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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 m28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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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在轰隆隆的沉闷声中缓慢下降,久未开启的机关使石门顶部、左右的缝隙里的泥沙纷纷飞散出来遮住阿尔丰斯的视线。等他睁开眼睛,毫无遮掩的通道向他敞开了欢迎的怀抱。

阿尔丰斯惊喜交杂。惊的是这条通道又是一道笔直通向下的石梯,这意味着离地面越来越远了,喜的是有路总比没路强,进去以后再看看是不是还有别的出口。他重新燃起一根火把,收拾好随身的物品,顺着石阶小心翼翼往下走。石阶一直向下倾斜蜿蜒延伸,从两旁交错的刀斧遗痕可以看出来这是条人工开辟的过道,尽头又是一个高十尺,宽八尺的洞口。

对生存的渴望掩盖了对恐怖的害怕,阿尔丰斯毫不迟疑的踏入洞口。

这是个上千平方尺的大石洞,洞穴中间一字排开九个黄金制作的人形棺材,外面破败不堪的木棺和它们比起来简直有天壤之别。棺材周围堆着十几个敞开的大木箱,各色各样的宝石、水晶堆得高如小山,满洞的珠光宝气让阿尔丰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洞里几乎不用点火把照明,光凭珠宝发出的光芒就可以看清楚一切,以前见过的珠宝要是和这批财富相比简直就是不值一钱的瓦砾。

阿尔丰斯走近大木箱,伸手抓起一把珠宝。温润的手感,碰撞时发出的声音悦耳动听,这一切都在提醒着他——这不是在做梦。

他长嘘了口气,一松手又让珠宝回到长眠的地方。财富人人喜欢,但在生命面前它永远排第二位。只是此时,他心中的第二位也不是它们,完成雇主交代的任务,这是任何一种职业都应该具备的良好信誉,言而无信的人永远得不到别人的尊敬,最后考虑的才是面前这些身外物。他来这里的答案应该就是在这些金棺里。可他有点害怕,墓穴里的干尸会自己爬出来,这些金棺里会不会有木乃伊?

木乃伊是最高级别的干尸,它们比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类具有更快的行动速度。这些去世前曾经富贵一时的人,他们的尸体在运到这里之前会用一些防腐药品处理过用来保证尸体的完整性。金棺并没有完全封死。这些民族相信人类是由躯体和灵魂两部分构成的,即使在阴间的世界里,死者仍会需要自己的躯体。灵魂会随着肉体的点滴破坏而逐渐丧失,而肉体的彻底毁灭则意味着灵魂的全部消亡,只要把肉体保存好,灵魂就有机会从沉睡中苏醒,如果把棺盖钉死则是对先辈灵魂的最大不敬。

阿尔丰斯吃力的移开棺盖,果然一具木乃伊安静的躺着。它身上从头到脚用重重白布包裹着,看不到一丝肌肤,双手交叉叠在前胸,头部戴着黄金制成的面具,这是张成熟男人的脸,双眼紧闭,嘴角向上轻扬,雕工栩栩如生,整体感觉就好像酣睡未醒。紧挨着头部的地方还放着个小坛,上面写着阿尔丰斯不认识的文字。他揭开坛口,里面全是干枯成一团的各种内脏。

棺材里传出阵阵浓香,这些气味来自不同的植物,阿尔丰斯只辨认出其中两种——柠檬和薄荷。沙漠里的人喜欢将这两种来自异大陆的植物用来泡酒解暑。一些民族保持了这种古老的风俗,尸体被掏空内脏以后在肚腹里填进各种香料以确保不会腐烂。

这么浓郁的香气,它应该不会闻到人的味道吧,阿尔丰斯这样想着,将手伸向木乃伊的手指。戒指,这可是头等大事,索拉德那混球,还说什么只有三口棺材,这里的金棺数目是他说出来的三倍,都不知道他是从哪得到的消息,恐怕是百年之前就流传下来的吧。阿尔丰斯打定主意,将这些尸体手上的戒指统统带回去,反正总有一枚会合乎他的心意。

可惜的是这具木乃伊的手上并没有任何饰物。阿尔丰斯连着打开了七副金棺,前面六副棺材虽然都是真金所制,但里面除了木乃伊和小坛之外别无它物。他有点沮丧,从外表来看这里应该没有盗墓者来过,他们自己的族人也不会冒犯先人私自拿走陪葬的物品,这点单看摆在旁边的财宝就可以推断出来。如果戒指不在剩下的三口棺材里,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还存在别的墓穴。

这些金棺和外面的木棺一样,肯定也不是同一时间移来,其中几副棺材上面的积尘多达一吋厚,但也有的才只是薄薄的一层,间隔的时间起码在百年以上。现在他打开的这副金棺根据灰尘推断,应该在七八十年之前就放置在这里了。

这是一具成熟女人的木乃伊。纤细的身材和面具的容貌证明了它生前的性别。面具和木乃伊的脸贴得很密合,看不到丝毫多余出来的空隙,这些精制的面具都是按照木乃伊生前的面型特征制作而成。如果面具上的脸就是主人的真实写照,这具木乃伊生前无疑是一个风华绝代的大美人,柔美的轮廓线条透露出一种成熟女人特有的风韵,美的足以让人心神俱醉,是克里丝蒂娜这种十几岁的少女无法体现出来的。只不过在它的眉目间隐含煞气,有一种让人不得不屈服的威严感,恰好抵消了部分遐想。

阿尔丰斯心里说声抱歉,然后握住了它的手掌摸索着。他心头一阵狂喜,它的中指根部有一圈坚硬的阻隔,凭手感那是一枚戒指。不过他看看缠绕在它手上的布条,有点踌躇。外面的干尸已经被施过聚灵术,睡在这里的贵族们恐怕也不会例外,它们没有起来攻击,也许是香料的气息掩盖住生人的味道,也许是层层缠绕的布条让它们无法感觉,或许两者皆有,一旦拆去缠布,极有可能因为接触人的气息苏醒过来。

任务和生命哪一个更为重要?阿尔丰斯再次问起自己。这次探险也让他对陵墓充满着种种好奇,生命在求知欲面前有时会退居二线。这是个什么样的戒指?会不会就是索拉德想要的?这枚让神官着迷的戒指也深深吸引他。虽然没有问过索拉德,但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他也想一探究竟。

“我活在一个疯狂的年代。”阿尔丰斯嘟囔了一句后摇摇头,开始拆布条。好奇和求知占据着他的心灵,让他没有心思顾及太多的后果——困死在这里,再多的戒指和珠宝都只是美丽的陪葬品。

他拆得很细心,尽量避免触碰到木乃伊的身体。淡黄色的纱布被慢慢解开,木乃伊和干尸虽然都是皮包着骨头,但这具木乃伊的的皮肤却呈现出灰白色,在火光下的照射下呈现出湿润的光泽,在它细长的手骨上松垮垮的套着枚戒指,戒指正面镶有一枚发亮的黑水晶,差不多有鸽蛋大小。

他心里恍然大悟,索拉德的意图他现在已经完全明白,黑水晶可以加强黑魔法的力量。这种水晶不同于其他种类的水晶遍布各个大陆,它只产于尼肯大陆中部的几座小山里。由于产量稀少,就算是一丁半点的普通黑水晶都会成为令黑魔法师眼红的宝贝,这么一大块,足以让首席神官这样的人物为之倾倒。这个古墓还真是个难得一见的宝矿,不仅有矮人族的秘银,还有黑水晶这种稀世珍宝,不知道还会什么奇珍异宝存在。

阿尔丰斯用两根手指钳住戒指的金属环,屏息静气的慢慢把它从木乃伊手上褪下来,力求轻而稳,速度太快是不行的,戒指的主人会感觉到失去它最宝贵的东西。

戒指刚脱到木乃伊的第二指节,干枯的食指突然动了动。阿尔丰斯心神一震,赶快停下手中的动作,幸好它没有进一步行动。它生前应该是个黑魔法师,只有这种人才会把黑水晶看得比命还要珍贵。但他也有点疑惑,黑魔法师的寿命虽然比不上近乎永恒的巫王,但他们通过吸收生命能量,活个四五百年也没人感觉出奇,为什么她会这么年轻就死去?

阿尔丰斯憋住一口气,眼睛牢牢的盯着木乃伊的手,继续把戒指逐点逐点的往外移动。这个动作足足持续了十几分钟,戒指终于落到手中,他想把它拿到面前看个仔细,谁知手指刚碰了碰黑水晶,一头昏目眩的感觉冲击着大脑神经。他赶忙扯过散落在棺内的布条把戒指裹起来。黑水晶不同于其他宝石,它能自动吸收附近的生命能作为能量来源,除了使用负能量的黑暗系魔法师,没有人能够直接驾驭它。

阿尔丰斯把棺盖慢慢合上。黑暗中,他并没有留意到木乃伊裸露在外面的手慢慢膨胀起来。

第二卷 陵墓 第五章 明争暗斗(上)

这个戒指真是索拉德想要的那个?他可能运气巧合偶然得到了张古墓的地图,压根就不知道戒指上会有枚黑水晶,也可能是怕引起阿尔丰斯的不快才没把真相说明白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谁也不会去寻找一枚对自己毫无好处的戒指。只是对阿尔丰斯这种人老于世故的神官未必会信口开河,那只会在两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隔阂。

阿尔丰斯还想把最后两具金棺都翻一遍,说不定还存在另一枚戒指,他刚摸上棺盖准备用力推的时候,身后传来棺盖掉在地下的碰撞声。他哆嗦了一下,出事了!也没敢回头,手上的火把向后猛甩,避免后背遭到袭击,同时身体向前扑出就地滚到洞壁前停下,这才回头观看,心里马上凉了半截。那是刚才打开过的第七副棺材,虽然还没看到那具木乃伊站起来,但一条连着绷带的手臂已经搭出棺沿外。手掌前半部分已经长出晶莹洁白的肌肉,手背的皮肤还在不断鼓起、陷落,好像有一大片小虫子在里面蠕动,后半部分透过绷带隐隐显出红光,却还呈现着木乃伊干瘪的特性,咋看上去,像是皮肉在干尸身体上慢慢生长。

起初他还有点好奇,不过情形越来越不对头,这具木乃伊的确是在重生自己的躯体。当手臂的皮层大面积蠕动的时候,绷带被新生的肌肉胀裂,破布散了满地。

阿尔丰斯呆呆的看着,大脑完全混乱成一团,这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被打碎的骷髅可以重新组合,谁见过木乃伊还能复活重生肉身?说出去就像克里丝蒂娜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裸奔一样可笑。

可这是真的,事实就摆在面前。

木乃伊的手臂已经扶着棺沿,上半身慢慢坐起来,胸口竟然在不停的起伏着进行呼吸。那个白金制的面具在阿尔丰斯眼中犹如梦魇一般。

恐惧来自对事物的无知,不死生物虽然外表可怕,但还不至于用上恐惧这个词。但重生的木乃伊就不同了,至少阿尔丰斯就不能理解。聚灵术是专门用于复活不死生物的躯体,重生术可以让刚死亡的尸体恢复生命,死了七八十年的不死生物还能够恢复成有血有肉的生命,就算魔导师亲眼见到也会觉的不可思议。

阿尔丰斯看着平坦的胸口像发酵的面粉一样逐渐鼓起,绷带也在木乃伊的呼吸中大片大片的断裂,露出白里透红、几近透明的嫩肌。

直到木乃伊转过头,面具上的两个冷冰冰的眼洞直瞪瞪的看着他,阿尔丰斯这才如梦方醒,它要报复!他想逃跑,可双脚硬是钉在地上无法移动半寸。阿尔丰斯勉强抬起右手,将中指送入口内,用尽全身的力量咬落。疼痛让失控的身体再度回到掌控下。极度恐惧引发了腿部肌肉产生阵阵痉挛,每牵扯一下都酸疼难忍,他也顾不上这么多,用力搓着抽筋的大腿,一瘸一拐跳向洞口,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逃!离开这个鬼地方,越远越好。

人类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越恐怖的东西越害怕,越害怕还越想看。阿尔丰斯在进行着逃的动作时眼睛却还紧紧的盯着木乃伊。

“你——在——干——什么?”木乃伊艰难的转了下脖子,并伸出左手在上面揉搓着,动作也不算太过僵硬,一点也不像沉睡多年的木乃伊,反倒像个初生婴儿般略显稚嫩。用的竟然是通用语,在说最前面一个字时声音很嘶哑,好像六七十岁的老妪,第二、三个字就明显清晰了很多,变成了三四十岁的磁性嗓音,最后一个“么”字时光凭声音让人感觉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青女人。

“我、我没干什么,无意路过,正打算向您告辞。”结结巴巴的措辞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好像我少了一样东西,是不是在你手里?”木乃伊的声音最后定格在十八九岁的年龄段,清脆而富有磁性,只是有一种憋闷的感觉,声线中充满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摄人威严。

“呃,这是在您躺着的地方不小心找到的,如果它真是属于您,马上物归原主。”阿尔丰斯定了定神,木乃伊也许不太容易说话,如果是正常人,或许自己能逃过这一劫。

“呵呵,看不出少年人还真乖巧,”木乃伊停下手上的动作,摘下白金面具,声线中马上去掉了沉闷的音节。紧接着它抹去头上残存的绷带,一头瀑布般的黑发洒了出来。“把黑魔戒指还给我,你拿着没用。”面具上的人脸已经雕刻得够漂亮了,但是,真人的面孔还要比它再美上十倍,白玉般的面容没有一点瑕疵,鼻梁挺而不丰,凤眼不怒而威,瘦削的脸型给人一种坚毅精明的感觉,只有双唇因为刚重生的关系而略显苍白。

阿尔丰斯暗骂自己愚蠢,这陵墓是个死胡同,还能逃到哪里去,最终都会给她找到,还不如趁现在把戒指送回去,留得母羊,还怕生不出小羊啊。他停下向洞口移动的脚步,抬起手臂向着金棺里的女人毕恭毕敬行了个礼:“高贵的女士,请问我该怎样称呼您呢?戒指在我手里,这就送还给你。”他嘴上说送可脚下却没有半点朝前走的意思。

“有劳您了,阁下的恩惠我实在没齿难忘。您可以称呼我的全名——朱迪思奥斯蒙德。”朱迪思笑起来真可谓艳光动人,眼睛中却带着一抹怒意。

这么明显的破绽阿尔丰斯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她可能是因为还没恢复行走能力才会用话套住他。真的要逃也只能避到那间小石室,可他一点也不指望自己能再把那重达几万磅的石门重新装上去。衡量之下还是决定归还戒指,和她磨蹭没意思。阿尔丰斯移动着酸痛的双腿慢慢走到棺材旁边,双手捧着布包毕恭毕敬的送到她面前。

“尊敬的奥斯蒙德女士,物归原主。”

阿尔丰斯的眼睛不经意间掠过朱迪思下半身,那里的肌肉还不断的在红光中生长着,丰满的上半身完全裸露出来,饱满、圆润的双峰吹弹欲破,峰尖上点缀着的两点嫣红像是出现在沙丘中的两粒葡萄般发出诱人的光泽,略显纤柔的腰肢仿佛承受不起它们的重量无力的依靠在金棺一侧。抛开客观原因,她绝对是个标准的美人。

朱迪思接过布包,也未打开就顺手放在旁边,深隧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阿尔丰斯。在这种咄咄逼人的注视下,阿尔丰斯心里直发毛,暗骂一句:看什么看,没见过像我这么英俊的男人吗?嘴上说道:“为您效劳令我感到不胜荣幸,高贵的女士。”

“你并非帕夏一族的人,能问一下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蓝色的眼波滴溜溜在他身上打了个转。

“是这样的,我手头经营着点小本买卖,前几天突然遇到沙暴,想找个地方躲一躲,刚弯腰就从上面掉到那间小石室里面。”阿尔丰斯用半真半假的话掩饰着自己的真正目的。

“你是个盗贼?”朱迪思微微一笑,“能破开外面陷阱的人,我实在想不出他能从事其他什么职业。”

“哦,不,尊敬的女士。事实上,我是一个拾荒者,根本不能和他们相提并论。”阿尔丰斯稳稳当当的回答。编假话也需要技巧,空口说大话只会露出马脚。

“是吗?但从没见过拾荒者不拿箱子里面的财宝,仅仅是对这个戒指感兴趣。”朱迪思的话一下就切中要害。

“事实上,我正想拿一点,就看到您已经……苏醒了。”阿尔丰斯赶快顺着她的话补上去,他确实存有这个念头。

朱迪思没有就这问题纠缠不清,眉头微皱。沉默了一会,面带娇涩的问道:“我睡了多久?”

阿尔丰斯一阵头昏:我又不是陪你睡觉的,鬼才知道你睡了多久。他勉强在面上挤出一丝笑容:“现在是公历三千六百七十二年九月,塔隆历二千四百四十三年八月。”

公历为各个大陆通用,也叫通历,但为了方便领民的生产耕作,每个大陆都有自己的历法。

“我记得最后一次看日历是公历三千五百九十七年,”美女眼眸稍显暗淡,幽幽的叹了声,“想不到这一觉就睡了七十五年。”

阿尔丰斯继续陪着笑脸:“是啊,这种睡觉方法真好,少受几十年的痛苦。”

笑容也是种武器,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友善的笑意总会降低他们的警惕心。但说实话,要是有其它方法阿尔丰斯才懒的和她敷衍呢。朱迪思的状态越来越好,就剩两条腿还没恢复过来,其它地方的皮肤都已经饱涨,只是肤色中还透出一种不太正常的光泽。如果有必胜的把握,阿尔丰斯真想冲过去一拳打翻眼前这个女人,但是现在他除了笑之外束手无策。

朱迪思的面颊上也一直挂着轻松的笑容,难道她也怕受到攻击?嗯,完全有这种可能,再强的人也有虚弱的时候,说不定她的魔法能已经全部用在重生上了。阿乐丰斯决定试探一下。

“尊敬的女士,在里面应该觉得很闷才对,需要我帮您走出这副金子做的睡床吗?”阿尔丰斯往前走了一步。

“当然,不过我还想多坐一会,睡那么久,还没有习惯。”朱迪思一仰头,伸手理顺了下秀发,丰满的胸脯故意朝前一挺,风情万种的扭动着腰肢。

在这种成熟女人的挑逗下阿尔丰斯也有点心动,眼睛色眯眯的盯着她的胸口,露出魂与色授的表情。朱迪思对阿尔丰斯的反应很满意,正常男人要是看到她这一幕,恐怕早就扑过来了,而眼前少年的这种半遮半掩的举动,她把他归纳进未经人事的青头少年中了。但她却忘记了至关重要的一点,阿尔丰斯是亲眼看着她由丑陋的木乃伊重生而成,第一印像早已深入脑海。

阿尔丰斯半张着嘴,好像身体不受意识的控制般一步步朝金棺走过去。

“嗯,过来,姐姐有话想告诉你。”朱迪思流动的眼波中显出轻佻妩媚之色,动作优美的抬起白晰的手臂,向着阿尔丰斯招招手。

还姐姐呢,你做我奶奶都够绰绰有余了。阿尔丰斯心里暗骂着,脚下动作加快,像要迫不急待的投入她喷香诱人的怀抱。在离金棺差不多五码远的距离时,他一跃而起,朝里面的美女猛扑过去。朱迪思娇笑几声,稍稍向内挪了挪身体,旁边空出点位置,如果有第三人在场,肯定以为她是个等着和情人幽会的少妇。

阿尔丰斯在空中稍微侧侧身,眼看身体就要落入棺内。他张开的手掌一收,握成拳头,顺着前扑的势子闪电般击出。美女的眼神大变,可能她生前从未在男人面前失败过吧,凭她怎么猜测也想不到阿尔丰斯会来这招。拳头重重落在她的左颌发出“砰”的一声,她整个身体被击飞出去,撞到洞壁再弹到地下。

女人天生的武器对阿尔丰斯没有任何效果。

朱迪思双手拄地挣扎着坐起来,靠在洞壁上直喘气,腿根以下部分的肌肉还在蠕动着,显然身体还没有达到完美。她下意识擦了擦嘴角,虽然那里没有一丝血迹:“你怎么知道我现在无法反击?”

阿尔丰斯抖了抖隐隐作痛的手骨,笑容未敛:“猜的。不中也不远吧?戒指交回去以后你连碰都没碰,一是你根本就不关心它,二是你没有力量控制它。我选了后者。”

“你的运气真好。不过这样也暴露了你的意图,目标就是这戒指?”朱迪思想扶着洞壁慢慢站起来,动作刚做到一半身体马上又软下去,她没有本钱面对阿尔丰斯,无论是力量还是肉体。

贪婪的人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因为他们的内心世界从来无人知晓。

第二卷 陵墓 第六章 明争暗斗(下)

“拖延对你没有用,现在我说了算。”阿尔丰斯从金棺里拾起裹着戒指的小包放入皮囊,慢慢走向朱迪斯。

“你想干什么?”美女看着逼近的阿尔丰斯,眼睛里露出一丝惊恐。

阿尔丰斯走到她身前微笑不语。她的表情说明了一切,这步棋走对了。他突然起脚猛踢在她的丰胸上,娇嫩的身躯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这一脚下的力量很足,朱迪斯停下来后,捂着胸口猛烈的咳嗽起来。

“没理由给你时间恢复力量,那样我就只有跑路的份,而且,”阿尔丰斯向其余八副金棺一指,“也不能将你留在这里,说不定你有办法把他们弄醒。”这是他在长时间的街头斗殴中积累的心得,要么不做,做起来就要不留余地。现在不是狩猎,没人会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说什么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空话。

“请……咳、咳,停一停,我……咳、不是帕夏家族的人。”朱迪思的手不停的拍打胸口舒解着胸口的闷气。

阿尔丰斯笑着摇摇头。这种拙劣的谎言恐怕连月之心的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不是家族的人,又怎么能葬在家族的墓穴里面?

“请让我把话说完。”美女的气息稍微顺了点,也不管阿尔丰斯有没有在听,急急的说着:“我是来自布卡达大陆的祭司,躺在这里只是机缘巧合。如果不相信,可以把黑魔戒指放到我身上试验。”

“喔,原来你的神也可以获得负能量。怎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塔隆沙漠之外还有巫王的存在?”阿尔丰斯在距离她三码远的地方停下,灼灼的眼神停在她的脸上,刚才那副装出来的猥琐表情荡然无存。

“不,不,您别误会,我可以从伺奉的神明那里获得光明的正力量,那些巫王根本不能和他相比。”这次朱迪思换用了敬称。

阿尔丰斯心里有几分动摇,这话也许是真的,只有祭司或者牧师才能使用重生术,但把木乃伊变成一个完整的人应该是聚灵术和重生术两种魔法的混合体,虽然正负能量杂在一起会互相抵消,但也不能排除没有人会同时使用这两种能量。还有就是她知不知道古墓的出口?再赌一把试试吧,总比困死在这里强。他摸出布包,捏着金属环把戒指轻轻取出来,尽量避免碰到那块黑水晶。戒指刚接近朱迪思的大腿,还没碰到肌肤,鲜嫩的皮肉就开始干枯塌陷,继续变回了木乃伊那种灰白色,原来她成为木乃伊是因为这个戒指的关系,会不会是因为黑魔法的负能量约束导致她暂时性的失去生命?

正当阿尔丰斯思考这个问题时,朱迪思一把拉住他的手腕,膝盖向他的下身要害处撞到。

阿尔丰斯没有后悔的时间,他怎么也避不开这一下膝撞,虽然她的力量看似还未完全恢复,但要害处中招可不是说笑的。他把身体稍微侧了侧,不避反进主动迎了上去。他十分清楚在打架中如何让自己受到最小的伤害,毕竟这么多年的流浪生涯不是白混的,这样既能避开裆部被撞击的可能,近距离下也会将对方的力量减到最弱。

朱迪思的膝盖结结实实撞在阿尔丰斯左腹部。虽然勉强避开了要害部位,但骤然的疼痛也差点让他闭过气去。由此可见朱迪思的心里也充满了恐俱,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自然用尽力气。

墓穴里仅存的两人都在互相算计,都想将对方置于死地。这种战争一点也不亚于战场上千军万马的撕杀。

阿尔丰斯并没有马上昏迷,这也是街头斗殴的好处,他曾经吃过无数人的拳头,腿上臂上全是被狗伤的牙痕,他知道只要挺过闭气的几秒钟就能缓过劲来。

朱迪思由于身体太过虚弱的缘故暂时也没能力再次攻击。阿尔丰斯拼尽最后一点力量,反腕搭在美女的手上用力一扯,利用身体的优势把她强拉过来,赤裸裸的娇躯顿时跌进他的怀抱。他把脑袋一甩,“咚”,额角狠狠撞在朱迪思的眉心,一个大美女马上昏在他的怀中。恐怕奥斯蒙德女士一生中也没被人用这种方法对待过。

阿尔丰斯把朱迪思撞昏后再也无力为继,两人抱成一团摔在地上。过了好一会他才呼出口浊气,把昏在怀里的朱迪思推开。这女人可真够阴狠的,出手就要命。他在考虑是要把戒指重新戴回她指上还是直接解决了她,就算是个普通的祭司,用魔法攻击也不是他一个小小的拾荒者能够抵挡的,更何况面前这个女人根本不可能是普通的祭司,连巫王都未必会拥有的黑魔戒指居然戴在她手上,如果不是她本身的能力太过强大就是有无比尊贵的身份,能够达到这个级别的人他想到就心里发怵。

“剑有双锋,既能杀敌,亦能伤己。”这句话是吠木写在书里的话,就在阿尔丰斯举棋不定的时候突然在脑中闪过。不错,现在朱迪思是唯一知道怎么出去的人,从她口里套出来比自己瞎摸乱撞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只是,她有什么弱点?喜欢或者讨厌什么?钱财珠宝?光是面前摆着的这些就比土还要多。权力?别人不把他当狗看已经很不错了,这方面当然没办法满足她。男人?像这种女人大概不会对处男有太多的留恋。

女人绝大多数时候都知道男人想要什么,男人却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不知道女人想要什么,这就是男女思维的巨大差异。

阿尔丰斯捉摸不透躺在地上的这个女人,了解一个陌生女人的心思的确很困难。他总感觉似乎有一个关键问题还没有抓住,可具体是什么,千头万绪却无从开始,关键在哪里?

有时候问题想得越多就越乱,甚至根本记不起上一秒想过些什么,想不到就应该放下,阿尔丰斯确实够聪明,立刻就把所有问题都抛到脑后,眼睛再次转向朱迪思。

这个女人就算昏过去还是那么充满诱惑力,躺下的姿势恰好把女性柔合的躯体线条展现出来。如果把她拉到月之心去做妓女,肯定会把红苹果酒馆撑个爆棚,阿尔丰斯恶毒的想着,干脆就拿戒指去威胁她,不把出去的路说出来就让她在金棺里继续长眠。

戒指?他灵光一闪,这也许就是关键所在。

阿尔丰斯捡起掉在地上的戒指,那颗黑水晶像有生命般看着他,散发着阵阵寒意。他拿着它凑近朱迪思,反复试验了几次结果全都一样,戒指靠近她的身体半吋左右皮肤就开始干瘪泛白,他强忍着眩晕把戒指靠到自己的手臂却没有这种情况发生。

问题肯定出在这里。她的身体会对黑暗能量产生异常反应,所以才没有把那个戒指重新套回去。谁也不愿意活生生变成木乃伊在山洞里一睡就是百年。按照这个推测戒指绝不是她自愿戴上去的,或者她有非戴不可的原因?看着地上晕迷不醒的朱迪思,阿尔丰斯有点为难,刚把她打得这么重,以女人的胸怀肯定没有这么容易算数。要是她真的不愿意说出通道的所在,难道就真的活活困死在这里吗?

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就看愿不愿意去做,死在一起不会对任何人有好处,协商则有可能解决很多用武力解决不了的问题。

阿尔丰斯走到朱迪思身边扶起她的头,手指在鼻下不停的揉捏着,这样会让昏迷中的人快速苏醒,他在城里看到医疗师都是这样做的。朱迪斯的眼皮动了动,却没有睁开眼睛,他停下手里的动作,让她靠在洞壁上。

“只要你告诉我出去的路,这里的东西我一件都不会拿走。”阿尔丰斯明知她不会相信自己,但还是把话放出去,“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等到你的能力完全恢复。”他这样说无非是想让朱迪思安心,反正也没有其它办法,索性显得大方点。

“您的保证让我十分怀疑。”朱迪思淡淡说道。

“出不去我也是死路一条,只是先死和后死的区别而已。如果您对我还心怀怨恨的话,力量恢复后不妨亲自报复,我绝不还手。”

“想不到您是如此怕死。那就请给我一个放您出去的理由。”美女终于睁开眼,眸子里尽是嘲弄的笑意。

“第一,我很年轻,今年才十六岁,还没到该死的年龄;第二,像我这种人,如果放我出去,对您有很大的帮助;第三……”阿尔丰斯满脸肃然的数着自己的好处,诚恳的态度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正在相亲。

他的话还没等说完就被银铃般的笑声打断:“看得出来,您真的是一个非常有用的人。不过,能不能让我看看从你那里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实惠?”

阿尔丰斯咕噜一声,咽了咽口水,还好,她没有直接拒绝,路还没封死。

“我可以为您去做任何事,”他开出了自己的价码,紧接着又补上一句“当然了,是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那好,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你把我一起带出去。”湛蓝的眼眸闪出几丝希望。

“请原谅我的愚钝,您的意思是……您不能自己走出去?”阿尔丰斯从她的话里听出了蹊跷,试探性的猜测着。

朱迪思点点头,朝那几副金棺一指,“帕夏家族的人把我困在这里,还封印了大部分力量。就算把手上的戒指摘下来,还是不能离开这个墓穴。而且,刚才我使用了重生术,魔法能已经所剩无几。实话告诉你,这里根本没有通道可以直接出去。”

阿尔丰斯眨了眨眼睛,心里却懵然不解,既然没有通道可以进出,这个古墓是怎么建成的?他们又是怎么进来的?这些问题都超出了普通人的理解范畴。

“帕夏家族的人可以使用穿墙术来到这里。你进来的那条通道本来是给那些贪图钱财的人准备的陷阱,外面那些不死仆从会把企图发掘这个古墓的人吞个尸骨不剩。”

阿尔丰斯冲口而出:“你是法师?”但他随即明白过来,祭司和牧师本来就是法师的最佳人选,他们可以在神那里直接获得到力量,省略掉了很多对正常人来说必要的储能过程。

朱迪思没出声以示默认。

“帕夏?是个怎么的家族?以前怎么从未听人说过?”阿尔丰斯低下头,自言自语的说着。

“你很快就会知道。这里只有易卜拉欣帕夏的房间适合施法,那里的石壁最薄。”她平静的望着少年,“你可能不会怕他,什么都不知道的人会比较幸福。”

“我感觉自己已经够幸福了,”阿尔丰斯向她伸出手,“如果能重获自由,我会感觉比现在幸福上一百倍,不,一万倍。”

朱迪思笑笑,伸出手臂搭在阿尔丰斯的手掌上,让他过足了绅士的瘾。 但她的身体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刚走了几步便甩开阿尔丰斯的馋扶,步伐缓慢且幽雅的走到其中一个装满财宝的箱前,一伸手拨去上面铺着的华丽饰品,动作是那么的自然流畅,雍容华贵,没有半点矫揉造作,绝不是阿尔丰斯那种装出来的风度,只有接受过良好教养的人才有这种习惯。

阿尔丰斯向上挑了挑眉毛。朱迪思赤裸的背影上,婀娜的身段,一点也不像克里丝蒂娜那种充满爆发力量的肌肉,牛奶一样的色泽体现出一种弱质的感觉,让人忍不住从心底里涌出奋不顾身来保护她的冲动。他几乎入了迷,从没想过裸体的女人也会这么富有风情。

第二卷 陵墓 第七章 陷阱

朱迪思丝毫也不在意背后的注视,或者说在意也没办法,这里财宝虽然多,但却买不到一件普通的衣服。

她把手插入箱内拨弄了一下,头顶“咔啦”一声露出个碗大的暗洞,一件黑色的物体从上方徐徐降下。它的轮廓呈半圆型,下方有个一字型的握杆类似于把手。朱迪思伸手握在杆上用力往下一拉,靠近她左手边第二个宝箱在机关的叽叽转动声中逐渐移开,露出个长方型的洞口。

做为这些动作后朱迪思回过头笑吟吟的说道:“幸好你没有见财起意,这些宝箱里都暗藏毒针,除了这口以外,底部还设有黑莲花萃取液的毒雾,一碰就散,这是专为盗贼准备的礼物。”

阿尔丰斯暗自侥幸刚才没有花精力去找,压根就没去想笨重的箱底是一道隐藏的暗门,而且还是致命的,同时心底也打了个突——生前仇家越多的人就越喜欢在墓里设置机关,帕夏家族看来不是什么好货色。

“呵呵,上面那层陷阱的飞针用的是什么毒?”他的笑声颇不自然。

“那只是些巨型黄蜂针。进来的时候触发它们了?三波六百枚飞针都打不中你,运气真的不错。”朱迪思走到暗门旁,“先等一会,让里面的秽气散完再下去,那里没设通风口。”

阿尔丰斯额头顿时见汗,要是什么见血封喉的毒剂倒还省事,一下就过去了。他曾经亲眼看过一个异大陆来的吟游诗人,刚出城门就被人暗算,刺客用的就是这种小针。暗算在塔隆并不是希奇事,但令人惊叹的是,这个吟游诗人从遇刺到死亡整整花了七天时间,每到夜阑人静时总能听到城外撕心裂肺的哀嚎。他瞥了朱迪思一眼,这些坑人的勾当不会都是她弄的吧?不然怎会这么了解。

异样的眼神被朱迪思看在眼里,她动手扯掉身上剩余的布条,赤裸裸的胴体全部展现在阿尔丰斯面前——修长白晰的双腿,隐私处呈现出大沙漠的光泽和神秘,挺拔丰盈的胸口……无一不是男人梦寐以求的珍品,同时也是女人之间最大的嫉妒。神对她实在是太过宠爱,把完美全部都赏赐给了她。

阿尔丰斯虽然未经人事,但却是个正常男人,这一幕直看的他热血澎湃,喉头发干。

“我感觉有点冷。”朱迪思双臂互抱挡在胸前,只有受过严格训练的贵族才会做出如此标准的交叠姿势,但说的话简直就是在诱惑他犯罪。

“我却感觉有点热,这个你正好用得上。”阿尔丰斯艰难的把目光偏离开诱惑,脱下外袍向她甩了过去。

外袍很长,足以让她掩盖让正常男人垂涎三尺的部位。朱迪思却只把袍子松垮垮的披到肩上,笑了笑:“你应该是个正常男人,是不是有了意中人才这么努力克制?”

阿尔丰斯摇摇头,口不对心的回答:“我很欣赏如此完美的身体,但和您的智慧相比,它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小伙子,别岔开话题。”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有趣,眼睛里开始荡出几丝纯真的笑意。

她不去当妓女真是太可惜了,完全把握住了雄性的猎奇心理,表面纯真,骨子放荡的女人是男人的至爱。

“噢。不觉得有什么需要特别克制的,而且,我喜欢的女人不少。”阿尔丰斯撒了个谎,“只是现在时间和地点都不适合。”他知道当面拒绝一个女人会招来怎么样的后果,此时并不想在语言上去惹恼她。

女人,可以打可以骂,却不能损害她那脆弱的自尊。

“走吧,应该可以进去了。”朱迪思终于拉好外袍,遮掩住无限春光。

阿尔丰斯笑着点点头,换过新火把,跟在她身后走入洞口。现在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朱迪斯身上,结果怎样都认了。

这里的空气确实不通畅,火焰几乎是和人成一条直线,两旁全是人工修砌的的平整石块,上面画满了壁画,少数几个戴面具的人或坐或站,看来地位非常高,因为他们身边都围着一大群仆从。越往前走越倾斜,虽然身处地下,地面似乎很平整,脚下也没有磕磕碰碰的感觉,修整、绘画需要多少人力和时间阿尔丰斯计算不出来,他只知道建造这条地道的难度不亚于第二层的殿堂。

朱迪思的脚步嘎然而止。阿尔丰斯加快速度赶上去,正好看到她停在一道石墙前五码远的地方,正前方又是一扇石门。 她转回头望向阿尔丰斯,脸上原有的嘻笑风情荡然无存,“站着别动,不要靠近这里。”说完足尖往前一点,闪电般缩回。

又是触发陷阱,这回又换什么花样?阿尔丰斯懒洋洋的想着,他现在对墓穴的机关设置已经有点见怪不怪了,反正有她在,不必再去费心搜寻。

大概过了二十秒,上下左右四面的壁画都好像动了起来。阿尔丰斯揉了揉眼,这才看清楚不是画里的人物在动,它们的口、眼处的部分逐渐消失,无声无息的露出几十个大小不一的小洞。虽然有种错觉它们只是眨了一下眼或者张了张嘴,但阿尔丰斯可不认为这只是吓唬人的玩艺儿,他不禁暗道奇妙,要是这种时候再从这里传出人声,没准来到这里的盗墓贼会以为碰上什么怪物了。

破空声急剧响起,眼前掠过上百道黑影,阿尔丰斯还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金属和石头的碰撞声就已经传入耳中,他稍微举高火把,让视野变得更开阔点,就这么一眨眼的时间,墙上已经钉满短矛和利箭,这些杀人利器直挺挺透入石壁,箭枝露在外面的羽部还在不停的颤动。显然这又是由强力机关发射,单凭人手发射未必会达到这样恐怖的效果。

阿尔丰斯倒抽一口凉气,上百枝杀人利器都是从画像露出的黑洞里射出来,眼部发出的是箭矢,口部发出的是短矛。刚才只要站在这五码范围内身手再好也是劫数难逃。

第二卷 陵墓 第八章 渐入佳境

阿尔丰斯看着这些足以洞穿三人身体的劲箭利矛,久久没有做声。

“在想什么?让我猜猜,你心里应该是在说这些东西是中看不中用的吧?”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在地道里回荡着。

阿尔丰斯笑笑:“这种距离,能够到达这里的人差不多都能避开,算不上厉害。”情况实际上就是这样,人的速度虽然比不上机簧,不过谁也不会傻到直楞楞的站着让利器射到身上,尤其是经验丰富的盗贼,他们永远也不会让自己置身极度危险中。

“表面上你的分析一点不错,不过,低估帕夏家族会吃上很多苦头哟。”朱迪思的嘴角微微翘起,迷人的笑容又挂在脸上,“现在我们都没回头路可走了,这个陷阱只是幌子,触发后整条通道上的机关全部打开。不信你试试。”

换作别人陷入这样的困境时一定会迁怒于罪魁祸首。阿尔丰斯只是摇摇头:“能到这里已经很不错,我没打算走回头路。”他说着往后一靠,摆出副与我无关的神态。

“别装出很看得开的样子,那样只会让人感觉虚伪。”美女看来是想难为一下阿尔丰斯,也靠到石壁上和他面面相对。

“无所谓,只要我喜欢,虚伪不虚伪随便别人怎么说。”阿尔丰斯闭起双目。他明白那女人是在故意耍自己,越是着急她就越高兴。对付这样的人,唯一的法子就是耗,看谁的耐心比较强。虽然面对的是个睡了几十年的美女,他还是很有把握赢这场意志力的比拼,毕竟睡觉和耐心之间不能简单的划上等号。

闲着也是闲着,他干脆做起了做起呼吸训练。倒底吠木所说的气是指什么?这几天由于任务和生命的双重压力都没有时间好好再去钻研。仅有的几次呼吸锻炼也感觉不到体内有任何气息流动。

吠木头陀所说的呼吸锻炼其实是一种吐纳方式,只是通用语里没有相应的词汇,才不得不用现在这个词来代替。

吐纳主要是把身体里的浑浊气体排出体外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人从呱呱坠地开始,体内就有一种气息在源源不绝的流动,有些人也将之称为先天真气或者内息,只是大多数人在成长过程中由于不能自主运用,这些气息就成了一种惯性存在,几乎不被人所认识。只有少数人有幸认识并掌握了内息的运行规律,并通过长期的锻炼令其更加强大。他们发现把这些气导到全身各部位之后,不但能让身体百病不侵,而且脆弱的肉身也会变成攻击的武器,威力不亚于刀剑木棒等兵器。只是想得到更强大的力量就需要更多的气,想做到这点又必须拓宽气息的运行路线以容纳更多的内息,内息运行的路线也被称为经脉。

由于某种原因吠木没有详细说明拓宽经脉的办法,书中也仅仅只是留下一些健身吐纳的简单方式,更多的是关于对人、对世界的观点和思考。吠木写这本书的时候绝不会想到有人会用其他办法对内息进行加强。

阿尔丰斯此刻也未去考虑其它事,包括对面的朱迪思,如果她耍花招在通道里自己就已经死了两次。

专心的吐纳让身体的疲劳很快消失,不久,他就感觉到一股微弱的气流在脐下缓慢上升,所到之处四肢百骸舒畅无比。难道这就是吠木所

说的气?阿尔丰斯心头大喜,只是苦于无法随意控制这股气的流向。气流在身体内越升越高,差不多到胸口的时候奇怪的事情突然发生了。胸前传来一种无名的灼热感,和上升的气流互相呼应,他明显感到有股强大的力量正在破体而入。热感的起源来自镶着火钻的项链。那颗极品火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心想把自己的全部能量涌入阿尔丰斯体内和气流融合。

阿尔丰斯此刻可说得上是如入熔炉,全身痛苦莫名,如果刚才他还在因为发现气而感到沾沾自喜的话,那么现在就是在极度的痛苦里挣扎。他想张口求救,无奈呼出的气息被外部的力量和自身的气息牢牢压在胸口,任凭他怎么努力最终都是徒劳无功。他想睁开眼,却发现眼皮也不听使唤了,除了感觉之外好像整个肉体都已经不受控制。他还是生平第一次遭遇到这种怪事,可以很清楚的感觉到发生了什么,却无法宣之于口,只能默默的接受改变。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让他懊恼不已,早知道发生这种情况就不应该在这里进行什么呼吸训练,他心底忽然冒出一个可笑的想法,或许女人被强暴时就和自己现在的情况差不多吧。

体外的力量几乎是源源不断的涌入,而且有逐渐加大的趋势。胸口的气息像一团干燥的海绵,把涌入的热力完全吸收了。热力和气息混和成的气团在胸口处逐渐扩大,越来越热。虽然身处阴森冰冷的地底,却不亚于烈火焚身,这团气几乎快要把胸口胀破了,痛得阿尔丰斯几欲闭过气去,可精神偏偏保持着高度清醒,让他继续承受这种痛苦无比的磨练。和现在比起来,以前所受的伤简直就是在享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阿尔丰斯坚信自己快要爆炸的时候,气团的膨胀突然改变了方向,不再向四面八方扩散,分出四道火热的气息在身体内向着四个不同的方向运行起来。最强的一道气息垂直往下行,稍弱的一道笔直的通向咽喉,最弱的两道通过肩膀流向手臂。它们运行的速度很慢,几乎是逐分逐分的移动,行到哪里,哪里就要承受火烤的痛苦。最粗的那道气息在下行到脐下时分成两道,自股沟向腿部运行。往上移动的气息通过咽喉、下巴、鼻端、额中到达头顶,然后又顺着脊椎向下走。最弱的两条穿过手臂达到十指指尖。这五条烙炭一样的气息肆无忌惮的冲击着阿尔丰斯的身体,他似乎感到身体比平时涨大了一倍,这种趋势还在延续。每个毛孔,每寸肌肉,都在急剧扩展着自己的地盘。

人类都有一个适应过程,当对痛苦习以为常时,痛苦也就不再是痛苦了。

不知从几时开始,阿尔丰斯的心底升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断吞噬着单纯的痛苦,就像极度运动过后,身体充满着近乎虚脱的快感。气息的流向也由无序变成有序,这五道气在身体内形成了一个循环通道,周而复始的穿流不息。身体内外的气息也都趋向平衡,涌进肉体的能量逐渐减少,由开始时的黄河泛滥变成了涓涓细流。

他根本就不知道火钻带来的帮助有多大,内息在短短的时间里已经有了质的飞跃,平常人每日不辍的努力,花上二十年也未必能达到他现在这种水平。但这也存在极高的风险,没有高明的导师在旁边看护指点,只要睁开眼或者朱迪斯在旁边稍微触碰一下,精神上稍微松懈,内息的轨道就会因为受到打搅四处乱蹿,后果不堪设想。

阿尔丰斯似乎感觉到身体恢复了点知觉,他试着动了动手指,是的,它们又可以随心所欲的指挥了。他猛的睁开眼睛,入目处是朱迪思那充满疑惑和不解的脸蛋。不过她也和阿尔丰斯一样选择了同样的做法,没过问对方任何事情,也许这位美女的确聪明过人,她除了自己应该知道的别的都不想去知道,除了愿意相信的别的都不相信。

阿尔丰斯觉得自己的手掌大异平常,掌心和指尖胀得要命,好像有东西要破皮而出,如果得不到宣泄恐怕整个手掌都会被撑破,但在外表看来却一点问题也没有,这种烦躁不安的感觉迅速蔓延至全身,每个毛孔似乎都想往外散发聚集在里面的能量。

“啪”,他一掌重重击打在石壁上,在震耳欲聋的响声中手掌的胀痛感减弱了不少,这倒是个宣泄的好办法。他抛下火把,双臂连连挥出,把体内过剩的能量尽情倾泻在无知无觉的石头上,每掌打出,破碎的石屑都在肉眼可看的气浪中纷飞。这种破坏力靠的全是身体的力量,绝对没有使用任何魔法。

阿尔丰斯越拍越过瘾,酣畅淋漓的感觉让他舍不得停下手。伴随着每掌的拍出,储蓄起来的气息也逐步释放出来,体内留下的气息越来越能和身体相融合,逐渐演变成可以随意指挥的内劲。在连续打出上百掌后,最后的十几掌几乎可以做到随心所欲的加重或减轻力量,起初时那种真气和身体排斥的现象已经荡然无存。

朱迪思并未阻止他这种疯狂的举动,她站在对面静静的观看着。这个局外人由始至终都留意着阿尔丰斯,虽然她并不了解变化的具体过程,但那面本来平整而现在凹入一大片的石壁足以说明剧烈的变化。

第二卷 陵墓 第九章 紫晶棺

阿尔丰斯拍了拍手,将附着的石粉在裤子上拍干净,同时在心里暗叫侥幸,刚才他还以为自己多半活不成了,怎么突然间这些坚硬的石头变得如此不堪一击?难道那些武僧们毕生追求的就是这种力量?肉体难道真的可以达到这种地步?问题解决了一小半,脑海中却萦绕起更多的疑问。他偷偷的瞟了朱迪思一眼,没想到这个细微的动作也被对面的美女发现了。

“你想问什么就尽管问,别做这种猥琐的动作。”平静的语调带着几分调侃。

“别在我面前装大方,其实你想问我的事情比我要问你的事情多得多。”笑容挂上了阿尔丰斯的嘴角。

“揭露女士的内心想法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我不想追究。或许我能解释一些你想不通的事情,可不可以做个交易?”朱迪斯也没有丝毫掩饰真正想法的意图。

阿尔丰斯搔了搔头:“如果拒绝,那不是显得很没风度?有问题请尽管发问,像我这种彬彬君子绝非市侩之徒。”

“好!”朱迪思轻轻一笑,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缠,直接发问:“你是武僧?”

“很遗憾,不是。只是看过一本武僧所写的书。”阿尔丰斯回答得倒是很爽快,“轮到我问你了,你知道有武僧这种人存在?”

“是的。在我的国度曾经见过,用身体作为武器的攻击方法我亲眼看到他们使用过。不过,请别追问我的国度。在洞穴的时候你要是有现在的一半能力我根本就不是对手。怎么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提升力量?”这个才是朱迪斯最关心的问题。

“我不知道,突然间有股外力强行进入身体,一段时间之后就变成这样了,我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阿尔丰斯简单扼要的说着,“你既然不是帕夏家族的人,为什么来塔隆?”

问话换来的是沉默。

朱迪思并没有按照规则回答问题。她低下头望着自己的脚尖,好半天才说:“这件事我不想提起。算了,再问下去也没意思,走吧。”

阿尔丰斯大方的笑笑:“走?我们能到哪去?记得您说过我们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他也没有指责她不守信用,每个人在自己的内心深处都藏有小秘密,听不听对自己没多大损失,强迫她说出来反而会让现在的关系变得更尴尬。

“回不了头,不等于无路可走。这里是唯一可以通入易卜拉欣陵墓的地方,”朱迪思朝石壁瞥了眼,“但是任何打搅他长眠的人都会受到恶毒的诅咒。”

“与其等死,我宁可选择被诅咒。看得出来,您对我多少还有点不放心。”善于察言观色的阿尔丰斯猜测着朱迪思没有马上进去的原因。

“不是有点,是极不放心。易卜拉欣和其他人不同,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都足以让他苏醒。他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朱迪思瞪了阿尔丰斯一眼,像是下定了决心,脚后跟在身后石壁上猛磕一下,紧闭的石门在轰隆隆的响声中缓慢转动,露出一个可容两人并排通过的缝隙。她抬了抬手臂,向阿尔丰斯做了个往里请的手势。

阿尔丰斯并没有依言移动脚步,他悠闲的看着朱迪思在火光下忽暗忽明的脸蛋,“我很好奇,在山洞的时候为什么你会突然袭击我?”

“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试试你的实力。你的反应让我很满意。”朱迪思岔开话题,当先穿过缝隙,把阿尔丰斯一个人留在通道里。

阿乐丰斯也没指望她能如实回答,女人的心理,恐怕就是读心术再高的人也无法明瞭。他拾起火把,在火光的指引下通过石门。

密封的石室一眼就能看出人工开凿的痕迹,四条洁白的钟乳石从顶部直垂下来和地面连成一线。小室长不过三十尺,宽高各十尺,和外面墓穴的大手笔形成鲜明对比。这里没有太多的豪华装饰,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没有装饰,没有陪葬品也没有壁画,只有一副闪现出奇异光彩的水晶棺材摆放在钟乳石的中央,依稀可以看到里面躺着一个人。

朱迪思站在水晶棺材前望着里面的人,目光有点呆滞。

阿尔丰斯也看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奢华的人,竟然用这么大块的紫水晶来做棺材。

魔幻紫水晶是种全系水晶,也就是说任何魔法师不管他属于哪个系,都可以配带紫水晶。但这种水晶也有个缺点,那就是它的效果要比其他级别水晶的功效逊上一筹——同属三级,配带紫水晶的话只能获得其他二级水晶的效果。即使这样,紫水晶也还是每个大陆供不应求的紧俏商品,价格堪比白金。绝大多数的魔法师都不会专攻某一系的魔法,自身所修的魔法系越多,获得的加成效果就越明显。比如火系专攻四级,水系兼修二级的魔法师,配带上一块三级紫水晶,他的能力马上就提升到火系六级、水系四级的强度。

阿尔丰斯怎么也想不到这般贵重的物品居然可以如此浪费,他一直认为,如果把有用的东西花在无用的地方,即使它是多么的昂贵,也和废物无异。

朱迪思出了会神,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像猛然清醒般的抬起头,伸手按在旁边的钟乳石上。也没见她吟唱,钟乳石突然就亮了起来,通体散发着柔和的白色光芒。她紧接着又把其它三条钟乳石全都弄亮。这种光不像火光那么刺眼,但照明的范围一点也不亚于点上几十个火把。

阿尔丰斯走到朱迪思身边。只是两行清泪从润如美玉的脸庞滑落下来,更添了几分凄美,他也没有出言安慰,只冲她点了点头就把目光移向棺内。就让她静静的收拾自己的感情吧,一个人在缅怀的时候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足以平抚伤感情怀的时间。

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仰面躺着,双手交叠放在胸前,和外面那些木乃伊的姿势相差无几。一袭雪白的丝质长袍,边角处几乎看不到针脚,只有最好的女工才能织出这样华丽的衣服,修长的手指经过精心的保养看不到任何皱纹,唇上光洁无须,只在颌下整整齐齐的修着一丛短髭衬托出英伟的男子气概。阿尔丰斯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很英俊的人,通常这类男人最容易获得女人的欢心。

易卜拉欣帕夏——朱迪思口中这个墓穴的主人,不知道他手上有没有另外一枚戒指?索拉德曾经说过,他需要的那枚戒指放入水中,会出现一条蛇在游动。阿尔丰斯虽然没有见到任何戒指,但是蛇却看见了。两条手腕粗大的眼镜王蛇一动不动的盘绕在易卜拉欣的臂上,像是和它们的主人一样在安然入睡。

整间石室极其宁静,不带一丝杂音,除了火把燃烧时的劈啪声就剩下心跳了。

如果不把水晶棺翻个遍是不会甘心的,阿尔丰斯心里虽然在打着这个主意,但却没敢表露出来。朱迪思看着这个人的眼神让他还存有顾虑。

“你……你……还好吗?一眨眼就是八十年,好久不见了。”低声的呢喃显示出朱迪思和易卜拉欣的交情非比寻常。

阿尔丰斯正在盘算着怎样才能瞒过她,好让自己偷偷开棺搜索。这可是个棘手的问题,现在她还没有施放过什么穿墙术,就算找到戒指也一样出不去。像朱迪思这种外柔内刚的女人,万一在这个问题上触犯她,恐怕会连唯一的生路都要断绝了。她既然能在这里睡了七八十年,再呆上七八百年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自己可不想在这种年龄睡这样长的觉。

“对不起,恕我冒昧的问一句,外面的木乃伊……都是他的先辈?”阿尔丰斯可没有朱迪思这种情怀,同时也不想再让她再无限伤感下去,拖的越久对自己越不利。

朱迪思用手指轻轻抹干面上的泪痕,“嗯,不,那些都是他的儿孙辈。”看到阿尔丰斯听得糊涂,接着解释道:“易卜拉欣至少也有一千岁了。整个坟墓都是由他亲手策划和建造而成,他每年都抽出三四个月的时间到这里监督工程,从选址到完工差不多用了两百年。”

阿尔丰斯一拍额头,怪不得外面那些先进来的木乃伊们反而是他的后辈。

“他是你的……”

“是的,我是他的情人。虽然我和他在一起时只有十九岁。”朱迪斯没有丝毫羞愧的表情,大大方方的承认了阿乐丰斯的猜测。

第二卷 陵墓 第十章 往事

一个十九岁的妙龄少女和一个上千岁的老头子在一起,阿尔丰斯想象不出会是个怎么样的情景。年龄的差距不说,光是见识层次上的代沟恐怕就找不到相同的话题。

“易卜拉欣是个很风趣的男人,和他一起的时候总有说不完的话,”朱迪思看着馆内充满阳刚线条的四方面庞,神情有点恍惚,“我从四岁起就接受祭司的训练,一年到头难得和别人说上几句话,人们都把我当成神的代言人,好像和我多说几句就是对神明的亵渎。其他祭司也都忙着各种祈祷,根本没有时间理会一个小女孩的寂寞,陪伴我长大的只有书籍和咒文。”她再次沉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中。

“直到有一天,他来了。孤身一人扫平了我们的神学院,没有人是他一合之敌。所有的魔法攻击在他面前都显得那么脆弱,碰到他身上的时候没有任何效果。但是他没有杀害任何人,只把神像摧毁后就扬长而去。临走的时候,你把我也一起带走了,那个女孩没出一句声,你知不知道在她心里对你是既敬佩又畏惧。”朱迪思说到后面已经变成了对着易卜拉欣的私语。

阿尔丰斯也没有打断她的话,这也是情报,可以对躺在棺里的人作一个大体的了解。他在心底可不认为易卜拉欣已经死透了,宁可相信他是在里面慢慢凝聚魔力,怪不得她不愿意说出自己的身世,原来是被掠来的奴隶。

沙漠中的城市缺少女人,多克大力鼓励发展奴隶贸易,尤其是女奴贸易,这样才能产生更多的人口基数——人口越多,意味着他的生命就越长。本来只有他这个异种巫王在做这事,后来所有的巫王都认识到发展人口的好处,都纷纷有样学样,只是他们控制的城市从经济实力上比不上月之心,人口贩子根本不会将上等的货色卖到他们那里。多克并没有像其它大陆庄园主那样对奴隶实行终身制,他规定奴隶主只能拥有奴隶十年,双方交易的时候市政厅的监管人员会让双方签署契约,只要奴隶能挨够十年时间就是月之心的自由人。多克可不想这些女人被奴隶主长期霸占着,那对人口发展没有任何好处。所有人都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多一个妓女,城市就会多一分税收,酒馆也会多一分收入,没准哪个幸运的穷光蛋能和一个赚得盘满钵满的女人共谐连理。如果她不愿意从事皮肉生意,工场和劳动力市场也会欢迎她,魔法装备的加工和酿酒产业的发展,都需要心灵手巧的女人。

“我被你带到塔隆,从未受过非人的凌辱,反而被当成公主一样呵护和照顾,九年时间,我在这里学会了很多在学院里学不到的知识,也学会了人与人之间的诡变奸诈。不过我没有后悔,要是再选一次,我还是会跟你来到这个到处都充满讨厌的暴风的沙漠……”

火把差不多燃尽,劈啪暴出的火星溅在朱迪思的手上,也没见到她有什么动作或者叫痛,看来她真的是全副身心都沉溺进了往事。

阿尔丰斯也由开始时的漫不经心听得呆了,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疑重,他何曾见过这么痴情的女人?恐怕她戴上那枚戒指也是想陪伴在易

卜拉欣身边吧。

“你送给我的戒指,自从你睡着以后我就一直戴着,朱迪思不愿意你醒来的时候看到站在面前的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瞧,你还是那么英俊,根本看不到衰老的迹像。当你苏醒之后,帕夏家族一定会如旭日般再次在沙漠中升起……”

阿尔丰斯听到“苏醒”两字时,不禁有些恐慌,猛然一拍自己的脑门上,怎么能被她的思绪影响。朱迪斯这副悲悲戚戚的神态,不会是单相思吧,怎么搞得像在拜祭亡夫一样。现在可没空听她这些废话,要想查这棺材,最难的问题就是打开它的时候不至于触犯这个痴女人。

朱迪思突然漫声吟唱起来,缓慢而悦耳的声音像支动听的曲子从她喉间涌出来。这一举动可让阿尔丰斯乱了阵脚,她究竟想干什么?这可不是安魂曲,他从没听别人这样吟唱过。

阿尔丰斯感觉自己的眼有点花,因为那两条盘在水晶棺里的眼镜王蛇好像动了起来。他集中起精神注视着棺内。没错,蛇的确在她的吟唱声中复活了,其中一条还懒洋洋的吐出分叉的火红舌头。

她在唤醒她的情人!

这个女人彻头彻尾疯了,如果易卜拉欣真的像她所说的那么恐怖,这样做无疑是对阿尔丰斯的蓄意谋杀,谁也不会轻易放过闯进家里的窃贼。更何况阿尔丰斯的目标可能就是主人身上的某件物品。

他马上就想冲过去终结朱迪思的吟唱,刚走了两步却又硬生生的停了下来,这是危机,同时也是个契机,是唯一可以在她面前打开棺材的籍口。从她吟唱结束到易卜拉欣苏醒中间应该会间隔一小段时间,她复活的是个活人,不是那些马上就可以作出反应的骷髅。

风险与机会并存,阿尔丰斯暗自庆幸。他除了那枚黑魔戒之外没有动过陵墓的任何物品,到时就算失手,只要把戒指还给朱迪思就还有辩白的机会。如果阻止她吟唱,恐怕她也不会再施展什么穿墙术放自己出去。

一个人要是不学会在寂寞中等待时机,他就永远不能成功。

终于,朱迪斯的吟唱结束,脆弱的娇躯摇摇欲坠,只是靠扶在棺面上才不至于跌倒。魔法的吟唱需要耗费大量的精神力,以她刚复活不久的身躯能完成整个过程已经很了不起了。阿尔丰斯记得盖特勒说过,魔法学院的老师施放完这个魔法也需要休息三个魔法时才可以勉强站立,朱迪思在魔法上造诣恐怕不亚于索拉德这些大魔法师。

阿尔丰斯赶上几步,手掌轻轻托住朱迪思的后背,“你太累了,需要休息一会。”这不是在刻意讨好,以她现在的状态根本无法实施什么穿墙术。

朱迪思本来已经恢复红润的脸色又变得如纸般雪白。“谢谢你,我还可以支持。不用担心,在易卜拉欣复活之前我会恢复足够的力量把你送出去。”她只猜出了阿尔丰斯的一半用心。

“不是帕夏家族的人把你困在这里吗?难道你不和我一起走?”阿尔丰斯可是在明知故问,她为了那个什么易卜拉欣就算被印封全部力量睡上个七八百年也心甘情愿。

“我是很想离开这里,但这里却有我不甘心舍弃的东西。”她的话里充满了矛盾。

爱一个人没有错,爱到不可自拔那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阿尔丰斯都有点怀疑是帕夏家族的人强迫她这么做还是她自己要求的殉葬,如果是后者那可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惜了这么智慧聪明的头脑。

他盯着棺内的英俊男子,“那我们来帮他做点事吧,把棺盖挪开点,也好让这位先生出来时省点气力。”这话说得很隐蔽,明着是拍马屁,暗地里却为自己创造机会,他不希望引起朱迪思的疑心。

“劳驾。”朱迪思没有丝毫戒心,完全把他的话当作一种讨好行为,大方的接受了提议。

阿尔丰斯把她扶到一边靠墙坐下,这也是他精心策划好的步骤,没人监视的情况下可以做得更顺手。

第二卷 陵墓 第十一章 帝皇眼镜王蛇

阿尔丰斯现在站的地方刚好可以看到棺材接合的细缝,棺盖没上钉,只用榫口接合,应该是怕损坏整体的完美。火光映在水晶馆上反射出流动的七彩光芒,显的即朦胧且神秘,这个易卜拉欣真会享受,就算是死也弄得如此风光,要是换做穷人,恐怕连副像样的木棺也买不起。

他将手放到棺盖接缝处,稍微用力试探了一下,真的很容易打开,只要向上托起少许顺槽推开就行,这种设计明显是为了方便躺在里面的人出来。采用这种方式的棺材在月之心也很流行,因为骷髅们都没有力量推开钉死的棺盖自己走出来。

计划进行到这一步可以说是成功了一半。还有一半就要看那两条眼镜蛇配不配合了。这是两条帝皇眼镜王蛇,它们不像其它蛇类那样胆小懦弱,通常都会主动袭击敌人。沙漠里经常可以见到这种身影,淡黄色的皮,长达十二尺的雄伟身躯,以其快速致命的毒液,奠定了它们的沙漠霸主地位。帝皇眼镜王蛇已经成为塔隆沙漠里权力的象征,据说多克用的魔杖头部雕刻的就是这种蛇。

阿尔丰斯小心翼翼的托起棺盖。他很清楚只要被它们亲上一口,两分钟内自己就得瘫痪在这里,再过两分钟,世界上就少了阿尔丰斯这号人物了。但他却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那个中年人身上,毒蛇虽然很可怕,人类才是最麻烦的动物。

那两条眼镜王蛇显然已经苏醒,四颗圆溜溜的小黑眼好奇的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

阿尔丰斯慢慢的将棺盖推开,最主要的是不想这么快就惊醒沉睡中的易卜拉欣。他的皮肤从头部到手开始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粉红色,和朱迪思复苏时差不多,那是身体内的血液在迅速生成。

眼镜王蛇被阿尔丰斯的举动激怒了,圆柱型的头部突然向两边扩张,成为扁平的一片,颈部也高仰起来,这是对入侵者的最后一次警告。

阿尔丰斯一副气闲神定的样子,手里的动作仍在继续,棺盖已经推开一半,眼镜王蛇的头往内缩回少许,随时准备攻击。“嘶”,四道液线自蛇嘴的獠牙喷出,急奔阿尔丰斯双眼。这是王蛇攻击的第一个步骤,意图用毒液使对手失明。蛇和人相距不过一码,在这样的距离攻击往往会收到出奇不意的效果。

“小心,它们有毒。”身后传来朱迪思善意的提醒。

阿尔丰斯举起手臂挡在眼前,毒液都射在衣袖上。蛇毒具有轻度腐蚀性,如果被喷到眼睛可能会导致永久性失明,沾到皮肤也会有轻微的灼烧感,但只要没见血,它的伤害性还是有限的,多年的沙漠生涯让他知道如何面对这些可怕的生物。

毒液过后真正的攻击开始了。一条王蛇甩头向前猛扑,张口朝阿尔丰斯的手腕闪电般的咬落。

放在平时,阿尔丰斯只会选择先回避后反击,但是现在他想要在朱迪思面前演场好戏。手向下一沉,动作看起来比王蛇稍慢半拍,巨大的蛇头已经搭在手臂上,只是那一咬却在瞬息之间落空。他另一只手迅速无比的捏住蛇头下三吋的蛇颈部位把蛇头拧向一侧,防止它再次使用毒液攻击。王蛇嘴里发出“丝丝”的响声,粗壮的身体凭空翻起,缠绕在阿尔丰斯手臂上,并且逐渐收紧着,试图迫使敌人放弃自己的要害。这是蛇类最后一招攻击方式,很多猎物都在这种绞杀下送掉性命。

另一条王蛇紧随其后,目标是阿尔丰斯的头颈动脉。很明显它们都经过长期训练,配合得入微入扣,如果不能在一息之内制服第一条,难免要丧生在这种夹击之下。

阿尔丰斯手掌疾抓,刚好扣住王蛇的颈部,毒牙没有回旋的角度,硬生生停在离他一尺远的地方。王蛇的大半身还留在棺内,蛇腹靠在棺边用力向后拉扯。阿尔丰斯脚下一个踉跄,手臂被蛇身带入棺内。他心头狂喜,身体随着前冲的势子上前两步,遮住朱迪思的视线,抓住蛇颈的手稍一使劲。他的本意是想把蛇捏昏,没想到经过内息加强后的力量激增,手指竟然合拢在一起。坚韧粗厚的蛇颈被他捏成了肉饼,蛇头软绵绵的向后垂下,连骨头的碎裂声都没传出来,这些动物的生命力极强,虽然已经遭到致命打击,蛇身还在做最后的挣扎,全身的肌肉还在扭曲抽动着把仅剩的生命力释放出去,蛇尾差点就碰到易卜拉欣的脚上。阿尔丰斯心中大急,迅速拨开蛇尾,将王蛇连头带身体一起牢牢按在棺内一侧。

“你怎么样?千万要小心,那两条蛇是经过特殊驯养的,凶得很。”身后传来朱迪思关切的声音。她没有看到阿尔丰斯的动作,还以为他被眼镜王蛇牢牢缠住,要是被她发现阿尔丰斯的意图,即使身体还不能随心所欲的移动也非扑过去拼命不可。

“多谢关心,我还能应付得来……” 阿尔丰斯故意喘着粗气“只是有点小麻烦,现在还没解决。”故意甩了甩手里的活蛇,做出一副努力搏斗的样子。伸入棺内的手却松开蛇尸,手指在光滑柔顺的衣服上划过。

他没有放过易卜拉欣身上任何一点凸起的地方。脚踝、腿、私处、腰……一路自下而上摸索着,远的地方用手指,近的地方用掌托,都没有直接触碰任何裸露在外的部位,仅在衣服的表层进行快速搜索,凭借手感确认哪里有需要的物品。

阿尔丰斯这种熟练的扒窃手法让经验丰富的盗贼也自叹弗如。毒眼费迪南德在教他扒窃时,就认定了他自打出娘胎之前就已经学会这些动作,只短短一个月时间,他就可以把目标的全身扒光而不会引起任何注意,换做普通人要想达到这种水平则需要十年二十年的日积月累,才能获得那种无微不至的手感。

戒指一般都会戴在手上,这几乎成了定律,但易卜拉欣的手指上光无一物。阿尔丰斯的手差不多滑到他的胸前了也没有发现目标。这时候更不能操之过急,不然极可能功亏一篑。他暗暗告诉自己,快了,要稳住,那东西一定在他身体的上半部分。他的手指在男人的前胸、手臂上一路伸展过去,但除了衣服之外饰品的影都没发现。

可能这里什么都没有,索拉德要的那枚就是黑晶戒指吧。正当阿尔丰斯打算放弃时,一个微小的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易卜拉欣的双手是交叠在胸前,手掌下面的空间还没有搜索过。那是个危险地带,他也不敢保证这个冒险是否值得,稍一犹豫,既然走到这步,再冒点风险吧。

棺材里的男人开始恢复呼吸,胸口微微起伏,一呼一吸之间手掌总会留出小指头大的空隙,对阿尔丰斯来说这就是机会!他屏息静气,觑准易卜拉欣吸气的瞬间,左手小指闪电般插入男人的双手之中。清晰感觉到有块坚硬而中空的物体被男人的手牢牢护住,他用小指轻勾将物体拨出来,易卜拉欣下一口气刚好接上,露出的空隙又被胸口的肌肉遮盖。阿尔丰斯没有时间细看那件物体,手掌抹过,掌心微凹把它夹住,再拿起还在扭动着的蛇身作掩饰,一切都是那么天衣无缝,即使眼光如炬的人也没办法洞悉短短几秒内的变故。

“一时失手,把这条守护者给弄死了。”阿尔丰斯转过身面带得色的向朱迪思挥动着蛇尸。这个动作看起来真多余,但是很少人会注意到一个轻浮的少年手中隐藏的秘密。

“只要人没事就好,十分感激您的帮助,请退远点,他不喜欢被别人打搅。”朱迪思心不在焉的说着。

就算站在水晶棺前都不一定能看穿阿尔丰斯玩的花招,更何况她现在根本就看不到这里的情况,对阿尔丰斯来说,这样的扒窃仅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尝试,他可以在街上两人交错的瞬间,把目标身上的钱袋扒得一干二净。虽然他拥有这样的技术和天赋,但除了和费迪南德试练之外,几乎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扒窃是种最糟糕的行为,一次得手,总还想着以后会无数次得手,毒眼告诉他要么不扒,要扒就扒最有价值的货物,这是对自身技术的一种挑战,别让双手受到世俗的玷污。

阿尔丰斯一挥手把蛇尸甩到角落,另一条王蛇越来越紧的绞劲让他有点吃不消,空出的一只手拉住蛇身好不容易才摆脱它的纠缠,双手捧着它放入棺内。这些眷养的守护者不同野生的蛇类,训练它们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如果主人没有特殊爱好是不会养这种东西的,增加易卜拉欣的愤怒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放好蛇后,他退后几步回到朱迪思身边。

“看来我们除了在这里等这位先生苏醒已经无事可做了。” 阿尔丰斯平静的说着,手掌自然而然的向下垂。说话间,掌中的物体已经滑入腰间的皮囊。

“一会我就可以把你送出去,时间上应该还来得及。”朱迪思咬着上唇说着。看得出来,她还在自由和爱情之间徘徊不定。

阿尔丰斯把她的犹豫看在眼里,也没有出声,这种事是容不得外人插足。他最关心的是刚才摸到的物品,手指不由得伸入皮囊,通过触感来判断那东西的大小形状。应该是扳指之类的饰品,那样大的洞孔,拇指穿进去还显得绰绰有余,如果它就是神官需要的东西,还需要证明一件事,游动的蛇。但在这里他没办法把这玩艺儿泡在水中看个究竟。

“朱迪思,请原谅我无礼的举动,”阿尔丰斯一手按住小腹,想到个离开石室的绝好借口,“我要到外边解决一下问题,刚那两条守护者的突然袭击差点把尿吓出来。”

第二卷 陵墓 第十二章 陵墓之主

朱迪思面上一红,向他点点头。

阿尔丰斯如逢大赦般奔了出去,站在通道里对着精美的壁画就放起水来。可怜这些精湛的艺术品顷刻之间就泡了黄汤。他选择了个可以看得到石室内部的位置,这样既可以让她安心,又能对她的行动作出及时反应。

哗哗声中,阿尔丰斯单手解下那个剩下一半的水囊,轻轻哼着小曲的同时灌上一大口,顺便抖了抖自己的宝贝,把水倒在手上冲洗。沙漠中水贵如金,大多数在黄沙中长大的人都不大可能做得出这种举动,只有不缺用水的异乡人才会对这种怪异行为不以为意。他鞠起手心接满液体后摸出扳指放进去。这个本来用于辅助射箭的小饰品看起来光滑无比,只有摸过它的人才知道那是假象,扳指的外部非常粗糙,上面布满了凸起的小颗粒,这种打磨方式对引弓射击十分有利。

借着石室内微弱的光线,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扳指散发着一种从未见过的温润柔白的光泽,不同于水晶的艳丽,古朴中带有种超然的美感。内侧光滑异常,也不知道被多少人摸挲把玩过才能达到这种程度。突然,白色的外层渗出道黄色的斑纹,颜色像极了那些帝王眼镜蛇。阿尔丰斯心里“咯噔”跳了跳,十有八九就是它。

完整的蛇身终于显示出来,一条瞪眼吐信的王蛇,在水波中慢慢的闪现,每个关节的扭动,蛇头的伸缩,看起来真的像活了一样。阿尔丰斯嘴角挂上一抹会心的笑容,费了这么多心力到底给找出来了。剩下的就是考虑怎么顺利的逃离这座古墓和它那个神秘的主人。

阿尔丰斯又重新回到石室,向朱迪思报以微笑。

“恐怕我留在这里多少有点不便,这个是您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他拿出包着黑晶戒指布包,给朱迪思递过去。

朱迪思迟疑一会,终于接过这枚让她沉睡数十年的戒指。

阿尔丰斯明白她犹豫的原因,四分之三世纪的沧海桑田,亲朋好友大多都已经故去,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上除了对易卜拉欣的依恋,恐怕她已经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念头。永恒何尝又是件好事?他在心里叹了口气,都不知道多克那些巫王们要那么长的寿命有什么用。他也不知道怎样去安慰朱迪思,或许任何的语言都不会让这个美女祭司感到高兴,她只能慢慢适应残酷的现实。

谁都没有再出声,石室中变得沉默起来。

“我想,现在已经有足够的把握把你送出去了。”朱迪思转身朝水晶棺的另一边走去,“这堵墙最薄,帕夏家族的人都从这里进出。”

“外面不是沙漠吗?他们就算会穿墙术,难道还可以穿越十来尺厚的沙层?”阿尔丰斯跟在她后面疑惑的问着。

“墙那边是一条天然隧道,往外走大概两个魔法时会有一个出口,我进来的时候那里并没有被沙子覆盖,现在就算有,也不会厚到难以穿越。”

阿尔丰斯这才释然,自己进来的地方的确没有多少沙子,不过开辟出来的那间小石室到底有什么作用,仅仅是给那些干尸弄食物?感觉不太像,可能是易卜拉欣留给自己的后路吧,墓穴秘室拥有两条以上的逃生之路不足为奇。

朱迪思在墙边站定,望着打扰自己安宁的人叹了口气,双手摆在胸前,掌心对掌心,十指箕张,白色的光芒不断在指间发出,在两个手掌中间处慢慢凝聚成球状,差不多有如鸡蛋大小,魔法能量在里面形成的旋纹清晰可见。

阿尔丰斯看着这个小球,眼睛里充满了敬佩。朱迪思的力量并不能折服他,他佩服的是她的意志。从肌肉上看来,她没有进行过双修训练,只是个纯粹的魔法师,连续两次施放大型魔法,没有坚定的毅力恐怕很难完成。

“过来,快一点,我不能支持很久。”朱迪思单手托着魔法球。她已经完成了魔法,只差把它释放出去。

阿尔丰斯依言走到距离朱迪思一码远的地方,两人面面相对。他不禁有点欣赏自己,一般做了贼的人难免会有点心虚,现在自己居然可以理直气壮的站在她面前,眉头都不皱一皱。

朱迪思托着魔法球的手往石壁上轻轻按落,球体一碰到石头就如碎花般片片飞散。倾刻,一条通道出现在阿尔丰斯面前。

“可以出去了,对你,我真不知道是应该感谢还是怨恨。”朱迪思的眼眸里充满迷离,“刚醒来时,当我知道自己什么都失去的那种心情可能你不会了解,万幸的是还可以再看到他。”

阿尔丰斯凝视着动人的面孔,“我也曾经失去过很多,只要你还有信心,失去的可以重新开始。”

朱迪思轻声笑了,笑得很开心。“你说的话做的事完全不符合你的年龄。我像你这么大时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呆头鹅。”

“天鹅太漂亮了,不应该让她们知晓太多的俗事。再会!”阿尔丰斯慢慢转过身,向着石壁走去。

“谢谢您,和你聊天是一件开心的事情。祝您好运。”背后传来道别声。

阿尔丰斯试探着把手伸进通道,没有任何碰撞的感觉,真是奇妙的魔法,要是能学到手以后也不用汗流夹背的辛苦挖掘了,直接穿到地下看到值钱的就拿,多省事。不过只要一想到要背完大本大本的魔法书,他就头痛无比。固然是他不愿意专心学习,另一个原因也是他天生对魔法有种心理上的抵触。

“把东西留下来再走。”一把低沉的男声突然在石室里响起。

阿尔丰斯一惊,加快了穿墙的步伐,没想到易卜拉欣醒得如此之快,既然失主来认赃,他除了逃快点之外也没有其它方法。情况好像越来越不对,前面的石墙似乎一下子就回复到原来坚实的硬度,想再前进一步都很困难。肯定是他们两人其中之一做了手脚,朱迪思没有恢复的时间不大可能出手,唯一的解释就是棺材里的男人了。

他刚把一条手臂、半只脚伸入石墙,凝固的石头便把它们硬生生的包在里面,任凭他怎样挣扎也无济于事,朱迪思施放在石头上的魔法逐渐减弱,白光由有至无消失得无影无踪。阿尔丰斯不禁惋惜,只差这么一点点时间就可以大功告成了,他也不再做无谓的挣扎,转过头,棺内的男人已经坐起来,正朝他望着。两人的目光相持了几秒钟。如果易卜拉欣沉睡时是个英俊的男人,那他现在更显英气逼人,深邃的眼神流露出无限的忧郁,似乎也在诉说着种种坎坷,梳得整整齐齐的金色头发束在肩后,一点也没有因为岁月的侵蚀变得凌乱不堪。

朱迪思不由自主的往回走去,娇躯不停的颤抖。

“您好,陌生人,请留下那个东西,我马上可以让您得到自由。”虽然易卜拉欣用上了敬称,但眼神却是冰冷而阴沉。

“先生,对您来说是那么自然,但是我却觉得自己一点保障都没有。”聪明人之间无需浪费太多的口舌,阿尔丰斯要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他现在比刚来到墓穴时的情况更糟,至少那时身体还可以任意支配。

朱迪思猛的停下身体,转过头望着阿尔丰斯,惊讶中带有被欺骗后的恼怒,还掺上了几分疑惑,也许是对阿尔丰斯的直言坦白感到奇怪吧。

“奥斯蒙德小姐,您看,这个人多么有趣,他根本就没把盗窃当作一件耻辱的事情。”易卜拉欣说这话时没留意到朱迪思失望的眼神。

阿尔丰斯哈哈一笑:“耻辱?我凭自己的双手混饭吃,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有过乞求的行为。我甚至为自己的职业感到无比自豪。”

“哦,是么,那请让我这样称呼您,盗贼先生,您手上的东西对您没有任何好处。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更多财宝作为酬劳。”易卜拉欣眼角不经意的露出一丝狞笑。

阿尔丰斯用剩下的一只手撩开外袍,单脚在原地用力跳了几跳。“先生,您看我是为财宝而来的么?”

“这也好办,我去把你的雇主杀了或者把你杀了,那东西自然会回到我手上。”易卜拉欣笑得很开心。

“易卜拉欣,请您不要杀害任何人,我知道他拿走的是什么了,为了那东西无谓再流血了。”朱迪思听到他的笑声,马上向男人单膝跪下恳求道。

中年人的情况和朱迪思刚恢复时差不多,现在可以活动的话就不会用废话来哄人了,但是阿尔丰斯自己也无法动弹,一手一脚都给石墙死死夹着,不能指望朱迪思帮上什么忙,她不向着意中人已经非常感恩了。

易卜拉欣一伸手在棺沿按下,借力站起来,颀长的身段在白袍的衬托下更显飘逸,他向着阿尔丰斯的方向慢慢走过来。

阿尔丰斯现在毫无还手之力,情况岌岌可危,他不由一阵发急,小腹处突然冒起一股热流,在身体内游走起来,最后拥集到被封在石头里的手脚上,他感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手掌上爆发出来,通过肌肉、皮肤传送到冰冷的石头上。

力量的膨胀引的手掌阵阵发麻,阿尔丰斯下意识的转动着手腕,试图把麻痒感驱散。刚一动,手掌竟然从石头上抽了出来,没有石屑飞扬的壮丽场景,只留下一个深入石壁的洞孔。他简直不能置信,坚硬的石头竟然变得比面粉还要软,这么简单就能脱身,接着抖了抖那只被困住的脚,情况完全一样,没费什么气力就获得了自由。他试着用另一只手在石壁上用力拍下,砰然作声,手掌震得隐隐作痛,石壁却不见任何动静,难道这就是运用内息时发挥出来的力量?

阿尔丰斯转过身,恰好看到易卜拉欣脸上掠过的一抹惊异。

“你是武僧或者战士?噢,你身边没带武器,那肯定不是战士,”易卜拉欣停下逼近的脚步,“暗夜和破碎者不会离开他们的寺院,只有纯粹守护旧秩序的家伙才会到处流浪。”

“尊敬的先生,请原谅我不是十分明白您的话,暗夜、破碎者什么是职业?”阿尔丰斯确实听得满头雾水。

“没人跟你说过?请问刚才那一招是不是叫做斗气击?”易卜拉欣语气中开始带着一点好奇。

阿尔丰斯摇摇头:“是我自己从一本书上学来的。里面记叙的大部分是各种各样的观念。如果您知道,能多告诉我一点吗?”

虽然站在面前的是被盗的苦主,但阿尔丰斯却想从他口中知道尽量多一点和武僧相关的知识,那本书里的知识深深的吸引着他,让他不由自主的想知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而眼前的易卜拉欣有着大他一百多倍的年龄,见识应该广得多,在他身上可能会找到一些答案。

阿尔丰斯认定了中年人不会拒绝。拖得越久恢复的力量就越大,易卜拉欣现在需要的就是这段缓冲的时间,毕竟还没有达到出手必胜的把握,面对有利条件只有白痴才不懂的把握。

第二卷 陵墓 第十三章 武僧传说

“武僧是一种古老的职业,存在于遥远的东方,我们这里并不常见。”果然,易卜拉欣接受了阿尔丰斯的提议,“大概在我出生的那个时代,那个神秘的东方宗教在这片大陆上开始流传,但却鲜为人知。”他稍一沉思,将往事一一道出:“在天纵山脉以西的大陆,被来自东方的僧侣称为西方大陆,天纵山脉以东包括广袤的佛拉斯大陆被称为中部大陆,他们的国度以东部分被称为东方大陆。那个神秘宗教的教义和我们西方大陆熟知的宗教大相径庭,不被人接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易卜拉欣走到朱迪思身边,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朱迪思很乖巧的低着头,像只温顺的小动物,在她身上已经没有了那种面对阿尔丰斯时的端庄和自持。易卜拉欣伸手摸了一下她的脸蛋,继续对阿尔丰斯说着:“不过也有一些人加入了他们,成为虔诚的教徒。这些僧侣大多数都不通武技,传教的进度在西方大陆倍受阻挠,最后几近湮灭。”

阿尔丰斯点点头表示理解。魔法、武技在西方大陆各个国家都是不可或缺的本领,光凭一张嘴就想说服人,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最抵触他们的是各个地方的祭司和神职人员。东方僧侣的传教行为已经触及到他们自身的利益。虽然只有一小部分人改变信仰,但已经让他们不能再继续视若无睹下去。于是,零星的侵扰行动在各地纷纷展开,对象就是东方僧侣和他们建立的寺院。”

易卜拉欣的话平淡得像杯白开水,阿尔丰斯却知道那是血腥屠杀的开始。他很清楚那些拥有武器的人一旦对手无寸铁的人开战,将会干下些怎样的勾当。反抗军对月之心的居民屠杀时,城镇的军队还以颜色时往往都是将整个部落的人杀个精光。

“开始那些掠夺的人还以为东方人都是任人欺凌的肥羊,但是,他们却大错特错了,”易卜拉欣闭上双眼,好像在回忆那段尘封的历史,“东方人的确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当他们再次出现时,情况却变得迥然不同。”

“手持武器的人们发现那些僧侣中间多出了一些人,他们赤手空拳,以攻对攻,把进行掠夺的人打了个落花流水。这些增援的僧人在没有任何武器和装备的情况下可以和全副武装的准士兵抗衡,人们把他们叫做——武僧。”说到最后一句,易卜拉欣有意放缓了语调,同时意味深长的看着阿尔丰斯。

阿尔丰斯这才知道原来中间有过一段这么曲折的历史。不过这种情况也实属正常,问题的解决必须考虑实力上的因素。

易卜拉欣从阿尔丰斯的脸上没发现任何想要的线索,又再继续陈述:“西方和东方的宗教之间的战争从此连绵不断,东方宗教贵精不贵多,西方宗教则刚好相反。双方旗鼓相当,互有胜负。这种情况大概持续了两三百年,直到东方宗教认为不值的再在西方大陆浪费太多精力,逐步减少传教的力度,转向其它地方发展时才结束。”

“现在剩下的武僧就是那场战争残留下来的?”阿尔丰斯略有所思的插上一句。

“不错,东方的宗教式微后他们的武技却在这边流传下来。据我所知,西方的武僧有三个派系,暗夜武僧、破碎者武僧和旧秩序武僧。暗夜一系敬拜黑暗女神莎尔,他们把大量的训练作为得到灵力的途径;破碎者一系信奉的是受苦之神伊尔玛特,他们把肉体上的痛苦视为磨练,认为这样可以加强灵力修为;这两种武僧和术士、牧师的差别已经不是太大。最后一种,也是最接近武僧始祖的一种,称为旧秩序武僧,他们不尊奉任何神祗,只通过自身的领悟而获得灵力。” 易卜拉欣说得相当详细,看来他的确很努力的为复员争取足够的时间。

灵力,阿尔丰斯一听就知道指的是内息。

“我曾经和东方武僧交过一次手。如果硬要作出比较,个人实力远胜圣战士,掌上的渗透劲,嘿嘿,竟然让我养了十年还没痊愈。”易卜拉欣脸上露出既敬佩又沮丧的神色,“可惜,如果他能达到不老不死之躯的地步,可能连我的黑暗能量也没办法对付他。”

易卜拉欣虽然没有说出交手的结局,阿尔丰斯已经大致猜出,受到黑暗能量打击的人,生命能全部被抽离,剩下的只有白骨。“不老不死之躯?这世上真的有这种人?”

“即使是半神也禁不住岁月的摧残,除非能够利用黑暗能量用别人的生命能来补充自己的生命损耗。像巫王们一样,这是我们西方世界的共同观点。本来我也不相信世界上真会有仅靠自身能量就能不灭不死的人存在,可是事实证明我错了,而且错得很厉害。现实中不仅有这样的人存在,有的武僧甚至还可以直接出入正负能量界面。他们不是神,却拥有和神一样的能力。”易卜拉欣说到这里,眼睛里露出莫名的狂热,“我被迫在这里沉睡,也是拜他所赐。”

阿尔丰斯没有接他的话,武僧的强横超出了他的想象,圣战士已经是人类能到达的最高级别,无数英勇的战士经历过毕生的浴血奋战也只是获得骑士称号,离圣战士还遥遥无期。

“武僧不用着甲也可以参加战斗,我入睡之前,西方其它大陆已经开始培养武僧作为战斗人员,不单人类,半精灵,半兽人都可以加入武僧学院修习武技。矮人和侏儒因为身高的限制,绝少会把武僧当为重点职业发展。”

“既然这个职业在其他大陆如此普遍,为什么在月之心城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听别人提起过武僧?”阿尔丰斯忍不住把这个疑问也抖了出来,对中年人能否回答倒没抱多大的期望。

“你是从月之心城来的?是不是多克那个白痴让你来取我的通能戒?”易卜拉欣脸色转寒,“如果是别人,我或许还能放你一条生路,可惜,偏偏是那条蠢驴让你来的。”

第二卷 陵墓 第十四章 斗气击

易卜拉欣是不是在出言试探?他没理由不知道大名鼎鼎的多克。“帕夏先生,恐怕你误会了,我并不是多克大人派来的,请原谅我不便透露雇主的名字。”阿尔丰斯知道易卜拉欣一定会追问下去,抢先把话堵死了。

朱迪斯这时也从之前的狂喜中清醒过来,向着阿尔丰斯笑笑:“好快的动作,我一直在看着,却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动的手。”

“在手被蛇拉入棺材的时候。看着和看清楚根本就是两码事,尊敬的女士。”阿尔丰斯眨了眨眼,半开着玩笑。

她也没有继续追问,回报般眨眨眼:“那你好自为之吧。希望你能挨得上一击。”

阿尔丰斯吃了一惊,易卜拉欣这么快就恢复了?向他动手?开玩笑吧,能不能躲得开攻击都成问题,况且自己也并不是那种善于率先发起攻击的人。

“准备好了?现在回答我刚才的问题还来得及,”易卜拉欣说这话时下垂的右手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黑气,“我出手向来不留活口。”

阿尔丰斯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打得过是死,打不过也是死。如果早知道那个什么斗气击能破墙,在进来之后直接把朱迪斯打昏就可以了。不过话说回来,这种力量他也不知道如何控制,刚才情急之下才将体内的气爆发出来,根本没办法转换成攻击。他决定妥协,才不想白白为了两百个魔法币赔上一条性命呢。该死的索拉德,说什么B级任务,这一票应该列为A级别了,恐怕他亲自出马也不见得能打过眼前这个貌似中年人的老家伙。现在的情况已经超出任务范围,就算透露雇主消息也算不上违背职业道德。

“请停手,我说,雇主叫索拉德西格玛,他是月之心的首席神官。”阿尔丰斯用快得不可思意的速度把名字说出来,紧接着又嘟囔了一句:“我可不想无缘无故变成一堆白骨。”

“想不到你竟然这么怕死。”易卜拉欣丝毫也没有解散手上黑暗魔法的举动,“其实,说与不说只是先死后死的区别而已。”

“留下我,或许,能帮您做点事情?”阿尔丰斯试图为挽救自己的生命作最后一次尝试。

易卜拉欣无动于衷的摇了一下头。

道义在沙漠里站不住脚跟,出尔反尔者比比皆是。易卜拉欣的举动在阿尔丰斯眼里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倒是朱迪思朝她的主人埋怨似的看了一眼。这个祭司老太太这么多年了都还不明白塔隆的规矩啊,阿尔丰斯心里暗自好笑,反正已经逃不掉了,能多笑上一次也不见得是件坏事。换做是他站在易卜拉欣的角度考虑问题,也不会容许知道内情的外人继续存活在世上。但他心底还存有一丝侥幸,杀人者通常都会散发出若隐若现的杀气,现在并没有感觉到这种危机。

易卜拉欣一个箭步跨上抢先出手,布满黑气的拳头直取阿尔丰斯腰间软肋。阿尔丰斯后退半步,含胸收腹,拳风在衣服边擦过,黑暗能量让他的胃翻滚起来,想把里面的食物呕出来。易卜拉欣继续逼进,每拳打出似慢实快,招招不离阿尔丰斯上身要害。阿尔丰斯差不多是拳到必避,试图在防守中消耗易卜拉欣积累起来的能量。

室内除了两人紧密的脚步声,根本听不到任何杂音,易卜拉欣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所有的攻击都不超过身体两尺范围,一拳收回,另一拳接着打出。这不是那种你来我往的街头斗殴,易卜拉欣的攻击中同时隐藏着防守,舍命反击的话可能正合了他的心意,挨打却不能还手的感觉让阿尔丰斯烦躁无比,这情况勾起了他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童年记忆。

其实易卜拉欣也不是没有破绽,黑暗能量只集中在手掌上,腕部以下还是正常的肌肉颜色。阿尔丰斯很快发现了这点,想遏制易卜拉欣,必须从这里想办法。

阿尔丰斯抓准易卜拉欣拳头刚想收回的时机,身体微侧,手掌自下而上在易卜拉欣的肘部一托,交手以来还是头一次主动化解开攻来的力量。易卜拉欣轻咦了声,挥拳横扫,从试探性短打变成了大开大阖。阿尔丰斯回转手臂,手肘在对方小臂骨上一磕,将拳头格开。

两人这么一来一往,不像在生死打斗,倒更像是师徒在相互喂招。

易卜拉欣虽然动用了黑暗能量,却没有取自己性命的意图。他不会只是教我怎么打架吧?阿尔丰斯在凝神拆招之际得出这么个结果。

易卜拉欣手掌一翻,五指如勾向阿尔丰斯颈部抓落。看似凶狠的招式却让阿尔丰斯心里悬着的石头彻底落了地,易卜拉欣手上令人畏惧的黑色已经褪去,变成了纯粹的肉体搏斗。

阿尔丰斯越来越觉得燥热难当,内息像一道道无形的丝线自内而外散发着,每挥一下手,动一下腿甚至每一块肌肉的牵动,都会让体内的能量散发出去,换来的只是一点清凉的感觉。易卜拉欣的招式完全脱离了他知道的范畴,步履和手部动作配合得丝丝入扣,攻防兼备,没有丝毫空隙可寻。自己则是完全依靠敏捷的动作才没有被拳掌击中。他突然灵机一动,既然平常使用的攻击方式没有作用,学他的招式活用起来不知道效果如何。

易卜拉欣左手在阿尔丰斯面前虚晃一下,右掌斜向肋部拍到。阿尔丰斯学着他的样子,左掌微凹,朝对方迎上。一掌打出他马上后悔不已,这说不定是诱敌方法,万一易卜拉欣再使用黑能量自己可是避无可避。

“啪”,两掌相交,一股闷劲从易卜拉欣的手上传来。不同于任何一种外力打击,手上完全没有感觉到疼痛,好像有股力量要强行侵入体内,臂上的骨肌说不出的难受。阿尔丰斯想撤掌,但两人的手掌好像被粘在一起,他用力挥了几下也没能把易卜拉欣的手掌甩掉。

易卜拉欣肩膀往后微微一缩,把阿尔丰斯扯得向前跌出半步。手掌突然送出无声无息的击在阿尔丰斯的肩头。看似没有力量的一掌却把他整个击得向后飞出去八码开外,背心重重的撞在石壁上。

阿尔丰斯只感到胸口烦闷异常,嘴一张,喷出小半口鲜血,身体顺着石壁慢慢坐下。

“这是给你的一个教训,当年我就是吃亏在这掌之下。”易卜拉欣神态自若的说道,“嘿嘿,一掌穿云,可惜再没有见到别人使用过。”

阿尔丰斯捉摸着刚才那招的奥妙,易卜拉欣的方法很巧妙,缩肩时已经卸开和自己对抗的力量,趁新力未生时突然发劲击在新力和旧力的时间转换点上。他艰难咽下半口翻滚上喉的腥甜液体,一股气流直冲脑门。之前还顺着轨迹运行的内息好像完全乱了套,拼命往头顶、手心、脚心五处地方涌去,四肢还好点,涌上头的气息却让他感觉像宿醉未醒般头痛欲裂。他试着动了动手指,幸好没有全身失控,真的怕了这股气息,他反手一掌拍在石头上,希望能缓解现在这种倒霉的情况。

石壁应手陷落,没有飞溅的石屑,更没有巨大的响声,什么都没有,相反却多出了一个参差不齐的掌印。阿尔丰斯呆了呆,这一掌无意中用上了易卜拉欣的方法,掌心碰到石头前停了停,然后顺着气息的涌出击下,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威力。他随即醒悟,这一掌已经包含了两下打击,第一重是势,第二下才是力。所谓的力,并不是肉体的敲击力,而是内息外吐时引发的力量。这一下也让体内乱窜的气息找到了宣泄的通道,都一起涌向双臂。

“看来你对斗气击有了点心得,再来,让我试试威力如何。”易卜拉欣向他招了招手。

阿尔丰斯深吸了口气,勉强压下胸腹的气息,站直身体试着跨出一步,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了,脚心冒出的气加速了行走的速度,他本来想走一小步,结果却迈出了一大步,重心的不平衡几乎让他摔倒在地。来不及细想,另一脚自然而然的跟着跨出,这次他可留上了心,多年的摸爬滚打让他有着超出常人的平衡能力。

八码,只用了两步便走完,平时他需要走上四到五步。

阿尔丰斯也不说话,两掌一高一低悄无声息的印向易卜拉欣胸口,用的正是刚刚学会的窍门。易卜拉欣叫了声好,手指一收,右手五指虚握成拳迎了上来。拳掌还没接触,空中就发出一阵炒豆般的声音,他用的也是内息气劲。

“砰”阿尔丰斯的身体向后凌空翻出,易卜拉欣站在原地,肩头一阵轻晃。阿尔丰斯落地后腾腾腾又再后退了几步,他有些奇怪,碰撞时对方的气劲在集中程度上明显不如自己,只是靠身体内一股奇异的吸力才抵消了攻过去的掌劲。

“你修习了多久的气?”易卜拉欣神情一敛。

“几天前才开始。”阿尔丰斯如实回答。

中年人脸上的落寞一闪而过,没有继续追问,他仰高头喃喃道:“几天,才几天,我却用了差不多上百年,问题出在哪?”

没人回答他的问题,室内的两人都不清楚他在说什么。

“没必要再继续下去了,我刚才用的是武僧的招式,只能做个样子,你回去以后好好参悟吧。”易卜拉欣挥挥衣袖,把手笼住,“刚才你提到西格玛,那张羊皮卷轴是不是在你手里?”

“进来时已经烧了。先生,请问我可以出去了吗?”阿尔丰斯也不等易卜拉欣回答,拳头横挥,在石壁上打出个碗口大、深约半尺的洞,斗气击使用得越来越熟练。他看易卜拉欣没出声,手上加快了击打动作。

“可以,戒指拿给你的雇主。顺便转告他,呼喊死者的名字就能够使人再生。”易卜拉欣并未阻止,转身向着朱迪思走过去。

阿尔丰斯心头一阵狂喜,易卜拉欣变得这么好说话了?但这可不是他应该过问的事,完成任务,活着离开这里,这两个条件就足以让他收起好奇心。

很快石壁上就被打出一个可容一人猫腰穿入的凹洞。他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就钻了进去,什么都比不上逃离这个鬼地方来的关键。

第二卷 陵墓 第十五章 逃离

阿尔丰斯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矿工,在石头里慢慢打出一条隧道,逐渐远离了石室。也不知道开辟了多长的路,最后的石头终于被打穿,久违的新鲜空气令萎靡的精神为之振奋。他刚想往前行,脚下突然一软瘫在地上,连续几天的辛劳,即使铁打的人也挨不住。他摸出索拉德给的红色药剂,仰头喝下。

经过半天时间,终于到达了被黄沙堵死了的洞口。这里的地形很奇特,有个往上的斜坡,坡的另外一面被沙子覆盖,正是由于这条斜坡,整条隧道才不至于完全被黄沙淹没。

他蹲在坡顶看着流动的沙粒,粗略的计算着,要想获得真正的自由,至少要往上再走二十尺距离,但是要穿过这段距离谈何容易?身后就是到陵墓的路,他更不想再回到易卜拉欣身边,那可是件比现在还要危险百倍的事。

他一伸手撕下衣服上的布条,封闭住口、鼻、眼,深吸一口气,纵身跃下。

即使隔着几层衣服,沙粒的压逼仍然让他感到很沉重。这还只是开始,越往上这种情况越严重,如果估计错误,出口不是向上的话,完全有可能像大多数死于流沙陷阱的盗贼一样活活窒息而死。他不停的用手臂向两边拨着沙粒,这样虽然损耗体力,但却能增加移动的速度,也能提供少量流通的空气。同时他也很谨慎,左腿紧贴岩石辨明前进的方向,不至于在沙里迷失。

沙的世界,再高的武技也派不上用场。如果朱迪丝的穿墙术还起作用,出去的把握会更大一点。

大概潜行八尺之后,压力突然增大,每挪动一步都要费尽所有力气。压在身上、面上的沙有如一堵密实而坚厚的护罩,硬倒不硬,可是想把它打穿却要付出百分之二百的努力。阿尔丰斯几乎把身体蜷成一个半圆型,学着沙鼠的动作,不停的把前面的沙拨拉到身下,利用沙子的磨擦往前蠕动。乱走一气是出不去的,只要身体任何部分稍微动弹,无孔不入的细沙就会把空隙填满。

他心里清楚现在才是最困难的开始,压力虽然比刚开始时减少许多,但体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了,身体各个部分尤其是手臂差不多连抬都抬不起来了,离出口应该还差一半的路程。硬着头皮也得上,现在已经没有退路可言,即使回头也不比前进的难度小多少。

又往前蠕动了六尺左右,剧烈的运动加上沙的巨大压力,呼吸将近枯竭,肺部猛烈的收缩和膨胀着,怎么也吸不到更多的气体补充损耗。阿尔丰斯的脑袋开始发昏,上下眼皮直打架,只有靠石头一侧的身体才有点冰凉的感觉,这个可救了他的命,要是睡起觉来那将是永远的长眠。

他还发觉越是呼吸不畅,内息的运行就越快,带动着血液加速奔流。身体的热量在沙里散不出去,整个人像放在火炉中烤一样难受。手和身体只是惯性做着拨沙和蠕动的动作,所有的精神和意志都在和身体内部要命的燥热感抵抗。他根本没有留意到吸满汗水的衣服向外鼓动着,虽然只有那么一点点间隙,沙的压力再怎么大也碰不到他的身上。

外部减轻的负担远远比不上内部产生的压力来的迅速。内息早就失去了引导,胡乱冲撞起全身的经络。这下他可受不了了,一张口,鲜血从喉咙里直喷出来,蒙面的布条顿时变成了鲜红色。心脏跳得快要脱离胸腔,搏动引起的难受感让他几欲昏迷,他停止了手上的动作,身体压在沙上以减轻心脏的负担。但一点用也没有,强劲的内息带动的血液以超过正常时十倍的速度运行着,这根本就不是人体所能承受得起的重荷,如果之前身体内的经络不是得到过改造,现在他早已经是一具无名尸体了。

在这要命的时刻,幸运再次降临到阿尔丰斯头上。澎湃的气息自前胸涌出流向项链的顶部,那枚不知道是祸是福的火钻又救了他一命。第一次是强行把力量逼入他体内,这次是把失控的力量收回。

阿尔丰斯如逢大赦,虽然全身都被黄沙包围着,但他仍然可以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随着气息的大量涌出,神智也慢慢清醒过来。“这可不是贪图舒畅的时候。”他的手臂又开始拨沙,只有出到外面才能算得上真正的安全。

内息在不断的循环,速度渐渐减弱到正常水平,那条项链似乎成为了身体的一部分,每次内息经过胸口总要先流向火钻再回到体内,石头和肉体之间达成循环上的平衡。

在内息的衍衍不息流动下肌肉上的疲劳一扫而光,前进的速度又变成刚开始般迅捷。

星光灿烂,凉风拂面。世界并没有因为他的生死转折而有丝毫改变。

阿尔丰斯摊开手脚成大字形躺在沙地上,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原来平时没有留意的东西是这么美好,只有迈过生死存亡的关口才能体会到平淡生活的真谛。他望着满天的星星出神,生命和星星比起来是多么渺小,人一生几十年光景,死后几百年、几千年,星星却还在放着夺目的光彩。

在陵墓里呆了不上四天,仅仅六天时间就完成了任务,速度不能说不快。易卜拉欣出于什么原因才放过自己?那是说出索拉德的名字之后他才没有痛下杀手,是不是他们之间有某种联系?他单凭黑暗能量打倒自己绰绰有余,犯不着陪自己去练拳。B级任务,对付一个能够运用黑暗能量的人照理说不应该付这么低的价格,索拉德作为神官不可能不知道这个道理,除非他一开始就认定这趟任务没有多大危险,又或是……让人去送死。

这个想法让他不禁打了个冷战,不过他还是继续分析着。活在沙漠里的人就要够卑鄙够无耻,只有算计完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性,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若是以克里丝蒂娜的半个男友的身份,这条推论倒大有成立的机率。但作为政治交易的一部分,索拉德很可能已经私下答应把她嫁给某位高官的公子用来换取更多的便利条件,不过这就要看首席神官爱他的女儿有多深了,如果亲情高于一切,推论就不可能成立。

第二个推论是索拉德本来的目的就是想唤醒易卜拉欣。如果是这个问题就更复杂了,易卜拉欣开始长眠时恐怕索拉德的父亲都没出世,他又怎么得知世上有这么一号人物?唤醒他又有什么用?

越来越多的问题困扰着阿尔丰斯,让他头痛不已。但他转念一想,这些又不值得深究,它们之间存在什么联系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索拉德只是个雇主,自己是办事人,这个事实就已经足够了。到目前为止他已经很好的完成了任务。

第三卷 权柄 第一章 神官的条件

三天后,阿尔丰斯回到月之心城。短短十天时间,对他来说着却是恍如隔世。城门的守卫虽然庸俗依然,却比那些干尸好上百倍。

他径直来到西格玛家族宅第,被火烧毁的建筑已经修葺一新,没留下丁点内乱时的痕迹。只是新的建筑物大都金碧辉煌,和原来的古朴布局格格不入。

门口依然没有人把守,也不知道真的是索拉德艺高人胆大还是另有所图,阿尔丰斯和上次一样没有通报就走了进去。

花园的花还是那么美丽,前两次来这里的时候都是黑夜,这次可让他开了眼界,整个花院看不到一粒沙,铺在上面的都是黑色细土,沙漠除了沙地和贫瘠的黄土,哪有地方会出产这些肥沃的土壤,显然是由别的地方运来的。花园的小道也不是普通的石头,而是一颗颗葱头大小的彩色石块,自己连见都没见过,更不知道什么价格了。只有一点十分肯定的就是这种摆设肯定需要耗费大笔的魔法币,即使是高级市政厅官员也拿不出这些开销。

阿尔丰斯轻轻吐了吐舌头,想不到西格玛家族竟然富有到这种程度,富可敌国这个词用在他们身上肯定当之无愧。他慢悠悠的走向大厅,至少那里能碰上熟人。

“你回来了。”索拉德的声音从大厅传出来,平静得听不出任何感情。阿尔丰斯一点也不觉得奇怪,高级神官能侦测出一定范围内所有的生命的活动情况,这种说法已经广为流传。

厅内只有一张紫衫木做的大台孤零零立在里面,台面上空空如也。背负着双手站在窗边的神官回过头,目光中透出赞许。

“大人,您要的东西我替您拿回来了。”阿尔丰斯从怀里摸出斑指放到台上,“可是,我还有点疑惑,因为这个任务至少是A级。”

“你和他交了手?就算他苏醒,看到那张图应该不会对你下毒手。” 惊异终于出现在神官一成不变的脸上。

“您的猜测十分准确,他的确醒了过来,不过那张地图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被我烧了。”阿尔丰斯叹了口气,“也许是神的庇护,侥幸捡回一命。”

索拉德微微一笑:“暴风雪折不断雄鹰的翅膀,看来又有一只矫健的雄鹰要腾空了。”一下就把阿尔丰斯的套话扯了开去。

“大人,请核实货物后完结任务。他有句话要我带给你‘呼喊死者的名字就能够使人再生’。”阿尔丰斯一点也不介意,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在几句话内套出神官的真正意图,熟归熟,剩下的酬劳可不能就这样含糊过去。

神官正眼都没往斑指上看,“不必了,你离开这里的时候会领到应得的报酬。其实我也只是知道那是件戴在手上的饰品,戒指只是种猜测。”

“您的东西放在这儿,真是本有趣的书。既然任务已经完成,那我先告辞了。”阿尔丰斯说着把书和剩下的一瓶药水放到桌上。光凭这本书,他有信心神官不是故意让自己去送死,“如果以后再有任务,请您考虑下我。”

“怎样联络上你?不如这样,你在这里暂住一段日子,大家都能节省不少时间。”索拉德平静的话中充满着拉拢的意味,神官的地位可不是盗贼头目或者学院院长可以比拟的,一个回答不好后果堪忧。

“请给我点时间考虑,六个魔法时内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阿尔丰斯知道索拉德不喜欢废话,说了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时限。

“好。我很期待。”神官拍拍手掌,一个侍从由内厅奔进来,垂手站在门边,“去拿一百八十个灾币给这位先生。”

报酬比原定价格整整提高了五倍!但沉甸甸的钱袋交到阿尔丰斯手上时,丝毫也没有让他感到满足和欣慰。因为这些钱里透着浓重的收买人心的意图。他开始后悔报高任务的要价,辛苦的劳动虽然很值钱,但还没高到这种程度。神官这一手先付款后提货的做法着实让他感到为难,可又不能直接拒绝。他勉强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行过告别礼后转身走了出去。自己最想看到的人还没出现,他也意识到这是索拉德的第二个套——想见克里丝蒂娜?行,只要你来住,那就天天可以见到她。

人的价值在于利用,可自己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利用价值?能为神官效死命的人城内一把就能抓起几十个,杀人放火偷东西,剑士学院和盗贼工会遍地都是这样的人材。阿尔丰斯感觉自己像颗任人摆布的棋子,下一步都不知道会被下到哪里。

他神色落寞的走在街上,腰里挂着这么一大笔巨款,他却感到无奈和彷徨。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情,那种为几个魔法币、几个银币甚至几个铜角而豁出全身气力的生活现在想起来是那么的轻松惬意,丝毫不用费什么脑筋去计较后果。只有一件事值得庆幸,那就是终于又能品尝到美味的葡萄酒了。

能够缓解郁闷的最佳方式就是喝上一杯,如果说在这城里能提供最好的酒和服务的地方,那就是红苹果。

酒馆的喧闹依旧,阿尔丰斯这次也没有订雅间,要了杯普通的麦酒坐在角落慢慢品尝着有如生活般的苦涩。等会还得到毒眼那里打上一转,那把剑已经超过付款日期了,虽然四十多个魔法币对现在的自己来说不值一提,但他还是很想见见那个相貌丑恶,内心却充满执念的老人。

一个车队从门外经过,那是异国到这里交易的商队。拉车的脚夫不少是和阿尔丰斯一样年纪的少年——满面的饥色、渴望的双眼和瘦骨如柴的裸露上身。

阿尔丰斯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翻版,只是这样的人太多太多,多到谁也不会有闲心去关心问候一下。是痛苦的往上爬还是做一个与世无争、饱受欺凌的快乐平民,这个两难的选择迫切的摆在面前。

第三卷 权柄 第二章 彷徨

“小家伙,好多天没见来过,这可不像你的性格哟。”费迪南德眯起仅剩的一只眼看着阿尔丰斯把门掩好,他前面摆着一包牛耳朵,一大块酱牛肉,一盘粒粒都有拇指头大的炒蚕豆,正在不时的将私制白酒倒入口中。

阿尔丰斯也不答话,抓起一把蚕豆放在手心搓揉着外壳。“这几天我小发了一笔。”呼的一声吹散手里的豆衣,抛入嘴里叭叽叭叽的嚼咬起来。

“既然不开心,先喝上两口。”老头儿递过手里的酒瓶,“小心点,别呛着。”

如果说葡萄酒是一个婉静的处子,劣质白酒就是个粗豪的男儿,它唯一的特点就是够猛够烈。阿尔丰斯强忍着喉间有如炭烙般的剧痛,仰天呵出一阵酒气。

毒眼撕下一块牛肉丢给他,“灌了几十年酒,还是这玩艺儿和酒合得来,嚼着爽快。”

阿尔丰斯喝光瓶里的酒后摇晃了两下,“现在我要做个选择,但是很难下定决心。”

“我在和你一样年纪的时候摔了不少跤,痛的要命,但是不摔怎么知道痛?”费迪南德嘴里含着一片牛耳朵,含糊不清的说着,“人,就是趁年轻才能放手一拼,到了我这种年纪,也只能去想想。”

“你在鼓励我?其实现在的生活感觉挺好,这样放弃的话太可惜了。而且,我很怕死,要是有个万一……”阿尔丰斯对自己的恐惧直言不讳。

“你还有亲人在这个世上?”

“这你是知道的,没有。”

“你有值得留恋的人?”

阿尔丰斯低下头,脑中闪过那个影子,怎么能忘记呢,这可是第一次在自己心底留下印像的女人,好半天他才点了一下头。

“你去和她商量后再做决定。”毒眼灌了口酒,“啊,我知道了,现在的选择一定是和她有关。”

“是的。”

“什么都不用说了,那就去吧,我祝福你,小伙子。”

两人互相对望着。阿尔丰斯心里很清楚,自己需要的只是一个口头上的支持用来壮胆,毒眼同样明白这个道理。

“我这有件东西需要鉴定,只是不想脱手。”经历过陵墓的探险后,阿尔丰斯对这颗火钻充满了疑惑,如果找不到答案,恐怕他以后也不会安心,他希望眼前这个老油条会解答疑团。

费迪南德看着火钻时整个人好像突然间变得年轻了二十岁。这种情况少年还是头一次看到。他的眼神并不是贪婪,而是一种享受、一种专注。

“八级魔火钻。”这是毒眼作出的鉴定结论。老头长长吐了口气,“老实说,这样的货色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五级的火钻已经很罕见,六级已经价值连城,七级几乎算得上凤毛麟角,要不是曾经鉴定过几颗七级品,还不知道怎么辨别呢。”

“嗯,其实不卖更好,这东西不是个吉祥物,我敢肯定它会为主人带来横祸。”老头轻轻摸挲着血一样的石头,“除非拥有像多克那样实力才能配带。呵呵呵,我真是老犯混,多克那种人已经不再需要这种东西了。”

“你估计它值多少?有什么用途?”阿尔丰斯小心翼翼的问道。

“无法估价,它可能会让你得到想要的一切物质,但也会成为全沙漠盗贼和职业杀手的目标。”费迪南德沉吟了一下,“至于用途,我所知道的并不比你多,毕竟我不是职业魔法师,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它,还得另找他人。”

阿尔丰斯有点失望,现在根本就得不到答案,恐怕要找到像波格斯那样的火系魔法专家才有资格作出判断。

他这种失落的情怀并没有被酒馆热闹的气氛感染,像个落魄的过客一样坐在角落,将手里的几十个魔法币玩得噌噌作响,惹得几个鼠人把眼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一些流莺和侍应也被金子碰撞声吸引着,向他投去热切的眼神,期望这个小家伙能对自己挥挥手。

“葱头,今天转性了?以前你从来没有在人前显过阔绰啊。”领班维克多笑着把一杯调好的冷饮送到阿尔丰斯前面,善意的提醒着。

阿尔丰斯侧头冲领班笑笑,“想不想看好戏?”说完也不等他回答,手一扬,几十个魔法币闪着耀眼的黄光飞落到街心。

全场的人全都惊愕万分,谁也想不到他会作出这样的举动。

“还等什么,手快多拿,手慢没份。”阿尔丰斯嚷了一句。

几个鼠人还没等他说完撒开脚丫子窜了出去,长尾高高扬起,劈呖叭啦一阵乱响,酒杯酒瓶碎了满地。没人出声吆喝怒骂,和金子相比,这点赔偿金额算得上什么。当冲得最快的鼠人捡起第一枚魔法币的时候,酒馆里的大多数酒客才有如大梦初醒般叫嚷着涌了出去,里里外外乱作一团,连一些侍应也不顾约束丢开手头的工作加入抢钱行列。

“呵,还真好看,不过乱上一阵就静下来了。”维克多站在阿尔丰斯旁边笑道。

“好戏还在后面,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阿尔丰斯拿起冷饮轻啜了一口,“希望不要弄出人命。”

事实好像应验了阿尔丰斯的说话,几十枚金币转眼就被抢光,鼠人身体弯得低,动作又快,抢得最多。后面涌过来的人几乎是两手空空。他们互相看了一眼,早有默契似的朝鼠人猛扑过去。其中一个鼠人眼尖,看到现场情形不对,和同伴打声招呼,马上所有的鼠人开始四散逃窜。可四周都被抢钱的人围得水泄不通,地面偏又是用石块堆砌,想打洞也没办法。

“分点出来,见者有份。”一个壮汉喊了句,又朝外围咆哮如雷的熊人指了指,“你们可不想被他们的拳头砸到吧。”

鼠人紧紧拽着钱币,死也不肯松手。这种动作引起的后果可想而知,一个熊人按耐不住性子,大手拨开人群,汤碗大的拳头只挥了一下就把其中一个鼠人打翻在地。骨折声中夹杂着吱吱的尖叫,握紧的手不由自主松了开来。

既然有了开头,哄抢势所难免。场面顿时乱成一团。当鼠人被相继打趴之后,抢夺者之间又开始新一轮竞争。扯衣服的,拉脚拽手的,拔刀子剁脚的,全都在想尽办法把钱拿到手。

第三卷 权柄 第三章 牢狱之灾

“这样做是不是有点缺德?”侍应领班抖出方雪白的布,拿起一个酒杯轻轻擦拭,“你开心吗?”

“不,我一点也不觉得开心,只觉得很悲哀。钱在任何种族眼里的都具有相同的价值,也只有钱,才能使这群人无视城内的律令。”阿尔丰斯单手支着下巴,静静看着门外的闹剧。

“我不这么认为,错并不在钱。钱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那你觉得是因为人的缘故才会发生这种场面?”阿尔丰斯饶有兴趣的问道。

维克多摇摇头,“我总觉得这不是一两个人的问题,而是我们大家的问题。”

阿尔丰斯面上的肌肉有点僵硬,这个话题有点沉重了。他决定不再深究下去。外面的人,就当是花钱请的临时表演者吧,他们的发挥确实很精彩。

精彩的戏剧终于可以告一段落,远处的巡防兵开了过来。不过热血上头的人群却还在为几十枚金币争执不休。结果可想而知,全部被巡防兵扣押。始作俑者阿尔丰斯也被三个士兵包围起来。

“先生,请跟我们走一趟。”冰冷的金属面具下说出的话同样冰冷,三只右手同时按在巨大的剑柄上,显然把阿尔丰斯当成了危险人物。

阿尔丰斯笑着道:“我可没犯事,只是丢了点钱出去。”

“奉公办事,请别让我们为难。”领队的士官走过来向阿尔丰斯作了请的手势,他可能认识面前的人,并没有进行武力威胁。

狱无好狱,事实上天下的监狱差不多都一个样,一大丛麦杆铺在地下就成了简易的卧床。阴暗的光线下,隐约可以看到旁边两个蓬头垢面的囚犯蹲在角落,骷髅似的削瘦面庞突出四颗不成比例的死鱼般的眼睛,阿尔丰斯被他们看得浑身不自然,事实上谁被这种翻白的眼睛看到都会觉得别扭。这种死囚室他还是第一次进来。可能因为今天被扣押的人特别多,外面的审讯室已经人满为患,典狱官让人把他丢进到了这里。通常这么做不外有两个用意,一是交纳让狱官心满意足的保释费,二是替别人顶上罪名。这里是狱卒和狱官的天下,军队也无权过问,在审判所的裁决结束前,所有进到这里的人都是有罪的,换句话说,只要进来就是囚犯。

阿尔丰斯也不在意,坐在地上哼起歌来。这里的墙壁虽然厚实,但怎么也不会厚得过半座山吧,必要时大可一走了之。

狱卒在哐啷声中锁上了手臂粗的铁链,冷笑着望了阿尔丰斯一眼转头走开。在他眼里,只不过是又多了一头肥羊罢了。

那两个囚犯这才敢爬到阿尔丰斯身边,不停的打量着他。

“你们想干什么?”阿尔丰斯缩着身后退两步,身体贴在石墙上。这倒不是怕他们突然袭击,他们身上的那种腐烂的恶臭除了苍蝇之外没几个人能受得了。

一个囚犯的手搭上阿尔丰斯的肩膀,边在他身上摸索边用沙哑的嗓音啧啧称赞着:“奇怪,真是奇怪……怎么没有带伤?你给了他们多少钱?”

“没,我的确是丢了些钱出去,但一个铜角也没留给那些该死的家伙。”在去酒馆之前他已经把那一袋灾币藏在骷髅皮尔斯藏身的洞穴里,活人可能贪图钱财,骨头架子可不会在乎这些身外之物。

他心里还在嘲笑着那些以搜身为乐趣的家伙,搜了半个魔法时居然没能把这么明显的一条项链给刮出来,怪不得毒眼常嘲笑狱卒根本就是废物,连混街头都不配。他当时也只是将项链藏在舌底,虽然说话的时候有些困难,但在外面根本看不出来,盘问的人也只以为他天生说话口吃。他利用的是人类心理和视觉上的盲区,人多的时候盘问肯定不会仔细,搜身的人总会想着在下一个身上会拿出更多油水。

反正现在也没事可干,他索性盘起双腿做起了吐纳。现在他一有空就做这个,每天只睡四个魔法时,比以前睡上半天时间还觉得浑身充满活力。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脚步声让他不得不停止了畅快的内息运行。一个,两个,三个……来的总共七人,其中四人的脚步很重,身上应该带了家伙,另外三人的脚步较轻,很可能空手过来。

睁开双眼,窗台上已经看不到丝毫阳光,只有微弱的星辉在跳跃闪烁,夜已半深。

火光耀眼之处,那帮人径直朝阿尔丰斯处身的牢房走来。喀嚓一声锁被打开,几个人推开铁门走进来。

“今天关进来的人是哪个?找你去问话。”说话的人嗓音很粗,只是背向火头看不清楚面容。

两个囚犯吓得连滚带爬躲到角落,拥着麦杆瑟瑟发抖,生怕被点到名的是自己。

“是……我,请问……”阿尔丰斯扮出满脸的害怕,含着项炼的嘴变得更加结巴。

最前面的两个人嘿嘿笑了起来,一左一右把他双臂夹着就往外拖,其中一个还笑着说道:“先生,请别害怕,我们都是秉公办事的人,只是想请你去弄清楚事实真相,如果真的与你无关,过一会你就自由了。”

阿尔丰斯暗骂了声,信你的话恐怕明天我就剩一副骨头了。嘴里却在低声解释着:“我只是个拾荒者,没有亲戚朋友……”

话没说完,那七个人全都哈哈大笑,其中一个用别人几乎听不到的声音嘀咕着:“还以为有什么家族撑腰……”

“没事,相信我们,这件事情会得到最公正的处理。跟我们去办点手续之后就好了。”一个手持火把的人摸着鼻子柔声说道。

“别……”一个囚犯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出声想提醒阿尔丰斯。

“是不是想我请你去吃夜宵?本人十分乐意。”拿着火把的人说话更柔和了,不过阿尔丰斯却看到囚犯拼命摇着那颗没有肌肉的头颅。

第三卷 权柄 第四章 杀

审讯厅灯火通明,壁炉燃着熊熊的火焰以驱散寒夜的冰冷。这七个人都斜挂着贵族通常配带的刺剑,厅中整齐排着两列椅子,夹着阿尔丰斯的两人把他往中间一张椅上摁落,七人随即分前后落座。

“你……你们想问些什么?今天我……”

“先生,您知道,我们这些人只是有份微薄的薪水,生活过得很清苦啊,又比不上军队那些家伙可以出去打野食,更不用和你们这些考古的专家相提并论了。所以我们兄弟,”靠得最近的一个人说着场面话,眼光在四周的同伴身上打了个转,“想向您借点钱来花用。那帮人都说出来了,他们抢的钱是您丢的,如果不介意,您看是不是……”

“钱嘛,我是有点,可是……”

阿尔丰斯吞吞吐吐的回答可能让他们感觉非常恼火,一个性子比较急躁的狱卒噌的站起来,拔出狭长的刺剑,“可是什么?要是今晚见不到两百枚魔法币,天一亮就以扰乱治安罪送你上绞架!”

“先生,请听我把话说完,现在人在这里,怎么把钱拿给你们?”阿尔丰斯笑嘻嘻说着,根本没把眼前的这几个人放在眼内。

“要给就给我们,和这群瘪三有什么好说的?”平淡的男声在门外响起,不洪亮却清晰透入每个人耳中。紧接着宽厚的木门几乎在瞬间裂成片片碎屑。一个高瘦的青年人从破洞里慢慢走了进来。

“盖勒特,你想干什么?这些事情难道你们也想插一手?”先前手持火把的那个人大声喝问。

“不不不,城内是你们的天下,我们绝对没有插手的意思,”盖勒特面上带着微笑,竖起左手食指左右摆动着,“不过,这个人我一定要带走。”

“他?不会是你的好朋友吧?哈哈哈,想不到鲍尔曼爵士也有这种爱好。哈哈哈。”他身边的几个人也跟着猥琐的笑起来。

“就你这句话,我正式要求和你进行一场决斗!接受吗?”盖勒特的瞳孔突然缩小。

“不,这个要求非常不合理,我有正当的理由拒绝。第一,我并没有侮辱您的尊严,让您高尚的情操受到半点损害,就算确有其事,对很多人来说并不值得出奇,第二,现在我们正在讯问犯人,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条理分明的辩解显得那人口齿十分伶俐。

不过这番能唬到绝大多数人的话并没有在盖勒特身上立竿见影。他轻轻把配剑拉出:“我也有两点要说,第一,刚才你不是说很多人不会觉得出奇吗?恰好我不在其中,您的话让我异常恼怒。第二,请问现在是什么时间,已经超越了你的工作范围,我会把这当成一次非常规性审讯。”

七人中一个身材肥胖的狱卒指着盖勒特的鼻尖跳了起来,“我们喜欢什么时候审就什么时候审,你再大的权利也管不着。听说你杀人很了不起,我倒是很想领教一下。”

盖勒特露出一个不太明显的笑意,“你们能不能作为我们之间决斗的人证?”

“我愿意。”阿尔丰斯抢着回答,从见到盖勒特进来后他就一直在等着好戏。

其他人还没等说话就觉的眼前一花,好像有朵白云在面前嗖然飘过,再擦擦眼定神看时,一袭白衣的盖勒特依然站在原地,轻轻晃动的剑尖显示出主人刚才曾经有过动作。都还没明白怎样一回事时就听到一阵嘶嘶的低唤声,回头看时,胖子双手捂住颈部,两眼瞪得浑圆,鲜血从指缝间不停往外冒出。

阿尔丰斯耸了耸鼻子,一股恶臭味道,定睛看时才发现胖子跨下的裤子湿了一大片。

胖子颤抖着嘴唇想说话,但无论怎么努力也说不出一个字,他的手刚想指向盖勒特的时候整个人就已经直挺挺的倒在地上。没有手掌遮盖的地方,清楚的看到一个小洞,咽喉已经在瞬间被刺穿。

其余六个狱卒这才反应过来,齐齐奔到同伴身边察看情况。

盖勒特伸手弹了下刺剑,轻描淡写的说道:“不用看了,如果人还没死,我站着不动让他回刺一剑。”说完再不理会其他人,转身对着阿尔丰斯:“怎么会进来的?要不是手下通报,还不知道你捅了这么大的漏子。”

阿尔丰斯双手一摊:“只是闲着没事想进来看看。你打算怎么处理他们?”

“既然已经动手了,不在乎再添上几具尸体。”盖勒特根本就没把剩下的人放在眼内,“喂,等下完事我问你点事情,别溜那么快。”

“这样的话,那不需要你动手了。”阿尔丰斯深吸了口气,内息顿时加速运行。用力一蹬地面向围在一起的六人猛扑了过去。他的速度虽然很快,但远远比不上盖勒特闪电般的身手。时间上的差距足够让对手展开防御。

六柄刺剑几乎同时出鞘,从不同的方位向阿尔丰斯身上刺去。他们明显不会魔法,看到同伴的死亡也顾不上什么礼仪身份了,一心只想着用阿尔丰斯的命来殉葬。

阿尔丰斯身体一侧,在毫厘之间躲过攒刺。两剑刺空,三剑分别贴着肩腰的肌肉擦过去在衣服上留下六个小孔。他手腕翻起,抓住迎面而来的刺剑用力拗落,格的一声无锋的剑身顿时被折成两截。

持剑的人愣了愣,刺剑被长剑等厚阔兵器砍断是很正常的事,但被空手折断他肯定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就这么缓上一缓的空间,阿尔丰斯的拳头已经击在他的前胸。动作虽然有点别扭,不过却很实用。灌注了内息的斗气击将整个人带飞起来,鲜血自口中急喷而出。摔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胸口凹蹋了一大片,显然骨胳已经被拳头击得粉碎。

第三卷 权柄 第五章 煎熬

其他人全都看得愣了眼,没料到这个不起眼的小家伙身手如此强横。啪啪啪,响起的鼓掌声格外刺耳,盖勒特竟然在一旁看起好戏来。

他们还在犹豫到底应该选择哪一个作为对手时,阿尔丰斯再没有给他们这个时间考虑。他一个反脚撩出,左肘顺势横撞,其中一人被踢中下阴,痛得弯低腰身,一人被撞中喉结,立马了帐。阿尔丰斯也没等身体恢复平衡,顺着斜跌的势头伸手夹住第三人的颈项,喀啦声中颈骨折断。再一矮身以失去重心的左脚为主轴,踢出去的右脚凌空扫出一个半圆,把剩下的两人绊倒在地。几个动作一气呵成,连贯之至,对方几人甚至没来得及作出躲闪动作。

六具身体几乎同时倒地。这几个狱卒哪能经得起如此强劲斗气的冲击,只有被扫断胫骨的两人还在高声呼痛,其他人都已经再无声息。阿尔丰斯看着仅存的两个人,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和普通人对打实在无聊得很,别说过招,内息还没有全速运行起来就结束了。

“真是棒极了,以前怎么没看到你使过?”盖勒特微笑着走过来,“这些人不能留,你下不了手的话我来。”

阿尔丰斯摇摇头,脚尖在地面两人的头上轻轻点了一下,呼叫声嘎然而止。

“你还真是善良,我已经动了手,留下他们不是让我难做吗?我可不想和市政厅的人起正面冲突。”盖勒特轻巧的拔出刺剑,挽起个近乎完美的剑花,没等阿尔丰斯回答就嗖嗖两剑挑破了那两人的咽喉,连带在其他人喉头都补了一剑,“今晚我在营中喝酒,根本不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事。劝你一句,如果想活得心安,先把所有狱卒和囚犯杀光,再一把火烧了这地方。”

“为什么,其他人和这事无关!”阿尔丰斯想不到盖勒特会有如此提议,马上抗议起来。

“小笨蛋,这是为你着想。你进来的时候会留下记录,只有烧了这里才是毁灭证据最简单直接的方法。那些和你对过面的犯人如果不死,他们的嘴可没你想象中那么牢靠。”盖勒特做事的确够狠够绝,根本没将这里的上百条人命放在心上。

阿尔丰斯沉默半晌,才肯定的回答他:“我自有分寸。”

“随便你,他们不死,你就得逃亡了。自由和亡命,你自己选择。”

逃亡,阿尔丰斯头脑中一阵激动,是啊,逃,逃得越远越好,那就不用给索拉德任何答复。可是这只能想想,自己身上虽然对颠狂魔法有了一年的免疫,可一年之后呢?还是要回到这座该死的城市。更何况只要做出这个决定可能也见不到她了,以自己现在的情况可不敢保证她会跟自己一起逃,其实就算她肯自己也不肯,逃亡的苦难怎么能让她轻易尝试。但是,如果要让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别人消失的生命上,他也下不了这个手。“一年。一年时间足够淡忘很多东西了。”他试图这样说服自己,第一次接受的任务虽然顺利完成,但信心却不增反减,可能是自己天生不适合冒险的工作吧。

“我不想继续杀人了。”阿尔丰斯平静的说着,“现在我拥有的金钱,可以到别的地方过上一段舒适快乐的日子。”

“两年前你拒绝了一次,今天是第二次。葱头,我不希望有第三次。”盖勒特挑了挑眉头,虽然很失望,却依然保持了应有的风度。

“其实就算你想把我拉入军队,也不应该用这法子。起码得顺着我自己的意思才行。”即然已经做出了选择,阿尔丰斯也松了口气,和盖勒特开起玩笑来,“今天又有人想做你和毒眼两年前做过的事,我没马上答复,所以才让自己来这里放松一会。”

盖勒特摇摇头,惋惜的说道:“你的天赋实在太高,没有人愿意轻易错过。只是你还没学会怎样去承受压力,要在这里生存下去,就应该将压力转变为动力才行,得不到手的东西,很多人宁可毁灭也不愿意落在别人手里。”

阿尔丰斯机伶伶的打了个冷战,难保索拉德不是这样的人。

夜,静得几乎让人发疯,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隐约可闻的猫叫,显得格外凄清。那几个狱卒想来已经和其他人打过招呼,刚才的惨呼声值勤人员应该会误认为是受审的犯人发出来的,直到这时候也没一个人进来查看情况。

两人在夜色的掩护下毫无阻拦的离开了监狱,在街角分手。

迷茫的人生犹如面前的十字路口,阿尔丰斯站在那里止步不前,方向是有,却分不出该走那一条。以前是为生活拼命,现在呢?为了什么而奋斗?难道生命存在的价值只是活着?

“与其痛苦的活着,不如……”阿尔丰斯的手痛苦的按上自己的胸膛。

心跳依然。

就这么一拳下去,应该没有任何烦恼了吧。阿尔丰斯这样想着,内劲慢慢在手上聚集起来。

死,很容易,生,却需要极大的勇气。没人可以阻止一个人求死的欲望,唯一能做到这点的人,就是他自己。

“宁可自己亲手毁灭,也不愿意别人得到。”盖勒特的话像毒蛇一样吞噬着他的心灵,“原来我也是同样的人。”他笑了笑,泪水不争气的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痛苦,悲哀,悔恨,不甘……种种感情在阿尔丰斯的心中交杂不清,他没有留意到,痛苦每加深一分,运行的内息就强大一分。

拳头迟迟没有打出。自杀也需要勇气,抛弃一切的勇气。

他想到命苦而勤劳的母亲,把自己养大是她唯一的心愿,可这个世上最亲的人,只能看着自己的儿子成长到八岁就因为疾病撒手离开人间。自杀……对得起最爱自己的人吗?他还记得妈妈临走时最后一句话:孩子,好好活下去,要懂得珍惜和爱护自己。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需要背负的是更多的责任。每个人,都不是仅仅为自己而活着!

第三卷 权柄 第六章 面对

吱吱咖咖的车轮声打破了深夜的宁静,也让阿尔丰斯从沉重的思绪中清醒过来。那是一辆破旧的木板车,车上面装着几大桶挨家挨户收集起来的潲水,馊酸的味道毫无遮挡的从他鼻孔钻进去。

好熟悉的味道,当年他就是靠这些东西的维持才得以生存。那么艰苦的岁月都挺了过来,怎么现在反而没了生存的斗志?他看着自己的手,刚才真是太钻牛角尖了,幸好没有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车慢慢靠近,眼看就要撞在阿尔丰斯身上。他把身体挪开几步,让出了中间的通道。

拉车的是一个干瘪老人,稀稀拉拉的花白胡子被风吹得倒贴在布满沧桑的瘦脸上。奇怪的是就这么个老人却拥有一双炯炯发光的眼睛,没错,两个眸子几乎和夜狼一样闪着森森的幽光。

他没有停步,只是侧目看着阿尔丰斯。阿尔丰斯顿时感到一阵压迫感从老人身上传了出来,全身上下的毛孔一齐收缩,竟然起满了鸡皮疙瘩。多年摸爬滚打的经验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非常危险,离开,有多远就走多远。这种毫无理由的直觉让他再后退几步,双手下垂让内息贯通指尖做好战斗准备。

但他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那辆车没有停止,慢慢移往前方。他松了口气,放缓内息的运转速度,倒退几步确定没人注意这才转身朝木车相反的方向飞奔离去。

“劳烦向鲍尔曼先生报告一声,说泰勒有事和他商量。”阿尔丰斯被哨兵挡在军营门口,无奈之下只能提出这个不合情理的请求。

“滚!这不是第七队驻地,你找的那个杀人魔不在这里。”一个值勤的军官大声斥责起来,看来盖勒特在军队里得罪的人也并不少。

“可是,上次……”

“换防了!”哨兵挺起手里的十来尺长的枪,枪尖对准了阿尔丰斯的胸口。

阿尔丰斯赶快点头陪笑,也没敢再多问什么。能不得罪人的时候,就尽量少一个敌人。

他返回到市中心时也差不多到要答复索拉德的时间。要爬,就得尽全力向上爬,军队虽然伤亡高,却是最快的进阶方法。所以,他决定去找盖勒特。神官的地位在人民的心目中是超于世俗的形象,但实权并不在这群钻研魔法的人手中。市政厅的门槛太高,即使巨额的贿赂也只能换到个底层职务,而且勾心斗角的政治自己并不擅长。

再次来到那个寸土寸金的花园时等候在那里的竟然是美貌的死灵巫师。一袭鹅黄晚装让克里丝蒂娜苗条而健美的身材显得更加雍容华贵,领口的扣子没有扣牢,胸口一片雪白的肌肤引人遐想。

阿尔丰斯没有贸然靠近,他心底总有一种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面前的少女。

“我……我想找西格玛大人,有些事情得向他面复。”阿尔丰斯说话有点吞吐,因为不知道向克里丝蒂娜说出来是否合适。

“你变了,看着你有点陌生。”克里丝蒂娜双手提着群摆,碎步向阿尔丰斯款款走来。

阿尔丰斯点点头,“我是变了,因为我要好好活下去,而且要活得堂堂正正。”

克里丝蒂娜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还堂堂正正?那可不是你会说出来的话,堂堂正正的人我见得多了,不过,那仅限于外表。”接着脸容一敛,正色说道:“爸爸今晚有事,你的答复我会代为传达。”

“如果站在朋友的立场,能不能帮忙参考一下,是成为军人好还是作为神官的仆从更有前途?”

“没有那条路会更有前途,所有的路都踩在你脚下。”克里丝蒂娜回答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关键是怎么去行,是吧。”阿尔丰斯闭上眼睛,“刚才,我想自杀。”

脚步声响起,阿尔丰斯感觉到自己被一个热情的躯体紧紧拥住,耳边传来轻柔甜美的女声:“葱头,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我们要面对的是现在和将来。”

他吓了一大跳,张开双眼,入目处是克里丝蒂娜满怀焦急的剪水双瞳。这段时间他们肯定调查过自己的背景了,不然不会连自己的外号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为什么一定是我?”阿尔丰斯将头向后仰了仰,稍微拉远了两人的距离,“我不想将自己的感情当作一项纯粹的交易。”

“别问太多,以后总会知道的。”克里丝蒂娜将头抬起,“我从来没有将这段感情和交易划上等号。”

阿尔丰斯捧起怀中人的脸蛋,往她微微颤动的红唇轻轻吻下。柔软的丁香滑腻而甘甜,让他不能停止继续深入探索。手上搂着的腰肢扭动着贴紧他的身体。

良久,两人才在激烈的热吻中回过神来,克里丝蒂娜无言的望着阿尔丰斯,眼睛里充满了期待。这无疑是一个强烈的信号,要是答应索拉德,她就是他的了。

“我答应,但是还有一个条件,我希望加入军队。”阿尔丰斯终于下定决心,“白天呆在军营,晚上来这里。”

“这真是个好消息,我代表整个家族欢迎你的到来。”对于他的提议克里丝蒂娜想都没想就一口承诺下来。

阿尔丰斯心知肚明这是怎么一回事,虽然西格玛家族没有得到整个人,但起码也获得了自己的一半支持,同时加入军队也保证了自己不会转投到敌对神官势力的控制中。

他握紧了克里丝蒂娜的柔荑,心里却如被冷水兜头淋下。

克里丝蒂娜手上带有个指环,这种普通的饰物本来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但指环外侧生着两枚小刺,要是带毒的话保证可以让人悄无声息的投入死神的怀抱。阿尔丰斯心里顿时醒悟,怪不得索拉德不亲自到场,暗中处死一个平民实在有失首席神官的身份,如果刚才自己出言拒绝,那毁灭自己的任务将由克里丝蒂娜亲自执行。

第三卷 权柄 第七章 考验(上)

“为什么索拉德大人不亲自解决我?”阿尔丰斯的语气中充满愤怒和哀伤,“难道他还找不到一个堂堂正正的借口?”

“爸爸不知道我准备了两枚刺,你一枚,我一枚。”克里丝蒂娜挣脱他的手,轻轻从中指上褪下指环,把它交到阿尔丰斯手上,“这种生活我早已厌倦,死,未必不是最好的解脱。”

阿尔丰斯端详着掌心的致命暗器,以白金打造的荆棘枝精确的围成了一个圈,刚好可以让手指穿过,而那要命的刺就是两根可以活动的荆棘。他手指一弹,指环远远没入花丛里消失不见。谁知道她所说的是真话,亦或是随机应变哄着自己?他不由的感到一阵心累,和人周旋永远比沙漠恶劣天气更难以应付。

“死过一次之后就会对生命充满期盼和珍惜,这是我刚刚得到的结论,死亡并不能为任何人带来好处。”他在说这句话时心里想的却是吠木头陀,生命的答案究竟是什么,能不能找到其中真谛?

“我带你进去认识一下家族里的人,他们或许不那么好说话,请尽量忍耐一下。”克里丝蒂娜拉起他的手就往大厅走。

“我还想问一个问题,既然你觉得现在的生活没有留恋的价值,为什么不走第二条路?”

“我能吗?如果我任性点,早就离开了这里,但是家族怎么办?为了自己个人的开心而导致整个家族没落,这种事情我做不出来。克里丝蒂娜活着,只为西格玛而活。这是我的答案。”克里丝蒂娜淡淡的说道。

她的话深深的震撼着阿尔丰斯,为别人而活,他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生命,不是属于自己的吗?为什么要考虑别人多于考虑自己?他带着满脑子疑问被克里丝蒂娜从大厅扯进内间。

和大厅的布局相同,内间也没有华丽的装饰,一条内廊,左右各三分布着六扇石门。克里丝蒂娜带他走到左手最后一道门,伸手在门上扣了几下,推门而入。

一张巨大的石制圆桌占据了大半空间,几十张石凳将圆桌包围起来。十几个身披黄袍的神官注视着进来的两人,其中一个腰板挺得笔直,正是月之心的首席神官索拉德。

阿尔丰斯暗暗佩服神官的魄力,要知道即使是神官也有等级高低之分,而圆桌的座位排列根本不需要区分任何人的身份,所有列座的人都以平等看待。

“这是我们的新朋友——小阿尔丰斯,我谨代表在座各位欢迎你的加入。”索拉德面上挂着微笑,好像根本压根就不知道有过谋杀这回事,对他来说,死上一个阿尔丰斯这样的小人物只是无关大局的事。

克里丝蒂娜扯扯阿尔丰斯的衣服,随便找了两个相邻的座位坐下来。

“诸位,我们梦寐以求的人终于出现了,你们有什么意见请说出来。”索拉德朗声说道。

“谁?我?他们想要我做什么事?”被众人注视时的场合虽然很不习惯,可神官的话更让阿尔丰斯迷惑不解。

“就这个小孩子?他有什么能力承担?”在座一个三十多岁的神官似乎不太相信首席的话。

索拉德旁边坐着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过以服饰来看他的地位反而在所有神官中仅次于索拉德。他看着阿尔丰斯也没有作声,手指一弹,空气中形成一道白色的魔法箭朝阿尔丰斯迎面激射过去。虽然魔法箭只是低阶法术,但在拥有强大魔法力量的人手里使出来也具有不凡的威力。

阿尔丰斯想也没想,略微向旁边一侧身,在魔法箭来到之前避开了这次偷袭。“嗞”的一声,由魔法元素和空气构成的白箭在石墙上凿出个半吋深的小洞后消散无踪。

年轻人双手连弹,又有十几枝魔法箭连续向阿尔丰斯打来。阿尔丰斯单脚在桌沿一撑,整个身体向后翻仰,连着石椅一起翻到桌底,无惊无险的躲了过去。

“笨蛋?为什么不反击?很多人都在等着你呢。”克里丝蒂娜看着缩在地上的阿尔丰斯,忍不住出声斥责。

阿尔丰斯向她无奈的笑笑,近战当然可以反击,但远距离的魔法攻击只会令自己没有还手之力。年轻的神官显然很聪明,用的都是些低阶魔法,省略了吟唱的步骤却保持了远程攻击能力。他看着克里丝蒂娜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站起身来面对,希望自己的速度能够派上用场,只要能贴近对方,那就是魔法师梦魇的开始。

他刚站直身体,顿感情况不妙。所在的空间好像受到了某种力量的影响而让自己的动作变得缓慢起来。

年轻的神官冲他嘿嘿一笑,右手隔空一抓,阿尔丰斯感觉自己的咽喉被一只无形的手牢牢扼住,再也呼吸不到任何空气。

阿尔丰斯并不是第一次遇到窒息这种情况,再多几次说不定会习惯下来。他苦笑了一下,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重要的是如何摆脱对方的魔法力场。心念电转之间内息竟然涌向脚心。暗呼庆幸,后脚跟在地上猛蹬,身体向后飞出。

他没有选择向前猛冲只是想试试神官对力场的控制究竟到达哪种程度。果然,越往后受到的力场阻力越弱,靠近墙壁的时候,速度已经和平常无异,呼吸也变得正常。内息运转下气劲布及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已经作好充分的战斗准备。

年轻的神官左手在圆桌上用力一拍,四五个石杯瞬间飞起,右手挥出,石杯顺着这一挥的力量直取阿尔丰斯。刚飞到一半路程,石制器皿“砰砰砰”同时爆裂形成了大量的碎片云,同时也加剧了飞行速度,目标笼罩着以阿尔丰斯身体为中心的十尺范围。杯里的水也没有浪费,在飞行过程中凝结成一把把晶莹通透的小冰刀,夹杂在碎片云里加强攻击力度。

阿尔丰斯第一次遇上这么快捷而迅速的攻击,年轻的神官在战斗技巧上的运用远远超越了自己。

第三卷 权柄 第八章 考验(下)

阿尔丰斯在有过一次自杀的经历后内心深处的自卑感和无力感已经慢慢消失,对手越强就越能激发起自己的斗志。他深吸了口气,将盘绕在小腹部位的内息向上提起,同时身体借助这股力量急窜而上,很轻松的就到达了近二十尺高的室顶,只是这种轻飘飘的感觉让他觉的有点不真实。

一阵乱响过后,所有的碎片和冰刀都打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深深嵌进石墙内,密密麻麻的宛若蜂巢蚁穴,这些实物造成的伤害远超第一轮攻击时的魔法箭,因为它们同时具备了魔法和物理两种攻击伤害。

阿尔丰斯十指一紧扣入室顶,身体像只猴子一样吊在半空,破开坚硬的石头对现在的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胸腹略一收缩,脚底已经贴上室顶石面,再借力一蹬,身体就像脱弦的利箭飞了出去,目标直取神官后背的墙角。

神官料不到阿尔丰斯会来这一手,当下也不敢再冒然出手。他估计不出阿尔丰斯的意图,虽然以阿尔丰斯的速度被击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过他还是做出了防守。身体一晃,外形瞬间变得朦胧起来,犹如漂浮在水中的倒影般让对方摸不到痕迹。

阿尔丰斯在半空一个筋斗翻出,变成脚前头后的姿势,脚尖在墙角借力一点,身体平平的贴着地面朝神官掠去。这才开始真正的反击。

在座的神官大声鼓掌叫好,纷纷离座退后,把两人的战场空了出来。

年轻的神官一言不发,抬脚在地下重重顿落。一只巨大的石臂从地下伸了出来,五指箕张往阿尔丰斯前进的路线抓去。如果阿尔丰斯不闪不避的话就会像只苍蝇一样被禁锢在石手内。

阿尔丰斯吓了一跳,这个近距离防卫法术他以前连听都没听过,更不知道怎么去破解了。用身体撞过去试试石臂的威力?这个办法虽然直接,但也只有一条筋通到底的家伙才会去干这种蠢事。眼看就要和石臂相撞,他选择了一个更为聪明的办法。手掌在地面一撑,稍微改变了一下身体前进的方向,在千钧一发之机从石臂旁边滑了过去。

年轻的神官终于使出了看家本领,一连串短促的音节从嘴中吐出,没人能听清楚他在说些什么。只是随着吟唱,他的身体猛然向上拔起,双足离地两尺,整个人凌空漂浮着。四个环绕着耀眼闪电的碎片从他身上弹出,高速盘旋飞舞着将他团团护住。他又从衣袋里掏出一只鹿皮手套迅速戴在手上。突然之间,一只长约十尺的硕大手掌在两人之间慢慢形成。这次不同于粗糙的石臂,这个魔法手掌竟然和真人的手掌一样拥有清晰可见的掌纹,神官的手掌收了收,魔掌也跟着做起同样的动作。

“请小心,这是塑能系五级法术,毕格比护身掌和普瑞斯波月弓术,可能会对你造成一点小小的伤害。”年轻的神官胜算在握的向阿尔丰解释着,“你的实力远远超出我的想象。”

塑能系?这是什么魔法?阿尔丰斯暂时放下这个疑问。他只知道要靠近神官,必须先通过那两只手掌的封锁和四枚闪电碎片的拦截,不然说什么都是徒劳。他稍做考虑,决定进行试探性攻击。魔掌是凭空形成的,不知道有没有实体,石臂虽然吓人,但在速度上比不上自己。需要留意的是那几枚碎片,只有它们才能和自己拼一拼速度。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打出一拳,对方应该还不知道自己的真正实力。想及此,还没等身体完全停止,便滴溜溜的打了个转,再次向神官扑去。

他的攻击带动着石臂和魔掌一前一后向自己抓来。果然不出所料,石臂拥有巨大的力量,却在速度方面逊上几筹。阿尔丰斯一提内息,瞬间加快速度,身体一侧从石臂的指缝间穿过,脚尖在凸出的石腕上点落,借力再向前跃出,将石臂甩在身后。魔掌五指张开直往阿尔丰斯身上罩落。他感觉全身肌肉一紧,如被强大的力场阻挡住前进的去路。现在就是试探的好时机。注满内劲的右拳往魔掌掌心重重击出。他也没敢全力施为,如果第一次攻击不奏效,还能另想方法。

不知道是神官太过小看对手还是阿尔丰斯的斗气击太过强悍,魔掌刚刚合拢掌心就出现一个洞孔,阿尔丰斯的身体竟然无声无息的直穿过去。魔掌随即在他身后消散,恢复成了星星点点的魔法元素。

神官惊呆了,他不敢想象会有人能用肉体和魔法直接对抗。就算是强悍的战士,手里应该也会有把刀剑这类铁制武器吧,光凭拳头就能打碎魔法,这种千年不遇的事情竟然会在这里发生了。他发愣也就一瞬间的事情,四枚闪电碎片可没有人类的感情,它们感应到侵袭的气息,同时脱离盘旋的轨道,带着尖锐的呼啸声朝阿尔丰斯激飞而去。

拳头再次挥出,和当先一枚碎片碰在一起。闪电飞舞中,“砰”的一声碎片裂得粉碎,阿尔丰斯的身体也缓上一缓。闪电在充满内劲的手臂上发出吱吱的响声,虽然没能给他造成多大伤害,但他心里却是有苦说不出,刚才的一下碰撞让自己的呼吸极为不畅,尤其是那道闪电,每翻滚一次,手臂上就传来阵阵刺骨的疼痛。他再也不敢和剩下的三枚碎片硬碰,幸好还留了余力,不然可就有的苦头吃了。他在半空吐出一口浊气,调集内息全速运转起来,身体上的速度再次加快。眼看就要和三枚碎片撞个正着。他把头一低,让身体和地面几乎平行,两枚碎片贴着他的前胸和后背飞过,另一枚碎片则在他的左侧大腿上划出一道尺来长的口子,鲜血从裤筒中飞溅了出来,地上留下一条清晰的红线。

阿尔丰斯根本没有时间理会鲜血淋漓的伤口,他的目标只有一个——毫无防御的神官。

第三卷 权柄 第九章 刺杀任务

速度在这场比拼中再次占据优势。

距离越来越近,淡黄色的衣服在阿尔丰斯的眼中逐渐被放大。

神官眨了眨眼,右手平托,在面前升起一堵石墙。阿尔丰斯已经看过索拉德施展这个法术,虽然石墙正好挡住自己的视线,但也把它的厚度猜测个八九不离十。他自信以现在的速度和斗气的威力,这堵墙根本就像纸糊的一样,如果神官想用它来阻挡自己前进的步伐,也未免太过天真。

阿尔丰斯整个人硬生生的撞在石墙上。“轰”的一声,石屑纷飞中墙被撞破了一个大洞,这和他想象的并无二致。可令人惊异的是神官竟然也动了起来,看方向是直奔自己而来,口中喃呢着最后的咒文。咒文好熟,一定在什么地方听到过。他身体已经凌空,四周也没有任何可以借力的地方,体内气息急速运转,想停也停不下来。他把眼一闭,如果神官还想继续撞上来的话,吃亏的绝对不会是自己。同时也不想被鲜血蒙蔽双眼。

衣带的风声在耳边响起,神官在千钧一发之际避免了这次肉体上的碰撞,朝石墙直飞过去。

“穿墙术!”阿尔丰斯终于回忆起那段熟悉的咒文,朱迪思在陵墓的时候曾经使用过相同的法术,只是她由于身体刚恢复的关系,用的时间比神官长得多,而神官则是边移动边吟唱。

阿尔丰斯明白了神官用石墙术的真正意图,他并不指望那堵墙能挡住自己,只不过想用来混淆自己的注意力罢了,同时也作为逃离的出口。他开始佩服起这个年轻神官的快速判断力来。前面已经没有目标,他开始放缓内息,一个筋斗消去前冲的势头,面朝来时的方向稳稳的停在地上。石墙上除了一个自己撞破的洞口,再也找不到神官的人影。

在热烈的掌声中石墙变成了一堆齑粉,索拉德高大的身影踏着石头的粉末向阿尔丰斯走过来,和他站在一起的就是刚才那个年轻的神官。克里丝蒂娜从索拉德身后直冲出来,一伸手撕下晚装的下摆,仔细包扎起阿尔丰斯血流不止的大腿。

“恭喜,你已经通过我们的测试,从现在起,你正式成为我们的一员。”索拉德轻轻拍着双手表示庆祝。

实力是考验的唯一证明,这条道理放眼天下皆准,尤其是塔隆沙漠这种注重实效的地方。

“我叫莱蒙奥利维拉,索拉德大人的副手,对您致以最衷心的欢迎。”莱蒙确实是一个难得的人材,即使是比试,在最后一刻仍然不言放弃,于毫厘之间将局面扳平。

“刚才我一直在提防你的元素召唤术,为什么不施展出来?”阿尔丰斯对大群元素搏斗的场面记忆犹新。

“呵呵,那些东西在这种场合并不适用。刚才交手只是想亲眼见识一下你的实力。在场的神官其实都兼职牧师,虽然是通过多克打开的元素位面获得超凡的力量,但是还是保留了大部分以前学到的本领。”莱蒙停了一下,“不像某些专精牧师的神官,离开了多克就一事无成。”

阿尔丰斯听得头昏,原来多克手下还有这么一群神官,怪不得他们内部也是派系林立。

在场的神官多数都精通土系魔法,修复战斗带来的损害根本不成问题。不消一会,室内已经恢复原状。

各人重新落座,索拉德面上充满笑容:“各位,对我的提议还有什么意见?”

“说实话,我很佩服这个小家伙的近战能力,”先前持否定态度的神官看了阿尔丰斯一眼,“但就这么派一个我们都不熟悉的人去完成这件任务,是否显得过于草率?”

“那么怀斯特,请你去找个人来,看能不能比他更有效率更忠诚。”克里丝蒂娜面带不满的出言反驳道。

“小姐,请不要将个人感情提升到在座所有人的利益之上。阿尔丰斯的效率不容置疑,但是忠诚则还需要一段时间来确定。”怀斯特的话引来几个人的附和声。

“但是,如果我们不立即开展的话,拖得越久越不利。我个人认为值得一试。”莱蒙发话了,他明显站在克里丝蒂娜一边。

阿尔丰斯看在眼里也不出声,想不到神官第一集团内部也存在派系问题,老成恃重的怀斯特显然得不到青壮派的支持。

“怀斯特,请给这个小伙子十天时间,十天内保证你会得到满意的答案。”索拉德的发言结束了这次会议。

神官们陆续离开,大厅内只剩下索拉德父女、莱蒙和阿尔丰斯四人。

“说吧,需要我做什么?”阿尔丰斯首先挑起话题。

“刺杀法利亚侯爵。”从索德拉口里报出这个名字,“十天之后我不希望他还活在世上。”

加入这个神官团体后第一个任务竟然是刺杀军事统帅,这是阿尔丰斯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保罗法利亚,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月之心城第二号军事统帅,屠族灭村的彪炳战绩让所有反抗军成员恨之入骨。有人开玩笑的说,如果他下手不是那么狠,估计贝当大公就不会成为军事上的第一人了。只是这两人的私交似乎很好,从来没有出现过争功的情况。盖勒特也分析过,事实上是法利亚的做法背离了多克的初衷才得不到晋升。反抗的人都死绝了,巫王和神官拿谁的生命做粮食呢?不过在平民百姓中,拥护法利亚的声浪远远超过了贝当,那些市民情愿反抗军一天之内死个干干净净。

“你想尽办法混入军队,莱蒙会为你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索德拉手指轻扣桌面,缓慢的说道。

阿尔丰斯一阵苦笑,这倒好,我正想加入军队,马上就派了个任务出来。克里丝蒂娜也向他投来暧昧的目光,真是有点被命运捉弄的感觉。

“请你明天到第二区报道,我想办法把你安插进去。”莱蒙考虑了一下,“十天时间也不算短,足够了。”

“十天,可能连一个像样点的职务都混不到,怎么能见到法利亚?”阿尔丰斯困惑的问道。

莱蒙和克里丝蒂娜互相对视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呆瓜,谁要你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往上爬,侯爵也是人,也要吃东西吧。他又不会一天到晚在军营里面呆着,那时候就是出手的最佳时机了。”克里丝蒂娜强忍着笑意向阿尔丰斯解释着。

阿尔丰斯心里一阵发怵,这些人浑然不把军政大员当成一回事,想杀就杀,这个任务一接手,以后恐怕很难再脱身了。

第三卷 权柄 第十章 军营

火红的太阳驱散了沁骨的寒冷,塔隆大地上的各种生物为迎接新一轮的酷热做好了充足准备。

阿尔丰斯面前是一队队出操回营的士兵,闪亮的鳞甲在炽热的光线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他手里捧着两袋刚出炉的面包棒,这是一个小队的早餐。两个魔法时前,他刚来报道就被安排进伙夫营,在莱蒙的安排下只填了一下姓名就顺利混了进来。当然,并不是真实姓名。他所用的户籍簿和真货却也毫无二致,只是上面的人在五年前就已经葬身黄沙。

位于城西南面的第二区现在驻扎着大概五百人的军队,无论在装备上还是训练上都是中等水平,算不上很特别,但却是法利亚的嫡系。每隔三天,他都会到这支部队来视察,虽然还不知道驻地的换防表,但通常一月一次的换防仍然有充裕的时间让阿尔丰斯完成任务,因为上一次换防是在八天前。

“小家伙,新来的吧,给我递瓶黄油,这该死的燕麦面包实在太硬了。”一个满脸须茬的士兵边舔着手里的汤盘边向站在汤桶旁边的阿尔丰斯大声嚷着,“不过这土豆汤可真他妈的不赖!”

“接着了。”油罐顺着长餐桌的中央滑过,不偏不倚正好停在那个士兵面前。

“噌”士兵拔出腰间短匕,伸入瓶里挑出一大块半凝固的油脂,均匀抹到面包上,放进嘴里大嚼起来。

普通士兵的伙食是一天三餐,晨操回来的早餐是一磅面包一盘汤,中午是炸肉煎饼,晚餐最为丰盛,除了炸羊肉外还能喝上一小杯甘甜的葡萄酒。市政厅的大老们为了保持军队战斗力,在后勤方面的工作做的极为到家,毕竟士兵是保证他们地位稳定的首要条件。身强体壮的穷人为了填饱肚皮,当兵是不二选择。只是薪水普遍低下——一个月大概两枚银币,比普通市民的收入还要低。但是来当兵的大多数都是单身汉,基本上用不着多大花销,月薪刚到手就已经变成可口的美酒,想要得到更多的财富,只有在掠夺战中才能获得。

如果晋升到小队长以上级别,获得的待遇就远远不同了——一套宽敞的住房,五个魔法币的月薪。说不定还能找上个女人做老婆,这可能是绝大部分士兵的梦想。如果服役满三十年,还能领到一份丰厚的退休金,确保晚年生活能在无忧无虑中渡过。

这一切的优越条件,只是鼓励人民去参军,并且尽全力参与战争。学者们普遍认可这种国家军役制度,因为它既可以减少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又能刺激城市的建设发展。不像其他大陆,军队只是掌握在领主手里成为独霸一方的豪强。

阿尔丰斯在营中呆了一天就已经摸清楚所有需要知道的基本情报。包括建筑的大致方位、官兵的食物配送时间和作息时间、甚至知道了一些兵力分布状况。当晚他就依据这些线索设计出两种刺杀方案,可以确保自己在一击成功的前提下能全身而退。当然,如果给他的时间更长一点,完全有可能侦察出驻地巡逻队的惯行路线和士兵的反应速度,但是索拉德给出的时间只有十天。

根据内线情报,法利亚每隔三到四天会来一次营地检阅。只是他不大可能在营内过夜,每次只停留不到一个魔法时,来的时间也不确定,只能看侯爵自己的喜好。值的庆幸的是他总会花上一半时间来检阅军队,剩下的时间就呆在指挥营听取驻地长官的汇报,这期间会让人送两次茶水,一次甜点,这也是他的嗜好,决不例外。茶点送进去之前会有忠实的从仆试过,确保无毒之后才由副官拿进去。所以投毒暗杀的成功率很小。

想要顺利完成任务的话不确定的因素还有两点,第一是侯爵身边的警卫实力,第二是军营内士兵的反应速度。索拉德给他这个任务的目的,并不是要他去做和目标同归于尽的死士,而是想再次考验阿尔丰斯的效率和智慧。单凭他的身手而论,绝对是个做间谍的上上之选,谁会提防一个不着盔甲不拿武器不会魔法的普通人呢?

第二天傍晚,阿尔丰斯第一次看到了目标的身影。那个肥胖的老头,笔挺的军服实在不适合穿在他身上,看起来即滑稽又可笑。如果说他是个成功的富商,倒没有人会怀疑。

法利亚来的时候并没有事先通知。除了巡逻队,所有人都已经开始饭后的悠闲娱乐活动。

阿尔丰斯在军队娱乐室正在看几个光着上身的大汉练沙包,虽然他们出拳的速度在他眼内几乎和巨大而笨拙的塔隆陆龟一样慢,不过他还是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在沙包上拳打脚踢,并不时的鼓掌叫好。

几乎没人注意到那个肥胖的光头进来,除了阿尔丰斯。因为气质,那种习惯呼风唤雨的人才拥有的特殊气质夹杂着军人的肃杀,即使他穿着便服,阿尔丰斯还是判断出他的显要身份——要么是法利亚,要么是贝当。少年心里噔的蹦了一下,刺杀的目标出现了,手心顿时涌出了冷汗。

“立正!敬礼!法利亚长官晚上好!”一个小队长看到了站在门口的人,马上把咬在嘴着的半串葡萄扔开,身体“刷”的一下挺得笔直,手里虽然没有拿剑,却摆出个扣剑击胸的姿势。

果真是法利亚。

在场所有人都愣了一愣,转而全都放下手里的活计,向着胖子行起军礼。

“很好,我的勇士们,很好!礼毕,自由活动!”法利亚挥挥手,径直走了进来。他身后跟着三个人,穿灰袍的明显是法师,手里的法杖可以证明他的身份。另外两人也穿着便服,进来之后迅速朝四周扫视一遍,可能是法利亚的副官。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一章 目标

“赫基,还在吃葡萄。好好干,轮休的时候去吃婆娘的奶子吧,哈哈?”

“我敢发誓,伍德,你那玩艺儿能和你的手臂一样粗壮!”

法利亚边和士兵们开着拙劣下流的玩笑,边用手拍打着他们身上凸起的肌肉。他的记忆力确实一流,竟然能逐个叫出在场士兵的名字,这份能耐阿尔丰斯自问绝对办不到。

士兵们显然很喜欢法利亚用这种语气说话,这些靠卖命混饭吃的人大多数都没受过多少教育,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和他们说一些文绉绉的话简直就是在放屁。他们可能都已经习惯了长官隔三岔五的来视察,气氛稍微僵了下,马上又恢复正常。

那个法师看不出有什么门路,但另外两个人问题就大了。他们走路的方式几近木头,每一步迈出根本看不出来有肌肉上的弹力,仅仅是靠腰部扭动的力量前进,这个细节被阿尔丰斯看在眼里,他心里只有一个词汇形容这两人——干尸!因为他们的行进方式和陵墓里的仆从一模一样。不过这个想法很快被推翻,干尸绝不可能拥有和人一样灵动的眼神。

“新来的?好生的面孔。叫什么名字?”阿尔丰斯还在打量那两人时,法利亚已经走到他面前。

“糟糕,和他对过面,万一刺杀失败那就惨了。”阿尔丰斯内心暗叫不妙,口中却响亮的应付着:“是的,大人,我叫杰特,今天刚报到,在伙房做事。”

“唔,人不错,可惜就是瘦了点,练上几年就能上马了。哈哈哈……”法利亚的肥手在阿尔丰斯肩膀上拍了拍,继续向前走去。

看着他那水缸般的背影,阿尔丰斯差点就忍不住想马上动手。但他知道,这可不是个好主意,现在甚至连逃走的路线都还没准备好,四周全是士兵,光对付他们就已经够麻烦,况且目标身后那三个人也不会允许自己从容离开。眼前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等,在限定的时间内至少还有两次机会,能把握住一次就足够了。

阿尔丰斯放松了绷紧的神经,露出个笑脸。他的笑容在士兵群里并不特别,每个人都因为能和长官侃上两句而欣喜不已。这可是件大事,以后在别的士兵面前都能够挺起胸膛说话。

法利亚一路走过去,从另外一道门出了房间。阿尔丰斯端起几个空食盘走出前门。后面都是重重的兵营,根本就没有可以看到他们行进路线的制高点。

前面的训练场旁边有几棵高大的胡杨,四十尺高的树身是理想的了望台,郁郁葱葱的枝叶刚好可以掩盖住人影。阿尔丰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树可以在沙漠里长得如此高大、生的出这么多的绿叶,别的植物可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丝毫生机。

攀爬也是一种悠闲娱乐,特别是对这样的年轻人而言,即使阿尔丰斯在表格上填写的年龄为二十一岁,也没人会指责他违反军规,只会让人感觉到这个年轻人童心未泯。他将盘子放到树底,双手抱住树干慢慢往上爬去。实际上,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以豹子的速度窜上树顶。笨拙的爬树动作吸引了不少士兵过来观看。

“上面有什么东西?”下面传来了士兵的问话声。

“好像有个喜鹊窝,刚才我听到它的叫声了,没准今天能弄几个鸟蛋当宵夜。”阿尔丰斯边往上蹭着边大声回答。

“好哇,留几个让我们尝尝。去他妈的,今晚只有那么丁点肉,说不准是哪个混蛋又克扣食物了。”树下的声音逐渐远去,应该是巡逻小

分队。

一轮血色的残阳挂在天边,远方那片无垠的沙海就展现在阿尔丰斯面前,他心中充满了对往日拾荒生涯的怀念。远处那些平时看起来憎恶无比的闪电也变得格外亲切,这才是属于自己的天地。

城内炊烟缈缈,现在也是市民们准备晚餐的时间。不断有人汇集到咸水塘旁边接水,对于穷困人家来说,这可是他们的命根子。漂浮在半空的是六个硕大的魔眼,它们每时每刻都在上下浮动监视着城外动静。

阿尔丰斯收拾起心神,往军营方向望去。那个胖子的身型辨认起来很容易,十几个军官正在他身边说着话,看他们前进的方位指向中心指挥所。通往指挥所的路前三后二共五条,军营呈扇形状态车轮一样分布在指挥所四周,五条路就像车轮的轴心一样贯通整个驻地。指挥所附近有一小片的绿地,不知道是哪个军官用来培养闲情逸趣弄出来的,指挥所周围根本没有可以埋击的理想地点。想刺杀法利亚只有两个选择——潜入指挥所或者在军营旁边给予致命一击。

后者的话和刚才出手没有多大分别。阿尔丰斯选择了前者,指挥所里的建筑多少还能起点掩护作用。

按照情报,半个魔法时内需要给法利亚送去三次饮食,反过来说,如果食堂按照这个频率往指挥所送食物,大概就是他的机会来了,只要留心观察食堂的送餐情况,那就没必要守在每条路上整日整夜的穷等。

阿尔丰斯顺着树杆慢慢溜下来,倒也没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要考虑的是怎样才能在光天白日之下混入指挥所,军官的伙食都有专人负责,并不是随便换个装就能进去的。

一只肥硕的沙鼠从树根的洞里钻了出来,士兵们剩下的食物残渣可是这些家伙的至爱,它们可以不必像外面的同类那样为了丁点的食物四处奔波。

阿尔丰斯灵机一动,看了看四周没人注意,脚下发力噌一声窜过去,一把将沙鼠捉在手里。好家伙,这只大鼠足有两磅重,光是那身肉就有一个士兵一天的肉份。刚才巡逻队的士兵不是说吃不够吗,那就用这家伙来慰劳他们。这几年的沙漠生活已经让阿尔丰斯明白怎么才能在沙漠中弄到充足的食物,鼠和蛇就是两种最容易捕捉的美味。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二章 沙鼠

肉香扑鼻,闻到的人全都垂涎三尺。阿尔丰斯先将剥皮的沙鼠串在火上烤上一阵,将外皮烤得焦黄,再切成细块放入汤锅慢慢炖着,不消半个魔法时竟然吸引了二三十个士兵和伙夫,每人手里都拿出汤匙和平底盘等着尝上一口美味。几个厨师在门外探头探脑,他们做了一辈子的饭还没听说过鼠肉能够做菜的。

看着攒动的人头,阿尔丰斯边搅动汤锅边暗暗好笑,幸好一口气捉了五只沙鼠,这里每人都能分上几块,不然那些馋嘴的家伙可能就要抢了。他勺起点汤尝了一口,甜而不腻,味浓而鲜,火侯恰到好处。

“大家排队,人人有份。”这话刚出口,哗啦啦的碰撞声响起,士兵们争相把盘子伸到阿尔丰斯面前,惟恐落后了别人一步。

“这真是沙鼠肉?能吃么?”有人看着盘里的肉块,轻声着问旁边的同袍。

“看那几张皮和剔出来的骨头,错不了。要是不想吃,那……把你的份给我吧。”回答的士兵嘴里含着一大块肉,滚烫的肉块让他直吹热气,眼却盯着别人盘子里头的美味不断晃悠着。

在寒冷的深夜吃上几块大肉,喝上一口热汤,那可真的是件能让身心舒畅的好事。

阿尔丰斯拿着两个盛满肉汤的盘子走到那些厨师前面,“师傅,尝一口吧,保证不会让你们失望。”

看着别人的狼狈吃相,那些厨子也动了心。既然有第一块鼠肉下肚,那么绝对会接着第二块、第三块。不多时,满满一锅肉汤就被抢了个一干二净,渣都没剩下半分。

阿尔丰斯很有把握这群人里面会有多嘴的人去到处吹嘘炫耀,如果明天能传到军官们的耳朵里,那他的目的就达到了。美味的食物谁不想尝试,试过之后他们肯定会用这些东西大拍上级的马屁,只要让驻地的大队长吃得心满意足,保证下次法利亚来的时候会送上这到菜。鼠肉很嫩,烤的时间太长会焦,时间太短则味不透,短期内那些厨师是掌握不了烤肉的火侯,要想吃上一流的鼠肉羹,还得把自己捧出来才行。

他的猜测果然没错。第二天一早,一个管理伙房的小队长前来要求阿尔丰斯亲手做一锅肉羹来品尝。这个要求没能马上得到满足,因为那个鼠洞已经被掏空了,想吃鼠肉还得找时间出扑去捉。

接下来的三天,阿尔丰斯所做的事情只有两件:捉鼠、炖汤。驻地的鼠洞全被掏了个空,负责清洁的士兵老是在抱怨,以前的垃圾都被老鼠吃了,现在将它们下了肚反而要忙出忙入一整天。不过巡逻队可不这么想,每晚都能吃上一盘新鲜滚烫的鼠肉羹那真是无上的享受啊。

连续三天都没有特别情况发生,法利亚一直没有出现。阿尔丰斯已经和厨子们混得烂熟,他那几乎能把沙漠里的动物都拿来作成菜肴的本事让所有的厨房佬赞叹不已。只是他对一些普通的肉类烹调和面包的制作反而一窍不通,这也正好来了个互补,三天时间倒也过得其乐融融。当阿尔丰斯把两盘煨蝰蛇丝放到那些厨子面前时,一半人立即呕了出来,可是当他们尝了口又软又滑的蛇肉,偷吃士兵饭菜的事情就再也没有发生过。

第五天下午,指挥所的一个传令兵出现在食堂门口。

“快点烧水煮茶,准备好点心。”他说着,向伙夫头递过一小包茶叶。

阿尔丰斯心里噔的跳了一下,目标来了。这几天的厨房生活让他多少明白了点内部情况,即使是大队长,也不能每天都喝到茶,十个魔法币一盎司的茶叶都是用来招待贵宾的,只有军部的头头或者市政厅的高级官员才能享有这样的待遇。第二区驻地十分偏僻,而且要是别人来视察的话不可能挑这个闷热的时间。阿尔丰斯往外望了一下,训练场上呐喊声震天,所有士兵都在操练,并没有列队迎接的迹象。照这个推断,法利亚不仅来了,而且还到了指挥所内。

“利索点,队长还在等着。还有那种肉羹吗?弄四份送过来,快!”传令兵完成自己的任务,转身跑了出去。

现在还没到晚饭时间,刚收拾完几百人的午餐用具还在休息的伙夫马上从休息的地方跳了起来,七八个人忙着朝羊粪堆和柴堆跑去,几个厨师手忙脚乱的往水缸里加水,蒸屉和细白的面粉被拿了出来,伙房提前出现了热闹景象。

“杰特!杰特!叫你哪,听到了没有。”小队长喊了起来。

“呵呵,哪个倒霉的家伙又不听话了。”阿尔丰斯心里有点幸灾乐祸,同时盘算着怎样才能混进指挥所看看情况。当小队长走他面前才醒

悟过来:“见鬼!我在这里就是叫杰特啊!”

“机灵点,没看到我在叫你吗?马上动手做汤,他们弄的没你弄的味道好,快点,没听到命令么。”

“是,长官!”阿尔丰斯飞快的冲到老鼠笼旁边,伸手进去捉住两只倒霉的沙鼠。

“该死的,又怎么了,不是还没到晚饭时间么。”阿尔丰斯将厨子平时的口吻学了个十足,边熬汤边向旁边的人低声抱怨。

“嘘,小声点。估计那头肥猪又来了,每次来总把我们弄得不知所措。”旁边一个搓着面团的厨子也低声回应着,“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只要做出的东西让他吃对了口,那么调到军部直属大厨房就有着落了。”

“去军部大厨房有什么好处?”阿尔丰斯不解的问道。

他的话惹来了一阵哄笑声。

做糕点的厨子笑了一会,才解释道:“也没什么别的好处,只是在大厨房里随便一个普通厨师享受到的都是小队长级别的待遇。”说着呸一声,往面团里吐了一大口口水,“妈的,等了七八年,就没见把我调过去。”

阿尔丰斯顿感一阵恶心,以后都不会去吃那些街边摆买的东西了,军营里都能这样干,外边的食物不知道加了多少杂七杂八的作料进去。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三章 机会

茶叶被分成三份,第一份最多,其他两份的量依次减少。热气腾腾的开水倒下去,第一杯茶冲了出来。小队长顾不得烫手一把抢过,就着杯口闻了闻,小小的抿了口,“真是舒服,上层人物喝的东西就不一样。我以头颅发誓茶绝对没问题,伦斯,你可以送过去了。”

他哪里是在试毒,根本就是赤裸裸的以权谋私。一个厨子用个托盘端着五个茶杯走了出去,口里还大声说着:“别都喝光了,给我留点啊。”

灶台上还剩下三杯,每个厨子都轮流喝了点。阿尔丰斯还是头一次喝这种暗红色的饮料,入口又苦又涩,除了有阵奇特的香气外,根本比不上浓郁而可口的冰镇葡萄酒。

鲜美的肉汤很快就熬好了,阿尔丰斯学着其他人的样子试尝了一口,以示安全。舀汤的时候一不小心,手掌直接碰到滚热的锅壁,发出吱吱的响声。“砰”盘子摔在地上,浓浓的汤汁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阿尔丰斯一面道着歉,一面弯腰想捡起汤盘。

“你到医务营里去包扎吧,这里没你的事了。”小队长朝他嚷了一句。所有的人都满脸喜色,每个人的拿手菜都不知道给法利亚试了多少遍,偏偏就没得到长官的青睐,要想调升就指望这盘肉汤了,反正做法谁都见过,只是没阿尔丰斯做得好而已,就算以后被查问起来也能拿出托词。

“是,谢谢队长。”阿尔丰斯满脸痛苦的捧着手腕,慌慌张张跑了出去。他刚转过一栋营房,马上听到了伙房里的大声争论和摔碗碟的嘈杂声。他心知肚明,就算自己在场,别人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冒领这个难得的机会。

这是第二次玩这把戏了,为了钱为了权,绝大多数人都可以不择手段的获取,这就是人心。

阿尔丰斯松开手掌,接触锅壁的皮肤在内息保护下连油皮都没烫伤半点。他蹲在墙角,等待一个混进指挥所的好机会。

这次送食物的又是伦斯,真搞不懂那个小队长得了他什么好处。那家伙屁颠屁颠的端着肉羹一路小跑,满以为好运已经降临到自己头上。阿尔丰斯一猫腰和伦斯保持着平行的距离。经过三个营房后,估计伙房的人已经看不到这里的情形了,他一提内息,脚尖连点,三两下已经跃到伦斯身后,一掌往颈部劈出。掌沿精确无误的切在厨子后颈上。

伦斯哼都没哼一声,颈骨已经被斗气折断,软软的垂了下来,阿尔丰斯伸手稳稳接住往下跌落的托盘。虽然理论上还可能有一次机会,但他还是没给自己留下后路,只有这样才能收拾起退避的情绪去克服前面的困难。

机会,一次足够。

“怎么是你?伦斯呢?”一个手执长柄斧头的守卫稍微侧了侧身,往阿尔丰斯身后扫上几眼,“那个屁精怎么没来?”

“他烫伤了,换我送过来。”阿尔丰斯认得这个军士,经常来伙房蹭东西吃。

“这样啊,他可真是倒霉。呵呵,不好意思,例行搜身。”

守卫将他全身搜了个遍,连脚踝也没有放过。

“留意目标身边那两人,尽量收敛斗气。”一缕声音轻轻传进了阿尔丰斯耳中。他愣了愣,面前的守卫依旧满面笑容,“送往二楼左手第二间。记住以后多给我留点好吃的。奇*書$网收集整理”他摆了摆手,示意通过。另外两个守卫将交叉挡住去路的斧头移往一边。

他是莱蒙的人。神官到底在这里安插了多少眼线?阿尔丰斯带着这个疑问走了进去。

指挥所里全都是低级军官,中队长以上级别的却没有见到,可能全被集中到楼上开会了。阿尔丰斯放松全身肌肉,将气息调节至最缓的程度。

上次见到的那两个类似干尸的人就守在二楼楼梯口,四道冰冷的眼光停留在阿尔丰斯身上。一阵冰寒的感觉流遍全身,比凌晨的寒气还要彻骨。内息自然而然的产生抵抗。他暗叫不好,这样还没有上到去就已经被拆穿底细。

阿尔丰斯微微颤动着肩膀,浑身打着寒颤,手脚不住打着哆嗦。托盘和汤盘汤匙叮叮噔噔的打起架来,满盘的肉羹由于碰撞的力量飞溅出了少许。他希望这个臆想出来的动作在那两个人眼里和平常人的表现没有差别。就这样,阿尔丰斯直到通过楼梯口,身上的寒冷感才消失。他也不敢回头,直接走到第二间房前。门是闭着的,隐约听到有人在里面讨论着什么。他两眼往四周扫了一下,这才伸手轻轻扣了木门。开门的是个身形高瘦的中队长,看了看阿尔丰斯,一手接过托盘,一手竖起,将他挡在门外。门慢慢合上,就这么一瞬间,阿尔丰斯在缝隙中已经看到了那个油光锃亮的光头。他松了口气,目标确定。

机会不一定需要别人给予,如果没有,那就需要自己亲手创造。

不可能停在门外等里面的人吃完东西后再冲进去,这种有勇无谋的方式并不适合现在的场面。阿尔丰斯慢慢后退,到了楼梯口才转身下去。

“长官,请问一下,哪里有能解决问题的地方?好像吃错了东西。”阿尔丰斯捧着小腹,焦急的向一个匆匆从旁边经过的小队长问道。

“顺着过道,往右转就到。”

厕所的味道虽然不敢恭维,但的确是个好的地方。墙上六七尺高的地方开了个通风口,上去之后往左移动两三码远就是法利亚开会的房间。阿尔丰斯逐个细看过厕位,确定没有人之后迅速移动到通风口下面,内息在瞬间运遍全身,手指一伸,插入通风口旁边的墙壁,身体借力升了起来。通风口比人的肩膀阔上很多,他一弯腰,整个人钻了出去,另一手插入外面的墙壁。两手交替上升,转眼就爬到第二层。

幸好没人往上看,要不然白色的厨师装束贴在棕红色的墙壁上很是惹眼。

第三卷 权柄 第十四章 刺杀

“计划很好,不过……”碰巧法利亚说了一句话,阿尔丰斯凭借声音锁定了目标位置。

充满斗气的拳头撕碎了房间外壁,却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阿尔丰斯以散劲破出的洞口刚好可以让身体跃入。木屑碎片像羊毛一样漫天飞散,刚才发出声音的位置却已空空如也。

最先对异变作出反应的竟然是身材肥胖的法利亚。那个光头正朝门口飞奔过去,“来人……”

阿尔丰斯根本不容他说出第三个字,双脚一蹬,急速向前射出的身体重重撞在法利亚后心,硬生生把他的话音打断,两人同时滚倒在地。

法利亚距离阿尔丰斯不到半码远,只要伸伸手,军方从此就没了这号人物。脑后风声徒起,阿尔丰斯的头、背心、后腰同时受到攻击。自保为先,他也顾不上杀人了,手掌在地板上一称,身体斜飞出两尺,既能躲袭击,又能保持对法利亚的有效控制。

三个白色的魔法球从身边呼啸着擦过,那个魔法师已经出手了。阿尔丰斯松了一口气,这么近的距离低级法术对自己并没威胁性可言。不等落地,他伸脚在地上一点,改变飞行的路线向法利亚折冲过去。

这时候房内才响起一片拔剑的声音,阿尔丰斯眼角扫了一下,最近的人距离自己差不多有六码远,法利亚大限已到。

一股铁器带出的寒冷感从侧面袭向阿尔丰斯肋部。好快的速度,别的军官还没有跨出半步,武器的主人已经抢攻过来。阿尔丰斯一脚揣在侯爵的腰间,扭腰闪开袭来的武器。那是一柄锐利的刺剑。他暗叫可惜,刚才那一脚仓促间使不上什么力量,即使这样,法利亚仍然被踢得滚在一边,生死未卜。

“有刺客!”终于有几个军官把这句话高声喊了出来。

阿尔丰斯刚想转身,劲风又至,那柄刺剑竟然将他逼得回不过气。豁啦一声,木门整块倒塌,砸得地面微微颤动。把守楼梯的两个贴身护卫双双堵在门口。房内的十几人团团把他围在中央,却没人冲上来,想是在等长官的命令。阿尔丰斯这才有时间转过身,想看看倒底是谁让刺杀行动功败垂成。

两个人同时一愣。阿尔丰斯根本就没想到盖勒特是法利亚的人,也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和他相遇。不过若不是盖勒特的速度,别人根本没可能在法利亚尸横就地之前干扰自己的行动。

“你是谁?”盖勒特的语气跟对待别人一样冰冷而无情,但眼睛却连眨几下。

阿尔丰斯没有回答他的话,后退一步,背心已经贴到墙壁。楼梯充满了杂乱而沉重的脚步声,下面的军官赶了上来。那个法师手往腰间的皮囊一探,拿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只硕大无比的猎鹰。如利钩一样的鹰嘴半开着,不停拍打着双翼。它是这个法师的魔宠,那个的皮囊肯定是一个次元袋,不然装不下这头壮硕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