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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偷心无赖》》 · 佑真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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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只是说说而已,老大你不用这么大反应吧?”邵卓民有些无措地搔搔脸颊,老大的醋劲太大了吧?竟然连瞄他女朋友一眼都吃醋。想来当老大的女友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啊。

“不是我反应大,是你眼光有问题!”啧,居然用色迷迷的目光望着他家小宜,阿民真是活得不耐烦了!邓志滇捏紧突然发痒的拳头,恨恨地磨了磨牙。

“什么眼光有问题啊?”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的邵卓民突地跳将起来,大声为自己叫屈。“老大,我只是称赞你女朋友可爱耶。”

“不用你提醒,我当然知道我家小宜有多可爱。但她的可爱只有我能看,懂吗?”邓志滇未经某人同意,很嚣张地在小宜前面加上我家这两个字,径自宣示主权。

“嘶……什么、什么你家小宜……”又惊又恼的江静宜不由倒抽一口凉气,粉嫩可爱的俏脸一阵红一阵白,显然给某人气得不轻。“好个睁眼说瞎话,谁是你家的!”她姓江,他姓邓,是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的关系!

“现在不是,将来一定是!”对这件事,邓志滇可谓信心十足。书中不是有云: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吗?自古以来烈女怕缠郎,拼着有一口气在,他亦要努力把眼前人儿拐回家。

[正文:第三十一章 附赠品]

嗯,不亏是老大,连哄女友都特别有气魄过人!邵卓民急急合上不知何时又张开的嘴巴,一脸崇拜地暗想着,局长说得没错,跟着老大果然能学到许多有用的东西喔。

“……”江静宜两眼一翻,顿时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呵呵,听他那种肯定的语气,她只觉可笑。真不明白他打从哪儿来的信心,现在不是,将来一定是?哼,不要说将来那么遥远了,就说明天吧,也不知会怎么样呢。

“小宜,”眼睛自动屏蔽某人一脸怒色,邓志滇继续自我陶醉着。“你也这样认为吧。”

“呕!”她很不给面子地作了个恶心想吐的动作。“真是马不知自己脸长,谁跟你想得一样啊!”她又不是脑筋短路,躲他避他还嫌来不及呢,还白痴到当他女友?哼,作梦去!

“小宜,你太伤我心了。”邓志滇泫然欲泣地瞅着她,一脸伤心欲绝。“当初是你亲口答应了我用以身相许作为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那是你耍诈!”说到这个江静宜就更来气了。“我当初要的是手机,才不是要你的以身相许呢。”

“手机只是附赠品。”他不赞同地摇摇头,再次申明。

“什么手机是附赠品?手机明明是我的……”她气急地回嘴。“要回自己的东西有什么不对?”

“那……”邓志滇拢起眉头认真想了想,神情颇委屈。“为了你,我……我勉强当一次附赠品好了。”

“我不要!”她拼命摇头晃脑,只差没失控地大声尖叫了。呜,世上哪有这样的事情,这个无赖,分明是在强买强卖嘛。

“不要?”邓志滇惊奇地瞪大眼,其实心底早就笑翻了,呵呵,怪不得刘剑锋那么爱逗小宜了,瞧瞧她七情上面的反应,真是可爱又有趣啊。“怎么能不要?小宜,附赠品是不能退货的。而且男人大丈夫一言既出,下句是什么呀,阿民。”

“哦,这个我倒是知道,”反应一向迟钝的邵卓民难得机灵了一回,他嘻嘻笑着添上下一句。“驷马难追!”

“你也听到了,小宜。”邓志滇耸耸肩膀,摊开双手,一脸无奈。“作为一个人民警察,诚信至为重要。你亦不想我变成那种言而无信的小人吧?”

你变成言而无信的小人关我什么事?江静宜真想这样大吼一声,不过,亦只限于想像而已。她没这勇气,太清早穿着睡衣站在街头已经够惹人注目了,如果她再不知死活地大吼大叫,光是想想就不寒而栗了。面子丢光就算了,里子她还想多少保留一点点哩!

“小宜?小宜!”一只大掌非常配合地在她眼前挥了挥,企图招回她的注意力。

“叫什么叫,我耳朵又没聋!”她没好气地撇撇嘴,抬头狠狠地剜了不知何时走到自己面前的人一眼。

“我喜欢你,你的答案呢?”邓志滇目不转睛地盯住她,黑亮深邃的双眸充满期待。

“我说出答案就可以走了?”骨碌碌的眼珠子转了转,她挑起两道秀气的眉毛,不答反问。

“嗯,”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慢慢摩挲着刚毅的下巴,他故作深沉状。“那就要看看你的答案是什么了。”

“这跟我的答案有什么关系?”她晶莹的大眼眯了眯,狐疑地瞅着他。

“呵呵,”邓志滇嘿嘿一笑。“关系可大了,需知道你的答案可是能影响我一生幸福耶。”

“哈哈,你实在是太抬举我了,邓先生。”江静宜嘴上打着哈哈,明媚的大眼则忙着东瞟西瞄,妄图找出一个能供她逃走的最佳路径……

“小心!那儿有个坎!”邓志滇出手如电,倏地抓住光顾着左顾右盼没留意脚下路况的某人。

嗯,老大就是厉害,瞧那眼神多锐利,那身手多敏捷啊。邵卓民张大不停冒出崇拜的眼睛,忙不迭地点头称是。

“啊!谢谢……”惊魂未定的江静宜一手捂着狂跳不止的心口,连声道谢。转念一想又深觉不对,若不是他,她哪用如此狼狈啊?她一把甩开某人紧抓不放的手,气鼓鼓地奉上白眼一枚,冷哼一声,以示不屑。

邓志滇下意识地咬住嘴唇,对她的孩子气举动哑然失笑。他的小宜啊,就连生气都是这么可爱呢!

唉,没救了!眼看自家老大眼也不眨地盯着那个叫小宜的女孩子,两眼狂冒粉红色的泡泡,对人家满脸不屑竟视而不见。邵卓民不由暗暗摇头叹息,想来他很快就要有嫂子喽,而且他这个嫂子似乎满有性格的,竟不甩他家老大死缠烂打那一套。

“小宜,你跟我是什么关系啊,哪用得着这么见外,谢来谢去的。”邓志滇无视某人频频射杀过来的凶狠目光,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笑得眼睛差点眯成一条缝了。

“我跟你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别在这儿混肴视听,说这些有的没的!”尽管快要气疯了,江静宜尤记得揍他会手痛,这样吃亏的事情她当然不屑做。嗯,左瞧瞧,右瞄瞄,企图找一根就手的例如——木棒棍子之类的东西,好将他砸昏,省得他满口胡言乱语,净说一些气死人不偿命的废话。

“哟哟哟,小宜,你这样说就不对了。”邓志滇一颗脑袋摇得像拔浪鼓,好不起劲。“我对你都以身相许,跟你的关系当然是密不可分了。”

“你……”江静宜张大嘴巴直喘气,什么叫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她今天总算有幸体会了一回。她到底遇到一个什么人呀?都说了不用他报答了,还一个劲儿地说什么以身相许的诨话。

“老大你瞧,嫂……”回心一想,不对,嫂子还未过门呢。邵卓民很聪明地在嫂子前面加上两个字。“未来嫂子一听到你要以身相许就感动到说不出话来了。”

感动?!江静宜抿紧一抽一抽的嘴角,死命捏紧拳头,怒瞪着某个自以为是的人,好想好想飞扑上去咬他一口借以泄愤。“该死的白目男,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感动来着?”她是被他老大气到说不出话来好不好?

“我不是白目男!”从电线杆惨变白目男的某人委屈地瘪一瘪嘴,有点欲哭无泪。

[正文:第三十二章 绝对看不出!]

“噗,白目男?”邓志滇用力按住嘴巴,止住冒上喉咙的窃笑声。不是他没兄弟情,实在是小宜说得太对了,阿民有时候真是白目得可以。

“你,给我闭嘴!”江静宜倏地转过身,气呼呼地鼓起绯红的腮帮,圆睁的杏眼里火花四飞溅,怒气腾腾地瞪着他。“这个白目男虽然可恶(总在不适当的时候说些不适当的说话),但你这个无赖更讨厌(专挑一些叫人听了会产生误会的话来说)。”有时候,有心比无意更伤人!

“无赖!?”邓某人先是一怔,继而睁大既委屈又无辜的双眸默默瞅着她,露出一副深受打击的哀怨模样。“小宜,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哪里无赖了?”

“你浑身上下都写着无赖两个字!”又气又急的江静宜忍不住提脚往前一踹,哼,叫你装委屈!叫你装无辜!看我不踹死你!如果可以,她真想一脚把他踹到天边凉快去,省得在这儿碍她的眼!

可惜,那个无赖没被踹到天边凉快去,倒是她脚上那只无辜的拖鞋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啪”一声,终于无情地背弃她这个相识不久的主人,热情投奔到街道边那个绿色垃圾桶的怀抱中去了。

“咦……呃?”始料不及的江静宜不由傻眼了。她目瞪口呆地盯着那只一晃一荡仿佛嘲笑某人自作自受的垃圾桶盖子,但觉一阵寒意从踢出去来不及收回来的脚板底凉飕飕窜到背脊,相当后知后觉的她突然意识到……哇哇哇!只剩一只拖鞋的她要怎么回家啊!?

“哇!”邵卓民瞠目结舌地张大嘴巴,久久未见合上。“不亏是老大看上的人,连踢个拖鞋都特别有准头!”一踢即中垃圾桶!

“乖乖把你的嘴巴给我合上,你这副呆呆的样子看起来蠢毙了!”邓志滇没好气地翻翻眼皮,抡起没什么劲道的拳头当胸给他一拳。“是我太久没训你,身子痒了?说什么看上这么难听,我是警察又不是混黑社会!”

呸!什么破警察!江静宜咬牙切齿地狠瞪某人一眼,心里暗暗唾弃着,是克星才对吧!

人家当警察是专门克制罪恶发生,怎么眼前这个所谓的警察生来是为了克她似的?认识他后,倒霉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一蹦一跳往垃圾桶靠近的江静宜恨恨地想着,她可以叫表姐搬屋,继续跟这个无赖当邻居,谁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不好事情呢?可是转念一想,表姐这人不但恋旧,而且是个能躺绝不会坐,能坐打死她不会站的懒人一族,叫她为了这种小问题劳师动众地挪窝?唉,倒不如听从哥哥的意见,乖乖跟他回酒店上班来得直接实际。罗国祥虽然讨厌,但顶多是口头上占占便宜,却不会有过分的举动。最起码,在他身边不用像现在一样,隔三岔五地被某人以报答作借口骚扰找碴,还丢脸丢到大街上来!

“小宜,乖乖站好,拖鞋我来捡好了。”

一只灼热的大掌毫无预警地搭上她肩膀,猝不及防的她忍不住尖叫一声,身子反射性地往后一仰,然后美丽的世界在她面前倾斜了,蔚蓝的晴空、棉花糖般可爱的白云悠悠从她眼前一一掠过……呜,好倒霉!她竟然忘了自己无意中把拖鞋踢飞了,从刚才开始就一直蹦着走路。马路嘛,当然是空溜溜,畅通无阻为之最好了,哪里有什么东西能供她靠?呜呜,看来她今天终是逃不过要体会一次四脚朝天是什么滋味了。

“小心!”随着一声惊呼,一张刚毅略显黝黑,眉目含笑的英俊脸庞很快取代蓝天白云,不断在她眼前放大、放大、再放大……眼看就要与自己的脸作亲密接触了,又羞又急又恼的江静宜倏地捏了捏拳头,想也不想直接往某人的脸颊招呼过去。

“啪!”一记闷响!正中红心!

美人在抱喔,乐得打从心底里笑出声来的邓志滇哪料到她会有此一着,措手不及的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只粉拳亲上无辜至极的脸颊,所幸某人志在警告而非惩罚,加上是女孩子的关系,力量比较弱,拳头落在他脸上犹如隔靴搔痒根本不痛不痒。但为了让心上人能消消气下下火,邓志滇很配合地蹙起眉头,低低呻吟着,露出一副很痛苦很难过的表情。

做梦也想不到能一击即中的江静宜呆了呆,很快回过神来的她有点心虚地看看自己的拳头,再一脸怀疑地转头盯住将脸拧成一只天津狗不理包子的某人。

呃,真、真有这么痛吗?话说,她平时跟哥哥他们打打闹闹也是这样啊,每次她捏起拳头追在他们后头,都被哥哥们讥笑是外强中干的花拳绣腿——意思就是揍人的架势就十足了,但那力度嘛,恐怕连只苍蝇都拍不死。苍蝇?那多脏呀,她才不屑去碰它呢。每每她总是如此反驳。哥哥们更说,骗谁都可以,就是绝不骗他们最爱的小宜!既然哥哥不会说谎,再加上眼尾不小心瞄见某只依依不舍死搂着自己不放的狼爪,脑袋警铃大作的江静宜不禁怒上心头,哼,哪里是痛了,这个无赖分明是在扮猪吃老虎!

江静宜越想越气,一口白玉贝齿差点给她咬烂磨碎了。只是小不忍则乱大谋,江静宜,你要镇定!深深吸了口气,再从一数到十,她叫自己不要被怒火蒙蔽眼睛,脑子则飞快运转起来,想着该如何脱身的同时又能给某人一点教训。可惜任她抓破脑袋就只想到一个办法——再次抡起拳头,照着某人的脸用力砸了过去。哼,反正邓无赖皮肤黝黑,青了、瘀了,绝对看不出!

[正文:第三十三章 三分钟热度]

“啊!”邓志滇很应景地惨叫一声!话虽如此,他一双手依然非常尽职地揽紧心上人的纤腰,太有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味道。

“哇靠!”看戏看得入迷的某人不禁发出赞叹之声。“谚语果然没说错,一根骨头两只狗,老大,你找来的嫂子真够呛啊!”

一根骨头两只狗?谁来告诉她,这又是什么跟什么呀?江静宜空张着一张嘴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那双黑白分明的水眸此刻瞪得又圆又大,犹如被人点穴般石化当场。呜呜,都说物以类聚,她这个正常人类应该早早回家才对。因为她深怕自己再在跟这两只神经特粗的异类,讨论关于一根骨头两只狗这些没营养的废话,太阳穴里面那条突突地跳过不停的血管恐怕迟早会被气至爆掉也说不定。

“你给我闭嘴!白目男!”恼羞成怒的江静宜骤然扭过头去怒吼一声,心中则哀号不断,她到底是招谁惹谁了?怎么净遇到这些无赖讨厌鬼啊!

“我不是白目……”无端端又多了一个难听的绰号,倍感委屈的邵卓民连忙张嘴抗议,余音却在某人凶狠的瞪视下“咕噜”一声吞回肚子里……消声匿迹。

哼,算你聪明,没再火上浇油!邓志滇哼了一声,满意地调开目光,柔声安抚气得俏脸涨红浑身发抖的心上人。“好了,小宜,你都知道他是个何等白目的人了,又何必跟他一般见识呢。气坏自己那多不值啊!”

老大,我鄙视你!明明前一刻还目露凶光地瞪他,但下一秒他瞧未来嫂子的眼神却深情温柔到仿佛能挤出水来,邵卓民对于自家老大变脸的速度不禁啧啧称奇之余不由心生感慨,爱情的力量实在太伟大了,竟然能令一向以铁汉示人的老大变成绕指柔。

“想我不生气是吧?很容易的,”怒上心头的江静宜皮笑肉不笑地扯扯嘴角,用力拍打某只缠在腰间不肯松手的狼爪上。“你的手立刻给我拿开,哪边凉快就滚哪边去!如果可以的话,麻烦你一直跟我保持三米的距离!”如果可以最好是老死不相往来!当然,那是江家小妹一厢情愿的想法,毕竟是邻居嘛,抬头不见低头见,哪能一辈子不见面。

“呵呵,没问题!”笑容不变的邓志滇潇洒地松开手,一个箭步跨到垃圾桶旁,弯腰掀开那个余势未尽晃荡得好不欢快的盖子,打算来个探囊取物——探垃圾桶取回某人不小心踢飞的拖鞋。“咦!”他低呼一声,伸出去的手突然定在半空中,就此凝住不动了。

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的江静宜一蹦一跳拐了过去,好奇地探头一看,“咦?这不是……”拖鞋旁边有头被人恶意遗弃在垃圾桶里浑身脏兮兮的小狗正颤抖着蜷缩成一团,那副气息奄奄的样子,仿佛随时随地会咽过气去。

好奇心过盛的邵卓民忍不住蹬蹬蹬地跑了过来,瞪大一双虎目对着臭哄哄的垃圾桶探头探脑。“啧啧啧,”终于弄清是怎么回事的某人止不住砸嘴。“谁那么残忍,竟然把活生生的小狗丢到垃圾桶里来,虽然只是一头狗,但好歹是一条生命耶。”

“嗯,没错!那种做什么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的人最讨厌了!”难得跟某人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江静宜紧盯住可怜的狗儿咬牙切齿地附和大声。“只为一时心血来潮养宠物,等那股新鲜感过了,或者宠物生病了厌烦了,就随意将它们抛弃,一点责任感都没有,这种人,最最可恶了。”

“小宜你放心,我绝对不是那种不负责热度只有三分钟的人!”邓志滇扭过头来盯住她,一语双关。“我邓志滇认准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你别妄想逃!

你认准谁,关我屁事!江静宜很不屑地翻翻白眼,在心底无声呐喊着,她不是笨蛋,当然能听出他的弦外之音。只是一心想从这儿逃回家的她生怕某人越扯越远(话题的主角还是自己),她连忙抬起白皙光溜溜的脚掌,踢了踢那个目不转睛看着自己发呆的某人,企图岔开话题。“喂,你们……你们那幢公寓可以养宠物吗?”江家小妹的爱心开始泛滥了。

“喂?!”但见邓志滇两道粗黑的浓眉往上一挑,瞬间燃亮的眼珠子静静定在她身上,久久不舍得眨一下。

“你、你瞪着我干嘛?”江静宜被某人恍若能把自己烧穿的火热目光盯得浑身不自在,下意识地把粒粒冒出头来欢唱国歌的鸡皮疙瘩摁回手臂里。啐,又不是哑巴,可不可以好歹都吱一声嘛,这样瞪着她是什么意思?

“小宜,你实在太令我伤心了。”邓某人一手捧心,一手抚额,作痛心疾首状。“以我与你的交情,就只值得一声喂吗?不叫亲爱的,叫一声滇哥哥也不为过吧!”

“亲爱的?滇哥哥?”恶寒不断的江静宜机伶伶地打了个冷颤,抿起的嘴角一抽一抽的,一张俏脸霎时气得刷白,那双黑白分明的水眸稍稍眯着,所吐露出的信息在在表示——某人的怒火濒临暴发的境地。

亲爱的?滇哥哥?哇,老大好肉麻喔!邵卓民不由得缩了缩脖子,低头忙着捡拾掉到上地的鸡皮疙瘩。

“嗯嗯,”听到心上人这样唤自己,尽管那神态语气跟自己想像的还有一点点出入,那声音乍听起来还阴恻恻的,有点吓人,暗爽在心底的邓志滇连连点头,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随便你喜欢叫哪个都好。”

“随我喜欢是吧?”计上心来的江静宜顿时眉眼弯弯,笑靥如花。

“是啊,”他冲她点点头,笑眯眯地说:“就在刚才的称呼中二选一嘛!”

“无赖!”怒得两眼只差没冒出火花来的江静宜不假思索地提起光溜溜的脚丫子用力踹了过去。“还说什么随便我喜欢,现在却只能二选一,哼,讲一套做一套的大无赖!”

[正文:第三十四章 现代版灰姑娘]

“啊,小宜你放心,我发誓,只对你一个人无赖!”事实证明,邓志滇这人不止会耍无赖,更精于装疯扮傻。“别的女孩子我是眼尾也不会瞄她一下的。”

“未来嫂子你眼光不错啊,认识老大好几年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老大耍无赖呢。”恐防她不相信似的,某人很狗腿地举手作证。

“那我岂不是很……荣、幸!”气昏头的江静宜已经没心力再计较被某位白目仁兄称作未来嫂子这回事了。她双手互相交握着,生怕自己按捺不住又冲动地捏紧拳头挥了出去(刚才打得太用力了,可怜成了炮灰的手依然隐隐作痛),硬从牙缝里挤出最后两个字,被无赖口头占便宜了,还要昧着良心口是心非地说荣幸。试问,这世上还有谁比她更可怜?

“你还别说啊,未来嫂子。”好了伤疤忘了痛的邵卓民又开始发挥他另一个专长——喋喋不休了。“像我老大这种身材好、性格好、家境好的男人,真是可遇不可救哦。”典型的卖花赞花香!

“嗯,身材好、性格好、家境好,”怒极反笑的江静宜歪了歪脑袋认真想了想,笑嘻嘻地补充道。“嘿嘿,白目男,你还说少一样呢,他的口才更好。名副其实的三好加一好,四(死)好嘛。”那个死字,她故意含在嘴巴里,因此显得有点含糊不清,乍听起来,还以为是个四字。这不,有人误会了。

“对呀对呀,我老大是名副其实的四好青年一个,未来嫂子啊,你就不要再生他的气了。”邵卓民连连点头,看在他家老大对你一片痴心的份上,就乖乖的从了他吧。

“对呀对呀,他当然是死好啦,省得碍了我的眼之余又遗祸人间嘛。”江静宜模仿着某人的语气含糊不清地嘀咕着。只是情况似乎有点奇怪耶,他们说得那么大声,怎么不见那个无赖出来吱一声啊?他不是废话最多吗?敌不过心底的好奇,她忍不住偷偷抬眼一瞄,咦,人呢?跑哪去了?

“啊!未来嫂子,你还说少了一样呢。我们老大将来还是个一等一的好老公喔!”一旁的邵卓民突然指着远处哇哇大叫。

“老……公?!”江静宜怪叫一声,顺着他的手指地望了过去,就见那个傻呼呼的男人拿着一只尤滴着水渍的拖鞋笑嘻嘻地往回跑,呃……这、这又是唱那一出?她先是一呆,继而用力眨了眨眼,以确定那个突然半蹲在她面前的男人是现实并不是幻象。

“小宜,你的拖鞋掉到垃圾桶里,我怕它脏了,所以到附近的小店要了点水冲了一下,现在应该干净了。来,把脚伸出来,我给你穿上。”那个单膝跪在地上的男人突然捉住她的脚踝,抬头冲她温柔一笑。

“不、不用了,你放在地上,我、我……自己穿就好了。”她捂着犹如被开水烫过红彤彤的脸蛋,结结巴巴地开口拒绝。笑话,她的腿既没崴又没瘸,干么穿只拖鞋还要人侍候喔。

“嘘,乖乖站着别动,”不理她的挣扎,邓志滇捉住她莹白可爱的玉足径直帮她套上还有点湿的拖鞋,然后仔细审视了一遍,满意点头道。“嗯,好了。”

“那你放手啊!”脸红似火的江静宜不安地踢了踢腿,拖鞋都穿好了,他还想抓到什么时候?

邵卓民一手托住快要掉到地上的下巴,一手指着自家老大,表情滑稽地大声疾呼着。“哇!现代版灰姑娘哦!”

小子,你童话书看太多了!半屈膝蹲地上的邓志滇不由好气又好笑地抬头瞪他一眼。

又羞又窘恨不能就地挖个地洞当场将自己给活埋了的江静宜不由瞪圆一双大眼,狠狠地剜向某根碍眼的‘电线杆’。“你给我住口,再废话,我、我就将你揍成现代版的钟楼驼侠。”

“啊?你?”邵卓民充满怀疑的目光不停在她身上巡梭打量,末了得出的结论是——他随便一拳就能将这个弱质纤纤却偏爱逞强的人儿揍得趴倒地上。

虽然知道阿民对小宜并无歪念,但心上人被人如此肆无忌惮地盯着猛瞧,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的邓志滇万分不爽地扎跳起来,飞快挡在小宜向前,边扳着手指活动关节,边笑眯眯地逼近某位不知死活的白目仁兄,“当然不是她,这粗活哪用小宜亲自动手啊,我来代劳就好了。是吗?小宜。”说完他转过头,却惊见原本应该待在他身后的人儿此刻正猫着腰,巍颤颤地把手伸入臭哄哄的垃圾桶里,企图把那头奄奄一息的小狗捞起来。

“小宜!”后面的邓志滇看得心惊胆战,他一个箭步跨了过去,惶急地捉住她的手,阻止她轻举妄动。

不愿再在大马路上表演拉拉扯扯的丢人戏码,江静宜索性打消挣扎的念头,扭过头去咬牙切齿狠瞪着某个喜欢动手动脚的登徒子。“你又想干嘛?”既然他不想拯救那头可怜的小狗,她自己想救还不行啊?

“唉,小宜,垃圾桶很脏的,而且小狗病成这样,身上说不定有什么病菌呢。为了安全起见,你乖乖站着,放心交给我好了。”邓志滇安抚地按了按她的手,微微一笑,示意她稍安无躁,“阿民,前几天我不是拜托你帮我把干洗的衣服取回来吗?那衣服取回来没有?”

“衣服?!”邵卓民一拍脑门,随即露出一副如梦初醒的模样。“啊,给未来嫂子一打岔,我都差点忘了衣服的事情了。”

“你姓赖啊?”江静宜俏脸一板,当场丢了记很不屑的眼刀过去。明明是自己贫嘴多事,光顾着东拉西扯把事情忘记了,现在却把事情赖在她身上?怪不得人家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无赖的朋友嘛……还是无赖。

“我姓邵!”惨遭某人改姓的邵卓民脸红耳赤地跳起来,大声抗议。“叫卓民,才不是姓赖呢!”

“什么、什么?”江静宜作状地掏掏耳朵,装出一副有听没明的糊涂样。“你说,你姓无名赖啊!”

“我不是无赖!”身手出名矫健敏捷,心思细密胆大认真(泛指查案时),但口齿却异常笨拙的邵卓民对于一天之内多了三个绰号这等荒谬怪事只感到欲哭无泪,他求救似的瞅着自己最崇拜的上司,最尊敬的老大,盼他能出言相救。“老、老大……”

[正文:第三十五章 威胁!]

邓志滇瞅瞅拽着眼皮吐着舌头冲阿民扮鬼脸的心上人,再瞄瞄急红了眼,涨红了脸的兄弟,不禁摸摸后脑勺,有点哭笑不得。“阿民,小宜在逗你玩呢。你别管她了,去车子里帮我把衣服拿过来吧。”

“哦……”眼见老大明显偏袒自己的未来老婆,终于知道上诉无望的邵卓民登时像只打败仗的公鸡,颓然低垂着脑袋,拖着慢吞吞的脚步往车子的方向挪动。

那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倒教一直注视他的江静宜忍俊不禁地抿嘴偷笑。

“唉,小宜,你呀……”邓志滇对她孩子气的举动只能摇头叹息。“你别看阿民长得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其实他是面凶心慈,他心地很好的,就是嘴巴笨了一点,你给我一点面子,不要再欺负他了。”

“好啊,你松开手让我回家去。”到时别说欺负了,他用八人大轿请她都不待见他呢。

“你……我……”她那副急不及待想逃离自己身边的模样深深刺痛了他悸动的心。他深深吸了口气,很沮丧地发现一个事实,此时此刻并非讨论喜欢与否的好时机。所以他选择把那句你很讨厌我么吞回肚子里,因为眼前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解决。

“老大,你的衣服。”自小被父母教导好男不与女斗的邵卓民不甘不愿地把衣服递了过去,为了避免再与某人起不必要的纷争,他很郁闷地别开脸,选择眼不见为净。

“谢了,兄弟。”邓志滇万分感激地拍拍他的肩膀,动手撕开包装的袋子,先从里面抽出一件白色长袖衬衫披在她身上。“小宜,先把衬衫穿上吧。”

穿他的衬衫?开什么玩笑!她慌忙摇头。“不要!”太热天的还穿一件长袖衫?而且还是一个陌生男人的?中暑是另一回事,她可不想招致路人尽皆侧目那么丢脸哩。

“哦?”邓志滇斜斜瞄向一旁的垃圾桶,忽然抬眼冲她露齿一笑。“那你是不想救这头小狗了?”

威胁!这分明是赤裸裸的威胁!可悲的是,为了那头可怜的小狗,她江静宜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乖乖屈从的份。因为她知道,只要眼前无赖不愿意,她休想碰到那个垃圾桶,更别说那头病得快死的小狗了。但是真的……真的要穿吗?她不禁犹豫了,一想到那件衬衫是这个无赖的,心里面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邓志滇也不迫她,探头往垃圾桶一瞧,突然把衣服收回怀里,不紧不慢地开腔道。“唉,小宜,我看你不用伤脑筋去考虑了,快快回家去吧。这头小狗已经病得五颜六色,一副出气多吸气少的模样,看样子肯定是凶多吉少了。现在带去庞物医院浪费金钱不说,少不免还要折腾它一顿。唉,想来还是不要动它了,就让它在垃圾桶里安详地闭上眼睛吧。”

“闭!?哼!是闭上你的嘴巴才对!”怒急攻心的江静宜火大地抢过他手里的衬衫,一边忙着撕扯衬衫的钮扣,一边低头碎碎念,更为了表示心底的愤怒,她不时抬头狠狠瞪他一眼,气呼呼地努起嘴,神态娇憨,有说不出的可爱。“呸,同情心给狗啃了的家伙!你又不是它,如何知道它宁愿躺在垃圾桶里乖乖等死也不试着跟命运抗争?只要是生命就应该得到它应有的尊重和活着的权利!你凭什么大放厥词,说这些有的没的?啊?”

邓志滇有理由相信,眼前这位看似荏弱的人儿如果不是手里拿着他的衬衫,不,是忙着与衬衫上那几粒不肯配合的钮扣搏斗,她恐怕早已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的鼻子大声叫骂了。

“老大,”眼底难掩激赏的邵卓民倏地握紧拳头举到胸前,这是他们兄弟间互相打气加油时常用的手势。不说她是首个敢对老大起肘怒叱的女孩,不说她那副青春亮丽无比可爱的样貌,单是凭她那句:只要是生命就应该得到它应有的尊重和活着的权利!就已经深得他心。“你捉牢点!嫂子我是认定这一个了!”

“放心,你老大我是谁呀?”邓志滇则回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乐不可支地咧嘴微笑。“讨厌鬼也好,无赖亦罢。这次,我是打定主意死不放手了!”

“什、什么?”好不容易解开钮扣才稍稍松了口气的江静宜不巧听到某人的豪言壮语,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连手里的衣服掉到地上也不知道。哇,她到底给自己招惹了什么人呀?能如此面不改色地把无赖两字挂到嘴边,并打算将它学以致用的人恐怕就只有眼前这个不知脸面为何物的男人吧!

[正文:第三十六章 好看?]

邓志滇手急眼快地捞起地上的衣服,仿佛怕衣服脏了似的用力甩了甩,再笑意盈盈地捧在手上,好声好气对那个傻愣愣的人儿说。“小宜,快到衣服穿上吧。”

“对呀,嫂子,快把衣服穿上吧!”否则有人要抓狂了!邵卓民偷偷瞄着不时瞪大一双深邃黝黑的眸子凌厉无比地恐吓过往路人的老大,真怕他一个按捺不住跑上去狂扁那些不识相的甲乙丙丁。嫂子她自己可能没察觉,他这个旁观者可是看得一清二楚。那些路过的行人,尤其是那些男同志们,皆两眼放着青光,偷偷窥探的有之,明目张胆回头张望的有之,甚至还有个长着一张猴子脸,不知死活的臭小子轻佻地冲她吹口哨呢。嗯,怪不得人家说天生我才必有用了!他今天才知道自己那张不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脸庞还是有点用处,他只是扬起紧捏成拳头的手,再稍微瞪大眼睛,那个生就一脸色相,还妄想跑过来搭讪的猴子就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落荒而逃了。

“你再不把衣服穿上,那头可怜的小狗恐怕撑不下去了。嗯,说不定会一命呜呼喔。”慢慢松开一直紧握着的右手,邓志滇悄然别开眼瞄着猴子消失的地方,气哼哼地暗忖度,臭猴子,算你机灵跑得快!再敢拿那双色迷迷的眼睛盯住他家小宜看,就休怪他动手扁人!小宜的好,小宜的美,只有他一个人能看,至于其他无关紧要的闲杂人等?哼,哪边凉快哪边去!

“你!”江静宜嗔怒地瞪他一眼,纵有万般不愿,然而形势比人强,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的道理?动作粗鲁地扯过那件被揉皱的衬衫穿上,再泄气地扣上钮扣。只是嘛,身材纤细娇小玲珑的她穿上他的衣服,给人一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的错觉,煞是趣怪搞笑。盯着那两只长长的衣袖,还有快及膝的衣摆,江静宜气呼呼地鼓起腮帮,挫败得真想买块豆腐来撞一撞。“噢,我就知道会这样!”她忍不住小声嘀咕。

“我瞧瞧,”邓志滇歪着脑袋上下扫视一遍,乐呵呵地凑过来,动手帮她整理。“不是啊,就是衣袖长了一点儿,简单折一折就好了嘛。”

“……”江静宜张开嘴巴已经不知应该说些什么好了。她只是呆呆看着邓大无赖乐此不疲地玩起折叠衣袖的无聊游戏,先是左手,再来是右手,末了,贼溜溜的眼珠子直盯着那件衬衫下摆打转,一脸跃跃欲试。

“这个、这个我自己来!”后知后觉的她霎时涨红一张俏脸,那双嫩白的小双紧紧揪住衣服下摆,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紧张不安地瞅着他,像只受到惊吓随时想逃的小鹿般惹人怜爱。

“好,你自己动手吧。”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只好耸耸肩膀,装作满不在乎地笑了笑,指着那件过长的衣服下摆说。“小宜,衣摆太长了,你把它往上卷一卷,最后这两粒钮扣就不用扣了,干脆打个结吧。”

生怕某人临时变卦的江静宜迅速付诸实际行动,只见她随意地把衣摆往上卷了卷,再在前面打了一个结。“行了吧?”她扬起小小的可爱的下巴,挑衅似的睨向微微笑着站在一旁的男人。如果说,他胆敢再在鸡蛋里找骨头说不行,她发誓——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抡起拳头扁了他再说!

“唔,很好看,很可爱。”仔细把她审视一翻,满意到不得了的邓志滇当场笑眯了眼。娇小的小宜配上他宽大的衬衫,竟有种说不出的妩媚风情,让人瞧了不禁怦然心动,不忍别开眼睛。

“是呀,嫂子,不但好看还很有创意呢。”一心向着自家老大,只想着如何才能使他获得幸福的邵卓民很狗腿地大声附和。

好看?江静宜应声垂下头,盯住那件松松垮垮挂在自己身上的衬衣,很不屑地丢了个白眼给他们。看来他们的审美观点跟她相差不是一点点,是阻隔了整整一个太平洋!古语有云:话不投机半句多。她也不打算再跟这俩个半斤对八两的无赖兄弟废话。“喂,衣服我穿了,你到底救不救这头小狗嘛?”说着,她作势要动手解开那些扣好还没有三分钟的扣子。

“救!谁敢说不救?我马上扁他!小狗那么小就无情地遭人抛弃,当然要救了!”开玩笑,好不容易哄小宜穿上他的衬衫耶,再脱下来岂不是平白无故送别的男人吃现成冰淇淋?小宜可是他老婆……呃,这样说可能有点子虚乌有而且言过其实,因为时至今日,他连小宜白嫩嫩的小手都没拖到呢。话虽如此,自己的心上人喔,又岂容别的男人随便觊觎窥探?

“拜、托,”江静宜紧紧盯住那个光说不练的男人,将一口上好的牙齿咬得“嚘吱嚘吱”响,叫一旁的俩人听了忍不住机伶伶地打了个冷战。“你别讲就天下无敌,做就有心无力好不好?”最鄙视这种人了,废话说了一箩筐,就是没有半点实际行动,让人看了就觉得有气。

哈哈,今天真是大开眼界了。老大在他们一班下属面前声望高,极具威严,从来只有他调侃他们,何曾见他被人如此奚落过?深觉不枉此行的邵卓民很没义气地噗哧一声笑将起来。

“阿民,这阵子局里很清闲是吧?”邓志滇把手指关节折得咯咯作响,嘴角含笑,语带威胁地望着他。“那一会儿这事情完了之后,我陪你回局里练练好了。你知道的,我们的工作危险成份极高,手脚功夫当然不能生疏了。”

“冤枉啊,老大。”邵卓民一脸怕怕地缩了缩脖子,别看老大身材精瘦,他的拳头揍起人来还是蛮痛的,他才不想那么倒霉成为老大练拳头的沙包呢。“我正要回局里,不是刚好看到你……”

“我说,”一把脆生生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打断某人继续上诉的企图。“你们打算聊到什么时候?”

[正文:第三十七章 一物治一物]

那两个只顾着吵吵闹闹的人先是对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扭头一瞧,就看见某人睁大清澈的眼眸,鼓起泛着桃红色的腮帮,满脸不耐地盯住他们直磨牙。

对呀,被阿民这个臭小子一打岔,差点儿把救小狗的事情给忘记了,这可是博取小宜好感的机会呢。邓志滇一拍脑袋,满脸讨好地冲涨红着一张俏脸气呼呼地瞪着他的小宜笑了笑。迅速把剩余的衣服,不由分说塞入她手里。“小宜,麻烦你帮我拿一下。”

“喂喂喂,”觉得相当莫名其妙的江静宜双手捧着那套洗烫得笔直的银灰色西服,追在他后头哇哇大叫。“你、你自己的衣服为什么要我拿啊?”要塞也应该塞给那个同样两手空空的白目男吧,她跟他又不熟,怎么将衣服塞给风马牛不相及的她?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天……呃,不对!更正,是怪事年年有,但自从遇到某个无赖后,就特别多!

“我不是没空嘛,小宜,你就好心点帮我拿一下吧!”其实邓志滇是故意的,他怕某人会乘着自己忙于拯救小狗的时候,背着他偷偷溜走。

“哪里没空了?你明明……”闲得很!她话音未落,就瞧见他弯下腰,用手里的袋子覆盖在小狗身上,然后飞快捞起那头气息奄奄的小狗,小心翼翼地捧在心里,边走边吩咐呆立一旁的某人。

“阿民,你打开车尾厢,那里有箱矿泉水,你把矿泉水清出来吧,我要用那个箱子。”

“哦,好。”恍然大悟的邵卓民飞快打开车尾厢,拿着清空箱子跑回来。

邓志滇迅即把小狗放入箱子里,双手捧着箱子钻到后座里。

“喂,”眼看那个白目男动作灵活地钻入驾驶座发动车子,被人遗漏一角的江静宜心急地凑到车门前。“等等,我、我也要去!”

“没问题,你叫我一声滇哥哥来听听!”邓志滇似笑非笑地撅起嘴角,神情淡定,似乎有恃无恐。

“你……”江静宜怄得快要吐血了!她两眼喷火地瞪着那个笑得比怒放的向日葵还要灿烂的男人。实在不敢相信这世上怎会有如此不脸要的人?还说自己是警察呢?呸,竟然没品到学人家乘人之危趁火打劫!

“小宜,你考虑得怎么样?”

“哼!”她鄙视地扫了他一眼,闷闷地撇开脸,倔强地嘟着红唇不说话。

“小狗喔?难道你不想救小狗了?”某人笑容不改,状似无意地踢踢放在脚边的箱子。

江静宜慢慢腾腾举起手中的西服,牵起嘴角,泛起一抹叫艳阳为之失色的灿烂笑颜。“衣服喔?难道你不想要衣服了?”

“呃……”原本笑得炫目的向日葵当场蔫巴巴。

这世上果然是一物治一物啊,这不,连他最崇拜的老大都吃鳖了。而且是在他以前最不屑一顾的女孩子身上喔。因而对江静宜更加佩服的邵卓民很快倒戈相向。他一边点头,一边赞赏地冲她竖起大拇指。“嗯嗯嗯,不亏是我嫂子,反应就是够快!对付我老大这种无赖就应该用以牙还牙的手段……”

“阿民,你说谁无赖?”某个被喻为无赖的人脸色一沉,阴恻恻地开口。

“就是说你啦,老大。”自动无视老大那张阴沉沉的脸庞,邵卓民一手推开副驾驶座的车门,笑脸相迎。“别管老大了,你快上来吧,嫂子。”

江静宜被他的说话弄得忍俊不禁,“噗”一声笑了起来。她发觉这个男人挺有趣,明明生就一脸凶相却是个一条肠子通到底,心直口快不爱记恨的人。她刚才故意气他叫了那么多声白目男、电线杆,他不但没生气,反倒大方地打开车门欢迎她上车。对此,她心存感激,但如果他不在说话的后面添上嫂子两字,她将会更高兴。

“免了,小宜坐我这儿。”后车门呼一声被人用力推开,还未弄清是怎么回事,措手不及的她就被那只徒然从车厢里伸出的大手给扯得一头栽进并不宽敞的车厢里,门在后面“砰”一声关上。

“哇!”倍受惊吓的她忍不住尖叫一声,手忙脚乱地试着爬起身。奈何车厢太窄小,另一边又坐了个人,她一挣动,手自然而然就碰到某个极欲逃离的人。“呜哇!”惊慌失措地缩回手,不支的身体应声趴倒在某人结实温热的大腿上。但听“轰隆!”一记闷雷砸了下来,江静宜只觉得阵阵逼人热浪迅速袭上双颊,瞬间把它烧得红彤彤。若非情况不允许,地点不适合,她真想趴在那儿落地生根,永不起来。呜呜,实在太糗,太丢人了!

尽管车厢光线微暗,邓志滇依然清楚地瞧见心上人那两只小巧可爱的耳朵早已红透,害怕某人恼羞成怒至甩门而去,他连忙弊住快要喷薄而出的浓郁笑意,像呵护心肝宝贝似的小心翼翼扶着还在挣扎的人儿起来。

“小宜,你没事吧?”毫不犹豫将那件碍事的西服扯起,顺手丢到俄前面副驾驶座,邓志滇低头关心她的同时不忘叫前方的‘司机’。“阿民,开车吧,去阿默的店。”

江静宜垂着脑袋蜷缩在车厢一角里,闷不吭声,只有那红到快要滴红的耳垂隐隐约约透出她的羞赧和窘迫。

“嗯,好呀。这个时候默大哥应该开店了。”邵卓民垂眼瞄了一下跳跃不停的电子钟,随即发动车子,很快汇入车流中。

[正文:第三十八章 强盗头子!]

“呵呵……”知道她闹什么别扭的邓志滇不由轻笑一声,眼中的爱怜不加掩饰自然流露出来。“小宜,你怎么不说话呢?生气啦?”

明知故问!她抬头狠瞪他一眼,赌气地别开脸,仅从鼻子挤出一声凉飕飕的——“哼!”

邓志滇看着她鼓鼓的腮帮,不自觉嘟起的小嘴,神态娇憨可爱到让他不忍转开视线,呜,怎么办?他家小宜呀,实在是太可爱了。惹得他心猿意马快要按捺不住,很想很想……低下头去,用嘴巴直接堵住那张粉嘟嘟的樱唇,偷一个香吻!

正在懊恼自己一时冲动误上贼船的江静宜哪里知道某人的龌龊想法,现在的她一心只想快点到达目的地,如果能顺便把这个讨人嫌的无赖甩开那就谢天谢地了。车子突然停了下来,然后她听到邵卓民兴奋的叫嚷声。

“老大,我们到了。”

江静宜唰地扭头看向窗外,就见车子停在一条对她而言全然陌生,有点僻静的街道旁,这是……哪儿啊?她后知后觉地眨了眨眼,神情困惑的瞧着无赖匆匆推开车门,捧起箱子径直往一间并不起眼的店子走去。

“咦,嫂子,你怎么不下车?”走出几步远的邵卓民突然回过头来,指指前面。“默大哥的店就在前面呢。”

默大哥?那又是谁呀?毕竟是人家地头,虽然嘴里嘀嘀咕咕,万般无奈的江静宜还是乖乖地下了车。

罔顾某人一张俏脸刷满黑线,邵卓民倒像叫上瘾般,张口又是一句叫她切齿痛恨的——“嫂子!当初你是怎么救了我们老大啊?之前只是在电话里听老大说不小心被车子撞了,没想到一向机警过人的老大也会遭人暗算,还是被弱质纤纤的你所救,唉,嫂子,详情到底是怎样的,你给我说说嘛?”

“你想……知道详情?”江静宜忍住呕血的冲动骤然停下脚步,微微歪着脑袋瞅着喋喋不休的某人。

“嗯嗯嗯。”两眼写满告诉我,快告诉我的邵卓民忙不迭地点头哈腰。“每次问老大都吞吞吐吐闪烁其辞,害我好奇死了。”

“你很想知道详情是怎样吧?”她抬起脸,牵起嘴角冲他微微一笑。看在他好心让她上车,她决定不再叫他的绰号。“阿民。”

“对呀对呀。”邵卓民连连点点头,脸上清楚明白的写着你快告诉我吧几个大字。

“呵呵呵,”淡淡的柳叶眉弯弯,清亮的杏眸含笑,江静宜脸上的笑容要多灿烂有多灿烂。“想知道详情是吧?嗯哼,偏不告诉你!”说完,她一手拽下左眼皮的同时不忘俏皮地吐舌头扮鬼脸。

“嫂子你……”真可爱!邵卓民被她的趣怪表情逗得忘了要生气,忍不住一手指着她,一手捧着肚子笑弯了腰。“哇哈哈……”

“咦,人呢?”久久未见某人跟随进来的邓志滇担忧地拢起眉头,回头盯了一眼空无一人的大门口,嗯,小宜应该不会趁机落跑吧?越想越不对劲的他连忙把手里的小狗丢给好友,不顾好友讶异的目光匆匆跑到门口。甫踏出门口就听到某个大嗓门的家伙抱着肚子指着他家小宜又笑又叫什么——娃哈哈?!邓志滇刹时满脸黑线。“阿民,想喝娃哈哈就到对面小食店去买!”生怕某人不知道方向似的,邓志滇不厌其烦地抬手一指。“呐,看到吗?就那儿!想喝就去买,别在这儿制造噪音吓倒别人!以为太清早有病人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就不好了!”

有趣地瞧着张大嘴巴彻底石化掉的邵卓民,忍无可忍的江静宜“噗!”一声喷笑起来。“……娃哈哈?”她终于发现这个挂着警察头衔的男人不但喜欢耍无赖,嘴巴有时还挺……毒!唉,她不禁为邵卓民有这样的老大掬一把同情之泪。竟然说他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人?这样损自家兄弟,啧,真亏他说得出口!

“什、什么?我像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病人?”明明是个正常不过的人,却被暗喻为疯子,邵卓民不干了!涨红着脸的他火烧眉毛般跳到她面前,扯住一头雾水的她,大声喊冤叫屈。“嫂子、嫂子,你给我评评理,我哪里像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

她还没张口发表意见,倒有人不乐意了。

“阿民,你说话就说话,干么要动手动脚的,又不是有小儿多动症!”撇撇嘴,他一掌拍开紧抓住小宜不放的狼爪!搞清楚,小宜是他的,她的小手又岂是谁都可以牵的?当然,最后一句,邓志滇聪明的把它吞回肚子里,没有诉诸出口,否则,恐怕又有人要害羞脸红地发飙了。

“哇!”摸着被打红的手背,邵卓民满脸委屈的扁扁嘴。“老大,你干么打我?”而且打得如此用力。

“给你长记性,眼看手勿动,记得没有?”邓志滇不由分说拖着她退离一步,警告似的瞪他一眼。

仓皇被拉离原地的江静宜不满地横了某个爱胡言乱语的人一眼,有样学样地举手一拍,成功将某个不怀好意的狼爪拍飞。“你也应该长长记性,别动不动就拖我的手,男女授受不亲,记得没有?”

“哈哈……”一记还一记,虽然动手执行的人并不是自己,还是觉得大快人心的邵卓民捂住嘴巴,差点笑得滚倒在地上。

“小宜……”一家欢喜一家愁。邓志滇盯住发红的手背先是呆了呆,继而一脸哀怨地瞅着心上人,可怜巴巴地瘪了瘪嘴巴,泫然欲泣。

“哼!”完全不卖他帐的江静宜扬起可爱的小下巴,琥珀色的杏眸隐约闪过一抹调皮得意的光芒。“还有你啊,阿民。你怎么看都不像那些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人!”

“听到没有?老大!”难得找到盟友,邵卓民可跩了,高高地扬起方正的下巴,只差两只鼻孔没朝天了。“嫂子也觉得你说得不对呢!”

“哦——”邓志滇故意拖长腔调,眼珠子一转,好奇地转向抿紧嘴巴笑得甚是古怪的她。

“当然、当然。”她连忙垂下头,只为不让某人瞧见脸上快要掩盖不了的狡黠笑意。“阿民怎么可能像精神病人呢?嗯,他的样子嘛,”江静宜歪着脑袋打量他半晌,然后用万分肯定的语气冲他们点点头。“比较像从强盗窝里跑出来的强盗头子!”

“噗!强盗头子?哈哈……”这次捧腹大笑的人换成邓无赖了。

“强、强、强盗头子……”可怜严重受到打击的邵卓民则扬起那张惨青青的脸庞,用颤抖的手指指着她,连说话都结巴了!

“嗯,你也觉得用强盗头子形容你非常贴切吧!”江静宜声音甜甜的,笑容甜甜的,就连眼神都极度的无辜纯洁。哼哼,谁叫你有事没事把嫂子这么难听的称谓强加在她身上,现在知道有苦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了吧?

“阿民,如果没什么事情,你先回局里吧。顺便告诉局长我明天回去!”邓志滇赶在某人发飙前开口,然后不理他的反应,自顾自地牵着她的手走入那间挂着宝宝宠物医院牌子的店里。

[正文:第三十九章 我女友!]

“志滇,你在哪儿捡到这个麻烦?”听到脚步声,那个身穿白袍手戴手套背向他们正替小狗作检查的男人突然开口道。

麻烦?江静宜一听,心顿时凉了半截,听那个男人的语气,小狗的情况好像比想像中还要糟糕。

“它真是没救了吗?阿默。”邓志滇反射性地握紧她的手,担心地拿幽黑瞳眸一连瞅了她好几眼。

“体温明显偏高、呼吸困难、眼结膜绀红,有脱水症状……嗯,的确很棘手!不过你倒是挺会捡嘛,一捡就是纯种的金毛寻回犬!”

他只是说棘手并不是说没救,对心焦的江静宜而言,这无疑是最佳福音了,至于小狗是金毛寻回犬还是土狗,都没关系。“其实……小狗是我坚持要救的,可否请你尽最大努力救它?”如果尽了心还是救不了,那只能怨小狗自己的命不好吧。

那个背对着他们的男人闻言突然车转身,毫不掩饰眼底的讶异与惊奇。“小姐你是?”话是对她说没错,但他询问的眼神却自动转向她身边某人。

“我女友!”某个心直口快兼且不知羞耻为何物的人得意洋洋地高声宣告!

“他邻居!”恼羞成怒的江静宜抬手给他一个肘子,脸上堆着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微笑。“嘿嘿,请你别误会,他口中的女友其实是泛指一般关系的朋友,那么巧我是一位女性,所以简称为女友!”

“哦,原来是志滇的女友啊。”他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意味深长地瞟着一张俊脸皱得与苦瓜绝对有得拼的某人。“初次见面,您好。我叫郑默,是你男友,啊,你知道的……就是你身边这位男性朋友邓志滇的好友之一。”

“您……好!”江静宜被他绵里藏针的说话噎得一口气堵塞在喉咙里不上不下,白皙水嫩的俏脸霎时红通通的,让一旁看着的俩人不禁暗暗担心会否在下一刻冒出一股青烟来。

女友是指一般关系的女性朋友的简称?!邓志滇佩服她的急智之余又不禁暗自扼腕长叹,早知道小宜如此能言善辩,他刚才应该直接说她是他的爱人!看她还怎样狡辩!

“呃?”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江静宜不由抬手摸摸发烫的脸蛋,她相信自己的脸上并没有长出美丽花朵或者多出一些不该有的东西,所以——“郑先生,你这样目不转睛地盯住我,会让我……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喔。”误会他喜欢上自己?啐,又不是水仙花,她才没那么自恋!其实她这句话的原意是:你这样目不转睛地盯住我,会让我万分不爽,超想抡起拳头狂扁你一顿!当然,她也仅限于想,毕竟小狗的命还等着他救呢,有求于人,当然得低声下气了。

“对不起,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你看,是我唐突了。”炯炯有神的双目很快掠过一抹戏谑精光,那张谈不上英俊,甚至有点过于平凡的脸庞上浮起淡淡浅笑。“我只是觉得你身上那件衬衫有点眼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衬衫,”他微微一顿,“应该是志滇的吧。”

“呵呵……”江静宜干笑两声,旋即抬眸狠狠瞪向哈哈傻笑故作无辜的某人——都是你的错!“郑先生,你跑题了。眼下不是讨论衬衫归属的时候吧?那头可怜的小狗还等着你去拯救呢。”

“既然志滇的女友亲自开口了,我当然是尽力而为,不过是生是死就端看它自己的造化了。”说完他径直捧着小狗走进对面那个房间里,过了一会儿他又探出头来,笑眯眯地问呆呆站着相对无言的俩人。“你们不急着走,是吧?”

“小宜?”邓志滇询问的眼神立即飘了过去,额头上只差没用大字标明:我都听你的,一切你说了算。

江静宜低头想了想,回家真没什么事要忙,而且她实在迫不及待想早一点知道结果。“我没关系,可以等。只是,”她一顿,那双白净的小手不安地绞着衬衫一角,咬了咬牙略带羞赧地说。“只是我身上没带钱,那诊费可否明天、明天再送过来给你?”

“诊费你不用担心,小宜,全部我负责。”邓志滇拍心口作保证,古铜色的脸庞随即露出一副有我你绝对不用担心的自得表情。

“邓先生,小狗是我救的又不是你,你能不厌其烦把我送到这儿来,我已经万分感谢了,于情于理这钱都不能让你付。”急于跟他撇清关系的江静宜皮笑肉不笑地回他一句。

“诶诶诶,小宜,你这样说就不对了。”邓志滇使劲摇头晃脑,脸上挂着不表赞同的神情。“你跟我是什么关系啊?何必你你我我分得那么清楚!”

“邓志滇,”管它什么礼貌,又气又急的江静宜忍不住直呼其名,大声娇叱。“你别在这儿混淆视听,我跟你什么关系都没有!”

“小宜,你又忘了。既然我的人都已经是你的了,钱财这种身外物我又岂会放在眼里,当然也是你的了!”他没有说笑,只要小宜喜欢,别说钱财这种身外物,就连性命他都会二话不说毫不犹豫交付给她。

“……”江静宜睁大一双火花四溅的美眸狠狠地瞪着他,气到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有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喘气的份了。

“哦,”憋笑憋得快要内伤的郑默一拍额头,故作恍然大悟状。“原来你们是在金钱上不分你我的那种男女朋友关系呀?早说嘛,以我跟志滇的交情,断不会狮子口大开。嗯,刚巧淑苓今天休息,那诊费……就用一天的劳动力代替好了。”

一天的劳动力可以代替诊费?这种好康的事情不是随时有吧。裤袋里一个子儿都没有穷到叮当响的江静宜被说得有点心动了。“那……我要做些什么?”

“很简单的,不外乎就是打扫一下室内卫生,帮我喂一下笼子里的宠物,啊!最重要的是,做完之后记得帮我带小小到外面遛一遛。”说完,他不顾面面相觑的俩人,“砰”一声关上房间,忙于尽医生的职责拯救小狗去了。

[正文:第四十章 得了便宜还卖乖]

同是一个看字,却有着两种迥异不同的极端心情。

“哼!”江静宜这边是相看两相厌,她气鼓鼓地别开脸,很懦弱地选择装瞎子——眼不见为净!

“呵呵……”而邓志滇呢,则是越看越爱,恨不能将她紧紧抱入怀里,然后在那张红彤彤的脸蛋上狠狠地啃上几口,借以平复心底喷薄欲出的悸动。

“我们分工合作,”受不了被某人很那种恨不得瞬间将自己吞噬的灼热目光盯住看,江静宜登时人字头上加两点——火了。“你喂宠物我打扫……”

“然后……”出其不意打断她说话的邓志滇嘴角微微翘起,脑海里自动跳出一幅唯美浪漫的动人画面。“我们手拖着手,一起去遛狗!”

没错!郑默口中的小小就是一头狗!

“邓志滇先生,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幻想可以很美好,现实终究是残酷的?”江静宜气得声音发抖,忿然瞪着他,一字一顿硬从牙缝里把说话挤出来。“我又不是脑袋秀逗短路了,怎么可能跟你手拖着手一起去遛狗?!”狂扁他都怕来不及呢,还妄想手拖手?哼,上床盖被子后作梦去吧!这样比较直接见效!她翻翻眼皮,内心诽腹不断。

深知欲速则不达的邓志滇满不在乎地笑了笑,顺手牵过一旁的扫把塞到愣愣发呆的人儿手里。他有十足的信心,小宜会主动邀他一起去遛狗。“小宜,快动手吧。不然一会儿客人上门,看到店里如此脏乱,那对店的形象肯定会大打折扣……”

江静宜又不是笨蛋,哪会听不出他言外之意?对于有轻微洁癖,平时闲着没事就爱打扫卫生的她而言,这根本是小菜一碟。她一言不发地拿起扫把,认真打扫起来。

邓志滇脸上挂着温柔浅笑,瞪大眼睛兀自望着她,直到被看的人儿娇憨地嘟起红润的嘴唇,绷紧一张气呼呼的小脸,不断拿那双清澈明眸向他丢眼刀才幡然醒觉。唉,他幽幽叹了口气,熟门熟路地从旁边的橱柜取出各种所需食粮,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早早将阿民踢回局里去了,不然让他见到自己如此失态,竟然看小宜看到整个人呆了,这个现成的把柄落入他手里,怕不被他耻笑猴年马月去哩。

店里地方并不太,江静宜很快打扫完卫生。嗯,她满意地盯着擦洗得光洁的地板,收拾得干净整齐的柜面,还有那两扇纤尘不染的玻璃门,觉得相当有成熟感。好了,既然清洁工作完成了,那剩下来的就是带小小去外面遛遛喽。

只是,那头叫小小的狗在哪儿啊?她困惑地皱起眉头,仔细巡视店里的每个角落,哇呀,哪儿来的小狗?好可爱哦!对可爱的东西一向没什么抵抗力的她登时眼睛发亮,一眨不眨地紧盯住那个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不停摇头摆尾的小家伙,呜呜,实在太可爱了。她情不自禁地扑上前去,一把将它捞起,温柔地摸摸它宽大且圆的脑袋,呵呵笑问。“可爱的小家伙,你就是小小吗?”

“不是。”邓志滇好笑地摇了摇头,看来那顿叫他暗自肉痛了好久的贵价情人套餐果然没白请,倩儿说她家小宜从小到大对于一切美丽可爱的事物——无论是会走会叫的可爱动物(尤其是狗),还是只供人们欣赏的各种美丽植物(白玫瑰是她的最爱),最没抵抗力了。“这个才是小小,你抱着那个是它儿子。”

“它它它是……小小?!”见鬼,它哪里小了?!江静宜倏地睁大一双水汪汪的美眸,骇然瞪着那个高度快要接近她胸口的超大型犬,不禁吞了口唾沫,哇哇哇!是她心仪已久的圣伯纳犬耶。她一脸兴奋地瞅着慢腾腾往自己身边靠拢的大家伙,如果不是怕吓着它,她恨不得立即飞扑上去,抱一抱。

“小宜,”邓志滇安抚地拍着小小的大脑袋,对它好奇地围着一动不动呆站着的心上人转来转去东嗅西闻的举动不由感到有点好笑,转身从房间里拽出一条绳索将它拴好。“小小虽然体型庞大,但是你别被它的外形给吓着了,其实它的个性十分温顺,而且很聪明哦。”

如果邓志滇对她的认识稍微深一点,就会知道——某人根本不是被吓到说不出话来,她是严重的……兴奋过度。要知道,从小到大,对可爱事物最没辙的江静宜尤其喜欢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奈何,母亲大人对于毛茸茸的动物极其敏感,为了母亲健康着想,家里别说养狗了,就连不小心溜进家里的耗子一经发现,立即会被赶尽杀绝。这种可望不可即的情况叫她暗暗沮丧了许久。现在这个可爱的狗儿就放在她面前,还一点也不怕生地舔她的手喔,试问她又怎能不高兴?

“小小,”她微微弯下腰,笑眯眯地望着那头一脸聪明表情的狗儿,缓缓伸出手。“你好。”

小小歪了歪脑袋,古铜色的双眸定定注视她好一会,突然伸出右前肢搭在她的手上当作回应。

“哇,小小,你好聪明喔。竟然懂得握手耶!”乐不可支的江静宜立即将脑海里的幻想付诸实际行动——飞扑上去,一把抱住它!

大概是不甘被母亲抢了自己的风头,江静宜怀里的小家伙不安分地蠕动着,突然伸出那条湿漉漉的舌头,在她面颊上讨好亲热地一连舔了好几口,然后扬起脑袋冲它母亲示威似的低声呜咽起来。

“呵呵……你呀!”小狗出其不意的举动顿时逗得她心花怒放,忍不住低下头,打算礼尚往来——亲回去!就在她离小狗额头只有1厘米的时候,一只大掌突然横空而出,阻隔在她与小狗之间,想要煞掣已然来不及了,不用猜也知道,那个原本属于小狗的吻,就白白被某人脸皮超厚的无赖抢去了。

“邓、志、滇!你真是名副其实的无赖!”江静宜咬牙切齿地瞪着他,羞得双颊绯红,一脸恨不得飞扑过来咬他一口的俏模样。

“哈哈哈,”邓志滇干笑几声,不着痕迹地退了一步,再顺手牵羊?呃,不是,是顺手抢过某人一直抱在怀里不肯松手的小狗。“我这不是为了你好吗?这小家伙今天还没有洗澡,身上肯定脏,你亲下去,不知道要吃多少细菌呢。”表面上义正词严,事实呢,是某人看到小狗舔了心上人的面颊当场打翻醋坛子,吃醋了。

“那你开口叫我就行了,干嘛把手伸了过来?”害她无端端亲了他的手!说到这个她依然觉得气愤不已。“你刚刚不单喂宠物,还清理它们的排泄物呢,难道就卫生了?”

“哈哈,我一着急,就什么都忘了,只觉得伸手阻止你总比呼叫你来得直接有效。说到我的手嘛,你完全可以放心,我刚才用洗手液洗过了两次,”邓志滇眉开眼笑地把手掌摊到她面前。“不信,你闻闻,是芦荟味,很好闻哦。”

“你……”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江静宜用力磨着牙,心里面则快怄死了。她飞快伸手捂住嘴巴,动作俏皮逗趣地做了一个受不了快要呕吐的姿势。“呕!”

[正文:第四十一章 最可爱是你]

“噗!”邓志滇当场笑喷了。好不容易按捺住不断上扬的笑意,刚张开嘴巴,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小小就扯着他径直往门口走,措手不及的他忍不住极为狼狈地打了个跄踉。然后江静宜就好笑地瞧见那个男人左手抱着小小的儿子wωw奇Qisuu書com网,右手牵着那头比他还要有分量的大狗在哇哇大叫。“哎哟,小小,你别急,走慢点嘛。”

“小狗让我抱吧。”十分怀念小狗抱在怀里温暖柔软的触感,江静宜迫不及待地跳到他面前,积极地伸长双手,一副恨抱的急切表情。

“你抱?”邓志滇骨碌碌的眼珠子倏地一转,逐渐加深的眸色迅速闪过一抹抹狡黠算计。“啊,不行。”他摇头晃脑地举起那个不安扭动着胖乎乎身子低声呜咽抗议的小狗。“你别小看这个小家伙哦,它的脾气呀,大着呢。每天不出去遛一遛,就会闹别扭,伸直四条腿一动不动趴在地上,理都不理人,赌气装死呢。”

“哇,小家伙,你很有个性哦。”对它的好感呈直线上升,江静宜乘某人不备一声不响将它抢了过来,紧紧抱在怀里再也不肯松手了。

邓志滇慌忙抿紧嘴唇,垂下羽睫,以免嘴角眉梢快要按捺不住的浓厚笑意一不小心就倾泄而出。“小宜,把它还给我吧。小小已经等到不耐烦了。”他扬起下巴,示意她看着那个频频往门口张望躁动不安的大家伙。

“那走呀!”注意力全被怀中小狗勾走的她满不在乎地随口应了一声。哇,真是可爱,小家伙还会赌气装死哪,嗯,找个机会叫它表演一次吧,一定很逗趣。

“但是小家伙也要带去才行!不然阿默出来看到它躺在地上装死狗,一定会责怪我们工作不负责偷工减料了。”

“那你还犹豫什么,走呀。”她迷惑不解地歪了歪头,望着他。

“那小狗?”

“我抱好了。”

“呃?”邓志滇一顿,略感困惑地开口。“小宜,你也去吗?”

“怎么?”显然忘了自己一个半小时之前说过什么的江静宜挑衅地扬高下巴。“我不可以去吗?”

“咦!”他故作惊讶地张大嘴巴,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你刚才不是跟我说幻想可以很美好,现实终究是残酷,还说什么脑袋秀逗短路才……嗯,是才什么呢?唉,可能是没吃早餐的关系,头有点昏,一时之间我又记不起来了?”

江静宜脑中电光石火般一闪,她终于记起自己为逞一时之快说了些什么。不过嘛,他又没申请专利,谁规定只有他邓某人才能耍无赖啊。“邓先生,看你的年纪不太嘛,记性怎么这么差呢?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啊?”反正现场就只有他们两个,她干脆来个死不认账。

“难道说,真是我记错了?”邓志滇摸着后脑勺,随即露出一副迷糊状。

“当然了。”江静宜脸不红,气不喘,继续睁眼说瞎话。“年纪轻轻记性就如此差,等会儿呀,叫你那个好友阿默帮你诊断一下吧。说不定还有救!”

“什、什么?”邓志滇严重被打击到,原本古铜色的脸庞瞬间刷上好几条黑线条,他揉着差点打结的眉心,哭笑不得地抗议。“叫阿默帮我诊断?小宜,你是否忘了什么,阿默可是兽医耶!”

“医人、医兽,同是拯救生命的医生嘛,都没差对不对,小不点?”故意无视一脸哀怨的某人,江静宜乐呵呵地举着小狗,抓起它的爪子冲一旁大狗招招手。“小小,你也迫不及待想出去遛遛吧!”

“汪汪、汪汪……”颇通人性的小小为表兴奋,一连吠了好几声。

可惜牵着它那个人还未从打击中恢复过来,仍旧一动不动呆在原地发愣。

“邓志滇,你怎么啦?不是说要带小小它们出去遛一遛吗?”江静宜恶作剧地冲他挤眉弄眼,故意曲解他发呆的原因。“难道说你在烦恼不知如何向你老友开口求助?唉,俗语有云为人为到底,送佛送到西,我就好心点,帮你开口好了。”

“……”邓志滇被她堵得满脸黑线外加……想吐血!

“啊,你不说话就代表没意见吧?”某人一脸天真地眨眨眼,继续装傻。

“小宜……”他睁大眼睛瞪着她,神情委屈至极。明知道他不是这个意思,小宜偏要曲解成这样来故意气他。

受不了他那种像小狗遭人抛弃时的可怜眼神,江静宜迅速抖掉冒满手臂的鸡皮疙瘩,没好气地撇撇嘴巴。“好啦、好啦,不要像个讨不到奖赏的孩子般扁起嘴巴了。我们带小不点出去走走吧。”

眼见哀兵政策奏效,心上人又主动提出邀请,邓志滇的嘴角慢慢绽开露出一个狐狸般的笑容,很识时务地顺台阶而下。“好啊,我知道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个小公园,我们就去那儿。”

“哦。”她一边逗弄着小狗,一边没所谓地耸耸肩膀,随他出了门。在这儿她是人生路不熟悉,当然是地头蛇说了算。她有手有脚,晓行识走,又不是目不识丁的文盲,难道会怕他将她带去卖了不成?

“小宜,你很喜欢小狗?”看她对怀里的小狗爱不释手,邓志滇妒忌到眼到快红了,恨不能一掌劈飞那头小狗,好代替它舒服地窝在她怀里。

“因为小不点像它妈妈一样可爱啊。”她拍拍一直挨着她走的大狗,略通人性的大狗闻言抬起头,亲热地舔了舔她的手,以此表示赞同。“呵呵……”她被逗得霎时笑弯了眉眼。

“在我眼中最可爱是你。这头动不动就爱伸舌头乱舔人的色狗哪里可爱了?”邓志滇恶狠狠瞪着那头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还胆敢三番五次轻薄心上人的色狗,嘴里含糊不清地嘀咕着。哼哼,尽管不能光明正大地给予教训,谁说不能暗下绊子使坏?闷声不响将手中绳子换到右手上,使劲一揪,耶,成功占领它的位置。眼见奸计得逞,暗爽得只差没仰天大笑三声以表达兴奋的他不着痕迹地挪动脚步偷偷向小宜贴近。

[正文:第四十二章 栽赃]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的手臂总会不时碰到一块。只顾着逗弄小狗的江静宜起初没在意,每相碰一次,她就搬动双脚自动自觉向左边挪一挪。只是当她挪了一次又一次,那只古铜色的结实臂膀依旧紧紧与她相贴时,才顿觉事情有点不对劲——这个无赖,他分明是故意的!

“喂,马路那么大,你为什么非要跟我挤啊?”双脚紧紧靠着花坛,已经无路可退的江静宜忍不住扬起那张气得红通通的俏脸,指着某个拼命往她身上靠的人哇哇大叫。

“小宜,这不怪我!”邓志滇扬起那张写满委屈无辜的脸庞,指着某头只会汪汪叫不晓得说人话的笨重大狗——硬栽赃。“是小小一直挤我!”言下之意就是说,是小小一直挤他,出于惯性定律,迫于无奈之下他只好跟着挤她。

“小小,这样你就不对啰。”她扭过头不甚赞同地冲大狗摇摇头。“你再挤我,我就要站到花坛上了。下次不准这样了,知道吗?”

也不知有没有听懂,小小抬起那颗又大又圆的脑袋,极其无辜的瞅了瞅她,低低呜了一声。怀里的小不点则拿鼻子不停在她胸前磨磨蹭蹭,看得某人炉火中烧,两眼暴凸,恨不能拥有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这样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变成某只碍眼的色狗,光明正大取代它的位置来个越俎代庖。

“呵呵,你这个淘气的小不点!”江静宜伸手揉揉它松软的皮毛,被它的举动逗得忍俊不禁,眼睛刹时变成弯弯的月牙儿,快乐更像涟漪般在那张精致的小脸上荡起一圈又一圈,叫人看了直转不开眼。如果不是某人说过它没洗澡,身上可能有点脏,恐怕她早已迫不及待地亲了下去。嗯,她决定了,回去后一定要帮它洗个香喷喷的澡。

“呵呵……”一旁的邓志滇也忍不住感染她的快乐跟着傻笑几声。当然,如果小宜怀里不是抱着那个时不时对她蹭蹭舔舔的小家伙,他相信自己会更快乐,笑得更大声。嗯,如果能把角色调换……将小宜换成他……脑海里自动勾勒出小宜一副小鸟依人状地靠在他怀里,不时对他蹭啊蹭舔啊舔……呜哇,光是想像已经叫他浑身热血沸腾,有种恨不得把她紧紧搂入怀里狠狠啃上几口的冲动,或者像浪漫的法国人一样,勾住她的舌头来个相濡以沫的法式热吻就更美妙了。

“小不点啊!”真是越叫越顺口,江静宜乌黑的眼珠子瞬间擦亮,唔,她暗暗下了决定,从今以后,怀里的小家伙就叫小不点好了,动听又顺口。“看到这个叔叔没有?他呀,两眼放光,一脸不怀好意的诡异笑容,嗯,光看表情就知道一定在打什么坏主意,不知想算计什么了。所以啊,下次你看到这个怪叔叔再露出这种表情,就能离他多远就多远,别让他把主意打到你头上,拐了去卖也不知道。懂吗?”

小不点似懂非懂地拿湿湿的鼻子蹭了蹭她手心,低低地呜了一声。

“哈哈,小宜,你说什么呢?什么坏主意?什么算计啊?”某人嘴上打着哈哈的同时不忘拿眼狠瞪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进化成应声虫的小家伙,心里面则哀号不断:邓志滇,你真失败啊!竟然轻易就被小宜看穿,啧啧,这么喜怒于形色,还怎么跟狡猾的贼人搞对抗啊?!

“嗯哼,鸡食萤火虫!”她淘气地冲他吐吐舌头,表情甚是俏皮可爱。“有没有你自己心知肚明。”骗她是三岁小孩啊,光是看他那双精光闪烁的眼睛配上那副贼兮兮的表情,就知道他脑子里想着的一定不是好事!

“小宜,你多虑了!”伸手捏捏有些僵硬的脸皮,邓志滇的生存哲学里,有一个永远不变的法则——一切都要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既然山不就我,那我去就山好了。心随意动,他飞快解开小小的绳子,再出其不意地伸出手,将脑子里蕴酿许久幻想付诸行动,一把捉住小家伙后颈将它揪起,再在它滚圆的脑袋种一颗新鲜爆粟?他非常想,事实是——怎么可能嘛!小宜正眨巴着那双闪亮的大眼睛紧紧盯着呢!为了能在小宜心里面保持一个美好形象,他只好拼命按捺住想弯起手指敲它脑袋的冲动。

“你干嘛?”江静宜紧张地瞅着那个不安地挣动四肢呜呜叫的小家伙。“这样子小不点很难受!”

你这样紧张它,我心里也很难受!邓志滇张了张嘴,终究选择把这句极度不智的说话吞回肚子里。如果让沈风和阿默知道他竟然对一头小狗吃醋,恐怕连嘴巴都会笑歪。只是一想到自己在小宜的心目中竟连小狗都不如,他就无力地耷拉着脑袋,沮丧极了。

“喂,你干嘛垂头丧气的?”目光很快从脚一沾地就撒开四腿追在母亲后面跑的小狗身上转了回来,习惯了喜欢带着痞子笑容耍无赖的邓志滇,这样无精打采的他还真是叫她觉得不习惯。“没吃早餐所以饿昏头啦?”

“呃?饿昏头?!!”邓志滇一愕,深邃乌黑的眼睛瞬间被她的说话燃亮,隐隐藏着丝丝雀跃兴奋。呜,实在太感动了,原来小宜还晓得关心他,这是否表示自己在小宜的心目中还占有一点点位置?

[正文:第四十三章 沦陷]

江静宜环视四周,可能是非假日的关系,幽静的小公园里就只有他们两个。对饿肚子深有体会的她万分同情地看了他好一会,皱着眉头认真想了想。“要不,你就去买点东西填填肚子吧。小小它们有我看着就可以了。”

其实当初说自己饿昏头纯粹是为蒙某人而顺口胡诌,现在竟意外听到小宜的关心之言,邓志滇只觉得浑身飘飘然,有种分不清天南地北错觉,嗯,不过却是乐得。“呵呵,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做肠粉的小店,他们做得虾仁肠粉、叉烧肠粉,滑滑溜溜晶莹剔透,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呢。小宜,你有没有兴趣试一试?”

“真有那么好吃吗?”提起吃她就特别起劲,可惜肚子的容量毕竟有限,太久没品尝哥哥的手艺,刚才她可是放开肚皮一下子吃了两碗美味的皮蛋瘦肉粥呢。“可惜我吃过了,嗯,下次有机会再试吧。”

“剑锋煮给你吃的?”他挑了挑眉,不止语气,就连牙齿都开始泛着酸意。

“当然了。”说起那个恨不能将她捧在手里细心呵护的表哥,江静宜就眉飞色舞,精致的小脸染上一抹绯色,眉目间隐隐透着快要掩盖不了的骄傲自得。“我哥煮得皮蛋瘦肉粥美味极了,你吃不着可是你的损失呢。”

“是呀,真可惜。”邓志滇倏地捏紧拳头,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他不是可惜自己吃不上小宜嘴里美味的皮蛋瘦肉粥,他是可惜懊恼能令小宜露出这副既满足又骄傲表情的人并不是自己!因此他暗下决心,待所有案件都尘埃落定后,他一定第一时间跑去报读烹饪课程。他相信,终有一天,小宜亦能毫不吝啬地为他展露一抹骄傲满足的笑颜。

“我都听到你肚子在咕咕噜噜叫了!你愣着傻笑什么?快去啊!”她一边不耐烦地催促他,一边紧密注视那对在不远处嬉闹不休的母子。

“小小,”犹不放心的他伸手将大狗唤了过来,神情严肃地拍拍它的脑袋,指着她低声嘱咐道。“我有事情要离开一会儿,你给我好好照顾小宜,记住啊,别让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近她,知道吗?”

呃!他是否有点保护过度了?!江静宜呆呆瞅着那头似乎听懂人话,还一本正经点着头的大狗,啼笑皆非之余又不禁有点气恼。啧,他也太小看她了吧!好歹她也是成年人耶,难道真怕被人拐了不成?

“这儿没你的事,”眼看那小家伙撒开四腿欢天喜地往她身上扑腾,邓志滇不由眉头一皱,眼明手快地拎起它,边走边说。“看到没有,那只五彩斑斓的蝴蝶正等着你去扑呢。”说完不顾它的挣扎,一把将它丢在地上。那只受到惊吓的蝴蝶翩翩而起,小家伙立即转移目标,改扑腾蝴蝶去了。

“小小,你不用管我,”江静宜好笑地望着正经八百蹲在她身边的大狗,指着被蝴蝶戏耍得团团转的小家伙。“去陪小不点玩吧。”

“呜……”它蓦地扭过头来,很酷地冲她吠了好几声。“汪汪汪!”

大狗的表情实在太逗了,她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赞赏地拍拍那颗大脑袋。“小小,你好聪明哦,居然听懂我说的话。”但更叫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邓志滇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它却真当一回事,还如此尽忠尽职。

听到动静的小家伙立即放弃那只飞来飞去的花蝴蝶,乐癫癫跑到身边,不是拿脏兮兮的爪子抓抓她膝盖,就是用湿漉漉的舌头讨好地舔舔她手掌心。

“哇呀,”江静宜盯着满是口水的手掌,有点欲哭无泪。“小不点你这个捣蛋鬼,绝对是故意的,看我不收拾你……”

于是乎,当邓志滇狼吞虎咽吃完那碟美味的肠粉,还很有义气地帮郑默打包一份,急不可待地赶回小公园里,就眼红地瞧见小宜睁着一双流光溢彩的明媚大眼,抱着那头爱蹭蹭亲亲的小色狗在咯咯娇笑。他微微一怔|Qī|shu|ωang|,天地万物在他眼中皆成虚无,充斥心中眼里满满的是她灿烂炫目的甜美笑容。

唉,邓志滇幽幽叹息着,他知道,这一次他是沦陷了,而且沦陷得相当彻底。不然,光是瞧见小家伙粘在小宜身上撒娇,他就焦躁不已,两眼几欲喷火,妒意更像烧红的熔岩般,从心底一股又一股喷薄欲出。

江静宜哪知道他千回百转的心思,眼看小小突然一跃而起,她不由好奇地转过头,眼睛忽地瞠大,惊呼一声。“哇,你吃东西的速度很快喔。这么快就回来啦?”

再不回来,你的豆腐快要被那个小家伙给吃光了!邓志滇警告似的瞪了瞪小狗,单手拎起小狗丢到地上,再气呼呼地掏出刚刚买回来,那包用于消毒清洁的湿纸巾,麻利撕开、随手扯出一张,想也不想直接擦上某人被狗舔过的嫩滑脸蛋……

[正文:四十四章 狼在嚎了!]

“喂喂喂,你干嘛啦?”猝不及防的江静宜被摸了个正着,她吃惊地眨了眨眼,长长的羽睫正不安地颤动着,迷惑不解地瞅着他。

“消毒!”他翻翻眼皮,没好气地回她一句。只要是小不点亲过的地方,都需要仔细消毒一遍!

“消毒?!”江静宜不自在地抬手擦了擦脸颊,不甘示弱地睁大眼睛用力瞪回去。“我的脸又没有脏,哪里需要消毒?”是沾了沙士菌还是带有禽流感啊?还动用到湿纸巾那么夸张!

“还说没有?我都看见了,刚才小不点在你脸上一连舔了好几口!”邓志滇抿紧嘴唇,有点气急败坏地抓住她的手。“不要动,手也要擦一擦!”

“……啊?”灵动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转,意会过来的江静宜不由错愕地张大嘴巴。“因为被小不点舔过就要消毒?”这是什么怪逻辑?她真想剖开他的脑子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

“当然,狗口水多脏啊!”岡顾心上人一张俏脸刷满瀑布黑线,邓志滇高高扬起下巴,说得好不理所当然。他利索地换过一张湿纸巾蹭了过去,抹抹脸再擦擦手,嗯,大功告成!

江静宜被他那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气得蹙起眉头,她不假思索举起手,“啪!”一掌打断死抓着自己不放的狼爪,翘起红滟滟的樱唇,皮笑肉不笑地启口。“你的手掌刚才也沾了我的口水了,虽然是无意的,但如果你有需要,我绝对不介意帮你用湿纸巾消、一、消、毒?”如果他敢说要,她绝对会在帮他消毒的同时送他拳头一枚,再免费附赠狠捏手臂两下!

“小宜你真会开玩笑,狗的口水哪能跟人的口水比呢,难道你没老人家说过吗?人的口水还可以消毒呢。”邓志滇惊讶地眨了眨眼,徐徐说道。

“哦……”她恨恨地磨了磨牙,语带不屑地轻嗤一声。“原是我太孤陋寡闻了,竟然连口水能消毒都不知道!”

“就是嘛,所以消毒就可以免了。”邓志滇深邃有神的双眸直视着她,咧开嘴角慢慢泛起一抹不怀好意的淡笑,故意拖长腔调,慢吞吞地接着说。“不过……”

“不过什么?”等了半天没有下文,加上他脸上的笑容实在太过碍眼了,耐心早已花光光的江静宜忍不住好奇追问。下一刻,她恨不得立即咬掉多事的舌头,也终于体会到何谓自作自受,搬起石头砸却中自己的脚了。

“既然小宜你都用口水帮我消毒了,礼尚往来,我也应该帮你用口水消消毒吧。”说完,他径直俯下头,无限怜爱地亲了过去。

“吓?你什么意思……”还未弄懂发生何事的江静宜但觉眼前一暗,温暖、湿漉漉的物体很快贴上她的鼻尖,发出小小的“啾”一声,虽然是一沾即走,但她知道,那是某人的嘴唇!

“邓、志、滇!”羞恼交加的江静宜捂着犹如着火般,一下子红到耳根去的脸庞,“咻”一声跳下石椅,几乎是不假思索提脚往前就踹。“你、你你这个无赖!”

“小宜,”邓志滇机灵地躲到一边,抖着嘴唇,睁着一双无辜至极的瞳眸,可怜兮兮地为自己抱冤叫屈。“你太不公平了,我只是轻轻亲了你一下就变成无赖,那它哩,”他气哼哼地指着不远处的小不点,振振有辞地嘀咕。“它亲了你不止一口吧?那它是什么?色狗吗?”

什么色狗?江静宜快被他似是而非的说话给气死了!“它是小狗!”而你是人!后面那句她没说出口。

“那又怎么样?因为是小狗就可以乱亲人吗?”说到这个邓志滇就更不服气了。因为喜欢小宜,他脑子很自觉地将某人划入她是我的这种范畴,既然是自己的,亲亲蹭蹭自然无可厚非。但是那头恣意轻薄小宜的色狗嘛,嗯哼,不扁它一顿就应该知足了。

“嘶……”江静宜气得倒抽一口凉气,湿润饱满的红唇不受控制地抖了抖。好一会儿她才恢复过来,冲他甜甜一笑。“是不怎么样,只是脸蛋是我自己的,我喜欢小不点亲我,你管得着么?”

“说到这个啊,我当然管不着了,毕竟喜欢让谁亲是你的自由嘛。”邓志滇突然邪邪一笑,慢悠悠地道。“正如……我喜欢亲你一样,因为是我的自由,所以谁也无权干涉!”仿佛为了加深这个句的真实性,话音刚落,他早已迫不及待嘟起嘴唇,厚着脸皮地蹭了过去,打算再一亲芳泽。

“喝!”江静宜一蹦三尺高,她又气又急猛然推开自己脸上凑的嘴巴,弯腰抱起那个耷拉着耳朵拖着长长的尾巴,绕在她在脚边直打圈子的小家伙,一边急急往回走,一边对紧跟在身边的大狗谆谆告诫。“小小,我跟你说哦,别跟狼待在一起,尤其那头狼还处于发情期。虽然说你们狗是从狼那儿进化而来,但狼毕竟是狼,跟温驯的你们不同,它们野性难驯,极富攻击力。为了你的安全着想,没事就不要去靠近招惹它们,知道吗?”

“小……宜!”被讥笑成狼,还是一头处于发情期的狼?!提着早点追在后头的邓志滇真有点欲哭无泪了。

“听到没有,小不点。”江静宜忽然搂紧怀里的小狗,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表情既夸张又逗趣地说。“狼在嚎了!”

[正文:第四十五章 给我一个吻]

“狼嚎???”不止邓志滇可怜的下颌,就连那份原本打算送给某人填肚子的肠粉亦“啪啦”一声掉到地上。

“哈哈……”听到动静的江静宜不由好奇地回过头一瞅,当场被他的狼狈模样逗得笑弯了腰。

“小宜,”他急急捡起那盒早点与她并排而走,嘴里嘟嘟囔囔地发出抱怨。“我哪里像狼了……”

“嗯,”江静宜挑眉,活泼明亮的眼睛隐约透着狡黠笑意斜斜睨着他,水润的红唇抿了抿,不徐不疾地说:“的确,狼再大,个儿再高也长不了一米八过头。”

“那你还说我是……”

“耶,邓志滇,你是否搞错了?”江静宜无辜地眨了眨眼,又长又弯的羽睫像扇子般扇过不停。“我没指名道姓说是谁,对不对?不过……如果你非要对号入座不可,我也没意见就是了。”说完,她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膀,露出一脸这不怪我,是你自己对号入座的无辜表情。

“呃……”邓志滇微微苦笑,他何曾想到,一向能言善辩的自己也有哑口无言的一天?而且堵他的人还是……唉,谁教自己对她情有独钟啊,这是否就是人家所说的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小小,我们赛跑吧。”与懊恼的某人相反,江静宜望着不远处的宝宝宠物医院几个大字就兴致高昂地对大狗发出挑战。“看看谁快到家。”

“汪汪!”像是应允般,小小仰头一嚎,长长的尾巴扬了起来。

“好,那开始啰。”话音刚落,江静宜抱紧怀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地往目的地冲刺。

“呵……”感染她那份孩子般的快乐,邓志滇一扫刚才的颓丧,好气又好笑地追在她后头大声叫嚷。“小宜,我也要参加!”

江静宜骤然停下脚步,扭过头,淘气地冲他扮鬼脸。“好啊,如果你输了要受罚喔!”

“那如果我赢了呢?”邓志滇扬起一张信心十足的笑脸,迈开长腿急急向前冲。“给我一个吻,怎么样?”

“什么?”江静宜愣了愣,好不容易反应过来的她忍不住脸红耳热地磨磨牙,低吼。“吻?吻你的头啦!”假如此刻她怀里抱着的不是小狗,而是砖头,恐怕她早就不假思索照着他的脑袋丢过去。看能不能把他砸昏,省得他口花花,整天不是亲就是吻的骚扰她!

“啊?”邓志滇忽地瞪大眼睛,表情腆腼地抓抓后脑勺,嘿嘿一笑。“小宜你想吻我的头?哎呀,小宜你真会开玩笑,我整个人都是你的了,何况是一颗脑袋?没有关系,小宜。你喜欢吻哪儿就哪儿好了,我不会介意的!”

“我、我……”介意!江静宜差点被某人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觉得双颊有如着火般,在滋滋地冒出一股股袅袅青烟。呜,地上干嘛不裂个地洞出来?她要把这个爱在口头上占她便宜的无赖给拖去活埋了!

“你?你什么啊?”邓志滇莫名所以地眨了眨,表情很是困惑。“哦,我知道了。”他恍然大悟地笑了笑。

“哼!”江静宜气呼呼地别过脸,她实在没兴趣知道这个无赖知道了些什么。

“唉,小宜,你别不好意思嘛。”邓志滇不在乎地摆摆手,笑吟吟地开口道。“我知道的,因为我的头可供你亲吻的地方实在太多了,除了炯炯有神的眼睛,代表很有福气的厚耳垂,性感得要命的嘴巴,像金城武一样高挺有型的鼻子,还有一脸可以比拟古天乐的古铜色肌肤……一时之间你不知如何抉择吧。”

真是马不知脸长,牛不知角弯,这世上怎会有如此脸皮厚的人呀?!江静宜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心里像吊着十五桶水般正七上八下乱晃着,是呀,她是不知该如何抉择——不知是狂扁他一顿,还是干脆挖地三尺,土遁而去!

“唔,还没有想好吗?那我帮帮你好了。”似乎不忍见她为难,邓志滇忽然一个健步跨到她面前,出其不意地抬起某人绯红的小脸,直接堵住那微张的柔嫩唇瓣,迫不及待地滑进她嘴里,伸出舌尖勾引挑逗她与之交缠共舞。

“唔唔……嗯……”可怜江静宜有口难言,只能捏紧粉拳把某人结实的胸膛捶得砰砰作响来表示心中愤慨。

“嗯,我今天终于明白什么叫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自在了。”一道略带戏谑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生生打断某人想继续相濡以沫的妄想。“或者,我应该转回去,等到你们亲热完再出来?”

[正文:第四十六章 飞利浦?]

呜呜,老天爷,拜托你仁慈点,打个闪电下来,当场将这个色迷心窍的无赖给劈了吧!使尽吃奶力气也不能摆脱某人的桎梏,既惊且怒的江静宜霎时涨红着一张水灵灵的俏脸,睁圆开始出现氤氲水气的大眼狠狠地瞪他,又羞又窘的她甚至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原本打算用热吻俘虏心上人的邓志滇,眼看小宜双颊绯红气喘吁吁,一副快要弃械投降的俏模样,却在这个时候被生生打断了,当然超级不爽!他气哼哼地白了好友一眼,很有海扁他一顿的冲动。“阿默,什么时候你家也用上飞利浦了?”而且这个电灯泡的瓦数超高,专挑在一些不适当的时候才发光发热。

飞利浦?好不容易脱出魔掌的江静宜先是一怔,猛然记起家里的省电灯泡就是用飞利浦这个牌子,反应过来的她抡起捏紧的拳头,想也不想直接照着某人的脸庞揍了过去。

“呜,小宜……”捂着频频中招的脸颊邓志滇万分哀怨地瞅着对自己怒目而视的心上人。他敢用颈上人头担保,好友绝对是故意的。就在他亲上小宜的同时,阿默也在那头率先跑回家的笨狗牵引下,第一时间走出来,但他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抱着双臂倚着门框上,瞪大眼睛,一脸等不及想看好戏的表情。

“志滇,”郑默用一种叫人感到毛骨悚然的诡异眼神来回扫视他们N遍,末了唇边浮起一抹颇耐人寻味的笑容。“你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这样做可是为你着想耶,你也知道,男人嘛,清晨的时候都特别容易,咳,就是那个啊。而你们又吻得如此激情四射,我真怕你一不小心会把持不住,继而擦枪走火,吓着你女友……”意识到某人带有怒气的视线直直往自己这边迸射,他摸摸鼻子,识趣地改口。“嗯,吓着你这位女性朋友就不好了。”

“那真谢谢你为我设想得如此周到了。”邓志滇表情一僵,神色忸拧不安地盯着气呼呼冲他丢眼刀的小宜,呼,幸好小宜听不懂阿默说什么。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阿默那点坏心眼他又岂能不知。只是亲一亲就擦枪走火?当他是那种没有自持力的禽兽啊?纵然现在是在充满浪费气氛的大床上,没有小宜允许,他绝对不会做出伤害小宜的事情,更别说现在是大白天,而且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了。哼,臭小子,别让我逮到你跟胆小害羞的月薇亲热,否则,嘿嘿……你等着长驻客厅做厅长得了。

人家常说不懂装懂,永世饭桶。但江静宜却知道,这句话不是什么时候都适合用,有时候,明明懂了,也要装作不懂,比如此时——尽管有些事情上她相当无知,但毕竟是成年人,所以她知道郑默口中的‘那个’还有‘擦枪走火’意指什么。虽然接吻未必都与性有关,有时候它只是意味着一种礼节,但是她从自己略微红肿的嘴唇,过了好半天还未平复的心跳声中可以感觉到,邓志滇吻她绝不是出于什么礼节。她暗自庆幸自己的脸蛋早已红透,所以就算她现在尴尬到极点,恨不得飞天遁地立即消失在众人眼前,别人也无法轻易察觉。

“哦,郑先生,我想问一下,关于那个小狗?”

“既然你是志滇的女友,哦,请你别误会,我这里指的是女性朋友啊。”玩心大起的郑默坏坏地笑着。“只是如果每次看到你都叫志滇的女性朋友,实在很拗口啊。啊,那不如直接一点,叫你志滇女友如何?”

志滇女友?江静宜嘴角不受控制地抽了抽,她实在很想大声吼他一句——这种叫法哪里直接了?“江静宜,郑先生,如果你不介意,叫我的名字吧。那更加直接!”而且顺耳!

“那我跟志滇一样叫你小宜,不介意吧?”

“嗯。”她忙不迭地点头答应,只要不再把她的名字与某无赖扯上关系,叫什么都可以!

“我都直接叫你的名字了,如果你再先生长先生短地叫,就太见外了。我的年纪比你大,如果你不介意,叫我默大哥吧。”

“默大哥。”她从善如流,哥哥自小教导——在这个社会里面混,无论何时,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来得好。况且这个郑默看来人并不坏呀,竟然愿意帮她救那头小狗,尽管他说以一天的劳动力代替诊费,明眼人都看得出,那个只是借口而已。

默大哥?觉得自己被严重忽略无视的某人沮丧地垮下双肩,那张脸更是黑到不能再黑了。小宜是存心气他的吧?叫阿民、默大哥就那么顺口,叫他不是喂就是连名带姓直呼邓志滇。“喂,别净说一些没有的废话,快说一下小狗到底怎么了,再来吃你的叉烧肠粉吧。”

嬉皮笑脸不见了,但见郑默脸色一沉,默然接过志滇递过来的饭盒,轻轻叹了口气。“两个消息,好坏各一,你想先听哪个?”

“两个消息?”

“两个消息?”

对视一眼的两人同时惊呼一声,非常有默契地掉转过头,紧紧盯住他。

[正文:第四十七章 喝醋]

“先好后坏吧。”不是没瞧出她的忐忑不安,邓志滇忽然抓紧她的手,随即朝她露出一个安慰的微笑。

“放手!”江静宜瞬即瞪圆一双水汪汪的美眸,嘟起小嘴意思意思地挣动几下,就乖乖让某无赖握紧,捉实。尽管她不愿意承认,但被那个温暖宽大的手掌捉紧,她紧张到快要跳出喉咙的心脏就慢慢归回原位,变得异常踏实。

一直注视他们动静的郑默了然地“哦”了一声,眼里满是玩味的笑意,看来啊,邓伯父垂涎已久的媳妇茶终于可以喝到啰。“好消息是小狗从此不用再痛苦解脱了,坏消息就是你们今天的工作算是白做了。”

“小狗已经没救了,是不是?”江静宜徒然一震,脸色苍白地瞅着他,白玉贝齿不自觉地啃咬着水嫩红唇。惹得邓大无赖心神荡漾,恨不能立马把她扑倒,再代替她的牙齿,狠狠在那粉嫩的嘴唇啃上几口。

“喂,你口水都流出来了,擦擦吧。”郑默啧啧称奇之余不禁为眼冒绿光死盯住某人不放的兄弟感到汗颜,小宜是漂亮没错,但是志滇也用不着露出一副恨不得当场将人家扑倒的急色鬼模样吧?啧,真失礼!

“哪有!”邓志滇不服地瞪眼反驳,手却自动自觉抬起,在嘴唇上抹了抹,担心地瞥了一直不说的人儿一眼。“你还是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如果早两天或一天……”他有绝对的信心可以把它救活治好。“但是它送来得太迟了。”

“你尽过力就够了!”江静宜努力压正下心头的难过,轻轻呼出一口气,微微笑着。像是感应她的难过般,一直蜷缩在她怀里的小狗突然抬起头,伸出舌头舔舔她的脸,以示安慰。她感动地低下头,拿脸颊蹭了蹭它的脑袋。“不用担心,小不点,我没事啦。”

“啧!”邓志滇不禁砸砸嘴巴,十二万分不爽地拎起那头缩在某人怀里的色狗放到面前,眼瞪眼地蹙起眉头怒斥道。“枉你长了四条腿,没事干嘛净要小宜抱?食了就睡,睡醒了就继续食,多动一下仿佛会要了你的命似的,你呀,迟早变成像猪一样肥的大胖狗,我看到时候谁要你!”

吃醋!?志滇这副模样,分明是在吃醋吧?!吃惊不已的郑默诧异地张大嘴巴,原本含在嘴里的叉烧肠粉“吧嗒”一声又掉回饭盒里。哇,志滇一定是因为妒忌小宜跟小家伙那么亲热,但他又不敢找正主儿撒气,就只好迁怒于不会说人话的小狗。嘿嘿,忽然计上心来的郑默咧开嘴巴无声奸笑着,既然志滇喜欢喝醋,身为他的好友就更应该成全他,让他闲来没事就喝上几口。需知道,醋虽是一种调味品,却是一个既能促进消化吸收,又能消除疲劳,软化血管,降低胆固醇的好东西哦。

被某人那种算计目光盯得头皮发麻的邓志滇如果能听到他的“心声”,恐怕会歇斯底里地咆哮一句:白痴,你搞清楚,此醋非彼醋,它们之间的意思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小不点这么可爱竟然说没人要?啐,那是他们没眼光!江静宜不表赞同地冲他蹙起漂亮的眉毛,手疾眼快地把小狗抢过来,紧紧搂在怀里。“没人要?我要啦!”

“呵呵……”郑默的嘴角微微翘起,稍稍眯起的眼睛不经意泄漏出丝丝奸诈算计光芒。“原来小宜喜欢它呀?唉,我正为这个小家伙找个饲主而烦恼呢。既然你喜欢它,为了表示歉意,我决定把小狗送给你好了。”

“哼,你就继续吹吧,反正吹牛不用付钱!不知道两天前谁打电话给我,说这头小肥狗被两位客人同时看上了?是你郑默,郑大兽医吧!你当时还说正为不知应该把它给谁而烦恼呢?”邓志滇毫不客气地冲他吐槽!

“就是呀,他们两个都是熟客介绍过来的,无论给谁总有一个不高兴。我又不是卖烧鸡烧鹅,你总不能叫我拿把刀将小狗劈成两半,一人分半只吧?这种费力又不讨好的事情我才不屑做呢,唉,想来想去,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送给小宜了。”

“真的……送我?小狗真的可以送我?!”江静宜不能置信地瞪大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兴奋到只差没原地跳起来振臂欢呼了。

“不行!”光是想到小色狗整天腻在小宜怀里的画面,邓志滇就觉得手痒痒的,很有跳上前去扁它两下的冲动。

“喂,这关你什么事啊?默大哥说送我又不是送你!”像被踩到尾巴的猫儿,江静宜一蹦老高,随即气呼呼地鼓起腮帮,横眉怒目的瞪向某人。爱说笑,好不容易才逮到有机会养狗,说什么她都要努力争取到底。

“对呀,”郑默点点头,眼里的促狭意味更浓更深了。“志滇,你不要弄错了,我是送给小宜,并不是你。”

“嗯哼,”有人开口帮腔,江静宜更拽了,她得意地扬起尖小可爱的下巴,拿那双清澈明亮的瞳眸斜斜睥了某人一眼。“听到没有?默大哥说了,是送我呢。”她故意把那个我字咬得特别重!意思很明白——人家郑默的狗是送给她江静宜,要不要是她自己的事,又没人征求他的意见,他这个不相干的闲人没事穷掺和什么?还是那边凉快那边去吧!

“……”邓志滇悻悻然合上张了好半天却一句话也说不上的嘴巴,只能怨恨地拿眼睛狠狠剜了好友一眼,臭小子,算你狠!明知道他跟小宜处于那种恋人未满的微妙关系,却偏偏选择在这个时候送她一头小狗,不是明摆着想看戏吗?

过奖、过奖!郑默得意地用眼神回他一句。

“哼!”邓志滇气结,一时又找不都话去反驳他,只好赌气地别开脸,心中默念:君子报仇十年未晚,一百遍!

哈哈,多年来的夙愿终能实现,喜逐颜开的江静宜没空理会一张俊脸拧成小笼包子的某人,迳自向郑默打听小狗的种种习性,还有应当要注意的各种事项。

[正文:第四十八章 归依]

咦?郑默原本只是打算看某人笑话,但当他望见那个爱不释手地抱住小狗的女孩,眼里流露出一种纯粹的喜悦向他打听关于小狗的种种,不由在心底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多年来与饲主打交道的直觉告诉自己,眼前这个叫小宜的女孩子是打从心底里喜欢怀里那个小家伙。其实饲主并不难寻,难的是一个真正爱它们的主人,看来小家伙的运气不坏嘛,竟然能遇到她。

于是,在余下的半个小时里,邓志滇万分郁闷地瞧着郑默详细地为她介绍关于小狗的种种。小宜更怕自己冒失遗漏什么,更向他借了纸笔,仔细记录他说的每一句说话。

“默大哥,你算一下狗粮、颈箍……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需要多少钱,我明天给你送过来吧。”跟他非亲非故,已经白白要了人家一头小狗,江静宜纵然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叫人家连小狗的食粮、日常用品一起送赠吧。

“这个不用你操心,账嘛,自然有人会帮你付的。”郑默意有所指地瞄着双手提满东西一脸郁闷跟在他们后头闹别扭的某人。

“他?”江静宜歪着脑袋拿眼瞅了瞅他,末了淘气地吐吐舌头,扮着鬼脸笑说道。“还是免了吧。”她跟他八杆子都打不到一块,凭什么叫他帮忙付钱啊。

“你算算有多少,阿默。”邓志滇举手拦下一部的士,突然转过头来掏出钱包。

“不用……”

“不用?”郑默挑了挑眉,要笑不笑地瞟了某人一眼。“小宜,没人跟你说,这个店是志滇投资的吗?”

“啊?”江静宜顿时傻眼,这间宠物医院是那个无赖投资开的?

“什么投资啊?”邓志滇捏紧钱包,不满地瞪着好友皱起眉头。“都已经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枉你还记着。啊,说到这个,我还没有找你算账呢,我账户里头那笔钱是你搞得鬼吧?”

“哦,那个呀,是去年的利润分成嘛。”

“见鬼的什么利润分成?!我跟你说了多少遍,那是我预先给小薇准备的嫁妆钱!”邓志滇翻翻眼皮,毫不客气地给好友送去一记凌厉的眼刀。“真要还,你还给小薇好了。”

“十万元嫁妆钱,你疯啦!而且我是她爸爸,准备嫁妆这种事情是我的责任。”

“不好意思喔,你家郑爱薇叫我做干爹!”某人忽地抬高下巴,说得好不理直气壮。“我给自己的女儿准备嫁妆有什么不对?”

“呃?”郑默语塞了,眼眶微红地瞅了他好一会儿才嚅嗫出声。“就算、就算是给也不用那么多……”

“你太少见多怪了,阿默。你知道现在的人嫁女儿送什么嫁妆吗?动辄不是一辆几十万的车子就是一幢漂亮的楼房别墅,车子别墅嘛,小薇现在还用不上,说到底还是粉红色的人民币比较实际有用嘛。”

“志滇,你不用说了,反正我每半年就结一次账,利润我直接打到你银行账户里。”

“我下午就去银行把那个账户结束掉!”邓志滇得意地叫嚣,哼,看你的钱还往哪里打!

“我叫月薇把钱亲自送到你手上。”

“你……”邓志滇错愕地瞪大眼,不禁为之气结。“嗬嗬,阿默,我真想把你这颗木头脑袋拧下来给涮洗一遍!小宜,我们走,别管这种食古不化的人!”

“哦。”一直插不上话的江静宜努力憋住笑意,乖乖跟在他后面走,她想知道,那个只顾着争论的人什么时候才能发觉耐心有限的的士司机早走了。

“咦?的士哩?”后知后觉的某人指着原本车子停驻的地方跳脚怪叫。

“人家早走了。”江静宜没好气地翻翻白眼,嘴里嘀嘀咕咕,“还等你们吵完不成?”

“你怎么不叫他多等一会儿?”

“我哪知道你跟默大哥要谈到什么时候?”江静宜一脸无辜地瘪瘪嘴,骨碌碌的眼珠子一转,忽然计上心来的她笑眯眯地叫住扬手想拦的士的某人。“等等,你先别叫的士。”

“什么?”尽管满心疑惑,邓志滇还是乖乖放下手,缓步走回她身边。

“这儿离我们家不是很远吧?”江静宜不答反问。

“我们……家吗?”明明知道她口中的我们家只是单纯指各自的家,听在邓志滇耳中还是打从心底里觉得高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跟小宜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可爱的家,一个只属于他们彼此的家。

“小宜,难道你想走路回家?”好友的痴呆反应真不知叫郑默好气还是好笑,不过,能看到自家兄弟的感情找到归依,他由衷为他感到高兴。

“嗯。”江静宜俏皮地吐吐舌头,呵呵一笑。“毕竟这边的路我一点都不熟悉,我想趁机认一认路,下次再来默大哥你这儿就方便多了。”

“走路回家没问题,”对她的提议邓志滇倒是没意见,他先从那堆杂物里挑出一个颈箍利索地套在小不点脖子上,接着又掏出一条绳子勾好,然后干了一件在脑子里演练了不下二十遍的事情——把那个碍眼的小家伙从小宜怀里拎起,直接丢在地上。“让它自己走吧。”

“喂,你放就放,不能轻点吗?”许是某人的动作有点粗鲁了,小家伙四肢刚粘地就呜咽着直往她脚边扑,江静宜心疼地摸摸它的脑袋,气呼呼地抬脸瞪了某人一眼。

“我怎么就不轻了?”满身的醋味快要溢出来的邓志滇不由委屈地睁大眼睛,“如果我想弄痛它,哪用搞这些无谓的小动作?捏紧拳头直接开扁好了。”就这个小不点,还承受不了他一拳呢。

“你敢!”江静宜连忙把小不点护在身后,紧张兮兮地瞅着他。

[正文:第四十九章 亡羊补牢]

眼看心上人一副母鸡护小鸡的架势,再联想到自己在小宜的心目中竟然连头狗都不如,邓志滇后悔得直想撞墙,啧,都怪自己,明知道小宜喜欢可爱的东西,没事干嘛把小宜带来阿默的店啊?还那么倒霉地让她瞧见那个爱粘人爱撒娇的小家伙。

“阿默,都是你啦,早叫你把它卖掉,偏偏说什么等一等!”但觉满腔恼火无处可发的某人迁怒了。现在买主是等到了,却是他最不乐见的,试问哪个男人喜欢谈恋爱时,恋人分心去关心这么一颗大灯泡?

“呵……”哑然失笑的郑默再次领会到,好友的醋劲真不是普通的大呀。“有什么不满就找你干女儿小薇去,是她一直嚷嚷说舍不得小……啊,小宜,你给它安了什么名字?小不点吗?”

“嗯。”江静宜连忙点头,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一个扁着小嘴眼泪汪汪的小女孩。“呃,默大哥,我把小狗带走,小薇一定会难过吧。”

“对呀,小薇知道你拐走小狗,一定会水漫金山寺,哭得淅沥哗啦!”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可信度,邓志滇肯定地冲她点头、点头,再点头,想方设法就是把小狗从小宜身边踢走。

“真、真的吗?”江静宜皱起一张可怜兮兮的小脸,咬紧嘴唇紧紧盯住躲藏在她身后的小家伙,眼里满是不舍。

“小宜,不要听他胡说。”好气又好笑的郑默忍不住扬手给了好友一拳,可惜被他机灵地躲开了。“哭几声是难免的,毕竟小薇看着小狗出生长大嘛。但如果小小每生一窝小狗都要留下一两只来自己养,那还得了。”

江静宜想像着屋子里挤满圣伯纳犬的情景,不由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你也觉得那副情景难以想像吧。”郑默一脸了然地摇头苦笑。“小薇是小孩子心性,举凡看到任何可爱的东西都想要,但过不了几天,她就会忘掉小狗,喜欢上别的东西了。”

眼见踢走小狗的计划落空,深受打击的邓志滇像匹战败的战马,垂头丧气地不停拿脚上的运动鞋踢着刨着坚硬的水泥地出闷气。

如果不是顾及某人的面子,郑默恐怕早已笑翻了。这是他认识了快三十年的邓志滇吗?但一想令好友变成怨妇的人是自己,郑默但觉一桶冷水兜头淋了个透心凉,别看志滇平时大大咧咧,其实有时挺爱记仇哦。

记得第一次跟他交集,是刚上幼儿园,那天老师给每人发了一个苹果,一向特别喜欢苹果的他不用多久就嚼光吃净。一轮自由活动回来,觉得饥肠辘辘的他眼尖地瞧见前面桌子上有颗红苹果,一时抵不了诱惑的他就顺手拿起吃了。岂料,才咬了一口,苹果的真正主人就板着一张小脸,气呼呼地抡起拳头冲他嚷嚷——苹果是我的!呐,还你!当时他傻呼呼地笑着,双手自动把苹果奉上。他没有接,只是瞪大眼睛望了他好一会,然后赌气坐回小椅子里,闷不吭声。

第二次交集的地点,依然是幼儿园,事情的起因?——苹果!不过这次轮到他摆在桌子上不舍得吃,却被别人捷足先登咬了一口。他气得一把揪住始作佣者,大声叫他赔。那知道他脸上毫无愧色,还振振有辞地说了两个字——打平。说完,他把苹果塞回他手里。见鬼的什么打平?!最爱的苹果给个莫名其妙的人给咬了一口,郑默怒了,冲上前去跟他扭过一团,直接开扁。事情到最后当然是被老师拉开、训话。然后他才蓦然想起自己之前好像亦做过同样的事情,不过,这个叫邓志滇的家伙也太爱记仇了吧。好歹那已经是开学初的事情,现在期末都快来了。

经过那次拳头交流,他们没有成为仇人,竟意外地变成好友。一次无意之中说起往事,郑默好奇地问他,为什么等了那么久才实施“报复行动”?如果换作是他呀,一早就咬回来了。邓志滇一脸不屑地冲他翻白眼——还说哩,你这小子,哪次老师派苹果不是第一时间放入口里?我哪找到机会报复回来呀?

由此可见,他这位好友是天才,小小年纪就对君子报仇十年未晚这句话理解得非常透彻。只是、只是刚才自己为了图一时之快,罔顾某人俩眼几欲喷火,硬把小不点送给小宜……想到这儿,郑默但觉一阵寒风吹过,|奇+_+书*_*网|粒粒鸡皮疙瘩从手臂一直往上窜,叫他背脊微微发凉,禁不住打了个寒颤。这阵子没事还是不要在志滇面前露面了,否则,天知道会遭到什么报复呢?

“默大哥,那小狗我带走啰。”江静宜哪知道他的心思,呵呵笑着地跟他道再见。

“哦,好、好。”郑默这个当主人的很尽职地摆摆手,意识到好友用那种愤愤的眼神一直凝视着自己,他赶紧亡羊补牢,希望为时不晚。“小宜,小不点虽然是小狗,但你也不要抱它太多(因为有人会因此而大吃干醋,当然这句话他聪明的选择放在心里面),让它自己多走走,对它比较好。太过溺爱,对它对你都不是很好。你也不想它整天粘着你,令你什么地方都去不了吧?”如果真是出现这种情况,恐怕有人会暴走,直接把小不点拖去人道毁灭也说不定哦。

“哦。”江静宜乖乖将小狗放下,仿佛怕它被人抢了般,改为牵紧手里的绳子。

“小宜,我说你也差太多了吧?”邓志滇满脸不甘地追了上去,喃喃抱怨。“我说得话你全当放屁,阿默随便说一句,你就奉若圣旨言听计从。”

“嗯哼,也不看看默大哥是谁,你自己又是谁?”江静宜俏皮地冲他扮鬼脸。“现在是说小狗的事情,当然得听默大哥这个当兽医的说话啊,难道听你这个门外汉说话吗?又不是捉贼!”

“反正除了我之外,无论是谁说话你都觉得对。”三丈之外的人大概都能闻到邓某人浑身散发出的醋酸味了。

“有这种事么?”江静宜有点啼笑皆非。“其实只要你说得有理,还怕人家不听啊。”

“有理你就有听,是吧?”像捉到鸡的小狐狸,邓志滇笑得奸诈极了。

“嗯。”江静宜抬头望了一眼马路上的车流,随口应了一声。

“你叫我同事阿民,叫我好友默大哥,是吧?”

她认真想了想,点头,手则忙于将小狗拖回身边。“小不点,往这边走才对。”

“那为什么独独叫我,要连名带姓?”

“呃?”江静宜登时语塞,回心一想,嗯,好像真有这回事哦。

[正文:第五十章 越描越黑]

“我不会要求你给我特别待遇,但至少,不要再连名带姓的叫好不好?小宜。”硬碰硬讨不了好处,邓志滇决定改弦易辙,放下身段用怀柔政策,轻声细气——哄。

大哥常说饶人处且饶人,既然人家都低声下气的求了,江静宜也不好意思再得理不饶人,毕竟眼前人还是自己的债主哩。“邓……阿滇!”

“到底叫邓,还是叫阿滇?”被某人擅自篡改名字的邓志滇顿时满脸黑线。

江静宜真怀疑他的性别是否弄错了,好好一个大男人,竟然连称呼名字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要如此计较?

“阿滇!”她硬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心里暗暗发誓,如果他对这个称呼仍旧有意见,她就直接叫他无赖得了,既贴切又顺口。

“阿滇?”邓志滇小声嘀咕,心底虽然不满意小宜叫得如此生疏,但为了美好的未来着想,他暂且咬牙忍了。

“叫阿滇你不喜欢呀?”哼,叫你还挑三拣四!江静宜忽然磨了磨牙,嘴角一阵抽搐,露出一个……呃,不算甜美的笑容,好声好气地跟某人打着商量。“那叫……无赖如何?”

“哈哈,不用改了,改来改去那多麻烦呀。而且阿滇叫起来顺口,听起来也亲切啊。”知道见好就收的邓志滇笑眯眯说着违心之论。唉,为了称呼这种小事情真把小宜惹怒了,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岂不是更得不偿失。

“哇,好可爱的小狗狗哦!身子滚圆圆肥嘟嘟的,阿华,我们买只来养嘛。”一对正与他们擦肩而过的情侣突然停了下来,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瞪大眼睛,扯住身边男子指着小狗兴奋地叫嚷。

“你也觉得它可爱吧,”江静宜献宝似的把小狗捧到女孩面前,“我刚刚在前面那家宠物医院买回来的哦。”

“阿华,人家也想要啦!”女孩扯住恋人的手,嘟起小嘴,开始撒娇。“你不是说生日礼物任我挑吗?我决定了,要一只小狗!”

“你真的想养小狗吗?”

“嗯,”女孩点头,盯住小狗的眼神隐隐透着伤悲。“自从爸爸送我那头狗狗老死了之后,就没有再养过狗了。现在看到它,又突然好想养呢。”

“狗狗一定是怕你爸爸一个人在天堂里太寂寞了,想去陪陪他罢了。”男人揽着女孩的肩膀柔声哄着,忽然抬起头来看着他们笑了笑。“请问,那间宠物医院离这儿远吗?”

“不远的,呐,看到吗?那个天蓝色的店面,挂着宝宝宠物店的就是了。里面的小狗都很可爱喔,如果刚巧你想要的没有,还可以预定哦。”说到这儿,江静宜忽然扭过头来,忐忑地瞅了他一眼。“阿滇,默大哥那儿可以预定宠物吧?”信口开河谁都会,但是她不想因为自己一时口快,令默大哥店里的名誉受损,那就好心做坏事了。

“当然可以。”邓志滇微笑着点点头。“将来如果宠物生病了,到那儿看病还可以打折扣呢。”

“啊,我看到了,宝宝宠物店,”女孩指着前面欢蹦乱跳。“阿华,我们现在就过去看看吧,说不定有我最喜欢的大麦町犬啊。”

“谢了。”男子有礼地冲他们点头别过,脸带宠溺眼神温柔地拖着女孩慢慢往前走。“唉,雯雯,你不用急嘛,如果没有我们就预定好了。”

“阿滇,你说默大哥这单生意谈得成吗?”牵着小不点,江静宜数着步子慢吞吞向前走。

“嗯,应该可以吧。”邓志滇好笑地揉揉她满头短发,如丝般顺滑的触感,顿时叫他爱不释手,忍不住一揉再揉。

“喂,我说你也够了吧!干嘛一直摸我的头发啊?”当她是小狗还是小猫啊?江静宜机警地歪了歪脑袋,成功躲开再次袭上来的大手,不禁对仿佛揉上瘾的某人龇牙咧嘴怒目而视。“你别老虎不发威就当我是病猫啊!再碰我的头发,我、我就叫小不点用狗牙侍候!”

邓志滇嘟了嘟嘴,依言放下手,恋恋不舍的目光一直绕着她头顶可爱的发旋打转。

“看什么看,”江静宜恶狠狠地瞪眼,随即一脸怕怕地蹦离他三尺远,嚷道。“要摸摸你自己的!”

“我的头发刺手,没你那些柔软好摸嘛。”真的,小宜的头发黑亮柔软,就如电视里广告里一样,很漂亮,很柔顺,让人忍不住很想伸手触摸。

柔软好摸?快要被他气到无力的江静宜嘴角抽了抽,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想要柔软好摸还不容易……”

“小宜,你肯让我再摸摸?”邓志滇两眼闪闪发亮,迫不及待地举起手。

“啪!”江静宜毫不犹豫扬起手,用力拍了下去。“作你的大头梦去,要摸,叫默大哥帮你订只小绵羊吧!”别怀疑,小绵羊的毛才是名副其实的柔软好摸!

“但是绵羊不会跟我说话啊。”某人盯着发红的手掌,满脸委屈地扁扁嘴。

黑线刷刷刷迅速爬上江静宜微微渗着薄汗的额头,太阳穴更是突突突地跳过不停,啧,真是气死她了。敢情这个无赖把她当成会说话的绵羊不成?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几乎不假思索,她提脚往前一踹。

“哇!”猝不及防的邓志滇抱着中招的脚踝,用哀怨无比的眼神直直瞅着她。“小宜,你干嘛踢我?”

“你、活、该!”江静宜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拖着小狗悠然自得往前走。“小不点,我们走快点,别管那个想摸绵羊毛想疯了的傻子!”

很快追上来的邓志滇先是呆了呆,意会过来后忍不住大声抗议。“小宜,我哪里想摸绵羊毛,我只是喜欢摸……摸你的头发罢了。”

“你、你给我住嘴啦!”江静宜气急败坏地跺了跺脚,但觉双颊似着火般,烫得吓人。呜,真不应该回嘴的,看吧、看吧,越描越黑了。

[正文:第五十一章 出卖]

“但是你的头发真的很好摸……”那双炯炯有神的眸子里隐隐透着渴望与委屈。

江静宜发觉,再跟他讨论头发绵羊的问题,她真的会吐血。想来转移话题亦不失是个好办法。“阿滇,默大哥说得投资是怎么回事啊?”

“啧,多久的事了。阿默就喜欢把那些陈年旧事挂在嘴边。”邓志滇拢起眉头,不以为然地摇头砸嘴。

“说嘛说嘛,人家想知道啦。”呕,她在心底暗暗啐弃自己,江静宜,你真是越来越出色了,竟然连平时用在哥哥们身上的撒娇招式都搬出来。

“我跟阿默在幼儿园里因为一个苹果而认识,你一定想像不出他有多喜欢吃苹果,每次老师分派苹果,他第一时间就往嘴巴里面塞,就连找老婆,他都找了个有张苹果脸的月薇。阿默读书的成绩不是很优秀,倒是跟你一样奇Qisuu.сom书,从小他对那些受伤的小动物特别上心,我就开玩笑的跟他说,这样喜欢小动物,不如毕业后开家宠物医院好了,既卖宠物又可以医治它们。他当时听了,竖起大拇指直说好主意。只是他家里环境并不富裕,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大笔钱来,那时候我手头上有钱,就取了出来给他应急。当时我跟阿默说,钱不用赶着还,反正放在银行里也收不了多少利息。”

“那后来又怎么变成你投资了?”

“前年阿默兴冲冲地跑来跟我要银行账号,说钱终于凑齐了,再过两天直接从银行打入我的账号。岂料,就在那天晚上,郑叔叔得了急病入院,阿默到了医院才知道他父亲的病已经严重到非要动手术不可,于是,原本打算还我的钱绝大部分都贡献给医院了。阿默他妈妈早几年去逝,郑叔叔跟他们住在一起,月薇虽然在幼儿园当老师,他店里的收入并不稳定,而小薇已经五岁了,快要上一年级,郑叔叔的病又要长期吃药,他住的房子还要供十年左右,你想,就他们两夫妻的收入能做到收支平衡已经不错了。所以我就跟阿默说,钱就不用还了。那知道他居然气哼哼地跟我说,不还?就当作投资吧,利润分成每半年结一次!”说完,他摊开双手,对好友的执着只能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江静宜抬头瞥了他一眼,随即又迅速垂下头,只为不愿意被某人看到她眼里满溢的感动。唉,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了,为朋友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并不多见,默大哥能认识他,亦是一种福气吧。

“小宜,你干嘛?”邓志滇使劲眨了眨眼,对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有说不出的惊讶。

“还能干嘛,小狗是我的,我拿自己的狗粮很奇怪吗?”明明心里感动到不得了,江静宜故意绷起一张俏脸,手一摊。“狗粮拿来,我要自己提。”

“呃?”一时未反应过来的邓志滇嘴巴微张,傻傻愣在一旁。

“啧,笨!”早已等得不耐烦的江静宜翻翻眼皮,送他一枚卫生眼,不等某人自动上缴,干脆主动伸出手去抢。

邓志滇并不是笨蛋,他飞快把狗粮转移到另一个手上,张大眼睛仔细端详眼前举止别扭的人儿,但觉一股喜悦从心房里慢慢满溢,很快变成无法抑止的笑意染上眼角眉梢,悄悄从嘴角里倾泄而出。“小宜,你担心我累了,是不是?”这绝对是陈述而非疑问。

“什么?担心你累!?哼哼,鬼才担心你哩!我是怕你把狗粮提回家,害小不点今晚饿肚子。”被说中心事的江静宜倏地跳起来,口是心非地嚷嚷,可惜,火红的双颊,还有那红通通的耳朵早把她的真实意图出卖了。

她的过激反应适适印证自己的猜想,邓志滇顿时乐得眉开眼笑,像喝了蜜般,一下子甜到心里去,小宜在关心自己呢,怎能叫他不感到开心。“不用了,我还不累。”

“哼,不用拉倒!”江静宜有点别扭地垂下头,跟一直挨着她的小狗说。“小不点,累了没有?”

小狗抬头呜咽叫了两声,撒娇地拿脑袋蹭蹭她的小腿,柔软的皮毛摩擦着小腿,有种痒痒的感觉,叫她忍俊不禁,一边挪动脚步闪躲,一边扬起串串清脆的娇笑声。

尽管那清脆如铃的笑声并不是为自己而起,眼神炙热地凝望着她的邓志滇不由自主跟着弯起嘴角,他家小宜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美,很可爱哦。

“……吓?”甫一抬头,江静宜就脸红地发现某人两眼发直盯着自己,在咧嘴傻笑。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江静宜不由擦擦手臂,没好气地撇了撇嘴。“你笑什么?”还笑得傻呼呼的,十足傻瓜。

邓志滇惊讶地张了张嘴,一抹狡黠笑意迅速没入墨黑的眼,像故意吊人胃口般,他犹豫了好一会才嚅嗫说。“我不能说,说了你又会生气了。”

“那就不要说了。”她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表情很是无趣。哼,以为她会笨到学电视剧里的女主角说出那种——说吧,说吧,我保证一定不会生气的蠢话吗?呸,他也太小看她江静宜了。

[正文:第五十二章 爹地妈咪]

咦,竟然不中计?鬼点子特多的邓志滇眼珠子一转,登时又计上心来。但见他双肩一垮,眉心处打了个褶,颓然垂下脑袋自言自语。“呜呜,我就知道,小宜你一定是很讨厌我了,讨厌到就连听我说一句说话都嫌烦,嫌浪费时间。”

你知道就好!江静宜原本想这样吼他,但当她瞧见他那副垂头丧气可怜兮兮的模样,明明知道他是装的,还是觉得于心不忍,说话吐到嘴边又“咕噜”一声吞回肚子里,很没用地切换成——“阿滇,你多心了,我哪有啊!”

江静宜,你变坏了!说谎不用打草稿,还脸不改色,眼都不眨一下,张口就来,说得比顺口溜还要溜。她在内心暗暗鄙视自己。

“小宜,你不是骗我吧?”邓志滇精神一振,两眼放光的盯住她,一脸期待。“真愿意听我说?”

“嘿嘿……”骑虎难下的江静宜干笑两声,硬着头皮将那个‘不’字截留下来,皮笑肉不笑地吐出“愿意”两个字。

“但是我怕说了你会生……”

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江静宜磨了磨牙,骤然停下脚步扭过头,恶狠狠地放话。“你到底要不要说?不说拉倒!”

“小宜,你走错路了,应该走这边才对。”说完,他还很好心地指出正确方向。“你走那边是背道而驰,只会离家越来越远。”

江静宜脚下一个跄踉,幸而她平衡力好,不然一定当场跌个狗吃屎,狼狈地趴倒在大马路上了。定了定神,她缓缓问出心底疑问。“什么时候开始走错的?”

“一开始就错了。”邓志滇挺无辜地眨了眨眼,仿佛走错路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一开始?”江静宜难以置信地瞪大眼,把一口白玉贝齿咬得咯咯作响,从默大哥店里出来到现在,走了没有半小时都有二十分钟了吧?她对这个地方不熟悉,加上又有那么一点点路痴,至于那一点点是多少?就是每到一条陌生的街道,她非要来来回回走上十趟八趟才能找到回家的正确路途,这就是她如此迫不及待带小不点走路回家的原因,在她看来,叫小不点认路总比喜欢迷路的自己更有效率。现在这个无赖说什么来着?从一开始就走错路了,他却一声不吭?“你故意的!”愤愤然的她瞄准他的脚踝,用力踹了过去。

“哇!”邓志滇低呼一声,吃痛地皱起眉头,口气更是无比委屈哀怨。“我以为你想带小不点四处遛遛嘛。”

“哼!”被堵得无言以对的江静宜鼓起腮帮,气呼呼地别过脸。

邓志滇几乎着迷地望着她细致的眉尖,晶莹透彻的大眼,不知何时染上绯红的脸颊,还有不自觉嘟起来的红唇……触目所及的一切,才是他不愿意纠正某人走错路的主因。眼前人的一笑一颦轻易就能牵动自己悸动的心,不是没有产生过疑惑,相识的日子不算长,怎能陷得如此之深呢?深到阿民多瞧她一眼就吃醋,小不点对她蹭蹭磨磨就气得想喷火,骂……狗。现在更为了能争取多点时间跟小宜结伴而行,就放任小宜迳直往南辕北辙的岔路上走。

“小宜,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我又不是故意的。”不,老天爷可以作证,他绝对是故意的。

“哼!”鼻子只差没朝天的可人儿除了回送他鄙视的白眼外,还免费赠送冷哼一声。

“小宜,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邓志滇拿出当年蹲点捉贼的拼劲,继续柔声细气的哄着。“我发誓,下次你再走错路,我一定第一时间开口纠正!”

“你还敢说!”江静宜气急败坏地跺跺脚,怒气冲冲地瞪他。“害我白走那么多冤枉路。”

“好,我不说,你也不要生气了。”邓志滇用那种可怜兮兮的眼神瞅着她,见她根本不为所动,就满脸委屈不甘地瘪瘪嘴,蹲下身子,好声好气地跟一直安静呆在她身边的小家伙打商量。“小不点,看在我辛辛苦苦帮你拎食物的份上,你就好心点,帮爹地哄哄你妈咪好不好?如果你肯帮我,晚上我再送你一根狗骨头怎么样?”

可惜小不点有口不会说人话,只能拿湿乎乎的鼻子蹭了蹭他,再呜咽两声,那意思也不知是拒绝还是答应。

“呵呵,小家伙,我当你答应啰!”邓志滇轻松地把小狗捞起,举到那个好半天才回味完他的说话并彻底吓呆的某人面前,捉起它的爪子在她面前挠了挠。“小不点,你瞧瞧,你妈咪翘起的小嘴,都能挂一斤猪肉了。”

“你的嘴巴才能挂一斤猪肉呢!”大脑终于运作正常的江静宜大声叫嚣回去,想了想,又深觉不对,现在不是讨论那斤猪肉应该挂在哪儿的时候,该死的邓志滇,他到底在说什么鬼话啊?爹地妈咪?“呸,什么妈咪啊,人家我还未出嫁好不好?!”

大家想知道什么叫语不惊人死不休吗?嗯,瞧瞧她就知道了。

[正文:第五十三章 饮一杯]

“好好好,未嫁就未嫁!小宜,你、你先不要激动嘛,否则气坏身体就得不偿失了。小不点,快哄哄你妈咪,她恼你爹地……”

又是妈咪爹地?!江静宜狠狠地跺了跺脚,失声尖叫。“我才不要当未婚妈咪!”

一时之间,恰巧路过的行人尽皆侧目,尚大的马路上,除了汽车呼啸而过时制造出一些不谐和的噪音,周围寂静的气氛中带有点说不出的诡异。

“你你你……”瞅瞅四周,深悔失言的江静宜霎时气白了一张俏脸,抖动着手脚,粉色的唇瓣哆嗦地微张,你了老半天还你不出下文。皆因她被那两个适逢打从现场经过,想当然尔,那句不要当未婚妈咪自然一字不落地窜入无聊时喜欢打听八卦,并以八卦作为调味品调剂生活的大婶耳中。然后,就有了以下这段每每叫江静宜回忆起来,就羞愤欲死的对话。

“姑娘呀,你别动气,有事可以慢慢商量嘛!”路人甲——那个身子胖胖满脸喜气的大婶盯住她的肚子瞧了半天才笑眯眯地开口。“看你的样子还未见肚,怀了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啊?”

“……呃?”怀了?!还一个月两个月?啐,她不知道情况就不要乱说啊,好歹她还是黄花闺女一个呢,又不是圣母玛莉亚!不跟男人……那个那个,就能怀小孩?!江静宜错愕地瞪大眼睛,一张俏脸乍红乍白,那变脸颜色之快,倒叫一旁的众人目不暇接,惊诧不已。

“哎哟,”路人乙——那个身形略为纤瘦,同样满脸笑容的大婶误以为她是害羞(事实她是被那位胖大婶气到说不出话来),就粉好心地开解她。“瞧你,脸都快红到脖子去了。唉,其实这用不着不好意思啦,现在先上车后补票的人多着去了。我们楼上有家人呀,月初才娶媳妇,月末就抱胖孙子了。”

“就是9楼B那位呀!”路人甲大婶不无惊讶地叫了一声。“真瞧不出耶,当初看那个新娘子的肚子,我还以为只有五六个月呢。这么快就生了,那孩子恐怕不是足月吧?”

“哈哈,你又错了,人家足足十月怀胎呢。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崇尚当瘦骨仙,就连我家小盼,一米六零只有九十多斤,现在还整天嚷嚷说要减肥。”路人乙大婶不赞同地直摇头。“其实健康就好,要那么瘦干什么呀?”

“瞧瞧你做得好事!”又羞又气的江静宜狠狠瞪了某人一眼。

“我又不是故意的!”邓志滇则回她一记无辜至极的眼神。

“你还真敢说!”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江静宜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抬脚就踹,哼,明明事情就是你惹出来的,还装什么无辜啊?看我不踹死你!

以邓志滇的身手,存心要躲又岂会躲不过?他偏偏愣在那儿不闪不避,害一心想踹他好几脚以泄愤的江静宜愿望落空了。皆因——

“哟哟哟,”看不过眼的路人乙大婶很仗义地跳了出来,一把拉住她的手,以过来人的口气劝道。“姑娘,你先不要激动嘛,小心动了胎气啊!”

“我……”没结婚,没怀孕!见鬼的哪来动胎气了?!江静宜张大嘴巴,深深吸了口气,还来不及发表未婚宣言,就被好心过头的胖大婶截断话头。

“你们年轻人,就是不懂事,怀孕的头三个月可是危险期啊,千万轻忽不得。像这些跑跑跳跳的粗鲁举动,能免则免,不然,一不小心流产就后悔莫及了!呸呸呸,看我这张嘴在说什么呢。姑娘,你别介意啊,大婶我是口直心快的人,既然你们孩子都有了,干脆结婚得了……”

“……”面色难看都极点的江静宜动了动嘴巴,勉强扯动唇角,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呜呜,她真想就地挖个地洞把自己给活埋算了,她到底招谁惹谁啦,好好的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被这两位大婶缠住,传授关于怀孕期间的种种经验!?呵,她们也太会扯了吧!江静宜越想越气,越气手劲就越大,手劲越大嘛,就注定有人要遭殃了。

“嗯,哈哈、哈哈,我家小……唔,小宜并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邓志滇脸上堆出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背脊里凉飕飕的,冷汗直流。小宜主动牵他的手,他当然高兴。但当小宜捏住他的手臂只为……发泄怒气,就教他有点欲哭无泪了。只是,这不能怪小宜,谁叫自己恶作剧心骤起,胡说什么爹地妈咪,把这两位妈妈级爱唠叨的大婶给招了过来……女孩子本来就脸皮薄,现在更被别人误会怀有身孕,她会生气也是情有可原。只是苦了代他受过的无辜手臂,他刚才偷偷瞄过一眼,那只惨遭蹂躏的手臂早已肿起一块,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青紫一片,看来,小宜这次真是气得不轻啊!

终于捏到心满意足了,江静宜才施施然地松开手,挑衅似的瞥了某人一眼,笑眯眯地说。“小不点,我们回家去!”再待在这儿,难保自己不会被那两位古道热肠的大婶给气到口吐白沫!

“哇,小宜,等等我嘛。”邓志滇苦着一张脸,跟在后头哇哇大叫。

余怒未消的江静宜故意加快脚步,心里面更是嘀咕不断,等你?哼,你以为自己是谁呀?她会乖乖听话才有鬼哩!

“小伙子,别气馁,这样就对了。女孩子都要人哄的,只要你低声下气多哄几句,她一定很快原谅你的……”胖大婶扯开大嗓门在后面叫嚷。

邓志滇也不害臊,扬起下巴高声回了一句。“大婶,承你贵言啦,哪天我跟小宜结婚了,记得过来饮一杯喔!”

话题中的另一主角——江静宜则脚下一个趑趄,当即非常狼狈,非常虔诚地跌趴在大马路上。

[正文:第五十四章 知道]

“小宜!”邓志滇惊呼一声,但觉得整个心像被人突然拧紧,揪成一团闷痛着,他连忙甩掉手上的东西,小心翼翼将她扶起来,那双犹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睛上上下下把她扫视一遍,一直紧绷着的神经随着那口堵塞在胸腹间的闷气吐出而稍微松弛下来。“告诉我,有没有摔着,哪里痛了?你别顾着瞪我,倒是开口说话啊?”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自己,除了膝盖有点擦伤破皮外,小宜没有什么太问题。只是关心则乱,仿佛没有亲耳听到小宜承认,他的心就像吊着十五桶水,七上八下的老不踏实。

江静宜只是瞪大眼睛呆呆看着他,那个人毫不掩饰眼里的惊慌失措倒叫她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好。他是真的为她感到担心吧,她有点昏昏然地想着,傻乎乎任由某人把爪子放在自己腰上、膝盖,甚至连脚趾头都不放过地摸了一遍才肯罢休。要放在平时,不对,是回放到五分钟之前,某人的爪子恐怕已经青青紫紫,精彩非常了。那会如此乖巧地让某人冠冕堂皇地借检查之名,顺带抽水揩油吃豆腐啊。

“只是擦破了点点皮,回去我给你涂点药油吧。”心头大石得以放下,邓志滇一扫而光刚才的愁云惨雾,嘴角翘起,脸上登时笑开了花,灿烂到让人觉得炫目。嘿嘿,他咧嘴傻笑,小宜的肌肤水嫩滑腻,像极他最喜欢吃的和果子,叫他心有如猫挠,痒痒的,很想很想再摸一遍哦。当然,这一切只限于脑子里想想而已,唉,他微微叹息着,古铜色的脸庞满布淡淡的失望,因为那个他所熟悉的小宜又回来了。

低头瞄了一眼红肿的膝盖,江静宜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膀,摇头拒绝某人的好意。“不用麻烦,我自己回家随便涂点消毒药水就行。”

虽然从小被两个哥哥像宝贝般捧在手心里呵护着,江静宜绝不是那种娇气的人,相反,她对当一个稍微遇到挫折就呼天抢地,或不小心擦伤手脚(例如现在的自己)就哭哭啼啼,见到小强耗子就惊慌失措大喊救命的女孩子没兴趣。只因身为女孩子就应该弱不禁风,动不动就寻求男人的保护,甚至于因为某人的离开就觉得活不下去?对这种说法,江静宜的第一反应就是嗤之以鼻。

哥哥们曾经不止一次教导她:小宜,知道这世上什么最可靠吗?靠山?山有可能会倒。靠人?人终有一天会老,所以,靠自己,最好。你一定要学会坚强,不要变成那种因为某人离开就会觉得活不下去的人,这世上没有人可以让你依靠一生,纵然那个人是生你养你的父母。有时候,别人可以在必要时扶你一把,但他不能变成你的一部分,来永远支持你,让你依靠。因此,你必须要学会坚强,学会独立。哥哥的话直到今天她依然记得,也一直朝着这个目标而努力。所以,擦药油这种小事情,当然是亲力亲为比较好。而且,比起膝盖那种小伤,她更在意自己的面子问题,呜,又不是蹒跚学步的小孩子,居然在平坦的大马路上五体投地摔了个狗吃屎,这种事情若被哥哥知道……脑海里自动跳出哥哥抱着肚子捶地大笑的情景,她几乎想哀号了,呜,都是这个无赖的错!

“小宜,你努嘴的样子跟小薇好像哦。”邓志滇忽然伸出手指戳戳她不自觉鼓起来的腮帮,凝视着她的眼神温柔到仿佛能滴出水来。“一样的娇憨可爱!”让人忍不住想凑上去,狠狠地啃上几口。当然,这只限于某人的想像、想像啦。

“不要把我当作小孩子!”尽管没见过小薇,江静宜却知道小薇是个五岁的小女孩,现在说她们一样,不明摆着说她是小孩子吗?

“你当然不是小孩子!”邓志滇睁大眼睛肯定地冲她点了点头,话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一个五岁的小孩子能有小宜这样的身高,如此玲珑有致的身段吗?当然不可能!而他本人对老夫少妻这样的组合不感兴趣,却无可救药地恋上眼前这个不时用纤纤美腿热情招呼他脚踝的女孩子。

“啊!”手腕突然被人捉住,大吃一惊的江静宜连忙甩开他的手,皱起眉头一脸防备地瞪住他。“你干嘛?”

“没什么呀,”邓志滇怏怏地收回手,表情很是委屈。“我只是想告诉你,从这边走回家比较近!”才不是近哩,他在心底无声驳斥着,从这边走多绕一个圈,(奇*书*网^.^整*理*提*供)至少比原路要多走七八分钟才能回家!其实只要能跟小宜多相处片刻,纵然叫他带着小宜绕着这个城市转上几圈,他都心甘情愿。

“你开口提醒一下就好了,犯不着动手动脚吧?”江静宜嘴里嘀嘀咕咕,还是牵着小不点,乖乖跟着某人转了方向。脑子里则忙于——如何才能使那个无赖乖乖闭嘴,不把她丢脸摔倒在大马路的事情给宣扬出去?

“小宜,我答应你,没你批准,今天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向任何人泄漏半句。”说完,邓志滇一脸郑重地举起手,再次重申道。“我发誓,我对别人并不是这样的,唯独对你,我才会像地痞流氓般耍无赖。因为阿默说过,想要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胆大心细脸皮厚是必不可少的法宝。”

“嗯?你说什么?”江静宜飞快扬起满是讶异的俏脸,呆呆望向那个态度异常诚恳的男人,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无意之中把心中所想都说出来了。觉得无比丢脸的她登时羞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起来,呜呜,他是自己的克星吗?怎么……貌似……遇到这个无赖就特别倒霉,特别容易出状况!看来为了健康与安全着想,还是离他远点才是上上之策。

眼看那张可爱的脸蛋并没有因为他的说话再次展露笑颜,反而拧成一个天津狗不理包子,邓志滇不禁抚着额角,黯然长叹一声,露出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唉,小宜,在你心目中,我是如此不值得信任吗?”

一个能得到表姐与未来姐夫认同,获得同事爱戴,甚至处处为自家好友设想,眼前这个男人应该值得信任吧。嗯,如果能不再对她耍无赖,就更加好了。

“这就是你的答案吗?”觉得挫败不已的邓志滇不由垮下双肩,苦笑出声。“呵呵……我知道了。”

答案?她刚才好像没说话吧?江静宜忍住向他丢白眼的冲动,要笑不笑地扯起嘴角。“知道什么?”

[正文:第五十五章 以吻封缄]

“你的表情告诉我,我做得还不够好,不值得你信任。”邓志滇捏紧拳头挥了挥,搬出蹲点捉贼的精神给自己打气加油。“因此,我要加倍努力,争取早日得到你的认同与信任。”然后抱得美人归。

加倍努力?!与干劲十足的邓志滇相反,但觉乌云盖顶的江静宜极力回顾认识他后所发生的种种事情,然后再加一倍,呜呜,那岂不是……心里面哀号不断的江静宜几乎可以预见,自己未来的日子一定前途无“亮”,“精彩”到不得了。

“小宜,听到我要加倍努力,你感动到说不出话来了?”邓志滇提着狗粮,像头迫不及待等着主人给予奖励的小狗,喜孜孜地挨了过去。

“不用再加倍努力了,”为了加强说话的可信度,江静宜可爱的脑袋瓜子很配合地左右摇晃。“现在就已经够好了。”

哥哥一再三申五令叫她离这个邓志滇远一点,如果他再加倍努力粘在自己身边,又那么不幸地被哥哥知道,嗯哼,到时候她就哪儿都不用去,除了乖乖洗耳恭听哥哥唠叨之外,还要被揪回酒店去上班。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着,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当然是能免则免啊。

“这样就算好了吗?我以为……你会想我对你更好一点呢。”邓志滇颇感失望地低垂下头,喃喃自语着。

江静宜差点被他的说话噎得背过气去,又是摆手又是摇头。“呵呵,不用再好了。”再好点,她恐怕会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啊。

邓志滇转过脸来,抿紧嘴唇静静看了她好半晌,突然抬手扯了扯她耳边不听话地翘起的头发,盈满笑意的黑眸深深望进她眼底,语气轻柔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决。“不对,小宜。在我心目中,你是独一无二的无价宝,值得配上所有最好的……不过,既然你想保持原状,暂时,就这样吧。”

轰隆!江静宜被他的说话雷了个外焦内嫩,双颊犹如着火般,滋滋滋地烧了起来。什么独一无二的无价宝呀!她拼命摩擦纷纷露头的鸡皮疙瘩,呜,亏她活了二十三年,这么肉麻的说话还是头一次听到呢!那个寒啊,让她忍不住又抖了抖。

所谓人老精,鬼老灵,想他邓志滇好歹比她多活几年,又整天跟奸狡之人打交道,岂会看不出小宜已经羞窘到快要抬不起头了。呵呵,真是捡到宝了(拜托,是人家江静宜捡到你好不好?),他家小宜啊,纯得很哪。只是,欲速则不达嘛,他打算一点点地渗入她的生活里,让她正视他这个人,并慢慢学会接受自己。他可没有忘记小宜为什么连酒店的工作都不要,跑来投靠刘倩儿哦。有了那个倒霉的罗某人作借鉴,他才不会笨到走他的旧路,重蹈覆辙呢。

“小宜,你的脸好红哦,”坏心眼的邓志滇瞪大眼睛,拼命憋住涌往喉咙的闷笑声,明知故问。“不会是中暑吧?”

“哈哈,”尴尬到恨不得地上立即裂道缝出来好让自己钻的江静宜装模作样地用手扇扇红到仿佛随时会冒烟来的脸颊,连忙顺着台阶往下爬。“好像、好像真有点热呢。”

“那走这边吧。”邓志滇不由分说牵起她柔若没骨的小手,向左边一拐。“这条路楼高,比较阴凉。”他没说出口的是,这条路楼高是没错,比较阴凉亦没错,只是离家也比较远啊!

“哦。”对认路最没辙的江静宜就傻傻被人家牵着鼻子……啐,什么鼻子呀,她又不是牛,是被某个诡计多端的无赖牵着小手,无端端多走了一个小时冤枉路。

江静宜是有点路痴,对于这点,她始终不肯承认,每次哥哥们或表姐取笑她是小路痴时,她就气急地跳脚反驳:胡说,人家只是没注意认路!好吧,没注意认路并不代表没时间观念,话说,他们都走了有一小时了吧?为什么熟悉的家门还是杳无影踪,而只限于想像之中?难道说……

“邓志滇!”江静宜骤然停下脚步,怒指着他娇叱一声。“你这个死性不改的大无赖,又耍我了!”

“我哪有啊!”邓志滇急忙举起一只手,苦哈哈地装无辜扮可怜。

“没有?你不是说这条路比较近吗?我们都走了一个小时了,别说家门口,我连那幢公寓的影子都没瞧到!”

“哦,对不起啊,小宜,我忘了跟你说,如果走原本那条路是比较快,但是你也看到了,今天的太阳这么猛,被它晒到可是很伤皮肤的,你们女孩子不是最注重保护皮肤吗?而走这条嘛,虽然是离家远了一点,但遮挡物多,起码不用被太阳晒啊。”邓志滇露出一脸称赞我吧,瞧我多会为你设想的自得表情。

“呃……”江静宜气不过,又不甘心就此罢休,忽然蹲低身子,捉住小家伙两只胖乎乎的前腿,再指指身边的某人,示意道。“小不点,看到没有,这个可恶的人他欺负你主人我呢,快扑上去,咬他!”

小不点很尽职地扑到邓志滇脚边,不时张开嘴巴用牙齿拉扯着他的裤脚……戏耍。

“喂喂喂,小不点,别扯啦,再扯我的裤子快掉了。”邓志滇很配合地原地蹦了两蹦,叫嚷起来。

而小不点呢,像找到什么好玩的玩具般,不依不挠继续用牙齿撕扯那条代人受过的可怜裤子。

江静宜哪里还记得生气这回事,她指着卖力演出的小不点,终于忍俊不禁,捧着肚子兀自大笑起来。

耳听那笑声清脆如铃般动听,眼看那笑靥犹如春花怒放般灿烂,情难自禁的邓志滇不着痕迹悄然向她贴近,抬起那张叫他心神俱醉的俏脸,没有片刻犹豫,俯首亲上那微张的粉红唇瓣……以吻封缄。

“唔……”嘴巴被堵得严严实实,可怜又羞又急的江静宜唯有将心中怒火直接用行动表示——捏紧拳头,将某无赖的胸膛槌得“呯呯”作响。

邓志滇根本不将她的花拳绣腿当一回事,只是再放肆地吻下去,恐怕有人会恼羞成怒至要发飙暴走都说不定。他意犹未尽地松开那红肿湿润的樱唇,蜻蜓点水般亲上小宜早已绯红一片的脸颊,然后罔顾她的挣扎,紧紧地把她纳入自己宽广的胸怀里,他知道,终其一生,他都不舍得放手了。

[正文:第五十六章 自掘坟墓]

“小宜,别生我的气好不好?唔……”邓志滇吃痛,不由皱起眉头,唉,真不能小看小宜,看她外表娇娇弱弱,那料到手劲如此大,捏得他好痛哦。“我只是……嗯……”情难自禁。

“你什么?无赖吗?”罔顾她的挣扎死搂着她不放,不是无赖又是什么?当然,打死她都不愿意承认,如此乖顺让人搂搂抱抱是因为——某人的吻技实在太好了,直到此时她依然头脑昏沉,不知云里雾里的。

无赖吗?邓志滇微微苦笑,看来他这一辈子都注定与这个不甚好听的词语挂勾了。“是,但只属于你一个人的无赖哦。”

料不到他会如此回答,江静宜不禁为之气结,下手更不留情,出力一捏、一拧,娇声呵斥。“色狼!”

“嘶……”痛定思痛的邓志滇立即进行反省,嗯,没有询问小宜的意见就擅自吻了她,的确是自己不对,难怪被小宜冠上色狼之名,不过,他要郑重申明。“小宜,我发誓,只对你一个人色!”

江静宜闻言,顿觉脚下一软,差点又很丢脸地摔了个狗吃屎,说差点是因为腰被某人搂住了才幸免于难。呜呜,老天爷,你就仁慈点立即劈道闪电下来吧,她不要活了。明知这个男人油嘴滑舌爱逗人玩,自己却哪壶不开提那壶,还尽把问题往哪些叫人浮想联翩的地方靠,这不是明摆着自掘坟墓吗?

“你抱够了没有?”好不容易找回点点力气,觉得输人不能再输阵的江静宜蓦地抬起红通通的脸蛋,噘起小嘴,气急败坏地嘟囔。“再不放手,休怪我对你不客气啊!”

“好,那你得答应我不能生气。”邓志滇不怕死地讨价还价,说真的,小宜口中所以的不客气,不外乎就是踢踢脚啊,捏捏手呀,这些雕虫小技打到身上是有点痛,但对比阿民那小子的拳头嘛,小宜这根本属于小儿科,不足为惧。

“我觉得,”江静宜用力磨了磨牙,恨声说:“你不去做生意,真是可惜哪。”便宜占尽了,还不准她这个受害人上诉,真有奸商本色!

“哇,小宜,你好聪明哦,怎么知道我辞职后打算学人家经商的?”至于学做什么生意嘛,暂时还没想好。

“啊?”江静宜不由傻眼了。“你做得好好的,干嘛辞职?”

“呵呵,”邓志滇淡然一笑,依依不舍地放开她的腰,目不转睛地瞅着她,声音沙哑地说:“我昨晚跟剑锋说想追求你,你哥以我的职业太危险为由拒绝了。我就跟他说,为了你,我愿意请调到其他部门或者干脆辞职!”

“你你你……”这个消息太震撼了,江静宜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在什么玩笑?”为了她竟然连工作都不要?

邓志滇忽然捉住她的手,紧紧盯住她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小宜,你知道我不是。或者我会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但绝不会拿自己的终身大事开玩笑。”

“邓志滇,你是……”认真的。他的眼神表情无不宣示着两个字:认真。吓得原本想嘲笑他的江静宜突然不知如何说下去。他说真的……狂跳的心脏如是跟她说,眼前男人他是真的……喜欢自己!不过,这也太、太夸张了吧?他们来来回回就见过1、2……她在心底默默点了一番手指头后,终于无法自制地张大嘴巴,末了只剩悠悠叹息。“我们前后才见过3次面吧?”

“我却觉得,自己认识你一辈子了!”邓志滇深深凝视着她,勾起的嘴角缓缓泛起一抹几不可见的清淡笑容。如果能一辈子牵住她的手,相伴直到老去的那天……脑海里开始幻想小宜跟自己白发苍苍老态龙钟,互相扶持着慢吞吞外出散步的情景,他乐得打从心底笑了出来。

呜,说什么认识一辈子啊?而且他没事干嘛笑得这样诡异?江静宜用力抖了抖爬满手臂的鸡皮疙瘩,不敢抬起涨红的脸蛋跟他目光相对,唯有学习鸵鸟拼命把脑袋往下垂,如果地上有个洞就好了,她一定二话不说立即钻进去。

“小宜,你干嘛啊?”眼看某人的脑袋越垂越低,都快要贴到胸口了。邓志滇连忙收敛心神,摇摇她的手,轻声问。

“呵呵,”江静宜干笑两声,暗地里尝试挣脱某只狼爪,可惜某人抓得太紧,三番两次皆以失败告终,恼羞成怒的人儿忍不住扬高尖尖小小的下巴,气急地回嘴。“还能干什么,捡鸡皮疙瘩啊!”

还别说,长到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肉麻的说话!以前哥哥的好友罗国祥见到她最多就是戏谑一句:老婆仔,我喜欢你!哪里有他这么夸张脸皮厚,工作可以不要,还说已经认识她一辈子?!拜托,他们前后见面的次数一个巴掌都用不完呢。

“嗯,”听得一头雾水的邓志滇莫明所以地眨了眨眼,“捡鸡皮疙瘩?”

鸡皮疙瘩地什么都不知道?江静宜没好气翻了个白眼,张开嘴巴正想反驳,一直乖乖蹲坐着的小不点突然蹦起来,撒开四条胖腿急急往前冲。

“小不点!你别跑!”生怕它有个万一的江静宜急急甩开某人的手,气急败坏地追了过去。

“啧,小色狗,总是坏我好事,看我哪天逮到机会你就知味道!”邓志滇嘴里嘀嘀咕咕,迈开大步往前冲。“小宜,等等我嘛!”话音未落,就见刚才还迫不及待蹿出去的小家伙已经掉转头,很狼狈地夹着尾巴连滚带爬扑进她怀里,身子更不时颤抖一下,嘴里呜咽过不停。

“阿滇,小不点是怎么了?”从小没有养过狗,对狗的认知只限于书本,什么都不懂的江静宜一急就忘了害羞两个字,拿水汪汪的美眸求救似的直瞅着他。

“放开它吧,小宜,小家伙没事。”再次打翻醋瓶的邓志滇一把将她拉了起来,拼命压抑住想槌小不点脑袋的冲动,扬高下巴示意她看看前方。“有贼心没贼胆,想逗人家牧羊犬玩,反而被人家吓得夹着尾巴落荒而逃!小宜,干脆叫他胆不鬼得了!”这样比较贴切。

[正文:第五十七章 撑死你!]

“哇,好漂亮的牧羊犬哦。”江静宜两眼放光地盯着前面的大狗,一副恨不得能将它拐过来的模样。

“你的小狗也很可爱啊!”温润的嗓音,淡雅的笑容,可以媲美模特儿的修长身材,再配上只有俊美可以形容的脸庞,眼前男人绝对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人选。

“嗯,我家小不点最可爱了。”听到自家宠物被人称赞,江静宜顿时笑得眉眼弯弯像月牙儿,煞是逗人喜欢。

男人有趣地挑了挑眉,炯炯有神的双目飞快闪过一抹讶异,脸上的笑容更显灿烂了。“是很可爱。平时闲着没事,带小狗出来遛遛当散步,是项不错的活动哦。”

江静宜赞同地冲男人点点头,“是啊,它运动我散步,还真是一举两得呢。”

一旁看着的邓志滇脸色倏地沉了好几分,却又不好发作,只是气闷地撇开脸,从鼻子里挤出一个哼字,以示对某人的不屑。

“恕我冒昧问一下,小姐,你住在这附近吗?怎么之前没见过你带小狗出来遛啊?”

呸,以为自己在拍古装片电视剧啊?连冒昧、小姐这些文诌诌的话都扯出来说。额角青筋乍现的邓志滇双眼喷火地盯住某个笑得万分欠扁的男人,居然敢明目张胆跟小宜搭讪!当他这个的男友不存在了,是不是?咳咳,虽然小宜还未接受现实,不肯为他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害他只能瞪着那个不知打从哪儿冒出来的登徒浪子干瞪眼,想到这儿,他就憋闷得想抓狂扁人了!至于想扁哪个?嗯哼,除了那个笑得极度弱智的无聊男人还会有谁啊!

“我不是住在这儿,”江静宜笑着摇了摇头。“不过,我家就在这附近。”

“真巧,我就住在附近,如果有空多带这个……嗯,叫小不点对吧?”看到她点头,男人微微笑着继续说:“如果你有空,就多点带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出来玩吧,难得我家阿牧也很喜欢它。”

仿佛为了证实男人的话似的,那头漂亮的牧羊犬讨好地吠了好几声,长长的尾巴更是欢快地摇过不停。

“好啊!”想起小不点刚才迫不及待跑去逗人家玩,想来它应该也喜欢那头叫阿牧的牧羊犬吧。

好什么好!一直搭不上话的邓志滇只觉得胸口像压着块千斤大石,沉重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真是气死他了,小宜竟然当着他的面,答应别的男人邀约?就冲她这个好字,他决定了,有生之年都不带小宜走这条路回家!

“小宜,”邓志滇看都不看男人一眼,径直捉起她的手,努力扯动嘴角,试着挤出一朵微笑。“我们回家吧,还要帮小不点洗澡呢。”

“呃?好。”碍于现场还有一个陌生人,而且由送哥哥上班到现在双腿没有片刻消停过,她真有点累了。乖顺地由着某人十指紧扣捉住自己的手,江静宜边走边回头,向那个漂亮的牧羊犬跟它主人道别。“再见啰!”

男人脸上露出一抹了然,笑着冲她挥了挥手。

“切!”邓志滇撇撇嘴,小声嘀咕。“跟你好熟么,还挥手道别!”

江静宜嘴角抽了抽,很有一句“切”回去的冲动,想想还是算了,说到底自己是女孩子这样‘切’来‘切’去,一不小心被哥哥们知道,还免不了被训戒一顿。“人家那是礼貌!我跟你也不熟啦,你这样抓住我的手,又算什么?”

“哈哈,”邓志滇干笑两声,怕她逃了似的,手自动自觉收紧,握实。“我不是怕小宜你跟不上我的脚步,一会儿走散了嘛。”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况且路在口边,迷路了我不会去问人呀!”话虽如此,江静宜倒是乖乖任他牵着没有挣扎,因为她知道彼此之间的力量太悬殊了,挣扎也是徒劳。

邓志滇没有反驳,只是牵着她拐进一个街口,刘倩儿曾经对他说过(在他自动奉上一瓶贵到死的香水之后说的),你别被小宜那副精明的模样给蒙骗了,我家小宜啊,在某些地方可是糊涂得紧,一条路啊,非要走上十次八趟才能认得,名副其实的小路痴一个!

于是乎,为了一个不相干的男人而打翻醋坛的邓志滇,气哼哼地牵着江静宜这个小路痴多绕了两个街口才慢吞吞地挪回家。

甫看到那幢眼熟的大厦,江静宜仿佛看到家里那张舒服的大床在向自己招手,她当即甩开他的手,欢呼着拖住小不点兴冲冲往家里奔。哇,终于到家了!

邓志滇出神盯住空空如也的手掌,怅然若失地摇头叹息,唉,小宜什么时候才愿意接受他呢?

“小宜,怎么不进去?”很快跟上去的邓志滇惊奇地发现小宜没有进门,而是扁着嘴巴垂头丧气地呆立大门外。

江静宜抬起脸,可怜巴巴地开口。“刚才出门太匆忙了,我忘记带钥匙。”所以只能眼巴巴干瞪着大铁门发呆。

“这样啊,”邓志滇好笑地搓揉她的头发,立即得到一枚白眼,他若无其事地放下手,不以为然笑了笑。“那去我家吧。”

摆在面前的事实叫江静宜底气严重不足,那个不字在喉咙里滚来滚去就是吐不出来。表姐今早出门前就说了,今天约了一个客人谈份合约,会很晚很晚才能回来,所以不用等她吃饭。她在这儿认识的人不多,不投靠他,难道在家门口当尊活门神,站一天啊?

“小宜,你愣着干什么?难道说,”邓志滇一手撑在门框,一手磨蹭着下巴作沉思状,过了好一会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怕我会吃了你!?”

江静宜气得两眼一翻差点栽倒地上,双颊飞红的她一蹦三尺高,凶巴巴地朝某人嚷嚷。“是哦,我好怕耶!哼,想吃我?撑死你!”

[正文:第五十八章 狗口长不出象牙!]

“哈哈哈……”笑不可抑的邓志滇伸手一搂,成功把气急跳脚的心上人拽进自家大门,边笑边说。“我哪敢造次啊,你稍有损伤,怕不被你两位哥哥揍死,听说,他们都是跆拳道黑带耶。”

“哼,知道我哥哥们厉害了吧,”江静宜骄傲地扬起下巴,挑衅地睨了他一眼。“看你还欺负我!”

邓志滇连忙举起双手作投降状,一脸讨好地凑了过来。“岂敢,我爱你都唯恐不及,哪舍得欺负你呢。”

江静宜觉得自己快要晕了,敢情这个无赖平时就是这样油腔滑调来抓贼的,先把那个贼羞到无地自容,再慢条斯理将他或她绳之以法?就像此刻的自己,那张脸烧得大概可以把鸡蛋煎熟了。

“你、你你你……”气得浑身发抖的江静宜指着他你了半天才说出下文。“狗口长不出象牙!”

“狗口能长象牙?”邓志滇开始装疯扮傻,只为博得红颜一笑。他对那个大概累坏了,趴在地上吐着舌头不肯起来的小家伙招招手,正经八百地板起脸。“小不点,来,乖乖张开嘴巴让我瞧瞧到底长出象牙没有,听说那个象牙很值钱呢。”

结果江静宜不负某人期待,抿紧嘴唇还是没能忍住,“噗”一声笑喷了。

邓志滇弯腰给小狗解开绳子,但见那个小家伙眯着眼睛,拿湿乎乎的鼻子蹭蹭他,然后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过去了。啧,不是睡就是吃,真不知是狗还是猪!他一脸没辙地摇头站直身子,招呼楞在一旁的人儿。“坐吧,小宜。你想喝点什么?茶、可乐?”

“有冰水吗?我想要杯冰水!”江静宜像小狗一样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还别说,走了一个上午,真有点渴了。只是这种天气喝热茶,不是火上浇油吗?至于可乐?自小被灌输碳酸饮料多喝了对身体无益,乖乖牌的她自然很少喝。

呜!邓志滇捂住跳得飞快的心脏,暗暗呻吟一声,明明就是一个普通不过的舔唇动作,为什么他家小宜做起来会那么……那么吸引人呢?纯真中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媚惑,害他几经辛苦才能压抑住想要化身成狼将她扑倒。

江静宜莫明所以地眨了眨眼,只是叫他倒杯冰水而已,又不是叫他上天庭偷蟠桃,干嘛露出这副为难的表情啊?“阿滇,你家里没冰水吗?那随便……给我倒杯开水好了。”这个总有了吧?

“我给你倒去……”邓志滇甩甩头,赶紧将浮现脑子里种种绮思抛开,蹬蹬蹬跑到厨房里,拉开雪柜取出一瓶矿泉水,想也不想直接拧开,一点不剩全部灌入肚子里,成功把心头烧得正旺的火稍微降了下来。呵呵,他苦笑着把空了的瓶子丢到垃圾桶,心里微微感叹,跟自己喜欢的人相处,有时候是种甜蜜的磨练。

“小宜,你胃不好,不要喝冰水了,喝温开水吧。”想到冰水太冻喝多了对胃不好,细心的邓志滇又在杯子里添了些热水。

“哦,谢谢。”江静宜眨了眨眼,连忙双手接过,对他擅自把冰水换成凉开水没有丝毫不快,只觉得心口处暖暖的很窝心,连她胃不好这种小事情都记得,眼前男人的心思真不是普通的细腻啊。

“你不用这样拘谨,小宜,就当这儿是自己家好了。”邓志滇对她手脚不知如何放的拘束模样既惊讶又好笑。

江静宜一口气灌下半杯水,才愿意放下杯子,仔细打量这间格局与表姐家相差无几,但装修风格却异迥不同的房子。屋里最抢眼的莫过于嵌在墙壁那个大酒柜和吧台,还有自己坐着黑色真皮沙发。表姐的房子里处处透着温馨典雅,而他们的则干净利落充满阳刚气息。

“小宜,”邓志滇指指杯子。“还要吗?”

“不要……”江静宜摇头,话音未落,茶机上的电话突然铃铃铃地炸响把她吓了一跳。“我不要了,你听电话吧。”

邓志滇懒洋洋地拿起电话,喂了一声,电话那头的人不知跟他说了些什么,只见神色古怪地瞄了她一眼。“小宜,你的电话。”

“我的?”江静宜傻呼呼地指着自己。

“嗯。”邓志滇憋住涌上嘴边的笑意,硬把电话贴到她耳边。

“喂……”

“别喂了,小宜。我还在开会呢,没时间跟你穷蘑菇,快点回电话给剑锋吧,他打家里没人听,打手机又未能接通,急得只差没上电视登寻人广告了。”

“哥哥找我?什么事?”抬眼看一下墙上的钟,这个时间哥哥应该在忙啊。

“我哪知道啊,自己问他去。还有,帮我告诉他,今天之内不准再打我的手机,一连十通电话,我手机的电量都贡献给他了。”也不待她回答,刘倩儿噼里啪啦一说完就直接挂机。

爱穷紧张的哥哥找她能有什么事,江静宜揉揉额角,无声唉了口气,不外乎就是叫她离邓志滇远一点,少跟他接触罢了。

“小宜,干么垂头丧气的?倩儿跟你说什么了?”

“她叫打电话给哥哥。”仿佛跟电话有仇似的,江静宜狠狠瞪着它,眼都舍不得眨一下。

“那你快打点啊!”只是打个电话而已,干嘛要皱眉头,一脸愁眉苦脸的?

“我……”江静宜可怜巴巴地瘪瘪嘴,露出一副小孩子做错事后的心虚表情。“我怕被哥哥骂。”

“他骂你?”不对呀,以他得到的内幕消息,刘剑锋不是一向把小宜当成捧在手里怕飞,含在嘴里怕化的心肝宝贝吗?他舍得骂她?“为什么?”

[正文:第五十九章 藤条炆猪肉!]

“还能为什么啊?我今天早上才答应哥哥要跟你保持距离,不要走得太近。现在我不但没信守承诺,还明知故犯呆在你家里,要是哥哥知道了,一定……一定会像唐僧一样唠唠叨叨地对着我碎碎念,说不定哥哥一怒之下会把我揪回酒店继续当罗国祥的助理。”

“你哥哥千方百计就是想着如何把你带离我身边吧。”邓志滇摇头叹息,心里清楚地知道——那个护妹心切的刘剑锋将是他追妻计划的主要障碍。不过,你刘剑锋有张良计,他邓志滇亦有过墙梯。毕竟刘剑锋要工作,而他工作的地方离这儿蛮远的,所谓鞭长莫及,他总会瞅到机会攻陷小宜的芳心。刘剑锋,你就储定钱做人情,等着叫他做妹夫吧。

“知道就好,以后没事少在我身边显,省得我被哥哥念。”

那可不行,不在你身边转,他要何年何月才能娶到老婆啊!邓志滇心里腹诽不断,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件事。“小宜,你表姐之前拿了一把钥匙过来给阿风,说是她出差的时候,叫我们帮忙看一下门。”

“那钥匙呢?”犹如黑暗中见到一缕曙光,江静宜满脸惊喜地扑了过去。

“平时阿风就放在抽屉里,我去找找。”说完,邓志滇跑到抽屉里翻了翻,随即拿起一条钥匙挥了挥。“嗯,运气不错,钥匙在这儿呢,小宜。”

“哇,太好了。”江静宜欢呼一声,兴冲冲地捞起睡得正香的小家伙。“小不点,我们回家喽。”

在小宜的心目中自己还不如一头狗!邓志滇的心灵再次被这个事实击倒,他像只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提着那堆狗粮杂物,无精打采地拖沓着脚步,跟着小宜蹭进刘倩儿的家门。

刚踏入客厅,电话像知晓主人回归,催命符般响过不停,江静宜赶紧放下小狗,拿起电话,无比心虚地喂了一声。

“小宜,你跑哪去了?手机都不带身上?让我好找……”听语气,电话那头的刘剑锋似乎快急疯了。

“哥,你先别说,来,跟着我做一次。”

“做什么?”

“深呼吸呀!你脾气急,多做深呼吸对身体好。来,跟着我吸气……呼气……哥,现在感觉是不是好点了?”

一直站在她身边的邓志滇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起来。

江静宜除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还不遗余力地在他小腿上踢了一脚,以示警告。

邓志滇弯腰揉搓着频频遭殃的小腿,吃痛地拧起眉头。

“江静宜。”刘剑锋沉吟半晌,忽然轻轻唤着她的名字。

“小的在。”

“你再插科打诨不说真话,一个小时之后我要请你吃顿美味的藤条炆猪肉!”

“呃?哈哈,哥哥,你就是爱说笑,我又不是小孩子,不吃藤条炆猪肉很久了。”江静宜吐吐舌头扮鬼脸,心里暗暗慨叹,哥哥精明,当妹妹的就是命苦啊。

“就是太久没吃才更应该要吃,听说吃了藤条炆猪肉的人更能长记性!”

“不用了,你妹妹我记性一向很好。”江静宜连忙开口拒绝哥哥的‘好意’。“我刚刚送你上班后无聊嘛,就在外面闲逛了一会,结果在垃圾桶里捡了头小狗,我见它气息奄奄的,挺可怜,就把它送到宠物医院里看了一下,忙到现在才回来。”

“呯!”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巨响,然后是刘剑锋的夹杂着抱怨的怪叫声。“呜,谁把这东西放这儿,硌得我腰痛死了!”

“嗯,哥,你没事吧?”那边的动静太大了,江静宜有些担心。

“没事、没事。”现在邓志滇比较关心的是。“小宜,你真捡了一头小狗?!”

“我把它带了回来,它现在正睡觉,要我叫醒它跟你打招呼吗?”江静宜聪明的把某人有份参与拯救行动删掉,否则,她哥哥怕不早抓狂了。

“哈哈,还是免了吧。如果舅母知道你捡了头小狗来养,不知会有什么反应?”

想起那个对宠物皮毛超级敏感的母亲,江静宜不由轻笑出声。“呵呵,老妈能有什么反应啊,避之而唯恐不及啰。对了,哥,你这么急找我有什么事?表姐刚才放话,她手机的电量都贡献给你了,今天之内不准你再拔打她的手机。”

“我刚跟阿祥谈过,他说那个助理的位置依然为你保留一段时间,你……”

“哥,你叫罗国祥另请高明不要再等我了。我真的真的没回去的打算,”江静宜开口打断他的说话。“我早上都跟你说了,明天会到表姐公司面试呢。”

“小宜,你真的不打算重新考虑?”刘剑锋不死心地继续追问。

“嗯。”她肯定地点了点头,几乎想冲他咆哮一句——哥哥你真爱哆嗦!

“好吧,我跟阿祥说。那你明天面试,要我陪我吗?”

“哥……”江静宜不满地扯着电话线,努嘴撒娇。“我已经长大了,你别净把我当成三岁小孩好么?不是还有表姐吗?她会照顾我的,你别担心!”

“好,我就不说了,省得你说我哆嗦。有事记得打电话给我,别跟……”

“别跟隔壁的某人走得太近嘛!”江静宜瞪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斜斜睨着口中的某人,故意拖长腔调大声嚷了出来。

[正文:第六十章 未雨绸缪]

“知道就好,我挂了,记得好好照顾自己啊。雪柜里我放了一些做好的菜,等会儿你用微波炉热热就可以吃了。”

“哥,还是你最好了。”有好吃的永远不忘自己。江静宜顿时眉开眼笑,乐得只差没跳起来拍掌欢呼了。

呸!不就是会做菜吗?有什么了不起!邓志滇满脸不悦地哼了哼,他有理由相信,如果刘剑锋在现场,恐怕他家小宜早就欢天喜地扑过去大方献吻了。由此可见,学习烹饪是他放下工作后最迫切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人家不是说要抓一个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吗?

“小馋猫!”刘剑锋笑骂一声,最后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

江静宜匆匆放下电话,迫不及待想去厨房扒雪柜,看看哥哥到底给自己做了什么好吃了。一只大掌突然横在她面前,阻止她的去路。

“小宜,你打算到倩儿的公司上班吗?”手的主人邓志滇紧盯住她如是说。

“你刚才不是听见了吗?”对他明知故问江静宜只能无奈地翻翻白眼,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忙了一个上午,早上吃的皮蛋瘦肉粥已经被胃消化吸收掉,肚子咕噜咕噜叫着,唱空城计唱得正欢呢。而且,她皱了皱眉头。“说上班言之过早了,我明天才去面试呢。”虽说朝中有人好办事,但最后拍板的人并不是表姐,她自己都没有十足信心可以通过面试。

“别担心了,以小宜你的条件想通过面试绝对没问题。我担心的是,”说到这儿,邓志滇一顿,性感的薄唇悄然勾勒出一丝淡淡笑纹,墨黑的瞳眸里流转着算计。“嗯,或者是我多虑了,小宜你怎会为了我弟弟志洋与他表妹郑美仪亦在这间公司工作,就轻言放弃面试的机会呢。”

害怕刘剑锋那个家伙以小宜没工作为由把她拐走,邓志滇想方设法要将小宜留下来。小宜打算进的公司很不巧就是他家开的,这原本没什么,工作始终需要有人做。但冤家路窄,那个曾经在医院里伤害过小宜以刁蛮任性出名的郑美仪就在弟弟手下工作,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天倒霉地让她们遇着了,谁敢保证她们不会火星撞地球,一言不合就噼里啪啦打起来?嗯,未雨绸缪,还是先帮小宜打打预防针,预防一下吧。

“你弟弟和他表妹?”江静宜皱皱鼻子,一脸迷惑不解。表妹就是表妹,为什么非要在前面加上他字?真是好奇怪的说法哦。

邓志滇弯起嘴角笑了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哀伤苦涩。“那天的情况你都看到了,志洋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我母亲在我两岁的时候就过世了。”

那时候父亲的事业才起步,一身兼两职的母亲既当母亲又当秘书,每天带着刚满月的他奔走于公司与家之间,二年后,公司终于有起色,母亲则因为长期操劳过度住进医院里,而这一进去就没能再回来。母亲走得太急了,年幼的他根本来不及体会别人常挂在嘴边的母爱,更不用说创造一些可供日后缅怀追思的美好回忆。母亲至于他,仅仅是几本厚厚相簿和父亲用伤感低沉的语调重复了无数次的话语:志滇,虽然你妈妈不在了,但是你妈真的很爱很爱你……对此,他没有丝毫怀疑,他只是觉得无比……憾恨。遗憾母亲过世得如此早,痛恨年幼的自己记忆力如此之差劲,母亲在他脑子里仅余一个捉不着摸不到的幻影。小时候他最羡慕那些同学朋友有母亲可抱怨,不像自己,连想找个借口来抱怨母亲都成为一种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奢求。

“……”那双深邃黝黑的眼里头有着太过浓重的哀伤落寞了,江静宜张开嘴巴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只能怔怔地凝视着他。

被她的视线所吸引,邓志滇忍不住扬起一双深邃的眸子,静静回望着神色复杂的小宜,她脸上的怜悯表情太显眼了,叫一向喜欢以坚强示人的他眼眶莫名发烫,有股泫然欲泣的感觉。

这样你眼望我眼过了N分钟,被某人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江静宜率先败下阵来,她装模作样地瞄了一眼挂在墙壁的电子钟,惊叹。“哇,原来已经十二点了。”

小宜脸红红的样子真可爱!邓志滇暗暗叹了口气,万般不舍地转开视线,为了避免自己会不顾一切地扑过去,然后狠狠在那张红通通的俏脸上啃几口,他连忙收敛心神,很配合地点了点头,随口“嗯”了一声。

“那我去厨房做饭,你要吃吗?”嗯,看在他好心帮小不点提狗粮的份上,就大方点请他吃顿家常便饭吧。江静宜暗自点头,为自己的行为作辩解。

“要要要要……”邓志滇连声不迭地点头答应。有得吃,而且是小宜亲手做得,纵然是穿肠毒药他都二话不说直接塞入嘴里。

“知道了,我现在去做。”江静宜被他的逗趣表情弄得哭笑不得。

“嗯。”邓志滇喜不自胜,嘴巴笑得快裂到耳朵去了。“那我帮小不点做个狗窝吧。小宜,你打算把小不点的窝放哪儿?”

“对哦,你不说我都差点儿忘了。”江静宜恍然,然后一脸为难地伸出纤细的手指头有一下没一下点仿佛抹上胭脂的腮帮。“只是放哪儿好呢?”

想那么多干嘛?直接放到大门口去让它自生自灭好了!瞧见小宜为了那个小家伙犯愁伤脑筋,再次打翻醋坛的邓志滇恨恨地忖度。

[正文:第六十一章 天不从人愿]

“小宜,你表姐……她对动物的皮毛没敏感吧?”邓志滇私心希望刘倩儿跟她母亲一样,对动物的皮毛有敏感症,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把某色狗踢出大门口,可惜,天不从人愿,邓志滇怕什么偏偏就来什么。

“敏感?”江静宜瞪大无邪的眼睛,冲着他直摆手。“才不会哩,表姐对小动物的狂热比起我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她平时工作太忙了,没时间照顾罢了。如果说小不点来了家谁最高兴,表姐认了第二我也不敢认第一呢。嗯,你现在一说,倒提醒了我,为了可爱的小不点不被表姐抢走,我决定把它养在房间里。”

真是千金难买早知道呀,邓志滇瞪着那个摊开四肢睡在沙发旁边不时打呼噜的小狗,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不把小宜带到阿默店里,看看给自己招了什么?小宜把它带回家不够,还想养在房间里?那怎么行!说什么他都要举手反对,小宜的房间他还没进过呢,凭什么这头臭狗可以堂而皇之进驻到里面?而且凭小宜对它宠爱,哪天让它跳到她床上睡,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一次两次没所谓,最怕就是习惯成自然,只要一想到未来的日子里,自己跟小宜的床上多了那么一坨碍眼的东西,他就有种跳过去,立马捏死它的冲动。要知道防患胜于未然啊。

“养在房间里?”明明心里气得要死,邓志滇不得不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那不太好吧?你刚才不是说了,倩儿平时没什么时间照顾宠物吗?那她有什么理由会跟你争小不点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吃醋,当然,这个理由打死他都说不出口。

“什么?”

“你别看小不点好像很乖的样子,它很喜欢钻垃圾堆还喜欢咬拖鞋,到了新地方还要训练它的大小便,你也不想房间每天都是臭哄哄乱七八糟的样子吧?”

江静宜犹豫了。“那……”

“让它睡在那个角落里好不好?”他随手指了个地方。

“嗯,好吧。那拜托你了。”说完,她就钻进厨房。

“小宜,”三两下就搞掂的邓志滇兴冲冲地跑进厨房里。“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咦?那么快?”江静宜关上消毒碗柜的门,惊讶地转过头。

“就是铺一张从阿默那儿带回来的薄毡,有什么难的。不过,我刚刚帮你把拖鞋都放进鞋柜里,嗯,狗粮就放在这儿吧。”

“噢,谢谢。”抬头冲他甜甜一笑,江静宜指着锅子里冒着白雾翻滚的粥。“我哥做了许多皮蛋瘦肉粥,吃这个当午饭可以吧?”

“那是我的荣幸,很早以前就想试试你哥的手艺了。”邓志滇眨了眨眼,嘻嘻笑着。

江静宜耸耸肩膀,没问题最好,省得她又要淘米煮饭。“那帮我把粥端出去吧。”

“ok,没问题。”邓志滇端着起那锅热气腾腾的粥,乐颠颠地跑了出去。

不就是一锅粥嘛,用得着这么兴奋吗?端着菜跟在后头的江静宜不由好笑地摇头。

“呃,”邓志滇摸着涨鼓鼓的肚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剑锋的厨艺真不是吹的,菜很好吃。”

“我哥哥煮得菜当然好吃,”江静宜得意地翘起嘴巴,语带惋惜。“只不过哥哥工作的地方这儿实在太远了,否则我一定天天跑过去蹭饭。”

“小宜,你平时喜欢吃什么?”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邓志滇聪明的选择投其所好——意思就是:小宜喜欢吃什么他就学做什么。

“我喜欢的……”江静宜几乎不假思索,很顺溜念出一大串家常菜名。“有冬菇滑鸡、番茄烧牛肉、烩三菇、宫保鸡丁、八宝豆腐、凉拌青瓜、花生炒排骨,嗯,反正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就是了。”

邓志滇默默把这些菜名都记了下来。

“阿滇,你问这个干嘛呀?”江静宜好奇地瞟了他一眼,开始动手收拾饭桌上的碗碟碗碟。

邓志滇笑眯眯地从她手上接过那摞碗碟,边往厨房走边说。“因为我想记下来,学会、然后亲手做给你吃。”

“什么?!”江静宜低叫一声,难以置信地瞪圆眼珠子,瞅着那个面露微笑,语气万分认真的男人,半晌无言。他这么大费周折,就是为了想亲手做菜给自己吃?!

“嗯,”邓志滇肯定地冲她点点头,一派严肃认真“小宜,虽然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拥有你哥的厨艺,或者我一辈子都比不上他,但我真的希望,你能吃我做的菜。”

“……”被他的说话吓倒,江静宜蓦地张开嘴巴,彻底冏掉了。

[正文:第六十二章 月亮与太阳]

“我来吧,小宜,煮我是不会,洗洗碗碟这么简单的事情我还会做。”邓志滇扬高下巴,示意她到外面呆着。“你到沙发休息一会儿好了。”

江静宜歪着脑袋盯住那个埋头洗碗的男人无力地叹了口气,末了合上张了半天却什么都说不出来的嘴巴,动手拧了一张抹布出去擦饭桌。

“阿滇,我想煮奶茶,你有兴趣来一杯吗?”碗碟有人代劳,无所事事的江静宜忽然兴起想煮奶茶的念头。

“你会煮奶茶?”邓志滇停下涮碗的手,转过头来,一脸惊喜地望着她。

“嗯,会一点皮毛吧。”其实她本人比较喜欢喝咖啡,只是家里人一致认为咖啡比较伤胃,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就建议她每天喝……牛奶。什么东西喝多了都会有腻的一天,某天在书上看到广式奶茶的做法,她觉得有趣,就试着做了一回,尽管做出来的成果没有外面卖的好喝,但毕竟是自己做得嘛。从此,她就养成了闲来没事煮一壶奶茶消磨时间的习惯。

“我要喝!我要喝啦!”邓志滇忙不迭地点头,深恐她反悔似的。

“煮出来的味道不一定有咖啡店卖的好喝哦。”江静宜事先打定预防针,省得某人希望越高,失望越大。

“只要是小宜你做得,我都喜欢喝。”不是客套,是他的真心话。

只要是我做得都喜欢喝?如果是砒霜呢?也喝吗?江静宜没好气地翻翻眼皮,无力感油然而生,唉,无论她说什么他总有话说,这个人不当谈判专家真是浪费啊。

“小宜,碗碟都洗完了,还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不用了,你去客厅看电视吧。”

“电视?除了时事新闻,我已经很久没看电视了。”

“那……”

“让我偷一下师吧,我保证绝对不妨碍你,亦不将你煮奶茶的秘技泄漏给别人听。”邓志滇郑重其事地举起手,作发誓状。

“煮奶茶哪有什么秘技啊!?”江静宜有点啼笑皆非,说到别人,她倒是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阿滇,你说你那个弟弟跟他表妹跟我表姐属一间公司,是真的吗?”

“嗯,小宜,你面试什么工作?”

“文员啊,表姐说她们部门有个女孩因为结婚辞职回家了,她叫我去试试。”

“那你一定有机会遇到志洋他们了,志洋是公司的副经理,而郑美仪是他秘书。”

“遇到就遇到呗,难道还怕她吃了我不成?”江静宜满不在乎地吐吐舌头,偷偷扮鬼脸。“我做人的宗旨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你呢?”邓志滇好笑地发问。知道眼前人儿看似荏弱,内里实则坚强得教他心折。

“当然以牙还牙,像上次一样,直接还她一个二百五!”她瞠大一双晶莹剔透的美眸,俏皮地回了一句,手则忙着指向头顶的厨柜。“阿滇,帮我取套杯子出来吧。”

呵呵,真不亏是他喜欢的小宜啊!邓志滇好笑地摇了摇头.“这个吗?”

江静宜随意抬眼瞄了瞄。“嗯,取出来顺便用开水涮涮吧,杯子是新的,还没用过呢。”

“哦。”邓志滇拆开包装,两个外形别致的杯子顿时出现眼前。“好可爱的对杯……”一个是圆形的普通杯子,另一个则是半月的形状,刚好与圆形的杯子贴切地相嵌在一起,异常的和谐合衬。月亮、太阳……只消一眼,他打从心底是里喜欢上这对制作有点粗糙却不失可爱的杯子。

“当然可爱,”江静宜噘起水润红唇,小声咕嘟道。“为了它们,我提着两瓶特大家庭庄汽水从那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走回家耶。”

“为什么?”杯子与汽水有关系吗?而且还是特大家庭庄?想着小宜曾经从那么远的便利店提了两瓶汽水回来,邓志滇有些心疼地皱了皱眉头,动手浇了一勺子开水倒在杯子上。

“你看到杯子外面的字没有?这套杯子是非卖品,要买够一定数量的汽水才能赠送。偏偏那天我走路没有骑单车,但是那个售货员说过了这个村没那个店,这个已经是最后一套了,如果我不干脆点买下来,说不定等一会儿就被人买了去,到时候就是哭也无谓了。”怕错失良机的她连忙掏钱买了下来,然后以每走五十步停一停的乌龟速度挪回家,尽管如此,那天还是累得她张开嘴巴直喘气——够呛啊。

“真可惜那时候我不在你身边。”否则他一定义不容辞帮小宜把汽水提回家。

“讨厌,你的手湿淋淋都是水,”江静宜侧头避开突然袭上脑袋的大手,忍不住对某人怒目而视。“不要乱揉我的头发啦!”

“嗯,”邓志滇收回狼爪,一本正经地板起脸,“下次再揉的时候,我会记得把手擦干抹净,不留一点儿水渍。”

“什么下次?”江静宜磨了磨牙,瞪大两只快要喷出火来的大眼睛,狠狠剜着某人。“以后都不准再揉我的头发,听到没有?”

“啊?每逢2号(以后)都不准揉?哦,我听到了,小宜。每逢2号我都不会碰你头发的,过了2号之后都随我,对吧。”故意曲解某人意思的邓志滇努力憋住笑意把2号两字咬得特重。

“……”气得只差没吐血的江静宜死死捏紧抓在手里的汤勺,一再告诫自己别冲动,这世上许多东西可以买得到,但不包括后悔药,冲动可是魔鬼,看看自己一时心软为自己招了什么?一个可比拟狗皮膏药的无赖,真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正文:第六十三章 特意?!]

“哇啊,小宜,”邓志滇笑呵呵地抽了抽鼻子,由衷地发出赞叹之声,借以转移某人的心思。“你煮得奶茶好香哦。”

被别人称赞原本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可现在的江静宜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她只想早早把这个瘟神送走,只是怎么没人提醒她……请神很容易,想送神走却……超难?!

江静宜鼓起腮帮,气呼呼地瞪他一眼。“别说废话,记得帮我把那个半月形的杯子涮干净点!”

“哦,半月形是你的,”邓志滇恍然,点头。继而举起另一只圆形马克杯子,促狭地冲她眨眨眼,笑得意味深长。“那这个哩?”

江静宜忍住想敲他脑袋的冲动,很不屑地白他一眼,嘴里咕咕囔囔道。“明知故问,屋子里就我们两个人,这个是我的,剩下那个当然是你的。”

呜呜,她也不愿意将那么可爱的杯子借给他用啦,但有什么办法,她表姐厨艺不高明,进厨房的频率更是屈指可数,偏偏跟茶杯碗碟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完整无缺的碗碟茶杯一到她手里不是缺口就少了一角,不然就是粉身碎骨,魂归垃圾桶。家里的十个碗八个碟在她的“不懈努力”之下,碗碟只剩下寥寥可数的三两只,家里那仅有的两只杯子亦宣告“光荣退休”。为了一劳永逸,表姐干脆改用胶杯,而对胶质杯碗没什么好感的她坚持使用平时惯用的瓷碗碟,这套杯子如此可爱,当然不能让表姐白白糟蹋了。再者,邓志滇说到底是客人,总不能叫她用透明软乎乎,仿佛水热一点就会立即融化的一次性胶杯招呼人家吧?他要不介意,她亦不好意思拿出手。

“我的?”邓志滇惊呼一声,再次开口确认。“小宜,你说这个杯是我的?”

“是啦,杯子给你用啦。”江静宜没好气地撇撇嘴,真怀疑他到底有几岁,怎么年纪轻轻像个老头子般啰嗦?“不然你想用一次性胶杯喝奶茶啊?”

“谢了,”心下已有计较的邓志滇微微一笑,举起那对叫他爱不释手的杯子,盯住她话中有话地说。“既然小宜你要月亮,我要这个太阳就好。”听清楚,他说的是要,不是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