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而像这样,部队的粮食只还能吃七天,粮食还没有送到的情况,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各级统领在哗然之后,就变得沉默了。在场的人,都知道,帝国现在已经不想再管暴风雪军团,之前就已经有种种的迹象表明了这一点,这次粮食不到,不过是再一次证明而已。
路远跟本不是借口,洞汪城地理位置是偏了一些,但是并不是帝国最偏远的城镇,军部队的送粮是有专业归划的,如果是有心要送,那么再远也就按时到达。
齐源杰等大家安静下来之后,这才再次开口:“至于粮食不能按时到达的原因,我不想在这里讨论,那对我们目前的情况来是,意义不大。
我们现在就急要的是,怎么解决这个粮食的问道。”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一时半会,还真没有人能够回答。如果换了在别的城镇,实在不行,就地收粮也是一种办法。毕竟军团所在的城镇,本就是属于军团的管制。军团对于各种物资,有调配的权力。
可是在洞汪城,这个办法行不通。洞汪城全部的人口,只不过两万人而已,而暴风雪军团这次开来的有五万人马,军民比例严重的不对等,要两万自己都吃不饱的民众,养五万军队,跟本是不现实的。
那么买粮行不行?
是,这个世界上,只要有钱,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可问题是没钱,这是暴风雪军团最大的问题。
这个月的军粮没有送来,那军饷也就肯不可能送来了。齐源杰可能有钱,但是那些钱,是他私人的,并不是军团的公款。出来当兵,还得自己掏钱买粮食,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吧。
问题不是很复杂,一个话概括,就是没有饭吃。可是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帅帐你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想不出个主意。
“怎么,都没有主意吗?那个谁,你说说你有什么办法。”齐源杰看谁都不开口,点将道。
被点将的人在,站起来从用很幽怨的目光,扫了全场一眼,胡忧打起精神,想要听听这个统领是怎么说。
统领的回答,真是恨得大伙差点没脱鞋子扔他。这小心说的办法是,让大家少吃一点。看来这家伙也是逼急了,才放出这么个屁。
齐源杰对这个答案,也不是那么满意,一连又点了几个人,答案是五花八门,听得胡忧直乐,却没有一个能有的。
“胡忧,你笑什么,你有什么想法,大可以说出来让大伙参考参考。
听到胡忧被点名,在胡忧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胡忧。人人都想看看,这个在暴风雪军团里人气很有高的人,能给出什么好的办法。当然了,也有人是抱着看胡忧出丑的心里,把视线转向胡忧的。
一种米养百种人,每个人的性格,为人处事,都各不相同。有个喜欢胡忧,有人就想踩胡忧。这都是很正常的人。在很多人的眼里,胡忧能用不到两年的时间。从一个新兵升到督将的故事很传奇。也有人妒忌胡忧,那么些机会,全都让胡忧得了去,一件也没有砸在自己的头上。
他们跟本不去考虑当机会还没有发生之前,自己在做着什么。更不会去考虑机会真砸在他们脑袋上的时候,是不是有那个能力而把据,做得像他那么好。
胡忧的回答简单明了,他站起身来,只说了一个字——抢!
“抢?怎么抢,抢谁?”齐源杰一边追问了两个问题。
胡忧能说出一个‘抢’字,心中当然已经有了计划。抢谁?当然不能抢老百姓,胡忧现在笼络他们都来不急呢,怎么可能抢他们。只有那些胸无大志的猪头,才会会想着去欺负最没有反抗能力的老百姓,因为欺负别人,他准备没有那个胆子。
“抢强盗!”胡忧不紧不慢的回道:“据我所知,在洞汪城周围,有十几股大小不等的强盗团体。人数多的,有五六千人,人数少的也有几百。洞汪虽苦,可是这些强盗却回家很富足,他们肯定有大量的粮食,我们只要拿到那些粮食,就可以暂时减缓对粮食的需求,至少能多顶上一阵。”
抢强盗其实早就在胡忧的计划之中。部队对外当然不能说是为了粮食去抢强盗,而是要站在道德之上,称就剿匪。
在胡忧看来,剿匪有三个好处,练兵,得粮,收民心。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嗯!”齐源杰考虑了一下,点头道:“胡忧督将的提议不错,这确实是个办法。不知道哪位将军愿意前往?”
156章一手掌三团
朝来新火起新烟,又是新的一天到来,新火看来是不会有,锋火却要马上烧起来了。
吹熄桌台上那燃了一夜的气死风灯,胡忧轻轻的把手中的兵书,把在桌面上,柔了柔有些干涩的眼睛,走出军帐。
早晨的洞汪城,天气还挺凉,不过用不了多久,这里又会热得像火炉一样了。
虽然天色尚早,军营之中,已经热闹了起来。早起的士兵,都在忙着整理自己的装备,胡忧昨天开完军事会议回来之后,就下达了一级军事战备的命令,他们都知道,马上要有大行动。
又要打战了吗?每个士兵的表情,都各不相同。有兴奋,有淡然的,也有茫然的,心里没底的。他们毕竟还是只上过一次战场的新兵蛋子,对于战场,他们还不是很习惯。
“早上好,大人。”
一个声音在胡忧的身边响起。寻声看去,一个穿着旧棉衣的士兵,正在给胡忧行礼。
胡忧知道,这是晚上后一班的警戒卫兵。
在警戒兵的值日安排上,胡忧部队的部署,与其他部队并不一样。按曼陀罗帝国的惯例,值夜兵是按夜计的,士兵一值就是一夜,然后第二天休息。而胡忧的部队,并不是这样。他是以两个小时计,每个士兵,只值夜两个小时,就会换岗。这样即可以基本保证值夜士兵的休息,又可以保证他们的精神集中,不显疲态。
两种值夜的方法,哪一种好,这很难说清楚,可以算是个有个的好。不过胡忧这一种方法,至少可以保证士兵第二天的精神状态,不用处于梦游,有什么突发事件,依然可以应对。帝国的方法,虽然第二天留下有时间给士兵休息,可是在战场上,哪来的休息机会。军队里以前曾经出过这样的笑话,有士兵说,梦游着就把仗给打完了。指的就是值夜士兵上战场的事。
“你也早。”胡忧笑着给士兵回礼。这是胡忧的习惯,不论是遇上什么级别的士兵,只要有士兵向他行礼,他必定回礼。哪怕是战时,也同样是这样。
回一个礼,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而已,也用了不多大的体力,却能让士兵感觉得到了尊重。
“大人,早呀。”朱大能远远看到胡忧,马上大步走过来。
“早,准备得自己样了?”
朱大能回道:“按你的吩咐,已经放出了斥候部队,侦查方圆五十公里的地域,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第一次情报回传,就会送到你的手上。”
“嗯。”胡忧满意的点点头道:“做得不错。还没有吃早饭吧,走,跟我吃点去。”
胡忧对朱大能的工作表示满意。自从那一次,朱大能把他的身份说出来之后,两人的关系,不但没有因此而生疏,反而更显亲密。通过朱大能,胡忧也对帝国相对神秘的世家家族,有了一定的了解。
“好的。”朱大能点点头,跟在胡忧的身边:“大人,我有些想不明白,候三不是已经派了斥候部队了吗,我们为什么还要派,难道你还不相信候三的能力?”
这一次,胡忧在齐源杰那里,接下了这个剿匪的任务。这是会议商量的结果,也是胡忧希望要的结果,算得上是一拍即和。
借着这次剿匪的任务,胡忧把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指挥权暂时拿了过来。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听命于胡忧,这在军中算不得什么秘密,齐源杰在这一点上,也没有为难胡忧。军中的其他将领也没有什么意见。反正只有胡忧能指挥这两个师团,不如名正言顺给他好了。
官面上的话,自然是说得很好听的。不过这些将领,包括齐源杰在内,都没有安什么好心思。剿匪可是要死人的,不但匪徒死,士兵也会死。
他们打的算盘是让胡忧的人和强盗拼,他们则做收渔人之利。送死你们去,分粮大家来,多好的事。
胡忧当然也不是笨人,他早在提出‘抢强盗’这个计划之前,就已经想到了那些将领心里的想法。他之所以还提出来,并主动接下这个任务,就是要名正言顺的把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拿回到手里。
现在那些将领是没有明白过来,才一个个自以为聪明的玩手顺水推舟,等他们以后明白了,那么一切就都已经晚了。
这些猪脑子下棋只想一步,自以为这样,可以让胡忧的势力和强盗血拼,他们好坐山观虎斗。他们却没有想过,以前胡忧手里只有一个团,都已经让苏门达尔让心生戒备而暗中打压了,现在给他手里有了三个团,一万余人,他会做出什么事?
坐山观虎斗,谁是虎,现在还不知道呢。
“这话你是帮候三问的吧。”胡忧听了朱大能的问话,停下脚步,看向朱大能。
胡忧心里很清楚,朱大能和候三虽然一见面就斗嘴,但是他们的交情确非常不错,算得上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朋友。
“嘿嘿........”朱大能不好意思的抓抓头,他这话确时是帮候三问的。以前在不死鸟特战队的时候,凡是情报任务,胡忧都必定交给候三去完成。可是这一次,胡忧却同时派出独立团的斥候和候三的侦察兵,这让候三心里产生了一丝情绪。不过他不敢自己跑来问胡忧,只能让老朋友朱大能来帮着试探一下。
“候三是怕离开我身边久了,我不再信任他?”胡忧直接说出了朱大能藏在心理没敢说的话。
“嗯。候三确时有这方面的情绪。”朱大能被逼到这个份上了,只好大着胆子,把话说出来。
胡忧两眼看着朱大能,问道:“你只是这么想的?”
朱大能被胡忧看得心里有些发毛,弱弱的说道:“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地,我都跟候三说了,你派独立团的斥候出去,是想要锻炼部队。可是候三偏还是在心里没有底。他想得到你一句话,才会安心。”
胡忧佯装生气的说道:“屁一句话。马拉戈壁的,你去告诉候三,下次去青楼,他一个神女都没有。而你,也没有!”
“啊!”朱大能一愣,拉接一下就眉开眼笑起来。他虽然姓朱,但是却不是猪脑子。上司会和下属一起去逛青楼吗?当然不会,能一块去逛青楼的,只有朋友。胡忧这句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他跟本不拿朱大能和候三当属下,而是当朋友。他们还是可以像以前一样,一块去喝花酒,一块去逛青楼。
看着朱大能急急忙忙的跑去通知候三,胡忧不由的暗暗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这段时间,他一直把心思放在整个大军团上,对下属,特别是对前以的不死鸟特战队和奴营的下属,关心得不够,缺乏交流。
胡忧一直以为,与候三他们这些有部下的交情,已经足够深了,无论自己做什么,他们都可以理解并支持。
现在看来,事情并不是那样的,还好今天朱大能提起了这个事,不然胡忧还真不知道,他一直视为心腹的候三,居然在离开他没有之久之后,就在心里产生了得不到信任的想法。
还好,这个事情被点了出来,如果候三一直不敢说,而是把这事给闷在心里,或是朱大能和候三没有那么好的交情,拼着挨骂的而帮候三把想法传来,那么任由事态发展下去,已经在胡忧视为自己手下绝对实力的这三个军团,就不在是铁板一块。
瞬间出现在胡忧脑中的后果,让胡忧背后的冷汗都下来了。以定一定得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不然暴风雪军团还没有拿到手里,后院就起了火,那麻烦可就大了。
一路底头想着,胡忧走进了军营。此时士兵已经完成了个人的准备工作,正在准备用早餐。看到胡忧过来,士兵们一个个都叫了起来。
“胡忧大人,今天应该轮到在我们小队里用饭了。”
“不对,你次胡忧大人已经在你们小队里用过饭,这一次,应该轮到我们队了。”
“你们说得都不对,胡忧大人应该来我们队用饭。”
“用我们队,我们队有烧鸡!”一个士兵指着自己外号‘烧鸡’的战友,大叫道。
“我们队还有美女呢。”另一个士兵也不甘示弱,他们队里,没有谁的外号叫美女。不过他有办法,自己摆了一个美人的姿势,不过他得到的不是喝彩,而是草鞋和破布。
这就是新兵独立团的用餐现场,而把胡忧拉来自己队里用餐,则是每次开饭之前的甜点开胃菜。
一开始,士兵们并不敢这样,统领和士兵同锅吃饭,已经让他们很惊异了,谁还敢拉着胡忧与自己同桌吃饭?
不过在一个士兵大着胆子成功的做到这一点之后,这样的情况,开始慢慢的多了起来。之后更是愈演愈烈,发展成了一场争夺战。都都想把胡忧拉到自己的小队里用餐。
这是士兵对胡忧一种爱待的表现,实事上,胡忧无论对那一个小队里用餐,那个小队的食物都不会增加半点,连半滴油花都不会多。
胡忧从来不制止这样的行为,也许有人说,这样闹会让长管失去威信,但是胡忧并不这么看。在胡忧看来,这是一种增进感情的行为。
胡忧没有固定的用餐位子,他跟哪一组吃,都是随机的。随意的加入了一个小队的队长,部队里的吵闹声也瞬间安静了很多,一阵长长的集体叹息加大笑之后,士兵们都老实的各自准备用餐。
被胡忧选中的那一队士兵,像胜利的公鸡一样,一脸的得意。不过他们并不会去帮胡忧打饭,因为胡忧的饭,一般都是他亲自去打的。他会像士兵们一样排队,装好饭后,和那队士兵一块吃盆里的菜。
饭用到一半,朱大能又跑了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一脸兴奋而又有些不好意思的候三。不死鸟特战团的营地在南营,现在也同样在做着出发前的准备。
“大人。”候三来到胡忧的身边,有些忐忑的叫道。
胡忧把嘴里的饭咽下去,抬眼看候三道:“都明白了?”
“明白了,明白了。”候三连连点头,不停的搓着手。
胡忧知骂道:“你这个家伙,下次再敢给我胡思乱想,小心我每次上青楼,都让你在一边干坐着。
还没有吃饭吧,去拿个碗,跟着一起吃。”
“是,大人。”候三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原地翻了个筋斗,高兴的打饭去了。
“马拉戈壁的,去就去,跳什么跳,弄得老子一脸的泥。”胡忧擦着并不存在的泥,笑骂着,引着附近士兵的一阵哄笑。
“胡忧大人,刚才那个大人,是不是不死鸟特战团的候三大人?”一个坐在胡忧身边的士兵,认出了候三,凑到胡忧面上,小声的问道。
胡忧吧啦了一口饭道:“怎么,你认识他?”
士兵一脸神往的连连点头道:“他是我的偶像呢。我以后也要像候三大人那样,成为一个出色的斥候。”
...................................
用过早饭之后,胡忧升起帐篷,哈里森,朱大能,候三,哲别,里克尔梅,红叶等一从属于,全都就坐于帐下。
哲别的小嘴有些微微的噘着,她在生胡忧的气。这小丫头,刚才跑来找胡忧,要求从新回到胡忧的身边帮亲卫。胡忧考虑到她现在在不死鸟特战团里的地位,没有答应她要求,于是小丫头有些不满。
红叶的目光,不时瞟向哲别,女人的直觉让她对哲别产生了怀疑。别的男人脑子粗,只是觉得哲别有些书生所,并没有想过哲别有可能不是男人。而红叶身为女人,在这方面要细心不少。
红叶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哲别,只不过这一次,她发现哲别很不一样,这个不一样,主要是集中在哲别的****上,她发现哲别的****,有些不太对劲,那微微鼓起的,不太样肌肉。
红叶的眼睛真的很毒,哲别自从用了胡忧的蜂蜜秘方之后,****就开始有了变化,虽然现在规模还不是很大,但已经不再是太平公主了。这一变化,让哲别是一喜一忧。喜的是****终于开始发育了,忧的则是,再按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迟早要让人家发现的。所以她很想再回到胡忧的身边,做她的亲卫,而不是现在的女将军。
胡忧从不死鸟特战团后,所做的第一次事,就是提哲别和候三做不死鸟特战团的代统领,把齐拉维留在团里的亲信,全都清除出去。
事实上,齐拉维任不死鸟特战团时所带来的那些将官,在齐拉维死了之后,就已经在不死鸟特战团里,失去了位子,他们很有愿意调离。到是那些士兵,融合进了不死鸟特战团的队伍里,成为了不死鸟特战团的一份子。
看过斥候刚刚回传的消息,在地图上打了记号之后,胡忧把头从地图上抬起来,准备做接下来的布置工作。
这一仗,是在这西北洞汪城打的第一战,以前在青州的荣誉,已经过去。胡忧要在这里,打响自己的招牌。
就在胡忧准备说话的当口,士兵来报,科奇士在营地外求见。
胡忧早就算到科奇士为了李玉莲的事,肯定会来找他的。只是他没有想到,科奇士会在这个时候来。
胡忧让士兵把科奇士叫进来,在心里暗暗的猜着科奇士的来意。以现的情况,他肯定没有功夫去帮李玉莲治病,他相信科奇士也同样知道这一点。如果科奇士连这些对时局基本的判断力都没有的话,那么胡忧就得考虑放弃他了。
胡忧现在是缺人,特别是手头上掌握了三个团之后,他就更是发现自己的人手不够,特点是高级将领,他缺的可不是一个两个的。不过胡忧就算是再缺人,也不会随便的乱要人,他要的是精英,那种把包式的人物,有多远滚多远,是永远都进不了胡忧的视线的。
科奇士一身督将军服,大步走进帅帐,目不斜视,整个人一扫之前的颓废,显然英气逼人。
帅帐之中,二三十个人,科奇士是一个都没有看,直接就走到胡忧的面前,单膝跪倒,郎声道:“听闻胡忧大人不日出兵剿匪,科奇士率警卫营前来报到。”
科奇士此话一出,帅帐里的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在坐的将领,全都是胡忧的嫡系人马,他们跟在胡忧的身边,见证过不少的奇迹,可是今天这一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
要知道科奇士也是督将,他与胡忧是平级的,他为什么要给胡忧行大礼呢?而且用词那么客气,连自己的军职都没有提,还说什么前到报到。
此次剿匪的任何,只有新兵独立团,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并没有警卫营什么事,他报的哪门子道?
胡忧一开始,也让科奇士弄了个措手不急,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科奇士这是来投城的。科奇士如此的做法,已经很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他从此要跟着胡忧干。
157章疑兵之计
有些东西,在心里知道就行,没有必要一定得说出来。胡忧已经明白了科奇士的心意,而且对他以这种方式出现,也是比较满意的。
“剿匪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凡有志想为民众出力者,我们都欢迎,科将军,请坐。”
胡忧轻描淡写的安排了科奇士坐下,因为科奇士的身份,相对比较特殊,胡忧不想针对他特意讲太多。
看科奇士落坐之后,胡忧暗暗的松了口气,压下心里的兴奋,环视了一圈帐下的亲信。这些就是他过去两年来的成果之一了。
从来时的一无所有,到现在的万人追随,胡忧一步一个脚印的,完成了自己初步的架构。回首这一路行来,几经生死,几经磨难,在生与死之间,胡忧疯狂的吸取着一切他认为有用的养分。
成功不是必然的,汗与血却是浇灌成功的必须的东西。
“这一次的任务,想必大家都已经有所耳闻,在这里,我再正式的告诉大家,我们的任务,是剿匪。洞汪城方圆百里之内,所有为非作歹的人,都是我们打击的对像。
我这人不喜欢喊什么口号,咱们就把这次的任务,定名为剿匪行动好了。”
胡忧说到这里,顿了顿,看所有人的目光,都注意着自己,这才继续说道:“在坐的,认识我都不是一天两天了,我的脾气,大家都知道。对于这次的剿匪行动,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干得漂亮。”
“胡忧大人,你就直说怎么干吧。我就不信,我们正归部队,还干不过那些土匪!”一个来自独立团的队长叫道。
按说这样会议,队长级的人,是不够资格参加的。可是独立团除了胡忧这个督将之外,下面连个校尉都没有。三个师团一起行动,总不能开会的时候,一个独立团的人都没有吧。胡忧是左想右想,干脆叫上几个队长来做代表。
胡忧向那发言的队长点点头,说道:“我们这次是三个师团联合行动,要干一个土匪强盗,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我想信你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取得胜力。我对我们即将到手的胜利,毫不怀疑。不过,我要的不单单是胜利,我要的是一场漂亮的胜利。”
“胡忧大人,怎么样的胜利,才算是漂亮的胜利?”还是刚才那个插话的人问出的这个问题。
胡忧竖起一根指头,一脸自信的说道:“简单,一是消灭敌人,二是保存自己。我既要剿灭所有的匪徒,又要尽可能的减少牺牲。”
简单,这就已经是最不简单的事了。冷兵器时代不同于热兵器时代。热兵器时代的枪炮,不是人人都会做会用的。而冷兵器时代的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越便一个铁匠就会打,只要有手的人,就会用。什么都不会,菜刀,砖头总会吧。
正规部队和土匪除了名称不一样之外,几乎可以说是没有根本性的不同。在大家几乎相等的条件之下,要消灭他人,又要保存自己,是平常难以做到的事。
它不但对士兵有很高的要求,对于将领,也同样有很高的要求。从上到下,只要有一点点行差踏错,都会造成重大的伤亡。所谓杀敌三千,自损八百,有时候,赢和输的比较,不少是那方的人,死得更多而已。老话说得好,打仗没有不死人的。
齐源杰那些人,正是基于这样的因素,才同时把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一同交给胡忧指挥。在他们看来,最好胡忧和那强盗打得全都一块死掉,然后让他们去拿粮草,就最理想了。
说起来,这就是人性的悲哀了。暴风雪军团现在已经落到粮草都要从强盗身上打主意了,还整个想着窝里斗。
胡忧的话,在现场的气氛,暂时沉默了下来。他们都是跟过胡忧的人,对胡忧的个性也都很了解。
胡忧是出了名的爱护士兵,在他们眼里,胡忧对每一个士兵,都像对自己的兄弟一样,弄得有时候,他们都不想做什么将军了。因为在胡忧的军中,做士兵要比做将军在来得更轻松,更幸福。
以胡忧的个性,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很正常的事。受了胡忧的影响,众做的将领,也都对士兵很不错。
可是打仗毕竟是打仗,要想消灭敌人,而自己又很少牺牲,那可不是那么容易成做到的。他们真的很想拍在胸脯,打胡忧做出这样的承诺。可是他们不能呀,因为他们没有办法,难做到胡忧说的那样。
胡忧看手下将领沉默,自然也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不错,他提出的条件是苛刻的。但是他就是要用这种苛刻来,来告诉手下的这些将领们,士兵的生命是宝贵的,要懂得珍惜。
让大家都仔细的想了一会之后,胡忧才继续开口道:“洞汪城的地里条件复杂,用一句匪多如牛毛来形容并不为过。这里面有因为生活艰苦而活不下去沦为强盗的。也有父辈本就是强盗,子承父业的。也有作奸犯科,躲到这里来做强盗的。
我说那么多,是想告诉大家,强将里也不见就全是凶恶成性的坏人,他们之中,有很多人,也是百般无奈,走投无路,才成的匪盗。
消灭他们,并不等于一定要完全杀死他们。只要我们多动动脑子,争取让那些人,不在为匪为盗,也算是我们的成功。”
听了胡忧的话,许多人的眼见都亮了起来。有口快的,脱口而出道:“这么说来,如果我们都把他们之中的一部份人收编,那不是不但不少损失人马,反而会增加我们的实力了?”
“不错。”胡忧欣慰的点头道:“正是这么个意思,不但也不一定非要把他们收编。只要让他们放下刀枪,拿上锄头,也算是我们的成功。”
胡忧说着,目光转冷道:“不过在那之前,我们必须得先来个杀鸡儆猴,打一场硬仗,让这片土地上的人知道,是谁来到了这里。要把他们打痛,打怕,打得他们都不敢也不想打了,他们就怎么乖乖的听话了。”
胡忧相比起其他人最大的优势,不是在于他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的口才,嘴巴毕竟是他江湖漂泊十三来来,唯一的依靠。
胡忧很轻易的就做功的燃起了大家的斗志。毕竟打匪盗和打安融人还是有分别的,不可能做什么保家为国的理由,而拯救他们,则是一个非常好的说法。
别管结果怎么样,把自己处于正义的一方,是比较有利于士兵士气的。人总是喜欢习惯性的给自己找理由,有了这个理由,他们就可以堂儿皇之的,干自己所谓正义的事。哪怕是杀人,也同样可以那么正义。
胡忧搞好气氛之后,接下来就是军师红叶来讲解了。
“洞汪城西部五十五里外,有一个叫做落石谷的地方。”红叶指着已经被打上几个重要标记的地图说道:“根据我们得到的情报,落石谷里,住人一群人数大约在二千五到三千人盗匪,领头的是一个叫做周龙正的人........”
红叶边指着地图,边给大家讲解着他们的第一个目标,也就是杀鸡儆猴里的那只鸡。两三千人的一个团体,正是胡忧需要的立威之物。人数太少,没有什么大的作用,人数多的,也不是胡忧现阶段都对付得了的。
落石谷周龙正,在洞汪城一带,算是恶贯满盈式的一个人物。此人性情阴冷,手段狠辣,在民间有着夜能止啼的恶名。
胡忧在选择目标的时候,第一时间就选中他和另外一股匪徒。这另外一股匪徒,就是给洞汪城下书明说要来抢的那股人马,不过那股人在严不开离洞汪城之后,就没有再出现过,于是胡忧也不用太费神运了。只要拿下周龙正,就能在百姓的心中,得到一个不错的名声。这只鸡不小,就是他了。
...................
落石谷原来是一处很美丽的地上,不个这个美丽,从周龙正来到这里之后,就逐渐的变成了血泪。
人总是喜欢给自己灌以美名,周龙正也同样是这样。明明是土匪窝,他却把自己平日分脏的地方,叫做聚义堂。
聚义堂前,周龙正一有凝重的看来手下一众大小匪徒。
“据刚刚收到的消息,暴风雪军团将会于最期之内,对我们发动进攻。今天招集各位过来,是想看看,大家有什么对策。”
“老大,据说这次领军的,是不死鸟胡忧?”一个匪徒问道。
问话的是落石谷的老二,属于军师形的人物。周龙正很多打劫活动方案,都是由他一手设计的。
周龙正严肃的点点头道:“是的。具说这个胡忧现在手里有三个师团的兵力,实力非常的强大。”
老二沉吟了一会,说道:“老大,我们我们还是避一避的好。”
“避!避什么避!”老三一拍桌子,满脸不爽的说道:“我管他是什么不死鸟还是不活鸟的,让他来好了。暴风雪军团那些孬种,连青州都丢了,能有多少战力。
我就不信,以我们落石谷的地形优势,还会怕了他们不成为。他要是不来也就罢了,他要是敢来,我狞下他的脑袋当酒喝。”
老二看老三越说越过份,不由喝道:“老三,你住口。说知道充勇斗狠,你知道这个胡忧是什么人吗?”
老三不服气道:“我管他是什么人,反正让我像乌龟一样躲起来,我是不干的。只有你这种木有骨气的妖人,才一有事就般。以前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你也说要躲,结果怎么样,那些官军还不是一个个让老子抓来砍了。一有事就躲,你是属乌龟的吧。还是绿毛的那种。”
“你.......”老二气得脸都红了,知道跟这种粗人没法说,也懒得理他,转头看向周龙正:“老大,这个胡忧与以他的那些人不一样,你这一次,一定得听我的。”
“这.......关于不死鸟胡忧的事,我多少也听过一些。不过我觉得这个胡忧,多般没有传闻中的那么神。
如果没有绝对的必要,周龙正不想离开落石谷。强盗也是讲信誉的,这要是人家还没有打呢,他们就卷东西路了,以后在这一带,还在什么立足之地。
老二看周龙正似乎有些不太愿意走的样子,不由急道:“老大,空穴来风,必定是事出有因。所谓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我看我们还是暂避一走吧。”
“什么空穴来风,你以为你是女人吗?我就不觉得那个胡忧有什么厉害的地方。名气响有个屁用,帝国还老说自己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呢。你看安融人一进来,那些人全都傻了吧。”老二说着,一个唾沫吐在地上,道:“什么第一军事强国,那都他们在放屁。”
老二骂道:“老三,我让你闭嘴,你听到了没有。小看他的人,都会死得很难看。你们不相信我,等着瞧好了。”
周龙正拉住暴怒的老二,道:“老二,你也不用太激动,我知道你心里在担心什么。我看不如这样的,我们可以做好撤的准备,但是暂时先不要动,看看情况再说。你看怎么样?”
“我同意。”老三叫道:“怎么着咱们也得会会那个胡忧再说。实在不行,咱们再撤也不晚。”
落石谷就三个话事的,老大老三都不同意马上走,老二还能有什么话说呢。他只有选择沉默了。
军中粮草不多了,胡忧不可能在讨论上花太多的时间,在接到剿匪命令的第三天,他下令全军出发。
一万余人,这还是胡忧第一次指挥如果庞大的部队,而且还是忠于他的士兵,说实话,这样的感觉很好。
“大人,我在些弄不明白。我们在人数上,明显占着绝对的优势,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朱大能看着眼前这群衣着破烂,拿着缺口少把武器的先头部队,真是很无语。胡忧分配下去的任务,每一个都是单独保密的,朱大能并不了解,胡忧全部的计划。
在朱大能看来,胡忧完全可以凭着强大的人数优势,一股作气的杀向落石谷,抓到周龙正并把他干掉。而不是像此时这样,把一支两千人的部队,弄得跟难民似的。
胡忧说,这是示敌以弱而取之。朱大能没有见着什么示敌以弱,到是看见了一群要饭的要花子。这也太没有形像了吧。
胡忧看了眼自己的杰作,坏坏的笑道:“你觉得这样不好吗,我到是觉得还挺不错的,很有性格,红叶,你说呢?”
红叶翻翻白眼道:“你们聊就好了,别把我也给扯上。”
胡忧不以为意的笑道:“女人呀,就是爱干净,爱漂亮。唉。”
“落石谷的地势,易守难攻,十分的险要。我们如果冒然的进攻,肯定会造成很大的伤亡。我之前已经说了,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朱大能提醒道:“可是你之前不是说要立威的吗,我们直接冲上去,不是更能体现我们的强大吗?”
看着这些穿得跟要饭差不多的士兵,朱大能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也就是在胡忧的部队中,才会发生这样的事。这要是在他的家族里,简直是不可想像的。这也太乱来了吧。
胡忧回道:“不用你提醒我,我知道之前自己说过什么。我现在这么做,并没有违反我之前的话呀。
今个这个威,我是肯定要立的。不过让我派人去进攻落石谷那样的险地,我可不干。咱们把他们引下来,再立威不是更好吗?”
朱大能这才明白了胡忧心里的想法,原来他弄出这么些叫花子,是想引周龙正主动下来攻击他,然后再利用有利的地形,把周龙正一举人歼灭。感情不是想去要饭呢。
..........................
“你说什么,那个不死鸟只派来了两千人?”周龙正一脸不信的看着来报信的手下探子。
探子肯定的点头道:“是的,老大。我看得清清楚楚的,最多不过两千人,而且装备非常差。你是没有看见,他们有些士兵拿的刀,都快断掉了。就算是伸脖子让他们砍,他们都未必能砍得出血。”
老二警惕的问道:“那别的地方呢,有没有发现其他的部队?”
探子道:“没有,这里方圆五里,都是我们的地盘,有人进入,我们肯定会知道的。”
老三在一边兴奋的开口道:“老大,我们不如****一票吧。东边的黄二麻上次打了几百官军,得意得不行,咱们这一次,来个漂亮的,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嗯。”周龙正心里也有些意动,转头看向老二问道:“老二,你怎么看?”
老二一脸深思的摇摇头道:“据传胡忧此人,一向诡计多端,我看这一次,多半又是他的诡计,我们千万不可以上当。”
老二是三个人之中,比较清醒的人。对于这种反常的事,他不抱意太乐观的态度。虽然他暂时还猜不出,那个胡忧究竟想要干什么。
老三一脸不爽道:“我怎么就没有看出这里面有阴谋呢。二哥,不是我说你,你现在的胆子,真是越来越小了。”
158章怪才来投
独立团两千叫化兵不紧不慢的向着落石谷走着,老天并没有因为今天打仗而照顾大家,那火红的太阳,依旧是那么狠毒,晒得人都快要脱皮。
前面不时有战马跑回,那是斥候部队在给胡忧带来最新的战报。连续三次的战报都是‘安全,没有发现任何的敌人。’
胡忧表现得很淡然,似乎胸有成竹,每次接到战报,总是微笑的点点头,似乎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样。
这两千穿着破衣服的士兵,都是来自独立团的士兵。对于胡忧让他们穿上这种破军服,他们没有任何的意见,反而显得很兴奋。因为他们是跟胡忧在一起的,这一仗,他们是主角。至少他们自己觉得是这样。
对于其他的部队此时在什么地方,独立团的士兵也不是很清楚,他们甚至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参加今天的战斗。
虽然在独立团士兵的心里,对这方面的问题,都很好奇,但是他们并不会去多问。当初他们加入独立团的第一天,胡忧就说过,军队里,只有服从,没有理由,该死的好奇心,更是要不得,那会送掉你的命。
第四次回来的斥候,与前三次不一样了,哪怕是他还没有近前,士兵也知道,这次有情况。
回来的斥候一身是血,连坐下战马的尾巴都被切掉一块,瞎子才看不出这里面有问题呢。
“大人,发现目标,是强盗。”斥候一翻身下马,马上回报道。
朱大能听得这话,精神一振,紧了紧手中的长枪,边上的士兵,也几次做出了同样的反应。
胡忧身边的士兵,是科奇士的警卫营。他们之前就是专职的警卫,既然来了,那就让他们做老本行好了。
说是警卫营,事实上人有些少,算上科奇士,不过只有三十一个人,只是一个分队的编制。不过他们个个功夫都很了得,据科奇士说,这些人,都是他多年的过命兄弟,忠心方面,绝对没有问道。
胡忧选择相信科奇士,因为他知道,目前的科奇士,比他还要紧张他的这条命。胡忧是现在唯一能帮得了李玉莲的人,科奇士就算是宁愿自己受伤,也不会让胡忧有事的。
胡忧扫了那个斥候一眼,问道:“强盗是哪方面人马,有多少人,用什么武器,大概的战力如何?”
这时候边上有士兵上前,去搀扶那个斥候,不过被那个士兵推开了。看来他的伤看着挺厉害,事实上没有那么严重。
斥候硬挺着,略有些吃力的说道:“敌人应该是来自落石谷的人马,使弓箭和刀,人数大约在一千人左右,战力一般。”
“是吗?”胡忧笑笑,突然喝道:“拿下。”
胡忧这声暴喝非常的突然,就连跟在胡忧身边已经有些日子的朱大能都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那个斥候已经被科奇士按在了地上。
胡忧赞赏看了科奇士一眼,冷哼一声道:“说吧,你是什么人,是谁派你来的。”
那个被警卫营押着的斥候不但没有现出任何慌张之色,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传闻不死鸟胡忧为人极为精明,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佩服,佩服。”
胡忧对那人的恭维没有半点的反应,依然冷冷的问道:“说出你的身份,我这人的耐性不是很好,你最好不要逼我做出一些事。”
来人微微站直身子,说道:“说是肯定要说的,不过再说之前,我想知道胡忧大人是怎么看出我破绽的。我自信已经做得足够好,与你手下任何一个斥候都没有任何的分别。”
“想知道?”胡忧淡然的笑了笑道:“你的破绽嘛,说起来不怪你,要怪只能怪你的父母。”
“我的父母?”那人奇怪的说道。
不但是他,就连朱大能也一脸奇怪的看向胡忧。这里面还有人家父母什么事吗?
胡忧没有让他们奇怪太久,直接给出答案道:“因为你的父母没有把你生得像我的兵。你全身上下,可以说完全没有破绽,唯一的破绽是我不认识你!”
“你难道能认识属下的每一个斥候?”来人惊讶的问道。在他的印象里,军官一向都是高高在上的,平时能瞟士兵一眼,就算是恩德了。眼睛这个胡忧,居然能认识每一个斥候,这简直是不可相像的事。
“错!”胡忧摇头道:“不是认识每一个斥候,是认识每一个士兵。只要是我的兵,我都认识!”
一边听到这话的士兵,下意识的点点头,他们都可以证明,胡忧这说的是实话。因为他们之中的不少人,都亲生体验过被胡忧叫出名字的幸福。一个士兵,能被统领记住,那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那证明长官的眼里有他。
来人听到这话,算是彻底服气了。虽然没有证实过,但是他相信,以胡忧的身份,不削用这种话来骗他。
来人微微挣开两边押着他的侍卫,一个单膝跪倒道:“本人落石谷宋青山见过胡忧大人。”
“你是落石谷的人?”胡忧对来人的身份并不觉得吃惊,对是对他的来意,有感兴趣。
宋青山不卑不亢的回道:“落石谷二当家。”
胡忧哈哈一笑道:“混得不错嘛,居然能当上土匪头,看来有几分本事。”
宋青山回道:“不敢,比起将军你来说,我还差得太运。”
胡忧正色道:“说说吧,你今天以身犯险,意欲何为,是不是看到我兵强马壮,害怕了?想要来投城?”
宋青山看胡忧自豪的指着他那此和叫花子差不多的军队,除了苦笑,还能说什么。
宋青山道:“胡忧将军,你就别跟我开玩笑了,我知道,你的杀手锏不在这里。你说得不错,我今天确实是来投城的。”
“为什么?”胡忧收起了笑脸,冷冷的问道。
宋青山也两样非常认真的说道:“因为我知道你的实力!”
胡忧冷冷的看着着宋青山,过了许久,才开口问道:“所以你选择了背叛落石谷!”
“不!”宋青山回道:“算不得背叛,我劝过周龙正,但是他不听我的。他不相信你的实力,注意要失败。我这不过是给自己找一条生路而已。为了生存而做出的选择,算不得背叛。”
宋青山的话,为他招来了鄙夷之色。听到这话的人,除了少数几个人之外,大多对他都没有好感。
胡忧问道:“你刚才说要投靠我?”
“是的。”宋青山点头道。哪怕是遭到那么多的白眼,他的表现依然没有太多的变化。
胡忧看着宋青山的眼睛,问道:“你今天可以为生存而弃周龙正而投我,他日也会因为两样的理由而弃我而去。你认为我会要你这样的人吗?”
宋青山第一次对视着胡忧的目光道:“一个没有能力的主将,没有资格得到属下的忠诚,如果你不想我再次背叛,那么你只有做得更好。一直成功不失败,自然也就不会有背叛了。如果你一直走昏招,实诚又有什么价值。”
胡忧听闻此话,在心里暗暗的点头。宋青山的话,他同样也认同。背叛有时候背不能算得上坏事,孙武子生为齐国人,却毅然离开乐安,告别齐国,长途跋涉,投奔吴国而去,在吴国成就自己兵法大家之名,死后亦葬在吴国,有人说过他背叛齐国吗?
一个将军留不住人才,那是他自己出了问题,一个国家留不住人才,那就是整个国家出了问题。明知道不可为,却依然要死忠的人,有人视之为英雄,而胡忧则视之为蠢材。
有道是学得文武艺,货卖帝王家。人才与用人之人,不过是买卖的关系,你不能要求一个商人,为了几个光顾了几十年的老顾客,而强撑已经做不下去的买卖,就不能让一个人才在与你交易的时候,不但要付出心血,还要付出生命。
胡忧想要属下的忠诚,但是他绝对不想要那种愚忠之人。每当愚忠之人出现的时候,就代表了那个王朝或势力走向了衰败。这样的事情,历史多有记载,只不过人们往往注意的都是那些忠臣的事迹,而没有考虑过忠臣何以成为忠臣。
要想属下忠于自己,靠的不是什么狗屁信仰之类的东西,而是要给他们希望,给他们实质的利益,给他们可以为你忠诚的理由。要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要不断的强大,再强大。当你成为最好的,唯一选择的时候,还会出现背叛吗?
浪天第一次民变的时候,一个将领说过的一句话,让胡忧直到现在,都记忆深刻。当时那个将军抓到了一个带人抢粮的反民,审问的时候,他问为什么造反判国。答曰:“肚子饿,要吃饭。”那个将军当场就暴出一句发人深省,又而让人全身颤栗的话:“吃饭难道比爱国还重要!”
人都已经活不下去了,还怎么爱国?爱国居然要饿肚子?
胡忧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走开了。他不是曼陀罗帝国的人,这里不是他的国家,他不爱曼陀罗帝国,但是他却为曼陀罗帝国几经生死。你可以说他是这了自己的目的,才这么做的,但是你不可否认,安融人入侵青州之时,他带人全力阻击的事实,他为曼陀罗帝国流了血。而生为一国之主的巴伦西亚大帝,他做了什么,他把几十万士兵用命保住的青州,轻易的割让给了安融。究竟是谁,更爱这个国家呢?
“你会什么?”胡忧收回自己的思绪问宋青山。
宋青山眼中闪过一丝敬佩,他知道,胡忧已经在心里接纳了他。看来这一次,是赌对了。
“我拿手的,将军刚才已经看到了。”宋青山诚肯的说道:“我擅长的是模仿。我可以通过观察,模仿出观察对像的特点,并加以利用。”
胡忧点点头。心说这还是一个怪才,老鼠都有其价值,把这样一个人留在身边,说不定将来能有大用。
胡忧说道:“不错的能力,只不这你刚才表演得并不好。”
宋青山大方的点头承认道:“刚才是我疏忽了,以后我一定不用在犯同样的错误。”
“好吧。”胡忧抬抬手道:“你先暂时做我的幕僚好了。”
有了宋青山的加入,情报方面的工作,马上取得了巨大的突破。既然知道周龙正是想要一战的,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胡忧一声令下,部队继续前进。独立团的士兵,虽然到目前为止,还只是打了一次仗,但是行军方面,却并不显慌乱。胡忧半年的训练,也不是玩玩而已的。行军时应该在注意哪些方面,独立团的士兵甚至要比一些老鸟更加清楚。
“大人,在往前两公里,就是周龙正设立的埋伏位子了。”宋青山给胡忧汇报道。
“就是那座山丘吗?”胡忧看了看,把目光收回来:“你们选的地方到是不错,这一地区,也就那里还像些样子。是你选的?”
宋青山摇头道:“这是周龙正选的。其实也算不得选,平时我们打劫的时候,就多在这一带。只不过,这一次多动的人马比较多而已。”
胡忧点点头问道:“周龙正这一次,算是倾巢而出了吧。”
宋青山道:“是的,大的。落石谷三千八百余人,全部出动。周龙正说,这次要跟你来场硬的。”
“哼!”胡忧冷一声,给传令兵打出手势。传令兵二话不话,领命而去。
宋青山在一边看得清楚,知道胡忧早上布置。不然不可能话都不说一句,一个手势,就能让传令兵明白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宋青山的猜想是对的,但不全对。胡忧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打出的手势,已经包含了具体的命令。
这一招,胡忧是跟西门玉凤学的。青风镇一战,西门玉凤的细化指挥法让胡忧大感兴趣,在凤园的时候,没事他就找西门玉凤或是十二金风学习这一方面的知识。回到青州,他马上就进行这一方面的操练,接受过这方面训练的人,跟本不需要跟胡忧直接对话,就能明白,胡忧要怎么做。
越是近接埋伏地,宋青山就越是疑惑。他刚才亲眼看到胡忧有下指令,见没有发现部队有什么实质的变化,总体看来,与之前的队形差不多,唯一变化的,似乎是比之前更显散乱。
“胡忧这是要故意迷惑敌人,还是这些部队本身就是乌合之众,上不了台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其他的部队呢?马上就要进入交战位置了,他们怎么还不出现?难道胡忧就就靠这两千穿得像叫化子一样的真兵,去和周龙正打?”太多的问题,宋青山是想到头暴,都想不明白,胡忧这是什么意思。
宋青山是想到头暴,周龙正就要比他幸福多了。周龙正和老三埋伏着土岭之下,一脸兴奋的看着胡忧的部队,慢慢的接近他们的埋伏点。看着敌人一步步的踢进自己设计的死亡之路,周龙正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要燃烧起来了。
老三擦着自己的鬼头大刀,一脸不削的说我:“我就说这个胡忧是个浪得虚名之辈吧,老大你看,他们的队伍散成那个样子,相互之间,跟本形成不了一点保护作用。这能有什么战力,怪不得他们暴风雪军团在青州被安融人打成那样的。今天就让我们好好教训一下他们,让二哥看看,这个不死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老二就是太小心了一些。”周龙正认同的点点头,突然想起似乎有一会没有见过宋青山了,不由问道:“老二上哪去了?”
“那谁知道了,也许是找地方躲起来了吧。”老三不在意的说道。他现在是********好好的打一仗,别的事,他才懒得管呢。
周龙正隐隐的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不过还没有来得急细想,他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战场上。胡忧的先头部队,已经走进了埋伏圈,现在只要他一声令下,这仗就开打了。
周龙正的手已经举了起来,只要这手一下压,手下众匪马上就会万箭齐发,给予胡忧部队第一波的打击。
不过周龙正这手举了快有一分多钟了,都没有能压下去。因为还不是时候。
胡忧的人,是进入了埋伏圈,可是他们并没有进入箭矢三百步杀伤距离之内。那两千叫花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老大三百五十步外打转,就是不进来。恨得周龙正手都举麻了。
“老大,还等什么,打吧!”老三急得汗都下来了。这敌人都已经在刀口下了,这么看着心里难受呀。
“等等,再等等。等他们进入箭矢杀伤范围。”周龙正举着手道。他这手举起来了,可就不能放下了。土匪都没有什么文化,他们可不管你为什么放下的手。只要见手放下了,就会开打。
又过了几分钟,周龙正心里都快苦死了。这手举得都麻了,再不进攻,就顶不了了!
159章剿匪
战斗终于还是打起来了,不是因为周龙正的手举不了了,而是因为周龙正发现胡忧的部队居然开始要往回走。他一气之下,就挥下了手,箭矢射不到,就不用弓箭好了,打白刃战,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周龙正就不相信,他在人数上两倍于胡忧,还拿不下这场仗。
看到那些匪徒一个个都从土岭后跳出来,胡忧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残酷的冷笑。终于忍不住了吗,那就来吧。用你周龙正的血,够染红双手了。
周龙正能在这大西北打出一份不小的家业,自然是有几分本事的。就这么冲土岭冲下来的百步距离,他那看似杂乱的队伍,居然随着距离的靠近,而慢慢的组成了阵形。
“三角形攻击阵吗?有点意思。”胡忧淡然一笑,对身边的宋青山笑道:“你这老大,有点水平嘛,还会摆阵。”
宋青山在落石谷的时候,凡是有大规划的战事,他是从来不参加的。这一次,还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到两方人马接战,紧张得汗都快下来了。看两军马上要接触上,胡忧不但没有去指挥部队,反而还一脸轻松的在这里讲笑,不由担心道:“胡忧将军,两军马上就要接触上了。”
“那不还有百多米吗,不急。”胡忧边说着,边接过属于递上来的白蜡枪。
“可是,你不需要做战前准备的吗?”宋青山急道。是还有百多米的距离,可是百多米的距离,用不了半分钟就跑完了,那能顶得了多久。
“准备?我不是做着吗?”胡忧说着,把手的白蜡枪举起来,在空中一连点出九朵枪花,洒下大片的枪影。
‘哗哗哗..........’
随着胡忧的枪花打出,军中突然响起了一声哗哗的声音。宋青山看得清楚,那发出声音的东西,是士兵从衣服下面翻出来的。像弓又不是弓,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有些看不明白,那是怎么用的。
看不明白不要紧,多看看,也就明白了。周龙正的阵形是越来越完整,三角阵的顶端已经做好接火的准备。
二百步。
一百步。
五十步.........
就在双方马上就要交战的时候,周龙正看到了他一辈子都忘记不了的事。那些看似乎散漫的胡忧部队,突然动了起来。只见那些士兵左转转,右跑跑,在停下来的时候,从前往后,第一排的趴着,第二排的蹲着,第三排..........一共五排。胡忧的部队以五排为一个方阵,人人手里都拿着一把弩弓,以阶梯递高的方式,像堵墙一样,把周龙正的人给挡在了五十步之外。
胡忧士兵手里拿到的那些似箭非箭的东西叫什么,宋青山是一点都不知道。不过这东西的威力,他却是知道的。那些寒光闪闪的箭头,肯定不是摆来好看的。
五十步的距离,跟本躲都没法躲。看独立团亮出家伙,有悍匪第一时间像到的是拼命。他们加快步子,向独立团的士兵扑来。
然而五十步的距离,却有如天涯海角,终其一生都无法到达。墙一样的弩箭,瞬间把最突前的几十个匪徒射成了刺猬,他们到死也没有能知道,自己是死在什么武器之下。
第一组射出弩箭之后,瞬间分散开来,匪徒以为黑暗已经过去,光明就要到来。哪想到,山的那边还是山,墙的后面,还是墙。第一组散开了,后面另一组,就露出头。
高中低五排,横向五百人,同样的弩箭,同样的寒光闪闪,同样的要人亲命。弩弦哗哗的响,匪徒成排成排的倒下。这时候,哪还有什么三角攻击阵,什么都被打散了。
胡忧这一招,非常的狠辣。五百只弩箭,同一时间射出,威力之巨大,简直是短时间内,造成弩雨之势。这么密的箭雨,怕是拿铁雨伞来都不好使啊。
周龙正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些衣衫破烂得像叫花子一样的士兵,身上居然藏着那么厉害的新式武器。眼看着手下人马,连人家一片衣角都没有摸到,就一排排的倒下,真是心痛得眼睛都红了。这可是他好不易容才聚起来的人马啊。
“冲,给我冲上去,跟他们拼了。”周龙正举着大刀叫道。他心里很清楚,退后已无路,想要活命,就必须冲上去,砍掉那些士兵。
虽然不知道这些士兵手里拿的是什么,威力如此可怕。但是周龙正知道,他们其实和弓箭兵差不多的,只要能近身上去,就可以干掉他们。
独立团的士兵,是边打边后退,放完一弩箭,马上往回跑。在跑的过程之中,上箭,拉弦,组成新的箭墙,等着匪徒冲上来。再放箭,再往回跑。
打战还能这么个打法,真是太轻松了,太容易了。这一切,都是那个男人带来的。那个不死鸟,果然是不死鸟。
周龙正在损失了近两千人之后,才终于跟独立团的战士正面接战。这主要是胡忧为了锻炼部队,把弩箭的发射距离给拉得太近,使得缓冲距离不够,再加上独立团士兵经验不足,自己也出现混乱,才造成的。不然弄不好,周龙正的三四千人全死光了,也摸不到人家半片衣服。
周龙正以为只要近身,弩弓兵就和弓箭兵一样,没有战力,任凭他砍了。可是结果却让他失望,独立团的士兵,在匪徒近身之后,弩弓一收,抽出马刀,就扑了上去。那架势,比匪徒还狠呢。
周龙正哪里知道,弩弓和弓箭最大的不同,就是弩弓不用像弓箭那样,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练习,才能行成战力。弩弓只要有力气在,把弩箭上弦,就算是一个几岁小孩子,也同样可以操。至于准头的问题,胡忧以这种阶梯墙式阻击阵法,就可以很好的弥补。五百只弩箭,同一方向,上中下三路全方面打击,总有人得倒霉吧。
对于武器的不了解,让周龙正和他们盗匪军是吃足了苦头。‘哗哗’的,两千人就倒下了,这些匪盗出生的家伙,并时一个个斗狠好勇,这会全都焉了。也不知道是谁先叫了一句跑,大片的匪盗就跟着四下逃命。
“宋青山,谁是周龙正?”胡忧收起换日弓问身边的宋青山。刚才他也借机干掉几个看起来比较强的匪徒。不过看着都不像周龙正。
“那个穿黑色锦衣拿大刀的就是周龙正。”宋青山脸色发青的回道。直到现在,他才真正的庆幸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个胡忧,真是太可怕了。比传说中的还要可怕。
“那个吗。”胡忧紧了紧手中的白蜡枪,一踢马肚子,连人带马,如离弦之箭,直冲周龙正而去。
所谓杀人立威,还有什么是比亲手砍了周龙正更能立威的事吗?如果不是为了立威,胡忧完全可以用换日弓解决掉周龙正,不过此时,他想借周龙正的人头用用,那就得用刀子了。
“大人,你上哪!”宋青山只来得急叫一句,马上拍马去追胡忧。
现在这战场是一片混乱,只有胡忧的身边有侍卫跟着。宋青山可不想离开胡忧太运,叫知道他现在已经是落石谷重点进攻的对像了,很多被他为叛徒的匪徒,都是冲着他来的。
“奶奶的,哪有主将往战场里冲的,疯了,都疯了。”宋青山边追边嘀咕,不过此时拼没有人理会他。
周龙正自知大势已去,今天想要赢,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的。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周龙正自我安慰一句他日必有东山再起之时,就准备在转马头跑路。义气是用来‘说’的,不是用来‘做’的。他可不想把命丢在这里。临出来的时候,已经让老婆收拾金银丝软,只要逃得命在,下半辈子,就算不做土匪头,也照样吃香喝辣。
周龙正想的到好,不过他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还没有跑出几步,斜里一支金枪,挡住了他的去路。
“周老大,咱们还没有好好聊聊呢,怎么着就要走?”胡忧说着,一枪照着周龙正的脑袋就扎了过去。这一枪攻的地方很叼,是周龙正最难受的肋下。
“呛!”周龙正有两把刷子,在紧急时刻,反手挡住了胡忧的枪。不过他还没有来得急收刀变招,就觉得脖子一凉,然后就自己看到了自己坐在马上的身体,就在狂奔而去。
打仗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必须分钟必争。胡忧没打算跟周龙正玩太久,白蜡枪被架住,他反手就唤出血斧,连人带刀,把周龙正给砍了。
“周龙正做恶多端在,已经就地正法!余都投降免死,反抗者,杀无赦!”胡忧高举白蜡枪插着周龙正的脑袋,趁势高喝。
“投降免死,反抗者,杀无赦!”独立团的士兵,以无比高昂的气势,重复着胡忧的话。
匪徒的气势,本就已经惶恐不安,此时看周龙正被杀,气势一下就跌到了谷低,再也起不起反抗之心,哗啦一下,应声跪倒了一大片。
有跑得快的匪徒,看后面没有人追,还以为自己难逃过一劫。不过他们还没有来得急高兴,就发出自己的前面,出现了更多的部队。
原来胡忧此次是布了一个同心圆的阵法,以中间的两千独立团士兵在中心,在外面再布一个包围,只求达到全歼周龙正所部人马的目的。
胡忧在西北地区的第一战,以大胜全获而告终。以周龙正为首的落石谷匪徒,除宋青山和三百余人投降之外,其余三千多人匪徒,全数被歼灭。而自己部队,除独立团战死两百余人之外,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只有一个士兵受了轻伤,那个倒霉的家伙,追杀匪徒的时候,太过兴奋,自己摔了一跤。
胡忧借着胜势,直上落石谷,取得钱粮无数,宝石珠宝若干和匪徒抢回来的女人一百多名。
“大人,你真的要把那三百多匪徒给宋青山?”
军帐里,朱大能听到胡忧的话,一下站起来。他是世家出去,虽然之前一直在军中做小兵,但是他到宋青山一点好感都没有。
不但是朱大能,红叶,里克尔梅等一些出生比较好的将领,也同样看宋青山不顺眼。到是候三和陈大力,哲别这些出生比较差的人,对宋青山比较能接受。尤其是候三,他对宋青山的模仿能力,十分的感兴趣。
胡忧点头道:“是的,落石谷的那些匪徒在,本就是宋青山的人,交给宋青山也是理所当然的一个做法。”
胡忧在提出这个提意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有人反对,不过他有自己的相法。暴风雪军团出生青州,对于这西北洞汪城一场,简直是人地两生疏。
以胡忧的经验,要想在一处陌生的地方尽快的发展起来,那么必须得有当地人的帮助。宋青山和那三百多落石谷的匪徒,长期在洞汪城一代打劫,对这里的环境,可以说是了然于心。
再者他们又是土匪的身份,比老百姓要好控制得多,有这么好的资源不用,那不是浪费了吗。
至于不把这三百于人全散到各个部队之中,而是全都交给宋青山都管理,一来是胡忧看出宋青山有真心归顺的意思,把那个匪徒交给他,他必须会好好的管着,不让他们做出放肆的行为。
二来,胡忧是要安这个匪徒的心,让他们在一起,大伙有个照应,他们会感觉比较好受一些。
既然要用人,就得为人家打算一下。如果把他们打散放入各个部队之中,他们就算是废了。那还不如直接砍了他们,来得更简单一些。
第三方面,胡忧要把自己用人的标准给放出去。孟尝君有门客三千,胡忧不一定非要也弄他三千门客,但是各种有特别能力的人,他还是得收集一些的。谁知道什么时候要用上他们呢。连一个土匪都收留并加以重用,这让他些来投的人,增加了重多的停心。
还有一个目的,胡忧藏在心里,时机成熟之前,他不打算告诉任何人。胡忧这个心里藏的想法就是组建一支暗势力部队。
从小混迹江湖的胡忧都暗势力有时他人所不知道的了解。在很多时候,走白道解决不了的问题,或是不方便解决的事,并给暗势力去做,往往会得到一个不错的结果。暗势力是不可能消灭的,那为何不抓在手里,为己所用呢。
当然了,这个想法,暂时还只是构思而已,具体在实施,至少要等全面接暴风雪军团之后地,现在起来,为时尚早,也还没有多大的作用。
“可是宋青山此人我们都不了解,这么贸然把人交给他,安全问题怎么解决。”朱大能还是不同意。
胡忧摇摇头道:“三百余人,不过是一个纵队的实力而已,他们都翻不了天,我会让宋青山看着他们的。这个问题,我已经决定了,不需要再讨论。”
必要的时候,要体现出自己的强势,有事可以和属下商量着办,但是强势的一面,不时得表现出一些,让下面的人记住并习惯,不是每一件事,都要商量才可以通过的,这里谁才是老大。
这是为上者的一种权术运用,胡忧也是在太史公的故事书上看到的。觉得说的很有道理,就打算试试,至于能不能行,那就不知道了。
胡忧这种万事敢于分析尝试的个性,能为他带来不少的好处。不过也正是应该这么,造出许多不必要的风波。最严重的一次,还使他陷入巨大的困境,不过那个困境,事后证明,还是给胡忧带来很多利益的。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文书会有解读。
红叶也不是很同意胡忧用宋青山,不过她不会直接对胡忧提出反对的意见,她知道,有些时候,应该用更缓合的方面。女人在这方面有着天生的优势,男人是比不了的。
朱大能看胡忧的心意已决,也就不再多说话了。他还不想为了宋青山这点事,与胡忧闹出不愉快。
消息传到宋青山那里的时候,宋青山激动异常。他真没有想到,胡忧居然能对他如此之信任。要知道他已经做好了一两年之内,坐冷板凳的准备。
除了胡忧直意在把三百于落石谷的俘虏交给宋青山之外,其他的事,还是让大家全都很满意的。
特别是这一次他们找到了很多食粮,可以占时解决军中缺粮的问题。这一点,可要比剿灭多少匪盗实际多了。粮食是军中之跟本,军无粮无稳,没有人可以忽略这个问题。
土匪也剿了,粮食也得了,看似一切的问题,都解决了。可是当胡忧准备收兵回洞汪城的时候,士兵却进来,汇报给胡忧一个让他突然觉得很头痛的问题。
那些被土匪抢回来的女人怎么办?这些女人,按时间长短,有些已经来了好几年了。虽然不喜欢这土匪窝,但是这里已经是她们的家,离开这里,她们要到什么地方去,以后怎么过活。
160章虚质精神力
土匪打完了,可是从土匪窝里解救出去的那百多名女子怎么办?胡忧手中的三个师团,都没有女兵配制,而且以她们这种在土匪窝里被蹂躏了那么久的身体,也不适合当兵。带回洞汪城似乎也不合适,洞汪城的居民一个个苦哈哈的,自己都活得都很艰难,谁会收留这些女子。
要知道天风大陆一直处于战乱,虽然军中也有女兵,但还是以男兵为主力。每打一仗,男兵战死的比例很大,这造成每一个城中,都是女多男少,所以女子并不是那么受欢迎,更何况这些身体虚弱的女子。
可是,总不能放任不理吧。救出来又不管,这于胡忧大将军的名声似乎不太好。
“要不让她们全都来军中当医护兵吧。”红叶犹豫了一下说道。她也看出了那些女子自己都等着吃药,做医护兵,并不是那么适合。可这是她唯一可以想到的办法,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还能把这些女子送到哪里去。
“要不给她们一些钱?”朱大能在一边小声的提议道。他也同样觉得这事很为难。
哲别等一众将领,静静的站在一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开口。他们都是粗人,让他们打仗那还行,让他们想这些民生之事,他们还真是没有什么好办法。
“嗯.........”胡忧也比较倾向于给钱。每个女子给一些钱,让她们自谋出路也许会比较好一些。
虽然有些不负责任,但这不失是一个解决问题比较好的办法,最多多给她们一些,让她们今后的日子,过得比较好一些吧。
胡忧刚要决定这么干,有士兵进来回报,有一个叫做楚竹的女子,在外求见。
“楚竹?”胡忧把目光看向红叶。这个女人为什么会来这里,她想要干什么?
红叶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猜不出这个女人为什么会来这里。在场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楚竹是谁,自然也不可能发表什么意见了。
“让她进来吧。”胡忧想了想说道。对于这个神秘的女人,胡忧还是很有兴趣的。她的每一次出现,似乎都要搞点事出来。
时间不大,楚竹在士兵的引领之下,来到胡忧的面前。依然是白色的长裙,紫色的腰带,绣花布鞋。依然是长发飘飘,花香阵阵。军中一些没有见过楚竹的将领,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位踏血而来,却全身上下,没有沾染上半点血腥之气的女子。
要知道这一路之上,还处处尸横遍野,血染黄沙。战争无论其性质是正义还是非正义,都改变不了这残酷的场景。
胡忧此时也看着楚竹,很恶意的在想,这女子是做了很多套同样的衣服呢,还是她这身行头,从来就不需要换。也不知道她睡觉的时候,是不是依然穿着这身。
楚竹进门扫了在场之人一眼,敛裙为礼道:“小女子见过胡忧将军,以及各位大人。”
一阵淡淡的花香,随着楚竹的动作,飘散开来。胡忧忍不住偷偷的吸了一口,心中暗赞,这女人今天变得那么有礼了吗。
胡忧回礼问道:“楚竹小姐,此地尚为战区,不知道你来此所为何事?”虽然两人上次见面,算是闹了个不欢而散,但是人家女孩子有礼,胡忧也不能做得那么小气。
楚竹开门见山道:“我是来为大人解决麻烦的。”
“解决麻烦?”胡忧坐正身子,故做不解的问道:“我这人的麻烦一向很多,不知道楚竹姑娘指的是哪一件?”
此时胡忧已经隐隐的猜到楚竹出现在这里,所为何事了。这里是土匪窝,她一个女子孤身一人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弹琴下棋的。如果猜得不错的话,她应该是为了那百多个女人而来。
果然,楚竹接下来的话,证实了胡忧的想法。她就是为了那百多个被土匪抓回来女人而来的。她要求胡忧让她把那些女人代走。
“楚竹小姐该不会是带她们回去做苦工吧。”胡忧半开玩笑的说道。虽然让楚竹带走那些女人,可以解决他一大难题,但是胡忧不能这么随随便便的就把那些女人交给她。他必须要对那些女人负责,不能让她们才出虎口,又进狼窝。
楚竹风情万种的白了胡忧一眼,似笑非笑的娇嗔道:“你觉得呢。”
楚竹这一动作,让胡忧那不争气的心脏一下‘嗵嗵嗵’跳得很厉害。奶奶个熊的,这女人要玩美人计。
冷漠时很清纯,妩媚时很动人,跟妞儿虎子他们在一起时,又很天真,每一个她都很真实,可是又似乎都不太真实。究竟哪一个她,才是真实的她。或是说,真实的她,是什么样子的。
强压着心跳,把目光稍微从楚竹的身上移开,胡忧铁了心道:“对不起,如果你不能说明你的用意,我是不会把她们交给你的。”
楚竹微微有些诧异胡忧的反应,她刚才已经暗中对胡忧用了密法,按她的估计,以胡忧算不上太深厚的功力,应该会着道才对,可是胡忧的反应却并不是那样。
实事上,刚是在场的人里,只有胡忧一个人看到了楚竹的魅笑,其他人并没有那种感觉。
这是精神力运用的另一种技巧,如果胡忧对这种技巧有一定了解的话,他肯定能连想到之前在青州第一次见到本田龟佑时的情行。当时他和欧阳寒冰躲得很好,可是本田龟佑却感应到了他们,并派出人搜索。当时本田龟佑所用的,就是一种感应方面的技巧。他的技巧虽然与楚竹的媚笑不太一样,但是本质上,却没有什么分别。
事实上,天风大陆上的人,虽然天生就会用精神力,可是他们对精神力并不是那么了解。只不过是出于本能的运用,哪怕是稍微掌握一些运用技巧,也是很低级的。
在天风大陆上,对精神力最有研究的当属已经被推翻了的紫荆花王朝。紫荆花王朝立国千年,曾经一度达到过全盛时期。因为国力昌隆,所以在王室的牵头之下,曾经组织过各方面的人才,对大陆事物,进行多种类,多级别的研究,并取得重大的发现。
对于精神力的发现,就是当时最为重大的发现之一。研究者发现,这种不同于力气的力量运用,实事上可以分这实质和虚质两种类别。
实质就是与力气一样,可以增强个体的体能,强化身体,用于作战,劳作,日常生活。而虚质则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它可是通过精神力的释放,而去影响其他的个体。理论上来说,只要对方也拥有精神力,那么就可以对以虚质的精神运用,去控制他,以达到为己所用的目的。简单来说,有些类似于催眠。
紫荆花王朝王室对虚质精神力运用,产生极大的兴趣。在他们看来,这种运用,有利于自己的统制,于是花大金钱人力,秘密对虚质精神力进行研究。由于长期的不懈努力,终于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并总结出一些虚质精神力的运用技巧。
由于这一切,都是在皇家控制之下秘密进行,外人对此并没有太多的了解,虽然偶有风声传出,可对于连精神力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民众,也不可能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而随着百年前,强大的紫荆花王朝开始走向衰败,由于局势不稳,帝国再无力支持这种花费巨大的研究,这项秘密的工程,才停止了下来。皇家出于保密的需要,秘密处决了所有参与虚质精神力研究的人员,研究成果也全部秘藏,只有皇室直系亲属,才有权调阅。
给紫荆花王朝压上最后一跟稻草的,曼陀罗帝国一世皇里杰卡尔德,并不知道紫荆花皇家还有这么一件秘事。他带人攻破都城浪天之后,下令大肆毁烧宫殿,屠杀紫荆花皇室成员,使得虚质精神力的运用秘密,失去了唯一一次公布天下的机会,这个秘密也成为了永远的秘密,直到今天,也不为公众所知。
“好吧。”在胡忧眼中的楚竹,又恢复了之前的平淡,玉口轻启道:“我打算在洞汪城中,建立一所学堂,免费教孩子们读书识字,需要一些帮手。我想让在那些受苦的女人,前去帮忙。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自己也有一处栖身之地。”
“办学堂,这个想法到是不错。”胡忧点点头道:“这是一个利国立民的事,读书则明理,楚竹姑娘果然心有大志。”
楚竹问道:“这么说,你同意了。”
胡忧环视了在场之人一周,点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你的要求。不过我只是答应,至于那些女子跟不跟你走,那是她们的自由。你可以与她们沟通,但是不能强迫她们。”
“另外.........”胡忧说道这里,声音转冷道:“我只是同意你让她们到学堂里帮忙,如果让我发现,事实的情况,并不是你说的那样,我将会追究你的责任。”
胡忧这最后一名话,有警醒楚竹的意思。从小混迹江湖的他,看多了太多的心口不一,那些女子已经受不了少的苦,他不能让任何人打着伪善的旗号,再去伤害她们。
“多谢你的警告,那么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去见她们了?”楚竹对胡忧的话,反应并不是太大,似乎听到了,却过耳不闻。
“可以。”胡忧转头对红叶说道:“红叶,你带楚竹姑娘去吧。把情况跟女子们说明一下,愿意跟楚竹姑娘走的,就跟着她一会离去,不愿意的,我们发路费,由她们自行离开。”
“好的。”红叶站起来,走到楚竹的身边,道:“楚竹姑娘的行事,真是让我等佩服。请跟我来吧,我带你过去。”
“等一下。”胡忧叫住已经转身的两女,说道:“学堂开办之日,记得通知我一声,我要到场看看。如果期间遇上什么问题,也可以派人通知我,只要我能力所及,必定全力帮忙。”
“多谢胡忧将军,小女子记住了。”
看着两女离去的背影,胡忧沉思了良久,才摇摇头,把事放开。
楚竹的到来,算是为胡忧解决了一个难题,解决了那些女人的问题,接下来的事,就是整理队伍,准备回军了。
“大人。”朱大能看胡忧回过神来,这才开口说道:“我有一事,想与大人单独谈谈,不知道可不可以。”
胡忧看向朱大能,再扫了一眼在坐之人,说道:“在坐的都不是外人,如果是关于军事,你大可放心直说。如果是私事,那么我们会后在找时间谈。”
胡忧这话,就是说话的艺术了。在这种场合下,如果他直接答应朱大能单独谈话,那么很容易在让场的其他将领,误会胡忧对他们不信任。而胡忧说公事在这里谈,私事会后再谈,那就等于告诉朱大能,你自己判断,你要说的事,是不是适合在这里说,合适你就说,不行回头再说。
是公事还是私事,你没有说出来之前,谁知道你想说什么。这样即为朱大能找了台阶下,又不会伤害到其他人的感情。这是为上者,必须要注意的事。这也是胡忧在太史公的故事书里看到的,正在慢慢的摸索学习中。
朱大能听了胡忧的话,也知道自己这话说得有些不合适。他并不是对同伴不信任,他是看不上宋青山,才这么说的。他是世家出生,对人际交往,也学过一些,知道这次自己犯了错误,赶紧说道:“是的,大人,这次是我疏忽了。在这里,我先给各位陪个不是。
我要说的,其实是关于这次收缴落石谷资产的问题。这一次剿灭落石谷,我军收获不少粮草和部份金银之物。按之前的协定,粮草是要带回去,与其他师团分享的。可是当时并没有提到金币也要分,所以我提议,把金币扣下,用做我军军饷。”
“嗯。”胡忧沉吟着。朱大能说的这事,也同样是他之前一直在考虑的问题。这一次是独立团,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共同行动,出人出力出性命,流血牺牲夺回来的东西。如果就这么与那些坐在家里看热闹的人平分,哪么对于出了力的士兵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事。
可是如果把金币材物都给扣了,那么势必会引起其他师团的不满。这对于今后收归他们为己用,会大大的不利。
胡忧现在是一军之主,再不是当年的那个偷只鸡就够两师徒大喝一顿的江湖混混,每做一件事,都必须要全方面的考虑,不能任由着个人的喜好来。
有人说这太痛苦了。
不错,是很痛苦,但是成大事者,必须得多方面考虑问题。都说乱世出枭雄,你以为枭雄是那么容易出的吗。每一个成功的背后,都是有血有汗有泪的。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他日一朝登顶时,谁还会觉得痛苦吗?
“各位怎么看?”一翻思考之后,胡忧在心里,也有了定计,把目光转向一众属下。别管外面的环境怎么样,内部的团结,一定得做好。当两者不可兼顾之时,必得顾着重要的一方,决不能弄得两头不到岸,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朱大能已经发过言,自然不会马上接口,红叶带楚竹去看那些女人,也没有回来,而哈里森不是喜欢出头之人,他也不会第一个开口。哲别一向以胡忧的意志为意志,胡忧说什么是什么,她不会有任何意见。陈大力自觉地位比较低,又没有什么好的想法,也闷在那里。宋青山才加入,更不会说话了。一时之间,场面有些安静。
胡忧看到这样的情况,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自己身边缺少大量各方面的人才。这已经成为了制约他发展的重要因素。
哈里森,陈大力这些人,都是属于将才,让他们打仗行,处理这些文事,却不是他们的长项,想到这里,胡忧不由想起在哥伦比亚军校认识的吴学问,因扎吉那些寒门学子。如果他们在的话,肯定能提出不少有建设性的意见。
过了好一会,候三才弱弱的开口道:“大人,我觉得那些钱,应该全都分给兄弟们。这样大伙才能有干劲。”
“嗯,哈里森,你觉得呢?”胡忧示意候三坐下,点了哈里森的名。
胡忧离开奴营之后,哈里森现在是奴营实际上的头。奴营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外人很难在这里边插得进手,现在算得上是胡忧的自留地。宋青山和他们那三百土匪兵,也暂时被胡忧放在奴营里。在这个地方,就算他们想玩什么花样,也很难玩得起来。要比坏,谁坏得过奴营这帮家伙。
哈里森毕竟曾经是帝国正归部队的将官,家世渊博,考虑问题比较全面。他沉吟了一下,说道:“分金币我不反对,不过这事,最好不要公开,而且不能全分了,不然会为我们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161章小草何罪
洞汪城东门大开,胡忧带着红叶,朱大能,候三等一众将领,押着从落石谷得来的粮草,得胜回来。
没有百姓的夹道欢迎,有的只是代军团长齐源杰和一众等着分粮的各师团将领。洞汪城不大,也不是驻军之地,胡忧把部队留在了城外,只带着红叶,朱大能,候三,哲别和哈里森以及科奇士所属三十人进入城中。
齐源杰,庄进熙等一众大小将领,看到胡忧回来,各自的反应并不一样。他们的脸上是全代着笑,可谁知道他们心里想什么。
一阵寒暄之后,一行百来十人,走进了洞汪城唯一的酒楼——醉仙楼。这里已经准备了丰富的酒席。明面上是庆祝胡忧得胜而回,实际上的大家肚子里都没有什么油水,借机会大吃一顿。
青州已经算是帝国比较苦的地方了,可是这洞汪城比青州还要苦倍都不止。当官的想刮油水,都找不到地方。一个个饿都是脸黄肌瘦,连强抢民女的兴致都没有了。
到不是说这些当管的没有吃的,普通的白饭他们还是有保障的。可是这年头,当官的都习惯了酒肉,那淡而无味的白饭,对百姓来说是无比珍贵,可在他们的眼里,那哪是能吃得下去的东西。
“胡忧督将这次得胜而回,给我们暴风雪军团挣了脸。一杯小酒,不成敬意,我代表暴风雪军团全体将士,敬你一杯。”齐源杰举起满满一大杯酒,拉开了这一顿酒席的序幕。
还一杯小酒呢,你看看他那拿的,明明是一个大海碗嘛。洞汪城穷得要命,吃的都不多,酒更是没有多少了。这醉仙楼全部的酒拿出来,不过十几罐,想喝场够的,只得八仙过海,各想办法了。不然别说是醉仙,醉猫你都做不了。
“不敢,不敢,大家同饮,同饮。”胡忧抱着大海碗,嘿嘿笑道。他昨天在落石谷喝了一顿,这会对酒并不是那么馋,不过现场的气氛就是这样,你要不拿海碗,拿个小杯子,人家还笑你蠢呢。所谓进乡随乡里,入乡你就得随俗,别老把自己弄得好像与众不同一样。枪打出头鸟,有时候该缩还得缩。
“啊。”齐源杰一口酒下去,长长的出了一口爽气,美得不行。这老小子不好色,就好酒。少一顿不喝,他心里就难受。
“胡忧将军,我看你刚才那长长的车队.........看来此仗收获不少吧。”齐源杰捋着胡子眯着眼道。
胡忧心说‘得’,这才刚喝了一口酒,就找老子要东西来了。你也不问问我这一仗剿了多少匪,损失了多少人马兄弟,上来就要分东西,也太不要脸了吧。小爷我就算是不要脸的了,比起你这老小子,还差那么一大节呢。
胡忧心里想的什么,嘴里可不会说出来,眼前这位,好歹还是代军团长,跟他对着干,可没有什么好处,赔笑着说道:“托大人的福,这次出去,算是略有收获。”
说好话谁不会呀,胡忧真要说起来,能说三天三夜不重复的。
齐源杰眼睛一亮,抽动着胡子道:“多少?”
齐源杰这话一出,现场的声音,顿时小了很多,人人都伸着脖子,在一边偷偷留意着。这可是事关各个师军的利益,他们都得听清楚,好计算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胡忧也懒得在心里骂不要脸了,反正都已经那样了,骂也没用。
胡忧道:“具体的数目,还得等军团司粮官计算才能知道,我也就知道个大概。这次从落石谷得回来的粮草,应该够全军五万将士吃三个月吧。另外还有一些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也都交上军需处去了。”
经过与朱大能一众商量之后,胡忧决定这次采用截留的方法,把从落石谷得到的东西,留下一批。
落石谷这几年抢得很凶,谷里有不少东西。胡忧留下的东西,只有两样,一是米,二是金币。这两样最实际,别的都是花头,没有太大的作用。
“这些强盗,居然抢了那么多民脂民膏,真是太过份了。”齐源杰是嘴里骂得凶,那眼睛都乐眯了。够五万人吃三个月的粮食,那得多少,这次算是一解燃眉之急了。
齐源杰这是光顾着高兴,都没有注意到,民脂民膏似乎不应该用来形容强盗的赃物吧。
“就是,那些个可恶的强盗,都应该抓起来,全都杀掉!”
“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呀。”
“顶楼上,同意!”
齐源杰开了口,下面的一众大小将领,全都开骂了。他们嘴里是骂,心里都在计算着,这单单一个落石谷,就有够三个月吃的粮食和那么些金银之物,这洞汪城周边那么些强盗土匪,要是全剿了,那能得多少好东西。老天爷呀,让土匪来得更猛些吧。
一顿连喝带骂之后,众将军一致通过从严从重镇压洞汪城周边匪乱的见意。这打击的范围,从之前洞汪城周边百里,阔大到五百里。他们也不管五百里外,究竟是不是洞汪城的节制范围,一心想的都是怎么从土匪那里拿到更多的东西。要不是有条翻不过的秦岭隔着,弄不好他们连池河帝国的土匪也想帮人家给剿了。
胡忧冷眼看着这些喝得半醉,已经快要接近疯狂的将军们,真恨不得直接下令,把他们砍瓜切菜一样,全都给砍了。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大部份都是好样的。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统领,才落得如今这个地步。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一窝的将领,没几个好东西,还能带出什么好兵。
胡忧正想着,突然感觉有一道目光,停在自己身上。他心中一凛,脸上瞬间换出了自大般的疯笑,大喝大叫,比谁都兴奋。
过了良久,感觉不到那道目光之后,胡忧才借倒酒的时候,看向那个方向,发现那目光来自于庄进熙——这个目前暴风雪军团的二号人物。
胡忧看完庄进熙之后,条件反射的又看向齐源杰,发现这个老小子表面上喝得一脸通红,那双半眯着的眼睛,却并不显醉意,他藏在狂乱之中,暗暗的留意着周围的人。
“一个个全都是老狐狸。”胡忧在心里暗暗的骂了一句,同时也警醒自己,这酒桌之上,虽然看似一团和气,背面确是刀光剑影,一不小心,就要落得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天,胡忧让部队休整,并没有出去剿匪。别看醉仙楼上,那些将领对土匪强盗一个个大加声讨,可是真要干时,全都缩头,谁都不去,都等着胡忧带人上,然后他们好吃现成的。今天胡忧不动,全军都静下来了。
这洞汪城真不是人呆的地方,天热得跟火炉一样,城外又没有什么树木遮阴,胡忧坐在军帐里看书,衣服都脱光了,还是热得不行,越看越是心烦,干脆把书丢到一边去。
“怎么了?”红叶进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胡忧扔书,不由问道。她知道胡忧平时是最喜欢书了,一般不会这样做的。
“天热,心烦。”胡忧像孩子一样赌气道。
红叶把书捡起,来到胡忧的身边,伸手擦去胡忧脑门上的汗,笑道:“你呀,肯定是昨天喝酒上了火。看不下去就不看吧,我陪你到城里散散心怎么样?”
胡忧想起楚竹要在洞汪城里建学堂的事,也想去看看,一骨碌爬起身道:“好,咱们去找虎子和妞儿他们玩。”
说去就去,胡忧在红叶侍候下,换了身便服。这衣服是红叶到洞汪城之后,亲手给胡忧做的,用的是女儿家做裙子的纱制布料,穿在身上不粘身,很是凉爽。按红叶的意思,是做给胡忧在帐里穿的,哪想到胡忧这个流氓,平时在军帐里跟本就不穿衣服,所以这新衣服也就一直放着。
“胡忧,你要穿这身衣服出去?”红叶有些担心的看着胡忧。
胡忧扯动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没觉着有什么问题,不由奇怪的问道:“是呀,这衣服挺凉快的,有什么问题吗?”
红叶摇摇头道:“问题是没有,可是这布料是女儿家做裙子的,你在军帐里穿穿,问题不大,穿出去恐怕不太好。”
胡忧这才明白红叶在担心什么。再怪的衣服他都穿过,一点小小的面料问题,他跟本就不会在意。笑呵呵的拉过红叶的手,一起走出营帐。
城里毕竟是居民居住的地方,虽然破点烂点,却要比城外军营里的环境好多了。最起马这里有树,有屋檐可以遮挡太阳,不时有小风吹过,还是挺凉爽的。
“呼,要不怎么都说要做城里人呢,这城里就是要比城外好。”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凉快的一些,他的心情也好了一些。
红叶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道:“其实这洞汪城也挺美的,可惜就是人太穷。我听一个老乡说过,几十年前,这里曾经繁华过一阵,当时这洞汪城的人口,曾经一度达到三四十万呢。”
胡忧来了兴趣:“哦?还有这事,我到是没有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吸引得了那么多人?”
红叶得意的笑了笑道:“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呀。”
胡忧抓抓脑袋道:“你以为我是神呀,什么都能知道。快告诉我,这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不然小心我惩罚你哟。”
红叶小脸一红,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魅眼,胡忧的惩罚就那么几招,红叶只会爽,才不会怕他呢。
胡忧看红叶不说,坏坏一笑,靠上来,一只色手,就到了红叶的腰上,并按着熟悉的路线往上移动。
“要死了,大街上你就乱来。”红叶拍开胡忧做怪的手,看没有人注意,敢紧拉好衣裙。这小流氓疯起来,可是什么都敢做的,红叶可不敢惹他。
胡忧得意的笑道:“怕了吧,看你说不说。”
红叶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道:“算我怕了你了,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哼!我来问你,你知道天风大陆那里的马最好吗?”
“那自然是池河帝国了,池河帝国的战马有名的力气大,耐力好。”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这方面,他可是做过调查的。他一直想着怎么建立一只属于自己的骑兵部队,对于这方面的事,自然是特别的留意。
红叶点点头道:“算你说对了。那你知道我们曼陀罗帝国哪里的马最好吗?”
“这........”胡忧这才发现,红叶不问,他还真不知道,这曼陀罗帝国那里的马最好。青州的马肯定不好,那里的马虽然大匹,但是耐力不行。南方的马也不好,有耐力,但是个子太小,骑着矮人一头。个子高的人骑上去,脚都快拖到地上了。别说打仗不利,平时骑着也不好看呀。
“不知道了吧。”红叶得意的笑道。能看到胡忧吃憋可不是容易的事。以前都是她让胡忧弄得‘胡说八道’,这次有机会,非得笑回来不可。
“又顽皮是吧。”胡忧动了动手指头,坏坏的笑道。
红叶噘噘嘴,低骂一声‘小流氓’,赶紧说道:“今天本姑娘就告诉你,让你长长知识,你听好了,帝国最好的马产自西北。”
“西北?”胡忧皱皱眉,这个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道。
“是的,由于西北特殊的天气原因,这里的马无论是体形还是耐力,都是最好的。”
胡忧思索道:“特殊的天气原因,你指的是白天热,晚上冷?”
红叶对于胡忧的反应很满意,点点头道:“不错,以前我在家的时候,我父亲就曾经跟我说过这方面的事。只不过那时我并不能解理,跟你来到这里,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真有昼夜温差那么大的地方。”
胡忧想了想道:“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这洞汪城当年的繁华是来自于马吧?”
红叶回道:“就是呀。这洞汪城是帝国最西北的城市。要不是当年以马繁华过,怎么可能成为帝国七十二城之一?”
红叶这个问题,算是说到胡忧心里去了,他之前就一直很纳闷,这洞汪城的规模,连个镇都不如,怎么会是一个城的建制呢。
“那为什么这里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胡忧指指空空的马路,这里哪有什么马,连个马屎都没有。谁能想到,这里曾经以马而繁荣。
红叶叹了口气道:“这一段,就是帝国史上没有的东西了。这洞汪城,当年又叫马城,这里因为出产良马,而曾经一度是前紫荆花王朝军马的供给地之一。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你应该听过吧。”
胡忧点点头道:“嗯,听说他们曾经以五万骑兵,就横扫了半个宁南帝国。”
红叶道:“是的,这话虽然说得有些夸大,但是当年紫荆花王朝的骑兵确实非常厉害,而那些骑兵的战马,就是出自这洞汪城。
当年太祖皇帝几次败在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之下,心生恨意,在推翻了紫荆花王朝之后,就派人烧掉了这里的牧草,并下令三十年内不许养马。”
“啪。”胡忧一拳打在路边一棵槐树上,以发泄内心的不满。帝国的史书上,里杰卡尔德是多么伟大的人物,胡忧也曾经一度觉得他很伟大。
可是随着了解到的事,越来越多,胡忧才发现,理想和现实,往往都是差距很大的。这再一次应证的那句话,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东西。
里杰卡尔德,这个在历书上多么伟大的人物,他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把吃上败仗的原因怪在洞汪城上。只因为你一个不爽,就使得这当年几十万人的大城,破落于现在只剩下两万苦哈哈的民众。
让一个以养马为生的城市,三十年不许养马,那和让一个渔民,三十年不许打鱼有什么分别。
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能,你不让人家做,那就是砸了人家的饭碗。怪不得城外的黄土满天飞呢,原来是里杰卡尔德派人烧掉了上面的草,怪不得那些土地如此贫瘠,跟本种不出什么粮食,那是长牧草的土地,用来种粮食,能长吗!
里杰卡尔德为一己之私,不但毁掉了一座城市,还让帝国失去了一处出产良马的宝地,这是人民之痛,是帝国之不幸呀!
胡忧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敢紧追问道:“那现在呢,现在三十年早已经过去了,为什么这里的人,不重新养回马呢,这是他们的老本行呀?”
红叶摇摇头道:“这里的马之所以好,是因为这里的牧草很特别。而这里的草,自从那次被烧掉之后,就再也没有长出来过。没有草,何以养马?”
胡忧无语的闭上眼睛,脑子里浮现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在烈火中哭泣。是人们一手毁掉的那美丽的草原,伤透了小草的心。
那些小草有什么错,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滋养着马群,却遭到无情的毁灭,为什么还要长?长出来再让人类烧吗?
162章坏书生
继续往前走,胡忧的心情比之前刚出门的时候,一下差了很多。加上天气也比较热,人的火气被点燃之后,一下子很难缓和下来。
每当看到那些坐在破屋子门前,满脸无一点神彩的洞汪城民,胡忧就会想起那些被里杰卡尔德下令烧掉的牧草。这些城民,他们本应该可以过着那红红火火生活的,可是现在,却变成这样。
洞汪城几十年前,就已经能有三四十万人的规模,如果不是里杰卡尔德,那么发展到现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
唉,恐怕人口已经过百万了吧。
红叶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他有时会钻牛角尖,不过过一会就会好。所以她也不劝胡忧,落后一步,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
有时候看到胡忧那一脸忧国忧民的样子,红叶不由忍不住想笑。因为联想起他那副流氓样,怎么看他都不是那种把百姓生活疾苦放在心里的人。可是这一次,红叶是真正的感受到了胡忧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伤感。她再也没有那种想笑的感觉。
红叶的目光一眼放在胡忧的身上,感受着他那份忧伤。不知道怎么的,红叶突然发现此时的胡忧,像一个伟人一样,无比的高大。
“如果有一天,他真能黄袍加身........”红叶的脑中浮现出胡忧在帝都的那次谈话,眼中闪过了迷醉之色。
红叶记得很清楚,胡忧当时说过,他要取巴伦西亚而代之。正是因为那句话,才使得红叶把自己的一颗心,完全系在了胡忧的身上。
这到不是说红叶真的觉得胡忧有一天能当上皇帝。胡忧能不能成功,对红叶来说,并不重要。她在意的是胡忧身上的那股霸气,和他不甘于人下的性格,以及他的努力。
人因梦想而伟大,敢做梦的人,才会有成功的希望。红叶很喜欢胡忧的这个梦,千古帝王梦,可不是什么人都敢做的。
看着胡忧这两年来,一步步的上位,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谁敢说胡忧的梦,就永远只能是梦呢。
正想着,突然,红叶猛的感觉到了胡忧的暴怒。那之前透露受伤感的身体,瞬间犹如发怒的雄狮,须发皆发。
“出了什么事!”红叶心中一惊,马上抬眼四处观望。她知道胡忧不会无缘无故发怒的,肯定有什么人或事惹怒了他。
顺着胡忧的目光,红叶很容易就找到了目标。事发地离他们此时的距离,大约在百米开外。几个大脚妇人和一个大汉拖着一个女子在边前走,而后面着是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跌跌撞撞的在后面追。边跑还边不停的大叫着:‘放开我的娘子,娘子,我不能没有你。’
路上的行人,有人在驻足观看,却并没有人上前去阻止。
女子似乎并不愿走,不停的挣扎着,大哭着。由于她的声音比较小,红叶听不到她在叫着什么。
胡忧的步子变得越来越快,脸上的怒意也越来越重,一股浓浓的杀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红叶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胡忧的速度。
“住手。”胡忧一声暴喝,响彻全场,顿时把在场之人,全都给镇住了。胡忧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他那身杀气,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抗得住的。
“你是什么人。”过了得十来秒钟,那个大子才反应过来,脸色难看的叫道。
胡忧冷冷的看着那大汉,一言不发。直看得那大汉受不住低下头,他才问那个书生样打扮的男子道:“这是什么回事,这女子是你什么人。”
那书生大约二十三四岁,身材细长,脸色发白,一看就是少见阳光的主。这短短一路,他已经跑了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连喘了好几口大气,他才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是我的娘子,他们要抓走的我娘子!”
胡忧听得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更加难看,对那那个大汉和大脚妇人喝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强抢民女。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此时那个领头的大汉,也发现这个挡路之人身份不简单,赶紧换了一付脸孔,抱拳道:“敢问这位官人,是何方神圣?”
胡忧冷哼一声道:“神圣当不起,我乃暴风雪军团胡忧!”
“不死鸟胡忧!”大汉脱口而出:“你就是那个剿灭了落石谷强盗的胡忧大人。”
大汉此话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向胡忧的目光,顿时就不一样了。洞汪城并不大,城小的好处,就是消息传递的速度相当快,加上胡忧高调剿匪,落石谷一战之后,洞汪城里只要长着耳朵的人,没有谁没听过胡忧大名的。
胡忧身子一挺道:“周龙正正是死于我的手下,你待怎样?”
大汉的脸上的汗都下来了,敢紧连连点头哈腰道:“不敢,不敢,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没有认出将军,还望将军勿怪,勿怪。”
大汉的话音还未落,那书生一个抢步,就跪在胡忧的面前:“原来你就是胡忧大人,我龙袭渔今日落难蒙羞,请大人救我!”
胡忧听这龙袭渔的话,似乎认识自己,不由在心里感觉有些奇怪,问道:“你要我救你?”
龙袭渔回道:“是的,大人。草民早就听说过您不死鸟的威名,特携妻子春花,辗转千里,从幽州来投。你若救我,我今后就是你的‘子房’,他日为你出谋献策,创下那万世不朽之基业!”
胡忧心说别看这小子瘦,骨头里边全是肉,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到是不小,只是不知道,他有什么本事。
不过看他明知道自己是谁,却依然敢说这话,看来不是吹大气之人。现在自己正是用人之际,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得一个像萧何那样的人物,到是自己所希望的。
那带人抢女子的大汉,看胡忧的脸色阴晴不定,怕弄不好要坏事,赶紧说道:“胡忧大人,你可别信这人胡说八道。他甜言蜜语,计骗我女儿与他私奔,我还要告官抓他呢。”
“你女儿?”胡忧听着一愣,看向那个被几人大脚妇人拉着的女子,她应该就是龙袭渔口中的妻子春花了。
这春花长像甜美,虽然已经哭肿了眼睛,但依然不失为一个小佳人。再看那些大脚妇人拉她的动作,胡忧顿时明白了几分。看来这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强抢民女,而是小两口私奔,老岳父追人来了啊。不过这大汉看起来挺年轻,居然能有这么大一个女儿,真是奇事,该不会是头上发绿,不是亲生的吧。
奶奶的,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老子现在可是将军。
嗯,话说回来,这书生看来胆子挺肥呀,居然敢带人家的女儿私奔千里,这一点就比少爷强。少爷当年就没有想过要带黄金凤私奔,结果被黄家老爷一顿毒打,差点没死在荒山上,成了野狗的美食。
龙袭渔看胡忧的脸色忽明忽暗,哪想到胡忧这是同病相连,想起了旧事。还以为胡忧要怪他私拐民女,赶紧开口道:“大人,我和春花小姐是两情相爱的。”
胡忧心说,要不是两情相爱,就你那小身板,有本事把人家姑娘从幽州弄到这里?唉,都说青官难断家务事,今天为了得一人才,少爷我少不得也要管管这事了。
胡忧一摆手说道:“谁都不用多说了,这里不是说话之地,你们都松松手,跟我回军营去,再慢慢商量此事。
那个谁,先把人松开,怎么说也是你家小姐,你就不怕得罪她,回头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领头的大汉看胡忧要管这事,不由在心里暗暗的着急。这衙门自古向南开,这要是到了军营,这事就不好办了。到时候不知道要使多少银钱,才能摆平此事。这几年连年天灾加人祸,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大汉硬着头皮,试探道:“胡忧大人,我们是幽州人,这似乎.........”
大汉不提这话还不要紧,一提这话,胡忧的眼睛就瞪了起来,转头冷冷的看着那大汉道:“你是想告诉我,我管不了你们的事?我告诉你,这里是洞汪城,是我暴风雪军团管辖之地,别说你是幽州人,就算你是帝都人,到了这里,你也得给我盘着。
赶紧的,自己乖乖跟着我走,这天气热,老子脾气可不太好。”
得,这下还有什么说的,乖乖走吧。当兵的可没几个好脾气的,别给自己找苦头吃。
胡忧这下算是威风了,一个人押着一帮人走,后面还跟着更多看热闹的。胡忧没有绑着谁,因为他跟本就不怕他们跑。这里是哪,这是洞汪城,城外住着五万大军,百里之内,又全是黄沙,跑,往哪跑。
军帐之中,胡忧先不管那些岳父女子之类的人,他让人把龙袭渔单独带到一个小帐之中,搬了把椅子,坐下问龙袭渔道:“先把你的事给我说说,别骗我,骗人方面,我可是祖师爷。”
龙袭渔恭敬的给胡忧行了个礼,这才把他的故事给说了出来。
原来这个龙袭渔是幽州东安人,与那个春花小姐是同乡。龙袭渔的祖上,曾经是紫荆花王朝的文官,曾经也显赫一时。紫荆花王朝被推翻之后,他龙家也就家到了中落,传到他父亲,只能做一个教书匠,勉强过活。在龙袭渔七岁那年,就郁郁而死。
龙袭渔受父亲的影响,从小就立志从重振家业,发奋的读书,他深信只有文官才能治国,帝国以军统国那一套,迟早要被废除的。到时候,他就可以像先祖一样,以文治国安天下。实在不行,天风大陆上有八大帝国,他也不一定非要留在曼陀罗帝国,其他国家,可是有文官的。虽然在异国为官,会相对比较艰难,不过他相信只要有才,总有出头之日的。
龙袭渔这人天生聪明,对文事有很高的天赋,家中闭门苦读十余年,已经在东安一带略有才名。他决定要离开东安,四处游历,以增长自己的见闻,同时也寻找机会大鹏展翅。
可是这东安也有他放不下的人,要离开了这里,他就不能再见到那个一直暗中资助他读书的春花小姐了。龙袭渔左想右想,决定带春花一起走。他是读过书的人,知道竹门对竹门的道理,自忖以自己的家世,春花家里肯定不同让女儿嫁给他这个一无所有的人,与是他跟本就没有想着去女方家提亲,而是用花言巧语,让春花跟他一起走。
春花姓俞,父亲叫做俞骆亚。俞骆亚这好不容易养大个女儿,却让龙袭渔这小子拐跑了,他能不生气吗。自然得带人追了。
这龙袭渔是个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又带着个女人,跟本就跑不快。还好他有几分机灵,一路之上,不时弄出点障眼法,弄得俞骆亚追错,才一路跑到了洞汪城,才被俞骆亚给逮住。
胡忧听完龙袭渔这话,心里暗骂这小子也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你要是去提亲,人家不同意,你再跑,那还有点说头。可你到好,招乎都不打一个,就把人家女儿给拐跑了,这也太可恨了一点吧。
人家好不易容养个女儿让你就那么带走,能肯过你?那还不玩命的追你。不过转念想想,相比起他,自己也不是一个什么好东西,大家算是半斤对八两,谁也别说谁。
胡忧对龙袭渔这嘴上的功夫和他一路躲过俞骆亚用的那些计策,到是挺感兴趣的。这人说起来,算是一个智将。玩计谋的本就没有几个是好人,好人自古都是被人害的,只有坏人,才能想出种种的坏主意。且不管这家伙的人品怎么样,现在自己身边没什么人用,这家伙只要有才,就先留在身边用着先。
想到这里,胡忧决定先试试这个龙袭渔的能力怎么样。于是对龙袭渔道:“你既然口口声声说是来投奔我的,那就我先看看你的能力。如果你能让我满意,你和俞骆亚之间的事,我帮你摆平。”
龙袭渔听得胡忧这话,心中是大为的高兴。其事他一开始跑出东安的时候,自己也没有一个方向。后来无意之中,在酒楼吃饭的时候,听到一个说书先生,说起胡忧的故事。他很敏锐的发现,这个胡忧很可能就是他要寻找的那个人。于是他一边收集打听着胡忧的胡忧,一边奔胡忧而来。现在看胡忧并不计较他拐人家女子的事,而要考他,他自然也就知道,胡忧有意要留下他。
聪明人与聪明人说话,有时候用不着什么都摆在台面上。龙袭渔当即给胡忧行礼道:“大人请出题,如果小人答不上来,也没有脸再麻烦大人出面帮助,小人自行离去好了。”
“嗯。”胡忧对龙袭渔的反应还算满以,点点头道:“那我就问了,你听可要听好。这洞汪城想必你也呆了几天,对这里有一定的了解。我要问的问题是,这洞汪城很穷,你有什么办法,能让洞汪城在短期间之内,变得富裕起来吗?”
胡忧这个问题,算是非常难的问题了。这洞汪城现在是要什么没什么,交通不便就不说了,连吃饭都很成问题。要怎么才能让它短时间富裕起来?少生孩子多养猪,看来是行不通的。
龙袭渔听完胡忧的问题,没有急着马上回答,而是想了一会,这才说道:“所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洞汪城现在是一无所有,想要在短时间内暴富起来,就必须采用非常的手段。
胡忧大人现在实行的剿匪,算是一个方法。那些土匪,多年以来,也抢了不少好东西,打击他们,不但得民心,还得了利益。只不过,剿匪土匪并不是一个长久之计,土匪剿剿也就没有了。”
龙袭渔说到这里,停下一看了胡忧一眼,才说道:“而且对于胡忧大人来说,这必须的土匪,还是得保留一些的。”
胡忧对龙袭渔后面这话,淡淡一笑,没有点头,但是也没有否认。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事谁的心里都明白,否认也就没有意思了。
胡忧道:“说你的想法,别说我已经做过的事,那没有意义。”
龙袭渔看胡忧并没有生气,在心中暗暗的点点头,继续说道:“是的大人,不知道大人你注意到了没有,我们天风大陆,虽然有很多的国家和地区,但是所有的货币,都是可以通用的。”
胡忧点点头,表示知道。暗中猜着,这个龙袭渔难道要打货币的主意吗?造假币这个办法可是行不通的,这里的货币以铜币和金币为主。铜比铁还便宜,跟本没有任何的材料做假铜币。做假比做真还贵,没有人做这种蠢事。
而金币很难做假,这里的人,只要上手,就能知道是不是真金,就算是鲁游,也没有办法在金子里渗其他的东西,而不被人发现。
这个龙袭渔打算怎么干呢?
163章神奇的家族
“大人请看,这就是我的办法。”龙袭渔的这人非常的聪明,他在留了一点时间给胡忧思考之后,这才把答案给公布出来。
胡忧接过龙袭渔递过来的那个金币,拿在手上,仔细的看起来。发现龙袭渔的这个金币,无论是成色还是纯度,都没有什么问题。这确确实实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金币,毫无任何的问题。
胡忧刚想要问龙袭渔,这个金币有什么问题,突然晃眼看到龙袭渔眼中的那一丝得意,胡忧马上就把这话给按了下去。
聪明有时候会被聪明误的,以龙袭渔现在的在胡忧面前的做法,和之前对春花问题的处理,胡忧就能肯定,这个龙袭渔虽然很聪明,但是他的人生经历还但短,知道的东西也许不少,但是都是来自于书本之上,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
做人最重要的是得摆正自己的位子,知道自己处于什么地位。以龙袭渔来说,现在的他相比于胡忧,算是比较弱势的。胡忧让他说计策,他好好说也就是了。只要他说的计策好,自然也就突显出了他的聪明。可是他却还要急于表现,在胡忧面前玩这种小心眼,那就要不得了。
这也就是胡忧,只在呼能力,对这种小心并不是那么在呼。要是选了另外一个心眼比较小的将军,龙袭渔这样的小聪明,很可能是断送掉他的前途。
很多事,必须得自己去学习的,胡忧没有打算教龙袭渔这些为人处事的道理。
“小子,在我面前玩花样子,你还嫩点。”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对龙袭渔道。
本来吧,这直接问龙袭渔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是看到龙袭渔那个眼神之后,胡忧心里那股傲气也上来了。他觉得不能在这个时候,让龙袭渔得意,不然今后,想要压他,也就难了。
胡忧可以不在呼属下的人品怎么样,因为好人坏人,都是相对来说的,这个世界上,跟本没有什么绝对的好坏。但是对属下的人,胡忧要求必须能管得住。只有管得住的人,才能称之为属下,这个龙袭渔一开始就想跳,当然不能让他得逞。
再一次仔细的观察这个金币,胡忧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金币的问题。这枚金币成色和纯度都没有问题,它的唯一问题出在大小上。
龙袭渔的这枚金币,比正常的金币,要小了一圈。分毫之差而已,不是早知道这枚金币有问题的话,还真没有那么容易看出来。
胡忧看出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龙袭渔的做法。这小子的做法说穿了不值钱,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字——偷工减料。
做假金币,其实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要自己做一个模子,并不是很难,这个技术要求不是很高,只要手比较巧的人,都可以做出来。但是这个材料的来源,就不容易了。
在天风大陆上,金矿的数量非常少,全都掌握在帝皇的手上,普通的民众,是不能私有金矿的。没有金矿,怎么也就做不了假金币了。而龙袭渔正是用偷工减料的办法,硬生生的把源料给省了出来。他缩小的金币本来的大小厚薄渡,以利用一枚金币在重新成为一枚金币之后,另外多出了一些边角料。
“取巧。”胡忧淡淡的说了两个字,把金币丢回给龙袭渔。
“大人,这么说来,我过关了?”龙袭渔一脸笑意的问道。
胡忧点点头道:“可以么说。你这个办法,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不过,这也并不是什么太好的办法。因为你这个方法,必须要有大量的流动金币,无论是流进流出。没有庞大的数量,就凭你偷巧出来那一点点金水,跟本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让人安排了龙袭渔,胡忧再去面见俞骆亚父女。俞骆亚父女被胡忧安排在另一个营帐,那些大脚妇人,并没有安排在这个地方。
胡忧进来之时,俞骆亚两父女在小声的说着什么。看到胡忧,马上就闭上了嘴巴。
胡忧先看了眼春花,看她眼睛虽然还红红的,但是并没有再哭的迹象,看来两父女之前并不是在吵架,这让胡忧心里微微有了底。只要两父女没有见面成仇就好,那么事情就比较好办了。
“大人。”
看到胡忧进来,俞骆亚马上站起来给胡忧行礼。他虽然比胡忧年长,但是胡忧可是官,官见民,总是大一级的。
“俞骆亚先生不用多理,快请坐。”胡忧乐呵呵的笑道。
俞骆亚谢了坐,很不安的坐了半边屁股。他对帝国的军官一向没有什么好的映像。这次要面对胡忧,他还是很纠结的。
“听俞先生之前说,你是幽州人?”胡忧落坐之后开口道。不能上一来就提出要人家的女儿,得先聊聊家长什么的,把话题给打开了,才好做事。
俞骆亚回道:“是的,大人,幽州东安人。”
“幽州可是一个好地方呀,听说那里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一直想去看看,可惜都没有机会。”胡忧边说着,边给俞骆亚倒上茶。
“那是将军的军务忙,日理万机。”俞骆亚有些摸不准胡忧心里在想什么,说话相当的谨慎。这见官呀,就怕说错话。有时候只要错了一句,那么后果就会很严重。
“是呀,是呀,日理万鸡呢。”胡忧嘿嘿的笑道。对于这个成语的理解,他有着不同的看法。
“俞先生请用茶,这是酸梅子茶,能解暑气。洞汪城这鬼地方,热得可怕。”胡忧说着把茶一转,给春花也倒了一杯:“春花姑娘也试试看口感怎么样。”
“多谢大人。”春花伸水纤纤玉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道:“有点酸酸的,还挺好喝。”
“呵呵,好喝就多喝一些,茶壶里还有,你自己倒吧。”胡忧指指茶壶,转头看向俞骆亚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俞先生应该是生意人吧,不知道是做哪一行吗?”
俞骆亚回道:“做些牲口的买卖。”
春花喝了茶之后,心情也放开了一些,看这胡忧似乎挺好说话的,不由也开口道:“我家有一个牧场,是太爷爷留下来的。”
“哦。这么说来,那一定有很多马了?”胡忧问春花道。他发现这个女子挺活泼的,应该可以从她的身上,拿到不少的信息。
俞骆亚想要提醒女儿不要乱说话,可是胡忧的注意力一直在他的身上,他不敢乱开口。这个年经将军之前发火样子,他可是记得很清楚的,别看他现在很好说话,这当官的,全都是翻脸比翻书快的主,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翻了脸。
春花就要显得天真灿漫多了,她这会似乎已经忘记了之前那些不快的事,乐呵呵的说道:“将军猜错了呢,我们的牧场不养马的。”
“不养马,那你家牧场有什么?”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
春花回道:“有牧草呀。我家的牧场,专种牧草,然后卖给人家。”
“牧草!”胡忧的眼睛一亮,问俞骆亚道:“想不到俞先生还有这方面的手艺,想来生意一定不错吧。”
马拉戈壁的,有没有这么巧的事呀。那边刚听红叶说里杰卡尔德烧草,这边却跑出一个种草的。难道老天要帮我?
俞骆亚摇头道:“头几年还行,这几年不太好了。连年的干旱,现在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那还会去管牲口的死活。”
胡忧心念电闪着,试探着问道:“既然是这样,俞先生有没有换一个地方发展?”
“换地方?”这回轮到俞骆亚不明白胡忧的话了。
“嗯。”胡忧点头道:“比如来这洞汪城。如果俞先生愿意来这边发现的话,我可以在各方面给你大力的支持。比如在资金上,我可以借给你起动资金,土地也没有问题,还有人种出来的牧草我全包了。保证不会亏待你。怎么样?”
“这.........”俞骆亚到是有些心动,这几年由于天灾的因素,他那个牧场也撑得很艰难。胡忧一下开出这么优厚的条件,还是能很吸引他的。
胡忧跟本没有给俞骆亚考虑的机会,拉着俞骆亚说往外走:“别这了,咱们先去看看土地,如果你能在这里种出牧草,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一切的要求,我都同意。来来,跟我来。”
“胡忧大人指的是这片地?”被胡忧拉出军帐的俞骆亚,看着眼前这大片的黄沙,吃惊的问道。
胡忧从俞骆亚的脸部表情就能看出来,这事看来不是那么乐观:“是的,俞先生,你觉得怎么样?这里当年是一个天然的牧场,后来出了些意外,草全都死掉了,才变成了这样。俞先生有办法把这里重新变回牧场吗?”
俞骆亚抓了把黄沙,放在鼻子下闻了一会,摇摇头道:“我没有办法。”
胡忧失望的摇摇头,看来自己的想法,还是太天真的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真可能自己想什么就来什么吗。
“唉,算了,不行就不行吧。”胡忧发泄在般的踢非一颗石子道。
石子大黄沙地上滑过,带起阵阵尘土,如烟而去,仿佛是大地再哭泣。
“等一下。”在胡忧准备转身回营帐的时候,俞骆亚突然叫住了胡忧。
胡忧转头看俞骆亚一脸的喜色,不由心中一跳道:“俞先生有什么发现。”
俞骆亚没有马上回答胡忧的问题,而是仔细的看着那颗被胡忧踢下了石子之后,地上留下的那个小坑。
春花似乎也发现了什么,也爬在那里,和俞骆亚一下看了起来。胡忧被这对父女给晾在了一边,不过他并不生气,只要这对父女能给他一个他想要的答案,就算是让他在这里站一天,他都愿意。
“是吗?”
“是吧。”
“应该是。”
“嗯。”
俞骆亚两父女不时发出一些奇怪的短语,胡忧很想问他们说的是什么,却又怕打扰到他们,心里那个急呀,像猫抓的一样。
两父女似乎已经忘记了胡忧的存在,他们分别挖了一些泥,放进嘴里品尝着。良久之后,两人对望一眼,同时吐掉嘴里的泥,状似疯狂的大笑起来。
良久之后,俞骆亚才想起胡忧,一溜身,跑到胡忧的面前,急急的问道:“胡忧将军,你刚才说过的话,还算不算,还算不算。
你说要把这片土地给我给牧草的,对不对?”
“啊,算,当然话。俞先生,这片地能种出牧草?”胡忧被俞骆亚弄得有些莫名其妙。怪不得龙袭渔这么容易就能把春花骗着跟他一起走呢。胡忧算是找到答案了。感情这问题出在这个俞骆亚的身上。胡忧敢保证,龙袭渔是对俞骆亚不感兴趣,不然他要骗俞骆亚跟了一起走,也不是什么难事。
“能,当然能!”俞骆亚一脸严肃的说道。
“可是这里那么多年来,寸草都没有长出过。”胡忧提醒道。这个俞骆亚一会一个样,他还真有些不太敢信俞骆亚的话。
俞骆亚得意的说道:“一般的草,在这时当然是长不出来的。知道这是什么地吗,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盐沙地,你尝尝这些泥看。”
俞骆亚说着抓了一把泥,就塞到胡忧的手里。胡忧整个人都傻了,这有人请喝酒的,有人请吃肉的,什么时候,有人请吃泥的。
马拉戈壁的,为了建立自己骑兵部队,胡忧决定拼了。他捻了一些泥,放到嘴里,仔细的品味。一开始,苦苦的,没感觉着有什么特别。地了一会,他感觉到了,确实,这泥有淡淡的盐味。
“怎么样,吃出来了吧?”俞骆亚两个眼巴巴的看着胡忧。
“呸,吃出来了,这泥是咸的,这代表什么?”胡忧把嘴里的泥吐到地上,问道。
“这代表这片地,可以种出百兽草。”俞骆亚的两眼闪得全都是星星。似乎看到了无数的光茫。
“百兽草又是什么东西?”越来越多奇怪的名词跑出来,弄得他有些头晕。
春花看老爹又趴在那里看泥,开口帮着解释道:“百兽草是我太爷爷发现的一种草。这种草可以给大部分的动物吃。无论是马牛羊,鸡狗猪都能吃。而已吃了这种草的动物,无论是个头还是耐力都要比之前高提高五成以上。
我家的牧场就有一小片这样的草,是我太爷爷留下来的。我们一直想把它大面积的种植,可惜它需要泥土很特别,我们试过了很多方法,都没有办法种出来。”
胡忧指指脚下的泥土道:“百兽草需要的,就是这种泥土?”
俞骆亚从地上跳起来道:“不错,就是这种泥土,我敢百分之百的保证,就是它。不行,我得马上回幽州去,把百兽草的种子带来。
老天有眼,祖仙有灵呀,终于让我找到了。哈哈哈。”
俞骆亚说完,大笑着转身就跑了。连追了千里才找到的女子都不管了。
“你父亲经常这些?”胡忧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已经跑远的俞骆亚。刚才还想着怎么跟他提春花和龙袭渔两人的事呢,这会看来是不用了。以他对那百兽草的狂热程度,别说是女儿,就算是他老婆,他都顾不上了吧。
春花咯咯的笑道:“他可不经常这样,对于我们草泥马家族来说,只有百兽草才是我们的跟本。你不是草泥马家族的人,你是不会了解的。”
胡忧感慨道:“草泥马家族,你们真是一个神奇的家族。这家族有什么说法吗?”
春花道:“草泥马家族简单还说,就是以草和泥为图腾的家族。知道我们的牧场为什么不养马吗?因为我们必须要找到最适合百兽草生长的泥土,种出百兽草,才会养马。我们草泥马家族用不就不养马,要养就一定要养出最好的马——草泥马!”
让人安顿发了春花和龙袭渔,胡忧有些哭笑不得的坐在军帐中,回忆着今天发生的事,见意的人。
龙袭渔,俞骆亚,俞春花,我的天,这都是些什么人呀,一个比一个强悍。居然还有草泥马家族,还要养草泥马,这可是传说中的神兽啊。要是能成立一支草泥马骑兵团,哈,光听名字就够吓人的。
“想什么呢,笑得那么坏?”红叶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胡忧在那里胡思乱想,不由问道。
“呵呵,没什么,我不过是感慨这个世界的神奇而已。”胡忧笑着拉过红叶,在她的****上摸了一把:“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红叶在胡忧的色手上打了一下,瞪眼道:“没事就不要感慨了,齐源杰刚才派人来,说让人过去开会。”
胡忧兴趣缺缺的说道:“又开会,这齐源杰的会还真多。知道是关于什么事吗?”对于那些没完没了又没什么用的会,他还真不想去开。
红叶道:“好像是关于粮食的事。据说下午有洞汪城的民众派了代表来,想要向军里借些粮。”
“有这样的事?”
“嗯,民众缺粮很厉害,快要活不下去了。”
164章冲冠一怒
“军团长,这个胡忧也太目中无人了吧,他当自己是什么,居然在没有得到你同意,就敢插手这洞汪城的民事,还说什么就算是帝都的人,来到这里,都要在他面前盘着。”
胡忧还没到的会议室里,暴风雪军团三镇守之一的汉特就当着其他人的面,对齐源杰说道。
齐源杰名义上虽只是代军团长,不过所有人在称呼齐源杰的时候,都很自觉的把那个‘代’字给去掉了,直接叫军团长。
“就是,我也觉得那个胡忧太嚣张了,军团长招集开会,他直到现在还不来。”另一个将官也接口道。
有了两个人的开口,下面的人,也都大着胆子说起胡忧的不是来,看他们那架式,是要把一个商量借城民粮草的会议,改成对胡忧的批斗大会。
地位仅次于代军团长齐源杰的庄进熙一言不发,坐在一边,冷眼看着齐源杰派系的表演,猜测着齐源杰这一次又想玩什么花样。
事实上,暴风雪军团上层大约分为三个派系。一个是齐源杰的军团长派。齐源杰没有当上军团长之前,是一个老好人,无论是说话做事都很谨慎。这也是庄进熙推他上位做挡板的原因。
不过现在看来,庄进熙是犯了一个错误,当他发现这个齐源杰并不是表面上那样的人时,后悔已经晚了。齐源杰上位后,庄进熙才知道,原来这个人,藏得很深。
齐源杰可以说是庄进熙自己扶起来的对手,是他自己一手推出了这个军团第二大的势力,来跟他地做对。
庄进熙的势力,要比齐源杰强上一点,不过差得也不是很大,发展到现在,谁想要弄死谁,也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第三股势力,就得是胡忧的了。胡忧手里有一万多人,游离于齐源杰和庄进熙两大集团之间。谁也不亲,谁也不害,他像条狼一样,就在一边看着,随时等着咬人。
正在这时,胡忧进来了。其实他并没有来晚,他是按着会议的时间来的,是齐源杰这些人来早了。
齐源杰派下一伙人说话的时候,并不避着人,胡忧在进来的时候,也听了一耳朵两耳朵的。不过他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这时候与他们翻脸,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要想成大事,必须还得先忍着。忍得等待一个好的机会。
齐源杰看胡忧进来,也就宣布会议开始。
“军团长大人,关于这洞汪城民要求借粮的问题,末将认为并不妥当。我军的补给军粮,直到现在,都没有运到,军中粮食本就不多,哪有余粮借给他们。”还是那个汉特先发的言,这家伙是齐源杰一派的,他话里所表达的意思,其实也就代表了齐源杰的意思。
汉特的声音刚落,庄进熙一系的人就开口了:“我不同意汉特镇守的说法。洞汪城现在是我暴风雪军团的属地,洞汪城的城民,就是我军的城民,我们怎么可以看着城民挨饿而不管呢。”
派系争斗其实是很简单的事,但凡是对手不同意的,我方就支持。但凡是对手说好的,我方就必定打击。这里面没有什么立场的问题,为的就是打击对手。
两人就对于借不借粮的问题,争论不休。从两个人的争议,很快就发展到两个派系之间的争论,规模变得越来越大,人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谁也说服不了谁。
胡忧这一派,就他自己过来开会,科奇士本来也有资格参加会议,但是他这次没有来。他把胡忧送到这里之后,就以胡忧侍卫的身份,留在了外面。
胡忧看齐源杰和庄进熙都不说话,他也不开口,静静的在一边听着。这种无谓的争论,跟本没有什么意思,具体要怎么做,还是由上面的人说了算。军中只有命令,没有民主,吵来吵去,有个屁用。
饶有兴趣的看下面的人争吵了好一阵,齐源杰把手举了起来,下面争吵的声音,顿时就没有了。这是齐源杰最享受的时候了。
“胡忧督将,对于这借粮之事,你打算怎么办?”齐源杰问胡忧。
这次剿灭落石谷一战,胡忧所表现出来的战力,让齐源杰产生了警觉。他之前之所以很大方的把暂时受他节制的不死鸟特战团划给胡忧,一来是因为那些人不受他管,而他也不削用那些人,二来是想让胡忧因剿匪而招受到损失,以达到消除军中其他势力的目的。
可是胡忧所表现出来的战力,让他警觉到了胡忧的可怕,他觉得在这样放任胡忧发展下去,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会威胁到他在暴风雪军团里的地位。
正好这时候发生了这洞汪城民要向军中借的粮的事,齐源杰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他要借着这个机会,先把胡忧给搞下去。打掉胡忧之后,他才好腾出手来,专心的和庄进熙斗。
胡忧听庄进熙这话,就知道这老小子心里没有想好事。这粮借还是不借,关系到是已经不单单是粮食本身的问题了。胡忧必须得好好考虑清楚,要怎么样回答齐源杰这话。
胡忧心里猜得不错,齐源杰这么问胡忧,确实没有在心里安什么好心。如果胡忧说借,那他就准备顺水推舟,把这事交给胡忧去处理。
从落石谷得回来的那些粮食,已经分给各军了。吃进嘴里的东西,谁也不会吐出来。胡忧要想把粮借给洞汪城民,那就得他自己想办法。是动他的那份军粮,还是在去打土匪要,齐源杰可不管,任胡忧自己头痛去。
如果胡忧说不借,那也好办。到时候他会想办法,把消息传出去,说是从落石谷打回粮草的胡忧,不同意借粮给城民。到时候城民会有什么反应,吃麻烦的还是胡忧。
这就是齐源杰想出来打击胡忧的妙计了,在他看来,胡忧无论是选哪一样,都正中了他的下怀。这简直就是一个绝世好计。即解决了问题,又打击了胡忧。
齐源杰能想到的东西,胡忧会想不到?以胡忧的聪明和这么多年的历练,齐源杰只开了个头,胡忧就知道他心里包藏着什么祸心。
不过胡忧想得要比齐源杰更远。在战略上,胡忧已经决定在今天很长一段时候的工作重点,是拿下暴风雪军团的绝对控制权,并以这洞汪城为据点,发展自己的实力。
出于这个考虑,洞汪城的民心,对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他心里有一万个推脱齐源杰的办法,此时确不能不按着齐源杰挖好的坑跳下去。
想清楚自己要什么之后,胡忧上前一步道:“末将也以为不能放任城民饿肚子。”
“嗯。”齐源杰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胡忧给出的答案,正是他心里想要的。
“胡忧督将说得没错,有道是军民本是一家人,咱们暴风雪军团做为这洞汪城的驻军,自然不能看着城民受苦。
依我看这样吧,这事就辛苦胡忧老弟了。咱们现在吃的军粮,也都是你给带回来的,我相信你会有办法,不会让我们和洞汪城民失望的。”
..............................
“什么,齐源杰那个老小子,把城民借粮的事,丢给了你?”红叶听完胡忧的讲述,心里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
她这是给胡忧鸣不平,暴风雪军团是五万大军调入洞汪城,又不是只有胡忧一个人,凭什么所有麻烦的事,全都丢给胡忧,而他们则坐在一边吃现成的。
胡忧揽过红叶劝道:“好了,别气了。那些城民也挺可怜的,我们能帮就多帮一点吧。”
“你呀,就是老实,老让人家欺负。”红叶没好气的说话。
老实?胡忧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个词来评价他,差点没有笑出来。
老实?哼,那是那些人还没有见识少爷的手段,等少爷在这洞汪城站住了脚,有他们哭的时候。
胡忧抓了抓拳头,在心里暗暗的下了决定,总是这么托着,不是一个办法。得找个机会,以雷霆万钧,快刀斩乱麻之势,把这些压在自己头上,制约着自己发展的人,全给收拾了。
所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老虎不发发威,到让这些人当了病猫。现在浪天的红巾军又一次夺下浪天城,帝国各派势力,忙着内斗,享受着最后虚幻的繁华。大时代马上就要来了,自己再不努力,加快发展进度,就要赶不上那‘二路汽车’,从而被大势所弃。
“好了,别耍小性子了,去把朱大能他们给找来,我要和他们商量一下,这个借粮的问题。”胡忧在红叶****上拍了一掌,让她做事去。
“大人,我认为借粮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在胡忧的会议上,刚刚加入的龙袭渔第一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说说你的想法。”胡忧道。对于这个龙袭渔的表现,他还是很满意的。他的加入,终于打破了每次开会都是一潭死水的气氛。他也想听听这个毒书生有什么好的提议。
龙袭渔道:“以洞汪城收入能力,把粮借给他们,他们跟本就还不上。依我看,我们与其背着借粮给他们的名声,不如把那‘借’字去掉,直接给他们好了。”
胡忧眼睛一亮:“怎么个给法?”
胡忧知道,以这个龙袭渔的个性,肯定不会有那么好心,他这个‘给’字后面,肯定还有文章。
龙袭渔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笑道:“我在洞汪城里住过几天,根据我的观察,这洞汪城民之所以穷,土地贫瘠是一方面的因素,而另一方面的因素,是这里的城民平时都有些无所事事。他们宁愿坐着发呆,也不愿找些事情来做。
我们这个粮,不能白给。得让他们做些事,以劳动来换。做事的有饭吃,不做事的,那就让他们饿着。”
龙袭渔的话,给在场之人,提供了一条思路。红叶最先反应过来,开口道:“我同意龙袭渔的说法,这样我们不担可以把粮草的供给,控制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对军中的士兵,也有一个交待。咱们不能让他们认为自己流血牺牲而拿回来的粮食,那么白白的分给别人。
这几天,我在军中,已经听到了一些士兵不满其他师团,没有参加剿匪,却同样分到粮食的行为。要是这一次,我们又白白的把粮食分出去,士兵的见意会更大。”
“嗯。你们说得不错。”胡忧对红叶和龙袭渔的说法很满意,对于这个方面,他也有考虑过。这两人可以说是说中了他的内心。看来这个龙袭渔还有点用。
会议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开设粥场,任何的洞汪城百姓都可以来喝,不过前提是得做事——修缮城墙。
这个办法,不但解决了城民的粮食问题,对今后洞汪城的城防也有好处,可谓是一举多得。活并不是很重,城民们出力有饭吃,也挺乐意的。胡忧算是暂时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只不过,却有人看着不那么高兴。
这天,胡忧正在军帐里研究下一个剿匪的目标,一个士兵急急的跑进来报告:“大人,粥场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胡忧问道。
士兵回道:“中午饭后不久,城民们开始上吐下泻,还死掉了十几个人。城民们怀疑是粥里有毒,群情十分激动,把粥场给围了起来。要讨说法。”
“什么!”胡忧一下站了起来,急急问道:“现在的情况怎么样,谁在那里负责。”
“我回来的时候,已经发生了几起小规模的冲突。事发时红叶军师正好在那附近,是她让我回来报信的。”士兵心有余悸的说道。
胡忧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粥厂用的米和士兵吃的米是完全一样的,士兵吃了没有出问题,城民却出了问题,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这是有人在暗地里做手脚。
马拉戈壁的,老子还想找谁的麻烦呢,这些家伙到自己先跳出来了。好,既然你们不仁,那就不要怪我不义了。
胡忧一拍桌子道:“传令兵何在!”
“在,大人。”帐外侯令传令兵听到召唤,马上跑进来。
胡忧冷声道:“传朱大能,哲别,哈里森,候三,陈大力速火来见。”
“是,大人。”传令兵不问任何的原由,马上转身离去。时间不大,朱大能,候三等一众将领,全都急匆匆的赶到胡忧的帐下。
胡忧环视了一眼帐下各将,表情严肃的说道:“事情你们都已经知道了,我不想多说。刚过了几天平静的日子,有人却不让我们过了。今天我们要来场狠的。他们不仁,就不能怪我不义了。”
“大人,怎么做,你吩咐就是,我们全都听你的。”哲别,朱大能等异口同声道。
朱大能一众心腹都知道,胡忧一直在等一个机会。这一次,既然那些人自己把机会送上来,那就怪不得胡忧心狠手辣了。
胡忧再一次,一一看过朱大能一众人等。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一次,就看他们的表现了。
胡忧命令道:“朱大能!”
“在!”朱大能上前一步,单膝跪下。他知道,自己一直等待的那一天,要来了。他现在是和胡忧绑在一起的人,胡忧势大,他在家族里的地位也就会水涨船高。如果胡忧从此在洞汪城无所做这,那么他下半辈子,就得在这里看黄沙飞舞了。
胡忧抽出一支令箭道:“命你带独立团全部人马,火速敢往粥场,控制形势,保护红叶军师安全,不得有误!”
“末将接令。”朱大能接过金箭,转头大步而去。独立团的人马,他在来之前,就已经下令集合,这一次胡忧要玩多大,他就陪胡忧玩多大。
“哲别,候三!”胡忧抽出另一支令箭喝道。
“在。”哲别和候三同时上前,他们两人是对胡忧最死忠的。而他们手下的不死鸟特战团,也是跟胡忧最久,简直把胡忧当成神一样的部队。无论胡忧要他们干什么,他们绝对没有二话。
胡忧下令道:“命你俩二人,带不死鸟特战团全体将士,守护于粥场外围,刀出鞘,箭上弦,随时等候下一步的命令!”
“是!”哲别上前接过胡忧的令箭,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和候三一同离去。跟在胡忧身边做了那么久的亲卫,胡忧就算是没有明说,哲别也知道,胡忧这一次是不动则已,一动势必惊天。
“哈里森!”胡忧的目光看向了统管奴营的哈里森,这后面的任务,只有哈里森和他的奴营能最好的执行。
“末将在!”哈里森的声音异常的沉重,他知道接下这个命令之后,他和手下几千奴营士兵的命运,将要从此改写。他们曾经被历史遗弃,今天,他们将要从回历史。
胡忧也同样深沉的看着哈里森,哈里森这一步棋,是整个局势里最重要的一步,他如果失败了,那么这两年辛苦的努力,将会全部化为乌有。
165章万众归心
“如有抵抗,就地处决!”
这是胡忧留给哈里森的最后一名话,说完这句话之后,胡忧就转身出了军帐。
哈里森与陈大力对视了一眼,相视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那股疯狂之色。重重一点头,紧握胡忧交下的令箭,大步出去。
胡忧出得军帐,只带科奇士等三十个侍卫,就直奔粥场。
眼前情景,真可谓是鸡飞狗走,相当的火暴。煮粥的锅给砸了,没有喝的粥洒了一地,小孩子在叫,女人在哭,还有不多人在吐着腥臭之物,这都还不算什么,顶在最前面的,才会真正的可怕。
最前面的是百十个人,扛着十向具死尸,呼天抢地的喝叫着。百个人后面,则挤了数千的民众,一个个都嘶声的高叫着——杀人偿命!
也许是被压抑了太久,城民们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了出来。他们的眼睛,不在麻木,而是变成了凶狠。这已经不是毒死十几个人的问题,而是对帝国不满的发泄。
三十多年算起来,并不是很长的日子。很多当年曾经经历过洞汪城辉煌的人,都还没有死掉。由于他们的口口相传,洞汪城的人,没有不知道帝国曾经给他们带来怎么样的毁灭打击。谁家里没有些惨事,全都集中起来,那就是民愤了。
朱大能的部队已经先胡忧来达到,按着胡忧的吩咐,他们并没有对城民进行镇压和驱逐,而是把他们围在中间,不让他们再把事态扩大化。
远远看到红叶,胡忧松了口气。她被独立团的士兵层层护着,看来不会有什么事。
红叶的表情到事相当的镇定,完全没有慌乱之色。看来她是早就知道,胡忧不会让她有事的。
“嗵!”一声鼓响,震响整个天空。现场的声音为之一弱,他们都听出了这是战鼓的声音。
战鼓,那是指挥部队冲锋的信号,有胆子小的城民,顿时汗都下来了。难道是军队要大开杀戒!
“嗵!”又是一场声响起,城民们看外转的士兵并没有什么动静,心里也稍稍的安心了一些。这会他们也发现了,这战鼓之声,来自一辆板车。板车之上,不但有一面战鼓,还有一个人。他的手里,拿着鼓槌。看来那鼓声,是他敲出来的。
“是胡忧大人!”
有城民认出了胡忧。在这城墙修缮期间,胡忧经常会亲自到现场,找城民聊聊天,说说事,有时候,他还会和城民一起干活,一起同喝那大锅里煮出来的粥。城民们对帝国的官印象一向不太好,可是对胡忧的映像却非常好。要不是这样,刚才朱大能带人带他们围住的时候,他们肯定就乱了。正因为他们认出了那是胡忧的独立团,才没有去冲击他们。
“胡忧大人,我们有冤了,你可要给我们做住呀!”一个城民大叫了起来。
“是呀,胡忧大人,这粥里被人下了毒,我们很多人都中毒了,还死十几个人。”
“胡忧大人,你要给我们报仇呀。”
城民的声音一起又大了起来,喊什么的都有。也有喊是胡忧下毒的,不过那声音很小,一下就淹没在人浪里了。因为跟本不会有人相信是胡忧下毒,胡忧可是经常在这锅里舀粥的,他们都知道。
“嗵!”胡忧又敲了一下鼓,双手高举,慢慢下压,城民的声音一下就停了下来,他们有关系胡忧有话要说。
“相亲们,你们相信我吗?”胡忧大声的叫道。
“哗哗...........”城民纷纷开口回答。嗡嗡的声音,跟本听不到他们在叫什么。
“嗵。”胡忧又敲了一下鼓问道:“你们相信我胡忧吧?”
“嗵,嗵,嗵。”一连三声,胡忧用鼓声来引导大家的节奏。搞气氛是他的特长,没几下功夫,他就把城民的声音给合在了一起,满天回响的,都是‘相信’二字。
“好,既然你们相信我胡忧,我胡忧今天就给你们一个交待。”
胡忧大喝前向前一挥手,他脚下的车,开始动了起来。科奇士亲自带着几个侍卫,推着胡忧的车向前移。
城民们看车子上来,都非常自觉的让出一条路,让胡忧的车过去。胡忧的车在前面的高台上停下来,这是为修缮城墙而做的平台,现在正合适胡忧用。
胡忧站在平台之上,看着台上那黑压压的人群,心中豪情顿声,暗暗在心里,对自己道,他们就是自己的第一批子民了。
...........................
齐源杰在听说粥场乱起来的时候,嘴角里挂出了一丝笑意。没错,那毒是他派人下的。他到不是为了毒死胡忧,而是要给胡忧制造一些麻烦。
直到现在,齐源杰终于明白苏门达尔没死之前,要什么对胡忧那样的忌惮。这胡忧真是太可怕了,齐源杰把想借这洞汪城民借粮之机,来打压胡忧。谁想到,却被胡忧弄出一个粥场,不但为他的计划落败,而且还赚取了不少的名声,在洞汪城里聚集了极高的人气。
齐源杰不再呼什么民众的拥护,但是他看不得别人在民间拥有这么高的人气。在属下的献计下,他决定给胡忧制造一些麻烦。他不是想在人气吗,这次看他怎么要人气。
“军团长,我还那胡忧这一次,有得头疼了。”汉特嘿嘿的笑道。这次的毒,是他亲手下的,这一功是跑不了了。
“哼,跟我斗,他还嫩点。”齐源杰冷哼一声,心里却在想着,才死十几个人,是不是太少了点。早知道多弄死几个,这会那些愚蠢的草民,弄定能把胡忧给撕了。
齐源杰正想着下次再给胡忧弄点什么麻烦,突然一个士兵慌乱的冲进来,报告道:“大人,大事不好了,出大事了。”
“慌什么,出了什么事,把你吓成这样。”齐源杰喝声道。
“大人,造反了,造反了,大人。”士兵急急的叫道,那一脸慌张之色,不但没有平复,反而更加的害怕。听他那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说齐源杰造反呢。
“好好说,出了什么事?再胡言乱语,小心我砍了你。”齐源杰一巴掌抽在那个士兵的脸上,骂道。
士兵被齐源杰这么一吓,更加慌了,连自己刚才想要说什么的记忆了,一脸呆呆的看着齐源杰不说话。
齐源杰那个气呀,真恨不得踹这士兵几脚:“你到是说呀,谁造反了?”
士兵这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说道:“是奴营,奴营的人造反了。”
齐源杰听着这话,到挺高兴,哈哈笑道:“嘿,有这样的事?他们把胡忧给抓了?”在他看来,这算是意外收获。
士兵被齐源杰弄得一愣,好一会才弱弱的说道:“他们不是把胡忧给抓了,他们要来抓你。”
“什么?”齐源杰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士兵回道:“奴营的士兵是来抓你的,说你在粥里下毒,要抓你回去受审。”
齐源杰脸色大变道:“他敢!”
齐源杰的声音还没有落,哈里森就已经划破军帐,冲进来了。
“你说敢不敢。”哈里森冷笑道:“齐源杰,你的事犯了,跟我走一趟吧。”
齐源杰怒道:“哈里森,你想要造反吗?”
哈里森懒得跟齐源杰多说,一擦脸上的血,挥手道:“给我拿下。”
.............................
另一边,陈大力的行动也得手了。如果是齐源杰被哈里森抓是罪有应得,那么庄进熙被抓,算是有些冤。毒是齐源杰下的,他也是事后才知道。最多也就算过知情人。
不过胡忧可不管那些,一个也是赶,两个也是轰,既然代军团长都动了,也就干脆稍带的把这个二号人物也给弄出来吧,省得以后麻烦,还找另找机会去搞他。
.....................................
现场的气氛,已经被胡忧调动得异常的热烈,现在是万事俱备,只等哈里森和陈大力成功而回了。
胡忧与哈里森和陈大力的任务是带在奴营突袭齐源杰、庄进熙的帅帐,把他们给抓到这里来。能要活的就要活的,没有活的,死的也行。
看到远处传来的信号,胡忧知道,哈里森得手了。于是一嗵鼓后,对城民宣布道:“在粥里下毒的人,已经抓到了,大家看,就在那边!”
“哗!”城民齐刷刷的全都转头过去,果然看到哈里森正在把征这边带。
“就是他,我之前看到他夹在人群里,往粥里扔东西!”一个城民的怒吼,顿时引得群情更加的激昂。
“杀了他,杀了他!”龙袭渔在人群之中尖叫两声,转头就钻到另一拨人群里。
龙袭渔的这两声,顿时被愤怒的人群所接受,一声声的人喊杀声,一浪高过一浪。被气氛烘托起业的城民,跟本就没有注意到,代头叫出这个声音的人,这会都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
“嗵。”胡忧敲了一通鼓,大声喝道:“把犯人代上来,接受人民的审判。”
得,还没有审呢,齐源杰,庄进熙就已经被胡忧定性为了犯人。
多年之年,有历史学家经过研究得出一个节论。胡忧此时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他会笼络民心,不拘一格降人才之外,最大的一点,就是对机会的把握能力。每次在面对那些意外的突发事情之时,胡忧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的早到事情的切入点,为自己夺取最大的利益。
而在胡忧的自传里,他对枭雄有这以一个解释——每当机会来临的时候,能毫不犹豫的摒除一切障碍,出手狠辣,以极深的城府,计算一切可以计算的东西,并把他们加以运用,变成自己利点的人。
“杀!”胡忧一句话落地,决定了齐源杰和庄进熙的命运。反应过来的那些忠于齐源杰和庄进熙的部队,已经和外围不死鸟特战团的士兵对峙起来,胡忧不可以用太多的时间,来对齐源杰和庄进熙进行审判。在这种情况下,审判只不过是一个过场,有就行,不用在呼时间的长短。
其实胡忧心里很清楚,下毒的只有一方面的人,齐源杰和庄进熙两人之中,肯定有一个是被冤枉了。他们两个派系的人,不可能同心做一件事。
不过齐源杰和庄进熙一同掉,这符合胡忧的利益,只有这样,他才能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所以这两人,必须得死。
权力的斗争,就是这么残酷的,这里面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就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公平。别说是错杀一个,有时候就算是错杀一千,必须去做。这是胡忧在血与火之中,学会的东西,是任由书上都看不来的。
正是因为胡忧的这个理念,使得胡忧再今天后的岁月之中,曾经一度制造出了血色的恐怖。这也是史学家对胡忧诟病最多的地方。直到死后,对他的争议,也从未间断过。
随着两颗人头的落地,人群之中,暴发出了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城民被压抑了几十年的情感,终于全面的暴发出来。
胡忧知道,这是一个收民心,收军心的大好时机。他连续猛擂了一段战鼓,让鼓点敲击在每一个人的心头,最后当着场中数万人的面前,突然血斧一闪,把战鼓劈成两半: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能救我们的,永远只有我们这双手。
我们向往和平,老天带来的却是战争,我们向往美好的生活,而却有人烧掉我们的牧草,让我们换去生活的资本。
连年的灾荒,接连的战火,我们不想接受,却被强加于身。
为什么会这样?
那是因为我们不够勇敢,他们觉得我们好欺负,他们当我们不是人,我们不过是想喝一饭粥而已,他们都要给我们下毒。
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你们过够了吗?”
“够了!”
“你们还想过这样的生活吗?”
“不想!”
胡忧猛吸一口气,喝道:“是的,这样的生活,我们已经过够了,不想再过了。没有救世主,那我们就靠自己这双手。用我们自己的手,打造我们自己想要的幸福!
我们生逢乱世,就要学会适者生存。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我胡忧在此对天发誓,只要你们向往幸福,并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我就会给你们幸福!
我们不要做草民,我们要用双手,让天空下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都拥有自由,尊严而幸福美好的生活!”
胡忧的话长,说得很激情。城民听着他的话,眼睛渐渐的变得坚定,士兵们听了他的话,眼中闪出的是向往。是呀,那是多么美好的梦呀,谁不想过着幸福的生活,谁想像颗草一样,任人踩踏。
很多人哭了,但是更多的人,却在哭的同时嘴角挂起了微笑。一双双眼睛,看向胡忧,目光之中,充满了希望。他们全都相信,胡忧可以给他们带了这样的幸福。
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原来他可以一气说出那么多让人感动的话。只看台下这些人的眼睛,他就知道,自己这一次,成功了。这将会是他第一批子民,也是最最忠诚的子民。
感动是够了,但是还需要一些激情。胡忧对这个很拿手,他知道怎么样,可以让这里的每一个人,再次变得狂热起来。
他要让所有的人,记住这份狂热,并把它永藏于心底,成为不懈的动力,神精的力量。
“你们要这样的幸福吗?”胡忧歇斯底里的叫道。他的声音已经沙哑,但是那股激情却在燃烧着。
“要!”现场所有的人,全都齐声叫了出来。没有鼓点的指挥,他们依然叫得那样的整齐,因为这是他们发自内心的情感。苦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不允许以后的岁月,还是那样过下去。
胡忧叫道:“那怕是要经历腥风血雨,你们也不怕吗?”
“不但!”
“哪怕是死,你们也依然坚持信念吗?”
“坚持!”
“我,胡忧,从今天起,将带领你们,踏过那满地荆棘,走过那血雨腥风,哪怕是死,也要为我们,为我们后世子孙,打下一份幸福的疆土!”
“誓死相随!”
几万人的暴喝,响彻天际,回荡在洞汪城的上空。每一个人,都被胡忧的话深深感染了,他们是狂热的,幸福地,就像是被催了眠一般,在心里打下专属于胡忧的烙印。
...............................
暴风雪军团五万士兵,和洞汪城两万城民之心,从这一刻起,被胡忧收归己有。
容易吗?
并不容易,这是胡忧用无数血和汗换回来的成果。在经过那么多努力之后,胡忧终于真正的获得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虽然这份力量此时还很弱小,但是胡忧会精心的呵护它,让他成长为让整个天风大陆都为之颤抖的实力。
轻风吹走了浮云,胡忧仰望着那苍茫的天空,耳边传来的是人们疯狂的呐喊。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他庆幸自己直到今天的每一个选择,是坚持,让自己走到了今天。
今天很美好,明天将会更加的美好!
166章秘洞寻宝
据《帝国秘史——论胡忧大帝的发家》一书中记载:胡忧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借着民众的这股狂热之势改组军队。这是他早就已经在心里计算好了的。
胡忧把不死鸟特战团改名为不死鸟一团,命候三为团长。奴营则改名为不死鸟二团,哈里森为团兵,新兵独立团改名为不死鸟三团,由朱大能为团长。三个师团平级,武器粮草全部统一由军部供给。暴风雪五万士兵,全部被胡忧打乱原来的建制,分入三个师团之中。使得每个师团人数,达到一万五千余人。
另外胡忧还任命红叶为军师,同时成立一个名为军事委员会的机构,这个机构的负责人为红叶,机构的性质说白了就是节制各师团长的兵权。不过这个功能,并没有一开始马上突显出来,算是一个后手。
这个军事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全都是胡忧的老部下。林克,西多夫,奥托,加马,阿骨达等这些对胡忧发过酒誓的人,全都被胡忧从各个部队调进军事委员会里,朱大能等三个团长当然也是委员会的成员。
胡忧是有把最初跟着他的那组成员,全都放入军事委员会里,不过他并没有成功,因为拉雷和里尔多并不在军中。在军部的花名册里,有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见不到他们的人。胡忧问了候三他们,他们也全都没有人知道,这两个人的下落。
夺权从来都是带着血腥的,那些忠于齐源杰和庄进熙的人,受到了灭顶之灾。胡忧挥动着他的大刀,进行了他从军生涯之中,第一次清洗,近千人倒在了这场权力斗争之下。
后世历史学家对胡忧的这一行为,称为无耻的暴政。不过此时,胡忧顾不得这些,为了整个军团的生存和发展,有时候必须得付出血的代价。
“哲别,你过来一下?”书房里,红叶对哲别招招手,示意守在胡忧身后的哲别,来到自己的身边。
胡忧掌握了暴风雪军团之后,曾经有意让哲别出任不死鸟一团的团长,不过这个丫头不肯,执意要回到胡忧的身边做亲卫。胡忧没有办法,只得同意她的要求。现在哲别是胡忧内卫营统领,带一千精选的士兵,近身保护胡忧的安全。
胡忧的警卫力量,分为内卫营和警卫营两个部分,总人数为五千人。这是暴风雪军团最精锐的部队。而哲别手里的这一千人,则是精锐中的精锐力量。另外的四千人在警卫营统领科奇士的手上,实力同样不可小视。
哲别看了胡忧一眼,确定胡忧的安全不会有什么问题,这让移步来到红叶的身边。其实以胡忧身边五千人的防卫力量,跟本不需要哲别这么贴身的守着,不过这丫头是个倔脾气,说什么亲卫就必须这样,胡忧拿她没有办法,也只能任由着她。
哲别问道:“红叶姐,你找我有事?”
“嗯!”红叶点点头,神秘的笑笑道:“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东西给你。”
“好的。”哲别跟着红叶走出了帅帐,来到红叶的小帐里。
走进小帐,红叶打开一个箱子,把一个布包拿出来,交到哲别的手上:“呐,你看看喜不喜欢。”
用手试了试,捏起来软软的,像是布或是衣服类的东西,哲别好奇的问道:“是什么?”
红叶笑道:“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哲别孤疑的看看红叶,又看看手里的小布包,她也很好奇红叶要给她什么东西。小布包被红叶系了个蝴蝶结,哲别一拉那长绳,布包就开了,一个红色的缎面肚兜出现在哲别的手里。
“红叶姐,这..........”哲别的小脸瞬间就红了,这东西她见过,可是她从来没有用过。
红叶道:“这是我特意帮你做的。怎么样,喜欢吗。”
“可我是男..........男人,怎么能穿这个。”哲别拿着那肚兜,像拿着块火碳一样,怎么着都觉得烫手。
红叶拉过哲别的手,呵呵笑道:“大家都是女人,你骗不了我的。快去试试看感觉怎么样,你老是用布条绑,对身体不好的。我们女人呀,有时候就得多疼自己一些。”
“红叶姐,你都知道了。”哲别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她重回胡忧身边以来,红叶对她一直都非常照顾,她觉得自己骗了红叶,有些不太应该。
“我呀,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猜到一些了。之后通过观察,就更是确定了这个猜测。先去把它换上,看看合不合适,如果不合,我还可以帮你做修改。你自己会穿吧?”
“嗯。”哲别点点头,那娇羞的样子,纯得像邻家的女孩,一点不像一个驰骋沙场的军人。
没一会,哲别换上了肚兜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根巴掌宽,一米多长的布条。她想把布条给藏起来,可是没有适合的地方。
“给我吧,你以后用不着这些东西了。”红叶接过哲别手里的布条,问道:“感觉怎么样。”
哲别脸红红的小声说道:“感觉挺舒服的,就是有些怪怪的。”
红叶安慰道:“穿多几次,你习惯了。一会我再帮你多做几件,这样你就有得换了。对了,胡忧知道你是女儿身吗?”
哲别点点头道:“将军他知道的。”
红叶嘀咕道:“我就知道那个坏家伙肯定知道。”
“嗯?”哲别没有听清楚红叶说的话,疑惑的看向红叶。
红叶摇了摇头道:“哦,没什么。我那里还有裙装,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有些心动,想了想,还是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哲别是怕自己会喜欢上裙子,换回女儿身之后,不能留在胡忧的身边。
“随你吧。你要是什么时候想试试,可以随时过来的。来,我们到那边坐坐,聊聊天。”
.............................
“将军。”朱大能一身风尘仆仆的走进胡忧的军帐。
胡忧放下手中的书,笑道:“你回来了,这次的剿匪怎么样,一切都还顺利吗?”
朱大能摇摇回道:“不是太顺利,那些土匪一收到消息,全都躲到防山镇去了,我们这次只剿掉一个不足二百人的小股土匪,物资收获也不是很多。”
“又是防山镇。”胡忧的眉头紧紧的皱起来。这个防山镇距离洞汪城大约一百里,属于西北另一大城宝怀城的势力范围。
同是西北的城市,宝怀城可要比洞汪城有钱多了。那里铁矿储量丰富,是西北有名的铁都。城主马泽本手握十万地方守备部队,雄霸一方。
这个马泽本是个贪得无厌的人,为人好酒,好色,好财,所有好东西,他都喜欢。每年出产的铁矿,已经能给他带来非常大的利益,可是他依然不满足,还暗中与土匪勾结,坐地分脏。这西北一线有半数的土匪,全都跟马泽本有来往。胡忧一出兵剿匪,那些收到风声的土匪,就马上躲出防山镇去,在那吃喝玩乐,等胡忧收兵,他们才又出来活动。
“大人,我们必须得想个办法才行,再这样下去,我们马上又要缺粮了。”朱大能提醒道。
现在洞汪城刚刚收回到胡忧的手里,百废待兴,城民加上军团,七万余人的生活,全仗着剿匪在支撑。那些散落在这大西北黄土高坡上大大小小的土匪,现在是胡忧唯一的生命线,这么一剿他们就跑,洞汪城的日子就难过了。
胡忧当然知道,这么靠着土匪经济存活,不是长久的办法,但这是唯一可以到得高速回报的做法。除此之外,一切都需要时间。俞骆亚已经拿了百兽草的种子回来了,现在还在试种阶段,能不能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就算能成功,这洞汪城要重新养马,也不是短期之内,就可以立竿见影的。
“马拉戈壁的,逼急了老子发兵打他。”胡忧恨恨的骂的。
这不过是一句气话而已,以胡忧现在的实力,要粮没粮,要钱没钱,拿什么跟马泽本这个大财主斗。帝都现在看来是已经完全放弃暴风雪军团了。直到现在,应该给的粮草补给还没有到。
对于这一点,胡忧一直是百思不得其解。按说暴风雪军团怎么着也是一个正规的军团,巴伦西亚为什么就这么扔在一边不管了呢?
胡忧在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之后,怕帝都会过问此事,还特意专门准备了一套说词和各种应对的办法。可是现在看来,跟本就用不上。帝都对于这边的事,跟本连理都不理,就当没有这个军团存在一样。
“这办法到是不错,听说那里美女挺多的,我们正好抢他一些回来。”朱大能听了胡忧的气话,笑了起来。
“得了吧。”胡忧没好气的说道:“咱们现在饭都快没得吃了,你还有心情在这里贫嘴。”
朱大能知道胡忧并没有生气,笑道:“哭也是一天,笑也是一天,生活不容易,能笑咱们就多笑会吧。”
胡忧点点头道:“这到是。唉,这没钱没粮的日子,还真是不好过呀。朱大能,你们家族不是挺大的吗,要不你想办法回去借点钱粮来,以后等我日子好了,我再还给你们。”
朱大能的脸色顿时就苦了起来,一脸苦笑的说道:“我的家族是不小,但是要养活这洞汪城七万军民,还是没有什么可能的。老大你还是另想办法吧,别在我这里打主意了。”
“你小子就是一铁公鸡。”胡忧没好气的瞪了朱大能一眼,豪没形象的趴在桌上道:“钱呀钱,我要怎么样才能弄到钱呢。”
猛然,一个念头在胡忧的脑子里闪过,胡忧顿时站起来:“哲别,哲别,准备一下,我们出去一趟。”
红叶的帐篷本就是挨着胡忧军帐的,正跟红叶笑话的哲别,听到胡忧的招唤,赶紧跑了进来:“大人,怎么了,你要出去吗?”
胡忧道:“是的,快去准备一下,咱们挖宝去。”
“挖宝?”哲别刚要往外跑,突然觉得胡忧这话似乎不对,转过头来,一脸不解的看着胡忧。
朱大能也同样很想知道,胡忧这个‘宝’从何来。这洞汪城一穷地白,哪有什么宝,他不会是天热烧坏脑子了吧。
朱大能和哲别都在等着胡忧的答案,胡忧却神秘一笑,怎么都不说。要是朱大能不在,哲别还可以用自己女人的优势撒撒娇,看能不能提前知道。这会她当然不会那么做,只能在心里猜着。
三人换了便装,出军营进了洞汪城。不一会,在胡忧的带领之下,三人来到了东大街的一座房子前。
“大人,这是谁的家,你说的宝就是这里吗?这里安不安全的,要不我先叫些侍卫来。”哲别看着眼前这破房子,皱眉道。她对胡忧这么轻车简出的走出军营很是担心。
胡忧拍拍哲别的肩膀道:“放心吧,不会有问题的。这里是前洞汪城城守严不开的房子。他早已经离开了洞汪城,现在这房子是空着的。去把门弄开,我们进去。”
“大人,还是我来吧。”朱大能在一边插话道。
“好,那就你来吧。”
朱大能得了胡忧的话,从衣服里拿出一跟铁丝,靠了上去。抓过屋门前的那把大铁锁,三捅两转的,就把锁给打开了。前后还不到三十秒的时间。
“手艺不错嘛,以前干过?”胡忧笑问道。
朱大能把铁丝收起来,回道:“我可是守法公民,这招是候三教我的。”
“这么说坏的是候三那小子。”胡忧嘿嘿笑了两声道:“我们进去吧,看看能有什么惊喜。”
严不开这屋子,简直就是清官的代民词。屋子挺大,摆设却是相当的简单,就是一些日常的桌椅家具,没有什么特别的之处。久不住人,屋子里有股子霉味,桌面落着厚厚一层灰。
“大人,这里能有什么宝贝吗?”哲别轻轻的掩着鼻子,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她看不出来这里边能有什么好东西。真有什么好东西,严不开走的时候,也带走了。
胡忧拿了跟木棒,这里敲敲,那里打打,地面墙头都没有放过,他有感觉,这屋子肯定会有所发现。他之所以没有用透视眼来扫,一是因为这里挺大,他的精神力不足以支持他扫完整个屋子。二来他也很享受这种寻宝的过程。
“慢慢找,别着急,该有的始终会有的。”胡忧正说着,手中木棍敲在墙上的声音一沉,发出空洞的声音。
“有暗墙。”朱大能从另一边靠了过来。拿手中的木棒把那墙的周四敲了一遍道:“这后面肯定是空的。让我来打开,看看后面是什么。”
朱大能是个急脾气,说话间就要暴力破墙。
“不急,先等等。”胡忧叫住朱大能,不让他硬来。
胡忧叫停了朱大能,仔细的观察起这面墙来。这堵墙一堵到顶,没有任何的裂缝,不像能徒手能开的样子,与他想像中的并不一样。
胡忧记得很清楚,严不开叫他老婆出来的时候,去的时间虽然有些久,但是并没有听到有石块碰撞的声音。也就是说,严不开的老婆肯定不是破墙出来的,这里应该有开口。
看着看着,胡忧的目光从墙体移到了脚下。屋子的秘密,应该在这里了。
“把这长椅弄开。”胡忧用手中的木棒敲敲脚边的长椅子道。
哲别应该了一声,上前搬那椅子:“大人,这椅子移不动,定死了的。”
胡忧眼眉一跳:“左右转转看,来,我跟你一起。”
“咔咔”两声轻响,椅子在左转不动的情况下,右转却有了动静。一个直径大约一米的地洞出现在了椅子下面。
“是这里了。”胡忧松了口气道。
三人一起伏下身,拿眼往这洞里面观瞧。只见这个洞走的是斜路,看样子应该是通向墙的后面。
洞里黑呼呼的,看得不远。丢块石头下去,发出闷闷的声音,似乎有风从里边吹出来,伸手进去摸了一下,感觉铺着一层厚厚的木板。
“哲别,点个火看看。”胡忧对哲别叫道。
“哦,好。”哲别被胡忧这么一叫,才回过神来。暗骂自己笨蛋,这么黑看不清楚,也不想着点个火。
“大人,你说这后面会有什么呢?”哲别拿火折子给胡忧照着。这火折子比不了手电,点燃了也看不到多少东西。
“弄不好是金山银山,嘿嘿,要是那样,就该我们发一笔了。
胡忧翻翻白眼道:“要是那些东西,严不开早就拿走了,还等你来。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洞应该是通向另一所别院,那里才是严不开真正的家。”
胡忧是江湖出生,江湖人别的也许不行,那眼睛可毒得很。那天严不开老婆刚一出来,胡忧就知道,她老婆肯定不是一个甘于住在这种破屋子里的人。
有些女人天生能吃苦,有些女人,半点苦也吃不了,哪怕是情势所逼,她们也吃不了苦。严不开的老婆就属于那样的人,可是她却住在这个破屋子里,这其中必有问题。
“走吧,咱们下去看看!”
167章财路
“大人,小心有机关。”哲别看胡忧起身就要往下跳,赶紧阻止道。她不允许胡忧在自己的面前,出任何的问题。这是她刚才答应红叶的,也是她一直以来,在心里想的。
胡忧笑道:“放心吧,我已经看过了,没有问题。”
是的,胡忧确实是看过了。哲别和朱大能只是借着火光看,跟本看不出什么东西。胡忧则不同,得了光影果之后,他的眼睛不但能夜视,还能透视。他刚才已经用透视眼大体的把这个洞扫了一遍。虽然这样做,非常耗费精神力,但是为了安全,还是值得的。
“不行,你是将军,你不能走第一个。”哲别可不管胡忧说什么,总之胡忧要带头下去,她是不答应的。
“那随来打头。”胡忧故意逗哲别道。反正这个洞并不会有什么问题,谁先下去都是可以的。
哲别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是我了。”
“你?”胡忧凑嘴到哲别的耳边小声的说道:“你一个女孩子走在前面,就不怕有色狼?”
“将军,你...........”哲别气得一跺脚,刚想要说什么,突然看到朱大能正一脸笑意的看着这边,赶紧把小嘴给闭起来。心里暗暗的庆幸,还好反应及时,不然就被朱大能发现自己是女儿身了。
“将军,还是我先下吧。”朱大能说道。哲别自以为可以瞒得过朱大能,其实她跟本就不知道,她现在的样子是瞒不了朱大能的。
以前的哲别,是一个平胸的飞机场。营养不好,长得又瘦,整天穿个绿不啦叽的军装,没有人发现她是女孩子,并不是很奇怪的事。可是自从做了胡忧的亲卫之后,哲别的火食就好了不少,再加上胡忧教给她用蜂蜜来调理身子。她是胸也发育了,肤色也好了,哪还可能躲得过有心人的眼睛。
朱大能是世家公子哥,从小身边的丫鬟奶娘不知道多少,在花堆里长大的他,对于女人有独到的见解。他早就已经看出哲别是女孩子,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现在这里的三个人,胡忧是官最大的,不可能让他来打头,哲别是个女孩子,就算是胡忧的亲卫,朱大能也没有让女孩子在前面为自己开路的习惯。再说了,胡忧跟本就不是当哲别亲卫来用的,他朱大能怎么敢让哲别开路。
最后进洞的顺序是朱大能打头,哲别居中,胡忧包尾。按说以胡忧的身份,应该在中间,以便有起事来,朱大能和哲别能保护他。
不过胡忧是怎么都不愿在中间,理由很简单,他不能跟在一个男人的屁股后面闻臭汗。要知道这洞汪城可不是一般的热,以朱大能那身板,发汗量能少得了?这个洞这么小,那味得多重。
跟在哲别的身后,那就不一样了。女人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天生就与男人不一样。男人出点汗,一身都臭了。而女人出汗,却是香的。
地道挺长的,不过在走过开头那一段窄小的道路之后,后面的路就好走多了,也宽多了。开头那段,只能一个人躬着身子走,二三十米之后,就可以两个人并排走了。要不是朱大能的身板比较大,三个人并排走都不是什么问题。
“这地道可真够长得,到底通哪儿?”走了五六分钟,朱大能忍不住回过头来问胡忧。
胡忧和哲别并排着在后面,离着朱大能大约有五米多的距离,胡忧还拉着哲别的小手。
“走就是了,再长也有到头的时候,应该快了的。”胡忧抓着哲别的手回道。在朱大能回头的时候,哲别本能的想把手抽回去,胡忧没有让她得逞。
“哦。”朱大能转头继续往前,他知道什么东西可以看见,什么东西应该视而不见。
胡忧问道:“你们有没有觉得,我们这一路似乎是一个上升的路线?”
“确实,我也有这种感觉。”哲别说话的声音有些打颤。不是她害怕这里会有什么,而是她感觉冷。
女人就算出的是香汗,那汗也是湿的。这地道里的冷风很侵人,吹在湿衣服上,冷冷的很不舒服。这也就是胡忧就什么抓着她手的原因。如果不是胡忧的手,给她带来一些温暖,她会觉得更冷。
朱大能疑问道:“如果是向上的话,我们走了这么久,这会应该到那了?”
那个屋子的地洞离着地面并不深,如果是一直向上走的话,他们此时应该不是在地下,而应该是在地上才对。
胡忧也同时想到了这个问题,思索着说道:“我们刚才下来的方向,应该是向西。”
哲别叫道:“我知道,我们此时应该是在西门的那片乱石中间。”
“你说那片长像奇怪的石林?”胡忧知道哲别指的是哪里。这洞汪城周围五公里之内,全都是一片黄沙,只有之前科奇士驻军的西门边,有片小山。
“不用猜了,我们就是在那之上。”走在前面的朱大能说道。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这条地道,终于头到了。
“哇,这里真美!”哲别感慨道。
眼前的景像,却实非常的美。抬眼四顾,胡忧三人此时身处于一座小山谷之中。山谷并不是很高,最多不过是三四十米,但是四面环绕,形成一个天然的半密封形。外面看不到这里边的样子,只会以为这是一座小山。却不知道,这里别有洞天。
“严不开真会享受呀。”胡忧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如果不是一路走来,胡忧跟本就不敢相信,此时他距离洞汪城不过是千米之距而已。
千米的距离,形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外面的世界是阳光狂暴,热得几乎是拿油涂在猪的身上,过不了一会,就能吃烤猪。而这里,小桥流水,凉风阵阵,仿佛到了江南的水乡。这里真是太美了,美得就像那桃花园记中的世外桃园。
“快看,那里还有座小楼。大人你真是神了,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一个这么好的地方。”哲别满脸的兴奋。女孩子总是喜欢美好的事物,哲别虽然一直穿男装,但她的骨子里,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
“你都说我是神了,这世界还有神不知道的地方吗?”胡忧随意的答道。他对什么小楼不感兴趣。他的注意力放在小楼对面的那片石滩上。那里很明白的有开凿的痕迹,边上还堆有不少大小不一石块。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虎子捡到的那块岩盐,就是出自那里。
“大人,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我?”哲别摇着胡忧道。
“嗯,怎么了?你刚才说什么我没有听见。”胡忧转头看向哲别。
“我说,我们去那小楼看看吧!”哲别把自己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哦,咱们等一下再过去。”胡忧点点头,大步往那堆看似岩盐的东西走过去。
“大人,你上哪?”哲别看胡忧走向一堆没有用的石头,不由奇怪的问道。
“去看我们的宝藏。”胡忧回了个笑脸,脚步不停的继续往前。
朱大能和哲别对视一眼,也跟着胡忧一起走了过去。
“大人,这些破石头就是你说的宝藏?”哲别捡了块岩盐放在手里把玩着。她怎么看都没有看出来,这与普通的石头有什么不同。
“当然!”胡忧肯定的说道。他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些,就是他要找的东西。
盐,在海边值不了几个钱,可是在这大西北,乃致整个曼陀罗帝国,都是稀缺之物。真可谓是价比黄金。
那个严不开真是太聪明了,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看到这里,胡忧之前很多想不明白的事,一下全都豁然开朗了。
看来这西北之地的官,没几个好鸟。马泽本坐拥铁都,每年出产大量的铁矿石,换得大把的金币,却还要和土匪勾结,抢百姓的东西。
而这个严不开,明明发现了一条财路,却到离开,都舍不得把这个消息给公布出来。不用问,那帮红胡子土匪,肯定是严不开的人。这十几年来,他已经不知道从这里运出去多少岩盐,为自己赚了多少金币。
最可气的是他居然还装得比谁都穷困潦倒的样子,一个清得不能再清的官。谁能想到,这个清官在背着人时,享受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锦绣楼的内衣算什么,严不开要是愿意,他可以把锦绣楼所在的,那一条街的铺面全都买下来,都不带还价的。
“骗人,这破石头怎么可能是宝藏,我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它有什么成为宝藏的可能。”哲别噘噘嘴道。在听胡忧说这些石块是宝藏之后,她又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出这些石块有什么不同之处。
胡忧摇摇头道:“有些东西,是不能用眼睛去看的。”
“你该不会是让我用心去感受吧。”哲别不服气道。
胡忧笑着摇摇头道:“不是用心,而是用嘴,你尝尝看就明白了。”
胡忧指指哲别手中的石头,示意她往嘴里放。
“不会吧,这可是石头耶,你让我吃。我的牙可没有那么好。”哲别张大嘴道。
“不是咬,是舔。”胡忧在哲别的小脸上捏了一下道。说到舔,他想起了黄金凤。黄金凤的口技,可是相当不错的。真有些怀念跟这个小醋坛子缠绵的那几天。等这洞汪城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就去凤凰城看看,能不能把这个丫头重新骗回来。
她在红粉军团里,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吧,西门玉凤肯定是照顾她的。对了,西门玉凤也要去看看,不然她肯定会生气。
想起这凤凰城里的西门玉凤和黄金凤,胡忧的嘴角不由牵起一丝笑意。思绪再飘,飘过凤凰城,在更南的地方,还有一个佳人。不知道这个宁南帝国的公主,现在怎么样了。她肯定也有想自己吧。哦,还有那旋日,纳月,踏星,扶辰这四胞胎姐妹,欧阳寒冰可说了,她们是她的陪嫁呢。
“咸的?为什么是咸的,这是什么东西?”哲别的声音,把胡忧的思绪重新拉了回来。一边的朱大能也连连点头,瞪大眼睛看向胡忧。他也在等待着胡忧的答案。
“这是盐。”胡忧给出了答案。
“你说这些石块是盐?可是不对呀,我见过盐,不是这样子的。”哲别不敢相信的说道。她当然知道盐是什么,那种亮晶晶的颗粒,不可多吃,但是三天不吃,就会整个人全身无力。
胡忧解释道:“这是岩盐,属于盐类的一种,与你说的那种海盐样子不太一样,但是本质没有任何不同。”
“这么说,我们这次真是找到宝了。”朱大能的反应最快,马上就把这盐与当前军团的处境给连系起来。只要有了这些盐,军团也就有钱了。有钱就有米有武器,就会得到发展。现在正逢乱世,正是男儿立那万世不倒业的大好时机。
“你说呢?”胡忧得意的笑了起来。这段时候光顾着忙军团重组的事,居然把这事给忘记了。之前还为了从哪里弄到钱而烦恼呢,岂不知自己正坐在宝山之上,只要伸伸手,就可以弄到大量的金币。
“可是我们拿这些石块当盐卖,有人会要吗?”哲别问道。她始终对这些岩盐没有太大的信心。
朱大能听到这话,也收起了笑脸。哲别说的不错,盐可是价比黄金的东西,有谁愿意拿黄金换这些石头吗?
胡忧怎么说也比这个世界的人,多了几分知识。心中有货,自然胸有成竹。他把玩着手里的岩盐道:“我不知道严不开是怎么卖这些盐的,但是我肯定不会就那么拿着这石块状的岩盐出卖。我出品的东西,肯定是和市面上的盐是一模一样的。
“这可能吗,差别很大耶。”哲别好奇宝宝一样,问题一个接一个的问个没有完。一边的朱大能到是省事,只要在一边听着,就能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答案。
胡忧丢掉手里的岩盐块,向那小桥走去。心急着答案的哲别和朱大能,赶紧跟在胡忧的身后,一起走过去。
这小桥是半天然半人工,弯弯如新月,小巧秀气。小桥下的水,清澈见底,穿过那一米多深的水,可以接直看到水底五颜六色的雨花石。
“我想你们都应该知道,盐是可以容于水里的吧。”看哲别和朱大能都同时点头,胡忧继续说道:“但是你们知不知道,盐是可以从水里提取出来的呢?”
哲别和朱大能都摇头。曼陀罗帝国没有海,哲别和朱大能只是吃过盐,却不知道盐是怎么生产出的。
胡忧摇摇头,这在他之前的那个世界,是非常简浅的问题,就连几岁小孩子都知道。在这里,两个成人都不知道。
含了一口水进嘴里,和胡忧想像的一样,这里的水,果然也是咸的。胡忧简单的把制盐的原理,告诉哲别和朱大能。
听完胡忧的讲解,哲别才一脸恍然的说道:“原来只要把这些水煮干,就能得到盐了,那么简单。”
“是的,就是那么简单。这世界上的事,很多说起来,都不是那么复杂的。需要的,只是必要的条件。
走吧,我们回去吧。出来已经够久了,再不回去,红叶该到处找人了。”
“大人,我想到那边的小楼看看。”哲别有些不舍不得离开之里。这里不但风景美,而且很凉爽舒服。一想到洞汪城那暴热的天气,她就皱眉。
“你很喜欢这里?”胡忧心中一动,看向哲别。
“嗯!”哲别用力的点点头。
胡忧想了想道:“那我把这里给你好不好?”
“给我?”哲别不明白胡忧的意思。
“是的。”胡忧道:“我让你做盐官,以后就住在这里,专管产盐,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胡忧这话,哲别脸上的笑,顿时没有了。一副马上要哭的样子道:“大人,你不要哲别了?”
胡忧没想到哲别的反应会这么大,赶紧解释道:“你想哪去了,我什么时候说不要你了。这里有盐的事,我们要绝对保密。这产盐的工作,必须得最信任的人来做才行。你又那么喜欢这里,所以我才想让你在这里管盐。”
哲别用力的摇头道:“不要,我不要在这管盐。我是你的亲卫,必须得留在你的身边,没有你的地方,哪怕是再好,我也不去。我不喜欢这里了,我们走吧。”
哲别说着在大步往来路走,那什么小楼,她再也不想看了。
“这丫头,还从来没见过她发这么大的脾气。”胡忧小声的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把目光看向朱大能。
朱大能看胡忧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那头摇得比拨浪鼓还快:“大人,你可千万别看我,我这人天生喜欢热闹,你让我呆在这里,我会死掉的。”
胡忧没好气的笑骂道:“我又没有说要你来,你急个屁呀。”
“那就好,那就好。”朱大能说着也加快了步子,像是怕胡忧反悔一样。
“嘿,你们别跑那么快,等等我!”
“马拉戈壁的,都不愿来,少爷来。到时候少爷弄一大群美女,嘿嘿.........”
168章经济路线
财政问题,是胡忧现在最头痛的问题,之前没有发现岩盐,胡忧是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勒紧腰带过活,现在既然发现在岩盐这种价比黄金的东西,胡忧就没有理由不把它变成真的黄金。
要知道现在中原地区大乱,再加上宁南帝国的经济入侵,曼陀罗帝国的物价,每天都在飞涨,没有钱的日子,那是过得很艰难的。
提纯盐的问题,是很小的事,朱大能和哲别不愿去,有的是人愿意去的。这并不需要什么太高深的本事,只要是忠心之人就可以。
胡忧入伍两年,别的也许他还不行,这忠心之人,他还是有几个的。根据红叶的提议,胡忧派了加马去负责这事。
加马也是从胡忧当夫长就跟着胡忧的老部下了,他也向胡忧发过酒誓,忠心方面,绝对没有问题。加上此人性格比较内向,喜静不爱动,山谷那样的环境,对他非常适合,他自己也非常喜欢。
看胡忧把加马派去了山谷,哲别和朱大能都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其实他们大可不必这样,胡忧说派他们去,不过是说笑而已。就算他们自己愿意,胡忧也是不会让他们去的。现在洞汪城百废待兴,正是用人之际,朱大能,哲别都是他的左膀右臂,他怎么可能让这两个大将去悠闲呢。
经过三天的准备,第一批盐终于成功出来了,现在样品正摆在胡忧的军帐里。白花花的盐,颗颗透亮,真是看得人心情舒畅,这些可都是钱啊!
“大人,真的是一模一样的。”哲别抓了把盐在手上感慨道。
“不但看着一样,吃着也是一样的。”红叶把酒菜给端了上来。今天出盐,算是一个好日子,这段时间大家都很辛苦,胡忧要慰劳慰劳大家,特意交待红叶想办法,做了桌简单的酒席,算是开开小灶吧。
“大家入坐吧,今天咱们试试女军师的手艺。”胡忧笑着招呼大家入坐。这十几个人,是胡忧最核心的班底。俞骆亚,龙袭渔,宋青山并不在此列,他们新加入,还没有任何的成绩,还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席上有两个不是侍女的侍女,含玉和凡梦。这两个美丽的医护兵,被胡忧调到了红叶的身边,在军事委员会里任秘书,专事整理军团内部的往来文件。她们因为红叶的关系,现在也算得上胡忧集团里的准亲信。
席上有了这两个美丽的女孩子,气氛就要热烈很多了。红叶是胡忧的女人,朱大能一伙可不敢调戏她,不过对于含玉和凡梦,他们可就没有那么多顾及了。大家都是老熟人,加上心情高兴又喝了点酒,嘴巴没有把门的,那些很黄很暴力的话,不时会吐出来,弄得两女是大发娇嗔。
“红叶姐,你看他们,真是一个比一个坏。”含玉趴在红叶的肩上,撒娇不依着。
因为含玉长得相对更可人,小脸容易红,众人最喜欢斗她。
边上的胡忧喷着酒气的笑道:“哟,谁欺负我们的小含玉了,告诉我,我帮你收拾他们。”
含玉噘嘴道:“就是你最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