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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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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要说了。我说过,我不认识你!”哲别按捺不住的吼了出来。

稍平静,哲别对身边的两个亲信道:“我们走!”

“想走?”男人依然挡住了跑,面无表情的说道:“你无论你认或是不过,你身上的血都是不能改变的。今天我来,是要带你走,离开这肮脏的世界!”

“疯子,我懒得理你。识像的,你马上让开,不然别怪我不客气!”哲别拿出了马刀和王连弩。

两个相信看哲别拿出了武器,犹豫了一下,我自取武器。尽管他们已经听出了来,哲别与这个男人的关系很深,但是他们首先是军人,只要哲别下令,他们同样会出手,不管眼前这个人是谁!

“哈哈哈……”男人哈哈大笑起来,突然笑声一顿,冷哼一声,瞬间拉出了一要长长的幻影:“就凭你们!”

“嘭!嘭!”几乎不分先后的,哲别身边的两个人,分别掉进了水里,转眼让河水给冲走了。

只是瞬间,男人就回到了原地,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只是他的腋下,夹了一个人,而哲别的坐马,已经空了。

荷红镇,朱大能和候三在拿下这里这后,独立团和特种团就暂时驻扎在了这里。

此时,这对冤家正在大眼瞪小眼。

“平和镇正在受到攻击,我们必须马上增援少帅!”候三怒气匆匆的说道。对岸的战火,他们在这边都能看得很清楚。

朱大能相对比较沉稳,提醒候三道:“可是我们并没有接到少帅的命令!”

候三气道:“也许是少帅来不急下命令呢,我管不了那么多,我要带人去增援少帅!”

朱大能哼哼道:“如果不是你想的那样,而少帅另有安排呢。你这样鲁莽而行,不但违反军令私自调兵,还会打乱少帅的计划!”

候三泄气道:“昨天你也是这么说!要不是你,我早出兵杀过去了!”

朱大能回击道:“那是因为我说得道理,咱们跟在少帅的身边那么久了,少帅什么事没有做过,你要是不同意我的话,你现在还会坐在这里!”

候三颓然道:“难道我们就坐在这里,坐看少帅受到攻击,而什么事也不做?如果是我们判断错误,少帅跟本就在期盼着我们的支援,那怎么办?”

朱大能瞪眼道:“所以让你派人与少帅联系,看少帅那边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呀!”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现在荷红镇被围成那样,我的人怎么进得去!”

“你不是有什么鸟可以传递消息的吗?”

“那边还没有建立基站好不好。你以为有翅膀就是万能的呀!”

“你不如说你没用!”

“你有用,那你来来看!”

一个声音打断了朱大能和候三的抬杠:“你们在吵什么,大老远就听见你们的声音!”

朱大能、候三听到这声音,全都一惊,马上迎了过来:“红叶姐,你怎么来了!”

“是呀,你怎么不留在浪天准备过年?”

红叶脸色相当的不好看,瞪了两人一眼道:“过什么年!你们有谁能告诉我,对面正发生什么事。平和镇在受到攻击,你们为什么不出兵!”

候三道:“我想着出兵来着,可是朱大能说没有少帅的命令,我们不能乱来!”

朱大能在红叶要吃人的目光下,赶紧解释道:“我也想出兵的,可是我怕破坏了少帅的计划!”

红叶一愣,问题:“少帅有什么计划?”

朱大能、候三同时摇头道:“不知道,少帅没有说过!”

红叶喃喃道:“他也没有对我说过,有什么计划,这个人真是的!”

“不管了!”红叶做出决定道:“不论少帅有什么计划,这样被两被于自己的敌人围攻,总是危险的!

现在我以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身份命令,独立团长朱大能,立刻带领所属,驰援平和镇。至于荷红镇的城防,由候三你负责!”

“是!”

朱大能其实早就有带军过河的心,但是因为没有胡忧的命令,他也不敢轻举妄动。在不死鸟军团,无命令擅自调动部队,可是很大罪的。现在有了红叶的命令,那就不一样了。按惯例,胡忧不在的时候,不死鸟军团的军权,是由红叶主理的。红叶有权调动旗下所有的部队。

朱大能一回到军营,马上招集独立团所有偏将以上级军事会议。会议一结束,整个军团就动了起来,天蒙蒙亮,独立团四万士兵,就开出了军营。

抢占浮桥,船只,运用一切能在运有的手段,独立团强渡九州河。

古力特这一次是一心想要弄死胡忧于平和镇,怎么可能那么轻易的让朱大能渡过成功。一接到消息,马上派手下得力战将,对朱大能所部进行全力的拦截。

一方要过河,一方不让过,这渡河一战,打得非常的惨烈,两方士兵的血,几乎染红了半条九州河。

这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就在不久之前,是黑十字军团强渡九州河,强攻浪天。现在还没有过去多久的时间,就变成黑十字军团死守河岸了。

九州河是天风大陆最长的河,由北向南,直贯整个曼陀罗帝国。这么长的河,可供登陆的河滩非常多,由其是燕州河段,到处都是天然的良港,想完全封锁河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朱大能采用多点抢渡的方式,终于用了两个天的时间,成功的把主力部队,渡过了九州河,进入到黑十字军团的地盘上。

胡忧现在真是苦过黄连,今天可是大年三十,他不但没有大鱼大肉,只能在这里喝粥不算,还要被人家带兵来攻。真是想想都觉得自己的命太苦了。

“胡忧,快看,是独立团,朱大能来了!”西门玉凤一嗓子,把胡忧从地狱带到了天堂。

“终于来了吗?”胡忧赶紧大步的走到城边。

朱大能一过河,马上就在河滩上安营,以接应后面的部队。在河边安营,那可真正的算是背水一战了,不过他管不了那么许多,因为这是唯一的办法。

援军的到来,极大的鼓舞了平和镇的士气。在他们看来,之前他们就已经和敌人把成了平手,现在多了增援部队,那他们胜利的希望,就会大大的增加!

真正的打仗,是不是这么计算了,士兵们不会去管,因为这些都是将军们应该想的事。士兵只不过是听令而已,你说打就打,你说逃就逃呗。

现在他们想得更多的事,是胜利之后,他们可以得到什么。这几天,胡忧给他们描绘了不少美好的蓝图,很快,胡忧所说过的那些话,就将要实现了。

金币,美人,权势,一切的一切……

平和镇,胡忧点了三千亲卫营士兵,和两千从荷红镇士兵中,选出来的精兵,合成五千人的突击队。

胡忧在城楼上,看得很清楚,朱大能的到来,让黑十字军团产生了混乱。他要抓住这个机会,一举把古力特这匆匆调集起来的人马,全给击溃了。

端着一碗酒,胡忧站在点将台上,面对着五千精兵,道:“兄弟们,今天是大年三十,过完今天,我们就将迎来崭新的一年!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我觉得,我们还不够好,因为我们现在还被人家围着,这多少有些丢脸。

城外,我们的友军部队,已经开来。黑十字军团,已经慌了,怕了,我们的机会,来了!

现在,告诉我,你们是想带接被敌人围困的屈辱,去迎接新的一年,还是以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来为过去的一年,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胡忧夸张的表情,煽情的动作,巧妙的语言,一下就让士兵再一次疯狂起来。这还用选吗。所有的士兵,都高声喊道:

“胜利!”

“胜利!”

“胜利!”

“好,既然你们要胜利,我就给你们胜利!让我们喝掉手中这预祝胜利的美酒,再去痛饮敌人的血!”

“干!”胡忧豪气干云!

“干!”士兵们热血沸腾!

“砰砰砰!”

喝掉美酒的空碗,被摔在地上,变成了粉碎。五千战士,刀枪在手,目光如火一般的看着胡忧。

胡忧右手高高举起霸王枪,喝道:“来吧,兄弟们,让我们用双手,打下一份属于我们自己的天空。让我们去赢取胜利,赢取属于我们的金钱,美人,权势……只要你想拥有的,敢拥有的,都可以拥有!”

卷三战火弥天468章绞杀

城门猛的打开,胡忧领五千精兵,杀出城来,是见人就杀,遇人就砍。古力特跟本没有想到,一直缩在平和镇里不出来的胡忧,居然会突然放弃城防的优势,领兵杀出,所以布置得并不充份。

一时之间,准备不足的黑十字军,是匆忙迎战。在人数上,他们虽然还占着优势,但是在士气上,他们却已经低落了不少。

胡忧是一马当先,不管不顾的直指古力特的大帐杀过去,身后的士兵,看主帅勇猛,也一个个的不要了命,哇哇叫着争先恐后的向前扑。

朱大能也是沙场老将了,看胡忧已经冲乱了敌人的中军,他也不再犹豫,带领着刚刚整理好的两万人马,从侧面硬插而进,硬生生的把黑十字军团给砍成两段,

黑十字军毕竟少经战火,而这批古力特匆忙集结的部队,也不是黑十字军团的一线部队,打着打着,就有人慌了,跑了。一个跑就带着几个,在恶性循环下,谁也不愿意再顶在前面,全都拼死往后躲,看到有机会,就散丫子跑。

在这样的混乱情况下,谁要是不小心跌倒,那就倒了血霉了。后面的人可不管你是死是活,直接就从他们的身上踩过去,一脚,两脚,一万只脚,别说命了,能找到一块完整的肉就算是祖宗有德保佑了。据战后不完全统计,光是被踩死这一项,就有近两千人上了名单。

古力特一生戎马,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败仗,被亲兵死命护着,一路往南跑。跑到榄板城一点人数,去时十七万人,能跟着跑回来的,不足两万。

不死鸟军团以一场大胜,送走了旧的一年,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开始。

最高兴的,当属荷红镇加入的新兵了。十万新兵,打到现在,还剩下五万多一点。不过这五万人,已经不能再称为新兵了,他们已经明白了什么是战争,什么是打仗!

胡忧没有食言,那些堆积如山的战利品,他一个铜板都没有要,全都分发下去还不算,他还每人再赏两个金币。

大部分的士兵,真是一辈子都没有见过那么多钱,抱着封赏,嘴巴都快乐歪了。一个个跟狼一样,四下打听着,什么时候打下一仗。

平和镇的百姓,眼巴巴的看着人家分钱分物,那眼睛红得,都快赶上兔子了。有人实在在忍不住了,就跑来打听,不死鸟军团还要不要征兵。

“要!”

胡忧嘴里只吐出了一个字,就足以让那些老百姓欣喜若狂。大伙的日子,都过得苦哈哈的,当兵有粮又有赏,不就是玩命吗,人家玩得,自己怎么就玩不得。

“轰!”民众的热情,一下暴涨,不死鸟军团的各个征兵点,都是人山人海,里三层外三层的。有为自己报名的,有帮兄弟家人报名的,甚至有为自己还没有出生的儿子报名的……

这一个年关,胡忧没有过好,其他人过得也不好。大年初一,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就被老爹找去,详细的寻问对胡忧的看法。秦明也没有闲着,他派出了手下所有能用的人,全力调查分析胡忧的举动。

更多的人,只是看热闹。在胡忧的有意放风下,外界很多人,都以为这是胡忧对古力特的报复行动,他们并不知道,胡忧已经完全的改变了之前的战略,变得更有侵略性。

“什么,你说你没有见到哲别?”胡忧皱着眉头,看着朱大能。两人见面细谈之后,他才知道,朱大能这次出兵来援,并不是接到了他的命令,而是红叶以军事委员会的名义,下达的命令。

朱大能回道:“是的,少帅,末将并没有见到哲别。”

“奇怪了,她没有去找你,又没有回来复命,她会去了哪里?”胡忧喃喃自语着。

西门玉凤犹豫了一下,说道:“她会不会在路上遇上了什么事,耽误了。”

西门玉凤本想说哲别会不会是出了意外,不过她怕刺激到胡忧,所以换了一种更能让胡忧接受的说法。

胡忧足足沉默了有五分钟,这才咬着牙道:“看来是这样的了,哲别不是没有交待的人,一定是事出有因。传令下去,马上派人查找哲别,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胡忧说完,摆了摆手,西门玉凤和朱大能对视了一眼,退了出去。他们都知道,胡忧一直对哲别很好,拿她当成一个妹妹看待。这次哲别的无故失踪,让胡忧很担心。

胡忧独自在房中,回忆着与哲别相处的往事,良久,长叹了口气,打开战报,仔细的研究下一步的计划。

平和镇一战,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里毕竟是古力特的地盘,必须小心谨慎,步步为赢,胡忧不允许自己因为哲别一人,而置数十万士兵的生命不故。

西门玉凤再次进房的时候,看到胡忧已经在全心的工作,暗暗的点点头。她知道,胡忧正在一步步的走向成熟,在不久的将来,天风大陆将要赢来一个真正的枭雄。无论他们愿不愿意,这都将无法改变。

用了三天的时间休整,曼陀罗帝国四十四年元月三日,胡忧亲率十万大军,向花河州第二大城市榄板城进发。

平和镇一战,古力特已经抽空了榄板城前沿的步马,麻江,滩头等城镇的地方军,包括榄板城在内,现在都是城防空虚,胡忧没有理由不借机将势力扩大。

只要拿下榄板城,花河州三分之一的地盘,就到了不死鸟军团的手里,想想都足以让人兴奋。花河州的煤,可是好东西呀,军团现在全力打造各种武器,需煤已经达到了天量,有了足够的煤,不死鸟军团战力,将在短时间内,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只一江之隔,花河州的气候就比浪天暴虐很多。暴风夹着霜雪,不断的打在脸上,明明是冷,却火辣辣的疼。

大军行至榄板城以西的拉堡镇,天气进一步的恶劣,居然下起了雨加雪。这样的天气,实在无法再行军,胡忧只能下令部队在拉堡镇安营。

“马拉戈壁的,老天这次真是不助我。”胡忧恨恨的骂了一声,喝掉了手中的烫酒。天气真的很冷,军中已经有不少士兵,都生了冻疮。

西门玉凤劝道:“老天是公平的,我们的路不好走,古力特那边也一样头疼。”

胡忧回道:“这话虽然说得不错,但是这里始终是人家的地盘,相比起我们,他们占着人利!”

两人正说着话,帐篷门被掀起,朱大能挟着风雪,走了进来。

朱大能一进来就嚷嚷道:“哦哟哟,这天气真是要命,冷死我了。”边叫着,一双眼睛,不断的瞟向胡忧面前的桌子。

那桌子上,有一个火锅。此时正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阵阵的香味,飘散在整个帐篷里,闻着都让人流口水。

胡忧笑骂道:“得了吧,就你那身板,会怕冷。想吃就过来,晚了你就吃骨头吧!”

“就等你这话呢!”朱大能闻言赶紧跑过来,先挟了一块香肉放进嘴里,刚出锅的香肉热得很,烫得他是哈哈直吹气,却怎么也舍不得吐出来。

西门玉凤看不过眼道:“你就不能等凉一些再吃吗,真是搞不懂你们,这狗肉有什么好吃的,让你们看着跟没了魂一样!”

不错,胡忧这锅里的香肉,就是狗肉。民间素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说法。因为狗肉做出来,比一般的肉香很多,所以很多人又管它香肉。香肉一般南方人吃得多一些,北方人要更喜欢驴肉。

当然了,和很多食物一样,每个人的看法并不一样。好这一口的人,觉得狗肉香,不好的就觉得狗肉是臭的。西门玉凤就不吃狗肉,所以朱大能那个样子,让她很反感。

胡忧不以为然的给朱大能倒上酒,道:“别理她,这种极品,只有我们懂行的人,才知道怎么享受!来来来,喝酒!”

再好的东西,也要有人分享,才有味道。西门玉凤不吃狗肉,胡忧一个人吃着,总觉得没有那么香。现在有朱大能陪着,那就不一样了。

朱大能接过酒杯,拿在手里道:“这酒就祝我们此战行胜!”

胡忧重重和朱大能一碰杯:“哈哈哈,说得好。来,吃吃吃,这香肉啊,就是香,居然有人宁愿吃白饭青菜,唉……”

“吃你的吧,话那么多!”西门玉凤在胡忧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咯咯笑了起来。

美人相陪,好酒好菜,胡忧是吃得极爽,脑门子都见汗。

“报!”

帐外士兵的报告声,打断了三人的谈笑。得到同意,一个士兵带着风雪,走进了帅帐。

“先别说,来,喝口酒,暖和一下!”胡忧看这士兵冻得脸都青了,递过去一杯温酒。

“谢少帅!”士兵眼中射出了感激之色,一口把酒喝掉,报道:“据探子回报,黑十字军团廖汤,廖溢,韦进三人,奉古力特的命令,各领本部兵马,急援榄板城!”

胡忧放下酒杯道:“古力特看来舍不得这榄板城呀。”

战情就是命令,收到消息之后,胡忧这酒也不喝了,马上把手下众将,全都招集起来,商量对策。

廖汤等三人是古力特手下的重将,隶属一线作战序列。他们手下的兵,可比之前那些围攻平和镇的兵要强得多。

在接到平和镇被攻击的时候,他们就分别率各自本部兵马,共八万人,急出总部寿百城,扑向平和镇。

奈何寿百城离平和镇有几百里的距离,加上天气的因素,他们没有能赶在古力特兵败之前,到达平和镇。不然的话,胡忧想要赢得平和镇一战,看来没有那么容易。

因为没有能急时赶到,廖汤三人都觉得愧对古力特,所以在接到古力特兵败之后,他们不但没有回撤,反而加快了行军。他们要以一场胜仗,来向古力特将功补过。

廖汤三人都是花河州人,手下的士兵,也大多出生花河州,对这里的天气比较适应,虽然也同样的受到干扰,却并没有到不能行军的地步。

紧赶忙赶,三天终于在一月八日夜,赶到了榄板城。按说他们应该据城而守,等待胡忧来攻。本就已经来晚了,还据城而守,显然太没有骨气,但是经三人一合计,干脆直杀因为风雪而被困的不死鸟军团!

经探马查明,胡忧的部队在拉堡镇,三人马上整兵而上。大军到达拉堡镇已经是黄昏十分,脾气最暴的廖溢,跟本不管那么许多,领了一万人,就杀进拉堡镇。

廖溢进镇的道路很顺利,他本以为会有一场恶战,可是哪想到,连一点抵抗都没有遇上,就让他很轻松的进到了镇中。

胡忧藏在暗处,把廖溢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看时机已到,就派阿隆索领兵五千,从东门杀入,与廖溢接战。

阿隆索也是不死鸟军团的老将了,一向以勇猛而闻名。接到胡忧的命令,他想也不想的,就带人扑向廖溢。

两军一见面,二话不说,就开打。这是一场真正的巷战,没有任何的排兵部阵的余地。阿隆索和廖汤两个,都是火暴脾气,撞在一起,打得那叫一个猛呀。

阿隆索的五千人,有一半是在平和镇招的新兵,加上人数方面,也少了对方一半,慢慢的就落于了下风。

廖溢看到了胜利的希望,更是加紧进攻,想要拿下这一仗。可就在这个时候,不死鸟军团另一老将维拉带人从廖溢的后面抄了上来。

廖溢不得不放弃对阿隆索的追击,转过头来,与维拉打在一起。

维拉的人马也是五千,与阿隆索的配制是一样的,新老兵各半,因为是新兵,他们并没有配制五连弩,用的不过是普通的武器。

廖溢不愧为古力特手下的大将,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之下,他是打得游刃有余,维拉拿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反而渐渐的被廖溢给包围了起来。

不过维拉也不是吃素的,虽然被围,但是却一点都不慌乱,成稳的指挥部队,与廖溢周旋。廖溢一时想要吃掉他,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两边人马的交战喊杀声,马蹄声,狗叫声,孩子的哭声,汇合在一起,隔着好几里外,都能听见。拉堡镇的老百姓,哪敢入睡,一个个睁着眼睛,躲在墙角边。不时的,有哗啦啦的声音响起,那是泥房经受不住两军的冲击垮掉了。

越着时间的推移,廖溢的人数优势,慢慢的化成了战果,维拉的防卫圈越来越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顶不了多久了。

正在廖溢加紧进攻,想要拿下维拉的时候,又一队不死鸟军冲了出来。同样是从后面,同样的暴菊。

把廖溢那个气呀,赌气分出两千人硬顶后面,这次他说什么也要灭掉维拉的部队。不然又像之前那样,让他们给跑了。

在廖溢看来,不死鸟军团的这支部队,与先前的那支部队差不了多少。有两千人,足可以顶到他灭掉维拉,再回头对付。

不过这一次,他是大错特错了,这一次领军的不是别人,而是朱大能。他也带了五千人来,可是他这五千人,可是清一色独立团的兵,那战力跟本不是阿隆索和维拉那些兵能比的。

独立团是不死鸟军团三大主力团之一,这里面随便拉出来一个兵,都是身经百战的。而且他们拥有最好的配制,人手一把五连弩和改良马刀。

胡忧的嘴角,露出了笑意,他已经可以看到廖溢失败的嘴脸了。

黑十字军团的士兵,一遇独立团的士兵接火,马上就发现了这批士兵与前面两个批不一样的地方。

之前的那两批士兵,打仗的时候,都喜欢大喊大叫,而这批跟本没有声音。双方一接战,他们手里的五连弩就突突的射出弩箭。紧接着就是挺着黑色的马刀扑入人群。无论是砍人,还是被砍,他们都不出声。

黑十字军团的士兵,还从来没有和这样的对手交过手,越打越是心里发毛。一刀砍在对手的身上,对方都不出声的,这究竟是砍中还是没有砍中啊!

心里害怕,加上久战力楬,廖溢这两千人,才顶了十分钟,就全面的崩溃了。被朱大能像赶羊一样,驱赶着反身冲入自家的队伍。

前人正在围攻维拉的部队,都没有明白过来,后面发生了什么事,就被冲散了。前后不到二十分钟,廖溢的万人队是一片大乱。士兵找不到长官,长官找不到士兵,是打前面,还是守后面,谁也弄不清楚。

接下来,就是上演绞杀的时间了。五连弩和马刀,都是近战的利器。黑十字军团的士兵,全搅在了一起,简直和活靶子没有什么两样。称活靶子都有些过了。哪用瞄准呀,闭着眼睛射都不会落空。

大片大片的黑十字士兵,在迷茫中倒下。他们到死都不明白,胜利为什么总是在眼前飘,却又那么难抓住呢?

卷三战火弥天469章歪打正着

胡忧冷静的看着下面的战场,此时朱大能已经基本按胡忧的吩咐,完成了任务。廖溢的一万人,不过只剩下千多人在苦撑,看来也撑不了多久了。

阿隆索和维拉,都已经回来,此时在站在胡忧的身后。看胡忧转过身来,两人行礼道:”末将有负少帅重任,请少帅治罪!”

他们在派出去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的部队,只不过是诱敌而已。

胡忧是故意不告诉两个他的计划的。打仗就是这样,很多事,主帅知道就可以了,下面的人,并不需要知道那么清楚,不然反而很难成事。要是在他们出战的时候,就告诉他们任务是诱敌,他们心里就有了负担,不能放心行事。

胡忧分别拍拍两人,嘿嘿一笑道:“你们此战打得很好,无罪有功!”

“报少帅,黑十字军团折损一万人之后,于下七万,退守黄河道!”

刚刚得胜回来的朱大能,请战道:“少帅,黑十字军团战力并不强,黄河道无险可守,请准末将带本部兵马,去灭了他们!”

西门玉凤眼睛不停的闪着光,看了胡忧一眼,道:“也许我们并不需要强攻的!”

胡忧听这话,眼睛一亮,之前听敌军退守黄河道的时候,他的心里隐隐的就升出了什么想法,只是一时没有抓住。现在西门玉凤一提,一个计策,在他的脑中浮现了出来。

胡忧沉吟道:“玉凤说得不错,也许我们可以有更好的方法,让我再想想!”

胡忧的军中,刚刚拿到了一场胜利,气氛挺轻松,而黑十字这边,就有些不那么愉快了。

廖溢在亲兵的卫护之下,死里逃生,回到中军。去时一万人,能活着回来的,不过区区十七人,他这一次,是吃到了一个结结实实的大败。

廖汤是廖溢的亲大哥,自然不会怪廖溢鲁莽,而韦进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了,这家伙是天生的一张臭嘴,看人家有错,不说两句,是怎么都不舒服。再加上大家本就是竞争对手,有机会踩两脚,他是当然不会放过的。

廖溢本来跟韦进的关系就不是很好,被专韦进阴阳怪气的阴了几句,差点没和韦进打起来。廖汤到是没有说什么,但是他看韦进的眼神,也不是那么友好。

胡忧在低头思考着,在对平和镇发动进攻之前,不死鸟军团的探子,就已经先一步的进入到了黑十字军团的地盘上,收集着各种的情报。

军团高层不和,是很常见的事。并不需要太多的力气,胡忧就已经收到了风。现在他正考虑着,怎么样利用这其中的关系。轻松的再胜一仗。毕竟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廖汤三人的手中,还有七万一线部队,想要把他们歼灭,自身也要承受不小的损失。

良久,胡忧的嘴角,露出了笑意:“也许我们可以那样!”

胡忧把自己的思路,说了出来。

与胡忧设想的一样,黄河道的地势,并不许可同时驻扎七万部队,廖汤,廖溢,和韦进是分营驻扎的。

胡忧要达到目的,第一步要做的,就是用离间计,让廖汤两个兄弟和韦进产生进一步的矛盾。

从第二天开始,胡忧就派人轮流去骚扰廖汤两兄弟的营地,而韦进那边,则并不理会。有时候派个三五千人,有时候派个一两千人,打的是游击战。廖汤派兵来追,他们就跑,不追的话,能射一箭就射一箭,不行砸块石头也做。反正是弄得他们日夜不安,又并不交战。

三天下来,脾气火暴的廖溢就首先坐不住了。他找到廖汤道:“大哥,再这样下去不行。这胡忧真是太可恶了,日吵夜吵,弄得我们整天是提心吊胆的,我们还不如尽起大军,跟他们拼了!”

廖汤也觉得廖溢说得有道理,这几天他也被吵得睡不好觉,都有些神经衰弱了。于是同意廖溢的提议,派人把韦进给找来,商量怎么共同出兵,与胡忧一决此战。是胜是败,来个痛快的,总比这么拖着难受强。

韦进确不同这么快跟胡忧决战。在他看来,他们手中的七万人,与胡忧对决,并没有什么胜算。古力特此时已经回到总部寿百城,用不了多久,就会发兵增援他们。不如等增援部队到了,再与胡忧打过,那样胜算要更大一些。

商量最后没有成功,韦进走了之后,廖溢就把茶杯而砸了。在他看来,韦进是没有受到骚扰,所以想保存实力不出兵。

廖溢气呼呼的说道:“他姐姐的,这个韦进,就是一怕死鬼。大哥,要不我们自己干!”

廖汤沉思了一会道:“我看这韦进不是怕死,我觉得这里面弄不好有什么问题!”

廖溢听得一愣:“有问题?怎么说?”

廖汤道:“你想呀,他的营地比我们更近胡忧那边,可是他却并没有被骚扰,而胡忧却盯上我们,不断的搞动作。”

廖溢也醒悟过来,道:“大哥的意思,是这个韦进已经投靠了胡忧?”

廖汤摇摇头道:“这个不好说,之前我接到消息,曾经有神秘人,出入过韦进的营地!”

西门玉凤来到胡忧的身边,小声道:“风吟已经回来了!”

“哦,情况怎么样?”胡忧赶放下手中的书。

西门玉凤道:“和你之前料想的一样,廖汤两兄弟,把韦进叫去商议进攻我们的事,韦进没有同意!”

胡忧哈哈笑道:“他当然不会同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傻子都会等援军来了再说。他的营地又没有受到骚扰,他怎么可能急着决战呢。哈,火候也差不多了,看来是实行第二步计划的时候了。玉风姐,这次就看你的了。”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点点头,命人拿来笔墨纸砚。西门玉凤有一个绝活是很少人知道的。她可以模仿别人的笔记。

拿起笔之后,西门玉凤以韦进的口吻,写了一封写给胡忧的信。信的内容很有讲究,开头是写对胡忧仰慕之类的话,后面写的则是廖汤两兄弟的兵力部属情况。

胡忧看完西门玉凤写的这封信,嘿嘿的笑了起来。廖汤两兄弟的兵力部属情况,这几天他已经查得很清楚了,跟本没有太多的价值。但是以韦进的手笔写出来,那就不一样了。这是赤’裸裸的出卖呀。

“怎么样,还行吗?”西门玉凤略有得意的说道。这手活,是当年她接任红粉军团之前,被逼着练出来的。当年西门战虎死的时候,不少人反对由她接手部队,她是逼得没有办法了,只能学各将领的签名,假签了同意书,传给当时的皇帝里杰卡尔德。那时候她是天不怕,地不怕,之后想想,还真是后怕呢。要是被发现,那她和她的家族,都得完蛋。还好事后证明,上天对她是眷恋的。居然让她成功了。

胡忧用食指轻轻的一弹信纸,嘿嘿笑道:’行,真是太行了。现在咱们就想办法,让这信落到廖汤两兄弟的手里吧。”

西门玉凤说道:“我到是有另一个想法,这信咱们不如送到韦进那里去!”

“嗯?”胡忧听着一愣,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嘿嘿的笑了起来:“都说我坏,玉凤姐,看来你比我更坏呀!不过要是送韦进那里,我们还得再做一些布置才行!”

西门玉凤妩媚一笑道:“跟在你的身边久了,还能有好人吗。咯咯咯,我都已经想好了,这次就看我的表现吧。”

韦进看完士兵刚刚送来的东西,气得差点没有炸了肺。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廖汤两兄弟,居然能做出如此下三滥的事,冒了他的笔记,向古力特编排他通敌!还好这封信被他手下的士兵,无意之中获得,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将军,你打算怎么办?”韦进的军师看完信之后,慎重的问道。

韦进气道:“我能怎么办,难道我也像他们这样,假造一封信给军团长,说他们投敌不成?”

军师摇头道:“这样做没有什么意思。我到是觉得,这信中的内容,可行。”

韦进一愣,道:“你的意思是让我投靠胡忧?”

军师点头道:“不错。将军是聪明人,有些事,不用我多说,将军也能看得明白。古力特军团长,无论从哪一个方面,都比不上胡忧。胡忧坐有古都浪天,手下过万百的部队,在国内与红粉军团是一家,在国外与宁南帝国新任女王欧阳寒冰关系亲密。他能以短短四年多的时间,就取得了今天的成绩,今后的前途更不可限亮。跟着这样的主子,怎么不比跟着古力特强?”

听军师这么一说,韦进也有些心动,但是他与胡忧并没有接触,不由犹豫道:“你说的到是不错。可是如果我以出卖古力特将军来加入不死鸟军团,将来不会被人耻笑吗?再说以我这样的身份,胡忧他会接受我?”

军师笑道:“将军你这就错了。我们现在过去,不过是弃暗投明,哪来的出卖一说。你不要忘记了,古力特虽然没有公然的宣布脱离曼陀罗帝国的管辖,但是他与异族人合作,一同出兵浪天的事,是世人皆知的。

异族人是我们天风大陆全人类的敌人,古力特这么做,不单单是背叛了曼陀罗帝国,他还背叛了整个大陆。我们反出黑十字军团。怎么能叫做背叛呢。再说名义上,胡忧可是曼陀罗帝国的元帅,本就是我们的上司,不是吗?

至于你担心的重用问题,一开始也许会有些困难。不过胡忧此人,一向唯才而用,只要有本事,想在不死鸟军团里出头并不难。而且以胡忧的聪明,不可能不知道,善带你的好处……”

这军师的嘴上功夫,非常的了得。不断的引经据典,让韦进越来越心动。

韦进一咬牙道:“好,那我就听你这一回。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做?”

军师正色道:“既然要过去,自然不能两手空空的。咱们得带点礼物!”

韦进道:“钱到不是问题,这几年我到也弄了些钱,只是不知道胡忧喜欢什么东西。”

军师哈哈笑道:“将军,你糊涂呀。胡忧坐拥浪天,想要什么没有,说句不好听的,拔根毛都抵你全部身家了。这个礼物,用钱不好使。”

韦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问道:“那我送他什么?”

军师笑而不语的指指廖汤两兄弟那边的军营。韦进这次还反应不过来,那就真是笨猪一条了。冷笑一声道:“廖汤,廖溢,既然你们无情,那就不要怪我无义了!”

“好消息。”西门玉凤一脸兴奋的冲进了胡忧的营帐。

胡忧问道:“韦进和廖汤打起来了?”挑拨韦进和廖汤之间内斗,正是他和西门玉凤的计划。很自然的,他就想到了这个事。

西门玉凤摇头道:“不是,我们的计划没有成功!”

胡忧奇怪道:“没有成功你干什么那么高兴?”

西门玉凤咯咯笑道:“虽然是没有成功,但是却比成功更好!”

胡忧都被西门玉凤给弄晕了:“什么叫做没有成功比成功好,你能不能给我说明白一些。”

西门玉凤把一封信递给胡忧道:“说不明白,你不如自己看好了。”

胡忧把信打开,看完后疑惑道:“玉凤姐,你干什么又写一封这样的信?”

西门玉凤看胡忧呆呆的样子,忍不住白了胡忧一眼道:“傻瓜,这不是我写的,这是韦进写的!”

“韦进?”胡忧猛的一震:“你的意思是说,韦进要率军来投?这是真的吗?”

胡忧从军这么久,大事小事是遇过不少,但是降将他还从来没有接收过,一时之间,有些不太相信这个事。

西门玉凤确定道:“当然是真的,韦进的军师就在外面。你可以去见见他。”

胡忧半信半疑的来到另一个军帐,韦进派来的军师,就被西门玉凤安排在了这里。

韦进的军师看到胡忧进来,马上行礼道:“草民见过少帅大人!”

曼陀罗帝国没有文官,军师也是没有编制的,韦进的军师自称草民,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他的长像,很有问题。

什么问题?难道奇丑无比?

不,此人长得并不丑,只不过胡忧认识他而已。

胡忧看到此人,愣了好一会,才说道:“因扎吉,怎么是你?”

不错,这个韦进的军师,正是胡忧在哥伦比亚军校时的同学,一同住在奇正会馆的好朋友因扎吉。

因扎吉看胡忧认出了自己,哈哈笑道:“怎么就不能是我。少帅大人,你不会是官大了,就不认识老同学了吧。”

胡忧瞪眼道:“胡说八道,我是那样的人吗?哈,真是巧了,你怎么做了韦进的军师?”

因扎吉微笑道:“这话说来就长了,以后有机会,再慢慢告诉你。咱们先说正事吧,韦进我是已经帮你劝过来了,你是要,还是不要?”

胡忧收起笑脸,严肃道:“因扎吉,咱们是老同学,好朋友,我现在问你,希望你能实话告诉我。韦进的投降,有没有诈。”

胡忧在说这话的时候,一直注意着因扎吉的眼睛。只要让他发现有半点的不对,别说是老同学,真算是老校长,也不给脸。争霸天下,本就是无情的,任何的手段,都会有人使。

因扎吉也没有再嘻笑,认真道:“诈与不诈,我只能告诉你,你要自己判断。那边的条件,我已经帮你说好了。韦进已经答应,与你联合进攻廖汤兄弟。”

胡忧哈哈大笑道:“果然是兄弟!我就知道,你不会骗我的!”

胡忧的反应,到是让因扎吉呆了一下,奇怪道:“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骗你?”

胡忧笑而不答,他是一个非常会观察人的人,早就哥伦比亚军校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因扎吉要是说假话,他的眉毛会不自然的跳一下,这一跳非常的微弱,不是非常留意的人,是看不出来的。

这个事,胡忧发现之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相信就算是因扎吉自己,也不知道这个关于他自己的秘密。

派因扎吉去了胡忧那里之后,韦进就开始坐立不安。自从因扎吉在多方面,分析了胡忧的优势之后,韦进就对加入不死鸟军团充满了期待。

良禽择木,有事本的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个更大的舞台。之前没有产生这样的念头,到还不觉得。可是在决定加入不死鸟军团之后,韦进就感觉,身上这黑十字军团的军服,穿在身上,怎么都不舒服!

千等万等,因扎吉终于回到了营中,韦进一下就迎了上去:“军师你可终于回来了,怎么样,胡忧那边怎么说!”

因扎吉回道:“恭喜将军,胡忧已经同意你的加入,并答给你上校军衔。这是他给你的。”

因扎吉说着打开手边的布包,那里边有一套全新的不死鸟军服,军服的肩膀部,已经镶嵌上了四颗代表校极军官的不死鸟星。四颗小不死鸟星立于纯金打造的稻穗上,非常的亮眼。

“漂亮,真漂亮!”

卷三战火弥天470章纸上墨点

军帐外的坡地上,胡忧亲自送别因扎吉,看着因扎吉的背景,胡忧想起了以前在哥伦比亚军校求学的时候,而后又想到了太史公。

虽然从来没有承认过,但是在心里,胡忧是拿太史公当老师的。当年在胡忧还没有入伍前,与太史公那一次的谈话,让他收获良多。

一个多月前与太史公那一天一夜的谈话内容,胡忧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红叶和西门玉凤,也不知道他与太史公谈话的内容。

那天,胡忧跟太史公讲述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还是很多他感觉到迷茫的事。他告诉太史公,他只有二十多岁,还很年轻,身强力壮,正是建功立业,打下一片属于自己天地的好时候。他想要做一个枭雄,请太史公指点给他成功的方法!

太史公已经年近八时,他经历过紫荆花王朝的辉煌,也亲见了紫荆花王朝的败落。他亲身经历了曼陀罗帝国从无要有的全过程。他的双眼,没有被那些华丽的史书遮眼,他对当今的人和事,有独道的见解,他足可以做胡忧的老师。

太史公静静的听完了胡忧的讲话,这才以他那老迈而特有的语调说道:“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我并没有太多的东西,可以教你。不过我这里有一个东西,到想给你看看!”

太史公说完,拿出了一张带有一个墨水点的纸,平摊在桌面上:“你看这是什么?”

胡忧听说太史公有东西给他看,他也挺好奇的,暗想着这个智慧的老人,会给他看什么呢。

当他看清楚那摊开的东西,有些失望。因为那纸上,除了一个黑色的墨水点外,什么也没有。

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又运足了目力去观察,差点没用透视眼,把纸给看穿了。但是墨水点依然是墨水,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听太史公问起,胡忧随口答道:“是一个墨水点!”

“真的只是墨水点吗。”太史公略提高了声音,似乎在提示着什么?

胡忧被太史公的问话给愣住了。他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那上面就是一个墨水点。但是以太史公的智慧,他难道会只让他看一个墨水点。

胡忧定足了心神,暗暗的猜着。他要努力的看透这其中的玄机。

一分钟,两分钟。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胡忧静静的看着那张纸,身边的太史公悠闲的喝着酒,一句话也不说。

“这张纸上,究竟有什么?”胡忧的背上有些见汗了。他不对自己的智商一向很有自信,他不愿承认,自己会被一张纸难住。

等等,一张纸!

胡忧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再看向纸的目光,明显的不一样了。

“你看到了什么?”近三个小时没有开口的太史公,再一次发问。很明显的,他发出了胡忧眼神的不同。

胡忧深深的吸了口气,再一次确认了自己的思路之后,道:“我看到了一张白纸!”

太史公的脸上,露出了欣慰之色,点头道:“不错,它就是一张白纸。墨水点只是很小的一部份,可是很多人,却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它,而忽略了纸的本身。

相比起墨水点,白纸要大上十倍,百倍千倍,纸上虽然已经有了墨水点,但是它依然还是一张白纸。”

胡忧认真的听着太史公的话。是呀,这么大的一张纸,难道就只因为一个墨水点,就否认它是一张白纸吗?这对白纸来说,那也太不公平了吧。

太史公瞟了胡忧一眼,再一次摊平了白纸,道:“从这里,你想到了什么?”

这个问题更难,从一张被点了墨水的白纸,可以想到什么?又应该想到什么?

胡忧不知道别人看到这些东西,会想到什么。他结合了自身的情况,和之前的谈话,还有那墨水点在白纸上的位子,他只想到了一样东西——浪天!

瞬间,他明白了很多。

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有远大的目光,外交各国权贵,内控帝国皇帝,一切里里外外,都部署得很不错,简直可以说是左右逢源。混得很不错。

但是看到这张白纸,他知道自己错了。不错,这几年来,浪天是得到了一个飞速的发展,拥有数百万的人口,和四座全新的卫城。简直可以说是气势磅礴。

可是如果把浪天放到帝国的版图上,把它放到整个天风大陆中,它不过就是白纸上的墨点。哪怕这个墨点比较大一些,但它依然只是一个墨点而已。一个墨点,是翻不了天的!

“我明白了!”胡忧的目光,射出了感激之色,他很感谢太史公没有直接把答案告诉他,而是让他自己去思考。

太史公满意的点点头,道:“说说看!”

胡忧推开椅子,来到了地图前。拿过一枝笔,在浪天的位子上,重重的点下了一个点,道:“这几年,我把太多的目光,放在了权术上,我以为只要发展好浪天,就已经可以撑起我争霸天下的基础。其实我错了,我的眼里,只看见了浪天,而忽略了浪天而外的城镇。

我应该把目光看大到整个燕州,整个曼陀罗帝国,甚至是整个天风大陆又或整个天下。只有把越来越多的墨水点连成一片,我的势力才会越来越大。当白纸上的墨水点,足够多的时候,它也许依然还是一个白点。但它同时也是属于我的世界!”

胡忧两眼注视着地图,道:“我要以浪天为中心,建立起一个无比强大的,属于我的世界!”

“少爷!”一个声音打断了胡忧的回忆。

胡忧转过头来,看向风吟,目光之中,露出寻问的意思。

风吟这才继续道:“按你的吩咐,我潜入了韦进的军营。他确实有心归顺我军,现在已经按你的吩咐,准备对付廖汤兄弟!”

“很好!”胡忧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光芒。在花河州占住脚跟,正是自己争夺天下的第一部。而踢掉廖汤廖溢这块绊脚石,正是这一步的关键。

战斗是韦进的军营先打起来的。他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之下,突然而廖汤的部队发现了进攻。

廖汤两兄弟的部队,这几天被胡忧的疲兵战术,搞得焦头烂额,一个个毫无精神。听到战鼓响,他们几乎都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还以为又是胡忧的部队来进行骚扰呢。

韦进这次是铁了心要在胡忧的面前,表现自己的实力。他亲自指挥部队,边射箭,边硬插进廖汤的军营中。

突然出现这样的情况,还廖汤廖溢都傻了,下面的士兵更晕,哪能组织出什么有效的抵抗,只能丢盔弃甲的往后跑。

兵败如山倒,廖溢带亲卫兵,连斩了一百多士兵,都没有能把后退的洪流给止住。急得他是哇哇大叫。

如果只是这样,那还不算是最糟糕的,毕竟韦进只有两万部队,就算是借了先手之利,想全歼廖汤两兄弟的五万部队,还是相当困难的。部队跑散了,大不了后退几十里,再重整军队好了。

可是不死鸟军团的出现,却让廖汤两兄弟彻底的绝望了。

在廖汤两个的部队在最混乱的时候,胡忧下达了进攻的命令。战力最为强大的两万独立团战士,被安排在了最前面。两万个身经百战的士兵,两万把五连弩疯狂的怒吼。一时之间,箭如雨下。

廖汤两兄弟的五万部队,犹如那进了风箱的老鼠,两头都挨打。往后退的部队,被不死鸟军敢得又反向冲回头,被韦进攻击的部队,还弄不明白身后发出了什么,还以为那边是天堂,死命的往那边冲。

两边逃命的部队,又撞到了一块。那情形之乱,都快乱成一锅粥了。

“投降不杀!”

天空中暴出了一个巨大的声音,‘哗啦’武器丢了一地。再打下去,就是一个死,连反的机会都没有,都是当兵吃饭的人,谁那么傻为几个铜钱拼命?

此战,胡忧获得了巨大的胜利。光俘虏就行了三万人,再加上韦进了两万部队,黑十字军团八万来自寿百城的一线部队,有五万转到了他的手里。这一进一出的比例,那可是巨大的啊。

“哈哈哈,韦进将军,干的好!”胡忧抢在韦进行视之前,一把拉住了他,亲热的聊了起来。

韦进这几年没少听到胡忧的名字,但是见面,还真是第一次。虽然早就知道胡忧很年轻,可真正见到胡忧的时候,他还是吓着了。

“不敢,不敢,此战得胜,还是全仗少帅指挥有方。”韦进习惯性的套上了官话。长******的人都知道,有功那是上司的,有过却是自己的。敢在上司面前抢功,以后你就没有运走。敢让上司背黑锅,哈,那你这条小命,也就留不了多久了。

正是基于这样的因素,每次有点屁大的功,那都是一级一能的往上送,弄得上面的头头,似乎每天都很忙一样,老得关心街口二大妈今天有没有饭吃。出了大祸,那就反向的往下压,天大的祸事,往往都是因为几个草民随地吐痰引起来的。老师教得没有错吧,不讲究卫生,弄得堤坝都决口了!

胡忧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这次是仰仗了韦将军,才得此大胜,韦将军当记首功!”

韦进听得胡忧这话,眼泪都快下来了。首功,当了这么多年的兵,他还从来没有得过呢。以前哪次有功,还不是古力特的指导呀!军师说得没有错,跟着这样的主子,才有钱途呀。

夹着胜利之势,胡忧一举拿下了花河州第二大城榄板城。此城拿下,也就标志着胡忧在黑十字军团的传统地盘,站住了脚。古力特这下的日子,就没有那么好过了。他现在肯定很后悔,为了赌一口气,与异族人合作,进攻浪天城吧。

是夜,胡忧通令犒赏三军。这个赏,不但各有功大将有份,就算是普通的士兵,也同样有份。更绝的是,胡忧居然下令,让那三万俘虏兵,也入场吃喝。

这样的霸气,让人信服。三万俘虏兵,顿时有一半都哭了,都是曼陀罗帝国的人,而且名义上,胡忧还是帝国的元帅,全军的领袖,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哗哗哗’,三万俘虏兵跪了一地,共尊胡忧为主。

在酒肉瓜果之中,胡忧当即下令把三万俘虏兵,全部打乱编入各个战队中。韦进一开始,很担心胡忧会对他的两万人马,也进行整编。但是胡忧却很明确的告诉他,他的部队,不会进行任何的整编,只是按例,安排一个军事委员会成员入驻,协调工作而已。

韦进也知道,这个军事委员会成员,实际上就是监管他的。不过他对此并不反感,要是胡忧真的什么措施都不做,他反而会担心呢。

拿下榄板城,胡忧没有再急于往前进攻,扩张更大的地盘。而是回过头来,占领之前因为赶路,而放弃的江麻,步马,头滩等小城镇。

这些小城镇,已经落在了胡忧的势力范围之中,收服起来的困难并不是很大。有些城镇,部队刚一到,城门就大开了。当官的见势不妙早跑了。老百姓才没有那么笨,去为头上是谁管而拼命。在他们看来,无论头上是谁,都是一样的。有饭吃他们就能活,没有饭吃,就是归神仙管,他们也一样活不下去。

收服的工作,很顺利,但是有一个地方,却遇上了麻烦。

这天,有士兵来报,派出去的部队,在一个叫沙黄的地方,遇上了麻烦。有三百多人,在吃了晚饭之后,突然死掉了。事后查明,他们是中毒而后。可是却查不出来,这三百人是怎么中的毒。

“玉凤姐,我想听听你的看法。”胡忧皱眉道。

西门玉凤沉思了一会,说道:“这个事,很明显是人为的。”

胡忧同意道:“你得不错,我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是谁对我们有那么大的仇恨,居然是对士兵下毒。”

“无论是谁,这件事都必须尽快的解决掉,不然将会对军心有很大的影响。”

“嗯!”胡忧点点头,在心思考虑着,派谁去调查这个事。

西门玉凤犹豫了一下,提醒胡忧道:“沙黄镇似乎距离宁保镇不是很远。”

“嗯。”胡忧又应了一声,他知道西门玉凤的话是什么意思。宁保镇是黄金凤的家,沙黄离着宁保镇,大约二百里,快马半边能到,确实不算是很远。

考虑了良久,胡忧道:“我看,这个事,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吧。”

胡忧把榄板城交托给西门玉凤,带人赶往沙黄。一到沙黄,他就发现,这里的人明显与别地的不同。其他地方的人,就算对不死鸟军团的人不对,也不会表达在脸上。而这沙黄的人,脸上对他们带着很明显的厌恶。

胡忧把这些暗暗的记在了心里,来到军营外,这里的气氛,也并不是那么好。感觉死气沉沉的。士兵的脸上,也没有什么笑意。

“这里怎么了,怎么感觉好像一个个全死了爹娘一样?”黄艳阳缩着脖子,小声的喃喃着。

胡忧也暗暗的皱起了眉头,对黄艳阳说话:“你去查查看,这几天又出了什么事。”

“为什么是我?”黄艳阳指着自己的鼻子,一脸的愕然。他本以为这次是跟胡忧出来玩的,没有想到,还有事做。而且看不情况,这次的事,还不是那么轻松。

胡忧正眼看向黄艳阳:“你说呢?”

黄艳阳被胡忧的眼神逼得一缩脖子,慌忙道:“别介,别介,我去,马上去。”

黄艳阳离开了之后,胡忧就近找了个茶楼坐下。他这次来,是秘密出行,算上黄艳阳,身边也不过是五六人。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黄艳阳鬼头鬼脑的跑了回来,看他那个样子,好像是让狗给追着一样。

“怎么样,有没有查到什么?”胡忧让黄艳阳坐下后,这才问道。

黄艳阳的脸色很不好看,直把面前的茶给喝了,这才回道:“报告少爷,军营里出大事了!”

“什么大事?”胡忧心中一跳,暗说难道又有士兵被毒死了?

“很大的事!”黄艳阳一脸也不知道应该叫做慌张,还是卖关子。看他那样,还想学说书先生来个下回分解什么的。

“再不说我抽你!”胡忧可没有那么好的脾气跟他在那里玩。

黄艳阳看胡忧的脸色不好看,也不敢耍宝,紧赶说道:“是这样的,我刚刚打听到,军中刚刚死了五百多……”

“人?”胡忧脸色一紧,之前已经死了三百多,这会又死五百多,他真是不能接受。

“马!”黄艳阳这才吐出了最后一个字。这家伙就是一没事找抽型的人,给他几分颜色,他就得意。也不知道他得意个什么劲。

“马?”胡忧愣了愣,问道:“怎么死的?”

“似乎是被毒死的。我偷偷去埋马的地方看了一眼,那里附近死了不少的虫子,看来毒性还不小!”

“马拉戈壁的,又是用毒!”

卷三战火弥天471章泼脏水

夜已深,胡忧却依然没有入睡,心里有事,他睡不着呀!

这沙黄的军营,先是士兵被毒死,后又是战马被毒死,这可是不死鸟军团军团成立到现在,从来没有遇上过的事。

胡忧是懂药之人,他心里很清楚。要毒死两百多人,不是太难的事,至少在用药方面,有太多的选择。但是要毒死五百多匹马,那就不容易了。

那位说了,难道毒死马比毒死人更难?

不错,毒马确实比毒死人难。

因为马是比较大型的动物,而且以草为食。大家都知道,不少的草,都是有一定毒性的。马儿长期以草为食,它们的体内自然形成了一定的抗毒性。想要一次性毒死它们,必须得用足够的剂量。换句话来说,要用很多的毒药,才能将马给毒死。

被派住沙黄的人是李皮,此时在不死鸟军团中的名气虽然不大,但也是从青州就跟着胡忧的老部下了。以胡忧对李皮的了解,此人性子还算是沉稳。发生士兵被毒害的事后,他不可能不对这方面进行防范,为什么还会发生战马被轻易毒死之事呢?

胡忧越想越觉得这里面有问题,本来他还想着,明天到军营里,当面向李皮过问此事。现在看来,还是先不要去见面的好。

唐水今年刚刚满二十岁,土生土长的沙黄人。长像虽然不是很英俊,但是小伙子高大结实,走起路来,很有几分气势。打小跟父亲学过几年拳脚,没事也好打抱个不平什么的。挺得家乡四邻的喜爱。

唐水以前在一家字画店做学徒,活干得还算是不错。不过这几年到处都在打仗,字画店的生意,并不是那么好,一年前字画店关了门,唐水也就没有了工作。这一年多来,他都是打散工为生。

这天,唐水一早起来,草草的用过了早饭,就拿着扁担出了门,准备找点活干。现在沙黄已经被不死鸟军团接管了,不少对不死鸟军团还不太了解的人,都选择暂时呆在家里看情况,没有事尽量少出门。可是唐水不行呀,他是做一天工,吃一天饭,有一天不做事,那就没有饭吃了。

再说以前在字画店的时候,他听人说起过不死鸟军团。感觉这个军团还是靠谱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刚出门没有几步,隔街一个半大的小男孩,就气喘吁吁的跑了来,开口便道:“唐水大哥,求求你,快去救救我姐姐。有三个男人要欺负她!”

唐水一听,顿时火气就往上冲,问清楚了地点,抓紧手边的扁担,就赶了过去。那半大小孩的姐姐叫小花,唐水从小就喜欢她,一直追没有追到手,这要让人家给欺负,那哪成呀。

小花的家是开茶铺的,小本生意,也请不起什么工人,一般就是她父母自己干,小花有时候没有什么事,也会去帮父母的帮。

今天小花闲在家中没有什么事,喂了鸡鸭之后,就去了茶铺。帮着父母上个茶呀,倒个水什么的,顺便还能听听茶铺里的客人闲聊。她最喜欢听人聊些稀奇古怪的事了。

今天茶铺的生意并不是很好,稀稀拉拉的只坐了两三个坐头。生意时好时坏那是常事,给客人上了茶,她就在柜台里,竖着耳朵听有什么感兴趣的话题。

左上角的四方桌,坐着三个客人。他们一开始聊的是什么水产生意之类的话题,说着说着,就把专话题给扯到了不死鸟军团上。其中两人对不死鸟军团的印象不错,不停的夸着,但是另一个客人,却不以为然,不时的出言反击。

在说到胡忧是曼陀罗近年来,来难的将才时,那个客人又开口反驳道:“按我说,胡忧跟本就没有什么本事。他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绩,完全是得益于他身边的女人。

你们还不知道吧。胡忧这几年,很少在浪天,对浪天的事,也不管不问。”

“胡说八道,胡忧要是不在浪天坐镇,那浪天怎么发展得那么快。”另一个同桌之人反驳道。

“我才没有胡说八道。”那人有些激动道:“你们这些人,知道什么。浪天这几年能够发展,全靠两个女人。要不是红叶在帮胡忧看着军事,而黄金凤帮他想尽的办法赚钱,不死鸟军团能发展成今天这样?就连这次出兵,也都不是胡忧领军,是人家红粉军团的西门玉凤带队的!那个胡忧,跟本就是一个靠女人成事的货!”那家伙越说声音越大,吼得整个店都能听到他的叫声!

“砰!”一声巨大的声音突然响起,是有人拍了桌子。

众人寻声看去,只见一个魁梧的汉子,站了起来,指着那个说胡忧坏话的男人道:“小子,大爷忍你很久了。胡忧少帅顶天立地,是铁骨铮铮的好男儿,他跟本没有靠女人成事,我不许你这么说他!”

那人不甘示弱道:“嘴长在我的身上,我想说就说,你管不着!”

那大汉喝道:“我生为不死鸟军团的一员,有人在我面前说少帅的坏话,就是不行!”

那男人气势顿时一弱,道:“你是不死鸟军团的人!”

大汉哼哼道:“不错,你想怎么样!”

“没,没,误会,误会。”那男人看大汉如此的霸气,顿时没有敢再说什么。坐下不到两分钟,说找借口跑了。

小花鄙视了那男人一眼,心说这算什么男人,背后说人挺大声的,人家正主一顶,他就不敢出声了。

想着,小花不理佩服的看了眼那大汉,心中这大汉到有几分气概,敢为自家的主帅出头。这几天,她没少听到关于胡忧的事,暗想着不知道那个不死鸟胡忧长什么样,要是能见上一面就好了。

小花此时并不知道,她心里想见的胡忧,此时就在她的这家小店里。在她的右手边另一张桌子前,坐着的就是胡忧和黄艳阳。

黄艳阳看到这一幕,心里也挺得意的。现在他怎么说也算是不死鸟军团的一份子了,虽然自己没有什么本事,但是不死鸟军团的荣誉,也有他一份嘛。

“这大兵不错,嘿嘿,我早想骂那家伙了,到是让他给抢先了,哼!别让我再碰上他,不然我一定好好骂他。”

黄艳阳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看向胡忧,发现胡忧皱着眉头,不知道在那里想什么事,他不由奇怪道:“少……帅,哦,少爷,你怎么了?”

胡忧摇摇头,没有开口,眼睛不时打量着那个自称不死鸟军的大汉。

外人也许不知道,但是胡忧不可能不知道。不死鸟军团最强调的就是纪律,现在可是每天的操练时间,除了值岗的人外,哪怕是像朱大能那样的师团长,都必须参与操练。这个人如果真是不死鸟军团的人,他不可能如此悠闲的在这里喝茶。

胡忧有八成的把握可以肯定,这个自称不死鸟军的大汉,应该不是不死鸟军团的人。现在他不明白的是,这个人为什么要冒充不死鸟军团的人呢。

难道只是为了骂那个人不死鸟军团坏话的人吗?

想着,胡忧又回忆刚才那个男人的行事。一开始,那桌人聊的并不是不死鸟军团,似乎是那个人,把话题给扯过来的。也就是说,那人故意在找机会骂不死鸟军团抹黑他胡忧。

人总是有嫉妒心的,恨人有笑人无,那是很平常的事。胡忧也从来没有奢望过,所有人都说他好。一般人,特别是老百姓,就算是骂他,他也不会生气。

刚才那个人,一直在说他的坏话,他就没有生气。其实那人说得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他胡忧知所以能有今天,身边的女人,确实是帮了他不少忙的。

只是今天这个事,怎么看起来,那么蹊跷。胡忧觉得这事情,应该没有那么简单。他得好好的观察才行。

那大汉把人骂走了之后,就坐下继续的喝茶。他那一桌,连他在内,一共坐了三个人。看他们表现出来的关系,如果那大汉真是不死鸟军团的人,那其他的两个,应该也是了。

三人喝茶聊天,似乎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之处。正当胡忧感觉是自己的神经敏感,人家只是借了不死鸟军团的名,帮他出头,并没有其他用意之时,问题出现了。

那三个喝完茶,拍拍屁股就往外走,似乎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吃东西是需要给钱的一样。

站在柜台里边的小花,看三人要走,忙叫道:“三位客官,请等一下!”

“干什么?”还是先前那个大汉接话。

小花微笑道:“三位客官忘记汇帐了,一共是一百七十个铜板,麻烦那位给汇一下?”

小花说话很婉转,并没有因为三人没有给钱就往外走而生气。百多个铜板,不算什么钱,她不觉得这几个不死鸟军团的军人,会吃霸王餐。

那大汉上下打量了上花一眼,哼道:“没有!”

小花看这三人转身又要走,不由急了。虽然说百多个铜板不是很多,但是他一家起早贪黑,赚的每一个铜板,都是有血有汗的。再说吃东西不给钱也就算是,态度还这么横的,她真是看不惯。

小花一下从柜台路了出来,拦住三人道:“几位客官,吃饭给钱,天公地道,你们不能吃了东西,拍拍屁股就走人吧。怎么着,也得给我个说法不是?”

大汉冷笑一声道:“知道我们是谁吗?我告诉你,我们哥仨,都是不死鸟军团的人。吃你的,那是给你脸。我们还赶着去暗香楼,识像的,马上给我让开。”

大汉的声音挺大,茶铺里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这前对他们挺有好感的人,听到他这话,目光就都得不那么友好了。

小花是个倔丫头,你如果跟她好好说话,道个歉,说句对不起,我们今天出门忙了,忘记带钱,改天一定给你补上,她也许就不要你的了。这大汉张口甩出这么一句话,她哪肯过。

小花咬着牙,硬是没有让开,倔强道:“我今天不管你们是什么人,总之我只知道,吃了东西,就得给钱,这无论上哪,都是正理。三位堂堂大男人,不会连百八十个铜板都拿不出来吧。”

这时候,三人中的左边那个疤脸说话了:“哟,这小妞到还挺辣的。想要钱是吧,有。别说铜板,就算金币,对我们也不是个事。这样吧,我看你长得也不错,就陪我们哥仨玩玩,完事之后,我们不会亏待你的。这可是一举两得的事,你得了钱,我们也省得再暗香楼了。”

“你……”小花气得脸都红了。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有见过如此不过脸的!

“看看,看看,小姑娘还害羞了呢。不用怕,哥哥会好好疼你的!”疤脸边说话,还边伸出手来,要摸人家姑娘。

小花吓得往后连退几步,惊慌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干什么。”

疤脸嘿嘿笑道:“这不是明摆着吗,我们不干什么,就是想干你!”

小花急得都快哭了,求助的看了眼店里的其他客人,看并没有人有出头的样子,只能哀声道:“我不要你们的钱了,你们走吧。”

“哈,你当我们不死鸟军团的人是什么人,随便你拿来耍吗,一会要钱,一会不要钱。我告诉你,要不要钱那都随你,陪我们那是肯定的了。”

“真是太不像话了,少爷,难道我们就这样做事不管?”黄艳阳怒道。

胡忧冷静道:“坐好!看着!”他觉得这事不像是普通的调戏女人,这背后说不定还有什么其他的东西,是他不知道的,他得再看看。

不花此时已经吓得不轻,三个大汉都已经围了上来,娇小的她,只能用手护住自己的身子,希望可以保护到自己。

这三个男人显然没有打算就这样放过小花,淫笑着分三面,把小花给夹在了中间,伸手就向小花的****抓去。还好小花躲得快,没有被抓到。不过她的一块衣襟却被撕了去。才刚过完年,天气挺冰,身上穿的衣服不少,被扯了衣襟,小花没有露出什么东西。不过这种惊吓,还是让她惊叫了起来。

“住手!”

在胡忧快要看不下去的时候,门口传来了一声大吼。是接到消息的唐水赶到了。唐水看到眼前的情况,拉起扁担就砸了上来。小伙子不愧是练过,一条扁担舞得是虎虎生威,一个大汉伸手来挡,顿时被他给打断了手。

店里的其他客人,看有人出头,也纷纷张嘴大骂。打人他们不敢,骂人他们还是有一套的,一句上句一句下句,都不带重样的。光骂这三人还不过瘾,很快就连不死鸟军团和胡忧,也给他们骂上了。

胡忧渐渐的,似乎明白了这三人的目的,不过他现在还不肯定。为了不暴露身份,他也在那装腔作势的骂,暗中继续观察。

黄艳阳这傻鸟,他看胡忧自己骂一自,真是一脸的惊奇。嘴巴不断的动,却又说不出声来,远远看去,到是像他也在骂胡忧一样。其实他哪敢呀。

唐水有两手,以一敌三,却还占着上风。三个见势不妙,打了几下,留下狠话,转身跑出了茶铺。

胡忧一扯黄艳阳,暗中跟了上去。他要好好的查清楚,这些人究竟是什么目的,为什么要抹黑不死鸟军团。

三人转弯抹角的进了小道,急急的在前面走着。也时查看着身后,有没有人跟踪。最后在一处院门来,留下了脚步。

等三人进了院子,胡忧才从暗处走了出来。从这处院子的规模看,里边住着的是一个有钱人。这样一处大院,可不是普通老百姓可以拥有的。

“少爷,我们跟来这里干什么?”黄艳阳有些弄水清楚情况,奇怪的问道。

“来给你找媳妇!”胡忧呛了黄艳阳一句,转头往边上的小胡同回。从正门进去,很容易被人发现,他得找一处相对隐蔽的地方,想办法翻墙。

“给我找媳妇?可是我已经有媳妇了呀。”黄艳阳愣了一下,看胡忧已经进了胡同,赶紧跟过去。这种地方,留他一个人在这里,他可有些怕怕。

“来,看看,从这里翻过去怎么样。”胡忧把黄艳阳扯到墙边问道。这小子天生对危险有强烈的感应,不有就浪费了。

“不行,不行,我腿肚子抽筋!”黄艳阳连连摇头。

“是吗?只是抽筋那就证明死不了。站好了,别动。”胡忧把黄艳阳给按在墙上,踩着他的肩膀趴上去。

“原来是几条狗。可惜现在没有空,要不然又有香肉吃。”

对付狗胡忧可是老手,看准了附近没有其他人,一个翻身就进了院子。黄艳阳的功夫不怎么样,胡忧没有打算把他也给扯进来。

轻松搞定几只大狗,胡忧向里边小心摸索着。连过了三间屋子,在第四间屋外,胡忧听到了里边有人说话的声音。其中一个声音,正是那个疤脸的。

找准角度,胡忧看到了里面的情况,这屋子里的人,还真不少。

卷三战火弥天472章幕后黑手

胡忧透过窗台的缝隙,看清了这个屋子里的情况。屋子里此时有些乱哄哄的,大约有二三十人。除了之前在茶铺里见过的那三个人之外,其余的人,他并不认识。不过从他们相互之间的交谈中,胡忧可以听出来,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假扮不死鸟军团的人,做着有害不死鸟军团名声的事。

“这些人应该不是正主。”胡忧暗暗的在心里说了一句,藏好身子,准备等待正主的到来。他到要看看,是谁这么大的胆子,居然敢派人四处抹黑不死鸟军团。

过了不多久,正门被人推开,走进来七八个人。屋里的人,纷纷闭嘴站好,看来是正主来了。

胡忧的目光,很快就锁定在了两个人的身上。这两个人,一个年老,一个年轻,年轻的那个,胡忧并不认识,而年老的那个,胡忧则一眼就认出了他是谁。

胡忧来到天风大陆已经快五年了,这五年当中,他接触过很多人。有敌人,有朋友,有上司,有下属,有普通的百姓,也有他最珍爱的女人。而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与胡忧的恩怨情仇最深,真可以说已经到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地步。

这个人是谁?

黄庆东——黄金凤的父亲。

胡忧和黄庆东之间,还真是说不清楚,究竟谁对不起谁,谁欠谁更多一些。当年胡忧为了追到黄金凤,不惜跑到黄庆东开的酒坊里打工,然后他不老实,偷了人家的女儿。从这方面看,是胡忧有错的。毕竟他这事,多少还是做得不那么地道。

接下来,黄庆东撞破了胡忧的好事,派人将他打个半死,丢到了后山,要不是胡忧命大,骨头都被野狗给吃的。

但是也正是黄庆东,激起了胡忧的争霸之心,成就了今天的不死鸟胡忧。不然胡忧可能一辈子,就那么碌碌无为,永远不会有出头之日。

接下来是黄金凤重新回到了胡忧的身边,如果按这样正常的发展下去,以胡忧如今的身份和权势,再大气一点,为了黄金凤,不再计较当年黄庆东差点把他打死的往事,想来应该可以得到一个不错的结局。

可是事情又一次出现了变故,因为一场意外的伏击,胡忧一枪连杀黄庆东的三个儿子。虽然说黄金龙,黄金虎,黄金豹先意图刺杀胡忧,胡忧才出的手,但是他们三人,的的确确的是死在了胡忧的手中,而且这一切,都是黄金凤亲眼看见的,胡忧就算是想推都推不过去。

喜欢人家的女儿,又杀了人家的三个儿子,这笔帐应该怎么算,真是请铁板神算来,都没有办法算得清楚了。

胡忧看见黄庆东的时候,整个脑袋都大了起来。按他原来的设想,只要确定是这些人,在四处抹黑不死鸟军团,他就马上下令此时沙黄统兵李皮出兵,一举把这些人端了完事。可是这里面要是有黄庆东,那就复杂了。他都已经杀了黄金凤三个哥哥,难道连她的老爹都干掉?

“少爷,里边的情况怎么样?”黄艳阳看到胡忧出来,忙跑了过去。这短短个多小时,真是吓死他了。

胡忧上下打量了黄艳阳,皱眉道:“你跑哪去了,怎么弄成这样。”

黄艳阳支支吾吾道:“那个……我怕被人发现,破坏的少爷的大计,于是躲进了那边的狗洞里。没事,那里边也挺暖和的。”

“我有什么大计能让你破坏的,你就是一路人甲,随便找个地方,在一边坐着就行,有谁会管你?别把自己看得太重了!”

胡忧说完就往回走,他现在满脑子的烦心事,得找个清静的地方,好好理理才行。

黄艳阳看胡忧的表情不是那么好,也没敢多说话,小心的跟在胡忧的身后。

胡忧回到住地,先派了一个亲信,去找李皮,让他派人把几个供应粮食和马匹草料的人给抓起来。刚才在屋子里,他已经查到,下毒的人,是黄庆东身边的站着的那个年轻人许银辉。

这个许银辉是宁保镇镇守许放的长子,也就是与黄金凤从小就订了亲的那个小子。胡忧虽然从来没有与他见过面,但是他和胡忧到是真真正正的有夺妻之恨的。

两个同样对胡忧有深仇大恨的人,搅和在了一起,在背后出黑手,给胡忧找麻烦。要是换了平时,一个小小的镇守之子,胡忧要弄死他,花不了多少力气。但是他跟黄庆东搅和在了一起,胡忧就得注意了。二百多条人命,五百多匹战马的血债,胡忧是不会放过的,关键是怎么下这个手。

“少爷,李皮大人有一个事,想请求你定夺。”传信回来的士兵,给胡忧带回来了一封信。

这信一看字迹,就知道写得很急,看了信上的内容,胡忧的皱头眉了起来。李皮报告的内容是有一个叫唐水的年轻人,带了二三十叫人,在军营外告状,要求严惩三个调戏小花的不死鸟军团士兵。

李皮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时拿不定主意,这是把唐水给抓了呀,还是按他说的,调查这个事呀。因为黄庆东这边的事,胡忧并没有告诉李皮,现在李皮还不知道,这里面还有更深的隐情。

唐水那边的事,胡忧是亲眼所见,也知道前因后果。不过现在还不是处理这事的时候,胡忧仔细思考了之后,下令李皮,先把这个事,用一个‘拖’字决给压下去,另外加强巡查工作,防止类似的事再发生。

睡到半夜,胡忧从床上坐了起来,这在床上烙燃饼实在是不太好受,这觉还是别睡了。

“儿女私情,儿女私情呀!”

胡忧用力的挫着自己的脸,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自己要大展宏图之时,居然会遇上这样的事。

唉,其实准确来说,胡忧是早就想到进入花河州会有事发生了,只是没有想到,事情会来得这么快而已。

说起来,胡忧还真不知道,这花河州算是他的福地,还是霉地。这是他当年穿越过来的第一站,在这里,他遇上王富贵夫妇,也认识了黄金凤这个玉人,还得到了不少的奇遇,当然也差点丢了性命。

这里可以说是胡忧梦开始的地方,只不过两次来到花河州,总是不那么顺,总有这样那样的事情发生,还真是头痛。

黄艳阳正睡着香,突然感觉身上一凉,睁眼看见胡忧站在自己的床边,吓得连连乱叫:“啊,少爷,你干什么,我只好女色,可不可这一口!”

胡忧恨得差点没有一巴掌抽过去,别说他不好男风,就算是好这口,也不会找这个家伙呀。他到还挺自作多情。

胡忧喝道:“鬼叫什么,穿衣服起来,跟我去宁保镇。”

解铃还须系铃人,胡忧决定先去找黄金凤,再回过头来,解决这边的问题。

黄艳阳在四处找着衣服,闻言一愣,问道:“宁保镇?去那干什么?”

“管那么多干什么,叫你起来就起来,我给你五分钟的时间,五分钟你没有在马厩出现,我就把你剁了做包子!”

“啊,不用五分钟,不用,我马上,马上……”大冷的天,黄艳阳吓得汗得出来了,穿着内裤,抱着衣服就往外跑,感冒总比冷死强不是吗?

胡忧看黄艳阳这个样子就跑出去,真是恨不得追上去给他两脚。这要让人家看到,不真以为有什么事呢。

“马拉戈壁的!”

胡忧暗骂了一句,一个飞身,直接从窗户跳了出去。怎么说也是一军之主,这么丢脸的事,他可不想让别人看到。

沙黄只是一个集,没有城墙的。胡忧和黄艳阳两人双骑,直奔宁保镇。你别看黄艳阳这个人,胆小怕死没有什么本事,马骑得到是真不错,胡忧怀疑这小子是不是为了逃命,而苦练过马术。

一路不停歇,第二天中午,胡忧两人就来到了宁保镇,想都没有多想,胡忧就打马到了第一次见到黄金凤的那个酒楼。

劣酒,花生,几丁点肉,在当时的那个临窗坐,胡忧点了那天要的酒菜。回想起当日初见黄金凤的震撼,胡忧的嘴角,微微的露出了笑容。那时候的黄金凤,真美。

黄艳阳对胡忧点的这些玩艺,很有意见,不过他却不敢提,只能闷声的坐在一边,吃着花生。

“黄艳阳,你去帮我找身干净的旧衣服来。”胡忧放下手中的酒杯,对黄艳阳说道。

“旧衣服?干什么用?”黄艳阳一如既往的习惯性问道。看胡忧的目光转冷,这才赶紧跑开。

不一会,黄艳阳抱着一大堆的衣服回来了,因为摸不准胡忧要什么样式的,他一气弄来不少。胡忧细看了一眼,这里面居然还有条裙子,还是红色的。

对黄艳阳这样的人,真是骂了也白骂,胡忧也懒得说他,自己选了一身还算合意的,对黄艳阳道:“我有事要办,你不用跟着了。自己找地方住下,需要时我会找你的。”

黄艳阳一听这话,到是急了:“少爷,我可是要保护你的,你一个人出去,要是遇上危险,怎么办。”

“顾好你自己就得。”胡忧一口喝掉杯中的酒,丢下黄艳阳走了。

找了个地方把衣服换上,胡忧往黄府而去。没有走正门,他转到了侧门。在侧门边,找了个地方蹲着。

胡管事这几年过得春风得意,尽管整个天风大陆是风大雨大,因为宁保镇并无战事,他在这小小的黄府,到挺逍遥的。

按惯例,在福计茶楼吃完了茶,胡管事哼着小曲,往黄府走。这段时间,黄老爷不在府里,小姐又不理事,他几乎成了半个黄府的主人了。

习惯性的来到侧门,远远就看到一个人蹲在门口边,这不由让胡管事皱眉。他虽然也是苦孩子出生,但是他最看不得要饭的蹲在他的门外。(他之所以喜欢走侧门,是他很自觉的把侧门当成了他的地盘。)

前几天才刚刚赶走了一个,这会又来一个,胡管事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三步两步的,就赶了过去:“嘿,嘿,我说,你可不是你要饭的地方,快走开。”

这蹲着的正是胡忧,他在这里,就是等胡管事的。他可是在黄府里混过的人,自然知道胡管事的生活习惯。

“胡管事,是我呀,你不记得我了吗?”胡忧很适时的抬起头来,一脸的激动。

“你……你是胡忧?”胡管事皱眉想了一会,终于把胡忧给想起来了。当日胡忧在府上的时候,时不时的会给他送钱送物,他都胡忧的印象还是很深的。

胡忧夸道:“胡管事的记性真好,没有想到这都快五年没有见了,还能一眼就认出我来。”

“那是!咱这记忆,可没得说!”胡管事自夸了一把,突然想到什么,拿一双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起胡忧来。边看还边喃喃自语着什么。

胡忧一脸呆像,任着胡管事看。他知道胡管事心里在嘀咕什么。这几年,随着手中的权力日重,他的名字,早已经传遍了天风大陆,这个胡管事,肯定也有听过他的名字。不过他并不担心胡管事会把他看成是不死鸟胡忧,因为这个胡管事,本事不大,为人却挺骄傲,在他的眼睛,他认识的人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如果有谁告诉他,他当年手下一个打杂伙计,如今成了名动天下的一代名将,他第一个就不会相信。

良久,胡管事才打量着胡忧,用一种挺奇怪的口气问道:“我听人说,你小子现在当上了什么不死鸟军团之主,咱们曼陀罗帝国的元帅,这是不是真的?”

听胡管事这语气就知道,他跟本就不信这个胡忧是那个胡忧。但凡有一点相信,他也不敢对胡忧用‘你小子’这样的称呼了。

胡忧扯扯身上的破衣服,苦笑道:“胡管事你就别笑我了,你看我这样,会是帝国元帅?”

胡管事一拍手道:“我就说不是嘛。就你小子那两下子,能当上元帅,那我都可以当皇帝了。不过你小子运气可算不错了,居然和元帅同名。”

胡忧无奈道:“那管什么用呀,又不能当饭吃。唉,真是同名不同命呀!”

胡管事哈哈笑道:“你也别气了,我教你个办法。你呀没事多烧点香,说不定下辈子不但名同命也同!

对了,当年你怎么干着干着就不见了,害得我还被老爷骂了一顿,你小子一声不响的跑哪去了。”

胡忧今天之所以敢这样来,就是算准了胡管事跟本不知道他和黄金凤的事。那天被黄老爷内府抓到,打完直接就丢到了后山,见到的人并不多。而且黄庆东对这事,不可能不下封口令,胡管事是外务管事,不知情是很正常的。

胡忧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道:“唉,别提了。那天我突然接到家里出大事的消息,急得要死,都忘记了向你禀告,就急急的赶回家。等解决了事,冷静下来一想,自觉挺对不起你的,也就没敢回来。这些年来,每想到胡管事对我的好,我就惭愧呀!”

编点瞎话,那是胡忧的强项,张嘴就来。以他的表情和语气,那话说得比真事还真。

胡管事听胡忧这么说,感觉挺有面子,摸摸胡子道:“那你今天来……”

胡忧一翻手,拿出一块和田玉来,递给胡管事道:“我今天来,是特意向胡管事你陪不是的。这玉是我无意中得到的,还请胡管事收下!”

胡管事一看那玉,整个眼睛都亮了起来,和玉田可是玉中的极品,这块玉白中带红,正是有名的血玉。说是价值连城有些过,顶他二年的工资,那是绰绰有余的。

“这……怎么好意思,你还是收回去自己带吧!”胡管事心里想要的很,却还假意的往外推。你看他那手,抓成那个样,胡忧真想拿回去,非得拿铁钳才能撬出来。

胡忧道:“胡管事,你就收下吧,就我这样的,带块玉也被人当了石头,它跟着我算是浪费了,只有你才能让它体现出价值!再说,我还有事求你帮忙呢。”

“帮忙?什么事?”胡管事很自然的收回了手,把玉紧紧抓着。这玉他是要定了,打死也不往外吐。

“是这样的。外头现在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打仗,很难找到一份工作。我想再回来当伙计,还请胡管事帮帮忙。”

“这样呀……”胡管事沉吟起来。如果没有这块玉,他想都不用想,就会把胡忧给赶走。但是拿了人家的玉,就这么赶人,似乎不太合适了。

“……府内这几天到是有意多招一两个人,只不过工钱不多。”

胡忧哪人在意什么工钱的问题,赶紧点头道:“没问题,没问题,只要管饭就行!”

“既然你愿意,那就跟我来吧。”这工作他本来是要留给一远房亲戚的,不过胡忧这连宋了玉,他那边什么远房亲戚,也就忘记了。

“多谢胡管事,多谢,多谢,我一定好好干……”

卷三战火弥天473章故地重游

空气之中,弥漫着浓浓的酒香味,这里不是战场,这里是黄府的酒坊。换上了灰色的粗布工作服,胡忧再一次变回了当年的那个黄府打工仔。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当年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已经全都不见了。如按资历计算,胡忧算是这里的老员工,但是现在,他的身份确变成了新伙计。

不一样人,一样的作风,胡忧工作的第一天,就像其他的新人一样,被那些老工人使唤来,使唤去,中午吃饭的时候,他和五年前第一天来这里的时候一样,也没有吃着饭。

不过胡忧现在的心态,可是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不会像上次那样,把水沫子偷偷的加到汤里,让工友喝下去连连放屁。

面对那些幸灾乐祸的嘴脸,胡忧回过去的是淡然一笑。是的,他并没有生气,反而感到挺亲切的。只不过,要是让那些工人知道,眼前这个被他们整得没有吃上午饭的年青人,就是近年来最闪亮的将星,无数青年男女心中效仿的对像,他们在吃饭的时候,还讨论着的那个不死鸟胡忧,不知道他们那手里的饭,还能不能吃出味来。

浓浓的酒香,替换了战场的血腥,胡忧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心中顿时升出一种已经久违了的宁静。

“怎么样小胡,做得还习惯吧。”胡管事拍拍胡忧的肩膀,乐呵呵的问道。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从进黄府之后,他就不再喊胡忧的全名,刚才在把胡忧介绍给工人的时候,他也只说,这是小胡,并没有说出胡忧的全名。

胡忧微笑着回道:“还行,只是许久不做,手有些生了。”

在胡管事的手拍上来的时候,胡忧已经先一步发现了他的举动。要不然以身体的本能反而,胡管事弄不好得被踹出去!

胡管事并不知道,随便拍胡忧是件很危险的事,又随手拍了几下,道:“没事,多做几天,也就习惯了。快收工了吧,我那备了些酒菜,一块喝两杯去?”

胡忧笑道:“还是不了,你看我这身脏的,还是胡管事你慢慢享受。改天我上集市里,切两斤煮牛肉,咱们在喝过!”

胡管事也就是客气话,看胡忧不去,也就不在提这事。随便聊了几句,就背着手,一步三摇的走了。

有工人看到胡忧和胡管事聊天,回去一说,晚上再开饭的时候,他们就没有再敢像中午那样,故意的支走胡忧,不让他吃饭。不时的,还有意无意的凑上来,和胡忧聊上几句。

胡忧对这些小计量,是心知肚明,也不说破。反正他也没有打算在这里呆太久,与这些人的关系好不好,也就是那么过而已。

吃了饭,胡忧就着井边洗了个澡。随着功力的增加,他的身体虽然还没有达到寒暑不侵的地步,但是洗个凉水澡,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不算太冰冷的井水,洒过胡忧健美的肌肤,让他忍不住舒服的呻吟起来。好久没有试过辛苦工作一天之后,痛快洗澡的感觉了。

洗完澡之后,胡忧没有回房。找了个地方,坐着休息,直到天完全黑下来,四周也没有什么人走动,他才向内院摸了过去。

走着与五年前一样的路线,心情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五年前,在胡忧的心理,是猎艳的成份居多。而此时他的心情,可就复杂多了。

没有像上次那样用铁丝捅开院门,胡忧直接一个飞身,就进了内院。内院的景物,跟五年前比起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唯一变的,是院中的那颗樱桃树,长大了不少。

在内院里摸索着前行,没一会,胡忧就来到了一间屋子前。看到这间屋子,胡忧的嘴角带出了笑意,这是他当年偷看黄金凤洗澡的地方。

似乎隐隐感觉到里面有声响,竖起耳朵细细一听,胡忧微微一愣,里面有水声。难道是……没有这么巧吧。

胡忧左右看了四下无人,窜身上了房顶。当年的那根房梁还在,胡忧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一次,可不能再让人抓个现行了。

趴在房梁上,胡忧偷眼向下观瞧。弥漫的水气之中,有一个若隐若现的身影。轻轻的吸了口带着女儿家体香的水雾,这香味很熟悉,但是却不是黄金凤的。

“是黄圣衣!”

胡忧在心里暗想着,是不是下去跟她见一面,也好了解了解黄金凤现在的心态是怎么样的。

正在踌躇着,浴室门被推开,又一个身影走了进来。胡忧看得很清楚,这次走进来的是黄金凤。

“金凤姐,你怎么才来呀,我都快洗好了呢。”黄圣衣转头向黄金凤说道。

“哦,有些事情,耽误了。”黄金凤敷衍了一句,开始脱衣服。

在若隐若现之间,胡忧看到了黄金凤脸上那浓得化不开的哀伤。五年前,同样在这个地方,胡忧看到的是快乐,而不是现在的表情。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人改变太多。

五年前,胡忧还只是一个除了骗人,没有什么本事,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小混混。而黄金凤,则是一个初初长成的少女。现在,胡忧是手握几十万雄兵的将军,而黄金凤已经走向了成熟,却失去了快乐。

“你又在想胡忧了吧。”黄圣衣的声音,柔柔的飘荡在空气之中,相比起黄金凤,她就是一朵还在温室里的花,无论在生活上,还是爱情上,她都没有经历过太多的苦难,最多也不过是在单恋胡忧的时候,哭过几次鼻子而已。她很难真正去了解黄金凤此时的心境。

“唉……”黄金凤长长的叹了口气。黄圣衣猜得没有错,她刚才确实在想胡忧,而且想得出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她和胡忧,今生是没有可能再在一起的了。

回想起父亲听到三个哥哥死时的那种震怒,父亲那指天骂地的话,黄金凤的心,一阵阵的抽动。

有一句话,叫:如果爱,请深爱。黄金凤是深爱了,可是这个深爱还会有结果吗。那个人,他亲手杀了自己的三个哥哥啊!

黄金凤的叹息,传进胡忧的耳里,化为了一根针。他能体会出黄金凤此时的心情,在这件事上,无论谁对谁错,受伤最深的,永远是黄金凤。

她最深爱的人,亲手杀掉了她的三个亲哥哥,这像是老天对她的惩罚一样,要她怎么办,她又能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黄金凤,黄圣衣似乎也找不到什么好的话题,浴室里变得沉默起来,只有那不时响起的水声,和空气中的女儿香气,证明着浴室正在使用中。

下面的风景很绚丽,胡忧却没有心情看下去。他小心的离开了房梁,回到了地上。

黄圣衣先一步洗完了澡,给黄金凤打了声招呼,回到了自己的房中。宁保镇相比起帝都的繁华,太清淡了一些。没有了那帮和她一起玩闹的姐妹,又少了跟在胡忧身边的刺激,都已经住了好几个月,她都还不是很适应。要不是为了帮胡忧,她早就离开了。

关门转过身,突然发现自己的身后站着一个人,黄圣衣吓得差点尖叫了起来。不是她不叫,是胡忧吻住了她的嘴,让她的声音,消失在了那热吻之中。

“呼,你差点吓死人家了!”良久,黄圣衣才与胡忧分开,娇喘着打了胡忧一下,靠进胡忧的怀里,气呼呼的瞪眼道。

“呵呵呵,我们飞女帮的帮主,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胆小了。”胡忧轻拥着黄圣的娇体,嗅着她还带着水气的发香。

身边五个女人之中,唯一只有黄圣衣没有与他共患过什么难。黄圣衣没有红叶的统筹能力,也没有西门玉凤的统军能力,没有黄金凤的统财能力,更没有欧阳寒冰的统国能力,她就是一个从小受到呵护的美丽小花,她顽皮却又单纯,她不太懂什么人间的疾苦,就是这么一个女孩子,胡忧抱在怀里,却感觉到了一丝轻松。这恐怕就是她的能力了吧,她可以减压,这也是胡忧让她陪黄金凤一起回来的目的。

“人家才不是什么飞女帮主呢,人家只是一个小女人而已。你什么时候接人家回去啦,这里一点也不好玩的,人家不想呆在这里了。”黄圣衣在胡忧的怀里扭动着,不停的撒娇。

胡忧哄着黄圣衣道:“好好好,只要你把我交给你的事给完成了,我就带你回去,不用呆在这里了。”

这会胡忧还真是庆兴自己把黄圣衣放到黄金凤的身边,不然今天这个局面,还真是不好弄呢。以现在黄金凤的复杂心情,恐怕就是和她见面,也很难坐下来好好说话,黄圣衣正好做为两个之间的桥,沟通他们之间的关系。

黄圣衣不依道:“人家都已经很乖的听你的话了,你又要让人家做什么嘛。好吧,你快说吧,人家答应你就是了。”

胡忧拍拍黄圣衣的小脸蛋道:“这才乖嘛,来,现在先告诉我,你陪金凤回来的经过。金凤的父亲,对三个儿子的死,有什么反应。”

“哦!”黄圣衣坐在胡忧的腿上,说道:“说起那个黄老爷,当时还真是吓人呢。你不知道,黄老爷听说三个儿子都死时,那脸色难看成什么样。整个都黑了呢!对了,他还打了金凤姐一巴掌!”

胡忧心中一疼道:“黄庆东还打了金凤?”

“嗯!”黄圣衣重重的点头道:“打得非常用力的,金凤姐的脸肿了三天,都没有完全好。她还一直哭,一直哭,后来眼睛都肿了。”

“那你不帮我劝她?”胡忧在黄圣衣的脸上捏了一把。

“当然有呀,要不是我,金凤姐肯定还会哭很久的。”

在黄圣衣的述说之下,胡忧大体的了解了当时的情况。对于黄庆东的暴怒,胡忧是早有预料的。一次过接到三个儿子的死讯,别说一向脾气不好的黄庆东,就算是一个泥人,也得火冒三丈。不过他到是没有想到,黄庆东会牵怒到黄金凤。要知道黄庆东对黄金凤的宠爱,可是远远超过三个儿子的。

现在黄庆东是每见黄金凤一次,就骂她一次,什么难听的话,都不管不顾的骂。只从这里,胡忧就能体会到黄金凤的脸上,为什么会有那么深的哀伤,要不是她足够坚强,也许早就撑不到现在了。

交待了黄圣衣这几天在多在黄金凤的面前,说自己好话,胡忧离开了黄圣衣的房间。黄圣衣到是想让他留下来,不过胡忧考虑到现在还不适合跟黄金凤见面,还是离开的好。

究竟要怎么样,才能以最好的办法,解决这个事呢?

胡忧考虑的两天,也想不出一个好办法。整个事似乎已经进入了死结,除非他能让黄金龙三兄弟活过来,不然这个事,很难办呀。而且他没有太多的时间,在这个事上,再纠缠下去,必须得速战速决才行。

第三天的晚下,黄圣衣告诉胡忧,黄庆东已经回到了黄府,而且他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黄金凤叫去大骂了一顿。

“金凤姐这次好惨的,那黄老爷足足骂了她半天,都不知道金凤姐是不是他亲生的呢。要是我爹爹这么骂我,我肯定死给他看!”黄圣衣给胡忧讲述着当时的情况,愤愤不平的气道。

“死?”胡忧突然看向黄圣衣,问道:“你说,要是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你要是死了,你爹会不会心疼?”

“啊!”黄圣衣可爱的张大了嘴,她刚才那都是不经大脑的气话,还真没有想太深。

“快告诉我!”胡忧隐隐的似乎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应该会吧。”黄圣衣扯着衣角道:“我爹很疼我的,我要是死了,他肯定会很难过。我们不要说这个了好不好,人家已经好久没有见到爹爹了,好想他的。”

胡忧没有理会黄圣衣,他在全力运转着大脑,回想以前曾经在电影,电视上看过的类似情况。

“看来这一次,我们只能兵行险招了!”常规的办法,看来是没有用了。胡忧决定这一次,用非常的手段。赌黄庆东对黄金凤的父爱深度。

“什么兵行险招?”黄圣衣不明白胡忧在说什么。

胡忧咬牙道:“咱们把金凤给毒死。”

“啊,你要毒死金凤姐?”黄圣衣这次不是惊讶了,她是真被胡忧给吓着了:“还是不要了吧,金凤姐对人家挺不错的,求你了,不要毒死她了!”

胡忧看黄圣衣会错了意,解释道:“傻丫头,我又不是真毒死她。咱们只是做一场戏而已。一会我去配一种药,这个药吃下去之后,整个人就会断绝掉呼吸和心跳,外表看起来和死人差不多。你把药藏在身上,等下次黄庆东再骂金凤时,你就想办法,把药让金凤给吃下去,然后造成金凤自杀的假像!”

黄圣衣虽然经事不多,但是在整人这一方面,她却参与过不少的事。她一听胡忧这么说,就明白胡忧的用意了,接口说道:“然后我就去通知黄老爷,说金凤姐服毒自杀。然后黄老爷肯定会很伤心的,是不是?”

胡忧点点头道:“我们这次赌的就是他对金凤的爱,他要是真爱金凤,肯定会很伤心,难过,自责的。他已经失去了三人儿子,这最后一个女儿要是也死了,他在什么都没有了。

你要记住,咱们只有一次机会。你一定要把黄庆东往害死爱女这个方向引导。让他越是后悔就越好。明白了吗?”

“嗯,我知道!”黄圣衣的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眼神。她发现胡忧就是要比她厉害,玩的东西,比她以前的高级多了。要是她能学会这手,嘿嘿,那就好好玩了!

想着,黄圣衣又担心道:“可是你真能配出这样的药吗,要是失败了怎么办法。”

“这方面你不用担心,交给我就可以了。事不宜迟,我先去配药。你也别闲着,多考虑一下整个流程和细节,别到时候弄得手忙手乱的。”

胡忧离开了黄圣衣的房间,就直奔后山。他到现在也没知道,他曾经在这里有过一次改变体质的变异。他只知道,这山上有很多药材,加上戒指里的存药,足够支持他把需要的药给配出来。

胡忧将要配的药,名为龟息散。这是一条秘方,吃了它的人,会全身僵硬,口鼻无呼吸,心跳并不是没有,只是弱到一般人很难觉查的地步。不过这人并不会死,只要用特制的解药,就可以醒过来。

这个药方,是胡忧那个无良师父,从一个大和尚那里骗来的,曾经做过一次试验,效果相当的不错。最开始的目的,是想拿来吓人诈钱,可是后来感觉抓到罪挺大的,没有那个胆子用,也就不了了之了。

胡忧当时非常的感兴趣,就偷偷的记了下来。他曾经很天真的以为,可以把这个技术运用到拍电影上,后来他才知道,人家拍电影,只要学好陪导演睡觉的本领就行,跟本用不着那么认真。他却没有想到,有一天,会运用到另一个世界。

卷三战火弥天474章暴怒

得益于眼睛能夜视,胡忧整整花了一夜的时间,把所需要的药,给收集完成。当找到最后一种名字‘还魂草’的草药之后,天都已经亮了。本来胡忧想直接开始配药,不再去酒坊工作,后来想想,还是先工作,再另找时间配药,毕竟这个打工仔的身份,还是有点用的。再说他配药还需要用到火,酒坊里的火炉正好给他提供助力。

统一的用过早餐,胡忧照例上工,虽然一夜没有睡,胡忧的精神依然很不错,从外表并不能看出什么疲劳。

工作到还是挺顺利的,期间除一个同室的工友,问了声胡忧昨晚怎么没有回来睡觉外,到也没有出来什么问题。至于那工友的问话,胡忧当然是随口编了个借口,蒙混了过去。

下工的时候,胡忧主动的提出接下打扫的工作,一个人留在了火房里,开始了配药的工作。

龟息散的配方并不算很复杂,只不过大部份的药,都需要一定的单独配制。有此需要用火烤,有些得加醋泡,或是用酒炒,各不相同。胡忧顾不上去吃晚饭,就独自忙碌起来。

正忙着,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接着门被推开,胡管事走了进来。胡管事一双眼睛四下的扫着,吸着鼻子问道:

“小胡啊,你在干什么呢,怎么没有去吃晚饭?”

在胡管事进来之前,胡忧就已经听到了他的声音。不过因为他正在炮制一草名为‘血余炭’的药,一时停不下手来,于是就干脆没有把东西收起来。反正藏起来也是没有用的,空气中那浓浓的药味,一时之间散不去,以胡管事的精明,肯定可以发现问题。

“哦,胡管事来了。”胡忧继续摆弄着还在燃烧的未成品‘血余炭’,这个药是所有的药里,最好找的一样了。因为它的炮制原料,其实是头发,以头发经过火烧之后所得,发为血之余,这也是‘血余炭’的名的由来。在这里,胡忧用的自然是自己的头发了。天风大陆并不归定男子要续发,胡忧这几个月也没怎么打理头发,长得挺长的,制药带剪发,也不错。

“好臭,你在这里干什么东西?”胡管事看胡忧在火房里燃头发,脸色变得有些不大好像。主要是头发过火之后,会发出大量的烟,那气味确实不是那么好闻。

“胡管事,这个是药。”胡忧实话实说。

胡管事一愣,变得好奇起来:“药,干什么用?”天风大陆的医生、术士游医三种以治病为工作的人,地位都挺高了,连带着会玩药的人,也很受他人的尊重。谁一辈子还没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呢,尊重他们,就等尊重自己的生命。

胡忧赔笑道:“可以治感冒,昨晚睡觉没有注意,有些凉着了,借用一下火房的火,没有问题吧。”

胡管事一摆手道:“没问题,没问题,你弄完之后,清理好就行。说真的,我还不知道你会这手。这几年在外面学的吧?”

胡管事的目光中,射出了一丝敬佩,不是敬佩胡忧,而是敬佩他的手艺。虽然不是很懂行,但是胡管事已经看出来了,胡忧手里的‘血余炭’,已经炮制成功。

“呵呵,我曾经有幸在一个大夫的手下,做了一年多的徒弟。”胡忧随口说道。这到算是实话,不过他这个做徒弟的年限是十三年,而不是一年,而且也不是在这天风大陆上做的,跟的也不过是一个江湖医生而已。

“那为什么没有继续学下去呢。”胡管事又看了几样胡忧摆在一边的药,相信了胡忧的话。不懂的人,是弄不出这些东西的。

胡忧眼色一暗道:“因为战乱,我与师父失散了。”

“真可惜。”胡管事摇摇头:“你慢慢弄吧,我不打扰你了。不过你得记住,弄完后要把这里清楚干净!”

胡管事边说着,边往外走。他虽然佩服会玩药的人,但是这里的气味,确实不是那么好闻,他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多谢胡管事,我一定整个好。您慢走。”

胡管事离开之后,胡忧加紧了手里的工作,大约又过了一个多小时,这才把药给配出来。看看天色,胡忧直接去了后山。这药可不能马上给黄圣衣,人命关天,他得先去试试这药才行。

试药最好的当然是用小白鼠,不过这地方没有那种动物,胡忧只能抓了两只兔子,和一条野狗。给一兔一狗下了药,胡忧把剩下的那只兔子给宰了,洗干净放到火上烤。

还好欧阳水仙那丫头不在,不然这爱心泛滥的小丫头,肯定又不忍心了。

在年关的时候,胡忧收到了一封欧阳水仙寄来了信,信上欧阳水仙告诉了胡忧一些宁南帝国的情况。让胡忧感到欣慰的除了欧阳寒冰已经登基成功,逐步的控制帝国局势之外,还有一点就是欧阳寒水已经与淑谨皇妃母女相认。

胡忧在心里,对这对失散母女的重逢还是挺感怀的。他甚至有些嫉妒欧阳寒水能够找回自己的母亲,因为他永远也不可能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了。

信中的另一个消息是欧阳寒冰已经通令全国,秘密抓捕本田龟佑等一干人等,只可惜这些人非常的狡猾,并没有能找到他们。

信的最后,有一段欧阳寒冰留的话,除了表达对胡忧帮助的感谢外,话里话外,还透出浓浓的情义。

胡忧把那封信,看了三遍之后,珍而重之的收了起来。来到天风大陆之后,他收到的公函不少,这类似家书的信,他还是第一次收到。那身在远方的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勾引了胡忧的无限牵挂。

“冰儿,柔儿,愿你们一切都好。”

胡忧把手里的信给收好,边翻着火上的兔子,边观察那被喂了药的一狗一兔。那兔子此时已经闭上了眼睛,而那狗到还很精神。

吃完了兔肉,狗的眼睛也闭了起来,与兔子双双的倒在了草地上。胡忧坐在一边,静静的观察着它们。

大约又过了两个小时,胡忧开始分别检查它们的动静。兔子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而那只狗的心跳,还能感觉到。

第一次检查,胡忧都把结果给记录下来。这里面包括用药的时间,受药动物的反应,给药量和动物的个头大小。每一项,胡忧记得都很认真,他可不能让黄金凤出任何的意外。

月到半天,黄圣衣还没有入睡,她在撑着眼睛,等胡忧的到来。胡忧昨晚离去的时候,说今晚会把药送来的,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来,这让她有些担心。

“咣咣咣!”门上传来了敲门声,黄圣衣一下跑了过去,拉开门刚想喊‘胡忧’,还好急时的闭上了嘴。门外并不是胡忧,而是黄金凤的丫鬟小玉。

小玉一看到黄圣衣,马上问道:“圣衣小姐,你有没有看到我家小姐?”

黄圣衣奇怪的反问道:“你家小姐不在房中吗?”

小玉摇头道:“吃过晚饭之后,我就没有见过她了。我还以为她在花园里散心,可是到处都没有见着她。遭了,你说小姐会不会做什么傻事。”

“啊!”黄圣衣听小玉这话,也吓了一跳。稍稍的镇定下来,她不由在心理想,胡忧没有来,黄金凤又不见了,难道是胡忧怕自己办事不稳当,自己亲自给黄金凤下药。据她所知,今天下午黄金凤又让黄庆东给大骂了一顿,这到也符合胡忧所说的下药原则。

越想,黄圣衣就越是觉得有可能,于是也不那么害怕了,安慰小玉道:“应该不会的,许事她在什么地方,你没有找到呢。你再四处看看,说不定,这会她已经回了绣楼呢。”

打发走了丫鬟小玉,黄圣衣不由在心里暗暗的生气。昨天在听到胡忧要她去给黄金凤下药之后,她是一晚上没有睡好,不停在心里模拟着怎么把药加进黄金凤的吃食里。好不容易,想到了几个自觉有用的办法,胡忧居然又自己动手,不用她了。真是太气人了。

想着,黄圣衣大小姐脾气上来了,干脆上床睡觉去,外面的事不管了,爱谁谁。

胡忧来到黄圣衣的门外,外现门已经被从里面关上了,暗道一声这丫头到还挺警惕,怕敲门会惊动别人,只好再施一手‘妙手空空’,把门给捅开。

龟息散的试验很成功,结果让胡忧很满意。用解药把一狗一兔都给救醒之后,他又观察了好一会,确定它们都没有事,胡忧这才来找黄圣衣。用药量他已经计算好了,只要黄圣衣按计划把药给黄金凤吃下,那么这事就算是完成了一半,接下来就是怎么演这个苦情戏了。

“嘿,圣衣,圣衣,别睡了,醒醒,醒醒。”胡忧轻轻的拍着黄圣衣的小脸。

黄圣衣撑着眼皮等胡忧那么久,还真是挺累的,加上昨晚都没怎么睡,这会睡得挺香。被胡忧叫醒,她还一脸的迷糊。

“呜,你干什么吵人家睡觉了。”黄圣衣半闭着眼睛,不满的嘟囔着。

黄圣衣此时的样子,真是可爱之极,要不是时间不对,胡忧还真是把她抱进怀里,好好的疼爱一翻。

胡忧柔声道:“圣衣,你睁眼看清楚,是我。我昨天不是说过,今晚回过来的吗?”

“哦。”黄圣衣慢慢的也清醒过来,看清楚了眼前的人,道:“你怎么才来呀,人家都等你半天了。药已经下好了吗?”

胡忧以为黄圣衣还在迷糊,纠正道:“不是下好,是已经配好了。下药的任务,可是你的。”

胡忧边说着,边把刚刚配好的龟息散给拿了出来,还没有来得急递给黄圣衣,黄圣衣一句话,差点没让胡忧把手里的药给扔出去。

只听黄圣衣道:“你不是已经给金凤姐一过药了吗,怎么又让我下?”

胡忧听着这话不对,追问道:“什么我给金凤下药,我什么时候有下过药。”

“你没有吗?”黄圣衣疑惑道:“那这事就奇怪了。”

“什么事奇怪了,你快给我说清楚一些。”胡忧隐隐的在心里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黄圣衣回忆着把之前跟黄金凤丫鬟小玉的对话,给说了出来。

“什么,你是说,金凤不见了,现在找到的吗?”胡忧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太好看了。暗道金凤你可不能做什么蠢事呀。

黄圣衣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啊,小玉走后,我就睡觉了,这后你就来了。”

胡忧刚还想说什么,就听见屋外变得吵杂起来,本来挺黑的院子,出现了不少的火光。

这是黄府的家丁在找黄金凤。丫鬟小玉到处都找不到黄金凤,心里着急了,犹豫了好久,这才硬着头皮,去向黄庆东报告黄金凤不见的事。

黄庆东因为三个儿子的突然惨死,整个人都陷入了半癫狂的状态。一开始听说黄金凤不见了,他也不往心里去,反而把小玉给臭骂了一顿。

骂走了小玉,黄庆东渐渐的开始回过神来。眼前不断的浮现出女儿的身影,从小到大,一点一滴,他突然发现,自己依然是那么的疼爱黄金凤。

想到这些日子以来,自己无端的谩骂和黄金凤那日渐憔悴的身体,对黄金凤的迁怒,一下变成了关心。他已经失去了三个儿子,难道还要失去这个唯一的女儿吗?

想着,黄庆东连鞋都没有穿好,就冲到了黄金凤的绣楼。没有见着黄金凤,只见到了小班。

小玉已经找了大半夜,都没有找到黄金凤。她只是一个小丫鬟而已,从小在黄府里长大,连门都没有出过几次,跟本谈不上见过什么市面。去问黄圣衣说不知道,去报告黄庆东,又被大骂一顿,她是人单力薄,又不知道上哪找黄金凤,只能跑到黄金凤的房里,呜呜的哭。

黄庆东看黄金凤果然不见了,一下也急了起来。无意中看到黄金凤留在桌上的一封,类似绝笔的诗:

草木莽莽。

伤怀永哀兮,

汩沮南土。

眴兮杳杳,

孔静幽默。

郁结纡轸兮,

离愍而长鞠。

抚情效志兮,

冤屈而自抑。

刓方以为圜兮,

常度未替。

父亲,请恕女儿不孝,愿来世,再做您的女儿!

这诗其实一直就放在桌上,小玉识字不多,心乱乱的又只顾着哭,跟本就没有注意到,这桌上还放着诗。

黄庆东看完了诗和最后面的那句话,眼前一黑,差点没有晕过去。马上下令府中一切有手有脚还能动的人,全力寻找黄金凤的下落。

胡忧看到院子里突然出现许多举火把的人,还以为黄庆东发现了他,带人来抓他呢。等他发现那些人居然是找黄金凤的,一下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一个飞身,就冲到了黄庆东的面前,死死的抓着黄庆东的衣襟,睚眦惧裂的问道:“金凤怎么了,快告诉我,金凤怎么了!说!说!快说!”

黄庆东朦胧的眼睛,认出了胡忧:“你是胡忧,是你害死了我的儿子女儿,是你害得我家破人亡,我跟你拼了。一切都完了,我也不活了!”

黄庆东疯了一样的挣扎着要和胡忧拼命。

胡忧现在也是急火攻心,哪有心思管黄庆东,一把把他推开,抓过小玉问道:“小玉,你家小姐怎么了,快告诉我!”

小玉被胡忧的样子吓得全混直抖,哆哆嗦嗦的道:“我……我也不知道,小姐只留下了一封信,就不见了。我帮已经找了很久了,谁都不帮我,我找不到小姐……”

小玉说到最后,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

胡忧抢过小玉一直抓住手里的那诗信,才看完就一口鲜血喷到了半空中,眼中热泪滚滚而去,牙齿紧紧的咬着,发生咔咔的响声。

黄府的家丁,全都看到了突然出现的胡忧,但是谁也不敢靠上来。胡忧的样子,真是太可怕了,他们害怕会被胡忧给吃掉!

“胡忧大哥,别这样,现在我们紧要的是马上找到金凤姐,说不定事情还没有那么遭!”

黄圣衣的声音,提醒了胡忧。胡忧一个飞身上了房,大声的叫道:“不死鸟军团所属听令,我是胡忧,我命令,所有人马上全力寻找黄金凤,挖地三尺,也要找到!”

黄金凤送三个哥哥的尸体回来的时候,胡忧派了一支千人部队护送。这一千人来到宁保镇后,并没有撤回去。就在黄府附近,就近安营。

胡忧一声怒喝,整个军营全都听到了。瞬间,安静的军营像是炸了锅一样,从极静一下变成了极动。

这支部队的头领,是偏将左夫。此人在胡忧刚入伍的时候,是二班的夫长。被秦明打败后,被调离。之后到是一直跟着暴风雪军团转战四方,暴风雪军团落魄洞汪城的时候,他并没有离开,之后军团重组为不死鸟军团之后,给了他机会,因为多次立功,一步步走到偏将的位子。他的经历算不得传奇,只能说是勤勤恳恳。

左夫官不大,但是对胡忧却挺熟悉,一下认出了胡忧的声音,带人冲进了黄府!

卷三战火弥天475章生死不弃

一千士兵,放到战场上,那是算不了什么的,顶多也就是一个方阵而已。可是这要全挤到黄府,那就可观了。

接到胡忧命令,大批的士兵,像潮水一样全涌向黄府。他们可不会去管胡忧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们只知道,有命令,有事做,按令行事。

黄府的家丁,哪见过这么大的场面,一个个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有几个还在暗中庆幸,还好刚才没有冲动啊,不然这会,真会死得很难看。

他们确实得庆兴,如果他们刚才冲上去对付胡忧,那么跟本不用等到现在,弄不好直接就让胡忧给活劈了。

左夫远远看到胡忧,赶紧加快了步子,一下来到胡忧的面前,单膝点地,道:“末将左夫,见过少帅大人!”

左夫看向胡忧的眼神,非常的尊敬。虽然在胡忧刚入伍之时,他已经是夫长了。但是他并没有什么不服气的地方。这些年来,他可以说是亲眼看到了胡忧的一步步成长,见证了胡忧从一个小兵到元帅的全过程。他对胡忧有着的是无比的敬佩,毫无半点的妒忌之心。

胡忧冷冷的看了左夫一眼,道:“全力寻找黄金凤部长!”

“是!”

左夫领命大步下去,吩咐查找工作。

胡忧静静的矗立在原地,一动不动,任冷风打在他的身上,如一块万古不化的冰川。现在他不去考虑任何的问题,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尽快的见到黄金凤!

人多好办事,很快,左夫就再一次急步跑到胡忧的面前,回报道:“报少帅,已经找到黄金凤部长了!”

“快带我去!”

在黄府一间古旧的屋子里,胡忧看到了躺在床上的黄金凤。她的眼睛紧紧的闭着,睡得是那么的安详。要不是嘴角上的血迹,证明她服下了毒药,这么看着,她似乎只不过是熟睡了而已。在她的手里,抓着一件已经发黄的旧布衣。那应该是婴儿穿的,小小的一件,很可爱。

“那是夫人亲手做给小姐的衣服!”小玉脱口而出道。

跟着走进这间屋子,黄庆东的脸上,也露出了思念之意。小玉口中的夫人,并不是现在黄府里的何任一个夫人。那指的是黄金凤的亲生母亲。她在黄金凤很小的时候,已经死掉了。而且就是死在这间屋子,这张床上。

黄金凤的母亲死掉之后,黄庆东就再没有来过这里,平时只派了一个老妈子,负责打扫这里的卫生。

“金凤,你怎么那么傻。”胡忧用发颤的手指,轻轻滑过黄金凤变得惨白的脸。

往日温玉一般的脸,如今已经变得冰凉。

“金凤呀,我的儿女呀,你怎么能这样丢下我。我对不起你呀,女儿,是我害了你……”黄庆东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边上的小玉,也嘤嘤的哭了起来。她心里无比的悔恨,暗骂自己,怎么没有想到这个地方。她早应该想到,小姐在这里的。

拉过黄金凤的小手,胡忧眼中浮现出第一次见到黄金凤的样子。她,是他今生第一次动了真情的女人。那次在酒楼,第一次看她,胡忧就在心里告诉自己,就是她了,他要这个女人。

为了她,胡忧差点丢了性命,也是因为她,胡忧才发奋图强,取得了今天的成绩。也许胡忧对黄金凤还不足够好,与她的交流,没有红叶,西门玉凤多,但是在胡忧的心里,黄金凤是有一块地方的。这是他发迹以前,就已经把身心都教给了他的女人。

“金凤,你怎么就不能多等我一天呢!”胡忧把黄金凤的手,拉到了自己的脸上,泪水不停的滑落。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胡忧心中此时,是无比的悔恨。如果他能早一点出来见黄金凤,那么她肯定不会是这样。

那天在浴室房梁上,他已经看到了黄金凤脸上的哀伤,他却没有采取行动。他恨自己,为什么想到的是黄金凤的坚强,而忽略掉了她是一个女人,一个沉受着巨大压力的女人。那如山的压力,随时都可以把她压垮的呀!

热泪流在黄金凤冰凉的手指尖,顺着指尖滑落,滳在了雪白的床单上,渐渐的形成了一朵莲花的图案。花心带红,那是从胡忧嘴角带下去的血。

轻轻了,似乎错觉一般,胡忧觉得到黄金凤的手指动了一下,她似乎想要帮胡忧擦去那脸上的泪水!

“她没有死!”

胡忧突然大叫起来。虽然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但是在那一瞬间,他发誓,他感应到了黄金凤心思的哀伤。

屋里的哭声,一下静了下来。黄庆东一下从地上爬起来,就要往这边冲。

“架住他,任何人都不许过来!”胡忧喝道!

左夫就守在胡忧的身边,听到胡忧的命令,他亲自把黄庆东给拉住,对黄庆东的叫骂,他完全没有任何的反应。管你是黄金凤的父亲还是爷爷,总是胡忧说了,不许任何人过去,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金凤,我知道你没有死,告诉我,怎么样可以救你!”胡忧激动的看着黄金凤,什么失态不失态的,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胡忧找遍了黄金凤的周围,除了一个小玉瓶之外,什么也没有找到。那个小玉瓶,明显是之前用了装毒药的。玉瓶很普通常见,又没有任何的标识,想配出相应的解药,跟本是不可能的事。胡忧是感应到了黄金凤没有死,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救她呀。

黄金凤没有任何的反应,她依旧静静的躺着,一点都不去理会胡忧的焦急。似乎已经对这个世界失去了希望,已经再无眷恋了。

胡忧真是着急上火,就算现在黄金凤还有一丝魂在,但是找不到办法,她还是会死。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胡忧不停的在心里问自己,就算是穿越而来,就算是手下拥有百万雄兵悍将,可是这些,对黄金凤都没有意思,他救不了她!

“噗!”

急火攻心,胡忧又喷出了一口鲜血。因为这是身体自己的动作,胡忧没有来得急转头,满满一口血,全喷在了黄金凤的脸上。黄金凤那惨白的脸,顿时梅花点点,似乎变得红润了起来。

“胡忧大哥,你没事吧!”黄圣衣惊叫道:“你这个可恶的家伙,放开我,让我过去!”

后一句话,黄圣衣是骂向左夫的,这个实心的汉子,完全不打折扣的执行胡忧的命令,不但没有让黄庆东过来,就连黄圣衣他也没有放过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胡忧喷在黄金凤头脸上的血,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转淡。一开始鲜红色的血,没有十几秒钟,变成了淡红,然后又变成了浅红,最后已经没有了红色,变成无色透明的水一般。

别人也许没有看到这样的变化,但是正要给黄金凤擦去脸上血液的胡忧,清楚的看到了这样的变化。

“怎么会这样?”胡忧喃喃自语着,脑子飞快的转动了起来。以前似乎曾经在什么电视上看过,男主角的血可以解毒。难道自己的血也可以吗?

胡忧此时并不知道,他的血不但能解毒,而且是可以解百毒!

胡忧曾经吸收过雪里红蛇的精华。雪里红蛇是洪荒异种,天生就是万毒之王。在它的面前,任何的毒花,毒草,毒物,都得低头。

被胡忧吸收的那条雪里红蛇,只差一天就可以化龙九天,它千年来吸取的日月精化,被胡忧吸入体内,已经化入了他的精血骨骼之中。所以他的血能解毒,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

胡忧吸收雪里红蛇,光影果和地灵池水的那七天,是注定被遗忘的七天。永远都不会出现在史书上,也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那七天在胡忧的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

胡忧并不能真正的确定,自己的血是不是能解毒,但是他要试试。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哪怕跟本没有用,这也是一个办法!

吐血不是说吐就能吐的,胡忧拿出了匕首,一刀划在手腕上。顿时,大量的鲜血,流了出来!

“少帅!”左夫看到这要的情况,自己都忍不住要冲过来。在他看来,胡忧这是要自杀殉情呀!

“胡忧大哥,你不能这样!”黄圣衣也叫了起来,不断对阻止她过去的左夫又踢又打。

黄庆东看到这样的场面,也呆住了。他还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可以为女人做到这样。

“别过来!”胡忧低喝了一声,把血滴在黄金凤的脸上。刚才的那一幕又出现了,不过这一次,不单单只有胡忧一个人看见,在场的所有人,能亲眼看到了血会变淡。

一滴,两滴,三滴,胡忧不间断的把血滳在黄金凤的脸上,手上,其实他也有想过,也许直接把血喂进黄金凤的脸上,效果会更好,也可以节约一些血。但是他不敢冒这个险,黄金凤现在只剩下一丝游魂,稍微一个不小心,她就会香消玉损,永无回天之术。只要能够救她,就算是把全身的血,全放一遍,那又怎么样!

滴答滴答,屋里里极安静,静得足以听到胡忧的血,滴在黄金凤脸上而发出的声音。

胡忧的凝血功能,比别人快很多。为了保持持续性的出血,他得不断的割口已经止住血的伤口,让血不断的涌出!

这样究竟有没有用?

没有人知道。

但是胡忧似乎没有停止下来的意思。

黄圣衣,黄庆东,小玉,左夫,不死鸟军团的士兵,都默默的看着胡忧的动作。此时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希望黄金凤能够快点醒过来。付出必将有回报,他们不愿看到,这样的牺牲,换来的却是无尽的失望!

动了!

在场所有人的心,同时猛的抽动了一下。他们都看到了黄金凤的眼皮,跳动了一下。有人差点忍不住叫出来,还好,急时的捂住了自己的嘴,没有让自己发出声音。

“有效?”这个念头在众人的心中划过,不约而同的,他们都把目光,看向了胡忧。不错,确实是有效,只是他还有多少血,可以经到住这样流!他那苍白的脸,大家都看到了,那是失血过多的征兆。

黄金凤眼皮的跳动,胡忧比任何人都要看得更清楚,他也比任何人都更冷静。他知道,这是属于他一个人的战斗,而他的对手,是死神。他要把黄金凤从死神的手里给救出来,没有人可帮他,他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自己的血和意志,他不会放弃,更不能输!

黄金凤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做梦,她喝下了那瓶毒药,就静静的躺着。当年她的母亲,就是从这张床离开的,她要去寻找她。如果可能,她还希望能找到自己的三个哥哥。

三个哥哥为人虽然并不怎么样,经常依靠家中那小小的势力,去欺负其他人。抢强民女,欺行霸市,他们都做过,但是同样的,他们也都给过她关怀和爱护。他们也许已经变坏了,但是黄金凤永远记得,他们也曾经好过,善良过。

三个哥哥,死在了自己最深爱之人的手上,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除了她之外,没有人知道。

她一定很坚强的撑着,可是她很累,她撑不住了。父亲的每一句谩骂,都如一把把冰冷的刀,插着她那本就已经满是自责的心里,让她的心,一点点的破碎。很疼,很疼,她真的撑不下去了。

闭上眼睛,隐隐的,黄金凤看见了自己的母亲。黄金凤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但是她那时候太小,跟本就不住。对母亲的影响,完全是来自于母亲身前,亲手给她做的一件小衣,如此而以,再无其他。

她曾经无数次的追问过父亲,母亲长什么样,为什么家里,没有一张属于她的画像。可是那并没有用,她依然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

眼前的人影很模糊,头脸身体都看不清楚,但是黄金凤可以确认,那就是她的母亲,她能感觉得到,那浓得化不开的母爱。

她想要跟母亲离开这里,她要永远的陪在母亲的身边。但是无论她怎么追,到追不上,母亲总是在前面,近在咫尺,却在天涯!

追呀追,越来越累,她已经追动了。她打算留在这里,留在与母亲所在的空间。她躺下,闭上了眼睛。

耳边传来了呼唤声,声音似乎来自很远的地方,恍恍惚惚的听不清楚。好像是母亲的声音,好像又不是。

猛的手很疼,是一滴泪水烫伤了她的冰冷手。紧接着,又是一滳,然后是更多……

她挣扎着,像要摆脱,但是不能够,似乎有一股力量,在牵引着她。她细细的去分辨,那力量好熟悉,渐渐的,手不烫了,取而代之的是温暖。

她向它述说着自己的苦,它感受到了,它在安慰它,它不断的,把浓情,注入她的体内。温暖着她那颗破碎的心。

心,那股力量下,在慢慢的愈合。

“金凤,金凤,你听得了吗?是我,我是胡忧……”

黄金凤慢慢的张开了眼睛,感觉到身边似乎有好多的人。她没有去理会那是谁。她的目光,停留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上,他的手腕在流血,流就打在她的脸上,很温暖,和梦里的感觉一样。

“胡忧。”黄金凤微弱的发出了声音,声音很小,连她自己都听不见。

可是胡忧却听见了,黄金凤清楚的看到,他的眼睛射出了兴奋的光,他在笑,尽管笑得很难看。

“太好了,金凤你终于醒了!”

随着胡忧的话,在场的所人,都睁大了眼睛。他们今天注定了要见证奇迹。一个全身冰冷,心跳,呼吸全都已经没有了的人,能再次活过来,难道不是奇迹吗?

所有人里,以黄圣衣的眼睛瞪得最大。她是唯一一个,知道胡忧计划的人,但是她即没有猜到开头,也没有猜到过程,就连结果,也是刚刚才看到的。

胡忧的计划,是可行的,但是并没有来得急实行,黄金凤就先一步的崩溃掉了。她吃下的,是真正的毒药,而不是胡忧给她配的假毒药。

今天这一幕,就算是今天不发生,明天也会发生。但是它的意义,已经全完不一样了。一个是演戏,一个是真正是生里死别,怎么会可能一样。

黄庆东的眼神非常的复杂,看向胡忧的目光,有恨却也有感激。他让他失去了三个儿子,却几乎以不要命的方式,硬把他的女儿,从鬼门关给拉了回来。他究竟是要继续恨他,还是……黄庆东感觉自己的脑子很乱,他不知道,真不知道……

不死鸟军团的所属,看胡忧的眼神,是完全一样的崇拜。胡忧再一次,在他们的眼前,证明了他无所不能。在士兵的眼里,胡忧已经不是人了,是神。能把死人都救活的人,只可能是神。

他们坚信,跟着神一样的胡忧,他们必将取得辉煌。

卷三战火弥天476章五百壮士

黄金凤只是醒了十多分钟,就又沉沉的睡去。虽然她体内的毒,已经被胡忧的血给解掉了,但是她的身体还很虚,必须要好好的休息,才可以恢复过来。

胡忧让左夫等人全都出去,房间里,只有黄金凤的贴身丫鬟留了下来。黄庆东是第一个默默出去的,胡忧并没有跟他说话,他也没有跟胡忧说什么。

小玉怯生生的问道:“那个,少爷,你看是不是把小姐送回她的绣楼里去?”她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胡忧好,想想还是叫少爷得了。

说实在的,小玉直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状况。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穿的明明是酒坊里最低级工人的衣服,可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听他的呢。刚才他一声吼叫,居然可以招来那么多的兵,真是太吓人了。

胡忧这时才有心情打量这个房间,这房间里的东西,很明显的,都已经有些历史了。就拿床上的床单来说吧,虽然可以看得出,一直在有人保养着,但是不少的地方,都已经起了毛。

胡忧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小玉答道:“这里是小姐的娘亲以前住过的地方,不过已经有十几年没有住人了。”

“嗯!”胡忧只略略一想,就知道黄金凤为什么选择在这里服毒。

再一次仔细的打量了房间里的布置,胡忧摇摇头道:“不用换地方了,我想你家小姐更喜欢这里。你去打些热水来,给你家小姐洗洗脸,然后给熬些粥。熬粥的时候,把这些加到粥里一起熬。”

胡忧边说着,边递给小玉一些枸杞,党参,当归等被血活血的药材。

小玉看胡忧给的份量都不是很大,全加起来也不过一两多点的药,感觉以黄金凤的情况,这些药是不是太少了一些,于是提议道:“就是这些吗,我记得小姐的房里,还有人参,要不要下点?”

“千万不能下人参!”胡忧赶紧道:“你家小姐的身体很虚,受不了补性太大的药,就用这些行了。你看要是有红枣的话,就放上四五个,另外记住,要用小米熬,一定得用文火。”

粥熬好的时候,已经天亮了,黄金凤还没有醒来,不过胡忧并不担心她会有什么问题,因为他每隔半个小时,就会给黄金凤检查脉像,黄金凤的脉像,正在变得有力,这是身体慢慢恢复的证明。

口门传来了敲门声,左夫一脸神情紧张的走了进来,向胡忧汇报道:“少帅,据探子回报,宁保镇城门直到现在还没有按例打开,看来情况对我们不利呀!”

胡忧冷哼一声,道:“这是意料中的事,有这么好的机会,这宁保镇的镇守许放,怎么会放过呢。传令兵已经出城了吗?”

左夫回道:“按你的吩咐,昨晚就已经派出去了,不过这一路并不好走,一来一回恐怕得三天,援军才会到。这里毕竟是黑十字军团的地盘,你看我们是不是想办法先离开这里会安全一些。”

胡忧回道:“金凤的身体很虚,经不起劳顿。宁保镇的地方军,不过五千人而已,守三天不成问题。这许放要是识像,以后大家还有见面的机会。他要真敢给落井下石,老子灭了他。”

胡忧并没有告诉左夫,许放灭不灭,他的儿子许银辉是肯定定灭的。二百士兵和五百匹战马的节,胡忧绝对不会放过。现在不动他,也是时机还不到而已。

宁保镇镇守府,镇守许放正一脸皱眉的坐着。虽然他已经下令关闭城门,但是要不要跟胡忧开战,他还没有做下决定。

许放之子许银辉还老爹迟迟不下令进攻胡忧,不由急道:“父亲大人,现在胡忧的手里,只有一千人马,正是我们消灭他的好机会。黑十字军团和不死鸟军团现在已经是死敌,只要能干掉胡忧,那就是大攻一件,古力特军团长,一定会重重赏我们的,不要在犹豫了!”

许放摇头道:“话虽如此,但是胡忧此人用兵如神,我看我们并无必胜的把握啊!”

许银辉急道:“父亲,我们可是有五千人,五千打一千,岂有不胜的道理!”他对胡忧的恨,那是入骨的。

许银辉与黄金凤从小就订了亲,现在黄金凤居然公然和胡忧在一起,那就等于把一个大大的绿帽子,给扣在了他的头上。他也许并不喜欢黄金凤,但是这口气,他咽不下去啊!这段时间,他不时的在暗地里,对不死鸟军团搞小动作,也取得了毒死不死鸟军团二百于士兵,和五百匹战马的成绩。但是那些在他看来,不过是胡忧的九牛一毛,那是远远不够的。现在能有机会干掉胡忧,他怎么可以放过。

许放看儿子的脸,因为气极,都已经有些扭曲了,不由有些心疼。他是老来得子,对许银辉简直是要什么给什么,既然儿子要打,那就打吧!

古时候有冲冠一怒为红颜,许放为儿子一笑而开战,到也算是一段佳话了。要不怎么都说要有个好爹呢。

双方的战斗,一交火,就打得非常的凶猛。胡忧此时只有一千人,只能以黄府为基,与许放的五千人对战。

许放此人,虽然在是否与胡忧交战之事上,曾经犹豫过,但是他却不是庸才,本就在兵力上高出胡忧五倍,指挥起来更是游刃有余。许放是不打则已,即然开打,那就拼上了老命,一上来,就把黄府给围上了。黄庆东本还以为,他与许放有交情,派人去传话,不要在他黄府开打。不过他派去的人,让许银辉打了个半死,丢了回来。

左夫这一千人,并不是主力师团的,武器配制也不是顶级,不过他们对工事的构筑,到是有一手。一个小小的黄府,在他们的手上,只不过用了半天的时间,就构建成了一个小形的阵地,许放的人想要冲上来,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许放部队一上来就猛攻,胡忧只能避其锋芒,暂时采用守势,依靠临时工事,与许放周旋。

胡忧之前与左夫说,要死守黄府三天,事实上,他并不打算完全采取守势。这里毕竟是黑十字军团的地盘,这一带,除了许放的五千人之外,还有其他黑十字军团的部队。他们此时没有出兵,那是在观望。

不死鸟军团成功进驻花河州,给这里的各路将领,都带来了很深的震撼。再加原黑十字军团战将韦进投靠胡忧之后,得到了重用。此时已经有不少人,在心里有加入不死鸟军团的打算。

胡忧心里清楚,如果面对许放的进攻,他一直采用守势,那就弱了不死鸟军团名头。一但让那些将领觉得,不死鸟胡忧也不过如此,那么他将要面对的,就不单单是许放的一支部队了。他们会出兵宁保镇,与许放一起共战胡忧。到时候别说是守三天,守一天都难。毕竟一千兵力,怎么算都太少了。

而反过来,如果胡忧能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打败许放,那对黑十字军团的各路将领,都是一个震慑。相信会有更多像韦进那种有法想的将领,带兵来投。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攻防战,它的意义,已经远远的超过了一场小型战争。

所以胡忧这一仗,不但要守住,还要漂亮的打胜许放。

此时,胡忧暂时把黄金凤交由小玉照顾,亲自带人在一线指挥作战。

城内战,没有攻城战那么大的空间,双方人马,不过是相隔一条街而已。此时往日人流窜动的大街上,已经没有了行人。路边堆着不少的尸体,血水已经把石板路洗了一遍,人踩上去不时发现吱吱的响声。几句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土狗,正在舔食着血水,其中两只个头较大的狗,正在为一小段肠子互咬。

守护在胡忧身边的左夫,看胡忧的身子,越探越出去,不由担心道:“少帅,小心敌人的弓箭手。你要是有个什么意外,叫末将怎么向几十万军团将士交待啊!”

胡忧听到这话,乐了,哈哈笑道:“玩箭,老子是祖宗,他们想射我,还嫩点。”

正说笑着,一阵箭雨从府外射进来,胡忧一个骨碌,爬在了地上。箭雨过去,胡忧一吐嘴里的泥,骂骂咧咧道:“马拉戈壁的,老虎不发威,当老子是病猫呀。左夫,你去给我点兵五百,老子弄死他们!”

左夫一听这话,脸都吓白了。人家外面可有五千人,点五百人出去,那够干什么的呀。

赶紧道:“少帅,现在敌人势大,我们不如依靠工事,与他们缠斗为好。只要撑过了三天,援军一到,我们爱怎么弄死他们都行!”

胡忧心说:你左夫是只会打仗,不懂人性呀。你以为就这么死守,真能守得住?你要是目光能远大的,以你的忠心和资历,我怎么会只给你当个小小的偏将。

当老大有个好处,就是不需要跟部下讲什么道理。他的话,就是命令,只要说出来,下面就得执行!

胡忧一瞪眼道:“哪来那么多废话,给你五分钟的时间,五分钟之后,我见不到五百人,我就把你撤了!”

左夫没有办法,只能按胡忧的命令行事。

胡忧看左夫离开之后,揉了揉太阳穴。昨晚为救黄金凤,流了不少的血,加上又连着两天两夜没有睡觉,此时他的头,一阵阵的发晕。为了稳定军心,他不但不能告诉其他人,更要在士兵的面前,表现得充满活力。

五分钟过去,左夫集合好了五百人。除了左夫之外,其他五百士兵,个个脸上都露出兴奋的神情。这次他们可是要与心中的神共同作战,做为非主战师团的士兵,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呀。

胡忧看了眼士兵的气势,满意的点点头。他最骄傲的,就是不死鸟军团士气。在不死鸟军团之中,无论是主战师团,还是非主战师团,遇上敌人之时,都敢打敢战。就算是面对几倍的敌人,也很少出现军心不稳的情况,逃兵更是从来没有过。

说白了,这就是什么样的军官带什么样的兵。将雄兵就雄,同理,将熊兵也熊。无论是哪一场仗,不死鸟军团从来没有像其他的军团那样,士兵在前面打,军官在前面躲着。从胡忧往下,军团中的军官,几乎每一个,都早习惯了在一线指挥部队。军官都冲在前面,士兵哪还有后退的道理。

经过简单的训话,胡忧就带着五百人,杀出了黄府。刚才在墙头上,他已经看清楚了。许放虽然把手里的五千人,全都调到了黄府外,但是由于这里的房屋太多,道路也不算宽,他跟本没有办法,把五千人全部投入作战。真正能参与作战的,也就是两千人而已。

黄府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许放的两千人,不可能全都挤在一个地方。正门,后门,侧门,几个地方分开,每一拨的人马,也就几百之数。在局部兵力上,并不会占太多的优势。

胡忧这一次,打算给他们来个以点破面。从正面出击,把正门外那七百人的部队给吃了。结结实实的,抽许放一个耳光。

黄府中门突然大开,胡忧一马当先,恶虎一样扑了出来。手中的霸王枪,如天外飞龙,不断的扼杀着生灵。

许放的部队,哪想到胡忧居然会突然开门出来,一下都懵了,从军官到士兵,一时之间,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

胡忧才不管那么许多,看准了目标,就直扑向敌人。身后的士兵,看胡忧英勇,一个个也都不要了命,哇哇叫着给敌人扑去。有些士兵还有意无意的,挡在胡忧的面前,以保护胡忧。

五百对七百,人数上,胡忧一方,似乎还略逊,但是在战力上,那可是没有办法对比的。左夫这一千人,虽然不是主战师团的人,但是他们从青州打到洞汪城,又从洞汪城转战各地,他们的战斗经验,可不是宁保镇这些,从来没有经历过,大军团作战的士兵,也以比得了的。

按胡忧刚才的训话说,别看他们有七百人,只要每人干掉一个,他们就只剩下两百人了。这两百人,还不够他们分的呢。

杀!杀!杀!

胡忧挥舞着霸王枪,突在最前面。青龙献爪果然是专为群战的设计的,它再一次,显示出了威力。

胡忧一步步的推进,眼神冰冷而无情。一朵朵枪花在人群之中散花,带走的是一条条生命。

夜暮降临,喊杀声小了下来,双方的士兵,不约而同的停止了拼杀。从极动变成极静,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整条街道,就死一般的沉静。

阵阵微风吹过,浓重的血腥味,熏得不少老兵都想吐。胡忧知道,这场仗远远没有结束,他和士兵坐在一起,默默的吃着干粮。一下午的激战,让他的体力消耗很大,失血过多的后遗症,已经暴露了出来。他的左手,此时几乎已经不能抬起来了。可是他依然强忍着不适,和士兵们谈笑风声。

五百名士兵,现在已经还剩下三百多人。有一百多人,倒在了外面的街道上。剩下的三百多人,也多数带伤,但是他们的笑上,却充满着骄傲,因为至少有八百以上的敌人,成为了他们的刀下之鬼。

胡忧这五百人,显示出了强大的战力。许放接连调了三支增援部队,才顶住了胡忧的进攻。做为人数占优的主攻一方,被打成这样,想来他的心情,不会太好吧。

“听听,那些新兵蛋子,又在吐了!”队中一个老兵的怪叫,引来了笑声一片。

没有多场的战火经历,想要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一口口的吃掉手中的食物,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实事上,面对满身的血肉,和那浓浓的血腥之气,能不吐,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了。

吃完了食物喝好了水,士兵们都静静的坐着,他们要抓紧时间休息,胡忧刚才已经说了,一会再给那个笨蛋一击狠的。他们可不想到时候,没有力气砍人。

“少爷,你没有事吧?”小玉担心的看着胡忧。刚才胡忧进来的时候,那一身血把她给吓了一跳,等走近之后,胡忧那惨白的脸色,更是让她不知所措。

胡忧此时的脸色,真是比昨晚黄金凤的脸更难看,白得像纸,不时有虚汗冒出,还不停打着摆子。

“没事!”胡忧咬着牙,道:“你去想办法,帮我找点红糖和热水来,我有用!”

“哦,好!”小玉急急的就跑出去。

床上,黄金凤依然躺着,据小玉说,她之前醒来过一会,吃了几口粥,就又睡下了。

看黄金凤的脸上,已经现出了红润,胡忧安慰的露出了一丝微笑。无论要付出怎么样的代价,只要她能好起来,那都值了。

“少爷,你要的红糖和水。”

“嗯,掰一小块,放到我的嘴里,其他的融到水里,帮我灌到壶子里去!”

“哦!”

卷三战火弥天477章谁是黄雀

长长的睫毛不停的跳动,黄金凤张开了眼睛。从模糊到清楚,黄金凤第一眼就看到了胡忧。

胡忧吃了红糖,脸色稍微比之前好了一些,没有那么惨白得吓人了,此时正在向小玉交待着一些,照顾黄金凤要注意的事项。他是抽空进来的,一会他还要出去,带领部队出击。

似乎有感应一样,正说着话的胡忧,突然看向了黄金凤,正好看到了黄金凤那如水的眸子。

“金凤,你醒了!”胡忧高兴的叫着,一下来到了黄金凤的床边。

黄金凤的手,无力的抬起,与胡忧的手,握在一块,嘴角不时的牵动,终于发出了微弱的声音:“真的是你,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傻瓜,怎么会。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胡忧轻轻用脸,婆娑着黄金凤的手。她的手依然很冰凉,却比昨晚好了不少。昨晚见到黄金凤那个样子,他的心都快要碎了。

“我知道,你一定在我身边的!”黄金凤露出了微笑,继续道:“知道吗,我是多么的想要陪你一起走天涯。”

黄金凤说的,是胡忧刚刚认识她的时候,对她出说的心愿。那时候的胡忧,一无所有,除了想到和黄金凤浪迹天涯之外,他拿不出任何有可能实现的计划。

“原来你还记得。”胡忧也笑了。笑中藏着一丝歉意。因为他早已经把这句话给忘记了。

两人低声的互说着情话,谁也没有提服毒的事,似乎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少帅。”左夫敲门进来,在屏风外,轻轻的叫了一句。他是来提醒胡忧出击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嗯!”胡忧在屏风后哼一声,表示已经知道。

黄金凤的眉头皱了起来,不解的看向胡忧。

胡忧在黄金凤的耳边,轻声道:“我出去办一些事,你乖乖的睡会,睡醒了,就能见到我了。”

黄金凤拉着胡忧的手,道:“你要去打仗吗?”黄金凤也是经历过战火的人,即使没有人告诉她,现在的形势怎么样,她也能从胡忧那满是血的军服上,看到一些端倪。

胡忧安慰道:“只是去收拾一些小毛贼而已,没有事的!”

黄金凤依然抓住胡忧的手,深情的看着胡忧的眼睛,道:“记住,你惹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这是一句承诺吗?

不,这是黄金凤的心。经历过了一次生死之后,黄金凤终于明白了自己活着的意义。她把对胡忧的关心和担心,融在了这一句里。

亲吻了黄金凤冰凉的嘴唇,胡忧也同样的,在黄金凤的耳边,说了一句话。听完了胡忧的话,黄金凤安心的,闭上了眼睛。

宁保镇的营地里,许银辉急燥的走来走去,他本以为,五千人马,要拿下胡忧的一千人,是很容易的事,可是现在,他却看不到胜利的希望。

“父亲大人,我们不如用火攻!”咬着牙,许银辉想到了一条毒计。

黄府的两边,分别连着不少的房屋,只要把那些屋子点燃,那黄府自然也就会葬身火海。到时候别说是一千人,就算是一万人,也得全烧成灰。

“不行!”许放一口就回绝了儿子的提议。虽然战事吃力,但是他的脑子还是清醒的。这宁保镇的房子,全都是木制结构,房屋又都是紧挨着,一但放火,那不单单是烧几条街的事,整个宁保镇都会烧掉。

“为什么不行,这是最好的办法!父亲大人,干吧!”许银辉越想越觉得可行,他可不会去管其他的百姓会怎么样,他只要烧死胡忧就可以了。

“不能这样干,下面的士兵,不会同意的,这是他们的家!”许放依然不同意。宁保镇的地方军,大多都来自本镇,他们怎么可能执行这样的命令。

许银辉冷哼道:“军令如山倒,谁不执行,就是抗命,我砍了他!父亲大人,这事你不要管了,教给我来办就好。这一次,无论如何,我都要胡忧死!他不死,我就死!”

许银辉说完也不理会许放,转头就冲出去。

“给我回来,这样不行!”许放回过神来,赶紧起身要追出去。

突然眼前一愰,两个穿着侍卫衣服的人,拦在了许放的面前,其中一个人说道:“许镇守,我劝你还是按少爷说的做好!”

许放看两个小小的侍卫,居然敢拦他,不由大怒道:“放肆,这里没有你们说话的份,给我让开!”

那人阴阴一笑道:“是吗,既然许大人坚持,那就怪不得我们兄弟俩了!”

许放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感觉身子一麻,眼一黑,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胡忧回到了部队中,准备带人趁天黑再给许放来一击狠的。就在这时,左夫急急的跑了过来,报告道:“少帅,府中两边都出现了火光,敌人似乎打算用火攻!”

“什么?”胡忧的脸色,顿时大变。这宁保镇的房屋,可全是木制的,一但烧起来,那后果也不堪设想。

“你怎么看?”胡忧有些表情奇怪的问了一句。

左夫道:“许放他肯定是疯了,这里可住着十几万的老百姓!许放也算是一个将才,真没有想到,他居然敢如此的疯狂。他这是要玉石俱焚呀。把宁保镇给烧了,就算是古力特不说他,这宁保镇的百姓没有办法说他,他手下的士兵,就会反转枪头弄死他!”

上到房顶,情况确实如左夫说的那样,两边的街道,已经被点燃了,火势正以极快的速度,向这边蔓延。

“马拉戈壁的,这个混蛋!”

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得赶紧想办法才行,不然一但过火,他们全得变烧猪!

“左夫,你马上分出一部份人,尽可能的把院墙给浇湿,把中院给拆了,所有人集中到水池边。”

“少帅,那你?”

“我带人揍他姥姥的!”

分工合作,胡忧把黄府交给左夫,带着已经集合好的三百于人,扑了出去。胡忧对宁保镇的兵力来源很清楚,知道他们大部份就是这里的本地人。没有自家人烧自家房子的道理,放火的人,肯定是少数外地兵。

他嘴里骂得毒,但是在心里,他到是有些感谢许放的晕招。他这样一搞,部队肯定得兵变,这对他可是大大有利的。

与胡忧所料不差,此时宁保镇军自己已经打了起来。别人家的房子,烧了也就烧了,这里可是他们的家呀。这一但烧起来,还不得家破人亡。

当官的不管老百姓的命,当兵的可不能不管,这里面可有他们的父母亲人。当兵是为吃饭,可没有理由把亲人的命也给搭上的,一看许银辉居然要放火烧城,当即就有不少士兵不干了。

宁保镇地方军此时是本地兵和外地兵战成了一团,反到是没有人理胡忧了。胡忧面对这样的情况,真是有些哭笑不得,他真想过去问问,究竟这里谁是主角呀。

算了,不理就不理吧。胡忧带好人马,认准许放的军营就杀了过去。这一次,比下午时可就轻松多了。下午的冲杀,每一步都得流血,这次到是有些像逛花园。

很轻易的就冲破了敌人的中军,在指挥部里,抓到了已经晕过去的许放。至于许银辉,也不知道是谁砍的,总之他被发现的时候,身体和头,并不在一起。

很多人猜头了开头,却没有人能猜到,胡忧居然那么轻易的,就取得了胜利。短短不过一天的时间,以一千兵力,大胜宁保镇五千部队,还活抓宁保镇守许放,斩杀镇守之子许银辉。

不死鸟军团的士兵,在胜利到来的时候,完全没有准备。他们都觉得,白天那样的叫打仗,晚上这场不能算是打仗呀。很多人都想不明白,怎么天黑下来之后,整个世界似乎都不一样了呢。

有消息灵通人士,在事总结,许放部队之所以会突然败北,是因为错误的下达了放火的命令,使得部队哗变所制。

可是问题又来了,以许放的军事能力,他不可能想不到,这样做的后果,怎么可能下达这种错误的命令呢。

有人说,这个命令,是许银辉跳过许放下的,许放并不知情。这个解释,似乎说得过去,但是还存在两点疑问。

一是许放为什么没有阻止,二是这引起兵变的放火行动,为什么只烧掉了几间无关紧要的房子。

越是往下查,越是发现,整个事件似乎没有表面那么简单。似乎有人在暗中策划着整个事。

按受益者有罪的原则,有人把目光放到了胡忧的身上。他们发现,如果把所有不合理的东西,全都往胡忧的身上套,似乎就变得比较合理了。

可是究竟是不是胡忧策划了这一切,没有人敢下这样的定论。因为如果是胡忧做的,那又会扯出更多的东西。

很多年之后,有人在胡忧的回忆录里,得到了答案。不过那个时候,真像对人们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了。看到这个答案的人,也没有把答案公布出来,这小小的宁保镇一战,也就成为了战争史里,一个不大不小的谜。

战争只打了一天,就结束,最高兴的当属宁保镇的老百姓。他们不会管是谁当权,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他们并没有因为战争,受到太大的伤害。

黄府里,胡忧和黄庆东相对而坐,已经半个小时了,谁都没有先开口说话,也没有任何人敢打扰他们。

“也许我们应该谈谈。”胡忧放下手里的茶杯,一脸真诚的看着黄庆东。解决黄庆东的办法很多,比如一刀劈了他,那就什么事都轻松解决。但是为了黄金凤,胡忧不能那么做。他得在这事上,多伤点脑筋。

“谈什么,谈你怎么杀了我三个儿子?”黄庆东冷哼着,语气相当的不好。

胡忧对黄庆东的反应,不担没有气馁,反而暗暗的在心里松了口气。黄庆东肯说话,那就证明这事有得谈。按胡忧那无良师父的话说,只要对方肯开口,这事情就成功了一半。至于另一半能不能成,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

胡忧叹了口气道:“其实严格的说起来,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黄庆东鼻翼猛的收缩了几下,强压住怒火,笑道:“你刚才说什么,我们之间没有深仇大恨?少帅大人,你不要忘记了,你杀了我三个儿子,如果这都不算是深仇大恨,那么我请问你,什么才是深仇大恨!”

胡忧摇摇头道:“有一点,我想你应该清楚。是你儿子先来刺杀我,才会死在我手上的。在杀他们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们是谁。在我的眼里,他们除了敌人,没有其他任何的身份。”

黄庆东涨红着脸道:“这么说来,我三个儿子的死,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胡忧回道:“不能说与我无关,但是他们在死的时候,准确来说,不能算是你的儿子!”

看黄庆东要说话,胡忧抢先继续道:“请听我把话说完。黄金龙三个人,接刺杀我,是授了古力特的命令。换一句话说,他们当时的身份,是古力特的士兵。古力特是黑十字军团之主,他与我不死鸟军团对立。他派兵而刺杀我,我反击是很正常的事。杀人者,恒被人杀之。上了战场,那就是生死由死的事,两方各为其主,无论谁杀谁,都不能算是个人仇恨。”

胡忧一段似是而非的话,不能算是没有一定的道理。就像是在现实中,你要杀了人,那你就是有罪的,是受人鄙视的。但是在战场上,你杀人越多,你也就越英雄,越受人崇拜。战争是人类发展的劣根性,也是推动力。没有人会把战场上的仇恨,带回到战场下。有谁听说过,谁在临死之前,把杀他的对手记下来,是谁谁谁,在哪一仗中杀了我。兄弟姐妹,要为我报仇这类的话吗?

没有吧!

因为战争并不是个体之间的仇恨关系,它是两个集团,或是国家之间的争斗。个人在战争里,不过只是一个棋子,一个零件的组成部队。上了战场,人就已经不是人了,只是一种会动的工具而已。

胡忧看黄庆东沉默不语,知道他也接受这样的解释。天风大陆千年来,战争不断,无论男女,对战争都已经很习惯。很多人,把战争看成了生活的一部份,他们也明白战争的游戏规则。当兵就要打仗,打仗就要杀人。你不杀人,人就杀你,你能杀人家,人家就能杀你,生死各安天命,无论谁杀了杀,都只是认命。

“小玉,你说他们能不能谈好?”黄金凤一脸担心的问自己的丫鬟。经过三天的休养,她已经恢复了很多,不需要整天睡着了,只是还不能下床走路。

小玉挺有信心的说道:“应该没有问题的,胡少爷那么聪明,肯定可以说服老爷,小姐你就不用太担心了。”

黄金凤不放心道:“真是这样就好了。”

“当然会是这样的。我能看到出来,老爷这几天,已经与以往不一样了。”小玉边说着,边给黄金凤披上件衣服。做下人的,对主人的心态最敏感,这几天黄庆东不担没有再骂过黄金凤,而且对她这个小丫鬟,也和颜悦色了不少。在她看来,这都是好的转变。

胡忧继续着自己的话:“我们都很爱金凤,这一点,相信你不会否认。在金凤的心里,同样也把我们看得很重,甚至重过她的生命……”

亲情是最好的疗伤药,胡忧在简单的推掉黄金龙兄弟的死,与自己有必然关系之后,就把话题的重点,放到了黄金凤的身上。

现在黄金凤已经是黄庆东唯一的女儿,而黄庆东对黄金凤的父女情,就是解开他心结最好的钥匙。这一次,只差一点,黄庆东就失去了儿女,他肯定不想同样的事,再一次的发生。

“既然我们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那么又何必要敌对呢。我是一个从小就没有父母的人,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能叫过一声爹娘。你是金凤的父亲,同样的,也是我的父亲。如果你原意,我会像对待亲生父亲一样,和金凤一起照顾你。”

黄庆东始终没有回答胡忧的话,他的脸色不停的在变着,一会阴,一会暗,如果注意观察,你还能从他的眼中,看到一丝感动。仇视的目光,已经渐渐淡了下去。

胡忧是一个懂得见好就收的人,他能看出来,黄庆东已经软了,但是想要他马上放下仇恨,那是不可能的事。毕竟不管怎么说,他也杀了人家三个儿子。如果黄庆东马上完全忘记这一点,那真是没心没肺了。一切都还需要时间,只有时间冲淡了仇恨,亲情才有可能建立起来。

起身,胡忧离开了大厅,让黄庆东自己慢慢想。如他之前所说,如果黄庆东愿意,他可以为了黄金凤,叫他一声老爹,并好好对他。如果他不愿意,那也就算了。只要他不再迁怒于黄金凤,胡忧就不动他。如果他还是死性不改,哼……

卷三战火弥天478章军民冲突

宁保镇一战,虽然规模不大,但是却展现出来了不死鸟军团的战力,此战在黑十字军团各将领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甚至可以说是震撼。

往日虽然关于胡忧的传言,已经不少,但是这一次,几乎是在家门口,看到了胡忧部队的可怕。虽然此战并没有触成黑十字军团大批部队来投,但却为以后对收服黑十字军团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书房里,胡忧在考虑着下一部的计划。宁保镇这场意外的战争,让他取得了不少的主动,现在他有两个选择,一是等后继部队上来之后,挟胜利的余威,继续向前进军,进一步压制古力特的地盘,而取得对花河州更多的控制权。二来是按原计划,巩固已经占领的区域,并着手开采这些地方的煤资源,以供兵工厂制造武器的需要。

两种发展,对胡忧来说,都是很有诱惑力的。地盘和武器,本就是一个军队强大的标制,取谁舍谁,都不是那么忍心。不过胡忧还没有狂到两种同时进行的地步,他知道,以他现在的实力,只能做其中的一样。

“报!”

正在胡忧难以取舍之时,门外有士兵求见。

“进来!”胡忧把士兵叫进来,打量了他满身的泥土,心中了然,这士兵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赶路而来。

胡忧问道:“你从什么地方而来?”

士兵回道:“禀少帅,小人是从沙黄来的。”

胡忧听到这里,心中一跳,忙问道:“难道是沙黄出了什么事?”

“是的,少帅,沙黄发生了民变。李皮将军被害!”

“什么?”胡忧强忍住拍桌子的冲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给我一五一十的说清楚。”

通过士兵的讲术,胡忧才知道,整个事件的大概经过。此事的源头,还得从起许银辉对派人对不死鸟军团的诬陷说起。

许银辉为出胡忧抢走黄金凤之气,洒下了大把的金钱,在沙黄挑动军民不和。这件事,是胡忧亲眼所见的,对此,他还专门对李皮做了批示,千万不可以轻举妄动,要小心的处理。

然而胡忧却低估了人众的耿直程度和士兵的承受兵力。再他离开沙黄之后,不少受害的老百姓,跑到了沙黄军营,要求严惩不法的士兵,以还百姓公道。

沙黄指挥李皮,打仗还行,对处理这种民事的问题,完全没有经验,他错误的理解了胡忧的批示。胡忧要他小心处理,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弄,干脆就不处理,而民众来了个避而不见。

民众看吵了半天,居然没有人理会,就认定了军方是做贼心虚,不敢出来见他们。再加上已经拿了许银辉的钱的人,在暗中使坏,挑动大家的情绪,最后使得抗议升级。

民众从开始的谩骂,动肢体语言上对士兵行进挑衅。他们甚至向军营投制石块,自制的******。在有两个士兵被******烧死的事件发生之后,士兵终于也忍不住,对民众进行反击。

士兵都是带着火气上去的,一开始还只是用手,之后就克制不住,动上了手枪。老兵都有一个特性,就是见血眼红。这一打就出了大事了,一百多前来闹事的百姓,被当场砍死。

沙黄的百姓,本就对不死鸟军团的进驻,心存不满,这下死了一百多人,他们不干了,当即开始招集人马报复。一个拉一个,一帮拉一帮,东村上西村也不含糊,居然半天的时间,就聚集了上万人。

沙黄本身只是一个集市,战略价值不大,那里全部的驻军加起来,也不过是一千人。千人与万人对峙,明显是吃亏的。

这时候,李皮终于又犯下了一个错误,他居然天真的想以一人之力,去与愤怒的民众谈判,结果可想而知,直接让人家给弄死了。

紧接着军民双方,又是一场大混战。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毕竟是从战火里锤炼出来的,虽然面对的是近万人,他们也并没有吃太大的亏,在损失了几十人之后,冲出了包围,暂时退出沙黄。

李皮的副将知道这次事情闹大了,赶紧派人报告胡忧,这就是以往的经过。

胡忧听完了士兵的汇报,又详细的询问了一些问题之后,让士兵下去休息,接着就陷入了沉思。

民变胡忧是见过的,但是争对不死鸟军团的民变,他还是第一次遇上。胡忧一向治军极严,严禁士兵与百姓有任何的肢体冲突,防的就是此类的事件发生。没有想到,这样的事,还是发生了。

事情之所以发展到这样的地步,各方面的原因都有,但是关键的一点,还是发展得太快,地盘是占了,很多软基础却没有打好。看来继续推进,是不可取的。得以此为戒,移定好也占地盘,才是正道呀!

沙黄的事,必须得尽快解决,而已是胡忧必须亲自解决。民变的事,绝对不是小事。一但任其发展,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当晚,胡忧就急驰沙黄集,黄金凤的身体还没有完全的恢复,只能暂时还留在黄府,由黄圣衣代为照顾。之前保护黄金凤回来的部队,经过一战之后,目前还有六百余人和几十个伤员,胡忧也一并留下。另外,胡忧把黄艳阳也留了下来,这小子本事不大,但是挺有点运气,胡忧希望借他的运气,护住黄府这边。现在他已经有点焦头烂额的意味,黄府这边,可不能再出什么事了。

一路快马加鞭,胡忧终于赶到了沙黄。沙黄的部队,此时已经临时离开了沙黄集,在沙黄十里外,安下营帐。因为突围的急,士兵们是粮食帐篷什么都没有来得急收拾,钱身上到是有,可是因为与百姓的关系紧张,连粮食都买不到,胡忧来的时候,他们居然在煮野菜。

看到这一幕在,胡忧更是意识到民心的重要性。暗暗决定,以后哪怕是少占地盘,也一定要把与百姓的关系搞好了。得民心者得天下呀!

李皮的副将名叫李良,是李皮的远房表弟。看到胡忧,这个不满二十岁的小将,委屈得都快哭了。满山坡的士兵,看到胡忧赶来,也默默无语,士气非常的低落。

胡忧明白李良的心情,不但没有骂他,反而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了几句,并对李皮的死,表示了哀悼。

简单的劝慰之后,胡忧马上招开军事会议,商讨解决沙黄集暴民的办法。

“李良,现在先给我讲讲,目前沙黄的情况!”

李良能在突发的乱局之中,当机立断的做出撤退的决定,并把士兵全都带出来,已经体现出了他的才能,胡忧对他,还是挺喜欢的。

李良压下了失亲之痛,向胡忧汇报道:“禀告少帅,现在沙黄集已经组织起了民团,看来是想和我军对峙下去。”

“嗯。”胡忧点点头,问其军官道:“说说你们的看法。”

一个将官当先怒道:“怕他们怎的。按我说,咱们直接调兵,灭了他们。我还不信,一个小小的沙黄集,还能反了天不成!”

“对,我也是这么看。”

众将纷纷议论开来。同意出兵沙黄镇的人,居然占了半数以上。

无顾被人挑衅,连头头都让人都给弄死了,现在被人家赶出来,还得吃野菜,哪个心里,不窝着一团火。不死鸟军团从成立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这事要传出去,他们这一部,从上到下,全都得让人给笑死。

李良极力反对道:“少帅,打不得呀。军队的敌人,不是老百姓,这一但开打,后果不堪设想!我已经查过了,他们的头,是一个叫做唐水的人。他在民众之中,很有一定的威信,如果能把他说服,相信此事可以得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胡忧赞许的看了李良一眼,点头道:“李副将说得不错。我们不死鸟军团的敌人,不是普通的老百姓。这一次的事件,是少数别有用心之人挑起来的。我们一但向老百姓开战,那就中了人家的计。此事只能以和平的手段解决,绝对不可以动用武力!”

这一夜,胡忧和普通的士兵一样,就着篝火,在山坡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胡忧带上李良,化妆成普通的百姓,前往沙黄集。

沙黄集是一个集市,四面联通,虽然有自发的百姓,看着各个路口,但是以胡忧的能力,要进来是轻而一举的事。

“少爷,我们为什么要来这来?”李良不解的问道。他不是很明白,胡忧为什么一进沙黄,哪也不去,就直接来这个不起眼的小茶铺。

胡忧当然不会告诉李良,之前他就已经见过唐水,知道唐水一直在追这里茶老板的女儿小花。

胡忧笑道:“一会你就知道了。怎么,饿了吧,先叫点东西吃。野菜那玩艺,还真不顶肚子。”

今天茶铺的生意不错,此时已经坐了七成的人,店里的茶人,毫无例外的,都在谈着百姓与不死鸟军团冲突的事。

胡忧边喝着茶,边听着这着侃客闲聊,顺更了解这里的民意情况。这里闲聊的客人,也不全都一面倒反不死鸟军团,也有人在再军团说好话,甚至还有人在分析这次事件的始末原由。还真有人猜个八九不离十的。

“看来这里的百姓,也还有点理性。”听了一会,胡忧欣慰的点点头,对李良说道。

李良同意道:“民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他们知道什么好,什么不好。”

“你说得不错,上过学吧。”

“嗯,在家的时候,跟一个教书先生学过几年。”

“你还年轻,好好问,以后大把的前途!”

胡忧把桌上最后一个包子,放打嘴里,含糊的叫道:“小二,小二!”

小花今天也来到了店里帮忙,听得胡忧的呼唤,马上跑了过来,甜甜的问道:“客官,有什么吩咐?”

胡忧道:“姑娘,你们这里的包子真不错,是不是猪肉馅的?”胡忧开始跟小花套近乎。昨天一听到唐水这个名字,胡忧就想到了从小花这边下手。

小花笑道:“客官真是会吃,不错,我们这里的包子,确实是用猪肉馅的。而且是上好的猪肉!”

胡忧指指李良,笑道:“我就说味道这么好,肯定是猪肉的,还好非我和争。这下你服气了吧。姑娘,再给我带二十个吧。”

“二十个?”小花有些发愣。这肉馅包子,是他们这小茶铺的招牌点心,个大料足,一般人有两个就已经很饱了,再大胃的食客,也不过是吃四个。她记得这桌之前就已经上了六个了,再要二十个,怎么吃得下去。

“怎么,买玩了吗?”胡忧一脸失望的样子。

“啊,不是,不是。”小花连连摇道:“我只是奇怪客官怎么会一次要那么多。”

“呵呵呵,原来是这样。”胡忧看小花上勾,笑道:“我不是要全在这里吃,你看我这个肚子,也装不了那么多呀。我是要带在路上吃的。”

“哦。”小花释然的头,犹豫了一下,提醒道:“可是客官,这猪肉馅的包子,得吃热的,不然会拉肚子。你确定要二十个吗?”

“这样呀……”胡忧转头问李良道:“我们大概还要走多远,可以找到你那个唐水表弟?”

李良突然听到胡忧的发问,微微愣了一下,还好他的反应很快,马上反应过来,配合道:“我也不知道,只知道是在沙黄随近,具体在哪,我老爹又没有说,看来有得找。”

胡忧给李良去了一个答得好的眼色,转头对小花道:“姑娘你看,我们找人也没有个准,而我呢,又很喜欢你们的包子,麻烦你给想一个办法吧。”

胡忧和李良的对话,完全是说给小花听的,能不能有用,就看小花接下来怎么个反应了。

小见犹豫了一下,问道:“刚才我听说,客官要找的人名叫唐水?”

胡忧心中暗叫一声好,表面不动声色的说道:“是的。哦,对了,你看我这个笨脑子。姑娘开店的,自然认识不少的人,不知道姑娘认不认识唐水呢。我们有很着急的事要找他,这都已经找了两天了,都没有找到。”

小花为人善良,哪知道胡忧这是在骗在他,闻言回道:“我到是认识一个叫做唐水的人,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胡忧急忙转头对李良道:“还不快给姑娘说说,你表弟长什么样。”

李良心说,表哥我到是刚刚死了一个,哪有什么表弟呀!

李良跟本没有见过唐水,不见他有办法,只听他回答道:“哦,我都已经有十几年没见过他的,具体长什么样,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他今天二十岁,在一家字画店打工的!”

小花自然知道唐水以前是在字画店打工的,同名同姓,年纪和工作又一样,她自然觉得胡忧他们说的唐水,和她认识的是同一个人了。

虽然一直没有答应唐水的追求,但是唐水经常帮她的忙,平时店里有个什么事,唐水总是第一个到。小花对唐水的感觉还是不错的,这两个人跟唐水有亲,她当然不能放着不理了。

小花回道:“我想你们说的唐水,应该和我认识的是同一个人。”

胡忧高兴道:“真的吗,那太好了,麻烦姑娘告诉我们,到哪里可以找到他?”

小花皱眉道:“他住的地方,到是距离这里不是很远,只是不知道,他此时在不在家。我看不如这样吧,我让我小弟去帮你们传个话,把他叫到这里,让你们见面。”

胡忧正转着脑筋,怎么样想办法让小花帮忙把唐水找来,小花自己提了意,那到了省事多了。连连点头答应。

看小花让小弟去帮忙叫人,胡忧又运用花言巧语,骗得小花借了后院的一个厢房,这一布局,算是完成了。只等唐水出现,就可以进行下一步行动了。

李良把四处都简单的查看了一遍,回到胡忧的身边,奇怪的问道:“少帅,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小花姑娘,与那个唐水认识的。我记得我拿到的情报上,并没有提到这一点呀。”

胡忧高深莫测的笑道:“你不知道的东西还很多,慢慢的学吧。准备一下,我看那个唐水,很快就会来了。”

李良担心道:“要是唐水知道,跟本没有我这么一个表哥,不来怎么办?”

胡忧嘿嘿一笑道:“放心吧,别说是表哥这种自己都弄不清楚有没有的亲戚,就算你说你是他死去多年的老爹,他也会来,而已来得更快!”

唐水听说有十几年没有见过的表哥来找,确实挺纳闷的,但是人家已经找到了小花的店,他就不能不去看看了。

要不怎么说菜鸟没有经验呢,他现在已经被推为民众的头,却一点都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一个人都没有带,自己就来到了茶铺。

“唐水公子,我们终于见面了!”

卷三战火弥天479章兵不刃血

“你们是谁?”唐水一看到胡忧和李良就知道,这两个人他跟本就不认识,也肯定不是他的什么亲戚。真来找亲戚的人,他过见,不是这个样子的。

胡忧给李良使了个眼色,让他把门给看好,这才不急不缓的坐下,谈然道:“唐公子请坐,放心,我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想跟你聊聊而已。”

唐水看对方只有两个人,自恃有点拳脚,并不怕对方,于是也在胡忧的对面坐了下来,拿眼睛上下打量着胡忧。

胡忧看唐水镇定的样子,在心中暗暗的点点头。怪不得那些百姓选他做头,这么看来,他还是有几分胆色的。

拿过茶壶,胡忧给唐水倒了杯茶道:“想必你也很好奇我是谁,我也不藏着掖着,直说了吧,我是胡忧。”

唐水的眼睛,一下大了起来,直瞪着胡忧,问道:“你就是不死鸟胡忧?”

人的名,树的影,这年头,没有听说过胡忧名字的人,还真是不多。

胡忧点点头道:“承蒙朋友抬爱,确实给了我这么一个外号。”

唐水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太好看了,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看着胡忧。他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年轻,对方可是名动天下的一军之主,说不紧张,那是骗人的。

胡忧指指茶杯,道:“这是小花泡来的茶,先喝一口,润润嗓子。”

唐水并不渴,闻言却拿起茶杯,一口把茶全都倒进了嘴了,喝了茶,他的感觉好了不少,这才定神问道:“我们现在是敌非友,不知道少帅找我何事。”

胡忧叹息道:“唐水呀唐水,你觉得你是我的敌人吗?你的情况,我多少了解一些,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能做出这么蠢的事呢。

我不死鸟军团的军纪一向怎么样,你就算是没有见过,也应该听说过,难道你觉得我的士兵,会像外面传言的那样,欺负当地的老百姓吗?”

唐水吐掉嘴里的茶叶,愤怒道:“外界的传言怎么样,我不管。但是你手下的兵,欺负老百姓,我是亲眼所见!难道我这双眼睛,还会骗我不成?”

胡忧喝了一口茶,淡然的说道:“你说的是小花被调戏的事吧。”

唐水眼一瞪,道:“你知道就好!”

胡忧回道:“我不但知道,而且知道的要比你多。不错,你的眼睛是不会骗你,但是有人确可以骗你的眼睛。不怕实话告诉你,那天小花被调戏的时候,我就在场。从开头到你把人打走,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我来问你,你可有证实过,那三个人,真是不死鸟军团的人吗?”

唐水听得一愣,这个他还真没有证实过,只是听他们自己说的而已。想到这,他不由气势弱了一些,道:“难道还有人冒充你的人不成。”

胡忧点头道:“以前我还真没见发现这样的情况,不过这一次,还真是有人冒充我的人,在外面做坏事!”

唐水冷笑道:“现在无证无据,你当然说什么都可以了。”

胡忧收起了笑容,逼视着唐水道:“此事别说我有证据,就算是没有证据,我也没有必要骗你。说句不好听的,你还没有资格,要到我来骗你的地步。

你觉得,就凭你们聚集起来的那万多人,就能让我害怕吗?我不是看不起你,别说是一万人,就算是给你们五万人,我要灭你们,也用不了半天的时间!”

唐水涨红了脸,却反驳不了胡忧。胡忧说得不错,别看他们有一万人,其实那不过是一个数而已,队伍里良莠不齐,老人,小孩,壮年,妇女,什么人都有,全凭的一口气,聚集在一起。要是真开战,只要一个冲击,他们就得全乱了。

胡忧看镇住了唐水,这才继续说道:“不死鸟军团从成立到现在,对外打过安融,河池,林桂,也打过异族人,对内打过古力特,但是你去打听打听,我什么时候,有向老百姓出过手。

军团成立之初,我就告诉我的士兵,我们来自于百姓,是百姓的子弟兵。我们手里的刀枪,是对付敌人的,而不是对付老百姓的。

那天暴乱的时候,我想你也在场。你仔细的想想,你们杀死那个军官的时候,那一千士兵,有没有向你们大开杀戒?之后你们不卖粮食给我们,我们有没有抢过老百姓的一颗粮?你可以到军营里去看看,我的士兵,现在睡的是山坡草地,吃的是野菜,他们要是真与老百姓为敌,何至于这样!”

胡忧停了停,继续道:“我知道,这花河州是黑十字军团的传统地盘,不少的老百姓,对不死鸟军团的进驻有敌意。但是你扪心自问,这同样的事,要是放在黑十字军团的身上,他们会怎么样对你们?”

唐水被胡忧说得低下了头,他一出生就住在花河州,黑十字军团平时是怎么么对老百姓的,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要是这样的事,放在黑十字军团的身上,绝对不是现在的局面。他们将要面对的,是大批蜂拥而来的军队,而不可能是军团长亲自坐在他的面前,跟他说这些话。

胡忧看唐水眼中的怒气,慢慢的淡了下去,柔声道:“唐水,你有胆有识,又有一身的好功夫,不如加入到不死鸟军团来吧,用你的眼睛,亲眼看看,不死鸟军团究竟是一支怎么样的部队。我向你保证,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骗了你,你随时可以找我算帐。”

唐水咽了咽唾沫道:“你真的让我加入到不死鸟军团里?”他虽然还不是非常的了解不死鸟军团是什么样的,但是他知道,整个天风大陆,没有任何一个军团长,会向胡忧这样,亲自来找他商谈这样的事。

老百姓冲击军营,不过是一时火气上头,现在冷静一来,所有人都感到了后怕。这几天,经常出现那种没由来的,就有人痛哭的情况。他们是在害怕不死鸟军团的报复呀。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们感觉到恐惧。这样的情况再继续下去,用不了几天,就得全面崩溃。

胡忧点头道:“不错。如果你能让老百姓放下武器,不要再做无谓的事,我就封你为校尉,领兵三百,专事负责沙黄的事物。你不是喜欢小花吗?美人总是爱英雄的,等你穿上了将军服,还怕追不到她?”

这已经是比想像中更好的结局了,要不是胡忧在这里,唐水肯定要大笑三声。平地一声雷,天上砸下个校尉级的官,这可是要平步青云呀!

不过唐水还有一个担心的地方,他犹豫了一下,道:“那……那位将军的死,你不追究了?”

胡忧脸色一正道:“当然要追究,我胡忧绝对不能看着我的部下白死而不管。不过你也不用怕,我知道这个事,是有人挑起来的,实话告诉你,主谋已经被我铲除了,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一些小鱼小虾。

你接手沙黄之后,第一件要处理的事,就是要把那些藏在百姓中的破坏份子,给我找出来。你是这里的本地人,人脉熟,路子多,相信要查出来,不是难事!相信这件事之后,你也就明白了,不死鸟军团究竟有没有干过那些伤害百姓的事!”

胡忧的坦然,让唐水折服。此时他已经在心里,至少相信了胡忧八成。因为胡忧跟本不需要费那么大的力气来骗他。

李良适时的轻轻碰了唐水一下,提醒道:“还不快见过少帅大人!”

唐水这一下才反应过来,慌忙跪下行礼。

胡忧哈哈笑道:“我不死鸟军团,一向唯才是用,不讲身份出来。你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只要肯好好干,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去吧!”

搞定了唐水,接下来的事,那就容易办多了,不出几天,沙黄集的老百姓就重新回来了以前的平静。胡忧也按他承诺的那样,封唐水为校尉,领兵三百,重新进驻沙黄集,其他的部队,暂时交由李良统管,在集外驻守,与唐水相互呼应,当然,这里面也有牵制和帮助的意思。毕竟唐水没有从军经验,很有多事,还必须由李良代为帮他处理。

十天后,胡忧回到了榄板城,黄金凤和黄圣衣也被他一起带了回来。黄庆东虽然没有跟着一下,但是从他对黄金凤的态度看,他已经与黄金凤合好,这让胡忧多少还是感到欣慰的。

黄金凤的心结去掉之后,身体恢复得很快。她的底子本就不错,加上年轻,现在已经可以下床走路了。这一路上,胡忧对她更是多加疼爱,使得两人的感情,更以更加的巩固。

榄板城由西门玉凤坐镇,一切井井有条,没有出现任何的情况。对胡忧解决沙黄集问题的办法,西门玉凤相当的欣赏,还不断的追问细节情况和胡忧当时的想法。

胡忧当然不会对西门玉凤藏私,原原本本的把整个事情的经过,都给西门玉凤讲了一遍,在他看来,这是一个不错的交流,天风大陆现在的瞬息万变,谁都说不准,将来会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再发生。

谈完了沙黄集的事,西门玉凤把话题扯到当前的形势上:“现在异族人把全部的注意力,全都集中都了色百帝国,看来色百帝国撑不了多久了,你这个色百帝国的挂名元帅,有什么想法?”

胡忧摇摇头道:“色百帝国的事,我能帮的,已经帮了。现在异族势大,他不来攻我,我已经偷笑了,主动去惹他们,那是自找麻烦。只能在精神上支持他们吧!”

西门玉凤长出了一口气,安心道:“我还以为你又要出兵色百呢。”

胡忧摇头道:“你放心好了,我已经相通了。正所谓力不到不为财,以前我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老觉得自己看得远。现在我才明白,我是看得太远了,以至于把眼前的东西,都给看轻了。

什么组建联军,什么出兵色百帝国,都是错招。事实已经证明,那些跟本就没有用,出力不讨好,反而累人累而。”

胡忧说着,拉过西门玉凤的手道:“还给你弄了个什么联军元帅,让你受累受委屈。”

西门玉凤微笑着摇头道:“我没有事的,只要你需要,我无论做任何的事,都心甘情愿。

对了,据情报显然,古力特最近似乎与妲姬交征甚密,我估计,他们似乎在谋划着什么。”

胡忧冷哼道:“除了想谋划我,他们还能有什么事。真是没有想到了,我这边一打,到把他们两个打成一块去了。看吧,用不了多久,帝都那边就应该说我的不是了!”

西门玉凤仔细的看了胡忧的反应,奇怪道:“你似乎一点都不担心的样子。”

胡忧笑道:“这有什么好担心的,以前我做的无用功虽然多,但是也不是全都没有用的。现在曼陀罗帝国名义上的女王可是艾薇儿,妲姬就算是有点权,那又能怎么样。想动我,那得硬实力。别把我逼急了,逼急我直接灭了她!”

西门玉凤一脸迷醉的道:“这才是我西门玉凤的男人,有霸气,我喜欢。不过你就不怕他们来黑手吗,要是他们想办法,哄着艾薇儿宣布你判国怎么办?”

胡忧哈哈笑道:“你也太小看艾薇儿了,我告诉你,艾薇儿的才智,绝对不在你我之下,要不是她现在年纪还小,威信不够,不用我出手,她自己就能把妲姬给弄死。她不会那么蠢,宣布我叛国的。”

西门玉凤追问道:“那要是真发生这样的事呢?”

胡忧想都不想的说道:“那我就自立为王,封你为王妃。怎么样,我的爱妃,你对这个答案满意吗?”

西门玉凤娇羞的打了胡忧一下,嗔道:“谁要做你的爱妃。”

“那我就让你做宫女好了!”

“你敢!”

在榄板城住了五天,协助西门玉凤处理了一些辣手的问题,胡忧看大体暂时没有什么问题,就离开了榄板城,回到浪天。

这次兵出花河州,总体来说,都挺顺利,古力特见识到了不死鸟军团的厉害,暂时不敢有动静,把半个花河州都让给了胡忧。

但是胡忧并不觉得春风得意,有一件事,一直压在他的心头,让他很不舒服。这件事就是哲别的失踪。

已经快两个月了,胡忧派出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都没有查到任何关于哲别的消息。好好一个大活人,说没就没了,真是让胡忧担心。

“又在想哲别了吧?”红叶把一件衣服,披到胡忧的身上。胡忧身边有五个女人,最了解胡忧的,还是红叶。她虽然坐着不死鸟军团第二把交椅,权力还在西门玉凤之上,但是她在胡忧的面前,从来不把自己当什么将军,只是一个小女人而已。

“嗯!”胡忧在脑袋靠进红叶的怀里,叹息道:“你说哲别究竟遇上了什么呢,为什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红叶像母亲一样,轻抚着胡忧的脑袋,安慰道:“放心吧,她肯定不会有事的。”

“但愿吧!”胡忧恨声道:“要是让我知道是谁在搞小动作,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少爷。”风吟推门进了胡忧的房间。

胡忧一下坐了起来,问道:“怎么样,是不是有哲别的消息?”

风吟摇摇头道:“还没有,不过我们找到了那天跟在哲别身边的两个卫兵之一。”

胡忧急道:“他肯定知道哲别发生了什么事,快带我去见他!”

胡忧说着就跳下了床,他可不管现在是什么时候。

风吟并没有按胡忧的话做,依然站在原地道:“少爷你先别激动,听我把话说完。那个卫兵受了很重的伤,被人救起之后,直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你现在去见他,也问不出什么来的!”

胡忧道:“那就更要去了,你忘记了,我可是会医术的。走走,别再耽误时间了。”

看到那重伤的卫兵,胡忧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人伤成这样,还能不死,还真是命大。

胡忧都不知道,找什么形容词来形容这个卫兵的惨样,只能说他能活到现在,绝对是一个奇迹。

全身上下,至少有一百处以上的划伤,这应该是掉进河里,被水流冲击撞到东西所致,真是想找一块比较完整的皮都难。连脸都没有一块完整的,鼻子还少了一半,要不是依靠他的士兵牌确定他的身份,还真无法知道,他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