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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冰与火之歌》(第三部·冰雨的风暴)》 · [美]乔治·马丁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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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三部·冰雨的风暴)全集

作者:乔治·马丁(GeorgeR.R.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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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序章

天色灰灰的,气候冷得怕人,连狗都已经闻不到气味了。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

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琼恩·雪诺这狗杂种为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呆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了。

“七层地狱!”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快闻!”

狗儿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

“狗肉不比熊肉差,”他警告她。他的吐息才出口,便立即结成了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手掌插在腋窝,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他说,“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我们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摞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冰,穿大皮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

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

“我们为什么要杀掉熊老?为什么我们不把他抛开,逃走算了?”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你是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我不要,我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拉克问。

“对的。”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我懂。他不能来抓我。”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道:“依我看,为保险,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完全没必要,我们的目标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这就够了。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我们就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把自个儿份内的事做好。你和你表哥们绝对不能失误。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摞腮胡大汉应道,“我和软足一起动手。我记得了,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在第三哨站卫兵,还有两个照料马。这是最好的机会。因为野人们就要到了,而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毕竟他想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来自黑城堡,另一百来自影子塔。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

最初,他们的目的是为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遭天谴的霜雪之牙。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他们来了,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上流淌而下。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

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查结果时,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漏给其他人。

“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麻脸婊子。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傻瓜想直接放箭去射,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问道:“他们有多少,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而现在,居然有五百……

“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他们一天只走四、五里,但决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半多是女人和小孩。还有牲口吆喝在前面,有山羊、绵羊、拖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车上装满大捆毛皮、大片的肉、成笼的鸡、块块黄油……总而言之,他们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乳河会带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形堡垒,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明白应该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报之以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这又能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却对他竭力游说。

“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

“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

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

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查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

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条过时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

狗儿们慌不可奈地反拉拽着他,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它们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疯狂。

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前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希山和畸足卡尔会砍断马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跃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人手充足,又保证守秘。其中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抱碎野人的脊梁。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色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毕竟这是聪明人的差事。原先他可是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今夜,在杀死山姆威尔·塔利以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然后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

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利,只须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让他求饶,没用。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才能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标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

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莫尔蒙死后,指挥权交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儿们迫不及待拉着他向前。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一行人涉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

“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把你当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做点小偷小摸不会冒被斩手的危险,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来冻掉一生。

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糯如少女般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再说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又能做什么呢?

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的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他在工作前先脱个精光,跨下围一块厚皮革,然后涉进污水烂泥。等他爬回来时,从脚踝到乳头都会吸满水蛭。通常,他会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地压扁了它,但却因此被他父亲打个半死,原因是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那儿换一个铜板。

拉克高兴的话就会回家去,该死的泰洛西人也一样,但齐特哪儿也不去。如果这辈子不用见到女巫沼泽,就真他妈的该谢天谢地。他中意的是卡斯特的堡垒。他想,卡斯特住在那里,俨然是个领主老爷,那他为什么不能学他的样呢?真有趣,水蛭人的儿子齐特,有朝一日成为住城堡的领主大人,他的纹章将是粉红底色上的一打水蛭。为什么只当领主?也许某天还可以当国王呢!曼斯·雷德不也是从乌鸦开始发迹的?我可以当个他那样的王,拥有无数妻妾。卡斯特有十九个老婆,还不算那些没睡过的小女孩。这群女人中虽有一半像卡斯特一样又老又丑,但没关系,可以让老的去做饭打扫、拔萝卜和喂猪,让年轻的替我暖被子生小孩。卡斯特?哼,他有意见,我就让小保罗给他来次拥抱!

齐特唯一上过的女人是鼹鼠镇的妓女。年轻时,村里的少女们只消看见他的脸,看见那些疖子和粉瘤,立马就会作呕地跑开。其中,最过分的是邋遢的贝莎。她能为女巫沼泽中每个男孩张开大腿,他以为自己也行。那天,他化了整整一上午去摘野花,因为她喜欢花儿。结果呢?结果她一个劲儿嘲笑他的脸,还说宁愿爬进一个装满他父亲捉的水蛭的被窝也不和他睡。当匕首插进她的胸膛时,她的笑容凝固了。多甜美的表情啊,所以他把匕首抽出来又捅了一次。后来他在七泉附近被捕,老侯爵瓦德·佛雷不屑出席审判,只派来私生子瓦德·河文。齐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被一身臭气的黑衣恶魔尤伦押往长城,为那甜美的片刻,他们夺走了他的一生。

现在他要把一切夺回来,包括卡斯特的女人。那个凶蛮的老野人做得对——想要哪个女人就动手,决不要忸扭捏捏地送什么花,好让她关注你的疖子!齐特决心不犯同样的错误。

我能成功,他向自己保证过上百遍。只要干净利落地逃掉,就赢了一大半。奥廷爵士将朝南直奔影子塔,那是返回长城最短的路径,他不会来抓我们。威勒斯不会,他只会逃命。索伦·斯莫伍德呢,大概会继续鼓吹出击,可奥廷爵士出了名的谨慎,而他才是头。其实说穿了,只要我们逃掉,这些又有什么打紧。斯莫伍德想打就打,关我屁事?全部送命最好,那样别人多半会认为我们也一块儿牺牲了。这是个新点子,很有吸引力。要让斯莫伍德获得指挥权……就得同时干掉奥廷爵士和马拉多·洛克爵士,但这两人日夜有侍卫守护……不行,风险太大。

“齐特,”他们在哨兵树和士卒松下的石头小径艰难行进,小保罗开口道,“鸟儿怎么办?”

“该死,什么鸟儿?”这呆瓜居然关心什么鸟儿。

“熊老的乌鸦,”小保罗说,“我杀了他,以后谁喂他的鸟儿呢?”

“他妈的,谁管这破烂事?你高兴连它一起宰了便是。”

“我不是不敢杀鸟儿,”大汉道,“可那是只会说话的鸟儿,好稀奇呢。但要不杀它,它说出我做的事情,怎么办呢?”

姐妹男拉克笑出声来。“小保罗,你的脸皮可比城墙还厚!”他嘲弄道。

“你闭嘴!”小保罗凶狠地吼道。

“保罗,”大汉发怒前,齐特发了话,“看到躺在血泊中、喉咙敞开的老头子,不需鸟儿说话,谁都明白这是谋杀。”

小保罗思考了一阵齐特的话。“对的,”他承认,“可我能留下那只鸟儿吗?我喜欢它。”

“它是你的了!”齐特赶紧宣布,为了让他闭嘴。

“很好,我们哪天没饭吃了,还有个东西应急咧!”拉克评论。

小保罗的声调又阴沉下来:“最好别来吃我的鸟儿,拉克,最好别来。”

齐特听到丛林那头的声音。“你两个都给我闭嘴,快到拳峰了。”

走出树林时,他们位于山峰西麓,于是绕路往南寻找更便利的上山途径。林边有十来个守夜人练习弓箭。人们在树干上绘着靶子,瞄准它们射击。

“看哪,”拉克说,“一头拿弓箭的肥猪。”

齐特看去,没错,离他们最近的射手正是猪头爵士本人,这个窃取了他在伊蒙学士身边职位的胖子。只消看到山姆威尔·塔利,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在他眼中,侍侯伊蒙学士是世上最便宜的工作。老盲人很和善,而克莱达斯总是抢着做工,因此齐特的任务十分简单——清扫鸦巢、生起炉火、准备便餐……伊蒙又从不打他。死胖子,凭什么把我排挤出去?凭你出身高贵,懂得认字儿?妈的,杀他之前,得让他好好瞧瞧我的匕首。

“你们先走,”他告诉两名同伴,“我去瞧瞧。”

狗儿们还在拽着他,盼望赶紧回去,盼望山顶的食物。

齐特抬起靴尖给了母狗一脚,让它们平静了些。

他躲在林子里看胖子摆弄一根和他一般高的长弓,那张红通通的圆[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脸因专注而扭曲。塔利身前的地上插着三枝箭。他搭箭拉弓,用了好长时间瞄准后才发射。箭只在绿丛中不见踪影。齐特纵声大笑,直笑得干呕。

“这枝是一定找不到了,又会怪到我头上的。”艾迪森·托勒特——这位郁郁寡欢的灰发侍从人称忧郁的艾迪——宣布,“自打我弄丢了马,什么东西不见了他们都要找上门来,似乎这之间有什么联系似的。它是白的雪也是白的,还要我怎么说呢?”

“风吹走了那枝箭,”葛兰道,“握紧弓把,山姆。”他是雪诺大人另一位朋友。

“它好重。”胖子抱怨着,不过他还是取出第二枝箭射出去。这次他射得很高,穿过了目标上方十尺处的树冠。

“我确信你打掉了一片叶子,”忧郁的艾迪说,“树叶已经落得够快了,没必要帮忙,”他叹道,“大家都明白落叶后面紧跟着什么。诸神在上,这里好冷。试试最后那枝,山姆。我的舌头快冻在口腔顶上了。”

猪头爵士放低长弓,看样子马上就得痛哭流涕。他说:“太难了。”

“搭箭,拉弓,放,”葛兰说,“继续。”

胖子忠实地拔出最后那枝箭,搭在长弓上,拉起,发射。这次他完成得很迅速,不像前两次那么眯着眼睛痛苦地瞄准。箭矢击中炭笔勾勒的人形胸膛下方,颤动不休。

“我打中他了!”猪头爵士惊讶地喊,“葛兰,看到了吗?艾迪,看哪,我打中他了!”

“对,穿过了肋骨。”葛兰说。

“我杀了他?”胖子想弄清楚。

托勒特耸耸肩说:“也许戳穿了肺,如果他有肺的话。基本上,树木是没有,这是自然规律。”他从山姆手中接过长弓,“我见过更糟的射击。是的,噢,我自己也出过糗。”

猪头爵士一脸喜色。你还以为他真干出了什么大事!不过当他瞧见齐特和他的狗,笑容却立即收敛,并很快消失了。

“你打中了一棵树,”齐特说,“若换作曼斯·雷德的手下呢?他们不会呆站着,伸出枝叶沙沙作响。噢,不会的,他们会扑过来,在你耳边尖叫,让你尿裤子。我敢打赌!他们会用斧子砍进这对小小的猪眼睛之间,你这辈子最后听到的声音将是头骨破碎的轰鸣。”

胖子浑身发抖。

忧郁的艾迪把手放在他肩上。“兄弟,”他庄重地说,“你发生的事不意味着山姆威尔会重演。”

“什么,托勒特?”

“斧子砍碎了你的头骨。你的脑浆难道不是有一半流到地上教狗吃了?”

大蠢材葛兰乐了,连山姆威尔都挤出一点微弱的笑容。

齐特踢着最近的狗,拉起绳子,调头去爬山。尽管笑,猪头爵士,到晚上看谁笑到最后。他想把托勒特也干掉。蠢货,阴沉的马脸,到时候教你没好果子吃。

即使从拳峰这头,踏在最平缓的山坡上,攀登依旧艰辛。刚到山腰,狗儿们又开始咆哮拖拉,大概以为终于要开饭了。他让它们尝了尝靴子的滋味,还给那头又丑又大居然敢反咬他的狗一顿鞭子。栓好它们,他立即跑去报告。

“痕迹正如巨人报告的那样,可狗闻不到什么,”他在莫尔蒙的黑色大帐篷前对总司令说,“或许给河流冲刷过,也或许只是过时的痕迹。”

“真遗憾。”秃顶的莫尔蒙司令满脸杂乱的灰胡子,声音跟神情一样疲惫,“吃点鲜肉可以改善大家的生活。”

他肩上的乌鸦边点头边复诵:“鲜肉,鲜肉。鲜肉。”

我们可以把那些该死的狗烤了,齐特心想,幸好在熊老遣散之前管住了嘴巴。这是我最后一次向这家伙低头,他满意地认定。

回去的路上越来越冷,狗儿们在坚实的冻土上凄楚地挤作一团,齐特有些渴望爬进它们中间。他压下念头,找来一块羊毛围巾裹脸,只在嘴边留出一道小缝。不断走动似乎会好过点,于是他嚼上一片酸叶子,绕着环墙缓缓踱步,不时和站岗的弟兄分两口,倾听他们说话。白天站哨的没一个参加他的密谋,虽然如此,多听听别人的想法总没错。

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就是天真他妈的冷。

人影变长,寒风渐强。风钻过环墙的石缝,发出高亢尖细的声响。

“我讨厌这声音,”小个子巨人说,“让我想起哭闹着要奶喝的婴儿。”

他踱回狗群旁,拉克正等他。他对齐特说:“当官的又被召进熊老帐篷里。他们似乎在激烈地争论着。”

“那是他们的事。”齐特说,“他们出身高贵——班恩除外——可以用言语代替美酒,沉醉其中。”

拉克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四下斜睨确保没人靠近,才开口告诫:“大呆瓜在盘算那只鸟。他刚才还问能不能为这臭东西预备些玉米。”

“乌鸦,”齐特说,“可以吃尸体。”

拉克咧嘴一笑道:“也许,他的?”

或是你的。照齐特看,大汉比拉克更有用。他说:“别再惹小保罗。你干你的,他干他的。”

等他终于摆脱姐妹男,坐下来磨剑时,树间只剩最后几缕阳光。戴着手套工作真他妈不容易,可又不能摘下来。天这么冷,那个蠢才敢赤手空拳触摸钢铁立即就会失去一片皮肤。

太阳终于沉没,狗儿们呜咽不止。他给了它们清水,然后又开始一阵咒骂:“再等半晚,你们就可以开野餐去了。”

过了一会,他闻到饭香。

齐特从厨子哈克那里领到自己那份硬面包、蚕豆和培根汤。

戴文坐在篝火边。“林子里太安静了,”老林务官说,“河边没有青蛙,树上没有猫头鹰。我真没见过这么死气沉沉的森林。”

“你这牙齿的声音才死气沉沉咧!”哈克道。

戴文的木假牙劈啪作响:“连狼也找不到。以前是有的,现在却没了。依你看,它们会上哪儿去?”

“比这儿暖和的地方,”齐特说。

篝火旁坐着一打兄弟,其中有四个参加了他的密谋。他边吃边眯眼依次打量每个家伙,看看有没有谁露出马脚。

短刃十分平静,默默坐着磨剑,一如既往。

亲爱的唐纳·希山继续说他的低级玩笑。他有白洁的牙齿,肥厚的红嘴唇,黄头发梳成时髦的样式披在肩膀。他爱宣称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私生子。说不定真是,但齐特看中的并非面貌或出身,选唐纳·希山是因为他靠得住。

对林务官索伍德他可没那么有信心,此人的鼾声本来比干的活儿出名,可现在他表现得如此焦躁,让人觉得他是再也不会打呼噜了。

马斯林更糟。寒风在呼啸,齐特却能看到他脸上不断淌下汗水,火光下汗珠闪烁,活像潮湿的小钻石。他也不吃东西,只呆呆瞪着汤碗,仿佛饭香让人作呕似的。我得看紧这家伙,齐特心想。

“集合!”十几个声音同时叫喊,顿时传遍山顶营地的每个角落,“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到中央营火边集合!”

齐特皱紧眉头,几口灌下菜汤,加入其他人的行列。

熊老挺立在火堆前。在他身后,斯莫伍德、洛克、威勒斯和班恩站成一列。莫尔蒙身披厚实的黑毛皮斗篷。乌鸦栖息在肩上,整理着黑羽毛。

不会是好事,齐特边想着,边挤进黄伯纳和某个来自影子塔的弟兄之间。

除开森林里的哨兵和围墙上的守卫外所有人都到齐之后,莫尔蒙清清喉咙,吐了口唾沫。水星子还没到地面就结了冰。

“弟兄们,”他说,“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

“汉子!”他的乌鸦尖叫,“汉子!汉子!”

“野人们出发了,正顺着乳河走出山区。索伦确信敌军前锋将于十天后抵达这里。他们中最有经验的掠袭者在狗头哈犸的率领下组成先锋部队,剩下的要么作后卫,要么护卫曼斯·雷德本人,要么就是为保卫漫长的队伍而分散开来。敌人赶着牛、骡子、马……但牲口不够,多数人只能步行,没有武装,未经训练,就连拥有的武器也多半是兽骨、石器,并非钢铁。此外,他们还拖带着妇女、儿童、成群的山羊和绵羊……一切一切他们所拥有的东西。总而言之,虽然敌人为数众多,却易受打击……他们甚至不知我们的存在——至少我们如此祈祷。”

他们不知才怪!齐特心想,你这该死、愚昧的老白痴!他们当然知道,这跟太阳会升起一样明显!断掌科林没回来,不是吗?贾曼·布克威尔也没回来,不是吗?只要他们两队人中任一个给野人逮住,妈的,我们早暴露了。

斯莫伍德迈步向前说:“曼斯·雷德打算冲破长城,将血腥的战争带给七大王国。很好,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明天就把战争带给他。”

“黎明时分,我们全力进发。”虽然人群开始窃窃私语,但熊老没有理会只是继续道,“先向北,接着转向西,绕个大弯。等回头时,哈犸的前锋早该越过了拳峰。霜雪之牙脚下有很多可供埋伏的曲折小峡谷。敌人的队伍绵延无数里,我们就从多个方向同时袭击,让他们以为我们有三千人,而不只三百。”

“毕其功于一役,在敌人骑兵返回前撤退。”索伦·斯莫伍德说,“他们要追,就让他们追个痛快,我们正好绕回去攻击队伍另一头。烧掉车子,驱散牲口,尽可能屠杀他们的人。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干掉曼斯·雷德本人。只要能逼他们各自逃命,滚回茅屋山洞去,就算大功告成。即便事有不顺,我们也可以在去长城的途中不断骚扰对方,让他们用无数尸首作路标。”

“可他们人多势众。”齐特身后的某人说。

“我们是去送死。”这是马斯林的声音,虚弱而恐慌。

“送死,”莫尔蒙的乌鸦一边尖叫,一边拍打黑色的翅膀,“送死,送死,送死。”

“我们中许多人会死,”莫尔蒙道,“也许集体殉职。可正如一千年前另一位总司令所说,这不正是人们要我们披上黑衣的原因吗?牢记你们的誓言,弟兄们。我们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抵御寒冷的烈焰!”马拉多·洛克爵士拔出长剑。

“破晓时分的光线!”其他人回应,又有几把长剑出鞘。

接着所有人都拔剑而出,将近三百柄长剑高举在空中,三百个嗓音在高喊:“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齐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一起喊。空气因为人们的吐息而迷雾腾腾,钢铁辉映着火光。他欣慰地发现拉克、软足以及美女唐纳·希山都参加进来,假装自己也是大笨蛋们中的一员。太好了。计划就要进行,没有招来多余的关注。

喊声停歇时,他又一次听到刺穿环墙的寒风呼啸。火炬摇摆不定,似乎连它们也觉得冷。

在突来的死寂中,乌鸦一遍一遍地呱呱高叫:“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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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一章詹姆

温柔而芳香的东风如同瑟曦的指尖般拂过他纠结的头发。他倾听着鸟儿的欢唱,感觉到河流的脉动,小船正随木桨划动,驶向天际渐渐出现的白幕。在黑暗中呆了这么久,詹姆感觉世界是如此甜美,他几乎就要晕过去。我活了下来,沐浴着阳光。猛然间,他哈哈大笑,突兀尤如惊起的飞鸟。

“安静,”妞儿皱眉抱怨。

皱眉比微笑更适合那张丑陋的宽脸——当然詹姆也还没见她笑过。他自顾自的地想象让她脱下镶钉皮甲穿上瑟曦的丝裙服是什么样,那估计和穿丝衣的母牛没两样。但这头母牛会划船。粗糙的棕色马裤下,她确有牛一般的腿,硬木一样粗,而手臂上长长的肌键随着每次击浆而伸缩。即使划了大半夜,她也没有疲劳的迹象,划另一支桨的表弟克里奥爵士可差远了。她看起来真像个高大强壮的乡下妞儿,但口气却又透出高贵,身上还带着长剑和匕首。噢,她会用吗?詹姆想试试,一旦摆脱镣铐马上就试。

他手戴铁铐,脚上也有,脚踝间连着的沉重铁环还不到一尺。“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发誓还不够?”他们绑他时,他咯咯笑道。凯特琳·史塔克将他灌得酩酊大醉,对逃出奔流城的过程,詹姆一片模糊。似乎狱卒找了些麻烦,但这强壮妞儿几下便将其制服。

随后穿越无穷无尽的楼梯,转来转去,他的腿软得象草,三两次绊倒在地,最终被妞儿架着走。走到某处,他们将他裹进一件行者斗篷,猛推入小船底。他记得听到凯特琳夫人令人打开水门的吊闸,随后一字一句、用不容争议的语调将新条件复述给克里奥爵士,要他带回君临禀报。

接着便是乘船。虽然药酒让他昏昏沉沉,但心情不错,舒展身体的感觉……在黑牢里时受制于铁链,是得不到这种享受的。很久以来,詹姆已习惯了行军途中于马上小寐,并不难。提利昂知道我逃亡途中竟睡过去的一定会笑得前仰后合。醒醒吧,铁镣声还真让人厌烦。

“小姐,”他喊,“行行好,把这些铁玩意儿砸开,咱们轮着划如何?”

她又皱眉了,露出马牙和那种怒冲冲的怀疑:“你得好好戴着镣铐,弑君者。”

“你打算自个儿划我们去君临呀,妞儿?”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我叫詹姆·兰尼斯特,不叫弑君者。”

“难道国王不是你杀的?”

“难道你不是女人吗?噢,别不承认,要不解开裤衩给我瞧瞧?”他无辜地笑笑,“可不能怪我呢,你的外表实在不能证明什么。”

克里奥爵士苦恼地说:“表哥,注意礼貌。”

这家伙身上兰尼斯特的血液相当稀薄。克里奥是吉娜姑妈和那愚钝的艾蒙·佛雷的长子。那呆子自打和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妹妹结婚起就生活在对泰温大人的恐惧中。当初瓦德·佛雷侯爵率孪河城加入奔流城一方时,艾蒙爵士吓得只敢站在妻子这边。凯岩城多了个帮倒忙的蠢猪。克里奥爵士模样像头鼬,打起来像只鹅,勇气相当于比较勇敢的绵羊。凯特琳夫人答应把信带给提利昂就释放他,克里奥爵士便庄严起誓。其实在黑牢里,他们都发了一堆誓,詹姆发的最多,这是凯特琳夫人为释放他们而索取的代价。

她用那大块头妞儿的剑指着他的心窝:“发誓,你再不会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发誓,你会迫使你弟弟兑现诺言,平安无恙地释放我的女儿们。以你身为骑士的荣誉,以你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以你身为御林铁卫的荣誉起誓。以你姐姐、你父亲、你儿子的性命,向新旧诸神起誓,然后我放你回你姐姐身边去。若不答应,休怪我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她转动长剑,锋利的尖头穿透褴褛衣衫,刺痛感至今记忆犹新。

总主教该如何评价一个喝得烂醉、被绑在墙上、用长剑指着胸膛的人所发下的誓言呢?詹姆并不真正关心那肥胖的骗子,或他所宣称服务的神灵,他想到的是凯特琳夫人在黑牢里踢翻的那个桶。奇怪的女人,肯将女儿的性命信托给把荣誉当狗屎的我?当然啦,其实她的希望是寄托在提利昂身上。

“也许,说到底她不笨。”他大声道。

押他的人听了误解了他的意思。她说:“我不是笨蛋。更不是聋子。”

他来了兴致,嘲弄她太容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自言自语呢,没说你。很抱歉,黑牢里容易养成坏习惯。”

她对他皱皱眉,推桨向前去,拉回来,再推向前,什么也没说。

她的嘴上工夫就同脸上的花容月貌一样。“以言谈判断,我认为你定有个高贵的出身。”

“我父亲是塔斯家的塞尔温,受神祝福的夜临城伯爵。”她勉强答道。

“塔斯,”詹姆复诵,“想起来了,狭海中一块荒凉的岩礁……说来,夜临城从属于风息堡,你怎投到临冬城的罗柏帐下去了呢?”

“我为凯特琳夫人效劳。她命我将你平安送到君临城里你弟弟提利昂那儿,不是和你斗嘴。给我安静一些。”

“哎哟,行行好,我受够了安静的滋味,小姐。”

“那就和克里奥爵士说去,我与怪物之间无话可谈。”

詹姆大叫大嚷:“怪物?在水下面?柳林里?啧啧,可我没带剑呀!”

“我指的是那个亵渎亲姐、杀害国王、并将无辜儿童扔下高塔的男人。”

无辜?那坏小子在偷窥我们。詹姆只想和瑟曦好好独处一个钟头。北地之行是场折磨:天天看到她,却不能碰她,每晚都见酩酊大醉的劳勃跌跌撞撞地走向吱吱作响的大轮宫,爬到她床上。提利昂尽全力逗他,但那远远不够。

“提到瑟曦礼貌点,妞儿。”他警告她。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哈,还关心怪物怎么称呼你呀?”

“我叫布蕾妮。”她像猎狗一样顽固地回答。

“布蕾妮小姐?”对方的不自在令詹姆好笑,“布蕾妮爵士?”他乐了,“不,我不那么想。你可以用皮带、织物把一头母牛从头到尾打扮好,还给她穿上好的丝衣当铠甲,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骑她上战场哪。”

“詹爵士姆表哥,求求你,别这么粗鲁。路还很长,我们不能自相争吵。”克里奥劝说着。在斗篷下,他穿了件罩袍,袍上绣佛雷家的双塔和兰尼斯特家的雄狮的四分纹章。

“想吵的时候我只用剑,表弟,我和夫人聊天呢。告诉我,妞儿,你们塔斯的女人长得都跟你一样逊吗?我真为那边的男人遗憾,在海中央沉闷的岩石上居住,或许一辈子都不认得真正的女人。”

“塔斯是个美丽的岛屿,”妞儿边用力划水边咕哝,“蓝宝石之岛。给我安静,怪物,否则我塞住你的嘴巴。”

“瞧,她可够粗鲁,不是吗,表弟?”詹姆问克里奥爵士,“我看她还有钢筋铁骨,事实上,没人敢当面叫我怪物。”尽管在背后都那样说,我毫不怀疑。

克里奥爵士不安地咳嗽二声道:“布蕾妮小姐无疑听了很多关于凯岩城的流言。史塔克家不能在战场上打败你,爵士,所以散播恶语放冷箭。”

他们在战场上打败过我,你这没下巴的笨蛋。詹姆会意地笑了,人们可以从这样的虚伪笑容中体会出不同的含义。表弟克里奥爵士是真正吞下了那些狗屎,还是在竭力讨取欢心?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诚实的笨蛋,还是无耻的马屁精?

克里奥爵士欢快地继续说道:“有人竟相信御林铁卫会出手伤害孩子,根本就不明白荣誉的含义。”

马屁精!说真的,他后悔将布兰登·史塔克扔出窗户。那孩子奄奄一息时,瑟曦向詹姆沒完沒了地抱怨。“他才七岁,詹姆,”她痛斥他,“就算明白看到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吓吓他,让他闭嘴。”

“我不知道你想——”

“你从不用脑子。如果那孩子醒来告诉他父亲——”

“如果!如果!如果!”他拉她坐到膝盖上,“如果他醒了我们就说他在发梦,在骗人,倘若情况不妙,我杀了艾德·史塔克便是。”

“杀了艾德·史塔克?你有没想过劳勃会怎样?”

“劳勃想怎样就怎样,我又不怕他,连他一起杀,歌手说不定会写首名叫‘瑟曦的阴道之战’的歌呢!”

“噢!滚开,詹姆!”她暴跳如雷,挣扎着想站起来。

他反而吻了她。起初她试图反抗,接着便将嘴巴顺从地张开。他记得她舌尖美酒和丁香的味道。她颤抖着。他扯开她的裙服,撕裂丝绸,露出乳房,再没人去管史塔克家的孩子……

事后瑟曦还惦记着那小孩,然后雇了凯特琳夫人说的那个人去保证他一睡不醒?不,想让他死,她一定会叫我去,至少不会雇如此拙劣的杀手。

下游,初升太阳的光芒照耀在清风吹拂的河面上。南岸都是丰润的红土,如道路般平整。条条小溪汇入大河,被浸没的腐败枝干还靠在岸边。北岸是一片荒野,耸立的山崖足有二十英尺高,上面长满桦树、栎树和栗树。

詹姆发现前方高地上有座了望塔,正随船浆的划动而变高变大。但在到达之前,他就明白那儿已经荒废,塔身历经风吹日晒的石头上爬满了玫瑰花。

风向改变时,克里奥爵士帮那肥妞儿升帆。这是块红蓝条纹的硬三角布,徒利家的色彩,若遇上兰尼斯特家的部队肯定招惹麻烦,但这是他们仅有的帆。布蕾妮掌舵。詹姆扔出下风板,移动时铁镣嗒嗒作响。之后,行船速度快多了,风向和潮流都顺着他们。

“你何不把我交给我父亲?大家乐得节省路程,”他指出。

“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人在君临,我誓死也要带回她们。”

詹姆转向克里奥爵士说:“表弟,匕首给我。”

“不行,”女人紧张起来,“决不给你武器。”她的口气如磐石般毫不妥协。

她怕我,即便是戴铁镣的我。“克里奥,看来不得不请你为我修面了。别动胡子,把头发剃掉。”

“剃成光头?”克里奥·佛雷诧异地问。

“全国上下众人皆知詹姆·兰尼斯特是个无须的金发骑士,一位留着肮脏黄胡子的秃头也许不会引人注目。当我戴着铁镣时,宁可不被认出。”

这匕首并不具备应有的锋利。克里奥拿它狠狠劈砍,锯开他纠结的头发,将其扔到一旁。毫奢的金色卷发在水面飘荡,向船尾缓缓流去。乱发落下,一个虱子爬到他颈上,詹姆反手捉住,用拇指捏碎了它。克里奥爵士从头皮上捻起其他虱子,轻弹入河中。詹姆弄湿头颅,指点克里奥爵士磨利匕首,再把剩下的黄毛残株全刮去。完成之后,他们又认真修剪胡须。

倒影在水中的男人他根本不认识。不只秃头,黑牢的岁月使他看上去至少老了五岁:脸变消瘦,眼窝凹陷,外加从未有过的皱纹。我不再和瑟曦一模一样了。她会恨我的。

正午时分,克里奥爵士进入梦乡,发出的鼾声活象一对交配的野鸭。詹姆探头望向船尾渐渐消逝的世界。离开黑牢之后,每块岩石、每棵树都是奇境。

沿途不断越过许多简陋的单人木屋。它们由长长的细杆子支撑,看上去活象水鹤。没有居住的迹象,只有鸟儿在头顶飞来飞去,或于岸边的树枝上怪叫,詹姆还瞥见银鱼划过水面。徒利的鳟鱼,坏兆头,他心想。直到看见更糟的——好几根漂流的原木,其中一根原来是苍白肿胀的尸体,身披的斗篷无疑为兰尼斯特的绯红。他思索这是否是他认识的人。

三叉戟河的支流为人、物穿行河间地提供了方便。和平年代,河上满是渔民小艇、运粮大船以及出买衣服和缝衣针的商人的浮船,甚至有涂得五颜六色、极其花哨的戏船——它们的风帆用超过半百不同颜色的布料缝成——向上游行驶,路过一个个村庄城堡。

战争带走了一切。他们经过村庄,却没看到村民。被砍破撕裂的空渔网挂在树上,算是渔人居住的唯一迹象。一个在河边饮马的小女孩瞥见风帆就全速逃走。而后他们经过一座被烧焦的塔楼,十来个农民在塔楼躯壳下的田地里掘土,用无神的眼光打量着小船,确定来者不是威胁后,便回到劳作中。

红叉河既宽且慢,蜿蜒的河道处处回环弯曲,缀满树木茂密的小岛和阻隔航道的沙洲,而水面以下暗礁点点。布蕾妮似乎极为敏锐,常能预知危险,发现通道。

詹姆赞她江河知识丰富,她怀疑地看着他说:“我不熟悉河流。但塔斯是个海岛,我学会骑马以前就懂得如何操桨弄帆。”

克里奥爵士坐起来,揉揉眼睛。“诸神在上,手臂好酸,风没停吧?”他嗅了嗅,“我闻到雨的气息。”

詹姆希望下场大雨。奔流城的黑牢可不是七国最干净的地方,现在的他闻起来定像块酸败的奶酪。

克里奥眯着眼望向下游说:“烟。”

那里有一条纤细如手指的灰烟弯弯曲曲地升起。烟柱在许多里外的南岸,盘旋升腾。

在它下方,詹姆隐约看到一座大房子,旁边有棵挂满死女人的槲树。这些尸体乌鸦还没开动,细细的绳索深深地勒进她们咽喉下柔软的皮肤,清风吹得她们转动摇摆。

“这不是骑士风范的行为,”驶近看清之后,布蕾妮说,“真正的骑士决不会饶恕这般无耻的屠杀。”

“真正的骑士每次上战场都做得更糟糕,妞儿,”詹姆道,“这不过是小菜一碟。”

布蕾妮转舵朝岸驶去,她道:“我不会让无辜的人被乌鸦吞噬。”

“好个没心肝的妞儿!乌鸦不是活神仙,也需要食物裹腹。走我们的路,留下这帮死鬼,傻女人。”

他们在那棵斜伸出水面的大栎树上方着陆。布蕾妮降下风帆,詹姆爬出去,镣铐让行动显得十分笨拙,红叉河水浸满他的鞋子,湿透他褴褛的马裤。他笑着跪下,把头深埋进水里,湿辘辘地甩荡。胳膊上都是结块的污泥,等仔细擦干净,这双手终于变回白皙纤细的模样。可他的腿僵得要命,几乎站不稳。妈的,我在霍斯特·徒利的黑牢里呆得太久了。

布蕾妮和克里奥把船拖上岸。尸体就挂在他们头上,散发出腐烂水果的气息。

“得有人去把绳索砍断,”妞儿说。

“我来爬树,”詹姆叮叮当当地跋涉上岸,“先请你把镣铐去了。”

妞儿不理他,只目不转睛地凝视一具女尸。詹姆的脚镣才一尺长,只能迈着小碎步凑过去。当他看到悬得最高的那具尸体颈项上挂的粗牌子时,不由得哈哈大笑。

“贱人与狮子同床。”他读道,“啊哈,是的,这完全不是骑士风范的行为……但是你们这边干的,不是我们的人。可怜的女人,到底造了什么孽唷?”

“她们是旅店小妹,”克里奥爵士说,“记得这儿曾是个旅店,我上回来奔流城,还带着队伍在此过夜。”如今这栋建筑除了石地基、倒塌的房梁及一些烧得焦黑的灰烬以外什么也没留下。轻烟从瓦砾堆中冒出来。

很久以前,詹姆就把妓女和情妇都留给提利昂去关心,他只有瑟曦一个女人。

“看起来这些女孩取悦了我父亲大人的士兵们,也许给他们送过吃喝,所以得到了叛徒的颈圈——就为一个吻和一杯麦酒。”他向河的四周来回巡视,确定附近没人,继续说,“这里是布雷肯家的地盘,也许是杰诺斯大人亲自下的令。我父亲烧了他的城堡,恐怕他怀恨在心。”

“也可能是马柯·派柏所为,”克里奥爵士说,“或那个在森林里躲躲藏藏的贝里·唐德利恩,不过我听说他只杀士兵,不害平民。再或许是卢斯·波顿手下的北方人干的?”

“波顿在绿叉河上被我父亲打败了。”

“但没被消灭。”克里奥爵士道,“泰温大人向渡口进军时,他再度南下。若奔流城中的消息属实,他已从亚摩利·洛奇爵士手中夺取了赫伦堡。”

詹姆不喜欢这个消息。“布蕾妮,”他说,希望礼貌一点可以让她听听他的话,“如果波顿大人占领了赫伦堡,三叉戟河和国王大道都将遭到封锁。”

那双蓝色的大眼睛里似乎出现了一丝不确定,她说:“你受我的保护,除非杀了我,否则谁也不能碰你。”

“我不认为这对他们能造成什么困扰。”

“我的武艺和你相当,”她防备地说,“我是蓝礼国王选中的七卫之一。他亲手将彩虹护卫的七色丝披风系在我的肩膀。”

“彩虹护卫?想必是个七仙女骑士团啰!有位歌手曾说穿丝袍的女人个个美丽……但他和你没照过面,对吧?”

女人脸红了。“我们还得掘墓。”她开始爬树。

她爬上树干,这棵槲树的下部分支大得可以让人站立。她手握匕首,穿行在树叶丛中,砍落尸首。躯体落下时,苍蝇一下子围过来,落下的尸体越多,臭气也越来越重。

“正派人干嘛帮妓女埋尸呀?”克里奥爵士抱怨,“再说,也没工具掘土。瞧,没有铲子,我可不会用我的剑,我……”

布蕾妮惊叫一声,飞跳下树说:“上船,快!远处有帆。”

他们全速撤退。詹姆跑不起来,只能由表弟拽回小船上。

布蕾妮推桨开船,匆忙升帆说:“克里奥爵士,你和我一起划。”

他表弟点头称是。这回小船比以前驶得更快,水流、风向和整齐的划动都帮着他们。

带镣的詹姆无所事事,便竭力瞭望上游。风帆的尖头出现在视野里,红叉河回环时,隔着一片树林,它看起来就像在田野上向北方移动,而他们却在往南,但这只是假象。

他手搭凉蓬说:“褐红与水蓝。”

布蕾妮的大嘴无声地蠕了蠕,活像头反刍的乳牛。她说:“快,爵士。”

旅馆很快在身后消失,帆的尖头也不见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一旦追踪者们越过回环,风帆会再度出现。

“看来,咱们只能希望高贵的徒利家族停下来埋葬横死的妓女啰。”詹姆不敢想象被送回监牢的前景。如果提利昂在场,定有许多好计谋,而我惟一的念头就是操家伙和他们打。

此后大半个钟头,他们都在不安地探望追踪者,同时于不断出现的弯道和杂木丛生的小沙洲间潜行。正当以为或已摆脱了追赶的时候,远处的帆却终于出现。

克里奥爵士停止划桨道:“异鬼抓走他们!”他擦擦额头的汗珠。

“快!”布蕾妮催促。

“追兵是艘河上战船。”詹姆仔细观察后宣布,“每边九支桨——十八个人[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若甲板上还有士兵,就更麻烦。它的帆也比我们大,追上来只是时间问题。”来船随着每次击桨,越变越大。

克里奥爵士僵住了,似乎要再确认詹姆的话,问道:“十八个?”

“对,我们一人得料理六个。其实,八个对我而言都不成问题,只要没这些铁玩意儿妨碍。”詹姆举起手腕说,“好心的布蕾妮小姐愿不愿放我呢?”

她没理他,把全副精力用在划船上。

“我们早出发半个晚上,”詹姆说,“他们天亮后才开始行动。就算中途收桨节约体力,划了这么长,也该精疲力尽,只是看着我们的帆带来动力而已,不会持续很久。我们可以干掉很多人。”

克里奥爵士张口结舌地说:“可……可他们有十八个。”

“不止,我猜有二十甚至二十五人。”

他表弟呻吟起来:“我们毫无希望……”

“我说过有希望吗?我的意思是,最好结局就是手握长剑战死沙场。”没错,詹姆·兰尼斯特从来不怕死。

布蕾妮停止划船。汗水将她亚麻色的头发凝成一股一股,搭在前额,她更难看了。“你受我的保护,”她说,粗重的声音饱含怒火,几乎就是咆哮。

他为她的顽固而好笑。她真是只带乳头的猎狗——如果她那乳头也算乳头的话。“保护我啊,妞儿;或者放了我,让我自己保护自己。”

战船飞快驶向下游,如腾飞的巨大木蜻蜓。在木桨的疯狂击打下,周围的水成了乳白色。来船景象变得清晰,甲板上簇拥着人群,他们手中有金属的反光,詹姆还发现弓箭手的踪影。他恨弓箭手。

这横冲直撞的战船船头站有一位矮壮的秃顶男子。他有着浓密的灰眉毛,强健的手臂。他在铠甲外穿了件白色旧罩袍,上绣一根淡绿垂柳,但斗篷是用徒利家的银鱼纹章扣系住的。罗宾·莱格爵士是奔流城的侍卫队长,年轻时出了名的强悍,但他的时代已然过去——他与霍斯特·徒利同年,外貌看起来却比主人更苍老。

两船相隔不到五十码时,詹姆围住嘴巴叫道:“来为我送行吗,罗宾爵士?”

“来送你回去,弑君者,”罗宾·莱格爵士大吼,“你的头发呢?”

“我希望自己多件法宝,靠头上的灿烂光芒影响敌人。瞧,这对你起作用了。”

罗宾爵士没被逗乐。小艇和大船之间的距离缩小到四十码。“把桨和武器扔到水里,我不会伤害任何人。”

克里奥爵士扭动起来道:“詹姆,告诉他,是凯特琳夫人放了我们……交换俘虏,这是合法的……”

詹姆照实说明所有情况。

“凯特琳·史塔克不是奔流城的统治者。”罗宾爵士吼回去。

四个弓箭手挤到他旁边,两人站,两人跪。他再次喊道:“把剑扔进河里。”

“我没有剑,”他答道,“如果有的话,我会捅穿你的肚子,再割下那四个胆小鬼的卵蛋。”

回应他的是一阵箭雨。其中一支猛扎在船桅上,另两支刺穿风帆,第四支差一尺射中詹姆。

红叉河的又一个大转弯就在眼前,布蕾妮把小艇转向弯道的方向。转弯时,甲板剧烈摇晃,撑满的帆劈啪作响。一个大沙洲矗立在河中央,主河道向右,而它和北岸的悬崖间只有一条狭窄的小道。布蕾妮掌舵向左驶去,帆布现着涟漪。

詹姆望进她的眼睛。好漂亮的眼睛,他心想,充满镇静。他知道如何阅读人的眼睛,如何发现其中的恐惧。而她充满了决心,丝毫没有绝望。

只剩三十码,大船也进入弯道。

“克里奥爵士,掌舵,”妞儿命令,“弑君者,操桨,帮我们撑开岩石。”

“乐意为小姐效劳。”木桨虽不比铁剑,但好歹可以打烂敌人的脸,还能挡开攻击。

克里奥爵士把桨塞到詹姆手中,爬向娓部。

他们越过沙洲前端,向那小道剧烈转向,小艇倾斜时,激起的水柱击打在崖壁上。沙洲树木茂密,成群的柳树、栎树和高大的松树在激流中洒下长长的阴影,掩盖了暗礁和被淹没的腐败树干。左边的悬崖陡峭而凹凸,碎石和断屑从岩壁上不断下落,让底部的河流翻滚着白色泡沫。

他们从艳阳下进入黑影中,在这道树木组成的绿墙和灰棕色的石岩间,战船发现不了他们。不过是箭雨间的小小喘息,詹姆一边想,一边将船从半淹的巨石旁推开。

小艇突然摇晃。他听到轻柔的溅水声,回身扫视,布蕾妮已然消失。隔了半晌,他发现她正努力从悬崖下的水流中浮起来,涉过一个浅水池,爬过岩石,开始攀登。克里奥爵士目瞪口呆。蠢货,詹姆暗想。

“别管那妞儿,”他厉声对表弟喝道,“掌好舵。”

他们看见树丛后的帆,河上战船完全驶进了小道入口,离他们还有二十五码。对方的船头挣扎摇晃,半打箭矢射出,每支都差得甚远。两船的晃动让弓箭手很难瞄准,但詹姆知道他们很快就能找回平衡。布蕾妮爬到了岩壁中间,正努力寻找落脚点,竭力登顶。罗格会发现她的,而一旦被他发现,她就将被弓箭手们射下来。詹姆希望老人的矜持会蒙蔽他的眼睛。

“罗宾爵士,”他高喊,“我有话说。”

罗宾爵士举起一支手,然后弓箭手们放低长弓。他说:“快说,弑君者,我没工夫浪费时间。”

詹姆呼喊时,小艇触到一大窝碎石,剧烈摇晃。“我提议一个更具建设意义的解决办法——一对一决斗,就你和我。”

“你以为我是刚出生的儿童,兰尼斯特?”

“不,我以为你是快呜呼的老鬼。”詹姆举起胳膊让其他人看见他的手铐,“我可以戴镣跟你打,你怕什么?”

“我不怕你!爵士,如果我能选择,这方式再好不过,但上边给我的命令是尽可能将你生擒。弓箭手!”他发出信号,“搭箭,拉弓,放——”

距离不满二十码。弓箭手不会失手,不过当他们拉开长弓时,一阵鹅卵石的瀑布落在周围。小石块砸在甲板和舵上,弹入水中。懂得抬头的聪明人发现一块母牛般大的巨石从悬崖顶落了下来。罗宾爵士惊惶地呼喊。岩石坠入空中,撞上岩壁,裂成两半,猛冲而下。大的那块折断船桅,撕裂风帆,把两个弓箭手抛入水中,压碎了那些收起桨的桨手们的大腿。战船迅速进水,看来小的那块穿透了船体。岩壁反射着桨手们的惨叫,而弓箭手们在水流中狂乱地击打。依姿势看,他们没一个会游泳。詹姆笑了。

他们通过了小道,战船则沉入水里,旋转着搁在暗礁上。詹姆·兰尼斯特暗自感谢诸神保佑。罗宾爵士和这帮该死的弓箭手们得湿辘辘地走上好长一段返回奔流城了,而且他也同时摆脱了那个丑陋的肥妞儿。妙极了。等松开这些铁玩意儿……

克里奥爵士发出一声叫喊,詹姆抬头,看见布蕾妮站在前方远处的悬崖上。小船越过弯道进入河流时,她也走上边缘突出的石头,跳下岩壁。她翻腾的动作真有几分优雅。这时候,他希望她脑袋撞上礁石实在煞风景。

克里奥爵士把小船划过去。

谢天谢地,他想,我还留着木桨,等她游过来,当头一敲就永远摆脱掣肘。但他却发现自己却把桨向水面伸了出去。

布蕾妮紧紧抓住,詹姆把她拉上来,帮她爬进小艇,水从她头发和湿衣服上流下,在甲板上形成一个小水池。

湿透的她更丑了,他想,谁能猜到我会这样做呢?

“该死的蠢妞,”他告诉她,“我们可以自己走的。你以为我会感激你?”

“我才不那么以为,弑君者。我只相信神圣的誓言,要把你平安带到君临去。”

“真的?”詹姆给了她最灿烂的笑容,“真是奇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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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二章凯特琳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终其一生都在侍奉徒利家族。凯特琳诞生时,他只是个侍从;在她学会走路、骑马和游泳时,他当上骑士;在凯特琳出嫁那年,他成为教头。他看着霍斯特公爵的小凯特长成少女,当上大领主的夫人,变作国王的母亲。然而现在,他却目睹她成为叛徒。

她弟弟艾德慕出征前任命戴斯蒙爵士为奔流城代理城主,所以他不得不前来处理她的罪行。为减轻不安,老骑士特地带上她父亲的总管——不善言谈的乌瑟莱斯·韦恩。

两个大男人站在她面前,胖胖的戴斯蒙爵士涨红了脸、窘迫万分,瘦瘦的乌瑟莱斯则面色暗淡、眼神忧郁。两人都想等对方先开口。

他们把一生都献给了我父亲,而我带给他们的却是耻辱,凯特琳疲惫地想。

“您的孩子,”最后戴斯蒙爵士终于开口,“韦曼学士把情况都对我们说了。可怜的孩子,多悲惨,多悲惨,但是……”

“我们与您同感悲伤,夫人,”乌瑟莱斯·韦恩说,“奔流城内所有人都一样,但是……”

“这消息一定让您发了疯,”戴斯蒙爵士接着道,“为悲伤而疯狂,这是母亲的疯狂,男人们会理解的。可您不明白……”

“我什么都明白,”凯特琳坚定地说,“我明白我做过什么,我明白那是叛逆大罪。如果你不肯惩罚我,人们将会认为我们串通一气放走了詹姆·兰尼斯特。这事是我干的,我一个人干的,由我自己承担。给我戴上弑君者留下的镣铐吧,如果是那样,我会自豪地戴着它们。”

“镣铐?”这个词让可怜的戴斯蒙爵士震惊,“给国王的母亲,我们公爵大人的亲生女儿?不可能。”

“也许,”管家乌瑟莱斯·韦恩说,“夫人可以禁闭自己,直到艾德慕爵士归来。您可否独处一段时间,以为自己被谋害的孩子们祈祷?”

“禁闭,是的,”戴斯蒙爵士赶紧道,“住在塔顶房间,我们为您安排。”

“如果要禁闭我,请准我待在父亲的卧室,好让我在他最后的日子里给他些许安慰。”

戴斯蒙爵士考虑了一会道:“很好。您会受到礼遇,住得舒适,但不得在城堡内自由活动。如果您想要,可以去圣堂,但在艾德慕公爵返回之前别的地方都不能去。”

“如你所愿。”弟弟在父亲归天以前根本不是什么公爵,凯特琳懒得去纠正他,“你可以派守卫看守我,但我向你承诺,我决不会逃跑。”

戴斯蒙爵士点点头,为能完成这尴尬的任务而形喜于色。

眼神沉痛的乌瑟莱斯·韦恩在代理城主离开后多呆了一会,对她说:“您干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夫人,可这件事毫无意义。戴斯蒙爵士已命罗宾·莱格爵士前去追赶,要活捉弑君者……倘若不行,就把他人头带回。”

这点凯特琳早已料到。战士啊,请赐予她力量,布蕾妮,希望你别辜负我,她如此祈祷。她已经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除了期望,再没什么能做的了。

人们把她的物品搬到她父亲的卧室。卧室中有一张带巨遮罩的大床——她便是在这出生的——床柱被雕成跳跃鳟鱼的形状。早先父亲将床移下一半台阶,面对着卧室外的三角阳台,以便观看他一辈子钟爱的河流。

凯特琳进门时,霍斯特公爵正在熟睡。于是她走到外面的阳台,一只手放在粗糙的石栏杆上。城堡夹角处,迅猛的腾石河注入宁静的红叉河,越过交汇点,她可以眺望很远的下游。若有条纹风帆的船从东方出现,定是罗宾·莱格爵士无疑。但暂时水面什么也没有,她为此感谢诸神,然后回到父亲身旁坐下。

凯特琳不知霍斯特公爵是否明白她的存在,或者能否带给他安慰,她只知道陪伴他能予自己以慰籍。如果你知道我刚犯下的罪过,会怎么说呢,父亲?她思索,如果我和莱莎落在敌人手中,你会做出一样的行为吗?你会谴责我,称其为母亲的疯狂吗?

房间里充斥着死亡的气息,浓重、甜腻而腐败,附在空气里。这让她想到失去的孩子,她的甜心布兰和小瑞肯,他们都被奈德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给杀了。她一直沉浸在失去奈德的悲伤中,从来都无法摆脱,而今又加上两个宝贝……

“失去孩子,是多么可怕而残忍的事啊。”她轻声呢喃,更像是自言自语,而不是说给父亲听。

霍斯特公爵的眼睛却陡然张开。“艾菊!”他嘶哑的声音中带着深深的苦痛。

他没认出我。凯特琳已经开始习惯被他当做她母亲或妹妹莱莎,但“艾菊”对她而言还是个陌生名字。

“我是凯特琳,”她说,“凯特啊,父亲。”

“原谅我……那鲜血……噢,求你……艾菊……”

难道父亲生命中还有另一个女人?他年轻时候对不起某位乡下少女,还是母亲死后他在某个女仆怀中找到过慰藉?这些想法十分奇怪,让人不安,突然间她觉得自己并不真正了解父亲。

“谁是艾菊,大人?你想让我把她找来吗,爸爸?我该上哪儿去找她?她还活着吗?”

霍斯特公爵呻吟:“死了。”他的手摸索过来,“但没有关系,你会再怀上的……怀上一群乖宝宝,嫡生的宝宝。”

再怀上?凯特琳心想,什么意思?莫非他忘了奈德已死?他是一直在和“艾菊”对话,还是在对我说,再或者对象是莱莎或妈妈?

他咳嗽起来,血沫飞溅,手指却握得更紧。“……当个好妻子,诸神会保佑你……会有孩子……嫡生的孩子……啊啊啊赫赫赫,”突发地,伴随着痛苦的痉挛让霍斯特公爵手臂绷紧,他的指甲抠进她手掌,他发出一声窒息的尖叫。

韦曼师傅立即进门,调好另一剂罂粟花奶,帮他的领主灌下去。片刻之后,霍斯特·徒利公爵重新陷入沉眠。

“他在呼唤一个女人,”凯特说,“一个叫艾菊的女人。”

“艾菊?”学士茫然地盯着她。

“连你也不知道?我猜是某个女仆,或者附近村庄里的姑娘,再或许是某位故人?”凯特琳已经离开奔流城很久很久了。

“不,我不记得,夫人,如果您想要的话,我可以去调查一下。乌瑟莱斯·韦恩清楚在奔流城当过奴仆的每个人的底细。艾菊,是这个名字?老百姓喜欢用鲜花或草药的名字来为女儿命名,”学士沉呤半晌,“曾有个寡妇,我想起来了,常到城堡来回收需换鞋底的旧鞋。她似乎叫艾菊,让我再想想看,也许叫兰花?就是这类名字。但她已有多年没来过了呀……”

“她叫紫罗兰,”凯特琳说,对这女人她有记忆。

“是吗?”学士有些抱歉,“请原谅,凯特琳夫人,我不能待在这儿。戴斯蒙爵士向我们明确宣布,除非与职责相关,否则不能和你说话。”

“那你应该遵令行事。”她无法指责戴斯蒙爵士,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毫无疑问,代理城主担心她利用奔流城中众人对领主之女的忠诚去继续干蠢事。至少我摆脱了战争,她告诉自己,尽管只有一小会儿。

学士离开后,她披上一件羊毛斗篷,再度踱回阳台。阳光洒在河面上,河水奔腾流过城堡,灿灿生辉。她用手遮档光线,极目眺望远处的风帆,深深地畏惧着可能看到的的景象。但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代表着希望依旧存在。

她望了一天,一直站到夜晚,直到双腿酸痛得无法直立。下午晚些时候,有只乌鸦飞回城堡,拍打着巨大的黑翅膀进入鸦巢。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她心想,一边回忆起上只乌鸦所带来的恐怖。

夜幕降临时,韦曼学士进房为徒利公爵作护理,同时给凯特琳捎来一顿简朴的晚餐,包括面包、奶酪和山葵煮的牛肉。

他对她说:“我跟乌瑟莱斯·韦恩谈过了,夫人。他十分确定在他为奔流城服务期间,绝对没有一个叫艾菊的女仆。”

“我看见今天有只乌鸦返回。抓到詹姆了吗?”难道他已被杀了?噢,诸神慈悲。

“不,夫人,我们没有收到关于弑君者的消息。”

“那是别的战斗?艾德慕有麻烦?或是罗柏?求求你,发发慈悲,不要让我如此恐慌。”

“夫人,我不能……”韦曼四下扫视,好似在确认没有旁人监视,然后才继续说,“是这样,泰温公爵离开了河间地,所有渡口都恢复平静。”

“请问,乌鸦从哪边来?”

“西边。”他答道,一边手忙脚乱地打理霍斯特公爵的睡衣以避开她的目光。

“是关于罗柏的消息?”

他犹豫了一下才张口说:“是,夫人。”

“他有麻烦,”从对方的表情和行动中,她明白他在刻意隐瞒什么,连忙道,“快告诉我!罗柏出事了吗?他受伤了吗?”千万别死啊,诸神在上,求求你们,千万别告诉我他已经死了。

“陛下攻打峭岩城时负了伤。”韦曼师傅说,仍旧回避着凯特琳的眼睛,“他信中说是小伤,不值得牵挂,很快就要班师回来。”

“受伤?什么伤?有多严重?”

“他说是不值得牵挂的小伤。”

“胡说!所有的伤我都非常牵挂。他得到精心照料了吗?”

“请您放心,卡格城的师傅会照顾他,这毫无疑问。”

“他伤在那儿?”

“夫人,我奉命不得和您谈话,很抱歉。”

收拾好药瓶后,韦曼匆匆离去,凯特琳再度和父亲独处。

罂粟花奶发挥了效用,霍斯特公爵沉浸在酣睡中。一条薄薄的唾沫从张开的嘴角里流出来,弄湿了枕头。

凯特琳折好一块麻布,将唾沫轻柔地擦掉。当她碰到他时,霍斯特公爵又开始呻吟。

“原谅我,”他说,声音轻得让她几乎无法分辨字句,“艾菊……鲜血……那鲜血……诸神在上……”

尽管她并不明白他究竟在说什么,但他的话语令她意外地困扰。鲜血,她心想,所有一切都归结于鲜血?父亲,这女人是谁,你对她做了什么,以至到现在都还祈求她的原谅?

当晚,凯特琳睡得时断时续,不断作着关于她孩子们的梦,失去的孩子和死掉的孩子,各种各样的噩梦。破晓之前很久,她突然为父亲的话所惊醒。乖宝宝,嫡生的宝宝……他为何那样说,除非……除非他和这叫艾菊的女人有了私生子?她不相信。若是弟弟艾德慕,一打私生子她都不奇怪。但父亲不会,霍斯特公爵不会,绝对不会。

难道艾菊是他对莱莎的某种昵称,正如他叫我凯特?我从南方返回奔流城那次,他就把我和妹妹弄混了。你会再怀上的……怀上一群乖宝宝,嫡生的宝宝。莱莎流产过五次,其中在鹰巢城两次,君临三次……但在奔流城从来没有,怎么可能?这儿霍斯特公爵可以亲自照顾她。除非……除非她怀过孩子,在她的初次……

她和妹妹于同一天结婚,但她们的丈夫新婚燕尔就抛下妻子前去参加劳勃的叛军,把她们留给父亲照料。当她们的月经不再定时到来,莱莎认定她俩都怀了孩子,并为此陷入无比的喜悦中。

“你的儿子会是临冬城继承人,而我的呢,会是鹰巢城公爵。噢,他们会成为最好的朋友,就象你的奈德和劳勃大人,真的,他们会比亲兄弟更紧密,我就是知道。”当年的她好开心啊。

但莱莎的经血不久又回来了,她所有的欢乐也随之而逝。凯特琳一直认为莱莎只是那次月经来得有点迟,如果她真怀过孩子……

她还记得头一次将宝宝放到妹妹怀中的情景,当时的罗柏好小啊,虽然红着脸,号哭个不停,却强壮,充满生命和活力。看到他,莱莎脸上爬满泪痕。她匆忙将孩子推回凯特琳怀中,飞奔而去。

如果在此之前她失去过一个孩子,就足以解释父亲的言语,以及其他一些事……莱莎和艾林公爵的婚姻安排得非常匆忙,当年的琼恩就已是老人了,比她们父亲的年纪还大。但他是一个没有继承人的老人。他前两任妻子都没给他留下子嗣,他的外甥和布兰登·史塔克一起死在君临,他英勇的表兄在“鸣钟之役”中阵亡。若要延续艾林家族,他需要一个年轻妻子……一个确能生产的年轻妻子。

凯特琳起身脱掉长袍,走上台阶,没入黑暗之中,暂时远离父亲。无边恐怖充斥在她心底。

“父亲,”她说,“父亲,我明白了。”她已不再是那个满脑子白日梦的纯洁新娘,她成了寡妇、成了叛徒、成了悲伤的母亲,但也更加懂事,对这个世界的世态炎凉瞧得一清二楚。

“你逼他娶了她,”她低语道,“莱莎就是琼恩·艾林为获得徒利家族的军队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难怪妹妹的婚姻如此乏味。艾林家族素来骄傲,非常珍惜自己的荣誉。琼恩公爵或能为促成徒利家族加入叛乱事业而迎娶莱莎,同时也期望彼此产下子嗣,但要他爱上一个被玷污过、而且是不情愿地和他上床的女人实在太难。他心地善良,富有责任感,这些都毫无疑问,可莱莎需要的是温暖。

第二天早餐时,凯特琳要来鹅毛笔和纸,开始给身处艾林谷的妹妹写信。虽然字字都难以下笔,她还是把布兰和瑞肯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莱莎,但说的最多的还是她们的父亲。

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对你干下的错事,而他的时间已经不多。韦曼师傅告诉我,他不敢再调更高剂量的罂粟花奶。是父亲与他的剑和盾长眠在一起的时候了,是他休息的时候了。可他还竭力斗争,不愿倒下,我想,这都是因为你,因为他渴望你的原谅。战火纷飞,鹰巢城和奔流城之间十分危险,对此我很明白,但你可否让一大队骑士护卫着穿越明月山脉呢?带上一百个骑士,一千个骑士,行不行?假如你真的不能来,至少给他写封信,好吗?写几句爱恋的话语,让他平静的死去?你总可以随便写写,我会亲自读给他听,让他安详地离开。

甚至在搁笔封蜡时,凯特琳就已经感到这封信太渺小也太迟了。韦曼学士认为霍斯特公爵撑不过乌鸦往返鹰巢城的时间。尽管父亲以前常说……不论机会多么渺茫,徒利家的人从不轻易屈服。

把羊皮纸托付给学士之后,凯特琳去了圣堂,在天父面前为父亲点上一根蜡烛,另一根献给老妪,是她透过生死之门向世界窥视时把第一只乌鸦送到人间,第三根给了圣母,为的是莱莎和她们所失去的孩子们。

当天晚些时候,当她坐在霍斯特公爵床边翻来覆去地看同一本书的同一页时,远处有喧哗传来,伴随着“嘟嘟”的喇叭声。罗宾爵士回来了,她立即想到,心中无比恐惧。她奔向阳台,只见河面依旧空无一物,而远方的声音却越来越清晰,那是无数马匹的嘶鸣,铠甲的叮当以及此起彼伏的欢呼。凯特琳赶紧登上弯曲的楼梯,来到堡顶观察。戴斯蒙爵士并没有禁止我上堡顶,她边爬边告诉自己。

声音发源于城堡远端的正门处。一大群人站在闸门前,等着它颠簸上升,城外的旷野里,大约聚集了数百名骑士。朔风吹起,旗帜飘扬,看到奔流城跳跃鳟鱼的徽记,她颤抖的心才得到平息。原来是艾德慕。

两小时后,他才过来见她。这期间,城堡里回荡着团聚的欢笑,男人和女人拥抱,父亲和孩子拥抱。三只乌鸦从鸦巢中放出,舞动着黑色的翅膀,腾空而去。凯特琳站在父亲的阳台上望着它们。她重新梳洗过头发,换好干净衣服,准备接受弟弟的责备……即便如此,等待依旧难熬。

终于,门外传来声响,她连忙坐下,把手放在膝盖上。干涸的褐泥溅满艾德慕的靴子、护胫和罩袍。看着他的样子,你难以想象他是得胜归来的将军。他变瘦了,精神憔悴,面颊苍白,边幅不整,眼窝深陷。

“艾德慕,”凯特琳担忧地问道,“你看来很不舒服。发生了什么事?兰尼斯特军过河了吗?”

“我把他们赶了回去。泰温大人,格雷果·克里冈、亚当·马尔布兰……统统都打不过我。可,可是,史坦尼斯他……”他的脸皱成一团。

“史坦尼斯?史坦尼斯怎么了?”

“他在君临一败涂地。”艾德慕闷闷不乐地说,“舰艇被焚毁,军队溃散覆灭。”

兰尼斯特的胜利是坏消息,但凯特琳不若弟弟那么失望。她忘不了那些关于影子的噩梦,忘不了影子潜入蓝礼的帐篷,在钢铁闪耀的那一刹那,他的血从护喉甲里涌出。

“史坦尼斯和泰温公爵一样,不是我们的朋友。”

“你根本不懂。高庭已宣誓效忠乔佛里,多恩也一样,整个南方都一样。”他的嘴紧抿在一起,“而你竟然放走了弑君者!你没这个权利。”

“作为母亲,我为什么没这个权利?”她语调平静。其实她心中明白高庭的倒戈对罗柏的事业是个沉重的打击,但眼下不能分心。

“你没这个权利,”艾德慕重复,“他是罗柏的俘虏,你的国王的俘虏,罗柏让我保证他的安全。”

“布蕾妮会保护他,她用她的剑向我发了誓。”

“就凭那个女人?”

“她会将詹姆送到君临,然后把艾莉亚和珊莎平安地带回来。”

“你以为瑟曦是傻瓜?”

“我没有指望瑟曦,我想到的是提利昂。他在朝堂上发过誓,弑君者同样对我发了誓。”

“詹姆的话一钱不值。至于小恶魔,据说他头上挨了一斧,多半在你的布蕾妮赶到君临以前就得死掉——如果她到得了的话。”

“死掉?”诸神真的如此残酷?她逼詹姆发了上百道誓言,但真正的希望其实寄托在他弟弟身上。

艾德慕无视她的痛苦说:“看守詹姆是我的职责,我会把他抓回来。我已送出乌鸦——”

“给谁?送了几只?”

“送了三只,”他说,“以确保消息传达到波顿大人那边。无论走陆路还是水路,去君临都必须接近赫伦堡。”

“赫伦堡!”这个词让房间刹时黯淡下来,恐惧让她的声音变得粗浊了许多,“艾德慕,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

“别害怕,我把你排除在外。在信中,我只说詹姆业已自行潜逃,并悬赏一千金龙以捕获他。”

错上加错,凯特琳绝望地想,我弟弟是个白痴。她的泪水不争气地盈满眼眶。

“如果他是私自脱逃,”她轻声说,“而不是作为被交换的俘虏,兰尼斯特家怎可能把我的女儿们交给布蕾妮?”

“这你不用担心,因为根本走不到那一步。就凭撒下的天罗地网,我可以保证,弑君者休想逃脱。”

“你可以保证我永远见不到我的女儿!布蕾妮本来也许能把他安全带到君临……只要无人搜捕,可现在……”凯特琳说不下去了,“走开,艾德慕。”她没有命令他的权力,而这座城堡过不多久就将彻底属于他,但此刻她的语调不容争议,“把我留给父亲和悲伤,我再没什么同你说的了。走开,走开。”她只想立刻躺下,闭上眼睛,陷入沉睡,祈祷噩梦不要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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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三章艾莉亚

天空同他们逃离的赫伦堡的城墙一样乌黑。细雨下个不停,淹没了马蹄的声音,模糊了他们的脸庞。他们向北跑,远离大湖,在荒芜的田野里跟随一条勉强能辨认出车辙的乡村道路,进入布满溪流的森林。

艾莉亚带头,猛踢着偷来的马,马儿迈着轻快的步子,没多久稠密的树木就包围了他们。热派和詹德利竭力跟上她的步伐。远处不断传来狼嗥,她听到热派粗浊的喘息。无人说话。艾莉亚不时回头,确认两个男孩没落得太远,确认没有人追赶。

他们会来的,她对此确信无疑。她不仅从马厩偷了三匹马,从卢斯·波顿本人的书房里拿走了地图和一把匕首,还在边门杀了一个守卫。那守卫蹲下去捡贾昆·赫加尔给她的旧硬币,却被她割了喉咙。血泊中的死者迟早会给人发现,接着便是大叫大嚷。他们会叫醒波顿大人,然后把赫伦堡从城垛到酒窖搜个遍,他们会发现失踪的地图和匕首,以及铁匠房里消失的几把长剑,厨房里不见的面包和奶酪。最后就会找上一个面包小弟、一个铁匠学徒、还有一个叫娜娜……或者黄鼠狼,或者阿利的侍酒。

恐怖堡伯爵不会亲自追来。卢斯·波顿会躺在床上发号施令。他光着身子,苍白的皮肤上挂满水蛭,他会用他特有的轻言细语布置追捕。追兵多半由他手下的队长沃顿率领。此人的长腿上一直带着铁护胫,因而得了个外号叫“铁腿”。也可能来追赶他们的将是唾沫横飞的瓦戈·赫特及他手下的佣兵。这些人自称勇士团,别人称他们为“血戏班”(当然没人敢当面这样说),或“猎足者”,因为赫特大人有把对头的手脚剁下来的习惯。

如果被他们抓住,艾莉亚心想,手脚就都没有了,卢斯·波顿还会剥掉我们的皮。她仍旧穿着侍酒的制服,胸口在心脏部位绣有波顿伯爵的家徽:恐怖堡的剥皮人。

每次回头,她都等着远方的赫伦堡城门涌出一片火炬,或是巨大的高墙上人头簇拥,但最终什么也没发生。赫伦堡仍旧沉睡,直到消失于黑暗中,隐没树后,无从得见。

到达第一条小溪时,艾莉亚调转马头,离开道路。他们在曲折的河道中走了四分之一里,方才爬上一处石岸。如果追踪者们带着猎狗,这会让我们的气味无从分辨,她如此期望。我们不能走道路。道路只会带来死亡,她告诉自己,所有的道路都会。

詹德利和热派没有质疑她的决定。毕竟她有地图,而热派看来同害怕追捕者一样怕她。他亲眼目睹过被她杀掉的守卫。算了,他怕我未必不好,她提醒自己,如此一来,就会乖乖听话,而不是自己干出些蠢笨事。

其实我应该更胆小的,她心想。她才十岁,瘦骨伶仃,骑在一匹偷来的马上,前面是黑黑的森林,后方是想剁下她脚的追兵。但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自己比从前在赫伦堡时镇静多了。

雨水洗掉指间卫兵的鲜血,背上的长剑在风中摇荡,无数野狼如灰色阴影,狂奔于暗夜,而她艾莉亚·史塔克一往无前,无所畏惧。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低声复诵着西利欧的教诲,还有贾昆的话语——“valarmorghulis”。

雨停了又下,下了又停,还好斗篷足以遮蔽风雨。艾莉亚驱使他们保持稳定的速度前进。大树底下漆黑一片,地面松软,布满裂缝,到处是半掩埋的树根和隐藏的石块,男孩们都不善骑术,无法高速前进。很快,他们越过又一条道路,路上深深的车辙印里盛满了雨水。艾莉亚再次远离道路,带着男孩们在起伏的丘陵中穿梭,越过荆棘、石蓝和纠缠的灌木,深入狭窄山沟的底部,沉重的树枝夹着潮湿的树叶,一次又一次抽打着他们的脸。

忽然,詹德利的母马绊倒在泥潭中,后腿跪倒,将他掀出马鞍,幸而人马都平安无恙。詹德利还是那副固执样,迅速翻身上马,继续前进,什么也没说。没过多久,他们目睹三匹野狼在吞食一只小鹿的尸体。热派的马闻到血腥味,惊恐地人立起来,随后亡命奔跑。两匹狼见状逃之夭夭,但第三匹抬起头,露出牙齿,准备保卫自己的猎获。

“往后退,”艾莉亚告诉詹德利,“慢慢走,别吓着它。”

他们骑马缓缓绕开此地,直到再看不见野狼和它的美餐,这时她才拍马追赶热派。当她追上去时,只见男孩绝望地抓着马鞍,他的马在森林里乱撞。

再后来,他们经过一个焚毁的村落。他们小心翼翼地踏过那些被烧成黑炭的小屋空壳途中,发现一排苹果树上吊死了十来个人。那些尸体业已腐烂到骨。

热派为他们祈祷,恳求圣母的慈悲,他轻声低语,一次又一次地重复。

艾莉亚盯着这些披着湿透的褴褛衣杉的无肉躯体,说的是自己的祷词:克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碰了碰藏在腰带下的贾昆给的硬币,以valarmorghulis结束了名单。接着她骑到死人身下,伸手摘下一个苹果。苹果熟透,烂成了糊,她连着蠕虫一起吞吃。

那是没有黎明的一天,天空缓缓放亮,但看不到太阳,漆黑变成灰暗,色泽犹犹豫豫地重现人间。哨兵树呈现出暗绿的色彩,黄褐和淡金色的阔叶几乎成了棕色。他们停下来喂马喝水,同时吃了一顿冰凉的方便早餐,有热派从厨房偷出来的面包,还有黄色的硬奶酪。

“你有明确的目标吗?”詹德利问她。

“我们去北方。”艾莉亚说。

热派茫然地四处打量,问道:“哪条路通向北方?”

她用奶酪一指道:“那条。”

“连太阳都没有,你怎么知道走那条?”

“笨蛋,看苔藓啦!你瞧,在树的一面它们长得特别茂盛,那就是南边。”

“我们去北方做什么?”詹德利想知道。

“北方有条三叉戟河,”艾莉亚展开偷来的地图说,“看到没?一旦我们到达三叉戟河,就可以沿河向上走,直到奔流城。就这样。”她一边用手指描绘路径,一边说,“路虽长,但跟着河走决不会迷路。”

热派对着地图不断眨眼问:“哪儿是奔流城?”

奔流城被标示为一座塔楼,绘制在两条蓝线的交汇处,那想必是腾石河与红叉河。

“这儿,”她指着地图说,“奔流城,下面有文字。”

“阿利,你识字呀?”他万分惊奇,好像她刚才声称自己能在水上走路。

她点点头说:“到了奔流城,我们就安全了。”

“会吗?为什么?”

因为奔流城是我外公的城堡,而我哥哥罗柏在那里,艾莉亚几乎冲口而出。但她咬紧嘴唇,叠好地图,放好,才说:“我们只能这样希望。先到了再说吧。”说罢,她翻身上马。

向热派隐瞒真相,她心里挺不舒服,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她无法信任他。詹德利是知道的,但他情况不同。詹德利有自己的秘密,虽然这秘密究竟是什么,连他自己也很迷惑。

出发之后,艾莉亚让他们加快速度,要马儿以尽可能大的步幅前进。有好几次,当她看到面前出现大块平地时,便用马刺猛地扎马,飞奔起来。不过,她心知速度仍远远不够。

路越来越颠簸,这些丘陵不高,也不很陡,但似乎无穷无尽,他们很快便厌倦了无休止地爬上爬下,情愿跟着地势走。顺着小河床,穿行在错综复杂的小峡谷中,周围满是树木,为他们罩上一顶巨大的华盖。她不时地会让热派和詹德利先行,而她自己却循原路返回去掩盖足迹。

自始自终,她都竖起耳朵,等待追兵的出现。太慢了,她咬着嘴唇,提醒自己,我们走得太慢,一定会被追上的。

有一回,走在山脊上时,她发现有些黑影正穿越他们身后那道峡谷里的小溪。半晌之间,她惶恐地认定卢斯·波顿的骑兵已经赶上,可仔细一看,那不过是一群狼。

于是她用手围住嘴巴,朝狼群吼叫:“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狼群里最大那匹狼抬起头,跟着她吼,声音让艾莉亚不禁浑身颤抖。

正午时分,热派开始抱怨。他告诉他们,屁股酸痛得不得了,马鞍还把他大腿内侧的皮给擦破了,最重要的是,他想睡觉。

“我太累了,会从马上摔下来的。”

艾莉亚望向詹德利说:“如果他摔下来,你认为什么会先找上门,野狼还是血戏子?”

“大概是狼吧,”詹德利说,“鼻子更好使。”

热派的嘴巴张了又合。他继续跟进,终于没有摔下来。

雨又落了下来。自始自终,除了偶然的间歇,他们从没见到太阳。温度越来越低,苍白的迷雾于松木间穿行,涌动在被烧焦的光秃原野上。

詹德利的脸色和热派一样糟,但他固执地不肯抱怨。他骑马的姿势很笨拙,那头黑色的乱发下,神情虽然坚定,可艾莉亚认定他根本就是在苦撑。

我早该料到,她自顾自地思索。她从懂事开始就在骑马,小时候骑小矮马,大一点骑真正的骏马,可詹德利和热派都是城里人,在城里平民都得走路。尤伦把他们带出君临时给过他们坐骑,可骑驴子或坐马车在国王大道上缓缓旅行是一回事,而驱策骏马在原始森林和烧焦原野间游荡又是另一回事。

单独走也许更快,艾莉亚对此心知肚明,可她不能抛下他们。再怎么说,他们也是她的伙伴、她的朋友、她唯一活着的朋友,况且如果不是为了她,他俩都还好端端待在赫伦堡里呢,一个打铁一个做饭。

倘若教血戏子们抓住,我就告诉他们我是艾德·史塔克的女儿、北境之王的妹妹。我要命令他们带我去见我哥,并不得伤害热派与詹德利。可他们不会相信我,就算他们相信……恐怖的波顿大人怎么办呢?他虽是哥哥的封臣,但她十分怕他。我决不会让他们抓住我们,她静静发誓,手举过肩,握紧詹德利为她偷来的长剑,我决不会。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一道堤岸。

热派欢快地呐喊:“三叉戟河!现在只需往上游走,就象你说的。我们终于到了!”

艾莉亚咬紧嘴唇说:“我不认为这里是三叉戟河。”

眼前的河道因雨水而变宽,即使如此,仍不满三十尺。她记忆中的三叉戟河比这儿宽得多。“这河太小啦,不可能是三叉戟河,”她告诉他们,“而且我们并没走多远。”

“我们明明就到了,”热派坚持,“我们骑了一整天的马,几乎没停过,肯定走了很长很长的路。”

“让我们再看看地图。”詹德利说。

艾莉亚下马,取出地图,并将其展开。雨点急速地敲打在羊皮纸上,很快聚成细流。

“据我估计,我们的位置在这附近,”她边说边指,男孩们将头伸过她肩膀仔细瞧看。

“可是,”热派道,“照你这么说,我们几乎就没动。瞧,你指着这里说这是赫伦堡,而你现在几乎还指在这儿!可我们都骑了一整天了!”

“赫伦堡离三叉戟河有很长的距离,”她说,“不走上好多天是不可能到的。前面一定是另外的河,这些河中的一条。瞧,”她指点着地图所标示的若干细蓝线——每条线下都注释着名称,“戴瑞河,绿苹果江,少女河……这里,这条河,小柳江,应该是这条。”

热派瞪着那细线,再瞧瞧面前的河流,然后说:“可我觉得它并不小呀。”

詹德利同样皱起眉头说:“你指的这条河将注入另一条河里,呶。”

“大柳江。”她念道。

“照图看来,这条大柳江会注入三叉戟河,所以我们可跟着小柳江,走到大柳江,再到三叉戟河,但方向得往下游,不能往上。不过,如果这河不是小柳江,而是旁边那条……”

“碧波溪。”艾莉亚读道。

“看,它弯弯曲曲,最后流进湖里,回到了赫伦堡。”男孩用手指追溯着细线。

热派的眼睛瞪得象灯笼道:“不!我们一定会被杀的!”

“我们得先弄明白这究竟是哪条河,”詹德利宣布,用的是他最顽固的声调,“必须弄明白。”

“不,没这个必要。”地图的蓝线旁注有名字,河堤边却不会写标语,“我们既无需往上游走,也没必要向下游,”她下定决心,卷起了地图,“我们越过它,继续往北,就跟开始一样。”

“这马能游过去吗?”热派疑惑地问,“看上去很深耶。阿利,里面有蛇怎么办?”

“关键不是这个问题,问题是你能否确定我们一直在往北走?”詹德利不肯让步,“瞧瞧周围的丘陵……搞不好我们一直在原地打转……”

“树下的苔藓……”

他指着最近那棵树说:“这树三面都长着苔藓,而那边那棵一点苔藓都没有。我们很可能已经迷路了。”

“也许罢,”艾莉亚说,“但无论如何,我都要跨过这条河,你不愿跟上就待在这儿吧。”她重新爬上马背,不再搭理两个男孩。就算他们不跟我走,或许也能找到奔流城,只是多半会被血戏子们先抓住。

她沿着河堤骑,走了大半里,才找到一个似乎可以过河的地方,即便在这儿,她的母马也不情愿下水。甭管河的名称到底是什么,反正它又浑又急,河道中央的水直漫到马腹。鞋子浸透了,但她夹紧马蹬,爬上对岸。

这时,身后传来“扑通”声,以及母马紧张的嘶鸣。他们终于还是来了,真不错。她调过马头,目睹男孩们挣扎着渡河,最后湿漉漉地站在她身边。

“这里不是三叉戟河,”她告诉他们,“这里不是。”

接下来的第二条河没那么深,也更容易通过。这也不是三叉戟河。没有人提出争议。

再次休息时,天色已渐渐变暗,他们放开马,拿出面包和奶酪。

“又湿又冷,”热派抱怨,“我们离赫伦堡够远了,肯定很远了,应该把火——”

“不行!”艾莉亚和詹德利异口同声地喊,热派吓得缩了回去。

艾莉亚斜眼瞟瞟詹德利。他和我异口同声,像琼恩以前那样。她想起在临冬城的岁月,在众兄弟之中她最思念的无疑是琼恩·雪诺。

“至少睡个觉?”热派继续求告,“我真的很累,阿利,屁股痛得要命咧,我想一定起水泡了。”

“被抓着的话,你会更惨的,”艾莉亚道,“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继续前进。”

“可天已快黑了,今晚连月亮都没有……”

“少罗嗦,上马吧!”

光线逐渐消失,他们缓慢前行,艾莉亚惊觉身体越来越沉。她明白自己像热派一样需要休息,可她哪敢呀?如果睡着了,也许等睁开眼,就会看到瓦戈·赫特站在面前,身旁是小丑夏格维、“虔诚的”乌斯威克、罗尔杰、尖牙、厄特修士这些怪物们。

没过多久,她的马象风中的蜡烛一样摇晃起来,眼皮逐渐加重。有那么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接着又猛然睁开。我不能打瞌睡,她对着自己无声地呐喊,我不能。于是她用手指狠揉眼睛,把它撑开,然后抓紧缰绳,踢马慢跑。可无论人马都不能保持速度,走出几步,又回到漫步中。然后她的眼睛又闭上了。这次再也不能立即睁开。

当她再次睁眼时,马儿已经不走了,而是低头啃着一丛清草。詹德利摇着她的胳膊。“你睡着了,”他告诉她。

“没有,我不过休息一下眼睛。”

“胡说,哪有休息眼睛这么长的?你的马在原地打转,还没等它停下咧,我就知道你睡着了。瞧,热派和你一样困得不行,他刚刚撞上树枝,被打落马下,你应该听得到他的喊叫。哦,这么大声音都没唤醒你。行了,你必须停下来休息。”

“我能走,像你一样继续走,”她打着呵欠。

“骗人,”他说,“你想当个笨蛋那就继续走吧,可我得停下。别多说了,我值第一班岗,你快睡。”

“热派呢?”

詹德利指了指。热派早已躺在地上,裹着斗篷,睡在潮湿的落叶堆中,发出轻微的鼾声。他手中握有一大轮奶酪,似乎只咬了几口就睡着了。

唉,没什么可争的了,艾莉亚心想,詹德利说得没错。血戏子们也需要休息罢,她告诉自己。

由于周身无力,她几乎无法从马背上下来,不过她躺倒在一棵桦树下前,总算还记得先把坐骑栓好。地面又硬又湿,她不知自己有多久没在正[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式的床上睡过了,有多久没享受热腾腾的饭菜和熊熊的炉火。阖眼之前,她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拔出长剑,放在身旁。

“克雷果爵士,”她一边呢喃一边打呵欠,“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记事本……猎狗……”

她做了个血红而狂野的梦。血戏子们出现在梦中,一行四人,白皮肤的里斯人和一个伊班港来的、黑皮肤的野蛮斧手,满是伤疤的多斯拉克马王羿戈和不知名的多恩人。他们没完没了地骑马,冲过层层雨帘,身穿生锈的铁甲和淋湿的皮甲,长剑与战斧在马鞍上叮当作响。他们以为自己在捕捉我,她清清楚楚地明了这奇怪的梦,但他们错了,是她在捕捉他们。

在梦中她不再是小女孩,而是匹狼,硕大而强壮。她从他们面前的大树下走出来,展露利牙,发出一声隆隆的低吼。她可以闻到人和马身上散发出的强烈的恐惧气息。里斯人的马人立起来,恐慌地尖啸,其他人则用人类的语言互相喊叫,但还没等他们做出反应,其他的狼也从黑暗和细雨中猛扑而出。它们共同组成庞大的团队,消瘦、潮湿而沉默。

战斗短暂而血腥。浑身长毛的男子还没拔出斧头就被拖下马来,黑人在弯弓搭箭时也死掉了。里斯白人想跑,但她的兄弟姐妹们紧追不舍,逼着他不断转弯。最后,狼从四面八方扑上去,撕咬马腿,他一落地,喉咙也被同时撕掉。

只有满头铃铛的男人坚守阵地。他的马踢掉了她一个姐妹的头颅,他自己则把她另一个姐妹几乎砍成两半。弯曲的银色爪子迅捷舞动,应和着发梢铃铛的轻响。

她带着全身的怒气,跳到他背上,把他头上脚下地撞下马鞍。坠落时,她用嘴紧锁住对方的胳膊,牙齿穿过皮革、羊毛和柔软的血肉。落地后,她狂野地一甩头,把他的上肢从肩膀上生生扯了下来。她满心喜悦,用嘴巴来来回回地晃动肢体,喷洒出温暖的血雾,散发在寒冷漆黑的雨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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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四章提利昂

“谁?”他嘶声叫道。虽然声音生硬而嘶哑,但至少能说话了。

提利昂仍旧发着高烧,完全失去了时间概念。睡了多久?他太虚弱,虚弱得不象话。

“谁?”他再次叫喊,试图大声一些。

火炬的光芒从敞开的大门外溢入,但在卧室里,唯一的光源只是床边一根快燃尽的蜡烛。

一团黑影缓缓向他走来,他不禁浑身颤抖。这里是梅葛楼,每个下人都是太后的爪牙,这名来访者多半是瑟曦派出,前来完成曼登爵士未竟的事业。

对方踱进烛光范围内,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侏儒苍白的脸庞,咯咯笑道:“刮胡子不专心,对吧?”

提利昂摸向那道巨大的伤痕,从左眼直到下巴,穿过残缺的鼻子。没长好皮的肉翻在外面,手感暖暖的。他说:“好一把可怕的大剃刀,真的。”

波隆炭黑的头发刚刚洗过,笔直地梳在脑后。他穿着柔软的高筒靴、埕亮的皮衣、镶小银片的宽腰带和淡绿丝绒斗篷,暗灰色羊毛上装上用亮绿丝线绣着一条燃烧的锁链。

“你上哪儿去了?”提利昂质问对方,“从我送信给你到现在……多半有两个星期了。”

“只有四天,”佣兵道,“况且我来过两次,你睡得跟死猪一样。”

“我才没死,我没那么容易屈从于我亲爱的姐姐。”也许不该说得这样大声,但提利昂懒得在意,他打心眼里清楚瑟曦是操纵曼登爵士的幕后黑手,“你胸前的破玩意儿是什么?”

波隆咧嘴一笑:“是什么?我的骑士纹章呗。烟灰底色上一条着火的绿锁链。蒙你父亲大人所赐,我如今成了黑水的波隆爵士。小恶魔,你可别忘了我的身份。”

提利昂用手撑着羽毛绒床垫,向后蠕动几寸,把头枕起来道:“你才不要忘了,骑士身份是谁许下的!”

他一点也不喜欢“蒙你父亲大人所赐”这句话。泰温公爵没有浪费一点时间,前脚把自己儿子从首相塔里扔出来,后脚便颁布册封,这是给所有人看的信息。

“我丢了半个鼻子,你却当上骑士,诸神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酸酸地感叹,“我父亲亲自册封你的?”

“那怎么可能?我们这些从绞盘塔幸存的人被交给总主教和御林铁卫们去打点,先抹油,后拍肩。妈的,只有三个白骑士活下来主持仪式,花了整整半天。”

“我只知道曼登爵士阵亡。”他嘴里这么说,但他却想,事实上,这可恶的杂种正打算割我喉咙,却被波德推进了河里,“还有谁死了?”

“猎狗。”波隆说,“他其实没死,逃了。听金袍子说,他临阵脱逃,而你代他率队出击。”

这可不算是什么好主意。他皱眉时,结疤的地方紧紧地绷在一起。他招手示意波隆找椅子坐下,说道:“我亲爱的姐姐把我当蘑菇,扔在这漆黑的地方喂我狗屎吃。波德倒是个好孩子,可他舌头能打的结比凯岩城还大,况且我对他说的情况一半都不信。我叫他去找杰斯林爵士,他竟回报说他死了!”

“死的哪里只他一个咧,守军少说也折了几千。”波隆坐下来。

“他怎么死的?”提利昂忙问,他突然觉得恶心起来。

“战斗正酣时,你姐姐忽命凯特布莱克们把国王接回红堡——反正我是这样听说的。金袍军看到国王离去,认为自己已遭抛弃。这时,铁手挡在他们前面,命令他们返回岗位。大家都承认拜瓦特做得很好,他们几乎就要在他的激励下回头了,不料斜刺里飞来一箭,正中铁手颈项。中箭后的他看起来不那么可怕,所以被人们从马上拖下来,当场格杀。”

瑟曦又欠了我一笔债,他想。“我外甥,”他说,“乔佛里,他可有遇险?”

“不比别人多,其实比大多数人都少。”

“他受到什么伤害没有?带过战伤?弄脏头发?撞到脚趾?裂开指甲?”

“毫发无伤。”

“那瑟曦怎能这么干?我明明警告过她,一旦国王离开便会出现这种状况。告诉我,现在金袍军由谁指挥?”

“你父亲大人把职位赏给了手下某位西境人,一个叫亚当·马尔布兰的骑士。”

多数情形下,金袍子们都会抵制外地人的领导,但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真是个英明的选择。和詹姆一样,他是那种人们愿意心甘情愿追随的人。可我失去了都城守备队。

“我派波德去找过夏嘎,可他就是找不着。”

“怪不得他,御林有那么大。其实石鸦部还在林子里,夏嘎似乎喜欢上了那儿。提魅率灼人部回家了,满载着战后从史坦尼斯大营中抢到的东西。倒是齐拉带着十来个黑耳部民在某天早上返回了临河门,却被你父亲手下的红袍卫士赶走,城里的人在旁欢呼着向他们泼屎。”

忘恩负义!黑耳部曾为了他们浴血奋战。看来当我吃了药,无助地躺在床上发梦时,我的血亲骨肉们把我的爪牙一根一根地拔了下来。

“我叫你来,首先是想让你去找我姐姐。既然她的宝贝儿子在战斗中平安无事,那她就不需要人质了。她发过誓,会放了爱拉雅雅……”

“不用劳烦我,她已经放人了。八,九天以前放的,在鞭打之后。”

提利昂用力提提身子,无视那突若其来的肩膀刺痛,惊问:“鞭打?”

“他们把她栓在庭院中央的柱子上折磨,然后把她这个血淋林的裸女推出堡门。”

好啊,瑟曦,你等着瞧!提利昂疯狂地想。横贯脸颊的伤疤越绷越紧,他脑海里则是关不住的狂怒。没错,爱拉雅雅只是个妓女,但她甜美而勇敢,比他见过的所有贵妇人都更心地纯洁。提利昂没碰过她,她只是雪伊的伪装,可由于他考虑不周,竟让她为扮演角色付出了惨重代价。

“我向我姐姐保证过,爱拉雅雅发生的任何事都会在托曼身上重演,”他大声回忆道,“我该如何来报复一个年仅八岁的男孩?”他觉得觉得自己快要吐了,可他不做的话,瑟曦就是赢家。

“托曼并不在你手里,”波隆直率地说,“得知铁手丧命后,太后立刻派出凯特布莱克们去讨回托曼,罗斯比那儿的人没一个有胆说不。”

虽然这又一次打击,不过这也算一点安慰,他必须承认,他喜欢托曼。

“这些凯特布莱克怎么回事?按理说他们该是我们的人。”他烦躁不安地提醒波隆。

“从前是,当时我能付给他们等同于太后方面的酬劳。如今她涨价了,大战后,和我一样,奥斯尼和奥斯佛利都当上骑士。诸神才明白这是为什么,没人见他们上过战场。”

我的雇工背叛了我,我的朋友蒙受着灾难和耻辱,而我却一动不动地烂在这儿,提利昂心想,我以为自己赢得了这场该死的战争,胜利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吗?

“听说蓝礼的鬼魂显灵,打败了史坦尼斯,有这么回事?”

波隆浅浅一笑:“在绞盘塔上,我只看见旗帜散落战场,敌人纷纷弃械逃亡,可那些待在食堂或妓院没出门的家伙却活灵活现地吹嘘着蓝礼公爵杀了这个,打败那个。其实事实本身不难理解,史坦尼斯麾下军队中大部分人从前追随蓝礼,所以一当看见他身穿熟悉的亮绿铠甲出现时便纷纷倒戈。”

他的一切,他的苦苦经营、惊心动魄的出击、船桥上的血战,甚至连脸也几乎被砍成两半,到头来,竟为一个死人所埋没——如果蓝礼真死了的话。他还想知道别的事,于是问:“史坦尼斯如何逃走的?”

“他手下的里斯舰队泊在海湾内,在你的铁索后面。眼见战事不妙,他们便靠到岸边,尽可能地装做士兵。据说,到最后敌人互相践踏、格杀着抢夺上船位置。”

“罗柏·史塔克呢?在这期间,他有何举动?”

“他手下的狼仔烧杀抢掠,一路打到暮谷城。前阵子,你父亲刚分兵给塔利伯爵,命他北上平叛。我本想跟着去,据说他不仅作战英勇,分配战利品也十分慷慨。”

失去波隆的思虑成了他最后一根稻草。“不。你必须留下来,这是你职责所在,你是首相的侍卫队长。”

“你不是首相了,”波隆尖刻地提醒他,“你父亲才是。妈的,他有自己的卫队。”

“你为我雇的那些人呢?”

“其中有很多在绞盘塔战死,剩下的人和你叔叔凯冯爵士结帐之后,便被赶了出去。”

“他可真好心,临走还记得还钱。”提利昂酸酸地说,“这么说来,你对金子也没兴趣啰?”

“不,我他妈的想。”

“好,”提利昂说,“很好,我这儿还需要你。你有曼登·穆尔爵士的消息吗?”

波隆笑道:“他妈的给活活淹死了。”

“我欠他一笔巨债,不知该怎么偿还。”他摸摸脸上的伤疤,“说真的,我对此人了解不多。”

“他是个死鱼眼,穿白袍。除此之外,你还想知道什么?”

“他的底细,”提利昂道,“从头到尾。”

其实他想要的是曼登爵士为瑟曦效力的证据,但不敢直接说出来。在红堡里,人人都得学会管住嘴巴,因为墙里面不仅有老鼠、还有会说话的小小鸟和蜘蛛。

“扶我起来,”他一边说,一边竭力撑着,“该去见父亲了,再不露面可不行。”

“他铁定会夸你变漂亮了。”波隆嘲弄道。

“算啦,我的脸本就这样,如今还掉了半个鼻子……我们还是说说漂亮人儿吧,玛格丽·提利尔抵达君临了没?”

“没有,还在途中,但整个城市业已为她而陷入了疯狂。你知道吗,提利尔家从高庭运来整车整车的食物,以她的名义散发给人民。每天都有数百辆马车进城。君临的大街小巷里,提利尔的人招摇过市,只要胸前缝着细小的金玫瑰,就不用为喝酒买单。有丈夫的女人、没丈夫的寡妇、还有妓女,所有的女性都为这些绣着金玫瑰的黄毛小子而迷乱。”

他们向我吐唾沫,却给提利尔们送酒喝。提利昂从床上滑下来,腿脚摇晃,天旋地转,他慌忙抓住波隆的手臂,差点跌个狗吃屎。

“波德!”他叫道,“波德瑞克·派恩!七层地狱,你在哪儿?”

疼痛象只无牙的狗噬咬着他。提利昂痛恨虚弱,尤其痛恨自己的虚弱。这让他感到羞耻,羞耻让他愤怒。

“波德,滚到这里来!”

男孩飞奔而至。他看见提利昂紧倚着波隆的胳膊站了起来,顿时张口结舌。

“大人。您起来了。是否……您是……您是要酒吗?安眠酒?要我去叫学士?他说您必须待在这儿。我的意思是,待在床上。”

“我已经在床上待得太久,把干净衣服给我。”

“衣服?”

为什么这孩子在战斗中头脑清醒、手脚灵活,可其他时间总是一团糟,提利昂无法理解。

“衣服是用来穿的东西,”他解释,“外套,上衣,马裤,袜子。拿给我。替我穿上。我才能离开这该死的牢房。”

合三个人之力,他才穿好衣服。虽然脸上的伤十分可怕,但伤筋动骨的是肩臂结合那个部位——有一只箭曾插进他腋窝里。平日,只要法兰肯学士为他更衣,血和脓就从褪色的血肉中渗出,稍微移动就牵起一阵贯穿全身的刺痛。

穿好上衣后,提利昂笼上一条马裤,松垮地披了一件大睡袍。波隆提起他的脚,为他穿鞋,波德则为他找来一根拐棍。出门之前,他特地喝下一杯安眠酒,酒里不仅加了蜂蜜,还有适量的罂粟花奶。即使如此,他仍感到眩晕。走在弯曲的石阶上时,他的腿不住发抖,于是他只能一手拄着拐杖,一手靠着波德的肩膀。

途中,他们碰到一个侍女。她瞪着大大的白眼睛,盯住他们,活象看到了幽灵。

我是坟墓中爬出的侏儒,提利昂心想,看吧,想看就看个够吧,我比以前更丑了,快跑去告诉你的伙伴们吧。

梅葛楼是红堡中最坚固的地方,是一座城中之城。它四周围着一圈干涸而极深的护城河,那河床上钉满尖刺。

他们出门时,已是晚上。这时,吊桥升了起来,马林·特兰爵士穿着白甲白袍守在桥前。

“放下吊桥,”提利昂命令他。

“太后有令,日落后不得放下吊桥。”马林爵士一直是瑟曦的走狗。

“太后正在休息,而我找父亲有事。”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名字产生了魔力。马林·特兰爵士一边咕哝,一边下达指示,跟着吊桥就放了下来。

另一位御林铁卫在河对面站岗,他是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他看到提利昂蹒跚着走来,满脸堆笑问道:“感觉好点了,大人?”

“好多了。什么时候再打仗?我简直不能等了。”

波德带他走到螺旋梯前,但提利昂只能沮丧地张口呆望。我爬不上去,他对自己承认。他只好咽下所有的自尊,让波隆抱上去,心中只盼望晚上没人出没、没人看见、没人嘲笑,没人去传播这个侏儒像婴儿般被提上台阶的故事。

外院里,营帐到处滋生。

“这些是提利尔家的人,”他们在丝绸和帆布的迷宫中穿梭,波德瑞克·派恩一边解释,“还有罗宛大人和雷德温大人的部下。这里空间不够。我的意思是,整个城堡都装不下。很多人得自己找地方住,在城里住,旅馆和其他地方。他们都是来参加婚礼的,参加国王的婚礼——乔佛里国王的婚礼。您能好起来参加婚礼吗,大人?”

“怎么,我可不怕人。”至少,他们是来参加婚礼而不是来打仗的,不大可能会有人割你的鼻子。

灯光还隐隐约约地在首相塔的窄窗内浮现。门卫穿红袍戴狮盔,乃是父亲的亲信。提利昂认得他们俩,他们俩也认出了他……但没人敢看他第二眼,这点他注意到了。

他们走进大门,迎面遇见的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他身穿华丽的黑漆胸甲,披着代表都城守备队司令身份的金缕披风,正走下台阶。

“大人,”他说,“看到你起来我真高兴。我听说——”

“关于一个小小的坟墓已经挖好了的谣言?我也听说了。你看,这种情形下我还真非起床不可。据说,你当上了都城守备队的长官,我是该恭喜你呢,还是该同情你?”

“恐怕是两者兼而有之吧!”亚当爵士哈哈大笑,“除去战死和开小差的,我手下还有四千四百人。只有诸神和小指头才知道该怎么来支付这帮家伙的工资,而你姐姐还命令我一个都不准遣散。”

还那么急切干嘛,瑟曦?仗已经打完,金袍军对你用处不大了。

“你刚和我父亲会面?”他问。

“是啊,恐怕我没带给他好心情。照泰温大人的观点,四千四百个守卫远及不一名走失的侍从重要,而我们始终找不到你表弟提瑞克。”

提瑞克是他过世的二叔提盖特爵士之子。他仅仅只有十三岁,却在先前的君临暴动中失了踪。当时,他刚和艾弥珊德伯爵夫人成婚。这位夫人是哈佛家族最后的传人,还没断奶咧,该不会成了七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寡妇吧。

“我当时也没找着他,”提利昂承认。

“他早成蛆虫的养料啦!”波隆用惯有的傲慢腔调插了一句,“铁手搜过,太监还悬赏一大笔,他们都找不到,更别说你。算了吧,爵士。”

亚当爵士厌恶地瞪着佣兵说:“身关血亲,泰温大人的态度非常坚定——不论死活,都要找到这小子。放心,我不会辜负他。”他转向提利昂说,“你可以到你父亲的书房去见他。”

那是我的书房,提利昂心想,但嘴里却应道:“好的,我记得路。”

上楼的台阶更多,但这回他只搭着波德的肩,靠自己的力量爬了上去。

波隆为他开门。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坐在窗下,就着油灯书写信件,听到门闩的声音,才抬了抬眼。

“提利昂。”他平静地说,同时放下手中的鹅毛笔。

“真是荣幸,您居然还认得我,大人。”提利昂松开波德,把身体靠住拐棍,蹒跚着走上前。什么事情不对劲,他突然意识到。

“波隆爵士,”泰温公爵说,“波德瑞克,在我们谈话期间,你们最好在外面等。”

波隆望向首相的眼神很难说不是傲慢,但最后他鞠个躬,退了出去,波德跟着他。

沉重的大门在他们身后紧紧关闭,剩下提利昂·兰尼斯特独自面对他的父亲。现在是夜晚,就连窄窗也全部关上,但屋内的寒气依旧十分逼人。他想,瑟曦给他灌输了些什么谎话?

凯岩城公爵和比他年轻二十岁的人一样硬朗,那严峻的神情中,甚至还透出几分英气。结实的金色胡须掩盖了他的下颚,衬托出一张严厉的脸、一个秃头和一张紧闭的嘴巴。金手组成的项链挂在他脖子上,每根手指都扣住另一只手的手腕。

“好漂亮的项链。”提利昂说,他觉得它更应该戴在自己的身上。

泰温公爵不理他话中带刺,只是说:“你给我坐下。这么着急地离开病床,明智吗?”

“我受够了那张病床,”提利昂知道父亲有多鄙视虚弱,但他还是走向他最近的椅子坐下说,“瞧,您的房间多好。说出来都没人相信,当我奄奄一息时,他们居然把我扔到梅葛楼下的小黑牢里。”

“红堡里挤满了来参加婚礼的客人,等他们离开后,我们自然会给你换个舒服的地方。”

“哦?非常感谢。大婚的日子定了吗?”

“乔佛里和玛格丽将在新年的第一天完婚,那也是新世纪的第一天,而典礼将宣告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一个兰尼斯特的新时代,提利昂心想。“好吧,父亲,看来那天我只好推掉其他约会啰。”

“你来这儿就为着抱怨卧室和开些蹩脚玩笑?省省吧,我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

“重要信件?当然,当然。”

“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好啦,你是来责备我的吧?别遮遮掩掩,提利昂。我在巴拉拔学士允许的范围内多次到病床前看望过你,当时你跟死人没两样。”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你为何赶走巴拉拔?”

提利昂耸耸肩道:“法兰肯学士不会让我继续沉睡。”

“巴拉拔学士是雷德温大人的随员,他的医术,众人有口皆碑。瑟曦想得周到,特意推荐他来照顾你,她很为你的性命担忧。”

只怕她担忧的是我保住小命吧。“那当然,所以她才一直守在我床前啰?”

“你这样讲,实在很不恰当。瑟曦要操办国王的婚礼,我则要统辖战争,而至少两周前你就脱离了生命危险。”泰温大人审视着儿子丑陋的面孔,淡绿的眼睛毫不退缩,“的确,好可怕的伤,你当时究竟在发什么疯?”

“敌军带着攻城锤冲向大门。若是詹姆率队出击,您会称之为英勇。”

“詹姆不会蠢到在战斗中脱下头盔。我相信,你已经把伤你的人给杀了?”

“不错,那可怜虫死透了。”提利昂甜甜地说,“死去的对手就是我的欢乐。”

其实曼登爵士是教波德瑞克·派恩干掉的,他被推进河里,铠甲的重量使他再也没有浮上来。不过曼登爵士并非他真正的对手,他没有杀他的理由。他只是猫的爪子,而我知道猫是谁,是她。她想确保我上战场一去不回。但他没有证据,泰温公爵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指控的。

“您怎么还留在城里,父亲?”他问,“您不去对付史坦尼斯大人或者罗柏·史塔克再或者其他什么人吗?”而且越早越好。

“在雷德温大人的舰队赶到之前,我们无法攻打龙石岛。没关系,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太阳已经在黑水河沉没,再也不可能升起。至于史塔克,那小子人还在西境,但另一支由赫曼·陶哈和罗贝特·葛洛佛指挥的北方大军正攻向暮谷城。我派塔利伯爵正面迎敌,同时让格雷果爵士沿国王大道进发,以切断他们的后路。陶哈和葛洛佛将被夹在中间,史塔克军三分之一的战力已经注定要被勾销掉。”

“暮谷城?”暮谷城毫无战略意义,少狼主干嘛急着拿下它?

“这些你都不需要关心。你的脸苍白得跟死人一样,竟还有血从衣服里渗出来。想要什么就快说,然后给我回床上去。”

“我想要……”他的喉咙干燥而紧张。我想要什么?比你打算给我的多,父亲。“波德告诉我,小指头当上了赫伦堡公爵。”

“不过是空头衔。眼下卢斯·波顿为罗柏·史塔克守着赫伦堡,培提尔大人又极渴望光耀门楣。怎么说,他毕竟在达成提利尔的婚约一事上为我们作了很大贡献。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事实上,和提利尔的婚约是提利昂的主意,可现在说出来也太斤斤计较。

“这头衔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空洞,”他警告,“除非有利可图,否则小指头决不出手。当然,事情已经公布,也只好暂时作罢。您提到还债的事?”

“而你想要自己的奖赏,对吧?很好,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领地,城堡,官位?”

“一点该死的感激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泰温公爵目不转睛瞪着他道:“猴子和戏子才需要喝彩,还有伊里斯。你指挥得很好,我承认这点,无人否定你所扮演的角色。”

“我所扮演的角色?”提利昂残余的鼻孔几乎要喷出火来,“照我看来,正是我一人拯救了这个该死的城市。”

“不对,大家公认是我对史坦尼斯大人的突袭扭转了局面。提利尔大人,罗宛、雷德温和塔利,他们打得都很出色,别人还告诉我,那摧毁拜拉席恩舰队的野火也是你姐姐瑟曦让炼金术士们提供的。”

“而我做的只是修剪鼻毛,对吗?”提利昂无法压抑愤懑的声调。

“拦江铁索是个好主意,它替我们锁定了胜局,你就想听我说这个?当然,我还应当感谢你为我们达成与多恩领的联盟。弥塞拉已安全抵达阳戢城,你该高兴才是。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信中说,她喜欢上了亚莲恩公主,而崔斯丹王子为她着迷。但说到底,我厌恶送给马泰尔家人质,毫无必要的举措。”

“我们也将得到人质,”提利昂说,“我允诺道朗亲王御前会议中的重臣席位,除非他带着大军前来,否则在这儿便会任我们摆布。”

“但愿重臣席位是马泰尔家要求的一切,”泰温公爵说,“你还许诺为他复仇。”

“我许诺还他正义。”

“随你怎么说,关键这事需要流血。”

“血,肯定不是件紧俏东西,对吧?打仗的时候,我就在血泊中奔波呢。”提利昂不想兜圈子,“莫非您喜欢上了格雷果·克里冈,以至于无法放弃他?”

“和他弟弟一样,格雷果爵士有他的用处。想要在权力的游戏中胜出的人,身边都需要野兽……从波隆爵士和那些原住民看来,你已经学会了这一课。”

提利昂想起提魅烧烂的眼睛,夏嘎的战斧,齐拉的人耳项链,还有波隆,尤其是波隆。

“林子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他提醒父亲,“小巷中也有。”

“不错,也许可以换只狗,我会仔细考虑。那么,如果没别的事……”

“你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是的。”

提利昂用摇晃的腿撑起身子,眩晕的浪涛从头到脚地掠过,他闭了会儿眼,稳定心神,才颤动着向大门迈了一步。他以为自己会走第二步,接下来是第三步,但相反,他回过了头。

“您刚才问我想要什么?那好,我就告诉你,我要的只是照权利属于我的东西。我要凯岩城。”

他父亲的嘴闭得更紧:“那你哥哥怎么办?”

“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准结婚,不得生子,不能据地,你同我一样对此心知肚明,别再自欺欺人了。詹姆从披上白袍那天起,就自动放弃了对凯岩城的继承权,只是你从不肯承认。过去的事我们不提,现在我想要你当着全国诸侯的面宣布我是你的儿子和法定继承人。”

泰温公爵淡绿眼睛里的金黄瞳仁就像融化一般发出光芒,却不带丝毫情感。“凯岩城,”他用平板、冷淡、死寂的语气念道,然后加上一句,“决不。”

这个词悬在父子之间,庞大,锋利,充满毒素。

开口之前我就知道了答案,提利昂心想,詹姆加入御林铁卫已经十八年,我却从不敢提出这个话题。我早就知道,我早就心知肚明。

“为什么?”他强迫自己问,明知自己不会喜欢父亲的回答。

“你居然还问我这个?你,你这个害死母亲而出世的人?你是个怪胎、畸形、不听话的主;在你心中装满妒忌、充斥着恶意;你淫欲缠身,尽耍小聪明。世人的律法让你冠我的姓氏、穿我的衣服,因为我无法证明你不是我的种。为了教导我谦逊之道,诸神迫使我目睹你佩着雄狮纹章四处蹒跚招摇,那可是我父亲的纹章,我祖父的纹章,兰尼斯特家族的纹章!但无论诸神还是世人都不能强迫我把凯岩城交给你,让它变成你的妓院。”

“我的妓院?”云散天开了,提利昂一下子明白他的怒气从何而来,他咬紧牙关,“瑟曦拿爱拉雅雅的事向你告状。”

“她叫这个名字?抱歉,我可记不住你那堆妓女。比如,你小时候娶的那个叫什么?”

“泰莎。”他吐出这回答,摆好挑战的姿势。

“红叉河畔那个营妓呢?”

“你为什么关心?”他答道,不愿在父亲面前提起雪伊的名字。

“我才不关心。她们死活都不干我事。”

“原来是你下令鞭打雅雅的。”这不是提问。

“你姐姐把你对我孙子的威胁告诉了我,”泰温公爵的声调赛过寒冰,“她说谎了吗?”

提利昂无法否认:“是的,我那样说过,但只是为了保证爱拉雅雅的安全,让凯特布莱克们不至于虐待她。”

“为一个妓女的安全,你居然威胁自己的家族,自己的亲属?这就是你的行事之道?”

“是你教导我,成功的威胁比直接的打击更有效。我在君临主政期间,若非如此施为,只怕乔佛里早就把家给败光了!你想鞭打人,应该从他开始。但托曼不一样……我怎会伤害托曼?他不仅是个好孩子,还是我自己的血亲。”

“就象你母亲一样?”泰温公爵突然站起来,高高俯瞰着侏儒儿子,“回去,提利昂,再也休提凯岩城的继承权。你会得到奖赏,但那将是适合你的服务和位置的那份。千万别搞错——这是我最后一次容忍你使兰尼斯特家族蒙羞。你再也不得跟妓女鬼混。下次教我在你床上发现那种人,我就吊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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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五章戴佛斯

他久久凝视着那张越变越大的帆,不知自己究竟想死还是想活。

等死很容易。只需爬回洞穴,任凭船只驶过,死亡很快就会来到。高烧多日不退,几乎蒸发了他。浑黄的毒水在他的肚肠里翻滚。烦乱的睡眠中,颤抖从未停止。每个清晨他都更加虚弱。

很快我就不会再受折磨了,他告诉自己。

即便高烧不能夺走他的生命,他也会渴死。这里没有淡水,只有偶尔降下的雨水——它们积存在岩石缝隙中。三天以前(或许是四天?反正躺在这块石礁上,要分清天日是不可能的),他的小水池就干掉了,干得象块老骨头,而四周却是无边无际、起着涟漪的灰绿汪洋,这让他无法承受。饮用海水就意味着末日的来临,他对此十分明白,可当时他实在忍受不住,喉咙烧得像火。

是一阵突来的暴雨拯救了他。当时他好虚弱,以至于只能躺在雨中,闭上眼睛,张开嘴巴,一任雨点打在干裂的嘴唇和肿胀的舌头上。不管怎样,接下来总算有了点力气,而石礁上的水池、小沟和裂缝都暂时注满生气。

但这是三天(或者是四天)前的事了,而今水已消失殆尽。有些被蒸发,剩下的他吮了个干净。等到明天,他又得吮吸污泥,以及从洼穴底部挖到的潮湿冷硬的石头。

退一万步讲,就算没有高烧和干渴,饥饿同样会要命。他所在之地不过是辽阔的黑水湾中一块突出的荒石。潮落之时,会有细小的螃蟹吸附在石滩上——他在战斗过后也是被冲刷到这里来的。他在岩石上撞碎它们,吮吸爪子里的肉和壳里的内脏。螃蟹们总把他的手夹得生痛。

潮起之时,石滩会消失,戴佛斯不得不慌忙爬上岩石,以免再次被冲进海湾。满潮时分,岩石顶端比海平面高出十五尺,但海湾里的浪很高,因而无法保持身上干燥,就算躲进洞穴里也没用(说真的,所谓的洞穴不过是岩石中的大窟窿)。

石礁上除了青苔之外什么也不长,海鸥也不来这儿。时而有些幼鸟会停在尖顶上。此时戴佛斯不断尝试抓它们的方法。可每当他靠拢,它们便飞快地离开。他对着它们扔石子,可惜他虚弱得难以使上多少力气,即便击中目标,也只能惹得海鸟对他恼怒尖叫,接着拍拍翅膀远走高飞。

从他的避难所可以望见其他石礁,有的似乎比他这块要高。别的不说,虽然目测可能出现误差,但他认为最近那块至少比海平面高出四十尺。更诱人的是,那儿常盘旋着一大群海鸥。戴佛斯幻想游过去侵夺它们的巢穴。可海水冰凉,潮流多变而剧烈,而他自己又没力气。如此的举动和喝海水无异,同样会要命。

多年的海上生涯使他明白狭海的秋季总是潮湿而多雨。因为日照转弱,白天倒不太难过,可夜里却越来越冷。海风不时刮过海湾,卷起道道白色的浪涛,湿透了戴佛斯,让他浑身颤抖。在高烧和寒冷的轮番攻击下,很快他便开始持续而痛苦的咳嗽。

洞穴是他唯一的遮蔽所,却远远不够。退潮之际,漂流的木头和烧焦的残骸不时被冲刷到石滩上来,可它们无法打出火花。曾有一次,在绝望中,他试着摩擦两片浮木,但木头业已彻底腐朽,他的努力只换回几个大块水疱。他身上的衣服没有干过,而来此之前他的一只鞋就已在海湾中遗失。

口渴,饥饿,暴露,三个伙计,陪伴他度过每一天的每个时辰,最终成为了他的朋友。但愿不久之后,他的某个朋友会怜悯他,为他解脱无尽的折磨。

也许他应当直接走进海里,奋力向北游。他知道海岸就在北方的某处,但眼睛看不见。那里距离这里太远,他的身体虚弱,游不过去,可这没关系。戴佛斯打小便是名水手,他希望死在海里。水下的神灵在等着我,他告诉自己,是我去见他们的时侯了。

偏偏这时,远方却出现了那只帆,起初还只是地平线上一个斑点,而今却越变越大。这里不该有船的。他知道石礁的位置,此地乃黑水湾中一系列海底山脉突出的地方,称为美人鱼礁。其中最高的比海面高出一百尺,还有十来个高出三十至六十尺的小型尖顶——它们被水手们呼作“人鱼王之矛”。这里每块尖顶都有详细记录,水手们更互相警告潜藏于水下的、范围更广的暗礁。总而言之,任何有理智的船长都会远远避开。

戴佛斯用苍白红肿的双眼打量着渐渐鼓起的船帆,试图分辨海风吹刮帆布的声响。她正对着我驶来,除非立刻改变航向,否则很快就近得能听到我从这小小避难所发出的呼喊。我活了。如果我想活的话。对此,他却不能确定。

我该怎么活?他心想,一任泪水模糊了视线。诸神在上,我该怎么活?我的孩子们死了,戴尔和阿拉德,马利克和马索斯,也许连戴冯也……作父亲的怎有脸在失去如此多的强壮孩儿之后苟活下去?我该怎么活下去?我是一具空壳,一只死去的螃蟹,内里什么都没有。他们为什么还要来救我,难道他们不明白吗?

想当初阵容壮盛地进军黑水河,舰队上空飘扬着光之王的烈焰红心。戴佛斯和他的黑贝丝号位于战阵第二列,两边是戴尔的海灵号和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他的三子马利克是怒火号的桨官,位于战阵第一列正中。马索斯则是父亲船上的大副。

在红堡的高墙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战船与小鬼国王乔佛里的“玩具”展开交锋。刹时间,河面布满漫天的弩箭,钢铁的撞锤不断击碎船桨和木壳。

然后几头巨兽开始咆哮,四周全是绿的火焰——这是野火,炼金术士的屎尿,绿火恶魔。黑贝丝号一下子被掀离水面,当时马索斯就站在父亲身旁。戴佛斯坠入河中,绝望地拍打挣扎,急流围住了他,迫使他不断打旋、打旋。

上游,烟火撕裂天空,火柱冲起五十尺高。黑贝丝号,怒火号,还有十几艘其他船只同时燃烧,浑身是火的人跳入水中,却再也没有浮起。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遍寻不着,想必已在漫天野火中沉没、粉碎或是消失,他根本无从找寻儿子们,流水带着他直往河口冲。横亘在前的是兰尼斯特的巨型铁索,从北岸到南岸,河口处除了燃烧的野火和战船之外什么也没有。

看到这番景象,他几乎停止了呼吸,但恐怖的声响仍源源不断地从耳朵里灌进:烈焰的劈啪、流水蒸发的嘶嘶声、垂死士兵的尖叫,还有潮流带他涌向地狱时那可怕的热浪在脸上的拍击。

他只需袖手旁观,不消片刻,就能和孩子们团聚,沉睡在海湾底部清冷的绿色泥土里,任凭小鱼噬咬脸庞。

但不知为什么,他却深吸口气,潜入水下,向着河底猛扎。惟一的希望是从铁索、燃烧的战船及水面四散漂流的野火底下穿过去,拼命地游,一直游到后方安全的海湾。戴佛斯是个游泳好手,而且那天他没穿盔甲,惟一戴着的圆盔也于坠海时丢失。

他在绿色的水帘里穿梭,见到无数挣扎摸索的人,沉重的铠甲和锁甲正把他们慢慢拽进底部。戴佛斯游过他们,用尽腿上每一分气力蹬开躯体,追随潮流的方向。海水很快灌进他的眼睛。他越游越深,越游越深,越游越深,随着每一次击打,逐渐难以屏住呼吸。记得自己望见了河底,透过嘴巴喷出的气泡瞧去,这儿柔软而昏暗。什么东西碰到腿,一块石头?一只鱼?一个淹死的士兵?他不知道。

他需要空气,却不敢上浮。越过铁索了吗?在海湾内了吗?如果浮上去触到船只,必定要憋死;倘若出现在飘浮的野火中,第一口呼吸就会将肺烧成灰烬。他在水中扭着身子往上瞧,除了暗绿的黑影,什么也看不到,而他动作太剧烈,突然间便无从分辨河流的走向。恐慌攫住了他。他拼命拍打,手拂过河底,制造出团团污泥,彻底遮蔽了视线。胸膛愈来愈紧,他四处乱抓、踢打、推搡、不断翻动,肺部呐喊着要呼吸空气。踢啊,踢啊,在漆黑的水底迷路了,踢啊,踢啊,踢到再也踢不动为止。他张口号叫,海水猛灌而进,味道像盐巴,戴佛斯·席渥斯明白自己就快淹死了。

当他恢复知觉时,太阳已然升起。他躺在一块裸露石礁下方的滩头,四面是空荡荡的海湾,身旁有一根破碎的桅杆、一面烧焦的帆布和一具肿胀的尸体。涨潮的时候,桅杆、帆布和尸体全都消失,只把戴佛斯孤零零地扔在“人鱼王之矛”的岩石上。

经历了漫长的走私者生涯,戴佛斯对君临附近海域的了解比他拥有过的任何家园都要深。他很清楚他的避难所不过是海图上的一个小点,况且这个小点正是诚实水手应当回避的地方,而不是靠近……他自己倒来过美人鱼礁几次,只为躲避侦查。

等有一天,我的尸体在这块岩石上被人发现,他们或许会用我的名字为它命名,他心想,就叫“洋葱之岩”吧,这就是我的墓志铭。他已别无所求。“父亲保护孩子”修士们如此教诲,可他戴佛斯偏偏把自己的孩子们带进烈火之中。

戴尔再不可能使他的妻子怀上他们一直祈求的孩儿了。而阿拉德,他在旧镇、在君临、在布拉佛斯都有情人,她们很快便要陷入哀泣之中。马索斯甚至不及完成自己的梦想,没能当上船长,拥有自己的船。而马利克再也不能成为骑士。

他们都死了,我该怎么活?无数英勇的骑士,伟大的领主,比我优秀的人,比我高贵的人,纷纷捐躯,只有我……爬进洞穴里去,戴佛斯,爬进去,缩成一团,船就会离开,没有人会再来打扰你。睡在石头上,让海鸥琢出眼珠,让螃蟹享用血肉,你享用过它们,你欠它们的情。躲起来,走私者,躲起来,别出声,然后死去。

风帆几乎近在眼前。再过一会儿,船就会平静地离开,他也将平静地死去。

他的手伸向咽喉,摸索着一直戴在颈项上的小皮袋,里面保留着他的国王册封他为骑士当天,削下的四根指节。我的幸运符。短指在胸前拍打、摸索,却什么也没找到。袋子不见了,连同里面的指骨一起。史坦尼斯一直不理解他为何要留着这些骨头。

“提醒我谨记吾王的公正。”他用破裂的嘴唇低语。而今连它们也不见了,大火像带走我的孩子们一样带走了我的幸运符。在梦中,河上的火焰从未[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熄灭,手持火鞭的魔鬼在水面舞蹈,活人在抽打下燃烧,化为焦炭。

“圣母啊,发发慈悲吧,”戴佛斯祈求,“救救我,温柔的圣母,救救我们大家。我的幸运符丢了,我的孩子们死了。”他无法抑制地嚎啕大哭,咸咸的泪水在面颊积成小溪,“火带走了一切……火……”

也许只是一阵刮过岩石的海风,也许只是一阵拍打滩头的浪潮,但在那一瞬间,戴佛斯·席渥斯听到了她的回应。

“是你招来火焰,”她低语道,声音像隔着贝壳听潮一般微弱轻柔,充满忧伤,“是你烧了我们……烧了我们……烧了我们们们们们们们。”

“是她干的!”戴佛斯哭喊,“圣母啊,请不要将我们抛弃。是她干的,那红袍女,梅丽珊卓,是她!”

她仿佛出现在眼前:心形的脸蛋、红色的眼睛、红铜的长发,她穿着红色的长礼服,由丝绸和缎子所制,走起路来有如火焰在移动。她来自东方的亚夏,在龙石岛上,用异乡的神灵俘获了赛丽丝和王后门下的贵族。接着她又俘获了国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心。国王走得太远,竟把烈焰红心当成自己的旗帜,侍侯光之王拉赫洛,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真主。在梅丽珊卓的力促下,他把龙石岛圣堂里的七神神像全拖出来,在城门口焚烧;后来还烧毁了风息堡的神木林,甚至那棵刻着庄重面容的巨大白色鱼梁木也没能逃脱厄运。

“是她干的。”戴佛斯重复,只觉言语加倍地无力。

是她干的,可你是帮凶,洋葱骑士。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你载她潜进风息堡,放出阴影之子。你不是无辜,你怎么可能无辜?你在她的旗帜下骑行,在她的旗帜下航海,你眼睁睁看着七神在龙石岛被焚烧,却什么也没做。公正的天父、慈悲的圣母、睿智的老妪,铁匠和陌客,少女与战士,统统被她奉献给那残酷的神灵,而你只是静静地站着,闭上嘴巴。即便她杀害了克礼森老师傅,即便目睹了如此暴行,你仍旧什么也没做。

风帆就在一百码外,飞速穿越海湾。很快,它就会经过这里,逐渐消失。

戴佛斯爵士开始往上爬。他用发抖的手牵引自己,思维因发烧而模糊。伤残的手指两次在潮湿的岩石上打滑,他几乎跌落下去,用尽全力方才抓紧。掉下去就死定了,而他必须活着。至少要再活一会儿,有使命必须完成。

顶端很窄,而且和他一样脆弱,根本无法安全站立,他只好蹲在上面,挥舞着骨瘦如柴的手臂。

“船,”他在风中呼喊,“船,这里!这里!”

从高处,他可以更清楚的打量它。细瘦的彩绘条纹船壳,青铜的船首像,翻腾着的风帆。船壳上有名字,可戴佛斯不识字。

“船,”他再次叫道,“救救我,救救我!!!!!!”

艏楼上一名水手发现了他,指指点点。他看见其他船员奔向船舷,目瞪口呆地打量他。帆降下来,桨也收起,它开始朝他的避难所转舵。

来船很大,不可能靠近,于是在三十码的距离外,它放出一艘小艇。戴佛斯趴在岩石上,盯着小艇靠拢。四个人在划,第五个人站在船首。

“你,”当小艇离石礁只剩几尺时,对方发话道,“岩石上的这个人。你是谁?”

一个飞黄腾达的走私者,戴佛斯心想,一个愚忠君王、以至于忘记神灵的蠢货。他的喉咙干得要命,不知该如何吐词,所以话说出来,连自己也觉得陌生:“我是黑水河一战的幸存者。我是……一个船长,一个……一个骑士,我是一个骑士。”

“是嘛,爵士先生,”对方说,“那您为那位国王服务?”

来船很可能属于乔佛里,他突然意思到,假如说错话,就会被遗弃,扔在这里听天由命。不,不会,它有彩绘船壳。这是里斯人的船,萨拉多·桑恩的船,圣母派来的船!圣母慈悲啊,她把使命托付给了我。史坦尼斯还活着,他明白了,我的国王还活着,我还有别的孩子,我还有一个忠诚而深情的妻子。我怎能忘记呢?圣母是真正慈悲的。

“史坦尼斯!”他朝里斯人吼回去,“诸神在上,我为史坦尼斯国王效劳。”

“啊,”船上的男人说,“我们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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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六章珊莎

这份请柬看来如此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快当上王后了,又漂亮又富有,人人都喜欢,为何偏要急着与叛徒之女共进晚餐?不合情理,她心想,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失势的竞争者?她是不是恨我?认为我暗地里诅咒她……

前几天她带着庞大的队伍踏上伊耿高丘时,珊莎就在城堡的长墙上观看。为欢迎未婚妻前来都城完婚,乔佛里亲自去国王门迎接,两人在欢呼的群众中并驾齐驱。小乔穿着闪亮的金甲,而提利尔家的女孩穿着一件由秋天的花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斗篷随风飘扬,内里则是绿衣,显得格外迷人。她年方十六,棕头发,棕眼睛,苗条而美丽。当她经过时,人民高呼她的名字,举着孩子让她赐福,在她的马蹄周围散下无数花瓣。她的母亲和祖母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纠结玫瑰的大轮宫里,每朵玫瑰都镀了金、闪闪发光,老百姓也向她们欢呼致敬。

他们把我从马上拖下来,若非猎狗来救,肯定一命呜呼。珊莎没做过对不起平民们的事,相反,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连都城都没来过。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珊莎注视着请贴,默默地想。似乎这确由玛格丽亲笔手书,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不知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的事。她觉得,整件事的幕后黑手也许正是他,想到这,便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始作俑者,他一定备下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御林铁卫脱她的衣服吗?上回,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现今小恶魔大伤初愈,显然不可能来救她。

除了我的佛罗理安,没人会来救我。唐托斯爵士许诺送她回家,但得等到乔佛里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安排好了,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保证,现在只需耐心,默默计算时日……

看来我不得不默默地参加晚宴……

或许我错怪了玛格丽·提利尔;或许这份请柬是礼貌的表示,一点单纯的心意;或许这只是一顿普通的晚宴。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谁也不能信任。

但不管心里怎么想,她都必须接受。她没有地位,只是一位遭到抛弃的叛徒之女,叛军首领的妹妹,她无法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真希望猎狗在我身旁,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却被珊莎拒绝。近来,她常在深夜里醒来,思索自己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的白袍藏在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雪松木箱里,却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人们都说猎狗是懦夫,战斗进行到最高潮时,他喝得大醉,只能由小恶魔代他率军出击。珊莎理解他,她知道他那半边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只怕火,那一晚,野火让长河自己似乎都燃烧起来,空中满是绿色的烈焰。身处城堡以内,珊莎尚且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简直不堪设想。

她长叹一声,取出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时,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她的房间,这名男子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没错,就像鲜花和野狗的差别。望着挺立在门槛外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珊莎的心跳不断加速。自他率领他父亲的前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她头一回和他如此接近。刹时间,她不知该说什么好。“洛拉斯爵士,”她勉强应道,“您……您看上去真俊。”

他迷惑地微笑,“小姐过誉,您才真是漂亮。来,舍妹正急切盼望您大驾光临呢。”

“我也是这般急切地盼望着。”

“不仅玛格丽,我的祖母大人也在等您。”他挽起她的手,带她下楼梯。

“您的祖母?”当洛拉斯爵士触碰着她的手,她几乎无法走路、说话和思考。透过丝衣,她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

“奥莲娜夫人,她也会参加晚宴。”

“噢,”珊莎道,他在和我说话耶,他靠近我,挽着我,触摸我。“我知道了,她人称“荆棘女王”,是吗?”

“是的,”洛拉斯爵士笑了,那是全天下最温馨的笑容,她心想。“当然啦,可别当面这样讲,否则会给刺到哦。”

珊莎脸红了,傻瓜都知道没有女人会喜欢“荆棘女王”这种外号。也许瑟曦·兰尼斯特说得没错,我确实是个笨女孩。她努力搜寻机智或有趣的事来和他攀谈,可一切风趣都离她远去。她想称赞他的帅气,却意识到自己已经说过了。

可他真的好漂亮,自打上次见面以来,他似乎长高了,但柔和与优雅丝毫不减,珊莎没见别的男孩子有他那对绝妙的眼瞳。不,他不是男孩子,是大人了,是御林铁卫的一员。她觉得他穿白袍比穿提利尔家族绿色和金色的服装还要好看许多。全身上下,唯一的异色来自于扣住披风的胸针,那是一朵柔金制成、黄澄澄的高庭玫瑰,配有精致的绿宝石树叶。

今天把守梅葛楼大门的是巴隆·史文爵士。他同样一身雪白,却没有洛拉斯爵士的一半好看。走过钉满尖刺的护城河,二十多个男人正在院子里练武。近来城堡十分拥挤,外院早已让给宾客们搭建营帐,只剩狭小的内庭用于训练。雷德温家双胞胎中的一个被塔拉德爵士打得节节败退,雇佣骑士的盾牌上有眼睛的徽章。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生得矮胖,尽管每次提剑都气喘吁吁,却能勉力抵挡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与之相对,奥斯尼的兄弟奥斯佛利把青蛙脸的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一顿好揍,不管用的是不是钝剑,反正史林特看起来全身青肿。珊莎瞧见不禁一缩,他们还没埋葬上场战争的尸体,就已在为下场战争做准备了。

广场边缘,有一个盾牌上绣一对金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之时,他击中那三人其中一位的头部,敲得他失去了知觉。“那是你哥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道,“加兰通常和三人一起练,甚至四个。他说战场上鲜有一对一的机会,因此得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答,“真的,他使剑比我强,我只有长枪胜他半筹。”

“是啊,我记得的!”珊莎忙道,“我记得您骑马挺枪的英姿,爵士先生。”

“小姐您真体贴,可您是何时见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您不记得了吗?当时你骑着一匹雪白的坐骑,铠甲上有千束不同的花朵。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抛给其他女孩的却是白玫瑰,”谈到这个她便脸红了,“您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的一半美丽。”

他温和地笑笑,“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相信每个有眼光的男人都会认同。”

他真的不记得了,珊莎吃惊地意识到,他只是随口奉承,根本不记得我或者玫瑰或者别的事情。一朵红玫瑰,不是白玫瑰,她一直以为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一切啊!“当时你刚把罗拨·罗伊斯爵士打落下马,”她绝望地补充。

他突然抽离手臂,“我在风息堡杀了罗拨,小姐。”年轻的骑士没有自吹自擂,语调中是深深的悲哀。

你不仅杀了他,还杀了蓝礼国王的另一名彩虹护卫。珊莎曾听井边的洗衣妇谈起过,如今竟然忘了。“当时蓝礼大人刚过世,对吧?对您可怜的妹妹而言,这多么可怕啊。”

“对玛格丽?”他的声音有些不自然,“……她倒没关系,她人在苦桥,根本没有目睹。”

“即便如此,当她听到……”

洛拉斯爵士的手轻轻掠过剑柄,握把由白皮革制成,圆头则是雪花石膏做的玫瑰。“蓝礼死了,罗拨也死了,再说他们有什么用!?”

他尖锐的声调吓得她踉跄后退,“我……大人,我……我无意冒犯,爵士先生。”

“你的话也冒犯不了我,珊莎小姐,”洛拉斯回答,所有的善意烟消云散,他也不再挽她的手了。

他们在深沉的静默中攀登蜿蜒的螺旋梯。

唉,为什么要提起罗拨爵士?珊莎心想,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在生我的气。她竭力想说些什么来赔罪,可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那么蹩脚虚弱。闭嘴,你只会搞得更糟,她告诉自己。

梅斯·提利尔公爵和他的队伍住在王家圣堂背后那座长长的板岩顶堡垒里,此地名为“处女居”,前朝国王“受神祝福的”贝勒便于此幽禁他的姐妹们。因为他认为,看不见自己的姐妹们,就不会被引诱而陷入肉欲中。高大精雕的木门外,站着两位戴镀金半盔、披金线滚边绿袍的卫士,胸前绣有高庭的金玫瑰,两人均七尺身高,宽肩细腰,浑身肌肉。珊莎走近来观察,发现自己无法将对方分辨开。他俩有同样强健的下颚,同样深邃的蓝眼睛,同样稠密的红胡须。“他们是谁呀?”她询问洛拉斯爵士,不由得抛却了刚才的不快。

“我祖母的私人护卫,”他告诉她,“双胞胎,一个叫艾里克,一个叫阿里克,由于难以分辨,祖母干脆称他们为左手和右手。”

左手和右手打开大门,玛格丽·提利尔亲自奔下短短的阶梯,前来迎接。“珊莎小姐,”她喊道,“你能前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欢迎你,欢迎你。”

珊莎在未来的王后陛下脚前跪下,“您给了我莫大的荣耀,陛下。”

“为何不叫我玛格丽?快,快起来。洛拉斯,快扶珊莎小姐。对了,能叫你珊莎吗?”

“如果您高兴的话。”洛拉斯爵士扶她起来。

玛格丽用一个兄妹间的吻打发走骑士,挽起珊莎的手臂,“来吧,我的祖母在等你呢,她的耐性可不是太好哟。”

壁炉里,炉火劈啪燃烧,甜美的香草撒在地板上,长长的搁板桌边,坐了十来个贵妇人。

珊莎只认得提利尔公爵高大而威严的妻子,艾勒莉夫人,她长长的银色发辫上绑着珠宝环。玛格丽为她引见其他人:首先是她的三位表妹,梅歌、雅兰和埃箩,年龄均与珊莎相仿;丰满的洁娜夫人是提利尔公爵的妹妹,嫁到绿苹果佛索威家中;秀丽、长着一对明亮眼珠的莱昂妮夫人也是佛索威家的人,她嫁给了加兰爵士;娜丝特瑞卡修女有一张单调而长满痘子的脸,但她似乎兴高采烈;白皙、优雅的格雷佛德夫人怀着孩子,而布尔威伯爵夫人自己都还是个小孩,尚不满八岁;玛格丽称喧闹肥胖的梅内狄斯·克连恩为“欢乐的玛瑞”,她开始还以为这是玛瑞魏斯夫人的昵称呢,后者是一名性格开放的黑眼睛密尔美女。

最后,玛格丽把她领到长桌首位那个白发的干枯老妇人面前,“我很荣幸地向你介绍我的祖母奥莲娜夫人,前任高庭公爵罗斯·提利尔大人的遗孀,他的音容笑貌是我们共同的慰籍。”

老妇人身上散发出玫瑰香水味,她看起来好小啊,怎可能有刺呢?“吻我,孩子,”奥莲娜夫人边说,边用斑驳柔滑的手拉住珊莎的手腕,“你真好心,肯来和我及我这群蠢母鸡们共进晚餐。”

珊莎恭敬地吻了老妇人的面颊,“不,是我该感谢的您好意,夫人。”

“我认识你祖父,瑞卡德公爵,虽然彼此了解不深。”

“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

“是的,我想起来了,孩子。据说你的徒利外公也快死了,霍斯特公爵,他们告诉你了吧?他是个老头,虽然没我岁数大,但黑夜终究会降临到每个人头上,只是对某些人而言快一点。你比大多数人更能体会这点,可怜的孩子。我明白,你很悲伤,我们都为你逝去的亲人们感到遗憾。”

珊莎瞟瞟玛格丽,“当我听说蓝礼大人的死讯时,的确十分悲伤。陛下,他是多么堂皇的人儿啊。”

“你真好心。”玛格丽道。

她祖母则嗤之以鼻,“没错,他堂皇,有魅力,澡也洗得干净。他知道如何打扮、如何微笑、如何沐浴,从而得出结论自己该当国王!毫无疑问,拜拉席恩家的人总有些荒唐的念头,我觉得,这都是从他们的坦格利安血统中继承的。”她擤擤鼻子。“他们曾想让我嫁给坦格利安家的人,我可不依。”

“蓝礼既勇敢又温柔,祖母大人,”玛格丽说,“父亲很喜欢他,洛拉斯更是尤有过之。”

“洛拉斯还小,”奥莲娜夫人直截了当地说,“善于用木棒把别人敲下马来,但这种运动不能让他变聪明。至于你父亲,我有时候觉得自己要是个乡下农妇就好了,才好拿大木勺敲他,把各种思量灌进那颗肥脑袋里。”

“母亲!”艾勒莉夫人申诉。

“闭嘴,艾勒莉,少来这种语气。还有,别叫我母亲,如果生过你,我会记得的。总而言之,我又没说你,只是责备我儿子,痴呆的高庭公爵。”

“祖母,”玛格丽说,“注意一下言辞嘛,不然珊莎小姐会以为我们是一群怪人呢。”

“她会以为我们是一群风趣的人,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中有一员是这样。”老妇人转回珊莎的方向,“那是叛逆,我警告过他,劳勃有两个儿子,蓝礼还有位兄长,他怎么能要求那张丑陋的铁椅子呢?啧,啧,我儿子告诉我,您就不想让您的甜心当上王后吗?你们史塔克家族曾经世代为王,艾林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也是,即便拜拉席恩家,从母系计算也是古代的王族,只有提利尔家在龙王伊耿于‘怒火燎原’一役中烧掉正统的河湾王以前不过是总管地位。如果照实说,正如讨厌的佛罗伦家经常哀号的那样,我们家对高庭的权利确实有点站不住脚。‘这有什么关系?’,无疑这没关系,除非是碰上我儿子这样的呆瓜。将来可能看见孙子坐上铁王座的前景让他自我膨胀,就像个……得,你们怎么称呼那个?玛格丽,你最聪明,行行好,告诉你可怜、半聋的老祖母,那种产自盛夏群岛、一戳就膨胀十倍的怪鱼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它充气鱼,祖母。”

“它就是那样,盛夏群岛人可没夸大其词。如果照实说,我儿子该拿充气鱼当纹章,最好还弄顶王冠戴在鱼的头上,就像拜拉席恩家在他们的雄鹿上弄的一样,这样就该心满意足了。如果你问我,我得说我们本应和这该死的愚行保持距离,挤下的乳汁可不能注回乳房去。充气鱼大人给蓝礼公爵戴上王冠以后,我们家就只好没完没了地下跪,还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你对此怎么看,珊莎?”

珊莎的嘴张了又合,她觉得自己就像条充气鱼。“提利尔家的血统可以追溯到青手加尔斯,”这是仓促间她能找出的最佳答案。

荆棘女王不以为然,“有什么用?佛罗伦家、罗宛家、奥克赫特家……一半的南方贵族都一样。都说加尔斯善于播种,使万物欣欣向荣,依我看,他用来播种的可不只手而已。”

“珊莎,”艾勒莉夫人打断谈话,“你一定饿坏了,就让我们一起享用烤野猪和柠檬蛋糕吧?”

“我最喜欢柠檬蛋糕,”珊莎承认。

“行了,我们都知道,”奥莲娜夫人宣布,她显然不打算住嘴,“瓦里斯那家伙似乎以为我们该为这点情报感谢他,如果照实说,我不太了解太监的思维模式,在我看来,他作为男人最有用的部位都给切掉了。艾勒莉,你叫上菜了吗,还是想活活饿死我啊?这儿,珊莎,坐我旁边,我可不像她们那么讨厌。你喜欢看小丑表演,对吧?”

珊莎抚平裙子,然后坐下,“呃……小丑,夫人?您的意思是……穿杂色衣服的那种?”

“今天他穿的是羽毛衣,你以为我在说谁?我儿子?这些可爱的女士?不,别脸红,配上头发你看起来活像个大石榴。如果照实说,所有人都是小丑,而穿杂色衣服的比戴王冠的更有趣。玛格丽,好孩子,召‘黄油饼’进来,让我们看看珊莎小姐的笑容。你们其他人都坐下,我先前没交代吗?瞧你们的样子,珊莎一定以为我孙女身边是群绵羊呢。”

黄油饼先于饭菜到来,此人穿着绿黄羽毛做的小丑套装,头插一根绵软的鸡冠花。他非常肥胖,圆滚的身材,有三个月童那么大。他翻滚着进入大厅,跳上桌子,把一颗硕大的鸡蛋恰好放在珊莎面前。“请敲碎它,小姐,”他指示,于是她敲碎蛋壳,十来个黄色的小鸡从里面冒出来,四下乱跑。“抓住它们!”黄油饼呼喊。年幼的布尔威伯爵夫人拦住一只,并把它交给黄油饼,只见他昂头将小鸡塞进自己肥肿的大嘴里,似乎一口便吞了下去。当他打嗝时,细小的黄羽毛从鼻子里飞出。布尔威伯爵夫人伤心得号啕大哭,可当她看见小鸡从自己的裙服袖子里蠕动而出、爬到手臂上时,眼泪又立刻化为喜悦的尖叫。

仆人们送上韭葱和蘑菇炖的肉汤,黄油饼玩起杂耍,奥莲娜夫人把身子向前蹭了蹭,手肘靠在桌子上。“你了解我儿子吗,珊莎?你了解高庭的充气鱼大人吗?”

“他是一个伟大的领主,”珊莎很有礼貌地回答。

“他是一个伟大的白痴。”荆棘女王纠正,“他父亲同样是个白痴,我指的是我丈夫,前任公爵罗斯。啊,千万别误会,我很爱他,他心地善良,在床上也不无能,可脑筋就是转不过弯来!你知道吗?猎鹰时,他竟从悬崖上掉了下去。他们说,他一直盯着天空,根本没注意马。”

“而现在呢,我的白痴儿子也在干同样的蠢事,只是他骑的换成了狮子而不是马。骑狮容易下狮难啊,我警告过他,可他只会傻笑。如果你有了孩子,珊莎,记得常常责打,他才会听你的话。我只有这一个儿子而我舍不得,所以他现在对黄油饼的兴趣都比对我的大。我告诉他,狮子可不是随便能打发走的猫咪,而他把我当做‘唠叨的母亲。’如果你问我,我得说在这个国家里唠叨的人的确很多,而所有这些国王若肯先放下剑,听听他们母亲的话无疑会干得出色许多。”

珊莎意识到自己又张大了嘴巴。一旁,艾勒莉夫人和其他贵妇正被黄油饼的表演——用头、肘和宽大的臀部颠橘子,逗得大笑,她赶紧往嘴里塞了一勺肉汤。

“关于那个小鬼国王,我希望你说实话,”奥莲娜夫人突然道,“我指的是乔佛里。”

珊莎握紧汤勺,实话?我不能,别问这个,求求你,我不能说出来。“我……我……我……”

“是的,我在问你,有谁比你更了解呢?我承认,那小子看起来确有王者风范。嗯,显得有些傲慢自大,这也应当归结于他的兰尼斯特血统。然而,我们听说了许多令人困扰的谣言。这些谣言有没有真实的成分?那小子虐待过你吗?”

珊莎神经质地四处张望,黄油饼把一整个橘子放进口中,咀嚼、吞咽,边用手掌拍打脸颊,边用鼻子将种子一颗颗吹出来。女人们咯咯发笑,仆人则进进出出,处女居中回荡着盘子和汤勺的碰撞声。一只小鸡跳上桌子,走进格雷佛德夫人的肉汤里面。看样子,无人关注她,即便如此,她仍旧害怕。

奥莲娜夫人不耐烦起来,“你傻盯着黄油饼作甚?我在问你问题,等待你的回答。你的舌头教兰尼斯特家拔了吗,孩子?”

唐托斯爵士警告过她,只有在神木林里,才能放心说话。“小乔……乔佛里国王,他……陛下他英俊又潇洒,而且……而且像雄狮一样勇敢。”

“是啊,兰尼斯特家的人都是狮子,而提利尔放屁都有玫瑰的香味,”老妇人厉声喝道,“我问的是他究竟怎么样!聪明吗?有没有颗好心肠?能不能关心人?具备国王必须的骑士风度吗?他会钟爱玛格丽、深情地待她,并像保护自己的荣誉一样保护她的荣誉吗?”

“他会的,”珊莎撒谎,“他非常……非常帅气。”

“见鬼,孩子,你可知道,别人都说你是个像黄油饼一样的大傻瓜,从前我还不肯相信呢。帅气?起码我教导过玛格丽‘帅气’的价值,那东西全是狗屁!‘明焰’伊利昂够帅气,你瞧他是个什么样的怪物。我把问题再清楚地说一遍: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她伸手抓住一名路过的仆人,“我不喜欢韭葱,把肉汤端开,上干酪。”

“蛋糕之后才上干酪,夫人。”

“我想什么时候上就什么时候上,立刻把干酪给我端来。”老妇人转向珊莎。“你在害怕,孩子?别怕,在场的都是女人,只管说实话,没人会伤害你。”

“我父亲总是说实话。”珊莎静静地说,她发觉自己无法抛开疑虑。

“艾德公爵,是的,是的,他有那样的好名声,却被他们当作叛徒,砍了脑袋。”老妇人直勾勾地瞪着她,目光锋利而明亮,犹如利剑的尖头。

“乔佛里,”珊莎说,“是乔佛里干的,他答应过我会手下留情,可依然砍了父亲的头。他说这就是手下留情,然后带我到城墙上,强迫我看,看那头颅。他想让我哭,可是……”她忽然停下来,遮住嘴巴。我怎么回事?诸神在上啊,竟然在他们面前说这些,如今覆水难收,早晚会有人告诉小乔……

“继续,”催促的人变成了玛格丽,她是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不知她刚才听到多少。

“我不能说,”如果她把我的话告诉他,如果她说出去?他一定会杀了我,或把我送给伊林爵士。“我……我父亲是叛徒,我哥哥也是,我只是个叛徒之女,求求你们,别再让我说了。”

“镇静,镇静!孩子。”荆棘女王命令。

“她吓坏了,祖母,你看看她。”

老妇人朝黄油饼大喊,“小丑!来,给我们唱个歌,唱个长点的,让让我想想……‘狗熊和美少女’很合适。”

“好!”肥大的小丑应道,“说唱就唱!我可以倒立着唱吗,夫人?”

“这样会唱得好些?”

“不会。”

“那就给我好好站着唱,我可不想你把帽子掉下来,就我所知,你从不洗头!”

“如您所愿,”黄油饼深深鞠躬,打了一个响嗝,然后立正站好,腹部吸气,吼叫起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奥莲娜夫人向前蠕动,“我比你还小的时候就知道,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好,他们爱听就听,让他们去欣赏歌谣,我们好好谈谈。”

“可是,”珊莎说,“瓦里斯……他知道,他总是……”

“唱大声点!”荆棘女王朝黄油饼叫嚷,“没吃饭是吧?我这对老耳朵都快聋了,你还说什么悄悄话?肥小丑,我付钱可不是来听你说悄悄话的!给我唱!”

“……狗熊!”黄油饼大喝,宏伟的低音震动屋檐。“噢,人们都在说,快来见美人!美人?他懂,可我是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满脸皱纹的老妇人笑道:“高庭的花丛里,同样有不少蜘蛛。只要遵守规矩,我就放它们一马;若敢碍事,立即踩死。”她拍拍珊莎的手背。“好啦,孩子,现在可以说实话了。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为何他冠着拜拉席恩的姓氏,做起事来却包含了兰尼斯特所有的劣根性?”

“沿着大路这头到那弄,这头!那弄!男孩,山羊,跳舞的熊!”

珊莎觉得心脏提到了嗓子眼,荆棘女王靠得如此之近,她能闻到老妇人酸败的呼吸,对方消瘦而纤细的手指更捏痛了她的手腕;另一边,玛格丽也在关注,她不禁浑身颤抖。“他是个怪物,”她低声说,声调颤巍,以至于连自己都听不清,“乔佛里是个怪物,他在屠夫小弟的事情上撒谎,逼得我父亲杀掉了我的小狼;当我惹他不高兴时,他会叫御林铁卫打我。夫人,他既邪恶又残忍,真的,太后也和他一样。”

奥莲娜夫人和她的孙女交换了个眼神。“啊,”老妇人说,“这真遗憾。”

不妙,诸神在上,珊莎恐惧地想,如果玛格丽不肯嫁给他了,小乔会怪罪我的。“求求您,”她脱口而出,“千万别耽误婚礼……”

“别害怕,充气鱼大人下定决心要让玛格丽当上王后,而提利尔的承诺比凯岩城所有金子加起来还值价,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是这样。不管怎么说,我们感激你的实话,孩子。”

“……边跳边转,慢慢走向美人!美人!美人!”黄油饼跳着、吼着、跺着脚。

“珊莎,有兴趣去高庭拜访吗?”玛格丽·提利尔微笑时,像极了她哥哥洛拉斯,“秋天的花朵正在那边到处盛开,果树丛和喷泉,阴凉的庭院,大理石柱廊。我父亲大人的城堡里聘请了很多歌手,他们唱得可比这黄油饼好多了,除此之外,我们还请来笛手、提琴家和竖琴手。高庭有最好的骏马,有可供你沿曼德河游玩的花船。对了,你会玩猎鹰吗,珊莎?”

“会一点,”她承认。

“噢,她好甜,纯洁,美容!蜂蜜在少女发丛!”

“你会像我一样爱上高庭的,我就是知道,”玛格丽拂过珊莎额头一髻松开的头发,“等你到了那儿,就不会想离开了,而且……你也不必离开。”

“发丛!发丛!蜂蜜在少女发丛!”

“嘘,孩子,”荆棘女王尖刻地说,“珊莎还没告诉我们,是否愿意作此旅行呢。”

“啊,我当然愿意,”珊莎道,高庭听起来就像她梦中的殿堂,那个她曾期盼过的,美丽动人、充满魔力的君临宫廷。

“……跟随夏日里的气涌,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可是太后,”珊莎突然想到,“她不会准许我……”

“她会准许的,兰尼斯特家靠高庭的支持才能保住乔佛里的王位,只要我的白痴儿子提出要求,她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他会吗?”珊莎问,“他会提出要求吗?”

奥莲娜夫人皱起眉,“这事包在我身上,当然,暂时不会把真正的打算告诉他。”

“他跟随夏日里的气涌!”

珊莎跟着皱眉,“真正的打算,夫人?”

“笑着喊香味在这弄!蜂蜜在空中!”

“让你平安地举行婚礼,孩子,”黄油饼吼着那首非常古老的歌谣,老妇人轻声说,“和我的孙子。”

和洛拉斯爵士结婚,噢……刹那间,珊莎几乎无法呼吸。她想起洛拉斯爵士穿着闪亮的宝石铠甲,扔给她那朵红玫瑰;她想起洛拉斯爵士披上白袍,无暇、纯洁而迷人;她想起他欢喜时嘴角的小酒窝;她想起他悦耳的浅笑声和手上的温度。接下来,她无法抑制地想象如何脱掉他的外衣,如何爱抚他光滑的皮肤,如何掂着脚尖亲吻,如何将手指深深埋进那稠密的棕色卷发里,如何盯着他那双深沉的棕色眼眸,神魂颠倒,如痴如醉,一阵红晕爬上她的颈项。

“噢,我是女孩,纯洁而美容!跳舞不跟毛狗熊!狗熊!狗熊!跳舞不跟毛狗熊!”

“这样子你喜欢吗,珊莎?”玛格丽问,“我没有姐妹,只有哥哥。噢,求求你同意吧,求求你答应嫁给我哥哥吧。”

她跌跌撞撞地挤出言语:“是的,我愿意,比做什么都乐意。我会嫁给洛拉斯爵士,好好爱他……”

“洛拉斯?”奥莲娜夫人恼火起来,“别傻了,孩子,御林铁卫是不能结婚的。你在临冬城没有老师吗?够了,我们谈论的是我孙子维拉斯。毫无疑问,他比你大一点,但非常可爱。怎么说,在我们家里,他是最不像白痴的一个,也是高庭的继承人。”

珊莎头晕目眩,前一刻脑袋里还装满对洛拉斯的幻想,转眼间就被她们夺走了。维拉斯?维拉斯?“我,”她迟钝地说,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注意言行,你不能冒犯她们。“我还没那个荣幸认识维拉斯爵士呢,夫人,他是……他是个像他弟弟一样伟大的骑士吗?”

“……把她举在空中!狗熊!狗熊!”

“不,”玛格丽说,“他没发过誓。”

她的祖母又皱起眉,“告诉这女孩实话,那可怜的小伙子跛了腿,这就是实情。”

“他是在侍从时代残废的,在他的第一次比武会上,”玛格丽透露,“他的马踩碎了他的腿。”

“冬恩的红毒蛇应该对此负责,我指的是奥柏伦·马泰尔和他手下的学士。”

“我呼唤骑士,可你是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维拉斯虽然断了腿,可他心肠好,”玛格丽说,“小时候,他常为我读书,还给我画星星的图案。你会像我们大家一样爱上他的,珊莎。”

“边踢边喊,少女惊恐,可他舔蜂蜜的发丛,发丛!发丛!他舔蜂蜜的发丛!”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珊莎犹豫地问。

“很快,”玛格丽承诺,“我和乔佛里成婚以后,我祖母就带你去高庭。”

“是的。”老妇人道,边拍拍珊莎的手臂,边给她一个柔和、起皱的笑容,“这是我的心愿。”

“叹息尖叫然后踢向空中!狗熊!她唱,美丽狗熊!我们一同,海角天空,狗熊,狗熊,少女美容。”黄油饼吼出最后一个音节,跳到半空,然后双脚重重撞地,震得桌子上的酒杯乱晃,女人们笑着拍手。

“我还以为这恐怖的歌曲没个完呢,”荆棘女王说,“看呐,我的干酪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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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七章琼恩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荡在风中。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乳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此情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自禁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得得声,以及叮当衫身上骨甲的碰撞。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冰原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琼恩看见白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大血红的眼睛跑开了。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灵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摸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地平复就好了。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耶哥蕊特穿着“断掌”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放在伊本那颗血迹斑斑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身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骂他:“你到底要不要这个人?如果要,就少废话,我们自己知道怎么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套下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矛里克在旁笑道:“这么大的雪,你上那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日骑行之后,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的浅石滩,就地扎营。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以为自己是头一个飞离长城的乌鸦?我知道,你从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唯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事物,但人人都渴求它的滋味。”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的膝盖上。“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琼恩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野人们把他当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执行着断掌科林交给他的最后使命。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射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曼斯·雷德的斥候靠过来。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幅破烂的盔甲。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呼呼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巨大而锋利的钢铁镰刀。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着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骸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扒断掌的骨头一样扒了他。”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他把欧瑞尔干掉了,”叮当衫说。

“这小子是个狼灵。”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是吗?哦,他有狼的特质,我瞧见了。带他到曼斯那儿去!由他发落。”他调转马头,绝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乳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白灵紧随琼恩,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另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琼恩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而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的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串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勒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耶哥蕊特、长矛,把乌鸦带走,让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们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依然在后紧跟。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不,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的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顶围了一圈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奔放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看到白灵,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灵,停下,”琼恩命令,冰原狼听话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做地毯。一身黑衣的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琼恩感到无比孤单。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杯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不过在这里,在长城以外的兽皮帐篷中,在离赤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听着它有些异样。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等待歌唱结束。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嘻笑着。他粗壮的胳膊上,带着雕刻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几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穿着缝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跨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此人像矛一样笔直,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也没有。琼恩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总而言之,缺了它们,男人的头有些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琼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不知他们中谁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舌头品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当《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耶哥蕊特及夹在他们中间的琼恩。“这是谁?”他说,“一只乌鸦?”

“没错,这杂种杀了欧瑞尔,”叮当衫说,“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他已经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释,“他亲手宰了断掌科林。”

“就凭这小子?”听罢此言,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断掌是我的猎物。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琼恩·雪诺,陛下。”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咧。”

满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鸡块到处飞溅,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见鬼,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进脖子里!哈哈!”他边朝琼恩咧嘴大笑,边在马裤上擦拭手指。“闭上臭嘴,乌鸦。转过头去,你要找的人在后面。”

琼恩转过头去。

歌手站起身来,“我是曼斯·雷德,”他边说边放下竖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临冬城的雪诺。”

琼恩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良久之后方才勉强恢复镇静:“您……您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曼斯·雷德说,“你喜欢我唱的歌吗,小子?”

“您唱得很不错,此外,这首歌我以前也听过。”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轻声道,“‘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告诉我,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断掌?”

“是的。”虽然不是由我独自完成。

“影子塔不会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国王语带悲伤,“科林虽为我的对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应该感激你呢,琼恩·雪诺?还是应该诅咒你?”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条,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大半灰白了。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唯一引人注目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线缝补起来。

“你应该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对手,”最后琼恩说,“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叫道,“说得好!”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琼恩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们。那个你误以为是我的人叫斯迪,为瑟恩的马格拿(马格拿在古语中的意思是‘领主大人’)”曼斯转向白胡子,无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琼恩,“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那位女人……”

托蒙德不依,“等等,你报了斯迪的头衔,也该说说我的。”

曼斯·雷德微笑,“如你所愿,琼恩·雪诺,在你面前的是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这还差不多。”托蒙德道,“幸会,琼恩·雪诺,我虽瞧不起什么史塔克,却对狼灵感兴趣。”

“火盆边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继续道,“是妲娜。”怀孕的女人羞涩地笑笑。“你务必像待王后一般地待她,她怀着我的孩子。”他转向剩下的两人。“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迩,瓦迩身边的年青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凶猛而阴沉地说。

“瓦迩又不是男人,”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给我搞清楚,小子,曼斯可没说错。”

“你已经认识我们了,琼恩·雪诺,”曼斯·雷德道,“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你从哪儿来?”

“我来自临冬城,”他说,“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

“你为何背井离乡,来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琼恩回答,望向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宰了三个,抓到这小子,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交汇。“你们只有五个?藏了别的人没有?”

“不,我们是四个加上断掌,科林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黑城堡里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琼恩早就备妥说辞:“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斯迪马格拿皱眉道,“你是说,巡逻……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琼恩实话实说,“好象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只是自由民而已。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的,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喷鼻息,“那还用问,肯定是卡斯特呗,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曼斯,该砍下那东西的脑袋。”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他朝琼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块头更是他的三倍,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对叮当衫说,“还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么,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不,你例外。”曼斯说。

“才怪!我才不会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吃东西咧,”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鸡还是离开吧。”他抓起另一串鸡肉,塞进斗篷衬里缝的口袋,说一声“哈!”算是道别,然后舔着手指走出帐门。大家跟着他离开,除了女人妲娜。

“随便坐。”等人们离开后雷德说,“饿吗?托蒙德还留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他们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数人称我为曼斯头领,来角蜜酒?”

“乐意之至。”琼恩说。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则豪饮蜜酒。琼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帮助进食,他饿得厉害,吮吸着骨头上的每片肉丁。

“托蒙德说得没错,”曼斯·雷德边撕面包边讲,“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所以当心哟,千万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陛……曼斯。”

国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应要讲故事,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你想明白了吗?”

琼恩摇摇头,“叮当衫预先通报过?”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因为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琼恩使劲想想,终于弄明白了。“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确!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身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我在庭院周围的内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俩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的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所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这个诱惑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我打算亲眼看看劳勃,国王对国王,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子民的灾星。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身的汉子。我带上琵琶和一包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我日夜兼程,而劳勃带着沉重的大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终于被我赶上,我随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你知道,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身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他笑意不减,“我会长城内外所有淫曲小调咧,晚宴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吟游诗人贝尔,”琼恩说,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绩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的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