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就是。胡忧将军最坏,我刚才还看到他偷偷瞄含玉的****呢。”一边的凡梦也举报胡忧的恶行。
含玉看自己又被扯上,赶紧反击:“臭凡梦,要死了,什么话都乱说。胡忧将军是偷看你,又不是偷看人家。”
“哟哟,小含玉吃醋了呢。”凡梦坏坏的说完,转身就跑。
“哼,臭凡梦,看人家怎么收拾你。”含玉小脸通红的挥舞着小拳头,和凡梦笑闹起来。
“哈哈哈.......”一群男人坏坏的哄笑起来。虽然菜微酒薄,大家吃得却很开心。
胡忧举怀道:“现在的我们,已经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来,让我们举杯,共祝明天更美好。”
“我们也要干杯。”正在笑闹的凡梦和含玉也跑了过来。
“干!”
朱大能擦去嘴边的酒渍道:“哈哈哈,今天真是开心,可惜候三不在,少了个斗嘴的,有些不太过瘾。”
候三被胡忧派去接鲁游去了。现在洞汪城已定,是大量发展武器装备的时候了。
“候三快回来了吧?”胡忧往嘴里扔了颗花生米,在这些老兄弟面前,他从来不摆什么臭架子,还是和以前一样,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不像有些人,手里有了几分权力,那眼睛就往天上看。
“快了,应该再有五六天,就能回来了吧。”朱大能说道。他虽然和候三每坐在一起,就不停的吵嘴,事实上他们的感情挺好。如果候三有什么事,朱大能铁定是第一个拔刀之人,反过来也一样。
胡忧点点头道:“等他回来了,咱们再好好喝一顿,帮他洗洗尘。”
朱大能拍手道:“那行,我那还有几瓶好酒,到时候我拿来。”
“那我出只鸡。”
“我出花生”
“我出..........”
一群人你一样,我一样的叫了起来。洞汪城的条件极差,有时候有钱也不见得能卖到东西。
“嘿,凡梦,含玉,你们出什么?”胡忧坏笑着转头看向两个青春女孩。这里没有KTV,也没有歌舞表演,只能拿这两个丫头来取乐。
“我们什么也没有耶。”含玉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道。
“就是,你们大将军喝酒,却让我们小女子出东西,这不是欺负人嘛。胡忧将军最坏了,老想打我们含玉的主意。”凡梦的脾气相对较外向,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呀,怎么又说到人家头上了。红叶姐,你看她,老欺负人家。”含玉一开始还猛点头,同意凡梦的说法,谁知道凡梦话风一转,又扯上她,娇嗔不依的叫了起来。
红叶笑着摆手道:“别叫我,找你的胡忧将军帮你出头。”
“红叶姐坏,你也欺负人家。”含玉说着转动着大眼睛,来到胡忧的身边,娇声叫道:“胡忧哥哥,你看他们都欺负含玉呢。”
胡忧笑得眼泪都快下来了,抽着快断气的声音道:“别叫哥,哥只是一个传说。”
..........................
饭后,红叶给大家上了茶,带着含玉和梦凡安静的坐下来。吃也吃了,笑也笑了,是时候谈点正事了。
胡忧喝了口茶,环视了众人一眼道:“现在盐我们已经有了,接下了就是卖出去的问题。大家都说说看,咱们应该怎么把这些盐卖出去,好换回我们需要的东西。”
朱大能提议道:“大人,我们现在最缺的就是粮食和武器,这两样东西,宝怀城都有,我们不如拿到那里去卖。”
科奇士开口道:“我看不太好,宝怀城一向和我们没有什么交情,城守马泽本为人贪婪成性,如果让他发现我们手中有大量的盐,说不定会对我们冒什么坏水。”
科奇士长期跟在苏门达尔的身边,对于这人性的事,有很深的休会,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自从胡忧成功帮他治好妻子李玉莲的病之后,他对胡忧就已经是死心踏地,自然事事为胡忧着想。
红叶也同意科奇士的意见道:“科将军说得有道理,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最好还是不要让别人知道我们有盐的事,不然我们会很麻烦。”
哈里森霸气的说道:“他要战便战好了,我们现在有五万雄兵,难道还怕他们不成。”现在他手里有一万五千人马,又摆脱了奴营的身份,体内那股被压抑的血性,又复苏了起来。他可是连上司都敢打的主,别看他平时闷声不爱说话,他的脾气可不太好。
胡忧摆摆手,道:“我们和宝怀城迟早必有一战,他不惦记我们的盐,我还惦记着他的铁矿石呢。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打仗是要钱的,我们现在没有钱,只能发展经济。我们必须在短时期之内,把洞汪城给发展起来。
现在洞汪城的人口太少了,才有两万人,军民比严重的不足。这不利我们的兵源被充。我的理想是把洞汪城主城发展成为至少人口在三十万以上的大城,洞汪城周边区发展成,人口过百万的大经济区,这样才能使我军得到包括兵源在内的资源补充,到时候,不是马泽本来找我们,而是我要收拾他。”
众人都没有想到胡忧的心里,居然已经做了这么大的规划。过百万的大经济区,光是想想,就能让人兴奋。
“可是大人,我们要怎么发展经济,难到只靠盐就可以了吗?”含玉弱弱的问道。之前说军事的事,她插不上嘴,但是说这个经济问题,她到是很有兴趣。女孩子都喜欢逛街买东西的嘛,自然也有些发言权。
含玉的问题,也是在坐之人心里思考的问题。说大话,人人都会,就算是把天吹破,那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只是说说,那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关键还在一个‘做’字,实际才是跟本。
胡忧道:“光靠盐当然不可能。我们必须要多种经济相结合才成。俞骆亚现在正在试种百兽草,如果他能成功,那我们今后就走一条以养马卖马为龙头,多种经济结合的路线。”
朱大能问道:“大人,我不是泼你冷水,要是俞骆亚的草种不出来,或是种出来,却没有他说得那么好,甚至跟本养不了马呢?”
朱大能这话也就是在胡忧的团队里,他才能说。要是在别的地方,他肯定不敢说。老大刚说要以养马为龙头产业,你就说马不一定养得出来,那不是往领导的脸上抽耳光吗?所谓领导永远都是对的,有困难也要上,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领导喜欢的,说行就行,不行也行,领导不喜欢的,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属下的不服不行。
胡忧这里是广开言路,他对朱大能的话,不但不反感,反且还很高兴。朱大能是世家出生,对经济略懂。他不是泼冷水,而是说出这事的可能性。
事事没有绝对,在没有做成之前,永远都可能存在失败。每做一件事,不但要考虑它的成功,考虑失败也同样很重要。
胡忧点头道:“朱大能说得很有道理,这个问题我也同样考虑过。成功不是必然的,虽然我很有信心,应该会成功。如果养马不行,大家也不用担心,我们还有一条路。大家别忘记候三去了哪里。”
朱大能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道:“你是说卖武器?”
胡忧竖竖大拇指道:“聪明,没白长一身肥肉。
鲁游大师的手艺,相信在坐的都知道。宝怀城又出铁矿石,原料方面不成问题。这是一条必然能成的路。”
红叶皱眉道:“可是卖武器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业,万一帝国追查起来,我们会很麻烦。”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所以我才把这个排在养马之后。巴伦西亚现在对我们不闻不问,但是谁也保不齐他什么时候又想起我们。现在帝国虽然乱像已生,但是并没有达到全面大乱的地步。在这些方面,我们还得小心谨慎才行。越是低调,对我们越是有利。”
胡忧说道这里,环视了大家一眼。他之所以借着卖盐的事,把这马和武器的问题说出来,就是要加强大家的信心,给他们一个可以有的期盼。
和成功一样,忠心也不是必然的。每个人都有向往好生活的权力,当付出的忠心,总是得不到回报,总是要吃一顿酒席都要大家各自出东西来凑的事,出现得越来越多,那些忠心也就会慢慢的消失了。就像那句笑话一样,你让人家连饭都吃不上了,还评什么要求人家爱你!
“好了,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回到这个卖盐的问题上来。这是我们的起动资金。只有卖了盐,得到了钱,其他的那些,才可以发展起来。无论的养马还是打造武器,没有钱都是空话。”
“将军,你打算把盐拿到哪里去卖,我们是不是要开个店铺什么的?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可以做店长哟。”含玉从红叶的身后钻出头来娇声道。
这个可爱的丫头,看来把她俩调回军部是对的。下面的部队,马上要进行大规模严要求的军事训练,要是她两个还在下面部队,可能此时就笑不出来了吧。
胡忧笑笑道:“做店长嘛,可以。不过呢,不是现在。近期之内,我没有开店铺的打算。小打小闹不符合我们现在的情况,我要一次做大笔的。”
朱大能问道:“大人,你要做大户?盐的用量很小,你打算把大批的盐卖给谁?”
胡忧神秘一笑道:“这个就要问你了,你觉得谁可以消耗大量的盐?”
“问我?”朱大能皱起眉来。盐的用量很少,要大量的消耗,就得人多。哪里的人最多呢?
朱大能猛的想到一个地方——西部狂狼军团。狂狼军团有二十万常备军,蕾娜塔跟他们的关系又不错。反正他们总是用买盐的,跟谁买不是买呢。
“明白了吧。”胡忧笑道:“我打算先期拉一万斤过去,跟他们聊聊。”
“一万斤!”听到胡忧这话,在坐的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人家狂狼军团才二十万人,一万斤盐还只是聊聊,那真卖得多少。一个月供十万斤?把他们全都腌成咸鱼?
“老大,一万斤是不是太多了一点?”朱大能弱弱的问道。他知道,胡忧这一次又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了。
胡忧可不是把主意打到朱大能的身上嘛。蕾娜塔上次提出要和他合亲,被他给拒绝了。这次拉盐过去,人家蕾娜塔不一定给他这个面子。胡忧想到的是蕾娜塔的表妹关天瑜,她是朱大能的未婚妻,让朱大能去说通关天瑜,再让关天瑜去说通蕾娜塔,就可以做成这笔生意。
胡忧满脸笑意的说道:“不多,不多,一万斤不过是狂狼军团两个月的需求,那怎么能算多呢。”
朱大能整脸都苦了:“可是狂狼军团军用盐是帝国军供的,他们不见得一定要我们的盐呀。”
胡忧嘿嘿笑道:“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蕾娜塔算起来,可是你小表姨子,你肯定有办法的。”
“将军,什么叫小表姨子?”含玉一脸不解的问道。
胡忧解释道:“朱大能的老婆是蕾娜塔的表妹,妻子的姐妹是小姨子,表姐妹不是小表姨子吗?”
含玉咯咯的笑了起来:“不是了将军,你弄错了,妻子的妹妹才是小姨子,妻子的姐姐是大姨妈。”
“是什么?”胡忧坏笑道。
含玉以为胡忧没有听清楚,提高声音叫道:“是大姨妈!”
军帐中一下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忍着笑,看着含玉不说话。
“你们怎么了。”含玉一脸茫然的看着大家,她没觉着自己有说错什么呀。
红叶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拉过含玉,在她的耳边底语了两句。
“啊!”含玉整个脸都羞红了,不依的跺脚,转身跑出了军帐。
“含玉,跑那么快干什么,你大姨妈找来了吗?”
不知道谁怪叫一句,军帐里坏笑一片。
169章林中遇美
烈日当空,晒得路边的狗都吐出了长长的舌头,这样的天气,真是不宜出门。满天黄沙路上,却出现了一行车队。
车队共二十辆大车,每辆车两匹马拉着,一人掌车,四个伙计打扮的汉子,守在车的周围。对于那暴晒的太阳,他们似乎没有什么感觉,依然神采奕奕,仔细看太的话,还能看到他们的脸上,有兴奋的笑容,不时会用尊敬的目光,看向车队前的一个年轻人。
伙计眼中的年轻人,二十郎当岁,长得不算是很英俊,却很耐看。他并没有骑马,而是和大家一样,也是步行。汗珠不时从他的额头上滑落,他却并不在呼。
年轻人的左边,同样也跟着一个年轻人。他身材瘦小,长得到是有些唇红齿白的意思。微微的慢了半步,一双眼睛像鹰一样,警惕的不时看向四周。
右边的是一个大胖子,这家伙得有二百来斤吧。随便从他身上扒条裤衩,够一般人做身衣服的了。看他走得满身大汗的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样的天气。
这百来号人是谁呀,这么热的天,还押着那么些车赶路,难道想扮非洲难民?
这队人不是别人,领头的那位,正是咱们那个莫名其妙来到这天风大陆,然后又用他那一脑子从江湖上学来的东西,成为手握五万雄兵统领的胡忧。
胡忧与手下众将商量了之后,决定把新出产的一万斤岩盐运去卖给狂狼军团的蕾娜塔。于是把军务交给女军师红叶代掌,精选了一百精兵,带着朱大能和亲卫哲别,扮成商队,向狂狼军团的驻地金沙州华西城进发。此时他们刚出洞汪城一天。
“老大,你干什么不坐马车,偏要走路呢?你看这天,热死个人了。”朱大能擦着那流不完的汗,一脸幽怨的说道。
胡忧不是没有马车,他来洞汪城之前,南方红粉军团军团长,他那个将军姐姐西门玉凤把自己的座车送给了他。
西门玉凤送的马车那个漂亮哟,豪华就不说了,关键是人家冬暖夏凉,空间又大,座着多舒服,那不比这走路强?
胡忧瞟了朱大能一眼,笑道:“干什么那一脸死像,想坐你就坐呗,二十辆马车,你想坐那辆坐哪辆。”
朱大能顺着胡忧的目光,看了一眼那些运盐的马车,连连摇头。那些马车全堆满了盐,坐上去还不成盐焗鸡了,哪是能坐人的。
“老大,我说的是西门玉凤将军的那辆马车,不是这种板车。”
“那辆。”胡忧两眼望天想了一下,摇摇头道:“那辆马车我是用来收藏的,不能随便坐。”
朱大能那个无语呀:“那红叶军师给你准备的那辆呢,那辆不是也用来收藏的吧。”
这次临出门之前,红叶派人给胡忧弄了辆马车。那马车虽然比不了西门玉凤的那辆,但是也相当不错,坐进去,至少不用被晒得跟狗似的。哪想到,胡忧出来的时候,也同样没有坐。
胡忧看了朱大能好一会,这才说道:“你觉得士兵们推车,我们坐车,合适吗?”
“呃。”朱大能眨巴了一下眼睛,无话可说了。他一直想不通胡忧为什么不坐车,而是要走路,这下他才明白,问题出在这里。
胡忧最得士兵爱待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把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用红叶的话说,胡忧对手下的士兵,比对老婆还好呢。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看着士兵推车,而自己坐在车里享受?
哲别忍不住笑道:“咯咯咯,朱管家,你就少抱怨两句吧,心静自然凉。”
朱管家指的就是朱大能。这次出来扮成了商队,总不能还叫将军,大人之类的吧。于是胡忧自命为少爷,而朱大能则成了管家。哲别是书童的身份。
哲别一开始对书童的身份很不喜欢,因为商队里有管家很正常,可是从来没有见过有书童的。不过在胡忧让她在书童和丫鬟之间选的时候,她还是选了书童。她不想让除胡忧之外的其他男人,知道她是女儿身。
朱大能嘟囔道:“什么心静自然凉,那都是骗人的。和尚才玩哪一套呢。”
胡忧笑笑道:“心静不一定能凉,但是你只要静心把这一趟走完,肯定会有收获的。”
胡忧说的这是实话,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没有坐马车,连马都不骑的原因。环境最是能磨练人的,越是恶劣的环境,就越是能磨练人。上次从青州来到洞汪城,那一路之上,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胡忧发现,那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提高了不少。精神力可是第一战力,这玩艺在战场上可是保命的跟本。胡忧在经历一开始醒觉时候的高速增长之后,精神力的进步就慢了下来。这次让他发现提高精神力的办法,他当然不会错过了。
其实这次胡忧之所以亲自去华西城,并不单单是去和蕾娜塔做生意那么简单,如果是那样,他只要派朱大能去,就可以把这一万斤盐的事搞定。
胡忧之所以亲自去,目的是多方面的。首要的目的,是胡忧要借现在洞汪城相对安稳的环境,多出去走走看看。看各地方的人和事,多学习各方面的经验。
胡忧有十三年江湖经验,但是这些还不足以让他管理好一座城市,而他的目标,也不单单只是一座洞汪城。所以他要学习更多的东西。此去华西,会经过很多的大小城镇,这些都是活教材,可以让他学习到很多东西。
还有就是各种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了。胡忧知道,这次去华西,路上肯定不会太平,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些将会发生的事,都是不可意料的突然事件,他要借着这些事件,让自己成长,无论是武力还是能力。
最后一点,就是要多见见世面了。在以前的那个世界,他几乎走完了大半的国家,对各地的风土人情,都了如指掌。可是这里,他不过只是对从青州到帝都这一段比熟悉一些,对帝国的其他地方,都不是很清楚。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为了心中的梦想,他必须要让自己像海棉一样,吸收大量的,来自各方面的东西。
总结出来这一句,胡忧这一趟,是借运盐的过程来学习。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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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着万斤的盐,车队行进不快,一天走下来,不过走了五十多里。洞汪城是帝国西北最边的城镇,往内地要走一百里,才能走到离洞汪城最近的防山镇。胡忧他们这个车队,今天是不可能进得了镇里了。
哲别请示道:“大..........少爷,前面有个树林,我们不如就在那里安营吧,兄弟们都很累了,今天咱们就别走了吧。”
胡忧好笑的说道:“我可是独生子,你别给我整出个弟妹出来。少爷就少爷,搞什么大少爷。”
哲别撇撇嘴道:“人家忘记了嘛。叫什么少爷嘛,怪不习惯的。”
胡忧道:“你那是对书童的身份有意见,让你当丫鬟你又不愿。”
哲别看了眼掉队走在后面的朱大能,说道:“我才不要做丫鬟呢,要做也得做小姐。”
胡忧哈哈笑道:“小姐可是要会弹琴绣花的,你会吗?”
哲别不服气的说道:“那少爷要会什么?”
胡忧坏笑道:“少爷只要会调戏民女就成,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顿时无语,这少爷也太好当了吧。
胡忧转头看了眼队伍道:“好了,不说笑了,通知兄弟们进树林吧。今晚在这里凑合一晚,明天再进防山镇。我到要看看,那个马泽本的治下,是个什么样子。那里应该有青楼吧。”
这下让哲别找到反击的机会了,警告道:“不许去青楼,不然我告诉红叶姐,让红叶姐收拾你。”
胡忧上下瞟了哲别一眼,故意在她的胸前停了好一会,才说道:“你没有去过青楼吧?”
“当然没有。”哲别两手护着胸,胡忧的眼睛看得她心里毛毛的。她最怕胡忧这样看她了,每次胡忧一拿这样的目光看她,她的心就跳得特别的快。
胡忧叹了口气道:“怪不得你怎么扮都不像男人呢。青楼可是好地方呀,是男人都应该去看看的,你不想见识见识?顺便说一句,红叶是不会管这事的。”
哲别道:“我又不是男人。”
“那更应该去看看了。”胡忧说着,转头向朱大能叫道:“朱管家,大步向前,防山镇的神女在向你招手呢!”
车队开进小树林,虽然只是百来人的队伍,但是这个安营却一点都不马虎。二十辆大车,被扮做伙计的士兵用铁索连着,围成一个圈,建立临时成防御体系。然后才是士兵的营帐,胡忧的营帐在中间的位置,受重点保护。
士兵们心里都很清楚,哪怕车上装的是价比黄金的盐,也绝对没有胡忧的安全来得重要。保护胡忧,才是他们真正的使命。
安好营之后,胡忧才发现,这次出来,什么都带了,却忘记带上一个厨子,这一百个士兵,都是大老粗,平时都是吃现成的,没有谁会做饭。哲别到是自称会做,可她那两下,还是算了吧。
将军亲自给士兵做饭,这事天下有哪个军团发生过吗?说出去都没人会相信,可是这样的事,却在这一百名士兵的眼前发生着。
朱大能在一边看着被围在士兵中间,手法熟练烤着兔肉的胡忧,心里暗暗的点头。有这样的长官,哪个士兵会不爱待。看来这一次家族的选择是对的,如果因为胡忧被调洞汪城就小看他,那绝对是天大的错误。
胡忧曾经跟师父在江湖上漂泊了十三年,混得不好的时候,经常没有钱住旅馆,睡路边野外是常事,对这野外的活计,一点都不陌生。这只野兔,就是他给抓回来的。
把烤得差不多的兔子交给哲别过火,胡忧来到朱大能的身边坐下,看了眼那些对着烤兔子流口水的士兵,道:“有时候想想,能过这样的生活,也挺不错的。找个没有人的大山,盖上个小木屋,带着心爱的女人,养鸟种花,没事烤烤兔子,说说那油盐柴米之事,呵呵......”
朱大能把手里的酒壶递给胡忧道:“可是这样的生活,注定不属于你和我。”
胡忧接过酒喝了一口道:“是呀,这两年见惯了血与火的精彩,再在我干心平凡,我真是做不到。”
朱大能道:“每个人都有其注定的生命轨迹,逃不脱,也跑不了。不管你喜不喜欢,它就在那里,如影随形。”
胡忧嘿嘿笑道:“人家都说心宽体胖,你的感触到很多。怎么,又想起你哪个定了亲的美人了?我还真不明白,当初你是怎么相信关天瑜奇丑无比,弄得你要离家出走的。”
朱大能笑笑道:“那时候我一定是吃了猪油蒙了心,不是没人跟我说过关天瑜很漂亮,可我就是认了死理。”
“这次你见了她,准备怎么办?她不会又整你了吧。”
朱大能不太敢确定的说道:“应该气消了吧。”
胡忧刚要说话,突然两眼定定的看着一个方向。朱大能心有所感,也同时看了过去。不到二十米之外,一个白裙子,紫色腰带,穿着绣花布鞋的女子,鬼魅一样出现在那里,外围的哨兵,和那些看烤兔子的士兵,全都没有觉察到。
这身标志性的打扮,除了那个神秘的楚竹,还会有谁。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胡忧拿下洞汪城之后,曾经派人查过楚竹的身份,然而一无所获。谁都说不清楚这个楚竹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洞汪城的,也没有人知道,她是不是叫做楚竹,更没有人见过她的亲人。
一阵夜风吹过,更为楚竹的出现,增添几分神秘的色彩。
“楚竹姑娘,多日不见,神彩依旧呀。”胡忧站起来,先给楚竹打招呼。
楚竹淡雅一笑道:“胡忧将军好雅兴,在这里野营吗?”
胡忧回道:“算是吧。楚竹姑娘不知是否已经用饭,我们正要开饭,不知道能否请楚竹姑娘一块用些?”
胡忧一段话说下来,嘴巴那个酸呀。不知道怎么的,每次面对这个女人,他总是习惯性的说出这些个文绉绉的话。
楚竹颔首道:“也好,我正有意一品将军的手艺。”
胡忧听得这话,心里暗暗的警惕。看来这个楚竹一早就已经到了,在暗中看了很多事,直到现在才出现。不然她不可能知道那兔子是谁烤的。不知道她这次出现,又是有什么目的呢?
胡忧一直不相信,这个楚竹是一个单纯的善心人士。虽然她收养了虎子、妞儿那些孩子,之后又在洞汪城里办学堂,免费教城中的孩子读书识字。但是胡忧总是觉得这个楚竹不简单,至少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呵呵,我的手艺一般,楚竹姑娘可千万别见笑。”胡忧说着转头向哲别叫道:“哲别,差不多了,可以开饭了。我们今天有客人。”
“客人?”这个疏忽了的亲卫直到现在才发现,这里多了一个女人。
“是的,这位是楚竹姑娘,你见过的,不会忘记了吧。”胡忧给哲别打了个眼色道。
“当然了,你之前还说让我去楚竹姑娘的学堂认字呢。”哲别收到胡忧的眼色,微微的点点头。在楚竹看不见的角度,给士兵打了个小心警戒的手式。
这些精选出来的士兵,全都是能以一当十的人。接到哲别的命令之后,马上就有了行动。有人在暗中留意着楚竹的动作,有人借顾离开,马上收索这附近的动静。这些都是经过反复操练过的,人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一只兔子十多斤,看着挺大,但是百多人分,每个人得的并不多,这本是胡忧给加的菜,不是主食。胡忧并没有因为楚竹是美女而多分给她一些,只不过在部位上,给她优待。割给她一块兔腿肉。
楚竹吃东西的样子,像是经过严格的训练,非常的优雅。哪怕她嘴里吃的是兔肉,依然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错觉。
“味道怎么样?”胡忧直到楚竹吃完了兔肉,才开口问道。
楚竹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相当不错,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烤食。胡忧将军如果有一天厌倦了军旅生活,到可以去做个厨子,楚竹一定前去捧场。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楚竹的嘴里还能吃出玩笑话,闻言苦笑道:“我到是不希望有那一天,听说常在火边烤食,对男性不太好。特别是功能方面。”
楚竹没有回答胡忧这话,她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然后低头思索着什么。
“楚竹姑娘要不要再来一块?”胡忧指指自己的那份道。他那份也和士兵的一样多,一直说话,还没有吃。
楚竹摇摇头,话里有话的说道:“谢谢,我已经够了。我的胃口一向不大,只拿我需要的。”
胡忧点点头,认同的说道:“知足者长乐,不知足者,富贵也忧。”
“胡忧将军说得不错,不知将军此去何处,如是方面,可否带上小女子?”
170章集市惊变
楚竹的话让胡忧的脑子瞬间高速运转了起来。他的脑子里反复想的是一个问题,这个楚竹为什么要跟着他们。
楚竹虽然没有非常明显的表露出这个意思,但是胡忧是什么人,他会听不出来楚竹话里的意思吗?
如果楚竹只是想和胡忧顺路走一程的话,那她的问话应该是先说出自己要去哪里,再了解胡忧是不是去同样的地方,而不是直接问胡忧要去哪里。
胡忧可以肯定,无论自己说出要去什么地方,这个楚竹肯定也会说她要去同样的地方的。可是问题又回来了,这个楚竹为什么要跟在自己的身边呢?
这个楚竹的行事,实在是太不按牌理了,就算以杜啸天的聪明,一时之间也猜不出这个楚竹的心思。他的眼睛是能透视,但是并不能透心,这女人心海底针,谁又能猜明白呢?
楚竹看胡忧沉默不语,笑脸如花道:“看来是小女子让胡忧将军为难了,胡忧将军想来并不喜欢小女子同行。小女子不敢打扰,还是告辞好了。”
楚竹嘴里的话是这么说,可是脚步确一点都不曾有移动的迹象,脸上的笑容依旧,一副胸有成竹,吃定胡忧的样子。
胡忧看楚竹跟本没有没有离开的打算,这才开口说道:“楚竹小姐请留步,能有楚竹姑娘这么美丽的女子同行,那可是全天下男人做梦都在期盼的事,我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只是小将这次出来得随性,本是想四处走走看看,并没有确定目的地,怕影响到姑娘的行程,才一时不敢多言而已。
我看不如这样,请楚竹姑娘示下要去何地,如适合我,我就跟姑娘一道去好了。”胡忧把这个问题,又推回给了楚竹。这次的行军目的地,只有军团高层的十多个人知道而已,就连同行的士兵都不知道要去哪里,胡忧并不怕楚竹当场揭穿他的话。
“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楚竹错怪将军了。”楚竹有意无意的瞟了眼那些装着盐的大车道:“楚竹最近听说金沙州的华西城有热闹可看,所以想去看看,不知道胡忧将军可感兴趣?”
“金沙州华西城?”胡忧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他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有人把他的行程出卖给了楚竹。
可是仔细想想,胡忧又觉得不太像。这次知道他行程的人,全都是军团里的核心成员,绝对的亲信。他们将来的发展,已经是和军团的利益挂上勾的,有什么理由要出卖呢。就算出卖,也不是现在。
胡忧接口说道:“华西城到是一个好地方,之前听人说起过,还没有机会去看过。楚竹姑娘既然想去,那我们就一道去好了。”
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左右运盐的事并不急,胡忧决定看看这个女子到底想要玩什么花样。
“那太好了。”楚竹啪手道:“这样楚竹就不需要怕那旅途寂寞了。”
楚竹笑着,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看向胡忧问道:“对了将军,我刚才听大伙都叫你少爷,现在我们同行,我也管你叫少爷吧。”
“你也叫我少爷?”胡忧意外的问道:“那我叫你什么?”
楚竹想了想说道:“你就叫我楚竹就行,至于这身份嘛,我就暂时充当你的侍女好了。”
得,敢情这女人来这里玩角色扮演来了。当侍女,一开始见这个女人的时候,胡忧还真有这方面的兴趣,现在,嘿嘿,胡忧还真不敢再起这个念头。这个女人,哪里是省油的灯,胡忧现在每次和她接触,都得打十二分的精神,要真有这么一个侍女,不知道要短命多少年呢。
就这么着,楚竹算是半强迫的加入到了队伍里。成为胡忧此去华西城的成员之一。一夜无话,队伍第二天继续起程,傍晚来到了防山镇。
看着那近在眼前的防山镇城门,朱大能请示胡忧道:“少爷,今晚我们是进镇内休息,还是在镇外安营?”
胡忧没有马上答话,而是转头看问身边不远处的楚竹道:“楚竹姑娘以为呢?”
胡忧本担心这个楚竹中途加入,说不定会弄出什么事。不过从今天的情况来看,暂时还看不出这方面的迹象。今天这一天的路走下来,她甚至连话都没有多说几句。
“少爷你决定好了,楚竹并无意见。”楚竹的回话极为淡雅,看似对任何事的都没有什么意见。
胡忧与朱大能对望了一眼,微微摇了摇头,提声说道:“朱管家,今晚就安排在镇里休息好了。”
“好的,少爷。”朱大能接下胡忧的话,下去安排去了。
交了一定的入城费,胡忧一行人进了防山镇。这防山镇虽然只是一个镇,但是比起洞汪城可是热闹多了。胡忧一行人是从西门进城的,进门不远就途经一个市集。只见这里的市集人头攒动,热闹非常。
胡忧看这买的,卖的都生气勃勃,不由有些羡慕道:“这个马泽本到是有几分本事,防山镇尚且能有这般的热闹,那宝怀城看来更不会差到哪里去了。”
朱大能回道:“这铁器向来是重要的生产资源之一,无论的军用还是日常生活,都少不了它。这宝怀城是西北最大的铁矿出产地,而且矿石的品质很好,自然能吸引不少的人气。”
住店的事,自然有机灵的士兵前去打前站安排,这些用不着胡忧操心。一百多人,包了个清静的院子,停车吃饭,一切都是忙而不乱,显示出有素的训练。因为这两天走得比较辛苦,胡忧特许无值岗的士兵,每人喝上二两酒,以驱疲惫。
整个住店吃饭的过程,楚竹都在观察着士兵的一兴一动,不时的低头思索着什么。用过晚饭之后,她借口路途疲惫,早早的就去睡了。
胡忧是个坐不住的人,喜动不喜静,这防山镇的热闹,吸引着他,让他这么早睡,那是不可能的。喝过了茶,看天色黑了,天气也凉了,他就提议到外面走走。朱大能自然响应胡忧的提议,哲别始终记着自己亲卫的身份,自然也跟着了。
跟小二打听了好玩的去处,三人就出了客栈,有说有笑的在街上走着。不一会就来到了小二口中的西环集。
朱大能向小二打听地方的时候,哲别并没有在一旁。她一直以为胡忧和朱大能是要去青楼玩呢,所以一路之上,都有些不太高兴,当她发现这西环集并不是青楼,而是一个夜市的时候,这才露出了笑脸。
这西环集果然热闹,虽然已经夜幕降临,可是这里完全没有一点晚上的冷清,反而比白天见过的市集更为热闹。
西环集并不是一个集市,而是一个码头。白天这里是运装铁矿石上船的地方,晚上码头工人收工之后,各种卖艺人,耍猴的,卖脂粉的,看相算命的,卖小吃点心的,什么杂七杂八的人,就都开始云集于此,各做自己的营生。
因为铁矿很有油水,所以这里的工人相对也比较有钱,做了一天工,也喜欢玩玩乐乐,三五知己喝点小酒,听点小曲什么的,慢慢的就演变成了这繁华之地。
胡忧看到眼前这一切,真是倍感亲切。他本就是江湖出生,来到天风大陆两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忙于军务,直到现在,才第一次看到这里江湖人的风采。尽管在这里,这些人并不作‘江湖人’这个称呼。
“少爷,这里好漂亮,好热闹。”哲别显然非常的兴奋。她尽管就是这天风大陆的人,但是这也是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
“喜欢吗?”胡忧笑道。对这个十八九岁,取男子名字,穿男人衣服的女孩子,他是打从心里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有些像同病相怜,可又不全是,
“嗯!”哲别用力的点头,以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她的生活一向很苦,直到遇上胡忧,她才体验到了一些美好的东西。她对这些,一向很珍惜。
“那边有唱小曲的,我们过去看看。”
西边一角,是唱小曲,说书的天地。十来个艺人,分在几处巨大的火把之下,搭起简单的台子,各显神通。十几种不同的声音,汇在一处,显得有些乱,常常是这边耳朵听的是戏,那边耳朵听的是曲。但是观众们并不在意这些,每到精彩之处,叫好声不断,赏钱打在铜锣里,咣咣作响。
“咱们上文书说到不死鸟胡忧奉命艰守黄龙道,这黄龙道可谓是山高水深,条件艰苦.......”
很意外的,胡忧三人在一个唱小曲的台边,发现一个说书的把式,带着两个徒弟在说胡忧的故事。哲别听见了那个得意呀,像是那书中的主角是她一样。
“少爷,这是在说你的故事呢。”哲别趴在胡忧的耳边吐气如兰的说道。
胡忧也觉得挺有意思,饶有兴趣的停下脚步,听了起来。以前他喜欢听人说书,没想到能有一天,自己却成了这说书人口中的角色了。
听了一会,哲别发现都没有她出场,有些不满的说道:“少爷,怎么只有说你,都没有说我的,当时我也在你身边呢。”这里的人非常多,里三层外三层的,哲别身子娇小,此时在胡忧的耳边说话,远远看去,到有些挂在胡忧身上的意思。
胡忧听了哲别的抱怨,不由好笑的在哲别的小脸上捏了一把,压低声音道:“就是,怎么能把我们的小哲别给忘记了呢,要不咱上去砸他的场子,真是太不专业了。”
哲别有些犹豫道:“还是不要了吧,人家也是混口饭吃。说不定后面就有我了呢。”
“扑哧,哈哈哈.........”正在喝水的朱大能,一下没有忍住,一口水喷出去,直喷了身前那人半身的水。
此时说书的正说到胡忧箭取铁克拉右眼的段落,那人听得紧张,居然都没有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之中,被人‘湿’了身。
哲别看朱大能在笑她,气得狠狠的踹了朱大能一脚。朱大能怕前面那人反应过来,赶紧借机钻出人群。
“呼,这个好辣,好好吃。少爷,吃完东西,我们去那边看耍猴好不好。”小吃摊前,哲别抱着个烤鸡腿,呼呼的吃着,眼睛四处乱转,嘴里还不时嘟嘟哝哝的评价着各种有趣的玩艺。
“好,今晚咱们就是出来玩的。你想看什么都行。”胡忧喝了口小酒道。
“少爷,你说我们洞汪城什么时候也能有这么热闹就好了。”朱大能闷下一口酒,向往的说道。
看到这里的繁华,再对比洞汪城的冷清,说真的,心里还真有些不是滋味。
胡忧放下手中的酒杯,环视着周围的热闹,满怀信心的说道:“会的,洞汪城不但会繁华,在不久的将来,我要让它比这里繁华十倍百倍。”
哲别挥舞着手里的鸡脚嚷嚷道:“到时候我还要去听说书,那说书的敢不让我出场,我就揍他。”
“哈哈哈,对,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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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正说笑着,突然看热闹的人群出现了骚动,骚动是从东北角开始的,没有一会,整个西环集就乱了起来。刚才还乐呵呵听书唱曲的民众,嘴里的笑声,变成了惊叫。孩子的哭喊,妇女的哀号,响彻在夜空之中。
“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胡忧一下站了起来。
隐隐听到马蹄声的朱大能,脸上的几分酒意,一下就没有了:“少爷,别管出了什么事,咱们先离开这里再说,晚了怕会有麻烦。”
哲别也扔下手里已经吃得只剩骨头的鸡脚应喝道:“是呀,少爷,咱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胡忧现在的身份不一样了,再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江湖小混混,而是肩负着几万军民希望的人。虽然他很想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却不能由着性子来。
胡忧点头道:“好,跟着人群挤出去,先离开这里,再找路回去。”
三人挤入人群之中,如一叶风雨里的小舟,在人群之中沉浮。此时什么戏台,什么小吃摊,全到已经被人群给挤倒了。胡忧怕哲别走散,紧紧的拉着她的小手,至于朱大能嘛,到不用怕,这家伙二百多斤的体重,只有他挤人,没有人挤他的。胡忧把他当成压路机,顶在自己和哲别的身前,突突的往前走。
眼看着还有不远就可以走出西环集,前边的队伍却停了下来。朱大能借着身高的优势,看得比较远,他转头一脸严肃的告诉胡忧,前边已经被官军封了。
此时前边的人群已经比了冲突,浓重的血腥味告诉大家,此时并不是在演习。
“杀人了,杀人了,官军杀人了..........”
“所有人听着,原地站住,全都不许动,违命者杀无赦!”
“官军缉拿人犯,全都站住,谁都不许乱动。”
“大人..........”哲别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事是冲胡忧来的,小脸都有些变色了,口中的‘少爷’也变成了‘大人’。
相比起哲别,胡忧就镇定得多,他握着哲别的手上用力捏了一下,在哲别耳边小声的说道:“不用紧张,我们跟马泽本并没有实质的冲突,他知道我们在这里的可能性也不大,不会是冲有我们来的。”
“是这样的吗?”哲别还是不太放心。她这是关己则乱,胡忧是她最在呼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她本能的都是先想到胡忧。
朱大能也肯定的说道:“不会是我们。”这时候他世家子弟的风范体现出来了,异常镇定的站在人群之中,像块巨石一样,护着胡忧和哲别不受人流的冲击。
胡忧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不管这事与他有没有关系,他都不喜欢这种被动的感觉。在他的心里,牢牢的记着一句话,命运在任何的时候,都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胡忧命令道:“朱大能,想办法退出去,别管怎么样,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朱大能身宽体胖长得比较高,此时相对能看清楚周围的动静。得了胡忧的命令之后,他马上四处找了起来:“少爷,河边的人比较少,我们从那边走吧。”
胡忧道:“好,你前面开路,注意动静不要太大,尽可能别引人注意。”
“知道,少爷你也要注意一些,小心有人趁乱搞事。”
有朱大能这个压路机大力的开路,跟在他身后的胡忧相对比较轻松一些,大约五六分钟之后,他们终于成功的来到相对人员较少的河边。
人少掩不住身形,有官军发现胡忧三人的异动,大声的喝道:“嘿,那边那个胖子,站着别动!听到没有,河道边那个胖子,和身边那两个人,都给我站住。”
说话间,已经有官军打开人群,向这边冲了过来。
“老大,怎么办?”朱大能看向胡忧。
胡忧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让他这么被官军扣住,他当然是不干的。
“哲别,把弩弓给我。大家准备跳河,咱们从河里离开。”
171章以管窥豹
因为弓箭携带不方便,这次出来,胡忧把鲁游之前做的唯一把连环弩,给了哲别做防身的武器。这把连弩已经被鲁游重新调教过,再没有连射三射卡壳的现像。
哲别听到胡忧的话,毫不犹豫的就把连弩给了胡忧。胡忧接过连弩,对准两个火把就是两弩,趁着火把熄灭的时机,他低喝一声,发出指命。
“砰!砰!砰!”三声水响,胡忧三人消失在了岸上。
借水而盾,这已经不知道是胡忧第几次使出这一招了,招不在老,好用就行。十分钟之后,胡忧三人气气喘吁吁的爬上了岸。吵杂之声依旧,不过已经离他们很远了。
“呼,这水可真冷呀。哲别,你没有事吧。”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问道。今天真是晦气,好好的出来玩,没想到却让人逼得掉进水里。
“我没事。”哲别背过朱大能,两手微护着****道。因为之前天比较热,她身上穿得有些单薄,此时湿了水,虽然没有露点,可初长的小山峦却有些显形。
“我有事。”朱大能闷哼了一声,接下了胡忧的话。刚才跳下水的时候,因为水里比较黑,他没有注意,撞在河里一块突起的石头上,刚才赶着逃命,没有什么感觉,这会放松下来,他才发现,脚上被蹭掉了好大一块皮肉,那伤口哗哗的正在流血。
“我靠,朱大能你怎么弄成这样。”胡忧借着月光看清楚了朱大能的情况,赶紧蹲下来给他处理伤口。
流血这种事,可不是开玩笑的,再怎么强悍的人,多流几斤血,也得发虚。
处理伤口的事,胡忧这几年做得实在是太多了,所谓熟能生巧,他手脚麻利的,三两下就帮朱大能搞定了伤口。
“好了,你应该可以走得了吧,咱们得尽快回客栈里去,地方守备队的人,用不了多久就会找到这边。马拉戈壁的,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弄得这帮家伙像吃错了药一样。”
“应该没有问题,我可以走的,不用为我担心。”朱大能的留意了一下胡忧抱扎在他脚上的干布条。他有些不明白,胡忧全身上下都在滴水,那药粉是瓶子装着的,没有进水还说得过去,这个干布条胡忧是怎么藏的。
朱大能的脚伤多少有些影响速度,不过还好,在避过了两队寻查士兵之后,胡忧三人终于回到了客栈里。
“少爷,你总算是回来了,我们正要出去找你呢。”利塞德看到胡忧回来,长长的松了口气。
利塞德是胡忧带出来这百名精兵的头,他是不死鸟特战队最早的战队长之一,功夫十分的了得,为人也很灵机。
胡忧看了眼利塞德身后的百十来人,对利塞德说道:“我没有事,让大伙都先散了,别惹人注意。朱管家受了点伤,帮他一下。”
对于利塞德没有马上出兵援救,胡忧并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是他出去之前吩咐的。如果有什么突然情况发生,他二十分钟没有回来,利塞德才会出兵。现在离事发还没到二十分钟,所以利塞德并没有做错什么。
胡忧之所以定下这一条,是因为身在他人的地盘,有时候一百人和两三人的力量,差别并不大,盲目的全员出动,反而容易露出目标。
回到租住的那个小院,利塞德重新安排了警戒,这才来到胡忧的面前,问道:“少爷,你们遇上什么麻烦了吗?外边究竟出了什么事,我们需要做什么准备。”
胡忧在哲别的侍候之下,已经换好了干净的衣服。思索着道:“镇里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你派人去查看一下,有任何的消息,马上回报。其他的暂时不要轻举妄动,以免惹出问题。”
利塞德回道:“回大人,之前突然听得镇里吵闹,我已经派了五个兄弟出去打听消息,此时他们还没有回来,不过相信也快了。”
胡忧点点头道:“嗯,做得不错。你先下去吧。”
利塞德退后了几步,犹豫一下,又走回来,压低声音道:“少爷,有一件事,我想有必要向你汇报。”
“嗯?”胡忧看向利塞德:“什么事。”
利塞德左右看了两眼,小声的说道:“我觉得那个楚竹姑娘似乎有些不妥,少爷你要小心一点。”
“这话怎么说,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胡忧追问道。他知道利塞德不是那种随便背后说人坏话的人,他之所以会这么说,肯定是发现了什么。
“少爷,我只是怀疑而已。”利塞德说道:“之间你出去之后,店里内掌管的猫突然跑进我们的院子,正好撞进了楚竹姑娘的房间。”
“那猫怎么了?”胡忧问道。
利塞德回道:“那猫没有什么问题,它之后又从窗户跳了出去。只不过那个楚竹姑娘,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动静。我觉得她应该不可能睡那么死的。”
胡忧明白了利塞德的意思:“你是说楚竹之前跟本就不在房间里?”
“是的。”利塞德回道:“我怀疑她偷偷的出去了。”
胡忧问道:“那你没有进去看过?”
利塞德摇摇头道:“少爷吩咐过对她一定要尊敬,我不敢轻举妄动。”
“嗯。”胡忧想了想,试着把楚竹和今天晚上这事关联起来。可惜现在线索有些少,得不出什么答案:“你说她现在是不是已经回来了呢?”
利塞德道:“不知道。这个楚竹有些神秘,除非我们派专人盯着她,不然很难掌握她的动向。”
胡忧站起来道:“走,我们去看看。”
胡忧带着利塞德来到楚竹的房间,先试着推推门,门是紧锁着的,并不能推动。这才敲门:“楚竹姑娘,楚竹姑娘你睡了吗?”
房里幽幽的声音传来:“是少爷吗,楚竹已经睡下了,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胡忧和利塞德对视了一眼,回道:“哦,街上似乎出了事,现在有些乱。我只是过来通知你一声,让你有个心里准备。没有什么事了,你睡吧。”
屋里的楚竹回道:“好,我知道了,谢谢少爷关心。”
离开了楚竹的房门,胡忧问利塞德:“有没有感觉什么不对?”
利塞德回忆了一会,摇摇头道:“没有感觉着什么,似乎一切都很正常。”
“不!”胡忧肯定的说道:“不正常,这个楚竹之前肯定没有睡。如果我没有猜错,她在回话的时候,跟本不在床上。她的声音之中,没有半点沉声,这说明她是站着的。
你给我通知下去,让兄弟们秘密留意这楚竹的动向,有什么发现,马上回报。记住,这事不能让她查觉到。”
利塞德点头道:“是的,少爷。我知道了。”
“少爷,属下有重要军情禀报。”一个士兵跑到胡忧的面前行礼道。
胡忧说道:“是不是已经查到今晚事件的原由了?”
“是的,少爷。”士兵回报道:“今晚的纷乱是因为这防山镇的镇守被人杀死于家中。”
“大约是什么时候的事?”
士兵回道:“大约半个小时之前。此时地方守备部队已经把整个防山镇都关闭了,在挨家按户的查找凶手。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查到我们这里。”
胡忧说道:“知道是谁干的吗,凶手有什么特点,男人还是女人?”
士兵回道:“这个不太清楚,一开始他们似乎在查一个用剑的人。之后又多加了上一个胖子和两个年轻人。目前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就这么多。”
“嗯。”胡忧摆摆手道:“你先下去吧。有任何最新消息,马上来报。”
士兵下去之后,利塞德马上开口道:“大人,他们要找的那胖子是不是朱将军。”
胡忧点头道:“应该是,之前我们回来的时候,遇上了一些意外,有些小冲突。不过没有关系的,这年头胖子多了去了。黑灯瞎火的,他们看得也不清楚。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到是谁杀了防山镇镇守这个事,我到是很好奇。”
*********
“嗵嗵嗵........开门,开门。快开门。”
“快点,他,妈的。”
客栈的门上,传来了巨大的打门声,客栈的小二还没有来得急去开门,那门‘咣’的一声,被让人给砸开了。一队士兵凶神恶煞的冲进来,二话没话,先把店小二给打了。
这可是真打,下手可不轻,三四个士兵,围着店小二打得那哇哇直叫,这才住手。
士兵的动作,把店掌柜给吓得呀,赶紧把早就已经准备好的钱袋给交上去,这才敢开口:“军爷,军爷,小店一向奉公守法,不知道今日所为何事。”
“军爷办案。”一个穿灰色军服的地方守备部队典军,恬着个大肚子走进来,那个威风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帝国的皇帝呢。
掌柜点头哈腰道:“辛苦,辛苦。辛苦军爷这么晚还出来办案。小二,死了没有。没死快起来,给军爷上点好酒好菜,让军爷润润嗓子。”
“是,是掌柜的。”小二听得掌柜的话,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身上的泥都不拍,就往厨房跑。对于刚才被三四个人围着打的事,似乎全都忘记了一般。
那可是真打,怎么会忘记。只不过这些可恶的兵痞每次来都这样,他早已经习惯了。这一顿打,老板会给钱的。每月一两次,也算得份收入。
那恬着肚子的典军,大模大样的坐在椅子上,喝了口茶,阴阳怪气的说道:“掌柜的,你这里可有胖子?”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掌柜的连连摇头。应付得多了,他也有了经验。反正问啥啥没有就对了,你要死心眼说有,那就给自己找麻烦了。
“嗯。”典军喝了口被小二吐了口水的酒,渍渍两声,哈出酒气道:“这两天你这店里,没来什么扎眼的人吧?”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掌柜的还是那句话。说心里话,眼前这主他就觉得很扎眼,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
“嗯。”典军抓起一只烧鸡,血口大张,咬掉半个鸡腿,满嘴流油的说道:“这开店呀,招子得放亮一些,别给自己找麻烦,也别给军爷添麻烦,知道了吗?”
“知道,知道。”掌柜的乖得跟孙子似的,这年头,这环境,想要赚俩钱,就得装孙子。
胡忧在后面把这一幕幕看在眼里,在心里摇头。怪不得每次暴出红巾军起事,浪天就丢呢。这些地方守备部队,除了会鱼肉百姓,还会干什么。镇守被杀了,他们的日子都能过得这么悠闲,还有什么事,是能让他们急的。
那打瞌睡的老天爷似乎听到了胡忧心里这话,他这念头还没落呢,门外哗哗的又是一队士兵冲了进来。这队士兵,与之前冲进来的那就大大不同了。军容,军纪,都先不说,看那身板就知道,一个个平时没少操练。
那个典军一看到这队人冲进来,赶紧跳起来站好。
“校尉大人,防山镇第三团6分队典军马拉多向你敬礼!”
胡忧这才注意到,这队后面走进一来的士兵,军服的袖口上都有一条红线,而之前的并没有这个红线。
“凶手查得怎么样了。”那校尉满脸严肃的问道。
马拉多回道:“报告校尉大人,正在查。”
“啪!”
校尉一巴掌抽在那个典军的脸上,冷哼道:“你就是这样查的?”
马拉多一张胖脸顿时就肿了,嘴里的鸡肉没来得咽就喷了出去。哆哆嗦嗦的要说话。那校尉一摆手:“你不用多说了,我没有功夫听你的屁话,来人呀,给我拉下去砍了。”
“啊,校尉大人,校尉大人,饶命呀。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十八个小妾,我要死了,她们也活不成了...........大人,啊!”
马拉多的话还没有话完,一声惨叫之后,就永远都不用说了。校尉这手,让在场之人,包括在后面偷看的胡忧,脸上都变了色。真够狠的,说砍就砍,而且就在门外,当街那么砍。
看到这里,胡忧转身退开了。后面的事,基本不用看,他知道,麻烦来了。遇上马拉多那个典军,就算来一百个,都可以很轻松的打发了。可是遇上这种校尉,来一个就够你受的。
果然,胡忧退回院子不到五分钟,士兵就来拍门。让人把门打开,十多个袖口上有红线的士兵,要求胡忧这院子里的所有人,全都在院子里集合。
这些士兵的语气都相当的客气,但是从他们的睛神你就能看出来,他们的客气之中藏着强悍。
胡忧和朱大能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面的眼里,看出了深深的担忧。如果那个马泽本的手下,大多都是这样的士兵,那么此时,绝对是一个危险性极高的人物。这将是一个非常难对付的对手。
按士兵的意思,胡忧让所有的人,全都在院子里排好队。为了不引人注意,胡忧打手势让手下这一百兄弟,全都站得东倒西歪的,有些连衣服都没有扣好,扮作被从床上拉起来,没有睡醒的样子。
楚竹此时也走出了房间,她就站在胡忧的边上。胡忧注意到,这楚竹出来的时候,并没有带着她的剑。
功夫不大,那个校尉在士兵的簇拥之下,走进了院子。他的腿步迈得很大,客栈掌柜要一路小跑,才跟得上他。
校尉来到众人面前,环视了胡忧这百来号人一眼,开口道:
“各位,深夜打拢,真是不好意思。本将先在这里,给大家赔礼了。
自我介绍一下,本人是宝怀城马泽本城守治下纵队长索雷特。今日夜访,实事有要务在身,不得以而为之,希望大家不要见怪。我们宝怀城一向尊敬来自各方的朋友。今天多有得罪,还请大家不要见怪。”
这个索雷特校尉的一翻话,说得极有水平,客气却又不失风范,就连胡忧都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喝采。
不过喝采完了之后,他又升起了担心。这样的人才,在马泽本的手下,不过只是一个校尉而已。那么马泽本的手中,还有多少这样的人才呢?
人才呀人才,胡忧知道自己的根基还浅,对于人才的储备,还是相对太少了。
索雷特一翻话之来,看大伙都没有出声,他也没有太在意,这种事看来他处理得很多了,很有经验。知道自己什么样的话说出去,会有什么样的效果。
索雷特停了一会,继续道:“天色挺晚的,打扰大家太多休息时间,本人也不好意思,咱们现在就开始吧。
请问各位之中,谁是领头的,请站出来一步。”
索雷特这话说出来,胡忧,朱大能,哲别三人都没有动,楚竹不可能动,走上前的是利塞德。这一切对外的事物,都是由利塞德出面打理的。
索雷特看利塞德走出来,上下打量了利塞德一眼,点点头道:“这们壮士,身体条件不错,以前可曾经入伍?”
利塞德能被胡忧选出来,自然也有两把刷子。面对索雷特的问话,他不紧不慢的回道:“练过几天拳脚而已。”
172章侍女?
“只练过几天?”索雷特的目光扫过利塞德,转到利塞德身后那百十来号不死鸟士兵的身上,一一的打量着。
胡忧这一百人,全都来自新成立的不死鸟内卫营。不死鸟内卫营本就已经是百里挑一的士兵,这会又从千人里挑百人,那一个个还能差得到哪去,虽然不是什么平均身高一米八五,身如铁塔,帅如明星。但是他们全都是上过战场的悍兵。悍兵自有悍兵的气势,这不是少扣几颗扣子,站歪点身子就能掩饰过去的。
索雷特越看就越是感到心惊。这哪是什么普通的商队,就算是他手下最好的兵,也比不了呀。别说什么手下的兵了,就算是他自己往这人堆里一站,也就将将和这些人差不多而已。
很快,索雷特的目光就落在了胡忧的身上。虽然胡忧在这人群之中,无论是身板还是长像,都很平常。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胡忧给索雷特的感觉,却大不一样。怎么说呢,这个人站在哪里,看似有些吊儿郎当,但是他的气势,却如高山一样,沉稳蓬勃,让人不敢小视。
胡忧看索雷特果然已经注意到自己,暗暗的点了点头。之所以会引起索雷特的注意,可不是因为胡忧的演技变差了,这是他故意放出自己的气势。
从索雷特亲自走进这院子,从他看向利塞德的眼神,胡忧就知道,今个想从索雷特这里轻松过关,那是不可能了。那些扮成车夫的士兵,骗骗普通的老百姓,没有本事的军官都还行,想要躲过索雷特这种人的目光,看来绝无可能。与其躲着,不如主动的把身份暴露给索雷特,看看他有什么样的反应。
其实在胡忧的心里,还有另一个意思。这个索雷特的狠辣,他非常的欣赏,如果有可能,他想要把索雷特给挖到不死鸟军团去。
是的,就是不死鸟军团。在胡忧的心里,他早已经不承认什么暴风雪军团了。现在的暴风雪军团是他胡忧的,是属于不死鸟的,虽然对外这个军团,还是叫做暴风雪军团,可是从胡忧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之后,暴风雪军团实际上已经得到新生,蜕变成了不死鸟军团。你看他把不死鸟特战团,奴营,新兵独立团,分别改名为不死鸟一团,二团,三团,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胡忧这是要慢慢的去掉暴风雪军团的印记,淡化暴风雪而强调不死鸟,用不了多久,人们就只知道有不死鸟军团,而忘记暴风雪军团了。
索雷特观察了胡忧一阵,迈步走向了胡忧。内卫营的士兵想要有所行动,被胡忧用眼神给阻止了。索雷特很轻易的就走到了胡忧的面前,不过在有意无意之中,他也走进了内卫营的包围圈里,离他的本部士兵,有了一定的距离。
“你是谁?”索雷特走到胡忧的面前问道。他已经看出了眼前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头。对于胡忧手下士兵的那些小动作,他故意的视而不见,因为他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对他的士兵也有足够的信心。
“你觉得我应该是谁。”胡忧的嘴角挂起了阳光般的笑容。这个索雷特所表现出来的地胆色,更是让他加强了收服此人的决心。手下几将,候三走的是轻灵路线,而朱大能则以稳重为主,他还缺一个霸气十足的将领。
索雷特微微摇头道:“我不管你是谁,你如胆敢生事,那就别怪不我客气。”
索雷特的身上,散发出强大的气势。身体里每个一细胞,每一滴血,都在兴奋的流动着。他已经很久没有遇上这样的对手了。
“有意思。”胡忧突然收起了气势,露出懒懒的笑容。对于索雷特那越来越强的霸气,他视而不见。这就叫做他强任他强,我自不动如山。
在索雷特的气势瞬间受到动荡的时候,胡忧开口道:“索雷特将军,以你这样的人才,只屈居一个小小的校尉,不觉得太可惜了吗?不如来跟我吧,你不是池中之物,我将会给你需要的风云,让你一飞冲天。”
胡忧这说声音不大,刚好只有索雷特可以听见。语气相当的认真,没有半点玩笑之意。
“你是谁。”索雷特眼中闪过一丝异样,再一次问出了这三个字。
胡忧两手抱胸,挺直身子,自有一股上位之气,散发出来。为了给索雷特以压力,他已经暗暗的在心里催动了血斧,将血斧逼于将出未出之境。
感受到胡忧那陡增的杀气,索雷特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这样的杀气,他以前见过。但是那是在一个百战老兵的身上,而眼前这人却如此的年轻。
胡忧微微上前一步,看着索雷特的眼睛,淡然的说道:“我想你应该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索雷特本能的退了一小步,才发现自己示了弱,眼中怒意一闪而过,却被他强压了下去。不错,索雷特已经猜到了眼前这个人是谁。在这片大西北黄土高坡上,如此年轻却能表现出如此杀气,手中又拥有如此多高手的人物不多,而他能想到的,只有一个。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此人,但是此人的名字和故事,他已经不止一次听过了。
“你是不死鸟胡忧!”索雷特终于说出了自己心中猜想的名字。说是猜想,实事上,他几乎已经可以确认。
胡忧微笑的点点头:“不错,我就是不死鸟胡忧,洞汪城目前的主人。”
索雷特说道:“我听说过你。”面对盛名之下的胡忧,索雷特的反应,并没有他自己想像的那么强烈。那怕在说出‘不死鸟’三个字的时候,他的心脏,确实猛的跳了几下。
“是吗。”胡忧说道:“我却是没有听说过你,不过以后,我会多留意你的。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一杯?”
索雷特心中一动,却摇了摇头道:“多谢胡忧将军的美意,可惜末将军务在身。”
胡忧不在意的说道:“那改天好了。听说宝怀城的摘星楼不错,他日有闲,咱们不如摘星楼一聚。”
“好!”索雷特爽快的答应道:“到时候由末将做东。胡忧将军,末将不打扰了。”
胡忧笑道:“你不是有案要查吗,这就放过我?”
索雷特回道:“区区一个防山镇镇守,想必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能劳动不死鸟胡忧的亲自出手!告辞了。”
胡忧拱拱手:“后会有期!”
索雷特回到自己的队伍之中,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一挥手带人退出了小院,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
暂时把索雷特的事放下,胡忧在楚竹准备回房之前,叫住了她:“楚竹姑娘,有些事我不说,但是并不代表我不知道。现在我们算是一个暂时的团体,我希望你在做一些事之前,提前跟我打声招呼,这样对大家都好一些。不然我将不再欢迎你。”
“你认为那个镇守是我杀的?”楚竹的眼中闪过一丝冷色,脸也没有了笑容。
“这是你说的,我并没有说。”胡忧扔下这么一句话,就离开了。给留下楚竹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
“老大,你似乎很看中这个索雷特。”小院的花厅里,朱大能来到胡忧的身边,小声的问道。虽然他没有听到胡忧和索雷特之间的简短对话,但是他有感觉。认识胡忧快两年了,他知道胡忧心里对人才的渴求,不然他不会连宋青山,龙袭渔那样的人,也网络到身边的。
“不错!”胡忧毫不掩饰自己对索雷特喜爱,大方的承认道:“这个索雷特很不错,我很看好他。”
“哲别。”胡忧说着转头对小亲卫说道:“你马上给我秘传红叶,告诉她,我要这个索雷特的全部资料。”
胡忧在重新组建军团的时候,同时组建了不死鸟谍报部。这个谍报部属于秘密部队,现在人数还很少,暂时由红叶掌管。
哲别点头道:“好的,少爷。”
自从红叶送给哲别亲手做的肚兜之后,红叶和哲别的关系,得到了一个快速的发展。哲别除了亲胡忧之外,对红叶也很亲近。她跟红叶之间,有一套秘密的联络方法,可以和红叶相互换消息。
“老大,那个楚竹你打算怎么办?”朱大能并不去过问哲别怎么和红叶联系,他是聪明的人,知道什么事是自己应该知道的,知道什么事是不用知道的。胡忧能当着他说这事,已经证明了胡忧没有拿他当外人。
朱大能和胡忧关系是有些复杂的,他和胡忧是从属的关系,但同时也算是一个合作者的关系。朱大能本人很敬佩胡忧,对他也很忠心。但是朱大能背后又有他的家族,除非他脱离家族,不然在很大程度上,他的意志并不能全完由自己决定,有时候为了家族的利益,他必须想更多。
这个问题,胡忧心里清楚,朱大能自己也很明白。这算是他们之间的一个隔阂。正是因为这一点,在很多核心机密的问题上,除非胡忧主动告诉朱大能,否则朱大能会自觉的保持一种不询问,不接触的态度。
那位说了,弄得那么辛苦,干脆不用朱大能这个人行不行?
这是一种绝对的短视的想法。首先朱大能对胡忧的忠心程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而且朱大能个人的能力也很强,胡忧此时正是用人之际,为什么要弃用朱大能。
再来朱大能是胡忧部队里,为数不多的了解贵族之间往来,在上层社会里,有一定地位的人。胡忧自己是草根出生,军中大部分的人,也都是草根阶层。草根阶层不是不好,但是他们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打江山可以,坐江山他们却无能为力。
胡忧自己心里很清楚,要想真正的打下一片自己的天地,只靠这是草根阶层的人,是远远不够的。他必须通过朱大能,红叶这样有背景的人,认识和接触更多上层社会里的人。所以朱大能算是一条勾通两个阶层的桥梁。不然胡忧连上青楼都不知道怎么玩,怎么和那些人接触。
还有一点,也就是最重要一点,胡忧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在了解到朱大能家族的情况之后,就已经在心里,生出了收服朱大能家族为己用的念头。山不辞土,故能成其高;海不辞水,故能成其深,只有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才能壮大自己。
胡忧道:“楚竹暂时先不要管她,这个女人,短时间之内,应该不会给我们带来太大的麻烦。我有预感,这个女人,将来会对我们很有用。她身上有太多的秘密,我要慢慢的,一点点的把她身上的秘密给挖出来。”
“你还不是看人家漂亮,想打人家的主意。”这话是哲别说的。在胡忧的面前,也只有这个小丫头敢说这样的话。
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哲别也慢慢的知道,在胡忧的面前,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能说。她能感受得到,胡忧对她的宠爱,所以适当的撒撒娇,还是很必要的。
“嘿嘿......”胡忧听了哲别的话,笑了起来:“让你说对了,这个楚竹却实挺漂亮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漂亮女孩谁不喜欢。朱大能,你说是吗。”
朱大能也露出了男人特有的坏笑:“嘿嘿,老大说得对。”
这一夜,整个防山镇都不安宁,地方守备队挨家按户彻夜彻查凶手,弄得到处是人心惶惶,受了惊的狗,整整叫了一夜。胡忧的这个小院,相对比较安静,在索雷特来过之后,再没有军士来过。
早晨起来的时候,胡忧得到消息,因为凶手还没有找到,所以防山镇今天依然四门紧闭,没有军令,不许随意的进出。至于什么时候会恢复自由进出,那就不知道了。
“少爷,早。”
胡忧走出房间的时候,很意外的看到了楚竹正端着一碗豆浆在走过来。
“你也早呀,楚竹姑娘。”胡忧挺客气的给楚竹回道。
楚竹嫣然一笑道:“少爷叫我楚竹就好了,我现在可是你的侍女,姑娘姑娘的,听了多见外。”
胡忧心中暗道,这女人又想玩什么花样,难到这玩剑的人,心里都有问题?昨晚骂了她几句,今天到是变得笑脸相迎了。
侍女,这也就是一个说头,一句玩笑话而已。谁真敢把这个女人当侍女来用?这几天胡忧就没敢叫她做过任何的事。
“呵呵.........”胡忧干笑了几声,没有正面回答楚竹的话。
楚竹也没有在意胡忧什么反应,依旧是满脸的笑意道:“少爷想必是肚子饿了吧,我给你准备好了早点。您是在要房里用呢,还是到花厅用?”
“早点?这是给我准备的?”胡忧愣了愣,指指楚竹手里端着的豆浆。
“是呀。我不知道少爷平时喜欢吃什么,所以就自己作主,准备了豆浆。另外油条已经下锅了,一会我去给少爷拿来。”楚竹说完,似乎怕胡忧不高兴,一副楚楚可怜的小心问道:“少爷,你喜欢吃豆浆吗?”
胡忧被楚竹弄得心里像有小猫在抓一样,一个千娇百媚,楚楚可人的美女,问你喜欢喝豆浆吗。那是什么感觉?
‘马拉戈壁的,少爷我比较喜欢吃豆腐。’胡忧在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声,点道道:“豆浆还不错,挺喜欢的。只不过哲别似乎已经去准备早餐了,这个..........”
说实在的,胡忧还真有些不敢吃楚竹准备的东西。要是她在里面吐点口水,那还没有什么。毕竟美女的口水也是香的嘛。可要是她的里面放了些什么别的,比如西班牙苍蝇..........要不要被她反推倒,那可真是为难死了。
楚竹白了胡忧一眼道:“少爷,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所谓各有分工,哲别是书童,是侍候少爷读书写字的。楚竹才是侍女呀,这准备早点的事,自然应该由楚竹来啦。
来吧,少爷,那边花园的景色不错,挺幽静的,合适吃早点。咱们到那里去吃好了。”
楚竹说完这话,也没等胡忧回答。把手里的豆浆碗交到左手,右手轻轻穿过胡忧的手臂,半扶半拉着胡忧往花园走。
阵阵天然的体香,温玉一般的肌肤,不时隐隐能触碰到的****,娇俏的笑脸,又美又媚的大眼睛,把胡忧弄得都不知道身在何处了。
这样的美人,换你也拒绝不了呀。所以胡忧很没有悬念的就被楚竹给拉到了花园,按在那小四方石桌台上。
“少爷,你先喝点豆浆吧。”楚竹把豆浆放到胡忧的面前,两眼亮晶晶的看着胡忧。
胡忧被楚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才思敏捷的他,二十多年来,第一次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憋了好一会,他才弄出一句:“这豆浆里没有毒的吧。”
“咯咯咯.........”看胡忧呆头鹅一般的问话,楚竹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咯咯笑了起来。止住了笑,楚竹娇媚的说道:
“少爷,要不要楚竹先喝一口,为你试毒呢?”
173章女人心
凤凰城,红粉军团总部。
西门雪给西门玉凤上报刚刚收到的消息:“小姐,根据我们最新得到的情报,少爷已经拿下了洞汪城,成功夺取了整个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
西门玉凤接过西门雪的报告,拿在手里,细细的读了一遍,点头道:“不愧是我弟弟,做得不错。”
西门雪说道:“他总算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要是他失败的话,那我们主动裁军十万的做法,就亏大了。”
西门玉凤自信满满的说道:“我相信胡忧肯定可以的,在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比我强。”
西门雪道:“那是小姐你不愿争而已。”
西门玉凤叹了口气道:“我们始终是女人,女人的归属,不应该在战场上的。”
西门雪摇了摇头,她从小跟西门玉凤一起长大,自然了解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西门玉凤从来就不是一个对权势有野心的人。她一直这么撑着,不过是为了家族而已。
西门玉凤在认了胡忧做弟弟之后,更是生出了把红粉军团交给胡忧的打算。只是几次让胡忧来红粉军团,胡忧都不答应,这促使西门玉凤只能用别的方法来帮胡忧。
胡忧一直想不通,巴伦西亚为什么会对暴风雪军团采取放任的态度。他并不知道,这是因为西门玉凤和巴伦西亚达成的一项交易。胡忧这五万人,是西门玉凤用裁减红粉军团十万人代价换来的。为了胡忧,西门玉凤真可谓是费尽了心机。
西门雪道:“小姐,现在巴伦西亚已经切断了所有对洞汪城的供给。洞汪城那个地方,老少边穷,什么也没有,胡忧少爷的日子,怕是不好过。我们要不要帮帮她?”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我们两地相隔千里,要想帮他无异于远水救火。他要发展壮大,终于还得靠他自己。他那么聪明,肯定有办法的。”
西门雪点点头道:“我也相信他会有办法的,只是这段时间,要苦了他了。”
西门玉凤打趣西门雪道:“之前胡忧在的时候,你们老是斗气,还以为你讨厌他呢。没想到,你到是挺关心他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做我的弟媳妇?”
西门雪小脸一红道:“才不要呢,雪儿要一辈子跟在小姐的身边,小姐不嫁我也不嫁。”
西门玉凤拍拍西门雪的脸道:“我迟早也要嫁人的。父亲去了之后,西门家这一支,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直系血亲了,我不能看着它绝后,不然以后在下面见了父亲,他肯定会骂的我。”
西门雪问道:“小姐你打算嫁给谁?”
西门玉凤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帝国的年轻一代,尽是些生色犬马之辈,唉........”
西门雪想了想,大着胆子说道:“我到是想到一个很不错的人。这个有毅力,有志气,虽然长的不够帅,却也还不错。”
西门玉凤道:“哦,咱们的女诸葛可是很少这么夸人的,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这一个人,他是谁呀?”
西门雪的眼睛转了转,道:“就是胡忧少爷呀。”
“他!”西门玉凤一愣,地震身那个相互拥抱的镜头,出现在西门玉凤的脑海里。那被埋在地底下的几天,她睡了这辈子最安稳的时候了。很难想像,在那样的环境之中,自己居然没有做恶梦。不过话又说回来,自从那次之后,自己做恶梦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他不行。”西门玉凤拉回自己的思绪,摇摇头道。
西门雪问道:“为什么,你不是很喜欢胡忧少爷的吗,为什么不能嫁给他?”
西门玉凤瞪了西门雪一眼道:“他是我弟弟,我是她姐姐,怎么能成亲。”
西门雪道:“这有什么的,你和胡忧少爷又不是亲姐弟,你们之前甚至都不认识。再说了,爱人之间,也是可以姐弟相称的。”
西门玉凤还是摇头道:“我和他岁数差得太多了。”
西门雪笑道:“小姐,这个更不是理由了。你今年才二十六岁,胡忧少爷二十二,差了不过四岁而已。红叶小姐不也和你一样大,她现在就跟在胡忧少爷的身边。红叶小姐都不怕,你干什么要那么在呼。”
西门玉凤看西门雪是越说越起劲,突然问道:“雪儿,你是不是很想嫁给胡忧?”
“啊?”西门雪被西门玉凤吓了一跳,赶紧摇手道:“不是,不是,我可没有那么想过。”
西门玉凤叹气道:“你和西门霜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是跟着我,也早为人妻为人母了,还有十二金钗也是。你不用操心我的事了,你还是解决自己的问题好了。看中谁,告诉我一声,以我红粉军团的实力,相信不会有人敢欺负你们的。”
“小姐。”西门雪眼睛红红的说道:“我和霜儿,大凤她们早已经发过誓,要永远跟在小姐身边的。小姐你如果嫁人,我们要跟你过去做陪嫁丫头。要是小姐不嫁,那我们就一辈子侍候你,咱们相互为伴,开开心心的过完这一生。”
西门玉凤搂过西门雪,轻抚着她的长发,看着天边的云彩,叹息道:“傻丫头,你们这又是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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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帝国皇宫。
欧阳寒冰慵懒的躺在暖玉水晶床上,看着那蓝蓝的天空出神。这名贵的暖玉水晶床,怎么睡,都不如胡忧那个坏蛋的抱里舒服。唉,快有一年没有见着他了,还真是想他呀。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
“公主,又在想驸马了?”旋日打趣着着在发呆的欧阳寒冰。
“嗯。”欧阳寒冰哼了一声,在旋日四姐妹的前面,她用不着掩饰自己的感情。
旋日笑着摇摇手里的文件,笑道:“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
欧阳寒冰一下坐起来,急道:“是不是有他的信?”
“信?”旋日一呆,胡忧什么时候有信来过。就算他想写,这往哪寄呀。这里可是皇宫,一般的东西,是进不了这里的。
欧阳寒冰这时也反应过来,胡忧是不可能有信来的。当时在青州与胡忧分手的时候,欧阳寒冰就特意的交代过,由于两人身份的关系,他们俩的事,暂时不可以让其他人知道。一切的书信往来,都不可以有。
“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欧阳寒冰看向旋日手中的文件。
旋日回道:“这是关于曼陀罗帝国最新一期的情报,我看到上面有提到关于驸马的内容,想着公主会想看,就拿过来了。”
旋日是日月星辰四姐妹之中,专事情报工作的。现在欧阳寒冰已经接管了部份宁南帝国的政事,所以旋日有权调阅帝国密探送回来的各国情报。
宁南帝国现在正对曼陀罗帝国实行经济入侵战略,派有大量的密探在曼陀罗帝国的各个地区,定期会有情报回传宁南帝国。不过曼陀罗帝国与宁南帝国之间,相隔遥远,交通又不是很发达,这情报的传送,往往已经不能反应实事的情况了。
欧阳寒冰听到有胡忧的消息,眼中闪过了一丝喜色,马上抢过旋日手里的文件,细细的看了起来。这越看,欧阳寒冰的眉头越是皱起。
欧阳寒冰放下文件,问旋日道:“这洞汪城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旋日知道欧阳寒冰肯定要问这个问题,在来时已经查过了资料,闻言答道:“这个洞汪城是曼陀罗帝国西部最边的城市,是曼陀罗七十二大城里排名最末的一个城,比倒数第二的城还穷十倍都不止,甚至还比不了一个普通的镇。
那是一个已经有名无实的城,听说人口还不到两个万,白天非常的热,最高温度可以达到到45度,晚上却可以泼水成冰,条件非常艰苦。”
欧阳寒冰听得那个心疼哟,眼泪都快下来了:“那是流放,胡忧怎么可以去那么艰苦的地方。他那么喜欢玩,喜欢闹,那里要什么没什么,他一定会过得很不开心的。不行,我得跟父王说,把他调回来,调到咱们绿城来。”
绿城是宁南帝国的都城,也就是欧阳寒冰现在所处的地方。它位于宁南帝国的中部,气候温暖,四季如春,全年无雪,草木长绿。乃是天风大陆最适合居住的城市之一。这里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商业非常发达,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天风大陆各国的商人。
欧阳寒冰说着就从床上跳下来,穿上拖鞋就往外跑,旋日赶紧拉住欧阳寒冰,一脸苦笑的说道:“公主,公主,你别激动。那是曼陀罗帝国的事,我们宁南帝国管不了。”
经旋日提醒,欧阳寒冰才想起来,胡忧并不是宁南帝国的人。自己是太过关心他了,才一时之间昏了头。
欧阳寒冰刚平静一分钟,又着急起来:“唉,那怎么办呢。那样的地方,闷都把他闷死了。最可气的是人家要他来宁南帝国,他还不肯,非要留在青州。这下好了吧,连青州都呆不了了,被弄去那什么洞汪城。
我这一时半会又走不出开。对了,这个坏蛋喜欢美女。旋日,不如你们四姐妹过去,帮我好好陪他,顺便看看能不能劝他到宁南帝国来。
哼,这次便宜那个坏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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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哪里知道,有两个位高权重的大美人,正在谈论着他的事。他此时正一脸苦笑的看着眼前的豆浆发呆呢。
这豆浆肯定没有毒,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刚才楚竹已经喝过了,这碗边还留有楚竹淡淡的唇印。
胡忧的苦恼与这豆浆里是不是有楚竹的口水也没有关系,对于这种与美女间接接吻的事,他不但不反感,心里还是很乐意接受的。
胡忧头疼的是这个楚竹一下变得这么百依百顺,柔情似水的,所谓何事。事出异常必有妖孽,找不出楚竹这妖在哪里,他这心里不安呀。
“少爷,我正四处找你呢,你怎么跑这来了。”哲别端了碗白粥找了过来。
红叶不在,胡忧的生活全都由哲别来照顾。之前胡忧说想要喝白粥,哲别就到厨房去看。哪想到就这么取白粥的短短时间,胡忧就不见了,急得她四处找。
哲别来到近前,才发现胡忧的身前放着碗豆浆,不由其怪的问道:“咦,这哪来的豆浆?”胡忧已经叫她去要白粥,不可能自己又跑去要豆浆的。
胡忧抬头看了哲别一眼回道:“是楚竹拿来的。”
“楚竹?这豆浆不会有毒吧。”哲别不愧为胡忧的亲卫,听到是楚竹拿来的豆浆,反应和胡忧是惊人的相似。
胡忧摇头道:“那到没有,之前她已经喝过了,没有什么事。”
哲别看见那碗边的唇印,瞪眼道:“她喝过了你还喝?”
胡忧苦笑道:“这个不是问题的重点。我头痛的是她说在付起自己侍女的责任,从今天起,我的一切吃喝睡,行动坐卧走,要全都由她来负责。”
“啊!”哲别惊呼道:“那我干什么。”
胡忧还没有回答,拿着油条回来的楚竹接下了哲别的话:“你是少爷的书童,少爷读书写字的时候,归你管呀。”
“那不行。”哲别坚决不同意道:“我是少爷的亲卫,这些事本就是我负责的。所有的一切,包括安全,全都由我负责。”
楚竹道:“可是这里不是军营,现在少爷不是也将军。你的身份也不是亲卫,而是书童。”
哲别不服道:“这有差别吗?”
楚竹回道:“当然有差别了。在军营里,亲卫兵负责将军的饮食安全等各方面的问题。在外面,这些应该是侍女来做的,很不巧,我现在是少爷的侍女。”
哲别一时有些无语,在口才方面,她不是楚竹的对手。好不容易,才想到了一个反击的方法:“可是你是女的,怎么照顾少爷的生活,那多不方便。”
楚竹咯咯笑来了起道:“为主人铺床叠被,洗衣做饭,洗澡温床,这本就是侍女的工作呀。”楚竹着说瞟了胡忧一眼道:“就算是主人有什么生理方面的需要,也归侍女管呢。”
小胡忧听得楚竹这话很愤怒,一下抬起头来,胡忧赶紧一巴掌把它拍下去,连连摇手道:“这方面的问题,我有五姑娘,不敢劳动伟大的侍女同志。”
晃眼看到朱大能,胡忧赶紧跳起来,转身就跑:“朱管家,你找我有事谈吧。我现在有空,咱们上那边说去。”
马拉戈壁的,女人的战场,不是男人呆的地方,得赶紧跑路才行。
朱大能看胡忧火烧屁股的跑过来,不由有些奇怪。自己什么时候说要找他谈事了?
*******
三天之后,防山镇再次开放,经过严格的盘查之后,胡忧一行人得以出城,继承他的卖盐之路。
防山镇被封锁了三天,那凶手却并没有抓到。这年头是杀人容易抓人难,要抓什么凶手,那是那么容易的事。
胡忧依然选择路行,继续他的苦行僧一般的徒步生活。只不过他这生活过得有些香艳,哲别和楚竹一左一右的,紧紧把他夹在了中间。
这三天以来,楚竹和哲别为了争夺对胡忧的伺候权,可谓是进行着及其惨烈的争夺战。胡忧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见过争房的,争产的,争老婆的,这争着服侍别人的,他还真是第一次见到,算是大开眼界了。
只不过,胡忧这个眼界开得有些痛苦,在某种程度上,他成为了这场战火中的牺牲品,因为哲别和楚竹经常会同时拿上两份饭来让他吃。又或是..........唉,别或者了,总之那叫一个苦不堪言啊。
可惜胡忧一直盼望的双飞始终没有出现过,这让他不由感叹这哲别和楚竹的争斗,不够全面呀。
因为身份已经被索雷特知道,为了避免可能会出现的麻烦,胡忧决定不再按原定的计划,途经宝怀城,而是绕过它,走另一条路,取道萍沙进入金沙州。
这天,队伍刚刚走了一个多小时,朱大能就一脸凝重的来到胡忧的面前道:“少爷,我们似乎被人给坠上了。”
“知道是哪方面的人马吗?”胡忧问道。他早就知道,这趟出来,不会那么顺利。遇事是必然的,所以早就有了心里准备,对朱大能的汇报,并不觉得意外。
朱大能摇摇头道:“现在还不清楚。按说咱们这一道,最有可能的就是遇上土匪。可是从下面人回传来的消息,却又不像。”
胡忧问道:“怎么说?”
此时他们的队伍已经快进入到金沙州的地界,胡忧想不出除了土匪之外,还有谁会跟着他们。难道是马泽本的人?那也不太可能呀。这里距离宝怀城已经有五六百里,早已经不是马泽本的势力范围,他的人会来这么远吗?早干什么去了。
朱大能皱眉道:“土匪的路数我基本都清楚,逃不过踩点,下手,打伏击这几个路数。可是这次跟在我们后面的人,是我们走他们也走,我们停,他们也停。总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却又没有其他的动作。”
胡忧摸摸下巴道:“这就奇怪了。”
174章路遇老同学
后面跟着的那伙人,虽然并没有做出什么事,但是让人这么跟在身后的感觉还是很不好的。胡忧仔细的想了想,决定要弄清楚后面这些人,是什么来头,有什么目的。
前面再走不远,就有一个岔路口,胡忧决定,在那里把事情给了结掉。选了一处土坡,胡忧让人把盐车全都藏起来,派二十个人看着,然后带着八十个士兵,朱大能,哲别和那个莫名其妙非要当侍女的楚竹,在路口处藏了起来。
这萍沙一带,像这样的岔路口非常的多。有人说,路是人走出来的,走的人多了,自然成了路。这句话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错,可是放在萍沙这一带,却并不准确。因为特殊的地形关系,这里的路,很多都是天然形成的,并不是人走出来的,所以这里的路是很多,但是大多都是死路,或是迷宫路,不了解地形的人,往往要走大半天,才发现自己走的路不对,只能原路退回来。
为了避免出错,胡忧在进入这一带之前,不但事先详细问过手下的士兵,证识有人熟悉这一带的路,并让他们把大体的地图画出了,才起程进入这一带地区。
胡忧此时选择的这个岔口,就是一条死路。如果是熟悉地形的人,正常情况之下,是不会转进这条路的。
胡忧这么做,是想给身后的人一个机会。毕竟大路朝天,每个人都有行走的权力。你不能说人家跟在你后面,就是想对你有所图谋。胡忧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也没有那么不讲理。如果后面那些人,没有转进这条岔路,那说明大家只是碰巧一道而已,大家就此挫过,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如果后面那帮人同样也转进这条路,那就少不得要打声‘招呼’了,至于这个招呼要打到什么程度,那得以实际情况而定。
胡忧一行人藏好没多久,朱大能口中那些人就上来了。人数不是很多,大约二十多个左右。队里有男有女,大多都是二三十年轻人,没有老人和孩子。
从衣着上看,这些人不太像普通的民众,因为他们很多人身上都有那种半身的皮坎肩,这种皮制的衣服,价格都不便宜,一般老百姓很少穿的。
胡忧身后的八十个士兵,全都已经拿出了驽弓,并上好了弦。这些士兵,全都是对胡忧最忠心的士兵,他们可不会管那些人是什么人,只要胡忧一声令下,八十支弩箭,就会飞到那二十几个人的身上。平均每人可以分到三四箭,足够他们享受透心凉的滋味。
那二十几个人,在岔路口停了下来,有两个人自动出列,下去查看地上的印记。因为胡忧一开始就本着一个试探之心,所以他并没有命人,对路上的印记进行处理伪装,那些人很容易就能看到胡忧一行人走的是哪一条路。
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的,这一行人,就转进了胡忧他们的这条小道。边走着,其中几个人还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
朱大能说得没有错,从这些人的行动来看,毫无疑问的,这些人确实是在跟着胡忧他们。胡忧心中暗骂了一句,一挥手,当先从藏身之处,站了起来。八十个不死鸟士兵,也同步的现身,迅度的把这二十多人给围了起来。
这二十多人反应也非常的快,没有任何人招呼,他们就都刀剑出了鞘,如果没有任何意思情况的话,几分钟之后,这里将会有人要流血送命。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跟着我们。”胡忧白蜡枪在手,冷冷的说道。
对于手下士兵的这次表现,胡忧是很满意的。这还是他领兵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在人数上占着绝对的优势,并第一时间把优势给显露出来。
很明显,此时强势的是胡忧,整个战局现在已经在他的手中。对方同样的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并没有轻举妄动。只不过,他们的眼中,却并没有闪出胡忧想像中的慌乱,这些人一个个都很沉稳。
“看来是军人出生,且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对自己说。面对这样的敌人,必须小心谨慎,不然被翻盘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的。
胡忧的声音刚落,对方的队伍里,就走出现一个拿着刀的汉子。他往前走了几步,叫道:
“胡忧!是你?”
胡忧真没有想到,对方的队伍里,居然有人认识自己。而且这声音听着看挺耳熟。寻声看过去,胡忧也认出了来人。
“范尼?”胡忧惊讶的叫道。
范尼是胡忧在哥伦比亚军校时候的同学,当时大家都住在奇正会馆,两人关系相当的不错。
“可不是我嘛。”范尼和以前一样,还是那爽朗的脾气,应了胡忧一声,马上挥手道:“误会,误会,大家都把家伙放下,别伤着自己人。”
范尼显然在人群之中,地位并不足够高,这二十多人,听了他的话之后,并没把武器放下来,而是转头看向一个身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显然是这队伍里的头,刚才胡忧现身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就被保护在了队伍的最里边。
胡忧的士兵,当然也不可能听范尼的话,他们在没有接到胡忧命令之前,是不会放下武器的。所以双方依旧僵持着,只不过气氛微微的比之前要好了一些。
“唉呀,你们这是干什么,真是误会了。”范尼看自己的话跟本没有用,两边的都不听他的,不由有些急了:“胡忧,让你的人先放下武器,别一会真打起来。”
胡忧看范尼那急样不像是装的,想了想,挥挥着,让手下士兵把弩箭给垂下来。这弩箭本就是抬手就可以发射的,放不放下,实事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如果对方有任何的异动,他们同样可以瞬间让这些人血溅当场。
随着胡忧的人把弩箭给垂下来,那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这才有了动作,挥手让手下解除临战状态。不过他们那边,也依然做着随时准备开打的架势。
范尼是唯一一个与两方都认识的人,这沟通工作,自然由他来做。在他的一阵上蹿下跳之后,胡忧终于知道,对方那个领头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名字叫做赵尔特。赵尔特是什么身份,范尼没有说,不过胡忧能大体猜出来,这个赵尔特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因为范尼是池河帝国的士兵,而池河帝国的皇族就姓赵。
通过范尼的嘴,胡忧也知道了范尼他们为什么要跟在自己队伍的身后。原来他们是对这里的路不熟悉,已经在这一带转了好几天了,都没有能出去。正巧看到胡忧他们的这支商队,于是就远远的跟着,想借胡忧他们引路,走出这一片地区,这才引起了误会。
误会解开,双方人马这才各收兵刃。由于相互都不熟悉,所以双方并没有兵和一处,而是依之前的行进方法,两方拉出一定的安全距离,一前一后的走着。
这一天路的,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事,直走到太阳下山,两方人马相距大约一里路,各自安营。
“老大,那个赵尔特看来有些身份,不知道是什么人。”胡忧的营中,朱大能问胡忧。
胡忧看了一眼在正远处做饭的楚竹,摇摇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他们是来自池河帝国的人。那个范尼是我在哥伦比亚军校时的同窗,他进军校之前,已经在池河当了八年的兵,手底下功夫还算了得。”
“看来他们是秘密进入我国的,咱们要不要派人去探探他们的底?”朱大能问道。
胡忧想了想,摇头道:“不用。我们虽然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但是他们肯定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如果我猜得不错,他们会主动来结交我们的。”
朱大能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和那个范尼的关系怎么样。”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实话说道:“在军校时,我们同住一个会馆,大家关系还算不错,经常在一起喝酒。范尼还曾经教过我一些拳脚功夫。
不过现在,大家是各为其主,这个就很难说了。”
胡忧正和朱大能聊着,有士兵进来报告:“少爷,范尼来了,他想要见你。”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问道:“他是一个人来的吗?”
士兵回道:“是的,大人。”
胡忧点点道:“让他进来吧。”
“哈哈哈.......”范尼人还未到,声音却已经先传了进来:“老同学,一年多不见,你混得不错呀。哈哈哈,这位一定是朱大能将军了。”
胡忧看到范尼,也大笑起来:“老范,你就别笑我了,我也就是瞎混而已。坐坐,咱们好久不见,今日重逢,自当要好好一述别情。”
范尼也不客气,在胡忧的对面坐下来道:“好好好,我今天过来,就是找老同学叙旧的。胡忧呀,老同学,你这不死鸟的威名,我可是在池河就听到了。快给我说说,你是怎么办到的。”
胡忧笑道:“得了吧,你就别笑我了。比起你范大将军,我那点薄名,算不了什么。还是说说你吧,你好好的池河帝国不呆,跑我曼陀罗帝国来干什么,不会是看着我曼陀罗现在出了点小问题,想借机赚一笔吧。”
“得得。”范尼投降道:“斗嘴皮子,我老范玩不过你,咱们别来这些虚的,难得有机会,老同学好好聊聊怎么样?”
胡忧拍手道:“有你这句话,我胡忧敢不从命?朱大能,让楚竹准备些酒菜,今天我要好好和老同学喝一杯。”
朱大能应声而去,军帐里,顿时就只剩下了胡忧和范尼两人,啊,不,是三个人。哲别此时正坐在胡忧身后呢。她这个亲卫,可不愿在这时候离开。
功夫不大,楚竹就把酒菜给端上来了。她本想借机留在里面伺候,被胡忧给赶了出去,同时被胡忧叫出去的还有哲别。两女都不是很愿意,不过她们并不敢违抗胡忧的命令。别看胡忧平时很好说话,但是谁逆了他的意思,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胡忧的军令一向非常严,他手下的士兵都知道,平时玩的时候怎么都行,当有正事的时候,是绝对不可以开玩笑的。
两女都出去之后,这军帐之中,才正真的只剩下范尼和胡忧两个人。范尼喝了一口胡忧亲自倒的酒,感慨的说道:“还是以前在军校里的生活好呀,那时候多无忧无虑,每天上上课,聊聊天,泡泡妞,打打屁,一天就过去了,那会像现在这样,每天刀光剑影的,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
胡忧放下酒杯笑道:“你得了吧你,人家感慨一下,我还相信,你有什么好感慨的。你就是一个战争狂,没有仗打,你连饭都吃不好。你会喜欢什么学校生活?”
“嘿嘿。让你发现了。”范尼抓抓脑袋道:“我也就是那么一说,现在谁要在让我回学校上课,我才不干呢。
现在的天风大陆多精彩,正是我辈叱咤风云之时啊。”
胡忧同意的点点头道:“这天下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各国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全都积蓄了实力,打是必然的,现在就看怎么打了。”
范尼道:“既然提起这个头,我也就直说了。胡忧老弟,以我看,这大陆之战要打,肯定得从你们曼陀罗开始。”
“何以见得?”胡忧问道。胡忧当然也知道,曼陀罗帝国很可能引起全大陆的战争,只不过,他想听听范尼的看法。范尼毕竟是土生土长的天风大陆人,又当了近十年的兵,自然也有他的一套。
“何以见得?”范尼笑道:“老同学你这是考我呢,以你的才智,你会看不出来?你知道天风大陆上这么多国家,竖敌最多的是哪个国家吗?就是你们曼陀罗帝国。
里杰卡尔德当了几十年的皇帝,对大陆做了多少事呀,你们帝国史书上是没有记载,你去翻翻其他国家是怎么写的。
好好一个林氏帝国,让你们一分为三,弄出了桂林帝国,桂林帝国,苍梧帝国。单单这三个帝国,就得恨死你们。
还有宁南帝国,当年让你们抢走了多少好东西,人家的国库都让你们搬了一半,人家上哪说理去。
还有我们池河帝国之所以和色百连年交战,也是你们干出来的好事。
当年你们曼陀罗帝国军队大陆第一,咱们谁都不敢惹。现在你们连区区一个浪天红巾军都扫平不了,我们还不得找机会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呀。”
胡忧之前只知道林氏帝国是让里杰卡尔德给分裂的,听范尼这么说,他才知道,原来里杰卡尔德的手那么长,天风大陆八大帝国,除了曼陀罗帝国自己外,他全都搞过。弄得现在是没有一个国家不恨曼陀罗帝国。马拉戈壁的,这都快成了过街老鼠了。
胡忧叫冤道:“嘿,嘿,我说,你别老你们,我们的,那是里杰卡尔德做的事,我可没有抢过你们什么,你不能把帐算到我头上来。”
范尼道:“你这话跟我说没用,我才算个屁呀。不过我实话告诉你,别以为里杰卡尔德死了,你就可以推推个干净。所谓父债子还,只要你们曼陀罗帝国还在,这笔帐早晚得算。”
范尼就是这么一个脾气,说着说着,他到是急起来了。声音大得跟吵架一样。
胡忧知道范尼的脾气,不以为意的笑道:“你也别跟我吼,借你的话说,我也不算一个屁。这要打要和,全都是上面的事,上面说打,咱们就打,说不打,谁******吃饱了没事嫌命长,打仗死的是谁,还不是你我这些人。
来来,勿谈国事,咱们还是喝酒,喝酒吧。”
范尼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闷下两口酒,也就没有什么事了。又乐呵呵的说道:“你说得不错,咱不谈那些鸟事。说说你吧,听说你那天突然离开学校,是去追欧阳寒冰那小妞了,怎么样,追到了没有。”
胡忧一摆手道:“去,你这话哪听回来的,我是因为军务回的曼陀罗,哪关欧阳寒冰的事。”
范尼道:“是吗?看来到是我给弄错了。我还以为你和林正风都是去追欧阳寒冰的呢。”
胡忧问道:“你知道林正风去追欧阳寒冰?”
范尼摇摇头:“我上哪知道去,是吴学问告诉我的。”
胡忧道:“你知道吴学问现在在哪里吗?”
范尼回道:“不知道。你离开学校不久,我也奉命回国了。对他们的事,我也不是很了解。”
胡忧借着几分酒意道:“你现在是跟着王子做事吧。”
范尼对胡忧的问话,并有半分的吃惊,闻言竖起大拇指道:“果然不愧是胡忧,我就知道,你肯定会猜到的。实话告诉你吧,我今天过来,一是和你叙旧,二是来给传个信,我们王子有意和你单独会面,你的意思怎么样?”
175章池河王子
“你们王子要见我?”胡忧放下手中的酒杯看向范尼。
那个赵尔特会派范尼过来摸底,胡忧是早就已经料到了的。可是他真没有算到,赵尔特想要见他。
赵尔特可是池河帝国的皇子,之前胡忧怕他会连身份都要保密呢。人家怎么说也是大国的皇子,会有兴趣见他这个名不见经转的人?
其实胡忧并不了解现在国际上的形势。现在曼陀罗帝国几乎可以比喻成被扒掉了外衣的女人,几个大色狼在盯着,小角色也跟在后面,想要分点甜头。现在是各大小国家的目光,都集中在曼陀罗帝国的身上。
胡忧在军团内部所做的事,暂且不提。单单是他重伤安融三王子林正风和射杀林桂帝国陈常利这两件事,就足以让他引起各国高层的注意。
林正风和陈常利,可都是皇亲国戚,在国际上都是有知名度的。胡忧上来就弄得他们一死一重伤,就相当于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之上,想不让人注意都不行。
更何况,安融帝国和林桂帝国已经发下了悬赏令,谁要能把胡忧带到他们的面前,不论死活,都可以得到十万金币。
虽然这条悬赏令,目前只在杀手界和几大帝国高层之中流传,普通的百姓并不知道。但是胡忧脖子上这颗脑袋,价值十万金币,那可是真真正正的地事实。胡忧是不知道,要是让他知道,他自己都想拿这笔赏金。
范尼点点头道:“是的。”
范尼对赵尔特要见胡忧并不觉得吃惊,这段时间在曼陀罗地国的境内,他已经不只一次的听赵尔特提起想见胡忧这个人。他之所以没有直接过来与胡忧见面,而要先搭桥沟通,不过是因为身份的关系。
胡忧低头想了好一会,这才抬起头来,看着范尼的眼睛,一脸认真的问道:“老范,看在咱们同学一场,你老实告诉我。你们这次进入曼陀罗帝国,是不是要对曼陀罗帝国做什么事?”
胡忧这么问的目的很简单,他虽然不爱曼陀罗帝国,但是让他勾结其他国家的人来搞曼陀罗帝国,他是不干的。
胡忧虽然读书不多,但是他知道,什么叫做国仇,什么叫做家恨。他现在手下的士兵,全都是曼陀罗帝国的人,让他们打红巾军,打地方守备部队,甚至是攻打帝都龙城,那都可以。但是要让他们与其他帝国的势力,一起来搞曼陀罗帝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前面一种,属于家仇,大家兄弟之间,自己关起门的内斗,打死打活,都是一国之人。但是后面一种,就是国仇了。虽然曼陀罗帝国建国到现在,不过是短短四十年,帝国皇室对百姓也并不好,但是这毕竟是他们的祖国,他们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一但曼陀罗帝国被几国瓜分,那么他们和他们的亲人,就将成为亡国奴,这是非常可怕的事。
胡忧知道,自己一但勾结外敌,做那吃里扒外的事。手下的军队就算是再忠心,都会哗变。这是绝对的禁区,试都不能试,一试就得完。
范尼听了胡忧的问话,瞬间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他知道胡忧在担心什么,闻言摇摇头道:“我虽然不能告诉你,我们这次为什么要进入曼陀罗帝国。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王子无意对曼陀罗做任何事,至少在近几年之内,绝对不可能。”
胡忧问道:“你能那么肯定?”胡忧对赵尔特并不熟悉,去见他之前,自然得想尽办法,多套取一些有用的情报才行。而这个范尼,正是最好的人选。这个暴脾气的家伙,你直接问他什么,他嘴巴紧得很。但是你不断从侧面敲,他经常会在不知不觉之中,就把低给露出来了。
这就像是女孩子的裙底风光,你直接过去掀裙子,她非杀了你不可。但是你只要有耐心,守在她的周围,肯定能如你所愿的。她们也不想,可哪防得了那么多。
范尼很肯定的点头道:“我肯定。”
范尼只不过简单的回了胡忧三个字,但是从他的语气和身份地位上,不知不觉的,就暴露出了很多信息。
范尼在赵尔特集团里的身份并不高,这一点从他不能喝退士兵放下武器,就能看出来。如果连他都能那么肯定的确认,赵尔特为未来几年之内,不可能打曼陀罗帝国的主意。那只能说明一点——赵尔特没有那个实力。
换句话说,赵尔特在池河帝国不是一个强势的王子。现在整个天风大陆上的人,都在打曼陀罗帝国的主意,范尼却说赵尔特不会,他的依据,肯定不是仁慈。而是赵尔特不行,也不能。
了解到这一点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就有底多了。聪明人有时候,并不需要知道实事的全部,只要给他们一点,他们就能顺着这条线,知道很多。
告诉范尼自己同意与赵尔特会面后,胡忧送走了这个老同学。这一次出来,看来是不虚此行。在防山镇见了一个索雷特,在这里又遇上个池河帝国不得势的王子,盐还没有送到地头,收获已经很大了。
第二天,范尼就传来消息,下午赵尔特会与胡忧会面。虽然胡忧并不介意到赵尔特的营地里去会面,但是赵尔特选的地方,确并不在他的营地之中。
因为下午要见赵尔特,胡忧对今天的行程,略做了一些调整。今天没有像往日那样,走到太阳下山才安营,而是中午过后一点,他就下令在一处树林地,建立今天的营帐。
距离营地两里地之外的一处坡地,胡忧第一次与赵尔特会面。虽然在两人的一生之中,曾经有过无数次的会面,但是这一次会面,对于两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
山坡上,赵尔特一袭白衣,却很自在的坐在草地上,这时候的他,更像一个书生,而不像一个王子。
胡忧吊着两条腿,坐在赵尔特身边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上。由于两人的落差,胡忧略略有些俯视赵尔特的意思。
这一次会面,两个人都没有带着属下,就连给两人牵线的范尼,此时都不在这里。经过一开始的试探性交锋之后,两人进入了实质会谈。
“不死鸟之名,果然名不虚传。”赵尔特佩服的叹了口气道:“你能不能告诉本王,你是怎么猜到本王此时不得势的。不要说是范尼告诉你的,范尼已经跟了我十年,他绝对不会告诉你这些。”
对于胡忧的单刀直入,赵尔特显然有些防备不足。他知道自己瞬间的反应,已经被胡忧察觉,所以也就干脆不再掩饰。反正这也不是什么机密的事,胡忧只要是有心,迟早总有一天,会知道的。与其那时候产生隔阂,还不如大家摊开来说比较好。
胡忧高深的笑了笑,心说果然和我猜的一样。不过这个赵尔特敢大方的承认,到是值得佩服。
胡忧把一根草咬在嘴里,声音略有含糊的说道:“对于这一点,要猜到也不是很困难的事。首先,你的侍卫虽然都是高手,但是人数太少了一些。二来,你的侍女不够漂亮。三来嘛,你身上还缺少一点上位者的霸气。”
反正都已经猜到了,这理由瞎编就成。胡忧可不会蠢到把自己的路数,交底给赵尔特。这可是吃饭的本事,教了徒弟就饿死师父了。
赵尔特听了胡忧的话,不由一愣:“侍女不够漂亮,这也是理由?”
赵尔特从来没有听过这种理由,再说他的侍女也不差呀,只不过在气质方面,比不上这家伙的那个叫楚竹的侍女而已。
胡忧暗暗偷笑,脸上确一本正紧的说道:“那当然,有道是看一个人的品性怎么样,看他身边的朋友就能知道。看一个人的身份怎么样,看他的侍女,也就明白了。”
“你这是歪理。”赵尔特苦笑道:“算你过关吧,反正你都已经猜到了,你爱怎么说都行。咱们闲话少说,谈谈正事吧。你知道我这一次,为什么要与你会面吗?”
胡忧懒散的甩着两条脚,没有半点将军像,流理流气的说道:“如果你是一个公主,我有理由相信,你是因为对我有意思。可惜你却是个王子,而我又只爱美女,不好龙阳。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你是想与我合作。”
这个问题别看胡忧说得轻松,实事上他从昨晚见过范尼之后,就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他知道,赵尔特要与他会面,肯定不单单是想相互认识那么简单。所谓无利不早起,每个人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都是有其目的的。特别是像赵尔特这样的人物。
胡忧想了很久,最后才确定这个答案。除了这个答案外,胡忧想不出,自己与赵尔特还可能有什么交集之处。就算有,也不是胡忧想要的。
赵尔特没有否认胡忧的话,他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拍拍衣服上的草屑,来到胡忧的身边,斜靠在胡忧坐下的大石头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淡然的说道:“我们池河帝国与你们曼陀罗帝国不一样。那里很冷,种不出太多的东西。我们过的是游牧的生活。追逐水草而去,有草的地方,才能有温暖,才能有生活的希望.......”
胡忧静静的听着赵尔特的话,没有半点打扰他的意思。他知道赵尔特心中有苦闷,想要发泄出来。这些苦闷,不能在手下的面前表现,只能在他这个还算陌生的朋友面前,略略发泄一下。
赵尔特越说越感慨,他像老朋友一样拍着胡忧的肩头道:“胡忧,你知道吗。我们并不向往你们中原的生活,虽然你们过得要比我们好,你们有温暖的天气,有丰美的土地,有那青山绿水,和那娇嫩得跟花一样的姑娘。
但是那却并不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世界,是在草原上,而不是在这城市里。”
胡忧同意道:“是的。每一个种族都有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方法,这样的生活方式,一但被改变,那个种族,也就不再是原来的种族了。”
废话,现在曼陀罗帝国的敌人已经够多了,难得跳出来一个不喜欢中原城市的,当然要大加鼓励才行。
赵尔特点头道:“你说的不错,我们池河帝国的人民,就应该在草原上生活。可是有些人,他要破坏我们的这种生活,他们告诉我的父皇,告诉我国的人,城市很好,比草原好上千倍万倍。中原的美酒,要比我们的马奶酒更香。中原的美食,要赛过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很想告诉这个赵尔特,确实是那样的。中原的物产,真真正正的要比草原好上太多太多。不过他不能说,他在等着赵尔特的结论。
“我这次来曼陀罗帝国,就是想亲眼看看,中原是不是有那么好。不是,一点也不,这里的空气浑浊不堪,这里的山是那么的低矮,城市是那样的小,这里的所谓美食,跟本比不了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算是看明白了,这是一个神精质王子。他们草原人都住帐篷,想来没有门,所以他肯定不是脑袋被门给夹了,估算被马踢过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我要阻止我的子民进入中原,我要把那些说中原好的人,全都赶出去。
胡忧,你说得不错,我确实是想要与你合作。”
******
胡忧直回到自己的营帐里,那嘴角上的笑,都还平不下来,今天笑得真是有点多,脸都有些抽筋了。
“老天怎么就那么优待我呢,把这么一个天字号的大笨蛋给砸到老子的头上来。马拉戈壁的,刚才我要的是不是太少了,唉,久不操此事,真是连老本行都丢了。居然只是狮子大开口,我应该来个大象开口才对嘛。大象,大象..........”胡忧心情一高兴,居然唱起了大象歌。
哲别一进来,就来看胡忧一脸傻笑的,两手插腰在那里扭呀扭的,不由奇怪的问道:“少爷,你怎么了?少爷,你不会是让马给踢了吧。”
“呸呸呸,说什么话呢,你才让门给夹过呢。”胡忧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刚才的动作,确实有损形像。
哲别问道:“少爷,你不是去和那个池河帝国的王子会谈吧,谈得怎么样了?”
胡忧瞟了耳朵都已经竖起来,摆明了在偷听的楚竹,撇嘴道:“去去去,大人的事,你个小屁孩打听什么。快去看看饭好了没有,这池河帝国的人就是小气,谈了半天,连顿饭也不管。”
这话也就是胡忧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才能说得出口。他也不想想,他都占了人家多大的便宜了,居然还有脸抱怨人家不管饭。那饭才值几个铜板呢。
不过话又来说回,现在这一切还都是虚的。真正的便宜,还得双方各自准备好,进行交易之后,才能看到实在的。
那么胡究竟和赵尔特达成了什么交易,能让一向冷静的胡忧,喜形于色成这样,这一直是后世史学家争论的焦点,也是胡忧帝国十大谜团之一。
谜团嘛,咱们现在当然还不能说,后文书自会有交待。
第三天,胡忧与赵尔特分道,赵尔特转道向西,而胡忧继续向南,进入到金沙州,目标直指华西城。
金沙州在帝国大版图的西部地区,与色百帝国接壤。西部狂狼军团驻守在这里,最大的目的,也就是看着色百帝国,不让他们乱来。
金沙州的物产相对于洞汪城,或是青州,都要来得丰富。这里没有什么特别重点出产的东西,可是江南州的米,花河州的煤,金沙州都可以自给。
“呼,这金沙州的天气真不错,比起我们洞汪城好千倍都不止呀。相比起这里,我们洞汪城真不是人住的地方。”胡忧坐在马上,走马观花的看着这眼前的繁华。进入金沙州之后,他就不再步行了。
金沙州是帝国这几年来,唯一没怎么遭灾的地方。这里的民众,相比起其他地方来,生活要好得多。
当然,这与狂狼军团驻守有很大的关系。狂狼军团从进驻金沙州开始,就大力的改善这里的民生生活。不但鼓励金沙州的民众大力开荒种地,兴修水利,发展水运,兴资修缮公路,桥梁,还鼓励贸易,与色百帝国大力发展多边经贸合作。用金沙州的物产,从色百换回来大量的牛马羊等牲口,使得整个金沙州兴旺发达。
说到这些,就不得不提狂狼军团的军团长,蕾娜塔的父亲苏亚雷斯了。苏亚雷斯这个人,与其说是一个武将,还不如说是一个商人。他是帝国五大军团里,最不管军事的一个军团长。这也是为什么狂狼军团,实际上是蕾娜塔这个城守说了算的原因。
苏亚雷斯不喜欢军务,他喜欢经商。他的脑子里,总能想出各种绝妙的商业决策。正因为他的关系,使得狂狼军团在五大军团之中,是装备最好的军团。
狂狼军团的‘狂’字,多少与这一点有些关系,狂嘛,自然要有钱,才能狂得起来啦。
176章难缠绝色
曼陀罗帝国四十年八月,就在胡忧拉着盐去金沙州,四处兜售之时,帝都龙城十万皇家骑兵团士兵,开赴古都浪天。
这群在巴伦西亚的宣传影响下,把战争当作当作耍帅的青年人,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的入伍参军,誓要收复古都浪天,杀灭那里的红巾军,把浪天重新归入曼陀罗帝国这个老娘们的怀抱。
不得不说,这一次算是巴伦西亚重掌军权的胜利,他成功的利用了那些幼稚的心灵,让他们把血淋淋的战场,幻想成了英雄主义浪漫的后花园。
巴伦西亚的野心是要重掌帝国军权,成为一个和他爷爷一样伟大的皇帝。他要把曼陀罗帝国的旗帜,插遍天风大陆每一个角落。
在成功打压了暴风雪军团,和让红粉军团裁军十万之后,巴伦西亚在皇叔皇家骑兵团统领库比拉斯的支持之下,把皇家骑兵团从五十万人,成功的阔充到七十万人。在人数上,仅皇家骑兵团一军的人马,就要超过东南西北四大军团的人数总合。
有了人马,巴伦西亚自然要立威,他要让西门玉凤,苏亚雷斯这些人怕了他。这威怎么个立法,自然是显示军力了。所以巴伦西亚接纳了皇叔的提意,兵发古都浪天。
不得不说,巴伦西亚是一个应该身到墙上的小蝌蚪,而不应该是曼陀罗帝国的皇帝。因为他的大脑结构,是与一般人类不一样的。
他居然听信皇叔库比拉斯的话,要以十万贵族兵,来立这个威。也就是说,这次发往浪天的十万部队,全部都是来自帝国上层的贵族子弟,从将军到士兵,最差的也是有钱人家的公子。
巴伦西亚这一做法,引起了各大贵族的强烈不满,他们的子弟,送入军队是混资历的,可不是去打仗的。
普通老百姓对此做法,却表示欢迎。这到不是因为他们多么爱国,多么殷切的期望着浪天的收复,那些与他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他们高兴的是,大街上那些恶少爷凶奴少了,自己家的闺女,可以上街走走,而不用担心遭到调戏了。
这些过惯了骄奢淫逸生活的曼陀罗帝国富二代,官二代的战力怎么样?现在还不得而知,他们此时正兴高采烈的,带着大批军需官砸破了百姓米缸得来的粮草,抱着满脑子脑残幻想,走在前往浪天的道路上。也许他们能像强抢民女那样,把浪天的红巾军,全给爆菊了呢?那谁知道。
*******
金沙州华西城。
在经过长途跋涉,吃了不少黄土之后,胡忧终于抵达了这里。没有百姓的夹道欢迎,也没有官方的迎接,胡忧就这么着无声无息的来到了这里。他甚至进了城,都没有通知狂狼军团的人。
“呼,终于到了。”客栈里,胡忧大字型的倒在床上,这一路走来,真把他给累坏了。不过这个累是值得的,这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又增加了一些,这在战场上可是能保命的。
“少爷,来洗洗脸吧。”哲别端着盆暖水走进房里。
“哦。”胡忧坐起来,看了眼哲别的身后,有些奇怪的问道:“楚竹呢?”
楚竹和哲别这一路上都在争夺对胡忧的侍候权,这会只有哲别一个人,见不到楚竹,胡忧当然会奇怪了。
哲别回道:“她上街了,说是要买些菜什么的,给你做顿好的,让你好好享受一下。”
“买菜?”胡忧摸摸下巴道:“这客栈的厨房不是有现成的吗,她干什么要出去买?”
哲别摇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听她是这么跟士兵说的。”
“嗯!。”胡忧任着哲别帮他洗脸洗手,没有再说什么。不说不代表他不想,他的脑子里,依想在猜着楚竹外出的用意。
胡忧还在猜着,忽地一道熟悉的幽香传入鼻内,不用抬头,就看到那双熟悉的绣花布鞋。胡忧一直很纳闷,这双绣花鞋,走了那么多的路,怎么一点都不见脏的呢。对了,老穿这双鞋,也不知道她的脚会不会臭。
楚竹的手里抓着只鸡,活的还会叫。盈盈来到胡忧的面前,举起手中的鸡,巧笑道:“少爷,咱们今晚有鸡吃了。!”
胡忧看看楚竹手上的鸡,又看看楚竹,有些疑惑道:“你刚才出去买鸡了?”
“是呀。”楚竹回道:“之前路过集市时,我就看到有人卖鸡,不过那时候队伍正在行进,我不好让队伍停下来,所以一到客栈,我就出去了。还好,那个老板没有卖完。”楚竹说着还拍拍胸脯,一付很庆兴的样子。
胡忧大感头痛的同时,心中也升起了一丝暖意。不论这个楚竹接近自己,到底是什么目的,但是这一路上,她这个侍女,还是很尽职的。
如果不是看不透这个女人,胡忧还真的很想有楚竹这样一个侍女,至少这个侍女带出去,有面子。楚竹不但是人长得漂亮,而且气质高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想想吧,就连池河王子都承认他的侍女比不上楚竹,这得多么妙的一个人儿呀。
可惜,这个楚竹,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侍女的。虽然这段时间,她极尽的乖巧,不时还给胡忧弹琴唱曲。但是胡忧从楚竹的眼睛里能看出来,她虽然自称侍女,但是她从骨子里,看不起她眼中所有的人,包括胡忧在内。
楚竹的这种眼神,表现得并不明显,但是胡忧却能清楚的感觉到。十三年的江湖漂泊,胡忧已经不知道遇上多少这样的眼神,有时他就算不用眼睛,都是感觉到,这是一种上位者的鄙视。
楚竹偷偷瞄了胡忧一眼,嘴角绽出了一丝似撒娇般的笑意,小脸脸蛋红扑扑的,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少爷,你会杀鸡吗?”
“哦?你不会?”胡忧把目光从楚竹的脸上,转到她的纤纤玉手上。那双昨晚用来弹琴的手,正抓着一只小脚土鸡。鸡很精神,一直在不停的动,看来它对自己的命运很了解。
“嗯!”楚竹点点头道:“我长那么大,还从来没有杀过鸡呢。少爷你要是会的话,能不能帮帮楚竹?”
楚竹那娇娇声音,对男人简直是致命的毒药。别说是帮她杀鸡,就算是帮她杀人也干啊。
胡忧刚想答应,突然心头猛的一跳。自己刚才怎么就生出那样的念头。帮她杀只鸡没有什么,可为什么会想着帮她杀人呢?
胡忧心中一囹,转念对楚竹笑道:“我这人平生只叫过鸡,杀鸡到也没有做过。我还是帮你问问看,谁会这手吧。实在不行,就把它送到厨房去,那里的大师父肯定会的。”
楚竹的眼睛,在不经意之间,闪过一丝淡淡的寒光。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我不想假他人之手,我自己研究研究,想来应该不会很难。”
楚竹出去时,那泫然欲涕,真是我见犹怜,差点没让胡忧大叫,那鸡不用杀也能吃。
*******
楚竹是怎么杀的鸡,胡忧不知道,不过楚竹炖鸡的手艺,确实是相当不错。也不知道她在鸡里下了什么,那鸡汤喝起来,浓香醇厚,一口下去,胃肠暖洋洋的,口齿留香。
“少爷。”朱大能手里拿着张大红请贴,敲门进来。
胡忧用眼色止住朱大能后面的话:“朱管家来得正好,快过来尝尝这鸡汤怎么样。这可是楚竹姑娘亲手炖的呢。”胡忧说着转头看向楚竹,问道:“楚竹,这还有吧?”
“有,我去盛。”楚竹看了朱大能一眼,低头出去。
胡忧给哲别打了个眼色,哲别会意的也跟着出去。胡忧不说,她也知道胡忧是要她看着楚竹。
胡忧看哲别关好了房门,这才对朱大能说道:“说吧,什么事,你手里拿的那是什么?”
朱大能把手里的请贴交到胡忧的手上道:“这是苏亚雷斯军团长派人送给你的请贴,他晚上在临溪楼给你接风。”
胡忧接过请贴,看那上面的属名,笑道:“狂狼军团果然名不虚传,居然这么快就知道我到了华西城。我还以会是蕾娜塔的贴子呢,没有想到是苏亚雷斯的,真是给面子。好,时间也差不多,让老爷子等也不好,咱们这就去吧。”
朱大能觉得现在就去,似乎有些早,不过早去一会,也没有什么。于是点点头,转身要去开门,却被胡忧阻止了。
胡忧指指屋后的窗道:“别让那两丫头看到,不然她们肯定也吵着要去。本少爷可没有带女人上青楼的习惯。”
朱大能惊讶道:“你怎么知道那临溪楼是青楼?”
胡忧笑道:“屁话,苏亚雷斯难道会选个澡堂子接待我们?”
胡忧说得不错,临溪楼确实是青楼。临溪楼不是华西城最大青楼,城东的‘怡红院’就比它要大一些,不过这临溪楼却是华西城各豪门大户,特别是世家公子最喜欢来的地方。因为号称狂狼军团之花的蕾娜塔经常会陪苏亚雷斯在这里会客。
蕾娜塔可是华西城最有名的美人,她不但是苏亚雷斯的女儿,而且为人多才多艺,诗书礼乐,无一不精。最重要的是蕾娜塔至今还没有婆家。谁要能入了她的眼,得抱美人归,那可是江山美女全都有了。
胡忧和朱大能侍卫也没带的溜出了客栈,几经转折,终于找到了临溪楼。算起来,这是胡忧第三次来青楼了。他的青楼运一向不怎么样,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好一点。
临溪楼随便一桌酒就得几百个金币,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得起的地方。所以相比起其他的烟花之地,这里要显得冷清一些。但是临溪楼的华贵程度,不是那些青楼可以比得了的。
胡忧和朱大能刚刚走到临溪楼的门前,就看到一个女子脸笑如花的迎了上来。胡忧一开始还以为是这里的神女要上来拉客呢,直看清来人,才知道,原来来的是蕾娜塔的女军师——李菲。
李菲还离着胡忧几步,就敛裙为礼道:“李菲代表苏亚雷斯大人,蕾娜塔城守恭迎胡忧将军,朱大能将军。”
李菲是蕾娜塔的亲信,在狂狼军团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仅次于蕾娜塔。苏亚雷斯派她在这里等胡忧,可谓是给足了胡忧面子,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对胡忧的看重。
胡忧敢紧回礼道:“不敢当,不敢当,怎敢劳动军师大人在此等候。”
李菲笑道:“胡忧将军真是好记忆,咱们不过是一面之缘,胡忧将军却能记得小女子。”
胡忧哈哈一笑道:“我这个人,别的本事没有。对漂亮姑娘,却是能过目不忘的。”
胡忧这话带有调笑的意思,李菲确并不在意,笑意不改的说道:“大人说笑了,小女子蒲柳之姿,那能称得上漂亮二字。大人请跟小女子来,蕾娜塔城守已经在楼上了。”
“有劳李菲姑娘了。”
随着李菲,胡忧和朱大能上到二楼,两个亮丽的小丫环,侍在门旁,见三人上来,赶紧把门拉开。
门分左右,一段琴声,从房里泄出来。那琴声初时委婉,而后变得喜悦,叮叮咚呼的,配以这临溪楼的装饰,几疑让人生出不在人间之感。
胡忧眼中闪过一丝异色,这段时间的,由于受到楚竹的熏陶,他对这天风大陆的音乐,也有了一定的鉴赏水来。虽然他弹不出这样的曲子,但是他却能听出来,这弹琴之人,是此中的高手。
凝神听到曲终,胡忧才走进了房间里。看到那坐于琴前的女子,胡忧不由讶然道:“没想到蕾娜塔城守居然能琴得出这么一手好琴,真佩服,佩服。”
蕾娜塔嘴角微微一牵,露出一付楚楚可人的样子,叹息道:“可只惜还入不了将军的法眼呀。”
蕾娜塔这是暗指胡忧拒绝与她联姻之事。她对自己一向很自信,自信帝国之内,除了在军事方面的成就,不如西门玉凤之外,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输于任何人。哪想到,亲自提出与胡忧联姻,胡忧却不同意。这对她来说,算是一个打击。虽然她当初对胡忧说的那些话,也不过是临时动意。但女人就是这样,她可以拒绝你,你却不能拒绝她。不然你就得有麻烦。
胡忧心中暗骂,这又是一个惹人的妖精。谁要看了蕾娜塔这表现,就敢认为蕾娜塔是弱女子,那肯定死得很难看。
“嘿嘿,蕾娜塔大人说笑了。是我这眼太浅,蕾娜塔大人一近身,就出溜出去了。咦,军团长大人不在吗?”胡忧可不敢与蕾娜塔在这方面深谈,敢紧给转移话题。
这桃花运可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的,弄不好就得变成桃花劫。这个蕾娜塔也不是省油的灯,得小心应付才行。
“你就一定要叫我大人吗?”蕾娜塔显然没打算就这么放过胡忧,一双眼睛透露出无比幽怨的神色,不知道的,还以为胡忧对她做了什么呢。
胡忧心里那个苦的呀,都能挤出苦胆汁了。他在来之前华西城之前,就知道蕾娜塔肯定不会那么容易放过他。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得,蕾娜塔跟他这么玩。
胡忧苦涩的说道:“大人,咱们别玩了行吗?”
胡忧这话一出,蕾娜塔居然作势要哭,吓得胡忧赶紧改口:“娜娜,我叫你娜娜行不?”
胡忧也不管这叫法是不是肉嘛了,关键是不能让蕾娜塔哭呀。这女人的泪眼,有时候能致命的。这里可是狂狼军团的地盘,你把人家的女神给弄哭了,人家都不用跟你说理,直接就得把你拍死。
蕾娜塔哪是要哭,她那是在做戏呢。看胡忧投降,她才收起了那欲哭之样,白了胡忧一眼道:“算你了,以后再敢欺负我,小心我死给你看。”
胡忧心说,还不知道谁死给谁看呢。你再多给我来两手这样的,我就先不活了。
蕾娜塔推开琴,起身道:“父亲有些事要处理,一会便到。我们先喝杯茶,聊聊天,你不反对吧。”
“客随主便,客随主便。”胡忧连连点头,借他两个胆子,他也不会在这种事上反对什么呀。那大头还没到,有茶给你喝着,你还想怎么着?找两个神女让你边玩边等?
桌上已经摆了茶具,炉上的小铜壶,正嘟嘟的冒着热气,很显然,这一切都是有所准备的。
胡忧和蕾娜塔对面坐下,朱大能那个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掉了,也许是李菲拉他走的,反正这一对男女都不在。屋子里就只剩下胡忧和蕾娜塔两人。
小炉上的火焰,一跳一跳的,映在蕾娜塔的脸上,非常的美,看得胡忧有些发呆。连他自己都有些不相信,他居然曾经拒绝过眼前这个女子的示爱。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做到的。
“那个,让我来吧。”胡忧抢在蕾娜塔伸手拿壶之前,把壶给抓在了手里。壶有些烫,他却没有感觉。
蕾娜塔望向胡忧,点点头,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一阵小风,把院里的花香,带到了屋子里,看来它们也很好奇,这里将会发生什么。
177章青楼会谈
胡忧对茶道没有太多的研究,不过他以前在电视里看人家弄过。虽然那时候看电视,他注意的都是泡茶的美女,这个茶道不过是附带看的,此时弄出来,却也算是有模有样,至少不会手忙脚乱吧。
在蕾娜塔的注视之下,淡淡的茶香从胡忧手里的泥壶中飘散开来,没用多少时间,就充满的整个屋子。
茶香加上蕾娜塔身上的美人香,把这本就进行过精美布置的厢房,变得更为淡雅,再没有半点那种青楼特有的靡靡之气。
“你以前学过泡茶?”蕾娜塔终于忍不住问道。刚才胡忧使用的几种花式手法,她从来没有见过,感觉很新奇。
“哦,我看人家泡过。”胡忧把茶分入小杯之中,把其中一杯推到蕾娜塔的面前道:“来,试试看,口感怎么样。我也是瞎弄的,要是不好,你可不能骂我。”
“娜娜不骂,我骂。”一个粗犷的声音,接下了胡忧的话。随着声音一起出现的,是一个五十多岁上下,穿着员外袍的中年男人。
胡忧寻声看过去,眼睛转了转,赶紧起身拱手道:“末将见过苏亚雷斯大人。”
能在这个时候走进房间的,除了苏亚雷斯,胡忧想不出还有谁。在来之前,胡忧就看过苏亚雷斯的资料,知道这个人不喜欢穿军服,而是喜欢做员外之类的打扮。
胡忧没有猜错,来人正是苏亚雷斯。
苏亚雷斯瞟了胡忧一眼,摆摆手道:“你先别急着行礼,我要先看看我那茶怎么样了。我那可是极品红袍,两片茶叶能换你这一身衣服呢。”
苏亚雷斯边说着边往桌前走,看那装茶叶的小罐少了一小半,他那肉痛的哟,直呼呼:“哎哟,我的宝贝丫头哟,你想要老爹的命呀,居然偷了我这么多出来。哎哟哟,真是心疼死我料。这茶可是三年才出十斤的,我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哟。”
苏亚雷斯边说着,伸手就要去抓那还没有来得急泡的茶叶。
蕾娜塔眼疾手快,抢在苏亚雷斯之前,把茶罐给抱了过去:“老爹,别那么小气嘛,这茶本来就是要拿来泡的嘛,什么时候泡不是泡。”
胡忧在一边听着蕾娜塔这话,怎么觉得那么便扭,心想着把那‘茶’字换成为‘妞’字听来要好很多。
“你说得到轻松。”苏亚雷斯一屁股在椅子上坐下来:“这茶不会泡就糟蹋了。你自己泡点喝,也就算了,居然拿给那个谁试手,哎哟,我的茶哟。”
苏亚雷斯边说着,就伸手去抓那胡忧泡出来的茶。这不泡都已经泡了,可不能浪费了。
胡忧心说得,我成‘那个谁’了。这什么鸟茶,心痛成那个样子。
每个人都有一好,胡忧不是好茶之人,自然不觉得这红袍茶有什么了不起。就像有些人不能理解那些酒鬼,为了几杯酒,能和人家拼命一样。
“嗯?”苏亚雷斯只喝了一口,就拿眼死瞪着胡忧。
胡忧被苏亚雷斯瞪得心里直发毛,心说他不会为了一杯茶,跟我拼命吧。要真是那样,那真叫做一杯茶引起的血案了。
“这茶你是泡的?”苏亚雷斯看了胡忧良久,才问道。
“啊。”胡忧点点头。他猜不出苏亚雷斯想要干什么,只能先这么着。
苏亚雷斯又问道“你是胡忧?”
“啊.”胡忧又是点点头。
这个苏亚雷斯一连问出两个废问题之后,终于问出了一个相对有点意义的问题:“你这茶是怎么泡的?”
胡忧回道:“就这么用水泡的呀。”
“不对。”苏亚雷斯肯定的摇头道:“你肯定在茶里加了什么。”
“老爹!”蕾娜塔听了苏亚雷斯这话,一下紧张起来。胡忧刚才泡茶的时候,她是一直看着的,没有发现胡忧有加什么进茶里。蕾娜塔这是怕胡忧想要对苏亚雷斯不利。
苏亚雷斯摇摇头道:“宝贝女儿别担心,这小子不是下毒。他是在茶里加了一些佐料,把茶的苦涩给带过去了,让茶喝起来更香更纯。
小子,快告诉你,你在茶里加了什么?”
胡忧听了苏亚雷斯的话,这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苏亚雷斯说的不错,他刚才在泡茶的时候,确实加了一些东西进茶里。
这东西并不特别,就是一点盐而已。喝茶加一点盐,是胡忧那个无良师父的习惯。胡忧从小跟师父生活,也养成了这个习惯。刚才在泡茶的时候,习惯性的就加了一些盐进去。他是利用手上的戒指,直接加的,蕾娜塔当然看不到。
刚才胡忧还怕苏亚雷斯是对这事不满呢,现在看来,他是挺喜欢。还好他喜欢,不然他死心眼上来,让胡忧赔,这三年才出十斤的茶,胡忧还真不知道上哪给他找去。
“就是加了一点这个。”胡忧暗中把一点盐抓在手里,轻轻的洒在桌面上。以盐代笔,写了一个‘盐’字。
用盐写字,这是江湖上很常用的手法,因为盐够白够细又便宜,很多人开档的时候,都用它是代替白沙。在地上边写边背诗什么的,很容易就可以拉到一些围观的人。
“盐?”苏亚雷斯看着一愣,接着大笑道:“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哈哈哈,好好,你这个不死鸟果然有点本事,我喜欢。”
苏亚雷斯像是怕吃亏一样,一连把胡忧倒的五杯茶喝掉三杯,只给胡忧和蕾娜塔一人留了一杯。
胡忧看苏亚雷斯喝得那么痛快,也对这茶产生了好奇,试着喝了一口,结果让他失望。他没觉得这茶和两块钱一斤的‘高岁’有什么不同的。到是蕾娜塔喝出了不同,点头赞道:“确实比以前更香了,回味更悠长。胡忧,你再泡给一壶怎么样?”
苏亚雷斯听到宝贝女儿的话,那脸皮直跳,赶紧开口道:“宝贝女儿呀,咱别喝茶了,改喝酒吧。喝酒痛快。”
胡忧也觉得喝茶没有多大意思,这喝得心惊肉跳的,还不比喝酒来得痛快。再说这会,他都已经饿了。
酒菜都是事先准备好了的,蕾娜塔一个响指,房门被再次推开。十八个亮丽的小丫环,把酒菜给端上来。
苏亚雷斯当先举杯道:“来,胡忧,为你今天教给我一种喝茶的新方法,我和你干一杯。”
此时这临溪楼已经是全部暴满,从其他厢房里传过来的丝竹之声,女子欢笑声,隐隐约约,似有似无。正是华灯初上喝酒时。
胡忧也忙举杯道:“我敬军团长大人。”
“好。”苏亚雷斯哈哈一笑,把酒干了,哈出酒气道:“痛快。”
胡忧也干掉了酒,放下酒杯道:“早听人说金沙州在军团长的治下,风调雨顺,百姓富足。今天一见,果然不假,这华西城的繁华,比起帝都,也无差别呀。”
苏亚雷斯最得意的就是自己在经济上做出的成绩,胡忧这次算是抓到了他的痒处了,闻言笑道:“那是,这可是我多年以来的心血。怎么样,你要是有兴趣,可以搬到我这华西城来,我送你一座院子。”
别看苏亚雷斯对茶叶很小气,这会到是大方起来。一句话就要送胡忧一套房子,这就叫做财大气粗了。
蕾娜塔陪坐一旁,并不喝酒。此时到成了侍女一样,给俩个喝酒的男人倒酒。这事要是让她的那些爱慕者看到,那可了不得!给苏亚雷斯倒酒,那还说得过去。胡忧算是哪颗葱呀,也有资格喝蕾娜塔倒的酒?
胡忧笑道:“多谢大人的美意,不过我暂时没有搬家的打算。”
苏亚雷斯道:“哈哈哈,那就等你想搬家再说。不过话说回来,你的洞汪城比起我这华西城,那可差太多了。”
苏亚雷斯用的是‘你的洞汪城’这一说法,这证明他对胡忧近来的行事非常的了解。知道胡忧已经把洞汪城给控制在了手中。别以为苏亚雷斯只爱好经商,在那之前,他首先是一军之主。
胡忧自信的说道:“现在洞汪城是比不了华西城。不过我相信,用不了几年,洞汪城就会和大人的华西城一样繁华。”
胡忧敢说这话,可是有底气的。如果一切都顺利的话,洞汪城将拥有马匹,机巧武器和盐三个经济主体。之前的洞汪城,只凭马一样,就可以发展成为三十四万人的大城。现在有三大经济收入,胡忧有足够的信心,把洞汪城给发展起来。
“说得好,有志气。”苏亚雷斯拍手笑道:“年轻人就应该有舍我其谁的霸气。你小子很对我的脾气,要是在发展上有什么困难,随时可以来找我。我能帮得上的,一定帮你。”
苏亚雷斯这话说得好像是一时的义气,其实他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虽然是今天才第一次与胡忧见面,但是他对胡忧的了解,并不见得比胡忧本人少。
从自蕾娜塔第一次在苏亚雷斯面前提起胡忧这个人之后,苏亚雷斯就注意上了胡忧。生意人最敏锐的是触觉。苏亚雷斯比任何人都更早的看到了帝国的问题。大乱将至,多一个朋友,永远要比多一个敌人要好。
胡忧等的就是苏亚雷斯这句话,赶紧顺水推舟道:“实不相瞒,我这次来华西城,就是来请军团长帮忙的。”
胡忧正想着怎么跟苏亚雷斯说盐的事呢,这会再不知道抓机会,他也就枉费在江湖上混了十三年了。
苏亚雷斯对胡忧的反应,暗暗的在心里点头。聪明人就是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胡忧如果连这点反应都没有,那他也不用提什么重振洞汪城的事了。
苏亚雷斯看了宝贝女儿一眼,问胡忧道:“是什么事,你说说看。”
蕾娜塔也在留意着胡忧要说什么。刚才胡忧说出在重振洞汪城的时候,她的心轻轻的颤了一下,不知道怎么的,她就在心里相信,胡忧有那个能力可以办到。
胡忧看看苏亚雷斯,又看看蕾娜塔,说道:“事件是这样的.........”
胡忧用很简短的话,向苏亚雷斯表达了想与狂狼军团做盐业生意的打算。不过他只说自己手里有盐,却并不讲明手里盐的产量和来源。
苏亚雷斯听完胡忧的话,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想了一会,才开口道:“你说的盐,就是你刚才用的那些吧。”
胡忧点头道:“是的,品质方面,绝对没有问题,纯度甚至要比帝国提供的要高。价钱却只有市值的一半。不知道军团长大人有没有兴趣。”
胡忧在这卖盐的问题上,表现得并不迫切。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不能把自己的底牌亮给对方。如果你让对方看出你急于卖货的心理,那他肯定想办法压你。
做生意是这样,做任何的事,都是这样,绝对不能让对手知道你的底牌,是取胜的关键要素之一。
苏亚雷斯道:“你手里有盐,为什么不就近卖给宝怀城,或是其他的地区,而偏偏要给我呢?”
胡忧听到苏亚雷斯这话,笑了起来:“军团长大人,我可不是给你,而是卖给你。
我早在青州的时候,就听说苏亚雷斯大人做生意很有一套。小将对大人一直心有仰慕,这次有机会,当然第一个就想到了大人你,这次过来。一是为了一睹大人的风采,二是想与大人建立长期的伙伴关系。
我想,我们的交易,不仅仅是盐一样。盐只不过是第一步而已,将来我们合作的方面,会更多。”
苏亚雷斯问道:“哦,除了盐之外,你还有什么好东西?你不如一并说出来,看看我们能合作到什么地步。”
胡忧在心里犹豫了一会,决定把鲁游的事给说出来。狂狼军团在西北多年,这一片可以说是他们的地盘。胡忧相信,就算自己做得再怎么机密,鲁游的事,也迟早会让苏亚雷斯知道的。与其是那样,还不如爽快点告诉他,一来增加谈判的筹码,二来也可以表现出自己的合作诚意。
现在洞汪城是百废待兴,如果能靠上这同一地区的霸主,对洞汪城,对不死鸟军团的发展,都将是很大的助力。
仔细考虑了利弊之后,胡忧说道:“不知道苏亚雷斯大人有没有听说过鲁游这个人。”
“鲁游?”苏亚雷斯追问道:“你说的是藏金楼的楼主,霹雳车的发明人,帝国第一巧匠,机关巧技大师鲁游?”
“是的。”胡忧点头道:“就是这个鲁游鲁大师。”
苏亚雷斯动容道:“他现在在你的洞汪城中?”
鲁游这么一个机关巧技大师,对于任何一个有眼光的人来说,都是一块难得宝贝。随着战征进程的不断演变,人们早已经摆脱了那种最原始的打斗方式。
战争再不是那种双方排好队,再相互厮杀的模式。它已经逐渐的走向多样化,多兵种,多计策运用的新型战法。各种攻防武器,大型武器的更是越来越多的运用到战场之中。有这么一个机巧大师在军中,有时后比一个师团更有作用。苏亚雷斯又怎么会不明白鲁游这种人的重要性。
苏亚雷斯一向对这样的人才很渴求,可是像鲁游这种机巧类大师,一向都是心高气傲,想要收服一个为军中服务,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会听胡忧说把鲁游弄到了洞汪城,他怎么能不吃惊。
胡忧看苏亚雷斯的表情,就知道这次的宝是押中了,点头道:“鲁游大师不但在我洞汪城中,而且他已经同意做我的幕僚,现在他是我军中的首席机巧大师,专事负责各种兵器的研发和改良工作。”
“你已经收服了鲁游?”蕾娜塔终于忍不住问道。她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足够多关于胡忧的事,可是现在她才发现,每次见到胡忧,都能给她带来很多的惊喜。
蕾娜塔真的是又惊又喜,喜是因为自己的眼光独到,在胡忧还是一个偏将,并没有做出太多成绩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他。
之所以惊,是因为胡忧已经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如果有他全力帮助西门玉凤,那么蕾娜塔想要赢西门玉凤一头,将会越来越困难。
胡忧对蕾娜塔笑了笑,解释道:“说不上是收服,只能说我和鲁游大师是很好的朋友,没事的时候,会在一起做些研究而已。”
胡忧说道这里,决定给蕾娜塔和苏亚雷斯更加一些猛料。他手一翻,把弩弓给拿了出来,放到桌子上道:“这个叫做弩弓,是我和鲁游大师共同研发出来的。它的特点是操作简单,体积比弓箭要小,威力却比普通的弓箭强上五分之一。”
“这是你和鲁游大师共同开发出来的?”蕾娜塔没有去看那个弩弓,而是注意到胡忧的话。
找一个机巧大师进军中,虽然不易,但却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蕾娜塔在羡慕胡忧能把鲁游招入军中的同时,她更在意的是胡忧本身,也是一个机巧大师这个事实。
这个胡忧,究竟还有多少秘密?蕾娜塔是越来越想知道了!
178章手段
胡忧的华西城之行,可谓是相当的成功。他不但成功的把盐卖给了苏亚雷斯的狂狼军团,最重要的是他与苏亚雷斯暂时性的达成了伙伴关系,当然,这其中蕾娜塔的推动,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胡忧本想在华西城多住两天,享受一下这里繁华的气氛。毕竟苏亚雷斯很大方的包了胡忧在华西城的全部花费,胡忧在华西城期间的一切吃穿用度,甚至包括在青楼楚馆的消费,都不需要给钱,只要签下大名,自然会有人帮着付帐。
这样的便宜,不占那才是傻子呢。正当胡忧计划着来一场模归盛大的青楼夜晏,让这次一起出来的一百士兵,全都好好开开荤的时候,哲别却给胡忧送来了最新的消息——俞骆亚的百兽草培育成功,并已经进入到试用阶段。
青楼游戏和洞汪城的发展,那边更重要,这在胡忧的心里,几乎是不需要进行对比的问题。
这则由红叶经哲别传来的消息,顿时让胡忧打消了青楼夜晏计划,马上辞别苏亚雷斯,赶回洞汪城。
养马计划,可是关系着洞汪城发展最重要的一步。胡忧绝对不允许半点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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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胡忧,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华西城东门城楼上,苏亚雷斯收起了那一副乐呵呵的笑脸,严肃的说道。
“嗯。”蕾娜塔看着胡忧离去的背影,点头认同。
这两天蕾娜塔有事没事,都会主动的去接近胡忧。通过这两天的交往,蕾娜塔对胡忧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她发现这个胡忧,虽然表面上总是嘻嘻哈哈的,还喜欢在语言之中,对女孩子进行一些调戏。但实事上,他有着非常强的自我克制能力。以他的地位,居然还每天都坚持早起训练,这在帝国的将领之中,是很难看到的。
还有一点,这个胡忧在人际交往方面,有着非常高的手段。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之内,与任何人打成一片。这是李菲的观察来的结论,蕾娜塔对于这一点,也非常认同。
“听说你曾经想过要嫁给这个胡忧?”
苏亚雷斯的话,打断了蕾娜塔的沉思。她抬起头来,看向自己的父亲。在别人的眼里,苏亚雷斯也许是一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可是蕾娜塔却知道,自己这个不爱管军事的老爹,实际上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人。狂狼军团的发展,从来就没有偏离过他的轨迹。
“是的。”蕾娜塔点点头道:“不过他拒绝了。”
想起这事,蕾娜塔不由得又有些愤愤不平。那个讨厌的家伙,他居然敢拒绝。
苏亚雷斯想了想,看着天边那朵在空气中飘动的白云道:“胡忧这个人,不是你能掌控的。如果你是因为爱他,而想嫁给她,那么我不会反对。如果你是想把他笼络要你的身边,那么你还是不要那样做了,这天风大陆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掌控得了他。”
蕾娜塔尽极目力,却再看不见那个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的男人。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想要压过西门玉凤?又或是为了家族?蕾娜塔二十几年的人生里,第一次现出了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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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比去华西城少了近一半的时间,胡忧回到了洞汪城。眼前的洞汪城与他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分别。然而在胡忧的眼里,它已经不同了。
洞汪城城外五里,红叶收到胡忧回来的消息,亲自带人迎接胡忧回归。她已经习惯了有胡忧在身边的日子,这次胡忧虽然只离开不到两个月,她已经觉得有二十年那么久了。
“大人。”强忍着扑进胡忧怀里的冲动,红叶看着胡忧那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的脸,偷偷的在心疼着。她知道胡忧这一路之上,肯定吃了不少的苦。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红叶能想像到这一路风砂打在脸上的滋味。
“那百兽草真的种值成功了吗,快带我去看看。”胡忧一见到红叶,马上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温存可以留到晚上,现在得先办正事。
“嗯。”红叶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她早就知道,胡忧肯定会第一时间问起这事,对这些她早就做好了准备。
“蓝色的?”胡忧看着眼前那大片蓝色的百兽草,惊讶的张大了嘴。他只听说过蓝色的小药丸,还没有听说过蓝色的草呢。看来这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这玩艺真的能吃?”胡忧想起蓝色的小药丸的神奇功效,心说马吃了这种蓝色的草,真的没有问题吗?不会每天都想着‘嘿咻’吧。
“又不是你。”红叶偷偷打了胡忧一起,小脸泛出了红晕。跟在胡忧的身边这么久,她一看胡忧那个样子,就有胡忧的脑子里,肯定又想着那些羞人的事。
“嘿嘿。”胡忧抓抓头,大嘴一咧,露出了坏坏的笑。对红叶这个红颜知己,他还真是没有什么话说,连这都被他猜到了。
红叶把胡忧带到了马房,这里有一百多匹用百兽草试养的马。这是红叶想出来的,军中的战马不多,她不可能只单单因为俞骆亚的话,就让所有的战马都喂养这种百兽草。选出百多匹先试吃,就算不成功,损失也不大。
“那边那些马,就是吃了百兽草的,你要不要试骑看看。”
胡忧顺着红叶的手指看过去,看到这些军马确实要比他离开的时候强壮了不少,看来百兽草确实如俞骆亚所说,对动物有很神奇的效果。
胡忧在红叶的耳边小声的说道:“这马吗,留到晚上再骑,你直接告诉我效果怎么样就行。”
“死相。”红叶似娇似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我让人用这些吃了百兽草的马,与那些用普通草料喂养出来的马,做了几次详细的对比,结果表明,这些吃了百兽草的马,无论是速度和耐力上,都有二成左右的增幅。据俞骆亚所说,如果是从小就用百兽草来喂养,那效果会更好。”
胡忧满意道:“那太好了。别说是有二成的增幅,就算是和一般的草没有什么分别,我都已经很满足了。只要能让这片黄沙地长出草,我就能让这洞汪城焕发第二春。
对了,那个俞骆亚跑哪去了,怎么一直都看不见他。”
红叶回道:“他和龙袭渔去看查地形去了。你说过要送给他一块地的。我让他自己去找他喜欢的地。”
胡忧奇怪道:“他和龙袭渔合好了?”
红叶点点头道:“春花有了身孕,俞骆亚不接受也得接受了。”
“靠,龙袭渔那小子还学会了先上车后补票。这样也好,不然我还得为了他两的事,大费脑筋。”
看完了最关心的百兽草,胡忧没有歇着,马上去见鲁游。这一次,胡忧从狂狼军团带回一万把弩弓的定单。他要让鲁游进快的动起来,建立起一套流水化生产线。帝国的形势已经越来越紧张了,他必须让自己的军团尽快发挥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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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要同时进行养马和武器加工,我们的人手不够呀。”
在胡忧的内部核心会议上,朱大能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
朱大能说得不错,洞汪城现在最缺的就是人手。洞汪城只有两万城民,刨去那老弱病残孕,洞汪城里能参与工作的人,还不到五千人,而且这些人,还大多都只是将将可以从事一些强度比较轻工作而已,真正有些能力的人,早就已经离开洞汪城,外出讨生活去了。
背井离乡到外面,虽然苦点累点,但总好过饿死在洞汪城不是?
这洞汪城的生存条件,实在是太艰苦了,他们宁愿在外面受到别人的剥削,也不愿待在这里等死呀。
这个洞汪城,从四十年前,被里杰卡尔德下令一把火烧掉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场之后,就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希望的城市。没有了希望,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嗯,你说得不错,我们的人手,确实不够。”胡忧同意的点点头。这人手问题,是他目前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对于这个,他也很头痛。
红叶犹豫了一会说道:“大人,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用调一些士兵参与到工作中,先把这个马场和加工厂都先建立起来,人员的问题,我们在慢慢的想办法解决。相信只要马场和加工厂建立起来之后,这洞汪城有了生机,人气自然也就好起来了。”
不得不说,这个女军师的能力还是很高的,她想出的这个办法,虽然不能长久,但是在短时间之内,确实能暂时解决人手问题。
“我不同意军师的说法。”哈里森开口反对道:“让士兵参与劳作,别说是在曼陀罗帝国,就算是在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这样的先例。士兵的使命是在战场之上,而不是在田间地头,如果让士兵参加劳作,那么必定会影响训练。现在时局不稳,任何的事情都可能发生,我们必须进快的建立一支有战力的部队,而不是让他们去参与劳作。”
哈里森的口气虽然有些强硬,但是他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天风大陆的军人,都是职业的军人,他们的任务,就是训练和打仗,其他的事,他们都不会去管的。
自从胡忧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之后,哈里森的心里,就燃起了希望的烈火。他看到了自己重新崛起的希望,他发誓这一次,一定不能再错过。
在胡忧成立的三个不死鸟师团里,哈里森的不死鸟二团,是三个师团中,训练最为刻苦的一个师团。哈里森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训练计划,并每天亲自监督完成。
现在红叶提意让士兵去参加劳作,在哈里森看来,是个完全错误的行为。那将会使他这段时间的努力,全部付之流水。
胡忧对红叶的这个提议,非常感兴趣。他刚想接话,没想到哈里森就抢在他前面开口,而且还提出如此强烈的反对意见。
轻轻碰了一下想要反驳哈里森的红叶,让她暂时先不要开口。胡忧说道:“红叶军师和哈里森团长的说法,都各有道理。其他人还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大可以说出来。
只有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才能让我们的军团,得到更好的发展。我胡忧是最喜欢听不同声音的。”
“大人,我来说两句吧。”朱大能站起来道:“首先我要先声明,我的看法,只带表我个人的观点,咱们的目的,都是为了军团的发展。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我不希望因为我接下来的话。引起什么误会,那就不值当的了。”
朱大能是家族出生,家族和军队一样,也是矛盾频发的地方。朱大能从小就学过怎么样在矛盾之间游走。以让各种不同的意见,能共同为家族服务。所以他一上来,先不说自己的看法,而是先来了这么一段话。
胡忧听了朱大能的话,暗暗在心里点头,这也是他为什么先叫朱大能发言的原因。现在的不死鸟军团,就像一个初生的婴儿一样,非常的娇嫩,一点很微小的事,都可能伤害到他。
胡忧做为不死鸟军团的头,必须得小心的呵护这个婴儿才行。如果在这个孩子还没有长成这前,内部就出现分裂,那么什么计划,都成了永远的空话,再也没有实现的可能。
胡忧道:“朱大能,你有什么话,就放心大胆的说吧。在坐的,都是自家人。没有谁会那么小气的。大家说是不是?”
候三叫道:“老大说得对。朱大能你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发现你最近越来越婆妈了,块那么大,胆子那么小,白长一身肥肉了。”
“你这个死猴子,你给我闭嘴。”朱大能笑骂道:“你到是没长肥肉,你也得长得出来呀。看你瘦成那样,上青楼还敢要两个神女,别人家两脚一夹,你脑子都不见了。”
“哈哈哈.........”在坐的男人,听到朱大能的话,全都大笑起来。会场的气氛,一下就缓合了很多。之前那剑拔弩张的样子,也就没有了。
哈里森被朱大能弄得眼泪得快笑出来了,拍着桌子怪叫道:“说不定那样更爽呢。”
胡忧让大伙乐了一会之后,这才开口道:“好了,好了,都别笑了。这个问题,咱天哪天到青楼实地研究才知道。
朱大能,快说你的事,马拉戈壁的,好好一个会议,全让你小子给搅了。”
胡忧笑完之话,自己又忍不住大笑起来。连吃了红叶的好几个白眼,这才止住了笑。
会议开成这样,想要吵起了,也就不容易了。朱大能达到了目的,这才开口道:“哈里森呀,不是我说你。你那老脑筋,应该改改了。谁说士兵就不能参加劳作的,我朱大能就同意红叶军师的提议,让那些个士兵,全都到地里去吃吃苦头去。”
看哈里森又要开口,朱大能摆摆手道:“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大家都是带兵之人,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其实你的担心跟本是多余的。咱们三个师团,每个师团轮留进行劳作,并不会影响训练。适当的劳作,还能增加团队意识,这是多好的事呀。
再说了,马场和加工厂是干什么用的。那是养马和制作新式武器的地方,你别告诉我,你哈里森不想把第二师团变成骑兵步队,你难道想让你的部下拿着把破刀就上战场。想想吧,只要抽出少量的训练时间来劳作,就能有宝马,有新式的武器,闪亮的钢刀,坚固的护甲.........嘿嘿,哈里森,这些你如果都不要,你那份活,我第三师团帮你干了。”
“你敢!”哈里森眼睛都红了,直拍桌道:“谁说我不要了。”
哈里森没法不急眼,以前他们奴营没少吃破武器的亏,那些例子回想起来,他的肝都疼。谁要是敢说不给他第二师团装备新武器,他能跟谁拼命。
哈里森喘了几口气,呼哧呼哧的说道:“胡忧大人,红叶军师,只要能给我战马和新武器,让我干什么都行。下面那些兔崽子有谁敢不听话,我揍他。”
哈里森不愧是奴营出来了,又被胡忧调教了那么久,转风那个快呀,为了战马和武器,之前说的那些话,全给扔了。
胡忧暗暗的给了朱大能一个眼色,这小子真够机紧的,这么短短的时间,就知道应该怎么配合。
哈里森改了口,朱大能全力同意,候三当然也不反对。这让士兵参入劳作的提议,其本上再没有什么阻碍。
大家又进行了细节方面的讨论之后,这个议题算是正式通过了。之后,胡忧让红叶以军事委员会的名义,把这次的会议进行记录,并制成命令下发传达。
这是胡忧第一次用军事委员会这个部门传达命令,朱大能等人都觉得胡忧有些多此一举,他们却不知道,胡忧这招的真正含意。
直到很久以后,朱大能他们才明白,原来这个军事委员会的作用,居然可以大到那个地步。
179章股份制军团
昨夜一场暴雨,让整个天地的空气都为之清新了不少。这还是胡忧来洞汪城一年多的时间里,第一次经历那么大的暴雨。
“春雨贵如油,那些百兽草,应该又长高了吧。”胡忧站在窗台前,远挑着远处那大片的蓝色,喃喃低语道。
自从那次军事会议之后,五万不死鸟士兵,加入到了洞汪城的产生建设之中。经过大半年的发展,洞汪城的马业和武器加工业,已经初具了规模。很多看到洞汪城发展的年轻人,也结束了在外漂泊的日子,回到家乡,一同为洞汪城的建设出力。
武器方面,除了少量的卖给狂狼军团之外,胡忧主要的把它们用来装备自己的部队。现在的不死鸟军团,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拿着把破刀与安融人拼命的暴风雪军团。暴风雪军团这个名字,如那些破装备一样,全都被扔进了遥远的秦岭大山里。
胡忧现在的财路,主要有两条,一是马,二是盐。百兽草喂养出来战马,确实非常不错,不但长得高大,而且非常有耐力。胡忧命人把好马选入军中,训练成为战马,以便今后作战所用,把差一级的马,对外出售,以换回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食品。
虽然是次一级的马,相比起别地出品的马,依然要好上一个档次,洞汪城的马,现在在市场之上,很受欢迎。几乎到了供不应求的地步。
而盐方面,胡忧不但供给狂狼军团,他还暗中派出亲信,在西北各个城镇,建立起了销售网络。虽然不能明目张胆的卖,但是因为价钱比官方的便宜了近一半,而且品质更好,所以很受当地百姓的欢迎。
在胡忧派人打通了各个关节之后,胡忧的私盐业,几乎已经成为半公开化的产业。帝国的官盐,在这边的销量,被胡忧抢走了五成以上。
这还是胡忧怕影响太大,那些盐官搞事,控制供应的结果。不然这西北的盐业,胡忧早就可以一手垄断了。老百姓都不是傻子,谁会花多一倍的钱,去买官盐。
“在想什么呢。”红叶披了件衣服,来到胡忧的身后,轻轻抱住胡忧,把脑袋靠在胡忧的肩膀上。
一夜的激情,让她的小脸红润动人,比起那十八九岁的少女,丝毫不差。
胡忧反手把红叶拉到身前,抱着她那如水的肌肤,温柔的说道:“怎么不多睡一会。”
“睡饱了。”红叶在胡忧的怀里,蠕动了几下,为什么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用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看着胡忧。
胡忧明白红叶的意思,笑道:“我刚才在想,再有一两个月,我们的第一批骑兵,就可是诞生了。”
红叶点点头道:“嗯,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的功夫,那些小马驹就长成大马了。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怎么从池河帝国那个赵尔特的手上,弄到这些马的。”
胡忧坏笑道:“我昨晚不是告诉你了吗?”
红叶不依的嗔道:“你哪有说。”受到胡忧雨露浇灌的她,越发的动人。就连那已经远去以久的少女之气,都又重新回到她的身上。
高贵的气质,动人的容貌,让红叶在洞汪城里,拥有很高的人气。不知道多少人,晚上辗转反侧之中,隐隐的呼唤着她的名字。而这具动人的身体,现在却是属于胡忧的。那些人,也就只能想想而已了。
胡忧忍不住在红叶娇俏的小鼻子上捏了一把道:“我当然有说,没听道可不能怪我。你这个小睡猪。”
“你才小睡猪呢。”红叶打了胡忧一下道:“还不都是你,那么凶。”
“呵呵,那不是你喜欢嘛。不知道昨晚是谁叫那么大声的。我看呀,这洞汪城的城民,昨晚有一半人难以入睡了。他们可是你的子民呢,你怎么能那样对他们。”
三天前,胡忧把红叶升为了城守,现在在名义上,这个洞汪城已经是红叶的了。当然这个升迁,并没有得到帝国官方的认可,不过胡忧也不需要他们的认可。现在在洞汪城,他就是王,他想怎么样都行。帝国现在是自顾不暇,哪有时间来管他。
从帝都出发的十万贵族军,在收复浪天之战中,吃到了完败。十万大军,只有三万活着回帝都,七万永远倒在了他们的英雄梦里。
痛失了子弟的上层家族,现在正跟巴伦西亚要儿子呢。巴伦西亚忙都是脚不着地,哪有空管这远在大西北的事。
经此一役之后,帝国的军力名声再一次跌下低谷,偷笑的人,很多呀。
“人家哪有叫了。”红叶的脸红得都快滴水了,羞不过的躲进胡忧的怀里,在胡忧的胸膛上嘴了一口,嗔道:“快说,赵尔特为什么要给你马。”
“哎哎哟,别咬,别咬,我这里和你那里不同,可不能咬的。”胡忧手忙脚乱拉开红叶的小脑袋:“好好,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哼,看你敢不说。”红叶得意的扬扬头,像取得了某场战斗的胜利一样。
“你呀,肯定是属老虎的。”胡忧喃喃的说了一句,这天风大陆没有生肖这一说法,红叶究竟属什么,还真不好判断。
为防止红叶再动玉牙,胡忧抱着红叶,不让她有乱动的机会,这才把他和池河帝国王子赵尔特的交易,告诉红叶。
“什么,就那么着,赵尔特就给你一万匹马。”红叶听完胡忧的述说,一脸不信的看着胡忧。
原来赵尔特和胡忧达成的交易是以一万匹马的代价,让胡忧帮他干掉本田龟佑。因为正是来自安融的本田龟佑不断的煽动,才使得池河王对中原地区有了野心。
只不过,那个有点缺心眼的赵尔特,忘记了与胡忧确定动手的时间,使得胡忧钻了空子,得了他的一万匹马,却连洞汪城都没有出过,谈什么刺杀本田龟佑。
“什么叫就这么着,要干掉本田龟佑可不是容易的事。”胡忧没气的说道。
红叶道:“可是你跟本就没有动手呀。却得了人家一万匹马。那个赵尔特遇上你,也真够倒霉的。”
胡忧道:“谁说我不动手了,只不过时候未到而已。那个本田龟佑到处煽风点火,我迟早要收拾他的。再说了,我虽然没有杀本田龟佑,那我不给了赵尔特盐了嘛。”
红叶低头想了一会,问道:“你说那个本田龟佑究竟想在干什么。据我们的情报显示,当年林桂帝国出兵打我们,就是本田龟佑从中联系的。安融向林桂帝国称臣,也是他从中搞的鬼。你说他到底帮谁?”
胡忧摇摇头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觉着,这个本田龟佑一定在酝酿着什么阴谋。不但是本田龟佑,我觉得还有更多的人,在共同的酝酿着一个阴谋,只不过这个阴谋是什么,我到现在还弄不清楚。”
胡忧说着又陷入了沉思。从一年前开始,隐隐的,他总是觉得有很多东西想不白明,具体是什么事,他也说不清楚,反正心理总是觉得不舒服,总觉得有什么事在发生着。
红叶看胡忧皱眉的样子,不觉有些心疼,伸手轻轻的扶平胡忧的眉头,柔声说道:“想不到就不要去想他了,咱们现在只要发展好我们的洞汪城就行。只要有了实力,我们就可以面对任何的事。”
胡忧同意道:“嗯,你说得对。无论是什么阴谋,都有浮出水面的一天。只要我们足够强大,那么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红叶道:“说到这洞汪城,我到是有个想法。咱们这个洞汪城,实在是太破了。昨天东段的城墙又出现了塌方,有十几个经过那里的城民,被埋在了里面。还好第一团的士兵刚好经过,不然这十几个城民就完了。
这座老城,是当年紫荆花王朝建立的,到现在,已经有近八十年的历史了。经历了八十年风吹雨打,和这恶劣的天气条件,已经太过破败。这半年来,我们虽然一直在修缮,但是它的根已经坏掉了,跟本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胡忧静静的听着红叶说了这么一大段,最后帮红叶总结道:“你是想重建洞汪城?”
“嗯。”被看穿了心事,红叶有些不好意思的皱皱鼻子道:“是的,我也知道我们的财政现在非常的紧张,但是洞汪城实在是太破了。以前咱们没有钱,那还不要紧,现在咱们多少也有点钱,要是谁来打我们的主意,我们连个防御的工事都没有。”
胡忧紧紧的皱着眉头道:“你说得有道理,要修城,我也很同意。可是修城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我们一时之间,能拿得出来吗?”
这个重建洞汪城的念头,胡忧不是没有想过。他甚至要比红叶更早的考虑过这个问题。早在看到洞汪城的第一眼开始,他就已经决定要重建洞汪城。
胡忧早在心里,把洞汪城当成了自己的根据地,他难道会不想这洞汪城好?他难道不想住进洞汪城里,而喜欢天天睡在军营之中?
胡忧想,他比任何人都想。从小没有家的他,是做梦都想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现在有一座属于他的城摆在眼前,而他却不能住进去,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再说随着现在马业和武器加工业的不断发展,洞汪城的人气也慢慢的回升。这正是发展人口的大好机会。没有一个像样的城镇,怎么能吸引住更多的人口。
没有城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归属感,没有归属感,怎么能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军团之中。怎么能让他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舍身保护自己家园和属于自己城镇。
红叶回道:“这个我算过了,如果我们重建一座像现在这样规模的城,资金方面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们卖盐的收入,完全可以支持。至于人力嘛,还是得抽调士兵去。”
胡忧问道:“如果我想建大一点呢?”
红叶抬头看向胡忧:“多大?”
胡忧用手划了一个圆道:“像之前的洞汪城那么大。”
红叶吃惊道:“你的意思是说,恢复里杰卡尔德毁城之前的规模?”
洞汪城在没有被里杰卡尔德毁掉之前,是分为东南西北中五个区的。现在的洞汪城,其实只不过是这前的一个区而已,真正的洞汪城,要比这大得多。以前这里可是有三四十万人口的,现在这个洞汪城,人抱人站着,也放不下三四十万人呀。
胡忧的脸上现出一股霸气道:“是的,我这个人,要么就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如果只是重建现在这小小的城,那没有多大的意思。我要把这洞汪城,重新发展成西北第一大城。我要把这一带,发展成为拥有百万人口的城镇。”
红叶在心中计算了一会,一脸担忧的说道:“可是,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至少还要五年,才能凑够那么多的钱。”
胡忧摇摇头道:“五年太久了,我等不了那么久,现在的时局,也不允许我用那么长的时间来等待。我决定在一个月之内开工。”
“一个月?老大,你不是开玩笑吧。一个月之内,我们哪可能凑得出那么多的钱?”朱大能听完胡忧的提议之后,那嘴张得跟个鸡蛋那么大。
“所以我才要和你们商量呀。”胡忧笑道:“我打算踩用集资的方式。号招所有的人,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集所有的人的力量,把这洞汪城给重新建立起来。”
候三抓着脑袋道:“怎么个集资法?老大你别尽说那种我们听不懂的,你说些我们能听得懂的东西啊。”
胡忧说道:“都先别急,听我慢慢说,你们就知道了。我打算采用股票的形势,以军团的名义,发行股票,来集这个资。”
看候三又要开口,胡忧一摆手道:“你不用说,我知道你肯定不明白股票是什么意思。我会让你明白的。”
胡忧说着向红叶点点头,红叶把一张图表,挂于墙上。胡忧拿了根木棍,来到图表前,解释道:“大家看,这就是我们的不死鸟军团,当然了,对外咱们还是暴风雪军团。
另管他是什么军团了,现在我们把军团拆成一百份。不是把士兵分成一百份,是把我们军团分成一百份。
比如说每一份是一个金币,那么你候三拿一个金币出来,军团就有一份是你的。明白了吗?”
“不白明。”不但是候三摇着,在坐的人,没有一个不摇头的。他们跟本没有接触过这种新东西,哪能听懂胡忧在说什么。
马拉戈壁的。胡忧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实事上,他对这种劳什子股票的东西,也不是很明白。他以前跟师父的时候,口袋里从来没有超过五十块钱,哪抄过股呀。
他是听红叶说重建洞汪城要五年的时间,一时急的,才想出了这么一个忽悠人的玩艺。他的目的就是要把大家身上,特别是像朱大能这种背后有家族,有钱的主,把他们的钱给弄出来,让他建城。要光明正大的让人家乖乖的拿钱出来,总得有个什么说法吧。他以前听人家说过,股票很能圈钱,于是他就想出了这么一个东西。
“怎么会不明白呢?”胡忧重新组织了语言,说道:“简单来说,说是把咱们军团分成一百份,你出了一份的钱,咱军团的其中一份,就是你的。”
“哦,我明白了。”候三刚一点头,突然跳起来,吃惊的叫道:“老大,你要把咱们军团给卖了?”
胡忧那个头痒呀,连连摆手道:“不是卖军团,是卖拥有权,军团还在我的手上。”
胡忧急得汗珠都下来了,以前那个时代的人,怎么就那么好骗,大把大把的钱往股市里丢。这眼前的家伙,怎么就不懂呢。
正着急呢,突然看到门外有个士兵拿着一张大饼走过,胡忧一个溜身跑了出去,把那饼给抢回来,放在桌前道:“你们看,这个饼就是我们军团。现在呢,我把这个饼切成十份。”
“老大,你没有用刀,怎么切?”
“不用刀,现在这饼就已经是十份了。”胡忧把开口那家伙给瞪回去,继续说道:“我现在有十份饼,我呢,吃不了这么多,就把其中的四份,分别卖给朱大能,候三,哲别,哈里森,你们四个。那么现在这块饼,就有四份是你们四人的了。”
候三问道:“那我们能吃吗?”
“当然不能吃,这其中有六份是我的,我是大头,我说吃才能吃,我说不能吃,那谁也不能吃。”
哈里森嘀咕道:“那我们不是白给钱了?”
胡忧道:“那怎么是白给钱呢,这里有四份是你们的呀。我会不定期的拿出一点分给大家的。”
胡忧说着掰下一小饼道:“这一小块,比如是我们卖马的收益,我们拿出来,分一分。我六份,你们一人一份。看,这样你们不就有了吗?”
候三看着那还不如自己鼻屎大的分红,苦脸道:“这么少?”
胡忧道:“少?等我们这块饼越来越大,你们分得的,也就更多!想想吧,现在我们是只有洞汪城,如果燕州是我们的呢,如果整个天风大陆都是我们的呢?”
180章拍卖会
胡忧用一个叫做股票的东西,给大家画了一个大大的饼。整个天风大陆都是不死鸟军团的?
听到胡忧说出这句话,所有人的眼眼全都亮了起来。这话说得是不是有点太大了?
是有点,不过大家对此并不反感,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霸气,敢说,至少证明他敢想。如果连想都不敢想,那么这个男人,也就算不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生为男人的第一要素,就是目光远大,脚踏实地。为了梦想,敢于去拼搏,就算最后不成功,也没有人会笑你的。就算是有人笑,那又怎么样,对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嘲笑,你跟本不需要去在意。
会议最后商定,胡忧将面向整个大陆,拍卖出百分之四十的军团拥有权,任何的人,都可以购卖。并同时宣布,得到军团百分之十以上的个人或团体,可以有权参加军团关于经济发展方面的讨论,有发表提案,表决的权力。拥有百分之五股权的,可以列席例会。低于百分之五的,只有优先投资权。
同时,胡忧特别强调,股权的权力,仅限于经济方面,对军团的一切军事事务,都无权干涉。
换句话说,胡忧只不过是开放了军团关于居民经济这一方面的权力罢了,军中的事物,还是由军团内部将领,军事委员会的成员决定,外人无权干涉。
“好了,那我们就确定25天之后,也就是下个月的一号,进行拍卖,现在散会吧。”
胡忧做了最后的总结性发言,结束了这个突如其来的会议。与会之人,离开的时候,是各有所思。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分析胡忧的这个做法,对自己是利是弊。
其实不管他们怎么想,胡忧才是这个提议的最大赢家。借着这个股份制的推出。胡忧等于正式宣布了不死鸟地军团的所有人,就是他胡忧。
胡忧之前的话,说得很清楚。他将拿出四成股权来拍卖。他拿出四成拍卖,那么另外的六成呢?
另外的六成连想都不用想,自然是他胡忧的。胡忧很巧妙的利用了这个盲点,把一个公有制的军团,变成了他的私家军团。而他则成为了这个军团的主人。
这就像之前胡忧拿那个大饼来举例一样,之前那个饼,本来就不是胡忧的,但是胡忧确把那个饼拿来分了,朱大能,哈里森,候三,哲别都得到了一份,剩下的六份,就全是他胡忧的了。大家在分到饼的时候,却都同时忽略掉了一个问题,那个饼,之前是人家那个士兵的。他们把那个饼分了,那士兵不是白白的就损失了一个饼吗?
暴风雪军团名义上是曼陀罗帝国的,现在胡忧伙同他这些党羽,把暴风雪军团给分了,他们成为了暴风雪军团的主人,那么帝国呢?那个在帝国版图上记录的暴风雪军团哪里去了?
这个问题,没有人会去关心。就像刚才那个饼一样,大家分到一份饼之后,很理所当然的,就把那份饼看成自己的东西,有谁会去在意那个失掉饼的人会怎么想?
这就是人性了。
如果二十五天之后,一切都顺利的展开,四成军团拥有权成功卖出,胡忧就等于变相的向世人喧布对军团的所有权。不是统领权,而是所有权,军团将是他胡忧私有的。这和造反封王已经没有任何分别了,只不过是更为隐晦而已。
这是胡忧的第一个隐性的收获,他这么做,另外还有一个收获,就是在经济上。会出钱买军团股权的人,都是些什么人。胡忧虽然说是面相所有的人,公开出售,但是可以想像将会出现的买主,肯定是有经济眼光,手里有钱的主。
他们能看到军团的发展,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收获,所以他们愿意投资。既然投资了,他们肯定不可能给了钱了事,肯定会想办法参与进军团的经济建设。这样无形之中,就给胡忧带来了大量的经济类人才,和计划外的资金投入。
胡忧就这么空手画出了一个大大的饼,在他并无损失的前提之下,却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利益。简而言之一句话,他这是空手套白狼,好处全都让他给占了。
暴风雪军团将要拍卖所有权的消息,一经公布,就像长了翅膀一样,瞬间飞向曼陀罗帝国的各个角落。甚至还有向国外发散的势头。
对于胡忧这么做,外界各人从不同的角度,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骂,有人赞,有人在思考,有人不屑,有人雀雀欲试.......
这些都是胡忧料想中的事,他之所以把出售的时间,定在二十五天之后,就是为了要留出足够的时间,让那些人去讨论,分析,吵闹,甚至漫骂。免费的广告是不打白不打,胡忧要借着这一次的机会,把洞汪城重新拉入到众人的视线里。
借用一句被用烂了的话,时光如水,岁月如梭,二十五天,在胡忧的偷笑中过去,暴风雪军团股权的拍卖会,终于就在今天了。当然还得用暴风雪军团的名义,不死鸟军团,只是内部说法而已。对外还不能用,至少现在不能用。
会场早已经布置好,是红叶带含玉和凡梦弄的,楚竹有事没事,也往那里跑。这个神秘的女人,对这次的军团股权拍卖,似乎很感兴趣。
离开场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胡忧早早的就穿着他自己设计的衣服,带着哲别和楚竹在会场前迎客。往日胡忧在军中,一般情况之下,穿的都是军服,而今天他并没有穿军服,就是要再一次的表达,股权与军权并不一样的意思。
第一个到场的是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她三天之前,已经到了洞汪城。胡忧亲自陪她参观了马场和武器加工厂。看得出来,蕾娜塔对胡忧所做的这些,都很感兴趣。
胡忧曾经多次的找机会套蕾娜塔,对军团股权这方面是否有兴趣,蕾娜塔却总是左顾而言他,并不给胡忧一个明确的答案,弄得胡忧心痒痒的,又毫无办法。
“娜娜,你来了,欢迎,欢迎。”胡忧远远看到蕾娜塔,就用出让身后哲别很翻白眼的称呼。特别是配以他叫‘娜娜’时那猥琐的表情,真是让人忍不住想要扁他一顿。
蕾娜塔给了胡忧一个白眼,她现在真有些后悔让胡忧叫她的小名,这个家伙真是太可恶了:“胡忧,祝你开张大吉呀!”
蕾娜塔还了句不怎么搭调的祝语,算是对胡忧小小的报复一下。
胡忧傻笑两声道:“啊哈哈,好说,好说。借你吉言。楚竹,带娜娜小姐先进会场,选个好坐位,好好招呼着。”
跟着蕾娜塔之后来的是一群大汉,身上穿的是地方守备部队的灰色军服。领头的是一个身高近一米九的大个子,留着胡须,光脑袋没有带帽子。
看到这个人,胡忧身后的内卫不由自主的靠近了胡忧几步,哲别也移步到胡忧的身边,小声的说道:“大人,是宝怀城的马泽本。”
胡忧微微的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胡忧的这次拍卖会,并没有以请帖的形式,传送给各方的宾客。他采用的是公告,大字欢迎天风大陆上每一个宾客。所以马泽本来,也不算是砸场子,只是胡忧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又是出于什么目的。
胡忧心中在计算着,身形可不慢,快走两步,一脸带笑的行礼道:“欢迎,欢迎,马城守,感谢你百忙之中抽空前来。”
虽然胡忧现在已经是暴风雪军团的实际掌控者,但是在职位上,胡忧依然还只是一个督将,在道理上,他是应该给马泽本这个城守行礼的。
马泽本是个天生的大嗓门,一开口,那声音和重低音炮差不多,砰砰的:“哈哈哈,早听说咱们这西北黄土高坡之上,来了一个青年才俊,一直想来一见,可惜俗事缠身。直到今日在才得以见到胡忧将军,果然不凡。”
胡忧客气道:“马城守过讲了。”
马泽本一摆手道:“我马泽本说话向来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我说不凡,就是不凡。
胡忧将军,你这个军团拍卖真是一个不错的点子呀。有意思,有意思啊!”
胡忧陪笑道:“城守大人喜欢就好,里边请,请城守大人里边品茶。”
“好,咱们回头再好好聊。”马泽本一摆手,带着十几个护卫,进了会场。
马泽本离开之后,胡忧身后的内卫,很明显的松了一口气。刚才马泽本虽然一直在谈笑,却给了他们非常大的压力。这个粗犷的西北汉子,谈笑中散发出来的气势相当惊人。
胡忧微微瞟了眼身后的内卫,心中一囹,知道他们都感受到了马泽本的强大压力。心说这个马泽本,果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这一次他主动过来,看来今后的交集,不会少了。
“嘿,这个大光头的嗓门真够大的,振得我耳朵都声疼。他要是晚上睡觉打呼,肯定很惊人,不知道他的女人受不受得了他。”胡忧说了句笑话,缓合一下内卫的心里。现在毕竟是迎宾,弄得像上战场一样,不太适合。
又接待了几个不痛不痒的客人之后,来了一个让胡忧很意外的人,他没有想到,她居然会来。
“小玉女,你怎么来了。”胡忧看到来人,大跑的迎了上去。
来人正是胡忧在青风镇认的姐姐,红粉军团的军团长,前帝国元帅西门玉凤。陪在她身边的是西门雪和西门霜两人。看她们一路风尘的样子,显然是刚刚才到。
西门玉凤看到胡忧,满脸的温柔笑意:“姐姐想你了,来看看你,不行吗?”
“行,当然行。姐姐,我可真是想死你了呢。”胡忧嘿嘿的笑道。之前他还有怕压不住场子,这会西门玉凤来了,那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有西门玉凤这个红粉军团的军团长和蕾娜塔那个狂狼军团的带表,再加上这里是胡忧的地盘,谁敢在这里闹事。真拿水缸做胆吗?
“骗人,我看你把我这个姐姐给忘记了,不然怎么都不去看我。”西门玉凤嘴上是这么说,却亲热的拉过胡忧,仔细的看了起来。女人嘛,总是喜欢口不对心的。
西门玉凤心疼的说道:“黑了,瘦了。你呀,都不注意爱惜自己。”
胡忧呵呵的笑道:“现在不是流行黑马王子嘛。”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你呀,就是会贫嘴。找一处安静的地方,姐姐跟你说两句话。”
胡忧知道西门玉凤肯定是有重要的事跟自己说,马上把接待的工作,接给哲别和随之出来的红叶,把西门玉凤带到一个安静的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