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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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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男人,一直在笑着,不时用下流的话侮辱淑谨皇妃。看来他们是想用这样的办法,来逼淑谨皇妃说出欧阳寒冰的下落。

淑谨皇妃在哭,但是她并不软弱。一有机会,她就会踢打那两个男人。哪怕那样做,并没有多少伤害力。

胡忧知道,自己再不做些什么,欧阳寒冰就得暴发了。情况紧急,已经融不得他去想太多了,一咬牙,他把换日弓拿了出来,打算先干掉一个再说。

欧阳寒冰确实已经到了爆炸的边缘,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子女,看到母亲受辱,还能保持冷静的。如果真要有那样的子女,只能说那子女跟本就不是人。

欧阳寒冰看胡忧拿出弓箭,一把就抢了过去道:“我来!”

胡忧想了想,点点头。欧阳寒冰在军校的时候,箭法也挺不错的,干掉一个,应该不成问题。

如果在平时,胡忧把换日弓给欧阳寒冰,身上应该还有驽弓。可是弩箭早在庆良城与铁克拉对战的时候,就已经射完了,连弩弦都被他拆了给雅馨做吉他,想要和欧阳寒冰同时点杀那两个男人,跟本不可能。

用霸王枪吗?

那是近身武器,不似合现在用!

左想右想,不适合也得用了。现在只能冒险了,为了老岳母,这次得拼命!

胡忧想着,在欧阳寒冰的耳边说道:“冰儿,我下去引开一个人,你找机会干掉一个,然后想办法保护你母后。他们应该不止这两个人,你要小心一些。”

欧阳寒冰担心的看了胡忧一眼,想说什么,但是却忍住了。狠狠的吻了胡忧一下,重重的点头道:“我知道了,你一定要小心。他们的武力不低!”

何止是不低,这两个人一看就是高手中的高手,胡忧现在精神力损耗很大,别说血斧,就算是霸王枪,他也只能发挥一半的威力。

胡忧故做轻松的笑道:“放心吧,我会没事的。我这条小命,还得留下来以后给孙子讲故事呢!”

通道无声无消的打开了一个缺口,胡忧利用飞天抓,滑到地上。给欧阳寒冰打了个准备的手势,突然哈哈哈的大笑起来。

胡忧的突然笑声,把那两个男人吓了一跳,一转身看到是一个小太监,太监服男人给宫女服男人打了个眼色,让他过去搞定。

两个男人不认识胡忧,但是淑谨皇妃一眼就认出了胡忧。瞬间就明白了,胡忧肯定是来救她的。

淑谨皇妃只是一时被失踪女儿的事,给蒙了心,但是她并不是笨蛋。她很清楚,胡忧出现在这里,那么欧阳寒冰肯定也附近,寻找着机会。

胡忧像傻了一样的,依然在哈哈大笑。宫女服男人是离开了淑谨皇妃,可是那穿太监服的还在。他得制造机会,让欧阳寒冰能一击即中,就算不能一箭射杀,也至少要重伤他才可以。

胡忧的突然出现,让宫女服男人也不敢小视,他边小心的走过来,边骂道:“小子,你是谁?”

胡忧很恶搞的举起一只手道:“我是动感超人!”

这是胡忧下来之前,跟欧阳寒冰定的暗号,意思是动手。刚才在宫女服男人开口的时候,淑谨皇妃接到了胡忧的眼神,猛的退了一步,这是他们唯一的机会。

胡忧喊出那话的同时,右手猛的往前刺。这看着似乎是个无用的动作,因为他和那宫女服男人之间,至少还有三米的距离,就算他的手再长,也不能可伤着那男人。

但是如果手中有霸王枪,那就不一样了。胡忧在空手前刺的时候,戒指里的霸王枪,瞬间出现在了他的手中。这一招,他可是练习了很久的,今天终于能用上了。

宫女服男人突然看到金光一闪,一只闪亮的枪头,向自己面门而来。他来不急去细想那枪是怎么到胡忧手上的,赶紧身子向左一滑,右手前拍,躲过了胡忧的一击。

胡忧心中一惊,暗道这家伙好厉害。想归想,手里的活可不敢停,一个回枪,又扫向宫女服男人。

宫女报男人双脚不动,居然空手就来抓胡忧的枪头,胡忧弄不清楚他的实力,不敢大意,人随枪走,把霸王枪斜划上拉,指向他的眼睛。

胡忧出了秘道之后,欧阳寒冰就双眼注意着淑谨皇妃那边的情况,架起换日弓,竖着耳朵,等待着胡忧那奇怪的暗号。

换日弓到欧阳寒冰的手里,并不能像胡忧那样,会出现瞄准器效果。但是欧阳寒冰还是有信心,一箭射杀那个太监服男人的。

突闻胡忧喊出‘动感超人’四个字,欧阳寒冰应声射出了箭。胡忧怕欧阳寒冰用不惯换日弓,威力不足,特意给了欧阳寒冰那支原装的换日箭。要知道那支箭,就算是胡忧,也只是试射过一次而已,之后就宝贝一样的,藏在换日弓里,再也舍不得用。这次为了欧阳寒冰,他算是豁出去了。

换日弓配上换日箭,那是最佳的完美组合。欧阳寒冰的箭法,虽然比不了胡忧和哲别,但是也算不错,一箭射出,正中那太监服男人的左胸。换日箭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穿身而过,钉在了地上。

欧阳寒冰第一次亲手杀人,整个人都软了,那手抖得都快不像自己的一样。还好她还记得自己应该做什么。赶紧从通道滑下来,去与淑谨皇妃汇合。

胡忧和宫女服男人一连交手十几招,慢慢的就落了下风。无论是体力,还是精神力,他都已经消耗太大了。现在是全凭毅力在硬撑着。

宫女服男人看胡忧的攻势已经弱了下去,更是得理不让人,连连出击,招招取命。两人杀得是难舍难分。

欧阳寒冰此时已经到了淑谨皇妃的身边,把母亲给护在了身后。她看门外并没有像胡忧预计的那样,还会出现更多的敌人,心里微微的松了口气。可是当她看到胡忧险象环生之时,心又提了起来。

在军校那会,因为胡忧不懂得运用精神力,所以欧阳寒冰的武力,要比胡忧强不少,但是这会,随着胡忧的血之觉醒,欧阳寒冰已经大大的不如胡忧了。

欧阳寒冰想去帮胡忧,但是她有自知之名,上去跟本做不了任何的事,反而还会影响到胡忧。欧阳寒冰是急得团团转,却又没有办法。

猛的,欧阳寒冰看到了插在地上的换日箭,赶快过去,把箭拔起来,架上,寻找着可以帮到胡忧的机会。

胡忧和宫女服男人打斗的同时,也不时的留意欧阳寒冰那边的动向。他和欧阳寒冰算是有点心灵相通,一看欧阳寒冰架箭,就明白了她要干什么。

胡忧能看到,宫女装男人同样也能看到。他现在也是越打越心惊,太监服男人被射杀他可是看到了的,他可不想也尝试那样的滋味。他现在是尽可能的贴着胡忧,让欧阳寒冰投鼠忌器。

其实胡忧之前的猜测并没有错,此时摸进皇宫的人,不只眼前这两个。只不过那些人都有别的任务,所以此时,这里就只有这两个人而已。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武力很自信,要干掉欧阳寒冰和淑谨皇妃,两个人已经是绰绰有余了的。

胡忧的出现,完全是意外。而那个功夫最好的太监服男人被欧阳寒冰射杀,更是意外的意外。如果胡忧不是给了欧阳寒冰那支原装的换日箭,使得速度和力量都大了一倍的话,用一般鲁游打的箭,欧阳寒冰就算是偷袭,也没有能力一箭射杀那个太监服男人。

欧阳寒冰此时是心急如焚,她的箭已经架了很久了,但是一直都找不到机会出手。胡忧的动作已经比之前更吃力了,随时有可能被对方杀死。

相比是欧阳寒冰,胡忧此时的心里,如明镜一般,场中所有的变化,他都看在眼里,对于自己的形势,他也非常的清楚。

胡忧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自己反而能进入到一种前所谓有的空明。也许是因为之前,他一直都没有遇上这样的高手吧。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但是必须得外力强逼,才能暴发出来。有句话不是说吗,人都是逼出来的。

宫装男身前忽地爆起了一团寒芒,欺身而上。他很明显是看出胡忧已尽油尽灯枯,想要抓住胡忧,以图后路。

胡忧看他如此的轻视自己,那股子天生的倔强,又暴出来了。尽管两手已经重如灌铅,他还是咬牙顶上,不但没有丝毫采取守势,反而用的是硬碰硬的打法。

胡忧到天风大陆以来,是几经血战,凡是每一次对敌,他都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能一次一次的活下来,看起了,似乎有运气的成份,但他真正靠的,就是这股永不言败的精神。他这么一拼命,到是让他挽回了不去颓势。

宫装男此时是恨不得生撕了胡忧,他有些弄不明白,胡忧这个家伙,是吃什么长大的。明明早就无力再战,却硬是像牛皮糖一样,硬是不倒。他此生也算是交战无数,除了败给刘一虎外(太监服男),再无敌手。没想到,今天却遇上这么一个家伙。打了那么久,还不能把他杀死,让他在心里,升出一种窝囊的感觉。

想到这,他已经放开了被欧阳寒冰箭指的顾及,出全力对付胡忧。今天哪怕是死,他也要拉上一个垫背的。

胡忧连接九刀,虎口都已经裂开了,但是他却没有丝毫的慌张失措,依然一枪接一枪的发起进攻,枪刀交击之声,不绝于房中,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在打铁呢。

胡忧越打,心气越足,身体的感官,几乎已经被他给封闭掉了。战场拼杀这么多次,他感觉这一次,是最爽的。但是现在,他要结束这个拼杀了。

就在宫装男一刀劈下的时候,胡忧手中的霸王枪突然被从中砍断,霸王枪头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飞了出去。

这一惊变,引得欧阳寒冰母女都忍不住惊叫出声,宫装男也露出了一丝得意,但是胡忧却没有半点慌乱,因为这一切,都在他计算之中。

在宫装男笑得最得意的时候,一把匕首插进了他的心口,此时他才发现,胡忧笑得比他还开心。

244章清纯的暧昧

胡忧脸上的笑容一僵,双脚一软,很华丽的倒在了地上。他倒下的速度,甚至比那宫装男更快,更直接。

胡忧的衣服已经完全透湿,血汗都有,分不出哪是血哪是汗!心里想着要爬起来,不能在美人的面前丢脸。但是脑袋爆炸一般的痛,让他跟本无能为力。

胡忧知道,那是精神力和体力过度消耗所制,至于有没有受伤,说真的,他还真不知道,因为他的全身,都已经麻木掉了,跟本就没有知觉。

欧阳寒冰脱口而出的欢呼,在胡忧倒下的瞬间,变成了惊呼,什么也顾不得的,扔掉手中的换日弓,急急冲到胡忧的身边,把胡忧抱进自己怀里,让胡忧的脑袋,靠在她胸前的美好了,连连低呼着胡忧的名字。

淑谨皇妃也跟着欧阳寒冰一块跑了过来,脸上满是焦急的上下打量了胡忧一遍,迟疑的说道:“他受伤了吗,为什么脸色那么难看?”

胡忧艰难的睁开眼睛,笑笑道:“似乎中了一刀。”

欧阳寒冰脸色变得更为焦急,失声道:“哪受伤了,在那里?”

欧阳寒冰在胡忧的身上一通乱找,最后还是在淑谨皇妃的提醒之后,她才发现,胡忧的伤在手大臂上。主要是她侧抱着胡忧,那个角度被挡着了。

这伤是胡忧在完成最后一击的时候,硬扛下的一刀,深可见骨!

欧阳寒冰发现了伤口,又不放心的问胡忧道:“是不是这里,还有别的地方伤着吗?”

胡忧有气无力的说道:“我也不清楚,全身都麻木了,你自己找吧。”

欧阳寒冰气急道:“你这人呢!”想到胡忧是为救她们母女俩才受的伤,也不忍心再责备,敢紧给胡忧再仔细的检查伤情。

淑谨皇妃在一边看欧阳寒冰不得要领的样子,提醒道:“要不把他的衣服给脱下来吧,这样比较能看清楚一些。”

欧阳寒冰现在也是急昏了头,跟本没有考虑这样做是不是合适,赶紧把胡忧身上的身服给解开。解了几下,看不好解,干脆拿出胡忧之前给她的匕首,把衣服给割了。

胡忧现在头脑还算清楚,但是全身累得是连眼皮都不想动了,一双贼眼打量着淑谨皇妃只穿着肚兜的身子,任由这两母女去弄。

“啊!”

正给胡忧解裤子的淑谨皇妃突然惊呼一声,脸颊通红的转过头去,长长的睫毛不停的颤着,美好胸前,急速起伏。

原来淑谨皇妃心急着找伤口,一下没有注意,手猛的一拉,把胡忧的内外裤子,一下全都给拉了下来。这样的情况,自然让她看到了一些不应该看到的东西。她哪见过那里还长牙的呀,自然吓得惊呼。

欧阳寒冰刚把胡忧的衣服给扔到一边,突闻淑谨皇妃的惊叫,还以为她又发现了伤口,连忙问道:“又伤在哪了,重不.........”

欧阳寒冰说道一半,声音也小了,后面的话,恐怕她自己都听不到。

欧阳寒冰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赶紧拉过手边的衣服,盖在胡忧的身上。胡忧心里那个冤呀,心说这是我的错吗?我可是好好趟着,什么也没有做呢。

不过这话可不能说,欧阳寒冰手上可还拿着匕首呢,她一个挥刀斩情丝不要紧,胡忧这边可要从扮太监变成真太监了。

欧阳寒冰也不知道跟老娘说什么好,红着一张脸,给胡忧包扎伤口。淑谨皇妃偷眼看胡忧的大半身体,已经被盖住,又反身回来帮欧阳寒冰的帮,两母女都默默做事不说话,气氛一时变得有些尴尬。

这对母女,都一心系在胡忧的伤上,跟本没有注意到,淑谨皇妃的身上,还有问题。只穿了一件白色肚兜的她,虽然没有外泄春色,但是多少,还是有些关不住的东西,落到了胡忧的眼里。距离那么近,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的。

胡忧回过一口气来,已经有力气说话了。可是这时候,他是打死也不说,靠在欧阳寒冰的怀里装死。

欧阳寒冰和淑谨皇妃帮胡忧把伤口包好,自己也弄了个满头汗。要知道胡忧身上的伤,可不单单在大臂上,那只是一处大伤,另外还有十几处小伤呢。她们又没有学过护理,弄起来自然要难很多。

母女俩阵阵的体香,不停的往胡忧鼻子里钻,加上半靠在欧阳寒冰的玉体上,真是舒服得胡忧想呻吟。如果可以,他还真希望能这样躺一辈子。可是这时候,他不开口是不行了。欧阳寒冰母女是没有事了,欧阳****那边,搞不好,还有危险呢。

胡忧装作痛苦的呻吟了一声,把母女俩的注意力,拉到自己的身上。其实跟本就不用装,随着感知的恢复,他现在是全身都疼。那个宫装男可真是厉害,胡忧打他一个,比在战场上来个冲锋好不了多少。

欧阳寒冰听道胡忧的呻吟,终于打破了沉默,关心道:“胡忧,你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

胡忧一副舍已为人的高大英雄形象道:“我没事,你们不用管我。快去通知你父皇和侍卫,不然你父皇又或是与会的宾客出事,都会很麻烦。”

胡忧这话,算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刺客的出现,胡忧的受伤,一连串的事,弄得欧阳寒冰母女俩是心性大乱,都没有想到,进宫的刺客,也许还有同党。

这一次,淑谨皇妃比欧阳寒冰反应快,一下就站起来道:“我去。”

现在这种情况,自然是淑谨皇妃比欧阳寒冰更适合去报信。不然留在这里,不是更尴尬吗。

胡忧看淑谨皇妃就这么冲出来,也不知道是应该哭好,还是应该笑好。心说你们母女俩不是合伙玩我的吧。淑谨皇妃穿成这样,你们难道都看不到?

胡忧看欧阳寒冰没有反应,只好开口叫道:“淑谨皇妃,请等一下。”

淑谨皇妃留步,不解的看向胡忧。

胡忧苦笑道:“那个,外面天气有些凉了,伯母多穿件衣服,会比较好一些!”

“啊!”

这次的惊叫,也不知道是出自谁的口,总之胡忧觉得自己的耳膜很痛。

*********

欧阳****是怎么处理后面那些事的,胡忧不知道,淑谨皇妃出去不到一分钟,他就在欧阳寒冰的怀里睡着了。他的神精和体力都透支得非常厉害,要不是刚才有可遇而不可求的美景,他跟本顶不了那么久。

胡忧这一睡,就过去了整整一天。直到第二天的下午,他才睁开了眼睛。入眼处,已经不是他倒下的那个地方了。陌生的装饰,陌生的床,陌生的空气没有胡忧熟悉的体香。胡忧有些失望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这里,并不是欧阳寒冰住的寒冰宫。

当然不可能是寒冰宫,胡忧虽然和欧阳寒冰发生了亲密的关系,但是他还不是真正的驸马。欧阳寒冰还没有出阁呢,怎么能光明正大的让胡忧住到她的屋子里去。

胡忧现在住的是百合楼,属于内宫的一角。这百合楼平时是给皇家的女亲,比如淑谨皇妃的妹妹那样的亲戚住的地方,这还是建成以来,第一次给男人住。

胡忧正在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一个小宫女端着个铜盆走进房中,她看胡忧已经醒了,高兴的说道:“公子你终于醒了,太好了。”

声音很甜,还带着点童声。

胡忧寻声看去,只见这小宫女最多不过是十五岁,长的到是挺漂亮的,只不过身体还没有发育。胡忧心道这欧阳寒冰干什么弄个小女孩子来照顾我。

胡忧觉得嗓子干得很,有些沙哑的说道:“能不能给我一杯水?”

小宫女笑道:“当然可以呀,柔儿马上给你倒。”

喝了柔儿倒来的水,胡忧顿觉得精神了不少,把杯子还给她道:“谢谢,你的名字叫柔儿吗?”

柔儿用力的点头道:“嗯,是寒冰公主帮我起的哟,好听吗?”

胡忧笑着点点头道:“好听,这是一个很美的名字。”

柔儿略有些得意的说道:“那当然了,姐姐们都说好听呢。”

柔儿说着,歪歪脑袋,想了想问道:“公子你叫什么名字呢?”

胡忧听着一愣,心说这小丫头胆子够大的,居然敢问他的名字。胡忧虽然从来没住过皇宫,但是他知道,宫女都有很严格的规矩,一般是不能乱说话,更不能问宾客名字这种问题的。这到不是什么怕泄露机秘,而是以侍女的身份,不够格。

胡忧本就是随性之人,愣了一下,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了。这柔儿虽然还没有发育,但是长得挺可爱,胡忧也挺喜欢的。于是就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

胡忧本想着,这柔儿听道他的名字,怎么也应该礼貌性的夸几句吧。可是他却没有想到,柔儿听到胡忧的名字,居然噘嘴道:“胡忧,听起来好像忽悠呢,忽悠可是骗人哟,你是不是经常骗人的?”

胡忧被这柔儿弄得有些哭笑不得。这丫头何止是大胆,那胆都包天了。居然敢拿他的名字开玩笑。

看胡忧没有回答,柔儿又说道:“你怎么不说话,难道柔儿说得不对吗?你不会是生气了吧。”

胡忧苦笑道:“我可没有那么小气,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并不代表任何的意思。对了,你今年多大了?”

柔儿想都不想的说道:“十八。”

胡忧要不是手还没有什么力体,非在柔儿那可爱的小脸上捏一把不可。这丫头,睁眼说大话,就她这身板,哪可能有十八岁呢。”

这丫头胆子太大了,胡忧决定吓吓她。故意板起脸道:“小姑娘,骗人可不行哟。”

柔儿看来跟本不怕胡忧,反到了瞪了胡忧一眼道:“人家哪有骗人了,人家是十岁加十八个月,是你自己不会算。”

胡忧心说你之前有说十岁吗?

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顽皮的宫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胡忧决定跟她玩玩。小丫头骗子,还敢跟少爷玩心机。

胡忧故意了瞟了柔儿的胸脯道:“原来还不到十二岁呢,怪不得。”

柔儿顺着胡忧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前胸,奇怪的问道:“什么怪不得?”猛的,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娇声道:“你是不是在说我的****小?哼!大有什么了不起的,人家将来定肯能长大的,很大,很大,像木瓜那样的!”

胡忧一口气没有憋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丫头,绝对是一个妖孽级的。这究竟是谁教出来的宫女,真是人才啊。

柔儿看胡忧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不高兴的噘嘴道:“臭胡忧,你笑什么笑。你是不是在笑我的****长不大!”

胡忧看柔儿一副张牙舞爪要咬人的样子,赶紧止住笑道:“不是,不是,会长大的,肯定会长得木瓜那样。”

柔儿这才满意的点头道:“这还差不多。”柔儿说着,神秘的在胡忧的耳边小声的说道:“我偷偷告诉你,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呢。其实柔儿已经有在长大了呢。”

胡忧一时没有听明白柔儿说什么,本能的问道:“什么在长大?”

柔儿气呼呼的瞪了胡忧一眼,道:“****了!”

胡忧被柔儿那么一吼,吓得个哆嗦。这丫头嗓门真够大的。

遇上这么个极品宫女,胡忧还真是没有话说,点点头道:“是是,****有在长大。”

柔儿的气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会又露出了笑脸,道:“咱们别说我了,我问你个事。”

胡忧瞟了柔儿一眼道:“什么事?”

柔儿大眼睛转了转,道:“你觉得淑谨皇妃和寒冰公主,哪一个的****大一些?”

胡忧听到这话,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眼前这个小萝莉,真的是宫女吗?

柔儿看胡忧不答,噘嘴道:“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你肯定有看过。”

胡忧心说,我是有看过,但这可不能说呀。真是要命了,欧阳寒冰从哪弄来的宫女,这么强悍的。

“快说,快说,快说,你不说,我可要打你了哟。”

柔儿边叫着,居然爬到了胡忧的床上去。

胡忧那个汗啊,连忙叫道:“嘿嘿,你别上来,快下去。”

这要让人看到,有好说不好听啊。

柔儿不依不饶的叫道:“不下,你不说,我就不下。”

柔儿边说着,还去捅胡忧的伤口。

胡忧那个恨啊,强忍着痛,把柔儿给抓住,按在床上,伸手‘啪’的一声,在这丫头的小屁屁上打了一下。

可恶呀,真是可恶的小鬼。不打不行。不过你别说,手感还真不错。

胡忧正回味呢,门口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把他吓得差点没掉床下去。

“你们在干什么?”

胡忧看看站在门口的淑谨皇妃和欧阳寒冰,又看看自己还停留在柔儿小屁屁上的手,都快要哭出来了。这下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胡忧以为这很惨,可是他没有想到,后面还有惨的呢!

柔儿看到淑谨皇妃和欧阳寒冰,一下从胡忧的床上跳下来,跑到淑谨皇妃的身前,一脸委屈的悟着小屁屁,道:“淑谨娘,那个臭胡忧他欺负人家!”

胡忧心里那个气呀,这小丫头要玩死少爷了。淑谨娘?这是什么意思?

淑谨皇妃看了刚才的情况,又听柔儿那么说,脸色一下变得有些难看。

还好欧阳寒冰比较护着胡忧,抢在淑谨皇妃说话之前,问柔儿道:“十八妹,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心儿她们呢?”

这个叫柔儿的小丫头,不是别人,正是欧阳****最小的女儿——十八公主欧阳水仙,人送外号小魔女,柔儿是她的小名。之前胡忧扔向淑谨皇妃车桥的那只波波猫,就是她的。

而欧阳寒冰口中的心儿,才是她真正派来照顾胡忧的宫女。如果不是这里是皇宫,太多的眼睛看着,欧阳寒冰肯定要自己亲自来照顾胡忧的。

淑谨皇妃得到欧阳寒冰的提醒,也反应过来,这个在自己身前撒娇的小丫头,可不是普通的角色,这后宫里,没有一天不让她搅得鸡飞狗跳的。她的话,最多只能信一半。

胡忧看淑谨皇妃和欧阳寒冰的反应,也知道自己肯定是被耍了。虽然他有些不太承认,自己居然被一个还不到十二岁的丫头耍,但是这已经是摆在了他眼前的事实,就算是不认也得认。

柔儿看淑谨皇妃并没有如自己料想的那样,帮着她出气。不由噘着嘴,大眼睛不停的转着,不知道冒着什么坏水。

柔儿瞬间就已经想到了办法,噘着小嘴道:“人家是听说寒冰姐姐的心上人受伤了,特意过来看望的。谁知道却让我听到,胡忧哥哥他说........”

胡忧一听柔儿只说一半话,就知道这鬼丫头又要搞事,刚想提醒,哪知道心急的欧阳寒冰已经开口了:“他说什么?”

柔儿装做害怕的看了胡忧一眼道:“柔儿不敢说。说了胡忧哥哥又要打柔儿的小屁屁了。”

欧阳寒冰瞪了胡忧一眼道:“十八妹你说,大姐给你做主,他不敢的。”

柔儿诡异一笑,道:“他说寒冰姐姐的****,没有淑谨娘的大!”

245章躺着见皇帝

“呼!那个小魔女终于走了。”

看柔儿被淑谨皇妃带走,胡忧长长的松了口气,大字型的躺在床上,连动都不想动。他真是宁愿再跟那个宫装男打一仗,也不愿意再多与欧阳寒冰这个十八妹相处一秒钟。

胡忧一直就觉得,自己已经够邪恶的了,哪想到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宁南皇室里,居然跳出这么一个可怕的小丫头。

欧阳寒冰看胡忧那样子,没好气的打了胡忧一下,道:“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连一个不满十二岁小姑娘的便宜都占!”

胡忧冤枉道:“那可是她自己爬到床上来的呢,又关我的事?”

欧阳寒冰翻翻白眼道:“那手也是她拉着你打的?”

胡忧这下没有话说了,说真的,刚才抓着柔儿打屁股的时候,他确实有些用心不良,不然那么多方法他不选,偏选这个?

现在想来,刚才在与小丫头的交战之中,自己也没有完全吃亏嘛。

胡忧自我阿Q了一把,顿时感觉心情好了不少。不然一想着完败给一个小女孩,他就觉得真是太没有面子了。

欧阳寒冰看胡忧一脸坏笑发呆的样子,不由又打了胡忧一下道:“又在想什么呢。我可告诉你,不许你打我母后的主意!”

胡忧听着一呆,他可真没有想过打淑谨皇妃什么主意。她怎么说,也是欧阳寒冰的妈妈,乱来也不能乱来到那个地步吧。虽然那淑谨皇妃真挺漂亮的。

猛的,胡忧觉得欧阳寒冰这话里有歧义呀,不打淑谨皇妃的主意,是不是可以打柔儿的主意?

去,还是算了吧,那个小魔女,还是躲她远一点好。有她在身边,天无宁日了。

胡忧赶紧撇清道:“放心了,我是那样的人嘛。我可是正人君子里挑出来的!”

欧阳寒冰瞪了胡忧一眼道:“知道就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花花肠子。”

胡忧苦笑道:“我真没有想过。”

欧阳寒冰比了个剪刀的手势道:“都已经拿来比较了,还敢说没有想。你可告诉你,想可以,但是绝对不能做。你要是色胆包天,我就让你做..........”

欧阳寒冰剪刀手一合道:“你知道了!”

胡忧连连点头:“知道,知道,完全明白。”

马拉戈壁的,这次真是给那次小魔女害死了。不过这欧阳寒冰思想瞒开通的,居然还让想。嘿嘿,那样的事,也就只能想想吧。

欧阳寒冰看胡忧点头了,也就放心了。以她对胡忧的了解,她知道,只要她不许的,胡忧是不会做的。在这事上,她对胡忧还是有信心的,虽然这家伙总是满肚子坏水。

欧阳寒冰语转温柔的说道:“记住你答应我的事。好了,脱衣服吧。”

胡忧脸色一呆,道:“那个,我现在身体有些虚耶。”

欧阳寒冰气极反笑出来,似娇似嗔的白了胡忧一眼,娇骂道:“想什么呢,我是要给你换药。整天尽想着坏事。”

胡忧心说,你不想,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给胡忧重新换了药,欧阳寒冰忍不住叹道:“你这身体也不知道是什么做得,昨天的伤,今天居然全都已经收口了,我看再有三天,你就没有事了。”

胡忧苦脸道:“你看到的那只是皮外伤,我内心的伤,你是看不到的。”

欧阳寒冰吓了一跳,急紧的问道:“你有内伤吗,怎么不早说,我去叫太医来!”

欧阳寒冰说着就要往外跑。

胡忧抓着欧阳寒冰的手道:“不是内伤了,是心里有伤,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打击。”

欧阳寒冰不解道:“谁又打击你了?”

胡忧道:“还不是你那个十八妹咯,我被她吓着了,你必须补偿我。”

欧阳寒冰没好气的说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胡忧耍赖道:“我抓不到她,当然得抓你了。来,上来让我抱抱。”

胡忧说着往里移出一些位子,把欧阳寒冰往床上拉。

欧阳寒冰犹豫的看了门外一眼道:“让人看见!”

胡忧才不管那么多呢,硬把欧阳寒冰拉过来道:“看见就看见,怕什么。难道她们还敢抓奸!”

欧阳寒冰真是拿胡忧没有办法,只好半推半就的,躺在胡忧的身边,让他给抱着。这个怀抱,她不知道已经等了多久了。

胡忧身上有伤,精神力,体力又没有完全恢复过来,并不能对欧阳寒冰做什么。他把欧阳寒冰抱在抱里,述说了离别之后的事。

欧阳寒冰静静的趟在胡忧的怀里,听着胡忧讲述着青州两人分别之后,胡忧是怎么射了林正风一箭,怎么认西门玉凤为姐姐,怎么组建不死鸟军团,怎么拿下浪天城。

胡忧的三个女人之中,红叶最温柔,黄金凤最泼辣,而欧阳寒冰最通情,也最宠着胡忧。胡忧什么事都可以跟她说,甚至连和什么女人发生过关系,都不需要避讳。因为欧阳寒冰是不会为这些事生气的,她自己都还送了四个侍女给胡忧呢。

当听到雅馨居然是林桂皇后陈梦洁的私生女时,欧阳寒冰异常惊讶的说道:“想不到居然还有这种事,这次到是让你占便宜了。”

胡忧也不抵赖,点头道:“这次算是碰巧,暂时搞定陈梦洁,我也安稳一些。对了,那百花团的事,你帮我搞一下。还有那个妙妗,你看能不能照顾照顾,怎么说你算是你的表妹。”

欧阳寒冰有些吃味的掐了胡忧一把道:“你的风流债,却要我来帮你还。快说,你是不是把妙妗也给那个了。”

胡忧在欧阳寒冰的小嘴上亲了一下道:“那可没有。”

欧阳寒冰白了胡忧一眼道:“我看你是没有来得急吧。”

欧阳寒冰说着,忍不住又打了胡忧一下道:“真不知道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好啦,百花团那边的事我帮你弄,还有妙妗嘛,我得看看,她家的事,有些复杂。”

胡忧大喜道:“我就知道还是寒冰老婆好。”

欧阳寒冰哼哼道:“别给我说好听的,我帮了你那么多,你怎么报答我。”

胡忧道:“精尽人亡,在所不辞!”

欧阳寒冰嗔道:“谁要你的臭精。这样吧,我帮了你那么多,你就在这陪我一年好了。这两年父王要我学主政,很多事都千头万绪的,我想你来帮我。”

说真的,胡忧也挺想帮欧阳寒冰的,可是他有自己的事业,他要留下来,那不死鸟军团怎么办。

胡忧有些为难的摇头道:“这个我恐怕不行,我那边还有很多事呢。”

欧阳寒冰哀怨的说道:“你为什么一定要做得那么辛苦呢。来宁南吧,父皇已经立了我接任大位,等我上台之后,我就把皇位转给你,让你来当皇帝,那样不好吗。”

胡忧感动的拉着欧阳寒冰的手道:“如果是在三年前,甚至是一年前,你对我说这话,我恐怕都难以拒绝。可是现在,我不行。

冰儿,你是最了解我的,我现在想的已经不是当不当皇帝的问题了。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我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权势我爱,但是白得来的权势,我不要。”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在门口响起:

“有志气,难怪冰儿那么喜欢你!”

男人的声音?

胡忧心头一跳,这宁南王欧阳****有十八年女儿,没有儿子,宫里又全是太监。现在内宫之中,除了他是男人,就只有一个男人了。

我靠,老岳父来抓奸!

欧阳寒冰听到声音,可没有胡忧那么多的想头。一下从胡忧的怀里钻出来,跳到地上,小脸通红的叫了声父王。

胡忧看这会再爬起来,也慢了,干脆在床上装伤员,反正这伤也没有好。他打算躺着见这宁南皇帝欧阳****。

欧阳****看胡忧死狗一样懒在床上不下来,恨不得给他一脚,刚才真是口快了,干什么一脱口,说出那样的话。这家伙,有一点胸怀大志的样子吗?

欧阳****心中暗哼了一声,这几年他加紧了对各国情报的收集,这曼陀罗新冒出来的将星,他也是有所了解的。别的不说,就凭他能潜入内宫之中,救下欧阳寒冰母女和报信,就已经展现出了他的实力。这样的人才,曼陀罗帝国不要,他可求都求不来呢。

对于欧阳寒冰和胡忧相爱的事,欧阳****到没有什么意见,毕竟胡忧并不能算是太差的人。帝皇之家,已经是权中之极品,欧阳寒冰不可能非得找个门当户对皇帝来嫁,找个有才的就很不错了。

只不过胡忧的行事作风,让欧阳****有些头痛。先别说刚刚柔儿还告了他一状,那丫头的话,是做不了什么数。但是胡忧这人在女人方面的问题上,确实是有些乱来。虽说男人风流,欧阳****并不反对,但是他嫁女可是拿整个国家做嫁妆的,欧阳寒冰却只能是胡忧几个女人之一,做老爹的,心里当然会不平衡。

欧阳****此时已经来到了胡忧的床边,看胡忧还是没有爬起来的样子,不由哼哼道:“我听柔儿说,你已经很精神了,怎么,你打算就这么一直在床上装死?”

胡忧被欧阳****当面拆穿了心事,老脸微微一红,傻笑道:“不敢,不敢,我只是装重伤而已,不是装死。”

欧阳****听着一愣,自从他坐上王位以来,二十几年了,还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口气跟他说话,柔儿已经够顽皮的了,在他面前,还不是老老实实的,最多也就噘噘嘴。

欧阳寒冰在一边看着那个汗啊,心里这死人,又做搞怪。她想过去拉胡忧起来,却让欧阳****用眼神给阻止了,只能在一边干着急,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欧阳****对外虽然被人私下里说是最没有骨气的皇帝,但是他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人。正是他的忍辱负重,才让宁南帝国的军力,有了长足的进步。现在宁南帝国虽然还背着八大帝国军力最差的称号,但是真要打起仗来,宁南再不是当年那无兵可用的尴尬帝国了。

上到朝臣,下到百姓,没有人知道欧阳****的心里在想什么,他的行事更是难以让人琢磨,此时欧阳寒冰以为老爹会生气,哪知道欧阳****非担没有生气,反而乐呵呵的拉了张椅子,坐在胡忧的床边道:“那你就装重伤好了,咱们就这么聊。”

欧阳****这么一弄,到让胡忧感觉难受了。就算欧阳****不是宁南帝国的皇帝,他也是欧阳寒冰的老爹呀,这样躺着和他见面,看来还是不太好的。

胡忧想着,就想要坐起来。欧阳****一摆手道:“别动,别动,你就这么躺着就行。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欧阳****说着,转头对欧阳寒冰说:“冰儿,你也别站着了,去给我弄点酒菜,我和胡忧边吃边聊。”

胡忧听到酒菜,这才想起来,自己醒来到现在,就喝了柔儿给的那杯水,还没有吃过东西的呢。这躺着怎么吃呀,边吃边聊,你是吃着东西,来聊我吧。

胡忧什么都能吃,这种吃亏的事,他才不干呢。厚着脸皮,一咕噜坐起来道:“这装重伤不好玩,咱们下次再玩好了。”

看欧阳****想要开口,胡忧赶紧说道:“之前我就一直纳闷,柔儿那小魔女是谁教出来的,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原来这问题,出在陛下的身上。”

欧阳****笑笑道:“胡忧,你是不是觉得已经吃定我了,一点都不怕我?”

胡忧一呆道:“我为什么要怕你呢。帝皇不是用来怕的,是用来爱的。小时候,我刚上学那会,老师就说,好皇帝爱民如子,按这话来说,我算是你的儿子。儿子似乎没有必要怕老爹吧。”

欧阳****眼睛一亮,点点头道:“你说得到是不错。民间和朝上不少人在暗地里说我是软骨头皇帝,对这一点,你怎么看?”

胡忧心说这是要出考题了。事实上,胡忧从欧阳****进门说的第一句话,就已经知道,欧阳****这次来,不是用皇帝的身份来的。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敢那么放肆。

在胡忧的理念是,与不同的人打交道,要用不同的手段。没有来宁南帝国之前,胡忧就已经在旋日四侍女那里,知道了不少关于欧阳****的事,对他的性子,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他知道,与欧阳****这样的人打交道,唯唯诺诺绝对是没有用的,那只能让他看不起你。胡忧躺着见欧阳****,看似大胆,事实上,这是他的一个试探。

成功不是天上掉馅饼,想有就有,必须要胆大心细的人,才有机会得到。现在看来,一切都很顺利。

胡忧就那么坐在床边道:“‘软骨头皇帝’,说出这话的人,都是草包。如果是平民,那也就算了,朝臣的话,年纪大的,让他们告老还乡,年轻的让他们滚蛋。”

胡忧说着,瞄了欧阳****一眼,看他一脸倾听的样子,知道是自己表现的时候了,继续说道:“所谓有钱有势,落后就要挨打,一直以来,宁南帝国有钱,又并不落后,军力却在八大强国之中,排在最后。不是士兵做战不勇,也不是装备太差,更不是长官饭桶,唯一的问题,出在人口上。

宁南帝国在经济上,是一个强国,但是在国民数量上,却一直人丁不兴。咱们不用说一个帝国了,就说一个普通的家庭就行。

有一个家庭,家里有十个儿子,虽然长得不壮,但还算是健康。而另一个家庭,儿子非常的强壮,却只有一个。这两个家庭要是因为什么事,打起来,你说是十个儿子赢,还是一个儿子的赢。想来答案不用多想,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是十双手呢?

以现在的科技水平,精兵路线是可以走,但是人数优势,是绝对不能少的。打仗说白了,就是看谁能承受更多的死人。虽然这么说,有些冷血,可事实上,就是这样。

曼陀罗帝国,当年号称风天第一军事强国,最主要的一点,还是里杰卡尔德舍得死人。用二十万人,对敌两万,全奸敌人,自损十八万,这在别人看来,算是大败,在里杰卡尔德看来,却是大胜。因为敌人死两万就少两万,他死十八死,再招好了。这样百战不死的兵,自然也就成了精兵,越打越强。

而宁南帝国不同。有钱,但是人口太少,跟本经不起消耗。陛下为了解决这一道难,外结盟友,内定政策,息事宁人,鼓励生育,短短二十多年,人口已经翻番。如果以五百万人口为基数,翻番就多出五百万壮劳力,这些可都是军队的人选,五百万壮劳力,就是五百万士兵。”

胡忧说到这里,笑问道:“陛下,这个话题,咱们就不需要深谈了吧。”

欧阳****叹了口气道:“不死鸟果然名不虚传。曼陀罗已经没有钱途了,来宁南吧,将来冰儿继位,你就是亲王。我把积蓄了二十几年的战力给你,让你一展抱负!”

246章内宫的女人

月色如水,胡忧叫宫女给搬了把椅子,坐在花园中的葡萄树下,看着天边的月色出神,这几天,他似乎喜欢上了发呆。

欧阳****给的条件很诱人,同样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可要比欧阳寒冰更有说服力,可是胡忧最终还是没有答应。

胡忧看得出来,欧阳****在离开的时候,上微微有些不爽的。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胡忧不想那样做,用他自己的话说,那种白来的权力,他不要!

为什么不要?

有时候胡忧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么。难道一直以他的努力,不就是为了这些吗,现在唾手可得,却又让它逝去。

想了良久,胡忧喃喃自语:“我要的,也许是一种精彩吧。”

“你的选择,真是叫我意外。”

一个女声在胡忧的身后响想,胡忧转头看去,是淑谨皇妃。她美丽的脸庞,带着一点点的欣赏和淡然。

看胡忧的目光,在自己的身体上下打量,淑谨皇妃的脸上,现出了一点淡淡的嫣红。她从来没有遇上过,像胡忧这样的男子,这个放肆的男人。

强忍着转身离开的冲动,淑谨皇妃软语道:“陪我走走好吗?”

胡忧点点头,站了起来。经过一天的休养,他的体力已经基本恢复了,只是精神力出展缓慢,看来还需要一些时候。

星光之下,一男一女,在黑色中的御花园里走着,如果能除去彼此的身份,这将会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淑谨皇妃明显有很重的心事,走了十几分钟,却一句话也不说。还好这御花园够大,一时半会,也不会走到尽头。

又走了五六分钟,胡忧有些忍不住了,觉得这么走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淑谨皇妃虽美,却是一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之人,于是开口道:“不知道伯母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淑谨皇妃看了胡忧一眼,道:“你可否不要叫我伯母,因为这个称呼,从你口中叫出来,我听着怎么那么奇怪。”

胡忧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起柔儿的叫法,冲口而出道:“那我叫你淑谨娘好了。”

淑谨皇妃狠狠的白了胡忧一眼,娇哼道:“我看起来已经可以做你娘了吗?”

胡忧被淑谨皇妃的话,弄得一呆。心说你女儿都已经二十岁了,我比你女儿大不了几岁,你能做她娘,做我娘似乎也没有关系吧。

似乎看出了胡忧眼神中的那丝不认同,淑谨皇妃问道:“你今天多大了。”

胡忧道:“二十三吧,我也不是很清楚。”胡忧本来还想说,父母死得早,没有人帮他记这些,想想还是算了。父母虽然把他遗弃,但怎么说也生了他,还不是要咒他们早死了。

淑谨皇妃在水边的一处石头上坐下,拍拍身边的另一块石头,看胡忧也跟着坐下,这才说道:“我十三岁入宫,十四岁生了冰儿,和水儿,已经算是很早的了,你觉得我有可能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儿子吗?”

胡忧脸色一呆,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十岁做妈妈的话,似乎有些难度。

淑谨皇妃看胡忧那呆样,不知道想起什么,咯咯的笑了起来,娇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这么简单的算数题,你不需要还动用道手指头吧。”

胡忧傻傻的看着淑谨皇妃,在心里暗想着她十三岁的时候,应该会是一个什么样子,脑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十八公主柔儿,无意识的点点头,想来应该是那样了。

淑谨皇妃被胡忧看得有些受不了,投降道:“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是骗你的。你想叫淑谨娘,就叫淑谨娘好了。”

看到淑谨皇妃眼中闪过的那丝得意,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又被耍了一次。马拉戈壁的,这宁南皇宫平时都是吃什么的,怎么这里的女人,一个比个妖孽。

淑谨皇妃默默的与胡忧对视了良久,叹了口气道:“胡忧,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胡忧有些反应不过来的点点头道:“你说。”

淑谨皇妃嗔道:“我是认真的,真求你。不是以什么后妃的身份,是以一个母亲的身份。”

胡忧大约已经猜到了她想到说什么,也把脸色转成了严肃,认真的回道:“你说吧,只要我能帮的,一定帮你。以不死鸟的名义。”

淑谨皇妃眼中闪过感动,道:“谢谢你,胡忧。我想要你,帮我找到我的另一个女儿。”

似乎怕胡忧还是不明白,淑谨皇妃解释道:“就是你跟冰儿说的那个依莎贝尔,我可以肯定,她就是我的另一个女儿欧阳寒水。”

淑谨皇妃说起女儿的时候,眼中闪过母亲的慈爱。她那柔柔的样子,让胡忧忍不住去想自己的妈妈。不知道她有一天,会不会也想着找自己呢?可惜,真算她想,也没有机会了。这个世界,已经再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

胡忧忍不住道:“淑谨娘,我可以抱你一下吗?”

淑谨皇妃心中一惊,不过看到胡忧那纯纯的眼神,却点了点头。她不知道,自己勾起了胡忧内心里,什么样的心事。但是她知道,此时的胡忧,想的并不是男女之情。

双手抱紧淑谨皇妃,胡忧的心里,升出了一种游子回家的感觉。他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就是一个母亲的怀抱,这个怀抱,真的很温暖。

良久,胡忧放开淑谨皇妃,用异常认真的口气道:“淑谨娘,我答应你,一定尽全力,为你找到女儿。”

停顿了一下,胡忧继续道:“你能不能给我说说关于欧阳寒水的事?”

淑谨皇妃点点头,看着那天上的明月,思绪渐渐的回到那段让人心碎的往事之中,玉口轻启道:“冰儿和水儿,原本是一对双生姐妹。冰儿早出生一些,是姐姐,而水儿,则是妹妹。

在她们满月的时候,我按习俗,带她们到法华寺敬香........”

通过淑谨皇妃的述说,胡忧终于知道了这段连欧阳寒冰都不知道的往事。原来在淑谨皇妃敬香的时候,寺庙发生了意外,突然着火滔天大火。慌乱过后,清点了人数才知道,只一个月大的欧阳寒水和奶娘不见了。

具体的细节,淑谨皇妃并没有多提,表现上看起来,似乎是不想太多的回忆往事。但是胡忧知道,这其中肯定还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事。

比如法华寺的火就很可疑,胡忧可以肯定,在淑谨皇妃上香前一天,甚至是前三天,法华寺就肯定已经被皇家的护卫队保护起来了,在那样的情况下,别说人,就连苍蝇都很难通过。可是却有人可以放火,还是那种很大的火。

既然淑谨皇妃不想说,胡忧也就没有追问这方面的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何必一定要去揭穿呢。不为别的,就算是为了欧阳寒冰,自己也得出一份力。再说依莎贝尔可是收了他的钱的。不找到她,岂不是亏死了。可惜呀,那时候依莎贝尔还是刚出道的清倌,这会应该已经不是了吧!

淑谨皇妃如果知道胡忧在心里想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事,肯定要瞧胡忧的脑袋。这家伙的脑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做了,老是会转到别的地方去。

胡忧想了想,问道:“那你们这么多年以来,都没有找过吗?”

淑谨皇妃道:“当然找,二十年来,从未有断过。可惜派出哪么多人,却二十年来,都没有收到任何的音信。”

胡忧道:“那这次的事件,又是怎么回来,他们是怎么找到你的?”

淑谨皇妃知道,胡忧说的是这次贼子进宫的事,叹了口气道:“他们是三个月前,找上我的。当时他们送来了这个。”

淑谨皇妃,拿出一条项链。胡忧一看,就明白了,因为他在欧阳寒冰的身上,见过这样的项链。这是一种稀有金属打造的银白色项链,项链的下面,有一个吊坠。欧阳寒冰的那个,是一个冰样的吊坠,而淑谨皇妃的这个,则是一个水滴型。

之后的事,淑谨皇妃不用说,胡忧也大体能够猜到了。那些人肯定是用欧阳寒水来威胁淑谨皇妃,让她提供进宫的便利,并要她困住欧阳寒冰。

做为一个母亲,在儿女受到威胁的时候,是没有选择的,所以也就发生了之后的事。还好欧阳寒冰也理解淑谨皇妃的痛苦,不然这俩母女,肯定会决裂。这对淑谨皇妃来说,将又是一件心痛的事。

胡忧知道,这事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和那些想要复国紫荆花王朝遗民有关。越是接触到这个组织,胡忧越发现,这些遗民虽然从来没有正式的出现在台面上,但是他们手中掌握的力量,绝对不会少。

胡忧想到这里,猛的心中一惊。他们二十几年前,就已经在曼陀罗帝国,安排了索菲雅,那么其他的国家呢?

他们的成员,除了已经知道的楚竹公主,童颜,童玲祖孙,本田龟佑这个安融军师和铁克拉这个大将外,还有谁?

早在二十几年之前,他们就已经开始布置了势力,那么现在,他们又发展出了多少势力?

胡忧隐隐的觉得,这些紫荆花王朝的遗民,很有可能,成为他最大的敌人。一想到要对付那些身藏在暗处的家伙,胡忧就感觉一阵阵的不爽。

特别是那个叫童颜了老家伙,他那一身怪异的功夫,太可怕了。胡忧知道,再次遇上他,还是要被他抓到。

猛的,胡忧的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了之前和欧阳寒冰在地洞里得的那块锦缎,沉思自语道:“说起来,那个老家伙的功夫,会不会就是虚质精神力呢?”

那块锦缎,胡忧得到之后,就把它扔进了戒指里,一直没有时间的看。这会他突然很想看,只是碍于是淑谨皇妃在身边,他不好拿出来。

淑谨皇妃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聊天了,又拉着胡忧聊了好一会,看天色已经太晚,这才离开。

她在离开之前,对把胡忧关入陷阱一事,做出了道歉。同时她也再一次的拜托胡忧,一定千万帮她留意欧阳寒水的下落。

胡忧自然是一一应了下来,等她离开之后,胡忧也懒得回房,就在水边,就着月光,看起了锦缎上的文字。

锦缎上的文字并不是很多,大约也就三千多字的样子。那上面的字,胡忧全都认识,但是通看一遍之后,他却并不能明白那上面的意思。

‘疲门’的文字,只不过是一种行走江湖时所用的暗语,与真正的通用文字,差别很大。很多时候,同样一句话,在不同的环境里,带表着非常多的意思。对于胡忧这种完全没有虚质精神力基础的人来说,无疑有些像天书。

“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一个小女孩子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胡忧背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暗道又是那个小魔女,她怎么又来了。

柔儿问完话,也不管胡忧理不理她,上前几步,硬是把胡忧挤开一些,一屁股坐在胡忧身边的石头上,拿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看着胡忧。

胡忧真是拿这个柔儿没有半点法子,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挪挪身子,移开一些位子,让这丫头坐稳一些,不然她掉到水下,自己还得下去救她。

胡忧还想在研究一下那锦缎上的文字,于是想着怎么样,把这丫头给骗走。故意瞟了柔儿那跟本没有发育的****,道:“小丫头,天色都那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觉。睡眠不够,可是很影响发育的哟。”

柔儿对胡忧的目光似而不见,一脸很大人的叹了口气,说道:“心里有事,睡不着。”

胡忧听着这话,忍不住笑了起来,道:“你个屁大点东西,能有什么心事。”

柔儿白了胡忧一眼道:“我的肚兜被坏人偷了,一想到坏人拿人家的东西去做坏人,人家就不敢睡了。”

胡忧知道这丫头又在说胡话,这皇宫里,除了他和欧阳****外,不算那些太监,基本上就全是女人了。别的也许没有,这些玩艺,不知道有多少,堆起来难成一座山的,谁会偷你这丫头的东西。要偷也偷淑谨.........哦,不,这种念头不能起,别让这丫头给带坏了。

胡忧不以为意的撇嘴道:“就你这丫头的东西,才不会有人偷呢。要来跟本就没有用,也许是风吹走了吧,你用不着那么担心的。”

柔儿噘嘴道:“才不是呢,我刚才都看见了,有人在水边,拿着我的肚兜不停在看。”

胡忧心说难道真有?猛的,他马上就反应过来,这丫头在说他的。他手里这块锦缎,远远看是有些像那玩艺。

胡忧摇摇手中的锦缎道:“你说的那个人,该不会是我吧。”因为并不担心柔儿知识这上面的字,所以胡忧在她出现的时候,并没有收起来。

柔儿撇撇嘴道:“你知道都已经承认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胡忧那个恨呀,自己就够无赖的了,这丫头比他还恨。真眼说睁话,还不带脸红的。

胡忧道:“嘿,我说,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你看清楚,这是你的肚兜吗?”

柔儿很认真的看了一眼,点头道:“是的,就是这个,花色玩全一样。你给我看看,线条是不是也一样。”

柔儿说着,向胡忧伸出了小手,示意胡忧把锦缎给她。

胡忧刚想如她的愿,猛的反应过来,这丫头跟本就是不什么肚兜不见,见是想骗他的东西。

小丫头,少爷可是干这行出生的,让你就那么骗了,以后还用出去混?

胡忧想着,哈哈一笑道:“丫头,你以为我回信你吗,想骗我的东西,你还嫩点。”

柔儿瞪了胡忧一眼道:“你给不给我。”

胡忧道:“不给,你咬我呀?”

柔儿没有咬胡忧,而是啪啪手,站了起来,自语自言的道:“不给就不给吧,我去告诉淑谨娘,有人拿人家的肚兜了做坏事。”

胡忧真是败给这丫头了。虽然淑谨皇妃不见得会信,但是之前才刚刚发现打屁股事件,这会又出个肚兜事件,总是不太好吧。

胡忧有些无耐道:“算我怕你了,我就让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肚兜。”

胡忧说着,把手里的锦缎递给柔儿。柔儿眼中闪过一丝诡异,接过锦缎,看都不看,就塞进自己的衣服里,说:“算你识像,我就原谅你一次吧。以后也不许这样哟。”

柔儿说着转身就要走,胡忧一把拉住她。这都什么跟什么嘛,那可是少爷的东西耶。

胡忧青筋直跳道:“小丫道,把我的东西还我。”

柔儿咯咯笑着,一挺小胸脯道:“大笨蛋,你想要,自己拿好了。”

胡忧哼道:“你以为我不敢?”

少爷不要脸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别说你那小胸脯跟本没有货,就算是波涛汹涌,少爷也敢伸手进去。

柔儿有些心虚的看着胡忧,换成别人,她敢肯定,可眼前这人,她似乎不太能确定。她发现自己的招有些不好使。

“你敢乱来,我就叫人!”

247章柔儿不哭

“叫人?”

胡忧哈哈的大笑道:“小丫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过来之前,就已经把周围的人都给支走了。现在想叫人,会有人来救你?识相的,快把东西还我,不然你可不怪我不客气了哟!”

柔儿小脸微微一变,胡忧说对了,在她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把周围可能会出现的人,都给支走了。这是她一向的惯用伎俩。

柔儿心中暗道肯定是欧阳寒冰出卖了她,不然胡忧才来一天,不可能知道这些事的。

柔儿是欧阳****最小的女儿,因为从小聪明可爱,最是得欧阳****和各王妃的宠爱。在后宫之中,除了欧阳寒冰之外,她就是小霸王,宫女没有谁敢不听她的。

因为从小生活在后宫里的关系,她除了欧阳****之外,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男人。所以她对胡忧很感兴趣,老想到找他玩。

柔儿也是一个倔皮气,她不肯向胡忧认输,赌气道:“就不,就不,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胡忧一副怪伯伯的坏笑道:“这可是你逼我的哟。”

看胡忧的魔爪伸向自己,柔儿一声尖叫,死命的挣扎着,想要跑掉。胡忧哪肯让她就这么跑了,不然上哪去找她。

柔儿也学过一些功夫,但是她那点水平,想要从胡忧的手上跑开,跟本不可能。不一会,就已经累得小脸通红,娇喘嘘嘘了。一颗黄豆大的可爱汗珠,挂在了她的鼻尖上。

胡忧如果这时候用强的话,要拿回锦缎,跟本不是问题,但是他却并没有那么做。他突然发现,这丫头挺可爱的。

胡忧从小一个人玩,跟本没有儿时的同伴。他能理解,柔儿为什么会这么顽皮。这丫头,肯定是在孤单了,才会想要找些事来,吸起别人的注意。左右也没有什么事情,就陪她玩玩好了。他相信,柔儿玩够了,就会把东西还给他的。

胡忧猜得一点没错,全中柔儿的心理。帝王家看似威风富贵,但是这里是很孤独的。柔儿虽然有十七个姐姐,但是她们并不跟柔儿玩。大一些的,都各有什么的事情,小一些的,看柔儿得宠,就孤立她。而那些太监宫女,哪敢和柔儿玩呀。

不过胡忧露算了一样,那就是柔儿虽然叫柔儿,但是她的骨子里,确有一股不服输的性子。被胡忧这么抓着,都不能反抗的,她那里肯呀。

大眼睛转了转,柔儿突然对着胡忧的身后叫道:“父皇,你看自胡忧非礼我!”

因为柔儿虽然挣扎,但是她之前跟本就没有乱叫过,所以胡忧并没有捂着她的小嘴。这会柔儿一叫,到把胡忧吓了一跳,本能的一把柔儿松开。

虽然胡忧瞬间已经反应过来,这又是柔儿的诡计,但是已经晚了。柔儿在胡忧松手的同时,猛的往后急退,一下脱开了胡忧的控制范围。

这里可是水边,柔儿的注意力,一直在胡忧的身上,早把这事给忘记了。连退几步,一脚踏空,猛的就往下坠!

胡忧把这全都看在眼里,大叫一声‘小心’,飞扑过来。可是还是差了一点点,没有能抓住柔儿的手。

“轰!”

一声闷水声,柔儿已经掉进了水里,瞬间就沉了下去。

这下乐子大了。

柔儿虽然顽皮,但是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又是欧阳寒冰的妹妹,胡忧怎么可能看着她掉进水里不管呢。

胡忧连衣服都没有脱,就跟着窜进了水里。身体刚一进水,胡忧就吓了一跳。这潭水表面上看来,非常的平静,和普通的水,没有什么两样。可是这水温真冷呀,凉凉寒气的进透心肺。

还好胡忧的水性了得,硬顶的寒意,一下找到柔儿。柔儿此时在胡忧的五六米外,她显然不会游泳,一脸惊恐胡乱挣扎着,身子却直往下沉。

胡忧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柔儿给弄上岸。可是这丫头已经小脸惨白,明显是溺水了。

“柔儿,你怎么样,柔儿?”

胡忧叫了几声,看柔儿没有反应,一低头,马上给柔儿做人工呼吸。这救溺水之人,可不能犹豫,晚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弄不好,4~6分钟就会死亡。

大约过了一分钟左右,柔儿终于睁开了眼睛。由于惯性的作用,胡忧并没有注意到,柔儿已经醒了,又再次把一口气,送入柔儿的小嘴里。

柔儿是眼开看胡忧吻住自己,往她的小嘴吹气,那眼睛瞪得好大。小丫头哪经过这个呀,一下小脸的通红了,连身子都软了。

胡忧抬头的时候,才发现柔儿自己醒了,惊喜的问道:“柔儿,你醒了,没有事了吧。快看看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柔儿的反应很奇怪,看着胡忧不说话。当胡忧以为她还没有清醒,又准备询问的时候,她才开口,小声的嗔道:“讨厌,偷吻人家。那可是人家的初吻呢。”

胡忧脸上的黑线直冒,这都什么跟什么吗。我可对这个小丫头没有兴趣。

胡忧道:“看来是没有事了。我送你回去把,不把衣服投了,回感冒的。”

柔儿偷看了一眼胡忧还留在自己胸前的大手,乖乖的点点头,居然破天慌的没有拿这事反击。

胡忧一把抱起柔儿往她的水仙宫而去,他当然不知道路,都是柔儿指点她的。

水仙宫的侍女看到柔儿一身是水的被胡忧抱回来,吓得脸色对白了,赶紧给准备热水,干衣服什么的。

忙乱了半个小时,胡忧和柔儿终于对面坐下。柔儿换了身水色的公主裙,看上去还真有几个公主的样子。

胡忧此时也换了身衣服,正在喝着热茶。他怕小丫头还有什么事,所以并没有离开水仙宫。

柔儿一改往日的顽皮,变得文静了许多,看上去特别的可爱。把胡忧的锦缎推回给胡忧,小丫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谢谢你刚才救了我,这个还给你吧。”

胡忧笑道:“你确定这个不是你的肚兜了?”

柔儿小脸一红,娇嗔道:“你是不是不要,不要我就拿来做肚兜了!”

胡忧吓了一跳,赶紧抢过来。这小魔女可没有不敢做的事,这要真给好做成肚兜,那还真拿不回来了。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吹风机,锦缎还有些湿,胡忧拿过来的时候,随意的看了一眼,就愣住了。两眼死死的盯着上面的人体穴位图。这图之前也是没有的。

穴位图上有很多红线黑线,边上还有不少文字解释。胡忧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运用方法,找了一条同样是用眼前的技巧,胡忧在心中默默的按着那些口决做了一遍,突然看向柔儿。

顺间,柔儿身上的衣服就消失了,一具滑嫩的玉体,出现在胡忧的眼前。胡忧猛的心中一跳,瞬间明白了虚质精神力的意思,同样也知道了,之前童颜用来对付他的,就是虚质精神力运用方法的其中一种。

要知道刚才胡忧能看穿柔儿的衣服,用的可不是透视眼,而是虚质精神力运用里的隔空看物。在隔空看物的下面,还有定身法,控制法,搜神法等等,一共二十一招。

胡忧看得心中大喜,一下就迷了进去,对身外之事,完全忘记了。

柔儿不知道胡忧在干什么,更不知道胡忧刚才已经把她给看光了。她趴在胡忧的对面,两眼亮晶晶的看着胡忧,比乖宝宝还要乖。

月沉日出,当胡忧把二十一招运用之法,全都看完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也许是因为本身就有透视眼的关系,胡忧除了那招隔空看物之外,剩下的二十招,全都使不出来。这不由让他有些失望。

抬头看向柔儿,胡忧这才发现,小丫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爬在桌子上睡着了。长长的睫毛,随着她的呼吸,有节奏的在颤动着,也不知道她梦到了什么,小嘴居然还带着笑意。

胡忧看了她好一会,轻轻的对着熟睡的柔儿自语道:“这丫头乖巧起来,还真是挺可爱的。”

忽听得耳边传来声音,胡忧寻声看去,原来是柔儿的侍女,正在门外偷瞧,一副想进来又不敢进来的样子。

胡忧对侍女招招走,让她们想办法,把柔儿弄到床上去睡,在这里睡也不好。

可是侍女明显怕吵醒柔儿,都不敢动手。胡忧想想,干脆让侍女带路,自己动手把柔儿给抱起来,放到她的床上去。

在放开柔儿的时候,胡忧遇上了麻烦,这丫头环着胡忧的脖子,怎么都不肯放手,也许在梦中,她把胡忧当成大树了吧。

胡忧花了了大的功夫,才从柔儿的‘魔爪’里脱身,长长的松了口气,暗道这丫头,睡着了也那么缠人。

交待宫女好好照顾柔儿,胡忧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百合楼,打算好好睡一觉。

刚一进门,就看到欧阳寒冰坐在那里。

欧阳寒冰看胡忧回来,迎了过来,瞪了胡忧一眼道:“听说你在十八妹那里过了一夜?”

身为大公主,这内宫之事,没有瞒得了欧阳寒冰的。

胡忧笑笑,搂过欧阳寒冰的纤腰,道:“是的,昨晚出了些小意外,不过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欧阳寒冰白了胡忧一眼,道:“你知道我想什么,坏蛋。”

胡忧哈哈笑道:“你的思想可不纯洁哟。呼,一夜没睡,都快累死了。你来得更好,陪我睡会。”

欧阳寒冰问道:“你吃早餐了吗?”

胡忧摇摇头:“没有,小丫头不管饭!”

欧阳寒冰温柔的把胡忧按到椅子上,道:“我已经让人给你准备了,先吃了东西,在去睡。”

在吃早餐的时候,欧阳寒冰很委婉的提醒胡忧,有些事不能由性子来。很多人,都在看着他的。

胡忧点点头,表示明白欧阳寒冰的话。他也知道,这里不是欧阳寒冰一个人的地方,有时候做事,都顾及一些。柔儿虽小,但是她毕竟是公主。留在她的水仙宫里过夜,虽然什么都没有做,对她的名声,还是不好的。

接下来的日子,胡忧基本就没有再出过百合楼了。这到是不他怕什么,而是他完全迷上了这虚质精神力。虽然收效不大,但是以胡忧的个性,是不会那么轻易就放弃的。他觉得自己是没有找到方法,才会收益甚微。

柔儿从那晚之后,每天都会来找胡忧玩。如果胡忧没有空理她,她就老实的坐在一边,半不会打扰胡忧。内宫里的人,都很惊讶,这个小魔女,什么时候变成乖乖女了。

这天,柔儿又来找胡忧,看胡忧在那发呆,她就乖乖的坐在一边。这几天,胡忧经常这么发呆,她都已经很习惯了。

胡忧当然不是发呆,他在练习把人定住的精神力运用。他是亲身吃过这招的苦头的,知道这招非常的有用。

大约两个小时之后,胡忧回过神来,轻轻的叹了口气。还是不行,完全没有进展。

柔儿看胡忧醒了,敢紧把手中早就准备好的水杯,递给胡忧,娇声道:“胡忧哥哥,你喝水。”

几天的相处,胡忧也摸清楚的这丫头的性子。看她那么乖巧,还主动倒水,就知道她肯定有什么事。

胡忧接过水,喝了一口笑道:“小丫头,这一次是让我帮你抓猫,还是抓狗?”

柔儿养了很多小动物,猫狗小鸟什么都有。但是她总是不喜欢绑着它们,所以那些猫狗整个满世界跑,胡忧都已经帮她抓了好几次了。

柔儿摇摇头道:“不是它们的问题,它们现在都很乖了。”

柔儿说着,抬头看向胡忧,眼中似乎隐隐有泪花的说道:“寒冰姐姐说,你快要走了是不是?”

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七天了,也是时候走了。温柔乡虽好,却不是他久留之地。

胡忧点头道:“是的,后天我就走了。”

柔儿问道:“你为什么要走呢,是不是柔儿乖,又惹你生气了?”

胡忧笑着摇摇头,柔儿刚开始那两天,确时让胡忧很头痛,不过现在,已经好了很多了。每天跟她玩玩闹闹,也挺开心的。

胡忧回道:“不是那样的,柔儿一直都很乖呀。我呀,是有事要办,必须得离开了。”

柔儿不舍道:“那你什么时候会在来?”

这个问题,胡忧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他不想骗柔儿,然张口就可以给出答案。

柔儿看胡忧沉默不语,咬着嘴唇道:“你是不是以后都不来了。”

胡忧道:“当然不是啦,我也是不能确定时间而已。柔儿那么乖,我当然得了看柔儿了。”

柔儿勉强的笑了笑,哀求道:“柔儿从小就没有朋友,一直都很孤单的。姐姐们都不跟我玩,父皇又总是很忙,这么多年来,只有胡忧哥哥会陪柔儿玩,胡忧哥哥,你不要走好不好。柔儿答应你,会很乖很听话的。”

柔儿说着,已经爬在胡忧的杯里哭了起来。胡忧赶紧手忙脚乱的哄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她给哄好了。柔儿却懒在胡忧的怀里,怎么都不肯出来。

胡忧知道,这丫头已经把他当成了朋友。记得当年自己与第一个玩了三天的朋友分开时,也像现在的柔儿那样,哭得很伤心。

可是分分合合,本就是人生必须要经历的阶段,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一辈子跟在自己的身边。

胡忧没有去给柔儿说什么大道理,他搂着脸上还挂着泪珠的柔儿,给她讲故事。给她讲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童话故事。

胡忧离开宁南皇宫的时候,特意选择在了晚上,那时候柔儿应该已经睡了。

之前已经分别跟欧阳****和淑谨皇妃做了道别,此时只有欧阳寒冰来送胡忧。

欧阳寒冰问道:“你真的不去跟十八妹说再见吗?”

胡忧远远的看了一眼水仙宫的方面,摇了摇头道:“不去了,我特意选这个时候离开,就是不想看到小丫头哭。”

胡忧的话间刚落,就看到了宫门外槐树下那个娇小的身影。是柔儿抱着她的波波猫站在那里,她显然已经知道,胡忧会在这个时候离开。

胡忧叹了口气,暗道还是没有能骗过这个丫头。

柔儿抱着波波猫,看着胡忧走过来,眼睛红红的,泪水不停的在眼框里打转,她却强忍着,不让泪水落下来。

柔儿哽咽的说道:“胡忧哥哥,柔儿不哭.”

“嗯!”

一向不轻易落泪的胡忧,突然之间,感觉自己的眼睛热热的,伸手摸摸小丫头的脑袋,强做笑脸道:“我知道,柔儿最乖了。”

柔儿用脑袋磨蹭着胡忧的手道:“胡忧哥哥,你还会给柔儿讲故事吗?”

“当然!”

柔儿放开手中的波波猫,笑中有泪道:“胡忧哥哥,你能不能再抱柔儿一下。”

“当然!”

欧阳寒冰看着胡忧和柔儿的亲昵举动,非但没有吃醋,眼中也闪出了泪花。她知道,那是一段纯纯的感情。

看着胡忧离去的背影,柔儿的泪水,在眼框里越聚越多,却一直没有滑落下来。

“胡忧哥哥,再见。柔儿会乖乖的,柔儿不哭!”

248章蓓蓓佣兵团

“啊呜,啊呜.........”

一声紧似一声的狼叫,把胡忧从睡梦中惊醒。

胡忧有些恼火的坐起来,掀开门帘,向外头看了一眼。第三拨了,这些可恶的,不过是比两个拳头大一点的土狼,真是够烦人的。

这里是林桂帝国的境内,胡忧在离开宁南帝国之后,并没有按人们遇想的那样,直接反回曼陀罗帝国。而是转北而上,经过几个小的独立部落,进入到到林桂帝国的境内。他的计划是从这里过安融,进入到河池帝国去。他要去帮赵尔特上位,当然了,这是比较好听的说的。说得难听点的,他是要去搅乱池河帝国,从而为不死鸟军团争取到几年的太平。

胡忧在宁南帝国的时候,已经通过欧阳寒冰的情报网,知道了不死鸟军团近期的事。自从他在白云城失踪之后,红叶从洞汪城赶到了浪天,在那里主持大局。

当初胡忧进行军团改革的时候,朱大能,候三,哈里森都是少将,而红叶则是中将军衔,是不死鸟军团之中,除胡忧之外,军衔最高的人。

有红叶在浪天主持大局,胡忧并不会担心。因为红叶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在将领之中,都有很高的声望,没有人会不服她。

胡忧通过欧阳寒冰的情报网,把自己平安的消息,给发了回去。并下令红叶代管不死鸟军团的事物。

因为胡忧设置有特殊的秘文暗语命令,所以在身份验证上,不会出现任何的命令不通问题。红叶拿到命令之后,会依令行事的。

胡忧仔细的考虑了良久,现在不死鸟军团已经控制了浪天,洞汪,堡宁,宝怀,白云五城,需要一个消化的时间,暂时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

而在无意中搞定陈梦洁之后,桂林帝国短时间之内,不会对堡宁用兵。桂林帝国不出兵,安融也不敢乱来,这样唯一会对不死鸟军团发动进击的,就只有池河帝国了。

当然,这是国外的情势,在国内,现在也同样有不少人眼红胡忧的地盘。不过因为国内各掌权者,都在相互的观望,短时间之内,不死鸟军团与国内势力进行一场大战的可能性,并不会很高。

所以胡忧急急的赶回浪天,并不会有太多的意义,还不如干脆直接去池河帝国捣乱来得有用。只要搞定池河帝国,不死鸟军团至少可以得到一年到两年的和平时期,这比直接回浪天有用得多。

最重要一点,也是让胡忧下决心暂时不回浪天的原因,事实上还是出自童颜那里。上次在白云城被童颜抓的经历,让胡忧非常的不爽。

他心里很明白,以童颜那身神奇的本领,能抓他一次,就能再抓他第二次。除非他二十四小时躲在高度戒备的部队里,不然迟早会给童颜抓到机会的。

胡忧不允许自己在同一个坑里,连着绊倒两次。以前他不知道童颜使用的是什么招,无从破解,那还说得过去。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童颜使用的是虚质精神力,那么胡忧就不能再让他得逞了。他要先学会重怎么对付童颜,再回去。

那刺拉刺拉的狼爪子抓挠地石发出的声音,让胡忧的头皮有些发麻,看来这一次,他是大意了,小看了这些才不过两斤重一只的土狼。

这些土狼,与胡忧之前在青州林梅森林里,见过的雪狼可不一样。这是桂林帝国特有的一个物种。它们个头都不大,大的最多三斤,小得才看斤,全身土黄色,看起来和小狗差不了多少,看来并没有太多的战力。

说起来,胡忧和这些土狼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仇。这里还是桂林帝国的边境地带,人烟稀少。胡忧走到这里,看天色晚了,就在这里安营,打了只野兔烤来吃。

就在胡忧吃烤兔肉的时候,来了几只土狼,围着他打转,想要问他要吃的。胡忧以前没有听说过这种土狼,觉得挺好玩的,就随手扔给它们一些骨头。

这一扔,问题就出来了。别看这些土狼个子小,吃得可真不少。几口吃掉骨头之后,又问胡忧要。胡忧这只野兔本来就不是很大,刚够他吃饱而已,当然不能再给了。这些土狼看胡忧不再给吃的,就冲胡忧吼叫。

胡忧好心给点吃的,还被吼,心里那个气呀。就拿石头砸它们,把他们赶跑了。

胡忧觉得它们走了,应该也就没有问题了,谁知道这些土狼小气得要命,居然找了帮手来报仇。

它们第二次出现的时候,来了五六十只,集体向胡忧吼。胡忧当然不怕它们,又用老招,拿石头砸,把它们给赶跑了。

这次是第三次了,来了足足过千只,看得胡忧头皮都有些发麻。这些该死的家伙,战力再差,也多少有点不是。蚁多咬死象,这要一千只全都扑上来,胡忧这一百多斤,恐怕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看着这些土狼气势凶凶的样子,胡忧忍不住骂道:“马拉戈壁的,老子不过是丢了你们几块石头,你们不用这样吧。“

这时候,一个女声从胡忧的身后传来:“谁让你惹它们。你不知道,它们是不能着惹的吗?”

胡忧被那些土狼的叫声,弄得头昏脑涨的。突然闻听人言,一时没有反应过过,傻傻的自言自语道:“我靠,这畜生还会说人话!”

“你骂谁呢!”

胡忧这时才听出来了,声音是来自身后,转头一看,不由傻了。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出现在那里。

这女人一头的金发,几乎有胡忧那么高。这都不是重点,让胡忧傻的原因是这个女人身上居然穿着皮甲。皮甲就皮皮甲吧,胡忧在战场上也不是没有见过。但是他真没有见过,有人拿皮甲当内衣裤穿的。

这个金发女人的全身上下,就一巴掌大的皮内裤和皮胸衣,虽然外面还有条披风,不过那玩艺,被胡忧给忽略掉了。

“原来是没有穿鞋子,怪不得走路没有声音呢。”

胡忧喃喃的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小腿移上大腿,经过波涛汹涌的时候,停留了很长的时间,转到脖子上的时候,他有些犹豫了。他很担心这火暴身材的主人,长了一张能让人看了吐出隔夜饭的脸。要是那样,就太可怕了。

胡忧想着,又把目光从脖子往下移,在答案没有揭晓,希望没有破灭之前,多看一眼是一眼吧。

女人被胡忧盯着胸看,不由有心里有气,冷哼道:“你看够了没有。”

胡忧这才把目光转到金发女人的脸上,这一看,又是一呆。女人的这张脸,要是换到男人的身上,肯定会被人骂人妖,但是长在女人的身上,却很不错。

是的,这个金发女人并不是很漂亮,但是她的脸蛋,配以她火暴的衣着身材,真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

胡忧喃喃道:“人家说的脑残非主流,想必指的就是这个样子吧。”

金发女人此时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她行走江湖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人家跟他说话,他连理都不理。两色跟没有见过女人一样,死死的盯着人家的身体,一张嘴还不停的喃喃着什么。

胡忧看着那具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妙体,又喃喃道:“呀呀呀,还会变大呢。”

金发女人此时已经来到了胡忧身前不过三米外的地方,扯着嗓子吼道:“你看够了没有!”

胡忧心中暗笑,这时才抬起头来,一脸呆样的看着金发女人,说道:“大姐,你找谁?”

金发女人听道这话,差点没晕过去。

这时候,远处又跑来了一个人。不过这次,是一个男的。他一口气跑到金发女人的身边,问道:“团长,就是这小子把土狼给招来的吗。”

看金发女人不答话,那男人凶了胡忧一眼,道:“小子,你不知道土狼是不能惹的吗?”

胡忧的目光,跟本就没有离开女人的身体,闻言抬头看了男人一眼,回道:“我叫无名。”

男人骂道:“谁问你的名字了,我是问你为什么把土狼招来!”

胡忧驴唇不对马嘴的回道:“我身高176公分,体重70公斤,无车无房,还未娶妻。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小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爱好,喜欢吃青椒吗?”

男人傻傻的回头,看向金发女人问道:“团长,他不会是傻子吧?”

金发女人脸色发青的冷哼道:“你究竟是什么人,说话正紧一些。”

男人也转头问胡忧道:“喂,我说,你究竟是不是傻子?

胡忧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胸器上收回来,像看白痴一样,瞟了男人一眼道:“你见过有这么英俊潇洒的傻子吗?”

金发女人上下打量了胡忧一遍,冷哼道:“别管你是不是傻子,收拾东西,跟我们走吧。”

胡忧奇怪道:“干什么,我住得好好的,干什么要跟你走?”完了胡忧又突然大喜道:”是了,我知道了,美丽的小姐肯定是看上我了。好好,我这就跟你走。”

金发女人冷冷的瞪了胡忧一眼,转身就走了。胡忧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呵呵直乐。

那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跑了,忍不住叫道:“喂,我说,你的帐篷不要了吗?”

胡忧跟本没有停下脚肯,只是转了个身回道:“要要,我还要的,麻烦你帮我一下。谢谢啊!”

那帐篷是他在市场上买的,不是军用品,跟本不用怕那男人会发现什么。

男人那个气呀,如果不是古老流下来的规矩,他才不理胡忧呢。

在是胡忧知道男人心里想什么,肯定要问,规矩是干什么,要杀人越货吗?这女人是什么团长,看样子不像是军队的人呀。

规矩很简单,一句话——遇上土狼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同伴,不论是否认识。

其实就算是胡忧不知道那男人在想什么,也同样在心里猜着,这些人的身份。

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走了,跟本没有回来收帐篷的意思。叹了口气去把胡忧的帐蓬给收了。这头年,就属老实人被欺负得厉害。

胡忧像个流氓一样,跟在金发女人的身后。他心里很纳闷,这女人穿成这样,会不会被蚊子咬呢。不过这样看起来,还真是养眼呀。

跟着金发女人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到了目的地。原来他们的营地在这边,与他之前的那个,不过是隔着一个小坡而已。

这是一个百多人的商队,共有二十多辆车,还有百多匹马。说是商队,似乎不是太准确,因为这队伍里还有老人和小孩。

此时这百多人,从老到小,人人是如临大敌。看到胡忧出现,全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向胡忧。看来他们都知道是胡忧把土狼给招来的。

胡忧这一次,打算以色狼加无赖的本色演出,来伪装自己。他看那金发女人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很自动自觉的走到人家的身边,又拿眼睛瞪着人家看,边看还问道:“美人姐姐,你叫普斯卡丝吗?”

这是刚才进营地的时候,胡忧听到别人这么称呼这个金发美女的。

普斯卡丝看了胡忧一眼,懒得理他。她就讨厌这种色狼了。

普斯卡丝是依族人,这种衣着打扮,是他们依族人流传了几千年的穿法。胡忧以前之所以没有见过,那是因为依族人只有桂林帝国才有,而且她们基本上都不出桂林帝国的范围。

胡忧看普斯卡丝不理他,又问道:“这些人怎么全都紧张兮兮的,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普斯卡丝冷哼道:“准备作战。”

胡忧心中暗笑,终于舍得开口了吗。

胡忧装傻道:“准备作战,你们要打仗吗。我可是和平主义者,不打仗的。你们还是不要准备作战了吧。弄得气氛多不好。”

普斯卡丝没好气的瞪了胡忧一些,指指那近千只远远跟过来的土狼说道:“不准备作战,难道要给那些土狼做晚餐?”

胡忧不屑的说道:“那些叫做土狼吗?它们只会叫,又不进攻人,怕什么的。”

普斯卡丝瞪大眼睛道:“不进攻人?它们现在是还没有开始进攻,等它们进攻,你的小命就没有了。”

普斯卡丝说着看看天色道:“还有半小时左右,它们就进攻了。”

胡忧不解的问道:“你怎么知道还有办个小时?难道那些土狼咬人还看时间的?”

胡忧这次算是猜中了,这些土狼,只会在月亮升到正当空,也就是夜里两点钟,才会发动进攻。没到那个时候,它们只会叫,并不伤人。这也是土狼的一大特色。

普斯卡丝显然对胡忧很反感,对胡忧的问题,听而不闻,站起来,往营门走。

看胡忧又厚着脸皮跟着,她终于暴发了,一挥手上的长矛,指着胡忧道:“你要是在来烦我,我就杀了你!”

胡忧脸色一呆,无比委屈的说话:“我只是想保护你,不让那些小狗,哦,土狼咬你。好嘛,好嘛,我不跟着你就是了,不过你答案我,一定要小心身体哟。”

看普斯卡丝是躲麻风一样的躲走,胡忧不由暗乐,这女人真是有意思呀。对了,先打听一些消息,了解了解情况再说。

营中的大人似乎都在怪胡忧招来了土狼,全都不理胡忧。胡忧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把魔爪伸向了那些孩子。

用一些糖果,胡忧很容易的就从孩子们的嘴里,得到了不少的情报。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商队,而是一个家族在徒迁,也就是搬家。这个家族的人,要搬到桂林帝国以西的福永城。因为怕路上不安全,这个家族重金请了一个佣兵团做全程保护,普斯卡丝就是这个拥兵团的团长。

说起了,这个佣兵团的名字,让胡忧觉得挺有意思的。一般的情况下,佣兵团起名字,都喜欢做什么‘无敌’‘必胜’‘定达’之类似,比较有霸气的名字,而这个佣兵团的名字,确很耐人寻味,叫做蓓蓓佣兵团。

蓓蓓佣兵团的成员,一共有二十人,在桂林帝国,算于一个不大不小的团体,因为这一次的任务比较大,他们这次是全体出动了。团里除了普斯卡丝之外,另外还有五个女性成员,让胡忧失忘的是,她们并不像普斯卡丝那样打扮。不然六个都那样性感装扮的女人,弄定相当惹火。

胡忧这十几天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走,也有些烦了,听说这里人要去福永城,他就上了心。福永城与安融东部交界,正是他要经过的地方。这个蓓蓓佣兵团名字虽然有些怪,但是有个性感美女团长,跟着他们一起走,路途应该不会很寂寞。嘿嘿......

“大家注意了,土狼快要进攻了。老人和小孩,尽可能的藏进中间的几辆马车里,不论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

“大家再检查一些装备,准备战斗!”

胡忧看所有人都很紧张,自然也不敢不意。想要人家带着一起上路,这次自然得表现好一些。

接下来的旅途,应该会很愉快的。

249章杀戮无边

土狼的脑袋里面,似乎有一个时钟一样,月亮刚升到最高处,近千只土狼,同时仰天长啸一声,向营地扑了上来。

一只只长得跟小猫似的土狼,像吃错了药一样,全身毛发竖起,尖叫着往营地冲。那奔跑带起的阵阵灰土,就连晚上都能看很清楚。

胡忧来到天风大陆,打仗的场面,已经见过太多了。可那都是人对人的,这人对狼,还是这种小小狼,看得让他怎么感觉那么奇怪。人人都很紧张,可是他却怎么都紧张不起来。

“杀!”

蓓蓓佣兵团长普斯卡丝一声娇咤,当先把一枝劲箭,射进了那只特别肥大的土狼体内。那只刚才还挺威风的土狼,一下就成为了死狼了。

在团长的号令下,蓓蓓佣兵团的二十名团员,各守一地,拉弓引箭,忙得不亦乐乎。

受到佣兵团保护的这个家族,被称为黄氏家族。家族中的壮年,也派人参加了对付土狼的战斗。可战之人,一共只六十多,这要对付一千多只土狼,似乎有些悲壮的意思。

劲箭不断的射出,一只只土狼,奔跑着鲜血就猛地喷洒出来,如同一个爆裂地水管,栽倒在地上。后面的土狼,踏着它们的尸血,继续往前扑。

刚才那个帮胡忧拆帐蓬的男人,叫做莱尔,他加入蓓蓓佣兵团已经近两年了,也算经历过很多的场面。

此时,他正拿着一把大刀,守在同伴的旁边。他的任务是把那些近身的,没有中箭的土狼砍杀掉。因为土狼的数量太多,他们的人数又少,漏网成功近身的土狼很多,他的生意很好。

莱尔手中的大刀,快如闪电,刚从一只土狼的身上抽出来,又顺势插进另一只土狼的身体之中。前后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已经有三只土狼,死在了他的刀下。不过在拼命中,他也受了两道虽不致命,却狰狞恐怖的伤口。那是土狼在临死之前的反击。

土狼的个头都不是很大,但是它们数量非常多,又跟本不知死。一只只哇哇叫着冲上来,见什么咬什么。谁不小心被它们咬到,虽不致命,但是肯定得少一块肉。就算是杀死了它,它都不松口。

普斯卡丝不愧为团长,手中一条三米多长的皮鞭,上下翻飞,每一只吃到她皮鞭的土狼,都一声不响的被抽出去,不用看都知道被抽死了。

胡忧就在普斯卡丝的不远处,亲眼目睹着她的威猛,在脑子里想着,如果把自己放到土狼的角度,这普斯卡丝就是一个爱死恩姆女王。胡忧现在算是明白了,普斯卡丝那身打扮,就是女王装嘛,还是皮鞭女王的那种,不知道她玩不玩滴蜡。

此时人人眼里都只有土狼,却没有人注意到胡忧在干什么。

在这种情况之下,胡忧当然也在杀土狼,只不过胡忧的杀法有些特别,他没有用箭,也没有用他的霸王枪,他用的是石头。

这山地上,什么都不多,石头却是要多少有多少。霸王枪容易露出身份,换日箭已经不多了,再说用来射这种小家伙,也太浪费了。胡忧一开始,就看好这满地的石头。

不说板砖无敌吗,石头也是可以无敌的。

石头到了胡忧的手上,简直比冲锋枪还恐怖。胡忧是看都不看,就大把的石头往外砸,那石头像是暴雨一样,一只只土狼都没有弄清楚是什么回事,就被胡忧的石头给砸了个脑浆崩裂。

莱尔一刀砍出去,还没有来得急收回来,一只土狼就扑到了他的面门。莱尔发现它的时候有些晚,想反应都已经来不急了。看着那已经接近眼睛的狼爪,莱尔只能勉强的躲开眼睛,把脸给土狼。在这种情况下,能不瞎就不错了,脸麻,那就不要了。

莱尔都已经准备着忍受那被狼爪抓破脸皮的巨痛,可是那剧痛却并没有发生。莱尔有些奇怪的睁开眼睛,却见那只扑向他的土狼已经死了。

莱尔很疑惑那土狼怎么了,可是这时候,跟本没有时间去让他想那些无用的事,在庆兴了一秒钟之后,他又投入了战斗。

土狼扑向莱尔的时候,普斯卡丝刚巧往这边看了一眼。她离着莱尔有七八米远,想救是来不急的。可就在她叹息的时候,一颗拳头大的石块,突然飞了过去,非常准确的砸在了那只土狼的脑袋上,直接暴开了它的头。

普斯卡丝微微有些呆,她也不知道,那颗石头是从什么地方飞出来的。因为她反方面找过去的时候,并没有看见那个地方有人。到是让她看到胡忧趴在地方,似乎在吐?

想到胡忧之前对自己的纠缠,普斯卡丝不屑的吐了口唾沫。依族的女人,并不怕被男人看,对于两性的事,她们比男人更开放,更主动。但是她们从来都不会正眼看那种,好色又没有什么本事的男人。那样的男人,永远也不可能上她们的床。

那个胡忧,绝对是一个脓包。杀狼而已,他都会吐,那要见到杀人,他还不吐死了。真是废物点心。

“呸,马拉戈壁的,这臭泥,居然飞到老子的嘴里来了。”

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在地上扒拉一大堆石头,塞进衣服里,站了起来。装了一身石头的他,看起来有些可笑,但是土狼是绝对不会那样认为的。

狼是一种天性动物,他们可以本能的感觉到哪里最危险,从而避开那个方向。如果此时有人注意胡忧前面的空地,那么他就会发现,胡忧前面的土狼,明显的要比别地方的要少很多。

胡忧重新装好了石头,看了眼前的阵地,觉得不够刺激,土狼太少了,他得找个狼多的地方,那才好玩。

不知道为什么,胡忧明明知道这些土狼,也不是很惹的,可是他就是兴奋不起来。也不知道是因为它们的个头太小,还是因为........它们不是人。

想到后一个答案,胡忧打了一个哆嗦。马拉戈壁的,那样的想法可不好,弄得自己好像杀人魔王一样。

“老子可是很清纯的呢!”

胡忧很不要脸的自夸了一句,转头看到一个女佣兵的防守区狼多得不行,那个女佣兵已经快顶不住了。

胡忧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过去,一把拉着人家的衣服,把人家给推一边去。两手如八爪鱼一样,把石头砸出去。

那女佣兵看一只只土狼被胡忧砸暴脑袋,整个人都呆住了。石头那么厉害,还要弓箭干什么。

胡忧砸完了身上的存货,看那女佣兵还在发呆,不如笑道:“美女,你喜欢吃青椒吗?”

那女佣兵也弄不清楚青椒和香蕉是不是一样的,偷瞄了胡忧的下面一眼,脸红红的,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胡忧看这女佣兵居然能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发花痴,也瞒佩服的。可惜他还是比较喜欢那个普斯卡丝女王,于是指指自己之前站的那个地方道:“那边的土狼少一些,你到那边去吧,等完事之后,咱们再好好交流青椒的问题。”

又是两轮发疯一样的砸石头,胡忧暗呼了一声痛快。他前面的阵面,现在已经是尸体血肉,堆积如山了。土狼的残肢断臂飞得满地都是,血腥味混杂进空气之中,臭不可闻。

大体力的消耗,让胡忧感觉自己的肚子有些饿了。当这个反应跳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在战场上感觉肚子饿,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看来不只是心里,就连身体,都没有认同这是一场战争。

胡忧瞟了一眼那些土狼,心想着,不知道这些土狼烤起来,会不会好吃。看它们的个头,应该肉挺嫩的。

想到吃,胡忧的肚子真是越来越饿了。那些土狼的叫声,也让他越来越无法忍受。他扫了眼那大约还剩下三百多只的血狼,突然一个热血上涌,冲出了阵地。

既然身心都不能兴奋起来,那就改变环境来兴奋好。

冲出营地的感觉,顿时让胡忧体会到了别样的不同。感受到危险的身体,自动的紧绷了起来。

“是了,这才是我要的。”

胡忧冷笑一声,扔着石头往前冲。

一开始,营地里的人,并没有注意到胡忧,人人都在顾命,谁会留意那些离自己太远的人和事。可是随着一个女佣兵惊叫的‘小心’两字,有人开始发现了胡忧的不对。

叫出小心的人,正是之前被胡忧拉开的那个女佣兵。她按胡忧的话,来到之前胡忧防守的那个区域,突然发现,这边的土狼,确实要比别的地方少很多。

女佣兵很纳闷为什么会是这样,可惜此时月亮正好钻进了云里,她看不清楚太远的地方。越着月亮再次出来,女佣兵终于看到了,原来这里并不是土狼少,而是杀掉的土狼太多,活着的少。

眼前的地上,像地毯一样,至少躺着超过两百只的土狼。那些土狼,无一例外的,全都是暴头而死。

看到这样的场面,女佣兵的头皮有些发麻,直看到一块带血的石头,她才猛的想起,这些很可能是刚才那个男人干的。

女佣兵想到这里,不由自主的瞄了胡忧一眼,刚好看见胡忧跳出了营地。女佣兵吓了一跳,想都不想的,就叫了一句‘小心’。

此时的胡忧,并没有听到女佣兵善意的提醒。他甚至听不见身边所有的声音。一只只土狼,被他看成了一个个敌人。

安融人,桂林人,池河人,马泽本的人,白云城的人........

全是敌人,眼前的土狼,不再是土狼,全都是敌人,他们有枪有刀,有箭有马,他们全身带血,他们刀刀要命..........

“杀!”

胡忧突然一声狂暴的怒吼,双手一伸,霸王枪闪现在他的手上,一抖手打出七朵枪花,带起七朵美丽的血莲。

胡忧枪随人动,人随枪走,扑进了狼群之中,淡黄色的霸王枪,带出点点金芒,与天边的明月,交相辉映,美丽异常。

凡是胡忧身边的土狼,是碰枪则死,见枪则亡。它们悲鸣,哀号,嘶叫,都改变不了已经注定了的命远。

霸王枪如刀切黄油一般,把大片的狼群,分切成一片片,一丝丝,一缕缕,然后消失,消失,消失..........

普斯卡丝停下了手中的皮鞭,莱尔止住了手中的大刀,所有在营地里的人,全都已经住手,愣愣的看着那个如疯狂一般,在屠杀土狼的人。

他们的前面,已经没有了半只土狼,胡忧像一盏烛火吸引着飞蛾一样,把所有的土狼,都吸引到了他那里,然后依然像烛火一样,把它们一一杀死!

“那个人是谁?”

人群之中,终于忍不住有人问出了这个问题。

是呀,那个人是谁?

更多的人,都想要知道这个答案。

“他似乎说自己叫无名?”

普斯卡丝回忆起胡忧之前那无耻的自我介绍,她发现那张色色的脸,跟本无法与眼前这个威武的男人,重合在一起。他们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呢?

胡忧跟本无视普斯卡丝等人的目光,也不知道那些被他杀得心惊胆寒的土狼在想些什么,他已经陷入了无边的杀戮之中。他的眼睛血红如火,他和血液运转速度,比平时快了三倍。他身上的温度高得几乎要把衣服给点着了。

准确来说,胡忧此时已经走火入魔。这可不是什么武侠小说里的走火入魔,真气乱转。胡忧是心灵失去了控制。

胡忧毕竟是一个自来现代文明的人,来这之前,他除了杀点鸡狗之外,从来没有杀过人,也没有想着要去杀人。

可是在这里,胡忧经历了太多的杀戮,他一直以为,自己能很适应这样的血与火,其实他不知道,在心里的深处,某一个他刻意忘记的地方,一直在进行反抗。

那是现代文明和冷兵器血火战争之间的对抗,之前因为胡忧一直偏向于血火战争,所以现代文明一直被压抑着。

但是压抑并不代表消失。它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在不段的积蓄着,越来越多,越来越强烈,直到此时,终于暴发了。它们需要一个发泄的缺口。土狼,正是它的选择!

土狼越来越少,直到最后一只在胡忧的霸王枪下暴体,天地突然安静了起来。感觉不到危险的身体,自动的解除了警报。

胡忧静静的站着,像从远古就一直挺立在这里的雕像,双眼紧紧的闭着,一动不动。大量的血水,从他的身上流下来,打在地上,滴滴答答的。

胡忧的身边,没有一具完整的土狼尸体,全都是大大小小的肉块。红的,白的,肠肠肚肚,到处都是。

莱尔心有余悸的来到普斯卡丝的身边,小声的问道:“团长,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普斯卡丝也满脸的震撼。她做佣兵已经五兵了,也算是经历过不过的战斗,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杀狼也能杀得那么惨烈的。这并不是真正的战场,她却闻到了硝烟的气息。

普斯卡丝有些拿不定主意的****莱尔:“你觉得我们应该过去吗?”

莱尔摇摇头道:“我不知道,不过我想,咱们还是不要过去的好。那些土狼死的太惨了,我可不想变成那样。我敢保证,这时候谁去碰他,肯定会变成碎片的。”

普斯卡丝认同的点点头,随即又问道:“那我们就这样看着他站在那里?”

莱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这时候,有人惊呼:“快看,他动了。”

是的,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到胡忧动了。

胡忧茫然的睁开眼睛,看着满地的血水发愣。他的记忆出现了空白,他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只记得,自己似乎突然感觉肚子很饿,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站在满地的尸块之中,而之前已经打定主意不用的霸王枪,此时确紧紧的抓在手中。

远处的惊呼,他听到了。他知道那些是什么人,但是他有些不太清楚,自己是什么人,在干什么。

普斯卡丝来到胡忧的面前,有些迟疑的问道:“你没事吧?”

胡忧看向普斯卡丝,目光之中,爆发一股火花。普斯卡丝的装扮,激起了胡忧的冲动,特别是她那被土狼拉了一个口子的皮胸衣,胡忧真的很想伸手进去,看看能不能抓到一只又白又胖的大白兔。

胡忧强压住了那股冲动,两脚一正,给普斯卡丝行了个大陆通用的贵族礼,笑道:“我叫无名,身高176公分,体重70公斤,无车无房,还未娶妻。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小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爱好,喜欢吃青椒吗?”

普斯卡丝还没有来得急开口,胡忧又抢话道:“哦,我记起来了,你叫普斯卡丝,蓓蓓佣兵团的团长。那么我想请问一下,你的身高三围是分别是多少,平时喜欢什么休闲活动,最重要的是有没有男朋友,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对于婚前性.........”

胡忧像倒豆子一样,倒出大量的问题,普斯卡丝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有人说,天才和白痴只差一线,普斯卡丝确觉得,那跟本没有差别!

250章另类口味

江湖250章另类口味

由于昨晚土狼闹了一夜,在黄家家主的提议之下,普斯卡丝同意,今天停止前进,在此处休息一天。

胡忧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走出自己的帐蓬,远远看到几个妇女在做饭,边上还有几个六七岁的孩童在玩耍,感觉挺温馨的。无论外面的世界怎么样的纷乱,老百姓要的,不过是平静而已。

妇女看到胡忧出来,眼中并没有出现什么恐惧,反而很大胆的看着胡忧。这就是天风大陆女性的特点了,太多的战乱,早就已经让她们习惯了血腥。胡忧昨晚做的那些事,对她们来说,算不了什么。

看到那些妇女向自己招手,胡忧走了过去,本是想随便点个头,打声招乎也就算了,哪想到那几个妇女却挺热情,硬是把两个刚做好的玉米饼塞给了他。

“你叫无名?”

听到耳边传来声音,正在吃饼的胡忧,抬起了头,是普斯卡丝。她的打扮和昨天差不多,胡忧记得,昨天她的皮胸衣被土狼开了道口子,今天却已经没有了。看来这样的衣服,她不止一件。

胡忧点头笑道:“真好,看来你已经记住我了。”

胡忧的目光,如果昨天一样,还是那么肆无忌惮的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游走。普斯卡丝脸上依然还是有些不爽,不过看起来,已经比昨天好了不少,想来是因为昨天胡忧杀狼时的表现吧。

无论到了哪个时代,总是强者为尊的,有本事的就能受到重视,如果是陀屎,那可没有人会多看你一眼。

因为依族女人特殊装扮的关系,普斯卡丝没少受到他人的瞩目,从小到大,她都已经习惯了,基本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可是面对胡忧的目光,她却觉得很不自然,明明身上有穿衣服,却感觉什么也没有穿一样。

普斯卡丝强忍住转身离开的冲动,问道:“你会用弓箭吗?”

胡忧这才注意到,普斯卡丝的手中,拿着一把大号的猎弓。这弓很显然是自己做的,看着很粗糙,没有制式军用弓那么漂亮。但是能拿在美人的手上,看来性能不会太差。

胡忧点头道:“会的。”

胡忧能有今天的成就,有一半的功劳要记在换日弓上,他又怎么能不会用弓箭呢。说起来,当时如果不是红叶送给他家传的宝弓,他现在也许已经走向另一条路了吧。虽然同样也会成功,但是肯定要更加的辛苦。所以说人生的每一个不经意决定,都可能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想起了在******见到的那个自称太史公的老人。太史公的那本故事书,可教了胡忧不少的东西。如果说红叶送的换日弓,是他扬名的助力,那么太史公的故事书,则是他战场保命的法宝。

胡忧从太史公的故事书里,不但学到了不少的行事应对方法,还很巧合的在书里,发现了枪法诀窍——青龙献爪,那是一种真正运用于战场的枪法,多少次让胡忧在战场之上,死里逃生。

胡忧知道,太史公是一位不世的智者,他曾经想过让太史公来帮他主理政务。可惜从那次见面之后,胡忧就再也没有得到过太史公的消息。他也亲自到乐同找过,但是都没有任何的收获。

普斯卡丝把猎弓往胡忧的手里一塞道:“会就好,跟我去打猎。”

普斯卡丝也没有理会胡忧同不同意,转身就走。胡忧摸摸鼻子,乖乖的跟在普斯卡丝的身后。美女不论是从前面看,还是从后面看,都是很动人的。

当然,胡忧也不单单只看美女,这手中的弓箭,他也得掂量一下。他心里很明白,营地里粮食非常的充足,跟本不需要外出打猎。普斯卡丝叫他出来,多半有考教探底的意思。如果所料不错,普斯卡丝应该是看好他的功夫,有意吸收他加入佣兵团里。

胡忧猜得不错,普斯卡丝确实是有把胡忧吸收入佣兵团的意思。如果是换了别人,只凭昨晚的表现,就足可以加入佣兵团,并不需要要有什么考验。

胡忧的问题,是出在了他那张嘴和眼睛上,如果单单只是昨晚杀土狼的本事,还不足以让普斯卡丝容忍他。

这一带地处山区,野生动物不少。虽然用的不是换日弓,不过普斯卡丝给的这把牛筋弓品质也是挺不错的。手中有弓箭,要打猎物都胡忧来说,不是什么太难的事。进山没有多久,胡忧就打到了一个獐子,来了个开门红。

普斯卡丝看了眼那头被胡忧一箭穿了眼睛的獐子,这獐子的眼睛生得小,刚才又在快速的蹦跑之中,要一箭穿眼,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普斯卡丝道:“你的箭法不错,把它扛上吧。”

胡忧听得一愣:“扛上?”

普斯卡丝道:“难道你想把它扔在这里?”

胡忧摇摇头道:“那到不是,只是这獐子一百多斤,扛着走似乎不太方便。”

普斯卡丝嘴角动了动,装傻道:“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帮你扛?”

看着前面那普斯卡丝明显比之前扭动幅度大的****,胡忧心中暗骂这女人是故意玩他的。不过转念想想,胡忧又笑了。这个女人,还真有点意思,可以和她玩玩。

普斯卡丝在前面走着,不时会留意身后的胡忧。一开始,她并不是太在意,不过渐渐的,她的脸上,就露出了惊讶。按她之前的计算,这个胡忧扛着一百多斤的獐子,走不出十分钟,真得累爬下。可是这会都已经走了近半个小时了,他除了身上的衣服全部汗湿之外,并没有明显体力不支的迹象。这一点,真算是团中耐力最好的莱尔都做不到。

胡忧现在是表面轻松,暗地里可已经骂娘了。这獐子何止一百多斤,二百都有了。这么扛了半个多小时,走的还全是山路,就算他每天都有锻炼自己的体力耐力,也抗不住呀。

普斯卡丝对胡忧的耐力挺满意,觉得这样已经可以了,于是又走了五分钟,停下脚步道:“把獐子先放下吧,咱们休息一下。”

胡忧听到普斯卡丝这话,长长的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要是再多来五分钟,他真的顶不住了。

看普斯卡丝在一处石头上坐下,胡忧把獐子一丢,也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挨着普斯卡丝坐下。

普斯卡丝皱眉道:“你不能坐过去一点吗?”

胡忧嬉皮笑脸的回道:“没事,我不介意的。”

普斯卡丝看胡忧跟本就不会退开,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移开一些身子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不要脸的人,你是不是从来没有见过女人?”

胡忧叹了口气道:“女人见过不少,但是漂亮的不多。漂亮而又敢穿的,还真没怎么见过。普斯卡丝团长,你们依族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穿的吗?”

普斯卡丝的身份出身,胡忧早在昨天晚上就已经打听清楚了。

普斯卡丝并不奇怪胡忧的问题,这种问题,她已经回答过很多次,早就习惯了。于是点头道:“是的,这是我们依族的传统。”

胡忧道:“那你们依族的男人不是很辛苦?”

普斯卡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胡忧指的是什么,疑惑道:“什么辛苦?”

胡忧用眼神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扫了一遍,坏笑道:“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火辣辣的美人,顶不住呀,每天吃人参都补不了。”

普斯卡丝顿时脸上变色,一鞭子抽向胡忧。依族的女人作风大胆,敢爱敢穿,但是却并不淫*荡,她们只会和自己看得上的男人好。胡忧这样的话,犯了她们的大忌。

胡忧反应极快,一个跌身,以背着地,窜了出去。普斯卡丝这鞭可没有手下留情,被抽着至少也得皮开肉绽。

胡忧不爽的叫道:“普斯卡丝团长,我不过是开个小玩笑,你不用这样吧。”

普斯卡丝一言不发,看一击不中,紧接着又是一鞭。反正她有也意要试胡忧的功夫,干脆就现在了。

胡忧刚才以背着地,虽然躲过一击,但背还是被石子顶了一下,挺痛的。看普斯卡丝又来,不由火道:“我平时一般情况之下不打女人,你可别逼我。”

普斯卡丝手中的力道,更加一分,娇喝道:“我要杀了你!”

胡忧看这女人跟本不讲理,这时候说什么也没有用,只能且战且退。来时霸王枪并不在手上,此时拿出来,肯定是让普斯卡丝怀疑到他身上的秘密,胡忧只能用牛筋弓来做武器。

牛筋弓虽然品质不错,但那是远程武器,近身对大,并不是太顺手。普斯卡丝也不知道是真打,还是试探,总之她的皮鞭是招招全力,专找要害给去。

“啪!“

被胡忧躲过的一鞭,抽在了那头獐子身上,獐子应声被抽出一道深深的口子,那满是腥气的血肉,弄了胡忧一身。

泥人也有三分土性,胡忧一下火了起来,玩笑开过了,可就不是玩笑了。按这个力道,要是抽在他的身上,这条小命都得去一半。

胡忧想着,决定不再惯普斯卡丝这臭毛疯,拿鞭子就乱抽,真当自己是‘爱死恩姆’女王吗。

普斯卡丝的功夫在佣兵团里,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但是和胡忧比起来,还是有一点点差别的。胡忧这小子,充分的利用了周围的环境,在一棵棵树之间上窜下跳,使得普斯卡丝的长鞭跟本发挥不了威力。还不时用一些下流的话来气她。

普斯卡丝久攻不下,是又气又恨,一失手,忙中出错,一鞭子抽在树上,被那树给缠了起来。

胡忧看准了机会,把手中的牛筋弓一扔,一个飞补,把普斯卡丝按在了地上。

姿势虽然不好看,但是有非常的有用,普斯卡丝怎么挣都挣不开,反而给胡忧带来了不少快感。

这种肌肤之间的摩擦,可是很要命的。胡忧独自在山区里,已经半个月没有近女色了,一下就有了反应,忍不住一低头,就强吻住了普斯卡丝的小嘴。

强烈的男性气息,让普斯卡丝一下软了下来,咬开胡忧的嘴,一脸惊怒的喝道:”你要干什么。”胡忧嘿嘿一笑道:“团长抽了我那么久,这次到我报仇了。”

普斯卡丝大惊失色,又强烈的挣扎起来。胡忧对副女人,很有一套。他知道女人的弱点在哪里,用膝盖在她的肚子一顶,普斯卡丝娇哼一声,顿时就软了。

依族的女人都很开放,并不讲究什么贞洁,普斯卡丝也早就已经懂得了人事,但是那些都是她主动选的,像胡忧这样对她的事,她还真没有经历过。不知道怎么的,她的心里,反而升起了一股原始的冲动,眼前又浮现出胡忧昨晚杀土狼时的那种霸气。

虽然心中还有一些不服,但是普斯卡丝并不恨胡忧,特别是胡忧还给她的这种粗暴,让她很兴奋,这会,她是真动情了,胡忧没有再次吻她,她却主动的吻向了胡忧。

胡忧不禁有些好笑,这女人还真够辣的,不但穿得辣,行动也辣。看她已经基本被制服,胡忧打算把膝盖移开。这样的姿势很累人。

普斯卡丝感觉到了胡忧动作,猜到胡忧想要干什么,不由脱出而出道:“不要移开,就这样。”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这普斯卡丝居然喜欢这样,心说你喜欢,拿就给你来招狠的。胡忧的膝盖一按一柔,普斯卡丝的身子马上就软了,一脸享受的表情,不用问也知道,她现在很开心。

这么热辣的女人,胡忧真没有遇上过,双手一分,游走在她那动人的玉身上。现在已经不需要再去抓她的手了,得腾出手来,做点别的事。

普斯卡丝只是本能的抗议了一下,就全完放弃了。胡忧一口吻住她那湿润的小手,直咬得她娇喘声声。

普斯卡丝的热情,完全被胡忧给挑了起来,激烈回应着。一头金色的秀发,如风中的柳叶那样,狂乱的摆动。

胡忧其实比较喜欢黑发的女人,但是普斯卡丝的这头金发,也同样很吸引她。忍不住伸手抓过一缕,在手中把玩。

这秀发入手,更见柔滑,几可比得上绸缎。许是抗议胡忧的偷懒,身下的普斯卡丝低哼了一声,反身把胡忧给推开。

胡忧刚想要调笑普斯卡丝几句,突然看她眼中一寒,暗道不好,抓着她秀发的那只手猛的用力后扯,扯得普斯卡丝整个人都往后翻,一把闪亮的匕首,掉在了地上。

胡忧看到那匕首勃然大怒,一巴掌抽在普斯卡丝的脸上。

‘啪!’

手与脸的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在普斯卡丝的脸上,留下了五道指印。

这还是胡忧第一次在非战之时打女人。这个女人,真是太可恶了,居然在这个时候还玩刀,她难道不知道,这会让男人留下阴影的吗?

“哦!”

普斯卡丝娇吟了一声,娇笑道:“居然在这样的时候,还能保持冷静,果然厉害。”

胡忧怒道:“废话,不厉害还不得给你玩死。”

普斯卡丝笑道:“原来你是装的!”

没头没脑的话,让胡忧听得一呆:“什么?”

普斯卡丝道:“你跟本就没有你所表现出来的那以好色,你之前的样子,全都是装的,不然你不可能在这情情况之下,还能保持冷静。”

胡忧心中,何止是我,你不也一样保持冷静吗。要不是少爷警觉程度高,这一次,还真着了你的道了呢。

胡忧冷笑道:“你的意思是我不敢真对你怎么样?”

普斯卡丝挑衅的看了胡忧一眼道:“你有本事就来好了。我到想见识一下,你有多厉害。”

胡忧知道,这时候再讲客气是不行了,对付这样的女人,就得用一些强硬的暴力手段。

胡忧嘿嘿笑道:“好,这一次,我就让你知道知道,少爷的厉害。”

“慢着!”

普斯卡丝的叫停了胡忧的动作,在胡忧开口之前,把另一边脸伸到胡忧的面前道:“你能不能像刚才那样,再给我来一下?”

胡忧被普斯卡丝弄得真有些哭话不得,这还真是打了左脸伸右脸。好吧,既然美女有要求,那就勉为其难吧。

对美女怎么能小气呢,人家都已经开口要了,才给一下,那不是太小气了。胡忧直接一个左右开工,噼里啪啦的一连给了普斯卡丝十几个大巴掌,打得普斯卡丝是两眼如丝,娇呼连连。

这天下的女人居然还有喜欢被人打的,这真是少见又少见。不过这个女人对胡忧来说很重要,既然他喜欢吃巴掌,那就多给她几个大耳光。不过这么个打法,手也挺痛的,这女人的脸还真是厚实。

林中的动物,今天很慌乱,它们被那不间断从树林里传出的噼里啪啦声,给吓得鸟都不吃虫了,狼都不敢吃肉了,一对约好的癞蛤蟆都不敢见面了.........真是纠结啊!

251章黄家怪事

“无名,你是哪里人?”

普斯卡丝任由着那从山涧飞流而下的泉水,冲洗着自己那满是红印的玉体,刚才的那一幕,真是太疯狂了,直到现在,她的身子都还会不时的颤抖着。

胡忧舒服的躺在水里,双眼不时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打转。这个清潭是他们刚才无意之中发现的。疯狂过后的他们,本打算回营地去,看是看到这山泉,他们再也走不动了。身上又是水又是汗的,衣服贴在身子很不舒服。

胡忧懒懒的说道:“我是韩国人,韩国人川的。”

韩国是一个很小的国家,在天风大陆上,这种小国家几呼是可有可无,如果胡忧愿意,随时可拉上他的不死鸟军团灭掉一两个这样的国家。不过你得小心,他们背后的大国会搞你。

胡忧这也就是随口一说,反正依族人很少有离开林桂帝国的,也不怕她问什么风土人情。

普斯卡丝边弯腰洗着自己的秀发道:“就是那个棒子国么,怪不得你那么厉害。”

普斯卡丝此时可是一丝不挂,这样的姿势,对男人来说,真是太要命了。要不是刚才玩得实在太过,这会都没有恢复过来,胡忧肯定要忍不住扑上去。

胡忧回道:“嗯,是的,我们平时都吃一种叫高丽的棒子,所以也可以叫做棒子国。你别看我们棒子国小,我们可出了很多伟人的。里杰卡尔德知道吗,他就是我们棒子国人。”

普斯卡丝吃惊的转过头道:“曼陀罗帝国的开国帝国是你们棒子国人?他不是出生曼陀罗帝国的幽州吗?”

胡忧心中暗笑道:“那是曼陀罗人胡说的,不是事实,我国早就已经考证过了,里杰卡尔德是我们棒子国人。不但是他,就连苏格拉底都是我国的呢。”

胡忧说到这里,有些忍不住想吐。不过既然要扮韩国人,那就得要这么不要脸。进入桂林帝国之前,他在那里住了两天,那里的人,就是这么说话的。

“开创了千年紫荆花王朝的苏格拉底大帝也是你们韩国的?”

普斯卡丝听到胡忧这话,连澡都不洗了,一下冲到胡忧的身边道:“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那么不要脸了,原来你们全国人都这样。”

胡忧一把把普斯卡丝抓过来,哈哈大笑的对着小****就是一巴掌。这玩艺弄多了,还真会上瘾。

随着这一引动,天雷再次勾了地火,大战一触而发。水边艳红的枫叶,被声波震得纷纷飘落,与这山,这水,这叫声,容成一片,真若人间仙境。

可是这一对忘情的男女,又哪有时间去注意那些,对他们来说,那全是没用的东西。他们正在享受着身心的冲击,专属于男女之间的争战。

良久,普斯卡丝趴在胡忧的怀中,问道:“无名,你对今后有什么打算吗?”

胡忧听到这话,心中一跳。大家都是风流之人,玩的是那风流之事,她这是干什么,难道一夕风流,她还赖上了?

胡忧小心的措词道:“没有什么特别的打算,就是想四处游历一下。”

普斯卡丝一拍手道:“那太好子,你不如加入我们佣兵团吧。我们这次接的是大任务,人手不是很够。本想着在下一个城镇,再招两个人,你的武力很强,一个就能顶两个。你要是加入,我们就不需要再招人了。怎么样,我会给你工钱的。”

胡忧心说,这正合我意。少爷做这么多事,不就是想借机和你们走一道吗。心里是无比的愿意,但是胡忧不想让普斯卡丝知道他的真正目的。沉吟了一下,抬起头看向普斯卡丝,不言不语。

普斯卡丝有些失望道:“你不愿意吗?”

胡忧伸手在普斯卡丝的胸前抓了一把道:“如果这也算工钱的一部份,那么我愿意。”

**********

胡忧就此加入了蓓蓓佣兵团,与大伙一起上路。以胡忧的交际本事,很容易就和团中的成员,打好了关系。

因为胡忧展现出来的武力,已经得到众人的认可,大家也都愿意和他交往。就连那之前对胡忧很不满的二当家莱尔,对胡忧都很友好。尤其是当他知道那晚的石头是胡忧砸的之后,更是拿胡忧当了救命恩人,平时有什么粗活,跟本不让胡忧干。

对了,还有那晚被胡忧拉了一把的那个女佣兵,对胡忧也很不错,她还主动给胡忧洗衣服呢。只不过胡忧对她没有什么兴趣,并没有动她。

至于佣兵团这个奇怪的名字嘛,胡忧也知道了出处。这是普斯卡丝告诉他的,说穿了其实不奇怪,之所以起这个名字,不过是因为普斯卡丝的妈妈叫蓓蓓。普斯卡丝是用她母亲的名字来做名称。

相比起佣兵团的成员,这次保护的标主,就显得有些神秘了。胡忧加入佣兵团已经五天了,除了知道这家人的成员,大多都姓黄之外,任何的消息都不知道。特别是他们的家主,从胡忧加入进来开始,就没有见过他。他一直躲在车里,从来就没有出来过。

胡忧曾经私下里询问过普斯卡丝,不过普斯卡丝对黄家显然也不是很了解。做佣兵这一行的,说白了就是拿钱做事,别管对方是谁,只有给钱,就可以请他们。并不需要什么其他的理由。

胡忧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凡是让他产生了兴趣的东西,他都想知道。这条路还有得走,胡忧觉得应该给自己找点事干。

胡忧经过一番分析之后,发现那天请他吃饼的几个妇女,应该是一个突破口。那几个虽然只是下人,所知道的东西不多,但是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的吧。

心里打定了注意之后,他有事没事的,就去找机会接近那几个妇女。很快的,他就得到了一些看似还算有用的东西。

原来这黄家的家主叫黄九成,大家都叫他九爷。黄九成今年应该是六十多岁的样子,平时很少说话。

黄家的主要成员嘛,有黄九成的孙媳柳氏。柳氏二十二岁上下,本已经有了一个三岁大的儿子叫黄天随,三个月前,又生了一个儿子,叫黄地随。再有就是管家黄管,师爷李佛了。

其他的人,虽然也有许多姓黄,但是却没有一个是黄九成的儿孙。也就是说,真正的黄家人,其实就黄九成,柳氏,和黄九成两个不懂事的曾孙。至于那些整天在营地里玩的儿童,都是些下人的儿孙。

因为这几个妇女也是刚到黄家不久,知道的事,也就这么多了。胡忧虽然对她们的回答有些失望,但还算基本满意。至少名字都知道了。

这天,大队到了一个叫老树的地方,本来想赶路进镇子里的,奈何天公不做美,从午后就一直下雨,之后越下越大,这一带全都是泥路,下雨跟本走不了,只能找地方安营。

因为地上太湿了,用不了帐篷,所以并没有建什么营地,也就是把马车全都卸下马,围成一个大圆圈,今天大家都在车上住。

胡忧平时上路的时候,都是坐在一辆板车上的,但是下这么大的雨,那板车太不舒服了,于是他就钻进了普斯卡丝的马车里。

佣兵团的条件,可没有百花团的那么好,普斯卡丝就算是团长,也没有单独的马车,她是和另外五个女佣兵一快住的。这里本来就已经很挤,胡忧再钻进来,就更挤了。

五个女佣兵平时也跟胡忧有说有笑的,其中一个还经常帮胡忧洗衣服,看他钻进来,也都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他和普斯卡丝偷笑。

胡忧不管那些,今天这泥路难走得要命,他都快累死了。一掀被子,钻入普斯卡丝的被子里去。

佣兵团的人,作风一向大胆,普斯卡丝更大胆,见胡忧钻进来,她也不说什么,直接就钻进胡忧的怀里继续睡。

这里地方太小,跟本不能做什么,胡忧也没有想着做什么,抱着普斯卡丝的玉体,很快就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被一阵婴儿的哭声给吵醒。他迷迷糊糊的也不当一回事,想来应该是孩子晚上饿了,要找吃的。以前也已经有这样的事发生,一般吃了奶,孩子也就不哭了。

可是今晚这孩子的哭声有些奇怪,不但没有停止的迹象,还越哭越大声。这下不但胡忧醒了,车里的佣兵,包括普斯卡丝都给吵醒了。

一个女佣兵嘟囔道:“那孩子怎么了,怎么一直哭,一直哭,这还让不让人睡了。”

另一个女佣兵也有些不满道:“就是,明天还得赶路呢,这样怎么行。”

普斯卡丝仔细的听了一会,有些不确定的看向胡忧道:“无名,我怎么听着这哭声和平时不太一样?”

胡忧到没有注意这孩子哭声的问题,平时安营的时候,胡忧的帐篷都搭得离黄家这边比较远,对这声音不是那么熟悉,闻言问道:“有什么不一样吗?”

普斯卡丝摇摇头道:“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孩子哭得似乎有些痛苦。”

经普斯卡丝这么一提醒,胡忧也留意起来。不一会,他就知道了普斯卡丝为什么那么说。因为这孩子的哭声虽然很大,却给人一种空而无力的感觉。似乎他自己并不想哭,但是却又不得不哭。

胡忧心想着会不会是黄家出了什么问题呢?

想到这里,胡忧对普斯卡丝说道:“你说得不错,我也觉得有点那方面的意思。你要不要去看看?”

佣兵团里,只有普斯卡丝与黄家的高层有接触。别的人,黄家人是不见的,想要了解情况,只有让普斯卡丝去。

普斯卡丝又细听了一会,点头道:“好吧,我去看看。别真出了什么事才好。”

普斯卡丝穿衣出去,胡忧一个人独霸一张床,舒服的躺着,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几个女佣兵聊天。反正哭成这样,也没有办法睡,打发一下时间也好。

普斯卡丝去了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孩子的哭声没有了。胡忧想着看来事情是解决了吧,于是也就闭上了眼睛。

才睡没有两个分钟,胡忧就感觉有人用力的摇晃他,睁眼看原来是普斯卡丝因来了。

胡忧刚想给普斯卡丝让出一个位子,就听普斯卡丝急急的问道:“无名,你是不是说过,你懂医术的。”

胡忧打了个吹欠道:“懂一点,谁生病了吗?”

普斯卡丝回道:“是黄家那个小少爷,他似乎很不对劲,你快跟我去看看。”

胡忧奇怪的问道:“黄家不是有两个大夫跟着一起来的吗。他们解决不了?”

普斯卡丝道:“就是解决不了,我才来叫你呀。来吧,快跟我走。”

‘疲门’有云,宁医十男子,莫医一妇人。这说的是女人的病情要比男人复杂得多,很不好医。而孩子的病,尤其是这种才出生几个月大的孩子,就更难弄了。第一,他自己跟本说不出哪里不舒服,所以查病难。再来,小孩子的用药,计量非常的小心。少了没有用,多一点就是一个死,非常的麻烦。

胡忧听说让他去给小孩子看病,有些不太愿意。不过他对黄家本就挺好奇,再加上两个大夫,都查不出病因,他也想去看看是什么事情。他想着去看看而已,不配药就行了,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的,于是他就跟普斯卡丝去了。

黄家的马车停在中圈,因为大雨的关系,为了安全,马车已经用铁索相互的连着,之间的距离并不是很远。

胡忧和普斯卡丝顶着雨急跑了半分钟左右,也就到了黄家的马车,在家丁通报了一声之后,两人上了马车。

黄家的这辆车马车,想比胡忧之前睡的那辆马车大上一倍不止,胡忧刚一进门,就闻着了一股诱人的奶香味。不用问,这种香味,决对不是来自于牛。

想到奶香的真正出处,胡忧有些兴奋。暗想着也不知道自己出生那会,有没有喝过这种‘人造品’。

普斯卡丝给胡忧介绍道:“这位就是黄九爷了。

胡忧抬头看过去,只见此人脸孔窄长,眼鼻却挺大,卖相还行,就是看起来有些傲慢,那边的孙媳妇柳氏都忙成什么样了,他不去帮忙不说,还坐在这里拿鼻孔对人家。

柳氏显然是心急儿子的病情,一听到声音,马上跑过来,问道:“这位就是无名大夫吗,求求你快帮我看看,我小儿子这是怎么了。”

胡忧刚要答话,就听那黄九成‘哼嗯’一声,柳氏就不敢开口了,老老实实的后退一步站着,满脸的焦急之色。

胡忧心说这黄九成是什么毛病,你曾孙子都这样了,你还摆臭架子。这要放在我以前那个世界一个就叫医院的地方,你这会都得跪下了。

主人都不急,胡忧急个屁,他本就是来这里看热闹的,看黄九成那样,他撇撇嘴,也懒得开口。

黄九成上下打量了胡忧好一会,这才开口问道:“你是大夫?这么年轻,你出师了吗,会些什么?”

胡忧一听这话就知道了,这黄九成摆明是看他年轻不信他。胡忧以前是跑江湖的,这样的场面见得多了,习惯性的回道:“有志不在年高,医之一道,懂就是懂,不论八十老者,还是八岁小童。不懂就是不懂,哪怕你年过一百,也是空活一世。你别看我年轻,手段可不差。听说过药王录吗,药王录的当代传人华老,是我的忘年交,他有不懂的时候,还得请教我。这位九爷要是以岁取人,那我就不伺候了!”

这些都是套话,胡忧几可以说是张口就来,狂是狂了点,但是行走江湖嘛,不把人家震下去,怎么能弄得到钱。

胡忧说完就要往外走,黄九成看来挺吃这一套,赶紧站起来道:“请慢,无名先生请慢,是老夫多有怠慢了。”

胡忧心说看吧,有些人就是这样,好好说话,他却当你死的。老头,你这种人,我见多了。跟我玩,别看你老,这方面,你还嫩点。

黄九成把胡忧拉回来,却不急于让胡忧看病,而是开口问道:“老夫有缘曾经与华老见过一面,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不知道华老现在身体可好?”

胡忧有些奇怪的看了黄九成一眼,心说你叫我回来,难道不是为了给你曾孙看病,而是拉家常的?你看你那孙媳妇都急得直流泪,你却一点都不着急?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呀。

胡忧在心中叹了口气,回道:“华老身体还不错,年前咱们见过一面,对了,他似乎说回春丹的药味不够,要来桂林帝国找几味药的,也不知道来了没有。如果有缘,说不定你们还会见面。”

黄九成高兴道:“是吗,那太好了,要是能得到华老亲自的回春丹,那可是一大幸事。”

胡忧看黄九成高兴成那样,不由在心中大骂,原来你个老不死的,叫我留下来,是想和华老头套交情。

胡忧瞟了眼那柳氏大颗的泪水都把前襟给打湿了,不由有些替她心疼,既然来了,好歹帮她看看孩子吧。

252章最毒妇人心

“救人如救火,九爷,我可否先看看孩子?相信如果是华老在,他也会这样的!”

胡忧这话,是压着火气说的,黄九成那种对孩子的冷漠,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身世。

黄九成被胡忧的话弄得脸有些干,但是因为不了解胡忧都真正身份,也不敢太得罪胡忧。他也许不会把曼陀罗帝国放在眼里,但是绝对不敢把华老不放在眼里。权贵有权有势有女人,最怕的是什么,不就是生病吗。整个天风大陆的大夫,都尊药王录为祖师,华老做为药王录当代传人,人人都要给他几分面子。

这也就是胡忧这种对华老国际地位不了解的人,才会称人家为华老头,别人就算是在心里,也不敢那样不敬的。

胡忧说完这话,就给柳氏使了个眼色。柳氏虽然一直在哭,却非常留意这边的情况,一见胡忧的眼色,马上转头去看黄九成,看他默认,赶紧给胡忧带路。看她那急样,如果不是黄九成在这里,弄不好,她直接来拉胡忧的手呢。

胡忧跟着柳氏,几步就垮入了房间。其实这也说不上是房间,不过是用轻木板,把一个马车车厢隔成两半而已。

这房间并不是很大,只能放一张小床,剩下一点活动空间而已。不过布置得到是挺雅致的,一个小小的梳妆台上,除了放着女儿家用的香粉之外,还放着几本书。看来这是柳氏闲的时候看的。枣木床摆在靠窗处,透过那垂下的罗帐,可以看着一个几月大的小孩子,躺在那里。

胡忧偷偷的吸了口空气之中的奶香,暗想着不是说柳氏有两个儿子吗,另一个儿子不睡在这?

这只是胡忧的好奇,显然与病情没有什么关系,胡忧也不有问出口。

柳氏心怀感激的对胡忧说道:“麻烦大夫了。”

胡忧这时才第一次正眼看柳氏,顿觉得眼前一亮,这位华服女子,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是却并不显老,长得很清秀,一看就是出生大家的女子,身上有股子书香之气。

只是她眼中的哀怨,让人看着不免有些心痛。胡忧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女子不快乐。胡忧猜她并不是因为儿子病,才这样。而是她一直以来都不快乐。她是在默默控诉着生命的不公和委屈吗?

胡忧心中阵没由来的无力,道:“少夫人不用客气,为病患解除痛苦,本来就是我行医之辈的应该做的事。我们还是先看看小公子吧,他是什么发病的?”

柳氏赶紧抢前一步,把罗帐拉开,微微的抽噎了几声,说道:“今天早上之时,地儿还好好的,中午也不见有什么异样。可是从晚上吃完晚餐之后,他就开始不太对劲了。平常他很喜欢晚餐后跟我玩的,可是今天他却不理我,我逗他,他也不看我。我一开始还以为他是累了,哪知道晚上才刚睡下不久,他就一直大哭,怎么都哄不停,然后就没这样了。”

柳氏是边说边哭,其本没有什么重点,东一句,西一句的,说了和没说分别不大。看来她已经被儿子的病情,弄得都有些脑乱了。

胡忧皱了皱眉,也没有再问柳氏,知道以她现在的心情,跟本说不清楚太多的东西,还是自己看好了。

枣木床上,那襁褓中的小孩,正闭目躺在小绵被之中。他现在是不哭了,但是那脸色青紫,呼吸短急,那还不懂人情冷暖的眉头紧紧的皱着,一看就知道他很难受。

别说是柳氏哭,胡忧看到这样的场面,都有些想哭。轻轻的拉开棉被的一角,胡忧把一根手指头,放在孩子的手腕上。这种手法有个说法,叫做一指定三关。因为小孩子的手小,要像大人那样三跟手指诊脉是不可能的,三跟手指放上去,都快到胳膊了,所以给三岁以下的小孩子诊脉,只能用一根手指。

柳氏看胡忧的动作,就明白他要给孩子诊脉,于是提醒道:“大夫,地儿天生反关脉,脉动在手背上。”

反关脉胡忧在还是知道的,这是一种生理性变异的脉位。指桡动脉行于腕关节的背侧。故切脉位置也相应在寸口的背面。有同时见于两手,或独见一手的。

胡忧闻言,在手背上找到寸口脉,给孩子珍起来。胡忧的食指刚一按在孩子的手背上,就感觉孩子的皮肤冰冷,脉动非常急,再细查,还发现停跳的现像。

柳氏看胡忧的脸色不太对,焦急的问道:“大夫,我的孩子是怎么了,得的是什么病?”

胡忧看了柳氏一眼,摇摇头,道:“现在还不确定,你帮我把孩子的小手掰开,我要再看看他的指纹。

指纹指的是浮露于食指桡侧缘的脉络,它是手太阴肺经的一个分支,所以望指纹与诊寸口脉有相似的临床意义。由于小儿切脉部位短小,诊脉时常啼哭躁动,影响脉象的真实性,而指纹处皮肤薄嫩,脉络易于暴露,故对三岁以下的小孩常结合指纹的变化以辅助诊断。

胡忧虽然出生江湖,但是这些东西,他同样知道。要知道‘疲门’可不像其它七门,全属骗人,这一门的人,是有些真本事的。只不过能不能医好,就得看你的命了。

看了指纹之后,胡忧又看了孩子的脚,眼皮,而且还爬在孩子的口鼻边,闻他呼出来的气。

一轮下来,胡忧是身心都出汗,犹豫着要不要把自己的判断告诉柳氏。不过这事,看来不说是不行了,希望这少夫人都坚强一些吧。

柳氏看胡忧一连用了好几种她见过的,没有见过的方法来给孩子做检查,却又总不告诉她答案,不由又急哭了起来:“大夫,我的孩子究竟得的是什么病,求求你告诉我吧。”

胡忧探了口气,瞟了门口一眼,低声道:“少夫人,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必须得冷静,知道吗?”

柳氏连连点头道:“好好,大夫,我都听你的。”

胡忧咬咬牙道:“令公子这不是病,他是中毒了。”

柳氏刚要尖叫,想起胡忧的话,赶紧用手死死的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可是声音可以捂住,伤心又怎么能捂住呢。大颗的泪水,如溃提的河水,奔流而来,止都止不住。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能不昏倒就已经算她坚强了。

胡忧刚要开口安慰几句,柳氏‘噗通’一声,已经跪在了胡忧的脚边,惨然道:“怎么会这样,大夫,我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我做牛做马,一定抱答你!”

胡忧此时也挺为难的,给小孩子治病,本就已经是一件非常难弄的事,要给孩子解毒,那就更难了。他本来只是想来看看热闹的,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他忍心抽手而去吗?

胡忧扶着柳氏道:“少夫人先起来再说,医者父母心,我会尽全力的。”

“可是大夫.........”

“先起来再说。”

看胡忧脸现怒色,柳氏也不敢再跪了,赶紧起来。

胡忧到不是生柳氏的气,他在恨那个下毒之下。哪怕再大的仇恨,小孩子总是无辜的,什么人能下得去这样的毒手呢?

胡忧想着心头火起,口干舌燥。随手拿过手边的碗,就喝了一口。柳氏瞪大了眼睛,看胡忧的动作,想叫,却又不敢叫。只能眼挣挣的站在一边。

胡忧只喝了一口,就感觉味道不太对,回过神来,低头一看。只见碗中的并不是他想像中的茶水,而是大半碗乳白色的东西。

胡忧有些不确定的指指手中的碗,问柳氏:“这是你的?”

柳氏小脸红得都快滴出水来了。那可不是她的吗。因为小儿子病了,已经有两顿奶没有喝了,她涨得太难受,没有办法,只能偷偷的挤到碗里去。可是因为心挂着儿子,她忘记收起来了。当她发现胡忧拿错的时候,想提醒胡忧的,又怕胡忧生气,所以没敢出声。

胡忧看柳氏羞色的反应,不用问也知道答案了。之前他还在想着自己小时候有没有喝过这种奶,现在是不用想了,别管以前有没有喝过,现在他是喝过了。

胡忧本就是一脸皮和城墙差不多的家伙,这样的失误,并不是给他造成太大的困扰,两三下,也就丢一边去了。

胡忧眨巴眨巴嘴道:“味道还不错。好了,咱们现在来说说令公子的问题。”

看柳氏又要哭,胡忧一摆手道:“得了,别整那些没有用的,浪费时间。现在令公子是中毒,这玩艺不好弄。要想解毒,我们就得先知道令公子中的是什么毒。你想想看,有可能是什么人干的。”

柳氏想了好一会,摇摇头道:“我不知道,孩子今天一直都在我身边,没有让任何人抱过,我想不出,谁有机会下毒。”

胡忧听着一愣,他之前还计划则怎么把一个个嫌疑人排除出去呢,哪知道居然一个嫌疑人也没有。

这就太奇怪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柳氏不可能说谎。而孩子一直在她的身边,哪想要给孩子下毒又不让她知道,那跟本是不可能的。难道自己检查错了,孩子并不是中毒?

不可能!

胡忧否定了这个猜想。

无论从脉像,瞳孔,舌头和皮肤,胡忧都看到了中毒的反应。他敢用项上这颗人头做保,孩子中毒是完全可以确定的。

胡忧问道:“少夫人,你在好好想想,会不会你在上茅房,或是干什么的时候,曾经把孩子交给过其他人暂待?”

柳氏很肯定的说道:“没有,往日我也许有这样过,但是今天,绝对没有过。”

胡忧看柳氏说得那么肯定,有些头痛的抓抓头,问道:“那孩子今天都吃过什么?”

柳氏有些不自然的说道:“他今天就吃了一些奶,别的什么也没有吃过。”

胡忧突然想到黄九成对孩子的态度,不由问道:“九爷似乎不是很喜欢你的孩子。”

柳氏的脸上,现在惨然之色道:“是的,他一直怀疑地儿不是他黄家的儿孙。”

胡忧注意到柳氏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有一股很重的怨念。本想随口问这孩子究竟是不是黄家的,最后还是忍住了。这是人家的家务事,还是别打听的好,再说就算是不是,柳氏也不会说出来的。她又不是傻子,会把实话说出来吗。

胡忧在心里把所有的线索整理了一遍,柳氏没有熟开过孩子,孩子今天吃的又全是妈,那他是怎么中的毒呢?

胡忧想着,不由把目光放到了桌上的那半碗奶上,猛的心中一动,暗道问题会不会是出在这里。

胡忧想着,又把那半碗奶拿了过来,放到鼻子下面,仔细的闻一会,似乎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犹豫了一下,胡忧小心的舔了一些,细细的品味,似乎微微的感觉到舌头有些嘛。

胡忧无视柳氏异样的目光,开口问道:“这奶你是什么时候挤出来的。”怕柳氏误会不答,他又接了一句道:“我怀疑问题出在这些奶上。”

一听到事关孩子,柳氏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说道:“这是我半小时之前挤的。不过孩子吃奶从来不会用碗的,他都是直接.......直接喝的。”

虽然有些不太合适,但是胡忧还是要求道:“你再挤一些给我看看。”

柳氏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猛的一咬牙,把衣服拉开,道:“大夫你还是直接看好了,为了孩子,我什么都不在呼。”

因为这马车的房间很小,最多也就只能进两个人。所以此时,这里就胡忧和柳氏站在床边,而且距离并不远。

胡忧看着那挂着奶水的嫣红,有些热血上升,不过他也知道,现在不是想那些乱七八糟东西的时候,强忍着想要乱摸的手,取了一些奶水,放到嘴里一尝。

胡忧表情严肃的说道:“是了,就是这个。看来那个不是给孩子下毒,而是给你下了毒。孩子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你过奶给了他。”

柳氏听着一愣,不解的问道:“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呀。”

胡忧解释道:“因为下药的剂量小,你的身体可以承受,而孩子还小,太脆弱了,所以才会出问题。

看来对方是个高手,下药的剂量控制的非常好。我们想要救孩子,必须得把这个人找出来。”

柳氏现在已经是六神无主,赶紧问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做。”

胡忧道:“你先想一下,在黄家,谁会想对孩子不利。以我估计,他这是冲着孩子去的。”

柳氏脸色一变道:“黄家唯一会对孩子不利的,只有黄九成!他一直怀疑这孩子的来路,很不喜欢他。他还曾经想要把孩子给送人呢。”

胡忧皱眉道:“你的意思是黄九成会下毒的可能性很高?我可不可以问一句,这孩子究竟是不是黄家的。”

这是一个对男人很悲哀的问题。由于男女的生理节构不同,男人并不能保证老婆肚子里的孩子,百分百是自己的。这一点,只有女人自己可以保证,而男人就算是经过DNA比对,也只有确认八成,想百分百,跟本不可能。很多男人,帮别人养了一辈子的孩子,到了都不知道,那个孩子,跟本就不是他的。

柳氏看了胡忧良久,紧咬着红唇,摇头道:“不是,黄九成猜对了,地儿并不是黄家的子孙。”

柳氏说出这话,一改之前的软弱,冷声道:“这孩子的父亲,是一个很有势力的权贵,黄九成居然敢对我下毒,我是不会放过他的。

大夫你不用怕,只要你帮我把孩子救好,将来我可以保你荣华富贵,金钱美女,享受不尽。”

胡忧心说这都是什么事。怪不得黄九成对孩子的态度那样的呢,原来他是早就有查觉了。那老子现在算什么?胡忧的心那个纠结呀。

柳氏看胡忧低头不语,以为胡忧不信,从怀里拿出一个金牌,递给胡忧道:“这是孩子父亲的信物,你一看,就知道了。”

胡忧接过信物一看,差点没扔出去。马拉戈壁的,上面写的居然是吴立两个字。吴立这个名字很普通,但是信物后面的图案,胡忧可是熟悉得不行。同样的图案,胡忧在堡宁被围的时候可见过。当然池河方面的统领,就是这个家伙。奶奶的,这也太巧了吧。

胡忧心中一动,装做不懂的问道:“吴立是谁,我不认识。”

柳氏解释道:“他是池河帝国四大公子之首,门下食客三千,又手握重兵,就连池河的王子见了他,都要让三分。

既然已经说了,我就不妨多告诉你一些。这一次,我们母子,就是去池河与吴立公子汇合的。”

胡忧问道:“我们不是去福永城吗?”

柳氏道:“是,但是那并不是我们的终点。吴立公子的人会在那里接我到池河去。只要你帮我,我会把你引荐给吴立公子。”

胡忧想了想问道:“那黄九成呢?”

柳氏眼中凶光一闪道:“我会杀了他的,就像杀掉他五子七孙那样。我要让他黄家绝子绝孙!”

253章佣兵的无奈

有人说,每个人的身体里,都住着两个小人,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恶魔。胡忧在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就亲眼目睹了柳氏从天使转变成恶魔的全过程。

这个柳氏,在前一分钟,还是痛哭流涕,我见犹怜,让人不忍去伤害的女子。但是后一分钟,她马上就转变成了一个冷血无情的女人。

如果不是柳氏亲口说出,胡忧还真不敢相信,她竟然已经用各种手段,弄死了黄九成的五个儿子,七个孙子,而且直到现在,黄九成都还只是怀疑小曾孙黄地随不是他们黄家的孩子,对五子七孙先后死去的事,还归于老宅的风水问题。这也是他为什么决定举家搬迁的原因。

胡忧不想去知道黄家和柳氏之间的恩怨,这个世界,没有无原无故的恨,也没有无原无故的爱,每一件事的发生,必有其因果关系。柳氏的手段看来恨毒,也许是因为黄九成的手段更毒呢?

胡忧从来不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也没有想要做什么裁决者,这种谁对谁错的问题,他不想管,也不会去管。他即不是黄家人,又不是柳家人,甚至都不是这天风大陆的人,这与他有什么关系吗?

惨?

这个世界的惨事多了去了,哪天又不在发生呢。他不过是无意之中,知道一些事而已,不需要去解决的。

胡忧现在在脑子里计算的,是自己的事。这一次,他的目的是去池河帝国找三皇子赵尔特,然后呆在他的身边,尽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挑起池河帝国内部的争斗,从而为不死鸟军团的发展,求得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

之前胡忧的计划里,并没有吴立这个人。因为他们虽然有过交战的经历,但是那仗最后因为他抓了陈梦洁,并没有打起来。胡忧也并不认识吴立。

可是现在,仿佛是老天爷安排好了一样,掉下个帮吴立生了个儿子的女人。这么好一个机会,不利用不是太可惜了吗?

胡忧之前还想着,以什么身份呆在赵尔特的身边,现在看来,如果能以一个医者的身份,经吴立这个跳台,进入到池河帝国的贵族圈里,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谁会讨厌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又有谁会去防备一个大夫呢?

胡忧瞬间就考虑了整个事情的利弊关系,他决定和柳氏绑在一起,至于那个黄九成嘛,一个能向几个月大孩子下毒的人,似乎也不值得同情,反正是他们狗咬狗的事,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胡忧想着,脸上露出了贪婪的笑脸,看向柳氏问道:“少夫人说的可是真话,要是我能让你们母子平安,你就把我推荐给吴立公子?”

柳氏道:“当然,我虽然是妇道人家,但是说出来的话,同样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我不需要你做任何的事,只要保得我母子不中毒就行了。”

胡忧试探的问道:“那黄天随大公子呢?”

胡忧问的是柳氏的那个三岁大儿子,在之前的谈话中,柳氏并没有提起过他。

柳氏摇摇头道:“这个不用你管,你只要保住我和地儿就行。”

胡忧心说,看来这里面还有什么故事,不过管他呢,我不过是过个桥而已,不需要连桥是怎么建造的都去管。

胡忧重重的点头道:“好,少夫人,从今往后,我们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我。”

胡忧这个比喻,听得柳氏心里有些便扭,不过脸上,并没有表露出来。两人算是暂时同一阵线了。

胡忧心想着,即然要利用这个柳氏,那总得先给点表现才行。这个柳氏最看中的是这个黄地随,那可不能让他死了。

至于柳氏为什么会那么看中黄地随这人小儿子,胡忧随便想想就知道,一句话——母凭子贵。

男人嘛,都是风流的,这柳氏的姿色虽然还算不错,但是在权贵的眼里,美女太不值钱了,随便挥挥手,就能大把大把的来。可是儿子就不一样了,那个吴立之所以会派人接应柳氏,这个刚刚三个月大的黄地随,可比柳氏重要太多了。没有了黄地随,柳氏不过是一日货而已,吴立怕是看都不会看她一眼吧。

胡忧转着这些念头,出了房间。黄地随身上的毒可还没有解了。要是换成大人,胡忧也许会用自己的药来试着解毒。可这面对三月大的孩子,他可真不敢下手,还好已经知道了是谁下的毒,胡忧也就有办法了。他打得算到黄九成的身上偷。

对于一个身怀透视眼,又在江湖上坑蒙拐骗十三年的人来说,要偷点东西,那真是轻松加愉快。胡忧借着和黄九成聊华老的事,很容易的就从他的身上,拿到了解药。

******

风停了,雨停了,天明了,上路了,一切似乎又恢复了之前的样子,只有胡忧知道,计划又一次改变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胡忧让柳氏装成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按着以往的习惯,应该怎么样,还是依然怎样。

因为有了解药,也就不怕下毒,柳氏也同意的胡忧的话。不同意也不行,现在她的外援还没有来,跟本斗不过黄九成。她再怎么样,也必须要忍到福永城,和吴立派来的人汇合了,才能办事。

这样的结果,让胡忧再一次看到了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影视巨星。如果不是知道其中的内幕,连胡忧都看不出现,那个娇滴滴,总是忍气吞声的柳氏,居然长了一副蛇蝎心肠。

胡忧在佩服她演技的同时,也在心里暗暗的警惕,可不能让人家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才好。

日子一晃,又过了十多天。这十多天过得很平静,每天就是赶路而已,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

这十几天来,胡忧的小日子过得不错。除了赶路之外,有空的时候,要不就和普斯卡丝玩玩刺激游戏,要不就和黄九成聊聊养身方面的事。

这个黄九成自从听说胡忧和华老认识之后,对他的态度就好了很多。不时会请胡忧过去用饭,品茶什么的。胡忧为了能看看柳氏的情况,也不太拒绝。反正是有得吃,有得拿,干什么不去呢。

逍遥的日子过得不错,不过胡忧也有自己的烦恼。他的那个虚质精神力练得很不理想,这都已经一个多月了,他除了那抬隔空看物还行之外,别的二十招,他一招都使不出来,也不知道是练习方法的问题,还是什么问题,胡忧也找不出个原因。

普斯卡丝远远看到胡忧在水边发呆,就主动的走了过去,在胡忧的身边坐下,问道:“在想什么呢?”

普斯卡丝自从跟胡忧发生过一次关系之后,似乎有些上了瘾,又或是迷上了胡忧,总是喜欢近接胡忧。

胡忧转头看了普斯卡丝一眼,摇摇头道:“没有什么,我在看风景呢。”

普斯卡丝笑笑道:“这里的风景真是很美呢。”

胡忧伸了个懒腰道:“是呀,有时候想想,如果在这水边,自己盖栋房子,饿了打打鱼,打打猎,逍遥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

普斯卡丝问道:“这是你的理想吗?”

胡忧苦笑道:“想想而已,那样的生活,我恐怕过不了三天。”

普斯卡丝咯咯的笑了起来,她现在是越来越喜欢胡忧说的这些水话了。

笑着了一会,普斯卡丝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问胡忧道:“你真的不打算留下来吗?”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我是一个浪子,流浪才是我的梦想。到了福永城之后,我会继续往前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普斯卡丝不舍的问道:“那你还会回来吗?”

胡忧扔了块石片,在水里打出几个水飘道:“我也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吧。以后的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普斯卡丝咬咬牙道:“答应我一件事行吗?”

胡忧看向普斯卡丝,道:“什么事?”

普斯卡丝道:“如果有一天,你再来桂林帝国,一定找我。好吗。”

胡忧心中有些黯然,他知道,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普斯卡丝对他也有了点情,他何尝又不是这样呢。

人,都是感情动物,两个人就算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经常见见面,聊聊天,感情也会好很多,更何况他们还什么都做了,还是那种很激烈的呢。

胡忧点点头道:“好,我答应你,如果我将来再来桂林帝国,我一定找你。”

普斯卡丝笑了,胡忧也笑了,他们都知道,这个承诺很渺茫,此次一别,两人是天各一方,再次见面的机会,很少了。

普斯卡丝重重的吻住胡忧的嘴,低吼一声:“爱我!”

胡忧也顺势抱住了普斯卡丝,玩起了他们都很喜欢玩的游戏,还有两天,队伍就到福永城了。

*******

是夜,天凉如水,大陆的气候就是这样,越是往北走,就越冷。

柳氏的马车里,坐着刚刚摸进来的胡忧。他不是来偷香窃玉的,而是来给黄地随检查身体的。

柳氏紧张的站在胡忧的身边,看胡忧把手从儿子的身上拿开,马上迫不及待的问道:“怎么样,地儿没有什么事吧。”

胡忧点点头道:“和我猜的一样,那个黄九成发现药力无用,更大了份量,不过没有关系,一会你把解药吃了,再给孩子过奶就行。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柳氏听胡忧这么说,才松了一口气,道:“还好明天就要到福永城了,不然这样的日子,我真是没有办法过了。”

胡忧安慰道:“忍耐吧,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你的好日子,快要来了。”

“咣!”

胡忧的话声刚落,车门被人一脚踢开,黄九成拿着把大砍刀,指着胡忧道:“好日子,你们不会再有好日子了。奸夫****,我要杀了你们。”

胡忧在门口被踢开的瞬间,已经护在了柳氏的身前。他和柳氏并没有发生过肉体的接触,不过他知道,解释是没有用的。这时候能保住自己的,只有武力。

胡忧转头看柳氏已经非常机警的把孩子给抱上了,赞许的点了点头。这个女人虽然武力不强,但是脑子相当的好使。胡忧之前还考虑着,到了池河帝国之后,是不是帮她一把,让她弄到一些权势。池河帝国有这样的人在,想要平静,看来是不容易的。

不过别管往后怎么样,得先过了今晚再说。黄九成也是省油的灯,他手上也有几十号人,这要打起来,他要护着柳氏母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胡忧喝道:“黄九成,不论你信不信,我都要告诉你,我与少夫人,并没有任何的媾和。”

黄九成哼哼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吗。就算你什么也没有做,光凭你偷入马车,与柳氏私会,我就要你死。”

黄九成说着手一挥道:“给我上,把柳氏抓住,男的分尸。”

黄九成显然是怒极了,这会,他可不管胡忧是认识华老还是什么老了,开口下的就是死命令。

“住手!”

就在双方要动手的时候,普斯卡丝也带着佣兵团的人,赶了过来。营地里发生这么大的动静,她不可能不知道的。她显然赶得有些急,衣服都没有穿好。

黄九成有些惊讶普斯卡丝居然会插手,重重的‘哼’了一声道:“普斯卡丝团长,你难道要插手吗?”

普斯卡丝看看胡忧,又看看黄九成,脸上现出了一丝难色。要知道佣兵有佣兵的规矩,现在黄九成是蓓蓓佣兵团的雇主。也就是他们暂时性的主人。无论是任何的理由,一但他们跟黄九成交手,那么蓓蓓佣兵团的名声,也就毁了。以后将不会再有人聘请他们做任何的事。

普斯卡丝咬牙道:“无名是我蓓蓓佣兵团的人,我不许任何人伤害他。”

胡忧也是懂得佣兵规矩得,听到普斯卡丝这么说,他心里很感动。但是他却不能领这份情,创立一个佣兵团不容易,普斯卡丝和他的团队,以及团队后面的亲人,都是指着佣兵团吃饭的。他不能看着蓓蓓佣兵团毁了,做为有着同样经历的人,他知道,蓓蓓佣兵团对普斯卡丝的感情,和他对不死鸟军团的感情是一样的。

胡忧开口道:“普斯卡丝团长,这里的事,与你无关,你带大家回去吧。你不是已经把这次的雇佣费给了我吗,从那时开始,我跟蓓蓓佣兵团已经没有关系了。现在我并不属于蓓蓓佣兵团的人。”

胡忧说这话的时候,能很明显的看到普斯卡丝身后几个佣兵松了一口气。和胡忧猜想的一样,他们就算跟在普斯卡丝来了,也不一定会动手的。要知道这是一个污点,有了这个污点,他们就算离开蓓蓓佣兵团,也很难再加入其他的佣兵团。胡忧与他们不过是二十几天的交情,还不足以让他们能做出那么大的牺牲。

莫道世态炎凉,这就是社会,这是一个很真实的世界。世界是有游戏规则的,当你的能力,还不足以去破坏游戏规则之前,你必须的遵守。

黄九成似乎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面有得色的说道:“普斯卡丝团长,他的话,你听到了吗。马上带着你的人离开,这里的事,与你们无关。”

这时候,普斯卡丝的身边的佣兵也劝她,要知道她可是团长,她不走,其他的佣兵也不能走,这又是另一条佣兵的规矩。佣兵,看似很精彩,但是他们的身上,背负着很多的条条框框,并不是可以随性而为的。

胡忧看普斯卡丝还在犹豫,哈哈大笑道:“普斯卡丝团长,你还是离开好了。放心吧,这老黄家能一战的,不过只有三十多人而已,比起三四百条土狼,他们还差远了,伤不了我的。”

胡忧这话说得豪气冲天,那些佣兵听着都很佩服。经过二十多天的相处,他们很挺喜欢胡忧的。如果是换成明天,他们与黄九成解除掉之间的雇佣关系,他们肯定会出手帮胡忧,可是现在,他们真的不能啊。

普斯卡丝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一咬牙,带着手下离开了。身为团长,她必须考虑更多的事,不能一时的冲动,毁了大家的前途。

胡忧看普斯卡丝都走了,二当家莱尔却还站着不动,不由说道:“莱尔大哥,你也走吧。”胡忧知道,莱尔有七个孩子要养了,不能在这里把工作给丢了。

莱尔坚定的摇头道:“我不走,我给你观阵,他们要是伤你,我不答应!”

胡忧笑笑道:“相信我,他们这几个货,还伤不了我的。普斯卡丝团长在等你呢。”

莱尔终于还是离开了,他的眼中,很明显的藏着深深的无奈。他已经不在年轻,年轻时的热血,被社会消磨掉太多,如果再年轻十年,他不会离开,可是现在,他只有离开。

胡忧看佣兵团的人,全都已经退到了远处,嘴角露出了自信的笑。这还是他第一次,站在他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感觉似乎还不错。

来吧,这只是一场小战而已。用不了太多时间的。

254章以医之名

“你没事吧。”

柳氏看着胡忧手臂上插着的那支箭,有些担心的问道。那支箭本来是射向她的,是胡忧帮她挡了一箭,才没有让她伤着。

胡忧回头看了一眼那已经被他们甩开的追兵,笑笑道:“没事的,你不用担心。咱们得加快速度才行,不然他们又追上来了,这些家伙,真是烦人。”

柳氏也隐隐能听到身后黄家追兵的声音。他们虽然已经逃出了大营,但是并没有能摆脱追兵的追杀。这主要是因为,她手里抱着孩子,本身身体又虚,跑不快。

柳氏道:“是我连累你了。”

胡忧道:“你这是什么话,咱们现在可是一条船上的人,我的荣华富贵还得看你呢。”

这是胡忧的策略,他得让柳氏相信,他们这间是一种利益的关系。

利益关系说起来似乎不太好听,但是有时候,它确要比什么朋友亲情来到要更可靠。因为只有大家的利益相连,才能很好的把彼此绑在一起。只要利益不破,就暂时不会发生背叛的事件。

柳氏咬着嘴唇道:“我对天发誓,只要能平安到达池河帝国,我保你一生富贵!”

胡忧心说发誓这种东西,我可是不会信你的。大家现在不过是相互利用而已,用不着那么拼。

胡忧一副感激无比的样子说道:“多谢少夫人抬爱,我无名就算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定保你母子平安。”

胡忧看柳氏已经把一口气喘回来了,连忙继续赶路,他可不想在来次一挑几十了。刚才要不是蓓蓓佣兵团的人,有在暗中出手帮助,他和柳氏还没有那么容易跑出来呢。至手臂上的伤,那是他故意弄的,总要带点伤,才说能说明自己的功绩嘛。英雄不都是死了之后,才称人英雄的嘛。

“哼啊!”

柳氏没有路出两步,就发出了惊呼。

胡忧转头看柳氏要摔倒,赶紧伸手一把抱住她,不让她摔下去,她的怀里,可还抱着孩子的,这一摔倒可很要命。

胡忧扶住柳氏,急急的问道:“你没事吧?”

柳氏皱着眉道:“我的脚崴了。”

胡忧暗骂一声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眼看身后的追兵越来越近,没办法,只能受点累了。

胡忧叮嘱道:“你把孩子抱好了。”

胡忧说着,就反柳氏挟起来,向前飞跑。按理说,背着更利于赶路,可是柳氏怀里抱着孩子,背不了。

柳氏除了某些地方比较大之外,整体看来,还是比较轻巧的。对于胡忧这种已经刻苦训练了三年的人来说,挟着她走还不算太难。只不过胡忧得小心柳氏杯里的孩子才行,别一个不小心,把他给压扁了。

柳氏对胡忧的体力感觉得惊讶,不过想想,他敢独自一人四处游走,自己也应该有一些本事,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胡忧一口气跑了近半个小时,看追兵不见了,这才放慢了步子,不过他并没有把柳氏放下了,反正抱着她手感也挺不错的。

胡忧问道:“我们是直接去老树吗,吴立公子的人,是不是已经到了?”

柳氏调整了一下抱孩子的姿势,小嘴有些喘息的说道:“那里是吴立公子在林桂的一个据点,什么时候去,都会有人的。我们只要亮出吴立公子的令牌就行了。”

胡忧紧了紧怀里的柳氏,避开了块大石头,转进树林里,心想了原来那里有一个据点,这个池河四公子,看来也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呀,胡忧继续问道:“就是那天你给我看的那个令牌吗?”

柳氏下意识的去摸了摸那藏在衣服里的令牌,回道:“是的,那是吴立公子亲手给我的。”

胡忧心说,希望这玩艺不会过期作废,不然少爷我这次就算是白忙活了。

在一处隐蔽的地方,躲过追兵的纠缠,在确定已经没有黄家人跟着,这才转进了大路。柳氏的脚伤,并没有太大的问题,经过胡忧的简单处理,已经能自己走了。而胡忧的箭伤嘛,当然也得弄一下,分已经拿了,再插着,那就不合适了。

也许是因为要见情郎了关系,柳氏的心情看来挺不错,一路上,还主动的找胡忧说话,并给胡忧价绍了吴立这个人。

通过柳氏的嘴,胡忧也对池河帝国的家族关系,有了一定的了解。胡忧之前已经知道,池河帝国实事上了一个属于部落制的国家,赵尔特的家族赵族,是池河帝国军力最强大的一个家族,也可以称之为王族。

现在听柳氏这么一说,原来吴立家的吴族,实力也很强大,几乎可以和赵族平起平坐。

当然了,女人的话,总是有夸大成分的。不过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从吴立能成为三国联军河池帝国一方的主将来看,他的实力,想来不会太差。

断断续续的走了近五个小时,胡忧三人终于到了老树。这还是后半段,胡忧用钱开道,让三人坐上了骡车,才加快了速度,不然弄不好,得走到半夜。

老树不是一个城,只是一个小镇而已。因为地处林桂,安融两国的边界,这里的贸易还算热闹。进到老树,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胡忧在偏过一辆单轮木头车时,顺了人家一个梨,塞到柳氏的手上。

柳氏也不管胡忧这梨是哪里来的,给胡忧一个微笑,轻轻的咬了一口。这一路走来,可把她累坏了。

胡忧这时才仔细的观察起这个老树镇来,这个老树镇比之前胡忧见过的那些大城不同,全镇大约也就几个平方公里,他们此时所处的中心主街上,大约有三四百幢泥屋、茅寮、石屋不规则的排作两行,形成了一条宽阔的街道。

各种农作物和牲口、卖买的人们,黄粱、黄米、小米、麦、菽、牛、羊等东西,四处可见。镇子虽不大,却还挺繁荣的,就是不知道是否娼盛。

才走入小镇,柳氏就不停的四处找着,不了一会,她低呼一声道:“找了到,就是那家卖黄豆的店。”

胡忧顺着柳氏的目光看过去,果然看到了一家卖黄豆的店,心里有些奇怪,那个吴立的联络站,干什么要卖黄豆呢。

柳氏继续说道:“我进去和他们接头,你先在外面等一下,弄好了,我叫你。”

胡忧知道,柳氏是不想让他知道接头的暗号,点点头,表示明白。他对这种小站点,可没有多少兴趣。

没过多久,一个布衣汉子出来把胡忧叫进店里,胡忧心说,看来一切顺利,已经接上头了。*********

后院。

胡忧,柳氏和刚才那个汉子,分别落坐。

胡忧仔细观察那布衣汉子,看来应该在三十五岁左右,乍看还真像一个做小生意的老板。但是仔看之下,此人的骨架特别粗大,目光有神而灵活,与一般的小商贩比起来,显然很沉稳,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

那布衣汉子也观察了胡忧一会之后,这才开口道:“本人吴鑫魁,乃吴家外事主管,今次是奉命,特意在此等候柳夫人的。听柳夫人说,这位无名兄弟,一路对柳夫人母子照顾有佳,吴鑫魁在此带我家公子谢过了。”

胡忧不知道外事主管在吴立哪里,算是个什么样的职位,不过这吴鑫魁也姓吴,看来有些地位,也有心与他交好。

胡忧回道:“吴管事太客气了,我对池河吴立公子,一向仰慕得很,这次能帮吴公子做一些事,那是我的荣幸呢。”

吴鑫魁对胡忧的回答,并不感觉惊讶。像吴立这种大权在握的人,想要巴结的人多了去了,点头道:“无名兄弟这次算是立下了大功一件,本人会向公子报告的。不知道无名兄弟是哪的人呢。”

胡忧之后已经跟普斯卡丝说了自己是韩国人,那时候说着,是玩笑的成分居多,但是现在,已经改不了了。柳氏肯定也已经知道他自称韩国人的事,再改难免会让她生疑。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柳氏可是他的一张王牌呢。

胡忧看得很清楚,当他说出自己是韩国人的时候,吴鑫魁的眼中不屑之色,一闪而过。看来他对韩国人的无耻,很不以为然。

胡忧到不觉得那有什么丢脸的,反正他也不真是高丽棒子。他反到觉得,自己这国籍会给他带来好处,至少不会引人防备。甚至无耻嘛,反正他比韩国人也好不了多少。

当吴鑫魁听说胡忧是一个大夫,而不是一个武人的时候,到是挺感兴趣的:“我这人也算是见过几天世面,像无名兄弟这样有那么好功夫的大夫,还真是不多见呢。”

胡忧谦虚道:“吴管事叫我无名就可以了,说起这功夫嘛,小人也算是丢脸了,要不是佣兵团的朋友们暗中帮忙,我还真没有机会跑出来。相信管事大人亲自出手,肯定比小人厉害得多。”

吴鑫魁看胡忧挺上道,暗暗的点点头,笑道:“你能从三十几人的手里,把柳夫人救出,已经算不易了。这样,一会我让人带你去休息,等我处理一些事之后,咱们就起程回池河。”

胡忧知道,这个吴鑫魁肯定是要去处理黄九成那边的手尾工作,也不再言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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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一行人正式上路。胡忧对过去两天的事,不闻不问,似乎一点都不关心,不过他知道,吴鑫魁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受了些小伤。不过他并没有找胡忧帮他医治,应该是自己弄了些刀伤药。

柳氏现在已经变成了柳夫人了,这两天,胡忧都没有见过她,今天临上路的时候,胡忧到是远远的看了她一眼,她的身边,多了个小丫头,看来是吴鑫魁找来照顾她的。

北部山区的天气,阴睛不定,也没有个天气预报。早上还是阳光明媚,下午却又下起了大雨。

这次回池河的人并不是很多,一共就二十多人,五辆马车,柳氏坐在最中间那辆大车里,胡忧也分到了一辆,看来待遇还算不错了,虽然小了一些,还堆了不少货,也算不用走路骑马不是。

胡忧现在的马术,已经算了很不错了。可是他却不喜欢骑马,他也说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小胡忧的关系吧。

胡忧不用淋雨,趴在马车上,看外面的雨中世界。车队的前后,都有戴着竹笠蓑衣的护卫护着,看起来还挺有点派头。

胡忧觉得这吴鑫魁这么做,弄得似乎有些招摇,要是换成他,他肯定不会弄这么多的马车,搞得自己很有钱一样。这不是找贼惦记吗,要知道这世道可不安全。

不过他才刚进队里,并不好说什么。这些大家出生的人,是不会在呼这种事的,说了他们也不会听,何必要出这个头呢。

冒雨走到黄昏,大队人马才停下来,安营生火,做饭煮茶,都有专人做,胡忧并不需要去插手。胡忧看这里的风景挺不错的,雨也停了,就下来四处走走。虽然不用走路,可是坐了天的马车,也不是那么好受的。

雨后的空气,特别的清新,胡忧看得精神爽快。远远看见有条河,胡忧刚想过去,就听身后有人叫他,转头一看,是一个叫大飞的护卫,今天不过十九岁,长得挺黑的,为人有些憨直。

“无名大夫,无名大夫!请等一下.......”

胡忧停下了脚步,站在原地。大夫的身份,可是要比侍卫高一级的,他得习惯自己现在身份,有时候,应该摆的架子,还是得摆一下。

大飞脸色焦急的跑到胡忧的身前,急声道:“无名大夫,可算是找到你了。”

胡忧看大飞那着急的样子,不由疑惑道:“大飞,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吗?”

大飞擦了把汗道:“无名大夫,你快去看看吧,吴管事突然病了。”

“病了?怎么会?”

胡忧脑中急转,难道说他昨晚的伤很重吗?可是今早见着,没有什么事呀。

大飞道:“我们也不知道,刚才他还好好的嗯。突然一下就歪到地上,不停的吐白吐。”

胡忧心中一动,问道:“他是不是先尖叫一声,然后全身僵硬,四肢有节律地抖动,呼吸不太好,面色青紫?”

大飞连连点头道:“对对,就是这样。无名大夫,你真是厉害,居然像亲眼看见一样。”

胡忧心道,这有什么好厉害了,这是羊角风,少爷见得多了。想到这里,胡忧又有些奇怪,吴鑫魁既然有羊角风这样的病,为什么还能得到重用呢。要知道,这种病真像是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会发作的。难道说........

胡忧暂时把心中很想给压了下去,拉了大飞一把道:“别说那么多了,快带我去看。”

胡忧赶到的时候,吴鑫魁还躺在地上,不停的抖动,那些侍卫显然没有遇上过这样的事,一个个都惊慌的在一边看着,不敢乱动。这事把柳氏都给惊动了,她也抱着孩子,远远的在一边看着。

胡忧拨开人群,只看了一眼,就已经确定这吴鑫魁是羊角风发了,二话不话,先把一根树枝横在他的嘴里。这样做是防止他咬舌头。

羊角风发作,一般是不需要怎么急救的,快则一两分钟,慢则最多十分钟,就会过去,自己醒过来。这期间,只要不让他咬了舌头,就可以了。

可是胡忧现在是大夫呀,他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只往吴鑫魁的嘴里放根树枝了事,不然这大夫也太容易做了吧。

这可是一个表现的机会,绝对不能错过。他放完树枝之后,就把吴鑫魁翻了过来,随手在衣袋里,抓了把药就往他的嘴里塞。这些药不过是一些清热去火药,与羊角风跟本一点边都挨不上。不过胡忧可不管那些,他要做出吴鑫魁是他救好的样子。

说来也巧,胡忧刚刚塞进去一把药,吴鑫魁就醒过来了,边上看到一幕的人,眼睛都瞪大了。这也太神奇了一些吧,药到病除了。

顿时,所有人看胡忧的目光,都不一样了。与这样治术高明的人交好,随时都能救自己一命呢。他们过的可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谁知道什么时候,会给人家开一刀射一箭,那时候可是先救得活,后救得死的大事呢。

胡忧可不知道,就这么一下,他就已经得到了那些侍卫的认同。他本就是以大夫的身份加入的,把柳氏救出黄家的事,只有几个高层知道,下面的人,跟本不知道。因为本身就没有利益冲突,又加上胡忧的有意交好,他们对胡忧的印象都不错,这下就肯是想着怎么去交好他了。

胡忧正在暗中庆兴呢,这要是晚来一步,吴鑫魁自己就爬起来了,白白少了一个表现了机会。

吴鑫魁刚醒来,看到大家都围着自己,有些茫然,瞬间,他就想到什么,脸色大变。

胡忧把吴鑫魁的反应,全都看在眼里,知道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吴氏家族里,肯定还有人有这种羊角风。吴鑫魁之前肯定见过,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也有,这还是第一次发作。

255章美人与狗

人群散去,胡忧被吴鑫魁拉到了离营地挺远的地方。胡忧边在心里猜着他要干什么,边跟着他走,反正他总不会是要杀人灭口吧。

吴鑫魁一直走到胡忧之前想到去的那个河边,这才停住脚步,脸色凝重的久久不语。

好一会,吴鑫魁才伸手拍拍胡忧的肩头道:“无名大夫,刚才真是要谢谢你了。没有想到,你居然知道这种病的急救。”

胡忧有些奇怪的看了吴鑫魁一眼,心说这有羊角风的人虽然不多,但也不算少,我能知道,有什么奇怪的。

胡忧不敢乱说话,点点头道:“这没有什么,我以前跟师父的时候,曾经见到一两例这样的病。”

吴鑫魁精神一振道:“那你师父有没有治好过这样的病?”

胡忧一看吴鑫魁那样的反应,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江湖有句老话,行也行,不行也行,总之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都不能说不行。你说不行,不是把生意往外推吗。别管他行不行,总之,先把钱弄到手再说。

胡忧沉吟了一下,说道:“到是有治好过的。不过这种病,非常难治,需要很多名贵的药材,而且不是一两天就能成的。”

吴鑫魁说道:“这都不是问题,只要能治就行。你能不能简单的对我说说这病的起因?”

胡忧心说这是要考我了。这羊角风我是没有治过,但是这起因我还不知道吗?就怕说了你不能理解。

胡忧想着,捡了些重点,用比较简单能懂的话,给吴鑫魁解释了一遍。主要强调,这种病会遗传。要是治不好,会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只要是血亲,都可能会有。

胡忧不知道这吴鑫魁对医学的东西能听懂多少,但是这一代一代传下去的事,他肯定能听懂。

果然,吴鑫魁的面色,已经告诉了胡忧。他不但听懂了,而且还很明白。

沉吟了一阵,吴鑫魁问道:“无名大夫,不知道令师现在身在何处,能不能找到他老人家?”

胡忧心说知道到是知道,要找他嘛,以你们的科技,也发明不了穿越机。你们要是能发明穿越机,那这小小的羊角风,对你们来说,那也不是个事了。

胡忧眼睛红红的说道:“半年前,师父他老人家,已经仙游了。”

师父,我可没有说你死啊。你现在在另一个世界,那不是仙游吗。

吴鑫魁叹息道:“可惜了。哎!无名大夫想来已经得到令师的真传了吧。”

真传个屁,他那几下子,也就马马虎虎,没多少好学的。

胡忧仰头,略带自豪的说道:“我七岁跟师父学艺,足足学了十三个年头。师父已经把一身本领,全都教给了我。只不过........”

胡忧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吴鑫魁急道:“只不过什么?”

胡忧心中暗笑,脸上却一脸严肃的说道:“只不过我才出道三年,火候还不太够,怕丢了他老人家的脸。”

吴鑫魁松了口气道:“无名大夫,你真是太谦虚了。”

吴鑫魁说着,脸色一正,两眼看着胡忧,非常认真的说道:“无名大夫,你老实告诉我,对于这个病,你有多少把握?”

胡忧问道:“你指的是羊角风吗?”

吴鑫魁一愣,道:“羊角风?哦,是了,你们还给这病起了名字。是的,就是羊角风,你有多大的把握可以治好?”

胡忧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犹豫,但是也不能把话给说满了,很技巧的说道:“这羊角风的病情很复杂,因人而异。每个人的生活习惯,环境,家势,财力不同,治起来的难度也是不一样的。

简单来说,发病比较轻的,时间不长的,就比较好治。要是时间太久的,那就比较难。不过怎么样,都有治好的机会。”

吴鑫魁显然对胡忧最后的那句话很满意,重重的拍着胡忧的肩膀道:“有机会就好,有机会就好呀。无名大夫,现在有些事,我还不能告诉你,但是有一点,我可以打保票。只要你能治好这病,我保你一世荣华富贵!”

胡忧在心里暗笑,柳氏保我一世荣华富贵,你又保我一世,那不是两世了?你们所谓的荣华富贵,能给我什么?

吴鑫魁沉吟了一会,对胡忧说道:“咱们就先聊到这吧,今天这事,你不能对任何人说,到了池河帝国之后,我会给你安排的。”

******

与吴鑫魁的一次谈话,胡忧的生活又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首先是吴鑫魁给他换了一辆马车,这马车可不再是人货混装了,就胡忧自己住,要躺要坐,都可以。还有就是吴鑫魁对胡忧的态度也好了很多,之前吴鑫魁虽然没有明着说过胡忧什么,但是看他的目光,总带着点轻视,现在他的目光,已经换成重视了。

只不过有一点,胡忧有些想不通,这个吴鑫魁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会治这羊角风,为什么他不要求自己动手帮他治呢?”

想不明白的事太多,也没有个答案。吴鑫魁既然没有提这个碴,胡忧也就不会自己给提,这玩艺他只是知道,也没有治过,提了治不好,那不是丢脸吗。他现在给吴鑫魁的,不过是水中的月亮画中的饼,能多拖一时,就多拖一时好了。

车队一路出林桂,过安融,都没有出现什么情况。胡忧之前还一直暗想着,这么招摇的车队,会不会遇上强匪。可是这车队一直到进了池河帝国的境内,都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只不过,这车队进入河池帝国之后,胡忧却发现,那些侍卫明显要比之前紧张多了,宿营的时候,往往都要派双岗。

这天,吃过饭之后,胡忧借机问大飞,道:“大飞,我看你这几天好像都很紧张的样子,这都已经进了池河帝国了,你怕什么,这里不是你们的地盘吗?”

大飞今年才十九岁,功夫是不错,但是人直,脑子不太会转弯,是一个打听消息的好人选。

大飞那天看胡忧治好了吴鑫魁,就对胡忧挺佩服的,见胡忧问起,他左右看看,附近没有什么人,于是说道:“无名大夫你不知道,正是因为这里是池河,我才紧张呢。”

胡忧问道:“这话怎么说?”

大飞道:“无名大夫,你不是池河人,不知道也正常。我告诉你吧,咱们池河帝国现在有五大势力,就是王族和四大公子世家,吴,李,何,钱。

吴家就是我们吴氏家族,我们吴家是四大公子世家之首。接下来就是李家,何家和钱家了。

王族和四大公子世家,表面上还不错,但是在下面,相互都有看对方不顺眼的。我们吴家和李家就不太对付,而这里又是李家的地盘,我们自然要小心一点。”

胡忧心说这情报到还挺管用。原来每个帝国的势力都一样,大有大斗,小有小争。就像曼陀罗帝国存在军地两军之争一样,这池河帝国也同样有这方面的问题。

这对胡忧来说,是一个好事。他暗暗的记在了心里。他这次的最大目的,可是来搅混水的。要是能让这五大势力来个相互火拼,那就是最理想不过的事了。

可惜了,现在自己在吴家还没有地位,不然在这李家的地盘上,搞些事就爽了。不过这也不用着急,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只要留心,以后这样的机会有的是。

也许是因为行事比较低调,也许是因为这二十几个人,引不是李家的兴趣,车队一直走出李家的地盘,都没有发生什么事。

就这么又走了十几天,车队终于进入了池河帝国的首都金城。金城是池河各大势力头头脑脑的聚集地。各大势力,分别控制着池河帝国的各个地方,但是他们的家主,却都在金城住着。这是池河王室定下的规矩。

金城比起曼陀罗的龙城,宁南的绿城要差了不少。虽然同样是八大帝国的都城,金城比起后两个,明显有距离。它没有龙城的森严,也没有绿城的繁华,它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城市,除了多一个皇宫之外,与一般的城市,没有什么两样。

胡忧现在已经是见过世面的人了,这有些破败的金城,引不起胡忧的兴趣。他的注意力,更多的放在这里的城防上。

就这么一看,胡忧的心里就有些冒冷汗。这金城的城墙并不高,也就是十二米左右,比他重建的洞汪城还矮了三米。什么护城河,箭台什么的,也不是很强,但是他们的守备军,却让胡忧看着心里发毛。

也许是因为人种的原因,池河帝国的人,平均要比其他帝国的人高大,加上他们拥有天下最多最好的战马,在别人以步兵为主,骑兵为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采用了全骑兵制。

胡忧算是看明白了,这池河帝国的金城,跟本没有想着跟来敌打攻城战,谁要来打他,他们就直接用骑兵冲击。这么骄横的打法,能让胡忧不心里发毛吗。

想想那些身材高大的士兵,骑着战马,拿着长枪冲锋,哦,我的天,不好弄啊。最让胡忧不喜的是,他们的军队里,配有很多大型的狗。那种取名为池河狗的狗,一只只有半条牛那么大,马拉戈壁的,他们拿战场当成什么,打猎吗?

想想以后很可能要和这样的部队交手,胡忧的脑袋就很疼。看来得准备些打狗棒才行,打了人,还得打狗。

“无名,无名。”

身边的叫声,把胡忧惊醒过来。胡忧转头不解的看向吴鑫魁。

吴鑫魁看胡忧那呆呆的样子,还以为胡忧没有见过世面,被金城的威武给惊着了呢。脸有得色的说道:“很震撼吧,我当年第一次来金城的时候,也和你一样,都惊呆了,心想着天下怎么会有如此雄伟的大城。改天有机会,我再好好带你四处看看,现在我们得进去了,刚才吴立公子已经传话下来,让我们直接进见,这可是荣誉呢。快走吧。”

胡忧心说:我看我不是高丽棒子,你到才真是高丽棒子。就你这破城,也能把我看呆了?少爷是被你那些池河狗给吓着了。说真的,这些狗还真是问题,将来要是开战,得想个办法,先解决他们才行。

听说能得到吴立的直接招见,车队里的人,都很兴奋,一个个乐得像过年一样,连胸膛都挺直了。胡忧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他很想告诉那些人,人家吴立想见的是儿子,不是你们,你们高兴个屁呀。

人人都挺起胸膛,胡忧反到缩起了身子。他现在是大夫,是医生,不是武士。装什么就得像什么,不能让人觉得你这大夫比武士看起来还要强悍,那就不好了。得把气势全都收起来才好。

吴氏一族的大宅,坐落于城中心偏左一边,与皇宫隔街而望,这可是非常高的荣誉。一般人想住得离皇宫那么近?死一边去。

大宅的四周围有高墙厚壁,如果再引水成护河,那就和城堡没什么两样了。不过看来要弄护城河,老赵家是不许可的,皇宫弄一条,你也弄一条,你想干什么?皇家老大你老二?

不过就算是这样,这吴府也算是气势磅礴,胜比王侯了。

一路行来,胡忧留意着一切可以留意的东西。这金城相比起胡忧所见过的另外两个都城,要显然粗犷很多,少见玉宇琼楼,却不时能见到帐篷。在城市里,还是在都城里都有人住帐篷,这到是让胡忧开了眼界了。

这里的人,男女都特别的高大,特别是那些女的,现在天气可不算热了,她们却还一个个大胆的穿着短裙,看到胡忧他们的车队过去,也不避让,看到长得好的,她们还大胆的对男人吹口哨。

据吴鑫魁说,这里的女孩子都很开放,只要她们看得上你,你要怎么都可以。甚至生了孩子,都不需要你来养的,奶粉钱都不用给。

这听得胡忧直在心里大叫,我的天,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呀。怪不得这里一路上见不着几家青楼呢,原来她们直接就提供需求了,用不着花那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