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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二流小说家》(出书版)》 · [美]大卫·戈登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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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看我,像是在衡量我的反应。我看着手里的布利芝士,一本正经地点头。“我懂。”我说。

“我甚至想过,我说不定是同性恋,但事实并非如此。女人对我没有吸引力。然后我开始想也许是机能性的问题,明白吗?比方说荷尔蒙失调或者性驱力低下。”她在约会和工作中认识的男人,有几个非常英俊,有几个非常有钱,但她却从未感受到任何真正的性欲冲动,只有在自己的想象世界中除外,她围绕她在报纸和电视上看到的强势而危险的男人编织幻想,其中就包括达利安·克雷。

“事实上,我一直有这种幻想。我一个人的时候会想象那些场景。但从来没有和其他人讨论过。我以为只是我有问题而已。然后我发现了互联网这个世界。”

“色情内容?”我就着红酒嚼芝士,尽量说得轻描淡写,“抱歉,”我轻笑道,又拿起一块芝士丢进嘴里,“我想,你说的是色情内容吧?”

“对,我专上那种网站,我能找到的最下流的网站。去那种讨论组和聊天室。我在网上看的都是最恶心的内容。我甚至打那种电话热线,让男人对我说可怕的话,叫我母猪和婊子,我边听边——你知道的。羞愧归羞愧,但我忍不住。我脑子里只有这件事。但我从来没有真的做过什么事情,也没有告诉过别人,甚至根本没有动过这个念头。直到我遇见达利安。不知怎的,他在我信里感觉到了这些想法。”

她写信给克雷,表示支持他是无辜的。克雷回信,两人你来我往开始通信,内容越来越浪漫,越来越有激情,越来越色情。他问她要照片,要香水纸,要信里夹阴毛。他告诉她该怎么做。

从许多角度来说,克雷是完美的男朋友,尤其是对一个受过伤害的羞怯女性而言。他有用不完的时间和能量可以投注在她身上。他有激情,有兴趣,专一。不存在(她认为)来自其他女人的威胁,现实生活基本上不可能摧毁她的幻想。这个男人永远不会掀起马桶盖不放下,不打鼾不放屁,不会在床上令她失望。他永远不会害怕承诺,在情感上永远可以依靠,在亲密方面永远不会有问题。据我所见,她比克雷聪慧无数倍,但许多女人都面临这个问题。她将性幻想投射在他身上,但许多男人也同样这么做,而且所幻想的对象不必很遥远,多半就是每天陪在身边的女人。连她的怪癖也变得容易理解了。她这么做,可以让幻想走得更远,进入比普通女性的幻想更黑暗的角落,这些幻想不存在成真的可能性。

“但你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我尝试逼迫她说实话,“我指的是真的在一起。”

她微笑着晃动杯里的红酒,望着红酒顺杯壁缓缓淌下。“我感觉我和他比我和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都要亲近。我相信他迟早会获得自由。许多情侣都忍受过长时间的分离。”

“确实,但他们在分离前都曾相聚,然后遇到了战争之类的事情,但你和他没有单独相处过哪怕一次。还有做爱。”

她再次微笑。她的表情显然在说:你从未真心爱过,也没有被任何女人真心爱过。

“说到底,性爱完全依赖于意识,”她说,“肉体并不重要。”

25

摘自汤姆·史丹克斯所著《驯服荡妇》:

摩根没有看见他就感觉到了他。她从杂志上抬起头,他就站在地铁车门旁,他身材高大,黑发,英俊中有几分兽性,全身黑衣——黑色正装,黑色大衣,黑色皮靴。他没有像大多数男人被撞破在看她时那样转开视线,而是用那双锐利的黑眼睛与她对视。灼人的眼神透着智慧和深情,带着强烈的男子汉气息刺穿了她,看见她心底的秘密。她羞红了脸,扭过头去,紧紧地并拢双腿,她忽然觉得自己的裙子太短了。恐惧的战栗流遍她完美的胴体,甚至还有转瞬即逝的愤怒,但这些并没有挡住在两腿间突然升腾而起的欲望。她又偷看他一眼,他还在看她。此刻她确定他知道自己被激起了性欲,能看见饱满双乳上发硬的乳头顶起了薄薄的针织衫。她感到很羞愧。就仿佛她无法控制自己的肉体。就仿佛是他在控制。

到站了,她起身逃跑,高跟鞋咔嗒咔嗒地敲打台阶,沿着黑暗的街道回家,她不敢回头张望,但想着、害怕着,也许还期待着他像影子一样跟着自己。夜色投下的一道影子。

摩根走进霍雷肖街那套品位高雅的公寓,几乎按捺不住情欲。爱液沿着大腿内侧流淌,仿佛收获季从枫树切口流淌出的糖浆。她跑进卧室,从暗处取出按摩器。她呼吸急促。

她闭上眼睛。她开始呻吟。这时她听见了恶魔般的笑声。她抬起头——是他,地铁上黑色的陌生人。她忘了锁门。还是说她存心没锁,为了他?

“我就知道,”他说,“我总能知道。我闻得出一个想要我的女人。”

“你,你是谁?”

“我叫达利安,”他说着走近,“但你将叫我主人。”

26

我念到这里停下来。达利安说:“不赖嘛,但为什么磨蹭好久还没写到肉戏?比方说他用折刀割开她的裤子?我应该在地铁上就动手了。”

“这么写比较有现实感,”我解释道,“可以营造紧张气氛。你跟踪她,一步步接近,知道会发生什么。”

“好吧,也有道理,”他让步道,“我确实看得出。我喜欢他鼻子一闻就知道她想要的桥段。”

“谢谢。”

“接下来他扇她耳光那段呢?你说她几乎高潮。为什么几乎?她可以现在就高潮嘛。”他打个响指。

“呃,要是第一页这么写,那就没有故事了。”我争辩道,像是回到了学校里,面对写作小组的批评为自己辩护。这家伙以为他是谁?至少我识字。“需要慢慢建立情绪——从写作方面。”

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说:“剩下的呢?”

“朋友,我不可能从头到尾全念给你听啊,我们只有一个小时。”他开始让我讨厌,所以我不再害怕他。要是我不尽快开始访谈,我恐怕就要陷入痛苦的长期徒刑了。我把稿子放回牛皮纸信封里。“谈完了你带回房间里慢慢读吧。”

“好的,好的。”他说,“咱们开始吧。拿出你的小录音机。”

我拿出小录音机,花了一分钟开动它,找到我的问题清单。克雷耐心地等着,嘴唇上挂着一丝笑意。

“你被你母亲遗弃了,对吗?”我问。

“错!”他吼出这个字,然后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抱歉,我只是在按我读到的内容说。”

“你读错了!”他又吼道。

“那好,你有机会纠正错误了。”

“不如你先说说你母亲?”

“我母亲去世了。”我说。

“对不起,”他皱起眉头,看起来是自顾自地皱起了眉头,“别在意。”

“没关系。”我暂停录音,“你要是不愿意,我们不是非得讨论这个不可。但是你自己说要从头开始的。”

“你说得对。我们说好了的。”他朝录音机点点头,我重新开始录音。他深吸一口气说:“我母亲。首先,她没有遗弃我,是警察从我身边夺走了她,然后州政府将她和我隔开。毁了我童年的是他们。政府。现在我又落到他们手上了。有人说我憎恶女性?我憎恶条子才对。要是发现有儿童服务机构的社工被人碎尸,尽管来找我。但没有人比我更爱姑娘们了。她们是我的人生目标。”

“先说说你母亲。”我说,“也许不是真的,我只是复述我读到的内容,但报纸还说她是……她卖……”

“说她是妓女?”他向前俯身,咧开嘴,铐住的双手夹在膝盖之间,“你想说的是这个吧?没错,我母亲是妓女。我替你说。那又怎样?我们总得吃饭。昨天夜里,这个国家有多少女人为了吃饭,向着她们没兴趣的男人分开双腿?那种关系叫做婚姻。我老爸——天知道他是什么人——弃家溜走了。混账的是他,不是我。我母亲没法睡他换钱,她睡了其他男人。那又怎样?她是妓女,她是女招待,她在作坊为洋娃娃缝衣服。这年头应该没这个行当了吧?我指的是这儿。布鲁克林没有了。我记得她带着洋娃娃的衣服回家,我把那些衣服穿在美国大兵的模型身上。她还在作坊给我缝衣服,估计厂里睁只眼闭只眼。”

“她给你缝衣服?”我问,“做裤子吗?记得好像挺难的。”

“不,我指的是缝缝补补。打补丁。因为我们很穷。”

“明白,明白了。”

“我想说的重点是她是个好母亲。我们每天一起吃早饭。燕麦。我记得我最喜欢咖啡的味道,哪怕我还只是个小孩子——”

“我也是。”我想也没想就附和道。

“所以她会在我的牛奶里稍微加一点咖啡。”

“还要加很多糖,我也是!”

“我有时候还是很想那么喝。”他说。

“这儿有?”

“什么?咖啡和牛奶?当然有。我是说我偶尔挺想这么喝。”

“哦,对,当然,”我哈哈笑道,“我没过脑子,我还在想你怎么点饮料呢。”

“呵呵,对,找狱警要呗。”克雷也笑了,露出满嘴白牙,再次提醒我身在何处。我突然感到一阵自我厌恶:真是可耻,我居然看着自己和一个凶手相视而笑。不过笑声起了作用,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我和他建立了联系,他开始放松,靠在椅背上,不需要我的提示就说了下去。

“然后有一天她出去就没再回来。整个夜晚慢慢过去。以前还有邻居帮忙照看我,但这时候我们已经从那儿搬出来了。科罗纳的一家旅馆,好像。还是在欧松公园?我记不清了。”

“我可以自己查。”

“整整一夜只有我一个人。房间里没有食物。燕麦盒里只剩下最后一丁点——我记得,就是一点碎渣。没有牛奶。”

“你很害怕。”

“他妈的当然。我才五岁。于是我躲在壁橱里。估计感觉比较安全。然后,第二天早上,我非得要去卫生间了,这个我记得很清楚,但卫生间在房间的另一头,看上去是那么遥远。我记得当时肯定很早,因为电视一直开着,那会儿在播《今日秀》,我知道动画片很快就要开始了,我可以偷看。”

他说话时望着半空中,眼神涣散,身体前倾,完全一动不动。我也不敢动弹。这个房间没有窗户,散发着氨水的气味,仿佛医院和男厕所,头顶的日光灯管发出微弱的嗡嗡声。灯光映出我们的影子:我手中铅笔的影子落在记事簿上,他两肩和头部的影子被拉长,落在桌面和地板上,仿佛一张空白地图。那是什么颜色?不是灰色,不是黑色,影子碰到哪里,那里的色调就变得更暗:仿木桌面,灰色油毡地毯,棕黄色的纸张,粉红色的皮肤。

“这时门突然开了,来的不是我母亲,而是警察。突然到处都是警察——也许只是我的感觉,也许只有两个警察,但你知道,他们穿制服系腰带佩着枪,看上去那么庞大。还有社会服务机构的人。他们带走了我。就是这样。”

他停下来。我等他开口,然后问:“你没再见过你母亲?”

“没有,再也没有。就是这样。”

27

我走出会见室,弗洛斯基和特蕾莎在有长凳和自动售货机的外间等着。

“嗨。”我微笑道。弗洛斯基转过身去,不顾头顶墙上大大的“禁止吸烟”标记拼命吸烟。特蕾莎看上去很疲惫,脸色苍白,黑发向后挽起,露出面庞。她从手提箱里取出一个文件夹。

“这是你的合同复本,签过字了。”

“谢谢。出什么事了吗?”

特蕾莎压低声音说:“终审上诉被驳回了。”她扭头看了一眼弗洛斯基,她把烟灰弹进饮水机。反而是特蕾莎显得很悲伤,弗洛斯基只是比平时更加愤怒。

“抱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开始了解达利安这个人了,得知他即将死去,我真的感到抱歉吗?好像并没有。“所以,都结束了吗?”我问特蕾莎。

“还差得远呢,”弗洛斯基插嘴道,“用不着担心。”

“不,”我嗫嚅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打开饮水机,浇灭烟头,把一块钱塞进售货机,揿下健怡可乐的按钮。钞票被吐了出来。

“他妈的鬼东西!”她对售货机连踢带打,尖头皮鞋踢到突出的边缘,险些摔倒。“妈的,”她一只脚跳着说,“这鞋是新买的。”

“来,让我试试看。”我说。我拿出零钱,把一张比较平展的一块钱塞进售货机。从机器伤痕累累的外表看得出,许多受挫的访客曾对它饱以老拳。汽水掉了出来,警卫恰好走进房间。

“卡罗尔·弗洛斯基?”他喊道。

“是我。”

“你可以见委托人了。”

“好。”她抓起公文包,以可敬的尊贵姿态蹒跚而行,穿过那扇门走向委托人。她经过我的身边,我注意到她捶打售货机时,粗重的指环割破了皮肉,手指上有一道血痕。她连眉毛都没有多皱一下。我不禁心想,我要是遇到麻烦,一定委托她当我的律师。警卫嗅了嗅。

“你抽烟了?”他问我。

“我?没有,我不抽烟。”

他皱着眉头瞪了我一眼,将尴尬而沉重的寂静留给我和特蕾莎。

“要喝汽水吗?”我小声说,“我不喜欢健怡可乐。”

她摇摇头。“他还不知道,”她说,“她现在要去告诉他。”

“我知道。我见他的时候他挺好。访问很顺利。”

特蕾莎坐下,取出贴满黄色即时贴的厚实法律课本。她打开眼镜盒,戴上眼镜。我对性感的女图书管理员一直有幻想,这应该不奇怪吧?喜欢读书的姑娘最火辣了。

“说起来,”我说,“那位作家,你提过的那个吸血鬼小说作家,我读了点她的书,感觉很不赖。”

“我也这么觉得。”特蕾莎没有抬起头。

“我在哪儿看见说她有一本新书快出版了。”

“刚出版,我已经有了。”

“真的?”这倒是新闻了,“我得去看看。你已经买到了?你还真是她的书迷啊。”

她不理我,只顾低头看书。我从她衬衫领口的缝隙瞥见一小片白皙肌肤,还有一幅黑色文身的卷须,卷须向上(也可能是向下)伸展。我内心的吸血鬼露出獠牙。

“呃,你要是感兴趣,”我继续道,“我在哪儿看见说作者要做个线上活动。”那是出版商搞的新名堂。说实话,我连这个概念都几乎不理解,但克莱尔信誓旦旦地说能促进销量。“她会主持一个聊天室。”我解释道,尽量不显得太大惊小怪。

“对,”她对着课本说,“已经知道了。”

28

在回程的列车上,我开始誊抄访谈内容,戴着耳机听录音,对着笔记本电脑打字,这一向是最困难的环节。刚开始做访谈那会儿,我过了一段时间才学会不用自己的发言打断访问对象的话头。访谈结束后我还必须听着磁带上自己的声音讲述琐碎的细枝末节。我的皇后区口音很刺耳,嘀嘀咕咕带着鼻音,比我想象中还要难听。哪怕是今天,听着我和克雷的对话,每次听见我惹人讨厌的口头禅——比方说没完没了的“对哦,对哦”——我都忍不住皱眉头。事实上,以对话自然流畅而著名的作家和电影制作者往往高度风格化,而未经编辑的真实对话文本你读不了几行就会觉得无聊透顶。

与克雷的对话就是这样。他独角戏唱个不停,内容既惊悚又令人麻木,讲在儿童福利体系内的恐怖历程,辗转于一个个寄养家庭之间,受忽视,被欺凌,挨打,很可能还遭到过猥亵。曾经收留他的一对寄养父母后来因猥亵男童被捕,但没有资料显示受害者中有克雷,我提起时他也连连否认。可是,他的叙述与记录多有出入,尤其是关于他的母亲。

杰拉尔丁·克雷是个噩梦。她的病态母性表现远远超出克雷描述的贫穷和疏忽。她以卖淫为生,有一长串的被捕记录,包括多次盗窃、持有毒品和在公共场合醉酒。他出庭受审时,案卷里包括了儿童福利机构的记录,提到她不但长时间将他一个人留在家里,还在接客时把他锁在壁橱里。刚开始小达利安又哭又闹,于是她塞上他的嘴,直到他学会保持安静。他在禁闭期间尿了裤子就会挨揍。被捕后的那天早晨,她向分局的一位警官报告说她的孩子独自在家,社会福利人员确实因此带走了他,他由于无人照看而成为州政府的受监护人。她认轻罪服刑六十天后出狱,却没有出席儿子的任何一次监护权听证会。她抛弃达利安,继续在各个城市积累被捕记录——旧金山、洛杉矶、底特律。后来她也许改邪归正,因为一九九六年以后就没消息了。她当时大约四十到四十五岁,有可能和许多惯犯一样,年纪渐长,厌倦了职业罪犯的紧张生活。也可能已经死于非命。

29

后来我戴着耳机听着磁带在车上睡着了。我做了些古怪的梦,被耳机线勒醒后忘了个干净,到纽约时已经筋疲力尽。可是,这一天还没过完。我从地铁站走回家,看见一个像是卧底警察的家伙走出一辆像是卧底警车的轿车。车是黑色的雪佛兰,男人身穿黑色大衣、海军蓝正装、白衬衫和红领带,但不是硬汉条子那种类型。他看上去很精明,戴无框眼镜,嘴唇抿得很紧,脸上皱纹交错。他开始花白的黑发向后梳,对警察来说有点长。我突然毫无理由地惊恐起来,尽管我不停地对自己说你没有做过任何错事,但不知为何在我内心深处,还是有几分矇眬但无法驱散的罪恶感。

“布洛赫?”他问。

“对。”我平静地说。

“我是汤斯特别探员。”

“什么事?”他向我出示证件,但我只看了一眼。我在网上搜索资料时见过这个名字,对他的面容也略略眼熟:他是逮捕克雷的联邦调查局探员。

“能给我一分钟吗?”他说。

“没问题。”我尽量用低沉的声音说,“上楼去喝杯咖啡?”

“没时间。今晚我要飞孟菲斯。你要是不介意,咱们在我的车里谈吧。”他打开轿车后门,没有等着看我到底介不介意。我当然介意,但还是坐了进去,他跟着在我身旁坐下。驾驶座上的探员下车,方便我们私下谈话,也可能是不想目击我被折磨。

“书写得怎么样了?”他问。我和他直视彼此,像是坐在露天汽车影院里。

“挺好。”我说,“多谢关心。”

“你好像答应过受害者家属说不会动笔。”

“我什么也没有答应过,再说不是所有家属都不想让我写。”

“达妮艾拉·吉安卡洛?她活得一塌糊涂。毒虫,脱衣舞娘。她离进监狱只差最后一步了。我说的是其他几家人。哈瑞尔、希克斯。正派好人,只想安安静静怀念逝者。通纳先生有律师。他在附近有一家工厂。在岛上还有一家更大的。”

“制造什么?”

“嗯?”

“他的工厂。”

“聚乙烯袋。一卷一卷的塑料袋,干洗店罩衣服用的那种。”

“达利安·克雷在那里工作过?”

“是啊,没错。你能想象他的感受吗?得知杀人狂就是在厂里盯上了他的妻子?你应该尊重他们的意愿。你至少能为他们这么做。”

我耸耸肩,保持音调平稳:“达妮艾拉·吉安卡洛也许不是垃圾袋工厂的老板,但她的姐姐也是受害者。”

汤斯转身看着我的侧脸。我好歹也是莫尔德凯·琼斯的小说《热血杀人犯与冷酷皮条客》的作者嘛。

“你看,”他说,“她被案件迷住了,事情发生时她活得稀里糊涂。她有负罪感,而且她们是孪生姐妹。阴阳平衡之类的问题。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是在占她的便宜?”

“你有没有想过这不关你的事?”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准备迎接拳头,不由自主地眯起离他比较近的右眼。我前面提到的毫无理由的惊恐还有这一面:同样毫无理由且难以控制的反叛情绪爆发。

汤斯却连眼睛都没多眨一下。“逮捕凶手是我的事情,”他说,“像寄生虫一样啃食受害者尸体的是你。”

说完他伸出手,我和他握手。他甚至没有用力。我爬出车门,喜滋滋地对他挥手,走向我那幢楼的大门,我却必须用一只手扶着墙,因为我的膝盖在使劲发抖,我害怕我会摔倒。

我满心惊恐加自豪地告诉克莱尔,说联邦探员刚才威胁了我。她身穿体操服和暖腿袜套,戴着蓝牙耳机,在我的客厅里做瑜伽。

“汤斯?让汤斯舔我的左奶子去吧。”她弯腰头碰脚,“他当然希望你出局了,我调查过他。他签约要写回忆录,但必须等退休后才能动笔。他要是提前辞职,就必须放弃全职退休金、牙医保险和其他所有福利。另一方面,你将打得他爬不起来,电影改编权,等等等等。”她从一条胳膊(或者一条腿)底下对我微笑,“他确实很难搞,但被拉链卡住卵蛋的是他,不是你。”

“真的?回忆录?”我坐进沙发,尽量不去看她没到合法年龄的臀部起起落落,“谁帮他代笔?”

30

《猩红夜雾》已经出版,没有或很少造势。我一本正经地跑了趟罗斯福购物中心的巴诺书店,同样大失所望。新书不见踪影,只发现几本另外几种书散于各处,我默默地将它们重新摆上书架。最后我向一位年轻店员打听,问我期待已久的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的新书是不是今天发售。他耸耸肩,在电脑上查询,说书架上已有四本。我再三追问,他拖着步子走进里屋,拿着我家里已经有的那本书出来:厚墩墩的平装本,封面是猩红色天空渐渐融入黑色山脊。我原本希望那几道鲜血能用压凸印刷,好让血迹鼓出来显得更逼真,但那么做太费钱。我向店员道谢,他又耸耸肩。他一走开,我就把那本书放在“恐怖/都市超自然”书架最显眼的位置上,然后溜走跳上公共汽车。

走运的是我确实还有几个读者,但恐怕都不在我家附近。那天晚上我将走进互联网的一个偏僻角落,会见几个想和作者讨论新书的游魂。

克莱尔和我开玩笑,要我戴上西碧莱恩的假发出席,或者点几根黑色蜡烛喝一杯紫红葡萄酒,但我还是选择普通的写作打扮:运动裤、T恤和浴袍,一杯冰块和一瓶一升装可口可乐。为什么不买两升装?给你一条写作小贴士:我发现容量越大,跑气就越快。我喝没气的可乐写不出东西。还有就是别忘了拧紧瓶盖,否则无论一升两升都会跑气。

我以“猩红1”登录,接下来的十分钟异常难熬,我独自一人挂在赛博空间里。这儿又暗又冷。然后,一个接一个地,一小簇灯光依次点亮:“黑暗天使”和“燃烧天使23”、“鲜血爱人78”、“为你流血”、“撒旦女孩”和“恶魔母体”。克莱尔让我紧张,她站在我背后看我打字,我保证我会把对话念给她听,她才回到沙发上。

“好啊,”我呻吟道,“‘撒旦女孩’想知道我的点子都是从哪儿来的。天哪,你以为是哪儿?从我屁眼里。”

“你这么回答她?”

“不,我的回答是:‘梦境、恐惧和日常生活,但很难一一对应。’”

“很好。还有呢?”

“‘鲜血小子’问克里奥夫人和夏鲁斯·冯·法伯格·圣杰迈恩男爵在这一卷里到底会不会上床。”

“读完不就知道了?小气的兔崽子。”

“好。”我说,但只打了前半句。克莱尔拿起我用来充饥的那罐坚果。

“接下来呢?”她问,专挑腰果吃。

就这样,我朗读打字,克莱尔大声回答,直到一个名字跳出来,我犹豫片刻,没有念出声。一个自称“血族T3”的人上线了,但一句话也不说,像是站在门口,旁观其他人逼问我血族秘传和早已被我遗忘的角色的命运。我大声向克莱尔朗读问题,同时偷偷盯着那个沉默的名字,仿佛背着女朋友和另一张酒桌上的妖媚美女调情。我问自己,三个小小的T会不会属于特蕾莎·特雷奥?法务助理会不会在城区某处的电脑前注视着我?她会不会戴着那副性感的眼镜?

血族T3在虚拟空间开口了,她问,像我这么一位好看的——抱歉——年长女性,得知很多读者认为我的作品非常色情,内心会不会有所纠结。她身为一名女性(顺便说一句,是异性恋)却感到我(同为女性,但更年长、更睿智、更有经验)触碰到了她最深层最隐秘的欲望,她从未告诉过任何人、以为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性幻想。我对此有何看法?以作者的身份?以女性的身份?

“他们说什么?”克莱尔问。她已经躺下,无所事事地望着天花板,把花生一粒一粒丢进嘴里。

“没什么,老一套。‘黑暗小子’问我能不能尝出A型血和AB型血的区别,因为他或她做不到。‘为你流血’想当血奴。”

“别理变态佬。”

“喂,说话当心点,”我说,“坚果是变态佬出钱买的。”

31

克雷名单上的第二个女人是玛丽·方丹。她住在新泽西的里奇菲尔德公园,公共汽车放我在路口下车,我意识到她的公寓多半是父母家的车库。那是一幢饱经风霜的错层房屋,白色墙板的接缝处能看见黑色污渍,刚萌芽的稀疏草坪上有几块秃斑。你也许还记得,这年春天气候异常。既舒适(十二月穿T恤上街当然让人心花怒放)又令人不安(这种天气怎么可能不是最终判决:我们已经破坏了地球)的暖冬过后,四月份遭受突如其来的寒潮袭击,明媚的午后有雪花飞舞。方丹家的草坪上,粉色和白色的山茱萸在假春天的蒙骗下提前绽放,花朵此刻却凋零于烂泥中。我按照玛丽给的路线,爬上车库旁的楼梯,来到一扇薄木门前,门里传来工业流行乐轰轰轰的节拍。

我大声敲门。她肯定在等我,因为音量立刻变小,片刻之后,她打开房门,出现在眼前的是个矮胖姑娘,有大大的眼睛、厚厚的嘴唇和惊人的胸围,地中海的暗色皮肤,身穿地摊货哥特装。

“嗨,我是玛丽。”她伸出一只小手,我轻轻一握。

“我是哈利·布洛赫。谢谢你肯见我。”

我走进房间。这是个工作室,带睡觉的凹室和厨房区,有点像《欢乐时光》里方兹的房间,只是这儿的黑色蕾丝和蜡烛要多得多。“治疗”乐队、九寸钉和玛丽莲·曼森的海报旁是查理(真正的曼森)的照片,还有蜜月杀手和摩尔杀人狂这两对著名夫妻档连环杀手的照片。衣橱上是献给克雷的小神龛:骨头扎成六角形,松鼠的颅骨,滴蜡的黑色蜡烛,熏香,贴在照片上的新闻照片。我看见克雷写给她的信件,与我的文件夹里她写给克雷的信件两两配对。克雷写给她的信件扎着红色缎带,塞在贝壳装饰的匣子里。我不禁有点悲伤,铺天盖地的暗黑邪恶里居然还有一抹女孩子气。她要是知道克雷把她的情书和宝丽来裸体照(此刻装在背包中的一个牛皮纸信封里)交给我时是如何嘲笑她的,不知道会有什么感想。

但话说回来,她也许根本不会在乎。摩根·切斯刚开始拒绝开口,将我置于不情愿的引诱者的尴尬位置上,而玛丽的嘴巴动得太快,她立刻和我热络起来,将我置于同样不情愿的被引诱者的位置上,反而更加尴尬。她并不美丽,没什么气质,不迷人也不聪明,但她拥有年轻肉体到最成熟时的那种青春的吸引力,她比海报上的嗜血女性可爱无数倍:两百五十磅重的玛莎·贝克,蜜月杀手里的女性一半(或者四分之三),死刑被迫延迟,因为她肥得坐不进电椅;摩尔杀人狂里的玛拉·欣德利,漂染的金发和纳粹气质使她成了反讽的性符号,但她长得像个男人,智商仅有平平的107,要不是臭名昭著,恐怕普通到了极点。然而,这两对男女构成了她理想中高度浪漫的多舛情缘:超越善恶的局外人,或者——取决于你的观察角度——精神侏儒,弱小得只能靠猎杀孩童和老妇抬高自己。

聪明的读者到这里会阻止我,说你难道不也一样?没牙老鼠哈利,靠这些性幻想吃饭。否则你为什么会在书里塞满不必要的低俗情节?你凭什么是个例外?好吧,让我告诉你。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这是谋生方式,任何一位侍者和脱衣舞娘都能为我证明,一个男人的赏钱就是另一个姑娘的房租。可是,还存在另一个更重要的(也许是荒谬的)理由:我怀疑导向情欲的推动力并非源自我大脑里色迷迷的爬行动物部分,而是高度艺术化的皮层。请允许我解释一下。

那些为了阴暗刺激和秘密欲望而阅读的朋友,别担心,好戏就快来了。我不会评判你们。而那些有洁癖的朋友,看见书页上的鲜血就会吓得一抖转过头去的朋友,我要说:你们并不孤独,请相信我。假如你们认为这种内容不堪入目,不妨试试用一只手遮住眼睛,用另一只手写出来。但同样正确的是,沉睡在我心底里的诗人舔着嘴唇蠢蠢欲动。因为,如果说我有什么训令可以向每一个削尖铅笔狩猎文字的码字工宣讲,那就是这个:假如你触碰到读者的神经——或者更好的,触碰到自己的神经——那就使劲写下去吧。

32

访谈誊本:玛丽·方丹,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玛·方:我害怕和一个被官方指为杀人犯的男人恋爱吗?完全不怕。他远远超出你的论断。说到底,官方也想杀死他,不是吗?况且不是面对面,而是隔着一段距离。至少他是亲自动手的——我是说,假如他真的杀过人。对我来说,这是最色情的行为。死亡和性爱彼此联系。这条线很细,但绝大多数人都太害怕,不敢承认。性爱带我们去深渊边缘,高潮推我们落入深渊。那就像品尝死亡。与杀人犯做爱并不让我害怕,反而能激起我的性欲。

哈·布:真的?

玛·方:真的。你听了很震惊?

哈·布:并没有。

玛·方:我想操他。

哈·布:好。

玛·方:操屁眼。

哈·布:好。

玛·方:我是说操他的屁眼。

哈·布:我懂了。假如他请你帮忙杀人呢?帮助他诱惑某个人落入陷阱,或者按住那个人,你会愿意吗?

玛·方:当然,我什么都肯。

哈·布:你会自己动手杀人吗?

玛·方:会,当然会。

哈·布:杀任何人?朋友?家人?

玛·方:当然。有什么区别呢?这些只是抽象概念。他是我唯一的真正家人。他是朋友、兄弟、情人。就像尼采说的,我们构建了自己的道德。所以你才无法理解我和他。我们超出了你的道德范畴。社会价值。消费主义。我所谓的家人只会坐在那儿看电视,遵纪守法,像牲畜似的咀嚼喂给他们吃的泔水。你不妨仔细想想,到底谁是囚犯?再想想伊拉克。如果我清醒地看穿了这一切,那么我就是自由的,哪怕被他们关了起来。明白我的意思吗?他是自由的。因为他在意识里释放了自己。工作、房屋、学校、家庭,这个狗屎州的这个狗屎小镇。我厌恶这些。你必须从可怕的噩梦中惊醒,然后就不存在任何真实了。一切都被允许。为所欲为,这就是我的全部法律。

哈·布:克劳利。

玛·方:对,你读过?

哈·布:当然,多年以前。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十几岁吧。你在念书吗?

玛·方:不,我已经二十二了。

哈·布:你有工作吗?

玛·方:办公室工作。不是秘书性质。

哈·布:你喜欢克劳利?

玛·方:我经常读他的书。

哈·布:你崇拜撒旦吗?

玛·方:也许,也许不。

哈·布:儿童呢?如果达利安下令,你会亲手杀死一名儿童吗?

玛·方:让我用你听得懂的语言解释一下,你就会明白我有多么堕落了。想知道我的终极幻想吗?

哈·布:当然。

玛·方:我想看他杀人,开膛破肚,然后在血泊里操我。

哈·布:真的?你真的会这么做?

玛·方:能激起我的性欲。鲜血,汗水,就像献祭的考验。仪式化。我光是想一想就很兴奋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看。我不在乎。

哈·布:很好,我相信你。

玛·方:来,撩起我的裙子看吧,尽管动手。我他妈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哈·布:其实我得走了……

玛·方:看见了?快看啊,我不在乎。

33

我以最快速度离开那儿。亲爱的读者,撞见这么一个人,你该如何保持礼仪?连可怜的荡妇密语老兄都不知道了。就像我被迫去即兴喜剧俱乐部或在前排观礼表弟的割礼仪式,我逼着自己看完玛丽的表演,笑得像块木头,而她在裙子底下摸来摸去,但最后我还是移开灼痛的双眼。她并没有多么邪恶或堕落。完全没有。不管她怎么努力,她只是个普通人。最令我难以忍耐的其实是这一点。她受困于生活和家庭,多半没有朋友,工作很无聊,憎恶自己的外表。一个外形难看,笨拙而羞怯的女孩。她要是更聪明或更有钱,大概可以逃进艺术学校。但她在现实中看不到出路——除了达利安。

我同样不得不承认,尽管她没有勾起我的色欲,却激发出我虐待狂的那一面。我想用粗暴的手段帮她清醒过来。我多年来一向讨厌装腔作势想拥抱邪恶的种种狗屁。我想让她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受苦:虐待儿童、政治迫害、癌症、种族屠杀,真实世界的真实恐怖。我想当面嘲笑她,唾弃这个装模作样的小撒旦,告诉她她的情人是条害虫,是半文盲的人渣,哪怕在他眼里你也狗屁不如,完全是个笑话。我想把她的鼻子按进屎尿堆。

我当然没有这么做。谁知道呢?说不定会对她有好处。至于假装同情和理解——表现出我怜悯她的样子,那才是真正的残忍。她一个人待在房间里,除了邪恶的梦想还拥有什么?于是我离开了,让她以为我被吓住了。我随口说声再见,落荒而逃,她粗野的大笑声在门背后为我送行,我宁可吹着冷风等公共汽车,也不愿意多坐一分钟。

上了公共汽车,我感到凄凉绝望。我坐在司机背后,前额顶着车窗,刹车气闸时而轻叹,时而呼哧呼哧喘息。外面湿漉漉的,所有东西都闪闪发亮。树叶跃入风中,贴在我身旁的车窗上,像是要搭顺风车离开这个小镇。水珠像鸡皮疙瘩似的渗出抛光的车身。我看见玩具、自行车和圣诞精灵,被遗弃的鲁道夫翻倒在草地上。秋千锈迹斑斑。黑色和绿色的垃圾箱沿着人行道列队。一把破伞亮出银色骨架。所有地方的所有人都跟可怜的玛丽和我一样不开心吗?公共汽车驶入隧道,我向后躺下,闭上眼睛。

回到皇后区,我的情绪差到极点,路过花店的时候,我看见莫里斯——J·杜克·约翰逊的照片模特,我走进去想提提神,结果发现他和男朋友刚吵了一架,心情比我还糟糕。

“咱们去喝个烂醉吧,”莫里斯提议道,“我需要感官麻木。”

“行啊!哪儿?雅克?”那是路口的酒吧。

“天哪,不行。不能在附近,我不想和我认识的人讨论任何事情。而且不能是同性恋聚集的地方。不能有我在乎他们想法的人。”

“唔,谢谢。”

“你明白我的意思。”

“明白,我大概知道个地方。”

“肯定不会有我们认识的人?”

“几乎百分之百。”

“而且没有同性恋?”

“差不多可以保证。”

34

RSVP,达妮艾拉工作的脱衣舞俱乐部,位于机场附近。我拨打她的手机,几分钟后收到短信。没错,当晚她要登台表演。她会把我的名字(外一位)告诉看门的,还会留几张酒券给我。莫里斯很激动。

“我要一个特别垃圾的大胸金发妹子骑在我身上,用胸揉我的脸。”坐上出租车,他这么对我说,“大得难以想象的奶子,粉红色的大奶头。”

这幢狭长的低矮建筑物是个混凝土碉堡,没有窗户,只有一个霓虹灯标志,位于工业街区,路灯是橙色的,偶尔有飞机呼啸经过头顶。我们推过十字转门,从光线充足的夜晚走进黑暗,等待眼睛适应。

刚开始,莫里斯似乎被这么多女性肉体吓住了,但几杯酒下肚,他很快兴奋起来。他要的是清酒(按他的发音,是“萨凯”),喝到第二瓶,他站起来,像喝醉的工薪族似的,把钞票往走道上扔,向丁字裤里塞。即便如此,谁也不会误以为他是花花公子。他朝舞娘大喊“上啊,妹子”,追着一个黑人姑娘问她是在哪儿接头发的,有姑娘请他亲屁股,他觍着脸说:“该死,你做普拉提是吧?”可想而知,姑娘们很激动,我们的包厢很快成了全场焦点,两三个姑娘咯咯笑着绕着我们转悠,其中就有一个奶子大得难以想象的金发美女。

“真货吗?”他问,对她的胸部又是掂量又是戳,仿佛那是他打算填料上炉的两只小鸡。

“亲爱的,你摸过假奶子没有?你们肯定有人摸过。”

“是啊,但你这对奶子太好摸了。奶头硬得可以。”

“那是因为你在捏啊。”

一个性感的红发小美女挤到他俩身旁,说:“我的是真的,你摸。”她的乳房很小很可爱,长着雀斑。莫里斯捏了一会儿,最后下了定论:“比较嫩。”他请两个姑娘各拿一个乳房贴他的脸,姑娘们兴奋尖叫。

这时候我发现多了一位客人。一个大块头黑人,体形和莫里斯差不多,身穿劳动服,留爆炸头和山羊胡。他站在我们的酒桌前,抓着一个只穿胸罩和内裤的娇小亚裔姑娘的手。

“嘿,打扰了。”他说。

“什么事?”我问,心想莫里斯打架是不是和我一样没用。

他指着莫里斯说:“那位老兄,是作家J·杜克·约翰逊吗?”

“不是,但我明白你的意思。长得很像而已。”

“哈,明白了。保持低调,对吧?”他用庞然巨手和我握手,然后隔着我拍拍莫里斯的肩膀,“不好意思,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

莫里斯左右看看,满脸微笑,像是也在好奇地寻找约翰逊先生。客人探身凑近他,挡住整个舞台。姑娘们纷纷后退,遮住自己的胸部。“我只想说我非常热爱你的作品。鼓舞了我。”

“呃,谢谢……”莫里斯含混地说,醉醺醺的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很高兴能认识一个花道爱好者,“最重要的是形状和颜色。”

我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

“他是你的书迷,”我解释道,“莫尔德凯·琼斯。”

“对,对!嗨,非常感谢你的支持。太贴心了。”莫里斯和他握手。

“能让我请你喝一杯吗?”

“当然。”莫里斯叫道,“热清酒!”

新来的为自己点了拿破仑干邑,我只要了可乐。

“不能喝酒。”我紧张地说,“我是他的保镖。”三个人为此哈哈大笑,我笑得最大声。

“你和你的小朋友坐下一起乐乐吧?”莫里斯说,他们挤了进来。我坐在两个男人之间,姑娘们排在外围。

“这位是美玲。”男人说。

“哎呀,你真可爱。”莫里斯说,和她握手。

“我是RX738。”

“谁?”莫里斯问。

“RX738。”他取出几张名片递给我们。没错,名片上说他叫RX738,还有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

“这是什么意思?”莫里斯困惑道。

“我是DJ和制作人,”他解释道,“做饶舌乐,玩节拍。”

“厉害。”

“对我的歌词影响最大的就是你的作品。”

“嘿,谢谢。我喜欢你的发型。充满了革命气息。”

“没错。说说我的看法。我知道莫尔德凯在鼓吹什么。黑人团结。调转枪口,不再互相仇杀,而是瞄准真正的敌人:白鬼子。别在意。”他对我说。

“没关系。”我马上说,喝一口可乐。

“有个好主意你想不想试试?”他问。

“说来听听。”莫里斯喝一口清酒。

“你在我的唱片里说一段。哪天来一趟录音室,录条音轨就得。”

“当然,”莫里斯说,“乐意之至。”

我看见整个人生在眼前闪过,结束于莫里斯站在录音棚里企图唱饶舌。我咬着他的耳朵说:“他妈的闭嘴,你会害死咱们俩的。”

但莫里斯没有听我说,他望着舞台,喃喃道:“你看她啊。”

那是达妮艾拉。我险些错过她。她跳的是一曲《玷污的爱》。她倒挂在钢管上,双腿像医生徽标上缠着手杖的那两条蛇,金色长发在灯光中洒下,她飘在半空中缓缓旋转,双眼紧闭像是只为自己跳舞,随后滑回肮脏的舞台,爬向像挥舞鱼饵般挥舞钞票的男人,这些男人戴着婚戒,一个个松开了领带。

“上啊,辣妹子。”莫里斯喊道,泼洒清酒。

“他妈的对。”RX738附和道。

达妮艾拉望向我们,抬起手挡住灯光。她笑着挥手,我也挥挥手。

“RX!”她喊道,“RX!”

十五分钟后,达妮高高兴兴地坐在RX的大腿上,喝着龙舌兰酒,亚裔姑娘用双手捧着RX的一只手轻轻按摩,金发女郎和红发姑娘偎依在莫里斯身旁喝着香槟。我还是坐在正中间,喝着可乐,尽量不盯着达妮近乎赤裸的身体看。她全身线条分明——双臂、两腿、平坦的小腹——乳房娇小而挺拔,臀部美得像芭蕾舞者。她点了根万宝路特醇,左右张望一圈,确定没有人在看她。

“书写得怎么样?”她问。

“还行,”我说,“很慢。说实话,写得我心情很差。”

“你也是作家?”RX问我。

“对。”我不安地说。

“也是?”她问。我耸耸肩。“他在访谈达利安·克雷,”她说,“他要发掘我姐姐的死亡真相。”

“操!真的?这可是硬碰硬的真东西。”

“谢谢。”我说。

“我不是真的,”莫里斯脱口而出,“我是狗屁。”我少盯了他一会儿,他就越过了狂喜和忧郁之间的分界线。他突然起身,掀翻姑娘们,眼泪滚滚而下。“我不是马丁大夫。我是卖花的。我在恋爱。”

“他妈的闹什么?”RX说。

“马丁大夫是谁?”达妮问。

“杜克,”我说,“杜克,快坐下。杜克,你喝醉了。”

莫里斯重重地在我身旁坐下。“杜克?”他大声问,“那谁是马丁大夫?”

“你是杜克·约翰逊。”我发疯似的低声说,汗流浃背,“马丁大夫是做皮靴的。”

“哦,对。”他说,然后吼道,“杜克·约翰逊!”

“他妈的搞什么?”RX困惑道,“你到底是不是杜克·约翰逊?”

“不是!不是!”莫里斯想起身,被我拉住了,“我是莫里斯。我是天堂插花店的老板。我狗屁不如。狗屁!不如!”

“你他妈不是杜克·约翰逊,那谁是?”

“他,他,”莫里斯指着我说,“他是。”

“你?”

“抱歉,确实是我。”我屏住呼吸。

“他是很牛的作家,”达妮说,“还写色情小说。”

“该死,杜克·约翰逊是白人。”我等着挨揍,但他与其说愤怒,不如说很沮丧。

“对不起,”我说,“我没想伤害任何人的。”我想不出还能说什么。

“该死,白人。”他喃喃道,思考着这个发现。莫里斯在金发女郎的大胸里号啕,红发姑娘摸着他的脑袋。RX738喝完他那杯酒。

“唉,可你写得确实不赖。”他最后说,哈哈大笑,开玩笑地拍拍我的胳膊,只留下淡淡的瘀青,“去他妈的,我们都有秘密。我跟你实话实说,”他凑近我,“我是市郊子弟。长岛。上的是南峡高中。”

“我也是。”达妮说,“三年级的时候我从霍利斯高中转学过去的,我父母希望我念个好学校,所以我们才会认识。”

“我在学校里卖大麻和白粉,和血帮搞在了一起。”

“是啊,”我连忙说,“对。”

“该死,”他说,“杜克·约翰逊,但我还是想和你握个手。”

我们握手。“谢谢你,RX738。”我说。我这辈子都没这么自豪过。

35

摘自J·杜克·约翰逊所著《两点两瞪眼》第一章:

“莫尔德凯·琼斯?有意思,你不像犹太人。”

她淘气地笑着走进我的办公室。我听过这个笑话。我身高六英尺二英寸,心情好的时候体重两百磅,心情好不好皮肤都是深棕色。今天?还很难说,得看一个身材火辣、眼睛冰蓝的俏皮金发小妞说清楚她要什么了。

“我母亲是埃塞俄比亚犹太人,”我解释道,“犹太教的传统是母系传递,所以从原则上说我确实是犹太人。”我伸出手,“但我并不严格遵守教规。您是……”

“雪莉·布雷泽,我在玩家夜总会跳舞。酒保豪尔赫向我介绍了你。”她抖出一根万宝路特醇100,我觉得这根烟揭示了自相矛盾的性格,“我想请你找个失踪的人。我老爸。朱尼帕·布雷泽。”她在手包里翻找打火机。

“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我取出火柴。

“十年前。”她说。

我隔着桌子给她点火。“不容易,但有可能。”我说,“他当时在哪儿?”

她看着我的眼睛,噘起红唇吐烟:“他的棺材里。”

来到高低酒吧,两杯过后(她喝柠檬威士忌,我喝芝华士浇冰块),雪莉·布雷泽努力说明情况。现在很清楚了,这姑娘要么是疯子,要么在撒谎——也可能说的是实话,但如果是这样,我一定是发疯了才会去掺和。

她老爸是个吹小号的,朱尼帕·“白皮”布雷泽,绰号来自吹奏的音色和他的肤色,五六十年代他这个白人混爵士圈也算一景。据说他技巧高超,高音能点中你心窝深处最柔软的部位,但到雪莉降生时,那种好日子早就是历史了。这会儿的老爸是条毒虫,在廉价酒馆卖艺,拎着个手提箱养活小雪莉。在四十二街你成长得很快,她十八岁那年,老爸一针下去过量而死,雪莉没有哭泣,而是跳上舞台。如今她二十八岁,看上去还相当不赖——只要你别看她的眼睛,就像我此刻这样。

“咱们别兜圈子了,”我又帮她点了一根特醇100,“为什么来找我?”

“我梦到了他。”

“梦?”我混日子时听过很多故事,夜里听到的就更多了,但这个还是头一遭。我笑道:“好吧,我认输,说来听听。”我又叫了一轮酒。

她没有笑,也没有生气。她慢慢喝酒,慢慢抽烟。她看着我的眼睛,开始讲述:

“大约一个月前,我做了这个梦,我父亲在我的房间里演奏一首曲子。《再见了平顶帽》,他最喜欢的曲子。但在梦里他不是用小号演奏的,声音确实是小号的声音,但是从他的嘴唇里发出来的,他噘起嘴唇像是要亲吻谁。总而言之,梦里他抓着我的手,领着我走进壁橱,就是我现在家里的壁橱,但里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出去是我们以前在时代广场住的旅馆房间。他兴奋起来,演奏得越来越狂野和高亢,指着床底下要我看。最后我低头去看,床底下是他以前放小号的手提箱,里面满满都是鲜血。老爸开始尖叫,小号吹出的那种尖叫。我把手伸到血泊里,摸到一把匕首,然后就惊醒了。”

“吓人。”我承认道,“我昨晚也做了一个疯狂的梦。我奶奶骑着大象走在百老汇大道上。每次我半夜吃大力水手炸鸡就会做这种梦。”

“我明白,”她赶开烟雾,“人人都做怪梦,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一次次做这个梦。我发现自己在哼那首曲子。我没法从脑海里赶走那个旋律。洗澡的时候,坐地铁的时候,工作的时候。快要逼疯我了。”

“你确实遇到问题了,但我还是认为你需要的不是侦探,而是去海滩休息一个星期。”

“我也这么想过。”

“那就好。”我掏钱包。

“直到我老爸开始给我发电子邮件。”

“什么?”我的耳朵终于抖了一抖,鼻孔张开,像是猎犬闻到了新鲜的气味。

“对,信都很短,全是只有他知道的事情。豪生饭店他演出结束后我们吃热奶糖圣代,他典当小号给我买校服鞋子,我会跳舞但不会唱歌。”她喝完那杯酒,“你怎么看?我需要的是不是侦探?”

我从她的烟盒里取了一支烟,剥掉过滤嘴,说:“你认为侦探应该从哪儿开始找?”

她拿起火柴帮我点烟,说:“当然是墓地了。”

36

再一次见到达利安·克雷那天,天气凉爽晴朗。你能看得很远,连最遥远的山脊上的树木都清晰可辨。会见室里当然不存在天气,时间也永远不变:单调的日光灯下,说是正午或者子夜都行。我坐进固定小桌前的固定座椅。水泥地面刚清洁过,松香味很刺鼻。

“很好,非常好!”克雷笑嘻嘻地评论我写的玛丽·方丹的故事,“你捕捉到了她的性格。尤其是那些小细节。比方说我给她烙印时,她使劲咬住马嚼子。”

“谢谢。”我被恭维得很不安,然后打了个喷嚏。

“上帝保佑,”克雷说,“这个季节必须当心。我每天吃维生素。”

“我没事,谢谢关心。”

他向后靠,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他没刮脸,胡茬和我一样有黑有白。“玛丽是个小胖子,对吧?”

“不是。”我耸耸肩,“好吧,稍微有点肥。”

“我并不介意。”

“不,她很可爱……”我附和道,在脑海里又看见她,听见她的假笑。我翻看笔记,像是要隐藏关于她的记忆。我开始录音。“那么,你说你想谈谈念书时的事情?”

“哎呀,艺术学校,但我没去。”

“为什么?”

他哧哧地笑道:“被他们拒绝了呗,就是为了这个。谁知道否则我会成什么样呢?著名艺术家也有可能。”

“有道理。好吧,咱们谈谈这个。你怎么会开始从事艺术?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知道自己想当摄影师的?”

“来,我告诉你。是在我的寄养母亲家,格雷琴夫人。我恨她。”他伸展双腿,融入故事,露出监狱拖鞋里厚实的白色运动袜。“真正的老婊子。喜欢用汽车天线抽我。抽大腿,疼得要命。她应该蹲监狱,而不是坐在老房子里看电视。她的男朋友喜欢扒光我的衣服,用冷水给我冲澡,然后把我光着身子扔到门廊上让邻居看。为了羞辱我。”

“为什么?”

“尿床。”他亲切地说,看着我的眼睛。

“好,好吧。”

“但他有一台照相机,明白吗?旧尼康。他拍了很多日常事物。她在院子里。他的车。松鼠之类的。树叶。他把照相机放在三脚架上,允许我看取景器,但绝对不许碰快门,免得浪费胶卷。于是我背着手,在脑袋里假装拍照。”他笑着举起戴着手铐的双手模仿照相机,用咬掉指甲的手指框住面孔,“咔嚓。捕捉这个时刻。咔嚓。”

他顿了顿,我按捺住插嘴的冲动,我参加餐会遇到尴尬的沉默时总喜欢乱说话。克雷交织手指,将双手叠放在大腿上,继续说道:

“他在地下室有一间暗房,允许我帮他打下手。他不在的时候我偶尔也溜进去。我喜欢化学药品和地下的泥土气味。暗房很小很黑。谁知道呢,我反而感觉很安全。我喜欢看着照片在显影水里慢慢浮现,就仿佛水下的生命渐渐活过来。总之,”他向后一靠,跷起腿,“我迫不及待地想拥有自己的照相机。我攒起每一毛钱,到处打工,偷零钱。最后我总算买了台二手佳能。那年我十五岁。我兴奋极了。相机漏光很严重,每次上好胶卷就得用胶布贴住,但这有什么啊,我是摄影师了。可是我还是只能假装拍照,因为买不起胶卷。”

你能在磁带上听见我和他哈哈大笑。

“再后来,”他说,“我开始真的拍照,拍了很多东西。天知道都去了哪儿。估计现在能值几个钱的。收藏家会感兴趣。”

“什么样的东西?”

“一切。树木、狗、其他孩子、邻居。我带着相机到处跑,摸爬滚打像童子军似的。学会保持耐心。你明白的。等待。拍照的要诀。就像猎人。等待你在寻找的东西自己露面。”他向前俯身,双手比画成一杆长枪,顺着大拇指瞄准我。我微笑。

“但你大部分时候拍的是模特,对吧?我指的是摆拍。”

“一样的,完全是一样的。这是你和被摄物之间的关系。等待,说服,诱骗,观察,等待你需要的东西浮现出来。那种不可言传的东西。这是最困难的部分。”

“等待?”

“对。等待,还有让被摄物保持静止。”他哧哧地笑了两声,开始啃手指。我拔出钢笔,在笔记簿上打了个毫无意义的勾。

“你是什么时候决定以此为业的?”我问。

他吐掉舌头上看不见的什么东西,耸耸肩说:“就在我知道我是这块料的时候吧。刚开始我想做新闻摄影,你明白的,例如战争、火灾之类。比方说驻外通讯记者。逃离这儿。后来我发现,嘿,杂志社也需要人拍照,哈。还有海报、公告牌,等等。到处都有照片和拍照的人,对吧?”

“但你想拍的是艺术摄影。”

“对,我跟过一个老师。巴恩斯沃思先生。他借书给我——妈的,其实是图书馆的书——但总而言之,他看见我抱着相机在学校附近的野地里乱转,就拿了几本书给我:斯蒂格里茨、布拉塞、沃克尔·埃文斯、黛安·阿勃斯——我最爱的就是她。这时候我意识到,摄影师也可以是画家一样的艺术家。他可以创造画面。表达但不仅仅记录。可以创造符合他意识的画面。”他重新放慢速度,眼睛跟着我上方半空中的什么念头。小小的火花,塑料灯具的反光,在他眼里移动。

“于是你申请就读艺术学校。”我提示道。

“对,申请了一堆学校。”他似乎第一次露出恼怒的神情。他举起双手挥舞,铁链擦过头顶。“他们不要我。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穷孩子。烂学历,烂成绩,所以我不可能拿到奖学金。明白吗?我哪儿也去不了。总之,艺术学校就是这么回事。给有钱人装逼的地方。谁他妈需要呢?但他们有他们的体系,明白吗?你必须念艺校,进入画廊,学习怎么谈论那些狗屁。扯淡,他们学的就是这个。”

“但你学过课程?”

“对,在社区中心,老师是个混球。据说是个职业艺术摄影家。在巴尔的摩办过两次展览,了不起。他说我不成熟,好像我弱智还是怎么的。说我需要调和,好像我是一碗汤似的。然后我就自己干自己的了。艺术不就是这样吗?谁说了算?谁能下判断?只有未来。也许一百年以后,我的作品会挂在博物馆里。也许价值连城。妈的,他们说艺术家死了作品就会值钱。谁知道呢?也许等我们死后,你写木乃伊和火星精灵的书也能卖个一百万本。”

他轻声自顾自地笑了一会儿,然后陷入沉默。我再次管住自己的舌头。闭嘴,我命令自己,听他怎么说。

“艺术还是什么?”他最后说,“复仇。哈。还有正义。照片就像证据。就像留给未来的瓶中信。我在梦里见到但要很久以后才能实现的东西。我对此有信心。我不怕死。我知道我的作品会继续存在,一百年,两百年。你会永远活在其他人的心中。还有被你触碰过的所有人。我不需要宗教和其他人的上帝。艺术就是我的天堂。”

37

回到家,公寓空无一人。克莱尔的母亲在去棕榈泉和欧洲购物的间隙短暂停留纽约,克莱尔必须去见她,维持“家族束缚”。于是我去主大道的北京烤鸭店排队,轮到我的时候用手势和窗口的店员交流。蒙着蒸汽的玻璃里,一个戴着厨师帽的男人将金黄色的烤鸭放在砧板上,用切肉刀剁成闪闪发亮的碎块。另一个人把碎肉塞进面饼的开口,加上黄瓜和大葱,涂上一抹黄酱。我在单身食客的长桌前坐下,对面的中年男人身穿油漆点点的连体工作服,旁边的年轻女人身穿医院工作服和雨衣,我们盯着彼此之间的空位咀嚼。说话的人都只说中文。语言不通真是让我松了一口气。

吃过饭我回到家,浏览电子邮件、普通邮件、语音邮件和《纽约时报》。我冲个澡,剪指甲,用棉签掏耳朵。我再也控制不住好奇心,于是打开互联网。我像蜘蛛似的守在网络一角,默默观察血族T3。这算是赛博跟踪还是只是赛博潜水?藏起来等待一个女人——不,仅仅只是一个化名,一个也许是也许不是特蕾莎·特雷奥的小光点,我在自己面前感到羞愧。这是新的下限,不但变态而且可怜。变怜!

血族T3:嘿……

猩红1:嗨。

血族T3:最近可好?

猩红1:挺好。你呢?

血族T3:挺好。我还是不敢相信,我居然真的在和你聊天,西碧莱恩!

猩红1:我也是。我是说,我也不敢相信。

血族T3:你不敢相信你在和我聊天?

猩红1:我指的是我通常不和粉丝聊天,并没有特别在说你。

血族T3:但我是你的粉丝啊。lol。猩红1:lol?棒棒糖?

血族T3:不,那是“大笑出声”的意思!抱歉。

猩红1:我更抱歉。实在不习惯打字聊天。

血族T3:我……lol。

猩红1:好吧,哈。

血族T3:允许我提个问题吗?上次我说的话,对你来说奇怪吗?

猩红1:不……什么话?

血族T3:关于你的小说。

猩红1:对。

血族T3:我就是感觉,读你的书,我总在想她怎么知道我的感受?

猩红1:直觉而已。

血族T3:哈哈。但你真的不觉得这很奇怪?

猩红1:呃,书是我写的,所以我猜我大概是个怪人吧。

血族T3:那好,我也是。

猩红1:lol。

血族T3:要是我建议咱们见个面,你会不会感觉太快了点?如果是,那恕我唐突了。

猩红1:不,并不会,我也愿意。但新书刚出来,我经常四处跑,你明白的……

血族T3:哦,所以你出去了?

猩红1:对。

血族T3:我不知道你也参加读书会或签售会之类的。据说你是个隐士。

血族T3:你还在吗?

猩红1:在,对不起。哈,被你识破了。我忘了你知道得很多。确实如此。我不知道我会不会说自己是隐士,但我很少见人和出门。不过我最近确实不在,为了躲一躲。

血族T3:抱歉,我说错话了。

猩红1:不,没关系。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克服这个问题,咱们可以见个面。

血族T3:希望如此。但我能理解。我们还能这么聊天吗?

猩红1:当然可以,我很乐意。

血族T3:那好。

血族T3:嘿!

猩红1:什么?

血族T3:你不一定在乎,但你也许想看看这个。晚安!

她发给我一个链接,然后迅速下线,她的小光点熄灭了。我点击链接,打开一个吸血鬼爱好者扎堆讨论吸血鬼事务的冷门网站。这儿有我新书的一则评论,发帖者叫血族T3:

《猩红夜雾》是西碧莱恩到目前为止最伟大的作品。情节围绕从邪恶的夏鲁斯·冯·法伯格·圣杰迈恩男爵手上夺回密特拉圣剑展开,相当惊险刺激,但故事的真正核心是萨莎的挣扎,一方面是她对亚拉姆和艾薇(她的双性恋血族情人)的欲望,她和他们有狂野而色欲横流的激情关系,另一方面是她对杰克·希尔佛日益增长的好感,杰克·希尔佛是战地摄影记者/时尚摄影师和吸血鬼猎人,她对他有更加深切和成熟的爱意。艾薇在一夜风流之后试图转化杰克,事态因此变得更加复杂。杰克拒绝了,反而想砍掉艾薇的头颅。艾薇从此由衷地憎恶杰克。复杂的三角/四角/不等边四角(?)恋情反映了萨莎的二元性。她一半是吸血鬼,另一半是人类,永远挣扎于这两者之间。这不是一场黑白分明的善恶斗争,正如亚拉姆对萨莎解释的话:

“吸血鬼与虎狼没有区别。只有人类会因为憎恶、偏见、贪婪和欲望展开杀戮。狮子不可能搞种族屠杀和黑帮私刑,吸血鬼也一样。人类自认位于食物链顶层,故而陷入自满,因此会在疯狂中互相敌对。要是没有吸血鬼去精选人类的种群,就像猎豹对瞪羚那样,人类大概早就在战争和瘟疫的折磨之下灭绝了。”

特蕾莎——应该就是特蕾莎——继续阐述这些主题和表达出的象征意义。对我来说是多么新鲜,书评所评论的书看起来相当不赖,但作者另有其人——比方说,她这样的一个人。读着她有关我文字的文字,我情绪高涨,几近惊恐或眩晕。我感到自己逐渐膨胀,成了什么天才。我同样确定的是,我迟早会被揭穿是个毫无天赋的假货。我就像气球,装了一肚子热空气,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害怕自己会爆炸。这难道不是每一个码字工的终极梦想吗?被爱,但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作品的完美。只是我厌恶我的作品。我一页一页挤出那些狗屁,像切大红肠似的切片装盘,我蔑视我写出的东西,也很难不蔑视这种货色的读者——除非他们对我的看法是正确的,而我错得离谱。

我们为什么阅读?刚开始身为儿童的我们,为什么会喜爱我们喜爱的书籍?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我认为书籍就像旅行,将你送入冒险历程,送入感觉仿佛属于自己的梦境。但对少数人来说,书籍也是逃避,送你离开无聊、不快和孤独,离开我们无法忍受的场所和角色。我阅读的时候,书上的文字代替了我脑海里的声音,我有那么一小会儿可以不再是我自己,至少可以不那么痛苦地意识到我就是我。这些人是真正的读者,是疯狂的读者,爱书如同瘾君子吸毒,如同一个人爱他所爱的对象:无法用理性解释。

讽刺的是,这种阅读超越了所有判断。他不会带着客观标准读书,而是带着感情读书。(我说“讽刺”是因为这些沉溺于书籍的读者会成为学者、评论家和编辑——换言之:书呆子——同时又保有各自的秘密恶习。)类型小说的读者——吸血鬼粉丝、科幻宅男、推理迷——就像出现返祖现象的生物,血统纯正但不合时宜。他们读书像孩童,痴迷而认真,像少年,绝望而勇敢。他们读书是因为必须要读。

当然,还有一种符合这种描述的读者:色情文学爱好者。他(或她)就像囚犯,受困于肉身和不肯通融的世界,永远无法满足欲望那难以实现的要求。为了寻找极乐,他们遁入文字的世界,文字能带他们去任何地方,触碰任何人,而且永无止境。对于深夜时分的孤独灵魂,什么样的情诗、宣言和高等艺术都比不上最低俗、最笨拙的几段龌龊文字。

我们不就是为此写作的吗?(我们作家,最最差劲的读者。)为了送出我们的秘密信息,传达给我们永远不可能认识的陌生人。为了改头换面去接触其他人,那些将他们的面容藏在我们书里的人。我们难道不是为了他们写作吗?为了特蕾莎·特雷奥?为了达利安·克雷?

后来经过厨房的时候,我看见手机在厨台上发亮。我刚才沉浸在网聊的世界里,没有听见手机的微弱呻吟。达妮发来短信:“谢谢你那晚来看我!要是不愿意就别写那本书。我能理解。想聊天的话,打给我。”

我没有打给她。时间已晚。

38

克雷名单上的第三个人是桑德拉·道森。她住布鲁克林,布什维克地区的尖端。我搭L线到蒙特罗斯大道下车,徒步走了几个街区。这附近有汽车修理店和床垫仓库,饭馆挂的牌子是墨西哥、多米尼加或厄瓜多尔餐点。她租的车厢公寓位于一幢三层砖木楼房的顶层,楼下是个小酒馆,临街大门加装了一道金属格栅。从她的信件我得知她二十五六岁,同住的室友压根不知道她的“真实性格”。她在金融区的同事也不知道。她的工作是“文字处理员”,同时在念图书馆学学位。克雷给我的照片里,她看上去娇小而淘气,金发削得很薄,白皙的手臂很瘦。她的身体仿佛少年,光滑而无毛,有一些晒斑。你能看见一根根肋骨。现实生活中,我爬上她家的楼梯,她戴着眼镜,梳着马尾辫,身穿印花棉裙,脚蹬人字拖,显得很不起眼。她说室友出去了,但思考片刻之后,她说还是去她的房间谈比较好。

她的卧室比公寓的其他房间显得更年轻化,床上盖着褶边床罩和松软的白色羽绒被,有个白色的斜面梳妆镜台,墙上贴着杂志上剪下来的图片,虽说主题有些阴沉,但内容比玛丽·方丹的那些柔和得多,有红玫瑰和黑色天空中的银色月亮,还有身穿蕾丝内衣在静水和崩裂石墙旁摆姿势的性感女人。

“我是潜荡妇。”她对我说,仿佛这是个头衔,比彻底的荡妇低一级,也可能是在荡妇得流感时来替班的人员。

“那是什么意思?”

“我是顺从的受虐狂,我喜欢男人控制我,我喜欢痛苦和被羞辱,我喜欢受虐待。”

“呃,有意思。”我做出我希望是冷静而体贴的表情。她说得满不在乎,盘着腿坐在床上,我在白色柳条椅里扭来扭去。“你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天性是什么时候?”

“我一直就是这样。我小时候喜欢测试自己,看我表弟能用多大的力气咬我的手指,诸如此类。我总是让其他孩子捆绑我。”

“怎么说?你指的是玩游戏吗?”

“对,比方说捆在树上。要是玩什么幻想游戏,我总能想到办法成为囚犯,双手被捆在背后或者被蒙上眼罩。大多数孩子捆得很差劲,我太瘦了,常常能自己滑出去;但有个女孩捆得很紧——她特别认真,能捆得我无法动弹——我们用的是跳绳,就是那种白色粗绳,真的咬到肉里,从我的两腿之间穿过,那是记忆中我第一次感到兴奋,我动来动去,绳索摩擦我的阴蒂。”

“呃,有意思。”我重复道,希望听起来很有职业风范。我跷起腿,但转念一想,这像是我护住了腹股沟,于是又放下腿。

“然后我和她开始经常玩这个。她叫克拉丽莎。我总是扮演奴隶或俘虏。有时候我甚至当她的狗。我们拿来我家狗的皮带和碗,用皮带拴住我,她扔东西叫我捡,就着碗喝水。她在后院遛我,我随地撒尿,被我母亲撞见了。”她嘿嘿一笑,连忙捂住嘴。我也笑了。

“然后呢?”

“我可怜的父母手足无措。我母亲告诉我父亲,我父亲打我屁股。游戏只能到此为止了。”

“克拉丽莎呢?”

“我们分开了。她去了另一所学校。据我所知,她是普通人,就是正常的异性恋女孩。我记得她已经结婚了。”

“但你不想。”

“知道我的终极幻想吗?”她把两腿收到身下,像是要诉说秘密似的凑近我。

“什么?”

“被卖给白奴贩子。”

“存在这种生意吗?”我脑海里浮现出杰瑞·路易斯主演的彩色后宫电影。

“我听说过。”

“呃,你幻想成为其他人的奴隶,还是被卖进妓院?”

“通常混合了这两者。”

“你喜欢这样?你认为你会真的喜欢?”

“如果我的主人说我必须喜欢,那我当然就会喜欢。”

“主人?”

“达利安主人。”她露出恬静的笑容。

“哦,他是你的主人?正式的主人?”

“我们有契约。我属于他。我在网上登记为他的奴隶,所以现在我才会和你谈。”

“他命令你和我谈?”

“对。嗯,还有其他的。”

“其他的?”

她犹豫片刻,说:“他说他把我借给了你。”

“什么?”我假装没听清。

“礼物。因为他喜欢你写的东西。”

“真的?唔。他没跟我说过。呃,你的礼物是什么意思?”她摊开手掌靠近我。我感到自己脸红了,中年人做这个表情可称不上酷。

“奴隶。”她说,“请随便使用我。”

“我,我还是算了。”

“求求你。”她提高声音,“我要是不这么做,他会生气的。他要你使用我。他要你体验这种感受,这样你就可以写出来了。”

“哦,好,谢谢。非常感谢。太贴心了,但、但是,”我开始结巴,像是有了新的办法表达焦虑,“我靠、靠想象就可以了,我是说等我回到家。我、我想说的是、是这些都是写作的一部分。不是必须要、要、要……”我吞口唾沫,“要做什么事情。”

“但我想啊。”她跪倒在地,“先生,接受你的虐待,我会感到光荣。”她趴下去,胸口贴着地面,抬头看着我,姿势像是驯服的小狗,鼻子碰到我的鞋尖。

“哈!”我咯咯笑着向后退,像是她在挠我的痒痒,我的鞋子踢到了她。她痛得惊叫。

“天,对不起,真对不起。真的太对不起了。”

“没关系。”她喃喃道,捂住鼻子,“我喜欢。”

“好,好。”现在我不再结巴,但天知道为什么有了英国口音,“唔,倒不是说我没有受宠若惊,事实上我确实很荣幸,非常。”我把东西塞进包里,站起身。她展开手臂跟着我,恳求我,我唠唠叨叨说个不停。

“只是时机不对。替我谢谢你的主人。也谢谢你。祝你过得好。”我用汗津津的手掌推开她凉丝丝的手,跑了出去,尴尬万分又心烦意乱——不得不承认,我有一部分小心思憎恨自己,居然没有抓住机会做些恶劣的事情。我算个什么蹩脚作家?

我被夹在欲望和痛哭之间,跑下楼,冲上马路,直到穿过地铁闸门我才意识到我忘了拿录音机。好得很。这下我只能回去了。我很想就这么算了,而不是回去再面对她。我转身爬上通向街面的楼梯,这时候地铁来了——真是火上浇油。乘客也许会在经过时指着我嘲笑讽刺。

我一边咒骂自己,一边急急忙忙回去,重新爬上两层楼,努力平复呼吸,驱散我过热的大脑里绽放的画面:跪在地上的姑娘,恳求的眼神。上次别人叫我“先生”是什么时候?

门和我离开时一样开着。“桑德拉,”我喊道,“还是我。对不起,我忘记了录音机。”我气喘吁吁地走向她的卧室,用指节敲敲门框,“哈啰,哈啰!”随后走进房间。我站住了,仿佛不小心进错了房间,进错了公寓,进错了世界。

我描写过多少次恐怖和血腥的场面?数以百计。必须承认,我时常因为懒惰或赶时间而使用“无法描述”和“超越言辞”这种字眼。然而,描述暴力的词语往往很简单,容易掌握,连孩童都认识。真正难以接受的是这些词语激发的念头:我们难道就是这些材料造成的?我们体内也都是这个样子?

有一次夜里我睡不着,编造了一整套艺术理论,大体而言就是提醒健忘的意识记住最基础的事实:我们漂浮在水里,围绕太阳旋转,我们从女人的体内出生,身体里是血肉和骨骼。没多久以后的某一天,我们就将死去。

因此,此刻我跨入布鲁克林的那扇门,我不但吓得说不出话(要我写书,我多半会这么描述),而且被一个最简单但我无法理解的英语短句打得无法说话、无法呼吸、无法思考:桑德拉·道森死了。

她赤身祼体地倒吊着,不过第一眼很难看清楚,因为她缺少了头部。她的双脚被捆在一起,挂在天花板的吊扇上。她的躯体被切开,皮肤翻开,不知怎么和双手连在了一起,像是长了一对翅膀。她的脖子还在滴血,就像断裂的水管。

这时,就仿佛我真的置身于一个故事之中,桑德拉的尸体开始缓缓转动,像是马戏团的杂耍艺人,吊扇叶片开始旋转,尸体也越转越快。我明白这代表着什么——有人打开了开关——我突然感觉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就在我背后的门口,我开始转身,但动作慢得可怕。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在地上醒来。大约失去了十五到二十分钟。被打昏之前,我吓得甚至感觉不到恐惧,就仿佛我胆怯的意识跳出来抛弃了躯体,而躯体为了保护脆弱的心脏主动关机。推迟降临的惊恐一股脑砸在我头上。我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在什么地方,着火似的跳起来拔腿就跑,穿过公寓,冲下楼梯,来到马路中央。

盲目而麻木的惊恐催着我继续奔跑,来到路口,我喘不上气,终于强迫自己回头张望,像是害怕那幢楼会立刻爆炸。氧气回到脑袋里,我用手机拨打911,报告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说出桑德拉的地址和姓名,也留下了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他们请我留在现场等警察,我说不行。我已经又开始奔跑,疯狂地在路上寻找出租车。我尽量解释脑海里形成的可怕的新念头:我必须去曼哈顿,去霍雷肖街一套我不记得具体地址也没带电话号码的公寓,那儿还有一个女人,我害怕她也有生命危险,原因过于古怪和复杂,一句两句解释不清。跑到地铁站的时候,我上气不接下气,找不到出租车,但已经远远听见了警笛声,我挂断警察的电话,跑下去等回城的地铁,去找摩根·切斯。

39

我在L线站台上踱步,手机悄无声息,我意识到脑袋在一下下抽痛。从我醒来以后就在脑袋里敲响的警钟原来不只是惊恐,还有疼痛。我摸摸后脑勺,疼得一缩。头发上有血块,颅骨根部有一块地方碰到就痛。我有轻度脑震荡吗?我的大脑运转得既缓慢又疯狂,我在站台上踱步,探头望向隧道,寻找微弱的亮光,我记起在挨了那一下之前,尸体在我头顶转动时我冒出的疯狂念头:是达利安·克雷干的,达利安·克雷在这儿。原始的恐惧攥住了我,假如我没有被打昏,大概会拼命尖叫。此刻,震撼已经过去,我感到肚子里阵阵发冷,膝盖不停颤抖,另一种比较平静但更险恶的恐惧渐渐扩散。无论当时是谁在公寓里,只有一点可以确定:那个人不是达利安·克雷。那么,究竟是谁呢?

列车呼啸着开进车站,抖动和刹车声在我脑袋里掀起大地震。也许我真的脑震荡了。我快步上车,找到座位坐下,用精神力量催促司机,像是我的意志能让这列地铁跑得更快,中间不停站,干脆飞起来。我毫无原因地站起身,又重新坐下。列车每次停站我都在心里读秒。穿过漫长的河底隧道,地铁抵达第五大道。列车停车等待,没有人上车,但似乎等了一万八千年。下一站是第三大道,才两个街区,天知道为什么要设这一站。列车开进联合广场,我看着人们上车下车,满怀怒火盯着他们。叮咚一声,车门开始缓缓合拢。一个男人在最后一刻跑过来,伸出胳膊挡住车门,我大声呻吟。大家扭头看我。我傻乎乎地笑了笑,扭过头去。我望着黑洞洞的隧道掠过车窗,我盯着自己苍白的影子。我看看手机,但很清楚这儿没信号。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肾上腺素耗尽、动物的防御机制、心理恐惧和头部受伤,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我短暂地睡了过去。

40

一分钟之后,我在车站醒来。第八大道,我的目的地。我跳起来,跌跌撞撞赶在关门前挤出车门,跑上楼梯,冲过闸机。刚回到地面,手机响了——是警察。

“哈啰?”

“你好,我们接到从你手机打出的一通报警电话。”

“对。”嘟嘟一声,另一通电话打了进来,“稍等,给我一秒钟。”我切换通话,打来的还是警察。

“哈利·布洛赫?哈利·布洛赫先生?”

“是我。”我想在红灯时穿过第十四街,一辆公共汽车将我赶回人行道上。

“我是纽约警察局的布隆卓维奇警探。我在你这部手机报告的犯罪现场。”

“对,桑德拉·道森。我知道。”

“你知道擅自离开犯罪现场是违法的吗?”又是嘟嘟一声。

“稍等,抱歉……”我切换通话——是克莱尔。

“哈利,我们需要谈一谈。我刚查过你的邮件。”

“回头谈,克莱尔,谢谢了。”

“《佐格的婊子女神》,他们要搞我们,哈利,事情很严重。”

“现在不行。”

“好吧,哈利,现在他们正在搞我们呢。现在我坐在你的办公室里,正在被搞。”

“再见。”我说,切回警察,“哈啰?布隆卓维奇警探?”

“你在哪儿?先生,我们必须现在和你谈一谈。”我顺着马路狂奔,努力回忆街道的顺序和名字。有一家“传记”书店来着。在哪儿,还远还是近了?

“我知道,”我气喘吁吁,原地转圈,“但我害怕会还有一名受害者,明白——”

“在哪儿?”

“霍雷肖街。”

“哪儿?”

“霍雷肖街,西村的霍雷肖街,知道吗?”

“先生,你在曼哈顿?你离开犯罪现场,去了曼哈顿?”

“对,呃,我担心另外一个女人,她就住在这儿。”

“哪儿?请问地址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只记得霍雷肖街,所以才跑来找。妈的……”电话让我分神,我走得太远了,已经不知道方向,“妈的,妈的。”

“怎么了?怎么了?”警探大喊。

“我迷路了。你知道西村的街道都是拐来拐去的对吧?”我转身沿着格林尼治街向北跑,拐上霍雷肖街。电话那头的警探在斥责我,但我喘息得太厉害,没法回答,脑子全放在认路上,没精神去听他在说什么。看见了。我记起来了。摩根·切斯住的那幢楼。

“我再打给你。”我说,挂断警探的电话。

她那幢楼很容易闯进去。西村的古老建筑物就是这样,一方面别致迷人,另一方面只要我把地铁卡插进门缝,门锁就会应声而开。电影里他们用信用卡,但信用卡太硬了。至少我替我的小说主角这么认为,他们经常需要破门而入。我拿自己的房门做实验发现了这个诀窍,事后换掉了门锁。

至于摩根·切斯的公寓,我不需要尝试破门而入,因为门没锁。恐惧卷土重来,流淌在我的血管里,涌进我的嘴里,我颤抖着手推开门,随即闻到了那股气味。虽说我在小说里描述了许多次,自己并没有亲身体验过,但我还是立刻就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会明白:那是死亡的气息。

摩根·切斯——至少我估计是她——被捆在床上,两臂和双腿展开。头部不见踪影。正在变干的血液浸透了床铺。苍蝇嗡嗡乱飞。我知道我要呕吐了,为了不破坏证据,我跑下楼,在几个行人的注视下对着阴沟大吐特吐,然后再次拨通911。

41

这次我在原地等警察。一辆配无线电的巡逻车带着两名制服警察首先出现,他们都很年轻,一个是拉丁裔,另一个是黑种女人。他们让我坐在台阶上等着,然后上楼去了。我为他们感到难过。一分钟后,他们走了下来,明显受了巨大的震撼,失魂落魄,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紧紧抓着彼此的手臂。管理员和部分邻居出来了,警察不许他们靠近。警察呼叫支援,用黄色胶带封住门框。又一辆警车带着两名制服警察赶到,然后是一辆卡车,带来了身穿风雨衣拎着设备箱的现场勘察技师。他们看上去很专业,一个字也不说,径直从我身旁挤过,我猜他们和那两位新手不一样,在工作中见过许多可怕的景象,但我还是为他们感到难过。我们最近恐怕都要做同样的噩梦了。

布隆卓维奇警探和附近分局的两位警探几乎同时赶到。他块头很大,面颊红润,沙黄色的头发,板刷似的小胡子,身穿廉价的蓝色西装。曼哈顿分局的是一男一女,都穿黑色正装。他们先谈了一会儿,不时看我两眼。然后布隆卓维奇警探走了过来。

“你是布洛赫?”

“对。”

他向我出示证件,我伸出手,他随便握了一下。他的手背长着乱蓬蓬的红色毛发,戴着婚戒和毕业纪念戒。

“别乱跑。我下来就找你录口供。”

“好。”

他大踏步走上楼梯,我注意到他的两只袜子不相配,我有点替他难过。他看上去很硬朗,就警察而言也挺亲切,但我感觉到他并没有那么精悍,此刻正要踏入不可知的境界。那两个曼哈顿警察?我才不在乎他们呢。

三个人都上楼去了,汤斯特别探员也来到现场。他没有说话,只是看了我一眼,像是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没有踹我,然后也爬上楼梯。我根本不喜欢他,但我知道他是最能干的一位。几个人一起下来,默不作声,皮鞋重重地踏着吱呀作响的楼梯,他们在门廊上围住我,我对着他开始说话。

“我有一种不妙的感觉,我们应该去一趟新泽西。”

“为什么?”他问,眯起蓝眼睛盯着我。

“也许还有一名受害者。名叫玛丽·方丹。地址在我家,但开车去的话我认得路。里奇菲尔德公园的榆树街。我可以解释为什么,但我认为我们应该边走边说。”

他的厌弃表情没有改变,但只思考了半秒钟就点点头。

“咱们走。”

开车的还是上次那位探员,他身旁还坐着一个人。汤斯和我坐后排。我们驶向隧道,警笛不时响起,车流随即分开。我向他介绍情况,然后讲出我和达利安·克雷的交易,他的讥笑表情变成怒吼。

“天哪,我知道你们作家都是人渣,但这次对你这种投机分子来说都太没下限了吧。居然和恶魔做交易。”

“混合隐喻,”我说,“你写书时得多注意。”

他瞪了我一眼,然后转开视线。

“你怎么会知道?”他用威胁的单调声音说。但我并不在乎,他吓不住我,因为我已经吓得屁滚尿流。

“通过我们投机分子的网络。”我说,“你大概想守住受害者,只准你一个人利用。”

我没有看见他的拳头。估计是因为我没料到。我的右眼突然冒出金星,我倒向左侧,脑袋撞在车窗上。我转过头去,汤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双手摆在大腿上。前面的两位探员也无动于衷。就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除了我的脸痛得要命。坐在他左边算我运气好。他用同样单调的声音面对前方说:“你要是像我这样看了二十年的血腥场面,抓住了这么多凶手,也可以考虑靠这个挣点钱。”

“好吧,”我说,“有道理。我收回我的话。”

“你还好吧?”他问。

“还好,有点头疼。大概是过敏,春天嘛。”

前排的探员看着GPS,听着无线电给出的方向,我们从正确的出口驶下高速公路。当地警方与我们会合,一辆警车开路,另一辆殿后,开着警灯领我们驶过那些街道。我们经过公共汽车站。生锈的秋千。我在支离破碎的记忆里寻找那幢屋子:露出黑斑的白色墙板,参差不齐的草坪,山茱萸。

“那儿,”我说,“右边那幢。”

“那儿,”汤斯对司机说,“右边那幢白色屋子。”

探员在车道停下,他的搭档通知当地警察,警察在玛丽家门前刹车。

“在车里等着。”汤斯对我说。三扇车门摔上,我被关在静悄悄的车里,望着警察跑向主屋的大门。开门的是个大块头女人,穿弹力裤和粉色运动衫,我猜她是玛丽的母亲。我后来得知,她和丈夫之前度假去佛罗里达探望祖母了。回到家,女儿没有来开门,他们并不担心,因为这种事很寻常。她经常几天甚至几个星期不见踪影,还会一段时间不和父母说话。他们注意到她的房间散发出怪味,但这也没什么不寻常的。

一位女警请母亲返回室内,汤斯带着调查局探员和警察跑到屋后,爬上通往车库二楼的楼梯。我坐在后排,车窗没有放下,草坪仿佛电视剧开场前的布景:两名警察把守笼罩了一层暗蓝色的白色房屋,旋转的警灯给景观玫瑰染上异色。风吹动薄云,摇晃山茱萸,粉色花瓣斜着飘向地面。有两三片轻轻落在引擎盖上,像正在融化的雪花似的贴在车窗上。

一分钟后,两名警察回来了,用手帕捂着嘴。一名警察在楼梯上滑了一下,他的伙伴拉住他。他的鞋跟留下一抹血迹。两人互相搀扶着回到草坪上,一名警察跪倒在地,连连干呕,另一名警察搂住他的肩膀。两名探员跟着出来,黑色风衣在背后飞扬,他们跑过草坪,拿着对讲机说个不停。剃平头的大块头探员停下脚步,抬起反光太阳镜,擦掉面颊上的泪水。汤斯慢慢走下来。他打开车门,外部世界的声音、气味和感觉回到车里。

“来,”他说,“你看过另外两个,应该也看看这个。”

我紧闭抽痛的嘴唇,不情愿地下车,跟着他穿过草坪。走到一半,我听见主屋的纱门里传来哀号声。有人告诉了母亲。我有一秒钟飘了起来,像是被大浪卷得离开了地面,汤斯扭头看我,我的脸上毫无表情,跟着他爬上楼梯。气味难以忍受:甜腥味。呕吐物、排泄物、变质的肉和腐败的鲜花。来到楼梯顶层,他让到旁边让我进去。我在门口犹豫片刻,汤斯从背后推了我一把。我屏住呼吸,踉跄着踏入地狱。

还是我见过的那个房间——海报、床、厨房区、镜子、连环杀手爱好者的照片——但所有的东西都被涂上了血液。我的视线在黯淡的光线中聚焦,我的大脑挣扎着理解涌现在眼前的画面:床垫仿佛黑色海绵,满是嗡嗡乱飞的苍蝇。渗出黏液的地毯。滑溜溜的墙壁。床的正中央躺着的尸体就像曼陀罗。

我剧烈喘息,深深吸气,但立刻意识到了错误。有毒的空气涌入身体,黑色的恶意充满大脑,血红色的墙壁开始旋转。视野变暗,我在惊恐中逃向房门,如果在房间里失去知觉,哪怕只是一秒钟,我就永远也无法逃离。汤斯在我昏倒前抓住了我。

42

警方扣留了我八个小时。三起凶案跨越州界,所以汤斯探员有权指挥,但各个地区的警察也得到许可向我问话:布鲁克林的布隆卓维奇警探,曼哈顿二人组,还有一个新泽西的亚裔瘦子。他们没有碰我,警察不是那么问话的,虽说给我一巴掌说不定能让我说得更快。总而言之,我在五分钟内说完了我知道的所有情况,然后从白天坐到晚上,看着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就像摔跤组合。每个警察都过来让我从头到尾说一遍,然后扔下我盯着单向玻璃看一会儿,再然后下一个警察推门进来,换个不太一样的态度重新问一遍相同的问题——愤怒、和蔼、真诚、怀疑——就像一群烂演员在试戏,争取同一个无聊角色。

我当然为类似场景写过蹩脚的对话,次数多得我都记不清了:莫尔德凯被种族主义警察用电击枪打翻,被山地匪帮用私酿酒灌醉,萨莎被捆在柱子上,吸血鬼猎人用火慢慢烤她。在我的书里,主角永远摆出勇敢的样子,说着好笑的俏皮话,心里却因为秘密而在颤抖。他们从不就范。我恰恰相反,我惊魂未定,只想一吐为快(想到这个词都要昏过去了),但我说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

最后让我崩溃的是曼哈顿的那位女警探,记得好像叫豪瑟——她击垮的是我的耐性。刚开始我为她难过。身为警队内的女性成员,她无疑特别需要表现得像个坏人。

“哈利,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想占有她们,但被她们拒绝了?还是她们说可以,但你硬不起来?还是你想学习你的英雄?”

“什么英雄?”

“达利安·克雷。”

“什么?你在说什么?我为什么要做什么?答应写他的书?”

“哈利,你为什么杀害那些姑娘?”

“你疯了吗?”桑德拉、摩根和玛丽的画面轰然涌入我的脑海。我无力阻止。我尝到了胆汁的味道。至少我不需要再担心会呕吐了。我已经吐干净了。“你看,我理解你们需要盘问我,甚至怀疑我,但你这么问就太冒犯了,我不干了。我要叫律师。”

她皱起眉头,看了一眼玻璃另一面的人,估计是她的上司。她凑近我说:“行啊,随便你,但叫律师只会让你显得有罪。”

“你反正已经这么想了。”

“也不尽然。”

“你刚才是这么说的,我要叫律师。”

“咱们先冷静一下。”

“放我走,要么就叫我的律师,立刻。”我抱起胳膊向后一靠。豪瑟坐立不安,像是她玩砸了,等会儿会在更衣室挨毛巾抽。事实上我根本没有律师。我打算给克莱尔打电话。

豪瑟站起身,拉了拉西装的长裤,说:“你看,哈利,我们都快问完了,你要是叫律师,那我们就得从头再来。”

我比着口型又说了一次“律师”二字。她骂骂咧咧地出去。我朝单向玻璃挥挥手,向后一靠,双手叠放在膝盖上。汤斯走进来,反应这么快,他肯定一直在看。

“好吧,你可以走了。”他说,“但我得跟你说清楚,目前你是我们的首要嫌疑犯。事实上是唯一的嫌疑犯。桑德拉·道森遇害时你在场。”

“我不在,我只是发现了她。凶手打昏了我。我也可能送命。”

“一面之词。”

“你来摸我后脑勺的肿包。”

“我确定我们也会在其他现场发现你的DNA。”

“你知道我去过。我刚才还和你一起去过。”

“我们还会发现什么呢?精液?”

“去你妈的。所以你才逼我进去?为了陷害我?”

“去你妈的。我不需要陷害你。你已经栽进去了。”

“随你说,我走了。”我站起身。

“还有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你没法狡辩。唯一有可能杀害她们的是克雷,但他的不在场证明滴水不漏。否则就是和他谈论过他的女朋友的什么人,比方说你。其他人不可能知道。”

“除了警察。”我刚说完,还没等他揍我,我就已经后悔了。我摔在桌子上。

“想投诉就投诉吧。”他走了出去。

“免了。”我说——其实是企图说,因为我的下嘴唇疼得发木。

第三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至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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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左右,我回到家,尽管筋疲力尽,头部伤痕累累,但我不认为我还能睡着。我只要闭上眼睛,就看见她们——那些姑娘,或者说曾经是姑娘的肉块。黎明时分,我终于打起瞌睡,断断续续睡了一整天。我一次次从噩梦中惊醒,然后翻个身继续睡。中午,克莱尔打来电话。我说我在睡觉,随手挂断。六点,她再次打来。新闻已经报道了凶案,所以我大致讲了讲,略去种种恐怖细节没提。她想过来,但我说不行,明天吧,我现在只想休息。我站在厨台前,吃了个花生酱和果酱三明治,然后继续昏睡。十点钟,克莱尔再次打来。

“天哪,克莱尔,你就不能让我清静一下吗?”

“快看新闻,九频道。”

“我不想看。烂事一直在我脑袋里转悠。”

“你看就是了。”

我叹口气,坐进沙发,拿起遥控器,换到本地新闻频道。卡罗尔·弗洛斯基对着森林般的话筒侃侃而谈。

“我只想说案件引发了重要的问题。我明天将会见官方,尽量争取帮助。我今天和我的当事人谈过,他向受害者家属致以沉痛哀悼,衷心希望凶手能尽快落网,正义能得到伸张,不单是这个案件,还有他的案件。”

“你知道……”克莱尔还在电话线的另一端,和我一起看电视,“他要是不上电椅,你就一分钱也拿不到。”

“你年纪还小,别这么愤世嫉俗。”然后我心想,也许正是因为她还年轻;人类一代比一代坚强,就是为了在达利安·克雷的世界里存活。

“对不起。”她说。

“再说现在已经不用电椅了,而是注射毒药。”

“对,针头。”

“另外一方面,警方认为我是凶手。”

“荒谬。”

“你去告诉他们。”

“你真的不需要我过来?我叫辆出租车就行。”

“不用了,谢谢,我没事。”

“好吧。但还有一点,要是警察问起,你千万别说你打扮成自己的母亲。”

她挂断电话,这下我睡不着了。我看着电视新闻,报道又从头讲起。感觉很离奇,因为我不久前才见过这些地方和这些人,而就像是在做噩梦,它们忽然出现在电视上:桑德拉那幢公寓楼和她的照片,摩根那条街道和她的照片,玛丽的家和她哭泣的母亲。我看见汤斯和记者交谈,其他的警探在他背后忙碌。弗洛斯基第三次出现时,我关掉电视去冲澡。刚进卫生间,电话就响了。是达妮。她看见了新闻。我向她讲述我的这一天,还有这一晚,没提血腥的细节,新闻里的内容已经够多了,她能想象到究竟有多可怕——几乎可以。

“会让我做噩梦的。”她说。

“确实。我不停惊醒,然后又睡着。但两者都持续不久。”

“我知道那种感觉。我以前也总是梦见我姐姐,梦见她求我帮她找头部。”

“天哪,太恐怖了。”

“要我过去吗?”她突然说。

“什么?”我听见电话里有喷气机的尖啸声。

“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我在上班,但正打算走。这儿的电视也在播新闻。我出来打电话给你,但不想回去了。我在停车场,坐在车里。可以吗?你在意吗?”

“在意什么?”

“我过去。”

“啊,好的,想来就来吧。”我说。

44

要是写小说,侦探到这一步就要和那个姑娘睡觉了。我猜这是不可避免的发展。似乎就该这样。我们没有理由要在一起,只是忽然间必须在一起而已。

她看上去不太好。她身穿下班时换上的运动服和厚外套,但还留着跳舞的妆容和发型。她哭过,粉底上有一道一道的睫毛膏印子,泪眼蒙眬。至于我,好吧,我无论好不好都和她差得远,但那晚的我嘴唇肿胀,右脸和左太阳穴上有瘀青,后脑勺有个鹅蛋大的肿包,外加睡眠不足、躺得太久和连场噩梦的三重效果。还有我总能闻到的那股气味。不过我的运气似乎不错。达妮属于同情心泛滥的那种人。

我给她开门,她惊呼:“天哪。”她拥抱我,手碰到了我头部的肿包。“应该用冰敷。”

“我应该把整个脑袋泡进冰桶。”

“这倒是,”她笑道,“你看上去太糟糕了。”

“嗯,谢谢你能来逗我笑。”

“对不起,”她笑得更起劲了,“忍不住,你的嘴唇太肿了。”

“这话说的。你看着像个悲伤的小丑。”

她擦擦眼睛,瞥了一眼浴室的镜子。“啊!”她说,“活像巫婆。金发巫婆。”

“贱婆!”我说。她哧哧地笑。她打量着镜子里的我和她。

“两条丧家犬。”她吸吸鼻子,“我猜我们属于彼此。”她对我微笑,我亲吻她。

通常来说,我并不是这种人。事实上这还是往好里说了无数倍。自从珍妮之后,我就没吻过任何人,而且珍妮也是先对我主动出击的。但我猜昨天的事情——说起来真的不太好——终于让我有了勇气,也可能是不顾后果,也可能只是绝望。总而言之,我亲吻她,她更加激烈地回吻我。她贴在我身上,用全部力量抱紧我,嘴唇狠狠地压在我的嘴上。

“啊,该死,我的嘴唇,我的脸。”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她说着抽身后退,再次哈哈大笑,“你这家伙够感性的。”

我也大笑道:“我知道,我搞砸了一辈子才有一次的机会。”

“完全搞砸了,你太差劲了。说到我呢?投怀送抱却被一把推开。”

“因为过于粗鲁。”我说,温柔地再次亲吻她,她的回吻也很温柔。我抱紧她,用力亲吻。很痛。我尝到了血的味道,但我不在乎。我们一起跌跌撞撞地走进卧室,倒在床上。我的脑袋砰的一声撞在床头板上。她愣住了,等着我的反应。

“噢。”我静静地说。

她再次狂笑,但我很快就意识到笑声已经消失——她在哭。

“我明白。”我说,抚摸她的背部,不过我不敢确定这是不是真的。我让她在我胸口哭泣,我盯着天花板。泪水渐渐充满我的眼睛,流淌进我的耳朵。我睡着了,在黑暗中醒来时感觉到她在脱衣服。我也脱掉衣服,她爬进我的怀抱,将她的肌肤贴着我的肌肤。我没有过这样的性爱经历。不是两个相爱的人在寻欢作乐,不是两个喝醉的人在发泄情欲。这种性爱充满愤怒,脆弱而盲目。这是悲哀的性爱。这是狂暴的性爱。这也是甜蜜的性爱。

45

摘自《两点两瞪眼》第二章:

雪莉·布雷泽和我开车去皇后公墓,这是老派曼哈顿居民埋葬死者的地方。也许你从去机场的高速公路上见过它——绵延几英里的墓碑嘲笑着背后的天际线,真正的不灭都市,永恒的墓园。至少当时的我有这种感觉,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出了问题。不过也可能是我的老羚羊SS和以往一样在敲打我,闪烁油量灯警告我。无论是哪一个,我都不该置之不理的。

我们停车。我取出车尾箱里的铁铲,用毛毯裹好。我又从手套箱里取出一瓶黑麦威士忌和一个手电筒。走进墓地,她找到父亲的墓碑。我们走到附近,找了一棵树铺开毛毯,在亡灵之地野餐,等待墓园关门。

那天的夜晚来得很慢,太阳一点一点落向市区背后的河流,我们有大把时间可以聊天喝酒。后来我们陷入沉默,只是坐在那儿,看着天色变化。黑暗终于降临,门卫室的最后一丝光线也熄灭了,夜灯——不知是电灯还是别的什么——亮起,我把橙红色的烟头弹向黑暗,转向雪莉。

“好了,咱们走。”

“等一等,”她用小小的声音说,小手抓住我的手腕,“求求你。”

“怎么了?”我点燃火柴想看清她,但她吹灭火苗。

“不,求求你。”她抓得更紧了,“我们来到这里,我却害怕见到他了。”我感觉到颤抖传遍她的身体,她的牙齿咔嗒咔嗒打架。“莫尔德凯?”她悄声说。

“怎么了?”我也悄声说。

“抱住我,求求你,我冷。”

好吧,我还能说什么?我有一半犹太血统,一半印度血统,两边和白种姑娘的历史都不怎么好看,但太多的烈酒、太多的聊天、太多的寂静和太多的繁星一起钻进我的脑袋。我拉紧她。她的嘴唇在黑暗中找到我的嘴唇。下一秒我只知道我们脱掉衣衫,倒在地上,做着龌龊的事情。我进入她,她呻吟得像个幽灵,她的皮肤在月光下也白如幽灵,但我闭上眼睛,我身体下的她滚烫而充满生机,仿佛一头动物。

“打我,快打我。”她恳求道。我的手重重地落在她浑圆而坚实的臀部上,我抓着她的头发向后拽,像是在对抗一头野兽。她也拼命表演,又抓又挠像是只野猫。最后,我们躺下去,筋疲力尽。她点燃香烟。我看看手表。午夜时分。该做事了。

我们找到她父亲的墓碑,我开始挖掘。她似乎抛弃了所有的恐惧和斗志,我们默不作声。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月亮钻出云层,月光充满墓穴。大约一小时后,铁铲碰到了木头。

“好,”我喘息道,“我们到了。准备好了?”

“好了,”她的声音平淡而冷静,她用手电筒照亮棺材,“动手吧。”

历经多年,棺材已经腐朽,很容易将铁铲插进顶盖的缝隙。我使劲撬,顶盖砰地打开。棺材里安详地躺着的是一把小号,甚至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雪莉惊呼一声,手电筒熄灭了。我听见男人的大笑声——我在某处听过这个笑声。我连忙向外爬,但一只脚踢中了我,我摔进棺材,躺在小号旁边。手电筒重新打开,照着我,尽管外面只有月光,但我还是看得清那个男人是谁。

“喂,胖子,”我说,“你来这儿干什么?没有约会吗?”

嘶哑的笑声再次响起。那是“胖老爹”斯利姆,贩售肉体、毒品和腐败,最近还做起了分割公寓的生意。我将他送进监狱一次,开枪打过他两次,但三百磅的体重使得他很难完蛋。

“喂,琼斯拉比,”他说,“我也可以问你同样的问题。犹太公墓在隔壁。现在你慢慢起来,把小号给我。”

我抓住小号,站起身,递给胖子。他和平时一样衣着浮华,三件套的正装,礼帽和毛皮大衣,双手和牙齿金光闪闪。但最惊人的还是指着我脑袋的一把点三五七马格南手枪。

“好吧,胖子,”我说,“不管你和我有什么过节,请你别碰雪莉。”

“雪莉?谁是雪莉?哦,你说的是这个小贱货?”他抓过雪莉,“她属于我,但她早就不是白雪公主了。对吧,亲爱的?”

胖子使劲捏她,她喜悦地大叫:“对极了,老爹。”

“不过你别担心,拉比,”他继续道,“雪莉安全得很。给他看看,亲爱的。”

女孩转动手电筒,在朱尼帕·“白皮”布雷泽的墓碑旁还有一块同款墓碑。上面写着“雪莉·布雷泽,我亲爱的女儿,1980—2008”。手电筒再次熄灭,铁铲击中我的头部。

一秒钟过后我醒来时平躺在棺材里。怎么会是这个结局?我问自己。背朝黄土面朝天,死得像个廉价婊子。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到最后不都是这个结局吗?聪明的,硬朗的,大人物,万人迷:都在这儿,就躺在我附近。玩家迟早被玩。这时候我开始大笑,疯子似的大笑,第一铲泥土填满我的嘴。

46

第二天上午八点,我从仁慈的深度睡眠中惊醒,因为汤斯特别探员及其同党在没完没了地按我家门铃。我套上睡袍,看一眼确定达妮真的蜷缩在我的被单底下,然后我跌跌撞撞地走过去从猫眼向外张望。

“谁啊?我在睡觉。”

“调查局,警察,开门。”一个戴蓝帽子的警察把证件举到猫眼前。

“我没穿衣服。我去分局找你们好了。”

“开门,先生。我们有搜查令,可以破门而入。”

“等一等。”我打开门锁。警察递给我文件,一群人蜂拥而入。最后进来的是汤斯。

“早上好。”他说。

“真有这个必要?你就不能告诉我你们要找什么吗?”

“搜查令上写着呢。”

“时间太早,不适合阅读。”

“与达利安·克雷有关的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笔记、誊稿、磁带、照片、记录册……”

达妮走出卧室,头发乱七八糟,穿着她的运动裤和我的“雷蒙斯”乐队T恤。她看上去吃了一惊。

“吉安卡洛女士。”汤斯对她微笑。她报以厌恶至极的眼神。

“过来,”她对我说,“咱们煮咖啡,等混球探员和他的朋友完事。”

汤斯哧哧地笑道:“混球特别探员。”

门铃又响了,叮叮咚咚响个不停,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锁就自己转动打开了。克莱尔冲进房间,背后跟着一个头发花白、身穿深蓝色细条纹正装的男人。克莱尔穿制服,运动夹克和齐膝长袜一样不少,头发扎成马尾辫。她铁青着脸扫视全场,双手握拳叉在腰间。

“他妈的搞什么?”她喝问道,苛责的分量对汤斯、达妮和我似乎相同。

“这位是……你女儿?”达妮问。

“哈,”克莱尔吼道,“想得美。”

“调查局和警察在搜查我家,”我说,“他们要扣留我写书的所有材料。”

“放他妈的屁。谁管事儿?”

我指指汤斯。他对着愤怒的少女皱皱眉头,然后扭头看我。

“这位是谁?”

“我的商业伙伴。”我说。

“没错。”克莱尔走向他,“这是我们的律师。”

“早上好,各位,”律师说,带着身穿全房间最昂贵西装的自信上前,摸出名片,“我叫——”

“我知道你是谁。”汤斯说,没接递过来的名片。

“我不知道。”我说。

律师微微一笑,把名片递给我,说:“别担心,无偿服务。我是他们家的朋友。能让我看看搜查令吗?”我将捏在手里的文件递给他,他扫了一眼,说:“啊哈,富兰克林法官。我们明天要吃午饭来着。”

我看看名片。特纳·C.罗伯特逊,大律师,莫斯克、波特、罗伯特逊与林恩事务所。名片是鲜艳的米色,用的是浮雕墨水,摸起来像是弯一弯就会咔嚓一声折断。我把名片放进睡袍口袋。他和汤斯的脑袋凑到一起窃窃私语。克莱尔踱到我身旁。

“那是谁?”她咬牙道,视线射向达妮。

我告诉了她,她叹息道:“猜得出。脱衣舞娘。”她转身,甜甜地笑着说:“T恤穿在你身上很好看。”

“谢谢。”达妮平静地说。

“睡在这儿很舒服,对吧?我很喜欢的。”

达妮没有答话,她扫了克莱尔的柔嫩躯体一眼,然后望向我。

“克莱尔帮我处理各种事情。”我解释道。

“是事情不是韵事吗?”达妮问。克莱尔眯起眼睛,我看见她弓起了后背。

“你怎么称呼你的工作?跳舞?”

我险些呛住,说:“好了,现在还是先想想怎么不让我进监狱吧。”

一名年轻的探员,就是昨天哭过的那一位,走出我的办公室,看上去又很恼火。

“什么也没有。”他说。

汤斯扭头看他,说:“什么意思?”

“对,什么意思?”我附和道。

“这儿没有任何相关的东西。没有笔记,没有访谈记录,什么也没有。只有很多有关其他书籍的资料。吸血鬼、外星球,诸如此类的东西。还有一大堆旧色情杂志。”

“怎么回事?”汤斯扭头看我,我也惊恐起来。

“你在玩什么花招?”我问他,“我的资料呢?”

“你告诉我。要是不交出所有资料就是蔑视法庭,你明白吧?”

“我不知道资料在哪儿,”我坚持道,“肯定被你们藏起来了。搜他们的身。”我发狂般地命令道,仿佛我是带头的警探。

“别担心,”克莱尔自豪地走上前,“都在我这儿。我一听说你被捕,就过来把资料转移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汤斯叹息道:“听我说,小姑娘,我不在乎你的朋友都有谁。持有和隐匿谋杀案的证据是犯法的。”

“不好意思,特别探员,”罗伯特逊走了上来,“但这份搜查令只授权你搜查这个地方,并强制布洛赫先生交出所谓的证据,仅限他一个人。纳什小姐不受约束,我想请你不要再威胁或诱迫一名未成年人。”

汤斯耸耸肩道:“律师先生,你很清楚你在浪费时间。我可以再去申请一份令状。”

“可以,但这次我必须在场辩论。出版自由关乎第一修正案,我的当事人准备维护他们的权利。”

“他们准备进监狱吗?”汤斯问。

克莱尔上前一甩马尾辫,大声说:“我们准备好了。”

“我没有。”我说。

“安静,”克莱尔说,“我们哪儿都不会去。我的律师能处理好。”

“对,哈利,安静。”达妮赞同道。

我扎好睡袍,坐进沙发。达妮和克莱尔坐在我身旁。罗伯特逊和汤斯开始第二轮咬耳朵,很快达成共识:复制一套所有资料,包括昨天已经扣留的那些;调查结束后,我仍旧独家持有出版和发行的权利。

两个男人走过来解释一番,克莱尔说:“听起来不错。”

“对,很好。”达妮也说。

我抬起手掌说:“那我看也挺好。”

“但这是有条件的,”汤斯说,“前提是哈利没有因谋杀被捕或受到指控,否则他将失去所有权利。”

“当然。”克莱尔说。

“很公平。”达妮说。

“什么?”我壮着胆子说,“哪儿公平了?”

“天哪,别担心,”克莱尔说,“高兴点儿,你又没杀人。”她被这个念头逗乐了。

“你该看看他后脑勺的肿包。”达妮说。

克莱尔站起身。“好了,剩下的就交给你们吧。”(8○○ΤxΤ ˋc○Μ她说。她和汤斯握手,亲吻罗伯特逊的面颊,朝我晃晃钥匙。“我去检查信件,然后就得闪人了。要去学校。”

门刚关上,达妮就问:“她有钥匙?”

“她去什么学校?”汤斯插嘴道,“都十点多了。”

“别担心,”罗伯特逊说,“她是全A生。好了?”他问我。我点点头,他对其他人解释道:“他是家庭教师。”

达妮皱起眉头。“我们回头再讨论。”她对我说。汤斯和罗伯特逊走过去监督工作收尾。

“没什么可讨论的,”我尽量斩钉截铁道,“纯粹是业务关系。”

“那就更离奇了。你如果只是普通的变态,那我能够理解。但这个样子,我实在搞不懂。”

“我们是搭档。”我解释道。

达妮皱起鼻子说:“换个说法。”

“同事?”

门开了,克莱尔闯进来。她抓着信件,冲进我的卧室,关上门。

“出什么事了?”达妮问。

“不清楚。”我对她说,“你等着。”

我敲敲门。没有回答。我慢慢打开门,走进房间,随手关门。克莱尔面朝下趴在没有整理的床上,信件扔在她身旁的地板上。

“嘿,”我低声说,“出什么事了?”

她耸耸肩,没有起来,脸埋在枕头里。我知道那枕头肯定散发着达妮的气味。整个房间都散发着性爱的气味。“说吧,你可以告诉我。”我在床边坐下,想拍拍她的后背,告诉她别担心达妮,感谢她为我撑腰,这么理直气壮地处理所有事情,但这时我看见了照片。

照片从一个牛皮纸信封里掉出来,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但没有邮票和回信地址。克莱尔顺着边缘撕开信封。那些是八英寸乘十英寸的白边彩色照片。最顶上一张是桑德拉·道森。我知道是因为我认出了背景里的房间,她的床、白色梳妆台、墙上穿衬裙戴面纱的女人照片;她被切掉头部倒挂着,底下是一摊亮红色的鲜血,仿佛地上的一朵花。

我伸手去捡照片,但随即想到也许有指纹。“信箱里拿到的?”我问。克莱尔点点头。我从口袋里取出律师的名片,用硬挺的边缘分开照片。一共有三张,一名受害者一张,全彩特写,正是我目睹过的犯罪现场,构图和边框的设置都很仔细。和在桑德拉家一样,我感觉我背后有人。无论我去过哪儿,他都曾经去过,无论我见过谁,他都紧接着去见。现在他要我知道,他来过我家。

我拍拍克莱尔的肩膀,说:“我马上就回来,好吗?”她对着枕头点点头。我用名片将照片推回信封里,用衣袖包着手捡起信封。我穿过客厅,走进厨房,达妮、汤斯和罗伯特逊正坐在早餐角,用我母亲的棕色黄花图案杯子喝咖啡。我把照片放在汤斯面前。

“信箱里拿到的。”我捏了捏达妮的肩膀,“你还是别看了。”我返回卧室,克莱尔还趴在那儿。

“我能抱抱你吗?”我在她身旁跪下,她点点头,我抱住了她。

47

谁?我不停地问自己这个问题,吃饭的时候,洗澡的时候,穿衣服、散步、谈论各种完全无关的话题的时候。谁?无论为什么杀害克雷的女朋友,凶手必定与他有接触,或者能看到他的信件或进出他的牢房,知道这几个女人的身份和她们与克雷的幻想生活。那么,会是谁呢?当然有可能是同谋。也可能是模仿犯:警察,监狱警卫,不知怎的接触到了这些档案的疯子,司法体系内的变态办事员。还有可能是跟踪狂:也许是另一个嫉妒的情人,或者是羡慕克雷的名声和女性俱乐部的什么人。那么这就意味着凶手一直在跟踪我,踏着我的足迹,我一离开就进去残杀姑娘。每次我的思绪转回这个原点,就有一股新的恐惧灼烧我的胸腹,扼住我的喉咙,我看见桑德拉的倒悬尸体在转动,紧接着感觉脑袋挨了一下。然后我会问自己:谁?

还有,这个谁对我有什么企图?我是被变态佬玩弄的受害者吗,就像吉姆·汤普森地摊小说里的角色?是被陷害的替罪羊,就像希区柯克电影里的主角?还是就像所有惊悚小说的情节(包括我自己的),我只是不知情的目击者,即将被凶手除掉,我太愚蠢,意识不到真相,再次露面是下一章里被冲上海滩的尸体?还有一个念头我不敢允许自己去思考,更别说大声说出来了,换了昨天这个念头还非常荒谬:克雷难道真是无辜的?真凶回到了这座城市?

有一点是确定的:我不能指望汤斯保护我。他临走时就差没朝我鞋子吐痰了,连我的律师罗伯特逊在握手告别时也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你现在应该做好准备,因为你随时有可能被捕。”

“别担心,”克莱尔当时说,“我会保释你的。逮捕他只是走个过场,对吧?”罗伯特逊耸耸肩。

说起来,克莱尔倒是挺好。她刚擦干眼泪,就摆脱了胸中的恐惧,仿佛那只是看完电影后做的噩梦,以年轻人的弹性恢复正常。我们这些人通过各种媒体灌输的肮脏东西早就磨灭了这一代人的敏感性。第二天她就回来工作了,躺在我的沙发上吃扭扭糖。她直接从曲棍球训练场过来,身穿天蓝色的碎片图案运动鞋、红色齐膝长袜、褶裥学生裙和帽衫。只看她的脚,还有梳得紧贴头皮挽成高马尾的头发,她仿佛动画片里戴着金色头盔的战斗少女。

“我知道这是一场大悲剧,”她嚼着甘草糖,对我吐了吐染成红色的舌头,“但这本书的市场价值翻了两倍。我知道以前的事情让它本来就会得到关注,但咱们得面对现实:新出现的尸体使得它有了才下头版就上书架的感觉。”

“唉,我知道那种感觉。”我说,“我吃了两天胃药,想摆脱的就是那种感觉。我要改名换姓搬去堪萨斯。沙发就送给你了。”

“别那么夸张。你已经有了六个名字。学学水门事件那两位老兄,伍德斯坦和伯恩斯4。尼克松想做掉他们,他们逃跑了吗?”

“尼克松可没有用切肉刀剁掉他们的脑袋。你去租个电影看看吧。”

“你是作家,该死的!”她用扭扭糖指着我说,像是丑闻版拿着雪茄的老编辑,“遇到这种事情,你应该投入工作。追寻线索之类的。做你最擅长做的。”

“饶了我吧。”

她耸耸肩说:“至少明天还是要去采访克雷。在监狱里,你安全得很。”

她说得有道理。明天我确实约好了要见克雷。按照惯例,我应该先访问桑德拉,然后写个故事交给克雷,换取一次访谈。但现实野蛮地插手,我当然一个字也没有写。比起报纸上的新闻,最极端最令人不安的幻想也只是儿童故事了。克雷的那本书怎么办?还是现实吗?目前我可以说我遇到了写作瓶颈:我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要变成书里的角色。可是,约见的时间还写在日历上,谁也没有声明取消;在铁栏杆和武装警卫的保护下,和一个肯定没有袭击我但有可能知道凶手是谁的人谈话,我觉得这不是个坏主意。于是我收拾行李,搭夜班火车过去,住进同一家倒霉的汽车旅馆。我给达妮打过电话,但没人接听。她也许在工作,赤身裸体悬在一根钢管上。

然而,监狱并不像我希望的那样温暖和舒适。尽管穿过一道道铁门不比出家门走到餐厅更可怕,但我还是缺少安全感。就仿佛所有人都知道我的身份。我就是“那个人”,所有人都盯着我看,我感觉受到眷顾又羞愧万分。我感染了“克雷病”,过安全门的时候,似乎连搜身的狱警都不想碰我。我就像夜总会里声名狼藉的贵客,被一阵风似的送进了会见室——特蕾莎·特雷奥已经到了,坐在破旧的售货机旁用脚尖打着拍子。看见我,她站起身。

“很好,你来了,他们在等你。”

“他们?”

“卡罗尔想见你。弗洛斯基女士。”她心里憋着什么话,使得她喜气洋洋的,像个小女孩。她两眼发亮。“我们——她见过了法官和州长的首席法律顾问。情况现在很乐观了。”

“很高兴三个女人被开膛破肚让你这么开心。”

她被我挖苦得扭过头去,捏起桌上的薯片。“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为她们感到抱歉。但现在警察也许能抓到真凶了。”她说。

“警察?拜托。知道他们的首要嫌疑犯是谁吗?我。”

特蕾莎挑起眉毛,我哈哈大笑。

“更吓人的是真凶了解这三个姑娘,知道我什么时候见她们,知道她们的地址,什么都知道。”我凑近她,看着她的眼睛,“谁知道这些情况?克雷。你可怜的无辜受害者。”

特蕾莎和我对视,说:“很多人有可能知道。包括我。”

包括你。我想起我在她衣服底下瞥见的文身,想起我与血族T3的在线聊天,我觉得她有那么诱人的一丝变态,她有不为人所知的内心活动。我的粉丝。喜爱吸血鬼的怪人。我问自己:她会不会知道我究竟是谁?我回答自己:那又怎样?我感到眩晕,又尝到了苦涩的胆汁味道、恐惧的可怕味道:反胃、肾上腺素和铁路热狗的混合物。警卫出现在门口,叫出我的名字。

“回头见。”我说。她似乎对我露出诡秘的笑容,然后从包里取出我的小说。

48

“哈利。”克雷微笑着摇摇头。弗洛斯基坐在他对面。另一把塑料椅留给我。“哇,你脸色好难看。不过考虑到你经历的事情,大概已经算还好了吧。”

弗洛斯基抽着香烟,透过烟气打量我,像是在研究我的个性,也可能是在给我算命。我坐进椅子,烟雾擦过我的面颊。我想打喷嚏。

“是啊,”我说,“这几天过得很苦。”

“不奇怪。”克雷说,“我们一直在关注新闻,现在你知道我的感受了。”他笑得愈加灿烂。弗洛斯基冷漠地看着我。我看看克雷,看看弗洛斯基。

“我不确定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弗洛斯基扔下烟头,用鞋跟在伤痕累累的油毡地毯上蹍熄。“他的意思是说这下你知道被媒体围捕是什么感受了,知道遭到警察的暴力虐待、无辜成为可怕罪案的嫌犯是什么感受了。”

“希望你有个好律师。”克雷哧哧地笑道,但弗洛斯基的一个眼神让他住了嘴,“对不起。”他拿起手指慢慢啃。他露出微笑,白色大牙像是切进了牙龈。“因为紧张而笑,”他说,“绞刑架笑话,明白吗?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没有见过这几个姑娘,但通过信件和照片似乎已经认识了她们。这种认识有其亲密感,你明白吗?父母、朋友和家人都在哀悼她们,但我知道她们不为人所知的另一面,她们只把这一面托付给我。人们不明白这种联系有多深,但你当然明白,因为你全都知道。”他坐起来。我能看见他刮脸时割伤的小口子,位于喉咙根部。我能看见他假牙缝里的食物。“你不会凑巧带了那个故事吧?桑德拉的故事?”

我猛地后退,像是他企图吻我。“我他妈没写。”我说。

“好了,好了,”弗洛斯基开口道,“够了。我没时间听你们扯这些。你当然不可能写。至于你,”她对克雷说,“闭嘴,听我说。”

“对不起,卡罗尔。”克雷说,然后对我说,“别担心,哥们,我不会因为这事中断咱们的交易。”

“达利安。”弗洛斯基咬牙切齿道。

“对不起,您请。”

她深吸一口气,就是在心里从一数到十的那种深吸气,然后对我说:“你知道我从一开始就反对写这本书。现在情况似乎完全发展成了另一种烂摊子。说起来,我承认我也许看错了你。总而言之,我们已经没得选了,我们必须互相信任。又死了三个姑娘。你本人的安危也成问题。”

“信任我?什么意思?你们在说什么?”

“我要告诉你的事情仅限你一个人知道,属于律师只和当事人讨论的事情。但你已经被卷入了,所以……你明白披露是什么吧?法律意义上的披露?”

“算是吧。”

“被告有权看到所有证据,看到控方案卷内的全部内容。有权获悉未对大众公开的信息,只有警方知道的事情——当然,还有凶手知道。”

“所以呢?”

“所以,十年前我看过那些凶案的照片,读过勘察报告。昨天法官命令汤斯向我展示新命案的勘察报告。它们完全符合以前的特征。”

“有多完全?”

“就像笔迹。你以为汤斯为什么这么心惊胆战?这个案件造就了他。目前我打算辩论的焦点是,这些案件的特征非常接近,犯案的凶手肯定是同一个人,总之足以激发疑惑,重新开启庭审程序。”

我皱起眉头说:“可以这么看,大概吧。”我不愿承认我也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万一对面这个怪胎杀人狂只是个普通的怪胎呢?

弗洛斯基又叼起一根香烟点燃,像赶开烦人小虫似的抖灭火柴。她说:“随便你。我不是来和你讨论案情的。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我确信照片杀手回来了——真正的照片杀手。我认为他回来是因为行刑引发的大众关注,还不止如此,我认为是你的书让他浮出了水面。”

“什么?”

“这种人物,这种变态,他们的自我感都很强。他想落网吗?不,他又不蠢。见到达利安被捕,他乐于转入地下,停止杀人,至少改变行为模式,或者换个地方——谁知道呢,反正有其他人承担罪责了。可是,让这个其他人得到荣誉,想到这个其他人会名垂青史,因为他做的事情而被著书立传,这他就不愿意了。怒火越烧越旺,他终于又开始杀人,要整个世界知道他究竟是谁,他能做出什么事情。如我所说,他并不蠢,但很疯狂,我认为我有责任提醒你。他很有可能会来找你的麻烦。”

“我?”我向后靠了靠,思考这个问题。两人打量着我,弗洛斯基阴沉着脸抽烟,克雷露出悲哀的揶揄笑容——也可能是揶揄的悲哀笑容。我再次想到他看上去是多么不太正常但又没有杀伤力。牙齿和利爪,难道还不够吗?难道不是野兽的标记?今夜我回家时要留意的就是这个吗?“我做了什么?”我问他们,仿佛他们知道或在乎,“我只是代笔而已。”

49

“所以答案藏在过去。”克莱尔沉思道。我向她讲述了我与克雷和弗洛斯基的会面。她若有所思地用吸管吸着健怡可乐,细长的脚踝交叉放在茶几上。“听起来你需要做些功课,找到这个联系。挖掘案件的背景故事。”

“除非我能安安稳稳地待在家里,一边给兰花浇水一边破案,就像尼禄·沃尔夫。”我躺进扶手椅,脱掉皮靴,把双脚搁在她的对面。

“你说的这个人是谁?”

“侦探。天才,是个胖子。”

“好吧,你还差得远呢。”她说,“但你写过那么多书,应该能当一个好侦探。你出去走走,寻找线索。就像莫尔德凯。”

“你说得对。我很擅长寻找线索。想知道为什么吗?”我用脚捅捅她的小脚丫,“因为安排线索的就是我。在小说里当侦探和在现实中扮演侦探的区别很大。我编造案件,然后由我解决。即便如此,我每次都琢磨得头昏脑涨。”

她用脚后跟踢我的脚后跟反击,说:“我只想说,你要是亲自破案,这本书肯定会很了不起。”

我嗤之以鼻道:“我难道忘了说我的生命也有危险?”

“哎呀,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有比抓住凶手更好的方法吗?”她坐起来,用两只手使劲捏我的脚,“万一他们没说错呢?万一克雷确实无辜呢?”

“住手!”我躲开她,“很痒。”

“哈利,我是说真的。”

我耸耸肩,望着她明亮的双眼。“如果克雷确实无辜,那么就有一个连环杀人狂尚未落网,而且要对我不利。”我说。

“而你指望谁来抓他?警察?”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对讲机就响了,克莱尔跳起来揿下按钮。

“是谁?”我突然很害怕。

“有个非常重要的杂志记者想见你。你在监狱时关了手机,我让他们直接过来。不过我们学校有辩论队活动,所以我现在得走了。”她拿起背包,走向房门。

“辩论什么?”我喊道。

“非法移民。”她也喊道,“我是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