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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笑看千秋》(《千年泪》修改版)》 · 金面佛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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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叮嘱了一番小心照料洛儿的话,直说的后者喜上眉梢;王平又使眼色催促,才放心不下地走了。

洛儿笑嘻嘻地拿了个柿子,自己剥皮吃了。我故意笑的暧昧:“不是说不好吗?”她认真地看着我,答曰:“人虽然不好,但东西是不错的。要就事论事。”我笑着摇摇头,何患无辞,何患无辞。

睡到半夜,我忽然觉得肚子痛,因为有中毒的经历,脸登时就白了,连忙叫人去请大夫。自己抠着喉咙,强迫把胃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一时间,暖阁子里全是酸溜溜的味道。大夫来把脉,只是感染了风寒。虚惊一场,暖阁子里头尽管添了几把百合香,味道终究是难闻的。楚天裔得了消息,急忙赶过来,见到这种情况,也不愿意我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命人把轿子抬进来,到他的房里歇下。

我因为折腾的厉害,一夜都没睡好,眼睛合上了依旧酸涩的厉害,回头怎么也得找个眼科大夫给配两瓶眼药水。这个时代没的眼镜,更没的激光矫治,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临天亮的时候,纱衾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也顾不上礼节规矩,一开口就是“不好了,不好了。”

我睡的浅,连忙披衣服问:“怎么呢?”

“蓝妃娘娘小产了,太医还在忙呢。”她的声音焦急的已经夹杂了哭音。

楚天裔立刻醒了,顾不上梳洗,套上狐皮披风就跟我往瑶环轩赶。

院落里已经哭声一片。我听着心烦,厉声斥道:“哭什么哭,成心给你们娘娘添堵。”忙唤大丫鬟喜鹊来问情况,她只是哭哭啼啼地说“不好了”。我问了半天,总算弄清楚,四更天的时候,洛儿肚子也忽然疼起来。幸亏天晚,楚天裔又怕我再生什么变故,也就没让大夫回去,叫人收拾了屋子,把他暂且安置在府里的客房。忙打发人把大夫又给请了回来,大夫原先还笑着说没甚事,按先前那位的方子给煎药。奶娘坚持要他把脉,一搭手,他就叫不好,怕孩子是保不住了。说着洛儿神色就不对了,身下一热,就出血了。又是唤人去请太医院治妇科顶有名的孙大夫,又是手忙脚乱地给止血。见情况不好,赶紧打发人请王爷过来。

因为避血光的忌讳,楚天裔不便进去看洛儿的情况。我心急火燎的,跑进去一看,就知道再也无法补救了。孩子已经流掉了。她孱弱的就像一张白纸,轻飘飘的铺在熏笼上,眼睛空洞地看着青鲛丝的帐顶,那上面大朵大朵开放着的牡丹落在她眼里是否同鲜血一样狞厉。纱橱外头,大夫还忐忑不安地跪着。

我瞥了他一眼,叹气道:“你出去回禀王爷吧。”

奶娘只是在旁边抹泪念菩萨,松树皮似的的脸上沟沟壑壑的全盛了水。我心头不忍,上去拉着她的手,宽慰了几句,无非是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机会生小世子。以前倒修过如何安慰病人这门课,写的论文还得到“优秀”的等级,可真叫自己碰上了,却什么话也说不出口。那种伤痛,不是切身体会,谁也无法真正了解。

我劝了一会子,也没什么效果。她眼睛直直的,只看着上面,眼珠子转也不转。我见无济于事,只得叮嘱奶娘别哭了,以免叫她听了更加伤心。

出了门,向楚天裔摇一摇头,他已经从大夫口中知道了大致情况。

今天的太阳出来得很迟,淡淡的,竟仿佛是漂洗过的月光。他的面孔在逆光的朱红色雕麒麟廊柱阴影下模糊不清。半晌,昏暗里传出怅然的叹气声,他喃喃道:“天意如此吗?”

贼喊捉贼

这时,孙太医总算姗姗来迟。他满面沧桑垂垂暮年,连步履都蹒跚了,楚天裔再是满腔悲愤,也不好把火气撒在他身上。只命他进去再给瞧一瞧。

我记得小时侯看《脑筋急转弯》,问: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答曰:重返娘胎。

孙太医素有赛扁鹊的美誉,也无法让流掉的孩子再安安稳稳地回到母亲的子宫。只是洛儿年纪尚轻,平常身体也不错,虽说小产伤了元气,却也没有落下病根子,也可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接二连三的出事,府里头的人都有些惶惶的。灵妃出主意,叫道士来作了两场法事,楚天裔素来是不信这些的,也禁不住闹,便应了她,也算求个心安。

我仔细问了奶娘,觉得洛儿没磕没碰的,这孩子掉的实在莫名其妙。又联想到自己当日毫无征兆的肚痛,便暗暗留了心观察。自我中毒事件以后,王府饮食上更加注意了,在洛儿的住处,我们吃的东西又都是小厨房单份做的,里头的厨娘杂役全是蓝家家生的奴才,奉侍多年,从未出过纰漏。就是那意外的地瓜粥,也是用银簪子拭过的,我亲眼看着耳房的老妈子从同一锅里盛来吃,应该没有下药的道理。柿子楚天裔也吃了,并没有任何不适的地方;灵妃就是再对洛儿恨之入骨,也不会笨到在柿子上抹毒药,况且洛儿素来不与她交好,此刻忽然亲近起来,一出事,大家头一遭就会想到她身上。

王府里历练多年,能爬上这样的位子,心里头就是恨得巴不得剜心剥皮,也不会把火引到自己身上。

我悄悄地问了纱衾府里近两个月的食材用度。她递给我薄子,道:“一笔笔的,都在上头,府里的东西都是统一采办的,发下去都有帐本可寻。娘娘你自己慢慢看吧。奴婢就不打扰了。”

我谢过她,一页页的仔细翻看。如果凶手的目标仅仅是洛儿肚里的孩子,那么他(她)就不会下砒霜,银簪子自然也就验不出来。红花之类的东西并不是稀罕物,平日里,府里的女眷也是药吊子不离火炉,有病的治病,没病的养身,反正不会消停,一个个都弄得像病西施。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这两个月,府里的药物进出居然都是人参肉桂燕窝银耳之类的寻常补品。我仔仔细细地翻了两翻,依然理不出任何头绪。只得闷闷地放下帐薄子,蔫头耷脑的回去了。

因为洛儿出了事,我也不好再在瑶环轩呆着。现在她最需要的安慰只能来自楚天裔,我去了也是白白叫她伤心。况且我下定决心小心照料她,却生出这样无法弥补的事端,即使没有任何人怪我,我也无法做到心头坦然。楚天裔说我就是个死心眼,我也默认;他旁的东西对我虽不算了解,这一件却没有说错。我认定的事,除非是事实不容辩驳地放在我面前,否则极难改变主意。

走到院子里时,忽听见一个中年老妈子在训斥小丫鬟:“你猪油蒙了心了,拿鲫鱼配荞麦饭吃,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过去一看,原来的守园门的丁妈在教训她干女儿小兰。见我走近,娘儿俩忙跪下来行礼,丁妈赔笑道:“绿衣姑娘给赏了碗鲫鱼汤,这死丫头居然要泡着荞麦面吃。幸好给我撞见拦下了。心里头急的慌,就嚷了出来,没想到冲撞了娘娘,该死该死。娘娘饶命。”

我见小丫头含着眼泪,梨花带雨的,好不可怜;但我心中有事,不愿多理会,便叹气道:“小孩子不懂事,妈妈就要好言教导着,尽管她不是你亲生的,但也叫了你一遭娘,不要这样作践人家。小兰,你妈妈说你,也是为你好,以后有不清楚的事一定要问过妈妈的主意再定夺。比方今天,妈妈若不拦着,怕是要穿肠烂肚的。——这荞麦与鲫鱼不能一起吃?”

“那是自然,相克的东西多着呢,像那黄瓜和花生之类,断断不可同吃。”

还有海鲜和VC,我在心里补充。

“妈妈见多识广,有空多教教小丫鬟们。”我笑着摆摆手,自己进去了,饶自她还在后头嘀咕:“也要她们肯听才行。”

我看了会儿书,又看着绣花的鸳鸯和绿衣发了半天呆,忽然发觉肚子饿了,问道:“有没有给我留午饭。”她俩面面相觑,很没有职业道德的摇头:“娘娘过了饭点也没回来,我们以为你在王爷处用膳了,也就没留。”说话间,一个小丫鬟端了盘蟹粉桂糖糕和沙穰鹅油卷进来。绿衣接了,放在熏笼上的小几上,笑道:“还不到传晚膳的时候,这会儿若吃了主食,恐怕晚饭也吃不下了。暂且吃些点心吧。”鸳鸯也笑着说:“早知道娘娘还没有吃饭,那鲫鱼汤也不便宜下头的婆子了。吓,那汤可是熬的雪白雪白的,可惜我吃不下。”

“横竖你就会拿我的东西做好人。”我笑着吃了块卷,道,“你那汤差点弄出人命来。”粗略地把刚才院子里撞见的事情跟她们讲了一遍。鸳鸯听得眼睛瞪得老圆,脸色也变了,直拍胸口叫道:“好险,差点就又出大事了。想不到两样不坏的东西到了一起反倒会出事。”

两样不坏的东西到了一起反倒会出事。

我忽然想到这些天发生的事,雷鸣电般,苦苦思索不得其解的问题有了答案,单个的没有问题,合在一起呢?

柿结石、柿结石,柿子与地瓜不可同吃,否则在肚里形成柿结石,寻常人只是腹痛呕吐,并没有大碍;但倘若是孕妇,则极易造成流产。

我来古代恐怕是太久了,这么简单的医学常识居然都给忘了。一时间,苦涩的要命,只是皱眉蹙额。她们见我呆呆的,不言不语,脸上的神情又古怪的紧,想要哭,又极力隐忍怒火。半晌,才大着胆子问:“娘娘,您不要紧吧。”

我虚弱地摇头,道:“要紧的人不是我。”

要紧的人是洛儿。

流产的孕妇我见的并不少,在医院实习时,读研期间去看望已经工作的大学同学时遇见的,可以说是数见不鲜,情感体验也从同情惋惜转化为淡漠;感觉那不过是一种普通的产科疾病而已。我甚至会认为那些哭天抢地悲痛欲绝的女人有夸张荒诞的戏剧效果,有必要这么如丧考妣吗,仅仅是一团尚未成型的血肉,你的身体少了这一样本来就不属于自身的一部分后只会生活的更好。

呵!是我冷情淡漠,活该永远也无法体验亲情的快乐。

洛儿不是我啊,她是健康正常的年轻女子,她有渴望成为自己心爱的人的孩子的母亲的情感需要;而且比一般的普通女子更加迫切。

本来她就要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她的身体已经开始孕育一个新的生命。

可是我,可是我,心心念念要帮她实现这个美丽的愿望,却充当了最残酷的刽子手。

如果不是我关键时刻掉链子,忘记自己绝对不应该忘记的东西,那么悲剧就可以避免,孩子也可以安然无恙地在母亲的肚子里度过这剩下的八个月。

如果不是我硬拉着她出去晃悠,也就不会遇见底下的婆子,更加不会吃地瓜粥。

如果不是我无事生非,弄什么劳神子的烤地瓜,那么过了一时兴头的洛儿也不会再去碰这种东西;她地瓜粥只吃了很少的分量,即使后来吃了柿子也无关紧要。

如果不是我违拗洛儿的意思,多此一举地坚持把柿子留下,那么她就不会流掉无辜的孩子。她是这样的信任我尊重我,连并非符合自己意愿的事情也可以因为我的意见而默许。

大费周章查了半天,凶手居然成了我自己。

是老天爷在跟我开玩笑,还是他在惩罚我的自以为是;你以为你的努力可以让目标越来越接近,结果却是南辕北辙。

原来欲哭无泪的感觉如此糟糕。

我看着她苍白清瘦的睡颜,心里梗的跟什么一样。一着失,满盘皆输;赌注还偏偏不是我自己。我生平最恨的就是沦为别人的累赘和负担,现在可恶的程度居然更上一层楼,把朋友推进火里,自己倒在一旁闲闲的看,还装腔作势地抹着眼睛,分明半点泪光也不见。

司嘉洛,你可不是普通的面目可憎。

“小姐这几天的精神好了许多,亏得王爷一直在这里陪着,不枉我家小姐一直对他死心塌地的。唉,怎么会遇上这么倒霉的事情。小姐从小就是老婆子我看着长大的,多良善的孩子。家里的下人捉了画眉给大少爷玩,她看着画眉可怜,还愣是求着大少爷把鸟给放了。娘娘你不知道,小姐是多犟的性子,天塌下来也难叫她开口求人,可是就为一只鸟儿,她就破了这个例。我天天念佛,隔三岔五的吃斋,上庙里供香,我一个老婆子还有什么念想,不就是求菩萨能保佑我家小姐吗,让她一辈子平平安安的。这么好的人却偏偏遭这种罪,造孽啊,造孽。她本当就不应该是遭罪的人。——清儿娘娘,我家小姐一向心高气傲,看谁都不上眼,偏偏同你投缘,况在王府里头,真心实意对她的人除了王爷也就是你了。小姐虽然嘴上不说,可老身心里清楚,她是极想你来陪她说说话的,又怕你跟着一起难过,所以反倒把那想见你的心思装的淡淡的,口里是提也不提。有两回还问到你身上可好。……其实老身也明白,娘娘您不过来,也是存着怕我家小姐勾起旧事,徒增伤感的心思。可叹你们两个都是七窍玲珑的水晶心肝,自己遭了罪还心心念念想着对方,生怕给对方添了不堪。都是好人啊,好人。”

奶娘絮絮叨叨地对着我叹气,短短的几天工夫,原本精神尚算矍铄的老人也疲倦了许多。她称赞着洛儿的好,感慨着天意的无常,感激着我的用心良苦。

我只想落荒而逃。

凶手被当成捧着《圣经》为受害者布道的牧师。

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去坦然承受。

我承受不起,也没有资格承受的感激。

心慌意乱,跌跌撞撞间,我居然跑到了这里。

心结

我看着书房前已然绽放的寒梅,朵朵冷艳,缕缕幽芳,淡漠的,以睥睨的姿势斜视我,疏影横斜的勾勒出嘲笑的态度。我深吸一口气,下意识地咬住嘴唇。我来这里干什么,要忏悔也不应当找他。

掐掐自己的掌心,将迷茫涣散的心志集中起来,我狠狠地安排自己的身体转向离开的方向。

“清儿。”

我忡怔在原地;没有离开,也没有转身。

我听见他拾阶而下的脚步声,伴随着轻轻的叹息;在我们沉默地僵持了很久以后。我知道我应该离开,立刻离开,在他来到我身边之前。可是脚被最牢固的黏合剂粘住了,我动也不能动。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不用责怪自己。”他的声音就在耳边,说话时带动的气流吹的鬓间垂下的碎发微微地颤抖。

我要离开,远远地走开。自己的过错就由自己去承受,我不需要别人的安慰和原谅。

可是为什么我的腿脚会这么沉重,我怎么努力也挪不开。

又急又乱,我冲着他大吼。

“我错了,我错了。你知道什么,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错的人明明是我。她要把柿子扔掉就扔掉是了,我干吗非得留下。我没事弄什么地瓜,我又怎么可以忘掉柿结石,我怎么可以忘记孕妇不可以那么吃。我怎么可以忘记?!我混蛋,中间环节只要少了任何一个,就不会有事了,偏偏是我,一步步地督促它们完成。……”我拼命又喊又闹,想把他推开;我要走,我要离开这里。他是谁?凭什么要目睹我最难堪痛苦的一面。我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不怕他把我当成杀害他孩子的凶手吗?哈哈,那可起码有一般的机会是一个男孩子啊。他不正需要一个儿子吗?我这个女人自己无法生孩子,就害别人。杀人动机时间能力机会一应俱全,我简直是道尔柯南笔下最完美的合格凶手。

我突然很想笑,对着天空仰头大笑。然而我却哭了,趴在他的胸口哭的淅沥哗啦。

“你非得逼我吗?你非得逼我吗?”

逼我去面对一直逃避的,不让我一个人呆在黑暗里,舔拭自己的伤口,假装对它视而不见。

我这人天生没有好命。实习时也可以造成医疗事故。

虽然学的是妇产专业,但临床实习之初,按照惯例,我们得各个科室都得呆上一段时间,以适应工作的大环境。实习生的工作很累,基本上就一打杂的小妹,可是也轻松,不用承担什么风险,凡事都有老师带着,我们只要在后面看仔细,默默体会就可以了。赶上医院忙的时候,我们也偶尔有机会做些最简单的事情,不是医院不愿给我们机会锻炼,而是谁愿意把自己的性命托系给一个实习生呢,我自己都不敢。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捅出了篓子来,笨的的确够离谱。

很简单的病例。晚上六点钟,有人来求诊。带我的老师从早上六点开始做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的手术,中途滴水未进、粒米未沾。因为不是什么有难度的病例,筋疲力尽的老师就让我上手操作,拿出治疗方案给他过目后便可施行。病人的血糖很低,他自我陈述也没有什么特殊体质,我便让他挂了瓶葡萄糖。老师也认可了我的治疗方案。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我惦记着食堂的大排,布置完以后就离开病房了。医院食堂的伙食比学校的更加不如,只有红烧的大排里面不容易隔三岔物吃出沙子和头发丝来。所以在职的医生多半自己回家吃,没安家的也在外头吃,横竖也贵不了多少。只有我们这帮可怜的人生地不熟还苦于手中无钞的实习生才会对它不离不弃。

等到第二天去医院的时候,我就听说那个病人情况危急;后来抢救无效,在几个小时后,停止了呼吸。尸检显示,他有隐性的高血压。

所以他不知道自己血压高,我也没有想到去给他量血压,我的老师也忽视了这一点。

没有谁责怪我,也没有谁让我承担责任。医院的规矩是,谁大谁担着,同样的诊断结果写在同一张诊断记录里,职位高的人去承担责任。

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实习生。

然而这不代表我可以若无其事。那毕竟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一个信任我,把自己的安危托付给我的人。昨天他还在微笑着告诉我,他的儿子考上了全市最有名的高中,呵,这样的喜事是值得到处张扬的;今天他已经冰冷地躺在太平间。

叫我情何以堪?

彼时他刻,我生平第一次泡吧,喝到大醉,秽物吐了跑遍全城的酒吧急的快要发疯的林墨轩一身;他那套名贵的行头算是彻底被毁了。

后来没有选择毕业后就业而是考研,是迫于就业压力过大还是对此一直耿耿于怀?我也不清楚谁的成分更重一些。

“你非要逼我吗?为什么就不能让我安静的呆一伙儿,你为什么非要逼我?!”我拼命地挣扎,我想要离开,立刻离开。

“一直是你在逼我。”他平静地擦拭我面颊上的泪水,声音没有任何波澜。

我怔怔地看着他,他的眼睛就在离我不到一尺的地方,却幽深的像一口千年古井,扔一颗石子下去,也泛不起涟漪,更加看不清里面的。

感情抑或是其他任何事物。

“一直是你在逼我。”

“发生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想。不要责怪自己,你没有任何过错。”

安静下来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书房里的火盆旁。身下厚厚的银貂鼠皮椅垫十分温暖柔软。百合香的气息萦绕在鼻端,清甜的香。

我安静地小口抿着六安茶,对他的言论不置可否。

很多事情,并不是说自己懂得这个道理,就能够控制自己往所谓正确的方向去想。上帝给人类思考的能力就是为了让人类不要活的过于悠哉。

“洛儿不愿意孩子没了,我也不想这样,你更加希望这个孩子可以平平安安地来到这人世间。可偏偏会有这些事发生,把好好的一切都搅没了。她难过可以哭出来,我难过也不必对人讳言,惟独你,只能一个人躲起来,不肯被别人看见,你有多难过。……”

“你怎么知道我难过?”我突然冷漠讥诮地盯着他,一字一句,残酷地漠然,“说不定我正在心里偷笑呢。又不是我,我有什么值得难过的。况且她的孩子没了,对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吧。”

忽而一笑,诡异的近乎妩媚。

“你心里也很怀疑吧,我亲爱的王爷。除了我,有谁可以这么轻而易举地做手脚,害掉这个孩子?除了我,谁可以谋划出这么精妙绝伦的杀人方案?除了我,谁知道她怀孕的事?除了我,谁能够被她不设防地留在身边,伺机下手?杀人动机时间能力机会一应俱全。我想不出比我更加适合的凶手人选。”

“你有什么动机?”

“什么?”我微微忡怔,有点消化不过来他的话。

“我说,动机,你有什么动机。”他一步步地逼近我,暗沉漆黑的眼谋牢牢地圈定着我。

我不由自主地向后蜷缩了一下,顾作镇定地扬起讥讽的冷笑。

“动机?全王府的女人都会有的动机。关于这一点,想必王爷无须我加以任何说明。女人都有的嫉妒之心。”

、“对,所有人都应该有。”他突然放弃了逼近,疲惫地叹息,“除了你,你没有。”

我不自然地把视线转移到香炉上袅娜着盘旋起舞的白烟上面。

“所以你不会。无论如何你也不会。”他回到了案几后的太师椅上,同时回归原位的还有他说话的语气和他脸上的情绪。

我暗自松了口气,换上一种比较平和的语气,道:“可是,谁有跟我一样的作案条件呢。”

“你的条件再充足,你也不会对她动手的。有时候想想,真希望你能够更加狠辣一点,老是为别人考虑,真怕你会过于吃亏。”他笑了笑,头向后倾,靠在椅背上,神情温暖而柔和。

“你把我想得过于善良了。”我半真半假地开玩笑,“恐怕清楚我的真面目后,你会……”

“会怎样?”他饶有趣味地盯着我,意味深长,“我期待你给我更多的惊喜。”

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忽然想到那个无辜的孩子,脸上又是一黯,怅怅太息:“可惜那个孩子还是没了。”

“你不是天神,所以你不可能预见所有的事,自然也没有能力杜绝所有的不幸发生。各有各的命数,说不定,老天爷怕这个孩子生下来太过可怜,所以早早的就把他给收了回去。”他走过来,轻轻抱着我,喃喃地念叨,“傻姑娘,怎么可以怪自己呢。”

不得不承认人是一种虚伪的动物。

虽然我的絮絮叨叨很清楚对事情的发展没有任何影响,也不会有任何不久的效果;可是得到楚天裔的原谅和安慰后,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

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吗?我鄙夷地对镜子里那张平静的脸勾勒出嘲笑的弧度;无所谓地吐了吐舌头,又觉得自己的动作矫情得可笑。

那就笑吧。我无所谓。

关于柿结石那件事,我没有跟任何人讲。我的处境太敏感了,一不小心,就会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我就不相信一直对我虎视眈眈的灵妃娘娘会大发慈悲放我一马。我敢下注打赌押她一旦听到任何风声,一定会马不停蹄地制定出将我立时拉下马的计划。其余的各家“姐妹”的心思也差不多吧。

这就好象当年列强侵华,目的是明确的,缺的就是一个煞有介事的借口。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不想死的,就绝对不能被人抓到把柄。

棋子

我比自己想象中有演戏天赋。

不知是不是楚天裔那番为我开脱的话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还是我本身就比较冷漠,面对洛儿,我的愧疚只是一闪而过。谁都不是谁的救世主,碰上这种事,只能说她是流年不吉。谁又能够保证谁的平安呢。

洛儿恢复的不错,除了偶尔会看着窗外发呆以外,她的精神并没有比以前差很多。这恐怕与楚天裔频繁的抽出时间来陪她有着莫逆的关系。从自己所爱的人身上传递出来的关心才能够让我们觉得温暖。他无疑是一个合格的丈夫,我指的是对这个时代而言。

冬天日短,聚在一起说说闲话,做做针线就很容易打发过去。可是单调贫乏的生活本来就无法为我们提供太多的话题,飞针走线又非吾心头之所好。不免怅然。

翻着前些天恨不得用放大镜观察的帐薄,我忍不住苦笑。查了半天查到自己头上,未免过于黑色幽默。

想到这原不是该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拿着不免有瓜田李下之嫌。看看外面阳光甚好,也没有起风的意思,就穿戴整齐了,没叫人跟着,自己慢慢走去还给纱衾。

没见过比纱衾更加能干的女子。虽说她在府里只是丫鬟身份,但因为人聪明稳重识大体,深得楚天裔的信任,因而比一般的主子还来得尊贵些。更难得的是,她从不恃宠成骄,拿乔作势,不卑不亢的,分寸拿捏的恰到好处。如果是在现代,她绝对可以成为比卡耐基更加出名的成功学大师。

成功者的背后总是有经年累月的辛苦劳作。纱衾正在帐房里忙碌。小丫鬟进去禀报了以后,她搓着手亲自出来迎接。

“哟,娘娘,什么风可把您给吹来了。”她穿着桃红色银鼠袄子,海水蓝彩绣绵裙,上头的木棉花如火如荼,外面套着红绫袄青缎掐牙背心,活脱脱的俏丽的女掌柜的打扮。

我扑哧一笑,道:“我还没瘦到风一吹就飘起来的地步。”

她拉着我走进去,自己从茶壶里倒出杯茶与我吃,笑道:“刚滚的水呢,虽则比不上绿衣的手艺,但也还温热。”

我从怀里讨出帐簿,扬了扬,道:“还这个来了。”

看了眼桌上堆积如山的帐簿,不由咋舌:“你身上的担子可真不轻。”

“咳,还不是老实人被人欺,都不愿做的苦差使就推给我。虽说我是个家生养的丫头,也合该没有被活活累死的道理。”

“何不找个帮手?一个人做这么多事肯定会忙不过来。”三个臭皮匠还赛个诸葛亮呢,有人打打下手也是好的。

“上哪找人去?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自己遭罪也就算了,再把别人拉下水,简直是造孽了。”她笑言,“况且,这事虽不难,可繁冗的很,要没的性子静下心来,单这上头的这些东西,也要忙活个十天半个月。眼看就要年底了,到时候更加是脚不沾地,连喝口水的工夫也不见得了。”

我吐了吐舌头,笑道:“没想到这么麻烦,我纵然有心陪姐姐往火坑里跳,也怕在坑里手忙脚乱的反倒尽帮倒忙。”

“说到这个,奴婢倒起过跟王爷讨娘娘来坐镇的心思。想娘娘也是知书答礼有见地的闺秀,应付这些还是绰绰有余的。不想娘娘的身上一直不大好,奴婢就不敢再有这样的想法了。”纱衾说着,笑语盈盈地看我。

我连忙笑道:“歪诗我倒会背几首,旁门左道的书也看过一些。可要论及正事,我可真是什么也不会,只有给别人添麻烦的份。”

“娘娘你跟王爷可真有默契,当日他也是这么说的。”纱衾脸上的笑容越发深了。

死楚天裔,本小姐这么说叫谦虚,谦虚,中华民族的美德你知道吗?你那叫什么行为,分明是诋毁,诋毁我光辉灿烂的形象!

“他那是深谙我的劣根性,不敢对我抱有任何幻想。”

我见进来回话的人逐渐多了,也不好意思继续占用她的时间。草草说了几句便要离去。

正在此时,丫鬟进来回话,说灵妃娘娘在外头等着支这个月的例银。

“不还有好几天的工夫吗,偏生她就比旁家的少钱使。”纱衾蹙了一会额,道,“叫娘娘进来吧。”

我忙想躲到屏风后头,不是怕她,而是觉得与她撞见多少会有些尴尬。

不想没等我走到屏风后头,灵妃已经推门而入。看见我,愣了一下,旋即满脸堆笑,道:“妹妹身上可大好了,前些天府里给忙得人仰马翻。人家说是我送的柿子捣的鬼,天地良心,我可没安那样的歹毒心思。幸好王爷也吃过柿子,否则我可真是百口莫辩。唉,你说,蓝妃妹妹怎计这般不小心,怀了身孕还不注意。王爷的孩子就这样没了,真是可惜,可惜。”她装模作样地叹了几句,眼睛眨巴眨巴,还真给挤出点泪光来了。

“洛儿妹妹也是自己不知道,毕竟也没多少时间;身子看不显不说,她不也没什么经验吗。发生这样的事情最痛苦的人就是她了。”我心里有些厌恶,虽然早就明白这府里的娘娘们的心思,可是看着她这样夹枪夹棍地作秀,却忍不住反感。

“可不是嘛,我去看了几回都叫给挡了道,说不想见人。其实我们姐妹在一起说说话就什么结都解开了,哪有姐妹间不能说的话;可我这份心思落到别人眼里就全走了样。蓝妃妹妹非要跟我们生分,我们也高攀不起,免得拿那热脸去贴人家的屁股,讨了满头满脑的没趣不说,还生生地被人笑话。”她冷冷地撂下脸子,掩不住的愤然和幸灾乐祸。

“姐姐怕是多虑了,先些天洛儿妹妹确实是身上不好,心里头也烦的慌。我听赵嬷嬷说,连王爷去了都没见。”

“哟,端是好大的架子,我们是想见都见不着,她倒是不耐烦见。”她嘴上虽说的讥诮,面子却缓了一缓。忽而笑道,“妹妹怎么想起上这儿来了。”

“这话可叫奇了。”我笑道,“姐姐不也来了。”

“我是短银子使了,想必妹妹是没这个苦处的。”她似笑非笑地扫了我一眼,纱衾早把封好的银子递过去,让她在单子上签字。

“我一向糊涂,用度也不清楚,短不短银子的还真不知道。”我面不改色。

“等到像我这样的时候,连糊涂也装不下去了。”她叹了口气,掂掂手里的银子,意味深长地盯着我,幽幽道,“以后你也不会短机会知道。”

“娘娘恐怕是误会了,您的月钱比水妃还多出二两,就是在咱府里头也算是最尊贵的了。”纱衾的笑容有点冷淡,然而声音里却听不出任何嘲讽的意思。

“这明面上摆的东西自然是如此,可暗地里呢,我一针一线都得自己掏钱买。可没人给我那么些恩典,连下雪天要穿的大毛衣服都是好几年前的了。”她似有意无意地往我俩的衣服上瞄梭了一回。我今天穿的衣服并不张扬,不过是淡粉色的袄子罩着雪青的狐肷褂子,因为颜色清浅,虽则是新制的衣衫,倒也有了三分旧意。

“娘娘还嫌衣服旧,别家的几位还没全有呢。”纱衾笑道,自行翻看起帐簿。

“这些事,姐姐可以交给下面的人做,怪冷的天,何苦要自己跑一遭呢。”我怕气氛太僵,连忙没话找话。

“那些个小丫头片子是最会见风使舵的,你不受人待见了还想支使她们?不骑到你头上耀武扬威就不错了。哦,妹妹恐怕是体会不到这种苦楚的,你要有什么事,恐怕全府的人都不得安生。太医院的也得随时候命,怕是当今的皇后娘娘也比不得你这般尊贵。”

“娘娘,臣子毋论宫闱。”纱衾冷淡地打断了她的话。

“等到妹妹当家的时候,可别盘剥姐姐我啊。”她似对纱衾的话充耳不闻,反对着我说出这么句不靠谱的话。

“姐姐这话从何处说起?”我正色道,“我在这里不过是睡乏了,来找纱衾说说话。什么当家理财,这些我是统统不懂的。”

“这话更奇了。水家的大小姐岂有不懂经济学问的道理,令堂可是赫赫有名的女陶朱公。”她斜挑着眉毛,眼睛微眯着,暗芒闪动。

我不动声色,笑道:“龙生九子,九子各不相同。我哪有这样的能耐,从小在家里学的不过是四书五经,还常常贪玩跟在人家后头捉蝈蝈。什么经济仕途,本来就不是我们女孩子烦神的事情,也就是我娘和纱衾这样的天才才能理会的清。我是断断没有这样的能耐。”

“灵妃娘娘怕真是误会了。水妃娘娘只是找奴婢来说话而已,这些繁冗俗事,她可比一般人更能躲。”纱衾笑着给我解围。

“哦,我倒忘了,妹妹原也只是个丫鬟。不打扰你们姐妹叙旧了,我先走一步。”言罢,她婷婷娜娜地走了出去。

纱衾狠狠地朝她离去的方向投去厌恶的一瞥,忿忿道:“娘娘不娘娘的。”

“咱也不议论宫闱。来,我帮你把这些单子理齐了,反正这种人都要捕风捉影的,索性也不避这个嫌。”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当你听到莫名其妙的歪话时,请自动把它消化为狗叫。”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道:“有你的歪理。”

我笑着把单子一张张理好。纸质是上好的,可见楚天裔有几分家底,灵妃的那番哭穷更加没的道理,他又不是吝啬的人。

忽然,我对着一张单子上的签名愣住了。上面墨迹犹未干涸,粘在手上,就是一个黑点。

“纱衾,灵妃闺名叫做什么?”

“灵素问,很美的名字吧,偏生叫她给糟蹋了。”

灵素问,灵素问,确实是很美的名字。可我关心的不是名字的好听与否。

《皇帝内经》分上下两篇,一篇名曰“灵枢”,一篇名曰“素问”。

“纱衾,她家是做什么的?”

“哪个她?你是说灵妃?她啊,她父亲的当朝的太医院的首席,也是先皇在时过世的贺太医的大弟子。原本也不受器重的,皇帝登基以后,被拔擢为首席了。说来还是王太医好,技艺精湛,人又和气,当初王妃娘娘就是他调治的,各个大夫都说不行了,他愣是给延长了三个月。我们都以为他会当首席,没想到,他师傅走后,他也辞官了。噢,他是贺太医的二弟子,一向很受贺太医的喜欢的。……”

我的脑子里嗡嗡作响,没错了。果然一切偶然都存在着必然。我原就想,发生在我和清儿身上的这些事巧合的蹊跷,但这些天一直忙着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自怨自艾的居然忘了考虑是谁布的局,把我一步步的往里头推。

复合毒不是简单的往东西里一倒就完事的,它需要掌握恰当的时间和足够的分量,否则只能被当作普通的食物在身体里被消化掉。我早该想到,没有丰富的医学知识做底子,谋划者根本就没有机会完成这个局。除了我,灵妃同样也有机会下毒,她在府里的权势极大,想买通个把人动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何况她要人下的又不是毒药,想来没有哪个奴婢敢违抗她水妃娘娘去送一盘柿子之类的要求吧。还有那适时出现的地瓜。好高超的局,拿我当使,就算有人看出来是柿结石闹的,一个人要怀疑的人也必定是我。

心一点一点沉下去,涔涔的冷汗直往外钻。我迅速收拾好单子以后借口不打扰纱衾忙碌,匆匆告辞离去。

我摸不清楚天裔的态度。这件事他知道吗?是日理万机无暇考虑到还是视而不见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真相从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权者想不详要真相或是想要怎样的真相。这就是所谓的事实。

“灵妃姐姐的名字真是好听。”翌日与他下棋时,我忽然没头没脑地冒了一句。

他把玩着,漆黑如墨的玉石制成的棋子一如他的眼睛,暗沉的光芒从不会因为刻意的收敛而让人忽略。

“你想说什么?”他静静地落下一枚棋子。

“没什么。”我淡淡地微笑,抓着棋子想了一会儿,随意走了一步。他的下一枚棋子落下,我手里的棋就走不下去了。

“我认输了。”我怅然地投子,不容易啊,有进步,今天这盘棋已经下了半个多时辰。

“你没有用心下。”他沉默地收拾棋盘上的棋子。

我不置可否,就当是默认好了。

“刚才这一手,你要是落在这里就不会输了。你前面下的都很好。”

“不过是个游戏而已,没必要太过在意。”我不以为意地笑笑,如果连消遣都这般耗神的话,迟早都会过劳死。

“我希望你不要总是以敷衍的态度对待我,无论是和我说话,还是与我下棋。”他收拾好棋子,修长洁白的手指支在墨黑如夜空的石桌上,眼睛和明亮光华的桌面交相辉映。手背上的青筋微微泛起。

我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轻轻地握住,微笑,“是你想太多了。答应我,不要总是逼我。”

他反手把我的手握进他的掌心。

我把自己锁在房里呆了几天。那些明争暗斗落井下石相互作践的把戏我没有欣赏的兴趣。清宫剧看的多了去,人和人都是踩着对方的人头向上爬的。一将功成万古枯,庭院深处的女人何尝不是。只怕是更加心狠手辣绵里藏针步步为营处处惊心,可惜还是别人手里的牌,一张张打出去,即使是大王小王也会有被抛出手的时候。

灵妃从此之后就消失了。消失是个很奇妙的词,再美好的事物只要没有能力在人们的眼里出现,就跟从为存在过没有任何区别。有人说她被休回娘家,羞愤难当,三尺白绫结果了自己。也有人说,她被施以家法,给浸了猪笼;原来浸猪笼不是红杏出墙的专利,但凡触犯“七出”,情节严重者都可以“享受”这样的待遇。更加流行的说法是她疯了,被父兄接回家以后,认为她有辱门楣,将她悄悄地处死了。

人们绘声绘色地描述描述从她的房里搜出的身上扎满银针的人偶,吓,栩栩如生,是我和洛儿的模样。上面的银针碧光闪闪,是浸过毒的标志。几大本医书摊开在桌上,里面的各种食物相克的原理都用毛笔给圈了出来。据说灵妃爱养小动物,可惜都养不长。现在可以有合理的解释了,都是给她试药害死的。

我比较感慨,她要生活在现代,以她的聪明才智和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保不全就是一个制药方面的专家。当听说这些年她养死了多少只猫和兔子时,我不由暗叫浪费,她应当养小白鼠的,繁殖快不说,等到应用在人身上,产生同种效应的概率也大的多。可是现在我没有机会告诉她这些了,一如我没有机会假装对此事无动于衷。

我无法欺骗自己平静地面对这件事,知道残酷的存在和亲身体验残酷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我开始觉得倦怠,倦怠这暗地里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我的鼻子常常神经质地闻到莫须有的腥气,需得在饭菜里家很多很多的辣子和醋才能勉强吃下去。我睡的极不好,常常梦见有陌生的女人对着我惨厉的笑,有时候凄凉,有时候忧伤,她们的头是变换着的,忽而边成灵妃,忽而变成洛儿,甚至还会变成清儿的模样。我站在那里,大声问她们到底为什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她们只是诡异地笑,忧伤而凄凉。

“啊!”我从睡梦中挣扎着惊醒,坐在床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怎么呢。”他支起身子,关心地问。

“没什么,一个梦而已。”我轻描淡写,勉强对他笑,“不好意思,吵着你了。”

“没关系,要是睡不着,我就陪你说说话,等到累了,自然就睡着了。”他抚慰地拍拍我的后背,“快进被窝,别又冻着了。”

我依言乖乖躺下,却没有说话的兴致,只能疲倦地摇头,道:“我不想讲话。”

他抱着我的身体明显僵滞了一下,而后柔声说:“没事,不想讲就不想讲。咱们就静静地躺一会儿,如果困了就睡好吗?”

我在他怀里点头,耳朵贴在他的胸口上,可以听见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

“砰砰“,节奏清晰而平缓,没有一点早搏或是心率不齐的征兆。

我咬住下唇,抑制住叹息的冲动。懒懒地眯着眼,什么也不想,把脑子清理成一片空白,空白到一切疑虑都不允许存在。

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去找过灵妃,在楚天裔采取行动让她消失之前。

她的面容先是愤怒惶恐,慢慢地沉淀为平静,和我相似的平静;区别在于我的平静里承载着疲倦的淡漠,而她的眼中蕴藏着无边的凄凉,那种绝望是如此深刻,仿佛黑夜,吞噬了所有的希望。

她不愿说,我也就无法从她口中知道我想要知道的真相。我没有坚持,甚至没有劝诱;从我开始决定将她当成凶手的时候,真相就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那个幕后操纵一切的黑手,借着自以为是的我完成了他精心布置的局,然后将所有的挣扎痛苦统统丢弃给我去承受。他一步一步地诱导着我往他设定的方向走下去,直到坠入深渊,万劫不复。

万劫不复。

我再一次充当了高超的谋杀艺术里的那把锋芒毕露貌似主宰全部实则只是工具的刀。

新皇、楚天裔、灵妃甚至纱衾还有王平,他(她)们各自在这出真实的戏剧里担任了什么角色,导演?编剧还是演员。

或者如我一般,只是工具。

只是工具。

工具就不应该有任何喜怒哀乐,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如何被心不甘情不愿地利用,都应该安之若素。

我不是一个出色的工具。我会觉得忧伤,我会在没有真正融入自己的角色之前就开始倦怠。

无可救药的倦怠。

“你来管理府里的女眷好不好?”早晨起来的时候,他边自己穿上衣服,这件事不要指望我能帮上任何忙,边仿佛漫不经心地问。

清晨的阳光在他年轻英俊的面庞上镀上了一层眩目的金色,明亮的让我不敢睁开眼。

“我累了,我想睡觉。”

累到病倒。

哥哥

已经快到春节,府里忙的天翻地覆。我却躲进小楼成一统。太医照例说我是感染了风寒,需慢慢调理,其中倒有一个老成的,趁四下无人,低声劝慰我要放宽心。呵呵,妃嫔们最忌讳的就是被人说有心病。他倒是个一心以病人利益为重的好大夫。所以我感激地对他笑笑,唤鸳鸯绞了块一两的车马钱与他。

胃口依旧没有任何起色,嘴里总是发苦,什么东西都嫌腻得慌。洛儿来看了我几次,从灵妃被问罪以后,她的身体恢复的速度与我身体衰弱的速度一样惊人。受害者看到凶手被伏之于发法,永远都会欣慰。才多久的工夫,病人与探视者的身份就发生了对调,不可谓不感慨万千。

楚天裔愈发忙了。除了身为京师近卫军统领,他还掌管着户部,每到年底,必定是最忙的时候。

高高在上的王爷日理万机的关头还不忘每晚过来陪我半个时辰,直到我安息就寝才悄然无声地掩门离去。我是不是应该受宠若惊,诚惶诚恐地在心中谋划如何肝脑涂地回报他的圣眷?为什么我只是漠然,找不到任何感动的理由。静默地看着他温和的笑容和关切的询问,他的身上好象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红纱,虽薄,却已经足以将他的面孔模糊化,连带着他的声音也一并的暧昧不清。

我的眼睛恐怕坏了,我什么也看不真切;我的耳朵也近于失聪,捕捉不到他飘渺的话语。我和他之间,隔了层厚厚的墙,一堵我们曾经尝试着推翻却在一夜间重建的墙。

有些东西不是高墙所能阻隔的,比方说流言。

高墙是滋生蜚短流长的温室。

太清闲的女人总有无穷无尽的惊人的想象力。

关于灵妃、洛儿和我之间的恩恩怨怨,已经有新的版本流传于世。在她们的口里,我成了幕后最大的推手,将一切都掌控在自己的脚下。洛儿流产,灵妃被黜,唯一的赢家只有我。黄雀捕蝉,螳螂在后;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我才是真正的获利对象。故事的绘声绘色跌宕起伏精彩绝伦让我自己都快虚荣心膨胀到相信我有这样的实力,纵横捭阖、睥睨天下。

我的病倒也在众人的意料之中。

因为我心虚。

我确实心虚,想不到我平日装模作样弄得太好,以致于在别人心目中留下了心思缜密运筹帷幄的强人印象。

真正心虚啊,我哪有这样的头脑和心理素质去布置这样的局。

如此厚爱,我真当是诚惶诚恐,汗颜至虚脱。

“多精妙的主意啊,我就想不出来。”灵妃的话犹在耳边时时响起,她或许走错过很多步,这件事倒认的极清。

所以她是一个聪明人。

聪明人都想不出来的主意,愚笨着如我又何德何能。

不知道这些散播流言者的目的达到了多少。反正鸳鸯的神色已经有点不自然,洛儿来串门的次数也大为减少,当然这恐怕与楚天裔当着我的面叮嘱她不要总是打搅我有着莫逆的关系。唯一没有变化,抑或是对我更加亲热的人是绿衣。

她给出的理由是王爷相信你,所以我也相信你。

我是该欣喜若狂感激他的信任还是该歇斯底里毁了这压抑的一切。

旧历年的炮竹声在伊若回到家里的时候响起。

一同到来的还有商文柏,那个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遗忘的名字。

他出现时的身份颇为有趣,伊若公主的家庭教师。呵呵,不厚道,我的大哥,一来就抢我的饭碗。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控诉就已经泪流满面。反反复复的只有一句话“带我走,带我走。”

他拍着已经哭得打嗝的我的后背,轻声说:“好。”

“嘉洛,你还好吗?”

多久没有人叫我这个名字了。我自己都快忘了我是谁,幸而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记得。我不是水柔清,不是水家的大小姐,更不是应当承受这一切的人。我只是司嘉洛,来自异时空的过客。

楚天裔听说他精通医术,便同意让他给我把脉。

我照例是要躲在帏帐后面的,紫色的厚实的布幔下,我的手腕纤细苍白得有如风中瑟瑟发抖的单薄的梨花瓣。我们之间隔着布幔,紫色的厚实的布幔,可是我依然清晰地看到了他微蹙的眉头,这种焦急心疼的表情将他好看的面庞纠结成一种名为“关心”的情绪。

于是我便潸然泪下。

房里没旁人,因为他诊断时切忌任何人的打搅。

我从布幔后挣扎着坐起来,攥着他的手,仿佛是在攥着沉沦前最后一块浮木。从他走进这间屋子开始,我就知道是他,他的气质独一无二,可以让我安心。除了他,还有谁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嘉洛,嘉洛。”

我让他帮我把布幔收起来,面对面的说话。从苗疆回来以后,他就去水家找我,但那时水家已然中落,好容易辗转找到的几个老家人也不知道“司姑娘”的下落;唯一的线索就是水家的大小姐——已经进宫的水柔清,她或许知道自己的干姐妹的去处。于是他马不停蹄地赶到京城,在自己的朋友的帮助下,揭了给太后治疗怪病的皇榜,顺利来到宫里,哪知又宴了一步,人人都对曾经被册封为公主的水柔清忌讳莫深。正当无济于施的时候,他误打误撞结识了皇宫里头人人都头痛三分的小魔王——伊若公主;并成功地以他的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形象和出神入化的医术赢得了小女孩的崇拜。太皇太后老人家也很喜欢这个谦和温文的年轻人,索性把他留在宫里教授伊若学问。

没天理啊,楚伊若同学在我手下时天天想着怎么出去玩,一到他面前就成了勤奋刻苦的好学生。我看着他那张少女看了会盘算着怎么把他拐进洞房,小姑娘看了会幻想我以后的相公一定要这样,老太婆看了想招他当女婿的漂亮面庞,心里亲切的要命,连眼泪也不知不觉间止住了。

后来跟伊若混熟了,无意间听她描述我的模样,又从她口中得知了我不少“光辉业绩”,他也开始怀疑这个“水柔清”的真正身份。直到走进这间屋子,闻到百合花的香气,他已经几乎可以肯定是我,于是便有了上述的那一幕。

他没有问我这些年过的怎么样。也许我苍白憔悴的面容已经给了他最直观的回答。他永远都是最善解人意的商大哥,小心翼翼地维护着我脆弱的自尊心,无论如何也不会增加我的难过。

不是不心酸的。

多年以后再见面,物是人非事事休,一声何满子,双泪垂君前。

商文柏答应尽快带我离开这里。虽然他没有告诉我具体的计划,但我知道,只要他答应了,他就一定能够做到,而且一定会做到。我想到当初我们殚精竭虑从西秦逃出来,差点陪上自己的小命,这么快,命运就又要重演了吗?为什么我会觉得茫然若失。生命在我们身上刻下的痕迹也许永远也无法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不见。今后我所要做的大概就是努力的遗忘,遗忘关于这里的一切。

他帮我制定了食谱,我虚弱的身体状况恐怕连还没跑出清风苑就已经晕过去了。

我需要良好的体力来完成我们的计划,所以我很配合地开始积极进食,还按照他的要求,常常走动。身体一天天地恢复起来。

楚天裔非常满意商文柏的奇妙医术,给了这个名为“司洛”的年轻大夫不少赏赐。现在的他比较现实,要求楚王爷将珍宝古玩直接折合为银票,咳,当年我给他灌输的经济理论他总算还没有全部忘光。

伊若一如既往地喜欢粘我,这点我倒颇为意外,我以为她会有了新欢司洛帅哥老师就会把我这个旧爱忘到一边。她也知道了她在皇宫时王府里发生的事情,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很难瞒住她这些事。

“真是可惜,我还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有一个小弟弟呢。”这就是她对这些事的全部评价,轻描淡写的态度果然符合她体内流淌着的血液。至于灵妃的事,她则很聪明地选择跳过不谈。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懂得审时度势,他(她)们的聪明可以让那些不愿意被记住的人很快就好象从未存在过一样。

比如灵妃,比如若干天之后的我。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我想我在千年前的命运一定是另外一番模样,也许会快乐,也许会无聊;但一定不会是这般惨烈,生生地将自己与幸福隔绝开来。

旧历年是要守岁的。一家人聚集在正厅中开完夜宴,静静地围坐着火炉守夜。下人们各司其值,端茶递水的伺候。大厅里有资格坐下来守夜的,除了楚天裔和我们几个妃子,伊若以外,就是几个年老的家人,他们都是德高望重的。伊若初时新鲜,坐在她父亲腿上兴致勃勃地看戏,未至二更便禁不住地直打盹。我笑着从楚天裔怀里接过她,道:“我也困了,索性抱她回去先睡下。”

他点头道:“你身子刚有点起色,是不应该太累着了,早点歇着吧。”

伊若的奶娘跟在我后面,与我一道送公主回房。她是个极老实的嬷嬷,平素只知溺爱自己的小主人,一点也拿持不住小丫头,所以对我倒有几分敬重。我叮嘱她好生伺候着伊若,又照应了一回灯火,看一切都妥帖了,慢慢向我的院落踱回去。

行到那山石后头,忽然听到有人在吹萧,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其声呜呜然,唬了我一跳。定睛一看,见是商文柏,顿时没好气,咬牙切齿地训道:“大冷的天,你站在风口里吹什么萧?!还真当自己是芝玉兰树,玩临风而立的把戏。快快快,回去,神医冻病了可没人能治。”说着要伸手拉他。

他笑道:“嘉洛。”声音里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宠溺。

“快走啊,你还非得病倒了才开心。”

“嘉洛。”这次的声音略微低沉了一些。

“不用你叫,我知道自己的名字很好听。——商文柏,你很懒哎,化名就把我名字中间的字去掉而已,侵犯我的版权。”

“嘉洛。”除夕夜没有明亮的月光,暗淡的天光里,他的脸模糊而忧伤。

我忽然就心软了,踮起脚,轻轻附在他耳边,道:“明年的除夕夜,我们一起守夜好吗?”

“砰——”冲天的烟火响声盖住了他回答的声音,然后他的笑容却比那烟火更加明亮。我心头那微微的一点凝滞也消散了,被他的喜悦感染着,竟然也觉得很快乐。

“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我笑着提议。

“嗯?”他微微有些诧异,点头道,“好。”

“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

我是匹旋转木马身在你天堂

只为了满足孩子的梦想

爬到我背上就带你去翱翔

我忘了只能原地奔跑的那忧伤

我也忘了自己是永远被锁上

不管我能够陪你有多长

至少能让你幻想与我飞翔

奔驰的木马让你忘了伤

在这一个供应欢笑的天堂

看着他们的羡慕眼光

不需放握在心上

旋转的木马没有翅膀

但却能够带着你到处飞翔

音乐停下来你将离场

我也只能这样”

“还记不记得这首歌?”我微笑着看他。

“记得。这是你第一次唱给我听的那首,很好听。跟从前一样好听。”

我忽然心安了一般,轻轻的微笑。

眼看园子里头人多起来了,我怕被人撞见有诸多不便宜的地方,便笑着对他点点头,裹紧了身上的大氅,悄悄地回清风苑去了。茶房里的灯火还亮着,几个管茶水的女人正聚集在一起吃酒玩骨牌。我见她们也难得有空玩闹,大节下的冲撞见了也没意思,便轻手轻脚地回了房。绿衣正坐在地炕上做针线,几个小丫头在旁边打盹。见我回来了,她连忙起来服侍,笑道:“娘娘怎么先回了,奴婢还以为要这过会儿,怎么没看完烟火。”

我脱下大氅,从温着的茶壶里自己倒了杯茶吃下。醒过来的小丫鬟忙不迭地要过来弄,被我叫下。

“不过就是毕驳的响声,不看也罢。屋里的人呢,全都跑出去看烟火呢?好在还有个你,否则就冷清清的只剩我一个了。”

围坐着茶炉,我跟她说了几句话,渐渐倦了,她便伺候我睡下。

半夜的时候,我被压在身上的沉重惊醒。还能有谁,这个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出现在我房里,躺在我身边的男人除了我的丈夫还能有谁。我挣扎着,想要把他从我身上推开。他在我这边过夜的次数并不少,我也不是到现在才矫情兮兮地要为谁去守什么节操。只是这个夜里,我没有任何男欢女爱的心情。我的眼前交叠出现着商文柏各种各样的表情,他忧伤的模样,他明媚如孩童的笑脸。想着另一个男人跟楚天裔履行夫妻义务对我们都不厚道,所以我明确地表达了“我不想要”的意愿。

他停滞了一下,漆黑的眼睛,在案上东珠的微光下,越发暗沉的惊人。空气是凝滞的,我想打破这尴尬的气氛,因而温言软语地宽劝:“已经很晚,你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忙,不要太累了。”

“我可以更累一点。”不待说完,语言便转化为行动。

我闭上眼默默地承受,早就知道喊停无效,我却偏偏要去碰这钉子。徒劳无功。

“弄疼你了?怎么哭了。”他翻下身去,轻轻地揽着我,小心拂去我脸上的泪水,好生哄着,“乖,不哭,不哭。下次我一定注意。”

我这才发觉脸上的沁凉,睫毛上也沾了雾气,白茫一片。

早上起来的时候,他早就走了。我恹恹的,连早饭也没有用,只想着怎样才能早点离开这里。可恨却不能找商文柏商议。我们平时见面都在伊若处,他要给她讲圣贤书,我则给她讲各色各样的童话故事。可是今天是大年初一,她得进宫给太皇太后拜年。我们也就没了见面的理由;他身为男子,平时不得随意进出内院,而我作为楚天裔的妃子更加不能随意抛头露面。如此一来,虽然近在咫尺,却仿佛天涯两隔一般。

这几天,楚天裔一直忙着四处应酬,倒很少与我见面,眼不见,心不烦。我得机会与商文柏接上头,准备趁楚天裔年后去南方查各处的税收的时候离开京城。为了避免与他撞见,我们计划暂且东行,等到风声过了,再做进一步的打算。这些天,我尽量把金银细软收拾出来,我这人志气有限,还没有视金钱如粪土的气魄。衣服之类就不带了,有了银子,还怕买不到合身的衣服?何况此事需在一屋子人的眼皮底下秘密进行,大张旗鼓地简直就是在明目张胆向楚天裔叫嚣:“本小姐要落跑了,有本事你来抓我啊。”楚天裔就是再不待见我,为了他身为男人的尊严,也绝对不会好声好气地放我离去。

江南

计划不如变化,在我心潮起伏,准备立刻奔向自由的时候,变故陡生。

“你跟我去南方。”楚天裔神情自若地走进暖阁子,言简意赅地丢下让一屋子的女子目瞪口呆的爆炸性决定。

“我……可是。”我也吃了一惊,他是去公办,又不是去旅游,带上我干什么。

“别担心,咱们先坐车,然后坐船,不会叫你太累着的。”他仿佛已经洞悉了我想要说什么,先行否定了我拒绝的借口。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帮水妃收拾东西。”楚天裔一声令下,已然石化的众人立刻复苏,七手八脚地开始拾掇。我心慌意乱地随她们走进里面,不知道要收拾什么好。得想办法传个消息给商文柏,可是楚大爷亲自在外面守着,我怎么才能把消息传出去。

“娘娘,你是不是早就知道王爷要带你出去了,前两天,奴婢就看见你在收拾东西了。”鸳鸯悄悄地问我,眼里的笑容狭促的紧。我心里一惊,忙勉强笑道:“是啊是啊,知道就别多嘴。”她连忙吐了一下舌头,乖乖地收拾东西。这些天,她也不再对我退避三舍了,不知是绿衣对她洗脑成功还是她自己觉得跟着我这个主子比较有发展前途,懒得理会那些莫须有的控诉。

还没等我收拾妥当,他已经不耐烦地走进来。

“行了,简单的收拾几件就可以,剩下的出去再买。马车已经来了,我们早点走吧。”

“可是……”

“可是什么?”他的眼神与其说是在询问,不如说是在逼问,咄咄逼人的,不容我有任何推委的余地。

“我想我应该跟伊若告一下别,本来说好我们今天要在一起作诗的。”我面不改色地说出了自己的意图,倒不是我心理素质够高,可以在他的逼视下坦然的说谎;而是我确实存着通过伊若把消息传出去的念头。直接跟商文柏讲是肯定不可能的。

“你们?你,司洛?”楚天裔虽然面带笑容,声音却透着股清冷。

我暗自心惊,因为平日里就注意瓜田李下尽量避嫌,我几乎从来就没有单独和商文柏见过面,每次都是一屋子的老妈子和伊若陪着;人前连客套话都没说过几句。他未免也太敏感了一点。

我假装没有听出他话里头的意思,摇头道:“我不过是跟囡囡玩作诗的游戏,就我们两个人,要他来做什么?”

他面上一缓,声音轻快了几分,道:“我的意思是,囡囡怎么肯自己跟你比赛作诗,怎么着也得带上智囊团。”

“还说呢。”我白了他一眼,道:“养不教,父之过。你这个爹是怎么当的。”

“相夫教子本来就是妻子的责任,古有孟母三迁,囡囡课业不好,从哪个方面讲,你这个作娘的责任都应该比较大。”

我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娘!拜托,大哥你还真看得起我,我什么时候冒出这么大一闺女来了。

楚天裔看我瞠目结舌的模样,不由得闷声笑了起来,漆黑的眼睛明亮如水晶。

我看的心跳都漏了一拍。

勉强干咳两声,我尴尬地作平静状,“我该去跟伊若说一声了,否则回来后她肯定要对我碎碎念。”

“碎碎念是什么东西?”

晕,我昨天肯定没睡好,现在大脑有短路的趋势。

“不告诉你。”我做了个鬼脸,装嫩装的自己都鸡皮疙瘩直起。

他笑着要头,漫不经心地抛出了一枚重型炸弹,“难道囡囡没告诉过你吗。她一早就去皇宫了。”

我索性装傻到底,作惊讶状,道:“啊?!是吗?难道是我把日子记错了。不会吧,绿衣,我是不是约好今天跟公主见面的?”

压根就没这个子虚乌有的约会。

“那是后天的事,我的娘娘。”绿衣叹气。

楚天裔没浪费时间继续让我俩一唱一和下去。他直接拖着我上马车,一点也没给我机会。

唉,算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商文柏就是知道了也于事无补,我孤军奋战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马车并不奢华,但结实轻巧;外表上看来与一般的中等人家使的马车并无二异,但我敢肯定它的造价绝对不会比京城任何一家巨贾的代步工具低;搁现在也一劳斯来斯的标准。

不是所有的贵族都用的起名贵的香木装饰马车的窗棂。

我端坐在貂鼠皮的椅垫上,望着窗外的景物出神。春天的气息还没有来得及熏绿田野,枯灰是数枝草茎在冷风中瑟瑟发抖,构成了天地间的主色调。颓败而忧伤。

“很快就会生机盎然的。”他仿佛知道我的心里正在想什么,下巴靠在我的肩上,语气十分笃定,“到时候全是漫山遍野的绿色,鸟语花香,草长莺飞,肯定是极美极好的。”

是吗?或许真的极好极好,可是我并不喜欢。

“这两天你都没给过我好脸。别生气了行吗?我错了,保证下会再也不犯。娘子,你就原谅一回小生吧。”言罢,还可怜兮兮地拉我的袖子。我看他一副书生造型,不由啼笑皆非,狠狠地淬了他一口,别过脸去不说话。想到我很快就会离开他,又不免有些心软。平心而论,楚天裔对我着实不错,可是他的好也还没有多到让我有足够的勇气和理由留在他身边。我终究是要走的,离开不属于我的地方。

我打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山石的街道问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错误》:郑愁予)

这一切,终究是注定。

于是我冲他笑了笑,既然已经决意要走,我能够给他的也只有这虚与委蛇的表情了。如果这样可以让他快乐一点,我又何必吝惜。

王平扮作家丁,在外面充当车夫,纱衾做老本行,继续伺候老爷夫人。我跟楚天裔呢,脱下光鲜的行头,换上布衣布鞋,俨然是对走亲戚的青年夫妻。楚天裔要是在现代,三百六十行,他是哪些行当的翘楚我不敢肯定,但有一行我确信他是绝对不可以做的。时装模特。不是说他老人家空有一张漂亮脸蛋,身材没有任何看点,恰恰相反,他是那种看上去清瘦其实很有肌肉的帅哥。可麻烦正在于他的个人风格太强烈了,再普通的行头往他身上一放都风朗气清,珠光月华自在其中。同样的道理,再出彩的衣服往他身上一套也失了十分颜色。世人多半是衣服穿人,换身皮就换个样,所以才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他就不同了,典型的人穿衣,什么样的衣服沾了他的身就会自然地融为他的一部分,让别人直接忽视。时装模特需要的是衣架子,说难听点讲就是衣服的载体,让他这样喧宾夺主的家伙上T型台不是砸人家设计师的饭碗吗。彼时他为了配合我钗荆裙布的造型,也是一身粗布衣衫,可就这样依旧光彩夺目的让人无法转睛。路上逢人问及,他便口称是陪娘子回家看望岳父岳母大人,一行下来,我收获羡慕的眼光无限。

“这位相公可真英俊,而且对自己的娘子这么好,千里迢迢地陪她回娘家。那个女的就不咋样了,还没有咱街上的豆腐西施漂亮。”

“何须豆腐西施,就是东边老张头家的闺女也比她俏上三分。”

跟在他后头出来吃淮郡最出名的早茶,等了半天,填饱的却是这些话。你的男人被人觊觎说明你魅力大,可以钓到这么吃香的凯子。可是如果还附带着被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话,就很不爽了。TNND,本小姐还蒙着面纱哩,居然也被评头论足!我就不信这些女人的眼睛会发X光。

我这人有点怪,一件东西在属于我之前,就是再好,我也不会多努力的去争取;可是它身上一旦贴上属于我的标签时,就是被别人多看上两眼我也会很不爽。我还没休掉楚天裔呢,他凭什么给我招蜂惹蝶的,念及此处,不由得狠狠瞪了他一眼。还笑,这么受用万众瞩目的感觉?我气得牙痒痒,回头我不给你化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妆我就把我的名字倒过来写。洛嘉司,听上去也不错。

一笼蟹黄汤包在我望眼欲穿之际总算上来了。因为心里有气,我看也没看,直接夹了一只往嘴里送去。楚天裔还没来得及鸣声示警,悲剧就已经发生了。

众所周知,“皮薄汤足,玲珑透明,提起如灯笼,放下像菊花”,此为汤包的特色;这汤包吃起来也讲究,它的正宗吃法是“轻轻提,慢慢移,不能急,不要慌,先开窗,后喝汤”,”十二字真经。外头不见波澜,里头可是滚烫的肉汁。这个亏吃的叫一个大,我的眼泪差点就下来了。众目睽睽之下,我甚至不好意思喊烫,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店小二看惯了我这样的饕餮之徒,不声不响地递上一壶凉茶。这茶水也没冷透,喝进去无疑是火上浇油。幸好现在是早春,天气尚冷,这家百年老店的掌柜还保存了几块冰,凿了一碗送过来,我忙不迭地全含嘴里了。饶是如此,嘴里的伤也折腾了我好几天。

汤包是决计不能再吃了。且不论我的嘴巴决定了我只有坐在那里看他吃的份,光是店里头窃窃私语的讥笑声就足以让我如坐针毡,食不知味。

匆匆拉着他逃上楼,这家店铺,下面空出来卖各色吃食,上面收拾妥当给客人打尖。虽然不豪华,算不得星级标准,但也干净。我们这样的寻常百姓打扮,倘若排场过大,反倒叫人生疑。楚天裔玩微服出访的戏码,我这个娘娘自然也得跟着后面夫唱妇随。他要图新鲜,要好玩,装平民百姓,我也由着他,横竖与我没的太大的干系;至于是不是另有目的,更加不是我关心的范畴了。

我关心的是什么时候才能回王府与商文柏碰头,什么时候才可以重新找到机会逃之夭夭。

拖的越久,变故就越多。

我忍不住问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他诧异地问我,难道不喜欢出来透气吗。

“就是怕你在府里太闷了,才带你出来走走。”他抱着我,轻轻地用鼻子磨蹭我的耳后,“这些天不挺开心的,怎么突然又不耐烦了。”

我起身,推开他,淡淡地回应:“新鲜感过了,不如回家。我原先就是外面的粗野丫头,这些东西本就不稀罕,现在重见了,感叹一番也就算了。要我多惊喜,实在是强人所难。”

“你永远都是最难哄的一个。”他也站起来,走到我的背后,抓了把我散落至腰间的头发,微微笑道,“有时候,我真希望你跟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乖乖地承受我的恩宠,不用我整天挖空心思地考虑怎样才能哄她开心。而你偏偏就不识好歹,我也偏偏就爱你的不识好歹。明明气得要命,可怎么也放不开手。你倒说说看,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你的。”

疑问的句子用的却是陈述的语气,所以我并没有作答。他站了半晌,终究等不及我的答案,先行下去了。

晚膳是让小二端进房用的。纱衾在一旁伺候,其间她几度欲说还休。我不想吃饭的时候说话,便假装视而不见。终于,她忍不住开口问:“你跟少爷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天挺开心的。我看少爷这么多年的笑容加在一起都没这两天多。可今天怎么好端端的又成了个冷面王,煞气重的王平这家伙都要退避三舍。奴婢看他的脸色,压根连话都不敢说了。你看他今天晚饭也不吃的在屋里生气,少奶奶,你就行回好,权当是可怜可怜纱衾,去劝劝他吧。”

“他平素很少笑吗?我看他倒笑的挺多。”多的有点过分,让人琢磨不清楚那倾城倾国的笑容背后的真实情绪。

“你知道奴婢说的是真心实意的笑。脸皮子扯扯谁不会。我还不是天天笑脸迎人,又有多少真心喜悦在里头。”

我失笑,淡淡地斜睨她,道:“你可别在我面前笑了,说的我像逼你卖笑一样。”

“呸。”她狠狠地白了我一眼,拿食指在脸上刮两刮,咬牙切齿道,“还娘娘呢,没皮没脸的不害臊。”

我无所谓地笑笑,喝了口火腿鲜笋汤。汤是纱衾已经吹凉的,说话的时候又冷了半天,这会儿反倒有些嫌凉了,不过泡了粳米饭就着几味家常炒菜吃,倒也不错。

饭菜吃了一半,门板上响起了叩门声,纱衾应了一声,开了道门缝一看,原来是店里的小二,手里还端着个托盘,里头冒着腾腾的热气。

“掌柜的亲戚进山打猎,这天寒地冻的竟然还弄到了只野鸡崽子。他舍不得吃,拿来孝敬掌柜的,可巧叫楚少爷给撞见了,说夫人爱吃,非叫我们拾掇成汤水给送上来。掌柜的原先还不肯,后来见少爷态度诚恳,还许了银两,这才同意。夫人,您尝尝,我们店里的老榫头最拿手的就是这调理汤水的把戏。”

“难为你跑一趟了。”我冲他点点头,不等我示意,纱衾赶忙塞给他十几个钱,接过托盘。

“可也算是有心了,到这地步还不忘弄可心的吃食来孝敬姑奶奶你。照我说,少爷只差没拿你的牌位供奉起来伺候了。”纱衾对着香气腾腾的野鸡崽子汤叹气道,眼睛还偷偷地瞥我。

“别咒我,我还想多活两年呢,供奉我的牌位?”我漫不经心地挑了块鸡肉尝,在嘴里嚼了两口后不得不承认,裔王府的厨子不愧是科班出身的名厨,手艺的确要比外面的好上许多。这碗汤相形之下滋味就寻常的很,肉也有些老了。

可这份心意,我不能承受的不明不白的。

“去,把咱今天在街上买的梅花糕给少爷送一盘过去。就说汤我已经喝了,谢谢他的细心。让他多少吃点晚饭,不要弄坏了身体。时候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他休息了。”

“投之以木瓜,抱之以琼琚,匪抱也,永以为好。”她笑嘻嘻地往盘子里装糕点,这家品香居的点心倒是有口皆碑的好。

“呸!尽胡说八道。”

她一扭腰肢,笑着跑开了。剩下我怔怔地端坐在椅子上,越想越不是滋味,看着那汤上氤氲的白雾,心里竟也恍惚起来,雾气茫茫的,看不真切。几乎是下意识的,我扒光了碗里的饭。既然我已经决定和商文柏离开王府,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更加有义务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至于逃亡时沦为他太重的负担。

灯花“劈啪”的爆了两声,我拿手在那小小的火焰上围拢住,微微的红光从指缝间透出来,成了暖暖的色调,连手也近乎透明了,里面的脉络清晰可见。

“解铃还须系铃人。老话是规矩不错的,你送去的糕他就稀罕的不行,我走的时候,他已经叫王平下去传饭菜了。唉,你一句就能抵我们十句还不止。”纱衾已经空着手回来了,拿眼睛瞧我,“怎么样,我的少奶奶,你还要跟我挤一床被子吗?”

“不跟你挤去跟谁挤,这里面又没有干净的空房。”我故意忽略她问题的另一层意思,拿出棋盘,道:“来,别急着睡觉,陪我下一盘棋。”

夜里睡的不好,虽阖着眼竟是睡不着。睡觉不比吃饭,无论有没有胃口,横竖都能压进去一点;失眠就不行了,两眼鳏鳏,只盯着帐顶。外头传来更夫打梆子的声音,寂静的夜晚,越发清晰,“咚咚”的回响在这寂静里拉得极长,隐隐的有些悲凉。就这么胡思乱想的,直到打四更鼓,我才朦朦胧胧睡去。

早上起来的时候,屋子已经空了。出门在外,诸多从简。我也不好意思再唤纱衾,便自己穿戴妥当又草草梳洗一番,下了楼去。

三个人正坐在右边靠窗的位置吃饭,见了我都笑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正赶上午饭。”

我笑着走过去,道:“睡过头了,不想竟这么迟了。”

纱衾为我摆好碗,又拿壶里的茶水烫了回筷子搁在上头。我见桌上有虾丸酸笋汤、油盐炒枸杞芽儿和嫩嫩的炖蛋,旁边还有一大碗热腾腾碧荧荧蒸的粳米饭。睡到现在肚里也饿了,便自己盛了半碗饭,准备拿汤泡着吃。不想竟被楚天裔夺了勺子,皱眉道:“什么坏习惯,用汤泡饭吃,日子久了对肠胃不好。“

怔怔的,他来教导我饮食健康,这怎么都觉得有点像我家教的学生反过来教授我高数题。

他唤小二送了副干净的碗勺来,舀了半碗汤给我,道:“先喝些汤,把胃口吊起来。“

我闷闷地拿勺子拨弄着汤面,小小声地辩驳:“单着吃就没滋味了。”他也不理会我,自顾自地吃自己的饭菜。纱衾已是忍俊不禁,狭促的眼睛直盯着我看。王平比较识相,闷声不吭地挑汤里的笋吃。

吃罢,他放下筷子,正色宣布:“回去收拾东西,我们动身去洛城。”

我听了一怔,忙问道:“怎么选下午的时候起身,要挑也得赶早啊。”提前知会我一声也好叫我作好思想准备。

“本来是今天早上就走的,不想奶奶起来迟了,少爷又不让奴婢叫唤,所以才拖到现在。”

“你应该叫醒我的。”我有些赧然,只好抱怨纱衾。

“反正洛城离这里不远,你多睡一会儿也不误事。”楚天裔发话替她解围,我却更加尴尬了。忙借口收拾,逃回房里头。

等我和纱衾出来,他与王平已经打点好一切在马车上等着了。我们连忙跳上车,一行四人向洛城奔去。一路上,纱衾缠着我问洛城的风土人情,她是家养的奴才,打小都鲜少出王府。我因为故地重游,心里不免百感交集,既想着可以见到清儿宝宝还有师太哑儿欣喜不已,又有点害怕自己的身份穿帮会连累到别人,又悲又喜的,反倒无话,只推脱自己在家之时规矩甚严,很少出门,因而对风土人情并不了解。

“可是真真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了。”纱衾笑着揶揄。

“你不也一样,王府的门才出过几趟,也来的脸面笑我。”

“不妨事,不妨事。横竖正事有王爷和王平做,我们只要在街上逛着散心便是。”她笑道,见楚天裔正在车帘外头同王平说话,又悄悄凑近我耳边,顾作神秘壮,道,“王爷辛辛苦苦把我带出来,还不是为了陪你解闷。王平都在我面前抱怨了好几趟,说若光有王爷跟他两个人,早就办好正事回去了。这家伙永远看我不顺眼,气得我直想拧他。唉,从他多了绿衣这个妹妹以后,便越发不待见我了。”声音到了后来,已然多了几分惆怅。

我笑着念了句着名的诗:“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她原先还怔怔的,回过身反应了,便伸手要挠我痒痒,我笑着躲避,在车里头撞来撞去。楚天裔在外面探进头来,太息道:“两位姑娘可否顾及一下车马的安全,小生这厢有礼了。”我与纱衾面面相觑,登时大笑起来,异口同声道:“不管不管,马车翻了也是车夫技艺不精的缘故,横竖赖不到我们身上。”

到底是起身晚了,傍晚的时候,离洛城还有十几里地。我看旁边的山脚就有一条通往水月庵的捷径,心里头又确实思念她们的紧,便告诉楚天裔,这山上庵里的尼姑是我母亲的旧友,既然天色已晚,不如上去叨扰一晚,明天再作理会。

楚天裔愣了愣,看我的眼神古怪至极,半晌才试探着问:“我们男人借宿尼姑庵不大方便吧。”被我嗤笑,道:“这有什么什么不妥的。她们出家人身似菩提树,心如明镜台;你若是顾虑重重反倒是亵渎了人家。”叫我这么一说,他也有几分讪讪,乖乖地跟在后面上去了。

水月庵如我所料大门紧避,这样的冷天,静娴师太肯定会早早地锁门吃饭。保不准,她现在正坐在炉子旁吃狗肉哩。我上去拍了拍门,大声叫道:“师太,我是清儿,快开门啊。”

“簌簌”的,有沙土落下来,我嘀咕道:“搞什么,三个女人住在里面,还能弄的这么邋遢,这院门是不是也该修理一下了。那个,楚天裔,明天你帮忙把门给修一下。——王平,你瞪着我干什么,这种事你还好意思叫我们女人动手?”

纱衾已经开始叹气了。楚天裔倒没有任何不满的地方,大大方方地答应了。

我叫了半天门也没人搭理我,干脆不再作那月下敲门的雅僧,直接推门而入。一进去,就不由眉头紧皱,茅草丛生,灰白的草茎在风中招摇着,单薄天光里,显的分外凄凉。我心里一慌,连忙跌跌撞撞地向主屋跑去。推开一看,里面要阴暗很多,一股长期无人居住才特有的气味劈头盖脑地冲过来,我依稀可以看见门板上方的蜘蛛网。用手摸摸桌子,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灰。应该是没人居住很久了,否则以哑儿的洁净习性,决计不会让这里脏成这样。

我怔怔地站在院子里,纱衾向我摇头,她已经和王平一道搜过了,里面空无一人。我心烦意乱地在院子里踱来踱去,她们到底上哪去了。当初我跟清儿约好三年后我来这里找她,在次之前,她决计没有不辞而别的道理。

“别担心,这只是个清贫的尼姑庵,土匪打劫也不会找上它。你母亲的朋友应该是出去化缘了。你不是说她只有一个徒弟吗,两个人上路才好互相照应。”楚天裔轻声安慰我,用手抚摩我紧蹙的眉头,道,“不要太担心,等明天我们到了洛城,我再出面找官府帮忙寻找。静娴师太也是出名的佛门中人,不回有平白无故的失踪的道理。”

“你不要接着微服吗?”我轻轻地问,这些天下来,为了体察民情,我们一直可以避开官府的。

“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关键是帮你找到师太,其余的,以后再说。”

我被他携着,迟疑地向房里走去。索性生活用品还在,纱衾又手脚麻利,已经收拾好一间屋子,在里面点上了一个火盆。我心里乱乱的,如果没有清儿和宝宝,我倒很相信师太是出去化缘了,以她坐吃山空的习性,是很需要常常出门捞点外快的。带上哑儿是理所当然,否则连我都怀疑,她是否会在红尘里乐不思蜀,忘了回尼姑庵的路。清儿和小天赐呢,妇孺跟着有什么用,难道组成杂技团,出门卖艺?说来宝宝也是沦落民间的皇子呢!他老窦身为当今的皇上,他可不就是名正言顺的太子殿下。难道清儿知道了楚天昊登基了,千里迢迢地上京寻亲去呢?哦,天,这样想实在有辱她的智商和人格。

捧着头胡思乱想了半天,依然理不清任何头绪。我颓然地靠着楚天裔,闷声问:“你说,她们会不会发生什么事呢?”

“世间本无事,慵人自相扰。”他皱眉,道,“你的小脑袋瓜子里就不能想点好的东西。”

我也想啊,可惜我的厄运的直觉常常要比好事准的多。

“来,吃点糕点。”他递给我梅花糕。

我笑道:“你什么时候上品香居也买了这个。”

“不是你送过来的吗,我没吃完。”

“这么着还带过来,你可真够节约的。户部银钱掌握在你手里,起码不会骄奢淫逸。”我笑着夸奖他。

“你送的,我怎么可能丢掉。”他淡淡的笑,乌黑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地落在我脸上,半开玩笑半认真,“你可很少送东西给我。”

“你是再变相地说我小气吗?”我轻轻松松地四两拨千斤,化转了他话里头我不想面对的意思。

“可不是,的确够小气的。”

物是人非事事休

房间里散发着一股霉变的气味。火炉的热量使得墙上的墙上的潮气蒸腾起来,呛人的味道侵袭着所有的空间。我睡的不好,早上起来的太迟,现在反倒没有任何倦意;况且在这样的环境里,实在难以让人安之若素。难看的东西可以有眼皮遮住,可难闻的气味呢,总不至于窒息吧。

“怎么还不睡?明天一早就要动身去洛城的。”他翻了半个身,手搭到了我的小腹上,轻轻摩挲着。

“睡不着,你也是吧,在这样的房间里。”我皱着鼻子吸了口气,叹道,“这种味道可真够戗。”

“怎么会睡不着呢,当初在战场上,别说是床了,也片瓦遮头都指望不上,困狠了,我跟亲兵两人一组,轮流在马上睡。有一次,我跟大军被蛮夷给冲散了,身边只有一个亲兵跟着。那天晚上,雨下得很大,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躲雨的山神庙都找不到,我们只好躲在马肚子底下相互依偎着取暖。那一夜,雨大的要命,哗啦啦的,周围全是白茫茫的水汽,冰冷的,没有一点热气,我们紧挨着彼此也保不住那点热气。我那时甚至都几乎以为这场雨永远也不会停了。”他的目光有一点涣散,仿佛正沉浸在无边的灰色的记忆当中。

“可是雨还是停了。”我抓住他的手,轻轻地覆在他的手背上;他仿佛浑然不觉自己的手正在微微地颤抖。

“但是第二天,平时最没个正形,整天嘻嘻哈哈的小毛子却发起了高烧。他趁我不注意,把他的衣服盖在了我身上。那么冷的天,他就穿着一件单衣,在风里头冻了一夜,为我辟寒。已经没有马了,因为马也病恹恹的。我们又饿又累,只好把马给杀了,烤马肉吃。那匹黑里发光、神骏非见的乌骏马一直都是我最心爱的座骑,可是它最后也被当成干粮给吃下去了。我动手杀它的时候,它的眼神是我永远也忘不掉的,那么忧伤又那么平静。”

“后来呢。”我打断他的话,他对马的陈述让我想起当日我逃离西秦时为了让人相信我布下的圈套而毒杀的两匹骏马。那双眼睛也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静静地逼视我,提醒我的残忍与自私。

“后来,后来小毛子也死了。他得了伤寒,我想带他回去找大夫,怕他想不开,连他的刀我都收了。可是谁又能阻止一个执意寻死的人呢。他不肯拖累我,自己偷偷咬断了自己的舌头,我直到热乎乎的鲜血喷在我脸上时,我才发现自己背上的这个人已经断气了。”

“我知道如果我带着他走,很可能没有找到大军就已经死在敌人的乱箭之下,我也知道他的病经不起耽搁,军中缺医少药,未必能治的好。可是他在我的背上断的气,我就这么无济于施地看着他的身子一点点的发冷,我甚至不能把他的尸体带回他的家乡安葬,只好就地草草掩埋了。他是我真正的兄弟,患难见真情,倘若是换了旁人,不在半夜里偷偷割下我的脑袋送给敌方邀功请赏就不错了。”

我嗤笑出声道:“你的脑袋没那么容易掉。吉人自有天象。”

尤其是像你这样的吉人。

打死我都不信,他敢在那种环境里放心大胆地睡觉,别说是一件衣服加在他身上,就是一片落叶在方圆十米飘下,也逃不过他敏感的神经。不过是想更加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的牺牲而已。

我没有出口讽刺他,也装模作样地嘲笑他。因为在同样的环境下,我恐怕连背着病人走上几步的心也不会有。横竖是两个最多只能活一个,我何必矫情兮兮地违背自己求生的意志呢。这个世界有舍己为人的伟丈夫,就一定要有自私贪婪的真小人,如此一来,社会才得以和谐。

外面有呼呼的西北风吹过,低沉的,宛如猛兽的呜咽,不凶狠,反而十分的凄凉。我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睛已经闭上,在缓慢的陈述中,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被子许久不曾晒过,又冷又硬,幸而身边的这个人是温暖的。

温暖的让我叹息。

早上起来的时候,他还在沉睡。我轻手轻脚下了床,穿戴好。小心翼翼地拉开门,走出去,又掩上。纱衾正在厨房里烧开水,这里虽然没有粮食,好在井却没有被堵住。|Qī|shu|ωang|我想起那个每年秋天都要来水月庵住上一阵的大师,不知他现在可好,他跟静娴师太是否还像以前一样别扭古怪。去年的秋天,他是否又来疏通这口井。

突然我的眼睛被井边一个碧荧荧的东西吸引住了。井台的阴影正好遮在上面,倘若不是我凑巧在这里发呆,恐怕是不会注意到它的存在的。我下意识地皱了下眉,拾起来一看,好象是一只簪子,上面粘满了污泥和灰尘,看不清本色。我从怀里掏出一块亚麻布的帕子,仔细擦了擦。后院是香客止步的禁地,老尼姑和小尼姑又头上无毛,这只有可能是清儿的东西。我暗自叹气,我的大小姐哎,到这地步了还不知道民生艰辛,这么贵重的东西也能到处丢。

仔细擦干净,在阳光底下一照,呵,一支上好的碧玉簪呢。通体碧绿,玉泽温润毫无瑕疵。这样的宝贝即使我见惯了珍玩也不由啧啧赞叹,为什么我看它这么眼熟呢。

绝对不是它是清儿的首饰的缘故。我这人向来不注意别人的穿戴,有人在我面前站上三个时辰,倘若他突然开口问我:“我腰上挂着的玉配是什么颜色。”我肯定要先愣一下,然后才想起看一眼,给出回答。不是我的东西,我为什么要留意。

可是为什么我觉得这支玉簪眼熟,我把它放在手里反复地观察,半晌,终于确定,从玉簪的质地本身我得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我又不是玉器专家,知道了也没用。

这支簪子应该值老鼻子钱了。我感慨了一句,到什么时候都不改守财奴的本性。

“玉簪值钱,你拿它去换些盘缠先回乡下,等我出宫以后自然会去找你。”

清儿的话突然浮现在我脑海当中。

老家人,那个贴身伺候了水夫人一辈子的老妪。簪子应当在她手里,或者应当是经她的手转卖给了别人,总之,不应当出现在这里。

我仔细又看了回玉簪,不错,正是这只簪子。它上头的花纹精美独特,我决计没有认错的道理。早晨的阳光下,它身上泛着美丽的光芒。不远处的厨房里,炉火上,瓮中的水顶的盖扑腾扑腾的作响。早春的早晨,泥土都会发出腥甜的气息。

我推开院门,出去透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庵里老有一种古怪的气味,比霉味更甚。

远远地有一个樵夫提着斧头绳子走过来,他的头是低着的,快到我跟前时,忽然抬起来。我们同时尖叫起来,疾步向后退去。活脱脱见鬼的样子。

我叫是因为他的脸长的实在是过于鬼斧神工,各式各样的畸形儿的脸都比他看上去正常些。拜托,大哥,长的凄凉不是你的过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又无回炉重建的道理;可是大清早的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不对,他看见我叫唤个什么劲。我虽然依稀是个美人,可也没到让人如痴如狂的境界。我刚才洗过脸了,用纱衾刚烧好的热水仔细洗了一遍脸。我的头发虽然没有挽成复杂的髻,但也整整齐齐的,没有一点毛糙。怎么着,饿与女鬼的形象相去甚远。

“鬼啊,鬼啊。”他吓得屁滚尿流,整个人跌坐在地上还拼命挣扎着想向后退去。

“鬼你个头。”闻声赶来的纱衾没好气地淬了他一口,骄傲地扬起精致的小脑袋,道,“看清楚点,有我们这么漂亮的鬼吗?”

《聊斋》上的女鬼可都是叫人流口水的大美人。咱嘛,似乎差了个档次。

当然这种话是绝对不可以现在说出来拆她的台的。

王平已经出手制住了惊慌不已的樵夫。楚天裔塞给了他一锭银子,微笑着安慰他:“别紧张,我们不是鬼。”

“我晓得的,鬼用铜钱,不用银子的。”樵夫居然点点头,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

我彻底无语,不知道该怎样评价这位仁兄的逻辑。

“实在不好意思,我看见这位小姐”

“是夫人。”楚天裔很认真地纠正他。我忍不住朝天空翻白眼,拜托,铜子,这不是重点。

“这位夫人从尼姑庵里走出来,没反映过来,还以为是遇见鬼了。”樵夫恢复镇静,又“咦——”的叫了声,欣喜的很,“你们都有影子,肯定是人了。”

我已经有想晕过去算了的冲动了。

“废话,庵里有女人走出来,即使不是尼姑也没什么值得大呼小叫的。”纱衾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挥手道,“赶紧给我说重点。”

“要是一年多前肯定不是怪事,可是难道你们不知道这庵里头闹鬼吗?”

“胡说八道,这佛门重地,鬼怪躲避还来不及,怎么会闹鬼呢。”我生气地呵斥道。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里面的师太呢?要真有鬼,先被她捉了用油榨。”我记得以前曾经教过老尼姑几招江湖术士常用的鬼蜮伎俩,被不务正业的某人奉为圭皋,扬言今后囊中无钞时要靠它们行走江湖。不,是行骗江湖。

“你在说什么?”樵夫真的一脸“活见鬼”的表情,道,“她们自己都是鬼了,还怎么捉鬼。”

我的面前是几个小小的坟堆,真的很小,连墓碑也没有,在风中萧索着,土黄的颜色跟天空一样,灰蒙蒙的没有任何生机。呵!死人是绝对没有生机的,否则就是诈尸,鬼上身,僵尸,吸血鬼,哈哈,总之不会是人。

樵夫在后面絮絮叨叨:“真的好惨啊,血流成河,连一对在庵里借住的母子都没有放过。官府说是流寇所为,发了追捕的檄文却到现在也没有结果。照我们村里最有见识的老人说,肯定是厉鬼,每个人都被砍掉了脑袋,要不是厉鬼,怎么会悄无声息地一夜间就全死了呢。我们这里的府尹是顶有能力的老爷,我在这山下住了三十多年了,都没有遇上过强盗。一定是师太一生捉了太多的鬼,那些恶鬼上门报复来了。可怜啊,她们一定是知道了却怕连累我们这些山民,不肯独自逃走。还找了个道士一同来捉鬼,哎呀呀,这些鬼太厉害了。找来的道士肯定也是最会画符的,可是我们上山发现时一道符也没有发现,连桃木剑都没有来得及拔出来就被恶鬼砍了脑袋。那些恶鬼知道自己被砍了脑袋就万劫不复了,所以故意要这样报复呢!哎呀呀,满屋子的血啊,井水都快被打光了还冲洗不干净。”

“我们凑钱把他们埋了,下山去请和尚做法事,那些假出家人,居然一个都不敢上山来。好在东村的张媳妇跟师太念过几天经书,那年她跟她男人为喝酒的事吵架,不就是爱喝两口吗,这女人也忒小心眼了,居然一口气跑上山去,要绞了头发当姑子。没捱上三个月,又自己偷偷跑回家去摸她男人的床了。哎呀呀,假正经的女人。她给他们念了一段《大悲咒》,念的真不好,断断续续的。……庵里荒了下来,山上也少有人来了。那些胆小鬼,师太在暗地里保护着我们哩,看我都上来这么多次了不也什么事也没有吗?这样也好,全山的柴火统统的是我一个人的,谁也别想跟我抢。……“

血一点一点地冷下去,冰的,仿佛要凝结在血管中形成栓塞。我死死地站在那几座小小的土丘前,用手轻轻地抚摩上面长着的枯草,小心翼翼的,仿佛是在抚摩婴儿最柔嫩的面颊。

“道士和师太的墓各是哪座?”我的声音平静的没有任何波澜。心好象已经被生生剜了一块,我感觉不到疼痛,有的只是麻木,空洞的麻木。眼前铺展开一条漫长的漆黑的,我看不见方向的路,是沼泽还是荆棘,抑或是悬崖峭壁,走下去就是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最左边的和最右边的。”

“我给你十两银子,你去给我买棵连理枝来。”

“用不着这么多,十文钱就够了,我麻子三绝对不是贪小的人。”樵夫很英雄好汉地一拍胸口。

我想应景地扯出一朵微笑,然而就是再努力也做不到。只好用干涩的声音告诉他:“剩下的钱,你去买上好的酒菜来,我要天香楼的招牌乳鸽,陈年花雕,总之要最好的,还有纸钱香烛。一样也不许少,记住了没有。——钱够不够?楚天裔,给他钱,快!”我急切地赚着他的袖子的下摆,仿佛一个溺水的人紧紧地不管眼前是什么都要一把抓住。

“够了够了,我马上就回来。”樵夫仿佛被我狰狞的面孔吓住了,恨不得立刻插翅飞走。

“等等。”我叫住他慌忙离开的背影,一字一句道,“你要胆敢骗我,我就把你也埋进这坟堆里头。”

樵夫已经吓得脸色煞白,连滚带爬地跑开了。

殊途

“清儿,别难过。我向你保证,我一定会把凶手绳之于法。”楚天裔小心翼翼地拥我入怀。

“木头,我要木头。不是这些破树枝,我要给他们做碑,最大最气派的碑。”我用手抵在他胸前,茫然而狂乱地四下寻找,眼睛嗖的发亮,欣喜道,“那棵树顶好,快帮我砍下来,我要做碑。”

“清儿!”他的声音已经提高了几分。

“我要砍树!我要做碑!你听到了没有!!”我烦躁地推开他,“你到底帮不帮我砍树?!”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试图重新抱住我。我勃然大怒,猛的从王平的腱鞘里拔剑,寒光尚未露出,剑就已经纹丝不动。王平用两只指头夹住了剑身。

我怒极反笑,大声笑道:“好好,我今后再也不会求你。”

跌跌撞撞地奔向那棵高大的树,多漂亮的树干啊,一定可以做出很好的墓碑。

我拿起一块石头,耐心地在另一块石头上打磨,等它足够锋利了,我就可以砍树了。

石头在我手里渐趋有了斧头的雏形,我还要再给它安个柄。

旁边的大树缓缓倒下,扬起的尘土落在我的身上。我冷淡地扫了一眼树身,开口吩咐:“把它们锯成墓碑的样子。”王平看了一眼楚天裔,后者静静地点了点头。

没有笔墨,用剑在上面一笔一划地刻下“XX之墓”。我不敢给清儿的墓碑写出她的名字,只好写上“司嘉洛之墓”,从今天开始,我就代替你好好活下去。

“不要太难过,我一定会帮你找到凶手的。”楚天裔一直沉默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定定地开口。

“找到了凶手又怎样?!难道可以让他们活过来?”我声嘶力竭地冲着他大吼大叫。我知道我不应该迁怒于他,可是这个时候,我又能怎样发泄我的痛苦和悲伤。

死了,就代表一切都结束了,再也没有希望,再也没有光亮。世界是漆黑空白的一片,周围是无止境的孤独和冷清。从此以后,他们都不再存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再也不会有他们的踪迹。我想念眸亮如晨星的清儿,想念粉雕玉琢的小天赐,想念放浪形骸的师太,想念温柔乖巧的哑儿,想念素未谋面的老道士。他们的世界再也跟我没有交集了,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人鬼。

“可是你在这里大喊大叫,他们就可以活过来回答你了吗?”他用力摇晃着我,道,“清儿,你醒醒,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清儿,我凄怆地一笑,他呼唤的这个名字正安静地长眠于地下。永远不会再给我们任何人回应。

我摇摇晃晃地把祭品放在坟前,点上香烛,对着每座坟头拜了三拜。把花雕洒在坟前,我在心里默念:清儿,师太,哑儿还有只闻其名的道士大叔,宝宝,我回来了。给你们带好吃的来了。你们看,是天香楼的乳鸽,要一两银子一个的,以前我说要省钱,不许你们买着吃。现在你们吃吧,多吃一点,肚子饱了就不会觉得冷了。地底下很冷吧,我想一定又黑又冷,我一定去相国寺给你们供上长生牌位,给你们点长明灯。每个月都给他们香火钱,让他们好生供奉着,就是到了地底下也不至于没依没靠的被别人欺负。清儿,你是当妈妈的人了,一定要照顾好宝宝,不要让他像我一样,成长为一个冷酷自私无能的坏人。连给你们修一座最好的坟墓都做不到。

冷清的风孤独地呼啸,我站在小小的坟堆前,脑子里一片空白。

“你们谁也不许跟着我,我要自己一个人静一静。都不许跟过来。尤其是你,王平,别以为你轻功好就可以瞒的过我的耳朵。”

王平习惯性地看他主人的眼色行事。楚天裔叹了口气,道:“我可以答应你不跟着,但你要答应我早点回来。我们会在庵里等你。”

我点了点头,掰开他抓在我胳膊上的手指,一根一根,耐心地掰开。

山上的地形我是极熟悉的,闭上眼睛也不会有迷路的危险。我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看着那些熟悉的景物,物是人非,不免觉得凄怆。不知不觉,我竟然走到了小溪边,已然解冻,溪水迂回潺瑗。我想起当日我与水氏母女在这里捉蟹戏水,才短短数年间,已是天人两隔。难道是水夫人觉得清儿一个人在这世间活的太孤单,所以才把她带走的吗?无论如何,她们也是团圆了不是吗?这个世界上能够真正懂得清儿的只有她的母亲,想必她不会责怪自己肚里掉出的肉转眼也是别人的母亲了。她一定会很喜欢小天赐的。呵呵,这么漂亮的宝宝谁会不喜欢。

“啊!——小姐,芙蓉对不起你啊,让他们把小小姐给害了。芙蓉不该啊,小小姐好好的在这里,我为什么要上京去告那个坏心眼的女人啊!什么公主,小小姐一定是不稀罕才让给她的,我猪油蒙了心了,去那种地方说理。是那个坏女人,是她怕我坏了她的荣华富贵,所以才派人冒充大内侍卫,是我不好啊,把那群杀人不眨眼的土匪给引来了。是我不好啊。小姐,那个坏女人真狠啊,你怎么当初没看出她狼子野心还让小小姐认她当姐姐呢,小姐啊,小小姐死的好惨啊!”

一个疯疯癫癫地老太婆哭喊着在我面前拼命地磕头。乱如蓬絮的白发在风中上下翻滚着,夹杂在里面的泥土和草屑给头发增加了其他颜色。掩映其中的脸出了两道泪水冲洗的部分还能依稀看出原先的肤色,其余的部分和她身上裸露出来的皮肤一样,肮脏不堪:她身上用于蔽体的东西与其说是衣服,不如说是破布条,在这寒意陡崤的早春,她竟然好象丝毫没有察觉到冷。一双眼睛阴恻恻死鱼般凸出,她仿佛在热切地看着我,又仿佛在极力躲闪我的注视,眼睛里燃烧着空洞的狂热和慌乱。

她张开手,嘴里喊着叫着,匍匐在地上,挣扎着似乎想向我挪近一些。我骇然地向后退去,见她又拜倒在地上,稍稍松了口气,就地站住,冷冷地问道:“你是什么人?”

“啊?!小姐,你不可以不理芙蓉啊?芙蓉知道自己错了,芙蓉不敢下去见你,芙蓉没脸见你啊!小姐,你不要怪芙蓉,芙蓉也想不到那个女人会这么心狠手辣,小小姐是芙蓉亲眼看着长大的啊,小姐!——芙蓉一定每年都给你们烧好多好多的纸钱,让你门在地底下也可以过以前的日子。芙蓉不好,芙蓉不该鬼迷心窍;非要把小小姐硬拉进去,芙蓉不该啊。那皇宫是把活人变成鬼的地方,我怎么还要把小小姐往火坑里推呢!可是那个女人更狠更恶毒,就是我想揭穿她的身份,小小姐也不会同她争的,可她怎么可以丝毫不顾念小姐和小小姐对她的恩情,抢了公主的头衔还要杀人灭口。芙蓉不该啊,芙蓉不该鬼迷心窍,一心要在小红那个骚蹄子面前扬眉吐气,才走错这一步的。芙蓉不该啊,自己一条老烂命还非要痴心妄想地扬眉吐气,害死了小小姐和陆家的小姐,芙蓉不该啊!小姐~”

陆家的小姐,静娴师太的闺名就叫陆雨竹。时至今日,会这样称唤她的恐怕只有一人。

“芙蓉,你把脸抬起来。”我将错就错,沉声命令她。后者惊惶地抬起身子,眼睛畏畏缩缩地躲闪我的注视,嘴角嗫嚅着,犹自想辩解什么,却又仿佛畏惧我冷冷的目光,什么也没有说。

果然是她,虽然脸上沾满了尘灰,身上破烂不堪,全然没有以往的恃宠成骄的矜持和豪门大奴才特有的自以为是。可身形和面部轮廓还保持着原来的模样,只是黑瘦的厉害。我心中一动,从怀里掏出那支碧玉珠钗来,放在她眼前一晃,道:“你怎地把清儿的东西到处乱丢?”

“啊,啊,小小姐给我的钗子。她是要我用她换盘缠回乡下,我却不愿意回去。芙蓉只想着自己要扬眉吐气,要在小红面前出一口恶气,没有听小小姐的话。是芙蓉不对啊,小小姐要在尼姑庵里只要是平平安安的,胜过做什么公主强。我却一心想着主荣仆贵,自作主张惹来这么大的祸端,害死了所有人。芙蓉的不对啊,芙蓉该死,千刀万剐也不够啊。”

我心头气血翻腾,连声音都微微颤抖起来,“谁?……是谁下得毒手?”

“就是那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野丫头,小姐,芙蓉当初就劝你不要收留来历不明的人在家里,那商家是犯谋逆罪的不赦着急徒,你念及故情,她却不择手段地向上爬……”

“你有见到嘉洛本人?”我阴沉着脸,一步步地逼问,“你究竟是跟谁告的密,又是带谁到这里来的?说!”

“啊!——小姐。”疯疯癫癫的老太婆扑通一声又跪到了地上,磕头如倒蒜,“咿呀呀,小姐,芙蓉鬼迷心窍,想去告御状。在京城里拦了皇家的轿子,差点没有被乱棒打死。后来,轿子里走出来一个生得极齐整威严的人,旁边的人都对他恭敬的很。他把我带到一个极远极深的地方,听我说完了这件事,信誓旦旦地要为我做主。可是我怎么就没想到,他是在骗我给他们带路呢!我的小小姐哟,芙蓉对不起你,到了阎罗王面前,我一定会被下油锅煎,一定会被下油锅煎。……”

下油锅煎,何必要等到死了以后?!

“那个人生的什么模样?多大年纪?”皇家的轿子,芙蓉也算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奴才,这点还不至于认错。

“极俊美,比那画上的二郎神还威严,二十多岁的年纪。”

二十多岁,那就不可能是三皇子,我的心些许有了丝安慰。但这安慰就好象暂且作为台风的风眼的地点,转瞬被暴怒的风暴所吞噬。

“他的手下人是怎么称呼他的,或者他有什么特征性的标志没有?”我悲愤至极反而心平气和下来,一步步地诱问,“芙蓉你仔细想想,小姐一定不会叫他安生活在这世上。”

“咿呀呀,小姐你可万万不能,他们好生厉害了得的,连牛鼻子都不是他们的对手。咿呀呀,我的小姐,芙蓉还是给你多烧点纸钱,等他们也下了地府,叫阎罗王去判他们的罪吧。”白发老妪的脸上露出极惊恐的表情,连连摇头,身子颤抖不已。

“你怕他们?难道就不怕我?”我的眼神忽而阴狠冷酷,缓慢而坚定地逼向他,笑容温暖明媚,“你别忘了,我可是鬼。”

“咿呀呀,我的小姐,你不要再吓芙蓉了,芙蓉知道错了。芙蓉知道没有脸面偷生下去,可芙蓉更加没有脸面下去面对你啊!芙蓉一辈子伺候你,无儿无女,水家败落后,以前收的那些干儿子干女儿又怎么会理会我呢。芙蓉要是死了,连个给收殓的人也没有,没有儿女烧香祭祀,芙蓉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要是阎王爷发了狠,连阴曹地府都不收我,芙蓉就要当一辈子的孤魂野鬼,永世不得超生。小姐,你就可怜可怜芙蓉,看在芙蓉伺候了你一辈子的份上,放过芙蓉吧,芙蓉一定给你烧好多好多的纸钱……”老妪一把鼻涕一把泪,死鱼般的眼睛畏缩地看着我,小心翼翼地试探。

我心头一阵厌烦,夹杂着想一脚把她踢的老远的欲望。水夫人一生精明睿智,却有这样平庸的贴身丫鬟,也许太聪明的人不希望自己的身边有太多的聪明人。

我不耐烦起来,一个劲步走到她面前,声色俱厉:“你说还是不说?!否则我先拿你下油锅煎。”

“哎呀,小姐,是那个坏女人使得鬼主意,不是芙蓉的过错。是那个坏女人的错,不是芙蓉的不对。”

“你别以为你装疯卖傻,我就会饶过你,你要是再敢包庇那些坏人休怪我不顾念主仆的情分。”我只恨自己手里没有把剑什么的,否则抵在她脖子上,逼问的效果会更佳;她身上太脏了,我没有勇气去揪着她的衣领问话。

“好好好,小姐我说我说,芙蓉什么都不敢瞒你。他的身形很高大,穿着黄布的袍子。靴子也是黄色的。……”

没错了,果然是他,普天之下,除了皇帝,也只有一个人可以毫不避讳地使用明黄的颜色。

“你是什么时候去的京城?”

“春天,春天,我惦记小小姐,来找陆家小姐讨主意,想去皇宫看看她,结果却意外看见小小姐在这里。我原先还以为那个女人是挺身而出,仗义替小姐进的宫,谁知道她根本就是居心叵测地向上爬,巴结了皇族,一心向上爬。居然要抢小小姐的好命,我早就说了,我家小小姐是公主命,你还呵斥我是胡说,要不是那个女人费尽心机,公主可不就是我们家小小姐呢。”老婆子兀自絮絮叨叨,死鱼般的眼睛里闪烁着怨毒的光芒。

春天?出事是时候是不是四月间?”我咬着下唇,做最后的确认。去年的四月,正是皇太子殿下小心翼翼与丞相千金联姻的关键时候。半路杀出的私生子事件足以让那时情势已经极为不利的楚天昊功亏一篑,而没了丞相老丈人的支持,与皇位失之交臂几乎可以成为必然。

“是的。”她突然向上窜起,扑到我身上,狠狠地捏我的喉咙,我猝不及防,被她扑倒在地,后脑勺重重地砸到了旁边的枯草上,饶是枯草绵软,我仍不免被摔的眼冒金星,巨大的痛意从尾椎骨向上蔓延,波及整个中枢神经,刺激的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天之骄子

“小贱人,别以为你有几分像我家小姐,老奴就真的会看走眼。哼哼,我家小姐自幼与我一道长大,我就是再装模作样也不及我家小姐的十分之一!我不走,我不死,我就天天在这里候着。我躲在山石底下逃过那些人的追杀,我寻野果子捕鱼吃,为的就是等你这小贱人来,我要亲手杀了你为小小姐报仇!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确认他们是否真的死了,一天等不到你我就等一个月,一个月等不到你我就等上一年,苍天有眼,总叫我老婆子等到你这个活该千刀万剐的小娼妇了。老天爷保佑,你终于要死在我的手里了。”老妪凄厉地叫喊着,阴狠的眼睛里全是怨毒的光芒;漫天飞舞的白发中间,她苍老恐怖的脸宛如阿修罗。

我被她压在身下,呼吸越来越困难,因为悲痛接踵而至,神情恍惚的我竟然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我想不到,形容枯槁的老太婆居然还有这么大的力气,她全身的力气似乎都集中到了她那双干枯瘦削的手上,那双手丝毫没有老态龙钟迟钝不堪的迹象,反而灵活的像一条游蛇,紧紧地环绕着我的脖子。

求身的本能让我拼命挣扎,撕打间,我们一同翻滚到旁边的溪流里。溪水的浮力让她紧攥的手松懈了一点,我大喜,趁着这一刹那的松懈,死力挣扎开来。顺势又狠狠踢了老妪一脚,免得她又跟八脚章鱼一样继续没完没了地纠缠上来。水下的阻力让我的脚力大打折扣,她很快又阴魂不散地追了过来。我对于锲而不舍的人通常都很头大,尤其是对方正将这种精神发挥到极致,目标却是我的性命的时候。我不想徒劳地解释我不是凶手,清儿的死我在今天之前根本就不知情。当一个人认定一件事,并以这件事作为他(她)残存狗喘艰难度日的活下去的唯一动力的时候,我的任何言语举动都是苍白无力的。

况且在这性命攸关,你死我活的当口,我也没有精力去纠正她的错误认识。

急中生智,眼见我不能在水面摆脱她,我心一横,干脆把她拖进水底。小溪的中间地带还是颇有些深度的。

我游泳的速度一般,但憋气的成绩却是整个培训班里最好的。因为我比一般人能够忍耐,或者说我忽视忍耐的过程,并不把它当作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老妪的动作渐渐迟缓了,江南的女子也大多识得水性,其中很多人可以说是在水里泡大的,但芙蓉从小随水夫人一道长大,水夫人的娘家的家教又极为严厉,想必作为大小姐贴身奴婢的她也没有太多的机会戏水;况且岁月在自己流失同时也会毫不留情地带走人们身上的气力。

我挣脱开来,迅速向岸上游去。手足并用地爬到鹅卵石累积成的岸边,我看见了正疾步向这边跃来的王平。也顾不上跟他计较违反伟大吩咐这件事,我急急向他招手,示意他过来帮忙。

“你会不会水?下去把那个老太婆给揪上来,我还有话要问她。”

王平仿佛没有听懂我在说什么,自行脱下身上的一件袍子丢到我身上。这人不知道是因为习武不畏寒还是硬要装酷,三九天里也没见过他穿棉衣,眼下搭在我身上的这件袍子也是聊胜于无的点缀而已。我突然意识到我不能继续留在这里吹冷风,我现在比林黛玉还林黛玉,一病起来就是惊天动地的大事。

最恐怖的是,因为走的匆忙,此次出京,我根本没带阿司匹林。

就这一条,已经足够让我没有勇气再次跳进冰冷的小溪了。

他不知什么时候发出了特定的信号,楚天裔很快赶了过来。我的脸色很糟糕,一半是因为天冷,另一半却是因为芙蓉的话。筋疲力尽的我已经没有力气再给她做急救,她溺水的时间有点长了,王平正在给她做最后的抢救工作。

纱衾走到哪里都会随身携带我的小手炉,以便我不时之需。我坚持要在旁边等芙蓉苏醒过来,她只好找来柴火点燃。楚天裔把他的貂裘给披在了我身上,我想此刻我没有能力推辞,便安静地接受了他的安排。

杀人的人通常也比较擅长救人,我想王平的剑下也一定少不了人命。

老妪连吐了几口水,眼睛缓缓睁开。我踉踉跄跄地走过去,还没有开口。她突然尖叫着手舞足蹈:“小姐,芙蓉知道自己错了,这就下来服侍你,你不必再来催我了。”说着就要跑。

“站住!你当自己白痴也就算了,还把我跟你想的一样弱智吗,同样的把戏用一次就够了。”我气急败坏,亏我刚才还真以为她把我误认为是水夫人了。

王平伸手去抓她,她急急地避让,居然一头栽进小溪浅处的淤泥里面。等到王平把她从淤泥里拉出来,她已经气息全无。我不置信的拔出王平的剑,在她胳膊上砍了一剑,当然没有对准她的大动脉,她也丝毫没有反应。一时间,我也搞不清楚,我是愤怒多一点还是惋惜多一点。

从死人的口中是得不出我想知道的信息的,我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悻悻地回到庵内,等换好衣服再另做打算。

刚才在室外的火堆旁,我已经烤干了头发,此刻换上干净衣服,试着做了几次深呼吸,并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不由暗叫庆幸。无论如何,我都敬重芙蓉坚持报仇的精神。很多时候,选择活下去比死亡更加艰难。

傍晚的时候,王平已经在清儿的墓旁挖好了一个坑,她生的时候已经无缘再服侍她的小小姐,等到在地府里相聚了,再重续主仆的情分吧。接下来的工作我坚持不要他们任何人插手,我抱着芙蓉的尸体一步步地走向已经挖好的墓穴,心里默念,无论你是否相信我与此事无关,但现在这件事让我知道了我就绝对不会再袖手旁观。就算凶手是权倾一方的霸主,我也会竭尽所能地给她致命的报复!

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毫无代价地随心所欲。

想的太过出神,我连人带尸体地掉进了坑里面,头撞在墓穴的壁上,哗啦啦的全是泥土。幸好身下有芙蓉的尸体垫着,墓穴虽然不浅,我倒也没摔到。我挣扎了一下,坐起身子来。猛然发现这墓穴似乎大了不少,彼时天已经有些昏暗,在这坑底更加幽冥。我用手摸索着,竟然碰到了一件硬物。摔倒的时候,怀里的珠钗掉了出来,荧荧的珠光下,我碰到的赫然是一具已经腐败的尸体。饶是我对各式各样的尸体并不陌生,骤然见到,也不免魂飞魄散,捂着嘴巴连叫也不敢叫。山上的砂土颇为松散,我一撞之下竟然把两墓穴之间的土石给撞开了。我抚着扑通扑通直跳的胸口,忽然感觉手下的凸起,那是火折子。我定定神,大着胆子拿出火折子,把它点燃了,小心凑近陌生的腐尸,尽量强迫自己镇静下来观察。从身形观察,这应当是一具男性尸体,清儿墓穴的旁边原是埋着老道士的,那么这具尸体应当就是老道士。他的胸口有一处突起,似乎是利箭穿心而死。我想了想,银牙一咬,把他的尸体给翻了过来,好在没有我想象中的老鼠蝙蝠窜出来。可是尸身翻动时引起的空气流动把火折子给熄灭了,墓穴里顿时漆黑一片。

我吓的直念南无阿弥陀佛,念了几次以后又拼命地在胸口划十字,不管了,谁能保佑我,我回去以后就当谁的忠实信徒。我颤颤巍巍地重新点火折子,也许是因为过多的紧张和害怕,我怎么也点不着。手一哆嗦,火折子也不知道丢到哪去了。现在就是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再四下乱摸。我对着尸体的方向双手合十作揖,口里念念有词:“这位道爷,人家都说死人是唯一了解真相的人,我是谁这个问题,我想我也不必向你罗嗦了。总之请你相信,我出现在这里绝对不是因为我有什么叵测的居心。我刚才冒犯你的尸体也是迫不得已,因为我希望能够找到一些线索为你们报仇雪恨,我相信道爷您也不愿死的不明不白。”

再给自己做了番心理建设之后,我终于豁出去,拿着珠钗靠近,仔细观察尸体背后的箭柄。很显然,箭是用上好的纯刚打造的,在阴湿的地下埋藏了这么久也没有生锈。流寇出手可没有这么阔绰的道理。我小心翼翼地移近珠钗,就着它柔和而微弱的光芒吃力地辨认箭柄上的标志。那是一个小小的太阳,简约而形象分明。普通人或许不知道这个图案所代表的特殊寓意,而我却清楚,“日”则是“昊”。

昊,书曰,天的意思。

太子则是,所以他没有必要强调“日”下面的那个“天”。

楚天昊,昔日的太子,今日的皇帝,他所秘密豢养的死士就名曰“太阳军”。

这本来是件极秘密的事,就是身居高位的权臣也知之甚少。可是因缘巧合,老皇帝对此事了如指掌,他的密使把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呈献给他时,我正是宫里的红人,他又没有刻意瞒我,甚至在我面前还半真半假的抱怨过他的继位者几句。然而他也认为一个王者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秘密武器,所以他尽管不满,并没有对此横加干涉。

我恭敬地对尸体拜了三拜,然后转身凭借一跃之力点在坑壁凹陷的落脚处,跳出了墓穴。快快地把坑给填上了。眼看天色已晚,我怕回去的太迟会引起楚天裔的疑窦,便匆匆地对着所有的墓一并磕了几个头。然后就急急离开了。

他们在坟堆的不远处等我,但因为天色昏暗,距离有不是很近,倒也没有发现我掉进墓穴的事情,否则我想纱衾在给我整理头发上的草屑泥土时,表情也不会这么坦然。

“怎么搞的,弄的满身的泥土。”楚天裔小心翼翼地拍着我身上的尘土,皱着眉头询问。

我淡淡一笑,道:“脚下滑了一下,碎土洒了一身。”

涉险

这庵里有血腥的气息,我再也没有心境住下去。纱衾也是一脸早点走早点好的急切。王平向来是无所谓的,惟楚天裔马首是瞻,而楚天裔不知是不是因为想宽慰我郁结的心境,出奇地顺着我的心意。所以当天晚上,我们就住进了洛城府尹的豪宅。

常言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中土第一繁华胜地的府尹的的府宅比起一般的朝廷重臣也是不逞多让。楚天裔是权势熏天的王爷,府尹又岂会有不加紧巴结的道理。我们住的自然是上好的房间,奢华的令见惯大场面的纱衾都不免咂舌。财富如此外露张扬,这个府尹估计也快做到头了。

“又在想什么?笑的这么苦涩。”楚天裔从后面抱住我,我的头不由得向窗外倾了倾。

“没什么,只不过想到胜极必衰而已。”我勉强笑了笑,道,“就好象那‘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到了颠峰就会走下坡路。”

他沉默了一会儿,半晌把我的身子扳向他,道:“不要想这么多的事,我只希望你快快乐乐的,这些事要烦也是我替你烦。对了,那伙杀人越货的流寇已经于去年秋天被正法了,案子的宗卷我也从府尹处拿来了,你要不要过目。”

我疲倦地摇摇头,道:“不必了,你帮我看就好了。凶手既然已经找到,那么对母亲的故友的亡灵也是一种安慰。”

“要不要把他们的尸骨挖出来鞭笞?”

我赫然,望着他一脸认真的表情竟有些哭笑不得。他当我是谁,就是伍子胥,他当日也是面对害自己家破人亡的凶手才下的这个狠手。我今时今日又有什么立场做出同样的事情呢?

“鞭笞尸体是对死者的最大侮辱,将来死后入了地府是会被下油锅的。”我一本正经地凝视楚天裔,他哑然失笑,道,“这有什么关系?总剩过你一直愁眉不展的好。”

我笑了笑,正色道:“我们什么时候回去?”我所想见的人已经不在,留在这里也是徒增伤感。

“你想学大禹吗?过家门而不入。”他笑着摸摸我的头,凑近我,低声说,“要不,我抽出一天的时间陪你回趟娘家,丑女婿也得见老丈人啊。”

我心里咯噔一下,幸好我的面孔处在背光的位置,他没看清我慌张的表情。

“不必了。”我极力想使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没有太大的感情波动,但稍稍颤抖的尾音还是些许透露了我的一丝心境,像是为自己的话增加一点可信的理由,我又心虚地添了一句,“相见不如怀念。”

他看着我,重重地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这时候,王平急冲冲地走了进来,对楚天裔耳语几句。后者连忙随他一起走了出去,跟在后面的纱衾也是一脸忐忑不安。我莫名其妙,但楚天裔不提,我也不便多问,只好在心里盘计了一回,也理不出个所以然来,索性放下,安安静静地开始思索我今后的对策。

当日在众人墓前的誓言不能说不是有一时冲动的成分在里头。我不是什么一诺千金的伟丈夫,这几天辗转反侧,我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选择报仇,我所要付出的代价会有多大。无权无势头脑也一般的我实在没有什么资本去扳倒高高在上的皇帝,如果真的要动用最后的筹码,那么我的一生大概也没有机会恢复自己的本色了。为了死去的人们,陪葬掉我的青春,我的自由和我想要的生活方式,这究竟是否值得?

我真的没有自己误以为的那么高尚,事情到了最关键的关口,我所想到的必定还是自己的利益。人家说一入宫门深似海,如果不能早早脱身,恐怕我今后都不会有脱身的机会。

倘若跟商文柏成功地逃出裔王府,我们要去何处安身立命呢?中土短时间内是不宜久留的,西秦还有个卓嘎在虎视眈眈,两国交界处的三皇子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貌似我还是楚天奇同学的初恋,小白文教导我们,男人对初恋情人总是恋恋难忘的,我虽然不敢自夸有让他辗转反侧,寤寐思服的魅力,可保不准,天字第一号难得的痴情人就叫我给撞上了;来古代以后,我的帅哥缘出奇的好。要不我干脆拉他一起穿越回现代得了,反正他在这个时代也没有任何亲人,而且他的思想足够开明,不会到现代被光怪陆离的社会现象给吓坏,(我估计再不可思议的事,他也只会宽和地笑笑),最重要的是,这两年,中医似乎又重新吃香起来,他老人家的精湛医术绝对可以独树一帜开馆营业。我就给他打打下手,当助理,连毕业后找工作的麻烦都省了。

好!就这么办。冤有头、债有主,偶不是女巡按,更不是打龙袍的包拯,他们的冤屈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生命不能承受的负担。

“我们恐怕要早点回去了。”楚天裔一脸歉然,轻轻地抚摩我的脸颊,语气里微含愧疚,“说是陪你出来散心,却一直在忙公事,都没有抽出什么工夫陪你好好逛逛。现在都已经到你家门口了,也不能陪你回去看看。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叮嘱此处的府尹要他平日多家照料。这老小子也精明,立刻派人送去五十石碧糯和百斤银霜炭。”

“普通的柴米已经可以,水家早也不是当年。一年度就要过一年度的日子,没必要这般奢侈。”我正色看着楚天裔,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只要不是缺衣短食,粗茶淡饭也无妨。”不要平白给他们恩惠,尤其是因为我的缘故,我只希望你不要因为我的逃之夭夭迁怒于他们就可以了。当然,如果你真的要迁怒他们,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总不至于把那一家子也一并带着穿越过去吧。光想想那么多张嘴要等着我养,我就头皮发麻。

“你倒是……与众不同。要是换成别的妃子,只怕是欢喜还来不及,或者是嫌少。——别再跟我说你没那种命之类的混帐话,我最不爱听。我的女人,一定是最好的命。”他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黑亮的眼睛宛如墨玉般熠熠生辉;古代男人怎么也有这种坏习惯,也不晓得古代的发髻有多难梳。

“怎么办,我好象越来越喜欢你了,怎么都舍不得放手。”

头发终究是被他弄乱了,长长的发丝在空中打出一道旋儿,逶迤垂下,他把头埋在里面,声音似梦呓。

我的后背顿时僵硬起来,细米粒般的小疙瘩一处处地泛起,仿佛雨后春笋一般,迅速殃及全身;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马车回去的时候就没有那些静悄悄了。洛城的府尹因为是庶族出身,虽然富甲一方,但仍很好有与权贵交往的机会,自然是不肯放过这个千载难逢可以溜须拍马的良机。这老头察言观色方面有一手,因楚天裔特别关注了一下水月庵的血案,他立刻就心领神会地将已经破败的寺庙重新修葺一番,金身塑像,朱漆雕梁,好一派雄伟辉煌的气象。我因清楚自己以后不会再回到这个地方,索性连气都懒得生了。楚天裔见我不甚计较,便也不置褒贬,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表情让可怜的府尹大人去揣测上意。

所以府尹大人才诚惶诚恐地派了一大票人马当保镖,护我们回京城。

不清楚楚天裔的用意,他居然同意了胖胖的府尹的安排。我挺无所谓的,不是真正的豪门出身,难免对这种前簇后拥的盛况有点梦幻式的迷恋,况且免费的保镖不用也是浪费。

一路上平静的很,晚上在各处的驿馆休息联络各地官员的感情,很是热闹了一阵。我是绝对不会抛头露面的,每日用完膳后便早早歇息。楚天裔也怪,恐怕是被我经历的大大小小的中毒事件给吓坏了,这一路上下来,我所吃的每一样东西都要先经过他的嘴巴,唉,吃别人的口水的滋味真的谈不上美妙。

因为有心事,我每夜都睡得很迟,直到他应酬完了回来,我还在床上翻烧饼。结果他却误以为我是等他,才这么晚不睡,好生感动了一番,搞得我啼笑皆非之余不免有些黯然。

有些事是不可以分割成两半的,我没有一心二用的天赋。

等到京城的近郊,楚天裔命令他们回程,又给了颇为丰厚的赏赐。众人看他一直温和有礼,毫无皇族的骄纵气焰,临别前又出手大方,自然是交口称赞。我晒然,这家伙,一向是笼络人心的高手。

地方上的军队没有圣旨是严禁入京的,以防止叛乱的发生。

京城的近郊是广袤的树林,城中的百姓盖房烧柴做棺材全倚重于它们。

林中有一条河流横穿而过,碧波粼粼,碎金子般的阳光泛濯其上。有河的地方只要不是太过贫瘠荒僻,就一定会有桥;京城的近郊自然不是荒芜的地方,所以河上不仅有桥,桥还颇为漂亮,青石板铺就的桥面,白玉石雕砌的栏杆,皆精美中透射出古朴。

安息桥,安息桥,这桥确实营造出了一种静谧安定的意境。

我忽然灵光一闪,脑中被另外一种骇人的念头攫住。

“快趴下!”几乎是出于本能,我推着楚天裔一并扑倒,与此同时,一支寒光凛凛的刚箭没入了车厢的后壁中。箭尾还在微微的颤抖,带的车厢里也有一种“刚刚”的响声。这辆马车的车身是用上好的寒铁木打造的,普通的刀刃砍上去,只会在自身上留下一个凹口,而这支箭却没入了足有三寸之长。王平已经如同大鸟般跃起,他身上那件毫不起眼的灰袍子此刻灌满了真气,成了我们最坚实的屏障。我从窗棂中可以看到袍子的一角和不断被打落在地的利箭,箭头上都泛着碧荧荧的绿光,显然是淬了巨毒。

唉,早知有这种事故发生,就是冒着被诬蔑为谋反的罪名,也把那票亲爱的保镖兼盾牌兄拉到这里来。我猛然惊觉了一件事,无论有没有保镖,我们都会死,即使不是此刻死,也会在下一秒被另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下狱问斩。我顿时两股战战,惊惶失色地瞥了楚天裔一眼,他已经把马车的前门也合上了。这是这辆马车设计的独到之处,八面都是实的,平日看来只是寻常的比较豪华的马车;一旦发动机关,便可以转变为无坚可摧的碉堡。我惊讶地发现,外面虽然不时有长箭射来,却没有一支可以射入,后来才知道,车壁的木料是双层的,中间夹着上好的玄铁。刚才前门未关,才让车厢里唯一存在的这支箭有利可趁之机。

王平一面不断击落层出不穷的利箭,一面分神去赶马车,不见有些捉襟见肘。但好在此地距离京城已经相当的近,而京城的近卫军全是楚天裔的手下。难怪楚天昊皇帝会迫不及待地在这种地方动手。无论他的异母同父的弟弟是否觊觎他的龙椅,死人总是比活人来得可信些。

外面传来嘶厉的马鸣声,日行千里的宝驹身上没有金丝软甲,不幸中箭呜呼了。车子顿时停滞在河流的另一边。

“上。”楚天裔沉声发令。我吓得七荤八素,这男人不会脑子进水了吧,人家已经够为他卖命的呢,他居然还让别人去送死,怎个一不厚道的主。

车厢的顶微微颤抖了一下,王平纵身跃上了车顶。我不仅赧然,误会了,自私的人通常会把别人想的跟自己一样自私短视。车子的本身变成了巨大的箭弩,就好象那种名为“豪猪”的动物,如雨的箭向四面射出。车厢顶上传来金戈交鸣的声音,把刺客逼到现身真刀真枪年硬碰硬的时候,这场谋杀实际上已经等于失败了。

我没有嗔怪他为什么到现在才使用车上的暗器,因为我清楚这辆并不大的马车不可能存有太多的箭,不到万不得已,是决计不会让这件秘密武器现身的。我看了眼车外,安息桥已经被我们甩到了后面,虽然还近在视野范围之内,可是我的心已然安定下来。

“我们不会死的。”我微笑着给车厢里的另两个人打气,生死一线间,已经错过了这个点,阎王爷也不会再有想拉我下去陪他老人家喝茶下棋的雅兴。

纱衾惊慌地看了我一眼,勉强地点点头,不知是相信我的判断还是单纯地想给自己一点信心而已,她紧张地蜷缩着身子,侧耳倾听外面的动静,瓠犀贝齿神经质地咬着粉红柔软如桃花瓣的下唇,齿痕处隐隐泛白。双方的箭雨都渐渐稀疏了,车顶上的打斗也偃旗息鼓,暂时告以段落。马车固然精美舒适,可是墓穴也同样可以奢华,只要你有足够的银两。

我和楚天裔对视了一眼,他握住我的手道:“别害怕,有我在,不会让你受到伤害的。”

我浑身一震,心情复杂地低下了头,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另一个人对我说了相同的话。当时我装作没听清楚,现在我是否可以故技重施?

翻身下马车,再往前面走两步便是官道。站在城楼的了望台上,可以将官道上所有的变故尽收眼底。步步惊心,王平此刻仿佛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变成了耳朵和眼睛。唉,不是不感慨的,这样的绝顶高手也不过是爪牙之士的命运,权势真的很重要。

实在是佩服我自己,在这样的危急存亡之秋,我居然还有兴致去思考这些无关紧要的哲学问题。柏拉图会不会很感动,从地底下钻出来,立志把我培养成比亚里士多德更着名的思想家,否则他老人家在九泉之下也难以瞑目。

真的不怪我开小差溜号,前面的城门大开,守卫城门的军士已经可以清晰地向我们流露出亲切的笑脸,甚至隐隐地可以听见他们的头领向楚天裔打招呼溜须的声音。

变故骤生。

纵使归来花满树

四个刺客从官道旁的乱石里奇迹般猛然跃起。我大惊失色,刚才旁边明明就是石头而已,一转眼就变成了身着劲装的死士。三生有幸,居然得以亲眼目睹传说中的忍者。

忍者这个词,无论是对日本文化有所涉及还是几乎一无所知的人,都不会觉得陌生。

在日本文化里,忍者=间谍+刺客。我们目前碰到的无疑是后一种。他们精通易容化装魔术柔术和暗杀,而且从小就经受最严格的训练,绝对忠于自己的主人,实在是上好的死士人选。

人的思维终究是会有漏洞的,就好象我们以为,上了官道,进入自己人的视野范围内就安全了一样。我们忽略了最重要的事实,杀手的目标是我们的性命,即便是同归于尽,对他们来说也是未尝不可。两个男人要分心照顾两个缺乏自保能力的女人,面对四个完全不顾忌自身性命的一流杀手难免手忙脚乱。楚天裔将我护在身后,沉着地以一敌二,我惊讶地发现这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王爷的身手居然丝毫不逊色于高人王平。不禁迷惑重重,对于他,我究竟了解多少。

城里已经有军队向外冲出,他们的坐骑肯定是脚力极佳的骏马,此刻却显得尤为缓慢。王平的剑插入了一个杀手的胸间,仿佛是被他的肋骨夹住了,那口削铁如泥的宝剑居然一时拔不出来。正在和楚天裔缠斗的一个杀手忽然分身出去,手中的雁翎刀以迅雷不及掩聪之势向王平头上劈去,与此同时,和王平交手的杀手的匕首也朝他的胸膛刺去。王平一拧身,堪堪避过了脑后的开山霹雳的一刀,反手给了他一拳;后者吐血扑地。可是相同的,王平身形以老,没办法避开胸前的匕首,可是他却没有死,不是使匕首的人过于紧张或者学艺不精。相反他的动作又快又狠又稳,手连一丝颤抖也没有,可是匕首莫入了另一个胸膛。

年轻的女孩子的胸膛。

纱衾从王平的身后绕到了他的胸前,她背对着我们,所以没有看见杀手的背后偷袭,否则我想她不会舍近求远,绕到他前面替他挡下匕首。使匕首的凶手在发怔的瞬间也被王平徒手打烂了脑袋。

陡生的变故看地我目瞪口呆,等到我惊觉臂上一热的时候,鲜血已经染红了楚天裔半个身子。他拖着我避让开杀手的杀招,结果心神不宁的我恍惚间竟呆立在原地,千钧一发间,他采取了同样的作法,以身为盾。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正在用劲全身力气想把剑插到对方的心窝里,可惜他的右臂受伤太重,剑势软绵绵的没有杀伤力。幸好王平终于拔出了他的剑掷了过去,剑势之大,居然把他撞飞出去,狠狠地钉在了地上。

马蹄带动的尘土终于飘落在我们身上,以前看电影总觉得可笑,为什么所以的捕快警察永远都是慢吞吞的,姗姗来迟;现在有了亲身经历才明白不是警察动作慢,而是所有的这些变故都发生于电闪雷击的瞬间而已,再快,也会棋差一着。

我茫然地看着王平怀里的纱衾,她美丽的面孔已经乌青。我茫然地看着王平怀里的纱衾,她美丽的面孔已经乌青。

“你说,一个人临死前所见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她来生的伴侣,这话可作得真?”一次我给伊若说完了曾经从网上看来的小短篇,在一旁馒首账簿的纱衾突然抬首问。灯光下,她的额头亮晶晶的,眼睛更是亮的出奇。

“不知道,反正也没人证明这个说法是不灵验的。”我笑得漫不经心,那时候的我并不知晓她对王平的一番心意。

“一定是灵验的。”她忽的斩钉截铁。

我不置可否,只是淡淡的微笑。

这个传言应该是真的吧,虽然我并不相信前世今生。可我相信,这句话一定是真的,真的。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眼楚天裔,他仿佛洞悉了我的心意,轻声说:“没关系,我很小的时候就服过避毒珠磨成的粉。”脸上竟然还微微有一丝笑容,不知是得意还是欣慰。

我百感交集,望着他鲜血淋漓的样子,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碧绿的玉配映在殷红的锦袍上,温润的光泽一如他微笑的面孔,碧玉上忽然有一道阴影转瞬即逝,我猝然之下,拼命地把他推到一旁。他若活着,无论如何我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他倘若死了,我是绝对没机会再活着离开这里呢。

好吧好吧,一命换一命。既然你可以为我挨上一剑,那么我也不妨为你挡下一箭。从此以后,两不相欠。

巨大的冲击力将我撞飞了出去,我气血翻滚,胸口一阵黑甜,一口血憋不住喷了出来。铜墙铁壁到现在才建立起来,黑压压的全是人,我的目光开始涣散,眼前的头颅越来越多,就好象印度深化里的千头神灵,好多好多。楚天裔抱着我,声音嘶哑而急促,“清儿清儿,你坚持住,御医马上就到。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你好好活下去。清儿,清儿……”

“带我去找商文柏。”我竭尽全力说完这句话,就昏了过去。

我在烈火中挣扎,浑身痛得让我恨不得这个身体从来不曾存在过。我很惊讶,我居然没有死掉,还在这人世间受着伤痛的折磨。挂在胸前的手机救了我一命,天蚕丝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所以阻隔了利箭。然而箭上的力道毕竟还在,手机被击的得在袋里碎裂开,我也受了内伤,吐血不止。完了完了,内脏的血管破裂起来更麻烦,我这两天一直在嗑血,早晚会失血过多而死。我的神智一直有些模糊,无论是谁,经历这样的事,都不会觉得好受,况且我的体质比一般人要弱些,而且我的感觉神经末梢比常人要多些,换句话讲,我比别人更怕痛。

失血的人通常都怕冷,我这点犹盛。躺在熏笼上,整个房间就是一个巨大的暖炉。我知道楚天裔在外面的套间里等着,因为“司洛”大夫只允许他每天看望我半个时辰。现在,大夫正在为我在火盆上的银吊子里煎药,弥漫的药香中夹杂着温暖的气息。我看着他严肃认真的面庞已经颧骨高耸,心头又是一阵黯然。

很多事情,已经似乎再也没有机会回到从前。

我是睚眦必报,永远也做不到豁达的小人,太多的生命承载在我身上,我已经没有勇气选择逃避。况且不是我肯放过人家,投桃报李,人家也会同样放过我。我已经如此忍辱负重,装聋作哑,想给彼此一条活路。他却一定要置我于死地。我知道我清楚我明白,以他的立场,作出这种举动简直是理所当然。可是同样的道理,从我的角度出发,我作出怎样的报复都不足为过。

一件件事情如果是分开来单独承受,我可以隐忍。可是这些叠加到一起,把我一步步逼向退无可退,我也不会继续躲避下去。

好吧好吧,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如果你哪怕是稍微放过我一点点,那么胆怯懦弱的我也不会选择反抗你强加给我的厄运。但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咄咄逼人也休怪我反戈一击。我从来就不会关心国家大事,更加不会在意是谁坐在金銮殿上,可是如果你这么在意,可以为此不择手段,骨肉亲情全然不顾,那么我们不妨一起将这场残酷的游戏进行到底。即使是死,我也会拉上两个重量级别的人物给我垫背。

楚天昊,是你逼我的,逼的我无法继续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你是天之骄子又怎样,你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又怎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既然把我逼到风尖浪口,那么我索性搅他个天翻地覆。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有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

只是我该拿你怎么办,我亲爱的哥哥商文柏。从遇见我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是你命中注定的劫数吗?源源不断地带给你厄运。我不是宜室宜家的好女孩,不应该这么自私贪婪地霸占你的温柔和宠爱。你所想要的,我穷其一生也给不起,即使是自欺欺人告诉自己只要我努力就一定可以做你乖巧温顺的妻子,我想我也绝对欺瞒不过洞察一切的你。有些事,不是我们刻意不提,假装不知道,就真的仿佛不存在一样。当初你的不辞而别和我随后的转身离开就已经注定了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回到从前。,新枝不是旧时枝。

你曾经对我说过,无论是什么事,只要是我想做,你就绝对不会阻拦。那么好吧,现在我希望你离开,离开这本来与你无关的纠葛。我可以为复仇陪葬我的幸福,横竖那东西也与我没有太大的关系;却不能够让你也往火坑里跳,因为你是好人,好人是一定会幸福的。

“把药喝下去。”商文柏端着药碗小心翼翼地吹着热气,温和地微笑。

盛了半匙药汁的勺子递到了我的嘴边,我望了他一眼,清清淡淡地道:“我自己来。”

他没有说什么,把药碗递到了我手里。我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药汁,丝毫不觉得苦涩,更加苦涩的滋味足以冲淡中药的苦。

“他对你,真的很好。都在外面守了好几天了。”商文柏没有指明那个他究竟是谁,可我们都知道。

我静静地吃药,轻轻地吹着热气,液面上泛起一道道细微的涟漪,那么细微,很快就消失不见。

没有听到我的回应,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不是有意不回答,而是我不知道如何作答是好。说:“才没有呢。”落在人耳里整个一句娇嗔;说“是的”就完全成了向他炫耀我的幸福。你说让我怎么回答才是对的。横竖全部都是错误,我索性做那闷嘴的葫芦。

百合香安静地燃烧着,好闻的香气仿佛也是静谧的,熏染着同样静谧的空气。

“司大夫,清儿的伤势如何。”楚天裔的出现打破了这难堪的静谧。我看着他,短短几天的工夫,他的脸黑瘦了许多,漆黑如星子的眼睛布满了疲倦的血丝。我伸手抚摩下巴上冒出的胡茬,跟平常的妻子抚摩她憔悴的丈夫没有任何两样。他的目光温柔而缱绻,仿佛缠绵的丝绸;然而我却看不到,我的眼睛透过他,看到了他的身后,商文柏骤然苍白的脸和那浓郁的怎么也无法化开的忧伤。

“你喂我吃药。”我的声音其实可以算得上是比较好听的那种,在一个男人耳朵里,这句话是不多见的撒娇,在另一个男人耳朵里,则是一项酷刑的判词。

芙蓉绣被下,我的左手的掌心已经被掐得发紫,我短短的指甲全部陷入肉里,连同我的指尖。

楚天裔微笑着从我的手上接过药碗,一口口地小心翼翼地服侍我吃下。我的脸上挂着同样甜蜜的笑容,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仿佛盲女复明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端详她的恋人——瓦伦丁的脸。我的睫毛很长,长大足以掩盖住多余的视野,所以我看不见,也不想看见商文柏眼里的悲伤。

既然伤害了,就一定要彻底,就好象感染疾病,一次病来如山倒获得终生免疫总胜过绵延不绝反复感染的好。

我就像一个最优秀的演员,演出着最甜蜜温馨的画面,直到商文柏转身离开。

我的笑容不减,仿佛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与楚天裔的对视中一样,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其他人的来来往往。楚天裔的神情微微松懈了一点,幅度小的让我几乎以为自己有这样的感觉完全是神经过敏所致。然而这已经足够让我坚定将商文柏支走的决心,我不能再连累他。

他是我的药,固然可以治好我,但同时也意味着牺牲了他;这样的结局,不是我所想看到的。

我的伤势拖了足有一个多月才愈合。鸳鸯向我绘声绘色地描述当日我昏迷时楚天裔的失态。他满身血污地抱着我一路奔回王府,大叫着“喊司大夫来。”谁要接手他都不肯。然后就一连多少天守侯在门外面不吃也不睡,整个一五好丈夫的典型。我拿它当传奇听,真真假假,添油加醋,传说不就是这样流传起来的吗?好也罢,不好也罢,我的拍档只要有可以成为我拍档的资本就行,其余的,理他做甚。

商文柏最终一个人离开了。因为我告诉他,我已经喜欢上楚天裔了。他微笑地最后一次,轻轻地抚摩我的脸,温柔地说,好,你想做的任何决定我都不会反对。

我以为我会哭,我会难过,我会心如刀割。然而我没有,我只是惆怅,淡淡的惆怅无所不在。我无疑是喜欢他的,喜欢听他讲话,也喜欢说话给他听;和他相处的时候总是如沐春风般的愉快,但是分手的时候却并不会有多难过。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情,情商低能的我实在是分不清楚。

资质有限,活该我孤单。

第三卷:晴天卷片霞

似是而非兄弟欲走我的刀反穿越宝典寂寞如雪留白你我之间失窃完壁归赵记得绿萝裙花落无声白贵妃洗牌故人催眠术人质囚笼狡辩告白

获救生存艰难血雪影意外收获功亏一篑卒有你在

似是而非

人最害怕的是什么?

有人怕死,有人怕丑,有人怕孤单,有人怕没钱;有人怕自己不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有人怕自己逃到天涯海角也躲不了别人探究的目光。

总之,死亡并不是所有人给出的答案,否则也不会有一个词叫生不如死。

至少我敢肯定,楚天昊最怕的不是死亡,不然当初他为何有勇气谋杀他的皇帝老子。

所以我绝对不会谋杀楚天昊。一命最多只能抵一命,无论是高高在上的国王还是贱若蝼蚁的乞丐,他们的生命不会同他们的社会地位一样有三六九等之分。他手里有这么多条人命,让他死——我看上去有那么像圣母玛利亚吗?

报复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别人最害怕的事情变成事实。

在他(她)认定这一切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时候。

基本上,我不算太坏。不是因为我性本纯良、菩萨心肠;而是因为我胆小怯懦,懒得折腾别人折腾自己。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只是心思恶毒而已,付诸实际行动的几乎没有。

有也不会叫别人看到。

伪君子比真小人更具有杀伤力,因为前者防不胜防,表面上可以对你笑得艳若桃李,背地里却是温柔一刀。不是所有的杀人凶手都喜欢把作案工具拿在手上。

比方我,就绝对不会整天傻兮兮地抓着块玉在掌心里,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当花闻的。

我只是很妥帖地随身携带着,作为贵族女子最寻常的一件装饰。

因为楚天裔暗示的不满,我把它从胸前挪到了腰间,用荷包装着,不晃他的眼就是。我说过,把我卖了,也比不上这块玉的价值。

人人都知道我手里有一份传说中先皇临终前交给我的密旨;然后其中的十之八九都好奇我把密旨藏到了什么地方;十之八九里的一二则挖空心思想把这份盖有玉玺朱印的黄布从我身上搜出来。我被新皇软禁的那些天里,恐怕我身上的每一寸都被仔细搜查过,我说恐怕是因为事发的时候我永远处于昏睡状态,醒来时残存于我记忆中的只有一双阴沉的眼。

我所有的衣服都被拆开检查过,防止夹带;当然事后它们又被按照原来的模样重新缝好,针眼都一个没多一个没少,外表上看起来,没有任何波折发生过。然而我就是知道,我昏睡了依然知道,衣服是穿在我身上的,有没有变故,会有谁比我更加清楚。

当然是一无所获,否则早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我怎么还有机会安然无恙到今天。

谁也找不到那份密旨,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

想想真觉得骄傲,我编织的美丽谎言居然骗倒了这么多高高在上的权贵,太皇太后、楚天昊还有楚天裔。楚天裔,只差一点点,我就相信你是真的爱我了,如果不是我自己布下的局,如果不是我自己放出的风声,如果我不知道自己的利用价值,恐怕现在的我已经被你的温柔体贴所俘获……太清楚所有,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能自欺欺人是我一生的无奈的悲哀。可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我还可以继续微笑支撑下去,支撑下去完成这场最华美绚烂血光四射的演出。

先皇临终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人的确是我。但他没有给我任何实质上的东西,可以看的见摸的着的东西。他只是告诉了我一个本来应该皇帝之间代代相传,他却不愿意告诉自己跪在外面的继任者的秘密。

彼时我站在他的床头,百感交集地看他残存苟喘,痰迷心窍,他的呼吸已经很艰难。

“天意啊天意。”他摩挲着我挂在手腕上的玉佩,阿奇送我的东西我不带在身上,小魔王会不高兴的,可公然掖在腰间招摇过市又影响不好,我索性穿上红丝线当手镯戴。平时长袖飘飘,掩了个严严实实,现在还是叫老皇帝给瞧见了。

我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将玉佩的来历说了,他却只是连连称“天意”,要不是他的表情是如此的感慨万千,我几乎都以为他是在叫唤楚老二——楚天裔同学觐见。

他挣扎了许久,终于告诉了我这个我不应该知道,可除了我,他又不知道该让谁知道的秘密。

先皇是极宠爱他的第三个儿子的,不知是否多少包含了对三皇子生母的愧疚之情。我原本以为这种宠爱就好象一时宠幸某个妃子一样,高兴时就赏块糖吃吃;原谅我用如此刻薄的态度去评价他们的感情,我素来对亲情就没有太多的奢求,两个人成为父子或是母女,本身就不过是上天安排的巧合罢了。

老皇帝显然比我想象中的更加爱他的孩子。他赏赐给阿奇的玉佩是用上好的蓝田玉石雕的,不过它的价值远远超过它的质材。

当它被赋予特殊的象征意义的时候。

古代有一种很流行的东西,名曰:兵符。兵符的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一种就是玉石。

然而兵符里的玉石很多,玉石里的兵符却很少。

所以我得以顺利地完成了一出瞒天过海的把戏。

除了先皇自己以外,谁也想不到,他赏赐给三皇子的玉佩是调动只存在于传说中从来没有人亲眼所见的护国军的兵符,而先皇自己也没料到,他最宠爱的儿子居然会把这件无价的珍宝转送给我一个小小的宫女。不得不说,天意弄人。

先皇的密旨就是玉佩的秘密和联络护国军的方式。

严格来讲,我没有欺骗过任何人,至少在这件事上是如此。圣旨除了写在布帛和纸上,加上国玺以外,更加广泛的是口逾。皇帝说出的话本身就是圣旨,可他们非要把圣旨的定义狭隘化,脑袋长在他们身上,我能有什么办法。

仔细想想,要真有那么一道可以陈列进故宫博物馆的圣旨,我能把它藏到哪里去?该不会以为我有割肉藏珠的魄力吧,拜托!未免太看得起我了,我是顶怕痛的。况且珍珠挺死了就鸽子蛋大小,而一道写在布上的圣旨该有多大,就算我有足够的勇气去冒这个毁容的危险,我也没有办法把它塞进我身体里面去。

越是没见过的东西越是传的神乎其神,人人仿佛亲眼所见一般。等到时间长了,头脑发热过头的人们就开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打着哈哈,哪有之中东西,不过是无知的家伙捏造出来哄人的而已,我一早就知道是假的,只不过看大家都这么兴致盎然无心点破罢了。都是先知的造型。

所以说大众对于未知事物的态度,起决定性因素的不外乎一件东西,一件人力不能控制的东西,那就是时间。

现代社会应该不会有什么人相信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龙的存在了吧。什么?!你相信!呃,没事玩玩游戏也是好的,不要看太多的玄幻小说。

这个时代的人们没有《诛仙》和《飘渺之旅》的熏陶,所以在传说了神吹了几百年的糊国军的强悍之后,这种东西也仅仅是作为一个名词存在于神话传说中了而已。

同样的道理,出炉不算太久的关于圣旨的传说,目前还大有市场。

只是它和它的真假刚好相反。

密旨是不存在的,护国军却是货真价实。

而且比一般的军队都整齐威严。这种差别可以参照特种兵和普通军队的不同。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群仿佛从地下冒出来的神兵,心里直泛嘀咕,乖乖个隆滴咚,好大的手笔。秘密豢养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该有多艰难,该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古代的皇帝为了自己的江山真是够煞费苦心的,可惜却被我一个外人拣了便宜,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

“主人。”黑压压的一片头颅,铠甲的碰击声是天国的仙乐。

我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看了眼身侧的楚天裔,他的面色沉静如水,握着我的右手安定如昔;只是藏在袖子下面的左手微微地有一丝悸动,真的很轻微,如果我愿意,可以把它忽略为晨风的轻颤。

于是我就微笑了,微笑着向刚刚宣誓效忠于我的三万勇士介绍楚天裔,说:“我是你们的主人,而他则是我的主人,所以你们真正的主人是他。”

楚天裔的眼中闪过一丝讶然,转瞬即逝。我认真地对他点头,告诉他我没有说错。

我也不是一时兴起。现在的我,并没有太多随心所欲的资本,每向前迈进一点,都是举步维艰,一失足,便再没有翻本的机会。

我没有运筹帷幄的能力,对于行军打仗更是门外汉;术业有专攻,我的聪明才智或许是有那么一点的,但绝对不体现在这方面。你能指望一个看到《三国演义》就眼蒂疼的小女子对孙子有什么摸名的崇拜情结吗?反正我是不行的,玩玩阴谋诡计我还能勉强支撑,动真刀真枪的时候,对不起,先打声招呼,容小女子挪出地方来让你们血拼。两兄弟要争夺皇位,那就让他们去争好了,我抽哪门子的筋去当火山孝子,替别人冲锋陷阵。貌似我的目标不是自己在古代当武则天,治理一个国家太累,我的偶像是加菲。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男人都有征服世界的欲望,所以出生帝王之家的楚天裔希望皇袍加身绝对不是什么非分之想,即使按祖宗家法不合规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使我面对的凶手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我同样有索债的权力。

只是楚天裔缺乏最万无一失的筹码,就好象一个有着最好弓弩的神箭手,偏偏没有上好的可以一箭穿过护心镜的利箭;我手里有箭,却没有合适的工具用来给对方致命的一击。

幸运抑或是不幸,我们遇见了对方。我们都曾努力过吧,不想将彼此定位为最佳拍档,至少我曾经坚持过。可是人本身就是一种欲望动物,我们真的很难控制自己无止境的欲望,于是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方向。呵呵,人生若只如初见。

楚天昊的护心镜就是手里的死士——太阳军,而破它的利箭自然是护国军。楚天裔掌握京城的军队,看上去无须击毁三教九流上不了大台面的刺客杀手。可事实上,号称拥有全球最完善的安全系统的美国还不照样逃不过“9•;11”的厄运,这个世界上是有一物克一物的规律的。所以楚天昊才敢这般肆无忌惮地连下杀招。对付恐怖分子的最好方式不是出动正规军,而是派遣特种兵。

据说,前两年在新疆西藏特猖狂的“东突”势力这些日子颇为安静,就是国家有关方面派遣了特种兵的缘故。只是据说,我没有看到任何官方的说明或者澄清。

护国军是不可以出现在正式场合的,所以他们精通的也非常规作战。

他们存在的本来目的就是在特殊时刻保护皇帝的安全,可是因为我的存在,情况弄拧了而已。

楚天裔是奉先皇的遗旨登上皇位的。

没有遗旨当然可以自己制造,事在人为。楚天昊在自己苦心经营的太阳军全军覆没、亲弟弟带近卫军逼宫的情况下,还有什么资本去质疑遗旨的真实性。何况在他心里一直都以为有这份遗旨的存在。现在他退位了,每天有大把的闲余时间,可以好好为这份诏书设计一个稳妥的藏身之处。

本来我是连诏书都懒得弄的,我上台说两句不就行了,有谁比我更加适合当最后的目击证人。可是做人要低调,太嚣张会招人嫉恨。所以我顺应民意,炮制出了这份诏书。

楚天裔看到我呈给他的诏书的时候,心情不可谓是不复杂的。诏书即使是用最精密的仪器去检查,也查不出任何纰漏。我没有说这份诏书是真的,但也从来没有承认它是假的。第一次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本来就无所谓真假。

一块盖有国玺的布算不算诏书?当然不算,但只要在上面写几个字,它就是至高无上的象征。

我的老皇帝干爹送给我的最后礼物就是一张空白的诏书。无论我在上面写下多叛道离经、大逆不道的妄言,鲜红的朱印都可以让它成为不容置喙的圣意。

好大的一份厚礼,我为它不知被暗杀了多少回。

所以当初把它当成包裹使是我做过的最明智的事情之一。当然,我不会那么明目张胆地用一块盖着朱印的明黄色的绸布当包裹。我只不过是就地取材,用御花园的花花草草炼制了一些水洗不掉的脂溶性染料涂在上面,遮盖住它的本色而已。

总有些爱较真的老夫子不是,能叫别人抓住把柄的东西我一定会藏拙,绝对不把它拿出来让闲杂人等充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兵不血刃,血都是在暗地里偷偷流淌的,哪怕是漫天的猩红,只要皇宫里依然歌舞升平就好。

昊天二年,吾皇楚天昊因身体不适,传位于其弟楚天裔;并自愿去皇陵为先皇守灵。皇弟决意不从,在重大臣于其书房门前苦跪三日之后,勉力同意接任皇位,追封其兄为“圣德皇帝”,一时间,兄弟相让,传为美谈。更有大儒写赋称赞“反璞归真,有叔齐伯夷遗风”。

这就是所谓的高手做派,漂亮的让偶等望洋兴叹。

兄弟

苦苦反抗到今天,不愿意成为老皇帝最后一局棋里被操纵的棋子,然而随着世事的辗转,却不得不按照他的设想一步步走下去。生活,真TMD超级没意思。

扳倒了楚天昊,我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欢欣鼓舞,反而看那些哭哭啼啼的妃子,心里烦的不得了。好在楚天昊虽然有贼心,但无奈当年的太子妃他后来的皇后大人管得紧,也少造了几桩孽。只是我在宫里的旧相识,美丽的佳颜还是印证了红颜薄命的不老传说;没有等到和我重逢的日子。

说句实话,我多少有点惆怅她的消失,毕竟我在宫里的熟人并不多。

只是背叛是一种会上瘾的恶习,她出卖了我第一次,就绝对有理由出卖我第二次,和一个有能力有野心的女人共事不是什么明知的选择,尤其对我这样的懒鬼而言,被PK出局简直是内定的事实。强中更有强中手,佳颜就玩不过楚天昊的老婆,说起这件事我就想砍了他喂护城河里的鱼。你说你好好的,嘴巴为什么要这么犯贱呢,非得当着你的妒妇老婆的面夸别的女人“好一双玉腕”。得,这女人的强悍作风一如既往,丝毫没有因为自己已经身居国母的宝座而有所收敛,可怜倒霉的佳颜美女,还是没有躲过楚天昊这个天煞孤星带来的厄运,被齐齐断了一双手腕,丢在阴冷漆黑的囚室里失血过多而死。我简直怀疑楚天昊是想起了当初被我和佳颜恶整的往事才故意借自己老婆的手完成自己的报复。杀了人却可以手不沾血,甚至可以以此为由,狠狠地训斥皇后一顿,将她冷落了好一阵。看事情闹得有点大的国丈——丞相大人不得不在某些事上做出一定的让步,来安抚自己的皇帝贤婿。权力的争夺就是这么一步一步,一小点一小点拉锯战中定下干坤的。

要说楚天昊在这场残酷的权力斗争中最大的败笔,那无疑就是过早的卸磨杀驴,外敌未攘先窝里反,把太多的精力摆放在了跟他老丈人的明争暗斗上头去了。任何一个想有所作为的君主都不会甘当别人的傀儡,只是任何一个有所成就的君王都明白隐忍的必要性,而且他们都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可是他失败了,失败的人就再也没有资格为自己寻找脱罪的借口。

我没有返回洛城的水月庵,在他们坟前吹嘘自己的丰功伟绩。如果不是无可奈何,我是决计不会将自己卷入这场斗争里面的,虽然实际上我也从来也没有离开过旋涡的中心。

楚天裔的登基典礼我无缘亲眼见到,那个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坐在他身边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后。只是此刻这个位子是空着,楚天裔没有正妃,为了安抚朝中非蓝派的势力,自然也不方便立洛儿为后,况且洛儿年纪尚小,难以压服后宫。太皇太后倒是颇为属意洛儿的,但楚天裔坚持说他的皇后只有伊若的娘,他死去的发妻,太皇太后也不好再说什么。如此一来,他不仅博得了情深意重的美名,更巧妙地维持了朝中各股势力在后宫的代言人之间的平衡。其余的妃子,如我之流,自然更没有登上后座的机会。毕竟别的不说,出身先摆在那里,没有雄厚的娘家背景,就不要妄想去飞那杯名为“母仪天下”的羹,貌似肉粥的东西保不准就是烫手山芋,没有金刚钻就千万别揽瓷器活,玩火者的多数下场都是自焚。

楚天裔一共封了两个皇贵妃,我和洛儿;一个贵妃,朝中大司马的女儿,这个大司马也算是中间派的代表人物。他有一双姊妹花,老大被楚天昊封为西宫娘娘,二女儿却是楚天裔的妃子,倒也不偏不倚。还有其他的一些妃嫔。总之,皇帝登基之初,后宫还是很空虚的,为众多渴望飞上枝头当凤凰的少女提供了无限做梦的空间。

只是,又有多少女子能够明白其中的残酷。飞上枝头的是因为她本身就是凤凰,有浴火重生的勇气和意志。

新皇登基后,处境最为微妙的人当数两个皇帝的弟弟,楚天奇。如果他选择支持他的大哥,那么凭借他手里掌握的军队,楚天昊未尝没有和楚天裔做最后一搏的机会。但如果他置身事外或者干脆支持他的二哥,那么楚天昊就再也没有翻盘的可能。楚天奇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是可能的,因为他与两个兄长的关系着实一般。就连他也过来争夺皇位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事。当年的他或许没有这个念头,但什么事情都会改变,已经明白权力的重要性的他是否一如既往地淡泊名利,厌倦宫廷斗争的尔虞我诈?连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楚天裔都不敢确定,何况是从来都对他敷衍塞责,拿他当小孩子看的我。

楚天裔自然不会等到他回京以后再登基,以免横生多少变故。等到俩再相见时,已经是君与臣。

无可避免,我和他终究会再见面。不管我有多么尴尬,多么不情愿,我都得去见他,去逼着他向我承诺他不插手这场皇位的争夺,逼着他对江山美人一并放手。只是我真的不敢肯定,我是否对他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当年的他无疑是心仪我的,不管这种心仪是小男孩的一时迷恋还是情窦初开时看走了眼,他曾经喜欢过我的确是事实。可是我的偶像加菲猫有一句传世名言: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天知道他是不是早就把我给忘了,或者现在想起当初倾慕于我就会后悔的恨不得时光倒流,一切都清零重来。

想开一点,动之以情无望,就晓之以理吧。司嘉洛,拿出点当年横扫全校辩论赛的气势出来。

我一面在心里打腹稿,一面拼命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上船容易下船难,选择跟楚天裔绑在一根绳子上就要遵守职业道德,同进同退。我看见铜镜中自己的脸,苍白而惶恐,不由失笑,什么时候我也变的这般患得患失。明明无须太过在意的事也叫我如此郑重其事,人一旦有了得失心以后果然就再也没有资格谈什么洒脱。

我想了想,唤纱衾打盆热水过来,她和鸳鸯跟着我进的宫。把脸凑在蒸汽上方,做了个蒸气SPA,几分钟以后,再观察镜中的自己,赫然白里透红可以去拍“太太口服液”广告的模样。上帝为女人创造了这张脸的目的是为了让她们能够在此基础上有更大的发挥。

拍拍额头,对镜子眨眨眼,我无声地告诫自己:微笑,微笑。

辛•;克劳迪告诉自己的同类,当我们忘记化妆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保持面部的笑容。

楚天裔不至于穷到短了我的脂粉钱,可是我明白,没有一个男人愿意面对自己初恋情人浓妆艳抹的模样,这会让他们误以为自己当年是对贞子姐姐动的心;也没有一个男人希望多年以后再见面,站在自己面前的同桌的她,俨然一街头卖菜的大妈。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保持最初他见到你时的样子。我跟他第一次见面时穿的是什么衣服?呃,这事回想起来比较有难度,不过那天是在黑夜里,估计他也没看见。而且以我现在的身份再作宫女的打扮,未免造作的可笑。我又没有打算勾引他,这些招还是免了吧!玩得太过火,会死的很惨。

我无辜地冲镜子里的自己微笑,别忘了,现在人家可是你的小叔子,潘金莲同学的例子可是珠玉在前。

太监进来禀报:三王爷、威远大将军——楚天奇在宫外求见。

我听到他名字前面的头衔,不由得愣了一下,他现在也是个领兵打仗的将军哩。才短短不到一年的工夫,很多事已经不是当初的模样。

然而看到他,我就笑了,道:“我还以为可以看见你一身的戎装呢。”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月白色锦袍,也笑了起来,道:“你想看我身着铠甲的模样吗?”

我摇了摇头,手指了指茶盘,示意他喝茶请自便。

“我不想看你金戈铁马,你要知道,一个女人是不会对打仗有太大的兴趣的。”

“是吗?真是可惜,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很乐意去边疆看看,甚至还想开口跟二哥讨你。”他懒洋洋地歪坐在椅子上,乌黑的眼珠似笑非笑。

我望着他嘴角噙着的那一抹讥诮,心忽悠悠下沉了一点,又慢慢地漂浮上来;有点隐隐的失落,又微微地有点释然。

于是我脸上的笑容没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清清浅浅地保持着淡淡的明媚和柔柔的温和,就像一个面对青春期叛逆的孩子的母亲。

“你来见我就是为了叙旧?”我笑道,“说到叙旧,我还没有问你这么长时间你在边关怎么样。”

“不会太差,否则我也回不来;也不会太好,否则我也没必要回来。”他给了我一个摸棱两可的答案,忽而话锋一转,他笑得高深莫测,眼底的阴影越发深了,道,“清儿,你说我若告诉二哥,只要你随我去边关,我就永远不回京城,他会怎么做。”

“他会立刻召集所有御医来给你会诊,看他唯一的弟弟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居然连他还住在京城皇宫里的娘也不管不顾。”我笑着摇头,道,“阿奇啊阿奇,你可真不厚道。”

“清儿啊清儿,你也不是普通的脸皮厚。”他也笑了,只是多了些伤感的意味在里头。双手抚上眼睛,他低低地疲惫地的话语从指缝间传出:“记住你的诺言,好好照顾我娘。”

“我会的。”我不高尚,但依然会一诺千金。因为我很少允诺。

“我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里了,你说,你有什么好呢?”他笑得漫不经心,军旅生涯果然是培养男子汉的最好方式,才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楚天奇已经不复当日的青涩少年。我既伤感又欣慰,看到旧时伙伴日趋精明终究是好的,起码活命的机会要大些;可是年华似水,带走往日的坦荡,又难免会令我黯然。

“别说的这么笃定。你才多大的年纪,还没弱冠吧,就老气横秋。”我笑着手支撑在案几上,道,“要毁你也轮不到我。”

“你还嫌我毁得不够彻底?!”他故意做出惊讶的样子,道,“清儿啊清儿,好歹我们也算是旧时相识。”

“叫娘娘或姐姐,别没大没小的,老直呼其名。”我正色,咳嗽了两声。

“那是他们的想法,在我心目中,你永远不可能是别人的娘娘或者是我的姐姐。”他突然站起身来,笑容暧昧地凑到我耳边,道,“如你所愿,我不会去和楚天裔去争任何东西,但是至于你,我只能承诺不会强迫你而已。”言罢,翩然离去。

我呆呆地看着他越来越远的背影,惊诧莫名。

居然这么顺利。

居然这么艰难。

而且到最后都没有说服他放弃。

他根本就没有给我说出口的机会。

突然觉得很泄气。

又有些莫名的惆怅。

楚天奇在三天后动身离京,他虽然还有点孩子气,但终究是个男人,说话算话。

从古到今,雄性生物不少,可以称为男人的也不多。

碰巧,叫我遇见了一个。

楚天昊真的在皇陵守灵?开什么玩笑,有放一只还没有拔光利齿铁爪的老虎归山的道理吗?楚天裔要玩仁爱宽厚我还不答应哩!何况楚天裔也不是什么礼仪孝悌的主。他把他的大哥给软禁了起来,就软禁在京城的地牢里。因为我们都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地方来囚系一个前国主。每一个皇帝都不缺乏替身,帮他们出席一些他们不得不出席,却又有一定风险的场合。楚天昊当皇帝也有些日子,自然身边不会缺少这样的特型演员,如此一来,倒省却了我们去寻找合适的人替他去皇陵的麻烦,有些花架子是一定要搭的,堵天下人的口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

地牢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传说这里原来是块巨大的青石,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直接在原材料上雕琢而成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相连的,桌椅和地面、门和墙壁,天衣无缝。它里面关押的犯人全是在世人心中还好好生活在别处的人。我对这个时代几乎不了解,所以可以镇静自若地一路走到最里面的房间。无知从来都是福气。

上门见客是一定要带点礼物的,否则容易吃闭门羹。

三十年的女儿红应该算是勉强可以拿出手的礼物了吧。

我知道他曾经是一国之君,但只要是人,就一定要有宠辱偕忘,安之若素的气度。

就算你当年是玉皇大帝,现在也不过是阶下囚而已。成者王侯败者寇,潦倒了就不要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脱下龙袍还想纵横捭阖睥睨天下是一件很有戏剧效果的事情。

楚天昊是真正的贵族,标准的白马王子,不是舞台上的小丑,自然不会做这种没有涵养的事。

他礼貌而客气地请我坐下,表现地像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主人。很好很好,有以地牢为家的自觉性。

管理人员送上简单而精美的下酒菜:炒金丝雀的舌、松鼠鱼和琵琶虾。注意我的措辞,是管理人员。这里没有所谓的狱卒,只有专人进行管理。负责提供饭食,整理房间,和打扫卫生,同时又管理在押人员的行动。听上去像不像托儿所的阿姨。

我皱着眉毛,用银戒指小心翼翼地试探了所有的菜肴,看到银戒指没有变色,才满意地吸了口气,眉开眼笑道:“不错不错,菜烧的鲜美,居然还没有拿砒霜当作料。”

“这样精心烹饪的菜,要下毒的话岂不是暴殄天物。”他比从前消沉,也比从前平和了许多。

可惜啊,我在心头喟叹,为什么从一开始你就非得把我逼到对立的位置。

“非也非也,美丽的蘑菇通常是有毒的。”我笑着摆手,手里的筷子上夹着的松鼠鱼在空中挥舞着,不小心滴了一滴汤汁到他身上。他洁白飘逸的长衫上多了这么一点不合宜的褐色的瑕疵,顿时不伦不类起来。

咳咳,做了这样丢脸的事情,我当然要将它无限的缩小化,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转移话题。

“那个,……你喝酒啊,好酒不喝就浪费了。”我热心地向他推荐,哈,酒吧里的啤酒小姐未必比我更卖力。“你别劝我喝啊,要知道,一个女人倘若跟男人喝酒是一件很不庄重的事。我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不可以做这样没教养的事。”

“美丽的通常有毒,你岂不是比孔雀胆鹤顶红更毒。”他居然笑得开怀,毫不避讳地拿手上的银扳指试毒。

“那个……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你是在夸我长的漂亮?”我笑得愈发甜美无邪。把风凉话当甜言蜜语听是我的强项。

他果然面色不豫,冷冷地瞥了我一眼,极度之不屑。他冰冷的态度在无声地下逐客令,从来没见过比你脸皮更厚的女人。

脸皮厚吗?我哑然,其实我毛细血管很浅的,如果不是有轻微的贫血症状,我想我是个极容易脸红的人。

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我认认真真地吃着菜。酒是我带来的,菜是他准备的,相互交换着享受,的确是件不错的事。

可惜有些东西是不可以交换的。

比方说,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我和他还不足以结为引颈之交。

他敢喝我带来的酒不过是因为他清楚楚天裔还有所忌惮,不敢杀了他而已。

楚天裔确实有忌惮,不过那已经是半个时辰前的事情。半个时辰前,他的弟弟已经离开了京城,表明了自己中立的态度。

此刻,我们都想不出耗费人力物力养一个不事生产的定时炸弹的理由。

我说过,我是个贪财小气的女人,不喜欢浪费钱财。

楚天裔的大方也只体现在有限的几个方面而已,不巧的是,这有限的几个方面里并不包括对他的兄长。

我津津有味地吃着美味可口的菜肴。玩政变是一件可以称之为殚精竭虑的事,这些天我一直都寝食难安。我赌的是自己的命,不凑巧,我不属猫,没有九条命。

“你实在是个可怕的女人,当初我同意把你交给我老奸巨滑的弟弟实在是失策。”人酒喝多了的时候,难免会说出一些埋藏在心底,本来不欲与人言的话。他的舌头已经有点哆嗦了,我悄悄数了一下,他已经喝了五大杯。拜托!即使是最后一次喝酒,(呃,说不定你运气好,还有机会喝到)也没有必要喝的这么猛。

“注意措辞,注意形象,什么老奸巨滑,你也说他是你弟弟,倘若你说他老,岂不是承认你自己也老了。年轻人,没事不要这么老气横秋。”我善意地提醒,随便托大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就算到了阴间,阎王爷也不会欣赏这种做派的。

“你究竟是谁?!”他面容突然扭曲狰狞,恶狠狠地盯着我,声音嘶哑而疯狂:“你这个妖女,为什么要莫名其妙地毁了我的一切。这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这条母狗,你为什么要毁了我。”他暴怒地挥舞着双手,手腕上小巧精致的刚制手铐发出悦耳急促的碰击声,我想如果不是他的脚也锁在了石椅上,他一定会扑过来掐死我。要是换成我,我也会这么做,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我镇定自若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慢条斯理地往嘴里送了筷金丝雀的舌,冷眼看他疯狂地叫唤:“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然后开始口吐白沫,四肢抽搐。

我慢慢地从袖里掏出一块丝帕,小心地擦干净嘴巴,又仔细地把它叠好放回袖中。站起身,俯下腰,轻轻地在他耳边吐出三个字:“水柔清。”

他的瞳孔已经开始放大,脸上的肌肉也渐渐僵硬。我比他厚道,知道死不瞑目是一件很让人郁闷的事,所以让他做个明白鬼。世事皆有因果循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不要以为自己大权在握就可以为所欲为。你可以得到权力自然也可以失去权力,权力不可能跟你是联体婴儿,如果真是,杀了你,权力也就不再属于你。

我叹了口气,施施然的走了出去,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下毒是一门学问,可惜我不是药理学方面的专家。所以懂的也仅仅是皮毛而已。

我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复合毒的形式逃过银器的检查;当初我就差点死在这招下。但我是懒人,不耐烦用这么复杂的方法,况且楚天昊这老小子和我想象的一样小心翼翼,今天,他光喝自己检验过确信没毒的酒,一口小菜也没吃。啧啧,虽说他大爷山珍海味伺候惯了,不稀罕这些寻常物,可做个饱死鬼总胜过饿着肚皮去引见报到吧,你就这么确信能赶上那边的饭点?我不肯喝酒是我真不想喝酒,我跟他很熟吗?凭什么陪他喝酒;我一个贵妃娘娘陪一个非亲非故的男人喝酒多不成体统。他干嘛非得把两样东西往复合毒的方向想呢?我似乎没给过这方面的暗示吧。呃,难道我无意间给了他这样的暗示,那实在是不好意思,天地良心,我真的是无心的。

毒药不会在空气中莫名其妙地合成,我想毒死的是他,又不是整个地牢的人;他还没有尊贵到让我杀全牢的人下去伺候他的地步。

问题当然是出在酒里头。

酒当然是有毒的。

只是毒并非砒霜。

用银试毒是古代很流行的验毒方式。按照黑格尔的理论:存在即有道理。这种方法无疑是有科学可靠的一面的。但也有它的局限性,否则也不会在现代社会消声匿境。

众所周知,古代最常用的毒药是砒霜,砒霜的有效成分是五氧化二砷,这种东西和银确实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发生。可是古人提炼技术并不十分高超,砒霜里通常还含有杂质硫,硫可以和银反映生成黑色的硫化银,为肉眼所见。

银器的验毒功力仅局限于并非精制的砒霜,对于氰化物甲醇肉毒素之流就无济于事了。而现代社会常用的毒物则已经是氰化物,因为这个缘故,没有谁还会拿着把银勺子试验自己吃的饭汤是否有毒。

甲醇,俗称木精,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山西特大假酒案的“元凶”。它看上去跟白酒的主要成分——乙醇并无二致,同样散发着特有的浓郁香气,然而甲醇有毒,饮者轻者失明,重者丧命。

我从树干里提取了少量甲醇,自己也不是很肯定它的纯度,老死猫死狗毕竟会影响不好。没想到,第一次制药就效果斐然。人倒霉起来,老天爷都会赶上来踹一脚,我也没料到这坛酒里的甲醇含量已经高到了这份上了;毁了楚天昊眼睛之后,顺便把他的小命也带走了。

唉,天要亡你,着实不能太怪我。

凌迟的时候,倘若剐到九百九十八刀,犯人依然生命力顽强,那么最后一刀自然是插到他(她)的胸口上。

我不是乐善好施的菩萨。

欲走

藏服,500元人民币还有廖剩无几的阿司匹林。

安安静静地坐在我面前。

我愁眉苦脸地对着天蚕丝袋里已经粉碎性骨折的三星手机长吁短叹,当日它舍身救主护下我一条小命自己也英勇捐躯了。我狐疑地把袋子抓在手里试探地晃了晃,得,彻底散架了;我还指望再来一通神秘的未知来电把我给招回二十一世纪呢,这下子估计是彻底没戏了。我看着已然成分化状态的手机兄,顿时欲哭无泪。我跟现代社会有所联系的东西已经屈指可数了,它居然还敢这么不厚道地弃我而去。破手机,烂手机,亏我不离不弃地用了你五年时间。(手机~-~:那是你葛朗台精神泛滥,舍不得换而已,你以为偶稀饭被你用?司嘉洛(黑线,暴走状态,忽而阴笑,无限温柔滴~):你很不满意吗?——信不信我拆了你?手机(面无表情):不必了,偶已经散架了。尔后某女一直呈控诉苍天的姿势。)

啊!我不活了,你这个没良心没道义的家伙,居然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古代。

立马头脑中浮现出小白菜同学的形象,凄风苦雨中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模样好不可怜。

偶比她更加凄凉。

人生在世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这件事又有什么目的。我已经扳倒了楚天昊,(至于他的余党,他们又没有直接惹上我,冤有头债有主,我不随便迁怒无辜。)也算是为我在古代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报了仇,貌似我没理由再在这里赖着不走。可是如果走,我又能上哪儿去,这个世界很大,却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终究是个过客,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突然消失不见。我的生理依然是停滞的,这个事实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自己的客人身份。倘若这里真正接纳了我,我又怎么会不会慢慢老去。

以前看武侠小说,看上面的人物(呃,当然多半是反派的女魔头)可以青春永驻,红颜不老,总是会由衷地羡慕;可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就是一种悲哀。我说过,我最喜欢的一句诗歌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我又能牵着谁的手,慢慢变老?就算我侥幸找到这样一个愿意和我相濡以沫,更加爱惜我苍老的容颜的人,我也没有能力给他相同的待遇。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轻轻地我走了,就如我轻轻地来。我也不想再装病,让楚天裔大张旗鼓地寻找一名为“司洛”的大夫进宫;商文柏是一大好青年,我这个妖女还是不要接着“毁人不倦”,把他也带回现代继续折腾了吧。我爱过人,也被人爱过;我结过婚,也尝过家庭的滋味。这些曾经让我一时新鲜,但是很快就会厌倦,我本来就是个没有什么长性的人;不断地希望安定,却又有不断地想要落荒而逃,无论走到哪里,即使是在喧嚣的人流中依然会觉得孤寂。每个人都渴求幸福,只是幸福可遇不可求,我似乎没有这样的运气。

我已经厌倦。

厌倦所有人阿谀奉承的嘴脸,厌倦了这枯燥乏味的宫廷生活。即使是皇帝驾到,我也没有任何感觉。

可是楚天裔却是兴致勃勃,很是欣喜的模样。我拉不下脸面,虽然我已决议离开,但现在好歹也是人家山珍海味养着,绫罗绸缎供着,我还没金贵到一笑千金,非得逼着皇帝烽火戏诸侯的地步,自然也得动两下表情肌意思意思。

得,我收回以前对楚天裔的评价,什么崇尚俭朴,不骄奢淫逸。才坐上龙椅多久就要大兴土木。

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他正笑容满面,一脸期待地看我。到嘴边的话立刻咽了回去,貌似我比较适合当奸臣,没有直言忠谏的勇气和傻气。

“看出来了没有?我要把这里修建为最别致的宫殿,给你做‘清音雅阁’。你不是喜欢木英吗?可惜皇宫里种植的很少,这种东西又是多年以后才能开花还最忌讳移动根土。当初看你喜欢,我就想,总有一天,我会在它的旁边为你修建最美丽的宫殿,让你可以天天看到它。”

我有些糊涂了,这么大费周章,仅仅是为了搏我喜欢。拜托!这么赔本的买卖实在不是他的作风。楚天昊被我解决了,他自己也已经登上了金銮殿的宝座;貌似我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他还这么不辞劳苦地讨我的欢心,唱的是哪出戏?我以为按照我们目前的态势,他衣食无虞地把我当食客养起来即可,其余的,实在没什么必要。

看他兴奋地在忙碌的工地前指点江山,我不由得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落日的余晖在他脸上镀了层奇异的金色,不威严庄重,反而有股调皮的孩子气。

暖暖的落日的光芒照耀着我和他的脸,明亮而不眩目。

陪我一道走进夕阳的余晖。

Walkintothesunsetwithme。

和我一起白头偕老。

我突然被自己脑子里涌现出来的荒唐念头吓住了,不由得默然。

“没这个必要吧。”我勉强不得自己如他所愿作喜出望外状,横竖我没道理会在这里滞留太久,掐指算算,还有三四个月就是西秦的雨季,彼时我就可以回归现代。浪费这么多人力物力就当旅馆住几个月,(呃,也有可能等到我闪人了,这边还没建好,我干脆无缘入住。)太过于奢侈了,会遭天谴。

“当然有必要。我改变不了这棵木英的禀性,但我可以改变周围的一切来适应它,让它在这儿生长的很好。”

“凡事随缘,没必要刻意强求。”我淡淡地微笑,眼光沾在他忽而变的深沉的眸子上,稍一停留,便堪堪滑过。

“再说。”我字斟句酌,道:“我是顶没有长性的人,说不定很快就会厌倦了它。”

“有何不可,事在人为。”他目光不移,面色温和而恳切,道:“我在皇宫里种了很多木英,等到这棵树老了,你看厌倦了,别处的木英也就开花了。”

“它长的这么慢,我怕是等不及它们开花的。”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没关系,就是等的再久,我也陪你等下去。总有一天会等到。”他笑着,像是在论证事实又像是在允诺未来,他的眼睛看来就好像是阳光照耀下的海洋。

是吗?它肯定会有开花的一天,只是与我的等待无关。

所以我对着他笑了笑。

我微笑的时候不代表我快乐,我哭泣的时候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不小心眼里进了沙子。很多事情,真的不能只看表象。

我记得当日在水月庵时,静娴师太曾交给我一个薄子,上面记载了不少人名。她还连连感慨说总算物归原主。静娴老尼姑虽然不守清规戒律,但名闻中土,毕竟是有两把刷子的。尽管我一直都没有发现她的刷子究竟放在什么地方。我当日开口询问时,她又称天机不可泄露。按照穿越法典,她作为得道高人肯定是知道一二的,可惜没等到我返回尼姑庵的那天,她亲自给我面授机宜,就被那个杀千刀的楚天昊给害了。想到这里我就火的很,费尽曲折地毒死他实在是太便宜这小子了,早应该放野狗咬死他的,不然,满清十大酷刑在他身上走一遭也是不错的选择。

师太虽已驾鹤西去,但也留下了线索给我。当初她那么郑重其事地把东西叫给我,又叮嘱我好好保管,那么这件东西肯定对我意义匪浅,搞不好我反穿越的关键就在里头。这本薄子我没有带在身上,当初一心想着凭借自己身边的东西反穿越回去,对于她提供的工具倒并没有十分上心。刚进宫的时候,我委托清儿帮我保管它,现在自是人去物亦不在。

唯一尚可安慰的是,我对背诵一道还算粗通,当然谈不上过目不忘,但只要翻阅的次数够多,我便可整本默下。即使是不求甚解也无妨,那些写了字的纸就仿佛在我脑中留下影象一般,闭上眼,一张张地就自动翻阅。所以我从小虽对学业不十分上心,但成绩还是不错的。

现在我所做的就是闭着眼睛开始默写。古人的习惯很糟糕,喜欢竖着写字,这着实是件令我头疼的事,我头脑中的字也是竖着往下排的,连一边默写一边看都难。我屏声静气,默默地将脑中的字一个个地录下来。这其实是一件很伤神的事,需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和思想的全神贯注,稍微被中断,就得从头开始。

宫女们我一早退下,除了害怕被打扰,我也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怪异的模样。闭着眼睛写字,玩哪出把戏。高处不胜寒,我知道早有针对我的风言风语在宫内流传,虽说不遭人妒是庸才,但太遭人嫉也绝对是蠢材,不懂得韬光养晦。

我急急地在笔上游走,脑子里的东西因为隔的时间有点久了而且没有加以复习,纸上的字迹也逐渐模糊不清。我必须得赶紧把她们重录下来,否则等到我真正忘记的时候,那么我就再也没有回家的线索了。

现代社会里,我虽然生活得谈不上多幸福,或者是说我只经理过短暂的幸福;我也很讨厌职场上的明争暗斗刀光剑影,(当初选择学医就是因为时年岁数尚小,误以为干医生就是凭实力说话,没有那么多复杂的人事斗争,后来大了一点,才明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哪里也不是乌托邦。)但那毕竟是我的地盘,是我生活了二十三年的地方。我身上的每一个基因都来自那里,我灵魂中的每一个思想都在那里形成,落叶归根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