是无法定下心来学习。面对着即将来临的高考,和班里越来越紧张的学习气氛,经常自责自愧,自我折磨。越是这样,越难以学得下去,渐渐形成了恶性循环。她有点自暴自弃,索性常常应了一些追求她的男生的邀请,出去逛街游戏。尤其是钉子,见林之若傅青纶都不在,胆子益发大起来,总是来找唐馨。
程辉很讨厌钉子,几次跟唐馨说,让她不要理他。唐馨虽然答应了,但是禁不住钉子来缠,自己在班里又实在呆得痛苦,终究还是故态复萌。程辉不忍心责备唐馨,一腔怒火便都指向了钉子,偏又打不过人家,便躲在寝室里苦练铁头功,声称要和钉子单挑。李凯戴着高度近视镜,居然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孟繁星看不过去,劝他们道:“你们和钉子这种人较什么气?唐馨不过和他出去几次而已,也不见得就出什么事。以前她和傅青纶在一起的时候,不也出去过?”
程辉愤愤地道:“那怎么一样?傅青纶虽然有点傲气,但怎么说也是个正人君子。唐馨喜欢他,那是有眼光。钉子算什么东西?整个一痞子。他追过的女生,少说也有一打。就是现在,这边追唐馨,那头还有一个女朋友呢。”
“那也不用动手啊。要不然,咱们向于老师反映一下?”
“跟老师反映有什么用?老师还能整天在班里看着啊?再说,钉子这种人,只相信拳头,跟他根本没道理可讲。对付他,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可是那铁头功,行不行啊?林之若就那么一说,也许她开玩笑呢。”
程辉信心十足地道:“行不行不重要,重要的是气势。我在七班的一个哥们告诉我,有传言说钉子曾经在一个女生手里栽过,不过他自己不承认。我觉得肯定是林之若干的。你没看在操场打架那次,钉子一见到林之若就蔫了?林之若一个女生,都把钉子吓成那样,同样的功夫,换了我,不用使出来,光站个样子,就能震住他。”
孟繁星劝他不动,只得作罢。他总觉得这种争风斗气的事情近于荒谬,并不真地相信程辉会去找钉子打架,还把这事当成笑话,写信告诉了林之若。
不久,林之若给唐馨写了一封信,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唐馨忽然振作起来,开始集中精神学习,几次严词拒绝钉子。钉子死皮赖脸的,经常守在路上等她,强行拉她出去。唐馨不胜其扰,又悔又气,得了重感冒,好几天不能上学。
程辉更加义愤填膺。他冲动起来,是个天都敢捅破的主。也不告诉孟繁星,径自向钉子下了战书。一个晚自习,他在一帮男生的簇拥下,在学校东侧,江边的一片空地上,和钉子一对一决斗。因为怕孟繁星劝阻,特意瞒过了他。
一班的男生,大都是规规矩矩专心功课的好学生,论学习自然是全校第一,论武力,却是倒属第一。钉子虽然知道程辉练铁头功的事情,也只是当笑话听,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当着双方几十个男生的面,慷慨应承,自己单身迎战,只要程辉打倒他,就不再纠缠唐馨。两人在江边对立,怒目相向,江风吹衣,周围人头攒动,观者如潮,颇有决战紫金之巅的架势。
钉子固然勇猛好斗,却只是街头流氓的胡踢乱打,并无章法,群斗也就罢了,单挑并无优势。程辉却是一板一眼地练过,虽然练得牛头不对马嘴,但是气势如虹,信心十足,连连撞击,居然似模似样。人的头骨本来就非常坚硬,程辉又憋足了气,钉子的拳脚连续几次被他脑袋顶住,见他竟似毫无感觉,反而震得自己手腕生疼,慌了手脚,被程辉寻隙攻入,狠狠一下撞在胸口,仰天摔倒,鬓角恰好碰到一块石头,顿时鲜血横流。他倒也有一股狠劲,伸手抹了一下额头,挣扎着爬了起来,对程辉道:“老子说话算数。今天是你赢了,我要是再去找唐馨,就是王八它孙子!”
程辉哈哈大笑,在一群男生的喝彩簇拥下,得胜回朝。一路上群情慷慨,热血沸腾地讨论着刚才的战斗。程辉被围在中心,尤其得意,正在指手画脚地演示要领,忽然发觉周围变得鸦雀无声,一抬头,才发现于明雷阴沉着脸,堵在校门口。
这件事的后果,第二天就在早操的时候全校宣布了。程辉和钉子因为公然聚众逃课斗殴,各记大过一次。其他参与的学生,也都予以警告。
虽然有官方的明确打击,在同学中间,程辉还是成了英雄,义护美女,勇斗校园黑帮老大的事迹,很快就被添油加醋地传遍了整个校园,成了大家学习之余,调节身心锻炼脑力放松精神促进团结的最佳消闲话题。因为这件事,一班一洗在普通班同学心目中的书呆子形象,颇有文成武就,一统山河的气势。十几个受到警告的同学,都以见证了那次历史性的决斗为荣,恨不能把警告通知当军功章挂在衣服上。没能躬逢盛事的男生,则明显矮了一截,和女生一样,只有聆听的份。
中午休息的时候,孟繁星见李凯和方为信都留在班里学习,没回宿舍,对程辉道:“你还挺有号召力啊,能找到那么多人。”
程辉嘿嘿地笑:“不是我有号召力,是唐馨有号召力。咱们班男生,得有一半对唐馨有意思。钉子这么嚣张,大家早就看不顺眼了,就等有人出来牵头呢。”
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对于唐馨这个一班唯一的美女,男生们或多或少有些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关键时刻,颇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孟繁星担心地问:“你不是还对唐馨有幻想吧?唐馨可是心中只有一个傅青纶。”
程辉鄙夷地道:“你不能理解我的伟大情操就算了,请别玷污我的精神境界。早就跟你说过了,我们是纯洁的兄妹关系。我对她的感情,是共产主义的感情,是国际主义的感情,是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
孟繁星笑不可抑。程辉却道:“你别光说我,你自己呢?”
孟繁星诧异:“我怎么了?”
程辉轻蔑地道:“就你那点心思,谁看不出来,还装?林之若一走,瞧你那样,蔫头蔫脑的,三魂去了七魄。亏李碧荷那傻孩子,还一门心思想着你。”
孟繁星暗藏的心事,突然被点破,虽然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还是有点窘迫,半晌说不出话来。
程辉道:“别说我没警告你,咱班男生,一半对唐馨有意思,另一半,可就是对林之若有意思。”
孟繁星吓了一跳,迟疑地道:“不至于吧?”
“什么不至于?是你不至于,还是别人不至于?”
孟繁星红了脸,期期艾艾地道:“别人不至于吧?我觉得,大家对她,都挺……敬佩的。”
程辉哼了一声:“我看你是当局者迷。我问你,你对林之若是怎么开始的?难道不是敬佩?”
孟繁星低了头,说不出话来。
程辉接道:“不过,谁有意思都白搭。林之若和唐馨不一样。这个人心狠,情薄,主意正,城府深,不容把握。要只是有意思还好,要是真爱上她,不死也脱层皮。”
孟繁星本能地为林之若辩解:“不,不是这样的,她……人很好。”
程辉冷笑道:“这就“她”起来了?你急什么,我又没说她不好。我只是提醒你,林之若要光是聪明也就罢了,她那性子,外热内冷,什么事情,说放就放,从不手软。要和她好,先得有本事她走到哪你跟到哪。别看现在大家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她对谁都挺不错。等到你被落下那天,她瞅都不会回头瞅一眼。我当你是哥们,才劝你一句,能回头时,及早回头。”
这话恰好触动了孟繁星数年来的心结,让他一时心乱如麻。他何尝不知道,林之若于常人看重之处极淡,感情上,更是如春风过耳,不萦于怀;然而于常人不可理解之处,又极烈,为了一个虚幻的理念,便不惜一切,生死以赴。如果不是她被头痛折磨,只怕自己永远没有机会,走进她心里。
可是爱的,不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个性么?
正如一本武侠小说里看到的,自从心里有了她,便觉得天下女儿,都如尘土。
清风江边大柳树下轻轻一吻,她的影子,已经渗入血脉,融入骨髓。就算回头,今生今世,只怕也无法摆脱,无法忘记。
事实上,只是这么一想,就已经痛彻骨髓,心肝俱裂。
程辉盯着孟繁星,见他神情由迷惘而痛苦而坚定,叹息道:“完了,完了,你彻底陷落了。”
孟繁星既已有了决定,心地清明,忽然想起一件事,反问程辉:“你刚才说,咱们班男生一半对唐馨有意思,一半对林之若有意思。你是哪一半?”
程辉大义凛然地道:“你看你看,又拿你那小人之心,来量我这君子之腹了不是?跟你说,世界是广阔的,机会是无穷的,别以为我和你们一样,就把眼睛盯在窝边这一小丛干巴草上。”
孟繁星盯着他,似信非信:“那你又分析得这么详细,好像有切身感受似的?”
程辉摇头晃脑地叹道:“我老程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一双冷眼看世人,满腔热血酬知己,却换来如此待遇。唉,斯人去后,琴弦空置,高山流水,难觅知音!”
遥迢金风逢玉露
孟繁星虽然知道李碧荷喜欢自己,却远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是怎样地牵动着身边这个女孩的心。
对李碧荷来说,那个秋天,比春天更明媚;那个冬天,比夏天更热烈。消去了羞涩和拘束的孟繁星,一言一笑,举手投足,莫不带着初夏阳光般的明朗洒脱,让她不由自主地倾心。因着切近的观察,她的画册里,又多了许多无法忘怀的瞬间,让她在入睡之前,一遍遍翻看。
他听人说话的时候常常微笑,嘴角和眼睛都弯弯,而鬓发总是被风吹乱;他在车棚外等她拿车,跨坐在自行车上,单脚支着地面,脸庞微微侧转;他骑车时长腿总也无法伸直,然而并不逼迫,反而有一种不经意的悠闲;三人并行,他总是在人行路的最外侧,单手握把,书包斜挎在身上,任凭身边车流穿梭;他穿白衬衫英俊,他穿休闲服挺拔,他穿运动服活力飞扬,他穿羽绒服亲切温柔。真的,那臃肿厚重色调暗淡的衣服,在他身上,便如此亲切,而又如此温柔。
那年冬天,第一场雪来得很早。刚过重阳不久,早上出门,地上便薄薄铺了一层淡淡的银色。正午的太阳偏又温暖。雪化了,又结成冰,路上行人个个小心翼翼。
尽管孟繁星一再叮嘱,李碧荷还是毫无意外地摔倒了,车子在地上滑出去好远。她坐在地上,并没有受伤,却浑身无力,借着路灯的微光,看着画册上的少年,慢慢向自己走来。戴着手套的手,扶着她的双臂,微微用力,她便仿佛没有重量一样,沿着他的身子站起。
那一秒,恍如千年。最近的时候,她与他的面孔,只隔了三公分,看得清楚少年唇上,细细的绒绒的汗毛,和鼻端淡淡的白色呵气。而她毛线的外套比她更加幸运,紧紧贴着他羽绒服柔滑的质料,亲密依偎,没有距离。
最后那段路,她是推着车,在他的陪伴下,步行走过的。不敢转头,只能高声说笑,满满覆盖时间与空间,不留一丝空隙。他没有察觉她语声中的急促,依旧如常微笑,穿着黑色羽绒服的高大侧影,穿过瞳孔,铭刻在心的底片上。背景是初冬的夜空,北风万里吹来,群星肃穆凝望,月儿将满未满,庄严温柔。
做底片是多么不幸,一旦曝光,便是一生。
然而如何可以把心永远收在暗房里,永不被命运照射?
日子一夜夜流逝,画册一页页增多,少年的笑容越来越明朗。李碧荷知道,那是因为,冬天最冷的日子,便是另一个女孩,预定的归期。
可是,她还能怎么样呢?她已经得到了他的八十一个夜晚,她已经八十一次在门前与他轻轻道别,八十一次凝望他转身离去。她的日记簿里,已经收集了八十一个期盼,和紧紧相随的八十一个失望,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如果已经不计一切,耗尽每一分热情与勇气,却仍然与你擦身而过,那又有什么法子呢?
她伸出手,抓住一握空气,摊开,看着空空如也的手掌,苍茫微笑。
林之若和傅青纶归来的那天,正是元旦的前夕。班里在准备联欢晚会,一片忙乱。唐馨和程辉是主持人,凑在一起复查节目,核对台词。团支书高夏带了几个男生出去采购水果。李碧荷是生活委员,指挥女生和剩下的男生布置教室。
唐馨最先看到他们,欢呼着迎了上去。
孟繁星正踩着桌子往天花板上粘拉花,按李碧荷的指示,左右挪动着寻找最佳的角度,突然,满屋子的嘈杂里,清晰浮起一个魂牵梦绕的声音。他手一震,拉花滑脱,扯着天花板中心的大朵纸花,纷纷坠落。他从满空彩花中望去,一眼就找到了门口那个白色的身影,依然短发乌黑,微微卷曲,在众人的惊呼中抬头上望,目光清澈明亮,一如旧日。他呆立在桌子上,双手空空,失魂落魄,不能言语。
李碧荷心中酸苦,低了头,不肯看桌上的少年,或是门口的少女。然而满地的大红花,自空坠地,犹自微微颤抖,触目惊心。
教室霎时静了一静。只有程辉大声道:“哇,天女散花,我们这个欢迎仪式够隆重吧?来,班长学委载誉归来,大家给点掌声。”
大家醒悟过来,噼里啪啦地鼓起掌来。
傅青纶微笑谦逊,林之若却在掌声中分开众人,穿过满地红花,径直走向孟繁星所在的桌子。
孟繁星盯着她一步步走来,身子不由自主地微微颤动。
李碧荷也抬起头,看着那少女从容走近。自己苦苦攀登却始终无法逾越的城堡,在她目光碰到的霎那,轰然倒塌,而王子孤单地站在旷野里,惊喜交集,渴望成为俘虏。
这是一场甚至不必交锋的战争。没有悬念,无法抗衡。
林之若走近孟繁星所站的桌子,俯身拾起地上拉花的末端,递给孟繁星,微笑道:“小心点。咱们班十几个姑娘的心血,可都在你手上呢。”
孟繁星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了拉花,又仰起头,寻找原来的位置。
班里恢复了喧闹。然而孟繁星的耳朵,却过滤了所有的信号,固定在一个特殊的波段。
只听程辉问她:“你们这次回来,是做主人呢,还是做客人?”
林之若道:“主人怎么说,客人怎么说?”
程辉道:“你们要是主人,我和唐馨立刻把主持人的位子拱手相让。”
林之若道:“那怎么行?节目都是你们组织的。况且,君子不夺人之美。”
程辉嘿嘿笑:“那就是做客人了?那你们可得客从主便,一切听我安排。”
林之若疑惑地道:“你又有什么诡计?”
傅青纶却大方地道:“没问题,我和之若听你分派就是。”
孟繁星心头仿佛突然插上一根细细的针,一丝酸痛,直透内腑。什么时候,他们已经这样亲密。什么时候,他已经可以直接叫她的名字,可以代表她答话?
好不容易粘好了拉花,孟繁星已经仰得脖子都酸了。他跳下桌子,正待加入那谈得最热闹的一群,高夏带着几个男生抬着几筐水果,排门而入,一边掸着肩上的雪花,一边扬声叫:“林之若,傅青纶,于老师让你们收拾好了,立刻到他办公室去一趟。”两个人应了一声,把硕大的书包扔在座位上,便走了出去。
孟繁星走近窗子,只见漫天雪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纷扬而下。两个身影被雪遮得模糊了,只有雪地里两行平行的脚印,清晰而真切,迤逦着伸向教研室的方向。
联欢晚会很精彩。和以往文艺节目占大头不同,程辉组织设计了许多游戏,事前不用排练,人人可以参加,他和唐馨现场随机点人上场,气氛热闹得不得了。程辉偶尔还会搞怪。比如两人三足这个游戏,场上一组男生,一组女生正在紧张前进,他站在旁边加油,突然大吼一声:“老师来了!”那两个男生吓了一跳,两个人力用拧了,一起摔倒在地,半天起不来。女生那组只是微微一怔,又继续前行,轻松赢了这场比赛。
同学们笑得前仰后合。程辉却拿着麦克走上讲台,一本正经地道:“要赢这个比赛,有两个关键。一个是‘两人同心,其利断金’。另外一个就是‘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刚才大家都看到了,第一点上,两组做得都不错。第二点,男同胞们却大大不如女同胞,要多向人家学习。”
班主任于明雷坐在第一排,心知他影射自己管理男生比女生严厉得多,却不点破,只是微笑。同学们大半会意,见老师并不介怀,有哄笑的,有小声嘀咕的,高夏笑嘻嘻地道:“大家不用委屈,这叫物以稀为贵。谁叫咱们班只有十二金钗呢。”
程辉道:“岂止十二金钗,现在又回来了一个十三妹,还文武双全呢。这就有请我们的天之骄子罢。”
快班本来十五个女生,到高三只剩了十三个,开学没多久,又走了一个林之若,男生便偷偷把班上的女生按红楼梦十二金钗编号入座。
林之若坐在孟繁星前排,正抓着一把瓜子在磕,听程辉居然把老师比成鬼,转身向孟繁星笑道:“三个月不见,程辉本事见长啊,连老师的毛都敢倒着摩挲。真是山中无老虎,让他猴子称了大王。”
孟繁星整个晚会都瞅着前面的一头黑发出神,没太注意程辉说了什么,见她突然转过面庞,竟然一下子怔住了,呐呐地不知道如何回答。林之若见他傻傻的样子,噗哧一笑,正待说话,程辉却在上面点她和傅青纶的名字,只好把瓜子放下,走上前去。
孟繁星摸着洒在桌上的瓜子,一颗颗胀鼓鼓的,仿佛还带着她掌心的温度,暗恨自己的失态,赶紧收起散乱的心绪,看程辉给她出什么题目。
傅青纶问程辉:“我们也是两人三足么?”
程辉道:“你们两位都是有学问的人,怎么能玩这种下里巴人的玩意?我特地给你们准备了一个文化含量比较高的游戏。老实说,要不是你们两位,别人还真玩不了。”
傅青纶道:“你这么说,我们可担当不起。”
林之若道:“听他胡扯,是在损我们呢。”向程辉笑道:“我偏不怕你。你还有什么花招,尽管放马过来。大不了再唱一次一剪梅,反正受罪的不是我。”
程辉道:“你想唱,我还不给你折磨大家的机会呢。这次请两位玩一个游戏,叫哑剧猜人。”
他解释了一下规则,就是他出一个人名,林傅二人一方表演,一方猜。表演方不得说话,但是可以动用室内的一切道具。
林之若笑道:“这也不算出奇嘛。不过,总得有一个范围吧?总不能街头张三,巷脚李四都算。”
程辉道:“你放心。我出的保证是两位都知道的。你们轮流做表演的一方。谁先来?”
傅青纶道:“我来。”
程辉让林之若背过身去,在一张白纸上写了几个大字,先给傅青纶看了,又给下面的同学看,却是“林黛玉”三个字。大家轰地一声笑出声来。唐馨被男生们公推为十二金钗之首,林黛玉正是她的外号,傅青纶却并不知情。他平素矜持高傲,难以亲近,男生们都幸灾乐祸,等着看他一个大男生如何演绎这位皎花照水弱柳扶风的古典美女。
果然,林之若转过身来,傅青纶却只是低头沉思,良久不动。程辉满心得意,在旁边提示时间:“三十秒,一分钟……只有一分钟了。”
傅青纶忽然大步走上前去,从林之若的衣襟里拉出一块玉佩,小心把穿玉佩的丝绳拉过她头顶,拿在手中端详了一会儿,作势往地上摔,又拿脚虚踩作愤恨状。
林之若凝目瞧着他动作,忽然道:“林黛玉。”
傅青纶把玉佩塞回她手中,微笑着走回。程辉目瞪口呆,向林之若道:“不可能,完全没有道理。就算看明白了他的动作,也应该是贾宝玉才对。你凭什么说是林黛玉?”
林之若道:“我当然是有根据的。第一,傅青纶自己也有一块玉,却偏偏用我的。”她顿了一下,微微一笑。
程辉跺脚道:“被他钻了空子了。林之若戴的玉,可不就是林黛玉嘛。”
林之若接道:“至少说明他演的,不是玉的主人。第二,如果是贾宝玉,他不需要犹豫那么久。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你那么刁钻古怪,大家又笑成那样,如果题目合情合理,反而奇怪了。”
唐馨问傅青纶:“之若猜得出来不出奇。只是你怎么知道你这么演,不会误导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