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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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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仔像看怪物一样看了胡忧好一会,道:“你以为我不想呀,可是拿什么打?这里的野物都聪明重很,就我,还有我那色鬼爷爷,去了也白给。”

“呵呵,这话到是真的。”胡忧笑道:“走,咱们去试试运气怎么样。”

强仔吃惊道:“你要去打猎?”

“嗯,去看看。”

强仔舔舔嘴唇,还是摇遥头道:“还是算了吧,你才刚刚好点,别为了几块肉丢了小命。”

胡忧心里生出了一丝好感,暗道:这孩子说话虽然不讲究,心地到是挺善良的。

“放心吧,打几支兔子还要不了我的小命,走吧。”

也不管强仔的反应,胡忧说着就推门出去了。雨还在下,淅淅沥沥的,如牛毛一样细,打着脸上,不觉得凉,到是挺舒服的。

强仔想了想,跟在了胡忧的身后。他长于山中,山路虽然不好走,他却走得很稳。

“你就这么空着手去,那能打到独特吗?”强仔一脸疑惑的问道。

“谁说我空着手,这满山的石头还不够用吗?对了,怎么不见你爷爷?”

“他去踩药了,说是下雨天可以采到好东西。”

通过与强仔的交谈,胡忧这才知道,他们祖孙都姓张,那高个爷爷叫张公新,强仔叫张强。至于张强的父母,强仔也不知道,只说从来没有见过,张公新也从来不说起他们。

强仔的身世,让胡忧想起了自己,有些感触的说道:“看来我们还真是同病相连呢。”

强仔听不懂胡忧的成语,顿时就不高兴了,撇着嘴道:“我身体好得很,你才有病呢。”

胡忧笑笑,也不解释。又走了良久,胡忧问道:“强仔,你想念书吗?”

“念书是什么?”

“就是跟夫子学写字。”胡忧解释道。

强仔眼睛一亮,随即摇摇头道:“他们不要我的,闲我没钱。快看,兔子!”

一只灰色的兔子正好从草丛窜出,红红的眼睛,肥嘟嘟的身子,至少有五六斤。

“好,看我的。”胡忧的手里早就已经扣了石子,看准了那只兔子,一拉一扣,借着布带的张力,把石子给打出来。

以胡忧的身手,本不需要借布带之力的。不过一来他的伤还没有完全好,怕拉了伤口,二来他也想教强仔一些基本的手法。这种小技巧,用好了可是能改变生活质量的。

“哇,打中了。”强仔人小速度可不慢,一个窜身就扑了出去,把那还想跑的兔子给死死的按住。

“你看,好肥哟。”强仔乐呵呵的笑道。

“嗯,是不错,不过我们得把他放了。”胡忧看了一眼那兔子的肚子,摇摇头。

“为什么?”强仔一脸不解的看着胡忧,暗想着说他有病真是没有错,他肯定是摔坏了脑袋,不然哪有人把到嘴的肥肉放去了的。

胡忧指指那兔子的肚子道:“因为这兔子带了小宝宝,杀了它就连宝宝写杀了。人可以为了生存做任何的事,但是做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底线。”

强仔似懂非懂的想了一会,问道:“这是不是和色鬼爷爷说的取药不取根是一样的?”

“差不多吧。”胡忧笑笑,问道:“你为什么管爷爷叫色鬼?”

强仔撇撇嘴道:“他呀,见了美女就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那不是色鬼是什么。”

强仔把到手的兔子给放了,却在胡忧的指点之下,成功的打到了一只獐子。虽然为此弄了一身的泥,他却高兴得都快疯了。毕竟自己亲手打到的东西,跟吃人家打的是不一样的。

两人回到茅屋,张公新还没有回来。强仔把獐子去毛升火,都是做得相当熟练的。胡忧已经习惯了有人伺候,很自觉的坐在一边,什么也不做。

“强仔,你们是哪里的人呀?”胡忧闲着无聊,又询问起强仔祖孙的事来。

“梦州良城的。”强仔用努力的把树枝捅进獐子的体肉,准备把它给架到火上去。

“曼陀罗人?”胡忧心中一动,梦州良城正是朱氏一族做经商的地方。胡忧本打算再休息个一两天,就前往良城去看看。在胡忧看来,朱大能的突然转变,应该是他家族里有关,却没有想到,这对祖孙也来自良城。

“嗯,曼陀罗人。”强仔回这话的时候,莫明的叹息了一声,现在的曼陀罗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各国军队的进入,还有当地的强盗,暴民,有些地方,简直就是水深火热呀。

看到强仔小大人似乎的叹息,胡忧的心情有些沉重。虽然他对自己撤出曼陀罗的军事行动对错并不怀疑,但是曼陀罗帝国变成现在这样,他是有责任的。

张公新回来的时候,獐子刚刚烤好。他为人到是挺粗犷的,跟本连獐子怎么来的都不问,自顾的割下一条脚就大咬了起来。看到他动手,强仔也动了手,胡忧坐在那里,到是没有人理会了。

胡忧苦笑了两声,也只能自己动手割肉吃,不然看这情况,这对祖孙怕是要吃饱了,才会想起他来。

这么又在山里住了三天,胡忧跟着这对祖孙一下上路。经过旁敲侧击,他知道这对祖孙采完了药,就会回良城。跟他们一起走,到是能作个扮。再说这一路之上,也并不是那么太平,经过几天的相处,胡忧对他们挺有好感的,护送他们回去,也算是一抱救命之恩吧。

张公新对胡忧要求一路到没有什么意见,但是他有一个要求,这一路的伙食得由胡忧负责。看来他也看出来了,胡忧是一个有钱的主。

此去良城,路途不近,胡忧本想用暗号报一个平安的,但是想到朱大能的事,他就没有那么做。他决定先查清楚整个事的因由再说,甚至红叶她们那边,只能先让她们担心着了。

这一路之上,胡忧对张公新这个色鬼爷爷真是有了直观的了解。这那头哪里是见了美女就不认识路,他简直是随便见个女人都能把自己是谁都忘了。还好,他只是会盯着人家看而已,眼看手不动,不然这一路之上,不知道要弄出多少的事呢。

“哈,终于到家了。”张公新打开门上的铁将军锁,推开了他那破烂的房门。进门是一个小院,再进去是三间瓦房。看得出,这家曾经小富贵过一把,不过现在已经没落了。屋子挺大,却是破旧得不行。

“张老,强仔,我还有事,就不进去了。咱们就此别过,他日山水有相逢,有缘再见!”已经把人送到了家,胡忧也就不打算再进去了。他的身份特殊,万一暴露,怕是会连累到他们。

“好,那就这样吧,有时候过来坐坐。”张公新摆摆手,也没有相留的意思。

强仔对胡忧有些不舍,得也没有多说什么。

胡忧最后挥挥手,离开了张家。他刚才趁放包袱的时候,在强仔的包袱里放了几百个金币,这些钱应该可以让他们改善一些生活。虽然胡忧可以再多给他们一点,但是他不想因此而害了他们。乱世藏金,那是匹夫无罪,惹人眼红就有罪了。

良城,胡忧也是第一次来,胡忧先找了一个小店吃了些东西,然后就向人打听朱家的店面。在胡忧看来,朱大能的家族在良城算得上是旺族,打听起来应该不是太困难的事。

但是胡忧很快就意识到自己错了,一连问了好几个人,得到的结果不是摇头,就是用很奇怪的眼神看胡忧一眼,然后充充走掉。

“为什么会这样?”

胡忧在心里暗自琢磨了一会,更感觉这里面有事。

善民不敢说,那就找恶人问。这人世间恶人的比例虽然比良民低,但是分布却是很广的,基本上只要用心,哪里都可以看得到。

很快,胡忧就发现了目标,看到一个混子在偷人家的包,他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直接把那家伙给压进胡同里。

“大爷,大爷,饶了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混子吓得脸都白了。

“少给我废话,我问你点事,回答得好,我就放了你,要是给我磨机,那就别怪我不认识你!”

胡忧几句恐吓的话一抖,那混子就什么都倒出来了。本那些没事的情报给剔除出去,剩下的就是有用的。

“一夜之间,满门几百口神秘失踪?”

是夜,胡忧坐在窗前,指头一下一下的敲打着桌面。他对失踪的定意,与一般人不一样的,从朱大能的反应来看,失踪等于死亡呀!

一夜之间几百口满门被屠!

这个答案,让胡忧的心口猛的跳了几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朱大能的反应来看,他至于认为这事与自己有关系了。

飞鸟尽,良弓藏,这样的事,自己也许有一天会做,但绝对不是现在呀!

胡忧有些痛苦的闭上了眼睛,高高再上的人,只时候并不幸福。、

第二天,胡忧跟据手上的线索,开始暗查朱大能家族的事。一连几天的明查暗访,胡忧马上就获得了大量的消息,虽然这事很明显的有人做了掩饰,但是只要发生过的,就不可能有谁都全部洗掉。

朱家的人虽然找不到了,但是朱家在良城家大业大,曾经帮他家做过事的人,总是还可以找到的。

五天之后,胡忧基本上就把整个事都了解清楚了。

朱家坟山,朱大能又回到了这里,烈酒一口口的往肚子里灌,脑袋却依然清醒着。

一个身影出现在了朱大能的视线之里,他的身子微微一震,却并没有动。也许他早就知道这个人会来,而他一直在这里等的,也许就是他吧。

来人正是胡忧,他今天穿了一身的黑色,这是对死者的尊重。

“喝酒也不叫上我。”胡忧上了一柱香,在朱大能的对面坐下。石头上有泥有灰,不过他并不在意这些。

朱大能看了胡忧一睛,没有开口,又猛灌了几口酒,把酒瓶放在了两人之间。

胡忧想也不想,拿过酒瓶就往嘴里倒。以前他们曾经俩人喝一瓶酒。

“为什么不告诉我?”胡忧放下酒瓶问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事是我派人干的?”

朱大能静静的看着胡忧,良久才道:“也许不是你,但这事一定跟你有关系!”

“所以你带人来杀我?”胡忧笑道。似乎被人刺杀,只不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而已。

“那些人不是我的,我只是去看看。”朱大能摇了摇头,似乎不想对这事做更多的解释。

“好,那我们不说这个,你为什么觉得这事和我有关。”胡忧问道。

朱大能眼中痛苦之色一闪而过,把一直紧紧握着的手摊开,露出那颗金色的不死鸟星。沉着声音,把它的来历说了一遍。

胡忧默默的听着,没有插嘴,一直到朱大能最后说道:“我查过了,除了你之外,没有人可以随意的拥有多余的不死鸟星,就连红叶和西门玉凤都没有。所以这事,哪怕不是你做的,也必然与你有关系。”

胡忧这才说道:“所以你来杀我,一是为了出口气,二是为了让我知道这事?”

朱大能沉默着没有接话,其实他杀胡忧只是一个样子,真正要做的,是给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他要用这种极端的方法,让他与胡忧的关系,从亲密的战友变成敌人。

痛失全族亲人的巨痛,让朱大能的理智暂时性的减弱,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他不回不死鸟军团,就是怕有一天他控制不住,会做出更可怕的事。他不想利用自己为之奋斗了十年的部队,来进行一些可怕的阴谋,刺杀胡忧的行动,可以让他绝了这方面的想法。

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朱大能呀朱大能,你这事做得不对呀。咱们十几年的战友,你有事怎么就不先跟我说呢。你手里已经有了一个证据,有了这个,马上就可以知道整个事情是谁干的,你又何必做那么多事!”

朱大能怒道:“这金色不死鸟星虽然少,但是在军中至少有一千人有,你以为你是神吗,可以查到是谁!”

胡忧摇摇头道:“你以为不死鸟星只是一个标致而已吗?”

“难道……”朱大能的心狂跳起来。

胡忧道:“不错,不死鸟星表面是一样的,但它却是唯一的!”

卷十风雨曼陀罗704章谁是凶手

不死鸟星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有很少的人才知道,就连朱大能,红叶他们都不知道这个秘密。

这个秘密就是每一颗不死鸟星都有一个编号,而这个编号是和士兵牌对应的。胡忧当时在军队改革的时候,特制了这些不死鸟星,但是关于编号的事,他却因为某种原因,并没有公布。

胡忧从朱大能的手中,把那颗不死鸟星给接了过来,拿在手里,看着朱大能道:“你想知道,这颗不死鸟星是属于谁的吗?”

朱大能的眼睛瞬间瞪大了,他怎么会不想,真是做梦都在想呢。

胡忧拿着这颗不死鸟星,手也在微微的颤抖着。他也很想知道,是谁杀了朱大能一家几百口人,但是他有些害怕知道,因为这意味着他将失去一个曾经的战友。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又一个人背叛了他。

不想知道,但这是非知道不可的事。胡忧当着朱大能的面,把那颗不死鸟星的翅膀给合在了一起。这是利用换日弓的藏箭法原理做的一个小机关,不知道技巧的人,是无法发现这个秘密的。

在朱大能的注视之下,不死鸟星的鸟肚子部份打开了,透过那个开口,可以看到里面的钢印数字。

“是谁?”朱大能的眼中露出了愤怒的眼神,那窜数字他很熟悉,他也有一窜这样的数字,那是每一人不死鸟军团成员,在军中的编号。

胡忧看了眼那窜数字,暗暗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还好,并不是他最不希望看到的那些数字。

胡忧把手放到怀里,在拿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本编号薄,递给朱大能道:“你自己按着号找吧。”

朱大能用有些颤抖的右手,把编号薄接过去。开始对了起来。很快,他在停下了手,两眼死死的看着编号上相对应的名字。那个名字朱大能并不熟悉,但是那个军团所属,他太清楚了。

“秦明!”朱大能从牙缝里吐出几个字。从编号本看,这个编号正是属于秦明军团的。秦明部队曾经短暂的投入过不死鸟军团,所以他的部份士兵,也曾经有与不死鸟军团一样的编号。

“我要杀了他!”朱大能一下站了起来,转身就要去找秦明。

“站住!”胡忧喝住了朱大能。

“少帅!”朱大能的眼中出了泪光,哽咽道:“待我杀了秦明,再回来向你以死谢罪!”

刺杀上级长官,无论是什么理由,在不死鸟军团中都是死罪。这一点胡忧知道,朱大能也知道。朱大能叫这声少帅,就是还承认自己是不死鸟军团的人,而即然是不死鸟军团的人,那么他参与刺杀胡忧,自然就是死罪!

“你以为你杀得了秦明吗?”胡忧冷笑道:“别跟我说你会拼了那条小命,你就算是有十条命,也不见得就能杀得了秦明。”

“再说了,这事也不见得就是秦明干的。”

“怎么会不是!”朱大能有些气血冲脑。

“有什么不可能,难道秦明军团的人,就一定听秦明的吗?你是成年人,别那么幼稚好不好。”

朱大能颓然的坐在了地上,一时之间有些茫然了。整个世界似乎都变得很陌生,陌生得他有些看不懂。

不知道过了多久,朱大能倒在了地上,像婴孩那样沉沉的睡去。胡忧坐在他的身边,一口一口的喝着酒。

朱大能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月亮已经出来了。惨白的月光照在坟头上,看头人心里毛毛的。

“醒了。”胡忧的声音悠悠的传来,他升了一堆火,正坐在火边烤火。

朱大能摇摇头,脚步有些不太稳的在胡忧的对面坐下。

“这个事,我会管。”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道:“事了之后,你这条命是我的。”

“嗯。”朱大能对此没有异意,他之前已经说过了,会向胡忧谢罪的。

胡忧的目光,停留在那跳动的火焰上,愣愣的有些出神,良久才开口道:“还记得那次天灾之后,我们在破庙里过年吗?”

朱大能的目光闪动,显然也回忆起了那个时候。那时候他们都没有什么地位,前途也一片迷茫,但是他们那个年,却过得很开心。记得那晚,所有的人,全都喝醉了……

帝都龙城,胡忧和朱大能又一次来到了这里。这里他们都已经来过很多次,但是没有一次的心情会和现在一样。

他们是来杀人的,血债必须要用血来还。一家几百口满门被屠,这个仇怎么可以不报。

“马泽本现在是城东守将,手里有两万人马,我们行事要小心。”胡忧交待了朱大能一句。这种话本不应该说,但是朱大能现在的情况并不是那么稳定,多说一句总不会有错。

“放心吧,我知道应该怎么做。”朱大能回道。

那颗不死鸟星上的编号,并不是马泽本的。但那个丢了不死鸟星的将军,是马泽本的亲信。胡忧判断,这事应该和马泽本有关系,至于秦明是不是真的与这事有牵连,那得查过才知道。

马泽本这几天过得还算是逍遥,秦明军团进入帝国之后,他的生活也变得好了起来。这帝都和西北那种破地方可不一样,这里的女孩子一个个水灵灵的,美酒美食也不少,足够他享用不尽了。

今天他出来得有些早,因为他新认识了一个千影楼的头牌。那头牌娇娇嫩嫩的,昨夜上了一次让他食髓知味,一整天都在惦记得。

“你们都在楼下看着行了。”马泽本吩咐了几个亲兵,自己了上楼。他可不喜欢做事的时候,门外有人听房的。

“小美人,我来了。”马泽本边淫笑着,边推开了房门,他今天早上离开的时候,已经吩咐过了。这个头牌他包下了,不许别人碰一个手指头。

马泽本现在的地位,在秦明军团里能排进前十,他的话一个小小的青楼老板是不赶违抗的。

屋子里没有回声,马泽本有些纳闷,转念又笑了起来。暗想肯定是昨晚自己太过厉害,小美人累了,还在休息呢。

男人总是喜欢把自己想得很强壮,其实在女人的眼里,会不会也这么看,男人又怎么会知道呢。

料想美人还在休息,马泽本放轻了手脚。他想玩一个很有意思的游戏,让彼此更有情性一些。

进屋不到一分钟,马泽本就后悔今天之行了。他想了一天的头牌此时并不是在休息,而是伺候在一个年轻人的身边。看到这个年轻人,马泽本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这是他的仇人呀,他不但杀了他的兄弟,还抢了他的城。他就像是一个命中的克星,出现在这里,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

“马将军,请坐。”马泽本看到的年轻人正是胡忧,胡忧此时正乐呵呵的看着马泽本。

马泽本的胆气有些不足,犹豫了一下想后退,却把身边的朱大能给拦住了。

“坐下!”朱大能强忍着心中的怒气。

朱大能的形像变化很大,从一个大胖子一下变成了瘦皮猴,马泽本一时之间,没有认出他来。不过他了解胡忧,知道胡忧出现在这里,必定已经有了布置,他不敢轻举妄动。

“少帅,好久不见。”马泽本干笑的在胡忧的对面坐下,偷看了一眼那个头牌,那头牌却跟本不理他,像是不知道他来了一样。

****无情,戏子无义!哼!

“是有日子没有见了,马将军一向可好。”胡忧示意那头牌给马泽本倒酒,那头牌这才有了反应。

马泽本说得没有错,这就是****无情,胡忧只是给了几个金币,又加了些手段,这昨天还在马泽本怀里叫哥哥的小佳人,今天就相见不相识了。

“托少帅的服,都挺好的。”马泽本不知道胡忧找他干什么,那话说得非常的小心。

“好就好。”胡忧笑道:“这酒不错,咱们干一怀?”

“末将敬少帅。”

两人喝了酒,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起来。胡忧是一副悠悠闲闲的样子,马泽本却是有些做不住了,换了谁身处这样的环境,也是如坐针毡呀。

“少帅,不知此次大驾而来,所为何事?”马泽本终于借着一个话头,本话题拉到正事上来。先弄清楚胡忧想干什么,才好想出应对之法嘛。

胡忧哈哈一笑道:“你不说,我不相点忘记了。我这次来,是特意来感谢你的呢。”

“感谢我?”马泽本有些迷惑,他不知道胡忧这话里是什么意思。他和胡忧之间,可是没有什么恩只有怨的。

“嗯,马将军,你有一个好手下呀。”胡忧笑着说出了一个名字。

马泽本的脸色微微一变,瞬间就恢复了正常,装傻道:“不知道我这个属下有什么得罪了少帅的地方,少帅只管告诉我,回头末将一定好好的收拾他。”

“不不不,别说收拾那么难听。他这次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我这次是特意来多谢他的。”胡忧说着一拍手,一个比那个头牌女子拿着一个小盒走了出来。

胡忧继续道:“听说他还没有成亲,我这里有一个妹妹,打算要嫁给他呢。你看,连嫁妆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马泽本都快被胡忧给搞模糊了,他还以为胡忧是为那件事而来。那想到胡忧说什么要感谢,还又送金银又送美人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呀。

“呵呵,事情就是这样的,你看我的身份不太方便,你帮我派个人,把他给叫过来怎么样?”

“行行,当然可以。”马泽本抹了把头上的汗,这会他敢说不行吗?

推开窗向楼下喊了一句,马泽本又回到了位坐坐好,和胡忧喝酒吃菜等着,不时偷看一眼那千娇百媚的美人。这可真是大美人呀。马泽本有些美色冲脑,居然想着怎么可以本这个美女抱回来玩一玩。

要是马泽本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份,怕就是放到他的床上,他也硬不起来了吧。

这个女子,就是目前控制着皇陵禁卫军的冷雨夜。胡忧这一次进帝都,准备大干一场,自然把她也给调来了。有一点马泽本猜得没有错,胡忧不但是已经控制了这个房间,整座青楼都已经在他的控制之中。只要他一声令下,这里瞬间就会成为平地。

此处离着马泽本的军营并不是很远,不一会那个掉了不死鸟星的将军就到了。他进来的时候,深深的看了守在门口的朱大能一眼,眼神之中闪过一丝疑惑,等看到胡忧,他的脸色突然就大变起来,伸手就要抽刀。

“坐下。”朱大能的刀子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马泽本看情况有变,却不感乱动。因为他看到了胡忧手里的五连弩。胡忧是以箭法扬名天下的,他没有自信可以从胡忧的手里跑掉。

这什么送美人嘛,天下之间,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来了。”胡忧看了那将军一眼,小角色而已,要不是朱伯在临死之前拿出的是以属于他的不死鸟星,这辈子他怕和胡忧也没有什么直接的交集。

“少……少帅。”那将军口唇都发紫了,满口的牙,说话却漏风。

“来,这酒不错,尝尝看。”胡忧亲手给倒上一杯酒。

“谢谢……谢谢。”

“不谢,今天找你来,是想问你一件事,你要是知道呢,那就麻烦你告诉我。要是不知道呢,那也没有什么。”胡忧的话说得异常的轻松。

“少帅,少帅,不关我事的,我只是依命行事而已。”那将军在胡忧的威势之下,整个人都快抖成了筛子了。

“哦,你知道我想问你什么?”胡忧乐呵呵的笑道。

胡忧笑,马泽本可是笑不出来了,而那将军都快哭了。他不怎么胡忧是怎么找到他的,但是他知道胡忧是为什么而来。这大半年来,他就没有一天晚上睡得着的,那样的煎熬让他都快崩溃了。

胡忧边拿出那只不死鸟星,边笑道:“即然你知道我想问什么,那你就一五一十,详详细细的告诉我吧。”

那将军看到那个不死鸟星,更是确定胡忧是为什么而来了。他这半年睡不好觉,就是因为掉了之人不死鸟星。当时现在现场的时候,他并没有发觉,后来发现之后,他又偷偷的回去了一趟,却是什么也找不到了,同时找不到的,还有那个撞了他一下的老人。

这件事,他回来之后,没有敢跟任何人说起过。每每想起关于胡忧的传说,他就怕得全身发抖。哪怕这事已经过了大半年,他也没有敢认为这事过去了。这不,胡忧不就找来了吗。

“是,少帅,我说。”那将军完全不敢看马泽本,耷拉着个脑袋,把怎么屠了朱大能满门几百口,怎么设计把事转嫁到胡忧身上的事,原原本本的给说了出来。

胡忧这才知道,原来他们还做了很多的小手脚,把矛头指向自己。而这些朱大能之前都没有说过。设身处地的,胡忧可以体会得到,朱大能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嗯,看来你的记忆还是挺不错的。那边有一张桌子。你过去把当晚参加了这个行动的人,一个一个的把名字都给写出来。千万不要漏了,不然我会不高兴的。”

打发走了那个将军,胡忧的目光转到了马泽本的脸上,淡淡的笑道:“马将军,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一个故事,想要说给我听呢?”

马泽本哼冷:“没有什么好说的,你要杀就杀,大不了我们一起死好了。别忘记了这里是谁的地盘,我要有什么事,你也别想好!”

“吓我?”胡忧收起了笑容,冷哼一声道:“马将军,你也是老兵了,我的出生,你应该很清楚。咱们就不要玩花样了,痛快点,把我想知道的告诉我,这对大家都有好处。”

“你觉得我会说什么吗?”马泽本还死鸭子嘴硬。他是过来人,自然知道不说不一定死,说了那就死定了。

“你会说的。”胡忧喝了口酒,把杯子轻轻的放下。

冷雨夜站了起来,除了单独和胡忧在一起之外,一般人很少能见到她的笑容。她静静的走到马泽本的身边站定,从头到属没有说过一句话。

马泽本感觉到了空前的压力,他突然发现这个美得让人心疼的女人,是那样的可怕。他甚至宁愿面对一个刽子手,也不愿意面对这个美人。

朱大能静静的站着,之前在听屠杀经过的时候,他就已经几次差点忍不住。但是他记得自己答应过胡忧什么,他已经错过一次,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再犯错。就算是忍无可忍,他也还是忍了下来。

这会,他很想亲自对马泽本用刑,他有一万种方法让马泽本生不如死。他不需要马泽本马上说,他要马泽本体验完他的手段之后再说。不过他记得自己答应过胡忧的话,他静静的站着,一动不动。

胡忧一直没有正眼看过朱大能,但是从头到尾,他的注意力大部份都在朱大能的身上。朱大能的自控让他满意,也坚定了他心中的打算。

卷十风雨曼陀罗705章以血还血

酒一口一口的喝,胡忧静静的坐着,一句话也不说。马泽本已经像条死狗那样,躺在了地上。朱大能脸无表情的站着,尽管脸已经憋成了通红,他依然在克制着。那个马泽本想了一天的红牌早已经被打发了出去。屋里静静的,只有冷雨夜清脆的声音在空气之中飘荡。

“阿西梅吗?”胡忧放下了酒杯。事情已经查得很清楚了,是阿西梅不满被秦明的控制,暗中拉拢了马泽本,故意让马泽本去屠朱大能一家,而挑起不死鸟军团和秦明军团的矛盾,以图从中获取自己的利益。

要说阿西梅这人的脑子还真是太简单了一些,他居然以为就这样,他就可以从中获得他希望的利益。他却没有想过,哪怕胡忧和秦明来了个大决战,就他那点水平,又能在这里面拿到什么东西。

从某个角度来说,阿西梅的智商还不如艾薇儿呢。她至少是看准了时机才做事,希望成功的得到蕾娜塔的支持,日子比阿西梅可好过多了。

“是的,一切都是阿西梅搞出来的,马泽本利用一件外事任务干什么了这个事,秦明在这件事上并不知道。”冷雨夜面无表情的说道。

“嗯。”胡忧哼了哼,目光转到了窗外。没有做任何的表态,谁也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

“少帅,你打算怎么办?”冷雨夜的性子并没有她表现出来的那么冷。忍了一会,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朱大能的目光也看向了胡忧。阿西梅是没有多大的威胁,但是他的身份摆在那里。要动他的话,那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理性来说,现在动阿西梅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尽管朱大能恨不得吃了阿西梅,但是这点脑水他还是有的。

胡忧的目光转到了朱大能的身上,看了他好一会,才开口道:“朱大能,你说呢。”

“我……我听少帅的。”朱大能低下了头,这句话说得多少有些不甘心。听胡忧的,那这屠满血仇就只能暂时压下了。上位者与普通人最大的分别,就是凡事以大局为重。这么多年来,胡忧都是那样干的,这一点朱大能很清楚。

“听我的?”胡忧又拿起了酒杯,杯里已经没有酒,他却并没有自己倒上。

“啪!”

静静的屋子里,突然传来了一声清脆,那是酒杯并胡忧硬生生捏碎的声音,一个好好的青花瓷就那么碎掉了。

朱大能、冷雨夜的心猛的跳了一下,他们似乎猜到了什么,都拿不敢相信的目光看向胡忧。

“杀人偿命,血债自然得用血来还!不管他是谁,动我的人就是不行!”

胡忧这话说得非常平静,但是在朱大能的耳朵里听着却如惊雷。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这一次自己是真正的错了。胡忧一直似他为兄弟,而他却怀疑了胡忧,还参与了对他的刺杀。

“少帅!”朱大能感动得一下跪在了地上,颤抖的道:“您有这份心,我朱大能就已经万分的感激了,请您还是以大局为重!”

“屁话!”胡忧一下站了起来,怒道:“什么大局小局的,连自己兄弟的血仇都不管的话,那就算是得到整个天下又有什么用!”

“冷雨夜!”

“是,少帅!”冷雨夜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惊喜,皇陵禁卫军交到她的手上以来,还没有做过一件像样的事。这几年更是连动都没有动过,这一次非要好好大闹一场不可。至于什么大局不大局的东西,她才不管那些呢。

“给我调集最精锐的人马,我要做一些事!”胡忧淡淡的说道。

“是!”冷雨夜风一般的出去。

朱大能有些不懂的看着冷雨夜离开的背影,冷雨夜他是认识的,但是冷雨夜的手里有什么力量,他却一点都不知道。

“走吧,我们已经在这里呆了挺久了,老子的青楼运一向不好,呆久了怕又出什么妖蛾子。”胡忧淡淡的笑道。

马泽本和之前的那个将军,自然有人负责带走。这两个人,还有点用,不能就那么干掉了。

阿西梅这几天总感觉心惊肉跳的,似乎有什么事要发生。连着推掉了好几个约会,终日躲在皇宫里不出去。

“去,给本王拿酒来!”越坐越烦,阿西梅一拍桌子哼道。

宫女在外人看来似乎挺神秘的,其实在宫中就是一下人,跟本没有什么人权的说法,无论身心都不属于自己。阿西梅就算在曼陀罗政局上并没有什么地位,但是宫女也不敢不听他的话,赶紧的拿酒下了。

“二皇子还挺悠闲的嘛,还有心思喝酒,不错,不错。”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进了阿西梅的耳朵里。

阿西梅头口猛的一跳,后宫里除了他之外,是没有其他男人的。而这男声,这口气,明显很不友好。

阿西梅虽然草包一些,但还不至于蠢得什么都不懂,他知道要出事了。

“胡忧!”阿西梅看清了来人,脸皮更是跳得厉害:“你想干什么!”

胡忧大摇大摆的来到阿西梅的对面坐下,自顾的拿过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淡淡的说道:“闲来无事,跟你算笔帐。”

“算什么帐,我又不欠你什么,你要算帐,找秦明去!”阿西梅脸色变得相当的难看。他想跑,但是却跑不了,二十几个面无表情的人,已经把所有的出口全都堵死了。

“二皇子就是贵人事多忘性大。”胡忧冷笑一声,看向朱大能道:“还是你这个正主来跟他算吧。”

朱大能的眼中燃烧着仇恨的怒火,屠门之恨,不共戴天呀。

“你还认识我吗?”朱大能大步来到阿西梅的脸前,指着自己的脸道。

阿西梅以前虽然见过朱大能,但是并不是很熟悉,此时朱大能的身型又变化巨大,他一时哪里知道他是谁。

看阿西梅一脸的茫然,朱大能提醒道:“大半年前,你曾经和马泽本有过一次合作,总还记得吧。”

“你是……不可能呀,朱大能是一个胖子。”阿西梅一时有些脑子短路。胡忧说得没错,他的忘性确时有点大,大半年前的事,朱大能不提他早就已经忘记了。不过他毕竟曾经对这个计划抱有过很大的希望,这会终于也想起了那件事。

朱大能苍凉一笑,道:“是呀,朱大能以前确实是一个胖子,不过现在已经变成了这样,二皇子,这都是拜你所赐呀。”

“我我我……你你……我,我什么都不知道的,一切都是秦明做的,与我没有关系。”阿西梅草包蛋一个,刚才脱口说是朱大能的名字,已经把他给暴露了,这会居然还想把事情往秦明的身上推。

胡忧没有说话,下意识的坐开了一些,他怕白痴会传染呀。

朱大能残忍一笑,突然上前拉过阿西梅的左臂,一扭一拉,咔的一声,硬生生的折断了阿西梅左臂。

“啊!”

阿西梅惨叫一声,整条左臂都以不规则的形态扭曲着。从小到大,他哪里尝过这种滋味,痛得尿都快出来了。

“我这个人,生平最讨厌的,就是有人欠帐不还。”朱大能冷冷的说道。

“真不关……”阿西梅还想狡辩。

“咔嚓!”这一次是右臂。

“哇……”阿西梅大哭了起来,他不是茅厕里的石头,硬不起来了。他痛哭流涕,他在忏悔。

胡忧没有出声,似乎正在发生的一切,与他并没有任何的关系。

阿西梅爬到胡忧的脚边,请求原谅,胡忧只是轻轻一撩,把他给撩了出去。

阿西梅死了,他的尸体被挂在皇宫前,马泽本和那个将军,被砍了手,双双跪在阿西梅的身前。

宫墙上,写着腥红的四个大字——血债血偿。

没有文字,也没有说明,没有人知道这是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人知道是谁干的。

帝都的老百姓全都轰动了,那里可是皇宫呢,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水上皇宫不是什么人都能按近的,不过老百姓还是源源不断的收到了不少的消息。消息有真有假,不过这已经够他们谈论的了。

有一条消息,老百姓并不知道,马泽本下属的一个纵队,遭到了不明身份人马的突袭。那些人的手上,拿着一份名字。但凡是名字上有名字的人,全都无一例外的当场格杀。

多年之后,一个亲历了这个事件的士兵,把它写在了自己的回忆录里。在他的回忆灵里写到:

那天,天气和往日差不多,突然一群黑衣人杀进了军营。他们的实力非常的强大,只用了短短十分钟,就控制了整个军营。然后,他们拿着名单,一个个的对人……

天呀,那可是军营,居然也可以发生这样的事,那真是太可怕了。直到现在,我还在庆幸自己没有在那份名单上。

“秦明将军,我们经过分析,这事很有可能是胡忧干的!”康拉德来到秦明的军帐,一脸担心的说道。他和马泽本几乎是同一时投跟秦明的,马泽本现在变成这样,他多少有些兔死狐悲。

“马泽本醒了吗?”胡忧问道。他现在不管这事是谁做的,他要知道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拿着名单杀人,这明显是在寻仇,而且这事居然还扯到阿西梅那里。

“他失血过多,暂时还醒不少。不过令一个已经醒了,只是他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已经疯了。”

“全力把马泽本弄醒!”

秦明挥退了康拉德,看了天边的明月,叹了口气。事情的发展似乎有些跳出了他的控制,看来得改变一下策略才行。

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阿西梅被杀的事,几天之内就引暴了天风大陆。朱大能一家几百口被屠的消息,也同时传了出去。两相对比,九成以上的人,都知道这事是谁干的了。不少反应快的人,在得知整个事情的原委之后,马上撤查自己的手下,看有谁私下做过惹了不死鸟军团的事,别弄得有一天人家找上门来都不知道是什么回事。

同样也是这件事,让所有人再一次认识到了不死鸟军团的可怕。各国的情报人员,全都被派了出去。上头已经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查到不死鸟军团躲在什么地方。

“这个坏小子,居然又在外面搞出这么大的事。”西门玉凤放下手里的情价笑骂了一声。她太了解胡忧了,在别人还在猜着这事是谁出手的时候,她已经猜到了是胡忧下的手。

“玉风妈妈,是不是有爹爹的消息了。”丫丫仰着小脑袋看西门玉凤。这几天她一直寻在西门玉凤的身边,就是想知道胡忧在哪里。

“嗯,知道了。他很快就回来了。”西门玉凤摸摸丫丫的脑袋。

“太好了。”丫丫高兴的拍手笑起来。

冷雨夜的人马已经全部撤了回去,此时就只剩了胡忧和朱大能两个人。

“少帅,大仇已经得报,我的人生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我说过,这条命给你,你拿去吧。”朱大能双手捧着钢刀,跪在胡忧的面前。

胡忧接过钢刀,仔细的端详着。这是一把好刀,它已经跟着朱大能南征北战十多年,刀锋还是那么的锋利。朱大能曾经跟他说过,这刀是他祖传下来的,虽然没有名字,但是一直是他最珍惜的东西。

这刀,如果插进心口,应该不用费很大的力气。

“你已经想好了吗?”胡忧轻轻的问道。

朱大能重重的点头道:“少帅,你动手吧。”

“不后悔?”

“今生能跟你,我没有什么可后悔的。”

胡忧把玩着钢刀,回忆道:“十年了,人生有多少个十年。这十年,我们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事。大能呀,你还记得,当时是你教我怎么用枪的吗?”

朱大能的眼睛里也闪过了回忆,有人说不生不需要回忆,而他们却不知道,回忆是一个人要宝贵的财富。因为回忆是证明他在这个世界上活过的唯一证据。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回忆,那他的人生将是空白的。

“我记得,那时候你的枪法,真的很差。”朱大能莫名的笑了起来。马上就要死的人了,还能笑得出来的人,真的不多。朱大能能笑出来,那证明他真的坦然的面对死亡。

死,对很多人来说那是可怕的,对现在的朱大能说来,那是甘愿。死在胡忧的刀下,他是心甘情愿,因为他却实是错了。军法,不容任何人法外容情。

“是呀,那时候,我真的很差劲。”胡忧也笑了起来。那一次他和朱大能比枪法,朱大能一招就用枪头指着了他的眼睛。胡忧的人生,经历过很多的重大转折,而那一次,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一次。

“朱大能,咱们再来打一次吧,就用枪。”胡忧顺手一挥,霸王枪出现在他的手上,枪头隐隐的泛着黄光,在夕阳下,非常的漂亮。

“好。”朱大能也拿出了自己的枪,那是军队里的硬木枪,他用着很顺手,除了枪头之外,他并没有做什么改动。在他看来,胡忧是要在比枪之中,给他致命的一击。

隐隐的,朱大能的眼中闪过一丝感激,因为这样的死法,相对来说,更有尊严。

“不要让我,我要看你的真本事。”胡忧轻喝一声,手中霸王枪直冲朱大能的胸口而去。

“来得好!”朱大能枪尾一点,打开胡忧的霸王枪。

两人你来我往的战在了一块,这一刻他们忘记了身外的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当年的军营里。

枪尖划破空气的声音,异常的美妙,两枪交击之声,悠悠扬扬的飘出好远好远。

“看我青龙献爪。”胡忧打得兴起,高高跃身而起,手中霸王枪一而化二,二而化三,瞬间变成千条枪影,远足目力,可以看到枪影之中,有一只淡淡的青龙。

朱大能淡然一笑,突然丢枪迎身而上。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应该来的始终要来,应该死的,始终要死。

朱大能笑得很坦然,在他看来,这是他最好的结局。闭上眼睛,他等待着万枪穿心的那一刻。

时间有点久,相像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枪头划过空气的声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就连微风轻拂树叶的声音,都能听得很清楚。

朱大能疑惑的睁开了胡忧,先进眼的是胡忧含笑的眼睛。他的手做拿枪状,只不过霸王枪已经不在他的手中。

“少帅?”朱大能不解的叫了一声,他有些弄不明白。

“朱胖子已经死了,处犯军法,当场格杀。”胡忧似乎没有听见朱大能的话,自顾的说道。

朱胖子是朱大能的外号,不过现在,他显然很对不起这个外号。

朱大能似乎明白了什么,却还是有些迷惑。

胡忧没有理会朱大能,他背转过声去,一字一句的说出了一大段话。这段话在天风大陆的历史书里,从来没有出现过,但也正是这段话,完全改变了整个天风大陆的格局。

朱大能对着胡忧的背影,深深的鞠了一躬,眼中炙热的燃烧着新希望……

卷十风雨曼陀罗706章狼心狗肺

古道西风一只瘦马,胡忧悠闲的坐在马背上。解决完了朱大能的事,让他深深的松了一口气。不说从此高枕无忧吧,至少也连带性的解决了一些问题。

胡忧此时正走在回韩国的路上,再有几个月,红叶就要生了,他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要陪在红叶的身边。

正走着,胡忧拉停了马。冷眼看着拦在前面的十几个衣衫褴褛的老百姓。老的六七十了,小的不过七八岁,看他们的样子,似乎还想劫胡忧。

“此路是我开,此山……此山……”一个看着还算强壮的男人,想来几个切口以壮声势。不过他明显没有经过职业培训,业务很不熟练。

“得了,得了,这山估计你没见办法开,想干什么,你直接说好了。”胡忧摆摆手道。

“哼,算你识相,我们要马不要人,把马留下,你走。”那男人说道。

胡忧笑道:“我可以定意为你这是要劫道吗?”

汉子脸色微微一变,嘴气道:“可以这么说!”

胡忧抚摸着爱马道:“如果我不交呢。”这马虽瘦,跟着胡忧几天了,多少也有些感情。适逢乱世,马已经成为了战争资源,但凡好一些的马,全都被征到了军中,世面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马了。

“年轻人,你还是交了马走吧。不然我们要对你不客气的。”那快八十的老者开口道。

“老人家,你们准备拿这马怎么办?”胡忧问道。这么一会,他已经看去来了,这是一家子。

“杀了吃肉!”一个小女孩声音甜甜的说道。她的目光,从胡忧出现之后,就一直在马身上,边看还边咽口水。

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问道:“然后呢?”

所有的人都露出了茫然之色。然后,这样的世道,能活一天是一天,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谁还管他什么然后不然后的。

“少废话,再不把马交出来,我们可对你不客气。”那男子回过神来,挥了挥手中的木棒。

那是他的武器,不过那种武器,胡忧就算是站着让他来几下,他怕是也不能对胡忧造成什么伤害。

胡忧身上有带食物,但是分给这十几口人,明显是不够的,想了想道:“好吧,这马就给你们好了。”

一匹瘦马虽然也不够这一家子吃几天的,但是至少可以让他们暂时的活下来。这到不是胡忧怕了他们,只是刚才那么说要杀马吃肉的小女孩,让胡忧想起了丫丫,这马就算是送给他们的小礼物好了。

看胡忧愿意把马给他们,这一家子的脸上都露出了喜色。他们已经饿了很多天了,再没有东西吃,一家子都要死在这里。为了活命,那些平时不屑做的事,也得干干了。

胡忧没有多说什么,收拾了东西,就把马给交了出来。

“哥哥,请等一下。”走出几步,那小女孩子追了上来。

“这个送给你,算是跟你交换。”小女孩把一个小玩偶递给胡忧。那是一个布做的小狗,小女孩显然很喜欢,保管得很好,一点不见脏的。

“谢谢。”胡忧摸摸小女孩的脑袋,把小布狗接过去。

“我知道,抢你的马是不对的。可是爹爹说,再没有东西吃,我们就全得饿死了。”小女孩歉意的低下了脑袋,小声的说道。

胡忧摇摇手中的小布狗,笑道:“咱们不是交换吗,怎么算是抢?呵呵,再见了,小姑娘。”

重新上路,胡忧并没有因为被抢了马给感觉到愤怒,而是感到一丝淡淡的悲哀涌上心头。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无论是那一种结果,百姓似乎都没有好日子过。他们需要的是一种稳定,但是现在曼陀罗帝国,最没有的就是稳定。宁南帝国的部队,也已经进入了曼陀罗,现在曼陀罗境内的多国部队,已经达到了四支,用不了多久,这个数字肯定还会增加的。只有经历过最黑暗最黑暗的时期,重见光明的希望,才会再一次来临。

“啊呜……”

远处的一声狼嚎,把胡忧的思绪拉了回来。胡忧有些茫然的看了眼天色,现在可还是白天,居然就有狼出来活动了?

“遭了。”胡忧暗叫一声,肯定是血腥味引起了狼群的注意,人很久没有东西吃了,狼也不是同样的饿着吗?

而这血腥味的唯一来源,肯定是刚才抢马的那一家人。想到那个和丫丫差不多大的小姑娘要遭狼吻,胡忧转身就往回跑。

胡忧离得并不算是太远,在他的全力回赶之下,只用了不到十分钟,就回到了之前被抢马的地方。

只短短的十分钟,已经晚了不少,之前那么跟他说话的老人家,已经躺在了地上。拿着木棍的男子,护着家人,守在马的前面。

胡忧看他到了这个地步,还舍不得那些马肉,不由有些生气。不过生气也没有什么用了,狼群一但向人类发动进攻,是不会那么轻易停手的。

来不及多想,两把五连弩已经出现在胡忧的手里。左右开弓,瞬间十数匹狼就倒在了地上。

“大哥哥!”那小女孩惊喜的叫了一声。难道在这个时候,她都没有吓得大哭。

胡忧在心里暗赞了一声,心想如果换了丫丫在这里,她应该也不会哭吧。

狼群看来也是饿疯了,居然来了数百之多,就算是以胡忧的身手,也不足以对付这么多的狼。

“离开那马,往山上退。”胡忧大声的喝道。

看那男子还不动,胡忧骂道:“马拉戈壁的,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快!”

男子似乎也知道了情况危急,虽然有些依依不舍,却终于动了。

胡忧一个滑步,护在了那家人的前面,五连弩哒哒的不停发射。

“你妹的。”

无意之中抬头看了远处一眼,胡忧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哪里是几百只狼,这里浓重的血腥味,把其他的狼也给招来了。远处更多的狼正在往这边赶,数量怕得五六千。

明之事不可为,还是先撤了再说,这是胡忧一惯做人的原则。正当他要撤的时候,小女孩的一句话,让他改变了主意。

“大哥哥,快上来,下面危险。”

小女孩清脆的声音,让胡忧为什么的想法感到羞愧。来天风大陆十几年了,地位是越来越来,但是胡忧做人的本质,似乎还是没有什么变化。

就拿曼陀罗帝国现在的情况来说吧,胡忧是准确的预测到了曼陀罗帝国将会遭遇的问题,可是他选择的是让曼陀罗帝国破而后立,他想把整个曼陀罗帝国变成一块人人争食的肉,让他们争得筋疲力尽之时,才一举杀出来,把肉吃进自己的嘴里。

严格来说,这就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因为他没有选择与困难作对,而是选择把困难转嫁出去,坐收最后的成果。

在军事上来说,这是没有错的。但是在操作起来,却不是那么顺利的。几次连续的进入曼陀罗帝国,这里的难民情况,他见了很多很多。很多时候,有些事就连他自己都有些不忍多看。但是这样的事,还是每天都发生着。

这场多国乱战要打多久,没有人知道。但是可以肯定,越是打下去,老百姓的生活就越惨。各种的惨不忍睹都会出现。

胡忧一直认为,这些不是他的责任,因为这不是他造成的,无论有没有他的存在,这样的事都一样会发生。

而此时,胡忧突然想到了军团二百万的士兵。曼陀罗的情况,他们迟早会知道。也许一开始,士兵会因为对他的狂热而不把这些放在心上。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呢,他们还会不会一直对胡忧这样狂热下去?

军队,是一只需要不断用荣誉来饲养的怪兽。之前,不死鸟军团带给了他们很多荣誉,所以他们甘心以死受命。而当他们发现,自己的祖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他们却躲在韩国悠闲的时候,他们会怎么想。当他们意识到,他们敬爱的统帅对曼陀罗帝国的现状没有任何反应的时候,他们又会怎么想。

是,胡忧这样做,是让他们避免了一场残酷的长期战争,但是他们真的会感谢胡忧吗?哪怕他们的家人都已经不在曼陀罗帝国,可是那片土地养育了他们的几十年,那里有他们割舍不下的乡情呀。

就像是现在,以胡忧的能力,完全可以带着那小女孩子走,而不管她的家人。最后的结果,小女孩肯定可没活下来,可是她会开心吗?她的家人,已经一个都不剩下了,她就算是过得再好,天天都有肉吃,有各种的玩具,她恐怕同样不会开心吧。

“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

一句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听过的话,浮现出胡忧的脑海。冷汗控制不住的落下来。每一个士兵,都有自己想法的,他们不是机器人,他们有思想,对一切的事物,都有自己的看法,现在的不死鸟军团名字不在,事实却还是一样那么强大。但是有一天,士兵不在相信他的时候,那不死鸟军团就真的完了。

别以为士兵不会这么想,朱大能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还好,一切都还来得急!”胡忧一脚踢飞脚边的狼,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谁都没有想到,一个关系到整个天风大陆前途和命运的决定,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做出来的。

“大哥哥,快上来。”小女孩还在叫着。在她看来,已经身处狼群之中的胡忧是非常危险的。

胡忧听到了小女孩的话,不过他没有回答。霸王枪在他的手上翻飞着,他要把这些狼给杀怕了,才可以得到一个喘息的机会。

在一气杀了近二百只狼之后,狼群暂时的后退了。不过它们并没有离开,而是远远的把这个山头给包围了起来。看来它们是不打算放弃这些食物了。

胡忧抱起已经断了气息的那个爷爷,撤回了山坡上。这只是一个土坡而已,有一定的弧度,但是想利用这里挡住狼群的进攻,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爷爷。”小女孩看到爷爷,顿时哭了起来。其他的人眼神也变得暗然,一个亲人的离去,而且是这样的惨死,谁的心里又会好过呢。

“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想要活下去,必须坚强的面对!”胡忧喊出了之前一直在他脑子里环绕的话。

“先找点柴,把火给升起来!”胡忧指挥着这群不知所措的人。

现在虽然还是白天,但是动物怕火是本能的天性,有一堆火在,多多少少会让那些狼忌惮一些。

“是,大哥哥。”第一个响应胡忧的,居然是那个小女孩。她的脸上虽然还带着眼泪,但是目光之中,射出的却是坚强。

“好样的。”胡忧夸了小女孩一句,回身去观察狼群。

此时围上来的狼围,至于已经过三千。远远看去一大片,直叫人头皮发麻。胡忧的目光,一一扫过那些灰狼。古人有一句话,叫做射人先射马,胡忧知道在狼群之中,同样也有一个狼王,只要能抓到这个狼王,就可以解决掉现在的危机。

狼实在是太多了,就算是以胡忧的眼力,一时之间,也无法找出狼王。回头看火堆已经燃了起来,胡忧想了想,返身下山抓了一条肥狼上来。狼虽然可恶,但是肉是可以吃的。

人狼僵持的局面,一直在持续着。吃过了狼肉,这一家子有了些精神,但是神情也更加的紧张。因为天已经慢慢的黑下来了,就算他们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却也知道今晚将是一个漫长的夜晚。他们之中的很多人,怕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这位壮士,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那个抢胡忧马的男子,来到了胡忧的身边。他现在已经知道,胡忧是有意把马送给他们的。要不然以他们这些老的老,小的小,再加一倍的人,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你说。”胡忧看了男子一眼,目光又转到了狼群上,时间不多,他要尽快的找到狼王。

男子招招手,把小女孩叫过来,对胡忧说道:“这是我的小女儿叫小丽,如果我有什么不测,求你带她离开这里。她才只有五岁,还没有真正见识过这个世界,不应该死在这里的。”

胡忧听这男子的话里有几分书生气,不由问道:“你读过书?”

男子惭愧道:“实不相瞒,我原是一个私塾先生。”

“哈。”胡忧笑了一声,道:“教书的抢马,这到也是一件奇事。好,我答应你,如果你今天死在这里,我会帮你照顾小丽。不过……”

胡忧话风一转道:“你最好别死,就算是死,也得死得有价值,如果你不爱惜自己,随意的轻生,那么你们这一家子的事,我是不会理的!听道了?”

书生全身微微一震,点头道:“我知道了。”

小丽不知道她父亲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书生自己却是明白得很。他刚才已经有了轻生的念头,他知道他们这一家人,除了胡忧可以把小丽带走之外,谁也活不了。为了胡忧他们能更早的离开,他已经好了死的准备。现在火上烤着的就是狼心,狼心是巨毒,吃者必死。之前他已经决定,一但胡忧答应带小丽走,他就会把狼心分给除小丽之外的全家人吃。可是胡忧却似乎能看出他的想法一样。

狼心狗肺都是巨毒,胡忧再水也是一个江湖医生,他能不知道这些?刚才书生在烤狼心的时候,胡忧就已经留意到了,他故意装不知道,就是想看书生想要干什么。

说话之间,天已经全都黑了,除了山坡上的火光之外,一眼看去,山坡下全是狼眼冒出来的绿光。此起彼伏的叫声,让人听了心里直发毛。

胡忧正为找不到狼王懊恼,突然,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在那里黑灰的狼群之中,他发现了一只全身反黑光的狼。它同样也是黑色,但是黑得与别的狼不一样。不但是如此,它的神态也不一样,隐隐之中,居然让人感觉到有一种傲气。

“会是它吗?”

胡忧在心里犹豫着,虽然那只狼很特别,但是他的个子太小了一些,只有普通黑狼的一半大,比一只家狗都要小一圈,与胡忧相像中的狼王不太相符。

那小黑狼似乎也发现了胡忧的窥视,绿莹莹的目光看向了胡忧。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胡忧似乎看到了一丝冷笑。

狼也会冷笑?

胡忧暗骂了一声,更加仔细的观察起来。只有确定了它是不是狼王,胡忧才好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通过观察其他黑狼对小黑狼的态度,胡忧慢慢的已经可以确定,那家伙就是狼王。

“怪不得之前怎么也找不到狼王呢,原来是这么个小家伙。”胡忧冷笑一声,他的目光之前一直在看那些最壮的,跟本不没有留意过它。

死狼王是没有用的,胡忧不能用换日弓射杀他,只能活抓。眼睛转了一下,胡忧暗笑道:

“既然是你的话,那就只有委屈你了!”

卷十风雨曼陀罗707章夜里明狼

看见胡忧在冷笑,小丽一家人都以为胡忧疯了。这都什么时候了,离见阎王爷也就是一丝之差,哭都来不急呢,居然还有人可以笑得出来,这人也太没心没肺了吧。

“大哥哥,你没有事吧。”小丽一脸担心的问胡忧。看来就连她也看出了胡忧的不对劲。

“我能有什么事?”胡忧一脸的愕然。不过看小丽一脸担心的样子,他还是挺安慰的。小孩子的心灵就是纯洁呀,在这个时候还想着去关心别人。

“放心吧,我好得很。”胡忧摸摸小丽的脑袋,安慰她一下。

“嗯。”小丽似乎对胡忧很有信心的样子,见胡忧说没有事,她的脸上也露出了笑意。

时间不等人,狼群随时都会发动全面进攻,样可不是聊天的时候,胡忧向小丽的父亲招招手道:“那谁,你过来。”

书生现在已经没有了自己的主意,听到胡忧的话,马上就一路小跑过来,他已经把全家的性命都已经压在了胡忧的身上,除了听胡忧的外,他没有任何的办法。

胡忧对他的态度到是挺满意的,拍拍他的肩膀道:“我要下去做点事,你在这里看着,有狼上来,你就把这些东西点燃了砸过去。”

胡忧一伸手,拿出了十几个罐子,这里罐子里装的都是火油。这是胡忧按简制******的原理做的,点烧了丢出去,可以带起一片短暂的过火面。虽然威力不足以烧死黑狼,但是吓吓它们总是可以的。动物怕火,这燃烧起来,它们就不敢过来了。

书生听胡忧要下去,脸上露出了惊慌和失望的表情,在他看来,胡忧这是要自己逃走,把他一家丢在这里。现在他唯一的希望,就是在胡忧的身上,胡忧走了,他们一家就完了。

胡忧懒得向他解释什么,把其中的一个瓶口打开,把用法教给书生,然后对他严肃的说道:“做为一个男人,保护家人是你的责任,别让小丽对你失望!”

蹲下身,胡忧轻轻拉过小丽,道:“小丽,要勇敢,只有勇敢面对,一切的困难才都会过去。我们都会没事的。”

胡忧说完就转身下了山坡,身后传来了小丽说要勇敢的声音。

那书生看胡忧不像是自己独自离开的样子,也暗松了一口气,死死的抱着******,眼中露出了坚定的神色。

胡忧就这一步一步的走向那只狼王,他的目光死死的锁在那狼王的身上。狼王似乎也发现了胡忧的动作,一双绿油油的眼睛,深沉的看着胡忧。看他的样子,居然没有想着要躲避。

这是决斗!

身为狼王,它也许心理正是这么想的吧。

周围的黑狼,全都呜呜的低嘶着,胡忧没有理会它们,他的目标只有一个,认准的目标,走线而走。

狼王似乎从来没有遇上过胡忧这样的人,它的眼睛里居然闪过了一丝兴奋,它似乎又在冷笑。

看谁能笑道最后!

胡忧在心里冷哼了一声,放出了全身的气势。一种看不见的霸气,在空气之中蔓延着,这就是战书。

距离越来越近,气氛变得紧张起来。那些黑狼似乎已经知道,这一场对战是它们没有资格参加的。呜呜的嘶叫声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了。天地之间变得一片安静。

小丽一家,似乎也忘记了此时的危险,他们的目光也全都停留在了胡忧的身上,看胡忧一步步的按近,他们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头。

离狼王十步的距离,胡忧停下了脚步。他现在位置,任何人看了都要头皮发麻。数几只狼,已经团团的把他围在了中间。别说是咬,就算是一狼吐胡忧一泡口水,胡忧都要被腥死了。

一人一狼,隔着十步的空间对视着。他们都视对方为最大的对手,这是一场真正的王者对绝。

虽然身处狼群之中,胡忧并不讨厌狼,因为狼有很多人所不具备的本质。比如它们的团结,它们对伴侣的终诚,它们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勇气。

突然,似乎是约好了一样,胡忧和狼王同时出手。

狼王一声不响的,冲着胡忧就扑了过来。狼抓子非常的锋利,还隐隐的闪出蓝光。行动如风,在空中居然可以飘忽不定。

胡忧不敢大意,一个滑脚,低身进窜,十步的距离瞬间的拉近。

一声闷响,一人一狼,闪身而过。胡忧的胸前被拉开了一道口子,淡淡的血水,隐隐的透出。

这还是胡忧今天对狼作战第一次受伤,之前一口气杀了近二百只狼,也没有哪一只能碰着他一片衣角。

狼王踏地之后又退了一步,不住的摇着脑袋。在错身的时候,它被胡忧重重的一拳打在脸上,此时有些发昏。

“果然有几分本事,咱们再来?”胡忧露出了笑意。他现在没有把狼王当成一只狼看,对是把对方当成一个对手,因为它有资格做胡忧的对手。

狼王的脸色凝重,两眼深沉的看着胡忧。抓子微微的张开,这是它又一次准备进攻的前奏。

没有叫开始,也没有号令,一人一狼再一次速度拉近彼此的距离。小丽一家瞪大了眼睛,却只能看到两团淡淡的烟雾,他们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已经超出了人眼的捕捉的能力。

这一次没有再一闪而过,一人一狼足足纠缠在一起足足三分钟之久。

再一次分开的时候,胡忧全身衣服几乎全成了碎片,连小胡忧都差点露出来。狼王的样子也好不到哪去,它那油亮的黑色掉了不少,嘴角还有血迹流出来。

“怎么样,还不认输吗?”胡忧哼哼道。

这一轮是胡忧占到了上风,狼王的爪子几不过伤到了他的衣服,而他则拳拳打到狼王的身上。

你别说,这狼王的身体真是好,以胡忧的拳重,这么几十拳,就算是打在一头牛的身上,牛都得趴下了。它居然只是掉点毛而已。

狼王静静的看着胡忧,突然伸出前爪,对胡忧做了一个动作。

胡忧微微一呆,这个动作他经常在人的身上见到,但是在狼的身上出现,还真是第一次。这家伙居然真通灵到这种地步?

“你要跟我打赌?”胡忧试着问道。

狼王认真的点头,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胡忧。

“我要是打败了你,你输什么?”胡忧有些好笑。暗想着狼能有什么输给他的,金币它们是肯定没有了,美人?狼美人,胡忧还真不太感兴趣。他可不是某个小岛国的人,有这种特殊的嗜好。

狼王右前爪一曲,又做了一个拟人的动作。

胡忧哈哈大笑,道:“那就要看看你的本事了!”

天亮了,一切又恢复了平静。数千只狼已经全部散去。

小丽一家不时看看跟在胡忧身边乖得像只狗一样的狼王,直头现在他们不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但是惨死的爷爷却在提醒着他们,这一切全都是真的。

土坡下有一个坑,那是狼群在离开的时候刨出来的,胡忧看了那书生一眼,书生点点头,抱着老父的尸体,放到了坑里。填土的时候,小丽又哭了,骂得很伤心。小小年纪的她,应该已经意识到,此今以后,再也不能见到可亲的爷爷了。

“走吧。”胡忧给那只有一面之缘的爷爷深深的鞠了一躬,对小丽一家人说道。之前胡忧已经跟那书生说过了,让他们一起去韩国,书生识字,以前又是教书的,到了那边正好可以去学校教书。

一行人默默的走了一天,悲伤的情绪才慢慢的淡去。吃饭的时候,小丽怯怯的小声问胡忧道:“它跟着我们,会不会咬人的。”

小丽口中的它,说的就是那狼王。此时它正小狗一样趴在胡忧的脚边,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它是狗呢。

胡忧笑笑道:“不会的,它已经输给了我,我现在是它的主人。没有我的命令,它不敢咬人。”

“真的吗?”小丽有些不太相信,那晚的狼群,让她们记忆太深了。怕是一辈子也很难忘记。

“当然,狼是很讲信用的动物,它已经认输,就不会反叛,不信你摸摸它看。”胡忧笑道。胡忧从小没有过宠物,却没有想到,第一次有宠物,居然会是一只狼。

“可以吗?”小丽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兴奋,那狼王的毛色非常的好,油亮亮的还一点没有野兽特点的腥气,它不凶的样子,真的很可爱。

“当然!”胡忧鼓励道。

书生本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他是打从心理佩服胡忧,一夜之间已经对胡忧生出了一种盲从,认为胡忧说的,都是对的。

小丽得到了胡忧的鼓励,小心翼翼的伸出了小手。她的小手很嫩很白,完全不像她的父母,胡忧也有些奇怪,她的父母长得都不出色,怎么能生出小丽这么漂亮的小丫头。

狼王看小丽的手伸过来,看了她一眼,就没有反应了。看来它刚才已经听到了胡忧和小丽的对话,同时也知道小丽是没有恶意的。

书中代言,这只狼王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普通狼,它是一个狼中的异种,名为夜里明狼。它和胡忧之前见到的雪里红蛇一样,同为洪荒异兽。别看它个子小,要长成它这么大,少少也得千年。也就是说,论年纪的话,胡忧的爷爷叫它爷爷都还闲小呢。

夜里明狼有两个特点,第一个就是它的毛特殊,在月光之下色发光,另一个特点就是非常的通人性。别特是像现在这只已经活了千年的狼王,除了嘴不能说人话之外,它几乎就和人差不多了。

夜里明狼虽然天生就是万狼之首,但是它们却不愿意跟狼群呆在一起,它们更喜欢和人在一起。但是一般的人它们是看不上的,而且一般的人,也不见得敢养只狼来玩。

想得得它们的认可,就必须得打败它们。一但得到它们的认可,它们将终于视这个人为主人,不离不弃,直得这个主人死去。

夜里明狼的生命轨迹非常的漫长,所以它们一生之中,会有很多的主人。而胡忧面前的这只,更是了不得,它曾经跟过的主人,要论地位的话,现在的胡忧只以算中下游而已。如果它能开口说话或是写字,那它就是一本活的历史书。那些学者研究了一辈子都无法解开的历史之秘,直接来问它,就可没知道大半了。

小丽的小手,终于摸到了狼王的毛上,一开始她还有些怕,之后她就乐了。

“好滑哟,像缎子一样的呢。”小丽娇声的笑道。

“对了,它现在算不算你的宠物?”小丽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胡忧看了狼王一眼道:“应该算吧。”

“可是它没有名字呢,小红的宠特狗狗就有名字的。”小丽道。

胡忧无意中看到狼王的眼皮跳了一下,坏坏的笑道:“嗯,那小丽给它起一个名字好了。”

‘让我来起吗?”小丽夸张的指着自己的可爱小鼻子。

看胡忧点头,小丽就歪着脑袋想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胡忧居然隐隐的感觉到狼王有些紧张。

“不如叫小白吧。”

小丽小嘴微张,说出了一个让胡忧都感觉有些汗的名字。不过这名字似乎还不错的样子。

那狼王一下就站起来了,可怜兮兮的看着胡忧,一个劲的摇头。它一身的黑毛,叫小白那算什么?

胡忧到了觉得挺有兴的,特别是看狼王反对,他更是觉得有意思。乐呵呵的问道:“小丽呀,为什么要叫小白呢?”

小丽脆生生的回道:“应该我家以前的小猪就叫小白呀。”

得,这下好,连狗都不是,变猪了。

胡忧听着哈哈大笑起来,道:“那好,以后咱们就叫它小白。”

说着胡忧瞟了狼王一点,看它一脸的无奈,不由笑得更大声了。

有了狼王小白,胡忧这一路走得就轻松多了。首先一点,他不用为吃的费力气。每到一地,他就把小白给派出去。小白虽然称不上万兽之王,夜里明狼的名号也不是白叫的,每次出去都能抓到兔子,獐子什么的动物回来。有一只它居然赶着一头活的野猪回来,不过它那得意洋洋的样子,马上就被胡忧敲了脑袋。

因为野猪太大了,他们吃不完又没有马来驮,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小丽和小白混了几天,也混熟了。晚上她居然抱着小白睡觉。小白那身黑毛暖和呀,简直就是天然的暖手宝嘛。

步行了几天,到了一个大镇,胡忧高价的买了一辆马车,一行人的速度也快了起来。不日终于回到了韩国。

“爹爹。”丫丫终于等到了胡忧回来,欢笑着向胡忧跑过去。胡忧也挺想这个宝贝女儿的,一把抱起,大嘴不停的落在丫丫的小脸蛋上,弄得丫丫咯咯直笑。

“来,丫丫,给你介绍一个新朋友。”胡忧把丫丫拉到小丽的身边,道:“这是小丽,以后你们要好好做朋友哟。”

小丽在路上的时候,就听胡忧说他有一个和自己同大的女儿,这会看见丫丫,小丽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丫丫姐姐,你好,我是小丽。”小丽很乖巧的问好。

丫丫在胡忧的刻意之下,经常去和那些同龄的小伙伴一起玩,不过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像小丽那么有灵气的小姑娘,也很友好的回了礼。

很快,丫丫的目光就转到了小白的身上。左看右看了一会,丫丫奇怪的问道:“它是个什么东西?是狗狗吗,又有些不太像呢。”

狼王差点没给丫丫给气死,什么叫是个什么东西呀。人家是夜里明狼好不好,有点文化好不好。

狼王的哀怨是没有人理会的了。它看了胡忧一眼,就已经有了这方面的觉悟。只能万分的委屈往肚子里咽。

小丽呵呵笑道:“它是胡叔叔的宠物,叫小白,很乖的哟。”

在知道胡忧有一个和自己同大的女儿之后,小丽就改口叫胡叔叔了。

“爹爹,小白是你的?”丫丫仰头看向胡忧,一双大眼睛不停闪呀闪的。

胡忧一看就知道丫丫在打什么主意,宠爱的在她的小脸上捏了一下,笑道:“跟它玩可以,不过不许带它出去。”

狼王毕竟是狼,一般人看不出来,总有人能认出来的,一个几岁的小丫头带条狼出去玩,太过惊世骇俗了。

“哦。”丫丫有些失望,不过很快又高兴起来。就算是不出府,也有很多地方可以玩的。再说现在又多了一个玩伴,更是有意思多了。

除了小丽之外,小丽的家人全都是一脸的震惊,从进门开始,他们就被吓着了。他们直到现在都没有想到,胡忧居然把他们给带进了皇宫里,而且看样子,胡忧还是这里的主人。那么,他是皇帝吗?

这也是丫丫见胡忧开心,忘记了叫父皇了,不然他们怕不敢让小丽和丫丫这个公主一起玩吧。

胡忧没有给小丽的家人解释什么,叫来人安顿了他们,就往后宫而去。红叶肚子里的孩子,现在已经有八个月了,他得去看看。

卷十风雨曼陀罗708章浓浓兄弟情

幽静的小楼里,一美人正在沉沉入睡,她的嘴角含着淡淡的笑意,似乎在做着什么美梦。

美人的身边,坐着的正是胡忧,而沉睡的美人,当然就是红叶了。

八个月大的肚子,已经隆起很高了。胡忧拉着红叶的手,目光流落在她的肚子上,眼中瞒是柔情。

因为身体的原因,红叶的精神很差,她每天需要大量的睡眠,才能给肚子里的宝宝提供足够的营养。从宝宝四个月大的时候,她就几乎每天都在床上度过,平均每天醒来的时间,还不足一个小时。

世上做母亲的人很多,做得像红叶这样的,怕是没有多少个吧。为了孩子,她宁愿让自己变成睡美人,而如果吴法子最后的办法行不通的话,那这个睡美人很可能在产子之后,就再也无法醒来。

这是红叶的宿命,但是为了孩子,她是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呢。

“儿呀,你有一个伟大的母亲,将来长大了,一定要好好的听母亲的话呀!”

胡忧在红叶的肚子上轻轻的抚了一下,放红叶的手放到被子里盖好,这才离开了房间。

“凤儿,这段时间,辛苦你了。”胡忧对西门玉凤说道。

红叶这个样子,自然是不能再管军中的事物了。现在军方大部份的事,都是西门玉凤和旋日四姐妹在主理,而黄金凤和黄圣衣则主要是负责经济方面的事物。

“傻瓜,我们之间,本就应该是这样的。”西门玉凤温柔的笑道,做了母亲之后,她是越来越有女人味了。

“我先去华老那里,回头我再去你哪,这几天我有一个想法,想和你商讨一下。”

“嗯,你去吧。”西门玉凤知道胡忧心里惦记着红叶的身体情况,自然不会拦他。

吴法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来到韩国见到华老之后,就把华老给缠上了。平时大部份的时间都呆在华老之里,胡忧来的时候,他正好也在。

讨论了小半天,胡忧放心的离开了华老的住处。华老和吴法子现在是联合起来为红叶治病。一个是药王录的传人,一个是九门异法的传人,再加上胡忧这个半桶水医生,如果再无法救红叶,那这世界基本上也就没有人可以让红叶过这一劫了。

不过还好,华老和吴法子对红叶的问题都很乐观,他们已经有了全套的办法,确保红叶可以安全的产子。

告辞了华老和吴法子,胡忧刚想去找西门玉凤商量,更改整个应对当今世界格局方向策略,突然想起应该先去见见军方的众将。朱大能的问题虽然已经得到了还算是满意的解决,但是朱大能的事,给胡忧的警醒还是挺大的。

胡忧自我反省了一下,也承认这几年对军方众将多少有些冷落,很多重要的决定,都是跟红叶、西门玉凤他们商量拍板了之后,才通知军方众将,或者干脆就直接让红叶她们执行。这或多或少的,都地伤害了将方将领的感情,也怪不得他们感觉现在的胡忧,没有以前亲了。

胡忧绝对先去看看候三,他收到消息,候三在他这次失踪的时候,被西门玉凤狠狠的大骂了一顿,想来现在心里还是有不顺的。明明是执行命令,却被臭骂,换了谁心里都不是那么的舒服,胡忧可不能让他在心里留下什么疙瘩才好。

候三没有住进皇宫里,而是在水丽大街买了一座宅子。说起来惭愧,胡忧还一次都没有来过呢。

候三的宅子很低调,门前的匾额并没有写什么将军府之类的霸气大字,只是简简单单的写着‘候府’两个字而已。

胡忧来到的时候,大门紧紧的闭着,胡忧瞧门的时候才想到,自然空手而来,似乎有些不妥,本想回身去买点什么水果,再一想还是算了。他们的交情摆在那里的呢,如果拿这些上门,反而显得生份了。

门响三声,一个小厮跑来开门。十七八岁的样子,挺青秀也挺客气,见到胡忧先问了好,这才问胡忧的来意。完全没有那种宰相丫头七品官的样子。

胡忧暗暗的点点头,报上了来意。只说是候三一个好友,今天有闲特来看望。

小厮留意了胡忧是空手而来,客气的让胡忧等一会,就关了门回报去了。

人家的规矩是这样,胡忧又没有报身份,自然算不上被冷落,所以心中并无不满,后退两步,看着街上的风景,等着回信。

要说候三住的这个地段还算是不错的,虽然不在商业街,人流不大却挺清静。胡忧估计这应该是欧月月选的地方,不然就候三那种粗人,也不会买什么东西。

偏又那么巧,在胡忧等回信的这会功夫,那小厮没有回来,候三这里却又有了上门的。

来人是一个大胖子,他那肚子比红叶的小不到哪去,下巴到是长得不错,有俩个。只是一不留意几乎就看不见他的脖子了。

就这么个大胖子,走起路来那地上都发颤。他的指头很粗,小萝卜似的。一手空着,另一手拎着一串礼盒。礼盒随着他的步伐一晃一晃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大胖子到是挺热情,来到候三门前,看胡忧在这里站着,呵呵一笑道:“怎么着兄弟,吃了闭门羹了吧。”

“嗯。”胡忧见这胖子并不讨厌,应了声。

大胖子乐道:“我大老远的看到你杵在这,就多少猜到了。这年头哪有空手上门的道理,我交你个乖,以后呀上哪都得带着点东西,这是常识呀。”

“得了,今天遇上我了,算你运气。一会你别支声,看我的眼色行事。”

胡忧心中暗笑:这人还挺有意思的,既然是这样,那就看看他想干什么好了。

大胖子看胡忧感激的点头,心中得意,又嘱咐胡忧几句,这才上前邦邦打门。那大门上有两个门环,是专门用来叫门用的。大胖子没有理会那门环,直接用肉掌在门板上拍。那沉闷的声音怕后院的人都能听见。

“咿呀。”门分左右,开门的又是那个小厮。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客气,基本上和刚才跟胡忧对话是一套说词。

大胖子把自己的来意一说,就把手中的东西往小厮的手里塞。本来挺客气的小厮,这会却变了脸,没有理会大胖子,来到胡忧的身前,客气的说道:“这位公子久等了,我家主人请你进去,请跟我来。”

那大胖子看胡忧能进他进不去,不由急了,忙叫道:“嘿,我说,他跟我是一起的,我怎么就不能进。”

小厮一听,顿时停下了脚步,看了胡忧一眼问道:“你们是一会的。”

胡忧看那大胖子连连往这边打眼色,于是点头说是。

几乎和胡忧料想的结果一样,那小厮脸色一析,收起了客气,拱拱手道:“不好意思,看来是我弄错了。我家主人应该不想见你们,两位请回吧。”

“喂,我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一会让进,一会又不让进的。究竟你是主人,还是怎么的。”大胖子不干了,拦住了小厮,一会不满的问道。

小厮也不解释,避开大胖子,转身进了门,只听那大门咣的一声,关得死死的,边一丝缝隙都没有。

“奶奶个能的,这是什么事?”大胖子骂骂咧咧的又要打门,胡忧拉住他问道:“我说胖哥,你先别急着打门,我问你一句,你知道此间的主人是谁吗?”

大胖子一愣,转头看向胡忧道:“这里不是候将军的府上吗?”

韩国的原武将里,本就有一个姓候的,胡忧带人占了皇宫之将,候三很自然的也就扮演了候将军。一般的人,跟本就不知道,候将军已经不是原来的候将军了。

“你以前见过他吗?”胡忧又问道。

大胖子摇头道:“没有。”

“那你找他什么事?”胡忧对这胖子挺兴趣的。

大胖子看来不傻,一会警惕起来:“这个可不能告诉你。”

胡忧哈哈一笑道:“好吧,我也不问你。你这样,再打一次门,按我说的讲,咱们应该就能进去了。”

胡忧说着在胖子的耳边说了一句话。

今天虽然吃了闭门羹,但是胡忧还是挺开心的。从小厮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候三的为人处事,这小子看来还记得自己曾经说过的话,无论做到什么管,都绝对不贪赃枉法。

大胖子有些半信半疑,再一次打门。这一次打门的时间有些久,那个小厮才把门给打开,看又是刚地那两个人,他就要关门,大胖子动作挺快,赶紧的把胡忧对他说的话给小厮说了一遍,要小厮传告此间主人。

胡忧告诉大胖子的话并不长,就几个字——那巴坡老友拜访。

那巴坡一战,是胡忧几个从军后的第一场真正间意义上的作战。那次是陈大力怒杀官军造反,时任偏将的林克接到消息带队进攻陈大力死守的马里府。

十年人事几番新,时间匆匆而过,参与过这战战斗的人,现在怕已经剩不下多少了,如今想起,不由让人唏嘘。

候三正在府上,听到小厮带的话和对说这话人的描写,他一下跳了起来。知道他参加过马里府一战的人并不多,能称上老友又是大胖子的,候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朱大能。

候三虽然跟朱大能从第一天认识就一直在斗嘴,但是十年的生死与共,早已经让他们的交情上升到一个绝对的高度,说句不好听的,除了老婆不可以共享之外,就连性命,他们都可以同用的。

候三听说是朱大能来了,跳起来就往外跑。都一年多没有朱大能的消息的,他是真的想呀。

“朱大能,你这个……”候三边开门边兴奋的大叫,等看清楚站在门前的人,他的热情一下就冷下去了。同样是胖子,但是这个胖子并不是他想要的胖子。

胡忧完全算到的候三的反应,这会特意站在了一个理论上的死角,观察着候三的表情。候三的脸上从热情到失望的传变,他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谁说人间没有真情在的,这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胡忧突然没由来的感觉到骄傲,他很庆幸自己有这些过拿的朋友。虽然这么多年来,免不了的产生了这样或是那样的误会,但是直到目前为止,这些朋友都依然还在。就这已经足够了。

胡忧从阴影里走出来,一句话也不话,上前就给了候三一个用力的拥抱。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爱要大声说出来。

胡忧要把以前对兄弟的那种热情给释放出来,他要让手下的一众将领都知道,他从来没有远离过他们。有一次朱大能的经历,已经足够了,他不希望,更不愿意因为任何的误会,再失去这些曾经同生共死的兄弟。

去他的鸟尽弓藏吧,别整个当自己是个皇帝,咱彻头彻尾的就是一草民。

“哟,你们抱在一下,那我怎么办。”一个娇声的调笑,打断了胡忧和候三的拥抱。说这话的人,自然是欧月月,她看候三突然跑出去,自然要跟来看看是什么事。

“要不咱们也来一个。”胡忧向欧月月张开了手,坏笑道。

“老婆可不能共享。”候三打了胡忧一拳,哈哈大笑道:“走,上屋里好好喝一杯去。我这破地方你还没有来过吧,你别看他破,好东西可不少。美人你就算了,美酒你可得好好品品。”

多年的兄弟,候三已经从胡忧的拥抱知道了胡忧的心意,这些年来越来越客气的话语,一下被他收了起来,又恢复了当年的样子。

胡忧大笑道:“好,今天我们就好好喝他一场,月月呀,听说你的厨艺可不差,今天可要好好表现一下哟。”

欧月月娇声道:“有你发话,敢不从命?”

胡忧几个热热闹闹的进了府,大门又给合上了。一脸痴呆的大胖子,这会才醒过来,指着自己的鼻子,弱弱的问道:“那我呢?”

胡忧打量着候三的院子,连连点头道:“月月,看不出还真有几下子嘛,不错,不错。”

胡忧这几年常在皇宫行走,这里的虽然比不上御花园,却也差不到哪去了。

候三笑道:“少帅,你怎么不说是我的功劳?”

胡忧翻翻白眼道:“就你,还是算了吧。换了你,别把这里毁了就不错了。不过你到也不是完全没有功劳的。拿下咱们的月月就是你这辈子最大的功劳了。”

欧月月啐了一口,嗔道:“你们男人说话,可别把我扯进去。说吧,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们做。”

胡忧一摆手道:“吃什么都行,不过紧记一条,份量一定要足。”

胡忧说着看向候三道:“难得今天心情好,不如把老兄弟们都叫来,好好的大醉一场。”

候三啪手笑道:“正合我意,哈哈哈,今天非要好好喝一场不可。少帅,你还记得那一次在翠红楼吗,我们坐了一大桌的人,坐在我边上的那神女叫什么来着……”

候三一时得意忘形,把不应该说的也给说了。胡忧一看不好,赶紧给候三打眼神。候三的反应极快,马上改口道:“这么久了,都忘记她的名字了,只记得长得那叫一个难看呀,比我家的月月差得太多了。”

“是吗?”欧月月板着个小脸道:“怕是那么多年还记忆犹新吧。”

候三赶紧哄娇妻,好一会才把欧月月给哄去了厨房。

“呼,还好,还好。”候三擦了把汗,连连庆幸。

胡忧哭笑不得道:“你小子胆子真够胖的,在家里就敢谈青楼的事。”

“那不是一时嘴快嘛。不过说起来,那时候的时尚真是美妙呀。”

“嗯,改天我们找齐了弟兄们,再去一次。哪都不去,就去翠红楼,还点当年的那几个神女!”

“少帅,她们怕都已经老了吧。”

“老怕什么的,关键是感觉。她们可是见证了我们成长的人!”

“哈,说得好!咱就点她们……”

今天的候府那是相当的热闹,收到通知的人,别管是有事没事的,全都放下了手里的事,匆匆赶来。

哈里森,陈大力,吴学问,林克,加马,西多夫,奥托……青一色来的全是男的。

随着众人在军中的地位日高,平时里大家难得见上一面,就算是见到,也不过是点头打个招呼,来去匆匆。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坐下来,好好的喝上一杯,吹牛淡天了。

输于往来,再好的情也有淡的时候,今天在胡忧的招集之下,大家又坐到了一起,真是说不出的兴奋。

什么狗屁身份,大家全都暂时把那些东西给丢到了一边。吹牛打屁想当年,什么应该说的,不应该说的全都一气往外倒。

看到开心得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的候三,欧月月偷偷的擦了擦眼睛,做为候三的枕边人,她比虽都更清楚候三这几个月的苦闷。

很多时候,身边不是有女人就可以了的。浓浓的兄弟情,是女人无法给予的。人活人世间,谁不需要几个真正的兄弟呢!

(此章送给所有义字当头的朋友们!兄弟,是一辈子的。)

卷十风雨曼陀罗709章红叶产子

这晚,是胡忧来到天风大陆十多年,第一次喝醉。以前无论在什么情况之下喝酒,他总要在心里不断的告诉自己,一定要保持清醒,绝对不可以喝醉。

今晚,他放下了这些心里的戒心,这对一个从小在江湖上闯荡,见惯了各种事事非非的人来说,那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今晚,他真的放下了。因为这些全都是全的生死兄弟,他不需要戒备什么。

“少帅,你喝醉了。”候三指呀胡忧哈哈大笑。这几个月以来,他一直过得很郁闷,今天的这场酒,让他整个人轻松了下来。他感觉到了胡忧的真情。

一切的付出终究都会有回报,但是你如果不愿意付出,那你将什么都得不到。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我才没有喝醉呢,是你醉了。”胡忧也哈哈笑了起来。

“我看呀,你们全都醉了。”吴学问别看是书生,酒量却是不错的,今晚也喝了不少,坐在一边傻笑。

哈里森他们也好不了多少,喝到尾声的时候,他已经钻到了桌子底了,怎么拽也不肯出来。

现在这里哪还有什么将军,你看看林克在干什么,他正抱着柱子在那唱戏呢,而且扮的还是花旦,只是他那声音,怎么听都是老鸨……

欧月月看到这一帮喝得东倒西歪的大老爷们,苦笑着直摇头。忙打发人回去给报信,另外又调来一队士兵做警卫。这些人可是不死鸟军团中最高级别的人物,出不得半点闪失的。

转天中午,胡忧才睁开了眼睛,昨晚确实看得有些多,很多事他都不记得了。

“少爷,你醒了。”守在床边的纳月忙问道。

“哦。”胡忧呻吟了一声,脑袋微微有一些痛。喝过了纳月递来的水,这才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哪?”胡忧问道。

“这里是候府呀,昨晚你喝多了。玉风姐说就让你睡在这里,省得移来移去,你睡得不舒服。”纳月笑道。

“所以你就过来伺候我了?”胡忧在纳月的小脸上捏了一把。

“嗯。”纳月微微有些害羞,伺候胡忧那么久,胡忧很少对她做这种动作的。

“傻丫头,一夜没有睡吧。回去之后,记得找时间好好休息一会。”

“知道了少爷,你要多睡会吗?”

“不睡了。”

梳洗完毕,胡忧和欧月月道了别,这才回到了皇宫。让胡忧稍有些意外的是候三这小子昨晚也喝了个大醉,今天一早就去了军营。

丫丫和小丽正在后院里玩,远远看到胡忧回来,就跑了过去,跟在她们身后的还有小白。胡忧逗了她们一会,就去了西门玉凤的房间,昨天说要跟她商量事情的,一喝酒就把这事给忘记了。

不过昨晚这一顿酒,喝得很值。

“我让人准备了醒酒汤,你要不要来一碗。”西门玉凤问道。对于胡忧为什么喝醉的理由,她是不问的。聪明的女人,不会管男人的这琐碎事。

“不用了,我已经醒了。凤儿,我想跟你谈一些事。”胡忧在西门玉凤的身边坐下。

西门玉凤今天穿了身红色的缎子裙,显然很高贵。生育过后,她略比以前丰满了不少,很有女人味。

“你说。”西门玉凤抚平有些林乱的刘海,柔柔的回道。

胡忧把思路整理了一下,对西门玉凤说出了自己的新想法。西门玉凤静静的听着,直到胡忧说完,她才开口道:“看来你也意识到了这方面的问题,之前我还在想着怎么跟你说这事呢。”

“哦?难道你也有这样的想法?”

“嗯,这段时间,我在军中做了一些统计,发现很多士兵都不太满意如果的做法,还有不少将军也有这样的观点。”

胡忧叹息道:“看来我们撤出曼陀罗帝国是一个错误呀。”

西门玉凤正色道:“你的决定是不错的,在当时的情况之下,避其锋芒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只有退出,才能更好的进入。你的决定我完全同意,你打算先从哪里开始。”

“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想法,具体实施的过程,还要招集各方面的负责人,做详细的讨论。”

西门玉凤点头称是,她发现这一次胡忧外出回来之后,与以前有了一些差别,他似乎更注重军方的意愿了。西门玉凤是军中出生,对军人的想法也更了解,再她看来,胡忧这样是对的。以前她统兵的时候,就最不喜欢上来的人,不顾当时当地的情况,随意的下达命令。

胡忧又就这方面,跟西门玉凤长谈了起来。西门玉凤军中经验丰富,给了胡忧不少好的启发,让胡忧的思路也更开阔了。

第三天,胡忧招开了偏将以上级的战略会议。这个会议一开就开了整整十天,在不死鸟军团的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再经过反复的论证之后,会议终于做出了重入曼陀罗帝国的决定。

随着胡忧的作战指令发布,不死鸟军团从上到下,全都动了起了。外人看不出这其中的变化,但是身在军中的人,全都能很清楚的感觉到,不死鸟军团又活了过来。

自从不死鸟军团撤到韩国之后,虽然一举打败了池河吴立三十万的部队,当是整个军团的气势,是往下走的。毕竟不死鸟军团的大部份士兵,全都来自曼陀罗帝国,而曼陀罗帝国现在的情况,又是那么的让人纠心,士兵哪里还有什么动力。

如果不是胡忧一下醒悟过来,再这样下去,不死鸟军团怕是会整个的崩溃掉。一支目标不明确的部队,是没有前途的。

在不死鸟军团,甚至是在整个天风大陆,人们提起胡忧的时候,往往都想想到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不是西门玉凤,而是红叶。

这个在胡忧还没有崛起之前,就已经把身心交给胡忧的女人,虽然从来没有被承认过胡忧妻子的身份,但是却没有人怀疑,她是胡忧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红叶为人一向很低调,她没有西门玉凤那么耀眼,对不死鸟军团的重用性,却是无人可以替代的。她总是默默的为胡忧在付出着,她的外表柔弱,但是却又绝对的坚定。

这么多年来,不死鸟军团正是有她在,才能一直保持着稳定,就连西门玉凤都不得不服气的叫她一声姐姐。

此时,这个娇柔的美人,正躺在床上,眼中露出母性特有的坚强。怀胎十月,一朝分娩,这是她人生之中,最重要的过程。

“我就快要做妈妈了。”红叶露出了微笑,轻轻的对胡忧说道。

“是的,你会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胡忧拉着红叶的手。他是接到通知急急从军营里赶回来的。按之前的推算,红叶应该还有一个星期才分娩的,却没曾想提前了。

红叶的身体情况特殊,这一提前,让胡忧的心又提了起来。他突然很害怕是失去红叶,那样的结果,他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你说,我们的孩子,是女儿还是儿子?”红叶憧憬着。

胡忧笑道:“要是女儿,我就好好的保护你们母女,要是儿子,我们爷俩就一起保护你。”

“呵呵……”红叶笑了,轻得很轻,却也很高兴。

“乖乖的休息一下,一会要花很多力气的。”胡忧在红叶的脸上亲了一下,哄道。

“嗯。”红叶闭上眼睛,很快就沉沉的睡去。

胡忧推门出来,脸上才露出了担心之色。之前红叶已经显现出了要分娩的情况,可是这会又没有了。虽然他也知道,这是正常的现象,但是这颗心总是吊着,这让他怎么能放心得下呢。

“少爷,放心吧,不会有事的。”哲别安慰胡忧道。

胡忧勉强笑笑,起步往华老和吴法子那边去。他们现在就在隔壁房,随时监控着红叶的动静。

“胡忧,来,坐。”看到胡忧进来,华老招了招手。这几年他一直爱到胡忧的照顾,在感情上也几乎拿胡忧当了半个儿子。

胡忧给屋子里的几人分别打了招呼,坐在了华老的身边。

华老拍拍胡忧道:“放心吧,一切都不会有问题的。吴法子这个家伙,对这方面很有一套,之前他已经做了很多事了,应该不会再有大出血的出现。”

“就是,一定不会有事的。”二丫也安慰胡忧。二丫的性格几乎跟吴法子一样的古怪,不过这时候,她也不敢拿胡忧开玩笑。

“谢谢。”胡忧现在除了说谢谢之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吴法子不知道在摆弄着什么,从胡忧进来到现在,一直就没有开口,埋头在那里忙着。此直此时,他才开口道:“胡忧,我又发明出了一种窥视人心的办法,你要不要再来试试。”

“改天吧。”胡忧摆摆手,他现在哪里有心情跟吴法子玩这些。

“哦。”吴法子有些失望的摆摆头,还有说什么,被华老瞪了一眼,也就不敢开口了。说起来吴法子也挺不走运的,之前打赌输给了胡忧,之后和华老打赌又输了,而且是连输了几次,所以华老一瞪眼睛,他就有些怕怕。

“啊!”

突然一声惨叫传进了屋子,胡忧一下站了起来,他听出了那是红叶的声音,他想要去看看是什么事。

“别急,是要开始了。”华老拍拍胡忧,示意胡忧坐下。

红叶的房间里,有最好的接生婆,西门玉凤也在那里,并不需要华老他们过去。他们之所以在这里,完全是为了以防万一的时候,可以马上急救。

胡忧想了想,又坐了下来。他也知道,现在最算是过去,也帮不上什么忙,反而会妨碍了别人。

“放心了,不会有事的。我要是你,这会就出喝着小酒慢慢的等做爹。”吴法子嘿嘿的笑道。

一声声痛苦的呻吟,不断从红叶的房间传过来,胡忧突然发现自己不应该坐在这里,再这样下去,他的心会碎掉的。

“我出去喝一杯。”胡忧逃似的离开了房间,吴法子说得没有错,他却实应该去喝一杯。丫丫和宝宝出生的时候,他都不在。接到现在他才知道,这种等待的心情,是多么的难熬。

“爹爹,红叶妈妈是不是要生宝宝了。”丫丫带着小白跑了过来。

“嗯。”胡忧笑笑,把丫丫抱在怀里道:“丫丫想要一个弟弟,还是一个妹妹?”

丫丫歪着脑袋想了想,道:“还是妹妹好玩一些,我可以帮她打小辫子呢。宝宝都不让我帮他打辫子的”

胡忧哭笑不得道:“妹妹可不是拿来玩的。你那么喜欢打辫子,不如帮小白打几个。”

丫丫眼睛一闪,转头看向小白。小白全身的黑毛柔的发亮,而且不短,手巧的话,还真是可以打辫子的。

“当然可以了。”胡忧笑道。和丫丫聊了一会,他的心情也没有那么紧张了。

“哇,那我试试看。”丫丫从胡忧的怀里挣脱下来,向小白跑过去。小白看情况不对,赶紧跑。它可是狼王呢,要被一个小丫头打了满身的辫子,将来它还有什么脸面去见狼。

“小白,你别跑,快回来……”

“呵呵。”看着一追一逃两个小家伙,胡忧呵呵的笑了。

“生了,生了,生了……”

“少爷,红叶姐生了。”旋日风一样的冲到胡忧的身上,上气不接下气的大叫道。一向稳重的她,在这个时候,也变得激动起来。

“真的,太好了。红叶怎么样,红叶她怎么样?”胡忧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拉着旋日忙追问红叶的情况。

“红叶姐没有事,非常的好。”

“好就好,好就好呀!快,咱们快去看看。”胡忧高兴得像一个小孩子,又蹦又跳的。

整个韩国皇宫里,一片的喜庆。红叶经过九死一生的考研,终于给胡忧生了一个儿子,这个结果除了丫丫噘嘴不能给妹妹打辫子之外,其他人是人人满意。

最让胡忧欣慰的是红叶并没有引发大出血,平平安安的把孩子给生了出来。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母子平安更好的吗?

在胡忧看来,这就是最好的了。

“吃喜蛋,吃喜蛋……”胡忧现在都快乐疯了,再看过红叶,却定她没有任何问题之后,就亲自抱着扶辰做的喜蛋四处的派发。不但是军中的将士有份,就连下人老妈子,他也塞上几个。

“少帅,恭喜你又得一龙子呀。”候三呵呵笑道。

“你呀别光恭喜我,和月月多努力,赶紧的也生他十个八个的。”胡忧得意忘形道。

欧月月啐了一口,嗔道:“当人家是什么呢,哪能生那么多。”

“可以的,候三有这个本事,对不对候三?”胡忧挤着眼睛道。

“还是少帅了解我。嘿嘿……”

红叶平安生子,让胡忧了去了一件心事。在一阵的庆祝过后,出兵的问题,终于也摆上了胡忧的台面。

这几个月以来,整个不死鸟军团都动了起来。各种的军用物资,人马的调配,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气势也极度的高涨。

“少帅,有一封来自黄村镇的信。”旋日推门进来,递给胡忧一封信。这是一封通过加密渠道送来的信。

“终于来了吗?”胡忧的嘴角露出了笑意。这信他已经等了有一段时间了。

把信打开,略去那前头的套话,胡忧直接看重点的内容。信是黄村镇年启白写的,内容的大意是他和他的部队,愿意投入胡忧的麾下,听胡忧的号令行事。

“朱大能,干得不错。”胡忧在心里暗赞了一声。朱大能现在变成了胡忧的一个联络官,专门负责在曼陀罗帝国联系各种的力量。这个黄村镇,正是胡忧让朱大能去的第一个地方。现在看来,结果满意。

胡忧经过再三的思考,没有让朱大能再回独立团做团长,这并不是说胡忧已经不在相信朱大能,而是胡忧觉得以朱大能的能力,应该好好利用来做别的事。

现在曼陀罗帝国大乱,各种的势力层出不穷。别看这些势力大小不一,参差不齐,似乎没有什么威胁。一但能够把他们整合起来,那就是一股强大的力量。

曼陀罗帝国幅员辽阔,有近十亿的人口,别看胡忧有两百多万的部队,似乎已经很够用。但是想真正的一统曼陀罗,把其他的势力全铲平,两百万人是绝对不足的。

胡忧经过思量之后,绝定采用拉拢一部份,排斥一部分,打击一部份的办法,一点点的蚕食。

这一次,他不再是中间开花,以浪天为纲来统管曼陀罗帝国,他要用推土机式的发展,就这么平平的推过去。凡是挡在他前面的,无论是块石头,还是什么别的什么玩艺,都全部推平。

而这个计划的起始点,就是黄材镇。那里地处边境,现在还没有其他的势力介入,最适合胡忧的计划。

最妙的是,黄村镇的那支部队,打的是不死鸟联军的旗号已经一年多了,胡忧正好可以借这个名字,来玩些虚虚实实的把戏,让外界全都猜不透,正是胡忧的目的之一。

卷十风雨曼陀罗710章兵回曼陀罗

黄村镇外五里,年启白带着他的一众手下大小头目,在焦急的等着。目光不时往来路上看,似乎那边会出现什么大美人一样。

好不容易,道路上出现了来人,远远的还看不太清楚,年启白已经跑了过过。那个身影几个月前他已经见过了,在黄四郎的匪军派人来进攻黄村镇的同一天,他见到了那个人,然后黄四郎就让人一箭给结果了小命。

“您,来了。”年启白一张口,就忍不住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在见到这个人之前,他已经在心里想好了多少的说词,光是见面时应该怎么说,他就已经准备了好几种版本,现在一激动,把那些东西全给忘记了。

年启白的一众手下,全都不知道年启白一大早就让他们在这些迎接的人是谁。看在看年启白这样,更是一脸的不懂。在他们看来,年启白一向是非常聪明的人,怎么这会变傻了。

大虎疑惑了一会,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几个月前,他跟这个书生有过冲突。那次在城外,他和手下的兄弟喝茶不给钱,被这书生说了几句,这梁子就结下了。他想不通,年启白为什么会对这个书生那么尊敬。

年启白见的人,当然是胡忧了。胡忧的身份,目前只有年启白一个人知道而已。也正是因为知道胡忧的身份,他才会变得那样激动。

“老年,你好呀。阵势弄得挺大嘛。”胡忧笑呵呵的说着,目光一一扫过年启白的一众手下,见到大虎的时候,他的目光略略的停了一下,才略了过去。

“应该的,应该。”年启白脑子是一片混乱,都不知道应该是什么好了。

“这里风挺大,咱们是不是进城再说?”胡忧笑道。

“是是,您请跟我来,跟我来。”

年启白一早已经接到了通知,知道胡忧会到,自然已经做好了各种的准备,把胡忧请上马车,一众人往黄村镇开去。

“老年呀,用不着那么紧张的。我还不是凡人一个,喝多了也吐,吃多了也拉。”

“呵呵。”

玩笑虽然不怎么雅,却让年启白放松了下来。

“您说的是。我真是太紧张了。”年启白不好意思的笑道。

“叫我小胡得了。您您的我听着不顺耳。”胡忧友好的拍拍年启白。

“那怎么行?”年启白慌道。叫名震天风大陆的少帅胡忧为小胡,他的谱还没有这么大呀!

“没有什么行不行的,就这么决定了。”胡忧摆摆手,继续道:“还有,今天也就算是,以后用不着对我那么客气,对我们的计划不利!”

想到计划,年启白的心跳一下就加快了。他真是做梦都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可以和胡忧合作。多年的想梦,几乎是瞬间就要实现,他真是激动得全身发抖呀。

黄村镇里已经摆上了酒宴,黄村镇挺穷的,现在世道也不怎么好,年启白就算是竭尽全力,准备的东西也很普通。不过就是一只鸡和几盘肉而已。

“小胡呀,怠慢了。”第一次叫胡忧小胡,年启白的声音怎么听怎么变扭。

“味道不错,这年头,有得吃已经是幸福了。”胡忧笑道:“哪还称怠慢呢。对了,表姨让我带她向你问好呢。”

年启白微微一愣,这才想起刚才和胡忧商量之后,胡忧的身份变成了他的表弟,忙接口道:“她老人家的身体还好吗,我真是不孝,这么多年也没有去看她。”

“好好,一顿能吃两碗饭呢。”胡忧哈哈笑道,对年启白的反应还是挺满意的。

用过了酒饭,胡忧去了年启白安排的房间,走了那么多天的路,多少有些累了。

房间并不十分豪华,胡忧到是挺满意的。从一些小处可以看出,这个年启白是真想干一番事业的人,不像有些人,打出了义军的名为,事实上就是想借乱事发笔横财,享受生活。

小睡了一会,胡忧起了床,他没有午睡的习惯,只不过是躺一下而已。推门出来,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丫头守在门外。小丫头并不十分漂亮,不过挺机灵的,见得胡忧忙叫表少爷。

胡忧一听这叫法,就知道是年启白给安排的。一开始年启白没有安排丫头伺候,是没有想到胡忧居然一个人前来。在胡忧休息的时候,他忙了半天,才找了一个丫头。

胡忧本不想要什么丫头在身边,转念想想这样也好,这黄村镇虽然是来过,但是他对这里的人和事都不是很了解,这小丫头挺机灵的,应该知道不少的事。

问了小丫头的名字,知道她叫桂花,胡忧点点头,也不再多问什么了。

“表少爷,你要出去吗?”桂花到是不认生,看胡忧往外走,大着胆子问道。这也是她临时拉来的不专业,真正有经验的丫头,是不会问主人动向的。当然,桂花问胡忧并不是八卦想知道,而是另有原因。

“嗯,想出去走走。”胡忧应了一声。胡忧习惯了每到一地,都了解这里的地势地形。黄村镇他虽然之前已经来过,对它多少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现在和那时不一样,那时只是路过,而现在则是一个据点,自然要更了解多一些才行。

“那个,你最好还是不要出去了。”桂花犹豫的说道。

“为什么?”胡忧皱眉道。他能听得出来,桂花话里还有什么东西没有说出来。

“我刚才看见大虎在外面,你出去怕是会……”桂花并不知道胡忧的真正身份,说得吞吞吐吐的。

胡忧笑道:“大虎要找我麻烦吗?”

桂花点点头,看样子挺怕大虎的。

“那我到是要去会会他了。”

年启白安排的这个屋子有一个自带的小院,胡忧走出院门并没有见到大虎,想了想就往大门走,想来大虎应该在外面。

对于这个大虎,胡忧多少知道点关于他的事。在跟年启白之前,他是一个杀猪的。此人有几把力气,也有几分本事,就是性格火了一些,一根筋。

出了大门,果然就远远的看见了大虎。大虎还是穿着一身黑衣,带着几个小喽啰,正在那瞎转。看到胡忧出来,他停下了脚步,拿一双牛眼直瞪胡忧。

胡忧笑笑走了过去,说实在的,对大虎这种脾气的人,他并不讨厌。喜怒形于外的人,总比那些平时乐呵呵,背后捅刀子的人要好得多了,他们要真动手,至少也是明着来。

“看来你是在等我。”胡忧来到大虎的面前含笑道。

大虎瞪眼道:“我说过别让我看见你的,不然我肯定揍你!”

“你知道揍我的后果吗?”

“别以为你是军师的表弟,我就不敢。告诉你,就算是被军师处罚,我也要揍你。我这人说话算数!”

胡忧摇头道:“我说的后果不是这个,而是怕你揍人不成,反被我揍一顿。”

“哈哈哈……”大虎一下乐了:“就你这个手无四两力的书生,你能揍我?哈哈,真是笑死我了。”

“就你还想跟我们虎哥打,我们虎哥一个放你七个都有余!”

“就是,就是,你也不打听打听,黄四郎攻城的时候,我们虎哥杀了多少土匪!”

大虎的喽啰也嚷了起来。大虎长得又黑又壮,而胡忧白面书生似的,把他们放在一下,谁也不会看好胡忧。

胡忧才不管那些人怎么嚷呢,他看着大虎的眼睛道:“如果你打不过我,怎么说。”

“要打赌?好,如果我打不过你,我就给你当牛做马,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大虎嘿嘿笑道。他跟本就没有想过胡忧能打赢他,说出来的话完全不经脑子。

“好,够痛快,我要是输了,就如你所愿,离开黄村镇,永远不踏进这里一步!怎么样,咱们在哪打呀。”

大虎看胡忧这么有把握,有些微微有些犹豫,但是话已经说出去了,也就不能再反悔了。他这个人,唯一有一点好,就是很重承诺,宁可吃亏甚至是丢命,也不愿意食言而肥。

“就那边的后巷吧。”大虎指了一个地方。

胡忧点点头,表示没有意见。由大虎领路,胡忧跟着进了后巷,前后不到五分钟,胡忧就走了出来,身后跟着垂头丧气的大虎。

以胡忧的武力,要收拾大虎还不容易,其实胡忧前后只一招,就让大虎服气了。

桂花看大虎垂头丧气的跟着胡忧走进院子,一双眼睛瞪得老大,老些搞不清楚情况。直到胡忧向她招手,她才跑了过去。

“桂花呀,这大虎你认识吧,以后他就是你的手下,你有什么事,就让他去做好了。比如洗衣服呀什么的,他挺有把子力气的,做起来应该还行。”

胡忧说完就回了房,留下桂花和大虎在那大眼瞪小眼。他们看着胡忧的背影,怎么看怎么觉得神秘。

转天,年启白就招开了军事会议。名义上是他在开会,其实更多的还是胡忧在说。胡忧的话,总结起来就一句,彻底的灭掉黄四郎的那帮土匪。

那次黄四郎带人打黄村镇,本人是被胡忧一箭给干掉了,但是那三千土匪的势力,依然还在。不过就是换了一个头而已,照样干起了老本行。

听说要主动攻打那些土匪,年启白的一众手下全都慌了。他们才一千多点人马,而那群土匪起是有三千人,又借着地利,他们跟本就没有什么胜算。说白了那就和找死差不多。

“怎么,都不敢?”胡忧扫了众人一眼,道:“刚才一个个不是都挺能的吗,现在两脚一夹,装女人了。大虎,你是不是女人?”

胡忧的目光看向了大虎。让他跟桂花做事不过是玩笑而已,胡忧哪会真让他去洗衣服呀。年启白手下能打的将领可没有多少个,这大虎算是其中一个比较能打的了。

“我当然不是女人。”大虎那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好,我给你八百人马,你带去人狼牙山,敢不?”胡忧激他道。

“这……”大虎犹豫的看向年启白。胡忧只是年启白的表弟而已,动动嘴皮还行,调兵遣将他能调得动?

年启白知道,是自己说话的时候了,沉声产:“大虎,你敢不敢?”

年启白手下的人,刚才都在看胡忧的笑话。心说你叫个屁呀,这又不是你的部队。这会见年启白也开口,他们才发现,原来年启白一直不说话,不是在生胡忧的气,而是让着胡忧说呢。

“去就去,怕什么的!”大虎昨天输给了胡忧,就憋着一股气呢。也没有多想就应了下来。甚至后果,他这个人,做事哪管什么后果不后果的。

不是开玩笑,这可是真打呀。胡忧看大虎应了下来,就不说话了,把权力交还给年启白,年启白不动声色的微微给胡忧行了一礼,分派起任务来。

大虎突然跟胡忧的事,他也听说了。不过对此他没有什么不满的。以胡忧的身份,也不会来抢他的权。他已经认定,只要跟着胡忧混,一定可以风升水起,别的什么都不需要多考虑。

大虎点齐了兵马就出发。他还是第一次领八百人,心里多少有些发软。胡思乱想之中,就带人来到了狼牙山。这里山高两百多米,方圆有五六里,山连着山,一向是土匪最喜欢的据点之一。

“大虎,我们真要打?”一个领队问大虎道。年启白的队伍很散的,并没有什么军衔之分,他自封也就是一个军师而已,难道还能搞出什么将军来吗。所以队伍里一般都是以名字相称,很是随便。

大虎看看那狼牙山,又看看自己身后的一众兄弟。山上有三千土匪,山下却只有他们这八百人,这仗真能打吗?

大虎真是一个头两个头,但是来都来了,还有什么可想的。大虎一拉大砍刀,喝道:“弟兄们,跟我上!”

好家伙,这领头的第一个往上冲了。

按说这大虎跟本就不懂带兵打仗,再怎么着你也派点人先行探路呀。就这么冲上去,多少不够死呀。

但是大虎跟本不懂这些,哇呀呀的说往上冲。他这一冲,到起了带头作用,一下四五百人也跟了上去。后面两三百人慢了一线,犹豫着看那些人都上了,这才小小心心的也跟着上。

其实大虎并不知道,胡忧之所以点了他的将,就是猜到他肯定会是这样直接杀上去。胡忧来黄村镇,不是来弄垮年启白这队人的。他是要借年启白这个壳,让不死鸟军团在不惊动他人的情况下,重新回到曼陀罗帝国。

这个狼牙山,胡忧早已经做了安排。大虎只要往上冲就可以拿到一场大胜,从而打响黄村镇的名号。

大虎一口气冲了一百多米高,才发现怎么都不见土匪的身影。他觉得有问题,又不知道问题在哪里,干脆不管他那么多了,冲吧。

冲到山顶,大虎乐了。这些土匪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个个喝得大醉,居然大白天的都趴在这里睡觉,怪不得一路不见人呢。那还等什么,砍呀!

这哪里是喝多了睡觉,这些土匪是让人灌的。在大虎的人马到之间,候三的人已经来过了。把这里里里外外的全都‘洗’了一遍,这才布置成这样。

八百人对三千人那是少了点,但是八百个清醒的人,砍三千睡觉的家伙,那真是太够了。分下来一个还砍不了三刀呢。这都赢不了,那这群家伙也都全不用活了,活着简直就是浪费米嘛。

一场轻松得出人意料的胜利,就这么像馅饼一样砸了下来,砸得一群人全都晕乎乎的。不少人都想搞清楚,这些土匪为什么全都喝成这样。可是找了半天,也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干脆也只能算作运气好了。

“哇,好多的财宝,这下我们发了。”一个人大叫起来,原来是发现了土匪的藏金之地了。

三千土匪,为祸一方十几二十年,抢了多少的好东西。这些东西现在全都是无主之物,全是他们的了。

大虎为人虽然鲁莽,却并不笨,马上下令道:“把金银藏起了,拉回黄村镇,其他人再好好收收,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只一并带回去!”

“大虎,后山还有两百多个女人。是被土匪给抢来的。”

“也一并带回去再说。”

“可是她们都光着呢,有些兄弟想……”

“想都别想,咱们是义军不是土匪,谁敢乱来,老子阉了他!”

黄村镇里,年启白和胡忧相对而坐。

“少帅,你看大虎行吗?”年启白并不知道胡忧的全部计划,此时还有些担心。八百人已经是他大半的家挡了。这要是失败了,他可就全完了。

胡忧喝了口酒,笑道:“放心吧。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好消息传到的。”

事情都已经布置到这个份上了,还要失败那真是没有天理了。

果然,没有过多久,报信的人就到了。狼牙山三千土匪全数被剿,黄村镇人马,只有三人受伤。就这三人,还是上山时崴着了脚呢。

卷十风雨曼陀罗711章踏步前进

胡忧的脚步迈得很大,因为他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了,他要尽可能的加快自己的步伐,在局势还没有定性之前,把黄村镇这支部队的名气给打上去。

狼牙山剿匪大胜,是胡忧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一个可以左右到整个国家的势力,不可能凭空就这么跳出来,所以这个基石是一定要打好的。

八百壮士大胜而归,自然是要大摆宴席了。大虎此时成为了英雄。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受到那么高的礼遇。激动得连话都不太会说了。

年启白按胡忧的意思,当众宣布,拿出战利品的五成,分发今天的有功之人,并强调从今往后,凡有功之人,必赏!

三千土匪存了十几年的家底,那可不是小数呀,大车足足拉了十八车,进镇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车出问题,还是人出了问题,其中马车上的大箱,掉到了地上,当街上洒了一地的金币,看得所有人的眼睛,瞬间就红了。

拿一半赏八百人,那得多少?

众人在一阵发愣之后,暴发出了震天的欢呼。之前他们最好的预期,一人能分几十个金币就算是不错了。这到不是他们眼光低,主要是黄村镇穷呀。别看他们号称不死鸟联军,但是他们跟真正的不死鸟军团哪能比。

不死鸟军团的人,人人青一色的五连弩,精钢马刀,制服黑亮笔挺。可他们有什么,他们连在路边喝口茶的几文铜板都快给不起了,金币对他们来说,那就是天上的星星,能摸上一下,就足以高兴半天。

出战的八百人有钱分,而停在家里的二百人脸色就苦了。特别是在打听到这一战的轻松经过之后,更是多少人捶胸顿足呀。这哪里是剿匪,这和白给差不多嘛!

年启白看见那二百留守的一个个像死了老娘的脸板,更是佩服胡忧的预见性。忙把后续的方案给推出来。

不是给钱,而是下去出征的时候,训练最刻苦的人优先,偷懒的人,还是继续在家里呆着。

年启白这话说得非常的有技巧,一是顺势的推出了训练制度,二是告诉大家,以后还有得打。

还有得打,那就是还有发财的机会,众人的热情,一下推上了顶点。那些留守没有得份分钱的,更是连连追问下一场什么时候打,更有人直接给出主意,说是要打谁谁谁。

至于年启白担心的训练问题,到没有人去提及,这让他更是配服胡忧的精明。要知道以前他也有计划过组织训练,但是下面这些人跟本不愿意。

年启白和胡忧可不同,胡忧是不死鸟军团的灵魂人物,在军里简直是说一不二,任何的命令,都可以得到很有的执行。年启白不是这样样,他是靠嘴皮子能说,把这千多人给唬来的。

他的这些成员工里,有原来的小混混,有大虎那样做买卖的,还有些吃不上饭没有路走的老百姓,让他们军训,那不是要他们的命吗。他们不干,年启白也不敢太强求,不然队伍直接就散掉了。

现在到好,胡忧只是简单的利用了行势,顺势推出军训的决定,就获得了成功。这就叫做不服不行呀。

年启白当晚睡得很多,做了一个非常好的梦。不过没等他这个梦圆,就让人给拍醒了。拍醒他的人算是他的勤务兵,他急急的告诉年启白,外面来了好多人,都是要求加入不死鸟联军的。

年启白还不是很清醒,听说外面来了很多人,还以为是那些土匪的同伙来报仇的呢,愣了一会才想起昨天胡忧对他说过的话,打今天起,陆续会有人来加入他的这只不死鸟联军。

聪明人说话不用太明,年启白当年就知道,那是胡忧要把他的人给安插进来。对于这一点,年启白是绝对同意的。他是读过书的人,知史而明理,他知道这不是胡忧来夺他的权,而是要借他这个名头做事。

这是大好事呀,胡忧能注兵进来,证明胡忧很看得起他的不死鸟联军,有了胡忧的注兵,就想是一个买卖家突然得到大笔的资金投入,这可是求都求不来的事,他还有什么好抱怨的。他要不同意,人家转脸找别家,到时候你就在这里哭吧。

年启白急急的穿了衣服,跑到大门一看。好家伙,来了一千多人。那身板,那体形,一看就知道都是好手。大虎已经算是他手下最强壮的了,对比人家那些,至于得排百名外。

这事是胡忧安排的,年启白还有什么说的,全收。来一个收一个,有多少要多少。至于军饷的问题,他跟本不用担心。他相信胡忧肯定有后续的安排。

有了胡忧这个推手,黄村镇不死鸟联军很快就成为了曼陀罗南部边境一带崛起速度最快的一支义军。短短一个月,他们连续出击,又打了三仗。这三仗虽然没有再像第一仗打狼牙山那么轻松,却也全都获得了胜利。而黄村镇部队,也顺势的发展到了一万多人。

这一惊人的发展速度,让同一地区的势力坐不住了。最坐不住的,就是兴马城的钱进长。这个曼陀罗帝国硕果仅存的老将军,看到了黄村镇的威胁。黄村镇离兴马城还不到一百里,再这么发展下去,兴马城就危险了!

“这个黄村镇的什么不死鸟联军是从哪里跑出来的,难道和胡忧有什么关系不成?”钱进长皱眉道。

钱进长和胡忧见过一面,一开始关系还算是不错,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是之前在与艾薇儿取得联系之后,他毫不犹豫的就倒向了艾薇儿那边,并顺势在胡忧的出身问题上,摆了胡忧一道。

不死鸟军团突然在曼陀罗帝国消息得无影无踪,最为担心的就是钱进长。他是沙场老将,虽然在本事上,他比不了那些先他而去的名将,但是眼光他还是有的。他知道如果没有高度的掌控能力,胡忧绝对做不到这一点。他更是知道,当胡忧再一次重临曼陀罗的时候,将会是多么的可怕。

黄村镇的不死鸟联军,让钱进长联想到了已经消失快一年的不死鸟军团。

属下回报道:“应该不是胡忧的部队。具不完全统计,在南部地区,光是公开打着‘不死鸟’名字的叛军就是多达十一支,而这个黄村镇的不死鸟联军,不过只是其中的一支而已。”

钱进长追问道:“他们的头子是谁,是什么来路?”

“他们的头子叫年启白,自号军师,起兵之前,不过是一个读书人。我们的人早已经查过,他从来没有和胡忧有过任何的交集。”

钱进长回忆道:“几个月前,我似乎听说什么不死鸟金箭的事,是不是就出在这个不死鸟联军的身上。”

属下看了钱进长一眼,暗暗的摇头。心说:老将军果然是老了,关于这个不死鸟金箭的调查结果,早已经向他汇报过,这才多久的时间,他就已经忘记了。

“不死鸟金箭已经查明是伪造的,年启白是想借胡忧的名气来壮大队伍,这和他给叛军起名不死鸟联军的道理是一样的。不过他的算盘打得并不好,因为同一时间,有八支叛军宣布拥有不死鸟金箭。这事跟本就是一个笑话。”

这属下说的事,大部份都是没有错的,但是他自作聪明的把黄四郎被人超远距离射杀的事给切掉了,因为在他看来,那跟本就是在吹牛,所以这些细节,他并没有向钱进长回报。

钱进长毕竟是年纪大了,经验是有,精力却不行,判断力也出了问题,不然他要是追问起细节,应该可以发现到蛛丝马迹的。

钱进长没有想到这事跟胡忧有牵联,但是他并没有忘记黄村镇的地威胁。考虑了一会,道:“这个黄村镇叛军,绝对不能任其再壮大。传我命令,发兵一万剿灭了他!”

“表弟,正休息呢。”年启白来到胡忧的独院,看胡忧正在和桂花说话,笑呵呵的说道。

“啊,表哥来了。”胡忧迎了上来,知道年启白来肯定有事,让桂花泡了茶之后,就打发她走了。

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年启白脸上的笑顿时就变成了紧张。

“少帅,不好了,出大事了。”

胡忧慢条斯理的拿起茶喝了一口,这才问道:“出什么事了?”

年启白压低声音道:“我收到消息,兴马城钱进长已经决定派兵攻打我们。”

“钱进长?”胡忧笑道:“这可是老朋友了,他这次准备了多少人。”

年启白看胡忧居然还能笑得出来,也微微的安心了一些,回道:“大约在一万左右。”

“一万人,钱进长好大的手笔呀。”胡忧笑道。

兴马城不过是一个小城,常规部队还不到两万。钱进长这一次,一家伙就派出一万人,足可以看出他的决心。

“少帅,我们应该怎么办。”年启白担心道。

虽然黄村镇现在也有一万兵马,但是年启白从来没有和正规部队交过手,钱进长的名气又摆在那,他心里没有底呀。

胡忧摆摆手道:“不急,加派人手,把这消息做实了再说。”

打发走了年启白,胡忧推开了军图。黄村镇这段时间的动作那么大,胡忧早就已经料到钱进长必有动静。

做战其实和下棋是一个道理的,低手走一步看一步,高手走一步算十步。对副钱进长,胡忧早就已经有计划。黄村镇是一个小镇,不死鸟联军发展到一万人,已经是一个瓶颈,钱进长此次进兵,算是帮了胡忧一个大忙了。

“嘿,我说大虎哥,咱们今天不用训练了吗,割那么多草干什么?”

“我哪知道。”大虎闷闷的回道。说起来真是晦气,今天一大早,桂花也不知道发什么疯,居然要大虎回洗衣服。大虎一个大男人,哪能真干这样的事,自然是不同意,他的脾气本就不好,很快就和桂花吵了起来。然后胡忧就到了,罚他去割草。

这不,大虎就拿着大刀割草去了。说起来这小子也不老地道,自己就罚也就算了,他怕自己的脸子上不好看,就把他手下一百多人,全给拉来了。

“哪咱们要割多少呀。”一个小兵弱弱的问道。

大虎一呆,今天出来的快了,都没有问究竟要割多少。总不能说不知道吧,大虎一瞪眼道:“问那么多干什么,只管割就是了。”

钱进长今年已经七十多了,自然不能亲自带兵出战,这次带兵出战的人是钱进长的手下第一大将江大勇。

江大勇和钱进长有些沾亲,从小就在钱进长的手下做事,也算是学到了不少的本事。但是他有一个弱点,就是从来没有独自领过兵。甚至可以说是跟本就没有打过仗。

兴马城在钱进长进驻之后,就没有和谁开过战。江大勇在钱进长的身边学到的都是纸上的东西,一点实战经验都没有。这也是钱进长人老了犯迷糊,不然不可能派江大勇做主帅。

没有实战经验的人,自然就小心。这前进长也不例外,他是格外的小心。还没有出发之前,他就已经写下了三大纸的大纲,那一段路有可能遇上什么情况,要怎么应对,应该怎么处理,他全都写得详详细细的,甚至还有备选二方案,三方案。

就这么一个主,短短的一百里路,他硬是走了三天才到。主将疑神疑鬼的,弄得下面的士兵也一个个紧张得要死。本来挺有热势的部队,来到黄村镇都已经焉了一半多了。

“报江大勇将军,前面五里外就是黄村镇了!”

“年启白所部有什么动静?”江大勇问道。虽然这一路都没有出任何的问题,江大勇却是更加的小心了。从小到大,他看过太大的兵书,帮是说怎么大意失荆州的,他可不想自己也变成那样。

士兵报道:“黄村镇大门紧闭,城上士兵戒备森严。”

“这个年启白果然厉害,疲军不宜攻城,传命下去。安下大营,休整部队,明天饱餐战饭,再行攻城!”

按说江大勇这一板一眼的,并没有错。正所谓是小心使得万年船嘛。

只不过江大勇的对手是胡忧,他就算是不错,也变成大错了。这黄村镇现在哪里有什么部队嘛,除了城墙上那百十号装模作样的人之外,其他那些全都是穿了衣服的假草人。江大勇的小心,正好给胡忧获得了大量的时间,进行他的下一步布置。

那么胡忧和这黄村镇的部队去了哪里呢?

哈,他们现在已经到了兴马城,还不是城外,而是城里。

这一次,胡忧来了个兵行险招,在江大勇带一万人马向黄村镇进发的同时,他也把这黄村镇的部队给拉了出来。当然了,江大勇是来明的,胡忧是来暗的。黄村镇的人马,此时已经全都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

胡忧这是要干什么?

他要把钱进长的兴马城一家伙给端了。

“少帅,所有的人马都已经成功入城,随时可以行动。”年启白掩饰不住心中的激动,连说话的声音都在打颤。仗还能这么个打法,他就算是小从熟读兵书,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呀。直接放弃自己的老巢,全军来敌人的老巢,这哪本兵书都没有这样写的!

黄村镇换兴马城,这是白痴都能看出好来的大便宜。年启白一开始,跟本就不敢相信这样的事会成功。但是现在,他摆明着已经成功一半了。

兴马城的部队,原就不够两万,现在已经开出去一万了,剩下的也就不够一万了。黄村镇有一万部队,算起来大家兵力相等。但是黄村镇的部队有突袭的优势呀!

年启白一想到这仗打好了,不死鸟联军马上就可以拥有一座人口二十万的城市,他真是睡梦都能笑醒呢。

胡忧笑笑道:“不急,咱们时间充足,再等等。”

“还等?少帅,怕夜长梦多呀。”年启白恨不得现在马上就动手,他都快等不急了。

“这天都还还没有黑呢,那里来的梦?”胡忧似笑非笑的看着年启白。年启白的心情,他是明白的。但是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

不错,现在双方的兵力已经几乎接近,而黄村镇一边,又有偷袭的优势,最算是再不济,也能打个惨胜。

但是这些,不是胡忧要的。他要轻松的拿下兴马城。因为拿下兴马城,并不是战争的结束,而是刚刚开始而已。

江大勇一接到兴马城丢了的消息,必定是全速的回援,他那一万人马,对兴马城太过熟悉,就算黄村镇部队拿到城防,也不见得能占太大的优势。这将是一场苦战。

这都还不算,钱进长因为军中地位高,与附近各城镇的关系都相当不错。知道兴马城出事,那些城镇肯定也会派兵来助。到时候黄村镇这支不死鸟联军,要面对的可就不是一万人了。

所以这次拿下兴马城,胡忧不但要成功,还不能让这支部队有太大的损失。每一步,都要好好的计算呀。

卷十风雨曼陀罗712章多点并进

胡忧说要等,那么他在等什么呢?

正所谓是兵不厌诈,胡忧要减少损失,自然就要出阴招了。老办法,胡忧玩药的自然是在这方面下手,他派人给兴马城的驻军下药!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眼看太阳就要下山了,胡忧还没有下达进攻的命令,年启白实在是有些坐不住了。黄村镇那边放的可是假人,江大勇可是随便都可能查觉到的。一但江大勇回军,那他们不但是前功尽弃,而且还是鸡飞蛋打,兴马城没有拿下,黄村镇又丢了!

胡忧一口一口的品着茶,抬眼看了下计时的沙漏,站起来道:“好了,可以开始了!”

此时刚过晚饭的时间,兴马城的驻军应该刚用过饭。就算下的药对他们没有用,这刚吃饱也绝对不是运动的好时机。

兴马城突然受到攻击,而且是从城内开始的。当钱进长接到消息的时候,城中已经多处的要地被人给家给占了!

“好小子,好手段!”钱进长气得直拍桌子。这是对他最大的侮辱呀。戎马生涯几十年,老了老了,让人给这么玩一手,这比当面****几个耳光还难受。

“来人呀,拿我战甲来,老夫我要亲披挂上阵!”钱进长大喝道,他已经被气得连自己的年纪都忘了。

“钱老,何必那么激动呢,这对身体不好。再说了,穿上铠甲,你还难上得了马吗?”一个轻飘飘的声音传进钱进长的耳朵。

钱进长不敢相信的转头看向来人,先是疑惑,然后就瞪直了眼。来人他认识,正是之前见过一面的胡忧。

“果然是你,我一早就应该猜到是你的。”钱进长一下老了十岁,整个人都垮了下去。看到胡忧在这里,外面的情况,他基本上也就不需要去猜了。大局已定,他败了。这一败,怕是他人生之中的最后一场败北,从此再无翻身的机会。

“败给我,并不算是丢脸,不是吗?”胡忧淡淡的笑了。一个时代的结束,必定有一个新时代的崛起。也许有一天,他也会像钱进长这样,无奈的接受失败,但那绝对不是现在,因为他还可以努力。命运,依然在他的手中。掌握自己命运的感觉,真好!

“少帅,大部队的战斗已经结束,兴马城是我们的了。”年启白激动得有些不能自已,他不知道要怎么样来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

“我们的战斗才刚刚开始,命令下去,加快速度,尽快结束城中战斗。已经结束的地方,马上接手城防!”胡忧一改之前的轻松,整个人无比的严肃。

“是!”年启白不自觉的给胡忧敬了一礼,整个人像被冷水浇过一般,瞬间冷静了下来。他也意识都自己高兴到太早了,更大的挑战还在后面。

“快快快,加速前进!”江大勇都快气疯了。他大张旗鼓的做足了功课,谁知道却是给人摆了一道,老窝都让人家给端了。

做江大勇手下的兵,那命可真叫苦呀。来的时候慢得像牛,一百里路走了三天,回来到好,死命的催,真得士兵不当人呀。这么个赶法,就算是赶到人也焉了,还打个屁呀。

死赶活赶,赶回兴马城,城头的旗子早已经换了。江大勇看到城头上嘻笑的敌军,气得差点没有背过气去。

“可惜了,这是一只疲军,要是能突了一下,想必会有不错的收获。”年启白站在城头,看着下面的江大勇部,长长的叹了口气。

胡忧站在他的身边,并不接话。这一切他早已经算到,但是他并没有布置部队是堵江大勇。

一来江大勇现在就是一只疯狗,去堵他伤亡必定很大。二来黄村镇部队拿下兴马城,已经足够吸引眼球。胡忧不想让这支部队一下太过显眼,不然他的布置就白费了。

江大勇还真是疯狗,这一次匆匆赶到,他居然没有让部队休息,马上就下令攻城。在他的心里还有一线的希望,他想着以钱进长的老道,应该没有那么快失败。

江大勇一向拿钱进长当神一般的人物看,可是他忘记了,只要是人就会老,无论当年再怎么勇,现在也已经风烛残年。

江大勇的强攻,自然是以失败告终。不是他不想再打,而是士兵无心再打了。这一路回赶,腰都快直不起了,攻城那不是送死吗。

战争暂时地陷入了僵局。来自黄村镇的不死鸟联军控制着兴马城,而兴马城的原主人,现在只能在城外安营。

“好了,让士兵们轮流休息吧。”

战争打到现在,双方都已经疲态尽现,谁也没有力气再打下去。对这样的结果,胡忧很是满意。因为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中。接下来的,就将会是一场苦战了。

兴马城易主的消息,在南部地区震动极大。特别是与兴马城临近的城镇,那些城主大佬们连小妾都不抱了,一个个彻夜招开军事会议。城内的防守等级也是一加再加,谁也不想成为兴马城第一呀。

江大勇在手下的提醒之下,终于想到了去借兵,到还真让他借到了一些。他以为这是人家看钱进长的面子,其实他并不知道,钱进长是人走茶凉,此时谁还会给他面子,他之所以能借到兵,那是因为其他的城主不愿意看到有一股新的势力插进来而已。

“两万。”胡忧摸着下巴,这个数字比他之前预计的要少了一些。之前他以为江大勇怎么着也能借到三万人,加上他的一万一共有四万,现在却是少了一万。

不过这也好,少一万压力就小多了。

“少帅,城外现在有三万人围着,你看……”一对三,就算是有防城之利,年启白也是心里没低。他不是怕死,而是有此患得患失。人都是一样的,从来没有得到过,那也就算了,现在一座完好的兴马城落在手里,谁还愿拱手送出去呀。

“怎么,怕了?”胡忧看向年启白。

“到不是怕,只是我们的人手太过,这怕会有失。”年启白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胡忧笑道:“人手少那就征兵呀,这兴马城有二十万人口,怎么着也能征他过万八千的吧。”

“少帅,这……太好了。”年启白愣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胡忧早有安排。不用问,胡忧肯定又帮排了新的部队加入进来。

万儿八千,这次的额度是一万呀!

年启白一溜烟的跑了出去,这样的事他已经做了三次,自然是轻车熟路了。

兴马城的征兵异常的顺利,不为别的,只为当兵有饭吃,不少饭都吃不饱的人,全来要求加入部队。

年启白是高兴得都快疯了,但凡看得过眼的全要,最后征回一万五千士兵。其实胡忧确实是有安排,不过胡忧只不过是安排了八千人而已,也就是说有七千都是本地人。

这也是胡忧的另一个计划,不死鸟军团只不过有两百万人马,要和多国部队交战,还是取回曼陀罗帝国,这些人马是远远不够的。他也是借这一次次的征兵,暗在阔大兵力的规模。

与兴马城相对的另一个角,也有一支义军部队在快速的发展着。这支部队几乎用了和黄村镇一样的模式。也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规模就发展了近十倍。

这支部队也是朱大能牵的线,不过现在控制在候三的手里。他的特种团已经完成了第三次对这支部队的补充,近期也准备有一场大的行动。

这就是胡忧这一次的多点开花,平行突破策略。不只是候三,还有更多不死鸟军团的强力军官,都会以这样的方法从回曼陀罗帝国。在不惊动其他巨型势力的前提之下,用最快的速度,把一个个小势力给发展起来。

现在也许还看不出这一招的威力,等将来这一个个点联合起来,形成一大片的时候,会让世界震惊的。

而朱大能的作用,暂时被胡忧定意为一个引线人。具体与哪些势力合作,由朱大能先作前期的考查,然后给出一个名单,再由具体的人负责接管。

至于韩国,到手的东西,胡忧当然是不会再让出去的。韩国现在就是一个外务基地,负责调配各种人力和物资。

经过几个月的试运行,胡忧已经成功的把整个体系给建立起来了。现在的不死鸟军团就像一个巨大的机器,每一个人就是一个零件,每一个单位都是相对独立而又在特定轨迹上运转的。胡忧把它定意为战争机器。

兴马城的战事,打打停停,这里在钱进长多年的经营之下,城防结实,军精充足,现在人马又足够,江大勇虽有三万人马,却拿胡忧一点办法也没有。

胡忧此时并不急于和江大勇决战。在设定下进攻兴马城的计划之前,他就已经有了全备的计划,此时他就像是钉子一样钉在这里,为其他的‘零件’吸引更多的目光。

胡忧不急,江大勇急呀。钱进长生死未卜,全手下的兵又多是借来的,人家一句话,就得还回去。这次抢不回兴马城,那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江大勇是每天着急上火,却又没有一点的法子。那些带在身上的兵书,都快被他给翻烂了。

这天,江大勇正在营中苦思对策,士兵来报,有一个人指名了要见他。江大勇现在哪有心情见客,就算是放个大美女在他的床上,他都没有兴趣了。但是士兵补了一句话,让他马上同意见这个人。

来人是一个女人,打扮很奇怪,让江大勇一时看不出她的年纪,只是觉得她似乎很冷的样子,脸上一点笑意都没有。

“不知来者何人?”江大勇没有那么多心思去琢磨她的来路,直接开口问道。

“你不用管我是谁,只要知道我是来帮你的就可以了!”女人冷冷的说道。

江大勇心说不问就不问,我才懒得管你是谁呢。痛快道:“好,那你有什么办法,可以拿下城中的判军?”

“叛军?啊哈哈哈……说得好,那些人都是叛军,都应该死!”女人突然发笑,那笑声就像是半夜里的女鬼,很是吓人。

江大勇皱皱眉头,没有开口。心说:这个女人要是拿不出点真本事,转头就把她给赶出去!

女人笑了一会,停下道:“你知道你的对手是谁吗?”

江大勇刚要回话,女人一摆手道:“不知道也好,无知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特一副死了老娘的表情,我们说正事吧。兴马城原来是你的老窝,对城里的情况,你应该了解吧。”

江大勇点头道:“虽然说不上是了如指掌,但是大部份的情况,我还是知道的。”

“很好,那我来问你,兴马城中可有其他的水源?”女人的眼睛看向了江大勇。

江大勇被女人看得有些心头直跳,微微偏过女人的目光,回道:“具我所知,大约有一百多口井。”

“可够二十万人生活之需要?”

“那是万万不够的,必须取护城河中之水。”江大勇说到这里,全身一震道:“你是让我把护城河给断了?”

“看来你还没有蠢到家!”女人冷哼道。

“可是护城河一断,必然会引起上游来水暴涨,到时候沿河两岸的百姓如何是好?”江大勇毕竟第一次上战场,还没有太过冷血。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还记得老百姓的死活。不像是有的人,跟本就不管这些。老百姓在他们的眼里一文不值,死了也就死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哪是你的事,干与不干,你怎么做决定。不过有一点我要提醒你,钱进长老将军还在城中坚守待援,你要晚了,那一切后果,就由你自己担了。”女人说完这话,转身就走了。从头到尾连茶都没有喝一口,甚至都没有坐下。

“月月,你可出来了,真是担心死我了。”候三看到欧月月出了江大勇的军营,赶紧跑过去,拉起欧月月的小手。

欧月月心里一甜,笑道:“担心什么,难道你还怕江大勇吃了我?”

候三咬牙切齿道:“他敢,我杀他全家。”

“得了吧,他家也就他一口人了,没有那么多给你杀的,事情已经办妥了,咱们快走吧。”

“月月,你说这江大勇真会听你的。他要真这么做,山穿城可就完了。他不会这么没有脑子吧。”候三犹豫道。

欧月月笑道:“钱进长是江大勇的死穴,为了钱进长,再傻的事江大勇也能干得出来。快回去准备吧,少帅已经快过我们了,我们得抓紧一些!”

“少帅,这几天护城河的水量在减少,似乎是上游出了什么问题。”年启白给胡忧汇报着最新的消息。

“嗯?”胡忧一脸奇怪的看向年启白,问道:“难道是江大勇把护城河给堵了?”

年启白只是一个书生,对这一带的地理情况并不是那么熟悉。兴马城的水源大多来自护城河,护城河要是被堵了,那兴马城岂不是没有水喝了?

年启白一拍大腿道:“这下可遭了,没有想到江大勇如此的歹毒。少帅,我们应该怎么办?”

胡忧笑道:“江大勇要是真这么做,不是我们遭了,而是他自己在找死。按说他不应该这样做才对的呀。走,我们到河边看看去。”

和年启白一块来到河边,只见护城河的水流果然是放缓了,而且深度也在明显的变浅。这里是曼陀罗帝国南部,就算曼陀罗再怎么干旱,这边也不会缺水的。唯一的可能性,正如年启白说的那样,是上游被人给堵了。

这下到胡忧不懂了,难道江大勇吃错了药,得了失心疯?这兴马城的地理位子特殊,要把护城河堵住,只有在糯米滩下手。而糯米滩一但被封,上游的山穿城马上就会河水倒灌,江大勇在这里住了那么多年,难道他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胡忧是越想越不明白,山穿城主一向和钱进长的关系不错,这一次江大勇的借的兵里,肯定也有山穿城的人。江大勇借了人家的兵,转头又把人家的城给淹了,他算是哪一边的呀。

突然,一个人影闪过胡忧的脑海,胡忧笑了。暗想这事怕是和候三那边有关系,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事就一定是欧月月干的。候三虽然机灵,但是他掌握的知识有限,绝对不会想到这种一石二鸟的办法,即破了山穿城的城防,又解了兴马城之围,弄不好还造成江大勇的内讧。

欧月月呀欧月月,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骗的江大勇,但是你这一招借力打力,够不少人学一辈子的了。

江大勇一心为救钱进长,跟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家当了枪使。他此时正在观察着兴马城的水位,水位已经变低了。到时候兴马城缺水,又没有了护城河,他要一举拿下,真是不费吹灰之力。

江大勇还在考虑怎么攻城,中军此时已经哗变了。山穿城借调的五千士兵,在多次进言无用之后,终于爆发了。

卷十风雨曼陀罗713章山河破碎

围城的人自己打起来了,怕是在天风大陆的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吧。守城的士兵看得一愣一愣的,紧张了半天,居然没有他们什么事了。

胡忧站在城上静静的看着下面的情况,对年启白提议的借机出兵,他摇了摇头。这只不过是小规模的乱子而已,还不足以动摇江大勇的部队。现在要是出兵,他们反而又不对了。

人性的心理,就是这样的。胡忧记得太史公里有一个故事,说是就是这种事情。有两兄弟打架,打得天翻地覆的,怎么也劝不了。后来突然来了几个到他家寻仇的,他们马上就和好,而且还同生共死。

现在要做的事,不是去打他们,而是让他们的这个结慢慢的放大。一但到了不可调合的地步,那么他们自己就会崩溃掉。

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江大勇今天没有攻城,城中显得很平静。胡忧下了城头,换了身衣服,打算到街上走走,去听听民意。

民意这东西,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关心,但是在不经意之间,它能改变很多事。胡忧经常告诉自己;别以为自己的手里有几个兵就了不起,老百姓永远要比兵多。

城外正在作战,城里的自然也就进入了萧条。街上的行人很多,偶然路过,也是行色匆匆。店铺大多都已经关门了,少数开门的一些,也没有什么客人,伙计全都耷拉着个脑袋,没精打采的样子。

要听消息,最好的地方,莫过于酒馆茶楼了。胡忧一路走着,无意中看到一间酒馆的生意还行,他就走了进去。

小二很热情,忙迎了上来,胡忧要了几个普通的菜,一壶小酒,自顾的喝着。一个人的饭局,有些冷清,胡忧不由想起了丫丫,要是有这个乖女儿在的话,这么一定又有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了。

笑了笑,胡忧把注意力转到了酒馆里的客人身上。和胡忧料想的一样,酒馆里的大多数人,都在谈论着如今的局势。似乎是怕有麻烦,他们的声音都不大,要不是胡忧的耳朵不错,还真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消息大多是负面的,看好这支不死鸟联军的人并不多。毕竟钱进长在这里经营了二十年,在这里很有一定的影响力。

支持不死鸟联军的人只占少数,他们的关点大多是觉得不死鸟联军和只以的不死鸟军团有关系。

提起不死鸟军团,不少的老百姓都摇头,说话的声音也渐渐的大了起来。看得出,他们对不死鸟军团的感情都很复杂,可以说是爱情纠缠,不过有一点,他们的关点惊人的一致。都认为不死鸟军团此时突然消息,是对曼陀罗帝国不负责任的做法。

有个喝多了的酒客,还大骂起胡忧来,骂着骂着自己却哭了。曼陀罗帝国现在的局势,真是让他伤心透了。

哭声感染了其他的客人,大多数人的脸上都没有了笑容。作为曾经的第一军力大国,现在却遭受到五六个国家的共同蹂躏,谁能高兴得起来了。

走出酒馆,胡忧的心情也变得有些沉重。现在想来,他之前的策略还真是很伤老百姓的心呢。

“啊!”

突然一声惊叫,传进了胡忧的耳朵。胡忧听声辨位,顺着声音就查了下去,很快就找到了叫声的来源。

是一人男人和一个女人纠缠在一起,男人想跑,女人说什么也不让男人走,两个人似乎在争抢着什么。

“住手。”胡忧喝道。他已经看出来了,东西是那女人的,而那男人想要对手抢。

胡忧带着浓浓杀气的声音,让两个争抢的人瞬间愣了一下,不自觉的就停了手,双双看向胡忧。

“把东西还给这位大姐,我放你离开。”胡忧看着那个男人说道。换个人,他说不定直接就砍了,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不过这个男人,和女人争抢了那么久,都没有动过武力,让胡忧多多少少的有一些好感。

男人看看手里的东西,又看看胡忧,似乎在挣扎着。大约两三分钟,他还是把东西还给了那女人。那女人千恩万谢的走了。

胡忧直到那女人离开之后,这才转头看向这个男的。男的大约三十岁上下,许是用脑过度,有些掉头发。

“战时抢东西,无论是那方的势力,都会判你死罪,你知道吗?”胡忧问道。

胡忧这到不是吓他,如果不是胡忧过来,换了一个脾气不太好的将官,直接就下令砍了,连审都不用审的。战时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了,为了控区稳定,杀几个人跟本不算个事。

那男人看了胡忧一眼,低下了头。他也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他是犹豫了很久,才决定干的。谁知道还没有得手,就让人给撞上了。

“说吧,为什么抢东西?”胡忧问道。他早看出了这是一个生人,如果不是有特别的情况,他是不会这么干的。

“跟你说有用吗?”男人眼中闪出一丝希望。胡忧给他的感觉不像是普通人,如果胡忧能帮他,他这关也就过去了。

“先说来听听。”胡忧没有给出正面的回答。不过胡忧愿意听,那就是说明他有可能会帮他一把。

“我抢的那些,不是钱财,是药来的。我老娘病了,急需药。我有钱,可是跟本买不到药。”男人回道。

战时米粮药品全都是军控的,就算是有再多的钱,也不得见能买到药。

胡忧一听男人这话,基本上也就猜到了大体的情况。看来这里面,还真有他的事。又问了几句关于他母亲病情的事,胡忧点点头道:“你跟我来吧。”

回程正好遇上大虎,胡忧交待了大虎帮那男人去配药,这才回到了临时的住地。

“年启白,你来得正好,我正有事跟你说呢,来,咱们到屋里说去。”

年启白找胡忧是商议反击的,看胡忧有事要说,自然是先听胡忧的事。给年启白讲了一些街上的情况,这才说道:“药品关系着老百姓的命性安全,在这方面,我们要注意一些。军中多用伤药,其他的品种,就解禁好了。”

年启白没有想到,胡忧在战情这么紧张的时候,还想着老百姓的问题,敬佩的点头道:“少帅说的是,我回去之后,马上派人去办这事,那个,粮食方面,要不要也解禁一部份?”

胡忧想了想,道:“我们只是封了军粮,市面上应该还有一定的余粮,只不过价钱怕是老百姓承受不起的。这样吧,你派人稳定一下粮价,谁敢乱担价的,第一次警告,再犯就给我抓起来,粮军充做军粮。”

“是。”年启白还是第一次手里管着那么大一座城,没有什么经验,自然全都听胡忧的。

接着两人又谈起了军事,城外江大勇的内讧已经暂时平熄,护城河的水又持续的减少,年启白心里没有底呀。

胡忧听着年启白的絮絮叨叨,偶尔才答上一两句,半个小时左右,他就把年启白给打发走了。对于不专业的人,很多军事上的事,胡忧也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去向他解释。

其实年启白完全是生书事多,这也担心那也担心。胡忧对这些早就已经有了安排,哪需要他来多费心。

不过胡忧并没有打击年启白的积极性,年启白这个人,对军事虽然是一知半解,很多东西都只是书上的知识,不过胡忧跟他合作到现在,还是挺愉快的。正因为他事事都关心,不时还真能提点到一些胡忧没有留意到的地方。

兴马城暂时是平静,山穿城可就不平静了。江大勇把下游的河给堵了,山穿城的日子不好过呀。

由于特殊的地势低关系,山穿城是一个非常怕水的城,河道一堵,山穿城就很受伤,简直就是伤不起呀!

此时,山穿城的城主真是坐立不得安宁,城中已经开始进水了,老百姓全在各想办法的避水。山穿城的地方军,大多都是来自本地的。老百姓乱了,军队也就乱了。而军队乱了,那接下来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月月,你这个办法,真是妙级呀!”候三乐得上窜下跳的。有一个能干的老婆,比他自己想出法子还高兴呢。

“时间差不多了。”欧月月却没有候三那么激动,这本就是她计算中的结果,如果事情的发展不是这样,她现在应该苦脸了呢。

“我知道,我马上去吩咐他们准备。”候三叫道。

欧月月纠正道:“不是吩咐,是商量!”

现在的这支义军部队,在名义上并不属于不死鸟军团,更不同于候三的特种团。欧月月在这方面,要更了解胡忧的军事意图,所以在候三说错的时候,马上要他改过来。

“是是,商量,其实还不是一样。”候三嘀咕了一声,赶紧放办他的事去了。

布置周详,一切又都是早有预谋。候三所在的这支义军,选择了山穿城最乱的时候,发动了突然的进攻,几乎是没怎么费力,就把无心作战的山穿城军打败,又一个城镇落到了胡忧的计划之中。

山穿城兵败的消息一传到江大勇的大营,马上就引起了轩然大波。本就已经严重不可调和的矛盾,再一次爆发。

这一次胡忧可就不跟他们客气了,看准了机会,全力的发动反击。江大勇看大势已去,只是进行了一般性的抵抗,就全军撤退。

“想跑?”胡忧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立威自然需要敌人血,胡忧可没有打算让江大勇就这种跑跳。

江大勇从出城之后,就没有遇上过什么埋伏。这一次他算是知道什么是埋伏了,胡忧几乎是隔一个山头,一个路口就布置有人。那些人其他都不用做什么,只要等着江大勇的部队到达,他们发箭就可以了。

江大勇那个恨呀,之前做了那么多布置的时候,都没有遇上什么埋伏,这会没有时间做这些了,这一路的埋伏又全出来了。

可是气又有什么用,后面的敌人死咬着屁股呢,赶紧跑呀。

越跑人越少,江大勇跑到后面才发现,跟在自己身边的士兵,已经不到百人了。这是必然的结果,其他的士兵也不是傻蛋,早看出了跟这么个货,不但不会有前途,还会丢了小命。这会有了机会,谁还不想办法溜呀。只有那百多个脑子进了水的,才会一直跟着江大勇,最后成为了胡忧的菜。

秦明坐在窗台前,深深的皱着眉头。这几个月,南部地区相当的不平静,有五六股势力,突然冒出了头,不但进攻同样的义军部队,还进攻城镇。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座城落在了那人的手里。南部没有大城,三座小城而已,在平时秦明不太会放在眼里,但现在这种非常时候,别说三座城,就算是一寸土,他也要多多的留心。

“胡忧,这些会不会是你弄出来的呢?”秦明喝掉几里的酒,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

空气一片安静,自然没有人能给秦明这样的答案。

康拉德匆匆的跑了过来,他的脸色相当的不好看。但凡是这种表情的,无论是出在什么人的身上,都必定不是什么好事。

“出了什么事!”秦明不等康拉德开口,就抢先问道。他现在真是有些不太愿意听到那句‘大事不好’的开场白。

“秦明将军,我刚刚收到消息,林玉帝国的部队,转头向我们开来了。”康拉德沉声道。

秦明心中一沉,林玉帝国前一段时间,一直再和宁南人打,怎么会一调头来攻帝都?

不过这个念头也是一闪而过,现在的曼陀罗帝国是多国部队并存,今天打你,明天打我,谁打谁都是正常事。特别是以帝都和浪天两个越级大城为中心的两个战圈,哪天不在战斗进行中。

“消息可准确?”秦明沉声问道。

“已经正实了,林玉的先头部队,大约两天内会到。”

“来得好,我正等着拿谁来开刀呢。传我命令,全军一级战备!”

浪天城,不死鸟军团的前度大营,现在已经落到了艾薇儿的手里。由于胡忧的主动性撤出,艾薇儿几乎是白捡的浪天城。但是从拿到浪天城第一天起,艾薇儿的日子就没有好过。

艾薇儿第一次以女王的身份,驾临浪天城的时候,是受到百姓拥护的。但是她公然宣布胡忧与异族人勾结,处以叛国大罪,浪天的老百姓能干吗?

胡忧对浪天城的统治达十年之久,浪天的老百姓,有谁没有得到过不死鸟军团好处的。就算是街上的混混都不敢说胡忧不好,还有那些小贩,全世界有什么地方,可以允许他们把小摊摆到城主府的门前地。而胡忧却让他们这样,不但是这样,平时还对他们多加照顾。

老百姓是很简单的,他们的思想,从来不会像那些贵族人,整天转着花花肠子。老百姓只知道谁对他们好,他们就会记在心里,在需要的时候,他们甚至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不要的去捍卫他们认为好的东西。少帅被袭击的时候,那些拿着扁担板凳保护帅府的摊贩就是最好的认明。

说胡忧勾结异族人,浪天老百姓更是不信了。不死鸟军团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他们做了什么事,老百姓是有眼睛看的。为了抗击异族人的入侵,不死鸟军团的损失有多大,有多少的好男儿战死沙场。他们的心里能没有数吗?

浪天就是胡忧的自留地,艾薇儿一上来,就把胡忧给打成了叛国,浪天老百姓打从心里就对艾薇儿有抵触,再加上蕾娜塔的狂狼军团跟本就是一支纯军团部队,没有太多管理民生的人才。浪天是眼看着一天乱过一天,最开始是经济,接着就是民生了。

更有一点,胡忧对浪天是实行免税的,不死鸟军团也收税,但是收税都是商人愿给的。

比如印花税,它又被老百姓称为公正税。双方的买卖人,在达成协议之后,交一定的钱,就可以把他们的合约拿到不死鸟军团下属指定的地方去印一个章。有了这个章,那他们的交易就得到不死鸟军团的承认和保护。

除非是双方都同意解除,否则另一方可以向不死鸟军团控告毁约的一方,一但查明确有其事,不死鸟军团就会动用军方的力量,去强制的执行合约。

曾经有人不信不死鸟军团的执行能力,自以为是宁南人,不需要受浪天的管。这小子也不打听打听,胡忧和宁南是什么关系。不死鸟军团一个公告发出,那小子就算是跑到了宁南,也让宁南方面给抓了押回来,执行合约。

这样交点钱,就可以有保障的税,谁会不愿意交呢。而艾薇儿和蕾娜塔的势力,那里做得到这些,加上他们军费又不够,一上来就重新制定新的税政,商家又怎么会舒服。

老百姓不舒服,小贩不舒服,大商家也不舒服,整个浪天的人都不舒服,那还有谁能舒服。艾薇儿这个女王,又哪里可以例外。

卷十风雨曼陀罗714章痴情男人

内忧不断,民怨不断,再加上战乱四处的暴发,老百姓的生活完全没有安全感,前程是一片茫茫看不见,后路是黑乎乎的摸不着,偏偏这个时候,又发生了历史有记录以来从没有过的大旱灾,北方四个州几乎可以说是颗粒无收。别的地方暂时不说,就连浪天城的老百姓都没有余粮了。

在胡忧驻军浪天期间,浪天是风调雨顺,无祸无灾还不收税,一换了艾薇儿,那什么狗屁事,想的不想的全都来了,艾薇儿还要征税,老百姓自然多有不愤。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在几个公开说艾薇儿不好的老百姓被军方抓走之后,压抑在心底多时的愤怒,终于演成了行动。浪天的百姓反了。

号角一起,那真是铺天盖地。买卖不做了,什么工作都没有人干了。浪天的老百姓拿着破刀拦木棍,跟官军干了起来。

狂狼军团不是吃素的,它曾经是曼陀罗帝国五大军团之一,也是现在曼陀罗唯一一个建制齐全的野战军团。因为不死鸟军团的锋芒太过,很久以来,人们都已经快把他们给忘记了。但是他们的实力,却是不容轻辱的。

浪天百姓闹事,狂狼军团紧急出洞。只一天就把暴乱给压了下去。不过他们换来的代价是血流成河。只一天,就有五千多民众,倒在了他们的刀下。这一天被后世称为浪天血难日。

浪天老百姓闹事的时候,蕾娜塔刚才不在浪天,等她收到消息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狂狼军团和浪天老百姓的仇,那是已经结下。用血写下的仇,哪里是那么容易解开的。

有人说,人与人之间的相隔,最多也有六个人而已。就算是完全一点没有关系的人,只要通过认识的朋友再联系朋友,就一定可以拉上什么关系。

浪天血难日一家伙死了五千多人,在这么大的基数之下,可以说整个浪天近千万的民众,都被牵扯了进来。老百姓和官方的对立,变得空前的紧张。

安融林正风看准了浪天不稳的时机,一声不响的奇兵突进,居然一举拿下了浪天第一卫城,在曼陀罗帝国的版图上,占到了一个据点。

胡忧上收拾完江大勇之后,才接到这方面情报的。这个情报让他一喜一忧,喜的是艾薇儿那边已经出现了弱势,而忧的是他知道,曼陀罗帝国将会进一步的混乱。

时间不等人,必须加速进程才行呀!

胡忧出征,留在韩国的部队,暂时由西门玉凤负责调配,而已经做完月子的红叶,再一次掌握后勤民生问题。黄金凤和黄圣衣负责的经济,发展得不错。韩国不少的资源,都已经被她们成功的开发出来。相比起来,不死鸟军团算是最稳定的势力之一。

胡忧有了足够的后勤支持,他动作更快更猛,在拿下兴马城之后,他又再一次的发力,一举拿下黄江,墨水沟两城,稳稳的在南部地区站住了脚。

“少帅,现在拦在我们前面的,就是兴新城了。只要拿下兴新城,我们就可以进入江南州的腹地,到时候发展无限呀!”年启白一脸的兴奋。

“兴新城的城主是胡白义吧。”胡忧放下手里的古董花尊,这些都是钱进长收藏的东西。这些玩艺在有钱人的眼里值得不少的钱,而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它们连一个馒头都换不了。

“对的,就是胡白义,少爷你和他……”年启白突然想到胡白义和胡忧同姓,难道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关系不成?

年启白这也是自己猜,并不敢把话给问明了。

胡忧摆摆手道:“不用瞎想,我与他即不沾亲,也不带故。”

胡忧本就不是天风大陆的人,就算胡白义也姓胡,也和胡忧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他现在考虑的,是怎么拿下这个胡白义。

胡白义的兴新城,是南部一个重城。兴新城和兴马城不一样,兴马城是边陲小城,兴新城可是江南州仅次于凤凰城的大城。人口两百万,常驻部队十万。虽然不死鸟联军在胡忧的暗中急扩之下,已经达到了五万的兵力,但是要强打兴马城,还是大大不足的。就算是强行拿下,自身的损失也必定不小。

几天前,胡忧秘密和候三等几个将军会过面,对于这个兴新城,欧月月提议是把几个已经控制在手里的义军给合兵一处,一同出兵兴马城。

这个提议是相当不错的,现在不死鸟军团在南部有八支大小不一的义军,表现上他们是各自为战,但实际上已经全都在胡忧的绝对控制之下。要合做一军,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胡忧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否定了这个计划。因为这违背了他们的初衷,一但八军联合,就算是瞎子也看出了这里面有问题。与其这样,胡忧还不如直接调不死鸟军团上来,哪用得着做那么多的事。

发展可以加速,但是即定的计划,绝对不可以改,不能为一个兴新城,把全套的计划都给丢了。

黄村镇这支部队,打兴新城跟本不太可能,光是兵力就差得太多。再强行的补充,也不是个办法。不死鸟联军短短的时间,已经有了五万人马,强打兴新城,至于要十五万部队,一下又翻个三陪,太惹眼了。

胡忧现在考虑的是能不能兵不刃血的拿下兴新城。

“听说那个胡白义喜欢玩古董!”年启白看胡忧在把玩花瓶,突然到起了情报上的传言。

胡忧微微一愣,露出了笑意,看来可以在这方面下功夫呀。

天刚刚要放亮,鸡都没有叫,胡白义就起来床。现在的局势太乱了,中原地区他管不着,只这一个南部地区,就让他睡不着呀。

胡白义做兴新城城主已经有十五年了。说起来,他也算是一个军事奇才。十二岁就一举在帝国比武大会上夺魁,受到过开国皇帝里杰卡尔德的亲自接见,真可以说是前途无量了。

之后的几年,他更是在帝都混得风升水起,在同龄人里,当时只有两个人,可以和他相提并论的。一个就是同样少年成名的哈里森,而另一个则是元帅世家出生的西门玉凤。

那时候西门战虎还是帝国的元帅,西门玉凤还没有接掌大权。胡白义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与西门玉凤见了一面之后,就深深被西门玉凤给吸引住了。

那时候的胡白义,是多少帝都女子的梦中情人,而他却偏偏爱上的西门玉凤。没有多久南部山合,秀金,宾来结成联军,进犯曼陀罗帝国南部,里杰卡尔德震怒,派时任帝国元帅的西门战虎领兵亲征,胡白义在得知西门玉凤也会随父出往的消息后,连夜求见里杰卡尔德,要求加入南征大军。

胡白义这一决定,遭到了当时胡家全体的反对。帝都才是王道,离开帝都出南部,那是自我放逐呀。江山代有人才出,你离开帝都几年,回来之后,这个圈子哪里还有你的位子。

但是胡白义心为美人,不管不顾的去了。说起这个胡白义,那是真有本事,是冲锋在前,撤退在后,很是立下了不少的功劳。特别是西门战虎意外身亡之后,他更是独挡一面,连战连胜。西门玉凤当年能成功,少不了他的一份功劳。

可是战功有了,美女却是迟迟没有动静。西门玉凤每次和他见面,谈的全都是公事,从来没有任何一句情话。胡白义好几次想向西门玉凤表白,都没有敢说出口。

之后战争胜利,西门玉凤留守凤凰城,胡白义凯旋而回帝都。在回帝都的一年时间里,他没有一天不想着西门玉凤的。之后胡白义又再一次做出了惊人的决定。他向里杰卡尔德请求任兴新城城主。原因只因为兴新城和凤凰城同为江南州最大的两个城,西门玉凤有很多军务需要和兴新城主商议。去了兴新城,他有很多的机会,和西门玉凤见面。

胡白义有军功在身,又是绝对的人才,里杰卡尔德原本打算派他去浪天呆几年的,等他熟悉了浪天的事务之后,就把浪天交给胡白义掌管。可是胡白义一心去兴新城,里杰卡尔德也只能同意了。

胡白义在到了兴新城之后,抓住每一个和西门玉凤见面的机会,一心抱得美人归。可是西门玉凤对他只有欣赏,从来就没有过男女之情,胡白义自然是失败了。

但是胡白义不甘心呀,他一直在等。他相信终有一天,西门玉凤能接受他。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没有娶妻,就是梦想着西门玉凤有一天能成为他的妻子。当收到西门玉凤跟了胡忧的消息时,胡白义一口血喷上了天,足足在床上躺了十一天才能下床。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他还在等着。

胡白义在起床之后,就在摆弄着他的古董。在他看来,这些古董就像西门玉凤那么完美,看到它们,就像看到了西门玉凤。不能拥有西门玉凤,他就只能拥有它们,可以说他把对西门玉凤的爱,转到了古董的身上。

这些故事,连西门玉凤都不知道,更就别说胡忧了。胡忧此时正抱着一个精心挑选的羊脂玉净瓶,走进了兴新城。

兴新城是一个地区性大城,相当的繁华,虽然现在战争不断,这里的影响却并不是那么大。

胡忧来到兴新城之后,哪也没有去,直接就找到了玉满楼。玉满楼是兴新城最大的古董铺,胡忧查到,胡白义三五不时的就会来这里转一圈,而玉满楼一但遇上什么好东西,也会通知胡白义。胡忧总不能拿着羊脂玉净瓶直接去找胡白义,只有借这里搭线。

玉满楼很大,富丽堂皇的连地板都能反光。这样的地方,心里没有一点低的人,走进来脚都打飘。胡忧大摇大摆的就走了进去,他不着急着找负责人,他准备让人家来找他。

这就是人性的心理了,自己去找,和人家来找,那完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得到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

玉满楼不少的好东西,一件件分门别类的摆着。胡忧一件件的看过去,是看完一件摇一次头,看完一件摇一次头,当他摇到第二十七次的时候,人家玉满楼的伙计不干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看不起人家的卖买是怎么的。老这么摇头,那不是砸场子吗?

一伙计来到胡忧的身边,上下打量了胡忧。胡忧的打扮很朴实。青色的长褂子黑色的布鞋,这是普通的书生打扮。胡忧这段时间当书生有些上瘾,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么个装法。当然,这打扮和他将要做的事,还是很配的。

伙计看人的眼光最毒,特别是他们这种做古董生意的,有钱没钱他们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看胡忧没有钱,还对着古董连摇头,伙计心里的气不由又涨了三分,口语不是十分好的说道:“这位公子,打算来点什么呀?”

来点什么,这是小贩对客人的说法,古董行里不是这么招呼人的,这伙计明显的是看不起胡忧,没有拿他当客人。

胡忧摇摇头道:“什么也不要。”

不要!

这个回答,差点没把伙计的鼻子给气歪了。不过开店没有往外赶客人的道理,他一个小小的伙计更是不敢那样做,有气只能在心里头憋着。

“那公子是来欣赏古玩的了?”伙计压着气道。

胡忧还是摇头,语气不屑的说道:“全是些一般货色,也没有什么可看的。”

白看不买也就算了,居然还敢说人家的东西一般。这时候不光是这个伙计,连店里的其他伙计都有些皱眉了。

胡忧才不管那些,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看伙计闷着不答话,他到开口了:“我说,你们这里还有好点的没有。”

“有,公子请这边。”伙计说完这话,差点没给自己一嘴巴。一般说这种话的,都是有钱的主,他这是一下答习惯了。这家伙不买光看的,有什么必要带他去看好东西?

胡忧似乎完全看不出伙计脸色难看,大咧咧的说道:“那带路吧。”

来到珍品柜,胡忧还是那么德行,边看边摇头,口嘴还念念有词。伙计侧耳细听,差点没气炸了肺。原来胡忧嘴里出来的,都是****,破玩艺之类的词。

伙计这下还能压得住火,那就真不是人生娘养的了。当即开口道:“这位,你是来砸场子的吧。”

胡忧心中暗笑:你总算是忍不住了吧。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胡忧不满的看向伙计。

“我到想问问你是什么意思,光看不买也就算了,还说我们玉满楼的珍品是****。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们玉满楼卖的都是什么宝!”

胡忧大嘴一撇:“我要上哪打听去,这些东西明明就是****,比****还不如呢。这些也能当宝,真是笑死人了。”

胡忧这话一出,不但是伙计,连店里的客人都皱眉。他们也是来买东西的,你说这些是****,那不是说他们是来买****的吗?

伙计怒极反笑道:“好好好,你说我们玉满楼的东西是****,那你拿出一件不是****的东西来给我看看。”

伙计这是在亮胡忧,他后面已经准备好了更多恶毒的话,只要胡忧拿不出,他马上就骂得胡忧连他姥姥都认不出来。

胡忧等了半天,就等伙计这话。也不言语,慢条斯理的打开身的包袱,拿走盖在羊脂玉净瓶上的破布,一脸冷笑不说话。

有道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来玉满楼的,没有几个是外行的。胡忧这羊脂玉净瓶一亮,满堂全都安静下来。

羊脂玉净瓶外表通透,细腻柔滑,晶莹得就想是水一样。在桌上一放,你别说,与它相比起来,柜上摆的那些,还真全是****了。

“好美!”

一个客人忍不住夸道。

那伙计也傻眼了,这是摸一下都有罪的好东西呀。肚子里那些恶毒的话,那是一句也说不出来了,身子也不由自主的微躬了下去。

“公子,这是你的?”伙计说话的嘴都不利索了。

“废话。”胡忧不屑的撇嘴,那一脸洋洋得意的样子,隔着二十米都能看得出来。

“嘿,年轻人,这瓶子你卖吗?”一个客人忍不住开了口。这种好东西,可遇而不可求,就算这是人家的地盘,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卖给我,我出高价!”

“我比你高!”

“你们都闭嘴,这是我先问的!”

胡忧还没有答话,客人自己就先吵起来了。

“各位,各们,先静一静,听我说。”这羊脂玉净瓶一出,自然把掌柜的也给惊动了。要是让这种宝贝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走了宝,那他这个掌柜也就不用做了,还不赶紧的跑出来。

“这件东西,是在我们玉满楼亮出来的,按规矩,得由我们玉满楼先谈!”

想要羊脂玉净瓶的客人,听了这话都很不爽,但这是行规,再说玉满楼和城主胡白义的关系很好,他们可惹不起。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那宝贝的主人要价高,他们谈不拢。

这些家伙也是吃了猪油蒙了心,他们也不想想,人家要真要天价,他们又能给得起吗?

卷十风雨曼陀罗715章搭上线

在一众客人的抱怨声中,胡忧被玉满楼的掌柜给请到了里间雅室。胡忧打量了一下这里,布置很简单,一套梨花木的桌椅,墙上挂着几幅字画而已,相比比外店的装富丽装饰,这里要简单太多,不过胡忧却是挺喜欢这里的,因为它胜在清静。

“这位公子有些眼生,想必不是本地人吧。”掌柜给胡忧倒了茶杯,笑道。

杯是功夫茶,这在北方还是很少见的。北方人喜欢用那种大碗碗喝茶,只有南方人才会喜欢这种比小酒杯大不了多少的茶杯。

功夫茶,顾名思意喝起来很费功夫,一小壶茶可以品很久。对谈生意来说,是相当好的一种道具。要换用大碗喝,喝了老往厕所跑,那还谈个屁呀。

胡忧品了口茶,淡淡的回了一句,自报是帝国出来的,在外面流浪也有好几个年头了。

掌柜其实现在很想把羊脂玉净瓶拿过去好好的掌掌眼,但是他相当沉得住气,并没有那样做。反道是似乎一点都不急的,跟胡忧聊起了帝都的风情文化。看到出,他对帝都也是有一定了解的。

胡忧边聊着,边暗中观察这个掌柜。掌柜姓王,年纪并不大,也就是四十来岁左右,在古玩一行里,算是年轻了。不过这个人相当的稳重,给人一种很踏实的感觉,说话的技巧把握得很好。每当看现聊的东西胡忧不感兴趣,他会马上巧妙的转移话题。

在胡忧观察这王掌柜的时候,王掌柜也在观察胡忧。胡忧二十岁来到天风大陆,到现在也十一、二年了,算起来也有三十一、二岁。但也不知道是这里的空气好,还是怎么的。胡忧的样子变化并不是很大,这也就是胡忧今天的打扮显老气,给人一种二十五六的样子。要是胡忧穿得再年轻一些的话,说二十一、二怕是不会有人怀疑。

胡忧给王掌柜的感觉是平易之中藏着一股子傲气,跟他谈话,似乎总是隔着什么似的,很难谈得进去。所以当胡忧说来自帝都的时候,王掌柜没有半点的怀疑,因为他曾经接触过一些帝都人,也全都是这样毛病。

龙城成为为帝都的时候并不是很长,从里杰卡尔德迁都到现在,也不过是四十多年而已。相比起千年古都浪天,龙城这个新帝都,少了一份文化的沉淀。所以外在的表现会更张扬一些,而不是帝都人的收敛。

胡忧曾经在这方面仔细的观察过,再加上他行走江湖多年,见惯了太多的人和事,所以装起帝都人来,非常的像。

闲聊了得有半个多小时,王掌柜才把话题给扯到了羊脂玉净瓶上。他算是看出来了,对面这也是一个不急的主。他要是不切入正题,对面这主怕是能跟他闲坐三天。

“胡公子,这瓶子,能不能让我过过眼?”王掌柜指指桌上的羊脂玉净瓶。胡忧进屋之后,就住它摆在了桌面离自己近的一方,然后就再也没有动过了。

胡忧微微点点头,坐了一个请的手式,没有说话。

王掌柜先是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这才把玉瓶给拿了过去。他拿得非常的小心,看得也很仔细。

兴马城钱进长那里,有很多的私人珍藏,这羊脂玉净瓶算是面边的极品之一,却也还不是最好的。胡忧之所以挑它,那是因为知道这次的目标人物胡白义在古玩之中又偏好玉,尤其是白玉。

“这瓶子应该有讲吧?”王掌柜看过了玉瓶,又把玉瓶给放下了。

这‘有讲’是行话里故事的意思。王掌柜这是问胡忧这玉瓶的来历出处。每一件古董,都是一段历史的见证,它们的经历,也是价值的一部份。同一件东西,在帝王的手里把玩过和在一个普通老百姓手里藏几代,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东西……”胡忧说着看了王掌柜一眼,笑道:“我也不知道他是哪来的。”

胡忧这个笑大有深意,口中说不知道,但是他的笑却是一幅了然于胸的样子。这是明摆了告诉王掌柜,要不你就自己猜,想让我告诉你没门。

王掌柜微微一愣,露出了苦笑。他知道胡忧这是在考他。可见这东西的出处是大有来历的。可恨的是这东西他确实不知道出于何处。

“这瓶子,公子打算出手吗?”王掌柜试探着问道。这瓶子他可以确定,至少有千年的历史,至于出处不明,那不要紧,只要东西到手,自然有查到的办法。现在关键是人家主人打算卖这个东西,人家要是不卖,说再多也是白搭。

“卖!”胡忧这话说得很干脆,不过他后面又补了一句,“但只卖给懂的人。”

胡忧这次不是来卖羊脂玉净瓶赚钱的,他是来想办法和兴新城的城主胡白义扯上关系,然后想法子和平拿下兴新城的。所以就算是王掌柜知道这玉瓶的来历,胡忧也没有那么容易把玉瓶卖给他。

王掌柜听了胡忧的话,点点头。卖给懂的人,这并不过份。古董跟的久了,自然是有感情的。卖古董的原因很有多种,但是真爱古董的人,都会希望这跟了自己那么久的东西,能有一个懂它的新主人。只有懂,才会爱,这也是人类的感情之一吧。

“公子请稍侯,我去去就来。”王掌柜告了个罪,匆匆离开了静室。羊脂玉净瓶是宝物那是肯定的,但是人家卖家说了,要卖给懂的人。这东西他确实不懂,那就得找懂的人来。

兴新城里谁对白玉最懂行,自然当属胡白义了。正好前段时间,胡白义派人传话,想要几件好东西。玉满楼一时没有好货,没有能满足胡白义的需求。现在有好东西上门,王掌柜自然要第一时间派人通知胡白义了,再说这东西,怕也只有胡白义懂并能出得起价。

胡白义这几天正好心情烦闷,有事情也不太想做。听下人来报,玉满楼来了好东西,于是把手边的活一推,带了两个护卫就去了玉满楼。

玉满楼胡白义是熟悉得很,里里外外的人基本都认识他,不过并没有谁过来招呼。不是因为他们懒,而是他们没有那个资格跟人家说话。

胡白义没有在大厅停留,直接就进了雅室。一进雅室,胡白义的目光就留在了玉瓶上,连王掌柜迎上来都没有留意到。

胡忧没有起身去招呼胡白义,他依然在那坐着。胡白义出来的时候,他描了一写。人不到四十岁,身高和他差不多,国子脸长得相当的漂亮。

在男人的身上用漂亮这词,多少有点过。但是用在胡白义的身上却不显突然,因为胡白义长的确实可以用漂亮形容。胡忧甚至在心里很邪恶的想,如果这个胡白义换身女装,怕是能骗到不少的人吧。

“这是羊脂玉净瓶?”胡白义一脸疑惑的看向王掌柜。

“轰!”王掌柜的脑袋里突然炸出了响,两眼猛的看向那个玉瓶,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

羊脂玉净瓶,光听这个名字,到也没有什么。可是一想起那么关于它的故事,那足足可以说三天三夜都讲不完呀。

神话里,羊脂玉净瓶可是连天都能装得下的宝贝。要以那定价的话,集全天下的财富,也买不起这个瓶子呀。

当然,神话是虚的,那做不了数。但是有不虚的出处呀。相传这羊脂玉净瓶是紫荆花王朝的开国之主苏格拉底最喜欢的古玩之一了。

苏格拉底本身就是古人,距今已经一千多年的历史。这东西在苏格拉底的手上,就已经时古玩了,这东西还了得吗?

王掌柜不是不知道羊脂玉净瓶的故事,他是跟本没有想过这人瓶子会是羊脂玉净瓶。经胡白义这么一说,王掌柜这才反应过来,这怕还真是那东西呢。

“会是吗?”王掌柜意不答意的回了一句,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

不过胡白义此时没有功夫理会他,三两步就来到了玉瓶前,没有像王掌柜刚才那样吧玉瓶拿起来,而是就着桌子细细的看。

胡忧一句话也不说,一杯一杯的喝着茶。胡白义出现,事情就算是成功了一半了。接下来的另一半要怎么做,那还是见机行事。这种事就算是在家里打了多少腹案,到了这里也是没有用的。

胡白义足足看了有二十分钟,这才在胡忧的对面坐下来。此时他已经完全从震惊恢复了平静,再看玉瓶的目光,与看一般普通的瓶子没有什么两样。

“你是瓶子的主人?”胡白义看了胡忧一眼,问道。

天之娇子,自然有一种不同于常人的气势。这话虽然普通,在他的口中说出来,却有一种居高临下的霸气。

胡忧知道,要收服一个这样的人,怕是没有那么容易的。

胡忧轻轻的点点头,傲气之中又带有一股自信,并不应该对方是一个高官而有任何的胆怯。

“这是胡公子。”王掌柜见气氛似乎有些僵,主动圆场道:“胡公子,这位就是兴新城主胡白义将军。在南方古玩界叫得上号的人物。”

胡忧点头道:“看来是行家,我还是那话,这玉瓶识货的才有资格买,不懂的,哼,就是天王老子也不卖!”

胡忧故意的忽略掉胡白义城主的身份,把那股子傲气又更突出一分。

胡白义哈哈一笑道:“这位朋友有点意思,看来对自己的东西,很有把握嘛。只是不知道,因何要出让这个玉瓶呢?”

“不为钱。”胡忧闷哼道:“钱财在我的眼里,不值一文。”

“哦?”王掌柜也来了兴趣,刚才胡忧还说卖来着,这会又说不为钱。不为钱那是为了什么。

胡白义也露出了兴趣,再他看来眼前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胡忧喝了口茶,淡淡的说道:“我从帝都出来游历,到现在已经五年又八个月。在这期间,我见过很多的藏家,但是他们却都让我失望了。在我看来,他们跟本不配拥有这些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