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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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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的难题 我不曾逃避

谁叫我已爱你成性

总有一天可以用力紧紧抱住你

毕竟继续的呼吸也要有点目的

一身的伤痛 委屈的痕迹

在你防备的眼睛里 都是零

蝴蝶蝴蝶你爱过吗.txt

蝴蝶蝴蝶你爱过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学时代》2005年第6期 点击数:4573 更新时间:2005-7-8

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我知道,所有男孩都喜欢倪晓薇。

倪晓薇真的很美丽,她的美丽超乎了人的想象,那种美仿佛是带毒的,美得有些邪性,甚至让我们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

但倪晓薇是我的好友,从小到大,我们形同手足,一直,我是她的陪衬。有些女孩天生会是一些漂亮女孩子的陪衬,我就是她的陪衬,我的平凡与普通更衬托出了她的不俗——她高高的洁白的额头,修长的腿,如瀑长发,美丽眼睛似一潭秋水,不,这些还不够,她还有足够的聪明,我们班的第一名总是她拿,尽管我很努力,可是我只拿第二名。

有很多男生接近我,我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在他们眼中,我是个中性的女孩子,他们可以和我说心事,他们问我,倪晓薇喜欢什么颜色?倪晓薇喜欢吃什么?他们问我的时候装作无所谓,可我知道他们喜欢倪晓薇。

我没想到顾卫北也会喜欢倪晓薇。

这太出乎我的意外,真的,他怎么能喜欢倪晓薇呢?他多么狂野啊,而且,他是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他打架、吸烟、喝酒,跳学校的墙头去看电影,他不屑于和任何人说话,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桌。

他的眼神阴郁,喜欢捧一本卡夫卡看,文科班的学生,如他一样有灵气的人不多,我看过他写的文章,他不是不聪明,他只是不屑于学习。

如同无法想象他迷恋倪晓薇一样,我也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他。

当我语气里流露出对顾卫北的好感时,倪晓薇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小莫,你不会喜欢他吧?他那种小子怎么可能让你喜欢呢?你看那副流氓样子,让人瞧了就想开除他!

这就是倪晓薇对顾卫北的感觉。但有一天顾卫北在路上拦住了我,我心里怦怦地跳着,我以为,他要对我说什么。

他的确给了一封信,他鬼魅地笑着,充满了野性的美,他穿着飞着边子的牛仔裤,张扬的脸在黄昏里更加英俊动人,真的,他的身材怎么会那么好呢?一米八的身高,加上一张类似三浦友和的脸,那时三浦友和已经成了过气明星,可他的确很像他,我深深地迷醉着,在夕阳中看着他,发着呆。

是给倪晓薇的情书。他说,请你,请你帮我这个忙。

我无法拒绝他,我竟然舍不得拒绝他,但我心里,微微地酸,微微地凉,我是一只不好看的毛虫,倪晓薇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我们之间,隔着好长的银河。

好。我说,我试试。其实我知道倪晓薇不喜欢他,可是,我怎么忍心伤害他,怎么忍心告诉他?

那时我们还有四个月高考,我知道这样心猿意马是不对的,可是,可是我怎么管得了自己呢?

顾卫北等待来的判决很残忍,倪晓薇居然把顾卫北的情书贴到了教室的墙上,当顾卫北路过倪晓薇身边时,倪晓薇冷笑着说:什么时候能轮到你给我写情书呢?你想想,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吗?我的心缩成了一团,我看着顾卫北,他的眼睛里全是冰凉,那么凉那么凉,如一口井一样深,我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顾卫北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我趴在桌子上好久好久,顾卫北,对不起。顾卫北的受辱好像是我的受辱一样,我心里的难过并不比他少。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

当北师大的录取通知书交到我和倪晓薇手里时,倪晓薇高兴地说,小莫,我们又能在一起四年了。

是倪晓薇让我报的北师大,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你呢。她没有再提顾卫北半个字,也许那样的男生在她眼中只是过眼云烟吧,可是我,我如何能轻易,轻易就忘掉呢?

顾卫北传来的消息越来越不好,他落了榜,成了社会闲散人员,他常常喝醉酒,还常常打架,据说,有一次公安局把他还抓了起来,也许那次情书张贴把他的自尊全抹杀了吧,或者,他根本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这样下去他会毁了自己的!

我给他写了第一封信,我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激励他!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我说,顾卫北,原谅我,那时我年少气盛,所以,做了一件错事,请你一定要努力啊,明年,我等待你的好消息。

我相信他会回信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很爱倪晓薇啊。

果然,一周之后,我收到了顾卫北的回信,他写道:谢谢你啊倪晓薇,因为你那封信,我已经决定回去复读了,请相信我的聪明和我的努力,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好,我说,以后,每周我都会写信给你。

从那以后,每周我以倪晓薇的名义给顾卫北写信,给他寄复习资料,半年之后,顾卫北给我寄来了他的成绩单,他以不可思议的成绩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期中考试,他的成绩全年级第一名!

这一切,倪晓薇不知道,她上大学以后又成了校花,照样那样忙,文学社、学跳国标……她的时间总是那么挤,当然,她也开始谈恋爱,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她总是挑三拣四,环肥燕瘦,好像总是不如意。那时,我正忙着鼓励一个男生努力地考上大学,我想,只要顾卫北考上大学,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

一年之后,顾卫北以我们难以想象的成绩考上了复旦大学,倪晓薇听到这个消息时吃了一惊,她说,不会吧?但转眼,她就又忙着和男友去约会了。

但顾卫北给我的信却说,倪晓薇,我爱你。从你给我的第一封信开始,所以,不要离开我,你如果离开了我,我所做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我将会退学,继续自己的流浪生涯。

为了顾卫北,我继续扮演倪晓薇,我也为顾卫北订了三条规则:一、不许和我通电话,因为我喜欢写信这种古典方式;二、不许见面,除非四年之后我们考上北大的研究生,因为我想先读书;三、把我们的秘密维持下去,这是两个人的爱啊。

那是我怕暴露自己而提出来的三条原则,没想到顾卫北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说,四年之后,北大见!

此时的倪晓薇,正忙着谈第n次恋爱,没有办法,她总是这样惹得男人为她赴汤蹈火,男人们在她面前,全然没了自尊。

我没有告诉她顾卫北的事情,我怕她会用一种极残酷的现实刺伤顾卫北,那样的话,顾卫北会活不下去了,我太知道他了,这样狂野的男孩如果爱上就是一辈子啊。

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不会再写了

三年,三年内我和顾卫北写了多少封情书呢?我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写,而顾卫北,全然把我当做了倪晓薇,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肯定是不会再写了。

自始至终,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战争,一个人的独角戏,唱到曲终人散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谢幕。

第四年,顾卫北果然如他所言上了北大研究生,而我去了北京一家外企公司,倪晓薇,去了天津一个小公司里做广告,一切,与五年前有了那样的不同。

寒假时倪晓薇来电话,她说,班主任于老师请大家回去,我们一起回去吧。

不,我说,我要加班,你回吧。

我没有想到倪晓薇和顾卫北会在那次聚会中相见,当倪晓薇看到顾卫北的一刹那她呆住了,顾卫北与五年前比似脱胎换骨一般,那样逼迫得让人无法呼吸的英俊和帅气,复旦和北大带给他的气息让他卓尔不群,倪晓薇几乎一个刹那就后了悔,是的,她后悔错过了他!

可是顾卫北却把倪晓薇看成了信中的倪晓薇,他在酒后冲动地拉起了她的手,然后把她拖进舞池中,所有人都说,他们几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顾卫北说,倪晓薇,你答应过和我一起跳舞的。

倪晓薇茫然地听着,但心中却是喜悦的,她没想到,千帆过尽之后,自己的爱原来在这里。

他们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个月之后,倪晓薇打电话说,小莫,知道我和谁恋爱了吗?

谁?

顾卫北啊。他吻我了,他来天津好多次了,他说,明年,明年我们就结婚吧。

我呆立在窗前,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是这个结果的,美人鱼会变成蔷薇泡沫,而毛毛虫变成蝴蝶的刹那,蝴蝶已经老了!

祝福你,我噙着眼泪说,亲爱的倪晓薇,好好珍惜顾卫北吧,他值得你一辈子去珍惜。

还是你说得对啊,倪晓薇说,当时,你就觉得顾卫北一定特别出色对吧?看来,还是你慧眼识君啊!

我擦了擦眼泪说,不,倪晓薇,我没有喜欢过他,我只是怀念过去那些岁月。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一年之后,我亦考上了北大研究生,常常我会和顾卫北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来,这个在他眼中那么平凡的女生,怎么会让他驻足呢?

我不知倪晓薇怎么解释那些信的。但她在一次电话中叫着,小莫!小莫!她不停地叫着我,我明白倪晓薇什么都晓得了,不晓得的只有顾卫北,他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叫倪晓薇的女子,我想,这就够了。

我对倪晓薇说,好好地爱吧,惟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蝴蝶。

说完,我轻轻扣了电话,而窗外,已经是一片秋凉。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花落无痕.txt

花落无痕

作者:宋晓杰 文章来源:《散文百家》2005年第3期 点击数:5829 更新时间:2005-4-25

没有任何理由忘却那一地纷纭的落红。静寂的时光里,我披着微凉的月色,在异乡湿润而陌生的空气中,怀想着你推门而入的第一个细节。

这是一个平常的秋夜,这同样是一个我生命中不能忽略的秋夜。草丛间闪烁着偶尔的鸟鸣,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倔强地迎风而立,放送着时断时续的芳香。铿锵的夜无声地穿行,冷冷的铁轨寂寞地伸向远方。月台上的灯光和面孔模糊着,在记忆中侧身而过。我陷在忽明忽暗的走动与嘈杂中,慢慢地展开那不可知的迢遥征程。向南、向南。在车轮的旋转间,我灵动的妩媚与缱绻,像蝶一样蜕变而出,先于我的身体而抵达。

我于黎明之前来临,好奇与新鲜引领着相见的方向。灯光辉映之中,每天的瞩目已清晰地变成没有选择的具像。你仍在白日梦中人为地制造黑暗,那么的逼真,但我清楚地知道,你的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明澄。该以怎样的姿容出现在你的面前?渐渐浮现的幻影在一分一秒的等候中生动起来,你真切地姗姗而出。

一种穿透始终的静。我懂得这不是叙述的时候,就让那些杂乱无章壅塞于胸的语言像羊儿一样,暂且在心灵的原野上放逐,牧羊人的鞭儿在轻轻地挥舞。远方有叱咤的惊雷辚辚而来,沉默有时候是最复杂的倾诉。

好久没有雨了,是你带来了雨。你说。我的眼中蒙上一层水汽似的淡淡的惊喜、矜持与忧伤。没有雨的秋天虽然爽碧而不愁人,但是,会让人的忧思无处依附与释怀,那种饱满而充沛的等待,比一场真正的秋风秋雨还要肆虐而灾难。我安静地坐在你的视线里仿佛就是为了让你专注的目光来来回回地逡巡与打探。不知什么时候,窗外下起了雨。一滴,一滴,敲在渴水的土地上。一条条清澈的溪流沿着光滑的玻璃窗欢畅地游去。我们痴痴地看着那雨,看着烟尘中飘忽的思绪,守着那份共同的默契。纷扰的凡尘被轻轻地遮掩在房门外,一切都凝滞于奔走的时光,凝滞于无言的观望,你并不流畅的气息环绕着我,新鲜而陌然,触手可及,却又近得那么遥远。

门翕的声响很轻很轻,我却分明看到了花瓣纷纷坠落,以曼妙的舞姿完成生命最后的粲然。一个经典的故事从(禁止)走向尾声,会不会续接另一段意想不到的开始?缓缓地,夜幕四合,虚拟的观众匆匆离去,汇入喧嚣的人流。你是其中最自然最像观众的一个。还能要求什么呢?我也应该卸掉或戴上另一个面具了,露出自己也莫名其妙的扮相和不易察觉的本色。我义无反顾地背转身去,一些想法坦诚得令自己都不知所措。

一段又一段噙满渴望的日子,都在玄想中兀自凄楚着美丽着。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之下的云絮,聚散成不一样的云雨。沐浴在同一片阳光之下的花朵,流溢出不一样的姿色。有很多知交可以选择,但是,与你相遇,是我命运中哀艳的一劫,躲也躲不过。尽管星星善意地提示着背弃的方向,但是,我仍以远离的方式向你靠拢。清晨的微茫中,迅疾的风雨早已心平静气。街衢、里弄重又热闹起来。寂寥的黄昏过后,该有多少怡红快绿零落成泥。在季节和视觉之外,我听到涌动的萧萧落木。这一生一次的秋,令我敏锐而多思的心灵圆润饱胀、潸潸沉沉。昨夜的残梦已远,乍起的阵风旋舞,匆匆埋葬了谁的清狂?

分别像将熟的果子,在最高的树隙间等待着一只看不见的酥手。我们小心翼翼地擎着那细弱的枝蔓,用目光怀旧,惟恐惊落那不堪负重的别离。为了移开我的注意力,你努力找寻着旁不相干的话题。在一处环形的栅栏边,你让我仰起头来。我不假思索,顺从地向上望去。啊,那是怎样惊心动魄的画面呵。圆形的屋顶上碧波万顷,怒涛翻卷中,薄如蝉翼的霓裳蹁跹飘荡。这不是《山海经》里美丽的传说《精卫填海》吗?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震慑惊呆了。海潮拍岸的轰响俯冲下来,一种眩晕。我虔诚地仰起脸,承接着无以名状的喜悦和惊奇,长长地凝视。似乎有一点点哀婉,一点点悲壮。我仿佛也跟随着飘了起来,在无人的视线里,自由自在地翔舞。然而,我沉重的翅膀缀满太多责任、爱、痛苦、坎坷和一些不应有的奢侈、欲望,它总是带着我在迎临飞翔的时候,沉沉地下坠,沉重得像此刻我心中经久不息的喟叹。精卫是幸福的。我多么渴望被无边的蔚蓝严严实实地涵覆与包融,甚至溶解或者融化。这果决而温情的殉葬。即使不能填平这苦难的渊薮,索性就化为一滴水吧,时刻游弋于你的海洋。我望了望你,这许多的话,一句也没有说出。反反复复地假设,反反复复地否定,这一切都是谁的错,我本是个执拗而孤傲的人。道路往往在不留神之间通向深幽,神秘是一种说不出的诱惑。

是不是到了分别的时候。灯红酒绿的光阴已经走远,再韧性的坚强也柔不过命运的一声长叹。挥手。甚至无须以手臂作别。像一匹绝尘而去的黑马,飞扬起帅性的长鬃。

坏男人的九大特征.txt

Nine Characteristic

好男人都是相似的,坏男人却各有各的坏,女士们要瞧准,别看走眼。

1、经常一整晚或一个周末人间蒸发,关机,然后推说没电,其实是与朋友喝酒或者去外地兜风了。

2、只要爱情不要婚姻,不想对哪个女人负任何责任。

3、时而热情如火,时而冷若冰霜,当然,他开始关注你了。

4、有你家的钥匙,却从来没有用过,更可怕的是,你却没有他家的钥匙。

5、你在他家时,他不敢听电话,不开机,不上QQ。

6、曾经有多次短暂且风暴式的恋爱经验。

7、常有女人向他发放“我有没有可能”的信息。

8、身边的人都讨厌他,在你面前的表现却出奇地完整。

9、常和你身边的女朋友们打情骂俏。

坏女孩丫头韩.txt

坏女孩丫头韩

作者:西部阳光 文章来源:《真情》2005年第4期 点击数:4959 更新时间:2005-6-7

丫头韩是那种鬼精灵似的女孩子,一肚子歪主意,满头满脑的坏水,跟她交往,不多长一个心眼,肯定会吃不完兜着走!

丫头韩跟我是老乡,本来不认识的,谁料在火车站歪打正着碰了个巧。时间是大二那年返校。

她一个人拎了只大箱子,两条辫子一左一右跳来跳去怪好看的。看她那吃力的样子,我的绅士风度君子心怎能容忍,于是,主动向前问道:“Hi,我来帮你提,行吗?”“好呀,谢谢你了!”丫头韩一口答应。看她这毫无戒备的样子,我更觉得有义务帮助她。我刚接过箱子,却隐隐听到个声音说:“正愁着呢,没想碰到这傻子!”我抬头看她,只见她一脸天真的笑容对着我,我想,这闹鬼了不成?我和丫头韩就算这样认识了。

火车轰隆隆一路开到西安,我才知道真碰鬼了,原来丫头韩和我同校,只是比我矮一级。

把她安安稳稳送到了学校的第二天大清早,丫头韩的电话就打到了宿舍,开口便嚷道:“我找不到报名的地方,你快来帮我!”随着砰的一声,电话挂了。我立即起床,洗脸,刷牙,穿鞋子,还没来得及梳头发,就听到一个声音大声叫:“明子哥,快下来呀!”我的天,这个鬼丫头,我前世欠你不成,这么急?

这只是开始,随着交往的加深,倒霉事接踵而来。

丫头韩捉弄人的本领可算是天下一绝。她会在周末跑到你面前,一副委屈得不行了的样子,叫你陪她一起喝酒。然后拿出两瓶来,递给你一瓶,几口下去,她就醉醺醺的样子,你也不甘示弱,一口接一口地灌,待你醉得差不多了,她突然咯咯地笑起来,说:“傻子,我的这瓶是可乐!”差点没把你气死。

我们学校是重理的,大二的时候,我建议丫头韩买一台电脑,还承认义务教她,包学包会。到今天回想起来,这恐怕是我上了大学后,作出的唯一一个令我后悔的决定。

与其说是丫头韩买了电脑,不如说是我接到一个比移山还要艰巨的任务。别看丫头韩聪明伶俐的样子,学起电脑来,却是比蜗牛慢,笨得跟猪一样,而且胆小如鼠。这是事实,当着她我也敢这样讲。

就说电脑后面的插线,总共就五六根,我一次次地教,到后来叫她自己插一次,她就是不插,逼急了,我说:“你到底插不插?”丫头韩也跟我凶:“我就是不插,要是漏点电,想害死我不成?”脸红脖子粗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我教她上网,告诉她e-mail怎么用,oicq怎么玩,怎样做主页,怎样查资料……讲完了,正得意着。回头瞧她,只见她一脸的茫然,说:“我不会!”我继续教,一遍又一遍,她回答我:“我不会!”“不会不会不会,你为什么这样笨?教牛教马都教会了,教你就是不会!”我生气地吼。这回丫头韩也不跟我闹了,只是看着我,脸色越来越难看,眼睛像江南的夜雨一样朦胧开,泪珠子扑簌扑簌就掉了下来,轻轻说:“明子哥,我是不是真的很笨?”我心一惊,说:“丫头韩才不笨,是明子哥心急,不怪你!我们再学。”

大三有段时间,囊中实在羞涩得很,求救于她,丫头韩一口便答应让我跟着她混一个星期的饭。那个星期,丫头韩使尽浑身解数作弄我,我深受其辱,过得相当窝囊。

女孩的饭量通常是很小的,而我堂堂八尺男儿,跟着她混,只得常常饿肚皮。看我啃完了两个馒头,还一副饿狮般的样子看着她,丫头韩就说:“小明子,这半个馒头扔了也就扔了,怪可惜的,不如你吃了吧!”还常常这样对我说:“小明子,我们今天吃啥呢,你拿个主意?我想减减肥,不如去喝粥吧?”明明请我吃个(又鸟)腿,却还忘不了用言语气气我,说:“小明子,看你近来还乖,哀家就赏你个(又鸟)腿吃吧!”丫头韩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天天跟我斗嘴,说起话来,没心没肺的!那一个星期下来,我瘦了整整五斤。

尽管丫头韩不把我当回事,但是我发觉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她,我敢打赌,我为思念她而阵亡的脑细胞一定成千上万亿,可我不敢说,我知道她一直都只是把我当大哥哥算的,一个女孩子身处异乡,通常都会找一个关心她的人,但绝对不是恋人。有时候开玩笑说出来,丫头韩总是骂我:“你去死吧,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到美,别做梦了。”

不久以后发生的一件事再次证明了我的猜测没有错。一天,丫头韩对我说:“明子哥,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很丑也很笨,但是很关心我,我们认识一段时间了,我发觉我喜欢他。我该怎么办?”我打趣道:“也不怕羞人,这样的事情也敢对我讲,喜欢人家,就去追呗,这还不简单!”我隐隐觉得是有这样一个男孩子在丫头韩的身边经常出现。嘿,他幸福了,我就彻底没戏了。我仿佛已经看到丫头韩依在男孩的臂弯里,不哭不闹的样子!末了我说:“以后再不能找你蹭饭了。”

从那以后,我很少去找丫头韩。朋友对我说,爱不成,就不要陷得太深,这样痛苦会少些。想来想去,我觉得他有理,就采纳了这个意见。再见了我的丫头韩,明子哥祝你幸福!

过了好久的一天夜里,下着大雨,丫头韩打电话到宿舍来,只说了一句话:“我在北门外的电话亭等你!”这丫头,保准被人家甩了,正想不开呢。我怕她出事,就风风火火连跌带撞跑到校门外。看见丫头韩的时候,她正一个人淋在雨中,头发解散开来,披在肩后面,长长的。因为没有打伞,浑身都被淋湿了。

我冲过去,把伞给她撑上,看见她的眼睛很潮湿,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丫头韩说,声音很低:“明子哥,我真的很笨,被人家甩了。我暗示他我喜欢他后,他就再也不来找我了。”我心想,那个傻小子,真他妈的混蛋,难道真要一个女孩子跪下来求你不成?我说:“不哭了,带我去找他,明子哥给你讨回公道,要么叫他答应做你的男朋友,要么我扁他一顿!”丫头韩这下急了,呜呜呜,居然就哭了,边哭边骂:“你这个混帐东西,我其实喜欢的就是你!”我的天,没错吧?“我告诉你我喜欢的男孩很丑也很笨,那不是你是谁?难道你还以为你很帅很聪明吗?人家从看见你的那一刻起,就喜欢上了你。还记得吗,见面我就说你是傻子?我是非傻子不要的。我们认识都这么久了,你为什么不说喜欢我,难道真要一个女孩子跪下来求你?你不喜欢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很疯,我老作弄你,不是你想的那种温柔的女孩子吗?你看,我也有长头发,我也会穿长裙子……”

丫头韩接着说:“你到底想清楚了没有,要不要我?”我正幸福得不知所措。丫头看我没反应,急了,居然学着当时我们学校最无耻的求爱语这样说道:“明子哥,我就是要你要我!明子哥,抱我!”我发觉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在我还没有来得及清醒过来时,却发现丫头韩已经迫不及待地主动紧紧地搂住了我,我能够感觉到她起伏的胸脯里一颗心在扑通扑通地狂跳着。

雨一直在下。

火灾.txt

火灾

作者:罗伟章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绿版)》2005年第7期 点击数:1029 更新时间:2005-7-25

胡志安在火灾中丧生了。是他妻子告诉了我这一消息。他妻子说她叫芸。我跟胡志安是初中同学,自他初三上学期被开除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算起来,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这二十年间,他走过了什么样的人生历程,找了个什么样的女人,是否养育了孩子,我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在我的视野里,那个名叫胡志安的人,早已沉没于往昔的岁月之中。我没想到的是,他那双忧郁的眼睛还一直追随着我。临死之前,他对妻子说:“我死后,你给田文打个电话,把我救火的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他。”

这经历一点也不复杂。胡志安在深圳某建筑工地打工,这天黄昏,他下班后骑单车走在回家途中,突然听见路边一家店铺里发出巨响,随后,接连不断的爆炸声伴着滚滚黑烟,火苗腾空而起,迅速蹿上二楼。二楼以上都是住家户。胡志安听见有人在报火警,同时看见二楼上一个矮小的老太婆在绝望地拍窗子,他扔了单车跑过去,抓住一根斜伸的树枝攀上阳台,用拳头砸烂了窗玻璃。跳进屋后,他才发现老太婆是坐在轮椅上的。餐桌上放着一壶凉水,胡志安脱下自己的外套,淋湿后往老人脸上一盖,抱起她就走。此时黑烟飞旋,什么也看不清,他瞎摸了好一阵才打开房门。走廊已被充斥着铁锈味的烈火吞没,他猫着腰抱着老人往外冲。老人安然无恙,而胡志安却被大面积烧伤,出大门的时候,又被一只掉落的花盆击中了头部。他被人送进了医院,十余天后不治而亡。

他为什么要特别嘱咐妻子将这件事告诉我呢?按照一般的猜测,是我以前跟他的关系很好吧。其实不是这样。我们同学两年多,而且住同一间大寝室,却从没有过私下的交谈。他不仅跟我如此,跟别的同学也如此。他在我们班成绩最好,也最穷。即使大冬天,他也穿着缀满补丁的老蓝布单衣。穷使他自卑。他那颗圆滚滚的脑袋总是低着的,偶尔抬眼看人,目光里也充满畏怯和忧伤。

我们学校在一座半岛上,校舍之外是广袤的田野。不知什么原因,学校跟周围农民的关系很不好。校方为了缓解这种关系,明文规定:学生践踏了庄稼,以十倍之价赔偿;偷了农民的瓜果,开除。胡志安就是偷了瓜果被开除的。那是一个星期二的中午,下了近半个月的雨,终于在这天停止,带着泥土香味的阳光遍洒在半岛上。仿佛为了庆贺这难得的好天气,学校杀了一头大肥猪(那时候学校自己喂猪),做成腌菜烧白肉卖给学生。蒸笼揭开,油腻腻的味道便在空气里浮荡,顷刻间灌满了整个校园。我们在食堂外的槐树底下排成长队,满口生津地向卖肉的窗口一步步靠近。可这时候,胡志安却在远离食堂的操场边转悠。他不仅没钱买肉,连饭钱也没有。他已经两顿没吃饭了。他饿。无孔不入的肉味加重了他的饥饿感。他终于从围墙溜出去,偷了农民的两根黄瓜。他当场就被逮住了……

有消息说,星期五就开师生大会,宣布开除胡志安的决定。他的学生生涯还有不到三天。

星期三那天深夜,我被噩梦惊醒,听见胡志安捂在被子里说梦话:“爸呀!爸!……”他爸给他送钱来的时候我见到过,那是一个身体瘦弱的男人,脸黑褐色,手上疮口累累,从远处看去,他仿佛是土地上一块活着的伤疤,这块活着的伤疤之所以愿意承受一切苦难,就是为了儿子将来有个出息……

胡志安见到谁都是一副想哭的样子,但班上没有谁理会他。大家都看不起他。

星期四,我们刚吃过午饭,校园里突然想起急促的铃声。铃声过后,校长在广播里大声喊叫:“岛上起火了,全体男生带着盆子去救火!”

我们呼啸而出。校长让我们去救火,是希望跟半岛人缓和关系。火灾现场离学校并不远,出校门后,穿过十余道田埂就到了。已有好些农民围在那里,都是笑嘻嘻地观望!原来,被烧的是数十年前修的一个公猪圈,离最近的农户也有上百米。公猪圈早就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加上风吹日晒,雨淋虫叮,木料也已成废物,谁还去在乎它啊。见农民自己都不救火,跑来的老师和学生也就站着看热闹了。

正在这时候,胡志安冲了过来。他灵巧得像大山里的猴子,迅捷攀上椽木拆火路。木料都是干透的,火路跑得比风还快。不到十分钟,房屋就彻底垮塌了。胡志安随梁柱一起倒入火堆。在一片惊呼之中,他跑了出来。他的脸像刚出井的煤矿工人,手上到处都是被火舌舔出的血泡,腿肚还被铁钉扎了一个洞。

我们都以为这是上天给了胡志安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那天上晚自习课,胡志安扎着绷带进了教室,但班主任告诉他说:“你不必来了。”那口气,决不是因为怜惜他受了伤,而是另有含义。这一点大家都听出来了,胡志安也听出来了。看着他那绝望的眼神,我的心痛了一下。我大声对班主任说:“胡志安见义勇为,难道就……”班主任严肃地瞪了我一眼。次日的大会照开不误。开会之前,黄瓜的主人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跑到学校来为胡志安求情。校方感谢她的通情达理,同时表示,胡志安犯了纪律,就要依律处罚,否则,怎么能培养出有用之才?至于他救火,学校并不承认他是见义勇为:抢救没有价值的东西,义从何来?就这样,胡志安在星期六早上,背着铺盖卷,带着满身的伤痕,凄惶而孤单地走了……

芸说:“你知道志安为什么让我打电话给你吗?”

我说知道。他是想让我明白,虽然上次救火没能拯救自己的命运,但并没有袖手旁观。他的灵魂没垮。

芸抽泣起来了:“对,你说得对,志安就是你说的那种人……但他还有件事情让我告诉你。”芸停顿了许久,说:“半岛上的那次火,是他故意放的,他想制造一个机会,让自己好好表现,让学校保住他的学籍……他失败了,他说这是自己罪有应得……为这件事,他愧悔了二十年,特别是觉得对不起你的信任……这次他终于赎罪了,他救出了一个老人……”

芸放声大哭。

(吴维摘自《小小说·原创版》2005年第6期,安玉民图)

既然爱了就不要说后悔.txt

既然爱了就不要说后悔

都说爱一个人好难,的确,盲目的去爱一个人是很难,所以许多人会走向失恋,愚蠢的人就会在失恋后更加痛苦。

其实,在你去爱一个人之前你就应该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比如说,你要能忍受他(她)的硬脾气和倔个性;你要喜欢他(她)喜欢而你却厌恶的一切东西;你要会说他(她)喜欢听而你又难以启齿的话;你还得服从他(她)的命令。。。。。。这些在你平时可能不曾想过,所以在你拍拖时才会感觉到爱一个人的辛苦,从而失去这份爱情,甚至像是失去了整个世界一样痛苦。说白了,这是自讨苦吃,为什么你们不能做到未雨绸缪呢?至少也可以想一想自己是否有勇气去付出这份爱,何必等到失去后再来后悔呢?

或许你会说自己有勇气,但结果仍然要面对分手,起其中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他(她)不够爱你,一是他(她)爱你。

有人会问,既然彼此相爱很深,为什么又选择分手呢?那好似因为人们将恋人和伴侣划上了等号。其实恋人和伴侣是不同的。有的人见人家夫妻恩恩爱爱,就认为自己也能和恋人相守终身,这是个极大是错误,熟不知夫妻背后隐藏着多少恋人之间不能忍受的辛酸。恋人追求的是完美,他们认为只要两人同心协力,就能打造一个完美的世界,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而夫妻讲究的是真实,只要两人真心相印,就能过上幸福甜蜜的生活,于是就出现了恋人眼中的白头偕老。

恋爱中的人巴不得用自己120%的心去爱对方,然而,爱却像是安眠药一样,适量的服用可以促进睡眠,用之过量便会导致死亡。所谓势之极反就是这个意思。爱的及至并不是毫无保留的奉献,而是相互有所保留,激发对方对自己的追求和探索。如果将自己的全部都掏给了对方,那就不再存在什么隐私,此时的恋人也将与知己没有分别,因而分手也是理所当然的咯,但至少还可以是朋友。

另外,恋爱生活与夫妻生活也是不同的。恋爱生活充满了激情,两人在一起,每天都像对戏水鸳鸯,搂搂抱抱,打情骂俏,让人看了都羡慕。夫妻生活需要的是顺心,他们每日平平淡淡,妻子在家打理日常生活,丈夫在外工作赚钱养家,还哪有时间说情话,就连一次专情的热吻可能也要等到休假时。恋人习惯了恋人生活,又怎会习惯夫妻生活呢?所以为了大家免受将来的苦恼,理智的恋人便选择了分手。

找到一个恋人不等于找到了终生的伴侣,恋人能带给你的是短暂的快乐,而伴侣给予你的是终生的幸福。面对自己的恋人,要拿出此时内心的那一团热火,面对自己的伴侣,就要释放内心深处的那一份真情。牵着恋人的手,你可以说出心中的所有梦想和幻想,握着伴侣的手,你所能谈及的只有明天该怎样生活。

人在一生中可以有无数的恋人,但伴侣却只有一个。这个伴侣不一定是你的最爱,但绝对是你最需要的人。爱一个人,不是送给他(她)你的全部,而是满足他(她)所需要的一切,这样才能从恋爱的花园走向婚姻的殿堂。

恋爱,只是一个寻找伴侣的过程,分分合合也只是这个过程中的插曲,实在没有什么必要放在心上。一场恋爱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两人感情的破裂,只是突然发现彼此不是自己所要寻找的伴侣。一次恋爱的失败,随之而来的不应该是痛苦,而是思考为什么会失败。正如古人所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有失恋过的人才能感受到结婚时的喜悦,才不会后悔曾经离开自己的所有爱人。

失恋,已不再是一件值得后悔的事,而是一种经验,一种能更好把握自己选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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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让你更快乐

作者:蓝色闪电

安卓第一次看见童飞就把他装进自己的心里了。

开学的前一天,安卓又去了老地方“枫叶驿站”。安卓喜欢去“枫叶驿站”的原因除了环境布置清新之外,就是这里常放陈奕迅的歌,安卓喜欢。那天驿站里放陈奕迅的《寂寞让你更快乐》:“寂寞让你更快乐,贪图暂时逃离的气氛,你越尽兴,陷得越深。当你透露一个吻,情愿拥抱寂寞的沉沦,那些陌生的人,谁给你真诚……”在歌的海洋里,安卓坐在玻璃边边吸巧克力奶茶,边看桌中央杯里的那只五彩的鱼,安卓觉得寂寞能给她带来快乐,但是杯中的鱼呵,你快乐吗?安卓想着头凑近那只鱼,它悠然自得地摇着小小的尾巴吐着泡泡,似乎还朝安卓翻了下白眼呢。安卓快活地笑出了声,它也很快活呢!安卓不经意就往外一瞧,这一瞧不打紧,问题就在她看见了童飞。

玻璃窗外的童飞坐在一辆黑色的脚踏车,一脚踮着地,抬着头瞧着什么,应该是“枫叶驿站”的招牌。然后微微一笑,一个干净清亮的笑容,他理着短短的头发,背着双肩包,穿一件白色的细织毛衣,米色的粗布裤子,一副乖孩子的样子。安卓正想着,却发现他已把车停好,准备进来。

他进来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在安卓的背后的座位坐下。安卓还想看看这位漂亮的男孩,只是不好意思转过去盯着人家看。正惋惜着,忽听一叫声传来——“童飞,你小子怎么也来这里啊!”然后便是飞奔而来的脚步。

“童飞?”这是安卓对于这个名字发音的第一个反应,当然她没能知道这竟是他名字的写法,于是继续联想,“童菲、彤飞、彤非、童妃、童匪……”想到这,安卓忍不住大笑起来,当然声音盖过了陈奕迅的,意识到这一点后安卓马上捂住了嘴巴,把脑袋搁在冰冷的玻璃桌面上,她想像着这个漂亮男孩和他同伴惊异的目光,觉得自己有些丢脸,安卓想着自己坐着喝茶时前边一个一直安静的人忽然爆笑,那她除了吓一跳之外,还会觉得恐怖。

安桌开始坐不住了,桌上那只鱼似乎也有点烦躁不安,不停扇动着尾巴。她有一种“敌在暗,我在明”的感觉。索性走吧。安卓拿起背包,单肩搭在肩上,站起来要走。走之前她回过头看了这个漂亮男孩一眼,也许是最后一眼啦,她想。没想到的是两个人的目光居然相遇了。安卓吃了一惊,脸微微一红,低着头走了出去。随后安卓摸摸自己有些发烫的脸觉得自己又有点丢脸。安卓想着自己也会想看看那个莫名奇妙爆笑的人长什么样子,想到这,安卓自个儿乐了,拍拍脑门,哼起陈奕迅的歌:“寂寞让你更快乐……”

明天就要开学了,好好努力吧。

学校的规模与开学典礼的隆重程度是成正比的。安卓是相信这点的。安卓所在学校是本市内最负盛名的,所以开学典礼也没有含糊,升国旗,奏国歌,校长讲话,教师代表讲话,新生代表讲话是一样没落下。安卓把手伸进背包,按了walkman 的“开始”键,抽出耳机塞上,听歌。

安卓陶醉在陈奕迅的歌声里了,以致她没发现一位挂着红牌牌的老师已站在她的身后。她的眼角看见有红色在晃动,一转身看见神色威严的老师正怒视着她,她吓得忙把耳机取下,连声说“对不起”,老师说,站起来。

安卓站起来。座位上的同学开始骚动,议论的,指点的,好不热闹.老师又说了一些安卓听过N遍的话,诸如态度问题,学习问题。老师们总有很强的分析能力与联系能力,你在会上不认真听发言,你学习上态度也会认真吗?

老师正教育着,忽被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打断。在掌声中走向主席台的竟是那个漂亮男孩。安卓惊讶得张大了嘴巴。一面为再见到他且他和自己同校惊喜,一面为自己的又一次丢脸感到尴尬。

“很荣幸今天能代表全体新生在这里发言。我叫童飞……”这些话同样是安卓听过N遍的,但此刻她却觉得他讲得那么地真诚。她听着,却也忘记自己站着,却也没发现老师什么时候走啦。

“谢谢大家!”童飞鞠了个躬,走下主席台,掌声再次响起。嘈杂的掌声中,安卓看见刚才那个严肃的老师手里拿着一张纸,神色略带慌张地走过来,对她说,快坐下吧,以后别在会上听歌了。安卓挺纳闷的,但也马上坐下了。她看见老师手中的那张纸,看见自己的名字排在第三个,往上看,看见“童飞”两个字,前面的数字是“1”。她没多想,只是觉得自己对他名字第一反应就是“童飞”,挺厉害的不是。慢慢地,她便又快活起来,端正坐着听校长讲话。

年级的前几名被分配到了不同的班级。童飞一班,安卓三班。安卓知道的时候,心里有点隐隐的郁闷,不仅没能和童飞同班,而且班级相隔甚远,一个在楼东,一个在楼西。但安卓又想到自己见到的漂亮男孩和自己同校,又乐得哼起了歌。

夹不住 幸福的筷子.txt

书架里那双竹节筷子是男主人从某个江南小镇带回来的纪念品,女主人喜欢那筷子的材质与颜色,一直舍不得用,干脆放在了书架里当做摆没。左左和右右就那样并立着靠在一起,不多说话,偶尔还有羞怯的渴望,就像恋爱中的男女,等待一场婚礼的到来。

暮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就像南方梅雨时间缠绵的雨,左左的眼睛里也像落了雨,她有些想念小镇的那片竹林。右右揽她入怀,温柔地安慰:“有爱的地方,天涯亦如故乡。”他们看着窗外开始憧憬,憧憬着有一天被放在餐桌上,身体相缠,一起品味盘中的酸甜苦辣,分享每一天的味道。

突然,一双稚嫩的手伸了过来,抓起左左,左左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就被摊在一张画布上,小男孩画画的时候洒了油彩,正手忙脚乱地用左左来揩拭。只是一瞬,左左身上的竹节绿就看不到了,整个身体被一片油彩包裹着,刹那间,朱颜变色。女主人发现的时候,连声惋惜,也只好将左左随手放在桌子的笔筒里,留待以后继续用来揩拭意外的油彩。

熄了灯的书房里一片静谧,书架上的书在进行激烈地辩论,右右无心去听,一个人高高地站在角落里,落寞地想念着左左,他甚至不知道那只突然而来的手究竟把他的左左带去了哪里。他一天一天的盼着,慢慢地,竟然有些憔悴,粉亮的绿色竟然有些黯淡。一本关于爱情的古老的书摇着头咬文嚼字:“这世上但凡成双的物什,总是有情的,知情的人且莫拆散这要好的双双对对。”书架上的书们看着沉默不语的右右,止不住地叹息,恨那写字的文人们,怎不来给右右安排个美好结局。

落了单的右右似乎不再是女主人眼里的风景,但是终归舍不得丢弃,索性顺手放在了橱柜的筷子架里。右右在成双成对的同类之间更显孤单,愈加黯然。

有一次,男主人修理堵塞的下水通道,随手抓了落单的右右过来,右右的身体浸在残羹冷炙和冷水之间,一颗残存梦想的心终于彻底的凉透。

就这样,曾经相偎的一对佳偶,一个躺在厨房的下水通道旁边,身体失却光泽与色彩;另一个静立在书房的笔筒里,身体沾染了越来越多的色彩。

左左和右右在各自的孤单里,永远的想念和等待,等待重逢却又害怕重逢。他们都明了即便再重逢,自己是无论如何做不了对方的伴侣了,这样的身体怎能和对方一起去品尝人生佳味。而更怕的是,让昔日恋人看到自己今日的容颜憔悴。于是,只有怀想,怀想是永恒的,借记忆里的完整美好今日的孤单。

过了些日子,这一家开始搬家,女主人将无用的物什统统扔弃,左左和右右在心里默默向对方告别,带着诀别的心情。

落雨天,垃圾箱里不再有江南梅雨的美好,一片酸臭之味,像是拥挤而又寂寥的老人院,一群残破不堪的物什絮叨地怀念着各自美好的时刻。他住在垃圾箱的左侧,邻居们喊他筷子老头;她住在垃圾箱的右侧,他们喊她筷子老太。是啊,他们都老了,生活的磨难让他们的身体有了隐隐的裂缝,只有想念依然茂盛地生长着。这一生,上天只给了一个伴,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恰好合适的另一个。

环卫工人来焚烧这些垃圾,垃圾箱里一片混乱,哭泣声、尖叫声、辱骂声交杂在一起,只有住在左边的他和住在右边的她沉默不语。烟火开始渐渐升起,物什们在火里四处奔跑,人群嘈杂,他和她被挤到了一起,相遇的时候,他和她错愕了一下,有些熟悉,又有些犹豫。终于,火在他们的尾端燃了起来,露出了斑驳表面之下依然光鲜的竹心。“左左!”“右右!”他们几乎是同时喊出了对方的名字,然后在别人的慌乱之外,心神安然地拥抱着。火,烧了起来。

谁敢说,这是一双没有共同品尝过味道的筷子?这一生,他们尝尽了那想念的滋味,在暮色苍苍的年纪,左左和右右终于靠在了一起。

假装不爱你.txt

假装不爱你

作者:轻风斜影 文章来源:榕树 点击数:15133 更新时间:2005-1-22

我抱着枕巾,眼神空洞而茫然地望着白色的天花板,闻着空气中传来药水的味道。心里的悸动在慢慢地爬行着。外面下着雨,我让狂野的音乐在耳际里飘动,或许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我才可以享受这份凄凉的美。在这段病期里,他似近而远的陪伴,若即若离的出现,我恍恍惚惚的梦魇,一切的一切都留下了无尽的问号和省略号。

电话只响了一声,我马上收住思绪,快速地接起。

“贤……”我的喜悦,兴奋,像是要抓住救命草似的那种心境在电话里破不急待地展开。

“雪,对不起!我想,我们还是分开吧!”冰冷的言语,在白色的床单里传来。仿佛冬天里那些衣不裹体的伤害一马平川地向我奔赴而来。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喜欢美丽的你。而现在的你……”贤在空中适时地止步。

电话在我的手心里轻轻地滑落,我像是一只安静地水鸟在茫茫地水平面上安静地哭泣,发呆。

望着镜子的自己,硬是张着嘴呆立在那里。那些光鲜而润洁的肌肤让苍白和寂静完全地包容,而那一头黑发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那份如尼姑般无欲无望却哀伤的平地。

化疗的疼痛使我麻木不仁,而心中的那份疼却在空中不经意地荡起落地的千秋,沉闷的敲打着心脏跳动的地方。贤的声音像是穿越千年的冰川,然后骤然溶入我的血液里狠狠地撒野。

我安静地配合着医生的吩附,疼痛也开始显得漫不经心了。肌肤里游动的药水安静的如废水沟里静止不动的污泥。只是记忆像潮水般向我涌来。

在拉芳舍蒙胧的灯光下,我和贤对面坐着,我的目光呆掉似的停留在了贤的身上,但不敢直视他的双眸。心特别的平静,因为整颗心都被他占满了。我在享受时间,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他真的很完美,让人无挑剔。俊朗的外表,渊博的学识,独特的品位集于一身。

贤从广州回来,我们依然在拉芳舍,贤说他很想我,其实我也好想他。面对他的眼眸,我使不出一点拒绝的力气,和他第一次有了亲密接触。而初次的疼痛没有让我感觉害怕,反而觉得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恩爱的日子,在时光的游走里,像是飞翔的小鸟一样的快乐而飞快地度过。直到有一天,我忽然晕倒,然后第二天,手里多出一份检查报告的时候。他温暖而聪明的眼睛里开始呈现出恐惧。我以为只是单纯地担心。所以才会鼓起所有的勇气安慰他:贤,我一定没事的,别担心了。

可是天知道,他开始慢慢地退出我的视线。而今天,是完完整整地退出。把我仅有的勇气全部打乱。

电话在隔天的阳光里响起,我的思绪里开始出现停顿。然后拼命飞快地跑去。我知道,贤不会就这样丢下我的。

“贤,是你嘛。我就知道你是关心我的!你昨天那样说,只是希望我配合医生快些好是不是?我一定会听你的话!”真怕贤放下电话,我一口气把话说完。

电话里很安静。然后轻轻地搁掉。

我坐在白色的被单上,安静地空气里传来我刚才的自言自语。失神后的伤悲排山倒海地向我靠近。

电话第二次响起来的时候,我已经把枕巾上的干燥重新湿润一遍了。

安静苍白的空气里响起的电话固执而惊人。我抱着枕头当棉花。当疲惫的妈妈接起电话的时候,电话应该已经挂断了。

电话在30分钟后又清脆地响起。妈按了免提键。

“雪,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最美丽的女人。”陌生的声音却那样温暖地穿满我的整个神经。

“贤,不要只说不做。明天来医院看雪!”妈一半是夹着命令的声音,显得那样幸福。却让我的心再一次紧痛了起来。

“伯母,我会的。明天就来!”然后我听到电话轻轻地搁断声。

“明天贤过来,我就不来打扰你们小两口了。好好聊!难得人家不嫌你!”妈在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忽然截口。

我看了看她,全是疲惫。我知道其实她是无心的。

“妈,那你明天回去好好休息吧!”我在哭肿的眼里拼命拼命地挤出一丝笑容。妈怎么会知道贤已经不要我了。

隔日,我一直睡到我化疗的时候才把熟睡的眼睁开。朦胧中,站立着一个男人。不,确切的说,是一个男孩。只是他的眼里怎么写着那么深重的忧郁呢。

“雪,我来陪你!”只一句话,我便熟悉地闻到他的声音里的温暖。

化疗的时候,他的手一直紧握着我苍凉的双手。那些在空中传递而来的温暖,就这样漫不经心地减弱了疼痛。

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已经黄昏了。只是床边那双温暖的眼睛依然守侯在我的眼里。

“雪,你饿不饿?”温柔一览无余。只是望着他的脸,我想哭的冲动像是决堤的河。因为这个男人让我想起贤,想起贤当初的那些真真切切地关怀。而我知道,假设永远只是自欺欺人。所以哭泣的理由就显得如此的理所当然。

安说:“雪,你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然后我看到他眼里慢慢散开的温柔像是春日阳光般的温暖。那些滴入血液里冰冷的药水,也慢慢地开始加温。

真的,被单上那些清冷的味道让我感到生命地摇摇欲坠。贤的离去,家人疲惫的眼,医生冷漠的眼,使我的精神线已经拉到家门口了。一触即发的时候,安的眼眸让我慢慢地平息下来。

“雪,开饭了。”安提着沙壶的样子有些笨拙。

打开盖子,香气不可抑制的爬进来。是乌(又鸟)莲子羹。安边舀边说:“这是我第一次下厨,熬得不好,你可得忍耐一下哟。”我端起安为我舀好的乌(又鸟)莲子羹,喝了一口,眼泪就扑扑地往下跑。原来思念像一场雨,即使天再晴,也下不停。

那些熟悉的味道在我的胃里慢慢爬行。游刃有余地穿行在我的记忆里。

“雪,你的身子太弱了。我做些乌(又鸟)莲子羹给你喝。”贤就在他的厨房里忙东忙西,满头大汗。那时候的幸福感觉可以一大把一大把地拿来烧。

我努力地看安的眼,想从安的眼里忘记贤曾经的温存。

但是安的眼里有着些许的忧伤,不像是天性使然。而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只是想抓住这根我的救命草,努力地忘记。

安继续给我做乌(又鸟)莲子羹,熟悉而后开始慢慢地变得陌生。而我眼里的雨也慢慢地变得少了。因为安总在阳光很好的下午拉我出去站在春光里。然后大声地对我说:“雪,你是最美丽的女人!”那时候我总能看到自己的笑容在心里悄悄地开花。

我知道,我已经慢慢地开始懂得,忘掉过去。

6月的时候,我的病终于好了。安为我选择的假发,很漂亮。直而黑的长发。站在镜子里,我看到自己的眼安静而苍茫。

我狠狠地呼吸着外面鲜清的空气,然后轻轻地抱了抱安,对他说:“安,谢谢你!”安脸上的微笑忧伤地在我的眼里展开。我看着他眼里的矛盾,心跳也开始跟着起伏。

安再一次给我烧乌(又鸟)莲子羹的时候,我发现他的手一直在抖。我轻轻地拂着安细软的头发。“安,你真好!”

“雪,你会爱上我嘛?”安直直地望着我的眼。

我傻在那里,我一直在努力,努力地去爱安静而温暖的安。可是我发现,心里那些曾经的痛。因为深深地快乐过,所以才会狠狠地痛。

“你想贤嘛?”安问完后,手不停地搓着。

我的眼泪开始扑扑地下来。望着那碗一模一样的乌(又鸟)莲子羹,喝的味道却不是当初。

“我带你去看贤。”安拉起我的手向外跑。风吹起我的假发,阵阵寒冷。

“不!他不喜欢我的样子!”我甩开安的手,无力地跌坐在马路上。车来车往,吹起我脸上所有的苍白。

“你错了,雪!”安靠着我坐下来。

“贤说你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他一直这么说。”安的那些淡淡地忧伤又重新开始了。

“雪,我带你去看贤。他应该会很开心的!”安坚定的拉起我的手。

我的拒绝开始显得软弱不比。因为我知道,我拼命拼命地忘记贤的脸,却还是在梦里,在走散的思绪里结集出现。

风再一次吹起我的假发,心里的疼痛才又开始彻底起来。贤喜欢的东西很纯粹,而现在的我,显得如此的支离破碎。

安在一片沉寂的园林里停下来。然后对我说:“雪,贤在那里!”然后我看到贤的脸笑的很灿烂地立在那里,旁边是他的名字。我望了望安,不相信这是真的。我向后倒退着,然后拉起安的手飞快地逃跑。

“雪,你安静一下!”安硬拉着我停下。

“不,不,安,你带我回家!”我拼命地摇着头。我不想肯定这样的事实。我宁愿贤残忍地抛弃我,也不愿意他这样寂静地躺在这里。

“雪!”安使劲地抱着我。任我的眼泪在他的肩上飞舞。

“贤在见到上帝的时候还在对我说:'雪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是贤让我代他好好照顾你的!”

“贤,晚期癌症。他希望你好好地生活下去。不要活在他的记忆里!”安,安安静静地说着。而我一直一直靠着安的肩膀,不愿离开。

然后轻轻地拉起安的手:“安,带我回家!我想吃你做的乌(又鸟)莲子羹了!”

“雪,你不去看贤一眼嘛?”

“嗯!我只想回家!”贤一直活在我的心底,干净而健康。贤怎么会在那里呢。

我喝着贤教给安做的乌(又鸟)莲子羹,眼泪开始滚滚而下。

安悄然地离开我的生活。因为我的心底装了满满的贤。贤在我的心底安静地笑着,然后轻声对我说:雪,你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慢慢地学会了做乌(又鸟)莲子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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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爱情

作者:sunson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7279 更新时间:2005-1-9

如果把爱情当作生活的全部,那么爱情就会因为太累赘,应了“物极必反”的俗语,这样的爱情就会出现裂痕,其实爱情也是一件瓷器,外表光滑精美,却经不起过分撞击,在灰尘的包裹中会暗然失色,最后成为垃圾被双方扔掉。如果爱情需要长久,需要稳固,那就得对它进行细心的维护。

有这么一对爱人,竹和梅,他们一见钟情,坠入爱河,很快就走进了结婚的礼堂。开始的半年,他们都沉浸在初恋的气氛里,如胶似膝。接下来的半年,他们的热情开始渐渐的褪去。一年后,他们变得冷静,两年后他们开始报怨,三年后彼此都不能忍受对方那种态度,在一场暴风雨过后,由于当时没计划要小孩,他们不需要为了小孩的未来考虑,从而彻底分手了。一年后他们又各自结了婚,但是彼此都生活得不幸福,因为他们无法从现在找到过去的欢乐。于是他们开始怀念过去的日子,尤其是当初吵着要分手的梅,她现在才发觉自己心里早已被以前的丈夫竹所占据,头脑里过去的点点滴滴在纷纷呈现,她多么渴望再见到他。竹有了失败的婚姻,不再相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打算不再结婚,但是梅又结了婚,对他刺激很大,日子总要过的嘛!于是他随便找了一个农村读过高中的女孩兰,因为他觉得这样可能要好一些,现在的老婆对他真的不错,照顾得无微不至,但是他对于兰却冷冰冰的,因为他早就为了以前的女孩梅而心死。

一年后的某一天,梅到上海出差,工作很快就顺利完成了,于是她到离住处不远的上海外滩欣赏夜景,看着闪烁的霓虹灯,一对对相拥的情侣,她回忆起和竹在一起的日子,其实现在的丈夫对她还是挺好的,可就是一天为了挣钱四处奔波,见的时少,分开的日子多。这一点也比不上竹,竹懂得生活,时刻关心自己。两人常常相拥到电影院里欣赏电影,到处游山玩水,那种自由和浪漫让人真很陶醉啊!她多想大声的喊:竹,我依然爱你!夜已深,她往住处赶,低着头,情绪还沉浸在甜蜜的回忆和淡淡的惆怅里。

“对不起”,一个男人对她说,她这才发觉自己不小心把人给撞了,她不好意思地抬起头,两人的目光对视三秒,不约而同的说:是你!那人正是竹,他正好也在上海出差。

“去喝杯咖啡吧!”竹提议道。

“还是到处再走走吧!”梅说,“在这样的月色下,我会想到从前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过得还好吧?”竹轻轻地问。

梅低下头,然后扬起头,理了一下她额前的秀发,长长地吐了一气,“看我这样一人孤单徘徊在外滩,你不觉得我过得不好吗?”

竹把头扭到旁边,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他在想如何安慰她,却不知从何说起。

梅等着他回答,却看见他什么也不说,便问:“还是说说你吧!听说兰对你挺好的?“

“她再好,也比上你!”竹突然扭头,冒了一句,双手不由自主地抓住了梅的手。

梅心理咯噔一下:原来他还爱我,就向我想他一样!她有一种冲动,想拥抱竹,一起狂热的亲吻,就像他们从前开始相爱一样,那种幸福的感觉只有恋爱的人才最有体会。但是,她念头一闪:我们都是有家的人,还能放纵自己吗?这样做,怎么对得起爱自己的丈夫,怎样对得起贤惠持家的兰!她把手从竹的大手中挣扎出来,竹抓得很紧,为此梅觉得手很疼,她不停地揉着手,飞快地说了一句:“太晚了!我要走了!”转身就走,竹追上去,拉住梅的胳膊,梅把头侧在一边,“你放手!”

“我不放,我再也不会放手了!从前有一个叫梅的女孩,我是那么的爱她,却因为赌气放了手,让我痛苦了这么久!我现在抓住了她,我要好好珍惜她一辈子,不!生生世世,我都要这样把她拥在怀里,决不放手!梅,知道吗?没有了你,我的天空只有黑暗,无论干什么都没劲!梅!嫁给我吧!”竹开始吻梅的手,梅想逃避,她用力想从竹的手挣脱,但是竹一把把她拉在胸口,紧紧地抱住了她,抱得好紧,让她喘不过气来,她分明感觉到了竹内心的跳动,他浑身是那么充满力量,坚实的胸膛暴发出来的火焰让她觉得自己已经被熔化了,她的双手也紧紧地抱住了竹,竹开始吻她的秀发,她的额头,她的脸,她的唇,这时一股暖流传遍梅的全身,她也疯狂地吻着竹,从前的一幕幕在亲吻中再现,竹的手已经不自觉的伸向她的胸前,梅感到了无法抗拒的力量,她像一块软泥任由竹放肆。

他们听得见彼此的狂热的心跳和粗粗的呼吸声,却听不见警车的气笛声,他们心里只有爱在燃烧,一个年轻的警察走了过来,干咳了两声,但是他们毫无反应,彼此仍然在亲吻,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俩。

“抢劫啊!”年轻的警察大声吼道。竹伸手把钱包摸出来,头也不回的扔了过去。他的嘴离不开梅的炽热的回应。

年轻的警察捡起钱包,拍了拍竹的肩膀,竹没回头,只是生气地说:“哥们儿,钱不是给你了吗?一万多美元还少啊!”梅小心翼翼地抬起头,她吃了一惊,连忙扯了扯竹的肩,示意他回头,竹不满地回头,他立即羞红了脸,不知说什么好,年轻的警察的脸也红了,他把钱包递过来,说:“大街上要注意影响,这么晚了更要提防不法分子,走吧!”年轻警察扭头走了,他们怔了一会儿,彼此相视而笑,梅飞快地跑了,竹在后面追上来:“你是我的,你再也跑不掉了!”

进了梅的房间,竹又开始抱住了梅,他这下更放肆了,动作也更狂野,他在手梅的身上抚摸着,梅感到了浑身发烫,她在愉快地叫着:“我爱你,我要你!”梅扯坏了竹的衣服,竹剥下了梅身上的衣服,两颗心终于融合在一起……

天亮了,梅把头从竹的胸膛上离开,她的手抚摸着那宽阔的让人一辈子觉得依靠的胸膛,感到了自己的真爱,她起身给竹买早餐,天空蔚蓝,心情愉悦。有一群人在围观,挡住了去早点铺的路,梅不得不往里挤,只见一个四十来岁女人披头散发,坐在地上哭,她泣不成声的喊:“狐狸精,还我丈夫来,还我丈夫来!”旁边的人指着她说:“这个女人好可怜!一辈子为了丈夫儿子拼命地挣钱,丈夫却拿着钱,跟老相好跑了!”梅心都凉了,自己不就是那个狐狸精吗?我现在不是在抢兰的男人吗?不,不,我不能这么做,人不能为了自己,再去伤害两个家庭。她转身回去了。

竹已经起来,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梅回来了。又冲过去,抱住梅:“梅,我还要!”开始亲她,梅不耐烦的挣开了,坐在沙发上。竹愣住了,赶忙坐在梅的身旁:“怎么啦!我不是要重新开始吗?”

梅拉住竹的手恳求道:“竹,我们还是算了吧!”

竹抓紧梅的手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们在一起不是挺好的吗?回去我们就都离婚,再结婚,我保证这辈子,下辈子,不,只要有你,我就会陪着你到永远。”

梅哭了,她依偎在竹的怀里,“我这算什么,我是狐狸精,兰对你那么好,又没做错什么,你凭什么要把人家甩了,一个乡下姑娘,最重的是从一而终,你叫人家怎么活?”

竹用手拍着梅的胳膊:“我对她只有感激,没有爱!”

梅动了动身子,“那为什么要娶她?”

竹用手刮了一下梅的鼻子“小傻瓜,还不是因为你!看到你又结婚了,我的心都碎了,本来我要来求你的,但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放不下男人的面子,现在我才知道,爱是自私的,只有自己去牢牢抓住它,才不会失去它!”

梅说:“可我现在的丈夫对我很好啊!每次回来都是各种珠宝手饰,对我十分的疼爱,一个人在外,却从不沾花惹草,我在外面却和你偷偷幽会,这算什么?”

竹说:“你跟他一个月见不上两次面,一个不懂得生活的男人,你会喜欢吗?他要找的人其实是一个保姆,可以替他看家就可以了!”

梅也觉得是这么回事,自己的丈夫让他把家收拾得井井有条,不让她去工作,但是她觉得呆在家太闷,才同意她找了一份轻松的工作。他别无他求,人家说“小别胜新婚”但是她们找不到那种感觉,她问:“兰就是你的保姆?你们男人就是这样,在家需要有人照顾,在外却要情人相陪,好像有许多女人才算是成功!我不理你了!”梅起身要走。

竹抱住她,说:“我一年来从未碰过她一下,你可以从我火山般的热情中体会得出吧!我不否认有的男人,给他再多女人,他也会不满足!可我是我,我宁愿为你付出一切!我真的后悔当初与你赌气,才造成这种局面。”

梅又要站起来“那么我更不能和人在一起了,我不像你守身如玉,我不配再和你在一起!”

竹不放手,“你的过去的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今天,在未来你是否愿意再和我牵手直到生生世世?”

梅的防线垮了,她趴在竹的肩上哭泣,“竹,我爱你!”竹说:“不要哭,让我吻干你的泪!”两片嘴唇又贴在一起,沙发上一场激情戏又在火热上演。

梅说:“我们应该为他们考虑考虑吧!”

竹说:“你说怎么办?”

梅说:“既然,你把兰当成保姆,而我在丈夫要的是保姆,要不,我们……”

竹用手枕着头,望着天花板,说:“这样行不行?我们先看能不能离婚,实在不行,才这么做?”

梅说:“没试怎么知道不行呢?”

于是他们收拾东西回到成都。

兰看见竹回来了,连忙迎上去,帮他拿行李,一面问他喝点什么。竹说:“你放了行李,过来陪我说说话。”

兰觉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平常这个男人对自己不理不睬的,今天却变了一个人似的,她觉得是不是几天没见,竹对自己开始有点意思了,自己为什么不抓住这个机会,让他重新认识自己呢?于是她换了一件刚买的衣服,这件衣服是售货小姐推荐的,说她穿上它肯定迷倒一大群男人,她不想迷倒那么多,她只需要屋头那个男人动动自己,别看竹平常对自己冷冰冰的,但是对自己花钱从来不限制,过年过节也不忘了往自己家里的老人寄点钱!这样好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啊!自己一定要抓住他的心!

兰从房间出来,只见她长发飘飘,白晰清秀的脸,诱人的红嘴唇,穿着低胸的的超短裙,那种高挑的曲线,让男人心跳加速,更会让一些色迷迷的男人神魂颠倒,垂涎三尺。她站在竹的对面,晃动着身姿,竹眼里喷火,但是他很快就清醒了,那不是他的梅,他只要梅,他现在不是来接受挑逗的,他现在要和兰摊牌。

“大白天的,你这样招摇干什么?”竹把头扭到旁边,兰真的想哭,女为悦已者容,可是……但她没有放弃,她走过去坐天竹的身旁,抓住竹的手,放在自己胸前来回的抚摸,自己的嘴里还不停的哼哼,竹真的有点受不了,真想扑上 去。但是梅的身影是那么的真实,他要为梅付出一切,他要为梅守住阵线,为了那个承诺,为了今后的幸福。他起身走开,到浴室冲澡,兰听见水声,想可能是竹要……于是她脱了衣服躺在浴室的门口。竹在冰冷的水中清醒了,他想到战胜了欲望,心里很高兴,他就要和梅复婚了,幸福的光芒会再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拉开浴室门,他吓了一跳,一种渴望再次被点燃,但是,他还是走了出来,丝毫没有理会,兰在地上开始呜咽,小声抽泣,俄而大声哭了出来,她在为尊严而哭,竹的心很乱,他想过去扶起兰,但却怕兰会让他不能自拔,然后害了兰一辈子,辜负了梅,这辈子就成了千古罪人。

兰从地上起来,进去穿衣服,她看见镜子里那个美丽的女人哭红了双眼,那么诱人的身材却得不到欣赏,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她拿起了剪刀……

梅刚打开门,有个人就扑过来了,她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却是她的现任老公雄。

雄兴奋地抱起她,说:“告诉一个好消息,我的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了!”

梅却高兴不起来,她想对雄说分手的事,看见雄这么高兴,自己怎么能去打击她呢?

雄神秘地说:“我这次在香港,还给你买了好多好东西,你猜猜!”

梅懒洋洋地说道:“不就是几串珠宝吗?”

雄说:“难道你不喜欢?其实我这次不只买了珠宝,还给你带了法国的梦幻香水,迷死男人的。”

梅想如果这香水洒在自己身上,竹肯定对自己更加死心踏地,于是她勉强笑了笑:“拿出来!”

雄拿起桌上的公文包,从中掏出几串金项链,然后摸出一个瓶子,梅一把抢过来,一看却是瓶印度神油,梅差点把瓶子摔了,但是她又为这个男人可怜起来,只是把它放在桌子上,雄满脸通红:“我知道你一直对我不满意,我这不是……”

“不要说了!”梅起身走进卧室,“嘭”的一声关了门,而雄正好碰在门上,鼻子都肿了,雄揉着鼻子对梅说:“这么久没见,你不想我吗?我可想你了,刚才我才用了点神油,要不要试试!”梅苦笑道,“你是不是男人,年纪轻轻的用那些东西。”

雄气愤地说:“每次你对我都不满意,我这么做,不是想让你高兴高兴吗?”

梅哼了一声,但又转念一想,自己就要和他分手,何必再打击人家呢?她说:“雄,我们还是分手吧!”

雄吃了一惊,心都凉了,他在门外暴跳如雷,“那个男人是谁?我要和他角斗!”

梅说:“雄,难道你不觉得我不适合你吗?我们之间貌合神离,我活得很痛苦!”

雄差点站不稳,他靠在门上,点燃一支烟,他想不通自己有大把大把的钱,自己长得也凑和,想嫁给自己的女孩可以从北京依次排到上海,为什么梅还对自己不满,他长长的吐了一口烟,“给个理由!”

梅听他的口气缓和了,打开了门,出来坐在客厅里,给自己和雄各倒了一杯茶,雄扔掉烟头,走过来,抓住梅的肩,梅要挣脱,雄把她按在了沙发上,梅滚在地上,雄不等她爬起来,又扑了上去,疯狂的释放自己的冲动,梅第一次感到了雄的粗野,那种原始的占有欲让她几乎不能忍受。

梅走进浴室,脱下撕破的衣服,看着镜中那个浑身被男人咬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女人,觉得恶心,她拼命的洗自己,希望洗去过去的一切,自己本来就要和竹重新开始,竹为自己守身,自己却保不住,眼泪随着脸哗哗的流。

梅从浴室出来,雄已经按耐不住了,又把梅抱起,这次梅没有反抗,她反抗也没有用,她想就让他蹂躏吧!他能得到自己的人,却得不到自己的心,雄面对一个毫不配合的人,很快就败下阵来,“你今后休想离开这个家!”雄把大门锁了,把电话扯了,没收了梅的手机,电脑光纤线割了,梅只能呆在家里。

梅渴望竹来救她,可是竹知道她被关起来了吗?

兰用剪刀剪下自己长长的头发,她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女人得不到心爱的男人的爱,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任劳任怨、一心为了男人而活的姑娘已经死了,从今天起自己要为自己活着,自己要飞出去,总有一个男人会欣赏自己,她收拾好行李,她要从这个家走出去!她提着行李从房间里出来,竹觉得兰一下子变了,让自己认识不出来,竹问:“这时候上哪儿?”

兰不争气的泪水流下来了,“不用你管,你不喜欢我,我在这个家也呆不下去了,我要找寻我的幸福!”

竹走过来,抢过行李,“全是我的东西!”兰吼道,“你给我买过东西吗?”

竹对于她来说是很愧疚的,“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一个姑娘出门在外,在这个城市举目无亲,你能上哪儿,小心被人骗了,把你卖了,你那时候哭都来不及!”

“我不用你假心假意的管我,我被骗了也与你无关,至少我会觉得瞬间的幸福!”兰已经歇斯底里了,兰只有这样才感觉到自己活得有尊严。

“兰,你冷静冷静!”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已经下了决定了!与其在这里没有幸福的活着,不如去寻找!”兰哭得更伤心了。她靠在冰箱门上,想努力控制自己的泪水,她不希望自己这种样子离开。

“你这不是飞蛾投火,自取灭亡吗?兰,这样好不好,我送你回乡下!”竹站起来,让兰坐下,兰退后两步,指着竹的鼻子说:“你是什么意思,让我回去告诉我的乡亲,我被城里的男人一脚蹿了!我告诉你,这辈子我活不出人样,我就再也不回去了,就是死也要死在外面!”

竹只好自己坐下,他真的想喝点酒,醉了就一了百了,这些事就不会再出现了,他想自己同兰离婚的目的是达到了,可是对兰太不公平了。兰又有保持者对的呢?全怪自己,没有道理就把人家娶来!他拿起水果刀,走向冰箱,兰睁大了眼睛,一种莫名的恐惧袭来,“你要干什么?”声音是那么的颤抖,“你要杀我?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杀我?别过来!别过来!救命啊!”兰双手抱住了头,身子软了下去,“让开,我拿个苹果!桌子上的苹果吃完了!”竹不耐烦的说道。兰这才慢慢站起来,默默地后退,“你也吃一个吧!也该闹够了!”竹对兰说。

兰这时心理稍微有了点安慰,他心里还有我,我就有希望,于是兰带着泪珠说:“我要青的!”

竹在等梅的消息,可是过了两天都没有丝毫音讯,他开始预感到梅可能出事了,他们约好了第一套方案若不能成功,就马上实施第二套措施。可是,现在却联系不上梅,梅的电话老是关机。他想去找梅,却不知道她的别墅在哪儿?他后悔自己当初不多问一下。

梅也在盼望竹来救她,雄现在就是一头受伤的野兽,随时都在攻击她,让她苦不堪言,她现在才想起自己没有给他留地址。她焦躁不安的来回踱着脚步,祈盼着奇迹出现。

雄最近没有去上班,他发誓要陪到梅回心转意为止,梅没有任何机可以逃。梅觉得再这样呆下去,自己就只有等死,不如自己以死威胁他,让他放了自己,可是雄早已发下话来,就是死,也让她见不到她的小白脸。怎么办?那么只有假意奉承雄,然后再伺机而动。于是她主动走过去,在友邻的背后双手抱住雄的腰,喃喃细语道:“雄,我想通了!”

雄大声笑道:“真的?”

梅撒娇道:“人家改了嘛,人还不相信。那就算了!我继续去想我的小白脸。”

雄说:“不,我相信你,但要通过检验!”他把梅抱起,放在床上,梅主动脱了雄的衣服,然后用指尖抚摸雄的胸膛,雄觉得受用极了,迫不及待地与梅共赴爱河。

梅的心在流血,但是为了心爱的人,她只有出这招棋了。梅说:“我们换个地方吧!不然,我的小白脸会找到这儿来!”

雄觉得很对,“你觉得搬到哪儿好一点?”

“我们搬到十陵去,那儿风景好,又不容易让人知道!”梅说。

“我在十陵早就买了一套房子,装修得非常豪华,想作为礼物送给你的父母。不过现在我们需要,就另外买一套给他们。”

梅靠在雄的身上,轻轻地说:“你真好!”

雄满足的笑了,有钱就是好啊,能让一个女人死心踏地跟着自己。

竹快疯了,他不敢把和梅在上海的约定想像成梦,他在想,自己作为男人是那么对爱自私,那么梅的老公肯定是对她也是一样的。那么梅岂不是被关了起来,甚至还有可能被打得遍体鳞伤。我的梅,这下可把你害苦了!

虽然竹还是不同兰睡在一起,但是兰想自己和竹在一个屋檐下,总有那么一天会竹会对自己有意的,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有希望,活着才会觉得有意思!

竹找到梅的朋友,可他们说好久就没有她的消息,以前的电话早就打不通了。竹上梅的父母家,给他们下跪,求他们告诉自己梅在哪儿,可两老口恨他,就是不肯告诉他,竹说:“梅现在有危险,你们不去救她,有可能再也见不着她了。”两老口还是无动于衷,竹只好失望地离开。两老口看见他走了,关上门,给梅打电话,电话就是打不通,他们想自己的宝贝女儿真的出事了,于是急急忙忙地出门往梅的家赶去。而竹就在背后跟踪,他对自己的聪明非常满意。

两老口到了别墅小区,却发现梅家里空无一人。询问保安,保安告诉他们前几天搬走了,两老口坐在门前放声痛哭,竹不知所措,急忙安慰两位老人。并他们还有什么地方有房子。两老口只来过这儿,根本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地方。竹觉得天旋地转,自已差点晕倒,但是他还是先把两位伤心的老人送回家,两位老人缓过气来,说不如到梅的上班公司问问,再去雄的公司问问。于是竹陪着两位老人到了梅所在公司,人家告诉她,梅好久没来上班,己作为自动辞职处理。然后却雄的公司,公司的秘书告诉他们,不知道老板在哪儿,公司现在由副总裁管理。两位老人受不了这个打击,直接晕了,竹只好把他们送到医院,自己在医院里照顾了两天两夜,总算让老两口活下来了。

梅对雄说:“我们现在搬到十陵来了,万一我的父母来看我,找不到人,不是要急得气死,不如给我的父母打个电话,问候一声!”雄看她对自己百依百顺,也就没多想,把电话给了她,但是梅说:“不是你打,我来说吧!不然你又要怀疑我了。”

雄心里更高兴了,马上就给老丈人打电话,两老口接到电话,一颗心总算落了下来。梅对他们问候,然后告诉现在搬到十陵的地址,叫他们有空来玩。两老口想到了竹,觉得应该让这孩子放放心,毕竟他曾经是自己的女婿,这次还救过自己。竹接到电话,心潮澎湃,他开始实施第二方案。

他对兰说:“兰,我们结婚一年多了,我从来没带你出去玩过,这里公司为了表彰我的业绩,发给我一大笔钱,给我放了一个月的假,让我到处走走。我这次带你去龙泉的十陵,那儿风景可美了。然后我们去九寨沟。”

兰听了这一席话,兴奋得无法形容。

他们来到了十陵,竹神秘告诉兰这儿他有一幢别墅,这次带她来这儿看看的。兰兴奋得像个得到了心爱礼物的小姑娘。但是竹说,里面还未装修完,让她在旅馆时呆两天,两天后给她一个惊喜。

兰已经被幸福的感觉弄得找不着北了,乖乖地听由竹摆布。竹一人来到了梅的房子前,他想起最初与梅相识时,自己正吹着口哨,那曲子是《唯一》,这时他吹起了口哨,梅听着这曲子,身子像被电击一般,来了,救星来了。

雄说:“这个小区安静的,是谁在这儿捣乱?”

梅说:“别管他,我们出去吃饭吧!”

雄说:“每天都在家里都没气氛了,是该出去吃吃了。”

于是他们出了门。

竹看见了梅,但是不知道如何同她联络。好像他们去吃饭,他们应该去最好的酒店,那么我……

梅与雄到了酒店,服务生拿来菜单,梅胡乱点了几个菜,雄点了两个菜,要了瓶XO。上菜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小姐,先生请慢用!”

梅知道这是竹,梅吃了两口,便借口要去洗手间,并开玩笑说:“注意看着,别让我溜了。”

雄这才不好意思,但是他多了一个心眼,就是问服务生有没有后门,服务生告诉他没有,雄这才放下心来。

竹在转角处等她,梅问他怎么这个打扮,竹说这才不会引起注意。梅给了他一把钥匙,这是她偷的。梅说:“行动开始!”

竹走了。梅悄悄回到座位上,她看见雄还向门外张望,边拍了一下雄的头,假装生气:“一点不相信人家!”

雄抚着头说:“哪儿不信呢?”

“那你为什么东张西望?”

“我这不是再看这儿的风景吗?”

梅说:“要罚你喝酒!”“好好好,老婆大人,再多我都喝!”

雄觉得今天的XO劲有点出奇的大,很快自己就有点晕了,他还算聪明,让梅赶快送他回家,门外放上狼狗,谁也别想逃跑。

雄浑身发烫,心中有股无法扑灭的火焰,他觉得可能是他吃的大力丸发作了,他不知道,那酒不全是XO,有老白干泡的虎鞭酒,有好几颗大力丸。他躺在床上,寻找可以进攻的目标。床上有个女孩也在寻找,她早已控制不了自己,于是两个人就很快进入了主题。

竹和梅没有离开,他们在一起庆祝第一步成功,他们想到明天早晨事情的转机,心里就有说不出的高兴。竹离开了,他知道暂时的离开就是长久的相拥。

天亮了,雄和那个女孩都还没醒,昨天夜里的暴风雨让他们太疲倦了,快到中午时,一阵“喀嚓”声惊醒了这对鸳鸯,雄看见梅在给他拍照,自己的旁边还躺着一个全裸的女人,一看床单。知道自己对一个纯洁的女孩下了手,而自己昨夜是那么的满意。他试图回忆昨晚的事,但是什么也想不起,只知道自己被一个女人扶回了家。那个女孩醒了,她尖叫起来,用她的拳头拼命打雄,她和一个不认识的人发生了关系,失去了作为女人最宝贵的东西。梅一声不吭的走了出去,雄不知道先去同梅解释,还是同身旁的姑娘解释,姑娘的拳头软了下来,她在哭泣,她在为自己哭,她也什么也想不起。梅又走进来,说:“我们最好谈谈!”

雄穿好衣服,坐客厅里,他想点燃手中的烟,可手却在颤抖,怎么也点不着,梅说:“我们离了吧!”

“不!”雄拼命的揪自己的头发,试图让自己清醒,“我是无意中犯错!”

“可你犯了不可饶恕的错!你要对那个纯洁的女孩负责!我不会和她分享你!”梅说,“不离就法院见,我有的是证据!我无所谓,反正我不是什么知名企业家!”

雄从沙发上滑落,瘫在地上,随后又跪着移到梅的面前,求她宽恕,梅坚决地说:“离!”

那个女孩出来了,她的泪还未干。雄抓住她的手,使劲的摇她:“你是谁?为什么分害我?”

那个女孩说:“我同丈夫喝醉了,他抱着我回家!我还想问,你们把我丈夫怎么了?”

雄在想自己昨晚是抱一个女人回家,难道是她,不是梅,他问梅:“你上哪儿去了?”

“我看着你把这个姑娘抱着!”

“你为什么不阻止我!”

“你力气那么大,把我推开了,我晕倒在地上,醒来时,你们已经……”

雄又问:“你骗我,你都结婚了,怎么还是处女!”

“从来我丈夫就不喜欢我,无论我怎么……他都不理睬我!”那个姑娘又哭了。

“你这么漂亮,又那么……他还不满意。要是我,肯定爱都爱不完……”

梅不耐烦地说:“你们有完没完,谈起恋爱来了!雄,你们都这样了,说什么也得对人家负责到底,我主动成全你们!”

“梅,你说什么呢!人家姑娘是有丈夫的人。”雄争辩道。

“说不定,人家丈夫也有成人之美呢?要不然,这个姑娘的清白还会留给你?”梅讽刺着。“说吧!著名的企业家,成功上市香港的内地商人!”

那个姑娘一听,和她发生关系的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企业家,心中开始盘算,自己和竹既然没有结果,何况又发生这档子事,我只有找他做依靠了,反正他老婆要离,于是她又大声的哭喊:“我这辈子可怎么活啊!本来丈夫就不要我,要和我离婚,我们关系刚缓和,你又污辱了我,我再也没有脸去见他了,让我去死吧!”说完就操起桌上的水果刀要自杀。雄眼疾手快,一把夺下刀子,兰趴在沙发上痛哭:“你不负责,还让我活着有什么意思?”

梅说:“雄,拿出男子汉气概来,不然就要出人命了!”

雄心烦意乱,好半天冒出一个字“离”。梅心里激动极了,但是她不是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害怕功亏一篑。雄又对女孩说:“也算我们有缘!你也去办离婚手续,再同我办结婚手续吧!”

兰说:“你得写保证!要不然我一走出这个家门,你就六亲不认了!”

雄果然写了保证!

事情很顺利的完成了,雄和兰在一周后结了婚,兰又会持家,又会应承雄的需要,对雄十分的体贴,在外面的应酬出得众,让雄欣喜不已,自认为这辈子找到了最爱的人,他十分感激梅的成全,要不是梅的让步,他怎么会这样顺利的解决这个丑闻,得到兰这个娇妻呢!

而梅和竹生活是更加幸福,他们经历过失去,更懂得珍惜,稍有一点尘埃落在他们爱的花瓶上,他们就共同去把它擦干净,让爱永远充满光泽和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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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男友

作者:南在南方 文章来源:《都市心情》2005年第2期 点击数:6299 更新时间:2005-5-2

跟你做个伴不好吗

我跟姐姐站在在一起,很多人分不清谁是谁,两兔傍地走,安能辩我是雄雌?

我俩是一对双胞胎,我叫小鱼,姐叫小双。

只要一开口我就原形毕露了,高声喧哗的那个肯定是我了,而姐姐小双很文静,像一朵睡莲。

奶奶总是笑着说,生错了,肯定是个小子怎么变成了姑娘呢?直到22了,我还像假男生,至今还未有男友,不好意思。

我对小双说,男人都喜欢温柔的女子,男人不追我倒也罢了,怎么对你也不来电?小双依然笑,说跟你做个伴儿不好吗?

这么好的俩姑娘,竟然待字闺中,奶奶一边说是不是男孩儿都如她一般的老花了眼,一边说她要给联合国打电话,让安南先生帮着找俩好男娃解决小双小鱼的婚姻大事。她说了几年了,始终也没打。

我那次问她,她说关键是没有安南先生的电话号码。

我哈哈大笑。我笑完,奶奶说:你能不能抿着嘴笑?

这个男人好玩死了

老板让我跟洪程一起出差。我大叫,老板,你也太胆大了吧,你怎能让一对孤男寡女一同出去?你就不怕犯错误!老板笑眯眯地说,你把好最后一关就行啦。洪程白了我一眼,一言不发,那样子有一点酷。

按说洪程也是个帅哥,当然我也是一个美女,可我俩就是不来电。我问洪程,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女人哪?他死死地盯着我,我以为他要向我表白点什么,忙说别,别,第三个别还没说出口,他歪瓜裂枣一样地笑了说,肯定不是你这般的生猛海鲜。

切,算我自作多情一回。我并不生气。我想跟他同事3年,要有火花,早擦出来了,说不定都是满天灿烂了。只是他连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心的话都不说,未免太不风情了,未免太木鱼了。

出差回来,我丢掉行李就冲卫生间洗澡去了。一边洗一边唱歌,洗完了像平常一样穿着睡衣就出来了,哈,沙发上竟然坐了一个年轻的男子!我定定地看着他说,哪路神仙?

姐姐说,他叫李彬彬。姐姐羞涩的样子把我逗乐了,又是一连串哈哈的笑,妈妈说,小鱼不要笑了,看你把小李笑得不好意思的。说不定,回头还是一家人呢。妈妈这样一说,我冲李彬彬做鬼脸说,男孩相亲最不容易过丈母娘这一关了,看来你洪福齐天,你可以叫她妈妈了。

李彬彬的脸一下红透了,像个苹果。他那憨憨的样子让我心动了几下。

妈妈包了饺子,李彬彬只吃了几个,放下筷子,说饱了,那么大个个儿,分明是没饱。我再一次调侃他说,我妈妈是个医生你知道不,她最见不得男孩吃不了饭,她会认为你的胃有问题。

妈妈也要他别客气。于是,我把一盘饺子倒在他的碗里。等他快吃完时,再倒他一碗。

这样,李彬彬吃到最后,直翻白眼。

洪程

那天老板一本正经地说要介绍一个男友给我,说着就叫洪程进来。我俩不约而同地大笑。

老板说,莫非已经私定终身?

我们都把头摇得拨浪鼓一般。

老板说,你俩平时吵吵闹闹的,我发现你俩心里都有那意思,只是不好意思,今天我就捅破这张窗户纸。

我说,没想到你还想当老槐树,还想当喜鹊?人家洪程没那个意思,不想当董永当牛郎,你这不是拉郎配嘛。老板笑说,你看洪程那张脸,天哪,他还知道脸红?

我和他平时像兄弟,除了没告诉他我的三围外,我敢肯定他连我的好朋友到来的日子都知道,那几天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他对我都特别照顾。莫非他真的对我有意思?

洪程脸红了。他说,可你也不是仙女哪。

真是气死我了。下班的路上我问他为什么脸红,他说,老板说胡话哪,他捅窗户纸,咱们哪有窗户纸捅哪!

群众演员演技也很到位

奶奶从北京姑姑家打来电话说,要到我家过生日,说到时不要办什么酒席,但要各自把男友带回来,算是为她老人家70华诞献礼。

妈妈传达了电话精神,说当务之急,就是做好献礼工程。说到这儿,妈妈看着我说,小鱼,抓紧点啊。

我为这事头都大了,这找对象又不是打货,到了货场掏钱了事。

洪程心细,问什么事难住了我,我只好说了献礼的事。谁知他做出一副壮烈的样子说,我冒充一下,这样的事我不下地狱谁下?看在熟人的份上,按每小时50元收取演出费。

奶奶的大寿如期来临。洪程的表现让全家上下都满意,特别是奶奶很高兴,她一手拉李彬彬一手拉着洪程的手不放,一个劲地说好,他俩孙子似的点头哈腰。

背地里我给洪程许诺回头多给他演出费,没想着他这个群众演员演技也很到位。

洪程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却不停地用余光看姐姐,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很好玩。我俯到他的耳边说,你还有这种爱好?说话时一手掐了他的皮,死拧。肯定很疼,可他不好做声,只好忍着。

我告诉他偷窥,非君子所为。洪程说,只是看看姐姐和我有什么不同。

洪程名正言顺地出入我家了,我不让他去,因为他的使命已经完成。他自个做主地去了,在奶奶面前他乖得不得了,转个身,眼睛就不老实地在姐姐身上晃。

别做梦了,不见人家身边有王子?我臭他。

他说,小鱼,你难道没发现他俩有问题?哪有谈恋爱那么长时间了还是规规矩矩的。

那你说谈恋爱该怎么样?

倒不是要搂搂抱抱的,而是眼睛会不经意露出一些秘密。

我愣了一下,觉得他说得很对,以前看姐姐和李彬彬默默地坐在一起,想俩人真是般配,都喜静。现在想来是有些异样,不是谈恋爱俩人老呆在一起有什么意思呢?

我叹一口气说,算我引狼入室了。

不是水来土掩那么容易

有天晚上,我看见李彬彬一人坐在咖啡临街的窗前,就走了进去,嗨地一声,吓得他弹了一下,见是我,立刻慌着把桌子上的烟收了起来,我看见那是一种叫七星的烟,我的至爱。我知道他从来不吸烟的,没想到他却躲着抽。

我本来想问为什么,却从他慌乱的表情中发现了秘密。我的心立刻跳得起伏,人跟着也逃了出去。

我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女生,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么重要的消息告诉姐姐。这时,洪程过来巴结我了,他说今天想去我家。我没好气地朝他发了一通火,洪程说我肯定是吃了枪药了!

下班下楼,有人喊。回头看是李彬彬。他站在我面前结结巴巴地说,小鱼,昨晚有点儿失态,我实在是……他的眼睛亮亮的,声音是嘶哑的。他昨晚一定也没睡好。我说,嗯,我知道了。

谁知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我花容失色,他说你知道吗,我一直想不清为什么喜欢去你家,后来我知道了,不是为了你姐小双,而是因为你。自从我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知道我喜欢上了你,我很努力按捺住那颗要跳出来的心, 因为别人给我介绍的是你姐姐。就因为她是你姐姐我一直不敢跟你说,可我爱的是小鱼你哪。

他那因激动而有些变形的脸,让我怦然心动。爱情来临了,不是水来土掩,那样容易。

李彬彬怎么样

洪程要约会小双。我说,你死心吧小双不是那样的女孩。

他很有信心,说着就打电话,几句话下来垂头丧气。我说,王子请问你的公主呢?他直翻白眼。

回家姐姐问那个洪程怎么回事?我说,是我请来安慰奶奶的,当差的啊。姐姐微笑说怎么可能?

姐姐不知道我喜欢李彬彬,李彬彬喜欢我。自从认识他后,我明白这么多年不肯恋爱的原因,因为所接触的都是跟我性格相仿的男孩,可我心底里还是想有个沉静的怀抱,不是很浪漫但要踏实。

我问姐姐,李彬彬怎么样?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们刚刚分手。我说,太好了。

姐姐愣愣地看着我。

看我的

洪程问我王子要怎样才能赢得公主?我说多买几本童话书看看就知道了。他果真抱回一些书来说是要以实际行动来征服美人心。我笑他痴,他说有人比他还痴,每天茶不思饭不想地念着别人的名字。我自以为藏得很深的秘密让他给识破了。

他说不要装了,我还不了解你?能让你变得忧郁的除了爱情之外不会有别的了。我不得不承认他聪明,可这么了解我的人我却爱不上他,也真是件憾事。

索性,我告诉他我跟李彬彬的事。

洪程说他去找小双说。我问,你怎么说呢?他说,你不管,看我的。

姐姐低着头像是一朵温柔的睡莲

不知洪程是怎样跟姐姐谈的,反正我是两天没回家,怕看见姐姐的眼神。星期一上班没见到洪程,倒是姐姐打电话约我中午吃饭。

一上午我的心乱跳不止,好容易等到姐姐过来。

姐姐说,说洪程不错,人帅口才也不错,听到李彬彬喜欢你的时候我真的很生气,但后来我不生气了。洪程说每个灰姑娘都有自己的水晶鞋,但有时候王子送错了,试试穿不上就再等你自己的鞋子;也有时候送的刚好你能穿上,穿穿你就发现根本跳不起舞来,只好脱了再等自己的王子送鞋来。在公主们的穿穿脱脱中你的水晶鞋终于送来了,你会发现你的王子和水晶鞋是世界上最美的,你也就不会怪给你送错鞋的王子了。

姐姐说那么好的男孩你怎么看不上,我都有点喜欢他了。低着头像是一朵温柔的睡莲。

不解风情的王子

洪程一脸坏笑地说下班让我等他。

我在楼下等了十几分钟也不见他,准备打电话骂他,抬头看见他和李彬彬勾肩搭背地在说着什么。

他俩走到我跟前。洪程说,我把人找来交给你了。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

我夸张地伸出双手说,你是给我送鞋的王子吗?

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说,什么鞋,洪程没说你要买鞋啊?

我怎么就喜欢上了一个这么不解风情的王子?心里却认了。

反正外人也看不出你们换了,算啦

奶奶又打电话来说好久没见我和姐姐了,还有李彬彬和洪程,要回来看看我们。于是我们四人约好一起去机场接奶奶。

奶奶左看看右看看说,好像有些不对呀?是不是站错了呀?四个人异口同声地说,没错,一个都不少。

她老人家恍然大悟地笑了说不少就好,不少就好。反正外人也看不出你们换了,算啦。

她被真情丈夫遗弃英格兰.txt

她做梦都没想到,相濡以沫的丈夫把她带到国外提出分手,竟连日思夜念的儿子都不许相见……当她像小鸟似地在那片陌生的土地历经无数风雨飞回丈夫身边时,终于明白埋藏在他心中一段泣血真情!

她把丈夫的绝情书丢进风中

怎会忘记呢?杨小宁回忆起3年前在伦敦希思罗机场遭遇尴尬而痛心的一幕,两行热泪止不住地流过脸颊,她说,那就像昨天发生的事情……

1999年深秋,刚过33岁生日的杨小宁接到丈夫马建民为她办理的全部出国手续,毅然辞掉了山东某武术队教练的职务,怀着怯怯惊喜踏上了飞往英国的飞机。然而,当飞机落地她快步走下舷梯,站在出口处等了好久,也不见马建民的影子,正在杨小宁犹豫中,只见一个手持接机牌的男子匆匆而来,冲着等候多时的杨小宁连连说抱歉,然后将一封信交给了她。信是马建民写的,里面还夹着一张2万英磅支票。

杨小宁隐隐感到不妙,慌忙打开信:在你踏上这片美丽的国土时,咱们的缘份尽了,我欠的情也扯平了。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设想,拥有身份的学者娶个舞枪弄棒的女人太不协调。如果勉强生活在一起对你对我都是痛苦,我以这种方式来处理我们之间的关系实在是迫不得已。请原谅,这点钱算我的补偿,留作今后生活……

那一瞬间,杨小宁感觉天崩地裂一般,眼前一黑,瘫软在地。见状,一旁接机的小伙子连忙把她扶住,搀进休息室。小伙子叫张刚,是马建民公司的一个职员,也是从中国来打工做留学生。在这个语言不通的陌生国度,在这个她唯一能说上话的异性面前,她不顾一切倾诉着她如何为丈夫出国所付出的艰辛。

杨小宁和马建民初识时的确存在一些差距,她只有高中毕业,而他已经是研究生了,一个爱文,一个喜武,一个直率,一个内向。但这并未影响他们的生活,杨小宁在家中默默操持着家务,特别是自从有了儿子以来,他们慢慢有了共同语言,小日子过得平静而温馨。

那会马建民搞研究根本挣不了多少钱,甚至倒贴钱。而杨小宁白天到体育馆教武术,晚上贩服装,炒股票、当保镖,赚了好多钱,不但贴补了家里而且让丈夫实现了出国的梦想,还把儿子也送出了国,她为拥有一个妻子,一个母亲所付出的心血感到欣慰。可是,自从儿子飞到丈夫那儿之后,马建民的来信越来越少。但至死都不相信,杨小宁历经千辛万苦盼来的却是夫离子散的结局。

张刚将杨小宁送到马建民安排的公寓里住下。

张刚走后,杨小宁立刻打电话找到了马建民,电话上她千遍万遍追问马建民她究竟做错了什么?既然想分手又何必把她骗到这个鬼地方,喊天天不灵,呼地地不应。而马建民却似有什么难言之隐在电话上支支吾吾,始终不肯给杨小定一个充分理由。

恨过之后,杨小宁依然没有释怀,英格兰旖旎风光也无法抹去她心头的阴影。

是夜,杨小宁挥手将马建民的信丢进风中。她暗暗发誓:马建民呀马建民,你总有一天会为你可耻的行径而后悔的!

困境中有双温情的大手伸过来

待心情稍稍好些,杨小宁便出去找事做。语言不过关不能进正规的武院,在大街上广场里搞个武术班总能行得通吧。英国人特别爱好武术。此举果然挺灵,好多人被她一招一式看傻了眼,纷纷围上跟她学起来,不料,一会警察赶来以涉嫌妨碍公共秩序把她带走。但鉴于她的无知和没有恶意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很快将她释放,并不允许她以后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否则予以严惩。

一位好心的女警官把一张纸条塞进她手里,让她到Edgwere Road 大街找一家华人餐馆,说不定他们会帮你找一个适合的工作。

午后杨小宁几经辗转找到这家名叫“唐人锅”的餐馆。一走进餐馆,杨小宁抬头问正在台前算帐的服务生,一下愣住了:“张刚?”杨小宁失口叫道,她简直不敢相信,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原来,那天张刚去接杨小宁没有替马建民保密,把马建民的电话告诉了杨小宁,一气之下,马建民炒了张刚的鱿鱼。无奈,张刚只好到“唐人锅”来做收银员。

得知事情的原委,杨小宁深感不安,连连表示歉意。而张刚却像没事似的一笑而过,旋即又带她去见老板。老板一副笑(被禁止)的样子,对待员工却相当刻薄,尤其是初来乍到的中国人,天天无缘无故地苛扣工资。无疑杨小宁的到来成了他重点盘剥的对象。擦桌子洗碗送饭片刻不停,干满12小时,累得胳膊都肿了,薪水却不到其他员工的一半。

一次餐馆快打烊了,杨小宁在大厅清理餐具时远远听到张刚与老板的争执声,她从没见过张刚发过那么大脾气:“你对杨小姐太不公平了,她干活最卖力,得到的薪水反而最少,你不把她和其他员工平等对待我马上走人。老板见他动了真格一迭声地答应着。

其实,老板并非慈心大发,他是怕张刚一旦走了,客源会迅速下降,因为好多常客都是冲着张刚来的,他不仅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法语和广东话,还能与各种顾客打交道,拉生意的技巧令人叫绝。因此,老板处处让他三分。

加薪那天下班后,为答谢张刚鼎力相助,杨小宁在门外一直等他,请他吃夜宵。柔曼的灯光,低迷的音乐,醉人的花香……月光下,一股天涯遇知已的情愫使张刚向杨小宁敞开了心扉。张刚在国内有个漂亮的妻子,可是自从他出国后,妻子经不住别人的诱惑而投入一个房产商的怀抱。

惺惺相惜,两颗被命运抛在大洋彼岸的心越来越近。彼此像一对形同手足的兄妹,又似亲密无间的情侣。随着情感的加深,他对杨小宁的未来十分担忧,劝她还是凭技能吃饭,单单靠拚体力永远受穷,倒不如向市政当局申请执照,办一家武馆。而在这之前她必须补习英文以利交流。

杨小宁一次次回避着张刚的爱意,张刚却依然乐呵呵的替她忙前忙后,还帮她联系英语补习班,每天半夜开车去接她。生活对她翻开发薪新的一页。

岂料,就在杨小宁去当局领取武馆执照的下午,一幕意想不到的惨剧发生了,一伙蒙面歹徒抢劫了“唐人锅”,杨小宁赶到后几个来回就将歹徒打跑了,但她来晚了,张刚为保护保险柜钱财遭到袭击,身刺数刀。待杨小宁赶到医院时,张刚已奄奄一息,连话都讲不出来。抱着张刚被刀捅得像蜂窝般的血躯,杨小宁悲痛欲绝。

经过五天五夜的抢救,还是没能留住张刚那颗年轻的心。噩耗传来,整个餐馆员工无不痛心疾首,沉浸在一片悲哀之中。而老板却一反常态,当着调查警察的面谎说张刚与匪徒共谋实施了抢劫,之所以刺死张刚是要杀人灭口。

闻讯,杨小宁百思不解:张刚怎么会偷老板的钱呢?要偷他有很多机会呀,何必和盗贼合谋。后来经一位律师朋友提醒,她才恍然大悟:抢救张刚破费了老板巨额药费,如果他与劫匪共谋定罪成立,老板就可免除此费,由张刚本人承担。

不久,警察经过慎密侦察排除了张刚与劫匪合谋作案的可能:张刚的行为应当受到褒奖,7万多英磅医药费应由罗老板支付。获悉张刚洗清罪名的那天,杨小宁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她捧着法官的裁决走到张刚的墓前含泪而读,她不知道,这对张刚来说是安慰还是讽刺,他荒凉而孤独地长眠于郊外一个异教墓地。

重回丈夫怀抱时斯人已魂归故里

转眼,张刚逝去快一年了,杨小宁渐渐从失去友人的巨大悲痛阴影中走出,她明白只有在没完没了的事业中才会使她忘却过去。为此,她把武馆办得红红火火。如今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汽车,许多求爱着纷至踏来,其中不乏优秀男子,可是,她从未动过心,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等什么。

2002年冬季的一个周日,杨小宁在家收看新闻频道。突然一则惊心动魄的画面把她的心吊到了嗓子眼;伦敦地铁发生震惊世界的灾难事故,死伤数百人……看着看着一个熟悉而陌生的身影映入眼帘——马建民,他浑身是血躺在单架上,被抬出地面。真是他吗?也许看错了人,世界上哪有那么巧合的事。她不敢想,也不愿再去想那个曾深深伤害她的男人。

凌晨,阵阵急促的电话将她惊醒,是儿子打来的,不等说话便哇哇大哭起来:“妈妈,我终于找到你了,爸爸出事了,他在地铁遇到车祸有生命危险,你快来救救爸爸吧!”这是两年来第一次听到儿子熟悉的声音,好想念啊,可带来的却是马建民的生死未卜的厄运。起初,她还怒气冲天,后来,在儿子一遍遍怏求下,她心软了下来,即刻起床奔向医院。

当走进病房,看到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的马建民,所有的仇恨仿佛瞬间云宵烟散。毕竟夫妻一场,杨小宁平时见了血就晕,此刻她却全然不顾刺鼻的味道。一点点给他擦拭着身上的血迹。

傍晚,马建民从昏迷中醒来,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句话,他用全身唯一没有受伤的左手拉着杨小宁,用指头在她手心写道——

在这个世界上爱一个人很容易,而离开一个人却很难。你知道我写给你的那封绝情书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吗?那是一种比刀割还难受的折磨啊!

到英国第二年我被查出患有格林巴伦综合症,这是一种致命的脑神经系统疾病,不会马上死去,但它可在两年之内使每个器官失去功能,看不清东西,听不到声音,走不动路,直到不能呼吸。令我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此前我已申请了生命保险,如果我死后你和孩子将获得500万欧元的补偿。这笔钱可以让你们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不久前,英国上议院通过了一项带有明显歧视性保险法修正案:被保险继承人未取得本国国籍者需征收75%遗产税(未成年者除外)。故尔,我以儿子的名义让他继承下来。可是,当我从报上看到这条消息时已经晚了,你已踏上飞往英国的旅途。无疑,你的出现将给保险公司提供了拒赔的理由,同时我也无法向当局讲清,他们会以隐瞒和欺骗给我定罪。思来想去,只好出此下策,忍痛把你暂时“遗弃”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稍稍一停,马建民喘息着又写道:真是雪上加霜,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铁事故打乱了我的计划,让我们提前相见了。也罢,不能得到赔偿临终前见你一面我死而无憾了。好好生活,好好待孩子……

倾刻间,杨小宁终于明白丈夫的良苦用心,她悔恨交加,伏在丈夫的胸前声泪俱下:天啊,你为什么总是惩罚好人,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在我们历经波折,一家团圆相聚的时刻却要把心爱的丈夫夺走,为什么让我刚刚走出迷雾又将我推向万丈深渊!

马建民生命中最后的日子里,杨小宁一步不离丈夫身边。丈夫需要输血,她主动伸出自己的胳膊,让大夫把她的血输给丈夫。实际抢救丈夫的一切费用都由地铁公司支付,不需个人拿一分钱,可杨小宁一再哀求大夫:她的丈夫为她,为儿子把命都赔上了,难道临终前她不能为他做点什么吗?

也许杨小宁一片真情感动了上苍,第二天早晨马建民又从昏迷中醒来,他用眼神把杨小宁叫到跟前,在她手上写下要喝椰汁几个字。时值寒冬,伦敦的天空正纷纷扬扬飘着大雪。上哪弄椰子呢?她找遍整个城市所有超市也没买到。可是再难也要满足他的唯一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夙愿。为此,她冒雪四处奔波。后来,在武馆一位热心弟子的努力下,她委托英国皇家航空公司总算从澳洲买回了椰子。孰料,当杨小宁把甘甜的椰汁放在马建民嘴边时,他已经无法吞咽了。由于原来的旧病例和这次严重撞伤引起交叉感染,那天,昏迷后一直没有醒来,一颗34岁年轻的心脏永远停止了跳动。

2003年6月15日,杨小宁回到了祖国,在马建民的家乡青岛她将他的骨灰洒向了大海。尉蓝而澎湃的大海骤然风起潮涌,仿佛在汩汩饮泣,迎接着一个远方游子的归来!

今生我给你个约定.txt

今生我给你个约定

作者:苏芳2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8309 更新时间:2004-12-20

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九岁那年.琳这样对平说.说这话时,初冬正午的阳光洒在她小小的脸颊上,泛着一丝绯红。看得平的心里猛地一跳。

从那时开始,他便常常会想象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自己会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拉着自己心爱公主的手走进婚姻的殿堂。那该有多么美好啊。他这样想着,不禁笑了。很开心地。

他常常带着她上街。他们一起在街上看人来人往。大热天的时候平总会省下父母给的午餐钱,买来两根冰棍,一人一根。然后看着琳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吃完,一副很认真的样子.

那时候他忽然想,要是能这样一辈子看着她吃冰棍,他宁愿什么都不要。

八年后,他和她都考上大学,这时,他在上海,而她在北京。两地相隔的日子里,他常常会想起他们在炎炎夏日手拉手逛大街的情景;常常会想起他和她一人吃一根冰棍的情景;常常会想起她对他说,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他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暖意。轻轻地拂过心头。

大三的暑假,他从上海跑到北京去看她。在火车出站口,他看见她,捧着一束玫瑰,灿烂地笑着。初春的阳光洒在她披散的长发上,美丽得令人眩晕。

琳。他走过去,轻声唤着。

你来了,平。她微笑着,把手中的玫瑰送给了他。

他静静地看着她。琳。他轻轻唤道。

怎么了?她转过头。看着他,眼神里已经有了一丝不安。

半年没有看到你,你变化了许多。他微笑着,掩饰住了内心的心绪。

是的。在岁月面前,每个人都是会变化的,每个人又是不可能变化的。她的眼睛定格在了窗前的梧桐树叶上。

他的心猛地一跳,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

她回过头来,眼睛一触及他热辣辣的眼神便躲开了。她低下了头,满脸羞红。

一个月后,她收到了他从上海寄过来的一封信。刚撕开信封,一张平整的纸片便从信封里掉落下来。

她俯下(禁止)拾起,那是一张冰棍纸,是十年前特有的那种,她把它放在桌上,展开了信笺。

琳,还好吗?寄来一张我收藏了八年的冰棍纸。十年了,我无法忘记那个在炎炎夏日和我手拉手一起逛大街的女孩,无法忘记那个和我一人吃一根冰棍的女孩,无法忘记那个对我说长大了就要嫁给我的女孩。

你知道吗?当我来北京看你,你捧着火红的玫瑰笑脸盈盈地看着我时,当你低着头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在心头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娶你,一定要跟你相守一生......

她给他回了信,整张洁白的信笺上只有用书法笔写的一行触目惊心的大字。

虽然父母要我出国留学,但是我不去,因为,我爱你。

那个秋天,他是幸福的。他常常独自一人徘徊在漫长的邯郸路。看着宽阔的大路上人来人往,他会忽然想起他和琳的未来,然后他傻傻地发笑。

从复旦正门出来,穿过国定路,武川路的文化花园里有一所新开的网络公司。他会常常在网吧登陆到这家网站的论坛上游荡,在一个叫“小资情调”的论坛里发帖子。

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属于漂泊的人,颓废的表情,黯淡的心绪,喜欢流浪,很少停留。

很快,他的帖子就有人回复,是一个叫潇的女孩。她说:我猜想你一定是复旦的学生。

他感觉很是惊讶,虽然他很少在论坛上回别人的帖子,但是这次他还是回了。

为什么?他在后边写了这几个字?

因为你的语言里流露出的颓废与忧伤,很小资的一个男人,同时又很显品位,只有复旦出来的学生才有这种味调。潇说。

他忽然感觉自己对这个叫潇的女孩有了兴趣。于是,他开始在那里停留。第一次长时间的停留。

人走累了,就该向往停歇。

漂泊久了,总会寻找归宿。

我也是如此吗?他问自己。然后笑。

六月。

琳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来信了,电话也没有,终于在他打了无数个电话去之后得到了一个消息;琳已经在一个多月前申请提前领取了毕业证书后和父母一起出国了,临走前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他猛然间觉得天旋地转。

他在南京西路的一家电脑公司找了个工作。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开始发狂般地写作,写完后马上贴在论坛里,论坛上的人们开始沸沸扬扬地讨论起他。他的帖子一贴出去就会有很多的回帖。他会认真地看每一个回帖,但是从不回帖。

终于有一天,他在论坛里看到别人写给他的一句话。

平,我要见你,晚上八点整,国定路书店。

帖子下赫然写着一个字。潇。

他走进国定路书店的时候,书店里站着十来个顾客。书店老板围着一条围巾,坐在桌前看书。他四下打量,发现书店角落里有一个女孩靠在书架上静静地看书,他径直走了过去。

潇。他叫道。

女孩抬起头。

这是一个很清纯的女孩。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似水般的明眸刚从书本上移开,显得有点迷茫。

她笑了。平。你来了。

他带着她去音乐酒吧喝酒。在淡淡的音乐声中,她静静地凝望着他,嘴角顽皮地微微翘起,一副清新可人的样子。你的文字很颓废,我却很喜欢。潇笑着说。

这么说你也是复旦的。他看着潇可爱的笑脸说。

是的,今年大四。她停顿了一会。接着说,在你文章中常常提到的琳现在怎么样了?

走了。他的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悲伤。和父母一起出国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知道,她是想彻底地忘记我,忘记一个十年前就有过约定的人。

潇没有再说话,只是把手轻轻地放在他脸上,似乎想为他擦去脸上的泪水。

那以后,他们开始常常一起出去散步。潇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温暖,他知道,她已经喜欢上他了。

有时候他想。潇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漂亮,温柔,懂得体贴人。对于一个有过心灵伤痛的男人来说,这些都是自己最需要的。于是他开始慢慢接受潇。

两年后,他们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周末的下午,平带着潇去商场买婚纱。在买完婚纱走出商场的时候,他忽然触电般地,然后停了下来,对潇说,你先回去。然后就飞一般地跑了出去。只留下潇一个人在商场门口目瞪口呆。

从那以后,潇就感觉到自己与平之间已经没有了以往的默契。两人之间好像隔了什么东西似的。凭直觉她知道她和平之间的这段情感要走到尽头了。

终于有一天,平对潇说,潇,你还是找另一个适合你爱你的男人吧,我不配。

潇很平静。

她知道这一天终究是要来临的。

两个月后,平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叫静的女孩。静声音很沙哑, 她的脸已经几乎完全被毁,一条条红色疤痕裸露在空气中,甚至在左脸颊上还可以看到一小块无法掩饰的森森白骨。

当前来祝贺的人们看到静的时候都惊呆了,一个个不知道说什么好。

送走客人之后,平和静并排坐在床上。

你为什么看到我这模样都要娶我?静看着平,满脸温柔地问。

不为什么。平轻轻地握着静的手说。

你一定要说,静的话语开始激动起来。

平犹豫了一会,说:好的,我说。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我在商场门口看见你低头间温柔的样子像极了我的初恋情人琳。

静定定地看着平,忽然泪流满面,那一刻,她忽然好想告诉平 。

琳在毕业前夕的化学专业实验中不小心让硫酸严重烫伤了脸部,在治疗中又影响了声带。

琳无法把这样的消息告诉平,只好顺从父母的意思出国留学。

琳在国外的三年时间里,无法摆脱平的影子,于是她决心回国看看,她只想在平的身后静静地看他一眼。

静没有想到平会喜欢上她这样一个已经毁了容颜的女子。

静没有想到平会爱她如此之深。

静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平事情的真相。

今日面目全非的静就是昔日与平有过十年约定的琳。

可是她来赴约了,赴他们从小就开始的约定。他也应约了,应了这一生的约定,不管她的容颜已经怎样的改变。

经营好一份爱(不容易).txt

[编者按:虽然我们错过了一些美好的东西,但我们从中学会了思考,得到了受益一生的宝贵的经验和心得。其实,不仅仅是爱,生活,要经营好了,一样的不容易。]

我身高170CM,体育与学习都还一般,人际交往也还一般般了,我就这样过着我的大学生活,安静,但有一点无聊啊。

我也常常想起我高中时的初恋,那时我们都还是一对懵懂的青年,对生活,未来,爱情充满了信仰和希望。我和她没有一见钟情的浪漫,也许我们是在一场雨中的邂逅相爱的,开始我们不认识,但是从那偶然的一次行动开始,我觉得就足够了,我一开始就认定,她就是我人生的另一半圆弧,我也相信我的虽不太宽的肩膀,能为她遮风当雨,她也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是一只温顺的小鸟,能够永远的停留在我这颗虽不太茂盛的大树下,我们相信对方,也相信自己,但但是就是不知道对方爱的人是不是自己,过了这么多年,我也才知道她当时爱的 人是我,而且现在爱的人仍然是我。

可是我是一个内象的男孩,她是一个比我更内象的女孩,由于我们不是一个班的,所以在一起的时间就比较的少,也许是我比较的傻,我不会好好的把握好我们在一起的每一个机会,也许是每个女孩都希望喜欢她的男孩,能够给她一切她想要的东西的一半吧。我虽然想给她想要的一切,即使我弄道了她想要的东西,我也没有给她的勇气,就拿上次她感冒了来说,当我知道她感冒时就跑去买药,我 买药回来后,就问她吃了药没有,她回答说:“吃了”我就把我刚刚买的药藏了起来,其实当时我也够笨的,为什么不把药给她,她当时也这样想的,她想她生病了我也不给她买药,肯定是我不喜欢她,这也是我们之间没有互相说出爱对方的一个原因吧,她的感冒一直没有康复,我就想了一个很古老的办法,我熬了一碗姜汤想为她驱寒,虽然我弄好了姜汤,,但我也没有勇气给她,所以她就认为我不够喜欢她,作为一个女孩肯定是没有勇气象男孩表白的。我们就这样互相认为对方不爱自己的度过了伤心的高中,我们就这样的别了。

过了几年后我才知道她当时是爱我的,原本好好的一份爱,为什么没有能够延续呢!这能怪谁呢?难道是我的错吗?难道是上天的错吗?难道是她的错吗?这些都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既然是往事何必再提。

现在我也得到了一些经验,关于好好的怎么样经营一份爱,要想经营好一份爱,不是男孩一人能告定的,它需要 女孩的支持与配合,爱永远是一太很精确的天平,它不需要一方爱得太深,把天平的一边压得很低很低,也不同意另一方投如的不够,被另一方高高的抬起,这样天平都会失去平衡的,这些都不是相爱的人想看到的,。

要想好好的经营一份爱就是要大胆的对你爱的人说出你心中的爱,也要大胆的付出,不要怕投入太多,回报的很少,如果你不投入,你就永远的没有收获,爱一个人是很困难的。

好好的爱一个人,真的不容易,好好的把握和经营一份爱更不容易,生活也许会使你堕落,爱情也许会使你失去生活,但只要你好好的经营与把握,你就会觉得生活很有意义。

就是涮你又怎样.txt

就是涮你又怎样

作者:诗红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5975 更新时间:2004-12-25

冰儿一直觉得上网是件很无聊的事情,直到有一天,她无意中走进网巴,走进聊天室,认识了一个人。

那个人名字很怪,叫“醉酒人”。看样子是个酒鬼,她想。又是一个落魄男人,世上可消愁的方式很多,为何要去醉酒,内心忽然有一种很想去安慰他的冲动。她上前跟他打招呼,他很意外,很少会有人会对一个酒鬼感兴趣,她是第一个。

与所有的网恋一样,他们似乎也开始了。没有任何承诺,但每天都在守候。每到夜幕降临,黑暗笼罩一切的时候,她知道,他在等她。虽然内心都很清楚,这只是个游戏,是个心灵孤寂时停靠的驿站,跟现实完全无关。但这反而让彼此觉得很轻松,也许人内心都有一种很自私的想法,在不用害怕承担责任,不用担心失去什么的时候感情自然就是百分百的浪漫。

交往已经几个月了,他们心照不宣,除了感情,从来不问别的。冰儿不敢,看来对方也不敢。窗户纸捅破的那一天也许就是梦想破灭的一天,冰儿一直害怕。现实中的感情掺杂太多的身不由己,能在网上有一份完全纯洁自由的情感,谁也不想去破坏它。

冰儿觉得很庆幸,都说网上人妖多,骗子多,能聊得上的人更是不多。自己交往的虽说也不敢肯定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跟自己聊得挺投机,又从来不主动要求什么,应该会是一个还不太低俗的人吧,冰儿心想。管他现实中是什么,能有个人陪自己谈一场纯粹的感情已经足够。

有一段时间,冰儿觉得自己真幸福。有一个人的心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不要任何回报和代价。于是每天除了上班,网巴成了她必去的地方。

可惜这样的日子并不长,冰儿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一次等了一晚上“醉酒人”也没来之后,第二天,冰儿收到一封他的E-MAIL,说是生病了,要做手术,大概有一个月不能上网了,很是想她,让她自己保重。

思念人也是一种甜蜜,冰儿每天都在算着日子,记下自己的心情日记,想着等他出院看到的时候该有多惊喜。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个月了,冰儿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冰儿开始失眠了,他不知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开始胡思乱想,她天天去等候,在那个他们以前常去的聊天室。

那天来临的时候,冰儿正很无奈的坐在电脑前。突然,一封她的E-MAIL,是他发的!冰儿一阵激动。手都有点发抖。只看E-MAIL里写道:

想死你了。这段时间跟你聊得真开心,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你了……

你知道吗?昨晚跟你聊完下线之后我都一直没睡着觉,一直都在想你……

这些天我魂里梦里都是你,八小时上班,八小时想你,你真是个折磨人的小精灵……

我去你的梦里了,看见我没有?宝贝……

想你的人时时刻刻在想你

这些话都是很耳熟的。可是冰儿知道,当然不会是给她写的。昨晚她根本都没上网。

巨蟹的泪滴落瓶中.txt

A 第一次看到陈杨时,他身边伴着一个洋气的女孩,而我是方庆的女友。那晚,他着平常的白衬衣,笑得很温和。他为女友倒一种加了巧克力的洋酒。陈杨的眼神很勾人,忧郁,透着点无所谓。我一看到这双眼睛,心就狠狠地跳了一下。我躲开他的注视,喝着纯净水,与那个叫宁儿的女孩聊着天。

这是我们第一次四个人在一起,他们是大学同学,宁儿与陈杨三年级好上的。而我,是在一次小圈子的PARTY上认识方庆的。他体贴温和,我是巨蟹座女子,在爱情中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所以我们的感情发展得还顺利。

突然,陈杨说,丫头,你为什么不喝点酒?我听了,一愣,从没有人这么叫过我。方庆笑着说:她有名字啊,路妍。

接下来,我们玩一种游戏,规则非常简单:其中一个说男朋友女朋友,另一个人要反着指,说男指女,反应慢的罚喝酒。那天,宁儿先说,方庆指。只一个回合,方庆就指反了。他喝了一大口。轮到我和陈杨。他说我指,结果,五个回合下来,我还是清醒的。陈杨已喝了五大口啤酒。

下一轮开始,方庆说我指。可能是放松了,他报到“男朋友”的时候,我的食指一下子指向了陈杨。大家笑场。宁儿脸红红地说:路妍这次可得喝酒了。我说我不会喝酒,让方庆替我喝吧。

陈杨说,你不喝也行,得在我脸上kiss一下。我睁大了眼睛,有点讶异。方庆的手在下边紧紧地扣住我的。这话有点轻薄,我怕方庆动手。我一笑,对着方庆的脸狠狠地亲了一下,说你去把口红印到他脸上。方庆笑了,上前在陈杨的脸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淡淡的粉红印子。

B 那天下班,我站在23层写字间窗前,初春傍晚的阳光温暖地洒落进来,我感到静得有点寂寞。方庆考完试就回家了,我和他的交往一直是平平淡淡的。可是,和方庆在一起后,我却比以前更寂寞了。懒懒地回到坐位,同事桌上有半盒烟,我抽出一支把玩。

电话在响,我接起,竟是陈杨。他找不到方庆居然打到我们公司。我说,他回家时没跟你说吗?陈杨说:这小子,重色轻友。我给他找了个关系,想找他去见见导师。要不你代他去吧。

我说,不太好吧。这是他自己的事情。陈杨说,人家教授就今天能抽出半个小时时间。你看着办吧。我想了想,只好这样。

他说我来接你。我准备说不用时,电话挂断了。二十分钟不到,陈杨西装革履地从一辆黑色奔驰里钻了出来,冲我微笑着招手,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样子。我坐进车里,对他说:谢谢你,搞了这么好的车去。教授一定不会小看我们。

他开车的样子迷人,一边还望着前面笑:那是。记得那天一直是他在说,教授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好像还问了他父亲的情况。我听得云里雾里,出来的时候,傻乎乎地问他,这就搞定了吗?

他拍我一下头,丫头,请我吃饭吧。我说那当然,把宁儿叫上。可没有方庆在,气氛就有点不一样。陈杨给我夹一次菜,我就小心地看宁儿一眼。饭后,我想自己打的回去,陈杨说,宁儿离家近,我送了她再送你。不然方庆该怪我了。宁儿在一旁没说话。

方庆回来后,我问他,陈杨是什么星座的?方庆愣了一下,水瓶座的。他父亲是本市一个有实权的官员,高中时他爸妈离婚了。大学时迷他的女孩特多,他好像对谁都没兴趣。大三时,他才和宁儿在一起,据说他们两家是世交。但是总有女孩为他疯狂,谁让他天生有异性缘呢。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C 四个人再一次聚到一起时,陈杨仍然是主角,我仍是最沉默的那个。不论聊什么,都能激起陈杨快乐的大笑。我想,陈杨一定是O型水瓶座,与人交往,总是尽量让对方感到自由自在。拿过陈杨放在桌边的烟,抽出一支点上。方庆不满地看我,拿过烟一把就掐掉。我又拿起来点上。方庆的脸,一点点不好看起来。

中午休息,我从23层下来,自己买了一盒520。回头的时候,正看到陈杨。他问我:刚路过这里,要不要去兜风?我笑。这一次,我没有婉绝。风透过车窗吹过来,我的长发一下子飞了起来,这个中午我是如此开心。半个小时后,我又坐到23层开始工作。可是心却无法平静。

认识陈杨后,我变得更寂寞。我仍时不时地在公司楼下“碰到”陈杨,有时与他共进午餐。有一天,方庆来公司找我,正好看见我钻进陈杨的车,从后视镜里看到目瞪口呆的方庆,我竟没有让陈杨停车。

晚上,方庆终于发火:路妍,你是不是爱上陈杨了?我说你瞎掰什么。方庆说:你能解释中午是怎么回事吗?我说:你应该信任你的哥们,他不是那种人。方庆又一次大吼:那你呢,你怎么想他?

我能告诉方庆:在他怀里,我想的却是陈杨的拥抱吗?我没说话,眼神恍惚地望向方庆。方庆看着我的眼睛:你会后悔的。

陈杨再碰到我时,我已经很久没和方庆见面了。我和陈杨还是经常一起吃午餐,他的心情总是那么好,总是一脸温和的笑。

D 我让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连续三个月保持,上司终于看我入眼,给我提职加薪。只是一个人的夜里,我想陈杨,脸如雕塑一样俊朗的男子。每次见面,他的眼神都让我心跳不已。其实我是个散淡的女子,对人对事不怎么在意。我习惯隐藏自己的内心,我害怕受伤。星宿上说,巨蟹座女子都极度需要自我保护。

春天来了,宁儿约我逛街。她叹息着说:男人长得太好不是好事。我笑:陈杨对你挺用心的。宁儿说,其实多数时候是我在照顾他。高中时,他爸妈离婚。他一直很恋母的……我想,宁儿必是敏感的天蝎女子,她爱陈杨,却有着太多的敏感和不安。

那天宁儿带我去了陈杨家,陈杨不在。复式的房子,装修得非常雅致,却透着温柔的气息。一进陈杨的房间,我一下子怔住。陈杨他妈年轻时的照片似曾相识,有说不出的熟悉感。

回到家,镜中映出了我有点疲倦的脸,我一下停住了,这个女子居然与陈杨他妈的黑白照片如此神似。温柔的嘴角,安静的表情都是那么相像。

我恍然明白陈杨,他对我的渴望是否有着对母爱的依恋?

陈杨不知道,巨蟹座的女子是不会轻易赴任何异性之约的。我之于他,原来是一种别样的心理。我发誓不再见他。

又一个中午,我从23层的窗前望下去,陈杨正向这上面张望。他不停打我的手机,手机在这个寂静的中午响个不停。

下班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毅然走进雨里,陈杨却拿伞站在前面。我冷眼看着他:你有宁儿,她很好,以后你大可不要这样。

说完我跑了,剩下他在原地发呆。

晚上我却发疯般想他,他的无所谓的表情,他每次“偶遇”时的微笑,我多么希望这里面有他对我的爱情。

手机又响。我按下接听键,一字一句地说:不要再打电话!他不会明白,巨蟹座的女孩,就像小小的螃蟹一样,虽然有坚硬的外壳,护住的却是一颗柔软易碎的心。爱情在心里面再激烈,也不会轻易表露出来。

E 一年后,我接到宁儿和陈杨的结婚请柬。我决定去。

陈杨还是那么帅,细长的眼睛里流出不经意的忧郁。从不喝酒的我平静地喝下了这杯喜酒。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我提前退席。走出门,陈杨追了出来,欲言又止。我由衷地对他说:祝你们幸福。

他给了我一张名片,上面有他的邮箱,他说,上去看看,密码是我的生日19780212。

夜里,我站在窗前,吸烟如同思念一样,已成了习惯。

晚上上网,打开他的邮箱,那里面草稿箱里有十几封没有发出的信。我点开其中一封,看到路妍两个字时,一下子绷不住了。原来,洒脱如水的他,也有着对女孩不能把握的,羞怯不安的一面。

我又点开最上面那封,只有一句话:丫头,你可能不相信我会爱你。我再看日期,是那个绝望的雨夜。

我放肆地流泪,为从没有说出爱他,而内心里爱得激烈的自己。也为那个爱我,却以为我不曾爱他的水瓶座男孩。

绝代之恋.txt

绝代之恋

作者:杨亚军 文章来源:《妇女之友》年第7期 点击数:8227 更新时间:2005-2-15

剑和芸是大学的同学。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无忧无虑的岁月。剑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CD唱歌、爱和漂亮的小师妹聊天。而芸,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芸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在毕业离校前的那天晚上。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剑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大家分道扬镳。剑不停地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沮丧。芸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芸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走向剑:祝你前途无量。芸说得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剑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芸,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剑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剑一把抱住了芸。而芸,眼泪倾泻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剑在外企工作,芸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大家聚会,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剑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个月的奖金。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每天给一个MORNING CALL 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芸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剑也很惊异。芸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的。剑释然了,好,谢谢。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剑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芸只是简单地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 CALL 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剑总是谢芸。而芸刻意地躲开了。芸怕剑看透自己的心事。芸知道剑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芸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二十芸就会醒。再困芸也不会睡着。因为芸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剑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剑和芸,凭着MORNING CALL ,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新年时,有过一张贺卡,剑想请芸吃饭,芸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芸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芸更加清楚,剑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芸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晕倒了,才知道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芸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剑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芸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剑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

芸的病越来越重了。芸开始昏迷,离死亡越来越近。听说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人从昏迷中唤醒,芸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芸依然打剑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唤醒他。剑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剑在外企干得很好。老板说剑现在是个敬业守时的人了。剑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剑分明是一个新贵!剑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

其实剑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剑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 CALL ,不再迟到,但他习惯了芸,他不能过没有芸的日子。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吧,剑这样评价芸。芸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 CALL。剑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就像自己,总有一些女孩前来零接触。剑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

芸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芸成了联系同学的纽带,许多同学来医院看芸。剑,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 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剑认定芸是急病。匆匆地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剑在心里认定芸是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剑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芸?剑真的已经习惯了芸。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剑的信息:一颗心。

剑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剑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芸的。剑突然站住了,很轻易的就想起了芸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剑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头顶铺开。芸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芸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芸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剑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芸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剑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芸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剑不能想了。剑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剑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芸。

99支火红的热烈的玫瑰换掉了黄玫瑰。

芸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像。剑在门外,和99朵玫瑰一起,等待芸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芸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剑趴在芸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地传进芸的耳朵:我爱你。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芸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剑抓住了芸的手,温柔地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它们。”在他眼里,芸是那么与众不同,芸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女孩玫瑰。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剑知道自己醒悟得太晚了,剑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芸。芸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剑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剑把芸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地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芸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剑一直陪在医院。芸有时清醒,有时沉睡。而清醒时芸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剑就握住芸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剑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芸唤回。

这天芸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芸仍在清晨给了剑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芸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芸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

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最初相遇的季节。芸望着剑,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叫早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

芸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剑从芸的枕头下拿出了芸的手机。剑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剑最喜欢的颜色,也是剑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剑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剑郑重地传递给芸一颗心。芸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芸,第一次为剑打上了一颗心。

芸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剑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剑拿过了两个手机,把它们挨在一起。屏幕上,两只手机彩屏上,同时显示的那两颗心靠在了一起。

绝恋七日.txt

与为爱殉情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比,这个七天的爱情版本因为多了一份持久的守候而更加美丽。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一定同生共死,而重要的是即便是希望渺茫也不要轻易放弃。

朱安特第一次与曼妮邂逅是在桑的海岸,那里离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不远。朱安特出生于瑞士的一个钟表世家,他设计的钟表多次获得大奖;曼妮是法国舞蹈界崭露头角的新星。

一个夏天的午后,朱安特带着他的新设计到哥本哈根参加一个国际比赛;而曼妮则作为剧团的主要演员在那里演出。难得有一个下午的自由时间,两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桑的海岸。他们是观光客,在临海的街边咖啡屋相遇,却一见如故,聊得很投机。曼妮是舞蹈明星,她的剧照贴满了哥本哈根,所以朱安特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谁。他看过她的演出,眼下又被她的开朗与热情所吸引,交谈中他发现与她还有那么多相投的情趣。不知不觉里,朱安特对曼妮产生了特别的感觉:一见钟情。

从咖啡屋出来,朱安特送曼妮回旅馆。很久以来,桑的海岸一带是最能体现北欧时尚气息的居住区。错落有致的公寓楼和独立庭院依海而建,几乎每幢房屋朝阳的居室都设计了一面凸出于主体建筑的半落地式的大玻璃窗墙。曼妮露出小女孩的娇憨说:“我梦想的家就是这样的,可以看海景的房子,还有个小花园,里面种满玫瑰,夏天的红玫瑰。”朱安特开着车,笑着把她讲的话听进心里。

第二天,朱安特买了一打鲜艳的红玫瑰到剧场,那晚是曼妮主演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演出散了,朱安特带着玫瑰到后台,却看见曼妮在幕侧跟演罗密欧的男演员热吻。看到朱安特,她欢快地介绍说:“这是我的搭档,也是未婚夫。”朱安特顿了一下,微笑着送上红玫瑰说:“为你,为你们,也为爱情。”花很美,沉浸在爱情里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并没有察觉他笑容里闪过的忧郁。其实那个晚上,他带去的不仅是红玫瑰,还有临海房产的资料,来不及拿出来。

一个还没有开始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过了几个月,消息从法国传开:曼妮在一次舞台事故中从高高的旋梯上坠落,虽经抢救保住性命,却陷入深度昏迷。那段日子,曼妮何时苏醒几乎成了大众话题,病房外围满了抢新闻的记者,有数不清的热线电话打到剧团和曼妮亲友家,人们寄送的问候鲜花和卡片多得无法统计。

喧嚣持续了几个月,病房才开始安静下来,时间再长一点,安静就变成了冷清,这个世界每天都有惊奇发生,曼妮逐渐被人们遗忘也并不奇怪。倒是一切冷清下来之后,人们才注意到,每天清晨会有人委托花店送一打鲜艳的红玫瑰到曼妮的病房,不多不少,12朵,这一款玫瑰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朱丽叶”。花里没有卡片,也没有署名,据花店的人说是从瑞士订送的。

慢慢地,大家对曼妮的康复希望变成了失望、无望,甚至绝望。不仅医生们束手无策,她的亲人也信心丧失,甚至那个“罗密欧”也不再出场。只有那每天一打红红的“朱丽叶”,始终静静开放在寂寞的病房里。

有一天,红玫瑰没有如约送到,朱安特却来到了病房。他说服了曼妮的家人,执意带曼妮去丹麦的桑的海岸。他们被他的诚挚打动,答应了他,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他选择丹麦,是以放弃自己在瑞士蒸蒸日上的事业为代价的。

朱安特在与曼妮第一次相遇的桑的海岸买下房子,是一幢两层的单元公寓。因为丹麦从来都不是一个阳光充沛的国度,所以,他用二楼有大玻璃窗的屋子作起居室,以便能视野开阔地看见外面的风景。外边有一个户外的小花园,他在里面种满了“朱丽叶”,因为他记得曼妮说过家的梦想就是这个样子。

朱安特将曼妮安置在二楼的起居室里。屋子里的墙上、桌子上摆放着他所有的获奖钟表,他让每一块手表的时间统统停留在那一刻,然后对昏迷不醒的曼妮说:“亲爱的,现在让时间停下来,我会一直耐心地等你醒来,开始我们新的爱情。”

从此,朱安特除了精心养护花园里的玫瑰外,就是在起居室里陪伴曼妮。有时他坐在床边与她聊天;有时他坐在旁边给她念书或者放音乐;很多阳光灿烂的夏日,他把床移近窗户,给她描述海边的风景。外面花园里的“朱丽叶”艳艳地盛开着,阳光暖暖映在曼妮苍白的脸上,能给人无限期待和怀想。

日子一晃就过去了9个月。在一个明媚的午后,曼妮真的奇迹般苏醒过来,而且更叫人惊讶的是,这漫长时光里所有发生的事情她似乎都很清楚。不过,她虚弱的苏醒只维持了7天,7天后,曼妮便因心力衰竭而死。

短暂的7天中,朱安特和曼妮并没有什么惊人的浪漫之举,而且他们丝毫也不因为即将来临的诀别而悲伤。朱安特每天把曼妮放在轮椅上,推她到海边漫步,或者一起在花园里聊天,满园的“朱丽叶”在阳光下散发出郁郁的香味。入夜时分,起居室里那些重新启动的钟表发出各种滴答声,如绵绵情话娓娓动听。其实,与为爱殉情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比,这个7天的爱情版本因为多了一份持久的守候而更加美丽。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一定同生共死,重要的是即使是希望渺茫也不要轻易放弃。

漫长时光等待的爱情终局,就是7天分分秒秒的挚爱啊——朝夕胜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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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爱

作者:融化 文章来源:榕树下 点击数:2684 更新时间:2004-9-23

爱情是什么?爱情里最重要的东西又是什么?在我们以为爱着的时候,常常是并不明白的。

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她迷恋他那种满不在乎的神情,还有纯厚有带这次性的男低音,她觉得他与众不同。男孩也迷恋她,说她身上有着那都市女孩少有的清纯。他们恋爱了。有一天,女孩病了,她给他打电话,想让他去看她,但他说,他要去一个PARTY,感冒不要紧,休息休息就好了。又有一次,女孩被雨堵在路上,让他去接,他说他有事走不开,让她等等,女孩在雨中等了两个小时。

后来女孩和男孩分手了,不是因为这些小事,是因为男孩又喜欢了别的女孩。女孩很伤心,但没有办法挽回男孩的爱。

不久,女孩遇上一个比她大5岁的男人,他经常给她打电话,见了面却很寡言。他没有对女孩表白过什么,只发过一封用玫瑰图案衬底的样式漂亮的E-MAIL,写了一句:“我每时每刻都感受到你的呼吸。”女孩想,他爱上了自己。有一天,他又给女孩打电话,女孩说胃不舒服,要去医院。他立刻说我陪你去。女孩说不用,不严重。他没再说什么,女孩到医院的时候却发现他正等在挂号处。又有一次,女孩喝醉了,给他打电话,他放下电话,连夜开了几十公里的车去接她。他一点也没责怪她,只是说:“喝醉了多难受,以后别这样。”女孩看到他眼神里满是关切。

可是女孩始终没有爱上这个男人,他很无奈,他说:“本来我以为我可以照顾你,现在我们只好做个朋友了,如果你需要帮助,就告诉我,我一定会来的。”女孩看着他离去,想起她的初恋男友,明白眼前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爱她的。她读懂了他对她的感情中那种深切的怜惜。

女孩在快30岁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建筑师,他们相遇的感觉好像孤独者找到了陪伴者。他们在一起时,他总是用一种专注的眼神看着她,她有不顺心的事,他就想各种方法让她高兴,他做那一切的理由只是“我想让你开心”。她有一点咳嗽,他就天天叮嘱她吃药;她出门时,他总是说你要小心。所有的事都很平凡,但所有的事都在表明他对她的怜爱。女孩也喜欢他,但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他。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讲述以前失恋的创痛,告诉她,他这些年是如何在孤独中挣扎。他把头埋在她怀里,像一个孩子。女孩抱着他,一瞬间涌上无限的怜惜,她想她一定要对他好,再不让他感到孤独。后来女孩回想那一刻,承认那是她的爱情时刻,她从没有对一个男人有如此深切的怜惜,包括对她的初恋男友。

女孩和建筑师的爱情就在相互的怜惜中日益深厚着,因为怜惜,他们彼此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对方感到幸福和快乐,因为怜惜,他们不愿做一点伤害对方的事。他们从怜惜里生长的爱情足以让他们觉得彼此不可或缺,他们将爱怜着共度一生。

女孩经过了很多年,才弄清楚什么才是真正可信赖的爱情,是牢固持久的爱情。从前她把迷恋当成爱情,那是很多人在犯着的错误。迷恋也许只是爱情的初级阶段,或者仅仅是爱的萌芽。迷恋的同时,提高不能滋生出彼此怜惜的情感,爱情就会迅速消失,因为迷恋消失的速度真的太快。

迷恋一个人的时候,迷恋者可以做出种种另人发晕的事,包括那些海誓山盟,甜言蜜语。有一个陷在热恋中的男孩给他所爱的女孩写道:“我的爱人,即使要穿过千山万水、赴汤蹈火,也要赶到你身边,即使天打雷劈也要和你在一起,直到世界末日。”但在情书的最后,他附了一行字:“如果星期六不下雨,我就去接你。”

怜惜是另外一种成分的爱情。怜是爱怜,是深深的同情,惜是爱惜,是珍视,不舍得丢弃一丝一毫。有哲学家说:“爱在本质上是一种指向弱小者的感情。”怜爱正是这样一种最本质的爱,一种完全发自内心的愿为对方的快乐与幸福付出的心态。怜惜不是怜悯,怜悯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带着一点优越和施惠的满足,而怜惜是从尊重和欣赏出发的温和的呵护和给予,是无条件的,无私的。

怜惜是爱人口渴时递上的一杯水,怜惜是出门时的一句叮咛,怜惜是匆忙回家的路上脑海中闪过的“如果我不回家,她就会睡不着”的念头,怜惜是爱人病痛时恨不得替他(她)去痛的一种心情,怜惜是“只要他(她)开心,我愿意做一切”的固执,怜惜是把他(她)看做世界上最脆弱、最需要呵护的人。带着怜惜的爱情不虚饰,也不夸张,它在爱者的心中深深地驻扎着,随时准备给被爱者提供保护和温暖。

有了怜惜的爱情,就会像那个女孩和建筑师那样,不舍得做一点伤害对方的事,不愿意看到对方有一点不高兴,只想自己所爱的人能够一直感觉幸福快乐。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就会相互取悦,互相满足对方的需要,把对方的利益置于自己之上,让对方感觉自己是爱人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将相扶相伴着走过一生。这就是建立在怜惜基础上的最深挚、最浓厚、最持久的爱情。

也许我们会像哪个女孩一样,要经历了很多情感的波折,要走,漫长的岁月,才能最终明白,我们真正该留住的,该珍视的是什么样的爱情。但我们可能早已错过那种深藏着怜惜却被我们忽略的情感。所以,在年轻的时候,在最多的机会遭遇感情碰撞的时候,仔细去辨别一下那些感情的成分,看看里面到底有多少属于怜惜,那应该是爱情的试金石,可以帮助我们留住真爱,淘汰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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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随时牵手, 但不要随便分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方夜潭 点击数:5380 更新时间:2005-6-9

你发觉到了吗? 爱的感觉,总是在一开始觉得很甜蜜, 总觉得多一个人陪、多一个人帮你分担, 你终於不再孤单了,至少有一个人想著你、 恋著你,不论做什么事情, 只要能一起,就是好的, 但是慢慢的,随著彼此的认识愈深, 你开始发现了对方的缺点, 於是问题一个接著一个发生, 你开始烦、累,甚至想要逃避, 有人说爱情就像在捡石头, 总想捡到一个适合自己的, 但是你又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捡到呢?

她适合你,那你又适合她吗? 其实,爱情就像磨石子一样, 或许刚捡到的时候,你不是那么的满意, 但是记住人是有弹性的, 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 只要你有心、有勇气, 与其到处去捡未知的石头, 还不如好好的将自己已经拥有的石头磨亮,你开始磨了吗?

很多人以为是因为感情淡了, 所以人才会变得懒惰。 错! 其实是人先被惰性征服, 所以感情才会变淡的。

在某个聚餐的场合, 有人提议多吃点虾子对身体好, 这时候有个中年男人忽然说:“十年前,当我老婆还是我的女朋友的时候, 她说要吃十只虾,我就剥二十只给她! 现在,如果她要我帮她剥虾壳,开玩笑!我连帮她脱衣服都没兴趣了,还剥虾壳咧!”听到了吗?明白了吗? 难怪越来越多人只想要谈一辈子的恋爱, 却迟迟不肯走入婚姻。 因为,婚姻容易让人变得懒惰。 如果每个人都 懒得讲话、 懒得倾听、 懒得制造惊喜、 懒得温柔体贴, 那么夫妻或是情人之间, 又怎么会不渐行渐远渐无声呢? 所以请记住: 有活力的爱情, 是需要适度殷勤灌溉的, 谈恋爱,更是不可以偷懒的喔!

有一对情侣,相约下班後去用餐、逛街, 可是女孩因为公司会议而延误了, 当她冒著雨赶到的时候已经迟到了30多分钟, 他的男朋友很不高兴的说: “你每次都这样,现在我甚么心情也没了, 我以後再也不会等你了!”刹那间,女孩终於决堤崩溃了, 她心里在想:或许,他们再也没有未来了。同样的在同一个地点,另一对情侣也面临同样的处境: 女孩赶到的时候也迟到了半个钟头, 他的男朋友说:“我想你一定忙坏了吧!”接著他为女孩拭去脸上的雨水,并且脱去外套盖在女孩身上。

此刻,女孩流泪了, 但是流过她脸颊的泪却是温馨的。 你体会到了吗? 其实爱、恨往往只是在我们的一念之间! 爱不仅要懂得宽容更要及时, 很多事可能只是在於你心境的转变罢了! 懂了吗? 当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他不错。 那并不代表你会选择他。

我们总说:“我要找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才会谈恋爱。” 但是当对方问你,怎样才算是很爱很爱的时候, 你却无法回答他,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 没错,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会找到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 可是後来,当我们猛然回首,我们才会发觉自己曾经多么天真。

假如从来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 其实,很爱很爱的感觉,是要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後才会发现的。

或许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自己心目中百分之百的伴侣,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你身边会不会早已经有人默默对你付出很久了,只是你没发 觉而已呢? 所以,还是仔细看看身边的人吧!他或许已经等你很久了!

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爱到八分绝对刚刚好。 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只有七八分;剩下两三分用来爱自己。 如果你还继续爱得更多,很可能会给对方沉重的压力,让彼此喘不过气来, 完全丧失了爱情的乐趣。 所以请记住, 喝酒不要超过六分醉, 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 爱一个人不要超过八分 那天朋友问我:“到底该怎么做才算是爱一个人呢?” 我笑著跟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爱情观都不一样,说对了叫开导,但就怕说错反倒变成误导。那就糟糕 了!” 如果你也正在为爱迷惘,或许下面这段话可以给你一些启示: 爱一个人,要了解,也要开解; 要道歉,也要道谢; 要认错,也要改错; 要体贴,也要体谅; 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宽容,而不是纵容; 是支持,而不是支配; 是慰问,而不是质问; 是倾诉,而不是控诉; 是难忘,而不是遗忘; 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为对方默默祈求, 而不是向对方诸多要求;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 可以随时牵手, 但不要随便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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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上的鲜花

作者:梦琪蓝雪…

那个人有毛病。楼上的人都这么说。那个人自从和三楼的王兰分手以后,就接连不断地出现在楼的周围。

他先是出现在楼前的一堆废水泥水管上,一坐几个小时。就那么若有所思地坐着。楼上的人知道,以前和王兰约会的时候,不敢上楼见王兰的母亲的他总是偷偷在这堆废水泥管上等王兰,而且是天黑的时候。后来他又出现在旁边的一座楼房的楼顶上,坐在楼顶的边缘,随时要掉下来的样子。楼上也有人知道,那个楼顶是他和王兰约会时经常要去的地方。另外在恋爱的时候他还能居高临下知道王兰家人的动向,偶尔乘王兰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溜进去一趟。

整个夏天和秋天,他就这样反复出现在这两个地方。不管刮风下雨,烈日曝晒。

楼上的人们不知道他和王兰是怎么认识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王家父母特别是王兰母亲对他们的恋爱坚决反对。现在楼上的人完全理解了王兰的母亲:看那人痴痴傻傻的样子,怎么可以和伶俐的王兰处对象。楼上的人一开始有些担心那人弄出什么乱子来,时间一长就放心了,那人除了傻傻地坐在那里外没有任何举动。后来天渐渐凉了,风搅得落叶和废纸在楼前飞舞。

有一天楼上的人忽然发现那人在楼前弯腰把那堆废水泥管子一根根往外扛。至于扛到什么地方为什么扛走人们不得而知。那堆废水泥管是以前留下来的,打人们住进这个楼它们就在这里,碍手碍脚十分不便,时间一长大家也就习惯了。

那人整整扛了两天。大概那水泥管要放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每一个来回,他都要费一个小时。那每根水泥管子肯定不轻。人们都看见,当他把一根水泥管扛上肩膀之前,总要立在那里好久,像在琢磨什么似的。然后弯腰把水泥管的一头慢慢抬起来,斜支在地上。随后,他把自己的右肩搁在水泥管的中间部位,叉开双腿,慢慢把水泥管触地的一头抬起来,让整根水泥管稳稳地卧在他的肩膀上,这才一步一步往前走。

楼上的人不理解了。几个月来他经常在这堆水泥管上静坐,搬走以后他再坐哪儿呢?而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为什么要把它们搬走呢?

搬走那堆废水泥管,楼前一下变得豁然开朗起来。楼上的人突然对那人有了一点感激。为什么以前大家就没有想到要把这堆废弃的水泥管弄走呢?

后来就纷纷扬扬飘雪花了。透过雪花,人们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几乎匍匐在楼前那片因搬走水泥管而变得平整的空地上,用一件什么工具在忙碌着。楼上的人家或在劈里啪啦搓麻将或在热气袅袅的火锅前劝酒,对着楼前那个渐渐模糊的身影说说笑笑。

那个人真是有毛病。楼上的人不得不这么说。

后来雪越下越大了。后来那个身影再也没有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来年春天的时候,楼前那片空地渐渐绿了。一个夜雨后的早晨有谁忽然喊:“花!”楼上的人仔细看去,空地上真的长起了一片片的花。粉粉的艳艳的亮人的眼。

楼层稍高的人家有了新的发现:那花组成了几个巨大的字——兰王爱我。有人立即纠正,从右往左,应该念“我爱王兰”。懂花的人说这花的名字叫“勿忘我”。于是楼上经常有半大孩子一起攒足了劲儿吆喝:我爱王兰,我爱王兰!

有一个人在玻璃后面泪眼婆娑。

快乐就是快乐本身.txt

认识喜儿的时候我23岁,刚刚失恋。我想躲开武汉这个让我伤心的城市,于是向博物馆的领导申请下工地。正巧馆里派队去湖北石首发掘一片城址,我的申请很快被批准了。

我们去的是一个叫走马的村庄,离石首市三个小时车程。这儿没有自来水,村民饮用混浊的池塘水;尽管通了电,但因为限电,每天到晚上十一二点才会来电。第一天晚上睡觉,房顶上的打屁虫径直掉在我的脸上,给我来了个下马威。我并没有得到自己想像的那种超脱的快乐,相反陷入更深的不平衡:恋反正已经失了,何必还跑来自讨苦吃呢﹖

第二天开工,5元钱一天的工钱吸引了很多村民。我在前来“应聘”的人群中发现了喜儿。喜儿个子高挑,标准的鹅蛋脸上有两圈自然的红晕,这种外形在城市里稍加包装就是个明星坯子。她站在人群最前面,手里织着毛衣。“你能干好吗﹖”我问。“怎么不能呢﹖”她反问,有一种无所谓的自信,仿佛不是一天到晚待在这个穷乡僻壤,而是见过很多世面似的。

她身上像向日葵一样蓬勃向上的东西深深吸引着我。

我和喜儿很快熟络起来,她比我大三岁,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我总感觉在心态上我比喜儿老很多。当我跟喜儿说这个没意思那个没意思仿佛活着就是没意思的时候,她总是不解地问:“为什么﹖”我答不上来。

喜儿的丈夫是湖南岳阳人。我很奇怪在这样的地方还有浪漫的远距离爱情,便好奇地让她讲。喜儿哧哧地笑,说自己19岁时,一个远方亲戚向她介绍了现在的丈夫。他们互相交换照片后便开始了书信来往。喜儿不会写诗也不会写热辣辣的情书,但她会给他写:“村头的那棵苦楝树结子儿了,每次经过树下,我总想这树也许是应该叫做苦恋的。”而他会给她写:“昨天晚上和王文去打鸟,手电照到竹林里有一对鸟紧紧靠着睡觉,王文催我快打,我故意打偏,让它们跑了。”喜儿给我看这些情书的时候,我觉得它们像有淡淡甜味的清泉,实在不是城市里那些人工合成的饮料所能比的。

半年后,喜儿要去看他,因为家里穷,不舍得买车票,就骑辆自行车,怀揣着几个烧饼,往岳阳去了。从走马到岳阳,她整整骑了两天,晚上睡在田里的稻草垛上。那个男孩被喜儿感动得一塌糊涂,也骑辆自行车,跟着喜儿回走马落户了。

这是我听到的最具浪漫色彩的爱情故事。我很希望见见这出浪漫爱情的男主角。喜儿总说他在外面打工没回来。我想一定是个能挣钱的主儿了。

在走马的日子不仅没能治疗我的旧伤还添上了新愁。每天收工后,男同事打麻将,我就无所事事起来——孤灯夜影人寂寞。有几次,我提出下班后到喜儿家去玩,都被她干脆地拒绝了,我很感意外。

喜儿每天没心没肺地带着笑容来干活,偶尔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些煮熟的红薯和(又鸟)蛋给我吃。

国庆节,工地上放三天假,我决定去石首市玩,喜儿知道了很是羡慕。我说:“把孩子放到你姐姐家,咱们一起去吧。”她支支吾吾说要去走亲戚,我看出她在撒谎。

10月3日我就从石首回来了。那天我正在塘边洗衣服,看到喜儿扛着一把锄头从地里回来,远远地看到我就开始笑。我故意问她什么时候回来的,她脸红了一下,没吱声。我又于心不忍起来,便约她去我那儿玩。

一进门,喜儿看到我桌上放着几只芒果,便问是什么。我说这是芒果,你吃吧。喜儿想阻止时,我已经把一只芒果剥开了。她捏着不停往下流水的芒果半天不吃,我催她,她说要带给孩子吃。

“吃吧,把这两只带回去给孩子吃。”我边说边把剩下的两只芒果装在一个塑料袋里递给她,她想了想,把我剥下来的芒果皮仔细粘回到手中的那只芒果上,然后将它小心地放进塑料袋。她把塑料袋拎起来,看到里面的三只芒果,心满意足地笑了。

第二天,我问喜儿孩子们喜不喜欢吃芒果。喜儿高兴地说:“不仅孩子喜欢,我们家老板(当地人对丈夫的称呼)也很喜欢。”

“你丈夫回来了﹖我要去看看。”我的好奇心大发。

“唔,他今早就走了。”喜儿有些慌乱地说。

“哎呀,我又不抢你的,看把你吓的。”我不高兴了。

每天,我像监工一样抄手坐在探方边上,喜儿在探方里挥动着锄头和平铲,干得满头大汗。有时我想,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子,生活竟是如此不同。按理说,我比喜儿幸福多了,可是,我却始终得不到她身上那种单纯的快乐。

冬天很快来了,风肆虐地穿过空旷的工地,发出呜呜的吼声。喜儿兴致勃勃地跟我谈论关于过年的事情,并说要做些红薯干和糍粑让我带回家。我不明白她这么大人了,怎么对过年还能有儿童般的兴趣。我说:“喜儿,我真希望像你这样,有一个可以打工挣钱的老公,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过上单纯而快乐的生活。”

“可是,我要能像你这样,做梦都会笑醒的。”喜儿的眼里是纯净的疑问。

天气越来越冷,一天早晨,过了开工时间喜儿还没来,我忍不住翘首向她常来的路上张望。大约过了十分钟,喜儿穿红棉袄的身影急匆匆地出现在路的尽头。到了探方里,喜儿顾不上说话抡起锄头就干活。“干吗啊﹖就5块钱也值得你拼命﹖”我拉下她的锄头问是不是家里出事了。喜儿依旧笑笑才开口:“江儿病了,发烧,我去商店给他买了白糖冲水喝。”

“白糖水就能治发烧吗﹖你老公在外面打工,家里也不缺这5块钱吧,你快回去陪孩子。”想起单位同事的孩子感冒发烧时他们兴师动众的样子,真没见过这么爱财如命又冷若冰霜的妈妈。

喜儿没搭腔,开始埋头干活,眼泪吧嗒吧嗒掉进了深褐色的土中。我急了,一把抢过她的锄头:“不就5块钱吗﹖我给你,你快回去陪儿子吧。”我说着从口袋里掏出5块钱递给她。

“你帮得了我一时帮不了我一世。人在这世界上总还是要靠自己的。”喜儿仿佛自言自语地说。

认识这么久,我第一次见到喜儿不高兴。这一天,她两次利用休息时间跑回家看儿子。晚上收工时,她说儿子已经好多了,便又像一只快乐的鸟儿,脸上挂着微笑,羽毛闪着金光。

春节快到了,我们的发掘工作告一段落。喜儿为我送来满满一面口袋的红薯干和糍粑,我想我也应该送点什么给喜儿做礼物。喜儿走后,我去小商店买了一斤水果糖和一斤炒黄豆,又在自己的衣服中挑了两件喜儿喜欢的,向村里人打听到了喜儿的家,就出发了。

喜儿家在村子的边缘,是紧挨着一块稻田的几间土坯房。

“喜儿,喜儿。”我在门外叫。

“谁呀﹖”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我想一定是喜儿的丈夫回家过年来了,想到喜儿总怕我见他丈夫的样子,我好奇地推开虚掩的门,边叫喜儿的名字边走进左边的厢房。

一个男人与喜儿的一双儿女坐在床上玩耍。看到我进来,那男人显得有些吃力地向我欠了欠身子,算打过招呼,然后吩咐女儿去田里叫喜儿。

“你病了吗﹖”我见他坐在床上不起身,忍不住问。

“我站不起来,两年了。”男人说。

我惊愕着,半天说不出话来。我明白了喜儿为什么总是拒绝让我到她家玩,也明白了她为什么执意要带三只芒果回家,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喜儿能够带着笑容面对每一天。

我起身告辞,眼睛酸酸的。

刚出门,便撞到了喜儿。她从田里跑回来,红扑扑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汗珠。听说我要走,便执意送我。

路上,喜儿告诉我,她丈夫两年前在磷矿打工时遭遇了事故,从此只能躺在床上。“同村去的五个人中,只有他活着回来了。”喜儿像捡了个大便宜似的说。

我简直怀疑她脑子有病。“像他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我没好气地说。

喜儿有些吃惊地望着我:“你咋这么狠心呢﹖他活着,我还有老板,孩子还有爹啊!而且说不定哪天我挣钱多了,能把他的病治好呢!”

我哑口无言,终于明白喜儿为什么比我快乐了。因为她手中握着两把快乐的武器——满足和希望。

从走马回来后,我一直与喜儿保持联系。上个月,她写信告诉我,她丈夫住进医院了,医生说通过针灸,他的腿有可能治愈。我相信快乐的力量能够创造奇迹。尽管我的情绪依然像大多衣食无忧的城市人一样阴晴不定,但我再不能理直气壮地为自己找出一个不快乐的理由了。

我们本来有一千一万个快乐的理由,但因为为自己想得太多而为他人想得太少,便总被微不足道的不快乐遮住了眼睛。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txt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作者:松韵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3719 更新时间:2004-10-1

出生:

外面下着大雪,奶奶说:是个丫头,把她扔大雪山上去吧!

男孩张开小手,护住襁褓中的女孩,大叫:我要妹妹!我要妹妹!

男孩一岁半,这是他开口说的第一个长句。

一岁:

妈妈给女孩洗过澡,放在大毛巾上。

男孩踩着小凳从柜子上拿来爽身粉。

男孩问:阿姨,妹妹什么时候才会走路?

女孩正挥动着小胳膊,捉住自己的一只小胖脚,放在嘴里,吮得吧哒吧哒直响。

两岁:

门口,沙堆。

男孩和女孩兴致勃勃地把鞋埋在沙土里。

然后光着脚丫回家。

三岁:

女孩画了一个大头鬼样的小人儿,煞有介事地指点着:这个是你。

男孩捂着眼睛说:我没这么难看!

女孩翻到另一页:这个是我。

男孩破涕为笑:原来你更难看!

四岁:

男孩骑狗,女孩骑不上去,转身进菜园里撵出大白鹅,骑上去。

两人都摔了个大花脸。

男孩说:等长大以后我骑马!

女孩说:我也骑。

男孩说:好,咱俩一块儿骑。

女孩伸出小手指,男孩子勾住。

童音响起: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五岁:

寒风凛冽,大雪纷飞。

女孩生了水痘,不能出屋。

趴在窗台上,向结了冰花的窗上哈气,哈出一个洞来,把眼睛贴在上面看。

男孩在外面抽冰嘎,玩儿得正欢。

六岁:

元宵节,街上扭彩灯大秧歌。男孩和女孩手拉着手看得兴高采烈。

什么灯都有:

绿黄瓜、红柿子、紫茄子……孙悟空、猪八戒……大头宝宝、老爷爷……

秧歌队走,人们跟着走。男孩女孩也跟着走。

人太多,男孩女孩被挤进雪窝里。

被拽上来后,女孩嗓子、袖筒、鞋窠里都灌进了雪,冻得大哭。

男孩把女孩抱在怀里,让她把手伸进自己腋窝里取暖。

七岁:

一起上学。

放学一起去山坡割草。

野地里流动着青草汁的气息和野花的芳香。

两人头顶头躺在草地上,嚼着草根,看蓝天上盛开的那些大朵大朵的白云。

八岁:

山脚下,菜园。

溪水哗哗地笑着,从园中流过。

嫩苞米涨饱了象牛奶一样洁白香甜的浆汁。

一人掰一穗试着吃了,发现嫩苞米生吃比煮熟吃味道更鲜,心里大乐。

回去谁也没告诉家里。

九岁:

学校座落在山坡上,有两眼清泉。一竿长木筒将泉水引到坡下的操场边。

大家用塑料袋接了泉水,在袋底扎了小洞,或者吮奶一样地喝,或者挤着喷水玩儿。

女孩被一个男生喷了一脸一身的水。

男孩冲上去将男生痛捧了一顿。

男孩说:我永远不许任何人欺负你!

女孩伸出小手指,男孩勾住。

两人一起大声说: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十岁:

两人在旷野里挖了一个雪洞。

里面有雪床雪凳,可坐可卧,洞口有雪块做的门。

想象中那是他们的家,也是他们的秘密。

十一岁:

春天,上山植树。

女孩爬树摔伤了脚。

男孩从山上一直把她背到家里。

伏在男孩背上,那条洒满汗水和泪水的蜿蜓山路,成为一生一世的记忆。

十二岁:

女孩离家到外地求学。男孩在夜夜的梦里越走越远,渐渐得看不清楚脸。

十八岁:

女孩考上大学,男孩去了军营。

十九岁:

女孩开始了校园恋爱。

男孩读完女孩的信,在草原上把马打得飞快。

耳边萦绕着女孩脆灵灵的声音: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男孩坐在一望无际的旷野上,寂寞地吐着烟圈,一圈,又一圈……

二十三岁:

女孩在电话中哭泣。

她最爱的男人动手打她,而她肚里,正怀着他的孩子。

仅仅因为,他玩牌玩到夜不归宿,她反锁了卧室的门。

男孩说:你等着,看我来收拾他。

女孩说:别来!求你。

男孩在电话那头,把拳头捏得咯吱咯吱的响。

二十四岁:

男孩说:他再欺负你,你就回来吧!

家里永远有人等你。

女孩舔了舔干裂的唇,鼓起勇气说:他打我,可我还是爱他。

小哥,我也爱你。但那是不一样的爱。

二十五岁:

男孩娶妻。

女孩打电话祝贺。

“学会保护自己,永远健康快乐……”男孩说。

“嗯,你也一样……”女孩有些哽咽。

拉勾!

好!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浑厚低沉的男声,和清脆娇柔的女声,穿越三千里地,在空中交汇在一处。

电话那头,男孩的眼睛湿了。

电话这头,女孩已是泪流满面。

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txt

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

作者:张丽钧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绿版)》2005年第1期 点击数:6126 更新时间:2005-3-8

你怎么也不会想到,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是怎样的美丽和神奇。

这是个寻常的午后,满眼是闹嚷嚷的花,我独自在花间小径上穿行,猝不及防地,一只蝴蝶在颊上点了一个吻触。我禁不住一声惊呼,站定了,眼和心遂被那只倏忽飞走的蝴蝶牵引,在花海中载沉载浮……良久,我发现自己的身子竟可笑地朝着蝴蝶翩飞的方向倾斜。不用说,这是个期待的姿势,这个姿势暴露了这颗心正天真地巴望着刚才的一幕重放!

拿手指肚抚摩被蝴蝶轻触过的皮肤,这一刻,心头掠过了太多诗意的揣想。在我之前,这只蝴蝶曾吻过哪朵花儿的哪茎芳蕊?在我之后,这只蝴蝶又将去吻哪条溪流的哪朵浪花?而在芳蕊和浪花之间,我是不是一个不容省略的存在?这样想着,整个人顿时变得鲜丽起来,通透起来。

生活中有那么多粗糙的事件,这些事件每日不由分说地强行介入我的生活。它们无一例外地被“重要”命名了,拼命要在我的心中刻下自己的印痕。可不知为什么,我却越来越麻木。炸雷在头上滚过,我忘记了掩耳,也忘记了惊骇;倒是一声花落的微响,入耳动心,让人莫名惊悸。那么多经历过的事每每赶来提醒我说,那都曾是被我亲自经历的,我却无论如何也打捞不起它们的踪影了。

今天,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是这样深深打动了我的心,且给了我深刻铭记的理由。微小的生命,更加微小的一个吻。仿佛,尘世间什么都不曾发生,但又分明有什么东西被撞击出了金石般的轰响。

倏然想到李白笔下的“霜钟”:一口钟,兀自悬空,无人来敲,它抱着动听的声响,缄默着走进深秋;夜来,有霜飞至,轻灵的霜针一枚枚投向钟体,它于是忍不住鸣响起来,响彻山谷,响彻云霄。想来,世间最细腻、最别致的敲击与世间最细腻、最别致的吻触,大约都是最能拨动人心弦的东西吧?沧海当前,却以一粟为大。脑子里放置着一个有趣的筛子,网眼之下,是石块,是瓦砾;网眼之上,是碎屑,是尘沙。

好,就让我窖藏了这个寻常的午后吧!就让那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沉进最深最醇的芳香里,等待着一双幸福的手,在一个美丽的黄昏启封一段醉人的往事……

蓝玻璃.txt

蓝心喜欢蓝色的一切,这或许是因为她姓蓝的关系。她不知道,她只是从小就喜欢蓝色的东西。天蓝的、深蓝的、浅蓝的、粉蓝的……一切蓝色的东西看上去是那么的神秘和静谧。

蓝心第一次跟亚布见面的时候,亚布穿着一件天蓝色亚麻布衬衫。那是同事间的一次聚会,在一个叫SKY的酒吧,一个男同事带了亚布一同来了,同事介绍说,这是亚布,我的大学同学,现在是保险经纪。

蓝心痴痴的看着亚布身上穿的衬衫,好像是一个漩涡,吸引着蓝心的目光,同时又好像要把蓝心整个人吸进去一样。亚布和在座的各位礼貌的握手,蓝心坐在最边上,亚布最后一个和蓝心握手。亚布说,你好。蓝心傻呆呆的看着亚布的衬衫没有反应,身边的女同事用胳膊轻轻的碰了碰蓝心,蓝心如梦方醒般的惊慌的看着亚布伸出的手。哦,你好,我叫蓝心。我叫亚布。

亚布风趣的谈吐吸引了在座的很多女同事,蓝心只是被亚布的衬衫所吸引。她想如果这件衬衫穿在自己身上,紧紧贴在皮肤上,感觉一定很好。

以后每次同事聚会亚布都来,蓝心也在,只是他们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一个同事要辞职了,大家给他开欢送会。亚布又被拉来了,他跟这些同事已经很熟了。席间同事说了很多豪言壮语,依依惜别得样子好像这辈子不再相见。大家都在同一个城市里,想见面是很容易的事情。蓝心知道,这大概是最后一次大家在一起,因为就算在同一个城市里,大家见面的机会也很少了。这些人,在一起时很亲密,分开了就会忘记。

大家喝了很多酒,结束的时候很多人喝醉了,哭哭笑笑的。一群为了在城市中求得一席之地而不得不承受重大压力的人。蓝心喝得不多,脸上却好像火烧一样的热,可是她心里一片寂静。她想念家乡凛冽的寒风,蓝色的雪地。

亚布说,今天我开车来了,谁跟我同路?

蓝心跟你同路,你带她一起走吧。

蓝心跟在亚布的身后去停车场,亚布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棉布衬衫,蓝心看着亚布的背,柔软的面料下面,一定是经常健身的强健的身体,宽阔而厚实的背,似乎能背负一切压力。

蓝心坐在亚布的旁边偷偷看亚布的侧脸。亚布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目光凌厉而谨慎,从敞开的衣领可以看到半边坚实的肩膀,握着方向盘的手指修长,骨节突出,好像一把就可以把方向盘给扭断。

深夜,一切都呈现一种接近黑的蓝,隐藏在那里面的不知道是温情还是残酷。

蓝心问,你喜欢蓝色?

什么?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穿了一件蓝色亚麻衬衫,这次你穿的还是蓝色的衬衫。

哦,我就这两件蓝色的衬衫,其它大部分是白色和黑色的。

蓝心无法想象亚布穿黑色衬衫是什么样子,或许显现的是一种冷静和残酷的个性。蓝心不喜欢穿黑色衬衫的男人,看上去好像是危险的武器,随时都会攻击和伤害。

怎么,你喜欢蓝色?

啊?哦,是呀!

呵呵,是这样啊!

谈话似乎结束了,两个人再也没有说过什么。蓝心扭头看窗外飞驰而过的城市,感觉好像这个男人要带她逃离这座华丽却让人窒息的地方。好像一对私奔的情人,在路上寂寞的奔走,心里没有喜悦,只有对前路茫茫的担忧。

原来亚布的家距离蓝心的家只有5分钟的车程,蓝心惊叹住得这么近却一次都没有碰到过。或许他们曾经在同一家沃尔玛购物,在同一个公园散步。

以后每次聚会,亚布都送蓝心回家,这让其他女同事妒嫉不已。每次两个人在路上都好像没有什么话题,说了几句就不能再延续。亚布无法对这个沉静的喜欢蓝色的女孩发挥他的幽默感,她好像是一块蓝玻璃,透明,沉静,易碎。亚布小心翼翼的,怕自己说错了话伤害了这块美丽的蓝玻璃。

周末,蓝心一个人在家。下雨了,骤雨倾盆,把这城市洗刷的近乎一尘不染。遥远的天空中,有一小片蓝色的天。头顶上黑色的乌云在不断的翻滚,好像要挤出身体里每一滴雨水。天快晴了吧,雨云就要散了。

门铃响了,蓝心拿起话筒,楼下的门卫说,蓝小姐,有位先生要找您,他说他叫亚布,让他上来吗?蓝心握着话筒的手突然收紧,外面还下着瓢泼大雨,亚布为什么会来?

蓝心打开门,看到亚布湿淋淋的站在门外,手里拎着一个沃尔玛的购物袋。亚布站在卫生间赤裸着上身用大毛巾擦着头发,蓝心递给他一套蓝格子男式睡衣。蓝心不敢抬头看他,他赤裸的上身雨水还没有擦干净。蓝心伸着手举着睡衣,却迟迟不见亚布接过去。蓝心偷偷抬头看了看,发现亚布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手上的睡衣。

哦,这是我爸来的时候穿的,你先将就穿吧。

亚布接过睡衣,蓝心退出卫生间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雨还没有停,小了许多,快停了。蓝心心里祈求,快停吧,这雨开始让人心烦了。

亚布换了睡衣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中央,就像在自己家一样的随意。湿漉漉的头发乱七八糟的,看上去更是放荡不羁。

蓝心把腿缩进沙发里,双手紧紧地抱着腿,看着亚布坐在沙发上继续用毛巾擦着耳朵。一个不算熟悉的男人,穿着睡衣坐在自己的房子里,自己的沙发上,好像连自己都是属于他的。蓝心感到脸上一阵燥热,不自觉地把脸埋在膝盖上。

你怎么了?好像我是大灰狼,你是禁止,我要把你吃了似的,瞧你吓的。

我……我没害怕,我……我有点冷。

今天下雨,你开着窗子,还穿这么少,当然冷了。

蓝心低头看了看自己,她忘了自己还穿着蓝色细肩带真丝睡衣呢。她想跳下沙发跑进卧室去换一件衣服,可是她的两条腿却怎么也动不了,整个人僵在沙发上。

我去给你拿件衣服吧。亚布起身走近卧室,拿了一条薄毯披在蓝心肩上。蓝心突然觉得这好像不是自己的家,这是亚布的家。而那个刚刚湿淋淋的走进来的也不是亚布,而是她。

你果然是喜欢蓝色,你卧室里到处都是蓝色的东西。蓝心笑了笑,没有说话。一会,她又好像想起来什么,问,你干吗去了,下雨天也不好好在家呆着,没开车吗?亚布走到门口把沃尔玛购物袋拿过来放在桌子上,一边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一边说,没开车,送去保养了,家里没有吃的,我去买吃的了,出来看见下大雨了,又打不到车,离你这里最近,所以我就跑过来了。

蓝心看着亚布从购物袋里拿出来一瓶红酒,一盒烤(又鸟),一包开心果和一袋山竹。亚布问她,你吃饭了吗?我还没有呢。那正好,咱俩一块吃吧。

蓝心坐在餐桌旁,看着亚布把烤(又鸟)放进微波炉热,又从抽屉里找出开瓶器把红酒打开,又从碗橱里找出两个蓝色玻璃威士忌酒杯放在桌子上。亚布细心的把开心果拨开了坚硬的壳,放在蓝心面前一个蓝色玻璃碗里,然后撕下了一个(又鸟)腿递给了她。

蓝心破天荒地喝了三杯红酒,面色红润起来,眼前的酒杯好像在桌子上跑。一瓶酒喝光了,亚布仰在椅子上一幅酒足饭饱的样子。吃饱了,你这有没有可以看的DVD?有,我昨天刚买了两张。那我们一起看吧。

亚布站起来走进客厅,蓝心依旧在椅子上坐着。亚布问,你怎么了,过来呀。我……我腿麻了。蓝心觉得自己的脸更红了。亚布走过来看了看,你这样一动不动的坐着,当然麻了。亚布把蓝心连人带毯子一起抱了起来,放在沙发上,然后拿起放在电视边上的DVD问,是不是这个?蓝心点点头。蓝心只觉得自己包在毯子里,就好像在蒸汽房里一样,浑身热的要命。亚布把碟子放进机器,走过来坐在蓝心身边,很自然的用一只胳膊把蓝心揽在进怀里。隔着毯子,蓝心感觉到亚布手臂上结实的肌肉和炙热的温度,好像自己马上就要融化在亚布的怀里了。

蓝心从来没有跟一个男人这么亲近过,大学的时候女生们大部分都找了男朋友,可是蓝心没有,不是没有人追,只是蓝心从来没有能够接受的感觉。蓝心是个少言寡语的女孩,和那些浑身充满活力与现代感的女生相比,蓝心就好像是墙上的一幅画,有人看,可是没有人敢接近。

一小时四十八分钟过后,片子结束了,外面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亚布伸展了一下(禁止)体说,还不错,我们品位差不多。蓝心根本不知道片子里演了些什么,她只记得她看到女主角被男主角亲吻后,脸上飞起一片红云。蓝心现在非常想知道被人亲吻是什么感觉。

你太轻了,刚才我抱你的时候感觉就好像抱一个枕头,你跟我一起去练健身吧。

我不去,蓝心说。蓝心不自觉地挣扎了一下,披在肩上的毯子却掉了下来,雪白的胸口袒露无疑。亚布刚进门的时候没有注意蓝心身上的衣服,这时候他却看见蓝心粉红的脸庞,因羞怯和震惊而低垂的眼帘,雪白的胸口紧张的一起一伏。亚布觉得胃里的酒精在瞬间沸腾了,一股热流穿过胸口窜到头顶。亚布紧紧地抱住蓝心,温柔的吻上蓝心的嘴唇。

原来这就是吻,蓝心感觉到亚布柔软的嘴唇,口腔里还残留着淡淡的红酒的味道。蓝心能感觉到亚布抱着她的手臂在不断的用力,好像要把自己柔进他的身体里,可是他的嘴唇却是温柔的,好像很害怕把她吻碎了。蓝心更加陈醉了,闭上眼睛享受她这一生的第一次接吻。

亚布抱着蓝心走进卧室,轻轻的放在床上,拉开她身上的毯子,蓝心雪白的身体在真丝睡衣下若隐若现。蓝心用朦胧的眼睛看着亚布,他是那么强壮,肌肉是那么的结实,线条犀利,好像希腊神话中神的石刻。

蓝心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爱,她知道自己已经爱上这个男人了。蓝心躺在蓝色的房间里,好像躺在一片蓝色的云彩里,她知道自己将体会至高无上的愉悦。亚布看着蓝心,哦,蓝玻璃,你就是一块蓝玻璃,我的蓝玻璃。

蓝心在电影里看到过男女间的欢愉,只不过电影里只是点到为止,她彻底的体会了奇妙的男女之爱。它让一对男女前所未有的亲密,好像从此两个人便是不可分离的整体。

爱情很奇妙,可以在瞬间发生,瞬间达到致高点,瞬间将自己燃烧成灰。

天黑了,亚布抱着蓝心躺在床上,他没有想到他拥有了这个女孩,而且自己是唯一拥有她的男人。这个像蓝玻璃一样美丽的女孩,让他感觉到那么的幸福,让他想一辈子爱她,珍惜她,照顾她。遇到少言寡语的女孩,亚布总是觉得这样的女孩会很挑剔,很不好相处,所以他向来对这样的女孩避而远之。可是他却不自觉地被蓝心身上那种恬静的美所吸引,甚至每晚都梦到自己手上抚摸着一块晶莹剔透的蓝玻璃。她就是一块蓝玻璃,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就觉得她是一块蓝玻璃。

蓝心和亚布在一起了,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是属于她的幸福,她不想跟别人分享。蓝心搬到亚布的房子里去住,让自己的房子空着了。她买了很多蓝色玻璃制品来装饰,看到这些她就能感到亚布是那么的爱她。以后同事间的聚会两个人还是照常出席,只是蓝心有意的跟亚布保持距离。单身女同事们都很喜欢亚布,每一个都想狩猎这个女人眼中完美的男人。蓝心看到女人们眼中对亚布的爱慕,更加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运。亚布像平时一样的跟大家说笑,只是他看着坐在一边沉静的蓝心的时候,眼睛里会充满温柔,哪怕是心里最阴暗的地方也会涌动温暖的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