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小说免费读·TXT / EPUB 详情页免费下载·无需注册

第11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字号
行距
背景
宽度

这里原来并不驻军,是苏门达尔为了雪藏胡忧,才把新兵独立团安排在这里。而这里,很可能是他们这五千人马的死地。

此时,胡忧和他的新兵独立团面对的是十陪于他的安林池联军,五万对五千,在人数已经处于弱势,还是新兵对老兵,这差距就更大了。

胡忧昨天还在感慨自己总是被人欺负,今天他就又一次被人欺负了。

三国联军突然出现之时,胡忧做出了正确的反应。下令所有独立团士兵,马上撤出江斗村,进入山林。

正是因为胡忧的正确判断,让新兵独立团避免了一次毫无心里准备的血战。他们全团无损,进入了山区里,暂时性的躲过一难。

可是江斗村的那些老大爷,老太太,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胡忧真没有想到,三国联军居然如此恨毒,连跟本没有战力的老大爷,老太太都不放过。

远处那些在雨中依然燃烧的房子,就是那些老大爷,老太太的家。胡忧跟他们聊过几次天,他们不叫胡忧将团,而要他孩子。过年的时候,胡忧派人给他们送去一些面,意思是让他们过年的时候,能好好吃上一顿细粮。而他们却把送给他们的面,做了饺子,送到军营来。说是要给孩子们吃。

多可亲的人啊!

胡忧微微抬眼,让那些无情的雨水,冲进自己的眼睛里,带走一些带有咸味的水。

胡忧不敢告诉这些新兵,那着燃烧的房子里,正在发现着什么事。哪怕有人狂到了,他可不许任务开口。

没有了,江斗村没有了,老大爷和老太太,也再也见不着了。

用力的摇摇头,驱除掉心中的那丝忧伤。现在不是流泪的时候,死者已矣,活下来的人,还得活着,为活着而活。

被包围着不是办法,圈子越来越小,迟早他们要和三国联军遭遇上。胡忧决定冲围。

可是敌人有整整五万人马,而这里的地势又窄而狭长,他们这五千新兵要突转出去,那里是那么容易的事,

如果能人手一把弩弓,这个成功率也许要高一些。可是他们现在只有一千把单发弩弓,有四千人,没有远程武器。只靠这一千把弩弓,他能把这五千没有见过血的新兵,带出五万敌人的包围吗?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算是能成功,活下来的,也不会多吧。

雨还在下着,胡忧一动不动,他在等待。等待一个行动的契机,他要需要一点点时候才行。他要找到一个敌人兵力最弱的环节,一击而中,远盾千里。他的机会,只有一次,错了,也就不在有了。

其实胡忧的心里很清楚,这五千人,能有一千活着离开之里,就是他的胜利。他们可是在五万的敌军包围之中啊!

可是胡忧不甘心呀,这五千人,他已经训练了整整半年,每一个士兵,都神他为偶像。他们虽然战力还不行,可是却绝对的忠行,执行命令一丝不苟,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只要假以时日,再经过一定的战斗洗礼,经过血与火的考验,他们绝对可以成为王牌部队,甚至可以比不死鸟特战团更加的优秀。

胡忧有这个信心,让他们成为强大的战斗部队。看看他们刚刚加入独立团之时是什么样,他们拉弓都能砸在脚面上,再看看现在,几十里的山路路下来,依然可以谈笑风声。这是多大的进步,这是流了多少汗,滴了多少血,才换来的成果。

“尽可能把他们带出来,哪怕只多一个也好!”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说起来,胡忧和这些新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大,有些甚至比他大很多。可是在胡忧的心里,却早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每一个都是自己的孩子,有哪一个是可以放弃的。

山地的道路,只是不平的。有些地方有小山包,有些地方,有大山包。部队在这样的地形之中收缩合围,在没有高科技的帮助之下,来做到全军统一进退,那是不可能的。

终于,胡忧等到了一个机会,他挥手发下了命令,部队开始动了起来。

独立团延续了胡忧部队特有的习惯,哪怕他们的心里,现在已经紧张得要命,却没有任何人发出声音。有人曾经做过试验。在胡忧的部队里,只有胡忧不解除默静,他手下的士兵,就绝对不会开口。

胡忧的计划,是打开一个通道,在敌人的合围成功之前,强行突出。尽可能多的带人活着离开这个包围。

山谷之中寂静无声。胡忧的五千人马,在排成两两长龙,一个接着一个地往前走。士兵们并不需要去猜胡忧想怎么样,想要他们怎么干,他们只知道,按着那个不死鸟的命令去做,就不会有错。

.........................

“杀。”

三国联军与独立团终于撞在了一起,这是双方早就已经知道的事。不能确定的不过是什么时候相遇,战斗从哪一个方向在打起。

相比起独立团被砍都不叫声的非正常反应,三国联军这一边就要激情多了。与胡忧部最先交手的是隶属安融的部队。这是胡忧特意挑上的部队。他们富有无比的激情,他们的军官在咆哮,他们的士兵在怒号。

弩弓第一次出场,被暴出了巨大的威力。在胡忧的指挥之下,弩弓兵的第一次齐射,就让六百多个安融倒下。之后的每一次发射,都有不错的成果。

一边沉默,一边杀声震天,两只反差极大的部队,蹂躏在了一起。砍人和被砍,成为为此时的主旋律。弩弓兵有近身武器,可是他们跟本就不用。他们的双手,在飞速的动着,上箭,发射,再上,再发。

一支支弩弓飞向一个个敌人,对于临身的刀斧,他们不必去理会。

是的,他们不用去理会,因为他们相信,身边的战友,会帮他们挡下的敌人的刀枪。

四个人保护一个弩弓兵,以弩弓兵做为第一杀伤人,这是胡忧定计的战略。

要在混成的战场上,保护一个敌人重点进攻的人容易吗?

不容易,哪怕是四个护一个,有时候,也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安融人再吃了苦头之后,很快就发现了弩弓的战力强大,他们把杀伤弩弓兵,做为首选目标。

突围战和阵地战不同。阵地战是一方守,一方攻,一静一动。而突围战则是一方要突出去,一方死顶不让突,双方都是运动着的。

这样双方焦灼在一块,弩弓兵要想射杀敌人,就比必须到队伍的前面去,他们需要战友的保护,却不能躲在战友之中。

这样弩弓兵直接面对敌人的机会非常大,战友想要保护他们的安全,就得花费比平时多一陪,十陪,甚至是百陪的精力。不只是精力,有时候,他们还得用身体去挡刀子。

驽马兵不要命的拼命向前,其他的兵种玩命一样的护着弩弓兵不受伤害。有士兵倒下,更多的士兵,却在成长着。战场永远是就好的学校,在这里所学到的东西,你一生难忘。

在忘情的玩命之下,部队终于打通了一条缺口,刀枪兵硬顶着安融人的利刃,尽可能的把缺口阔大。后面的其他部队,已经在向这边支援了,他们的动作,最好还是快点。

随着部队被打穿,安融人也疯狂了起来。疯对疯,都杀红了眼,同归于尽现象,开始变得多了起来。这个时候,什么战术,什么计划都已经被抛到了脑后,只有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一寸前进的道路,都会向给湿透了,踩在脚下滑腻腻的,每多人身上的绿军服,都变成了鲜红。听说用血染红的布料,永动不会退色,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胡忧全神贯注的关观察着战场的动向,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后队指挥作战。相比起后队,胡忧更喜欢前线。那里可以更清楚的看清一切,可更能感受到热与火的狂热。

不过此时胡忧不能到第一线部队里进,因为他现在是新兵独立团的大脑,他得不断的下达指令,以确保让士兵们获得胜利。

胡忧现在用的是从西门玉凤学来的改良改细化指挥法,由于独立团里没有督将,偏将这种中层军官,胡忧必须要把他的命令,直接传到队长那里。这样才能让每一个小队谁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累’,这是胡忧此时的感觉,大量的瞬间计算,让他的脑袋一阵阵的发晕。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更花费精神力,也更累人。

累也不能说累,更不能休息。这不是要打球,这是在打仗,打赢活,打败死。没有第三种选择。胡忧此时是硬咬着牙在指挥着部队的进攻。

猛的全身一松,通了,全部通了。胡忧在用力的抓紧拳头。好样的兄弟们,居然比预计少花了五分钟,打通出让部队突围的缺口。

“胡忧,我看我们快点,后面的地林桂人已经赶上来了。”红叶从开打之前,就一直在胡忧的身边,负责给胡忧传递消息。

“部队怎么样,已经全部脱离了吗。”胡忧问身边的朱大能。朱大能负责断后,这会一身血腥的回到胡忧的身边。

朱大能回道:“已经全部脱离,不过敌人追得非常紧,我们必须得想办法摆脱。不然会很麻烦。”

以五千部队,突出敌军五万部队的包围,这是值得高呼几声来发泄的事,不过朱大能的回答很平静,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已经让他学会了以冷静的心去看问题。战场上,只是冷静的人。才能活得更久。

“命令部队,加速前进,一定要摆脱掉那些追兵。”胡忧下令道。

胡忧的命令刚刚下达,还没有传下来,一个士兵匆匆来报:“报将军,前方一公里处,发现大量敌军部队。”

“有多少人马?”胡忧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刚刚的突围,已经损耗掉他们很大的体力,弩弓也基本用完。这敌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数量大约五千。”士兵回道。

胡忧刚要松口气,五千敌军,要正面对抗有些难,要打出一条通道跑,还是能行的。这士兵又补了一个词:“骑兵。”

胡忧那个气呀,你这不是大喘气吗!

“下次把骑兵放前头说。”胡忧恨恨的说道。

这骑兵和步兵可是不一样的,这不是多一匹马和少一匹马的问题,而是本质的不同。胡忧现在的主要目的是突围,说白了就是跑路。这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后面可还跟着五万敌人呢,不跑路怎么着,拼命?谁的命太长了,不想活了,这样的局势,连命都没得拼,除了跑,只有送死一条。

跑路就是要比别人跑得快,这会遇上五千骑兵,可比遇上五万步兵还可怕。胡忧的独立团,是步兵配制,也有马,但是很少,在刚才的突围之中,基本上全都死掉了。现在除了几匹带伤的马外。就没有能跑的马了。

怎么办?

难道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

前前五千骑兵,身后五万步兵,无论冲那个方向,都是死路一条。

就算以胡忧的精明,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一个好的办法来。

朱大能和红叶的目光全都看着胡忧,身边士兵的目光,也全都看向胡忧。他们都知道,现在的形势有多少么的危险,可是他们还是选择相信胡忧。他们相信,胡忧一定能带给他们一条生路的。哪怕今天战死在这里,他们也相信这一点,从不怀疑。

面对士兵们信任的目光,胡忧感觉身上的压力空前的巨大。他知道自己必须想到一个最好的办法,可是现在,他没见那个时间,前后两边敌人的脚步声,都已经很近了,再不做出决定,他们就将永远都没有机会,再为自己决定任何事了。

死人是不需要做决定的。

胡忧还年轻,他可还不想死。废话!难道年老的就想死吗?

决定必须做,可是真是太难了,胡忧几次开口,都没有能说出话来。五千步兵对抗五千骑兵,跟本没有胜利的可能。也就是说,往前冲,基本是个死。

往回跑?

身后是五万步兵,也不见得能好多少。

胡忧长这么大,真的是没有这么难过。如果是他一个人,那还好办一些。现在是全军的命,全都系于他的身上,他一句话,决定的可是几千条生命。

“往前,一路往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胡忧终于用尽全力的叫了出来。身后是五万人的敌人,转回身是不可能了。只有以血肉之身,硬顶骑兵看看,只要能抢到一些马,未见得就是必死。

做出决定之后,胡忧的心也就定了下来,反正已经是那样了,就不必在多想了,一条道走到黑就行。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赌一把了。

“传我命令,弩弓兵检查所有的箭矢,全部上膛。长枪兵阻马,刀兵准备随时抢马.......”

胡忧一项项的吩咐下去,恨不得拉过每一个士兵的手,教他们怎么做。

成不成,就看这一把了。

144章修罗来援

胡忧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士兵们也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决心。半年的艰苦训练,锻炼的不仅仅是身体素质,还有一颗坚强的心。

尽管从来没有人想过,他们的第一战,居然会打得如果惨烈,几可以说是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可是遇上了,也就不怕了,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胡忧的视线,扫过身边那些脸上写着刚毅士兵,心中暗暗的点头,心中涌起的,是一股浓浓的自豪感。

“这是我的兵!”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

纵使他们经验不足,纵使他们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好兵。

好兵!

是的,好兵。

哪怕他们因为经验不足,而造成了这次险境,但是胡忧却并不会去怪他们。

不错,如果是换了不死鸟特战队,或是奴营,今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今天是他们在,肯定能先一步发现三国联军,在三国联军摸上来之前,不声不响的撤离,躲开这场战事。

可是如今的独立团,只不过还是新兵,他们怎么比得了那些人。奴营就不用说了,这些人本就是在战场上打滚的人,他们一个个都对危险有天生的感知,天知道这些每天都在生死线挣扎的人,身上有多少本领。普通人想要他们吃亏,可不容易。

不死鸟特战团也要比独立团强得太多。不死鸟特战团的人,在加入之初,就已经是原来各军团的兵王。又与胡忧共同经历过这么多事,一个个精得跟鬼一样。他们还想去占谁的便宜呢,想不知不觉的包围他们,让他们吃亏?做梦!

“各队准备!”胡忧拿出了白蜡枪,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危机,是危险,同样也是机会。胡忧要在让这些菜鸟兵亲眼看看,不死鸟的传说,不仅仅是传说。

“快看。是督将大人。他冲在了第一个。”一个独立团的士兵,眼睛红红的说道。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头本来就是那么勇的人!”另一个士兵也是两眼发光。这听得多不如见一次,原来胡忧大人,真的是身先士卒啊。

“都别愣着了,咱们得冲在胡忧大人的前面,保护胡忧大人!”

“对对,保护胡忧大人。杀呀!”

胡忧此时并不有知道,正是因为今天这突如而来的一战,让他真正的收获的了独立团士兵的心。在日後的岁月中,虽然面临著无数次强敌的威胁,盟友的背叛,甚至是手足兄弟的分道扬镳,独立团也从没有离开过胡忧,哪怕是独立团的士兵,已经换过了几碴,独立团的士兵依然对胡忧不离不弃。

因为忠于胡忧是独立团的传统,胡忧是独立团的军魂。无论胡忧是朝廷的将相,还是大逆不道的反贼;无论他是救国的豪杰,还是篡权的枭雄,在士兵的心里,胡忧永远都是他们的头。

他们的忠诚,总是默默的。相比起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辉煌,独立团的名声,一直不大,于民间的名望,也不是很高,甚至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们。直到几十年之后,一个史学家,调阅过大量的绝密资料,才骇然的发现,原来最忠于胡忧的部队,并不是民间口耳相传的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而是这个新兵独立团。

现在还处于生死一线的独立团官兵和胡忧本人,都不知道今后会发生什么事,更不会知道,因为独立团对胡忧的狂热忠诚,还将会在这天风大陆上,掀起怎样的血腥恐怖。

“杀!”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独立团的士兵们,被点燃了心中的激情。数千张口,喊出同一个声音。

“杀!”

无边的战意,一传十,十传百的层层叠加,举刀为林,射箭为雨。有马很了不起吗?现在谁不喜欢无马的!

“杀!”

狂暴的喊杀声,居然响起了回音。

不,似乎不是回音。

三国联军的后队,出现了混乱,似乎有人再暴他们的菊花!

“他奶奶的,不管你是谁,我都爱死你了。”胡忧高兴的在心里大叫。

叫完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同时产生了疑问,这个地区,是谁的部队在?

暴风雪军团的大部份军队,现在都还在乐同城,就算是能赶回来,也会去驻守令归城。有谁会记得这个小小的江斗村还有一支新兵团。

“是科库!”胡忧身边的红叶突然叫道。

胡忧也同时看到了科库,不错,那张黑堂堂的脸,那粗犷的身材,不是科库是谁。胡忧怎么也没有想到,来援的居然是顶涸天灾时,那个为手下士兵而哭泣的铁汉。

科库的身上,依然穿着校尉服,看来这个汉子的仕途混得还是不如意。当年胡忧还是小队长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掌管三百名士兵的校尉。现在胡忧已经是督将了,他则还原地不动。

不正常吗?

这也正常。校尉升偏将,是多少人一辈子都过不去的坎。在升官上,不是人人都像胡忧那么变态的。两年不到,就靠着军功,从一个新兵,火箭一样的升到一个手掌五千人马督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都看见胡忧的好,胡忧背地里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汗,出了多少血,动了多少脑筋,又有谁知道呢。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不是一切付出都会有回报,但是什么都不付出,是绝对没有回报的。

胡忧的目光,只看了科库一眼,就转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又是一个老朋友,又是一个曾经共同经历过天灾的人。一个升官速度,仅仅次于胡忧一点的人!

秦明的身形不算伟岸,却绝对是谁吸引眼球的。一身偏将服的他,端枪从敌军身后,一气掩杀上来,是那样的霸气。

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

秦明再一次在世人的面前,展现出血修罗的死气。只见他所过之所,必定血溅肉飞,哀号不断。他似是一个天生的杀神,一张冷酷的面庞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有什么样的将军,就有什么样的士兵。秦明的士兵,紧紧的跟在秦明身后,同样的面无表情,同样的刀刀夺命。他们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也同样的狠。胡忧就亲眼看到一个秦明的手下,被砍掉半个脑袋之后,连叫都不叫,硬是抱着砍他的那个敌人,一同滚入马下,让飞驰的战马,踩成肉泥。临死之前,他的脸上,居然还带着狞笑。只有半张嘴的狞笑,连胡忧看得都心颤。

“杀。”胡忧迅速对当前的形势,做出了判断,带着独立团的士兵,向前冲杀,尽可能的与秦明的人,汇合于一处。

胡忧虽然不喜欢秦明,视他为天生的对手,但是他知道,秦明现在是他的救命稻草。现在不是义气用事的时候,为士兵做出最正确的选择,是一个主将的责任。他不会因为怕欠秦明一个人情,而把士兵的生命置于险地。

秦明带来的是清一色的骑兵,相比于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他那一千人马,似乎在人数上,处于劣势。可是事实上,他却已经掌握了主动。

由于时机的选择和自身的战力强大,秦明的一千人马,从敌军的后队掩杀而上,硬生生的从后往前,把敌军给切成两半,使之左右不得兼顾。

在胡忧独立团和秦明骑兵两面打击之下,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逐渐呈现出败像。他们还想死拖住胡忧和秦明的部队,可是他们已经没有那个能力了。秦明部队的冷血,胡忧部队弩弓,让他们的希望,变成了永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在被胡忧秦明两部歼灭掉三分之二之后,他们选择了撤退。

“带你的人先走,去令归。”在挫身的时候,秦明丢给胡忧一句话,战马不停步的杀向已经赶上来的敌军步兵方阵。

秦明的骑兵部队,果然厉害。他们以三角锥型阵,一头扎进了敌军五万人马的步兵方阵之中。如一块砸进水里的巨石,让三国联军的五万人马,掀起阵阵涟漪。一千骑兵,如一叶波涛中的小舟,虽然摇摆不定,确依旧主宰着沉浮。

“全军向令归城进发。”胡忧把羡慕的目光,从秦明的身上收回来。刚才他的脑子里闪过的是自己的部队,手握弩弓,跃身于马背上的样子。

胡忧一直就有组建一支骑兵部队的想法,他之所以让独立团全部配上弩弓,而舍弃弓箭,并不是因为弩弓要绝对强于传统的弓箭,而是因为在战马上,弩弓的灵活性和对战马跑动的影响,要远远的好于弓箭。

胡忧的设想是把独立团打造成为弩弓骑兵部队,只不过,他这个设想,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完成的。他只能一步一步的走。

战马会有的,骑兵部队也会在的。人就怕不敢想,只要敢想敢干,一切都会有的。

胡忧刚刚到天风大陆那会,他有什么?看王富贵的时候,他甚至全身上下,连一块布片都没有。

而现在,他成为了一个督将,有五千终于他的士兵,还有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心;有欧阳寒冰,红叶等红颜,有西门玉凤这个强力的姐姐,还有一般以他为首的兄弟。今天,他还将拥有更多。

令归城,每一次看到这里,胡忧的感觉都不一样,而这一次在他眼中的令归城,格外的萧条。

“大人,我们要驻守令归城吗?”朱大能来到胡忧在的身边问道。

苏门达尔在了私恨,抽走了大部份的暴风雪军团士兵去年同乐,现在令归城,就算是加上胡忧刚刚带来的部队,也不过只有两万人。

两次对安融之战后,令归城由于其重要的地理位置,已经阳程,成为暴风雪军团的新总部,同时也是青州最为重要的行政中心。区区两万驻守部队,对于令归城来说,实在是太少了。去年安融入侵青州,战况最困难的时候,令归都还有三万士兵呢。

“先守着再说吧。”胡忧摇摇头,这令归似乎已经成为被攻击的带名词,这才多久了,令归就已经多次受到进攻了。去年崩塌的城墙还没有完全修复,那些旧日的灰黑,依稀可见。现在,又一场大战要来了。

突闻一阵马蹄声起,胡忧和朱大能都寻声看过去。

“是秦明回来了。”胡忧淡淡的说道。不知道怎么的,每次看到秦明,他的心中,总是会升起一股无名的压力。他总是本能的不喜欢这一个人,哪怕他曾经救过秦明的命,而秦明刚刚又摔部救了他。他对秦明,依然升不起那种患难与共之情,相信秦明的心里,也同样是这样想的吧。

朱大能明显对秦明也没有好感,他深深的看了秦明一眼,冷哼道:“果然是血修罗,一千多人,能跟着他回来的,还不到三百,一仗战损七成。”

做为曾经的同队战友,朱大能对主动秦明调出第一小队,去第二小队的做夫长的做法,一直心存芥蒂。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对战友的背叛。还有再那巴坡的时候,秦明为了逼当年造反的陈大力投降,居然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举起刀子,当着陈大力的面,杀死了陈大力的父亲,那做法太不仗义了。

“不过他这一战,确实打得不错。”胡忧在实事求事的说道。尽管他对秦明心里存生看法,对他的所做所为,也多有看不惯。不过对于秦明的功绩,他还是认可的。

不错,秦明这一战,自损七成,看是一场大败。可是胡忧如果这一次,没有秦明出兵援救,独立团就算能冲破敌军的包围,能活着回到令归城的,也不会超过一千人,甚至可能超不过五百人。无论怎么算,都不可能会是现在的四千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独立团有半数以上的人,欠着秦明部队的一条命呢。

“嗯,确实不错。”朱大能点头道。这一点,他是不可否认的。

觉得不服气,朱大能还是补了一句“不过他最后的冲杀有些过了。”

胡忧带独立团撤出战场之后,曾经派朱大能去给秦明打出安全的旗号,让秦明见机撤退。然而秦明跟本没有理会朱大能,又带着部队在敌军的阵营之中,足足多打了近二十分钟,才从另一条路撤离战场。朱大能指的是这个问题。

相比起秦明,朱大能要更喜欢胡忧的处事作战风格。在朱大能看来,胡忧是把每一个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每一次作战,都尽可能的想办法,减少士兵的伤亡。而秦明跟本不拿士兵当人看,他的部队,一仗打下来,往往都得损失大半,甚至有时候,只甚下他一个人回来。

难道不是吗?在林梅森林和顶泗,秦明的部队,不都是全死光,就剩下他一个人活着吗。这些朱大能可是亲眼看见的。

对于朱大能之后补的这一句,胡忧没有接话。因为在胡忧的心里,与朱大能有不一样的看法。

朱大能认为秦明完全没有必须之冲击那二十分钟,胡忧虽然当时并不在场,但是他觉得,秦明应该不会是为了出风头什么的,硬是多在五万大军之中,多呆二十分钟。他之所以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现在得道的资料太少,他还不能判断秦明当年的想法。

“走吧,我们下去见见老朋友。”拍拍还要说话的朱大能,胡忧拉着红叶,走在了前面。

秦明三百于人进城,得到了士兵们的掌声。拍手的,多是胡忧独立团里的人,他们是秦明出击的受益者,自己得表示感谢。

秦明对于掌声,并没有任何的反应,也许是见得多了,也许不削。他下马大步的来到胡忧的面前,行礼道:“末将见过督将大人。”

秦明是偏将,胡忧是督将,上属给上级行礼,是一种带表尊敬的意思。可是胡忧却完全没有从这个行礼中,感受到任何的尊重。这小子的行礼,和平常的说话,并没有两样,连个笑脸都不给。

“秦明将军,好久不见了。没想到今天一见面,你就救了我一命。”胡忧哈哈笑道:“秦明将军,多谢了。”

胡忧回到令归城才发现,原来他的官,现在在令归城里,算是最大的。这里有十多个偏将,就他一个督将。无论这个令归城是不是要守,他都要和这与偏将打好关系。尤其是秦明,因为令归城里很多部队,都是他聚回来的。

苏门达尔带大军去了同乐之后,令归的城防,整个都空了,只有区区不到八千人马,还分属不同的指挥。

秦明是最先发现安融三国有异动的人,他一发现情况不对,马上招集散落于令归周围各村的士兵,使令归城的士兵,比原多了一倍。

胡忧因为被苏门达尔雪藏在江斗村半年,现在在令归城的人气,已经有些比不上秦明,所以在很多地方,得借住秦明的力量。

145章暗涌

“客气,将军也救过我的。”秦明的左手,有意无意的轻抚着脖子道。

秦明的脖子上,有一个鲜红的伤痕,虽然现在已经结了疤,但是从那伤痕的样子,还是能看出那伤痕的当初深度的。只要再深一点点,秦明今天也就不要站在这里了吧。

胡忧瞟了一眼那伤痕,对秦明的动作,没有做任何的表示。那伤痕是怎么回事,全世界没有人比胡忧更清楚了。那是当时顶泗天灾,胡忧在秦明的脖子上留下的。当时,胡忧本是想干掉秦明的。

“难道他已经知道了?”胡忧在心里暗暗的猜着。他当然不人蠢得去问秦明,是不是知道自己当时有杀他之心。既然秦明没有明说,他也就装傻了。

气份一时微微有些僵,还好这时,科库开口道:

“都是一个军团的战友,相互支援,本就是应该的,哪有什么谁救谁的。”

科库这个人,之所以不能升官,其中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为人太直,说话不会转弯,所以经常会得罪人。

科库是一个典型的北方汉子,好交朋友,他拿谁都当朋友。别看他打仗相当厉害,但是在做人上,他是有毛病的。

比如现在,他就拿胡忧和秦明都当朋友,随意的插两人的对话,这就是一个问题。

要知道虽然科库认识胡忧和秦明的时候,他们俩个的官,都要比科库小,科库是他们的上司。

科库当时不以官压力,拿胡忧和秦明当朋友,那是他的事。可是现在,论官职上,胡忧是督将,秦明是偏将,两人的官,都比科库的大。胡忧甚至大了科库两级,按帝国的军法,他是可以越级处死科库的。

面对这样的身份对换,科库还用对年的相处习惯来对胡忧和秦明,那就分分钟会得罪人了。

当然,胡忧不会怪科库,科库这么插嘴,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换个很在呼这些的人呢?当面喝斥,已经算是好的了。至少骂过你之后,他不会想办法再整你。要是换一个坏心肝的小心眼,你就瞧好吧,他那肚子里的坏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泼到你的身上呢。一个上级要玩死一个下属,真是有太多办法了。

“是得不错。”胡忧接过科库的话道:“从现在开始,咱们就是一个战壕里的兄弟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两位,我已经备下了薄酒,一是感谢两位的出手相救,二来是想和两位商量一下,这令归城的防守问题。”

没有去城主府,胡忧安排的地方,是他的帅帐。胡忧现在虽然是令归城军职最高的人,但是他并不想出那种无谓的风头。城主府之前住的是苏门达尔,他到那里是议事,是什么意思?

来到胡忧的军帐,三人分宾主落坐。红叶亲自给上茶。因为胡忧还请了其他的将领前来议事,而那些人还没有到,所以正式的会议还没有开始。

“有劳夫人了。”科库接茶的时候,对红叶非常的客气。科库曾经是红叶先夫项庄偏将的属下,项庄以前对他很不错,所以他对红叶是很尊敬的。

红叶顺势问道:“科库将军现在转到秦明将军的部队了?”

红叶这个问题,是胡忧授的意。早在顶泗的时候,胡忧就很看重科库的统兵能力。科库这人,不但对战马非常熟悉,对骑兵战法,也有研究,胡忧一直想要收他收归旗下。可惜当时在顶泗过年的时候,朱大能,候三,等包括林克偏将在内的十人,都向胡忧发了酒誓,科库却没有。这样胡忧很失望,因为胡忧知道,以科库这种性格的人,一但发了酒誓,就等于把命给他了。

今天看到科库和秦明一块出现,胡忧隐隐的感觉到,科库离他似乎越来越远了。

科库听了红叶的问话,沉默了一会,说道:“是的,夫人,我现在在秦明将军的帐下听令。”

“那博坎普偏将呢?”红叶追问道。

博坎普偏将是科库之前的上司,他原来也是项庄的手下,曾经做过项庄的副官。

提到博坎普,科库的眼睛有些发红,摇了摇头,以低沉的声音道:“博坎普偏将在******战死了。”

“博坎普偏将战死了!”红叶一失神,差点把茶壶给碰到地上。博坎普是一个很好的人,项庄死了之后,他在军中对红叶很照顾,算得上是红叶的老朋友。听闻老友战死,还是死于内战,红叶的心情是异常的难过。

随着各将军陆续到达,军帐里开始热闹起来。胡忧看红叶的情绪不高,本想安慰她几句,不过现在时间和空间都不对,只能做罢。

说是把众将军叫来,事实上,大多数时候,都是胡忧在说话,秦明偶尔开口提几句,会议进行得并不是很热闹。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决定坚守令归,等待回缓。这个结果,基本上是大家意料中的事。同乐离令归并不是很远,暴风雪的主力军团,用不了几天就能赶回来。现在城中有两万人马,守个几天,顶到苏门达尔回军,是不成问题的。

“死者已矣,你也不有太难过了。”会后,胡忧轻拥着红叶,低声音的安慰着。现在各军已经加强城防,三国联军没有到达之后,胡忧并不是很帮。

“我知道。”红叶强忍住的累水,直到这时候,才滴落下来:“生生死死,我已经看淡了。我难过,并不是应该博坎普偏将的死,我是替他惋惜。”

红叶把头轻轻的靠在胡忧的胸膛回忆道:“博坎普偏将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对谁都很好。他很爱国的,我记得他曾经说过,这辈子,并不需要活太长的命,只要能有一天,为国战死,也就心满意足了。

没有想到,他两次对安融之战,他们没有出事。却战死在了本国的内战之中。他现在肯定会很难过的。”

胡忧默默的轻揽着红叶,一句话也不说。他虽然只是和博坎普见过一次面,基本可以说事互为陌生人,但是他知道,博坎普口中的为国战死,说的并不是指曼陀罗帝国的皇权,而是为这里的百姓。

人们往往会把百姓和国家,皇权连在一块来说,事实上,百姓和国家可以是一个整体,而皇权和国家,却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在。

简单来说,忠于巴伦西亚就是指忠于皇权。他是皇权的拥有者,帝国的统制者。皇权不等于国家。一个国家,指的是这里的子民,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文化,民俗习惯等等,忠于国家,就是保护这块土地上的子民,不受到其他势力的伤害,如果而已,与那个高高在上的巴伦西亚,没有多大的关系。

无论是谁当政,他总是想对国家,人家,和他本人联系在一块,成为一个整体。他想让老百姓把对自己民族文化的感情,转嫁到他那个皇帝的身上。忠于皇帝,也就终于了民族,民众。

一开始,确实有民众错信了这个观点,他们以为,忠于兵权,就是受国。他们为兵权抛头颅,酒热血,至死不渝。他们以为这是爱国,等到被骗多了,他们才明白,皇权和国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存在。

皇权是可以被灭掉,换掉的,忘记掉的。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永远在积累,片刻不能遗忘。忘掉自己民族的文化,等同于背叛了自己的祖先,这是比背叛皇权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念。

“马拉戈壁的,我都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国家,民族,文化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与老子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我与他们本就不是一个时空的。”

...............

令归城这几天都很平静,无风无雨,也没有看到有谁来进攻。城外连半个人影到没有。战争让这个原本很热闹的城市,变得冷清。有门道,有钱的,早已经想办法离开了这块动荡土地。而那些实在是无路可走的,也找地方躲起来了。不到天黑,他们是不会回家睡觉的。

苏门达尔的部队,按说应该已经可以赶回令归的,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在哪里,那脑子里在想着什么。

“环消息!”红叶一脸凝重的来到胡忧的面前,竖起一根手指头说道。

“关么那方面的?”胡忧有些麻木的问道。这几天尽听坏消息,都没有听过好消息,他都已经习惯了。要不是这话出自红叶的口,他连答都不想答呢。

“关于浪天。”红叶在椅子上坐下,两眼有些出神的看着胡忧。

胡忧摸摸自己的脸道:“你看着我干什么,我的脸上长花了?”

红叶摇摇头道:“浪天的情况,完全和你猜的一样。红巾军再一次竖起了义旗,他们提出外抗安林池,内打贪官污吏的号,一夜之间,夺也了浪天。”

尽管早已经料想到这事迟早会发生,可是真正发生的时候,胡忧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预判准确而高兴。这对于帝国百姓来说,算是一个悲剧。就算时局再差,那些高高在上的大老爷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吃苦的,就后还不是老百姓。

胡忧正想着,朱大能突然冲了进来,急急忙忙的叫道:

“报,大人。出大事了!”

胡忧抬起头来,摸摸鼻子道:“不用叫了,我都已经知道了。红叶刚刚告诉我的。”胡忧以为朱大能也是来报浪天红巾军造反的。

朱大能看看胡忧,又看看红叶,有些迟疑的说道:“你们都已经知道了?”

“嗯。”胡忧点点头道:“情况和我们之前料想的一样。浪天再次暴发民变。”

“不是,我要报的不是这个。”朱大能摇摇头道:“我刚才还说呢,我都是刚刚收到的消息,你们却这么快就知道了。原来我来说岔了。”

“嗯?朱大能,说的不是浪天的事?那你又带来什么好消息?”胡忧问道。他现在基本上把消息对笑话来听了。

朱大能一脸严肃的说道:“我要说的是关系我们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苏门达尔!”

胡忧似乎隐隐猜到了什么,追问道:“苏门达尔怎么了?”

朱大能回道:“半个小时前,苏门达尔死掉了。”

“死掉了!怎么死的。”胡忧的脸色异常的平静。他不知道苏门达尔的死,算是好消息还是还消息。他只知道,自己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之前他就一直在猜心,苏门达尔还没有还不回来。

朱大能道:“根据候三传来的消息,是心疼病疼死的。”

‘心疼病,’这几个字让胡忧想了武大郎,他也是死于这个病的。对于一些不需要的人,心疼病是一个不错的法子。

苏门达尔活着,妨碍了太多的人,让太多的事,不好处理。‘心疼病’吧,让他心疼一块,大家的日子,都会好过一些。如果实力够的话,胡忧都很想让苏门达尔来个心疼病,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是谁出的手吧。

是巴伦西亚?司马寿?还时安林池三国联军的人。似乎谁都有出手的理由。

....................

“各方面的资源都快没有,我看这个令归城,我们守不了多久了。”红叶在胡忧的身边道。

胡忧的目光,一眼放在这些拼命攻城的三国联军身上。三国连军是在胡忧收到苏门达尔死身的当天,突然出现,开始发动进攻的。

打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整个青州,现在已经大部分落在了三国联军的手上,令归此时,已经成为了孤城。

苏门达尔死了之后,现在也不知道,是谁接管了暴风雪军团的指挥权,反正那个人跟本没有在意,令归城还在敌人的进攻之中。令归城被攻击了三天,连一个援兵,都没有出现过。

不但是令归城,就连整个青州,都已经引起不了人们的兴趣了。三国连军四处的扫荡,确跟本没有遭遇到像样的抵抗。

“不守,我们又能到哪里去?”胡忧喃喃的说道。

城外,足足五十万三国联军部队,一层层,一堆堆的,把整个令归城给围在了里面。想要以不到两万的人马,突出五十万兵力的包围,无论怎么想,都没有可能成功。

突然,胡忧的脑中闪过一个问题,其实在早之前,这个问题,就已经闪出过胡忧的脑海,只是当时,他并没有注意。现在想来,这不太正常呀。

三国联军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他们的进攻并不积极,往往是打几下就跑,跟本就没有进攻过。不然以敌方五十万的部队,怎么也能打了三天,还没拿下令归城。不但如此,军中士兵的伤亡情况也不太正常。两万部队,居然都没有死多少。

这是在打仗吗?

胡忧之前一直以为这是因为三国联军的指挥协调出了问题,三国的士兵,都是出任务试的走过场,典型的出工不出利。

现在看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传我的命令下去,各师团减弱防守强度,不需要与敌人硬拼。”

红叶听到胡忧的命令,一时之间想不明白胡忧在干什么。减弱防守强度的意思是让敌人轻意的攻进城来吗?

红叶没有去传胡忧的命令,因为她认为这个命令,存在着重大的错误,她此时得弄清楚胡忧的本意。

“你觉得很奇怪?”面对红叶的问题,胡忧给出答案道:“我的命令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胡忧说着,走到城墙边,指着远处正在操练的三国联军道:“你仔细看看那些士兵,你见过有哪个国家,在攻城之前在,还要操练士兵的吗?”

红叶想了想,摇摇头道:“没有,这说明什么?”

胡忧说道:“说明他们攻城只是为了做戏,他们的重点,并不在于拿下令归城。反正是陪戏,我们不如干脆少出些了人马。”

胡忧判断得到了证实,随着他的防守强度减弱,三国联军的进攻,也弱了下去,有时候甚至只派百十来号上来,随便放几箭,就回去了。

胡忧的视线,转向了帝都,他知道,那里肯定发生着,他所不知道的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在再解决问题上,已经延伸出很多的方法。要解决挣端,已经不一定需要战争了,尤其是一方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

三国联军确实没有认真地进攻令归城,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更加好的办法。可以兵不刃血的拿到令归,甚至是整个青州。这是他们一开始就已经制定好了的目标。

曼陀罗帝国,帝都龙城。青州的仗还在打着,这里已经出现了安融,林桂,池河三国的皇族使者。而他们出现的地方,是在帝国的心脏——水上皇宫。

在展现出现强大的武力之后,三国联军的人此时正在和巴伦西亚谈判,他们打算以更和平的方式,拿到他们需要的东西。

同时出场的,还有宁南帝国的大臣欧阳治,此人是欧阳寒冰的叔叔,他是代表宁南帝国,来参与这个谈判的。

宁南帝国这次没有出兵青州,但是他们也想要分一杯羹。他们有实力那样做,因为他们手里已经掌握着曼陀罗帝国半数的粮食供应,这可是命脉。

146章惊天秘闻

上头的大佬是不会在呼前线士兵死活的,他们在呼的,永远只有自己的利益。前方士兵打得血肉横飞,两眼血红,后方的几国大佬,却在把酒言欢,真是亲兄弟都没有那么亲。

士兵的英勇杀敌,在他们的眼里,不过是谈判的筹码。死一百人,当五十双,士兵的生命,于他们的眼里,不过是一串数字,高兴时看两眼,不高兴的时候,他们连看都不会多看。看美女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看你那些玩意。死就死把,让下面的那个草民再多生点,不就得了。

令归城,两军的战火,已经暂时的停下来了,什么时候会再打,会打成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因为这不是由士兵们决定的,此时两军前阵的将官,也做不了主,还得看上头的意思。打与不打,都是上面的一句话。

胡忧坐在城头上,看着下边热闹的人群,看着那熙熙攘攘的街市,脑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如果谁告诉你,这里几天前还在打仗,你肯定会认为他疯了。

“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红叶坐在胡忧的身边,一双玉脚摇呀摇的,可爱之极。

“这就是商人的魅力了。”胡忧长叹了一口声。几天之前,这里出现了一些商人,在阵前给两军卖东西。一开始,大家都防着,可是试着买了些东西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问题,然后大家也都来了兴趣了。

军中的生活是很艰苦的,睡野地,翻野岭是很正常的事情。部队里,除了必须的粮草外,什么都没有。这些商人的出现,大大的满足了士兵的需求。

一开始,商人卖的东西,还仅仅的酒肉之类的吃食。这才没有几天,各样的商品,就都上来了来。简直是吃穿用度,什么都有。没几天就在这里,形成了一个集市。

人说有需求就有市场,这个方圆五平方公里的地区,集中了近五十万部队,要知道军人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一般出手都会很大方的,这是多大的市场呀。

胡忧把视线从街市收回来,看向红叶的腿。那腿藏在裙子之下,随着她的摇动,不时会露出一些小小的春光。其实细看起来,看不到什么东西,不过那种偷窥的心理,却很刺激。

红叶无意中发现胡忧的目光不对,脸红红的打了他一下,低嗔道:“看什么看,又不是没有见过。”

胡忧嘿嘿笑道:“没有这样看过。”

“讨厌。”红叶白了胡忧一眼,心里美滋滋的。

胡忧忍不住伸手在红叶的小脸上摸了一把,感受着她那弹指可破的肌肤,由衷的说道:“红叶,你真美。”

红叶拿脸在胡忧的手上蹭了几下,低声道:“都二十六了,老了。”

天风大陆各地的风俗并不一样,对于男女成亲,也没有一个年龄的标准,全都是由家里的老人决定的。在曼陀罗帝国,大家默许的成亲年龄是女方十八岁。一般女孩子在娘家住到十八岁,就会出嫁了。

这还算是比较正常的事,因为曼陀罗帝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比较多,打仗不会缺人。要是那些小国,特别是人口少的国家,那十二三岁成亲都是很正常的。有些女孩子在嫁人的时候,甚至连初潮都没有来。

“谁说老了,你现在正是女人最美的时候。”胡忧把红叶搂在怀中,安慰道。他这是实话。,三四十岁都没有出嫁的人,胡忧以前见得多了,他并不觉得红叶二十六岁会老。

远处传来脚步声,红叶赶紧推开胡忧,低头整理衣服。胡忧这个家伙是属色狼的,稍微给他点机会,他就不老实。

走过的是巡逻队,他们全都用羡慕的目光,偷偷的看着这对坐在城墙上的男女,有人认出了胡忧,想要上去行礼,被同伴见机拉走了。人家将军在这里谈情说爱呢,你跑上去干什么。

“他们走了。”胡忧看巡逻队走了,偷偷的在红叶的耳边说道。

红叶猛的从衣服里,把胡忧的手给拉出来,小脸通红的在胡忧的身上掐了几把,边掐还边骂道:“坏人,坏蛋,看你还使坏。”

这不打不行,刚才胡忧趁她不备,背着巡逻队的士兵,把手插进了她的小衣里,差点没把红叶给吓死。还好红叶因为紧张被发现,都没有敢回头看,不然让她知道,有一个士兵差点上来打招呼,她非得把胡忧推墙下去不可。

胡忧嘿嘿发笑,也不还手,任着红叶发嗲,反正也值了。暗想着刚才那一瞬间的手感真不错,有机会得再玩些更刺激的。

“你还笑。”红叶气不过,直拿眼睛瞪胡忧。她算是知道了,胡忧一身的健子肉,跟本不怕掐。

“好好,不笑,不笑。”胡忧强忍住了笑意。这女孩子得不时逗逗,但是不能过份,不然弄发火了,就不好玩了,凡事都得讲究一个度,有道是适可而止,过犹不及。

“哼,下次再敢这样,我要你好看。”红叶看胡忧老实下来,像一个骄傲的小母鸡,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完了还不忘挥舞着小拳头,而胡忧一点小小的警告。

别看胡忧打仗指挥军队时挺严肃,这小子是一个闲不住了人,又坐在了会,他就有些烦了,下面的街市很热闹,他想下去玩玩。

“怎么,你要下去?不行。”红叶听了胡忧的提议,连连摇头。下面全都是三国联军的士兵,虽然现在暂时停战,可是大家依然是敌对关系,胡忧做为曼陀罗帝国的军官,下去还是很危险的。

胡忧道:“我们不过是随便逛逛,不要紧的。他们又不认识我。”胡忧知道红叶在担心什么,不过在他看来,安全应该不是问题。

“这.........”红叶有些犹豫,她其实对胡忧的提议,也有些心动。在军中待得久了,她也想去看看热闹,卖些女儿家的东西。

“好了,别这这那的了,咱们去去就回。”胡忧没有再让红叶犹豫,拉着她的小手就跳回了城头。

他们当然不能就这么下去,得先回军帐换身衣服。

一个小时之后,胡忧和红叶出现在了一个路边的小茶摊里。斑驳的桌子,漆掉得差不多了,隐约能分辨出几分红色。胡忧和红叶坐在桌前,品着不知名的野茶,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享受着这一分钟的宁静。

良久,红叶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你看这多热闹,要是没有战争,那该有多好呀。”

相比起这片刻的平和,谁也不愿去体验那种血与火的拼杀。尤其是像红叶这种曾经在战火中失去过亲人的人,更不愿意看到,也绝不想再去尝试。每次胡忧上阵,红叶总是把心悬着,直到胡平安回来。她才微微的安心。

胡忧摇摇头道:“那是不可能的。自人类出现以来,战争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战争和文明始终交错,既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催化和促进作用,可以说,没有战争,人类就不能发展,没有进步。”

红叶出生军人之家,她知道胡忧说得不错,可是生为一人女人,她天性不喜欢战争。喝了一口茶,红叶有些伤感的说道:

“难道一定要战争才能解决问题吗?要是有一个聪明的人,能想出一个结束战争的方法就好了。”

胡忧沉默了一会,回道:“第一个问题,我不能回答你,第二个问题,我到是知道一个办法。”

“你有办法结束战争?”红叶惊喜的看向胡忧。

胡忧点点头道:“不是结束,而是争取几十年的和平。”

红叶有些失望的说道:“原来还是不能结束的。打了打去,不就是为那一点点权力而已,有意思吗?”

胡忧看着红叶那有些伤感的小脸,微微的在心里摇了摇头。经历了近两年战火,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又更深了一层。红叶出生高门,她并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或是说,她不愿意正面的认识这个世界。

这是个只有强权,没有公理的时代,只有骑在别人头上,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不然你连自己所爱的女子都保护不了。

远的不说,就单说红叶。如果不是她的身后,有红方正那么一点点权力,还可以保护她,那她今天还能在这里感怀吗?她也许要考虑是问题是要不要要了那一点点活命的粮食,卖身入大户人家为女奴吧。

就在离这里不远的浪天,那里的红巾军造反就了什么。不就为了想要把权力从新分配,让自己成为权力拥有者中的一份子吗?

权力这个东西,是个好东西呀。

............................

回到令归城,远远的,胡忧就看到朱大能在城门前焦急的等待着,似是在找自己。胡忧示意了红叶一下,向朱大能走了过去。

朱大能一看到胡忧,马上就迎了上来:“大人,你上哪去了,可让我好找。”

“我出城看看,怎么,出了什么事吗?”

朱大能凑过来,压低声音道:“现在还没有,恐怕用不了多久,就得出大事。”

看朱大能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胡忧脸上的笑容一收,问道:“什么情况。”

朱大能四周看了一眼,道:“事关重大,我们先回营再说。”

胡忧认识朱大能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朱大能的表情如此严肃,知道这个事,肯定不会小,

胡忧军帐内,胡忧和朱大能对坐于帐下,因为并不清楚朱大能准备要吃的是什么事,胡忧并没有让红叶也一起跟进来,而是让红叶亲自带人,在军帐外把守,任何人不许进入二十米的范围之内。

“现在就只有我们两个人,究竟是什么事,你可以说了。”胡忧一改往日的嘻哈,表情非常的严肃。

朱大能下意识的用目光扫了军帐一遍,手指头沾了茶水,在桌面上写道:“绝密消息,巴伦西亚可能会于近期之内,把青州割让给安融!”

胡忧本来对朱大能搞得这么神神密密的,有些不太爽,可是看到这个消息之后,他的脸色脸得非常的难看。

虽然之前巴伦西亚就已经做出过战争赔偿的事。可是割让土地和战争赔偿可以不是一个概念的。战争赔偿,大不了给的是钱,钱这种东西,用完了,也以再去赚,实在不行,大不小就少用一些。

而土地割让出去,那就永远都拿不回来了。那可是祖辈留给子孙最宝贵的财富。古语有云,宁失千金,不失寸土。没有土地,何以为国呀。

“他怎么敢!”

胡忧震惊之后,接着是暴怒。他不是天风大陆的人,也不是曼陀罗帝国的人,按说这些土地割让的问题,与他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可是这青州,是他的根,他和他的战友们,曾经用鲜血和生命,保护这片土地。他早已经把这青州当成了自己的家乡。巴伦西亚一句话,就这么把用鲜血换来的疆土,无声无息地拱手让于敌人,哪一个热血男儿能够不为之寒心!

别说这无关什么国家战略布局,就算这是重要的国家战略布局,也不能这样做。

国土丧失意味着国家尊严的失去!之前安融人入侵青州之时,暴风雪军团超过五万的士兵,永远的倒在了这片土地上,面对这些尸骨未寒的士兵,你怎么有脸去告诉他们,他们曾经用鲜血守护的地方,将要成为他国的领土!

胡忧终于知道,苏门达尔为什么死得那么蹊跷了。‘心疼病’,多好的借口呀!

之前,胡忧对于苏门达尔的打压,一直是记恨于心的,前几天接到他死讯的时候,胡忧还曾经暗暗的高兴了一把。可是这一刻,胡忧对苏门达尔的恨,消失了。

苏门达尔这人的品性虽然不怎么样,为了儿子齐拉维,他做了不少的错事。可是胡忧知道,苏门达尔对于青州,是有浓厚感情的。他几乎把一生都奉献在了这片土地上,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这片土地。他是不可能同意把青州割让出去的。

所以巴伦西亚死了,为大了广大当权者的需要,他得了‘心疼病’,这么一个军团长,就这么莫名奇妙的病死了。他的遗体,甚至没有运回青州,而是直接运往帝都。之后会被扔在哪里,那就不知道了。

朱大能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被胡忧拍碎的桌子,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胡忧如此的暴怒。在朱大能的眼中,胡忧一直是一个非常懂得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没有想到,他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他怎么敢!”胡忧的手掌迸出了血,他却一点都没有在意,再一次回复着这一句话。

朱大能摇了摇头,他知道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必须得胡忧冷静下来,才能继续后面的话题。他相信,以胡忧的自控能力,这个时间,不会太长的。

时间过去了五分钟,胡忧慢慢的恢复了平静,在椅子上坐下来,长长的出了口气,平静的说道:“好了,咱们继续吧。”

朱大能略微差异的看了胡忧一眼。胡忧恢复平静的时间,比他预计稍微长了一些,可是胡忧恢复的状态,却非常的好,就这么五分钟,就像是任何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这一点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朱大能把想继续用茶水写,可是桌子已经让胡忧给拍碎了,他犹豫了一下,来到胡忧的身前,用最仅可以两人听见的声音说道:“青州一但割让,咱们暴风雪军团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动。大人有什么打算吗?”

胡忧定定的看着朱大能,一句话都不说,就那么看着,足足五六分钟,他才冷冷的问道:“你是谁。”

这句话,问得似乎有些可笑,从胡忧加入新1团的那天起,朱大能就是胡忧的士兵。算到现在,朱大能跟在胡忧的身边,已经有两个年头了,胡忧居然不知道朱大能是谁?

胡忧曾经查过朱大能的入伍资料,时面记录有关于朱大能的家族背景信息。据资料上的记录,朱大能出生于这个商人世家,背景并不是太复杂。

可是一个商人世家之生的人,有可能在巴伦西亚还没有把青州割让出去的消息,正式公布之前,就知道这个事吗?

现在也许连巴伦西亚自己,都还在考虑这个事情,朱大能却能说得那么肯定,他的身份,还不值得怀疑吗?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想起了第一次进帝都,他们小队交付了雪灵猴任何,一起去帝都玩时,朱大能对帝都内城水上皇宫的评价。他当时说水上皇宫应该称为血上皇宫,并给大家说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可是那用几千名童男童女筑基的事,同样也是绝对的机密,朱大能又是怎么知道的。一个小小的商业世家,可以知道那么多事吗?

胡忧一直以为,小队时拉雷的身份不简单,看来这个朱大能的身份,也同样的不简单。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1班,出了个秦明,出了个拉雷,现在又出了个朱大能,还有谁,是不简单的人物?

147章开诚布公

朱大能似乎早就已经预料到胡忧会问这句话,当胡忧问出‘你是谁’这三个字的时候,朱大能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惊讶之色,而是现出了苦笑。

“希望你不会认为我骗了你。”朱大能在胡忧的对面重新坐下,朱大能还是那个朱大能,但是他身上的气势,却与之前不一样了。

胡忧的脑海里,又想起了第一次去青楼时,朱大能所表现出来的那份从容,不由在心里暗暗的骂了自己一句事后诸葛亮。一直以来,朱大能都有在各种细节上,表现出与众人不同之处,自己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是自信,是自信蒙蔽了自己的眼睛!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对自己说。自从来到这个天风大陆之后,胡忧一直对自己有着十三年的江湖经历而沾沾自喜,他觉得以自己这些特有的经历,可以为他在这片大陆上,打下属于他的辉煌。

不错,胡忧的江湖经历,确实帮了他很多的忙,没有那些江湖经历,没有那些对人性的了解。胡忧不可能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从一个刚入伍的新兵,升到现的督将。

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胡忧利用了这些江湖经历,也同样被这些江湖经历给利用了。说句不好听的,这些江湖经历,在某种程度上,对胡忧的判断,造成了障碍。

那些江湖经历虽然是对人性之认识的汇总,但是它们大多来自于市井,来自于社会的最低层,对于那些高端的了解太少了。

高门大户,世家门第的传承,本身就是一部结阴谋阳谋于一身的活教材。相比起胡忧所总结出来的那些所谓的江湖经历,他们所用的更高端,更高级,更慎重。要知道他们的一个决定,往往关系着整个家族的兴衰命运。他们运用的,又会差到哪里去。

然而哪一种好呢?没有更好,只有融合。多想,多听,多学习,墨守成规必定是个死,只有融会贯通,才是最强大的。

“那要看你给我什么答案了。”胡忧双手抱胸,脸带微笑的看着朱大能。他突然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好吧。”朱大能今天来这里,告诉胡忧那个绝秘的事,就是有意把自己的身份挑开:“故事有些长,你想先从什么地方开始?”

胡忧想了想道:“先说你为什么到暴风雪军团吧。”

胡忧本想一开始就问朱大能身份的,不过他犹豫了一下,最后选择从两人第一次见面说起。因为胡忧也同样相信,朱大能也许有骗他的地方,但是一开始,肯定是没有的。那时候他不过是一个无名小子,谁会知道他要去当兵,并安排了人,在他的身边。只有自大狂,才会以为人家一开始就在算计自己。

“好吧。”朱大能回忆道:“我加入暴风雪军团的原因,其实不是很复杂。我和家里吵了一架,也没有什么地方好去,正好路过寨猛的时候,看到暴风雪军团征兵,于是我就去了。我也没有想到,会在那里遇上你。”

胡忧点点头,对这个答案,他还算是满意。这至少可以说得通朱大能出现的原因。

接下来问什么呢?

胡忧想了一想,问道:“我能知道你为什么和家里吵架吗?”

朱大能微笑着点点头道:“当然。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家里给我说了门亲事,我听人说,那女人长得很难看,就还家里说不要。家里不肯退婚,我想着娶个丑八怪的事不能干,于是就跑了出来。”

胡忧呵呵一笑道:“人家是不要江山要美人。你是为弃丑女啥都抛,不错不错。你进奴营的事,应该与这个女人有关系吧。”

朱大能一竖大拇指道:“厉害,居然连这么不相干的事,都能关联起来。”

“这也没什么。”胡忧看了眼那倒在地上的茶杯,摇摇头道:“你的家族想来不会是一个小家族,而你的家族宁愿你出逃,都不许你退婚,那说明说对方家里有强大的实力。在帝国,最有实力的,就是军方。

你的身份我不了解,你的为人,我多少知道一些。你不可能做出什么严重到要被贬为奴的蠢事,所以被人害的成份比较大。

而你宁愿跑路也不愿成亲,第一个得罪的,肯定是女方。让人家发现你在军中当小兵,那还不用手里的那点权力玩死你。”

“玩死我到不会,想整我出出气而已。”朱大能苦笑道:“现在我还真有些后悔当初的冲动了,早知道老老实实的完婚多好。”

“怎么,对入伍之后的岁月失望?”胡忧玩笑道。

朱大能的脸上,射出了严肃的表情道:“我朱大能这辈子最为得意的事,就是认识你,并和你成为最好的朋友。入伍暴风雪军团,是我这辈子,唯一做对的一件事,就算是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不会后悔。”

胡忧笑道:“那你在后悔什么。”

朱大能苦笑道:“我后悔怎么会听那个家伙的话,相信那女人长得很丑,连面都没有见上一面,就跑掉了。”

“那女人很美?”提起美女,胡忧顿时精神了起来。

朱大能一脸得色的说道:“非常美,还记得我们之前说过的那个西门雪吗,她比西门雪还有漂亮,不过.........”

胡忧最恨朱大能说话喜欢留下半截的性子,追问道:“不过什么?”

朱大能道:“不过她也比西门雪泼辣一些,但是我喜欢。”

朱大能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现出迷醉之色,看得出来,他确实挺喜欢那个女子的。

“看你那点出息,见到美女就走不动道。”胡忧不好气的骂了一句,问道:“她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军团的,我有没有见过?”

朱大能摇摇头道:“她叫关天瑜,并不是军人,你应该没有见过她。”

“一个猪,一个鱼,你们到是挺配的。呵呵,开个玩笑。她不是军人,那就不是她亲自整的你了。是谁把你弄出奴营的?不会是我们暴风雪军团的谁吧?”胡忧对朱大能的故事,真是越来越想兴趣,真是太有戏据性了,弄出来都可以写小说了。

朱大能对胡忧拿他的名字开玩笑,并不会介意,闻言在笑着摇摇头道:“整我的那个人,你也认识,不过不是我们暴风雪军团的人。你要不要猜猜看?”

“我也认识?”胡忧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摇头道:“我猜不出是谁。直接给答案吧。”

朱大能道:“你应该可以猜出来的。”

“是吗?”看朱大能点点头,胡忧又想了一会道:“西门玉凤肯定不是,要是她,她肯定把你的事都告诉我了,排出红粉军团,我认识,又有能力垮军团整得你的,应该是..........”

说得这里,胡忧脑子里闪过一个人,一啪大腿道:“是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只有她有这个可能。”

“你怎么不猜个男的?”朱大能有些奇怪的问道。

胡忧肯定的说道:“不可能是男的,要是男的,你就不会笑道那么****了,你应该着急才对。”

朱大能点点头道:“你猜对了,就是蕾娜塔。她是关天瑜的表姐。我在浪天平红巾军的时候,与关天瑜见过一面。之后,我就被弄进奴营去了。”

“等等,让我想想。”胡忧脑子里闪过蕾娜塔在红叶家,说要嫁给自己的事。那时候胡忧就怀疑,蕾娜塔对他的事,为什么会那么了解。现在把朱大能说的事,加上蕾娜塔和关天瑜的身份,再全都合在一起看,答案终于出来了。

“是你对蕾娜塔说了我的事,对不对?”胡忧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难看。他一直当候三和朱大能是他最信任的人,严格的说起来,朱大能这次算是出卖了他。

朱大能眼中闪过一丝歉意的说道:“是的,蕾娜塔向我打听过许多关于你的事,我把我所知道的,全都告诉她了。包括我们抓雪灵猴,上青楼的事,她全都知道。

不过你可以放心,蕾娜塔是真的对你感兴趣,并没有任何的恶意。”

胡忧心里又浮现出蕾娜塔当时在红叶家说过的那些话,她开出的那些条件,真是非常的优厚。如果早她是从朱大能那里得到的信息,说不定,当时就答应她了呢。有狂狼军团的相助,再加上姐姐西门玉凤那边,对于胡忧来说,简直就是鸟枪换炮了。

看胡忧不说话,朱大能又开口道:“我能看得出,蕾娜塔对你很感兴趣,她是苏亚雷斯唯一的女儿,在狂狼军团里,人气也很高,如果大人你能和她结合,实力必须大增。她本人长得也很漂亮,你大可以考虑的。”

胡忧摇摇头,把心里的那丝念想给驱逐出去。朱大能应该还不知道他拒绝过蕾娜塔的事,蕾娜塔自己肯定不会把这事说出来,胡忧也不打算给他说这个问道:“这个事,我们以后再说。你刚才说的那事,可能的机会有多大?”

朱大能回道:“几乎可以说是百分百,相信消息很快就回公布出来的。有一个事,我一直想对你说,今天既然已经说开了,那我就索性一块说了吧。

在我们的集团里,一直有人对二世皇拉姆拉克的死有所怀疑,皇帝对外称他是病死的,不过这个病得太蹊跷。里杰卡尔德家族有长寿的传统,老皇帝活了九十多岁才死,之前拉姆拉克的身体一直非常好,没有理做上皇位不才短短一个月,六十刚出头就病死了。”

胡忧闻琴弦而知雅意,他明白朱大能这话里的含意。二世皇拉姆拉克的死有问题,接受益都有罪推论的话,也就意味着上位的三位皇帝巴伦西亚的身上有问题:“你们怀疑的有证据吗?”

有些事,并不需要明说。大家是联明人,都明白的。对于拉姆拉克本人的死,没有人会去关心他。人们关心的是怎么利用拉姆拉克的死因,来拿到自己想要的利益。

朱大能摇摇头道:“我们一直有人再查,不过收获不大,巴伦西亚这个人,藏得很深,轻易想要找点他什么东西,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已经有很多人,死在了这方面。”

胡忧当然也知道,要查皇家的事,不是那么容易的。能够坐上皇位的,都不是一般的人物,没有一个不是经过长期权利斗争而成为胜者的斗士。

马拉戈壁的,算来算去,这个世界没有几个人是简单的人,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本就是这个世界的生存准则,不适应这个社会的人,早就已经被淘汰了,哪活得到现在。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计算,大人物有大人物的计划。有时想想,活着还真******累。

“那么拉雷呢,你们有没有查过拉雷的身份?”胡忧整理了脑中的思路,再次问道。既然有人给解答,那不如借机多问一些。

经过今天这个会谈,胡忧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和朱大能相处。以前他都是纯粹的拿朱大能当一个手下看,现在看来,似乎不行了。

朱大能回道:“我是在浪天才和关天瑜见面之后,才重新回到家族圈里的。之前家族的情报网,已经对我关闭了。我没有办法动用到家族的力量,所以并没有查过队里人的资料。

现在我们又都是朋友,我不希望做出有伤朋友的事,所以也没有再查。对于拉雷的身份,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可以肯定,他和皇室肯定有某中联系。”

胡忧笑笑道:“那你也没有查过我的资料了?”

胡忧这是一句玩笑话。蕾娜塔既然想要跟他合作,不可能不查他的身份来历。也不过,这个世界上,有谁能才到他的来历来。

朱大能摇摇头道:“我没有查过,不过据我所知,家族对你的身份是有查的。”

“查得怎么样?”

朱大能回道:“什么也查不到,那用以登记的那个身份证明地址,一年多前发生过瘟疫,村里的人,全都死光了,什么线索也没有。”

胡忧心里暗吸了口冷气,还好发生了瘟疫,不然自己的身份,弄不好,就要出问题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无论是做事还是想问题,都得留意再留意,因为你跟本不知道。谁在不声不响的查你,在什么时候会暴出你什么料。”

“最后一个问题,以后我们怎么相处?”胡忧犹豫了一会,最后还是决定问出来。他想看看,朱大能对于这个事的看法。这是问题,朱大能肯室也有想必过的。

“我希望是朋友。”朱大能回道。

胡忧拍拍于朱大能的肩膀:说道:“我也希望。”

毕竟是一同经历过生命的人,在战场上,他们几度背靠背,两个人用一条命。这是最真的战友之情。他们共同患难,一块上过青楼,也曾经畅谈过自己关心或并不是那么关心的话题。

谁没有一些自己的秘密呢?朱大能之前没有坦白。难道说胡忧又把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告诉给谁知道了吗?

有一些秘密,并不等于是背叛,下属也好,同事也好,夫妇,父母,儿女,都可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只要他们没有用这个独立的空间,伤害到身边的人,那就算不得背叛。

朱大能的消息,很快得到了证实。十天之后,曼陀罗帝国向整个大陆宣布,将青州划于安融。

此消息一出,整个大陆一片华然。曼陀罗帝国天风大陆第一军事强国的外衣,被狠狠的拔了下来,重重的扔在地上,已经踩过的人,感觉真的很爽。没有来得急踩的人,也都在暗暗的等待着机会。

帝国的士气,从未有过的衰落,民间的暴发出不少民众抗议,不过都被各地方守备部队,残酷镇压。

有一个地方,成为了曼陀罗帝国的亮点,他们公然的打出巴伦西亚卖国求荣,不承认青州独立,要把青州从安融人手中夺红来的旗号,大规模的阔充实力,一时之间,手下能人无数,愤青无数。这个地方,就是浪天。

红巾军趁着帝国的内乱,再一次占据了古城浪天,浪天城守黄初秋又再一次的弃城而逃。帝国似乎也对浪天失去了兴趣,居然没有再派兵收复浪天,就那么放任着。

曼陀罗帝国这盘棋,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迷雾,无论是生在局之人,还是局外之人,都看不明白。

青州令归城,胡忧抓了把泥土,小心的放入怀里,心中有股子说不出的伤感。当年莫名其妙的就来到了这里,连把家乡的泥土都没有带,这把泥,就当是对家乡的思念好了。

青州割让给安融,这里就不在是暴风雪军团的管区,他们得离开这里了。

士兵的脸上,满是迷茫,他们有太多的问题想不通,却又没有人能告诉他们答案。

暴风雪军团从开国到现在,已经守护了青州四十年,现在他们却要离开,没有了青州那漫天飘散的暴风雪,暴风雪军团还是暴风雪军团吗?

148章新的开始

太阳高高照,晒得人想睡觉。七月的青州,早已经秋高气爽,而七月的这里,却像火炉一样,热得吓人。

这里是哪?

谁知道这里是哪,还有关心这个吗,反正这里肯定不是终点,往前的路,还远得很呢。

直走到夜色已经降临,部队才在一处早已荒芜的村庄里驻扎下来。今天是离开青州的第十七,或是十八天了吧。

离开青州就一路往西,前队走着,后队跟着,谁也不去关心他们要到那里去,反正走就是了。就算有人想知道现在在哪里,也没法知道,自从五天之前进入这块地区之后,他们就没再见过活人。

“马拉戈壁的,这鬼地方,难道是就是传说中的马拉戈壁?不知道有没有草泥马呢。”胡忧拧着衣服上的汗水,小声的嘀咕道。

这拧衣服的动作,胡忧可以说是轻车熟路。能不熟吗,一路走来,特别是这几天,平均个小时,他就得干一次这样的事。这个死地方,真是太热了,怪不得一路上都见不到半个活人呢,这哪里是人住的地方。别说人了,连鬼到这里都难活。

那位说了,这么麻烦,不穿行不行?省得老拧汗。

行!怎么不行,你爱穿不穿,没有人会管你的,你想光着跑都行。不过前提是你得受得了这里的太阳。这里一眼看去,视线所到之处,连片树叶都没有,顶着四十多度的高温,还有那勤劳得一分钟都不愿意休息的太阳,你如果没有长着黑哥们那一身黑皮,最好还是把衣服穿上的好,不然连你这身黄皮都得烤糊了。

“来,给你水。”红叶看胡忧拧干了衣服,来到胡忧的身边,把一瓶水递给他。

这么热的天,红叶也不好受。你看她全身上下,包得都快成为了阿拉伯人了。就一双大眼睛露在外面,还盖着纱巾。

“嗯,好。”胡忧接过水,不客气的喝了一大口,任着那股清凉,直泄肠胃,这感觉,嗯,和那什么冰红茶有一拼。只不过这水还没有到肠胃里,就有一半化成汗珠了。

“你可以再多喝一点的,反正我也喝不完。”看胡忧小心翼翼的把水瓶递回来,红叶忍不过说道。

胡忧笑笑道:“这么甜的水,一口就很享受了。你也喝一口吧。”

你以认胡忧不想多喝吧,他要是放开来喝,别说一壶,就算是再多拿一壶来,胡忧也能把它给干了。

不过这水可是有量的,每人一天就那么一壶,胡忧自己那壶早没有了,这壶还是人家红叶的。把红叶的也喝没有了,那人家红叶怎么办。水车可还要好几个小时之后,才能把水送来呢。

“嗯!”红叶浅浅的就着壶嘴喝了一口,就把水给收起来了。她说胡忧,她自己喝得更少。

胡忧把湿衣服搭在肩膀上,看了眼红叶,坏笑道:“喝了你的水,帮你做点事吧。把衣服给我,我帮你拧拧。”

这旷野之地,周围几万士兵在,女孩子那能脱衣服。红叶顿时没好气白了胡忧在一眼,嗔道:“那么大的太阳,还哂不掉你那些坏心思。”

胡忧嘿嘿笑道:“天热,火气大嘛。”

“大人,我们是不是开始扎营?”朱大能来到胡忧的身边请示道。

胡忧接过红叶手中的水,递给朱大能。这家伙身体胖,最是怕热,胡忧知道,他那壶水肯定早就没有了:

“先喝口水,休息一下再说,等一会天气凉下来再安营不迟。上吊也得喘口气,士兵走了一天了。”

朱大能也不客气,接过水口了一口,满嘴冒凉气道:“那行,那就等天凉一点,然后我们抓紧点时间。”

“嗯。”胡忧点点头道:“交待我们的人都注意一些,这鬼地方,早晚温差大,都小心别着凉了。已经着凉的,记得给他们一些行军散,安营的事,就别让他们干了。”

别看这里白天热得能烤人,晚上却又冷得要命。此时军中,已经有不少士兵都感冒了。暴风雪军团出生青州,多冷他们都不怕,可这呼冷呼热,他们还真受不了。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大人。”朱大能把水壶还给胡忧。他也是只喝了一口就不喝了,拿在手里,纯粹是意淫。

胡忧和朱大能在说着话,突然远处传来一人的狂叫:

“呜,好呀,我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哈哈哈,我马上走,这鬼地方,我一分钟也不呆了。”

胡忧看了一眼,摇摇头,脸中闪过一丝怜悯:“又一个疯掉了。”

“嗯。”朱大能点点头,没有发表任何的见意。这样的事,这几天不时会有发生,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割地带来的极度失望,再加上这里的地理条件恶劣,很多人的精神,都不同程度的出了问题,随便一些小小的刺激,就会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

能离开这里的人不是没有,但是肯定不会是那些没权没势的平民。自从帝国把青州割让给安融的消息被证实,就已经开始有人找关系,离开暴风雪军团了。而这种情况从巴伦西亚调青州暴风雪去帝国最西面洞汪城的消息传出之后,达到了高潮。只要稍微有关系的人,都在想办法离开暴风雪军团。

正军团长苏门达尔病死,副军团长克雷斯波峒独城破被安融人活抓,直到现在还下落不明,连驻地青州都割让给了人家,现在暴风雪军团就是没娘的孩子,没人疼。

一开始,那些人还对暴风雪军团抱着一些幻想,毕竟暴风雪军团还是帝国五大军团之一,破船也有三斤钉,就算现在没落了,也还有一些底子。离开青州,也还是有东山再起的可能的。

可是当去洞汪城的调令下来之后,人心就彻底的凉了,所有人都知道,巴伦西亚这是要放弃暴风雪军团了。

洞汪城是什么地方,它地处帝国的最西面,青州虽然冷,但是还有雪灵猴等一些不错的资源,洞汪城有什么,那里穷山恶水,又专出叼民。强盗多得抓都抓不过来,百姓穷得连找一个铜板刮砂没有。食之无粮,饮之无水,听说女人嫁到那里,一辈子都不用出门。为什么不出门,家里穷得连条裤子都没有,怎么出门。

那样的地方,哪是人呆的,军中凡是有点关系的人,都求爷爷,告奶奶,想方设法调离暴风雪军团,宁愿降级,也要离开。去其它哪个军团都行,地方守备队也行,实在不行,就想办法脱离军队,只要不被按逃兵论处,宁愿不当这个兵,也要离开。

就这么着,暴风雪军团十几万将士,到现在不过是五万余人,而这些人里,大多都是没有办法走的,除了当兵什么也不会干的,已经无家可回以军为家的,或是得罪了帝国上层人士,想走也走不了的人,说起来,都是一群可怜人。

胡忧没有走,不是他走不了,而是他不愿走,事实上,在巴伦西亚的调令还没有到青州之前,胡忧就已经接到了西门玉凤的消息。说起来西门玉凤这个姐姐,对胡忧可真是太好了。她不但给胡忧提前传来消息,而且还给胡忧铺好了所有的路,只要胡忧点头,西门玉凤马上就可以把他调到红粉军团去,甚至还官升一级。

这样的好事,不知道多少人做梦都盼望着能落到自己的头上,可是胡忧对于这个安排,却说了‘不’。他没有接受西门玉凤的安排,依旧留下在暴风雪军团,并随军调防洞汪城。

难道胡忧傻了吗?有好日子不过,非得去过苦日子?

胡忧当然不傻,胡忧要是傻,那这个世界也没有多少聪明人了。

现在人人都看不起这五万残兵,认为暴风雪军团,就此要玩完了。可是胡忧却视这些没有能离开的士兵为宝。这五万残兵虽然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在整个青州战争中,几乎没有得到过一场像样的胜利,但是他们却是真正经历过大战的老兵。

在战场上,要杀敌不难,想让敌人杀也不难,难的是怎么样在杀敌的同时,自己也活下来。

想要在败仗中活下来,远远要比在胜仗中活中活下来难得太多,而这五万士兵里,除了胡忧那几千新兵,只经历过一场突围战之外,哪一个不是多次经历大战而不死的。人人都知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另一句话——有名将,还须好兵。

什么样的士兵,算是好士兵。那些从来没见上过战场的兵,再好也有限。有些士兵,没有上战场之前,叫得那个响啊。什么老子拼的就是一条命,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一个个说得好像天下就他老哥子第一一样。

可是真要上了战场,什么都还没有见着,就尿裤子的人有的是。你以为打战是好玩的事,是英雄主义的浪漫吗?

不是,绝对不是。打仗那是好听的,美化的说法。打仗的本质就是两种,一是杀人,一是被杀。战场上,永远都是血肉横飞的,尤其是这冷兵器时代,那些将死未死之人的哀号,听得能让你心脏暴开。

只有真正经历过战场而不死的兵,才可能称为好兵。没有经历过战场洗礼的兵,要走的路,还太远。

现在有这样的兵放在胡忧的眼前,而且一放就放五万,对于一直想要拥有一支属于自己部队的胡忧来说,他怎么还能走得动道。

洞汪城在很多人眼里,被视在地狱,可是在胡忧的眼里,这可是天赐良机,这是老天爷送给他最好的机会。

帝国最西边怎么了,苦点穷点强盗多点又怎么了。帝国最西边,说明那里山高皇帝远,到了那里,帝都的命令,就很难得到有效的实行,也就没有人管得了。

苦穷都不是问题,只要找到办法,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苦怎么出人才,天天大鱼大肉,能养出好兵吗?

老话不是有说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要动心忍性。

这最后一句‘动心忍性’最是厉害,心要动,性要忍,有道是砍柴的樵夫他得忍,忍的是山中无有虎狼嚎;打鱼的渔夫他得忍,忍的是风平浪静好把鱼虾抄;农夫耕田他得忍,忍的是五谷丰登,遍地里好田苗;念书的学生你也得忍啊,忍得是一跃龙门万丈高。金鳞不是池中物,它也要忍到风云再化龙不是?

胡忧现在要做的就是忍,只要等到机会,他朝五万士兵到手,不比那渔樵耕读厉害?实在忍不了了,那不还强盗嘛。没事打打强盗,练兵,得财,安民心,一举三得呀!

这么好机会不要?傻子才不要呢。要不是巴伦西亚这次走晕招,你找遍整个大陆,也遇不上那么好的事呀。这就是人品好,老天都眷恋啊。

胡忧不走,红叶当然也不走。红叶的老爹红方正,早帮红叶找了路子去皇家骑兵团,不想去,也可以退役,要怎么样,全由红叶选。

可是红叶就是********跟定胡忧,放下那些大好的生活她不要,跟着胡忧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包得跟阿拉伯女郎似的。人说有情饮水饱,这鸟地方,连水都喝不饱啊!

朱大能不走,有意气的成分在,但不全是。他跟在胡忧的身边,有部份原因,是家族的决定。

胡忧是朱大能背后的势力重点观注的人物之一,跟据对胡忧之前的所做来分析,他们相信,胡忧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像流星那样,只闪一阵光就消失无踪。他这样的人,无论被放在什么地方,都应该值得关注。所以哪怕是洞汪城这种地方,他们也愿意派朱大能过来,他们要近距离的看看,胡忧能做到什么程度。

如果不是有家族的同意,朱大能就算是再怎么想跟着胡忧一块来,也是不可能的。朱大能的家族不可能让下一代的主力人物,跑到洞汪城去养老。所以很多事,不能单单以一个‘义气’就能压倒一切,现实永远是现实的,每个人都需要多方的考量。

太阳的余威,终于还是抵不过大地的厚重,一阵夜风吹过,空气转眼变得冰凉起来,得到了一定休息的独立团,各自分工,开始搭建宿夜的帐篷。

苏门达尔最后成立的十个新兵团,因为还没有来得急上报建制,所以他们还算不上正规的帝国士兵,算是比较自由的。十个兵团,只有独立团跟着胡忧,一起上路。其它的九个新兵团,都已经解散了。解散的九个新兵团,有一些选择加入了新兵独立团,更多的则离开了如今的暴风雪军团,各奔前程。

胡忧此时也在忙碌着,指挥着独立团的士兵,依靠地利,搭建帐篷营地。这是他的习惯,不同于军中其他将军的习惯,他更多的时候,总是喜欢和士兵在一起。

红叶一如既往的跟在胡忧的身边,成为军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士兵们也都习惯了红叶跟在胡忧身边的样子,有时干活累了的时候,偷眼看一眼这个女军师,然后就觉得又有力气了。人品好的士兵,有时候还会得到女军师亲自送来的水,那是他们最高兴的时候了。

“都动作麻利一点,排水沟一定要修,不能偷懒,偷懒的后果,往往都是你晚上要睡在水中。你总不希望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浮在帐篷上吧!”胡忧的声音,在士兵的中间转出,引起了士兵的哄笑。

“大人,今天晚上会有雨吗?”一个士兵大叫着问道。一开始,他可是不敢这样的,入伍之前,他听人说,部队里的军官都很凶,动不动就要处罚士兵。直到加入独立团,他才发现,那些人说得不对。胡忧大人也处罚士兵,但是他只处罚那些不听命令,没有完成任务的,并不是动不动就乱处罚。

就像是现在,在非战争状态的时候,你还可以随便的跟他开玩笑,他从来都不生气。

胡忧抬头看了眼那个出声的小战士,哈哈笑道:“是毛利呀,嘿嘿,你小子站好了,小心别摔下来。你是喜欢下雨呢,还是不下呢。”

胡忧的记忆不算是非常好,但是他可以记得住独立团每一个士兵的名字。这是下过一翻苦工的,要记住五千个士兵的名字和长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毛利并没有因为胡忧能叫出他的名字而惊讶,因为他知道,在别的长官眼里,他可能是一个无名的小兵,而在胡忧的眼里,每一个士兵,都是有名有姓的人。他们不是数字,而是真实存在的。

“胡忧大人,我希望今晚能下雨,我水壶的水没有了。”毛利笑呵呵的回道:“你看......”

胡忧一摆手笑道:“别想问我要,我还是喝我们美女军师的水呢!”

士兵们听得这话,全都把目光看向红叶,然后哈哈大笑起来。顶着太阳走了一天路的他们,这一刻,似乎不累了。

149章诡异之城

再多的苦,也有吃完的时候,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这天中午,胡忧在拧衣服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一座小城,出现在这漫天黄沙的尽头。

“那里就是洞汪城?”

这是胡忧的第一句话,而第二句话,胡忧是在心里说的。那里就是梦开始的地方了。

怀着激动而又有些忐忑的心情,胡忧像第一次上女方家见家长的大小伙似的,一步一步的接近这个曾经在他脑子里,已经幻想了无数次的地方。

漫天黄砂中的小城,比胡忧想像之中的,还要破败不少了。那些用泥块夹着草根冲压出来的城墙,被雨水冲洗得都已经变成了暗灰色,有几处输于管理的地方,居然长出了小树苗。

城外有些田地,却看不到工作的农夫。胡忧要不是在地里看见了一把锄头和几把秧苗,他还真没有看出来,这里是农田。

“大人,这里似乎不对太呀,怎么都见不到人的?”朱大能皱着眉头道。

“嗯?难道是在午睡?”胡忧摸摸鼻子,道:“传令先头部队就地警戒,派斥候上去看看。”

胡忧因为怕其他的部队带着情绪来,会做出什么对当地百姓不利的事,而造成不良的影响。几天前,他主要要求当先锋军,现在他的独立团,是第一个到达到目的地的部队,其他的部队,都还在后面。

斥候派出去之后,不一会,给胡忧来回来一消息。这里确实是洞汪城,不过城里一个人都没有。

“城里一个人都没有?为什么?”胡忧看着斥候发愣。这算什么事,玩空城计吗?

斥候回道:“回大人的话,具体的情况,小的也不清楚。依小的看,这城里之前是应该有人的,不知道因为什么,全都离城而去了,现在整个城,都成了空城。”

胡忧看看红叶,又看看朱大能,看他们也全都一脸茫然之色,看来他们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前面带路,我们去看看。”胡忧下令道。这么听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要想了解第一手的资料,还得亲自走一趟。

“奶奶的,全城人离城而去,他们该不会给老子玩雅玛文明吧。”胡忧边走边嘀咕着。

这城里的情景,和斥候之间回报的一样,城里看不到一个人。家家户户的门上,有的紧锁着,有的大开着。从门洞看进去,可以看到不少鞋帽衣服之类的东西,扔得乱七八糟,有些人家的后院,还晾着衣服,不过都已经被风砂打得跟没有洗一样了。

“胡忧,这里会不会有那个?”红叶有些心里发毛的小声在胡忧耳边问道。咱这女军师打仗不怕,动刀也敢,不过对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心里还是有些发毛的。这个洞汪城里的景像,实在是太过于诡异了。

“瞎说,这个世界那来的那么多鬼。”胡忧抓过红叶有些冰冷的手道:“就算是有鬼,我也能保护里。”

胡忧以前还经常装神弄鬼吓人呢,他哪会怕那玩意。他心里清楚得很,世界上所有看似诡异的东西,都是人类弄出来的。

随意走进一家路边的酒楼,胡忧的手指在酒桌面划过,看着那些印迹道:“看来人们离开的时间并不长,最多不会超过五天。”

胡忧正说着,突然感觉余光之中,有人影闪过。

“什么人。站住!”胡忧大喝一场,一个翻身,跳出酒楼。这可是线索,不能让他给跑了。

“大人,让我们来。”斥候的反应很快,他们也同样的发现了那个人影,抢在胡忧之前,追了上去。

开什么玩笑,胡忧可是将军。让他亲自去抓人,还要手下这些士兵干什么,养着好看的吗?

独立团的斥候部队,是胡忧一个一个在五千人里挑出来的,虽然比起候三的能力,他们还是差了不少,但是抓个眼前发现的人,他们还是不难办到的。没有一会的工夫,之前的那个人影,就被斥候部队给抓到了。

“放开我,你们这些强盗,放开我..........”被抓回来的是一个十多岁的半大孩子,他显然不喜欢被这么抓着,边走边挣扎着。

胡忧看这半大孩子,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他也没有急着问话,让红叶拿出一个饼子,交到小孩的手里。面对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方法,不一定都非用狠招的。

“谢谢姐姐。”半大小孩子在接过饼的时候,很出人意料的居然停止了叫骂,给红叶道谢。

胡忧收回了准备要开口的话语,给红叶打了个眼色,让红叶想办法去套那孩子的话。对付孩子,有时候女人比男人有办法。

红叶跟胡忧那么久,只用眼神的交流,就能明白胡忧的意思。她本身就是一个非常联明的女人,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办。

“不用谢,慢慢吃,小心别耶着。”因为还不了解这小孩子的来历,红叶并没有让斥候把他放开,只是打眼色,让他们放松一些,保护随时可以出击的动作。

生逢乱世,千万不要小看任何的人。这个小孩是唯一出现在城中的人,谁也保不齐他会干什么。

“嗯!”半大男孩重重的点点头,把那个饼子一分为二,把一半稍微大的小心的放进怀里,这才对着另一半大吃起来。

红叶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拿出水递给男孩道:“饼比较干,来,姐姐这里有水,就着吃会好一些。”

“谢谢姐姐。”男孩依旧很有礼貌,道谢之后,这才对着瓶子大喝了一口。

放下瓶子后,男孩犹豫了一下,问道:“姐姐,你能不能把这瓶水给我?”

红叶正想着怎么突破男孩的防线,拿到自己有需要的资料。看男孩这动开口,笑了笑道:“可以呀,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虎子。”男孩回道。

红叶道:“虎子,很不错的名字,是你爹娘给你起的吗?”

虎子有些黯然的摇摇头道:“我爹娘早就死了,这是我姐姐给我起的。”

红叶看了胡忧一眼,问虎子道:“你姐姐一定很漂亮吧。”

胡忧在一边听着直瞪眼,心说你也问点有用的东西吧。你又不是男人,人家姐姐漂亮不漂亮关你什么事。”

提起姐姐,虎子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略有些兴趣的说道:“我姐姐当然漂亮了。他不但漂亮,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呢!”

“是吗?”红叶看虎子不像是什么危险人物,打眼睛让斥候完全松开虎子。

虎子看红叶不信,有些急了,呼呼的说道:“真的,我不骗你,骗你是小狗。”

红叶呵呵笑道:“我知道虎子就乖了,肯定不会骗人的。你也觉得你姐姐一定很美,你能带我去见她吗?”

胡忧看红叶离虎子越来越近,怕她有失,也暗暗的靠了上去,动作不大,并没有引起虎子的警觉。

虎子摇摇头道:“姐姐现在不在这里,她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那你刚才那半块饼,是想要留给谁呢?”胡忧借机插话道。

虎子突然听到胡忧的声音,一下后退了一步,两眼戒备的看着胡忧。

红叶安慰道:“虎子不用怕,这是胡忧哥哥,他不会伤害你的。”

虎子变得有些激动的说道:“他不是好人,他刚才让人抓我,他是强盗。”

“我是强盗?我看你才是强盗呢,你刚才偷偷摸摸的在看我,不是想抓我吗?你才是强将呢。”胡忧故意说道。对付这种半大小孩子,他自有他的一套办法。

虎子的脸一下就红了起来,他似乎很恨人家把强盗这个词用在他的身上:“我才不是强盗!我不是!”

胡忧嘿嘿笑道:“那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不是强盗吗?”

“我.........”虎子一下有些傻眼了,他还真没有想到胡忧居然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我了好几声,都没有能说出话来,一张小脸在,涨得通红。

“呵呵........”红叶一声娇笑,她知道,又是自己出场的时候了:“你们俩呀都不是强盗,我才是强盗行了吧。”

“不行,姐姐这以漂亮,不可能是强盗。”虎子更加激动起来。

胡忧心说得,这小子还是个多情种。谁规定漂亮女人就不能是强盗的。红颜白骨,她们要吃起人来,可狠着呢。

“好好好,我也不是强盗行了吧。”红叶咯咯的娇笑道:“来,为我们都不是强盗,握个手吧。”

红叶当先拉过胡忧的手,一起伸向虎子。虎子犹豫了看了胡忧一些,这才把手搭上去。三人算是把手给握了。

经过这么一个配合之后,虎子的心防被打开了,胡忧他们也得到了想要求的消息。

原来这个洞汪城之所以会变得一个人都没有,是因为在五天之前,一股叫做红胡子的土匪,给洞汪城下了贴子,要求洞汪城在今天之内,交出一万袋粮食做为全城的保护费,不然的话,就要进城来抢。

洞汪城的城民,连自己都吃不饱,那交得出一万袋粮食。于是在城守严不开的带领之下,全都紧急的身出城外。

“洞汪城没有地方守备部队的吗?”胡忧皱眉道。土匪下个贴子,一个正规的帝国城镇,从城守到老百姓,全都躲出去了,这叫什么事。

虎子有些不解的看着胡忧道:“地方守备部队?哪是什么?”

得,听都没有听说过,看来这是白问了。胡忧简单的解释了两句,又问道:“你们这么躲出去就没有问题了吗?”

虎子道:“以前都是这么干的呀,只要躲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胡忧心说这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城守带着百姓和土匪强盗躲猫猫,随便躲上他一段间,就没有问题了。难道说强盗过十几天,就把事给忘记了?然后想起了,又再回来?

胡忧到过的地方也算不少,听过的奇怪事都可以装两箩筐了。可是这件事,他是怎么想都不通。

看在虎子这里再问不出什么东西,胡忧就提出让虎子带他去看见这洞汪城的现任城守严不开,他到要看看,要怎么样一个神奇的城守,才能弄出这么神奇的事。

虎子再又一次确认胡忧不是强盗之后,同意带胡忧去。不过他只能带胡忧和红叶俩个人去。

胡忧点头,表示同意。虎子只带他和红叶去,他和红叶,可以带其他在去嘛。在这么神奇的土地上,就这么一个人带,和红叶去见严不开,那是脑子入水的的才会做出来的事。

“你就是严不开?”胡忧看着眼前这个老男人,眼珠子都差点掉下来。这老男人看来五十多岁的样子,长得跟个大马猴差不多。一身补丁套补丁的旧城主服穿在他的身上,全完不像城主,到更像一个乞丐。来到这天风大陆,胡忧见过的官不少,眼前这个,比最寒碜的那个,还要寒碜一百陪都不止。

严不开看虎子把一个穿着帝国暴风雪军团督将服的男人带来,先是脸色微变,瞬间就马上改成了笑脸,小跑着上前,搓着手道:“是,是,我就是严不开。早就听说顶顶大名的暴风雪军团要来,我们洞汪城的老百姓,都盼着呢。终于把你们给盼来了。”

严不开说着话风一转:“是不是现在就交接呀,我都已经准备好了,料材都是现成的,大人你签个字就行。”

由于暴风雪军团的进驻,洞汪城从此就不在属于地方,而划归入军团管辖。严不开做为当前洞汪城的城守,自然要与暴风雪军团做交接。这是正常的程序,只不过,这个严不开是不是有些太迫不及待了。

“严城守似乎有急事?”胡忧问道。因为严不开的管级要比他高,他一直提醒自己,要把对方看成上司。可是严不开身上的那件破官服和那脸上的谄媚表情,让胡忧很难做到这一点。

“哦,不急,不急。”严不开笑得有些干的说道。

不急,哪能不急呢。严不开早就想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这里是要什么没什么,有钱都买不着好东西。他才不想在这里呆着呢。

胡忧道:“不急就好,交接工作不是由我负责的,严城守看来还得多辛苦几天。‘

胡忧现在还不是暴风雪军团的最高长官,他的头上,还有两个城守和三个镇守。他的官级在军中只能排到第六,这些事,是不归他管的。胡忧如果想要真正把这五万士兵抓在手里,这五个人,都是他的对手。

老对手秦明并不在来洞汪城的队伍之中。做为与胡忧同样闪亮的暴风雪军团两颗新星之一,在这个十字路口上,他再一次选择了与胡忧不一样的路。

严不开连连点头道:“好说,好说、十几年都干了,不差这几天。”

严不开的一举一动都很客气,不过胡忧是怎么看他都觉得不爽。也许是军中呆久了的关系,胡忧有些看不得严不开穿着军服,却做出这种唯唯诺诺的样子,给军人丢脸。

胡忧淡淡的说道“那就麻烦严城主了。”

“不麻烦,不麻烦。”

“严不开城主,这洞汪城有地方守务部队吗?”

听到胡忧的问话,严不开的笑脸一下子就变成苦脸了。

“胡忧将军,你是不知道啊。我们这个洞汪城,那是十年九旱,都百姓连吃都吃不饱,那有钱养守备部队。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洞汪城从上到下,就我一个官。”

严不开说着,扯扯自己的衣服,继续道:“你看看,就养我这么一个人。都弄成这个样子。实在是无力呀。老百姓已经很难子,我怎么忍心,再加重他们的负担。”

严不开说得那叫一个声泪俱下,就差没有抱着胡忧的脚,来个痛哭流涕了。

胡忧看着严不开,不知道怎么得,他总感觉事情不是这么一回事。可是洞汪城里的情况,胡忧自己也看到了。以他的眼光,一时之间,也看不出这个鬼地方,能有什么东西可以弄到钱的。

黄土地极度的贫瘠,离其他的城市又远,路不好走,天气又那么恶劣,这洞汪城的穷,真是穷得实实在在,穷得有道理,穷得强盗下了贴子,都经过会忘记这里还没有抢。

就这么一个城,要守备队有什么用,要来守什么?没准成立一个守备队,强盗还没有打,就把老百姓给饿死了。要是那样的话,还真不如不成立来得好。两害取其轻,大不了强盗来的时候,全城人一块出来躲他个十天半个月好了。

胡忧实在是没有兴奋再跟这个严不开说话,决定晚些时候,再打发了朱大能过来和严不开收集那些关于强盗的资料,向严不开告了个罪,带着红叶离开了。

胡忧的背上没有长眼睛,他并没有看到,在他离开之后,严不开的脸上在,露了了非常诡异的笑。

那一闪而过的诡笑,似乎包含了很多外人所看不懂的东西。这个小小的洞汪城,究竟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胡忧能不能发现并解开这些秘密呢?

150章卑微的冷笑

“朱大能,你以前听说过严不开这个人吗?‘军帐里,胡忧问朱大能。

朱大能摇摇头道:“这洞汪城虽然地理上靠近池河帝国,但是中间隔着跟本无法翻越的秦岭,土地贫瘠,可用资源太少,没有战略价值,属于死地,一向不受人注意。我来之前,曾经查阅过这个洞汪城的资料,除了知道这里的城主叫做严不开之外,跟本没有任何其他的内容。‘

“嗯。”胡忧点点头,他知道朱大能说的是实情,以洞汪城这样的环境,还真的很难吸引他人的目光。

人的目光,总是向前看的,对于这种要什么没什么的地方,谁会去多看一眼。说实在的,如果不是暴风雪军团调防洞汪城,自己恐怕一辈子也不知道,帝国的版图里,居然还有洞汪城这么一个地方。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去找那个严不开了解一下关于那些强盗的事。我们不来也就算了,既然来了,就不能再任他们猖狂下去。全城人弃城躲强盗,那叫什么事。”

“不用去了。”红叶拉开军帐走进来,把一个请柬教到胡忧的手上道:“这是严不开派人送来的,他已经整理队伍,正带人回城。”

胡忧看了眼手中的请柬,请柬本应该是大红色的,可是严不开派人送来的这张,已经变地成了淡红,很多地方,明显的有被磨过,特别是中间写字的那些地方,摸起来手感要比边上薄了很多。

“连请柬都用二手的,这个严不开真是一个妙人。”胡忧拍拍手里的请柬,笑得有些无奈。如果这个严不开不是真穷的话,那么他一定是一个表演天才,厚黑大师,不然他怎么能想到,并做出这样的事。如果换了一个死要面子的人,让他做出这样的事,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红叶听了胡忧的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刚才她接到这个请柬的时候,还以为是那个小孩子在开玩笑呢。真没有想到,一个城主居然可以干出这样的事情。

“那你要不要去赴他的宴?”红叶笑着问道。

胡忧的脸上,也露出了难意言表的笑意道:“去,怎么不去。去看看咱们的城主又有什么新的创意。不知道他的宴会会有什么吃呢。”

红叶没好气的翻翻白眼道:“弄不好,他请你吃昨晚没有吃完面条。”

独立团的营地是安在城外的,胡忧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带着红叶和朱大能一块进城,去赴严不开的酒宴。

胡忧是从东门进的城,这破烂的城门,除了那不知道被风吹雨打了多少年的‘洞汪城’三个石头字之外,什么也没有,甚至没有看门的卫兵。

洞汪城不大,就算是再多起几遍,他也还是那么大。不论脚上穿的是皮鞋还是草鞋,都能在十分钟之内,从东门横穿整个洞汪城到西门。这里连喝的水都不太能满足,护城河那就更不用想了,跟本没有。就那么些破土砖,把一块地给围起来,就是城了。这城也真是太容易了一些。都不知道那还不到五米高的城墙,能干什么用。

陆陆续续的有百姓回到城中,洞汪城里,也开始有了些人气,不过听不到笑声。人与人之间的对话也很少,看起来这里的人都很冷默,就连胡忧这几个陌生人走过,他们也不过是瞟一眼而已,有些跟本看都不看。

按着请柬上的地址,胡忧三人找到了严不开的家。严不开并没有住在城主府,而是住在东门大街。

“就是这里了吧。”胡忧看着眼的前的宅子,叹了一声。

还不错,比想像中的要好,胡忧还以为是茅草房的,眼前这屋子虽然旧点,但好歹也是瓦房嘛。

“应该是吧。”朱大能有些不敢确定的说话。这屋子院门大开,连个看门的也没有,与朱大能忘记中的城主府差太多了。他家一个小管家在外面的房子,也要比这好呀。

胡忧对红叶努努嘴,示意红叶叫门。红叶犹豫的看了眼那大开着的院门,娇声叫道:“严城守,严城守在家吗?”

“唉唉,来了,来了。”这院子看来不大,红叶只叫了一声,里面就有了回声。随着声音响起的同时,严不开从院里跑来出来。

“胡忧将军来了,哟,红叶姑娘也来了,还有这位将军,快快,里边请,里边请,寒舍简陋,还望不要见怪。”严不开热情的把胡忧三人往院里让。

“严城守忙着呢?”胡忧边往里走,边客气的问道。

严不开说道:“不忙,不忙,做两个酒菜,一会就得,一会就得!”

红叶这时才发现,严不开的衣服上,套着一条围裙,衣袖上,还沾着一些菜叶:“严城守,你还会做饭呢?”

严不开回道:“让红叶姑娘见笑了,瞎做,瞎做而已。肯定比不上红叶姑娘。”

红叶呵呵笑道:“我可不会做饭呢。”

严不开笑道:“那也没什么,红叶姑娘一看就做大事的人,哪像我这么没有出息,整天围着灶台转。”

红叶看了胡忧了一眼,眼睛转了转道:“我也很有心想学的,可惜没有什么天赋,到是胡忧将军比较会做饭。”

红叶这是有心使坏,严不开刚说做饭没有出息,她就来一个胡忧做饭好,有心是想看这个严不开的反应。

严不开似乎完全忘记了刚才说做饭没出息的言论,张口就夸道:“没想到,真没有想到,胡忧将军这种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人物,居然连厨艺都是一绝。了不得,了不得呀!”

你别看严不开这人长得不怎么样,那嘴里的活可不差,不但会咬文嚼字,拍起马屁来,也是滔滔不绝,就这么会走进院子的功夫,他就正面背面的把胡忧三个给夸了一遍。

胡忧很无语的看着严不开,一时之间,都有些想拜他为师的冲动。怪不得这洞汪城的城墙那么薄呢,敢情全长在这主的脸上了。

这个严不开,绝对是个人物。他不但没有摆他城主的架子,反而比低了他几级的胡忧更显卑微。不知道他是自知势比人强呢,还是天性如此。如果是前者,那他的城府,要比这个洞汪城深得多了。

你看他那脸上堆满笑容,连对朱大能这小兵都能点头哈腰,一般的人,谁能做到这一点。

严不开的屋子没有其他城主的那种金碧辉煌,也没有美貌的侍女,你要抬眼看,那屋顶还有个拳头大的洞。如果这一切都是真实的,那么他因应该是曼陀罗帝国最廉洁的官了吧。

可是胡忧怎么看着,都觉得这里面很有问题。别的都不说,就拿这个洞汪城城守的位子来说吧,这严不开怎么说也是有实地的城守,洞汪城虽然穷,可它是帝国七十二城之一,严不开能拿到,这说明他的背后,也有一股不弱的势力。再怎么着,也不用混得那么惨吧。再说城守的饷银可不低,就算一点不贪,也足可以让他过上不错的生活了。

胡忧想着,绝定试试这个严不开:“城守大人,怎么不见夫人,她不在家吗?”

严不开明显不没有想到胡忧会问她老婆的事,微微愣了一下。要知道帝国将领交淡,一般的不会问及家人的。

“在,在,内子正在后面择菜。”严不开回道。

“这样呀,那我得去拜见一下夫人才行。”胡忧说着就站了起来,转身就要往里走。他算是看出来的,这个严不开无论是说话做事,都是滴水不露。想要在他的身上发现些什么,看来不那么容易。胡忧打算从严不开的老婆那里下手,女人嘛,有时候,有些东西,是藏不住的。

胡忧的动作,让严不开脸色瞬间变得有些难看。不过那也只是瞬间而已,他的脸上,马上又恢复了笑容:“将军别急,你先稍坐,后面油烟大,去了怕弄脏你的衣服。还是我去把她叫出来好了。”

胡忧不依不饶的说道:“油烟怕什么的,战场上我什么没有见过,再说了,我不亲自拜见夫人,我在心里不安呀。”

红叶有些奇怪的看着拉拉扯扯的胡忧和严不开两人。胡忧是直意要去拜见严不开的老婆,而严不开很明显不想让胡忧到后面去,这是为什么呢?

虽然胡忧这么干,是有些失礼。可是按严不开之前一直以来的表现,他应该不会介意这事才对。客人到主人家吃饭,见见女主人也是正常的事,这没有什么的呀!

严不开最后也没有让胡忧去厨房,他把胡忧按回到坐位上坐下,没等胡忧再说话,一溜烟就跑到后面去了。扔下一句话,说是马上把老婆带出来。

严不开这个‘马上’,有些稍微久了一些,他足足去了二十分钟,才带着一个女人走了出来。

只见这个女人,也是一身粗衣麻布,脸上还有些锅灰,说是漂亮吧,也不是很漂亮,三十多快四十岁的样子。

“末将见过城守夫人。”胡忧没等严不开开口,就一个箭步走了上去,抢先给地女人行礼。他这是要借机靠上看上,近距离收集所需要的情报。

“不敢,不敢,胡忧将军不用多礼。”女人被胡忧突然的动作吓得走退一步,这才反应过来,客气道。

“多谢夫人,今天真是打扰了。”胡忧借话直起身子。这一行礼的动作,让他得到了一点点收获。胡忧可以判断,这个夫人,刚才跟本就不可能是在厨房。一来因为这个夫人的身上没有油烟味,反而有股香水味。二来她的手背,有一点胭脂,而她的发角又有一点湿润,明显刚刚应该是洗过脸。

不是说进厨房就不能有胭脂,她有可能是之前涂的也说得过去。可是如果她的脸上,一直就有胭脂,为什么又要在出来见客之前洗掉呢?

为什么会是这样,胡忧现在手头上的线索太少,还推理不出来。不过可以肯定,这个严不开在刻意的隐瞒着什么。

“咯咯,不打扰,不打扰,这就是内子李氏。饭菜都已经好了,胡忧将军,红叶姑娘,请入席吧。”

酒菜和胡忧预料中的一样,跟本淡不上酒席,一个炒油菜,一个豆腐,还有下白菜熬鸭架。一壶水酒,就那么多了。

严不开是很热情的招待,对于这样的酒席,没有半点过意不去的样子。一直是谈笑风生,还不时给胡忧敬酒。

胡忧边吃着,边留意着李氏的动作。很快他就发现,这李氏表面上是陪着大伙一块吃,事实上,又头到尾,她吃的东西,加起来都没有一口,而且她借机吐骨头,还吐掉了半口。

一顿饭吃下来,胡忧的心里就有底了,看来这小小的洞汪城,水深得啊!

饭后,胡忧一离开严不开家,马上就派朱大能安排人秘秘到城民之中,暗查严不开平时的为人品性。

“胡忧,你在怀疑严不开吗?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红叶等朱大能走后,轻轻靠在胡忧的身边问道。

胡忧摇摇头道:“严不开这个人是个老狐狸,他做事滴水不漏,我在他的身上,什么也没有发现。

到是她那个老婆,有些古怪。”

红叶追问道:“什么古怪?”

胡忧把他之前在严不开家里看到的事,告诉红叶,完了补了一句道:“临出门的时候,我看到那李氏的身上,有一件红色的金丝肚兜。”

红叶嗔道:“就知道你不学好,偷看人家女人的肚兜。”

胡忧笑笑,把红叶拉过来,亲了一下,说道:“还记得上次你穿给我看的那件肚兜吗?”

红叶的小脸一下就红了起来。那时还在帝都时,她在景绣楼买了一件肚兜,让胡忧无意中看见,非要她穿给他看。那一晚,胡忧很有激情,她怎么会不记得。

“不许说这些女儿家的事。”红叶羞不过的说道。

胡忧忍不住在红叶的****上捏了一把道:“我说的可是正是,我记得那说过,那种肚兜只有帝都的景绣楼才有得卖,而且每年只做一百件,价格不斐,是吧?”

“嗯。”红叶把脑袋藏在胡忧的怀里,嗯嗯道:“每件得三百个金币。”

“真是个小富婆。”胡忧在红叶的身上掏了一把,惹得红叶一阵娇喘,这才说道:“知道吗,那个夫人身上的肚兜,就跟你穿过的那件,一模一样!”

“真的?”红叶一下坐直了起来,转头看向胡忧问道:“你没有看错吧?”

胡忧坏笑道:“别的东西,我可能看错,这个东西,我绝对不会看错。你知道的。”

红叶听了胡忧这话,白了他一眼,一脸认真的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说明严不开一直在骗我们,他跟本没有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窘迫。”

胡忧也收起了笑脸,道:“所以我才让朱大能去查这个严不开的问题。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丝蛛丝马迹。”

.........................

“怎么,你说严不开一直都过着这种简朴的生活?”听了朱大能的回报,胡忧一脸不信的问道。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难道就没有一个群众,发现严不开的问题吗。

朱大能表情严肃的说道:“是的,大人。不但如果,听百姓讲,严不开还把他每年的的饷银也都捐出大半,来接济那些生活困难的百姓。

大人,这个严不开不简单呀。”

“你也看出来了?”胡忧看向朱大能:“说说你的看法。”

朱大能点点头道:“严不开这个人,表现上看起来非常的随和,甚至有些烂好人的意思。但是从他的眼神中,我可以感觉得到,他在暗中笑很有人傻!”

朱大能的这个说法,一下引起了胡忧的兴趣。他也一直在心里想着,怎么来形容严不开这个人,朱大能的这个形容很贴切。

不错,严不开这个人,却实表现得很卑微,甚至是有些过度的卑微。但是那只是表面上的东西,仔细心心,你确实很难真正的感觉得那得那股卑微。

他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撒旦那样,在冷眼看世人的种种表现。他偶尔会出招,那也不过是跟你玩玩而已。

“给我想办法查他,我要知道他卑微的背后,究竟藏着怎么样的冷笑。”胡忧握紧拳头道。

朱大能提醒道:“大人,严不开跟齐源杰进行交接之后,就会离开洞汪城,以后很可能与我们再没有任何的瓜葛,我们有必要去动他吗?”

朱大能口中的齐源杰是现暴风雪军团两个城守之一,暂时被大家推在代军团长,现在还没有到洞汪城。

朱大能说的有并不是没有道理,所谓好聚有散。既然严不开都要走了,那他究竟是真穷还是装穷,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

不过胡忧有自己的想法。在他看来,严不开再怎么装,都跑不出名利二字。名是虚的,利是实的,后者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如果能查到严不开掩盖起来的东西,说不定,那会是一条财路。

151章一群天使

严不开在洞汪城做了十几年的城守,这里已经可以说算是他的地盘了。要在人家的地盘上,查人家刻意隐瞒的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时间已经过了三天,严不开和齐源杰的交接,也完成得差不多了,严不开随时都有可能离开洞汪城,留给胡忧的时间是越来越少,可是他却并没有查到任何的头绪。

“别想那么多了,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了力,没有能查到,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红叶看胡忧眉头一天紧过一天,忍不住开口劝道。

胡忧拉过红叶的手,在脸上轻轻的婆娑着。这洞汪城的空气的比较干,使得红叶的手,比起在帝都的时候,要微微粗了一些。

“严不开还算不得是天,我们现在不过是还没有找到方法而已。只要能查到一点蛛丝马迹,我就能破了他。

马拉戈壁的,这个洞汪城究竟有什么东西能够赚钱的呢?这一穷二白的样子。”

红叶知道胡忧不是那么轻易放弃的人,她不过是看胡忧每天军务繁忙,还要挤出时间来分析严不开太辛苦,才忍不住说那些话的。其实在说的时候,她就知道,如果不是确定无望,胡忧肯定不会那么容易放手。

红叶提议道:“要不我们出去走走吧,说不定能有什么灵感。”

“也好。”胡忧看了眼桌面上的报告,那些都不是很急,就陪红叶出去走走好了。说不定真能像红叶说的,能发现什么也保不齐呢。

洞汪城是一座没有活力的城,胡忧和红叶走在街上,感觉不到身在城镇中的那种热烈。别说比帝都,浪天那种大城,就算比起以前的令归,这里的人气,也差很多。

人说有希望才会有活力,而这里的民众,能看到什么希望吗?土地贫瘠,种下去的东西,收成好仅够温饱,收成不好,就得饿肚子。除了那几亩薄田,就什么也没有什么了。一眼能看透一辈子的生活,还整天要面对土匪强盗,能有多少活力。能活着,就算是不算的了。

“唉,这里的集市,什么都没有。我还想买些特产呢。”红叶有些失望的拉着胡忧走出市场。

胡忧看红叶兴致不高,开口逗她:“谁说没有特产了,这里是特产多的是,还不要钱,随便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红叶歪头想了想,没有想到来胡忧指的是什么东西,孤疑的问题:“有这样的特产吗,我怎么不知道。”

胡忧认真道:“当然有了。在黄砂嘛!你看这漫天的黄砂,不就是这里的特产吗。想到多少,你自己装好了。”

“讨厌,又欺负人家。”红叶伸手去打胡忧。

胡忧反应极快,在空中就抓到了红叶的手,拉过嘴边道:“君子动口不动手。“

红叶笑道:“那是说你呢,我是小女子,不但动手,在还动脚呢。”

红叶说着,就拿脚来踢胡忧。胡忧是转身就跑:“那我也动脚,看谁的脚跑得快。”

“别跑,让我抓到你,要你好看。”红叶在后面追了起来。

“我又不是女人,不用好看了。”胡忧边跑着,边给红叶做鬼脸气她。

一男一女,一追一跑,一叫一笑,到是为这死气沉沉的洞汪城,带来一丝活力。

胡忧正跑着,突然发现红叶不追了,也停了下来。身后都没有人追了,还自己疯跑,那不成傻子了吗。你看街上那些人的眼神,不能看在看傻子一样吗。

“怎么了,你在看什么?”胡忧回到红叶的身边,顺着红叶的目光,找寻找她目光的聚焦。

“在看那里。”红叶伸出纤纤玉指,指着一处巷子说道。

随着红叶的手指看过去,出现在胡忧线中的是一群半大孩子。大的大约有十二三岁,小的似乎八九岁。其中一个人,看背影有些眼熟:

“嗯?是虎子。他在那里干什么。这小子挺有意思的在,走,咱们过去跟他玩玩。”

胡忧和红叶在尽里不惊动那群孩子的情况下,偷偷的靠了上去。原来这群孩子正在做饭。这群孩子得有十多个,每一个孩子,都有分工。有切菜的,有升火,一个个弄得热火朝天,挺热闹。

“嘿,虎子,做饭呢,有什么好吃的吗,给我也来一份。”胡忧打招呼道。

虎子看来还是这群孩子的头,他在指挥大伙做事呢,听到有人叫自己,转过头来。

“红叶姐姐。”看到红叶,虎子的脸上,顿时有了笑容。

胡忧不爽道:“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就只记得美女。”

虎子笑道:“我也记得你呀,胡忧大叔。”

胡忧指着自己的鼻子,瞪眼道:“马拉戈壁的,你叫她姐姐,叫我大叔?”

“别教坏孩子。”红叶看胡忧又暴粗,打了胡忧一下,顺便给了他一个白眼,向前几步,来到虎子的身边,挺亲密的摸摸虎子的脑袋道:“好几天不见了,你跑哪去了。也不来看姐姐。”

虎子呵呵笑道:“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在一起呢,有些忙。”

红叶擦去虎子脸上的黑恢道:“你们怎么自己做饭,家里的大人,不给你们做吗?”

红叶此话一出,现场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之前的那些欢笑声,也都僵住了。几个年幼一点的孩子,眼圈一始泛红。

虎子的脸色也黯然下来,摇了摇头道:“我们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是姐妹收养我们的。现在姐姐不让,我们就只能自己做饭了。

不过没有关系,我们自己只能照顾好自己的。再说姐姐应该也快回来了呢。”

提起姐姐,虎子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看得出,他口中的那个姐姐,肯定对他很不错。

“就是,楚竹姐姐快回来了,我昨天晚上还梦到她了呢。她给妞儿带了好多好吃的,好多好多哟。”一个小女孩叫了起来。

小女孩子的声音很甜,胡忧顺着声音看过去。一个圆脸黑头发大眼睛的八九岁小姑娘,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之中。

小女孩子身上的衣服,明显要比她大上一号,长长的衣摆,直接就当了裙子用,衣袖把她的小手都盖上了。看她不时扯动袖子,把小手露出来的样子,真是可爱之极。

胡忧只看了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子。笑着走过去,蹲下身子,尽可能的用柔和的声音道:“小姑娘,你很漂亮呢!”

妞儿一点不怕生在,一双在眼睛看着胡忧,重重的点点头道:“谢谢,见过妞儿的人,都这么说。‘

胡忧真是越看越喜欢这个小女孩,被她的回答逗笑道:“呵呵。你到挺自信,你叫妞儿吗?”

这么可爱的小女孩,是谁那么狠心,让她成为孤儿。

“嗯。”妞儿答道:“是呀,哥哥姐姐们,都叫我妞儿。”

胡忧问道:“呵呵,妞儿,哥哥可以抱抱你吗?”

胡忧此时可没有什么男女之心,他就是看这个妞儿时候是太可爱了。粉嘟嘟的小圆脸,看着真想掐上一把。

妞儿摇摇头,噘嘴道:“不要。”

胡忧听得一呆,问道:“为什么?”

妞儿小大人的说道:“因为你是男生,妞儿是女生啊。女生是不能随便给别人抱的。”

胡忧逗妞儿道:“这样啊,只抱一小会也不行吗?”

妞儿歪着脑袋想了一下,还是摇头道:“不行哟。”

“那姐姐抱抱行吗?”红叶看胡忧吃瘪,乐呵呵的也跑到妞儿的身边问道。这妞儿长得真是太可爱了,她也很想要抱抱呢。

以妞儿刚才的理由,女生不可以随便给男生抱,这红叶也是女孩子,按说应该没有问题了。不过妞儿还是出人意料的摇头道:“那也不行呢。”

红叶还真没有想过,自己也不能成功,不由急道:“姐姐也不行?我可不是男生呢,也不能抱一下吗?”

妞儿摇摇头道:“不行哟,妞儿还要做饭呢。”

胡忧一直在一边忍着,这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起道:“人家妞儿还得做饭,才没有空让你抱呢。

妞儿,哥哥帮你做饭,吃完了饭,你在让哥哥抱一下,行吗?”

妞儿考虑了一下,问道:“那你做饭好吃吗?”

胡忧信誓旦旦的说道:“绝对的,我保证。”

妞儿大眼睛转动了几下道:“那吃完饭再说吧。”

“行,看我的。”胡忧挽挽袖子,开始接手过孩子们的做饭工作。

说是做饭,事实上,这些孩子跟本就没有米。他们那破了半边的锅里,有一些地瓜,一些菜皮,还有一些剩饭,那些青青的,居然是草根。

胡忧看清楚这些东西,眼泪都快下来了。突然之间。他很恨那个妞儿口中的楚竹姐姐。她收养了这些孩子,是不错。可是她怎么能就这么扔下孩子不管,自己到处乱跑呢。亏得孩子们还一直对她念念不忘。胡忧真的很想把她抓来打屁股。

戒指里还有一些吃的,胡忧趁着孩子不注意,全都拿出来,给加到锅里去。有了胡忧那些料,这锅里的东西,才好看一起。至少比较能过眼了。

想放盐的时候,胡忧才发现,戒指里的盐那几天赶路的时候,化成淡盐水给士兵喝了,一直没有来得及补充。

“虎子,你们有盐吗?”胡忧随口问道。话一出口,胡忧就后悔了。曼陀罗帝国是一个内陆国,没有沿海的地区,盐在帝国南方都贵得出奇,更别提这帝国最西边了,简直说是价比黄金都不出奇。这么贵重的东西,孩子们的身上,怎么会有。

虎子听到胡忧的话,回道:“楚竹姐姐留给我们的盐已经没有了,我能这段时间,用的都是这个。刮一点下去就行,和盐一样的。”

虎子说着,又衣服里翻出一块石头状的东西,递给胡忧。

胡忧接过虎子这像石块一样的东西,心中一跳,看没有人注意自己,偷偷的用舌头舔了一下,眼睛顿时一亮。”

“虎子,你过来一下。”胡忧强压下心里的激动。

“哦。”虎子正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围在红叶的身边,听她讲西游记的故事。正听得入迷呢,胡忧这一会一叫,让他感觉有些不爽,不太愿意过来。

“虎子,这东西你在是哪里得到的?”胡忧指指手里的石块状东西道。

虎子年纪小,也许并不知道这个石块状的东西是什么。可是胡忧却知道,这个也是盐。盐分四在类,分别是海盐、湖盐、井矿盐和岩盐,前三类里,以海盐用得比较多,湖盐、井矿盐相对较少,不过也还有。就这个岩盐,知道的人就不是那么多了。

因为这个岩盐和普通的石头很像,除了一些食盐动物,比如像山羊之类的,它们会舔食之外,一般人基本不用把石头放进嘴里,所以有多人跟本就不知道这也是一所盐。

胡忧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有一次他和师父去到一个山区里给人治病。而那个地方的人,食用的都是这种岩盐。他觉得奇怪,就问人家要了一块拿着玩,之后一个落魄物理老现看到,才告诉他关于岩盐知认识的。

虎子急于过去听故事,心不在焉的回道:“这是从一个强盗身上掉下来,被我捡到的。”

胡忧心中一动,追问道:“当时你们在什么地方。”

“东门街,当时强盗进城抢东西,大家都躲到山里去了,我没有去。”虎子说完就跑了。他心里正惦记那罗嗦的唐僧会不会被吃,哪有心情理会胡忧。

“东门街,强盗,岩盐。”胡忧反复的在心里念道着。他隐隐的觉得,自己应该能想到什么。可是那些东西,却在脑子里转着,怎么都不肯出来。

突然,胡忧的脑中闪出一个名字——严不开。东门街,强盗,岩盐,严不开。把这四个词连在一块,打乱再从新组合。如果把强盗和严不开放在一块,再代入岩盐的价值。一个答案,渐渐的浮出了水面。很多之前想不通的事,都能想通了。

“哎,什么东西糊了。”

“哇,是********。”

“呜呜呜,笨蛋哥哥把********煮糊了,我们今天又没有饭吃了。”

深思中的胡忧,被身边一阵杂乱的声音惊醒,有些茫然的抬起头,看眼十几个孩子,包括虎子和妞儿在内,一个个全都拿眼在瞪他。而一边的红叶,却似笑非笑的站在那里。

“怎么了,孩子们?”胡忧还有些没有回过神来。

“坏蛋哥哥,你把********给煮糊了。”妞儿人最小,嗓门却最大,第一个对胡忧发出了声讨。

“呃!”胡忧这才想起来,自己正帮孩子们做饭呢。转头一看,还是别看了把,连锅都烧开了,难还有什么能吃的东西。

“哦,对不起哟,是哥哥走神了,是哥哥的错。”面对孩子们愤怒的目光,胡忧赶紧道歉。

看妞儿气呼呼的又要开口,胡忧赶紧接口道:“我知道这次是哥哥不对了,我陪给你们。我带你们去吃好吃的,吃鸡饭好不好?”

孩子们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肉了,听胡忧提起鸡,他们的眼睛,全都亮了起来。

妞儿两眼冒着星星的问道:“鸡饭是什么,好不好吃?”

胡忧在妞儿的脸上捏了一把,笑道:“鸡饭就时拿鸡和米一起煮的饭,非常好吃的,那香味,隔着半条街都能闻到。”

“真的?”妞儿咽着口水,一脸期待的问道:“那我们什么时候能吃?”这可爱丫头,听说有鸡饭吃,边胡忧捏她小脸的事,都没有征心里去。要知道她平常最恨人家捏她的小脸了。

胡忧站起来啪手道:“现在,马上,立刻,想吃鸡饭的跟我来。”

“嗯,好耶,我能不能吃两碗?”妞儿雀跃道。

“想吃多少都有,包吃管够!‘

胡忧带十几个孩子带回到独立团的军营里,让军中的火夫,给虎子,妞儿他们做饭。说起来,这还是胡忧第一次在军中开小灶。以前他都是跟士兵一块吃的,这次为了孩子们,破例一次了。

相比起从孩子们身上得来的那个信息,一顿饭算什么。他们送来的,可是远航的风帆。想到这洞汪城很可能有整个西北地方,最为缺少的盐,胡忧的心激动得都快要停止跳动了。

不过胡忧此时必须得强忍着把整个洞汪城翻开找岩盐的充动,此时头上还有两个城守,三个镇守,在没有完全掌控住这五万部队之前,胡忧不打算是把这个消息给透露给任何人知道。

鸡饭上来的时候,孩子们全都兴奋得大叫了起来。那令人迷醉的饭香,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致使的诱惑。尤其是妞儿,她那小脸,兴奋得满脸通红。可爱得就像一个洋娃娃,真是惹人疼爱。

鸡饭放在桌子的正中央,满满一大锅,这是胡忧特别交待,按大人的量做的。孩子一个个的眼睛,都死盯着那锅饭,猛咽口水,他们真的很想吃。

可是让人感动的是,他们全动没有动手去抢,而是克制的坐着,等虎子把饭,一一分到他们的手里。等所有人都有了饭,他们才开动。

真是一群乖巧而懂事的天使。

152章楚竹

“我想把虎子和妞儿他们留在军营里,你看好不好。”军帐里,红叶缩在胡忧的怀里,两眼看着胡忧,一脸期许的说道。

胡忧闻着红叶身上那淡淡的发香,紧了紧抱着红叶的手笑道:“你似乎很喜欢那些小家伙。”

“嗯。”红叶动了动,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一些:“难道你不觉得他们很可爱吗?特别是妞儿,一看到她的那双大眼睛,我就忍不住想要去抱她。真不知道是哪个父母那么恨心,居然忍心丢下那么可爱的孩子。”

“唉。”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红叶的话,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身世。是呀,要怎么样的父母,才可以忍心丢下自己的儿女呢。虽然总是在心里,暗骂那个无良师父,可是如果不是那个无良师父,从小带着自己,那么现在的自己,又会在什么地方呢?

人,有些时候,还是应该学会感恩的。

“也许他们有我们不明白的苦衷吧。”过了好一会,胡忧才淡淡的说道。只是不知道,他口中的他们,是指妞儿的父母,还是他的父母呢。

“不管怎么说,丢下自己孩子总是不对的。”红叶肯定的说道。在她温柔情感的地下面,她有一颗敢爱敢恨的的。亲情,友情,爱情,都是她毕生的追求,她最看不重的,就是对小孩子的无情。小孩子,能有什么错呢?他们不曾做过什么,却要去背负那些大人强加在他们身上的苦果。不想养,何必要生,做胡忧的话说,当初不如射在墙上好了。

“不知道孩子们口中的那个楚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胡忧岔开了话题。红叶从小得到父母的疼爱,虽然她也很关心爱护那些孩子,不过她却并不如胡忧了解得那么深。有过被遗弃经历的孩子,其实不是那么想,讨论比如这种类事问题的。无论他们以后过得多么好,这个经验,也永远是他们不想提起的痛。

红叶果然被胡忧的话题给移开了注意力。把思想转移到那个素未谋面的楚竹身上:“孩子们说她很漂亮,我想应该是吧。孩子的目光,总是最纯真的,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漂亮。”

胡忧摇摇头道:“我说的不是漂亮的问题,漂亮不漂亮,有时候并不能看外表。外表的漂亮,不过是大多数人的看法而已,大多数人喜欢的漂亮,有时候并不是真正的漂亮。

我是在好奇,那个楚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为什么要收留这些孩子,为什么又要离他们而去,现在她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会回来,或是说,她跟本就没有打算要再回来。”

胡忧一口气把自己心中没有到得答案的问题,全都倒了出来。这些确实是他一直再想的问题,可是至今还是没有答案。那个叫楚竹的姑娘,似乎像是神话故事里的人物一样,只闻其名,却见不到其人。

红叶摇摇头道:“这些东西,我都不能回答你,想要知道,你自己去想办法吧。咱们的胡忧大将军,肯定会有办法的。”

胡忧伸手偷偷的在红叶的敏感部位捏了一下,在她耳边说道:“怎么?吃醋了?”

红叶不依的扭动身子,娇哼道:“我才没有了,谁想要谁拿去好了。”

胡忧一瞪眼道:“谁想要谁拿去,你当我是什么东西了。”

红叶抓住胡忧的病语,顽皮的眨眨眼睛道:“你不是东西啊!”

胡忧一个虎扑,把红叶接到身下:“好呀,居然敢说我不是东西,看我怎么收拾你。”

“啊,不要!”红叶惊叫一声,要叫,不过已经晚了。她就像一只落入虎口的小绵羊,哪时还逃得出来。

“嗯,轻一点。胡忧,我真的很想把妞儿他们留下来,你说好不好嘛,你看他们现在那个样,真是很可怜的。”红叶一头汗水,满脸潮经,在迎合着胡忧的时候,却并不迷失自己。

胡忧把红叶翻过来,加大动作力度,闷哼道:“我没有意见,不过这事得问问孩子们,不要总以大人的意见去左右他们,孩子们有时候会有自己的想法,你任为好的。他们不一定会喜欢。”

红叶猛的全身颤动,好一会,才长长的出了口气,全身软得像根面条一样,出汗如雨,娇喘道:“坏家伙,你似乎又变强了呢。我把孩子们留在军营里,完全是为了他们好,他们难道还会不愿意吗?”

胡忧也长长的出了口气,拉过被扔在一边的衣服,柔柔的帮红叶擦去身上的汗水:“看孩子们的想法吧,这个很难说清楚的。他们要是愿意,咱们就把他们留在军营之中,他们要是不愿意,那也由着他们。反正这洞汪城也不是很大,想要照顾他们,还是有很多办法的。只要有心,总能够做好。”

“嗯,我听你的。”红叶拿过一条毛巾,接替胡忧的工作。对于胡忧的细心,她很满意,不过身为女人,她更喜欢在事后伺候胡忧。做为女人,要懂得心疼男人,那样日子才会快乐长久。

稍试梳洗之后,红叶在临时的校场上,找到虎子他们。吃过了鸡饭的他们,正坐在校场边,看着独立团的训练。

胡忧从来没有放松过对独立团的训练,相比起其他的部队,独立团的实战在经验还是差太多,想要在战场之上少流血,就得在校场上多流汗。

在所有的部队都到了洞汪城之后,胡忧私底下,接解过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中层管理,也了解他们现在的情况。

自从齐拉维在浪天意外生死之后,不死鸟特战团暂时由齐源杰,也就是现在的暴风雪军团代军团长掌管。

说起这个齐源杰,之前在暴风雪军团之中,他并不显山露水,也没有太多的军功,属于老好人一个,之所以能被选为代军团长,完全是因为他的资历和他的性格。

现在的暴风雪军团,谁也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发现,有点心思的,都在暗中观察着,并不急于出头。选这么一个人相对平庸的话来暂时掌权,符合大家的利益。有事可以先让他在前面顶着,没事再把他弄下来,也很容易。

胡忧仔细分析过现今排名在他前面的那五个人。两个城守,三个镇守,要想拿下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这五个人,就是他的最大障碍。至于那几个名义上高他一级的郎将,他到不是那么放在心里。因为那些人,大多数都是做为苏门达尔的亲信提上去的,在军中的威信并不是很高。要对付他们,还是比较容易的,在这一点上,胡忧的心里,早就已经有了定计。

齐源杰老好人一个,虽然现在是代军团长,但是他的威胁并不是很大,到是另一个城守庄进熙比较麻烦一点,算是胡忧目前最大的敌人。

庄进熙这个人,是一个人物。早前浪天红巾军造反的时候,他就是平乱的领军人物之一。据朱大能提供的资料看,这个庄进熙是平乱时少数几个接连取得胜利的将军。

庄进熙此人做战勇猛,却又并不鲁莽,属于智勇双全式的人物,齐源杰之所以能做上代表军团的位子,多部份的原因,都是庄进熙和他背后庄氏家族运做的结果。有勇,有谋,有家族势力,他没有离开暴风雪军团,必是心中有想法。这样的人要对负起来,相当的麻烦。胡忧至今还没有到想到对负他的办法。

相比起庄进熙,胡忧的不足在于他的资历。排在他之前的五个人,都是在暴风雪军团之中,服役超过十年以上的人。庄进熙在暴风雪军团之中呆了十五年,而代军团长齐源杰,更是服役超过二十年。而胡忧从入伍到现在,满打满算,将将才两年。军队是一个非常讲资历的地方,而资历正是胡忧的硬伤。

不过胡忧也同样有他的优势。现在他在暴风雪之团之中,已经掌握本部独立团,和并不在他名下,却听命于他的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

本部新兵独立团有五千人,不死鸟特战团在齐拉维手中曾经扩编到五千,打了几仗,损失了一些,现在还有三千多,再上奴营的两千多,胡忧手上掌握人马,达到一万余人。也就是说,胡忧虽然名义上排在第六,但是他的手中,却掌握着暴风雪军团两成的人马。这是硬实力,比什么资历都来得有用。

手中有兵,也就有了话语权,现在胡忧在军团之中,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军中凡重大的军事调动,齐源杰也得和胡忧打一声招呼。不然他边暂管的不死鸟特战团都调动不了。

胡忧另外还一个优势,就是他的名气。做为暴风雪军团,年轻一代最闪亮的两颗新星之一,军中的士兵,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的。特别是经过那些曾经在胡忧手下干过的士兵宣传,军中几乎每一个人,都可以说出一两件关于胡忧的事迹。

入伍第一天就升为夫长,智取雪灵猴,预警天灾,黄龙道取安融铁克拉右眼,青风镇箭取林桂第十八集团军陈常利性命........

胡忧可以说的故事,实在的太多了。听说民间已经出现了一些以讲胡忧故事为生的艺人,平时游走于酒楼茶馆之中,说胡忧的故事,生意相当的不错。只可惜胡忧一直身在军中,还没有来得急亲耳听一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实力加名声,这是胡忧逐鹿暴风雪军团实际控制权的筹码。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胡忧的脑子。这是一个斗智的活,只能智取而不能强攻也。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红叶闷闷不乐的回到胡忧的声边,见了胡忧也不说话,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噘着个嘴,生闷气。

胡忧有些好笑的看向红叶,他知道红叶刚才是去劝虎子他们留下军营里,以便照顾。不过现在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这次是吃了憋了。

胡忧一脸嘻笑的问道:“怎么了,谁那么大的胆子,敢欺负我们的女军师?”看红叶地表情,胡忧就知道,她是进来寻求安慰的在。胡忧当然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红叶一脸失望而又不平的说道“还不是那些孩子啰,我让他们在军营里住,他们全都不肯,非说要回去等他们的楚竹姐姐。你说那个什么楚竹,到底给他们吃了什么药,让他们这么念念不忘的。”

听了红叶的话,胡忧并不觉得奇怪。做为有过相同经历的人,胡忧要比红叶更了解那些孩子。他们长期相对独立的生活,在心里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处事原则。请他们吃饭,那没有问题在,要想把他们留下来,那确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

留在军营之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让他们失去了自由。而他们现在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一点点自由而已。虽然他们还不到那种无自由,勿宁死的地步,但是心里不自在,那是肯定的。想想小时候,父母偶尔不在家时,你是更愿意留在家中过夜,还是愿意到亲戚家住一晚呢?、

胡忧是宁愿睡路边,也不愿去什么亲戚家住的人,所以他更明白孩子们心里的想法。

红叶看胡忧不答话,又在那边说道:“难道我没有那个楚竹漂亮,没有楚竹对他们那么好吗?”

红叶这些话,多少就有些赌气的成分了。女人受了委屈,总是喜欢到心爱人那里撒娇的。红叶此时就是这样的心理。可是胡忧居然不理她,她当然想着引起胡忧的注意。事实上她此时是在借事做势,她更在意的是胡忧的态度。

胡忧怎么会不知道红叶的那点小心思,天下的女人虽然长得不一样,但是女人的心里,总是大致相同的,有人说电视剧就是最好的情感老师,胡忧在穿越来这里之前,正好看过一些。

胡忧知道,这回不开口是不行了,赶紧哄道:“谁说我们的女军师不漂亮了,那个楚竹算什么的。有本事让她来跟咱们的女军师比比,看谁脱了衣服最漂亮。”

“扑哧。”胡忧一句话,就把红叶给逗笑了。逗女人其实很简单的,你只要在她们生气的时候,想办法让她笑,那么很多问题,都不是太大的问题了。

胡忧看红叶笑了,心里挺得意,刚想借机劝红叶几句,突然一个女声,传入军帐里。

“臭流氓,我原还以为你算个人物,没想到却在背后说人家坏话。想看我脱衣服是吗?我敢脱,你敢看吗?”

“谁。”胡忧大喝一声,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独立团里只有红叶一个女兵,这话显然不是独立团里的人说的。外人进营,胡忧没有得到报告,这详明来人是避过了重重岗哨,来到了这里。

来人的来意是什么,这暂占不提。不论她是善意还是恶意,不声不响的来到军帐前而不让人发现,这等于是在胡忧的脸上,来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这是胡忧不能忍受的。

女声嘲讽的说道:“怎么,大名顶顶的胡忧忘性这么大,才刚说要我在你面前脱衣服,这转眼就不记得我是谁了?”

“你就是楚竹?”胡忧边说着,边留下女人声音传来的方向,刚声刚落,他一个突空,手中血斧一闪而过,划开右后方的帐壁,果然,一个女人的身影,出现在了军帐的另一边。

“是你!”胡忧看到这个身影,眼睛瞬间一亮。

红叶借助那破掉的帐篷布,也看清楚了来人的真面目。这个身影,她同样也很熟悉。她和胡忧已经不只一次过这个女子了,胡忧还给她起了个外号——紫腰带姑娘。

酒楼下挡开胡忧的箭,救下差点被马撞的小女孩,乐同城而百枚金币一次,任赌琴棋书画,之后引发齐拉维和司马无敌对战的,都是眼前这个姑娘。

半年多不见,她依然是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脚上穿的是一双绣花布鞋,手中闪银宝剑。冷漠,淡雅,像雾像雨又像风。

“怎么,等不急要看我脱衣服了?”楚竹的脸上,嘲弄之意非常的明显。都不用开口,任何人都可以看出,她的脸上分明写着我看不起你的表情。

红叶知道这个楚竹能避过胡忧亲自布置的警戒线来到这里,功夫绝对了得,怕胡忧有失,赶紧解释道:“楚竹姑娘,我想你是误会了,胡忧他刚才不过是开一个玩笑而已,你不用当真的。”

“玩笑?”楚竹冷哼一声道:“什么样的玩笑,可以用一个女子的名节来开。你这个女人,好不要脸。”

“住口。”胡忧大喝一声,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承认,之前自己确实有错,玩笑开得有点过。他可以为此道歉,也可以让楚竹骂回来。但是红叶并没有做错什么,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红叶。

别说是眼前这个咄咄逼人的楚竹,就算是玉皇大帝来了,也不行。

153章胡楚斗气

胡忧一声暴怒的住口,声音极大,又很突然,使得楚竹的放到中段,就收了声。楚竹看来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脸色微微一变,马上就反唇相讥道:“怎么,敢做却不敢说了?我看这个女人,没少在你的面前脱衣吧。”

楚竹这话,气得胡忧头筋都快要暴出来了,反口想要骂粗,突然看到楚竹眼中闪过一抹得色,心中一紧,硬是把那股怒气压在心底,这时候要是暴粗口,反而显得自己档次底了。胡忧从小行走江湖,混的是下九流,什么难听的话,他没听过,骂不出来,可是在楚竹这里,他却不愿以那样的话来取胜。对一个女儿家,骂出这样的话,就算是赢了,也是丢脸。

想到这里,怒极的胡忧,反而笑了起来。又手一拱道:“对不起,楚竹姑娘。刚才是我一时口快,才开出那样的玩笑,在这里,我要当着你的面,收回我刚才的话。我拿你跟红叶比,是绝对不对的。脱衣服比,更是不行。我真是个猪脑子,拿根瘦竹杆比牡丹,要胸没胸,要臀没臀的,比什么比,跟本没得比嘛。”

楚竹一开始听胡忧居然忍住气,主动道歉,心里还有些小得意。可是听着听着,楚竹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了。什么叫做瘦竹杆比牡丹?就算是楚竹的名字里,没有这个竹字,她也听出胡忧这是在说谁呢。

楚竹是属于骨感型的女孩子,虽然长像很美,但是她的身材却很平,和传说中的‘春哥’有一拼。红叶虽然也不是很丰满,但是在胡忧的辛勤浇灌之下,那是该凸的凸,该凹的凹,两人的身材一对比,那是高下立判。

女孩子都是面子比里子重要的人,楚竹被胡忧这么一通品评,肺都快气炸了。一伸手,拉出腰间一条纯牛皮马鞭,想得不想,一鞭子就抽向胡忧。

胡忧心里那个气呀,说不过就打人,这还有没有天理了。这时候如果想帅点,可以听准鞭势,反手抓她的鞭子,借力反拉,让她再吃一鳖,当场出丑。

可是这都是电视里演的情结,现实中就算可能出现,也不是胡忧可以做到的。以这个楚竹展现出来的胡忧,胡忧知道如果自己的手上去,肯定手指都没了。

有工具不用直接上手,那是傻子的行为,胡忧才不做那种蠢事。装逼可是要遭雷劈的。

眼看楚竹的马鞭马上就要近身,胡忧的尽一抖,一点银光闪过,‘啪’的一声,两条鞭子在空间绞在了一起。

马鞭了不起吗,别忘记了,胡忧的戒指里,还有一条雪里红蛇做的蛇鞭。这玩意,可是上古异种的真身,比那普通的牛皮马鞭,不知道要强了多少辈。

胡忧虽然靴子上的功夫不怎么样,但是借着突然之力和蛇鞭的特性,一下就绞住了楚竹的马靴,让她无法抽回去。

比小巧功夫,胡忧也许不是楚竹的对手,但是要比蛮力,胡忧这种每天风雨无阻大强度锻炼的人,可不怕她。别看胡忧这段似乎比之前瘦了一些,力气和精神力,可是每天都在增加的。

楚竹娇哼一声,回力就扯,想连着胡忧手里的蛇鞭一块扯回来。对于胡忧的反应,她在心中,还是很惊讶的。因为以她的眼力,都没有看出来,胡忧手里这条蛇鞭,是从什么地方拉出来的。

胡忧当然不可能让楚竹这么轻易的就扯过去,要不这两年的艰苦训练不是练到狗身上去了吗。这个楚竹别看是个女的,力道可不心,胡忧是沉声吸气,死缠着她。

红叶在一边看着两人条了起来,心里那个急呀。胡忧为她出头,她是很高兴。可是她也同样担心胡忧的安全呀。

应该怎么办,红叶一时之间,有些犹豫。她想把侍卫叫进来,可是又怕引起更大的误会。毕竟这个楚竹能收养虎子他们,还让虎子他们一直念念不忘,想来肯定不是坏人。她的功夫又那么好,乃是宜交好不宜为敌的人啊。

两个相斗的人,可不管红叶心里是怎么想的。楚竹的眼睛是越来越亮,那是强力催动精神力的体现,看来她要出什么绝招了。

因为蛇鞭比较短,加上不能一枪见血,杀伤力不够,所有胡忧很少用蛇鞭对敌,这鞭子上的功夫,也就不是那么好了。他看楚竹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就知道后面有招。

怎么办呢?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着急。他不想输给这个女人,就算是在自己并不擅长的鞭子上。

楚竹眼中寒光一闪而过,手一拉一抖,牛皮鞭从尾部开始,现出了一层层的波纹。胡忧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招,不过他能感觉到手中的拉力猛然的增强近一辈,眼看就要抓不住。

胡忧心里那个急呀,无意中看到那蛇头,他有了主意。雪里红的蛇牙因为咬胡忧,而留在了胡忧的身上,可是那蛇头还在呀。随说咬人一定要牙的!

胡忧想到这,猛的加大力气突然一个放手,蛇鞭顺着在楚竹的力道,就地飞向了楚竹。雪里红长像奇特,那三角脑袋,一看就知道是条剧毒的蛇。

女人天生就对蛇有一种本能的恐惧,这与功夫好不好无关,是本能的一种。胡忧的突然放手,让楚竹一时有些错力。这种用错力的感觉,让楚竹很难受。再加上看到蛇飞向自己,而那蛇口又大开着,楚竹一下动作就乱了。

胡忧和楚竹之间,本就两条鞭子的距离,不过五六米远。五六米的距离,走起来都用不了一秒钟,更何况是在空中飞呢。

就在楚竹微显慌乱之时,蛇鞭到了楚竹的她边。楚竹并不知道胡忧这蛇都不知道死了多久了,她还以为胡忧把蛇放过来,是要咬她呢。被毒蛇咬上,可不是好玩的事,楚竹当然不能干,勉强用力,想要把雪里红打开。

可是这事偏偏就有那么巧,楚竹这不打还好,这一打打在蛇腹上。胡忧平时也不知道往这雪里红的肚子里灌什么,楚竹这一打,一股白色浓稠物,顺着力道就从那张着的蛇嘴里喷出来,喷了楚竹一脸。

红叶在一边看到清楚,她可是知道胡忧那个满肚子坏水的东西,整天没情的时候,都在弄着什么奇奇怪怪的勾当。有时候在说他是****都不为过。

看到那些白色浓稠物喷到楚竹的脸上,红叶一捂眼睛,心中暗叹了一声,今天这仇是结大了。

果然,楚竹一吸鼻子,脸色就变得非常的难看。她显然已经闻出了那是什么东西,反正女人的身上,产不出那玩意。

“我杀了你。”楚竹‘呛’的一声,怒极而拔出了随身的宝剑。她在******被流氓围攻的时候,都没有拔剑,这会却拔了出来,可见她心里有多气。

胡忧那个头痛啊,说实在的,他真不想跟楚竹为敌,可是今天这误会是一个接着一个来,现在想要解释,到不知道从哪里说起了。光是那蛇肚子里的不明液体,他就说不清楚。

人家已经拔了剑,总不能等着让人砍把,胡忧反手也把白蜡枪抓在手里,嘴里已经做出了呼哨的口形。单挑可能不是这个女人的对人,他得做好叫人的打算。

他这个呼哨一响,就是紧急集合令,到时候独立团五千人马,都会在第一时间向这边集中。你一个女人再狠,狠得过五千士兵?如果这个楚竹今天真要杀人,那说不得,只能辣手摧花。

就在这个大战一触即发之际,突然一个小女孩天使般的童乐,在场外响了起来:“楚竹姐姐。”

发出叫声的妞儿,她的叫声之中,充满了惊喜,虽然能在这里看到楚竹让她非常的高兴。

妞儿纯纯的童声,让场中的杀气,瞬间就淡了不少,楚竹和胡忧同时转头看向妞儿,手中的武器,都有意无意的收起来。剑枪都是凶气,他们不想让这个天使般的小女孩,看到这种东西。

“楚竹姐姐,我是妞儿啊,你不理妞儿了?”妞儿看楚竹没有答话,大颗的泪水,一下就滑了下来。完全不用经过任何的酝酿。

“楚竹姐姐,妞儿好想你,你不要妞儿了吗?”妞儿边哭着,边往楚竹地那边跑,红叶怕妞儿有失,想要把她抱住,不让她跑过去。不过被胡忧用眼神给制止了。

从妞儿叫出第一声‘楚竹姐姐’,胡忧就看到,楚竹的眼中的杀气淡了下去,第二声,楚竹的目光,就变得柔合起来。他知道,今天这一架,是打不起来了。这个妞儿,还真是一个小天使呢,她出现得真是太极时了。

“妞儿,妞儿不哭,楚竹姐姐最疼爱妞儿了,怎么会不要妞儿呢。”楚竹把剑收了起来,几个垮步,迎上步履蹒跚的妞儿,一把把她给抱了起来。

“太好了,楚竹姐姐还是疼妞儿的。”妞儿刚被楚竹抱起来,那眼泪就像是水龙卷关了闸,一下就没了。

胡忧在一边看得眼睛都瞪了出来,专业,这就是专业呀。记得以前自己演孝子的都哭不出来,不知道被师父暗中掐了多少次呢。有时候肉都快掐掉了,都哭不出来,真是要命。

楚竹在妞儿圆嘟嘟的脸上捏了一下道:“楚竹姐姐当然疼妞儿了。虎子哥呢,你没有跟他在一起吗?”

妞儿甜甜的回道:“虎子哥在看士兵哥哥练武。妞儿不喜欢那些,就想着来找胡忧哥哥玩,所以就过来了。”

楚竹有些意外的看了胡忧一眼,要知道妞儿是很少主动去找人家玩的。没想到这个胡忧能在那么短的时候内,得到妞儿的认同。

妞儿提起胡忧,显然很兴奋,那小嘴嘚嘚的往外吐字。

“楚竹姐姐,你不知道,那个胡忧哥哥笨死了。他还说什么帮妞儿做饭呢,结束把锅都给烧了。不过他的鸡饭真的很好吃呢,妞儿吃了两大碗呢。”

楚竹拍拍妞儿的脸道:“嗯,妞儿真怪。走,我们去找虎子哥哥,还有小牛哥哥好不好。”

“嗯!”妞儿用力的点点头道:“我知道虎子哥哥在哪里,楚竹姐姐,我带你去。咦,楚竹姐姐,你脸上这些白白的东西是死什么。”

“是某人的子孙。妞儿,我们走。”

直看到楚竹走远,胡忧这才长长的出了口气,看着红叶苦笑道:“这个楚竹还真够辣的。”

红叶翻翻白眼道:“你不是一直说想要她做你的侍女吗,这下高兴了吧。臭流氓,你什么时候把那东西将进那蛇肚子里面去的。”

胡忧嘿嘿笑道:“我是在做一个试验嘛。那知道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看来跟这楚竹的误会,一时半会解不开了。让她做侍女的事,还是算是吧,她的脾气那么暴,到时候不知道谁伺候谁呢。”

红叶道:“我到觉得楚竹姑娘人挺好的,要不是你气人家,人这肯定不会是那个样子。”

胡忧摇摇头道:“也许吧,那谁知道呢。对了,你去通知一下士兵楚竹的事,她要带孩子们出营就随她,别到时在弄出什么误会,惹出什么事。”

红叶对着也有点担心,闻言点点头道:“那我去了哟。”

“嗯,去吧。”

随着红叶也离开了,军帐里一下从火热变得冷青下来。胡忧喝了口茶,拿出了一个小本纸。这本子是胡忧自己弄得,专门用来记录和收集洞汪城现在的各方势力和个人的资料。

把本子翻开,胡忧的目光,落在了科奇士的资料上。科奇士和他平级,也是督将,之前是苏门达尔的侍卫。为人还不错,胡忧跟他打过几次交道,还送还他一刀鲁游年轻时亲自打的匕首。

说起鲁游,胡忧并没有让他跟着来洞汪城,而是把他安排在******。青州割让给安融之后,乐同城也被割了出去。不过只割了一半,因为******有一边是地处于燕州的境内,不算是割让的范围。

胡忧把鲁游安排在******,一是为了方面他做在各种试验,两是可以就近的观察两军的动向。乐同城的地理位子太重要了,现在又处处这那特殊的时期,胡忧必须第一天时间,了解到当时当地的情况。

当时了,鲁游还是以做试验为主的,让他去收集情报,真是太浪费了。关于情报类的工作,一般都是鲁游的徒弟,胡忧第一次去藏金楼见到的那个伙计王二在做。这小子是个机灵鬼,在某些时候,很有办法。

胡忧打算拿到洞汪城的控制权之后,就把鲁游给请到这边来,大量的设计,改量,制造单兵装备。再在士兵们身上穿的战衣,都还是三十多年前的设计,已经严重跟不上时代了。这一连的几次大仗,曼陀罗帝国的士兵死伤惨重。这里面有各级挥官的问题,也有很多客观因素。比如这士兵的防护装备太差,也是一个重因的因素。一样中一刀,身上的护甲好不好,越别可是很大的。

想法是好,不过现在就想这些,在些早了,在弄单兵装备之前,胡忧必须得把洞汪城和暴风雪士兵都抓在手里,不然一切全白说。而胡忧所选择的突破口,正是这个科奇士。

科奇士做为苏门达尔的亲卫总长。对这方面的认知,要比一般人丰富不少。而且他从小就跟在苏门达尔的身边,肯定知道不少外人无法知道的秘闻。说不定,又能找到一条财路呢。

胡忧比谁都清楚,这打战打的其实就是个钱。有钱就能有好说好穿好战马,没钱你什么都没有,饭都吃不饱,谁还会帮你拼命。别提什么信仰,当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什么信仰都是狗屁。像帝国这样,居然让一线的士兵吃野菜粥,那能打得了胜仗,才叫怪事呢。

胡忧是穷过的人,他最知道穷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有馒头才有民心,让人家饿着肚子爱国,傻子都不听你的。所以钱是很重要的东西,而且是越多越好。

胡忧注意科奇士,并不是他能带来财路,而是科奇士曾经是苏门达尔侍卫长的身份。苏门达尔现在虽然已经死了,可是他毕竟做了几十年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下面很多士兵,都依然对苏门达尔间存在着敬仰。如果能把科奇士拉过来,那么就可以利用科奇士的身份,做一些文章,争取到亲苏门达尔的那一批士兵。

要知道胡忧想要掌握整个暴风雪军团,还是存在很多阻力和对手的。一个好汉三个帮,单单靠他一个人,不可能成得了事。必须团结拉拢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把自己的实力,一点点的壮大,才有可能成功。

胡忧的资历不是浅吗,科奇士的资历可不浅。他几乎生就在暴风雪军团里,军团里大大小小的官员,基本都认识并接触过,甚至对很多人都很了解。这是一张不错的牌,用好了,肯定能有不错的收获。

要用这张牌,首先要做的,就是收服。

154章胎死腹中

洞汪城西门,在一些吃饱饭没有事干的人眼里,算得上是一处风景不错之地。西门边上,到处都是怪石林云,各种石头奇形怪样的都有,有像人的,有像兽的,不看不觉得,看的人都暗暗的称奇。不少到过这里的文人,到喜欢提诗,写些什么到此一游的字句,以期让后人铭记,曾经有一个他,在这里游玩过。不过之后来游玩的人,看到这些字,多数会骂声傻逼。

于诗来说,这里算是一处景致,但是对广大的群众来说,这些石头真是太碍事了,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石头,西门外的路,也不会才只单单是一条羊肠小道。那些破石头,吃不能吃,穿不能穿的还碍事,想挖还挖不走,真是烦人。

科奇士的营地,就在这片乱石之后。这是一个片没有人愿意来扎营的地方。看到那些破石头,谁都觉得心里不爽。而科奇士却喜欢得很,把营安在了这里。

科奇士是苏门达尔捡回来的,从小就在暴风雪军团里长大,之后加入暴风雪军团,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他是生在军团,长在军团,算是一个真正以军为家的人。

二十三岁那年,由苏门达尔做媒,给科奇士说了房媳妇,女方是青州本地的一个富户,名字叫李玉莲,因为家境不错,从小读过几年书,很有几分才气,比起科奇士这个行伍出生,那可要强得太多了。

科奇士很爱这个老婆,在他的心里,李玉莲是可以排到第二的人,不过现在,算是排第一了。因为之前在科奇士心里排第一的苏门达尔,已经死了。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李玉莲家境好,出生好,有才气,人长得也漂亮,可是有一点,她的身子不太好。一有个风吹草动,转天刮风不注意,就得生病。而且这一病,就很难好。大把的吃药,也不见有什么起色。

这一天,李玉莲又病了。事实上,自从跟着科奇士来到洞汪城,她就没有好过。这里的天气条件实在是太恶劣,好人来都不见得受得了,更何况李玉莲这样的弱女子。

苏门达尔死了之后,科奇士这个侍卫长,也就没有了工作可干。要保护的那个人都死了,他这个侍卫还有什么可做的。小兵不够格让他去保护,够格要侍卫的人,也不会要他。侍卫可是将军身边,最为亲近的人,一般都会从自己的家族里选出,很少在外招募,更何况是给别人当了十几年侍卫的人,他们更是不可能要了。

没有工作,科奇士也就落了个轻闲。苏门达尔生前已经把他提为了督将,虽然手低下没有多少兵,但是敢来惹他的人,还不多。科奇士手底下的兵,可都是给苏门达尔做侍卫的,人数虽少,战力可不弱。个顶个的,可以以一当十。

这天,科奇士外出,给夫人找药。所谓久病成良医,李玉莲经常大把的吃药,科奇士见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一些药。不过人命关天,科奇士可不敢像胡忧那样,随手拔根草不草,树不树的东西,就给人家吃。科奇士的找药,多数都是去找军中相熟的军医,从他们那里,拿到自己需要的药材。

去了小半天,科奇士有些脸色发黑的走回西门营地。苏门达尔死了之后,科奇士这个侍卫长的地位那是直线的下跌,虽然暂时还没有谁敢正面欺负他,可是不跟你玩,不待见你,总是可以的吧。

科奇士去了这小半天的时间,只拿到了两种药材,红花和生地,这还是一个与他非常相熟的军医给他的。而那个军医给他这些药材的同时,很明确的告诉他,这是最后一次,下次可不能再给了。理由很简单,李玉莲不是军团里的人。

科奇士中心有气,却发不出来。以前他在苏门达尔身边做侍卫长的时候,多少军医想着法子的给他送药。只要科奇士需要,别说那牛黄犀角,就算要那天上的龙筋,也有人拍着胸脯给他找来。哪像现在,只是要几味普通的药材都不可得,直接一句军中药材紧张,就给打发了。

“唉,这就叫做人走茶凉了。”科奇士自嘲的笑笑,心思确越发沉重了。这拿不到药,夫人的病情该怎么办。这要是在哪座大城,那还好些,军中不给,可以到药铺去买。可是这洞汪城跟本就没有药卖。这里的人,饭都快吃不上了,还吃什么药。真那么倒霉,生起病来,扛得了就抗,抗不了就死,如此而已。反正不过是一条贱命,死了也不会有多少人关心的。

“难道要找术士吗?”科奇士在心里想着。天风大陆有医士和术士俩种治病救人的职业,他们的分别在于医士用药,术士不用药。

军中有术士,不过科奇士从来没有找他们们给林玉英看病。因为他觉得那些喝香灰,踩火盆的治病方法太不靠谱,他舍不得让心爱夫人去受那样的罪。可是现在他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李玉莲好起来,实在不行,他也只能试试看了。

回到营中,科奇士就听到属于回报,胡忧来了,此时正在营帐之中。

科奇士听闻胡忧过来,不由听中一愣,相比起他的落魄,胡忧现在几可以说是如日中天。科奇士长期在苏门达尔的身边,对苏门达尔打压胡忧,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

说心里话,对于胡忧这个人,科奇士挺佩服。因为他亲眼看着胡忧在苏门达尔的打压之下,不但没有沉沦下去,反而一点点的壮大实力。

可是胡忧来这里干什么呢?

科奇士一下就想到了那把鲁游打的匕首。当时胡忧给自己的时候,说的是暂时放在这里,看来他是要来拿回去吧。

唉,他要就给他好了。虽然自己很喜欢,接军中的常例,让上司代为保管,也就是送给上司的意思。但是如今自己已经失势,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罢了,罢了!

拉开帐门,看到胡忧正和自己夫人李玉莲在聊天,科奇士不由得又是一愣。他记得很清楚,今天自己出去的时候,李玉莲还卧床不起,这怎么就能下地了呢?

李玉莲看到科奇士回来,脸上露出了笑容,上前接过科奇士手里的小包道:“官人,你回来了。太好了,胡忧将军和红叶军师已经等了你好久了呢。”

科奇士跟本没有听到李玉莲在说什么,一脸诧异的问道:“夫人,你的身体?”

李玉莲甜甜一笑,解释道:“今天早上你出去之后,胡忧将军和红叶军师就来了,说是受你之托,来给我送药的。吃了那药,我一下就感觉好了很多,身子也松了,人也能下地了。你也真是的,让胡忧将军帮忙炼药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弄得好一点准备也没有。

好了,不和你说了,你快去陪胡忧将军坐会,我去亲自下厨,做几个小菜,好好谢谢胡忧将军。”

看着李玉莲脚步轻快的走出来,科奇士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科奇士就算是再笨,也知道胡忧不是来问他要匕首的。送药?胡忧在军中的医名,科奇士也听说过。可是胡忧毕竟是领军的将领,不是军医,苏门达尔又一直与胡忧不太对付,做为苏门达尔的亲信,科奇士怎么可能拜托胡忧帮忙制药呢。

“侍卫长大人,末将冒昧打扰,还望大人勿怪才好。”胡忧看科奇士近前,主动抢前两步,当先开口道。

他并没有因为现在官职与科奇士平级,又或是给李玉莲赠了药,而鼻孔朝天的看人。念旧如之前那样,主动给科奇士行礼。

“不敢,不敢,胡忧将军直接叫我科奇士就好。咱俩平级,这‘大人’两字,可是万万当不起的。”科奇士赶忙回礼道。从自苏门达尔死了之后,已经很久没有人对他如此恭敬了。以前只是听说,这段时间,科奇士是亲身体会到什么是人情冷暖,什么是世态炎凉。

胡忧站起身体道:“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都是大人。既然你不喜欢,那我叫你科大哥,不知可否?”

“这......”科奇士习惯性的犹豫了一下,又在心时自嘲,科奇士呀科奇士,你以为你还是那个军团人身边的红人,每个人接近你,帮是有目的的吗?你现在什么也不是了,除了有个虚衔,你还有什么。

想到这里,科奇士不由神情有些落陌的点头道:“那就那胡忧将军的意好了。”

胡忧只看了科奇士一眼,就知道他的心理在想什么。在来这里之前,他已经把科奇士现在的处境查得是清清楚楚。江湖求生十三年,更让他对人性,有着深刻的体验。他就亲眼看到过,一个落魄的书记,是怎么招人白眼的。科奇士虽然还不到那个地步,但是他的日子,同样也不好过。

心里想什么,胡忧半点都没有表露在脸上,他一脸笑意的连连摆手道:“科大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都叫你科大哥了,你怎么还叫我将军。叫我胡忧就行。你说是不是,嫂子?”说话的时候,正好看到刚走出去的李玉莲又走进来,胡忧话风一带,把她给圈进来。

科奇士行行伍,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么股子豪气也上来了,拍手笑道:“那好,听你的好了。”

胡忧眼中神光一闪,道:“这就对了嘛。自家兄弟,还那么客气像什么样子。”

李玉莲看科奇士放开了,心里也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别看她是一个女人,可是她像得要比科奇士要远得多。

一开始,李玉莲并不知道胡忧此次来这里的目的,可是刚才她出去准备做饭的时候,把在胡忧来时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又全都一一过了一遍,再加上科奇士看到胡忧的反应,李玉莲就猜出了胡忧的来意。

李玉莲嫁给科奇士已经多年,虽然他们成亲之前,不过是见过几面而已。但是这么多年的共同生活,已经足够让一个聪明的女人,了解自己的丈夫。李玉莲了解科奇士的性子,知道他是属牛脾气的在,稍微有什么不对,很容易认死理。

李玉莲已经看出了胡忧此来,是对科奇士有招揽之心,自然不能让科奇士就这么白白的放过。做为生活在军营中的女人,李玉莲虽然不在军籍,但是对于军中的事,了解得并不少,自然也听说过关于胡忧的事。

李玉莲在心里对胡忧的评价是——就算不能成为朋友,也绝对不要与他为敌。她怕科奇士在内心里,依然念着苏门达尔的恩情,会在胡忧抛出橄榄枝的时候,不但不接,反而得罪胡忧,那问题严重了。科奇士现在虽然和胡忧平级,但是相互手里的实力,并不平级。正是想到这些,李玉莲这才又急急的跑回来。

李玉莲看科奇士没有钻牛角尖,一块石头这才落了地。巧笑如兮的对胡忧和红叶说道:“对对,都不用客气,就当是自己家一样。胡忧,红叶,你们先坐着,好好聊聊,我去给你们做点下酒菜。”

胡忧赞赏的看了李玉莲一眼,越是在这天风大陆呆久了,他就越是不敢小看这里的女人。从蕾娜塔到西门玉凤,从红粉双花西门雪,西门霜,到神色王妃索菲雅,还有那个楚竹和眼前这个李玉莲,光光自己认识的,就有不少聪明能干的女人,而天风大陆数几千人口,还在多少强大的女人,等着自己去认识呢。

“玉莲姐,我跟你一块去吧。让他们男人自己呆着。”红叶扔下一句话,拉着李玉莲一起走出了帐篷。走出老远,都还能听到她们动人的笑声。

两女出去之后,胡忧就接着科奇士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对于什么招揽的事和给李玉莲送药的事,完全连提都不提,就像是跟本没有这么一回事一样。最后还是科奇士忍不住,把话题带到胡忧给李玉莲的药上。

“早就听说胡忧兄弟的医术高明,今天我算是亲眼看到了。为了内子的病,我不知道已经请过多少大夫,可是都不见好转,没想到胡忧兄弟一来,内子的病就好了。”

科奇士的话,让胡忧脸上的表情严肃了起来。他看着科奇士,一脸正色道:“科大哥,有一件事,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你。”

科奇士心中一紧,问道:“是关于哪方面的?”

胡忧向帐篷外看了一眼道:“关于嫂夫人的病情。”

“她,不是已经好了吗?”科奇士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什么都可以不在呼,可是对李玉莲他却不能不在呼。从小没有父母的他,已经把他全部的爱,都投入到了李玉莲的身上,她如果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真不知道自己今后的日子应该怎么过。

胡忧脸色沉重的摇头道:“你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我来问你,嫂夫人最近是不是每到午夜,就会感觉小腹疼。”

“嗯!”

“有时候,下体还会出血?”

“嗯!”

“手足冰冷,脸色潮红,月经不调,经常发烧.......”胡忧一口气说了七八种证状,但凡是他能想到的,全都说了一遍。

病人嘛,身体不舒服起来,全身都不舒服,尤其是女人,基本上大病小病,外在的表现,基本都差不多。胡忧对于这一套,真是太了解了。

胡忧每说一句,科奇士的脸就多白一分,之后几乎已经完全惨白了。对人科奇士这样的人,你砍他几刀,他都不见得会皱眉,可是他心爱的女人有事,他的心,可是会碎掉的。

“你说的这些情况,全都有。你能不能告诉我,内子究竟是得了什么病,要怎么样,才可以医得好?”

科奇士的语气,几近哀求。这个时候,只要能救得了李玉莲,要他马上死,他都干。

胡忧摇摇头道:“最后一个问题,嫂夫人是不是曾经表现出有身孕的征兆,可是却又从未生过孩子?”

科奇士听闻这话,身体控制不住的发抖,往事的一幕幕,闪现在他的脑中。胡忧说得不错,李玉莲却时曾经有过怀孕的征兆,不过时间很短。那时候科奇士有很重要的任务,并不在李玉莲的身边,等他回来之后,李玉莲怀孕的征兆却消失了。去看了大夫,大夫也查不出有怀孕的脉像,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从那之后,李玉莲的身体,就变差起来,几乎是三天两头的,就会出现状况。找了多少大夫,也查不出问题,而此时胡忧提起这个事,那说明,胡忧肯定是看出了什么。

‘胎死腹中’,四个大大的黑字,出现在科奇士的脑海里。这四个字,让科奇士颤栗,因为以现今的医疗条件,贪上这个事,可以说是必死无疑,跟本无救。

科奇士不是没有怀疑过这个可能,但是每当这个可能性在眼中浮现,他都直接掐灭掉。他不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失去未出生的孩子,已经是很惨的事了,难道还要让他连深爱的人,也失去吗!

155章抢强盗

真是胎死腹中吗?

是,但是并没有科奇士想像中的那么严重,李玉莲的体内,是有一个因为意外而死掉的胎儿,但是所在的部份,只会引起李玉莲不断的体内发炎,却并不会死人。

胡忧看到科奇士一脸痛苦的表情,就知道他把问题给想严重了,不过胡忧并不会告诉他。胡忧之所以把气氛搞得这么凝重,就是要科奇士自己觉得这个事,非常的严重,严重到随时要失去所爱之人的地步。

卑鄙?

认真的说起来,这并不算卑鄙,比起某些人的行事作风,胡忧自觉自己还算是过得去了。这不过是个人行事的准则,既然要做,当然得要力求收益最大化啦。

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在为李玉莲解除掉痛苦的同时,又带给科奇士一个新事业的起点,这难道真的是在害科奇士吗?总比那些上了人家,才告诉人家开机的是卡通片的人强吧。

“科大哥,你也不用太难过了,有道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很多事都是天注定的,由不得我们喜不喜欢。相比起天命,我们人类的力量,真是太过弱小了。”胡忧给科奇士倒了杯茶,劝道。

胡忧不会主动说自己能救李玉莲的,这个口他得让科奇士自己来开。他要的不是科奇士的短期听命,他要的是科奇士的忠心。收服科奇士,是收归暴风雪军团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来不得半点的大意。

科奇士从胡忧的眼睛里,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他此时脑中,已经是一片空白,他真的不能像想,失去李玉莲的生活,他要怎么样过。

手微微一凉,科奇士抬头看到胡忧把一杯茶推给自己。猛的,科奇士的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胡忧既然能查出李玉莲的病,那说不定,他能救李玉莲呢。

科奇士没有心情喝茶,他两眼通红的看着胡忧,声音嘶哑的问道:“胡忧老弟,我求求你,帮我救救内子吧。我科奇士这辈子,没有求过谁,这次,算我求你了。只要你能救得了内子,你就算让我干什么,我都毫无怨言。就算要我为奴,我都干。”

科奇士没有问胡忧是不是能治得好李玉莲,因为他怕胡忧摇头。他一上来,就用上求字,他想要胡忧给你一个希望。

胡忧本来还以为要多等一会呢,没有想到这个科奇士那么直接,开口就说出了他最想要的话。

科奇士是已经这么说了,但是胡忧确不能马上答应,不然弄得他好像就是为了这个来的一样。虽然他确实就是为这个来的,但是他却不能做得那么明显。这到不是说胡忧做了****还要立牌坊,以他的脸皮,用不着那些东西。

胡忧这是要让科奇士加深自己的映像,要让他记住,是他自己主动要求的,不是谁逼他的。

“科大哥,你先不要激动。咱们是兄弟,你有事,我哪怕是拼命也要帮你。可是这个不是拼命就可以解决的事,不怕实话告诉你,对于这个病,我也没有太多的把握。”

看胡忧这话说得,哪是江湖医生,简直就是医科大出来的。他这话的潜在意思,就是这个病我知道怎么弄,但是呢,弄死了,你可不能怪我。

科奇士的思想现在已经被胡忧牵着了,他一脸希望的看着胡忧,小心的问道:“胡忧兄弟,这个病,你有多大的把握。”

胡忧摇摇头道:“如果我师父在的话,应该有八成的把握,我只有五成。”

不知道胡忧那个无良师父听了胡忧这话,是应该高兴呢,还是应该生气。想来他应该是没有多大的反应吧。他们两师徒行走江湖这些年,说过的假话,整整一箩筐,对这个大话假话,有着超强的免疫力,并不会看得比放屁重多少。

“那万一........”科奇士擦去那满头的大汗:“我说的是万一,万一失败,会怎么样?”

胡忧长长了叹了口气道:“那结果肯定不会是你想要的。”

怎么个不想要法,胡忧并没有说。这后果会怎么样,那得科奇士自己去想。在这种问题上,胡忧是不会给答案的。有时候不给答案,比给答案更吓人。

科奇士沉默了好一会,才用颤抖的嘴唇,问出最后一个问题:“如是不治,会怎么样。”

胡忧静静的看着科奇士的眼睛,直看得科奇士心里直发毛,他才开口说出四个字:“早晚的事。”

可不是早晚的事吗?就算是一个健壮如牛的人,也难逃不了一死。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规律,每个人都必须经历。就算是皇帝也躲不过,说万岁就真能万岁了吗?

红叶和李玉莲的手艺很不错,做出来的饭很香,可是科奇士吃在嘴里,如同嚼蜡,最爱的人那个样子,他怎么有心情吃得下东西。

用过了饭,胡忧带着红叶告辞离开了科奇士的营帐。这种事,不能逼,得科奇士自己进行选择。胡忧相信,科奇士会做出他想要的那种选择的,除非他跟本不爱李玉莲。如果他不爱,那么他做出什么选择,对胡忧来说,都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你之前跟科奇士说了什么,把他弄得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回来的路上,红叶忍不住问道。她知道胡忧有意收服科奇士,但是具体要怎么做,她并不是很清楚。

其实胡忧也是看到李玉莲才想到这个‘毒’计的,之前他和红叶来看李玉莲之时,不过只是想着给李玉莲送些药。

胡忧早就知道,科奇士的夫人身上有病,但是具体是什么病,他没有见过人,并不知道。他给李玉莲送来了,是一种万能药,无论是什么病,吃下去,都会有缓解的作用。这是‘疲门’行走江湖的一种偏方,俗称太平汗,意思就是这种药吃下去,好不了也死不了,只能顶一时。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麻药,吃下去可以暂时性的解决痛苦,胡忧带着这种药来,是想要投石问路,没想到李玉莲吃下去的效果非常好,不但马上好转,还能下地走路。

胡忧真有那么神,能查出李玉莲身上有什么病?他是在与李玉莲接触的时候,偷偷用透视眼看的。这次算是老天帮了他一个忙,不然换成别的病,他也没有办法。

胡忧很多事都并不瞒红叶,既然红叶问起,他也就简单的把李玉莲的事,告诉给红叶知道。红叶是一个挺性感的人,听完胡忧的叙述,她的眼睛红红的,都快要哭了。

“李玉莲也真是挺可怜的,据我所知,这么一个病,跟本没有治好的可能。死胎已经结于腹中,任何的药石,对它都不起作用,你真的有办法能治吗?”

红叶是医护兵出生,对于医学类的东西,限于生长的环境,在认知上比不了胡忧,不过对于天风大陆的医疗水平,他还是知道得很清楚的。

胡忧摇摇头道:“我也没有十全的把握,这种东西,有时候还得看运气才行。”

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话说满,这是胡忧自己总结出来的原则。因为当你认为一件事百分之百能成的时候,往往都会出现意外。所以无论是说话做事,都得为自己留个于地。所谓凡事留一线,就是这个道理。

一连三天过去,科奇士都没有来找胡忧,这让胡忧多少有些意外,不过他能沉得住气,要做大事,连这点气量都没有,那能成事也有限。

这天,胡忧真在军帐里看兵书,一个传令兵进来报告,代军团长齐源杰招集各级统领开会。

这还是齐源杰来到洞汪城之后,第一个招开军事会议,看来这个齐源杰也不是摆来好看的,他也开始有动作了。

在红叶的伺候之下,胡忧穿上督将军服。这个天气,穿这身衣服,真的很让人难受,不过招开军事会议,必须得穿,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来到齐源杰的帅帐,已经有不少人先到了,看齐源杰还没有来,他们正一个个拉着衣服,拼命的给自己扇风。习惯了青州那种六雪都能下雪的天气,这随时都能把人烤熟的洞汪城,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一个折磨。瘦的人还好一些,胖点的,油都快炸出来了。

和相熟的一些将领打了招呼,胡忧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齐源杰几个排得上号的人,全都没有来,大家对此也见怪不怪,当官总得摆谱的,像这种军事会议,越是大头,来得越晚。比如说齐源杰,他就肯定要最后一个到场,那怕他此时就坐在旁边的军帐里。

对于这种官僚主义的做法,胡忧挺反感的。一般的晚会之类,你摆摆谱也就算了,可是这军事会议,你也来这一套,就不那么合适了。敌人的刀都已经架在脖子上了,你还要摆谱吗?

这一条,在胡忧的军事改革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位子。虽然现在还没有能完全掌握暴风雪军团的全部五万人,但是胡忧对为来军部的规划,一直都在划定之中。只要指挥权拿到手,他马上就能进行实地的操作。

和胡忧想的一样,齐源杰果然是最后一个进来的,他一进来,就坐于主位上,会议也随即开始了。

齐源杰的资料上,写着他今年五十岁,不地从实际相貌上来看,他似乎要更老一些。他的身材挺高大,也许是因为上了年纪的关系,他的背微微有些弯。

称五十岁的人上年纪,有些人也许会笑,其实没有什么好笑的。要知道天风大陆的人口平均寿命不过三十岁,其他很大一部分,不过三十出头就战死了。扣出战乱的原因,生活条件艰苦,也是人口寿命短因素。

齐源杰在帅位上坐看,转头四顾,看到很应该来的将领都来了,他这才点点头,说道:“今天招集各位来,是有一件事要给在坐的各位通报。也许有些人已经知道了,我们的军粮,直到现在还没有来。现在军中的粮草,只能再支持七天,要是七天之内,帝国的军粮还不运到,我们就得饿肚子了。”

虽然之前大家都已经有了拆测,但是齐源杰此话一出,还是引起一片哗然。按帝国先军统制的原则,军方的物资,是优先供给的。一般在非战时期,部队的粮草,会提前一个月,供给到军部。也就是说,下一个月所需要的粮草,这一个月,就应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