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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色已成空》》 · 曼倩天涯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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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若道:“感情和阅历常常成反比。最激烈的感情,最经常发生在不解世事的少年而不是阅尽沧桑的成年人身上。傅青纶怎么样我不知道,但唐馨,她的确是已经发生了化学变化,很难再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了。如果傅青纶和她分手,只怕她成绩更会一落千丈。”

于明雷颔首道:“我也不是没有经历过你们这个年纪。不过,高考是将会影响你们终身命运的事情,我不希望你们任何一个人将来后悔。既然你这么了解唐馨,你觉得有什么办法能帮助她搞好学习?”

林之若沉思半晌,突然眼睛一亮:“有一个办法,让傅青纶帮助她。”

回到操场,林之若惊呆了,篮球场上一片混乱。钉子带着几个男生,正和傅青纶程辉等人混战,傅青纶嘴角已经挂上了一条血痕。唐馨和李碧荷在旁边,尖声叫着:“别打了,别打了。”越叫男生们打得越来劲,倒好像她们在给他们加油一样。

林之若大步上前,叫道:“住手,不然我立刻报告保卫科。”

傅青纶程辉等人见到林之若过来,向后退开。钉子带来的人也都住了手,只有钉子还恨恨地看着傅青纶,见他目光转开,狠狠一拳向他捣去。旁边的孟繁星手疾眼快,一把拉开傅青纶,那拳却落在他的胸口,痛得他弯下腰。

林之若大怒,快步上前,却见李碧荷已经抢上来扶住孟繁星,唐馨也跑到傅青纶身边,便转身冷冷注视着钉子,叫他的真名:“陈放!你太过分了。”

钉子这才发现是她,气焰立时矮了下去,勉强道:“我怎么了?”

林之若指着傅青纶和唐馨道:“你敢说今天不是你惹事?”

钉子低声嘀咕道:“又不是我先动手。”

林之若眼角余光扫到孟繁星仍然皱着眉,很痛楚的样子,更是愤怒:“陈放,你是男子汉大丈夫,要搏得女孩子的芳心,就应该靠学识,靠风度,靠努力,靠诚意。动不动就动拳头施暴力,和流氓无赖有什么区别?”

钉子见她并不提及往事,略略放心。听她这样说,眼睛一转,嬉皮笑脸地道:“好,从今天起,我就靠努力靠诚意,开始追求你,行不行?”[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大家都怔住。林之若微笑道:“你自然有追求的自由。学校这么多美女,你肯选择我,是我的荣幸。不过,我曾经立过誓,学业不就,决不恋爱。让我看看,上完高中上大学,上完大学读硕士,读了硕士读博士,读了博士做博士后,再工作至少两年,这样吧,十五年之后,我接受你的追求。如果你愿意等,我是不会介意的。”

钉子尴尬地笑了两声,说:“好,走着瞧。”便带着人离开了。

程辉大声喝彩:“林之若,连钉子都震得住,我想不佩服都不行了。”

林之若不理睬他,环顾众人,见男生个个狼狈不堪,皱眉道:“怎么回事?”

孟繁星见她目光扫过来,下意识地推开李碧荷。唐馨道:“还不是你说要为春季篮球赛练兵,我就让傅青纶他们带着我一起玩。谁知道,那个钉子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让我们把场地让给他们,还说……”她低下头,红了脸。

程辉接口道:“靠,那小子居然说什么我们不是在打球,根本是在公然调情。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当时就冲上去给了他一拳。要不是你来了,我们一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让这帮小子知道,一班的男生,也不是个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

林之若笑:“也不知道谁给谁颜色看?敌强我弱,人家还怕你不动手呢,你怎么就不衡量衡量形势?你们要赢他们,还不如在篮球赛的时候发奋图强,至少还有点希望。”

周正阳道:“其实女生要赢比赛的把握还大一些。去年我看了,各个班级的水平都差不多,基本上没有什么对抗性。只要哪班不犯规,少出失误,就能胜出。林之若,要不你干脆把女队的五个人都拉来,咱们搞一个正式的培训,争取这次春赛拿个冠军?”

程辉雀跃:“这个主意好。咱们不能枉担了虚名。他不是说咱们调情么,咱就调给他看看。”见三个女生齐齐飨他以白眼,他赶紧改口:“不,我是说,咱们男女携手,双管齐下,争取在春赛中一鸣惊人,再鸣惊魂,把钉子他们班打得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林之若忍住笑意,道:“一起训练倒是可以,不过你们现在这副模样,还不赶紧去洗漱,别在操场上给咱们班丢人了。于老师就在办公室的楼上看着呢。”向唐馨道:“唐馨,你和我来,我有话和你说。”

男生们相互看看,见有的撕破了衣服,有的身上带着淤青,也忍不住笑了,一哄而散。林之若拉着唐馨走了两步,忽然回过头来,对孟繁星道:“刚才那一拳很重吧,你最好还是去检查一下。李碧荷,麻烦你陪他去一下医务室。”

李碧荷闻言,走上来重新扶住孟繁星。林之若望着他们嫣然一笑,和唐馨携手走了。

孟繁星望着林之若的背影,想起初三时镁片事件后,她陪自己去医务室包扎的情形,不由得怔住了,任由李碧荷拉着他走向和林之若相反的方向。

春风从背后吹来,带来两个少女隐约的笑声。

唐馨问林之若:“你刚才说的,只是借口吧?你不会真的等到三十岁才谈恋爱?”

林之若一本正经:“当然不会。事实是,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这个人啊,秀美温柔,善解人意,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唐馨赶紧问:“是谁?是不是孟繁星?”

林之若大笑:“你真是让我伤心。秀美温柔善解人意的,除了我们唐馨儿小姐,还有谁敢当这样的形容?你难道不知道,我一直喜欢着你?”

可怜咫尺成天涯

孟繁星看着面前并排放着的两本书,无限烦恼。

他猜到了李碧荷可能对他有好感,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平时那样拘谨自矜,汲汲学业的女孩,会采取那样大胆的表达方式。

当李碧荷提出请他教她乒乓球的时候,他惊讶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半晌,才结结巴巴地道:“周正阳打得比我好……”

李碧荷道:“就因为他打得太好,我更不能找他。不然,也许两局下来,我就泄气不想学了。”

孟繁星再也想不出任何借口,只好换一种方法。

第二天,他拿了那本诗集,试图还给李碧荷。

李碧荷坦然道:“你原来的那本,被我不小心弄脏了,我特地买了这个赔给你。”

孟繁星反而很窘迫:“脏了没有关系,我还是想要我原来那本。上面我做了笔记。”

李碧荷道:“那真对不起,我已经把它给扔了。”

孟繁星道:“那就算了,反正我都看过了。你也不用赔我。”

李碧荷坚定的道:“不行,你不留下这本,就是怪罪我,让我以后还怎么敢跟你借东西?”

孟繁星平生第一次恨自己温和的个性。无论是林之若的机灵,程辉的雄辩,甚至是傅青纶的骄傲,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摆脱这样的困境。而自己,平时连男生的要求都很难拒绝,何况是面对着一个女孩子恳求的目光?

于是,那本诗集仍然留在了他的手上,而李碧荷开始出现在他身边,日复一日。继傅青纶之后,他成为班里男生取笑的对象。他所有的抗议,都只是引来更多的哄笑。每一次,他都偷偷观察那个人的神色,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林之若对他和往常一样温和亲切,偶尔还会和程辉一起打趣他,正如她对傅青纶所作的那样。

一切都正常不过。

可是,他恨这份正常。

在他生日前夕,林之若送了他一本英文原版书,“Chesterfield’s letters”(查斯特菲尔德勋爵的书信,又译一生的忠告),是特地托她父亲从上海邮寄过来的,江城尚且买不到。在扉页上,林之若用她流丽飘逸的笔迹写着:“送给我终生感激和尊敬的朋友,为他带给这个世界的阳光和温暖。---林之若”

他反复地读着这短短的两句话,仿佛要找出其中深藏不漏的秘密。他贪婪地注视着那个签名,简单的三个字,却流转着无限的亲切温馨。

把这本书和那本舒婷诗集放在一起,他不禁苦笑。这两本书正像它们各自的主人。一本渊博深厚,智慧通达,开卷有益,令他被深深吸引,爱不释手,然而其中的英文对他而言却太过艰深,许多单词都不解其意,不得不猜测查证。另一本词句浅白,流泻着不尽缠绵之意,却不属于他而他也并不想拥有。

同学们流行的惯例,过生日的人,都要请亲近的朋友吃饭。周末,孟繁星邀请了自己寝室的全体同学,以及唐馨和林之若两个女生,特意避开了李碧荷。程辉不明白他的心意,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李碧荷,而李碧荷不待他邀请,就带着一份精心包装的礼物,出现在他的生日宴会上。每个人都觉得理所当然,除了他自己。程辉李凯等人甚至有意把李碧荷让到他身边的座位上。孟繁星郁闷不已,既不和李碧荷说话,也不肯应众人要求,和她情歌对唱,只是默默吃菜喝酒,看其他人玩闹。

傅青纶和唐馨合唱了一首粤语歌曲“相思风雨中”。程辉手痒,非拉着林之若合唱。林之若笑道:“我无所谓,只要你不怕被我带跑调。”

程辉拍胸脯:“本人的音乐造诣,足以抵抗任何干扰。跑调一次,你可以罚我一杯啤酒。”

其他人都来了兴趣,在旁边监督。

程辉选了一首“心雨”。一曲下来,唐馨已经笑吟吟地斟了七杯酒,一字排开摆在桌子上。

程辉洒泪饮酒,痛心疾首:“林之若,你唱歌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遇仙杀仙,遇佛杀佛。我看咱们也不用发展什么核武器,洲际导弹,第三次世界大战如果爆发,只要把你的歌声录下来,向敌军播放,保管他们个个抱头鼠窜,跪地求饶。”

孟繁星忽然站起来,拿起话筒,道:“让我试试。”

林之若关心地道:“算了吧,你已经喝了不少了。寿星醉倒,就不好了。”

孟繁星微笑:“你怎么知道我一定跑调呢?说不定我对你的抵抗力比程辉强呢。”

程辉不服气,一个劲怂恿林之若,她终于微笑默许。孟繁星选了一首“选择”:

(男)风起的日子笑看落花

(女)雪舞的时节举杯向月

(男)这样的心情

(女)这样的路

(合)我们一起走过

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

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

就算一切从来我也不会改变决定

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我一定会爱你到地老到天长

我一定会陪你到海枯到石烂

就算回到从前这仍是我唯一决定

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这是我们的选择

(男)走过了春天走过秋天

(女)送走了今天又是明天

(男)一天又一天

(女)月月年年

(合)我们的心不变

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

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

就算一切从来我也不会改变决定

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我一定会爱你到地久到天长

我一定会陪你到海枯到石烂

就算回到从前这仍是我唯一决定

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这是我们的选择

一曲既终,大家都鼓掌喝彩。唐馨赞道:“孟繁星,你真是真人不露相,不但一次都没有跑调,之若还被你带得,有几句唱得居然不算离谱呢。”

孟繁星微笑归座,程辉不肯承认技不如人,直嚷林之若偏心,公报私仇。

饭后,因为是周末,除了方为信和林之若,一个因为家太远,一个因为家里没人,留在宿舍之外,大家都要回家。唐馨自然由傅青纶护送,李碧荷期盼地望着孟繁星。孟繁星却不看她,对李凯道:“凯子,你和李碧荷坐一路公共汽车,可不可以先送她回家?”

李凯愕然,尚未回答,李碧荷突然甩下一句“我谁也不用谁送”,转身跑开了。

程辉推推孟繁星:“你看,得罪人家了,还不快追?”

孟繁星犹豫了一下,望向林之若,见她也催促道:“快去,出了事就不好了。”咬了咬牙,沿着江边的碎石路追了下去。

跑出没有多远,就见前面李碧荷独自走着,肩膀还一抽一抽地耸动。孟繁星叫她不停,只好跑到她前面拦住她,却见她满脸泪痕,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李碧荷盯着他,道:“你为什么整个晚上,都故意冷淡我?”

孟繁星诚恳的道:“我不是故意冷淡你。我一直把你当同学,没有别的想法,真的。”

李碧荷不相信:“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以前你对我那么好?”

孟繁星道:“以前我怎么对你了?”

李碧荷道:“高一开学大扫除,我站在桌子上擦玻璃,不知道谁撞了一下桌子,把我摔了下来,是你接住我的。”

孟繁星道:“我只是恰好在附近而已。换了别的同学,也会这样做的。”

李碧荷咬着嘴唇道:“好,就算那次是意外。高一篮球比赛,我持球跑步,成为笑料。一直到回到班里,程辉他们还在那里谈论,是你制止他们的。”

孟繁星道:“我只是觉得,他们这样公然笑话你不太好。你是女生,面子比较薄,不像我们,都习惯了。”

“那那次选代表去其他班交流学习经验,大家都倾向于林之若或者傅青纶,你怎么会提名我?”

孟繁星道:“那是因为我觉得论学习上勤奋专注,咱们班没有一个及得上你。林之若和傅青纶学习好,很大程度上是靠天份,别的同学学不来的。让林之若去报告学习经验,还不闹笑话?推荐大家每天至少看一本课外书?开学第一周就把所有课本预习完毕,然后上课睡觉?”

李碧荷沉默半晌,道:“既然你对我没有意思,为什么还答应教我打球?”

孟繁星道:“你是我很敬重和佩服的同学,你的要求又都合情合理,我没有理由拒绝。”

李碧荷看着他,道:“可是,我一直喜欢你,关注你,你难道真的没有一点感觉?”

孟繁星摇摇头:“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是傅青纶,因为咱们班男生中,你就对他有说有笑。”

李碧荷顿足道:“我问他问题,是因为你是他的同桌啊。”她凝视着孟繁星:“那现在你知道了,你会怎么样?”

孟繁星迎着她殷切的目光,手足无措,忽然想起林之若对钉子的答复,道:“我想专注于学业,其他的事情,等考上大学再说。”

李碧荷道:“我们可以一起学习,互相促进,争取考进同一所大学。”

孟繁星想不到她这么坚定,无话可答,只好低声道:“对不起,我觉得我们还是保持同学关系比较好。”

李碧荷凝视他半晌,突然道:“孟繁星,你喜欢林之若,是不是?”

孟繁星猝不及防,身子一震。

李碧荷苦笑道:“看来我猜对了。”

孟繁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沉默。

李碧荷道:“她知道么?”

孟繁星摇摇头。

“她也喜欢你么?”

孟繁星又摇头。

李碧荷涩声道:“你有没有想过,你和林之若可能没有结果?你应该知道,男生们送给她的外号。”

孟繁星道:“我知道。他们叫她女皇,说她高不可攀。”

李碧荷道:“那你知不知道女生们背后怎么议论她?”

孟繁星摇头。

李碧荷冷笑道:“有人猜她可能是同性恋,对唐馨好得过分,走路还总搂着她。”

孟繁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大吃一惊,反驳道:“可是唐馨和傅青纶在一起。”

李碧荷不屑地道:“那是因为唐馨是正常的。你看林之若除了学生证上性别是女的,还有哪点像女生?寝室里大家讨论服装发型护肤品小饰品什么的,她一句话都插不上,唐馨一再追问,她才承认从来没有自己打理过这些东西。”

孟繁星沉默半晌,道:“你不要说了,以后也不要再说这些。”

李碧荷道:“为什么,你怕是真的?”

孟繁星摇头道:“不,我只是觉得我们不应该背后讨论人家的是非。”他温和地道:“就像当初我阻止程辉他们背后笑你一样。”

李碧荷噎了一下,道:“我是为你好。你和林之若,可能是没有结果的。”

孟繁星缓慢清楚地说:“我喜欢林之若,并不是为了有结果。这只是一个事实,一个纵然我想,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李碧荷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温言道:“我们不说这些了。已经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两个人一路沉默,一直到李碧荷家楼下,李碧荷才幽幽地道:“这是你第一次送我回家,想不到,也是最后一次。”

孟繁星沉默半晌,道:“对不起。”

李碧荷道:“可不可以答应我最后一个请求?”

孟繁星道:“你说。”

李碧荷仰望着他:“你能不能抱我一下?”

孟繁星犹豫了半天,终于点了点头。李碧荷扑进他怀里,头伏在他胸前,双臂紧紧地环住他的腰。过了许久,松开手,后退一步,眼里闪着泪光:“孟繁星,以后我不会再缠着你。可是,我想你知道,我喜欢你,也是一个事实,一个我无法改变的事实。”

话音一落,不待孟繁星回答,她已经转身跑上了楼梯。

孟繁星惘然独立,晚风拂来,依稀感觉衣襟犹有泪痕,怀里尚闻余香。

高二下学期有数理化历史生物英语会考。考试前放了三天假,让大家自由复习,尤其是平时不太重视的不在高考之内的“副科”,需要临阵磨枪。班里一片嘈乱,大家相互考问。这个在复述罗马帝国的没落,那个在讨论孟德尔遗传学说。程辉逮住林之若不放,专门提问古怪刁钻的细节问题。两个人正争得不亦乐乎,突然门口有人叫林之若。

林之若出去后不久,又转了回来,在门口叫孟繁星。孟繁星满腹疑惑,跟她来到外面,却原来是江蓝从上海回来参加外甥的婚礼,顺道来看林之若,并且把带来的一堆东西,大部分是食品,分一半给孟繁星,感谢他在那场意外中的帮忙。

那天晚上在忙乱中,孟繁星并没有看清楚江蓝的外貌。此刻仔细打量,见她修眉秀目,亲切温婉,一举一动,风致嫣然,和女儿毫无共同之处,不由暗暗称奇。

江蓝见到孟繁星如此温和文雅,喜出望外,拉着他细细打量,问长问短,由衷赞许,比对女儿还亲热。孟繁星被她看得很不自在,又不好意思挣脱,弄得面红耳赤。

林之若见状,跺脚道:“妈,你又不是相亲,啰嗦那么多干什么?”

孟繁星更加窘迫。江蓝嗔道:“你这孩子,不许乱说。”又转头邀请孟繁星和她们母女一起吃饭。孟繁星赶紧推辞,林之若笑嘻嘻地上前道:“你就答应了吧,我妈还有十万个问题等着你呢,我可不想都落到我头上。”

走向饭店的途中,孟繁星见江蓝走路有点异样,很高兴终于有了一个比较自然的话题,问道:“阿姨,你的脚怎么了?”

江蓝道:“下火车的时候被人推得跌了一下,小腿磕青了一块。”见孟繁星关切地询问要不要去诊所,连说没关系,又赞道:“这孩子又细心又体贴,你爸爸妈妈真是有福气。若若就没有发现。”

林之若冲孟繁星作了一个悲哀的表情:“你一来,我就失宠了,呜呜。”又搂着江蓝的脖子道:“妈,为了戴罪立功,我陪你去大舅家喝喜酒,好不好?”

江蓝道:“你不是要复习会考么?”

林之若搂着江蓝道:“妈,你女儿虽然又不细心又不体贴,也不是一点优点都没有的。你放心,我陪你喝两天酒,回来保证给你考全A,如何?”

江蓝笑道:“好了,我让你去就是,不用这么自吹自擂了,也不怕孟同学笑话。”

孟繁星微笑着看着两母女亲密,恍惚间有一种错觉,仿佛她们是自己多年的亲人,一切都如此自然和谐,温馨甜蜜。

把江蓝和林之若送上了前往乡下的汽车,孟繁星微笑着走回学校。六月的夕阳温暖而灿烂,把两边的建筑和路上的行人都涂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忽然平地起惊雷

江超家所在的农村,办喜事要摆两天的流水席。第一天招待男方的亲友邻居,第二天才是迎娶新娘的日子。江蓝算得上半个主人,不顾自己腿上淤青未退,跟着忙里忙外,迎来送往。

林之若已经摸到了取悦妈妈的门道,虽然帮不上手,依然跟在妈妈身边,脸上堆着微笑,作温柔乖巧状。江蓝的一群姐妹妯娌见了,都称赞林之若又聪明又懂事,对江蓝艳羡不已。江蓝虽然一个劲儿谦逊,笑容里却分明透着掩饰不住的得意。

第二天下午,好不容易婚礼结束,客人散去,江蓝的一个堂姐邀请她和几个许久没见的姐妹到家里小聚,准备长夜卧谈。江蓝很兴奋,也不顾自己因为两天的劳累伤势加重,步履维艰,立刻跟着大家步行前往邻村。

一群一起长大的女人,中年重聚,回忆起曾经共同度过的青春,几乎有说不完的话题,讲不完的笑料,发不完的感叹。短短几里路,一直走到太阳下山,天擦黑的时候,才拐上村边的砖路。

林之若无心听她们忆苦思甜,跟在后面在心中默默温习中国近代史。刚总结到国共第一次合作的历史意义,突然听到一阵摩托车的轰鸣,由远至近,瞬间已经到了跟前。她抬头看时,只见暮色中一团巨大的黑影,仿佛一只狰狞怪兽,咆哮着以惊人的速度向她们冲来。

其他人都惊叫着闪开了,只有江蓝,不知道是吓呆了,还是腿脚不便,移动不了,竟然就呆呆站在路当中。眼看摩托车就要撞到她身上,林之若猛扑上前,一手把她推开,自己却被摩托车刮了一下,仰面朝天,重重摔倒在砖地上。

摩托车手见撞到了人,竟然不停,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林之若不顾后脑的剧痛,一跃而起,扶起江蓝,颤声问:“妈,你没事吧?”

江蓝惊吓过度,竟然说不出话来。林之若以为她摔坏了,从头到脚检查一遍,见除了几处擦痕,并无别的伤口,以为她伤在内腑,更是害怕,一迭声叫:“妈,妈,你怎么了?你说话啊?”

其他人也围拢了来,七嘴八舌地询问。江蓝这才缓过劲来,道:“我没事。若若,你没受伤吧?”

林之若拍拍自己的身上:“没事,你看我不是活蹦乱跳嘛。”事出突然,根本没有思考的余地,她全凭本能反应。这时候抱着妈妈,恐惧才如潮水般漫上来。就差一点点,妈妈就几乎和她人天永隔,生死分离。如果不是江蓝扭了脚,如果不是自己坚持要跟来,她才重新获得的母爱,她才刚刚尝到滋味的天伦之乐,就要永远离她而去了。林之若把头伏在江蓝的胸前,想着刚才的惊险,身子微微颤抖。

江蓝的姐妹们见她没事,开始转而谴责那个无良的摩托车手。一团怒火从心底升起,驱散了林之若的恐惧。她抬起头来,看到对面又有一辆摩托车开来,不过这次是开着车灯,速度也很正常,向江蓝道:“妈,给我五十块钱。”

江蓝问:“你要钱干什么?”

林之若不答,自己翻出她的钱包,抽了一张钞票,站在路中间,挥手拦住了对面开来的摩托车,见是一个面目和善的中年男人,把钞票递给他,道:“大叔,刚才有个人撞了我妈妈跑了,麻烦你载我去追。”那男人看看了坐在路边的江蓝和围在她身边的一群女人,愕然半晌,道:“可是……”

林之若不待他说完,把钞票塞在他手里,自己跨上摩托车后座,向江蓝道:“妈,你先跟着孙阿姨去她家,我随后就来。”对中年男子道:“大叔,前面岔路,向左转。”

看着摩托车载着林之若绝尘而去,众人面面相觑。江蓝叹了口气,仿佛看到林之若两天来苦心营造的淑女形象,正在众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轰然倒塌,只好摁着伤口,哎呦一声,这才把众人惊醒,把她扶进了村子。

拐弯之后是一条笔直的土路,暮色中前面摩托车后面的红色指示灯非常醒目。林之若他们很容易就跟踪进入邻近的一个村子,看到红灯消失在一扇黑色的大门之后。

摩托车在紧闭的大门前停下。林之若跳下来,对那中年男子道:“大叔,麻烦你进来做个见证。”不待他回答,便拉着他推开大门,进了院子。

借着窗子里泄露出来的灯光,只见一辆红色的重型雅马哈停在院子中间,前车灯不知道碎了多久,已经积满了尘土。听到他们的摩托声,从屋子里出来一个大约二十六七岁的青年男子,高大彪悍,尚算端正的面容,却满是凶戾之色,满身酒气,不悦地问:“你们找谁?”他身后跟着个女子,牵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母子二人一般神情,怯怯地望着他们。

林之若道:“请问这里是不是李文和家?”

男人不耐烦地道:“这是王玉成家,你们找错人了。”

林之若冷笑一声:“没有错。王玉成,你刚刚差点撞死了我妈妈,我怎么会找错。”

王玉成面色大变:“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今天一下午都没有出去。”

“没有出去?”林之若伸手摸了一下红色雅马哈:“你的摩托车还是热的。”

王玉成蛮横的道:“我的摩托车是冷还是热,关你什么事?你给我出去。”

林之若不慌不忙,从摩托车的排气管上拈起一缕白色的丝线:“这是从我衣服上撕下来的。刚才那么多人在场,铁证如山,”她转向王玉成:“你逃不了的,我这就走,去派出所报案,告你酒后驾驶,不开车灯,撞人逃逸。”

王玉成窜过来抓她袖子:“他妈的哪儿钻出来的臭丫头,不教训教训,你还不知道天高地厚。”

林之若隔着衣袖,使寸劲把他往前一带,脚下一拌,就着他的来势,把他摔个狗啃屎,伸脚踏在他背上,冷冷地道:“你敢污辱我妈妈,这是你自找的。”转头冲着那牵着小孩的女人,严厉地道:“把孩子带进屋去。”那女人瑟缩了一下,似乎想要向前说什么。林之若厉声道:“进去。”那女子见她神色凛然可怖,赶紧拉着孩子退进屋里,关上门,听着外面王玉成的惨叫,抱着孩子,瑟瑟发抖。

许久,听到摩托车发动的声音。直到声音渐渐远去,不可复闻,她才拉开屋门,只见到院子中,王玉成鼻青脸肿,满身伤痕地躺在地上呻吟。

因为当地镇医院检查的结果,江蓝和林之若并没有什么严重伤害,交警虽然把王玉成及其摩托都拖到了派出所,也只是给了警告,没收牌照,罚了点款,便放回去了。

林之若打了他一顿,已经出了胸头怨气,也并不深究,次日便和江蓝回到江城,把江蓝送上火车,又打了电话给父亲叮嘱他前去接站,自己回到学校,自顾参加会考去了。

会考刚刚结束,班主任于明雷便接到通知,共有五名同学竞赛优胜,被邀请去参加省城大学举办的为期两周的夏令营兼本省竞赛决赛。傅青纶,高夏,李凯三个男生参加的科目是物理,女生王晓晶是化学,而林之若则同时取得了本地区的物理和化学一等奖,在于明雷的劝说下,为了避免和傅青纶的校内竞争,选择了化学。

六月下旬,五个人由于明雷带队,前往省城。

夏令营的时间安排相当宽松,所有学生都住在北校区的一栋折尺型的宿舍楼里,女生在南翼,男生在西翼。每天上午到南校区一座古色古香的教学楼上课,由省城大学的教授讲授,物理在三楼,化学在二楼。下午和晚上以及周末自由活动。

初来乍到的高中生们都很兴奋,尤其是林之若。她平生第一次不觉得上课烦闷无聊,学习兴趣前所未有的高涨起来,下课之后便津津有味地去自习室自学,短短三天时间,已经翻完了厚厚的几本大学教材。

前来省城的路上,林之若有点晕车,好几天都觉得头晕晕的,也不以为意。不料第四天,突然发起高烧来,带着剧烈的头痛。林之若不想错过上午的课,勉强支持着去了。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一摸额头,满手冷汗。

她一步步挪到楼下,见同来的王晓晶焦急地陪着自己,道:“我不是很舒服,你先回去吧,不然,就要错过午饭时间了。”

王晓晶道:“你确定你没事?”

林之若摇摇头:“只是有点头痛,我慢慢走,一会儿就好了。”

王晓晶离开之后,林之若扶着墙,一步一休息地走到隔开两个校区中间的马路。平时几步就能穿过的路口,此刻却宽阔得像太平洋。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行人,她只觉得天旋地转,站立不住,一跤跌倒。

身子并没有如预料中碰到冰冷的地面,而是落入一双温暖的手臂。耳边喇叭声响成一片,林之若睁开眼睛,只觉得此刻傅青纶焦灼的面容,绝美有如天使。

她有气无力地问:“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傅青纶扶着她退到树荫下,关切地道:“我们在食堂碰到王晓晶,知道你不舒服,便过来看看。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林之若眼光转开,见高夏和李凯也赶了过来,正关心地望着自己。她很感动,捧着头,微弱地道:“很糟糕。好像在发烧,头很痛。”

傅青纶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惊叫道:“这么烫!不行,得上医院。李凯,你回去告诉于老师,让他到三院门诊部找我们。高夏,你去拦计程车。”他弯下腰,手伸入林之若腋下,一用力,把她横抱了起来。

林之若大惊,挣扎着道:“快放我下来!”

傅青纶在她耳边低声道:“别动。记得吗,你曾经救过我,就当我报答你,好不好?”

林之若略一挣扎,就头晕目眩,只好安静地伏在傅青纶怀里,任他把自己抱上计程车。

傅青纶和高夏帮林之若挂了急诊,医生简单询问了病情,给开了一些急性退烧药,告诉他们如果高烧不退再回来。于老师赶来,付钱取了药,傅青纶不顾林之若的抗议,又把她从门诊部抱上计程车,下了计程车,又抱上她的寝室,轻轻放在床上。

林之若满面通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发烧,还是因为羞惭。

于老师看着她吃了药,让她好好休息,便带着几个男生离开了。寝室的女生都去自习了,林之若一个人躺在床上,又累又痛,渐渐昏睡了过去。

等醒过来时,却见日光西斜,傅青纶正坐在桌子边看书。见到她醒来,赶紧走过来问:“感觉好些了么?”

林之若摸了摸额头,高烧似乎退了一些,只是仍然头痛欲裂。挣扎着坐起,问道:“你怎么还在这里?”

傅青纶温和地道:“我知道你没有吃午饭,怕你醒来饿,给你买了些水果和糕点。要不要吃点?”

林之若摇了一下头,一阵剧痛袭来,赶紧拿手固定住,道:“不用了,我没有胃口。”

傅青纶拿了枕头放在她身后,让她靠得舒服点,自己也在床边坐下,温柔地道:“既然头痛,就不要乱动了。你想干什么,告诉我,我帮你做。”

林之若苦笑了一下,道:“我一向很少生病,想不到一病就这么厉害。小时候有一次,我穿着湿透的内衣在雪地里坐了几个小时,也只不过咳嗽了两声就过去了。”

傅青纶惊讶:“你穿着湿衣服在雪地里干什么?”

林之若微微一笑,并不回答,却道:“那时候我并不知道生病这么难受,还很羡慕别的小孩子会生病,因为这时候,妈妈们就会守在床边,细心照顾,温柔安慰,还会喂他们吃漂亮的水果罐头。”

傅青纶道:“我们小的时候,冬天几乎没有新鲜的水果。水果罐头还真是好东西,只有老人和孩子才有得吃。”

林之若神往地道:“是啊。尤其是橘子的,一瓣瓣晶莹透剔,弯成美丽的弧线,漂浮在糖水里,仿佛春天的花瓣。每次走过商店,我都会趁着售货员不注意,偷偷地扒着货架往里看。可惜我没有得过病,也就从来没有机会吃到那么美丽的水果。后来长大了,自己可以买得起的时候,却发现好像已经没有人还吃那样的罐头了。”

傅青纶忽然道:“你等一下。”

林之若叫了一声,没有叫住,他已经噔噔噔跑下楼去,几分钟后抱了两罐橘子罐头回来。

林之若笑道:“我只说小时候想吃,没说现在也想吃啊。再说,现在是夏天,放着新鲜水果不吃,要吃罐头,人家还不以为我们有毛病。”

傅青纶道:“有些事,并不一定是要合理或者有好处才做。就当圆你一个童年的梦想,有何不可?”

他打开了罐头盖,找到林之若的勺子,坐到床边。林之若伸出手去接,傅青纶道:“乖,你是病人,不要动。”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用勺子盛了一瓣橘子,小心地送到林之若的口边。

林之若迟疑了一下,张开了口。冰凉的甜甜的汁水,柔嫩的橘子的清香,从舌尖缓缓滑落,慢慢渗入心脾,浸润着她病中的躁热不安,痛苦虚弱。

傅青纶细心地等她咽下,又拿一勺送过来。午后的阳光照在他专注的脸上,温柔而关切的神情,一刹那让林之若有一种错觉。她闭了一下眼睛,似乎想要甩掉眼前的幻像,心想:“唐馨说得对,这两个人还真像。”

傅青纶一直喂她吃了小半罐,见林之若微微摇头表示不要了,才把剩余的收起来,放到桌子上靠近她床头的一侧。

林之若看着他,笑道:“想不到你也会这么温柔体贴,平时真看不出来。”

傅青纶默然,过了一会儿,才道:“我自己也想不到。”

短短几个字,却仿佛带着无限缠绵郁结之意,听到林之若耳朵里,竟然有惊心动魄的感觉。她眼光一转,看到他摊在桌子上的物理教材,笑问:“陪伴我这个病人,会不会耽误了你的竞赛成绩?如果那样,我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你不是真的对我这么没有信心吧?”傅青纶半开玩笑:“说不定在你身边学习,效率特别高呢?”

林之若笑道:“如果是真的就好了。我以后就专门当陪读,也不用参加什么高考,找什么工作。只要往高中学生身边一坐,钞票就哗哗地流进来,给我美国总统我都不换。”

傅青纶笑了,忽然想起什么,问:“上次你究竟是怎么认出来我的?就是程辉考你用手识人的那次。我知道你没有碰到围巾。”

林之若道:“这个说穿了毫不稀奇。你平时是不是经常弹古筝?”

傅青纶道:“以前在家的时候经常弹,住校就不怎么弹了,不过假期练习得多一些。可是,”他看看自己的手:“我都是带着指套的,没有留下茧子啊。”

林之若道:“你仔细摸摸,第一指节的皮肤,和别的地方不太一样。”

傅青纶依言抚摸了半天,果然,第一指节的皮肤有点硬硬的感觉,并不粗糙,要细心体会才能分辨。他笑道:“你真是明察秋毫。不过,班里学过乐器的不只我一个人啊,你怎么那么肯定是我?”

林之若道:“你的手指特别修长。我一握你的手,就觉得很熟悉,知道我以前肯定接触过。”

两个人同时想起傅青纶受伤的那个晚上,相对不语。

半晌,傅青纶道:“那个晚上你说你瞧不起我,是不是故意的?”

林之若笑道:“你不是这么记仇吧?我对你那么大的好处不记得,偏偏记着这一句?”

傅青纶低声道:“你的好处我自然永远记着。你的批评,”他顿了一下:“我也一直放在心上。”

林之若尴尬的道:“我不过是开玩笑而已。”

傅青纶认真地道:“玩笑里也有几分真实。从那之后,我一直很努力的改进自己,希望我在你心目中,不是那么差劲。”

林之若试图让气氛轻松一些:“其实,我那句话一点根据都没有,完全是故意刺激你,好借机脱身,根本就是金蝉脱壳之计。”

傅青纶想起那晚在家门前,自己借着漆黑的夜色,握着她的手不放,不由得脸火辣辣地烫了起来,勉强笑了一下,借以掩饰自己的窘迫:“你好像很喜欢兵法啊?”他模仿林之若的样子,双手放在胸前,两手拇指相并,两只手掌外缘划了半个圆形合在一起,其余的手指向胸前弯了弯。

“关门打狗?”林之若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那正是分头登清风山时,林之若临别做给唐馨的动作。“这你都注意到了?”

傅青纶笑道:“当然,你是我的假想敌,一举一动我都要研究。你精研兵法,想当将军啊?”

“我那是纯粹的纸上谈兵,叶公好龙。”她故作严肃地道:“事实上,我痛恨任何形式的战争,是一个坚定的、坚决的、坚固的、坚强的、坚持到底的和平主义者。”

两个人相对大笑。那一刻,病痛,猜疑,忌讳,暗涌,仿佛都不存在。两个少年清朗的笑声回荡在小小的简陋而拥挤的寝室里,仿佛微风轻拂着初夏的花朵。

花到红时已成灰

隔着马路看到林之若摇摇欲坠的那一刻,傅青纶热血上涌,不顾一切地冲过马路。其时黄灯已经变成红灯,很多司机已经踩下油门,见他突然冲过来,纷纷忙着刹车,喇叭声,咒骂声,响成一片。和他同来的李凯和高夏站在马路这一边,愕然看着飞奔而去的傅青纶和他引起的这一片混乱。

如果说抱着林之若去医院,为她奔走焦灼,还可以解释为他身为班长和男子汉的责任心,当看着林之若全不见了平时的神采飞扬,虚弱憔悴地昏睡在床上时那种心底深处的牵痛和怜惜,却无论如何不能仅仅用同学友谊来解释了。

望着林之若明媚的笑容,只有偶尔眉头的微蹙和笑声中不易察觉的停滞,显示着她在忍受痛楚,傅青纶觉得就像有一只手在绞拧着他的心脏,让他连呼吸都困难起来。

他终于知道,自己再也不能不面对长久以来的心结,再也不能欺骗自己,说那个清朗飞扬的少女,只是自己要超越的目标。

领悟突如其来,无可逃避。

又或者,那其实是已经在地下郁积许久的熔岩,能量暗暗积聚,压力悄悄增长,直到有一天,大地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热度,这样的压抑,终于迸发而成火山。

林之若病倒的那天晚上,傅青纶躺在床上,听着寝室其他人均匀的呼吸,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长久以来生活在长辈的夸奖,同龄人的艳羡,和异性的仰慕的目光中,傅青纶一直豪情慷慨,志薄青云。关于爱情,他想的甚少。在他的心目中,自己就像是一个出发探险的王子,穿过森林,渡过沼泽,越过高山,驰过平原,斩杀恶兽,夺取宝物之后,总有一天,在某个遥远的古老的城堡里,在驱除某个邪恶的巫婆之后,会有一位美丽动人的公主,娇羞地倾心等待他的轻轻一吻。

而林之若,如果不是他前进路上的妖魔和障碍,至少也是一个和他一样仗剑斩龙,弯弓射虎的武士,是他的伙伴和竞争对手。为了胜过她,他一直密切地观察着她,追随她的脚步,研究她的招式。这一份关注,是什么时候,开始变质了的呢?

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忘记了城堡里的公主,转而爱上身边这位既不美丽也不娇羞,反而常常挑战他的自尊,挫折他的自信的战士呢?

是的,爱上了她。这个字像闪电一样击中了他,让他颤栗不已。他痛苦地掩上眼睛,似乎是想要掩住眼前一幕幕闪过的影子。

她见义勇为,穷追不舍,把他摁倒在四中的操场上的一刻;

她白衣若雪,雄辩滔滔,指责他欺负了唐馨的一刻;

她分花拂柳,踏月而来,把他从钉子的脚下扶起的一刻;

她微笑从容,下笔如飞,一次次在考场上让他自惭形秽的一刻;

她衣袂飘飘,意态悠然,伫立在清风山顶的一刻;

她巧笑倩兮,幽默机敏,应对程辉的挑衅和玩笑的一刻;

她殷勤相询,孜孜劝导,递给他一角结成蝴蝶的围巾的一刻;

她镇定如常,认真专注,在他的提议下荒唐走调地唱着一剪梅的一刻;

她矫健敏捷,突破重围,高高跃起投出篮球的一刻;

她手抚额头,摇摇欲坠,摔倒在车水马龙之前的一刻;

她温柔顺从,安静信赖,从他手里吃着橘子罐头的一刻;

她强忍病痛,谈笑风生,向他解释往事缘由的一刻;

……

傅青纶绝望地松开了手。他捂得上眼睛,却捂不住思绪。他可以控制自己的行动,却不能控制自己的心灵。

可是,这一份感情,却注定了无望,注定了悲伤。

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是无法穿越,无法抹去的唐馨的影子。

林之若只要有他一半的骄傲,就永远不会接受好友的前度男友的追求。

这一点,没有人会比傅青纶自己更清楚。

傅青纶从来没有这么恨自己,恨自己一时冲动,接受了唐馨。

不能说对唐馨完全没有感觉,那样一个甜美温柔,亮丽可人的女孩,又那么痴心地爱着他,可以说,是所有男生梦寐以求的境遇。傅青纶矜持了那么久,才有所行动,已经足以让所有知情人大跌眼镜了。

当唐馨梨花带雨,泪眼朦胧地望着他,无限委屈无限深情地冲口而出“你不理我”的时候,他终于怦然心动。

那时候,他以为这就是爱情,这就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之间,故事的高潮,浪漫的极致。

挽着唐馨的手爬上山顶,看到迎风凝望的林之若,他的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他知道林之若一直尽力促成唐馨和自己在一起,感觉自己终于还是没有能够逃脱她的摆布,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丝挫败感;另一方面,也有一点幸灾乐祸。因为林之若最亲密的朋友,最珍重的知己,从此之后,将和自己分享更深层的悲欢,结成更密切的同盟。

下意识里,他还有一种向林之若示威的感觉,似乎在向她宣告,那个屡次在你面前出丑,那个你亲口说瞧不起的男孩,在许多人,包括你最好的朋友心目中,却是无可代替的珍宝呢。

和唐馨的大起大落,喜怒不定相比,他的爱情生活轻松而平和,除了偶尔要哄哄唐馨的小脾气,几乎和原来没有什么两样。

唯一的变化,是林之若对他和唐馨在一起,表现出的坦然友好的态度,剥夺了他自觉从林之若身边夺走了唐馨的欣喜。看着林之若和程辉孟繁星等人越来越亲密,他甚至有点嫉妒,怀疑是因为唐馨不再每分钟跟在她身边的缘故。

只有这一刻,在静谧的深夜里回首往事,细察心绪,他才惊觉,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不受着林之若的影响。他甚至忍不住暗暗问自己,如果林之若送他回家的那天晚上,不是挣脱了自己的手,笑吟吟地说“我的确瞧不起你”,自己还会不会那么快就在清风山上,向唐馨表白?

可是会与不会,又有什么意义呢?既成之事实,已经无法挽回。迷惘的少年啊,为什么一定要待千帆过尽,才发现自己苦苦等待的那只小船,已经悄悄流出了自己的视线?

此后的几天,因于老师住在教工宿舍,王晓晶又忙于应付课程,没有精力照顾林之若,傅青纶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她身边,陪她上课,为她打饭,和她一起自习,她不学习的时候便陪她聊天。

林之若高烧虽然退了,身体不再虚弱,头痛却持续不去,略为剧烈的动作,就捧着头皱眉。看着她咬得发白的下唇,傅青纶心痛不已,去找于明雷,建议再带林之若去医院仔细检查一下。于明雷独自带着几个半大的孩子在外面,责任重大,不敢疏忽,果然带着林之若和傅青纶又去了一趟三院。

门诊的医生听了情况,也觉得很蹊跷,建议他们去挂专家门诊。好不容易排上了一位头痛专家的号,专家简略询问了一番,又要求他们去做CT。一番折腾下来,林之若几乎要崩溃了,于明雷和傅青纶一再鼓励,才又去排队。

专家看了片子,问林之若:“你头部是不是最近曾经过激烈的碰撞?”林之若诧异地点头,紧张地看着他。专家道:“你这个个案比较特别。从病征上看,是血管神经性头痛和偏头痛的混合,多发于女性,一般而言,都有较长时间的病史,或者家族遗传,像你这样高烧后突然发作的很少见。”他指着片子:“你看,你靠近这个血窦的地方,有一大片淤血,并没有压迫神经,所以本来应该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我推测是造成了颅内压的改变,所以引发了血管性头痛,可能又次生性的引发了激素水平的突然改变,而造成偏头痛。你前面发高烧,可能也是这片淤血引起的。”

林之若看着片子,也分辨不出哪里是淤血,哪里是正常组织。旁边的傅青纶忍不住问道:“那有什么方法治疗呢?”

专家道:“关于偏头痛,目前医学界别说起因,连一个公认的诊断标准都没有。据经验,头痛持续时间从几年到几十年不等。有些患者会在生产或者更年期的时候不药自愈,但也有人本来没有,在这个时候突然得的,因而一般的看法,是由于激素的波动造成的。虽然市面上有很多药,但是没有一种能够通过临床测试证明真正有效。我建议你如果痛的厉害,可以吃普通的止痛药,比如阿司匹林。但注意不能长期或者过量服用。至于淤血,”他提笔龙飞凤舞的写了几行字:“这是一个促进淤血吸收的方子,照着吃,三个月复诊一次,短则半年,长则三年,应该就差不多了。在此之前,注意不能剧烈运动,尽量避免嘈杂和闷热的环境,保持情绪平和,不要大喜大悲,否则都会加重病情。”他抬头从眼镜上看着林之若:“你还是学生吧?几年级了?”

“秋季开学就上高三了。”

医生同情地道:“如果学习紧张,我建议你休学一年。以你目前的疼痛程度,很难集中注意力,就算留在学校,成绩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从医院出来,于明雷和傅青纶担心林之若的病情,都闷闷不乐。林之若勉强笑道:“我妈妈一向想把我塑造成一个淑女,却从来没有成功过。这下好,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大悲大喜,淑女得不能再淑女了。我妈妈下次见到我,肯定会觉得上帝听到了她的祷告。”江蓝在上海,结识了一群基督徒,经常去教堂参加他们的活动,虽然还没有受洗,也已经是耶稣的半个信徒了。

于傅二人谁也笑不出来。于明雷问林之若要不要中止夏令营的培训,被林之若断然拒绝:“已经上了一半了,不能前功尽弃。再说,反正要痛,回去就不痛了么?”

傅青纶也同意:“林之若父母都不在江城,回去更让人担心,不如留在这里,只要学习上注意放松,至少还有我们可以照顾她。”

在剩下的一周里,于明雷频频看视,其他同学嘘寒问暖,傅青纶更是把林之若照顾得无微不至。林之若一生中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关怀,要不是剧烈的疼痛,几乎要觉得生病实在是很美好的一种经验了。

为了减少震动,除了上课,林之若尽量留在寝室里。傅青纶拿了自己的学习材料,时刻陪伴着她,直到其他同学晚自习归来,才回自己寝室。凝视着林之若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已经越来越深地陷入爱慕的无底深潭,却不想也不愿自拔。

周三晚上,夏令营的主办者组织了一场电影,选了年轻人最爱的动作爱情大片,为终日沉浸于紧张学习中的学生们提供一次放松的机会。尽管下午林之若已经一再督促他一定不要错过,晚饭后,傅青纶还是拿了书本,准备去林之若的寝室。

出门前,李凯冷冷地道:“你对林之若还真是关心啊。”

傅青纶一愣,道:“她现在病得厉害,很多事情不方便,需要人陪。”

李凯意味深长地道:“如果唐馨知道了,肯定会很心痛的。”

心痛什么?心痛林之若罹病,还是心痛自己的行为?看着李凯的背影,傅青纶心里一乱。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过唐馨了,甚至当林之若谈笑间说起唐馨,他虽然尽量用正常的态度应和,却不肯真的让那个名字扰乱他和林之若之间难得的和平友好。

甩了甩头,他把这个名字再一次压下去,心绪又一次集中在那个曾经朝气蓬勃得让人嫉妒,现在却连甩头这个动作都不敢做的女孩身上。

林之若正倚在床边看一本武侠小说,见他进来,无限惊讶:“你怎么这么固执?我只是头痛,又不是心脏病患者,一个人呆一个晚上不会有事的。”

傅青纶不想和她争辩,故意去看她手中的书:“《七种武器》?你好像很喜欢看武侠啊,不像别的女孩子,都看言情。”

林之若合上书,微微一笑:“我只是觉得,和言情小说中单纯到脸谱化的世界相比,武侠小说更像现实的世界。”

“怎么说?”

林之若道:“你不觉得,嫉妒和贪婪,比刀剑更锋利?偏见和愚昧,比毒药更可怕?[奇`书`网`整.理提.供]靠金钱和权力为所欲为,压榨百姓,比靠武功横行天下,欺男霸女更龌龊下流?”

傅青纶道:“这种说法倒是很新鲜。好像大部分人都觉得刀光剑影的武侠世界,要比男亲女爱的感情世界更虚幻一些,更远离现实一些。”

林之若道:“这不能用和现实的近似程度来衡量。就好像李白说‘黄河之水天上来’,大家都知道那是夸张,不会相信黄河水真的是从银河里掉下来的,但是夸张中另有一种真实,让我们活生生感觉到了黄河万里奔流的气势。如果李白说‘黄河之水从喜马拉雅山来’,倒是离事实更近一些,可是不清楚黄河发源地的人难免受了误导,以为黄河来自世界屋脊,而不是青海的巴颜喀拉山。”

傅青纶道:“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有点道理。要不是高一地理会考,我听了这话,也会弄错的。”

林之若道:“武侠和言情也是一样。武侠小说里,踏雪无痕,剑出人死,大家都知道那是假的,是幻想,不会跟着练。言情小说则不然。爱情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它只是加以夸张和渲染,把爱情写成生命的狂欢,生活的意义,有了它,平凡变成绝美,平淡生出激情,柴米油盐都是浪漫,琐碎庸俗统统绚烂多彩。不谙世事的少女,很容易因此对爱情怀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把爱情当成生活最重要的目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无论什么样的丑小鸭,一定会有一个人,把你看成最高贵最美丽的天鹅,无比深切的爱你,终生陪伴你,不离不弃,生死以之。而如果她们仔细观察这个世界,或者是亲身经历过世事之后,就会发现,爱情只是人类许许多多欲望需求中的一种,高尚的爱情,只有高尚的心灵才能够享有和保持。而无论什么样的激情,都终将在岁月中归于平淡。两个人不能够永远执手相看,为爱沉醉,而必须携手同行,共同追求下一个目标。”

傅青纶觉得这番议论很是新鲜,来了兴趣:“那你以为,真实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呢?”

林之若道:“我以为爱情和任何一种事业一样,需要建设和经营,努力和付出,坚持和等待,耐心和智慧,宽容和谅解。当然,也和事业一样,要成功,或多或少都是需要一点运气的。”

傅青纶继续问道:“那你觉得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呢?”

林之若敏感地看了他一眼,笑道:“其实我本人对爱情是不太乐观的。我觉得如果不是出于感情上或者实际上的需要,比如受不了孤单寂寞,已经爱上身不由己,或者是喜欢家庭和小孩,大可不必主动追求爱情。一个人内心充实,事业圆满,自由自在,无牵无挂,一人吃饭全家饱,到处能安即是乡,多好啊。”

傅青纶坚持:“如果,假设,你必须选择一个人,你会用什么样的标准呢?”

林之若沉思:“首先,这个人必须善良。一个不善良的人,即使为了我抛弃全世界,我也会躲得远远的。因为受激情驱使,违反本性的事情,是不会持久的。其次,他得有一定的智慧和理解力。如果不能交流沟通,别说爱情,就是做朋友也很吃力。”

“就这些?”

林之若想了想,又加上:“他最好心胸宽广,能够容纳新事物和新思想,能够不断从经验和教训中提升自己。我相信人随着年龄增长,除了经验和皱纹,智慧也应该随之增加。如果我已经走出很远,伴侣却还在原地踏步,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傅青纶道:“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人很多啊。”

林之若笑:“所以我说,爱情不是唯一,而是一个或大或小的集合。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符合那个集合的标准的任何一个个体,都可能擦出火花。不过,”她想了想又道:“对于我来说,可能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这个人必须深切的爱着我。即使我爱上一个人,他如果不爱我的话,我也不会去争取的。可能我内心深处,总是觉得爱上一个人本身并不能赋予我干扰他人生活的权利。就好像自己掉进了陷阱,非要把别人扯下来陪她,是不道德的。而如果是别人掉下了陷阱,我心甘情愿跳下去陪他,感觉至少对他人有所帮助,是一种正当的行为。”

傅青纶听见自己心中有一个声音在说:“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人,符合你所有的条件,此时此刻就坐在你面前,深深陷入而无法自拔,你真的会跳下来陪他吗?”

他不敢开口,生怕一开口,那个声音就会汹涌而出,再也无法收回。

衣带渐宽终不悔

少年得志,意气风发的林之若,突然得了头痛,仿佛孙猴子戴上了紧箍咒一般,无限郁闷。身体似乎不再属于自己,不再受意志的控制。她想要奔跑,想要蹦跳,想要酣畅淋漓的大笑,想要肆无忌惮的学习,把一本厚厚的教材不间歇地从头看到尾。可是剧烈的震动,长久的思考,都会使头痛变得不可忍受。她只能尽量平稳地移动,尽量交替着学习和休息。

然而,少年的天然的生机,使得她仍然充满希望。她不肯想象这将会是终生的折磨,她宁愿相信这只是一场噩梦,期待着一切的痛苦不过是瞬间的错位,等待着噩梦醒来,天旋日转,世界复原的那一刻。

阴天的午后,灰暗的云层低低地直压到头上,却偏偏不肯下雨,分外地气闷。林之若觉得太阳穴里的血管跳得铮铮作响,单手按着脑袋出了房间,想要买支雪糕解解暑热。刚到楼梯口,就被前来找她的傅青纶拦下,不由分说,自己跑了下去。吃着傅青纶买来的雪糕,她闷闷的道:“才一个头痛而已,我就变得这么没用。要是像张海迪那样全身瘫痪,我肯定活不下去,非得自杀不可。”

傅青纶温柔地道:“你不会的。很多人可能都会,包括我在内,但你一定不会的。我所认识的林之若,是一个面对任何艰难,身处任何困境,都从容自若,积极主动,活得潇洒而且精彩的人。”

林之若失笑:“让你这么一说,我就算做不到,也要努力去做了。”

她望着窗外的阴云,道:“今天晚上的夏令营闭幕酒宴,我是一定要去的,听说每桌酒席都好几百元,我还没有吃过这么高级的酒菜呢。”她转向傅青纶:“要活得主动潇洒,第一件事就是自立。我必须得习惯带着头痛生活,你答应我,以后不要总当我小孩子似的,寸步不离地照顾。”

傅青纶想了一下,答应了:“但是有一个条件,你不能逞强去做不该做的事情。比如说,我知道你以前有晨跑的习惯,但是从此以后,除非得到医生的同意,你不能再跑步。”

林之若痛快地做了承诺,当下便拉着傅青纶下楼去散步。傅青纶反对:“快要下雨了。”

林之若笑道:“管它呢,要不然你带上伞。记得刚来的时候,看到北面有一个公园,里面一丛玫瑰着实开得漂亮。我一定要去探望探望。”

傅青纶被她感染,果然拿了一把伞,监视着她小心地下了楼。才出了校园,几道闪电划破长空,紧接着轰隆隆几声炸雷,仿佛就在头顶滚动,黄豆大的雨点,突然就哗啦啦地漫天撒了下来。傅青纶把林之若拉到伞下,笑道:“你看,你威力多大啊。一下午都没有动静,你一出来,就雷鸣电闪,这等声势。”

林之若得意地道:“没听说过云从龙,风从虎么?说不定我是齐天大圣转世,天上的雷公电母,四海龙神在向我欢呼致意呢!”她把手伸出伞外,任雨水冲刷,高兴地道:“这雨下得真好,把刚才的闷气一扫而光,连呼吸都顺畅了好多。”

傅青纶见雨越下越大,不由得担心:“要不我们转回去吧。你要是被淋了,再发烧就不好了。”

林之若道:“你没听我说过,从小到大,除了这该死的头痛,我连感冒咳嗽都很少么?况且,”她调皮地一笑:“正因为雨狂风骤,我们才要去问候一下花儿们,是否‘绿肥红瘦’啊。”

傅青纶怔怔地看着她。一场大病,林之若清减了不少,和平时比,似乎多了点楚楚可怜的味道。然而笑意流转之间,又分明是原来飞扬灵动的神采。他心中柔情辗转,又怜又爱,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林之若位置略略靠前,看不见他的神情,只道他不高兴,慢下脚步,恳切地说:“我并不是不知道好歹。我病倒这段时间,你对我的照顾,对我的好意,我都知道,都记着。从小到大,连我爸爸妈妈算在内,从来没有人这样细心这样体贴地对待过我。我不说,只是因为我不知道怎样表达我的感动和感激。这几天你为我做的一切,我一生一世也报答不了。”

傅青纶听着她低沉地诉说,只觉得天上的闪电一条一条,仿佛都连通着自己的神经。酥酥的,麻麻的,让人不能说话,不能动弹,然而无可比拟地舒服,酣畅,令人迷醉。

林之若见他不出声,继续道:“刚才不听你的话,并不是我任性,实在是我不能再委靡不振,任头痛把我局限在三尺卧室之内了。你对我这么好,会明白,会体谅,是不是?”

傅青纶低声道:“是的,我明白。”

林之若听着他声音沙哑而颤抖,诧异地转过身来,看见他目光如醉如痴地盯着自己,俊秀的面孔上,仿佛隐隐流转着一道柔和的光彩,照亮了伞下阴暗的空间。她不敢逼视,赶紧转过身去,情怀激荡,久久说不出话来。

晚上的酒会,果然衣香鬓影,热闹非常。能容纳几百人的大厅里,摆了几十桌丰盛的酒席。除了参赛的学生和带队的老师,教课的教授以及省城大学的几位领导也都出席了,同学们纷纷上前去找给自己讲课的教授表示感谢兼告别。大厅一角,还摆放着卡拉OK,好多同学和老师点歌演唱。MTV的画面和歌词,通过十来台悬在空中的电视机,转播到了每一个角落。

林之若和傅青纶等人也分别去给各自的授课老师敬了酒,才纷纷落座,又敬于明雷老师。于明雷不胜酒力,几杯一过,就脸红红的,说要去外面吹吹风,临走前还不忘了警告林之若不要饮酒。

李凯居然也手持酒杯,大发感慨:“两周一晃而过,好像发生了很多事,仔细想想,却又好像除了学习,什么记忆都没有。”

高夏笑道:“就你这个书呆子才会这么说。我倒是觉得,夏令营生活很丰富多彩呢。”又推傅青纶:“你唱歌好,不如也上去,为咱们江城代表队献唱一曲。”

林之若看着大厅中纵情饮酒玩笑的上百个同龄人,想起自己就在这短短两周内,从一个健康明朗的少女,变成了动辄得痛的病人,不由感慨万千,道:“我倒是想起了一首歌,很能代表我此刻的心情。只可惜我唱不出来。”

傅青纶问:“什么歌?如果我会,我替你去唱。”

林之若看了他一眼,道:“周华健的刀剑如梦。”

傅青纶推开椅子,走了出去。不一会儿,麦克风里传来他的声音:“下面这首歌,献给我心目中最坚强的女孩。她忍着巨大的病痛,坚持全程参加了这次的夏令营。在这里,我祝她早日恢复健康,愿每一天的太阳,都照耀她的笑容。”

大厅里静了一下,随着音乐,傅青纶低沉浑厚的歌声响起:

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

我刀割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

我醉一片朦胧,恩和怨是幻是空

我醒一场春梦,生与死一切成空

我哭泪洒心中,悲与欢苍天捉弄

我笑我狂我疯,天与地风起云涌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恨不能相逢

爱也匆匆恨也匆匆,一切都随风

狂笑一声长叹一声,快活一生悲哀一生

谁与我生死与共

王晓晶倾慕地望着傅青纶的身影,悄悄在林之若耳边道:“傅青纶唱歌的样子真帅,怪不得唐馨对他那么着迷呢。”

林之若微微一笑,心中却深深不安。自从下午的出行,对傅青纶那天晚上握着她的手不放的那份心意,她已经再无怀疑。当初,她惊讶于清风山上傅青纶对唐馨的突然表白,曾经试图警告唐馨。可是被突然而来的巨大幸福冲昏了头脑的唐馨,哪里听得明白她委婉的提醒?林之若的担心,几个月后才渐渐被唐馨的幸福和甜蜜冲淡。而现在,这份担心终于变成了事实。就算她可以拒绝傅青纶,就算傅青纶不提出和唐馨分手,敏感多疑的热恋中的少女,难道真的会觉察不出异样么?唐馨期期心许、痴痴迷醉的爱情,难道就真的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仿佛一场春梦,醒来一切成空么?

在母亲的悲剧之后,林之若非常地不愿意另一位她喜欢的女子,也被爱情的失意所折磨。可是,她又能怎样做,才可以减缓唐馨将要面对的痛苦呢?

第二天便是决赛。林之若一改以往的雷厉风行,答得特别缓慢。虽然如此,交卷之后,还是觉得支持不住,在桌子上趴了一会儿,才慢慢走出考场。

于老师和其他同学都已经等在那里,焦急地向化学考场里窥视。高夏关心地问:“你们考场里没有冷气么?你怎么出了一头的汗?”林之若举起袖子,擦了擦额头,疲倦地问:“我们是不是可以走了?”

于明雷道:“你再坚持一会儿,还有一些手续要办。”

林之若拒绝了傅青纶要代她办理的提议,行尸走肉般,跟着大家退宿舍,打行李,领取纪念品和文化衫,最后所有夏令营成员集中到主楼前合影。傅青纶一直跟在她身边,关切地望着她的脸色,她却冷淡地沉默着。

从省城到江城有两个半小时的长途汽车。头痛加上刚刚下了考场,比较疲惫,林之若晕得七荤八素,连来的时候没什么事情的王晓晶也脸色苍白。傅青纶坐在她们前面,不时回头观察,见状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一瓶晕车药,让两个女孩就着汽水服下。

于明雷老师称赞道:“这次夏令营,傅青纶表现很好,细心周到,主动帮助照顾同学,很有班长的风范。”傅青纶窘迫不语,听到身边的高夏附和,前排的李凯却似乎冷哼了一声。

药力很快发作,林之若昏昏睡去,一直到了江城,才被于老师摇醒。

林之若并没有像于老师叮嘱的那样,向父母通报病情,因为觉得于事无补,徒然让他们担心忧虑。她借口要准备秋季开学之后的数学竞赛,独自一个人留在了江城的家中。

她最担心的事情很快发生了。回到江城才两天,唐馨就眼睛红红地来找她,说傅青纶和她分手了。林之若问什么原因,唐馨委屈地抽泣着说:“他说我们根本是一个错误,他对不起我。”

林之若不知道如何安慰,只好搂着唐馨,默然不语。

唐馨伤心欲绝了好几天,也不见有好转的迹象。林之若督促着她学习,她一忽儿乱猜傅青纶变心的原因,一忽哀哀回忆两个人在一起的细节;刚刚还在信誓旦旦要忘掉傅青纶,奋发图强,转头便又咬牙切齿,要报复傅青纶的绝情。

林之若掷笔道:“唐馨,你这样下去,别说报复傅青纶,连大学都考不上。前途都没了,还谈什么爱情,什么复仇?”

唐馨绝望地道:“我也想忘了他,专心学习,可是我控制不住,总是想着他,想着我们在一起的情形。我真恨自己不争气。”她突然一口咬住自己的手臂。林之若赶紧拉开,却见她洁白柔嫩的皮肤上,已经留下了两道紫红的牙印。

林之若叹道:“罢了,罢了,我不逼你,你想怎么样,便怎么样吧。”

唐馨哭道:“我也知道,这样下去,我的成绩就完了。考不上大学,我不但对不起我自己,更对不起我爸爸妈妈。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啊,怎么办,之若,要不,你打我一个耳光,看能不能把我打清醒一点?”

林之若摇头道:“那怎么成?岂不是成了暴力虐待?”她想了想,道:“唐馨,你留在我家。我出去一下。”

她霍然站起,因速度过快,血液上涌,身子微微一震,几乎跌倒。她一手扶住头部,一手取了钥匙,出门而去。

傅青纶见到林之若,并无惊讶之色,把她让进自己的房间,也不问她来意,只是默然望着她。

林之若道:“我想请你继续为唐馨补习。”

傅青纶平静地道:“我们已经分手了。”

林之若恳切地道:“你们之间的感情问题,我不想管。我只是想请求你,帮助唐馨把学习成绩提上来。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同学,我们不能看着她毁了自己的前途。”

傅青纶道:“辅导同学,你一向比我更合格。”

林之若道:“除了唐馨。如果我能帮助唐馨,一开始就根本不会让她滑落那么多。上次期中考试,唐馨的名次已经落入红线,于老师和我一起商量,认为如果连我也不能帮唐馨,那唯一可能有作用的人,就是你了。事实证明非常有效,这次期末考试,唐馨已经回到中线之上,虽然有五个人没有参加考试,也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傅青纶被她吓了一跳:“于老师也知道这件事?”

“当然。所以你帮助唐馨补习,不但是私人友谊,还是官方授意。你得全始全终,不能半途而废。”

傅青纶看着她,沉吟良久,忽然道:“听说当初你给唐馨出了十计,只用了三个,就撮合了我们?”

林之若作了个擦冷汗的动作:“这,这个她都告诉你了?怎么,狡兔还没有死,你不是就想把走狗烹了吧?”

傅青纶道:“你放心,我不是勾践,只是想向你请教一个问题。”

“你说。”

傅青纶凝视着她:“如果有一个人,你明知道不该去爱,不能去爱,却不得不爱,该用什么办法?”

林之若踌躇了一下,道:“你这样说,想必是两个人之间有不可克服的阻碍,即使在一起,也未必开心。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不去开始。”

傅青纶道:“如果这个人明明知道不可以,却克制不了自己的感情呢?”

林之若正色道:“任何人的一生,都有不得不克制的愿望,感情并不是一个特殊的理由,可以让人任意而为。我送你孔子的一句话:‘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傅青纶沉默半晌,道:“你确定你明白我的意思?”

林之若坚定地回答:“我确定。”

傅青纶望着她,神色变幻不定,最后终于道:“好。我答应你,去给唐馨补习。不过,你必须在场。”

还君明珠双泪垂

林之若傅青纶等人离开后,班级里好像突然空落了很多。唐馨固然是神思不属,连程辉也提不起精神,百无聊赖地叹息:“无敌最寂寞。”

孟繁星虽然表面上一如既往,心中却暗暗嫉妒唐馨和程辉可以那样公然表达他们的失意。而他,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理由,可以看着那个空出来的座位发呆,可以肆意思念那个离去的身影呢?

好不容易熬过了期末考试,孟繁星每天计算夏令营队员们归来的日子。李凯回来次日,他便约了程辉去探望。从李凯那里听到林之若生病的经过,他的心都揪了起来,恨不得立刻身生双翅飞到她身边。

连一向没正经的程辉都同情地道:“林之若那个性子,得了这个病,还不生生把她闷死?不如我们去探望她吧。”

李凯摇头:“回来的时候于老师叮嘱林之若去找她父母,看看是否需要休学,林之若已经应承了。这个时候,恐怕她已经去了上海。”

程辉意兴索然:“走了也好。她生着病,一个人在家,万一一时想不开,横剑自刎,那我从此真的变成独孤求败了。”

李凯道:“我们可以去找唐馨。林之若就算走了,也会和唐馨说一声的。”

程辉反对:“你没看着这两周她坐立不安的模样。傅青纶刚回来,让俺妹子好好享受一下二人世界吧。”

李凯嘴角动了动,想要说什么,却终于没有说。

孟繁星回到家中,忐忑不安了好几天。万一她没有去上海呢?万一她不想让父母担忧,独自呆在家中默默忍受呢?万一她真的休学,从此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呢?有好几次想找到林之若家去,甚至已经到了她家楼下,终于还是转了回来。如果家里真的没人,还好一些。万一见到了她,说什么呢?我惦记你的病情?我想关心一下你竞赛的情况?我怕你情绪低落,所以特地来陪伴?我希望你不要休学,一直呆在我的身边?还是,直接坦白,说我实在太想念你了,所以忍不住来找你,哪怕百分之八十的几率,迎接我的是紧锁着的铁门?

似乎没有一个借口是完美的,没有任何嫌疑的。

他恨自己当初怎么没有想过要林之若的电话,否则,一个电话打过去,轻松地不经意地问候一声,该有多么自然。

正在他几乎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去敲一次林之若的家门时,程辉和李凯却找了上来。

程辉一进门就嚷:“傅青纶这小子太不是东西了,唐馨对他那么好,他居然对不起她。”

孟繁星惊诧莫名。李凯赶紧解释:“我前两天给唐馨打电话,她都不在家。后来她妈妈说她在林之若那里,还给了我林之若家的电话,我才知道林之若没有去上海。我给林之若家打电话,好半天唐馨才肯接电话,还带着哭音,说她这几天心情不好,不出来玩了。我又问林之若,她说唐馨和傅青纶闹了矛盾。”

孟繁星暗暗佩服李凯的勇气,问道:“那也不见得他们就分手了啊?以前他们不是也常常闹矛盾吗?”

李凯摇摇头:“这次不一样,我感觉得出来,肯定是很严重的。”

孟繁星道:“就算是严重,你怎么知道是傅青纶对不起唐馨呢?”

李凯胀红了脸:“我知道。夏令营的时候,我就看傅青纶不对劲。”

孟繁星心道:“焉知不是你看傅青纶的眼光不对劲?”这话却不能说,只听程辉在旁边摩拳擦掌:“傅青纶敢欺负我妹子,这分明是不把她娘家人看在眼里,咱不能饶过他。走,你们俩怎么说也是唐馨的老同学,该出手时就出手,跟我一起去揍他一顿!”

一向内向沉静的李凯,居然也有跃跃欲试的样子。孟繁星又好气又好笑:“程辉疯,李凯你也跟着疯了吗?就算是傅青纶对不起唐馨,那也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感情的事本来就没有什么是非,要分要和都是人家的自由。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你们凭什么去打人?”

李凯嗫嚅道:“我为唐馨不值。”

程辉见打架无望,转而提议:“不如我们去看望唐馨?”

李凯踌躇:“就怕她不想见人。”

程辉忍不住道:“哈,你们都是君子,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揍傅青纶不行,难道安慰安慰小妹子也不行?走,大不了我来叫门。”

按响了林之若家的门铃,来开门的,赫然是傅青纶。程辉怔了一下,挥拳就向他脸上打去。孟繁星赶紧一把抱住,程辉还在挣扎:“别拦我,让我教训教训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林之若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听在孟繁星耳中有如天籁:“程辉,你要么乖乖进来,要么出去撒野,别在我的地盘上闹事。”

程辉虽然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对林之若还真有三分畏服,当下住了手,冷冷哼了一声,推开傅青纶,走进了客厅。

孟繁星跟着走进来,一眼看见林之若正从放在地板上的一个垫子上站起来,垫子前散落着一些书籍纸张,似乎比上次见到时略略清瘦了些,精神和脸色倒是都很好。靠窗子的地方,放着一张书桌,唐馨垂首坐在桌边,把玩着自己的钢笔。身边的座位,有人刚刚坐过的痕迹,明显是为傅青纶而设。

李凯打量着桌子上摊着的理化题集,脸色很不好看。

孟繁星迟疑了一下,上前迎住林之若,道:“你不用起来了。听说你生病了,我们特地来看看。你现在还好么?头还是很痛么?”

林之若就势坐回垫子上:“多谢你们关心我,我就不起来了。你们自便,喏,那边有沙发。”又向正趋近唐馨研究她神情的程辉叫道:“程辉,你不要骚扰唐馨。傅青纶正帮她补习呢。”

程辉闻言,果然放过唐馨,走过来弯腰打量着林之若,道:“李凯说你病得很厉害,在大街上晕倒了,怎么我看你犀利不逊平时,风采更胜往昔啊?”

林之若道:“你今天才发觉么?我就是蒸不烂、煮不熟、炒不爆、压不扁,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程辉直起身来大笑:“怪不得每次和你说话之后,我都牙齿发酸。”他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啧啧赞叹:“林之若,你家条件很好啊,布置得很有品位。”

位在新区,林之若家是新式的三室一厅格局,客厅和厨房都比老房子的要大。江蓝既有时间金钱,又有上佳的审美眼光,房间装潢得很是独特。

林之若道:“都是我妈妈布置的。”

程辉摇头晃脑道:“我就知道没你什么事。”他抚摸着客厅一角的钢琴:“如果这琴是为你买的,那就不是对牛弹琴,而是捉牛弹琴了。”

连一直垂首不语的唐馨都扑嗤一声笑出来。程辉益加高兴,也不问林之若的意见,自行推开每个房间的门向里窥视。孟繁星好奇,也跟着他去看。从布置上看,一间是林谦诚和江蓝的卧室,一间是书房,最后一间放着单人床和书架,则是林之若的房间。墙壁贴着粉色带白色百合图案的墙纸,床单和窗帘也都是粉色卡通设计,对着床靠墙放了两个带玻璃拉门的沉重书架,上面暗沉沉地摆满了书籍,隔板上还贴着分类目录。靠窗放着一张宽阔简单的木纹书桌,上面只有一个笔筒,一本翻开的书,和一个手提式录放机。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更没有女孩子们通常喜欢的明星画报填充玩具什么的。

程辉道:“看看,这分明是母亲和女儿领地争夺战的牺牲品。看墙壁窗帘,你会以为进了贾宝玉的怡红院;看书桌书架,分明就是贾探春的秋爽斋。”

孟繁星不答,眼睛却在室内的布置上流连不去。这就是她平时生活的地方?她就坐在那张桌子前看书学习?就在那张床上安然睡去?她可会寂寞,可会思念,可会向窗外呆呆凝望,可会做色彩缤纷的梦?

程辉想视察一下林之若的书架,刚要迈步,林之若已经叫:“程辉,你究竟是来探病还是来侦查人家隐私的?”程辉嘻嘻一笑,拉着孟繁星退了出来,来到林之若面前,拿了一个垫子,试图学着林之若的姿势坐下,腿却怎么也弯不过来,不禁佩服地道:“林之若,你在练什么功夫?”

林之若微笑道:“这不是功夫,这是佛教一种打坐的姿势,叫跏趺坐。据说是最容易入定的一种姿势。我能坐,是因为小时候练过柔软体操。一般人虽然开始不容易,但是多加练习也可以做到。”

程辉叫道:“你越来越高深了。怎么突然学佛悟道起来?你又没有死了林妹妹,不用看破红尘吧?”

林之若解释道:“滨州武术学校的名誉顾问南先生很推崇静坐,认为静坐可以通气脉,调经络,长期坚持,能强身健体,益寿延年。他老人家现在已经七十余岁高龄,耳聪目明,无疾无病,而且最厉害的,无论冬夏,只穿一袭长衫,不受冷热之侵。我答应了……答应了医生不做剧烈运动,所以想出这个办法来代替。”

程辉惊叹:“那不就是传说中的内功?”

林之若微笑:“还不止如此。清心静坐,一念不生,保持意识空明朗照,还可以减轻病痛,开发智慧。如果能够坚持不懈,成仙成佛也是可以的。”

程辉不信:“越说越神了。啥时候你白日飞升,别忘了跟我说一声,让我扯着衣角沾沾光。”

林之若认真地道:“西游记中吴承恩曾经叹道,世人都是为名为利之徒,更无一个为身命者。真要追求,焉知神仙菩萨不是人做的?岂不闻一念悟时,凡夫是佛;一念迷时,佛是凡夫。只要能割舍爱恨贪嗔,不执著,不痴迷,已经是菩萨境界。”她看看唐馨,见她正伏在桌子上写着什么,也不知道听到了没有。

程辉道:“你是不是看别的方面说不过我,跑来研究宗教了?我就不信,你能完全没有爱恨贪嗔,超然物外?”

林之若叹道:“正是因为我有爱恨贪嗔,恐惧忧虑,并且为之苦恼,才会试图寻找超越和解脱的办法。如果不是因为头痛,我可能永远都意识不到,在命运的巨轮之下,我是这么地软弱,这么地不堪一击!也永远不会对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原因提出质疑和反思。真正无坚可摧的意志,一定是来自对自身彻底完全的了悟和掌控,包括能够控制生命基本的欲望和情绪。所谓壁立千尺,无欲则刚;天地所以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程辉道:“那不就是四大皆空的意思?不过,像你这样的人,出家倒好,免得留在滚滚红尘中,摧残男人们可怜的自尊心。”

林之若凝视着他,道:“你知道四大是什么东西?”

程辉一时噎住。

林之若哈哈大笑,打破了严肃的气氛:“程辉,你先回家多读几年书再来吧。”

孟繁星见他们两个告一段落,关心的道:“林之若,你现在头还痛不痛?我们这么多人,会不会打扰你?”

林之若微笑:“也痛也不痛。”

孟繁星愕然:“怎么说?”

林之若莞尔:“看着满地的学习资料,的确痛得厉害。不过看到你这么关心我,就不痛了。”

孟繁星红了脸,呐呐地说不出话,却听程辉道:“哈哈,你不要欺负我们听不懂。这个又痛又不痛的典故,我可是知道得很清楚。”

孟繁星诧异:“什么典故?”

程辉终于握到了反击的机会,眉飞色舞:“听说过禅宗的六祖惠能吧,就是写下了著名的‘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那个?”

孟繁星和一直默默坐在旁边,心不在焉地翻着林之若地上的书籍的李凯,都点了点头。连本来因为尴尬,装模作样继续学习的唐馨和傅青纶,看他们说得热闹,也都围了过来。

程辉道:“这个惠能后来自己开山立派,有很多弟子来投奔他学佛法。其中有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孩,叫神会,一见到他就问:‘和尚坐禅,还见不见?’惠能看这个小孩这么顽皮嚣张,就用禅杖打了他屁屁三下,问他,‘我打你痛不痛?’神会回答:‘亦痛,亦不痛。’这是禅宗很有名的一段对答,后来这个神会就成为惠能最出色的弟子。”

林之若笑道:“你虽然讲得不错,但未必明白其中真意。我问你,痛是为何,不痛又是为何?”

程辉狡辩:“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痛是不痛,不痛是痛。”

林之若微笑摇头:“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好学而不求甚解,怠矣。”

傅青纶忽然道:“我来试试看。痛是生理的感觉,不痛是心理的反应。修行高的人,不会轻易为外界刺激心动,所以虽然生理上是痛的,心理上却可以仿佛春风过耳,不萦于怀。就好像一个人看小说入迷的时候,对外界发生的一切,常常充耳不闻,甚至腿坐麻了,手烫到了,都不会有感觉。只不过一个是定力比较高,一个是被小说分散了注意力罢了。佛经里有舍身饲虎,割肉喂鹰的故事,应该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过更趋于极致一些。”

林之若惊叹:“傅青纶,想不到你不但聪明,于佛法也大有渊源。”

傅青纶凝视着她,道:“你在省城说过的那个陷阱的比方,也是同样的道理吧?你如果自己落入陷阱,可以毫不在乎,照旧过你的日子,因为你痛可以当作不痛;可是如果别的人落入了陷阱,你就要跳下去救,因为他的痛苦是真正的折磨。”

林之若沉声道:“你既然明白这个道理,那么如果有人就在你面前掉下了陷阱,你会不会跳下去救呢?”

傅青纶苦涩地道:“我自救尚且不暇,有什么能力去救别人?”

孟繁星隐隐猜到了他们正在谈论什么,不禁向唐馨看去,却见她茫然盯着傅青纶和林之若,神情一片惘然,不由得在心底微微叹气。

李凯进来后一直疑惑,不明白傅青纶和唐馨怎么会在一起,偏偏两个人坐在桌子那边,仿佛专心学习不问世事的样子,这时候逮着机会,问唐馨道:“上次你说心情不好,究竟怎么回事?”

唐馨瞟了眼傅青纶,低下头抚弄着衣角不语。

傅青纶坦然道:“我和唐馨分手了。”见李凯眉毛一挑,好像要说什么,抢着道:“不关别人的事情。是我觉得我们两个并不合适。唐馨只是一时想不明白,她真正需要的那个人,并不是我。”

他深深看着李凯,李凯一腔怒火不知道怎么就熄灭了,咕哝了一声,别过头去,避开他的目光。

程辉却道:“唐馨,是让傅青纶给你赔礼道歉,还是让他缺胳膊少腿,你说一句话,哥哥我给你做主。”

唐馨这两天本来已经渐渐平静了下来,听到他这话,又羞又窘,又伤心又委屈,脱下腕上一串琥珀手链,向傅青纶怀中一摔,掩面跑了出去。

林之若顾不得头痛,一跃而起,顿足道:“程辉,你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赶紧追了下去。

程辉犹自振振有词:“伤口化了脓,不捅破引流,怎么能好?我这是休克疗法!”

夏日煮酒话青梅

因为江蓝和林谦诚不在,整整一个暑假,林之若家几乎成了大家的活动基地。虽然名义上大家是在陪伴因头痛而不宜参加室外活动的她兼一起学习,为即将来临的高考厉兵秣马,但事实上更像是一堆蝗虫,呼啸来去,把江蓝精心布置的客厅弄得乱七八糟,把满冰箱的饮料水果变成垃圾果皮。

一起出去吃过几次饭之后,唐馨提议大家自己动手,又经济又有趣。身为主人,林之若义不容辞下了厨房。

第一天,方便面煮香肠。

第二天,方便面煮青菜。

第三天,香肠煮方便面。

第四天,当程辉愁眉苦脸预报菜单“青菜煮方便面”时,林之若却笑吟吟地端出了清水煮方便面,同时宣告,香肠和青菜都已告罄。

程辉发狠道:“我就不信吃不上你林之若煮的菜。”拉着孟繁星去菜市场走了一圈,拎回了十几塑料袋,从青菜到肉类到鸡蛋到熟食,应有尽有,向厨房的地上一扔:“林之若,你随便选两个人给你打下手,弄出一桌菜来,不成问题吧。”

林之若爽快地答应了,叫了孟繁星和李凯进厨房,把两个人指使得团团转。她倒是快,把运筹学原理发挥得淋漓尽致,不浪费一分一秒,半个小时就弄了六菜一汤出来,卖相居然不错。金黄的是鸡蛋,碧绿的是油菜,乳白的是豆腐,深褐的是烧鸡,青嫩的是黄瓜,绯红的是酱肉,清亮的是莲子银耳汤。

程辉兴奋地搓着手:“就凭这桌菜,林之若要是将来嫁不出去,我无条件接收。”

孟繁星拿了饮料,大家团团坐定,林之若满面笑容,殷勤劝请。程辉先夹了一筷子拍黄瓜,刚放进嘴里,又一口吐了出来:“林之若,你家现在食盐倾销啊?就算想把我腌成咸菜,现在也还不到季节啊。”

唐馨道:“不就是咸了点么,至于这么大惊小怪?之若平时又不下厨,分寸掌握略有差池,很正常。”她尝了一口,不言不语,捂着嘴跑进了厨房,马上传来哗哗的放水声。

大家面面相觑,不敢再动筷子。林之若依然满面笑容,殷勤相让:“来,第一个吃螃蟹的是英雄。”夹了一块鸡蛋放进程辉的碗里。程辉小心翼翼研究半天,只见色做金黄,香气诱人,怎么看都是很完美的一块煎鸡蛋,终于放心,咬了一口,哭丧着脸道:“林之若,拜托你告诉我,你怎么能把一块鸡蛋煎得外表如此美丽,里面却还是原始的液体状态?”

林之若故作诧异:“这不是传说中的煎鸡蛋的最高境界么?居然被我无意中练成了?”

孟繁星审视良久,终于相中了油菜,选了最小的一片,咀嚼了一会儿,咽了下去。程辉喜道:“这个总是没有问题了。”夹了最大的一棵,咬了一口,几乎噎着:“林之若,青菜是要炒熟了吃的。”

林之若满不在乎:“生吃好,不破坏维生素。再说,我还是用热油烫了一下,做足了杀菌过程的。”

唐馨从厨房出来,李凯盛了一碗汤给她,见她拿着汤匙,颇为踌躇,自告奋勇先尝试一下。喝了一口,报告:“很不错,清淡可口。”唐馨受了鼓舞,刚把手中的汤匙送到嘴边,喝了第二口的李凯赶紧摆手阻止她:“喝汤就好了,别碰那银耳,还没煮好呢。”

傅青纶别有见识:“这烧鸡酱肉都是熟食,林之若不过切了切而已,总不至于有什么古怪。”夹了一块酱肉,果然并无不妥,只是味道似乎怪怪的,和以前吃过的不太一样。

林之若察觉了他的疑惑,笑吟吟地问:“我独家制作的酱汁,味道如何?”

傅青纶嘴里塞着肉,说不出话,程辉代他问道:“为什么要加酱汁?”

林之若反问:“没有酱汁,怎么能叫酱肉呢?”

程辉伸往烧鸡的筷子停在半空:“那烧鸡呢?你该不是放火上烧过吧?”

林之若愧疚地道:“没有,我嫌麻烦,只是放在微波炉里烤了烤。”

程辉无语,放下筷子,半晌叹道:“林之若,你简直不是人。”

林之若微笑接道:“九天仙女下凡尘。”

程辉出离愤怒:“以后你老公不被你饿死,就得被你毒死;不被你毒死,也得被你气死。”

林之若惊讶:“那真是对不起你了,让你英年早逝。”

程辉见大家都笑,这才想起刚才忘形之下,自己打保票要接收林之若,不禁也尴尬地笑了起来。

李凯提议:“要不我们还是吃清水煮面条?其实林之若面条煮得还是恰到好处,很有水平的。”

程辉一拍桌子:“我就不信这个邪!孟繁星,李凯,跟我下厨房,咱们三大高手搞一场清江会战,让林之若看看,饭菜是怎样做成的。”

林之若见目标达到,走到厨房门口,躬身伸手,微笑邀请:“请君入瓮。”

程辉一瞬间觉得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但是话已出口,不能收回,只好硬着头皮,昂首挺胸,雄壮慷慨地走了进去。

见三个人进了厨房,林之若笑盈盈地对唐馨和傅青纶道:“你们学习了一上午,肯定很想活动活动吧?”

傅青纶很干脆:“想让我干什么,说吧,我随时待命。”

唐馨则关心地说:“之若,你是不是很累?去歇息一会儿吧,有什么活我帮你干。”

“那,你们两个收拾一下客厅,尤其是妈妈心爱的布纹沙发。”林之若微微一笑:“她要是回来发现了一个瓜子皮,非杀了我不可。出于对你们的绝对信任,我就不在这里监督了。”

傅青纶拿着拖布,见她翩然进了房间,又掩上了房门,心头一阵惆怅。从省城回来后,虽然仍然近在咫尺,然而她卧病时两个人同桌共食,促膝共谈的那种亲密无间,却再也没有了。虽然他深深知道林之若的理由无可指责无可辩驳,却仍然忍不住黯然神伤。

一关上门,林之若的笑容立刻消失,捧着头扑倒在床上。在厨房里呆得时间虽短,被油烟味一薰,头痛却变得几乎不可忍受。她躺了许久,才咬咬牙坐起,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摸出两个药瓶。倒了一杯水,先吃了促进淤血吸收的药。又倒了一片止痛药,放在手心,审视许久,终于还是又放回了药瓶,叹息了一声,倒回床上。

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东西是林之若固执不放的,那就是自由,是她凭借意志对自己身体和思想的控制。自从回到江城之后,她再也没有吃过止痛药,而是一直靠意志与头痛顽强的对抗。她知道,吃一片止痛药,可以换来两个小时的略带麻木的平静。可是,两个小时之后呢?今后无数个日日夜夜呢?悠闲的暑假已经如此,开学之后,紧张的高三生活怎么办?难道就永远要靠这越服越多的白色药片来维持么?

林之若深深害怕,一旦自己的正常生活需要依赖药物才能获得,她就不再是自己,而是一个虚弱丑陋的怪物,一个命运之手的俘虏。虽然她明知道,止痛药乃是医生推荐,用来暂时遏制强烈的头痛,并非毒品,可是,难道那些吸鸦片吸大麻的人,最初不也是为了从平淡无聊的生活中,求取片刻的逃离,而终于越陷越深,乃至于彻底失去人的尊严与灵性么?

如果有一位医生在那里,可能会对她这样强烈的恐惧觉得好笑。如果江蓝在这里,则会立刻斥骂林之若“牛心古怪,不可理喻”。可是对于十七岁的林之若,对于几乎从来没有生过病,习惯了对自己身体和思想完全控制的林之若来说,这却是一个不可解开的心结,一份无法战胜的恐惧。

林之若陷在对暂时解脱的渴望和对生命自由的追求之间的矛盾中,正在挣扎摇摆,忽听外面孟繁星的声音问:“林之若呢?程辉让我问她有豆瓣酱没有?”她赶紧坐起来,刚把药瓶塞回抽屉,门已经拉开,孟繁星漂亮的脸孔露了出来,鼻子上还不知道从哪蹭了一片灰黑的痕迹。

林之若忍住笑,道:“不用说了,我都听见了,所有罐装调味品都放在冰箱右侧橱柜的第二层。”

孟繁星见她一手扶着头,短短的略略卷曲的黑发被蹂躏得乱七八糟,心疼地走了进来,低声问:“头很痛么?”

林之若直了直身子,勉强笑道:“还可以,已经习惯了。”

孟繁星弯下腰,轻轻拉下她插在头发里的手:“不要硬挺着了。我早就发现,你一痛得厉害,就会把手伸进头发里揉来揉去。如果这样能缓解,我帮你按摩一下,好不好?”

林之若摇摇头:“不用了,用手按着,只是心理安慰而已,让我知道我的脑袋还好端端地长在脖子上,还属于我自己。事实上,有时候我恨不得拿一个锤子,把头骨凿开看看,里面究竟藏着什么样的妖怪。”

孟繁星无限心痛:“我真希望,我能分担你的痛苦,哪怕只是一点点也好。”

林之若鼻子一酸,凝视着他柔和秀美的脸庞,心中千百种念头此去彼来,轮转不定。如果春天必得消逝,如果花朵必得凋零,如果快乐必得短暂,如果生命必得衰残,为什么不应该找一个人,携手共看云卷云舒,花落花开,为彼此在这个凄凉尘世上,编一个美丽的梦幻,在茫茫人海中,结一段甜蜜的情缘?

她忍不住伸出手去,抚上孟繁星的脸庞。手指和他皮肤相接的一刹那,全身一震,头脑突然清醒。近日来心头反复思量的念头,痛苦辗转中得出的结论,涌奔而出,让她如坠冰窖,刚升起的一点绮思,霎时间消逝得无影无踪。

真的,爱情是什么呢?一个灵魂的挣扎和痛苦,难道能够从另一个灵魂那里得到拯救么?一个心灵的空虚和不完整,难道能在另一个心灵那里得到圆满么?难道两个同样脆弱的生命,合在一起就可以构成一个坚固完整的神话么?难道安慰不是假象,满足不是欺骗,解脱不是空想,欲望不是虚幻么?难道有了爱情,生命便不是短暂虚弱,命运便不是无常轮回么?难道一个人对爱的渴求,能够仅仅因为得到所爱对象的回应而永远满足么?

只要屈服于欲望,人们将永远生活在追求寻觅中。而所得到的一切,无论是健康,金钱,爱情,还是名望,地位,成就,都只能被抛在身后。世界岂能停止运行,人心岂能有所餍足!只要地球还在转动,欲望永将衍生,心灵永将空虚!

孟繁星见林之若怔怔地望着自己,神色变幻不定,目光如痴如醉,全无平时的凌利警醒,心跳不受控制地狂乱起来,然而并没有别开目光,勇敢而温柔地迎视着林之若。林之若的手抚上他脸庞的一刻,仿佛所有的神经都在那一点上汇集,酥酥麻麻的感觉,瞬间传遍了全身。他强自抑制着身体的颤抖,屏息等待着,只有最细微的神经末梢无比活跃,敏感地追随着她手指的移动。

然而,林之若的目光霎时清明,在他鼻尖轻轻抹了一下,给他看手指上乌黑的痕迹:“程辉是指派你做饭,还是让你扮花脸呢?看,鼻子都黑得像包公了。”

仿佛前一刻目光中的缠绵与热切,都只是他的幻觉。看着林之若调皮微笑的面庞,他渐渐不相信自己,渐渐不确定起来。也许,是他自己太过渴望,太过想念,所以从她的神情中,读出了本来没有的含义。

窘迫和失望交集,孟繁星不知如何反应,恰好程辉的喊声从厨房传了过来,给他解了围:“孟繁星,我让你找豆瓣酱,你跑哪去了?就算是从黄豆种起,现在也该生产出来了吧!”他赶紧应了一声,向林之若道:“你躺一会儿,休息休息。”便跑进了厨房。

唐馨整理完了客厅,跑进林之若的卧室探视,见她趴在床上,双手压在脑后,脸孔埋进枕头,关切地问:“之若,你怎么了?头痛得厉害了么?”

林之若不动,声音因为枕头的压迫,显得闷闷的:“我刚刚发现,我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坚强。”

唐馨惊讶不已:“怎么了?发生什么了?你是不是抵不过头痛,开始胡思乱想了?”她上前把林之若强行翻转过来,审视着她的面容,却找不到什么异样。

林之若看着她关切的神情,心中一暖,把她拉着躺倒在自己身边,笑道:“没什么,我只是发现自己说到做不到而已。前些天在省城,我曾经跟傅青伦吹牛,说如果我掉进了陷阱,绝不把别人拖进来陪我。可是刚才,我头痛得厉害,差一点就想要拉一个人来陪我。”

唐馨伸出手臂,揽住她的脖子,安慰地道:“之若,你已经比很多人都坚强了。我要是像你这样头痛,可能恨不得全世界都陪着我呢。”

林之若嫣然一笑,把头抵在唐馨柔软的胸口:“我不要全世界,只要你。”

程辉三人整治出来的饭菜,果然精美很多。林之若从卧室出来,惊讶地道:“你们可真能耐,把我老妈精心珍藏的红酒都找了出来。”

程辉解着围裙,得意地道:“本大侠曾得高人传授,找东西的本领,天下第一。”

李凯撇嘴:“什么高人传授?是和你妈妈整天玩寻找武侠漫画的捉迷藏游戏吧?”

程辉给自己倒了一杯暗红的液体,冲着阳光高吟:“白日放歌须纵酒,红袖添香好读书。”

林之若笑道:“对得倒是工整。红袖书本美酒都全了,你的歌呢?”

孟繁星道:“等他这一杯下去,歌肯定出来了,你管都管不住。”

“那我得趁着他还没喝醉多吃点。”林之若尝了一块鱼香茄子,赞道:“程辉,就凭这道菜,将来你找不到老婆,我无条件接收。”

程辉夸张地作了个悲哀的表情:“饶了我吧,我还等着我老婆伺候我呢。”

林之若道:“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有这么迂腐的想法,其行可恶,其心可诛。”

唐馨道:“就是,就是,新好男人的标准,是要出得厅堂,下得厨房。”

傅青纶道:“还有更厉害的说法呢。胡适提出的男人三从四德听说过没有?太太命令要听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

程辉叹道:“我知道男人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却想不到竟然已经沦落至此。”他左手舀了一勺豆腐,右手夹了一筷子肉丝,举起来做沉痛状:“让我们深切悼念三妻四妾,佳丽三千,左拥右抱,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黄金时代。”

林之若同情地颔首:“的确应该悼念。”

程辉诧异:“我以为你是女权主义者。”

林之若道:“可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怎么也得同情一下你的痛苦。你想想,一个皇帝就占了三千个女人,那些达官贵人,富商恶霸,每个也占几个到几十个不等。像你这样的平头百姓,几十个才能娶上一个老婆,剩下的,要么出家当和尚,要么只好去练葵花宝典。这么凄惨,当然应该致以认真沉痛深挚哀戚的悼念。”

男生莞尔,唐馨却不解地问:“为什么娶不上老婆要去练葵花宝典?”

林之若不慌不忙:“这个么,葵花宝典是一种威力极强的武功,一旦练成,天下无敌,想杀谁就杀谁,想抢谁的老婆,就抢谁的老婆。不过据说真的练成的人,境界也会变得高尚,不但不会乱抢别人的老婆,连自己的原来的老婆,都不想要了。”

唐馨哦了一声,众人暴笑。唐馨迷惑不解,大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惹得大家笑得更厉害了。

林之若忍住笑,向唐馨解释:“这葵花宝典啊,跟下厨房一样,在古代是只有女人才能练的功夫。男人练了,会被人家瞧不起,认为他男不男,女不女。”

唐馨道:“这有什么好笑?程辉刚才就下了厨房,难道这样就会不男不女?”

林之若看着程辉扭曲的脸,笑道:“程辉不同。欲练神功,那个,那个,先练刀功。程辉刀功练得不到位,无论下多少次厨房,也还是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程辉脸色铁青。孟繁星笑倒在李凯身上,傅青纶呛着了,一边咳嗽一边给自己倒水。李凯好不容易喘过气来,摇手示意唐馨不要继续追问了。

林之若道:“为了让程辉同学神功早成,一统江湖,东方不败,西方跪服,从此所有厨房工作,都交给他负责。”趁着程辉不注意,拿起他手掌一击:“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个契约自此生效,直到你神功练成,不再是大丈夫为止。”

话音刚落,众人又是一阵大笑,只除了两个人。唐馨虽然附和着众人微笑,神情却显然还在困惑不已。程辉则恨恨地一会儿看着林之若,一会儿看看自己被她强迫订约的手掌,大脑高速旋转,寻觅着报复的机会。

寄语东风着力吹

望着窗外倾珠泄玉也似的大雨,孟繁星心乱如麻,犹疑不决。

程辉早晨已经打了电话过来,说天气太坏,今天就不去林之若家了。

可是,这雨下得天昏地暗,仿佛苍天在倾泻着所有的悲哀,让人潜藏在心底深处的一些暗淡情绪,莫名其妙地就钻了出来。最初只是一点点的,仿佛明媚蓝天中的一丝丝云影,渐渐地,水气堆积,天风卷聚,不知不觉地,已成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

于孟繁星而言,生活中唯一的阴云,不过是对林之若浓浓的切近的思念,和对前途淡淡的遥远的担忧。压在林之若心头的,会是什么样的忧思呢?

自从林之若罹病以来,除了怜惜和心痛,孟繁星一直下意识地怀着一份忧虑。他细心地观察林之若,密切注意着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可是,究竟他在担忧什么,想要发现什么,他自己也不是很明了。

他总是隐隐觉得,林之若并不像她外表显示的那样平和淡泊,坚强乐观。他始终无法忘记,初三一年中,林之若独处时偶尔流露出的那种忧愤,讥诮,冷漠,几乎有点愤世嫉俗的微笑。

上一次对这异样神情的清晰记忆,还是高二刚开学的时候,班里的文学诗歌热方兴未艾。有人传抄一首小诗,程辉高声朗诵给大家听: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林之若评论道:“格式很新颖。不过精华都在第一段,后面全是画蛇添足。”唐馨反复低吟,感动得热泪盈眶。程辉笑道:“你的眼泪不是这么廉价吧,这样简单的煽情诗,我要多少有多少!”见大家都惊讶地看着他,得意地吟道: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没有美丽

而是分明眼前站着一个绝代美女

我却无法与你相识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无法与你相识

而是好不容易相识了

你却挽着别人的手臂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你挽着别人的手臂

而是当我终于击败情敌

你却嫌我贫穷卑微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你嫌我贫穷卑微

而是当我拥有了财富和高贵

你却已经不再美丽”

众人哄笑喝彩,唐馨啼笑皆非,林之若冷笑讽刺:“第一个把女人比成花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

程辉漫不在乎:“只要带个才字,我管它是天才还是蠢材?不如咱们就以‘世上最痛苦的事’为题,每人写一首,弄个集子,说不定一不小心,咱们也成现代诗人了呢。”

傅青纶摆手:“得,我们可没有你那歪才。还是让林之若陪你单挑吧。”

程辉也不介意,挑衅地看着林之若。林之若微笑道:“好,你不就是激我当这个蠢材么?” 略一沉吟,低声道: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生老病死

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却充斥着

永恒的孤寂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永恒的孤寂

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

我却无能为力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我无能为力

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

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我不愿伸出手去

而是如果渴望从不曾生起

我如何能够判定

痛苦与快乐的分际”

意外地,大家都怔怔地看着她,没有人喝彩。只有程辉评论道:“论功力也将就着有我一半水平吧,就是调子太灰暗了些。”

的确,调子是太灰暗了些。那一天的林之若,情绪似乎有点低沉。额发下半垂的面容,纵然九月灿烂的阳光,也只照出淡淡的萧瑟。

后来孟繁星从唐馨那里悄悄打听,才知道那天是林之若的生日。唐馨曾经鼓动她请客,她却一口回绝,并且严禁她泄漏这个消息。她的理由,是“十六年前的这一天,不过是一个生命痛苦的巅峰,和另一个生命痛苦的开始,有何值得庆祝之处?”

别的同学,只当这是林之若偶然的心情起伏,只有孟繁星,似乎窥伺到了她从容淡定,谈笑风生的表面之下,冰压雪封的内心一角,暗暗疑惑,环绕着她的让同龄人几乎不敢逼视的灿烂光芒,究竟是来自太阳的炽热燃烧,还是南极雪野的冰冷反射?

两年以来,尤其是家庭关系和缓之后,林之若已经很少再有这样的表情。偶然一现,也仿佛夏夜流星,他还来不及捕捉,就已经很快淹没在明朗的笑容里。如果没有意外,他相信有一天,林之若脸上的阳光会渐渐暖透她的内心,会渐渐地真正,而不仅仅是看起来拥有春天的温度。

可是,意外发生了。在有可能引发冰原漂移,雪山崩塌的巨大压力下,林之若却表现得异乎寻常地正常和坚强。她一如往常地说笑,一如往常地照顾唐馨,迎战程辉。她不肯当着他们的面吃药,甚至有意回避任何关于自己病痛的话题。

可是,她看起来越正常,孟繁星就越担心。那个愤而离家,游荡在清风山上,怒而学武,潜居于滨州武院的林之若,才是真正正常的林之若。林之若的性子,小事宽容随和,大事坚定果敢,受到屈折羞辱,坦然直面,刚烈不屈,挫而弥坚。如果她需要回避,需要掩饰,那必然是已经超出了她能够控制的范围。

孟繁星突然下定决心,拿了把伞,径自出了家门,走进了茫茫雨雾里。

雨下得极密,风极大,方向又旋转不定,吹得雨伞一会儿重如泰山,一会儿又直欲脱手飞去。到林之若家几个街区的距离,孟繁星已经浑身湿透,索性收了伞,以天为花洒,地为浴盆,洗了一个痛快的冷水澡。

站在林之若家楼下,向上仰望,大雨打在眼睛上,虽然勉强睁开,视线中也只是白茫茫一片,什么都模模糊糊的,辨别不清。一阵强风吹来,他打了个哆嗦,忽然想起了林之若给他讲过的那个童年往事,想起了一个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六岁的林之若,受了母亲的委屈,不争吵,不抗议,不哭闹,一个人默默地躲到野地里,穿着冰冷的内衣,坐在茫茫雪地中,对亲人的呼喊寻觅既不感动也不回应,她在想什么,在期待什么呢?

即使林之若曾经坦言,大人的不公平的对待,曾在她幼小的心灵中激起过无法言说的痛苦和绝望,孟繁星却一直以为那是单纯的倔强冲动,孩子式的闹别扭,发脾气。可是此刻,身在茫茫大雨中,整个世界都被雨雾隔开,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了自己一个人,连冷冰冰贴在身上的衣服,仿佛也成了这寒冷寂寞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对抗着的世界的一部分,他忽然理解了林之若的那首诗,理解了她当时的心意。

生命的旅程虽短,却充斥着

永恒的孤寂

当一切都触手可及

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他激泠泠打了个冷战。六岁的林之若,拒绝对触手可及的温暖和生机伸出手去。她选择了沉默,远离,选择了把生命交付给茫茫雪地。

这,可能么?一个六岁的孩子,怎能对生命有如此之深的冷漠和绝望?

那时候,孟繁星还不知道,人的心理基调基本上是在婴儿和童年期定型的,因而孩子远远比大人更脆弱,一旦留下创伤,便终生难以磨灭。他更加不知道,在多年之后,中国媒体曾经报道过一个七岁的男孩,因为对生命和生活的绝望,眼睁睁看着妹妹落入河水挣扎呼救直至灭顶,始终袖手旁观,既不援手,也不求救。面对他人的责难,他冷冷地道:“活着那么苦,救她做什么?”

可是,纵然仅仅只是一个怀疑,孟繁星已经心魄震动。他呆立雨中,凝望着那扇窗子,想着窗后的那个女孩,忘了滂沱的大雨,忘了其余的整个世界。

直到一个白色的身影,仿佛直接从茫茫雨雾中走出,向他满是雨水的脸庞凝望了一会儿,拉着他的手上了楼。

林之若直接把孟繁星推进了浴室,自己去换了衣服,又从门缝里把一套林谦诚留在家里的休闲衣裤扔进了浴室。

和林谦诚比,孟繁星要高一些,瘦一些。林之若见他袖口裤腿都短了一截,衣服飘飘荡荡的,很是滑稽,噗哧一笑,坐在沙发上并不起身,招手让他过来。孟繁星疑惑地走近沙发。林之若示意他俯下身,拿了一块大毛巾,给他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动作轻柔而专注。

孟繁星半跪在沙发边上,低着头,看着林之若的一角衣襟,嗅着她身上淡淡的肥皂清香,听着林之若卧室传来的隐隐的歌声,感觉着她手的移动,不敢说话,也不敢动弹,生怕打破了这美好的瞬间。

林之若扔开毛巾,道:“好了。别看是夏天,淋了雨,不及时擦干,很容易感冒。”指指身边,让孟繁星坐下,问:“下这么大雨,唐馨他们都说不出来了,你怎么还是过来了?”

孟繁星想了想,坦白道:“我怕你一个人,心情不好。”见林之若凝视着自己,生怕她说出疑问或是感激的话,赶紧问:“你在干什么,怎么会看到我的?”

“我在看书听歌。后来发现雨声很急,便到窗前去望望雨景,谁想到大雨中还站着一个人。”林之若微微一笑:“如今风雨西楼夜,不听清歌也泪垂。既有风雨又听清歌,要不是你来了,说不定我真的会哭呢。”

孟繁星不知如何回答,两个人相对默然。窗外的雨声转缓,卧室的歌声清晰了起来,是Phil Collins 的“Against all odds”:

How can I just let you walk away,

just let you leave without a trace

When I stand here taking every breath with you, ooh

You’re the only one who really knew me at all……

(我怎能就这样让你离去

不留下一丝痕迹

当我呼吸着你的呼吸,哦

你是我唯一的知己……)

孟繁星听了一会儿,不禁诧异:“这好像是傅青纶的那盘英文经典?”

林之若敬佩地道:“这么远你也听得出?”

孟繁星微微窘迫,道:“其实我对英文歌所知不多。这盘磁带,因为傅青纶曾经在宿舍放过两次,都是经典老歌,旋律特别优美,所以有点印象。”

林之若道:“傅青纶说听舒缓的音乐,可能会缓解头痛,推荐我听古典音乐,什么古琴啊古筝啊洞箫啊什么的。我说又没有人唱,又没有歌词,还不得成催眠曲,他便借了这个给我。旋律优不优美我不知道,歌词倒是挺优美的。”

“傅青纶很关心你啊。”话一出口,孟繁星就后悔了。有人关心林之若,自己应当开心才是,这话怎么听都透着点酸意。

林之若沉默了一下,道:“大家对我都很好。”过了一会儿,又道:“你冒着大雨来陪我,我很感激。”

气氛霎时变得客气疏远起来。孟繁星暗恨自己,却想不出什么话来扭转局面。

雨声又急了起来,嘈嘈切切,淹没了音乐。

林之若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大雨,沉默不语。

孟繁星鼓起勇气,走到她身边,道:“刚才我在雨中站了好久,不知怎么的,想起了程辉让你作的那首‘世上最痛苦的事’,忽然明白了你为什么说‘当一切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林之若转头望着他:“为什么?”

孟繁星道:“你对自己并不在乎,是不是?活也好,死也好,痛苦也好,舒服也好,你都无所谓,是不是?”

林之若沉默半晌,道:“我希望是,但并不能完全做到。”

孟繁星道:“有一句话,我一直想问你。”

“你说。”

“你不愿伸出手去,祈求温暖。那么,如果有一个人,主动向你伸出手去,你会不会接受?”

林之若避而不答,却道:“六世达赖仓央嘉措曾经写过许多情歌,被认为是佛教的叛逆。其实,他有些诗歌写得还是很有道理的。”她转过身去,在繁音促节的雨声中,缓缓念道:“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如果已经相见,已经相知了呢?”

林之若微笑:“何妨朝暮长相见,如果可以不相恋;何妨两心长相知,如果可以不相思。”

孟繁星苦涩地道:“头痛之前,你并不是这么喜欢佛教的。”

“那时候,我年少轻狂。”

“可是,你痛得这样厉害,不应该一个人扛着,把关心你的人拒之门外。”

“你来之前,我刚刚填了一首卜算子。”林之若曼声吟道:“头痛又何如,生死原是虚。年年月月夜兼日,留不住须臾。”

孟繁星无语可答,想了想,道:“之若,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理智,这么坚强,这么……冷静?”

林之若回望他:“为什么?这样不好么?”

“因为,这样的你,不是……”他寻找着恰当的词语,“自然而然的。”

林之若微笑:“你总是能看穿我。五百年前,你曾经在八卦炉里锻造过,炼成了火眼金睛么?”

孟繁星诚恳地道:“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又总是对什么都不介意的样子。在你面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低微,很俗气。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不敢对你说什么,更不敢干涉你的做法。可是现在,看到你明明那么痛苦,却又那么勉强自己,我,我很心痛。”

林之若动容。沉默半晌,说:“你说得不错,我的确并非真的什么都不介意。所以这首卜算子还有下半阙。”她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念道:“志远恨才疏,翼折怜残羽。堕尽青云不可说,共谁相尔汝?”

孟繁星小心翼翼的问:“这是什么意思?”

看他一脸的困惑,林之若大笑:“这意思就是说,你如果真地伸出手来,我是一定不会拒绝的。”

孟繁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呆呆地站在那里,没有反应。

林之若笑道:“怎么,你的所谓伸出手来,只是嘴上说说么?”

孟繁星大喜,磕磕巴巴地道:“不,不是的。我,我愿意尽我的全力帮助你,什么都行。”

“哦,怎么帮?”

孟繁星没想到有这一问,半晌憋出一句话:“我给你做饭。”

林之若微笑不动:“我不饿。”

“我帮你拖地板?”

“地板很干净。”

“我陪你学习?”

“我不想学习。”

“那,”孟繁星手足无措,“你不是在看书么?我读给你听。”

“噢,这个倒是可以。”林之若拉着他回到卧室,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给他:“这是这次我去省城买的,听说是个悲伤的故事,一直还没有勇气看呢。”

孟繁星看时,却是一本英文原版的“荆棘鸟”。他想不到林之若会出这样一个难题给他,见她拉了一把椅子放在床边,自己则拿了枕头靠在床头,正微笑着望着自己,只好硬着头皮,坐下来,从序言读起:

“Long Ago, there was a bird to sang just once in its life.

From the moment it left its nest, it searched for a thorn tree.

……”

(很久以前,有一种鸟,一生只歌唱一次。

从它离巢的一刻起,它就在寻找一棵荆棘树。

……)

窗外雨声忽疾忽缓,屋内光线忽明忽暗。那个夏日的午后,那个俊秀的少年,穿着并不合身的衣裤,专注地给床上微笑倾听的少女,读着一个发生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缠绵而悲伤的爱情故事。

“……when we press the thorn to our breast,

We know……

We understand……

And still……we do it.”

(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

我们是知道的,

我们是明明白白的。

然而,我们依然要这样做,

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刀光如雪月如霜

孟繁星为林之若做了晚饭,陪她一起吃完,又收拾干净,叮嘱她好好休息,才恋恋不舍的离开。林之若站在窗前,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回去接着看那本荆棘鸟,一直到入睡,心中还是暖洋洋的,头痛仿佛也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睡到半夜,突然惊醒,觉得小腹闷闷地痛,心知不好,到洗手间一看,果然是月经来了。她自从头痛之后,月经便开始不规则起来,上次是延长了一周,这次却提前了将近十天。最糟糕的是,家里的卫生用品都耗尽了,还没有来得及补充。

林之若看了看表,已经过了午夜,这时候所有的便利店和超市都关门了。只有几个街区外,有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卖部。然而那一带在江城是出了名的治安差,有很多夜间营业的洗发店按摩部卡拉OK等暧昧不明的娱乐场所,出入的人也三教九流,乱七八糟,是江蓝一向严厉禁止她涉足的地域。可是若不去,这一夜便很难熬。女人似乎总是有许多的难堪和不方便。然而越是如此,便越见自立自强之可贵。林之若自恃能够防身,找了件江蓝的深色衣服,凑和着套到身上,便出了门。

街上一个人影都不见,只有路灯冷清清地照着地上的积水。偶尔一辆车经过,水花四溅,暂时打破夜的沉寂。凉风吹拂,带着雨后特有的清新,扑面迎来,让林之若精神一振。她拉高了外套的领子,小心翼翼的避开积水,快步走向小卖部的所在。

离小卖部越近,便越热闹,路旁霓虹闪烁,渲染出一种和环境极不相称的浮华。这一区的房子都很破,很多都是待拆迁重建的危房平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头脑灵活的生意人从屋主那里廉价租了来,开始只是卖CD光盘,衣服用品什么的。后来渐渐的搞大了,变成了声色娱乐的集中地。顾客很多是衣冠楚楚的男人,来来往往都隐蔽在不同牌子的汽车里。偶而几个醉汉走过,跌跌撞撞,高声喧嚷,色情下流,旁若无人。

林之若皱皱眉,尽量躲进路旁树木的暗影里,以免引人注目。冷不防路旁一家店里突然走出两个男人,几乎撞到她身上。

那两人衣冠不整,前面的敞着前襟,嘴里叼着烟,流里流气;后面的上身只穿了一件背心,露出肌肉发达的胳膊,头发剃成那时候刚开始流行的板寸,根根直立,很是扎眼。叼烟的家伙几乎撞到林之若身上,刚想破口大骂,定睛打量了她一下,发现是个女的,把烟扔了,吹了声口哨,对后面的板寸道:“看,这个比里面那些强多了。一看就是刚出道的,还生嫩着呢。”

那个板寸有点愣头愣脑的,伸手就向林之若胳膊抓来:“你哪家店的?强哥看上你了,还不招呼,往哪走呢?”

林之若闪身避过:“我不是做那个的。”

强哥大笑:“还害羞呢?来,跟哥哥走,保管让你大开眼界。”伸手去搂她肩膀。

林之若身上不方便,急于脱身,强忍着怒火,沉肩卸开他的力道,冷冷的道:“我真的不是做那个的,你们再不走开,我要叫人了。”

“呦,脾气还不小呢?哥哥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你叫啊,叫得好,哥哥有赏。”强哥依然嬉皮笑脸,贴上来去捏林之若的脸:“看起来倒是挺水灵的,不知道摸起来怎么样?”

林之若大怒,钳住他的手腕,横向一拧,强哥杀猪一样的叫了起来。那个板寸身手倒是很敏捷,见强哥受挫,冲上来一拳向林之若面门打去。

林之若哪里把他放在眼里,急于脱身,上身后仰,让过他的来势,抓住他的手臂一带,又加上一脚,把他噔噔噔踹出去十几步远。刚直起身,听到强哥扑上来,伸臂欲挡,却听他阴森森的道:“别动。”她扫到寒光一闪,赶紧收回手臂,随即感到一样冰凉而锋利的东西顶住喉头,斜眼看时,却是一柄弹簧刀,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幽幽的寒芒。林之若只有过和钉子等人的实战经验,想不到街头的流氓会随身携带武器,一时大意,竟被制住。

强哥得意地对狼狈走回的板寸道:“靠,这个小妞性子还挺烈,是个上品,啧啧,野战滋味肯定不错,今天便宜你了。不是我拉你出来,你他妈的就跟里面那几个烂货耗上了,哪里有机会尝到这样的野味?”待板寸走近,便持刀威逼林之若一直退到房子后面的阴影里,直到她后背抵到墙壁,才淫亵的一笑,空着的左手向她胸口摸去。

林之若闭了眼睛。身后砖墙的冰冷,隔着衣服,一丝丝的渗入皮肤。头部的血管剧烈跳动,几乎要裂肤而出。小腹依然闷闷地胀痛,血浸湿了内衣,粘粘的很不舒服。这一刻,她意识分外清明。自从意识到男女有别以来,她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天生的柔弱,不愿意屈从于社会默认的女性行为规范,不愿意寻求男性的保护,甚至故意不肯承认,江蓝严禁她夜晚出行,是有其社会现实性的。她相信意志可以战胜软弱,相信努力可以赢得自由,相信自己可以安然无畏的走在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可是,冷酷的现实却一次又一次的践踏着她的信念。难道,她十七年来苦苦坚持的一切,她为之反抗了母亲,疏离了几乎整个社会的渴望,竟然终究是错的,终究要受到命运严酷的惩罚?

粗糙的大手撕开了她前襟的扣子,触上了她胸前的皮肤。一瞬间,两年前被那个酒徒侮辱时那种透彻骨髓的愤怒,无力,绝望,她十七年来苦苦压抑的对生命和命运的不甘,决裂,愤恨,犹如火山迸发,大地震动,使得她每一个毛孔都胀痛起来。她闭目不动,右膝骤然上顶,正撞在强哥的下体。这一下乃是林之若积郁多年的屈辱和愤怒之所聚,力量几乎超越了她体能的限制。强哥看她闭目不语,以为她已经认命,放松了警惕,这一下猝不及防,痛得他惨叫一声,捂住下体,滚倒在地,手中的刀子也嘡啷一声,落在地上。

林之若甫得自由,立刻伸手去摸地上的蹲印8胀湎卵��透芯跤形锾迤斯�础K��绫嫖唬�闵烈丫�患埃�缓蒙熳蟊垡坏玻�孀乓徽蠹馊竦奶弁矗�群鹾醯囊禾逵苛顺隼矗�胩跏直哿⒖搪槟荆�丛�戳硗庖桓龃跬揭舶纬隽说蹲印A种�艟偷仄说梗�桓錾ㄌ猛龋���叩梗�沂置�角扛绲袈涞牡蹲樱�蛩�共亢莺荽塘讼氯ァR簧�ず浚�鸬锰焐弦煌淅湓拢�狗路鹨膊�肆讲�?

守着小卖部的,是一个五十余岁的老头。他正在日光灯下昏昏欲睡,突然看到一个浑身鲜血的少女走了进来,还以为是做恶梦,把眼睛揉了又揉。

林之若道:“大爷,麻烦你打110报警。”见他怔仲不答,自己夺过电话,报了警,让他们连救护车一并带来。老人仍未反应过来,直到林之若指着货架,连说两遍“大爷,麻烦您给我拿一包卫生巾,蓝色包装那个。”,才战战兢兢拿了出来,远远的放在柜台上。林之若付了钱,嫣然一笑:“谢谢大爷。能不能借您的厕所一用?”

警车和救护车很快呼啸而来。林之若先是被带到医院,因医生说伤口并不严重,经过消毒处理,已经不碍事,又被带回警局问话。询问的是两个年轻的警察,还有一个女警作笔录。三个人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头公然走在二十世纪城市街道上的恐龙。

“姓名?”

“林之若。”

“性别?”

“女。”

“年龄?”

“这个九月满十七。”

“职业?单位?”

“学生,江城一中。”

“请描述一下今晚事件的经过。”

“我走在街上,两个男人持刀挟迫我到屋后,意欲侵犯。我在挣扎中把他们两个打伤,自己也受了伤。”

“那两个人你认识么?”

“不认识。不过听他们自己相互称呼,其中一个,好像叫什么强哥。”

“你知不知道,那两个人受了什么伤?”

“不知道。那里黑暗,看不清楚,我都是乱打乱踢。”

“乱打乱踢?那两个人,一个下体破裂,医生说从此变成废人;另一个被刀刺破脾脏,造成内出血,现在还在抢救。到现在这两个人还不能问话。”

“我是正当防卫。他们失去行动能力后,我没有再碰他们一个手指头。”

“嘿,你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倒是弄得很清楚。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两个人的伤势,都是一击而成,并非重复攻击。你一个小姑娘,力气倒大,下手也够狠啊。”

“我当时只知道害怕,哪里顾得手上轻重?可能人在极度恐惧之中,会迸发平时发挥不出来的潜力吧。”

警察似信非信,又反复盘问了一些细节,直到天亮才把林之若送回了家。经过这一番折腾,林之若疲惫不堪,倒头便睡,直到被门铃声惊醒。

她睡眼惺忪的拉开屋门,见唐馨等五人都聚在门前,还来不及拉开铁门,程辉已经叫了起来:“林之若,你怎么回事?不会是入定了吧?我已经按门铃按得手都酸了。”

孟繁星和唐馨却同时惊叫:“之若,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林之若低头,见自己匆忙之间,披上的仍是昨夜的衣服,袖子和前襟上,阳光一照,暗褐色的血痕纵横交错,触目惊心。她苦笑了一下,把他们让进屋,简短讲述了一下昨夜的经历。

众人震惊万分。孟繁星盯着林之若,根本说不出话来。唐馨抚着林之若打着纱布的左臂,心痛不已,连连追问细节。傅青纶曾经见过林之若的身手,对她很有信心,见她安然无恙,笑道:“前两天我们还讨论,说闷在屋子里学习太无聊,要捉摸点新鲜的玩法,你动作倒是快,转眼就来了场午夜惊魂。可惜我们都没有看到。”

程辉围着坐在沙发上的林之若绕了几圈,仔细打量,啧啧称奇:“论容貌,论身材,唐馨比你强多了。怎么人家唐馨一点事都没有,你两年就被骚扰了两次呢?林之若,你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从自身找找缺点?”

唐馨嗔道:“之若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不安慰,还乱说。”

林之若经过昨晚血案,出了长期以来郁结心头的一口恶气,仿佛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陡然卸去了背上沉重的行李,心情分外明朗轻快,并不介意,微笑道:“可能我额头上刻了四个大字,‘欢迎骚扰’,也未可知。”

程辉摇头:“不要避重就轻。据我看啊,分明是你不守妇道,才会引来这场祸事。你要是像唐馨一样,天一黑就乖乖呆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就不信色狼能找到你家来。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家,大半夜的不睡觉,到处游荡个什么劲啊?这不分明是想勾引男人犯罪么?”

唐馨也疑惑:“之若,那么晚了,你出去干什么?”

林之若不答唐馨,却向程辉招手:“你附耳过来。”

程辉不解的俯下身子。林之若凑在他耳边道:“我去买卫生用品。”见他仍是茫然,又加上一句:“女性卫生用品。”

程辉直起身子,脸涨得通红。林之若还不放过他:“现在既然你知道了,就麻烦你再去给我买一些。小区门口有小卖部。”

程辉推托:“你昨晚不是买了么?”

“都被警察留下当证物了。”

“那你也应该让唐馨去买。”

“不行,我左臂受伤,转动不便,得她陪我洗漱。”

此时唐馨也猜到了林之若要买什么,恨程辉没有同情心,也催促他:“你不去买,干什么要问?既然问了,就得去买。”

另外几个男生还茫然不解。孟繁星起身道:“辉子,我跟你去买。”

程辉大喜:“好。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得你上前。”

孟繁星尚不明白,但能为林之若买东西,无论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便点了点头,拉着程辉下去了。

唐馨陪着林之若洗漱完毕,又帮她换了一套干净衣服,出来看时,两个男生已经回来了。孟繁星脸红红的,把一个塑料袋递给唐馨。程辉却拿着一份江城日报,大呼小叫:“林之若,你一战成名了。”原来到了小卖部,他把孟繁星推上去,自己却远远躲到报摊附近,假装买报纸避嫌,不料有了意外的收获。

大家围过来看,只见社会新闻版头条大字标题“持刀强暴少女未遂,两名歹徒反受重伤”。里面并未提及姓名,只含糊说是某校高中女生路遇歹徒。林之若笑道:“他们消息倒快。”

程辉一目十行扫下去,见文中描述两名歹徒,一名“下体重伤,医生称生殖腺碎裂,终生失去生育能力”,另一名“脾脏破裂,有严重内出血”,放下报纸,感叹道:“这两个兄弟可怜啊。”

唐馨不满:“他们罪有应得,有什么可怜?”

程辉道:“你们女人哪里知道我们男人的苦处。这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盯着百分之十最优秀最有钱的男人。剩下的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呢,要花钱买笑吧,不但警察稽查,社会谴责,还要冒着艾滋病毒的攻击。实在按捺不住一时冲动吧,还有林之若这样的色狼杀手虎视眈眈。你看这伤势,哪里是自卫,分明是要命啊。”

唐馨义愤不已,刚想要抗辩,林之若按住她,盯着程辉道:“谁不苦?是个人就有苦处。有苦处就可以为所欲为么?我看你有钱,可不可以抢过来据为己有?你看我不顺眼,能不能无缘无故就杀我泄愤?一个社会,一个文明的建立,就在于其大部分成员能够压抑自己的欲望,遵从既定的道德和秩序。我最恨的,就是男人利用体力优势,用自己的欲望凌辱女人的意志。无论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还是一时冲动的个人行动,欺凌女子的男人,天伐之,地灭之,人神共诛之!”

触及痛处,她不知不觉地激动起来。孟繁星见她脸色苍白,右手扶头,有点熬不住的样子,手动了动,想要来扶,但见她正批判男人,生怕自己也包括在内,终于没有敢动弹。

程辉吓了一跳。他虽然知道林之若一向标榜自己是女权主义者,但是和她玩笑惯了,从来没有见过她真正发脾气。这时见她异乎平时,语气愤慨,言辞激烈,伶牙俐齿都飞到了爪哇国,竟然没有反应。直到唐馨推了推他,才恢复神智,讨好地道:“是,你说得对,这样的男人是社会的恶瘤,活该他恶有恶报。我一向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对女性应该保护,关注,尊敬,热爱。那公牛还护着母牛和牛犊呢,咱不能连牲口也不如,是不是?”

见林之若神色略为缓和,赶紧趁热打铁:“作为你身边为数不多的男人之一,我没有能够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让你独自面对两个持刀的色狼,已经失职之甚。居然还敢同情敌人,讽刺你下手过重,实在罪不可赦,死有余辜。这是我思想长期偏离党的指引,没有和封建遗毒划清界限,不能深刻理解林之若同志身上也压着迫害女性的三座大山的后果。以后我一定迷途知返,悔过自新,痛改前非,拨乱反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希望林之若同志允许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将功赎罪,戴罪立功。”

唐馨被他逗笑了:“你怎么戴罪立功?”

程辉起身立正,敬了一个军礼:“报告。程辉听从指令,请领导吩咐。”

见林之若扭头不语,他又故作沉痛地道:“鉴于已经发生的事故不可挽回,我申请参与事后安慰工作。如果林之若同志原谅我的过错,”他张开双臂,“请允许我用自己温暖的手臂,拥抱你受创的身体,用自己宽厚的胸膛,抚慰你受惊的心灵。”

林之若不理他,却向坐在旁边椅子上的孟繁星道:“你站起来。”见他依言站起,又道:“走过来。”待孟繁星走到她身边,也不抬头,径自起身投入他的怀抱。

青春作伴好还乡

孟繁星伸臂轻轻搂住林之若,身子微微颤抖。

昨天离开林之若之后,他一直都处于一种奇怪的状态。明明极端兴奋,却又极端平静。兴奋得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平静得心灵有如明镜,照彻一切,却没有一丝杂念。那种兴奋,仿佛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那种平静,也正如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明明无比清醒,却又如梦如幻。无论是说笑,做事,陪在林之若身边,还是一个人回到家里,都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行走坐卧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因为所有的感觉都如此陌生,如此的不像真实。晚上无法入睡,索性拿了习题来做。头脑竟然异常敏捷,连做了几套模拟试卷,一对答案,成绩好得自己都不敢相信,以至于他疑惑自己是不是把林之若的一部分灵魂带了回来。

睡得特别晚,却又很早就醒了。朝着东面的窗子刚刚迎来那天的第一缕微光,楼前树上的小鸟刚刚开始它的第一次吟唱,他便完全的清醒了。在床上静静躺了一会儿,看着阳光渐渐染红窗帘,听着鸟儿的独吟渐渐汇成合唱,只觉得世界如此静谧,如此美好。父母都还没有起床,他轻手轻脚的走进洗手间。擦脸的时候,才从镜子里,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在微笑。

出去晨跑,转过几条街道,在他意识到之前,已经跑进了林之若住的小区,跑到了她的窗下。看着紧紧闭合的窗户,密密垂落的窗帘,想着那个可能还在安恬沉睡的少女,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直接从另一个方向穿回了马路。只是这样一转,心中已经溢满柔情。

怕被别人嘲笑,他吃过早饭,故意磨蹭了许久,眼看到了大家约定的时间,才慢吞吞的再回到那个地址,看着早到一步的程辉不耐烦地按铃,兴奋而又忐忑的期待着那个已经分别了整整一夜的身影。

然而,想象中的温柔甜蜜的目光交聚,会心微笑,都没有发生。来开门的林之若明显尚未清醒,鬓发蓬乱,脸上犹有睡觉时枕巾印下的痕迹。更让他惊骇的是,她身上,居然染着斑斑血痕。

听她轻描淡写的说着昨晚的遭遇,他怎么也禁不住后怕。就在自己微笑着做题的时候,林之若正面对着铮亮的刀锋。如果,林之若动作稍有迟缓;如果,那伤不是手臂而是更关键的部位;如果,歹徒更凶悍一些,警惕性更高一些;如果……如果,林之若再也不能坐在他身边,顾盼神飞,谈笑风生,他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勇气活下去。

进门之后,他一直贪婪的注视着林之若,一遍遍的确认,她还在那里,那微笑,那面容,那谈吐,那敏锐,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可是,纵然如此,直到林之若扑入他怀里,手臂可以拥围,身体可以触知,鼻端清清楚楚的盘绕着她洗发水的清香,他才终于有了真实的感觉,终于可以相信,这个几乎就失去了的人儿,是完整的真切的存在。

程辉尴尬的收回手臂,见孟繁星身子颤抖,笑林之若道:“这送上门来的你不要,偏偏去挑老实的欺负。看把我们小孟吓的,都哆嗦了。”

林之若也感到了孟繁星身子的颤动,在他怀里抬起头来,迎上他凝望自己的目光,读出了心痛,怜惜,询问,关切,万种温柔,千般疼爱,忽然心情大好,只觉天下事无不可为,思维分外清晰,阳光分外明媚,连头和臂上伤口的痛楚,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她不好意思呆得太久,移开了目光,轻轻把孟繁星推开。

唐馨见状,立刻跑上来拥住她:“可怜的之若,来,让我也抱抱。”见她微笑不语,踮起脚在她耳边悄声道:“哈,还说不喜欢人家,趁着受伤就吃人家豆腐。看你以后还嘴不嘴硬?”

林之若在她耳边低声答道:“我这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唐馨莞尔,放开了林之若,仔细一想,才意识到自己就是被她明修的栈道,望着林之若,又是恼怒,又是好笑。

傅青纶不言不语,突然走上来,紧跟在唐馨之后,紧紧抱了林之若一下,不待她有所反应,已经松开手,走回座位。

林之若和李凯同时向唐馨看去,却见她怔怔的望着林之若,毫无觉察。林之若放下心来,李凯却心里涩涩的,说不上什么味道。

程辉抗议:“明明是我先提出申请的,怎么被你们抢了先?”也走过来想要抱林之若。见林之若侧身躲避,他不敢相强,可怜兮兮的道:“求求你,原谅了我吧。你要怎么惩罚我都可以,就是不要和我冷战。”

林之若果然不再避开,任由他把她拢入怀里。程辉高兴起来:“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我的胸膛特宽厚,特有安全感?”

林之若抿嘴:“何止如此?你的心跳还特有节奏,跟唱歌似的。”

程辉明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但是此刻为了搏林之若一笑,便是刀山火海也硬着头皮上了:“怎么说?”

林之若道:“它是这样跳的:‘噗,噗,我是懦夫。’‘砰,砰,我是狗熊。’”

大家都笑了。程辉慨然道:“其实它还有两句话呢。‘呼,呼,之若胜出。’‘通,通,之若英雄。’”

林之若果然忍俊不禁。程辉退后一步,审视着她的表情:“我的天啊,终于笑了。能搏美人一笑,别说作懦夫作狗熊,便是作牛作马,作细菌作病毒,我也统统认了。”

程辉见哄好了林之若,又活跃了起来,张罗着打开电视,看电视新闻会不会也报道这件事。

唐馨却鼓动李凯也去给林之若一个安慰拥抱。李凯忸怩着不肯,被她硬推着走上来,却只是低着头垂着手站在那里。

林之若暗暗好笑,刚要说话,电话铃响了起来。却是班主任于明雷打来的。原来因为在公安局,她死活不肯给出林谦诚和江蓝在上海的联系方式,警察今天一早便找到了一中,把正在放假的校领导和班主任都惊动了。林之若惶恐不已,连声应承:“是,是,我会和爸爸妈妈联系。……是,我以后小心。……是,不严重,只是划了一个口子,医生已经处理过,没有什么关系了。……不,您千万别来,副校长更不用来……不,不是,是我姥爷听说了这件事,要接我去他家里住一段时间。……是,今天下午就走,可能开学才回来。……嗯,我会小心的。……让老师操心了,谢谢老师。……再见。请代我谢谢刘校长。”

她放下电话,见除了程辉,众人都询问的望着她,刚要解释,程辉忽然道:“嘘,别出声。”大家随着他的目光看向电视屏幕。江城电视台午间新闻主持人正在说:“今天凌晨一点左右,本市发生了一起持刀劫持案。两名青年男子在某某街东段,持弹簧刀威逼某校高中女生,欲实施性侵犯。在争斗中,该女生和两名歹徒都受了伤,被送往江城二院。目前,此案仍在继续调查中。”最后说:“有关部门呼吁本市市民出行时,尤其是年轻女性,要密切注意安全,尽量避免夜晚单人出行。”前后不过半分钟,也没有给任何当事人镜头。

程辉叹道:“这个有关部门太不懂事了。这个案子最大的受害者,分明是那两个色狼。有关部门应该呼吁本市色狼尽量减少作案,即使作案也应该避开单身少女才对,怎么反而呼吁市民小心呢。”见唐馨瞪他,赶紧改口:“我这是背面敷粉,表达我对林之若同志佼佼不群,一枝独秀的强烈崇拜之情。”

林之若此刻心情大好,闻言只是微笑,并不回嘴。

孟繁星关心地问林之若:“你说你姥爷来接你,是真的么?”

林之若道:“是临时编的,但也有一半是真的。姥爷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就算知道了,他老人家体弱多病,我接他还差不多,怎么能来接我?刚才于老师打电话,说这件事已经惊动了校方,他要陪同刘副校长来探望我。我哪敢劳动他们大驾啊。再说,这件事现在弄得这么大,要是继续呆在江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人来骚扰呢。反正公安局说他们会落案起诉,有什么事会通知我的监护人,却没说我不可以离开。我今天下午就走,到乡下姥姥家去。那里没有电话,交通不便,偏远闭塞,嘿嘿,是休养生息的好地方。”

唐馨急道:“你身上有伤,又带着病,怎么能远行?”

孟繁星对林之若了解甚深。见她看似随便,罗列的理由却个个有理,知道她去意已定,既担心她的伤病,又舍不得和她分离,冲口而出:“我送你去。”

唐馨踊跃支持:“我也陪你去。”

林之若很感动,但仍然推辞:“没事。去姥姥家我轻车熟路,又是大白天,不会有事的。”

程辉提议道:“前两天你们不是还愁没有好玩的地方么?要不我们大家干脆一起去,既护送了林之若,又可以顺便玩一玩。老实说,我早就想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体验一下生活了,可惜没有亲戚在乡下,一直都没有机会。”

此言一出,大家纷纷附和。只有林之若略为踌躇。程辉体察她的心意,道:“我们自己带吃的用的,保证自产自销,自给自足,绝对不打扰你外公家。”他越说越兴奋:“不如我们干脆弄一顶帐篷,就在野地里露营,还可以搞篝火晚会,多有意思。”

林之若道:“你当那里荒无人烟呢?真支起帐篷,村里人还不围着你当大熊猫看!我姥姥家住的地方倒有的是,不过那里买东西不方便,卫生条件也比城里差很多,你们要去可以,但是遇到困难不许牢骚抱怨。”

“哪会呢!”程辉霍然站起:“星子,凯子,咱们这就去买东西。”

林之若叫住他:“青菜就不用了。农村没有冰箱,肉和熟食也不宜多买。可以多带一些卤味,火腿,香肠,午餐肉什么的。你们背得动的话,面包汽水水果也多买一些。我可警告你,下了汽车之后,还要步行十余里,到时候不许叫累。”

大家都很兴奋。几个男生纷纷给家里打了电话,便出去买东西了,过了许久,大包小包提回好多。林之若见他们低估了行路艰难,摇头暗笑。唐馨却回了一趟家,收拾了些衣物用品,因林之若提过她的小表妹也在姥姥家,还细心的买了许多零食糖果,用书包一并装了。开始的时候还背在自己身上,不久就被李凯抢过去了。

几个人随便下了点面条,匆匆吃完,便整队出发了。汽车把他们送到林之若外公家附近的一个镇子。 林之若找到了在镇政府当秘书的表哥,新婚不久的江志学。江志学见到他们很是高兴,拉着他们回家吃饭:“来,你嫂子手艺不错,你还没有尝过呢。”又向林之若道:“你越来越像小叔了,怎么大夏天的穿个长袖衬衫?是不是你妈妈不在家,没人管你了?回头我让你嫂子带你去商场挑一件短袖的换上。”

林之若摇头:“不了,到姥姥家还有十几里路呢,一耽搁,天黑之前就回不去了。再说,嫂子还在上班,特意为这个请假也犯不上。哪天周末你们休息,我再来打扰。”

江志学也不坚持:“那好吧,反正我们回家也很容易。不过,你们这么多东西,步行也不是办法。等着,我去镇子里看看,能不能找个车给你们捎回去。”

车果然找到了,却是老牛拉的木板车。赶车的是个中年人,和江家是一个村子的,来镇上买农药的。农村人住得近的,大都沾亲带故,论起辈分来,林之若还得管他叫声“舅姥爷”。中年人乐呵呵的听着林之若称呼,打量着这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城里来的孩子,笑道:“带你们回去没啥问题。只要你们不嫌这牛车埋汰,又走得慢,我乐得路上多几个伴儿。”

程辉唐馨等人从来没有坐过牛车,新奇的不得了。见舅姥爷点了头,一个个争先恐后的爬了上去。车上铺着稻草,干爽粗糙,别有风味。程辉兴奋的道:“古人走马观花,咱们赶牛看景,也是一绝。”

林之若不慌不忙,待众人就绪,才在车沿上坐下,两条长腿悬在车外,随着老牛缓慢沉稳的步伐,晃啊晃的。孟繁星怕她一颠簸掉下去,向里移了移,示意她坐进来一些。林之若微笑摇头。

舅姥爷笑道:“你们啊,都没有这闺女有经验。坐在车里一开始挺舒服的,时间长了,那腿会窝得难受。”

程辉道:“没关系。难受了我起来跟着走。就凭这老牛的速度,我单腿蹦跶都跟得上。”

牛车悠然的穿行在乡间的土路上。两边全是庄稼,玉米,高粱,大豆,花生,高低错落,浓淡浅深,大片大片的绿色无边无际的铺展开去,给人一种身在海洋中的感觉。偶而有风拂过,绿色的浪花起伏摇曳,使得这慢腾腾的牛车,仿佛真的成了大海中的一叶小舟。

葡萄满架绿生凉

林之若义不容辞,当了向导:“清风山脉在这里断了一下,再往东北一百多里,才又接续起来,不过改了名字,叫魏驼岭。清风江没了阻挡,在这里转了个弯,流向东南,江面变宽,水流变缓。下河湾乡这个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这一带农村因为土地肥沃,可以引河水种稻子,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泡子,可以养鱼,所以相对比较富庶。”她指点远方:“天边那道青色的影子,就是清风山。清风江离这里也不远,不过被庄稼挡住了,看不到。等会儿到了我姥家,就更近了,可以去江边玩。”

众人大多没来过乡下,兴奋的指点着周围的一切,辨认着每一种新奇的植物。唐馨发现了一片向日葵田,高兴的叫:“原来向日葵长得这么高啊,叶子大得像蒲扇。”目不转睛的瞧了半天,突然道:“咦,向日葵的花盘不是应该跟着太阳转吗?现在太阳在西南方,怎么它们什么方向都有,还都耷拉着脑袋?”

林之若失笑:“跟着太阳转的那是刚长出的幼嫩花盘。现在它们都结了籽了,那花盘又大又沉,再转,就扭了脖子了。”

程辉左顾右盼,忽然在林之若耳边道:“我看那玉米棒子个都长足了,要不然我偷偷下去掰几穗,回头咱们煮着吃?”

林之若摇头:“这大田里的玉米熟得晚。你看着个大,其实还没有挂浆,玉米粒还没有鼓起来,不能吃。我姥家后院自种的白玉米,成熟早,又好吃,你耐心等着,不要乱动,白落个贼名。”又指着一片花生地道:“你看这花生叶子开始干巴了,但还没有干透。这个时候拔出来,果实水分最足,还有点软,用火烧着吃,特别香甜。等收获的时候,花生果已经干了硬了,就差很多了。还有黄豆也正是好时候,等有机会我弄给你吃。”看程辉心驰神往的样子,不禁笑道:“小心,口水要滴到唐馨身上,你没吃上山味,先吃了白眼了。”

十几里路,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进入江家所住的小东屯。林之若谢过了舅姥爷,带着众人走向后街,指着一家庭院:“那就是了。”

大门是粗厚的原木剥了皮制成的,两扇相对,因为风吹日晒,外面已经微微发黑。程辉见并无门闩,虽有一个搭扣,也没有系上,便伸手去推。林之若看着他,微笑止步。

大门出乎他意外的沉重。程辉暗暗用了点力,才把大门推开,刚要迈步,突然一条黄色的大狗蹭的一下窜了出来,冲着他便是一顿猛吠。[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程辉吃惊之下,连连倒退:“靠,还有警卫?就算是柴门闻犬吠,也不用这么嚣张吧?”

“大黄,回来。”随着一声稚嫩的呼喝,大黄立刻解除战斗警报,跑了回去。程辉松了口气,循声望去,却见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矮矮胖胖,穿了一身荷叶样的连衣裙,摇摇摆摆的走了出来。大黄跟在她身边,伸着舌头,摇着尾巴,俯首帖耳,要多谄媚有多谄媚。

看到解救他的竟是这么一个小孩,程辉有点窘迫,站在那里,不知道怎么招呼。

那小女孩并不理他,一人一狗,径直扑到林之若腿边:“姐姐,你来了。我好想你噢。”

林之若单伸右臂,把她抱起,在她的胖脸蛋上猛亲几口:“乖远远,才一个多月不见,你好象又重了几斤哦。”又给她依次介绍:“这都是姐姐的朋友,一起来玩的。”

小女孩从林之若怀里出溜下来,仰起头,依次审视众人,嘴里甜甜的按林之若的指点叫:“傅哥哥,唐姐姐,孟哥哥,李哥哥,程哥哥。”又严肃的自我介绍:“我叫江致远,是姐姐的表妹。”想了想,又加上注解:“她妈妈是我大姑,我爸爸是她小舅。”

程辉感觉江致远叫自己的时候,嘴角似乎有一丝嘲讽,很是不爽,向林之若道:“怎么你的名字是随姥家人排行的?你表哥叫之学,表妹叫之远?”

林之若还没有回答,江致远已经抢着道:“我们不犯一个字。大哥的名字,是孔子‘十五而有志于学’的志学。我的是诸葛亮‘非宁静无以致远’的致远。”

爷爷曾经反复给她讲过她们兄妹名字的典故。因为每次见到陌生人,第一件事就是问名字,她虽然不解其义,却把这两句话背得滚瓜烂熟。见程哥哥一脸诧异,还可怜他孤陋寡闻,伸出手指在地上把几个字写出来给他看。

林之若制止她:“你统共也就认识这几个字,别炫耀了。哥哥姐姐们走了很远的路,都累了,你去把大黄牵开,我们好进去。”

这时候林之若的外公外婆已经闻声迎了出来,把他们让进院子。两个人都白发满头,外公沉默严肃,外婆却和蔼可亲,张罗着给他们端茶倒水。唐馨赶紧跑去帮忙。林之若则督促着男生们把东西放到厨房收好。

江家院子甚为宽敞,朝南一排四间瓦房,是林之若外公外婆和大舅江超夫妇住的。西面还有三间厢房,是为了江志学结婚盖的,大红喜字仍在。不过江志学婚后单位分了房子,为了工作方便,住在镇上,这三间房子便空着。厢房前栽着葡萄,苍绿的枝蔓,一直爬到房顶上去,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凉棚,下面放着一张木桌,几把椅子,是家人休闲乘凉的地方。众人放好东西,便被让到葡萄架下休息喝水。

林之若只说来玩几天,长袖衬衣盖住了左臂的伤口,两位老人不疑有他,自然没有异议。简短说了一些林谦诚和江蓝在上海的情况,又问起大舅夫妇。外婆道:“他们今年承包了一个果园,现在这个时候,要看园子,两个人就住在果园里,连吃饭也只能轮流回来吃。你们来得正好,回头让他摘些新鲜的海棠果给你们尝尝。”

程辉闲不住,见江致远正襟端坐,跟个小大人似的,眼睛却转来转去,在众人身上肆无忌惮的打量研究,忍不住要去逗她:“远远,你真有学问,连孔子和诸葛亮都知道,在哪学的啊?”

江致远撇撇嘴:“这算什么学问?是个人就知道。”

程辉被呛了一下,坚持不懈地继续问:“你的名字又好听又有意义,是谁给你取的啊?”

“是爷爷。大哥的也是他取的。”

“那你姐姐呢?”

“她不是。爷爷说她不姓江,不归他取名。是姑姑和姑夫给取的。”

“那你姐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啊?”

江致远闭嘴不语。程辉逗她:“咦,远远也有不知道的事情呀?”

江致远不服气:“我怎么不知道。爸爸说,姑姑本来是用‘知其柔弱’的意思,可是姑夫不喜欢,就给改了,现在,现在……就没什么意思了。”

李凯偷偷在孟繁星耳边道:“我总算明白林之若是怎么培养出来的了。这简直是家学渊源啊,你看,这么丁点大的小女孩,就把程辉噎得一愣一愣的。”

孟繁星转头看着江致远,试图从她身上拼凑林之若儿时的样子,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小了几号,肥了两圈,一脸严肃,雄辩滔滔的林之若,不禁微笑。

外公外婆怕他们拘束,聊了几句,嘱咐林之若好好招待,便拉着江致远进屋去。 江致远不肯:“我要和姐姐在一起。”外婆哄她:“乖,你不是有东西要给姐姐看吗?跟奶奶进屋拿去。”

老人一走,程辉立刻撒欢,先是追着大鹅满院跑,想摸摸他们的额头的那抹黄色,看是硬的还是软的。没有得逞,手上还被啄了一口,泄了气。一眼看到东面马棚里拴着两匹马,正在安静的吃草,学了乖,先问林之若:“它们怕不怕人?”见林之若微笑摇头,才伸手去摸马脸。那马受到陌生人骚扰,很不高兴,扬蹄撂脚,抬头打了个响鼻。程辉吓得赶紧把手缩回来,责怪林之若:“你不是说它不怕人么?”

“我是说它不怕人。”林之若故意把那个人字咬得重重的:“没说它见到同类会怎么样啊。说不定它以为你是来和它抢草料的呢。”

众人大笑。程辉一眼看到江致远手里拿个罐子,站在正房门口,不屑的望着自己,哀叹自己不幸,到江家才半个小时,居然被这个小屁孩给鄙视了三次。

江致远跑到林之若身边,把手里的罐子举给林之若:“姐姐,看。”

唐馨见是一个精致的乳白玻璃瓶,只有拳头大小,还有浮凸的花纹,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甚为好奇,凑过来看。

林之若正和傅青纶说话,只是打开瓶盖瞟了一眼,敷衍的说“不错,还挺活泼的。”便递回给江致远,接着向傅青纶道:“我姥爷小时候家里是地主,上过私塾,还当过兵,只可惜是国民党那头的,文革为了这个没少受罪。他的一生,走过大江南北,见过朝代更替,算得上是一部传奇,就是思想有点封建,宗族观念还根深蒂固。不过,这也难怪,这个村子,大部分人都姓江,仍然还是大家族聚居的形式。”

江致远很不满意林之若的表现,转头见唐馨在看自己,便把瓶子举到她面前:“唐姐姐,你看。”

唐馨一向喜欢小孩,见江致远粉嫩圆润,聪明活泼,早就恨不得抱过来亲热。不过江致远人虽然小,却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她不敢轻举妄动罢了。见她主动搭话,受宠若惊,连忙讨好的打开瓶盖,张眼一望,吓得尖叫一声跳了起来,瓶子也跌落在地上,摔成了几瓣。众人过来看时,只见白色的碎片之中,蠕动着爬出一条碧绿的虫子,一寸多长,身子圆滚滚的,前有触角,后有尾须,腹下许多对短足,是当地很常见的一种靠吃树叶为生的害虫,俗称“树狗”。

林之若赶紧俯身,从碎片中把试图逃走的虫子捉回,却无处可放。见她为宠物精心寻觅的别墅眨眼变成了碎片,江致远嘴角扁了扁,就想要哭。程辉总算等到一个讨好小主人的机会,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空的水果罐头,做了那只树狗的新家。江致远左看右看,很不满意。林之若哄她道:“你看,这个瓶子宽敞多了,它可以爬来爬去。等会儿我再给你捉一条,让它们两个作伴,就不会寂寞了,好不好?”

江致远转悲为喜:“我现在就去捉。”

唐馨心惊胆战的躲在一边,疑惑江致远要到哪里去,却见她负了手,仰着头,在葡萄架下走来走去。她也跟着抬头看,只见密密的葡萄叶中间,垂着一串串碧绿晶莹的葡萄,并无异状。

江致远找了一会儿,叫林之若:“姐姐,这里。”

林之若走过去,单臂把她抱起,她伸手试了试:“不行,还要再高。”

孟繁星怕林之若扯动伤口,赶紧过去把她换下。他个子甚高,不须高举,江致远已经触到了葡萄架,伸手摘下了一片葡萄叶。

唐馨仔细观察,才发现那片叶子边缘残缺,有虫子咬过的痕迹。叶子背面,果然趴着一只树狗,比刚才那只还要粗壮一些,身体的颜色和葡萄叶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江致远摘了下来,她就是盯着叶子看,也未必能发现。她这才知道,这片她欢喜赞叹,以为大有田园风味的葡萄架上,竟然还潜伏着一个可怕的世界。她越想越怕,不敢再站在葡萄架下,远远的避到院子里去。

江致远把新的树狗连叶子一起扔进罐头瓶里。林之若道:“来,姐姐给你的两个宝贝起个名字,好不好?这个大一点的,绿色里面透着点灰白,就叫小白;那个小的暗一点,叫小青。”程辉听到两只树狗竟然叫了白蛇青蛇的名字,几乎笑出声来,赶紧掩住嘴巴,以免白费了刚才的一番殷勤。

江致远折了一根树枝,摆弄着罐子里的小白和小青,很是满足。林之若体贴唐馨一番苦心,对江致远道:“远远,你唐姐姐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都在屋里。她叫你去拿呢。”

唐馨急于弥补,把带来的零食糖果一股脑捧出来。这些东西很多在乡下是买不到的。江致远离家很久,见到这么多老朋友,如获至宝,嘴里吃着,手还不停的往兜里划拉,含含糊糊的道:“谢谢唐姐姐。”

唐馨大喜,试探着把她胖胖的小身子抱在怀里,她居然也不挣扎。她得寸进尺,也不怕虫子了,走到桌子边坐下,上下其手,连亲带啃,大肆蹂躏。

江致远看在零食分上,忍受了半天,觉得人情还得差不多了,从她膝头出溜下来,跑到孟繁星身边,拈了一片酸梅干,跷起脚,塞到他嘴里,算是答谢他刚才一抱之恩。孟繁星见她小小年龄,行事大有林之若风范,由衷喜爱,把她抱起来,和她聊天。江致远对他似乎甚有好感,乖乖坐在他怀里,不但有问必答,还主动絮絮讲述自己的趣事,又把兜里的零食拿出来和他分享。

唐馨看得目瞪口呆,跌足叹道:“我还以为只有林之若精通兵法,谁知道她家连几岁小孩都懂得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林之若伏在桌子上偷笑,暗赞小妹妹眼光一流。悄悄抬眼看着那个认真陪着小表妹聊天的少年,俊秀的颜容明朗柔和,心中温馨流转,嘴角一直向下弯,怎么也收不回来。

孟繁星问江致远:“你怎么喜欢养树狗呢?别人会不会说你淘气?”

江致远奶声奶气的抗议:“我才不淘气呢。爷爷说南方的小女孩,都养蚕宝宝,是很有爱心很有利益的好习惯。我们这里没有蚕宝宝,所以我就养虫宝宝。奶奶说,我比姐姐小时候乖多了。姐姐像我这么大的时候,整天把树枝削尖了当箭射,还拿家里的鸡鸭当靶子。奶奶还说,那几年,晚上圈鸡鸭的时候,都不用费事,只要让姐姐拿着她的树弓树箭出来往院子里一站,鸡鸭自己就跑回窝里去了。不过早上姐姐不能出来,不然它们死活也不敢出来吃食。”

众人笑得不行。程辉捂着肚子,望着林之若:“原来你还有这功能,真长见识啊。你刚才讽刺我是马,至少还是善良的食草动物。你是什么林子里冒出来的野兽,吓得鸡鸭辟易,牛羊远遁?”

林之若拉着他走向后院:“你不是要吃玉米么?哪,这里还有黄瓜,西红柿,茄子,辣椒,小葱,白菜,全是自家种的,保证绿色无污染。快摘,摘好了我们就做晚饭。”

农村的炉灶,大家都不会使,弄得厨房里浓烟滚滚。外婆想要帮忙,被唐馨给推回去了。几个人舞弄了许久,终于做出了一桌菜。农村习惯了简朴,这顿饭远比江家平常的规格丰盛。江超和妻子轮流从果园回来吃饭,见到外甥女和她的一班青春活泼,又礼貌懂事的同学,很是高兴,热情的邀请他们有时间去果园玩。

其时白昼正长。吃过晚饭,天色仍然很亮。夕阳斜照,晚霞漫天,六个人谁也不想休息,说说笑笑,漫步出了村子,向江边走去。

蛙鸣四野稻花香

到了江边,众人眼前一亮。清风江静静流淌,水面反射着夕阳的光芒和晚霞的彩色,灿烂夺目,仿佛无边绿野里的一道彩绸。

这一段江面特别宽阔,和几个泡子连在一起,简直就像是一个湖泊。有的泡子里长着蒲苇,宽而扁的长叶中伸出一支支青色的蒲棒,丛簇着,拥挤着,仿佛列队的士兵,更像是枪戟的阵列,锋芒整齐地指向天空。

程辉欢呼一声,卷起裤脚,趟进蒲田里去折蒲棒。刚走两步,一只受惊的青蛙扑通一声,从蒲叶上跳进水里。他又惊又喜,卷起袖子,号召几个男生来抓青蛙,为明天的早餐添上一道田鸡腿。林之若远远叮嘱了一句:“蒲叶锋利着呢,小心割破手。”便拉着唐馨沿着江堤走了。

孟繁星折了两只蒲棒,又和程辉李凯傅青纶几个人玩闹了一阵,偶然一瞥,见唐馨一个人弯着腰在江堤下面的河滩上,不知道在干什么,便悄悄走出泡子,沿着江堤寻去。转过一片蒲田,便望见林之若抱膝坐在一块高岗上,沉默地看着江水,若有所思。白色的身影笼罩在斜晖中,仿佛涂上了淡淡的金光。

他慢慢走近,在她身边坐下,轻声问:“想什么呢?”

林之若冲他笑笑:“在想程辉的话。”

“程辉的话多了去了,不过值得你这么严肃地回想的……你是说受伤的那两个歹徒?”

林之若点点头:“我在想,当时我是不是真地可以把力道控制得更好一点,确保他们既失去行动能力,又不至于落下残疾。”

“有答案了么?”

林之若迷惘的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一切发生地那么快,那么突然,好像所有的行动都是本能。”

孟繁星想了想,道:“先前我光顾着害怕了,其实现在想一想,你下手也真挺狠的。如果这是你的本能反应,那么只可能有两个原因。不是出于极度恐惧,便是出于极度愤怒。”

林之若看着天边火一样燃烧的云彩,苦笑道:“应该是愤怒吧。刀子放在脖子上的时候,我感觉怪怪的,不去想后果,不知道害怕,而是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什么事情让你这么愤怒?”

“很多很琐碎的事情。大多数当时都是一笑而过,并不介意,可是下意识地注意到了,有一点点不舒服,像树木被压在地底一样,压得太紧了,反而不能腐烂消化,日积月累,越来越多,竟然变成了一片石油。突然碰到一个火星,便成了熊熊大火。”

“哦。”孟繁星虽然答应着,其实满头雾水。

他困惑的样子实在可爱,逗得林之若笑出声来:“呵呵,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

她身子动了动,略略靠着孟繁星:“从前有一座很大的森林,里面生活着很多动物,最威风的,是狐狸和老虎。”

林之若的体温,虽然隔着两重衣衫,仍然暖暖的,烘热了他半边身子。孟繁星有一刹那的失神,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好在林之若并没有看他的反应,只是自顾讲下去:

“分开来,他们哪个也并不比其他的猛兽厉害。可是狐狸和老虎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老虎需要狐狸的狡猾和风度,狐狸需要老虎的威猛和保护。他们一结合,便战胜了其它的生物,成为了统治者。人们发明了一个成语来形容这种关系:‘狐假虎威’。

可是,这个同盟和世界上所有的同盟一样,是有矛盾和对抗的。狐狸必须紧跟着和自己结盟的那只老虎。如果落了单,碰到陌生的老虎,很容易被吃掉。即使是面对着自己的同盟,它也必须小心翼翼,采取间接的婉转的旁敲侧击的形式来维护自己利益,不敢直接对抗,轻捋虎须。所以人们又说:‘狐性多疑’。

小狐狸和小老虎的差别不大,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只小狐狸,天生有点傻呵呵的,不知道狐狸和老虎的区别。因为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威风凛凛的大老虎征战山林,震慑百兽的故事,便以为自己将来也可以长成那样的王者。虽然狐狸妈妈整天耳提面命地教它梳毛啊,打洞啊,设伏啊,迂回啊,这些狐狸的生存技巧。可是小狐狸不喜欢这些,总是偷偷溜出去,和小老虎们一起玩,练习奔跑,追捕,攻击,呼啸等等老虎的游戏,自由自在地快乐了很多年。

可是,随着它一天天长大,它发现自己越来越孤独。狐狸们不把它当同类,因为它一举一动都像个老虎;老虎也不再跟它玩,因为它分明就是一只狐狸。它就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丑小鸭,整天独个儿在山林游荡。

人们说,‘上得山多终遇虎’。有一天,小狐狸和一只饥饿的老虎狭路相逢。它多年的练习,还是敌不过天赋的差别。而那些狐狸的手段,别说它没有学会,就是学会了,也当不过暴怒的老虎轻轻一击。当老虎的牙齿咬上它的咽喉的时候,它悲愤的发现,丑小鸭或者有一天会变成天鹅,而一只狐狸,却只能是一只狐狸,无论如何也不能变成一只老虎,不能昂首阔步,啸傲山林。

如果小狐狸足够聪明,也许它会认命,如果侥幸逃过这一劫,从此安心地学做一只正常的狐狸,找一只老虎当护卫,也许可以打许多洞,偷许多鸡。天生万物,各循其性而安其道,不是很好么?

可是,它偏偏是很固执很倔强的一只狐狸。它不明白从小一起玩,一起听故事,一起接受长辈教训的伙伴,为什么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它不明白从小到大被灌输的志向,为什么不能是它的志向;整个山林传颂崇拜的英雄,为什么不能是它的目标;它一直遵循自己的天性,为什么到头来变成了异类;明明那渴望如此真实,汗水如此沉重,为什么却不被命运所承认。

它愤怒了,小宇宙突然爆发,竟然把那只老虎的胸膛撕裂。从此浩浩山林中,多了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

晚风拂来,吹动他们的衣襟,略有凉意。

孟繁星默然许久,道:“初三的时候,我曾经看到过你写的两句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那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矛盾的两句诗会写在一起。现在,我明白了。”

林之若怔了怔:“这两句话?后面那句不是陆游说的么?哦,好像我引用过, 是一首律诗,上课的时候实在无聊,随手乱写的。还起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题目,叫‘赠李白’。”她转向孟繁星,似笑非笑:“我记得那诗写完就被我撕了啊,你怎么看到的?”

孟繁星脸热了一下,不敢看她:“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总难免引人关注。”

林之若上下打量他:“一只关注着狐狸的老虎,却像兔子一样温良无比,也希奇得很啊。”

霞光映照,孟繁星的脸益发红了。林之若几乎要摸上去,好不容易控制住,听他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小狐狸不是傻,不是固执,它只是……只是太优秀了,所以才会孤单,才会与众不同?大部分人,都是浑浑噩噩的,环境把他们塑造成什么样子,他们就变成什么样子。就算发现理想和现实相差甚远,也只是发发牢骚,依旧为衣食奔波。只有很少数真正优秀,真正勇敢的人,才会执著于自己的天性,坚持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打击,都不屈服,不后退。”

“按照达尔文主义,这样的狐狸,不是应该早就绝种了么?”

“这样的狐狸或者已经绝种了,可是这样的人一定存在。适应环境,固然是生存的方式;抗争环境,改造环境,却是一种更高级的适应方式。”

“那你是赞同狐狸的愤怒了?”

“我同情,但是,也心痛。”他望着林之若:“我希望你既可以凌云举翼,又可以随处开颜。这,也是你当时写这两句诗的原意吧?”

见他这样了解,又这样关心自己,林之若仿佛全身毛孔都被熨过似的,暖洋洋地无比舒服。她定了定神,道:“我也不喜欢自己的愤怒。不过是为了另外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我对程辉说,是个人就有苦处。一个人不应该把自己的痛苦,强加于他人头上。我因为愤怒而出手过重,何尝不是把自己的苦楚强加于他人头上?那两个混混,过着那样一种生活方式,也不会很开心吧?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会悔悟,会盼望有一天,能够有一个家,有一个孩子,过一种较为安定健康的生活。”她的声音有点苦涩:“可是因为我曾经受过的委屈,他的这一点点希望,可能就从此永远破灭了。程辉说得对,他们,也很可怜。”

孟繁星见她神情暗淡,很是心疼:“过去的事就算了,不用自责。你能够完整无缺地回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林之若摇摇头:“我不是自责。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够从经验中成长,从教训中成熟。其实想深一点,所有激烈的情绪,深切的痛苦,大抵都是想自己的苦处太多,太介意得失造成的。如果一个人总想着自己,难免心胸会越来越狭窄,脾气越来越激烈。”她凝望着孟繁星温润如玉的容颜:“希望有一天,我能泯灭所有的激烈偏执,像你这样中正平和,春风和煦。”

心爱的人坐在自己身边,温言软语,细诉衷肠,孟繁星觉得十几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这么明媚,这么美好。他微笑着道:“我哪有那么好?”

“虽然你平时火眼金睛,可是这件事上,你没有发言权。”林之若笑道:“你自己当局者迷,我才是旁观者清。老子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你所以目光如炬,常常直中肯綮,就是因为你心中坦荡,既不会挂着自己,又对他人没有成见。而程辉和我,在很多事情上,已经有了强烈的喜好意见,利则利矣,却容易先入为主,有所偏颇。独孤九剑所以天下无敌,正是因为没有一定之招,明察一切,待机而动啊。”

孟繁星明白了她的意思,却对她更加敬佩:“我天生就是这个性子,并不是有意识地选择,更没有经过努力。你看得这样清楚,想得这样明白,有目的地改进自己,其实已经胜过我很多了。”

“呵呵,不要乱戴高帽子。”林之若坦诚地道:“我小的时候很狂妄。上小学那会儿,有一次评选优秀少先队员,老师让大家汇报理想。我第一个举手站起来,说我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在长大了,知道治国平天下是太遥远的事情,可是修身总是近在咫尺,既关乎眼前利益,更涉及长远幸福。况且,”她微笑:“身之不修,何以齐家呢?”

那笑容似乎有着没有说出的含义。孟繁星心里甜甜的,不敢多想,故意道:“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聪明好学,其实很可怕?”

“怎么可怕?”

“怕赶不上你,怕……自惭形秽。”还有一句没有说出的话,怕你一旦拥有了你所羡慕的品质,便不再喜欢曾经因为这些品质而吸引过你的人。

“说说而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哪里那么容易就改了呢?”林之若敛了笑容:“其实我也怕。怕爸爸知道我得了头痛,会担心我的前途;怕妈妈听说我半夜出门,还惹下这么大的事情,会对我失望。”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不知道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都是卑微的。”

孟繁星心中一痛,握住她的手,低低地道:“他们不会的。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爱你的人,永远爱你。”

不,不是这样的。所有凡人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一旦爱的条件消失,爱,便也随之消失了。否则,一个人便应该爱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母爱所以伟大,不过是因为它唯一的条件,便是血缘。

可是此刻,晚霞如此美丽,晚风如此温柔,而面前听她细诉心曲的少年如此诚挚,迎着他深情的目光,她心中感动,不忍反驳。

孟繁星心神荡漾,忽见林之若抽出了自己的手,坐直了身子,随着她的目光望去,见傅青纶正转过蒲田,向这边走来,也不知道看见了他们的动作没有。正在忐忑,身边的林之若已经道:“那就是你们的战利品么?怎么只有一只?”

傅青纶举起手中的青蛙,笑道:“就这一只,还是围追堵截摸爬滚打历经三大战役才抓到的呢。”向孟繁星道:“程辉嫌我配合不够默契,叫你这个老搭档去帮忙。”

篮球场上,孟繁星和程辉总是打配合,所以程辉有这一说。孟繁星与林之若互诉情怀,只觉得天上人间,再无此乐,本不愿去抓青蛙,可是疑心傅青纶有话要对林之若说,不好留下来阻碍,答应了一声,看了看林之若,便向程辉的方向走去了。

林之若向傅青纶伸出手:“把青蛙给我。”

傅青纶疑惑的把青蛙交到她手上,道:“小心,它滑溜得很。”却见林之若松开了手。那青蛙甫得自由,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略略呆了一下,便一下子蹿了出去,几个起落,眨眼间已经逃进最近的水泡里去了。

林之若笑道:“我们又不是没有东西吃,抓来玩玩也就罢了,何苦为这个伤生造孽?”她指着附近的稻田:“再说,青蛙专吃农田害虫,这丰收的果实里面,有它们的一份功劳呢。”

傅青纶在她身侧坐下,会心一笑:“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林之若微笑道:“可不是?程辉一来,就变成扰乱蛙声一片了。”

傅青纶看着江堤下面唐馨的身影,若有所思地道:“唐馨最近心情好像很不错啊。她在下面干什么呢?”

林之若笑:“她在捡河螺。明明都是软体动物,树狗她怕得要命,穿上个马甲她就喜欢得不得了,非拉着我去捡。我嫌弯腰头痛,在这儿给她把风,让她自己去了。”

下河湾一带的清风江水流缓慢,盛产河螺,因当地人并没有吃螺的习惯,任其自生自灭,繁衍壮大,数目非常之巨。不知道是前两天大雨,河水上涨,把水底生物冲了上来,还是河螺本来就喜欢晒太阳的缘故,靠近水线的河滩上密密麻麻地叮着很多螺,小的微不可见,大的仿佛婴儿拳头。唐馨心善,怕它们离开水时间长了会死掉,每只河螺捡起玩了一会儿,便扔进江里。

一阵微风拂过,带来唐馨清脆的笑声。傅青纶凝望着她的笑靥,道:“看来她已经爬出了陷阱。”

林之若随声望去,见李凯不知何时也已经下了江堤,正拿什么东西给唐馨看,有点迟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不过,这么快,我总是有点担心。”

傅青纶道:“唐馨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有很多人喜欢。她不会一直呆在原地伤心的,就算她想,别人也不会让的。”

“这倒是。”林之若高兴起来:“唐馨是我所见过的最可爱最温柔最善良最体贴的女孩。就连我,都不忍心见她难过,会想尽办法,逗她开心,何况男生呢?”她斜睨傅青纶:“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狠心。”

那次林之若去请傅青纶为唐馨补习的时候,等于已经明白的拒绝了他。这些天来,傅青纶虽然坚持为唐馨补习,和大家一起玩笑,却始终有点尴尬。眼看着林之若在头痛中挣扎,又为歹徒所伤,明明心痛如绞,却依然只能远远守望,默默关注。直到唐馨渐渐变得正常开朗,他的心结才渐渐解开,开始轻松自然起来。此刻见林之若直言相诘,知道她也是因为唐馨的转变,才不再回避这个话题,反而高兴,诚恳地道:“我不是狠心。既然已经知道不可能,只好快刀斩乱麻。我是怕拖得越久,对她的伤害越深。”

林之若果然放过了他,笑道:“我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你没见到那些天唐馨的模样,那时候我恨不得拉着你殉葬。”

和你一起殉葬么?求之不得。傅青纶心中思量,却不敢出口。望着林之若,低声道:“我知道我对不起唐馨。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挺不错,你屡次指责我,我还不服。现在回头细看,竟然一无是处,既不了解别人,也不了解自己。累人累己,贻害不浅。这些天,我一直都很瞧不起自己。尤其是在你面前,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竟然真地可以一直低微到尘土里去。”

林之若很诧异他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安慰他道:“这事也不全是你的错,用不着全盘否定自己。其实你还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很好的朋友的。”

“噢?”傅青纶眼睛闪闪发亮:“之若,告诉我你对我的真实看法吧。这对我很重要。无论多么残忍,我都能接受。”

“我一向很佩服你,哪里说得到残忍呢?”林之若想了想,道:“你很聪明,领悟力强,闻弦歌而知雅意,和你说话,特别省力;你很有志气,又很有才华,将来一定会很有成就。只是你有时候不愿意和人交往,让人觉得有点难以接近。不过其实你的心地很善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对人很好,很照顾,很大度。程辉他们那么对你,你都不计较,还坚持帮助唐馨补习。我在省城的时候,如果没有你,我真地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傅青纶再也想不到,她对自己的评价,如此公允,又如此贴切,低声道:“你不再生我的气了?你愿意继续把我当朋友?”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真地生你的气,也一直都把你当朋友。不但如此,我还很感激你,感激你照顾我,感激你不介意我以前对你的态度,还对我这么好,这么坦诚。”

傅青纶心中激动,强自抑制,生怕冒犯了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林之若笑道:“其实你要问我的意见,就说明你不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刚才孟繁星提起以前我曾经写过的一首诗,现在我把那首诗补足了送给你。”她拾起孟繁星留下的蒲棒,倒转来,用连接的一段茎秆为笔,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傅青纶俯身看去,见是一首律诗,题目是“赠李白”:

“劝君莫嗟行路难,日犹升落月缺圆。

观乎昼夜明生死,看罢盛衰见天然。

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

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

他痴痴地看着微笑的林之若,痴痴地咀嚼着她的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是在劝我不但要志存高远,更要平易近人,和光同尘么?“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是说我们之间,虽然只能止乎于友谊,却仍然美好高洁,不逊色于男女情爱么?

然而,他真地能够做到止于友谊么?那是这世上他唯一深切渴望,却无法征服,无法获得的人啊。久久压抑的激情在心中澎湃。他想要伸出手去,想要抱住那个单薄的身影,紧紧地,密密地,没有间隙地,不容喘息地,直到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因为过于用力控制自己,他的手指深深抠进了身边的泥土,钝钝的痛楚从指尖传来,却尖锐地在心脏深处,引发了久久不息的回响。

晚霞渐渐暗淡下去,暮色缓缓氤氲而来。经过昨晚的争斗,下午的奔波,林之若有点倦了。她没有察觉到身旁少年的挣扎,把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江水边随风明灭的萤火虫,感受着夏天傍晚的清爽恬静,心旷神怡,默然不语。

番外---林之若的学究风度

因为写这篇文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林之若学究气,不像十六七岁的少女,偶跑去分别问了小唐和小孟的原型(他们不知道这篇文的存在,保密)当年的感觉,下面是他们的回答:

小唐(大眼睛瞪得圆圆的):有么?我不觉得啊。之若说话又有意思,又有道理,我很喜欢听啊。咱们班那时候很多人怕她,我一开始也有点怕,后来走近了,才发现她人其实特别好,特别善良,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小孟(狡猾的笑):那是因为我功力高超,胸怀宽广,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啊。不然,怎么能娶得美人归呢。

(程辉在背后跳脚:“小孟,不要抢偶的台词!”)

偶又去访问林之若本人。

林:“你真的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你确定你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倒了一杯咖啡,调整了成较为舒服的坐姿):“所谓学究,乃是学而不能究竟之谓也。我只是敏言慎行,好学深思。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此处略去500字)。至于大家为什么会怕我,我觉得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有三个原因。第一,……”

作者落荒而逃。

(画外音,小孟:现在知道我的痛苦和伟大了吧?)

中霄风雨扣西窗

一刀刺下,板寸犹自挣扎,手中的刀子亮晃晃的向她面门刺来。她右手下意识的拔出刀子,双刃相交,当啷一声,板寸手中的刀子落地。刀一拔出,鲜血如箭迸射,喷上胸前,粘粘的,热热的,腥膻味浓重的仿佛有了实质,包围着她,让她渐渐窒息……

林之若猛然惊醒,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子蒙到了脸上。她拉开被子坐起来,仍然觉得闷得透不过气来。身旁的唐馨鼻息细细,正睡得香甜。窗外淅淅沥沥,却在下雨,怪不得气压低郁。她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小心地把靠近自己一侧的窗子推开,将头靠上去,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清冷的空气。

昨晚的血案之后,她先是麻木,继而愤慨。待到冷静下来,又有点愧疚。毕竟,从小到大,她虽然常常打架,却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任何人。手上第一次沾满鲜血,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以至于梦里也是一片浓烈膻腥。她望向几个男生所住的厢房,想起孟繁星温和的容颜,心中略略安慰。

一抬头,却见厢房窗前,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凝神看去,借着马棚的微弱灯光,只见那人长身玉立,英气逼人,正是傅青纶。他好像不知道冷似的,只穿着白天的短袖衬衫。虽然葡萄架遮去了大部分的雨水,仍然有滴滴答答的雨滴落下来。他不躲不闪,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双明目,凝望着茫茫夜色,竟仿佛已经痴了。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这一刻,她已经不知道,是梦里的板寸,还是眼前的少年,更让她内疚。

雨声淅沥,如泣如诉。两个少年,一个站在葡萄架下,一个靠在松木窗上,各自痴痴想着心事。马厩里正在吃草的两匹枣红马,疑惑的抬起头来,望望这个,望望那个,见他们并不动弹,又低头继续咀嚼。

第二天吃过早饭,林之若走到院子里望天,只见阴霾全消,万里一碧,回头对程辉道:“昨晚放了你的田鸡腿,今天我赔你一道野味,如何?”

程辉脸上霎时放光:“我们要出去打猎?”

林之若失笑:“你电影看多了吧?我们去采蘑菇。昨晚下了一夜的雨,蘑菇肯定长出了好多。野生的蘑菇鲜着呢,市场上卖的,根本不能比。”

唐馨欢呼:“好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在地上的蘑菇呢。”

程辉搓着手,跃跃欲试:“不错不错,少了点血腥,多了点诗意。老杜夜雨剪春韭,哪里比得上咱们夜雨采鲜蘑。”

众人开始准备。江致远尤其兴奋,两条小短腿跑得飞快,帮着林之若找出几只柳条篮,给众人一一分配,自己拿了最小的一个,挎在肩上。林之若对她道:“路远,又泥泞,你还是不要去了。”

江致远嘟着嘴,很不高兴:“我走得动。奶奶去南坡摘豆角,每次都带着我的。”见林之若仍然摇头,抗议道:“幼儿园老师教的歌里都说,采蘑菇的小姑娘,你们不带我,就不算采蘑菇。”

程辉忍住笑:“是,是。林姐姐和唐姐姐都是大姑娘了,不能算数。”见江致远居然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自己有欺哄小女孩的嫌疑,很是惭愧。

林之若蹲下来哄她:“你在家陪着爷爷奶奶,好不好?爷爷奶奶没有你在身边,会很寂寞的。”

江致远不好反驳,眼珠一转,抱住孟繁星的腿,仰着小小的脸孔祈求:“孟哥哥,你带我去,好不好?我走得动的。我还会唱歌给你听。”

孟繁星不忍心,向林之若道:“我们带上她吧?实在走不动,我抱着她。”

程辉赶紧将功赎罪:“就是,就是,带上她吧,我们几个男生可以轮流抱着。”

林之若屈服了:“好,不过到时候你熬不住,可不许撺叨我们远远减肥。”

一行人浩浩荡荡向村东走去。江致远牵着孟繁星的手,蹦蹦跳跳的在前领路。

唐馨拉了拉林之若的衣袖,故意落在后面,在她耳边悄悄道:“你看你家孟繁星,对小孩多有耐心。将来你们要是有了小孩,肯定特别幸福。”

林之若失笑:“学立体几何的时候,你总抱怨说没有空间想象力,怎么这种事情,你想象力就这么丰富了?一年之后,我们这几个人还不知道都在哪里呢,哪里就谈得到将来?”

“以你的能力,还不是想上哪里,就上哪里。”唐馨看着林之若,忽然醒悟:“之若,你是不会为孟繁星改变自己的志愿的,是不是?”

林之若默然不答,过了一会儿,笑道:“你呢?你想上哪里?”

“我也不知道。其实只要能考上大学,不让家里失望,上哪里我都无所谓。”唐馨有点黯然:“我大概就是你常常批判的胸无大志的女孩子吧。只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天涯海角,也是高兴的。如果喜欢的人不在身边,走到哪里,又有什么意思呢?”

林之若安慰她:“放心吧。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无论在哪,追求者都能排出几条街去,你只愁挑花了眼,还愁没人陪你到天涯海角?”

唐馨望着前面几个男生,低低叹了口气:“要真是那么简单就好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有你的理性和潇洒,不必总为感情的事烦恼。”

“像我有什么好?你这样的女孩,才是人间最亮丽的风景。有点烦恼也是正常的,不是说,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么。”林之若笑道:“不过,这次你做得很不错啊。看你和傅青纶刚分手时那情形,我怎么也想不到,你这么快就能够恢复。有什么秘诀,教教我,说不定我以后用得着呢。”

唐馨低低的道:“说出来你不许笑我。其实,只要他在我身边,哪怕只是讲讲题,说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我就觉得很满足,很欢喜了。原来爱一个人,不是一定要拥有他的。”

原来不是爬出了陷阱,而是放弃了爬的努力。林之若心下担忧,却故意调笑:“恭喜恭喜,你的境界又提升了一层。从衣带渐宽终不悔,到相看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以后,他喜欢上了别人,又或者是离你很远,你是不是也跟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唐馨苦笑:“我哪有那么厉害?也就是走一步算一步了。毕业之前,他不和别人在一起,就算是我的福气了。”

林之若望望傅青纶的背影,伸手揽住唐馨的腰,郑重的道:“唐馨,你这么善良,这一点福气,肯定会有的。”

在林之若的指引下,几个人转下大路,沿着杂草丛生的小径向林深处走去。因为刚下过雨,草叶上都还挂着水珠,把鞋和裤腿都打湿了。江致远早已经爬上了孟繁星的怀抱。程辉一脚踩进了泥中,苦着脸对林之若道:“我们这是上哪里啊?已经过了这么多树林,你怎么不进去?”

林之若笑道:“这一点辛苦你就受不了?还号称仰慕田园风光呢,整个儿一叶公好龙。”解释道:“蘑菇主要长在腐殖质丰富的林子中。这些田地中间的防风林太窄,叶子落下来就被风刮走了,形不成腐殖层,不适合蘑菇生长。我们要去的是连成片的林子,穿过这块地,就可以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