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小说免费读·TXT / EPUB 详情页免费下载·无需注册

第31部分

《最牛国医妃》》 · 肥妈向善 · 2026-07-26

字号
行距
背景
宽度

“我都在北燕看见了,你和朱隶接触过。感觉他这人如何?”高治问,趁着暖阁里的那人貌似沉浸在爱河里,根本来不及察觉其它动静。

“如果你要我说实话,我只能说,比起他,你可能还差一大截。”

高治冷哼一声,像是对他这句实话不屑至极,眼底里却蓦然深沉了许多。

莲生犹如安慰他,说:“你年纪没有他年长。你的经历和他相比,其实没有他坎坷。他如今,依然身陷困局。他肩上背负的,比你要重的多。所有人都依靠他。这些,都注定了,或许你将来会成为一名不逊于父皇的君王,而他,注定是要成为一名名垂千古的枭雄。”

“这话,是慧光那个老和尚对你说的?给你洗的脑?”

莲生倒不好否认这里头没有慧光的观点。

高治又一句哼,知道事实就是这样,道:“慧光那家伙,云游四海,才能把你这个宝捡到手就此握住不肯放开。他必定也是在什么地方听说或是见过我的,否则,也无法把我和朱隶进行比较。不知道,他又是如何评论万历爷以及我们父皇呢?”

莲生抬头看着他的侧颜。只见他的脸,依旧那幅五官,含着的那末冷酷淡漠没有改变,唯一变的,大概只有一点,那就是感情没有那样容易激动了,是好像一把锋芒的刀具忽然懂得如何藏掖了,并不再轻易露出自己的底细。这,都是通向帝王路的必要的蜕变。

“你,害怕我们的父皇吗?”见四周没有人,对待这个胞弟等于是全心信任,高治说。

莲生看着他,皱了下眉头:“你还在责怪虞世子瞒着你吗?”

“我不是高卓。”高治一句话打断他的臆断,“他或许会责怪国王的用意,把顺武这颗棋藏的那么深,说实话,在事情真相出来之前,他们两个人的真面目,我们谁能想到猜到?”

“可高卓怕了。”

那天,他们两个在院子里听的清清楚楚,高卓最终是怎么臣服在国王脚下的。

“以前我们在大明流荡的时候,听的最多的,不过于,那些皇子怎么在万历爷的手掌心里被玩捏。”

“父皇与万历爷不同。”

高治对此只是把眼睛望回到珠帘里的那末倩影:“或许,只有她知道是怎么回事吧。毕竟两个皇帝,她都打过交道。”

这话,足以让人感到了一种敬畏,对李敏的敬畏。像高贞之前自己都承认的那样,自己这个女儿,聪明到让他这个国王,都有点束手无策了。

齐公公扶着高贞躺到炕上,仔细给高贞盖上厚实的棉被。听高贞忽然问他:“你觉得朕这个公主如何?”

听见这话,齐公公赶紧跪下,说:“奴才以为,这是国王的福气。徐娘子能为国王留下这样一名公主,聪明才智是天下第一,医术,更是堪称为鬼斧神工,连大明的太医都要敬佩几许。况且——”

“况且她是北燕主子的妻子,隶王的妃子,北燕的女主子。”高贞嘴角不由扬起了丝笑意,“倒也不枉当初朕给她算了那样一卦之后,顺了徐娘子的意思,把她留在了大明。”

倘若不是如此安排的话,李敏怎有机会嫁给朱隶?

齐公公面含笑意说:“国王万岁。是老天爷的安排,让高敏公主助国王一臂之力。”

高贞好像是经过这番对话想清楚了,说:“让人收拾收拾,准备准备。兴州离北燕有点远,朕这个当爹的,不能让女儿等急了。”

国王的命令下来,说是要秘密出兴州。

皇太子担任国王的亲护卫,皇太后留在朝野里代替国王在国王离宫期间留守皇宫。国内发生的事,大臣的折子,一如惯例,由专门的官员送到国王手里审批。大部分百姓,却都不知道自己国王出兴州去了。

反正,高贞在没有病的时候,喜欢出国都四处游玩,无论大臣百姓,其实都习惯了这样一个国王。

李敏是在晚些时候收到出发的命令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这个男人的女儿的缘故,心头闪过的第一个直觉告诉她,她爹,这是急着去会她老公。

蓦然,心脏里莫名地砰砰砰起来。

尚姑姑从王绍仪回来的时候,能听见她在屋里叹气。为此有些吃惊,推了推守在门口的紫叶。

紫叶愁着眉说,说李敏这个样子已经有段时辰了,而且,把她们都赶了出来。

“少奶奶。”尚姑姑不得在屋门口对着里头喊了声。

李敏听见她声音,知道她回来,坐回到了炕上,道:“进来吧。”

尚姑姑一个人推开两扇门走了进去。

“怎样?”李敏问她有关清惠郡主的情况。

尚姑姑揪了揪帕子,貌似帮清惠揪的,说:“郡主说要奴婢,代郡主,先谢过虞世子和皇太子。”

李敏一听她这话,眸子紧了,吐出口气:“虞世子是一直在找十一爷的下落,你,就让清惠郡主先不要太担心。或许,十一爷只是哪儿躲着,先看看兴州的情况再出来。毕竟,十一爷是个聪明人,不会让自己轻易有事的。”

“奴婢也是这么想。可郡主看起来对这事很自责。”尚姑姑低声道,边说,那帕子在眼角上拭了拭。

李敏听着她啜泣,过会儿等她情绪过了,再说:“不管怎样,你和郡主关系最好,如果你都不能安慰到郡主,其余人恐怕更不能。”

尚姑姑垂下头。

李敏这时,又抬起头看她:“你想清楚了吗?”

尚姑姑内心里一惊,接下来两个膝盖落地,答:“奴婢遵从国王的旨令,是少奶奶的人。主子只有少奶奶一个。”

对她这话,李敏只盯着她脑袋说:“本妃听说,王德胜之前已经找过你。”

“是。王德胜和奴婢一样,自始自终都是少奶奶的人。”

“那就对了。不管怎样,你们做的任何事,本妃都会看在眼里做出判断。知道本妃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故意和你提这个话吗?本妃是把丑话都先说在之前,王爷要来了。到时候,国王和王爷见了面,有什么事,你要认谁为主子,最好想清楚后路。”

这话算是够狠的了。尚姑姑心里头想,不由叹息。但是,却也知道李敏这是为她好,生怕她无意间犹豫,会差点做出糊涂事来。好比上回她刚回高卑被皇太后找过去说了一次话,心里头就犹豫了。

“王爷——”尚姑姑不是没有在踏进这个屋子之前听说了相关消息,算是找话问,因为李敏看起来有些焦虑。

李敏拧了拧眉头。仔细想想,她这抹焦虑,不过是因为,她在意。她既在意她老公,又在意这个亲爹,导致到现在这两个人见面,她生怕这两人见了面不合,她这个夹心饼干就惨了。

说起来,这是不是,哪个女人带着男人回去见老爹的时候,都有的忐忑和不安,根本是有时候是都有些莫名其妙的。丑媳妇见公婆紧张也有,丑媳妇带男人回来见爹也很致命,就不知道,那个他,男人,会紧张不?

整理行当,召集护卫军,安排好行程,同时派出情报人员收集四面八方的动静,李敏尾随国王这个爹,出发的时候,先筹备了一天一夜。

这个速度,真的是够快的了。

因为是偷偷出行,国王的车队出兴州的时候,是夜晚。那个时候,兴州百姓们都睡了。守城的士兵打开大门。李敏坐着马车,在一阵风吹开车窗帘布的时候,不由望了回去,眺望着看了眼这个城市。

按照紫叶的话来说,她们在这里不过呆了数日,城里的风景却俨然不同于刚来的时候了。这说的是兴州城里的树木。那天说异象盛开的梨花,瞬间都凋零了。在寒冬里逆反季节开出来不该开的花,本就很不合自然规律。花开花落,是必然。却是那些没有像北燕盛开的梅树,在偷偷结花骨朵要开花了。

对此,老百姓都说,这是因为国王回来的缘故。

莲生和高卓坐在同一辆马车上,因为国王说了,公主的良婿,要全家人都去过目。现在听高卓说起梅树的事时,莲生拧拧眉头,不知怎的,心头一阵荒。

高卓没有注意到他表情,只记得他皇宫院子里的那棵老梅树,道:“本来像要枯死的树木,你这两天没有回皇宫,我让人帮你去看过了,浇了水,好像重新活过来了,长嫩芽了。”

不用说,高卓说这个话,做这个事,都是为了讨好他。想想国王说的没错,如今他们四个孩子公平了,都没有娘了,只剩下爹,只能在爹领导下齐心协力了。

☆、【231】出气

到百罗的车程大概要五天快马,足见高卑国土的辽阔。李敏一行现在不是直接前往百罗,具体目的地,她这边也没有接到任何消息。大概是由于国王带了四个孩子一块出行,行走的路程不无意外需要非常谨慎,防止他人埋伏偷袭。

这里于是要说到高贞早年在国内外游山玩水的好处了,似乎,连这方面的官员,都没有高贞本人熟悉高卑的地形和道路。

李敏开始发现这个爹,记忆力非常了不得。

高贞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本来,过目不忘不算是稀奇事儿,像她表哥徐有贞年轻时,对于四书五经是倒背如流,都算得上是过目不忘。这可以归结为年纪越小记忆力越好。可是,高贞不一样,到这个年纪了,记忆力竟然远胜年轻人。这已经不是普通人的正常水平了,可以堪称为鬼才。

和她老公一样喜欢下棋的这个爹,在行车路程中无聊的时候,抓起她表哥来下棋了。

徐有贞走进国王的马车内,在拘紧的车厢内对着国王双手微拱行过必要的礼节。

高贞微眯着丹凤眸,对他说:“徐状元的才华,哪怕是在高卑,朕都是有所耳闻。”

“草民万不敢当。”徐有贞谦卑道。

“徐状元坐吧。朕酷爱对弈,只是,朕几个孩子反倒是对此兴致缺缺的样子,在王爷来之前,朕只好找徐状元来解闷。”

徐有贞小心地坐在了棋盘对面。

齐公公把两盒棋子端了上来,打开棋盖,高贞喜欢拿白棋,徐有贞只好拿了黑棋。

伴随大马车轮子向前在雪路上滚动的声音,棋局一步步慢慢行走着,可见对弈的两个人都极有耐心。

这两个人,都是她的娘家人。李敏只要想到这儿,都觉得这事够复杂的。因为,高贞,本该是徐家的女婿。当然,徐娘子没有嫁给高贞而是嫁给李大同后死了,入的是李家的户籍,死后葬的理应是李家的坟。上回李老太太还和她李敏提过,说是要给徐晴的坟墓重新修葺,搞的漂漂亮亮的。

可谓是已逝的先祖都能沾上在世子孙的光。李敏对此却不太想。原因很简单。想她那娘,是个看得开的人,何必搞这种形式主义。人死了就死了。死去元知万事空,也就是说,人死了,当然什么世间万物都带不走的。现世的人,给死人再搞这些东西没有任何意义。

再说,坟修的太好,以后,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或许千年以后来个盗墓贼挖了他们的坟呢。谁能不知道盗墓贼最喜欢奢华的贵族坟墓了,到时候只怕本末倒置,搞到家人的尸骨被挖出来弃尸野外。

说到死人,说是带不走任何东西,却有一样东西,是可以带走的,是活人的思念。

无论李大同,或是她这个亲爹,对她娘徐晴都是念念不忘的一段情。更何况,徐家人幽怨良久的亲情抱憾了。

徐有贞作为徐家代表,理当对她这个爹,哪怕事后知道高贞貌似在这事上没有致命的错误,但是,那点小小的积怨,肯定是会继续存在的。

大概徐家人最怨的是,在徐娘子身临险境的时候,高贞并不能出现来挽救她们母女。当然,他们徐家人在那个时候对自己女儿外孙女同样是爱莫能助。责怪他人,不就是责怪自己?

徐有贞犹犹豫豫的话,堵在唇口上,老半天开不了声音。看着对面这个高贞,却是好像专心致志地下棋,并不知道他们徐家人在想什么。高贞是不知道,或是说故意装糊涂?

想到这儿,实在让人有点恼。

李敏一路基本上是在国王的马车内,主要一是高贞病没有全好,需要她这个大夫指导太医继续给他看护和治疗。其二是,高贞有意让她留在这儿。

或许是由于父女俩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见过一次面。比起三个儿子到底是都在一皇宫里的人,高贞最少都看过三个皇子。如此一来,对这个女儿最为遗憾。

想多点父女相处的时间。犹如二皇子对皇太子说的那样,可惜,相遇的时候,她已经嫁了。

女儿都是爹的小棉袄。

嫁就嫁了,这本来没有什么,女大当嫁。但是,不舍是真的。这种对女儿的依恋感情,不是当爹的人,恐怕都无法体会。

高贞为此甚至有些咬牙切齿的。当然只是在私下,趁着没有他人的时候,和齐公公发的牢骚,是这样说:“这个朱隶,听说让万历爷很头疼又恼火。朕,偶尔也有这种感觉。不要他不得,得他,又忍不住烦恼。”

“国王是——”齐公公听不太懂他的话,迟疑地问。

“你想想,要不是这人娶了朕的高敏公主,朕的明珠遗落民间,变成他人屋檐下的孩子,惨遭后母继姐妹的残害,据说还被那个可恨的三皇子给未婚先休。是他,挽救了敏儿,这点朕倒不能说他错。只是,朕现在遇回公主的时候,公主都有身孕了,基本上,不可能继续留在朕的身边。你说,他是不是要让朕感到恼火?”

齐公公大智慧地接话道:“国王的恼火,怎能和万历爷比呢?国王和公主以及公主的驸马爷,都是一家子。大明皇帝和护国公府的人,是隔了不知道多少代的远亲,亲缘关系,必定没有国王的近。”

高贞瞥了瞥齐公公,知道齐公公这都是说出了他的心声。

不说对朱隶这个女婿那种两面复杂的情绪不知道如何处置,但是,对那个曾经那样对待他女儿的男人,敢把他这么美好的女儿休掉的男人,高贞定是不用二话,早就恨之入骨欲除之为快了。

然而她这个爹到底是老奸巨猾的,当事人朱璃不仅是毫不知情,甚至是浑然不觉。朱璃只知道,他到高卑之后,不是受到了敬贤皇太后与在野那些大臣的冷遇了吗?如今高贞回来以后,倒也马上派人来慰问他。到今时今日,国王一行出行的时候,把他都给捎带上了。

三爷的感觉是,哎,高贞对他还不错,印象好像对他挺好。这颗心一下子,变了。

马维都能清楚地感受到朱璃那种来高卑以后被卢毓善设计开始的郁闷,到现在貌似终于有了转机。三爷的心情,貌似心花怒放一样好了。

对此马维脑袋里响起了警钟。想的是主子心情好莫不都是与李敏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而京师里李莹的妒忌心可以算是一绝的。像他们上次到付亲王府的事儿,不知道有没有走漏了风声。毕竟朱璃来时带的人里头,朱璃当初出来时可是答应过李莹,带了她安排的人。

说李莹会不会后来得知事情真相,因为妒忌使然,到皇上去参自己老公一本,可能不一定会。但是,李莹会不会做出其他什么事,总归让人心里不怎么踏实。

朱璃接到了风声说,说高贞与徐有贞在下棋,好像听说高卑国的国王棋艺很好,连徐状元都要甘拜下风。此等情况下,高贞突然发出感慨,莫非大明国内已经无人研习棋艺。于是,朱璃被邀请到了国王的马车里。

那时候,李敏在车内,与他们隔着一片水密状的珠帘,串成帘子的珠子是一颗颗细小的黄豆状的小玻璃珠,高卑国的工匠看来对琉璃的制作工艺不比大明的差。这些琉璃珠子硬是能磨砺到差不多大小,紧密地串在一块儿时,几乎密不透风,是比那个纱帐更具遮隐性也更显浪漫风味。

她这个爹,好像每样事都很讲究浪漫,浑身洋溢着诗情画意的男子。

朱璃第一次走进国王的地盘,感受到的气氛,似乎就是如此。眼瞳子一眯,想起了家中的老八。

那个完美无缺犹如碧玉一样的八爷,是博学多才,不仅底下众多各行各业的人才精英都被八爷所拉拢,要是八爷自身没有一点才干,也无法令这些人心服口服地服从。

朱璃可以想起当年皇子兄弟们一起比诗,在皇家宴席上,皇上让他们兄弟们吟诗或是比武,来刺激他们的斗争心竞争心,是常有的事儿。老八每次写出来的诗作,得万历爷的评价均是才华横溢,却只是有点东西差那么一点。

说的正是朱济过于风花雪月了,少了点实在的硬气。

相比朱济,众兄弟中说到诗文最好的,却是他人想都想不到的一个人。对了,是十一爷朱琪。

朱琪在兄弟里头,一直和老九被誉为老八的跟班,做什么事都风风火火的,大嘴巴的毛病,经常惹得皇帝哭笑不得的。

如果平心而论,朱璃相信皇帝是喜欢朱琪这个孩子,可能比起太子、他或者是老八,都要来的喜欢。原因很简单,朱琪很真。

朱琪的那股真,表现在射艺上,那就是在皇子中独树一帜,同龄人中除了朱理无人能比,算是皇帝的骄傲。朱琪的那股真,如果表现在其他地方,比如诗作上时,或许文采不比朱济那样词藻美丽而工整,但是,可以让人感觉到诗人的豪情万千。比起朱济文采博人眼球却同时软软捏捏好像娘子似的,无疑,朱琪的率直,更让万历爷喜爱。

想到了朱琪和老八,朱璃面色微暗,走到了高贞面前,恭谨地行礼道:“大明使臣参见国王。”

“平身吧。”高贞望着他像是心情很好地笑着。

这让朱璃的精神为之一振,不由心头快要发痒了。说真的,什么人都好,如果被人夸,被人用赏识的目光看着,到底都是会不由自主地心动。

高贞看他的目光看来那么自然,有种好像相见恨晚的感情,说话又很平实,不像拍马屁。朱璃想不到任何高贞这幅神态有对他做假的可能性。

何必呢?高贞何必对他做一副假惺惺的形态。不过,为人谨慎的三爷,肯定不会像那些小屁孩一样马上转入得意忘形的姿态,老样子,一举一动都很警惕。

他是大明的使臣,大明与高卑的友邦,国王明智大气的话,该礼待大明使臣。

在坐在齐公公搬来的,可以固定在马车内的一张圆杌时,朱璃好像听见了背后珠帘轻微的颤动。他背部不由自主地挺直。

知道,她在珠帘后面,她这是看见他来了,所以有所触动了,是吗?

李敏抬眼望过去,是能透过珠帘的缝隙,瞅望到对面几名男子的身影。不无意外,朱璃进来后的一举一动,尽收到她眼底去。但是,这怎么看,俨然都没有她老爹那个表情最精彩。

别人怎么想她不清楚,可是她这个爹,据她几日揣摩下来,能得一句总结:猫样!

知道猫吗?猫那张面孔,无论何时看起来都是笑眯眯的,在笑眯眯中,逗弄眼前的猎物时忽然会随时伸出尖锐的爪牙。她爹的表情,看来无时无刻都是一枚典型的猫爹。

猫爹笑咪咪的,和徐家人下了会儿棋,棋局貌似在两人纠结的心境中同时走到了僵局。猫爹心思一转,这哪儿行啊?他是要和徐家人打好关系的,毕竟那是他曾经喜欢的女人的娘家。于情于理,都是该和徐家人化干戈为玉帛的。

可他的诚意徐家人不一定接受,毕竟他们徐家女儿死的时候,他都无踪无影的。这可怎么办?

猫爹突如其来一个主意,想吧,自己好歹是个国王吧,这个老奸巨猾的心思是有的,想要和对手突然变成朋友,一个最好的主意,不过是赶紧找到了两人之间共同的敌人。这感情突然因为某人变得同仇敌忾了,这个之间的关系不就慢慢变成战友一般的紧密了。

李敏掠过猫爹那个表情时,显而易见的那个想法,都写在高贞的脸上了。只是,一个徐有贞正警惕朱璃的到来,朱璃却被猫爹无害的笑脸给迷惑得团团转。

猎物,全在猫爹的爪牙下面了。

打了声喷嚏。被猫爹这股暗然的得意给刺激的。笑不能笑。

不明其意的小丫鬟,紫叶赶紧给她再找件衣服。

李敏拒绝时,感觉珠帘外面好几双疑惑的眼睛望了过来,仿佛要穿过珠帘看清她的心事。

只能说她一举一动,貌似都能牵动这所有人的神经。

徐有贞反正认为她不会无缘无故打喷嚏的,实际上李敏这声喷嚏真的是不由自主控制不住的没有什么对表哥暗示的地方。可徐有贞不这么想。

朱璃的背挺的更直了,像现代的小学生那样危襟正坐。或许在他的心里,比徐有贞更料定,她这声喷嚏别有意味。

高贞好像是琢磨着,嘴角微微扬着,倒是没有对她这声喷嚏有任何表态,对齐公公说:“把棋盘端上来吧。”

棋盘?桌子上不是摆了一盘棋了吗?

众人正愣着,想是怎么回事儿。齐公公是十分小心的,把高贞和徐有贞没有下完的那盘棋,原封不动地先挪下了桌面。

重新拿出的期盼,是个圆形的棋盘,上面有数十个格子,摆放着的是圆溜溜的琉璃珠。

李敏瞅到的时候,不禁眉头一挑,略微放下了手里正拿着的药书。

这,不是跳棋吗?

高卑国的文化,因为地处大明以北,大陆西部以东,融化了东西方风格不言而喻。像高卑人穿的靴子,大都是从西方传过来的一种服饰文化。于是,西方发明的跳棋。在高卑这里现身并不奇怪。

大明人与高卑国接壤,从高卑国那里,也学到了不少从西方传来的东西。跳棋这个东西,据说万历爷在宫里都保存过一副。可以说,朱璃和徐有贞,理应都是听过的,知道这个东西,但是,具体有没有怎么下过,这两人八成浅尝而止。因为大明流行的,不是西方的棋,是大明自己本身的棋。

俨然,高贞这人,是个开放的君王,对哪个国家的文化,都是保持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并不会因为民族感情单纯的排斥。因为他知道固步自封没有任何好处。

“这几日,朕下围棋下的有些伤脑筋了。毕竟,徐状元才华斐然,棋艺精湛。所以,三皇子作为大明国使臣来到朕这儿,大明与高卑是友国,就不想那种打打杀杀的棋了,下这种不吃人的棋吧。”

高贞这几句话,无疑说的有些妙。听得李敏都饶有兴致,益发感觉自己这个猫爹,是这么的一流口才。说起围棋,那吃子,肯定是涉及打杀,这没有错。跳棋,确实不需要吃掉对方的棋子,只看各自本事,谁走的快,谁就胜利。

不用说,这几句话,一样合了朱璃的口味。徐有贞保持高度警惕和戒备。但是,他们只能听国王命令做事,怎么能说不是。

要徐有贞说最质疑的一点,无非是高贞那副好像让人看不明白的表情。高贞是怎么了。高贞难道不知道,朱璃曾经抛弃过李敏?或许真的是不知道的。要知道,他们徐家人,对这个三皇子,是早恨得想大卸八块。

三个人,每个人选了一种棋色,开始下了。

李敏手指翻着书页,由于离的太远,有物体遮挡,是没有办法看清楚他们怎么下的棋。对此没有关系,有个人,在她身旁是唠叨了起来。

那个人,即是卢毓善,高卑三皇子高卓。她同父异母的弟弟。

高卓据说,听的她那些小丫鬟报信儿,说是整天不是缠着老二,就是缠起了老大。结果,二皇子莲生是个出家人,每天要做的事是打坐,闭目诵经。皇太子高治,要帮国王处理很多事,忙都快忙死了,哪有时间搭理一个小屁孩。

到那天,高卓说是亲自卷着袖子给皇太子的马喂饲料时,被高治一个瞪眼:滚!

说高卓是想给皇太子的马下毒,那是不可能的,高卓要下毒肯定也是直接给高治下,下给马干嘛。所以,高治这一吼,是想着高卓的身体不如他和莲生,冰天雪地的气候下,穿的东西根本都不抵事,这样给他的马喂马,高卓要是被股寒风吹出病来,他高治不得吃不了兜着走。

李敏每想到这传言的事儿,是想,到底有猫爹在以后,一切变的不太一样。要换做以前,高治一个鞭子抽过去,还用瞪眼睛不讨好地对高卓喊滚吗?

高卓也是,被高治吼了以后,八成被顺武给说通了,倒是没有真的去找高治算账的样子。

有个爹在,爹管着底下四个孩子。四个孩子平常小打小闹可以,但是,一家之主在上面看着,始终是不让出事儿的。

不知为何,想到这点时,李敏心头涌起了一股酸酸的味儿。这种味儿,八成是被她老公给说中了。她在这个世上几乎是孑然一身,所以,其实内心里比任何人都渴望真正的亲情无疑。

要不是这个爹回来,她高卑的这个家,也算是散了的,各顾各的。但是,猫爹回来以后,一切都大相径庭了,真正,有种家长在,孩子嬉闹的气氛,典型的家的气氛。

她这个爹,和万历爷,真的是不一样。

高卓不知道她想什么,只知道,去找老大玩,老大不喜欢他添乱,去找老二玩,老二更喜欢诵经,最后,只剩下来找她这个姐姐玩了。

想当初,这个姐姐,无疑是他最讨厌的。因为不过是个落魄大明子民的女儿,凭什么可以跻身到他们高卑的皇室里头。结果到最后,他只能找这个姐姐了。谁让,老大老二都很喜欢这个妹妹多过他这个弟弟。

高卓给她奉献上了一袋花生,是照着听说她在大明教人做的霜糖花生,依样画葫芦做出来的。

李敏看着他让人做出来的花生卖相,算得上有模有样,一挑眉,说:“辛苦三皇子了。”

“公主说的什么话?公主倘若喜欢,公主如今都有了身孕。国王早说了,仅是做公主喜欢吃的口味。公主喜欢吃什么,和我说。我让人做。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小屁孩的话,到了最后一句显露无疑。

李敏嘴角轻抿着,像是在压着一抹笑意。

高卓侍奉她再吃另一颗花生,见她不像老大老二赶她,简直是感动到快泪流满面了。要说这人,最怕也就是孤独。像国王说的那样,他除了他们这些兄妹,没有什么特别的亲人了。闻家人,都被杀的杀。

李敏低头看着他这张有些兴奋的脸,想这人,到底都是趋利避害的。知道哪儿那些人对自己好,就投奔哪里。

珠帘外面的棋局,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高卓对此的兴趣也是有的。他的视力远比李敏来的好,站在前面,又不怕对面人说他偷看,肆无忌惮地在旁观摩。同时,给李敏做了实况转播。

要说这个弟弟当解说员真够给力,不仅用无声的嘴唇向她传递消息,毕竟也怕声音会干扰到正在下棋的人,另一方面,让太监拿来了同样的一副跳棋,照着对面人下的步骤,现场给她摆起了棋局。

李敏这下相当于近距离观看对面的棋局了。如果高卓没有弄错,这盘棋,看出,有点玄机啊。

跳棋不比围棋,下的速度要快的多,一局结束所花的时间也不长。

一盘棋结束以后,朱璃垫底。

作为大明的使臣,相当于万历爷的代表,朱璃当然也不愿意输棋给皇帝丢面子。可是,到底是自己不熟悉的棋类,所以,输,可能是理所当然的。再有,高贞的态度极好,让他这个输的人,都输的心服口服。

只听高贞这样说:“三爷远道而来,为了大明与高卑之间的友谊,不辞辛苦。如今又陪朕下了一盘棋,三爷这是让着朕了,让朕都心存惭愧。”

听这话,朱璃急忙站起身,答:“国王棋艺精湛,是天下无双。臣,是输得心服口服。”

高贞摆摆手:“谦虚的话不用说了。三爷到高卑,为了高卑也做了不好事情。高卑理当答谢三爷。”

说着,是要给朱璃赏赐。

朱璃感觉这简直是天上掉下大馅饼了。出了国王的马车,回到自己马车的路上时,头脑都是一阵懵,被惊喜砸掉的懵。

马维跟在他身后也在想,难道这个高贞,真如外面所言,只是个草包皇帝?那么之前,兴州城内叛变之所以能解决,究竟是谁做的?真的是高贞吗?

文弱,诗情画意,只爱吟诗下棋的文人雅士,怎么看都不像是当皇帝的料。有万历爷兢兢业业的政绩做对比,这高贞,是不是太儿戏了。

朱璃拧着眉头想着,想那个老八,也不会像高贞这样。大方到,给一个输棋的对手赏赐。

“主子,国王的赏赐来了。”

不过会儿,齐公公带着高贞的赏赐来到朱璃的马车。马维进来先通报。

朱璃下了马车,来接受国王的赏赐。

齐公公手持高贞亲自书写的圣旨,有模有样的宣读着:“奉天承运,国王诏令,兹大明使臣三皇子朱璃,颇得朕心,为朕排忧解难,为此,朕赐三皇子红粉知己,为三皇子排忧解愁。”

两个高贞赏赐的女子,走到了朱璃面前。只见一个蛮腰蛇身,五官妖艳,简直是个妖精般的能致命吸引男人的美人儿。另一个则身形丰腴,尤其屁股特别的大,五官倒也长的端庄,好像是个很能持家的良妇。

马维当场就为朱璃傻眼了。

想这个高贞,真是够那个的,自己风花雪月不足矣,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给印象好的朱璃都送上了女人。这两个女人,如果带回去京师那还得了。李莹那个大妒妇,肯定得爆胎。

朱璃看着这两个女子,瞅了一圈,脸色倒是自然的,回头,对齐公公说:“国王的赏赐,臣十分感激。”

意思是回收下。而实际上,他朱璃真没有任何权力说是不收国王的赏赐。

齐公公眯眯眼,对两个女人说:“好好侍奉三爷。”接着,转身走了。

“三爷?”马维摸着心口的胆战心惊,不知道哪儿不对。

朱璃背过这两个女人,冷笑一声:“他哪里是给本王送女人,是给本王送仇恨吧。”

马维一惊。

齐公公回到马车内,回答高贞说,朱璃把女人收了。

高贞高兴地点点下巴:“他要是不收,装糊涂,那就不是三爷了。”

朱璃到这会儿能看不出来吗?肯定看的出来。两个女人,都那么明显的,是要到他王府里闹事的。高贞对他朱璃其实怀的什么心思,可想而知。

徐有贞心里头,是在琢磨刚才那盘棋。其实刚才那盘跳棋,高贞有意地把自己的棋子给他的棋子搭桥,如果他不合作的话,说真的,想赢朱璃还真不那么容易。

高贞的心意,他徐家人收到了。在面对外敌,在面对曾经伤害过徐晴母女俩的人,高贞和徐家人是一个阵营,没有区别的。这点,徐有贞不能说不对。

嘴里悄悄吐出了口长气。徐有贞再抬头看对面这个国王,有种感觉,这个国王,远比他想象中的,不大一样。

猫爹这是为女儿出口气。李敏自然收到了。

朱璃走了以后,高贞把女儿叫到了身边,眯着老奸巨猾的丹凤眼说:“听说皇上,十分热衷于给王爷送女人是不是?”

李敏心口一热,道:“皇上有皇上的理由。”

“万历爷的理由,是想让朕的女儿,朕的小棉袄受委屈。”高贞说。

徐有贞听着都表情一粟。

“没有关系。”高贞对女儿说,“以后,皇上给朕的女婿送女人,朕就给皇上公主们的驸马爷们也送女人。敏儿觉得这个主意如何?”

噗!

高卓一口茶水射到了地上,慌忙跪了下来说自己失态了。

对自己这个心性还没完全成熟的孩子,高贞的丹凤眼夹了夹眼缝儿,道:“莫非三皇子有更好的主意,为朕排忧解难?”

高卓嘴角一勾,勾出一抹狡黠:“儿臣以为,国王的主意已经很好了。但是,如果能让皇上皇后的孙女们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国王给她们的驸马爷也送女人,那就更好了。”

不用说,高卓的这个馊主意传到了外面大皇子二皇子耳朵里。高治傻了有一阵,最终他身边的人只听他这样叹:“没想到这个小子,终于是聪明一回了。”

莲生双手合十:哦弥陀佛。——嘴角那抹笑意却也没有变。

那天夜晚,赶路的车马在拐进一个山坳里后,突然都停了下来。

只见士兵开始奉命在这个地方扎营。

李敏得空下了车。发现这里野外的空气清新,满天都是星辰。地上的雪,可能这里地形特殊的缘故,并不厚,很适合驻兵。

紫叶和春梅,听说了那边有个湖,这个湖不同其他湖,像温泉一样冒的是热水,因此高兴地拎着木桶,准备去采热水了,可以让李敏好好地洗个热水澡。

两个小丫鬟一路走,一路说起悄悄话来。

“听说孟旗主去接王爷了。”紫叶说。

孟浩明没有随李敏一块出行,是奉了李敏的命令,和国王的另一路人,一块去和来高卑的朱隶汇合。

就此,紫叶促狭地看了看春梅:“姐姐,几日没见,会不会想孟旗主?”

“你说的什么话。”春梅直往她脸上瞪眼,别开对方的目光,脸蛋却忍不住一阵烧红。

这段时间来高卑,说是都为主子做事,各忙各的,但是,见面的次数反而比在北燕的时候多了许多。毕竟随李敏来的人不多,工作交接方面,时不时要接触到。那个感情,自然而然升华起来。

紫叶为此撞了下她胳膊,意指她们身后某个人:“你瞧瞧,这人可耻不可耻,到至今都还做着白日梦,我都替她羞。”

喜鹊拎着另一个木桶,可能是知道跟她们过来打热水的。现在好像听见了紫叶说的话儿,脸蛋涨的紫红,恨不得抓起拳头。

春梅淡淡的,倒也没有去看喜鹊的那张脸,将心比心,她这人心肠软一些,总觉得喜鹊不过也就是个无辜的连累者。要是没有尤氏给喜鹊安了一个白日梦,喜鹊能做吗?

“姐姐是心肠好,要是我——”紫叶对她这幅好人态度摇摇头,“我直接让我二哥揍她一顿,关在柴房里打,看她知死不知死。打醒她,其实也是为她好,知道吗?”

“你二哥是要随王爷来。”不喜欢再谈喜鹊的话题,春梅转移话题说。

“是的。”紫叶对此承认,“伏燕没有回来前,我二哥,都是要照顾王爷的。”

伏燕不是说,找念夏的线索都找到高卑来了吗?怎么到至今一点风声都没有。想到念夏,两个小丫鬟的心头一块沉了。念夏生死不明的时间,太长了些,让人都不知所措,一天天无消无息过去,只能让人越联想到坏的。

终于通过高卑士兵们的指引,两个人拎着只大木桶找到了那个湖。那湖水不仅在寒冷的冬季里没有结冰,而且冒着热气的泡儿。

丫鬟们兴奋的,把这个自然奇迹跑回去告诉给李敏。

很久没有洗澡了。作为一个现代人来说,不天天洗澡本就是一件心理上不太好受的事。有时候李敏都很幸运最少自己是穿到福贵人家,想洗个热水澡的奢侈,随时可以办到。

出行了的话,这种奢侈,可真的是变成奢侈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李敏可以理解,也就忍着。但是,现在眼前有了不用忍的机会。

李敏听了小丫鬟的汇报以后,确实是心头痒了,跃跃欲试。

由紫叶她们带路,李敏带了些衣服和洗浴用品,亲眼去看看这个洗澡池如何了。

去到现场,只见这个湖,准确来说还不能说是湖,湖的旁边接连着好几股山中的热泉。

寻找热源的时候,发现了另一个天然澡池。这里的池水,无意比那湖水更清澈,因为是注入湖水的源头。而且,四周有石头,有林子遮挡。几乎是围住了四周。

李敏把脚探进水里试了下温度。泡澡对于她孕妇来说,不太适合。但是,好在这个水温导倒是在这个寒冷的天气里刚刚好。

侧面某个石壁的泉眼里像龙头吐水一样,飞出了一条源源不断的热水流,相当于天然的热水器喷头。

天然的淋浴,简直是太美妙了。

李敏决定了,一定要在这里淋浴,冲掉几日来的身上的尘埃。对孕妇而言,保持清洁干净是很有必要的。只见这几天她在车上憋的,好几个地方都发痒。

几个丫鬟婆子马上被分派出去,紧锣密鼓安排在了四周给她洗澡的时候放哨。

李敏在紫叶一个人的服侍下,开始脱掉了衣服。

今晚的空气很好,之前已经说过了,夜空里面都是星星,月亮。当轮的明月流泻下来的明光,在温水池里落下一个倒影。

李敏拿了条披帛,裹着自己上半身,两只脚小心地踏进水池里。

留在营地里的人,很多士兵都在忙着扎过夜的帐篷,生火,准备营队的晚饭。指挥官们有指挥官要做的事,于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那些没什么事做的女人,趁男人忙碌的时候跑去洗澡了。

尚姑姑也不知道李敏去洗浴的事儿。只知道自己跑去找王德胜张罗李敏今晚的晚饭菜单之后,一回来,李敏的马车里不见了李敏的人。

包括春梅、紫叶等小丫鬟一样都不见人影。尚姑姑心头一阵慌,在看见喜鹊走过来的时候抓住问:“少奶奶呢?”

“我怎么知道?”喜鹊甩开她抓来的手。

“你怎么不知道?主子去哪里了,你都不知道?”尚姑姑说她。

喜鹊阴阳怪气的:“你不是也不知道吗?不然怎么会来问我?”

“我是去给主子张罗晚饭。”尚姑姑心里急,想这个尤氏的爪牙,占着尤氏,还真是到这个时候都得瑟着。要不是身边没有其他人,否则,她早就让其他人一块按着这人暴打一顿再说了。

喜鹊冷哼一声,好像知道她要干什么,猛然对她胸前撞了一下。尚姑姑趔趄地跌倒在了地上。

尚姑姑为此怒得咬牙,手指指着她,刚要说什么时,只听大山里头,突然传出了一道什么声音。

☆、【232】山中夜会

“什么声音?”尚姑姑气息未平,脸色有点发白发青。

军营里的人,似乎都听到了这个动静,似乎各人的反应又是不同。至少,尚姑姑和喜鹊往四周看的时候,似乎有些人听着这个宛如雷打的声音,根本是无动于衷。

有两个人却是听着这个动静,直朝她们这个方向来了。俨然,这两人吵架的时候,已然是惊动到了人。

尚姑姑躺在地上,在清楚地看见是谁走到自己面前时,眉头揪成一个疙瘩,真是还巴不得被喜鹊揍死也不想惊动这人。

朱璃与马维站在她们两个面前。

没有马上从地上爬起来的尚姑姑,有种想装糊涂想避而不见。喜鹊是冲朱璃福身说:“奴婢拜见三爷。”

“怎么了?”马维代替朱璃出声,“在这里吵吵闹闹成何体统,是给你们主子蒙羞吗?高卑人都在这里看着,你们这是不是太忘乎所以了。”

尚姑姑听这话,爬了起来,说:“奴婢这是自己摔了一跤。没有什么事,为此惊动了三爷和三爷的人,是奴婢的不是。”

喜鹊暗自得意地扬了扬眉梢,同时却是微低下脑袋,故做无辜状。

尚姑姑这么说也是毫无办法,要是,被朱璃知道是喜鹊推的她,一方面,她地位身份比喜鹊高,这样被喜鹊给欺负了,不是变成了在主子面前故意示弱博取同情之嫌,或是说,能力不足,足以让主子一声令下把她替了。固然李敏不一定对她这么做,可是若给朱璃什么借口去说李敏如何用人的话,她这个奴才做的也确实够窝囊的了。

这个闷亏只得暂时忍了。倒是,去找李敏比较要紧。耳听刚才那声好像打雷的声音不知道是干嘛的,让尚姑姑心里头都慌慌的。因此两句话之后,尚姑姑借口有事,马上从朱璃眼前走开了去。

对于李敏突然不知道上哪儿去的事,尚姑姑当然不会对其他主子说,以免李敏根本没有什么事结果她一说搞到大家都草木皆兵,虚惊一场过后,怕是所有人,都会说她尚姑姑无能只会无中生有给主子添乱,她这个奴才也不用做了。总得在报警之前,先确定了究竟有没有发生问题。对朱璃,更是不会透露任何这方面的信息。

朱璃主仆俩瞅着尚姑姑远去的背影。接着,马维接到主子的示意,靠近喜鹊,问了句:“为何吵架?三爷说了,只要说实话,有赏。”

喜鹊抬头,看到了朱璃那张冷冰冰的侧脸,三爷的眉角处一丝意图掩埋的焦虑,却好像是骗不了任何人。喜鹊嘴角勾了勾,捏着无辜的语气说:“其实,还不是因为少奶奶的事儿。”

“少奶奶?”

“是,刚才不是像要打雷吗?奴婢唯恐天气突变,说是要去找大少奶奶回来。尚姑姑听着不高兴,说奴婢是多管闲事。奴婢着就想不明白了,主子的安危不是最重要的吗?更何况,主子去湖边看风景,本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尚姑姑那般紧张做什么。好像恨不得主子出点事儿一样。”

听见最后面那句说点事儿,朱璃脸色微沉,轻咳一声。

马维揭开腰带上的钱袋,掏出一颗银锭,扔进喜鹊怀里。

喜鹊接过之后,脸上却是略显迟疑:“三爷这是要去找我们少奶奶吗?”

“胡说什么。现在这天气不太好,看什么风景。”马维左右而言,直接给她一个瞪视。

喜鹊惶恐地低下脑袋,不敢再说话。直到看见朱璃和马维往湖那边走过去以后,嘴角狠狠地一勾:“自己都贼心不死,还敢说我!”

马维一边跟主子后面,一边说:“那个湖,据说是温泉湖,马儿都不在那儿喝水,因为那水的热度足以煮熟个鸡蛋。”

这么说,如果能在冰天雪地里洗澡的话,那地方是再合适不过的。恐怕她也是这么想的吧,所以往那个地方走了。

朱璃脑子里糊里糊涂这么想的时候,这人,倒不敢真的往湖边走了。怎么说,他都是个正人君子。结果,在他犹豫着是不是转身,而且,不想被她和她的人发现后耻笑,决定走到那个有树林可以遮盖他足迹的地方时,突然林间传来了一声惊叫。

只见,那天空里压着的宛如闷雷一样的响声,从很远的地方再次传来。马维听着这个声音一而再再而三发生,都不禁拧起了眉头。

林中发出低呼的尖叫的,是紫叶那个小丫头。

毕竟是年纪比较小,经历的事儿少,心性不太稳重。只听那不知名的打雷声过后,这回几块飞石从岩壁上飞下来,不得把她们这些没有见过什么大千世界的小丫鬟,吓的花枝乱颤。

春梅年纪大一些,小时候吃过很多苦,算是经历过一些人事,比较沉得住气,但是,一样脸色有些发白了起来。

几个丫鬟再望到身处在泉眼里中心的主子,主子那可是好像风吹雷打都不动的佛爷姿态。

什么才叫做真正沉得住气儿,她们这些人总算是见着了。

飞石滚落,却依然阻挡不住某人要享受大自然清泉的野心。

其实这点小飞石算得了啥?而且离得可远了,在隔壁,也不是她们这里。雷声又那么的远,估计保守距离有数百公里。李敏拿着脸巾擦洗身子的时候,唯一低头响的问题,是这个雷声听起来有点怪。她算是个科学家了,打雷听得多了,可以分析出雷声异同各自代表了什么。

等过了一阵,那远处传来的,沉闷的声音,终于逐渐停止的样子。石壁泉眼里淌流出来的热水,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汩汩的清流从泉眼里流下来,浇灌着女人的身体。

女人的皮肤犹如牛奶般的颜色,映着天空一样像是没有受到影响的月光,完美的宛如璧玉。

朱璃喉咙里感觉一紧,一路来的风吹雪晒,鼻孔早已干涩,是快淌出一两滴血,而刚刚,那阵震动好像刺激到了他鼻孔的神经。

离他约只有几尺远的地方,能清楚地听见流水的声音。清澈的泉水声,叮叮咚咚,是引人遐思的琴弦,勾着人血脉喷张的节奏。

马维狠狠地往地上唾一口,很显然,是气恼着中招。

那个该死的喜鹊,他们早知道的,是尤氏的人,怎么能对他们安好心。

朱璃转头把腿要走,可是,两条小腿发着颤,腹部整个收紧了起来。马维看着他握紧了拳头,手背都青筋暴跳。

“该死的!”朱璃诅咒。

马维在愣了一下后,才发觉了他的异常,赶紧伸手扶住他,说:“三爷,奴才扶你回去。”

“扶我回去?扶本王回去,是要重蹈覆辙,让本王帐篷里那两个虎视眈眈的对本王动手吗?!”朱璃气急败坏地说。

不知道高贞怎么对那两个女人灌输的念头,竟引得那两个女人这样迫不及待的,对着他下手了。

只能说,这是霜上加霜,本来这药恐怕没有那么厉害,被他遇到这事儿以后,再一联想,结果一发不可收拾。

为此,树林子后面的水流声,似乎有了警醒,慢慢越变越小声。

朱璃闷哼了声,转过身。马维拉着他袖管,着急地低声说:“三爷,这里附近全都是高卑人。”

高贞是吧?

真是够倒霉的。为什么她爹是高贞?否则,他不管三七二十一,趁着这个乱,都得要她认命。只因现在简直是要他老命。

说曹操曹操就到。一道声音,忽然从左侧林子中传了出来,悠悠的,好比天籁的悦耳男声,配合那团扇扇着冷风的节奏,分明是落井下石:“哎,三爷这是何苦呢?莫非朕赐给三爷的两女子,不足以让三爷享福。”

“你!”朱璃抬起头,脸上额头上都挂上了明显的汗珠儿,用四个字来形容的话,无非是狼狈至极。

高贞的鹿皮龙靴踩在雪地上。

李敏早在察觉出异常的时候,拿着衣服裹住了自己的身子,只是不适合马上走出泉水池,怕更刺激到对方有所行动。现在,听到她那猫爹的声音都出来了。她轻轻叹口气。

猫爹简直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节奏,大概是睡的太久了,醒来后只想疯狂地玩。高贞在年轻的时候,该多喜欢玩!可怜那些被高贞整过的人了。

李敏额头挂出一层汗,是想,如果小时候自己真在这个猫爹身边,八成逃不了从小被这个猫爹坑到大的。这样想来,她母亲徐晴肯定是早知道她老爹的性情,才无论如何不把她交给猫爹。否则,在猫爹底下做公主,不管怎样都比在李大同底下当二姑娘而已强不知道多少倍。

林子里,忽然传来一声男子的呻吟。

紫叶和春梅这些小丫鬟的脸上立马挂上了惊恐的,好像看到世界末日的表情:这,这出了什么事?

高贞的一串坏笑随之出来:“三爷,您这好像是快死了一样。如果真死了还得了。你可是大明的使臣,万历爷的儿子。朕可赔不起。——来人,还不快把三爷扶下去,朕再赐两个美人给三爷,让三爷彻底舒坦了,否则,朕对大明交代不起。”

紧接,人马走动,唯一再听不见朱璃的半点反驳声。

四周紧随这阵骚动以后,逐渐地安静了下来。

紫叶和春梅都是惊魂未定的样子。

李敏手背擦了下脸上的汗珠儿,考虑是不是该撤出水池的时候。只听,外面,猫爹唯恐不乱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当年,朕和你娘相遇的时候,也是在水边。你娘赤着脚,在江水里与荷叶为伴,与水鸭嬉戏,那幅美景,一辈子都刻在朕心里面。朕拿了一串手珠,放在了江水里,意图吸引你娘的注意。结果,你娘捡起手珠,望回到朕身上,说:这珠儿可是公子您的?

猫爹意思好像是在夸奖她娘当年拾金不昧,好比捡到一毛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的好学生。实际上,确实如此。她娘,接下来又对猫爹说:“这好像是泥做成的手珠,是公子您自己做的吗?”

李敏扶着脑袋:额!貌似她这个娘,有点像谁。一样的,对奢侈品毫无感觉,能把黄金看作泥土的。

“敏儿,爹真的挺愧疚于你的。想你娘当初与朕,无论初遇、交往,都是江水边上,美景身前,游山玩水,心无烦事,天下美食,无不尝尽。是人生最美好的日子。当然,朕有点对不住在宫里的两个皇子,但是,朕觉得不这样做,怎能骗个天下最美好的女子回去当两个皇子的娘。”

她这个猫爹真是,做了就做了呗,还要拿什么借口。李敏彻底无语。

猫爹好像知道她想法,说:“朕这可不是在找借口。夫妻之间,男女之间,若无情事,怎能长久。你这么千里迢迢来找朕,朕真觉得亏待你们夫妻了。总得补偿你们点什么吧。”

这话刚落地儿,李敏猛的一惊,仰起头时,只见一个人影蹲在石壁上。

乌墨的眸子,宛如两点墨滴在深夜中划开一样,流转着犹如水流一样的光芒,和着她身上的热水,她瞬间全身发热发烫,双腿貌似一软。

在她要猝不及防跌入水中的刹那,那人影从石壁上纵身而下,像是罩住了她头顶上的天。那刹那,她看不见天空的月亮,看不见星星,看不见世界,唯有眼前逼到她两只眼珠子前面的这个人。

阳刚的气息混杂她鼻孔出来的兰息,混沌的,让人头脑昏沉。不得已,她两只手放在了他胸前,勉强撑住腿,背后,他一只大手稳稳地托着她背。即便如此,她身上裹着的单薄的衣物,还是瞬间因为这阵风一样的骚动落了下来。

那刻,把她吓的心脏砰砰砰乱跳。

他说话了:“几天没见而已,把我都忘了?”

“没有。”她急忙说,“都有人。”

“哪里有人?”

四周早已没有一个人。不怕死的,才敢在现场偷窥他和他老婆。

没人,可是照样让她呼吸急促,脸蛋浮红,双目都快溢出水珠儿一样。看他那健硕的身体只裹着一身单薄的绸缎,腰间一条简单的腰带随意打了个结,手指只要轻轻一拨的话,随时,这层完全不像样的绸缎可以掉落的一干二净。

想都知道,这是谁出的馊主意。为此,她都快咬牙切齿了。心里却有点想不明白了,他几时来的。

“王爷是什么时候来的?”她问,手指尖边摸着他的手臂,意图稍微安抚他的蠢蠢欲动。

朱隶吸口气,倒也真不太敢直射她这个样子。怎么说才好呢。夫妻两个人,不仅是因为她来高卑的缘故,有半个月没有见面了。更重要的是,她有孩子以后,他已经很少踏进她的房。刚刚一看,结果,发现她的身段比起以前,她没有怀孕那会儿,是更玲珑有致了。

低头,可以看见她的肚子,里头还有一个小生命。他的手,便放在小生命上慢慢安慰,说:“这里是天女池。”

“天女池?”重复他这句话时,李敏想着,在武德人给她的地图上好像没有这个地方。

“这个地方,据说,只有国王知道。”

原来是个,皇室成员幽会的地方。她那猫爹也够风流的。

“国王说,他只带以前的皇后来过。说是为了补偿我们俩。其实,我倒还没有真正拜访他。来的路上,接到他信函,已经托人带给我的衣服,说是让我穿上。”

李敏撅了下嘴角,想他怎么就这么心甘情愿上她猫爹的当,摸着他手臂,继续说:“妾身只记得王爷貌似不是个随意听人说什么就做什么的唯命是从的人。”

“那也要看是什么人,做什么事。他是你爹。”朱隶像是一本正经地说着。

李敏再撅了下嘴角:“另外是,他让你做的事,正中你的下怀,对不对?”

朱隶听见她这句像是闹别扭的话就笑了,把她忍不住小心翼翼地抱了起来,亲着她鬓发边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说男人都是那个样。”

这可是现代人的口吻。

“我经常听见你偶尔从房里说的这话,听着,也觉得挺有道理的。男女是有别。男人是这个样。”

他还有理了!

一只秀拳在他肩胛骨上锤了下:“这是要和那人臭味相投了吗!”

“不可以吗?”朱隶低声说。

他的声音那样的低,好像压抑着很沉重的东西。她几乎不用想,都知道他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怎么会不可以?”她柔软的声音,好像融化的雪一样那样清澈,唯软,“妾身来找他,不就是为了王爷这个目的吗?王爷倘若真能和他心心相通了,妾身是想不到任何不高兴的理由。”

只见她这话声过后,手指下这结实的胸肌是起伏了起来,紧接着他胸间宛似打雷一样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犹如低吼。她来不及反应的刹那,他结实的手臂把她环紧了过来,带着她,直接沉入到了温泉底下。

被遣退的那些丫鬟婆子,走出林子,以免打扰主子的好事。

紫叶和春梅是一块在雪地里并行,一边,两个人虽然都不说话,低着头看着路面,却俨然都掩盖不住底下的那层兴奋。

来了。来了,她们的男主子,终于来了。

天知道。之前发生那么多事的时候,她们的心口可真的都悬着。虽然女主子很可靠,可终究,比不上有朱隶在。

“感觉,少奶奶不说,但是,一直在想王爷呢。在付亲王府的时候,好几次,我都看见了,少奶奶手里拽着王爷写给少奶奶的那封信。”紫叶有模有样地描述着,也只有在李敏不在,朱隶也回来的情况下,敢这么说。

春梅点着头:“少奶奶再怎样,都是个女人。家里有个男人在,还是不一样的。”

紫叶一听她这话,不由又嘲笑起她:“怎么,是不是想起孟旗主了?话说,姐姐,你还是快点家里有个男人吧。”

“你这个死丫头,嘴巴长那么贱干嘛!”春梅恼羞着脸,拿起拳头去捶打她。

紫叶咯吱咯吱地笑着,一路跑一路讨饶。

两个人一前一后追出到了林子外,看见了外面在把马拴起来的男人们。

紫叶首先兴奋地喊了一声:“二哥!”

胡二哥听见声音转过头,见着她,答:“妹子!”

兄妹俩阔别半个多月见面,特别兴奋,特别高兴。不会儿,两个人互相牵着手,像小朋友在原地绕起了圈圈。

春梅在旁边看着,都有点傻眼,以前都不知道胡家兄妹是这样表达感情的。

另一边,马儿的一声嘶叫,把她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只见有个士兵走过去帮刚到的军官牵拉缰绳。骑在马上的孟浩明,把手里的缰绳甩开以后,飞身下了马。

骑马过来的时候,他远远是已经看见她了。见着她和其他人是边笑边跑。她的笑声,在冷风中,犹如一串铃铛似的,那样悦耳动听。吹开了他眼前的风雪,感觉是望到了明媚的阳光,那样的靓丽。

“孟旗主。”由于他骑着马都快骑到她跟前来了,避开也避开不过,春梅只好原地不动,先行了屈膝礼。

他径直走到她面前,好像骑着马过来就是为了来找她一样,站定在了她面前,两只眼珠俯视她微垂的脸蛋儿。只见她的脸,红扑扑的好像一个要被人咬的大苹果。

“几天没见,感觉你好像有些变了。”

想也没有想过,他居然在他口里对她吐出是这样一句话。春梅整个儿愣了,怔了,心头甚至突然揪了一下,原来自己这么在意他对她的看法吗?

“奴婢,奴婢——”春梅的嘴唇像是努力地挤出字眼说,“奴婢从来都是那个样,不知道,孟旗主这个话是什么含义?”

“以前,你都看见我就避开我。现在,好像不会这么做了。”

春梅感觉自己的脸,突然间就烧了,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怎么觉得自己是突然间中了他的套。有些羞愤地抬起头时,却见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戏弄她之后得逞得瑟的表情,是那样的平静,好像说的都是正经的话儿没有一点谎言,他那双眼睛,是那样的深,她从来没有见过的那么深,直深得仿佛把她的魂勾进去了似的。

猛的,她往后趔趄了半步。担心她跌倒,他两只手伸过去把她后背扶住,低声说:“小心点——”

春梅只觉得,他的手碰触到的地方,都像要融化了似的。吓得她忽然挣开了他的手,退后两步,喘着气道:“奴婢,奴婢这有事要做。”

“没关系。”孟浩明道,“我来,只是想和你说句话。路上,我和王爷说了,说等回到北燕以后,由王爷和王妃做主,我会请媒人过来,一切礼节都不会有半点疏忽,正正经经地把你用轿子抬进王爷给我的府里。你要是有什么要求,说吧。”

春梅仰起的脑袋看着他,好像良久都找不到话。

见她这个样,孟浩明心知她是内心里挺喜欢他的,走过去,趁她还愣着,牵起她一只手,从袖管里掏出了个银镯子,给她的手腕轻轻戴上。

远处,喜鹊在听说发生动静以后走来打听情况时,见着这一幕,一口气差点吸不上来,整个眼前都黑了。

混蛋!死丫头!抢她的男人?怎么可以抢她先看中的男人?!

尚姑姑那边,在听说李敏找到平安无事只是在哪儿躲着洗澡以后,心头一颗大石头才落了地上。接着,听着大山里,那个奇怪的雷声,却是不会儿传来一两声的样子,怎么听,都觉得心里头慌慌的,让人拨凉拨凉的。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军营里,驻军的部队,国王的亲卫军,在皇太子的指挥下,扎起了有序的帐篷,准备吃晚饭的篝火也升了起来。万事具备的时候,南边刮来了一阵风。紧接,马蹄声由远而近,是由山坳里的小路从山间中出现了一支骑兵。

队伍里插着的金纹黑旗,格外醒目,为天下独一无二的标志。

尚姑姑是之前一直有听说护国公要来,但是,当真的出现护国公的队伍的时候,心头还是炸了一下,受了惊吓。感觉,这个护国公的军队在哪里出现都好,都是能引起一阵可怕的飓风。

高治站在军营里,同样听见了大山里的动静,眺望那远处到来的客人。他的身边站着的有军队的指挥官,也有伴随国王出行的几个文武大臣。

对于北燕朱隶的大名,这些人都早已听说过,很清楚朱隶的名字,是大地上如雷贯耳的一颗黑星。

有人曾经说,朱隶之所以很出名,被称作了夜叉,都是因为朱隶的命很黑,叫做命中带煞。想朱隶一家,祖上都死的早。父亲也是死的早。朱隶早早继承护国公府,可以说是,在很多人原本的想象中,几乎是一只要被万历爷伸出手指就可以捏死的蚂蚁。

偏偏,朱隶这么多年,都好好地活下来了。到了今时今日,能和皇帝分庭抗礼,这种本事,令天下英雄都震撼于心。为当之无愧的枭雄。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让他小时候听说了其故事以后,一直有所敬畏的一个男人。高治眯着细微的深沉的黑眼睛,看着那出现的队伍里面,带队的人,不是朱隶,是被称之为朱隶的第一谋士,天下独一无二的鬼才——公孙良生。

有个人,便是在高治耳边耳语道:“貌似,隶王被国王先请了去了。”

高治眉头不由一紧一松。想他这个爹,以前昏迷躺在床上良久,骗着他们几个儿子自称懦弱,恢复神智以后的什么举动,都令人大开眼界。

世上大概最坑爹的,莫过于爹坑亲儿子的事了。

高治那口不由自主的叹气声,不得有了些李敏叹气的同样味道。

真不知道怎么说他们这个爹好了。

高卓坐在国王的帐篷里,左边和着是打坐的莲生,嘴角处,好像有一丝埋怨的口气说:“国王,你这是要让她回去了吗?”

两只手指夹起一只青花瓷杯,高贞是品闻起了高山中的茶香,听见三儿子这话儿,几乎无动于衷地问:“怎么?你不是很讨厌她吗?她回去,你应该最高兴。”

高卓一听这话,明显气歪了嘴:“我什么时候说我讨厌她了?”

“你给她的马下过毒。并且,朕听顺武说了,本来你愚蠢到想在她饭里直接下毒。”

“我这是试探她,不是真给她下毒,在说,不是没有下成吗?”高卓别扭地对老爹说着,“而且,国王你说过了。一家人现在在一起,要摈弃前嫌。”

莲生听到这话,睁开眼瞧了他一下。

“你现在喜欢她了,不喜欢她走了?”高贞说这话,好像不是和三儿子说的,是和二儿子,以及走到他帐篷外的大儿子说的那样,说,“喜欢不喜欢都好。她是嫁给隶王的人,她的家在北燕了。所以,她终得回去的。”

“那又怎么样?”高卓说,“我们可以留她在住一段时间,分明可以的,国王。”

耳听高卓这话完全像个小屁孩耍起了撒娇。莲生别过脸,要是可以,他倒也想像高卓这样撒撒娇耍耍赖。

高治掀开了帐幕直接走了进来,对着国王说:“公孙良生来了。隶王不在。”

“隶王等会儿就来。”高贞接着,好像知道大儿子是故意岔开这个话题,接着原有的话题说,“她现在有孩子了,不一样了。所以,即便她出嫁后,本来可以回娘家住一阵,但是,有孩子,而且,要临盆,肯定是不能的。”

三个皇子为此各种各样的表情,皱眉头,嘘声的。

高卓不理解地嚷了下:“怎么有孩子就叫做不一样?”

“你这是还小。根本不知道女人生孩子是什么样子的。”高贞教育年纪最小的儿子,“你两个兄长,应该看见过你娘,熹妃生你的场景。”

说到熹妃生高卓的时候,高治和莲生肯定都是知道的。他们两个,那会儿的年纪,也足以懂一些事了。只知道,熹妃这个人固然做的事很遭人可恨,但最可恨的,莫过于,那个时候要生高卓的时候,因为太医之前都说她很可能难产,熹妃居然想着不要这个孩子了。

这件秘密,熹妃肯定不会和高卓说。现在,高贞和高治等,也不会和高卓说。熹妃已死,算是盖棺定论了。

高贞于是一转话头,道:“你娘生你艰难。你两个皇兄的亲娘,生第三个孩子时去世的,你不是不知道。”

高卓一愣,偷偷地抬起眼睛,但是,不太敢去看高治和莲生的脸,整个脑袋垂了下去,一声不吭了。

这边,绷着脸的高治说:“大明的大夫,也不是国王和我们想象之中的那么高明。”

高贞手里捧着茶:“关于这点,等会儿朕会和隶王说清楚。但是,这个孩子不仅是朕的外孙,同时是隶王的第一孩子。朕不信他会无动于衷。”

帐篷外面,不会儿传来声音道,说是朱隶来了。

从路上踩着雪地的脚步声传来,帐篷里的人,都可以听出走来的那个男人,迈着的是标准的军步。都说,护国公是一出生,在军营里打滚长大的,天生为军人,看来,是没有口误。

齐公公把帷幕掀起来,朱隶一个人穿过了门进到里面。

他深沉如海的眼睛,瞬间掠过帐篷里的人,接着,在高贞那儿顿了一下,迈前两步道:“本王有幸参见到高卑国的国王。”

既然是自己的女婿,高贞一点都不客气,说:“赐座。”

高卓拧着嘴角想:怎么,国王不给朱隶下马威?国王之前,不是给朱璃下马威了吗?

帐篷里学的是北方的游牧民族席地而坐。地上铺的是厚实的羊毛毯子,烧着火旺的炉子。

朱隶在一个金黄色的软垫上坐了下来,与高贞面对面。

高贞嘴角像是噙着抹笑意,对他说:“这里都是一家子。”

朱隶含头。眼角再次掠过帐篷里那几个皇子。这几个人,其实他之前都已经见过了。该打量,都在之前打量过了。反倒是他面前的这位高卑国国王,由于长年卧病在床,在外界看来是莫名神秘的一个人。让人心里头都不禁要打起最高的警惕。

他面前的高贞,墨发如云,束着镶金龙冠,眉目清隽如流,一双丹凤眸子号称举世无双,光彩熠熠,让人无法直面睹视,直接要让人低下脑袋俯首称臣。

是个才华横溢,智慧堪比文曲星的君王。

高贞同样在打量,这个自己女儿选中的男子。

只见其相貌英俊潇洒,一表人才,举止之间,贵气十足,端的十足气势。

在其斯文之间,是不容忽视的一股霸气,收敛在剑锋一样的眉棱骨中,很好地藏匿着。这是最令人感到可怕的一点。

高贞不由地眸子中一紧,宛如有什么流光要迸出一样,是想,如果自己的太子,能有眼前这个男人的收放自如,似乎早就能成事了,不需用到他亲自出马来对付闻良辅。

这个城府,这种历练,这种如大海一样浩瀚的沉稳,真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轻易学来的。即便是他高贞,怕也只能对其自叹不如。只能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倘若不是朱隶从小就遭受到了一系列非人的考验,恐怕也锻就不了北燕这个夜叉的传说。

“朕自小失落敏儿这颗明珠许久,所以,对其很是心疼。敏儿回到朕身边以后,朕可以看出,敏儿受到了隶王很好的照顾。”

岳丈大人的客气和夸奖,让朱隶严肃着脸,作答道:“拙荆前往高卑的时候,本王曾经做过最坏的打算,怕她是无功而返。本王不怕别的,只怕她见不到想见的亲人,心里的疑问未解,再遭遇到什么事的话,心中曾经受到过的伤害更大。国王应该知道,她自小在尚书府里,唯有老太太在近来才真心对待她好一些。”

高贞面色沉冷,温和的嗓音忽然变得寒风彻骨的冰冷,说:“那些欺负过她的人,朕当然是一个都不会放过的。”

“本王也是这么想的。她既是嫁给我朱隶为妻,从此就是我的家人。”说完这句话,朱隶伸手接过齐公公拿来的茶,低头喝了起来。

高贞眯着的眼睛,几乎是一丝不苟地审视起他。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好胆量。是他至今见过的最有胆量的。朱隶刚才说什么了,他的家人,首先是他朱隶的家人了。也就是说,如果他高贞管的不好,底下自己哪些人欺负了李敏,他朱隶不会管是不是妻子的娘家人,照打不误。

这种直率的性格,如果说是护国公府男人的本性的话,他高贞喜欢。

“这个你尽管放心。”高贞手掌心轻轻拍着盘坐的两条大腿,道,“她皇奶奶,如今都喜欢她喜欢到不得了。说要把她召进宫里,教她所有高卑国的礼俗。当然,这得等到她生产以后。如果北燕不太合适的话——”

“她是本王的家人,发妻,自然要回护国公府生产的。”朱隶打断对方的话。

听到这里,高卓都不免有些着急起来。不要以为他们不知道,护国公府不是还有一个尤氏吗?

可是,高贞似乎并没有打算提起尤氏的问题,只是点了点头:“她生产的时候,如果有你在她身边,那是最好不过的。这点我是过来人。”

“国王是担心她生产的事吗?”

“是。”没想到高贞回答的还挺爽快,坦言道,“朕提起这个事的话,真是难免会愧疚于孩子。说是,她虚弱的体质,都是朕传下来的。”

这点,俨然朱隶都没来得及听李敏亲口说。朱隶沉着眉,也不知道这话是不是安慰老丈人,道:“敏儿是天下第一名医。她都能把国王没人能治好的病,给治好了。国王该信任她。”

“朕想的也是如此。所以找你来,一方面想会会你,另一方面,是想,把这边的事先解决了,也好让她安心生产。”

☆、【233】回去不回去

军营里篝火明亮,在用木棍架起来的木架上,放上了好几口大铁锅,里面翻滚着晚上美味的佳肴。

大明人护国公的队伍来到高卑的军营里,遵从国王的旨令,受到了高卑国最好的礼遇。军人在外执行任务的时候,最好大口的肉与美酒。今晚的佳肴里,少不了这两样好东西。

三爷的帐篷里,外面的人却都是不敢打扰的,只听里头那些惊呼声喘息声是此起彼伏。

大山里,偶尔响起的那几声闷雷,好像一点都不能影响到山坳里此刻的热闹。

睡在帐篷里面,李敏闭着眼睛安静地听了良久,心头突然一惊,这哪里是什么打雷的声音,是炮响。这一惊,让她要掀开被子起来时,只听纱帐外头,回来的李嬷嬷和尚姑姑在说话。

说到这个李嬷嬷。这次随女主子出来以后,总算是有惊无险,没有什么立下汗马功劳的建树,也不像上次那样犯下什么致命的错儿。所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李敏对她的工作做了肯定。在上回派人回北燕护国公府的时候,李嬷嬷奉从李敏的命令随那批人先回去了一趟。

按照大家的想法,李嬷嬷这次回去,名义上是李敏体恤她年老体衰,辛苦不比年轻人,先带了些贵重物品回王爷府,给后来李敏回去做准备。但是,这些都是表面上的,大家猜测,李嬷嬷回去八成还是去给李敏先回去探风的。

本来,李敏的意思是,李嬷嬷回去后,方嬷嬷代替李嬷嬷过来,或是不用再派人过来了。反正,她都要回去了。结果,李嬷嬷原封不动跟随孟浩明他们回来了。

尚姑姑一见到她回来,比李敏更敏感,立马察觉到李敏出来以后,王爷府里怕是都要变天了。因此,抓住了李嬷嬷先替主子来一顿审问。

李嬷嬷知道尚姑姑是李敏眼前的红人,尤其是念夏不在以后,基本上,李敏房里都是尚姑姑说了算的。有意讨好尚姑姑的李嬷嬷,肯定是一五一十地和尚姑姑说:“别提了,少奶奶不在王府里以后,府里那些见风使舵的,哪个不是拿夫人马首是瞻了。”

“所有人吗?”尚姑姑不信尤氏有这么厉害,短短半个月时间,能把李敏身边的人全收买了。再说了,府里的动静,朱隶难道不知道。

“有些话,我都不敢和主子说的了。”李嬷嬷别有深意地指出,“王爷对夫人是存了些戒心,可是,方嬷嬷在王爷心里的地位,夫人如今是懂的了。”

尚姑姑一听这话,貌似尤氏和方嬷嬷有了重新联手的嫌疑,不得要打手叫糟,她预想里最坏的情况好像出现了。

“方嬷嬷不是傻的吧?不讨好少奶奶去讨好夫人了?难道不知道未来王爷府是谁说了算?”尚姑姑保留了一点余地说。

李嬷嬷摇摇头:“方嬷嬷现在哪里需要去讨好谁?你看上回少奶奶回去以后,她有讨好少奶奶吗?至于未来王爷府是谁说了算,现在,貌似夫人都和方嬷嬷一样想明白了,肯定是未来小世子了。”

主意都打到她肚子里这个孩子身上去了。可能都知道了,朱隶绝对不会娶其他女人,在这种情况下,想掌握王爷府的主动权,最好是掌控到孩子头上,这点想法却是合乎逻辑,合情合理的。

李敏眯下眼,想起敬贤皇太后不也一样,一门心思想把自己孙子当傀儡。正因为敬贤皇太后再也劝不了高贞另娶女人一样。

“方嬷嬷没有讨好夫人。如今是夫人讨好起方嬷嬷了。”李嬷嬷口干舌燥地说着,口气里的那点忍不住的妒忌几乎溢于言表,“夫人,把自己手头上那几个铺子都交给方嬷嬷了,想孙婆子跟了夫人那么久,为了夫人做了那么多事,不也才从夫人手里得到一个庄子。”

尚姑姑眼睛锐利地扫了李嬷嬷一下,给她头顶那股兴奋劲儿浇一盆冷水:“夫人那几个庄子铺子也就那样了,都是以前怀圣公留给夫人的。夫人经营这么多年,都是那样。倒是,当少奶奶那个大药庄建起来以后,天下第一。”

李嬷嬷连忙笑着附和:“那是,少奶奶年轻有为,哪是气数快尽了的老人可以相比的。但是——”

“但是?”

“貌似,少奶奶也知道吧。对于小世子未来如何照顾的问题,王爷貌似都交给方嬷嬷先做准备了。所以,夫人知道这事情以后,才不得不落力地讨好起了方嬷嬷。现在,少奶奶临盆的日子一天一天近,少奶奶自己想像现在这样事事可以亲力亲为,八成难了,少奶奶的身子听说也不是很好。到那个时候,少奶奶躺在榻上不能动时,能说话的,不都是方嬷嬷和夫人吗?王爷恐怕也只能听她们两个的话,毕竟她们俩生过孩子。”

固然李嬷嬷这些话像是都偏着说尤氏和方嬷嬷的优势,可是,说的还真都是一针见血了。尚姑姑心里暗自焦急着,想着是不是该提前和高贞说一声这事。但是,可能高贞对此都早有所料了,高贞能做的,恐怕也有限。

女儿嫁出去以后等于是人家夫家的人了。如果夫家没有对自己女儿做出明显违背道义的事,高贞有何权利对人家的家庭指手画脚的。哪怕是岳丈,都没有这个权利去管女婿家的内务。

况且,高卑与北燕,那的的确确是两个国家。即使结盟了,内心里是否真对彼此没有任何芥蒂心,恐怕不是百分百消失殆尽了。为了北燕的自尊,护国公不可能让高卑国的岳丈,来插手自己府里的家事,绝不可能。

尚姑姑只怕,到那个时候,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灵。毕竟她也是个高卑人,如果节骨眼上出了什么问题,李敏到时候一病做不了声,随时随地,她都可能变成现成的靶子遭人攻击。这也是她之前执意过想请辞回老家颐养天年的原因。

两个老嬷嬷在说话时,两个小丫鬟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听着。春梅的表情瞬间都如冰雪一样凝结住了。紫叶貌似还听不太明白她们这些话,倒是顾着拉春梅的手问:“姐姐,我都看见了,看见你和孟旗主手牵手,怎样,是不是好事近了?我二哥和我说,孟旗主找过王爷偷偷说过话了。”

春梅突然甩开她热忱伸来的手,说:“我没这个心思。”

“哎?”

春梅是想,倘若她回去以后,回头嫁人了,嫁给孟浩明去了,那李敏怎么办。她怎么可以单独放要生产的李敏一个人孤军奋战。她这条命早就属于李敏的了。

紫叶瞅着四处没人,表情稍显严肃,给春梅透露一个重要消息:“姐姐,不是我说什么来着?听说,那个喜鹊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给孟旗主当妻,基本是不可能的了。王爷不会允的。可是,听说孟旗主家里来信,说是给孟旗主下了最后通牒了,要孟旗主尽早完婚。因为老家最后一个老人,想亲眼看到孟旗主完成人生大事再闭上眼。那老人据闻年纪大,是病到快不行了。孟旗主老家人的意思,是要孟旗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人生大计。”

百善孝为先。孟浩明家里的老人,自己父母死的早,因此,或许这个所谓老家的老人,对其早年的抚养是恩重如山,对孟浩明的意义相当于再生父母一样隆重。如果真是如此的话,孟浩明真断不能拒绝家里这个请求。

紫叶从胡二哥那里得到的消息很显然,如果春梅拒绝,孟浩明很有可能为了孝敬老人,另娶一个良家妇女为妻。再美的爱情,也抵不上孝义。

喜鹊没有这个机会而已,可是,贪恋孟浩明的女人岂是会少,孟浩明那样的条件,根本不会愁没有女人可以挑。紫叶尚有一句话没来得及和春梅说的是,魏府里的那个小姐魏香香,说是送到某个地方去躲皇帝的眼线了。可魏家总得赶紧找个不怕皇帝的男人,把女儿娶回去杜绝后患。

魏府,听说孟浩明的事情以后,已经开始打起了这个主意。好像是说,让孟浩明娶平妻。即,先娶了魏府小姐,然后,把春梅再抬进去,两个女人名分地位相同。

如果春梅不嫁,那就更好了。魏府可以直接把女儿送过去。

如今,朱隶身边的谋士,都为魏香香这个事烦着。如果,孟浩明真能破解这个局面,倒也不错。

魏香香,孟浩明应该上次在王爷府的冬至宴上见过的。魏香香长的又不差,有北燕数一数二的魏府在背后撑腰。怎么就不好了?比喜鹊、春梅都不知道好多少倍。

孟浩明如果是个精明的男人,只要想到自己未来升官发财的路子,都应该知道娶了魏香香,百利无一害。到底,男人都应该是以事业心为重。

紫叶没有说出来的话,躺在里面的李敏听完,却都是听懂了。

以前,她只觉得自己这个丫鬟长相讨喜,与孟浩明情投意合,所以,给撮合着。现在,看这个情况,却似乎是自己都有些天真和幻想了。

倘若孟浩明是个有家底有家世为背靠的,大可不必借女人娘家来撑腰。可是,孟浩明不是。这注定了,孟浩明如果娶了春梅,很难说如果未来仕途上有些什么艰难阻碍,可能需要另借他人的机会。

女人的心,海底针。男人的心,是海底的石头。

李敏都可以感觉到一股寒气直飙心底里去了。

咳嗽的声音,从纱帐里面传了出来。外面的婆子丫鬟听见以后,收声的收声,收拾表情,进来询问主子:“少奶奶,您醒了?”

“什么时辰来着?”

出门在外没有打更,只有一块西洋怀表,这块怀表平常在春梅兜里放着。春梅拿出来,给李敏看。

是晚上七八点。

是吃饭的时间了。外面真有人喊着开饭啰。

尚姑姑现在是管李敏厨房的人了,赶紧带着李嬷嬷等,出去外面给女主子张罗晚饭。

李敏瞧自己这里,只剩下春梅一个人了,低声问:“孟旗主今晚和你说了什么?”

都把李敏当亲人看了,春梅坦白地说:“说回去后请王爷王妃做主,要抬轿子娶我回去。”

李敏眼睛一扫,看见了她袖管里藏着的那个银镯子,肯定是孟浩明送的。因为这个丫头她知道,根本平常舍不得戴这些贵重的东西,主子赐的值钱的,都被换成银票寄回老家接济去了。

“你喜欢他吗?”

春梅老实地点头:“很多人都喜欢他。”

孟浩明是少有的那种做人做的好,男女老少对其都口碑皆佳的那种。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李敏想,这人是比八爷更八面玲珑,深懂如何操控舆情。

这是这个男人的天分,否则,单靠这个男人贫瘠的出身,要升到现今这个身份地步不容易。

不能说孟浩明是坏。只能说,人家是个实际的男人。

男人远比女人来的实际,这点,李敏却是很早在现代有所体会的了。所以,穿来那会儿,被朱璃抛弃,她觉得不痛不痒。

“以前——”李敏轻声说起,“本妃的事儿,你应该都听说过了。如果说三爷当年,不爱本妃,爱着三小姐,所以对本妃未嫁先休,倒不如说,三爷知道,娶了本妃的话,毫无用处。三小姐背后,有夫人疼爱着,有大姐疼爱着,都是有利可图。本妃当年为一个病秧子,娶了本妃,三爷能图什么呢?”

春梅听着她这话一愣,接着脸色都沉了下来,说:“王妃的话,奴婢都记在心里。”

“本妃和你说几句实际的。他是王爷的人。王爷要替他着想。你是本妃的人,本妃要替你着想。固然,或许你会怨恨我的话,很难听。本妃说的这些话,你听着是对你有利,你就听进去。你听着觉得没利,大可把本妃的话当成耳边风。”

“奴婢都知道,少奶奶是为奴婢好。”

“那本妃就直话直说了。刚才,紫叶和你说的话,我都听见了。本来,我是觉得,你们俩在一块儿挺好的,男情女愿,可是,结了婚以后,和结婚前是两码事儿。你只要想想,到至今,夫人对王爷是不是纳妾的事儿都不依不挠,人情世故即使如此,怕是谁也逃不过这个劫数。”

春梅都知道,朱隶不纳妾,都是因为李敏有这个本事让老公不可能纳妾。她春梅呢?她春梅能保证孟浩明不再娶其她女子吗?回想起来,他可不像朱隶,从来没有对她说过娶了她以后绝对不纳妾这话。

说到底,她也没有这个本事,能说服他到不纳妾。因此,就此需要考虑了。是不是能忍受婚后,与其她女子共事一夫。如果能,那就不用说了,像李敏的话说的那样,他人的话当耳边风就是了。一心一意爱他,侍奉他,不要有妒忌心。因为女人在这个社会就是如此的地位。

换作以前,她可能真如此认命了。可是跟了李敏以后,看到了李敏,看到了念夏,她的心思,早不就是像普通女子那样只停留在可以嫁个有钱有势的男人的理想上了。

她想要的,是一个平等对待她,苦点没有关系,没有荣华富贵没有关系,两个人一辈子,不要有他人打扰,平静过日子。这样的人家,夫妻,不能说没有,大多数老百姓的家里,都是如此的。纳妾这种事儿,只有大富大贵的人家能纳得起。所以,她是要荣华富贵,享受表面上的奢华,自个儿在小院子里添伤口,心灵变得孤独寂寞多猜疑,还是说,夫妻双双把田耕的平淡幸福?

要抵御住诱惑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像她手腕上他送的银镯子,单这个重量来说,少说也是她老家一家十口人一个月的口粮了。

“日子苦一点,不是什么人都熬得住。心里苦点,也不是什么都能熬得住。”李敏说。

春梅点头:“奴婢知道,少奶奶是宁愿日子苦点,也绝对不让自己心里受委屈了。”

话点到即止。现在只能看这个丫头自己怎么选择了。

春梅走出去给她打水。刚走出帐篷,见门口伫立了个人影,直接把她吓了一跳。

公孙良生的手把她差点要摔跤的身子轻轻地扶了下手臂,说:“小心路面滑冰。”

春梅忙退后半步行过礼:“奴婢见过公孙先生。”

“去吧。”公孙点头。

春梅疾步向前走,好像对于他什么时候站在这儿的,完全不知所然,没有什么疑问。也是,她和孟浩明的事儿,到底是不关系他人什么事儿。公孙良生是朱隶的军师,与这种事更是无关。

公孙良生却是看着她快走的背影,想到刚才在帐篷外面自己无意中听见的话,悄悄拧了拧眉头,继而有些想摇头叹笑的意味。

书生的脑袋,肯定是不比武将的脑袋。

公孙良生从刚才她们两人的对话中,闻到的信息,远比春梅来的多。想李敏这样的女主子,可真算是天下少有的了,能为奴婢的一生谋划到了这个地步。要说孟浩明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是确实如李敏尖锐地已经嗅到的那样,很多人是在做孟浩明的工作了,魏香香的八字,都送到孟浩明的媒婆手里和孟浩明开始合了。

孟浩明拒绝不拒绝魏府,是男人,恐怕都很难拒绝这样一门送上门的好亲事。魏香香怎能和喜鹊比?

正因为如此,孟浩明做了一件愚蠢至极的事情反而引起了李敏的恼怒。那就是,为了尽享其人之美,孟浩明怕手指尖的鱼儿溜了,竟然赶紧先找上了春梅,把定情礼物都送了,希望就此能圈住春梅的心。到时候,春梅只要坚定地喜欢他爱他,他再娶魏香香,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可到底孟浩明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春梅不是其他人的丫鬟,是李敏的丫鬟,注定不会被孟浩明这样摆弄。

“公孙先生来了。”李敏听见脚步声,即抬起眼,看见了走进来的人。

公孙良生冲她拱了手,说:“臣奉从王爷的命令,来和王妃说些事。”

“坐吧,公孙先生。”李敏道。

彼此都已经很熟悉了,不需要客气。对于这位她老公身边最红的红人,于她老公是良师益友的书生,李敏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略带敬意的。但是,刚才,在帐篷外面,这个书生俨然有意偷听了她和春梅说的话。

防人之心不可无。李敏心里头叹口气,说:“外面天寒地冻的,先生刚在外头那样站着不冷吗?”

公孙良生怔了一下,没有想到她不仅察觉到了,而且明显不满。

“臣,臣刚才,是以为不太合适进来打扰。毕竟王妃是在训诫奴才。”

“公孙先生认为本妃刚才是在训诫奴才?”

公孙良生脑门上要冒汗了,干脆承认道:“请王妃放心,王妃刚才与他人说的话,公孙一定带进棺材里面,谁都不会说的。”

“先生究竟愿意不愿意为本妃保守秘密都好。实际上,明人不做暗事。公孙先生,莫非认为,本妃刚才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吗?”

公孙良生苦笑不已:“王妃,臣知错了。”

“本妃只是觉得,连公孙先生这样的读书人,明事理,崇仰道德,结果,合着他人,是欲欺负起一个弱女子,实在是让人不禁嘘叹这个世事残酷。”

“王妃,臣必须有一话阐明。这个事儿,臣可绝对没有插手过!”

也就是说,出这个馊主意的人,是魏府的人了。魏府为自己女儿打算,叫做自私自利也好,都无可指摘。要说,这事儿能成,都是一个人愿打一个人愿挨,要说,都还是中间那个男人的错。

“王爷不一定赞成此事。”公孙说。

李敏知道自己老公性情,可是,她老公,总也得为自己下属的未来谋划。平心而论,若做了魏府的女婿,可只比娶一个春梅强多了。毕竟,升官这条仕途路,不是说护国公一个人说的算的。朱隶想给孟浩明升官,总得有种种理由和机会。

机会不是白给的。不是说每次都能给孟浩明的。但是,有个强大的岳丈像魏老在撑腰,一切完全不同。

公孙良生这会儿瞅了瞅她的脸,说:“臣胆敢和王妃冒昧一句,王妃莫非是因为魏府小姐为了王爷进宫一事,以为这事儿到了今日这个地步,心里有了些感慨之意。倘若王妃真是这么想的话,臣想说,这点仁善之心,大可不必有。”

李敏听见对方这话,抬眼不禁瞥了对方一眼。只见这张书生脸干干净净的,斯斯文文的,说出来的话却无疑都是残酷至极的。难怪许某人整天说最毒是书生。

“公孙先生的谏言,本妃也认为如此。太仁慈点心,是泛滥,无益于众人。不过是令所有人都痛苦罢了。对于顽疾,大夫要做的事很简单,快刀斩乱麻,把病根挖除掉,哪怕手术是痛苦而残酷的。”

公孙良生听她这话也是哑口,想他这个书生毒,恐怕都没有她这个大夫毒。

“公孙先生来找本妃,带了王爷什么话?”李敏问。

“王爷让臣来转告王妃,希望王妃明日启程回北燕了。这回的回程,由臣亲自护送王妃回去,足以保证万无一失。”

看来,她老公和猫爹是达成了一致的协议,想做什么事了,所以赶着让她走人。对于这点,本来高贞应该是不会那么急想赶她走的。只能说,高卑国内的国事,似乎不是那样尽如人意。

李敏侧耳聆听,好像远山里传来的雷声,说:“那个是打炮的声音吗?”

这样的声音,只有军人听的出来。否则,像尚姑姑,春梅等这些丫鬟婆子,怎么听老半天都听不出个所以然。

在这个年代,土炮是发明了。但是,不是说,所有地方都能见到大炮。一般的老百姓,没有到过战场的,怎么知道大炮这东西是什么样子的,更别说一听就听得出来是炮响。

公孙良生对此,对李敏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地说:“臣不知道王妃是从何人口里得知的?”

“没有,本妃自己揣测的。”李敏说。

话到此处,似乎是没有什么可以互相隐瞒的地方了。

公孙良生对她坦白了实话:“刚才那些大炮声,是高卑谋反的逆贼逃到了百罗,抢夺了那里的大炮,对于城内固守的国王军队,进行了炮击。攻击已经是一日一夜过去了。高卑的紫阳城,怕会紧接失守。国王的大部队,以急行军的方式向百罗增援,但是,只怕来不及。等逆贼攻占了紫阳,把那里作为根据地,给东胡人打开国门,到时候,高卑的国土岌岌可危。而高卑与北燕接壤。紫阳的失守,对两国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紫阳这个地方,易守难攻不说,而且是占据了高地,一旦被逆贼掌握到手里,联盟东胡,高卑的*想抢回这个地方,怕是不容易了。

李敏是曾想到逃脱的闻家余孽必然没有那么快投降,可是没有想到,这个叛党,似乎比起被斩首的闻良辅,更有智慧。

至此,高贞对此已经有些预料了。在于闻良辅的儿子闻习元,善于文略。

“国王和王爷,是不是有了对策?”李敏问。

“对策是有。但是,前方战场腥风血雨的,王妃您身怀六甲,实在是不适合继续留在这里了。”

她的老公,她的爹,都要带着人去打仗了,而她却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充当缩头乌龟。怎么想怎么心头不舒服。

“如果本妃认为,本妃这样回去并不妥当呢?”

想必,他也知道,她不是容易劝服的人,所以,和她猫爹一块,让公孙良生这样三寸不烂之舌的,到她这里做工作。

公孙良生果然是谋略家,游说家,说:“王妃如果有更合适的理由留下,公孙当然会把王妃的说法回禀给国王和王爷。但是,国王和王爷,都是必须以王妃和孩子的安危为先。”

她倘若担心他们然后想留下陪他们,显而易见这个理由是行不通的。

李敏略微沉思,倒也不假思索,道:“本妃是有十足的理由认为,本妃如果现在回去的话,恐怕正好中了敌人的陷阱。”

公孙一愣,问:“陷阱?”

“是。国王和王爷有所不知的,敌人,可远远不止高卑国内的叛贼以及虎视眈眈的东胡人。本妃一路到高卑来,京师里的某位大人物,心里面可是一直纠结着。在兴州失火的那一晚,这人的人,打算了趁火打劫。要不是本妃的人救驾及时,本妃这也就再也见不到王爷了。”

“皇上的人——”公孙拧起的眉头,似乎表明有听说过这个事。

确实,万历爷是他们要防范的对象。可是,万历爷的手伸不到这么长。

“要说大明皇宫里的皇上,是个什么样的人,想必王爷更清楚不过了。本妃只是实话实说。万历爷的手,早就伸得那么长了。否则,这人怎么都能轻而易举潜进高卑来。或许,万历爷的大军没有办法明目张胆地进军,可到底,大明过境上设立的衙门,都是万历爷的人。”

军权在护国公手里,可是,官衙都是大明中央设立的,不能说没有万历爷的眼线。

李敏又道:“公孙先生可否知情,万历爷把三爷派来的目的?”

对于朱璃的此行,众人早有众多猜测,无疑猜的都是朱璃心怀皇帝的歹意,恐怕是针对她李敏。究竟怎么动手,如何动手,却也是不知所云。毕竟朱璃和朱璃带的人,都太少了,想和他们护国公的人动手,需要仔细掂量。

公孙良生慎重地表态:“王妃是不是有了想法?”

“本妃想的是,三爷本人,哪怕不愿意,都难逃变为皇上的一颗棋子。只要想想,三爷身边那点屈指可数的人手。”

一句话可以说是让人恍然大悟。话说,万历爷这人,都喜欢把人当棋子,无论是把自己后宫的老婆,或是自己的儿子,都不当成人一样的对待。大皇子被皇帝用计所伤的心灵,现在依旧在燕都城内舔着伤口。

三爷不是没有完全察觉,只是,只怕身不由己。

也是,如果她回去,回去路上,稍有半点差池,让皇帝的人,拿着想找三爷的借口,却把她绑走了,不经过北燕,绕道到东胡去,哪怕不带回大明,把她送给东胡人,都足够让护国公和高卑国皇室暴跳如雷。皇帝只管坐收渔翁之利。

最好是让她到东胡以后受尽折磨被弄死了,连孩子一起死。

李敏似乎不用想,都能猜到此刻万历爷心头对她的那股恨之入骨。只要想到兴州城内上回来袭的那群人,比起以往,更是非要她死不可的那种意志。

万历爷恨她,因为她坏了皇帝太多好事了,一次一次的坏,到现在,几乎一发不可收拾。

她此行高卑,可谓是战果累累,给万历爷带来了史上最可怕的敌人。国王醒了,而且与护国公结成亲家了,大明的京师,宛如风雨之中的蜡烛。

李敏这些话,被公孙传到了高卑国国王、护国公议事的帐篷里。

夜晚的烛火,照着这些手握权柄的男人的脸。一张张面孔,有着深,有着沉,犹如海底,犹如深渊。

高贞负手踱了两步。女儿在兴州遇刺的事儿,他确实不知情。现在听这样一说,那个大明的老皇帝,对他女儿真是心怀不死。

恐怕他女儿,已经变成现阶段老皇帝最恨的那个目标了。

“万历爷这个人——”高贞与女婿说,“朕以前没有会过面,但是,听先帝提过多次。先帝在把帝位传给朕时,说过多遍,说,万历爷这人心里很黑暗。相比而下,统治北燕的护国公,心里却是比较明亮的一个人。”

朱隶和万历爷打交道固然已久,但毕竟不是高贞那个年代,对以前的万历爷并不怎么熟悉。对于高贞这些话,是倾全力听取。

为什么说万历爷心里黑暗?那得说到,高贞说:“万历爷继承皇位的时候,据说是把兄弟姐妹全杀了。当然,如今,还有个恭亲王在世。杀和自己争夺皇位的兄弟,这个是无奈之举,本来也是无可厚非。可是,后来,先帝和朕说过这其中的秘密,说,万历爷把最小的兄弟先杀,你知道万历爷为什么这么做吗?”

朱隶浓眉紧锁:“因为年轻。”

历史会证明,万历爷心里黑暗固然黑暗,但是,抉择是对的。年轻人,永远到了某一天,绝对可以战胜老人。所以,万历爷最怕年轻人。好比他宁愿扶持无能的太子,也绝对不扶持那个才华横溢的八儿子八爷。

“这样的一个人,朕反正是难以想象的,而且,也绝对不想和这样的人见面,否则,会觉得可悲至极。”高贞到底是个比较浪漫的人,侃侃而谈道理之中,不乏一些感伤,“你试想他,九五之尊,坐在那把万人之上无人之下的龙椅上,在他的眼里,他身边对他再好不过的人,都是可疑的,带着谋害之心的坏人。这样的人,恐怕是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敌人没有爱。多么残酷,多么孤独,多么可悲。他手里掌握着最大的权势,最终却注定了孤独而死。一个帝王做到这一步,等于作茧自缚。”

高贞的声音,在帐篷内,像是低吟的诗歌,回荡着,清晰,又很让人惊醒。

所有人都在静默地聆听,包括他的三个孩子。

“朕因此对皇太子说过,千万不要学大明京师的那个人,要做到不孤独,最少,要把心交出去一点,宁愿自己吃亏一些,偶尔适当的宽容,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换回来你想要的他人的真心对待,而不是谋谋相见何时了。”高贞说到这儿,顿步之后,看着女婿,“如今,这话朕一样送给你,隶王,千万不要被你心里的那把龙椅绑住了你。那只是个东西,应该为你所用,而不是它来用你。”

果然是,一个和万历爷完全不一样的君王。哪怕常年卧病在床不能处理朝政,这么多年来,在百姓和百官的心里面,从来没有消失过。是他们景仰的国王,充满智慧的明君。

公孙良生等大明人都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当高贞的话一完,帐篷内的高卑人无疑都是士气高涨了起来。

高贞是个,能统治人心的君王,而不是只会享用权力的君王。

什么时候,能做到父亲如此呢?

高治的心头突然划过这样的一个念头。这是前所未有的。以前,他对这个爹,似乎只有怨气。

心间的悸动难以抚平,见身旁无论自己同母的二胞弟,或是异母的三弟弟,脸上那副神情都因为国王一番话不一样了。高治嘴角一扬,穿过帐幕走到外面,任迎面的冷风刮着他的脸以及下巴上新长出来的青茬。

连日的带兵,让他辛劳了不少。可是,这个心里,却是从来没有过的充实,踏实。

前面,一支马队过来了,是一支数十人的小马队。

有人喊着:“虞世子回来了!”

高治眺目看着,长图高兴地跑过去给虞世南牵马。虞世南的脸上,才真正像被刀子刮的,本来极好的世子爷皮肤几日内被北风几乎给摧毁了。

这几天,虞世南一直没日没夜的带着人寻找朱琪的蛛丝马迹。直到找到了紫阳,惊闻闻家军劫持了大炮攻城,这不才慌慌张张回到国王大本营这里想着报信。

纵身飞下马以后,虞世南大步朝高治走过来,走到半路,似乎感觉到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回头一看,见到一个在军营里急闪而过的人影,不是清惠又能是谁。

虞世南感觉心头压着的那块大石头更沉了。人,是他们丢的,总说不过去。

“你找人找到了紫阳?”高治问他。

“是。”

“感觉人在紫阳吗?”

☆、【234】平安符

紫阳

天空的颜色宛如深紫的一颗宝钻,紫阳之所以叫做紫阳,正因为这个地方经常有宛如天庭的光线射下来,多彩斑斓,当然,这是古代人并不知道这种现象叫做极光。

闻良辅的儿子率领闻家旧部,在半夜子时攻进了紫阳城内。同时,为在紫阳城通西南道路的要道上,敞开了大门,于是,那些等候在那里的东胡大军长驱而入,进到了高卑的国土里。

紫阳城内的百姓哭声一片,有些宁死不屈的文人志士直接骂闻习元为东胡人的狗奴,连身为高卑人的资格都没有!闻习元让士兵们挖了大坑,在深夜里当场把这些人活埋了。当时全城百姓都看着,老幼妇孺的目光里露出了世界末日一样的惊恐。

话说,那闻家人,在以前,为了高卑的国事,曾经都是兢兢业业,像闻良辅自己说的那样,为了高卑国的百姓安康,闻良辅自己都带过大部队与东胡人在战场上血拼过。可以说,在老百姓的心里,这闻家人本来是很有声望的一个家族。

可是,现在完全不一样了。百姓们亲眼见证了闻家人的残暴,无耻。

哪怕为了谋权,也不该与狼为伍,连自己祖宗是什么人都给忘了。

马维在听说闻家人于前方战线上的情况传回来以后,似乎才恍然大悟,为何自己主子上回在那些偷袭李敏的人动手时先把那些人杀了。

朱璃这么做,其实不在于这些人说的话可不可信,这些人究竟是不是皇帝的人。而只是因为,朱璃料定了,这些人八成打不赢李敏的人。如果这些人一旦被抓,再有这些人明显的大明服饰和部分人员的东胡人特征,很容易变成了大明皇帝勾结东胡人的罪证。

一旦这种事儿传出去,对于皇帝的帝位来说,绝对是个群雄突起,对皇帝进行讨伐的最好的借口。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倘若皇帝都和东胡人勾结了,国内大部分具有民族情结的老百姓怎么可以忍受。

朱璃冒死也要这么做,只是笃定了自己回去交差的话,万历爷都没有办法拿他怎样,因为大义在他手里握着。

太阳在山坳的东边露出了鱼肚白。军营里烧了一夜的篝火,袅袅青烟是云绕在山间,仿佛挥之不去。若不是有远处不时传来的战报,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宁静和安详,仿佛大家都是出来度假而已。

高贞在清晨步出帐外散步,呼吸一天最新的那口空气,遥望这片似曾相识的山中美景,仿佛魂魄都能被山里的女神勾走了。

给自己的战马亲自喂草的高治,可以听见一道低吟的男声朗诵着一首可能即兴而作的情诗。男子的声音犹如天籁,那么的美,唱作诗来,像那最能迷惑女子的吟游诗人一般,充满绯色的靡光,听着的人,都不禁面臊耳红。

高治不由牙齿间咬了下,放眼整个军营里,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作情诗的男人,能有谁?

紧随高贞的诗句,有个帐篷,一夜的萎靡放荡声音,响了一宿以后,早上因着这萎靡的诗句,再次激荡了起来。

高治为此皱了下眉头,转头看过去,果然见着自己那国王爹,是走到朱璃的帐篷外面了。

低声的,高贞喊了句:“掀开。”

两个驻守在帐篷外的士兵似乎略显迟疑,同时听从了指令掀开了帐篷。外头的冷风忽的冲进了帐篷内。伴随射入帐篷内部的阳光,里面的狼藉被外面的人看的一清二楚。

两个女子,一高一胖,正是高贞送给朱璃的那两人,被五花大绑在了床上。她们的嘴巴被布条塞住,不时发出低声的呻吟,身上的衣裙早因为药物的缘故被她们自己磨蹭到几乎都脱落了,露出大片的不可目睹的场景。

高贞冷静的眸子扫视了圈帐篷内,里面早没有了朱璃的影子。

昨晚负责营地哨岗的值星军官跑过来,喘着气说:“三爷的人,都没有走,好像只走了三爷那个随身侍卫马维。”

在这个节骨眼上,大明使臣只身带着贴身侍卫跑了。不像朱璃硬朗的作风。朱璃再怎样,都不可能这样灰溜溜夹着尾巴跑人。更有可能的是,马维看着自己主子受罪实在看不下去了,生怕自己主子被高贞活活折磨死,私自做了决定把朱璃背着跑了。

“是个聪明的奴才啊。”高贞叹。

要说这个马维,对朱璃那副忠心耿耿实在没的说的。

一队小骑兵马上被派了出去,去寻找这对主仆逃亡的身影。

李敏在帐篷内单独吃早饭的时候,听见自己老公穿过帷幔走了进来。

“王爷。”春梅、紫叶一块行着屈膝礼。

朱隶的目光像是在春梅那儿扫了下之后,说:“去吧,本王和王妃说会儿话。”

丫鬟婆子都退了出去。

李敏咬了一口高卑*队里常带的那种军粮玉米饼,天气冷,这些饼咬起来肯定是硬邦邦的,都能咬断牙那种。

朱隶看着,心口都快疼起来了,说她:“她们没有去厨房给你找点粥喝吗?”

“喝什么粥?这个天气,吃粥根本不抵用,一会儿就饿。难道,她们能整天给我做粥吗?王爷,我知道你心疼。可是,现在这个状况,根本不是在府里享福的时候。敏儿很清楚,这会儿享受清福,到时候,怕是见到棺材都掉不出眼泪。”

她这几句话句句都是要点,切中命害,倘若让闻家和东胡人得逞了,高卑国改旗易帜的话,北燕首当其冲,两面受敌,只怕他们夫妇俩,都不用有好日子过了。

跟了这样一个天生为王者的男人,一方面,或许可以登峰造极,享尽荣华富贵,可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一生中充满了杀戮,成败,以及败落的话最可怕的结局。

当然,她和他贪图的其实都不是富贵,只不过都是被人逼出来的。不对敌人冷酷,敌人难道会放过他们?不可能。

日子苦的话,其实她都不怕的。她以前都生活过很苦的日子。没得吃,上山挖野菜的日子都有过。

听她这样说的有情有理,朱隶肯定不会再说她,坐下来后,帮她把玉米饼掰成一块块的小块,泡在煮开的马奶里,让它们稍微软一点容易进食。

两个人安静的,没有任何声音,对于他们来说,这样安静的相处像是第一次,倒更像是老夫老妻似的了。李敏不禁想,哪天,这男人变成了老太爷了,她变成了老太太,一块儿坐在院子里掰土豆什么的,可能这一生,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刚好,他貌似一样是这样想的,说:“等哪天,天下太平,世态平稳,百姓安康乐业。我们带着孩子,找个世外桃源,日子不见得会比现在差。”

“你挑水,我织布吗?”李敏想起那个天仙配的词句。

“挑水那种重活肯定我来做了,你只要张罗好几顿饭。”

看来,这个男人对于穿什么无所谓,对于吃什么,却是看得比什么都重。

整个吃货,贪吃鬼。李敏都不由地伸出指头想点下他鼻子,说:“你怎么这么爱吃?”

“民以食为天。你不也是很讲究吃的。我看你做的菜,样样都讲究,色香味俱全,要营养,要健康。”

听听他的这些口头禅,哪一句不是学她李大夫的。

有人说,夫妻做长久了,相处的时间越长,互相影响之下,夫妻越来越像,叫做潜移默化,夫妻相。长相不说,但是,性格上,做事情上,必定会受到彼此影响的。

其实,真要较真的话,可能他们俩之间的那点事儿,根本都不及她猫爹与任何一个女人之间的一点浪漫。与他在一块儿,基本上风花雪月是没有的。他肩头的担子,太重了。比起她猫爹,还要重。

所以,他主动说要找个世外桃源和她一块过日子,她只要想一想,都觉得这好像是遥不可及的一个梦,伸手一抓全是泡沫。

“再说吧。”李敏嘴角轻轻地溢出一声说。

朱隶深幽的眸子在她平静的侧颜上望了望,微张的嘴,只是张了下也就闭上了。

男人的想法和女人不同。对于他这种男人来说,多说不如多做。花言巧语的事,他其实是最不屑的。不能做到的事情,不要轻易给人承诺。君子一言,是为九鼎。

见他那边没有声音,他是什么性情的一个人,她能不了解吗?只知道他既然出了这句话,八成拼了命都会帮她做到。她不想给他压力,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只有一个,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千万不要再有其它事儿了。

“王爷还有其他事儿吗?”

他来找她,肯定不是来和她说什么种田织布的事。

“你爹,国王,说了,说你可以留下来。”

李敏听这话就瞥他那边:“你呢?你不同意?”

“我想听听,你究竟想做什么。”

不愧是她选中的男人,比她爹更了解她。她说给公孙那些话,一部分是她不能这样回北燕的理由,是没有错。另一部分,有些理由,她不好直接说。毕竟,这是个男权社会,女人说话做事,太要强,不懂得迂回,不懂得婉转,不懂得做好人情公关与手段,不要说古代,在现代,照样只是给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王爷。”李敏道,“妾身这不是不说,只是不太好说。像上次妾身打算弄个大药庄,如果不是王爷正好相中了妾身的计划打算,妾身肯定是不会声张的。女子在社会上要做什么事儿都好,哪怕是才华横溢,都是寸步维艰的。”

听她这话,貌似在此之前已经受过不少苦头。李敏是在现代承受过不少这方面的苦头了,比如说一个医院招人,情愿要优先用男的,也不想用女的。因为女的要结婚生孩子,照顾家庭,这些都是会分散女人在工作中的注意力,对于用人单位就是麻烦。女性在职业圈里被歧视,社会发展多少年都一样。

李敏这也不是说,对女性的身份自卑,只是,现实如此,凭一己之力岂能逆天,那种什么穿越过来以后可以为所欲为的情节,是不可信的。人,是万能的,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像她现在,先把话说在前头了,等于先做好人情公关了。好吧,她这是先向自己的男人撒撒娇,哭诉自己做点事都是这样艰难的。

朱隶果然是,把她的腰一搂,说:“本王知道王妃辛苦,王妃为了本王,为了北燕,都是付出了比别人都要多的努力。”

“王爷?”

“没事儿。如果你是想,在这里留下来,想刚好趁这个机会看看军队里军医们治疗士兵的环境和情况。本王只要你安全,答应本王绝对不到前线去,本王都是允许的。”

听他都一口把她要说的话都说了,李敏反而一怔,想他是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一猜这么准。

她肚子里能有几条蛔虫?她那满脑子塞满的东西,好像比他更重要的,无非都是那些药草和医书了。他能不猜出来?

手指在她小下巴上捏了下,说:“你以后,说不出来的话,不用说了,本王代你说就好了。免得你辛苦。”

李敏一片瀑布汗和黑线从额头落下,这一刻,怎么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孙悟空,在这个男人的如来佛掌心里跳着一样。

这边有人来找他,他日理万机的,根本是没有这个时间在军营里和老婆谈情说爱的。起身要走的时候,他终于是惦记起那件事,软声和她说:“你也别太恼了,别反而气着了自己。”

“我能恼什么?”他不提还好,他一提,让她直接撕了手里两片玉米饼。

“瞧瞧,你还说你不恼?”他拿眼珠子看着她那手。

李敏低头见着掌心里变成粉末的玉米碎。

见她稍微静下了心,朱隶语重心长的:“我叫你不用恼,是因为那是你的人,你一手教养出来的人,你应该比我清楚,更好的姻缘肯定在前面等着她。”

“是——”

听她这一声里貌似夹了道嘲讽,无疑是针对站在帐篷外的那个男人的。

孟浩明的脸,宛如真正被冷风刻出了刀渠一样。他低头能看见自己的拳头早握成了一团。

心如刀绞,可以说明他此时此刻的心境。

要让他怎么办呢?他没有办法,没有办法像朱隶一样,给那个女人一生只要一人的承诺。他办不到。本来以为她可以理解的。可是,他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前提。前提是,她不是普通的丫鬟了,她的主子,是天下最不可忽视的女子。

他看错了,把她看得太低了,以为她仅是一个能手到擒来的女子。结果,完全不是。

现在,他面前的路只剩下两条。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和一般的男子一样,全副心机都花在事业上。等到哪天,事业成功了,可以再娶一个或许自己喜欢的女子。但是,恐怕,再也遇不到像这样让他心动的女子了。

另一条路,基本是没有办法在这个严酷的现实里面存活下来的。娶了自己喜欢的,然后放弃了以后发展的机会。或许婚后开始他会很幸福,可终究会因为事业的瓶颈而郁闷,最终一样害了她。

紫叶和春梅,都蹲在木桶边,用打来的温泉水搓洗主子的脏衣。出于好奇,紫叶在春梅身上打量了下,发现,春梅的两只手腕都空空的,这令她低声的:“呀——”

“怎么了?”春梅被她声音给吓的,抬起头,问。

“我想——”紫叶小心翼翼的,拿眼睛边瞄她表情,边说,“姐姐的手镯子,那个喜鹊不会胆大包天到偷姐姐的镯子吧?难道姐姐担心丢了,找个地方先小心包裹了起来。”

“没。”春梅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一口否决,“我只是把它物归原主了。”

紫叶当场愣了,手里提起来的衣服滑落到了木桶里。

春梅埋头搓着一个袖口,好像根本不知道她的表情。

“我说,为什么?”紫叶焦急地问,“姐姐,为什么?!你是在担心喜鹊吗?孟旗主那种人,看不中喜鹊的。”

“世上美好的女子,哪里只有喜鹊和我,多的是,也多的是,有人想嫁给他。”春梅平心静气的,“不管怎样,他真娶了我的话,我倒怕他会终有一天后悔。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像他这种具有野心的男子,一个人爬到这个地步,艰辛万苦到了这个地步,要是因为一个女子功亏一篑了,他以后只要想到,都能不怨恨我吗?”

紫叶说:“可你是王妃的人。像我二哥,不就因为我讨到了机会。谁不想巴结王妃?”

“王妃是什么性子你能不知道?你二哥,是刚好顶了个肥缺,王爷正需要人但是找不到合适人选的时候。到时候伏燕回来,你二哥不一定能留下。王爷的事儿,王妃从来不会插手的。这是夫妻之间和睦相处的要诀。王妃是这么以为的。他能改成跟着王妃做事吗?不可能。他是个军人,从来都是王爷的人。”

紫叶听完她这段话心头砰砰跳着。应该说,大家都只看到朱隶很疼老婆,很疼李敏。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这其中,李敏对老公那份尊敬,才是得到朱隶厚爱的基础。

好比皇帝,最讨厌皇后干涉政事一样。没有男人,会希望女人来干涉自己的事业,女人对自己老公的事情指手画脚,男人最厌恶至极。因为男人,大都比女人爱面子。

李敏是知道怎么御夫的,根本不是外人想的那种只会以色惑人的狐狸精。

即便如此,紫叶想到春梅这桩大家盼了许久的好事居然没了,而且不是因为喜鹊拆散的,心里更是不好受,说:“姐姐,过了这庙,可能都没有下一村了。”

“我又不贪图富贵的,也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本事贪图富贵,所以,没所谓。女人一个人过,其实也没有多大问题。”

那都是因为李敏吧。紫叶想起之前遇回二哥时,二哥都说她不仅性子开朗许多,整个人都好看许多了。而李敏经常说,女人好不好看,不在样貌,在于自信。愁眉苦脸的女人,没有人喜欢的。相反,散发出自信和乐观的女人,由于经常笑,反而变得可爱照人。

当两个小丫鬟把衣服洗好了拎回去准备找个地方晾晒时,接到了消息说,队伍要即刻开拔启程了。

这回,可不是闹着玩的。军队要上前线去了。要和东胡人打仗。

紫叶的心头瞬间揪紧了,偷了个空儿去找自己二哥。

春梅两只手各拎一只木桶,包括紫叶的,走到半路,见前面一个人影堵在路上。她想避开不见都不行。

孟浩明看着她停下脚步,把两个显得重量的水桶放在了地上拿袖管擦了把汗。那一刻,她额头晶亮的汗珠,一点都不难看,只让她显得更加娴静而美丽。

后来,孟浩明每回想起这一幕,都会感觉非常心疼。本质上他并不忘本,不会忘记自己是从贫苦人家走出来的人,所以,才对这样一个勤劳善良的姑娘动了真心。

那些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怎么可能出现类似这样的一幕呢?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的。

只是,人总是往上爬的。

“给。”

春梅抬头,前面递来的那只手里放了条袖帕,她没有接过,道:“奴婢不用,孟旗主自己用吧。”

“这是我在燕都的时候买的,看着,挺美的,觉得很适合你。”

“美不美,都要看人心里怎么想。再说,孟旗主心里已经有觉得更美的人了。”

“春梅。”孟浩明低沉着声音说,“其实,如果你不介意——”

“我介意。”

“我可以保证,我只爱你一个。”

“但是,你还是会让你的房里有其她女人在。你会去她们房里和她们行房。只要想到这儿,我情愿要一个,只和我一生一世的。”春梅说完这话,重新提起木桶,准备擦过他身旁。

“我要上战场了。说句实话,没有一次,让我这次这么牵挂。”

春梅定住脚,没有回头:“孟旗主不用胡思乱想。孟旗主一直在战场上都是所向无敌,英勇无畏,不会有事的,肯定会和王爷一起凯旋归来。”

孟浩明转回头,看着她的背影:“你可以给我一样东西吗?我想带着它,上战场。”

春梅低着头,没有说话,接着一溜小跑跑回了李敏的帐篷里。

紫叶找到胡二哥以后,匆匆忙忙回来了,一回来马上在自己包袱里找东西。

看着奇怪的春梅,问她:“你找什么?”

“找个香囊,给我哥带着。”紫叶边说,呼吸边显急促,一边把整个包袱翻过来寻找,一边说,“家里人,都不知道他这次出来是要去打仗的,以为他只是跟着王爷行事。我记得,我这次出来,母亲给了我一个香囊的,说是在太白寺里面求过佛祖,里头还放了一块平安符。”

“你二哥以前不是没有打过仗。”

“这次不一样。听说东胡人来了好多。我们这边人少。其它增援的军队来不及跟上,说是为了东胡人和逆贼加固城墙的工事,决定了原有部队今明晚就准备要攻城了。现在在挑敢死队的士兵。王爷意思是好像说,让我二哥再去立军功。我这一听不是急得要哭了吗?”说完这话的紫叶,真的眼珠子马上掉了两颗下来。

春梅听着愣了下,呼吸跟着有些急促。

紫叶终于找到了那个平安符,着急地再去找胡二哥。

看着紫叶跑了的身影,春梅眉头一皱,从自己包袱里拿出了一个香囊,转身走出了帐篷。

可能要发生恶战的消息,迅速地在军队里蔓延开了。

公孙良生因为已经不走了,因此担任起了此次行动的参谋。他召集了所有军医,按照朱隶的吩咐,送到了李敏那儿。

这些军队里的大夫,无论是高卑的,或是大明的,都知道李敏的本事,对李敏不是心怀敬佩,就是小心翼翼。来到李敏召开的会议上,一群人都默不作声的。

见状,李敏说:“论起来,或许本妃在给普通百姓治病方面有一些大夫没有的长处,可是,到了战场上,却完全是另一回事。所以,本妃是来向各位军队里的大夫虚心求教的。各位大可不必怀什么戒心,有话直说。本妃绝对没有怪罪人的资格。本妃是可以说是来代替王爷听取大家要求,来助大家一臂之力的。”

军医们听了她这番话,心里就此平衡了,像李敏说的那样,战场医学和普通医科当然有所不同的了。李敏这还算是有自知之明。

谦虚的人,总能第一时间博得他人好感。没过多久,这些军医们在李敏的会议上开始畅所欲言。

李敏一边听,一边用毛笔在纸上记录着。

会议大概开了一个时辰长久,因为队伍很快要开拔了,时间上是来不及让众人为细节问题仔细讨论。等送了军医们走,李敏就着自己手头上在会议里边听边纪录下来的几个重点,仔细琢磨了会儿。

朱隶、高贞、高治等,都在帐篷里准备最后的军事行动指挥。

攻城共分为三个梯队进行。一面是正面进攻,吸引城内主要兵力。一部分是根据从紫阳城内逃出来的人供出的线索,准备挖地道通向城内。这个地道工事,已经由之前先抵达的先驱部队在进行了。第三个梯队,是诱敌。

想那驻守城内的叛贼,不一定都是沉得住气的。尤其有东胡人在。如果能把部分城内兵力,给引出城外进行消灭,倒也不错。最好是,城内的敌人见他们人数少,掉以轻心,决定派出大批兵力来围剿他们。

关于这个诱敌的诱饵,当然最好是高贞自己本人上了。

高治为此喉咙里紧张地滚了两下口水,刚要开口的话,被高贞一个无声的眼神给瞪了回去。

等到朱隶等人走到一边的时候,高贞在大儿子身边轻轻地说:“天有不测之云。你妹子,把朕的病治好了。既是天意,也是让朕有这个福气,偿还了旧债。”

“父皇——”

“什么都不要说了。”高贞的手,在他肩头拍了两下,“你如今,个头已经与朕相当了。”

言外之意,是可以担当起一切的时候了。

高治的两个拳头紧紧地抓起来,嘴角抿紧,嘴唇紧绷。

李敏只身走进帐篷的时候,刚好看见这一幕,眸子微微眯了眯。

“朕的公主,怎么来了?”高贞抬头见到她,嘴角一勾,明显是高兴,说,“朕还差点以为,公主真是泼出去的水了。”

对于这个口才一流的猫爹,李敏不吝口舌,道:“如果女儿真是泼出去的水了,那也是爹故意安排的。”

高贞嘴角的笑僵了僵,接着哈哈尴尬地笑了两下。

在他们父女俩说话的时候,朱隶已经是转回头来看着,看到兴致处也是一样微含笑意。只觉得她,如今在表情之中,又多了些生动,想必是拜高贞所赐。有家人,还是不一样的。

李敏见他们几个指挥官都在,刚好,把自己召集军医开会之后总结的一些问题,和他们说了。

“军医们的想法,和我的想法是一致的。如今要攻城,如果成,那伤兵的安置处,其实无所谓。但是,如果不成,遭遇敌人反扑。只怕伤兵的撤退,必须先规划好了。治疗伤兵的场所,不是越靠近前方越好,更重要的是,安全可靠,对敌人来说,一定要隐蔽。”

“可是——”高贞的参谋最先提出了疑问,“如果治疗伤兵的帐篷,离前线那么远,不是伤病兵送到军医那儿的时候,都得死了吗?”

“当然不是越远越好,只是这个距离最好要适中。其实,治疗伤兵的地方,并不一定要固定在一个场所。大夫可以随一些指挥官上前,对于伤兵做一个分拣处理。”

“分拣?”

“对。把伤兵按照伤情的轻重,分为几个等级。一些轻伤,根本不需要送到后方,在当地就地,就可以处理了。包扎止血,休息,消炎,即可。重伤员的话,也要分。可能我这话有些残酷,但是各位都是在战场上久经沙场的人,应该都知道,有些伤员,伤的太重根本不可能救活。抬回去也是死。当然,大家在没有见到大夫的时候,或许心里头都怀着一抹幻想,认为大夫是神仙,可以起死回生。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所以,为了满足一些士兵感情上的慰籍,一部分大夫,会随指挥官到前线去。”

李敏这番话落地以后,帐篷内几乎鸦雀无声。

归结于,这些人,确实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都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打仗就是要死人的。而且,只能说是牺牲部分人的性命,来赢取胜利,赢取其他人存活下来的机会。只是,没有想到,大夫一样会计算死亡概率这样的东西,一样会用数字来判断,究竟一个人救不救。

这是现代急救医学现场分诊的一个基础原则。李敏相信,现在说给古代人听,不一定所有人都能听懂理解,但是,这些指挥官,不一样。

减少抬一些不能救的伤员回去,等于说,是把希望留给更多可以挽救的性命。同时,减少运送伤员的兵员压力,同样有助于增加前线攻击的战斗力。

朱隶当场拍板:“行,就这么办。”

高卑国的人,确实都没有想到他的决定会下的这么快。对于公孙良生等护国公的家臣来说,这样的场景已经是习以为常了。

谁让他们的主子,恐怕比谁都信任自己老婆呢。

高贞不发声,好像把决定权让给了皇太子。

接受这个重担的高治,是犹豫了一阵。对此虞世南都快着急起来,说:“你上次在皇太后面前,不是说了吗?她倘若出了问题,你可以给她陪葬。”

有这样的话啊。高贞眸子里一亮。

高治狠狠地蹬了下那个多嘴的人,同时沉了嗓音道:“关于伤兵集中处理的地方,是要好想一想。”

拉不下面子,只能这样说话了。

那些战略家们再次围聚在地图前面,仔细研究看哪个地方,适合搭建起后方的战地医院。

李敏要走的时候,发现孟浩明走过来时那表情好像有一点哪儿不同。再看那胡二哥,更是高兴的宛如喝了喜酒一样,一边手里攥着什么东西。

她心头一动,回头到帐篷里,找来那个最喜欢在暗地里偷看别人做事的李嬷嬷问起话来。

李嬷嬷整天提心吊胆,害怕别人在她背后搞小动作,所以,对身旁所有做事的丫鬟婆子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

当李敏问起的时候,李嬷嬷开口就说:“紫叶是送给她哥平安符,说是从太白寺里求来的。少奶奶,要不,奴婢也去给你找一个平安符。太白寺里的那位方丈,不是刚好在这里吗?让他马上施个法给平安符。”

迷信的东西,李大夫肯定不信的。不过想这丫鬟,本意是好的,没有什么错儿,不用怪罪。任其自然就是了。

李嬷嬷继续说:“春梅拿给孟旗主的香囊,据奴婢所知道的,是孟旗主向春梅讨的。应该不是在太白寺求取的平安符,只是她自己做的一个香囊。”

情义说断就想断,肯定不可能。再说那男儿上战场是保家卫国洒热血抛头颅,作为女子,心胸在这个时候放宽一点,哪怕是给个陌生的士兵送这个东西,都是应该的。

李敏肯定对此不会说春梅一句话。同时,她自己是不是该给她猫爹、老公等,送点这样的东西?

送不送?送了会不会觉得挺别扭的。

旁边,老公送她的那只绿鹦哥,在竹笼子里好像好奇地瞅起她来。这好家伙,多嘴的本性,不知为何,跟了她,却没有那么呱噪了。但是,有时候这宠物的眼睛,活像他那双眸子,看得她想害臊。

夜晚,部队决定趁着夜色开始暗地潜行时,朱隶骑上战马,李嬷嬷忽然从后面喊着跑了上来。

几个人,都很吃惊地看着腿脚蹒跚,一路跑得好像快断气的李嬷嬷,只知道这个老嬷嬷,在李敏身边好像从来都不显眼。

李敏有辛苦劳累活儿的话,一般都不会用到这些老奴才,尤其是跑腿的活儿,主要是体恤年纪大的老人手脚不方便。

“王爷。”李嬷嬷弯腰喘口气,当着众目睽睽的面,把手里抓着的一样东西,送到了朱隶的面前,说,“王妃让老奴拿来给王爷的,预祝王爷旗开得胜。”

原来,大家都以为,李敏这是让人送重要的口信或书信给朱隶,而且肯定涉及到的是公事,谁让李大夫这人平常给人感觉都是这样的——无事不登三宝殿。

现在,李嬷嬷这一说,聪明点的人马上别开脸了。

距离这里不远的国王马车里,高贞用团扇撩开了窗帘,看着这幕,觉得牙齿酸死了,牙痒痒的,好像吃了酸酶似的嫉妒死了。这女儿,真是泼出去的水!难道只有她老公上战场了?她爹,她哥呢,就不是人了?

啪一声,高贞要折了手里的扇柄。

齐公公满头大汗,想早知道是不是该先去给李敏透个信儿。

那边,只见李嬷嬷送完东西给朱隶以后,转头看到了高卑人的马车,咚咚咚,又跑这边来了。

高贞的丹凤眼一瞬间瞪圆了。

可能李嬷嬷这是就近原则,谁离她近,她先拿给谁,毕竟她全身老骨头了,跑不快,需要计算距离。

高治骑着的马队,比高贞离李嬷嬷近一些。

李嬷嬷闯进高卑人的车队里,在怀里又掏了样东西,送到高治面前:“少奶奶,让老奴,给皇太子的。”

高治愣了。十足地呆了一阵。可能都在想,她居然没有忘记他?而且,这是第一次有人送他这种东西吧?平生没有遇到过。高治那张绷紧的脸,露出了无所适从。

☆、【235】攻城

军队在前面出发了,李敏和那些留守后方的军医一块,撤到了准备建立战地医院的地方。

如果遇到要手术的话,手腕上戴的帝王绿,李敏一样是必须脱下来的,尽可能遵守无菌操作。脱下来的帝王绿,当然是交给自己身边最信任的人。以前,她主要是交给念夏,现在,李敏是交给了春梅。

春梅会把护国公府的传家之宝用帕子仔细包裹好了,放进自己胸前的衣服里,这样,别人想偷,基本都不可能。而且,也没有人知道,李敏会把帝王绿交给她。因为本身,李敏戴帝王绿的事情,大部分人都不知道。

远方隆隆的炮声一阵阵传来。听说,高卑*队,把剩余的没有被闻习元抢走的大炮都集结起来了,大约有二三十门炮。闻习元掠夺走的大炮,有将近五十尊,加上紫阳城内本身的一些武器,形成了强有力的防守力量。

第一批伤兵,按照约定好的,从前方送回来的时候,有十名左右。大都是属于手脚骨折之类的伤情。对于内部脏器出血的,由于古代医疗条件太差,李敏都和之前那批随军队到第一前线的军医说,失血太多的,不要送了。没有血浆,不能及时补充血容量,送到半路肯定也就死了。

送回来的为数不多的伤兵数目,并不意味我方的战况良好。相反,八成前线战况十分惨烈。很多士兵直接死在了战场上,根本来不及施救。

李敏和一名军医,在一个小腿外伤的士兵旁边弯腰察看其伤口,见那小腿上很显然是炮片所伤。

受伤的士兵说:“城墙上的炮弹一来,炸得一人高的土丘全夷为平地,坑有三四个人大。”

可见紫阳城内大炮的威力之猛。

要说高卑的火炮技术,更多来自的并不是大明,而是西边的诸国,并且也有自己的部分研发。可以说,这次闻家军瞄准了高卑军队里最自傲的武器火炮下手,是看中了,高卑的火炮,至今在东胡或是大明那里,都不用找到敌手。大明发明的火炮,与高卑相比,有明显的差距。

如果,高卑这些大炮因为闻家军,在落入东胡人手里,恐怕大明一样要危险了。李敏推测,自己老公的军队里,恐怕都没有到达这种威慑力的大炮。

伤情检查完,李敏和战场上回来的士兵继续交谈,以便了解前线更多的情况。

这些人,处于死后余生的惊魂未定之中,是都没有想到要隐瞒她什么。把很多事儿都一五一十招了,包括他们这批人,怎么突然被敌方的大炮击中。

“高卑的国王,先是到城门前与城里的叛军交涉。结果,叛军不仅不接受我方任何劝降的理由,甚至要求王爷出来。”

“王爷?”

“是。他们把我们大明的十一爷绑在城门上方示众了。”

紧随这话落地,外面砰一声。一个铜盆落在沙地里的声音。紫叶接到李敏的暗示立马跑出去看是谁,不会儿跑了回来,贴着李敏的耳边说:“少奶奶,是清惠郡主。”

那战马如风一般,从军医院的驻地里狂奔了出去。守在门口的哨岗都来不及拉开马闸,对于骑着马飞跃过栏杆的女子目瞪口呆的。消息传到李敏这儿时,李敏摇了摇头,意思是人不用去追了。

北风,寒冷彻骨,阵阵犹如刀子。绑在城墙上方竖着的旗杆上的少女,小下巴脸上,镶的两颗眼珠子又大又黑,好比夜空里的星辰。

闻习元抽了侍卫的刀子,架在少女的脖子上,对城墙底下坐着马车的高贞说:“让隶王出来!”

高贞从厚重的绸布车帘里弯腰钻出来,手里那把八仙羽扇在风雪里慢悠悠地摇摆,丹凤眼朝上,对着那城墙上被绑的少女宛如眯了下眼,似乎比起闻习元的话,对于眼前少女的那幅表情,更有兴致。

少女的表情,看起来冷漠的宛如高卑国辽阔的国土里最常见的沙漠。

不会儿,高贞的羽扇指到城墙上的叛贼说:“闻习元,你是不是弄错了一件事儿。这个人,与你我,与你父亲,都没有任何关系。你想杀的人是我吧。你绑她做什么?不如,你把她放了,来绑我,不是更好?”

高贞这话逻辑上是没有任何错的。可是闻习元冷笑道:“我绑你?我可能绑你吗?你不用声东击西了。你自己主动出来,不过就是想引我们的部队出城,然后消灭掉。因为以你们的这点兵力,是不可能攻下这座城的。而东胡人正源源不断朝这里进军。再有我们闻家军在这里旗开得胜的声音传出去以后,高卑国内,像伏鬼这样的流民,听见我们赢了,对你们高氏皇族恨之入骨的,都会来投奔我们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你不用再做这种无用的把戏,高贞!”

“是吗?照你这种说法,我该站在这里束手就擒。可你现在连城墙都不敢下来,不敢与我面对面单挑,只会绑架一个与我们都无关的少女。只能说明一件事,闻习元,你是条连高卑狗都不如的狗!”

“你说什么?!”闻习元勃然大怒。

高治在后面看着,眺看着,那个与高贞对话的闻家的大公子爷。

记忆里,这个公子爷小时候,他倒也见过几次,主要是闻良辅带儿子进宫面圣的时候。据说,那会儿高贞,对于见闻良辅的儿子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不见。却是太子太傅偶尔曾对高贞私下里提起,说是闻良辅对这个儿子貌似对天文地理都十分兴趣。一个爱读书的人,分明是可造之才。

高贞早防备在心了,所以不见,始终不见。

那时候他高治不懂,只听外面人说这人读书很好,成绩好过他这个皇太子,因此在闻习元随父亲进宫的时候,瞒着高贞,暗自瞧过几次这个人。

闻习元个子不高,身材由于爱读书不爱锻炼,所以,在营养过剩的情况下,不禁显得微胖。长相的话,一般而已,闻家男人本来都长得不怎样。但是,到底是这个人,能轻而易举地把高卑军营里的火炮拿到手,全都是因为这个人,参与设计了高卑国现今最新的远程火炮。

从现在的战况看来,确实不可小看这个闻家的大公子爷。由闻家大公子参与制作的大炮,现是一炮比以前的火炮射程要多出了百尺,威力也增加了两倍之多。难怪闻家军可以比他们原先预计的更快的速度拿下紫阳城。

只可惜,这个人,早就被自己父亲洗完脑子了。满脑子不会俯首称臣,只想着坐上那把龙椅。只是,单独凭靠这人能力,只会纸上谈兵的能力,终究不能像武将那样在战场上表率,恐怕,难逃命运。这人,聪明在,早就意识到了这点,因此,不惜当上了叛国贼。

“这人,是东胡人和大明皇帝,让你抓的,不是吗?这可是,他们愿意支援你,并且答应攻占兴州以后,给你皇位坐的条件之一。”

闻习元的呼吸,在高贞的话声传过来以后,伴着风声变得急促起来。他肥胖的身躯发出的如牛的喘息声,使得貌似高贞的话是不会有错的。因此,被他拿刀子架在脖子上的朱琪,似乎才开始眼瞳里有了一丝焦距。

皇帝?

为什么是皇帝想抓她?

从远方疾奔而来的战马夜空下犹如一条流星,势不可挡,让围城的士兵们不由自主地让开了一条路。

清惠骑着的快马,在高贞的马车旁边勒住了马蹄。

众人只见她披着斗篷,戴着斗笠,背上背负弓箭,英姿飒爽,英勇无畏之气,表露无疑。

朱琪在城墙上,俯瞰到来人的身影是谁时,瞳仁里一眯,明明白白有种不想见的复杂情感。

闻习元见又来了个人,当是不知道清惠是谁,质问道:“高贞,你这是连个女子都不如了吗?”

“她是你手上这人的亲娘。”高贞说。

“我让你叫朱隶出来,你让她来做什么!”

“不是我让她来的。她自己要来的。那是她女儿,她怎能不来呢?”

一句,她怎能不来呢。朱琪的脸猛然挣扎了下,嘴唇都咬紧了,死死地咬着。

闻习元注意到了她的动静,问:“这人真是你亲娘吗?”

“哼!”朱琪冷哼一声,鼻孔里喷出来的,全都是不屑。

清惠在下面,一手拉着缰绳,另一只手,取下了背上的弓,拉开的弦,搭上了一支箭。

其他人看着,她把那箭头突然瞄准向了敌人的城墙上方。

闻习元大惊失色,把自己身子藏在了朱琪后面,大声嚷道:“我会把她杀了!”

“要杀要剐随你便。”清惠清冷的声音,在冷风里好像一支她手里突破寒风的箭一样,一点都没有受到阻碍,说,“我来,也不过是不让她成为国王的绊脚石罢了。”

“她不是你女儿吗?”

“不是。她的心里,早就留在大明皇宫里的那位身上了。而且到至今都执迷不悟,以为那是天底下始终对她最好的那个爹。而我这个亲娘才是她认为该死的。”

清惠的这段话,可以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高贞的羽扇捏在掌心里,猛然扇了两声,却也无话。

闻习元疑惑地看着自己手中的这个少女,开始怀疑这个女子有价值吗?

“你和她的关系?”

朱琪铁青的一幅脸,嘴唇里突然迸出一句话来,冲着闻习元像是咆哮:“你不是问她吗?问我干什么?你说我爹让你们绑架我,是真的吗?!”

闻习元被她喷了满脸唾沫星子,皱紧了眉头,骂:“你清不清楚我现在一刀可以杀了你!”

“要杀就杀吧。你没看见她在下面说了吗?她要把我杀了!我在你们手里已经没有任何价值!靠我的话,你们是没有办法让护国公出来的!”

“谁说的?”闻习元脸部闪过一抹狰狞,嘴角勾起了一抹奸笑,“谁不知道,你为了护国公的弟弟,连大明皇宫里的爹娘都不要了,只身跑到了北燕。你要是死了的话,护国公的胞弟怎么办?隶王能对得起小理王爷吗?”

朱琪听到他后面那段话一怔,想他究竟是哪里得到这些消息的。莫非,真是大明的内部有人给他们高卑叛贼和东胡人通风报信。要说她喜欢朱理的事儿,真没有几个是知道的。

除了她身旁的福子,八爷,九爷,朱永乐,然后,护国公的人,当然更不可能和敌方人说。

“你胡说八道的话,谁会信!谁说我喜欢上护国公的胞弟了!痴心妄想!他哥和我爹是宿仇,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你说的话,你自己认为别人会相信吗?你说你为什么出现在北燕?再说了,这事儿,可是大明的皇上亲口告诉我们的,能有错儿吗?”

“你说我父皇?”朱琪眯紧了眸子。

“不信你可以问问你娘?她刚才不是都说了吗?当然,她的话,我一句也不信。”闻习元后面说不信任清惠刚才那些要射死朱琪的话时,却眼神不由自主往城墙下方瞟着。

见他的声音传下去以后,似乎,对方的阵营没有什么变动,朱隶没有出现。这让他冷哧一声:“原来隶王是夜叉的传说是没错的,连自己胞弟的女人都弃之不顾。”

“这是,我们高卑国内的政务,都说了,隶王不可能出现,不可能插手。你绑这个人,一点用处都没有。她是生是死都好,她不是我们高卑人,我们高卑人何必顾她死活。”高贞的声音平静地传回来。

闻习元简直不敢相信!

他那把架在朱琪脖子上的刀开始在对方的皮肤上擦出了道血痕。同时,清惠的箭更快,射出去的刹那,疾厉地破开了寒风。

闻习元尖叫一声,避开那箭风的同时眼疾手快推了手里的朱琪一把。朱琪这才侧身躲过了这支致命的箭,脸上则全都是雪白无色的了。那双饱满的眼珠子,俯瞰下去,是清惠那张没有一点表情的脸。

这刻,朱琪爆了:“你是我娘吗?你活该!你怎么不去死?!你想方设法得到我爹的爱,把他骗了。你这样的女子,丧尽天良的女子,本就不该生下我,更不该把我当你的棋子用。我爹应该把你杀了,而不是把你放出来!”

清惠冷冷声地说:“皇帝把我放出来,只是想借用你来威胁我恫吓我,让我回来杀我的国人。你认为我可能同意吗?”

“那也是你活该!”

“是。我让你选择,跟大明人,或是跟高卑人。你选择了大明人,选择了那个狗皇帝,当然我只能把你杀了。要我说的话,天下最蠢的,无非是你了。我从小让你看清楚那个狗皇帝做的一切事情,结果,你对他还是那样留恋。”

“他做了什么吗?他对你好,宠你,让你住进皇宫里,享尽荣华富贵。反而是你,费尽心机,为了你自己的目的,从小把我养成男不男,女不女的。”

“如果我把你养成女的。你看看,他如今膝下那些公主,一个个命运,比皇子还要凄惨。你以为他真的是宠公主吗?做梦!”清惠的嘴唇在北风里哆嗦着,散发着愤怒的紫色,“你以为五公主是怎么死的?还不是因为他断了五公主求生的念头。要是五公主不死,五公主的驸马爷怎么替他尽忠到最后。五公主,是为了帮他掩盖他的秘密死的。”

“你胡说——”朱琪的声音,在大风里好像逐渐变小了,“你胡说,五公主是自己寻死的,是因为皇后娘娘与淑妃娘娘之间的争斗——”

“这些事都是在皇宫里,他眼皮底下发生的,他能不知道?!他全都知道。所以,傻的人是你!我不是他后宫里唯一的女子,你同样不是他唯一的女儿。他女儿多的是,儿子多的是,缺你一个也没有什么可少的。他之前对你有点好,只是他认为你有点用处罢了。”

这些事,朱琪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在皇宫里耳濡目染之多,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是,朱琪冷笑一声之后,迸出一句:“天下乌鸦一般黑,他不好,你能好到哪里?高卑国内之前不也发生了兴州之乱,国王把娘娘都给斩首了。”

“那是事出有因。”

“我看是你好自为之吧!”朱琪吼完这句,猛的掉头,冲那拿着刀的闻习元,“要杀就杀!快点杀。爷我还不想死在那个贱女子手里呢。能死在我父皇的计谋里,爷我深感荣幸!”

闻习元的脸蓦然涨的犹如猪肝红,手里提着的刀仿佛忽然不知道往哪儿放了似的。

他当然不能随意杀了朱琪。如果杀了朱琪什么目的都达不到,杀来干嘛。杀了,还深怕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悔呢。

啪啪啪。击掌的声音,从城墙上左侧的楼梯处响起。

朱琪等人闻声望过去以后,见的是一个东胡人打扮的大胡子猛汉。

此人倒也是朱隶等人认得的,是呼延部落里的头领呼延毒的叔伯呼延赞,此次带东胡大军,与高卑国闻家军结盟的东胡将领,正是此人。

“好气概。大明皇上养出来的公主,就是与众不同。鄙人,都为大明的皇帝深感骄傲。”说着这话的呼延赞,眯了眯小眼珠,冲朱琪鞠了下躬。

朱琪眯着眼看着他身上明显东胡人的服饰,只是在嘴角挂上一抹冷冰冰的笑。

呼延赞走到了闻习元身边,嘀咕了两句话。接着,两个士兵走上来,把朱琪从城墙上架了下去。

城门口的谈判,似乎到此告了一段落。城墙上的闻习元等人,都走下了城墙。

而既然,闻习元都表明了自己已经看穿了高贞出马的策略,高贞没有必要继续留在城门口谈判诱敌,坐着马车返回到军队的大本营里。

清惠骑着马,在后面跟随着。

等进了军队里的指挥帐篷,清惠冲高贞两膝扑通跪下,道:“国王,臣妾罪该万死!臣妾如果早知道自己那孽种心里面全是那个狗皇帝,还真不如一刀先把她杀了。”

耳听清惠语气里说的十分真切,宛如声泪俱下的悔恨。

虞世南在旁边看着,心里头都不禁微震。突然觉得,那个夹在两国之间的少女,是有点可怜。

高治则冷冰冰地看着这一幕。

在椅子上坐下歇口气的高贞,吃口热茶暖和了下身子,温声软语地对清惠说:“快起来吧。这帐篷里虽然说了铺了羊毛毯子,但终究是寒冷的冬天,跪着挺冷的。”

“国王——”

“好了。朕都知道,朕知道你爱女心切。如果你刚才不对着对方说那些话,到底那些人肯定会把她杀了。倘若对方把她杀了的话,只怕隶王后来回去的话,也不太好给万历爷交代,找借口是挺麻烦的事。当然,我军,是不可能因为她一个人,放弃对叛贼的围剿。”

言外之意,如果清惠不插手,他高贞,也会眼睁睁看着朱琪被杀。

清惠的脸刷的一下子白的,低着头,两行清泪流了下来。她这点小技俩,怎么可能瞒得过高贞?

“国王愿意饶恕罪臣小女一命,臣妾已经不知道如何说好了——”清惠嗫嚅的声音,断断续续在帐篷内回荡。

高贞对她这话,也只是说:“到时再看吧。”

清惠周身打了个抖儿。

这时,帐篷的军幕被撩开以后,朱隶带着公孙良生进来。清惠抬头的话,能清楚地看见眼前这个被传说为夜叉的男子的脸。

那样的,宛如深夜一般浩瀚深沉的五官,俊美得宛如传说里的战神。在大明皇宫里的时候,她曾经多次,站在皇帝后面,那样远远地目睹过这个男子。只觉得每次目睹,都会感到心头的一阵不寒而栗。

不知道,她女儿怎么想的,那样的天真,竟然想嫁这种人的胞弟!只能说这个女儿从小被她宠坏了,无法无天,根本不知道轻重。

朱隶当然也知道眼前跪着的这个女子是谁,淡淡的眸光在清惠脸上扫了下之后,转回头,对高贞说:“今晚地道能打通吗?”

“明日凌晨可以行动。”高贞平静的面色,微微弯起的丹凤眸,与他对视着。

“那我们的人,和你们的人一块行动。杀东胡人的话,我们北燕人,和你们高卑人一样,都绝对不会手软的。”朱隶说。

原来,今晚上围城,并且做出攻城的趋势,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吸引敌军的注意力,并且,让守城的敌军一整晚感到精神紧张。紧张的神经,能造成身体上最大的疲惫,恐怕到了白天,这些叛贼,反而会容易疏忽了防备,一直只是想,对方只会在晚上再来袭击。

兵不厌诈。是要周全谋划。

回到城内的闻习元,看着呼延赞跟随在后面走进他屋里,不悦地皱了下眉头:“呼延将军,还有事要说吗?”

“没有。只是末将看着闻大人这个屋里,貌似比我那屋里好。”呼延赞打量这大屋里四处的环境说。

那还用说。这屋子,是紫阳城内巡抚大人的家,能不好?

巡抚一家,已经在之前紫阳城被叛贼攻破大门那天,一块儿被他闻习元下令杀了。

“不怕闹鬼吗?”呼延赞直接坐在了厅堂里那把昂贵的梨花木太师椅里,恣意地拍着扶手。

闻习元一边诅咒东胡人野蛮不知道礼节,只会烧杀抢夺,全身肮脏无比,另一方面,却是不太敢对呼延赞直接发脾气。

两个人这样僵持着,屋外呼呼的一道冷风,似乎一股儿要把门撕裂开一样直接扇开了门。这让屋里的两个人同时受到了惊吓。

闻习元是惊魂未定,一张脸都是白的。

呼延赞低声说:“闻大人这般惊惶失色可不好,眼看,您的皇位都快唾手可得了。”

“皇位?”闻习元冷笑的声音里,倒是听不出什么兴奋的感觉。

那是他爹一生追求的东西,然后,他爹,如今已经人头落地了,被高贞斩的。所以,是时候了,清算闻家与高家的这个仇。

大概很少人知道吧。大部分高卑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闻家,其实正是之前,高家一直追杀的欲赶尽杀绝的伏鬼国余孽。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一样。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战术的。因为,在前线上,指挥官叫冲的时候,自己脑袋都根本来不及想怎么做,冲上去了,密集的箭射过来,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居多。相反,这种巷战,考验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朱隶提出让他参加敢死队的时候,胡二哥一口答应了。原因很简单,他有后顾之忧。

想着伏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可能一直跟在朱隶身边。他如果回军队的话,别人之前立战功的时候,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去做。等于升官的路上落后了人家一把。想追回来的话,就不能只在朱隶身边当奴才了。

他是良民出身,也想靠军队这个途径晋升,获得最后像孟浩明这样的一官半职,有自己的府邸,把全家人都接过去住,从此进入贵族的圈子。

孟浩民是他的奋斗目标之一,所以,当初,听说自己要被调去黑镖旗时,他是私底下贿赂过人的,才到了孟浩明底下当护卫。

朱隶呢,其实早都看出他的这些想法了。毕竟都是男人嘛。而且,看着胡二哥确实让人讨喜,朱隶就把这样的好机会,给胡二哥了。

孟浩明也能猜出朱隶的一些想法,所以,胡二哥在这次战役里回来到他率领的队伍时,他把胡二哥调到了自己身边。

可以说,主子想做什么,自己顺着主子的意思去做,绝对没有错。孟浩明很懂得什么时候该拍主子的马屁。

胡二哥在出发之前,拿出了妹子给他的香囊,放在嘴唇边上亲了口。接着,在看见孟浩明衣襟内没有藏仔细了,露出的那个香囊一角,嘿嘿笑道:“孟旗主,是不是春梅姑娘送您的平安符啊?”

孟浩明赶紧把露出的东西往怀里一塞,感觉心窝口都踏实了。

胡二哥是听说过魏香香的事了,见此,不由叹了一声道:“春梅姑娘,我从我妹妹口里知道许多,只是是个好姑娘。”

耳听有其他男人说她好,孟浩明的脸上稍显不悦。

可胡二哥好像没有看到他脸色,径直往下说着:“孟旗主应该是娶魏府的五小姐。五小姐我见过,其实,人也好。”

孟浩明对于魏香香这人,倒是真没有见过面,只是听他人说过。他人口里的魏香香,大多数也是道听途说,十分模糊。主要是因为魏香香深居简出的,没能给外人看到她神秘面纱下面的另一面。

现在听胡二哥一说,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胡二哥说:“那天,王府里办冬至宴,那五小姐坐着王爷的马车过来,我都看见了。”

“只是这样吗?”

“之前,刚好王爷有东西让我送去给五小姐。我送过去的时候,和五小姐说过几句话。感觉,这小姐一点脾气都没有,平易近人,实属难得。不愧是魏老教养出来的女儿。”

平心而论,魏香香为北燕做了那么多义举,牺牲了自己那么多,是个很好的姑娘。面貌或许不是最出色的,但是,如胡二哥说的,是个人品好的,品德高尚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温顺,娶过去的话,当然也是个贤妻良母了。

对此胡二哥很肯定:“五小姐是个善解人意的,而且,绝对不会做出昧着良心的事儿。”

孟浩明侧头看了胡二哥那张脸。这胡二哥,如果刮掉下巴那胡茬的话,倒也是英俊小生一枚。

想想紫叶那丫头长得水灵灵的一点都不差,可想而知这个胡家的基因并不差。胡二哥的几个兄弟都成家立业,唯独胡二哥,因为常年在军中,早年谈的媳妇忍不住寂寞都跑掉了,如今还是孑身一人。

“你想娶什么样的媳妇?”

胡二哥一惊,好像都不知道孟浩明居然会问这样的问题。想到自己的长官愿意和自己谈私事,谈感情,不是正好拉拢与上司感情,大展雄图的时候吗?胡二哥摩拳擦掌的,把心底的话儿全托出来了,说:“当然是自己喜欢的最重要了。”

“自己喜欢的?”

“是。这个银子啊,房子啊,马车啊,铺子啊,换不来自己喜欢的女子的。可这些东西,却是你努力的话拼命的话,就能得到的东西。看咱们王爷就知道了,王爷一点都不在乎金银财宝,但是,很在意王妃怎么想的。”

孟浩明愣了下,自己当然是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和朱隶比。和朱隶怎么能比?完全两个等级的。

可是,胡二哥说:“王爷娶妾的话,不是不可以。可是,王爷不要。王爷只要王妃。因为王爷知道,失去王妃的话,那这辈子,唯有抱憾终身了。何必娶一个不喜欢的女子,让自己遗憾终生?各人一生的念头就不同吧。看看我们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宫女子应有尽有,可是,高卑的国王说的很对,皇上好像都从来没有真正开心过一天。”

孟浩明的一只手,不知不觉中摸到了胸口放香囊的位置。

到了时辰,敢死队出发了。

胡二哥紧随在孟浩明身后,通过长长的刚挖好随时有可能崩塌的地道,进入到了紫阳城内。城里,冬日的早上来的迟。一切的人和事物,都沐浴在朦朦胧胧的晨雾之中。

被公孙良生算重了,起雾了,等于天助他们也。

进入城内指定地点,孟浩明把自己队里的分成十支分队展开战略。其中,重点的那批,是要去到敌人的军火库,毁坏军械。能毁掉几门炮是几门炮。由于炮落在敌人手里,拿不到的话,毁掉更好。

大炮造价昂贵,毁掉是无奈之举,但是,为了胜利,别无他法。

胡二哥还是跟着孟浩明往前走。他们的目的是前往城内的粮仓。

东胡人没有储备粮食,这会儿来攻打高卑,靠的全都是高卑闻家军的供给。闻习元第一时间攻打紫阳城,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军队长期作战的话,需要军粮,需要棉被。像他们这样的叛贼,没有稳定的全国后方供应,只能靠攻城略地来夺取。

在闻家军攻打紫阳的时候,其实留守的巡抚,已经有所准备,把紫阳城内部分军械和粮仓都给毁坏和转移了,不留给叛贼。但是,留下的那些,终究都是后患无穷,会给这些叛贼机会。

孟浩明奉命去烧粮仓,是为了动摇叛军和东胡人留守在城内的信心。看见城内没有粮食了,和外面的人打持久战的念头为大大减弱,迟早会出城觅食。所以,城一时攻打不下来没有关系,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伙人弹尽粮绝。

前头巷尾,突然遭遇到了巡逻的闻家军。

胡二哥扎了扎腰带,对孟浩明说:“我到前头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旗主你继续往前走。烧了他们的粮仓,让他们这伙人明儿就喝西北风去!”

孟浩明见前面那队人挺多的,最少十几个,都是抓着长矛,只怕胡二哥一个人无法应对。却见胡二哥不等他回话,已是手脚灵活地攀上了身边民屋的墙。

胡二哥那是犹如蜘蛛人一样,在屋顶上墙壁上爬行着。到了那十几人的巡逻队上方。胡二哥瞄准最后面的一个士兵,把放暗箭的箭筒上放到嘴唇上一吹,立马放倒了一个。用同样的方法,接连地放倒了三个以后。胡二哥爬下屋檐躲进一个后院夹道里喘口气。

巡逻队却是因为浓雾的关系,一时竟然是没有发现少了人。

孟浩明见胡二哥连连得手,自信心也暴涨起来了,觉得把这十几人一次性端了,不会太难。这回他躲在墙根,和胡二哥一样,等巡逻队经过自己前面以后,瞄准最后那个人,飞出了一刀。

镖刀一刀刺进对方后背口,一样是应声倒地。

胡二哥又趴在屋檐上,依样画葫芦,用暗箭,用绳索,把士兵一个个解决掉。

眼看,这伙人被提名收拾的差不多时,那前面带队的指挥官忽然发现了异常,猛然回头,喊:“有人偷袭!”

只怕这些人一旦被惊动,把消息散开去,那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地方作战的分队完成任务。孟浩明当机立断从躲藏的巷子里冲了出来,提着刀,直冲向那指挥官。

那指挥官拿起刀连连后退,可怎么能抵达得住孟浩明突然发出的迅猛攻势。孟浩明一剑插入对方心窝口时,只听背后突然胡二哥喊一句:“小心!”

他身子被胡二哥猛的推倒在地。

火統射出来的炮弹直冲他们两个。砰一声响,两人同时被炸开。两侧的民居墙壁屋顶都在震动。

孟浩明只觉得脑袋耳朵都嗡嗡嗡地响,眼前直冒星星。这该死的高卑人,竟然发明了如此惊悚的火器。

好在他们王爷和高卑的国王有所防备,给他们配备了护身内甲。孟浩明爬起来,摸到几乎被瓦砾埋没的胡二哥,一摸,心里凉了半截,只见胡二哥身下都是血。

☆、【236】陷入危机

听说胡二哥受伤的消息,紫叶以一阵风的速度闯进了军医的帐篷里。

李敏和几个大夫就胡二哥身上的伤在做商量,抬头刚好看见紫叶进来,李敏叫道:“你来。”

紫叶不明所以,只见自己二哥躺在帐篷里搭的简易床板上一动不动的,全身衣服带血,吓到两条腿软在地上以后全身直打哆嗦。

李敏只好走过去,对蹲在地上的她说:“好在基本都是皮外伤,只是几个较大的裂口子失血较多,现在需要输血。我得给你抽个血,和他的血配型,看看是不是合适你的血给他用。如果合适的话,他大概很快有救了。”

紫叶听完她这话,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要不是胡二哥穿上了朱隶亲自送他的护身软甲,早就没命了。

胡二哥被送来的途中,喘着气时,却不忘一边喊着朱隶说救命之恩,另一方面,则挂念一块在战场上的孟浩明。

只听送胡二哥到后方的运送伤兵的人说,说孟浩明和胡二哥在一起。孟浩明怎么样了,是死是活那些送胡二哥来的人却没有说。胡二哥当场被炸的昏过去了,也不知道孟浩明怎样了。

春梅站在帐篷外面听着这些话,全身和紫叶一样发抖。以前怎不觉得这么可怕的事儿,如今突然降临到自己头上。

记得紫叶那会儿和她说,说孟浩明哪儿都好,偏不好在和她二哥一样,意思是孟浩明是军人,是靠自己的血来拼得的升官发财。战场上从来是不测风云居多,谁也不敢百分百保证明天能活着回来。

春梅咬着苍白的嘴唇刚要转身,后面,李敏好像往帐篷外扫了一眼,扫见她的身影后叫了她过来。

“少奶奶,有事吩咐奴婢吗?”春梅站在了李敏面前,低着小脑袋。

李敏背负手,犹如沉思着,说:“你等会儿,和运送伤兵的这些人回前线指挥所,给本妃送个信。前线比较危险,你要小心地保全你自己,知道吗?危险的地方,千万不要去。送完信,如果人家再送伤兵回来,你再跟着回来,不要一个人单独行动。”

春梅立马答:“奴婢肯定会帮少奶奶把信送到。”

等春梅走后,抽完血的再等待配型的紫叶走了进来,看着李敏缩了下脑袋。

“不哭了?”

听见女主子戏侃自己,紫叶突然觉得自己好丢脸,垂头丧气地说:“奴婢要是有少奶奶那点定性都好。少奶奶您训斥奴婢吧。”

“我训你做什么?”李敏似笑非笑,“见到亲人生命垂危,哭是人之常情。你要是不哭的话,我还得想法子让你哭。好比我现在得把另一个人送走一样。”

紫叶愣了一下。

李敏说:“不要说你,要是我,看见我亲哥突然伤成这样,也会突然觉得天要塌了。话说回来,你哥这真的是好运气。”

“奴婢二哥都说了,这都是归功于王爷把自己最好的护身软甲都给了他。”

这样说,他自己反而是没有什么防护措施戴在身上了。可能他想着自己呆在指挥所里,那么多人保护,没有用,给士兵用上更好。李敏只要这样想,对自己老公,更是敬佩有加。

不是每个封建时代的将军,都能做到这一步的。人都是贪生怕死的,没有面对死亡的威胁不会恐惧的。能做到把自己的救命工具让给其他人的人,可想而知其品格。

“王爷是很好很好的人。”紫叶一点都不含糊地说,“王爷之前会受伤的时候,都是因为把自己的护具让给人。”

“包括他上次被流箭射中的那条腿?”

听李敏这样问,紫叶倒也不知道怎么答。关于朱隶那次受伤的事,她二哥并没有在朱隶身边,最多是道听途说来的居多。

可是有一点不会错的是,如果不是朱隶把自己的护腿让给了他人,怎么会轻而易举中招。

李敏想,里应外合,和上次魏子裘中招的时候一样。

说曹操曹操就到。增援的军队第一批抵达了。魏子裘率领一支队伍奉命到战地医院负责守卫和处理伤兵的工作。

带着人到达的时候,刚好看见春梅和那些运送伤兵的人一块,坐在大马车上,冲前线奔去了。

看见有女子出现在战场上,魏子裘一瞬间,想起自己死去的娘了。军队里是基本没有女兵的。此刻出现的女子,只能是李敏身边的人。没有错儿。

魏子裘从马上下来。李敏和军营里的几个大夫走出帐篷。

“臣参见王妃。”

“起来吧,魏四将军。”

魏子裘放眼军营里,发现有人在收拾东西的样子。

李敏身旁的大夫解释道:“王妃担心,前线或许需要我们往前移,让我等先做好准备。”

魏子裘听着这个解释哪儿奇怪。别人或许不觉得,可他不同。哪怕军队要往前走,谋士都会从前方先发回消息给后方的人,让其有充足准备的时间。毕竟这不是非得马上去做的事。而且,李敏应该知道公孙良生那人的作风,理应信得过公孙良生会提前通知的。

其他人走开以后,魏子裘跟在李敏身后。

李敏看其跟来,也知道瞒他不住,说:“之前,军营里有人,一个人骑着马出去了。可能心急,没有走谋士给策划好的运送伤兵的路线。我当时也不敢派人去追,生怕追过去引起更大的动静。事情已经是这样了,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没有和其他军医先透风,是由于这些人到底是大夫,不像你们军人,恐怕心理承受力没有那么强,在伤兵里引起恐慌那就麻烦了。”

当初选了这个地点做伤兵的中转站,可谓是千挑万选。然而,想到敌方或许和他们一样,十分关心后方增援的问题,所以,或许会派人绕到他们军队后面去刺探情况。为此,谋士想了一条运送伤兵的来返路线,来扰乱敌方的眼线。

现在,这全被护女心切的清惠郡主破坏了。人之常情,换做其他人,恐怕也会像清惠一样。李敏当时见拦也来不及,只能是退后一步做最坏打算了。

魏子裘内心里吃着惊,原先他还想,听说前面的部队已经让人打进城内里应外合了,这个战事,应该很快能结束。现在听李敏这个口气,似乎不是那么简单。

这里头,是有什么玄机吗?

他不是最高决策者。没有参与到朱隶他们最高层参与计划,所以,主子们的心里在想什么,他一时真摸不透。

“据说,此次带东胡大军过来的人,是呼延部落的首领——”魏子裘,像是不经意地提起敌方军队的情况,据他们现在一般能掌握到的,亲眼目睹到的。

呼延赞在城墙上的现身,是让他们心里存了一丝疑问,最少在他魏子裘的心里是存了疑问的。为什么是呼延赞。不是呼延毒吗?

呼延毒不是被东胡人劫持回去了吗?难道,呼延毒另有任务?

如果是这样的话,东胡人可就不止攻入紫阳城这一队了。

王德胜突然从右侧的一条小道上拐了进来,匆匆忙忙的,跑到了李敏面前,好像没有看到魏子裘,满头大汗急于报信儿。

李敏让他吸口气再说:“别急,再坏的事儿,现在有魏四将军在这里了。”

王德胜才发现魏子裘在场,道:“难怪——”

难怪?

“奴才看见那些人,好像要走这边这条路了,后来突然转了方向,可能是听见魏将军的动静。被魏将军根据公孙先生设计在进山口的那个阵迷惑了。”

公孙良生等谋士,在关键的地方都设了迷阵。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现在最该死的是,清惠跑出去的时候,走的不是迷阵那边的路,而是一条后山的小道。那是清惠自己找出来的,山里动物们走的路。

虽然这样一条小路暴露给敌人看,敌人不一定能通过这路进来,但是,只要知道他们在这个地方有人,等同于是可以对这里进行四面包围,总能找到更好的入口。

现在听敌方的尖兵探子,都闻到了这里的味道。李敏和魏子裘一块沉了脸,恐怕敌人找到他们这个地儿,是迟早的事了。所以,他们这必须马上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本妃之前让丫头把信送到了前方指挥所,有说过这个事儿,伤兵应该不会再送到这里来了。我们随时随地可以走。”李敏当机立断说。

原来,她之前让春梅送信说的是这回事。王德胜现在听她一说,马上明白,她这恐怕是由于上次春梅跟着她出过事,所以让春梅先走为安。

春梅那丫头,长得太惊艳,是很容易引起敌人的歹念。

魏子裘马上召来驻守在这里的军官,协商着逃跑路线。

俨然,这块地儿,属于易守难攻那种。

这是由于,谋士虽然有代替李敏他们想过最坏的打算,希望他们一旦被敌人发现的话,可以立马逃跑。不过考虑到伤兵众多,光转运伤兵,都成最大的问题。带着伤兵,再好的路线,跑也跑不快。在这个前提条件下,还不如选择另一种策略,选了一块地儿,易守难攻。他们来进攻的话,只要及时通知援军,可以来个内外夹攻,到时候把这部分兵力一块吃掉。

当然,哪怕已经决定了固守在这里等候援军到达,都肯定不能一点准备都没有,一点反抗都没有,让敌方长驱而入束手就擒。

听说这块地方被敌人发现了,军医们果然都乱成了一团。他们大多数是应军队请求来增援的普通大夫,虽然来到部队以后有想过这方面的风险,也不是说怕死,只是,心里根本没有和士兵一样打仗的准备,更何况杀人。

文弱的大夫们,想到两手要亲手杀人,都有些感觉违背道德了。

在这个情况下,李敏让魏子裘把准备好的匕首,给每个大夫分了一把,只但求他们在关键时能自卫。想必自卫的情况下,这些大夫都会把卫道人士的顾虑抛到后脑勺去了。同时,照顾好伤员,是这些大夫的要则。

其余的,想守护这个地方不被敌军那样攻进来,则是守卫部队的责任。魏子裘深感肩头两侧的沉重,突然心头都一叹,想,不知道是谁把他突然调到这儿来的,但是,真可谓是太及时了。原来他都想,肯定是第一时间到前线去,结果不是的时候,还让他纳闷了一阵,只以为朱隶是爱妻过头了。

敌人都要到这里来了,不能升火了。帐篷也得全部收起来,然后,伤兵们和不会打仗的大夫全部转移到了附近的山洞里。

老天爷保佑,这会儿倒是下起雪了,或许可以稍微阻挡敌人行动的进程。这样,给他们的援军到来争取一点时间。他们自己也需要争取时间,拖延敌人进入这里的时间。

清惠出走的那条路最危险,毫无防备。魏子裘亲自带着人,到那条小道上,利用军营里现有的一些工具,给对方做陷阱和障碍物。

李敏到了山洞里,先查看了伤员们的情况,发现伤兵因为都是经历过生死的,反而看得比较开,早没有过多的顾虑了。

胡二哥输了妹妹的血以后,人就清醒了,让妹妹紫叶扶起自己,对走来看他的李敏说:“王妃,要不你先逃吧。”

“不可能。”李敏三个字斩钉截铁。

李大夫不可能做这种临危自己一个人逃脱的事。

胡二哥着急地说:“我们这些人死不死是无所谓,但是,王妃你不同,无论是什么人来,肯定是想抓王妃。”

“他们抓不抓我,无所谓,本妃又不是第一次深陷这种险境。”李敏很淡然地回答,同时扫看那些闻声望过来的人,说,“好好养你们的伤,配合魏将军的指挥,其它的,不是你们该考虑的。是军人,就该听从军令行事。”

只听她口吐军令两个字,沉着冷静,带着一股威严和尊严,山洞里一片鸦雀无声。

王德胜走了进来,走到她旁边,道:“少奶奶,李嬷嬷把腿崴了。”

李嬷嬷这是上次接受了李敏的命令去送平安符以后,得瑟完,这下全来劲了。周身骨头宛如焕发了青春,什么活儿都抢着做,最终是自不量力,终究是老骨头一把,这个脚一崴,直接把骨头给崴断了。

触目惊心的一块鸡蛋大的肿块,出现在李嬷嬷的左脚踝上。李嬷嬷捶着地儿大声喊老天爷不长眼。

李敏让个军医过去一看,见这脚实在崴的不轻,赶紧让王德胜背着李嬷嬷进了山洞里做治疗。

尚姑姑在一边上喘着气儿,刚才李嬷嬷歇斯底里哭自己腿要断的时候,把她的衣服死抓着,差点都把她衣服全给扯烂了。

有了这个前车之鉴,李敏让尚姑姑不要跟着自己了。

尚姑姑对此不让,说:“春梅走了,紫叶那丫头给自己哥输了血,没有什么力气,李嬷嬷脚断了。只剩下奴婢这把老骨头,不跟着少奶奶,少奶奶一个人怎么办?”

“你想多了。怎么只有你们几个?不是还有王德胜吗?”

王德胜背完李嬷嬷回来,马不停蹄:“尚姑姑,二姑娘有奴才跟着,您还是到山洞里躲躲吧,免得和李嬷嬷一样给二姑娘添乱。”

在这个时候,老了真是不中用的。尚姑姑心情难受。

李敏忽然叫住她,问:“你本来是高卑人,应该知道高卑本土的一些土药吧。”

大夫们都忙活着,李敏不好问,只得问尚姑姑。

尚姑姑听说有自己的事儿可以做了,高兴地说:“有,有。”

说到高卑这个地方,既然地势高,常年隆冬,好比现代大陆的北方的,所出产的原始大自然药材,属于同样的地理生长条件,应该说,像是藏药居多。高卑本身的医药界,是出过不逊色于大明医药界的药典医书,其中,有着像月王药典那样的经典药书。

要说藏药这东西,的确是好东西。比如,在高山上长出来的大黄,上品的话,不是大明本土出来的那些大黄能比的功效。光就药效,可能抵普通大黄好几倍。

李敏刚到兴州那会儿,已经对这方面很有兴趣了,没事的时候,在付亲王府,看的最多的药典,都是在兴州当地书局里买的。药典里记载了许多高卑的本土药材。只可惜,她对高卑这个地方不熟悉,不知道这些稀罕的药材具体在什么地方。

尚姑姑带她来到岩石边上,指着石头边上长出来的那堆草儿,说:“少奶奶,这是奴婢之前刚发现的。您看看能用不?”

王德胜站在他们后面,踮着脚跟是左顾右盼,看到了那堆杂草儿,硬是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李敏弯下腰,在那堆杂草丛里,用手指拨着,最终给拨出了里头的东西。

王德胜一看,吓一跳,直喊:“危险!”

尚姑姑原来指的不是那堆发黄的绝对没有什么用的杂草,而是杂草丛石头缝隙里钻出来的东西,是一只长长的,最少有三四根手指连起来那么长的蜈蚣。

像王德胜这样的汉子,看着腿直发抖,直说起尚姑姑:“你这是要害少奶奶吗?”

尚姑姑这是惦记着李敏一直挂在念头的伤,这个伤当然不是指他人的,指朱隶那条腿的。李敏对老公那个伤耿耿于怀,在于不清楚老公那个伤上的毒,究竟会是什么动物的毒物提取出来的。

以前没有见到实物的时候,尚姑姑也不好说,现在好不容易,无意中给发现了这个东西,尚姑姑的声调都高扬了起来:“这是蜈蚣王。”

蜈蚣这东西,本该生长在湿热地带的。没有想到在这样冰天雪地的地方都能遇见这样大只的蜈蚣。李敏不得不猜测,这块地方,属于未开发的原始地带,流传下来的动物,地底下偶尔冒出地面上的动物,都是属于原始动物了。

像蜈蚣、蝎子之类,不是藏药的代表。在这样的地方,出现这样的蜈蚣,本身是件稀罕事。尚姑姑指给她看,肯定是有人指使。

她猫爹?

尚姑姑点头:“国王说的,说是看见的话,指给少奶奶看,或许少奶奶有什么想法。”

高贞知道她老公那条伤腿的事,这也算是为女儿着想。女婿有事的话,难过的还不是女儿吗?

这个猫爹做的有情有意。

李敏让王德胜去取来一个琉璃瓶子,来装这个东西。她需要带回去研究。如果这个东西,不是这个地方原有的留下来的远古生物,只可能为另一种可能性,为外侵物种。

对此尚姑姑也转述高贞的看法,这样说:“以前这东西奴婢真听都没有听过的,但是,后来却是在大明皇宫里先听过一些传闻。”

“大明的皇宫里?”

皇宫里,最不缺这种祸害人命东西了。为了找寻最可靠的毒物让对手一招致命,那些人,恐怕会在全世界来找这类东西。

“高卑国的大夫们,学习的是大明的医术。只有东胡的巫医,听说很喜欢用这种东西。”

“这个地方,是什么地方?”李敏忽然想到,既然在这个地方能出现这种类似其它地方过来的东西,是不是意味着这个地方不太寻常。

“伏鬼国听说以前曾经最兴旺的时候,势力由西扩展到了这个地方来。”

尚姑姑这话表明了,高贞可能有预料到闻家人会在这边动手,只是没有想到那么快瞄准了紫阳,而且闻习元更是出乎意料跌破众人眼球的表现,这么快速地进攻占领了紫阳。

如果真是伏鬼国的余孽,早就与东胡人有所勾结了,当然,伏鬼国的目的和东胡人不同,单纯只是为了推翻高氏家族。只能说,这两者结盟,是各取所需。

这样的结盟其实一点都不牢靠,如果突然间面对敌方的大举进攻,联盟军突然溃败,东胡人,能为闻家军牺牲吗?如果,东胡人在这里没有捞到任何好处的话,何必为闻家军拼命。只能说,东胡人自己,肯定有自己这场战争的利益所在。

啪啪啪。

老公的绿鹦哥,顶着风雪,艰难地煽动小翅膀向李敏飞来,一只脚停在李敏肩膀时,这小东西开口说:“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还不是根据清惠出行的线索寻找到这里来的敌方密探。

第一个闻到味儿刺探到这个地方的敌方尖兵,踩中了魏子裘布置在小道上的陷阱,被陷阱卡死的时候,这个人,居然放出了手里的烟雾弹。

魏子裘看见天空划过一道青烟时,立马知道事情糟了。是没有想到敌方一个小尖兵而已,居然都这么拼。俨然,来追他们的这群人,不是普通的敌方军队。

为了探明自己的推测是否有错,魏子裘让人把掉进陷阱的敌方士兵挖了出来。那士兵穿的,不是高卑人的服饰,是东胡人的服饰,五官也是显而易见的东胡人面貌特征。

魏子裘立马折回头和李敏商量,这回连他,都劝起了李敏最好另外找个地方躲起来。

“少奶奶,这些人,绝对是来找你的。这些士兵不是普通的东胡人,臣看他身上佩戴的一些刀具和行军用品,做工精良,有可能是侍卫队。”

李敏眯紧了下眼:“你确定是侍卫队?”

眼看到李敏的表情没有什么太大的惊讶,魏子裘眉头一皱,想,莫非自己刚才的猜测都中了。李敏和某人的心里早预料到了有这个可能性。

李敏到这个时候了,不怕和他说实话:“本妃上次和王爷以及公孙先生都说过了东胡人内部可能正出现的问题。他们的贵族圈子里,都出现了疾病的流行。唯恐,是牵涉到了可汗。”

“东胡人认为,只有王妃可以救他们?”

“大概是这样认为的吧。”李敏对此不会否认。毕竟,她当时被绑的时候,别无选择,为了暂时保命,只能是这样做。

“所以,王爷和王妃都知道,或许东胡人会再次寻来,来找王妃?”

“上回在北燕的时候,本妃都未露出什么特别的医术,他们的二汗都来找本妃。只能说,这次,在劫难逃。也因此,本妃才在之前说了,本妃如果在这个节骨眼单独回北燕的话,只怕中了那些人的计。”

如果李敏离朱隶他们的大军远远的,那些东胡人人数众多,给她当护卫队的人,唯恐只怕不及对方人数,再有接近大明国土的时候,如果真有万历爷的人早在那儿虎视眈眈。护国公的军队,要来支援高贞,又要戍守边境,哪有那么多余力顾及到所有。哪怕有公孙良生这样的谋士护驾,都只怕难以抵御。

正因为如此,到最终,公孙良生突然转变了想法,建议朱隶把她留了下来。有朱隶当背后靠山,那些东胡人都知道有护国公在的地方形同沙罗场,只听到朱隶的大名都会闻风丧胆。这无疑对李敏有好处,相当于一道最有力的保障。

再有,朱隶怎么可能让自己老婆在自己伸手可及的地方出事。朱隶身边的兵将,更不用说,是精锐中的精锐。

魏子裘听她的话以后,想来,也是如此没有错的,吐出一口气说:“王爷和王妃所思甚远,非臣能及。是臣考虑欠缺。王妃请放心。末将肯定不负王爷王妃的众望,率领余下的将士,死守住此地,护王妃安全。”

李敏拿起指头掐起了时间。春梅这一去,到那边,要差不多半天的车路,她老公,哪怕着急带兵来她这里,大概要一天以后的事了。

他们,至少要在这里坚持一天。

根据布置在四周的哨岗回报,敌人尖兵发回去的信息,果然吸引着敌方大部队来围攻这里了。

“东西南北方向都有。”哨岗脸上写着十足的震惊,描述起对方的阵营时气息仿佛被吓到似的一阵阵喘,“远观过去,都是武装精锐的骑兵,看来是敌方主将部队的阵势。”

“可以看出有可能是哪个敌方将领带领的部队吗?”魏子裘问。

和东胡人交战已久,这些兵,都也是久经沙场的。所以,对东胡人的将帅应该有一定的了解,可能可以看出来是什么人。

哨岗仿佛心惊胆寒,眸怀惧色地看了下魏子裘和李敏,才低下头,道:“属下惭愧,此人的阵营,照属下看来,实在分不清可能是东胡哪位大将。反正,属下在战场上和东胡人交战这么久,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精良的东胡人部队。要属下做推测的话,属下唯恐——”

“唯恐是东胡人可汗身边的人吗?”李敏代替对方把这话说出来。

在他们议事的时候,许多士官,以及军医们,站在较远处的地方都好,都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现在,听见有可能是东胡人的可汗亲自来找他们了,这心头一方面充斥着恐惧,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竟是冒起了一股难言的前所未有的激动。

“那个冒顿单于来了吗?来的正好!杀了这人的话,我们北燕的老百姓,可以安详地过日子了。”

“我们高卑人也一样,不用再看着东胡人的嘴脸做事。”

接着,只见那些文弱的大夫们卷起袖管,拔出了李敏给他们的匕首,找石头磨砺刀锋,气势汹汹,做好准备要厮杀一场。

不过,战争无言是残酷的,可不是文人所想的那样美妙。

天空里,先是飞来一群兀鹰。它们拥有无畏狡黠的身影,带着东胡人给它们腿上绑的东西,向中间地带投放。

一瞬间,那些像鞭炮一样的东西,落到雪地里爆破了,炸开了一个个大洞。被波及到的在雪地里奔跑的动物,一碰就是被炸的血花四溅,断头断脚。

魏子裘指挥军营里的人四处找地方躲,不要被兀鹰抓到。

李敏带着王德胜以及尚姑姑,就近躲到一块大岩壁身后。只见一头兀鹰,忽视了他们的身影,往前冲时,是欲冲进伤兵所在的山洞里。李敏等人大惊失色。

随之,王德胜拔出腰间的短刀,冲兀鹰的目标投过去。

炸弹在山洞门口爆炸,引发了石壁掉落,直接砸中了山洞门口的部分人。人群发出的尖叫声,无疑吸引到了更多的兀鹰来袭,以及外面围攻的部队。

外围的东胡人,用东胡语大声嘶喊着什么话。

李敏听了一下之后,眉头皱了皱,对王德胜说:“去告诉魏将军,他们打算放火。”

与此同时,紫阳城内外的战况,伴随凌晨打入到紫阳城内的护国公与高卑国国王的联军,与城内守军经过一番激烈的巷战以后,战局开始有了破局的曙光。

城内三处粮仓和军械库接二连三发生了爆炸。城墙上驻守的城内守军大惊失色,却无法分调更多的兵力到城内与敌军进行巷战,必须谨防城外围攻紫阳城的军队发动攻势。

“这些士兵都是十分熟悉巷战的人。”向闻习元汇报战况的军士,满头大汗,面露惊恐,“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要说,护国公的军队与东胡人打仗多了,善于打仗是一回事,可是,不可能只有护国公的军队的人进来。”

闻习元切了下牙齿。

在旁听说的呼延赞同样吃惊不小,质问起闻习元:“你不说了吗?说国王的军队好多没有打仗了,就像一堆破铁,所以必须找护国公过来结盟。现在呢?!”

闻习元沉重的呼吸声好像是在沉气,道:“国王病了那么多年,根本没有机会来训练自己的军队。这些人,都是皇太子高治培养出来的死士。对于这些死士,你们东胡人不可能不知道,因为你们曾经都冒充了他们犯案。”

“谁?”

“红蝎子。”

呼延赞猛然退后一步,他怎么可能不知道红蝎子,因为,他自己都冒充过。

“你,你怎么不早说!”呼延赞气急败坏地大喊着。

“我怎么不早说?这是高卑皇室的秘密,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的事。但是,你们既然冒充过他们能不知道?只能说你们够蠢的。”闻习元嘴角衔起了一抹讥诮。

“你说我们什么?!”呼延赞猛然抓起他胸前的衣服。

外面,忽然一阵震耳欲聋的炮响。

高卑国的军队,把之前没有打的大炮都拿出来正面攻城了,因为眼看里头巷战的士兵接连得手,毁坏了城里的数门大炮,让城内守军的战斗力急速下降。

闻习元一把扯开呼延赞的手,对底下的人咆哮:“到现在都没有抓到他们进城的地道吗?!”

不是没有找到。而是,那些地道好像源源不断冒出来的一样。不断的,犹如雨后春笋一样出现。这点是谁都没有想到的。连皇太子高治自己本人都没有想到。

回头看见那猫爹,高贞坐在椅子里懒洋洋地摇着羽扇,好像大冬天的日子里,还挺热的一样。是,打的是热火朝天的时候。

高治不得抓住齐公公私下问:“是国王做的吗?”

齐公公眯眼:“皇太子不是最清楚不过了吗?之前在兴州已经看见过了。”

高贞知道防不胜防,而且,也不太可能把大部队押在紫阳城赌闻家军对这里下手,同时并不知道闻良辅是不是真的会造反。那怎么办,只能另外想策略来预防了。

紫阳城易守难攻,如果没有里应外合的话,基本很难扳回战局。损一折百的事儿,高贞不喜欢。与他人鱼死网破的事儿,高贞也绝对无法接受。所以,定是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难怪这猫爹听说叛军抵达紫阳城以后,还气定神闲的,带着女儿到自己幽会过的地方泡温泉。

高治的心头不知道什么感觉,一片无语。

眼看,这个紫阳城应该是唾手可得了。接下来的反攻大势应该不会有太多的悬念。高贞眯了眯丹凤眸,问齐公公:“二皇子还在战场上忙着救人吗?”

莲生是留在了前线,和前线那些大夫第一时间处理伤兵。

“是的。”齐公公说,好像有点不明白高贞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高贞摸了下胸口,吐道:“朕这个眼皮跳,心口跳的,不知道是何缘故。”

齐公公以为他是身子不舒服,说:“要不奴才找二皇子过来给国王把把脉?”

高贞摇了下头。

这时候,有人进来报说:“护国公带人要走。”

“什么?”高贞蓦然挺起腰背,脸上掠过了一抹显然的吃惊。

高治大步流星走出了帐篷,刚好迎面遇上来进行沟通的公孙良生。

“公孙先生。”

“皇太子。”公孙良生拱了下手之后,神情严肃地说,“由于我方的士兵得到消息称,有一路东胡人朝我军后方去了。请国王允许,护国公的部队有抽出一部分人,会由我们王爷亲自率队,火速去拦截这伙人。”

高治只是愣了下,接着,拽住他的一只袖管:“你说后方,难道是——”

“是。”公孙良生这话刚落地,不远的驻地里扬起了马蹄声和雪尘。金纹黑面的旗帜,由近而远急速移动着,不会儿消失在了天边。

高贞在帐篷里,摸了下胸口的地方,从里面摸到了出发的时候李敏让人给他送来的平安符。

“国王——”齐公公瞅他那有些难看的脸色,都不由焦急。

高治从外面走了进来,刚想说什么话。

对此高贞的手抓住了那只平安符,摇头道:“这边战场需要有人指挥,绝对不可以功亏一篑。敏儿得到他宠爱不是一时的事,他现在已经急着去救敏儿了。相信他吧。”

听见这话,高治只是皱了下眉头,在转过身时说了一声:“希望到时候你不会后悔。”

不等高贞反应,他走出了帐篷外,对着最近的那人问:“虞世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