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恶人》》 · 水之榭 · 2026-07-25
霸夏伸出长满鳞片的手,轻松的撕破了嫁衣。裸露的感觉使新娘苏醒。她大叫一声,翻下白玉桌,蜷缩地上。
霸夏狞笑,“知道为什么不淹死你?挣扎的食物才有趣。”
面容惨白的新娘拼命摇头。
“喊呀,喊吧,我喜欢。”
泪水苦涩的滑下她的脸庞,喊有什么用?谁会怜惜她这个孤女,若有人怜惜绝不会把她送给河神做新娘。
“怎么?不喊。让我慢慢撕碎你,看你喊不喊。”
霸夏一步步走过来。一切似乎无法更改。
“吃人便说吃人,娶什么亲?”清亮的嗓音从门口传来。
霸夏惊惶回头,一个武生打扮的少年立在那里,抱着双肩。半透明的河水模糊了他光鲜的衣着,减弱了惊人的美貌,却付予他一种飘然若仙的感觉,将潇洒的气质挥洒得淋漓尽致。
“被你识破了。怎么样?”霸夏看出他只是个人,没放在心上。
郑彦甜甜的笑了。“我就说嘛,仙凡路殊,您怎么看得上粗鄙的村姑。”
霸夏用尾巴击打着水花,不自觉的印证他的话。
“大仙能否放过这位姑娘,我负责带一双胖胖的童男童女换她。她太瘦了,一定不好吃。”郑彦边说边走过来。
“我凭什么信你?”霸夏盯着眼前这个笑容可掬的少年,他能直抵水宫,必非常人。
“这个村在我家管辖之内,大仙体察小人难处,搞出人命来官府那边不好交待。”郑彦手中多了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鹅卵大小。“这是我家祖传的夜明珠,给大仙做抵压。”
好大的一颗夜明珠,比父王王冠上那颗还大,霸夏情不自禁接过来。郑彦退下。
“好烫!”霸夏纳闷,在人家手里明明好好的……珠子由白至红,在他手中蹦了两蹦,转了三圈,“砰”的一声爆炸了。
水宫震荡不止,椅倒桌倾,琉璃瓦掉了一地。霸夏震得目眩耳鸣,若不是他鳞片够厚,早就被炸烂了。郑彦抓住他头上黄色的鬃毛,拳头毫不留情的打在狮脸上,任他鳞甲再厚,终抵不过郑彦拳头硬,直打得鼻歪嘴斜,满脸是血。
不知过了多久,郑彦额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差不多了,霸夏的身体像烂泥一样,软绵绵的。郑彦随便把他扔到一旁。
“哇!”吓坏了的女孩儿这才哭出声来。
“没事了。别哭了。”郑彦脱下外衣递给她。
“我没有脸面……活不成了。”
一个女孩子做过河神的新娘,虽然没有发生什么,毕竟说不清。
温柔的微笑浮现在郑彦唇边。“我娶你。”
女孩儿吃惊地睁大双眼,没有听错吧,郑家大少爷许诺娶她。
“我说到做到。”
女孩儿喜极而泣。女人真麻烦。
“你叫什么名字?”
“徐妙音。”
“好美的名字。”
徐妙音腼腆的笑了,苍白的脸颊现出红晕。郑彦发现她原来长得很美。
郑彦一手搂着徐妙音,一手提着奄奄一息的霸夏上岸。在人们惊惧疑惑的目光中,把徐妙音扶上马,再抖抖霸夏身上的水,河神怎么甩得干,干脆抡起来就地摔昏。回去放在炭火上烤烤就好了。
此时,河水已恢复平静,村长的尸体浮上水面。
“重新选一个村长吧。”郑彦丢下这句话,带着徐妙音,拖着霸夏施施然去了。
霸夏醒来,最先看到的是两把菜刀在眼前晃,他大吼一声,一个鲤鱼打挺,还没站稳就摔倒了。一根金色的绳子从头到脚将他缠成纺缍状,只能直挺挺的躺着。周围充满新鲜果蔬的味道,这是一个宽敞的厨房。
“少爷,他醒了。”拿菜刀系围裙的人喊道。
“你管他醒不醒,先烧一片肉给我吃,我饿死了。”郑彦面带怒容,走进来。他刚刚沐浴完毕,穿着一件宽大的丝织长衣,质感有如他吹弹得破的肌肤,乌黑亮泽的头发还湿着,披肩垂下,额前几缕碎发微卷,衬托出一张羊指白玉般的脸,脸上恰到好处的镶嵌着一对秀眉,一个坚挺的鼻子,一双星星般的眼睛,和两片艳若春花粉红润泽的唇瓣。
霸夏看得呆了,这就是擒住他的人吗?
“少爷,没法下手。他鳞太硬,磨坏好几把刀了。”
郑彦看罢多时。“啸天,拿鱼肠剑来。”
外面响起几声狗叫,片刻,一条黑狗窜进来,嘴里叼着一把不起眼的刃首。郑彦取之在手,卸去剑鞘,寒光耀眼,冷气逼人。他轻轻一划,霸夏只觉痛彻肺腑,一块五斤多的肉落下。再看刃首,滴血未沾,锃亮如初。
“就这块吧。照西湖醋鱼的方法做。”
“小子,你胆大包天!”霸夏咬牙道。
郑彦笑了,“大仙都落到这份田地了,还能耀武扬威,郑彦钦佩之至。”
“我是神,你一介凡人,竟敢杀神吃肉,你……”
“有话明天再说吧。我累了。”郑彦伸伸懒腰,出门去了。
吼叫声震天动地。
转天正午,霸夏喊乏了。拿菜刀的陪着郑彦又来了。郑彦换上了白色的书生装,十指不沾春水,一副骗人的弱不禁风的样子。
“少爷,今天吃哪儿的肉?”
郑彦看一眼霸夏,吃了一惊,他从头到尾没有一丝伤痕,昨天掉肉的地方也长平复了。“原来你有自愈的能力。”
霸夏沙哑着嗓子冷笑,“龙族是天生的神。你想杀我没那么容易。”
郑彦闻言大笑,“太好了。可以吃个长远了。”霸夏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此后郑彦每天来吃一块肉,变换着不同的菜系,霸夏痛不欲生。
第七天夜里,风雨大作。霸夏从昏睡中醒来,看见郑彦蹲在身前,双目炯炯有神地看着他。霸夏不由浑身一阵抽搐。
“你要杀便杀,要吃便吃。不要这样看我。”
郑彦沉思半晌。
“天下有比你的鳞片更硬的东西吗?”
“鱼肠剑。”霸夏近来深受其苦,“以前从没有兵器像它那样伤过我。”
“但是我不能把它化了,天下毕竟只有一把鱼肠剑。”
郑彦张开手,手心里有一个蓝花小磁瓶。
“我想要你的鳞片。”
“怎么要?”霸夏预感不好,但又无计可逃。
郑彦拔掉磁瓶的塞子,刺鼻的气味立刻飘出来。
“那是什么?”
“一种腐蚀性极强的药水。”郑彦手一扬,瓶内的药水均匀的洒在霸夏身上,迅速腾起缕缕青烟。
“啊——!”剧痛使霸夏整个弹起来,带着捆仙绳上下翻滚,地上的青砖被砸得石屑乱飞,鳞片脱落如万千飞刀一样四面激射,深深插进墙壁里,郑彦急转几个圈子,化解了及身的飞鳞。
“郑彦出来。”洪钟一样的声音震撼着人们的耳膜。霸夏流下泪水,父王终于来救他了。随后在闪电的照耀下,他惊讶的发现郑彦也很兴奋。
南海龙王现出原身,一条靛蓝色的巨龙,盘旋在郑氏大宅上空。郑家所有的人都躲了起来。
“郑彦,郑彦出来。”
南海龙王叫了半天,郑彦才面带微笑,不慌不忙的走出来,单手提着霸夏。
“老龙王驾到,有失远迎。”
“郑彦,乖乖把我儿子放了,束手待毙,否则杀你全家。”
郑彦笑容不减。“是当年恐吓哪吒的话吧?不够刺激,还有吗?”
南海龙王摆摆尾巴,暴雨倾盆而下,迅速填平无数沟壑。“不想让整个浙江的百姓为你陪葬,就束手就擒。”
郑彦眼中寒光一闪,“您说梦话吧,您想死多少人就死多少人,没天条了?”
南海龙王语塞。
“郑彦不才,别人不敢说,您这个儿子给我陪葬是跑不了的。”他贴近霸夏的脸,用白珍珠一样漂亮的牙齿撕下一条肉。霸夏惨叫连连。
“郑彦,你——”南海龙王心疼得几乎晕过去。
带着腥热的鲜血,郑彦咽下霸夏的肉。嗯,还是生吃味道好,像生鱼片。
“他是神,你不能杀他。”南海龙王老泪纵横。他现在终于明白郑彦比孙悟空可怕,那猴子至少吃素。
“您好好拿东西来换,我也不是不能把这块肉转让,反正我也快吃腻了。”
“你看中了南海龙宫什么宝贝?”
“在老龙王眼里它算不上宝贝,不过是一块破石头。”
南海龙王倒吸一口冷气,“你说的难道是和氏璧?”
郑彦冷笑,“和氏璧还在做玉玺。它只是玉玺上掉下来的碴子。”
南海龙王哼了一声,“你干嘛不干脆要玉玺。”
“玉玺镶金,染了俗气。”
“好个识货的孩子。”
一块晶莹的玉石碎块从天而降,郑彦接住。
“你拿了东西,快快放了我的儿子。”
郑彦看着手中的和氏璧,随手把霸夏抛上天空。南海龙王把儿子安顿在云头上。回看郑彦,不由愣住。那块玉石发着柔和的光,边缘处迸裂,形成一个卧着的老虎。圣物!他放在口中焐了它几百年,始终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没想到此时现出原形。可恨!
南海龙王长哮一声,口中霹雳大作,向郑彦劈下来。
就当他自认为可将郑彦立毙之际,玉虎猛地发出白色强光,在郑彦周身形成球形屏障,生生将霹雳挡了回去。
郑彦在光球里笑道,“老龙王,反悔来不及了。哈哈哈……”
狂笑声中,南海龙王终于晕了过去。
艳阳高照,郑公子躲在阴凉的书房赏玩玉虎。
满头珠翠的郑夫人进来。
“彦儿,你真要娶那个不堪的女孩儿?”所谓不堪是指徐妙音身份低微,声名狼藉。
“是呀。娘。我答应人家了。您要两个孙儿,我给您。”郑彦抬起头,淡淡的笑着,“谁生不一样?”
十五岁,郑彦成亲了。
[注解] (音:霸夏):龙第六子,其面如狮,卷发披鬃,性喜水,常被雕成桥柱上的兽形。
2003年11月20日星期四
前传 杀师
“少爷,少夫人生了,又是一位小少爷。”小桃满脸喜气,闯进郑彦书房。
紫檀雕花桌案后,斜倚案,手托腮,半闭双目,不知在看什么书的后生侧过脸,摄人心神的气魄随之袭来。小桃倒退一步,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是怎么了?看着他长大的,还被他诱惑了。怨不得宅子里年轻的丫鬟都不敢看他。
郑彦站起身形,高约六尺,宽肩细腰,胸阔腿长,身穿白色丝绸金线绣团花武生长衣,腰系巴掌宽的嵌玉锦带,袖口缠金丝护腕,外罩金线镶边的白色绫罗大氅。这身装束在阴暗处尚且幽幽闪亮,更不要说站在阳光下了。再看他容貌,面色润白似玉,毫无瑕疵,发如墨染,上系锦绣飘带,两道剑眉尤如漆画,鼻如吊胆,唇若涂朱,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发怒时寒光逼人,微笑时朦朦胧胧,仿佛玄色深潭,深不可测。
小桃再退一步,垂下头,虽然她已是三十来岁的少妇,再看下去也会把持不住。
郑彦淡淡一笑,从她身旁经过,清新的气息带动她腮边几根凌乱的发丝,一如她此刻的心境,一阵意乱情迷。等她清醒过来,才发现他走错了方向。
“少爷,卧房在这边。”
郑彦回头一笑,“我知道。”继续走他的路。
小桃愣住。累累繁花下,那个金光点点的背影已经出了大门。
初秋,青山碧色无边。郑彦无心游玩,径直来到山顶。
悬崖峭壁边,有一处开阔地。郑彦停下,仰望青天,云如丝絮,连绵不绝,几只苍鹰穿梭其中,说不出的悠闲惬意。
“噔”琴弦拨动的声音。
郑彦收回思绪。“师父,您来了。”
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来,他说:“为人父的感觉如何?”
“没感觉。他们借我的身体来到世上,为郑氏传宗接代,仅此而已。”
那声音停顿片刻。“你母亲的心愿是否达成了?”
“已经达成。所以徒儿要走了。”
声音沉默一会儿。“走吧,走吧。”
郑彦准备走了。
“恶人果然名不虚传。”
郑彦停下,风吹动一尺长的束发飘带。
“我教了你十五年,你对我一点儿留恋之情都没有。”
“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徒儿亲热不起来。”一抹微笑从郑彦嘴角扬起。他抬头看天,几只苍鹰在头顶上方盘旋。顺着它们盘旋的方向,他看到三只雪白的小兔在草丛中追逐嬉戏,时而并行,时而排成一队,时而变线分赴三方。
“哈哈哈,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师父没别的吩咐,徒儿走了。”郑彦面带笑容轻轻巧巧说出这句话,似乎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告别,今天分开,明天还会见面一样。
任何期待轰轰烈烈分别情景的人,都不愿看到对方这样不把自己放在心上,所以那个声音也有些生气了。
“我看了你十世,也没有看透你。郑彦,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师父只要没看错人,看不看透又有什么关系?”
声音笑了,笑声掺杂着无奈和一丝苦涩。郑彦的眼睛慢慢深邃。
“师父……”
“别忙走,我有事让你做。”声音提高八度。教了十五年的徒弟将他视如敝履,急欲弃之而后快,谁碰上这种事都得火大。
“师父请说。”郑彦眼中荡漾着笑意。
“帮我折磨那些天神,杀不了他们就让他们不得安宁。”
郑彦仍然笑着。“徒儿做不到。”
“啪”凌空掉下一张弓一篓箭。郑彦将它们拾起来,弓是藏蓝色的,箭分七彩,不知是何种金属制成,份量很重。
“断虹弓,碎云箭,有了它们玉帝的宝座你也射得中。”
笑意飞上郑彦的眼角眉梢。“即便如此,我为什么要那样做。”
被他事不关己的语气激怒,声音变得凄厉起来。“你不做我就缠着你,让你生不如死。”
郑彦的眼睛盯着小白兔,它们在做一种高难度的叠加动作。
“师父当知,徒儿从来不怕诅咒。”
“我没在吓唬你。你若知道我是谁,便不会奇怪了。”
此时三只小白兔刚好排成一列。
“我知道。”郑彦说。他弯弓搭箭,快如闪电,碎云箭呼啸而出,将三只小白兔串在一起。“吱吱吱”箭身发出的红光将小兔烧成灰烬。
“你…你原来早已知道。”
郑彦冷笑。“周文王长子,姬伯邑考。徒儿若连师父名讳都不知道,岂非不孝。”
虚空中现出一个人影,头戴束发紫金冠,身穿紫色锦缎“万”字滚边游龙袍,腰系玉带,脚蹬金靴,直发披肩,肤如凝脂,眉若春山,目似朗星,挺秀的玉鼻下,一张樱桃般润红的小口微合,虽怒而含情,虽悲而含笑。
郑彦看得胸中气血翻涌,伯邑考不愧为寰宇内最美的男人,妩媚之处尤胜女子,怨不得九尾狐狸精都为之心折,得不到宁毁之。
“师父已贵为中天北极紫微大帝,何必对旧事耿耿于怀。”
“至诚至孝,至仁至义,舍我其谁。文王得了盛名,武王得了天下,我得到了什么?”
“师父成全了他们。”
伯邑考惨然一笑,“这话拿来骗天下人还可以,却骗不了自己。”
可是不骗自己又能怎样?事实已经铸成,万难更改。
“师父莫非后悔了?”
“没有!”伯邑考怒目圆睁,“我堂堂文王世子,岂可诌媚于妖狐。”
“往事重来,师父仍要拒绝妲己?”
“自然。”
“那师父还执着什么?”
“我恨当初不听父王之言前往殷都;我恨死得太惨,只存三块碎肉于世,不成人形;我恨死后封神还要屈居人下。”
郑彦脸上的笑意荡然无存。“师父要和众神为敌?”
“不是我,是你。你是恶人,现在又有圣物护身,可以不入六道轮回,不会魂飞魄散。他们拿你没办法。”
“师父不怕他们知道您背后主使?”
“我都这样了,还怕什么。大不了陪你一起死,下界投胎做恶人。”
郑彦冷笑。“师父是神,死不了。徒儿更不愿自己找死。”
伯邑考眼中射出寒光。“这么说,你不会替我办事?”
“徒儿只做想做的事,师父这件事徒儿不想做。”
伯邑考冷哼一声,“我早该想到,说服恶人卖命,比说服江河改道还难。”
伯邑考手中多了一张古琴,烫金的琴身发出古朴的棕褐色光泽。
“郑彦,我的本领中你只有一样没学会——抚琴。以前我怪你不用心,现在我要谢你,你若会抚琴,我此刻便杀不了你。”
郑彦的脸色变了。
“师徒一场,为师抚一曲作别,送你这欺师灭祖的东西上西天。”
“噔”琴声乍起。郑彦心口大痛,拉开断虹弓,连发数支碎云箭,射向古琴和伯邑考。碎云箭穿身而过,伯邑考毫发无损。
“郑彦,你面前的为师只是幻影,你射不中。乖乖领死吧。”
伯邑考轻拨琴弦,大珠小珠落玉盘。郑彦心窝头颅疼痛难当,弓箭脱手。一直飞翔在头顶上的苍鹰尽数折羽,跌下山崖。
“为师的追魂曲如何?”伯邑考冷冷的说。
郑彦站立不稳,翻然倒地。
伯邑考毫不留情,肃杀琴音声声追命,郑彦只觉天旋地转,全身经脉尽断,眼前渐渐模糊。
“师父,徒儿不孝。您杀徒儿是应该的。徒儿不怪您。”一缕鲜血自他失去血色的唇边淌下,不断痉挛的四肢舒展开来,他闭上了漂亮的眼睛。
一曲终了,郑彦的身体已经冰冷僵硬。伯邑考抬起泪雨沾湿的脸颊。
“彦儿,为师本不想杀你。你为什么要逼我?为什么不能听为师一次?”五百年凝望,十五年师徒之情,一朝全毁。伯邑考失了神。
一个时辰后,中天北极紫微大帝姬伯邑考失魂落魄的回转天庭。
又半个时辰后,郑彦的“尸体”突然坐起来,抹去嘴角的“血”。
“这玫瑰樱桃汁的味道不错。”
九天云宵紫微宫中的俊神看在眼里,目光发直,“好孩子,连为师都被你骗了。好…好呀。”过了一会儿,痛苦和麻木的感觉消失,伯邑考直恨得银牙咬碎。“郑彦,我要杀了你!”今夜的紫微星特别亮。
郑彦拍净身上的泥土,看看天时,“不早了,还得赶下一场呢。”
---------------------------------------------------------------------------------------------------------------------- 碧水湖边,瀑布脚下,一个白胡子老头儿,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端坐青石之上,直钩垂钓,镜面一样平静的湖水孤伶伶的倒映着一根鱼竿。
“太公还这样执着吗?”郑彦朗声道。
老头儿一动不动。“总有明主的。”
郑彦靠着他在青石上坐下。“当世已无明主,即使有也看不到无形的良臣。”
鱼竿剧烈抖动一下,马上归为平静。
“伯邑考走了?”
“中天北极紫微大帝刚刚驾归天庭。”
姜尚吃了一惊,转头审视这个琢磨不透的青年。
“你怎么做到的?”
“我杀了他在人间的宿主。”
姜尚点点头,好办法。
“你赶走他,又来赶我?”
郑彦凝视水面,投下一颗石子。
“太公有地方去吗?”
鱼竿又抖了一下,水面上的涟漪散去后,面前姜尚的影像开始模糊。
“两千年了,我过得很平静。你为什么要扰乱我的平静?”
“封神之战已经过去两千年了吗?”
影像又模糊一重。
“我在这里钓鱼,又没有妨碍你。”
“太公没有妨碍任何人,除了我,没有人看得到您。”
影像越发模糊不清。
“我马上走,行不行?”
一颗彗星滑过黄昏的天际,郑彦叫道:“快看,扫帚星,是姜夫人吧。”
姜尚的影子像被铁锤击中,出现裂痕。
“罢了。劫数难逃。流浪了两千年,终究躲不过。”
影子慢慢分崩离析。
“啪”鱼竿掉进水中。
“郑彦,我留下的遗稿,你要替我传与后世。”影子散去,声音围着郑彦绕了一周也散去了。一切归于平静,只剩下青石上泛黄的竹简。
郑彦伸出手,还没有碰到,竹简就随风化成片片碎屑,被风带到湖面上,沾水融化了。两千年前的东西没有姜太公的精神力护佑,如何能够保全。
郑彦叹一口气,“太公,郑彦对不住您,没有保住您的遗稿。”
他坐在青石上发了一会儿愁,忽然笑道:“什么遗稿?你又没有死,不会自己教徒弟。”
他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太公,早晚有一天,你会为此感谢我。”
---------------------------------------------------------------------------------------------------------------------- 这天深夜,在山崖上枯枝搭建的鹰巢中,郑彦找到一只雏鹰。“你的家人都死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叫你花翎,好不好?”
2003年12月9日星期二
前传 不了情
九月初九重阳节正是南方饮酒赏菊的时节,据说这个习俗始于东晋陶渊明。每逢这时,城镇里便有赏菊会举行,烧菊茶、摊煎饼、贩卖各色小吃的,纷纷云集于此,吃客看客络绎不绝,文人雅士流连不去,待到宾客走时,东道主会采菊相送。一年中气候适宜,景色迷人的盛会莫过于此,就连春节的庙会也不能与之相比。
郑彦行至杭州,禁不住菊花美景的诱惑,也来赴会。竹篱圈成场地的赏菊会里,黄菊掩日,观者摩肩接踵。郑彦怀里揣着花翎,它还很小,不太会飞,追风和啸天跟在身后。追风的眼睛已经被千奇百艳的菊花耀花了,走起路来脚下磕磕绊绊,摇摇晃晃。啸天的鼻子对花粉过敏,连连打喷嚏,样子逗得郑彦哈哈大笑。拖着这两个麻烦的家伙,他只能往人少的地方走。还好他不是那种厌恶寂寞的人,在五彩缤纷、芳香四溢的满园菊花中独自穿行,眼中充斥着争奇斗艳、含苞欲放的菊花,耳中倾听着文人墨客吟诗作赋,鼻腔肺腑呼吸着沁人心脾的异香,心早已醉了。
不知不觉走到一处人烟稀少的所在,郑彦微微警觉,纵然他刻意找寻清静,此地人数众多,也不可能有这样的去处。正疑惑间,但觉阴风扑面……
“陈兄,来否?郭兄,我在这里。钱兄,小弟等候多时了……”不远处支了一张桌子,四把藤椅,一个身着宝蓝色丝绸长衣的青年公子一边埋头温酒煮茶,一边招呼着。
零零散散的过往人等置若罔闻,无人驻步。
闻到淡淡的梅子酒香,郑彦笑着走过去。
“这位仁兄请了。”
那位公子抬头,一脸的惊愕之色。他大约二十一、二岁,生得十分俊俏,然而脸色苍白,眼神空洞。
“你是谁?”他问。
郑彦忍不住笑了,迷人的黑色眼睛里闪着点点星光,红唇轻启,银牙微露,配之洁白如玉、光滑无比的俊脸,如墨渲染的黑发,一身素缎武生剑袖,在艳而不妖的君子菊丛下,格外显得清新飘逸,气度不凡。
那公子见凭空来了这样一位妙人,不由惊呆了。
郑彦笑道:“怎么?仁兄当街招呼人喝酒,小弟来了,仁兄又不欢迎了?莫非……仁兄嫌弃小弟是外乡人,不配与仁兄饮酒?”
“岂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仁兄请。”
“请。”
郑彦大大方方坐下,好似和煦的春风吹过,露天坐席变得暖融融的。
“汪汪汪”啸天狂吠,好像故意打乱如此和谐的气氛。
公子面上变色,声音颤抖,“你这条狗好怕人。”
郑彦笑道:“无妨。啸天,闪一边去。”
啸天不再吱声,退到追风身旁。
郑彦一点不客气,先伸手把公子刚刚烫好的酒倒了一杯给自己,白瓷制成的长颈酒壶倒出的淡黄色液体在同样白瓷质地小酒杯里慢慢散发着淡淡的温和的略带酸味的香气。
“小弟先干为敬。”郑彦一仰脖,把酒喝了,然后微笑着外倾酒杯,以示杯中已空。
公子也笑了,为他斟满酒,大约看出他比自己年纪小,便道:“贤弟真乃爽快之人。”
“爽快不敢当。人生若不自己想开些,谁人又能帮他呢?”
公子垂首苦笑,“看来愚兄是庸人自扰了。”
郑彦把第二杯酒喝干。
公子放一盏菊花茶在他面前,“酒虽好,但莫要喝得太猛了,伤身子。”
“仁兄的梅子酒酿得可称一绝,小弟忘形了。”
“不妨事,这里有三坛梅子酒,足够贤弟一醉。”他才发出会心一笑,忽然又愁云满面,幽幽的说:“每年这个时候,我都在这里会友人,今年他们却怎地不来……可知‘人一走,茶就凉’是不假的。”
郑彦笑道:“仁兄又自寻烦恼了,他们不来,小弟才能与仁兄相识,他们若来了,小弟哪有位子可坐。”
公子闻言朗声笑道:“贤弟真会说笑,就是他们来了,也不会让贤弟站着,愚兄的位子让给你。”
郑彦端起酒杯,“仁兄这份情,小弟领了。”一饮而尽。
公子看着他,点点头。“没想到我薛凌飞到了这个时候还能交到朋友,上天待我实在不薄。”
“既是酒逢知已,今日就当不醉无归。”
二人开怀畅饮,话渐渐多起来。
“贤弟可曾娶亲?”
“仁兄问此何来?莫非要替小弟说媒?”
“非也。世上最恼人的事莫过于情,我已深受其苦,怎会劝别人再涉水火。”
“世上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夫妻亦然,一切皆因缘起缘灭。”
“愚兄终不敌贤弟洒脱。”他顿了一顿,“愚兄的哀愁全因未亡人起。”
“嫂夫人并非寻常人可比,仁兄不必多虑。”
“正是如此,才令人放心不下。”
他看着郑彦,张张嘴,欲言又止。
郑彦也不急,耐心等着。
约过了一盏茶的工夫,他终于狠下心来,说道:“愚兄想将未亡人托付贤弟。”
郑彦笑了,有道是“朋友妻不可欺”,但毕竟与薛凌飞相识不到半个时辰,不把他当朋友不就得了。
“也好。”郑彦一口答应下来,比托事之人还要爽快。
“如此说来,我终于可以安心的走了。”
薛凌飞说完起身,甩甩衣袖,竟是真的要走了。
郑彦道:“仁兄还没交待,嫂夫人有何凭记可供小弟辨认?”
薛凌飞沉吟半晌,抬头看着郑彦,沉沉的声音道:“她始终不肯离我半步。”
郑彦注意到他空洞的眸子里闪出泪光。
风,起来,群花点头,花瓣飞散,落英缤纷中,郑彦对着他的背影摇摇头,“这顿酒我什么时候才能还你?”
从赏菊会出来,郑彦找到杭州城内最大的客店住下。
不一会儿,郑家设在杭州的分店管事登门拜会少东家。
郑彦随口问道:“这里可有姓薛的世家在办丧事吗?”
管事的脸色立即变得煞白,“少爷从何得知?正是本城的名门大户薛家在办丧事。薛家三少爷薛凌飞前天没了。”
“这就对了。你去准备一份厚礼,我明天要去拜他。”
管事的虽然对郑家少爷性格乖僻,行为古怪,早有耳闻,但还是被吓了一跳,“少爷,薛家去不得。”
郑彦不以为然,“如何去不得?不就是闹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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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正午,郑彦提着礼盒走进薛家大院。往里看,庭院深深,一片素缟。
早有人报告主人家。一位青年公子迎出来,抱拳拱手道:“薛家何幸,敢劳郑公子亲来吊孝。”
郑彦抱拳回礼,“小弟与凌飞兄交好,闻兄不幸仙逝,怎能不来送他。”
青年公子一愣,“我家三弟从未出过杭州,不知公子在哪里与他相识?”
郑彦笑了,“我怕说了兄长不信。”
青年公子正疑惑间,一个高挽发髻的美貌少妇匆匆而来。人未到,声先至。
“大哥做事太过罗嗦,这么久客人都没有领进来。”
薛家大公子薛锦飞面露难色,“二妹为何总是性子这么急?总要留给人家说话的工夫。”
薛二小姐薛芳飞瞪起杏核眼,“里面不能说话吗?酒席已经摆好,客人这时候来恐怕已经饿了。”
薛锦飞正色,“二妹,太失礼了。”
薛芳飞冷哼一声,转身而去。
薛锦飞叹一口气,向郑彦赔礼,“公子千万莫怪我这妹子,丧事办了四天了,竟没有一个亲朋好友前来吊孝,她是恨得发慌了,绝非针对公子。”
郑彦淡淡一笑,“既是知近的好友,就不在意俗礼。兄长莫要自责才好。”
灵堂设在薛凌飞生前的书房。薛锦飞带郑彦穿过正院,到了花园,书房位于花园南墙。
郑彦边走边打量整个花园,大而杂乱,有些茅草长约一人多高,将原来的花草树木都遮住了。显然,这座花园荒废很久了。回想薛凌飞当日情形,怎么看都是一个文雅讲究的书生,却为何将书房选在这样荒凉的所在?
灵堂没有什么特别。郑彦简单拜拜灵牌,过过仪式而已,他知道死者的灵魂已经不在这里,薛凌飞的罪也不是几个纸钱赎得了的。
以下便是酒席,薛家老父老母和长子薛锦飞在陪,只不见薛芳飞的踪影。
吃饭不是目的,郑彦寒暄几句,直奔主题,“凌飞兄风华正茂,不知得了什么急症?”
薛老爷低首不语。老夫人呜咽起来。郑彦皱皱眉,这样如何问得出真相?
薛锦飞却道:“公子在外面没有耳闻吗?”
郑彦听管事的说过,传闻薛家三少爷被妖精所迷,杭州城里飞短流长,流言版本多达数十种。他懒得逐一求证。
“小弟初来乍到,实是不知。”
“既然如此……”薛锦飞的声音越来越小,以郑彦的耳力都听不到了。
帘子忽然一掀,薛芳飞进来。“我小弟是被妖怪害死的。”
“二妹休得乱说。”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薛家的脸面早已丢尽。还有什么说不得?与其让他在外面听人乱说,不如我们自己告诉他。”
“可是现在不是时候,我们总要先找到法师把妖怪除了,才好向外人说。”
薛芳飞怔住,她一向觉得大哥懦弱,遇事拿不定主意,却不知他早有打算。
“薛家的声誉,我比你更在意,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将妖怪铲除,如何能向父老乡亲谢罪?又如何能够击退外面的流言飞语?”
郑彦重新审视薛锦飞,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
薛家四口抱头痛哭。郑彦在一旁看着,笑出声来。
以稳重平和著称的薛锦飞眼睛红了,“我家横遭惨祸,公子身为三弟故人,不同情也就罢了,何故讪笑?如此非君子所为,就请公子即刻出府,今后老死不相往来。”
郑彦笑容不改,“兄长放着现成的法师不用,岂不可笑?”
“法师在哪里?”薛芳飞道。
“小弟便是。”
薛老夫人急掩郑彦之口,“小公子莫要玩了,那妖怪厉害得紧。”
“伯母莫怕,如此小妖,郑彦还没放在眼里。”
薛家四人皆不信。郑彦将赏菊会上与薛凌飞饮酒聊天的事说了。
薛芳飞不解,“三弟这是何意?他从未娶亲,哪里来的妻子?”
郑彦含笑不语。
“莫非他说的是妖怪?”
郑彦笑道:“姐姐真的不笨。”
“没来由的,三弟活着时,我们一再劝他除妖,他都舍不得,为什么现在……”话未说完,珠泪滚滚而下。薛锦飞更是饮泣不已。
郑彦等他们哭累了,才说:“事不宜迟,今晚便是了结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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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萋萋,月冷风高,薛凌飞墓前。
时近三更,嘤嘤哭声由远而近,妖风过处,一个白衣女子立于墓侧。月光下,女子修长的影子拉得很长,实事上她本来身材就很高,约丈余。
薛芳飞埋伏在兄长和郑彦中间,见此情景不由发抖。薛锦飞感觉到妹妹的异样,心里又埋怨又心疼。他的眼睛望向郑彦,他一直不能完全相信他,这个年纪轻轻的后生果真能够降住妖怪,洗刷薛家的耻辱吗?
郑彦在此时站了起来,迎着白衣女子,一尺长的束发飘带随风飘扬。
白衣女子放下掩面的衣袖,露出淡红色的一张脸,眉目倒还可看,但并非绝色。她有些怨毒的盯着郑彦那张美如满月般的脸,一言不发。
“鸡都死了,黄鼠狼就不必哭了。”红似花瓣的双唇说出的竟是这样一句话。
女子面无表情,“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是情?”
郑彦大笑,“妖怪足比禽兽,你或许连禽兽都不如,还谈什么情?”
女子眼中射出寒光,打在郑彦身上,吃了一惊,“佩戴圣物,桀骜不驯,你是恶人?”
郑彦并不回答,“跟你的情告别吧,你以后再也用不到它了。”
女子苦笑,她自知不免,已将生死致之度外。
“没有薛郎,生也了无意趣。只是,能否让我再见他一面。”
“你杀了他,为何还要见他?”
女子怒目圆睁,黑色的长发瞬间转红,扬扬洒洒,喝道:“我何曾杀他?拦他还不及。”
此话证实了郑彦的想法,薛凌飞自己寻了短见,薛家为了顾全脸面说了慌。
郑彦想到薛凌飞进退两难的心境。“到底他还是因你而死。”
“我只问你,我能不能再见他一面?”自薛凌飞死后,她夜夜徘徊于坟前,最大的期望就是与他的鬼魂重逢。
郑彦不无惋惜的摇摇头,“不可能了。按阴间律法,薛凌飞罪该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女子后退一步,全身颤抖,喃喃自语:“杀人的是我,吃人的也是我,为什么罚他?”
薛芳飞听到这里,突然站起来。“正是如此。你逼死我三弟,又害他下地狱,你还我三弟来。”
女子抖得更加厉害了,仰天大叫一声,现出原形,身子一丈来高,手似树根弯曲着,长着尖尖的黑指甲,最可怕的是一张脸,变成一朵花,花心可动,花蕊为牙,吐着长长的红色舌头,瓮声瓮气的说:“我去阴间找他,一定要见他一面。好歹让阎王放了他,拿我抵命。”
“你别妄想了,妖怪进不了阴间,纵然进去了,薛凌飞也不会随你来,他已经放弃你了。”
她瞪着郑彦,低吼着:“我不信。”
郑彦冷笑,“你这个低级的妖怪没脑子吗?如果不是他委托我除掉你,我怎么可能找到你。”
响彻云霄的哀嚎和怒吼震颤着人们的耳膜,她愤怒的扑向薛凌飞的坟墓,尘土飞扬。郑彦及时祭起三昧真火,苍白的火焰将她包围起来,刹那间烧成灰烬。
良久,薛家兄妹惊魂未定。
“她死了吗?”薛锦飞问。
郑彦点点头。他想起薛凌飞最后的眼神,可以确定,薛凌飞仍然爱着她。他之所以不告诉她,是因为他并不赞同人与妖之间的感情,所以他让她死了心,他对这个选择不后悔。
“她究竟是什么妖怪?”薛芳飞问。
“花妖。”
“何种花草?尽数毁去,以免再害人。”
郑彦想了想,“她叫嘉荣。”
薛家花园里架起一口巨大的铁锅,沸油翻滚,一丈来高的赤色花草片刻即被炸焦。薛芳飞还不放心,用冷水加生石灰又煮了一遍才罢手。
“这么难看的花草,三弟为何如此迷恋?”薛锦飞大惑不解。这也是郑彦一直想不通的问题。
郑彦在花园里绕了一周,看遍园内所有花草,突然被一丛不起眼的小草吸引,它的茎是方形的,开着黄色的小花,结着红色的果实。
他连根拔下一棵小草,拿在手里仔细辨认,心中的疑团终于解开,笑道:“原来如此。”
[注解]
嘉荣:生而秀,其高丈余,赤叶赤华,华而不实。其名曰嘉荣,服之者不霆。
荀草:其状如葌,而方茎黄华赤实,其本如藁木,名曰荀草,服之美人色。
2003年12月30日星期二
前传 花仙劫
“神州西北,丹水之侧多白玉,白玉丛中有雪洞,相传盛产玉膏,是黄帝最爱吃的。”这是多年前姜太公说的一个故事,郑彦凭着记忆按图索骥,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找到了雪洞。
雪洞高约三丈,云雾缭绕,冷气袭人,饶是追风来自塞北,啸天本为仙种都承受不了如此的寒冷,在风中不住打战,花翎干脆躲在郑彦怀中缩成了一团。
郑彦想了想,将裘皮外套脱下来,披在追风背上,又取下白狐围脖系在啸天身上,自己只剩下一件白貂毛领棉袍。
“走吧。到了这里不吃玉膏,冻死都没人同情。”他轻松的笑着,似乎没有感觉到寒冷。
于是啸天和追风抖擞精神,义无反顾的跟着主人走进深不见底的雪洞。
雪洞之中,冰雪堆积,如同仙境般纯净圣洁,美得令人窒息。美景当前,郑彦却不敢停。十几次,追风和啸天驻步,都被郑彦一巴掌打醒。因为他知道只要稍做停留,他们一行就会被冻成冰雕。
走了十几里地,忽见不远处热气沸腾,大量的玉膏如喷泉一样从源头奔腾而出,沸沸扬扬,白色的蒸汽直冲洞顶,在洞顶上凝固成各种各样千姿百态的玉柱。
走近些,地上已经形成一个方圆数亩的玉盆,满盛玉膏,几乎溢出来。玉膏呈淡绿色,半透明的,很像马奶葡萄做成的果冻,看上去非常诱人。
郑彦没有容器可盛玉膏,只用双手掬一捧来吃,看上去热气腾腾的玉膏其实冰凉清爽,入口即化,香甜无比。奇怪的是玉膏滑入肚腹之中,渐渐转热,化成无穷的热量传遍周身,将寒气逼出体外。
郑彦大喜,用手指沾了一点儿玉膏,喂给怀中探头探脑的花翎。它吃了玉膏后,大睁双眼,抖抖羽毛,展翅而飞。
郑彦大笑,对着刚学会飞翔的雏鹰叫道:“不要飞得太高,小心撞到洞顶。”
话音未落,花翎的头已与洞顶玉柱亲密接触,碰了一个小包。它受了惊,急扇翅膀,飞回郑彦身边,一头钻进主人怀里,再也不出来了。
郑彦笑着回头招呼旁边不明所以的追风和啸天,“此物千载难逢,最是珍贵,快来吃吧。”
主仆四个把玉膏吃个饱。遗憾的是此物出了玉盆后半柱香的时间就会变硬,成为晶莹剔透的瑾和瑜,无法继续食用。怨不得玉膏只存在于传说中,连姜太公都没有亲眼见过。
热量在身体里乱撞,虽然十分受用,但是弄得湿热不堪,郑彦敞开衣领,微露胸膛,仰面躺倒在雪地里。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双美目注视着他。能窥探他这么久,她绝非人类。卧虎没有示警,此女非妖。
郑彦侧身,仍然保持卧姿,一只手托住头,黑色星辰般的眼睛直视那双美目。
“仙子打算何时现身?离在下近一些,可以看得更清楚。”
银铃般的笑声响起来。一个绝色美女出现在两丈开外的玉岩上,鹅黄色的长发挽成双髻,云鬓蓬松,秀脸粉红,弯眉凤目,樱桃般的小嘴儿鲜红亮泽,七彩霞衣轻裹纤细苗条的身材,娇媚可人,飞燕转世亦不能比。
郑彦皱皱黑亮的眉毛,一点儿没有起身施礼的想法。他不喜欢被窥视,哪怕对方天香国色也一样。
“仙子以美人容颜见长,不知现在扮作何人?”
荀草仙子哼了一声,“你也太小看我了,你眼前的我是真身。”
郑彦点点头,荀草的功用是美容,世人只记得荀草的本领,便以为荀草仙的美是后天做出来的。看来神仙也会被盛名所累。
“郑彦,本仙与你是初次相见,你怎么认出我的?”
“仙子鞋子上的花案暴露了身份。”
荀草仙低头看鞋,绿色丝绢制成的绣花鞋上绣的正是黄花赤实的荀草。
“恶人的眼睛果真犀利。”
郑彦眯起眼睛,微笑着,“仙子窥探在下许久,不知有何赐教?”
荀草仙的目光落在郑彦胸前几近半透明的肌肤上。“我找你算账!”
郑彦吃了一惊,笑道:“郑彦敢说从未招惹过仙子,仙子为何突然降罪?”
荀草仙噘起小嘴,“那天你来过花园后,薛家人便将荀草与嘉荣一并铲除。可怜我那些无辜的子民被牵连至死。”
“既然如此,仙子应该找薛家人报复。”
“谁叫你多事。如果不是你,薛家人怎会识得荀草。”
“仙子这么说,完全不讲道理么?”
“神仙什么时候讲过道理?”
郑彦笑,“这倒也是。”
女人,无论她是何种形态,人、鬼、妖、仙,都是最难缠的。郑彦需要格外冷静的头脑去应付现在的场面,可是偏偏此刻他的头晕晕的。从丹田涌出的热度急剧上升,烧得他的脸儿变成粉红色,有一种想要撕破衣服的冲动。
“不好,是迷情香。”郑彦忽然意识到这一点。
迷情香无毒,气味很淡,雪洞中玉膏的香气过重,遮盖了迷情香的味道,以至郑彦中招。
欲火焚身,花翎不明白为什么栖身之地突然变成火窟,急急从郑彦怀中飞出,和追风、啸天一起懵懂的看着主人用冰雪将自己埋起来。
荀草仙飘然降落在郑彦身边,她的眼睛有些意乱情迷,郑彦明白了,迷情香对神仙也有作用。当她企图非礼他的胸膛时,他避开了。
“‘仙凡殊途’,请仙子放尊重些。”无论如何,她是仙,应该比人更有定力。
谁知荀草仙说:“你刚才所食玉膏能改变体质,我跟你共度春宵也不算屈尊。”
郑彦眼中燃起怒火,“迷情香是你放的?”
“正是。我选了你做我的临时夫君,你不高兴吗?”
郑彦不说话,只狠狠的瞪着她。
“我每次提升功力,都需要纯阳之气。恶人阳气最重,我的子民因你而死,就罚你贡献一点儿阳气。你放心,马上就会恢复,不会有什么损失。以前我也试过,不过那些人都不如你生得这般迷人。”
“你休想在我身上得逞。”
荀草仙舒展腰肢,七彩霞衣薄如蝉翼,玲珑的身材若隐若现。
“我身为花仙,哪里配不上你?”她伸出玉手想摸郑彦的脸,郑彦闪开,动作已不如刚才敏捷。
“连人类圣人都知道‘食色性也’,你身为恶人,为何这般迂腐?”
“仙子如此作为,还谈什么圣人。”
他一面说,一面努力将欲火下压。
荀草仙笑,“你不要用力压住它,压得越久,反弹之力越大,到时找不到放泄的出口,欲火反噬,大罗金仙都救不了你。”
郑彦的意识开始模糊,眼睛里只有荀草仙诱人的女体,手不由自主伸向她纤细苗条的腰身,只是一次,放荡一次又有什么关系?
荀草仙闭上眼睛,等待着电光火石的一瞬。可惜这一刻没有如愿到来,郑彦的手收回去了。当她再次睁开眼睛,郑彦正脚步踉跄的往洞口方向走。
“可恶!为什么他的意志力这么强?”
她没耐心等了,迷情香发作起来,会损失功力。她追上郑彦,酥胸半露,合身向他扑去。
她把郑彦扑倒在地,嫩白的小手抚上郑彦胸口,好热好温暖的感觉,男人的肌肤竟然可以这样光滑。
清醒的意识飞速流失,郑彦已经无力推开她。忍无可忍中,黑色花朵从郑彦手中绽放,片片花瓣散开,飞向她面门,距离太近,待她看清那不是花瓣而是刀片一样锋利的龙鳞时,已经躲闪不及,剧痛中她失去知觉,一头栽倒在雪地里。血似红梅,染得白雪眩目般的美。
郑彦半躺在地上,心里要杀她,身体却完全不听他的话,手上使不得半分力,想再发一片龙鳞割断她的喉咙也不能。
“唉!算你命不该绝。”他轻拍一下地面,与马、鹰、犬一起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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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郑彦突然出现在郑氏大宅中。
“少爷,您何时回来的?”小桃正带着他的长子在卧房外玩,见了他,惊问。
郑彦躲避着她询问的目光,抑制着将她剥光的冲动,沉声问:“少夫人在房里吗?”
“在。夫人也在。少爷,您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他的样子就像醉了。
她上去扶他,“小少爷,你也来帮忙扶你爹爹呀。”
“闪开!”郑彦粗暴的推开她,年仅五岁的孩子被吓哭了。
哭声引来郑夫人和徐妙音,郑彦不理母亲,在众目睽睽下横抱起徐妙音进了卧房。此举吓得奶娘和下人们纷纷躲避。
郑彦也不关门,将徐妙音放到床上,不顾她的哀求,解下罗裙。
郑夫人在门外看了,变色道:“彦儿,你乃久读圣贤书之人,难道不知‘非礼勿为’的道理吗?”
郑彦头也不回,“娘不会‘非礼勿视’吗?”
郑夫人怒不可遏,进房抱了幼孙忿忿而出,离开时红着脸带上了门。
严冬,卧房里满室春色。
起先,徐妙音还有意压制内心的情感,到后来在郑彦的爱抚下,她忘情的呻吟着,完全不顾忌外人能否听得到。
经过一天一夜的缠绵,郑彦体内的迷情香消散,理智和意识恢复。他清楚的记得所发生的一切,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可笑。
徐妙音伏在他胸口,“少爷,你上次突然离去,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刚才你……”两朵红云浮上脸颊,她的声音低得如同蚊蚋哼唱,“可知少爷心里还是疼我的。”
郑彦的眉头皱起来。
徐妙音紧紧抱住他,“少爷不要再走了。两个孩儿不能没有父亲。妙音也离不开你。”
郑彦起身,“你太累了,好好睡一觉吧。”
他穿好衣服,走出门去。
第二天,徐妙音在桌上发现一封休书,言明如若不能守节,任凭改嫁。再寻郑彦时,早已不见踪影。
徐妙音始终没有另嫁他人,郑彦也再没有回来过。
2004年1月3日星期六
前传 红刺(上)
云南边陲的山沟里夜色正沉,几户人家却亮起了灯,昏黄的灯光在潮湿的微风中摇曳着,使沉闷的空气染上一些不确定的因素。
“路上要小心。全村人的希望都在你身上哪。”父亲叮嘱。
“哦。”睡得迷迷糊糊的血玉看着父亲把一个小小的手绣吊线荷包挂在他胸前,紧贴心口塞进衣服。
“他爹,孩子这么小,他行吗?”母亲担忧地说,温暖的手抚摸着儿子的脸孔、头发、前胸和脊背,好像抚摸着一件珍贵易碎的磁器。
父亲长叹一声,“没办法呀,田租就要交了。”他费力地挪动瘸腿,如果不是为了采到上等的红宝石,他就不会冒险到缅甸的深山沟壑中,也不会摔伤了右腿。
母亲落泪了,地里产的粮食根本不够交田租,何况还有杂税和身丁钱,为了生存丈夫不得不每年随村里人去地势万分险恶的缅甸开采被称为“鸽血”的红宝石,然后去赶五百里外每年一度的宝石集市将原石贱卖给珠宝商人。今年,他们唯一的儿子血玉十五岁了,该说亲事了,为此丈夫才会深入缅甸山区开采更昂贵的原石,结果原石采到了,他却摔下了山崖。说来邪门,他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却没有死,人们都说红宝石救了他,那是一块有魔力的宝石。可是他的腿毕竟断了,同去的村里人卖了自己采的原石为他治伤,他们说他采的宝石大,从没见过这么大的,便宜卖了太可惜,一定得卖个好价钱。现在这块红宝石不但关系着他们一家的命运,也关系着全村人的命运,把它妥善地卖掉为整个村子交田租,万万不能出差错。
“没事的,谁会注意一个孩子,而且还有大宝他们几个跟着。”父亲安慰母亲。
大宝、二宝、三宝、四宝与血玉一家有亲缘关系,他们四个是亲兄弟,是村里最勇敢最强壮的男人。由他们陪同血玉去宝石集市,母亲的心稍稍平静了一些。
天亮前,血玉和大宝等人出发了。
云南多山,更多河流湖泊,构成了山岭纵横,水系交织,河谷渊深,湖泊星罗棋布的独特地貌,天然的淡水湖像颗颗明珠一样点缀在群山峻岭之中,显得格外瑰丽晶莹。
血玉是个普通的农家少年,从没出过远门,一路上他记着父母的嘱咐,虽然有时也会被秀丽壮观的景色吸引,但是绝不贪玩耽误行程,他心里想,外面再好也是外面,不属于他,只有家才是最真实的,他巴望着早一点儿完成任务平平安安地回家去。母亲说做好这件事,他就能成为村里人心中的英雄。英雄是什么?他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他不是个胸怀大志的人,娶妻生子是他最大的人生目标,他喜欢在夕阳下看老牛吃草,喜欢下雨时欣赏被雨点砸得麻麻点点的水面,总之他不识字却懂得无为长乐的道理。
集市到了。血玉很兴奋,清瘦黝黑的小脸发红,只要把原石卖了就可以回家了。但不一会儿担心就把喜悦冲淡了,他从来没做过生意,不知道该怎么做。
在集市一个偏僻的角落,他脖子上取下绣花荷包,这荷包是母亲亲手绣的,绿色的底色,上面绣了两只五彩斑斓的孔雀,十分精致,家里穷得买不起丝线和金线,可是母亲的手工实在太好了,竟把粗线拈细绣出了这么漂亮的图案。想到母亲,血玉的鼻子有点儿酸。
“兄弟,东西拿出来吧。”大宝顶着刺眼的阳光说。
血玉从荷包里倒出原石,捧在手心里,大宝兄弟睁大眼睛,他们没有近距离看过它,只知道它是红色的原石,有鸡蛋大小,现在它突然暴露在阳光下,竟然是暗淡无光的紫红色,这说明它不是很纯的红宝石。大宝兄弟很失望,在心里劝慰自己中土不产红宝石,而它又号称天下第一宝石,即使有杂质,也应该比较珍贵。
血玉不知道他们的心事,仍然宝贝地捧着原石,它救过父亲的命,他和村里人一样深信这一点。在他手中,不起眼的原石缓慢地贪婪地吸吮金色的光线,它的色泽渐渐转淡……
一个时辰过去,问津者寥寥无几,大宝兄弟不断仰头看天时,哀声叹气,如果今天卖不出宝石,连日来的辛苦跋涉就白费了,还得搭上路费,最要紧的是全村的田租,交不上田租的下场是什么他们很清楚,官家会收走他们的土地,失去土地就等于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当时没有把自家的原石卖出去就好了,这么想着,越发觉得这块红宝石丑陋不堪。
在阳光酷热的炙烤下,血玉的衣服被汗浸湿了,他孤单无助地看着面前匆匆走过的人们,为什么没有人来看看这块红宝石?它这么美,为什么没有人发现它?
他的喉咙发干,眼睛很痛。“大宝哥,有水吗?我渴。”他几乎呜咽地说。
“忍着点儿吧,水要用钱买的。”大宝不耐烦地说。
血玉没有说话,一滴泪掉在地上。
“快看,这是什么光?”忽然有人叫道。
血玉张开泪眼,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手中的原石正发出水一般清澈的光芒。
人们将血玉围住,都被这由深至浅的红色光茫震住了,那块红宝石此刻已变成浅红色,清澈透明,光彩夺目。
“多少银子?我要了。”一个中年商人说。
血玉正要感激他,忽觉手中一沉,是两根金条。一个年青人随后叫道:“是我的。我都给钱了。”
“什么你给钱了?你那点儿钱够吗?”一个胖胖的商人喊道。
一时间商人们纷纷出价,金银珠宝塞向血玉,他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场面越来越混乱,更多的商人参与进这场竞价,有些人等不及,伸手抢原石,大宝兄弟赶紧阻拦,血玉吓得脸色苍白,用尽全身力气将原石护在心口。
人墙向他压下来,他被压倒在地,感觉身体被压扁,骨节作响,痛疼令他几乎昏过去。难道要被压死吗?他心里十分害怕,想起了家,想起了父母,他用力挣扎,却似蚂蚁撼树,人墙纹丝不动。他口不能言,手脚不能动,连呼吸都困难,快要死了,他绝望地想,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
前传 红刺(下)
血玉惊骇得不知所措,胸口堵得生疼,口中鲜血狂喷。
但是这次没有得到郑彦的同情,他异常严厉逼迫他,“快说!”坚毅的目光下没有后退的余地。
血玉觉得胸口上的压力越来越重,肋骨快被压断,淤血全部冲至头部,大片大片的血雾从口中喷出,将头顶一方天空染红,痛不欲生中,他大叫:“我不会死,我要活下去。放了我吧!”放声大哭。
郑彦浑身浴血,听到他的话,笑了。
血玉俯倒在地,掩面痛哭,他突然发现活着比死去更痛苦,他为这种新生悲伤不已。
郑彦轻轻拍着他的脊背,像是安慰,却没有安慰的话。
人群渐渐围拢来,他们为这千古不遇的奇景惊讶。郑彦对他们视而不见,更不屑回答他们的问话。
“哭累了就站起来。我们去找东西吃。”郑彦淡淡地说,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
血玉被他拉起来,颤抖的手摸向心口,除了衣服上有一个破洞外,那里已经基本平复,只留下一块鸡蛋大小的红斑。
他望向郑彦,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大哥哥的衣服上沾满污血,这么好的衣服被弄脏了,真可惜,最糟糕的是自己没有钱赔他。
郑彦不知道血玉的心事,他生长于豪门,无法真正体会民间疾苦。他领着血玉,随便找了一家客店住进去。
血玉在他的安排下香汤沐浴,进澡盆时他极力挣扎,还以为店小二要把他煮了,等平静了才发觉大木桶里温暖舒适,竟不愿出来,洗了一个时辰方了。他换上郑彦的衣服,淡蓝色的丝质长衣,轻薄的感觉如若无物。
来到前庭,郑彦在桌边等他。他发髻上裹了一块金线勾边的方巾,外罩浅绿丝缎长袍,脚蹬银白锦绣短靴,面如敷粉,晶莹嫩白,烈日余辉在面庞上形成一层圣洁的光晕。
血玉看愣了,什么时候自己能像他那样?
“衣服合适吗?”这鬼地方连卖衣服的都没有,只好让他穿自己的了。
“有点儿大。”
郑彦微笑,“过几天就不大了。”
“哦。”血玉含含糊糊地答,大哥哥比他高两头,身材魁梧,恐怕自己成年后也长不了那么高。
“店里没什么好菜,将就点儿吧。”郑彦客气地说,虽然也猜到这孩子没吃过酒宴。
血玉看着满桌的烤羊腿,烧牛心,熘肉片……口水禁不住往下流,当下不顾吃相,他也不懂用餐礼仪,风卷残云般吃起来。
他吃掉了整桌饭菜,连自己都被吓坏了,他的食量和食欲何时变得这么大?郑彦只是含笑看着,正常,他想。
“宝石没了。你跟我走吧。”郑彦等他吃饱喝足后说。
血玉想起此行的任务,嘴里发苦,“我要回家。”家毕竟是家,就算没有完成任务,他也得回家。双亲在等他。
“普通人的生活已经不适合你。”
“我想回家。”血玉哽咽着说,很怕郑彦强迫他,命是他救的,就该听从他的命令,可是他太想家,太想自己慈爱的父母亲,经历了死亡的洗礼,他迫切地想回家看看,把这些痛苦离奇的遭遇告诉他们,然后在他们心疼的泪水里找到心的归宿。
这个时候,不能期待他懂得郑彦话中的含义。
郑彦本想跟他挑明事实,看到他现在的样子,还是算了,说了他也不明白,让他自己体验吧。
“我这里有点儿银子,估计够你回家的用度。”
“我不能要,你救了我,我还没有报答你,怎么能再要你的银子。”
郑彦笑了,眼中繁星闪闪,“以后你可以帮我。等你父母去世之后再来找我吧。”
血玉不敢应,他恨自己的狭隘,只顾着自己的私欲,只是父母亲还年轻,他们会活很长很长时间,大约在子女眼中父母都是不死的,不是不会死,是不能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日后要娶妻生子,成立自己的家庭,有家就不能陪大哥哥浪迹天崖,否则怎算好丈夫,好父亲。
郑彦读懂了他的顾虑,没有再说什么,他睿智的眼睛依稀看到血玉的未来不会一帆风顺,英雄的生活又何曾顺利过,有得必有失,有些人注定做英雄,逃也逃不掉。
郑彦走后,血玉找到大宝兄弟,结伴回家。
一路上,默默无语,血玉只道他的本家兄弟在为临阵脱逃的行为内疚,自己倒有几分过意不去,他不会安慰别人,只好闷头走路。这样一来,他发觉身体有点儿不一样,以前走十几里就气喘喘吁吁,现在昼夜不停的跋涉也不会累。快点儿回去和父母团聚,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他放开步子越走越快,直到大宝兄弟在后面叫苦不迭地喊他,才停下来歇一会儿。
离村子越来越近了,血玉总感到背后有几双冰冷的眸子盯着他,他回过头,接触到大宝他们视线,眼神那么怪异,他们马上把目光移开了。
血玉终于回到朝思暮想的家中。
“娘!”他一头扑进母亲怀中,“我差点儿见不到您了。”
听了血玉断断续续的叙述,聚在他家破屋里迎接英雄的村人们黯然散去。
母亲抱着血玉,哭得像个泪人。
父亲始终低着头抽旱烟,目光僵滞。打听到红刺嵌在儿子心口的消息后,他就一直这样。
天擦黑时,血玉家已迎来送往十几拨人,不是借钱粮,就是催债。母亲流着泪把他们送走,为了给丈夫治病他们欠了太多的人情和债务,原石没了,大家的希望也没了,今年的田租拿什么交,村里人怎么活下去?没有人知道。
父亲还在闷头抽旱烟。
血玉无声地抽泣,原石被大哥哥拿来救了我的命,难道错了吗?
吃过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晚饭,母亲牵着血玉的手爬上小阁楼,这是他的房间,粗竹子搭成的床上铺着厚厚的稻草和旧被褥。
“路上这么辛苦,安安心心睡个好觉,别为家里的事担心,有爹娘哪。”
母亲为他脱下衣服,在床边坐了一会儿,等他睡着了才下去。
血玉沉入梦乡,露出甜甜的笑容,不管怎么说,终于到家了。
山区的深夜,万籁俱寂,血玉睡得正香,忽觉身上一沉,接着一个冰冷的东西抵在心口。他猛睁双眼,昏暗中一个人持刀骑在身上,是父亲,父亲的眼神和大宝兄弟一样怪异。
“爹!”
“孩子,别怪爹。红刺在你心里。如果不能取出换钱,就不能交上田租,村里百十口人就活不下去。”
“爹,您要杀我吗?”血玉挣扎,但是动不了,手脚已被麻绳捆住。
血玉双目垂泪,心中十分害怕。
亲生父亲的刀刺入胸肌,好痛!君要臣死臣不死,此为不忠,父要子亡子不亡,此为不孝,他不敢躲,忘了躲,也躲不开,只由着热泪奔流灼伤脸,灼伤心。“爹……”他喃喃地叫着,看到父亲的泪滚下来,滴在自己的脸上。不是要杀死儿子吗?父亲为什么哭?自己的性命在父亲眼里是什么?他这个生命唯一的延续居然比不上村里人一年的田租。他怎么也不明白。那种感觉与上次挖心不同,不是屈辱,而是彻骨的悲痛。刀尖刺中心脏,血还未出,刀的温度很低,寒冰一样,好冷!
刀刺不进去了,血玉猜它碰到了红刺,刀锋旋转,力图剜出瑰宝。冷汗从血玉脸颊上滑下来。
“孩子他爹,你疯了!”
母亲突然冲进来。她夺下丈夫的刀,把他掀翻在地,割断绳子。
“孩子,他们要杀你。快跑!”
血玉的母亲在生他时难产,产血染红了衣服和她佩戴的古玉,因此孩子取名血玉。她冒着生命危险生下的孩子,怎么能轻易死掉。
血玉逃出家门。
“不要让他跑了。抓住他!”父亲嘶声叫道:“你要是我的儿子就停下。”
村里家家燃起灯火,脚步声嘈杂,村人们都擎着火把追赶血玉。
血玉没命地跑,向着村外稠密的森林。
“我不会死,我要活下去。”可是活下去的目的是什么?意义是什么?
狂奔了七天七夜,从黑夜到白天,不知摔了多少跟头,也不知跑了多远,出来时穿的单衣已经剐得丝丝缕缕,手脚上都是粘糊糊的泥土。
他在小溪边停下,喝足了水,再掬一捧洗漱,水流由浊至清,映出他的脸,方面大耳,红棕色的头发。
“这是谁?”血玉吓了一跳。
等他明白水中倒映的是他本人后,再看手脚,俨然成人。人可以在几天之内长大吗?骇人听闻。他在溪边坐了一天也没想明白。
第二个问题:不能回家,怎么生存?
头几天,血玉以吃野山菌和野果子为生。后来捕些小鸟小兔之类,原始森林里,野兽没见过人类,很容易到手。遇到老虎、金钱豹等猛兽,他就跑。后来他发现,它们很怕他,比他跑得还快,于是他就追它们。一次把一头公金钱豹追得没法了,跟他搏斗,他轻易就把它打死了。那以后,他开始捕猎猛兽。
这片森林住有妖怪,他常常见到他们,起初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很害怕,看多了就习惯了。有时遇到了,向他们打招呼,结果通常是对方落荒而逃,他一头雾水。
如此两年过后,他又想家了。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他原谅父亲。而父母也该消气了,当年的田租不知拿什么交的。现在他会打猎,兽皮可以换钱,交租应该没有问题。父母年纪大了,需要他照顾。于是他打理行装,回到生他养他的家乡。他不知道,他走的那天,森林里的妖怪们都松了一口气。
熟悉又陌生的村庄就在眼前,他不敢贸然在白天进去。
傍晚时分,他敲开自己家的门。门缓缓打开时,他的心“咚咚”乱跳,他不知道母亲能不能认出他。
“你是谁?”一个少妇在门里问,惊疑地望着这个高高大大的围着兽皮裙的青年。
他一时语塞,仔细看,那少妇好像大宝的媳妇。
“请问大嫂,这家的主人在哪里?”他尽量控制语调,怕她听出他的声音。
少妇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没有认出这个本家兄弟。他现在的样子与当初判若两人。
“客人,你是谁?从哪里来?跟那家人有什么关系?”
“我叫…红刺,从很远的地方来,跟他们有点儿交情。”血玉支吾道。
“那家人害人不浅。说原石能卖大钱,骗了我们的钱财,到头来被他们的儿子偷跑了。那年村里好多人家活不下去,大家一核计,把他们赶走,田地和房子分了。就这样还有不少背井离乡的人。这两年,我们过得艰难呀。”
血玉忍住伤心的泪水,“有没有人知道,那对夫妻去哪儿了?”
“没信义的人,要饭都要不到。听说在外乡饿死了。”
惊闻噩耗,血玉几乎站立不住。
“客人,你不舒服吗?进来歇歇吧,我们村的人都很好客,何必认准那家人。对了,客人怎么认识他们的?”
“他们是我的父母。”
血玉哭着跑开,剩下少妇在原地发愣。
悲痛中,茫然不辨归途,血玉竟向城市跑去。
在那里他碰到几个捉妖的道士,从他们那里他知道了自己是谁,学到了很多东西,然后他离开他们,继续自己孤独的旅程。
什么时候我的时间到了,往路边一倒,没有人知道,死了也干净。
可是他是不死的。人生的旅程对他格外垂青,它太长太长,足足有一千年之久。
“我不想做英雄,把我变回去,郑彦,只有你能帮我,你在哪里?”看穿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人心的自私险恶,他只想一死了之。
[注解]
女丑之尸:生而十日炙杀之。在丈夫北。以右手鄣其面。十日居之,女丑居山之山。
2004年3月22日星期一
前传 红刺(中)
时间一点点过去,人墙下暗无天日,臭汗熏人,血玉疼痛难忍加之气血不畅陷入半昏迷状态,不知这种痛苦还要持续多久,此刻只求速死。
昏昏沉沉中听到喊叫声,身上的重量减轻了,血玉心中燃起求生的愿望,一定是大宝哥他们来救自己了。一丝光线透进来,接着更多的阳光照射进来,天光大亮,重见天日后的少年喜不自胜,不顾浑身酸痛翻身而起。
他看到一个女人,灰色麻衣,披着枯黄稀疏的长发,用右手遮着面孔,那只手的皮肤是深褐色的,干枯得没有一丝水份,仿佛在骨架上包了一层老树皮,顶端长着紫红色的指甲,约有两寸长。
“血玉兄弟,快跑啊。”三宝的声音。
血玉寻声望去,四个本家哥哥在百步之外向他招手,和他们在一起的是那些想买原石的商人。关键时刻,他们抛弃了他。
女人从长袖里伸出左手,一样的褐色皮肤,一样的干枯如柴,血玉呆立不动,不明白她想干什么?
“红——刺——”她慢慢吐出两个字,似乎用了很大力气。
血玉好一会儿才明白她指的是什么,红刺不就是红宝石吗,她想要他的红宝石。
“不。”他想起父亲的话,红宝石是全村人的希望,“我不能给你。”他把原石更紧地护在心口,拔腿欲奔。他对自己的速度有信心,只要能跑起来,谁也追不上他。
可是女人的速度更快,她没容他起跑,枯如干柴的左手一下就穿透了他的胸膛。剧痛使他不能发声,但意识十分清醒,原石被夺去了,还有一样东西也被夺去了,低头看,胸口一个血淋淋的大窟窿恐怖地往外奔血,他的心不见了。脑中一片空白,他倒在地上。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血玉被杀于闹市。
手中沉甸甸的震动令女人奇怪,她移开遮面的右手,想看看是什么东西?
血玉从没见过这么难看的脸,皱皱巴巴的褐色老皮,黑洞洞的眼睛,露着白骨的鼻子,她没有眉毛,嘴只是一条歪歪扭扭的细缝。她居然在笑。
年轻、滚烫的心脏在她手中跳动,散发着余热和活力,她一口咬下去,鲜血顺着嘴角滑下。血玉屈辱地闭上眼睛,完了,自己的心就这么让一具丑陋的干尸吃了。“咯吱咯吱”半颗心被嚼碎咽下,太好吃了,剩下半颗心女人直接吞进肚去。
女人带着满足的笑容离去,如果那也能被称作笑容的话。
恐怖残忍的场景使人们久久不敢围拢过来,血玉躺在血泊里,血似喷泉一样奔流,他知道等血流干了,他的生命就结束了。睁开眼睛,阳光仍然猛烈刺眼,他却不敢合上眼帘,死后的世界是一片黑暗啊。
这个集市可容纳千人,看到这出惨剧的至少八百,他们在远处小声地议论,有同情,也有庆幸。大宝兄弟在干什么?血玉想喊他们过来,他要给父母留句话,让父母知道他尽力了,可是胸部的血倒流,喉咙被血堵住,出不了声。爹,娘,我想你们,我想回家……他啜泣着。
“小兄弟,谁伤了你?”急切地呼叫和一阵剧烈的晃动把将要睡去的血玉唤醒,伤口嘶啦啦地疼。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半跪在他身边,面如冠玉,唇若花瓣,白色剑袖丝衣,天神一样漂亮。
血玉张张口,呕出大量血块,却没发出一个字。
“好了,我知道了。”他禁止血玉再说话,迅速取出一张画有古怪字符的纸条,烧成灰,用净水调和,灌进血玉口中。血奇迹般止住。这就是当年姜子牙赠与比干的无心符,可保护挖心者五脏不受损,止血延命。
“你要挺住,我去去就来。”
郑彦言罢上马,朝苍鹰盘旋的方向飞驰而去。
血玉想叫他不要去,无奈发不出声。他就这么走了,血玉很失望,自己现在一定很可怕,他懒得跟他说话,他是个有钱人,怎会陪一个穷孩子,他突然有点儿恨他,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郑彦追上女丑时,她正在与花翎和啸天搏斗,灰色麻衣被利爪尖牙撕烂,骷髅般的身材越发令人恶心。
郑彦一声呼哨,鹰犬退后。花翎从空中落下,啸天喘着粗气,它们为了拦截她,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女丑本是一个妙龄少妇,因红杏出墙,被弃海外孤岛,后被十个太阳当作戏弄的对象,炙烤而死。她的尸体因吸收了过多的阳光,变成妖怪。此妖在阳光下烤为干尸,不像其他妖怪那样怕光,而且凭借太阳的力量,妖力非凡。
“抢东西就罢了,为什么杀人?”郑彦厉声喝道。
女丑翻翻怪眼,用沙哑的嗓音说:“多管闲事。”
“你把那孩子的心和红刺交给我,我放你一条生路。”郑彦并非大发善心,网开一面,实在是无心符时限短,拖延不得。
“心已经吃掉了,怎么还你!”
郑彦大怒,一掌击去,他很少与如此丑陋肮脏的妖怪近身肉搏,但现在没办法,如果用法术杀她,人心娇嫩脆弱必会受损,若要智取,又需时间,必须在半个时辰内拿到心,否则那个孩子就没命了。
女丑笑嘻嘻用手隔挡,对她来讲,郑彦不啻于另一顿美餐,他不但心可食,全身都是极好的补品。
“咔嚓”她的手臂折断了,那一双雪白的肉掌比金砖还硬,比利刃还快,不到一个回合,她的四肢尽被他削去。太轻敌了,她想,若非轻敌他要杀她也需在十招之后,那样她就能逃得性命。世上没有后悔药,郑彦扣住她咽喉,生裂其胸,黑褐色的五脏流出来,中间有半颗鲜红的心脏。
郑彦把她的尸体扔给啸天和花翎,虽然脏,但是也是妖,吃吧,别浪费。
他跃上马背,带着红刺和半颗心飞奔而回。
血玉依然孤伶伶躺在那里,看见郑彦,他笑了。
郑彦把半颗心放进他胸腔,无心符时限已到,血液涌动,半颗心微弱地跳动,半死不活,血从缺失的一边奔流而出。郑彦眉头紧锁,人心有拳头大小,现在缺了一半,能不流血吗。
血玉面如淡金,凝视着郑彦,他不想让这个漂亮的大哥哥发愁,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有他陪他,他已经很高兴了。
郑彦发觉他在看他,心中一紧,从怀里掏出红刺,这块宝石有神奇的魔力,与卧虎契合,他本不想还他,可是目前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救他,再贵重的珍宝也不过是个物件,哪有生命珍贵。
看到原石,血玉眼睛发亮,它没有丢,被找回来了,如果可以动,他真想大笑大跳一场。
郑彦把红刺塞进心的缺口,血玉大睁眼睛,完全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郑彦用右手压住伤口,血从指间溢出,他闭目默念一串咒语,猛地睁开双目,盯着血玉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跟我说,我不会死,我要活下去。”
前传 红刺
云南边陲的山沟里夜色正沉,几户人家却亮起了灯,昏黄的灯光在潮湿的微风中摇曳着,使沉闷的空气染上一些不确定的因素。
“路上要小心。全村人的希望都在你身上哪。”父亲叮嘱。
“哦。”睡得迷迷糊糊的血玉看着父亲把一个小小的手绣吊线荷包挂在他胸前,紧贴心口塞进衣服。
“他爹,孩子这么小,他行吗?”母亲担忧地说,温暖的手抚摸着儿子的脸孔、头发、前胸和脊背,好像抚摸着一件珍贵易碎的磁器。
父亲长叹一声,“没办法呀,田租就要交了。”他费力地挪动瘸腿,如果不是为了采到上等的红宝石,他就不会冒险到缅甸的深山沟壑中,也不会摔伤了右腿。
母亲落泪了,地里产的粮食根本不够交田租,何况还有杂税和身丁钱,为了生存丈夫不得不每年随村里人去地势万分险恶的缅甸开采被称为“鸽血”的红宝石,然后去赶五百里外每年一度的宝石集市将原石贱卖给珠宝商人。今年,他们唯一的儿子血玉十五岁了,该说亲事了,为此丈夫才会深入缅甸山区开采更昂贵的原石,结果原石采到了,他却摔下了山崖。说来邪门,他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却没有死,人们都说红宝石救了他,那是一块有魔力的宝石。可是他的腿毕竟断了,同去的村里人卖了自己采的原石为他治伤,他们说他采的宝石大,从没见过这么大的,便宜卖了太可惜,一定得卖个好价钱。现在这块红宝石不但关系着他们一家的命运,也关系着全村人的命运,把它妥善地卖掉为整个村子交田租,万万不能出差错。
“没事的,谁会注意一个孩子,而且还有大宝他们几个跟着。”父亲安慰母亲。
大宝、二宝、三宝、四宝与血玉一家有亲缘关系,他们四个是亲兄弟,是村里最勇敢最强壮的男人。由他们陪同血玉去宝石集市,母亲的心稍稍平静了一些。
天亮前,血玉和大宝等人出发了。
云南多山,更多河流湖泊,构成了山岭纵横,水系交织,河谷渊深,湖泊星罗棋布的独特地貌,天然的淡水湖像颗颗明珠一样点缀在群山峻岭之中,显得格外瑰丽晶莹。
血玉是个普通的农家少年,从没出过远门,一路上他记着父母的嘱咐,虽然有时也会被秀丽壮观的景色吸引,但是绝不贪玩耽误行程,他心里想,外面再好也是外面,不属于他,只有家才是最真实的,他巴望着早一点儿完成任务平平安安地回家去。母亲说做好这件事,他就能成为村里人心中的英雄。英雄是什么?他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他不是个胸怀大志的人,娶妻生子是他最大的人生目标,他喜欢在夕阳下看老牛吃草,喜欢下雨时欣赏被雨点砸得麻麻点点的水面,总之他不识字却懂得无为长乐的道理。
集市到了。血玉很兴奋,清瘦黝黑的小脸发红,只要把原石卖了就可以回家了。但不一会儿担心就把喜悦冲淡了,他从来没做过生意,不知道该怎么做。
在集市一个偏僻的角落,他从脖子上取下绣花荷包,这荷包是母亲亲手绣的,绿色的底色,上面绣了两只五彩斑斓的孔雀,十分精致,家里穷得买不起丝线和金线,可是母亲的手工实在太好了,竟把粗线拈细绣出了这么漂亮的图案。想到母亲,血玉的鼻子有点儿酸。
“兄弟,东西拿出来吧。”大宝顶着刺眼的阳光说。
血玉从荷包里倒出原石,捧在手心里,大宝兄弟睁大眼睛,他们没有近距离看过它,只知道它是红色的原石,有鸡蛋大小,现在它突然暴露在阳光下,竟然是暗淡无光的紫红色,这说明它不是很纯的红宝石。大宝兄弟很失望,在心里劝慰自己中土不产红宝石,而它又号称天下第一宝石,即使有杂质,也应该比较珍贵。
血玉不知道他们的心事,仍然宝贝地捧着原石,它救过父亲的命,他和村里人一样深信这一点。在他手中,不起眼的原石缓慢地贪婪地吸吮金色的光线,它的色泽渐渐转淡……
一个时辰过去,问津者寥寥无几,大宝兄弟不断仰头看天时,哀声叹气,如果今天卖不出宝石,连日来的辛苦跋涉就白费了,还得搭上路费,最要紧的是全村的田租,交不上田租的下场是什么他们很清楚,官家会收走他们的土地,失去土地就等于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当时没有把自家的原石卖出去就好了,这么想着,越发觉得这块红宝石丑陋不堪。
在阳光酷热的炙烤下,血玉的衣服被汗浸湿了,他孤单无助地看着面前匆匆走过的人们,为什么没有人来看看这块红宝石?它这么美,为什么没有人发现它?
他的喉咙发干,眼睛很痛。“大宝哥,有水吗?我渴。”他几乎呜咽地说。
“忍着点儿吧,水要用钱买的。”大宝不耐烦地说。
血玉没有说话,一滴泪掉在地上。
“快看,这是什么光?”忽然有人叫道。
血玉张开泪眼,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手中的原石正发出水一般清澈的光芒。
人们将血玉围住,都被这由深至浅的红色光茫震住了,那块红宝石此刻已变成浅红色,清澈透明,光彩夺目。
“多少银子?我要了。”一个中年商人说。
血玉正要感激他,忽觉手中一沉,是两根金条。一个年青人随后叫道:“是我的。我都给钱了。”
“什么你给钱了?你那点儿钱够吗?”一个胖胖的商人喊道。
一时间商人们纷纷出价,金银珠宝塞向血玉,他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场面越来越混乱,更多的商人参与进这场竞价,有些人等不及,伸手抢原石,大宝兄弟赶紧阻拦,血玉吓得脸色苍白,用尽全身力气将原石护在心口。
人墙向他压下来,他被压倒在地,感觉身体被压扁,骨节作响,痛疼令他几乎昏过去。难道要被压死吗?他心里十分害怕,想起了家,想起了父母,他用力挣扎,却似蚂蚁撼树,人墙纹丝不动。他口不能言,手脚不能动,连呼吸都困难,快要死了,他绝望地想,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
时间一点点过去,人墙下暗无天日,臭汗熏人,血玉疼痛难忍加之气血不畅陷入半昏迷状态,不知这种痛苦还要持续多久,此刻只求速死。
昏昏沉沉中听到喊叫声,身上的重量减轻了,血玉心中燃起求生的愿望,一定是大宝哥他们来救自己了。一丝光线透进来,接着更多的阳光照射进来,天光大亮,重见天日后的少年喜不自胜,不顾浑身酸痛翻身而起。
他看到一个女人,灰色麻衣,披着枯黄稀疏的长发,用右手遮着面孔,那只手的皮肤是深褐色的,干枯得没有一丝水份,仿佛在骨架上包了一层老树皮,顶端长着紫红色的指甲,约有两寸长。
“血玉兄弟,快跑啊。”三宝的声音。
血玉寻声望去,四个本家哥哥在百步之外向他招手,和他们在一起的是那些想买原石的商人。关键时刻,他们抛弃了他。
女人从长袖里伸出左手,一样的褐色皮肤,一样的干枯如柴,血玉呆立不动,不明白她想干什么?
“红——刺——”她慢慢吐出两个字,似乎用了很大力气。
血玉好一会儿才明白她指的是什么,红刺不就是红宝石吗,她想要他的红宝石。
“不。”他想起父亲的话,红宝石是全村人的希望,“我不能给你。”他把原石更紧地护在心口,拔腿欲奔。他对自己的速度有信心,只要能跑起来,谁也追不上他。
可是女人的速度更快,她没容他起跑,枯如干柴的左手一下就穿透了他的胸膛。剧痛使他不能发声,但意识十分清醒,原石被夺去了,还有一样东西也被夺去了,低头看,胸口一个血淋淋的大窟窿恐怖地往外奔血,他的心不见了。脑中一片空白,他倒在地上。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血玉被杀于闹市。
手中沉甸甸的震动令女人奇怪,她移开遮面的右手,想看看是什么东西?
血玉从没见过这么难看的脸,皱皱巴巴的褐色老皮,黑洞洞的眼睛,露着白骨的鼻子,她没有眉毛,嘴只是一条歪歪扭扭的细缝。她居然在笑。
年轻、滚烫的心脏在她手中跳动,散发着余热和活力,她一口咬下去,鲜血顺着嘴角滑下。血玉屈辱地闭上眼睛,完了,自己的心就这么让一具丑陋的干尸吃了。“咯吱咯吱”半颗心被嚼碎咽下,太好吃了,剩下半颗心女人直接吞进肚去。
女人带着满足的笑容离去,如果那也能被称作笑容的话。
恐怖残忍的场景使人们久久不敢围拢过来,血玉躺在血泊里,血似喷泉一样奔流,他知道等血流干了,他的生命就结束了。睁开眼睛,阳光仍然猛烈刺眼,他却不敢合上眼帘,死后的世界是一片黑暗啊。
这个集市可容纳千人,看到这出惨剧的至少八百,他们在远处小声地议论,有同情,也有庆幸。大宝兄弟在干什么?血玉想喊他们过来,他要给父母留句话,让父母知道他尽力了,可是胸部的血倒流,喉咙被血堵住,出不了声。爹,娘,我想你们,我想回家……他啜泣着。
“小兄弟,谁伤了你?”急切地呼叫和一阵剧烈的晃动把将要睡去的血玉唤醒,伤口嘶啦啦地疼。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半跪在他身边,面如冠玉,唇若花瓣,白色剑袖丝衣,天神一样漂亮。
血玉张张口,呕出大量血块,却没发出一个字。
“好了,我知道了。”他禁止血玉再说话,迅速取出一张画有古怪字符的纸条,烧成灰,用净水调和,灌进血玉口中。血奇迹般止住。这就是当年姜子牙赠与比干的无心符,可保护挖心者五脏不受损,止血延命。
“你要挺住,我去去就来。”
郑彦言罢上马,朝苍鹰盘旋的方向飞驰而去。
血玉想叫他不要去,无奈发不出声。他就这么走了,血玉很失望,自己现在一定很可怕,他懒得跟他说话,他是个有钱人,怎会陪一个穷孩子,他突然有点儿恨他,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郑彦追上女丑时,她正在与花翎和啸天搏斗,灰色麻衣被利爪尖牙撕烂,骷髅般的身材越发令人恶心。
郑彦一声呼哨,鹰犬退后。花翎从空中落下,啸天喘着粗气,它们为了拦截她,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女丑本是一个妙龄少妇,因红杏出墙,被弃海外孤岛,后被十个太阳当作戏弄的对象,炙烤而死。她的尸体因吸收了过多的阳光,变成妖怪。此妖在阳光下烤为干尸,不像其他妖怪那样怕光,而且凭借太阳的力量,妖力非凡。
“抢东西就罢了,为什么杀人?”郑彦厉声喝道。
女丑翻翻怪眼,用沙哑的嗓音说:“多管闲事。”
“你把那孩子的心和红刺交给我,我放你一条生路。”郑彦并非大发善心,网开一面,实在是无心符时限短,拖延不得。
“心已经吃掉了,怎么还你!”
郑彦大怒,一掌击去,他很少与如此丑陋肮脏的妖怪近身肉搏,但现在没办法,如果用法术杀她,人心娇嫩脆弱必会受损,若要智取,又需时间,必须在半个时辰内拿到心,否则那个孩子就没命了。
女丑笑嘻嘻用手隔挡,对她来讲,郑彦不啻于另一顿美餐,他不但心可食,全身都是极好的补品。
“咔嚓”她的手臂折断了,那一双雪白的肉掌比金砖还硬,比利刃还快,不到一个回合,她的四肢尽被他削去。太轻敌了,她想,若非轻敌他要杀她也需在十招之后,那样她就能逃得性命。世上没有后悔药,郑彦扣住她咽喉,生裂其胸,黑褐色的五脏流出来,中间有半颗鲜红的心脏。
郑彦把她的尸体扔给啸天和花翎,虽然脏,但是也是妖,吃吧,别浪费。
他跃上马背,带着红刺和半颗心飞奔而回。
血玉依然孤伶伶躺在那里,看见郑彦,他笑了。
郑彦把半颗心放进他胸腔,无心符时限已到,血液涌动,半颗心微弱地跳动,半死不活,血从缺失的一边奔流而出。郑彦眉头紧锁,人心有拳头大小,现在缺了一半,能不流血吗。
血玉面如淡金,凝视着郑彦,他不想让这个漂亮的大哥哥发愁,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有他陪他,他已经很高兴了。
郑彦发觉他在看他,心中一紧,从怀里掏出红刺,这块宝石有神奇的魔力,与卧虎契合,他本不想还他,可是目前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救他,再贵重的珍宝也不过是个物件,哪有生命珍贵。
看到原石,血玉眼睛发亮,它没有丢,被找回来了,如果可以动,他真想大笑大跳一场。
郑彦把红刺塞进心的缺口,血玉大睁眼睛,完全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郑彦用右手压住伤口,血从指间溢出,他闭目默念一串咒语,猛地睁开双目,盯着血玉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跟我说,我不会死,我要活下去。”
血玉惊骇得不知所措,胸口堵得生疼,口中鲜血狂喷。
但是这次没有得到郑彦的同情,他异常严厉逼迫他,“快说!”坚毅的目光下没有后退的余地。
血玉觉得胸口上的压力越来越重,肋骨快被压断,淤血全部冲至头部,大片大片的血雾从口中喷出,将头顶一方天空染红,痛不欲生中,他大叫:“我不会死,我要活下去。放了我吧!”放声大哭。
郑彦浑身浴血,听到他的话,笑了。
血玉俯倒在地,掩面痛哭,他突然发现活着比死去更痛苦,他为这种新生悲伤不已。
郑彦轻轻拍着他的脊背,像是安慰,却没有安慰的话。
人群渐渐围拢来,他们为这千古不遇的奇景惊讶。郑彦对他们视而不见,更不屑回答他们的问话。
“哭累了就站起来。我们去找东西吃。”郑彦淡淡地说,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
血玉被他拉起来,颤抖的手摸向心口,除了衣服上有一个破洞外,那里已经基本平复,只留下一块鸡蛋大小的红斑。
他望向郑彦,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大哥哥的衣服上沾满污血,这么好的衣服被弄脏了,真可惜,最糟糕的是自己没有钱赔他。
郑彦不知道血玉的心事,他生长于豪门,无法真正体会民间疾苦。他领着血玉,随便找了一家客店住进去。
血玉在他的安排下香汤沐浴,进澡盆时他极力挣扎,还以为店小二要把他煮了,等平静了才发觉大木桶里温暖舒适,竟不愿出来,洗了一个时辰方了。他换上郑彦的衣服,淡蓝色的丝质长衣,轻薄的感觉如若无物。
来到前庭,郑彦在桌边等他。他发髻上裹了一块金线勾边的方巾,外罩浅绿丝缎长袍,脚蹬银白锦绣短靴,面如敷粉,晶莹嫩白,烈日余辉在面庞上形成一层圣洁的光晕。
血玉看愣了,什么时候自己能像他那样?
“衣服合适吗?”这鬼地方连卖衣服的都没有,只好让他穿自己的了。
“有点儿大。”
郑彦微笑,“过几天就不大了。”
“哦。”血玉含含糊糊地答,大哥哥比他高两头,身材魁梧,恐怕自己成年后也长不了那么高。
“店里没什么好菜,将就点儿吧。”郑彦客气地说,虽然也猜到这孩子没吃过酒宴。
血玉看着满桌的烤羊腿,烧牛心,熘肉片……口水禁不住往下流,当下不顾吃相,他也不懂用餐礼仪,风卷残云般吃起来。
他吃掉了整桌饭菜,连自己都被吓坏了,他的食量和食欲何时变得这么大?郑彦只是含笑看着,正常,他想。
“宝石没了。你跟我走吧。”郑彦等他吃饱喝足后说。
血玉想起此行的任务,嘴里发苦,“我要回家。”家毕竟是家,就算没有完成任务,他也得回家。双亲在等他。
“普通人的生活已经不适合你。”
“我想回家。”血玉哽咽着说,很怕郑彦强迫他,命是他救的,就该听从他的命令,可是他太想家,太想自己慈爱的父母亲,经历了死亡的洗礼,他迫切地想回家看看,把这些痛苦离奇的遭遇告诉他们,然后在他们心疼的泪水里找到心的归宿。
这个时候,不能期待他懂得郑彦话中的含义。
郑彦本想跟他挑明事实,看到他现在的样子,还是算了,说了他也不明白,让他自己体验吧。
“我这里有点儿银子,估计够你回家的用度。”
“我不能要,你救了我,我还没有报答你,怎么能再要你的银子。”
郑彦笑了,眼中繁星闪闪,“以后你可以帮我。等你父母去世之后再来找我吧。”
血玉不敢应,他恨自己的狭隘,只顾着自己的私欲,只是父母亲还年轻,他们会活很长很长时间,大约在子女眼中父母都是不死的,不是不会死,是不能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日后要娶妻生子,成立自己的家庭,有家就不能陪大哥哥浪迹天崖,否则怎算好丈夫,好父亲。
郑彦读懂了他的顾虑,没有再说什么,他睿智的眼睛依稀看到血玉的未来不会一帆风顺,英雄的生活又何曾顺利过,有得必有失,有些人注定做英雄,逃也逃不掉。
郑彦走后,血玉找到大宝兄弟,结伴回家。
一路上,默默无语,血玉只道他的本家兄弟在为临阵脱逃的行为内疚,自己倒有几分过意不去,他不会安慰别人,只好闷头走路。这样一来,他发觉身体有点儿不一样,以前走十几里就气喘喘吁吁,现在昼夜不停的跋涉也不会累。快点儿回去和父母团聚,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他放开步子越走越快,直到大宝兄弟在后面叫苦不迭地喊他,才停下来歇一会儿。
离村子越来越近了,血玉总感到背后有几双冰冷的眸子盯着他,他回过头,接触到大宝他们视线,眼神那么怪异,他们马上把目光移开了。
血玉终于回到朝思暮想的家中。
“娘!”他一头扑进母亲怀中,“我差点儿见不到您了。”
听了血玉断断续续的叙述,聚在他家破屋里迎接英雄的村人们黯然散去。
母亲抱着血玉,哭得像个泪人。
父亲始终低着头抽旱烟,目光僵滞。打听到红刺嵌在儿子心口的消息后,他就一直这样。
天擦黑时,血玉家已迎来送往十几拨人,不是借钱粮,就是催债。母亲流着泪把他们送走,为了给丈夫治病他们欠了太多的人情和债务,原石没了,大家的希望也没了,今年的田租拿什么交,村里人怎么活下去?没有人知道。
父亲还在闷头抽旱烟。
血玉无声地抽泣,原石被大哥哥拿来救了我的命,难道错了吗?
吃过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晚饭,母亲牵着血玉的手爬上小阁楼,这是他的房间,粗竹子搭成的床上铺着厚厚的稻草和旧被褥。
“路上这么辛苦,安安心心睡个好觉,别为家里的事担心,有爹娘哪。”
母亲为他脱下衣服,在床边坐了一会儿,等他睡着了才下去。
血玉沉入梦乡,露出甜甜的笑容,不管怎么说,终于到家了。
山区的深夜,万籁俱寂,血玉睡得正香,忽觉身上一沉,接着一个冰冷的东西抵在心口。他猛睁双眼,昏暗中一个人持刀骑在身上,是父亲,父亲的眼神和大宝兄弟一样怪异。
“爹!”
“孩子,别怪爹。红刺在你心里。如果不能取出换钱,就不能交上田租,村里百十口人就活不下去。”
“爹,您要杀我吗?”血玉挣扎,但是动不了,手脚已被麻绳捆住。
血玉双目垂泪,心中十分害怕。
亲生父亲的刀刺入胸肌,好痛!君要臣死臣不死,此为不忠,父要子亡子不亡,此为不孝,他不敢躲,忘了躲,也躲不开,只由着热泪奔流灼伤脸,灼伤心。“爹……”他喃喃地叫着,看到父亲的泪滚下来,滴在自己的脸上。不是要杀死儿子吗?父亲为什么哭?自己的性命在父亲眼里是什么?他这个生命唯一的延续居然比不上村里人一年的田租。他怎么也不明白。那种感觉与上次挖心不同,不是屈辱,而是彻骨的悲痛。刀尖刺中心脏,血还未出,刀的温度很低,寒冰一样,好冷!
刀刺不进去了,血玉猜它碰到了红刺,刀锋旋转,力图剜出瑰宝。冷汗从血玉脸颊上滑下来。
“孩子他爹,你疯了!”
母亲突然冲进来。她夺下丈夫的刀,把他掀翻在地,割断绳子。
“孩子,他们要杀你。快跑!”
血玉的母亲在生他时难产,产血染红了衣服和她佩戴的古玉,因此孩子取名血玉。她冒着生命危险生下的孩子,怎么能轻易死掉。
血玉逃出家门。
“不要让他跑了。抓住他!”父亲嘶声叫道:“你要是我的儿子就停下。”
村里家家燃起灯火,脚步声嘈杂,村人们都擎着火把追赶血玉。
血玉没命地跑,向着村外稠密的森林。
“我不会死,我要活下去。”可是活下去的目的是什么?意义是什么?
狂奔了七天七夜,从黑夜到白天,不知摔了多少跟头,也不知跑了多远,出来时穿的单衣已经剐得丝丝缕缕,手脚上都是粘糊糊的泥土。
他在小溪边停下,喝足了水,再掬一捧洗漱,水流由浊至清,映出他的脸,方面大耳,红棕色的头发。
“这是谁?”血玉吓了一跳。
等他明白水中倒映的是他本人后,再看手脚,俨然成人。人可以在几天之内长大吗?骇人听闻。他在溪边坐了一天也没想明白。
第二个问题:不能回家,怎么生存?
头几天,血玉以吃野山菌和野果子为生。后来捕些小鸟小兔之类,原始森林里,野兽没见过人类,很容易到手。遇到老虎、金钱豹等猛兽,他就跑。后来他发现,它们很怕他,比他跑得还快,于是他就追它们。一次把一头公金钱豹追得没法了,跟他搏斗,他轻易就把它打死了。那以后,他开始捕猎猛兽。
这片森林住有妖怪,他常常见到他们,起初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很害怕,看多了就习惯了。有时遇到了,向他们打招呼,结果通常是对方落荒而逃,他一头雾水。
如此两年过后,他又想家了。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他原谅父亲。而父母也该消气了,当年的田租不知拿什么交的。现在他会打猎,兽皮可以换钱,交租应该没有问题。父母年纪大了,需要他照顾。于是他打理行装,回到生他养他的家乡。他不知道,他走的那天,森林里的妖怪们都松了一口气。
熟悉又陌生的村庄就在眼前,他不敢贸然在白天进去。
傍晚时分,他敲开自己家的门。门缓缓打开时,他的心“咚咚”乱跳,他不知道母亲能不能认出他。
“你是谁?”一个少妇在门里问,惊疑地望着这个高高大大的围着兽皮裙的青年。
他一时语塞,仔细看,那少妇好像大宝的媳妇。
“请问大嫂,这家的主人在哪里?”他尽量控制语调,怕她听出他的声音。
少妇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没有认出这个本家兄弟。他现在的样子与当初判若两人。
“客人,你是谁?从哪里来?跟那家人有什么关系?”
“我叫…红刺,从很远的地方来,跟他们有点儿交情。”血玉支吾道。
“那家人害人不浅。说原石能卖大钱,骗了我们的钱财,到头来被他们的儿子偷跑了。那年村里好多人家活不下去,大家一核计,把他们赶走,田地和房子分了。就这样还有不少背井离乡的人。这两年,我们过得艰难呀。”
血玉忍住伤心的泪水,“有没有人知道,那对夫妻去哪儿了?”
“没信义的人,要饭都要不到。听说在外乡饿死了。”
惊闻噩耗,血玉几乎站立不住。
“客人,你不舒服吗?进来歇歇吧,我们村的人都很好客,何必认准那家人。对了,客人怎么认识他们的?”
“他们是我的父母。”
血玉哭着跑开,剩下少妇在原地发愣。
悲痛中,茫然不辨归途,血玉竟向城市跑去。
在那里他碰到几个捉妖的道士,从他们那里他知道了自己是谁,学到了很多东西,然后他离开他们,继续自己孤独的旅程。
什么时候我的时间到了,往路边一倒,没有人知道,死了也干净。
可是他是不死的。人生的旅程对他格外垂青,它太长太长,足足有一千年之久。
“我不想做英雄,把我变回去,郑彦,只有你能帮我,你在哪里?”看穿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人心的自私险恶,他只想一死了之。
[注解]
女丑之尸:生而十日炙杀之。在丈夫北。以右手鄣其面。十日居之,女丑居山之山。
2004年3月22日星期一
前传 剑魂(上)
柳条抽丝,春花吐蕊,江南小镇格外优美淡雅,人们换上新装走亲防友,店铺粉刷墙壁,彩画楼阁,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只有一个地方春神不曾到过,她在那里绕了个圈子,把它扔给无边的浓烟和黑暗,那是小陶的打铁铺,这间朝北的低矮房屋,连阳光都舍弃了它,终年黑烟弥漫,热火朝天,店主和伙计只有一个人。小陶的童年就在敲敲打打中度过,他家历代打铁为生,十六岁时父亲去世,他接下了铺子,那以后敲击铁片的单调声响便是他整个生活,如今已经三年了。
小陶抹一把汗水,外面是什么样子?好久没有看到春天的阳光了。为什么人家的青春可以在美景下挥霍,而我只能在暗无天日的地方煎熬?想归想,日子还得过下去。虽然镇上只有一家铁铺,但是活儿都很小,挣不了几个钱,几天不干活儿就有饿肚子的危险。
小陶机械地敲打石砧上火红的热铁,牛老爹的锄头现在还看不出形状。
人影挡住了有限的光线,又有生意上门了。
“要打什么?铁锹还是镰刀?”小陶忙着手里的活计,习惯地问。
“麻烦先生铸一口剑。”
小陶的锤子停了一下,心里有种莫名的激动,仍未抬头,“我只会打农具,不会铸剑。”
“这样的话,我只好住下来等先生学会铸剑。”
小陶全身一震,抬头观看。对面是位武生公子,镶金飘带束发,乌丝赛墨,面如羊脂白玉,两道剑眉斜插入鬓,一双秀目星光闪耀,鼻似玉柱,唇若涂朱,白色丝缎长衣,金线勾边护腕,腰系巴掌宽的镶金腰带,左肩苍鹰,右手黑犬,背后枣红骏马。好漂亮的外乡人,小镇地处偏僻山区,这等人物为何突然至此?
“本镇虽属中土,但远离战场,不是要塞,且民风纯朴,自古以来不事刀兵,请客人另寻高明。”
“他的后人居然不会铸剑,传出去谁信?”
小陶面上阵红阵白,恐惧与羞辱齐袭心头,“你认错人了。”他尽量生硬地说。
公子低眉浅笑,笑颜清秀脱俗,并无半点儿嘲弄之意。“先生反驳得太早了。我还没有说先生是哪个的后人。”
小陶瞠目结舌,对方那双寒星般的眼睛仿佛看到他心里,“明天我再和先生讨论铸剑之事。今天我要找个店房住下。这个小镇好像只有一家客店,凑合吧。”他将一袋黑色鳞片一袋铁矿石放在被烟熏得发黑发亮的条案上,飘然离去。
上等的材料,小陶仔细看这两袋东西,激动得双手发抖,如他所言,他从来没有铸过剑,但作为欧冶子的后人鉴赏力当然不会差。当年欧冶子爱女莫邪焚身铸剑之事一出,世间便盛行以铸剑师灵魂作剑魂以利刀兵。欧冶子的子孙急忙逃离越国,隐姓埋名,自此不复言铸剑。闻名于世的神奇铸剑工艺只以文字形式累世嫡传,此外“守住灵魂”四字祖训也成为后人铭记于心的箴言。
他是为剑魂而来?还是只为铸一口剑。小陶越想越觉可疑。父亲临终前不放心的眼神似乎昭示了一种命运,每每他从梦中惊醒,眼前就仿佛悬挂着父亲的眼睛。守住灵魂。死后让灵魂升入天国,能够得以轮回转世,这是父亲对儿子最大的希望。现在要不要立刻逃走?
“小陶,发什么愣?”熟悉的少女特有的清脆嗓音唤回他的注意力,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眨着,灿烂明媚的笑容照亮小陶头顶一方天空。
“蝶儿…”
垂髫少女伸出嫩白的小手,掌心里是一个香气四溢的白皮包子,“刚出锅的肉包,给你垫垫肚子。”
小陶颤巍巍接过包子,脸已经红了。“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早饭,想得真周到。”
“因为小陶是天下对我最好的人,我怎能不照顾小陶呢。”春花般粉红的圆脸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令人不敢直视。“快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小陶轻轻咬了一口,肉香满齿,油水丰富,香甜可口。“好吃,好吃极了!”
“只要小陶喜欢就好。到时辰了,我要去给梧桐浇水了。”蝶儿提着竹篮,彩蝶一样迈着轻盈的步子跑掉了。
小陶吃完肉包,幸福的感觉从胃里一直暖到全身,蝶儿是他从小倾慕的女孩儿,欢乐的唯一源泉。只需蝶儿一个微笑,他就可以快乐一天。而她似乎对他也有点儿意思。
“傻小子,我的锄头怎样了?”躬背的老人在铺子前站了有一会儿了,他几乎看到了全过程。
“哦,牛老爹,就好了。”小陶卖力地敲击铁片,可是几经闲事打断,铁片已经冷却,敲打不出形状。
“看来我半个时辰后才能干活儿。”牛老爹无奈地说。
“对不起。”
“小陶,干活儿就要干好,分心可不行。”
“是。”
老人突然俯耳言道:“你是忠厚的好孩子,别怪老爹不提醒你,蝶儿不是理想的女人。”
“为什么?”
“傻小子,你看看周围。”
小陶四面望望,巷子里飘荡着淡淡的肉香,每个路过的年青后生都在吃包子。
“痴情蒙住了你的眼睛。”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但小陶不愿正视现实。“不。蝶儿对我跟他们不一样。”
“是吗?也许我老了,眼花了。”
小陶沮丧得全身无力,蝶儿多情他不是没有感觉,她已经十六岁了,却还是一副小孩儿心性,喜欢跟不同的男孩儿玩儿,对所有人都很好,但并不钟情于任何一人。后生们在背后咒她是浪蝶,并非全无道理。
“好好干活儿,不要自寻烦恼。”牛老爹佝偻着身子,摇着头走了。
有时你不去找烦恼,烦恼却会来找你。
傍晚,店铺打烊。小陶打了二两烧酒,像往常一样坐在镇上的小石桥上遥看蝶儿家的屋顶,那些梧桐长得真快,才八、九年的工夫已经俨然参天大树。蝶儿珍视它们如同珍视自己的眼睛,现在她大约在为它们施肥吧。
“无聊吗?喝闷酒。”清新的气息停在身旁。
小陶瞥见来人的衣角,金线勾边,想起白天的武生公子。
公子坐下来,递过一个油纸包。小陶打开来,是切成片的酱牛肉。他犹豫片刻,老实不客气地吃起来。
公子在薄薄的暮色中笑了,“你不怕我了?”
“不得我同意,你拿不走我的灵魂,我怕什么?”
“火药味好浓。我只求你铸剑,又没说要你的灵魂。”
“天下铸剑师成百上千,为什么偏找我这个人没有铸过剑的人?”
“因为只有欧冶子的后人才能铸出逆天之剑。”
就着逐渐明亮的月光,小陶看到公子眼中的坚毅。
“逆天之剑,欧冶子也只铸出一口。”
“是不是这个?”公子手一翻,现出一把刃首。冷冷的月光映在雪亮的剑身上,古朴的花纹曲折婉转,凹凸不平,尤如鱼肠。
“鱼肠剑!”小陶跳起来。
鱼肠剑,天下诸多名剑中最小巧的一口剑,如短刃或匕首。它的剑身细长柔韧,能够沿鱼口插入,在鱼的胃肠中曲折弯转,而抽出时则恢复原形,钢韧无比,熠熠生光。此剑因“专诸刺王僚”名扬于世。据说当时王僚已经怀有戒备之心,穿了三重铁甲,而精巧的鱼肠剑竟然锋利到不可思议的程度,经它一刺,不但贯穿了三层铁甲,而且将王僚透胸断骨,直达后背。世间另有传闻,鱼肠剑生而不祥,剑成时,善于相剑的薛烛曾为它看相,薛烛相剑的本领尤如通灵一般,他感受到剑中蕴藏杀机,因此做出了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的判断。换言之,这口剑生就逆理悖序,是用来弑君杀父的。
小陶看罢多时,心跳加速,“你既已有了鱼肠剑,为什么还要铸剑?”
“这么小的东西有什么用?连秦始皇都杀不死。”
“秦始皇命不该绝,逆天剑也无能为力。”小陶忍不住为先祖的名剑辩驳。
公子又笑,“近身肉搏鱼肠剑威力无比,但实战中强敌如何肯让你近身,我需要长剑。”
“鱼肠剑已经逆理不通,你为何…你想干什么?”
“你放心。刺杀人间皇帝不是我的目的。你不要问我真正的目的是什么?除非你做我的剑魂,否则我不会告诉你。”他的语气慢条斯理,温文尔雅,说出的话却极其威严,不容置疑。
话已至此,小陶怕他杀人灭口,不敢再加推辞。
“可是…我不会铸剑。”
“你可以学。我相信你会为我铸出逆天长剑。”他突然起身,抱拳拱手,“在下郑彦,先谢过先生。”话毕深施一礼,束发飘带几乎及地。
小陶哪曾受过如此礼遇,当下脑中一片空白,木然受了这一礼,心里总有一种上当的感觉。
前传 剑魂(中)
铸剑不比打铁,小陶需要重起炉灶,他几乎一贫如洗,郑彦慷慨地预支出一笔钱。新灶由砖石砌成,十分坚固,小陶安步就班地安好墩砧,架好风箱,摆上磨刀石,像模像样的开始铸剑了。他翻出欧冶子的铸剑之书,上面的灰尘足有一寸厚,祖先遗著竟然被后辈如此保存,郑彦觉得好笑,忍了半天才没笑出来。
小陶庄重地翻开书页,愣住,半晌一语不发。郑彦见他目光呆滞,黑脸憋得通红,心下已有几分明了。
“你不会不识字吧?”
小陶怨恨地瞪他一眼,“我好歹也上过三年私塾,只是没学过古字罢了。”这本书连父亲都没有读过,他不认得古字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你不怕我偷学铸剑工艺,我可以给你做翻译。”
“你认识古字?”
郑彦点点头。岂止古字,一切字画符咒他无所不通。
小陶想了想,把书扔给他。“你念给我听,要一口气念完,不准琢磨。”
好个滑头的家伙,郑彦笑了,明白小陶欺他不懂铸剑,仓促之中不可能领略要旨。可是小陶不知道郑彦的本领之一是过目不忘,别说念一遍,就是看一眼,都会铭记于心。
“铸剑宝典,所谓铸剑,诚心为本,熔炉炽焰,投之铜铁锡,以极寒之天水淬火,取最坚之石磨砺……”
宝典不长,郑彦朗朗上口,只用一柱香的时间就念完了。他将书交还小陶,沉思不语。照宝典所言,铸剑除材料、火候之外,还需天水和磨石相助,什么才是极寒之天水,最坚之磨石呢?
金刚钻,一定是了。记得邯郸分店刚到了一批货,现在借土遁过去也许来得及。磨石解决了,天水哪里找?
这边小陶冥想片刻,道:“镇上有一口古井,名叫寒露井,井水奇凉,没人敢饮用,取来铸剑正好。”
虽然知道对方急于摆脱自己,但是看到他对铸剑这么上心,郑彦很欣慰。
“就这样吧,磨石包在我身上,你负责取井水。”
郑彦立刻动身,邯郸路远,土遁也需两天时间才能赶到。
小陶也不怠慢,马上拿起扁担去挑水。
和煦的阳光照射在身上,温热的感觉好舒服。真不想回去了。这个念头刚生出来,他就看到一片乌云慢慢向太阳移动,可恶,运道真差。
阳光一被遮掩,阴冷潮湿的空气便将周围笼罩,寒露井边更冷,雾沼沼的看不真切。
“呜呜呜”哭声。
小陶觉得身上发冷,平日这里没人来,不免有些阴森。
“谁在那里?”他壮着胆子问。
哭声停止,小陶走近些,依稀看到一个妙龄少女汲水。
少女发现他,丢下水桶欲逃。但他已经认出她的身形。
“蝶儿。”
少女蓦然回首,幽怨的大眼睛满含泪水。
“你到这里干什么?这水不能喝。”
蝶儿泪汪汪地看着他,晶莹的泪水几乎溢出眼眶。
“我知道。我不喝,用来浇树。”
“是梧桐吧。难怪。”梧桐号称仙树,种植的方法果然特殊。
“你为什么哭?”他发现她的异样。
“我哪有。”她用力抹眼睛,泪珠却滚滚而下,她忽然咧开殷红的小嘴“哇”的哭出来。
这下小陶傻眼了,手足无措,只顾替她擦眼泪,那双手沾满煤灰的手很快把蝶儿弄成小花脸。
蝶儿将头靠在他肩上,尽情挥洒泪水,痛苦中极需依靠便不嫌脏。
“梧桐开花了。”她断断续续地说。
“这是好事呀。是头一次开花吧?”
“可是,他没来。”
“谁呀?”
“凤凰。”
小陶笑了,“傻丫头,你还当真栽下梧桐树想引凤凰来,那是传说。”
蝶儿认真地摇头,“不是传说。真的有凤凰,他来过。”
原来蝶儿七岁时,一夜被耀眼金光惊醒,一只凤凰从天而降停落在屋顶上。凤凰化成英俊的男子,在院子里洒下几颗种子。第二天看时,地里发出几根小苗。长大了就是梧桐。
“我一直以为梧桐花开,凤凰会来。现在却为何不来?”
对着满脸情愁的蝶儿,小陶不禁对那只未曾谋面的神鸟生出几分妒忌。
“放心。他会来的。今年不来,还有明年。你这么用心培植他的梧桐,他一定会来看。”
蝶儿破涕为笑,“我也这样想。他播的种子,怎会不来看呢。”
她用手帕擦净泪痕和污垢,“小陶,谢谢你!今天的事不要对别人讲,好吗?”
小陶急忙赌咒发誓,蝶儿嫣然一笑,提着小水桶,哼着歌谣欢欢喜喜地走了。
小陶挑回寒露井水,存放在大缸中。蝶儿的事让他心烦意乱,当下不等郑彦回来便开始铸剑的头几道工续。
熔炉烧得炽热,铁矿首先被投进去,接下来是铜和锡,两天后几种矿石成为液状,再放进霸夏的鳞片,继续熔炼。过了三天,起炉,将熔液注入钢槽,剑坯制成。这时,郑彦带回金刚石。
“放在一边。”小陶工作时相当专注,话很少。
郑彦并不介意,放下东西就帮他拉动风箱。
烧红的剑坯用铁钳夹住从炉里抽出,放在墩砧上锤打,稍有模样便浇上一瓢井水,冷却后看看哪里有瑕疵,再送进炉里烧红,抽出,锤打,浸水……这个工续看似简单,却是所有工续中最繁重枯燥的一项。分厘偏差即成废剑。小陶平生第一次铸剑,精益求精,怎样都不满意,锤锤打打,过了十几日。
“停停吧。”郑彦拍他肩膀。
“吵什么?你还要不要剑?”小陶吼道,猛然回头,布满血丝的眼睛十分可怖。
蝶儿站在门口。
郑彦耸耸肩,“她找你。”
小陶放下手里的活儿,来到蝶儿身边。
“有事吗?”
“他来了。”
谁来了?望着她患得患失的表情,小陶的心七上八下,突然明白了什么。
“他真的来了?”
蝶儿轻笑一下,淡淡的,似有几缕闲愁。
“你好像很累,不打扰你了。”
她转身步向街口。小陶只好追出来。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寒露井边。
“他来了。你应该高兴才是。”
“我是很高兴。”她的样子像高兴吗?
“他欺负你?”
她摇头,“他欺负我也比现在好些。”神情说不出的忧伤,“他根本不理我。”
此话大出小陶意外。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最信任的人,我有心事只能跟你说。凤凰连一眼都不看我。不管我打扮得多漂亮,他都不看我,就像我这个人不存在一样。”
小陶心里发酸,喉头干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有人能帮我问问他的意思就好了。”
小陶不明白。
蝶儿噘着红红的小嘴巴,“你不愿意?”
“你想让我帮你问?”
“我没有兄弟,朋友也不多……这件事从头到尾只有你一个人知道,我只能……你不愿意就算了。”她咬着下唇,眼圈红红的。
“我一定帮你。你等我几天,我想想怎么开口。”
蝶儿笑了,“我就知道你会答应,你对我最好了。”
小陶只能苦笑。
回到店里,郑彦在等他。
“你脸色好差,今天休息吧。”
小陶一言不发,从火炉里夹出通红的剑坯扔在墩砧上,然后举起锤子拼命敲打,火星四溅。郑彦冷眼看着。小陶挥舞着铁锤,汗流浃背,双手因过力而颤抖,良久后才停下。“咝”剑坯扔进水缸,这次淬火与以往不同,一道金光“嚯”的闪现出来。
郑彦和小陶都被这光茫惊呆。郑彦捞出剑坯,随意向屋角的石墩砍去,剑过石碎,好刚劲,不由欣喜若狂。
“剑铸成,你给我什么好处?”小陶突然问。
郑彦的眼睛从剑上移开,有些奇怪,此前小陶从未提过报酬。
“我给你一笔钱,足够你以后生活。”
“钱有什么用?我若肯恢复原姓做铸剑师,还愁钱吗?”
郑彦看了他一会儿,“你想要什么?”
“我想让你为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还没想好。你能办成吗?”
“得看什么事?如果你想做玉皇大帝,我就无能为力。”
“没有那么困难。以你的能力完全可以胜任。”
郑彦心思微转,“我可不想惹麻烦。还是给你钱吧。”
小陶慌了,“我不要钱。”
“那我省了。”
小陶脸色一变,“信不信我不为你铸剑。”
郑彦大笑,“差一点儿就完成了。这是你第一口剑,你为它付出这么多心血,舍得放弃?”
小陶呆住,铸剑师的血液奔流在身上,抑制不住的创作欲望,不能以本名生活,以后也许不会再有铸剑的机会。他看着郑彦,剑铸好不给他,难道他不会抢,他这样的人想得到什么东西,会得不到吗?如此说来,自己一分要挟他的机会都没有。除非……不!他被刚刚升起的念头吓得全身发抖。
“他到底怎么了?”郑彦想。
前传 剑魂(下)
以后的日子小陶埋头磨砺宝剑,终日不发一语。
当月十五清晨,蝶儿又来了。
她在店铺前站了一会儿,殷切地看着小陶。小陶凝神注视她片刻,点点头。她含笑走了。短暂的会面没有只言片语。郑彦莫明其妙地看着这一幕,隐约感到了什么。
入夜前,剑磨好了。这是一口重剑,乌黑的剑身,双侧血槽,沉甸甸的,剑鞘以同等材料制成,少有花纹,朴素中透着诡异,映着火光看去,表面布满麻麻点点的小坑,里面嵌有纯度极高的黄金,挥动起来金星乱窜,如夜空中的银河。
“我不懂绘画,做不出漂亮花饰。”
“只要是好剑,图案并不重要。”
“来,我再帮你打磨一下剑鞘。”
郑彦将剑递还。
小陶突然拔剑,如乌龙出海,寒风吹动二人衣角,凛冽的剑风剑气扫断郑彦几根发丝,他不由脸上变色,倒退数步。
小陶横剑在手,爱怜地抚摸长剑,“虽然逆天,但是万万不可叫做逆天剑,以免人神共愤。我看此剑通体乌黑,质地含钢,不如叫乌钢剑。”
“也好。”郑彦盯着剑,勉强笑道。
小陶面无表情,“我的报酬?”
郑彦马上将一包金子放在桌上。
“拿走你的钱。我不为钱铸剑。”
“还想让我为你办事?”郑彦想笑一下缓和气氛,但笑不出来,小陶身上散发出强大的气势。
“说吧。”
“去找凤凰,告诉他,蝶儿喜欢他。”
郑彦愣住,聪明的他看不出这里面的联系。
两颗晶亮的泪珠从小陶黑黑的脸上滑落,“只有这一件事。只要你肯做,我就答应做你的剑魂。”
郑彦一时反应不过来,“你为什么不自己跟他说?”
大颗的泪从小陶眼眶涌出,“我说不出口。我怎么能亲手把心爱的女孩儿交给别人。”
“你为什么答应她做这件事?”这女孩儿明知小陶爱她,还这样为难他,简直是个魔鬼。
“她不爱凤凰,会爱我吗?”
郑彦无话可说,镇上最受欢迎的女孩儿的确不可能选择一个穷酸的打铁匠。
“我只求蝶儿幸福,但是我不能活着看到别人占有她。”那天蝶儿表露出对凤凰的爱意,就已经判了他的死刑。
“天下可爱的女孩儿很多。”
“可是蝶儿只有一个。在我心里,只有她一个人,九天玄女下凡也比不上她。你明不明白?”
郑彦不明白,没有爱过的人怎么能懂爱人的心。正因为如此,他十分清醒的认识到人与兽的区别。
“这件事我做不了。凤凰不会接受她。”
“为什么?”小陶从没想过这一节。
“你心中的可人在别人眼中也许不值一提,凤凰不是人,不可能选择异类为伴。趁早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拿着这些金子好好过日子。”
“他怎么可能不喜欢蝶儿?蝶儿对他那么好,把他丢下的种子养成大树。”
“那有什么用?”
“你罗嗦够了没有?你为什么来找我,难道不是为了抓我做剑魂?”
郑彦不语,默认。
“凤凰喜不喜欢蝶儿是他的事,你只需跟他说一声。这件事难办吗?你轻轻巧巧就可以得到绝世好剑和战无不胜的剑魂,还虚伪的推托什么?”
“我怕你后悔。我要的是逆天剑,不是疯魔剑。”
“我不后悔,活着对我毫无意义。”
“一人女人,值得吗?”
小陶混乱的头脑已经无法去想值不值得,他只想毁灭自己,只有更残酷地对待自己才能暂缓心灵的痛楚。
他划破手掌,将铸造者的血涂抹在剑刃上,一头冲进熔炉。
郑彦惊叫一声,扑过去施救。
小陶在熔炉里撕心裂肺地诅咒道:“郑彦,你敢救我,我恨你一世。”
郑彦收回手,现在拉他出来也是残废,蝶儿更加不会喜欢他,与其如此,倒不如……
烈焰中小陶的身体变形,脸孔扭曲,郑彦别转头,心儿微微颤动,第一次为普通人感动。
华光闪耀,一声巨响,乌钢剑从火里窜出,郑彦惊愕地看着这一奇景,小陶的灵魂发出五彩光芒,柔和的包裹缠绕着长剑,慢慢溶入剑中。乌钢剑炼成了。
午夜,郑彦来到蝶儿家门前。
“怎么是你?小陶呢?”
郑彦只能向她微笑,这种笑容有安稳人心的作用,“小陶走不开,把你的事托付给我了。”
“小陶真是的。”蝶儿嘟起小嘴巴,转瞬又高兴起来,郑彦的端庄举止比小陶不知强多少倍,由他出马成功的可能性更大,只不过心里仍有点儿气小陶不守约。
“小陶真的不来了?”
“我同你一起去跟小陶是一样的。”
金光突然普照大地,蝶儿家的院子如同白昼。
“他来了。”蝶儿脸上放光,拉着郑彦跑进院子。
一只五彩金凤立在最高的梧桐树冠上梳理羽毛,如意冠,精金喙,轻柔光滑的侧羽,三根长长的火焰花翎尾羽,集百鸟之美于一身,光彩夺目。
在蝶儿充满希望的目光下,郑彦鼓起勇气向梧桐走去。
凤凰在这时变化成束金冠、披羽衣的美少年,专注地凝望天际,高昂的仙乐从他口中飘出,如环山流淌的甘泉一样缠绕在梧桐树冠间,悠扬地飘向长空。
郑彦的心沉下去,他听出那是呼唤雌鸟的奏鸣曲——凤求凰。
“驻步,凡人。”金凤发现了他。
“神鸟,请听我说一句话。”
凤目轻扬,他的睫毛是金色的,“趁我心情好,说吧。”
郑彦深吸一口气,看一眼蝶儿,“这个女孩儿倾慕你。”
凤目眨了一下,十分震惊。
“你可不可以让她陪伴在你的身边,或者……”
“一句话说完了。”他不耐烦地打断他。“凡人,不要提无理的要求。”
“可是,我必须知道你的心意。”
金凤轻蔑地看一眼蝶儿,她激动地连连发抖,“在我眼里她不如一只鸡。”
果然。郑彦轻抚手中长剑,很静,若非亲耳听到,小陶绝不相信有人不喜欢蝶儿。
郑彦不敢看蝶儿,那片金色美唇发出的声音那样决绝,她怎么受得了?
蝶儿哭出来,“为什么?”
没人回答她。
“我好傻。”她踉踉跄跄地奔向大门。
“你到哪里去?”郑彦喊住她。
“我要去找那个人,他虽然不美,也没有钱,但他永远不会这样对我,无论到什么时候,无论我走多远,他都会在原地等我。”
“别去。”郑彦躲避着她问讯的目光,“小陶已经死了。”
“你骗我!”蝶儿的大眼睛失了神,“他不会丢下我一个人死。不会!”
她哭喊着奔出家门。
金凤无视下面发生的事,骄傲地扬着头,唱起《凤求凰》。
乌钢剑发出“呜呜”声。
郑彦心领神会,应该去看看蝶儿,她需要安慰。
“来人啊!救命啊!”小镇突然传出不和谐的尖叫。
“蝶儿投水啦!”
郑彦箭一般飞出去。
他从冷冷的春水中把她抱上来,她的身体在他臂弯里慢慢僵硬,乌钢剑轰鸣,他摇摇头,“没用了,她死了。”
郑彦回到梧桐树下,那是由于剑魂的引导,他看到一只四根尾羽的火凤依偎在金凤身边,他找到了妻子,多么温馨幸福的场面,郑彦的心犹豫了。
剑在悲鸣,狂噪不安的震动几乎令郑彦抓不住剑柄。
长剑自行出鞘,剑光惊醒了甜蜜的恋人。
“她死了。”郑彦低低的声音说。
金凤盯着他,“是我的错吗?”
“如果你委婉一些,她就不会死。”
“愚蠢的人才会为死亡烦恼。人可以转世。”火凤插言。
“小陶不可以。”郑彦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他的灵魂封在剑里,永远不能轮回转世。”想起为爱焚身的小陶,绝望投河的蝶儿,郑彦胸中的怒火升腾不熄。
金凤将火凤揽到身后。
“想报仇就过来吧。”
郑彦犹豫不决,不愿与百鸟之王为敌,何况拒绝别人爱自己并不是错。
乌钢剑按捺不住,拖着郑彦向前,内心处他听见小陶在怒吼:“杀了他!”
金凤扬翅,旋风即起,金光耀眼,郑彦睁不开眼睛,长剑随剑魂意志而动,向金凤砍去。这一下结结实实,震得金羽乱飞,血光乍现。
“逆天剑。”火凤惊叫。
金凤受创,从树端跌落。
初试锋芒,惊心动魄,郑彦一面感叹剑之锋锐,一面企盼双凤快逃。
“小陶,他已经被你伤了,放手吧。”
“杀了他!”
“蝶儿又不是他杀的。”
“杀了他!”
剑魂狂暴不清,郑彦无法控制剑之走向,只得勉力延缓前冲之势,乌钢剑闪着凶光直戳金凤心口……
“噗”关键时刻,火凤挡在金凤身前,长剑刺入她身躯。
“你错了。她并非为我丈夫而死。”
火凤咽下最后一口气,在她钟爱的丈夫怀里死去。
金凤长声悲鸣,冲天而起。
“她说什么?蝶儿不是为金凤死的?”剑魂悸动。
“她是为小陶死的。”郑彦哀伤地看着地上的血迹。
“我害死了她?!”
谁知道呢?
金凤抱着妻子在空中盘旋,火凤的尸体燃起火苗,长空于是洒下点点金泪与火雨,梧桐烧着了,房子起火了,整个小镇陷入火海。
天明时,金凤与爱妻一起化为灰烬。小镇的人死伤无算。
郑彦坐在烧断的石桥上,望着一片破败的景象,感慨良多。
“一对凤凰死了。小镇毁了。这是你要的结果吗?”
死一般的沉寂。
“怎么不说话?好啦。我没有埋怨你。凤凰是神鸟,也有生死,早死晚死都一样,况且他们夫妇在一起也不孤单。蝶儿死了可以转世,下一世她一定可以找到幸福。你放心吧。”
“我呢?”剑魂突然发问。
“什么?”
“他们有的找到了归宿,有的可以重来,我怎么办?”
“唉——我就知道你会后悔。”
有一句话郑彦没有问出口,“既然生命这么可贵,你为什么不为自己打算?”
[注解]
凤凰:其状如鸡,五采而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2004年4月8日星期四
前传 百鸟夜袭(上)
郑彦喜欢走夜路,尤其是这种云层很厚,暗无星光的夜晚。他也喜欢白天,从家里出来游历就是想把自己曝露在阳光下,很多美景白天欣赏才有趣。但白天适合欣赏,也止于欣赏。若想溶入景色中,就只能等黑夜来临。那时不是为了欣赏,而是为了参与。不想置身事外,就黑夜里来,白天始终不是最佳的狩猎时间。
“走夜路怎么不打灯?”剑魂抱怨。
“打灯还走夜路干什么?”
什么逻辑?
“什么?!你连气息都隐藏起来了!”
本来靠着卧虎微弱的光还可以看到一些东西,现在一片黑暗了。
“剑还怕黑?”
“我还没有习惯这个身体。不过,你的宠物怕了。”
“鸟类在夜间视力不清。”
花翎一直停在郑彦肩头,支楞着羽毛。不正常。以往这个时候它都在打瞌睡。
啸天也不正常。他从进入这个森林起就左闻右闻的。
有事要发生。
什么事呢?
“还是追风悠闲呀。”
它正在啃食美味的雏菊。
“奇怪,这个森林为什么这么静?连小动物也不见一只。我都饿了。”
饥饿情况下走路容易倦,休息一下吧。
“呜呜”啸天咬他衣角,不让他停。
“你不累吗?前面有一棵大树,休息一会儿再走吧。”
追风嘶鸣一声,毛皮皆竖。
“怎么了?”郑彦感觉到它在发抖。
“汪汪。”
“你们想告诉我什么?” 他才开始学兽语,还听不懂它们的话。
不安的感觉越发重了。
“我觉得不对头。”
“还用你觉得。作为剑魂你的感觉太迟钝了。”
“他们不愿让你走到树那边。”
花翎在肩头上跳,翅膀扇动,打疼了郑彦的脸。
“安静些。你们到底看到了什么?”
“我们被发现了吗?”
“不该吧。这里这么黑。”
“嘘——别说话。”
声音细不可闻,郑彦却听得清清楚楚。
“它们在上面。树上。”剑魂直接与郑彦的心交谈。
“好像有很多只,我看不到它们。”心跳深重起来。
“你不觉得这里太黑了吗?就是没有月亮和星星也不应该这么暗的。郑彦,我们被包围了,就像在瓮中。”
“可恶!”
“别冲动,我们悄悄退出森林。它们好像也看不见我们。”
“太便宜它们了。”
突然一道光芒向树顶划去,照亮了整棵大树。
“沙沙”树叶应光而动。
郑彦终于看清楚了,那是一棵枯死的古树,树叶早已掉光,但每一段枯枝都被压得弯弯的,发出“沙沙”的声响,有东西代替了树叶,是鸟,满树都是鸟,密密匝匝数不胜数,它们的翅膀张开连在一起像一把巨大的黑伞,以枯树为中心将多半个森林遮得严严实实,不透一丝光线。现在它们因为突然见光产生骚动,身体互相磨擦发出风吹树叶一般的声音。
郑彦顾不得捡夜明珠,掉头就跑。
“被发现了。”一只青色的大鸟说,它肢体粗壮,仅有一只左翅。
“追。”紧挨在它身边只有右翅的赤色大鸟应道。
两鸟一同振动翅膀,肩并肩向郑彦俯冲下来。
群鸟紧跟其后。
“那是什么鸟?我从来没见过。”
“比翼鸟,仅次于凤凰。”
“它们为什么追你?”
“我杀了凤凰。”
“不是你杀的,是我杀的。”
“不管谁杀的,它们不会放过我们,凤凰是百鸟之王,它们要报仇。”
“我连累了你。”
“费话别说了。快逃吧。晚了就成筛子了。”
小陶险些摔倒,如果他有脚的话。他心目中的大英雄原来是这样的。
“郑彦,拔剑!我帮你杀了它们。”
“这么多怎么杀得完?别耽误时间,快逃。”
大树下。
瞿如用第三只爪子抓起夜明珠,咧着大嘴笑道:“他丢了这个宝贝。真好看。归我了。咦,有点儿热。”
“别碰它,笨蛋!”一只小鸟从旁飞过,蜜蜂一样的黄黑花纹,喙尖如针。
瞿如翻翻怪眼,“钦原,你说什么?”
“晚了。”钦原疾飞,快如闪电。
“什么晚了?”
“轰——!”巨响震天,夜明珠爆裂,瞿如化成飞灰如烟而逝,大树四分五裂,尚未飞走飞远的鸟儿都受到波及,伤亡惨重。
“郑彦,你好狠。今天不杀你,我誓不为鸟。”钦原加快飞行速度。
前传 百鸟夜袭(下)
郑彦已在两里地之外,只要隐入黑暗中鸟儿就看不到了,避难所近在不远处,只差几步之遥,可是还是被赶上了。
比翼鸟首当其冲,眼见的尖嘴就要戳到身上。
郑彦突然回首,大喝道:“就是现在。去吧。”
手一挥,数十只红了眼的野猫从四面八方扑来,登时抓得比翼鸟满脸花。羽毛纷飞,群鸟纷纷落地,扑打着防御猫儿们的攻击。
“这招引猫咒如何?小时候我常用它捉耗子玩儿。”
“亏你想得出来。”剑魂在笑。
“郑彦,这种卑鄙的招术你也敢用!”钦原怒火中烧。
“那又怎么样?能打败对手就是好招。”郑彦理直气壮。
“都闪开。”钦原尖叫一声,冲入猫群。如蜜蜂采蜜,飞快地穿梭于猫群中,针尖大小的喙在猫儿身上刺开一个个小孔。如被毒针刺中,群猫倒地,惨叫声由大至小,直至无声。
带着翅膀扇动的“嗡嗡”声,钦原飞向郑彦。
郑彦举起一块巨石扔过去,钦原不退反进,将巨石穿了一个孔,透石而过。
郑彦不见了。
该死,那家伙趁自己凿孔之际躲进黑暗中。
趁着黑夜在森林里布下罗网截杀郑彦,这项计划至此全盘落空。钦原懊恼得直想撞头。
鸟儿没有夜视能力,它们在明,郑彦在暗,形势大大不利。若等天亮后追击,郑彦不知逃到何方去了。
“三足乌为什么还不到?”比翼鸟互相打理着羽毛说。
“西王母用膳毕,我到。”虎皮鹦鹉重复三足乌交待的话。
“天都这般时候了。”钦原焦急地打转。
“神职不可怠慢。等吧。”比翼鸟之青鸟说。
密林深处,郑彦等屏住呼吸。
“尖嘴鸟儿厉害,怎么办?”剑魂使用心语。
“三足乌来了才难办呢。”
“快想办法呀。”
“我先睡一觉再说。”
“郑彦!你还真睡着了。”
远方出现一缕曙光,朝霞映红半边天,红彤彤的太阳像喝醉了酒的醉汉,摇摇晃晃地升起来……不对,那是西方呀,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太阳,不,火球越来越近,周围的空气炎热起来,已经可以听到树叶烤焦的声音。
“三足乌!”群鸟欢呼。
“来了呀。”郑彦睁开眼睛。
剑魂怜悯地看着他,这一仗没有胜的希望。
“你又喝醉了。”比翼鸟怨道。
三足乌在火球里打着酒嗝,醉眼朦胧地说:“不耽误事儿不就得了。人呢?”
“藏到林子里去了。”钦原为它指明方向。
“小意思。”三足乌轻摇羽翼,郑彦藏身处即成一片火海。
不消片刻,烧焦的空地上便显出灰头土脸的一众逃兵。
“快跑呀!”郑彦继续向黑暗处潜逃。
三足乌奋起直追,火舌点燃棵棵草木,沿途如同白昼。
怎么回事?为什么追不上?才隔了一会儿,郑彦就跑得这么快了?
在森林里兜了好几圈,与郑彦相距也就百步远,但就是追不上。
“三足乌,你快点儿飞行不行?”钦原不满地说。
“想快你在前面飞。”三足乌没好气地说。敢怀疑我的飞行速度!
钦原闭嘴。
又跑了一圈。郑彦突然马失前蹄,太累了,犬、鹰、马和主人滚在一起。
“终于不行了。你们怎么可能比得了神鸟的耐力。”三足乌狂笑,火翼舞动。
“郑彦,这种火乌钢剑经得住吗?”剑魂担忧地问。
回应他的是白光一片。
“什么?!郑彦身体四周出现白色光球,把火焰挡住!”三足乌大惊。
钦原围着光球飞了一周,无懈可击。
“这是什么东西?”
“圣物的力量。”比翼鸟答。
“现在怎么办?”三足乌有点儿着急,天明时还得侍候西王母的早膳。
“它们会放弃吗?”剑魂问。
郑彦摇摇头,兽类的执着比人还要强。
群鸟围成圈,各抒己见,讨论解决方法,七嘴八舌,叽叽喳喳。
郑彦吵得受不了,“你们有完没完?天快亮了。我要走了。”
钦原从鸟群中探头,恶狠狠地说:“别吵。”
到底谁吵?
“就这样吧。”群鸟终于达成协议。
钦原飞将起来,尖喙直戳光球……
“胆子不小,你不怕死呀?”郑彦在光球里笑着说。
尖喙触到光圈,钦原将要震飞,三足乌突然接上顶住钦原,比翼鸟双飞再顶住三足乌,以此类推,群鸟一个顶一个呈燕翅排开。郑彦笑不出来了,它们想集全体之力于一点刺破光球。
“你们累不累?”
大家的嘴都占着,没鸟回答他。
郑彦看向钦原,“光球一旦刺破,圣物的力量释放出来,头一个死的就是你呦。”
钦原盯着他,毫不动摇。
“固执的家伙。”
光球在强力啄击下逐渐变形。屏障即将破裂。
嘴角牵动,郑彦居然在笑,“笨鸟,看看你们啄的是什么?”
无数双眼睛投向啄击处,白光转淡,却是一条细线。不等它们想明白,线断了。光球破裂,光芒大作,强风迎面袭来,感觉像戳破了气囊,群鸟眼前发白,一时无法视物,待视觉恢复,已在网中。
郑彦含笑在网外看着它们,“没想到吧。你们设下罗网抓我,却被我的网中网抓到。你们以为我真的突不破包围圈?为了布这张大网,我在森林里绕了六圈。”
群鸟在网中挣扎,网极韧,挣不破。
郑彦抚掌笑道:“好极,好极,此网由独特资料制成,越挣越紧。待会儿你们互相挤成肉饼,倒省了我杀生的一道工续。”
“卑鄙无耻!”比翼鸟之青鸟大叫。
郑彦冷哼一声,闪电出手抓住比翼鸟之赤鸟脖项。
“让我猜猜,你是雌鸟对吧?”
“你想干什么?”青鸟颤声道。
“你再敢口出不逊,我就先吃了它。”
青鸟担心雌鸟安危,立刻禁声。比翼鸟生来雌雄相伴,夫妻情义最重,一损俱损,一亡俱亡。
三足乌偷偷驱动火焰,网不破,反将周围一些没有法力的鸟儿烧焦。
郑彦隔空一点,一瓢凉水浇了三足乌一个透心凉。
“快放了我,我有神职。”
“不管你有什么事,你都得在这儿呆着。”
郑彦将一只水晶罩扣在它身上,三足乌身上的水马上凝成冰,
“在这个水晶罩里我用千年冰雪做了气罩,你撑不破的。”
三足乌抱着肩在水晶罩里打寒战,“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有时喜欢吃生的,你都烤熟了多没意思。”
钦原怒发冲冠,“郑彦,我……”
“你话太多了。”
金光乍现,钦原眼一花,一个漂亮的纯金戒指套住尖嘴。
“喜欢这件首饰吗?你戴上它可漂亮多了。”
钦原奋力摇头,意图甩掉禁锢。
郑彦默念口诀,戒指越收越紧。
钦原连开口都不能了。
郑彦张开五指把它抓在手里。
“不杀我誓不为鸟是不是?我还真舍不得杀你。现在你连自杀都不行。这辈子你就做鸟吧。”话毕,又把钦原扔进网中。
东方发白,真的太阳出来了。
“我们都饿了,先从谁开始呢?”
郑彦扫视网中群鸟。
个个后退。
“野鸭子,看上去挺肥。就是你吧。”
他一把将野鸭揪出网。群鸟吓得乱飞乱跳,大网又变小一些。
郑彦视若无睹,刀光闪动,将野鸭乱刃分尸,剁成寸长肉块。
“花翎,肉分好了,快来吃饭。”
花翎寒毛倒竖,战战兢兢飞过来……
郑彦又杀了斑鸠喂啸天,自己吃了雪雁。
酒足饭饱后,他用血淋淋的羽毛垫了张床,在群鸟惊恐不安的目光中睡着了。
[注解]
比翼鸟:其为鸟青、赤,两鸟比翼。
瞿如:其状如【交鸟】而白首,三足、人面,其鸣自号也。
钦原:其状如蜂,大如鸳鸯,蠚鸟兽则死,蠚木则枯。
2004年4月18日星期日
前传 恶人协定(上)
一天没听见鸟儿的歌唱了。在人间也许算不了什么,但是天庭就太不正常了。
彩女报告宫娥,宫娥报告侍者,侍者报告镇殿将军……层层上传的过程中难免走漏消息,神仙们也不是聋子,渐渐都知道了。
要不要告诉玉帝?
谁去说?
毕竟不是什么大事,谁也不想为此打扰玉帝的清静。好不容易他才熄了雷霆之怒。
他为什么发怒?
想不起来了。
他好像总在发怒。
不说也不行。万一那些百灵鸟、珍珠白、绿八哥玩疯了走个十天半月的,玉帝发觉,怪罪起来谁也担不起。
恐慌蔓延——
紧张的气氛传染,原本不在意的玉帝终于不自在起来。
“我座前的金丝雀哪儿去了?”
短暂的空白。
镇殿将军硬着头皮来到金阶下。
“启禀陛下,金丝雀告假,可能…可能下界去了。”
“什么?!”深琥珀色的眼睛睁开了,“为什么不早禀报?”
镇殿将军满头冷汗,“他…他只是告假,我不知道他会……”
“蠢才,你这种人怎么能做天神?”
“陛下饶命!”
“我不要你性命,我要剥夺你的神格。”
冷酷的声音在凌霄宝殿里回响……
众神有的莫然,有的失色。
镇殿将军像抽掉空气的皮球,瘫软下来。
没有人求情,因为神旨已经生效。
两位神殿侍者把曾经的镇殿将军架出去。
“百鸟聚集是为了凤凰吧。擅离职守,我饶不了他们。”
“可是也要等他们有命回来才行?”
“你说什么,千里眼?”
千里眼垂下铜铃般的金色眼睛,避免与玉帝对视。
“属下看到他们被郑彦抓了起来。”
“杀死凤凰的小子。”玉帝饮下金盅里的琼浆,“他有趣的很。不过,他怎么能够一下子擒获百鸟?”
“他布下大网,引百鸟上钩。”千里眼一本正经的说,嘴角却掩饰不住露出笑容。
“百鸟算计郑彦,反被郑彦所算。这场战事一定很好看。”
“陛下明鉴。”
“谁去把他们放出来?”
“据属下观察,那张网水火不侵,刀兵不破,恐怕雷神的霹雳也不管用。而且属下怀疑,强力破网会玉石俱焚。”
“就是说除了郑彦自己谁也解不开那张网。”
“陛下圣明。”
“谁去作说客比较好?那小子好像不识劝的。”
“陛下,杀了郑彦网就能破也未可知。”有着波涛一样声音的南海龙王说。
“南海龙王,你们四海龙王因司其职特准不必天天上朝,今日你匆匆赶来不是为了公报私仇吧?”
南海龙王浑身颤抖,“陛下说到这里,小臣实在不敢,只是上次郑彦渎神之事陛下还未圣裁。”
“请陛下圣裁!”众神呼应。
玉帝冷笑,“你们为什么都想郑彦死?”
“陛下,郑彦冒犯神祗最大恶极。”太白金星出班,朗声道。
“我不觉得他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众神哗然。
玉帝的冰冷的目光注视南海龙王,“令郎所为我早有耳闻,几番派人暗示你父子,你们置若罔闻,也不加以收敛。我本想削去霸夏的仙籍,谁知半路杀出个郑彦打乱计划。那郑彦可说帮了你们的大忙。”
天威难测。众神都料不到玉帝说出这番话来。
“没想到他的方法不但有趣而且有效,几十斤肉霸夏就改邪归正了,难得。”
南海龙王支持不住靛蓝色的大脑袋,伏在地上磕头请罪。
玉帝摆摆手,南海龙王扑伏而退。
“杀郑彦的理由,还有没有人补充?”
无人开言。
琥珀色的眼睛瞟向杨戬,他握紧拳头,双唇抿成一条线,似乎内心正在激烈的交战。
蠢材,看不住自己的狗,还死要面子。我怎么会有这种外甥?
“怎么?没有补充吗?”也许只有那件事算得上大逆不道……可是受害人却怎么也不肯说出来,紫色云雾中熟悉的身影在玉帝脑中一闪而没,所谓民不举官不究,算了。
“百鸟不辨真相,私自为凤凰复仇,落得自投罗网的下场实在是咎由自取,让他们吃些苦头也是应该的。”
前传 恶人协定(中)
这样吗?如此恶徒,任由他放纵。
“没有别的事,就……”
散朝吧三个字还未出口,彩妆宫娥闯入大殿。她竟不惧怕玉帝的威仪。
“启禀陛下,西王母不见了三足乌,大发雷霆。”
众神失色。
就当他们担心会不会突然跑进一个虎齿豹尾嗓门特大的蓬发妖兽时,一个端庄无比、秀颜绝世的丽人出现在眼前。
“陛下……”燕语轻声,波光半含,遍嵌珠宝的黄金凤冠霞帔也难夺其仪态万千。
玉帝立刻受不了了。
“何事劳爱卿亲自驾临?”
“陛下想必知道三足乌不见了。”
“是。我正要派人去找。请爱卿回去静候佳音。”
什么?位及至尊的天庭第一大神,总管三界十方的昊天金阙至尊玉皇大帝,居然惧内!这也难怪,若没有这位元配夫人协助,玉帝不可能打败自然神成为天地的主宰。
“那就好。”西王母微露笑颜,“如果三足乌不回来,蟠桃和不死药我就拿去送人喽。”
像来时一样,她突然消失。
她说到做到,从不管别人怎么想。
尽快把三足乌找回来。
谁适合对付郑彦?
杨戬回避他的眼神。打一次交道就怕了,有勇无谋的家伙果然不适合谈判。
“好吧。我也很久没有下界了。哈哈。”
众神黯然。不过是个嚣张的凡人,何用玉帝亲自出马?
这些蠢材只会误事,玉帝想。
天上一天,地上三天。郑彦吃了三天鸟了。
伤脑筋,味道差不多,还越来越瘦。
“喂,你们要努力吃食啊。”
“不!”百鸟把头晃得像波浪鼓。
“哼。随你们吧。你们愿意做饿死鬼也行。柴鸡应该越瘦越好吃吧。”
“才…才不是。”柴鸡慌忙后退。
“试过才知道。”
修长的五指伸向柴鸡……
“有人来了。”剑魂突然开口。
“是偷鸟的吗?”
白衣书生轻摇折扇,出现在视野中。
“天很热吗?”
“此人高深莫测。”
郑彦但笑不语。
“兄台,此处是何所在?”
他的眼睛是深琥珀色的。从烧成灰烬的丛林走到这里衣服还能一尘不染。
“抱歉,我也不知道。”
“好一张大网。”他轻触罗网,“好韧。”
“这么多鸟,有上万只吧?”百鸟指品种多,并不是一百只鸟呦。
“大概吧。我也不知道哪儿来这么多笨鸟?”
他合上纸扇。
“请教兄台,此网何物制成?”
郑彦轻咳一声,“原料太复杂,一言难尽。”
狡猾的家伙。
“没关系。我刚好有空,兄台可以慢慢讲给我知。”
“啪”折扇打开,轻摇。
该死的穷酸。
“好啊,不嫌麻烦的话再做一张也行。”
“那么,需要多少种材料?”
“九千九百九十九,每一种都要亲手去采才行。”
讨厌的狡黠目光。果真如此,不用神力就不可能一天完成。
“仁兄确定要做吗?”
“我说过要做吗?兄台只把配方告诉我就行了。”
“好吧。”出乎意料,郑彦同意了。
“一切顺利。”南海龙王道。
“很好的开始。”太白金星补充。
“一点儿也不好。”杨戬阴沉着脸,“郑彦发觉了。”
一个十岁就敢对神用毒的孩子,长大后会更厉害吧。十年了,他成长得更健壮漂亮了。可是那美丽外表下隐藏的阴恶用心,想起来就令人毛骨悚然。
前传 恶人协定(下)
“覆盆子两钱,龙舌兰三钱,含羞草三钱,金银花二两……毒蜘蛛丝百斤,蚕丝百斤,雪水半斤,无根水两担,玉露二两,水银三斤……千叠岩百斤,花岗岩五十斤,钟乳石百斤,硫磺三斤,硝石四斤,玉石两斤……赤金百斤,白银百斤,黄铜百斤,铁矿百斤,锡矿百斤……”
听得众神都愣了。太上老君也未必记得住这么多草药和矿物。
没了,加上一句,“最后一项工续是我发明的咒语,念错一个字就前功尽弃。”
“是吗?”说了这么多材料都是障眼法,咒语才是重点。
“可是这个咒语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兄台,你只问制作此网的材料,是吧?”
“好像是的。”可恶!
“以兄台之聪明,当可以轻而易举编出比我高明许多的咒语。我就不献丑了。”
白白浪费大半天时间听他胡扯,解开大网还是不得要领。
“兄台不忙赶路,和我一起用餐如何?”
情不自禁,他望向大网。
“兄台想吃百鸟宴,没问题。”
“唔…我不饿。”
“客气什么。我看这只呆头雁就不错。”
大雁向后躲,郑彦笑着,眼波却似初冬的湖水将冻未冻冰冷刺骨,伸手一探抓住大雁的脖子,从网里揪出来。
“兄台想吃全熟的,还是半熟的?”郑彦捋袖子。
“不忙不忙,咱们再说会儿话。”
“说得口干舌燥。”郑彦用空出来的手灌一口酒,“有酒无菜,嘴里都淡出鸟来了,刚好有鸟,放着不吃太可惜了。”
“兄台,我正在吃斋。”
“怎不早说。”
郑彦把大雁塞回大网。它扭着肥胖硕大的臀部钻进鸟群深处。
他眼中第一次出现笑意。
“我看兄台是知书达理之人,因此有个不情之请。”
狐狸要露出来了。
“请讲。”
“我日行一善,今天还没行善事。”
郑彦心道,你跟我待了一天,不作恶就罢了,还行什么善?
“哦。那怎么办呢?”
“我想……”他斜瞟大网。
“兄台想放生?”
“还望兄台成全。”
“不是我驳兄台面子,这些呆鸟是来为他们主子报仇的,这回放了他们,他们还会找我麻烦。”
“不会。我保证他们不会再来找你麻烦。如果哪个再敢寻仇,生死由命。”
“干嘛这么费事?我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把它们吃光岂不省心。”
“你杀了他们,他们的后代必然放不过你,冤冤相报何时能了?”
“兄台说的也是。只不过,白白放了他们,我心有不甘。”
“放生的主意是我出的,自然要赔偿你。你开个价吧。”
“永远不要与我为敌。”郑彦淡淡说出这句话,未经丝毫犹豫和考虑一般。
“什么?”郑彦看出我的真面目了?不会吧。我把仙气隐藏得这么好。
他干笑两声,“这算什么要求?太轻了。”
“珍珠财宝才轻,君不闻一诺千金。”
“我富可敌国,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兄台不诚心就算了。”眼光瞥向大网,“我真的饿了。”
“不要逼我!”声音透出森严,震怒激起的戾气犹如狂风,吹得郑彦衣袂飘飘。
“主动权在你手里。我怎敢逼你。”郑彦微笑,“你不会想杀我吧?”
折扇连摇,他的心情从未如此凌乱。
“奉劝一句,就是杀了我,也解不开这张网。”
“你——!”折扇被他扭断。
“多好的一把扇子,可惜。”
“你何时看出我不是常人?”
郑彦心道:能穿破我设的结界走到如此荒芜的所在,在灰烬里坐了大半天还能白衣胜雪,想不怀疑你的身份都难。
“阁下已经失去耐心了?”
“你猜出我是谁了?”
“没有。”郑彦扬起漂亮的黑眼睛看着他,“作为凡人我不敢妄自揣测神祗,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你我之间的差距,你就像天空一样浩瀚无穷,而我只是一颗微不足道的砂砾。我永远不要与你为敌,因为我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琥珀色眼睛中的怒气缓和下来。
“刚刚的对话,我已将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现在只有你才能救我,救这些鸟儿。”
“你不与天庭为敌,天庭自然不会为难于你。”
郑彦启齿笑,“这算是承诺吗?”
“要点别的吧。总觉得你的愿望是一句废话。”
“除了这句话再没有别的要求了。”
“好吧。我们立下君子协定。”
“我不是君子。”
“哈哈。那就恶人协定。我永远不与你为敌。”
“唉——!”天空传下一声叹息,那是众神集体的作品。
玉帝觉得有点儿不妥。莫非上了郑彦的当了。
“多谢陛下成全!”郑彦翻身跪倒施礼。
玉帝吃了一惊,“你究竟怎么认出我的?”
“除了昊天金阙至尊玉皇大帝哪个能有此等气度,况且您的眼睛美极了。”
原来如此。
“百鸟你打算如何处置?”
“自然是遵照陛下的旨意放了。”
“慢着。你忘了我保证过他们不再找你麻烦。”
玉帝走至大网下。
“百鸟听着。凤凰浴火重生,现已投生西方世界,千年后必能重返东方,尔等宜安守职责,不可寻衅滋事,以免自取其辱。”
百鸟交头接耳,盛传火凤乃不死鸟,有重生的能力,原来确有其事。
郑彦此刻终于明白为什么他敢保证百鸟不来寻仇。
“此事到此为止。三足乌,金丝雀等神鸟私自下凡,另有处罚。听明白了就去吧。”
郑彦收去大网,百鸟展翅,争先恐后,碰碰撞撞,飞向天空。
地上只剩下水晶罩里的三足乌,戴了紧嘴箍的钦原和一向义气为重的比翼鸟。
玉帝手指轻弹,“啪”水晶罩应声而碎。
三足乌抖抖僵硬的翅膀,脸儿冻得铁青,“多谢陛下救命之恩!呵欠——!”
玉帝面无表情,“先回去侍候西王母膳食,回头再跟你算账。”
三足乌垂头丧气地飞走了。
郑彦取下钦原尖喙上的戒指。
他怒目相向。
郑彦笑道:“小家伙,不服气再来打过。”
钦原没敢吭声,与比翼鸟一起向玉帝深施一礼,轻舒羽翼向西飞去。这两个原凶,谅他们一片忠心,就免了他们的罪吧。
“大功告成。终于可以离开这片森林了。”
玉帝回首,琥珀色的眼睛盯着他,他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你刚才完全可以要求我封你为神。现在后悔吗?”
“不。我不想作神?”
“为什么?”
“永久的生命,永久的麻烦。”
“什么?”
“那也许是永久的痛苦和无奈。我看到杨戬时就了解了。人不该想得到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玉帝的眼神突然变得冰一样冷,“我也曾经是人类。”
郑彦以同样的眼神看回他,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他做人的原则,“您现在不是了。您现在从身体到内心都已是神。”
“杨戬……”
“他内心还保有人类的东西,神的身体,人的心灵,半人半神的状态令他痛苦万分。”
这世界最了解我的人居然是郑彦。杨戬闭上眼睛。可恶,被看穿的感觉真难受!我一定要杀了他!
“如果刚才我要您不做神仙,在人间陪我……”
玉帝的脸色变了,如果那时他真的要这个愿望,神不能无信,岂非自己放弃神籍。太危险了。
“所以说,我的要求不过分,至少是您能做到的事。”
玉帝回归天庭。
郑彦收拾行装,忽道:“我知道你心里难过。想哭就哭吧。”
乌钢剑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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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白金宝座上的玉帝心里仍在想着郑彦。这次下界的感觉很奇怪,既无得胜归来的喜悦,也无吃了败仗的恼怒,甚至他都不知道自己是输了还是赢了?
众神敢怒不敢言,俱都沉默不语。
玉帝皱皱眉,“我不与他为敌,不等于你们也不与他为敌。私人恩怨我向来不屑去管。”
[注解]
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历及五残。
2004年5月8日星期六
外传 花妖01
杭州薛氏后花园,几千年前曾为神农氏花圃,后被人遗忘。历经几十位主人,没有一个爱花之人。数百年来无人看管,园中知名美艳的花草或被旁人移走,或枯萎而死,如今除了野花野草,只剩下异草两株:荀草和嘉荣。它们因不美,而幸存,在长年累月的修炼中幻化为人形,成为花妖。
一百年前,二妖同赴天庭,参加王母主持的花仙大选。此会千年一度,每种花草只能参加一次。结果,嘉荣落选,荀草因有美容功效勉强封为花仙末位。自此,每年花开时节荀草仙都要上天向百花仙子诉职。
妖与仙差一个等级,嘉荣自惭形秽,两个相依为命的姐妹渐渐殊远了。
没了成仙的指望,嘉荣无心修炼,整日留连在杂草丛生的园子里,望着大宅内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渐生恨意。人类修炼成仙不需千年,他们不用经历成妖这个阶段,而且人类成仙也无美丑之限。六道轮回中,只有人道可以分辨善业恶业,积累善业,得成正果。不公平,人类与世间万物生来就是不平等的。
一切恩怨情仇来自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
薛家的小厮宜和勾引丫鬟柳如进园偷情。二人肆无忌惮疯狂打乱了嘉荣的清静,恼怒中她很自然的把不能静心吸取月华归咎于他们的淫行,对人类的憎恨在此时达到了一个高潮。以前只吞吃过往鸟兽,人是什么味道还没尝过,想到这里,她的肚子有点儿饿了。
她慢慢向他们走过去,心中有些忐忑不安,人类在遇到袭击时会做出什么样的反抗,万一他们叫起来怎么办?她没有经验。过分的担忧使她现出原形,身子有一丈来高,手似树根弯曲着,长着尖尖的黑指甲,最可怕的一张脸,是一朵花,花心可动,花蕊为牙,吐着长长的红色舌头。
她这副样子走到宜和与柳如交欢的杂草丛,仰面躺在地上的柳如一眼望见,立刻吓得昏死过去。宜和因为背对着她,一时没有发觉,直到她树根似的手拍疼了他的肩膀,他才回过头。
“啊!”这是他说的最后一个字,嘉荣的长指甲穿透了他的心脏。
尸体软软的倒下,嘉荣俯身看去,柳如心胆俱裂,已经死了。
她摇摇头,“人类还不如兔子,临死连蹬腿都不会。”
她拖着两具死尸走进杂草深处。人这玩意儿虽然不中用,味道还是不错的,嘉荣身量高,体形大,两具尸首不到一个时辰就被她吃光了,白骨让杂草盖住,不留一点儿痕迹。
后半夜,她一件一件整理着死者的遗物,每一件东西都是那么新奇。人类呀,没有衣服和鞋子,连门都不敢出,石头会刺伤他们的脚,阳光会晒坏他们的皮肤。从柳如的衣服里掉出一个红色的小漆盒,里面的东西闻起来香香的,是胭脂。怨不得那女人的嘴唇那么红,吃起来有点儿甜。
“红红的嘴唇看上去满好看的。”她转念一想,“人可以化妆,妖为什么不可以?”
想罢,她变回人形,将胭脂涂在嘴唇上。
“啊?!”清晨,她从一滴露水中看到自己的样子,怎么像吃了血耗子一样?
她懊恼的把红漆盒扔了。
“人类的东西妖怪用不来,还是这样吧。”她轻轻拔下一根荀草,学着荀草姐姐的样子,小心的撕成两段,一半服食,一半碾成泥,和着晨间最洁净的露水调成黄绿色的浆状物,涂在脸上,仿佛施了魔法一样,她淡红色的脸像附上一层透明的薄膜,变得白皙粉嫩,眉目亦清秀许多,平谈无奇的容貌焕发出迷人的光彩。
看着水池中倒映出来的美丽容颜,她想:“当年若如此上天庭,也许是另外一个结果。”
外传 花妖02
“噗嗵”花园西北角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
紧接着一个青年男子的嗓音响起来,“池边那是谁?快来扶我一把。”
嘉荣愕然回身,一个面色煞白的公子靠坐在墙角,衣衫不整,满身酒气。她认得,是薛家三少爷薛凌飞。这薛凌飞是杭州城内有名的风流才子。他昨晚喝得烂醉,在好友陈华封家里留宿。薛家家教极严,因怕父母骂,他不等酒醒一早赶回,不敢走门,从后花园跳墙进来,想潜回自己房里,谁知落地时扭伤了脚。
嘉荣愣在那里,第一次被人类看到她的面目,她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薛凌飞看出水池边的红衣少女不是自家下人,十分意外,醉眼朦胧中,分不出高矮,嘉荣美化过的容貌,妖不同于凡人的举止和芳华,一刹那令他惊为天人。
“姑娘是何方仙子降临我家?”他忘了伤痛,起身整理好衣衫,躬身施礼。
嘉荣心中刚刚升起的杀气被他的礼貌冲散,自有生之日起,她从来没有被任何生物如此顶礼膜拜过,这就是神仙的待遇吗?
薛凌飞拖着伤脚走过来,将将走近时,被乱石绊了一下,摔倒在嘉荣面前。这下他看到了嘉荣赤裸的双脚,怎么这么大呀,像双条小船一样。他揉揉眼睛,再看时,却是一对娇巧可爱的小脚。他笑了,‘百无一用是书生’果然不假,只喝了几杯就醉成这个样子,把个美娇娘看成母夜叉了。
他就势连磕几个头。“得罪得罪。”
嘉荣被他滑稽的样子逗笑了。
薛凌飞仰头看她,当真绝色佳人,世所罕见,敬慕怜爱之情由然而生。
“仙子没有穿鞋,不冷吗?”
嘉荣摇摇头。
“啊呀!你的脚流血了!”薛凌飞惊叫道。
嘉荣低下头,豆瓣一样的脚趾头上赫然沾有几块血渍,那是宜和的血。
薛凌飞双眸含泪,竟比自己受了伤还难过。他掏出一块淡蓝色绢帕,仔细的将嘉荣的脚包起来,又脱下自己的靴子,为她穿上。
嘉荣任由他做这些事,完全不知所措。
看着自己的“杰作”,薛凌飞歉然道:“男人的鞋子又大又蠢,仙子千万将就些,别再弄伤玉脚。等我进房拿了姐姐的绣花鞋再给仙子换下来。”说完,他光着袜底急匆匆走了。
嘉荣好一会儿回过神来,“这个人好奇怪!”
薛凌飞取了绣花鞋回来,后花园已无嘉荣身影。他怅然若失。“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仙子不肯等我?”
晨风吹送,荒草轻摇,嘉荣的心竟有些不忍。
薛凌飞将绣花鞋平平整整的放在水池边的石头上,暗自向天祝祷:“仙子不嫌弃,就穿上此鞋,万万不要再赤脚了。”
外传 花妖03
碰上仙女,在偌大的杭州城里也是一件新鲜事,薛凌飞不厌其烦的向亲朋好友们宣扬嘉荣的美貌和风姿,可就是没人信他。仙女下凡怎么也得选个环境好点儿的地方,薛家破败的花园实在令人难以恭维。为此,薛凌飞险些成为人们的笑柄。
读书人骨子里的固执促使薛凌飞做出决定,他把位于花园南墙的一间破旧的茅草屋重新修葺改成书房,连铺盖都搬过去住了下来。仙子还会再来的,他坚信这一点。
这段时间里,嘉荣并没闲着,人肉的美味令她回味无穷,但是很少有人在夜里进入花园,她只能走出去觅食,薛家的下人不时莫明失踪。那时,逃奴案时有发生,所以没有人太注意此事。
薛凌飞搬来花园住,无意中限制了嘉荣的自由。她曾想除去他,看上去他白白嫩嫩的应该比较好吃。那天晚上,她本来打定主意吃他了,蹑手蹑脚来到窗边窥探,却看见他在焚香祈祷,口中念念有词,细听时全是祝愿仙子福寿安康之词,最后他还尽诉相思之苦。不知为什么她心中喜滋滋的,脸儿有点儿发烧。那以后她不再想吃他了。
薛凌飞在书房一住三个月,家人见他当真的,只好听之任之。友人们也开始习惯到此地拜访他。好友中以陈华封、郭天尧、钱凤罗最为投契,与薛凌飞并称杭州四大才子,他们偏偏最不理解他的行为。
一日,三位知交前来饮酒做诗,从正午喝到三更,已醺醺然。
陈华封突然道:“天已这般时候,凌飞的心上人不知到了没有?”
薛凌飞脸上发红,“陈兄哪里话来?”
钱凤罗抚掌笑道:“正是,我等都未曾见过仙女,凌飞何时替我等引见一下才好?”
“小弟并非不愿,只是仙子哪里是想见就见得到的。”
郭天尧一口酒喷了出来,“你被他们骗了,他们耍你的。”
薛凌飞正色,“仙子怎可拿来开玩笑,诸位再要这样,我要恼了。”
三人笑得不行。
陈华封道:“那天你醉眼昏花一定看错了,你这花园荒山一样,哪个仙子会降落在这里?”
“各人机缘不同,怎知我家花园无仙?”
钱凤罗道:“依我看你家花园出不了仙女,出个妖怪还差不多。”
三人一阵哄笑。也就是仗着酒劲儿,平时他们绝不敢说出这样的话来。
薛凌飞却是真生气了,他掀翻了桌子,将三人赶出门。
三人从未见过他发脾气,酒一下子醒了大半,无奈话已出口,只好等明天他气消了再来赔罪。主意打定,三人散了,各自回家。
萧瑟夜风吹动一人多高的茅草,茅草深处一双冰冷的眸子穿过层层黑夜盯着他们。
郭天尧住得最近,转过一条街就到,所以他没带随从。
他一个人在青石铺就的小街上走着,小风拂面,酒气上涌,他停下来,干呕了一阵,觉得好些了,继续往前走。
杭州水气重,路被雾水打湿,青石泛光,青惨惨的路面上映出长长的影子,郭天尧想,以此景为题该做什么诗呢?他打着腹稿,边走边默默吟诵……忽然发现路面上多了一条人影。这条影子颀长无比,一直延伸到路的尽头。前面无人,来人必在后方,什么人才有如此长大的身量?为什么没有脚步声?
郭天尧的酒全醒了,一种人类本能的来自异类的恐惧紧紧箍住他。他没有回头,也没有马上放开脚步逃跑,(这是古人对付危险的一种方法,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借鉴。因为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部分袭击来自正面,敌人在与我们面对面的时候往往不需要准备太久。而当敌人企图从背后袭击我们时几乎都要经历一个心理过程,我们过激的反应是缩短这个过程的导火线。当然,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不要背对着你的敌人。)他压抑着内心的恐惧,以原来的速度走着。那个影子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
短短的一段路,只有一百多步,竟像走过了一生那么长,郭天尧的冷汗顺着脸颊淌下来,里面的小衣已经湿透了,路口越来越近……只剩一步之遥,郭天尧突然加速,动若脱兔,跃过拐角,撞进自家家门。
“救命呀!”
不消片刻,郭家灯火辉煌。
嘉荣隐在阴影中,“算你聪明。”如果她事先知道郭家的地址,郭天尧就不可能逃得性命。
现在她还有时间追上陈华封和钱凤罗。
外传 花妖04
陈华封的叔父在朝中做官,因而陈氏家族颇有财势,即使平常出门也要坐轿。此刻他坐在四人抬的轿子里,昏昏欲睡。
刺骨的阴风从后掩来……
陈华封觉得身上寒冷,轿中刚好有一件披风,他摸索着盖在身上。
这时,轿子突然前倾,陈华封猝不及防,像雪球一样滚摔出来。
“混蛋,连轿子都抬不好!”陈华封破口大骂。
刀光一闪,“公子小心!”前面两个轿夫抽刀在手,只听“当”金属碰撞的声音,白刃架住一只五爪铁钩样的东西。
陈华封立时清醒。一个月前陈家大宅曾遭刺客袭击,估计是陈华封的叔父得罪了某位达官贵人,彼派人来寻机报复,因此陈家加大防范措施,尤其是陈华封的随从,全部换成了一等一的好手。若非如此,陈华封一早已经死了。
现在他跌坐在倾倒的轿子旁,轿子后面的两根轿杆上翘,直指夜空,上面挂着后面两名轿夫,他们高举着双臂,大睁着眼睛,显然是突然遇袭猝死的。在临死的一刹那,他们举起轿子,将主人倒了出来,躲过了利爪穿胸的命运。
陈华封不是无情的富家子弟,这两人因救他丧命,他十分心痛,但此刻不是哭的时候。他已看清与前面两个轿夫缠斗在一起的是一个身高丈余的怪物,披着及地的红发,黑铁钩般的手指似树根一样弯曲着,面目是一朵恐怖的花,尖碎的白牙外拖着红色的舌头。
怪物力大无比,两个轿夫抵挡不住,齐声大叫:“公子快跑!”
陈华封如梦初醒,撒腿狂奔,一声惨叫自背后传来,又一名轿夫惨遭毒手。
陈华封心乱如麻,生死关头弃伙伴于不顾,断非君子所为,但他手无缚鸡之力,又能怎样?他边跑边呼救,已至杭州最繁华的街道,时值深夜,哪有半个人在。就是道边的几户住家燃起灯火,见此情景也不敢出门相救。
不知不觉,陈华封跑到一个雄伟的建筑物前……
杭州府衙,汇集千名捕快衙役,即使夜间也有至少二百位高手护院。陈华封出身官宦之家,对本地官府的事情自然十分熟悉。他跌跌撞撞爬上府衙高高的台阶,急拍门环。
过了一会儿,府衙里面传来懒洋洋的声音,“什么人深更半夜叫门?有冤明天再诉。”
陈华封又气又怕,叫道:“我是陈家公子,快开门!”
里面的人冷笑一声,“冒充本城名门旺族,敢是讨打吗?”
“我当真是陈华封。”
“滚开,滚开,你这样的大爷我见多了。”
第一次领略到普遍百姓的无奈,陈华封气得浑身颤抖,往后看,怪物的身影出现在街对面,向他急速掠过来。不用问,最后一个轿夫也死了。
没有时间再与门内之人纠缠,陈华封一眼瞥见府衙门口的鸣冤鼓,府衙内有无真心为民做事之人就看此一举,他抓起尺八长的鼓棰狠狠擂下去。
“咚咚咚……”沉闷的鼓声传开来。
嘉荣突闻鼓声,脚步顿了顿,但见陈华封就在不远处,且只有一个人,如此良机若然失去,今晚便没有机会杀他了,想到这儿,她加快了步子。
陈华封侧着脸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手中擂着鼓,鼓声淹没了府衙里的声音,他不知道里面的人会不会出来?什么时候出来?他们出来时,他是否还活着?他仿佛看见自己肠穿肚烂倒毙街头。
“噗”鸣冤鼓被擂破了,陈华封的精神支柱也倒了,对着嘉荣伸出的利爪,他闭上眼睛,他尽力了,该来的就让它来吧。
门,恰在此时开了。几把钢刀接住利爪,府衙里撞出十几个捕快和衙役把嘉荣围起来。
陈华封毕竟是个书生,经过这番体力与精神的折腾,再也支持不住,身子向后一仰,昏过去了。
有人叫道:“他真的是陈公子。”
这还了得,又从府衙出来几个人,七手八脚把陈华封抬进去了。
“真可惜。到嘴的肉居然飞了。”嘉荣知道今天晚上在陈华封这里是讨不着便宜了,得想办法赶紧脱身。
“抓住她!”有人喊。
嘉荣寻声望去,那人迅速闭了嘴。再看其他人,都寒着脸不做声。没人说话,没人动手,太静了吧。
世人都传说妖魔鬼怪,说得活灵活现,没几个真见过,此时见了,不害怕才怪。是以围住嘉荣的捕快和衙役虽众,却没人敢打头阵。
僵持片刻,嘉荣窥破了他们的心事,她发出一声吼叫,扬起爪子扑向其中一个脸色格外苍白的衙役。那人大叫一声,扔了兵器,抱头鼠窜。包围圈有了缺口,嘉荣飞掠而出。
此举大出人们意料之外,他们愣了一下,才发一声喊,追过去。嘉荣脚程快,追不上,他们也没真追,离得老远,扔几把飞刀了事,到头来,嘉荣只左臂受了一处轻伤。
外传 花妖05
经此一役,暗夜中的杭州城无法再保持平静,家家开门启户,奔走相告。杭州知府也被惊动,马上调集本城精锐官兵巡城搜索,务必斩妖除魔。
一时间,五百官兵在府衙前聚齐整队,火把照亮夜空,场面甚为壮观。
距此地二里外的城西北,钱凤罗在马上回首,城中心方向灯火通明。
“发生什么事了?”
马僮催促道:“少爷,别管闲事了,再晚老爷和夫人会骂的。”
钱凤罗方待前行,忽见道路中间立着一个女子,红衣黑发,面色潮红,虽无上等姿色,却也楚楚动人。只是夜静更深,她拦住自己的去路却是为何?
钱凤罗还未开言,马僮已朗声喝道:“你这女子好不要脸,当我家少爷是何人!”他把女子当作娼妓了。
嘉荣并不答话,忽然出击,纤手已成利爪,向钱凤罗当胸抓来。她两次背后偷袭都告失败,这次她选择正面袭击。
钱凤罗初见嘉荣便觉此女不俗,绝非娼妓,一直防她出手,见状翻身下马,躲过一击。他幼年好武,曾拜名师学剑,后因迷恋诗画,转而学文,否则他一定是个剑客。遗憾的是嘉荣知道他会武,才把他放到最后一个收拾。
钱凤罗脚一落地,即拔出腰间佩剑。利爪又至,他举剑相迎,爪与剑相交竟然撞出火花,钱凤罗只觉手发麻,剑差点儿撒手。
嘉荣两爪没抓到他,大吼一声,双手齐伸向他扑来。钱凤罗不敢硬接,闪身于侧,起剑削她左臂,嘉荣只有蛮力,没有功夫,加之左臂已伤,躲闪不及,这一下正砍在她手臂上,再添一处新伤。
钱凤罗一招得手,并不轻松,因他看到嘉荣虽然受伤,却丝毫没有退却的打算。
嘉荣怒极,反身再攻。钱凤罗不敢怠慢,长剑连挥,又划中她右腿。
马僮看到他家少爷如此神勇,占了上风,深受鼓舞,大叫道:“少爷真棒,杀了她!”
钱凤罗听了此话,心下反而担忧起来。常人如果受了她那样的伤,恐怕早已倒地不起,她却像没事儿人一样,她到底是谁?
这时,嘉荣突然改变了形象,红衣红发,尖齿红舌,高约一丈二三,俨然庞然大物。
马僮大叫一声:“鬼呀!”双眼翻白,没了声息。
钱凤罗大惊失色,心叫:“吾命休矣。”
嘉荣树根一样粗大的手爪破空而至,钱凤罗只能闪。
嘉荣颀长的一双手臂跟着他的身形舞动,越来越快,慢慢竟像风车一样转动不止。钱凤罗以人类的身驱如此奔跑,渐渐力不从心,他狠狠心,力贯于臂,挥剑劈向嘉荣的爪子,如能废她一臂,死也值了。只听“当啷”一声,长剑震飞,钱凤罗的右手虎口迸裂,鲜血长流,嘉荣的右臂只是挫伤出一条两寸长的口子,并未砍断。钱凤罗的一颗心沉了下去。
“你二十二岁时会遇到劫难……”繁星眨眼,钱凤罗想,被他说中了。
嘉荣走过来,抚着右臂的伤口。
钱凤罗慌忙摸遍全身,是找利器护身吗?
嘉荣的脚步不由自主停了停,她怕他的剑法。可是钱凤罗只找到一只香袋,握紧了它。香袋是银白色的,桔红色的花纹,很漂亮,是定情之物吧。嘉荣想笑,人类呀,死前还在寻找精神寄托。
嘉荣错了,错在她不知道钱凤罗没有情人,错在她只知道钱凤罗武艺高强,不知道他还学过法术。
只不过钱凤罗的法术没有他的剑术高强,甚至不足以自保。
嘉荣与钱凤罗的距离很近了。嘉荣的爪子伸过来,他没有躲,一蓬银针自香袋射出。嘉荣的武器——她的手,已经伸出来了,收之不及,她惊惧的发现银针遇到空气,变成了数柄寸长短剑,像节日里的焰火,攻击的范围迅速扩大,将她的全身罩住。
就要被刺成筛子之际,妖的灵动性显现出来,她将身子后仰,平着向后飞去。短剑多数落空,如焰火一样一闪而没,但仍有十几柄刺入她双腿。“啊——!”她从半空中摔下来,疼得撕心裂肺。
趁这当口,钱凤罗拾起自己的剑。多年前,因为生意关系,他和父亲离开杭州拜访浙江最大的钱庄老板。在老板古香古色的深宅里,钱凤罗见到那个有着星辰一般眼睛的孩子,他很古怪,但他的话,钱凤罗却不得不信。
他只看了钱凤罗一眼,就把钱凤罗短短一生的所见所闻都说了出来,就像他亲眼看到,亲身经历过一样。他预言钱凤罗今年有灾,就给了他这个香袋——逐妖囊,并授以口诀。逐妖囊就像一个发动暗器的匣子,钱凤罗做事一向光明磊落,不屑暗箭伤人,但是他非常相信那个孩子,所以一直带在身边。
嘉荣的腿疼得厉害,可还没有丧失意识。她感到钱凤罗的杀气逼近,腾空而起,腿不能走,她还可以飞,飞会耗费大量灵力,现在却也顾不得了。
外传 花妖06
钱凤罗颤巍巍捡起剑,晃醒马僮。
“你马上回去报信,我追妖怪去了。”说完跨上马,往嘉荣逃走的方向拍马而去。
马僮愣了一会儿,突然醒悟过来,大叫:“少爷回来,那妖怪厉害,恐怕……”
钱凤罗的马已经转过街口,听不到了。
马僮张开大嘴哇哇大哭,想去追少爷,无奈腿脚酸软,只好回家报信。
钱凤罗如何不知自己并非妖怪对手,况且逐妖囊重复使用的时间间隔长达七天之久,现今他去捉妖实在半点把握都没有。但是他不能不去,此妖力大无穷,极富灵性,这次负伤只因她大意轻敌,下次她必然小心,逐妖囊也未必伤得了她了。所以现在是杀她的最好机会。
嘉荣顶风低空飞行,“这讨厌的风也跟我作对!”她不会御风术,腿上的伤火烧火燎般的疼,因此飞不高。
她沿着来时的路飞了约一里地,忽见前面火光一片,喊杀声不绝于耳,正诧异时已有眼尖的人看到她,一阵梆子响,雕翎箭如雨般射来。
“不好!”她心中慌乱,身子一沉从半空掉下来,却正好躲过了箭雨。
“嗷——”她大吼一声,倒地的同时利爪挥出,爪风撕裂空气,将第一排官兵扫倒。所幸她重伤之下用力不足,倒下的人并无大碍。
“妖怪,休得伤人!”钱凤罗马到,一剑劈下。
嘉荣的腿吃不得力,不敢硬接,强吸一口气,身子向斜上方掠起,跃过人群向前飞去。
钱凤罗一剑落空,急欲追击,无奈前路被一大队步兵拥堵,一时抽不得身。
嘉荣得到这片刻喘息,如一缕红烟般飘进薛家后花园。
大队人马将薛宅团团围住,郭天尧及其家人和陈华封的家人也到了。
薛氏在杭州的影响颇大,也是有名的氏族之一,大家不敢造次,何况薛凌飞是钱凤罗、郭天尧、陈华封的至交。
领队的将军林越吩咐兵丁叫门。
薛家的大门马上开了一条缝,城里这么大动静,除了酒醉的薛凌飞,其他人都醒了。
林越马上拱手,“烦劳通禀尊府主人一声,林越有急事讨扰府上。”
开门的下人应了一声,往里面报信儿去了。
不多时薛家大公子薛锦飞出来,一身绿绸长衣,腰系黄色丝绦,十分白皙俊俏。
林越见了,匆忙下马。
薛锦飞不急不缓,淡淡的说:“不知林将军深夜率大队至此,有何贵干?”
薛锦飞这话说得很不客气,这也难怪,薛氏的名气杭州城内谁人不知,现在被军队围住,传出去颜面大损。
林越是个直爽的汉子,见状深施一礼,“薛大公子莫怪,末将受知府之托捉拿伤人的妖怪,惊扰了府上,心下十分不安。”
“妖怪?!”
“正是。今夜郭、陈、钱三位公子先后遇袭,那妖怪杀了陈公子的四名随从,现在已经逃进贵府后花园中。”
“不会吧。”薛锦飞望向人群中的郭天尧和钱凤罗。
郭、钱二人点点头。
曾经在府衙前与嘉荣对阵的几名捕快,七嘴八舌,绘声绘色的讲述了当时的情形。薛锦飞听到这里不由也慌了手脚。
“即是如此,我让家眷回避一下,诸位稍等片刻,便可进府捉妖。”
“多谢大公子!”
薛锦飞匆匆去了。
过了一会儿,薛宅所有角落亮起火把,薛锦飞腰悬佩剑,肃然道:“随我来。”
一行人浩浩荡荡进了薛府,直奔后花园。
幽静的花园黑暗一片,风摇草动,魅影重重,人们的心不由自主悬起来。钱凤罗一个箭步,率先迈进花园。薛锦飞身为主人,不甘落后,也大跨步踏进。林越被二人抢了先,心中不舒服,急忙跟上。其余人等陆续进来。
现在大家又犯了难了。进是进来了,怎么搜呢?就是武艺最高的钱凤罗,没有逐妖囊的保护也不敢贸然走到茅草中间去。唉——!薛家的花园为什么这么乱呀?如果稍微整齐一些,清爽一些,一目了然一些多好。
薛锦飞的脸红了,“我进去搜。”
“大哥慢着。”钱凤罗拦住他,“还是想个万全之策吧。”
外传 花妖07
“不如用火攻。”林越提议。
薛锦飞有些为难。
“我看放箭最好。”郭天尧道。
这个方法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林越号令弓箭手上前列队。
正此时,忽听一人大喊:“住手!你们想干什么?”
众人回头,方见书房房门大敞,薛凌飞一脸怒容站在门口。
“三弟,林将军他们是来帮咱们捉妖的。”
薛凌飞看见钱凤罗和郭天尧,“大哥你被他们骗了,他们哪里是来捉妖,分明是要惊扰我的仙子。”
薛家三公子行为荒唐果然名不虚传,人群中有人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薛锦飞脸上挂不住,低声叱责道:“三弟你又喝醉了吧?到了这般时候,你还玩。”
钱凤罗也道:“凌飞,城里死了四人,陈兄昏迷不醒,现在那妖怪逃进你家后花园,不是玩儿的。”
薛凌飞怔了一下,“我不信。”
钱凤罗指指身后众人,“红衣女妖跃墙进入这里,至少有五百人亲眼得见,不信你可以问他们。”
薛凌飞沉吟半晌,上前夺过大哥的佩剑,宝剑出鞘。
“虽然如此也无须放箭,我自己亲自搜来。”说完便向茅草丛走去。
“凌飞你不要冲动,女妖十分厉害,你一介书生……”
“钱兄何时变得这般罗嗦。”薛凌飞不耐烦的打断钱凤罗的话,“我倒要问问林将军,如若搜不出妖怪来,却怎么说?”
林越脸色微变,“如若搜不出来,改日林某登门谢罪。”
薛锦飞闻言忙道:“林将军言重了,为民除害乃我薛氏满门份内之事。”
薛凌飞哼了一声,“也不要林将军谢罪,以后莫要再犯就好。”
众人拦不住他,薛凌飞径自向草丛深处走去。
钱凤罗叹口气,跟上去与他同行。
林越留薛锦飞和郭天尧在外面,自己带了一百多人也跟上来。
他们在一人多高的茅草丛中转来转去,几乎查看了花园所有的角落,靴子上沾满了潮湿的泥土,半个时辰过去,一无所获。
林越满脸羞愧,钱凤罗和郭天尧默默无语。
众人告辞。
薛家兄弟在园中站了一会儿,薛锦飞对弟弟好言相慰,薛凌飞一直沉着脸,到后来甩了一下袖子,回书房去了。
嘈杂的人声终于平息。
薛凌飞在书房外间闷头喝酒,十分恼怒钱凤罗和郭天尧,等明天见了他们,定要叫他们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不知过了多久,心慢慢平静下来,这才听到里间传来的异响,薛凌飞脑中灵光乍现,顿觉气氛不对,此时屋里已经满溢血腥之气www奇Qisuu書com网,盖过了酒香。
薛凌飞抓起桌上的宝剑,掀帘进入里间。眼前呈现的情景让他目瞪口呆,一个红衣女子面容惨白,倒卧地上……
外面人声鼎沸,围得如铁桶一样,这女子怎么进入书房的?聪明的薛凌飞没法细想,因为他认出女子正是他朝思暮想的赤脚仙女,她的腿正鲜血淋漓。
没有片刻的犹豫,他奔上前,“仙子你怎么了?是谁伤了你?”
嘉荣想说自己不是仙子,看到他眼中的关切和焦急,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触动,将否认的话咽了下去。
“我…从天上…下来,不小心…摔到了。”
“神仙也会受伤?!”
嘉荣点点头。
“那神仙可不可以用药?”
嘉荣又点头。
“我去请医生来。”
“不要!”重新将官兵和钱凤罗引来,她只有死路一条。
薛凌飞有些疑惑。
“我不想见旁人。”
“可是你受伤了。”
“也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伤,你拿跌打酒和金创药来就行。”
“可是……”
“我在这里养伤,你不许对别人讲。否则我马上就走。”
“不要走。我不说就是。”
外传 花妖08
第二天薛凌飞没有来兴师问罪,钱凤罗很意外,这不符合他的性格。又过了几日,还是没有音讯,钱凤罗有点儿坐不住了,着下人去打听,得知薛府全部事宜由薛锦飞处理,林越已经上门赔过罪,薛家没有为难他。意料中事,只不过薛凌飞一直没有露面很反常,照理薛家丢了这么大的面子,他不会坐视不理。乱思胡想时,郭天尧陪着陈华封来了。
见面第一句话,郭天尧就问:“凌飞有消息吗?”
钱凤罗苦笑一声,“你家离他家最近,倒来问我。”
陈华封大病初愈,还有些虚弱,喘息着说:“他都没有探望过我,我又没有得罪他。大约你们闹府惹恼了他,他迁怒于我了。”
郭天尧不悦,“到底咱们是从他府上归来才遇袭的,你受了这么大的惊吓,他也不来问问,这样不懂事的朋友不要也罢。”
陈华封叹一口气,“话不是这么说的,毕竟是咱们先犯了他的忌。”顿了一顿,又说:“近来我一直在想,不会真有仙女吧,咱们言语冲撞了她,她派了妖怪来惩罚咱们。”
此话虽不中亦不远矣。钱凤罗心念一动。
郭天尧仔细看看陈华封的脸,“你真的清醒了吗?怎么净说些胡话?”
“我瞎猜也不行啊?”
钱凤罗低头默想,薛凌飞为人向来黑白分明,他不会因为自己的唐突迁扯到旁人,不去探望陈华封只怕另有原因,也许被什么事阻住了。
“凤罗,不如你们先给他赔个罪吧?都是朋友,不好总这么拖着。”陈华封说。
“我不去。”郭天尧道。
陈华封求救似的望着钱凤罗。
钱凤罗笑了,“正好我这里有本书要还他。”
他叫来书僮,写了一封道歉的短信,附上那本书。
书僮去了。
三人吃茶等着。
不一会儿书僮回来了。
“信送到了?”钱凤罗问,这么短的时间不可能往返于钱薛两家。
“送到了。我在街上遇到了薛公子。”
“他说了什么?”
“他说那本书不用急着还,还说那晚的事他不计较,让少爷不要放在心上。”
郭天尧与陈华封面面相觑,他既然不怪罪他们,为什么不露面?
“蠢东西,你不会请他到府上来。”
“我请了。他很忙,不肯来。”
忙什么呢?书生除了读书外还有什么事可忙?
“少爷,我觉得薛公子可能要做生意,开药店,他买了很多治跌打损伤的药。”
钱凤罗的心又是一动,并且开始心神不宁,哪天过府去看看才好。
逐妖囊的威力不同一般,纵是花木体质的嘉荣也不能短时间康复,各种金创药用了个遍,功效不大,伤口堪堪不流血而已。
嘉荣心知其由,并不强求。薛凌飞却急得茶饭不思,四处寻找灵丹妙药。妖虽无情,却也被感动了。嘉荣对他渐渐不再设防,当然是有底限的,起码不能让他看见她的真面目。
“我想吃肉。”嘉荣抵不过新鲜血肉的诱惑,对薛凌飞说。
“仙子可以吃荤吗?”他印象中神仙是食素的。
“佛尚可以酒肉穿肠过,神仙为什么不可以?”
薛凌飞笑了,“我马上去准备。说不定吃了荤菜后伤可以好得快些。”
四个色香味俱全的菜摆上来,嘉荣呆呆发愣,跟她想象中的差距太大了。
薛凌飞夹起一块白斩鸡,递到她嘴边。
“凡间菜品差,让仙子见笑了。尝尝吧。”
她咬了一口,半酸半甜,如同嚼花,什么味道都没有,难以下咽,只好吐出来。
薛凌飞皱皱眉,果然不合仙子胃口,这可是杭州最有名的厨师做的。
“要不要再尝尝蜜汁兔丝?”
“不用了。”
薛凌飞的沮丧明显的写在脸上。
“你们的菜我吃不惯,不如,你拿活鸡活兔给我吧。”她不敢要活人,那一定会吓坏他。
“仙子要亲自下厨吗?”
嘉荣语塞,“我自有办法。你拿来给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