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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冰与火之歌》(第三部·冰雨的风暴)》 · [美]乔治·马丁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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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并非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的臭气令人窒息,当然,气味也可能源于长毛象。在歌谣里,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只看到棍棒,其中多数是枯树枝干做成,拖着残破的分枝,有几根末端还绑了石球,当槌子用。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跨下的长毛象也比同类要大,一样灰白相间。他经过时,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琼恩无法领会,巨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象打嗝、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那头长毛象转过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笨拙地走来,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硕大的足印,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这时,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粗犷语言冲下面叫喊。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哈哈,如果你喜欢,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但小心哟,别让他踩着你,巨人的眼睛不好,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这是古语吗?”

“不错,我说他真是父亲的好儿子,他们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不过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呢?”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白洁粉嫩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调转马头。“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来,我们回去,待会儿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调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证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你真的杀过巨人?”边向前骑,他边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你小子干嘛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哈!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不过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她喂你奶,你怎能杀她呢?”

“我当然没杀她,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对吧?”

“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者,是么?还有红厅的蜜酒之王,雪熊之夫,生灵之父?”他其实想打听的是“吹号者”这个外号,但不敢问得太直接。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巨人和长毛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莫非曼斯·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并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

“乌鸦都这么好奇吗?”托蒙德反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里渡过的那个还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大雪纷飞,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我住在红厅里面,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蜜酒。无事可做,只有喝酒,而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的模样强壮又漂亮,一对奶子更大得惊人,虽然脾气很坏,没错,但是,哦,她也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就需要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那话儿就越硬,直到再也受不了。我傻得热血上冲,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毛皮,脸上蒙一块羊毛风巾,冲出去找她。雪下得太大,辩不清路途,风穿透身子,冻僵了骨头,但最后还是找着了她,她跟我一样全身裹着毛皮。

“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我抱住她,她激烈反抗,我费劲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一身毛皮,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热烈的程度简直让人无法回忆。后来呢,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然后就睡了。第二天早晨醒来,雪已停止,阳光照耀,但我的状态却不好,全身都是伤口,那话儿被咬掉一半,地板上则有一张母熊皮。不久后,自由民们传说森林里有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再睡一觉,这头母熊!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没一个女人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样呢?”琼恩笑问,“她不是把你那话儿咬掉了么?”

“只咬掉一半!我那话儿有旁人的两倍长咧。”托蒙德喷喷鼻息,“话说回来,关于你……在长城当兵时那话儿被割过吗?”

“没有,”琼恩道,感觉受了羞辱。

“我还以为一定是这样,否则你干嘛拒绝耶哥蕊特?在我看来,她根本不会抗拒你,她想要你,这是很明显的事,瞎子都能看出来。”

确实很明显,琼恩心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注视着飘落的雪花,以便在托蒙德面前掩饰羞红的脸。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提醒自己,不是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晚上也一样。由于叮当衫不信任“反复无常的乌鸦”,因此曼斯·雷德给了琼恩新羊皮斗篷之后,便提议让他跟随巨人克星托蒙德,琼恩愉快地接受了。第二天,耶哥蕊特和长矛里克便离开叮当衫的队伍,加入托蒙德的行列。“自由民想跟谁就跟谁,”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堆骨头。”

每晚扎营时,耶哥蕊特总是将毛皮铺在他身旁睡觉,也不管他离营火近还是远。有一回他半夜醒来,竟发觉她偎着自己,胳膊抱紧他的胸。他躺着倾听她的呼吸,许久许久,试图抑制股间的冲动。他安慰自己游骑兵经常大被同眠,却又怀疑取暖远非耶哥蕊特想要的全部。后来,他用白灵将两人隔开。在老奶妈的故事里,骑士当万不得已和女士同床时,为了荣誉,会在中间放一把剑,他想,用冰原狼来代替宝剑大概是世上头一遭吧。

即便如此,耶哥蕊特仍坚持不懈。就前天,琼恩犯下一个错误,他透露自己想洗热水澡。“冷点也行,”她立即道,“之后有人帮你取暖呢。快去吧,河水只有一半结冰。”

琼恩笑道:“你想冻死我呀?”

“乌鸦都这么怕冷吗?结点冰咋了?死不了人,要不,我跟你一起跳下去?”

“湿衣服会冻住皮肤!”他反对。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跳下去当然是不穿衣服的。”

“我才不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便慌称雷拳托蒙德在找,趁机溜走了。

因红发的关系,野人们都认为耶哥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中少有红发,它代表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幸运不幸运且不论,耶哥蕊特的头发的确很红,只是乱蓬蓬的,琼恩有时候忍不住想问她,是否只在季节更迭时才梳头。

他明白,若生在南方贵族世家,这女孩只会被认定为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般的圆脸,狮子鼻,牙齿有些歪斜,双眼分得很开,这些琼恩头一次遇见她,把刀抵住女孩喉咙时就注意到了。但到后来,他还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咧嘴微笑时,她歪斜的牙齿并不碍事;也许她两眼分得很开,但那漂亮的蓝灰眸子是他所见过最生动的东西;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吟浅唱,会令他十分感动;还有时候,她抱膝坐在营火边,火焰与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微笑……啊,那也带给他某些触动。

不,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发过誓。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在鱼梁木、在父亲的神灵面前发下誓言,决不能反悔……而我也不能向这位“生灵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我的勉强。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又经过二十头长毛象,托蒙德问他,这批长毛象驮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野人。

“不是的,可我……”我说什么他会信?“我太年轻,不能结婚的。”

“结婚?”托蒙德哈哈大笑,“谁说结婚?难道在南方,男人必须跟每个上床的女孩结婚吗?”

琼恩感到自己又脸红了,“叮当衫要杀我时,她替我说话,我不能损害她的名誉。”

“你已经是自由民了,耶哥蕊特也是。你们想睡就睡,哪有不名誉呢?”

“我会让她怀孩子的。”

“对啊,但愿如此。生一个强壮的儿子,或者活泼欢笑的女孩,火吻而生,再好不过了么?”

他不知该怎么说,“那孩子……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

“莫非私生子比其他孩子更虚弱?更容易得病?更容易夭折?”

“不,可……”

“你自己就是个私生子!若耶哥蕊特不想要,自会去找森林女巫,讨一杯月茶。种子播下以后,别的你就不用管了。”

“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

托蒙德摇摇满头乱发,“你们爱下跪的南方佬真蠢,你既不想要她,干嘛又要偷她?”

“偷?我没有……”

“没有?”托蒙德道,“你杀了她身边的两个人,并把她带走,这不叫偷叫什么?”

“她是我的俘虏。”

“想清楚,是你要她向你投降。”

“没错,可……托蒙德,我发誓,我没碰她。”

“他们真的没把你那话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好吧,你是自由民,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他那话儿不用的,那样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琼恩无言以对,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相互间无休止地偷窃,像野兽一样繁殖,崇拜强暴无视婚姻,到处产下私生子。可不管怎么说,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尽管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吹牛大王,有长矛里克,耶哥蕊特……不,不要去想耶哥蕊特。

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有的像叮当衫或哭泣者一样讨厌,不止朝他吐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狗头哈犸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她最恨狗,每隔两周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挂在旗上做标志;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首领;“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座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的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琼恩只见过他一次,一次就足以让他毛骨悚然,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根据琼恩判断,野人部队中至少有一半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但这没关系。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的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部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冻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买弄。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诉说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己,我会杀了他。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的性命。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放慢了进程。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如融化的蜂蜜一样于乳河西岸慢慢流淌,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

琼恩清楚,前方不远处,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座骑,扼守要道。除断掌之外,熊老还派出其他斥候,现在贾曼·布克威尔和索伦·斯莫伍德应已返回,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琼恩心想,他人老顽固,也走得太远。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仍然发动攻击。不久后,当能听到号角长鸣,目睹骑手冲杀而至,黑色斗篷飘扬,手擎冰冷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目标只有一个,一个关键点,曼斯。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这使他们十分脆弱。队伍蜿蜒数里格,其中不乏勇猛战士,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强在队伍两头,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或与巨人、野牛和掷火者组成凶悍的后卫部队;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守卫推车、雪橇和狗拉小车,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担任斥候、征粮队或监军,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

尤为致命的是,一百个野人中才一人有马,熊老的队伍将如利斧穿过麦片粥一样畅通无阻。这样一来,曼斯只好亲率骑兵追赶,以求挫败守夜人。如果他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死去,长城又会安宁一百年,如果相反……

他用剑的手开开合合,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爪挂在马鞍上,他很轻易就能够到这把长柄剑咆哮狼头的石圆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

几小时之后,他们才赶上托蒙德的小队,雪下得正大。白灵半路离去,前往森林追踪猎物,他会在夜里扎营时分回来,最晚不过黎明。冰原狼一直都在……就和耶哥蕊特一样。

“那么,”女孩看到他便喊,“你现在信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骑长毛象的巨人了吗?”

“哈!不止如此,”琼恩来不及回答,托蒙德便嚷嚷,“这只乌鸦还给人家看上了!多半得娶一个咧!”

“娶女巨人?”长矛里克笑道。

“不,娶长毛象!”托蒙德吼回去,“哈!”

琼恩放慢马速,耶哥蕊特跟在身旁。她自称比他大三岁,尽管身高要矮上半尺,不过不管究竟几岁,她的强韧勿庸置疑。在风声峡,石蛇说她是个“矛妇”,但她其实没结婚,擅用的武器也是一把兽角和鱼梁木做的短弯弓,可琼恩觉得“矛妇”的说法很适合她。她让他想起小妹艾莉亚,尽管艾莉亚更小更瘦,耶哥蕊特则常穿许多兽毛皮革,难以判断体形。

“你会唱‘最后的巨人’吗?”耶哥蕊特不待回答,便道,“我的嗓音不够深沉,唱不好呢,”她唱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我没有同伴。”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歌声,也跟着唱。“最后的巨人,从大山中走来,我们曾经统治世界,”他透过大雪吼回来。

长矛里克加入进来,“啊,小人族偷走森林,偷走山脉,偷走江河。”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宏亮的声音交替合唱。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大家搭配节奏,用长矛敲击皮革盾牌,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

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

没有同伴唯有眼泪。

白天被狗群追赶,

夜晚还有火炬。

只因阳光下若巨人存在,

小人族便寝食难安。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

请记住我的歌。

总有一天,我将离去,歌声消逝,

沉寂持续,长长久久。

唱完后,耶哥蕊特的脸上挂着泪珠。

“你为什么哭呀?”琼恩不解地问,“只是一首歌而已,巨人还有几百个呢,我刚看见的。”

“噢,几百个!”她激动地说,“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琼恩!”

琼恩随着突如其来的拍翅声转头,灰蓝的巨翅遮蔽视线,尖利的爪子陷进他的脸。刺痛来得猛烈而突然,鹰翼围绕脑袋拍打。他看到鸟喙,但没时间抬手阻挡或取武器。于是他向后翻转,脚从马镫上脱出,马儿惊恐地跑开,人则向下坠落。那只鹰抓住他的脸不放,用爪子撕扯,尖叫着又拍又啄。世界在混乱中上下颠倒,羽毛、马肉和血液搅成一团,随着重重的撞击,地面迎了上来。

他意识到的下一件事,是自己面孔朝下,嘴里满是泥土和鲜血的味道,耶哥蕊特保护性地跪在上方,手握兽骨匕首。他仍能听到翅膀的声音,那只鹰却看不见了,世界的一半都是黑暗。“我的眼睛,”他突然恐慌地喊,一边抬手摸向脸部。

“只有血而已,琼恩·雪诺,他戳破了上方的皮,没击中眼睛。”

脸颊阵阵悸动,他边擦左眼的血,边用右眼观察。托蒙德在上方大吼,然后传来马蹄声、喊叫声和枯骨的碰撞声。

“骨头袋子,”托蒙德咆哮,“把你该死的乌鸦叫回去!”

“该死的乌鸦在你这儿!”叮当衫指着琼恩说,“他就像一条背信弃义的狗,躺在泥浆里流血!”那只鹰拍拍翅膀飞下来,降落在他当作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上。“我要他!”

“你来啊,”托蒙德道,“最好拿起剑过来,因为我会拿起我的。我要煮了你的骨头,当尿壶用,哈!”

“少废话!等我戳穿你这吹牛大王的身躯,你会缩得比那女孩还小!站一边去,如果不想惹恼曼斯的话。”

耶哥蕊特起身,“你说什么?是曼斯要找他?”

“没错,耳朵生茧了吗?让这黑心肝的家伙自己起来。”

托蒙德低头朝琼恩皱眉,“如果是曼斯的意思,最好快去。”

耶哥蕊特扶他站住,“他在流血耶!活像一头被宰杀的猪,看看欧瑞尔对这张漂亮脸蛋干了些什么!”

鸟也会记仇吗?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但对方的一部分留在这只鹰体内,而今用金黄的眼瞳冷酷恶毒地看着他。“我就去,”他应道,血不停地流进右眼,脸颊火辣辣地痛。他触摸脸颊,黑手套成了红色,“请把马带来。”其实他想要的是白灵,不是马,但冰原狼不在身边,也许正在数里之外享用麋鹿呢。这个时候,他还是离开比较好。

他靠近时,坐骑惊恐地闪开,无疑被他的满脸鲜血吓到了,琼恩的软语使它恢复平静,任他抓住缰绳,翻身上鞍。随着动作,他的脑袋阵阵晕眩。我需要包扎伤口,但现在不必,得先让塞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什么。他先让右手开合片刻,然后握起长爪,甩到肩头,调转马匹,朝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走去。

耶哥蕊特也上了马,表情严峻,“我也去。”

“滚,”叮当衫胸部的骨甲叮当作响,“我们只要这臭乌鸦,不要别人。”

“自由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耶哥蕊特说。

寒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血在脸上冻结,“我们是说废话还是走?”

“走,”骸骨之王道。

一路快跑,气氛阴郁。他们沿着队伍,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行两里地,然后穿越一堆乱七八糟的辎重车,溅起水花跨过乳河。在这里,乳河向东绕个大弯,形成浅滩,上面覆着薄冰,任由马蹄清脆踩踏,走出十码开外,方才变深。东岸的雪下得更疾,积雪更深,风也更冷。夜晚快要降临了。

但透过风雪,他能看见耸立在森林上方的巨大白色山丘,先民拳峰。头顶传来老鹰的尖叫,经过士卒松时,一只乌鸦从上俯瞰,发出刺耳的声音。莫非熊老开始行动了?可听不到金铁相交和弓箭弹射,唯有马蹄踩破碎冰的轻微吱嘎。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那是上山的便利途径。琼恩在山丘底部看到死马,半埋在积雪里,肠子从腹部流出,活象冻僵的蛇,一条腿也不见了。是狼干的,琼恩先这么想,随即发现不对,狼会把猎物吃掉。

更多马尸散布在山坡上,腿脚奇异地扭曲,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睁开。野人们像苍蝇一样附在它们身上,剥下鞍子、缰绳、包裹和甲胄等,用石斧将它们切开。

“上去,”叮当衫告诉琼恩,“曼斯在山顶。”

他们在环墙外下马,挤过石头间歪扭的通道。一匹毛发蓬松的棕色战马戳在一根削尖的木桩上,熊老在每个入口内都放置了这样的木桩。这马是想冲出去,不是闯进来,没有骑手的踪迹。

里边有更多马尸和更糟糕的情形在等着他,琼恩从没见过粉红色的雪。朔风在周围涌动,拉扯厚重的羊皮白斗篷,乌鸦拍着翅膀在死马间飞来飞去。这是野生乌鸦还是我们的信鸦?琼恩无法判断。他不知可怜的山姆现在在哪儿,成了什么东西。

冻结的血在靴下“嘎吱”一声碎裂,野人们扒下马尸上的每片钢铁和皮革,甚至连蹄铁也不放过。有些人在翻查包裹,寻找武器与食物。琼恩经过齐特的一条狗,或者说这条狗剩下的部分,它还活着,躺在一滩泥泞、半冻结的血里。

有些帐蓬仍矗立在营地远端,他们便在那儿找到了曼斯·雷德。在那红丝线缝补的羊毛黑斗篷下,他穿了黑色环甲和粗糙的毛皮马裤,头戴一顶铜铁巨盔,两侧各有鸦翼作装饰。贾尔和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斯迪也在,还有六形人瓦拉米尔跟他的狼与影子山猫。

曼斯阴沉冰冷地看着琼恩,“你的脸怎么了?”

耶哥蕊特道:“欧瑞尔想挖他的眼睛。”

“我在问他,难道他的舌头丢了?也许真该丢了,免得再向我们撒谎。”

斯迪马格拿抽出长匕首,“这小子用不着两只眼睛,留一只也许更识时务。”

“你想保住眼睛吗,琼恩?”塞外之王问,“想的话,赶紧招供,他们有多少人,这次试着说实话,临冬城的杂种。”

琼恩喉咙干涩,“大人……怎么……”

“我不是什么大人,”曼斯说,“而这个‘怎么’再明白不过。你的弟兄们死了,我问你,他们究竟有多少人?”

琼恩的脸阵阵悸动,雪一直下,很难静心思考。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这是科林的吩咐。话语卡在喉咙处,他逼自己说出来,“我们共有三百人。”

“我们?”曼斯尖刻地反问。

“他们……他们有三百人。”不管要你做什么,都……这明明是断掌的命令,可我为什么觉得自己如此怯懦?“两百来自黑城堡,一百来自影子塔。”

“你在我帐蓬里讲的故事可不一样。”曼斯望向狗头哈犸,“找到多少马?”

“一百多,”大个子女人回答,“将近两百。东边还有死马,在积雪下面,我没算在内。”她身后站着她的掌旗官,举一根狗头杆子,那狗头新鲜得渗出血来。

“你不该向我撒谎,琼恩·雪诺,”曼斯道。

“我……我明白。”还能怎么说呢?

塞外之王仔细端详他的脸,“谁是这里的头?说实话,莱克?斯莫伍德?威勒斯?不,他太软弱……这是谁的帐蓬?”

我已经说得太多。“您没发现他的尸体?”

哈犸轻蔑地哼了一声,鼻孔里喷出霜气,“蠢蛋乌鸦!”

“你再用提问作回答,我就把你交给骸骨之王,”曼斯·雷德边向琼恩保证,边走过来,“谁是这里的头?”

再近一步,琼恩心想,再近一步。他摸向长爪的剑柄,只要我不说……

“敢拔剑,我会在它出鞘之前让你这杂种人头落地,”曼斯道,“我快对你失去耐心了,乌鸦。”

“说吧,”耶哥蕊特催促,“反正不管是谁,都已经死了。”

他皱紧眉头,脸颊上伤口开裂。这太难了,琼恩绝望地想,可若要扮演变色龙又怎能不成为变色龙呢?科林没告诉他怎么做,好歹第二步比第一步容易。“熊老。”

“老头子亲自出马?”哈犸并不相信,“真的?那黑城堡由谁指挥?”

“波文·马尔锡,”这次琼恩立即回答,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

曼斯哈哈大笑,“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已经不战而胜了,波文这家伙数剑比用剑在行。”

“熊老亲自坐镇于此,”琼恩说,“原本地势就险峻坚固,而他继续加强防备,设陷坑,插木桩,储存食水,以对付……”

“……我?”曼斯替他说完,“哼,他想得倒美,假如我笨到猛攻的话,至少五比一的伤亡,那还算走运。”他抿紧嘴唇,“但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他抬头凝望渐暗的天空,“这群乌鸦似乎在不经意间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一直纳闷为何队伍没遭攻击呢。好,还有一百里格的路,天气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派你的狼去嗅嗅,追踪尸鬼的行藏,以防他们偷袭。骸骨之王,将巡逻人数加倍,并确保人人都带有火炬和打火石。斯迪,贾尔,你们天亮就出发。”

“曼斯,”叮当衫道,“我想要这乌鸦的骨头。”

耶哥蕊特踏步上前,挡住琼恩,“他只是保护过去的兄弟,你不能为这个就杀他。”

“我瞧他还把他们当兄弟,”斯迪宣称。

“不是的,”耶哥蕊特坚持,“他没照他们的命令杀我,反而毙了断掌,大家都知道。”

琼恩的吐息在空气中结霜,我瞒不过他。他望进曼斯·雷德的眼睛,灼伤的五指开开合合。“我穿着您给的斗篷,陛下。”

“一件羊皮斗篷!”耶哥蕊特道,“每天夜里,我们都在它底下跳舞!”

贾尔咧嘴大笑,狗头哈犸也讪笑起来。“是这样吗,琼恩·雪诺?”曼斯·雷德温和地问,“她和你?”

长城之外难辩是非,琼恩不知自己还能不能区分荣誉与耻辱,正确和错误,愿天父原谅我。“是的,”他说。

曼斯点点头,“很好,那你俩明天跟贾尔和斯迪一起出发,参加行动,我绝不会把两[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颗跳动如一的心分开。”

“我们去哪里?”琼恩问。

“去长城,是你证明忠诚的时候了,行胜于言,琼恩·雪诺。”

马格拿不大高兴。“我要个乌鸦做什么?”

“他不仅了解守夜人,了解长城,”曼斯说,“而且对黑城堡的熟悉程度超过你手下任何一个掠袭者。你会发现他的用处,否则你就是个笨蛋。”

斯迪皱起眉头,“我认为他是个黑心肝的家伙。”

“是吗?到时候挖出来不就得了。”曼斯转向叮当衫,“骸骨之王,不惜一切代价保持队伍的行进速度,只要赶在莫尔蒙之前抵达长城,我们便胜券在握。”

“是,”叮当衫含糊而恼怒地回答。

曼斯点头离开,哈犸和六形人瓦拉米尔紧跟上去,他的狼和影子山猫也走在后面,琼恩、耶哥蕊特、贾尔、叮当衫和马格拿留在原地。两个年长的野人用难以掩饰的恨意瞪着琼恩,而贾尔开口道:“你听到曼斯的吩咐了,我们天亮出发,多带食物,路上没时间打猎。还有啊,乌鸦,把脸料理料理,血淋淋的简直一团糟。”

“我会的,”琼恩答应。

“你千万别撒谎,小妹妹,”叮当衫恶狠狠地对耶哥蕊特说,眼睛在巨人头骨后闪闪发光。

琼恩拔出长爪,“离我们远点,否则科林的下场就是榜样!”

“现在可没有狼护着你,小子。”叮当衫摸向自己的剑。

“哦,你很肯定哟?”耶哥蕊特笑道。

白灵正蹲伏在环墙顶端,雪白的毛发直立。他没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睁大血红的眼睛。骸骨之王缓缓放开剑柄,退后一步,诅咒着走了。

随后,琼恩和耶哥蕊特骑下先民拳峰,白灵在旁跟随。“我不要你为我撒谎,”走到乳河中央,琼恩觉得安全了,方才开口道。

“我没撒谎,”她说,“只是没说完整。”

“你说……”

“……每天夜里,我们都在你的斗篷底下作爱。是的,我没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有些羞赧地朝他笑笑,“今晚给白灵找个别的地方睡吧,琼恩·雪诺,诚如曼斯所说,行胜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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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六章珊莎

“一件新裙服?”她既吃惊又谨慎地问。

“是的,小姐,比您穿过的每一件都可爱,”老妇人边用打节的绳子测量珊莎的臀围,边向她保证,“丝绸和密尔蕾丝缝制,缎子镶边,配上它,您会美得没话说。啧啧,这可是王后陛下的恩典呢。”

“王后?哪个王后?”玛格丽还没当上小乔的王后,但她作过蓝礼的王后。或者她是指刺棘女王?还是……

“当然是摄政王太后陛下.”

“瑟曦太后?”

“是呀,我有幸在她身边服务许多年了。”老妇人把绳子伸到珊莎的大腿内侧,“陛下说啊,您已经是成年女人,不该穿得象个小姑娘家。来,把手举起来。”

珊莎举起手臂,她的确需要一件新裙服,过去的一年中,她长高了三寸,而大部分旧衣服又被烟尘熏坏了——第一次来月经的那天,她想烧掉床垫,结果……

“您的胸部跟太后的一样迷人,”老妇人边说边将绳子绕过珊莎的胸口,“您不该藏着它。”

她脸红了,上回去骑马,她没法将紧身上衣完全系上,于是马房小弟扶她上马时便一直傻呆呆地瞪着她的胸。有时候她发现成年男人也在这么做,她衣服太紧,穿起来几乎无法呼吸。

“裙服是什么颜色呢?”她问女裁缝。

“选择颜色这些事就交给我吧,小姐,您会喜欢的,我向您保证。除了裙服,您还需要内衣和长筒袜,外裙、衬裙和斗篷,一切的一切,以适合……以适合一位美貌高贵的年轻女士。”

“来得及在国王的婚礼前做好?”

“噢,当然,我们会在大婚之前做好,很快做好,这是太后陛下的特别关照。我手下有六个女裁缝师和十二个女学徒,为这事得把所有工作搁到一边。别家仕女会怨怪我们,但有什么办法呢?毕竟有太后陛下的命令嘛。”

“感谢太后陛下如此煞费苦心,”珊莎礼貌地说,“她对我实在是太好了。”

“陛下是最慷慨的人,”女裁缝师赞同,测量完毕后,她收拾东西离开了。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珊莎独处时感到十分疑惑,十分不安。嗯,我敢打赌,多半是玛格丽或她祖母的意思。

玛格丽是真心对她好,她的存在改变了一切。她的女伴们纷纷乐于和珊莎结交,太久没有其他女伴了,她几乎忘记了其中的快乐。莱昂妮夫人教她古竖琴,洁娜夫人同她分享所有的八卦闲话。梅内狄斯·克连恩总有好玩的故事,而幼小的布尔威令她想起艾莉亚,尽管她不及妹妹那么暴躁。

跟珊莎年龄相仿的是玛格丽的三位表妹,埃萝、雅兰和梅歌,来自于提利尔家族的偏房分支。“我们是低枝上的玫瑰,”埃萝语带双关地说,她为人机智,体形又苗条。梅歌则又胖又吵,雅兰漂亮而羞涩,由于埃萝已是成年女子,所以在三人中占据统治地位,她有了月事,而梅歌与雅兰不过是小女生。

几个小姑娘欢天喜地拉珊莎入伙,好像大家从小便是伙伴。她们常常整下午做针线,讨论柠檬蛋糕和蜂蜜酒,晚上玩四方瓦片棋,一起在城堡圣堂里唱歌……四人还轮流和玛格丽同床做伴,悄悄话直说到半夜。雅兰嗓子好,只需稍加怂恿,便会弹奏木竖琴,歌颂骑士精神和失落的爱情。梅歌不会唱,但她喜欢亲吻,喜欢得发疯。她承认自己会和雅兰玩接吻游戏,但那和亲吻男人是不同的,更比不上亲吻国王。不知梅歌对我差点与猎狗亲吻怎么看,珊莎心想。他在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来找她,浑身散发着血和酒的臭味。他要吻我,他想杀我,还要我为他唱歌。

“乔佛里国王的嘴唇好漂亮哦,”梅歌自顾自激动地说,“噢,可怜的珊莎,失去他的时候,你一定心都碎了。噢,你一定大哭了一场!”

没错,乔佛里常让我哭泣,但恰好不是这次,她心里这么想,但制造噪声的黄油块不在近前,因此抿紧嘴唇,不敢说出来。

至于埃萝,她被许配给一位年轻的侍从,安布罗斯伯爵的儿子之一,等他当上骑士,他们就结婚。黑水河之役中,他带着未婚妻的信物,杀死一个密尔十字弓手和一个穆伦道尔家的士兵。“埃林说她的信物令他勇敢无畏,”梅歌道,“还说他在战斗中呼喊着她的名字,这不是很了不起吗?总有一天,我也要让某位勇士带着我的信物,杀死一百个敌人。”埃萝要她小声点,但神情实在很高兴。

她们都是小孩子,珊莎心想,都是傻乎乎的小女孩,埃萝也不例外。她们没有见识过战争,没有目睹过死人,什么都不懂。在她们的脑海里,唯有歌谣和故事,就跟她在乔佛里砍掉父亲的脑袋之前一样。对她们,珊莎既可怜,又羡慕。

玛格丽不一样,国王的未婚妻纵然甜美温柔,身上却带着一丝她祖母的影子。前天,她领珊莎外出鹰狩,这是战斗之后她第一次出城。尸体已经掩埋或焚毁,但烂泥门仍破破烂烂,伤痕累累,乃是史坦尼斯公爵的攻城锤的杰作。黑水河两岸,布满毁坏断裂的船骸,烤焦的桅杆如憔悴的黑手指,从浅滩上伸出。要想过河,只能坐平底小船。御林也是一片焦土荒凉,好在海湾沿岸的沼地里水禽颇丰,珊莎的灰背隼抓到三只野鸭,玛格丽的隼则在空中打下一只苍鹭。

“维拉斯养了七大王国里最听话、最俊美的鸟,”独处时,玛格丽对她说,“他还常放飞猎鹰呢,你将来就知道了,珊莎。”她拉住她的手,捏了一下。“我的好姐妹。”

姐妹,珊莎梦想过有个玛格丽这样的好姐妹,甜美优雅又善良,和艾莉亚完全不一样。我怎能让我的好姐妹跟乔佛里结婚呢?她想着想着,眼中突然噙满泪水。“玛格丽,求求你,”她道,“一定不要……”这话很难说出口,“……一定不要跟他结婚,他这人表里不一,会……会伤害你的。”

“别为我担心,好妹妹。”玛格丽自信地微笑,“你真勇敢,肯来警告我,但请你放心吧,我知道小乔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自负又愚蠢,而且跟你说的一样残酷,这些父亲也早料到,所以才会在婚约条款中坚持让洛拉斯成为御林铁卫。你瞧,我有七大王国中最优秀的骑士日夜守护,好比伊蒙王子守护奈丽诗王后,所以咱们的小狮子最好举止恰当,不是吗?”她轻声浅笑,“来吧,亲爱的妹妹,让我们好好跑一段,比赛谁先到河边。噢,这会让侍卫们发狂的。”她不待回答,一夹马肚,飞驰而去。

她好勇敢啊,珊莎跟在她后面,边骑边想……然而疑虑却没有打消。洛拉斯是个伟大的骑士,大家都知道,可乔佛里有其他的御林铁卫啊,还有金袍卫士和红袍卫士,长大之后会有自己的军队。庸王伊耿不曾伤害奈丽诗王后,或许是因为害怕弟弟龙骑士伊蒙……但当另一位御林铁卫跟他的一个情妇相爱时,国王却要了两人的脑袋。

好在洛拉斯爵士是提利尔家的人,珊莎提醒自己,从前那位骑士不过属于托因家族,他的亲戚们没有军队,除非暗杀,否则无法为他复仇。话虽这么说,可她越深入地想下去,就越觉困惑。一年半载,乔佛里或能克制,但时间一长,迟早会露出狐狸尾巴,到时候……说不定会出现第二个弑君者,说不定会有第二场王位战争,狮子和玫瑰将疆场交兵。

珊莎很吃惊玛格丽竟没预见到这一点,她比我年长,比我睿智,而她父亲提利尔大人的考虑肯定比我更周到。我不过在穷操心,犯傻罢了。

她把去高庭和维拉斯·提利尔结婚的消息告诉唐托斯爵士,以为对方会感到欣慰,为她高兴,不料弄臣骑士却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不行!”他的声音里带着醉意,也充满惊恐。“我告诉您,可怜的琼琪,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求求您咧,千万别理会这种傻事,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幸运之吻吧,并保证自己会按计划去做。就在乔佛里的新婚之夜,没有几天了,到时候记得戴上银色发网,然后我们回家。”他凑过来吻她的脸。

珊莎挣脱抓握,退到远处。“不,我不走,会惹麻烦的。想逃的时候你不带我,现在我不需要了。”

唐托斯呆呆地瞪着她,“一切都安排好了,亲爱的琼琪。载你回家的大船,带你上船的小舟,您的佛罗理安为您把一切都安好了。”

“我很抱歉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她说,“但我现在不需要大船和小舟。”

“一切都是为保证您的安全啊。”

“我在高庭有维拉斯的保护,会很安全。”

“噢,别傻了,他不认识您,”唐托斯坚持,“也不爱您。噢,琼琪啊,我亲爱的琼琪,请睁开您可爱的眼睛吧,提利尔家的人根本就不关心您,他们盘算的是您的继承权。”

“我的继承权?”她有些困惑。

“亲爱的,”他告诉她,“您是临冬城的继承人。”他再次抓住她,恳求她不要这么做。珊莎则再次挣脱,并留他独自一人在心树下徘徊。

从此以后,她再没去过神木林。

但她没有忘记他的话,临冬城的继承人,她夜里躺在床上反复思量,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珊莎有三个兄弟,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继承权,可现在布兰和瑞肯已死……没关系,还有罗柏,他是成年人了,很快就会结婚生子。而且不管怎么说,维拉斯·提利尔已经有了高庭,还要临冬城做什么呢?

有时候,她会对着枕头,轻声念他的名字,仅仅是为了听到它。“维拉斯,维拉斯,维拉斯,”她已经觉得维拉斯这个名字和洛拉斯一样好,它们甚至听起来很相似。残废的腿有什么关系?维拉斯将来会是高庭公爵,而我是他的夫人。

她想象着他俩坐在花园里,膝头抱着小狗,或乘花船沿曼德河游玩,边听歌手弹奏竖琴。等我给他生个儿子,他就会爱上我的。我要把他们取名为艾德、布兰登和瑞肯,将他们抚养得同洛拉斯爵士一样英武,而且仇恨兰尼斯特。在珊莎的梦中,她的孩子看上去跟她失去的兄弟们一样,其中甚至有一个长得像艾莉亚的女孩。

唯一的困扰是,她无法将维拉斯的形象长时间保持在头脑中,总将他的面容转化为洛拉斯爵士的脸,年轻、优雅而漂亮。你不该这样想象,她告诫自己,否则等见面时,他也许会发现你眼中的失望呢。如果他知道你爱的是他弟弟,又怎会跟你结婚呢?维拉斯·提利尔的年纪有我两倍大,她不断提醒自己,而且瘸了腿,或许跟他父亲一样肥胖,一样长着红脸孔。但不管生得是否好看,他都是我最好的依靠。

有一回,她梦见嫁给小乔的仍是自己,并非玛格丽,而在婚礼当晚,国王变成了刽子手伊林·派恩,她颤抖着醒来。她不想玛格丽像自己一样受折磨,但也害怕提利尔家拒绝联姻。反正我警告过她,没错,我把真相对她说了。或许玛格丽是自己不相信,小乔跟她在一起时总扮演英雄的角色,他从前对我也这么做。不过,她很快将认识到他的本性,不是在婚礼之前,而是在婚礼之后。珊莎决定下次造访圣堂时在圣母面前点一支蜡烛,祈求她保护玛格丽,免于乔佛里的伤害,或许再在战士面前再为洛拉斯点一支。

女裁缝最后一次替她丈量尺寸时,她决定穿着新裙服去参加贝勒大圣堂的婚礼庆典。瑟曦一定是为这个才命人替我做衣服的,总不能让我破破烂烂地参加婚宴吧!不,不行,穿旧的就可以,我不能冒险,让食物或酒水沾到新裙服上。我要把它带到高庭去,在维拉斯·提利尔面前穿起来。就算唐托斯说得对,他要的是临冬城而不是我本人,我仍然可以让他爱上我。珊莎紧紧抱住自己,一边揣测新裙服做好的时间。

她迫不及待想要穿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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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七章艾莉亚

雨水来了又去,天空阴霾不开,溪流统统高涨。第三天早上,艾莉亚注意到树下长苔藓的地方不对。“走错方向了,”骑过一颗苔藓茂密的榆树时,她对詹德利说,“我们在往南走,看到树下的苔藓了吗?”

他将眼前浓密的黑发拨开,“我们顺着路走,仅此而已,这条路在此是往南。”

我们今天一直在往南走,她想告诉他,昨天也是,沿着河床骑行开始就在往南。但昨天她没注意苔藓,因此不大确定。“我想我们迷路了,”她低声说,“不该离开那条河的,沿着它走就好。”

“那条河弯来拐去,”詹德利说,“我敢打赌,我们走的这条路是捷径,只有土匪才知道。你瞧,柠檬、汤姆他们在这儿住了许多年。”

这倒没错,艾莉亚咬紧嘴唇,“但苔藓……”

“雨下得这样大,用不了多久,连耳朵里都会长出苔藓,”詹德利抱怨。

“那也只会长在朝南的耳朵里!”艾莉亚固执地申明。想说服大牛可不容易,但眼下热派离开了他们,他是她唯一真正的伙伴。

“沙玛要我为她烤面包,”离别那天,他告诉她,“不管怎么说,我厌倦了下雨和屁股酸痛地骑马,也厌倦了老是担惊受怕。这里不仅有麦酒,有兔子肉,我还会把面包做得很好,你们等着瞧吧,下次回来就知道了。你们会回来,对吗?等战争结束之后?”他忽然记起她是谁,涨红了脸补充道,“小姐。”

艾莉亚不知战争是否有结束的那一天,但她点点头。“很抱歉那次打了你,”她道,热派虽然又蠢又胆小,但从君临城一路跟着她,几乎从未分离。“我打断了你的鼻子。”

“你也打断了柠檬的。”热派咧嘴笑道,“真带劲。”

“柠檬可不这么想,”艾莉亚阴郁地说,到了出发时间,热派请求亲吻“小姐”的手,她拍拍他肩膀。“别这么叫我,你是热派,我是阿利。”

“在这儿,我不叫热派了。莎玛叫我‘小子’,跟叫那个她收养的男孩一样,我总弄不清她到底指谁。”

之后,艾莉亚发觉自己莫名地想念他,好在还有哈尔温。她把胡伦的事对哈尔温说了,逃离红堡那天,她在马厩门边发现奄奄一息的马房总管。“唉,他常说自己会在马厩里过世,”哈尔温道,“我们都担心他到头来会断送在坏脾气的马脚下,想不到下手的却是狮子。”艾莉亚还把尤伦的事,逃出君临的事,以及其他许多经过都向对方倾诉,但留出她用缝衣针杀死马房小弟和割赫伦堡守卫喉咙的部分没有讲,跟哈尔温讲故事就跟和父亲讲故事差不多,有些事是不能坦白的。

她也没有提及贾昆·赫加尔,以及兑现的三个死亡承诺。他给的硬币艾莉亚一直藏在腰带下,有时候,她会在晚上拿出来,回想他如何将手抹过脸庞,面容融合变化。“valarmorghulis,”她轻声开始,“格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乔佛里国王。”

哈尔温告诉她,当初由父亲派出,随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制裁格雷果爵士的二十名临冬城侍卫后来只活了六个,而且还都走散了。“那是个陷阱,小姐。泰温公爵派魔山越过红叉河来杀人放火,希望能引出您父亲大人。他料定艾德公爵会亲自西进对付格雷果·克里冈,好在弑君者不知泰温公爵的计划,听说弟弟被抓的消息后,即刻就在君临城中当街攻击您父亲。”

“我记得那件事,”艾莉亚说,“他把乔里杀了。”除了少数被她惹火的时候,乔里对她总是笑口常开。

“他杀了乔里,”哈尔温赞同,“还用马撞倒你父亲,撞断了他的腿,因此艾德大人无法亲自出动,只好派贝里大人去,但为对方增派了二十名临冬城的侍卫,我便是其中之一。去的人还包括索罗斯、雷蒙·戴瑞爵士、葛拉登·威尔德爵士以及一个叫罗沙·马勒里的男爵。格雷果在戏子滩等着我们,人马埋伏在两岸,只待我们过河,便从前后两方发动攻击。”

“我亲眼目睹魔山一击就杀死雷蒙·戴瑞,那一击实在太可怕,不仅把戴瑞的手臂连肘砍断,还毙了他胯下的马。葛拉登·威尔德也战死在那儿,马勒里男爵则撞在河中淹死。狮子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我以为自己铁定没命,危急时刻,埃林大声发号施令,恢复了秩序。我们群聚在索罗斯周围,冲出一条血路。出发时的一百二十人中,到天黑只剩不到四十个,贝里伯爵也身负重伤。那天晚上,索罗斯从他胸口拔出一尺长的枪头,将煮沸的葡萄酒灌进空洞里。”

“我们每个人都确信天亮时伯爵大人会死,但索罗斯在火堆边陪他祈祷了一整夜,黎明时,他竟活了过来,而且比前晚更强壮。虽然再过两个星期才能骑马,但他的勇气鼓舞了我们。他说,戏子滩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每一位牺牲者,都将获得十倍的复仇。”

“当时我们无法再战。魔山只是泰温公爵的前锋,随后兰尼斯特军队便大举越过红叉河,席卷三河流域,途中烧杀掳掠。我们人少,只能骚扰对方,但彼此承诺,等劳勃国王西征,镇压泰温公爵的叛乱,便起兵与之汇合。后来传来的消息却是劳勃死了,艾德公爵也死了,瑟曦·兰尼斯特的小崽子登上铁王座。”

“整个世界颠倒失序,你瞧,我们是御前首相派去对付叛徒的队伍,到头来自己竟成了叛徒,而泰温公爵当上御前首相。有些人想请求招安,但贝里伯爵不同意。‘我们是国王的人,’他如此声明,‘而狮子们残害着国王的子民。若不能为劳勃而战,就为他们而战,至死方休。’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奇怪的事逐渐发生。我们每损失一个,就会出现更多人顶替他的位置。有些是骑士或侍从,出身名门世家,但多数是平民,包括农民、提琴手、客栈老板、仆人、鞋匠,甚至还有两个修士。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孩子,狗……”

“狗?”艾莉亚诧异地问。

“对。”哈尔温咧嘴笑道,“有个小伙子养着全世界最凶狠的狗,你简直无法想象。”

“我要是有条凶狠的狗就好了,”艾莉亚向往地说,“一条能杀狮子的狗。”她有过一头冰原狼,名叫娜梅莉亚,但为了保护她不被王后杀掉,她朝她扔石头,把她赶跑了。冰原狼可以杀死狮子吗?她心里纳闷。

当天下午又开始下雨,一直下到晚上。幸亏土匪们到处都有朋友,无需在野外扎营或在漏水的凉亭下寻求遮蔽,从前她跟热派和詹德利常这样。

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废弃村落中住宿,它看起来是被“废弃”了,但等“幸运杰克”拿出猎号吹奏,两短两长,各种各样的人就从废墟和地窖中爬出来。他们带来麦酒、干苹果和一些不新鲜的大麦面包,土匪们则提供了一只安盖半路射到的鹅,因此晚餐几乎是一场盛宴。

艾莉亚正咂着一根翅膀上最后一点肉,只见一位村民转身对柠檬斗篷说,“不到两天前,有些人打这儿经过,去寻找弑君者。”

柠檬哼了一声,“他们该去奔流城,那最深的地牢里,潮湿阴冷,很是舒服。”他的鼻子看上去像压碎的苹果,伤口没好,又红又肿,他的情绪也很糟糕。

“不对,”另一位村民说,“他逃跑了。”

弑君者跑了?艾莉亚汗毛直竖。于是她屏息聆听。

“真的?”七弦汤姆问。

“俺才不信咧,”戴生锈半盔的独眼人说,人称他为“幸运杰克”,尽管在艾莉亚看来,失去一只眼睛似乎不算幸运。“俺在那地牢里待过,不可能跑的。”

村民们耸耸肩,“绿胡子”抚摸着灰绿相间的浓密分叉胡,“反正,假如弑君者真跑了,狼仔们铁定大开杀戒。这情况得通报索罗斯,希望光之王会让他在圣火之中预见兰尼斯特的动向。”

“这儿就有火,”安盖微笑。

绿胡子哈哈大笑,一边拎住弓箭手的耳朵根。“妈的,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和尚吗,射手?你要泰洛西的佩罗盯着火瞅,除非想烤焦他的胡子!”

柠檬将指节捏得“嗒嗒”作响,“贝里大人不是很想抓詹姆·兰尼斯特吗?这是个好机……”

“他会不会吊死他,柠檬?”一个村妇问,“吊死这么一个俊俏家伙,多少有点可惜啊。”

“先审判!”安盖说,“贝里大人总是先审判,规矩你们都知道。”他微笑道,“再上吊。”

大家哄堂大笑,汤姆弹起木竖琴,低声歌唱:

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他们说我们是贼。

拿森林当城堡,

走大地四海为家。

没有金子逃得过我们的刀枪,

没有少女逃得出我们的手掌。

噢,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谁人见了都怕……

艾莉亚在詹德利和哈尔温之间干燥温暖的角落里听了一会儿歌,便合上眼渐渐睡着了。她梦见了家乡,不是奔流城,而是临冬城,但这并不是一个好梦。她梦见自己独站在城堡外,泥浆直没到膝盖,灰色的城墙就在前方,但当她向城门走去,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艰难,城堡在眼前变淡,好似那并非花岗岩,而是烟雾。周围还有狼,细瘦的灰色身形在林木间穿梭,眼睛闪闪发光。无论何时,只要望向它们,她都忆起鲜血的滋味。

第二天早晨,队伍离开道路,穿越原野。风,不停地刮,棕色的枯叶在周围旋转,但这次没有下雨,太阳从云朵后钻出来,明亮耀眼,以至于艾莉亚不得不拉起兜帽,遮住眼睛。

她突然勒马,“走错方向了!”

詹德利哼了一声,“怎么,又是苔藓?”

“看那太阳,”她道,“我们在往南走!”艾莉亚从鞍囊里取出地图,好让他们看。“我们不该离开三叉戟河的,你们看,”她把地图在腿上展开,所有人都盯着她,“看这里,这就是奔流城,它在两条河之间。”

“说得没错,”幸运杰克道,“我们知道奔流城在哪儿,每个人都知道。”

“我们不去奔流城,”柠檬坦白。

我差一点就到了,艾莉亚心想,早知道就把马给他们,自己走着去。她想起昨晚的梦,不由得咬紧嘴唇。

“啊,别伤心啊,孩子,”七弦汤姆说,“你不会受到伤害的,我向你保证。”

“你是个骗子!”

“没人在骗你,”柠檬道,“我们本就没承诺什么,如何处置你,我们是作不了主的。”

没错,柠檬跟汤姆一样,并非首领,这伙人的头目是泰洛西人佩罗。艾莉亚转过来面对他。“带我去奔流城,重重有赏,”她孤注一掷地说。

“小家伙,”绿胡子答道,“寻常松鼠若教农夫抓住,逃不过剥皮下锅的命运,但若他逮住的是金松鼠,就得乖乖献给领主,[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否则将来会倒大霉的。”

“我不是松鼠,”艾莉亚坚持。

“谁说不是?”绿胡子哈哈大笑,“你是一只快被献到闪电大王驾前的金色小松鼠,不管是否情愿。别担心,他知道如何处置你,我打赌他会如你的愿把你送回母亲大人身边。”

七弦汤姆点点头。“对,贝里伯爵是个好人,他会妥善处理你的,走着瞧吧。”

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艾莉亚忆起从前在赫伦堡时从兰尼斯特的士兵和血戏子们那儿听到的故事。他们说他是森林中的幽灵,说他曾被瓦格·赫特杀死,被亚摩利·洛奇爵士杀死,魔山更是杀死过他两次。管他的,他不把我送回家,我也会杀死他。“凭什么要我去见贝里伯爵?”她平静地问。

“我们把所有的贵族俘虏都带给他处理,”安盖道。

俘虏,艾莉亚深吸一口气,以稳定心绪。止如水,她瞥瞥骑马的土匪们,默然调转坐骑。迅如蛇。她一边想,一边用脚后跟猛踢马腹,从绿胡子和幸运杰克中间飞奔而去。詹德利的母马从面前一闪而过,她看到男孩脸上震惊的表情,随后便置身于旷野之中狂奔。

现在东西南北并不重要,等甩掉他们,自然可以慢慢去找到奔流城的路。艾莉亚倾身向前,敦促马儿快跑。土匪们在身后咒骂,叫嚣着要她回去,但她充耳不闻。良久,她回头一望,只见四个人追了上来,安盖、哈尔温和绿胡子并肩奔驰,柠檬则落后一点,巨大的黄斗篷在身后飞舞。“疾如鹿,”她告诉她的座骑,“快,快,快跑。”

艾莉亚在杂草丛生的褐色原野中驰骋,穿过齐腰高的草丛和堆堆枯叶,飞扬的马蹄激起翻飞的枯叶。右手是树林,我可以在那儿甩掉他们。原野边沿有条干涸的沟渠,她半步未停,飞跃而过,一头扎进榆树、衫木和桦树丛中。她偷偷往后瞧,发现安盖和哈尔温仍奋力紧跟,绿胡子已经落后,柠檬则根本看不到了。“快,再快点,”她告诉她的马,“你能行,你能行的!”

她从两棵榆树间穿过,丝毫不在意苔藓长在哪边。随后又跃过一段朽木,远远绕开一棵倾倒的巨大枯树,断裂的枝杈从枯树中间伸出来。上了一个缓坡,又从另一侧下去,减速,加速,马蹄与硬石相击,溅出点点火花。登上小山,她再度向后瞥去。此时哈尔温已领先安盖,两人都在努力。绿胡子则越跑越慢,似乎快放弃了。

一条小河挡在面前,她纵马踏进,淌过充塞棕色湿叶的流水,上岸时,不少叶子沾在马腿上。此处灌木较浓密,地上满是树根和石块,不得不减慢速度,但她仍不停地催促马儿。面前出现另一座小山,这座更陡峭。她爬上去,从另一面下来。树林究竟有多大?她疑惑地想。她知道自己的坐骑比较快,因为它是赫伦堡卢斯·波顿的马厩里最好的马之一,但速度在这儿派不上用场。我得返回平原,找到道路。她找了半天,却只发现一条猎人小径,狭窄又崎岖,但好歹比没有强。她沿着小径开跑,任凭树枝抽打脸颊,一根枝条勾住兜帽,将其掠到后面,片刻之间,她好害怕自己会被打下马来。有只狐狸被狂野的奔驰所惊扰,从灌木丛中窜出。小径将她带到另一条小河边。还是同一条河?莫非我在原地打转?没时间多想,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再往后,她的脸被荆棘划破,她知道自己一定像以前在君临追赶的那些猫一样难看。麻雀从桤木枝头飞散,树木变得稀疏,突然之间,她便走出了森林,宽阔平坦的原野在眼前展开,布满遭到践踏的湿草和野麦。艾莉亚踢马飞驰,跑啊!她心想,跑到奔流城,跑回家去!甩掉他们了吗?她飞快地向后一看,天!哈尔温只差了六码,而且还在接近中。不,她绝望地想,不,他不能,不该是他,这不公平。

等他赶上时,两匹马都浑身是汗,近乎虚脱。他伸手抓住她的缰绳。艾莉亚自己也气喘吁吁,她知道没希望了。“你骑起马来像一个堂堂正正的北方人,小姐,”哈尔温边说边将两马都勒住,“和你姑姑莱安娜小姐一样。但你别忘记,我父亲是马房总管。”

她用受伤的眼神看着他,“我以为你是我父亲的人。”

“艾德大人死了,小姐,我现在属于闪电大王,属于我的弟兄们。”

“你的弟兄们?”艾莉亚不记得老胡伦还有其他儿子。

“安盖、柠檬、七弦汤姆、杰克、绿胡子……他们所有人,我们对你哥哥罗柏没有恶意,小姐……但并非为他而战。他有自己的军队,还有许多大诸侯,而老百姓们只有我们。”他打量着她,“你明白吗?”

“我明白。”没错,我明白了,他不是罗柏的人,而我是他的俘虏。早知道当初就跟热派一起留下,没准可以偷那条小船,向上游航行到奔流城;早知道当乳鸽就好,乳鸽、娜娜、黄鼠狼或无父无母的小男孩阿利都不会有人来追。我曾经是头狼,她想,现在又变回那个愚蠢的小姐。

“你要不要乖乖回去,”哈尔温问她,“还是要我把你绑起来,横放在马背上?”

“我会回去,”她怏怏地说,只好暂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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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八章山姆威尔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这是最后一步,最后最后的一步,我不能再走了,不能再走了,但他的脚却再次移动。一只,另一只;一步,又一步。他心想:这不是我的脚,它们是别人的,别人在走路,不可能是我。

他低头就能看到那双笨拙而不成形的东西跌跌撞撞地跨过积雪,依稀记得鞋是黑色,但冰雪在周围冻结,使它们成了奇形怪状的雪球,他的腿好似两根冰棍。

大雪一直没有停歇,积雪漫过膝盖,厚厚的冰壳如白色的护胫甲覆盖在小腿上,使他的脚步拖沓而踉跄,背上沉重的包裹让他看起来活像个驮背怪兽。我累了,太累了,我不能再走了,圣母慈悲,不能再走了。

每走四五步,他都得伸手提剑带。其实早在先民拳峰,剑就丢了,可带子上还挂着两把匕首:琼恩给的龙晶匕首和他用来切肉的钢铁匕首。它们好沉啊,而他的肚子又大又圆,不管腰带系得多紧,如果忘记往上提,它就会滑落,缠到膝盖上。他试过将剑带系在肚子之上,可那样几乎就要达到腋窝,葛兰看了直想笑,而忧郁的艾迪评论说:“从前我认识一个人,他像这样把剑系在脖子上。有一天他滑倒在地,结果被剑柄刺穿了鼻子。”

山姆一天到晚都在滑倒摔跤,因此他害怕。积雪下不仅有岩石树根,有时候冻土还掩盖了深深的窟窿。黑伯纳就踏入过一个窟窿,扭断了脚踝,那是三天前,还是四天前,还是……他其实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在那之后,总司令就让伯纳骑马了。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感觉好像在坠落,而不是走路,永无止境地坠落,却又碰不到地面,只是一直往下,往下。我必须停止,好痛苦啊。我又冷又累,想睡……哪怕在火堆边睡一小会儿,吃点没有结冻的食物。

但他清楚,如果停下来,就死定了,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们对此都清楚。逃离先民拳峰时,他们有五十个,也许更多,但接下来有人在大雪中走失,还有伤员流血至死……有时山姆听到殿后的人发出喊声,甚至是凄厉的惨叫。他一听之下便开始狂奔,奔出二三十码,尽其所能地跑,冻成冰棍的双脚死命踢起积雪。若腿再强壮一点,他还会继续。它们在我们后面,它们还在我们后面,它们要把我们一个个放倒。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长久的天寒地冻,让他忘了温暖的感觉。他共穿了三双长袜,两件内衣,外套是双层羔羊毛上装,在此之外是一件厚实的棉褂,然后才是冰冷的铁锁甲,锁甲外他穿一件宽松的外套和加厚两倍的斗篷,斗篷用骨扣在下巴下扣紧,兜帽前翻,盖住额头。他戴了轻便的羊毛皮革手套,外罩厚厚的毛皮拳套,一条头巾紧紧包裹着脸庞,兜帽里面还有一顶绷紧的绒线帽,盖住耳朵。虽然如此,他仍觉得冷,尤其是脚,甚至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而就在昨天,它们却又痛得厉害,教人站着都无法忍受,逞论走路?每一步都让他想要尖叫,那是昨天吗?他不清楚。自离开先民拳峰以来,他就没睡过觉,应该说从号角吹响之后就没有躺下。除非是在走路时……人可以边走边睡吗?山姆不清楚,或者是又忘记了。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雪盘旋着在周围降下。有时候,它从白色的天空落下,有时候则从黑色的天空坠落,这是白天与黑夜唯一的区别。他肩上披满雪花,就像另一件斗篷,雪在包裹上高高地堆积,使得包裹更加沉重,更加难以承受。他的背心疼痛难忍,仿佛被插进了一把匕首,每走一步都来回绞动。他的肩膀因锁甲的重量而麻木,他一心想把它脱掉,却又不敢脱。因为要脱它,就得先脱大衣和外套,那样会被冻坏的。

如果我再强壮一些,就好了……可我并不强壮,想也没有用。山姆又虚弱又肥胖,胖得承受不住自己的重量,锁甲对他而言委实太沉,尽管钢铁与肌肤之间有层层麻布与棉花,感觉上却好像把肩膀都磨破了。他唯一能做的只有抽噎,哭的时候,眼泪冻结在脸颊上。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若不是冰壳在脚下碎裂,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在走。左右两边,寂静的树木之间,隐约可以见到火炬,在坠落的雪花当中,发出橙色的光晕。它们静静地在树丛中移动,忽上忽下、忽前忽后地晃。那是熊老的火炬圈,他提醒自己,并为离开了它的人悲哀。他觉得自己是在追赶前方那些火炬,可惜它们也长了脚,而且比他的长,比他的壮,所以一直追不上。

昨天,他恳求他们让他当个火炬手,即便那意味着身在外围,在重重黑暗的紧逼下行走。他要火,他梦想着火。如果有火,就不会冷了。有人提醒他,开始他是有火炬的,后来却将它失落在雪地,令火熄灭。山姆不记得自己掉过火炬,只好假设那是真的。他太虚弱,无法长时间举手。说这事的是艾迪?是葛兰?他也不清楚。我又肥胖又虚弱又没用,现在连脑子也冻住了。抽噎着,他又迈出一步。

他用头巾裹住鼻子和嘴巴,巾上全是鼻涕,僵硬的鼻涕,他担心它和脸冻在了一起。呼吸也困难,空气如此冰冷,吸进去都感到疼痛。“圣母慈悲,”他用沙哑的声音在冰冻的面罩下轻轻咕哝,“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每祈祷一句,就拖着腿在雪地里又跨一步,“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

他的亲生母亲远在万里之外的南方,跟他的姐妹们和小弟弟狄肯一起安全地待在角陵城。和天上的圣母一样,她也听不到我的声音。修士们都说,圣母慈悲,但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这里是旧神的土地,那些属于树、属于狼、属于冰雪的无名神祗。“发发慈悲吧,”他轻声道,不管谁听到,旧神也好,新神也罢,甚至魔鬼……“噢,发发慈悲,可怜可怜我吧。”

马斯林尖叫着求它可怜他,为何突然联想起这个?我不该记住这个。他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扔掉长剑,跪倒,恳求,甚至脱下厚厚的黑手套举在面前,当那是骑士表示降伏的护手甲。但尸鬼捏住他的喉咙,把他举到半空,几乎将脑袋拧下来。他还在尖声呼喊,祈求怜悯。死人没有怜悯,而异鬼……不,我不该想这些,不能想这些,不要去回忆,只管走路,走路,走路。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

冰壳下的树根猛然绊住脚趾,山姆一个踉跄,沉重地单膝跪倒,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他尝到血的滋味,那比自先民拳峰以来尝过的任何东西都温暖。这就是我的终点,他心想,既然跌倒,就再没力气爬起来。他摸到一根树枝,牢牢握住,试图把自己重新拉起,但那双僵硬的腿实在无力支撑。锁甲太沉,而他太肥胖,太虚弱,太疲倦。

“起来,猪头爵士,”有人路过时喊,山姆没理会。就让我躺在雪地里闭上双眼,死在这不算太糟。他冷到极点,再过一小会儿,就不会感觉到腰背和肩膀上可怕的疼痛了,正如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脚。至少他们不能责备我头一个死去,在先民拳峰,成百人死在他周围,之后他又亲眼目睹许多人毙命。山姆颤抖着松开握住树枝的手,让自己躺在雪地里。雪又冷又湿,但有重重衣服在,他几乎觉察不到。上方是苍白的天空,雪花飘落在肚子、胸口和眼睑上。它会铺成一条厚厚的白毯,盖住我,让我很暖和。将来他们会说,死去的山姆是个堂堂正正的守夜人。是的,是的,我尽到了职责,没有背弃自己的誓言。我又肥胖,又虚弱,又胆小,但我尽到了职责。

乌鸦是他的职责,是他们带上他的唯一原因。他告诉过他们,他不想去,他是个胆小鬼,可伊蒙学士又老又瞎,他们需要他来照顾乌鸦。当初在先民拳峰安营扎寨,总司令特地找到他:“听着,你不是战士,我们彼此都很清楚,孩子。万一遭到攻击,你无需参战,否则只会碍手碍脚。你唯一要做的就是把消息送出去,不要跑来问信上该写什么,你自己决定,反正派一只鸟去黑城堡,再派一只去影子塔。”熊老用戴手套的指头指着山姆的脸。“我不管你是否会吓得尿裤子,也不管是否会有成千上万的野人嚎叫着要你的命,你得保证把鸟送出去,否则我发誓追你到七重地狱,要你永世遗憾。”莫尔蒙的乌鸦上上下下地点头叫道,“遗憾,遗憾,遗憾。”

山姆很遗憾,他遗憾自己既不勇敢,也不强壮;他遗憾自己不会用武器;他遗憾自己不是父亲的好儿子,不是狄肯和姑娘们的好兄弟;他也遗憾自己即将死去。那么多优秀的人在拳峰上死去,他们坚强可靠,不像我,是个只会尖叫的胖小子。至少熊老不会到七重地狱来追我,我把鸟送了出去,尽到了职责。其实信息是他提前写好的,极简短,只有一句话:我们在先民拳峰上遭到攻击,他一直将其安稳地塞在装羊皮纸的袋子里,期望永远无需送出。

号角吹响时,山姆在睡觉。起初他以为自己梦到了号角声,但睁开眼睛,雪正飘落在营地里,黑衣兄弟们都抓起弓箭和长矛,奔向环墙。附近只有齐特,他是伊蒙学士从前的事务官,脸颊长满疖子,脖子上还有一个大粉瘤。当第三声号角自树丛中呻吟着传来,山姆从没见过一个人能如此恐惧。“帮我把鸟放出去,”他请求,但对方转身就跑,手里还拿着匕首。他得去照顾猎狗,山姆想起来,或许总司令也给他下了命令。

手套里的指头异常僵硬笨拙,并因恐惧和寒冷而颤抖,他好歹找到装羊皮纸的口袋,拔出事先写的短信。乌鸦们狂乱地咶噪,当他打开来自黑城堡的笼子,其中一只鸟顿时直冲向他的脸,在他抓到另一只之前又有两只逃走,而被他抓住的乌鸦,隔着手套将他的手啄出了血。他死命不放,得以将那一小卷羊皮纸捆上。此时号声已歇,先民拳峰上充斥着发号施令和钢铁碰撞声。“飞吧!”山姆大喊,将乌鸦抛向空中。

来自影子塔的笼子里的鸟尖叫扑腾得如此疯狂,以至于他害怕得不敢开门,只好强迫自己。这次他逮住了第一只试图逃走的乌鸦,片刻之后,它载着消息在飞雪中上升离开。

职责履行完毕,接下来他用吓得笨拙的手指戴上帽子,穿上外套和兜帽斗蓬,紧紧扣上剑带,使它不至于滑落,然后找到包裹,将所有东西塞进去:备用内衣,干袜子,琼恩给的龙晶箭头和矛尖,那只旧的战号,羊皮纸,墨水,鹅毛笔,先前画的地图,外加从长城带来、一直保存着的一段石头般硬的蒜肠。他系好包裹,把它扛到背上。总司令说我不用上环墙,他心想,也叫我不要跑去问他。山姆深深吸口气,意识到自己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他迷乱地转圈,恐惧一如既往在体内增长。狗吠,马嘶,经由大雪的压制,听起来似乎都很遥远。三码以外,什么都看不清,甚至环绕山顶的矮石墙上燃烧的火炬也不例外。难道火炬熄灭了?这个想法太可怕。三声长长的号角,三声代表异鬼来袭。它们是林间的白鬼,冰冷的阴影,骑着巨大的冰蜘蛛,追逐热血……小时侯,这些故事令他尖叫颤抖。

他笨手笨脚地拔剑出鞘,在雪地沉重跋涉。一条狗从面前吠叫着跑过,他看到一些影子塔来的人,留着大胡子,拿着长柄斧和八尺长矛。有他们为伴,感觉比较安全,因此他跟随他们走到墙边。环形石墙上的火炬还在烧,一阵欣慰的颤栗袭过全身。

黑衣兄弟们手持武器,并肩而立,一边凝视大雪飘落,一边等待。马拉多·洛克爵士策马经过,头盔上沾满点点雪花。山姆站在其他人背后,搜寻着葛兰和忧郁的艾迪的身影。如果注定一死,我宁愿死在朋友们身边,他记得自己曾这么想。可惜周围都是陌生人,影子塔的人,由一位名叫班恩的游骑兵指挥。

“他们来了,”一位兄弟说。

“搭箭,”班恩道,二十支黑色的羽箭沉默地从二十个箭袋中抽出,搭上二十根弓弦。

“诸神保佑,有好几百,”另一位兄弟轻声说。

“拉弓,”班恩道,接着又补了一句,“别慌。”山姆看不到什么,也不想看见。守夜人站在火炬后面等待,弓箭拉到耳际,有些东西正穿过大雪,自那黑暗湿滑的山坡爬上来。“别慌,”班恩再度强调,“别慌,别慌……”然后……“放。”

羽箭嗖地飞出。

沿着环墙排列的人们发出一阵参差不齐的欢呼,顷刻间又消退下去。“它们没有停,大人,”一个人对班恩说,另一个则喊,“有更多的过来!看那儿,林子里,”还有一个说,“诸神慈悲,它们还在往上爬。差不多快上来了,马上!”山姆往后退去,颤抖得像秋天的树上最后一片叶子,既寒冷,也恐惧。那晚好冷啊,甚至比现在更冷。现在有好温暖的雪,我感觉好多了。只需再休息一会儿,一小会儿,就能恢复体力,继续前进,再休息一小会儿。

一匹马从头顶越过,一匹毛发蓬乱的灰马,鬃毛有积雪,马蹄结了一层冰。山姆看着它出现和消失,又一匹马从降雪中走来,由一个穿黑衣的人牵引。他看见山姆挡路,便一边咒骂他,一边领马绕开。真希望我也有匹马,他心想,如果有匹马,就能继续前进,还可以坐在鞍上,甚至睡一会儿。可惜多数坐骑都在先民拳峰丢失,剩下的驮着食物、火炬和伤员,而山姆没受伤,他只是又肥胖,又虚弱,又胆小。

他真是个胆小鬼,蓝道大人,他的父亲,常这么评价,而今证明这没有错。山姆是塔利家的继承人,但他如此无能,因此被父亲送来长城。弟弟狄肯将会继承土地与城堡,还有那把角陵的领主们骄傲地佩戴了数百年的瓦雷利亚巨剑碎心。不知狄肯会不会为这个远在世界边缘、于大雪中死去的哥哥掉一滴眼泪。他为什么要落泪?不值得为胆小鬼哭泣。他听过父亲千百次告诉母亲,这点连熊老也明白。

“火箭,”那晚在先民拳峰,总司令突然骑马咆哮着出现,“给它们火尝尝!”此时他注意到浑身发抖的山姆。“塔利!快离开!去照顾乌鸦!”

“我……我……我把消息送走了。”

“很好。”莫尔蒙的乌鸦在他肩上重复,“很好,很好。”

穿着毛皮和盔甲的总司令显得很魁梧,黑铁面罩后的眼睛精光逼人。“你别在这儿碍手碍脚,回鸦笼那儿去。我不想在需要传信时还得先找你,把那些鸟准备好!”他不等回答,掉转马头沿环墙一路小跑,一边喊,“火!给它们火尝尝!”

山姆无需别人说第二遍,就以那双胖腿可以达到的最快速度逃回鸦笼边。我可以先把消息写好,他心想,需要时就能尽快送出去。于是他点起一小堆火,花了不必少时间烤融结冰的墨水,然后坐在火堆旁一块石头上,拿起鹅毛笔和羊皮纸,开始写信。

在寒气和冰雪中,我们遭到攻击,但火箭将敌人击退,他写道。索伦·斯莫伍德大声下令,“搭箭,拉弓……放。”飞箭的声响犹如圣母的祈祷那么动听。“烧吧,你们这些死混蛋,烧吧,”戴文边喊边纵声大笑。弟兄们又是欢呼,又是咒骂。大家都很安全,他写道,我们还在先民拳峰,山姆希望他们的弓术比自己强。

他将写好的信放到一边,又取出一张空白的羊皮纸。我们在先民拳峰上战斗,大雪纷飞。只听一个人喊,“它们没有停。”反击的效果尚不明朗。“拿起长矛,”有人叫道,说话的也许是马拉多爵士,但山姆无法确定。尸鬼穿过大雪,继续杀来,他写道,我们用火加以驱赶。他转头看去,透过飘摇的雪花,只能看见营地中央的大火堆,骑马的人们在它周围不安地来回移动。那是预备队,用于冲击任何突破环墙的东西。他们没有执剑,而是在篝火中点燃火炬,用它来武装自己。

到处都是尸鬼,他一边写,一边听到北方传来喊叫。它们从南北两面同时发动进攻。长矛和利剑都不起作用,唯有火焰能抵挡它们。“放,放,放!”一个声音在黑夜中嘶喊,另一个则惊叫道,“妈的!好大!,”第三个声音说,“巨人!”第四个声音坚持,“熊,一头熊!”马儿嘶鸣,猎狗吠叫,如此多的声音,山姆再也分辨不清。他落笔更快,一封接着一封。敌人包括大批死野人、一个巨人甚至一头熊,它们漫山遍野地扑上来。他听到钢铁和木头的撞击声,这只意味着一件事:尸鬼越过了环墙,战斗正在营地里展开。十几个骑马的弟兄凶猛地从他身边驰过,往东墙而去,每人手上都举着燃烧的火炬,焰苗跳动。莫尔蒙总司令用火来迎战,我们已经取得了胜利,我们正在取得胜利,我们在坚持。我们要杀开一条血路,退回长城去。我们被困在先民拳峰,四面楚歌。

一个影子塔的人跌跌撞撞地从黑暗中走来,倒在山姆脚边。临死前,他爬到离火堆仅一尺之遥的地方。输了,山姆写道,战斗输了,我们输了。

为什么我要记住先民拳峰上的战斗?他不该记住这些,不想记住这些。他试图回忆母亲,回忆妹妹塔拉,回忆卡斯特堡垒里那个叫吉莉的女孩,有人在摇他的肩膀。“起来,”一个声音说,“山姆,你不能在这儿睡,起来,继续前进!”

我没有睡,只是休息。“走开,”他道,言语冻在冷气里,“我很好,只想休息休息。”

“起来。”是葛兰的声音,沙哑而刺耳。他出现在山姆上方,黑衣结了一层冰,“熊老说,不能休息,你会死的。”

“葛兰,”他微笑,“不,真的,我在这儿很好。你快走吧,我再休息一小会儿,就会赶上去。”

“才怪!”葛兰浓密的棕胡子在嘴巴四周冻住了,让他看起来显得苍老,“你会冻僵的,要么被异鬼逮着。山姆,你给我起来!”

记得离开长城的前夜,派普以一贯的方式嘲弄葛兰,他边微笑边说葛兰最适合参加巡逻,因为太笨,所以不会害怕。葛兰激烈地否认,直到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哎,他健壮,结实,有力,艾里沙·索恩爵士管他叫“笨牛”,就像叫山姆“猪头爵士”和琼恩“雪诺大人”,但一直对山姆相当友好。那只是琼恩的缘故啦,如果没有琼恩,他们都不会喜欢我的。现下琼恩走了,跟断掌科林一起在风声峡失踪,多半已经死去。山姆想为他哭泣,可惜泪水也会结冰,而他的眼睛早已睁不大开了。

一位拿火炬的高个子弟兄停在他们身边,在那奇妙的瞬间,山姆感到阵阵温暖。“随他去,”那人对葛兰说,“不能走的就算完了,替自己省点力气吧,葛兰。”

“他会起来,”葛兰顽固地回答,“只需要别人帮一把。”

那人继续前行,并将神佑的温暖一起带走,葛兰试图拉山姆起来。“好疼,”他抱怨,“停下,葛兰,你弄疼我胳膊了,停下。”

“你死沉死沉的。”葛兰将双手塞进山姆的腋窝下,闷哼一声,将他抱了起来。然而刚一放手,胖子又坐回雪地上。葛兰狠狠地给了他一脚,靴上的冰踢碎了,飞散开来。“起来!”他又踢他,“快起来继续走!你不能放弃!”

山姆侧身躺下,紧紧蜷缩成球,以保护自己不被踢伤。有层层羊毛、皮革和盔甲保护,他几乎感觉不到痛,即使如此,心里却很受伤。我以为葛兰是我朋友,朋友就不该踢我。他们为何不让我休息?我只想睡一会儿,仅此而已,休息休息,睡一睡,或许死一次。

“你帮俺拿火炬,俺扛这胖小子。”

他突然离开柔软而甜美的雪毯,被提到冰冷的空气当中,向前漂流。膝盖下有条胳膊,另一条胳膊在背脊下面。山姆抬起头,眨眨眼睛。面前有一张脸,一张宽阔粗犷的脸,扁扁的狮子鼻,黑色的小眼睛,蓬乱的棕色络腮胡。他见过这张脸,但过了一会儿才记起来。是保罗,小保罗,火炬的热量融化冰水,流进他眼睛里。“你抬得了他吗?”他听见葛兰问。

“俺抬过一头比他还沉的小牛,俺把它抬回它妈妈身边,好让它有奶喝。”

小保罗每跨一步,山姆的脑袋都随之上下晃动。“停下,”他咕咕哝哝地道,“把我放下,我不是婴儿,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抽噎着。“让我死吧。”

“安静,山姆,”葛兰说,“省点力气,想想你的兄弟姐妹,想想伊蒙学士,想想你最喜欢的食物。假如可以的话,唱支歌吧。”

“大声地唱?”

“在脑子里唱。”

山姆知道上百首歌,如今却一首也想不起来,好像歌词全部从脑海里消失。他又开始抽噎,“我什么歌都不会,葛兰,本来是会一点的,现在却不记得了。”

“没关系,”葛兰道,“瞧,‘狗熊与美少女’怎么样?每个人都会唱呢!‘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别,别唱这首,”山姆恳求,他记起先民拳峰上那头熊,腐烂的皮肉上没有一丝毛发,我不要想起任何关于熊的事。“别唱了,求求你,葛兰。”

“那就想想你的乌鸦。”

“它们不是我的。”他们是总司令的乌鸦,守夜人军团的乌鸦。“它们属于黑城堡和影子塔。”

小保罗皱起眉头,“齐特说俺可以留着熊老的乌鸦,就那只会说话的鸟儿,俺还省下玉米给它咧。”他摇摇头。“哦,俺又忘了,把玉米留在了藏起来的地方。”他继续沉重地向前走着,每走一步嘴里都冒出苍白的吐息。良久,他突然道,“俺可以要你一只乌鸦吗?只要一只,俺保证,决不让拉克吃掉它。”

“它们都飞走了,”山姆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大家,“它们大概都飞回长城去了。”当号角声再度响起,喝令弟兄们上马时,他便把鸟儿全放了。两短一长,紧急上马的指示。没理由上马,除非是为放弃先民拳峰,除非是战斗彻底失败。恐惧狠狠地咬啮着山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打开笼子,直到目睹最后一只乌鸦拍翅飞入暴风雪中,方才意识到刚写的消息一条也没送走。

“不,”他尖叫,“噢,不,噢,不。”大雪飘飞,号声吹鸣,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它呼喊着,上马啊,上马啊,上马啊!山姆看见两只乌鸦停在一块岩石上,连忙赶过去,但那两只鸟儿懒洋洋地拍拍翅膀,向着相反的方向,飞进漩涡的大雪中。他追向其中一只,呼吸如浓厚的白云般从鼻孔里喷出,接着一个踉跄,发现自己离环墙仅十尺之遥。

之后……他记得脸庞和喉咙上都钉着箭的死人爬过岩石,有的浑身披挂锁甲,有的几乎全裸……其中多数是野人,也有一些穿褪色的黑衣。他记得看到一位影子塔的人将长矛刺进一个尸鬼苍白柔软的肚皮,直穿后背,可那东西跌跌撞撞地径直沿着枪杆走上前,伸出黑色的双手,扭转那弟兄的头颅,直到鲜血从他的嘴里喷出。山姆差不多可以肯定,那是当天他第一次尿裤子。

他不记得自己逃跑,但一定是跑了,因为接下来已身在半个营地之外的篝火边,跟老奥廷·威勒斯爵士和弓箭手们在一起。奥廷爵士跪在雪地,惊恐地扫视着周围的混乱场面,直到一匹无人骑乘的马跑过,踢中了他的脸。弓箭手们对此毫不理会,自顾自地朝着黑暗中的影子施放火箭。山姆看到一个尸鬼中箭后被火焰所吞没,但还有十几个在后面,其中有一苍白的巨影,铁定是头熊,而弓箭手们很快就没弹药了。

接下来山姆已骑在马上,那不是他的马,他也不记得自己上马,或许这正是踢碎奥廷爵士脸庞的那匹马。号角继续吹奏,他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

一片屠杀、混乱和飞雪中,他看到忧郁的艾迪骑在矮马上,用长矛举着守夜人军团的朴素黑旗。“山姆,”艾迪看到他便说,“请你帮个忙,把我叫醒好吗?我在做可怕的恶梦。”

每时每刻都有更多人骑上马,战号将大家召集起来。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它们越过了西墙,大人,”索伦·斯莫伍德一边对熊老嘶喊,一边奋力控制自己的坐骑,“我带预备队出击……”

“不!”莫尔蒙竭力吼叫,才让声音压过号角,“把他们叫回来,我们突围!”他站在马蹬上,黑斗蓬在风中剌剌作响,铠甲映射着火光。“全体整队!”他高喊,“楔形队形,我们骑马冲出去!先朝南,再往东!”

“大人,南面山坡上爬满了那些东西!”

“其他地方太陡!”莫尔蒙说,“我们得……”

那头熊蹒跚着从大雪中走出,山姆的马嘶叫人立,差点将他甩下。他又尿了裤子,还以为都尿光了呢。这是头死熊,颜色苍白,皮肉腐烂,毛皮脱落,右前肢的上半部分烧得只剩骨头,但它仍在前进。那双眼睛是活的,明亮的蓝色,正如琼恩所说,像冰冻的星星一样闪烁。索伦·斯莫伍德冲上去,长剑在火光下闪着橙红的光。他的挥劈差点将熊的头砍掉,而熊拍掉了他的头。

“快跑!”总司令大喊一声,掉转马头。

到达环墙时,人马已进入疾驰状态。山姆以前总是害怕,不敢让马跃起,但当低矮的石墙出现在面前时,他知道这次别无选择。于是他边踢马,边闭上眼睛,发出一声呜咽。马载他跳了过去,不知怎的,不知怎的,马载他跳了过去!他右边的骑手撞到墙上,钢铁、皮革和嘶叫的马搅作一团,然后尸鬼们一拥而上……楔形队形飞奔下山,从抓来的黑手间穿过,从明亮的蓝眼睛间穿过,从凛冽的风雪间穿过。时而有马跌倒翻滚,时而有人坠落在地,时而火炬在空中打转,时而斧剑砍向已死的血肉。山姆威尔·塔利抽噎着,自己也不知打哪儿来那么大力气,只管把马死死抓紧。

他位于飞驰的前锋中,前后左右都有弟兄。有条猎狗跟他们跑了一段,顺着积雪的山坡在马匹中间来回穿梭,最后却越奔越慢。守在原地的尸鬼们被马撞翻,被马蹄踩踏,然而即使倒下,它们仍然抓向长剑、马蹬和马腿。山姆看到一个尸鬼用左手拉住一匹马的鞍子,右手则撕裂马腹。

树木突然出现在周围,山姆淌过一条冰冻的溪流,溅起水花。厮杀声在身后渐渐变小,他松了口气,回头吁吁直喘……不料一个黑衣人猛地从灌木丛中跳出来,把他扯下鞍。山姆根本没看清,来人便一跃上马,飞驰而去。他想追,跑不到两步便绊到树根,脸朝下重重摔倒,像婴儿一样抽噎,直至忧郁的艾迪循声找来。

那是他关于先民拳峰的最后一点连贯记忆,之后,若干小时之后,他颤抖着站立在幸存者中间,他们一半骑马,一半步行。那儿离先民拳峰已有好几里,但山姆不记得怎么过来的。逃命的时候,戴文带着五匹驮马,满载食物、油和火炬,其中三匹得以脱身。于是熊老重新分配货物,这样即便失去任何一匹驮马,也不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他还让健康的人交出马匹,给伤员骑;他组织好步行的人,在前后左右安排火炬圈,以为防卫。我只需一直走,山姆告诉自己,就可以回家了。但走不到一个小时,他便开始踉跄,开始落后……

而他们三人现在越落越后,他知道。记得派普曾说,小保罗是守夜人军团中最壮的人。一定是的,所以才能抱着我走。即便如此,前方的积雪却越来越深,地面越来越险,保罗的步伐越来越小。更多骑马的人超过去,伤员们用呆滞冷漠的眼神看看山姆。一些火炬手也超过去。“你们要掉队了,”其中一个说,另一个赞同,“没人会等你,保罗,把这头猪留给那些死人吧。”

“他答应送俺一只鸟,”小保罗说,虽然山姆并没有答应,没有真正答应。它们不是我的,不能送人。“俺想搞一只会说话、能从俺手上吃玉米的鸟。”

“真是个大呆瓜,”火炬手道,然后走了。

过了一会儿,葛兰突然停下。“我们掉队了,”他嘶声道,“看不到其他火炬,殿后的人在哪儿?”

小保罗无言以对,大个子咕哝一声,跪了下去,当他轻轻地将山姆放到雪地上时,手臂都在打颤。“俺抱不动你了,俺是想抱,但抱不动了,”他浑身剧烈颤抖。

寒风在树木间叹息,将细小的雪粒吹到他们的脸上。冷,不堪忍受的冷,山姆感觉自己什么也没穿。他搜寻着火炬,但它们业已消失,个个不见踪影,除了葛兰手里那支,火焰如淡橙色的丝绸,向上升起。透过它,他可以看到远处的黑暗。它很快就会燃尽,他想,只剩下我们三人,没有食物,没有朋友,没有火。

并非如此,他错了。

巨大的绿色哨兵树低处的枝杈动了一动,振落上面沉沉的积雪,发出含混的“噗哧”响。葛兰转身,伸出火炬,“谁在那儿!?”一个马头从黑暗中出现,山姆感到片刻的欣慰,直至看见整匹马。它的全身包裹着一层白霜,活像结冻的汗水,黑色僵死的肠子从裂开的腹部拖坠而下,在它的背部,坐了一位玄冰般苍白的骑手。山姆的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呜咽,他吓坏了,只想尿裤子,可体内有股寒意,剧烈的寒意,把膀胱冻得严严实实。异鬼优雅地下马,挺立在雪地里。它像长剑一般纤细,如牛奶一样白皙,它的盔甲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而它的脚丝毫没有踩碎新雪的结冰。

小保罗取下绑在后背的长柄斧,“你为什么伤害这匹马?这是毛尼的马。”

山姆摸向自己的剑,鞘是空的,他这才想起把它丢在了先民拳峰。

“滚开!”葛兰跨了一步,火炬伸在前面。“滚开,否则烧死你!”他用火焰指着它。

异鬼的剑闪着淡淡而诡异的蓝光。它移向葛兰,闪电般攻打过来。冰蓝的剑刃扫过火焰,发出尖锐的响声,如针一样刺痛山姆的耳朵。火炬头被切下,翻落在深深的积雪中,火焰立即熄灭,葛兰手里只剩一小段木棍。他诅咒着将它朝异鬼扔去,小保罗则提起斧子冲锋。

此刻充斥他心中的恐惧,比以往任何情形尤有甚之,而山姆威尔·塔利早已了解每一种恐惧。“圣母慈悲,”他抽噎着,惊恐中,将北方的旧神统统抛诸脑后,“天父保佑,噢,噢……”他伸手胡乱摸索,够到一把匕首。

尸鬼的行动笨拙而缓慢,但异鬼如风中的雪花一样轻盈。它闪过保罗的长柄斧,盔甲的图案如波光般涟漪,而水晶的剑回扣、翻转,滑进保罗锁甲的铁环间,穿过皮革、羊毛、骨头与血肉,从他后背“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地穿出。只听保罗叫了声“噢”,斧子便从手里松脱。他被钉在水晶剑上,热血在周围蒸汽朦朦,大个子抓向对手,可在几乎快要碰到时,倒了下去,他的体重将那柄诡异的白剑从异鬼手中拉扯下来。

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你这没用的小子。战斗啊,胆小鬼!这是父亲的声音?艾里沙·索恩的声音?弟弟狄肯的声音?还是那个叫雷斯特的男孩?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他歇斯底里地笑起来,不知它们会不会把他也变成尸鬼,一个又白又胖又大的尸鬼,一个老是被已死的双脚绊倒的尸鬼。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这是琼恩的声音?不可能,琼恩已经死了。你能行,你能行,快啊。于是他跌跌撞撞地往前撞去,与其说在跑,不如说是跌倒前的踉跄,他闭起眼睛,双手握住那把匕首,盲目地乱戳。只听喀嚓一声,好像冰在脚下碎裂的响动,随后是一声尖啸,如此犀利,以至于他扔了匕首,双手捂住耳朵,盲目向后退去,一屁股沉重地坐到地上。

当他睁开眼睛,异鬼的盔甲正像露水一样融化,黑色的龙晶匕首插在它的咽喉上,淡蓝的血从伤口喷出,在匕首周围嘶嘶冒气。它伸出两只骸骨般苍白的手去拔匕首,但指头一触到黑曜石便开始冒烟消解。

山姆侧身坐起,瞪大了眼睛,异鬼的身躯正逐渐缩小,混沌模糊,化为一滩液体,最后彻底消失。几十个心跳间,形体已然不存,只余细细一缕盘旋散发的烟雾。下面是乳白玻璃般的骨头,闪着苍白的光,接着也融化了。最后,只有龙晶匕首存留,水汽缭绕中,它仿佛有了生命,好像在出汗。葛兰弯腰去拣,却又立即将它甩开,“圣母啊,它好冷!”

“这是黑曜石,”山姆挣扎着跪起来,“他们管它叫龙晶,龙晶,龙晶。”他咯咯发笑,然后大哭一场,将所有的勇气倾倒在雪地上。

葛兰扶山姆起身,检查了小保罗的脉搏后,替他合上眼睛,然后再次抓起匕首。这回拿得住了。

“你留着它,”山姆道,“你不像我,你不是胆小鬼。”

“好个胆小鬼,连异鬼都杀得了。”葛兰用匕首向前指指,“看哪,看到了吗?光明正穿过树木照进来。天亮了,山姆,天亮了,那就是东方。我们只需往前走,就一定找到莫尔蒙。”

“随你怎么说。”山姆用左脚踢了一棵树,以振落上面的雪,接着右脚也踢。“我试试看,”他苦着脸跨了一步,“努力试试看,”接着又跨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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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九章提利昂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戴着金光灿灿的首相项链,身穿深紫色的天鹅绒外衣,踏入议事厅内。提利尔公爵、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起立致敬,他一一回礼,朝瓦里斯说了句悄悄话,亲吻总主教的戒指与瑟曦的脸颊,拍拍派席尔国师的手掌,最后坐到长桌首位国王的位子上,左右分别是女儿和弟弟。

提利昂抢占了派席尔在长桌尾端的老位置,长椅加了垫子,以弥补身高的劣势。被驱逐的派席尔坐在瑟曦旁边,那是除国王的位子以外,离侏儒最远的地方。大学士成了副蹒跚的骨架,走路时沉重地倚着一根扭曲的藤杖,颤抖不休。他长长的鸡脖子上曾经丰饶的白须已不复见,几点发丝萌生而出,提利昂有些同情地看着他。

其他人自行落座:梅斯·提利尔公爵结实红润,有着棕色卷发和铁铲形状、间杂白丝的胡须;青亭岛的雷德温伯爵肩膀下垂,身材细瘦,秃顶上只有几丛橙黄色的头发;金树城伯爵马图斯·罗宛修面齐整,孔武健壮;总主教十分瘦小,下巴上长出稀疏的白须。御前会议有了许多新面孔,提利昂心想,许多新玩家。当我烂在床上时,游戏已经改变,却没有人告诉我规则。

噢,大人们都彬彬有礼,但他们的眼神让他说不出的烦躁。“你那铁索的主意,玩得挺高的,”梅斯·提利尔快活地道,罗宛伯爵在一旁点头,接过话茬,“是啊,是啊,高庭老爷替咱们说出了心声。”他讲得也轻巧。

去你妈的,去对城里的老百姓讲啊,提利昂苦涩地想,去对该死的歌手讲啊,他们只会颂扬蓝礼的鬼魂。

凯冯还算亲切,吻了他的脸颊,“提利昂,蓝赛尔将你的英勇事迹都告诉了我,他非常钦佩你。”

他最好多说几句好话,否则我非揭穿他不可。他逼自己微笑,“我的好堂弟实在太客气了,他的伤大好了吧,叔叔?”

凯冯爵士皱紧眉头,“反复不定,前天还好点,而今天……真令人担心。你姐姐常到病床前看望,为他提振精神,虔诚祈祷。”

没错,但她祈祷他的生,还是他的死呢?瑟曦无耻地利用他们的堂弟,床上用,床下也用,而今这点小秘密她当然希望蓝赛尔带进坟墓去,有父亲坐镇,他已失去了利用价值。如此说来,她会谋害他吗?单凭外貌打扮,你绝无法相信高贵的太后竟这般残忍。今天她表现得格外迷人,巧笑着与提利尔公爵谈论乔佛里的婚宴,恭维雷德温伯爵孪生儿子的英勇,针对古板的罗宛伯爵则轻声软语,还朝总主教背诵虔诚的词句。“我们开始安排婚礼吧?”一待泰温公爵坐定,她忙问。

“不急,”他们的父亲道,“先处理战争的事,瓦里斯。”

太监谄媚地微笑,“大人,我为您们带来了好消息。昨天早上,咱们果敢的蓝道大人在暮谷城外奇袭罗贝特·葛洛佛,将敌军赶进城堡和大海之间,加以攻击。在随后的战斗中,双方都伤亡惨重,但国王的忠仆最终大获全胜。据报,敌军阵亡超过千人,其中包括赫曼·陶哈爵士。罗贝特·葛洛佛收拾败军,朝赫伦堡逃去,作梦也想不到英勇的格雷果爵士正埋伏在路上。”

“赞美诸神!”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叫道,“乔佛里国王的伟大胜利!”

乔佛里做了什么呢?提利昂酸酸地想。

“是,而且对北方人而言,这是一次严重的失败,”小指头评论,“但领军的并非罗柏·史塔克,这位‘少狼主’仍旧享有战无不胜的威名。”

“关于史塔克军的动向,可有情报?”马图斯·罗宛一如既往的直率和生硬。

“他带着掠获物返回奔流城,遗弃了在西境攻占的所有城堡,”泰温公爵宣布,“我的侄子达冯爵士正在兰尼斯港重组他先父的残部,不久将兵进金牙城,与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汇合。一待史塔克北进,两位爵士便直捣奔流城。”

“您肯定史塔克大人会挥师北上?”罗宛伯爵质疑,“卡林湾可在铁民手里。”

梅斯·提利尔接口:“没王国的国王算什么呢?那叫乞丐!这小子必定会抛弃河间地,带本部军队与卢斯·波顿汇合,全力攻打卡林湾。如果是我,就这么干。”

听了最后一句,提利昂差点咬到舌头。罗柏·史塔克在短短一年之内赢得的战斗比高庭公爵在漫长的二十年戎马生涯里赢得的还要多,提利尔唯一的胜绩是十多年前在杨树滩挫败劳勃·拜拉席恩,那主要还得归功于统率前锋部队的塔利伯爵,公爵率主力赶到时,战斗已基本结束。由梅斯·提利尔亲自指挥的风息堡之围,则拖拖拉拉打了一年,毫无成效,等三叉戟河决战分出胜负,高庭公爵只能向奈德·史塔克降旗归顺。

“我要写信给罗柏·史塔克抗议,”小指头说,“他家波顿大人用我的厅堂饲养山羊,真让人为难。”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清清喉咙,“抛开史塔克不论……最近,自称岛屿和北境之王的巴隆·葛雷乔伊写信来请求结盟。”

“他应该表示臣服才对,”瑟曦不屑地说,“凭什么自称国王?”

“凭征服者的权利,”泰温公爵道,“巴隆国王据守颈泽,就是扼住了罗柏·史塔克的咽喉。铁民们杀了史塔克的继承人,攻陷临冬城,占领卡林湾、深林堡和磐石海岸大部,极大减缓了我方的压力。反之,由于巴隆国王的舰队掌控着落日之海,如果我们不予绥靖,兰尼斯港,仙女岛甚至高庭都将受到威胁。”

“如此说来,只能和他结盟?”马图斯·罗宛伯爵说,“他开出什么条件?”

“要我们承认他的国王地位,并将颈泽以北划归他统治。”

雷德温伯爵嘻嘻笑道:“疯子才在乎颈泽以北的土地!倘若葛雷乔伊愿用士兵和舰队来交换岩石和积雪,我说是笔好买卖,非常划算!”

“不错,”梅斯·提利尔同意,“雷德温大人说出了我的心声,就让巴隆去拖住北方人,我军专心解决史坦尼斯。”

泰温公爵不动声色,“我们还要处理莱莎·艾林的问题,她是琼恩·艾林的遗孀,霍斯特·徒利的女儿,凯特琳·史塔克的姐姐……已有确切证据,证明她丈夫死前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合谋不轨。”

“噢,”梅斯·提利尔的语调依然轻快,“女人是不能打仗的,依我看,就随她去吧,无关痛痒。”

“我同意,”雷德温说,“莱莎夫人一直没出兵,也没犯下叛国罪行。”

提利昂坐不住了,“她把我关进天牢,厉行审判,差点要了我的命!”他怨毒地指出,“此外,她也不曾遵令前来君临向小乔投诚效忠。大人们,请把军队拨给我,我替你们把这位莱莎·艾林赶出山来!”除了扼死瑟曦,他不知还有什么事能比这更令他开心。至今,他仍时常梦见鹰巢城的天牢,冷汗琳漓地醒来。

梅斯·提利尔笑容可掬,但提利昂瞧得出其中的轻蔑。“您或许该把打仗的事留给战士们操心,”高庭公爵说,“无数本领高强的将军尚且在明月山脉或血门前大败亏输,何况您呢?啊,我们很清楚您的价值,大人,请稍安勿燥。”

提利昂推开垫子,想站起来,但父亲在他发作前表了态:“提利昂我另有安排,鹰巢城方面,相信培提尔大人有办法。”

“噢,是的,”小指头道,“办法就在我的两腿之间。”他那双灰绿眼睛里闪动着淘气的神色,“大人们,只要您们同意,我打算去谷地一游,以赢得莱莎·徒利夫人的青睐。等我讨她做了老婆,我们就将不流一滴血,而把整个艾林谷收入囊中。”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

“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上床,”瑟曦道,“不等于结婚,即便莱莎·艾林这头母牛也清楚其中的区别。”

“是的,要奔流城之女嫁给地位低下的小贵族不可能,”小指头将手一摊,“但现在嘛……要鹰巢城夫人嫁给赫伦堡公爵就不是那么不可思议了,您说对吧?”

提利昂没有放过派克斯特·雷德温与梅斯·提利尔之间交换的眼神。“可以一试,”罗宛伯爵道,“但您必须确保此女归顺国王陛下的统治。”

“大人们,”总主教断言,“深秋将至,世间的善男信女厌倦了战争。若贝里席大人能不费一兵一卒,便将谷地重归国王治下,那自是诸神喜悦,上上之策啊。”

“能有这么顺利?”雷德温伯爵反问,“当今鹰巢城公爵可是琼恩·艾林的儿子,劳勃·艾林。”

“他只是个兔崽子,”小指头道,“我会好好调教,把他养成乔佛里国王陛下最大的崇拜者和我们最忠实的朋友。”

提利昂看着这名留着尖胡须、灰绿眼睛里满溢笑意的瘦小男子。赫伦堡公爵不过是空头衔?算了吧,父亲,他人还没进城,已经在用头衔招摇撞骗啦,狡猾的家伙!

“我们的敌人已经不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道,“若能将鹰巢城收归旗下,自是万幸。依我之见,不妨有劳培提尔大人辛苦一趟。”

凯冯爵士一直替哥哥打头阵,提利昂对此心知肚明,他所说的,通常都是泰温公爵的主意。父亲决心已下,提利昂心想,御前会议不过是橡皮图章。

参与会议的绵羊们咩咩叫着同意,丝毫没有觉察出背后的无形之手,反对者的角色只好由他提利昂来担当。“咱们的培提尔好大人若是要走,王家财政该怎么办呢?总所周知,他是凭空生财的主儿,不可或缺呀。”

小指头哈哈大笑,“我的矮朋友实在太客气。诚如劳勃先王所言,我的工作不过是数铜板,任挑一位聪明的商贾都能胜任……何况是沾了凯岩城金光的兰尼斯特?无疑远胜于我。”

“兰尼斯特?”提利昂觉得不对劲。

泰温公爵的金瞳对上儿子大小不一的眼睛,“我相信,你能担当这个遗缺。”

“没问题!”凯冯爵士热忱地说,“你定能将财政打理得井井有条,提利昂。”

泰温公爵回望向小指头,“只要莱莎夫人肯与你成亲,回归王国治下,我便把东境守护一职还给劳勃大人,你打算何时动身?”

“倘若风向顺遂,我明天就走。港内有艘布拉佛斯船‘人鱼之王号’,目前正用小艇装运货物,准备出发,我待会儿就去找船长谈谈。”

“如此,您就得错过国王陛下的婚礼啦,”梅斯·提利尔道。

培提尔·贝里席一耸肩,“潮汛和姑娘都不等人,大人,若是秋季风暴来临,旅途将危机四伏,被淹死的我可就当不了好新郎啰。”

“愿诸神赐福于您的坐舰,”总主教说,“全君临的人都会为您的成功而祈祷。”

雷德温伯爵摸摸鼻子,“我们深入谈谈与葛雷乔伊结盟一事如何?依我之见,此举有利可图。一旦葛雷乔伊的长船加入咱青亭岛的舰队,那要跨海攻打龙石岛,结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个叛逆,便是易如反掌。”

“巴隆国王的长船目前脱不开身,”泰温公爵说,“我们也有其他要紧的事急需处理。哼,他开口就要半个王国,凭什么?凭他替我们和史塔克家作对?那是他自己挑起的战争,我们为什么要为免费的午餐掏钱呢?所以说,针对这位派克岛大王最好的政策就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保持缄默,等时局澄清再做选择——大人们,我敢保证,到时候无需奉上半个王国。”

提利昂仔细审视着父亲,他有事瞒住这几位大人,记得上次为凯岩城的继承权争吵时,父亲正有几封重要的信件要写。当时他说什么来着?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提利昂忍不住揣摩那个所谓的“选择”是什么?父亲为此又开出了什么价码?

“我们开始讨论婚礼吧。”凯冯爵士道。

于是总主教说起贝勒大圣堂所作的筹备工作,瑟曦则逐条强调婚宴的安排。大家决定在王座厅内摆千人大宴,庭院里则设下更多席位,以款待那些进不了厅的人。中庭和外庭都将搭起丝帐篷,摆好盛满食物和酒桶的桌子。

“太后陛下,”派席尔国师道,“为了给婚礼增添喜庆……我们已向阳戟城送出邀请。此刻,三百名多恩贵客正向着都城日夜兼程地赶来,希望能不误期。”

“什么?”梅斯·提利尔厉声喝道,“未经我允许,多恩人就想穿越河湾地?”公爵的粗脖子胀成暗红。这难怪,多恩与高庭是世仇,多少世纪以来,两者就在边界上争斗,群山和边疆地之间,袭击你来我往,从无宁日。虽然自多恩归并于七大王国之后,旧有的恨意得以稍减……然而近年来,多恩亲王“红毒蛇”在比武会中弄残了高庭年轻的继承人,怨气又复萌生。这可是两难状况,侏儒心想,不知父亲怎么应付。

“道朗亲王是应我儿的邀请而来,”泰温公爵平静地说,“不止参加典礼,而且将在御前会议中接任重臣席位,并讨回在劳勃先王那里所没有获得的正义,为其妹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复仇。”

提利昂望着提利尔公爵、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心里好奇这三人中有没有谁敢大胆到直言询问:“可是,泰温大人,将孩子们的尸体包上兰尼斯特的红斗篷,献给劳勃的,不正是您吗?”没人说出口,但脸色一望即知。他看到雷德温大人张大了嘴巴,罗宛大人则似乎哽住了。

“只等国王陛下迎娶您的玛格丽,再将弥赛拉公主嫁给崔斯丹王子,我们三家就是一个大家庭了,”凯冯爵士提醒梅斯·提利尔,“依我看,以往的纠纷就随它去吧,我们要面向未来,您说呢,大人?”

“可,可这是我女儿……”

“……和我孙子的婚礼,”泰温公爵镇定地说,“不容许继续那些陈年纠纷,行吗?”

“我和道朗·马泰尔之间没有纠纷,”提利尔公爵勉强宣布,“只是……他若想假道河湾地,至少该给我打声招呼吧?”

他们才不会穿越高庭的土地,提利昂明白,道朗亲王将攀登骨道,在盛夏厅附近转向东行,然后沿国王大道北上。

“三百名多恩人是小事,”瑟曦说,“士兵就在院子里招待,王座厅内加几条凳子给领主和骑士,至于道朗亲王,当然得坐高台。”

别坐我旁边,梅斯·提利尔的眼睛如是说,但他没有答话,只是简单地一点头。

“接下来我们谈谈愉快的话题,”泰温公爵道,“胜利的果实等着瓜分呢。”

“噢,还有什么比这更美的呢?”小指头笑问,他已经吃下了自己的那份厚礼,赫伦堡。

每位大人都提出要求:城堡、村庄、土地、河流、森林以及小贵族子嗣的抚养权。很幸运,这次战争留下的果实很丰盛,人人都分到了城堡和孤儿。根据瓦里斯的统计,为史坦尼斯的光之王和烈焰红心旗而战的队伍中,共有四十七名领主和六百一十九名骑士送命,此外,还有数以千计的普通士兵丧生。由于被宣布为叛徒,他们子嗣的继承权均遭剥夺,土地和城堡等着分配给国王的忠仆。

最富饶的部分给了高庭,提利昂瞧着梅斯·提利尔的大肚子,心想:他真是贪得无厌啊,提利尔索要自己旗下封臣艾利斯特·佛罗伦的所有土地和城堡——此人打错了算盘,很不幸地先追随蓝礼,然后又投效史坦尼斯。对此要求,泰温公爵欣然应允。于是,亮水城的土地、税赋转封给提利尔公爵的次子勇武的加兰,使他眨眼间成为全国排得上号的大贵族,而他的兄长,自然还是高庭的继承人。

其他土地被依次给予罗宛伯爵,以及塔利伯爵、奥克赫特伯爵夫人、海塔尔伯爵等未到场的功臣,雷德温伯爵只要求小指头手下葡萄酒代理人免征青亭岛佳酿三十年关税,获得批准后,他兴高采烈地宣布要即刻进献青亭岛的特产金色葡萄酒,向好国王乔佛里和慈爱睿智的首相大人致敬。听他喋喋不休,瑟曦失去了耐性。“小乔要的是军队,并非什么致敬,”她叫道,“王国里到处都是叛徒和伪君!”

“他们是不会长久的,太后陛下,”瓦里斯甜腻腻地接口。

“还有最后几件事,大人们,”凯冯爵士理理文件,“亚当爵士找到了总主教水晶冠的碎片,事情很清楚,有贼人偷走了不少水晶,并融化了黄金。”

“天父无所不知,他们的罪恶逃不过审判,”总主教虔诚地说。

“这点毫无疑问,”泰温公爵道,“但首先,国王的婚礼大典上您必须戴冠冕。瑟曦,召集御用金匠,替我们的总主教大人赶制一顶。”不等回答,他转向瓦里斯。“你有什么新报告?”

太监从衣袖里抽出一张羊皮纸。“五指半岛附近有人目击海怪,”他咯咯笑道,“提醒大家,不是说葛雷乔伊哟,而是真家伙,它击沉了一艘伊班捕鲸船。石阶列岛战火不断,主要是泰洛西人和里斯人的火并,双方都在争取密尔人的支持。玉海归来的商人宣称科霍尔城内有三头龙诞生,整个城市为之……”

“我不关心龙或海怪,它有多少个头都无所谓,”泰温公爵说,“你的眼线就没有一点关于我侄子的线索?”

“唉,咱们挚爱的提瑞克消失得无影无踪,好个勇敢又可怜的孩子啊。”瓦里斯的眼泪快要掉下来了。

“泰温,”凯冯爵士抢在哥哥表现出不悦之前开口,“许多在战斗中逃亡的金袍子如今又回到兵营,打算重新参军。亚当爵士请示如何处理他们。”

“他们懦弱无能,差点危及小乔的生命,”瑟曦立刻接口,“应该全部斩首。”

瓦里斯叹道:“临阵脱逃,理当一死,太后陛下,这无可厚非。可是呢,眼下人手短缺,或许可以发配他们去戍守长城。我们刚接到报告,野人……”

“野人,海怪,巨龙。”梅斯·提利尔“扑哧”一笑,“真是古灵精怪大会合呀!”

泰温公爵不理他的嘲弄:“逃兵的用处是给后人警告,用锤子敲掉他们的膝盖,使其不能再逃跑,也无法上街乞讨。”他扫视桌边众人,没人反对。

提利昂还记得当初对长城的访问,记得和老莫尔蒙及众官员分享的螃蟹大餐,记得熊老的忧虑。“依我看,敲掉几个带头人的膝盖就好,尤其是那几个杀杰斯林爵士的人。其他人一律发配到颈泽,由他们自行北上。守夜人兵力不足,假如长城有个闪失……”

“……野人就会直捣北境,”父亲指出,“为史塔克和葛雷乔伊制造新的麻烦。他们既不向铁王座表示忠顺,我们又为何要提供援助?罗柏和巴隆都自称为北境之王,就该好好保家卫土去,如果办不到的话,那么曼斯·雷德或许才是我们该找的盟友。”泰温公爵望着弟弟,“还有议题么?”

凯冯爵士摇摇头,“没有了,大人们,乔佛里国王陛下感谢诸位睿智的建议和忠诚的服务。”

“我有话单独和孩子们谈谈,”众人起立后,泰温公爵说,“你也留下,凯冯。”

重臣们顺从地告辞,瓦里斯率先出门,走在最后的是提利尔和雷德温。当议事厅内只剩四个兰尼斯特,凯冯爵士关上大门。

“财政大臣?”提利昂矫柔造作地说,“乖乖,谁灵光一现的主意啊?”

“培提尔大人自己的想法,”父亲说,“我正好顺势推舟,国库早该掌握在我们兰尼斯特手里。怎么,你不是要我给你安排要职吗,究竟能不能胜任?”

“当然能。”提利昂道,“怕只怕其中有诈,小指头既狡猾又有野心,我不信任他,你也别信任他。”

“他为我们赢得高庭的支持……”瑟曦开口。

“……还把奈德·史塔克卖给了你,没错,我很清楚他的行径,只要有利可图,他会同样迅速地出卖我们,钱财和刀剑都不能交到这种人的手中。”

凯冯叔叔不以为然,“我们兰尼斯特不是史塔克,你就放心接任大臣一职吧,凯岩城的金子……”

“……纵然多,但都是从地里辛辛苦苦挖出来的。而小指头的钱似乎能凭空诞生,只需指头轻轻一撮。”

“是啊,亲爱的弟弟,他的本领比你高超许多哟。”瑟曦用怨毒的甜美口吻说。

“小指头是个骗子……”

“……和你一样,乌鸦还嫌八哥黑。”

泰温公爵猛地一掌拍在桌子上,“够了!无休无止地争吵,你两个就不觉得丢脸吗?都是兰尼斯特家的人,给我注意点风度!”

凯冯爵士清清喉咙,“让培提尔·贝里席统治鹰巢城,总比莱莎夫人的其他追求者要好。约恩·罗伊斯、林恩·科布瑞、霍顿·雷德佛……哪个不是野心勃勃,骄傲难驯?小指头固然狡猾,但出身寒微,武艺不精。想想看,谷地诸侯决不会接受他作为主君,明争暗斗不就在眼前?”他望向哥哥,待泰温公爵点头后,便又继续道,“而且……培提尔大人的忠诚必须得到奖励,昨天,他刚把提利尔家打算诱骗珊莎·史塔克前往高庭‘拜访’,然后就地由梅斯大人的长子维拉斯迎娶的计划通报我们。“

“小指头通风报信?”提利昂朝前倾身,“我们的情报总管反而不知?有趣,真有趣。”

瑟曦则轻松地说:“珊莎是我的人质,未经我允许,她哪儿也去不了。”

“只要提利尔大人开口,你根本无法阻止,”父亲指出,“拒绝就是不信任,不信任构成冒犯。”

“冒犯就冒犯,有何打紧?”

真是个猪脑袋,提利昂心想。“亲爱的姐姐,”他耐心解释,“冒犯提利尔就等于冒犯雷德温、冒犯塔利、冒犯罗宛和冒犯海塔尔。他们或许将开始盘算,罗柏·史塔克会不会更合自己胃口呢?”

“玫瑰想和冰原狼同床,门都没有,”泰温公爵宣布,“我们得先发制人。”

“怎么做?”瑟曦问。

“通过联姻,从你开始。”

这话来得如此突然,瑟曦楞了半晌,随后脸像挨了巴掌似地红起来。“不,我不要再婚,不……不。”

“太后陛下,”凯冯爵士彬彬有礼地说,“您还年轻,美貌依然,丰饶多产,总不能下半辈子独守空闺吧?况且您一旦再婚,就能终结那些有关乱伦的无耻滥言。”

“你多当一天的寡妇,就是多给史坦尼斯一天诽谤的机会,”泰温公爵告诉女儿,“你得有个新丈夫,生下新孩子。”

“三个孩子已经足够,我是七大王国的太后,不是专司生产的母马!摄政王应该自己做主!”

“你是我女儿,必须照我的意思做。”

她站起来,“我不会坐在这里听……”

“你当然要听,如果还想在丈夫的选择上有发言权的话。”泰温公爵平静地说。

她犹豫片刻,又坐下来,“我决不再婚!”

尽管姐姐高声叫嚣,但提利昂明白她已经输了。

“你必须再婚,也必须生子,每生一个孩子,就是扇史坦尼斯一记耳光。”父亲的眼神似乎将女儿钉在椅子上,“梅斯·提利尔、派克斯特·雷德温和道朗·马泰尔都娶了年轻姑娘,一时半会儿插不进去,只有巴隆·葛雷乔伊的老婆年老体衰。透过联姻,能赢得铁群岛的支持,但我还在犹豫这样的结合是否明智。”

“不,”瑟曦苍白的嘴唇结结巴巴地支吾着,“不,不,不……”

想到姐姐要被送去鸟不生蛋的派克岛,提利昂简直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赞美诸神,它们毕竟听见了我的祈祷。

泰温公爵浑然不理会地继续,“奥柏伦·马泰尔本可考虑,可如此一来又会冒犯提利尔。所以,算来算去,目光得盯住小字辈,你不会在意嫁给年轻男人吧?”

“我不会嫁给任何男……”

“我考虑过雷德温的孪生子、席恩·葛雷乔伊、昆廷·马泰尔,以及其他十来个候选人。但从根本上说,助我们打败史坦尼斯、保住王位的,乃是与提利尔的联盟,应该对它加以巩固。现而今,洛拉斯爵士披了白袍,加兰爵士和佛索威家成亲,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他们计划用来迎娶珊莎·史塔克的长子。”

维拉斯·提利尔,从瑟曦无助的怒火中,提利昂感到邪性的欢乐。“这家伙是个残废,”他指出。

父亲冷冷的一眼让他闭了嘴,“维拉斯是高庭的继承人,根据各种情报来看,还是个温和有礼的青年,喜好读书和观星。此外,他有繁殖动物的兴趣,养了七国上下最为优良的猎狗、猎鹰和骏马。”

真是绝配,提利昂欢快地想,瑟曦在“繁殖”那方面也有兴趣。可怜的维拉斯·提利尔,等见到我姐姐,真不知他该哭还是该笑。

“综合各种因素,巴隆大王和提利尔的继承人是两大目标,”泰温公爵总结,“如果是我,会选择后者。”

“您真是太好心了,父亲,”瑟曦带着冰冷的礼数说。“好一个艰难的选择,要跟我上床的,不是老乌贼,便是残废的狗崽子?好,好,请给我几天时间考虑,我可以走了吗?”

你是太后,笨蛋,提利昂想对她说,他才该来请示你。

“走吧,”父亲说,“等你冷静下来,我们再谈,记住自己的责任。”

瑟曦迅速离开房间,怒气显而易见。她奈何不了父亲,从前在与劳勃的婚事上,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詹姆是个危险因素。瑟曦初次结婚时,哥哥还年轻,如今却决不会轻易接受姐姐再婚的事实。不幸的维拉斯·提利尔很可能将面临死亡的威胁,接下来就是高庭和凯岩城联盟瓦解,刀兵相见。呃,我该说点什么吗?对不起,父亲,我老姐想嫁的其实是我老哥?

“提利昂。”

他听天由命地一笑,“司仪宣我出场了?”

“爱搞妓女,是你最大的弱点,”泰温公爵不加掩饰地说,“这点我也有责任,由于你身材跟小孩似的,就不把你当成年男子看待,不考虑你的性需求,这是我的过失。总的来说,你长大了,该结婚了。”

我结过婚,你忘了吗?提利昂扭扭嘴唇,烂鼻子呈现出半是嘻笑、半是咆哮的怪相。

“提起结婚,令你如此兴奋?”

“噢,我只是在想,一个多么英俊潇洒的新郎将要诞生了啊。”事实上,他的确需要一个老婆,凭着对方的土地和城堡,他能远离乔佛里的宫廷……远离瑟曦和父亲。

但另一方面,这就很对不起雪伊了,不管她如何睹咒发誓只想当我的“妓女”,我知道她心里很不痛快。

当然啦,这名营妓对父亲而言比鸿毛还轻,于是提利昂向上蠕蠕身子,道:“你要我娶珊莎·史塔克,以化解提利尔家的威胁,是也不是?”

“在完成乔佛里的婚礼之前,提利尔大人不会提出史塔克女孩的问题,这里面有个时间差。如果珊莎在之前就结了婚,便不构成冒犯,因为我们根本不清楚他的‘意图’。”

“正是,”凯冯爵士接口,“然后我们顺势提议瑟曦与维拉斯联姻,作为安抚。”

提利昂揉揉发痒的烂鼻子,“自从珊莎的父亲身亡以后,咱们高贵的脓包陛下就对她很不好,今天她刚摆脱小乔,你又要她嫁给我。这好残忍啊,即便是你,也不会感到不安吗,父亲?”

“怎么,你打算虐待她?”父亲语气中更多的是好奇,“老实讲,她的幸福根本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你也不用多想。眼下,我们与南境的联盟如同凯岩城一样坚硬牢实,但北方叛乱未息,解决的关键就在于珊莎·史塔克。”

“她不过是个孩子。”

“你姐姐向我保证她已经来潮。正确地讲,她是个女人,可以上床。你,必须立刻取得她的贞操,以防夜长梦多。在此之后,要冷落她一年、两年、甚至十年,都是你作为丈夫的权利。”

我想要的只有雪伊,他心想,而且珊莎是个天真的小姑娘,老混蛋。“你既不想让提利尔家得到她,干嘛不把她送回去?如此一来,或能与罗柏·史塔克和解也说不定。”

泰温公爵一脸轻蔑,“把她送回奔流城,她母亲就会将她嫁给布莱伍德、梅利斯特或其他人,以确保他儿子在三河流域站稳脚跟;把她送回北境,则会让曼德勒家或安柏家得利;与之相比,她和提利尔家结合的威胁倒还小些。所以,时不我待,我们兰尼斯特必须立刻动手。”

“谁娶珊莎·史塔克,谁就能获得临冬城的继承权,”凯冯叔叔解释,“你就不动心么?”

“如果你实在不愿意,我们只好把她给你的表亲们,”父亲道,“凯冯,依你看,蓝赛尔身体撑得住吗?”

凯冯爵士犹豫半晌,“要他和这女孩上床,只能做些前戏……交合嘛,还不行……本来我那对双胞胎挺合适,但俩人目前都被史塔克关押,吉娜的儿子提恩也是这个问题。”

提利昂任父亲和叔叔一唱一和,他心知肚明,说了半天都是为了打动他。珊莎·史塔克,他思索,那个说话温柔、笑容甜蜜的珊莎,那个喜欢漂亮衣服、动人歌谣、英雄事迹和俊俏骑士的珊莎。想到要和她成亲,他好似又回到船桥上,甲板在脚底咯吱摇晃。

“你要我奖励你在战争中的表现,”泰温公爵刻意提醒他,“这就是奖品,提利昂,是你一辈子最好的机会。”父亲的指头不耐烦地敲打桌面,“从前,我计划让你哥娶莱莎·徒利为妻,可惜伊里斯先我一步把詹姆收为铁卫。我向霍斯特公爵提议用你作代替,他的回答是他们徒利家的女儿要个完人,不要半人。”

所以他把她嫁给琼恩·艾林,老得足以当她祖父!想到莱莎·艾林如今的样子,提利昂不由得忘了恼怒,只想谢天谢地。

“我还拿你向多恩提亲,却被对方当成侮辱,”泰温公爵续道,“以后数年间,约恩·罗伊斯和雷顿·海塔尔也都拒绝了我的提议。见你实在娶不了人,我只好降低标准,向佛罗伦家讨要那个劳勃在他弟弟婚床上玷污过的女人,但他父亲宁可将她送给麾下诺科斯家的骑士,也不愿要你。”

“今次,你若当真拒绝这个史塔克女孩,我也会为你找个老婆。七大王国地域广大,乐意与凯岩城结交的小贵族比比皆是。例如,坦妲伯爵夫人正式提出以洛丽丝……”

提利昂慌忙否定:“她?她若过来,我把她大卸八块,喂山羊吃。”

“既然你不傻,就给我面对现实!这史塔克女孩年轻、漂亮、温顺,不仅出身高贵,还是个真真正正的处女。条件这么好,你还犹豫什么?”

我在犹豫什么?“请原谅,就个人而言,我更想要个乐意跟我上床的老婆。”

“你以为那些跟你上床的婊子都心甘情愿吗?不可救药的大傻瓜!”泰温公爵说,“你太让我失望了,提利昂。我本认为这个提议会让你满意。”

“是啊,咱俩都清楚您有多在乎我的感受。算了,说说实质问题,你说解决北方的关键在于珊莎·史塔克?但眼下北方的主人是葛雷乔伊,他家也有个女儿,为何要我娶珊莎·史塔克,而不是她?”他望进父亲的眼睛,那对闪烁着明亮金光的冰冷绿眸。

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巴隆·葛雷乔伊满脑子想的都是劫掠,根本不懂统治之道。就让他享受一秋的王冠,然后经历北境的寒冬吧,你瞧好,北方人很快会起来造反,等春天一到,海怪们就得被扔出去。到那时候,你护送艾德·史塔克的孙子荣归故里,接受贵族与平民的朝拜,你的孩子将坐上古老的王座……我希望,你有生孩子的能力吧?”

“我相信我能,”他生硬地说,“虽然得承认,我还没证明过。你瞧,我可是试了又试,把我小小的种子播在……”

“阴沟和粪坑里,”泰温公爵替他说完,“在那种地方,也只可能留下麻烦的杂种。你该负起责任来,清理后花园了。”他站起身,“我说过,决不会把凯岩城传给你,但是,我可以给你珊莎·史塔克,给你临冬城。”

临冬城摄政提利昂·兰尼斯特,想到这儿,他不禁奇怪地浑身颤抖。“很公平,父亲,”他缓缓地说,“但在你整个计划里面,有个极大的障碍:罗柏·史塔克的生产能力想必不在我之下,而他又和素有丰饶之名的佛雷家族订了亲,如此一来,只要少狼主生出个小崽儿,那珊莎的孩子就什么也继承不了了。”

泰温公爵不为所动,“我跟你保证,罗柏·史塔克和丰饶的佛雷家族之间没有关系。有个小新闻我没在御前会议上讲,但这些大人们很快就会知道:少狼主已和加文·维斯特林的长女成了亲。”

片刻之间,提利昂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背弃自己的誓言?”他怀疑地反问,“背弃佛雷家族?就为……”真不知该怎么形容。

“就为一个名叫简妮的十六岁少女,”凯冯爵士道,“从前,加文大人拿她向我的威廉和马丁提过亲,我拒绝了,理由很简单,加文本身是个好人,可他娶希蓓儿·斯派瑟为妻,她算什么东西?维斯特林家就有这个传统:对荣誉太刻板,搞得脑子不清醒。实际上,希蓓儿夫人的祖父是个卖藏红花和胡椒粉的贩子,出生比史坦尼斯手下那走私贩还低,而她的祖母更是东方来的神秘人物,身躯老朽不堪,却有一股可怕的气势,人唤作‘巫魔女’,其真名无法发音。当年,兰尼斯港里一多半人跑到她那儿去购买还魂药、春情丹之类的东西。”叔叔耸耸肩,“好在她早死了,简妮我倒见过一次,是个甜美的好孩子,虽然血统嘛……”

提利昂和妓女结过婚,因此叔叔认为十恶不赦的血统,他并不太在意。如此说来……甜美的好孩子,毒药往往以糖为衣,这其中有蹊跷……维斯特林家族系古老,更以此为傲。要高贵的加文·维斯特林大人与希蓓儿夫人成亲,想必有钱财的关系。他去过峭岩城,那里的矿藏早已采尽,土地纷纷出卖抵押,城堡本身也年久失修,不过是一座孤立在海边峭壁上的浪漫废墟罢了。“很意外,”提利昂承认,“我以为罗柏·史塔克挺会谋划。”

“他是个十六岁的小子,”泰温公爵说,“谋划不属于这个年纪,它让位于时髦的荣誉、爱情和淫欲。”

“他背弃自己的誓言,羞辱治下的封臣,置神圣的婚约于不顾,还谈得上什么荣誉?”

凯冯爵士给予解答:“他把那女孩的荣誉放在自己的荣誉之上,他开了她的苞,便看得比天还高。”

“他若真为她好,不如让她留着一个私生子和对他的想念而去。”提利昂坦率地说,与他成亲,维斯特林家族就彻底完了,土地、城堡和成员将被统统消灭,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你要记住,简妮·维斯特林是她母亲的女儿,”泰温公爵宣布,“而罗柏·史塔克是他父亲的儿子。”

提利昂很好奇,为何维斯特林的背叛竟没激怒父亲。父亲最受不了手下封臣三心二意,早在少年时代,便亲自将卡斯特梅城高傲的雷耶斯家和塔贝克厅古老的塔贝克家斩草除根,为此,歌手们谱了一首阴沉的曲谣。多年以后,当仙女城的法曼大人不服管制时,泰温公爵没有多说,只送去一名竖琴手。城堡大厅里响起“卡特特梅的雨季”,法曼从此俯首归顺。对那些敢于蔑视凯岩城威严的人而言,雷耶斯家和塔贝克家无言的废墟是永久的警示。“峭岩城离卡斯特梅和塔贝克厅不远,”提利昂指出,“所以你认为维斯特林家迟早会想起教训。”

“他们会的,”泰温公爵道,“我向你保证,他们记得卡斯特梅城的下场。”

“那要是维斯特林和斯派瑟们蠢到认定狼能战胜狮子呢?”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看起来都想笑,虽然到最后他并没有笑,但显然没将提利昂的疑问放在心上。“最蠢的人通常也比嘲笑他们的家伙聪明,”他总结,“你必须与珊莎·史塔克结婚,提利昂,而且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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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二十章凯特琳

他们把尸体扛在肩上,抬到高台下面。烛光摇曳的大厅里,一片沉寂,唯有半个城堡之外的灰风在厉声长嗥。透过石墙和木门,穿越暗夜与冰雨,凯特琳心想,他闻出了血腥,体会到死亡和破灭。

她站在罗柏所坐高位的左手,从上往下,竟以为自己看见了布兰和瑞肯的尸体。这两位其实比她的孩子要大一些,但赤裸的尸身已开始萎缩,湿淋淋的冰冷躯体看不到一丝生气。

那金发小孩的下巴上,才刚长出几点浅黄色的胡须,胡须下面就是匕首割开的红色伤痕。他长长的金发依旧湿辘,就象刚洗过澡,死得如此沉静,如此平和,想必还在睡梦之中。他的棕发表弟却为生命搏斗过,手臂全是格挡留下的剑伤,而红色的液体依旧从胸膛、小腹和背部的伤口中缓缓流出,好象全身上下许多无牙的嘴巴在淌唾沫,幸好夜雨将其他部分冲刷干净。

罗柏是戴着王冠来的,青铜在火炬下散发出昏暗的光,撒下阴影,遮蔽了他死盯住尸体的眼睛。他也看到了布兰和瑞肯的影子吗?她想哭,却没有眼泪。两个孩子死前遭到长期囚禁,皮肤显得苍白,但掩盖不了本身的俊俏,令人震颤的血红配上白皙柔软的皮肤,让人不忍目睹。倘若珊莎被害,他们也会把她放在铁王座下么?她的白肤也会染满鲜血吗?门外,雨,哗哗地下,狼,无情地嗥。

弟弟艾德慕站在罗柏的右边,一只手放在他父亲宝座的椅背上,神情还有些迷迷糊糊。国王派人将他们姐弟从熟睡中唤醒,粗暴地打断了弟弟的美梦。弟弟,你真的在做美梦吗?你真的梦见了阳光、欢笑和少女之吻吗?希望如此。她自己的梦总是黑暗而恐怖。

高台底站满罗柏麾下的诸侯和将领,有的披挂好盔甲和兵器,有的只来得及穿便服乃至睡衣。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和他叔叔罗佛·斯派瑟爵士也在其中,但罗柏并未打搅他的王后。峭岩城离凯岩城不远,凯特琳忆起,简妮小时候说不定常和今天横死的这两位孩子玩耍呢。

于是,她将注意力放回侍从威廉·兰尼斯特和提恩·佛雷的尸体上,等待儿子讲话。

良久,国王才把目光自血淋淋的尸体上抬起。“小琼恩,”他说,“叫你父亲把他们带进来。”听罢此话,小琼恩·安柏无言地转身,脚步回荡在雄伟的石厅内。

接着大琼恩押解犯人进厅,凯特琳发现人们纷纷避之唯恐不及,好似罪恶能通过触碰、眼神乃至咳嗽传染似的。押送者和俘虏长得同样高大,粗粗的胡子,发长过肩。大琼恩的部下有两人带伤,俘虏中也有三人中剑。他们都穿着铁环串联成的链甲或环甲杉,长筒靴,厚斗篷,其中有羊毛织的,也有天然动物毛皮,只能看手中是否握有兵器来将他们区分开来。北境是个酷寒艰苦的地方,毫无怜悯可言,一千年以前,当她首度来到临冬城时,奈德便提醒过她。

“五个,”当俘虏们静悄悄、湿淋淋地站到高台下,罗柏开口道,“只有五个?”

“一共八个,”大琼恩声若洪钟,“我们抓人时杀掉两个,还有一个伤得快不行了。”

国王看着俘虏们的脸,“你们八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去杀两个手无寸铁的侍从?”

艾德慕·徒利插话:“他们为了进塔,还谋害了我手下的两名守卫,德普与埃伍德。”

“这不是谋害,爵士,”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面不改色地宣称,他被绳子紧紧捆住,脸上鲜血淋漓,“谁也无权阻止父亲为儿子复仇。”

他的话在凯特琳耳边回荡,如战鼓一般刺耳和残酷。她只觉喉咙干燥,都是我的错,为了自己的女儿,我害了这两个孩子。

“在呓语森林,我亲眼见你的儿子们战死沙场,”罗柏告诉卡史塔克伯爵,“可托伦并非提恩·佛雷所杀,艾德也不是死在威廉·兰尼斯特手里,这怎能称为复仇呢?这是愚行,血淋淋的谋杀!你的两个儿子光荣战死,你不能用这个来辱没他们。”

“他们都死了,”瑞卡德·卡史塔克毫不动容,“弑君者下的毒手,此二人与他同族,死不足惜,血债只能血偿。”

“用孩子的血来偿还?”罗柏愤怒地指着尸体,“他们有多大?不过十二、三岁!仅仅是侍从而已!”

“每场战斗,都有侍从丧生。”

“没错,打起仗来谁也说不准。可早在呓语森林,提恩·佛雷和威廉·兰尼斯特就放下了武器,从此以后,他们只是俘虏,被解除武装,锁在牢房……该死的,他们只是孩子!你看着他们!”

卡史塔克伯爵没有低头,反而昂首望向凯特琳。“叫你母亲去看,”他傲然道,“她和我有同样的责任。”

她不得不伸手扶住罗柏的座位,整个大厅在眼前旋转,阵阵恶心接踵袭来。

“我母亲与此事毫无瓜葛,”罗柏发了火,“这是你干的,你的谋杀,你的背叛!”

“背叛?真是奇了,杀兰尼斯特家的人成了叛徒,放兰尼斯特家的人反是忠臣。”卡史塔克大人讥刺地说,“陛下,您莫非忘了我们还在跟凯岩城打仗?打仗就是要死人的。你老爸教过你这点吗,小子?”

“你说什么?”大琼恩抡起套着钢甲的拳头砸去,将伯爵打倒在地。

“别动他!”罗柏严厉地下令,安柏大人顺从地退开。

卡史塔克伯爵吐出一颗牙齿,“很好,安柏大人,让国王来处置我。陛下打算轻描淡写地斥责我几句,然后加以原谅,他不就是这样处理叛徒的吗,我们的北境之王?”血肉模糊的嘴巴笑了笑,“哦,我是不是该改口称您为‘失去北境之王’?”

大琼恩从卫士手中夺过长矛,抵住卡史塔克的背脊。“让我宰了他,陛下,让我戳开他的肚子,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心肠!”

厅门轰然撞开,黑鱼踏步而入,雨水如注般顺他的斗篷和头盔滴下,身后跟着无数徒利家族的士兵。门外,闪电撕裂夜空,漆黑的雨,沉重地击打着奔流城的砂岩墙垒。布兰登爵士走到高位前,除下头盔,单膝跪地。“陛下,”他没有多说,但严峻的语气说明了一切。

“散会后,我将在会客室私下接见布兰登爵士,”罗柏站起身来,“大琼恩,请你继续看守卡史塔克伯爵,其他七人统统吊死。”

大琼恩放低长矛,“连死人也吊?”

“对,我不要这些脏东西污染我舅舅的河流,让他们去喂乌鸦。”

一名俘虏猛地跪下,“发发慈悲吧,陛下,我一个人也没杀,只是替他们看门,瞧瞧有没有人经过而已。”

国王考虑片刻,“你明白卡史塔克大人的意图吗?你看见同伴们的武器了吗?你听见尖叫、呐喊和哭诉了吗?”

“是,是,我都知道,可我没有参加。我只帮他们看门,我发誓……”

“安柏大人,”罗柏朗声道,“这个人只负责看门,最后一个吊死他,好让他看着其他人死去。母亲,舅舅,方便的话,请随我来。”他转身离去,大琼恩的人用长矛将俘虏们驱出大厅。门外的闪电越来越响,轰隆不休,仿佛整个城堡都在震撼。这就是王国覆灭的丧钟吗?凯特琳不禁想。

会客室内一片黑暗,好在隔了层层厚墙,遮蔽住了雷霆之声。一名仆人举着油灯进来生火,却被罗柏遣开,只要对方将灯留下。厅内桌椅都不缺,但只有艾德慕一屁股坐了下来,当他发现其他人都僵硬地站着,便又不好意思地起身。国王取下王冠,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黑鱼关上门,“卡史塔克的人全跑了。”

“全跑了?”罗柏的声音浑浊不清,其中透着绝望还是愤怒,连凯特琳也不清楚。

“能操家伙的人全跑了,”布兰登爵士解释,“只有小贩、营妓、仆人和伤员留在营地。我已经仔细拷问过,事实非常明显,他们昨天黄昏时开始逃营,开始三三两两地跑,后来则是成群结队。卡史塔克大人要伤员和仆人们继续将营火全部燃起,以防被人发觉,不过雨下得这么大,都没有分别了。”

“他们在奔流城外重新集结?”罗柏询问。

“不,他们四散开来,到处搜索。卡史塔克大人指天发誓,无论出身高低,只要能将弑君者的人头献上,他就把自己的闺女给谁。”

诸神慈悲,凯特琳又是一阵眩晕。

“将近三百名骑兵,六百匹骏马,就这么在夜色中遁逃无踪,”罗柏揉着太阳穴,王冠在他耳边柔软的皮肤上压出了痕迹,“我们失去了卡霍城的骑兵部队。”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啊,诸神饶恕我。凯特琳虽不谙军事,却也明白罗柏此刻所处的困境。儿子暂时还拥有河间地,但他的王国北西南三面都有强敌环伺,而东边的莱莎又躲在高山上,浑若事不关己。目前河渡口领主态度暧昧,导致三河地区也不巩固,这下又失去了卡史塔克家……

“必须封锁消息,”弟弟艾德慕发言,“倘若今天的事传到泰温公爵耳中……天下皆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假如给他得晓,我们就只有祈祷圣母慈悲了。”

珊莎,凯特琳的指甲深深地陷进柔软的掌心,痛得她不禁握手成拳。

罗柏冰冷地看了艾德慕一眼。“你要我既当骗子,又当杀人犯,是吗,舅舅?”

“我们无需说谎,只是什么也别说。把那两个孩子埋掉,在战争结束前,一句也不提。您想想,威廉是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的儿子,泰温·公爵的侄儿,提恩的母亲是吉娜夫人,父亲来自佛雷家族。如此看来,就连孪河城方面也半点不可泄露,直到……”

“直到让死人复生?”黑鱼布兰登尖刻地说,“艾德慕,真相早就被卡史塔克家的人带出去啦,要玩游戏,我们已经晚了一步。”

“我必须公布真相,并还予他们正义,”国王道,“这不仅是我欠他们的,也是欠他们父亲的。”他盯着自己的王冠,沉暗的青铜与黑铁长剑。“卡史塔克大人挑衅我,背叛我,我别无选择,只能判他死刑。天杀的!真不知卢斯·波顿麾下的卡史塔克步兵知道主子被斩首后会作何反应,得立刻送出警告才行。”

“卡史塔克大人的继承人正在赫伦堡,”布兰登爵士提醒罗柏,“那是他的长子,从前被兰尼斯特家在绿叉河畔俘虏过。”

“哈利昂,他叫哈利昂,”罗柏苦涩地笑笑,“国王应该了解自己的敌人,不是吗?”

黑鱼精明地望着主子,“您觉得他是您的敌人?年轻的卡史塔克会因此而与您为敌?”

“你什么意思?我杀了他父亲,难道他会感激我?”

“说不准,世上多的是恨父亲的儿子,而您一刀下去,他就成了卡霍城伯爵。”

罗柏摇摇头,“就算他心里这样想,也不会表现出来,否则无法约束手下。舅公,你不了解,他们都是北方人,北境永不遗忘。”

“那就饶恕他吧,”艾德慕·徒利劝道。

国王轻蔑地直视舅舅。

艾德慕在国王的瞪视下面红耳赤,“我是说,饶过他的性命,陛下,我和您一样恨他,他杀了我的人,可怜的德普刚从詹姆爵士给他的剑伤中恢复,便又遭此噩运。我们必须惩罚卡史塔克大人,这没错……或许,把他锁起来……”

“作为人质?”凯特琳说,或许是个办法……

“对,对,作为人质!”弟弟将她的思考当成了救命稻草,“告诉他儿子,只要保证效忠,就放过他父亲的性命。您瞧……佛雷那方面,除非我甘愿他随便塞给我一个女儿,并替这老小子抬担架,否则他根本不会松口。若再失去卡史塔克家,我们的事业还有什么希望呢?”

“希望……”罗柏重重地喘了口气,将黑发从眼睛上拨开,“没有罗德利克爵士的消息,没有瓦德·佛雷的答复,鹰巢城方面更是从无回应,”他向母亲倾诉,“你妹妹到底会不会答复?我到底要给她写多少封信?我简直不能相信派去的信鸦连一只也没有抵达。”

儿子需要慰籍,需要确认一切都好,对此凯特琳非常明白,但他不仅是她的儿子,更是她的国王,国王需要真相。“信鸦肯定到过她那里,不管她承不承认,在不在意。罗柏,实话实说,你无法期待莱莎伸出援手。”

“如果峡谷骑士加入我方,战争形势将立刻大变,”罗柏道,“就算她不愿参战,能否打开血门,让我们前往海鸥镇乘船北上呢?山路固然艰险,总比在颈泽血战好得多。只要我于白港登陆,就可侧击卡林湾,不出半年,便能将铁民从北境干净利落地赶出去。”

“这是不可能的,陛下。”黑鱼道,“凯特说得没错,莱莎夫人非常恐惧,她不可能允许军队穿越谷地,任何军队都不行,血门将始终禁闭。”

“异鬼抓走她吧!”国王绝望而愤怒地诅咒道,“还有该死的瑞卡德·卡史塔克,席恩·葛雷乔伊,瓦德·佛雷,泰温·兰尼斯特,所有人!诸神慈悲,怎会有人敲破脑袋想当国王?当初,大家嚷着‘北境之王’、‘北境之王’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对自己发誓……一定要当个好国王,不仅像父亲一样重荣誉,还要强壮,公正,忠诚地对待朋友,勇敢地抗击敌人……到现在,连我自己也弄不清,为何一切会如此混乱?你们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瑞卡德大人和我并肩作战,出生入死,他的两个儿子更为保护我在呓语森林英勇牺牲,而提恩·佛雷和威廉·兰尼斯特都是我的敌人,我却要为着他们,杀害亡友的父亲,”他环视众人,“兰尼斯特家会为了瑞卡德大人的头颅而感谢我吗?佛雷家族会感谢我吗?”

“不会,”黑鱼布兰登一如既往地直率。

“这不正好说明应该留瑞卡德大人一命么?将他扣为人质吧。”艾德慕继续劝告。

罗柏双手举起钢铁与青铜铸成的沉重王冠,戴到头上,突然间又回复为堂堂的北境之王,“他必须死。”

“为什么?”艾德慕道,“您刚才也说过……”

“我知道我说过什么,舅舅,但我有自己的责任。”王冠上的黑铁长剑巍然挺立,“打起仗来,我会亲手击杀提恩和威廉,但此地并不是战场。他们睡在床上,赤身裸体,毫无武装,处于我的保护之下。瑞卡德·卡史塔克谋害的不止是佛雷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的成员,他还谋害了我的荣誉,我将在明天早晨将他正法。”

第二天清晨,天空灰暗,寒气逼人,风暴已然过去,弱化为绵长而持续的雨。神木林中挤满了人,河间地和北地的诸侯,贵族与下人,骑士、佣兵和马房小弟,统统站到林间,来观望这场黑暗的死亡之舞。艾德慕传令,将刑台搬到心树之下,随后大琼恩的部下将五花大绑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押来,冰雨和落叶在周围纷飞。卡史塔克的部下早先已被吊上奔流城的高墙,长长的绳索牵动尸体随风摆动,雨水流淌在乌黑的面孔上。

长人卢拿着长柄斧等在刑台前,罗柏夺过兵器,要他退开。“让我来,”他宣布,“是我判处了他的死刑,我必须亲自动手。”

卡史塔克大人僵硬地抬起头,“为这个,我感谢你,其他的,我则恨你。”他今天穿了漆黑的羊毛外套,上面绣有家族的日芒纹章。“小子,请你记住,先民的血液不止流在你体内,也流在我体内。我瑞卡德起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你的祖父,我为你父亲和伊里斯王打仗,为你与乔佛里王作对。在牛津,在呓语森林,在奔流城外的营地,我和你并肩奋斗;在三叉戟河畔,我助你父亲血战到底。史塔克和卡史塔克,我们是血肉难分的亲人。”

“你是我的亲人,却依旧背叛我,”罗柏道,“血脉不能拯救你,跪下,大人。”

瑞卡德大人说得没错,凯特琳心想,卡史塔克家族是卡隆·史塔克的后代。一千年前,这名临冬城的幼子带军讨平叛乱,因作战英勇被赐予封地。他将自己的城堡命名为卡隆之城,久而久之,成了卡霍城,世纪沧桑,卡霍城史塔克家也被称为卡史塔克家。

“新旧诸神,”瑞卡德大人告诉她儿子,“都会永远诅咒弑亲者。”

“跪下,叛徒,”罗柏重复,“你要我叫人将你按在刑台上吗”

卡史塔克大人遵令跪下,“你审判我,而诸神将审判你。”他将头放上去。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罗柏双手举起沉重的斧头,“在诸神与世人的见证下,我,北境之王罗柏,以谋杀与叛乱的罪名宣判你死刑,并亲自执行,你可有话说?”

“快快杀了我,接受诅咒吧,你再也不是我的国王。”

利斧挥下,沉重而精确,一击致命。但国王连斩了三次才将头颅与躯体分开,此时,死人和活人都浑身浴血。罗柏厌恶地甩开斧头,无言地走到心树前,浑身发抖。他的双拳紧紧握拢,脸庞则有雨水如注流下。诸神饶恕他,凯特琳默默地祈祷,他还是个孩子,他别无选择。

那是她当天最后一次见到儿子,雨,整个上午都在下,河流高涨,神木林的草地成为水乡泽国。黑鱼率百名精锐,飞骑追赶卡史塔克的部众,但无人期待会有成果。“只希望不要逼我吊死他们,”布林登离开时说,他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的房间,再次坐在霍斯特公爵的床前。

“撑不久了,”维曼学士下午来照料公爵时告诫她,“他的力量已完全消失,只是心里还不肯放弃。“

“他一直都是战士,”他的女儿回答,“一个既可爱又顽固的人。”

“没错,”师傅同意,“但这场战斗他是无法取胜的,如今,到了放下武器,向命运屈服的时候了。”

放下武器,她秣然心惊,向命运屈服,他是在说我父亲,还是指的我儿子?

黄昏时分,简妮·维斯特林过来见她。年轻的王后羞赧地走进病房,“凯特琳夫人,我不该打扰您……”

“非常欢迎您,陛下。”凯特琳正在缝纫,连忙放下工具。

“谢谢您,请叫我简妮吧,我不习惯那些称呼。”

“不管怎么说,您的确是王后呀。来,请坐,陛下。”

“叫我简妮就好,”王后坐到壁炉边,紧张地整整裙子。

“如您所愿,您找我做什么,简妮?”

“是罗柏,”女孩开口道,“他好可怜,他……又孤独又愤怒。我不知怎么做才好。”

“杀人总是很难。”

“我明白,我劝他用刽子手。您知道,每当泰温公爵要取人性命,只需下令就行。这样容易多了,不是吗?”

“的确,”凯特琳道,“但我夫君教导我儿子不可以杀戮为乐,亦不能逃避责任。”

“噢,”简妮王后舔舔嘴唇,“罗柏他……整天都没吃东西。我叫洛拉姆送去一顿丰盛的晚餐,有烤野猪肋条、墩洋葱和淡啤酒,但他一点没动。整个上午,他都在写信,还叫我别打扰,可等终于写完,又一把火将信烧掉。而今,他就坐在地图前,默默地查看,我问他找什么,他也不说,我觉得他根本就没听见我的话。他没更衣,还穿着早晨那身湿漉漉、血淋淋的服装。我想做他的好妻子,可不知该怎么做,不知如何来鼓励他、振奋他,不明白他需要什么。求求您,夫人,您是他的母亲,请您教教我吧。”

谁来教教我啊?凯特琳也想提同样的问题。如果父亲在就好了,可惜霍斯特公爵已奄奄一息,命不久矣。奈德也死了,布兰和瑞肯,母亲,还有很久以前的布兰登,统统都已故去。如今我只剩下罗柏,还有女儿们渺茫的归还希望。

“有时候,”凯特琳缓缓地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做。当年我初次来到临冬城,很不习惯我的丈夫奈德常到神木林里、坐在心树之下。我明白,他灵魂的一部分在那棵树里面,而那一部分我永不可能分享;我也明白,除开那一部分,他就不再是奈德了。简妮,我的孩子,你嫁给了北方,和我一样……而在北方,你得忍受凛冬的考验,”她试着微笑,“你要忍耐,要学会理解。他爱你,需要你,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或许就在今晚。请你耐心等待,这就是我能告诉你的一切。”

年轻的王后全神贯注地倾听。“我会的,”凯特琳说完后她表示,“我会一直等他。”她站起来,“我得回去了,陛下可能正在思念我,我要照顾他。就算他继续看地图,我也会耐心等待。”

“去吧,孩子,”凯特琳说,当女孩走到门边时,她忽然想起另一件事。“简妮,”她喊道,“罗柏有一件事非常需要你的帮助,虽然他自己可能还不明白,国王必须要有继承人。”

女孩害羞地微笑,“我母亲也这么说,为了让我怀孕,她用草药、牛奶和麦酒调饮料,叫我每天早上都喝。我告诉罗柏,一定会为他产下一对双胞胎。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他听了很喜欢。我们……我们每天都试,夫人,有时候一天试两三次呢。”女孩羞红的脸分外漂亮,“我很快就会有孩子的,我向您保证。每天晚上,我都向圣母祈祷。”

“很好,很好。从今往后,我也会加入你的祈祷,向新神旧神同时求告。”

女孩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身边,替他理了理稀疏的白发。“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她轻叹道,“第三个就叫霍斯特,您喜欢吗?”父亲没有回答,她知道他无法回答,四下唯有细雨声,伴随着同样细弱的呼吸。她又想起了简妮,看来罗柏的眼光不错,这女孩的确有一副好心肠。更重要的是,她的生产能力也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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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二十一章詹姆

他们在国王大道两边各走了两天,穿越成片焦土,举目所及,尽是毁坏的农田和庄园,死去的果树兀立旷野,好似射手的靶子。桥梁被烧,秋雨泛滥,不得不沿河寻找渡口。野狼嚎叫,夜晚鲜活,赤地千里杳无人烟。

在女泉镇,慕顿大人的红鲑鱼旗依旧在山丘上的城堡顶飞扬,但市镇本身墙垒已毁,大门砸开,多半房屋和商店遭到焚烧洗劫。没有活物,唯几只游荡的野狗,听到人声便逃窜无踪。该镇因泉池而得名,传说中傻子佛罗理安正于此地偷看琼琪和她的姐妹们洗澡,如今池里塞满腐烂的尸体,泉水成了又黑又灰又绿的混沌泥汤。

詹姆只消看一眼,便唱起歌来:“春泉池边啊,五位少女呀……”

“你干什么?”布蕾妮质问。

“唱歌。‘六女同池’总听过吧?她们和你一样,都是羞涩的小姑娘呢。不过比你标致,这点我敢打赌。”

“安静,”妞儿道,从眼神看来,好像想将他推进池里与尸体作伴。

“求求你小声点,詹姆,”克里奥表弟恳求,“慕顿大人是奔流城的封臣,惊动他可不妙。况且,谁知道在这碎石堆中还有没有别的……”

“怎么啦?老表,惊动了又怎样?我倒想瞧瞧这妞儿到底能不能用身上带的家伙。”

“不肯安静的话,此去君临我只能塞住你的嘴巴,弑君者!”

“啊哈,帮我解开镣铐,此去君临我就当哑巴,行了吧?这还不简单,妞儿。”

“布蕾妮!我叫布蕾妮!”三只乌鸦被她惊吓,飞入空中。

“沐浴更衣吗,布蕾妮?”他哈哈大笑,“你是少女,泉水在前,让我为你擦背服务吧。”从前在凯岩城的童年时代,他常为瑟曦擦背。

妞儿转开马脑袋,上路出发。詹姆和克里奥爵士随其离开女泉镇的废墟。行不到半里,终于看到几棵绿树,詹姆很欣慰,焦土只能让他想起伊里斯。

“她想走暮谷大道,”克里奥爵士呢喃,“是啊……沿着海岸……比较安全……”

“安全,可是也慢。老表,此去暮谷城,说实话,真不想与你同行。”你是半个兰尼斯特,却丝毫没有老姐的影子。

他再不能忍受和孪生姐姐分离,孩童时代,他们便爬进彼此的床铺,互相搂抱,睡在一起,打出娘胎起就如此亲密。早在老姐春思来潮或他自己性欲萌生之前,他俩就在旷野看公马和母马交配,在兽舍看公狗和母狗做爱,然后做同样的游戏。曾有一次,母亲的侍女发现了他们的行为……他已记不清大人们事后的反应,总之乔安娜夫人吓得不轻。她遣走侍女,将詹姆的卧室搬到城堡的另一边,并在瑟曦的房间门口加派一名守卫。她警告他们:倘若再犯,便别无选择,只能通报他们的父亲大人。好在这种忧心忡忡的生活没持续太长,不久后,母亲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如今詹姆连她的面容也不大记得了。

或许,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史塔克们做了一件大好事,他们将乱伦的故事到处传扬,所以现在也没什么好隐藏的。我干嘛不公开和瑟曦成亲,夜夜与她同床呢?龙王们不都兄妹通婚么?数百年来,不论修士、贵族还是百姓,对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何我们兰尼斯特就不行?当然,如此一来,乔佛里于法就不能继承王位,但说穿了,替劳勃赢得江山的是刀剑而已,只要武力够强,小乔自能保住王位,这和谁生他有何相干?嗯,等我们把那珊莎·史塔克送回到母亲身边,就让乔佛里迎娶弥赛拉,让世人都知道,咱们兰尼斯特卓然不群,像坦格利安,像神。

詹姆打定主意,定要归还珊莎,如果可能,连她妹妹一起还。这当然不是为赢得什么狗屁荣誉,但众人皆以为他反复无常,他却偏要恪守信誓,感觉多么美妙!

骑行在一片遭践踏的麦田里,穿过一道低矮的石墙,詹姆听见背后“嗖”地一声轻响,十几只鸟儿展翅腾空。“快伏下!”他大吼,边把头紧贴马脖子。说时迟那时快,飞箭没入马臀,坐骑尖叫人立。另几只箭飞向前方,克里奥爵士一头从鞍上栽下,脚还在镫里,马则拼命狂奔,牵动佛雷的头颅和地面碰撞,惨叫声不绝于耳。

詹姆的老白马盲目地转圈,因疼痛而喘气。他四下搜寻布蕾妮,发现她还在马上,虽然背上和腿上各中了一箭,但似乎并不在意。她拔出武器,挽个剑花,搜寻弓箭手。“墙后面!”詹姆叫道,努力改变瞎马的方向。该死的镣铐,缠住了缰绳,空中又有飞箭之声。“冲啊!”他猛力踢马,朝它咆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让这匹老笨马跑起来。他俩冲过麦田,撞断无数稻穗。詹姆心中暗自惴惴:妞儿得跟紧我,否则教土匪们知道一个毫无武装,全身镣铐的人自动上门那可不妙!接着他听见她沉重的呼吸,“暮临厅万岁!”犁马轰隆跑过,她高声呐喊,挥舞着长剑,“塔斯万岁!塔斯万岁!”

土匪们匆忙射出最后几只箭,四散逃窜。妈的,没种的家伙,只会放冷箭,骑士一冲锋就开溜。布蕾妮在墙边勒马,等詹姆赶上,敌人已在二十码外的森林中消失无踪。“哟哟,你挺爱好和平嘛。”

“他们跑了。”

“没错,这是宰杀他们的最好时机。”

她还剑入鞘,“你干嘛往前冲?”

“弓箭手呗,只要远远躲在墙后面射,胆子敢情大,等你迎头追上去,就非得抱头鼠窜,因为他们知道被追上的下场。喏,你背上有只箭,脚上也有一只,我来处理吧。”

“你?”

“不然还有谁?克里奥表弟的马想必拿他脑袋当犁使呢。唉,不管怎么说,我们得找找他,他总归有兰尼斯特的血统。”

等找到佛雷,对方脚还在马镫里,一只箭穿了右臂,另一只射进胸膛,不过致命的是头颅与地面的碰撞。詹姆伸手试探,头顶全是血,粘粘地好像糨糊,其中含有片片碎骨。

布蕾妮跪下来,握住他的手。“还很温暖。”

“很快就凉啦,我要他的马和衣服,这身跳蚤破布早该换了。”

“他可是你表弟啊。”妞儿震惊地道。

“曾经是,”詹姆同意,“你就别替我惋惜了,咱家的表弟多的是。对了,他的剑我也要,晚上还能帮你守夜呢。”

“不要武器也能守。”她站起来。

“对,绑在树上守,是吧?嗯,方便我跟土匪交易,好让他们砍了你的肥脖子,妞儿。”

“我不会给你武器,还有,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我不健忘。好啦,我发誓不伤害你还不行?干嘛像个小姑娘家似地战战兢兢呢?”

“你发的誓一钱不值,你也对伊里斯发过誓。”

“这个类比不合适,就我所知,你没有烹烤活人的兴趣。再说,咱俩走这一遭的目的不就是把我平安无恙地送回君临么?”他蹲在克里奥的尸体旁,开始解剑带。

“停下,立刻停下,不准再动!”

詹姆厌烦了,厌烦了她的怀疑,厌烦了她的侮辱,厌烦了她弯曲的牙齿,厌烦了她满是雀斑的宽脸,厌烦了她稀疏软塌的头发。他不管她的命令,径自用双手抓住表弟的长剑剑柄,用腿抵住尸体,一下子抽出来。武器出鞘,他不假思索,立刻上举,挽出一朵迅捷的死亡之花。刀剑相交,“铛”地一声,发出令骨头震颤的巨响。这布蕾妮反应还真快!詹姆笑了,“不错,妞儿,有两下子嘛。”

“把剑给我,弑君者。”

“噢,给。”他一跃而起,冲了过去,长剑在手中仿如活物。布蕾妮向后跳开,左右躲避,他则亦步亦趋,不断攻击,打得她喘不过气。两柄钢剑,亲吻、分开、亲吻、分开,詹姆的血液在歌唱,这才是他的生命,唯有战斗、唯有死亡的舞蹈,方能令他生机勃勃。我缚着双手,算是让了先,这样妞儿总能招架几回合,让我满足满足吧?由于镣铐的关系,他被迫双手执剑,而此剑的威力和长度又比不上真正的双手剑。算啦,表弟的剑只配来对付什么塔斯的布蕾妮。

高高,低低,过头一击,他发出暴风骤雨的攻打;左左,右右,回身一斩,飞溅的火花星星点点……上击,侧击,下斩,不断前进,不断压迫,一步一刺,一撩一步,一步一削,斩,劈,速度,速度,速度……

……直到最后,难以呼吸。他被迫退后,将剑插进土里,稍事休息。“就一个妞儿而言,”他评价,“你还不错。”

她缓缓地深吸一口气,眼睛始终警觉地盯着他。“我不会伤害你,弑君者。”

“嗬嗬!你以为自己能行?”他将长剑高举过顶,再度发动攻击,铁镣叮当作响。

詹姆不知道这回持续了多久,好似有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时间在刀剑的交击中流逝。他将她赶离表弟的尸体,赶过大路,赶进森林。她在不经意间绊到树根,他以为机会来了,谁料她单膝跪下,顽强抵抗,竟然守得密不透风,卸下一记势在将人劈成两半的猛斩之后,又以雷霆之势开始反击,渐渐地,站了起来。

舞蹈继续,他将她逼到一棵橡树上,却又被她溜走,他破口大骂,随她跨过一道塞满落叶的浅溪。钢铁在歌唱,钢铁在歌唱,当啷,火花,当啷,妞儿逐渐像个母猪似地喘起气来,可他就是打不中,好像她浑身有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

“不错不错,”他再度停下来喘气,接着旋向她的右面。

“就一个妞儿而言?”

“嗯,差不多等于刚上道的侍从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来啊,来啊,亲爱的,音乐在演奏,能和您跳一曲吗,好小姐?”

她咕哝着冲上前,长剑狂舞,顷刻间攻守易势。她的一击扫过他的额头,鲜血流进右眼。愿异鬼抓走她!也掀了奔流城!该死的地牢,竟让我技艺生锈!还有这该死的铁镣!他的眼皮逐渐沉重,肩膀开始麻木,手腕因铁环、手铐和长剑的重量而酸痛。每一记都越来越沉,詹姆心知不能像之前那么挥洒自如,剑也举不到那么高了。

她比我强壮。

这个认知令他震颤,从前,劳勃比他强壮,壮年时代的“白牛”杰洛·海塔尔和亚瑟·戴恩爵士亦然,可在活人当中,只有大琼恩安柏胜过他,克雷赫家的“壮猪”或许有一拼……哦,别忘了克里冈兄弟,尤其是当哥哥的魔山,一身蛮力近乎非人。但总之,我的速度和技巧远胜他们,当代无人能敌。可她是个女人啊!啊,尽管身体壮得像头肥猪,可……可,可她的体力没道理比我强啊!

她把他再度逼进小溪,叫道:“放下武器!投降!”

詹姆踩上一块流石,当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滑倒时,便顺势朝前刺去。剑尖穿破裤子,稍稍撂进大腿,一朵红花骤然绽放,詹姆只来得及欣赏一刹那,膝盖便撞上岩石,痛得头昏眼花。布蕾妮跳上前来,踢开他的剑。“投降!”

詹姆用尽全力,用肩膀顶她的腿,使她倒在他身上。他们滚在一起,拳脚相加,直到最后她骑到上面。他把她的匕首拔出,可还来不及使用,就被扣住手腕,往岩石上一砸,脱臼般的疼痛,她用另一只手压住他的脸。“投降!”她把他的头浸进水中,片刻之后又拉出来,“投降!”詹姆朝她的脸上吐口水。她一用力,水声哗哗作响,他又被压进水中,无力地踢打,无法呼吸,接着又出来。“投降,否则我淹死你!”

“想违背誓言?”他反击,“想学我?”

她突然放手,詹姆“扑通”一声栽进水中。

林中传来刺耳的笑声。

布蕾妮挣扎着起来,全身自腰部以下都是血和泥,衣衫不整,面孔通红。他们来得可真是时候,真像是捉奸[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在床的场景。詹姆爬过岩石,直到浅水处,一边用带镣铐的手拭去眼旁的血水。溪流两岸站满全副武装的人,不奇怪,我俩发出的声音想必能吵醒巨龙。“早上好,朋友们!”他轻松地喊道,“很抱歉打扰大家,我正教训老婆呢。”

“嘿嘿,是这娘儿们教训你吧。”说话的男人强壮有力,所戴的铁半盔有宽宽的护鼻,但不能掩盖缺鼻子的事实。

这些人不是刚才狙杀克里奥爵士的土匪,詹姆醒悟过来,而是整片大陆上最凶暴的恶棍。浅黑的多恩人和金发的里斯人,辫扎铃铛的多斯拉克人,多毛的伊班人与浑身炭黑、穿着鸟羽袍子的盛夏群岛人的勇士团。

布蕾妮终于缓过气来:“我有一百银鹿……”

一个穿着破皮革斗篷、病态般苍白的男人接口:“收到,小姐,这是个好的开始。”

“接下来操你的小穴,”没鼻子的男人说,“希望它别像你的其他部分那么丑。”

“转过来干后面吧,罗尔杰,”盔上扎红丝头巾的多恩矛兵劝促,“那样就无所谓了。”

“嘿,怎能剥夺她看着我操的乐趣呢?”没鼻子喝道,其他人都笑了。

这妞儿,虽然又丑又顽固,可也不能落在这伙垃圾手里。“这里由谁负责?”詹姆大吼。

“很荣幸由我负责,詹姆爵士。”那双病态的眼睛闪着红光,他的头发又稀又干,脸上和手上苍白的皮肤下,暗蓝的血管清晰可见。“我叫乌斯威克,您可以称我为‘虔诚的’乌斯威克。”

“你认得我?”

佣兵点点头,“想骗过勇士团,靠剃胡子、剪头发可不成。”

该死的血戏班,对詹姆而言,他们和格雷果·克里冈或亚摩利·洛奇毫无分别,父亲唤他们作“疯狗”,也像驱使狗一样地驱使他们,用来追逐猎物,散播恐怖。“你既认得我,乌斯威克,就该知道自己有财可发了,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至于这妞儿嘛,她其实是个贵族,赎金也不少。”

对方抬起头,“是吗?真走运。”

乌斯威克的笑容里有种狡颉,让他很不喜欢。“事情就这样了,山羊在哪儿?”

“不远,我肯定他会很高兴见到你。不过别当面叫他山羊,瓦格大人对尊严可是很在乎的。”

流口水的蛮子的尊严,“好啦,我记住了,见他时自会小心,可他算哪门子大人呢?”

“赫伦堡伯爵,封地已许给了他。”

赫伦堡?父亲昏庸了么?怎能……詹姆举起手,“把铐子给我弄开。”

乌斯威克发出薄纸般地干笑。

事情很不对劲,詹姆压住不安,抬头微笑,“怎么回事?乐什么呐?”

没鼻子咧咧嘴,“打尖牙吞下那修女的乳头以来,你真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了。”

“你和你父亲吃了败仗,”多恩人声明,“我们不得已,只好狮皮换狼皮啰。”

乌斯威克将手一摊:“提蒙的意思是,咱勇士团已不为兰尼斯特家当差了,我们如今替波顿大人和北境之王效劳。”

詹姆朝他轻蔑地一声冷笑,“别人还说我拿荣誉当狗屎呢。”

乌斯威克不喜欢他的评论,比个手势,两名血戏班的成员当即抓住詹姆的手臂,跟着罗尔杰用钢拳朝他的肚子打来。眼冒金星之际,只听妞儿不断抗议:“停下,不可以伤害他!派我们来的是凯特琳夫人,这是交换俘虏,他受我的保护……”罗尔杰又打,令他把肺中的空气都吐了出来,布蕾妮朝落在溪中的长剑奔去,但戏子们快她一步,她好强壮,四个人才能制服。

到头来,妞儿也被打得满面肿胀浴血,还掉了两颗牙齿,反正她也够丑了。两个俘虏鲜血淋漓、脚步不稳地被拖过森林,走到马边,布蕾妮因他先前那一刺而跛了腿。詹姆觉得有些抱歉,他知道,她今晚就得失去贞操。那没鼻子的混球一定会动手,接着是其他人。

多恩人把他俩捆好后扔到布蕾妮的犁马上,其他人则将克里奥爵士剥个精光,分掉了所有东西。罗尔杰得到染血的外套,上面绣有兰尼斯特家族和佛雷家族骄傲的四等分纹章,弓箭在狮子头和塔楼上各戳了一个洞。

“满意啦,妞儿?”他轻声对布蕾妮说,接着咳嗽了一下,吐出满嘴鲜血,“早给我武器,怎会给他们抓到?”她没回答。真是个猪脑袋,顽固的母狗,他心想,不过挺勇敢,这点我佩服。“等晚上扎营,他们会来操你,操很多次,”他警告她,“不要反抗,这帮狗杂种,你越抗拒,牙齿掉得越多。”

布蕾妮的背紧了紧,“你是女人的话,就这么束手就擒?”

我是女人的话,会学瑟曦的样。“我会让他们杀了我,可惜我不是女人。”詹姆将马一踢,“乌斯威克!我们谈谈!”

这位穿皮革斗篷、僵尸般的佣兵将马勒住,骑过来。“需要我效劳么,爵士先生?但请注意口气,否则我还要教训你。”

“金子,”詹姆说,“金子?”

乌斯威克用闪着红光的眼睛打量他,“是的,金子。”

詹姆给了对方一个会意的微笑,“天下之金,皆产自凯岩城,干嘛与山羊分享?干嘛不带我们去君临,自己发大财呢?还有,你瞧瞧,她来自塔斯,有位处女告诉我,那是传说中的蓝宝石之岛啊。”妞儿不安地蠕了蠕,但没有搭话。

“你把我当变色龙?”

“当然,我看错了吗?”

乌斯威克考虑半晌,“君临太远,况且你父亲在那里,泰温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行为。”

你真聪明,一旦脱困,我非把这该死的妞儿吊死不可,净惹麻烦。“让我跟父亲谈判,我会为你求得王家赦免,并让你当上骑士。”

“乌斯威克爵士,”对方拖长声音说,“啧啧,我那亲亲老婆该多骄傲啊,只可惜我杀了她,”他叹口气,“那么,咱英勇的瓦格大人找我算帐咋办呢?”

“你听过‘卡斯特梅的雨季’吧?等被我父亲逮着,瞧这山羊如何神气。”

“能逮着吗?难不成你父亲能将手伸过赫伦堡的高墙?”

“这还用怀疑?”赫伦王的巨城以前陷落过,这次当然也抵挡不住兰尼斯特的威力,“你不是傻子,不会以为山羊能跟狮子作对吧?”

乌斯威克倾身过来,懒懒地给了他一巴掌,那全然的傲慢比这一记本身更令他心惊。他不怕我,詹姆意识到,浑身冰凉。“够了,弑君者,我要相信你这背誓者的诺言,那才真成了傻子。”他驱马扬长而去。

伊里斯,詹姆愤恨地想,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他随着马儿摇摆,心里渴望一把长剑。两把,一把给妞儿,一把给自己,我们就算下地狱,也带七八个家伙做伴。“你干嘛告诉他塔斯是蓝宝石之岛?”乌斯威克走远后,布蕾妮低语,“搞不好他以为我父亲有很多宝石……”

“你就祈祷他这么想吧。”

“你只会撒谎么,弑君者?塔斯得名‘蓝宝石之岛’仅仅因为蔚蓝的海水。”

“大声点,妞儿,让乌斯威克听见才好咧。等他们知道你有多不值钱,你的身体就保不住了。每个人都会来骑你,你呢?只好闭上眼睛,张开大腿,假装个个都是蓝礼大人。”

妙,这话让她闭了嘴。

遇到瓦格·霍特的时候,天色已晚,山羊手下十来个“勇士”正在洗劫一座小圣堂。镶铅玻璃被砸碎,木雕神像拖了出来,一个詹姆毕生所见最为肥胖的多斯拉克人坐在圣母的胸膛上,用匕首挖神像的玉髓眼睛。在他的旁边,有个骨瘦如柴的秃头修士被头下脚上地吊在栗树枝头,三名勇士团的成员正拿尸体当箭靶。箭法不错,死人的双眼皆穿。

佣兵们发现乌斯威克的队伍,发出零落地欢呼。山羊本人坐在篝火边,就着叉子吃烤得半生不熟的鸟儿,油脂和鲜血流过指头,淌进粗糙的长须里。他用衣服擦擦手,站起身来。“弑君者,”他唾沫横飞地说,“你是我俘虏的了。”

“大人,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妞儿接口,“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命我将詹姆爵士送到君临城他弟弟处。”

山羊不屑地扫她一眼,“叫她闭嘴。”

“听我说,”罗尔杰把她和詹姆联系起来的绳子割开,她则不断恳求,“以您所效命的北境之王之名,求求您,听我……”

罗尔杰将她拖下马猛踢。“别伤筋动骨,”乌斯威克提醒,“这马脸婊子能换蓝宝石。”

多恩人提蒙和一个浑身臭气的伊班人将詹姆从马上拖下来,推到篝火边。两个狗奴才,他可以夺下他俩的剑,但对方人数实在太多,他则带着镣铐,最多砍倒一两个,然后白白送命。詹姆还不想死,至少不想为塔斯的布蕾妮而死。

“今天是个好日子。”瓦格·霍特说,在他的脖子上,有一根钱币串成的项链,它们的大小、形状、材料和做工各不相同,描绘着国王、巫师、神灵、魔鬼几各种珍禽异兽。

这是他游历世界各地,靠刀剑买生活的证明,詹姆很明白。此人的弱点是贪婪,他既倒戈过一次,也会倒戈第二次。“瓦格大人,您遗弃我父亲真是太遗憾了,不过咱们和解还不晚。您知道,他很看重我。”

“噢,不错,”瓦格·霍特道。“我可以得到,全凯岩城的金子。但首先,我要送他一个信物。”他用山羊般的语调口齿不清地说。

乌斯威克一推,另一个穿绿粉小丑装的人朝腿踢去,使他趴倒在地,一名弓箭手抓起铁镣,将他手臂拉到前面。肥的胖的多斯拉克人放下匕首,抽出一把巨大的亚拉克弯刀,那是马族惯用的镰刀状利器。

他们想吓唬我,小丑跳到他背上,嘻嘻傻笑,多斯拉克人则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山羊要我尿了裤子求饶,我可不会上当。我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佣兵甭想让我尖叫。

阳光闪烁在飞舞而下的亚拉克弯刀刀刃上,快得无从分辨。

詹姆厉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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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二十二章艾莉亚

这座小方堡几乎被荒废,居住其中的大个子灰骑士也一样。他老得听不懂他们的问题,不论问什么,只会微笑着呢喃:“我守住桥,没让梅纳德爵士过去。他红头发,脾气倔,却无法动摇我。我杀他之前负了六处伤,六处哦!”

幸亏照顾他的学士是个年轻人,老骑士在椅子上渐渐入睡之后,他将大家拉到一边,“只怕你们是在寻找鬼魂,很久以前,至少有半年,信鸦到这儿来过。上面说贝里伯爵给兰尼斯特的走狗在神眼湖附近抓住,上了吊。”

“是啊,是给上了吊,但索罗斯在他断气之前砍断绳索,把人又放了下来。”柠檬的鼻子不再红肿,但愈合时长歪了,使脸看起来不大对称。“闪电大王他死不了,真的。”

“啊,他似乎也很会隐藏,”学士说,“关于他的行踪,你们问过树叶夫人了吗?”

“我们会去问,”绿胡子道。

第二天早上,他们穿过城堡后的小石桥继续上路,詹德利很好奇这是否就是老人口中的桥,没人知道。“多半是,”幸运杰克说,“没见过别的桥。”

“要是有首歌就好了,”七弦汤姆道,“一首动听的歌谣,会让我们知道梅纳德爵士乃何许人,为什么想过桥。若可怜的老莱彻斯特头脑清醒,留个歌手在身边,他也许会跟龙骑士一样出名咧。”

“莱彻斯特大人的儿子们都死在劳勃的起义中,”柠檬咕哝着,“有的参加这一边,有的加入另一边,但统统送了命。从此以后,他的脑袋就一直不正常,没有哪首该死的歌可以改善这种情况。”

“那学士说‘树叶夫人’是什么意思?”上马后,艾莉亚问安盖。

射手笑笑,“等着瞧吧。”

三天之后,他们骑过一株黄桑树,幸运杰克取下猎号,吹出一种独特的节奏。余音尚未消尽,树上便放下绳梯。“系好马儿呵,我们上去,”汤姆说,枝杈高处有座隐藏的村落,一座由绳索走道和青苔小屋构成的迷宫,房屋隐藏在红色和金色的树叶之墙后。他们被带到树叶夫人面前,她是个白发老妪,瘦得像竹竿,穿着粗布衣。“秋天了,不能再在这儿呆下去了,”她告诉他们,“九天前,十来个狼仔沿着哈佛大道过来搜刮。如果他们抬头,也许就会发现我们。”

“你没见过贝里伯爵?”七弦汤姆问。

“他死了,”女人有些作呕地说,“给魔山逮住,眼睛被一把匕首刺穿。这是一名乞丐帮的兄弟说的,而他有目击证人。”

“老故事了,而且不真实,”柠檬道,“闪电大王可没那么容易死,格雷果爵士也许能挖出他的眼睛,但人不会因此而死。你瞧,杰克不就是例子?”

“嗯,没错,”独眼的幸运杰克说,“我父亲好端端就被派柏大人的监察官吊死,我哥渥特则被抓去长城,兰尼斯特家杀死了我的弟弟们。一只眼睛,真算不了什么。”

“你保证他没死?”女人抓住柠檬的胳膊,“谢谢你,柠檬,这是半年以来我们所得到的最好的消息,愿战士守护他和他身边的红袍僧。”

第二天晚上,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村落找到一座焦黑的圣堂作为容身之所,此村名叫激舞村。圣堂的镶铅玻璃只余碎片,迎接他们的老修士说,劫掠者们甚至夺走了圣母昂贵的长袍、老妪的镀金灯笼和天父的银冠。“他们还砍下少女的乳房,尽管那只是木头做的,”他继续倾诉,“黑玉、玉髓和珍珠母制的眼睛也被匕首挖了出来,愿圣母宽恕他们。”

“谁干的?”柠檬斗篷问,“血戏子?”

“不,”老人道,“北方人,崇拜树木的蛮子,他们说要找弑君者。”

艾莉亚听到他的话,咬紧了嘴唇,她可以感觉到詹德利的目光,这让她又羞又愤。

圣堂下有个地窖,十几个人住在蜘蛛网、树根和破酒桶之间,他们也都没贝里·唐德利安的消息,甚至连他们的头领也不知道,他可是穿着熏黑的甲胄,斗篷上粗粗画着一道闪电呢。绿胡子见艾莉亚瞪着他瞧,哈哈大笑,“小松鼠啊,闪电大王他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哟。”

“我才不是松鼠,”她说,“我快十一岁了,要当真正的女人了。”

“呵,小心别让我娶你!”他想挠她的下巴,但艾莉亚把他的笨手给拍开了。

当晚,柠檬和詹德利跟东道主玩牌,而七弦汤姆唱了一支很笨的歌,关于大肚子本恩和总主教的鹅。安盖让艾莉亚试他的长弓,但无论她如何咬紧牙关使劲,始终拉不开。“你需要一把轻点的弓,小姐,”雀斑脸的弓箭手说,“若奔流城有风干木材,也许我可以为你做一把。”

听见此话,汤姆停止了歌唱。“你真是个小傻瓜,射手,去奔流城只能是讨赎金,不会有功夫坐下来制弓的。假如收钱就跑,没被抓住剥皮,就该谢天谢地。霍斯特公爵在你长胡子之前就当家啦,土匪毛贼落到他手里只有被吊死一途。而他儿子……讨厌音乐的人不能信任,这是我的口头禅。”

“他讨厌的不是音乐,”柠檬说,“而是你,笨蛋。”

“喏,这就是他荒唐的地方了,那姑娘只想和男人上床,他自己喝醉了办不了事,也是我的错吗?”

柠檬的破鼻子哼了一声,“把这事编成歌的是你,还是另外那个爱死自己嗓音的蠢货?”

“我只唱过一次嘛,”汤姆抗议,“而且谁说那首歌写的是他?明明就是一条鱼!”

“一条软塌塌的鱼,”安盖嘻嘻笑道。

艾莉亚才不在乎汤姆的笨歌曲,她转向哈尔温,“他说的赎金是什么意思?”

“我们急需马,小姐,还有盔甲、宝剑、盾牌、长矛……所有这些都得用钱去买。对了,还要买种子,凛冬将至啊,记得吗?”他摸摸她的下巴,“你不是我们头一个用来讨赎金的贵族俘虏,希望也不是最后一个。”

这倒是,艾莉亚明白,古往今来,骑士被俘后就是用来交换赎金的,有些女士也可以。如果罗柏不愿付钱呢?她不能打仗,而国王理应将国家置于亲属之上。还有母亲大人,她会怎么说?我闯了这么多祸,母亲还要我吗?艾莉亚咬紧嘴唇寻思。

第二天,他们骑到一个叫“高尚之心”的地方,那是一座高山,其顶蜂好似能看到半个世界。环绕顶峰的是一圈巨大苍白的树墩,原本都为高耸雄壮的鱼梁木。艾莉亚和詹德利围着山头边走边数,一共三十一个,有些大得她可以当床睡。

七弦汤姆告诉她,高尚之心曾是森林之子的圣地,他们的魔法仍在此存留。“睡这儿的人不会受伤害,”歌手道,艾莉亚认为这是真的:这座山好高哦,周围土地又平坦,敌人决不可能悄悄接近。

汤姆继续道,附近百姓都回避此处,因为传说有森林之子的鬼魂出没。当年安达尔人的国王“弑亲者”艾瑞格砍倒树林,杀死了他们,他们一直没得到安息。艾莉亚却不怕,她从小就听说森林之子和安达尔人的故事,自己还当过赫伦堡的鬼魂呢。就小时候吧,她也曾躲进临冬城的墓窖,在王座上的国王石像间玩城堡游戏,玩美女与怪兽。

即便如此,入夜之后,她仍旧觉得毛骨悚然。好容易睡着,一阵突来的风雨又将她惊醒,被单被一下子掀掉,旋转着飞入灌木丛中。她追赶过去时,听到了说话声。

篝火余烬边,汤姆、柠檬和绿胡子在跟一个矮小的女人交谈。她比艾莉亚还矮一尺,比老奶妈更老,全身佝偻蜷缩,满是皱褶,倚在一根疙疙瘩瘩的黑拐杖上。她的白发如此之长,几乎拖到地面,寒风吹起,头发在脑际飞舞,活似一片白云。她皮肤的颜色更白,好像牛奶,眼睛却是红的,从灌木丛中看去很难明辨。“旧神蠢蠢欲动,不让我安睡,”她听见那女人说,“我梦见一个胸口戴着燃烧之心的影子杀了一头金色的雄鹿;我梦见一个没有脸孔的男人,等在一座摇摇晃晃的索桥上,他的肩头栖息着一只淹死的乌鸦,乌鸦的翅膀上还挂着海藻;我梦见一条咆哮的河流和一尾雌鱼,她漂浮在水面上,脸上有红色的泪痕,但眼睛却猛然睁开,啊,使我在恐惧中惊醒,我梦到了这些……还有更多。好啦,为报答我的梦,你的礼物呢?”

“梦,”柠檬斗篷咕哝着,“梦顶什么用?雌鱼和淹死的乌鸦?昨晚我也做了梦,在梦中吻了从前认识的一位酒馆女郎。你会为此付酬吗,老太婆?”

“那婆娘早死了,”老妇人嘶叫道,“只有蛆虫可以吻她。”她转向七弦汤姆,“我要听歌,否则就把你们赶走。”

于是歌手开始表演,唱得如此轻柔悲伤,以至于艾莉亚完全忘记了自我。曲调有几分熟悉,我敢打赌,若珊莎在,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歌。姐姐不仅知道所有的歌谣,还会甜美悦耳地唱出来,我只会大声嚷嚷。

第二天早上,矮小的白发女人不见了。准备出发时,艾莉亚问七弦汤姆,森林之子是否仍住在高尚之心。歌手咯咯直笑,“你看到她了,对吧?”

“她是鬼魂吗?”

“鬼魂会抱怨关节痛?不,当然不是,她只是个上年纪的矮女人,性格古怪,眼睛邪门,知道一些本不可能知道的事。如果她喜欢你,就会把信息透漏出来。”

“她喜欢你?”艾莉亚怀疑地问。

歌手大笑,“至少喜欢我的声音,她总让我唱同一首歌,该死,那首歌好是好,但我也会弹别的咧。”他摇摇头,“好啦,重要的是,我们终于有了线索,我敢打赌,这下你很快就会见到索罗斯和闪电大王了。”

“你是他们的部下,他们干嘛还躲着你呀?”

对此,七弦汤姆翻翻白眼,回答的是哈尔温,“这不叫‘躲’,小姐……贝里伯爵东奔西走,很少透露计划,这样无人能出卖他。迄今为止,已有数百人、甚至数千人向他宣誓效忠,但我们全跟着他并没好处,只会耗光这片土地的资源,或被敌军一网打尽。相反,分散开来,就能同时攻击十几个地方,并在敌人作出反应之前撤离。就算我们中的一员被抓住,接受询问,无论对方怎样动手,也无法了解到贝里伯爵的动向。”他犹豫片刻,“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接受询问’?”

艾莉亚点点头,“是的,我认得记事本,还有波利佛、拉夫他们。”她把神眼湖畔那间仓库的事说了出来,她和詹德利就是在那儿被抓的,还讲述了记事本提的问题。“村里藏有金子吗?”他总是如此开头,“银子和珠宝呢?存粮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有哪位村民帮助过他?他离开后去了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他们的装备如何?有多少人骑马?有多少人受伤?可曾见过其他敌人?他们又有多少?什么时候见着的?他们举着什么样的旗帜?他们去了哪儿?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他们去了哪儿,你说不说?”想到这里,她仿佛再次听到那些惨叫,再次闻到鲜血、粪便和焦肉的臭味。“他总是问同样的问题,”她认真地告诉土匪们,“但每天问的方式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