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冰与火之歌》(第三部·冰雨的风暴)》 · [美]乔治·马丁 · 2026-07-26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他朝布满碎面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在这里你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别有原因?”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琼恩所预期的,曼斯·雷德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史塔克家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于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黑衣人中有的家伙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国王的十倍。你得再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儿,“断掌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了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去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线缝好了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琼恩·雪诺?”
琼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您说您去过临冬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劳勃国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确在那里。”
“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乔佛里王子和托曼王子,弥塞菈公主,我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亚与珊莎,他们走过中央的通道,万众瞩目,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国王和公爵的高台低一席。”
“如何?”
“您看见我坐哪儿了吗,曼斯?”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
曼斯·雷德长久审视着琼恩的脸孔。“我想该为你找件新斗篷了,”国王边说,边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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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八章丹妮莉丝
蔚蓝的海面十分平静,只听见缓慢沉稳的鼓点,以及木桨柔和的划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呻吟着,粗重的牵引绳紧紧绷起,风帆则可怜地从桅杆上悬垂下来,纹丝不动。即便如此,当她站在前甲板上看着她的龙在湛蓝的晴空中互相追逐时,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依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她的多斯拉克人把海洋称为毒水,只要马不能喝的液体就是不洁的东西。三艘船从魁尔斯起锚的那天,他们脸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走向地狱,而不是驶往潘托斯。她年轻而勇敢的血盟卫们注视着逐渐缩小的海岸线,眼睛瞪得又大又白,但每个人都决心不在其他两人面前显露惧怕,她的女仆伊丽和姬琪则没有这番顾忌,她们死命抓住栏杆,即便再小的颠簸,都呕吐不止。丹妮的小卡拉萨的其余部众全待在甲板下面,宁可与紧张不安的马匹为伍,也不愿瞧见这个没有陆地的可怕世界。航行六天后,偶遇一场突来的风暴,当时她透过舱盖听到甲板下的声音:马儿蹬踢嘶鸣,骑手们则以轻微而颤抖的声音不住祈祷。
但没有风暴可以吓倒丹妮,她的称号便是“风暴降生”。当年,她在遥远的龙石岛哭号着出世时,维斯特洛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暴风雨也于同时在海上呼啸。风暴如此狂烈,甚至刮裂城墙上的石像鬼,并将她父亲的舰队摧毁殆尽。
狭海上时有风暴,丹妮在孩童时代便穿越过几十次,从一个自由贸易城邦逃到另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在这个过程中,她喜欢上了海洋。她喜欢空气里刺鼻的咸味,喜欢苍穹覆盖下的无垠海面。这虽然让她自觉渺小,却也感到自由。她喜欢此刻跟着贝勒里恩号游泳的海豚,如银色标枪一般穿透波浪,她还喜欢不时瞥见的飞鱼。她甚至喜欢水手,喜欢他们的歌谣与故事。有一回,在航向布拉佛斯的途中,当她注视着船员们顶风使劲拽下一面巨大的绿色船帆时,竟突发奇想地认为,成为一名水手该有多好。她把想法告诉哥哥,却被韦赛里斯狠狠揪住头发,大哭一场。“你是真龙血脉,”他朝她嘶喊,“真龙,不是臭烘烘的鱼。”
他是个傻瓜,大傻瓜,丹妮心想,如果他更理智,更有耐心,那么此刻航向西方以取回王座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我。虽然她明白韦赛里斯既愚蠢又恶毒,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念他,不是想念那个残酷而软弱的牺牲品,而是想念那个童年时代准她爬上他床的哥哥,那个常给她讲述七大王国故事的男孩,那个为她描绘登上王位以后美好生活的国王。
船长走到她身边,“若是贝勒里恩号能像与她同名的龙一样腾空飞翔,陛下,”他用杂着浓重潘托斯口音的瓦雷利亚语说,“我们就无需划桨,无需牵引,也无需祈祷起风了。”
“就是这样,船长,”丹妮微笑作答,她很高兴在短时间内把这个人争取了过来。格罗莱船长和他的主子伊利里欧·摩帕提斯一样,是个老潘托斯,用自己的船搭三头龙令他紧张得像个少女,就连现在船舷外仍挂着数十桶海水,以防万一着火。起初,格罗莱想把龙关进笼子,为安抚他,丹妮答应下来,但龙的可怜模样让她很快改变了主意,坚持放他们自由。
格罗莱船长从这个安排中得到了好处,虽然有过一场微不足道的小火,但比起从前以赛杜里昂号之名航行的时代,贝勒里恩号上突然少了许多老鼠。她的船员们曾经既好奇又害怕,而今却开始对“他们”的龙油然生出古怪而强烈的骄傲,从船长到帮厨小弟,都喜欢看他们三个飞翔……尽管没有丹妮那么强烈。
他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自己,若巫魔女所言非虚,他们还将是我唯一的孩子。
韦赛利昂的鳞片是新鲜的乳白色,他的角、翅骨和脊骨则是暗金色,好似阳光下闪亮的金属。雷哥则由夏天的碧绿和秋天的青铜色构成。他俩在船队上方翱翔,一圈一圈地盘旋,越升越高,竞相攀比。
龙喜欢从高处攻击,丹妮已经知道,爬到对手与太阳之间,就会折起翅膀,尖啸着俯冲而下。接着他俩会互相扣住,纠缠成一团鳞甲的球,一边自天空翻滚下落,一边舞爪甩尾。他们第一次争斗时,她好怕会伤到彼此,结果证明这对他们而言只算活动筋骨。等降到海面,两条龙即刻分离,咝咝尖叫着再度升起,舞动翅膀挥开蒸腾的海水。卓耿也在飞,但早已飞出她的视线范围。他常到远方去捕猎,离船有好多里。
她的卓耿一直很饿,成长也最为迅速。再过一两年,也许就大到可以骑了,到时候我无需用船就可渡过咸水汪洋。
但那个时候还没有到来,再说,雷哥和韦赛利昂还只有小狗的体型,卓耿虽比他们大一些,但任何一条狗都比他们重,因为龙的身躯基本由颈项、尾巴和翅膀组成,比看上去要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要回家还得靠木头、帆布和风。
迄今为止,前两者均为她提供了优良的服务,变幻无常的风却成为了叛徒。六天六夜,海面波澜不惊,而今已是第七天,依然没有好转的迹象。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伊利里欧总督派给她的船中有两艘是划桨商船,各有两百支桨,并配备了精壮的水手。难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她像肥母猪般笨重宽阔,体积大,帆也大,可没桨,无风的时候半点动弹不了。瓦格哈尔号和米拉西斯号放出绳索拖拽,她缓慢而痛苦地前进着,三艘船上都挤满人和各种商品。
“我看不到卓耿,”乔拉·莫尔蒙爵士来到前甲板上,站到她身旁,“他又迷路了吗?”
“迷路的是我们,爵士先生。卓耿不喜欢如婴儿般蠕动爬行,我也不喜欢。”黑龙比其他两条胆大,他第一个在水面上展翅试飞,第一个在船只间翱翔穿越,第一个冲入浮云消失无踪……也是第一个开始捕猎杀戮。想当初那条飞鱼刚破出水面,便被一道火焰紧紧包裹,接着卓耿将其一口吞掉。“他能长多大?”丹妮好奇地问,“你清楚吗?”
“传说在七大王国,有的龙能擒出海里的巨海怪。”
丹妮微笑:“令人惊叹。”
“这只是传说而已,卡丽熙,”被放逐的骑士说,“传说中,有些睿智的老龙甚至能活一千年呢。”
“那龙究竟能活多久?”她抬起头,只见韦赛利昂低低地掠过商船,翅膀缓缓拍打,扇起疲软的风帆。
乔拉爵士耸耸肩,“龙的天然寿命比人长得多,至少歌谣里这么讲……七大王国的人民最熟悉的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龙。他们为战争而繁殖,也在战争中死去。屠龙很难,但并非不可企及。”
那个侍从白胡子起初站在精雕的船首像边上,用消瘦的手拄着长长的硬木拐杖,此刻转过身来,“黑死神贝勒里恩在仲裁者杰赫里斯一世统治时期方才死去,共活了两百岁。他大得出奇,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陛下,龙是不会停止生长的,只要拥有食物和自由。”他本名阿斯坦,因为满脸白胡须,所以被壮汉贝沃斯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这个绰号也很快被大家所接受。他虽不及乔拉爵士肌肉结实,却比后者高大,眼睛是浅蓝色的,长长的雪白胡子如丝绸一样顺滑。
“自由?”丹妮略感不解,“什么意思?”
“在君临,您的先祖为他们的龙盖了一栋圆顶巨堡,称为‘龙穴’,迄今仍矗立在雷尼丝丘陵顶,只是早成废墟。昔日,王室的龙就在那居住,好像一个大洞穴,外面有非常宽阔的铁门,里面可容三十个骑士骑马并肩通过。即便如此,龙穴里的龙却从没长到他们祖先的大小。学士们都说,这是墙和圆顶的关系。”
“见鬼,假如墙能限制体积,那农民该像侏儒,而国王该像巨人,”乔拉爵士说,“事实恰恰相反,茅屋里往往生出大个子,城堡中住的却是矮子。”
“人是人,”白胡子回答,“龙是龙。”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以示轻蔑,“还真把自己当那么回事。”被放逐的骑士不喜欢这个老人,打一开始就表现得很明显。“那有劳你给我们介绍一下龙的知识,怎么样呢?”
“不,我也不甚了解,但好歹我当初在君临生活期间,铁王座上坐的是伊里斯国王,我有幸见过悬挂在王座厅墙上的巨龙头骨。”
“韦赛里斯对我提起过那些头骨,”丹妮道,“据说篡夺者把它们取下来收藏,因为不堪忍受它们日日俯瞰他坐着偷来的王座。”她招手示意白胡子靠近。“你见过我的父王吗?”国王伊里斯二世在他女儿出生前就死了。
“我很荣幸地见过他,女王陛下。”
“他是否善良温和?”
白胡子尽力掩饰自己的感受,但那些感受其实清清楚楚地写在他的脸上。“陛下他……通常很和善。”
“通常?”丹妮微笑,“不是一直?”
“对于心目中的敌手,他会非常残酷。”
“明智的人决不会成为国王的敌手,”丹妮说,“那么,你也了解我哥哥雷加吗?”
“据说没有人真正了解雷加王子,我只在比武会上见过他,也听他弹过银弦竖琴。”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只怕是和成千人一起参加丰收宴会时听的吧,亏你还没宣称自己是他的侍从。”
“我当然不敢如此夸口,爵士。雷加王子的第一任侍从是米斯·慕顿,接下来是瑞卡德·隆莫斯。他俩后来都被他亲手册封为骑士,并成为他终身的伙伴。除此之外,王太子殿下还有许多密友,包括年轻的克林顿伯爵,以及老朋友亚瑟·戴恩。”
“拂晓神剑!”丹妮愉快地喊道,“韦赛里斯跟我说过那把不同寻常的白剑,他还说亚瑟爵士是全国上下唯一可与我哥匹敌的骑士。”
白胡子低头,“我没资格质疑韦赛里斯王子的话。”
“他是国王,”丹妮纠正,“虽未经加冕,但依旧是七国之君,韦赛里斯三世。好啦,你刚才什么意思?”他的回答并不如她预期。“乔拉爵士曾说我哥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我以为他定是个非常厉害的战士,对吧?”
“陛下,”白胡子道,“龙石岛亲王的确很厉害,但……”
“说,”她催促,“尽管直说。”
“遵命。”老人斜倚在硬木拐杖上,皱起眉头。“无可匹敌的战士……好动听的评价,可是女王陛下,您知道吗?评价往往不能决定胜负。”
“刀剑能决定胜负,”乔拉爵士生硬地说,“而雷加王子精于刀剑。”
“不错,爵士,他确实武艺高强,可……我目睹过上百次的比武和比我愿意见到的多得多的战争,无论哪个骑士,无论他如何强壮、如何迅捷、如何精准,只要他是人,终归有极限。他可以赢得一次艰难的比武,也可能输掉一场简单的斗争。草地中的小小污点,晚餐时吃的脏东西,或许就意味着失败。而一阵突然的风向改变却会赐予你胜利,”他瞥了乔拉爵士一眼,“或者手臂上女士赠予的信物。”
莫尔蒙脸色一沉,“小心你的舌头,老头子。”
阿斯坦见过兰尼斯港外那场比武会,当时莫尔蒙手缠女士赠予的信物,赢得了长枪比试,也赢得了那位女士海塔尔家族的琳妮丝的心,她是他的第二任妻子,高贵而美丽……但她毁了他,抛弃了他,如今对他而言,关于她的记忆是一种折磨。“别生气,我的好骑士,”她将手搭在乔拉胳膊上,“阿斯坦无意冒犯。”
“遵命,卡丽熙。”乔拉爵士的声音很不情愿。
丹妮回身面对侍从,“除了韦赛里斯的故事,我其实不大了解雷加,而长兄去世时,他只是个小男孩。说说看,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老人考虑了一会儿,“首先,他很有才干。他坚定、沉着、忠实、诚恳。关于他有个著名的故事……无疑乔拉爵士也知道。”
“我想听你说。”
“如您所愿。”白胡子说,“龙石岛亲王小时候好学得有点过分,他比别的小孩早得多就能识字读书,以致于人们常说蕾拉王后怀他时一定吞了书本和蜡烛。雷加对孩童的玩耍没兴趣,他的智慧令学士们惊奇,而他父亲手下的骑士们则酸溜溜地开玩笑说,圣贝勒又回来了……直到有一天,雷加王子从卷轴里发现了某些东西,突然改变了性格。没人清楚究竟怎么回事,只知道某天一大早,那孩子出现在校场上,正穿戴盔甲的骑士们惊讶地望着他直走向教头威廉·戴瑞爵士,说:‘给我长剑和铠甲,我必须成为战士。’”
“他真的是个战士!”丹妮高兴地说。
“是的,”白胡子鞠了一躬,“请原谅,陛下。说到战士,壮汉贝沃斯起来了,我必须去服侍他。”
丹妮回头扫了一眼,太监正通过船中间的扶手爬上甲板,他体格虽庞大,动作却极灵敏。贝沃斯人不高,但胸膛宽阔,估计体重超过十五石,厚实的棕色肚子上横七竖八地满是淡白的旧疤痕。他穿着松垮的短裤,系一条黄丝肚兜,镶铁钉的皮背心则小得有些可笑。“壮汉贝沃斯饿了!”他朝所有人吼叫,“壮汉贝沃斯要吃东西!”他转身发现前甲板上的阿斯坦,“白胡子!你给壮汉贝沃斯拿吃的来!”
“你去吧,”丹妮告诉侍从。对方又鞠了一躬,然后离开,前去服侍他的主人。
乔拉爵士注视着他的身影,那张生硬而坦诚的脸皱成一团。莫尔蒙高大健壮,有强硬的下颚和厚厚的肩膀,虽谈不上英俊,却是丹妮此刻最真诚的朋友。“这老头说话添油加醋,希望您明查,”白胡子走远后,他告诉她。
“女王需要聆听所有人的话,”她提醒他,“尊贵的人与低贱的人,强壮的人与弱小的人,高尚的人与堕落的人。一个人的声音也许会欺骗你,但综合许多人的意见才能得到真相。”这是她从书中读来的。
“那么请听听我的话,陛下,”被放逐的骑士说,“这个白胡子阿斯坦在欺骗您!您不觉得作为侍从,他太老了吗?况且他若真的侍奉一个呆头呆脑的太监,怎会如此善于言谈?”
确实古怪,丹妮不得不承认。壮汉贝沃斯从前是个奴隶,在弥林的斗技场中长大受训。他声称伊利里欧总督派他来保护她,而她也确实需要保护。铁王座上的篡夺者用领地和爵位来招募杀手,有一次暗杀就在她眼皮底下发生。而今她越接近维斯特洛,想必遭到攻击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不待离开魁尔斯,男巫俳雅·菩厉便派出遗憾客,来为尘埃之殿中被她烧毁的不朽之人复仇,据说,男巫有仇必报,而遗憾客决不失手。此外,大多数多斯拉克人也与她对立。昔日卓戈卡奥的寇们都有了自己的卡拉萨,一旦发现她这小队人马,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加以攻击,屠杀和奴役她的子民,并把丹妮本人带回维斯·多斯拉克,逼她加入多希卡林的枯瘦老妪们。札罗·赞旺·达梭斯帮过她,但魁尔斯巨商的目的只是她的龙。还有阴影之地的魁晰,戴红漆面具的神秘女子,以及她深奥莫测的忠告。她也是敌人吗?还是危险的朋友?丹妮说不上来。
乔拉爵士把我从施毒者手中救出,白胡子阿斯坦替我挡住蝎尾兽,也许下一次就轮到壮汉贝沃斯。他体格宽阔,手臂粗如小树干,而随身携带的那把极长的亚拉克弯刀锋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虽然他光滑的棕色脸颊长不出胡子。他脾气跟小孩似的,作为保护者,还缺乏很多素质。谢天谢地,我有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以及……我的龙。总有一天,魔龙将成为她最好的护卫,正如三百年前,他们守护征服者伊耿和他的妹妹们一样。然而目前,他们给她带来的危险多过于保护。全世界只有三头活龙,三头属于她的活龙,他们不仅是重生于世的奇迹与恐怖,更是无价之宝。
她满腹思量,突然感到后颈一阵凉气,一缕银金色的头发披散下来,在额头飘荡。上方,风帆动了起来,嚯嚯作响,欢呼声响彻贝勒里恩号。“风!”水手们大喊,“风来了!风!”
丹妮抬头,只见大商船的帆鼓胀波动,帆绳紧紧绷起,来回敲打,弹奏出这漫长的六天来他们一直期盼的甜美乐章。格罗莱船长冲到船尾,高叫着发号施令,潘托斯人兴高采烈地爬上桅杆,开始工作。连壮汉贝沃斯也袒露出大肚子,跳了一会儿舞。“诸神保佑!”丹妮说,“你看到了吗,乔拉?我们又上路了!”
“对,”他说,“但我们上哪儿去呢,女王陛下?”
风吹了一整天,开始从东方,接着是狂乱的阵风。太阳在红晕之中落下。我离维斯特洛仍有半个世界那么远,丹妮提醒自己,但每一小时,每一分钟,都更加接近。她试图想象第一眼看到那片她注定要统治的土地时,会是什么感受。那是世上最美的海岸,我知道的,怎可能不是呢?
那天深夜,当贝勒里恩号在黑暗中穿梭,丹妮盘腿坐在船长室中的床铺上——“即便在海上,”格罗莱非常客气地宣布,“女王仍然优先于船长”——喂龙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伊丽已在床铺下睡着了(三人同睡太挤,今晚轮到姬琪跟她的卡丽熙共享柔软的羽毛床),但听见敲门声,尽职的女仆还是起身走向门口。丹妮拉起床单,夹在腋下,她裸着身子,根本没料到这个时刻会有访客。“进来,”她说,一盏摇曳的灯下,站着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低头走进来,“陛下,很抱歉打扰您休息。”
“我还没休息呢,爵士先生。来,过来看。”她从膝上的小碗里取出一块咸肉,举起来让她的龙看见。他们三个都饥渴地盯着,雷哥展开绿色的翅膀,搅动空气,而韦赛利昂的脖子跟随她手的移动前后伸缩,仿佛一条乳白的长蛇。“卓耿,”丹妮轻柔地说,“dracarys,”随后将肉抛到空中。
卓耿的动作比眼镜蛇还快,他吼叫着喷出火焰,鲜红、橙色和黑色掺杂在一起,肉未坠落,已被烤焦。他用尖利的黑牙猛地咬住,雷哥的头也飞快地伸过来,仿佛要从哥哥嘴里偷取战利品,但卓耿一口把肉吞下,抬头尖声喊叫,较小的绿龙只能发出沮丧的咝咝声。
“别这样,雷哥,”丹妮恼火地说,一边在他头上拍了一下,“上次是你吃到的,别太贪嘴嘛。”她朝乔拉爵士微笑,“瞧,我无需用火盆为他们烤肉了。”
“是,我看到了,dracarys?”
听到这个词,三头龙同时转过头来,韦赛利昂喷出一道淡金色的火焰,逼得乔拉爵士急速后退一步。丹妮咯咯笑道:“小心哟,别说这个词,爵士先生,否则休怪他们把你的胡子烧掉。在高等瓦雷利亚语中,这是“龙焰”的意思,我在训练他们,得选择无人会碰巧说出来的口令。”
莫尔蒙点点头,“陛下,”他说,“能否私下讲几句?”
“没问题,伊丽,请先离开。”她把手放在姬琪裸露的肩膀上,将另一个女仆摇醒。“你也一样,亲爱的,乔拉爵士有话跟我说。”
“是,卡丽熙。”姬琪从铺位翻身而起,裸着打了个哈欠,浓密的黑发披散下来。她迅速穿上衣服,跟伊丽一起离开,并关上舱门。
丹妮把剩余的咸肉尽数给了龙,让他们去抢,然后拍拍身边的床铺。“坐吧,好骑士,你想说什么?”
“三件事,”乔拉爵士道,“关于壮汉贝沃斯,白胡子阿斯坦和派他们来的人,伊利里欧·莫帕提斯。”
你怎么又来了?丹妮把床单拉高,搭到肩膀上。“怎么回事?”
“魁尔斯的男巫们警告过您:命中注定您将经历三次背叛,”被放逐的骑士提醒她,韦赛利昂和雷哥在一旁又抓又咬。
“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丹妮忘不了不朽之人的话。“弥丽·马兹·笃尔是第一次。”
“意味着还有两个叛徒……现在他们同时出现了。是的,我就担心这个,不要忘记,劳勃许诺只要有人能杀了你,即可受领封地成为贵族。”
丹妮倾身向前,抓住韦赛利昂的尾巴,将他拖离绿色的兄弟身边。移动时,床单自胸前掉落,她连忙抓紧,重新盖住自己。“篡夺者已死,”她说。
“他儿子接替他继续统治。”乔拉爵士抬起头,深色的眼睛对上她的目光。“一个忠实的儿子会为父亲讨债,即便是血债。”
“这个男孩乔佛里或许会想致我于死地……如果他还记得我的话。不管怎么说,这跟贝沃斯或白胡子阿斯坦有何关系?那老人甚至连剑都没有,你亲眼看到的。”
“我当然看见了,我看见他如何熟练地使用那根拐杖。还记得他在魁尔斯杀死蝎尾兽的事吗?他要敲碎您的喉咙也一样容易。”
“没错,可他没有下手。”她指出,“要害我的是那蛰人的蝎尾兽,他则救了我的命。”
“卡丽熙,您不觉得白胡子和贝沃斯跟杀手是串通好的吗?这多半是为了骗取您的信任而布下的陷阱。”
她朗声大笑,吓得卓耿咝咝叫起来,而韦赛利昂则拍拍翅膀跃到舷窗上,“好厉害的陷阱。”
被放逐的骑士却没有笑,“这是伊利里欧的船,伊利里欧的船长,伊利里欧的水手……壮汉贝沃斯和阿斯坦也是他的人,不是您的。”
“伊利里欧总督庇护过我,壮汉贝沃斯还说,听到我哥死的消息时,他哭了。”
“是啊,”莫尔蒙道,“但他是为韦赛里斯而哭呢,还是为自己落空的计划掉泪?”
“他的计划没有落空!伊利里欧总督一直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他非常富有……”
“他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据我所知,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因为慈善而发财致富。男巫们预言第二次背叛是为了钱,而除了钱,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还有什么看重的东西呢?”
“他的性命。”房间的另一头,卓耿不安地挪动着,蒸汽从他嘴里升起。“弥丽·马兹·笃尔因为背叛而被我烧死。”
“弥丽·马兹·笃尔是您的奴隶,而在潘托斯,伊利里欧将是您的主人,情况不一样的。请相信我,我不仅了解你,也了解总督。他精于算计,聪明无……”
“为赢得铁王座,我正需要聪明人。”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那个下毒的酒商也很聪明,聪明人往往不怀好意。”
丹妮不由自主地把腿收到床单下面,“可你会保护我,还有我的血盟卫。”
“就凭四个人?很好,卡丽熙,看来您信得过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坚持让自己被不了解的人所包围,比如臃肿的太监和全世界最老的侍从。我只是求求您,从俳雅·菩厉和札罗·赞旺·达梭斯那儿吸取教训。”
他的本意是好的,丹妮提醒自己,一切皆源于对我的敬爱。“在我看来,不信任任何人的女王跟信任所有人的女王一样愚蠢。我很明白,每接纳一个人都是一次冒险,但不冒风险又怎能赢得七大王国?难道靠一个被放逐的骑士和三个多斯拉克血盟卫去征服维斯特洛吗?”
他顽固地咬紧下巴,“我不否认,您的道路需要冒险,但遇到骗子或阴谋家还加以接纳,结局将和您哥哥一样。”
他的固执令她恼怒,他还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壮汉贝沃斯连早餐都得靠别人安排,好个阴谋家!而白胡子阿斯坦撒过谎吗?”
“他是假扮的!你瞧他今天说话莽撞,哪里有侍从的样子?”
“是我命令他直说,我想了解我大哥呀。”
“陛下啊陛下,了解你大哥的人不止他一个。好吧,在维斯特洛,御林铁卫的队长在御前会议上拥有席位,不仅用武力,同时也以智慧为国王效劳。您说我是女王铁卫的首席骑士,那我请求您,好好听我说,我有个计划。”
“计划?快告诉我。”
“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要您回潘托斯,寄居于他的屋檐下。很好,去就去……但时间由您决定,而且不是孤身一人。就让我们看看他的人究竟有多忠诚、多顺从。请命令格罗莱船长,改变航线,前往奴隶湾。”
丹妮有些不安,听说渊凯、弥林和阿斯塔波这些奴隶制大城邦里的人肉市场如脓包般滋生,相关的故事让人心惊胆战。“我去奴隶湾做什么?”
“招募军队,”乔拉爵士道,“既然你喜欢壮汉贝沃斯,满可以从弥林的斗技场里再买几百个……但我建议驶往阿斯塔波[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在阿斯塔波,您能购买无垢者。”
“戴青铜尖刺盔的奴隶?”丹妮在自由贸易城邦见过无垢者,他们往往替总督、大君和执政官当卫兵,“我要他们来做什么?无垢者不会骑马,通常还是很胖。”
“您在潘托斯或密尔见过的无垢者都是些护卫,完全不能发挥长处。他们无所事事,而太监本容易发胖,因为是食物是他们仅存的欲望。陛下,通过几个老迈的家族奴兵来判断所有无垢者就跟通过白胡子阿斯坦来判断所有侍从一样。对了,您听过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吗?”
“没听过,”床单从丹妮肩头滑落,她将之拉回原位。
“四百多年前,多斯拉克人首度从东方骑马出现,沿途洗劫焚烧每个城镇。领导他们的卡奥叫特莫,他的卡拉萨不若卓戈的那么大,但也不小,至少有五万人,其中一半是辫绑铃铛的战士。”
“科霍尔人知道他来临的消息后,便着手加固城墙,增加一倍士兵,并雇来两个佣兵团,亮帜团和次子团。由于传来的情况越来越不妙,他们赶紧从阿斯塔波补买了三千名无垢者,但几乎已来不及了。无垢者们长途行军赶往科霍尔,远远便看见烟雾和尘埃,听到战斗的喧嚣。”
“等他们抵达城下,太阳已经落山,乌鸦和野狼享用着科霍尔重骑兵们的遗体,而亮帜团和次子团早早卷旗逃匿,佣兵一旦面对强弱悬殊、毫无希望的情况就会这样做。夜幕降临,多斯拉克人没有再战,他们撤回营地彻夜饮酒、跳舞和狂欢,准备第二天攻破城门,肆意奸淫虏掠。”
“但到破晓时分,当特莫和他的血盟卫们领着卡拉萨走出营地,却发现三千名无垢者已在城门前排好阵型,头顶飘扬着科霍尔的黑山羊旗。您若了解多斯拉克人的战术,就会明白,他们根本不会把这支小队伍放在眼里。阵型不宽,易被包抄;人是徒步,将遭骑兵践踏。”
“于是多斯拉克人发起攻击,而无垢者们紧握盾牌,压低长矛,纹丝不动。面对两万铃铛作响的哮吼武士的决死冲锋,他们毫无惧色。”
“多斯拉克人一共冲锋了十八次,但在那片盾牌和长矛前,好比浪涛拍打岩石一样溃散。特莫卡奥三次派出骑射手,围着对手轮番射击,弓箭如雨般撒向这三千勇士,但无垢者只是举起盾牌,挡在头上,不肯让步。到最后,他们只剩下六百人……但有超过一万二千名多斯拉克战士倒在战场上,包括特莫卡奥,他的三名血盟卫,他所有的寇和所有的儿子。三天之后的清晨,新卡奥率领幸存者们列队庄严地来到城门前,一个接一个,每人都割断自己的发辫,扔到那三千勇士的脚下。”
“从那天起,科霍尔的守备队便全由无垢者组成,每人举着的长矛上都挂有一束人类的发辫。”
“这就是您将在阿斯塔波找到的东西,女王陛下,请在那儿上岸,完成交易后,再由陆路继续前往潘托斯。没错,这会花费很多时间……但未来,当您跟伊利里欧总督一起用餐时,将有一千把剑为你撑腰,而不仅仅只是四把。”
他的确为我贡献了智慧,丹妮心想,但是……“怎么买得下一千名奴隶战士?我的财产只剩碧玺兄弟会送的王冠而已。”
“真龙对阿斯塔波人和对魁尔斯人而言,都意味着重生于世的伟大奇迹,想必奴隶商人们会和魁尔斯的巨商一样,送您大量礼物。假如不够……您忘了吗?这三条船上不止有您的多斯拉克人和他们的马,还有从魁尔斯购买的大批货物。我清点过货舱,亲眼看到无数丝绸、虎皮、琥珀、翡翠雕刻,藏红花……奴隶便宜,陛下,虎皮却很昂贵。”
“那些是伊利里欧的东西,”她抗议。
“而伊利里欧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
“那就更不应该窃取他的货物。”
“如果有钱的朋友不愿出钱,那他有什么用,女王陛下?假如伊利里欧总督拒绝你,只能证明他不过是有四重下巴的札罗·赞旺·达梭斯而已。如果他真诚地支持您,就不会舍不得三船货物,您想想看,他的虎皮哪有比替您买来军队有更好的用途呢?”
是的,是的,丹妮激动起来。“可路途遥远,会有危险……”
“走海路同样有危险,海盗船在南方航线徘徊,瓦雷利亚以北的烟海则有魔鬼出没,下一次风暴没准令我们船毁人亡,夏日之海的巨海怪也许会将商船拖进海底……再或船队因无风而再度停滞,在等待中活活渴死。陆地行军有危险,女王陛下,但海洋不见得更安全。”
“若格罗莱船长拒绝怎么办?阿斯坦,壮汉贝沃斯,他们又会怎么做呢?”
乔拉爵士站起身,“或许是该您亲自去发现的时候了。”
“是的,”她下定决心,“是的!”丹妮将床单往后一扔,从床铺上跳起来。“我要立即去见船长,命他驶向阿斯塔波。”她弯腰打开箱子,抓起最上面的外套和一条宽松的纱丝长裤。“把我的勋章腰带给我,”她一边命令乔拉,一边把纱丝长裤拉过臀部,“还有我的背心……”她转身道。
乔拉爵士搂住了她。
“噢,”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一个字,便被他抱紧,两对唇压在一起。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汗、盐和皮革的味道,他将她紧紧压向自己,短上衣的铁扣嵌入她赤裸的乳房。他用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顺着她的脊椎滑至细小的后腰。她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开来,任他的舌头伸入探索。他的胡子虽然扎人,她心想,但嘴里很甜美。除了嘴角的长髯,多斯拉克人不留络腮胡,而在此之前,只有卓戈卡奥吻过她。他不能这么做,我是他的女王,不是他的女人。
长长的一吻,丹妮说不准究竟有多久。结束后,乔拉爵士放开她,她快速回退一步。“你……你不该……”
“我不该等这么久,”他替她说完,“早在魁尔斯,我就该吻你,不,在枯骨之城,在红土荒原,我就该吻你,每日每夜,我都该吻你。你那么美丽温柔,天生就是用来亲吻的尤物。”他的眼睛看着她的乳房。
丹妮在乳头出卖自己之前用手盖住,“我……你这是逾越!我是你的女王。”
“您是我的女王,”他说,“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勇敢、最甜蜜和最美丽的女人,丹妮莉丝……”
“陛下!”
“陛下,”他让步了,“龙有三个头,记得这句话吧?从尘埃之殿中听过之后,你一直深感疑惑。好吧,我告诉你:从前有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三条巨龙,分别由伊耿,雷妮丝和维桑尼亚骑乘。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是三头龙,实际上,是三条龙,三个骑手。”
“我想也是,”丹妮说,“可我的哥哥们都死了。”
“雷妮丝和维桑尼亚不仅是伊耿的妹妹,还是他的妻子。你没了哥哥,但可以有丈夫。让我明确地告诉你,丹妮莉丝,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及得上我对你一半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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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九章布兰
山脊陡峭升起,岩石与土壤的长坡道形如利爪。斜坡的低处有树,松木、山楂和岑树,但较高处无植被覆盖,顶端突兀地耸立在多云的天空下。
山脊在呼唤他,他向上跑去,一开始是轻松漫步,随后越来越快,越跑越高,斜坡在他强健的腿下向后退去,鸟儿在他经过时从头顶的树枝间飞散开来,一边挥舞爪子,一边扇动翅膀,逃往空中。他听见清风在树叶间叹息,听见松鼠唧唧喳喳地耳语,甚至还听见松果翻滚落地的声响。无数鲜活的气味则像一首歌谣,环绕着他,歌颂美好的绿色世界。
沙砾在爪下飞扬,他登上最后几尺,屹立于顶峰。太阳高挂在松树之上,硕大而鲜艳,在他身下,树林与山丘连绵不断,向远方延伸,直到视线和嗅觉的尽头。一只鸢在天空中盘旋,犹如粉红底板上的一个黑影。
我是王子,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回响,他可以感觉到其中的亲切。我是绿色世界的王子,狼林的王子。他强壮、敏捷、凶猛,生活在美好的绿色世界中的生物都怕他。
下方远处,林间有什么东西移动。只瞥见灰影一闪,然后又迅速消失,他不禁竖起耳朵。水流湍急的绿溪边,又一条身影掠过。是狼,他知道,是他的小个子远亲们,正在打猎。王子看到更多形体,敏捷的灰爪子影影绰绰,他们是一个族群。
他也有过一个族群,如今已找不到了。六狼一体,五狼残存,分割天涯,互不联络。在他内心残留着声音的印象,那是人类赋予他兄弟姐妹们的名字,但他不是通过声音来辨认他们的。他记得气味,他们有相似的气味,同一族群的气味,虽然每一个又各不相同。
王子身边只剩下暴躁的弟弟,那个眼里闪动绿火的弟弟,就连他也有许多次狩猎没见着了。随着每一次日落,弟弟走得越来越远,王子终于成了孤身一人。其他的兄弟姐妹更是散落人间,好比狂风卷走的叶子。
但他不时能感觉到他们,仿佛大家仍在一起,只不过被石头或树木阻挡了视线。他嗅不到他们的气味,听不到他们的嗥叫,但能感觉到他们的支持……除了那个逝去的姐姐。想起她来,他的尾巴默然低垂。只有五个,没有六个了,四个外加白色而沉默的那个。
他们属于森林,属于积雪的山坡和嶙峋的丘陵,属于巨大的绿松和金色叶子的橡树,属于湍急的溪流和镶着霜冻的湛蓝湖泊。可他的姐姐离开荒野,走进人类建造的石山孔洞中,那里由另一类猎人统治,能进不能出。这些往事,狼王子统统都记得。
风向忽然转变。
鹿,恐惧,血,猎物的气味激起他内在的饥饿。王子又嗅了嗅,便转过身,急速奔跑。他沿着山脊顶端跃驰,下颚半张。山脊另一头比他上来的地方要险峻,但他稳健地踏过岩石、树根和腐叶,冲下山坡,穿过树林,大步前进,被气息所牵引,愈行愈快。
鹿已倒下,濒临死亡,周围环绕着八个他的灰色小个子远亲。族群首领开始用餐,雄性先吃,接着是他的配偶,轮流从猎物鲜红的下腹部撕肉。其余的在耐心等待,只有那个小尾巴有些不宁,他在离其他狼几步远的地方焦躁地转圈,尾巴压得低低的。他将最后一个用餐,吃兄长们留下的剩饭。
王子处在下风,他们没有闻出来,直到他跳上坠落的圆木,离死鹿仅六步之遥。小尾巴头一个发现他,可怜地呜咽了一声,便悄悄溜走。除了领头的雄性和雌性,族群里的狼转身龇牙咆哮。
冰原狼报之以低吼,作为警告,同时也向他们展示自己的牙。他比远亲们体型大,是瘦骨嶙峋的小尾巴的两倍,比两个族群的首领则大一半。他跳下来,跃入他们中间,三匹狼见状落荒而逃,消失在灌木丛中。另一匹朝他袭来,张嘴就咬。他迎头对抗攻击,两狼相撞,他用下颚咬住对方的腿,将其甩到一边。野狼一边吠叫,一边一瘸一拐地走开。
顷刻间,原地只留下那匹头狼,巨大的灰公狼,嘴上满是猎物柔软的腹部流出的鲜血。他的鼻口有些白,表明老狼的身份,他张开嘴,红色的唾液从齿间滴落。
他没有恐惧,王子心想,和我一样。这将是一场恶斗,他们同时扑上。
他们斗了很久,在树根、岩石、落叶及散落的猎物内脏中翻滚,用牙齿和爪子互相撕扯。他们时而分开,绕着圈子,然后猛冲上去再次接战。王子个头比较大,也更强壮,但他的远亲拥有族群。母狼在附近巡游,边嗅边咆哮,一旦她的配偶受伤脱离战斗,就会挺身而出。其他的狼也不时冲进战团,趁着王子不备咬他的腿或耳朵。其中有一只令他恼火无比,王子便燃起杀气扑过去,撕开了对方的喉咙。从此以后,其他狼都保持距离。
当最后一丝红光从绿色和金色的树冠间透淅进来,老狼疲惫地倒在泥土里,仰面朝天,露出喉咙与腹部,他投降了。
王子吸吸鼻子,舔去对方皮毛和伤口中的血,老狼低声呜咽了一下。冰原狼回到猎物旁,他很饿,而猎物属于他了。
“阿多。”
突如其来的喊声令他停下来吼叫,狼群用绿色和黄色的眼睛注视他,在白昼的余光中闪亮。他们不知所措,一阵怪异的风在他耳边轻响,他把爪子埋进鹿腹,撕下满满一大块肉。
“阿多,阿多。”
不,他心想,不要,我不要去。那是男孩的思维,不属于冰原狼。四周的森林暗淡下来,只剩树木的阴影和闪烁的眼睛。透过那些眼睛,他看到一个咧嘴笑着的高大人类,以及墙上点缀硝石的石窖。舌尖已尝不到浓郁温暖的血味道了,不,不要,不要,我要吃,我要吃,我要……
“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一边念一边轻摇他的肩膀。他试着轻柔地摇,他一直在试,可他有七尺高,强壮得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于是布兰被摇得牙齿哒哒作响。“别摇了!”他恼怒地喊道,“阿多,住手,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阿多停下来,神情有些窘。“阿多?”
森林和野狼全部消失,布兰回来了,回到一座古代瞭望塔底的潮湿地窖里。这座塔被荒弃了数千年,甚至失去了塔的形状,翻倒的石头上长满苔藓和常春藤,除非走到近处,否则根本不明白这团纠结到底是什么。布兰为它取名“摇坠塔”,而梅拉找到了向下通往地窖的路。
“你去得太久,”玖健·黎德年方十三,仅比布兰大四岁,而且体格瘦小,身高也只多布兰两三寸,但他说话腔调严肃,使得他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更成熟、更有智慧。在临冬城,老奶妈称他为“小个子祖父”。
布兰朝他皱眉,“我要吃东西。”
“梅拉很快就会带晚餐回来。”
“我不想吃青蛙。”梅拉来自颈泽,习惯吃青蛙,布兰也不好责怪,可是……“我想吃鹿肉。”片刻间,他记起鹿的滋味,鲜血和肥美的肉,垂涎欲滴。为了它,我恶斗一场,我是赢家。
“你有没有在树上留标记?”
布兰脸红了,玖健总要他在睁开第三只眼,变成夏天时做些事,比如扒树皮、逮兔子回来、或将石头推成直线等等无聊的事。“我忘了,”他说。
“你每次都忘。”
没错,我每次都忘。其实心里是想做的,但一旦成为狼,这些事便不再重要。夏天有一整个世界可以看,一整个世界可以嗅,绿色的森林全供他打猎。他可以奔跑!没什么比奔跑更美好,没什么比得上追逐猎物。“我是王子,玖健,”他告诉年长的男孩,“我是森林的王子。”
“你的确是王子,”玖健轻声提醒他,“但其余部分却记错了,快,告诉我,你是谁。”
“你明明就知道。”玖健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但有时候布兰就是想揍他。
“我要你自己说,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布兰,”他阴沉地道,残废的布兰,“布兰登·史塔克,”瘸腿的男孩,“临冬城的王子。”然而临冬城业已焚烧毁灭,它的人民被驱散、被屠杀。粉碎的玻璃花园,温泉水从墙壁的裂口中涌出,在阳光下蒸腾。那个地方再也回不去了,你怎能成为那里的王子呢?
“谁是夏天?”玖健问。
“我的冰原狼。”他微笑着说。“绿色世界的王子。”
“男孩布兰和冰原狼夏天,你们是两种个体,对不对?”
“两种个体,”他叹道,“一个整体。”每当玖健变得像现在这样无聊,布兰就讨厌他。在临冬城,他要我做狼梦,现在又要我回来。
“请记得自己的身份,布兰,一定要记得,否则会被狼所吞没。当你们结合时,仅仅披着夏天的皮奔跑、狩猎和嗥叫是不够的。”
他是为我好,布兰心想,我喜欢夏天的形态更甚自己的本体。可身为易形者,好处不就是能选择喜欢的形态么?
“你会记住吗?下次一定要在树上做记号,哪棵树并没有关系,只要做了就行。”
“我会的,我会记住。你喜欢的话,我现在就回去,这次决不忘记。”但我会先饱餐鹿肉,并跟那些小狼再打一仗。
玖健摇摇头,“不,你得留下吃东西,用你自己的嘴吃,狼灵是不能靠他的动物吃的东西过活的。”
你怎么知道?布兰忿忿不平地想,你又不是狼灵,怎么知道我不行?
阿多猛然站起来,几乎把头撞到拱形的天花板上。“阿多!”他一边喊,一边向门冲去。梅拉推门而入,走进他们的避难所。“阿多,阿多,”大个子马童咧嘴笑道。
梅拉今年十六岁,已经是成人女子了,身高却和弟弟一样。布兰有一回问她为什么长不高,她告诉他,泽地人都是小个子。她有褐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胸部跟男孩一样平,但走起路来优雅轻巧,布兰看了直羡慕。梅拉有一把长而锋利的青铜短刀,可她喜欢一手拿着细长的三叉捕蛙矛,一手拿着编织精巧的索网作战。
“有谁饿了吗?”她边问,边举起她的捕获:两尾银色的小鳟鱼和六只肥青蛙。
“我,”布兰说,但他不想吃青蛙。在临冬城,在所有的糟糕事情发生之前,瓦德兄弟俩曾说,吃青蛙会让牙齿变绿,腋下长青苔。他在临冬城没发现他俩的尸体……但那儿有许多尸体,根本看不过来,况且他们没搜查建筑物内部。
“我马上弄给你吃,愿意帮我清洗猎物吗,布兰?”
他点点头,要生梅拉的气可不容易,她远比她弟弟快活,总能逗他笑。没有东西可以吓住她或令她生气,噢,除了玖健,他有时候……其实玖健·黎德能吓住所有人。他一袭绿衣,眼睛是青苔的色彩,还会做绿色之梦——必定成真的梦。除了……他梦见我死在臭佬脚下,但我并没有死。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我’又确实是死了。
玖健让阿多出去找木柴,趁布兰和梅拉清洗鳟鱼和青蛙的当口,升起一小堆火。他们用梅拉的大铁盔当锅,将猎物切成小丁,再加入水和阿多找到的野生洋葱。这锅炖青蛙虽不若鹿肉好吃,却也不错,布兰边吃边下结论。“谢谢你,”他说,“梅拉小姐。”
“乐意为您效劳,王子殿下。”
“明天出发,”玖健宣布,“继续上路。”
布兰看出梅拉的紧张。“你又做了绿色之梦?”
“没有,”他承认。
“那为何急着离开?”他姐姐质问,“‘摇坠塔’是个好地方,附近没有村庄,林中全是猎物,溪流湖泊中则有鱼和青蛙……谁会上这儿来找我们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目的地。”
“但这里很安全。”
“我明白,这里‘似乎’很安全,”玖健说,“但能维持多久?临冬城打了一场仗,死人我们都瞧见了。打仗意味着战争,如果有军队不知不觉地靠近……”
“也许那正是罗柏的军队,”布兰道,“我哥很快会从南方回来,我知道的。他会带着所有部队回来,赶走铁民。”
“你家学士临死前没提到罗柏,”玖健提醒他。“但他说过,铁民在磐石海岸,而波顿的私生子在东边。卡林湾和深林堡已告陷落,赛文家的继承人死了,托伦方城的代理城主也死了。四处都在打仗,人人攻击友邻。”
“行程艰难啊,”他姐姐说,“我知道你想去绝境长城,去找三眼乌鸦。主意虽好,但路途遥远,布兰又没有腿,只有阿多。假如我们有马,一切还好……”
“假如我们是老鹰,还可以飞呢,”玖健尖刻地道,“事实是,我们没有翅膀,正如我们没有马。”
“马找得到,”梅拉说,“狼林深处也有林务官、农人和猎人,有些会有马的。”
“就算他们有,又怎么办?去偷吗?当窃贼?眼下我们首先要避免的就是被人追捕!”
“我们可以买,”她道,“公平交易。”
“你看看我们,梅拉,一个残废的男孩,一头冰原狼,一个头脑简单的大个子和两位背井离乡的泽地人。这有多么明显,消息会传得沸沸扬扬。只要布兰被当成死人,他就很安全;假如他活着的消息传出去,立刻会成为猎物,被那些真正想要除掉他的人追捕。”玖健走到火堆边,拿棍子捅捅余烬。“在北方,三眼乌鸦正等着我们,布兰需要更贤明的老师。”
“那我们该怎么走,玖健?”他姐姐问,“该怎么走?”
“用脚走,”他回答,“一步一步地走。”
“从灰水望到临冬城我们走了多久?别忘了,那还是骑马。而今你要我们徒步穿越更长的路途,却连目的地究竟在哪儿也不清楚。你说要越过绝境长城,的确,我跟你一样,没去过那儿,但我很清楚长城之外是个很辽阔的地方。玖健,三眼乌鸦到底有几只?怎么才找得到?”
“或许是他找到我们。”
梅拉还不及回答,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那是飘过夜色的遥远狼嗥。“是夏天?”玖健边听边问。
“不是,”布兰认得出冰原狼的声音。
“你肯定?”小个子祖父继续问。
“我肯定。”夏天去了很远的地方,不到黎明不会回来。玖健能做绿色之梦,却无法区分野狼和冰原狼,他不禁奇怪大家为什么会听玖健的话。他不像布兰那样是王子,也没有阿多的高大强壮,甚至无法如梅拉一般捕猎,但不知何故,大家总服从他的指示。“我们应该像梅拉说的那样去偷马,”布兰忍不住道,“然后到壁炉城投奔安柏家。”他想了一会儿,“或者偷一条小船,沿白刃河南下,抵达白港。那里由胖胖的曼德勒大人统治,在丰收宴会上你们见过他的,我很喜欢他。先前他想造船,或许已经造好了,我们可以坐船到奔流城,带着罗柏和他所有的军队回家,到时候就不需要躲躲藏藏了,罗柏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们。”
“阿多!”阿多打个嗝,“阿多,阿多。”
他是唯一赞同布兰的人,梅拉只是笑笑,玖健皱紧眉头。他们从不照他的话做,可他是史塔克家的人,临冬城的王子,而颈泽的黎德家毕竟只是臣属嘛。
“阿阿阿阿多,”阿多摇晃着说,“阿阿阿阿阿阿阿多,阿阿阿阿阿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有时候他就喜欢这样,用抑扬顿挫的方式说自己的名字,一遍,一遍,又一遍;而有时候,他又会非常安静,甚至能让你忘记他的存在。没有人知道“阿多”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阿多,阿多,阿多!”他高喊起来。
看来他不打算停下,“阿多,”他说,“你为什么不去练剑呢?”
马童已忘记了他的剑,听布兰提醒才记起来。“阿多!”他又打了一个嗝,接着去取武器。他们一行有三把剑,都是从临冬城的墓窖里拿的,当时布兰和弟弟瑞肯在那儿躲避席恩·葛雷乔伊的追捕。布兰拿了布兰登叔叔的剑,梅拉拿了他祖父瑞卡德公爵膝盖上的那把,阿多取的则古老得多,一把巨大而沉重的铁家什,千百年来疏于打理,早已变钝,锈迹斑斑。可马童一次就能舞上几个钟头,乱石堆旁有棵枯萎的树,树的一面被他砍成碎片。
他出去后,隔着墙壁,他们仍能听到他一边劈树,一边吼着“阿多!”。幸亏狼林广大,周围又无人烟。
“玖健,你说老师是什么意思?”布兰问,“你就是我的老师啊,我没在树上做记号,是我的错,但我下次会的。就像你说的,我睁开了第三只眼……”
“睁得太大,我甚至害怕你掉进去,像狼一样渡过余生。”
“不会不会,我向你保证。”
“男孩布兰作了保证,冰原狼夏天会记得吗?你跟夏天一起奔跑,一起狩猎,一起杀戮……你更多地屈从于他的意志,而不是让他听命于你。”
“我不过忘了而已,”布兰抱怨,“我才九岁呢,长大后就会好了。即便傻子佛罗理安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在九岁时也不厉害嘛。”
“没错,”玖健道,“说得有理,但你顺利成长的前提是白天变长,压制黑夜……而事实却刚好相反。你是夏天的孩子,布兰,请记得史塔克家族的箴言。”
“凛冬将至。”布兰浑身战栗。
玖健严肃地点点头,“我梦见一只长翅膀的奔狼被灰色石链束缚于地,便赶来临冬城释放他。而今锁链已然解开,你却依旧不能飞。”
“那你就教我。”布兰害怕梦中经常出现的三眼乌鸦,它无休止地啄他两眼间的皮肤,要他飞起来。“你是绿先知。”
“不,我不是,”玖健说,“我只是一个会做梦的男孩,绿先知的能力比我强得多。首先,他们是狼灵,和你一样,他们中的最伟大者,可以披上任何鸟兽的形体,天上飞的、水里游的或陆上爬的概不例外,他们还能通过鱼梁木上的眼睛,看到表象下的真实。”
“诸神赐予人们众多天赋,布兰。你瞧,我姐姐是个猎人,她的天赋即是动则迅捷无双,静则纹丝不动,隐匿行藏。她耳朵灵敏,眼睛锐利,双手稳健。她能在泥沼下呼吸,在树叶上奔跑。这些事情,我做不到,你也做不到。与之相对,诸神赐予我绿色之梦的能力,而给你的……布兰,你可以超越我,你乃是长翅膀的狼,没人说得出你可以飞多高飞多远……但你需要指导,而我是无法帮助你掌握我所无法理解的天赋的。泽地人记得先民和他们的朋友森林之子……但是被遗忘的东西太多了,不知道的就更多了。”
梅拉握住布兰的手,“如果我们留下,不去招惹是非,你或许会很安全,直到战争结束,但除了我弟弟能教的,什么也学不到,而他早已倾囊相授;如果我们离开,去壁炉城,或者去长城之外,则要冒被抓的危险。我很明白,你还是个孩子,但请相信,你也是我们的王子,是我们领主的后嗣,是国家的继承人。我们以大地与江河、青铜与钢铁、冰与火的名义向你宣誓效忠。离开,会冒风险,也能发掘天赋,一切由你作主,我们作为你的臣仆,听从你的命令。”她咧嘴笑笑,“至少在这件事上。”
“你的意思是,”布兰说,“无论我作何决定,你们都会照办?真的吗?”
“真的,王子殿下,”女孩回答,“请你好好考虑。”
布兰试图冷静思考,以得出结论,父亲就是这样子做的。大琼恩的叔父“鸦食”莫尔斯与“妓魇”霍瑟十分勇猛,他也相信他们的忠诚,还有卡史塔克家。父亲常说,卡霍城坚不可摧。和安柏家或卡史塔克家在一起,应该会很安全。
要么南下去找胖胖的曼德勒大人,在临冬城时,他总是笑口常开,而且从没像其他领主那样以鄙夷的眼神看待布兰。还有赛文城,那里比白港更近,但鲁温学士说过,克雷·赛文已死。他突然意识到,安柏家族,卡史塔克家族和曼德勒家族的人可能也死了。而如果被铁民或波顿家的私生子抓住,他也会死。
如果留在这儿,躲在摇坠塔下,就没人找得到。他会继续活下去,继续当个残废。
布兰意识到自己在哭,真是个傻孩子,他心想,不论走到哪里,卡霍城、白港、甚至灰水望,你仍然是残废。他握手成拳,“我要飞,”他告诉他们,“我要去见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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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章戴佛斯
他来到甲板上,潮头岛在身后缩成长线,龙石岛则从前方海面升起。山顶飘荡着一缕灰白的烟,标明岛的所在。龙山今早又不安稳,戴佛斯心想,又或是梅丽珊卓在焚烧什么。
“莎亚拉之舞”号穿越黑水湾,通过喉道,逆风行驶,途中一直想着梅丽珊卓。巴尔艾蒙家的尖角城位于马赛岬顶端,它的瞭望塔上燃烧着熊熊烈火,让人忆起红袍女喉头的大红宝石。世界日升又日落,流云的颜色跟她婆娑的丝绸长袍相一致。
她正在龙石岛上等他,带着所有的美丽和力量。她拥有她的神、她的影子和他的国王,而他则一无所有。迄今为止,红袍女祭司似乎一直对史坦尼斯忠心耿耿。但实际上,正是她拖垮了他,就像人拖垮一匹马。为一己迷梦,她骑着他奔向权力,还将我的孩子们送进火里。我要把她的心活生生挖出来,用火来祭奠,他摸了摸船长送的那把精良的里斯长匕首。
船长待他很好,他名叫柯连恩·萨斯芒,跟这艘船的主人萨拉多·桑恩一样,来自于里斯,里斯人常见的淡蓝眼睛长在他饱经风霜的瘦脸上,此人在七大王国间进行贸易已有许多年。当他得知从海里捞起来的就是著名的洋葱骑士,立即把自己的舱室和衣服让给戴佛斯,还为他找来一双大小差不多合适的新靴子,并坚持要前走私者享用他的美味,只是效果不妙。戴佛斯的胃受不了蜗牛、鳗鱼及柯连恩船长钟爱的其他海产,用餐之后,一整天他都上吐下泻,摇摇晃晃地趴在栏杆上度过。
木桨划动,龙石岛越变越大。现在戴佛斯不仅能看出山的轮廓,也能看见拥有石像鬼和龙形塔楼的黑石巨堡。莎亚拉之舞号的青铜船首像劈开波浪,溅起的海水如张开的翅膀。他将重心靠在栏杆上,庆幸有东西支撑,之前经历的磨难使他十分虚弱,若站得太久,腿脚便会颤抖,有的时候,他无法抑制地咳嗽,甚至咳出带血的唾沫。这没关系,他告诉自己,诸神既然救我于水火之中,决不会用疾病来杀害我。
听着桨官沉重的鼓声,船帆的飘荡和木桨的律动吱嘎,不由得让他回到青年时代。在那许多个烟雾朦胧的清晨,同样的声音,曾激起他心中的恐惧,它们预示着老崔蒂蒙爵士麾下海上警卫队的到来,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对走私者毫不留情。
一切都仿如隔世,一切都发生在洋葱船之前,在围攻风息堡之前,在史坦尼斯削短我的手指之前;一切都发生在战争之前,在红色彗星出现之前,在我改名席渥斯、成为骑士之前,在史坦尼斯大人提拔我之前,是他造就了我。
柯连恩船长告诉他,史坦尼斯的希望已在黑水长河燃烧的当晚彻底破灭。前方是大火,兰尼斯特军则从侧面包抄,反复无常的臣属们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成百上千地倒戈。“有人看见蓝礼国王的鬼魂,”船长道,“率领狮子的先锋左冲右杀,绿甲在野火的映照下闪烁幽灵的光芒,他的鹿角盔上燃烧着金色的火焰。”
蓝礼的鬼魂,戴佛斯不知儿子们会不会也变成鬼魂回来。在海上讨生活见过太多诡异的事情,鬼魂又有什么奇怪呢?“就无人尽忠职守啰?”他问。
“未变节的是少数,”船长说,“其中后党人士居多。我们把许多鲜花狐狸纹章的人载上船,当然,更多的人只得留在岸上。眼下,佛罗伦大人是御前首相。”
山越来越高,围绕着苍白的烟雾。船帆在歌唱,鼓点继续敲打,木桨则平滑划动,过了一阵,港口出现在面前。好空旷啊,戴佛斯心想,记得出发以前,每个码头都挤满了船,停泊在防波堤边摇曳。如今最好的泊位由萨拉多·桑恩的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占据,那儿原先是怒火号与她的姐妹舰的地盘。该船周围也都是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他徒劳地寻找着玛瑞亚夫人号和海灵号的踪迹。
进港之前他们收了帆,仅凭划桨行进。系缆绳时,船长走向戴佛斯,“请你去会会我家亲王。”
戴佛斯试图回答,爆发出的却是一阵咳嗽,他赶紧抓住栏杆,朝外啐了一口。“国王,”他喘息着说,“我得去见国王。”找到国王,就能找到梅丽珊卓。
“没人能见国王,”柯连恩·萨斯芒坚定地说,“萨拉多·桑恩会向你解释。来,先去见他吧。”
戴佛斯实在太虚弱,无力表示异议,他只能点点头。
萨拉多·桑恩不在瓦雷利亚人号上,他们在四分之一里外的另一个码头上找到了他,他正带着两个太监在一艘大肚子潘托斯货船“丰收”号的货舱里清点货物。两个太监一人提灯,一人拿蜡板和铁笔。“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当戴佛斯和船长走下舱室时,老海盗数得聚精会神,今天他穿一件酒红色外衣,漂白的高筒皮靴上嵌着银色蔓叶纹。他拔掉一个罐子的木塞,嗅了嗅,打个喷嚏,然后说,“粗颗粒,二流品质,我的鼻子不说慌。还有啊,清单上白纸黑字写着四十三罐,其他的跑哪儿去啦?这些潘托斯佬,当我不会数数吗?”他回头看见戴佛斯,骤然停顿下来,“噢,噢,等等,是胡椒还是泪水,使我双眼模糊?站在我面前的是洋葱骑士?不,这不可能,我亲爱的好朋友戴佛斯死在那条燃烧的河流里,大家都这么说。为何,为何他的鬼魂要来纠缠我?”
“我不是鬼魂,萨拉。”
“不是鬼魂?我的洋葱骑士从不像你这样瘦、这样苍白。”萨拉多·桑恩从香料罐和布匹中挤过来,热烈地拥抱戴佛斯,在他双颊各吻一下,然后又吻了额头。“很温热,很温热,亲爱的爵士先生,你的心脏还在跳动。这是真的吗?大海把你吞进去,却又吐了出来?”
戴佛斯想起补丁脸,希琳公主的弱智弄臣。他也曾沉入大海,回到岸上便疯了。我也疯了吗?他用戴手套的手遮住嘴巴咳嗽,“我从铁索下游过,被冲到人鱼王之矛上。若不是莎亚拉之舞号碰巧路过,只怕就得死在那儿了。”
萨拉多·桑恩单臂搂住船长的肩膀,“干得好,柯连恩,你会得到丰厚的奖赏。梅佐·马赫,好太监,把我的老友戴佛斯带去船长室,给他取些掺丁香的热葡萄酒,我可不喜欢他的咳嗽声。记得往里面挤酸柑汁,再拿白干酪和一碗我们刚清点过的裂口绿橄榄!戴佛斯,我处理完这位好船长就来找你,你能原谅我的吧?记住,别把橄榄吃光啰,我会生气的哟!”
两个太监中的长者将戴佛斯领进船中间一件宽大而奢华的舱室,里面地毯厚实,窗户镶嵌彩色玻璃,巨大的皮椅子能让三个戴佛斯舒舒服服地坐。干酪和橄榄很快送上,外加一杯冒热气的红葡萄酒。他双手捧住,满心感激地啜了一口,暖意在胸膛扩散,令人欣慰。
萨拉多·桑恩很快赶到,“酒你可得包涵点啰,我的老友,这帮不识货的潘托斯佬,就算把水染成紫色,他们也会信以为真。”
“好歹能暖暖胸口,”戴佛斯道,“我母亲常说,热酒比敷药管用。”
“依我之见,你还是敷点药吧。在一颗岩石上呆这么久,噢,我的天哪!对啦,你觉得这把漂亮椅子怎么样?瞧,他的屁股可真肥哟!”
“谁?”戴佛斯边饮热酒边问。
“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告诉你,他就像一条长胡子的鲸鱼,这些椅子正是按他的身材做的,尽管他很少离开潘托斯。其实啊,依我之见,胖子坐什么都舒服,因为他自个儿就带着垫子咧。”
“你搞到了潘托斯船?”戴佛斯质问,“又做海盗啦,我的亲王?”他将空杯子放到一边。
“哎哟,回来就不说好话。干海盗有什么好?萨拉多·桑恩吃的苦头还不够呀?错啦错啦,我只是讨债而已。噢,理论上我已经发财了,没错,可实际上呢?哎,萨拉是个讲道理的人,他没要金币,只要了一张上等的羊皮纸,薄薄地,上面有御前首相艾利斯特·佛罗伦爵爷的亲笔签名和国王的印章。嘿,我当上黑水湾总督了咧,未经我的恩准,谁也不能穿越属于我的领海,是的,不行!不法之徒甭想黑夜里悄悄溜过去,逃避合法的税收和检查,你瞧,这条船就算是走私啦,因此我完全有权将其没收,”老海盗嘻嘻笑道,“我啊,人就是好,可没砍别人的指头哦,嘎,几根指头管什么用?船只和货物才值钱嘛,人呢,人可以付赎金,不过分吧?”他锐利地瞥了戴佛斯一眼。“你身体不大好,我亲爱的朋友。你在咳嗽……人也瘦了,透过皮肤直能看见骨头咧,而且啊,你装指骨的小袋子……”
戴佛斯习惯性去摸那不复存在的皮袋子。“我在河里把它弄丢了。”我的幸运符。
“河上的战斗真可怕,”萨拉多·桑恩严肃起来,“即使在海湾内,看过去都直发怵。”
戴佛斯咳出几口痰,紧接着又咳。“黑贝丝号和怒火号首先起火,”他终于嘶哑地说出来,“难道所有的船都完了?”还抱有一点点希望。
“有些是没烧着啦,比如史蒂芬公爵号、珍娜号、快剑号和欢笑君王号等等,她们在上游,避开了炼金术士的屎尿。但链子升起来,照样跑不脱呀。最后嘛,有几条投降,大多数逆黑水河而上,脱离战场,然后被船员们自行凿沉,以免落入兰尼斯特之手。听说珍娜号和欢笑君王号还在河上做起了强盗,吓,谁说得准呢?”
“玛瑞亚夫人号呢?”戴佛斯忙问,“海灵号呢?”
萨拉多·桑恩伸手搭在戴佛斯的前臂上,捏了一把,“不,不,很遗憾,我的朋友,戴尔和阿拉德,他们都是好汉子……有一件事可以让你欣慰,你的小戴冯被我们救走了。勇敢的孩子啊,都说他怎么也不肯离开国王身边。”
他感到晕眩,长出了一口气,之前一直不敢问起戴冯。“圣母慈悲,我必须去见他,萨拉,必须去见他!”
“是的,”萨拉多·桑恩说,“依我之见,你也该航往风怒角,去见见老婆和两个小家伙才对。总而言之,你得有艘新船。”
“陛下会给我船,”戴佛斯道。
里斯人摇摇头,“船,陛下半艘都没有,而萨拉多·桑恩多的是。国王的船都在河上烧光啦,而我却一艘都没损失哟。你会有新船的,我的老友,你也会替我航海,对吧?只需在漆黑的夜里悄悄摸进布拉佛斯、密尔或瓦兰提斯,神不知鬼不觉,再悄悄载着丝绸与香料出来,瞧,咱们都会发财的。”
“你对我很好,萨拉,但我效忠的对象乃是当今王上,不是你的钱包。战争还在继续,根据七大王国的律法,史坦尼斯仍旧是铁王座的法定继承人。”
“依我之见,既然船都烧光咧,那就什么律法都谈不上啰。再说,你那国王呢,嗯……恐怕你会发现他变了。惨败之后,他避不见人,自个儿窝在石鼓楼里。目前朝政由赛丽丝王后和她伯父艾利斯特伯爵共同打理,她把国王的印章交给伯父,这位爵爷便据此自封为首相,一天到晚迷上了盖章,瞧,我那张漂亮羊皮纸也在内哟!唉,表面是很堂皇啦,可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小王国,潦倒又荒凉,最最关键的是,没钱,没钱!嘿嘿,连付给老实忠诚的萨拉多·桑恩一点点应得的报酬都做不到。咱们的王国还得靠我搭救出来的几位落汤鸡骑士和我手下勇敢的船员来保卫,好让人伤心哟。”
一阵痛苦的咳嗽迫使戴佛斯弯下腰来,萨拉多·桑恩上前帮忙,却被他挥手制止,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不见人?”他喘着气说,“什么意思,陛下他从不见人?”即使在自己耳中,声音也显得又粘又浊,舱室在周围旋转,令人晕眩。
“除了她之外,”萨拉多·桑恩说,戴佛斯不用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我的朋友,你太难为自己了。我看啊,你现在需要的是床,不是萨拉多·桑恩。对,一张床,一堆毯子,一贴用在胸口的热敷药,以及更多的香料热酒。”
戴佛斯摇摇头,“我没事,告诉我,萨拉,这件事我必须了解。难道陛下除了梅丽珊卓,不见任何人?”
里斯人怀疑地盯了他许久,才不情不愿地说下去,“是的,卫兵会拦住所有人,甚至包括王后和他的小女儿,仆人们送去的食物也从未动过。”他倾身向前,压低声音。“我听到一些奇怪的说法,你瞧,山里面有熊熊大火,而史坦尼斯和那红袍女结伴走下去看,据说有井道和秘密楼梯通往山的内部,在那个炽热的地方,只有她能安然无恙。嗨,这些恐怖事情一天到晚都有人讲,我老喽,听了过后饭都吃不下。”
好个梅丽珊卓,戴佛斯不禁浑身颤抖。“一切都是红袍女的阴谋,”他说,“她用烈火吞噬我们,以惩罚史坦尼斯抛弃她的举动;她企图使国王以为,没有她的巫术就不能获得天下。”
里斯人从碗里挑了一颗饱满的橄榄。“这都是老生常谈啰,我的朋友,最近常有人这么说。如果我是你,决不会讲得这么大声,龙石岛上到处都是后党人士哦,噢,没错,他们耳朵尖,刀子更尖哟。”他将橄榄送入嘴里。
“我也有刀子,柯连恩船长送的礼物。”他拔出匕首,放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上。“我要用它剖出梅丽珊卓的心脏,如果她有心的话。”
萨拉多·桑恩一口吐出橄榄核,“戴佛斯,噢,好戴佛斯,这玩笑可开不得。”
“我没开玩笑。我就是要杀她。”但愿寻常武器能将她杀死,对此戴佛斯并不确定,他曾亲眼看见克礼森老师傅将毒药偷放入酒里,两人都喝了,结果学士一命呜呼,红袍女却安然无恙。然而匕首插入心脏……歌手们不是说,恶魔也能被冷兵器击杀吗?
“你简直不着边际,朋友。”萨拉多·桑恩警告他,“海里面待久喽,我瞧你还没康复吧,发烧把脑子也烧坏了。好啦,好啦,到床上多休息一段时间,等身子好些了再说。”
等决心削弱了再说?戴佛斯站起身来,的确有些发烧和晕眩,但没关系。“你是个反复无常的老滑头,萨拉多·桑恩,但另一方面,你也是我的好朋友。”
里斯人摸摸银白的尖胡子,“也就是说,你会陪着好朋友,对吗?”
“不,我要走。”他边咳边道。
“走?上哪儿去?你给我好好瞧瞧自己!又是咳嗽,又是发抖,弱不禁风的样子,上哪儿去啊?”
“回城堡,回我自己的房间,去见我儿子。”
“去见红袍女的吧?”萨拉多·桑恩满腹狐疑地说,“她也在城堡里。”
“对,还有她。”戴佛斯将匕首收回鞘中。
“你个买洋葱的走私贩,倒干起刺客来啦?生病,你在生病,连匕首都握不住,还逞什么强!知道被抓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我告诉你,你们在河上被敌人烧,叛徒在岛上被王后烧。她称他们为‘暗之仆’,真可怜呐,火刑架前,红袍女却高唱赞歌。”
戴佛斯并不惊奇,我知道,他心想,他不说我也知道。“桑格拉斯大人,”他说,“赫柏·蓝布顿爵士的两个儿子。”
“就是这样,他们都被烧死了,你也会被烧死。杀得了她,将遭后党的人报复而烧死;杀不了她,则会被她亲自烧死。她会一边高声歌咏,一边看着你惨叫而亡。醒醒吧,你才刚死里逃生咧!”
“这正是我一刻也不能逗留的原因,”戴佛斯说,“我要立即终结亚夏的梅丽珊卓和她的一切作为。大海为何把我吐出来?萨拉,你跟我一样了解黑水湾,任何有理智的船长都不会冒着沉船的危险,来穿越人鱼王之矛的暗礁,莎亚拉之舞号本不该在那里。”
“是风的关系,”萨拉多·桑恩大声坚持,“一阵逆风,仅此而已,一阵逆风把她吹到了南面。”
“那是谁刮的风?萨拉,咳……我的母亲在对我说话。”
老里斯人眨眨眼,“你母亲已经死了……”
“是圣母!她给了我七个儿子,我却任她被他们焚烧,什么也没做。她在对我说话,她说:‘是我们招来了火焰’。不,我还召来了影子。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我替梅丽珊卓划船,载她潜进风息堡,放出阴影。”它依旧时时在噩梦中出现,用枯瘦的黑手攫住血流不止的大腿,扭动着爬出鼓胀的肚子。“她杀死克礼森师傅和蓝礼大人,杀死勇敢的科塔奈·庞洛斯爵士,还有我的儿子们,该有人去找她算帐了。”
“有人会去,”萨拉多·桑恩说,“是的,就是这样,有人会去,但不是你。你虚弱得跟孩子似的,怎能打斗?留下来吧,我求求你了,来,咱哥俩聊几句家常,多吃点东西喽,然后咧,然后或许我们航向布拉佛斯,雇一个无面者来干,怎么样?但凭你呀,不行,不行,你必须坐下来吃东西。”
他怎么能这样?他让我好难办,戴佛斯疲惫地想,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难办了。“我的腹中盛满复仇的欲望,萨拉,无法再容纳别的东西。让我走吧,为了我们的友情,祝我好运,让我走。”
萨拉多·桑恩霍地起身,“依我之见,你不是我真正的朋友。你想想,当你死后,谁会把骨灰带给你老婆,并告诉她,她已经失去了老公和四个儿子?只有伤心的老萨拉多·桑恩!但是,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勇敢的骑士先生,冲向你的坟墓吧!让我来收集你的遗骨,交给你剩下的孩子,好让他们放进小口袋,系在脖子上!”他气鼓鼓地挥舞着戴满戒指的手。“走,走,走,走,走。”
戴佛斯不想就这样离开。“萨拉……”
“走,或者留下。留下更好,但你想走就走吧,走。”
他走了。
丰收号通往城堡大门的路漫长而孤独,码头边的街道以前挤满士兵、水手和平民,如今一片空旷萧索;以前从嗷嗷叫的猪群和赤裸身体的孩子们中间穿过,如今只有窜来窜去的老鼠。腿像布丁一样绵软,咳嗽第三次把他折磨得弯腰,不得不停下来歇息。没人伸出援手,甚至没人在窗户后窥视。所有门窗统统紧闭,超过一半的屋子在致哀。啊,十人出征一人回,戴佛斯心想,牺牲的不止我儿子,愿圣母怜悯所有人。
城堡大门也紧紧关闭,戴佛斯用拳头敲打镶铁钉的木门,无人作答。他改用脚踢,一次又一次,终于,一个十字弓手出现在上方的堡楼,从两个高大的石像鬼间望下来,“谁?”
他把手拢在嘴边,仰头喊道:“戴佛斯·席渥斯爵士求见国王陛下。”
“喝醉了吗?走开,别烦了。”
萨拉多·桑恩警告过他,于是戴佛斯改变策略,“那么,请让我儿子出来。他名叫戴冯,是国王的侍从。”
守卫皱了皱眉,“你刚才说你是谁?”
“戴佛斯,”他喊,“洋葱骑士。”
那个脑袋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又回来。“走开,洋葱骑士在河上阵亡,他的船被烧了。”
“他的船被烧了,”戴佛斯表示同意,“但人没死,就站在这里,城门守卫队长是杰特吗?”
“谁?”
“杰特·布莱伯利,我跟他很熟。”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很可能他已经没命了。”
“那么,齐特林大人呢?”
“这我倒知道,他在黑水河上给烧死了。”
“钩疤脸威尔呢?公猪哈尔呢?”
“死了,都死了,”十字弓手说,脸上突然浮现出怀疑。“等在这里,”说完他又一次消失了。
戴佛斯耐心等待,死了,都死了,他郁闷地想,还记得哈尔油腻的上衣下白胖胖的肚皮,记得鱼钩在威尔脸上留下的长长疤痕,记得杰特向女士脱帽的姿势,不管面对五位还是五十位,不管出身高贵或者低贱,他都那样彬彬有礼地致敬。他们有的被淹死,有的被烧死,跟我的儿子们和成千上万的其他人一起,到地狱里去守护国王了。
他正出神,弩兵突然回来,“绕到突击口去,我们放你进来。”
戴佛斯依令而行,领他的卫兵他都不认识,只见他们扛着长矛,胸前绣有佛罗伦家族的鲜花狐狸徽章。出乎意料地,他们没有送他到石鼓楼,却经由拱形的龙尾门,下到伊耿花园。“等在这儿,”他们的头目告诉他。
“陛下知道我回来的消息吗?”戴佛斯问。
“我怎么知道?我讲了,等着。”说罢,那人带着他的长矛兵离开。
伊耿花园里充溢着愉悦的松木清香,高大的黑树从四周拔地而起。这里还有野玫瑰和耸立的刺棘丛,淤泥地中生长蔓越橘。
他们为何带我来这儿?戴佛斯不明白。
附近传来铃铛轻响和孩子的欢笑,弄臣补丁脸从灌木丛中跳出来,摇摇晃晃,古怪横行,希琳公主则风风火火地紧跟在后。“站住,”她对他大喊,“阿丁,你给我站住。”
弄臣看见戴佛斯,竟真的猛然站住。他单脚跳来跳去,锡桶鹿角盔上的铃铛响个不停,叮,叮,他唱道:“弄臣血,国王血,处女大腿也流血,链子拴宾客啊,大人,链子拴新郎啊,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希琳差点就赶上他了,但他唱完却立刻跳过蕨丛,消失在树林里,公主拔腿就追。此情此景,让戴佛斯不由得笑了。
他用手套遮着咳嗽,不料另一个小形体也从灌木丛中冲出来,正好撞在他身上,把他撞倒在地。
男孩也同时跌倒,但立刻翻身而起。“你在这儿干嘛?”他边拍尘土边问,这孩子漆黑的头发坠至领口,眼睛则蓝得令人吃惊,“我跑的时候,你不该挡道。”
“没错,”戴佛斯表示同意,“我不该挡道。”他挣扎着起身,不料又爆发出一阵咳嗽。
“不舒服?”男孩扶住他的手,将他拉起来,“要叫学士吗?”
戴佛斯摇摇头,“咳嗽而已,一会儿就好。”
男孩信了,“我们在玩美女与怪兽,”他解释,“我当怪兽,这是个幼稚的游戏,但我表妹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男孩怀疑地上下打量,“没骗人吧?你看上去可不像骑士。”
“我是洋葱骑士呢,大人。”
蓝眼睛眨了眨,“驾驶黑船的?”
“你知道这个故事?”
“在我出生以前,你把鱼和洋葱送到风息堡给我史坦尼斯叔叔,缓解了提利尔公爵的围困。是的,我知道。”男孩挺直身子。“我是艾德瑞克·风暴,”他宣布,“劳勃国王之子。”
“是的,您当然是,”戴佛斯料到了,这孩子虽有佛罗伦家族著名的招风耳,但头发、眼睛、下颚和颊骨无一不打着拜拉席恩的印记。
“你认得我父亲?”艾德瑞克·风暴问。
“我入宫拜访您叔叔时见过他许多次,但没有对话。”
“父亲教我打仗,”男孩骄傲地说,“差不多每年都来看我,跟我一起比武。去年命名日,他送的礼物是一把战锤,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喔!只是小一号,可惜他们不让我把它从风息堡带来,我的史坦尼斯叔叔真的砍断了你的手指?”
“只有最后一个指节,手指还在,短一点罢了。”
“给我看。”
戴佛斯摘下手套,男孩仔细端详。“他没削掉你的大拇指?”
“没有。”戴佛斯边咳边说。“没有,他把大拇指留给了我。”
“他不该削掉你任何一根手指,”男孩评判,“这是很糟糕的行为。”
“我是个走私者。”
“是的,但没有你为他走私鱼和洋葱,他活不下来。”
“史坦尼斯大人为了洋葱而授予我骑士称号,为了走私而削掉我的手指。”他把手套重新戴上。
“我父亲不会削掉你的手指。”
“您说得没错,王子殿下。”是的,劳勃跟史坦尼斯不同,这孩子像他,也像蓝礼,想到这里,他焦虑起来。
男孩刚要开口,突然传来脚步声。戴佛斯转身,只见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带着十来个卫兵,沿着花园小径走来。卫兵们穿着加垫上衣,胸口绣有光之王的烈焰红心。后党人士,戴佛斯心想,突然又开始咳嗽。
亚赛尔爵士矮胖结实,酒桶一样的胸膛,双臂粗壮,腿脚弯曲,耳毛密集,身为王后的伯伯,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已有十年之久。他知戴佛斯深受史坦尼斯信赖,故而对他颇为礼遇,但这回开口时,语调却冰冷而无礼,“戴佛斯爵士,你竟没淹死,真是奇迹。”
“洋葱会浮起来的,爵士先生,请问您是来带我觐见国王的吗?”
“我是来带你去黑牢的。”亚赛尔爵士挥手示意他的人上前。“抓住他,取走匕首,他想刺杀我们尊贵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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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一章詹姆
詹姆最先发现客栈,主建筑坐落在弯道南岸,又长又低的厢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拥抱过往旅客。客栈底层由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顶棚则铺上石板。它带有马厩,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烟囱没烟,”接近后他提示,“窗户也没亮光。”
“上回经过时,客栈还开着,”克里奥·佛雷爵士道,“这地方的麦酒不错,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找。”
“不行,里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妞儿?”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视。“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么说,总比待在开阔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见,咱们先瞧瞧究竟怎么回事,再做打算不迟。”
她没回话,但不一会儿,却转舵朝老朽的木码头驶去。克里奥爵士赶紧手忙脚乱地收帆,待船轻轻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系绳子。詹姆跟随他行动,动作因铁镣而显得笨拙。
码头远端,一根铁柱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画了一位下跪的国王,双手合拢,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声来,“妙,这客栈太妙了。”
“有何特别之处?”妞儿疑惑地问。
克里奥爵士作答:“小姐,这里便是‘屈膝之栈’,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画的应该就是他。”
“当托伦带着大军南下时,河湾王和凯岩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败涂地,”詹姆道,“他亲眼目睹伊耿的巨龙和军队,于是便作出了明智的选择,弯下自己结冰的膝盖。”突然传来一匹马的嘶鸣。“哎,马厩里居然还有一匹马,真不简单。”一匹便足以让我远走高飞。“哈哈,让我们瞧瞧这是谁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着叮当作响的镣铐冲下码头,肩膀靠在客栈门上,用力一推……
……正对着一把上好弹药的十字弓,一个约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它。“狮子,鱼,还是狼?”这小子盘问。
“我想要阉鸡呢。”同伴们走到詹姆身后。“我说,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别动,否则我射死你!”
“来啊,你装不上第二发就得被我表弟捅个透心凉。”
“小心,别乱吓唬孩子啊。”克里奥爵士忙喊。
“我们不会伤害你,”妞儿说,“吃的喝的都会付钱。”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
男孩怀疑地瞧着硬币,又打量詹姆的镣铐。“他干嘛带着铁家伙?”
“这还用问?宰了几个放冷箭的呗,”詹姆道,“有麦酒吗?”
“有。”男孩把弩放底一寸。“把剑带解开,让它们自己掉下来,或许能为你们弄点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转圈,来到钻石形状的玻璃厚窗前窥探,大概想确认外面的状况。“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们从奔流城来。”布蕾妮松开剑带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地上,克里奥爵士也照办。
一位形容憔悴、满脸麻子的男人从地窖里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你们一伙就三个?三个还好,马肉够了,老马倔脾气,肉还算新鲜。”
“有面包吗?”布蕾妮问。
“有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
詹姆咧嘴笑道:“难得难得,今个儿居然碰上一位诚实的店家。你瞧,上哪儿都给端些变质面包和生硬老肉,却从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哟。”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后面埋了他,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他俩都是被你杀的啰?”
“妈的,杀了我会承认吗?”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干的好事,又或是狮子干的,有什么区别?反正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归咱们喽。”
“你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干嘛?她不在这儿……你们仨也不该在这儿,除非银钱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兜里。
“她那儿还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葱。”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方才跑去地窖。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
“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子,一个让狮子杀掉,一个死于天花。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
壁炉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把长腿伸展开,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真烦,等事情完结,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瞧她会不会喜欢。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并用培根油炸洋葱,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了头。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多次交战。”
“嗨,到处都在交战,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去君临。”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魔剑。”
詹姆握紧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弄断。妈的,让我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伎俩。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道,”男人继续道,“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还有无数游荡的‘残人’,照谁都抢。”
“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带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反倒把他的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马,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遭遇战争。”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的状况。还有闪电大王,他到处出没,随意穿越河流,一会儿这头一会儿那边,从不停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蛋,詹姆心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高强呢。”
没错,能跟劳勃·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的本领确实高强。詹姆曾听这个索罗斯向国王夸口,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劳勃听了轰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席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听人说,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或许没有人,”布蕾妮坚持。
“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这么说,也得有马才行。”
“这里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
“没错,这里有马,”不是店家的店家说,“正好有三匹,但它们是不卖的。”
詹姆无法接受,“那当然喽,但瞧瞧总可以吧。”
布蕾妮皱起眉头,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她勉强道,“去瞧瞧吧。”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
马厩很久未经清理,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嗡嗡响着飞来飞去,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有三匹马,组成一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一匹迟钝的棕毛犁马,一匹半瞎的老白马,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深灰色斑纹,挺有精神头。“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卖,”所谓的业主宣布。
“你打哪儿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男人说,“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马是晚上自己游荡过来的,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好好的呢。在这儿,我给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褥子的颜色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现在几乎成了褐黄。詹姆认不出是谁家的花色,但能轻易发现褥子上的血迹,“好啊,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他检查犁马的腿,然后掰开白马的嘴巴计算。“灰马给一块金币,若他肯附送马鞍的话,”他劝告布蕾妮,“犁马算一块银币。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他还该倒找钱咧。”
“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爵士。”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里拿出三枚金币。“每匹一个金龙。”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够金币,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缩了回去。“我不知道……想走的时候,不能骑金币,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我们的船也是你的,”她说,“走上游还是往下游,随你挑。”
“让我尝尝金子。”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咬了咬。“嗯,不错不错,十足真金。那么,三块金龙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杠呢,妞儿。”詹姆亲切地说。
“我还要足够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继续和主人攀谈,“有什么要什么。”
“我有燕麦饼。”男人把剩下的两枚金币一把捞过,捏在手中揉搓,陶醉在它们发出的声响里,“呃,还有熏腌鱼,这个得用银币付帐,床位也一样,你们该要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皱起眉头,“女人,你该不会想骑着一匹陌生的马,深夜在荒山野地游荡吧?那才傻咧,刚买的马要么陷进泥潭,要么就是摔断腿。”
“今晚月光足够,”布蕾妮说,“我们找得到路。”
主人仔细衡量她的话,“没银币的话,多给几个铜板也可以提供床铺,外加一两条毛毯暖身子。呃,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想赶客人走。”
“这还差不多,”克里奥爵士道。
“真的,毛毯刚洗过,我老婆离开前专门弄的。绝对一只跳蚤都没有,我向您保证。”他又笑着揉揉钱币。
克里奥爵士动了心,“在床上睡一觉对我们有好处,小姐,”他劝告布蕾妮,“精力充沛,方能好好赶路。”他望向表哥,恳求帮助。
“不,老表,妞儿说得对。我们有诺言必须遵守,而路还长着呢,不应多做逗留。”
“可是,”克里奥张口结舌地道,“你自己刚才不是说……”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刚才我以为这是间废弃的客栈。“填饱肚皮之后,正需要骑行散步帮助消化。”他冲妞儿一笑,“看来,小姐你打算把我当面粉扔给犁马驮喽?脚踝连在一起,我还真不知该怎么骑。”
布蕾妮皱紧眉头,打量着铁链。不是店家的男人则摸摸下巴,“马厩后有个铁匠铺。”
“带我去,”布蕾妮道。
“快去吧,”詹姆说,“越快越好,这里马屎太多,不是人待的地儿。”他锐利地看了妞儿一眼,不知她明白不明白他的暗示。
他希望双手也能获得自由,但布蕾妮终究放心不下。她拿来铁匠的锤子和凿子,朝脚镣中央用力敲了几下,将其弄断。当他建议手铐也照此办理时,她没理他。
“往下游六里,您会看见一个被烧毁的村庄。”主人一边帮他们整理鞍具、装载包裹,一边说话。这回他直接向布蕾妮提建议,“道路在那儿分叉,往南走会经过沃伦爵士的石塔楼,但爵士他出去打仗死掉了,所以我不知现今谁占住那儿,你们最好避开它。依我之见,应该跟着小道进森林,往东南方向走。”
“好的,”她回答,“我们感激你的帮助。”
感激个鬼,詹姆心想,我们被他大敲了一笔。但他没把话说出口,因为厌倦了被这头丑陋的肥母牛不搭不理。
她自骑犁马,把好马让给克里奥爵士,而在她的威胁下,詹姆只得牵走一只眼的畜牲,盘算了半天的狠命一踢、决尘而去的念头统统落了空。
男人和孩子目送他们离去,男人祝他们好运,也祝好日子早早降临,欢迎他们再来作客。孩子则一言不发,胳膊夹着十字弓。“找根长矛或者棒槌,”詹姆告诉他,“对你来说更好。”男孩露出怀疑的神色,不识好人心,他耸耸肩,调过坐骑,再也没有回头。
克里奥爵士一路抱怨,不停哀叹错过的床铺。他们顺着月光照耀的流水,朝东南行去。红叉河在此已非常宽阔,不过很浅,岸边污泥中长满芦苇。詹姆的马沉重而平缓地前行,这可怜的老东西,行不了直线,走着走着就往好眼睛的那边偏。虽然如此,但重回马背的感觉实在不错,自从在呓语森林,被罗柏·史塔克的弓箭手射掉坐骑后,他就再没骑过。
经过焚毁的村庄,两条陌生的小道路摆在眼前,它们都很窄,不过是和平时期农民运收获到河边的途径,路面上印着深深的车撤。其中一条向东南方延伸,消失在远方的树丛里,另一条状况比较好的路笔直地朝向南方。布蕾妮稍作考虑,便策马向南而去。詹姆有些惊喜,这妞儿还不算太傻。
“店家明明警告过我们别走这条路。”克里奥爵士反对。
“他不是店家,”她骑马的姿势毫不优雅,却很稳健,“对于我们选择道路的事上过于热心,森林里……到处有强盗出没。我认为,他可能想骗我们踏进陷阱。”
“聪明妞儿。”詹姆冲表弟一笑,“我敢打赌,那条道上有我们主人的朋友,正是他们的马给马厩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芳香。”
“关于河上的状况,他可能也在撒谎,为了让我们买马,”小妞道,“但我不敢冒险,红宝石滩和十字路口一定有士兵把守。”
很好,很好,她丑是丑,但还没愚蠢透顶,詹姆不由自主地朝她笑笑。
石塔楼顶层的窗户发出朦胧的红光,警惕他们远离此地。布蕾妮领大家穿越田野,直到碉堡在身后消失无踪,方才拐回来,回到道路上。
他们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妞儿终于认定可以稍作歇息,这时三人早在马背上累散了架。他们在浅溪边找到一处橡树和芩树的小丛林,妞儿不许生火,所以夜宵只好吃硬燕麦饼和盐腌鱼。夜晚奇特地宁静,群星环绕着半个月亮,高挂在漆黑的天幕中。远方,隐约传来阵阵狼嗥,引得一匹马紧张踢打。除此之外,一点声音也无。战火没有触及这片土地,詹姆心想,待在这里是一种幸福,活下来是一种幸福,我马上就可以回到瑟曦身边了。
“我值头班,”布蕾妮告诉克里奥爵士,不一会儿,佛雷便打起了鼾。
詹姆靠住一棵橡树,想着瑟曦与提利昂。“你有兄弟姐妹吗,小姐?”他问。
布蕾妮疑惑地扫视他,“没有,我是我父亲唯一的……孩子。”
詹姆吃吃笑道,“你想说‘唯一的儿子’,对吧?告诉我实话,他拿你当儿子看待?哎,女人做到你这份上真是绝了。”
她一言不发地别过头,指节抠紧剑柄。好可怜的家伙,一时间他竟莫名其妙地联想到了提利昂,尽管乍看上去他俩有天差地别,却又有说不出的相似。或许正是对弟弟的思念使他又开了口,“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布蕾妮,请你原谅。”
“你的罪恶不可原谅,弑君者!”
“又来了。”詹姆懒散地拧着铁镣,“你究竟哪里不对劲?假如我没健忘的话,我可不曾伤害过你呢。”
“你伤害过很多人,很多你誓言守护的人,弱者,无辜之人……”
“……以及国王?”没错,什么都会扯上伊里斯,“别对不了解的事妄下评判,妞儿。”
“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刚才说过,我不健忘。可你呢,就不肯好好审视?没发现自个儿既丑脾气又差吗?”
“你千万别把我惹火了,弑君者!”
“噢,我当然会,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为何你要起誓?”她突然问,“为何你明明对白袍所代表的意义不屑一顾,却还要穿上它?”
为何?我的遭遇,你这姑娘能懂吗?“当时我还小,才十五岁,年纪轻轻就成为御林铁卫是一份莫大的荣耀。”
“这不是答案,”她轻蔑地说。
真相你是不会喜欢的,没错,他穿上白袍全是为了爱。
父亲带瑟曦进宫里那年她才十二岁,他计划让她攀上一门王亲,为此拒绝了所有求婚,把她锁在首相塔里。在君临的宫廷,她长大了,变得更有女人味,也更加漂亮。虽然从前和雷加订婚的计划遭到失败,但父亲还有小王子韦赛里斯作目标,而且雷加的妻子,多恩的伊莉亚身体一直不好。
与此同时,詹姆身为侍从在萨姆纳·克雷赫伯爵手下干了四年,最后在剿灭御林兄弟会一役中因作战英勇而受封骑士。回凯岩城的途中,他抽空去了君临一趟,主要想见见姐姐。瑟曦把他拉出去,悄悄告诉他泰温公爵打算让他娶莱莎·徒利,事态已进展到邀请霍斯特公爵过来谈嫁妆的地步……但若詹姆穿上白袍,就可避开婚姻,还能时时见她。老迈的哈兰·格兰德森爵士在熟睡中去世,算是应证了自家的睡狮纹章。伊里斯想选位年轻人接替职位,既然如此,怒吼雄狮为何不能代替睡狮呢?
“父亲是不会同意的。”詹姆提出异议。
“国王不会征求他的意见,而等木已成舟,父亲要反对也来不及,至少不能公开反对。你瞧,伊林·派恩爵士就因无心说了一句‘首相大人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就被伊里斯拔掉舌头。他可是首相卫队的队长啊,而父亲大人一句也不敢问!你这事儿,他就更无法干涉了。”
“可是,”詹姆道,“那么凯岩城……”
“你要岩石?还是要我?”
他时常想起那个夜晚,仿佛发生在昨天一般历历在目。他们在鳗鱼巷找了个破旅馆,远远避开监视的眼线,瑟曦照着酒馆招待打扮,让他兴奋无比。詹姆从未见过比那晚更热情的她,每当他想睡,她就会弄醒他,等到黎明,凯岩城已经微不足道。他亲口许下诺言,由她去完成手续。
一月之后,乌鸦飞到凯岩城,通知他他已被正式选为御林铁卫,应立即前往赫伦堡的比武大会,面见王上,立下誓言,穿上白袍。
詹姆的新职位使他摆脱了莱莎·徒利,除此之外,一切都同计划差之千里。父亲雷霆震怒,他不敢公开反对,这点瑟曦说对了,但以一堆微不足道的借口辞去了首相职位,回到凯岩城,并带走女儿。与梦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瑟曦与詹姆只不过换了位置。
他孤身一人处在宫廷,守护着那位疯王。父亲走后,连着有四位短命的首相,来来去去,以至于詹姆记住了他们的纹章,却对他们的面孔毫无印象。巨号首相和狮鹫首相遭到流放,锤子与匕首阁下被浸进野火,活活烧死,最后一个是罗萨特伯爵,国王赐予他燃烧火炬的纹章,以暗示前任的命运。火术士是国王昏庸的根源之一,我该淹死罗萨特而非戳死这恶棍。
布蕾妮还在等待他的回答,詹姆缓缓地说:“当年你太小,不明白伊里斯·坦格利安……”
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伊利斯既疯狂又残暴,天下人人皆知。但他是你的君主,涂抹七圣油的国王,你发誓为他献身。”
“我记得自己发过的誓言。”
“你也记得自己做过什么?”她站起来,足有六尺高,满脸的雀斑、皱紧的眉头和暴露的马牙上都写满不屑。
“没错,我记得清清楚楚,我还记得你做过什么。如果传言非虚,这儿有两位弑君者。”
“蓝礼不是我害的,谁敢造谣,我就杀了谁!”
“请便,请从克里奥开始。接下来你的工作还很艰巨,依他的说法,知道这事的人数不胜数。”
“那是谎言!陛下遇害时凯特琳夫人在场,她亲眼看见一道阴影。蜡烛摇晃,空气变冷,然后是血……”
“噢,太棒了。”詹姆哈哈大笑。“不得不承认,你反应倒比我快。当他们发现我站在君主的尸体前面时,我可没说:‘不,不,这不是我干的,是一道阴影,一个可怕的冰冷的影子杀手。’”他长笑不止,“告诉我实话,弑君者之间不该有秘密,到底是史塔克家还是史坦尼斯收买你去割蓝礼的喉咙?莫非蓝礼拒绝你的求爱?还是你那个来了?千万别在女人腿上流血时把刀子塞给她呀。”
他以为妞儿就会动手,来啊,上来一步,让我抓住你腰带上的匕首,一刀结果你。他把一条腿收到身下,准备起跳,可妞儿终究没有动。“身为骑士是多么珍贵稀罕的荣誉,”她说,“御林铁卫的骑士更是犹有过之。世上只有很少人能被授予这份光荣,这份为你嘲笑和玷污的光荣。”
一份你想到心坎里,却又永远得不到的光荣,妞儿。“骑士称号我凭本事挣来,并非出自别人打赏授予。我十三岁那年,虽然刚当上侍从,却已成为团体比武的冠军;十五岁那年,随亚瑟·戴恩爵士讨伐御林兄弟会,被他亲手在战场上封为骑士。我老实告诉你,玷污我的正是这身白袍,别无他物。总而言之,省省你的嫉妒吧,是诸神不愿赏你一个鸡巴,不是我。”
布蕾妮的眼神里充满无比嫌恶,她想把我剁成碎片,却受那宝贝誓言的约束,詹姆心想,妙极,我也受够了她弱智的虔诚和天真的评论。等妞儿大步离开,他蜷进斗篷,渴望梦见瑟曦。
谁知闭上眼睛,见到的却是伊里斯·坦格利安。国王独自在王座厅内踱步,那双长满疙瘩、浸染鲜血的手不住绞动,这蠢货常被铁王座上的倒钩和尖刺弄得鲜血淋漓。詹姆静静地走进来,身穿黄金战甲,利剑在手。黄金战甲,不是白的,但从没有人想到过,我该把那可恨的袍子也脱掉。
伊里斯看见剑上的血,想知道那是不是泰温公爵的血。“我要他死,这叛徒。我要他的脑袋,你快把他的脑袋献上,否则我将你一起烧死!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烧死!罗萨特说敌人进了城,他会好好招待他们的。说!这是谁的血?谁的!?”
“罗萨特的,”詹姆回答。
那对紫色的眼睛陡然睁大,那张高贵的嘴巴因震惊而张开。他完全发了疯,转过身去,奔向铁王座。在高墙上无数巨龙的空洞眼窟注视下,詹姆把末代龙王拖下台阶,听他像猪狗一般地尖叫,闻到屎尿齐流的恶臭,然后用黄金宝剑切开国王的喉咙。好简单啊,他时时忆起那一时刻,国王不该就这样死去吧?罗萨特虽是个无能的火术士,至少还想反抗呢。也真奇怪,他们从不问谁杀掉了罗萨特……唉,怎会有人关心呢?他出身低贱,仅当了两个星期的首相,不过是疯王的又一疯行罢了。
伊利·维斯特林爵士、克雷赫伯爵及父亲麾下的其他骑士刚好在这时冲进大厅,所以詹姆既没办法消失,也没给牛皮大王们留下盗窃赞美或谴责的机会。只有谴责!看见他们的眼神,他立刻就明白了……还有恐惧。是啊,不管他姓不姓兰尼斯特,终究是伊里斯的七卫之一。
“城堡属于我们了,爵士,市区也一样,”罗兰德·克雷赫告诉他,但这并非完全属实。在螺旋梯上,军械库里,坦格利安的死党仍旧顽抗,格雷果·克里冈和亚摩利·洛奇正加紧攀登梅葛楼的墙垒,而奈德·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从国王门鱼贯而入。这些克雷赫都不清楚,他甚至对伊里斯的死也无动于衷:詹姆十多年来都是泰温公爵的儿子,身为御林铁卫才不过一载,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告诉大家疯王已死,”他命令,“放下武器的,就饶过性命。”
“是否宣布新王诞生?”克雷赫问,詹姆懂他的暗示:是你父亲,是劳勃·拜拉席恩,还是另立新的龙王?他想到逃去龙石岛的小王子韦赛里斯,想到雷加的幼儿伊耿,这时还在梅葛楼他母亲的怀中呢。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君主,重新当上首相的父亲。如此一来,狼仔们该如何嗥叫,而那风暴之王又该如何来咽下怒火啊。刹那间,他被迷住了,直到再度看见脚下的尸首,那泓血池正越变越大。“他”的血也流在他俩身上,詹姆心想。“你他妈爱怎么宣布就怎么宣布,”他告诉克雷赫,接着爬进铁王座,剑陈于膝,安坐高堂,要看看谁前来领走王国,最后,来了艾德·史塔克。
你也没资格评判我,史塔克。
在他的梦中,死人在燃烧,缠绕着熊熊绿火。詹姆手握金剑在人群中穿梭,刚砍倒一个,立刻便有两人浮现,怎么也杀不完……
直到肋骨挨了布蕾妮一踢,他才从梦中醒来。四周一片漆黑,空中充满雨的气息。早餐仍是燕麦饼和腌鱼,好歹克里奥爵士找到一点黑莓。太阳升起之前,他们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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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二章提利昂
太监穿着宽松的粉红丝袍,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走过房门,浑身散发出柠檬的味道。他看见提利昂坐在火炉边,吃了一惊,顿时停下。“提利昂大人,”他尖声说,一边神经质地咯咯笑。
“这么说你还记得我?真让人意想不到。”
“看到您如此强壮健康,实在是太好了。”瓦里斯的微笑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但我得承认,没想到会在自个儿陋室里碰见您。”
“的确是陋室,陋得有些夸张。”提利昂专等父亲传唤瓦里斯之后,才悄悄溜进来。太监的住处位于北城墙下,小而[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局促,仅包括三间紧凑的无窗房间。“我本希望找到几大桶有趣的秘密,却连一张纸都没发现。”八爪蜘蛛来来往往一定有秘密通道,可惜在这方面,他仍旧一无所获。“而且啊,诸神在上,你酒壶里装的居然是水,”提利昂继续道,“卧房不比棺材大,而床……它确实是石头做的呢,还是感觉上如此?”
瓦里斯关门上栓。“大人啊,背痛把我折磨得不行,非得睡硬东西。”
“我以为你是睡羽毛床的人。”
“这太令人惊讶了,怎能这样误会我呢?难道您在生我的气?”
“哪里,我说了,我当你是我的血亲骨肉一般地信赖。”
“唉,尊敬的好大人,黑水河之战后我躲在一边是有难处,您瞧,我的处境十分微妙,而您的疤痕又如此可怕……”他夸张地耸耸肩,“您那可怜的鼻子……”
提利昂恼火地揉揉伤疤,“也许我该换个新鼻子,纯金打造。你有什么建议,瓦里斯?我能不能装个像你那样可以嗅出秘密的鼻子?我能不能告诉金匠,照我父亲的鼻子打造?”他笑笑。“我那高贵的父亲大人近来忠勤国事,鞠躬尽瘁,终日不见人影。告诉我,他真的恢复了派席尔大学士的重臣席位?”
“没错,大人。”
“对此,我应该感谢我那亲爱的老姐?”派席尔是姐姐的爪牙,提利昂剥夺了他的职位、尊严乃至胡须,并将他扔进黑牢。
“并非如此,大人,这是由于旧镇的博士们的压力。他们坚持派席尔必须复职,因为任免大学士应由枢机会决定。”
该死的蠢货们,提利昂心想,“记得残酷的梅葛用刽子手罢免了三个。”
“非常正确,”瓦里斯说,“伊耿二世还把格拉底斯国师拿去喂龙。”
“可惜啊,我没有龙,不过可以把派席尔浸到野火里面点燃,效果相差无几。对此,学城会怎么看呢?”
“哎哟,别那么狠心,人家博士们也只是秉承传统嘛。”太监窃笑。“其实,枢机会挺机灵的,早就接受了派席尔下台的既成事实,并着手选择继任者。起初,他们详细考量皮匠之子特奎因学士和流浪骑士的私生子艾瑞克学士,好表明能力优先于出生,最后呢,定下的人选却是葛蒙学士,高庭提利尔家族的成员。我把消息报告您父亲大人,他立即采取了行动。”
枢机会于旧镇的学城里召开,提利昂心想,会谈的内容都是秘密,毫无疑问,瓦里斯在哪儿也有小小鸟。“我明白了,父亲决定在玫瑰绽放前将其摘下。”他忍不住低声轻笑,“派席尔是个讨厌的蛤蟆,但兰尼斯特的蛤蟆总好过提利尔的蛤蟆,对吧?”
“派席尔大学士一直是你们家族的朋友,”瓦里斯甜腻腻地说,“假如您得知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官复原职,或许会更为欣慰。”
柏洛斯·布劳恩的白袍被瑟曦亲自剥夺,因为当拜瓦特在罗斯比路上虏走托曼时,他没有誓死捍卫她的儿子。他不是提利昂的朋友,但经过此事,大概也同样痛恨瑟曦,这点很重要。“布劳恩是个虚张声势的懦夫,”他轻描淡写地说。
“是吗?噢,真可悲啊。不过哪,按照传统,御林铁卫是终身职,或许柏洛斯将来会有用处。经过这次磨难,他无疑会变得非常忠诚。”
“对我父亲忠诚,”提利昂尖刻地说。
“谈到御林铁卫……我在想,您这次令人惊喜的造访是否跟柏洛斯爵士去世的弟兄,咱们英勇的曼登·穆尔爵士有关呢?”太监摸摸扑粉的脸颊,“你的波隆似乎突然对他产生了兴趣。”
波隆已尽其所能地调查过曼登爵士,但毫无疑问,瓦里斯知道的更多……假如他愿意分享的话。“那人似乎少有亲朋,”提利昂谨慎地说。
“可惜啊,”瓦里斯说,“噢,真可惜,若您肯将搜查范围扩大到艾林谷,或许就能发现他的亲戚了。但在君临嘛……艾林公爵将他带来,劳勃赐予他白袍,仅此而已,俩人都没给他多余的关怀。而他尽管实力超群,却不是那种老百姓愿意在比武会上为之欢呼喝彩的人,更奇怪的是,他和自个儿的铁卫弟兄们也没往来。有人曾听巴利斯坦爵士言道,曼登爵士没有朋友,唯有宝剑,没有生活,唯有职责……您看,我觉得赛尔弥这话不完全是称赞。只需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其中的古怪,不是吗?他完全是理想中的御林铁卫,没有任何家室牵累,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守护国王。而今他死得也符合御林铁卫的标准,手中擎剑,为了守护王族而英勇献身。”太监腻腻一笑,目光锐利地盯着他。
你的意思是,企图谋害王族而死于非命?提利昂怀疑瓦里斯知道的比说出来的多,刚才所言与波隆的报告大致相同,对他来说都不是新闻。他需要的是一个连接瑟曦的环节,以证明曼登爵士是她的爪牙。没有人能够随心所欲,他苦涩地反思,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不是为曼登爵士而来。”
“我看出来了,”太监穿过屋子,来到盛水的酒壶边。“需要我为您效劳吗,大人?”他边说边斟满一杯。
“好的,但我要的不是水,”他双手交叠,“我要你把雪伊带来。”
瓦里斯吮了一口,“这明智吗,大人?她是个既亲切又可爱的孩子,假如被您父亲大人吊死,真是太令人伤心了。”
太监知道这点他不奇怪,“对,这不是明智之举,简直称得上疯狂。但我想见她最后一面,之后再把人送走,因为我实在受不了离得这么近,却不能和她亲热。”
“我理解。”
你怎么可能理解?提利昂昨天刚见过雪伊,当时她正提着水桶攀爬螺旋梯。一个年轻骑士前来帮忙,她触碰他的手臂,还朝他微笑,提利昂见了肠子打结。他和她擦肩而过,仅隔几寸之遥,他往下走,她向上攀,鼻孔里是她头发的清香。“大人,”她一边说,一边屈膝行礼,他心里好想伸手抓她,当场亲吻,但现实中却只能僵硬地点头,蹒跚着走开。“我见过她几次,”他告诉瓦里斯,“但不敢说话,我怀疑自己所有的行动均受到监视。”
“好大人,您这么怀疑就对了。”
“谁?”他抬起头。
“凯特布莱克兄弟经常向您可爱的姐姐汇报您的情况。”
“该死,我付给这三个卑鄙小人多少金子……你认为,我有没有可能用更多的钱把他们收买回来?”
“机会总是存在,但如果我是你,不会把宝押这上面。他们仨都当骑士了,而且令姐许诺他们继续晋升。”太监唇边泛起一抹坏笑。“最年长的那个,御林铁卫的奥斯蒙爵士,还梦想其他形式的……宠爱……咯咯。太后陛下每提供一个铜板,您也可以相应加价,这点我不怀疑,但她有一个资源,您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七层地狱啊,提利昂心想,“瑟曦找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出轨?”
“噢,天哪,我可没这么说,这是多可怕的事,您不觉得吗?不过呢,太后陛下只需略微暗示……或许明天,或许等婚礼结束……一次微笑,一声低语,一句猥亵的俏皮话……不经意间用胸部蹭蹭他的袖子……就够了嘛。唉,说到底,这些事情,太监怎会懂呢?”他的舌尖像一只害羞的粉红动物,滑过下嘴唇。
假如我能设法让他们逾越调情的界限,并安排父亲捉奸在床……提利昂摸摸鼻子上的伤疤。他想不出该怎么做,也许将来会有计划。“监视我的只有凯特布莱克兄弟?”
“真那样就好啦,大人,恐怕有许多双眼睛在注视您哟。您……怎么说好呢?十分引人注目,而且我必须很难过地承认,您不大受人爱戴。杰诺斯·史林特的儿子们很乐意为父报仇,还有咱们亲爱的培提尔,君临城内一半妓院都有他的朋友。假如您笨到造访其中任何一家,他便会知道,然后您父亲大人也会知道。”
比我担心的更糟。“我父亲呢?他派谁来监视我?”
这回太监大笑出声,“哈哈,那个嘛,就是我啊,大人。”
提利昂也跟着笑,他并非傻瓜,决不信任瓦里斯,但太监光现下了解的情报就足以弄死雪伊,而他却没有说,显然还有余地。“我要你通过秘密通道把雪伊带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和以前一样。”
瓦里斯绞住双手,“噢,大人,能为您效劳,我乐意之极,可是……您听我解释,梅葛王不希望自个儿楼中隔墙有耳,当然啰,为预防被困,确实留下一条秘密通道,但这条通道不与任何别的通道相连。也就是说,我能把您的雪伊从洛丽丝小姐身边偷出来一会儿,但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既把她带到您的卧室,中途又不让人发现。”
“那就带到别处。”
“带到哪里呢?到处都不安全。”
“安全之地是有的,”提利昂咧嘴而笑,“就这儿,我想,该让你那硬石头床派用场了。”
太监张大嘴巴,紧接着咯咯笑出声来。“洛丽丝怀了孩子,近来容易疲劳,我猜月亮升起之时她多半就睡着了。”
提利昂跳下椅子,“那么,就定在月亮升起之时。你给我准备一些葡萄酒,以及两个干净的杯子。”
瓦里斯鞠了一躬,“如您所愿。”
这天余下的时光好比虫子在蜜糖里爬行一样缓慢,提利昂登上城堡图书馆,试图拿贝德加所著的《罗伊拿战争史》来分心,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进大象的事迹,心中所想全是雪伊的笑容。到得下午,他放下书本,命人准备洗澡水。他拼命擦洗,直到水温变凉,才让波德替他刮胡子。胡须是一团乱麻,黄色、白色和黑色的毛发乱七八糟地纠缠,非常难看,好处在于能隐藏面容。
当提利昂洗得白白净净,并尽可能地理好胡子后,又翻遍衣柜,选出一条绯红绸缎紧身马裤,正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以及他最好的上衣,厚实的黑天鹅绒镶狮头纽扣。若非父亲趁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时偷走了金手项链,他还会戴上它。待穿戴完毕,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七层地狱啊,白痴侏儒,头脑和鼻子一样都丢了吗?你这身打扮,任何人看了都会奇怪,有这么穿着礼服见太监的道理?于是提利昂只好一边诅咒,一边脱衣换装,这次选的比较朴素:黑羊毛马裤,白色旧外衣,外加一件褪色的棕皮革背心。这没关系,他一边等待月亮升起,一边告诉自己,这没关系。不管穿什么,你终究是个侏儒,永远也不能成为高大的骑士,永远都不可能有长腿、腹肌和宽阔雄伟的肩膀。
月亮终于出现在城头上方,他忙告诉波德瑞克·派恩,自己要去拜访瓦里斯。“会待很久吗,大人?”男孩问。
“噢,希望如此。”
红堡里如此拥挤,提利昂的出行不可能掩人耳目。巴隆·史文爵士在大门站岗,守吊桥的则是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他停下来跟他俩分别寒暄了几句,百花骑士从前总穿得五彩缤纷,现今看他一身白衣倒有些奇怪。“你多大了,洛拉斯爵士?”提利昂问他。
“十七岁,大人。”
才十七岁啊,长得又如此俊俏,他已经成为传奇人物,七大王国里一半的女孩想上他的床,所有的男孩都想成为他。“请原谅我的冒昧,爵士先生,你为什么十七岁就选择加入御林铁卫呢?”
“龙骑士伊蒙王子就是十七岁那年立誓加入的,”洛拉斯爵士说,“而您哥哥詹姆参加时就更年轻了。”
“我知道他们的理由,你呢?你是为什么?为了跟咱们的模范骑士马林·特兰和柏洛斯·布劳恩并肩作战吗?”他冲男孩嘲弄地一笑。“为了守护国王,你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放弃了土地和头衔,放弃了结婚生子的希望……”
“提利尔家族会通过我的哥哥们延续,”洛拉斯爵士说,“第三子没必要繁衍后嗣。”
“的确没必要,但多数人会乐意享受其中的愉悦。比方说,爱情,爵士先生?”
“太阳落山以后,蜡烛无法替代。”
“这是歌词吗?”提利昂抬头微笑,“是的,你才十七岁,我现在明白了。”
洛拉斯爵士一紧,“您嘲笑我?”
他是个自尊心极强的男孩,“不,若有冒犯,请多原谅。喏,我是说,我也是爱过的人,也有过一首歌。”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上。他向洛拉斯爵士道晚安,继续赶路。
一群士兵在兽舍附近斗狗,提利昂停下来观察了一会儿。小狗扯掉了大狗半边脸,他评论说失败者就桑铎·克里冈,为此赢得了几声粗犷的欢笑喝彩。接着,他继续向北墙走,期望自己业已解除了士兵们可能的怀疑。走下通往太监简陋居所的短楼梯,正要敲门时,门自动开了。
“瓦里斯?”提利昂溜进去,“是你?”一支蜡烛发出昏暗的光,空气中有茉莉花的香味。
“大人,”一个女人溜进亮光下,她肥胖丰满,圆圆的脸如粉红的月亮,有一头浓密的黑卷发,提利昂见状退了一步。
“有麻烦,大人?”她问。
原来是瓦里斯,他恼怒地意识到。“你把我吓坏了,我还以为你雪伊没偷成,反把洛丽丝给带来了。她人呢?在哪儿?”
“在这儿,大人。”她从后面伸手遮住他的眼睛。“您来猜,我穿了什么?”
“什么也没穿?”
“哎哟,好机灵的大人唷,”她撅起嘴,抽开双手。“您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难?你什么也不穿的时候最美丽呀。”
“是吗?”她说,“真的?”
“嗯,当然是。”
“那您跟我上床好不好,别说话啦。”
“很好,但我们得先摆脱瓦里斯‘夫人’,我这个侏儒做爱时可不喜欢旁人围观。”
“他已经走了呀,”雪伊道。
提利昂扭头看去,果然,穿裙子的太监已经消失无踪。哪儿有暗门,就在附近。他刚想到这,便被雪伊扭过头来亲吻。那双唇潮湿而饥渴,她毫不在意他的疤痕和结痂的烂鼻子。他伸手出去,女人的肌肤如温暖的丝绸,当他拇指拂过她的乳头,它立即硬起来。“快,”她边吻边催促,他的手指伸向衣带,“噢,快,快,我想感觉你在我里面,在我里面,在我里面。”他甚至来不及脱下衣服,雪伊便把那话儿从他裤裆里拉出来,然后将他摁倒在地,爬到上面。他插进阴唇中,她尖声叫喊,疯狂地骑。“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每次坐下,她都如此呻吟,“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提利昂好饥渴,才第五下就迸射出来,但雪伊并不埋怨。她感觉到他的喷射,便淘气地笑笑,俯身吻去他额上的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她低语,“请不要拔出来,我喜欢它在我体内的感觉。”
因此提利昂没有动,只用手抱住女人。互相依偎,紧紧拥抱,好美的感觉,他心想,好美的人,怎能让她受罪,让她被吊死呢?“雪伊,”他说,“亲爱的,很抱歉,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欢悦。真的很危险,如果你被我父亲大人发现……”
“我爱您的伤疤,”她的手指顺着他的鼻子抚摸,“它让您看起来异常威武。”
他笑出声来,“你的意思是异常丑陋吧。”
“哪儿的话!在我眼中,大人您永远最英俊!”她边说边吻提利昂烂鼻子上的痂。
“行了,你该关心的不是我的脸,而是我父亲……”
“我不怕他,大人会把我的珠宝和丝绸还我吗?您受伤以后,我去问瓦里斯,可不可以把它们拿回来,但他就是不肯给。如果您真死了,它们会怎么样呢?”
“我没死,人好端端地在这儿。”
“噢,我知道,”雪伊压在他身上边笑边扭,“大人您就属于这儿。”她又撅起嘴,“可仗已经打完,我还得在洛丽丝那边待多久啊?”
“你刚才没听我说吗?”提利昂道,“当然,如果你喜欢,可以留在洛丽丝身边,但我建议你最好离开君临。”
“不要,我不要走,您答应过,仗打完后会送我一栋新宅子。”她用下体轻轻挤他那话儿,它再度硬起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您明明说好的。”
“噢,天哪,雪伊,停下来,真该死。听我说,你必须离开,城内到处都是提利尔家的人,况且我日夜受到紧密监视,你不明白其中的危险。”
“我能参加国王的婚宴吗?洛丽丝不敢去,我再三向她解释,不会有人在王座厅里强暴她,可她蠢得不肯相信。”雪伊翻身躺下,那话儿从她体内滑出来,发出轻微而潮湿的声音。“西蒙说有一场歌手比试,有人耍杂技,甚至还有小丑比武。”
提利昂几乎忘了雪伊身边那个该死的歌手。“西蒙?”
“我把他介绍给坦妲伯爵夫人,夫人则雇他为洛丽丝表演,这头肥母牛,每当肚里的孩子开始蹬踢时,音乐能让她恢复平静。西蒙对我说,宴会中人们会边看熊跳舞,边喝青亭岛的红酒,我从没见过跳舞的熊。”
“有什么好看的?它们跳得还没我好。”他担心的是歌手,不是熊。万一此人走漏风声,便会连累雪伊送命。
“西蒙说有七十七道大餐,还有一个大烤馅饼,里面装了一百只鸽子,”雪伊滔滔不绝,“割开脆皮,它们便一下子全飞出来了。”
“是啊,然后停在房梁上,像下雨一样朝客人们拉屎。”提利昂吃过婚宴馅饼的苦头,他一直怀疑鸽子特别喜欢拿他当目标。
“我能不能穿着丝衣和天鹅绒去参加宴会,扮作贵族小姐,而不是侍女呢?大人,没有人会知道的嘛。”
每个人都会知道,提利昂心想。“洛丽斯的女仆凭空多出这许多珠宝,坦妲伯爵夫人一定会起疑心。”
“西蒙说有上千宾客,我不让她看见就是了。我会在下席找个阴暗的角落,无论何时,您只消上厕所,我就溜出来。”她捧着那话儿,轻轻抚摸。“裙服下我不穿内衣,好省了大人为我宽衣解带的工夫。”她用手指上下逗弄。“如果您喜欢,我还可以这样。”她将阳具含进嘴里。
提利昂已经蓄势待发,但这次坚持得比较久。完事之后,雪伊又爬回来,浑身赤裸地蜷在他胳膊底下。“您会准我参加的,对吧?”
“雪伊,”他长叹一声,“这不安全。”
之后很长时间,她什么也没说。提利昂试图谈论别的话题,却发现自己碰上了一堵恭敬却阴沉的墙,和北方的绝境长城一样冰冷生硬。蜡烛越烧越短,闪烁不定。诸神在上,他心想,经历了泰莎事件,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它重演,无论如何也不能给父亲把柄。他幻想给予她满意的承诺,幻想让她挽起他的手结伴走回卧室,幻想让她穿上丝绸和天鹅绒,得遂心愿。如果他有权选择,一定会在乔佛里的婚宴上同她坐在一起,陪她随心所欲地与熊共舞。但首先,他不能让她死。
蜡烛熄灭后,提利昂放开雪伊,点起另外一支,沿墙走了一遭,依次敲打,搜寻暗门。雪伊收起大腿,胳膊抱膝,注视着他,最后开口道:“秘密楼梯在床底下。”
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那石床?它是实心的,至少有半吨重。”
“我不知道,反正瓦里斯在什么地方扳了一阵,它就会升起来。我问他怎么弄,他说那是魔法。”
“啊哈,”提利昂忍不住咧嘴笑道,“看来是杠杆魔法。”
雪伊起身,“我该走了,洛丽斯的胎儿有时候不安宁,她会醒来叫我。”
“也罢,瓦里斯该回来了,或许他正在下面听我们说话呢,”提利昂放下蜡烛,马裤前面有个湿点,但黑夜里应该没人注意,他要雪伊穿上衣服等太监。
“遵命,”她答应,“您是我的狮子,对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是的,”他说。“而你是……”
“……您的妓女。”她将一根手指按到他的唇上,“我明白,我明白自己的身份。我梦想成为您的情人,但那是不可能的事,否则您会带我去参加宴会。这些都没关系,做您的妓女我已经很满意了,提利昂大人,我的狮子,请留下我,保护我吧。”全世界的甜蜜天真都写在她年轻的脸庞上。
“我会的,”他允诺,笨蛋,笨蛋,内心有个声音在尖声呼叫,为何这么说?你是来送她走的!他反而又在临别时吻了她一次。
回去的路孤寂而漫长,波德瑞克·派恩在床脚的小矮床上已经睡着了,他把男孩叫醒,“波隆,”他说。
“波隆爵士?”波德揉揉睡眼,“呃,您要我去找他?大人?”
“啊,不,我想和你谈谈他的着装打扮,”提利昂说,看见波德张大嘴巴的疑惑表情,挖苦算是白费了。他只好详细说明,“是的,把他找来,带他过来,快去吧。”
男孩匆忙穿上衣服,跑着出去。我有那么可怕吗?提利昂一边想,一边换上睡袍,并给自己倒上红酒。
夜晚过去一半,他喝第三杯时,波德才回来,佣兵骑士跟在后面。“这小子把我从莎塔雅的地方拽出来,想必有要事喽?”波隆边说边坐下。
“莎塔雅的地方?”提利昂烦躁地道。
“当骑士真不赖,不用满大街找便宜妓院。”波隆咧嘴一笑,“嘿嘿,我要的熟人,骑士波隆在中间,雅雅、玛丽靠两边啰。”
提利昂强吞怒气,波隆和其他恩客一样有权上爱拉雅雅的床,可是……不管心里怎么想,我确实没碰她,当然,这些事波隆不会知道。不知他有没有善待雅雅,他再不敢造访莎塔雅的妓院,以免瑟曦向父亲告发,导致爱拉雅雅遭殃。为补偿前次的鞭打,他曾送给那女孩一条翡翠银项链和一副相配的手镯,但除此之外……
多想无益,“有个自称银舌西蒙的歌手,”提利昂推开罪恶感,疲倦地说,“经常为坦妲夫人伯爵的女儿表演。”
“你想怎样?”
杀了他,他心里想。但那人除了唱几支歌谣,并往雪伊可爱的脑瓜里灌输鸽子与跳舞熊的梦幻之外没做什么。“找到他,”他说,“在其他人之前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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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三章艾莉亚
听见歌声时,她正在死人的花园里挖菜。
艾莉亚立时停止,不动如石,突然忘了手中那三根小萝卜。血戏班还是卢斯·波顿的人?她恐惧得发抖,这不公平,就在我们终于找到三叉戟河,就在我们认为自己差不多安全了的时候,这不公平。
只是……血戏子为什么要唱歌?
歌声从东边一个矮坡后传来,在河面飘荡。“去海鸥镇看美少女哟,嗨哟,嗨哟……”
艾莉亚站起身,胡萝卜在手中摇晃。唱歌的人似乎正沿河边小路走来,从表情看得出,拔白菜的热派也听见了。当然,詹德利在烧毁农舍的阴影里睡觉,毫无反应。
“用利剑偷取甜甜一吻哟,嗨哟,嗨哟……”河流轻柔的水声中,夹着木竖琴的弹奏。
“你听见没?”热派抱着一堆白菜,嘶哑地低声询问,“有人过来了。”
“把詹德利叫醒,”艾莉亚吩咐他,“摇摇肩膀就好,不要大张旗鼓,弄出声响。”詹德利容易唤醒,不像热派,非得又踢又吼。
“我拿她做情人,一起睡在树荫底哟,嗨哟,嗨哟……”歌声越来越嘹亮。
热派不由得手一松,白菜“噌”一声轻响,落在地上。“我们得躲起来。”
躲到哪里去呢?烧毁殆尽的农舍和野草疯长的花园醒目地矗立在三叉戟河边,河畔还有几棵柳树,以及芦苇丛生的烂泥浅滩,除此之外,全是讨厌的开阔地。我就知道我们不该离开树林,她心想。但他们好饿,从赫伦堡偷出来的面包与奶酪六天前就在森林里吃光了,因此花园的诱惑实在太大。“把詹德利和马带到农舍背后,”她下定决心,那堵墙还没完全垮塌,说不定能藏住两个男孩和三匹马,假如马儿不叫,歌手也不往这边走的话。
“你呢?”
“我躲树下面好了,他可能就一个人,敢来惹我的话,我杀了他,快走!”
热派听话离开,艾莉亚扔下胡萝卜,从背后拔出偷来的剑。她把剑鞘绑在背上,因为它是给成年男子打的,与她的尺寸不合,佩在腰间的话,会撞到地面。它实在太重了,每次拿起这笨家伙,她便会想念“缝衣针”。好歹它可以杀人,这就够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那棵长在小路拐弯处的老柳树边,单膝跪在青草和泥土中,以摇曳的柳枝作为掩护。远古诸神啊,她祈祷,歌手则继续逼近,树的神,请保护我,隐藏我,让他过去,让他过去……一匹马嘶叫起来,歌声嘎然而止。他听见了,她对此不抱幻想,但或许就一个人,就算不是,说不定他们怕我们就跟我们怕他们一样呢。
“听见了吗?”一个男人说,“我敢打赌,那堵墙后面有东西。”
“没错,”另一个更深沉的声音回答,“射手,你认为那里有什么?”
原来是两个人,艾莉亚咬紧嘴唇。由于柳树的关系,她看不见对方,只能听见声音。
“一头熊吧。”第三个声音参加进来,或者这就是第一个人?
“熊身上肉多,”那个深沉的声音说,“特别在秋天,会有许多脂肪,烤的话很好吃。”
“也可能是狼或狮子呢。”
“你指四条腿的?两条腿的?”
“四条腿跟两条腿的都是一丘之貉,不是吗?”
“那可不一样,四条腿的才能吃。射手,该你上场喽。”
“没问题,射几箭到墙后面,管他啥东西都会跑出来,等着瞧吧。”
“如果后面是个正派人呢?如果后面是个怀抱婴儿的可怜女子呢?”
“正派人应该出来跟我们见面,只有歹徒才会偷偷摸摸地藏起来。”
“对,正是如此,那就去吧,射手,放箭。”
听罢此言,艾莉亚跳了起来。“站住!”她亮出长剑,原来是三个人,她看清楚了,只有三个人。西利欧一人对付三个绰绰有余,而她还有热派和詹德利做伴呢。可惜他们是男孩,对方却是成年人。
三人皆为徒步,身上泥斑点点,风尘仆仆。她认出那个唱歌的,因为他抱着一把木竖琴,好像母亲抱着孩子。他个子小,年纪约莫五十岁,嘴巴大,鼻子尖,棕色的头发十分稀疏,褪色的绿衣服上到处用旧皮革打着补丁。他腰间别了一圈飞刀,背后悬挂着一把伐木工的斧头。
站他旁边的人比他高出一尺,外貌像个兵。镶钉皮革剑带上挂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衬衫缝了排排交叠的铁环,头戴一顶锥形黑铁半盔。他牙齿很黄,还有一把浓密的黄褐胡须,最引人注目的是那身带兜帽的亮黄斗篷。它又厚又沉,沾了青草和鲜血,下沿已被磨损,右肩用鹿皮打了个补丁。这顶大斗篷穿在大个子身上,使他看上去像只黄色巨鸟。
三人中最后一位是个青年,和他手上的长弓一样纤瘦,但个头没长弓那么高。红头发,雀斑脸,穿镶钉战甲、高筒皮靴和无指皮手套,背一个箭囊。他用的箭装着灰色鹅毛,其中六支如一道小栅栏插在他面前的地上。
三个男人瞪着她手执长剑,站在小道中央,歌手懒洋洋地拨了一下琴弦。“小子,”他说,“快把剑放下,这不是孩子家的玩具。再说,你冲过来之前,安盖能射穿你三次。”
“才怪!”艾莉亚道,“而且我是女生。”
“是嘛?”歌手鞠了一躬,“请原谅。”
“你们沿着小路继续走,往前面走,你继续唱歌,好让我知道你已经走了。走开,别来惹我们,我就不杀你。”
雀斑脸的弓箭手哈哈大笑,“柠檬,她说不杀我们,听到了吗?”
“听到了,”柠檬道,他就是那声音低沉的大个子士兵。
“孩子,”歌手说,“把剑放下,我们带你去安全的地方,还给你吃东西。这一带不仅有狼,有狮子,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哟,小女孩可不应该独自游荡。”
“她并非独自一人。”詹德利骑马冲出农舍墙壁,热派跟在后面,牵了她的马。詹德利身着链甲衫,长剑在手,雄赳赳气昂昂,看上去几乎就是个成年壮汉,热派看上去还是热派。“照她说的做,别来惹我们,”詹德利警告。
“两个,三个,”歌手数道,“所有人都在这儿?你们还有马,好可爱的马,从哪儿偷的呀?”
“这是我们的马。”艾莉亚审视着他们,歌手用谈话来分她的心,但最危险的是弓箭手,若他敢从地上拔箭……
“你俩是不是正派人,愿不愿把名字告诉我们呢?”歌手问两个男孩。
“我叫热派,”热派立即回答。
“取得好哇,”对方微笑,“我不是每天都能碰上这么好名字的孩子,你那两位朋友叫什么,羊排和乳鸽?”
詹德利坐在马上,皱起眉头。“我凭什么把名字告诉你?你自己也没报上姓名。”
“是么?那好,我乃七泉地方的汤姆,人称七弦汤姆和七神汤姆。这大个子痴汉,黄板牙的,叫柠檬,柠檬斗篷的简称。你知道,柠檬是黄的,味道也很酸,和他的脾气差不多。那边的年轻小伙儿是安盖,我们叫他射手。”
“你到底是谁?”柠檬用艾莉亚刚才听过的低沉嗓音问。
她可不会轻易透露真名。“愿意的话,叫乳鸽也行,”她说,“我无所谓。”
大个子咧嘴一笑。“拿剑的乳鸽,”他道,“希奇,真希奇。”
“我叫大牛,”詹德利边说边挡到艾莉亚前面,大牛至少比羊排好听。
七弦汤姆拨出一个愉快的音符,“热派、乳鸽和大牛,你们是从波顿大人的厨房里逃跑的吗?”
“你怎知道?”艾莉亚有些不知所措。
“小家伙,你分明戴着他的纹章。”
她居然忘了,她在羊毛斗篷下仍旧穿着侍酒的制服,胸口缝有恐怖堡的剥皮人。“我不是小家伙!”
“不对吗?”柠檬说,“你就是个臭屁小孩。”
“我比以前长大了,而且我不是孩子。”孩子不会杀人,可我会。
“我懂了,乳鸽,你不是寻常小孩,而是波顿家的崽。”
“根本不对。”热派根本不知道闭嘴,“事实上,他到赫伦堡之前我们就在那儿了。”
“这么说,你们是小狮子,对吧?”汤姆道。
“也不对,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不是谁的人,你们呢?”
射手安盖说:“我们是国王的人。”
艾莉亚皱起眉头,“哪个国王?”
“劳勃国王,”黄斗篷的柠檬道。
“那老酒鬼?”詹德利轻蔑地说,“他被野猪杀了,大家都知道。”
“是啊,孩子,”七弦汤姆道,“真令人遗憾。”他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
艾莉亚不相信对方是国王的人,瞧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活像一群土匪,甚至连马都没有,国王的人应该有马才对。
热派听了却很激动,“我们要去奔流城咧,”他说,“骑马得走多少天,你们知道吗?”
艾莉亚差点想杀了他,“安静!否则我拿石头塞你的笨嘴巴。”
“奔流城在上游,很远,”汤姆道,“远得会饿穿你们的肚皮。出发以前,想不想吃顿热腾腾的饭菜呢?前面不远处有家客栈,是我朋友开的。我说,咱们还是化干戈为玉帛,敬几杯酒,吃几块面包吧。”
“一家客栈?”想到热腾腾的饭菜,艾莉亚的肚子打起咕噜来,但她不信任汤姆,并非说话和气的就是朋友。“前面不远处?”
“往上游走两里地,”汤姆说,“顶多一里格。”
詹德利看上去跟她一样怀疑,“你说的‘朋友’是什么意思?”他谨慎地问。
“朋友就是朋友,没听过这个词吗?”柠檬道。
“店家叫沙玛,”汤姆插嘴,“舌尖眼厉,但我向你保证,她心肠好,而且最喜欢小女孩。”
“我不是小女孩,”她气愤地说,“那儿还有谁?不止一个人吧?”
“还有沙玛的丈夫,以及一个被收养的孤儿,他们不会伤害你。到时候有麦酒,如果你能喝,有面包,也许还有一点肉。”汤姆瞥瞥农舍,“外加你从老佩特的花园里偷的菜。”
“我才不偷东西,”艾莉亚说。
“那你是老佩特的女儿喽?他妹妹?他老婆?得了,乳鸽,老佩特是我亲手埋的,就埋在你躲的那棵柳树下,你跟他长得可不像。”他又拨出一个忧伤的音符。“过去这一年来,我们埋了许多好人,但并不想埋你,我以这把竖琴的名义发誓。射手,露一手。”
射手的动作比艾莉亚想象的快得多,飞箭从她的脑袋边呼啸而过,离耳朵只有一寸,插进柳树树干。她还没回过神来,对方已搭上第二支,引弓待发。她本以为自己能做到西利欧口中的“迅如蛇”和“柔如丝”,现在才明白实在差得远。箭只在身后如蜜蜂一样“嗡嗡”作响,抖动不休。“你没射中,”她说。
“你这样想就更蠢了,”安盖道,“我指哪儿射哪儿。”
“说的好,”柠檬斗篷赞同。
射手离她足有十几步远,我们没机会,艾莉亚心想,要是我有他那把弓,并像他一样会用箭就好了。她怏怏地放低沉重的长剑,剑尖触到地面。“去瞧瞧这家客栈也罢,”她勉强让步,企图用言语隐藏心中的疑虑,“但你们得走前面,我们骑马跟在后面,好看着你们。”
七弦汤姆深深一鞠躬,“前面,后面,都没关系。来吧,孩子们,让我们带路。安盖,把箭拔起来,在这儿派不上用场了。”
艾莉亚收剑入鞘,走到小路对面去见朋友们,他们继续跟三个陌生人保持距离。“热派,把白菜拿上,”她边说边翻身上马,“还有我的胡萝卜。”
这回他没争辩,出发之后,两个男孩照她吩咐的那样缓缓骑马,离三个步行者十余步,沿着印满车辙的路往前走。但过不了多久,他们又不知不觉地赶了上去。七弦汤姆走得很慢,边行边弹木竖琴。“你们会唱什么歌?”他问,“和我一起来,好么?柠檬根本不入调,而这长弓小子只会他们边疆地的民谣,一首得有一百句那么长。”
“咱边疆地的歌才是真正的歌咧,”安盖温和地表示。
“笨蛋才唱歌,”艾莉亚道,“唱歌是制造噪声。瞧,我们很远就听到了,可以来杀你们。”
汤姆的微笑表明他不以为然,“好汉子宁愿哼着歌奔赴黄泉。”
“狼或狮子都逃不过我们的眼光,”柠檬大咧咧地说,“因为这是我们的森林。”
“但你们就没发现我们,”詹德利道。
“噢,孩子,别那么肯定,”汤姆说,“有的人说的少,做的多。”
热派在马鞍上挪了一下。“我知道一首关于熊的歌,”他说,“会一点点。”
汤姆的手指滑过琴弦,“那我们一起来吧,热派小子。”他昂头唱道,“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热派神气活现地加入,甚至在马鞍上依着节奏轻轻摇晃。艾莉亚吃惊地瞪着他:他竟有副好嗓子,唱得也好。除了烤面包,她本以为他做不好任何事。
走不了多远,有条小溪注入三叉戟河,当他们涉水穿越时,歌声惊起芦苇丛中的一只鸭子。安盖原地站定,弯弓搭箭,将它射了下来。鸟儿落在岸边的浅滩,柠檬脱下黄斗篷,淌入及膝深的水中去取,边走边抱怨。“沙玛的地窖里会不会有真柠檬?”安盖问汤姆,他们看柠檬溅起层层水花,粗口诅咒。“多恩的女孩曾用柠檬给我煮鸭子咧,”射手渴望地说。
过了小溪,汤姆和热派继续唱歌,鸭子则被柠檬挂在皮带上。唱着唱着,似乎路途也变得不那么遥远,客栈很快出现在眼前。它耸立在三叉戟河的拐弯处,河流由此转向南方。艾莉亚怀疑地斜睨它,这不像歹徒的巢穴,她不得不承认,上层刷成白色,石板房顶,烟囱里轻烟袅袅升起。一切都很正常,甚至有几分亲切。马厩和其他建筑环绕在周围,后面有座凉亭,还有些苹果树和一个小花园。这家客栈甚至带着伸向河中的码头,以及……
“詹德利,”她急切地低唤,“他们有船耶,剩下的路我们坐船,肯定比骑马快。”
他似乎很怀疑,“你驾过船吗?”
“升起帆,”她说,“风就会带你走了。”
“假如风向不对呢?”
“还有桨呀。”
“逆着水划?”詹德利皱起眉头,“那岂不很慢?如果船翻了,掉进水里怎么办?再说了,那不是我们的船,是这家客栈的船。”
我们可以取走它,艾莉亚心想,但她咬紧嘴唇,什么也没说。他们在马厩前下马,虽然看不见别的牲畜,可是畜栏里有新鲜的粪便。“得留一个人看马,”她警惕地说。
这话被汤姆听到了,“没必要吧,乳鸽,快进来吃东西,它们没事的。”
“我留下,”詹德利道,毫不理会歌手。“你们吃完再来替我。”
艾莉亚点点头,转身去追热派和柠檬。长剑仍插在背上的剑鞘里,而她的一只手始终没有离开从卢斯·波顿那儿偷来的匕首,以防万一。
门边铁柱上挂着一张招牌,画了某位下跪的老国王。进去是大堂,一个又高又丑、下巴多瘤的女人叉腰站着,朝她怒目而视,“别站在那儿,小子,”她扯起嗓门喊,“你好象是女的?管你是什么,反正别堵我的门。要么进来,要么出去。柠檬,地板的事老娘跟你说过几百遍了?你浑身是泥!”
“我们打下一只鸭子。”柠檬像举白旗般把它举起来。
女人一把抓过,“安盖射下一只鸭子,快把靴子脱掉,你聋了还是傻了?”她转身叫道,“老公!上来,臭小子们回来了,老公!”
从地窖里咕哝着走上来一个男人,身穿沾有污渍的围裙。他比那女人矮一头,脸胖胖的,松垮的黄皮肤上看得到疱疹的痕迹。“来了来了,老婆,别叫唤,到底什么事啊?”
“把它挂起来,”她边说边把鸭子塞给他。
安盖蹭蹭脚,“我们以为能吃它咧,沙玛,如果你有柠檬的话,可以煮着吃。”
“柠檬?我上哪儿去弄柠檬?你把这里当多恩吗,长雀斑的傻瓜?你为什么不跳上柠檬树为我们摘一箩筐,外加可口的橄榄和石榴呢?”她朝他晃晃手指。“老娘没有柠檬,你实在想吃的话,可以把鸭子跟柠檬的斗篷一起煮,但得先挂上几天。这顿要么吃兔子,要么就别吃。饿的话,叉上就烤;不急呢,就用麦酒和洋葱炖。”
听她这么说,艾莉亚流下口水。“我们没钱,但带了些萝卜和白菜,可以跟你换。”
“是吗?它们在哪儿?”
“热派,把白菜给她,”艾莉亚道,他照办了,尽管行动小心翼翼,仿佛当她是罗尔杰、尖牙或者瓦格·赫特。
那女人仔细看了看蔬菜,又仔细打量男孩。“热派在哪儿?”
“在这儿,我,我就叫热派。她是……呃……乳鸽。”
“老娘屋檐下你们得换个名儿,菜和人可不能混在一起,老公!”
丈夫刚想溜出去,被她一叫,赶紧回来。“鸭子挂好了,还有什么事,老婆?”
“洗菜!”她命令,“我去弄饭,你们都给我坐着别动,让我家小子来张罗喝的。”她顺着长鼻子看看艾莉亚和热派。“我不给孩子提供麦酒,但果酒喝光了,又没奶牛可以挤奶,河水尝起来都是战争的味道。顺流飘下那么多死人,我给你一杯满是死苍蝇的汤,你会喝吗?”
“阿利会,”热派道,“我是说,乳鸽会。”
“柠檬也会,”安盖不怀好意地笑笑。
“你少管柠檬,”沙玛道,“大家都喝麦酒。”她似急惊风一样地扫向厨房。
安盖和七弦汤姆挑了靠近壁炉的桌子坐下,柠檬找地方挂他的黄色大斗篷。热派“扑通”一声坐到门边的板凳上,艾莉亚挤到他旁边。
汤姆卸下竖琴,“有家孤独客栈在林间小路上哟,”他唱道,曲调奏得缓慢,以配合歌词。“店家的老婆像蛤蟆一样难看……”
“换首歌,否则就吃不到兔子了,”柠檬警告他,“你知道她什么德性。”
艾莉亚倾身靠近热派,“你会驾船吗?”她问,他还来不及回答,只见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矮胖男孩端着几杯麦酒出现。热派虔诚地双手接住,啜了一口,露出艾莉亚从未见过的灿烂笑容。“麦酒耶,”他轻声叹道,“还有兔子。”
“嗷,为陛下干杯!”射手安盖举起杯子,兴高采烈地喊,“七神保佑国王!”
“保佑所有的国王,”柠檬斗篷咕哝着,他喝了一口,用手背抹去嘴边的泡沫。
老板娘的丈夫急匆匆地从前门赶来,围裙里兜了一大堆洗好的蔬菜。“马厩里有马!”他宣布,当他们还不知道一样。
“是啊,”汤姆边说边放下木竖琴,“比你送出去的三匹要好。”
那丈夫恼怒地将蔬菜扔到桌子上,“不是送,是卖的!卖了个好价钱,还搞到一艘小船。不管怎么说,把马弄回来是你们这帮家伙的责任。”
我就知道他们是土匪,艾莉亚边听边想。她伸手到桌子底下,摸摸匕首柄,确认它还在。敢来打劫的话,[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我会让他们后悔的。
“根本没人往这边过,”柠檬说。
“呃,我明明叫他们朝这边走,你们一定喝醉了,要么就是睡过头。”
“我们?喝醉了?”汤姆深吸一大口麦酒,“从来不会。”
“你们可以自己干,”柠檬告诉老板娘的丈夫。
“凭什么,凭这孩子?我再说一遍,我家老婆子当时去羊肠镇帮芬穆生崽了,多半就是你们这帮家伙让那可怜的女孩怀上的。”他酸溜溜地看了汤姆一眼。“看什么?就是你!我敢打赌,是你用那把竖琴,弹些个悲伤的曲子,好让可怜的芬穆脱衣服。”
“如果唱歌弹琴能使姑娘脱下衣服,感受温暖明媚的阳光,这难道是歌手的错吗?”汤姆反问。“此外,她看上的是安盖。‘我能摸摸你的弓吗?’我听她问,‘噢噢噢,它又滑又硬,拉一拉成不成?’”
那丈夫哼了一声,“是你还是安盖,都没差,反正跟我一样该为丢马负责。我说,他们有三个,我一个怎么对付得了三个?”
“三个?”柠檬嗤之以鼻,“一个是女人,一个戴铁链,你自己说的。”
那丈夫扮个鬼脸,“大个子女人,穿得像男子。而那戴铁链的……我讨厌他的眼睛。”
喝酒的安盖笑道:“我不喜欢谁的眼睛,就射穿它。”
艾莉亚忆起擦过耳边的那支箭,忽然很想拜他为师。
那丈夫却不为所动,“长辈说话时安静点!喝酒就是,管住舌头,否则我让我家老婆子给你一勺子。”
“哈,老大爷,怕大嫂的该是你吧。好啦,至少喝酒不要你教。”他边说边咽下一大口,以兹证明。
艾莉亚也喝了一大口,这些天来,他们一直喝溪水和坑洞里的水,还有混浊的三叉戟河水,而今麦酒就像以前父亲在特殊场合才准她啜饮一杯的葡萄酒般可口。厨房飘出的香气让她垂涎欲滴,她强迫自己思考那艘小船,驾船比偷船难,只等他们睡着……
小男孩拿着几大轮面包出现,艾莉亚忙不迭地扯下一大块,咬了下去。又粗又硬,不好吃,底部还烤焦了。
热派尝了一口,做个鬼脸。“这面包太糟糕,”他说,“不仅烤糊了,里面还是硬的。”
“蘸点肉汤会好一点,”柠檬道。
“见鬼,才不会咧,”安盖说,“蘸点水只能保你的牙不被嘣掉。”
“妈的,小子,你要么吃了它,要么继续饿肚子,”那丈夫道,“我他妈的看起来像面包师吗?你来就能做好啦?”
“我当然行,”热派说,“这很容易,你捏面团捏得过头了,所以嚼起来才这么硬。”他又喝下一口麦酒,开始大谈特谈面包、馅饼和烘饼,这些他最钟爱的东西,艾莉亚翻翻白眼。
汤姆坐到她对面。“乳鸽,”他说,“阿利,不管你真名叫什么,这个给你。”他将一片肮脏的羊皮纸放在他们之间的木桌面上。
她怀疑地看看它。“这是什么?”
“三枚金龙币,用来买马。”
艾莉亚警觉起来,“那是我们的马。”
“你们偷的马,对吧?没什么好羞耻的,孩子,可恨的战争让正派人变成了盗贼。”汤姆敲敲折叠好的羊皮纸。“我们出的是高价,说实话,那三匹马不值这么多。”
热派抓起羊皮纸,打开来看。“没有金币,”他大声抱怨,“只有几个字。”
“是的,”汤姆说,“对此我很抱歉。但战争结束之后,我们便会兑现,我是国王的人,以国王的名义向你担保。”
艾莉亚推开桌子,站起身来,“你们不是国王的人,你们是强盗!”
“等哪天你碰到真正的强盗,就会发现之间的区别。他们决不会付钱补偿,即便欠条也不给。孩子,我们要马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国家,为了来去方便,好及时赶去打仗,为国王打仗,你要拒绝国王吗?”
他们一齐看着她,射手安盖,大个子柠檬,还有那面如菜色、眼神游移的丈夫,甚至站在厨房门口的沙玛也斜睨着。不管我说什么,他们都会抢走我们的马,她意识到,只好走着去奔流城,除非……“我们不要纸,”艾莉亚拍掉热派手中那张羊皮纸,“我们要外面那条船,还要你们教怎么用。”
七弦汤姆瞪了她一会儿,然后他那张大嘴仿佛突然憋不住,大笑失声。安盖也笑,大家都在笑,柠檬斗篷,沙玛,那个丈夫,甚至伺候的男孩……他从木桶后走出来,胳膊夹着一把十字弓。艾莉亚想朝他们尖叫,她强迫自己微笑……
“有骑兵!”詹德利的尖叫中充满警惕,他踢门闯进来。“有骑兵!”他喘着气道,“沿着河边小路过来,有十几个。”
热派一跃而起,打翻酒杯,但汤姆等人泰然自若。“把顶好的麦酒洒在老娘的地板上可不对,”沙玛说,“乖乖坐下,小子,兔子肉来了。还有你,女孩儿,不管有过什么遭遇,都已经结束,已经过去了。你现在跟国王的人在一起,我们会保护你的安全。”
艾莉亚唯一的反应就是伸手过肩去拔剑,刚拔出一半,手腕就被柠檬扣住。“够了!你想干嘛!”他扭她的胳膊,直到她松手。他的指头坚硬而布满老茧,十分有力。来了!艾莉亚心想,又来了!我又要回到湖边的仓库,又要见到奇斯威克、甜嘴拉夫和魔山。他们要偷走我的剑,让我变回老鼠!她左手握住酒杯,朝柠檬的脸砸去。麦酒涌出来,溅入他的眼睛,接着是鼻子的断裂声和喷射的鲜血。他吼叫着双手去捂,她则获得了自由。“大家快跑!”她一边尖叫,一边飞箭般跑开。
柠檬立即赶上,他的长腿一步当她三步。虽然她又扭又踢,却依旧被他轻松提离地面,在空中挣扎摇晃,血从他的脸上流了下来。
“停下,你这小笨蛋,”他边喊边晃她,“快停下!”詹德利要过来帮她,但七弦汤姆掏出匕首挡在前面。
来不及逃了,外面传来马嘶和人声,片刻之后,一个泰洛西人昂首阔步地走进门来。他比柠檬更高大,浓密的大胡子末端是亮绿色,新长出来的却是灰色。后面跟着两名十字弓兵,扶着一个伤员,然后是其他人……
艾莉亚从没见过如此衣杉褴褛的队伍,但他们手中的长剑、战斧和弓箭很精良。有两人进门时好奇地瞥了她几眼,但没有说话。一个戴生锈半盔的独眼人嗅嗅空气,咧嘴微笑,一个满头僵硬黄发的弓箭手大叫着要麦酒。队伍末尾是一个戴狮冠盔的长矛兵,一个跛腿老人,一个布拉佛斯雇佣兵和……
“哈尔温?”艾莉亚轻声道,是他!真的是他!透过胡子和纠结的头发,她看见胡伦儿子的脸,他从前常牵她的小马在院里走动,常跟琼恩和罗柏一起练习长枪冲刺,在宴会上他酒量惊人。而今他虽瘦了,却变得强壮,还留起了以前从未留过的胡子。真的是他,她父亲的人!“哈尔温!”她挣扎着向前去,试图挣脱柠檬铁一般的抓握。“是我啊,”她喊,“哈尔温,是我,你不认识我了吗,不认识了吗?”泪水涌出来,她发现自己像婴儿一样哭泣,又变回从前那个笨女孩。“哈尔温,是我啊!”
哈尔温看看她的脸,又看看她衣服上的剥皮人。“你认识我?”他怀疑地皱起眉头,“剥皮人纹章……伺候水蛭大人的小厮怎会认识我?”
一时她不知如何回答,她有过那么多名字,她真的还是艾莉亚·史塔克吗?“我是女生,”她抽泣着,“我是波顿大人的侍酒,但他要把我交给山羊,所以我跟詹德利和热派一起逃了。你一定认识我的!我小时候,你牵过我的小马。”
他瞪大眼睛,“诸神在上,”他的声音噎住了,“捣蛋鬼艾莉亚?柠檬,快把她放开。”
“这家伙打断了我的鼻子。”柠檬随手把她扔在地上。“七层地狱,她究竟是什么人?”
“她是首相之女。”哈尔温单膝跪下,“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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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四章凯特琳
是罗柏,兽舍沸腾的那一刻,她就知道了。
她的长子已带着灰风回到奔流城,只有那硕大的灰色冰原狼的气味会惹得猎狗们如此疯狂吠叫。他会来见我,她心想,艾德慕见了她一次以后,便再没来过,成天跟马柯·派柏和派崔克·梅利斯特在一起,听打油诗人雷蒙德歌颂石磨坊之役。罗柏不是艾德慕,罗柏会来见我。
雨连着下了好几天,冰冷灰暗,正与凯特琳的心境相符。日子一天天过去,父亲变得越发虚弱,越发神志不清,每当醒来,只会喃喃低语:“艾菊,”然后恳求原谅。艾德慕躲着她,戴斯蒙·格瑞尔爵士虽不情愿,仍禁止她在城堡内自由行动,唯有罗宾·莱格爵士的空手而归给了她不少安慰。兵士们回城时步伐疲倦,浑身湿透,看来是走回来的。韦曼学士说,他们的船被弑君者设计弄沉了。凯特琳请求和罗宾爵士谈话,以详细了解情况,却遭到拒绝。
有什么事不对劲,弟弟回来当天,他们争执之后不久,下面院子里传来愤怒的叫嚣,她爬上堡顶察看,只见一群人聚集在城堡正门处,牵着上好鞍配的战马,高声喝骂,凯特琳离得太远,听不清在说什么。一面白色冰原狼旗帜搁在地上,一名骑士飞弛而前,践踏旗帜,冲出城门,另有几人也依样而行。这些人在渡口之役里跟艾德慕并肩作战,她明白,而今为何如此愤怒?难道弟弟怠慢了他们,侮辱了他们?在人群中,她认出派温·佛雷爵士,他曾保护她往返苦桥和风息堡,以及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马丁·河文。离得这么远,其他人都看不清楚,反正将近四十人离开奔流城,去往哪里不得而知。
他们没有回来,韦曼爵士不肯透露他们是谁,去了哪儿,以及他们愤怒的原因。“我是来照顾您父亲的,仅此而已,夫人,”他道,“您弟弟很快就会成为奔流城的公爵,一切消息,可以由他亲口告诉您。”
现在罗柏已从西境凯旋而归,他会原谅我,凯特琳告诉自己,他必须原谅我,我是他的母亲,而艾莉亚和珊莎不仅是我的女儿,也是他的妹妹。他会放我出去,然后我就知道外面发生的事了。
戴斯蒙爵士来找她时,她已洗浴完毕,穿戴整齐,枣红的头发也梳理安好。“国王陛下西征归来,夫人,”骑士说,“命您去大厅见他。”
这是她梦寐以求的时刻,也是她所惧怕的时刻。我失去了两个儿子,还是三个?答案很快就要揭晓。
他们进去时,厅内已站满了人,每双眼睛都看着高台,但凯特琳认得出那些背影:穿着打补丁锁甲的莫尔蒙伯爵夫人,比在场所有人都高的大琼恩父子,一头白发、掖下夹着飞鹰盔的杰森·梅利斯特,穿着华丽的鸦羽披风的泰陀斯·布莱伍德……他们中有的人想吊死我,有的人假装不认识我。除此之外,她还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似乎缺了什么。
罗柏站在高台上,他不再是孩子了,她心痛地意识到,他已经十六岁,迈入成人阶段,而战争将他脸上柔和的线条通通融掉,将他变得精瘦而坚强。他把胡子剃光,但枣红的头发没有剪,一直披到肩头。近来的雨水锈掉他的锁甲,在白披风和外套上留下棕色的污点。或许那是血吧。罗柏戴着青铜和黑铁的剑冠,戴得自在多了,戴得像个国王。
艾德慕站在拥挤的高台下,谦恭地低下头,罗柏正在表彰他的胜利。“……永不会忘记在石磨坊英勇献身的战士,正因为他们所显示出的北境和奔流城的力量,才使泰温公爵倍感挫折,不得不回头对付史坦尼斯。”这番话引起一阵笑闹和赞同,罗柏举手示意安静。“但我们不能放松警惕,兰尼斯特必将再度进犯,为了王国安泰,还得继续战斗。”
大琼恩吼道:“北境之王万岁!”并将一只钢甲拳头冲天举起,三河流域的领主们也大喊:“三河之王万岁!”。大厅里击拳跺脚的声音如雷鸣般响亮。
一片喧嚣中,起初少有人关注凯特琳和戴斯蒙爵士,但人们用胳膊互相捅挤,渐渐安静下来。她高昂着头,不去在意别人的目光。随他们怎么看,我只在乎罗柏。
高台上布林登·徒利粗犷的脸,使她感到安心。一个她不认识的男孩正担任罗柏的侍从,孩子后面站着一个年轻的骑士,穿着画了六只海贝的沙色外套,另一个年长骑士的徽章则是三个黑色的胡椒罐,底色为绿银相间的斑纹。他们之间有一位端庄的老妇人和一位美貌少女,看来是她女儿。此外,还有一个跟珊莎年纪相仿的女孩。海贝是西境某家小诸侯的纹章,凯特琳知道,但那个老骑士的纹章她不认识。他们是囚犯吗?罗柏为何让俘虏站到高台上?
戴斯蒙爵士护她上前,乌瑟莱斯·韦恩将权杖往地上重重一击,表示肃静。若罗柏像艾德慕一样待我,怎么办?但从儿子眼中,她看到的不是愤怒,而是别的什么……忧惧?不,这不可能,他有什么好怕的?他是少狼主,三叉戟河与北境之王啊。
叔叔首先向她致意,这条黑鱼从不管别人的看法,他径直跳下高台,将凯特琳揽进怀中,“回家见到你真好,凯特。”她不得不挣扎着保持镇静,“你也一样,”她低声说。
“母亲。”
凯特琳抬头望向她那威严高大的儿子。“陛下,我曾为您的安全回归而祈祷,听说您受了伤。”
“攻打峭岩城时,一支箭射穿手臂,”他道,“但伤口愈合得很好,因为我受到世上最好的照料。”
“诸神保佑。”凯特琳长出一口气,说吧,无法逃避的。“他们一定把我的作为禀报了您,是否也解释过我的理由呢?”
“为了两个女孩。”
“我有过五个孩子,现在只剩下三个。”
“是的,夫人。”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推开大琼恩走上前,黑锁甲和又长又粗的灰胡子使他看起来活像个阴沉的幽灵,那张长脸冰冷而痛苦。“我也有过三个儿子,现在只剩下一个……您剥夺了我复仇的权利!”
凯特琳平静地面对他。“瑞卡德大人,弑君者的死不能换得你儿子的生命,让他活着回去却能保我女儿归来。”
伯爵毫不信服,“詹姆·兰尼斯特拿您当枪使,把您当傻瓜!您得到的不过一堆空话,仅此而已!我的托伦和艾德决不会就此埋没。”
“算了吧,卡史塔克,”大琼恩将两条粗胳膊交叠在胸,咕哝道,“这是母亲的疯狂,女人天生就这个样。”
“母亲的疯狂?”卡史塔克伯爵转身面对安柏伯爵,“我说这是背叛!”
“够了。”片刻之间,罗柏听上去更像布兰登,而不是他父亲。“不准在我面前说临冬城的夫人是叛徒,瑞卡德大人。”他转向凯特琳,声音柔和下来。“我要将弑君者抓回来,你私自放走了他,既没通知我,更没征得我的同意……但我明白,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为了艾莉亚和珊莎,为了失去布兰和瑞肯的悲哀。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我已经明白,爱并不总是明智的,它往往会将我们引向愚行,但我们生而为人,遵循情感行动……而不管其后果如何,对吗,母亲?”
是么?“假如我的情感导致我的愚行,我真诚地向您和卡史塔克大人道歉。”
瑞卡德伯爵怒气不息,“弑君者杀害我的托伦和艾德,您道个歉就算完了?”他从大琼恩和梅姬·莫尔蒙中间挤过,离开大厅。
罗柏没有阻止他,“原谅他吧,母亲。”
“如果您愿意原谅我的话。”
“我已经原谅你了,爱到深切,让你无法考虑其余。”
凯特琳低下头,“谢谢。”至少我还没有失去这个孩子。
“我们得谈谈,”罗柏继续道,“你和舅公、舅舅留下来,谈谈这事……以及其他一些事情。总管,宣布会议结束。”
乌瑟莱斯·韦恩用权杖敲击地面,高喊散会,三河诸侯和北地人便一起离开。凯特琳猛然意识到缺的是什么,狼,狼不在,灰风怎么了?那头冰原狼明明跟罗柏一起回来,她听见狗群吠叫。但他却不在厅内,不在她儿子身边,他上哪儿去了?
她还来不及问罗柏,就被一群前来表达善意的人所包围。莫尔蒙夫人拉住她的手,“夫人,若我有两个女儿被瑟曦·兰尼斯特抓住,也会这么做。”不拘礼节的大琼恩用毛绒绒的大胳膊使劲捏她的双臂,将她提起来,“您的小狼崽打败过弑君者,日后疆场相逢,再干一次就是了。”盖伯特·葛洛佛和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比较平静,杰诺斯·布雷肯则近乎冷漠,但他们的话都说得相当有礼,弟弟最后一个走来,“我也为你的女儿们祈祷,凯特,希望你不要怀疑。”
“当然不会,”她吻他,“我爱你。”
祝福完毕后,奔流城的大厅里空空荡荡,只剩罗柏、三个徒利家的人和六个凯特琳不认识的陌生人。她好奇地打量着他们,“先生们女士们,您们是新近参加我儿子的事业的吗?”
“是,”海贝徽章的年轻骑士说,“我们虽然新近加入,但勇气非凡,忠贞不移,您会看到的,夫人。”
罗柏看上去不大自在,“母亲,”他说,“请允许我向你介绍希蓓儿夫人,峭岩城伯爵加文·维斯特林的妻子。”老妇人仪态端庄地走向前,“她的丈夫被我们在呓语森林俘虏。”
维斯特林?是了,凯特琳心想,他们家的旗帜正是沙黄底色上的六枚白海贝,这个小家族效忠兰尼斯特。
罗柏依次招呼其他陌生人上前,“罗佛·斯派瑟爵士,希蓓儿夫人的哥哥,我军攻打峭岩城时,他担任代理城主。”胡椒罐纹章的骑士点点头。他身材壮硕,有断鼻子和短短的灰胡须,看上去相当勇猛。“这几位是加文大人和希蓓儿夫人的孩子,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海贝徽章的骑士在浓密的小胡子底微微一笑,他年轻,精瘦,粗犷,牙齿健康,栗色头发十分密实。“艾琳妮亚,”小女孩飞快地行了个屈膝礼。“洛拉姆·维斯特林,我的侍从,”男孩想跪下,见在场诸人都没跪,便慌忙改成鞠躬。
“非常荣幸,”凯特琳说,罗柏收服了峭岩城的维斯特林家族?若是这样,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可是,凯岩城遭到如此背叛,一定咽不下这口气。是的,自打泰温·兰尼斯特能骑马上战场起就不会……
那美貌少女最后一个走上前,表现得很羞涩。罗柏执起她的手,“母亲,”他说,“我怀着最大的荣幸向你介绍简妮·维斯特林小姐,加文大人的长女,我的……呃……我的夫人。”
闪过凯特琳脑海的第一个想法是:不,这不可能,你只是个孩子。
第二个是:况且你已经许了一个。
第三个是:圣母慈悲,罗柏,你都干了些什么?
这时她明白了,为爱而犯下的愚行?他干净利落地把我像兔子一样套进陷阱,让我不得不原谅他,接受他。凯特琳虽恼火,却又感到一丝沮丧的钦佩,这出戏演得真巧妙……国王的游戏就该这样。凯特琳别无选择,只好握住简妮·维斯特林的手。“我又添了一个女儿,”她说,却觉得声音比较生硬,于是亲吻对方的双颊,“欢迎来到我们的大厅,与我们共享壁炉。”
“谢谢您,夫人,我会成为罗柏忠诚的好妻子,我发誓,尽力做个贤明的王后。”
王后,对,这个漂亮小姑娘是王后了,我必须记住。她的美貌无可挑剔,栗色的卷发和心形的脸,还有那羞涩的笑容。她虽苗条,但臀部很大,凯特琳心想,生孩子应该没问题。
希蓓儿夫人举起一只手,“夫人,我们很荣幸加入史塔克家族的事业,但此刻从西境急匆匆赶来,业已人困马乏。陛下,是否可以准我们先回房间,让您们母子好好聊聊呢?”
“如此最好,”罗柏亲吻简妮,“总管会为你们安排住处。
“我带您们去找他,”艾德慕·徒利爵士自告奋勇。
“您真好心,”希蓓儿夫人道。
“我也得去吗?”男孩洛拉姆问,“我是您的侍从呀。”
罗柏笑道:“但我暂时不需要随侍。”
“噢。”男孩一本正经地说。
“陛下没有你已经过了十六年,洛拉姆,”海贝徽章的雷纳德爵士说,“依我看,再多过个几小时也无碍。”他牢牢拉住弟弟的手,将对方带离大厅。
“你的夫人很可爱,”当维斯特林家的人全部走出耳力范围,凯特琳道,“他们家族看来也很值得敬重……嗯,加文大人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封臣,对吧?”
“是的,他被杰森·梅利斯特在呓语森林俘虏,现关押于海疆城待赎。不管他愿不愿加入我方,我都将立刻释放他,恐怕我们未征得他的同意就结了婚,将他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峭岩城势孤力薄,为了对我的爱,简妮可能失去一切。”
“而你,”她柔声道,“失去了佛雷家族。”
他怔了一下,她明白了,明白了那些愤怒的叫嚣,明白了派温·佛雷和马丁·河文的离开,明白了他们践踏冰原狼旗的举动。
“请问,你的新娘为你带来多少军队,罗柏?”
“五十个人,其中有十来位骑士。”他声音阴郁,正如她所预料。当初孪河城方面为缔结婚约,可是慷慨地派出一千名骑士和近三千步兵。“母亲,简妮不仅聪明美丽,而且十分善良,她有一颗温柔的心。”
你需要的是军队,不是温柔的心。你怎能这么做,罗柏?你怎能如此不计后果,如此卤莽?你怎能如此……如此……幼稚。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她只问,“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我攻占了她的城堡,她则攻占了我的心。”罗柏微笑,“峭岩城守备很弱,因此我们猛攻一晚就告成功。当时黑瓦德和小琼恩带队攀登城墙,我则督促攻城锤突击主城门。就在罗佛爵士献城投降时,我手上中了一箭。起初觉得没什么,但很快感染了。简妮让人把我抬到她的床上,照料我直到退烧。期间大琼恩带来消息,关于……关于临冬城……关于布兰和瑞肯,她和我在一起。”说出弟弟们的名字,对他而言似乎很困难。“那一夜……那一夜,她……她安慰我,母亲。”
凯特琳不用说也明白简妮·维斯特林给她儿子的是什么样的安慰。“你第二天就娶了她。”
他望进她的眼睛,目光既骄傲又酸楚,“唯有这么做,才能保持荣誉。她既温柔又甜蜜,母亲,真的,她会成为我的好妻子。”
“也许会吧,但这件事是不会让佛雷侯爵满意的。”
“我明白,”儿子倍感挫折地说,“除了打仗,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不是吗?我真的以为打仗最困难,可……如果我听你的话,把席恩留做人质,就能保住北境,布兰和瑞肯就会活下来,安全地待在临冬城里。”
“也许会,也许不会。不管有没有席恩,巴隆大王都可能发动战争。别忘了,上次他为王冠付出了两个儿子,这次只需一个,或许会觉得是笔不错的买卖。”她碰碰他的手臂,“你结婚之后,佛雷家的人有何反应?”
罗柏摇摇头,“如果史提夫伦爵士还在,好歹可以提出补偿,但莱曼爵士跟石头一样呆板,而黑瓦德……那家伙叫这个名字决不是因为胡子的颜色,我向你保证。他太过分了!居然宣称他的姑婆们不介意跟鳏夫成婚,若非简妮求我慈悲,我早宰了他!”
“你狠狠地侮辱了佛雷家族,罗柏。”
“这不是我的本意,史提夫伦爵士为我战死,而奥利法做侍从忠勇可嘉,甚至请求继续留在我身边,最后是被莱曼爵士强行带走。他还带走了他们家所有的部队,大琼恩催促我加以攻击……”
“强敌环饲,还要窝里斗?”她说,“简直胡说八道!”
“我也不赞成……也许我们可以为瓦德侯爵的女儿安排其他人选。文德尔·曼德勒提议代我成婚,大琼恩则说他的叔父们希望续弦,如果瓦德侯爵通情达理……”
“他根本就不会‘通情达理’,”凯特琳道,“他这人既骄傲又暴躁,受不得半点轻慢。你明知他想成为国王的岳父,现在却硬塞给他两个年迈的老家伙和七国最大的胖子的次子,如何能让他满足?你可要想清楚,违背誓约是一层,娶一家小诸侯的姑娘为妻这件事本身就是对孪河城极大的轻侮。”
这番话让罗柏激动起来,“维斯特林家族的血脉远比佛雷家族古老,他们渊源悠久,乃是先民的后裔。征服战争之前,历代凯岩王常与维斯特林家族通婚,而在近三百年前,另一位简妮·维斯特林当过梅葛王的王后。”
“所有这一切都在往瓦德侯爵的伤口上洒盐啊,他最恨这些世家名门,恨他们把佛雷家当暴发户。我到孪河城谈判那回,他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他恨琼恩·艾林不愿收养他的孙子,更恨我父亲拒绝让艾德慕迎娶他的女儿。”弟弟办事回来,她朝他点点头。
“陛下,”黑鱼布林登说,“这事我们还是找个私密地点从长计议吧。”
“是的,”罗柏听上去很疲惫,“天啊,我只想喝一杯红酒,我们去会客室。”
步上阶梯时,凯特琳问到从入厅起就困扰着她的问题。“罗柏,灰风在哪儿?”
“在院子里啃羊腿,我特地吩咐兽舍掌管准备的。”
“你不总让他跟在身边吗?”
“让冰原狼待在大厅里于礼不合,你也见过,他会变得坐立不安,又吼又咬。唉,早知道我就不带他上战场了,他杀了太多人,现在一点也不怕生。有他在旁边,简妮总是很不安,而她母亲则是怕他。”
这就对了,凯特琳心想。“他是你的一部分,罗柏,怕他就是怕你。”
“我才不是狼,不管别人怎么说!”罗柏有些生气,“灰风在攻打峭岩城和烙印城时分别杀了一个人,在牛津一役中则咬死六七个,如果你看到……”
“我在临冬城亲眼见过布兰的狼撕开活人的喉咙,”她尖锐地说,“我喜欢他那样。”
“这不是一回事,死在峭岩城的那个骑士简妮从小就认识,她会害怕,难道是她的错吗?而今灰风又讨厌她舅舅,每当见到罗佛爵士,就会呲牙咧齿,就会……”
一阵寒意掠过,“听我说,立刻遣走罗佛爵士。”
“遣走?笑话!遣去哪里?遣回峭岩城,好让兰尼斯特把他脑袋插枪上吗?母亲,简妮爱他,他不仅是她舅舅,还是个好骑士。我需要一千个罗佛·斯派瑟,而不是把忠勇的人拿掉,仅仅因为我的狼不喜欢他的味道。”
“罗柏。”她停步抓住他的胳膊。“我曾劝告过你,把席恩·葛雷乔伊留在身边,你没有听;现在,我要再次对你提出劝告。让这个人走吧。我并非叫你拿掉他,你可以给他找一项任务,一项需要勇气、能获得光荣的任务,具体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把他留在身边。”
他皱紧眉头,“如此说来,我该让灰风把我所有的骑士都嗅上一遍啰?若还有其他人的气味他不喜欢怎么办?”
“灰风不喜欢的人,统统赶走。罗柏啊,你必须明白,这几头冰原狼不只是狼,而是诸神送给我们家的礼物,是你父亲的神,北方的旧神所赐予的。五只幼崽,罗柏,五只幼崽正好对应史塔克家的五个孩子。”
“共有六只,”罗柏说,“还有一只给琼恩,是我发现他们的,记得吗?我很清楚他们打哪儿来,有多少。从前,我和你想法一致,以为他们就是我们的保镖,是诸神的使者,直到……”
“直到?”她提示。
罗柏抿紧嘴唇,“……直到他们告诉我席恩谋杀了布兰和瑞肯,很明显,两匹狼救不了弟弟们。母亲,我不再是孩子了,我是国王,可以自己保护自己。”他叹口气。“我会为罗佛爵士找个任务,让他离开。不是因为他的气味,而是为了你,你已经受够了折磨。”
趁其他人还没转过楼梯拐弯,凯特琳欣慰地在罗柏脸颊轻轻一吻。片刻间,他又成为她的孩子,而不是她的国王。
霍斯特公爵的私人会客室在大厅顶上,屋子较小,适合私秘交流。罗柏就座高位,脱下王冠,置于身边的地上,凯特琳摇铃传唤上酒,艾德慕则向叔叔灌输石磨坊之役的经过。等仆人们离开后,黑鱼清清嗓子,“我们已经听够了你的卖弄,侄儿。”
艾德慕糊涂了,“卖弄?您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黑鱼说,“你该感谢陛下的宽容,他在大厅里演戏,以免你在自家封臣面前出丑。如果换作我,将毫不留情地严斥你的愚笨,决不会赞扬那些许微功!”
“渡口一战中,无数勇士献出生命,叔叔,您应该尊重他们。”艾德慕很生气,“怎么啦,除了少狼主,就没人该获得胜利?我抢走了属于您的荣耀,罗柏?”
“陛下,”罗柏冷淡地纠正,“你是否承认我是你的国王,舅舅,是否连这点也记不住?”
黑鱼道,“给你的命令是留守奔流城,艾德慕,仅此而已。”
“我守住了奔流城,还挫败泰温公爵……”
“确实如此,”罗柏说,“但挫败不等于胜利,对不对?你有没有扪心自问,牛津战役后我们为何还在西境久留?你知道我没有足够的力量威胁兰尼斯港或凯岩城。”
“为何……为了占领其他城堡……金钱,牲畜……”
“见鬼,你以为我们留下来当强盗?”罗柏难以置信地说,“舅舅,我正是要引泰温公爵西进。”
“我军是马队,”布林登爵士解释,“兰尼斯特军大半是步兵。我们计划让泰温公爵高高兴兴地追上一段,直到海边,然后从旁溜过去,横穿黄金大道,占据稳固的防守位置。我的斥侯找到了地方,地形极为有利,如果他在那儿发动攻击,将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他不进攻,则会被困在西境,不仅距离需要他的地方千里之遥,而且始终消耗着自己的资源,而不是掠夺三河诸侯。”
“与此同时,史坦尼斯公爵将打下君临城,”罗柏说,“帮我们一笔勾销乔佛里、太后和小恶魔,然后我就与他讲和。”
艾德慕看看叔叔,又看看外甥,“你们从未把计划告诉我。”
“我告诉你守住奔流城,”罗柏说,“这道命令,什么地方你无法理解?”
“你在红叉河阻住泰温公爵,”黑鱼说,“呵,挡得可真久,刚好让苦桥来的信使赶上他的军队。泰温公爵立即让部队掉头,在黑水河源头附近跟马图斯·罗宛与蓝道·塔利会合,急行军到翻斗瀑,梅斯·提利尔和他两个儿子正带着大军和驳船队等在那里。于是他们合兵一股,顺流而下,在距离君临城半日马程的地方登陆,从后袭击史坦尼斯。”
凯特琳在苦桥见过蓝礼国王的队伍,千百朵金玫瑰在风中飞舞,玛格丽王后笑容羞涩、语调温柔,她哥哥百花骑士虽然额上缠着亚麻绷带,却英俊不减。如果你非得投入女人的怀抱,我的儿子啊,为何不是玛格丽·提利尔?高庭的财富和军队足以扭转形势,或许灰风还会喜欢她的味道。
艾德慕蔫了气,“我一点也不想……不想……罗柏,你得让我补偿,就准我在下场战役里担任前锋吧!”
这是补偿,弟弟?还是为了荣誉?凯特琳很怀疑。
“下场战役,”罗柏沉吟道,“嗯,下场战役很快就会到来,乔佛里成亲之后,兰尼斯特就会再次开战,对此我毫不怀疑,这一回,他们有了提利尔家的支持……也许我还要对付佛雷家,若黑瓦德……
“席恩·葛雷乔伊坐着你父亲的宝座,手上沾染了你弟弟们的鲜血,除了他,其他敌人都必须先放在一边。”凯特琳告诉儿子。“领主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子民,罗柏,你身为国王,要么赢回临冬城,把席恩吊在鸦笼里,让他慢慢烂掉;要么就永远放弃王冠,因为人们将不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国王。”
从罗柏瞧她的神情来看,她断定,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如此坦率直言了。“他们告诉我临冬城陷落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返回北方,”他带着一丝辩解的意味道。“我想去营救布兰和瑞肯,但我以为……我做梦也想不到席恩会伤害他们,真的,如果我……”
“说‘如果’已太晚,要营救也太迟,”凯特琳说,“剩下的只有复仇。”
“根据从北境得到的最新消息,罗德利克爵士在托伦方城附近击败了铁群岛的部队,然后于赛文城重新整军,准备夺回临冬城。”罗柏道,“他或许已经成功了,因为我们很久没有收到进一步的消息。退一步讲,假如我挥师北上,三河地区怎么办?我不可能要求三河诸侯遗弃人民随我出征啊。”
“不,”凯特琳说,“把他们留下,让他们自己管自己,我们靠北地人赢回北境。”
“您的北地人如何去得了北境?”弟弟艾德慕反问,“铁群岛方面不仅控制了落日之海,而且占领了卡林湾。一万年来,没有一支军队能从南面攻下卡林湾,即便朝那里进军也是疯狂之举。我们很可能被困在堤道上,铁民在前,愤怒的佛雷家族在后。”
“所以必须赢回佛雷家族,”罗柏说,“有了他们,才有成功的机会,不管机会多么渺茫;没有他们的支持,我看不到希望。我愿向瓦德侯爵提出一切……道歉,荣誉,土地,金钱……一定有东西可以抚平他受创的自尊心……”
“东西办不到,”凯特琳道,“但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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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五章琼恩
“他们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坐在长毛象背上缓缓摇晃,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不知是长毛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就连白灵也退后一步,呲牙露齿,无声咆哮。冰原狼固然身材硕大,但和长毛象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
琼恩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乳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应该说更像熊,和跨下的长毛象一样多毛。由于巨人们都坐着,所以很难判断确切高度。或许十尺,或许十二尺,琼恩心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因为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