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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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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融人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令归城三万士兵的面,就这么公然的强暴被他们抓来的女人。在安融人新搭建起来的营寨前面,在那已经被砍光了树的空地上,护城河边........一个个曼陀罗的女人,被撕碎了衣服,被淫笑的士兵,扑倒在身下。女人凄厉的叫声,在令归城的四周不断的回响着。

“这些****的。”胡忧忍不住骂道。这样的事,他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曾经在书里看到,有一个民族就曾经这么干过。那时胡忧只是在书中看过,虽然觉得很惨,可是映像却不深。他想像不出,那是怎么样的景像。可是现在,就这样事,就发生在他的眼前。那被撕碎的衣服,那绝忘的眼神,那插在女人身上的长刀,那惨叫.......

“司令,我们杀上去!”

“司令,下令吧。我们的姐妹妻女,正在被安融人苦!”

“司令,哪怕是死,我们也要........”

不死鸟战队的士兵,一个比一个激动,眼睛都红了。只要胡忧一声令下,他们马上就会扑向安融人,他们们撕成碎片。

“原地禁戒!”胡忧重复了一遍苏门达尔的命令,在无人的转角坐了下来。这一刻,他不能看那些士兵们的眼睛。他怕自己会一下忍不住,让士兵们冲出城去,一个个出那个安融人的脑袋,全塞进他们的屁眼里。

胡忧虽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当是此时,他当那些女人是他的亲姐妹。

挥军进攻,这是很容易到的事。胡忧知道,只要自己一开口,手下这一千战士,会毫不犹豫的冲出城去。

但是胡忧同样知道,这不能。这是在打仗,不是可以意气用事的时候。安融人之所以这样作,就是想把他们气出去。冲出城,那就上了他们的当了。一但放弃了城池,面对城外十万安融士兵,暴风雪军团这两三万残兵,他们杀起来那个轻松开愉快。

令归城破,受苦了可就不是那几百个女人了。而是整个青州的百姓。到那个时候,安融人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烧杀绿掠,整个青州都将被安融人踏着铁蹄之下,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这样的命令,胡忧怎么能下。

五月二十八日,这是安融人围城的第四天,城外的哭叫停了,城内外都安静得可怕。三天以来,安融人在城前,虐杀了至少千名女人。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从红眼,到哭泣,到有人自尽,到麻木,再到现在的沉静。他们沉默着,把这笔血仇记在心里。他们等待着,让安融人偿还。十倍,百倍,千倍的偿还。

今天,安融人似乎失去了耐性,他们没有再虐杀女人,而是吹起了军号,擂起了战鼓。再战鼓声中,无数安融人呐喊着,向令归城扑来。

报仇的机会来了。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们,紧紧抓着自己的武器,嘴角泛起残忍的微死。被磨掉锋利的箭矢,已经架在了弓弦之下,时候收割安融人的生命。血债必须血来尝。

大地都在颤抖,城墙出在颤抖,可以预见,他们将要面对的攻击是怎样的凶猛。但是这一刻,没有一个士兵会感到害怕。他们等待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就在士兵们准备放箭的时候,突然,他们全都惊呆了。

他们忘记了安融人的卑鄙和狠辣。冲在最前面的,不是他们想像中的安融人,而是手无寸铁的平民。他们之中,大多是老人、孩子,还有少量的妇女。安融人用皮鞭抽打,用枪戳、用刀砍,逼着他们前进。

哭声、哀号声响成一片。士兵们的手在发抖,因用力而发白,箭已在弦上,可是他们却射不出来。

军官们再狂吼:“放箭!放箭!”

但是士兵们却犹豫了,手中的箭矢越接越紧,却怎么也射不出去。那是他们的同胞呀!

“放箭!”齐拉维特一鞭子抽在一个士兵的身上,那个士兵连动都没有动一下。第二鞭,第三鞭.......士兵依然不动,拉满的弓弦,都已经割进了他的肉里,那箭,依然没有抽出去。

走得慢的俘虏,被毫不犹豫的砍杀,安融人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胡忧的脸上,流淌出了两行泪水。懂事到现在,他就没哭过,可是这一刻,眼泪不经他同意,就流了出来。

“放箭!”

一声凄厉的声音传来,不是来自齐拉维特,也不是来自苏门达尔,是来自那些被押着往前走的民平,来自一个女人。

女人只叫出了这一声,就被安融人砍倒在了地上。

“放箭!”

“放箭!”

“放箭,杀尽安融人,就我们报仇!”

女人的叫声,如一块巨石砸入了平静的湖里。被押着的平民,突然像商量好了一样,反身扑入安融人。

安融人慌了,一刀接一刀的砍杀那些被绑着的平民。倒下的平民,面带微笑,拿刀的安融人,却心神不定。

“不死鸟特战队听令,放箭。”胡忧的叫声,响遍整个墙头。在叫声响起的同时,一支金色的箭,划过长空,射在一个安融护旗兵的脑袋上。那个安融护旗兵,被箭中蕴含着的巨大威力,暴了头。

在这支金箭的带领之下,士兵们的箭,开始如暴雨般射出。不单单是不死鸟特战队守护的城墙,而是整个令归城,都再射出兵一般的夺命之箭。

士兵们边流着泪,边把箭矢射向安融人。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射得更准。以举安融人之命,慰民众在天之灵。

护城河硬生生的被血肉给填平了,几百部云梯,攻城车,撞墙车,压着血肉逼近城下。士兵们的箭矢,身得更猛了。他们甚至都已经没有瞄准的时候。拉弓,放箭,再拉,再放,箭矢在密集的人群之中,总能设倒敌人。

这时候什么兵法,战阵,计谋通通都不管用。安融人想要冲上城头,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不允许安融人冲上城头,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081章血战令归城

‘人命溅如狗’,这句话,在此时此刻,得到了充分的诠释。

尸体,已经在令归城下,垒成了一座环城的地毯。活着的时候,他们有的是安融人,有的是曼陀罗人,现在他们不用在费心分什么国家的人,他们只有一个名词——死人。

哈姆雷是一个安融人,今年刚满17岁。家里有母亲,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可爱的妹妹。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累死在了那贫瘠的土地上。他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母亲和弟妹,能够顿顿吃上饱饭。至于娶妻什么的,他从来没有想过,因为跟本养不起。

哈姆雷从出生就没吃过饱饭,长期营养不良,个子长得很小,不过现在,这却是他的优势。聪明的他,总是能躲在战友的身后,以避免被箭矢射中。就这么的,他居然冒着箭雨,来到了令归城下。

地上的血水,已经把哈姆雷的鞋子给打湿了。这双鞋是他的母亲在临行前,连夜赶制给他的,他一直都很珍惜。有的时候他宁愿打赤脚,也舍不得穿这双鞋。

现在哈姆雷穿着母亲亲手做的鞋子,等待着一个属于他的机会。三王子的话,他记得很清楚,第一个冲上城头的士兵,将得到一百个金币的赏赐。只要能能拿到这一百个金币,母亲和弟妹的生活,就会得到改善。如果再能给妹妹买上一条她最喜欢的裙子.......

云梯刚架上令归城头,哈姆雷就豹子一样往城头上冲。他用余光扫了眼四周,心里很得意,因为他确定了自己是第一个蹬上云梯的。只要再上几步,一百个金币,马上就可以到手了。

‘啵!’

哈姆雷很清晰的听到一声轻响,喧闹的世界,顿时静了下来。他感觉自己的身体突然变得很轻很轻,妹妹那可爱的脸,浮现在了他的眼前。

大铁枪贯穿的哈姆雷的身体,他意识到,自己要死了。他的身体抽搐着,有一些后悔。他后悔忘了问三皇子殿下,第一个登上令归城头的人,是不是生死不论,都能得到那一百个金币。

“傻逼。”一守城的士兵,从敌人的身体里,抽回自己的铁枪,狠狠的一口唾沫,呸在地上。这个是他今天杀掉的第一个安融人,他知道接下来,还有会有更多。他也曾经有想过,给自己的妹妹买一条好看的裙子,可惜他的妹妹,已经死在了安融人的铁蹄之下。现在他没什么梦想。心中,只有对安融人的仇恨。

战争,没有因为一两个士兵的梦想破碎而结束,现在,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安融人还在一队队的前进,扑过护城河,冲到城墙下。爬上云梯,冲上城头。有失败的,没爬到一半,就惨叫的掉下来。有成功的,在一阵刀劈矛刺之后,同样被打落地面。一个士兵倒下了,另一个士兵继续着。

令归城的箭雨,依旧在倾泄。负责扔石头的士兵,把一块块滚石,砸到安融人的头上。负责倒油的士兵,把滚烫的热油淋在安融人的身上,有时候,也会溅到他们自己,不过没有人在乎。

林正风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想用那些平民来让令归城的守军投鼠忌器。他并不知道,他的做法,点燃了令归守军上下的怒火。他们暂时忘掉了被克扣的粮饷,贵族的欺压,他们抱成了一团,一心想的只是怎么样把安融人杀光。

第七联队,第十九联队,第八十七大队.......

林正风没有时间去想什么错误不错误的问题,他红着眼睛,一道道的命令传下去。一支支部队,在他的命令下,扑向令归城。一支部队被打死打残了,那就再上一支。一支不够,那就两支,三支,无数支。

在督战队的驱赶之下,一队队的安融士兵哇哇叫着往前冲。有些冲得慢的人,直接就被后面的部队给冲倒,踩死。

弥漫战场的血腥味,刺激得所有人都发狂。有些督战队员血液上冲,拉刀就把身前的士兵给砍了。也不管那个士兵有没有临阵脱逃。

踩着尸山血海,借着令归城的箭雨变弱的机会,终于有安融士兵登上了城头。守城的曼陀罗士兵也早已经杀红了眼,丢掉手里的弓箭,拔刀就上。双方展开了最惨烈的白刃战。

随着一处城门的失守,越来越多的安融士兵,像找到方糖的蚂蚁一样,全都涌了上来。

无数的士兵在对砍,无数的兵刀插进对方的身体,无数的血洒在城头上,脸上,手上,身上。谁都知道,退一步,就是死,你不杀人,人就杀你。

杀吧,砍吧,这里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人在意谁对谁错。活下来,或是死掉,除此之外,再没其他。

不死鸟特战队的守段压力很大,似乎因为这里是第一箭射出的地方,安融人报复性的把这里当成的主攻地。光是云车,这个地段就布了不下三十架,还有什么撞墙车,攻城车,只要战场上有的器械,这里都有,而且数量还是最多的。

“马拉戈壁的,安融人太欺负老实人了,弄这么多人来打我这边。”胡忧边一支支箭矢往墙下射,边骂骂咧咧的。

哲别早就已经习惯了胡忧嘴里的胡说八道,就这主还敢自称老实人,真是要命。

候三跑到胡忧的身边大叫道:“偏将大人,安融人上来了,你快撤。”回到令归城不久,胡忧就没再让士兵叫他司令了。

胡忧瞪眼道:“撤个屁,这里到处都在砍人,你要我往哪撤。快叫支援,快点。”

“报军团长大人,胡忧偏将所部告急,请求增援。”

苏门达尔达起身皱眉道:“又告急?”

传令兵回道:“是的,大人。胡忧所部防段,受到安融人的重点袭击,城墙已经坍塌了大半。现在正与安融人进行白刃战。”

苏门达尔看了眼独子齐拉维,问传令兵道:“胡忧的情况怎么样?”

传令兵回道:“不知道,整个城门都打乱了。”

苏门达尔点头道:“嗯。好了,我知道了。”

对于援兵的事,苏门达尔提都没有提。一旁的齐拉维,嘴角牵起,似乎露出了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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峒独城。

本田龟佑战在城墙上,远眺着令归城的方向。那边的撕杀,就算远隔二十公里,都能隐隐听到。

铁克拉退后一步,站在本田龟佑的身边。他的野兽军团没有参加这一次的攻城,他显得有些悠闲。

本田龟佑看着天边那黑烟集成的乌云,淡淡的说道:“看来他们打得很凶呀。”

铁克拉道:“林正风这次是拼命了。他来青州这么久,寸功未见,有些急了。”

本田龟佑扬扬眉毛道:“年经人总是火气大的,看来咱们要再一次请求增兵了。”

铁克拉道:“军师大人,这次林正风调集十万大军攻城,难道还是没有胜算吗。要知道令归现在可战之兵,最多也不过两万人。军力可是五比一。令归城又不是什么坚城。”

本田龟佑摇头道:“打仗是不能这么算的。林正风错就错在,不应该用那些平民来激怒曼陀罗人。仇恨,有时候是非常可怕的战力。

再说了,我也不会让林正风这么轻易得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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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战从天明打到黄昏,已经打了整整一个白天了,令归城现在就像是一个绞肉机,每时每秒,都在收割着生命,没有人能让它停止转动。

安融人的攻势还在继续,他们似乎有死不完的士兵。小小的护城河已经全都被尸体给堵死了,河水散发着呛人的血腥味。别说喝,普通人闻一下,都可以吐死。

近十个小时的高强度作战,不论是胡忧的士兵,还是暴风雪军团的其他士兵,现在都已经身心疲惫。城头上的弓箭,基本上都已经射完。白刃战从中午打到现在,大家都已经变得有些麻木。无论是砍人还是被砍,都没有太大的反应。之前为砍倒一个安融人而欢叫的场面,早就已经不见了。有些士兵甚至打着打着,就倒在了地上,也不知道是被砍伤了,还是睡着了。

令归城不好受,进攻的安融一方,同样不好受。林正风此时正坐在行军帐里,两眼布满的血丝。十个小时的高强度攻城,他的部队伤亡人数要比守城的曼陀罗人高得多。特别是第一波段的进攻,光是填护城河,部队的死伤就不下一万人。现在己方的部队虽然已经可以不时的蹬上对方的城头,可是能上去的毕竟还是少数,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攻城之前,林正风的自信是满满的。本田龟佑拿下峒独城的作战过程,林正风没有看到,但是各种数据,他还是有仔细的研究过。本田龟佑以五万兵力攻打峒独城,并没有遭遇到多大损失,就活抓了暴风雪副军团长克雷斯波。在林正风看来,令归虽然是苏门达尔亲守,但是战力也不见得能比峒独强多少。林正风觉得自己的军事能力,并不在本田龟佑之,手握十万大军,拿下令归城,应该是很容易的事。

可是林正风万万没想到,自己妙计尽出,十万大军拼死进攻,损失近四万人马,居然还没能拿下令归城。这让他如何不愤怒。

卡洛斯在军帐外转了三圈,终于还是硬着头皮,和几个联队长来到林正风的面前。他知道林正风现在的心情极坏,可是他非进来不可。今天的损失已经非常大了,他不能看着士兵就这样死去。万一上头怪罪下来,林正风是皇子,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他们这些领兵的,日子就难过了。

卡洛斯道:“三皇子,天已经快黑了,我看是不是暂时收兵,从长计议为好?”

“是呀,三皇子,士兵们打了一天,到现在还没有吃饭。”

“三皇子,今天拿下令归城,恐怕不太可能。我军的伤亡太大了。”

“三皇子.......”

“住口!”林正风猛的抬起头来,血红的眼睛,一一扫过跪在他面前的将领。今天早上出兵攻城的时候,同样也是这帮人,信誓旦旦的保证一两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拿下令归城。声尤在耳,现在他们又一个个说要收兵。

这兵,是想收就能收的吗?难道我林正风十万大军,还拿不下这小小的令归城!

众将看林正风不开口,一个个都不敢说话。外面的撕杀依然在继续,军帐里一时却落针可闻。

林正风沉默了好一阵之后,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定。卡洛斯几个刚想要在心里松口气,没有等来林正风的撤退命令,而是等来由林正风嘴里念出的一份长长的名单。

林正风也没有看什么文件,就那么用生冷的口气念道:“第五纵队苏克拉,七纵索斯劳尔,千夫长阿克瑕丝,千夫长叶炜,千夫长.......”

林正风一口气念了十七个中级军官的名字,每听到一个名字,卡洛斯等人的眼睛都猛的跳动几下,不知道林正风这是想要干什么。

林正风说完之些名字,停下来,仔细打量着眼前一众高级将领,直看得他们一个个害怕得低下头,这才说道:“这十七人,作战不利,造成我军重大损失。我刚刚已经下令,将他们捉拿,不知道各将军,有什么意见吗?”

众将军伏首道:“三皇子英明。”

意见?开玩笑。谁敢有什么意见。就算是有,也不能说呀。

林正风冷笑一声道:“都没有意见吗?很好。传令兵!”

“在,皇子殿下。”

林正风最后看了众将军一眼,道:“传我命令,苏克拉等十七人,作战不利,贻误战机,就地处决,脑袋悬于军阵之前,以儆效尤!”

卡洛斯等人听到林正风的话,脑门子都出汗了。那可是十七个千夫长以上的将官啊,就这么说杀就杀了。林正风现在一气杀十七个千夫长,下一步,恐怕就要砍万夫长了吧。

林正风下完命令之后,回到自己的帅位坐下来,开口道:“卡洛斯。”

卡洛斯浑身一哆嗦,颤声答道:“末将在。”

林正风道:“我命你全权负责此次攻城,指挥各部人马,拿下令归城。”

林正风说着抬手解下自己的宝剑,继续道:“有不服调配者,可先斩后奏!”

林正风此话一出,别说是卡洛斯,就算是其他的统领和站在林正风身边的西端尔都脸色大变。先斩后奏,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那可是上方宝剑,说砍谁就砍谁。

卡洛斯心里很清楚,要拿下令归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可是这命令,他不能不接。不然的话,林正风第一个就会砍了他。

卡洛斯跪地接过林正风的配剑,高高举起道:“末将尊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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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归城上。

胡忧看到安融人终于退去,累得一屁股坐在城墙上,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就躺着几具尸首,不过他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这一仗打得真够苦得,到现在足足打了十二个小时,手都快抬不起来了。

哲别今天没怎么杀敌,她的任务就是守在胡忧的身边,保护他。虽然是这样,她也累得不行。胡忧从来不会在一个地方呆上超过三分钟,她都不知道自己在这段城墙上,和胡忧跑来跑去多少次了。

哲别看胡忧直接坐在城墙上,不由开口道:“大人,别坐那里,全都是血。”

胡忧累得都不想说话,女人就是麻烦,她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环境,难道还有哪个地方是不带血的吗?

这时候候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来,把两个馒头塞给胡忧道:“大人,赶紧的,先吃点东西。”

胡忧看候三身后跟着的士兵,正在给大家分发馒头,这才咬了一口道:“安融人退了没有。”

候三摇头道:“恐怕没那么快,他们正在整队,看起来,他们还要连夜攻城。”

胡忧骂道:“马拉戈壁的,那个可恶的林正风,他还让不让人活了。”

候三苦笑道:“我看他现在恨不得生吃了我们。”

仗都已经打成这样了,很显然,林正风没有让他们活下来的意思。

胡忧摇摇头,看向哲别道:“你那个蜂蜜还有没有,给我喝两口。”

哲别解下水囊摇了摇道:“最后一口,你之前已经喝掉了。”

胡忧翻翻白眼道:“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传令兵跑到胡忧的身边道:“胡忧大人,苏门达尔军团长请你到军部一趟。”

胡忧和候三对望了一眼,同时摇摇头。他们都猜不出苏门达尔在这时候叫胡忧去,究竟所为何事。

候三很机灵的靠向传令兵,偷偷塞给传令兵一些铜钱,打听道:“这位兄弟,军团长大人有没有说是什么事?”

传令兵拿了钱,脸色却没什么改变,依然冷着脸道:“军团长大人没有说。军情紧急,还请胡忧大人马上走一趟。”

传令兵虽然没有说是什么事,但是他收了候三给的钱,胡忧多少安心一些。三两口解决了馒头,站起跟传令兵去了。

082章老狐狸

因为是去见苏门达尔,胡忧没让哲别跟着去。主要是这丫头今天真是累坏了,胡忧想让她多休息一下。

跟在传令兵的身后,胡忧一路走过城墙。之前他以为自己所守的那段城墙是打得最惨的,可是这一路走来,他才知道,每一段打得都很惨。准确来说,是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天没有下雨,地上却非常的湿滑,湿滑不是因为水,而是因为血,来自于死者和伤者的鲜血,滴血成河。

一些排水处理得不是那么好的地段,踩上去吱吱有声,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摔个狗吃屎。说来有些好笑,安融人和曼陀罗人生前恨不得砍个你死我活,死了之后,他们的血却汇聚在了一起,不分彼此。

在经过一段城墙的时候,以胡忧的心性,都大吃了一惊。这一小段城墙,是由二百多个女兵负责把守的。那个女兵队长,胡忧以前见过,圆圆的小脸,二十岁上下,长得非常可爱。可是现在再看到她,胡忧几乎没敢认,都说男人一上战场,就变成了另一个人。这个女队长上了战场,同样全变了。

这个平时逗几句都会脸红的女兵队长,此时居然裸着上身,一头淡黄色的头发,湿漉漉的,已经完全被血染成了红色。再看她手上的钢刀,砍得全是豁口。

“战争让女人走开!”,这句话是谁说的?在是天风大陆,兵刃跟本就不会因为性别而有任何方向上的改变,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哪有男女之别。

胡忧有些后悔,没有带着把好刀。也许送给这个女兵队长一把好刀,在下一次安融人的进攻时,她会多一分生存的机会吧。

以前,胡忧只能在电影之中,看到战争的残酷,直到来到这里,他才真正明白,战争是怎样的残酷。

相比起热兵器,冷兵器的残酷度,绝对超出常人的想像。在电影里,被人一枪暴头,看起来很惨。可是在这里,那是最痛快的死法。都不用眼睛去看,只要用耳朵听听那些重伤却未死士兵的哀嚎,就足以说明问题。

城主府也许是唯一还没有经历战火的地方,这里有重兵把守,安融人还没有来得急破坏这里。金碧辉煌的装饰,与府外的血肉横流对比,让胡忧几疑自己再次穿越了。城主府大厅的中央,居然摆着一桌酒席。

闻着那随风飘来的肉香,只塞了个馒头的胡忧,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心中暗想着,难道说苏门达尔要请自己吃饭?

苏门达尔高坐主位,桌前除了他之外,再无旁人。看到胡忧进来,苏门达尔挥手屏退了传令兵,对胡忧笑道:“胡忧偏将,来了。”

胡忧看到苏门达尔的表情,心里咯噔了一下。酒席加奸笑,这该不会是要给小爷来鸿门宴吧。

胡忧强压住转身就跑的冲动,单膝拜倒于苏门达尔的身前:“末将胡忧,见过军团长大人。”

苏门达尔哈哈一笑道:“无需多礼,胡忧,你起来吧。”

胡忧道:“谢军团长大人。”

胡忧表面虽然依引平静,内心里却在打鼓。祖师爷有言,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苏门达尔虽然还没有到献殷勤的地步,但是他的表现绝对不正常。胡忧在心里提醒自己,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才是。

苏门达尔不知道胡忧在心里想什么,事实上,以他的地位,也无须去在意一个小小的偏将此时心里想什么。

偏将,在士兵的眼里,属于高官,在苏门达尔的眼里,和一个普通的士兵,并没有太多的分别,没有一个高高在上的长官会去关心一个士兵想什么的。在绝对的权力之前,其它的一切,不过都是浮云而已。蚂蚁再凶,也不会让大象感觉到害怕。

苏门达尔平静的摆摆手道:“胡忧,坐吧。你入伍到现在,咱们也没有能好好的聊上几句,借着今天有机会,咱们好好的说道说道。”

说道?说什么?胡忧在心里暗道:我和你似乎没有什么好说的吧。

心里是这样想,可是胡忧却不能把这样的话给说出来。虽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可是此时的胡忧,绝对没有找剐的意思。

以前,胡忧凭着自己领先于这里的知识,并不太看得起这天风大陆的人,可是现在,他已经不敢这么想了。每一个空间,都有他自己的游戏规则,有时候,并不是说来自一个游戏规则比较完备的世界,就可以在其他的世界所向无故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你不会玩,一样会被无情的淘汰。

胡忧忐忑的坐了半边的屁股,说道:“军团长大人,末将才疏学浅,什么都不知道,还望苏门达尔大人指教才是。”

苏门达尔哈哈一笑道:“唉,此言差矣,年轻人应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才是。我老了,很多时候,就算是想要指点年轻人,那也是有心无力。

你们年轻人,才是早晨五六点钟的太阳,未来的世界,始终还是你们的。”

胡忧心说,就我现在的样子,顶多也就是个两三点钟的太阳,想要发光,那还早得很呢。

胡忧心里有腹诽,脸上却并没有半点的露出来。聪明如他,自然知道,苏门达尔后面还有话。现在他不须要表现什么,只要等待着苏门达尔后面的东西就好了。

前面的那都是套话,后面要说的,才是重点。现在唯一能做的,只能祈祷,苏门达尔接下来的话,不太要命才好。不过看现在的形势,可不那么乐观。

果然,苏门达尔接下来的话,就让胡忧的脸变了色。苏门达尔并没有马上说什么,而是先拿起那纯金打造的酒壶,亲自给胡忧倒了一杯酒,这才说道:“胡忧,听说你的箭法相当的不错。”

箭法不错?这是想让自己去干什么?胡忧瞬间就在心里跳出了两个问号,这茬可千万不能接。善泳者死于水。这时候被苏门达尔说箭法不错,恐怕不是什么好事情。

胡忧装傻道:“军团长大人过讲了,小人的箭法,稀松平常要紧,也没什么过人之处。”

胡忧这会连末将都不敢说了,直接自称小人。他甚至还想自称草民呢。虽然他早已经不想再做草民,但是做草民,总比做死人好不是?

苏门达尔一摆手道:“胡忧,你也不用太自谦。你在黄龙道一箭取安融野兽军团铁克拉右眼之事,军中早已经在传唱了。

铁克拉可是安融大将,他的厉害,我也是知道的,要伤他可不容易,更别说取他的眼睛。你做得很不错。”

胡忧心说这次真正是要命了,这个苏门达尔究竟想要老子干什么呢。

胡忧一供手道:“军团长大人过讲了,小人只是运气而已。”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道:“运气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听说你那一箭,是在五百步之外射的。可惜了,如果再近一点的话,别说是一只眼,就算是要铁克拉的命,那又有何难。”

胡忧这次没敢再答话。苏门达尔绕来绕去,都在说箭法的事。这个老家伙,该不会是想要老子再去给铁克拉一箭吧。

不成,不成,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老子可不是赵云,没有那在敌军之中,杀他个几进几出的本事。也不是那拉灯大叔,自爆自己,点亮万千人。

胡忧正想着这茬应该怎么说好,苏门达尔却没有给胡忧说话的机会。他一抬手,把杯中之酒,一口饮尽道:“令归城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呀。咱们这几万人,朝不保夕,这一刻不知道下一刻的事。

想我曼陀罗帝国,从太祖皇帝建国以来,三十八年威震天下,哪曾发生过这样的事。咱曼陀罗帝国的军队,号称天风大陆最强的军队,被一个小小安融打成这样,我无脸见里杰卡尔德圣祖呀。”

苏门达尔说着眼珠子都红了,偷眼看了胡忧一眼,发现这小子居然没有太大的反应,心里不由恨的得荒。他之前虽然亲自决定送胡忧到哥伦比亚军校学习,实事上,对胡忧的了解并不是很多。或是说,他对真正的胡忧并不太了解。

按说以苏门达尔对胡忧的恩德,现在这样的情况,说算是苏门达尔不说,胡忧也应该自动的跪于地上,痛哭流涕,表示为主将万死而不辞。可是这个家伙却坐在那里发傻,并没任何的表示,这怎么能让苏门达尔不生气。

以胡忧的机灵,当然已经猜到了苏门达尔心里想让他干什么。可是这茬他不能接呀,这可是要死人的。这时候除了装傻,胡忧还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这里可是苏门达尔的地头,谁敢怎么着?苏门达尔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人头落地,都不带解释的。

苏门达尔可不是胡忧不答话就没办法了,做为上位者,他有的是办法。胡忧不答话,他直接下令就行。君要臣死,将要兵亡,他跟本不用给胡忧任何的选择。唯一的分别,只看他要怎么说而已。

苏门达尔示意胡忧喝掉杯中的酒之后,抚杯说道:“胡忧,从你入伍第一天起,本将就已经留意到你了。你很聪明,也很爱国。忠君职守,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胡忧心中暗骂,老子他娘的就不是这天风大陆的人,爱个屁的国。你这老家伙如果知道我连身份证明都是假的,搞不好,直接当我奸细抓起来了吧。

胡忧浪迹江湖,基本可以说是编瞎话长大的,可是这一刻,他也不能不佩服苏门达尔说瞎说的水平。这苏门达尔不混江湖,真是太浪费了。

胡忧道:“大人错爱,小人愧不敢当。”

苏门达尔一摆手道:“你是有本事之人,这点我可能肯定。**************,一遇风云便化龙。我苏门达尔别的也许不行,这点眼光和自信,还是有的。你将来的成就,绝定要在我之上。”

胡忧看苏门达尔今天是吃定自己了,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再装傻已经没有太多意义了。苏门达尔一军之长,拍你马屁,你不吃。回头就该请你吃刀了。

胡忧心里暗骂,行动却足以做为军中的典范。只见他一撩战袍,单膝点地道:“军团长错爱,胡忧万不敢当。旦有吩咐,万死不辞。”

苏门达尔大笑道:“好,老夫果然没有看走眼,自古英雄出少年,胡忧,你就是那少年英雄。”

胡忧心里暗道,这年头不死成不了烈士,老家伙,你要小爷干什么,你就说吧。

苏门达尔没让胡忧等太久,他看了胡忧一眼,继续说道:“胡忧,今天本将要交给你一个任务。”

胡忧很上道的说道:“任凭军团长大人差遣。”

“好。”苏门达尔欣慰道:“我就知道我不会看错人的,胡忧,你不枉我一翻心血。只不过这次的任务九死一生,你如果不愿,大可以推迟。”

胡忧暗道,老家伙,你费了这么多心思,我如果敢推迟,你还不直接砍了我。别说是九死一生,就算是十死无生,老子也得先应下来再说呀。

胡忧这小狐狸也不是吃素的,当下再次跪倒道:“军团长有命,小人万死不辞。”

苏门达尔一对死鱼眼,仔细的打量了胡忧好一会,这才一提威风说道:“胡忧,我要你去刺杀安融三皇子林正风。”

胡忧大吃一惊,这还真是一个十死无生的任务啊。林正风此时在十万大军的保护中之,先别说能不能接近他,就算是能成功干掉他,他手下的士兵是吃干饭的吗,能让自己潇潇洒洒的弄死最高统帅,拍拍屁股就那么走了?

胡忧心里清楚,苏门达尔弄下这么一个阵式,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去,也许还不一定死。不去,那就马上血溅当场。

只是有一点,胡忧还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苏门达尔今天会亲自单独接见他?按苏门达尔军团长的地位,似乎不太用得着他亲自出马才对。

胡忧的心里有疑问,不过他知道,苏门达尔是不会为他解答的。不管这里面藏着什么,还是先过了这关再说。

胡忧在心里想着,行动却一点不慢,马上第三次单膝跪倒领命道:“末将尊命。请军团长大人不用但心,小人这就下去准备,马上出发,不杀林正风,决不回城!”

胡忧说完转身就想走,苏门达尔却又叫住胡忧道:“胡忧,你也不用急。现在天夜还早,不利行藏,我已经做好了安排,等天黑之后,你再行动不迟。

这桌酒席,是我特意让厨房给准备的,你先随便吃一些。他日功成而归,我再给你庆功。”

苏门达尔的意思非常明白,说得好听,他是不想让胡忧泄露了行藏。说不好听的,苏门达尔是一话不入三人耳。不让胡忧有机会告诉其他人,尤其是他的下属。

胡忧此时除非马上造反,不然他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再次回道席中,吃喝起来。酒菜的味道虽然挺不错,可是他的心情却坏到了极点。这******是死前最后一顿饭啊。

苏门达尔陪着胡忧喝了一杯酒,就离开了正厅,空荡荡的主厅里,就只剩下胡忧一个人。不过胡忧知道,这只是表面现像,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不知道多少人躲在那里。只要他稍有异动,这脖子上的脑袋,就得换一个地方。

齐拉维一直就躲在后墙观察着,看苏门达尔过来,马上忍不住问道:“父亲,你说胡忧这次是不是死定了。”

“你说呢?”

“要在十万大军之中,取林正风的命,我看那是必死无疑。只是父亲,如果胡忧侥幸得手,那我们不是要坏菜?”

苏门达尔看了齐拉维一眼,心里暗叹。如果这个儿子能有胡忧一半的能力,自己今天又何必要出此下策!先不说胡忧的箭法怎么样,就单单是他刚才的应对,就要比自己这个儿子强得太多。如果不是官级高胡忧很多,又做了那么多的布置,苏门达尔还真没自信一定能压住胡忧。

苏门达尔从猫眼里看了一眼正在吃喝的胡忧道:“能成事,自然是好。不能成事,于我们也没有什么损失。”

苏门达尔的话,说得并不是那么明白。因为他觉得齐拉维应该已经听懂了。

齐拉维一心想着自己的事,跟本没有听懂苏门达尔话里的含义,他着急的问道:“父亲,如果这次胡忧死了,不死鸟战队,是不是就真归我了。”

苏门达尔哼道:“都说过你多少次了,别老是只知道玩女人,眼光要放远一些。

你也不想想,一个小小的不死鸟战队,用得着我花这么大的手脚?”

齐拉维茫然道:“父亲你这么做,不是为了弄死胡忧,让我取代他的位子吗?难道你还有别的想法。”

苏门达尔叹气道:“相比起失败,我更希望胡忧能够成功。你怎么就不多想想,如果胡忧成功,那会怎么样。”

齐拉维道:“我只想他死,不然他成功了,我就得不到不死鸟特战队,就没有军功了。”

苏门达尔摇摇头,没再说话。他知道齐拉维还没有到那一步,现在教他也没用。不知道胡忧能不能看出,这里面的奥妙呢。

083章血之醒觉

“呸!”

胡忧狠狠的一口唾沫吐在地上,对城头上的齐拉维比了个他看不懂的中指,一猫腰,钻进了城墙边的草丛里。

他娘的,一想起在城门上齐拉维看自己的眼神,胡忧的心里就不由的发寒。胡忧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有得罪过那个少将军,怎么那个少将军看自己的眼神是那样的不友好。

虽然齐拉维每次看过来的时候,脸上都挂着笑,但是胡忧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齐拉维的不友好,觉得他看向自己的眼神,就像是自己上过他的老婆一样。

没敢站着,胡忧从满是死佬的护城河上爬过。护城河的水,就早就被尸体给塞住了,水中散发出阵阵令人恶心的臭味。爬出老远,胡忧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背后黑洞洞的令归城,一股寒意涌上心头!

大约爬了近二十分钟,胡忧终于不用在面对那些让人呕吐的死尸。在一个小泥坑里,小心的洗去身上的血水,胡忧开始清点自己身上的东西。虽然他还没有决定,是不是真的要去阻杀林正风。

换日弓一把,箭矢两捆,每捆一百支。鲁游特制的箭矢一百多只,原装的换日箭一支,这是现在胡忧最强力的远程武器了。接下来,飞天爪一副,白蜡枪一把,还有一副天丝手套,两把普通的匕首。对了,还有把没什么用的小战斧。除了背上背着的换日弓和手上的手套外,其他的东西,胡忧全放在戒指里。

剩下的就是一些吃食了。吃的到是挺丰富,苏门达尔刚才那桌酒席,近半的酒菜,让胡忧给偷偷的装进了戒指里。回想起齐拉维走进大厅的那吃惊样,胡忧知道,他肯定把自己当饭桶了。

那又怎么样,管他呢,没有足够的食物,到外面,要怎么活。只要这次能够活得命回来,胡忧不介意那些人怎么看他。

枪打出头鸟,说真的,胡忧这会都已经后悔了。如果不是之前一直想尽办法出风头,今天也不会落着这么个下场。军中比自己功夫好的人有的是,苏门达尔别人不找,为什么偏偏选自己,还弄得那么神秘?

“呸,真当少爷是傻子吗?”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为自己愤愤不平。飞鸟尽,良弓藏,这话胡忧是知道的。可是他没有想到,这飞鸟还满天,苏门达尔就对他下手了。

整理好身上的装备,把各种能够保命的东西,按自己的习惯放好,胡忧满怀着怨气,悄悄在草丛之中潜行。

第一次独自一人摸进敌战区的感觉很不好,身边没个伴,总是觉得心里没底。胡忧不是没想过找一个地方藏起来,一直躲到战争结束。可是现在他跟本没有这样的条件,一来,这里已经被安融人给包围了,四面都是安融人的部队,跟本没有地方躲。二来,就这么放弃掉这么辛苦才得到的东西,胡忧还真是心有不甘。

不死鸟特战队员,哲别,候三,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这些跟着自己同经生死的手下士兵,就这么城破而亡吗?

转过一棵大树背后,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人都是有感情的,胡忧也不是冷血的动物。胡忧本以为自己可以想办法一走了之,管他什么安融人,曼陀罗人,与他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想起那一张张疲倦而坚韧的脸,想起那个头发都被鲜血染红的女兵队长,想起那些大叫着‘放箭’的平民,不知道怎么的,胡忧感觉自己的心在抽动。

是难过吗?

胡忧不知道,至少以前跟师父一起骗人的时候,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胡忧看向远处那些又再列队的安融人。用不了多久,他们又将再一次的攻城。一次又一次,安顿人已经发了狠心,不拿下令归城,他们这次恐怕不会收兵的。

令归城里,现在能战的人,已经不足一万了,如果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等待他们的,将会是城破身死。那么,等待着自己的,又会是什么呢?

胡忧咬着牙想了好久,他决定去试试看。赌一把自己和林正风的运气。如果真能有机会干掉这个同学,胡忧不介意给他一箭。如果不行,那也算是尽人事,听天命了。自己不是救世主,搭上性命做英雄的事,那是决计不能干的。

相比起那不时传出号令的安融营帐,黑暗的丛林有些怕人。想起那不远处的尸山血海,胡忧心头一股寒意泛起。他原以为自己已经都见识过了,不会太在意那些。可是现在他才发现,当自己一个人静下心来的时候,还是会感觉有些害怕,依然还有胆怯的。

如果这时候,身边能有一个同伴,那会要好一些吧。就算他帮不了什么忙,也能够相互壮胆。现在想来,以前那个无良师父,在他偷鸡时起到的,就是这种作用。

胡忧拔了很多杂草树叶,把自己给伪装起来。这个空间跟本没有什么野战服一说,想不让安融人发现,还得多动点脑子才行。

离安融人进攻还有一些时间,胡忧决定先休息一会。没有混水是摸不着鱼的,只有安融人再次进攻,才可能找到刺杀林正风的机会。想起这个家伙曾经抓了欧阳寒冰,胡忧又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刺杀他的理由。在与欧阳寒冰分手的时候,胡忧可是答应过帮她杀林正风的。

整整一天的硬仗打下来,胡忧的体力消耗很大。刚刚闭上眼睛,胡忧居然睡了过去。还好只是瞬间,胡忧马上醒了过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要是在这里睡着,那可能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胡忧正在苦痛着接下来的时间怎么打发,突然感觉到危险,马上找地方藏身。胡忧刚把自己埋进草丛里,远处就出现了几个安融士兵,胡忧知道,这是安融人的斥候部队。

一,二,三.......这一小队斥候,一共有五个人。看他们互换之间没有任何语言交流,却能很默契的搜索着前进,胡忧的心里升起了一股寒意。

这种五人一队的斥候队,胡忧听候三说过。据候三说,这些人都是由安融精锐的老兵和资深猎人组成,属于皇家斥候序列,非常厉害。只要一点蛛丝马迹,他们就可以发现目标。如果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发现这种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他们干掉,不然的话,想要躲过他们的追踪,几乎不可能。

胡忧心中大叫着倒霉,居然会遇上这些人。真的要干掉他们吗?现在可是五对一,胡忧不觉得自己有能力无声无息的干掉他们。

就这么一会功夫,胡忧身上的汗都下来了。

要怎么办?

眼看着那些人越来越近,胡忧真是进退两难。

回忆自己一路摸来的过程,胡忧决定赌一把。说真的,他还真不信这些斥候能有这么厉害。

黑暗的森林里,胡忧静静的潜伏着,像一只随时要扑出去的猎豹。胡忧感觉此时的自己,有些像杀手,这是一个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从事的职业。可这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杀手。

尽可能的放低自己的呼吸,胡忧静静的注视着那个五人的小斥候队,他们似乎还没有感觉到来自不远处的危险,走得不紧不慢。

突然,一个斥候的目光看向了胡忧这边,胡忧心里一颤,心中涌出一种难以言明的感觉。这种感觉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但是胡忧确知道,那个斥候发现了他。

“唰!”

架在手中的箭矢顺风而去,瞬间穿过了那个斥候的胸膛,巨大的冲力,把他带得往后飞出半米多远。

一个斥候反应最快,那中箭的斥候还没有跌落地面,他就已经低喝道:“敌袭!”

看着那瞬间散开的余下四人,胡忧又架上了支箭,却没有急着射。他正在寻找着下一个目标。既然已经出手了,胡忧就没打算让这几个家伙,活着离开这里。

吸收过光影果的胡忧眼能夜视,再加上换日箭的特性,在这片黑暗的森林里,胡忧还是占着一点优势的。这些斥候虽然头顶上顶皇家两个字,但想要在黑暗之中,马上确定胡忧的位置,并不是那么容易。

又一个倒霉鬼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里,那个家伙正躲在一颗树下张望着。通过换日弓,胡忧能看到他的额头上已经出了汗,看来这家伙相当的紧张。

这一次,胡忧没有瞄准那个家伙的心脏,而是找上了他的肋部偏下部。把箭从那里射进去,并不会马上要他的命。胡忧要利用那个家伙,在同伴的心里,营造出一种恐怖的气氛。先让他们害怕,再让他们出错,这是胡忧的打算。

瞄准,松手,箭矢如电而去,射入了那个倒霉鬼的肋下。一声惨叫,倒霉鬼的手中的弓箭摔了出去,爬倒在草丛上。出呼胡忧意料的是,他居然只叫了一声,就没有再叫了。

死了?

不,胡忧知道,那家伙没有死。

第三支箭架在弓上,胡忧继续锁定那个倒霉鬼,静静的等待着,思绪绝对的冰冷,心跳也比平时慢了近一倍。

一分钟,两分钟,随着时间的过去,胡忧有些失望。他发现自己的判断再次错误,剩下的三个人,居然没有一个去拉那个倒霉鬼一把,就那么静静的让他趴在那里流血。

没有友情!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叹息,看来电影里的情节都是骗人的,没有人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拯救重伤的战友。

突然,胡忧的心里内,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想法,他暗想着,如果是他趟在那里,会有人来拉他一把吗?

哲别,候三,欧阳寒冰的名字,一一掠过胡忧的脑海,最后不知道怎么的,升起了红叶的名字。

她,也许会吧。

胡忧还没有来得急庆兴,猛的感觉背心一寒,想都没想,原地一个打滚,一把钢刀,砍在了他之前趴着的草皮上。这几个斥候果然厉害,就这么会的功夫,居然确定了胡忧的位子,并摸了上来。

滚出去的胡忧,还没有来得急害怕,另一把钢刀,又砍向了他的脖子。利刃划破空气带起了尖啸声,非常的刺耳,用不了一秒钟,它就可以割进胡忧的脖子里。

换日弓虽然神奇,却不利于进战,胡忧在打滚的时候,已经弃掉了换日弓。意念在戒指里一闪,胡忧只感觉手中一重,也来不急去看是什么出现在手中,对着安融人的脑袋就砸了过去。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这是胡忧此时心里唯一的念头。

钢刀贴上了胡忧的脖子,却失去了前进的动力。钢刀的主人,像会变戏法一样,突然之间,从上到下,分成了两半。

胡忧也没有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只感觉脖子上的危险解除了,于是顺势砍向了另一个安融斥候。把那个斥候连人带刀,砍成了两断。

“啊!”

一声惊叫在胡忧的耳边响起,胡忧一个前扑,窜了出去,没感觉后面的人追上来,这才转过头来,发现那最后一个斥候两眼空洞,一脸惊恐的愣在那里,连手中的刀都扔在了地上。

怎么了?

胡忧的脑中闪过问号,看了眼另外两人的方向。出现在他眼中的场景,让他的肚子瞬间一阵痉挛,差点当场就要吐。

只见刚才偷袭胡忧的那俩个斥候,一个横着,一个竖着,都被劈成了两半,肠肠肚肚流了一地。其中一个没死,还在不停的蠕动着。

这是自己造成的吗?

胡忧不敢相信的看向自己的右手,没有看到想像中的钢刀,出现在那里的,是一柄战斧。战斧白光闪闪,状若透明,上面没有粘上半点的血迹。

胡忧瞬间就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一切,都是这柄战斧造成的。之前他就知道,这柄战斧是一个宝物,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它居然如此的可怕。

这要是失手砍在自己身上........

胡忧想着心中一颤,手一轻,战斧不见了。没有变成原先小战斧,而是完全没了。

胡忧很想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现在他没有时间,五个斥候三死一重伤,那边还有一个完好无损的。

摸出白蜡枪,胡忧必须解决掉这最后一个斥候。

那斥候似乎完全没有发现胡忧的靠近,依然那么两眼空洞的站着,两手空空,没有拿刀。

胡忧可不管那么许多,抖手一枪,刺了过去。斥候一动没动,就那么任着胡忧把他刺了个对穿。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挺挺的倒下。

胡忧哪里知道,这个斥候,在刚才的瞬间,已经被吓破了胆,就那么硬生生的吓死了。在他的两个同伴被胡忧劈开的瞬间,这个斥候就站在胡忧的身后,准备发动致命的袭击。两个同伴的惨死,直接击穿了他的心里防线,胡忧的战斧虽然并没有落在他的身上,可是他已经吓死了。

危机消除,一股巨大的疲倦袭向胡忧,胡忧身子一软,跪在了地上,直接就晕过去,不醒人世。

月光下的森林,变得异常诡异,风不吹,虫不鸣,整个空间,似乎都已经凝固成了一副油画。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翻过身子,仰面躺在地上,透过浓密的树冠,依稀可以看见月光。

事实上,胡忧早就已经醒了,他没有睁开眼睛,是因为感到心底的恐慌。

刚才在昏倒的一瞬间,胡忧似乎朦胧的看到自己未来的生涯,那是一个充满死气和血腥的未来。今天这短短的时间内,五条鲜活的生命,就在他的手中结束,将来,又将有多少生命,在他的身上,变成白骨。

之前,胡忧也射杀过人,可是那些经历给胡忧的震撼,远远没有这一次强烈。当战斧破开敌人身体的时候,胡忧能很明显的感觉到,那些旺盛的生气,在自己的眼前瞬间的消失,而自己的精神却瞬间的旺盛。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吸食!

胡忧感觉那些生命被他给吸食掉了,就像以前看过的电影里,有人可以吸别人的内功来自用一样。胡忧感觉他吸收了那些人的生命力。

让胡忧害怕的还不是这些,他害怕的是,自己居然有些期待这样的感觉,这是一种无法用良知压抑的杀欲!

脱下右手的天蚕手套,同之前在梦中看到的一样,那柄小战斧,不是消失了,而是变成了一个像纹身一样的东西,印在了他的掌心,火红如血,栩栩如生。

战斧的斧柄上,有两个黑色的小点,那似乎带表两个生命的逝去。胡忧现在还不知道,这把小战斧什么时候会再次幻化,出现在自己的手中,不过他可以肯定。它,会再次出现的。

握紧拳头,胡忧感觉那个纹身给了他一种力量,一种可以操控他人生死的权力。

视线再一次落在那两个黑点上,胡忧突然很想知道,当那些黑点足够多的时候,他将会达到一种怎样的高度。

全力出手,白蜡枪刺入树身二寸有余,威力比以前强了近一倍。

不错,这确实是一种力量——操控生死,至高无上。

084章守猎禽兽

无悲无喜,胡忧默然的收回白蜡枪。相比起其它的武器,这支白蜡枪几乎平凡到不值一提,枪头是普通的制式,枪杆是自己做的,值不了几个钱,也没有任何的特殊功能。

但是正因为如此,胡忧对于是这支枪的感情,却与其他的武器并不一样。换日弓也好,小战斧也好,它们虽然威猛霸道,与胡忧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其妙联系,却依然让胡忧感觉不到安全感。这样的安全感,只有这支普通的白蜡枪才能给予。

也许是与出生有关吧,相比起换日弓的富贵,白蜡枪要更实在,也更亲切。在胡忧看来,这支白蜡枪,就是他一步步走过来的见证,当白蜡枪受到万民景仰的时候,也就是他胡忧的成功之时了。

自嘲的笑了笑,想要真正成功,那至少还要很多年,现在做梦,还太早。安融五个皇家斥候失踪,肯定会派人出来寻找的,唯今之计,还是尽快的离开这里,才是正途。

把五具死尸拖到树林里藏好,以免被人太轻易发现,胡忧再次拿出换日弓,往前面摸去。身后令归城的战鼓又响了起来,那边的战事,又开始了。

冷笑一声,胡忧突然觉得自己此时有些像黑暗之中的独狼。胡忧没有什么信仰,唯独对狼偏爱。因为狼是最聪明的动物,它懂得卧薪尝胆,绝对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而在自己弱小的时候,去攻击比它强大的敌人。这是胡忧从小就已经学会的处事之道。

十三年的江湖生活,对别人来说,是残酷的,可是胡忧却从中学会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将在这个战乱四起的天风大陆上,一点点的展现出来。

丛林里的荆棘很多,胡忧没敢用砍刀去开路,而是小心的向前摸着。刺杀林正风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任务,之前的胡忧,有些抗拒,现在,他却有些期待。当箭矢射入林正风体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大约半个小时过去,胡忧离安融人的营地已经很近了,他能够很清楚的看到,那些四处乱跑的传令兵,和大吼大叫的安融低级军官。找了处相对隐蔽的地方,胡忧把自己藏了起来。摸进安融大营绝对是不实现的,胡忧从来没有打算那样做。现在,他要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守猎的机会。

从戒指里摸出一只鸡腿,胡忧给自己补充着食物。夜晚的丛林,水气有些重,趴在草丛里,身子会感觉到湿冷,不时还有蚊虫的袭扰。

也许因为不是前线的关系,这里的士兵,相对的有些松懈,没有任务的士兵,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有些人在抽烟,有些人在谈笑,更多的人,在休息,这么高强度的攻城战,他们同样也付出了很多。

不时的,有大队长,甚至是万夫长出现在胡忧的视线之中,如果胡忧愿意的话,至少有一个万夫长,此时会倒在胡忧的箭下。那个万夫长与胡忧之间的距离,最近时不足二十米,胡忧能清楚看到他牙上的菜叶。

然而,那个万夫长不是胡忧的目标,他一动不动的,看着那个万夫长在二十米外,拉出家伙,哗哗的放水,小风吹来,尿味极重。胡忧不禁很恶意的在想,如果这个万夫长是女人就好了。

哈!

这个念头,让胡忧打发掉不少的时间。胡忧不是专业的阻击手,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让他趴在这里,什么也不想,那是不可能的。

胡忧正在自我意淫着,突然,一个营房的后面,转出了五个人,不是普通的士兵,其中有一个千夫长,另外四个,都是百夫长。四个百夫长合力的扛着一个麻袋,千夫长在后面跟着,正往胡忧这边靠近,看得胡忧有些莫名其妙,他们这里要干什么?

判断出他们不可能是发现了自己,胡忧尽可能的把自己埋进泥里,这一带的泥比较松,之前胡忧就已经把自己埋得只露出头手,这下除了眼睛外,胡忧已经没有什么东西,露在外面了。

那五个人在之前那个万夫长撒尿的地方停了下来,他们似乎没有发现那里曾经被人撒过尿,又或者,他们跟本就不在呼那些。

距离已经足够近了,胡忧终于借助那麻袋上的洞,看出了里面装的是什么。那个破洞,告诉胡忧,麻袋里装着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不知道是被喂了迷药还是怎么着,两眼紧紧的闭着,不出声,也不动。被倒出麻袋之后,就趴在了草丛上。

“千夫长,你先来吧。”

“嗯,这妞不错,你们几个上哪弄来的。”

“嘿嘿,是早上从那帮曼陀罗人里挑出来的。我们寻思着就这么顶到阵前被射杀,太可惜了,于是就扣了下来。”

“你们胆子可不小,这事万夫长知道吗?”

“千夫长大人,你就放心好了,没有万夫长的默许,咱们也不敢那么干。万夫长那里留下两个,这个是我们孝敬大人你的。”

“嘿嘿,算你们懂事,这笔我记下了,以后少不了你们的好。”

千夫长也不避讳几个手下,当即脱了衣服,就趴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上。动了一会,他似乎对女人没有反应而感觉到不满,拉出一把匕首,在女人的身上扎了一刀。

“啊!”

在巨大的疼痛中,那女人一下就醒了过来。像刚刚通了电的玩偶一样,哭叫着对那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又推又拉。

千夫长一脸舒爽的表情,似乎对女人的反应很满意。女人的反应一但弱下来,他就毫不犹豫的又扎上一刀,那女人又会再一次的反抗挣扎,哭叫怒骂。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居然会在这种地方,看到这样的事。以前,胡忧曾经背着师父,偷偷的去看过类似的小电影,感觉很刺激。现在,这样的事,就在他二十米外,真实的上演着。胡忧感到的不再是刺激,而是愤怒。

女人的哭叫,让胡忧又想起了那些被押到城下,大叫着‘放箭’的平民,想起被林正风授意抓去的欧阳寒冰。好几次,胡忧都想要干掉那个千夫长,可是理智告诉胡忧,冲出去,只有死路一条。

三个小时,整整三个小时,千夫长上完到四个百夫长上,女人的惨叫,一直没有断过,到最后,女人挨刀,只是抽搐,已经再不能做出什么反应。

安融人发泄之后,只留下那千疮百孔的女尸。女人眼含血泪,注视着胡忧所在的方向。

胡忧体内的热血,随着女人越来越小的反应,变得越来越冷,眼神冷得已经看不见任何的感情,射出的,只有死光。无边的杀意,在胡忧的心中燃烧着,之前劈死那两个安融斥候的阴霾,再也没有了。

“轰!”

胡忧脑中猛的炸雷惊响,右手掌心战斧幻化而出,晶莹的斧身上,一段血红的小字,散发出淡淡的红芒——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世间从来强食弱,可伶麋鹿有谁伶?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看破千年仁义名,何处英雄不杀人?”

瞬间,字隐去,只留下如火样燃烧的‘血斧’二字,胡忧直到此时,才终于知道,原来这把战斧,名为血斧。

“好一个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胡忧全身热血如沸,之前那些隐去的小字,一字一句印在他的脑中,融入他的血液里。此时,他对血斧不再有恐惧,因为这把血斧,将是他的伙伴,他们将并肩作战,屠尽世间一切敌人。

血斧轻抖,女人闪出感激之色,平静的闭上眼睛,一个黑点,出现在了血斧的斧柄之上,这是第三个黑点,来自于一个屈辱的灵魂!

胡忧再次退回到草丛之中,静静的,犹如一只等待着猎物的狼。

一夜,就那么过去,转眼即到清晨。

这一夜,安融人没有半点停顿的进攻着令归城。一个万人联队拉上去,攻不进,撤下去休整,又另拉上一个经过休整的联队,如果反复,就这么,整整打了一夜。

胡忧用不着去关心令归城现在怎么样,他知道,只要战争还在继续,令归城就依然坚挺着。偶尔,胡忧会想到哲别,候三,或是那个光着上身的女兵队长,不过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安融人的营门。胡忧坚信,林正风一定会出现在那里的。

咬着嘴里的鱼腥草根,胡忧静静的看着营门那越来越多的士兵。从衣服上看,这些士兵属于皇家卫队,他们正在进行警戒工作,看来是有什么大人物要出来了。

用皇家卫队做警戒工作,会是谁要出来?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不需要太过浪费脑力。亲爱的林正风同学,你要出来了吗?

胡忧咽下嘴里的鱼腥草根,拿出一支鲁游打造的金箭架在换日弓上。这种金箭是鲁游特制的,箭身上刻有‘不死鸟’三个隶形小字,箭身金色,却不会反光。因为加工比较困难,鲁游一共只给了胡忧一百支这样的箭,一般情况下,胡忧都是拿来当令箭用。

透过换日弓的特殊瞄准能力,胡忧仔细的观察着这群士兵。他们的身体都很强壮,脚步有力,一看就知道比一般的士兵要强很多。警戒工作完成之后,一个千夫长走了出来,又再次检查了一遍,这才满意的反身回来。胡忧知道,正主马上要出来的。

随着一个响亮的口号,大队人马出现在了胡忧600步开外的营门内。营门内人影闪动,还看不清楚林正风在什么地方。

又过了一会,那群人开始向外移动,领头走在前面的是几个百夫长,之后是几个万夫长。万夫长的中间围着一个人,不时的讨论着什么。那个被围得相当严密的人,就是安融三王子——林正风。

胡忧知道自己只有一箭的机会,一箭不中,就再不可能有成功的机会。等了一夜,成败就在几秒钟的时间,必须得抓住。

600步的距离,换日弓能够箭到,不过杀伤力不足,这一点,胡忧很清楚。他还不能出手,得等林正风的接近,最好能把距离拉到450步,那样胡忧有八成的把握,把林正风送回老家去。

林正风走出营地,却又没有骑马,胡忧不知道他想要去什么地方。看他们走走停停的样子,胡忧真想冲上去,踢上几脚,以加快他们的速度。

还好,他们走得虽慢,但确实是在走着。距离一点点的正在拉近,580步.......560步.......

“对,就是这样。宝贝,到爸爸这里来.......”胡忧在心里默默的念着,林正风每一步的接近,他的把握就要更大一分。

500步,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此时林正风已经走进了这个距离。胡忧的心跳在加速,不过他却依然没有动。考虑到林正风身上可能存在的护甲,胡忧还是觉得450步的距离,把握要更大一些。

这时候,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出来的虫子,在胡忧的肋下咬了一口,疼得胡忧眼角直抽。而最要命的是,林正风居然停下了脚步,没再往前走了。

马蹄声响起,一队斥候从另一个方向转了出来。

该死是,是皇家斥候队,他们肯定是已经发现了那几个被杀掉的斥候。一但让林正风知道这附近有斥候被杀,胡忧可以肯定,林正风绝对会跑回到军营里躲起来,并加强戒备。就算他不这么做,他的手下,也会这样干的。

眼看斥候部队马上就要和林正风汇合,胡忧心急火燎,那只虫子还在撕咬着他,他已经没有感觉了。两方人一汇合,林正风就会有防备,到时候,就再无机会了。

500步距离,虽然不够理想,但是现在,也只能赌一把了。

深深的吸了口气,屏住呼吸,胡忧寻找着一个最致命的角度。心脏是最致命的选择,不过那不是最好的选择。林正风就算不用亲自上战场,但是他的身上,肯定是有护心镜的。胡忧想要射林正风的脖子或是脑袋。

不过这两个地方可不可找,林正风不是正面向着这边,射眼睛没什么机会,脑袋侧部,又有头盔护着,很难确保致命。而他的身边,又站着一个万夫长,好死不死的,刚好封住了射向脖子的角度。要射死这个万夫长,是挺容易的,不过他不是胡忧的选择。

眼看斥候队已经在人群的外围停了下来,一个队长模样的人,正大步跑向林正风。胡忧这边还没有找到机会,不由得气恼

“难道要就这么放弃吗!”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吹起了一股小风,林正风似乎被迷了眼睛,往后退了一小步。他那雪白的脖子,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

机会!

胡忧毫不犹豫的射出了箭矢,一道金色的闪电,瞬间划过500步的距离,林正风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林正风刚一倒下,他身边的军官就把他围了起来。胡忧想再补一箭,也没有机会了。这时已经有士兵在军官的指挥下,往这边冲过来,胡忧赶紧躬身逃命,连给林正风做遗体告别的时间都没有。

三皇子在营前遇刺,安融军队瞬间就炸了锅,就算隔着500步,都可以听到那些万夫长的怒吼。

胡忧还没跑出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马蹄声。不用看都知道,那些家伙出动了骑兵部队。平地上跑给马追,那是找死的行为,胡忧赶紧往树林里窜。

林中的荆棘刮在皮肉上的感觉,绝对是无比美妙的,特别是在高速奔跑的情况下。没跑出半个小时,胡忧身上的衣服就成了布条,小屁股都露了出来。小胡忧到是很兴奋,看来它也很想要露头。

在一个树洞里躲到天黑,胡忧这才爬了出来。远处的火把在闪动着,看来他们还没有放弃抓捕。好在距离挺离,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看了眼自己的身上,胡忧不由得有些苦笑。他在现就像是一个破麻袋,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

“嘶!”

一跟布条牵动了伤口,让胡忧暗吸了一口冷气。

在荆棘里跑了近两个小时,胡忧的身上,至少被荆棘割开了数百个血口。还好这些口子都不大,不然光流血就足以要了他的命。血口大多都已经结了疤,不过情况并不比之前好多少。由于没有时间处理,血口大多都和衣服粘在了一起,微微一动,全身都像被小刀割一样。

看了眼手中的那个战斧纹身,斧柄上的黑点没有增加,胡忧猜想,那是因为用箭的关系,所以林正风的死,没有增加黑点。

没敢多管身上的伤口,胡忧从戒指里拿出刀伤药吞下去,出点血不要紧,就重要的是不能发炎,不然会很麻烦。

肋下那处被虫咬的地方,又痒又麻,似乎有重毒的现像。罪魁祸首已经找不到了,胡忧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咬的,只能祈求不是蜘蛛之类的东西,他身上可没有这一类的解毒药。别没死在安融人手里,反而栽在一不知名的虫子身上,那就太冤了。

085章功成逃命

小心的寻视了四周,胡忧一屁股做在一处草地上,边注意着四周的动静,边把几颗刚找到的草药放在身边的石头上,顺手把匕首给拿在手里。

在丛林里已经躲了两天了,胡忧不但没有能回到令归城,反而离它越来越远。安融人这次看来是铁了心要抓到胡忧,他们的搜捕工作,一刻也没有停过,日夜都在进行着。

加上之前的一天,胡忧已经三天没有睡过觉了。上眼皮和下眼皮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次架,相信迟早得翻脸。不过相比起小命来,胡忧现在可顾不了它们的感受,别管多累,他也不允许自己睡下去。

肋下被虫咬的地方,非常麻烦。溃烂并流出恶臭的黄水,而且还有扩大的趋势。使得胡忧不得不在有限的休息时间里,抽出时间来处理它。

把收集来的草药放到嘴里嚼着,胡忧割开了肋下的衣服,用匕首一点点的清理伤口上的腐肉。刀子割在别人的身子,那是感觉不到痛的,割在自己的身上,那就不一样的。用刀一点点的割自己的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凌迟已经很惨了,还要自己动刀,想想都能把人吓个半死。

没一会功夫,胡忧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了,如果离得近点,还能听到牙齿被咬得‘咯咯’响的声音。肋下的地方,下刀非常不方便,这使得胡忧的苦痛要更多一些。

割开外层的表皮,一股腥臭的黄水急涌而出,肿涨的感觉暂时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痒麻。这是一种打从心底涌上来的痒麻,痒得胡忧真想一刀扎下去,给自己来个痛快的。

疼还可以忍,痒却非常难忍。不过此时,就算是难忍,也得忍着。

胡忧已经用尽了全力来控制手中的刀,可是它依然不听话的颤动着,怎么都不能准确的割开伤口上的肉。每个人都有自我保护的本能,而胡忧在这一方面,要比一般人更强。用自己的大脑指挥自己的刀,去割自己身上的肉,这明显是违反本能的行为,手自然不愿意的生出反抗。

这种本能的抗拒,不但没有减少胡忧的痛苦,反而把胡忧致于危险之中。胡忧心里非常清楚,这里不是久留的地方。就算是安融人在不久之前,刚刚搜索过这里,但是第二波,第三波的搜索,用不了多久,又会来。必须得抓紧时间,把伤口处里好,马上离开才行。

咬咬牙,胡忧一狠心,一刀扎在自己的大腿上。刺骨之痛,让手稳定了下来,也许是它也怕了吧。对别人狠,不算什么。能对自己狠的人,才算是真正的狠。

从这方面来说,胡忧算得上是一个狠人。断骨重接,匕首剜肉,不是铁汉,做不到这些。

直到把嘴里嚼烂的药草敷在伤口上,胡忧才长长的出了口气。还没来得急包扎,突然,胡忧的脸色一变,远处传来了呼喝声,安融人又来了。听这动静,来的人还不少。包扎伤口是来不急了,得赶紧跑路出行。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胡忧猫着腰,一手紧紧压着伤口,顺着草丛往后退。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处理伤口,那是因为这里的地形比较复杂,有几个方向,可是让胡忧开溜。

刚刚走出五六百米,胡忧就停了下来,前面有一队安融人正往这个方向搜锁着。连着换了几个方向,都发现了安融人,这情况可不太妙。

“马拉戈壁的!”

胡忧暗骂了一句,不用问都知道,安融人的斥候肯定是发现了什么线锁,现在已经把这一带封锁了。

安融人的推进速度虽然不快,不过这样的距离,被发现那也是迟早的事。

怎么办!

胡忧的眼睛四处瞟着,希望能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这次安顿人围上来的至少有小两千人,一般的地方,可是藏不了的。

正急得团团转的时候,一声鸟叫,引起了胡忧的注意。一棵老树上,有一个鸟窝。藏在树上,那是不行的,不过树下的那个烂泥潭,到是可以利用一下。

那片烂泥潭,胡忧之前曾经看过。那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小沼泽坑。不是很大,顶多也就和半个篮球场差不多。要来藏人,不是很理想,不过胡忧此时已经没有太多的选择了。

深吸了口气,胡忧往另一个方向跑出七八十米,故意留下了一点线索,指出一个错误的方向。然后小心的退回来,爬上树,利用飞天爪,把自己荡到沼泽边。做这一步,可要小心,别看这沼泽不大,大象掉进去都得死在里边。

仔细的计算好高度距离,胡忧把飞天抓上的细线,一头绑在老树的根部,另一头,绑在自己的腰上。检查过没有问题之后,胡忧才慢慢的把自己沉进沼泽里。

绑在身上的细线越来越紧,胡忧终于没有再往下沉。此时的胡忧是整个人悬在沼泽里的,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那根细丝。那是胡忧的生命线,如果它出了什么问题,胡忧就算是把自己给埋了。到那个时候,安融人是找不到他了,不过他也再没有命出来。

沼泽里的压力非常大,那些臭泥浆,死命的往胡忧的鼻子,耳朵里钻,就连菊花似乎都感觉很有压力。最惨的还是那些伤口,虽然胡忧已经草草的包扎过,但是他还是能清楚的感觉到,有泥浆已经灌进去了。

靠着那根用来喂药的竹管,胡忧维持着缓慢的呼吸,他把自己想象成一块石头,就算是感觉到泥里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拱动,他也不敢去理会。希望别再有什么不开眼的虫子,再给咬上一口才好。

沼泽里的世界,非常奇妙。在这里,整个天地,似乎就只剩下了胡忧一个人。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还能感觉到血液在血管里流动。最神奇的是胡忧居然能感觉到右手心的那个战斧纹身,在随着心跳的频率而跳动着。

血流越来越慢,胡忧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冷。他不知道自己能够坚持多久,他只知道,自己必须坚持下去。

猛然间,右手心剧烈的跳动了几下,胡忧知道,是安融人到了。隐隐的,他可以听到上面的声音,知道这次来了不少人。

绑在身上的细丝猛的颤了一下,胡忧身上的冷汗都下来了。还好,过了好了一会,都没有感觉有人要拉那根细线,耳边也传来了马嘶的声音。看来不是有人发现了那根线,而是有人把马绑在了树下。

老树下长着不少杂草,胡忧此时只能祈求那马不是很饿,别把那些草全给吃了。要不然,一根被拉得笔直的线,很容易引起安融人的注意。只要有一个人发现了那条生命线,胡忧这条小命,也就算是交待在这里了。

安融人一直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知道是不是想要在这里安营。胡忧没敢出去问一声,只能默默的玩着扮石头的游戏。

又过了一会,耳边哗哗的传来水声,还不时有水滴经竹管滑进胡忧的嘴里。热的,骚气很重。

马拉戈壁的,有人在上面撒尿。撒就撒吧,你他奶奶的别往竹管里灌呀。不知道下面有人吗?

胡忧在下面腹诽着,却没有任何的办法。别说是撒尿,就算是拉屎,他也得忍了。现在胡忧唯一可以做的,只能幻想着正在干这事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虽然有些变态,但是这么想,多少能让他的心里好受一些。不然一想到那些甘露来自男人.......呃.......还是别想的好。

睡意越来越重,之前睁着眼睛,还能硬撑着,此时闭着眼睛,一不小心就会睡过去。现在这种情况,是万万不能睡的。一但真睡过去,那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胡忧一直不断的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睡。可是情况似乎越来越糟。身体是越来越冷,睡意却越来越浓。三天没睡,真是难熬呀。

破烂而飘着黑烟的城头上,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们,默默的吃着手里的馒头,目光不时瞟过那个新来的长官。那个穿着一身金甲的家伙,是军团长苏门达尔的儿子,人称少将军的齐拉维。两天前,安融人停止攻城之后,他就接管了这里,不死鸟特战队,因为他的到来,也改编成了不死鸟独立团。

部队的规模扩大了,队里很多人也都得到了升官,不过却没有谁能高兴得起来。因为他们原来的指挥官胡忧偏将,失踪了。

没人知道胡忧偏将去了哪里,士兵们只知道,那个肯用自己生命来掩护大家的司令,那个士兵们能把命交给他的胡忧大人,被军团长叫去之后,就没有回来过。

有人猜胡忧被秘密安排了任务,有人猜胡忧应该是升了官,调到别处。士兵们都尽可能的往好处猜,因为他们谁都不想说出心里的那个答案,他们不希望这里面有什么阴谋,他们都希望胡忧还活着。

哲别几次想冲到城主府质问苏门达尔胡忧的消息,都被候三给硬拦了下来,为这事,他们还大大出过手。不只是哲别,很多士兵都想要去打听胡忧的消息。只要能得到胡忧大人的消息,哪怕是死,他们也愿意。

如果不是候三用坚定的语气告诉士兵们,胡忧大人总有一天会再回来,再带领大人一块杀敌,不死鸟独立团,也许早就兵变了吧。

这两天,军中一直留传着一个消息,说安融人之所以停止了进攻,是因为他们的三皇子林正风被人一箭射穿了脖子。消息上说这箭是齐拉维射的,不过不死鸟的士兵都不相信。

这里面的疑点很多,首先齐拉维跟本没有那种箭法,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去进行行刺。最重要一点是安顿人现在正全力抓捕那个刺客,而齐拉维却在这里。以上这些都不说,如果真是齐拉维刺杀的林正风,为什么没有直接传告全军,而是要散部这些小道消息呢。这太诡异了。

相比起那种无稽的消息,不死鸟士兵们都在心里猜着那个刺客会不会是胡忧。首先胡忧的箭法大家都清楚,全完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且林正风被刺的前一晚,胡忧去见苏门达尔就没回来过,计算起来,时间很符合。胡忧有能力,也有时间做这个事,现在又没有回营,弄不好,安融人抓捕的人,很可能就是他。

这个猜想,谁也没有说出来。士兵们只要相互用眼神交流,就知道这些同生共死的战友们,和自己想的是一样的。

钢针无声的插进肉里,胡忧猛的清醒过来。这已经是第七针了,唯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不睡过去。

可恶的安融人,居然真的在这里扎营,他们难道不知道,此地已经有主了吗。

在心中盘算着时间,胡忧悲哀的发现,现在最多是晚上十点多的样子,离天亮,还有很长的时间。

泡在沼泽里这么久,腿部已经麻木得没有知觉了。绑在腰上的细线,也已经勒进了肉里,胡忧不敢肯定,这细细的绳子,什么时候会把自己切成两半。

咬牙又硬顶了两个多小时,胡忧感觉自己的呼吸越来越烫。以胡忧十几前江湖医生的经验,他知道,自己正在发烧。

三天没有睡觉,大量的体力消耗,又泡在湿冷的烂泥里这么久,不死就算是很不错了。发烧,很奇怪的事吗?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胡忧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运气不是很好。可是这一次,真可以说是背到家了。日子本来就难熬,现在居然又来个发烧,这真他奶奶的是——太爽了!

随着时候的推移,胡忧的呼吸越来越热,五脏六腑似乎要烧起来一样。与之相反,身上却越来越冷,精神也已经进入了半迷离状态。胡忧咬着牙又扎了自己几针,却已经完全没有疼痛的感觉。

无限凄凉的滋味,涌上胡忧的心头,前世今生所有的事,如电影一样,在胡忧的脑子里回放着。

“咔!”

胡忧的牙咬得太紧,把用来呼吸的竹管给咬啐了。

难道这次真要死了吗?胡忧一时万念俱灭,面对将要来到的死亡,他居然第一次显得是那么的从容。

全身上下,连根手指都动不了啦。此时别说是怕安融人发现,就算是想自投罗网,也没有可能了。

这样安静的死去也不错,我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莫名其妙的来,又悄悄的消失,只可惜我的帝皇梦,始终没能圆呀!

就在这个时候,胡忧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图画。图画正中,是一个个身穿宝甲,身背玄黑弓,右手握着一把战斧的人。他的身后,有一面大大的帅旗,旗上画着一只全身燃烧着黑色火焰的神鸟。帅旗的下面,躬立着一排威武的将军,将军之后,是无数的士兵。

那人........

‘轰!’

图画在出现的瞬间就炸开了,胡忧感觉全身火般灼痛,一股火热从左手的戒指窜出,化成千丝万缕,奔涌于各个大小脉穴之中。火热还没有过去,右掌心一股奇寒,杀将出来,向火热撞去。

一寒一热,在胡忧的体内缠斗,胡忧只感觉全身经脉,似乎全都爆炸开来。小胡忧此时也被激怒而暴涨。

什么断骨重接,什么切肉疗伤,相比起胡忧现在的痛苦,那些跟本就不算什么。水深火热已经不足以形容,也许只有那句求生不得,求死也不行,才能略微表达胡忧此时的境遇。

在此安营的安融人,跟本不知道他们要找的人,就在不远处的烂泥里。领头的一夜未眠,还在分析着胡忧可能的动向。他们哪里知道,如果胡忧这次死在沼泽里。那他们的计划再怎么周详,也还是一辈子都找不到胡忧。除非他们没事把那个沼泽给刨了。

竹管被咬碎,胡忧此时已经不能呼吸,不过巨大的痛苦,已经让他忘记了去注意这些。他很希望自己能够晕过去,这样死前也能平静一些,不用受这么痛苦的折磨。可是长期以来锻炼的毅力,却得到了超限制的发挥。他不但没有晕过去,反而无比的敏感,每一条神经正在经历什么痛苦,每一个细胞正在受到怎样的撕裂,他都知道。

这样的痛苦,胡忧不知道承受了多久。也许是几分钟,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年又或更长,这些对于他来说,都完成没有意义。他只想知道,这样的痛苦,什么时候结束,有没有结束的可能。

日月交替,一天又一天,又是一个注定了不会记入史册的七天过去了。岸上的安融人早就已经离开,沼泽里的胡忧,却依然没变化。至少从外表上看,和七天前,是一样的。

然而,真的没有变化吗?

不。

变化很大。

就在刚才,胡忧突然发现,那些火热、冰冷都已经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舒爽。一种从里到外,包括大脚指在内的舒爽。比躺在美人的怀里更舒服,比喷射精华更爽快。

胡忧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086章军团冲突

第三卷《龙游浅水》计划中的分卷,我就不细分了,大家知道就行。兄弟们,胡忧的故事,将要越来越精彩了——江南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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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只是感觉到,这个世界,似乎和之前的不一样了,他居然能够在这恶臭的沼泽里,感受到生机灵动。那些恶心的蛆虫,似乎都变得可爱起来。

怎么会这样?

胡忧有些茫然,那么热烈的生命气息,他还是第一次感爱到。动了动手指。指尖划过烂泥的感觉是那么的清晰,像抚过美人的肌肤一样。周围感觉不到任何的危险,那些安融人,好像已经离去了。

“逃过一难?”胡忧问自己。

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为他没死。可是为什么会没死呢?他记得,那根呼吸用的竹管已经碎掉了。

“对了,没有竹管,我怎么呼吸?”胡忧终于想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精神不由得有些松懈,嘴角一松,一股泥水直冲而入。

“哇,呸!”

胡忧把一嘴的泥吐出来,手忙脚乱的扯着细绳,回到地面上。

地面上的安融人果然已经离去,看到那绿树红花,鸣叫的小鸟,胡忧突然有一种很想哭的冲动。

不用死真好!

放眼看去,视线似乎清晰了很多,天地之间,万事万物,一块石头、一株小草,都隐隐的能感觉到充满着浓浓的灵气,它们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沙沙的微风,轻抚脚边,是那么的温柔,就连那臭沼泽都似乎——马拉戈壁的,更臭了。

借着沼泽边的水,洗掉身上沾呼呼的泥浆,虽然那股臭气依然挥之不去,但感觉还是比之前要好了很好。

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动静,确定安融人一时并不会再来,胡忧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隐隐的提了口气,刚才的那种感觉又再次出现,体内有一股气流充斥着,暖暖的,非常的舒服。

胡忧心中一动,暗想着自己是不是在机缘巧合之下,练成了什么内功之类的东西。

九阴真经?如来神功?还是葵花宝典?

小胡忧跳动了一下,抗议葵花宝典这么一说,它小日子过得挺好,没想过要下岗。

事实上,现在就算是金大侠来了,也不知道胡忧究竟炼成了什么东西。他那个无良师父,就更不知道了。

其实胡忧什么也没有练成,之所以会这样,那是因为他的体质改变了。

实事上,在此之前,胡忧虽然穿越到这个世界,可是并没有完全容合进这个世界。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胡忧是一个陌生的个体,并没有任同他。胡忧的身体,也同样没有认同这个世界。

胡忧和这个世界,就像是两条平行的线,虽然都在运动着,却并不重合。这也是为什么胡忧一直死命的练功,却得不增长的原因。

这一次,胡忧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在沼泽那种几乎全完封闭的环境里,在面对死亡的本能挣扎中,被胡忧吸在内体,却一直没怎么吸收的光影果,形成了一个异变诱因。光影果不但把胡忧的生命潜力给激发出来,而且还再一次激活了血斧和雪里红蛇两大异宝。

雪里红蛇性属淫邪,热毒无比。血斧性属酷冷,饮血无数。两大异物被光影果激活,在胡忧的体内争斗,可畏是殃及了胡忧这个池鱼。如果不是胡忧之前就已经吸收过一部分的雪里红蛇精华,又长期自我强化身体,那么在第一次冲击之下,他很可能就已经暴体而亡了。

两种异物在体内争斗,胡忧的身体为了自保,当然得作出反应。因为胡忧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他也属于一种世间罕见的异宝,勉强有了与两大异宝对抗的资本。

这整个对抗的过程相当的复杂,真要说清楚胡忧的身上具体发生了什么,跟本是不可能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胡忧在这次争斗中,得到了好处。他的肉体在得到加强的同时,因为体内的两大异宝,也得到了这个世界的认可。应该说,从现在开始,胡忧才算是真正的完成穿越,成为天风大陆的一员。由此发展下去,他会达到什么境界,那就谁都说不上来。

胡忧一抬手,右手心的血斧出现在了他的手里,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从心底生起。这是血斧第一次胡忧主动唤出,没有什么念咒语,就这么的一感应,血斧就出来了。

胡忧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这个血斧是个什么来历,怎么会拥有这么奇怪的特性。也许它此前的主人欧阳寒冰会知道些什么吧。不过现在两人相隔千里,要问她,似乎也不太可能。

胡忧在心里隐隐的觉得,就算是欧阳寒冰,也不见得就能知道这个血斧的存在。如果她知道的话,当初她把这个血斧连同那个皮囊送给自己的时候,就应该会说的。可是她当时并没有说,那个皮囊,也是作为一种防御性的东西,送给胡忧的。

实事上,胡忧猜得没有错。欧阳寒冰确实也不知道这个血斧的存在。别说是欧阳寒冰,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血斧是个什么玩艺。

因为这个血斧并不是天风大陆的产物,它来自一个叫遗忘大陆的地方。在那里,血斧是属于圣物级的东西。可惜关于遗忘大陆的记载,千年前,就已经被当时的紫荆花帝国下令销毁掉了。千年前的紫荆花帝国,那可是天风大陆的霸主,它要销毁的东西,民间是不可能再存有的。随着紫荆花帝国的逐渐败落,四分五裂,直致在三十八年前,被里杰卡尔德这根稻草,弄得烟消云散。关于遗忘大陆的记事,还能有多少资料被保留下来,又在谁的手里,那就无从知道了。

唤出的血斧,没有再像之前那样,大量的消耗胡忧的精神力。拿在手里,光彩流动,与真正的战斧,没有任何的分别。拿在手中把玩了一会,胡忧猛的砍向身后的那颗酸枝树,光影过后,拳头粗的小树,哗哗倒下,切口平滑如镜,像被打磨过一样。

一斧过后,胡忧只觉得阵阵的头晕。苦笑一声,胡忧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驾驭这柄利器。

想到这个,胡忧不由自觉气苦,自从来到这个天风大陆,在运气方面,似乎比以前好了很多,接二连三的,得到了不少好东西。不过无论是血斧还是换日弓,自己都没有能力发挥出它们的威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明珠暗投。

收起血斧,胡忧猛的精神一震。因为他突然感觉到,一丝丝的灵气,正透过皮肤的毛孔,融入他的体内。之前是不是这样,胡忧不清楚,但是现在,这样的感觉,相当清晰。

之前用血斧所消耗掉的精神力,正一点点的得到补充,感觉很明显,要比睡觉恢复快很多。胡忧静静的坐在石头上,感知着这个过程。那一丝丝的灵气,似乎来自大树,花儿,小草,又或是石块,沼泽,不,应该说是来自天地之间的万物生灵。

这个过程,是看不到的,不过胡忧可以确信,这不是错觉。他完全可以感觉到,他的身体,确实正在发产这样的变化。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这样的感觉消失了。胡忧感觉自己又恢复到了用血斧砍树之前的那种状态。胡忧激动得两眼通红,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朱大能他们,练功都不怎么勤快,体质却要比他好,恢复得也要比他快。原来一切的答案,在这里。他们的身体,可以自动吸收天地灵气为己用。

明白了这些,胡忧的信心再次大增。一理通,百理明。胡忧虽然还不清楚,自己之前为什么不能收吸天地灵气,但是现在,他知道,他与这个天风大陆的人,再没有任何分别。现在大家都处在同样的环境里,谁弱谁强,那就要看各自的本事了。谁能更多更好的吸收灵气,谁就成为强者。强者无捷径,唯一‘勤’字尔。天道筹勤,只有肯流血流汗的人,才能够成功。

胡忧此时的心情,可畏大好。这个发现,在胡忧看来,收获远远要大于刺杀林正风。杀一个林正风,算得了什么。只要自身的实力得到突破,万军之中,取敌人的首级,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为了证事心中的猜想,胡忧打算在这里多留一天。这片烂沼泽地,现在已经被胡忧看成了福地,新的生活,就从这片烂沼泽开始。

整整一天一夜,胡忧就在这块烂沼泽地上渡过。他反复的利用血斧来消耗身体的灵力,累得不行的时候,就坐在大头块上打坐,感受着灵气入体的恢复过程。在此期间,胡忧还几次跳进沼泽里,去对比沼泽和地面上的恢复情况。相比之下,胡忧发现,在沼泽里的恢复速度,大约比地面上快两陪。至于打坐嘛,对恢复速度并没有任何的帮助,只是看起来,比较正统而已。

一天一夜的反复消耗苦练,胡忧感觉自己似乎比昨天又强了一点。一开始,手中的血斧只砍一下,他就觉得非常的疲惫,头皮一阵阵的发晕发麻。现在同样还是只能砍一下,身体疲惫依旧,却没有了头晕的现像。这就是进步的证明。

第二天一早,胡忧收拾东西,往令归城方向摸回去。胡忧从来没有想过,就这么找一个地方,隐居起来,埋头苦练。因为他知道,要想成功达成自己的梦想,武力是很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只有武力的人,那是莽夫,成不了王者。要想成为王者,他必须付出和收获更多。

走出山林,胡忧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路上都没有发现安融人的行踪,也不知道安融人是不是已经放弃了搜捕。摸索着小心前行,终于在第三天,令归城再次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

第一眼看到令归城,胡忧吓了一跳。只见令归城上人头攒动,外城军营,军情鼎盛,大批的人马,正在修缮城防和在操练。

一开始,胡忧还以为那是安融的人马,令归城已经被他们破了。可是仔细看看,那些人并不像是安融人,而且暴风雪军团的战旗,还插在城头上。这说明,令归城还在暴风雪军团的控制之中。只不过暴风雪军团的战旗旁边,并排的插着一面金色的狼头旗。

看清了那面狼旗,胡忧有些恍然:“那是西部狂狼军团的狼头旗?援兵到了!”

“什么人!”

胡忧继续向前没走多远,就被一队警戒部队给拦了下来。这小队的人,身上穿的都是明黄色的军服,看来是狂狼军团的士兵。

曼陀罗帝国一共有五大军团,每一个军团的军服样式,都是统一的制式,不过分属各军团的军服颜色,却都是不一样的。像暴风雪军团的军服,就是绿色的。而据胡忧所知,狂狼军团的军服,则是明黄色的。

胡忧曾经对各大军团的军服颜色,做过评价。在胡忧看来,红粉军团的粉红色军服,最有吸引力。而皇家骑兵团的白色军服,最装逼。狂狼军团的黄色看起来挺贵气,东部黑十字军团的黑色军服最神秘。而自己身上穿着的绿色暴风雪军团的军服,最草根,还好头盔不是绿的,不然戴起来心里真有些便扭。

胡忧看狂狼军团的士兵一脸的警惕,兵刀都拿在了手里,进紧出言道:“是狂狼军团的兄弟吧,别误会,我是暴风雪军团的。”

狂狼军团一个队长冷哼一声,道:“你是暴风雪军团的人?”

胡忧回道:“暴风雪军团不死鸟特战队统领,偏将胡忧。”

狂狼军团的队长脸色一变,大喝一声道:“此人是奸细,给我拿下。”

“是。”狂狼军团士兵一把就把胡忧围了起来,不由分说,就要动手。

胡忧看事情不对,大喝一声道:“住手,我是偏将,你们敢以下犯上!”

以下犯上,在曼陀罗帝国军中,那可是重罪。就算是分属不同的军团,军衔等级也同样森严。胡忧喊出这话之后,狂狼军团的士兵暂时都停止了动作,转头看向队长,看他怎么说。

队长看士兵停手不前,大怒道:“还愣着干什么,不死鸟特战队早就已经改编成不死鸟独立团,统领是齐拉维郎将,此人自称暴风雪军团的人,却连这个都不知道。不是奸细是什么。给我拿下。”

那队长的话,胡忧听得脑袋嗡的一声。不死鸟特战队改编成了不死鸟独立团,统领成了苏门达尔的那个儿子,少将军齐拉维!

那老子呢?

马拉戈壁的,终日玩鹰反被鹰啄眼,自己辛辛苦苦带出来的部队,居然为他人做了嫁衣!

胡忧只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愤怒,瞬间冲上大脑。面对冲上来的狂狼军团士兵,胡忧差点忍不住就要唤出血斧,和他们拼命。

“住手!”

一个声音喝停了狂狼军团的士兵,同样也惊醒了胡忧。声音很熟悉,胡忧抬眼看过去,来人居然是哲别。哲别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原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他们挤进人群,瞬间就拉出刀枪,把胡忧护在了中间。

哲别眼中带着泪花的说道:“胡忧大人,你没事吧。”从哲别不停的喘息来看,她显然不是路经此地,而是从什么地方赶过来的。

胡忧还没有答话,就看到城里大队的人马冲出来,一个个全都眼睛红红的,拼命往这边赶。跑在最前边的,是胡忧的老部下候三。

候三拿着把砍刀,刚一近前,就大声喝道:“谁敢动胡忧大人!除非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

跟在候三身后的士兵,一下就把胡忧和狂狼军团的这个小队,全围在了中间,人人兵刀尽出,杀气腾腾。大有一言不合,就抽刀拼命的架式。

狂狼军团的士兵,没有了之前的威风,从队长往下,全都慌了神。经过几次大战之后,胡忧的这些手下,一个个都成了百战老兵,论砍人拼命,他们可不怕谁。

一股浓浓的战友之情,属下之意,弥漫在这不大的空间里。被士兵们护在中间的胡忧,感触最深。他的心灵,被深深的震撼了。从小闯荡江湖,四处漂泊,受尽人情冷暖的他,何曾想过,有一天,会有这么多血性的汉子,用命来保护自己。

这突如其来的情况,顿时引得城防大乱。特别是狂狼军团的人,看到自己军团的人,被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围在人群中,一下全都火了起来。也不管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提着刀,也冲了过来。

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得到消息晚的,还在往这边赶。狂狼军团的士兵,也不相让,两方推推搡搡,虽然还没有动刀,但是场面却非常的火爆。

双方只要有一个人忍不住,擦枪走火,两边的人马,马上就会打起来。

事情从发生到发展,只经过短短时间,除了少人外,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机灵的士兵,已经去向上面汇报了,而更多不明真相的士兵,还在涌出。其中包括很多不是不死鸟特战队的暴风雪军团士兵。

087章蕾娜塔

这一次的青州之战,暴风雪军团对战安融,可以说是完败。特别是令归、峒独两城之战。十三万大军,被安融人打得,到现在加上重伤的都不足三万人。峒独城丢,副军团长克雷斯波让安融人给活抓,十万士兵的生命,灰飞烟灭,这真可以算得上了奇耻大辱,曼陀罗帝国建国三十八年来,从没有过的惨败。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打得有多苦,其它军团的人不知道。他们只知道,暴风雪军团这一次,不但是丢了自己的脸,而且把整个曼陀罗军队的脸,全都给丢了。

狂狼军团来此次接到命令,出兵七万,以先头部队之势,从驻地金沙州华西城出发,先打古都浪天,再转战令归,一路之上,摧枯拉朽,势如破竹,跟本就没能遇上什么像样的抵抗。

说红巾反军有多强,他们没有见到。说安融人有多厉害,他们也没有领教过。他们只看到了暴风雪军团,被人打得像个破麻袋一样,处处都是破洞。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狂狼军团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都看不起暴风雪军团的人。他们骄傲的认为自己是救世主,没有他们,暴风雪军团一个也活不了。在狂狼军团士兵的眼里,暴风雪军团的人,应该对他们感恩代德,甚至是自绝以谢天下。所以这几天在令归城里,狂狼军团的人,看暴风雪军团人的眼神,总是透着蔑视。在他们的眼里,暴风雪军团的士兵,跟本无颜苟活于世。

令归城里剩下的暴风雪军团士兵虽然不到三万,能战斗的,还不到一万。可是他们都是百战的老兵。是他们用命,才守住了令归城。是他们用血,让安融人攻进青州的南部地区的梦想破灭。

仗打得难点,这没什么。就算是战死了,那也是平常的事。可是这么巨大的付出,居然被兄弟部队瞧不起,那他们怎么能服气。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更是看不起狂狼军团的人。在他们的眼里,这些所谓的狂狼军团士兵,跟本就是没见过血的脓包,他们来的时候,安融人都已经撤了,凭什么在这里摆出一付救命恩人的嘴脸。

这几天的相处,暴风雪军团和狂狼军团的人,那是矛盾多多,相互都有些挑事的意思。这次胡忧的回归被围,就像是往火油桶里扔火星,一下把两个军团士兵的火,全都点着了。

事情由于不明真像的双方士兵加入,变得愈演愈烈,狂狼军团刚好有一只部队在这边操练,一下就涌过来三四千人,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此前大多在城中,都是见不死鸟士兵往外冲,才跟着跑出来的,人数上,显然略势一些,不过也有两千多人。

到这个时候,胡忧想要控制局面,也控制不了啦。他被护在了最中间,巨大的吵闹声,就连身边的哲别都听不清他说什么,更别提对外下什么命令。就算是要下令,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除了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没有人会听他的。可是现在,围在胡忧身边的不死鸟士兵,不过区区几十人而已。更多的,都在外围。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和狂狼军团的士兵,现在就像是锅里的绿豆和黄豆一样,相互交织在一起,以胡忧为中心,相护乱推。跟着候三来的不死鸟士兵,本来是刀枪向内,包围狂狼军团的那个小队,现在却不得不转向朝外,挡住疯狂涌挤进来的两方士兵。如果让他们这样没有理智的挤进来,中间的人全都要被挤成肉饼子。

胡忧这个时候,绝对是很清醒的,他知道这样发展下去,肯定得出大乱子。有些地方,已经有脾气火爆的两军士兵打起来了。必须得尽快的压下这个事才行。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呛!”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城墙上响起了一声锣声。胡忧抬眼看去,只要一个身穿明黄色狂狼军官服的女人,一脸寒霜的站在墙头之上。

胡忧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只知道这个女人是狂狼军团的一个女将军。这时候,那个女将军做了一个手势,‘哗’的一下,狂狼军团的士兵,如同潮水一般的退出去。没一会的功夫,就在外围的空地上,列出了整齐的队伍。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一下全都傻了,狂狼军团的士兵不挤了,他们这边挤着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一个个全都停下了脚步,相互交头接耳,不时指指点点的。

一场两军混战的危机,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被那个女将军化为无形。

胡忧一眼就看出了此中的门道,那个女将军在狂狼军团中,有着无比威信。这样在乱军之中,迅速让己方的人马无条件的退出并集合,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到的。在暴风雪军团,也许只有苏门达尔能做到,不过肯定做不到这么好。因为暴风雪军团跟本没有进行过这种相关的训练。

“哲别,那个女人是谁?”胡忧问身边的哲别。哲别此前一直在城中,应该会知道一些。

哲别两眼射出崇拜之色道:“那是蕾娜塔城守,狂狼军团军团长苏亚雷斯的女儿。她非常的厉害,这次狂狼军团的七万援军,就是她带来了。听说只用两天的时间,她就打散了浪天的红巾军,抓获两千多俘虏。”

胡忧看着那个站在墙头之上的女人,心中暗吸了一口冷气。这个女人看来不过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居然已官致城守。别人听到这个消息,也许会更注意她的出生。可是胡忧并不那么看,齐拉维不也是军团长的儿子吗,现在还不只是一个郎将而已。

这个女人如果没真实的本事,就算她父亲是狂狼军团的军团长,也不敢升她到如此的高位。先不说这个蕾娜塔狂狼军团援兵统领的身份,单单只看她刚才露的那一手,就知道,她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小看的人物。加以时日,这个蕾娜塔弄不好可以发展到与红粉军团长西门玉凤的高度。

相比起人家的好出生,胡忧不由得有些暗恨。从之前那个狂狼军团小队长的口中到得的消息,胡忧已经知道。自己辛苦打出来的队部和战功,让人给摘了桃子。苏门达尔这个老狐狸,恐怕早就已经在算计自己了吧。

在胡忧暗恨的同时,蕾娜塔的目光,也滑过了胡忧的身上。手下人早已经把胡忧的身份,报给了她。别的士兵也许看不出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事,蕾娜塔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她怎么会不知道胡忧正遭遇着什么。

蕾娜塔没有想过为一个小小的偏将鸣什么不平,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暴风雪军团是苏门达尔的地盘,她没有必要,为一个偏将得罪那个老狐狸。对于胡忧的事,她只会观注,却不会开口。

不过蕾娜塔到是对这个胡忧的事挺好奇的,只从他手下士兵不惜一切来护卫他,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角色。

这一次的青州之行,蕾娜塔感到挺满意。在浪天见到了一个秦明,这里又有一个胡忧,暴风雪军团这两年,到是挺出人材。如果有可能........

蕾娜塔眼中光芒一闪而逝,转头遥望南方。那里有一个更强大的对手,在等着她。她,应该也快来了吧。

******

令归城主府。

书房。

胡忧单膝而跪,高大的书架之前,苏门达尔正坐椅上。书房里一片空静,除这一坐一跪的两人之外,再无其他人。

这样的情况,已经近一刻钟了。

从胡忧进入书房行礼之后,就一直是这样。高坐的苏门达尔直到现在,都没有开口,两眼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胡忧的脸色相当的平静,他心里清楚,齐拉维接管不死鸟特战队已经是铁板订钉的事,不可能再有任何的改变。

胡忧从懂事开始,就已经知道,无论是哪个世界,都不可能有公平这么一说,特别是在上位者的眼里。规则就是他们制定,并用来践踏的工具。无需遵守。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不过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而已。一面说说,下面听听,谁也别拿这种事当真。

如果是在没有得到血斧之前,遇上这种事,胡忧还可能愤怒,但是现在,他不但不会,反而在心里,隐隐的感觉到高兴。因为他已经看到了自己向前的希望。水致清则无鱼,只有暴风雪军团的这潭水混了,像他这种有准备的人,才会有机会,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胡忧现在,只是在等。等苏门达尔对自己的处制。

胡忧心里很清楚,苏门达尔现在最希望的,就是他死掉。不过现在,苏门达尔做不到这一点。胡忧没有死在安融人的手里,现在回城,苏门达尔也找不到理由处死胡忧。

苏门达尔让自己儿子上位的事,许多眼睛都在看着。特别是刚才在城门前的一幕,更是引起了很多人的观注。苏门达尔就算是再怎么想胡忧死,也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那样干。不然的话,不说不死鸟战队的人不服,就算是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也会在心里有想法。

苏门达尔一但那样做,暴风雪军团将再无战力。谁还敢为这样的人卖命?狂狼军团的人,也在一边看着呢。暴风雪军团的这次惨败,多少目光盯着,如果再暴出这样的事,这个军团长之位.......

又过了十分钟,苏门达尔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落在胡忧的身上。胡忧的沉稳,让他有些意外,不过,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隐隐的,苏门达尔觉得自己这次,走错了一步棋,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走下去了。

苏门达尔终于开口道:“胡忧,你这次做得不错。”

苏门达尔没有明说胡忧做的什么事不错,只是一个不错而已。

胡忧心里如明镜一样,自然明白苏门达尔此时的心情。他的表情没有半点变化,平静的回道:“末将只是听命行事。”

苏门达尔脸上露出了笑容。他之前最怕的,就是胡忧不懂事。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虽然有失军心,但是有些事,他还是不能不做。就算是要冒些风险,也总好过留下大患。不过现在看来,这个胡忧,还是很聪明的。

苏门达尔的心里一喜一忧,胡忧这样的表现,是对他最有利,同时也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苏门达尔一直都知道,爱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往往不出声。而这个胡忧,更想一匹狼。还好,这匹狼,现在还在他的控制之中。

苏门达尔从桌前上拿起一份文件,在手中拍了几下,递给胡忧道:“这是任命书,你看看吧。”

胡忧心中一突,不动声色的接过任命书,恭敬的打开,看着上面的文字。

“任命胡忧为奴营统领,领督将衔。”

任命书上的文字就这么短短一行,左下角是苏门达尔的亲笔签名,和暴风雪军团的大印。

胡忧心中冷笑,脸上却作出了狂喜之色,拿着任命书的双手,都在不停了颤抖着。没有说话,却表现得非常激动。

苏门达尔一直注意着胡忧的表情,看到胡忧现出狂喜之色,心中略微的又多松了一口。脸上的神色,更加的缓合。

苏门达尔注视了胡忧好一会,确定胡忧是打从心里高兴,这才开口道:“此次青州一战,暴风雪军团出现了很多问题。经过各将军研究,觉得原分散于各军之中的奴兵,没有发挥很好的战力。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原各部奴营,全部抽调出来,组合成统一的奴军营。奴营统领,是我提议让你做的,你的意思怎么样。”

胡忧单膝跪倒道:“末将谢军团长大人栽培,赴汤蹈火,绝不敢辜负大人之期望。”

“嗯!”胡忧满意的点点头,抚须道:“本坐一直很看好你,好好干。”

胡忧感恩道:“是。末将紧记大人教诲。”

胡忧离开之后,齐拉维从书架之后,闪身出来。一脸不解的问苏门达尔道:“父亲,你为什么不借此机会除掉胡忧。”

苏门达尔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齐拉维有些不满的说道:“之前你不是说要除掉胡忧的吗,你现在这么干,以胡忧在士兵心中的地位,到时候他在外面乱说什么,那不死鸟独立团,我怎么管。”

苏门达尔恨不得一巴掌煽在这个笨儿子的脸上,想不到自己一生自负,临了却生出这么一个鼠目寸光的东西。

苏门达尔强压着怒气道:“你处理好你的军务就行。不死鸟独立团的事,胡忧是不会插手的。

别整天就知道玩女人,有时候,得多动动脑子。”

齐拉维不服气道:“玩女人有什么不好的,你不是说,如果我能拿下蕾娜塔,你还要升我的官吗?”

苏门达尔道:“这话我是说过,现在依然做数。只要你能让蕾娜塔从了你,你想要怎么做行。”

齐拉维得意道:“作数就行,打仗我不行,对女人,我可是有一套的,你就瞧好吧。对了,听说红粉军团的西门玉凤也没有成亲,把不我干脆来个二一添作五,连她一块办了。”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滚!”

胡忧走出城主府,回头冷冷的看了一眼,心中冷笑。苏门达尔自以为计得,他却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对于去奴营做统领,胡忧还是很满意的。

按马里兵书上说,好兵分四种。勇、智、死、奴。

勇兵指的是勇气超人、不怕牺牲、不怕负伤的,锐气旺盛、年轻壮勇、强横凶暴、臂力过人能拉直铁钩、强壮有力能冲人敌阵捣毁敌人金鼓、撕折敌人旗帜的人。

智兵则是体态奇异,步履稳健、动作整齐的,能翻越高山,行走远路、轻足善走、才技胜人,能任重致远的,在前能看查敌情,在后能制造迷雾,假像诱骗敌人,在困境之中,能找到出路,水源,食物的兵。

死兵指的是原贵族大臣现已失势,想重建功勋的人,阵亡将帅的子弟,急于为自己父兄报仇的人,入赘为婿和当过敌人俘虏,要求扬名遮丑的人,因自己贫穷而愤怒不满,要求立功受赏而达到富足心愿的人,

奴兵虽然排在最后,但是这些重罪刑徒,被除去户籍或是两军交战所得的俘虏兵。战力却不可小视。相比起其他三种,这奴兵最容易得到。

还有一点苏门达尔恐怕还不知道,这些平时只用来冲锋做赶死队的奴兵,一但被收服,将是怎么样的可怕。他们可不管你什么国家大义,什么民族真理,只要谁能让他们服气,谁能给他们好日子过,他们就会把命卖给谁。这可是最最理想的兵种。

胡忧从知道这个兵种开始,就一直想要弄上一支。现在苏门达尔把他们全归一个营,哼,他会后悔的。

此时的苏门达尔,正想着怎么样把胡忧和他的奴营送去做炮灰。他却不知道,正是他的这么一个决定,为胡忧奠定了将来名震天下的基础。

088章奴营奴兵

来到奴营已经三天了,胡忧没有任何的动作,他每天都把自己关在军帐里,对外面的事,不闻不问。军中关于胡忧的事,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士兵们明面上不敢说什么,私下里,却是任何的猜想都有。不过从胡忧的表现和原不死鸟特战队在城门前的动作来看,胡忧是站在了舆论的制高点的。

可是那又怎么样,帝国从来都是只有强权,没有公理的地方。士兵作为最弱势的群体,他们的声音,是没有人去理会的。

候三和哲别听说胡忧被调奴营,都为胡忧而愤愤不平,原不死鸟特战队的十几个队长,还想要去上血书。不过这些热血的汉子,在行动之前,被得到消息的胡忧拦了下来,全拉到无人的地方,骂了一顿。

当时包括候三和哲别都在场,不过胡忧具体说了什么,下面的士兵并不是很清楚。只知道经此之后,无论的哲别、候三,还是各战队长,都老实了起来,再没有任何的动作。

有胆大的士兵,私下找战队长去打听情况。不过得到的,只是他们诡异的一笑,并没有只言片论。士兵却似乎从这笑声里,明白了什么,也同时变得怪怪的。

在胡忧回来的第二天,新的不死鸟独立团,得到了一些兵源上的补充,使得不死鸟独立团的人数达到了两千人。虽然还没有达到满编的五千人马,不过在大战之后,这已经是暴风雪军团在令归城人数最多的部队了。

齐拉维现在可谓是春风得意。他心里清楚,浪天城的红巾军已经被打散,被调派到浪天的暴风雪军团士兵也将陆续回归,介时,不死鸟独立团肯定会再一次得到补充。达到满编不成问题。有了这只百战老兵,从此之后,他就可以青云直上了。

齐拉维一高兴,就喜欢玩女人。在女人身上奋力驰骋的他,并不知道,不死鸟独立团,正在慢慢的发生着变化。很慢很慢的那种,不过慢与慢的叠加,会衍生出什么,现在谁也不知道。

天门关,曼陀罗帝国和安融的交界。从这里往北不到一公里,就可以进入到安容的地界。此时这里正有一只安容部队,缓缓的向北。队伍不乱,却显得没有什么气势。士兵们每走一会,都不由自主的抬眼看向那辆被重重护卫的马车。马车里,躺着身负重伤的三王子林正风。

每多看一眼那辆马车,安融士兵不由得都感到晦气。连日来的血战,眼看令归城马上就要城破,青州大片的地方,唾手可得。谁知道三皇子在这个时候,却莫名其妙的遭到刺杀。他居然在自己的大营前,被人一箭射穿了脖子。如果不上他皇子的身份,士兵们几疑林正风是不是曼陀罗人那边的。帮人哪能帮得那么出脸的。

军师本田龟佑在三皇子重伤之后,马上就接管了军队,下令全军,主动放弃已经到手的峒独城,回军安融。

眼看着到手的赏赐,女奴,土地全都化为乌有,回国之后,还不知道会因为这次的失利,遇上什么惩罚,士兵们一个个全都忧心忡忡,有读过两天书的,不由还感叹一声——前途迷茫啊!

“军师,我想不通。”铁克拉来到本田龟佑的身前,面带愠色的说道。

本田龟佑依旧把玩着手中的茶杯,两眼平视着天门关以南的大片土地,没有任何的反应,似乎没有听到听到铁克拉的话。良久,本田龟佑才叹息道:“多美的景色呀。铁克拉,你猜苏格拉底大帝,如果还没死,看到现在的情况,他会怎么想。”

苏格拉底大帝是天风大陆的一个传说。千年前,正是他一手统一了天风大陆,建立起了无比强大的紫荆花王朝。

铁克拉的眼中,瞬间闪过狂热之色:“苏格拉底大帝如果还活着,这样的事,永远也不可能发生。”

本田龟佑喝了口茶,淡淡的说道:“如果是里杰卡尔德活着呢?”

铁克拉的脸色沉了下来,冷哼一声:“那个叛徒。”

本田龟佑似乎早就知道铁克拉的反应,摇了摇头,道:“你想不通我为什么会撤兵?”

铁克拉道:“不,现在撤兵,安顿人会势气大落,这对我们的计划有好处。”

本田龟佑略带安慰的说道:“看来你已经慢慢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那么你是想不通浪天的事?”

铁克拉点头道:“是的。”

本田龟佑转身看向铁克拉,一语道破道:“你不是想不通,你是不甘心。”

铁克拉全身一颤,脸上露出痛苦之色道:“是的,我是不甘心。那可是我们的都城啊,它已经失落了三十八年,好不容易才回到我们手中,我们怎么能就这么轻易的放弃。我们应该........”

“住口!”本田龟佑打断了铁克拉的话,冷声道:“你认为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可能守得住浪天吗?我们隐忍了这么多年,难道就是为了再一次失败?曼陀罗帝国三十万大军,已经直扑而来,避其锋芒,是我们唯一的选则。这一点,阿尔沙文想得要比你长远得多。”

铁克拉的嘴动了几下,却没有能说出话来。他知道,本田龟佑的话是对的。可是就这么放弃浪天城,他还是心有不甘。

良久,本田龟佑把手中的茶水,缓缓倒于是那线边界线上,长长的唉了口气,转身道:“走吧。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铁克拉突然叫道:“我们的路,会越来越宽阔吗?”

本田龟佑顿了一下,没有回答。路会不会更宽阔,那要取决于这条路上,有多少人在走。

十天之后,暴风雪军团调派浪天镇压红巾反军的人马,全数归队。苏门达尔的兵力达到八万,而胡忧的奴营人数,得了个整数,三千人。这个数字,比之前多了近三十倍,要知道胡忧初到奴营的时候,全营人马,还不到一百人。

这十多天来,胡忧一直在军帐之中,练习运用血斧。自从能感应到天地灵气之后,胡忧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增长快了很多。十多天的闭门不出,他的武力,高出了往日近一倍。这是值得高兴的消息,不过胡忧并不是很满意。因为他知道,一开始的速度会很快,接下来,就会渐渐变慢了。

奴营的生活,是最平静,也是最苦的,准确来说,这里是被人遗忘的地方。奴营的士兵,并不用像普通的士兵那样,进行日常的操练。哪怕每次冲锋奴兵总是第一个冲出的队部,也没有人会操练他们,因为跟本就没人关心他们的死活。战死是他们的命,不死是他们的运气。

和操练一样,奴营的吃住行,也几乎没有人管。半饥半饱,行军帐严重不足,对他们来说,那是常事,药品,更是跟本没有。兵器嘛,更不用说,直接就被忽略掉了。有把柴刀那就算是不错的,没有的,你就用手抓,用牙咬好了。你还别想着在战场上捡,就算是捡到好家伙,也得上交。奴兵,拿这么好的武器想干什么,要造反啊。

奴营的补充人马,胡忧还没有看到,就已经先听到了哀号之声。往日还算清新的空气,也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收起手中的血斧,胡忧知道,应该是他出现的时候了。

按以往的惯例,奴营的统领,一般是可以带部分亲信兵过来的。人数大约是奴兵总人数的一半。不过显然苏门达尔并不想给胡忧这样一支军力。所以胡忧这个新奴营的统领,除了他自己之外,一个正常身份的士兵都没有。就连亲卫兵哲别,都没有带过来。

对于这点,苏门达尔没有任何的指势,胡忧也装做跟本不知道。来到奴营十几天,他连打饭,都是自己动手。胡忧当然知道,有很多人在等着看他的笑话,不过他并没有在意。谁看谁的笑话,现在还不说不准呢。

胡忧走出营帐,就看到了或坐或躺着的众多奴兵。整个军营看起来乱七八糟,什么柴刀,镰刀丢了一地。

看到胡忧这个一身督将军服的人走出军帐,趟在地上的家伙,只是瞟了一眼,也就视而不见了。就连几个躺在胡忧军帐边的奴兵,也没有起身行礼的意思。这在别的部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在奴军里,却很正常。

在奴军里,军纪,和个屁差不了多少。

胡忧也没有动怒,他用眼神在人群之中,打量起来。这些奴军有老有少,有壮有弱。最大的胡子都花白了,最小的,看起来,还不到十三四岁。胖的二三百斤的都有,瘦的,呵,不知道有没有胖的一条脚重。纯爷们,一个女人都没有。军中无丑女,只要是个女人,早被有点办法的人给弄走了,又怎么会被丢进这种地方来,

别管老少胖瘦,这些人的眼里都透着一股子冷漠,不屑,和无所谓,满不在乎。

奴军,是一支没有希望的部队。虽然按帝国律,当奴兵八年,或是有重大功劳,是很以得到赦免的。然而奴兵是一个高消耗兵种,别说八年,有些人八天都过不了。装备奇差,上阵又冲前,一场仗打下来,死一半,那是少的。弄不好,一锅全汇,毛都剩不下来。

想在这样的部队里活八年,那是梦想。想要得到重大的立功,那是更不好能的事。就那么点军功,还不够上面分的,什么时候,落得到奴兵的身上。

胡忧打量着这些奴兵,心里到是挺高兴。这就是马里兵书上说的四大强兵之一了,现在看来,挺不错的。至少那种眼神,胡忧很喜欢。冷漠,不屑,无所谓,满不在乎,但是却没有害怕,恐惧。

顺着几乎算不上路的路,胡忧在坐卧着的奴兵之中穿行,要很小心,才会不踩到这些连让路都懒得的家伙。

突然,胡忧的眼神一凝,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还遇上了熟人。那个背墙而卧的胖子。就算是看不到他的脸,胡忧也能认出他是谁。

这个倒霉的家伙,他犯了什么事,被扔到了奴营里。

胡忧的嘴角勾起了一个弧度,大步走过去,右脚轮圆了,一脚冲着那家伙的股屁就过去了。

速度很快,眼看就要正中目标,那个胖胖的身边,突然灵活的一动,一摆腰,躲过了胡忧这必中的一脚。胖手一挥,一点黑光照着胡忧的面门就过来了。

胡忧看着那直蹦而来的黑光,一动不动,那是一把柴刀带起来闪亮。就算是柴刀,砍在脸上,也同样能要了胡忧的命。可是胡忧就是没有闪避的意思。

边上有看热闹的奴兵,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个都大惊失色。杀个把人,在奴营算不了什么。可是一个督将死在这里,弄不好,整个奴营都要被屠杀不算,还可能会连累家人。

帝国的法律,可是很残酷的。奴兵犯罪,那可是轻则株连三族,重则九族全灭。奴营里的士兵,之所以不敢乱来,最怕的就是这条。一人死了不要紧,别害得整个家族都跟着你遭难。

有人想要阻止,不过已经来不急了。那柴刀去势很急,瞬间就已经到了胡忧的脸前。年少的奴兵,眼里已经出现了死色。年老的则直摇头。

一切全完了!

完了?

那怎么可能!

柴刀在临近胡忧面门的时候,猛的停了下来。漫天的杀气,瞬间化为无形。柴刀被丢在了地上,柴刀的主人,单膝跪倒在胡忧的面前:“胡忧大人。”

众奴兵一下全让眼前这一幕给弄傻了。这他娘的是什么事,谁出来说道说道啊。

吃惊,这还不算什么。接下来的情景,才让他们更吃惊呢。只见胡忧躬身把那人给拉起来,张开双臂,一把把那家伙给抱住,满心欢喜的笑道:“朱大能,你小子怎么在这,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这个胖子,不是朱大能还有谁。胡忧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躺在墙角下,要死不活的家伙,就是自己的老部下,那个总喜欢和候三逗嘴的朱大能,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这么镇定的站在那里,等着柴刀过来。

朱大能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上老上司,也高兴得不行,直抱着胡忧大叫大笑着。被丢进奴营很悲惨,不过见到胡忧,朱大能就知道。日子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去。这到不是朱大能对胡忧盲目的信任,而是多次的经验,让朱大能对胡忧充满着信心。

周围的奴兵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个人,心中满是羡慕,他们都知道,那个胖胖的家伙,苦日子到头了。有个督将照着,就算是被充为奴军,日子也不会太难过。说不定人家过几天,找个由头,就能调走。这种事也不是没有过的。有谁见过当权大官的亲戚要坐牢的,那简直是笑话。

一阵兴奋之后,胡忧松开了朱大能。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他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示意朱大能跟在自己的身后,胡忧找了块空地,让朱大能搬了几块石头,然后站在上面。

环视了四周一眼,胡忧一提气,大声道:“奴营全体集合。”

奴营平日有战事,是敲锣集合的。像胡忧这么用喊的,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众人的反应不一,有慢悠悠爬起来集合的,有爱理不理的。有睡着了的,装作不知道的,有重伤起不来的。

十分钟过去,奴营三千人马,在胡忧面前排队的,还不到一千。那队形也是零零散散,跟本没有一个军人的样子。

胡忧一点没有生气,就那么站在石头上,注视着手下的这些兵。奴营里是没有军衔的,不是不设,设有,但是各届长官从来不管这事。反正打仗就是呼啦往前冲,升个奴官,也活不了几天,谁闲着没事,来弄这些东西。所以奴兵就全是兵,军中连个夫长都没有。

又过了十分钟,该集合的,都已经集合了,不想集合的,跟本就没有动。

胡忧没管那么许多,他清清嗓子,大声道:“我,名叫胡忧,军中有个外号,叫不死鸟。

从今天开始,奴营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很简单,尊我号令的,有好日子过。违令的,杀无赦。

想好好活着的,就记住我的话。活腻味了的,就当我没说好了。”

胡忧说这么短短的几句话,说完就完,也没管下面的人听不听。说完环视一周,胡忧喝道:

“解散!”

奴兵众看胡忧弄了半天,就这么几句话,也没觉得有多大意思,更没有往心里去。稀稀拉拉的又散开了。该坐的坐着,该躺的又回去躺好。有人之前的位子被人给占了,嘟嘟囔囔几句,另找一地,像条癞皮狗一样,把自己扔在墙角。只有少数的人,感觉这里面可能有事,留在附近,留意着胡忧的下一步动作。

胡忧宣布解散之后,也没有动地方,依然在石块上站着。朱大能比较了解胡忧的脾气,紧了紧手中的柴刀,护在胡忧的身后。

089章以血立威

半个小时过去,胡忧一动不动,不言不语。目光一一打量着眼前这些奴兵。军帐里的情况,他没有看到。不过他知道,有些人,压根就没有出来。

就在奴兵们都懒得去猜这个奇怪的督将要干什么的时候。胡忧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动作。

“集合!”

简单的两个字,声音比之前的那一次,要高了几度。神经比较敏感的士兵,隐隐能听到一丝淡淡的杀气。

胡忧二次叫集合,有聪明的奴兵,已经察觉到这里边有事了。赶紧的跑到胡忧的面前站好。当然,无论是什么地方,都有刺头,就是有人愣装没听见,连动都没动。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

这一次,胡忧又是等了十分钟。情况比上次好了一些,来了大约小两千人。还有近一千人,没有动作。躺着坐着的都有,之前怎样还是怎么样。

胡忧平静的走下石头,向那些依然没有集合的奴兵走过去。第一个目标,他早就已经先好了。

那个靠墙而坐的大汉,他从胡忧走出军帐的第一秒,目光就一直看着胡忧,但是胡忧的两次叫集合,他都没有理会。胡忧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一种蔑视的眼神。那人的身边,还跟着百来个和他同样的行动的奴兵。不问可知,他是那群人的小头子。

哈里森,在这里算得上是老资格了。他是奴营里,军龄最长的人。因酒醉杀死上级长官,被充入奴营,已经有七年了。在正常情况下,下级杀死上级,一般都是直接处以极刑。他之所以留得一条生路,是因为他身上的军功很多,士兵的受戴和一个城守的求情,才免于死罪,发配奴营。

别的奴兵,在奴营八年,就可以获得赦免,但是哈里森不行。他是奴营成立以来,暴风雪军团之中,唯一一个终身发配奴营的人。除非身死,不然他没有可能离开奴营。

哈里森冷漠的观察着这个新来的督将,胡忧给他的第一感觉是很年轻。虽然胡忧很努力的做出很老成的样子,但是哈里森还是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督将,还不到二十岁。

二十岁的督将,虽然少,哈里森还是见过几个的。之前见到的那几个,无一例外的,都是高官之后。靠着娘老子的身份打点,用不了几年,就升到高位。很多年以前,哈里森自己,也拥有着这样的一条坦途之路,如果没有怒杀那个偏将的话。

哈里森本能的轻视这个年经的督将,不过很快,哈里森发现这个年经的督将,和他想像的不一样。因为哈里森从他的眼里,没有看到那种理因出现的轻浮之眼,反而看到了一份不应该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沉稳。于是,哈里森对这个年经的督将,奴营的新统领,产生的兴趣。他决定给他制造一些麻烦。

朱大能看胡忧走向哈里森,心中猛的一紧。他被扔入奴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在这个新的奴营没有组建之前,他与哈里森同在一个师团下属奴营里,对哈里森有一些的了解。知道这个人很强悍。而且是有勇有谋的那种。在浪天的几次大型攻城战中,朱大能亲眼看到,这个哈里森和他的身边的那些奴兵,被顶在最前面,冒着箭雨往上冲,伤亡却比跟在他们身后的其他部队要小很多。

朱大能知道,那可不是简单的运气好就可以解释的,那是在血与火中,用生命换回来的经验。他们知道,应该怎么样在战场上生存下来。那不是普通士兵都可以做到的。

别的不用多说,只凭这个哈里森在奴营里生存的七年,就很能说明问题。那个人很强,这是朱大能给哈里森的评论。

朱大能知道,现在阻止胡忧,那肯定是不行的。他知道胡忧想要干什么。整个奴营的人也都知道。如果胡忧此时一但停下来,那么今后他在奴营的统御力,将会大大的降低。这里与其实的部队不一样,如果只是想要奴营打打仗,那么并不需要收服他们,甚至不需要管他们。只要打仗的时候,让他们往前冲就可以的。反正死了还会有新的补充进来。

朱大能是聪明人,他跟在胡忧身边这么久,怎么会看不出胡忧心里真正想要什么。胡忧是一个想要成大事的人。他决不只是希望这些奴兵和玩偶一样,他想要收服这些人,为己所用。

这一点,朱大能十分同意胡忧的想法,他现在生在奴营里,比任何人都更明白,奴营的战力和作用。可是要收服奴营,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至少他朱大能没有想到一个很好的办法。

朱大能不能阻止胡忧,但也绝不容胡忧有任何的损伤。他紧了紧手中的柴刀,跟在了胡忧的身后。哪怕胡忧此时要面对的是哈里森,哪怕哈里森很强悍。

胡忧和朱大能一步步的靠近哈里森。此时奴营里,大部分的视线,都跟在他俩的身上。他们眼里闪过兴奋的光芒,督将对抗哈里森,这事有看头。

胡忧在哈里森前面大约两米处的地方,停下了脚步。两眼平静的看着哈里森,缓缓的开口道:“我说集合。”

哈里森正了正身子,嘴角牵出了一丝笑意道:“我听到的。”

胡忧声音转冷道:“听到了,为什么不去。”

哈里森掏了掏耳朵,道:“因为我不想。”

胡忧没有再说话,猛的踏前一步,居高临下,右手寒光一闪,力劈而下,直取哈里森的面门。

哈里森没想到胡忧全直接动手,不过他反应极快,手中柴刀横架而上。

没有半点声音,哈里森手中的柴刀一分为二,脸上同时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血痕鲜血迸射,皮肉翻卷,相当恐怖。

朱大能连同所有的奴兵,全都瞪大了眼睛。谁也没有看清楚,胡忧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奴兵还好一些,以为胡忧本身就那样强悍。可是朱大能算是最了解胡忧的人,他想不明白,胡忧的武力,什么时候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

胡忧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反身往回走。哈里森身边的一个奴兵,受此刺激,突然抓起镰刀,猛扑向胡忧。

那个奴兵速度非常快,而且很突然,眼看镰刀就要劈中胡忧的脑袋。此时无论是发愣的哈里森,还是朱大能,都已经没在办法阻止那个奴兵的行为。

眼看着胡忧就要死于镰刀之下,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即,只见胡忧右手寒光再闪,那奴兵全身一顿,一条长长的血横,从脑袋直划夸间,瞬间分成整齐的两半,血肉肠肚,流了一地。

整个过程之中,胡忧连头都没有回过,像是后脑长着眼睛一样。

“谋杀长官者死。”

冷冷的六个字,从胡忧的嘴里吐出,震慑全场。

奴营的士兵,没少见血腥的场面。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样,感到恐惧。那种打从脚底板升起的恐惧,让他们本能的打颤。连看胡忧的眼睛都不一样了。

胡忧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再次站在石块之上,目光环视全场,冷声道:

“集合!”

这一次的声音比前两次都要小,可是效果却出奇的好。就连几个重伤的奴兵,都被同伴架到在胡忧的面上,自动的列队。

朱大能回到胡忧的身后站着,整个人如梦游一般。他从来没有想过,半年前跟本打不过他的胡忧,居然可以如此轻松的打败哈里森,并活劈一个武力不弱的奴兵。

在众人的眼里,这一切,胡忧似乎做得很轻松。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这已经是胡忧的极限了。如果没有血斧,他跟本不可能做到这点。

两斧,这是胡忧现在能使出的最大力量。胡忧还是两天之前,才刚刚能使出第二斧的。这第二斧使出之后,胡忧已经被抽空了全部的力量,此时谁要是推胡忧一把,胡忧马上就倒在地上。

胡忧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成果,全完是智慧和血斧运用的完美结合。第一斧,胡忧占的是居高临下,出其不意之利。胡忧是算准了哈里森用的反应,所以全力而下,断刀伤人,做得极其完美。要论真正实战,现在的胡忧,还不是哈里森的对手。

第二斧,胡忧是转身之前,就已经看到了那个奴兵的动作。他在转身的瞬间,已经同时劈出了血斧。那奴兵扑上来虽快,实际上是他自己撞在胡忧的血斧之上的。只不过众人的目光,大多集中在那个奴兵身上,并没有注意这一点。这是非常精准的计算,胡忧这辈子读书不多,这算是他此生做得最完美的一道习题了。

哈里森也站在队伍之中,脸上的血还在流,他却没有去理会。胡忧这一斧,算是给他破了像,但是他并不在呼。对于一个今天不知道明天生死的人来说,相貌的问题,跟本不在考虑的范围。

哈里森是真正的被这个叫做胡忧的督将引起了兴趣。他很有兴趣想要知道,这个胡忧想要干什么。他又想让奴营为他干什么。多了这个督将,这个新奴营,也许要变得有意思了。

“我,胡忧,外号不死鸟。从今天开始,奴营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很简单,尊我号令的,有好日子过。违令的,杀无赦。”

胡忧的话依旧很短,比之前的还要短。但是说服力,却比之前强十辈不止。

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没有人会去在乎弱者的声音。胡忧的一手铁血,震慑了不少的人。效忠什么的,还谈不上。不过至少,这些奴营的奴兵,开始观注胡忧的动向了。‘违令的,杀无赦’,这一条,他们已经见识到了。他们都很想知道,这个‘尊令的,有好日子过’,会是怎么样的。奴营里,还会有什么样的好日子过吗?

军帐里,胡忧闭着眼睛,感受着一丝丝灵气入体的舒爽,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娱着,暖洋洋的,像沐浴在阳光之中一样。

朱大能从胡忧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起,就主动的跟在了胡忧的身边。此时,他在守在军帐外,脑中盘算着胡忧下一步会怎么做。

胡忧此时也在想着和朱大能一样的问题,唯一不同的是朱大能还没有想到办法,而胡忧想的是怎么样实施会更好。

胡忧不同于朱大能,十几年的江湖漂泊,让胡忧学会了很多东西。他看事物的眼光,和朱大能是不一样的。胡忧要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更清楚,人心的更要性。要怎么收服身处底层的人心,他脑中的办法太多了。

胡忧在奴营立威的第一天,转眼就到了下午。努营中仅有的几个伙夫,开始做饭。

准确来说,这不能称之为做饭,因为他们连一点米都没有。摆在他们面前,能煮的东西,就是些烂菜叶子,煮糊的锅底饭,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们的工作也很简单,就是把这些每日例行送来的东西,加水烧开就行。日复一日,年复年,都是这么干的。幸运的时候,能看到一些边角肉,不过今天,显然没有。

几个伙夫无精打采的做着饭,嘴里讨论着今天刚刚发了威的胡忧。干伙夫只是他们的兴趣,打仗的时候,他们也是同样冲在最前面的,所以对新来的这个强势的新统领,他们也挺感兴趣。

伙夫甲道:“嘿,你们说,咱们这个新来的统领怎么样,我看着他与以前的那些都不同。”

伙夫乙大咧咧的道:“小年轻一个,不过武力到是挺强的。一家伙把那偷袭的笨蛋给劈成两半。挺不错。”

伙夫丙道:“何止是不错,那个跟着哈里森的家伙,在奴营里也有几年日子了,武力也不弱。胡忧大人能把他劈了,那可是了不得的。换你试试?”

伙夫甲道:“哈里森脸上挨的那下才叫惨呢,都破了像了。可惜呀,我当时站在后面,精采的都没看着。”

伙夫乙道:“我到是看着了,不过我没看清胡忧大人用的是什么武器。你们有谁看清了吗?”

“我还以为只有我没看清呢。当时我只看到亮光一闪,别的什么,还真没看清。”

“我也是。”

“我也没看清。想来应该是宝刀之类的东西。”

“唉,你们说,胡忧大人为什么能这么年轻就当上督将,是不是什么大家族之后?”

“好像不是,我听一个兄弟说,胡忧大人是从士兵一步步升到督将的。”

“那怎么可能。”

“谁说不可能。我也听说了,胡忧大人进新兵营的第一天,就被升为了夫长。”

“我只听说秦明新兵营第一天,升的夫长。”

“孤陋寡闻了不是。人家胡忧大人升官还在秦明之前。我还听说呀,胡忧大人和医护兵的小队长红.........”

伙夫说到一半,突然闭住嘴,两眼直直的看着前方。奴营里的人,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瞬间就知道有事发生。转头一看,他们也都愣住了。

胡忧正想悄悄靠上去,听听这几个伙夫在聊什么,没想到这还没近身,就已经让他们发现了。身形露了,胡忧也没有再躲的意思,带着朱大能,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

胡忧远远就问道:“哥几个,都忙着呢!弄什么好吃的呢?”

奴营吃什么,胡忧能不知道吗?他这也就一招呼而已。

几个伙夫看到胡忧乐呵呵的走过来,一个个全都感觉腿肚子有些发凉。今天的吃食可真不怎么样,这个胡忧万一看到了生气,把他们几个全给劈了,那就惨了。刚才说到人家被劈,他们都挺兴奋。这会轮到自己,可就没人高兴得起来了。

“督将大人好。”

有机灵的,赶紧给胡忧行礼。礼多人不怪,在没有摸清胡忧脾气之前,还是老实点好。

有一个人带了头,其他的伙夫也全都单膝跪倒,给胡忧行礼。

“见过督将大人!”

胡忧等所有人都跪倒了,这才笑道:“快都起来吧。这里到处是泥,就不用行礼了。”

“谢大人。”

伙夫们从地上爬起来,一个个都拿眼看着胡忧,他们都知道,胡忧的伙食不是在这里开的。因为胡忧虽然是奴营的统领,但是本身不属于奴兵,自然不可能和奴兵们吃一样的东西。所以他们都暗猜着,胡忧没事跑这里干什么。

胡忧没管伙夫们心里想什么,自顾的开口道:“肚子饿了,特意跑过来看看,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先给我来点。”

胡忧边说着还边去开锅盖,一个个锅开过去,胡忧的脸色是越来越黑。到后面,胡忧脸上的笑容没了,一张脸,比正在灶上烧着的黑锅底还难看。

胡忧一抬手,丢掉了手中的锅盖,用几呼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道:“兄弟们为国打仗,出生入死,就吃这些?你们是不是把好东西都给藏起来,吃掉了?”

伙夫们叫道:“督将大人,我们可不敢呀。”

胡忧道:“哼,晾你们也不敢。岂有此理,他们居然让我的兵吃这些东西。他们这是喂人还是喂猪。

走,操家伙,咱们找地方讲理去!”

090章无赖督将

食物,是一个人生存的保障,古语有云:饱暖思****。这句话就很能说明问题。一个人只有得到了最基本的饱暖,才会去追求更多的享受。如果一个人,饿得连站都站不住,你就算是放一个脱光了的大美女在他的面前,他也不会去多看一眼的。

奴营现在最缺的就是这个温饱的问题,温的问题,比较好解决,围个破布,塞些干草,虽然是难看一点,但是总归还是可以有温暖的。只要肯动点脑子,至少还不至于会冷死人。

吃饭的问题,就比较难办了。食物它是一个消耗品。别说一日三餐,就算是一天只吃一餐,那也是很大的一个基数。而奴营现在最大的问题,就在这个食物上。

奴兵在军队里的地位非常低,甚至还不如军中的战马。跟本不会有人去关心奴兵所面临的问题。这食物的供给,在平时的情况下,也许还好一些。可是现在是荒年,又逢战乱,在正规士兵的饭碗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奴兵的肚子问题,就更是没人理会了。饥一顿,饱一顿,那还是好的,饿死个把,那也是正常的事。

胡忧要想把奴营抓在自己的手里,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食物的问题。天大地大,肚子最大,民以食物为天,只有能解决的这个最根本的食物问题,才能让大伙跟你干。让士兵饿着肚子跟你去拼命,做梦去吧。

朱大能当然也看到了这个食物的问题,但是他想不出解决的办法,所以也就没有往这方面深想下去。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不但看到了这个问题,而且还打算从这个方面下手。这让朱大能又是吃惊,又是好奇胡忧究竟打算怎么干。

几个伙夫听胡忧叫喊着操家伙,全都傻了。讲理?这军中那里有什么可以讲理的地方,别说是军中没有,就算是整个帝国,也没有讲理的地方呀。说去讲理。那不是笑话吗?

可是他们看胡忧的表情很认真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在说笑话,又有些犹豫了。饿肚子可不是好受的事,如果这个强势的督将大人真能给大伙弄上些吃的,别说是肉了,就算能吃上大米,或几个馒头,那也是一大享受呀。

几个火伙夫心情很复杂的拿起家伙,木棍,柴刀,菜刀什么都有。有些人是禁不住食物的诱惑,有些人是怕了胡忧。胡忧可是说过的,遵命的有好日子过,那不听令的样板,现在还罢在墙角下呢,谁想去做第二个?

胡忧看几个伙夫都拿起了家伙,心里微微的点点头,看来之前的发威,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然这样的命令,肯定很难执行。

难道胡忧就打算带着这几个伙夫是解决食物问题吗?

当然不是。这几个伙夫不过是引子,胡忧知道,用不了多一会,跟在他身后的奴兵,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的。

满意的点点头,胡忧大手一挥道:“都跟我来。”

胡忧说完领头就走,朱大能紧跟在胡忧的身后,接着是几个犹犹豫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怀着害怕和兴奋的交织心情,跟在胡忧身后的几个伙夫。

看到这样的队伍,从厨房那边走出来,奴营的士兵一个个全都傻眼了。

这又是唱的哪出呀?

这个新来的督将大人,他又想干什么?

到哪里都不会缺好事之人,有大胆的跑上去打听。他们当然不敢直接去问胡忧,那些跟在胡忧身后的伙夫,自然成为了最佳的解答人。

从伙夫嘴里听到了答案,那是有些人摇头,有些人兴奋,有些人当即就加入了这支队伍里。

胡忧对身后发生的事不闻不问,带队只管向前走。走到校场中间的时候,这支部队的人数,已经达到了一百多人。

有了这一百多人的基数,那加入的人,就更多了。奴营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这里从来就不缺胆小的人,等胡忧来到营门前的时候,身后已经跟了五六百个拿着乱七八糟武器的奴兵。还有不少反应慢的,正在赶来。而更多的,则远远跟在队伍的后面,形成另一支更加庞大的队伍。

奴营经常会出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因为防止奴兵生事,奴营外一般都会驻守着其它的部队。他们的任务,就是看着奴营。这样的部队,一般都是轮值的。

今天轮值的是暴风雪第五师团,师团长是克劳德。第五师团在青州曼安之战暴发之前,就已经调到浪天平红巾军去了,三天前才回到青州。这个师团在浪天期间,主要负责后勤补给,基本上没有经过大的战火,编制还算是比较完整的。

第五师团的警戒线与奴营相隔不到五十米,奴营突然大量人马冲出营地,他们马上就发现了。警戒的一纵队马上迎了上去,把以胡忧为首的奴兵给堵住。其他的接警士兵,也同时快速集合,随时准备支援。

纵队长怒冲冲的从队伍里走出,看到奴营领头的人穿着督将的军服,眉头不由皱了起来。隐隐的觉得今天弄不好要出事。

纵队长给胡忧行了一个礼,压着火问道:“督将大人,请问你这是要干什么?”

胡忧的督将身份摆在那里,纵队长就算是不满,也得客气一些。胡忧可是正牌的督将,与他的师团长平级的。他能对奴兵凶,却不敢对胡忧凶。

胡忧上下打量了一眼这个拦住队伍的纵队长,轻松平常的说道:“没想干什么。这不吃饭的时间到了吗,我和兄弟们去吃饭去。”

胡忧的话,让这个纵队长的脸色一下就变了。如果只是胡忧自己出去吃饭,那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胡忧的伙食本就不在奴营之中。但是胡忧带着这么些人去吃饭,那就是有心找事了。

奴兵是身份在军中连马都不如,一个督将和奴兵混在一起,还称兄到弟的,这个纵队长还真没见过。

纵队长在心里暗叫倒霉,这样的事,怎么就让自己摊上了呢。这要怎么办,他也没有个主意。放过去,那肯定是不行的。可是不放,胡忧的军衔可是在他之上。要拦还真有些难度。

纵队长想不出办法,只能拖着,好在师团长也在军中,只要拖到他来了,那也就没他什么事了。

胡忧怎么会不知道这个纵队长在心里想什么呢。胡忧的心里比谁都清楚,这要真冲过去,就算见到苏门达尔,这食物的问题,也不见得能够解决。而且就算解决了,也不是胡忧想要的那种。

胡忧要的是立威,不是哀求。求来的东西,那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威怎么个立法?

去苏门达尔门前横?那肯定不行,军中的等级制度可是罢在那里的,谁敢让苏门达尔没有面子,苏门达尔就敢让你没命。

胡忧一开始的想法,就是冲着这个守在奴营外的师团去。这是一个与他平级的单位,刚刚好,可以满足他的需要。

胡忧上前一步,逼视着这个挡在面前的联队长,冷哼一声道:“校尉,这事与你无关,请你让开。”

跟在胡忧身后的奴兵,看胡忧这是玩真的,也都跟着上前了一步,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这挡在他们前面的三百余人。以前他们可不敢这样做,现在有领头的,他们才不会怕呢。

联队长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豆大的汗水,已经滑落到了脸庞。前眼的这些奴兵,给他很大的压力。那种压力,是来自于心底的。

“你.......你们不能过去。”联队长的声音有些打颤。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后退,把路给让出来。这样面对着这些人,感觉真是太难受了。往日他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些奴兵有这么强的气势呢。

两边人马正在对视着,气氛变得越来越紧张。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士兵从后面跑上来。士兵的手里,端着一个大碗,碗里有菜有肉,还有白花花的米饭。

士兵愣头愣脑的,似乎没有发现这边紧张的气氛。边跑边喊着:“校尉大人吃饭了,校尉大人,开饭咯.......”

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那个士兵的身上。士兵毫无觉查似的,挤过人群,把手中的碗塞到那个联队长的手里。

联队长抱着碗站在那里,都快哭出来了。这不是把他架到火上烤吗。他这饭是吃也不是,扔更不行了。

胡忧要不是戏演得好,差点都要笑出来了,这小子,胡忧可是认识的。这个士兵叫黑蛋,是候三的一个手下。胡忧怎么会不认识他呢。胡忧没想过针对第五师团。他的选择是任意的,第五师团不过是撞在了他的枪口上。不过他也不是一时火冲上头,弄出的这么一出。事前,他可是做了一些功课的。这个黑蛋,就是他的功课之一。

纵队长刚想要把手里的碗塞回给边上的士兵,胡忧哪能让他如意,眼疾手快,一把就把碗给抢了过去,渍渍有声的说道:“校尉大人的伙食不错呀。有菜有肉,哎哟哟,还有鸡蛋呢。”

纵队长都已经要恨死那个士兵了,正在人群里找呢。暗想着有机会非弄死那伙伴不可。听着胡忧的话,他才注意到,今个这伙食,还真是不错呀。

胡忧这么一鼓动,不说是奴兵,就连正规士兵也大吞口水,这都多久没吃过这些好东西了。原来当官的平时居然吃得这么好。

朱大能看准了时机,傻里傻气的说道:“督将大人,要不咱就别去讲理了,这里的伙食挺不错,咱们就在兄弟部队里吃得了。”

这话一出,奴兵是群情激动呀。他们可是过年都吃不上这些好饭菜的啊。看到这些好东西,一个个跟流氓看到花姑娘一样,都走不动道了。纷纷应喝:

“对对,咱们就在兄弟部队这里吃了。”

“我不要肉,饭管够就行。”

“有酒吗?”

“.......”

胡忧看这气氛已经足够热烈了,大手一挥道:“弟兄们,既然第五师团的兄弟那么客气,请咱们吃饭,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

走呀,吃饭去。”

“哗啦!”

胡忧走第一个,身后的奴兵全跟上了。这回上的可不是三百多人,奴营里能走的,全跟上了。走不了的,爬也得爬过去啊。

可怜的联队长,早被胡忧给扔到了一边。他还在哪一个劲的解释呢。可是有谁听他的。

胡忧带人直冲第五师团的食帐。地点他早就查清楚了,来这里跟回自己家一样熟。

可巧,第五师团的士兵听说奴营闹事,饭都没来得急吃,正在集合呢。食帐这边,就十多个伙夫在,那管得了什么事。看到大批人马来势汹汹,转头全跑了。

奴兵来到食帐,那跟耗子掉进米缸几乎没有任何的分别。胡忧大手一挥,他们就一拥而上。没别的,就一个字——吃。

连吃带拿!

克劳德赶到的时候,看到眼前的情景,整个人都傻了。实际上,克劳德来得并不慢。他也就比奴兵晚到那么两三分钟而已。不过就这短短的两三分钟,食帐里的食物,已经本没了。

这可是第五师团的粮食呀,都让奴兵给抢了,那他的兵吃什么?

克劳德当时就不干了,一声令下,把奴兵全给包围了起来。

第五师团五千人马,眼珠子都红了。这可是在踩他们的脸啊。让奴营的人这么来一下,以后第五师团的人还怎么抬得起头,还怎么见人。

奴营的奴兵可不管你以后怎么见人,食物就是他们的命,到了他们手里,那就是他们的,谁敢来抢,他们就跟谁拼命。

“哗啦”一下,奴兵们有菜刀的拿菜刀,没菜刀的扛板凳,捡石块。

比横嘛,谁怕谁!

克劳德是越看越火,哇哇大叫道:“胡忧,你给老子滚出来。”

胡忧知道,又该是自己出场的时候了。他咬着个馒头,拖着白蜡枪走出来,用一种很欠扁的声音说道:“喂喂喂,谁在叫我?”

克劳德指着胡忧的鼻子叫嚣道:“胡忧,你这是纵兵行凶。你知罪吗?”

胡忧一脸委屈带无辜道:“克劳德大人,饭可以乱吃,这话可不能乱讲呀。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纵兵行凶了。我纵了那门子的兵,又行了哪门子的凶?

你今天可要给我说清楚,不然我可是和你到苏门达尔大人那讲理去。”

胡忧这斯从来都是有理走遍天下,没理也一样走遍天下,胡搅蛮缠那就是他的生活计能。想都不用想,直接就给克劳德来了个倒打一耙。

克劳德骂道:“你带人抢我的饭菜,不是行凶是什么。”

胡忧嘿嘿笑道:“兄弟们,这位师团长大人说我们这是在行凶,你们说是不是呀?”

奴营里有人高喊道:

“被抢饭菜,那是他们没用。连饭菜都保不了,还说什么打仗呢。”

“就是,这些饭菜,还是我们帮他们吃的好,省得浪废了。”

有胡忧在前面顶着风雨,奴兵们跟本就不怕什么第五师团的人。一个个胆子肥得很,什么话都敢说。

克劳德气怒道:“都给我闭嘴。胡忧,你抢了我们第五师团的饭菜,不能就这么算了。你怎么说。”

胡忧大嘴一咧道:“你去报官好了。”

“你!”

克劳德突然发现,自己面对的就是一无赖。要想跟无赖在这讲理,跟本是没用的,这时候,还得看谁的拳头大。于是大手一挥,向身后的士兵喊道:“奴营目无军纪,私出营地,给我全部拿下。”

“慢着!”胡忧喝道:“克劳德督将,我劝你最好别那么干,不然你可要后悔。”

“呸!”克劳德一口唾沫吐到地上,大喝道:“我到要看看,你们这些溅民,怎么让我后悔。

第五师团听命,给我上。”

胡忧手中的白蜡枪一挥道:“奴营听令,打狗回营!”

¥¥¥¥¥¥

“报!报军团长大长,奴营和第五师团打起来了。”

苏门达尔眉头一跳问道:“打起来了?怎么回事,难道奴营要造反?”

“回军团长,不是造反,是奴营的新统领胡忧督将带手下的奴兵,把第五师团的晚饭给抢了。”

“胡忧?”

听到这个名字,苏门达尔坐了回去。这个胡忧被放下奴营,十多天来,一直都很老实,他这是要干什么?苏门达尔不得不好好的推敲胡忧的用意。

如果是要平时,苏门达尔会毫不犹豫的收拾胡忧。可是现在的情况可不太一样,先别说狂狼军团和暴风雪军团的人,都在留意着胡忧的动静。单单他今天收到的元帅西门玉凤的亲笔信,就是一个麻烦。西门玉凤的信上,可是点了胡忧名字的。苏门达尔不知道西门玉凤怎么会知道胡忧,在没有弄清楚这些之前,他可不准备动胡忧。

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同时也收到了奴营和暴风雪第五师团,打起来的消息。

这消息让蕾娜塔先是一愣,接着就是大感兴趣。那天在城门前,不死鸟特战队的人,誓死保护胡忧的做法,已经让蕾娜塔注意上了胡忧这个人。这几个,蕾娜塔更是看过了胡忧的全部资料,印象深刻啊。

091章雄兵三十万

这几天,令归城的上空,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无论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还是狂狼军团的人,他们的目光,都停留在一个地方——奴营。

奴营这几天,可谓在令归城里出尽了风头,他们正在干的事,是帝国成立三十八年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他们在抢友军的粮食。

他们不乱抢,每天只抢一次,抢完就回营。抢多抢少,那就要视对方的反抗而定。反抗激烈,他们就抢得多。反抗不强,他们就抢少一些,给对方留一半吃的。抢的对像也很固定,哪个师团轮值看守他们,他们就抢哪个师团的。

奴营吃得苦,这在军中算不得什么秘密,大伙都知道。实在饿得爱不了了,出来抢点,这也是说得过去的。士兵们最奇怪的并不在这里,他们奇怪的是军团长苏门达尔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对奴营这样的作为,视而不见。每有将官向苏门达尔禀报此事,他都只是点头,却没有任何的指示。

事实上,有一点,军中的很多人都不太知道,胡忧之所以敢这么做,完全是有所依仗的。四十二年前,当时里杰卡尔德还没有成为曼陀罗帝国皇帝的时候,跟据当时军中食物武器供给问题不公的背景下,曾经在军中颁布过一个条例。条例上说明,一个独立的师团,可以完全拥有自己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体系,并可以要求所属军团,提供这一体系的保障。

这个条例,完全是应当时各路旗下义军不合,资源分配不公,纷争不断而制定的。简单解释这份条例的意思,就是每一个师团都有公平分享资源的权力。因为当时成军之初,各支部队鱼龙混杂,指挥不一,所以这个条例并不规定兵种。

之前的奴兵,是分属各师团统管,没有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体系,吃喝完全要看各级统领的脸色,所以没吃没喝,这是很正常的事。

但是奴兵被全部调集一处,合整为奴营,这个性质,就于之前完全不一样了。虽然苏门达尔从来没有说过,可是从惯例来说,奴营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师团建制。是有权要求专属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的。

苏门达尔之前成立奴营,完全是想缓和不死鸟独立团强行划归儿子齐拉维后,在军中所产生的矛盾。所以把胡忧提一级,调为奴营统领。他并没有留意到这个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问题。

现在,胡忧钻的就是这个控子。苏门达尔既然不给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那他就自己抢。一但苏门达尔正式过问这个问题,胡忧就可以按条例提出要求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这个条例虽然是四十二年前颁布的,但是从来没有宣布废除过。更没有人敢说里杰卡尔德的条例失效,所以就算是苏门达尔都必须按例行事。到那时候,苏门达尔就必须按军中条例,重新分配军中的食物,武器供给,划拨奴营应得的那一部分。

这可是苏门达尔不愿看到的,他成立奴营,并把胡忧调到奴营做统领,本就是包藏祸心,怎么可能当奴营是一个独立的师团,把本就紧张的物资,重新分配,划归给奴营呢?

那绝不可能。可是奴营成为独立师团,已经是实事。在这种心军不定之时,苏门达尔又不能出耳反耳,宣布撤散奴营。

在这一点上,胡忧和苏门达尔形成了一个默契。胡忧根据苏门达尔对第五师团被抢的反应,已经猜到了苏门达尔的底线。聪明的胡忧知道,只有不是太过份,只抢食物,苏门达尔是不会管的。

狂狼军团军团的城守蕾娜塔在这事上的做法,与苏门达尔不闻不问正好相反。蕾娜塔对奴营的这种行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有士兵亲眼见到,在奴营抢粮食的过程中,蕾娜塔的身影曾经远远的出现过。

今天,轮值看守奴营的又是第五师团。又到了吃饭的时候,第五师团的人,从上到下,都大为的紧张。

第五师团是第一支被奴营抢的师团,他们比其他任何师团,都更明白奴营的厉害。他们跟奴营交过一次手,映像深刻。

说是交手,那天的对战,跟本算不上什么交手。那些可恶的奴兵,一个个像泥鳅一样滑,出手极其猥琐,什么下流的招式都用。打得过就一拥而上,打不过就跑,弄得到处鸡飞狗跳,让第五师团丢了食物,还被其它师团看了笑话。

蕾娜塔站在高高的城墙之上,注视着第五师团的营地。临风而战的蕾娜塔,一身戎装,引人侧目。美丽的眸子,闪出兴奋的光芒。

晚饭时间马上就要到了,蕾娜塔估计,胡忧的奴营,很快就会出来抢食。

“那个家伙,这一次又会用什么损招呢?”蕾娜塔喃喃自语着,心中一一回放过胡忧这几天用过的招术。

无中生有,暗渡陈仓,隔岸观火,笑里藏刀,顺手牵羊,调虎离山,欲擒故纵,胡忧这几天使用的方法,在别人的眼里,极其下流猥琐,可是在蕾娜塔的眼里,胡忧的这些方法,是很高明的战计。如果加以改量,用到战场上.......

蕾娜塔在想着,突然第五师团的营地里,烟尘弥漫,之前第五师团所处的地方,一个大洞,出现了哪里。

饶是蕾娜塔,都忍不住捂住了小嘴,苦笑摇头。胡忧那个混蛋,他这次,居然在第五师团的营地下面,挖了个坑,把第五师团的师团长克劳德给埋了。

“哟呵!”

奴营的士兵一看计得,从营房里,地道下钻出来,趁着第五团军群龙无首,乱成一团之际,一哄而上,看准食物就扑。

蕾娜塔在城墙之上,看得清楚。这些个奴兵看似四处乱窜,实事上跑位非常有规律,分工清楚。有人专事拿食物,有人专事阻击,有放哨到,打闷棍的.......

呸,还有猴子偷桃的。

一阵混乱过后,奴兵们大获全胜的跑回了营地里,第五师团的士兵,追到营门,一个个又灰头土脸的回来了。军中规矩,没有军令,是不可以随意进入奴营的。那些混蛋躲进乌龟壳里,第五师团的人再气,也没有办法。

奴营校场上,刚才还四处乱跑的奴兵,此时在哈里森的号令之下,一个个整齐的排成列队。哈里森现在是胡忧的传令兵,专事整队集合的工作。

胡忧高坐于高台之上,身后堆着的是刚刚抢回来的食物。食物可是很好的东西,胡忧从定下抢食这个计划开始,就没打算这么容易,就让奴兵得到食物。好东西,好总好好利用才行。

利用食物之助,胡忧现在已经基本上控制了奴营。至少到目前为止,奴兵之中,还没有谁敢和胡忧对着干的。奴兵们心理都清楚的很,没有胡忧在前面撑着,他们跟本不可能这样肆无忌惮的去抢其它师团的食物。谁都知道,在奴营里和胡忧对着干,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别说成为全民公敌,就算是为肚子着想,那也是不合算的。

胡忧很喜欢奴营里的这种气氛,这里以强者为尊,谁有本事,谁能够为他们带来好处,他们就听谁的。在这里,就连哈里森这样的老兵,都很识实物。自从给了哈里森那一斧之后,他就好实多了。让他做传令兵,他也没有二话。

哈里森整理好队伍,大步来到胡忧面前,行礼道:

“报告督将大人,奴营三千士兵,除例行值勤和重伤人员之外,其余二千九百人,集合完毕。请指示。”

胡忧的目光一一扫过眼前的奴兵,满意的点点头。经过几天的操练,这些吊儿郎当家伙,看起来已经有了些兵样子,加以时日,他们必将堪当大用。

胡忧站起来,给哈里森回了一个礼,下令道:“开始吧。”

“是!”

哈里森跑步前进,又回到奴兵面前,大声喝道:“各战队听令。第一战队,五公里越野,第二战队障碍,第三战队........”

哈里森的命令下达之后,各战队立刻开始分散行动。这可是要打分的,最后一队没有食物,为了肚子,不拼命可不行。

宽阔的校场上,奴兵们像蚂蚁一样,各自按要求,做着自己的训练项目。这一边负重跑步,泥浆里匍匐前进。抓绳攀上高,就地打滚。过独木桥,爬绳网........

那一边徒手格斗训练,刀枪训练,组合合击训练。奴兵有自成一组的,两人一组,三人一组,相互攻击,锁喉,擒拿,偷袭.......单打独斗,互相掩护,倒下,站起来,倒下,又站起来.......

校场之上,到处是尘土飞扬,暴喝声此起彼伏。汗水,擦掉继续。流血?自行处理!晕倒,拉下去,泼瓢凉水,醒了继续。醒不了,哈,今晚没饭吃。人权,这里没有人权,想要食物,就必须这么干。

奴兵们在训练的时候,都会有意无意的看胡忧一眼,眼中露出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狂热之色。

胡忧此时已经不坐在高台上了,他也在训练着。他不但练,而且他所做的,是士兵的两倍,甚至是三陪。

在融合了血斧之后,胡忧终于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秘密。这个世界上的人,天生有一种精神力。这种精神力不是实体,是一种能量的形势。这种精神力是每一个人都有的,这是他们的力量源泉。

虽然没有做过详细的研究,胡忧还是可以以他的见识,生活经验判出,这种精神力存在着先天,后天的个人差异。

普通的民众,是不知道这些精神力存在的,这就像是人的力气一样,是一种很平常的东西,没有人去注意。

可是胡忧不一样,他原本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这些普通民众都有的东西,胡忧之前并没有,所以胡忧对这种精神力特别的敏感。

胡忧很快就发现,这种精神力是可以通过后天而加强的,虽然每个人的加强程度不一样,但是有一种,胡忧可以肯定,那就是精神力和力气一样,身体强越悍强就越多。

明白了这些之后,胡忧再看从王富贵老婆王张氏那里,得的那本关于精神力方面的书,也就不会那么吃力了。以胡忧现在的眼光来看,那就是一本前人总结精神力特性运用的书。胡忧之前跟本就没有发现精神力这种东西,当然是不会运用的,提高那更是不可能。这也就是胡忧之前无论怎么努力,武力提高都很小的最根本原因。

实事上,胡忧还有一些东西,他现在还不知道。那就是他初到天风大陆之时,是完全没有精神力的,但是被雪里红蛇咬了一口的那次,他的体内,就已经有了雪里红力的精神力。但是因为蛇与人的物种不同,那种精神力,胡忧身体里是有,但是吸收缓慢,基本上真正能用上的,非常之少。

而也正因为这样,得不到吸收的那股原属雪里红蛇的精神力,依附在了胡忧的骨骼经络之上,默默的保护并强化他的骨骼经络,如果不是这样,在被黄金凤他老爹下令毒打的那次,胡忧就死掉了。跟本就不可能有他之后的断骨重接,更不可能遇见欧阳寒冰,得到和吸化血斧。

这些事,胡忧的身体都知道,但是胡忧自己并不知道。而这些事对他未来的影响会是怎么样,如果他能真正的吸收雪里红蛇的精化,光影果和地灵池水的灵气,又会怎么样,他自己就更是不知道了。

胡忧直到现在,还只知道他被雪里红蛇很恶毒的咬了一口,对于其他的奇遇,那都是注定被埋葬于历史长河的秘密。

胡忧一直都想着,怎么样破解换日弓和山洞里出现的疲门文字之迷,他从来就没想过,他的身上,藏着整个天风大陆的人,都不知道的迷团。而且这些迷团和未知——更多。

夕阳斜照,天边晚霞如火。相比想江南,青州的苍凉总是要来得更多一些。

西门玉凤把目光从天边收回,落到身前的士兵身上,回想起临行之时,巴伦巴亚陛下的话,她不由得在心里,长长的暗叹了一口气。眼前这些士兵,将会有多少,要血洒沙场,骨落异乡。

慈不掌兵,身为元帅,西门玉凤本不应该如此的心慈。可是这次的争战,却又不得不让西门玉凤为之伤神。

在西门玉凤看来,这次的出征,实在是太过于勉强了。今年是曼陀罗帝国建国三十八年来,最困难的一年。这一年来,上有天灾,下有蝗灾,千里良田颗粒无收,百姓易子而食,军中粮草不济,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出征的好时节。

可是浪天城变,内有红巾军造反,吓得巴伦西亚弃帝都避走凤凰城。外有安融人进边,占领半个青州。这两大事件,让曼陀罗帝国军队的威名扫地,周边各大国的蠢动,都使得此仗不得不打。

西门玉凤很清楚,曼陀罗帝国必须要以一场大胜仗,来证明帝国军队的强大,以压下各国的蠢动之心。不然的话,下次进犯的,就不单单是安顿这种小国。七大强国,都会来犯。那时候,帝国才真正会是狼烟四起,山河破碎。

“安融,只有拿下安融这只鸡,才能震住四方之猴。”

巴伦西亚虽然胆小,但是他说的这句话,西门玉凤还是非常认同的。要想避免与各国发生大战,那么这次,曼陀罗帝国就必须要灭掉安融——杀一儆百。

想到这里,西门玉凤一双凤眼射出了自信的寒芒。

此次皇家骑兵团出兵六万,狂狼军团出兵七万,黑十字军团出兵六万,本部红粉军团出兵十万,这可就是三十万大军了。再加上暴风雪军团剩下的八万人马,西门玉凤手中掌握的兵马,超过三十八万人。这已经是曼陀罗帝国军团近半数的兵力。

西门玉凤有足够的信心,凭借着这股力量,灭掉安融。安融人不是要打吗,他们不是一直想要得到肥美的土地吗?这一回,就连那些贫瘠的土地,都不再留给那些安融人。

看了眼天色,西门玉凤珠唇微张道:“西门霜!”

西门霜听道声音,策马上前:“元帅大人。”

西门霜是西门玉凤亲卫军红粉卫的侍卫首领,她和另一被看为智囊的西门雪并称为红粉双花,都是和西门玉凤从小一块长大,几可以称得上的亲如姐妹,是西门玉凤的绝对亲信。

西门玉凤命令道:“天黑已晚,下令全军停止进行,原地安营。”

“是!”

西门霜领命而去,没有半点的迟疑。

西门玉凤满意的点点头,问身边的另一女子道:“西门雪,我们离令归还有多远。”

西门雪想也不想,马上回道:“还有不到五十公里,元帅。”

西门玉凤脸上露出了笑意:“嗯,看来不出意外的话,我们明天就可以进城了。进城之后,你想先干什么?”

看西门玉凤这样,西门雪也不再那么严肃,略带调皮眨眨眼道:“当然是洗澡呀。这一路上,全都是风沙,都没能好好洗洗,我这全身上下,都脏死了。”

092章再遇故人

客心惊夜魂,言与故人同。开帘觉水动,映竹见床空。浦口望斜月,洲外闻长风。九秋时未晚,千里路难穷。已如臃肿木,复似飘飖蓬。相思不可寄,直在寸心中。

一首夜梦故人诗,道尽了诗人心里对故人的思念。胡忧今天也遇见一个故人。

谁?

那巴坡的陈大力。陈大力是被抬进奴营的,一支长箭,插在他的右胸,昏迷不醒,人世不知。

陈大力身边还跟身两人,刘小三和荆无命。他们一前一后的抬着陈大力,被士兵压到奴营。刘荆两人也不见得比陈大力要好多少,也是一身的伤。自己都有些站不住了,还依然抬着陈大力,怎么都不愿放开。

陈大力一身破衣,全身是血,要不是那巴坡之时,胡忧对这个聚集两三百人,依靠马里府,对抗军地两千人进攻的汉子印象极为深刻,差点都认不出他来了。

签收了陈大力这三个,胡忧并没有马上过去,尽管他对陈大力这个人,非常的感兴趣。他要等一个适当的机会。

别人也许不知道,看过马里兵书的胡忧,对这个陈大力的能力,可是有一定了解的。胡忧曾经对照书上的内容,分析过陈大力依靠马里府应对官军进攻的办法,得出了结论是陈大力这个人,对于守城方面,有着极强的造诣。

由于经验和实际操作的关系,胡忧对书上提到的很多守城之法,都还参捂不透。但是胡忧却发现,陈大力在马里府所用过的很多方法,都隐隐能在书上找到。这说明,陈大力就算没有经过系统学习,也肯定用心研究过守城之术。这样一个人,胡忧怎么会对他不感兴趣。

只是陈大力这伤,似乎太重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救。

刘小三、荆无命两人抬着陈大力,自行找了一块无人的空地坐下。对于那些营帐,他们看都没有看一眼。

在奴营中生活过的人都知道,那少得可怜的营帐,只有最强势的人,才好以住进去。荆无命几个,现在明显没有任何强势可言。只要没有人来打扰他们,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刘小三两人刚陈大力放下,马上就为陈大力检查伤势,看到陈大力依然活着,刘小三在暗松一口气的同时,心里不由升起对前路的担忧。

为陈大力小心的处理了伤口,刘小三靠墙而坐。望天无语。从自在那巴坡抗暴失败,他们这些当时跟着陈大力攻占巴里府的村民,就被扁做了奴兵,没多久,被调到浪天平乱。同来的兄弟,各散东西,生死不知。现在只于他们三人。

想起陈大力的伤刘小三感到阵阵的无力。陈大力的伤,非常重,箭矢贯穿了他的右胸,现在离死,不过也就多口气而已。如果不是他和荆无命两人拼死抬回来,早就被当死尸给处理了。

可是抢回来又有什么用?奴兵缺衣少药,跟本就没有管他们的死活。这样的重伤,能坚持多久!

想到这里,刘小三不由阵阵心痛。他从小就是孤儿,如果不是得陈大力和嫂子梅香的接济,早不知道死哪去了。现在梅香嫂子死了,陈大力又变成这样,真是........

“水,水........”

陈大力的呻吟声,打断了刘小三的思绪。听到陈大力要水,刘小三马上去抓身上的水囊,可是摸出的,却是一个扁皮囊。

“荆无命,你那里还有水吗?陈大哥要喝水。”

“我去找点回来。”

荆无命的话不多,直接以行动表示。刘小三这才想起来,荆无命的水囊,早在昨天已经破掉了。

“我这有水,拿去吧。”

胡忧把一个装满水的水囊递到荆无命的手上。荆无命冷冷看了这个穿着督将服的男人一眼,没有伸手。他一向对军官没有任何的好感。

胡忧就那么平举着水囊,没有任何收手的意思,两眼打量着这个冰冷的男人。他可以感觉到,这个冰冷的男人,全身上下,透着一股子死气。

杀手型男人。胡忧在心里暗暗的想着。

正忙着照顾陈大力的刘小三,只回到看了一眼,就马上猜到了这边的情况,赶紧跑过来。推了荆无命一把,双手接过胡忧手里的水,哈腰道:“多谢督将大人,多谢。”

刘小三抱着水,回身拉过荆无命,小声的说道:“你跟督将大人对什么眼,快跟我回去。”

荆无命又看了胡忧一眼,这才跟着刘小三回到陈大力的身边。刘小三忙着给陈大力喂水,而荆无命的眼睛,始终着盯着这个慢慢靠近的男人。

胡忧在离陈大力十步的距离外,停了下来。他能很清楚的感觉对荆无命的敌意。知道再靠近,荆无命就会出手阻止了。

“你们的朋友似乎伤得很重。”

胡忧看了陈大力一眼,淡淡的说道。

荆无命提防道:“如果你想把陈大哥赶出去,先拿我的命。”这一路之上,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军官想把陈大力给丢走了。荆无命觉得,这个督将想干的事,和那些军官一样。以陈大力的重伤,没人照顾,马上就是个死。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那样做。

胡忧看着荆无命的眼睛,问道:“他是我奴营的兵,我为什么要赶他走。”

没等荆无命开口,胡忧又接着说道:“不过他的伤很重,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医治,他活不过三天。”

“扑通!”

刘小三一下跪在了胡忧的面前,哀求道:“督将大人,求你救救陈大哥吧。我刘小三当牛作马,报答你。督将大人,你也说了,陈大哥是你的兵啊。”

胡忧摇摇头道:“奴营没有医护兵,我想你是知道的。”

刘小三何尝不知道奴营没有医护兵!奴兵在其它人眼里,跟本没有任何的地位。别说没有医护兵,就连药物供给都没有。平时谁受伤,只能自己处理,好得了就好,好不了就死。死了扔出去,就是那么简单。

可是刘小三实在不能看着陈大力就这么死了,但凡有一点希望,他都不会放过的。他虽然不认识胡忧,但是他却感觉到,这个督将似乎和别的军官不一样,至少别的军官,就不会把水给他们。

刘小三还在苦苦哀求道:“督将大人,求你想想办法吧。陈大哥他是好人啊。他是在浪天乱平受的伤,他的血是为帝国而流的.......”

此时,其他的奴兵已经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不时的把目光瞟过来,想看看督将大人想要干什么。

胡忧的目光扫过刘小三和荆无命,淡淡的说道:“奴营没有医护兵,不过我略懂一些医术。到是可以帮你们看看。能不能救,没有任何保证。你们如果愿意,就把他抬到那边的帐篷里,如果不愿,那就算了。”

胡忧说完也不等回话,就那么离开了。

刘小三和荆无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都没有底。他们都不知道这个督将大人的医术怎么样,这可是一条人命啊,弄不好就完了。

刘小三语气并不是很坚定的和荆无命商量道:“我看这个督将大人有些门道,要不咱赌一把?”

荆无命看了眼已经走远的胡忧,直接走到陈大力的身边,以行动带替了回答。

说是赌一把,事实是不赌也不行了。刘小三和荆无命都很清楚的知道,陈大力这伤再拖下去,那就是一个死。抬到胡忧那里,说不定还活有一丝线生机。

胡忧早就知道陈大力的箭伤很重,可是割开了陈大力的衣服,胡忧才知道,陈大力这伤,已经不能用‘重’字形容了。因为箭矢插得太久,中箭的肉,都已经烂掉了。一拉开衣服,就是一股臭肉味。外伤最怕拖,这箭伤可要比旋日的那箭伤难多了。

“能活到现在,也真算是命硬了。这伤几天了?”

“记不清了,总得有十来天了。”

回答的是刘小三,荆无命一般情况下,很少有话说的。

胡忧又问道:“一直没上个药?”

“头几天,有个医护兵给了我们一些药,之后就没了。”

刘小三说起医护兵的时候,荆无命的脸上划过一丝温暖。不过胡忧和刘小三都在注意陈大力的伤口,谁也没有注意到他。

“你们两人把他的衣服全脱了。”

胡忧把匕首拿在油灯下烤着,这地方也没酒精,全拿这个当消毒。

刘小三和荆无命帮陈大力脱了衣服之后,就老实的站在一边,看到胡忧摆弄着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他们也弄不懂胡忧是算大夫还是术士,也不敢问。

胡忧烤好了刀,又把止血药,刀伤药之类的东西一字排开。清点一遍现有的存货。这段时间一直都没什么机会补充,这身上的药物越来越少了。

“你们谁把他身后的箭给弄断,一会好拔出来。”

“我来。”荆无命接过胡忧的匕首,挥手把箭给尾给切断。

拔箭不是问题,关键让胡忧头疼的是陈大力伤口上那些坏死了肉和内腑的问题。右胸可是最要的部份,挨着肺,如果里面也有坏死,那基本上,也就没得救了。

“朱大能,你那好了没有。好了就给他喝下去。我们快要开始了。”

“哦!”

朱大能端着磨入了川草乌的酒,走向陈大力。因为陈大力的伤非常重,胡忧让朱大能给准备了两份,份量轻的,陈大力喝下去,重份量的那份,当麻药外用。烈酒可以消炎,这也算是一举两得了。

一切准备就绪,胡忧让刘小三和荆无命按住陈大力,左手猛的把箭拨出,右手的匕首连动,唰唰的在陈大力的伤口上,切下好几片死肉。这切肉可慢不得,陈大力的伤口没有箭矢的压制,血流可不小,不马上处理伤口包起来,陈大力没多少血也以流的。

刘小三几个看胡忧切人肉跟切猪肉差不多,心里都有些发毛。杀人对他们来说,并不稀奇。可是从活人身上切人肉,他们还都是第一次见的。

切肉刘小三几个没见过,胡忧接下来做的事,他们就更没见过了。看到胡忧居然拿着一根缝衣服的针,在那给陈大力缝合伤口。在场的另外三个人,都有些瞪眼。这个督将大人,他拿人当衣服了,这也能缝?

胡忧针线活的水平,真是惨不忍睹。人肉的操作性又很差。弄出来的作品,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还好陈大力是男人,如果换成是女人,胸口被缝成这样,不死也没法活了。这真是太难看了,没脸见人啊!

“呼,好了。你们把他的伤口包起来吧,能不能活命,就看他的命有多硬了。”

胡忧正说着,突然发现荆无命的眼睛里,射出尊敬之色,胡忧心里刚一喜,却马上发现荆无命的尊敬并不针对他的。胡忧顺着荆无命的目光看过去。穿过帐篷上的破洞,胡忧终于看到了荆无命的目标。

“红叶?荆无命怎么会认识她?”

胡忧边想着边拉走出帐篷,他注意到,荆无命动了动脚步,却并没有跟出来。回想起刘小三之前的话,胡忧瞬间就有了答案。之前刘小三说过,曾经有一个医护兵给过他们一些药,如果猜得不错的话,这个给药的,应该就是红叶了。

“胡忧。”

红叶一看到胡忧,马上飞跑过来。一般的士兵,是不可以随便进奴营的,但是红叶这医护兵,并不在此列。

看到红叶的眼中,带着闪闪的泪花,胡忧不由暗叹了口气,喃喃道了声傻丫头。

“呜呜.......”

红叶看到胡忧,再顾不得其他,趴在胡忧的怀里,呜呜的哭了起来。

胡忧轻抚着红叶的秀发,任由她发泄了一会,这才低声哄道:“傻瓜,哭一会就得了,再哭可就不漂亮了。”

对于哄女孩子,胡忧还是有些经验的。他知道女孩子都是感性动物,她想哭的时候,一定要让她哭一会,不然你很难哄得了她。越哄越哭,相当的麻烦。

“哼,人家本来就不漂亮,有什么好怕的。”红叶娇哼着,哭声到是停了下来。

胡忧嘿嘿笑道:“谁敢说我家红叶不漂亮,我跟他拼命。”

红叶伸出小手,捂住胡忧的嘴,撒娇道:“不许老和人家拼命。你知不知道,每次一听到你的消息,人家都担心得不行。”

“好好好,咱不拼命。”对于这个大自己几岁的小女人,胡忧还真没有什么办法。二十六岁的女人,正是最成熟的时候,她的吸引力,有时候可以说是至命的。

胡忧说着拉起红叶的手道:“这里灰大,走,到我的帐篷去,咱们好好聊聊。”

被胡忧这么一拉,红叶想起了来这里的目的。微一用力,反手抓住胡忧的手,娇哼道:“军团长大人真是太不对了,你立了那么多的功,怎么能把你调到奴营来。走,我们找他说理去,他要是不给我个交待,我就告到到巴伦西亚陛下那里去。”

女人有时候是万万不能惹得,特别是爱郎被人欺负的时候,她们会像狮子一样,不牺一切来保护她们任为应该保护的东西,哪怕前边是刀上火海。

在红叶看来,胡忧此时就是被苏门达尔给欺负了。红叶还在路上的时候,就收到了胡忧被调入奴营的消息,马上气冲冲的赶过来。

红叶可不是一般的女人,她老爹红方正虽然只是个城守,比苏门达尔要底两级,但却是帝都里的实权在物,帝都外城城守,可不是谁都能当的。

红叶从小就在帝都长大,见惯了豪门大户。小时候,她连皇子都打哭过,苏门达尔是吓不了她的。她要真为胡忧的事闹起了,苏门达尔的日子,也不见得就会好过。

胡忧此时还不知道红叶在帝都的身份,不过只比公主差一些,如果不是之前的丈夫是暴风雪军团的人,她跟本就不会到青州来。看这姑奶奶发了脾气,胡忧赶紧拉住红叶道:“红叶,你干什么。别胡闹!”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红叶发起飙来,连红方正都有些怕她,可是到了胡忧这,却被吃得死死的。胡忧一说一拉,红叶顿时就没了脾气,一脸委屈道:“人家这不是想为你讨个公道嘛。”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讨什么公道,这奴营是我自己要来了,与别人没有关系。你别吵吵了。给我乖乖的,不然我可要惩罚你哟。”

胡忧说着,目光有意无意的瞟向红叶的****。开什么玩笑,这好不易容才把奴营这些家伙给收拾得听话了,就这么走,那一切不是都白费了?再说了,先不说红叶去找苏门达尔跟本不会有结果。就算有用,让一个女人为自己出头,这样的事,胡忧可做不来。

红叶被胡忧不怀好意的瞟了几眼,顿时小脸就红了起来,低声嘤嘤道:“坏家伙,人家帮你,你却要欺负人家。”

胡忧忍不住逗笑道:“这就算是欺负了?我都还没有怎么样呢。再说了,你不是也很喜欢吗?”

红叶不知道想起什么,脸色变得更红。娇羞不住,佯装生气的噘嘴道:“哼,你就是欺负人家,不跟你说了。”

093章兵指安融

今天的令归城很热闹,至于热闹到什么程度,胡忧不知道,他只知道,帝国新任元帅西门玉凤和她统领的三十万大军到了。

城内大部份的军官,都受命出城十里,迎接女元帅的到来,不过胡忧并没有去,因为他不属于那大部分的范围里,苏门达尔选择性的把他给遗忘了。

“马拉戈壁的,一个从十几岁开始,就在战场上打滚的女人,肯定满身伤疤,漂亮不了。”

胡忧自我阿Q了一把,感觉郁闷的心情好了不少。

朱大能刚做完一趟训练回来,听到胡忧的话,忍不住笑道:“大人,我听人说,西门玉凤元帅长得可是非常漂亮的。”

胡忧闷闷的说道:“漂亮又能当饭吃吗。”

朱大能笑而不语,他知道胡忧是很想见见那个女元帅的。漂亮不漂亮暂且不说,只凭西门玉凤26岁就坐上元帅之位,胡忧就对她很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