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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盗墓手记》(1-4部)》 · 城市公子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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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领我穿过一片灌木丛,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但见沙地上半埋着一口行军锅,近看呈现半透明,犹如胶带纸缠起来的东西,月光透进去,似乎存着一些东西。

我凝视着眼前的东西,越看越像像是某种动物蜕下的外壳,特别是如同蝉一样的幼虫,只是体积大上了很多。这个大锅从背脊的中间裂开一条长缝,我尝试着扒开裂缝,里面黏糊糊的,盛满蛋清般的黏稠液体,没有干透,显然有什么东西刚刚从里面孵化出来。

萝卜丝面色凝重,急切地说道:“朱先生,朱先生,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

我呆呆地看着,过了很久才摇摇头,说道:“很像是一种地下生活的虫类。但是不对,我在塔克拉玛干呆过很长时间,据我所知,在沙漠里,根本没有如此巨大体积的虫类。”

萝卜丝说道:“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假如把这个和刚才圣战组织人员的神秘失踪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我脸色都顿时大变,从构造来说,这种虫子确实非常适合沙地地下行动,呈铲型的头部可以拨开沙粒,庞大的身躯挤开砂子,防止崩溃。它极有可能依靠砂子的震动判断方位,然后钻到人站立部位的地下,以尖喙刺穿鞋底,在人体里面注入消化液,吸收肉汁。而难以消化的衣服等植物纤维就哗啦啦掉下来。这就可以解释看不见的敌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只觉得周围空气冷到了极点,喃喃道:“我们发现了蛹,成虫呢?”

萝卜丝一凛,那双蓝色的眼睛警惕地打量四周,或许这只成虫,正隐匿在沙漠的某处,暗中窥视着我们,一旦有动静,就随时发动袭击。

我立即操起步枪,说道:“快回营地布防,把所有武器都发下去,今夜……”我看了看天空中的一轮明月,“注定将是一个不宁静的夜晚!”

我们转回营地,一言不发,统统把武器下发,交给几个身强体壮的男队员,而女性和老头则被安排好保护起来。当我提起那个俘虏的时候,本.拉丹突然闪着狡黠的眼神,说道:“你们这样做是没用的!一个阿拉伯的勇士,就可以把你们这些异教徒统统歼灭,乖乖投降才是王道!”

我一怔,迷惑不解:“你说什么?”

正疑问间,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本.拉丹一伙是运送武器的,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占领,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方才为了防御我把武器下发,拉丹以为我看破了他的诡计,所以才有这番话。

我一枪托砸翻拉丹,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拉丹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阿拉伯杂种,不在阿富汗打内战,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对阿拉伯人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这个才是我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正规军,满打满算,合格的战士只有我和萝卜丝,能开枪的人不多,刚才又死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没有战斗力的妇人和老人,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经受得住下一次冲击!

萝卜丝一谈到涉及军事,顿时回复常态,说道:“对方估计有二十五到三十个人,其中六个已经被我击毙。其余人退回沙丘。他们的武器以俄制AK自动步枪为主,没有重武器。不过要小心他们的手雷,我们都是吃了这个的亏!”

双方对峙片刻,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对方一下子就被干掉六个人,实力大损,摸不清我们的实力。过了片刻,突然从沙丘那边传来一个破锣似的响声:“对面的弟兄们听着,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刚才纯粹是误会!现在,只要你们把手里的那批军火和几个外国弟兄交给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

那人如鬼子的汉奸翻译官一般不住劝降,我听的实在不耐烦,悄悄伸出枪口,对准发声处砰的一下,顿时哑然,然后朝萝卜丝笑笑,纯粹是有点不服气的挑战。那萝卜丝也没有多在意,我猛然一怔,叫道:“等等,他们说在我们手里有一批军火,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莫非被本.拉丹一伙隐匿起来?”

萝卜丝几乎跳起来,叫道:“好家伙,正好火力不足。走!”

我嘱咐剩下的几个人注意布防,然后慢慢爬到营地,看到我老婆林白水正抱着那个神秘的少女,惊慌失措地坐在帐篷里,急忙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直在打枪?”

“土匪。放心,很快干掉!”

我不想使得林白水过于担心,胡扯了一下,赶紧和萝卜丝一起来到俘虏身边。刚才拉丹挨了我一枪托,此刻头昏脑胀,不知所措,我拎起拉丹恶狠狠地问道:“告诉我,你们把军火放在哪里了?”

拉丹得意洋洋地笑道:“我是伟大的战士,打死我也不会告诉你!”

我勃然大怒,抡起枪托又一阵暴打,那拉丹转眼就鼻青脸肿,但是依旧嘿嘿冷笑,我竟然拿他没有办法,不禁垂头丧气,喘了一口气,把枪托放在地上休息。萝卜丝拦住我说道:“他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你单是毒打是没用的。不过,落在我手里的话……”

萝卜丝蹲下身子,忽然扯住拉丹的裤子,双手使劲,猛然往下剥。我看的目瞪口呆,那拉丹即使不怕挨打,但是人类的羞耻心依旧使得他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可惜双手被缚,动弹不得,转眼间叫萝卜丝剥的赤条条,光着屁股横躺在地上。

那萝卜丝双手便伸向自己的腰间,解开皮带,呼啦一下,裤子也落下来,露出那牛马一样粗细的玩意儿,满脸狞笑,不,是淫笑,摸向拉丹的屁股,说道:“要是你不说,我便先将你强奸掉,嘿嘿……”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美国佬太变态了,那拉丹更是被摸的连光秃秃的屁股也挤出鸡皮疙瘩,双腿乱蹬,叫道:“我说,我说!”

萝卜丝放下拉丹,穿上裤子,系上皮带,脸上立即恢复若无其事的神态。拉丹仍是毛骨悚然,眼睛瞄着前方,说道:“就在那里,被杂草覆盖着,下面有一口坎儿井,弹药就在里面。”

萝卜丝点点头,对我说道:“走!”

拉丹见我们要离开,焦急地大叫:“等等,先给我穿上裤子啊……”

我和萝卜丝哪会理会,一走了之,放任其大喊大叫,我问道:“萝卜丝,假若拉丹不说,莫非你真会那个?”

萝卜丝满脸严肃地点点头,说道:“嗯,当然。不过这些阿拉伯人,从小深受教诲,认为*是非常邪恶的,这招一般屡试不爽。”

我只能竖起拇指,赞叹:“高,实在是高!”

心里暗暗叹道,看来小说《红岩》里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种种酷刑,所言甚是啊!这美国佬果真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只有他们能够想出如此阴损的刑讯。再看萝卜丝所作极为熟练,恐怕不是第一次干了。

我来到那撮杂草前,揭开一看,果然有一口地下井,原本就应该奇怪,在沙漠这个干燥的地方,生长的多是耐旱的灌木胡杨,哪里会有如此一堆肥美的草丛,只是太过于明显了,竟然疏忽掉。

那杂草下流水潺潺声不绝,说明有一条地下河。“坎儿井”是井穴,传说是林则徐发配到新疆时候发明开凿,其实真实历史已经有两千多年,从中亚一带传习过来。坎儿井由竖井、暗渠、明渠和涝坝四部分组成。眼下这个坎儿井的明渠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三部分,估计这口坎儿井有一定年份,原本的明渠倒塌,形成地下河。

由于眼下没有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萝卜丝只好亮起打火机,照明范围和距离有限,看不起底下,都是黑乎乎一团,但是想到既然是藏匿军火的地方,需要时常前来,应该不会设有机关暗器。当下我就和萝卜丝一起爬下坎儿井的竖井,脚上踩着奇怪的圆石,低头看了看,是一些很有年份,已经发黑发黄的骷髅,也懒得理会,说不定这里过去是牧民的墓穴,就径自沿着暗渠边岸往前走。

走了约莫半分钟,在打火机飘渺的火光照耀下,前面是一个涝坝,地下水从上面的石缝里渗出来,积满了涝坝,沿着暗渠溜走。在涝坝旁边,摆放着几口大箱子。我大喜,扑上去,抡起枪托砸开箱子盖,掀开布膜,一股熟悉的枪油味道放出来。我定睛一看,笑道;“***,这些东突恐怖分子也是太狠了,连这个玩意都拿出来,可惜草船借箭,全都送给我诸葛亮喽!”

我大为兴奋,急急忙忙把步枪背在肩上,从箱子里拾起一个单兵肩扛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好家伙!这帮东突恐怖分子手笔真不小,连反坦克导弹也拿得出手,看来准备大干一场了!我爱惜地抚摸着发射器黝黑锃亮的外壳,好像在抹一个美女的细嫩肌肤,一股激动油然而起,男人果然天生与武器结缘。摸到导弹上,触手一排阴刻文字,细看居然是英文USA,转头对萝卜丝笑道:“还是***美国货呢!”

与我喜欢长距离攻击性武器不同,萝卜丝更加偏好防御性武器,他撬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捡起几个反步兵地雷爱不释手地翻转欣赏,抬起头来说道:“朱,我有一个主意!”

萝卜丝便把他的主意细细告诉我,我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不错不错。

当下我先回到地面上,招呼来几个壮劳力,抬走一部分武器。其实萝卜丝的主意也很简单,仅仅凭我们几个人是绝对守不住。若那些东突恐怖分子一鼓作气攻过来,我们极难阻挡,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索性撤退,速度快的话,一夜功夫就可以逃到当地一个驻军基地。不过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到追击,恐怕我们也是一败涂地,所以要借助这些玩意儿,暂时为我们守一下了。

萝卜丝捡起几颗反步兵地雷,拆掉引信,便打开了盖子。反步兵地雷不同于一般的触发性地雷,而是在内部装有先进的红外线感应系统,一旦大股步兵接近,就会感应到人体散发的热量,立即引爆。传统的工兵探雷根本无法触发,所以号称步兵杀手!

之所以拆开这些地雷,就要借助一下里面的红外线装置,假若单单是在外围埋设地雷,敌人也可以绕过来,我们需要广泛性的火力支持,眼下恐怖分子的军火里居然有数挺美制十二点八口径重机枪,阻击极佳,可是撤退的时候断后的人怎么办呢?萝卜丝心思灵敏,当下决定用红外线感应装置,做一套简单的自动射击步枪!

我们把两挺重机枪抬到死骆驼掩体后,安插了两条各四百发子弹的子弹带,由红外线感应器自动控制开启,如此一来顿时形成了一个覆盖近一百度的扇形火力网,足可以阻挡恐怖分子数分钟,再加上反步兵地雷的牵制,纵然突破防线也是受创重大,时间充沛的我们从容出逃。

正在紧张施工中,猛然对面的沙丘砰的一声枪响,我们顿时吓了一跳,面面相觑,难道是敌人发觉了我们的诡计?慌忙趴下掩护,只听对面枪声大作,几十把突击步枪的火力极猛,有时枪口对天,子弹在空旷夜晚划出一条一条断续明亮的轨迹线。我死死盯着那些子弹线,几乎都是胡乱射击的,中间不时夹杂着他们马大马大的惨叫声,似乎在经历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于心生恐惧而胡乱开枪。

这时在对面的沙丘上,陡然站起了几个人影,连滚带爬的从沙丘上滚下来,飞快地奔向我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喊:“马大,马大!”

我见他们手中有枪,却只是单手握住,根本没心思开火,稍微再凑近一点,就可以瞄到那些人脸上挂着极为惊惧的表情。我心念转动,眼见周围的人都端起了枪械,猛然站起来想阻拦开火:“等等,先不要开火!”

但是晚了,那两挺自动重机枪已经布置好,红外线系统受到感应,人体的温度在沙漠夜晚寒冷的背景下极其明显,立时转动,突突!重机枪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的高速吐出火舌,那几个人仿佛冷不防受到了重锤正面一击,整个人都向后飞了起来,瞬间教十二点八口径的子弹扯成碎片。

重机枪慢慢停了下来,空中飞舞着扯碎的衣服碎片,上面沾了血水,飘到重机枪的灼热发红的枪管上,立时烫住。

我转过头,凝望着萝卜丝,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们竟然不顾死活冲过来?”

萝卜丝竟然也是一头冷汗,显然非常震惊,最终摇摇头,瞪大眼珠对着我说道:“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受到了袭击,非常致命的袭击!”

我捡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仰天近九十度,当作迫击炮一样,扣动扳机,轰得一下肩头一震,导弹飞天而起,约莫六七百米高之后,失去动力,循万有引力自然坠落,砸在沙丘背后,轰隆隆!火光闪耀,地动天摇。

我如此一来,是尝试对面到底有没有发生异常。导弹爆炸之后,除了飞起一些沙尘,并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当下心中依旧疑虑不已,对萝卜丝说道:“我去看看!”

萝卜丝不认识我一般,冒出一句鬼子话:“Areyoucrazy?前方敌情未明,你贸然出去,只有送死,眼下赶快抓紧时间撤退才是正道!”

我说道:“我就是担心这是诡计,万一在撤退的时候袭击怎么办?”

萝卜丝不语,算是勉强同意,我一边跳出死骆驼,一边叫道:“关上机枪!”

我打开手里自动步枪的保险,避开地雷,极快地跑到沙丘下,然后小心翼翼地登上沙丘,伏在沙堆上,稍稍抬起脑袋向下看去。沙丘之下,火光熠熠生辉,地面乱七八糟地躺着几句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是挨了我那一颗反坦克导弹的下场。除了现场惨烈一点,并无异状。我的目光徐徐从东扫到西,从西扫到北,嗯!那是什么?我心神一凛,凝神贯注。

沙漠之间原本是平坦一片,受到狂风吹拂,形成一条条波浪般的沙浪,这时有一堆沙子慢慢地隆起,就像在沙堆中鼓起一个大包,移到一具尸体前,从沙子里伸出一条半透明的管子,相似潜望镜一样地探视,发现人体,陡然刺穿尸体皮肤。奇了,那尸体立即发胀,这是尸体腐败期才有的现象。那血水和我们寻常喝汽水一样,红的白的液体从管子里流下去,而这时尸体慢慢地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一样萎掉。

管子稍稍隆起,地上伸出的管子中间的砂石好像水流一样流下,凹出一个洞穴,越来越大,慢慢地管子顶了起来。我呼吸也开始加快,这个食人尸体的怪物,到底是怎么样的家伙?

管子下露出一颗圆球,我定睛细看,竟然是一颗人头!有鼻有口,合着双目,管子就长在他头顶。

我脑中原本想象过无数种,或是昆虫一类的怪物,或是穿山甲一般的,但是绝对想不到如同人类。我吓了一跳,手指颤动,扣下了扳机,砰,枪走火了!

那颗人头立时张开双眼,唰地扫到我!

人头陡然张开眼睛,射出如雷电一样慑人的目光,将我牢牢锁定。那沙土之下的身子猛然一弹,向上窜出两三米,立时把大部分躯体露出来,在颈部以下,亦是一个人类女子的身体,胸口悬着两个不正常的硕大乳房,而双臂随移动而摇晃,仿佛只是无用的装饰品。

食人已经相当可怕,何况更是长成人形模样,更是叫人畏惧。据说人的心中有一个人形概念,倘若一个物体,与人类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九之间,却是最为憎人,所以我们才会对一些塑像和蜡像天生存在畏惧。此刻我好像中了定身法,叫这个怪物的双目慑中,动弹不得,直到那个怪物轰轰隆隆移到我面前,示威性抬起整个身体,由此腰部以下也露了出来,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那怪物腰部以上还是人形,以下就纯粹是一个怪物了,在腰部两侧以下,密密麻麻地长着无数蠕蠕而动的节肢,仿佛是一个人身蜈蚣。

不知怎么的,此刻我忽然如梦初醒,大喊一声,丢下步枪就滚下沙丘,转而又飞快地爬起来冲向对面的我方阵地,挥手高呼:“开火!快开火!”

萝卜丝正在我前面布防,他站起身子,迷惑不解地看着我,转眼间那神情就变得异常惊惧,慌忙抬起步枪,对准我开火。

砰砰!

处于点射状态的自动步枪立时射出数发子弹,击在我背后,只觉得背脊一亮,扭头看过去,竟然是那头人身蜈蚣穷追不舍,叫萝卜丝打中了身子,飞溅出淡绿色的液体,正好落在我背后。

五六自动步枪的威力极大,七毫米多的子弹击在人体上,瞬间形成一个碗口大的巨大伤疤。那人身蜈蚣中了五六枪,一时死不了,仰起身子把百足乱舞。

萝卜丝急切地招手叫道:“快!快!”

我弯腰避开反步兵地雷的埋伏,一个筋斗滚到死骆驼背后,顿时犹如强行军一百八十公里之后,脱虚地靠在死骆驼上,只是喘气。

萝卜丝启动了重机枪,枪管吐出死亡的毒蛇,那人身蜈蚣不知厉害,刹那间就被打成碎片,灰飞烟灭。

萝卜丝扑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胳膊急剧的摇晃,问道:“朱,你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瞪着萝卜丝,许久才吐出一口人气:“我不知道,我就看到,那个东西在吃人,然后追来了……”

话说间,嘣嘣几下,我们埋设的反步兵地雷爆炸了,六百克黄色炸药把万计数的小钢珠弹地到处都是,有几个人猝然不及,立马被击倒。同时还扬起冲天尘土,洒在空中落下来。

我和萝卜丝慌忙伏在死骆驼背后隐蔽,掸除身上的尘土,抬头看过去。奇怪,已经没有敌人了,怎么会引爆地雷呢?

那尘土渐渐沉淀,在原本埋设地雷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小坑,在小坑里面,躺着一只如同锅子一样大小的半透明东西,已经叫数万枚钢珠打地千疮百孔,汩汩流出淡绿色的液体。

我顿时送了一口气,敲了萝卜丝一拳,笑道:“算你老小子狠,先见之明,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估计埋伏在沙漠地下想潜过来,不过逃不出反步兵地雷的红外线系统,结果一命呜呼,哈哈!”

“咔嚓!”

那个锅子怪物一动,我原本已经松弛的神经霍然绷紧,随手操起萝卜丝的步枪瞄准,但见那锅子怪物在背脊上裂开一条细缝,里面似乎有内力在撕扯,慢慢地扩大,咔嚓一声,猛然像河蚌一样打开。我瞪大眼睛凝视着,手中步枪悄悄调到连发状态,一有异动,就乱枪射击。

锅子里面布满液体,首先伸出一只小手,用力把整个身子都拖了出来。从体液中站起来的,竟然是一个约莫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女,摇摇晃晃立着。但是因为反步兵地雷的威力惊人,在她身上穿出好几百个窟窿,流淌着淡绿色的血液。那少女刚爬出锅子,就噗通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已经归天!

我朝萝卜丝对视一眼,从最初的恐惧已经转换到了莫名其妙。怎么在这种怪物里面,居然养着女人?先前我们不是也发现过一个锅子吗?

我心念转动,脸上陡然变色。

不好!倘若这种食人魔怪会从里面变出女人的话,那么我们发现的锅子,其实已经完成了这种过程。而我们发现的少女,浑身赤裸、布满奇怪的液体,岂不是很符合吗?林白水,就和她在一起,有危险!

我心急如焚,提起步枪飞快地跑到营地中间,闯入林白水的帐篷,后者正搂住被巨大爆炸吓坏的瑟瑟发抖的少女。我大吼:“林白水你离开她!”

林白水莫名其妙,问道:“什么?”

我把枪指着少女,额头上满是汗水,几乎是发狂一般地叫道:“你走开,她是怪物,让我一枪打死她!”

林白水大怒,她性格刚烈,向来不顺从我,大骂道:“你疯了,她只是一个孩子,什么怪物呢!”

我毫不犹豫地抬起步枪,指着少女,林白水于是将她紧紧抱住,狠狠盯住我叫道:“不如将我一起打死算了,你怎么了?”

我勃然大怒,老子拼了命来救你,你这个婆娘反而推三阻四。我暴跳如雷,一手扯住林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身体并不是很重,叫我单手就提起。那林白水死命挣扎,我们打架之时,突然砰地一声巨响,我们都吓了一跳,不禁停下来,原来是处于射击状态的枪走火了。

少女啊的一下,猛然倒在地上。林白水慌忙将她扶起来,但见脸颊上划过长长一道痕迹,渗出鲜红的液体。不对!我明明见到那两只东西流出的都是淡绿色液体,而她却是红色的。我杀人伤人不再少数,一眼就看出这是人血,所以这个少女是人。难道我搞错了?

那林白水恶狠狠地扑上来,在我脸上抓了几把,叫道:“你满意了吧!”

老子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佛灭佛,哪知碰到这个克星,顿时落荒而逃,走到萝卜丝跟前,那洋鬼子笑道:“苏格拉底之所以成为哲学家,是因为他有一个凶悍的老婆!”

连洋鬼子都奚落我,当下只能捂住满是抓痕的面颊,正要开口大骂,我的目光射向远处,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第三案、西域魔国 六 汉朝石碑

5

远处那条有两层楼高、绵延数公里的巨大沙丘,犹如一下子挨了数百顿黄色炸药的定向爆破,轰轰隆隆,扬起无数沙尘,好像在黄色的海洋上卷起了一层海啸的浪波。我似乎听到里面有咝咝的怪响,待到砂石尘土渐渐的沉淀下来,在原本沙丘的位置,变魔术一般凭空冒出一段残垣断壁。而在之前,地上的沙子卷起一个漩涡,仿佛放在了一个巨大的砂石计里面,把沙粒飞快地往下陷落,很快吸空。

塔里木盆地地质结构本不是非常稳定,可能在该地地下存在一个巨大的镂空地穴,手雷、反坦克导弹和反步兵地雷的数次爆炸引起地层共振,脆弱的岩层终于无法支撑而塌陷,居然一下子抽干了所有砂石,露出数千或者数万年前的地表。我看到的这段残垣断壁,很明显是人类产物。

考古队的队员们这时纷纷过来,原本大部分人都躲在营地里,此刻危险解除,见到这段墙壁,哪能不心痒。林白水、雷颂贤等一干人,都要过去。

我叫道:“小心地雷!”

林白水原本踏出的脚小心翼翼缩回来。

我关掉机枪,又引着他们避开地雷,一起走到这段残垣断壁前。我抬起头观察,这段墙壁高出地面三米左右,以粘土、砂石和植物纤维间层夯筑。墙段有的地段坍塌严重,呈锯齿状。因掩埋在砂石地下,躲开了风化,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依旧保存完好。蜿蜒于沙漠之中,气势相当雄伟。而在地面上散落了不少绳纹、素面灰陶片、红陶片、碎砖块等物,依稀是秦汉时候的产品。不过中古历史并非我所长,也不敢确定,于是转过头瞅瞅两个这方面的专家。

林白水、雷颂贤,这两个四眼,此刻不约而同地扶正眼镜,借助沙漠里明亮的月光,细细观察墙壁,或不时蹲下身子,捡起一块陶片。那雷颂贤文人酸性发作,竟然吟道:“秦时明月汉时关!这般意境,真的好!”

我眉头一皱,问道:“你说什么呢?”

雷颂贤微微一笑,把一块陶片丢给我,我看着上面,刻着几个篆文,吃力地辨认出:“永乐未央!这是汉武帝时期的!”

雷颂贤点点头,嗯地说道:“不错,正是!此地应该是属于西域都护府的一个重要基地,不过由于时间久远,我并没有听说过在和田以南沙漠一代拥有这么一个基地。”

我听得脑袋嗡嗡作响,因对中古历史实在缺乏了解,当下哪敢应对,顿时落荒而逃,留下两个专家叽里咕噜讨论。

我转头扫视,大部分队员都在兴奋地研究这段城墙,虽然不是原定行程上的目的地,但是考古本来就讲究意外发觉。四下里找来找去,唯独不见萝卜丝这个洋鬼子,这么多人里,我和他算是投缘了,因担忧其安全保障,我便拿着枪搜寻,对了,那个锅子怪物里跑出来的少女尸体呢?

我猛然发觉这个玩意不见了,她在黄色的沙漠上极为明显,估计考古队员们没有人会对一具死的相当狰狞的尸体干兴趣。但见沙漠上还有拖曳的痕迹,当下小心翼翼地追踪过去。我拨开一个灌木丛,看到那具尸体摆在地上,萝卜丝背对着我正不住摆弄。

莫非在奸尸!

当下喉头一阵泛酸,我对这个美国佬的变态可没有信心,于是小心翼翼地凑过去。他突然发声:“是朱吗?”

“嗯,你知道我?”

萝卜丝头也不回地笑道:“我第六感觉察到有人来了,但是背后毫无动静。整个考古队,除了你还能有谁不声不响接近我?过来看看,我有什么发现?”

我把枪口朝天,松了一口气,走近才发觉,刚才由于视线被萝卜丝宽阔的背脊挡住,搞不清他在干嘛,凑近了才发现这个变态竟然把少女的尸体开膛剖肚。尽管明知这个少女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但是她毕竟有人形相貌,此刻看到犹如猪肉一样被劈开,仍旧不太舒服。

萝卜丝满手鲜绿的液体,还握着一把匕首,此刻往地上沙子里擦了擦,指着少女肚皮里的内脏说道:“朱,你看!尽管她是从那个昆虫怪物里冒出来的,但是,各种器官仍然和人类一模一样。”

我腻着恶心,告诉自己,这不是人,只是长得像,凝神看过去。在少女肚皮内部,果真这种脏器都如我看到的人体脏器一样,唯一有区别的话,就是血液是绿色的!

我说道:“她的血是绿色的,说明含有大量铜元素。人体的血液中有血红素,血红素以铁元素为基础,所以呈现红色。虽然铜元素同样能够组成血绿素,但是铜吸附氧元素的能力不如铁,体积一大就有可能供氧不足,因此陆地上绝大部分大型高等生物的血都是红色。但是她的块头不见得小,除非是生活在高含氧环境下!”

萝卜丝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又说道:“我把她整个身体的内部器官都检查了一边,基本发育良好,甚至连内部生殖的子宫也完全成熟,就如人类进入了青春期的一样,但是这里……”

萝卜丝说着,从已经被劈开脑袋的可怜少女里捧出一个鲜绿的脑子,说道:“你看,这么小?”

萝卜丝的大手上捧着一个脑子,几乎只有寻常成年人的三分之一,甚至连婴儿的体积都不如。以这么小的脑子,控制一个人体,实在困难。萝卜丝说道:“令我奇怪的是,虽然脑子很小,但是脑部空间很大,被绿色的液体填充,仍旧有发育的机会。朱,你说说看,这个这么像人、却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女人,究竟是什么呢?”

我迷茫了片刻,终于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地球上光有人类就够了,总不会在这里诞生,要是猜测起来,我想,大概外星人了吧!哈哈!”

突然,背后灌木丛声响,我猛然转身……

幸好不是怪物,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在我们背后的是林白水。刚才我们把全部注意力都贯注在少女尸骸上,一直到林白水拨开灌木丛才惊动。她呆呆地看着我们两个人,那双杏核眼里布满不可思议的神情,先是把目光对着我,再朝向萝卜丝,最后瞄到残尸上,胸脯剧烈的抽动,倏然合上双眼,噗通一下软倒。

我大惊失色,急忙上前抱住了林白水,猛掐人中,又打了几个巴掌。林白水悠悠醒转,第一眼看到了我,还是充满了惊惧,突然又是合上双眼,猛然一把将我推翻,尖叫道:“你们在作甚?太可恶了!”

我回头一看,顿时明了,紧紧抓住林白水的肩膀,大力摇晃,喊道:“没事没事!我们不是在切割人体,你记住,在你对面,是一头流着绿色血液的怪物。”

“是,是吗?”

林白水渐渐恢复平静,原本落在鼻梁上的眼镜让她扶了扶,问道:“你们,解剖尸体干嘛?”

我握着的林白水消瘦肩头依旧颤抖不已,苦笑一下。我和萝卜丝都是战场里出来的,残肢断臂的尸骸见多了,就是在吃饭的时候突然飞来炮弹,把战友削去一半脑袋,脑浆溅到饭碗里,|Qī-shū-ωǎng|依旧能一抹嘴巴吃下去。可是林白水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固然平常各种尸体见着多了,可是几百年前的玩意到底和刚死的新鲜货色不一般。当她看到我们两个围着一具被大卸八块的少女尸体,这般情景是相当骇人,在她眼中,或许我们和食人恶魔无疑。

我说道:“你认为,一个流着绿血的怪物,却和人长得一模一样,不奇怪吗?所以我们解剖了一下,看看有什么异常。对了,你好好地不呆在残垣断壁前,跑到这里干嘛?”

“哼!”林白水下意识地不满,“我们发现了一样东西,叫你们俩一起过来看看,哪知你们在干这个勾当,真是吓死人了!”

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真不知道有什么玩意值得我们这两个暴徒来观摩,不过我毕竟忘了,虽然我只是一个领队,可是萝卜丝却是美国佬货真价实的大队长!

我突然捉住林白水的细腰,将她扛在肩上背过去,笑道:“真是对不住啊,老婆,我就把你抬过去,算是赔罪。”

林白水恼羞成怒,拼命在我背上乱捶,骂道:“死鬼,你存心叫我丢脸是吗?我堂堂一个历史系讲师,叫老公像猪八戒背媳妇一样扛来扛去,成何体统!”

我哈哈大笑:“我正好姓朱,来来,好媳妇……”

啪!

挨了一巴掌。

我摸摸脸上,此刻虽然己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但是还火辣辣地生疼,转头瞟林白水,女人白了我一眼,扶正眼镜,不理睬。唉,林白水这人,就是太一本正经,从我认识的那个两条辫子的小丫头开始,直到现在二十五六的妈妈,根本没有变过,而且越发严肃,稍微调情一下,顿时被骂的狗血淋头。

我收回心神,正眼观看。方才的时候,雷颂贤和一干队员,方才在整理镶嵌在墙壁中镇邪的铜钱,突然墙壁倒塌,想不到竟然在墙壁中另外埋藏了一块石碑,顿时大惊失色。这块石碑高约两米,上尖下方,为“圭”形状,碑身长方形竖石。他们小心翼翼地整理,拿猪鬃刷慢慢地擦去外表泥土,然后在碑身上露出无数阴刻弯弯曲曲的汉隶。我所识汉隶不多,阅读相当吃力,只能勉强从跋上看出,这是汉元帝时代的遗物,到底在说劳么子,看不懂。

不过雷颂贤这个老头,却是相当熟悉,只见他慢慢地抚摸着碑身,手指开始颤抖,面露喜色,叫道:“想不到居然是这个碑文。”

我问道:“是谁的?汉人的碑文立于此处,我看多半是夸耀战功。”

雷颂贤点点头,笑道:“正是!而这碑文讲述的主人公,正是陈汤!”

“陈汤?”我依稀有记忆,好久才想起,“那个讲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英雄。”

萝卜丝虽然不识该人,但是听到这句话不禁叫道:“好大气魄!”

雷颂贤摸着碑文说道:“这里,正是记叙了他带领兵卒,受于阗的邀请,一起歼灭邪恶的阿修罗国!现在我们所处的和田地区,正是古于阗国的国度。于阗乃是西域文明大国之一,地处欧亚大陆教会的腹地,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www奇Qisuu书com网,约在西元前六十年归属汉。”

我疑问道了:“所谓阿修罗国,似乎是佛教用语。我记得,两千多年前,佛教并没有传入中国!”

“此言差矣。佛教的创始人和孔子大约同时代,到了西汉元帝时期,佛教在西域已经相当流行。不过,这个阿修罗国,我倒是从未听说过,是不是只是一个部族的名字,还是指代匈奴人?”

林白水乘机讥笑我,报复那一箭之仇,这女人心眼未免小了点。

雷颂贤一直盯着碑文,说道:“不,它是货真价实存在的一个国度。阿修罗者,意译为‘非天’,生性好斗残忍。男性阿修罗五官不端正,可是女性阿修罗的相貌非常美丽。据说阿修罗国是从很远的西方迁徙过来,因该国由一群女人统治,可是又异常残忍好斗,所以于阗国人便称呼其为阿修罗国。”

我一愣,这不是和亚马逊女战士、桃花石国人很像吗?推算时间,那亚马逊女战士离开小亚细亚来到中亚,正好符合时间。我扭头再去看萝卜丝的时候,只见他面露惊讶的表情,嘴巴蠕动几下,但是终于决定听雷颂贤讲完再提问。

雷颂贤讲述完阿修罗国的来历,便又转身,面对着碑身,细细回顾,似乎历史又回到了西元前时代,他慢慢说道:“根据碑文记载说,很久很久之前,于阗以产麻出名,因西域日照充沛,麻的质量很好,甚至远销到中原内陆,有一天,大汉帝国的首都、世界的中心之都,突然行销了一种血红的麻巾……”

两千多年前的大汉帝国首都长安繁华之极,这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乃是世界中心,东西商人往来不已,倭国的海角、占城的珍珠、北海的貂皮,以及西域的宝石,四方货物,应有尽有。有一天,突然在市面上流行一种名叫绛红巾的麻巾。这种麻巾鲜艳夺目,仿佛是人血浸泡过一样,永不褪色,而且更加神奇的是,它对男人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把绛红巾当作饰品佩带在身上,无一例外会把花心的男人从外边勾引回来。虽然绛红巾的价格是同等长度的丝绸的好几倍,但是依旧在长安富豪贵族妇人的争抢下畅销不已。

但是奇怪的事情也发生了,在长安城里,连续出现妇人神秘死亡的的事件,她们浑身干枯,犹如被抽干了鲜血一样!而且她们都佩带着绛红巾,那围在脖子上的麻巾,仿佛把妇人的生命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一样,异常鲜艳!

在宫中的汉元帝震怒之极,因为他的一个心爱妃子,也神秘的死去,限令查找凶手。有西域于阗使者看到了绛红巾,不禁失声说道:“这不是魔国的魔物吗、为何在大汉公开销售?在我国,即使用手碰过一次魔物,也会被斩首!所谓的绛红巾,就是用活人鲜血浸泡的魔物,会吸收他人性命,保持自己的永恒!”

汉元帝问道:“你说这是魔国的产品,大汉在西域经营了数百年,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魔国?”

于阗使者拜倒哭喊:“皇帝啊,伟大的皇帝啊!自从几十年前从遥远的天竺迁徙来一群魔女,我国快要被灭族了!这群阿修罗,她们先是假意以美女贡献给我国国王,迷惑国王提供给她们一个住所。阿修罗魔女们立国之后,立即翻脸!她们是人间的恶魔,固然貌美如花,但是却要吃人肉!之前每日要求国王送给她们三十个健壮的男子食用,老国王昏庸无能,竟然答应了魔女的请求。自从新王登记之后,奋发图强,把魔女的妃子赶出宫中。魔女们愤怒了,用邪恶的魔物攻击我国,每日捉走一百个活人生吃,把一个山谷吃的都是人类的累累白骨。我国现在处在灭国边缘,请伟大的皇帝替我们主持公道!

汉元帝大怒,派遣了宿将陈汤前往西域剿灭阿修罗国。陈汤率领了三千汉军,招集西域十几个国家两万大军,浩浩荡荡前往阿修罗魔国。其实魔国已经成为西域公害,每日不断地派出魔物捕猎活人,西域各国对其恨之入骨。

陈汤一路攻掠,终于杀到了阿修罗魔国的中心魔鬼城。魔鬼城是上古时期魔鬼的住所,怪石林立,妖物重重。阿修罗的魔女王出来,她有着血红的嘴唇,弯弯的眉毛就像月牙,湛蓝的眼睛就像宝石,脸庞如满月一样完美,任何看到她的男人都会跪倒在其裙下。

阿修罗的魔女王说道:“我们与你们华夏族往来无怨,今日无仇,几千年前我们在极西昆仑上瑶池的时候,我们的女王西王母就和你们的周穆王交往,为何到了现在,你们反而与我族为敌呢?”

陈汤回答:“你们吃人的行径就是人神共愤,再说你们和穆天子的交往那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和我们大汉天子无关。我代表西域的百姓,剿灭你们魔国!”

说完,陈汤用布蒙上眼睛,唯恐受到魔女的诱惑,他听风辨影,一箭射中魔女王。然后率领手下的士兵冲入山谷。山谷中真是惨不忍睹,到处是死人的尸骨,密密麻麻,还有一些活着的人,身子已经被吃掉了一半,场面更加惨烈!

陈汤和他的士兵们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与魔女们的魔物不断搏斗,终于战胜了魔族,将她们赶出了西域,临走之时,魔女王愤怒地叫道:“我会回来了!等我回来了,一千年后我必定带来千百倍的报复!”

自此西域再无食人魔国,但是为了提防他们再次回来,而后人又忘却了,陈汤特意篆刻这块碑文,警示后来者!

雷颂贤此刻讲完了碑文上的内容,我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这究竟是传说,还是历史?难道历史上真的有食人魔国?但是任何史书和发掘的文物,都没有类似的记载!”

雷颂贤思量片刻,说道:“比较难说,既然这块碑文郑重其事的记述了这件事情,那么就是说事情绝对不假,而且是亲历者陈汤自己的记述。或许是处于某个原因,因而没有在正式史书上流传。”

萝卜丝突然说道:“我赞成你的观点。即使无法从正式史书上看到记载,但是有民间传说的旁证。虽然因为时间的久远,已经散失了不少内容,但是事情的真相,却始终留了下来。譬如在民间的《西游记》中,差不多所有的食人妖怪都集中在西域一代,你说,这难道是巧合吗?不,我宁可是怀疑是流传过久的失真现象!”

我哭笑不得,大伙是不是被洗脑了,被一个传说搞的煞有其事一样,回头看了林白水一眼,倒是这女人默默不语,保持意见,过了一会儿说道:“西王母是否存在?为什么在碑文中,那个魔国女王会自称西王母的后裔,并且乃是迁徙过来的?罗伯特先生,你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民族迁徙,不妨考证一下!”

萝卜丝摸摸脑袋,说道:“也好,对比一下,或许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

他蹲在地上,随手拿起一个弹壳在沙地上乱画,汉字很糟糕。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从西元前十二世纪开始有传说左右

乙:周穆王:公元前九七六年到九二二年在世,传说于九六四年开始西游。

甲乙推导,时间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

乙:周穆王:阴山以西行车一万二千里,大概到现在土耳其黑海一带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高加索山脉

乙:西王母: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昆仑之丘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我蓦然一怔,难道,西王母与亚马逊有关?

萝卜丝越说越兴奋,那张被沙漠毒日晒成古铜色的脸皮发烧,红得和关公一个德行,显示其体内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血液循环加快,居然把酒糟鼻子加热成红炭。有时我在恶毒地想,是不是萝卜丝抽烟向来不用打火机?光是用他的鼻头就完全可以把香烟点燃。萝卜丝眉飞色舞,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地双手乱挥,美国人本来就是一个奔放的民族,若是此刻还镇静地蹲在沙漠上,我怀疑都是德国佬了。

萝卜丝大叫道:“西王母和亚马逊女王之间,存在着种种不可思议的离奇相近,所以我们几乎就可以认定,两者一定是在不同地区对那个神秘的女性部落首领的不同称呼。这次来到东方果然没有错,我说过,很多消失的民族在中东再找先去无异于大海捞针,只有在东方,才有如此神奇的发现。现在我们确认了假说,唯一的任务就是寻找支持的证据!“

雷颂贤还在瞪着那块汉代碑文,出于东方人独特的沉静性格,他对萝卜丝的发癫毫无兴趣地当作不存在,但是倏然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他拉住我的胳膊叫道:“快快,朱领队,给我看看地图!”

当下我从背囊里取出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地图,把地图摊在沙漠上,雷颂贤也取出了他的地图。当然,对于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来说,他的地图是西元前汉代西域形势图,他对比着两张地图,枯瘦的手指瞄来瞄去比划,越来越颤抖不已,好像得了帕金森综合征一般,他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仰天大笑:“天诚不欺我!我老父的确认果真不假!现在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找塞人遗迹了!”

我们都听得莫名其妙,一时无法联想,那雷颂贤此刻镇静下来,又拿出一份民用地图,对照着古西域地图,手指还在不时抖动地比划画圈,一边指向一边口齿含糊地解释:“你看,你看,这里,对,就是这里!我父亲找到的塞人石像遗迹,和阿修罗国的地点,岂不是重合在一起?”

我看着两张地图上,一张现在地图是标明古代塞人遗迹,另外一张则是圈着阿修罗国之魔鬼谷,陡然怔住,确实如此,我怎么一开始没想到,早知如此,老早抄近路过去,还等什么在沙漠里苦苦搜寻吃苦呢?

雷颂贤老爹的故事不知是其处于炫耀,还是存心要大家留下印象寻找,雷颂贤反反复复,不下讲了七八遍,听得老子耳朵生茧,再洗脑下去,就要当作是自己老爹了。

林白水秀眉微蹙,女性的敏锐精密地发扬出来,说道:“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也!您的父亲,他不是一直在搜寻超古文明的遗迹吗?但是,这和阿修罗国有什么关系?倘若说阿修罗国与亚马逊人有些联系,这倒是可以理解。而此刻又忽然扯上了塞人,三个事情扯在一起,我都有点搞糊涂了!”

雷颂贤狡猾地摇摇手指,国人本无这个习惯,一切都是从洋鬼子那边学过来的,我看着有些讨厌,又是对林白水做出这个姿势,几乎有调戏之嫌,暗地里琢磨,找机会定要折断这条手指!

他说道:“一时三刻,去揭开亚马逊、阿修罗和塞人的关系,确实有点困难,但是联系他们的,却都是超古文明这条线索!”

“何解?”萝卜丝满面疑惑的问道,“难道您认为亚马逊女战士们都是外星人?”

雷颂贤摇摇头说道:“不,你们都错了。你们都总是被事物表面的现象迷惑,假若换一个角度思考,比如亚马逊部落从小亚细亚迁徙到东方的路线,你们会看到什么?”

萝卜丝一怔,赶忙掏出他的地图,摊在沙漠上。这张地图满是洋鬼子文字,我不太识得,好在一看地形就知道这是亚洲地图。萝卜丝的毛手指首先落在黑海一带,这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发源地,之后沿着海岸线,穿过两河流域,弯弯曲曲延伸到了印度河流域,然后折转向北,穿过巨大的高耸地帕米尔高原,来到西域塔里木盆地。

萝卜丝说道:“她们,并不是在迁徙,而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不错!”雷颂贤赞扬道。

萝卜丝继续说道:“假若是迁徙,必然应该寻找最佳的路线,避开沙漠、高原等一系列恶劣的条件,但是亚马逊却反其道行之,这是为什么?假说有敌人追击,那真是疯了,亚马逊部落以武力强盛闻名,因此必定不是。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她们在追寻着什么!我一开始不太明白,但是手指落到印度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里不是有史前超古文明遗迹吗?再看到塞人石像,我才恍然大悟,亚马逊女战士,她们一直在追寻着史前超古文明的足迹!或许她们得到了某种启示,或者她们根本就是超古文明的后裔!”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亚马逊女战士在刚刚出发的时候,才是一个保持原始状态的民族,但经过一千年的旅行,辗转到了西域的时候,已经能够操纵在陈汤口中的巨大魔物了,显然他们有人不少发现!”

我又疑问道:“但是,这和塞人有什么关系?塞人是新疆北部最古老的一个民族,大约在三千年前,西域大部分地区都是塞人的天下,他们通常被描述成可怕的独眼巨人。不过到了两千多年前,就渐渐失去了塞人的记载,或是灭族,或是融入他族。塞人留下了不少历史遗迹,在阿尔泰山高处的一个山谷中,到处林立着巨石拼合起来的图案,还有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石堆,一干无聊专家说是外星人遗迹,不可信!”

雷颂贤沉吟道:“塞人属印欧人种,祖先是雅利安人,大概在四千年前,雅利安人开始迁移,先是穿过黑海大草原,跨过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一部分人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的旁遮普邦,慢慢向东到印度河流域。一部分人进入伊朗高原,越过帕米尔高原,进入西域,这些人就是塞人的来历。而到达印度的那批人就是现在印度人的祖先。不难发现,他们的路线和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路线几乎一致。这有什么原因呢?如果对照一下地图,可以看到,他们共同开始的地方,就是黑海一带!”

我顿时恍然大悟,说道:“黑海以及两河流域的中东地区,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发源地,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如果从地质角度考虑,一万年前,地球还处于冰河时期末期。整个地球的环境都非常糟糕,寒冷干燥,相对而言,黑海那一带有巨大的山脉阻挡,情况稍微好一点。如果真的存在超古文明,在那里会相对保存完好一点。”

雷颂贤欣喜地接下去,老脸上满是幸福,一下子年前了二十岁一样:“正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超古文明最终还是灭绝了,但是他们留下的东西,相继让差距一千多年的塞人祖先和亚马逊女战士发掘,为了追求巨大的力量,两个民族不约而同地过来到处迁徙寻找,一直都来到了西域。”

“不过,”我阴森森地问道,“这些迁徙的亚马逊人被成为食人魔女,据我所知,人类蚕食同类,除了饥饿与仇恨,另外或许宗教原因,但是也不会大规模吞食。以那些阿修罗的行径来看,几乎当同类为食物,实在太可怕了!这是为什么?”

萝卜丝哼的一下,以其西方人的独特人文哲学解说道:“人类本身就是天使与魔鬼的综合矛盾体,一方面,拥有超乎一切生灵的智慧,一方面,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过来,数万年的岁月并不能磨灭人本身残存的野蛮残暴兽性!翻看人类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血淋淋的吃人历史!我在这里并不是打比方,而是货真价实的吃人!早在六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蚕食自己的同类,甚至脱离蒙昧之后,残暴的食人还会因饥饿、仇恨与信仰吃人。贵国十六国的历史时期,蛮族将领苻登领兵征战,在并非饥饿的情况下把杀死的敌兵充作军粮。因此大规模吃人并不罕见。”

我摇摇头,回答道:“似乎你误解了我意思,我是在说,假设你的假说成立,即阿修罗国的魔女乃是上千年前的亚马逊部落女战士迁移过来的话。据我所指,希腊人的任何记录中没有亚马逊女战士食人的记录,虽然她们对待敌人和男人非常残暴!然而一千年过去了,她们的社会文化不仅没有改进,反而落后退化到了野人阶段,居然以同类为食,你说,奇怪吗?”

林白水一直在倾听我们的辩论,忽然说道:“我想,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解释?”

我说道:“什么角度?”

林白水淡淡地说道:“其实也不复杂,而是从社会阶段变迁的角度解释。在最初的奴隶社会,尽管这些奴隶也是人,但是在奴隶主眼中,根本就是和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本身已经不把奴隶视作人。既然不是人,而是牛马一样的动物,那么人吃动物的肉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的文明发展太早,奴隶制很早就结束,进入了封建制度时代,到了汉代,已经是东方社会时代,在当时汉人的心目中,人权的概念已经非常清晰,纵然发生虐待和屠杀,但是却很少有集体性的食人行为了。可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出发之时,才处在母系氏族时代,一千年的动荡迁徙岁月,不仅没有任何改进社会制度,而且,假说她们得到了超古文明的力量的话,已经把自己视作神一般。神享受人肉作为祭品,这在任何民族的早期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赞叹道:“厉害!仔细想想,非常合理,不亏是我老婆!”

林白水哼了一下,说道:“我聪明和是你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道:“当然有关系,而且关系莫大!自古以来,一个成功女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的男人!武则天背后的李治、叶卡特琳娜二世背后的彼得三世!”

林白水哭笑不得,柳眉倒竖,叫道:“找死,你!”

雷颂贤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速度!”雷颂贤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速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及时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铁器再到铜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速度越来越快了!”

雷颂贤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发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速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颂贤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发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颂贤,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颂贤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颂贤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颂贤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颂贤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颂贤疑问道:“什么错误?”

林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酷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超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超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发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超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超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超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颂贤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塞人石像那里!”

林白水忽然说道:“等等,我想起了什么事情,再让我想想。啊,我记起来了,你们有谁记得,一九八八年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发现的吐火罗文石版,上面记述了一个可怕的故事!”

“我知道。”萝卜丝说道,“《国家地理杂志》为此还专门制作了一期传记,以纪念这个伟大的发现。上面记载的历史,说是很久以前,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记载,但是根据考证,推断是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也就是三千年前。传说西域有一个古老的食人魔国,她们的首领都是女人。她们残害了西域无数年,直到来自东方的伟大国王,带领他的勇士们,前来攻击魔国。但是初战惨败,他只好向西奔驰数万里,与西方一个大部落的女皇合作,这才攻陷了魔国,消灭了魔女们。而这个国王,人们通常认为他就是周穆王!而那个部落,也有人认为是亚马逊的女人国!”

我顿时哑然,说道:“既然亚马逊的女人是解放者,怎么变成食人的魔女呢?”

“或许因为时间过久,结果混淆了。”

林白水沉静地思考片刻,说道:“其实我们都想错了,仔细整理一下,真正的历史其实是这样的!”

她捡起一张纸和笔,画起图表来,这样的表述比口头解释清晰多了。

远古时代:西域被魔女占领,统治整个地域。

三千年前:周穆王西游,与魔国发生战争,最终惨败,因此不得不寻求盟友的帮助。他向西到黑海一带,与亚马逊部落回合。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亚马逊部落与魔国势不两立,同意出兵。由于部落人口众多,首批女战士与周穆王一同回到西域,击败魔国。但是魔国女王发誓将在一千年后回来,同时整个亚马逊部落也开始迁徙。

汉元帝时代:第一个一千年已经过去了,魔国再次复苏,也就是阿修罗魔国。但汉朝已经在西域建立了强大的统治,很快被陈汤率领的军队击败,魔国再次覆灭。亚马逊部落根据历史记载,已经迁徙到了如今印度东南一带。

西辽帝国时代:第二个一千年过去了,魔国再次蠢动。此刻西域没有强大的统治集团,魔国也改变策略,勾结西辽贵族,统治西域地区。或许野蛮的蜜人风俗,就是他们发明出来的。这个帝国稳定地统治了九十多年,直到被蒙古人摧毁。”

林白水抬起头,对我们说道:“现在,可以说是第三个一千年到来了!”

我哈哈大笑,说道:“不会那么巧吧,居然让我们碰到。不过这个魔国现在有的话,很快就完蛋,都是年代了啊!”

萝卜丝微笑说道:“只是推测而已,不过我倒是有一点疑惑,那些奇怪的生物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说道:“地球大得很,鬼知道还有什么我们没有见过。”

林白水扶着眼睛,目光移向石碑脚下,疑问道:“等等,这里还有什么?”

原来在石碑底下,居然还藏着文字,因为方才叫沙子遮住了,我们一时看不到。林白水撩起袖子拨开沙子,解读上面的篆文。

“我们大汉的军队和西域诸国的盟军,战胜了可怕的魔国。为了防止魔国的再度兴起,我们夺走了魔国赖以生存的魔晶。封存于此地。永远不要再唤醒可怕的魔国!”

林白水回转头看了大家一眼,说道:“大家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大家都摇摇头,所有文物都已经仔仔细细地搜索过一遍了,根本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对萝卜丝说道:“你人不认为,刚才那些人形怪物,其实就是魔国的魔女们,经过了一千年,她们再次复活,前来此次强多魔晶!但是恰巧就遇到了我们。”

萝卜丝说道:“极有可能,但是魔晶去哪里呢?”

魔晶已经离奇失踪了,或许这也是一件好事,一想到那些可怕的人形魔物,我就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我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东突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发。估计大概走个一天左右就可以到达魔鬼城。”

众人纷纷散去,原本在清理汉碑的工作人员也停了下来,钻进帐篷休息,林白水过来问道:“恒淮,你呢?”

我苦笑一下,这就是作为领队的苦楚啊!在别人都可以睡觉的时候,还得守夜,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无奈地朝林白水摇摇头。她知道我的辛苦,便不再多说废话,过去亲了一下我的嘴唇,只说注意身体,便离去陪那个奇怪的少女去了。

我把萝卜丝的步枪要来,躲在灌木丛中隐蔽放哨,路遇本.拉丹的时候,那个倒霉的家伙还是趴在沙漠上,裤子扒下,光溜溜的屁股一直贴着地面,模样甚是有趣。其实沙漠昼夜温差相差极大,夜里接近零度,本.拉丹冻的受不了了,一见到我就急忙大叫:“看在同是安拉信徒兄弟的份上,你帮我把裤子穿上吧!”

我心中好奇,用枪头戳戳本.拉丹的屁股,问道:“喂,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兄弟?我可不是回民,也不是回教徒!”

本.拉丹叫道:“穆罕默德说过,天下的人都是一家人,不论你是异教徒还是信仰安拉的人。假若你把我放开,我就带你去看一样好东西!”

“嗯,你还藏着好东西,小子,什么玩意?”

本.拉丹狡黠地挤挤那双牛眼,笑道:“你将我放开,我便带你去看!”

我心中暗自思忖,老子步枪在手,估计那个本.拉丹也搞不出花样,当下就掏出匕首,把本.拉丹绑着的绳子割断。后者一得到解放,赶忙拎起裤子,系上腰带,然后摸摸一直被捆着的手腕,站了起来。

我顿时目瞪口呆,本来这个大胡子蹲在地上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站起来,我发觉这人的个子极高,几乎有一米九,光站在我面前就如一座大山一样的人物,好在身材偏单薄了一点,我估计即使没有步枪,肉搏可以在二十秒内搞定。

我用枪一戳本.拉丹的屁股,他个子太高了,我端着的步枪正好对着他屁股,不戳白不戳。

本.拉丹不满地瞪着我,这天他的屁股受到虐待最多,虽是如此,我也没有见到他暴走,而是向前走了几步,翻开了草皮,来到刚才藏匿枪支弹药的地方,先跳了下去。我唯恐其取到武器翻脸,赶忙跟进去,若是稍微有异动,直接一枪毙命算了!

本.拉丹走在前面,我掏出一只打火机,扔给他点燃照明。这家伙倒是也老实,并没有去弹药箱那边动手动脚,而是径自来到坎儿井的积水坑,撩起袖子摸索,片刻从水里捞出一块用油纸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本.拉丹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放下,打开!”

我用枪指指,命令道。

本.拉丹小心翼翼地把物件放在地上,一层层撕开油纸,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一个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指着本.拉丹冷冷问道:“这是什么?”

本.拉丹入迷地盯着紫色水晶体,嘴巴扭成一边,非笑似笑,眼神中显示一种迷茫的色彩,似乎在呻吟一般,许久挤出一段语言:“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在这里挖掘地洞埋藏枪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东西,因为估计很值钱,可以用作我们对圣战资金来源的交换物,所以又藏了起来!”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反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喝道:“把它包起来!”

本.拉丹唯唯诺诺,我用枪一戳他屁股,才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我心头狂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晶,居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第三案、西域魔国 七 女儿国度

2

两人一起爬上了洞口,方出洞口,但在帐篷入口的沙子里,猛然跳出来两个穿着当地土人服饰的人,脸上蒙着防沙的黑巾,只在之上露出一双栗色的眼眸,狠狠盯着我,他们手中各提着一把老式美制卡宾枪,用汉语喝道:“站住,放下武器,举起手!”

我顿时凝住,想不到他们竟然直接在沙子地下埋伏,难怪我派出的岗哨一点消息都没有,居然让这些家伙摆了一道!他们将我们包围,虽然以自动步枪的射速,足以将其射杀,不过对方已经布防,那时恐怕我也已经毙命,只得乖乖放下步枪。那本.拉丹大喜,丢下紫色水晶就张开双臂扑上去,满口胡言乱语:“我的弟兄们,终于来救我……”

其中人毫不客气地一枪托砸翻本.拉丹,骂道:“哪里来的大胡子,要是再不老实,当心毙了你!”

本.拉丹缩在地上唧唧歪歪,看来伤的不轻。

我哑然禁口,不声不响地挤到林白水身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我粗略打量一下,这帮人约莫二十来个人,十多人的固定将我们看住,剩下十多个人则游走放哨,我隐隐发觉黑影闪动,甚至布置了暗哨。心底顿时咯噔一下,这帮人不简单,布置极有正规军风范,绝对不是一帮土匪一样的乌合之众!到底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缠在我心里,越发疑惑。

说话间,这帮人行动起来,把我们带来的家么搜罗一空,大到帐篷,小至火柴,甚至连死的骆驼也不放过,杀掉放血切肉,斩成数块装入袋子。我看的目瞪口呆,真是一帮穷极无聊的土匪!活像是周扒皮出场,差不多连沙子也要剥层皮了!

之后土匪们——我基本认定他们就是土匪,强迫我们上路。此刻凌晨一两点,我抬头看天,沙漠上空透明度极佳,满天繁星,辨认星座确认我们在向东走,也就是我们原来预定的方位。一群人好像羊羔一样被赶着慢吞吞在沙漠上行走,从凌晨走到白天,众人一夜没有休息,本已疲惫不堪,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摆在了我们面前。原本我们都是骑在骆驼身上,省力不少,此刻只能靠着两只脚,沙漠上行走又比平常耗力数倍。当日头升起,火辣辣的毒光几乎消磨了我们最后的一丝力气,每每从沙子里拔出一只脚,转眼又落入滚烫的沙子中,似乎在烧热的铁板上行走,片刻就有人体力不支,噗通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队员慌忙抢救,但是这时上来一个土人,抡起骆驼鞭子没头没脑砸下去,把众人赶开,叫骂道:“你这个无能男人,不要装死!赶快起来!”

我勃然大怒,飞身上来,一把扯住那家伙的鞭子,硬生生夺下来,使得那人不禁一愣,倏然退后几步,抽出步枪喝道:“大胡子,你找死?”

我挺胸正义凛然地叫道:“你疯了,白天行走沙漠本是大忌,又在夏日里,你不要人活吗?”

那人狞笑道:“要你死就死,大胡子,可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

那人心狠手辣,当真把手指扣向扳机,想要击杀我。若在平常,以我的身手绝对可以轻易避开,但是此刻身边都是队友,他们可不像我这般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所以我只能一个健步蹿上前,逼近那人。

砰!

对方已经开火,我也脱离了队友,一个侧翻身,尽量避开子弹,突然右肩头一热,好像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立马后退几步,勉强站稳,随之火辣辣地开始疼痛起来。

那人没有一下子将我打死,偏偏他的步枪是老旧的步枪,只能像三八大盖一样上膛,我哪能让他称心如意,趁此间隙,踱步上前,用完好的左手狠狠一拳,砸在这个家伙的脸上!

我膂力奇大,早在军中就有铁拳无敌朱恒淮的外号,最近家里养的小鬼看了日本人的大毒草,居然叫我铁臂阿童木,不管怎么说,我恨极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用上千钧力。咚!砸在那人脸上,就如风筝吃了风力,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面纱落下,我猛然愣住,对方竟然是个面目姣好的娘们!

一声暴喏,其他的土人拿刀拿枪,团团将我围住,心中忿恨我伤了同伙,正要动手,忽有人高声喝道:“住手!”

他们的首领骑着骆驼踏踏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长条的人,打扮与那些手下并无不同,一身白色的当地麻布宽袍子,脸上蒙着纺纱黑面巾,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气质,不怒自威,一见到首领过来,其他手下就纷纷敬礼,首领那双露在外面的栗色眼珠瞟了几眼,皮鞭一指,毫无感情地说道:“把一心抬下去。”

然后首领从骆驼上低下头,霸道十足地睨视我,太阳落在他背后,巨大的阴影顿时将我整个人包裹起来,我眼睛眯起来,听到他冷冷地问道:“你不怕吗?”

“哼,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上过战场,杀人放火,绝对不比你们干的少。那么多战友都归天了,老子早将这条命看淡。只是我作为领队,自然要对我的队员负责!”

我毫不示弱地对视对方。

他扬起骆驼鞭子,那些手下一见之下,哗啦把枪都抬了起来,一下命令,立时会将我打成蜂窝,我顿时暗暗戒备,收缩肌肉,蓄势待发,说什么也要拉个垫背的,只要不是打中脑袋,老子一时还死不了,定将你弄下骆驼,陪老子的葬!

“休息,喝水。”

土匪首领淡淡地说道。

出乎预料,我稍微愣住,那首领一扬鞭子,转身走开。

土匪部下们一言不发,也散开到周围,只是将我们包围起来。大家如卸重负,方才已经有念头决一生死,此刻纷纷有气无力地坐下,互相靠在一起。林白水面目扭曲,发疯一般扑上来,在我的伤口乱摸,满手都沾满鲜血,死死盯着,浑身不足颤动,眼神中惊恐不已,我笑笑:“放心,你老公不是第一次挂彩了。女人,不要废话,帮我把衣服撕开!”

林白水一边帮我把伤口附近的衣服撕开,一边唠唠叨叨埋怨:“死鬼,你逞什么能,他们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土匪魔头,幸好只是肩上中枪,要是脑袋上呢?你死了,我铁定改嫁,文清就跟她新爹的姓!”

我哭笑不得,知道这是林白水在赌气,撕开衣服,伤口血淋淋的,子弹洞上血肉外翻,不住流出浓浓的血水。我说道:“林白水,把你头上的发夹拿下来,等下我运作肌肉,把子弹挤出来,你抓住机会,一定要夹出,知道吗?”

林白水犹豫等点点头,满面关切,就身手从头发上拿下发夹,在内衣里擦擦干净。我一运气,扭动右肩肌肉,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肌肉纤维却被打断了不少,稍稍一用力,触动神经,只觉得满身寒气冒出,仿佛不是沙漠,而是深处南极万年冰山之下一样,几乎要昏厥过去。林白水性情刚烈,这时冷静下来,见我有点不行,甩手就是两个巴掌,刺激我不要昏迷,同时叫道:“出来了,快,再用点力,就像女人生孩子,加油!”

林白水突然拿起发夹,往我肉里一刺,我痛地大叫一声,肩头肌肉一抖,已经拿出了子弹。

林白水随手丢下子弹,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冷汗涔涔,好像是刚刚搞对象那段时间,一口气做了十次那么累!

“你很勇敢!”

头顶响起一个声音,我抬起头,正是土匪首领,他随手丢下一个瓶子,一言不发,转身又离开。

林白水好奇地捡起瓶子,拉开木塞闻闻,说道:“是酒!”

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正好消毒,我没力气了,老婆你帮我涂一下。”

林白水仰头饮了一口,小心翼翼地把烈酒往我伤口喷洒,顿时钻心的疼痛,但是比起刚才哪会儿,便感觉好多了。之后林白水撕下自己的全棉内衣,帮我包扎好伤口。

众人又饥又渴,眼见那帮土匪痛饮凉水,炙烤骆驼肉,见我刚才的表现,胆子大起来,纷纷叫骂不息,土匪们怒目而视,但是方才的情形看到,也不敢太过分,倒是那首领颇通情达理,不刻派人送来了饮水和干粮,还有两块烤熟的骆驼肉,却是专门给我的。

约莫休息了半个小时,众土匪便纷纷把我们赶起来上路。饶是我体格再是健壮,挨了一枪,流血一斗,加上昨夜战斗不息,从凌晨走到傍晚之后已经体力透支,脚步虚软。倒是林白水这女人,到底是东北娘们,女人耐久的特性显现出来,到了最后则是她搀我行走。

到了傍晚时分,我们仍然在沙漠里辛苦地踱步,身体老早疲惫不堪,同样的土匪们也是有气无力,背着的枪也是歪歪扭扭。倘若此刻出击,定然一举击溃,可惜的是我再也无力发动攻击。不过,在我的手里,迄今还握着一张王牌。

这张王牌,就是萝卜丝!

萝卜丝这个人不简单,隐隐约约透出一副参军几十年的老兵特色,极富战斗技巧,为人又狡诈,倘若叫我和他一对一单打,胜负难说。但是在人群中,我并没有见到萝卜丝的身影,显然他一旦发觉情况不妙,立时遁身。以其个性,加上他的几个队员都被土匪捉住,定然不会只身脱逃,而是悄悄追踪上来,抓住机会,一举击溃土匪。一路上我每次趁休息,都留下了不少只有我们士兵才能明白的暗号。我眼望天边,落日犹如沉入酱缸的染料,把天际与地平线染地血红一片。

我们翻过一座沙丘,站在沙丘脊上,眼前豁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骷髅头图案,凸出在布满深浅不一沟壑的大地上。其实只是千百万年来,在起伏的山坡地的一块巨石由于风雨剥蚀,被狂风雕琢得呲牙咧嘴,天然鬼斧神工,惟妙惟肖,更是由于周围密布了血红、湛蓝、洁白、橙黄的各色石子,宛如魔女遗珠,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初见之下,顿时大吃一惊,感觉就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把被斩杀之后,遗骨落在了凡间,那骷髅头斑斑驳驳,就像是被人砍了无数刀,裸露的石层让傍晚的斜阳染地仿佛涂满血水,空荡荡的眼窝里猛然冒出两团火,血牙张牙舞爪,一阵风吹过,似乎隐隐约约听到来自死亡世界的狰狞狂笑。

但是那帮土匪就如回家一样,高兴地蹦蹦跳跳,欢呼雀跃,而雷颂贤凝视着眼前一片深沉的阴森景象,却吃吃地说道:“这,这不是我们一直魔鬼城吗?”

土匪们推推搡搡,将我们犹如赶鸭子一样,驱赶至骷髅头巨岩前。靠近骷髅头巨岩,远看甚是可怕,近观也不过是一块表面被风沙侵蚀的坑坑洼洼的雅丹地貌岩石。其体积极为巨大,我估计可能有澳大利亚那红色的大堡礁那么庞大!突然骷髅头巨岩的嘴巴里钻出几个小小的黑影,仿佛尸骨里面吐出的蛆虫,慢慢爬下,近了才看到这是两个和土匪相同打扮的人物,朝首领问道:“回来了?将那帮恶贼从我们的圣地驱逐出去了吗?”

首领气魄大的紧,哼的一声,表示回答。那两个蛆虫立即爬上骷髅头的牙齿间,缓缓放下楼梯。土匪们驱赶我们上去,进入骷髅头巨岩里面,我环视四周,这边乃是极佳的防守阵地,易守难攻,地址偏僻,又深处沙漠腹地,难怪我来回塔克拉玛干数次,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帮土匪!心底寻思,他们虽然穿着当地土人的服饰,但是说了一口流利的汉语,甚至有江淮一带的口音,已经在暗暗怀疑,难道他们是当年流落到沙漠里的国民党残部?

其时天空西面暮日已经降落,无月之夜空繁星点点滴滴。而在骷髅头巨岩里面,夜幕笼罩,而土匪们个个都是猫头鹰眼,没有打灯,伸出手臂即看不到手指,似乎在黑暗中,随时会挑出可怕的魔鬼!夜风呼啸,在雅丹岩石之间穿梭,发出惨烈的呼叫,于是在骷髅头巨岩弥漫着一股慑人的气氛,沙漠夜间温度不断下降,更加叫人战战兢兢!我心情不免激荡起来,警惕地探视,忽然眼前豁然开朗,***通明,在骷髅头巨岩里面露出一块巨大的露天空地,中间燃烧了火堆。我瞅见另一个方向也放出光线,顿时醒悟,此刻我们进入了骷髅头巨岩的一个眼窝里!

土匪将我们放在一边,以此坐在空地上,其实大家已经累得受不了,纷纷一屁股就坐下,坐在冰冷的沙子上,又饥又渴,眼巴巴盯着土匪们。土匪头子骑着骆驼,晃晃鞭子就往另外一边走去,不再理会我们。

此刻四周只有我们一干俘虏和若干看守,围着一堆火堆,大家冷得搓搓手,靠近火堆取暖,这时一下子突然闪出三四个土匪,在人群里面好像挑选肥壮畜生一样东挑西捡,一下子拉起一个男队员,径自走向远方暗处。众人顿时纷纷扰扰,我暗自奇怪,若是唯恐我们作乱,那么首先应该除掉我这个打手,若是兽性大发,也应该挑队伍里几个漂亮一点的女队员。怎么就随随便便拉了一个男人就过去呢?

作为领队,我无时不刻都要坚守自己的岗位,站起来大叫道:“你们要作甚?”

其他一个土匪把枪对准我,恶狠狠地叫道:“你们不要乱动,只是缺少劳力,暂且干一些苦活,不会弄死他的!”

我们一时闹不清作甚,只得作罢只由得他被带走,心里忐忑不安。

过了一刻多钟,那个倒霉的队员就竖着出去,横着回来,叫两个土匪抬着过来,随便扔下,走之大吉。我赶上去,一见那队员,顿时脸色大变。只见他脸色煞白,嘴唇发青,浑身缩成一团,不住瑟瑟发抖,口中吐出一口冷气,呻吟道:“好毒辣的酷刑,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叫问道了:“说,他们究竟对你做了什么?”

“不能说……”

那队员满脸苦衷,但是眼神中忽然闪过一丝幸福。我越发纳闷,猛然瞅见脖子上有少许几个牙印。莫非……那帮魔头在吃人血?

我猛然记起来,雷颂贤不时说过那个阿修罗国的食人魔女,而我们此刻就在魔国旧址,难道他们欲将我们像是家畜一样养起来宰杀吃喝?而且这些魔头进化的越发厉害,吸血之后,能和西方的吸血鬼一般控制人心。

我已经想得面无人色,又来了几个土匪,拉起一个队员就走。后者看到先行者的惨烈下场,哪肯轻易就范,拼命挣扎,狂呼乱叫,犹如杀猪一般痛苦!土匪大怒,拳打脚踢,将他按到捉住。此刻众情激愤,纷纷暴乱,土匪们抡起枪托就乱砸,一时间混乱不堪。

“住手!”

一声暴喝,随之的一声枪响,惊住了众人,土匪首领此刻现身,那双栗色的眼珠冷冷地扫视众人,慢慢落在我身上,挥动鞭子叫道:“你,你,你,出来!”

他一连叫了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一起出来,那雷颂贤被几个土匪手下推推搡搡拖出来,我便索性大大方方出去,同样冷冷对视着土匪首领,只要稍有异动,立马扑上去,拼个同归于尽!

“你们三个,去见长老,随我来吧!”

土匪首领落下这一句,转身就走,我愕然,周围的手下并没有驱赶,于是心头一横,怕什么刀山火海,就你一个家伙,还怕老子对付不了,何况我们有三个,如雷颂贤即使再弱,也不是拖后腿的!

于是我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打了个眼色,我第一个向前跟住土匪首领,雷颂贤纵然犹豫不决,此刻也只能跟随。

那路上看到刚才被捉住的倒霉队员,大呼小叫,被两个土匪压住,我愤怒之极,如此虐待我的队员,正要上前阻止。那还有一个土匪,却急急忙忙把他的裤子脱下,高兴地欢呼一下,随手就扯开自己的宽大的袍子,露出赤裸的身子,竟是一个高挑的女子,长长的辫子披在身后,常年运动的身体健美而不累赘,加之人种关系,有似希腊雕塑一般完美,那女土匪一声狞笑,便朝可怜的队员扑上去。

初始那队员或是害羞,不住挣扎,但是尝了男欢女爱的好处之后,由杀猪喊叫变为嗯嗯。只见那女土匪折腾了半晌,轰然倒下,立时又一个女土匪急急忙忙上前。

我看得目瞪口呆,回头和雷颂贤面面相觑,难怪刚才那个家伙,我们还以为他身受什么酷刑,却一声不吭,竟然是叫几个女人惨遭如此“性福”酷刑了,几乎是带有哭笑不得,阻止也不是,不阻止也不是。倘若我贸然上前,不禁女土匪们绕不了我,说不定连队员都要杀我!

唯独那雷颂贤此刻还有心情,哈哈打花腔:“别看我年纪大,其实我是很强的!等会儿,若是她们出动大队人马,我对付一半!”

我只得摇摇头,转头凝视着走在前面的土匪头子,想不到这么多土匪都是女子,那么他呢?我试图从他宽大的袍子下辨别出窈窕的身影,可惜不能。

我们走到另外一个眼窝的洞口前,里面黑乎乎,不知深藏了哪种危机,首领打亮***。这个洞穴乃是一个普通的雅丹地貌风蚀洞穴,在沙漠寒冷的夜晚,却温暖如春,眼前***通明,我便看到,里面还有另外一个人,便是长老,而那个首领鞠躬一下,就离开了。

洞里的人揭下了面罩,果然也是一个女人,新疆高鼻深目种,只是年纪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上几岁,约莫四五十岁。女人的大敌——皱纹已经悄悄爬上了面颊,再不年轻。但是从她面部的轮廓,依稀可以回味三十年前的美丽。

“你们,来这里作甚?”

这是一个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

“我们只是一些考古队员,无意中路过这里,不知哪里得罪了你们?”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我自己当然可以狂妄不羁,但是毕竟队员们的性命捏在他们手里,不得不为后者考虑一下。

“考古队员?这是做什么的?”

我回答道:“就是找到很久之前的东西的人。”

她迷惑不解,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说道:“看你们就不像那些敌人,太弱了。难怪……不过,好久都没有来你们这样的人了。很久以前,有一群人坐着大鸟落在这里,教我们说他们的话,写他们的字。可惜他们都年老死去了,正好头痛那个麻烦的时候,你们来了,就委屈你们,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吧!”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恐怕很久之前有人做飞机(大鸟)来到过这里。我看这里没有一个男人,女人们又这么饥渴,莫非拿我们做种?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但是心里却暗暗做梦,怎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还会有这么一个部落呢?

她说道:“不过看起来你们和大长老长得差不多,一定是他的同族,我带你们去见见他吧!”

想不到长老之上,还有一个大长老,我暗暗称奇,被这女人带过去。

未进入另外一个洞口,就从里面传来一个苍老而威严的声音,因洞穴的扩音效果,声响非常显著,待首领退下,那声音问道:“你们,都是共党的什么人?”

雷颂贤一听不对,须知现在只有台湾才这般称呼,这人放到抗战绝对是汉奸的料,当下抢先表态:“我不是共产党,我是从英国来的!”

里面失声道:“什么,你是英国来的?”

那个从洞穴里传出的声音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许久我又听到一声长叹:“你们,进来吧!”

我朝其他人对视一眼,点点头,首先步入洞穴内,我便看到,一个须发皆白的男子,躺在一块毛毯上,左右各搂着一个年轻的女人,活脱脱的旧社会地主老财形象。其但细细打量,周围的人多半是新疆高鼻深目种,唯独这人是一个汉人的模样,见到我们便立了起来,颤动地问道:“你们,谁是外面来的?”

汉奸料雷颂贤赶忙表示:“我就是,我是从英国来的!家祖就是国民党元老雷石隆!”

“原来你是睚眦将军的后人,太好了!我且问你,现在蒋总统还在吗?”

雷颂贤目瞪口呆,他住在英国的时候更多,又潜心学习研究,向来不问政事,这蒋总统,是哪个呢?

“死了!”我闷声闷气地叫道,“七五年的时候,蒋中正归天了!”

那人倒也没有理会我的无礼,转而问我:“那,毛泽东呢?”

我肃然起敬,说道:“毛主席在七六年九月九日与世长辞,万民哀悼!”

那老人哀叹道:“这两个人一生对头,想不到还是差不多同时归天的!”

他的目光倏然瞄到了道格拉斯,不禁疑问道:“俄国人?”

“美国人!”

道格拉斯的汉语不错。

那人不禁纳闷,说道:“这天下,不是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我以前听说他们和美国人在朝鲜狠狠干了一架,美国人吃了大亏,从此不共戴天,怎么一个美国人来到中国腹地?莫非是奸细?”

我哈哈大笑:“中美早在毛主席时代就和解了,以前乃是中美结盟,共同对抗苏联。我且问你,老头,你是什么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是谁?”那老头喃喃自语地自嘲,“恐怕没人记得我的名字了吧!也罢,难得遇到几个汉人同胞,说不定能把我的骨骸带出去。我就告诉你们,老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王元勋,表字德治,乃是盛世才省长手下的一个师长!”

王元勋得意洋洋,以为我们会露出万分敬仰,或者如雷贯耳,哪知却是一片沉静,国共内战期间,师长多如牛毛,除了整编七十四师的张灵甫因小说《红日》叫人印象深刻,其他人谁会费心思去记呢?倒是我细细推算一下,毛骨悚然,问道:“那你,几岁了?”

王元勋垂头丧气,回答说道:“大概一百多岁吧,我也记不得了。”

我们啧啧称奇,一般人活到这般年纪已经是上辈子积德,这王元勋居然还有心情乱摸身边年轻的小娘们,不得不使人怀疑莫非有秘方。我问道:“这里深入沙漠腹地,我来过塔克拉玛干数次,也从来没有发现过,你是怎么来的?”

王元勋可能很久很久没有和我们这些人接触了,顿时眉飞色舞,滔滔不绝说起来:“那还得回顾到四九年初,国共争霸中国,那国民党又号刮民党,不得人心,节节败退,老蒋都逃到台湾去了,眼见这天下快成共产党,我们这些人也得抓紧时间留一条后路。我想来想去,企图率部投诚,但是不慎被察觉,只得劫持一架飞机逃亡,运气遭透了,在半途中就坠落沙漠。快要渴死的时候,遇到了一群奇怪的女人,虽然语言不通,但是比划手势,这些女人就把我们救了下来。当年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手下和飞行员,本以为要在沙漠里孤苦地过完一辈子,来到女人的部落才发觉,这真***是天堂!”

王元勋说到国民党,毫无尊敬色彩,原来只是一个地方军阀的杂牌军,到他说道天堂,我忍不住问道:“是不是说,这里都是女人?”

王元勋点点头,说道:“正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几百号女人,有老有少,就是没有男人,我们几个人一来,就被当作宝贝一样,每人分了十多个老婆,日夜征讨,真是要命啊!其他人不行,四五十岁就榨干了精力。好在老子习过房中术,也不知道是不是风水有异,居然活到现在。目前部落里的很多的女人,都是我的孙女,比如刚才你们看到的三民,她是这里的新一代首领!”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王元勋继续说道:“初始语言不通,交流非常麻烦。但是时间长了,我们学会了她们的话,她们也学会了我们的话。但是毕竟这个部落非常落后,没有文字,几乎过着像是古代一样的生活。于是我们就教习她们汉字,这样一来,几年之后,尽数被汉化。同时又用飞机上运载的武器装备女人,防止外来部落的入侵,并且以飞机残骸打造器具,几乎是一夜之间,我们就把这些女人从落后社会带到了文明社会。虽然我们男人人数很少,但是非常受到崇敬!”

道格拉斯问道:“王先生,您就像是一位文明改造者,但是我听说你们中国人有种叶落归根的习俗,您为什么不出去呢?”

王元勋哈哈大笑:“我在这里过的像皇帝,为什么要出去受罪呢?别以为我们深处沙漠,什么都不知道。我们把飞机上的收音机拆下来,一直听到电池耗尽,大概五六年,只是听说共产党和美国人在朝鲜大战,美国人吃了大亏,准备动用扔到日本那种炸弹,第三次世界大战要爆发了。你说,我还敢出去吗?对了,你们怎么过来的?”

我苦笑一下,把事情简简单单得讲述一遍,那王元勋一拍大腿,叹道:“难怪如此,那里是他们的圣地,这个部族虽然绝少与外界来往,但是保卫圣地上不留余力,听说前些时候还和一帮新疆人狠狠干了一架,莫非是把你们当作那些人,误捉来了?”

“什么!”我大吃一惊!

我顿时想到,除了那批该死的东突恐怖分子喜欢占据汉碑遗址绿洲(暂且这般称呼吧!)设为据点以外,还有什么这般人犯闲?牧民不会千里迢迢跑到沙漠腹地来放羊,地质和考古队通常住一万就离开,不会引起女人土匪们的注意。这帮可恶的阿拉伯佬,不去阿富汗和政府军对干,跑到中国来做人人喊打的活计,自己叫怪物们消灭归天也罢,居然连累老子一伙被土匪捉住——虽然一部分小伙子可能会很高兴。

我心中恼火之极,暗暗盘算,等回去了之后,揪住本.拉丹就狠狠一顿暴打,出口恶气。而眼下这个部落的长老是汉人,享受极高的威望,或许比较容易通融,不至于太为难考古队员们。

正思忖间,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突突枪响,又惊又怒,难道这些土匪在残杀队员们?然而稍微一细听,就听出来不同,那些土匪多半是老旧的拉栓步枪,哪有这么密集的火力,似乎是几十把自动步枪在攻击,萝卜丝来了?我又惊又喜,猛然一想,又是不对!他只身一个人,哪有这般强大的火力?是谁?

这时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手中提着一把步枪,一言不发,突然抬枪,指着我吼道:“是你,是你的人在袭击我们!”

首领和王元勋吃了一惊,首领惊愕地问道:“三民,究竟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就是王元勋口中的土匪头子,名字怪异了点,此刻她没有佩戴面巾,第一次露出了真面目。这是一个刚毅的女人,相貌也显出了同样的性格。她个子很高,几乎和林白水差不多,衣衫下裸露的少许身体衬出常年的运动的健美身材。她长着一张国字脸,混血种的鼻子高高尖尖,眼眸泛栗色,和很多沙漠地区的人种一样,睫毛极长,这使得她满身男人的气息中少许增加了一丝女人的妩媚。此刻那双浓浓的剑眉绞在一起,薄薄的嘴唇紧紧闭合,双目冷冷地、死死地盯着我,只要我稍微有异动,立马开枪将我击毙!

我淡淡地说道:“不是我的人,我的人全部在手里,恐怕,他们就是一直在和你们作对的敌人!”

出于私心,我并没有把萝卜丝给捅出来,他可是我最后一张王牌。老子受了伤,战斗力不免打折扣,只能依赖这个美国老兵了。

三民依旧盯着我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出少许敌意,我当然毫不客气地狠狠瞪着她,老子可不能处于女人下风。其实仔细打量,这个女人虽然男人味很重,但是她的眼睛很漂亮,又大又亮。

许久,三民终于垂下步枪,算是信了我,冷冷说道:“你们跟我过来,要是真的是我们的敌人,那么你们也跑不了!”

她转身向外奔跑,临走时大叫:“必信、必忠,照顾好长老!”

我们也赶忙随着三民离开洞穴,转而到了另外一个眼窝,我环视一下,这帮土匪还算有人道,把我的队员都带到了一个安全地方,而她们拿着步枪正和突袭进来的敌人猛烈交火。敌人火力异常强大,突击步枪、手雷,一个也不少,而这帮可怜的女人土匪实力就弱多了,那种打一颗子弹拉一下枪栓的老旧武器,怎么是现代先进武器的对手呢?不刻就有数个女人被击倒。

战场我上过,尸体我也见多了,什么千奇百怪、粉身碎骨的家伙我都见过,但是如此众多的女人尸身堆在地上,却给我相当大的震撼!自动步枪的火力凶猛,杀伤力也非常大,有个女土匪倏然被击中,,身子陡然一呆,立时又有几十发子弹射入她体内,巨大的子弹推力马上把她掀起,重重砸在地上,身上的部分衣服被撩起,露出洁白好看的胴体,但是脑袋已经被打个稀巴烂,对比极具有震撼效果!

三民老早怒火万丈地冲上去打仗,我叹了一口气,身边的道格拉斯没有看过这般血腥场面,吐得一塌糊涂。我就飞身上去,捡起一杆死去的土匪的步枪,加入战团。

“让开!”

我推开一个受伤的女人,趴在岩石后。此刻我们攻击力极弱,全靠骷髅头岩易守难攻的天然工事阻挡进攻,正面防御几乎不可能,被敌人火力压制地太厉害了。我灵机一动,把步枪背在背后,伸长手臂,攀上岩石,爬到两米多高,然后把枪托垫在左肩,预备举枪射击。可惜,我的右肩受了重伤,只能使用左肩,射击精度不免打了一个折扣。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脑袋,向外搜索,因没有点灯,一片漆黑,敌人步枪不断发出的火舌,偶尔照亮了他们自己。这些人多半和当地土人的打扮无异,但是手中武器的火力极为凶猛,我观察一下,除了自动步枪以外,也配备了相应的班用机枪,压制我们的火力,然后敌人就以三人一组,不断波浪行渗透攻击。

好机会,黑暗中我们摸不清敌人,敌人也摸不清我们,趁他们的机枪吐出火舌之时,我突然射击,立时将机枪手击毙。

敌人火力顿时大为衰竭,女土匪们立即抬头还击,把几个正要突击的敌人身体射穿!

敌人恼羞成怒,击中火力向我攀在岩石上的位置开火。老子那么傻,专门等着挨枪子?其实这是在越南战场上学到的本事,因为黑夜中进攻时,视线有限,通常攻击范围在从地面起到一米半之间,也就是一个普通人站立时候要害最集中的位置,很少会有人想到两米多高的地方有袭击。越南猴子常常躲在树上打冷枪,不得不让我们先扔手雷再开枪。如今我把从越南猴子手里学的这把戏送给这些敌人,让他们好受了!

当我从岩石上跳下来,躲在掩体背后,对面的三民难得露出一个笑容,赞叹道了:“好样的!”

其实我在心里隐隐疑惑,这哪是那帮乌合之众的东突恐怖分子?前次我们和东突对干的时候,他们毫无章法,只会蛮横地正面冲锋,让机枪杀个干干净净。而目下这些敌人,却执行正规军的渗透战术,极具巷战经验。他们是什么团伙、若是解放军,我已经在执行这个任务,因此不必再多费人手,而周边大国,恐怕只有北方的那个社会主义帝国,有这个野心和实力!

对面的敌人被我这么来一下,受到了猛烈的打击,至少死了四个人,可能因人员有限,损失不少,暂时偃旗息鼓。顿时在对面出现一个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黑暗世界。在搞什么名堂?我的眉头皱了起来,然而这边的女土匪们根本没有大战的经验,面面相觑,这时她们的长老也赶了过来,于是有人向长老疑问道:“长老,我们把敌人打退了吗?”

哪有这么简单!那首领正要张口说话,对面洞穴的敌人那里突然火光一闪,随之一阵吱吱的尖啸划过来,我顿时变色,大叫:“不好,他们用火箭炮袭击!”

话音未落,火箭弹轰然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爆炸,数十公斤的炸药扬起冲天火焰,处于爆炸中心的几个女人甚至连叫喊也来不及,顷刻间灰飞烟灭,而在周边的人则是被高高掀起,又重重砸在地上,虽然表面没有任何伤口,但是口鼻都流出了鲜血,内脏受创,竟然活活被震死!

我安然无恙,幸亏有战争的经验,知道如何躲避炮弹火箭弹的爆炸伤害,在那火箭弹飞过来的一瞬间,陡然趴在地上,避开了弹片和冲击波的袭击,除了比较狼狈,倒是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我此刻抬起头,土匪们差不多死了五六多个,防御力量完全崩坏,满地都是残肢断臂,偶然看到那洁白细嫩的肌肤才察觉,她们都是千娇百媚的年轻女子,触目惊心。我满口苦涩,正打算乘机溜走,在女人的尸身堆中,忽然蠕蠕而动,爬起来一个人影。

笨蛋,没有了掩护,你想挨枪子!

我慌忙匍匐过去,拉住那个人的胳膊,把她拖出尸身,按在地上,虽然这人满面鲜血,但是我一眼就认出,她便是那土匪的长老,她额头受到重伤,轻声呻吟和做出一些无意识的本能动作,看来活不下去了。

我眼见这里已经守不住,当下心一横,背起长老就撤向另外一个骷髅头岩的眼窝,至于残存的女土匪和我们的考古队员,眼见不妙,当下在几个有过当兵经验的人带领下,立即撤退,却省了我不少心。

我们退守另外一个眼窝,布好下一个防御阵地。骷髅头岩易守难攻,防御之势一层接着一层,为了防备火箭弹的袭击,我们这次是在较开阔的地方,有充足的时间和地方躲避。

我把长老拖过来,立时围上几个女人,轮流呼叫她。长老呻吟了几下,突然弹起身子,回光返照地叫道:“人呢?”

“都死了!”

我以一个见惯了战场上生离死别的老兵身份淡淡说道。

长老纵然刚强,毕竟是女人,泪如泉涌,喃喃说道:“她们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地扑在我身上,多么好的孩子,都是看着从小长大的人,转眼就没了!”

我冷冷地说道:“我只是想问一下,那些人是什么样的家伙?之前我们也和一伙人发生过战斗,但是他们的实力明显不在一个档次。”

“圣地!他们是为了圣地!”

首领坚定地说道。

“圣地?哪里?”

跟过来的三民冷冷地说道:“你们在圣地里的所作所为我们都看在眼里,因此我们特意把你们在半路上埋伏捉住!以为你们就是那群敌人!”

我实在想不通那片绿洲算什么圣地,倘若有宗教意义,那么为了宗教而开战则是最蠢的!

“朱先生,你似乎疏忽了一个问题。”雷颂贤此刻突然开口,我不禁转过头,看着他,这老头每每都有惊人之言,且听他如何说法,“你难得没有想过吗?当年陈汤将军率领大军灭掉了阿修罗魔国,为了警示后人而立碑留言。一般而言,这种警示碑应该在最显著的地方,比如阿修罗魔国的旧址,或者西域各个大城市。但是,为什么却是在那片绿洲呢?显而易见,那片绿洲之下,有不同凡响的意义。你说,这位女士,你们的祖先,是不是和阿修罗魔国有关系?”

三民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自言自语:“阿修罗魔国?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是桃花人,传说我们的祖先来自一个很远很热的地方,后来祖先分作了两派,一派是邪恶的幽冥人,另一派就是我们桃花人。我们桃花人的祖先与一位伟大的将军结合,生下的后代便守在这里,世世代代看守圣地,防止魔鬼的苏醒!”

我和雷颂贤对视一眼,果然有玄机,虽然不知道阿修罗魔国,但是她们却自称桃花人,是不是与历史上的桃花石国有关?桃花石国自从蒙古大军西征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记录传说流传下来。

这时另一个骷髅头眼窝那里传来极大的叫声,说着一口汉语,听不出口音,非常纯正,好像广播电台的播音员一样。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限你们五分钟内投降,可以享受战俘待遇,倘若不投降,这些女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我小心翼翼地抬高半个脑袋,防止狙击,在另外一个眼窝的空地上,那团火光憧憬,光线昏暗,在背景下,似乎有人影,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当地土人服饰的人物坐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手中握着一把类似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武器,周边数个土人模样的侍立,他们没有佩戴防沙面巾,却个个在脸上绑着面目狰狞的面具。新疆人多半信仰回教,回教乃是不立偶像的宗教,这些人果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

那个坐在岩石上的似乎是头目,他一挥手,手下把几个女子提了出来,强迫她们跪在地上。她们应该是刚才保卫战失败之时,一时未死,或是在外面的岗哨,此时面巾统统给扯去,但见面目姣好,是那种人们想象的新疆美女。但大部衣衫破烂,有暴力迫害过的痕迹。那些敌人的一个家伙扯住一个女人的头发,把她脑袋拎起来,露出白皙纤长的脖子,用军用匕首抵着美丽的脖颈喝道:“现在还有四分钟!”

这边的几个女土匪冲动不已,几乎要立即上去解救姐妹,三民喝道了:“你们疯了,不许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三民面目阴沉,脸上色彩变换不定,显然内心深处百般斗争,要不要投降、要不要解救。纵然是寒冷的沙漠夜晚,细小的汗流也从她额头落下来,从下巴掉下,落在沙子里,无影无踪。

老子的想法可是比她简单多了,眼见敌人如此凶横,定然是某国的特种部队,他们潜入中国腹地,这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一旦暴露出来,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外交纠纷,甚至酿成军事冲突,所以哪能留活口。我打算死拼到底,若是我的队员比我早死,则立马逃逸,日后报仇雪恨!

“时间到!”

那人一声大叫,我赶忙抬起头,一见之下,顿时再也不忍再看。那敌人竟然残暴地用匕首切割女子的脖子,因喉管先是被割断,女子甚至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活生生地被斩首。那敌人一手拿着血淋淋匕首,一手拎着脑袋的头发猛然提起,那脖腔内的鲜血像是泉水一样轰隆喷出,溅了敌人一身,无头的尸身扑通倒下。敌人提着脑袋,炫耀地展示,叫道了:“这是第一个,再给你们一分钟!”

三民大叫一声,立马昏倒。

我怒发冲冠,这些敌人根本不是人,而是魔鬼!

我握紧了步枪,悄悄抬起来,老子给你们好看!

但是突然被人拖住,我回头一看,是已经苏醒的三民,她双目近赤,却温和地说道:“自己的人,我来!”

我一愣,三民误会我了,以为我怕那几个俘虏受尽虐待,索性先行射杀,不让她们受到痛苦。她打算自己动手,决心下定,我笑道:“好,但是不能太便宜这些混蛋,让我干掉几个!”

三民又取了一把步枪,瞄准前方自己的姐妹们,她们在敌人的屠刀之下,颤栗不已,三民一咬牙,砰地开枪。

我一听枪声,也赶忙射击。那些女人们跪在地上,一动不动,转眼叫三民射杀完。但是敌人久经战场,极其狡猾,一听到枪声,立时寻找掩体,我追踪着那个斩首的敌人,砰的一下,首先击中他的膝盖。

这老式步枪杀伤力不强,但是穿透力极佳,立即打碎了敌人的膝盖骨。他勉力想站起来,我砰的又是一枪,击穿他的手臂关节。周围的敌人想来抢救他,我抢先一步,射穿了那个残暴家伙的颈骨,只见脑袋一歪,几乎像是断掉一样,噗通倒在地上。

我收回步枪,三民垂眉看着我,低声说道:“谢谢!”

敌人料想不到我们心意坚忍,竟然痛下决心,将威胁自己的人质一一射杀,而他们的一个人手也被我用残酷的枪法打断手脚关节,痛苦而死,顿时恼羞成怒,捡起武器凶猛地向我们开火。一只只自动步枪吐出的火舌组成一道子弹瀑布,狂暴地泼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乱石飞溅,不时有人被流弹击中。纵然我们火力弱小,也是趁机会不断还击,一时我们凭借地利和敌人打成僵局,敌人眼见不行,故计重施,又想以火箭筒的凶狠火力突破我们的的防御。

但是这次可是打错了算盘。之前的那道防御阵地上,敌我双方都处于黑暗之中,彼此摸不到对方的动作,但是他们凭借先进的火力,把我们打个措手不及。而到了眼下,不仅我们事先有了准备,而且他们气昏了头,居然忘了。他们就在一个空旷的骷髅头岩眼窝里,背后就是一团火堆,他们其中一个人拿起火箭筒,安装弹药的动作教我们看的清清楚楚,不待三民下令,每个手中握着步枪的人不约而同把子弹射向那个家伙。一把枪械的弹药有限,但是几十把加起来就如一挺重机枪,从四面八方围攻,那人的胸口猛然冒出几朵血花,仰天倒下,不知那个家伙,射击极为准确,抑或走了狗屎运,居然射中了火箭弹,砰的一下,火箭弹弹出,因为没有指引,歪歪扭扭地向上飞行,轰得一下,在天空爆炸。巨大的爆炸力和无数弹片就如下雨一般,砸向毫无防备的敌人头顶,顿时死伤累累!

“好耶!”

我高兴地大叫,众人也一声欢呼,这是我们在薄弱的火力之下,取得的一个非常巨大的胜利。

但是我心底又是一沉,我们凭借防御工事,但是仍然伤亡惨重,转眼又有三四个人被击毙,数人受伤。桃花人的战士已经残留不多,都是我们考古队里面几个当过兵的中美退伍军人主动上前,一时也死伤不少,我们不能再打下去了。这个打死火箭弹人的功绩乃是运气多于实力,眼下乘敌人手忙脚乱之际,撤退才是王道!

我爬到三民跟前,她诧异地看着我低声问道:“三民,我们实在不能再打下去了,我们问你,下面能撤到哪里去?”

三民乍听之下,美丽的栗色眸子露出悲哀的神色,摇摇头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们了!我们的职责就是包围圣地,一旦敌人打到我们的基地,表明我们已经无路可退,所以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只是可惜,我们误把你们当作坏蛋捉来,连累你们了!”

我心头发冷,眼下竟然到了这种局面,我再四下里张望,这些桃花人都有视死如归的表情,并非三民有意欺瞒我。而我们的队员根本不知道情况的严重,虽然在哀叹同伴的死去,但是居然有家伙不知时机地和那些桃花人打情骂俏,难道是被这些桃花人“凌辱”的时候上瘾了?

我素知以我的本事,杀出一条血路还是有几率的,但是我无论如何也带不走林白水,教我硬起心肠抛弃老婆去独自逃命,终究舍不得,顿时长叹一声,老子居然困在这里被一帮毛子干掉了。莫非是我对那些毛子考古队员见死不救的报应?

这时那将死的长老喘气地说道:“快走,走禁地!”

三民大吃一惊,叫道:“禁地?我们怎么能去禁地呢?禁地,不是有无数魔鬼吗?再说禁地的路我也不认识!”

长老苦笑一声,满是鲜血的手颤抖地握住三民,说道:“纵然是如此,你也要进去,总比我们桃花人灭绝的好!我快不行了,以后,族人的命运就交给你了!”

长老说完这般话已经油尽灯枯了,双眸慢慢地合上,那只手无力地从三民那里滑下。三民大悲,哭嚎起来。此刻只觉得她像个死去妈妈的小孩一样,顿时无数压力都靠在其身上了,顿时心头一软,轻轻拍打她的微微颤抖的肩膀道:“请节哀顺变!”

三民心情刚烈,顿时一抹眼泪说道:“我不用你安慰,姐妹们,随我来!”

这时那老不死的王元勋在两个女人的搀扶下走出来,问道:“我听见枪声不断,我们遭受了大难,已经山穷水尽,怎么还不逃命?”

“逃命,如何?走禁地又不认识路,等于白走!”

三民苦苦一笑。

我却听出了玄机,大喜道:“哪里有路?”

王元勋说道:“随我来!”

我们半信半疑,众人纷纷行动,或者抬着伤者,或者携带上一些必要的用具,跟着他走到一个隐蔽的洞穴前,慢慢深入,走过数条分岔路线,不知道走了多少时间。

三民顿时惊奇万分,疑问道:“大长老,您是怎么知道有生路的?”

王元勋哈哈大笑:“一个人活的够长了,许多秘密也就不成了秘密!”

但是他却拒绝再走下去,说道:“我一辈子都呆在这里,现在一百多岁了,活也活够,我不希望离开这里,让我一直呆在这里吧!”

“大长老!”三民叫道。

“傻孩子!”王元勋说道。

我们见他意志坚决,没有勉强,他向我们要了几个手雷,希冀阻止敌人的进入。

我们离开了王元勋,秘道里一直黑乎乎的,粗糙的火把不够明亮,空间也限狭小,走了约莫六七十米,突然出现五个呈半圆状排列的大洞,每个洞口都有二三米高,黑乎乎,看似非常深,洞口附近的沙地上堆着不少动物骨头,还有残破的兵器以及一些年代久远的朽木等物。

我捡起几块朽木,包上破布,让其他人把一些动物油浇在上面,做成一个粗糙的火把,如此做了七八个,分别由几个人手持,一一进入其中的一个洞穴,留下我和三民殿后。我向三民一点头,心意相通,我们都想到,既然有多个洞穴入口,那么作为疑兵真好!因为我们在后面实在没有多余的力量阻击,敌人很快会发现不对劲,追踪上来,用疑兵之洞拖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吧!我们相继抹去洞口附近沙地上大量的人物活动痕迹,又因为动物脂肪燃烧会产生独特的气味,索性把手中的火把分作两块,随手扔进两个洞里,诡计以及布置的差不多,当下追上众人一伙。眼前豁然一空,我们出来了,但——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奇异世界啊!

第三案、西域魔国 八 死绝之地

2

这是怎么样一个世界啊!抬眼望去,满目荒凉,绝少人烟,黄黄的稀疏的石子散落在戈壁上,没有一丝风,望向天空,今夜本是天空晴朗,繁星漫天,此刻却不见一粒亮光,灰蒙蒙的一片,但有无数细小的颗粒漂浮在空气中,所以遮住天空。在灰色世界下,映衬戈壁黄也有些刺眼,旁边褐色的山峦似乎也显得有些峥嵘而令人不敢多望。在旷野中一片寂静,更为这绝对荒凉的风景添了分令人心酸的味道——这是一个死的世界!

三民凝望这片奇异的大地,那双栗色的眼眸一动不动,仿佛被这个世界所吸引,慢慢地露出惊恐的神色,陡然颤抖地惊叫道:“这,这就是我们先人一直传说,严厉禁止进入的禁地——幽冥绝域!若不是我们种族生死存亡的要紧关头,与其去送死,不如来这个不知预想的禁地闯一闯!”

三民性格刚烈,即使同伴身死,也不过咬咬牙关,但是到了这片大地,她却不免露出女人害怕的一面,难道传说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在我看来,这是环境怪异了点。

我对他们所言的禁地并没有多少感触,倒是抬头看看天,感觉非常不对劲,伸出手掌,上面黑乎乎的黏在血水和动物脂肪,片刻之后,就在手腕上积累了一层淡淡的、薄薄的细小尘埃。我一皱眉头,说道:“不对啊,我们在骷髅头岩那边的时候,明明是晴空万里,为什么到了这里却一片灰暗,好像天地都笼罩在一层面纱中一样。我估计了一下,从骷髅头岩走到这里大概两公里左右,不算太远的距离,同一个区域内,怎么会相差如此之多?”

道格拉斯拿起气压计,其他考古和地质用具大部分都已经在逃命的时候丢掉,但是因为气压计特别小巧,随身携带,所以他藏了下来,此刻测量一下,对我说道:“这里的气压,比当地的平均气压要高上数个毫巴,按照常理分析,也就是说,我们进入了一个类似地坑一样巨大的下限盆地!”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可以这样形容,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就是在大地上扣的一口锅的底部,飞扬起来的尘埃遮住了整一口锅,但是没有蔓延到锅之外,所以造成不同的环境。但是这口地锅实在太庞大了,对于我们渺小的人类而言,几乎无法察觉,只能依靠气压计敏感地觉察气压的稍许不同。

我挥挥手中的步枪,吼道:“不管是禁地还是鬼域,既然我们进来了,就得想办法保护自己!我认为那些秘洞只能阻挡敌人一下子,迟早他们都会追踪过来的,因此我们要抓紧时间找个地方躲起来!”

由于我在战斗中的出色表现,桃花人开始认同我,而她们的新首领三民也迟疑地点点头,我原本就是考古队的头头,不用多说,当下带着全部的人马前进。只是目下损失惨重,我粗略地算了一下,桃花人和我的队员们人数差不多都过半,只剩下五十多人了,能够拿枪的不过二十来个。我心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已经牺牲这么多人了,日后纵然有国家的赔偿,可是听到他们亲人的哭声,依旧不是滋味!

我们越往前走,尘埃的密度越大,渐渐地就如下雪一般,飒飒落下如飘絮一样雪白的轻盈尘埃,视线一时还不会阻碍,可是吸入气管中引起剧烈的咳嗽。我曾经挖过地下基地,情知吸入过量灰尘会引发尘肺病,但是眼下没有工具,一筹莫展,突然见那些桃花人们纷纷把麻巾面纱佩戴起来阻挡,顿时一拍脑袋,忙叫大家撕下自己的内衣,包在自己的口鼻上。棉花纤维的缝隙小于尘埃,足可以阻挡灰尘进去。

大概走了五六多公里,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我拿出指南针,但是怎么摆动都不会动弹,在塔里木盆地下据说埋藏有巨大的铁矿,时常影响指南针的运作,莫非眼前就遇到了这般情况?我叹了一口气,收回指南针,因为无法检索星体,只能到处寻找巨大的明显的物体作为坐标,大概左边一二公里处,皆积沙无寸土,惟居中突兀着一根巨阜,周身缠绕着一圈黑灰的云雾一样的尘埃带,我心念一动!

此刻大家的体力和精神力都已经到了极限,连我这般自夸体格健壮,跑马拉松如儿戏的壮汉,几乎也拿不动手里的步枪。再看队员们,女人已经个个脸色发灰,不少人已经让男队员搀扶着走。林白水亦是有气无力,倒是梵度拉,托着她的干妈妈一起走。

我对身边的三民商量道:“这样吧,大家都快不行了,我们不如到前面的那块巨阜下休整,周边围着一圈黑气,比较安全,不至于让敌人轻松发现,如何?”

三民点点头,说道:“好的,我赞成你的意见。”

我顿时开头大吼,申明到了那边的巨阜下就休息,立时引起一阵欢呼,有了目标,大家将体内最后一份保留的力气使用出来,速度竟然比刚才快了一倍,二十多分钟就走到巨阜下。

我原来担心巨阜周围的黑气圈乃是毒气,甚至想亲自试身,不过接近了才发现,也只是有一圈黑色的尘埃构成,但是不知是哪里产生了动力源,使得尘埃在空中漂浮,呈逆时针绕着巨阜缓慢旋转,就如月球绕着地球转一样,非常有趣,走出黑气带之后,空气就洁净如需,甚至面纱也不需要了,大概都叫轻风吹走。

我们在此作为营地,大家纷纷坐下休息,有的人实在太累了,一坐下靠着岩石就打起呼噜,而几个桃花人把携带过来的馕饼(一种新疆的小吃,有点像烤饼)、骆驼腊肉切下来,分给众人食用,当下众乐融融,仿佛不是在逃命,而是在郊游。

我一屁股坐下,感到浑身无力,肌肉一阵阵抽搐,更为骇人的是右肩的伤口渗出黄色的汁液来,莫非发炎了?我大为惊恐,老子可是靠体力吃饭的,没了家伙,怎么干活?

这时,我面前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抬起头,不是林白水,而是一个穿着桃花女人服饰的人,但也不是三民,而是一个很陌生的女子,手中拎着一个亮晶晶的瓶子,估计是伤药一类的,我疑问道:“你是……”

“怎么,不认识我呢?”那女人笑道。

我在脑中搜索着这个人的面孔,但见她一边脸面姣好,一边脸很肿,似乎被人重重打了一拳,顿时恍然大悟,怒气冲冲地叫道:“好啊,就是你这个臭娘们,老子没有来找你算账,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人,就是把我一枪打伤的元凶!因那边脸被我打肿了,笑容难看,极好辨认。

那人跪下来,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英雄,你实在是太强了!不过也亏得你,我昏迷过去,才不至于站岗被俘。”

她把伤药拿起来,拨开瓶栓,立时,一股类似云南白药的香味飘逸开来,说道:“你伤口很厉害了,需要赶快敷药,不然会烂掉,要把整只手臂都得切下来!”

我吓了一跳,但是又不放心这个女人,一把抢过瓶子,叫道:“老子自己来!”

我用左手实在不方便,加之今日打枪打了一夜,左手的锻炼毕竟不如右手,肩上又酸又痛,还得撕开包扎,急得满头大汗,那女人微微一笑,拿过瓶子,温柔地说道:“我来帮你,放心,我不会下毒药的,不然首领可是会杀了我呢!”

我盯着她的眼神,完全是一种崇拜的目光,那种嚣张的气焰,则完全消失,就暂且相信她一回吧!

女人于是掏出匕首,把我右肩浸满黄色脓汁的包扎棉布小心翼翼地割开,部分伤口结痂之后,和包扎的棉布黏在一起,一旦撕下来,就好像生生地把皮肤揭下,痛不欲生!我低下头,棉布揭开了一般,伤口露出发炎的肌肉,又红又肿,狰狞地如同恶魔一样,真不知道我的身上怎么会长这个东西。负责处理伤口的女人丝毫不见惊异,见怪不怪,习惯了这种场面,见我满头冷汗,微微一笑,说道:“若是你痛的厉害,不妨说说话,思考一些问题,可以分散注意力!”

我心里琢磨,倒是也不错,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你叫什么?”

“姓?我是没有的,我们的族人都没有姓,只有名字,我叫一心。”

一心,联想到首领叫三民,老不死身边的两个美少女名叫必信必忠,名字怎么都怎么古怪呢?我好奇之极,问道:“喂,你们的名字是谁取的,怎么一个比一个古怪。在我想来,你们既然都是女人,起码要取好听一点的名字,比如像维吾尔姑娘叫古丽娜一般的。”

一心慢慢说道:“我们的名字都是长老替我们取的,据说之前很早的时候,我们妈妈、奶奶一辈的名字不是这样的,但是后来其他长老都老死了,只剩下年纪最大的男长老,他限取名字麻烦,就根据一首歌的歌词为我们取名字!想听听吗?我可以唱给你听!”

甚好,我倒是想听听,到底是什么古怪的歌曲,取出这么离奇的名字。我就点点头,且听分解。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

一心刚唱了开头一句,我立时目瞪口呆,原来桃花女人的名字,竟然都是来自前中华民国国歌!想来王元勋虽然是一个师长,但是旧社会军阀多半目不识丁,文化素质不高,打仗杀人可以,若是一个个为女人取名字,初始还有什么阿香阿菊之类民间女子名字,一旦心中资料用光,只得想出这个馊主意!三民乃是开头第一个词,果真做老大的料。此刻一心也慢慢唱到“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我突然问道:“若是你们的名字是根据年龄而一一排下来,你几岁了?”

“十五啊!”

一心满面单纯。

我顿时热泪盈眶,沙漠的桃花女子,发育的真好,小小年纪就已经这般完美的身材了,看她宽大的袍子下隐隐透出的如陕西大号红富士一样丰硕的胸脯,几乎双手一括的纤细蜂腰,浑圆的屁股以及结实修长的大腿,我都以为她是二十来岁的成熟女子了。

一心凑过来,暧昧的小声说道了:“唉,你做我的男人吧!”

我吓了一跳,正色道:“你搞什么鬼、我可是我女人的,那边那个,搂着另外一个黑皮肤睡觉的女子,便是我老婆。若是让她知道了,一定打死你!”

一心满脸诧异,奇怪地说道:“不是吧?一个男人,不是可以有很多女人吗?长老以前就和很多女人生过孩子。之前我们只要年满十五岁,就可以到外面捉来最少十个男子,让他们相互搏击,最后胜利的也是最强最勇敢的男人,只有他才有资格让我们生下孩子。我已经满十五岁了,也到了找男人的时间。你这般勇敢善战,击杀的敌人比我们任何人都多,所以我要定你了。要是迟了,说不定连首领都会要你!哼,我才能和你生下第一个孩子呢!”

我开始醒悟,虽然桃花人在技术文明上一直追随了时代的脚步,但是文化风俗上,还是追求祖先亚马逊女人那种野蛮残酷的婚配,我突然想到,不禁颤悠地问道:“假如你们生下的是男孩,是不是,都要扔到外面沙漠里去?”

“男孩?啊……”一心想了想,“我们只会生女孩,一千多年来,我们族内从未诞生过男孩,所以我们都是女人!”

这好生奇怪,从基因学上根本讲不通。不过对于基因我仅是一知半解,思索了片刻,不得所以然,索性懒得去想。

一心已经重新为我切除腐肉,抹上药膏,包扎了伤口,当下觉得一阵清凉,说不错的舒服。女人拉住我的胳膊,暧昧地叫道:“现在我已经为你偿还了枪伤的债,你也给我一个孩子吧!”

我苦笑一下,老子满面大胡子,又缺了半边耳朵,面目狰狞,如同恶鬼一般,大概除了林白水,谁也不会嫁给我,想不到此刻还会被一个沙漠女子纠缠上,本想一脚踢开,转念一想,女人不是这么哄的,于是说道:“今天实在太累了,不如改日,我们好好聚聚!”

“好的!”

一心欢欢喜喜地离去。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这时众人们都在安逸地休息,不可能有人私下里外出。再说了,我已经守在营地的外围第一层岗哨上,以我老兵的警觉性,怎么可能没有察觉有人外出呢?是敌人的游走侦察兵追踪上来了?我吓了一跳,额头冒出一阵冷汗,眼看那个影子越跑越远,当机立断,抬起步枪,拉栓、瞄准、扣动扳机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砰的左肩一震,击中远处那个黑影的头部。后者只是轻微的摇晃一下,立时跌倒!

步枪的响声在寂静的营地上极为震撼,犹如敲响了一口大钟,惊醒所有人。在我五六米开外的三民原本也是抱着步枪睡觉,这时猛然张开眼睛,飞也似地扑到我身边,沙哑的声响喝问道:“谁?敌人?”

我摇摇头,望着远处说道:“不清楚,我看到了一个影子,不是我们的人,就先下手为强,把他打死了!我去看看!”

三民低声说道:“我随你一起去,两个人可以相互照料。”

我们不约而同地再次拉好枪栓,提在手中,弯腰小心翼翼地快速前行。前方天色微朦,比方才亮了不少,怕是天亮了吧。只可惜我的手表在战斗中摔坏,永远停在了午夜,不然即可知道确切时间。

沙漠皮靴和兽皮鞋的四只脚踩在黄沙和碎石的隔壁上,发出嚓嚓的摩擦声响,后面的营地离我们越来越远,渐渐剩下一个黑灰的影子,而前面被我击中的黑影则是越来越清楚,隐隐约约看到,地面黄色的背景上躺着一个黑色的影子,甚为长大,几乎是常人的一倍。我悄悄抬起步枪,走到那个黑影之前,原先料想是人类,但是一旦见到他,我和三民都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地上躺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奇异的东西。

这东西约莫三四米长,长颈、瘦胸、大肚、细尾和两只大足,表皮披着一层细碎闪烁绿光的鳞片,粗看根本是一只特大号的蝎虎。禁地里本来就寸草不生,居然来了这么大块头的一只蝎虎,越发离奇。

它脑袋挨了我一枪,几乎被子弹削去一半。我便蹲下身疑惑地查看,陡然蝎虎弯胸一弹,霍然跳了起来,转而又想逃跑。此刻蝎虎立在我面前,两三米之高,犹如一头巨兽,细小的脑袋让步枪子弹削去了一半,淌下汁液,好像不死僵尸,狰狞着扑向我!

我大骇,明明击中它的脑袋,这汩汩流淌绿色的汁液,怎么又动了?几乎吓得一动不动,刹那间——

三民眼疾手快,当下又打了一枪,穿透力极强的子弹击中蝎虎的胸口,从另外一面飞出。蝎虎一个趔趄,立时翻倒。

我回过头,对三民笑笑:“谢谢!”

三民转眼露出的却是更加不可思议的神情,微微张开小嘴,露出一排细碎的小牙,瞪着我背后。

我心底一沉,握住步枪,猛然转身,难道又是那个蝎虎活过来了?

当我看到眼前的情景时候,顿时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慢慢垂下步枪,这是怎么回事呢?

蝎虎的表皮渐渐地干枯,好像一层破旧的塑料薄膜,在半透明的皮肤之下,有东西微微蠕动,猛然间皮肤撕开,伸出一只人手来!笔直地挺立,手指乱动,莫非是蝎虎乃食人怪物,竟然活活吞下人类。

可是不像,因为假若是吞下去的,那么这时已经消化的不成样子,但是这只手腕皮肤光洁,似乎婴儿一般。薄膜的皮肤越拉越大,慢慢地伸出半个肩膀,又钻出一只脑袋,看相貌似乎是一个少女一般。接着她又努力爬出半个身子,可是胸口却受了重伤,叫刚才三民的子弹击中,她挣扎了片刻,生命力耗尽,终于不动,仰天躺着,半开的眼眸中绿色渐渐退去,化作灰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已经无法思考了,就如我前次在所谓的圣地发现了少女尸体一模一样,而且在她头部被我击中的伤口那里,流出的却是绿铜色的血液!这是为什么?

“魔鬼,这是魔鬼!”

三民发狂地大叫,牙齿咬地咯咯作响,倏然抬起步枪,在少女已经死亡的尸体上一口气射了四枪,才终于发泄完怒气,还不知道是恐惧,至少在她抬起头看着我的双眼里,竟然是那么的无助,身子微微颤动,说道:“禁地,果然不是我们所能到来了!”

“我们先回去!”

虽然我心事重重,但是只能这样说道,在这个世界,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当我们回到营地,众人满面惊恐,不时有人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开了这么多枪?”

我只好回答:“有动物呢,可惜没打死,让它跑了,所以才打了这么多枪。”

这个谎话让大多数人满意,然后我们叫几个人站岗哨,我和三民则是回到营地当中商议,不知不觉中,我、三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成了四人帮委员会,大事多半在这几个人讨论中决定,偶然林白水也会发表意见。

当坐下之后,三民依旧瑟瑟发抖,紧紧抱住了步枪,一言不发,我突然问道:“在禁地上,你似乎有所隐瞒,是不是?”

三民一怔,过了许久才扭过脑袋,终于点了点头承认:“是的,我没有告诉你们,这是关于我们祖先和禁地的传说!”

雷颂贤闻之传说即可大喜,问道了:“什么传说,你且说说看。”

三民略微踌躇,下定决心说道:“好吧,我告诉你们,这个传说向来只是传给首领,就是长老也不知道!”

三民开始细碎地诉说,语调清幽,仿佛在吟唱一首长诗。

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一群女神,她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很热很热的地方,热的就像在太阳身边,所以天堂里的水都沸腾了,树木都枯死了。有一天,女神王说:“我们要去人间!”

于是神她们就驾着喷火的战车,来到人间。

起初,这个世界只有天空、太阳和人间,诸神降临人间,见地面到处是白色的沙漠,没有水,没有草,存活的只有凶猛的恶兽,神就说,要有水!

于是大地倾斜,涌出许多洪水,这个世界就有了水。

神又说,要有植物!

于是太阳普照,大地滋润,神把带来的种子播撒,世界上就布满花与果实。有了花和果实,世界上的动物也从土里苏醒,这样世界开始热闹起来。

但是神感到很寂寞,因为只有她们生活着,神就说,我要伙伴!

于是神依照世界上最美的生灵,给了他们智慧,这种生灵,就是人!

然后神认为自己不如最美的生灵美丽,于是改变自己的形貌,变得和最美的生灵一样,她们就成了太古之神。

人和神于是一起住在高高的山上,快活地过着日子。神看到,人是分男女的,他们之间可以相互婚配,生下下一代。神是永生不死,但是很羡慕人,于是神就和男人们婚配,生下的都是女孩,她们就是第二代诸神。

第二代神更加美丽,更加拥有力量,太古之神们很妒忌,她们说:我们是创造这个世界,连你们第二代诸神,都是我们创造的,但是你们比我们更加有力量,让我们很是担心!

第二代诸神与太古之神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终于爆发了惨烈的战争。由于第二代诸神拥有更大的力量,更多的智慧,太古之神渐渐不敌。她们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力量!

太古之神化作了堕落的魔鬼,虽然她们也掌握了强大的力量,但是终究不能敌过第二代诸神,因为后者有人的帮助。惨烈的战争持续了几千年,终于所有的太古之神都被打下深远的地狱。

但是第二代诸神也元气大伤,她们说,这个世界的诸神时代已经结束,之后便是人的时代。

于是人繁衍开来,少数第二代诸神与人类结合,诞下的后裔,就是我们桃花人。但是也有少部分太古之神与人类结合,他们诞下的后代就是幽冥人。我们桃花人与幽冥人世世代代战争,这是命运的指引!

三民舒缓的语调吟唱完了她们的全部的神话历史,在这片幽静而灰蒙蒙的世界里,讲述古老的神话似乎就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旁的人都是在静静地听着,雷颂贤不时做笔记记录下来,直到三民讲完,他才抬起头来说道:“这个神话恐怕已经流传了近千年吧!”

三民点点头,说道:“嗯,好像是的吧。据说很久很久之前,在我们的祖先居住在遥远的西方的时候,就开始流传这个传说。”

雷颂贤说道:“由于你们桃花人本身没有文字,缺乏原始的书面记载。而这个神话传说,恐怕在你们祖先亚马逊人近千年的迁徙之中,不知不觉受到了犹太教创世神话和希腊人创世神话的很大影响,刚开头的时候,我都以为是《圣经》的创世纪章节。”

我也点点头,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出于研究上古历史的需要,我看过好几遍《圣经》,其中却是有很多相似的情节,但转念一想,又不对,向雷颂贤说道:“我不以为然,创世纪的神话几乎是每个拥有长久历史民族神话的开端。比如中国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乍看也是很像那个犹太人的神话,但是两者相隔近万里,虽然偶然交往,但是并不足以影响对方的文化系统。”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不,我们恰恰可以从这里找出不同点来。比如,《圣经》中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中国神话中女娲也是根据自己的形象造人,但在桃花人的神话中,却是神根据人的外貌,改变了自己的形象!”

我一愣,摸摸脑袋,刚才确实没有注意这点,转头凝望三民求证,她点点头,表示肯定。

雷颂贤扶扶眼镜,竖起食指说道:“而且,在她们的神话中,初代的神是被二代的神打垮,堕落为魔鬼。尽管同样在希腊神话中,也有下一代神篡夺上代神的经过,但是上代神堕落为魔鬼,这在几乎地球所有民族的神话中都是很罕见的。由此说明桃花人的神话中神性很弱,恰恰符合了人类历史文明中的一个规律,就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神!”

这点我也是晓得,世界上并没有神,所谓的神,是人类把对自然界恐怖力量和自己所无法理解事情的人物化,于是产生了拥有巨大力量的人——神!

雷颂贤又说道:“因此我可以断定,在桃花人的神话中,保留了较多的原始色彩,尽管历经千年,而且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但是在关键点上,这个神话的失真并不多,是以我们可以得出很多关键词——女神、洪水、初代诸神、二代诸神、神与神之间的战争。”

我缺乏对这些方面分析的能力,急忙问道:“那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雷颂贤一阵茫然,眼珠凝视着前方,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回答:“这就是我迷惑不解的地方。女神可以理解为母系氏族社会,洪水可以理解为上古时期的大规模灾难,这在很多民族的历史上都有相关的记载,初代神可以理解为某个迁徙的民族,而二代神则是她们迁徙之后与其他民族婚配的后代,战争代表两者之间权力的争夺。但是,她们到底要表明什么意义呢?我想不通!”

我哈哈大笑:“算了,我们缺乏资料,一时很难得出结论,不如等到出去后,好好研究一下。”

雷颂贤苦笑一下,说道:“也只能这样了,我总不至于像是我看到的一个倪姓作家,他专门写科幻小说,开头写的天花乱坠,到结尾江郎才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外星人。我虽然晓得那些所谓的从天空来的女神有可能是外星人,但是这个世界毕竟没有那么多,如果真有外星人,来地球这个野蛮世界干嘛?吃饱了撑着?”

“对了,”我转而问三民,“那么为什么把这里称为禁地,你在刚才并没有说明过啊!”

三民栗色的眼珠幽幽,喃喃自语:“这里,就是第二代神战胜化作魔鬼的太古诸神后,将之埋骨的地方——幽冥之丘!也是邪恶的幽冥人诞生的地方,许多年前,幽冥人回到了这里,借助魔鬼的残余力量,到处捉人,捉来之后,就把他们像是畜生一样屠宰吃掉!先是四千年前,我们最早的一批人和一个伟大的国王一起消灭了她们。但是每隔一千年,这些妖魔就会复活一次。我们祖先整整花了一千年时间,来到这里,和伟大的将军一起驱逐了他们,不断阻止她们复活。”

“等等,”雷颂贤突然说道,他抬起头,脸色一下子发白,狂叫道:“我们都错了,都错了!”

我大骇,问道:“什么错了,走错路了?”

雷颂贤揪住自己的头发叫道:“原本我们一直把亚马逊人——阿修罗国人——桃花石人和现在的桃花人视作一脉相承的体系,可以称之为桃花系列民族的变迁。但是现在听了三民的讲说,我突然意识到,阿修罗国人并非跟她们属于同一个系列,似乎就是凭空冒出来一样!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勃然大怒,根本是一个学术问题,何必搞得生死攸关一般,看着这个学术狂,我哭笑不得,转而问三民:“你知道那些食人的幽冥人是从哪里来呢?”

三民原本听我们讲学术就莫名其妙,此刻更加迷茫,说道:“她们来自南方,炎热的南方!我们一直追随着幽冥人的脚步,阻止她们的阴谋!”

我灵机一动,顿时恍然大悟,按住发狂的雷颂贤说道:“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原先设定的亚马逊人的迁徙,是为了追寻超古文明遗迹,但是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她们不是为了寻找超古文明,而是为了消灭她们的世仇幽冥人而一路前进。这些幽冥人,就是之前比她们更早出发的雅利安种——传说中的塞人!”

雷颂贤先是一怔,之后欣喜若狂,笑道:“不错啊,朱老弟,你的想法很有创新点!比如说塞人就是幽冥人的话,她们出发的时间比桃花人更早,一路从小亚细亚一带来到了印度—中国,时间大约是在中国的夏商时期。我突然想到,在夏商的末代,都有一个导致亡国的女子,她们都性格残暴,把人视作动物。联想到同样以美貌和残暴著称的阿修罗女王,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说不定很早的时候幽冥人就企图干涉控制古老的东方帝国。而在印度,更早的时候也有类似的传说,恐怕这是幽冥人的一贯手法。而周代的兴起就一直与之对抗,为了争取盟友,周穆王便万里迢迢跑到西亚,邀请了西王母一族!你说,是不是?”

“不对不对!”我把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捉住雷颂贤假说中的一个破绽,“先前在圣地那里发掘的汉碑上记载,阿修罗国的魔女王乃是西王母一族的后裔,但是你在这里又说周人为了对抗阿修罗族的祖先塞人而邀请西王母一族作为盟友,岂不是自相矛盾?”

雷颂贤干笑几下,回答:“一时假设错误,这也是难免的。我就此更正,亚马逊——西王母——桃花石国——桃花人才是一脉相承,而塞人——阿修罗魔国——幽冥人,乃是另外发源的一个体系,这样才能说的通。”

我提出疑问道:“只是我一直在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幽冥人的民族系统,特别强调喜欢吃人?无论那个民族,进入比较先进的金属时代之后,大规模正常吃人就很罕见了(非正常食人指爆发饥荒、战争等)。我此刻突然觉得,我们之前做的假设,实在勉勉强强,说不通。”

雷颂贤笑笑,指着三民说道:“喏,眼下岂不是有一个桃花人的遗民,她们与幽冥人战斗近千年,一定了解的紧,你问问她即可。”

三民莫名其妙,回答:“幽冥人吃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她们是魔鬼的后裔,当然以人为食物。就像我们吃牛肉吃羊肉一样,先把牛羊驯养长大,再行宰割。只是人聪明,会自己找食物,不必太多管理,吃人当然比吃牛羊省力了!”

我心头猛然一凛,其实老早就有一个疑问一直在我心头旋绕,只是之前一直模模糊糊,就如一团黑气,看不清模样,到了现在我不断找到线索,终于拨开了稍许黑气,露出狰狞的面目。假若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她们移民到了地球,在这个世界上自然要找食物吃了,而这个食物,就是人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念头实在太可怕了,谁会想到我们的祖先居然是牛羊一样的食物。如果再进一步想下去,人类并没有嗜吃同类的习惯。根据考古发掘,早在石器时代,古人就有了生死的概念,会妥善地把自己死去的同类安葬。我突然想到,现在发掘的所谓食人遗迹,大部分是在火堆旁。会不会是这样一种场景,天空中飞舞的奇怪的飞行器,外星人举枪狩猎,猎物就是人类的祖先。获得猎物之后,则是顺便在附近炙烤食用。就如我们现在的野外狩猎一样,纯粹是郊游玩乐。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外星人消失了,但是她们留下了少部分后裔,就是幽冥人!

我正陷入深深思考中,靠外层的岗哨突然乒乒乓乓,打起枪来,火力相当猛力,我一凛,顿时弹了起来,叫道:“敌人追上来?”

我和三民对视一眼,心意想通,拎着步枪就冲过去,但是在岗哨那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爆发大规模枪战,只是几个握枪的人紧张地注视着前方,表情相当惊惧。我抬起头眺望,除了黑乎乎的黑气在不停旋转,并没有任何敌踪!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开枪?”

我质问道,这些负责岗哨的桃花人我多半不识,仅仅晓得一个一心,她着急地说道:“我们发现前方有敌人,但是一开火就消失了。”

“敌人有多少?”

一心摇摇头,回答:“不清楚,看不太清楚。”

我叹了一口气,当初我选择这里,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发现踪迹,但是一旦被跟踪过来,黑气反倒成为了我们的阻碍,根本无法察觉敌人的状况。寻思半晌,我对三民说道:“你们守在这里,我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敌人。”

说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上去侦查,把手中的步枪紧紧握住,稍有动静,立马开火杀人。穿过黑气圈,光线明亮清晰,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上,除了一坨坨黄色的风化石之外,突然冒出一团漆黑的闪着金属色彩的物体,相当显眼反常。我顿时警惕起来,四下里打量一遍,但见并没有任何异常,就快步上前。

我找到跟前,不禁一怔,这是一个普通的沙漠旅行用背包,上面堆了一只美式的M-16步枪,所以闪烁了锃亮的金属光泽。很明显这只背包是我们考古队的同一型号,但是步枪却相当奇怪,无论我们还是东突恐怖分子,甚至那些不明敌人,用的都是AK系列,突然冒出一只与众不同的美国货,有什么意义?

不过毕竟突击步枪的火力比这种老家伙猛多了,我喜滋滋地弯腰去捡,背后猛然一寒,一股杀气陡然袭来,有埋伏!

当下我就地一滚,已经拿起了步枪,向上一指,无论是开枪,还是充作棍子砸,我都占了先机,但是方与袭击者打了一个照面,我却大喜,收回步枪,站起身走过去,对着那家伙胸口一拳,笑道:“好小子,你跑到哪里去了,终于追上了!”

他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王牌——萝卜丝。

萝卜丝微微一笑,说道:“你真是该死,居然让敌人轻易地入侵,幸好我机警,当下用在沙特学会的技巧,迅速于沙子上挖了一个洞,钻进去屏息隐蔽,才逃过一劫。之后我回到那个收藏武器的洞穴里,拿了一些家伙就赶过来,一直追到这里。”

我问道:“唉,你有没有碰到,一群穿着当地土人服饰,但是火力很猛,作战非常具有正规军特色的队伍?他们一直在追杀我们!”

萝卜丝可笑的面庞顿时转为严肃,冷冷地说道:“这件事情我正要问你,我给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萝卜丝随手背起背包,把步枪拿在手上。老子看的真羡慕,什么时候我再弄一只火力猛的家伙,不要像此刻的老家伙一样,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

萝卜丝带我向前走了约莫三四公里,两个人走在茫茫的戈壁上,天空的气象永远灰蒙蒙的,一种孤寂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我无暇多想,随他登上一个土包,往下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呈现在眼前的情形如同科普影片里的月球表面,戈壁上冒出一座环形山,中间陷落一个深坑,四周围有高耸直立的岩石壁,大小如同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我们快步离开土包,走在松软的沙石上,脚下有一种松软的感觉,好象在低重力的月球表面那样。

我们凑近环形山岩石壁,多有破损,但见很多已然风化的铁质管状口散布在岩石壁的表面上,以我的地质经验,这个岩石壁少说形成已经数万年,而铁质管状物应该是在岩石壁形成的同时镶嵌在上面,但是那时的人类还在使用粗糙的石头,那么这些壮观粗重的铁质管状物究竟是谁遗失在这一片荒蛮地带的呢?

第三案、西域魔国 九 食人恶魔

2

九食人恶魔

大约在数万年之前,塔克拉玛干沙漠远比现今温暖湿润,绿洲分布的更多更广,无数史前的奇怪生物乐在其中,亚洲双峰骆驼的祖先巨骆驼正在悠闲的咀嚼胡杨木的叶子,突然,晴朗明晰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火光,一颗有着一个单间那么大的陨石燃烧着熊熊烈火,不断翻滚,重重地砸下来。巨骆驼本能地察觉到危机,慌忙撒开长腿逃开,错愕地凝视着火球轰隆一下子砸在戈壁滩上,浓烟滚滚,摩擦地球浓密的大气层产生的灼热高温老早使得陨石内部崩溃,熔化为岩浆,在受到撞击的冲击力后,内部岩浆立时呈放射性溅开,在周围形成了一堵圆形的墙,随后在沙漠寒冷的夜晚慢慢凝固,形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这个神秘环形山。

环形山岩石壁大部高约两米左右,厚度超过一米多,由上往下厚度逐渐增加。虽然由于长久岁月的风化,此刻玄武岩构成的岩石壁已经残破不堪,在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倒塌现象,但是作为一个营地,四面有岩石壁掩护,几乎可以抵挡大部分轻武器的袭击,而且场所巨大,可以纵容出逃,易守难攻。我猛然抱住步枪,对着萝卜丝小声疑问:“难道,这里是那伙敌人的营地?”

萝卜丝淡淡的说道:“你不必太紧张,那帮家伙,是不再会和你计较了!”

我不太明白萝卜丝的意思,难道这个变态美国佬施展他的变态手段,或全部生擒了敌人,或者将其折服?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是不会出卖我的,所以就好奇地、信任地跟着他翻过一个缺口,进入环形山内部,然后我就看到了在环形山岩石壁上隐蔽的敌人,虽然相貌丑恶了点,但是绝对不会和我计较,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计较的!

敌人都变成了死人,但是我的枪并没有放下,反而紧紧握住,呈随时预备射击状态,连萝卜丝也拿起了美国货,和我一起小心翼翼地凑近一具敌人的尸体,这具尸体,死的实在奇怪!

他并没有如我们在圣地遇到的那些倒霉的东突分子一样,连尸体都被恐怖的怪物吸得尸骨无存,但是那只是叫人感到神秘万分,然而眼前我看到的这般景象,尸体实打实地保存下来,不仅仅叫我瞪大眼珠,呼吸也不住的加快!

尸体穿着的当地土人服饰,头巾已经落了下来,露出一个高加索种的男人,满头黄色的短发,笔直靠着环形山岩石壁躺着,突击步枪就在他不远处,子弹壳堆了一地,显然发生过激烈的枪战。尸体绝对不是被子弹打死,他的伤口在头顶,血、脑浆溅了黄头发变色。他的面部表情更是古怪,嘴巴大大的哈大,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舌头卷了起来,鼻孔流出鲜血,而眼珠更是被活活按入眼眶内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的身体内部遭受过内压。难道是那种情况……

我咽下一口口水,拿着步枪慢慢把尸体拨过来,尸体倒下,脑袋瓜子正对着我们,我瞧着那个伤口,惊惧地说道:“果然如此,他的脑子,被吸地干干净净。”

透过那个硕大的伤口,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头盖骨下空空荡荡,一直可以瞄到颈骨,由于受到脑子被外力吸走的压力,使得舌头和眼球一起向内压。这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我简直不敢想象,恐怕这个家伙被吸走的脑子的时候,意识还是清醒的!

“萝卜丝,”我问道,“怎么回事?”

萝卜丝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不知道,当初我跟踪着他们这一队人前进,在半日前发现他们分为了两派人,于是我追踪其中人数较少的一批,但是等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他们这般惨烈的死去了。虽然生前发生过勇敢地抵抗,但是似乎连敌人——不,肯定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怪物,活生生地把他们的人脑全部吸走!

我一言不发,禁地的离奇状况,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我丢下手中的老式步枪,捡起敌人丢下的突击步枪,又搜罗了一些子弹,突然好奇心起,顺便检查了几个敌人的尸身,想搜出一些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证据,但是很遗憾,什么也没有。

我蹲下身一边拣子弹,一边疑问道:“萝卜丝,你猜想一下,这些家伙是什么人?”

萝卜丝沉思道:“不是俄国佬!”

我稍微一怔,之前我一直认为这是俄国佬,怎么萝卜丝的看法与我截然相反,不禁疑问:“为什么?”

“说不上来什么,只是感觉,他们的行动手段,颇有美军的风格,但是又不是美军,所以我难以猜测,唯一能够确定的正是肯定不是俄国佬!”

我默默沉思,那么他们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呢?

其实我更好奇的却是镶嵌在环形山岩石壁上的神秘铁质管状物质,显然这是在环形山形成不久之后就立即镶嵌,所以结合非常完美,数万年之后,仍不见一丝缝隙。我心中暗自思忖,以我在地质学上的知识所知,如芦苇等类的茎管植物在高压下形成铁质化石。很可惜,任何植物仅仅能保持其原样,而不可能形成有规律、排列整齐的铁质管状物质,那一排排的铁质管状物质,虽然已经锈迹斑斑,但是构造甚是完美,犹如制造枪炮一样的无缝钢管,镶嵌在这些环形山岩石壁上,正如我当兵时期,在地下挖掘洞穴时候的排气管。排气管?我心念一动,难道数万年之前,有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在此建立地下基地,虽然我一直不承认所谓的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但是看到眼前的景象,却不知道如何解释。

这时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冷冷喝道:

“不许动!”

我辨认出,这个声音乃是三民,笑道:“是我!”

正要扭头,三民大喝道:“不要乱动,你这个恶贼!果然,你不是好东西,你和他们果真是一伙的,难怪你出现之后,他们就紧追不舍!”

三民语气发抖,似乎遇到了及其激动的事体,我心思转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老子可不想叫这个女人开枪打死,于是把右脚悄悄埋入砂石堆,陡然向后提出,扬起万千砂石尘土。

砰!

三民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我已经乘势弯到,反过来扑上去,一拳砸开三民的步枪,贴身肉搏乃是我的拿手好戏,即使伤了一只胳膊,女人也不是我的对手,立时叫我压住胸腹间,隔膜受到挤压,呼吸困难,动弹不得。

我恶狠狠地叫道:“你疯了,杀我干嘛?”

三民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忽然头一扭,却昏了过去。我愣住,于是站了起来,眼前三民衣衫破烂,裸露出来的肌肤上血迹斑斑,显然遭遇过惨烈的战斗,她拼死才逃了出来。我忽然发觉我的手腕衣服上都是鲜血,一看,原来是三民胸口划开了一大道伤口,血水不断涌出。我估计她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加之被我压住胸口,无法呼吸,一时便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撕开三民胸口的衣襟,救命可不讲男女之防,向来老子也没有这个概念。奇怪,沙漠女子的胸脯都很丰满,大概骆驼肉吃多了,“双峰”!又不戴文胸,像是两颗鲜嫩的哈密瓜,水灵灵的,甚是好看。不过划了一道血痕就极为难看了。

我把从敌人尸身那里搜出的伤药洒上,止血消毒,然后又用缴获的纱布包扎。那萝卜丝从三民进入到偷袭一直看在眼里,却阴险地躲在一边,连个屁也不放。我虎着脸质问,萝卜丝哈哈大笑:“你要是连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都对付不了,还不如趁早死掉算了。”

说话间,我察觉到身边的女人身子微微一颤,于是转过头。三民常年奔波,体格健壮,精神又非常强韧,过了片刻就悠悠醒转了。哪知她张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闪电般地伸手,往我怀里夺枪。我一拳将她打倒,大声嚷道:“女人安静一点!”

三民那双漂亮的栗色眼珠狠狠瞪着我,长长的睫毛剧烈抖动,凶恶地叫道:“你这个恶贼,以桃花人先祖的名义起誓,即使我三民身受侮辱,只要有一个指头活着,也要把你碎尸万段!”

我哭笑不得,何时开始,我们又从盟友关系转化到了敌对状态。三民知道无论体格还是技巧都不是我的对手,索性躺在沙漠上一动不动,任凭我处置。这女人固执起来都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是拖不动的,于是我说道:“三民,你说说看,假使我是一个内奸,为什么把你击昏了,还要好好地为你包扎伤口,把你救活?再说了,我的老婆还在那里!即使不管你们,我也得管管我自己的女人!”

三民低头一看,胸口的伤口已经叫我处理过,撕开的衣襟那里露出裹着白纱的胸脯,似乎从未被男性接触过,所以脸稍微红了一下,但是转眼又变掉,冷笑一声,阴沉沉地说道:“定是你有什么奸谋,贪图我们桃花人的秘宝!再说你老婆,外面的男人,不是也都有十多个女人吗?你丢失了区区一个,哪里会在乎!”

桃花女人毫无婚姻观念,男女关系依旧停留在原始的抢婚阶段,因此这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是无可奈何,但是更吸引我的是前面那个词,我脱口道:“秘宝,你们桃花人有什么秘宝?”

三民张口结舌,发觉失言,立时闭嘴,把脑袋转到一边,不敢看我。

桃花人的身世我们知道不多,很多资料都是凭借古老的文字和传说推测出来,真假难辨,而三民口风又紧,除了云里雾里的一个传说讲过我们听过之外,另外的什么情况都没有谈过。

我知这个女人无论严刑拷打也好,还是温言劝慰,再也不会吐露半个秘宝的词语,当下也不去多想,只是问道:“三民,我问你,敌人来了多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三民恶狠狠地叫道:“我不会跟你说的,因为就是你派出去的,你晓得的比我清楚!眼前你都留下了一个,怕是我们来杀掉你!”

她是指萝卜丝吧!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哈哈大笑,说道:“其实他也是我们考古队的一个成员,只是你们来劫营的时候,比较机警,躲了起来,一路追踪过来,这个死亡之坑里的尸体,就是他消灭的!”

我顺便吹吹牛,哄骗三民,果然三民这个女人不了解详情,环顾满地都是尸体,而这些尸体上的服饰,正是那日和我们血战过的敌人。三民怕是心想,我们即使再要哄骗她,也不必花费如此血本,于是信了八九成,睁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你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个老奸巨滑的人立时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点点头,萝卜丝说道:“确实如此,我一路追踪过来,敌人分作了两批人马,我乘其中之一的休息时候偷袭,杀掉了这批。而袭击你们的那批敌人,怕是他们另外一批。”

三民焦急地站起来,脸色发白,说道:“快,我们要赶快去支援我们的人。刚才并不是敌人袭击了我们的营地,”她瞅了我一眼,眼皮飞快地下滑,不敢多看,“因为我一直不见你回来,于是自己出来寻找,不慎就遇到了那批敌人,拼死才逃脱。当时以为是你带领过来的,以为我们的营地根本已经被暴露,所以没有立即回去,而是跟着你们的足迹来追杀!”

我大喜,原本心底已经黯然,以那帮敌人的残暴手段,林白水恐怕难逃毒手,既然敌人尚未发觉踪迹,那么以我们三人的战斗力,还有机会击败他们!

“走!”

我不多说废话,心中踹度了一下,还是把那只老式步枪丢给三民。一来好东西要自己用,二来三民根本不会使用自动步枪。同时心里暗暗念叨,纵然如三民这般聪慧的女人,只要技巧得当,居然还是毫不费劲的哄骗过来,可叹!

三人立即在沙漠中开始急行军,五六公里的路程,对于之前我完全版的身体而言,几乎是小菜一碟,跑完了连气都不会喘一口。如今就因体力消耗过大,加之受伤,渐渐不支,回头打量,萝卜丝依旧精力充沛,而三民明显有些支持不下去,脸色发灰,剧烈地呼吸,胸脯上下起伏,白纱下的伤口渗出鲜血。

当下我慢慢缓下脚步,一来是恢复体力,不至于到达营地的时候毫无战斗力,二来越是接近越要小心翼翼。沙漠中多数平坦,除了有一些不高的沙丘土包,并没有其他阻碍视线的物体,一览无余,但是在这个禁地里,天空中到处漂浮着细小的灰尘颗粒,整个世界一片灰蒙蒙,可见度大大降低,基本上百米开外,就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了。此刻我们差不多到了营地外围五百米处,没有激烈枪战的枪声,也没有人类濒死时候的惨叫,静悄悄的,就如是一个死的世界!

太反常了!

我陡然打了一个哆嗦,心中升起一个不祥的念头,难道是敌人已经攻陷了我们的营地,桃花人和队员们全部遭到杀害?

不会,我坚决地摇摇头,我领教过敌人的实力,也清楚自己人的实力,我们若是凭借地利,而敌人也只剩下一半的人手,所以我们的人完全可以支撑半天以上,哪容易这般覆灭?除非,发生了什么怪异的事情!

我们小心翼翼地靠近营地,没有敌人,也没有自己人,虽然撒着一些子弹,但是没有尸体和血迹,地面一片凌乱,大件物品丢弃满地,显然我们的人已经撤退,撤退地相当匆忙,他们去哪里了呢?

我凝视着远方,黑气带滚滚循环!

作为一个老兵,我已经习惯了观察战场遗迹来推测敌我双方的状态实力,眼下战况不明,我越发仔细地搜索营地里的每一粒沙子,然后把我观察所得的推断告诉三民、萝卜丝:“敌人大概有六七人,主要以自动步枪为火力支持,没有动用火箭炮和手雷,确切地说,是没有机会使用。我方在一发觉敌人偷袭的时候,就立即撤退。这个指挥的人智谋不足,但是果毅有余,在我们几个公认的头头里面,雷颂贤不通军务,道格拉斯毫无威信,只有林白水性情刚烈,极有可能是她!

“恐怕事情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吧!”

萝卜丝语出惊人,我回过头问道:“你,难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说道:“那具被击杀的大蝎虎尸体呢?我们过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而且……”他指着地上,“这是什么呢?”

我顺着萝卜丝的手指方向瞟了一眼,顿时愣住,在黄色的砂石上,印着一排杂乱的脚印,有若牛蹄,两片分开,我倒吸一口冷气,抬起头盯着萝卜丝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萝卜丝面色阴沉,低声说道:“我怕,在环形山那里杀死敌人的那帮怪物,追踪到了这里!”

这句话犹如沉甸甸的石头,立时压在了每个人心头,难怪我一直有不祥的预感,我们的人马怕是凶多吉少了。沉寂半晌,我一咬牙,抬起步枪喝道:“老子可不管,只要能够救出我的队员们,别说小小怪物,就是见到神仙也轰杀成至渣!”

我朝三民看了一眼,嗯地点头,当下三人就准备好武器,提高警惕,沿着踪迹追踪上去。

那杂乱的脚印渐渐向黑气带延伸,禁地的灰色世界本来就如静寂的地狱一般,黑气带越发诡异,其中悬浮着无数黑色的微小颗粒,在一股轻风的吹拂下,绕着中间的巨阜循环,就如土星光环一样。假使有人从上往下看,景象定然更加离奇。

黑气带中的可见度已经下降到了两米左右,我们三个人只得相互靠近,不时发出暗号防止迷路失散。走了不多时,终于来到黑气的发源地,眼前就是一个巨大的风穴,大风携带着黑气从里面涌出,因为风速强劲,发出轰轰的波涛巨响,有若山魔吐出阵阵黑气,随时准备吞噬进入它们领地的一切。

难道我们的人都走在了里面去了?因为脚印就在风穴前消失,周围也没有其他痕迹,只能这样推断,于是我们就走了进去。我们越往前走,渐渐地风力越大,初始的轻风转化为狂风,简直波涛阵阵,卷起无数砂石黑气。我们本想退出,但是往后一看才发觉,后路已经无影无踪,竟不知道往哪里走了,而两边都是莫名其妙竖起来的巨崖,无法攀爬,进退不由,只得应着头皮往前继续前进。风越来越大,即使十二级台风也不过尔尔。我们犹如是海啸的大海里的几只孤舟,轻飘飘如叶子,突然身子骨最轻的三民浮了起来,犹如气球一样往后飞走。我大骇,纵身一跃,捉住三民的脚跟,拖了下来,按在地上。

萝卜丝伏在地上,解开背后的沙漠包,掏出一段身子,缚在自己腰间,然后又递给我,我心领神会,也穿过皮带,又递给三民,练成一串,在沙漠飓风中勉力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身子一轻,几个人不约而同地往前蹿上去。那萝卜丝走在最先,于是成了我的肉垫,我又成了三民的肉垫,一起啊呀呀大叫,张开眼观察,我们竟然出了风眼。因为突然失去前面的压力,在惯性力道下推了上去。

我们爬了起来,往四周观察,两侧悬崖绝壁,四周云雾弥漫,阴气习习,奇怪的是光线明显,虽然不如外面明亮,但是毕竟勉强能够看清,根本不需要照明工具,一点也不像身处洞穴内部。目光由远及近,洞口的向内延伸处躺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我们顿时警惕起来,手中的步枪一一握紧。

“我上去看看,你们瞪着,万一有危险,救不了我就立即将我射杀,省的我多受苦!”

我冷冷地说道,眼前景象诡异,我越来越没有信心,索性托付了后事。三民和萝卜丝点点头,那三民稍微犹豫一下,想张嘴说什么,却又吞进了肚子。

我小心翼翼地持枪上前,凑近了才发觉,那只是一件普通的男人衣服,就是当地土人穿着的服饰,我们队员都是沙漠服饰,桃花人又都是女子的服饰,剩下的只有那帮不祥的敌人,怎么突然丢下这玩意?我看那衣服中间鼓鼓的,似乎捏藏着什么东西。于是一直走到衣服边,若是有埋伏机关,老早有反应了,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让我心生疑惑,越发警惕起来,拿着步枪头,慢慢挑起衣服,随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衣服里面没有尸体,但是居然有一张人皮!

那人皮软软地塞在衣服里面,好像一个放了气的充气娃娃。人皮这种可憎的东西,除了看过西藏宗教里的法器人皮,再也没有接触过,刚开始我还认不出,以为是什么塑料,但是那扁扁的脑袋皮肤上,确有头发的残留痕迹,那五官触目惊心的几个大洞,叫我立即知道,这是人皮!

实在太可怕了,我一阵腻心,赶忙扔掉人皮。招招手,把三民和萝卜丝拉了上来。他们盯着这张人皮,没有多说话,想必看过一张活生生的人体,还带着血丝,有谁受得了。倒是萝卜丝发扬他一贯的变态精神,分析道:“这张人皮完整,没有刀切痕迹,似乎有什么东西,硬生生地把人体内部的所有都吃掉,只剩下一张人皮!”

我咽了一口气,说道:“别说了,怪恶心的!”

在人皮与衣服之下,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和萝卜丝那种类似,只是里面东西不多,稍微显的很扁。我把包裹挑起来,打开一看,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着一些细小的考古工具和笔记,翻开笔记,满是洋文,丢给萝卜丝,后者奇怪地说道:“这不是道格拉斯的包吗?”

我好奇之极,说道:“我们的行李在那批神秘的敌人进攻的时候,差不多都丢在了骷髅头岩里面了,怎么落在了这里呢?嗯,想必是我们把东西丢掉之后,敌人们把它捡起起来。但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也没有太重要的东西,为什么敌人一直把它带到这里,直到归天了才丢掉,令我想不通了!”

饶是我、三民、萝卜丝智慧惊人,三个臭皮匠还是想不出任何可能,只得无奈地放弃思考。我想了一下,索性把包裹背在自己的肩上,说不定可以带些东西呢!

在我们眼前是风洞的延伸部分,但是气流几乎静止,大风从顶部倾泻之下,涌出外面,所以里面反而没有动静。入口已经坍塌了大半,原本消失的脚印转而又出现,就是从这里一一走了进去的,我磨蹭了一下,里面暗度降低,虽然不至于什么也看不见,但视线受到很大限制,毕竟在我们前面就有那群神秘而狡猾的敌人,不可掉以轻心。

“不必担心!”

萝卜丝放下背包,从里面掏出一只手电筒,果然老兵知老兵,他预备的东西可真多。我把手电筒按亮,绑在枪口上,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现并射杀敌人,于是就第一个带头走了进去,我们自然而然地组成一个标准的波浪型攻击阵势,我在前面突击,三民在中间掩护,而萝卜丝在后面押阵,最强的两个人在最重要的两个方位。

我慢慢踏着小步,把手电筒的光线来回扫视整个洞穴,除了地上凌乱的脚印,并没有其他奇怪的发现。因为这个洞穴很奇怪,不像天然的洞穴那样,或弯弯曲曲,或积满石块钟乳石。这个洞穴太奇怪了,就像是人工开凿的一样,充满几何形状。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洞穴就是一个笔直径三米,标准的圆柱体空间,一览无余,中间没有任何物体阻碍视线,所以也不可能有敌人埋伏。

前方没有任何敌情,但在后面——方走了几步,我背后突然响起一阵发狂的叫声:“撒旦,撒旦!”

随之美制M-16独特的突突枪声立时响彻整个洞穴,子弹弹在岩石上的叮叮咚咚,敲打着我的神经。我迅即转身,不必使用手电筒的强光,只要借着远远的洞口余光,我就看到萝卜丝正对着一个人形疯狂射击。那子弹突突打在那人影的身上,好像拳头打在棉花上,除了掀起衣角,根本毫无作用。我在越南战场上可是吃过越南猴子M-16的苦楚,以它小口径子弹的这般疯狂扫射,即使铁人也被打成蜂窝,即使不然,那子弹的冲击力就够喝一壶了!

因洞口的光线对着我的眼睛,我看不清那个人影的模样,急忙把手电筒对准那人,先是瞪大眼睛,然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萝卜丝会发狂了!

据我所知的萝卜丝,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神经强韧得好像钛铁合金,又以变态举动出名,我几乎没有听到过他如此发狂的尖叫和开火,只因为面前的景象实在太过于骇人了!

那就是我们在洞穴口发现的死人皮,就如又活了一样,浮在半空中,一直跟着我们后面!

我想不到一张人皮居然会跟在我们后面,顿时想起林白水给我讲过的《画皮》故事,只觉得毛骨悚然,毫不犹豫地对准人皮开火。M-16的子弹口径较小,威力不大,但是我手中的AK系列可是大口径子弹中非常可怕的一种,若是平常打在人身上,立即一个碗口大的伤疤,里面的血肉统统炸飞。此刻打在人皮上,不免也是拳头打棉花,但这拳头有铁刃,几枪下去,把人皮打的破破烂烂,突然从半空中落在地上了!

我和萝卜丝这时才止住开火,面面相觑,都是大汗淋淋,眼神里充满了疑问和不可思议,突然我们几乎同时叫起来。

我:“有鬼附在人皮上!”

萝卜丝:“有邪恶的撒旦把人皮穿上了!”

“不!”一直在一旁既没有开火也没有发狂的三民冷冷地说道,在我们三人中,以她的能力和神经最差,但是此刻最冷静,有点反常。

我把疑惑的眼神对着她,但见她栗色的眸子里,陷入了一层恐惧的色彩,薄薄的嘴唇开始蠕动:“呼图壁,我们唤醒了呼图壁!”

呼图壁,这不是新疆行政区划里的一个县的名称吗?我常来新疆,对新疆的区域很熟悉。

但三民一个纵身呆在沙漠深处的女子,怎么晓得呼图壁呢?于是我奇怪地问道:“你说什么?呼图壁,这是什么?”

三民打了一个寒颤,急急忙忙地说道:“我……也不晓得,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传说,呼图壁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魔鬼,一直住在禁地里,我们永远不要招惹它,他是人类的噩梦!”

我猛然记起来,呼图在土语里译言鬼,呼图壁(注:呼图壁并非作者杜撰,出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翻译即是有鬼!看不见的魔鬼,不就是鬼魂吗?

于是这时的洞里陷入了一种莫名的诡异气氛,三民对呼图壁的传说深信不疑,合上眼睛口中喃喃不懂的萨满土教咒语。甚至萝卜丝这个神经坚韧的老兵,在第一个发现飞舞的人皮之后,惊吓过度,变得有点紧张兮兮,老是会莫名其妙地四下里张望,似乎就有一个看不见的隐身人处在身边,随时都会过来袭击他!

我死死盯着那张落在沙子上已经叫枪弹打得千疮百孔的人皮,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心,陡然怒从胆边生,掏出打火机把人皮点燃。人皮和外面包裹的衣服都是有机物,在沙漠干燥的环境下迅速脱水,极其易燃,轰然燃起一阵大火,空气顿时中弥漫了蛋白质和植物纤维燃烧的特有臭味,我恶狠狠地叫道:“别说你是鬼,就是人老子也会让你哭着怨恨为什么投胎做人!”

我强行镇定下来,一挥枪口,三人带着重重心事继续往前。我集中注意力观察远方的情形和眼前的脚印,那脚印依旧凌乱,夹杂着女人的小脚和老人拐杖的痕迹,而在他们脚印之上却是压着一排清一色的皮靴痕迹。我们没有人穿这种皮靴,显然只能是那帮敌人的!他们换上了当地土人的服饰,又口操极为标准的普通话,但是脚下的鞋却暴露出来他们的真实身份,如此精致耐用的沙漠作战鞋,世界上拥有研究实力的国家屈指可数,除去俄国美国,那么剩下的是谁呢?英国人?还是法国人?或许是德国人?

我百思不得其解,继续注意观察,脚下留着淡淡的人影。光线从远处的洞口射入,经过无数反射和折射,传递到此处已经相当微弱,只能把我们的人身在地上投射出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影子,我一边行走一边凝视着地面,戛然僵住,瞪大的眼睛,屏住呼吸。

地上居然有四个影子!

要知道,我走在最前面,后面的两个人的影子几乎被我踩在脚底,怎么又突然多出一个影子呢?

现在我才晓得,萝卜丝是如何察觉无声无息飞过来的人皮,他也看到了影子。但是人皮已经明明被我烧掉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呼图壁,就是呼图壁。在新疆土语里面,呼图壁的本意就是有影子!

我稍微一分神,地上的影子倏然躲进一个较矮小的人影下。

时不等人!

我猛然转身,面色阴沉地对准身后的两个人。把步枪口对准三民,在我的步枪枪杆下绑着手电筒,强力的光芒把三民整个人都照亮,毫无空隙,由此在她身后又拖了一条长长的人影。

三民不悦地用手遮住脸面,叫道:“你……怎么回事?”

“有人,跟着我们,我看到了!”

我把枪口晃来晃去,仿佛随时就有看不见的敌人跟过来。

三民大骂:“如果说敌人在我们后面,起码是我比你先发觉,你把枪对着我干嘛?你疯了!”

我已经盯着地面,因为正面是根本无法找到呼图壁的,只有通过影子,才能看到呼图壁。忽然一个影子一晃,飞快地从三民的人影下飞过,我大吼一声,胡乱开火。三民被流弹弹得手舞足蹈,不住破口大骂。

呼图壁在哪里?在哪里?我到处打着手电筒找影子,额头涔涔汗水冒出来。这种情况,仿佛又回到了战火纷飞的越南丛林,小分队遭受越南猴子重兵突袭,损失惨重,我带着残余的战士好不容易突围,奔走在泥泞的雨林里。四面都是黑乎乎的,阳光让雨林遮住吸收了。不时有冷枪、陷阱发动,我们的战友在不断惨叫牺牲,似乎每一处角落里都藏着敌人。我抬头看看三民,渐渐地女人白皙的面颊化作黝黑的越南猴子,正狰狞的嘲笑我,我勃然大怒叫道:“老子劈碎你脑壳!”

正要把枪柄砸下去,突然后脑勺重重的一敲,立时什么也不知道,过了很久很久,一只冰凉粗糙的小手摸到我的额头上,让我陡然一震,张开眼,看到的是三民,她眼神有异,瞟了我几眼说道:“你太累了,身子有点发虚。这是沙漠里很常见的疾病,稍微休息一下,补充水源即可!”

“是吗?”

我自言自语,身子一松,原本紧紧绷着的精神立即垮下来,垂头丧气。

三民向萝卜丝讨了水壶,拧开递给我,关切地说道:“慢慢喝,不要太急,不然会呛着的。你是太累了,自从昨天开始,你就只能稍微的打个盹,身子本来已经非常疲惫,以至于产生幻觉幻听。我以为你是一个老战士了,想不到刚才也这么失态,你几乎杀了我呢!要不是这个男人在一旁看着不对劲,马上把你砸昏,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是幻觉幻听吗?我耳朵里没有嗡嗡作响,只是凭着战士的本能,察觉到身边隐藏的危险。我们体会到,但是不知道危险在哪里。我抬起头,萝卜丝同样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难道他没有察觉吗?不,我看到他的表情极为压抑,这是他故意作为,怕是刚才看到人皮的失态给他很大的打击,所以极力忍住自己的思绪爆发。

我喝了一口水,感觉好多了。其实我的身体自从遭遇东突恐怖分子以来,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丝毫没有调整过,终于物极必反,陷入极限状态。这在战场上时常发生,因为环境非常危险,所以本能地保护自己,发狂地杀死任何一个看到的人。幸好萝卜丝看出苗头不对了,想来他也经历过这种惨烈的教训吧!

我靠在洞穴的岩壁上,突然又是弹了起来,把三民吓了一跳,紧紧握住步枪,我叫道:“枪声,前面有枪声传过来!”

萝卜丝到底是老兵,了解到我的意思,迅即把耳朵贴到岩壁上,倾听片刻说道:“恐怕我们已经接近我们的目的地了,我不仅听到突击步枪的连发,也听到了老式步枪的单发。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大概只有离我们半里路了!”

我立时大喜,桀桀狞笑,两腮的胡子一翘一翘,和萝卜丝对望一眼,两人眼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第三案、西域魔国 十 食脑猛兽

7

此刻我的体力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拎起步枪喝道:“以眼下的形式而言,我们的队员和三民的桃花部落族人逃亡在先,然后敌人紧追不舍,我们三人则又跟在后面。敌人的实力已经大大受损,只有原本二分之一的人手,加上我们前后夹击,覆灭时日无多。呵呵,我倒是想看看,这帮来历不明的家伙到底是哪里人,注意留个活口!”

“上!”

我布置完要事,三人迅即前进。虽然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但是都是天生的战士,配合极佳。我和萝卜丝组成一个波浪型攻击方针,不全地向前渗透,而三民则是在后掩护。纵然敌人此刻已经叫我们包围了,我们还是不敢托大,采取了这种稳妥的方式。

其实洞穴因为周边隔绝,只有一个通道,传音效果极佳,我们大约相隔他们五百多米,耳朵里的枪声就如抄豆子一般,突突的极为凶猛,不时传来女人的惨叫声,我方的火力毕竟吃了大亏!

三民心痛姐妹受苦,顿时大急,几乎立即冲出去,我伸手把她按住,低声喝道:“忍耐一下,我们只要悄悄过去,给他们几下,立即就可以干掉所有敌人,千万不可为了胡麻放弃哈密瓜!”

我向萝卜丝招招手,两个人弯腰蹑脚,踏在柔软的沙子上朝前面极速冲锋,留下三民掩护。那帮敌人的实力我是领教过的,集团战斗力相当可怕,我甚至一度怀疑是哪个国家的特种部队。这个如同人造一般的洞穴一览无余,眼下的短短五百多米,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土人打扮的敌人因在洞穴里没有掩护,只能伏在地上不断射击,枪口发出阵阵火舌,杀害着我们的同伴。如果我们这时被他们发现,在这个没有足够地方掩藏的情况下,几乎会被立即射杀,前功尽弃。我于是心头狂跳,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激动,近了,近了,五百米不过是十几秒的功夫,一百米,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行!到了发挥自动步枪火力最大威力的距离。

我举起步枪,瞄准前方的人影,然后轻轻扣动扳机。

嗵嗵!突突!

苏联货和美国货同时吐出致命的毒舌,恶狠狠地咬在十几米开外的敌人身上。那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以每秒八百五十米的高速钻入人体,巨大的动能使得子弹弹出人体,连子弹带骨渣飞出一个碗口那么大的洞,血肉一片模糊,鲜血像是高压水泵一样喷出来。因为AK系列步枪的后坐力很大,会发生枪头向上弹的现象,一般每次我只打两颗子弹,一颗打在敌人的腿上、背脊,另外一颗就是脑袋上,子弹几乎掀掉了一半的头骨!

敌人错愕之极,想不到背后会遭到偷袭,他们反应于是相当快速,急忙转身回击,可惜已经迟了,除了我大口径的步枪以外,还有一个比我枪法更准的萝卜丝在场,每扣一下,就有一个敌人的脑袋上多出一个小小的圆洞。这几乎是我们单方面的屠杀,敌人只有七八个人,十多秒就几乎全部被我们干掉,枪声渐渐稀落,顿时安静了下来。

我依旧把步枪扛在肩上,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原本敌人的阵地上一片血腥,大口径子弹造成的杀伤力非常惊人,我又特意挑要害打的,于是地上白的脑浆、红的血流了一地,把黄灿灿的沙子染成黑紫色,触目惊心的妖艳。而不少敌人被子弹击中脏器,身子上开膛剖肚,已经被绞的乱七八糟肠子等等滚出来,更是恶心之极。我已经习惯了战场的血腥,倒是无所谓,反而由于干掉了这些天来一直在追杀我们的敌人,心情居然愉悦之极,正洋洋得意地跨出去和同伴们打个招呼,陡然啪的一下,一颗子弹横里飞过来。我大吃一惊,几乎是本能地往地上一倒,才不至于被击中。谁,哪个家伙还活着!

这时三民急急忙忙冲过来,她一直没有出场表现的机会,于是高声喊道:“自己人,我,三民!”

“首领!”

对面一个欣喜之极的声音传来,随之欢呼声如雷震动,一个黑色的高挑身影飞快地扑进三民怀里,正是一心那小辣娘皮。

我伏在地上,当真惊地一身冷汗,想不到差点叫自己人打死了,爬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对着一心瞪了一眼,骂道:“妈妈的,又是你这个小王八羔子,差点打死老子!是不是上辈子你和我有仇,假若说是,我不如先把你解决了!”

一心笑盈盈地看着我,脸上被我砸了一拳之后的肿包渐渐消退,露出原本清丽的面颊。我本想再砸一拳消气,但见这般模样,再也打不下去了。

这时一双柔软的小手圈住我,低声说道:“你回来了,我就怕你又跑了呢!”

我一震,转头过去,正是林白水波澜不惊的表情,已经那副一半碎掉的眼镜,我心头一开怀,反手抱住林白水的细腰,笑道:“即使再跑,也得把你拐走!”

林白水恬然一笑,脉脉温情,就在这莞尔中。

老夫老妻了,纵然生离死别,也不会特别激动,因为我们的心意相通的。

对了!我放开林白水,然后把背上那只沙漠背包拿下来,四下里寻找道格拉斯,这个家伙,正狼狈不堪地躲在人群中,我高声叫道:“道格拉斯!”

“在!”

道格拉斯抬起头,终于看到了我。

“接着!”

我把沙漠背包高高抛起,五年的手榴弹技术果然没有白练,准确无误地丢进道格拉斯的手里,我又说道:“这是我捡到的,你检查一下,缺了什么?”

道格拉斯一呆,这个家伙本来就是有书呆子的倾向,这时更加蠢样。他一边打开沙漠背包,一边口中喃喃自语:“奇怪,我不是在骷髅头岩那里丢失了嘛?怎么找回来的呢?”

他把手伸进去摸摸,陡然脸色大变,把手伸了出来,我看到,在他手心捧着一些米白色的碎块,这是……

道格拉斯惊呼:“我的夜明珠,我的宝贝夜明珠碎掉了!都变成碎块了!”

他哭丧着脸,好像死了老爹老娘一样。我立时明白,这个该死的美国佬,原来在西夏古堡偷了那里的夜明珠之后,一直爱不释手,唯恐丢掉,居然随身携带,日日背在肩头。怕是那个敌人也是发现了里面的夜明珠,顿时贪心升起,也学起了道格拉斯,拿在身上。这是中国人的财产,不是给你们洋鬼子的!

我一边暗暗腹诽,一边凑过去,盯着道格拉斯手里的夜明珠碎片。那硕大如苹果的夜明珠,此刻化作如鸡蛋壳一般薄薄的碎片,堆砌在道格拉斯手里,虽然晶莹剔透,却毫无用处。我存心嘲讽,满面严肃地说道:“道格拉斯,我有个办法,把夜明珠回复如初!”

道格拉斯大喜,一手搭住我的肩膀,急急问道:“是什么办法,快教给我!”

“就是用……”我故作神秘地说道,“胶水粘起来……”

一个冷笑话了。

道格拉斯满面沮丧,知道我在耍他。

我哈哈大笑,胡乱瞥了一眼,似乎在夜明珠碎片上,真的有胶水一样亮晶晶的半透明物质。等等……我戛然止笑,张口结舌,陡然间在脑中升起一个非常可怕的念头。

呼图壁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并不是在我们一进入禁地就出现了,而是直到我们发现了那张人皮之后才有呼图壁的存在。我再联想到,西夏古堡里的那无数神秘的夜明珠到底是什么,须知自然界很少有夜明珠一类的物质;西辽人千里迢迢运送的黄金匣子,里面居然只是一本史书,太过于滑稽了,假若那个念头属实,一切都可以串联起来了!

我从道格拉斯的手掌心里小心翼翼地夹起一片夜明珠碎片,放到鼻子前嗅嗅,又把碎片上如同胶水一样的物质挑了少许看看,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蛋白质,果真如我料想的一样。我把碎片随手丢在地上,脸色煞白。

其实,夜明珠是一个卵——呼图壁之卵!

那么许多事情就可以解释了。

当年西辽建国之初,为什么借助魔国之力,能够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就横扫西域?纵然后来强横如蒙古铁骑,亦是花费了数年才镇压了西域人的反抗。西辽借助的魔国的女王,究竟用了什么恐怖的魔力?

答案很简单,就是呼图壁。

呼图壁这种看不见的杀人怪物,在夺取敌人的性命同时更夺取了敌人的意志。无名的恐惧立时压倒了西域诸国人们的抵抗意志,纷纷投降。然后到了西辽灭亡之际,虽然不知道西辽的统治者为何不使用呼图壁,但是为了不至于使得这种神奇的物种消失,所以几个西辽的使者带着呼图壁的种子千里迢迢逃到西夏避难,途中到那个敦煌的古堡休息。然后意外发生了,呼图壁逃了出来。面对看不见的敌人,人类是无法抵抗的,难怪那里的士兵骸骨都是非常奇特,好像自相残杀一样。

更可怕的是,呼图壁的幼虫是以人为食物!那只在古堡里的呼图壁产下无数的卵,如同夜明珠一般熠熠好看,众人不知情就拿到了手里。我顿时背后冷汗涔涔,幸好没有起贪心,不然,我们看到的那张人皮,就是我的下场!那个倒霉的敌人在背着夜明珠的时候,呼图壁幼虫孵化了出来,然后咬入他的身体……

我正呆呆的陷入自己的构思中时候,萝卜丝拖着一个敌人过来,他果然好手段,留下了一个活口,把对方的一条腿给打瘸了,却没有伤到动脉,所以敌人动弹不得,仍由萝卜丝在地上拖来拖去。他极为硬朗,纵然因为疼痛而满面煞白,细小的汗珠一层层地下,却一声不吭。

我回过神来,暂时放下那个可怕的念头,先审问起眼前的俘虏来,我举起步枪,以枪口顶着他的脑袋喝问道:“你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