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二流小说家》(出书版)》 · [美]大卫·戈登 · 2026-07-26
《二流小说家》全集(出书版)
作者:[美]大卫·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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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四日至十五日
1
一部小说的第一句是最重要的,也许只有最后一句能相提并论,因为最后一句会在你合上书本之后留在你的脑海里,就像关门的回声跟着你穿过走廊,但这时候已经晚了,因为你已经读完了整本书。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在书店只要拿起一本新书,就会强迫症发作似的想翻到最后一页,读最后一个句子。我控制不住我的好奇心。我不知道我为何要这么做,只知道我可以这么做,而如果我可以这么做,就必须这么做。这是孩童的那种冲动——见到包装纸就想撕,捂着眼睛从指缝里看恐怖片。我们无法抵抗偷窥的欲望,哪怕是看我们知道我们不该看的东西,哪怕是看我们不想看的东西,哪怕是看会让我们害怕的东西。
我希望能用一句强有力的开场白开始这本书,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这是我第一次用真名写作,用我自己的口吻叙述——天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我想确保我定下了正确的基调,与读者建立了联系,让你们站在了我的这一边;建立了第一人称叙事的亲密感,这样你们就会跟随我的脚步,哪怕你们已经有所怀疑——虽说为时已晚——怀疑我属于你们在英语课堂上学到过的“不可靠的叙事者”。不过请别担心,我并不是,这也不是玩弄叙述性诡计的那种书。我不是凶手。如我所说(我说过了吗?),这是个真实的故事,我打算坦诚相待。
直到此刻,我还只是个幽灵。我躲在假名和其他人的名字与脸孔背后。说起来,连这个故事从一开始都不属于我。刚开始这是一份拿钱做事的工作,出版业内所谓的“口述代笔”。可是,叙述者已经离去,永远化为鬼魂,不管我喜不喜欢,他都把故事留给了我。当然了,既然故事是我的,那么谁又会浪费精力去读呢?谁会在乎幽灵想说什么呢?
可是,我也算是一名职业写手,这是一个“神秘/悬疑”(按上架分类)故事,因此我想以古典方式用一个悬念开局,抓住读者的心,把读者变成人质,死也不肯松手,会让你汗津津的手指整晚狂热地翻动书页。大致如下:
所有事情开始的那个早晨,我打扮得像是我死去的母亲,十五岁的女学生/业务伙伴陪在身旁,我打开一封来自死牢的信,发现一名连环杀手是我最狂热的崇拜者。
2
我多多少少算个职业作家,二十年间真真假假讲了很多故事。《淫欲》杂志辉煌期的老读者应该会记得我的笔名:荡妇密语。有印象吗?我有个情感专栏,主题是怎么摆布女孩,如何“攻陷”笃信宗教、性格高洁的少女,将她变成百依百顺的性奴,又或者如何哄骗不肯配合的羞怯妹子,让她们做出疯狂的堕落行径,手段通常包括鞭子、皮带和花天酒地。我的女朋友珍妮经常星期天早晨躺在我们的床上边读边狂笑,我忙里忙外准备咖啡煮溏心蛋,她喜欢就着黄油吐司条吃溏心蛋。有时候碰到让我挠头的来信(亲爱的荡妇密语,我该怎么请办公室的姑娘在我身上撒尿,同时让我老婆拍摄下来呢?),或者我忙着代笔写其他东西(数不清的外包项目,例如老牌百万富翁的股市秘诀、明星驯狗师“写”的宠物饲养手册),她甚至会替我写稿。我们在珍妮的狗身上试过明星驯狗师的技法,但没有得到那些技法在芭芭拉·史翠珊的西屎犬身上得到的效果。(编辑——拼写错误?屎什么?)该死的杂种狗还是我一喊“不!”就往我们床上蹦。不过我改头换面把很多工具(电击项圈,正强化理论,传统的胡萝卜加大棒方法)塞进了变态性爱指南专栏。
事情发生时我已经追悔莫及,因为珍妮早就离我而去,住进布鲁克林一幢褐石豪宅,嫁给一个真正的作家(所谓真正的作家,我指的是他功成名就,以真名出版真正的小说。珍妮和他合办了《破格子呢大衣》,这份杂志想问文学界一个问题:实验写作为什么不能像独立电影和非主流摇滚那样可爱、不咄咄逼人、既离经叛道又能抚慰心灵?)。我在《秋日优势一种》的封底看见了她的照片,这是她写的小说(事实上是两部小说,一部从第一页开始,另一部从最后一页开始,你一章一章或者一页一页前后切换阅读,会看见一对情人单独但平行的两个故事:他们一次一次互相错过,道路却在不停交叉,他们搭同一班地铁,梦境彼此交织,去同一家披萨店,吃同样口味的蘑菇披萨饺,一个人的围巾被风吹走,另一个人捡到……读到小说正中间的一页,两人终于在一个秋夜相遇于布鲁克林的一个街角)。再走两步,在“店员推荐区”,是她丈夫同样成功且开创新格局的小说《下界》(讲的是一个逃离家庭的问题少年发起高烧,在床底下发现了奇妙新世界。要知道,这个部分不但存在于页底脚注之中,而且还是上下颠倒的,这就更加有原创性和别开生面了)。直到此刻,独自站在博德斯书店里,盯着她的小说封底,像过去那样捧着她的面孔,望着她清澈的笑容,她纤细的脆弱的棕色头发,她有点过厚的下嘴唇和稍显鹰钩的鼻子和我敢发誓是金色的眼睛,一个念头划过我的脑海:也许那些咯咯笑声,那些皮鞭和项圈下的兴奋时刻,那些婉转奉承,其实都是在请求帮助,而耳聋如我居然置若罔闻。也许事情都会大不相同,她仍旧会是《尊主的小骚货》,而不是《豪门混球的妻子》,假如当时我有勇气用我怀着爱意但坚定的手,抓住她柔软但同样坚实的臀部,像芭芭拉那样以温暖但坚定的声音命令她“留下”。
3
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并不是没有写过小说。要是我没记错,我一共写了二十三本。然后呢?互联网杀死了包括《淫欲》在内的整个杂志出版业,就像以前电视和电影杀死了书籍,就像再早些时候这个还是那个我不记得的什么东西杀死了诗歌。也可能是自杀。总而言之,变态佬终于不再阅读,我在色情业也就走到了头。还好《淫欲》的一位前编辑在一家科幻出版社找到工作,于是我又有了饭碗,用各种假名写书。(当然,是和色情写作不同的假名,以前我用过的名字不少,但主要是汤姆·史丹克斯,需要用女性笔名的时候则是吉莉安·盖索。)我的入行作品是佐格科幻系列。对我来说算是个过渡期,因为佐格是颗软色情行星,战斗场景之间穿插了很多性奴役、轻捆绑和色情折磨的段落。在我的想象中,这个地方一半未来一半远古,有城堡和星际飞船,武器是激光和利剑,巨乳蜂腰的女人和胸肌发达得离谱的大胡子冷酷男人骑龙飞过导弹,举起兽角痛饮蜂蜜酒。我以T.R.L.庞斯特隆的笔名写这些书。《佐格的淫妇主宰》是其中最畅销的,但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佐格性爱机器人起义》,姑娘们在这本书里终于占了上风。我甚至在这本书的最前面写了题献词:献给J。
然后我开始写内城非洲裔美国人小说,市场管这个门类叫“都市体验”。这个系列的主角是个前特种部队上尉,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的老兵,受伤后染上毒瘾。他回到哈莱姆的家里,戒毒后成为一名尽忠职守的警察,不光彩的历史被揭穿后遭到解职。最后他当上私家侦探,或称独立承包人,以每天两百块外加费用报销的价码主持街头正义。我将他塑造成黑皮肤的犹太人,有埃塞俄比亚和美国土著的血统,名叫莫尔德凯·琼斯,外号贫民窟治安官。我署名J·杜克·约翰逊。从我本人和《竞赛》杂志的访谈中,读者得知“J”是约翰的缩写,但大家都叫我杜克。
再往后,我杀进吸血鬼小说,这似乎有潜力成为最日进斗金的门类。天晓得为什么吸血鬼狂热正在席卷书架。去巴贝书店转一圈,你会看见这种东西摆了好几码长。为什么?问住我了。大概和新一轮哥特/恐怖/工业夜总会文化的兴起有关。穿刺、黑衣、长筒袜,等等,我描写荡妇的本事恰有用武之地,我觉得我终于能讨生活了,因为文学事业正在衰落,为宅人和变态写地摊小说是唯一的出路:书籍成为恋物的主体,只有恋物狂还读书。
按照幻象出版社二十六岁的编辑所说,重点在于吸血鬼小说基本上都以年轻女性的第一人称叙事。就写作而言,我完全没问题,因为我化名“吉莉安·盖索”为《甜心》杂志写的许多短篇都这样开头:“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作为拉拉队的队长……”但碰到要署名和提供作者照片的时候,我却傻眼了。
我的其他笔名没有遇到多少麻烦。T.R.L.庞斯特隆是我本人戴上假胡须和黑框眼镜,衬衫底下塞了个枕头。在我心目中,他——或者更准确些,他的读者是胖乎乎的宅男,我尽量让他显得是比较酷一点、稍微有点出息的他们。J·杜克·约翰逊的照片其实是我一个叫莫里斯的朋友的照片,他在我家这条马路上经营花店。他是不折不扣的同性恋,但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块头,深黑色的皮肤,留着长而粗的发辫,有一张皇帝气度的大脸。要我说,J·杜克·约翰逊就该是这副模样——强横、睿智,不买任何人的账。我不允许他在照片上微笑,因为他有酒窝和全世界最可爱的齿缝。我们给他穿上正装戴上礼帽,借了几个指环戴上,我请他和他苗条的越南男友盖瑞吃饭喝酒。酒过三巡,他又累又困,终于摆出饱经世故、威风凛凛、少他妈惹我的眼神,我按下一次性相机的快门。对T.R.L.庞斯特隆和J·杜克·约翰逊而言,模糊的黑白小照片就足够了。对于一切公关请求我都扔出这两张照片,再说我也没什么机会搞公关,这个你可以相信我。
可是,吸血鬼小说读者要的显然更多:更好看的照片,与作者更多的接触。还有,作者必须是女人,因为天知道为什么,读者(绝大多数是女性)只信任和真心相信女作者写出的第一人称女性吸血鬼故事。这位女作者最好相貌迷人,但不能太年轻也不能太瘦削。我死去的母亲就是这么掺和进来的。
4
首先要澄清的是她没有死。事实上她活得好好的,还住在皇后区我长大的那套两卧室公寓里。说来可悲(或许也挺可喜),最近我又搬了回来。说可悲是因为这地方总在提醒我,我这辈子的成就委实有限,仅限于小卧室到大卧室之间的十英尺。说可喜是因为汤包。我长大的这个犹太/意大利/爱尔兰街区先是被西班牙裔占领,后来不知怎么突然大转弯,几乎遍地都是亚洲人。于是就有了汤包。
汤包到底是什么?是汤里的包子吗?不,我的朋友。这么说吧,你点六只蟹黄猪肉的。几分钟后,汤包热气腾腾上桌,鼓鼓囊囊像几个小佛陀,裹着柔嫩的面皮摆在生菜叶子上。你可千万别咬。轻手轻脚提起一个放进调羹,在顶上慢慢咬开一个小口,热汤就淌出来了。没错,我绝对没骗你。包子里的热汤。这是奇迹,从其貌不扬的面团里淌出热滚滚的肉汤,正是这些东西赋予生命价值,让你有勇气坚持下去,哪怕只是为了再写一本小说。
刚开始写吸血鬼小说的时候我并不住在皇后区。我在曼哈顿上城租住二手房东的屋子。我搭七号线去探望母亲,带着她最喜欢的H&H盐焗百吉饼和盐渍鲑鱼,这两样东西如今都很难买到了,因为雅痞和富人纷纷从其他地方(例如欧洲和美洲)搬来,他们更喜欢烟熏鲑鱼和总体而言更加精细的食物。蛋奶酥、犹太馅饼和咔嚓咔嚓大嚼酸黄瓜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萨拉米的古代英雄随风而逝。现在这个时代属于凡人和世俗的无聊食物。
我切开百吉饼,她取出盐渍鲑鱼和鲟鱼(我花了大价钱逗她开心),摆上她用了一辈子的雏菊花纹棕色盘子。我等她像平时一样问我“最近在折腾什么”。
这次我没有像平时那样回答“没什么”,而是说“我开了个新系列”。
“海盗?”她问。
“什么?”
“写的是海盗吗?”
“不,不是海盗。为什么要写海盗?”
“电视里的访谈说人人喜爱海盗,我以为你也会写点什么。我记了笔记。我的眼镜呢?”她摸摸头发,她的红发梳得像一丛高大灌木,藏一窝鹌鹑不在话下。
“谁会喜爱海盗呢?”我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去卧室里翻找,我醒悟过来为什么要在她问“最近在折腾什么”的时候只是回答“没什么”。这是多年的经验。
她戴着眼镜回来,拿起电话旁的记事簿,记事簿和铅笔放在一个木制小架子上。“找到了。”她说。她撕下第一页递给我,上面写着“海盗”二字。
“并不是海盗,”我说,“而是吸血鬼。不过这不是重点。”
“吸血鬼?”她一脸怀疑,“你确定吗?咱们实话实说,你得在这方面使使劲。”和无数母亲一样,我母亲既是我忠实的守护者,也是我的死敌,而且没怎么读过我写的东西。就我所知,我出版过的每一丁点文字在这套公寓都有一份存档,尽管色情文学塞在看不见的壁橱里,而不是和小说一起摆在她称之为“陈列架”的玻璃柜里。虽说她骄傲地向所有人展示我的作品,且绝不借给别人(“让他们去买!”),但没有读过哪怕一个字,从几十年前我给她的那几个短篇开始就是这样。当时我有一小段时间想写严肃文学,而她的评论斩钉截铁:“不合口味!”随便翻翻然后说:“难怪谁也不想出版,你写的无非是失落的灵魂和悲惨的生活。我参加的图书俱乐部绝对不读这些。”当然,她说得对,完全正确。
我们坐下,开始夹百吉饼、番茄、洋葱、柠檬(向当代健康理念致敬)和费城掼奶油。我请她放心,吸血鬼非常流行,简直迎来了大复兴,我已经签了系列第一本的合同。
“哈!”她说,像是吃惊于她还没有在大楼洗衣房听说这个消息,“谁知道呢?”
“重点在于我需要一个女人的名字。”
“艾丝美拉达如何?我一直喜欢这个名字。”
“不,我说的是作者。写这种书的通常是女人,所以我需要一个女人的名字。然后我就在想,呃,要是可以的话,用你的名字。我说的是你结婚前的名字。比较老派。”我母亲叫西碧尔,婚后当然和我一样姓布洛赫,但她真正的名字是西碧莱恩,家族姓氏是洛琳度,她母亲的家姓是高尔德。西碧尔·布洛赫挺适合在成人礼贺卡上署名,放在海盗故事里也像模像样。不过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呢?这就是十足的吸血鬼风格了。
“行啊!”她说,“没问题。”
“还有……”我打量着她的红色鬈发,心想要费多少工夫才能拉直做成洛琳度—高尔德夫人的奢华发辫,“重点在于,我说的不止是你的名字。”
就这样,在艰苦卓绝的谈判之后,我母亲的名字和稍经修改的容貌出现在到目前为止的三本吸血鬼小说封底和诸多杂志报纸上。我们将她描述为一位隐士,从不去公共场合,因此躲掉了所有需要露面的请求,她只尝试接受过一次电话访谈,因为系列第一本《暗夜的猩红血脉》出版后震惊坊间(尤其是我母亲),成了一本小规模(非常小)的畅销书。突然之间,有关我那对吸血鬼情侣亚拉姆和艾薇的闲言碎语——还有我母亲的照片——出现在MySpace和各种吸血鬼网站上。幻象出版社答应把下一张预付支票提高到四位数的中间水平,前提是“我”——言下之意,我母亲,我的暗黑女主人——配合一个叫“血族(Vampyre)网”的博客做一次电话采访。Vampyre的拼写让我觉得很可悲,就像不死族群的政治正确女性主义。我当然去看了看血族网,除了五芒星、山羊头和为“吸血者和捐血者”配对论坛之外,我发现这个网站还有一份口吻严厉的警告:禁止一切针对性取向、种族、宗教及性别/变性的歧视、侮辱或“排他性”言辞。显然,血族尽管能长生不老、飞翔和撕开土鳖的喉咙,同时还很敏感脆弱,不愿被称为“傻蛋”或“基佬”,他们在长出尖牙前在更衣室里已经受够了。
总而言之,我们定好访谈时间,仔仔细细做足准备。我用卧室分机听着对话,在记事簿上写下答案,交给我的年轻伙伴克莱尔,克莱尔再跑去交给我身穿家居服坐在厨房里的母亲。
然而,我最害怕的事情很快成真,因为不到五分钟她就宣称吸血鬼比起德国佬来“啥也不是”,还说他们大部分住在宾夕法尼亚(事后她归咎于我的笔迹),对十字架有“情结”,能被银子弹杀死。
“那是人狼!”我站在卧室门口咬牙切齿道,发疯般地假装用木桩钉心口。
“嗯,对,”她对电话说,“大蒜让他们胃里反酸。”
经过这次,她谢绝一切采访。采访的请求确实不少,因为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很走红,是迄今为止我最走红的笔名。不过在我的世界里,走红意味着三百五十页的小说能收四千五百块预付款,需要我每天绞尽脑汁憋出十页书稿。天哪,我真不愿意去想我戕害了多少森林,只是为了付房租和通水电。对文学来说,我是壁炉。我是野火。我是美国小说的炼狱。
5
总而言之,假名流身份让我母亲很开心,我俩玩得不亦乐乎,给书迷回信,帮她做发型和化妆,选择服装和拍照。我很高兴我们至少拥有这段快乐的时光,因为小说第一部出版后三个月,她被诊断出患上淋巴癌。一年后——在这一年里,《猩红黑暗降临》和《黑色猩红,我亲爱的》出版,我搬回我小时候住过的房间照顾她,帮她数药片,带她去做化疗,她终于不再需要为拍照而拉直头发,因为她的头发掉光了,我们买了一顶红色直发的假发——她在夜里悄然离世,而我就睡在隔壁。第二天中午我才发现,因为哪怕是癌症已到晚期,她依然习惯早起,而我睡得像头死猪,每天早晨总要被人推醒,然后灌上一杯黑咖啡。
这就是为什么接到死囚来信的那一天,我会身处中城的一家照相馆,戴着母亲的红色假发,身穿她的黑色“洛琳度礼服”(这是我们的叫法),化了浓妆,涂着口红、眼影、粉底和腮红——这些都是克莱尔的手笔,她陪我来为即将出版的《猩红夜雾》拍摄新肖像照。不消说,我挺像我母亲,只是没有一头红发。但话说回来,她也没有。我指的是她的天生发色。实话实说,我不知道她的头发原本是什么颜色,她自己恐怕也不知道。
克莱尔凑近我,呼吸间泡泡糖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孔,她聚精会神地皱着眉头,与我特别难缠的眉毛做着殊死搏斗。难缠的还有我油腻腻的额头、我胡子拉碴的突出下巴和我的喉结,但克莱尔巧妙地用衣饰、头发和一口袋我只知道弄得我很痒的各种零碎克服了这些困难。可是,我的眉毛尤其不服管教,而无论她使出什么说服手段,我都不允许她拔掉眉毛。
“实在太浓密了!”她自言自语道,小剪刀咔嚓咔嚓剪下,“我好像在森林里迷了路。”
“别那么夸张。说浓密只是相对女性而言。”
“是相对人类而言。你母亲怎么那么和蔼优雅呢?”
有句话我不得不说,我母亲属于那种基本上不长眉毛的女性,只有一抹拿显微镜才能找到的淡淡毛发。她用写购物清单的彩色铅笔自己画眉毛。
“我的眉毛多半随了我老爸。”我供认道。
“估计耳毛也是,”她厌恶地皱起鼻子,“你应该写人狼的故事才对。”
她终于搞定了,想办法遮住我粗野的眉毛,然后在额头上画了两条女性的弯弯蛾眉。镜子里的我满脸惊愕,估计是被自己这张脸吓住了。
“你千万别乱动,不能皱眉头。”她说,于是我往后靠了靠,伸直两条腿。照片只拍胸部以上,所以我的礼服底下是牛仔裤和高帮运动鞋。
“给你,免得我忘了,”克莱尔在背包里乱翻,“我取了你的邮件。”
“谢谢。”我说。她有我的备用钥匙。邮件绝大多数自然是账单,也有几封出版社转来的写给西碧莱恩的信。也有写给庞斯特隆和约翰逊的,但寥寥无几。我是有信必复,由我母亲(现在是克莱尔)署上西碧莱恩的名字,因为我相信人们能从字迹看出性别。这一摞信件的最底下还有一封信,上面贴着好几个邮件转寄签,记录了我在纽约日益减少的廉租公寓之间越来越彷徨的漫游历程。
“那个名字是谁?”克莱尔问,“我不认识。”
那封信的收件人是汤姆·史丹克斯,由《淫欲》杂志转交。回邮地址是新新监狱。
6
几年前珍妮和我分手的时候,更准确地说(我这是要糊弄谁呢),她甩了我的时候,我们争夺的财产只有书籍。我和她一起住了八九年(连这一点也有不同的意见),你可以把我们公寓里的(很快就是她的公寓了)藏书看作地层,借此研究我和她的共同生活。头两个书架是两人单身时代的书库羞答答地合在一起,我的迪伦·托马斯贴着她的西尔维娅·普拉斯,我的巴尔泰斯亲吻她的威尔逊,我的博尔赫斯蹭着她的伊芙琳·沃,还有可爱的孪生拖油瓶:两本《弗兰妮与祖伊》,两本《微暗的火》,《问尘情缘》不知为何有三本。当然了,这些很容易分开,我们拆散它们,将我的那一份放进纸箱,气氛甚至称得上融洽。说起来,这些纸箱如今还在我母亲那幢楼的地下储藏室里。同样容易的还有堆在床头和书桌上的那些新书——她要评论的书,前途无限的年轻新作家的短篇集样书,压在亨利·詹姆斯上的《亚裔宝贝》第七期和《美臀精选》赠书。亨利·詹姆斯被读到一半,沮丧地躺在那里,像是无法面对我们的分手。最困难的是拆开我称之为“中生代”的共同藏书,那四年属于我们不朽的结合,我们不止一起买书,读的东西也一样,有时候——请原谅我——甚至在床上大声朗读。
“这是我买的?”
她拿着的是科塔萨尔的《跳房子》。
“对,”我说,“你是买给我的,忘了吗?”她皱起眉头,不敢确定。但我还记得。她买这本书是为了在去波科诺斯的大巴上读,我们那是要去她叔叔的分时度假公寓,当时她还觉得两个人默默无闻地过着穷日子就挺好。那本书牛得让我头晕目眩、天旋地转,晃得我睁不开眼——在上山的路上害得我晕车,整个周末在水床上晕船,我和她一起跳跃切换,一章又一章,跟随喝着马黛茶的五十年代浪子们穿梭于巴黎和布宜诺斯艾利斯之间。当时珍妮只想漂漂亮亮地为艺术死在我身旁,最好是死在标题离奇的章节里。我盯着镜面天花板中自己的面容,那张汗津津的苍白脸孔,汹汹而来的反胃即将吞没我,她递给我一杯嘶嘶冒气的胃药,请我向她求婚。
“你确定?”我说,伸出手去拥抱她,但身体这突然一动害得我撞到她的胸部,我们的脑袋碰在一起。“妈的,”我嘟囔道,“我觉得你叔叔把水床充得太满了。”
“我们彼此相爱,”她大声说,“还有什么更重要的?”
“很多。要是我一辈子都这么穷,只能勉强糊口怎么办?”
“我不在乎。”
“你不介意等我出版了第一本小说再举办婚礼吗?你知道我现在不能分神。”
“我不介意。”
“你明白吗?”我说——尽管嘲笑吧,嘲笑我当时有多么混账,因为以后在许多个苦涩的夜晚我已经嘲笑过自己——“你明白就算我们结婚了,我的工作也永远是第一位的吗?”
天哪,她多么喜欢这句话。甜美而悲哀的崇高感充满她的心灵。她抓住我的双手,好像我游泳时抽了筋,而她要将我救出滚滚潮水,我们漂浮于彼此的怀抱之中。“我明白,”她对我说,“要我换我也不换。”
“看来情况已经改变了。”七年(存疑)后依然贫穷和默默无闻的我坐在标有“俄罗斯小说”的纸箱上说。她翻着卷边的科塔萨尔,发现我们用来当书签的一片红叶。她把红叶递给我,仿佛那是一面易碎的小旗,标志着我的失败。
“对,对,我承认,”她说,“我变了。对不起。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我要丈夫、住所和孩子。请原谅。”
我努力原谅她。我说:“要是我现在说你别走,咱们结婚生孩子吧,你会留在我身边吗?”
她的怒火熄灭了,跌坐下去。“不会,”她悄声说,移开视线,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扼住她的咽喉,“不行了,我们结束了。”
我沉默下去。她开始啜泣。为什么明明是她在伤我的心,却又是她在哭泣,而我在旁观,冷冰冰地一动不动,仿佛是我让她伤心?一滴泪水落在《跳房子》上。四十九页。我知道是因为泪水干了以后,纸张因此皱缩,而我无数次地打开这一页重看。
“对不起,”她说,“但变了的是你。你曾经对一切都充满热情。写作。生活。一切。哪怕只是出去走走。现在我看不下去了。实在可悲。你最后一次写诗是什么时候?”她合上那本书,碾碎那片红叶。
7
好吧,我承认我写过诗。不,我根本谈不上好。我不会说我是什么受挫的悲剧天才。这也不是那种故事。事实上,和许多社交有障碍的成年儿童一样,擅长处理字词却不擅长人际交往,诗兴仿佛粉刺,在青春前期的某段时间突然爆发,到我遇见珍妮的时候,诗意已经成了退化器官般的才能,好比花样洗牌和摊蛋饼,只在别人想看的时候才拉出来遛一遛。我每年为珍妮的生日写一首诗献给她,因为我买不起真正的礼物,就像有些人把通心粉粘在咖啡罐上做模型——结局多半也差不多,消失在布鲁克林的某个地下室里。
我母亲死后,我在她的床头柜里发现一个信封,里面是我写的最初几首诗,涵盖了我从八岁到十九岁的黄金年代。纸张皱皱巴巴,染有污渍,有些是手写的,有些是打字机打的。我意识到我的作品里只有这些她真心喜欢,甚至在电话里大声念给表妹萨迪听过。我读了一遍,它们当然都很普通,写的是秋天、时光和建筑空地,有一首格外让我皱眉头,居然是光明节奇迹。我的诗歌就是这样,仅有的两个读者也都离开了我。
可是——就像曾经想当无政府主义者的家伙,颠覆思想如今变成了听你点单后的低声叫骂,就像银行柜员的温顺微笑背后永远在策划如何炸开保险库,就像不会寄出的激烈社论的作者,就像只会用视线施暴的性罪犯——我心底里还刻着一首秘密小诗,不被任何眼睛看见,不被任何嘴唇吟诵。在这里,在我用本名书写的真实故事里,我将援引我写诗的权利,而不会没完没了描写他妈的天气和沙发是什么模样。我不会假装知道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人都在想什么,或者猜测我们做事的理由。就像诗人,我将只说我必须说的话,简明扼要。因为这就是诗歌的本质,用最少的词句传达最多的信息。我们诗人想什么就说什么,用的也是唯一能用的方式。举个例子,如果我说她的心黑如蜘蛛,那么事实就是这样。黑,如蜘蛛,她的心。
8
对了,继续往下说之前,我似乎有必要先解释一下克莱尔是怎么回事。
尽管我在所谓职业生涯中如雪片般出版书籍,但绿色的票子见的可实在不多,所以我一路上也曾委身于各种其他工作,其中包括家庭教师。钱挣得不算多,每小时十块二十块,帮助归化入籍的新美国人提高书写速度,教习公共学校的“特别”、“天赋异禀”或“非同寻常”的孩子。我有常春藤联合会的毕业证书(我知道,我知道,别说了),还有侥幸在GRE口语上得到的八百分(别太吃惊,我的数学才三百五十分),我向上城的贵族私立学校申请担任课外教师,身为皇后区子弟,我只在电影里见识过这些学校的风采。大多数学校对我的电子邮件置之不理。少数几个回信的对我的电话又置之不理。只有布莱德利学校打电话叫我参加了一场压抑的面试,某位行政人员滔滔不绝地讲述他们的学生多么了不起,大多数都去了她坚持称之为“常青儿”的大学,还有他们多么不需要校外辅导,因为教职员“热爱帮助”孩子。我却不热爱,我一边点头赞同一边默默对自己承认。我甚至不喜欢孩子。我只喜欢交房租。
“我们这儿针对个人制定教学计划。自己设计课程表这样的想法难道不让你兴奋吗?”
“兴奋,”我说,“非常兴奋,极其兴奋。”
离开时我基本上断了这个念头。几个月后我接到一个自称彼得·纳什的人打来的电话,这时我已经完全忘了这件事。
“请问是哈利·布洛赫吗?”
“对,我是。有何贵——”
“好,我女儿的考试成绩不如预期。”
“唔。”我花了一分钟才想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你认识莎莉·舍尔曼吗?”
“呃……”这个名字不知怎的冒了出来,“布莱德利学校的那位女士?”
“对。你本周有时间吗?”
“让我看一眼时间表。”我说。我在厨房里正准备吃午饭。我看着碗里的番茄汤。寒冬腊月。我的日程表接下来三十年都有空。“我看看啊,星期四五点钟怎么样?”
“你怎么收费?”
我一阵眩晕。我每小时从没挣过二十块以上。我吞下一大口空气。“五十?”我嗓音嘶哑,“通常收费五十,但如果……”还好他在我出卖自己之前打断了我的话头。
“好,只要这不是非常规收费就行,哈!这样吧,我让克莱尔打电话给你商量时间安排。我处理大事,她处理小事。哈!”
“别担心,我会评估她的长处和短板,制定令人兴奋的核心课程……”我胡言乱语片刻,才意识到他已经挂断了。
几小时后,我收到克莱尔的留言。她要不是先自报家门,我多半会误以为对我说话的是她的母亲。她说话时泰然自若,完全没有青少年的犹豫。她确认了我随便报的时间,说出她在上东区的地址。我发现她没有留下公寓号码,不过我觉得到现场看看信箱应该就能知道。五十块!难以置信的好运气,我不敢打电话回去,害怕毁了这个天赐良机。
星期四,我出现在那个地方,寒风冷得似乎刺穿了我的内衣。我明白了她没有告诉我按哪个门铃的原因:这个地址只有一户人家。从上到下五层楼都属于他们。我来得太早,顶着他们家的灯光瑟瑟发抖,前后踱步,区区五十块收费的荒唐感让我脸红。尽管已经不是新闻了,但某些人比我有钱得多的事实还是让我惊愕感叹。
我揿下门铃,在寒风中又等了几分钟,克莱尔身穿系带比基尼来开门。她的头发非常直,颜色非常黄,眼睛非常蓝,小小的鼻子在雀斑双颊之间只是微微隆起,还有一张小小的滚圆嘴巴。比基尼包着的身体(说是包着比基尼的身体更准确,因为比基尼的三小片三角形只遮住了最有必要遮住的地方)嘛,呃,属于十四岁的少女:没有脂肪,没有皱纹,没有任何化妆品。她就像还没从盒子里取出来的洋娃娃。她是全新品。
“嗨,请进。抱歉,我在晒太阳灯。”顺便说一句,她完全没有晒出颜色。实话实说,她的肤色白得让静脉透出了蓝色。我之所以看得清静脉,是因为她真的很瘦,我一只手就能握住她的大腿。她领着我离开刺骨的寒风,走进她温暖舒适的家里。“我心情不好。”
“很抱歉。为什么?”我边问边挣扎着脱下围巾、帽子和大衣。
“季节性情绪失调症。”
“哦。”
“太阳灯应该能改善心情。总之他们是这么说的。”
“哦。”我们站在大理石门厅里,大楼梯通向二楼,链条花纹仿佛银盘上的开胃小吃。我的手套掉了,我弯腰去捡,看见地上有四根橡皮筋,说不定是从几捆钞票上掉下来的。我不由自主地捡起橡皮筋。
“给你,”我很可笑地说,“橡皮筋掉了。”我递给她,她勉强收下。
“谢谢,”她朝左手边的双开门打个手势,“那是书房。我换身衣服,马上就来。要杯卡布奇诺什么的吗?”
“不用,谢谢。”我说,尽管我非常需要。
书房,如你所料,就像邦德电影里的绅士俱乐部:高耸的书架上摆满皮面精装书,巨大的火炉呼呼燃烧,带装饰扣的翼状靠背椅,斯诺克球台。一段长得夸张的等待之后,克莱尔走进房间。她换上了羊毛格子呢短裙、白色长筒袜、黑色漆皮鞋、高领白衬衫和红色毛衣。她的头发挽成马尾辫,戴着眼镜,手捧一摞书本和一把尖得危险的铅笔。换言之就是彻头彻尾的学生装。她走到我旁边,在书桌前坐下,脊背挺直,两膝并拢,打开课本,取出一张白纸,拿起铅笔,全神贯注地盯着我。
绝望。她要交一篇关于《红字》的小论文,包括引用必须凑满十页,得用三个例子证明结论,截止期是明天,但她一个字还没写。什么都没有。没有草稿。没有笔记。我甚至不确定她有没有读过那本书。
“让我看看。”我垂死挣扎道。我汗流浃背,好像快要交不上论文的是我,而她坐在那里,完全无动于衷,彬彬有礼地听我说话,用铅笔的粉色橡皮轻叩牙齿,眨着美丽的蓝眼睛。“你知道怎么写大纲吗?”我问。
“似乎有印象。”她说,“你向我老爸收多少钱?”
“什么?”
“每个小时多少钱?”
“五十?”
她叹口气,翻个白眼,说:“你有两个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位,对吧?GRE考了八百分?”
“对。”
“你出版过小说?”
“呃……对。”
“有你这样的简历,你知道事务所会收多少钱吗?至少一百五。”
“真的?”
“你至少也该开一百的。”
“对不起。”
“听着,我跟你实话实说,”她说,“大体而言,我读书写文章都没问题。但我要上学,要打曲棍球、跳芭蕾、搞年鉴和各种不做就进不了像样大学的志愿者工作,我认为要我写一篇关于《红字》的小论文实在不切实际,我自己写顶多是马马虎虎过关,而我相信你睡着了都能写一篇非常像样的。”
“呃,不一定非常像样。”
“我们告诉老爸你是每小时一百块,他根本不可能记得,还有你需要每周来两次。谁知道呢,要是顺利,我可以把你介绍给我的朋友们。”
“但我好像不该这么做吧,这是作弊。”
“同意。从原则上说是作弊,但请让我们从现实角度研究一下情况。论文明天要交。我已经读过这本书——至少读了一部分。我对它有感觉有看法。非要我写也写得出。可是,每天只有二十四个小时,我又不能雇你替我打曲棍球,对吧?”
“哈。不,应该不行。”她的话有道理。
“我跟你实话实说,我已经找到办法在网上买论文了,而且价钱比你开的还要低,但我更愿意面对面做生意。另外,你看起来……呃,有点惨。”
“有那么惨?”
“不,只是普通的惨。还算可爱。你听了别生气。”
“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到得太早,在外面冻得发抖,但还是等到五点整才按铃。”
“你看见我了?”
“从日光浴室看见的。你不停抬头张望,表情像是迷路的小狗。好像是被遗弃的小狗。”
“哦,”我说,“我明白了。”
我还能怎么说?我答应了,虽说不是立刻答应的。她花言巧语哄骗我,请我喝双份卡布奇诺,终于说服了我,我花了半个晚上写论文,然后去她打曲棍球的球场,在灌木丛背后碰头交货。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在替她写所有的论文了,同时还“辅导”她的几个同学。我们玩得天衣无缝:孩子向父母吹嘘我,父母欢天喜地掏腰包,孩子的成绩越来越好,我的收费也越来越高。
事情并不简单。优秀的作品从来不简单,还有那份质朴,想显得自然而然就需要真正的好手艺。比方说海明威,他用匕首削铅笔,还有穿睡袍的福楼拜,搜肠刮肚寻找一个合适的字眼。那就是我,苦思冥想《如果我是麦克白(或麦克白夫人),我该怎么做?》。诀窍在于成绩要好得恰如其分,比方说B+:好得足够让父母开心,但还不至于让教师起疑心,琢磨一个打曲棍球的屎脑壳或者吃信托基金的大麻滑板阿飞怎么会突然独占鳌头。
就这样,在我的伺候之下,查德·希克斯利三世总算明白了副词是什么,但过去式、现在式和未来式还是一团糟,都怪他抱着水烟袋吸了太多的大麻;还有达科塔·施坦伯格,他老爸大概是我家那片土地的主人,在结构和例证方面突飞猛进,搞清了“它的”和“它是”之间的区别,但还是喜欢使用俚俗口语,就像他的论文题目《最终论文,有除互联网之外至少三个信息来源》,他在论文里评论书籍“超级牛”(《华氏四五一度》)、“有点随意”(《一九八四》)和“尖酸”(《美丽新世界》)。克莱尔打理一切,只收百分之十五的手续费,很快“家教”成了我的收入大头。当然了,要是按单词计算稿费,这些是我这辈子最挣钱的作品。
我做家庭教师的时间里其实无事可做,克莱尔和我成了好伙伴,随随便便靠着聊“随便”。她听我说完我写过哪些书,得知我的稿酬是多么可怜,她气坏了。那会儿我刚好要续签两本佐格系列和三本莫尔德凯,日后的西碧莱恩系列的第一本也蓄势待发。
“合同签了吗?”克莱尔问,躺在靠背椅里,两条腿放在扶手上,就着弯曲麦管喝健怡可乐。
“呃,还没有正式签字。合同在邮箱里。”
“让我替你过目一下如何?”
“我说不准,克莱尔。我是说,这些是成人读物出版社,不是出少儿读物的。再说我已经同意了,反悔好像不太好。你说呢?”
她仁慈地笑笑,像是我又回到了她家门口,惨兮兮地打着寒战。“这些交给我来担心吧。你去写我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个人感想。走的时候留下夹克衫,我让管家修理拉链。”
就这样,到了最后,我的所谓人生的每一幕都有克莱尔联合出演。她一次又一次冒出来,显得她有多么必不可少。为什么?我说不上来。她不像我那样在乎她的同辈人。她母亲不知去向。她父亲是个混球。估计我填补了什么空缺。至于她在我的世界里填补的空缺……唉,这个伤口我就不往深里戳了。但我必须承认,她的高中马上就要进入最后一年,我已经开始惊慌,等她不可避免地离开,以后我该怎么办?
9
回来继续说拍照那天,我把监狱来信留到最后。说到底,我不当“荡妇密语”汤姆·史丹克斯已经好多年,还拥有这个身份的时候,收到“蒙冤入狱”的囚犯来信也不算什么稀罕事。色情物品就像脚癣,在见不到女人的男性聚居场所(监狱、军营、漫画书店、麻省理工昏暗的数学研究室)特别兴旺,囚犯有的是时间,不但可以阅读杂志,而且能够有所回应,甚至称得上沉迷,基本上只有孤独者、疯子和白痴才会这么做。这封信晚了好几年不算稀奇。监狱里什么都不过时,色情杂志属于要储藏、流传和交易的财富。最后一点,我不着急看囚犯来信是因为这件事对我毫无意义。其他写信的人,色情科幻或都市暴力的读者,要是你用签名照片或者随便什么鼓励一下,至少还会再去买几本书。说到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的读者,这套书不但是我最挣钱的项目,有些热爱吸血鬼的妹子还相当可爱呢。
克莱尔和我有一个痛点,我打开最后一封吸血鬼书迷来信,用我的中指(恶魔手指)划破封蜡,我看见她多疑地皱起眉头。当然不是因为嫉妒。她的担忧完全来自商业:“要是有哪个生气的小妞在网站上揭穿西碧莱恩其实是条古怪的中年色狼,那可就全完了。”
她当然很正确,她说得对,可我还是愿意打开那些女孩在邮件里指引我去的个人空间和脸书页面,看着蕾丝和鲜血的画面,听着叮叮咚咚或哀怨叹息的音乐,感受这种忧郁毁灭的荒谬诗性。我见过红色和紫色的头发,青春后期的穿刺奶头,讥讽愤怒的不悦表情,浣熊般的鬼怪化妆背后是惊恐孩童瞪大的双眼,就仿佛在这个下层世界,你可以既是不敢睡觉的受害者,又是床底下的怪物。一个十九岁的姑娘怎么会认定她迷恋鞭打、捆绑、血族和“极限肛交”(天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呢?她为什么会允许别人给她扣上钢铁腰带,用假尖牙啃咬她的脖子,看着她真正的鲜血滴进银质圣餐杯?是什么社会、精神、性欲的力量能让一个健康的年轻女人变得如此扭曲?我不知道,但我很想找到答案。
克莱尔禁止我去寻找答案。“别和怪人搅和在一起,”她告诫道,像是已经第三次离婚的女人,“他们到最后总会让你害怕。”这么说似乎挺有道理,但坐在照相馆的灯光下,汗水浸湿了礼服和假发,摄影师正在研究这次要怎么拍我,这个念头显得有点无关紧要:我还能害怕到哪儿去?克莱尔走到相机后和摄影师商量,我对着镜子端详自己。和以前一样,这张脸让我不安。
经过增光、电脑处理、上色和印刷,照片估计还能入眼:一位和蔼但有些严厉的老妇人。但在原始格式之下,被这些灿烂的白炽灯照着,我显得惊恐万状。我们都是父母的基因组合,但此刻的我更像是弗兰肯斯坦博士的造物,是疯狂的克隆实验出了岔子的产物。我母亲生前相当有魅力,哪怕后来上了年纪长了体重,可爱的脸蛋还是始终如故。我有一部分像她,但加上我父亲的大鼻子、尖下巴和难处理的眉毛,这张脸简直是个廉价的恶作剧。也可能——也许更可怕,因为我不太记得我父亲,只在梦中和照片里见过他——我就是我父亲,年龄比他早逝时还要大,在噩梦中戴着我母亲的头发、眼睛、嘴巴和胸部杀了回来。我不像我父母的后代,更像他们的灵媒:鬼魂进进出出我的肉体,两个灵魂彼此交融。有时候,哪怕不穿这身女装,只是走过镜子或橱窗时我也能看见,见到的东西让我难以呼吸:我母亲临终前几个月的面容,病痛让她神情冷峻,癌症吞噬了她的女性特征,她看起来很像我。我是我垂死的母亲。我是我的父亲——假如他活到了年华老去的时候。
“喂,你们在等什么?”我问,逃出镜子里的深渊。
“稍等片刻,”克莱尔说,“你的鼻子上有一块黑影,我们正在想办法处理。”
“祝你们好运。”我说,尽量不去看镜子(已经见到了父母的鬼魂,天知道这次会见到什么)。我掏出最后一封书迷来信,沿着封口撕开。信很短,用蓝墨水写在活页纸上,笔迹属于聪明的四年级学生,松散的文字爬出格线。
“我操!”我叫道,站了起来。
“哈利。”克莱尔斥责道,因为灯光已经全部就位,我乱动很可能让鼻子的问题雪上加霜。
“我操!”我挥舞着那封信,“快来看。”
她接过那张纸,读了起来:
亲爱的汤姆·史丹克斯:
我是《淫欲》的忠实读者,我认为你很会写,杂志也很好。我有一个商业提议给你。有很多人出钱请我把我的故事卖给媒体,但我从没讲过我真正的故事,讲过完整的真相,那些人遇到了什么事情。我说的是“一切”!也许你可以和我合写这本书?肯定会大卖特卖。要是有兴趣讨论就来见我。我有一些条件。
您忠诚的达利安·克雷
“达利安·克雷?”她回想着这个名字,忽然瞪大眼睛,“不是那个砍头怪客吧?”
“就是他。”
摄影师喊道:“好了,我准备好了。”克莱尔没有搭理他。
“我可记得一清二楚。”她说。
“怎么可能?那时候你才五岁。”
“我老爸娶了个模特,虽说婚姻只持续了二十分钟吧,我记得她吓得屁滚尿流,她拍完夜景后老爸得去接她。”克莱尔低头看着手里的信。“真是难以置信,我碰到了他摸过的东西。你一定要帮他写这本书,”她咧嘴对我笑道,“太带劲了。”
“我还没答应呢。是不是真事都还难说,咱们走着瞧。”
摄影师走过来,点燃香烟,说:“不好意思,克莱尔、洛琳度—高尔德夫人。也许你们不在乎,但这次拍摄已经完蛋了,因为鼻子又回到原点了。”
克莱尔把那封信递给他,说:“给你也看看吧。达利安·克雷。”
“我的天,那个拍照狂魔?”他扫了一眼信件,喷云吐雾,“我记得很清楚新闻说他落网那会儿我在什么地方。我前妻的仓库公寓。当时我正在烧韭葱和马铃薯汤。我有个朋友认识一个见过那些照片的人。呃,总之他这么说来着。”他把那张纸还给克莱尔,“不过这个太病态了,你别接。”
“他当然要接,”克莱尔说,“必须要接。”
“好吧,要是他非接不可,”他问克莱尔,像是我根本不在场,“作者照片能交给我拍吗?”
10
向克莱尔这种出生没多久的、刚刚来到这座城市的和我母亲这种宁可不知道这些事情的朋友介绍一下情况:达利安·克雷,江湖人称“摄影迷”和“拍照杀手”,于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七年间在纽约市绑架、折磨并残酷杀害了四名女性。这位狂性大发的艺术爱好者强迫女人摆姿势供他拍照,然后杀死她们,肢解尸体,将尸块(更准确地说,大部分尸块)扔在皇后区和长岛各处的垃圾箱里——只有头部除外。
照片于他被搜捕期间被寄给警方,也许是为了嘲笑,也许是希望能在找到各个女孩的尸块时公之于众。尽管照片没有向大众公布,但媒体用来形容的字句包括“令人毛骨悚然的造型”、“可怕的场景调度”和其他栩栩如生的恐怖术语。我记得那几个月,歇斯底里的情绪在这个城市逐渐累积,每次杀戮都让恐惧和愤慨更进一步。小报的血色头版标题喊得声嘶力竭,电视播放警方的素描,警告女性注意铅笔画像中可能是五十岁以下任何一个白人的罪犯。一个专门热线的设立使得群体惊恐愈演愈烈,因为虚假目击、虚假指控和虚假自首接踵而来。市府会议开得火药味十足,萨菲尔警务专员和朱利亚尼市长焦头烂额。市长安慰大众说只有少数女性——年轻貌美的模特——才真正需要担心,这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有委员会义愤填膺地讨论物化女性的问题,我们色情业自然被指为同谋,时尚业和广告业陪绑,因为我们不知怎的让砍杀女人变得“可以接受”。我承认,当时这个念头确实让我惊恐。我总能看见一摞染血的《淫欲》杂志,封面标着我的名字。不过正如珍妮在我无法入睡时安慰我说的,我们的一般读者群其实只是半夜上厕所的孤单保安,还有车里蹲守的警察,边吃甜甜圈边等凶手露面。多年以后的今天,我却有了疑虑。
第五个女人诺琳·维拉诺波利斯打电话报警,声称有个可疑的男人企图哄骗她当他的模特,克雷终于落网。审判时他不承认有罪。他坚称所有遇害的女性全是自愿接受他雇用的模特,离开他的地下工作室时都心情愉悦、毫发无损。陪审团听得很恶心,受害者的亲属更是拒绝承认。在他家地下室发现的DNA证据(毛发或血迹)将他和受害者联系在了一起,证人指证他(或一名符合其相貌特征的男子)出现在两次绑架地点附近。克雷锒铛入狱,不允许保释,经过漫长而熬人的庭审后,所有指控均落实有罪,他被判处死刑。他最近这十年一直在死囚牢房,消耗剩下的上诉机会,孤零零地坐在牢房里——按照这封信说的,他花了很多“自由”时间阅读我用化名写的色情作品。
克雷始终没有坦白。那些头颅仍告失踪。
11
从照相馆一回来,克莱尔就开始搜索资料,再来找我时变得更加热忱。这事情显然有利可图。
“假如他向你独家坦白,我们就能拿到六位数。”克莱尔说,“这还只是预付款。会出平装本,这种书通常走的超市渠道主要卖平装本。小报会登你的书摘。谁知道呢?搞不好能系列化。”
“别用那个词。”
“什么词?”
“系列化。”
“哦,好的。”她很兴奋,扭来扭去,这儿拍拍那儿摸摸,看不见平时的泰然自若,总算露出了孩子气。她涨红了脸,瞪着眼睛,瞳孔放大,说是性欲勃发都可以。我尽量假装没看见。“还有电影拍摄权。DVD。有线电视。普通电视。”她像唱歌似的吐出这些字眼,看我的眼神甚至有了一点尊重,就仿佛我或许能引来财富和文化货币,无论机会多么渺茫,都给我笼罩上了不一样的光环:假如真正的文化力量和权力能受我吸引,那么我肯定在某些更深刻的虽说肉眼看不见的方面拥有一定趣味。
“你这么起劲到底是为什么?”我问。
“少来了。”她说,“家教季节即将结束,让我和你一起弄这个吧。”
“咱们走着瞧。”我尽量维护自己,“也许你可以在旁边观察我——假如事情能成真的话。”
“酷!”她说,“我来算几个数字。”天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会有什么区别呢?她反正从来不听我的。
接下来,我不得不和监狱管理局走完一整套无聊的手续,留我的指纹,核实我的背景情况。我收到一份指南,列举什么东西不能带、什么事情不能做。最吓人的是“别穿帆布衣服”。那是囚犯的制服,万一发生骚乱什么的,警卫会尽量不朝穿灯芯绒的开枪。
我还会见了克雷的辩护律师卡罗尔·弗洛斯基。她的办公室在公园街,离法院不远,所在的大楼要我说已经老朽但很有律师味道:电梯吱吱呀呀,走廊昏暗,一度华丽的大堂地面缺了黑白双色的八角形瓷砖,换上的一律是浅绿色的方块浴室瓷砖。她的办公室里,书本和文件从地板堆到天花板,平底锅叮叮咚咚接着漏水,但这个房间很宽敞,摆满大件家具,全都是皮革和实木制品,隔着广场能看到整幢法院大楼。开门的姑娘同样美得惊人。
她满头黑发,身材娇小而匀称,打扮时髦,戴着眼镜和发卡,穿黑色羊毛正装。她介绍自己是法务助理特蕾莎·特雷奥,然后领我去见卡罗尔·弗洛斯基。卡罗尔外表邋遢,金发,五十多岁,穿羊毛衫,眼镜塞在头发里。她从办公桌前起身,抽着烟,挥手叫我过去。我伸手想和她握手。
“很高兴认识你。”我开口道。
“他妈的滚!”她叫道。
“什么?”我愣住了,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手还软绵绵地举在半空中。
“对,对。”她说,对我摇摇头。我意识到她的交谈对象不是我,只是用眼睛看着我,嘴巴对着蓝牙听筒在说话。她不耐烦地朝堆满文件的椅子打个手势。我搬开那些文件坐下,把文件放在大腿上,假装被房间里唯一的艺术品吸引住了,那是一张老套的黑白照片,拍的是雪地里掉光了叶子的树木。桌上有个比餐盘还大的烟灰缸,里面塞满烟头,房间一股陈腐的烟臭味,仿佛这儿是彻夜熏制火腿的作坊。
“完全是狗屁!”她对着我的脸吼道。
我微笑点头。
“太对了,你个傻蛋!”
感觉有点奇怪,我傻乎乎地坐在这儿,她直勾勾地瞪着我大喊大叫:“对!不对!放屁!操!”于是我转向窗户,望着法院门前的台阶。那天风很大,加深了我和世界隔着一层玻璃的感觉,我就像在看一部无声电影。人们艰难爬坡,身体拉直、摇摆,头发和裤子在风里飘动。礼服和长裙发狂般地勾勒出女主人的曲线。一顶帽子滚下来。一个塑料购物袋盘旋飞腾。
“好吧,我跟你实话实说,”弗洛斯基说,“我觉得这事情臭烘烘的。”
我不确定她在对谁说话,于是好奇地指了指自己。
“对,就是你,”她用长指甲指着我说,“恶臭。”
“啊,”我尽量不予置评,“我明白了。”
“但达利安想这么做,那就只好是你了。”她挥挥香烟,烟气在空中画出一朵小菊花,她坐下去,若有所思地狠狠吸了一口,“咱们先把话说清楚。我对他要和你讨论的事情一概不知情,往后也不会知道。谈话内容仅限于你们之间。”
“好。”
“可是——”她站起来,我吓得一抖,“有几点我们必须先谈一谈。第一!”她竖起大拇指,“他建议和你五五分成,我想你应该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百分之五十已经非常慷慨了。克莱尔要我叫价百分之三十五,二十五就可以成交。按照她的解释,另一方面,克雷的份额将用来结清债务,包括高额的律师费账单,然后悉数转为受害者赔偿金,因为他不能从罪行中获利。我说:“非常感谢。”
“别谢我,”弗洛斯基答道,“又不是我的钱。”现在还不是,我心想。她竖起两根手指。
“那么就有第二条了。他告诉你的哪怕一个单词,你得知的所有事情,他妈的林林总总都不允许出版、转告、在访谈中讲述、泄露或以任何方式对外散播,直到克雷先生自然或非自然死亡为止。言下之意是,如果我能得逞,你将有很长时间都见不到一个子儿。”她微笑道,“当然,我也一样。”
我尽量报以微笑,但她忽然变得面无表情。“哈啰!”她说,“哈啰?”她敲敲话筒,“杰克,王八蛋,你他妈要搞什么名堂?”
我挥挥手,点点头,后退离开。特蕾莎·特雷奥正在噼里啪啦敲键盘,塞着耳塞,没有和我交谈也没有抬起头,于是我自己出去,回家向克莱尔报告。
“该死!”听我说完我的遭遇,她说,“就知道肯定有名堂。”她很喜欢五五分成那部分,说它“美得很”。可是,如果克雷的死刑判决被推翻,或者得到减刑,或者无限期推迟,那么我就什么都拿不到。然而,克莱尔去咨询的律师帮她冷静下来。他们说克雷已经死定了。他的案子已经走完了全部过程,处决日期定在三个月之后,他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条。只有州长下令才能救他一命,但那在政治上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或者找到新办法上诉,但那在法理上没有任何基础。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决定开口,卸下良心的重担(假如他有良心的话),他离开这个世界时可以了无牵挂,把这些东西一股脑留给我。
12
我搭夜班火车去州北。我要一早赶到监狱,登记手续烦琐复杂,因此我决定干脆提前一晚动身,在监狱附近找个旅馆过夜。第二天搜身检查过后,我就能见到达利安·克雷了。
直到坐上去新新监狱的火车,过去一周的紧张和兴奋渐渐消散,更加发自肺腑的紧张和兴奋开始浮出水面:我正要去会见一名多重杀人犯。我即将会见一个恶魔,甚至有可能为他做事。这个恶魔可不像我十四岁打工时遇到的健康食物店老板,那家伙的刻薄仅限于逼着我洗刷洗面筋机罢了。克雷是真正的恶魔,属于那种非人类的恶魔。他和一般的罪犯不同。普通罪犯做坏事是出于自私或愚蠢,恐惧或憎恨,总之都是普通人性的弱点,不难理解。克雷却不一样,他是与众不同的异类。无论他犯罪的根源是什么,他都踏过分界线,抹杀了自己的人性,因此变成了魔鬼。
我害怕和魔鬼见面。我承认。我在车上坐立不安,惊恐得可笑,就像试胆会上接近鬼屋的孩童,在光天化日之下按理说什么也不该害怕,又或者就像我们去看玻璃鱼缸里的鲨鱼,一步步后退只是为了以防万一。害怕还因为我将要踏入监狱,哪怕只是以访客的身份。他们再也不放你出来的可能性永远存在,对吧?还有更深层的恐惧——玷污:迷信,原始,但正因此而难以动摇,害怕邪恶会传染,与魔鬼接触会对我造成损害,会对我的“灵魂”造成不良影响。
说实话,我其实挺想回家,钻进已经被我改造成书房的旧卧室,在我写下那些幼稚诗歌的书桌前坐下,幻想从佐格去某个温暖潮湿的星球旅行,那儿的居民用面具遮住头脸,靠生殖器官彼此辨认,或者琢磨如何争分夺秒阻止有史以来最大一批强效可卡因运达哈莱姆,揭露秘密策划阴谋的白人政客。挡住这些人渣去路的只有一个人:莫尔德凯·琼斯。
窗外黑夜降临,列车向北疾驰,城区变成村野,我们似乎渐渐回到冬天的怀抱。外面仍有积雪覆盖死气沉沉的农田和悄然无声的建筑物,还有电话线和围栏柱。树木光秃秃的,只有松树除外,它们是黑暗中的一团团黑影。群山依然冰封,天空无比晴朗,星辰不计其数。我对面是法务助理特蕾莎·特雷奥,她背对着列车前进的方向,我要是这么坐非得晕车不可。
特雷奥带着几份要克雷签字的文件,她同时也是我的向导,告诉我怎么去旅馆和监狱,陪我完成登记手续,不过我和她将分别会见克雷。她从商务装换成牛仔裤配风雪衣的旅行装,不过车上很热,她脱掉风雪衣,底下是一件松松垮垮的美国公民自由协会运动衫。背包上的像章催促我去“中东散播和平”。我还注意到一点:她并不害怕。
“你不怕吗?”我笑着问她,“走这么一趟?”
“不怕。”她说,“你要是动歪脑筋,我有胡椒喷剂。”
我哈哈大笑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去监狱见一个凶手。”
“你指的是一个遭到错判的人。我为他的律师工作。”
“好吧,对不起。总而言之,我的意思是……”话题越扯越远,我开始后悔。我更愿意闭上眼睛装睡。也许还要打两声鼾。“我的意思是肯定很有趣吧?我是说身为律师,你需要跟各种罪犯和讨厌鬼打交道。”
“比方说色情写手?”
“哈!”我又笑道,“说得好。连中两元了。我是混球,这我知道。我忍不住。你是律师,应该能有同感。”
她没忍住,露出一丝笑容。一丝几乎看不见的勉强笑容。
“总之,”我耸耸肩,“管他的,就这样吧。”我转身盯着窗外。树木。积雪。星空。视野内一切都是一个模样,也许我们根本没有动过地方。
“其实我还不是律师。”她说,“我还在见习期。我是志愿服务的助理。”
“是吗?为什么要跟弗洛斯基?”
“因为我认为死刑很野蛮,因为就算克雷——还有其他死囚——确实有罪,确实杀了人,但我们杀死他们也同样是犯罪。一个社会不可能既这么做,又自称它是文明的。”
“我们几时是文明人了?”我问,“这一点很值得商榷。当然,我并不赞成死刑,”我飞快地加上一句,“我也反对。州政府掌握这种权力让我不太舒服。死囚区可没几个有钱的白种人。”
“没错!”她叫道,坐直身体,总算显得热络了起来。
“可是,”我忍不住又说,“我忍不住要想,有人杀死了那些姑娘,有人做了那些坏事,这个人很邪恶,那么,这个邪恶的杂种难道不该去死吗?”
“唔,如果你有这种想法,如果他很邪恶,活该去死,而你自认是个好人,是个文明人,又为什么要接这个活儿呢?”
“你为什么总这么说?谁说我是好人了?”我问,“我只是个码字的。别担心,等你当上律师就会明白的。”
她翻个白眼,笑容消失,她收回先前伸出的小小一截橄榄枝。谈话到此结束。她从包里取出眼镜戴上,开始读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的《猩红黑暗降临》。
我这是第一次见到别人读我的书。我当然知道肯定有人在什么地方读它们,我承认早几年甚至会去书店,到书架上找我的笔名,然后像观鸟似的在附近逗留,等待名为读者的怪异物种飞过来选中我。但这种事没有发生过,一次也没有,我的假想读者始终是一团模糊的黑影,比我创造的角色还不真实。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告诉她,但立刻意识到让她、她的老板或克雷知道我是谁或我有什么身份恐怕不太明智。再说她多半也不会相信我。再说要是她相信,但认为我写得很烂怎么办?
我清清喉咙,尽可能随便地问:“写得好吗?”
“什么?”我似乎很烦人。
“那本书,写得好吗?”
她点点头。我觉得这比说不好当然好,但不怎么让我满意。
“写什么的?”
“什么?”我这会儿显然是在骚扰她了。
“写什么的?”
她对我射出能杀人的眼神,叹息道:“吸血鬼。满意了?”
“唔,有意思。”
“喂,荡妇密语先生,你少对我的选书口味指手画脚。”
“我没有,也不会这么做。其实我听说她的书相当不赖。”
她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想判断我是不是在取笑她。
“我认为她很了不起。”她说。
我估计我多半脸红了。我知道我必须垂下眼睛。她是我的书迷,我心想,真正的书迷。我的书迷。然后,因为我实在按捺不住,就像我看书时忍不住要往后翻,我必须去想接下来的这件事。虽说我真的不该去想,但我忍不住。身为作家,身为诗人,哪怕是最糟糕的诗人,这是我的天职。尽管我和特蕾莎开过玩笑,但我们诗人确实是蛮子:文明依赖于压抑,而诗人总要往下想,无论多么不该想,无论多么不该说出口,我们也非得说出来,哪怕只是悄然无声地说,用文字说,对自己说。于是我看着特蕾莎·特雷奥,心想在牛仔裤和松松垮垮的运动衫底下,有没有什么粉红色的软肉穿了洞眼,有没有什么柔嫩之处需要轻轻啮咬。
她读着小说,我尝试在脑海里陪她沿着故事线前进,猜测她什么时候微笑什么时候皱眉。在刚开始的几个章节里,我的女主角萨莎——主修考古的大学生——得到纽约的一份暑期实习工作,为一对避世隐居的富豪夫妇整理藏品。我很高兴地看见特蕾莎全神贯注地读着这个部分,皱起眉头,用手指把玩头发,有一次甚至咬住丰满的下嘴唇,流露出夸张的同情,因为萨莎来纽约后的第一晚,去中央公园散步险些遭到强奸,还好有条野狼赶走袭击者,她因此得救。可是,就在我们(特蕾莎、萨莎和我)踏上神秘夫妇的优雅排屋的台阶,悬疑气氛应该近乎无法忍耐的那个时刻,她却突然合上书开始睡觉。她合上黑色的睫毛,一根细长的手指夹在书里做标记,直到我们抵达奥西宁,这里的地面有新鲜的积雪。
13
摘自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的《猩红黑暗降临》第三章:
我遵照指示,在日落后赶到这里。天空开始落下细雨。我站在排屋的台阶上,攥着手提箱,周围的一切美得超凡脱俗:萨顿宫酒店雾气朦胧的路灯,黑沉沉的天际线,雨点无声地消失在河面上。我,萨莎·伯恩斯,一个小镇姑娘,居然受邀来整理亚拉姆和艾薇·维恩夫妇的私人藏品。斯克内克塔迪从未显得如此遥远。恐惧突然袭来,我想逃跑,想冲回佩恩车站,跳上第一班回家的火车。只是紧张而已,我告诉自己,但感觉却不是这样,而是一种原始的动物本能反应,就像老爸的猎狗闻到美洲狮的气味。就在这时,还没等我揿下门铃,锁就咔嗒一响,厚重的大门缓缓打开。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
“欢迎。”一个有点异域口音的低沉声音从我看不见的地方传来,“请进。”
这个天花板很高的长形房间极为华美,两端都有壁炉在呼呼燃烧。枝形吊灯绽放光明。从地板到天花板的书架摆满古语撰写的珍本书籍。摆设很少,只有一两块波斯地毯和几件保存完好的古董,房间一角是一架三角大钢琴,盖子上放着一把小提琴。一个男人从暗处走出来。他又高又瘦,全身黑衣,少白头——这是我的估计,因为他那张坚毅俊美的面容顶多三十五岁。他额头宽阔,肤色黝黑,贵族气的鼻梁挺直。与这些不相配的是他丰满得甚至有几分女气的嘴唇、一道从左太阳穴延伸到下巴的伤疤和深陷的绿眼睛,他的眼睛仿佛在眼窝里燃烧,就像从未被光线照亮过的矿井里沉睡的宝石。
“我是亚拉姆。”他握住我的手,“很高兴你能来,请允许我向你介绍我的妻子。”
他打个手势,我惊呼一声。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女人陡然出现在我身旁,就仿佛是烟雾凝聚起来的。她可不是什么普通女人,而是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美丽人物。大家会说我挺可爱——瘦削、金发、蓝眼,田径队里跑得最快——但我绝对不会用迷人或性感形容自己,这位女士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假小子。她身材高挑,外形艳丽,黑纱长裙包裹着成熟的曲线,乌黑的头发披到臀部,白皙而完美的鹅蛋脸上嘴唇血红,有一双全世界最哀伤、最美丽的眼睛,仿佛两滴即将落下的泪水。
“晚上好。”她说,“我是艾薇。你远道而来,肯定很累了吧。我先带你去你的房间。”
接下来的几天一晃而过。非常愉快地一晃而过。白天我单独在图书室帮助归类那些无与伦比的藏品。我从没见过这么多文物:不但有苏美尔、古埃及、阿拉姆、希伯来和非洲的,也有中国、日本和印度的。听起来很死宅,但打开这些珍宝的包装,用紫貂毛的小刷清理灰尘,我简直像是进了天堂。只有两个念头让我烦恼:第一,为什么这些无价之宝从未见过天日和留下记录?第二,为什么要选我?没错,我在一所很不赖的州立大学念考古系,但我接触过的项目顶多是在发掘现场称量易洛魁族的箭头。
亚拉姆解释说他们想保护隐私,不希望他们所藏物品的风声外泄。另外,他们声称他们觉得我这种年轻人的天真很可爱。他们说他们对生活很厌倦,坐在盛宴前看着我狼吞虎咽吃松露和鱼子酱,但自己连一口也咽不下去,葡萄酒也只是沾唇而过;而我完全是厌倦这两个字的反义词。他们很有魅力,能讲十几种语言,两人的象棋都有冠军水准,能用钢琴和小提琴彼此应和,随着情绪改变曲目,从巴赫到勋伯格全不在话下。他们比赛看谁背出的莎士比亚的台词更多,但在黎明时分以平局告终。
我承认,我从一开始就迷恋上了亚拉姆,但压根儿就没动过他有可能注意到我的念头。我对艾薇的感觉比较复杂。我从没考虑过我会和一名女性共谱恋曲,但她那么美丽,那么优雅,那么聪慧,从某种神秘莫测的角度说又那么悲伤,另一方面又那么坚强和专横,几乎更像个男人。我实在不知所措。
一天夜里,她带着红酒敲开我的房门,解释说亚拉姆出去了。他们似乎从不离开这幢房子,于是我问亚拉姆去哪儿了。
“打猎。”她说,用低沉的嗓音哈哈大笑,我不得不放弃这个话题。打猎?在纽约?她指的是其他姑娘吗?所以她才这么悲伤?假如这是他的取乐方式,那么我想恐怕很少有谁能拒绝。我能拒绝吗?我想拒绝吗?有一瞬间我记起公园里扑向袭击者的那头狼。那头野兽似乎也有一双绿眼睛。
“你难道不请我进门?”艾薇打断我的沉思。我笑着摇头,驱散那幅画面。
“哎呀!”我拉开门,她轻盈地跨过门槛。
那天夜里,我们聊天说笑,听音乐喝酒——至少我喝了,接下来我肯定睡了过去,因为再醒来时周围一片漆黑。我的感官渐渐适应黑暗,我觉察到旁边有人。强有力的手抚摸我的面颊,呼吸的气流打在我嘴唇上。亚拉姆?我心想。我知道这么做不对,但我无法抵抗,我张开嘴,迎接那贪婪的一吻。我张开手臂……摸到长发和一个美丽女人的温暖躯体——是艾薇!
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梦,第二天早晨我开始思考这到底是不是真事。但事情继续发生:白天整理书籍和积灰的古物,夜晚躺在靠垫上听舒伯特,然后艾薇会偷偷摸上我的床,用手指封住我的嘴唇,不许我提问。
“今晚不行,亲爱的,我求求你,”她耳语道,“不要打断我们共度的良宵。”我估计我是昏头了,没法理智思考。就像中了咒语。我从没遇见过他们这样的人,但直到有一天晚上,我看见他们在会客室击剑,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们有多么独一无二。
没错,击剑,就是两人持剑对决。我走下来,想听一晚上的莫扎特,却看见他们手持长剑互相劈刺,头发飘扬,汗水四溅。他们时而突进时而翻滚,时而跳过沙发。他们时而前刺时而闪避,时而碰倒座椅。我有一瞬间想到他们也许是在为我决斗,但两人似乎并不在乎我的旁观。最后,亚拉姆大吼一声,像豹子似的扑向前,花剑深深刺入艾薇的胸部,位置就在我几个小时前还在亲吻的雪白双乳之间。这一幕让我惊恐万状。艾薇踉跄后退,撕开礼服,大声呻吟,花剑就留在胸口,亚拉姆无动于衷地看着,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我惊呆了,无法动弹。艾薇撞在第二帝国时代的小茶几上,旋即倒地。
“艾薇。”我叫道,跑向她。但就在这时,她从茶几抽屉里取出一把大号手枪,扣动扳机,击中亚拉姆的心口。我看见亚拉姆的胸膛开了个窟窿,他倒地不起,艾薇叹了口气,在我面前堪称无价之宝的地毯上死去。我跪倒在地,泪流满面。忽然,艾薇抬起身体,给了我一个吻——深深的一个吻,吻在我的嘴唇上。我惊呼起来,死去的女人在我身下大笑。
“艾薇,你还活着?”
“当然。”她坐起来,花剑还插在乳沟里,“不过这个挺疼。”她拔出花剑,揉了揉伤口,伤口开始缩小,在我眼前渐渐愈合。
“但你对亚拉姆开枪了,”我说,“你杀了他。”
“他活该。”艾薇说。
“酸葡萄,”亚拉姆坐起来,摸着弹孔说,“你就不能大大方方地输一次吗?”他站起身,微笑着走过来,“别担心,我会报复回来的。”我诧异地看着他,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是什么把戏?变魔术?怎么做到的?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艾薇说,“不过如你所见,我们活得很无聊,婚姻维持了这么多年,你必须想办法释放压力。等你年纪大了自然会明白。亲爱的,我们在一起多久了?”
亚拉姆耸耸肩。“感觉像是天长地久,不过只有九百年。”他咳嗽两声,“抱歉。”他说,清清喉咙,朝嘴里吐了一口。他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掌,掌心躺着一颗子弹。我惊讶地瞪大眼睛,难以呼吸。有一秒钟我以为我已经疯了。两人忽然开始狂笑,像两个野孩子,带着癫狂的喜悦拥抱。
就在这时,我第一次看见尖牙。
14
“你就是汤姆·史丹克斯,别名荡妇密语?”他的声音柔和而低沉,稍微有点嘶哑,和我一样带着皇后区口音。我走过探视区,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克莱尔挑选并打好的领带紧紧地卡住我的喉咙。警卫在我背后关门,我只被吓了一小跳。那不是栏杆门或吱呀作响的大铁门,只是一扇带小窗的普通房门。我们也不是在牢房里,而只是一个水泥墙壁的房间,房间刷成丑陋的绿色,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
我说:“我的真名是布洛赫,哈利·布洛赫。”
“哦,对。我总是忘记。我是达利安。”
“很高兴见到你。”我伸出手,他哧哧地笑。
“有段时间没听见别人说这句话了。”他抬起手臂,给我看手铐,“请坐。”
我去拉椅子,但椅子一动不动。
“所有东西都是固定死的,”他说,“包括我。”
“好吧。”我坐下。
“那么,”他问,“我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模样吗?”
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说:“我没想过你是什么模样。”事实上我当然一直在想。这是无数作家迟早要面对的问题:变态杀人狂应该是什么模样?要让他像个魔怪吗?比方说一个痴肥的大块头,就像可怜的萨德老先生本人,沉溺于自己的肉体牢笼?或者是坐着轮椅的枯萎怪物?大卫·林奇最喜欢的邪恶侏儒?满头乱发戴着眼镜把玩大号开关的疯狂科学家?外表和蔼可亲的恶棍天才,一肚子坏水的俊俏少年,从汉尼拔·莱克特一路回溯到德古拉和路西法?或者你更喜欢安安静静不起眼的小人物,连一只苍蝇都不肯伤害?
为变态角色想出有新鲜感的外形,这个挑战底下还有一个更深刻的难题:邪恶没有面容,也许只有照镜子的时候除外。比方说,此刻你在通勤列车上读这本书,请你左右看看。周围的哪一个是大话精,哪一个是奸夫,哪一个是窃贼?再比方说纵火者、变态狂、食人魔?说真的,谁都有可能。历史上有的是没什么特别理由就犯下滔天罪行的普通人。然而,在小说里,我们却会觉得平淡无奇的真事不够有说服力。我们不买账。至少在平装书里不行。因此,小说就必须完成一项荒谬的任务,连宗教、心理学和每日新闻都无法完成的任务:让现实变得可信。
所以我将如实写下我的所见所闻,你愿意怎么看那是你的事情:他看上去挺不赖。他不是半兽人,也不像布拉德·皮特(不过我很乐意把主演权卖给他)。他像是一般人的好看表叔,常年保持身材、每天打网球、去餐馆总是点鱼肉的那个表叔。监狱待他不错。他在健身,就算身穿宽松的连体囚服,我也能看清他胳膊、颈部和肩膀的每一块肌肉如何像拨弦般跃动。进监狱之前,他算是蛮好看,不过贼头贼脑的,庭审时身穿瘦巴巴的黑西装和衬衫,油腻腻的长发为了出庭扎成马尾辫,几颗烂牙不时探头探脑。但州监狱修好他的牙齿,剃掉他的头发。时间染灰他的鬓角,使面容变得优雅。他有了皱纹,棕色眼睛闪闪发亮。他像是随时可以去拍摄圣诞购物小册子里的保暖内衣广告,深情地望着金发妻子的眼睛,身旁是熊熊炉火。
坐在他对面,离恶魔仅有两英尺,我知道这个可怕的事实,但并不能完全理解。和我会面的是个普通人,和善可亲,虽说也许不太聪明。你不会害怕他。你甚至会喜欢他——直到你发现他剁掉了姑娘们的脑袋,把尸体扔进垃圾箱。
“好吧,你却和我想象中不一样。”他上下打量我,皱起眉头,像是后悔点了特餐的食客。
“是吗?”
“比想象中年轻,年轻得多。体型也比较小。比想象中矮和瘦。你真的是荡妇密语吗?”
“是啊,我是那个专栏的主笔。”
“你完全不像天生就能占据上风的那种男人,但你有经验?”
“当然。”
他盯着我的眼睛,像是能窥探我的脑海,然后问:“那么,你在驯服贱妇方面有丰富的经历了?”
“呃,我是作家。”我说,企图在被铆死的椅子里向后靠,结果却只能跷起腿和抱起手臂,“不过这个你已经知道了。身为作家,不消说,我有相当一部分素材来自切身体验,也根据新闻报道和虚构写作。我这些年写了很多东西,接下来还将要与你合作,我有一项能力肯定是你会欣赏的,那就是心理投射的能力。就是这样。”
我惨淡地笑了笑,想象自己试图给珍妮戴上领圈。她会咬我的手吗?或者冲着我的鼻子就是一拳?好比那次她在床上不小心一胳膊肘打得我鼻血横流。不,她会大笑。她根本不会掩饰笑意,就像她帮我把厕纸塞进鼻孔时那样。
“哦,对,所以我才想问清楚。”克雷似乎还在怀疑,“这个项目是一条双向街道。”
“啊,对,”我很高兴能转换话题,“你在信里似乎提到了条件?”
“对,你看看吧。”他把一个牛皮纸文件夹从桌上推给我,我打开文件夹。
“看起来像信件。”
“粉丝信。骨肉皮的情书。”
“骨肉皮?”
“这些姑娘都爱上了我,”他淡然挥手道,“有些真是好姑娘。年龄各有不同,有几个甚至已婚。我经常收到这种信,虽说我只是个本地名人——我说的本地是纽约,不是这儿的深山老林。你看看吧,找一封念出来。”他往后一靠,等我念信。
信有很多,笔迹各自不同,也有用打字机打在彩色信纸上的。几捆比较厚的一直能追溯到几年前,其他的只是节日贺卡,夹着模糊的宝丽来照片,写着淫荡的话语。我选了个紫红色的圆齿边信封,开始读圆滚滚的手写文字。
“‘我通常不是这样,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这么欲火中烧。只是一个普通姑娘……邻家?’”我清清喉咙,我为什么要读这些?“‘但我忍不住要想和你在一起是什么样,满足你的每一个要求,让你纵情享乐,大人。我身高五英尺二,体重一百二十七磅,36C的胸,乳头大而明感……’”我停下来,不肯翻过这一页。
“你怎么看?”克雷问。
“应该是敏感吧。”我说。
“我说的是那姑娘。”
“了不起。你看得肯定很兴奋吧?”
他轻蔑地哼了一声,在头顶晃晃手铐。“对我没有半点好处。我连头发都不能摸,更别说藏脑袋了。”
“哦,对,太不好了。”
克雷耸耸肩道:“命运的大玩笑。我被关了起来,突然一个个姑娘都想要我。倒不是说我以前找不到姑娘,只是出了名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对,对。”
“你是作家,经常收到这种信吗?”
“没那么多。”我坦白道。
“但肯定有人寄故事给你。”
“当然,不少。”
“背后有照片。”
“什么?”
“很多姑娘寄照片给我。当然比不上我自己拍的,只是业余水平而已。”他使个眼色。我合上文件夹推还给他。
“那么,克雷先生,请问你为什么要我来这儿?”
他微微一笑,我注意到州政府赞助修好的牙齿白得可疑。“我要你写作。你是作家,对吧?”
“对……”
“听着,”他说,“我永远不可能离开这儿了,这我知道。他们不会允许我再摸到任何一个姑娘,拍摄哪怕一张照片。现在我拥有的只有思想。”他敲敲太阳穴,咚咚咚三下,像是在敲门,“我这里是自由的。”
“我明白了。”其实还是不明白。我只是注意到这个房间多么逼仄,空气多么炽热,我多么厌恶脖子上的领带。真是奇怪,我总要忘记和我对话的是个杀人犯,而不是不识相的讨厌同事,堵住你问你要不要一起去泡妞——或者更进一步,不是你可以一笑置之的寻常烦人精,你不能在他抢走办公室最火辣的姑娘之后抱头冥想。他凑近我,用手铐压住文件夹。他的指甲被咬得露出了发紫的皮肉,角质层被啃掉,露出的肉和包着过白牙齿的牙龈一样红。
“我要你替我去见这些姑娘,因为我自己不能去。”他说,“我有一份名单,都住在附近,我问过了,她们都愿意。你和她们谈谈,访问她们,写下我和她们的故事,按照我说的内容,但用你自己的风格。”
“我的风格?”
他盯着我,那双眼睛在无聊小报的描述中属于眼镜蛇,但对我来说更像小狗,湿润而温暖,真挚的热情满得都要溢出来了。“我选你就是为了这个,”他说,“我喜欢你的调调儿。”
我有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但我尽量不动声色,仿佛在正餐派对上吃了一口腐烂的食物。他耐心地等着我。
“咱们把话说清楚。”我说,“你要我去见这些女人,然后写你和她们做爱的故事,描绘你的性幻想?”
“一点不错。”
“就像一份为你定制的色情杂志?”
“对,供我在牢房里阅读。”
“哦。”
“和手淫。”他补充道。
“我懂了。”我说,“谢谢。”
“但是,”他用一根手指指着我,“咱们等价交换。知道什么意思吗?”
“大概知道。”
“你每为我写一个故事,我就让你写一章我的传记。不过不能马上碰最精彩的部分,咱们从头写起,从我小时候满地爬的时候开始。但别担心,你会得到你要的那本书。保证畅销。”
“哇,”我偷偷看表,心想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时间,“我说不准。实话实说,我必须考虑一下。”
“当然,你尽管思考。慢慢思考。我有八十八天。”
15
我感到恶心。离开监狱的一路上(通过一个个检查点,签字领回手机和钥匙,拼上老命解开领带),我都在担心我会忍不住呕吐,但等我回到宾馆,恶心的感觉已经消失。我立刻收拾行李退房。我没有等特蕾莎·特雷奥,尽管我出来她就进去见克雷,我们打算一起回纽约。我还应该打电话给克莱尔,告诉她事态进展,但我也没有打给她。我只是请前台帮我叫出租车,我穿着有点薄的夹克衫等在外面,我更愿意让新鲜空气充满肺部,冷风吹着我的面颊。天气很冷,但能闻到春天的气息:湿润的泥土和正在融化的寒冰。我早早赶到火车站,要消磨一个钟头才能坐上去纽约的下一班列车。我买了票,把时刻表扔进垃圾筒,我可不打算再回来了。
我走进男厕所,用冷水浇脸,在吹风机下吹干双手。我回到空荡荡的候车室,前后踱步。我看见一辆轿车开进装卸区停下。四个人下车走进车站,伺机而动的冷风跟着他们从自动门吹进来。帽子和捂得严严实实的大衣使得我难以区分谁是谁,只看清有一位戴眼镜的老先生搀扶着一位拄拐杖的女士,另一位老先生的花白胡须剪得整整齐齐,还有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脸刮得很干净。他们径直走向我,我走到旁边让他们过去,最年轻的男人喊出我的名字:
“你是布洛赫先生?”
“对。”
他相貌英俊,体形很好,但没什么特征:短发上过发胶,大冬天的皮肤仍旧晒得黝黑,双手的指甲修得很仔细。我猜他是牙医或日用品中间商。“我是约翰·通纳。”
“谁?”
“珊迪·通纳的丈夫。”
“哦,”我说,“明白了。”
“这是哈瑞尔先生和夫人。那位是希克斯先生。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对,”我说,“我知道。”
他们是克雷杀死的那些姑娘的家人。我请他们去火车站的咖啡馆坐下聊,但他们拒绝了,于是我们坐进候车区的塑料椅子。情况挺尴尬,因为塑料椅子被固定成一排,最后我只好站在他们面前,像是面对审查委员会。希克斯先生第一个开口。他摘掉帽子,花白头发乱糟糟地竖了起来。
“我们听说了——我不会透露是怎么听说的——你参加的这个图书项目,我们想面对面和你谈谈,让你知道,作为受害者的家属,我们强烈反对这件事情。不可能更加强烈了。我们来这里亲自向你陈情。让那个禽兽——”
哈瑞尔夫妇坐在座位里,像两只臃肿的鸟儿,满足于冷静地听着希克斯发言,但通纳实在按捺不住,他又是扭动又是叹气,转动昂贵的潜水表上的旋钮。他几乎立刻打断希克斯的话头。
“陈情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已经请了律师,随时准备就此申请禁止令。最优秀的律师,请相信我。”他指着我的胸口说,我注意到他戴着结婚戒指。也许就是和亡妻交换的那枚戒指,也许是他又结婚了。“钱不是问题。这次只是中肯的警告。你看看这些可怜的人,你难道想揭开旧疮疤吗?”
哈瑞尔夫妇冷静地眨着眼睛看我,仿佛我们在谈论寒冷的天气。他们握着彼此的手。希克斯低头看着空荡荡的手掌,似乎有些尴尬。
“听我说,布洛赫先生,”他说,“我相信你没有恶意,只是受雇完成工作。”
通纳再次爆发:“没有关系的——”
“杰克,”希克斯说,“让我把话说完。”
“吸血鬼。”通纳嘟囔道,转过头去。
希克斯凑近我,眼镜底下是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像是金鱼缸底的两块石头。“我们每个人的处事方式不同,”他说,“但你可以想象我们的感受。我妻子承受不了,完全被击垮了。她丧失了求生欲望。她现在就埋在珍内特身旁。所以我求求你,为了我们所有人,还有死去的姑娘们。请不要打扰我们的平静。”
我同意了——多多少少吧。我说今天只是克雷和我第一次见面。我说我不打算写这本书,他们的愿望无疑将得到尊重。我懒得讨论法律问题,因为克莱尔的律师说过,我们无论如何都能立于不败之地。我还知道通纳很有钱(最优秀的律师无疑会站在他那边),知道克雷曾经在他的工厂做事,所以克雷才会遇到他的妻子,这一点增加了他的负罪感,因为他是凶手和受害者的联系,我知道这无疑是通纳的愤怒的真正源头。我甚至知道希克斯夫人死于心脏病和肝硬化。我做过研究,知道他们的全部情况,但亲眼看着他们,我不禁心想,要是走在路上偶然遇到这几个人,你会知道吗?我说的当然不是具体的真相,但如果你遇见他们,你会知道他们受过打击,遇到过可怕的事情吗?悲剧会比邪恶更加显眼吗?我同时还在琢磨,今天露面的只有三个受害者的代表,第四个的家人在哪儿?
16
回到家,语音邮箱里有五条留言。两条来自克莱尔的我略过没听。她已经在我的手机上留了一条。一条来自莫里斯,想约我喝一杯。一条来自珍妮。真是奇怪,无论过了多么久,某些声音你还是一下就听得出,哪怕只是一个词,一声呼吸。
两天后有一场派对,庆祝《破格子呢大衣》的春季号出版,她在最后一分钟决定邀请我。她说之所以犹豫,是因为害怕见了会尴尬,但现在她意识到她确实想见到我。要是我愿意来的话。要是不会让我太为难的话——当然很为难,但我当然不会让她知道,因此我当然会去。虚荣和愚蠢,我知道,但有时候我们只剩下这些。
最后一条的声音和名字我都不熟悉。
“哈啰,布洛赫先生。我是达妮·吉安卡洛——达妮艾拉,我说。抱歉打电话到你家里打扰你。希望你别在意,我只想问一下你明天有没有时间,我想和你碰个面。谢谢。”她留下号码,然后说,“对了,我是朵拉·吉安卡洛的妹妹。就这样,谢谢。”
朵拉·吉安卡洛是克雷的另一个受害者。南希·哈瑞尔、珍内特·希克斯、珊迪·通纳、朵拉·吉安卡洛。我打给她。她接听的时候背后沸反盈天,她像是在什么派对上。我说别担心,我和其他人谈过了。她还是坚持要见我。
“我不会写这本书了,”我大声重复道,“我答应了。”
“不!”她对着电话喊道,“不,要写。别放弃。”
17
“你当然要写。”克莱尔坐在我书桌旁的椅子里,身穿格子呢迷你裙、黑色长筒袜和套头毛衣,按着黑莓手机的按键。我绞着双手走来走去。“不是我没心没肺,但受害者家属不愿意又怎么了?你是作家。你的责任就是述说故事,而不是被这种事影响。”
“但克雷要和我做的交易呢?”我问,“去见那些脑子烧坏的骨肉皮,为他写色情小故事?这也太恶心了。”
她耸耸肩道:“就像你那本《天生玩家》里,莫尔德凯答应帮皮条王越狱,那是作小恶扬大善,为了逮住堕落的白人典狱长。”
“不,根本不是一回事。区别大得很。小说是我编出来的,眼前这是现实世界,而且他妈的非常变态。我会留下一辈子的污点。”
“但你已经有一辈子的污点了。你是色情杂志供稿人。你为高中生代写学期论文。你打扮成死去的母亲,写软色情吸血鬼小说,而且已经多久没有人类女朋友了来着?”
我耸耸肩,我已经不记得了。
“你活得一塌糊涂。别生气。这是你的突破机会。也许是这辈子最后一个了。集中精力好好写。别去见受害人的妹妹,我替你去。”
“不,没关系。我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
“随便你。”她叹息道,“珍妮的派对怎么说?”
“你怎么知道的?”
“你不在的时候我听过你的留言。万一有业务电话怎么办?去参加派对,闲聊几句。你们的关系已经是远古历史了。不过请让我先给你理个发,记得穿另外那件黑色羊毛衫。”
“穿了身上痒。”我说,“这件有什么不好?”
“腋窝有个破洞。”
我去卫生间对着镜子看腋窝,她说得对。
“哈利?”她在门口出现,“今晚我能睡在这儿吗?”
“你老爸不介意?”
“他和女朋友去圣巴斯了。我祝他玩得开心,但最好别娶她。”
“好吧,你铺沙发,我叫中餐外卖。”
“太好了!”她说,“脱掉那件羊毛衫,我帮你补。”
第一次得知珍妮在和她现在的丈夫瑞安约会,是因为我在一个圣诞派对上撞见了他们,那是我们以前念哥大时的教授每年举办的家庭招待会。我不常出席这种活动,但克莱尔和我母亲都逼着我去。我并不担心会遇到珍妮,因为我听说她在喜马拉雅参加某个作家的排毒静修营。可是,我进去刚脱掉大衣就看见了她,全身上下就像气卦1打开一样绽放光彩,肩上披着一条西藏围巾。一开始我和她都惊呆了,像是见到了彼此的鬼魂。接下来我们一起假笑,半心半意地拥抱。她介绍我认识瑞安,我假装不认识这个家伙。他那本俏皮但冗长的小说我还没有突破第三页,但当时到处都能见到他的脸和名字。他们讲述两人如何在山巅寺院的一场喉唱音乐会上相遇,更准确地说,是如何用眼神相交的。
“我们要修一周的闭嘴禅,”瑞安急切地解释道,仿佛我属于迫不及待想知道前后经过的快乐宾客,“于是我在冥想时塞纸条给她。”
“我们传了一个星期的小纸条,”珍妮笑道,“麦克斯文尼要拿去出版!”
“哈,”我说,“好极了。”
瑞安笑得很灿烂:“最后到了机场,我们终于可以开口了,我一个字也没说,抱住她就吻了下去。”他想表演一番,但珍妮涨红了脸,扭过头去,他亲在她的头发上。
“很像我写的一个短篇,记得吗?”我问珍妮,只是为了说点什么,免得我开始尖叫。“两个女夏尔巴人和一个登山客被冰风暴困住,不得不抱团取暖。”这个短篇叫《种马拉雅全无敌》,发表在《淫欲》杂志上,那会儿她笑得脸色发紫。
此刻她却说:“好像不太像。”嗓子像是被捏住了。她攥紧瑞安的手,像是在发送信号。“咱们去喝一杯吧,听说葡萄潘趣酒很不赖。”
“非常好,”我说,“值得一试。不过我正要走。我母亲病了。”这话说得我都没法原谅自己。
“替我问好。”
事后珍妮打电话安抚我,说他们已经订婚,目前只有两家人和我知道。我向母亲汇报,她只是和平时一样耸耸肩,用她压倒一切的支持碾碎我残存无几的自尊心。
“很好,这下你自由了。”
“但你一直很喜欢珍妮啊,你说她聪明又美丽。”
“聪明,没错。美丽,没错。还很成功。还很性感,体形很好。但完全不适合你。”
“我懂了。”
克莱尔的感性和她有得一比。“她是专搞名流的那种人。相信我,我知道。我老爸至少娶过三个,包括我老妈。她抛弃你就像甩掉烂股票,割肉平仓,然后扑向那个新的谁谁谁。你不如去约个色情女郎吧?至少能让你爽一爽。”她说。
总而言之,那是我最后一次听见珍妮的消息,除了我母亲过世后,她写了个非常贴心的字条寄来。说到我母亲的临终遗言……“等几年,”她这么说,“然后娶克莱尔。”
18
那天夜里,克莱尔睡在我的沙发上,我做了个梦。不算噩梦,甚至和会见克雷没关系。梦到的是我。我在我的公寓里看着自己,但公寓是我母亲还在世时的样子。事实上,梦里她还活着,但病恹恹地躺在床上。我在给她煮汤,隔着走廊大呼小叫地聊天。她就喜欢这么和我交流。梦境仿佛去掉音轨的电影。我能身临其境地看见所有东西,看见我们的嘴唇翕动,但听不见到底在说什么。
然后我注意到了怪事。我在用右手搅汤。不稀奇,我知道,但我是左撇子,非常左的左撇子,不用右手做任何事情。可是我却在用我通常毫无用处的右手搅汤、加盐、碾胡椒,等等等等。就像在照镜子,我在梦中想,然后开始琢磨,我有没有用右手搅过汤?有这个可能性,对吧?但我随即发现我在梦里把手表戴在左手腕上,就像右撇子那样,这就错得离谱了。接下来我发现梦里手背上的毛比平时更多,稍微多一点,但还是多。我有了奇怪的感觉,惊恐感渐渐升起,逐渐爬上我的胸口。然后我发现梦里的我穿着蓝袜子,海军蓝,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我只穿白色或黑色的袜子。而且质地似乎是羊毛的,这同样不可能,因为羊毛让我脚出汗。我仔细去看,像是拉近镜头,梦中我的面部线条都和醒着时不一样。额头的皱纹不见了,嘴巴两边的法令纹很深。一条蓝色静脉横贯右太阳穴蜿蜒伸进发际线,我可没有这东西。我意识到这不是我。这个男人不是我。
但此刻为时已晚。他已经用盘子垫着汤碗沿走廊走向我母亲的房间,一条胳膊夹着调羹和餐巾,另一条夹着盐罐,因为无论你加了多少盐她都嫌不够咸,他一边走一边无声地吹着口哨。忽然间我知道了,我知道他是死神,为我母亲而来的死神。我开始尖叫警告她,但这是个无声的世界,仿佛在水下,叫声无力地飘出我的嘴巴,被水流带走,没有人能听见,除了我自己,因为我在母亲的床上突然醒来,汗流浃背,跑到镜子前。有一个疯狂的瞬间,我还没有完全醒来,眼睛尚未适应光线,在我记起镜子里的世界左右相反之前,我抬手去摸右太阳穴,以为自己看见了那条蓝色静脉。
19
第二天下午,我在苏荷区的一家咖啡馆见了达妮·吉安卡洛。她走进咖啡馆,我打了个寒战。尽管她很美丽,对着世界绽放笑容,但我感觉到了哀伤。她穿牛仔裤,裤脚塞在高筒靴里,上身穿白色编织毛衣,拎着一个巨大的挎包,背着背包,手里还拿着个手包。她有一头长而直的金发。这是唯一的区别,除此之外她和棕色长发的姐姐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站起身。
“吉安卡洛小姐?我在这儿。”
她有一瞬间像是吓了一跳,然后露出笑容,羞怯地挥手打招呼,走了过来。我注意到她的指甲涂成深红色,与外表的其他部分形成古怪的对比。
“嗨!”她说,和我握手,然后把行李放在桌边的另一把椅子上,“不好意思,我没时间在学校和单位之间回家。”
“你在学什么?”
“心理学,应该是。”女招待过来,她点了一杯脱咖啡因豆奶卡布奇诺。
“你在酒吧或夜总会工作吗?”
“是啊!”她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听到你那边很吵,像是在派对上。刚才你对女招待很客气,像是知道做女招待有多么辛苦的人。拎包让我觉得你上班需要换衣服,还要打扮起来,因为你做过发型还化了妆。”
“哇!”她笑道,“你应该去当侦探。不过我猜当作家也需要有观察力。”
“其实我写的主要是虚构小说,而且是很不现实的小说。”
她又羞怯地笑笑,说:“你为《淫欲》写稿。听他们说的。”
“他们?”
“通纳和其他人。”
“哦对,估计你也知道他们来找过我了。他们强烈反对我写这本书。”
“我知道。”
“实话实说,见过克雷以后,我本来也不怎么想写。”
“这我相信,他让人恶心。”她不由自主地去拿手袋里的万宝路特醇,想了想又放下了。她喝一口不是咖啡的咖啡,皱起眉头,加点糖,搅一搅,就着调羹像喝汤似的尝了一口。我拿起咖啡杯,发现已经空了,尴尬地重新放下。
“好吧,”我说,“容我唐突地问一句,你为什么要见我?”
她不再摆弄手边的东西,看着我的眼睛。
“因为我希望你写这本书,我想当面对你说这句话。”
“我不得不说你这么说让我很吃惊。能问一下为什么吗?”
她花了一分钟思考,缓缓搅动难喝的咖啡,但当她开口时,声音却冷静而平和。“我姐姐和我小时候很亲近,但她遇害时我们已经各走各的路了。好吧,是我选了自己的道路。她是家里的骄傲。聪明、漂亮,想当女演员。她要去上大学。我当时已经离家,忙着折腾自己的事情,吸毒什么的。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聊。我姐姐遇害后,我母亲得了抑郁症,两年后自杀。按我父亲的说法是不小心吃多了安眠药。现在他在亚利桑那生活,有了新老婆和两个孩子。他人不错,我是说他帮我出学费等等,但他不想和我说话。可是我觉得我欠朵拉的,我必须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人生的最后几个小时遇到了什么。我想找到她……你明白的……其余的部分,让她真正入土为安。我不怪其他几家人,甚至不怪我父亲。我觉得有些人只是不想知道得太多而已。”
“但你不一样。”
她摇摇头。
“朵拉和你是孪生姐妹。”我说。
“对。”她微笑道,“当然了,所以你才一眼就认出了我。”
“对。你说她比较漂亮,我觉得这很有意思。你们看起来一模一样,除了头发。你染过吗?”
“是的。”她抚摸自己的头发,头发垂落时闪闪发亮,“我不喜欢,只是工作需要。”
“小费比较丰厚?”
“对,但我不肯抖胸。”她再次大笑,“现在大概可以说了,因为你应该不会被吓到。我其实是脱衣舞娘,不是女招待。”
我也大笑道:“跟你说实话,我本来猜的就是脱衣舞娘,只是想表现得礼貌些而已。”
我送她上出租车,自己去搭地铁。和平时一样,回皇后区的列车久等不来。坐在站台上,我想起了达妮。有一种熟悉感让我抓耳挠腮,因为我并不认识谁哪怕只是隐约像她:那么美丽,又那么为往事所困。她在微笑,在披着金发咯咯笑的时候,也还是深色头发姐姐的影子。后来,坐在书桌前,我终于想到了:她不是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过的女孩,而是我梦想着写进书里的那种女孩,或者会在主角睡觉时捅他刀子,在屋顶上滑出主角的怀抱,摔得粉身碎骨的那种女孩。
20
《破格子呢大衣》的派对在威廉斯堡的一个酒吧举行。我换了三班列车才赶到,来到酒吧门口,看见几十辆摩托车用铁链锁着。我偷看一眼,见到人们身穿昂贵的牛仔裤和插科打诨的复古T恤,戴着模样别致的眼镜,我的膝盖开始发软,我险些转身就走。还好朗读环节已经开始,我趁机溜进去,躲到人群的最后面。讲台上是个满脸雀斑的年轻女诗人,长长的卷发束在胸前,用哀怨的声音抑扬顿挫地朗诵似乎算是诗歌的东西。
我记得:
早晨的阳光
清澈坚固,
床单是清爽的。
乔巴拿来面包果,
从花园
打开它,用
一把小刀。
你,也,打开了我。
分开,仿佛成熟的面包果。
以男人前所未有的方式。
甜美的夏日姐妹。
我记得。
这首诗收获了一轮热烈的掌声。珍妮走上讲台。
“谢谢你,玛格丽特,非常可爱。新一期《破格子呢大衣》里你可以再读几首。不过可别热心过头,哈。”有几个人哧哧地笑。珍妮说完笑话,自己也紧张地笑笑,把一缕头发撩到耳后。她身穿蓝色礼服,既拘谨又高兴,显得前所未有的美丽。“下一位朗读者,同样出现在——哈,不是他出现,而是他的作品出现在我们的春季号上。请欢迎小说家迈克尔·布兰伯恩,他的短篇小说集《不可能的部落》将于秋季出版。迈克尔?”
站起来的是个不修边幅的年轻人——总之比我年轻,戴着黑色宽框眼镜,身穿皮夹克和复古“快乐年代”T恤。他心无杂念地和珍妮拥抱,接受大家发自肺腑的掌声。他显然是当地人的宠儿。我在前排认出了瑞安剃光的脑袋。他戴着红色塑料框的眼镜,身穿冈比2图案的T恤。坐在他旁边的女人是个在什么地方见过的重要角色,也许是在查理·罗斯脱口秀上。
“谢谢。”年轻的作家说,“这个短篇来自我的作品集,名叫《外星入侵斯卡斯戴尔》。”很多人笑得颇为灿烂,布兰伯恩也笑了。“我以前非常迷恋名叫‘变形金刚’的玩具。有人记得变形金刚吗?”又是一阵欢呼和呼哨。“酷。好吧,事情发生在一九九〇年夏天,你们也许还记得,《变形金刚》日本原创系列的最后一年。”
“记得!”有人叫道。迈克尔又笑了两声。
“很好,酷。哈哈。总而言之,故事是这样的。”他拿起布鲁克林啤酒喝了一口,“‘乔什骑着施文赛手五速自行车冲下车道,滑行着停下。自从他过生日得到那辆自行车,我就一直嫉妒到今天。镀铬的把手和香蕉形座位。’”
众人大笑。我听不下去了,起身下楼,在卫生间逗留,假装没完没了地洗手,像个负罪感发作的变态佬。我对着镜子端详充血的双眼,数了数白头发,等我回去的时候,布兰伯恩刚好讲到高潮。
“‘就这样……’”他端着啤酒,高举稿子,吟诵道,“‘我们终于落回自己的草坪,那年夏天全斯卡斯戴尔最绿的绿色。’”
掌声雷动。我前面的文身妹子对戴着各种环的朋友悄声说:“我喜欢这个,‘最绿的绿色’。”
我再次溜走,这次走向吧台。正打算点一杯止吐然后逃之夭夭,有人轻拍我的胳膊。
“嗨,珍妮。”我们尴尬地互吻面颊,搂肩拥抱,“过得怎么样?”
“很好,一切都好极了。”她说,“你呢?”
“好得简直不得了。”
她哈哈大笑道:“喜欢朗读吗?”
“绝对难以置信。”
“好的,好的,我明白了。来,这个给你。”(8○○ΤxΤ ˋc○Μ她递给我一份《破格子呢大衣》。封面当然是格子呢,这次似乎是用蜡笔画的,参差的撕裂破口其实是纸张上切出来的,露出了一部分内页。
“谢谢。”我说。一小群作家和画家在我们周围聚拢,更准确地说是在她周围聚拢,我很快成了小圈子里的一员。“泰德、凯利、杰瑞米、斯隆,”她唱歌似的说,“这位是哈利,我的朋友。”这话听得我直皱眉头。
“嗨,大家好。”我挥了一圈手,寻找逃跑的道路。几个人打量着我,暂时陷入沉默。珍妮指着一个毛茸茸的高个子男人说:“泰德的小说刚被选中。”
“太好了。”我说。
他合起手掌,垂下大胡子。
“说起来,你也许会感兴趣,”珍妮继续说道,“主题是成年历程,发生在九十年代安娜堡的一个古怪家庭里。”
“了不起!”我说,“听起来很有意思。”
“别这么早就恭喜我。”泰德说,“卖掉比较容易,现在我必须要写出来。”他假装吹口哨,“我判处自己入雅杜3监禁。”
我们一起哧哧地笑。
“天哪,千万别。”凯利拖着长音说,从刘海间吐出一口香烟。她写过一部名叫《紧肤》的厌食症患者自传。我根据封面的裸体照片认出了她,我在书店里色迷迷地扫过几眼,当然没有买。“我一个人坐在切尔西饭店的房间里写了我那本书。”
“对,卫生间。”杰瑞米插嘴道。他穿帽衫和宽松牛仔裤。他写过一本自传,讲他身为著名作家的儿子在康涅狄格州的生活,如何天生有钱和遭受误解。他转向我说:“我现在都不离开布鲁克林了。你是做什么的?”
“足病医生。”我说,“皇后区的。我必须要回去了。急诊。可怜的孩子搞不好会丢掉一个脚趾。抱歉。”但我发现瑞安挡住我的去路,他手里拿着一瓶麦酒。我为什么要走出自己的房间?我指的是这辈子。
“嗨,布洛赫,一向可好?”
“瑞安,嗨,过得如何?”我们热情地握手。
“哈利,你最近在忙什么?”他笑嘻嘻地问。
“哎呀,瑞安,还不是老一套。”我爆发出刺耳的笑声。
“说真的,”他问,“你什么时候打算写点真东西,署你自己的名字?”
“在写,在写了。”我说,“小说,讲的是成年历程。《只有窝囊废了解皇后区》。”
“说真的,哈利。”他换上更热络的语气,友善地对我眨眨眼睛。
这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天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为了赶走这个几近怜悯的表情,或者是为了碾碎此刻我这种有几分人味儿的感受,因为这是一个我不可能去喜欢的人,我说:“其实呢,瑞安,我在和连环杀手达利安·克雷合写一本书。”
“真的?”他后退一步,“不是说笑话吧?”
“我操!”杰瑞米挤过来,撞在瑞安身上,“就是那个马上要被处死的家伙?”
“我记得他拍了好多照片。”凯利加入了谈话,“他砍碎那些姑娘的尸体。”
“警方一直没有找到头颅。”泰德的大胡子里传出说话声。
“你真的见过他?”斯隆侧着身子凑上来,这个金发姑娘是朗诵派诗人。“太恐怖了。”她又说,站得离我有点太近。
“对,当然,”我漫不经心地笑着说,“我还要去访问他。再有八十几天他就要被处死了。”
一阵短暂的寂静,但这次不自在的人里可没有我。我心情挺好。也许是死亡天使悄悄走过。也许是每个人都在思考自己引以为傲的写作项目和它们迟早会蒙上的灰尘。珍妮盯着手里那本《破格子呢大衣》。瑞安举起啤酒瓶凑到嘴边。众人沉默片刻,看着天花板或者地板,像是在向我突然做出的决定致敬:我将写出这本书。终于,这个房间里有了一个真正的作家。
我点头告别,转身离开,听见杰瑞米悄声对珍妮说:“他还是足病医生。”
走向车站,我留言给达妮说我打算完成这本书。回到法拉盛,语音邮箱里有一通回电。她在上班,噪音再次淹没她的说话声,但我听得出她很兴奋。“有兴趣的话过来喝一杯,免费。”她喊道,然后咯咯地笑,“除非你觉得特别不对劲,特别不适合。”
和什么相比呢?我心想,不过我也没有再打给她。我在一家韩国馆子吃了石锅拌饭,回家上床睡觉。一个人。但我在微笑。
第二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至五月五日
21
摘自《猩红黑暗降临》第六章:
我下定决心。我要将自己献给亚拉姆。我准备接受初拥——其实并不存在任何疑虑,任何其他选择。我知道得很清楚,他或艾薇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用蛮力占有我。但我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承认,我根本不会抵抗。我在等待他们。我在渴望。
他们却没有占有我,而是残忍地给我选择的自由。为什么说残忍?因为到最后要我去苦苦哀求,而那是多么大的羞辱。猎物主动投降,将喉咙献给尖牙,这难道不是最彻底地展示了猎人的力量吗?蜘蛛,眼镜蛇,召唤灯蛾的火焰:是凶手,还是比我们更了解自己的爱人?说到底,吸血鬼必须得到你的邀请。
你也许应该知道,我还是处女。尽管嘲笑我好了,就像我的朋友们,在游泳池我的更衣柜里放安全套,恶作剧地帮我登记恶心的约会网站。实际上我并不是因为矜持,也不是害怕,至少不是朋友们想象中的那种害怕。我害怕的是我自己。告诉你我真正的秘密,我从未向其他人吐露过的秘密:我是处女,我渴望被玷污。我的纯洁呼唤着黑暗。我父亲经常告诫我,不要将我“珍贵的花朵”献给配不上我的人,但我的内心一直在默默呼喊:父亲,你难道不明白吗?我渴望一个残忍的陌生人,采摘我柔嫩的花瓣,将它扔进烂泥!
我得知艾薇和亚拉姆真面目之后的几个星期内,他们没有任何行动或威胁。艾薇甚至不再夜袭我了。他们开始向我讲述他们的历史,像是要帮我下定决心。
亚拉姆已经九百多岁,但看上去还不到四十三,这正是他被艾薇初拥的年龄。艾薇已经一千多岁,但看上去顶多二十五。艾薇是吸血鬼贵族,是一条血脉的继承人,这个他们口中的“家族”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她是纯种血族,拥有极大的力量,非常罕见。可是,她遇到亚拉姆时,却不由自主地坠入爱河。亚拉姆当时是一位远征圣地的十字军骑士。他在埃及拜访艾薇的妓院,那儿的女人其实都是吸血鬼。艾薇爱上这位英俊迷人的骑士,给了他初拥。他们在耶路撒冷结婚,他带着新娘像瘟疫似的返回欧洲。
他们当雇佣兵、土匪和强盗,积累了巨量财富。他们学习希腊语和拉丁文、数学和哲学,师从学者和僧侣,那些人从未怀疑过是他们掳走了附近村庄的孩童,村民归咎于吉卜赛人和犹太人。他们在维也纳念音乐学院。他们在印度和中国旅行,学习梵文,在山洞里冥想许多年。他们在日本逗留十年,学习书法、插花和剑道。
他们的足迹遍布全世界——非洲、北美,甚至北极,以船舱里戴着镣铐的活人充当食粮。他们参加两次世界大战,为正邪双方效力。他们来到纽约已经几十年,靠房地产又积累了一笔财富,在大萧条时期买入大量地产。他们通过化名和空壳公司的网络控制了许多夜总会、毒窝、酒吧、高级餐厅和一家著名画廊。他们穿最好的衣服,拥有最完美的一切,取食全世界最美丽的少男少女。
但他们活得很无聊。永恒而精致的无聊。艾薇体验过了一切能体验的感官乐趣,遇到过的所有男女都拜倒在她脚下,她大部分时间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读诗。亚拉姆因为自己对鲜血的渴望恶心得要死,觉得自己像个瘾君子,每当夜幕降临就必须去寻找猎物,带着战利品回家献给他的爱人。他们彼此相爱,那份爱圣洁而魔性,近乎绝望,但对于两个如此热烈的灵魂,长相厮守不可避免地导致史诗般的战斗,每隔半年就要分手一次的人类不可能想象。所以就有了彼此残杀的游戏:子弹、匕首、绳索、溺水。这能够刺激他们麻木的感官,释放压力,同时隐藏黑暗的事实:唯一可以让他们兴奋和恐惧,唯一能让他们心跳加速的,只是共同赴死的念头。
我想这就是他们给我选择余地的理由。让我在迈出第一步之前就看清道路,这条路不容回头。我想亚拉姆正是为了这个才耗费那么多时间和我一起工作,翻检文物和讲述人生历程;才让我看见狩猎归来的他是什么样子:满头乱发,衣服破碎而肮脏,牙齿上沾着鲜血,明亮的绿眼睛闪烁着残忍猎手的光芒。但为什么是我?为什么要赐予我选择的权力,对其他人却毫不留情地夺取性命?我只知道我的饥渴越来越强烈。亚拉姆越是警告我,我就越是想要他,想成为他的人。尽管他用了无数方法催促我在还有机会时逃跑,就只差直说了,但另一种力量,比恐惧更深刻的力量,却在将我拖向他,谁都无能为力。
终于,我二十一岁生日的前一天夜里,我再也等不下去了。亚拉姆向我展示一把十五世纪前后的战斧。他用双手举起武器,这双手能演奏小提琴也能压碎气管,我在他眼中看见了那种冷漠。
“我用这个夺去了很多性命。”他沉思道。
我伸手触摸他,我的指尖亲吻他的手腕。“请拿去我的。”
他好奇地看着我。我用手指抓住他强壮但细瘦优雅得惊人的手腕。“不是用你的武器,而是用你的嘴唇,你的手臂,你的尖牙,占有我的生命,占有我。”我鼓起全部勇气,抬头望着他的双眼,“求求你。”
他没有说话,和我对视。他放下战斧,拥抱我。他向我垂下面庞,嘴唇擦过我的嘴唇,然后落在我的喉咙上。他进入我的时候我不由得惊呼。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充满快乐的疼痛,恐惧磨砺的甘美。恐惧消散,他喝着我的血液,我迷失了自我,感到他存在于我体内的所有地方,每一条神经,每一条血管……
“亚拉姆!”艾薇的声音从我们前方传来。亚拉姆抬起头,露出笑容,我的鲜血渗出他的嘴唇。他拉过艾薇,把嘴唇贴在她的嘴唇上。他将我的鲜血喂给她。她吸着亚拉姆的嘴唇,忽然瞪大眼睛看着我。
我屏住呼吸。我等待转变,等待事情发生,却什么也没有等来。
“怎么了?”我问,“哪儿不对?”
亚拉姆舔着嘴唇,转向艾薇说:“你来解释一下。”
艾薇凑近我说:“请问你母亲的真名是什么?”
“我母亲?”我母亲在生我的时候难产而死,我继承了她的名字。“她叫萨莎·史密斯,怎么了?她是孤儿,不知道自己的真名。”
“你母亲的真名,”艾薇说,“是萨莎·圣·迪亚蒙涅德斯·德·特洛斯,特洛斯王族的女亲王。她是我的堂姐。”
“什么?”我以为我在做梦,我想大笑。
“我们小时候一起游玩狩猎。她和我一样爱上了凡人,但她没有像我对亚拉姆那样初拥你的父亲,她尝试将自己变成凡人。结果害死了她。”
“你说什么?”我问,“我难道是吸血鬼?”
“你是混血种,非常罕见。很少有能存活下来的,而且还带着王族血脉,这就独一无二了。我们走遍全世界寻找你,从远处观察和保护你。如今时机成熟,我们让你来到这里。”
“为什么?为什么是现在?”
亚拉姆按住我的手,说:“我没有能够转化你,是因为你的血统使得你不受影响。你已经有免疫力了。但是,从你年满二十一岁那天开始,你将成长和转变。你将得到新的力量,对混血种来说独一无二。你如果接受我们的训练,你还能更加强大。然后……”他犹豫起来,艾薇抓住我的另一只手。
“然后等你准备好了,亲爱的侄女,我们将让你喝下我们的血,然后你将变得和我们一样。永远。”
22
克雷名单上的第一个女人叫摩根·切斯。她住在西村霍雷肖街一幢古雅的小房子里,在企业银行工作。这年头你想在西村活得像个波西米亚人就必须做这类事情。她三十来岁,高瘦苗条,黑发剪成时髦的发型,身穿合体但磨灭个性的套装。普拉达,要么就是吉尔·桑德牌。我在她家客厅和她见面。客厅装饰得很有品位,一尘不染,书架上有很多翻旧了的老伙伴:梳着阴郁发髻的勃朗特姐妹在一起抹眼泪,旁边是胖乎乎的《帕梅拉》和《克拉丽莎》,然后是懒洋洋躺得乱七八糟的特罗洛普,甚至还有沃波尔和拉德克利夫,两位阴森的早期哥特大师和他们的墓穴、地牢和苔藓。撩起帕梅拉的裙子偷看,我多半会瞅见《O娘的故事》。她的咖啡很好喝,加的是真奶油。换句话说,摩根受过高等教育,有魅力和格调。要是换个环境,我很乐意请她出去吃顿饭,但另一方面我也不可能开口问她。她显然和我不是一个阶层。
也许你会吃惊,为什么这么一个女人要写情书给杀女人的凶手。咱们停下来研究一下,因为这个问题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冒出来,实话实说,我并不想浪费许多时间去思考它。写吸血鬼和巫师、刺客和花痴的时候,我很少会琢磨角色的动机。虽说或许应该深入了解,但我对人们的动机确实不怎么感兴趣。大家(包括我在内)为什么做我们做的事情,这对我来说是个不可能解开的谜题。
因此,我见到摩根·切斯时,既惊讶也不惊讶。请记住,我投入了很多时间撰写色情内容。我花了无数个小时用放大镜看校样,那些文章无论多么离奇,至少都证明了一点:任何事情都会有人做。写信向编辑补充材料时(业余人员拍的照片、派对上的醉话),你会意识到变态倾向会栖息于任何人的心中,与外在表象很可能成反比。当然了,后殖民地、后现代、后女权主义者的有色人种也许会渴望被年老白人打屁股,而五十多岁的白种新教徒首席执行官会渴望被三百磅的黑女人用高跟鞋踩后背。我们作为工作者、市民、朋友、情人、陌生人和自己的不同身份之间,充其量不过存在着模糊甚至互相矛盾的关系。这些不同的侧面仿佛一枚量子硬币的许多个面,尽管它们也许会重叠,也许会相接,甚至交叉,但你不可能同时看到所有面,至少在这个宇宙里不可能。要让那枚多维硬币看清自己,这个想法连佐格的巫师首领都不敢琢磨。
23
信件摘录,日期:二〇〇八年九月六日,由摩根·切斯写给达利安·克雷,用紫色墨水和钢笔写在淡玫瑰红的厚信纸上。
亲爱的先生:
我躺在自己的床上,你躺在你的牢房里,但我知道我们在一起。我知道,尽管法庭说你是凶手,但你其实是无辜的。我知道,尽管报纸说你会被处决——具体时间不清楚,只说是在近期——但我知道你将获得自由。你将拥抱我,我将向你——我的爱人,奉献我,完全而彻底地。从没有哪个女人会向任何一个男人,哪个爱人会向任何一个情人,哪个奴隶会向任何一个主人像我这样奉献自己。求求你,请你写信给我。告诉我当那一天来临,你将怎么对待我。告诉我,你要我如何侍奉你。
永远属于你的摩根
24
“嗨,我是哈利·布洛赫。”
“摩根·切斯。”
“谢谢你肯这么见我。”
“看你说的,这是我的荣幸,是我要谢谢你。”
“不客气。”
“喝咖啡还是喝茶?”
“不用麻烦了。”
“没什么麻烦的,我刚煮了一壶咖啡。”
“那好,听上去很不错。”
“加奶油和砂糖?”
“奶油就可以了,谢谢。”
“要喝茶也没问题。”
“不,咖啡就很好。”
“去去就来。”
“好的。”
我坐在桌前。我刚到,但社交技能已经耗尽,微笑得面颊僵硬。我想趁她去厨房时逃之夭夭。我感到挫败和惊恐,就像刚见面五分钟就知道初次约会将是一场灾难的男女,就像一脚踏入陷阱时的野兔。
但想逃跑已经来不及了,于是我取出微型录音机和麦克风、记事簿和圆珠笔、装信件的牛皮纸档案夹,准备开始访谈。摩根·切斯拿着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回来,放在两个杯垫上。我道谢,喝一口表示赞赏。我再次检查记录。
“好,”我说,“假设你和达利安在一起,他把你绑在床上——”
她颤抖得太厉害,杯子跳了起来,咖啡飞过桌面泼向我。我抓起东西,躲避潮水般袭来的咖啡。星星点点的咖啡溅在档案夹上。
“对不起,”她跑出去,拿着海绵和纸巾回来,“非常对不起,”她说,使劲擦拭桌面,“我感觉非常不好。”
“没关系。”这毕竟是她的桌子。
“不,我是说,对不起,我觉得我谈不下去了。”她的眼睛盯着海绵,“真的不行。”
我站起身。“没什么对不起的,”我似乎也急于结束对话,“我完全理解,我不想看你难堪。”
“浪费了你的时间,我感觉很不好。”
“完全没关系。这个主意本来就很糟糕。”
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收拾起所有东西,急匆匆地出门,踩着吱嘎作响的台阶下楼,走进清爽的冷风。克雷肯定会解雇我。这本书将会流产。克莱尔会火冒三丈。我会继续破产和没人疼爱。那又怎样?我还能呼吸。树叶很快就将萌芽,哈德逊河闻起来很近,混着汽车尾气和熏香的草药甜味。
“等一等,”一只手抓住我的胳膊肘——是她,“请回来。”
她家前门敞开着,她跑得气喘吁吁,一只手还抓着海绵。
“你确定?”
她点点头,几乎不敢看我的眼睛。我听天由命地跟着她回去,仿佛我才是被折磨的那个人。我们回到桌前坐下。她去倒咖啡,这次很久才回来,将咖啡杯重新放在杯垫上——在她的正前方,离身体有半个桌面。我看见白色大抱枕放在白色沙发的正中央。一个方形白色瓷花瓶放在壁炉架的正中央。她也重新坐正,直挺挺地坐在椅子边缘上,眼睛直视着我。
我又拿出那堆东西,这次摆得更加整齐,纸张对齐桌边。我喝一口咖啡,放在她的咖啡杯的正对面。
“我实话实说,”我说,“你看上去很正派。聪明,有吸引力,”她的脸稍微有点红,“而且挺矜持。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露出少女般的笑容,皱起鼻子时,我发现粉底下有些雀斑。她和我对视片刻,又转开视线。“怎么,布洛赫先生,”她问我,像是书架上某本书的女主角,“你没有恋爱过吗?”
凶案发生和审判的时候,摩根还在念大学——主修的自然是英语文学。她在中西部长大,去芝加哥念书,对案情只有模糊的印象,只记得搜捕的过程,还有和姐妹会同伴看新闻时的胆战心惊,还有——当然了,那位英俊的被告。几年后,她放弃文学,在纽约得到MBA学位,又在纽约的报纸上读到这个案件,如今的报道中心是无休止的上诉。另一方面,她的个人生活并不顺利。她结婚很早,男方是个性格阴郁的拜伦学者,这段姻缘结束得很难看,接下来几年她投身于工作,事业很成功,偶尔和同僚的约会却都很无聊;于是在这套优雅公寓的四壁之内,放肆的幻想生活开始狂野生长。
摩根越说越放松,咖啡过后是红酒和芝士,我们在白茫茫一片的会客区继续对话,她越来越健谈。有时候我们和陌生人在一起就是这样。我以前访问其他人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他们往往会吐露出乎意料的内容,哪怕是你正在录音,只是因为我坐在对面使劲点头,让他们去填补寂静。如前所述,摩根很迷人(甚至有点让我想起珍妮,就是那种书呆子气的笨拙),但我不会将她越来越松的口风误认为是真正的亲密。另外,毕竟有相反的力量在发挥作用:红酒和匿名。她的名字和名声托付给我是彻底安全的,更何况我只是克雷的跑腿小弟,威胁性还比不上心理医生或神甫,因为我连判断和诊断都不会下。谁在乎我想什么呢?我只是代笔幽灵。
“就算在结婚的那段时间,”她继续斟酒,“我也一直缺少一些东西——在性爱方面。”她坐进松软的椅子,将赤裸的双足叠放在大腿底下,两只黑色高跟鞋斜放在地上。我慢慢坐进沙发。“要知道,我很难得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