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大明西游记》》 · 柳暗花溟 · 2026-07-25
《大明西游记》
作者:柳暗花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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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序
今天看了书迷英芒的书评,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我这本书的构架比较大,线索多、人物多,但目前字数还少,容易让读者觉得主线不清,并且有没有入题之感,性急的读者可能就不看了,我想在这里应该说明一下。
首先,这本书虽然放在架空历史里,实际上却是一本探险小说,因为起点的书籍分类中没有这一种,而且本书有架空因素,所以放在了架空历史里。
这证明本书是题材比较新颖的书,所以没有具体分类,虽然算不上开山之作,但也是较新的题材。
如果您喜欢极度YY,我想我这本书不会满足您的要求,因为我喜欢有逻辑,YY得差不多就好,如果让我写主角回到明朝,从此中国走上富强,我不大会写,因为我坐在这里,中国就是这个样子,不发达,没有占了美、日,但前途光明。
至于说探险,因为船上人物众多,都要有交待和出处,自然第一卷是讲人物的关系,主角高闯如何到了明朝,见证了什么宫廷内幕,怎么才能混上郑和的船队,遇到了哪些红颜知己,第一卷就是这些平实的故事。
第二卷,主角出海了,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事,海上的风浪,到了蛮夷小国后,在那些地方的经历与征服,当然会穿插寻宝的过程。
至于主角高闯一开始的目的——弄清沉船的位置,甚至亲自弄沉几艘船,这都要回程时才能做,因为在去时的路上,船上都是茶叶和丝绸,以及瓷器,这些都是不易保存和打捞的东西,而且他的航程才开始,宝藏并没有聚齐,这时候沉船是不明智的。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反正他是越走越惊险就是了。
而且,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进入了郑和的船队,命运就完全不由他自己掌握,出现新的任务是可能的。
本书确实不是单线小说,有探险,有征服,也有感情,虽然美女众多,但是不会种马,如果想看主角广播龙种,广展龙颜,您可以把我的书下架了。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一章 非一般的穿越
“穿越时空也没什么难嘛!”高闯心里想。
本来以为会像电影里表现的那样有眩晕感,或者冲撞感,至少身体会很不舒服,结果一样也没有,只是周围有一团白色浓雾把他困在了一个空间里,大小有点像船舱里的禁闭室。而且,周围非常静,静得他能听见血管里血液的流动声。但这种安静没有维持多久,很快就有嘈杂的车马声和人声传来,似乎白雾外面是一个集市。
高闯犹豫着是不是要走出白雾看看,又怕自己乱动会掉入时间的裂缝中,一辈子出不来进不去的受罪。正犹豫的时候,想像中的眩晕感来了,来得极为突然,还带点颠簸,让他呯地跪倒在地,身上的背包一下从肩上掉了下来。
“他大爷的,老子就知道天底下没那么便宜的事,轻轻松松就能从现代跑到大明王朝来!”高闯暗骂了一句,挣扎着想爬起来。他这双脚极为有力,能在惊涛骇浪中湿滑的船甲板上站得稳稳当当的,可此刻却用了两下力也没有站起来,这让他开始意识到事情不对。
怎么回事?为什么人像僵了一样,全身不能动!
“狗刺客,为什么要行刺本宫!”一个娇嫩的声音传来。
高闯吓了一跳,抬头一看,眼前的白雾已经完全消散了,此刻正有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呈现在他面前,距离他的眼睛不过两寸。他眨巴了两下眼睛,觉得这么近距离对视非常不舒服,眼珠子都发涨了,试图离远些,看清这对大眼睛的主人,可一动之下才发现他确实动弹不得了。
“小蝙蝠,你的点穴法牢靠吗?”大眼睛再说,喷出的气弄得高闯的脸怪痒痒的。
“绝对牢靠。”那个被叫做小蝙蝠的人说,声音软软的,也是个女孩,但她语气坚定了不到一秒又有点犹豫,“要不,为了安全起见,再给他来一下?”
“不用了不用了,我根本动不了!”高闯连忙开口。
他的近距离格斗和一招制敌术还是很不错的,等闲三、五个壮汉近不了身,可是才一穿越过来就遇袭是他没想到的,况且对手还会点穴。这种场面他在电视里才看过,虽然他也很少看电视,可他现在确实动弹不得,直挺挺地跪在地上,一只手向外撇着,保持着挣扎的可笑姿势。
重要的是,他现在真的穿越了吗?还是那个西藏神秘教派的混蛋晃点他了?!这个定点穿越,可不要弄得他直接见了阎王。
“嗯,不用麻烦了,他应该是动不了的。”大眼睛的一根小手指戳了戳高闯的脸,似乎对他的质地比较好奇,之后身子向后退了些,舒舒服服地倚在一个大软垫上,“小蝙蝠,升堂,现在我们来问案。”
问案?问什么案?这是哪?这俩个小丫头片子又是谁?
高闯心中疑问无数,可没有冒然问话,而是先细细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惊异的发现他是身处一辆车厢宽阔的马车上,车子还在平稳地前行,而马车里的布置极其奢华。光滑的黄绫内衬,窗子上的丝绸窗帘坠着式样繁复的流苏,地面上铺着的竟然是厚厚的波斯地毯,车子的左右两边有固定好的小桌,上面摆着各种果子蜜饯和香茶,兽嘴炉中居然还燃着熏香。
他的正前方,坐着两个宫装少女。一个大约十五、六岁,衣着华美,气质高贵,一对乌溜溜的黑眼睛顾盼生辉,模样长得可爱慧黠,正是刚才和他鼻子尖都要撞在一起的女孩儿。另一个年纪稍大些,侧身坐在旁边,穿着一身蓝衫,长得也很漂亮,不过看起来虽然温柔敦厚,可此刻却拿着一柄短剑对着他,一副小红帽对付大灰狼时的戒备神情。
竟然是两个正牌的小萝莉!而他这个和无数恶棍打过交道的大男人却丢脸地跪在人家面前!
“快说,你是怎么跑到本宫的车上的?”大眼睛女孩问。
听着这小姑娘第二次说出本宫二字,再加上马车中的布置,高闯心里一惊,开始怀疑起她的身份。她不是什么皇亲贵戚吧?他穿越到这里可是有目的的,不能招惹麻烦!而凡事一旦涉及到有权势的人就会格外麻烦,皇族更是麻烦中的麻烦,是天底下最麻烦的。
那个蓝衫少女很快从侧面证实了他的疑问,因为她认真地说:“六公主,刺客的事交给侍卫吧,不用跟他废话了。您是万金之躯,要是万一有个什么闪失,奴婢担待不起啊!”
“小蝙蝠,你别吵,咱们自己来审案有多好玩,反正他又不能动。”六公主说。
“可是他是从天而降的——”小蝙蝠为难地说,抬头看了看车顶,车顶状况的完好让她又不能确定面前的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了,所以后面的话根本没有说出来。
六公主不理她,好奇地看了高闯一会儿,眼神里又是兴奋又是狡猾,高闯刚要说什么,她突然俯下身向他身上摸来。
高闯暗叫不好,但根本来不及阻止,三翻两翻,怀里的小布包一下被这位六公主掏了出来。
“那是脏东西,别污了公主的玉手,还给我吧!”高闯急道。
“是啊,公主,不要碰这个下贱人,脏了手的,说不定他有毒。”小蝙蝠在旁边帮腔,虽然她说的话有利于高闯,但高闯还是火大透顶。
皇上家的孩子都那么顽劣吗?这个小宫女是谁家养出来的,怎么能说他这样的帅气大叔是下贱人?还有毒?!
公主摆摆手,叫她的宫女不要吵,然后兴兴头头地打开小布包看。高闯急的恨不得一蹦三丈高,可他就是动不了,同时在公主的指挥下,小蝙蝠也打开了他随身携带的背包。
“这个人好奇怪哦。”公主瞪着高闯,鉴定完毕,“他的衣服和他带来的东西也都奇怪得不得了。”
“那是我的东西,请公主还给我——呃——小人!”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高闯自称小人,恨得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他十六岁时被一群混蛋水手轮殴的时候都没低过头,现在却不得不向两个小萝莉服软。可是没办法,他吃饭的家伙和回现代的通行证都在人家手里攥着哪,而他却无能为力。话说回来,就算他能动,现在他能打两个这么小的小姑娘吗?
“本宫宣布,你的东西上缴国库。”六公主不讲理的说。
“不行,就算你是公主也不能不讲理。你这小丫头——”高闯话还没说完,就在公主的示意下被小蝙蝠点了哑穴。他说不出话,可心里明白。国库?明明是她自己想留着。这些东西让她拿去,九成九就一去不复返了,那他的目标怎么达成,怎么回到二零零六年的天津去,难道就迷失在大明王朝的京师了吗?
“嫌犯看来没有异议。”六公主哈哈笑了几声,十分恶质,“那本宫要退堂了。”
“六公主,那他怎么办?不如交给侍卫打死吧?”小蝙蝠自然轻松地说,似乎在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小的事,“他是通不过门禁的,到时候一样是死,不如死得离宫里远点。”
“让我想想。”六公主以脚尖踢了踢眼前的怪人。
高闯神色不变,可全身的气血上涌,拼命想挣扎开。
这还了得,虽然他知道这一趟有多么危险,也知道富贵险中求的道理,可是不能什么事还没做,来大明的第一天就死在两个小萝莉手里!
“算了吧。大小是条性命,反正他也没伤到我,还带来那么多好玩的,人也怪好玩的,还是扔了他吧,但是别让别人知道。”六公主终于“慈悲”地说,眼睛离开高闯,开始摆弄他的背包。
小蝙蝠想了一想道:“那公主请移架,我好蒙混过侍卫的眼睛。”她说着取下了头上的一只钗,嗖的一下打了出去,同时大叫:“马前有刺客啊!快抓刺客!”她叫得声音很惊恐逼真,把公主都吓了一跳,而声音才落,高闯就听到车两侧的吆喝和刀剑出鞘的声音,一阵纷乱的马蹄声也窜到了前方去。
“我来保护公主,一定要抓到前面的刺客。”小蝙蝠胡乱指挥着,同时在六公主一起身的瞬间,一掀车后壁的木板,毫不留情的一脚把高闯踹了下去!
高闯没想到马车后的板壁是活动的,更没想过以这种方式落地,被摔得七昏八素,也不知是那个小蝙蝠踢他出来时顺手解了他的穴,还是一摔之下气血流通了,反正他在地上滚地葫芦一样滚了好远,手脚并用才停住,身上擦伤无数,不禁心中恶念丛生。
想他高闯什么风浪没见过,阴沟翻船也没什么了不起!他不能被这俩个小丫头片子挡了要走的路,皇帝生的又怎么样?让他逮到照样打一顿屁股,而且他丢了的东西一定能拿的回来!还有大批的宝藏等着重见天日哪,他怎么能放弃!
可是,这里是大明吗?他确实穿越到永乐三年了吗?他躺在地上想。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章 古玩市场
三天前。
四月里的一个周四。天津。沈阳道。
这是古玩一条街,平常的日子只有坐商,也就是有固定的门面而经营的店铺,只有周四才会有行商出现,也就是有摆地摊的小贩来做买卖,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个固定的集市。
高闯刚回国没多久,心情正郁闷着,所以他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张辉领他来这里逛逛,想要开解他一下。他们两个走在渐渐拥挤的人群中,很是惹人注目,因为两人都又黑又高,高闯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长年生活在海上的野性和不羁,而张辉则是长得非常周正漂亮,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的,用东北人的话来讲,小伙那是比较相当的帅呆了。
可惜他不能伸手,否则就会让人看到一对“小粪叉子”,又黑又大,手背上满是皲裂的小血口子,是他长年做水产小贩而留下的记号。
“这种地摊能有什么好东西,拉我上这来干嘛,我时差还没倒过来呢。”高闯有点抱怨地说。
“你懂个屁,一定是潜水时大脑进水了,连这个也不懂,这叫淘宝,知道吗?”张辉骂了一句,“不要小看小东西,有时候能出大宝贝,我上次听说有个大学教授在这里花二十块钱买了块玉,一转手卖了五万多。所以,重要的不是卖东西的人和地方,重要的是你那两个眼珠子,还有你得懂行。”
“你懂吗?”高闯笑了一下,被张辉煞有介事的一闹,心情稍微好点了。
“我懂鱼,我能凭鱼鳞就区分出九九八十一种不同的鱼来。”张辉夸张地说,“再说,我不懂,你不是懂嘛,要不我带你来干什么?话非得让人说明了,真是白痴加三级。”
“闭上你的鸟嘴,说点好听的不行吗?我是一名海洋考古学家,你个没学问的,请你尊重知识分子。”
张辉被高闯气乐了,“你这样还生物学家哪,高一都没念完,好歹我顺利的毕业了。您老大人呢?也就勉强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你就是一沉船海盗,捞到海里的东西就往什么索斯比啊,什么荷兰的什么行啊一通狂卖,然后把钱往自己家里带,时不时还要躲开人家海警的追查,就您还知识分子哪!”
高闯见张辉笑起来没个完,抬腿踢了他一脚。张辉连忙避开,两个二十八岁的男人像小孩子一样在拥挤的人群中打闹了起来,仿佛回到了十几岁的时候。
他们俩个都比较高大,尤其高闯,常年的水手生涯让他的身材非常魁梧,是典型的“鸡肉男”,所以这两人一旦追逐起来,闹得整个集市都鸡飞狗跳的,路人一时都皱着眉纷纷避让,路边的小贩倒希望他们能打碎点什么东西,到时候好坐地起价,宰他们一刀。可高闯虽然高大,却非常灵活,追了整条街也没出什么事。而渐渐的,他的心情也开朗了不少。
他从小喜欢冒险,惹了无数的祸事,学习成绩也相当差,从小学三年级以后,几乎每一年都是勉强升级。高一那年,父母因一场事故去世,他本来成绩就不好,现在连家也没了,干脆辍学,被一个亲戚带到了一艘巴拿马的货船上做了水手。
他为人聪明机智、胆子大、脾气硬、肯吃苦,所以这十二年里没有像一般的外劳中国人那样,一直做低级船员,做最苦最累的活儿、拿最少的钱、最受欺侮、顶多做到厨师,而是一步步走到了沉船海盗的路上。
他从最低下的水手杂役做起,熟悉船上的每一项工作;曾经一个人对抗十几个印度和马来的成年船员,虽然被打得几乎残废,却始终没有低头;也曾经上过捕王蟹的船,水手每天都会有伤亡的危险工作,但一个月却能赚上几万美元;还曾经在危急关头,指挥船员对抗过新型海盗。
五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上了一条私人打捞船,开始了新的海上生涯。他和那些人一起转战世界各大海域,凭借各种信息,打捞那些沉没在大海深处的沉船。他第一次意识到在广袤的大海里竟然蕴藏着巨大的财富和无数成功的机会,金银财宝、艺术品和古董,只要你找得到,那宝藏就将属于你。
他们称自己为海洋考古学家,不过对于各国的警方来讲,他们不守规则,也是海盗,他们所做的也属于被打击的犯罪活动。他们和传统海盗的唯一区别就是他们不杀伤人命,只洗劫沉没了几百年的沉船。
一年前,他凭借着学习来的专业知识和冒险精神,在一名投资家的财力支持下,自己组队开始了打捞工作。开始还很顺利,在西班牙海域打捞出一艘有价值的沉船,一下子捞了五百万美元。可随后,他不甘心外国人在亚洲水域获取财富,也一头扎进亚洲寻宝的行列,结果因判断失误而使投资血本无归,不仅来自英国的隐形亿万富翁苏兼之的钱打了水漂,他上次赚的钱也从手中一溜而过。
他不是一个遭受打击就一蹶不振的人,于是想说服这位三代华侨再投一次资,告诉他海上丝绸之路上蕴藏着巨大的宝藏,可是那老家伙犹犹豫豫了好长时间,决定让他拿出个可行性计划才肯出资,还派了一个什么金融财务的双料博士来纠缠他,整天讨论数字和回报率。
他很想破口大骂,要知道寻宝本身是带有一定的风险性的,假如能够以理论来分析,有多少投资就有多少回报,那就没有那种惊险刺激和意外感了,那也不是寻宝了,那是生意。他和这些有钱而没有梦想的人说不通,被折腾得疲惫不堪,只好回到祖国来平复心灵上的焦躁,哪知道那个财务专家竟然追了来。
“你要么拿钱,要么走人!”旁边一个小贩叫道。
这句话的句式哪么熟悉,让高闯听来格外刺耳,因为那个女账务专家也是这么和他说:要么决定出预计的收益,要么我们不投资!
一抬眼,看到人群中骚乱起来,似乎出了什么事。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三章 月光宝盒
“高爹,旁闪旁闪。”张辉不再和高闯开玩笑,拦着他向后闪。两个人小时候曾经开玩笑说,长大后结婚生子,一定要让对方的儿女认自己当干爹,所以张辉有时候叫高闯为高爹,是以他那个还不知道哪个妈才能生出的儿子的口吻叫,“不是那个女财务来追你的吧!”末了,他加了一句。
“别提那个女人,她根本就算不上女人。”高闯回了一句,一瞬间刚刚消失的烦恼心情又袭上了心头。
他如果从此收手不干,那么他奋斗了那么多年,就还是一个穷人,没家没业的,眼看三十而立了,算哪档子事。如果他要干下去,就不得不和那个疯女人合作,因为她是代表苏氏集团的,而且看来那个老家伙非常信任她。问题是那个女人让人无法忍受,总带着一副债主子的神态,好像什么都要算计一番,可寻宝打捞这个行业是最算计不得的,因为这一行有着无数的成功可能,也有同样的机会一无所获,这需要的不仅是钱,还需要果敢、智慧、勇气和运气。
假如非要他说有什么可行性的打算,那就是他想回到明朝去,亲自凿沉几艘装满了宝贝的船,至少他要参加郑和的那次在世界航海史上很了不起的远征,知道沉船的具体位置,他才能弄出那个杀千刀的可行性报告。要知道南中国海上,有很多条宝船,还有其它海盜船在暴风雨和暗礁中沉没了,可是他怎么回得去,这不是纯属天方夜谭嘛!
“无论怎么说,有个才女追总是够你冒泡的。”张辉一边继续观察集市上越来越近的追逐,一边说。
“让他来追你,好不好?”
“不要!”
“还是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男人从来不要才女,男人要美女!” 高闯没好气地说。
那个女人也是中国人,叫花想容,挺艳丽的一个名字,却偏偏是个最没有女性气质的人。外表看,三十多岁,脸瘦而寡,不知是水土不服还是怎么,一到中国就长了一脸红斑,长年戴一副遮住了半边脸的黑框眼镜,面目不清、脂粉不施、蓬头垢面,身上永远是黑色,半长的外衣,说不清是外套还是大衣,臃肿得看不出一点性特征,让高闯恍惚中总以为她是个男人。
其实,她是个男人倒好了,至少交流起来方便一点,不像现在,她好似苦口婆心、认真负责地和高闯讨论打捞的“投资”,实际上她像是追债,就算高闯现在不想干了,她也不放过他,因为他耽误了她的时间,因为他让苏老头前期投资失败,所以他必须拿出相当的效益来扭亏为盈。
他高闯从来没有怕过别人,可这次让这个女人缠得怕了,发展到最后四处躲藏,可这女人还是找得到他,非要和他谈个子丑寅卯来。
“怎么,怕了?”张辉嘎嘎的奸笑,好像高闯紧张的模样很对他的胃口。
“再废话,我一把火烧了你的破水产摊,傻叉二子。”高闯一想到花想容就头大,用小名骂了朋友一句。
张辉还没有回话,那边追逐的人流突然到了他们眼前,一个藏族打扮的年青小伙子直冲了过来,嘴里吵吵嚷嚷着也听不懂说了什么,只一下子撞到了高闯的身上。
啪哒!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掉落在高闯的脚边,正砸在他脚面上,疼得他一呲牙。周围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大家都看热闹一样看着几个藏族人你追我赶的,猜测是前面的小子偷了人家的东西呢,还是被人追债的。
高闯蹲下身,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
那是一个黑色油布包,外层的油布粘粘的,看来有些年头了,布包里有个两寸大的东西,摸起来是个椭圆形,有些小的棱角,下方有一个细小的圆柱。
“拿的什么玩意儿?”张辉问。
“不知道,估计是那个小子掉的。”高闯把东西随便塞在上衣口袋里,抬头四处看看,见那几个藏族人都没了踪影,想还给人家也不知道还给谁了。
“你是打算拾金不昧,当个活雷峰呢,还是当你的黑心贼,私密了去。”张辉又问。
“我谁也不当。咱们先逛逛,淘换点儿玩意儿。然后在这附近吃个饭,如果这东西很贵重,就会有人来找,如果不那么重要,我就拿回家去烧火。”
“看那几个藏佬你追我赶的,说不定是宝贝呢,拿来看看。”
“这儿离东站那么近,也说不定是赶火车的。”高闯不让老友好奇下去,率先走入了人群之中。
他们在古玩街上转悠了大半天,也没见有人回来找东西,于是干脆各回各家。
可是从那天开始,高闯四处被人追杀。开始时,他并不知道为了什么,但当他的家被一群藏族人破门而入并翻得乱七八糟时,他意识到是因为捡的那个玩意儿惹来了麻烦。这让他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这是个什么宝贝,竟然让这些藏族人前赴后继、不眠不休?
拿出那个东西一看,就见那只是一个木雕的脑袋,连着一个脖子,黄澄澄油亮亮的,不知是什么木头雕刻而成,雕功极其粗糙,没有一点工艺价值,木质看来也不怎么珍贵,只是那块黑色油布的最里端和木头脑袋是连在一起的,看起来好像是木头脑袋上长出的头发。还有,这颗木头脑袋的面容凶恶,一双眼睛却十分怪异逼真,由两块不知什么玩意儿的黑色晶体制成,乌沉沉的反射不出任何光线,当时让高闯想起了能吞噬一切物质的太空黑洞。
没说的,他和张辉设计逮到了这帮藏族人的头儿,叫巴桑的,连哄带吓唬,这才套出实情。
原来这个东西竟然是类似“月光宝盒”的宝贝,一共两个,他无意中捡到的是其中之一。这是他们教派用来寻找灵童之用,只要两个配合起来,加点咒语和神秘仪式就能来回穿梭时空。
高闯听到这个后当场就起了异心,决定善加利用。他打捞沉船失败,欠了一屁股债,如果不来点邪的,这辈子恐怕也翻不身来。所以,他要回到大明朝,跟着郑和的船队,探知沉船的具体位置,最后再亲手弄沉几艘船,这样他再回到现代一捞~~哇卡卡,后半辈子只剩下躺在床上数钱了。最重要的是,这些宝贝不会被外国人弄走!
打定了主意,他再度威逼利诱,迫使巴桑同意送他回到明朝,三个月后再弄他回来,因为两边的时空不一样,这边的三个月,相当于那边的三年。为了防止意外,宝贝他带走了一个,约定埋到南京静海寺的一个只有他和张辉知道的地方。三个月后张辉会把宝贝挖出来,督促巴桑履行诺言。
现在他似乎是成功的过来了,可是这是哪里呢?来的时候是半夜,现在看样子却是黄昏。来的时候是静海寺,而现在他是身处一个集市之上,而且是被一个小姑娘从公主的车上踹下来的。这是历史的变化,还是穿越时出了什么错误?
高闯摔得周身无一处不疼,干脆躺在地上不动,正思量着,眼前突然伸过来一对“粪叉子”。这手他太熟悉了,看得他心里一凉,不会吧?难道他没穿越成,还在现代,那刚才的六公主事件又是哪一出?
抬起眼皮看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健康的、黑黝黝的脸,长相还是用那句东北话形容:小伙那是比较相当的帅呆了,不是张辉又是谁?可是慢着,他为什么穿着古代的衣服,眼神陌生,重要的是,他为什么看来那么年青,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这位兄台,你——是生病了吗?”粪叉子手说。
他是病了。因为他出现了幻听和幻视,面前的人长着他最好的朋友的脸,却叫他“兄台”,而且他发现自己周围的人都身着古装,发式和行为也比较古式。病死了也就算了,他就怕病糊涂了,搞不清自己在哪里?看来精神建设也要跟上,不然就是真的穿越了,心理承受问题也是个事。
蜷起腿,摸摸膝弯处,幸好他随身携带的匕首没被那两个不讲理的小丫头搜走,顺手拔了出来,在手臂上一划,血出来了,疼痛的感觉告诉他,这不是个梦。假如他是疯了,那么大家一起疯吧!
“兄台,你这是——”那人惊讶地问。
“没事,我是让我的脑子清醒一点。”高闯狐疑地看着眼前人,伸手搭在粪叉子上,被拉了起来。在起身的一瞬间,他喊了一声“傻叉二子”,试探一下眼前人的反应。可惜那个人只看了他一眼,似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这证明这人绝不是张辉。
“我摔了脑袋,记不住事了。”高闯抹了一下手臂上的血,“现在是什么年间,这里是哪儿?”
假张辉奇怪地看了高闯一眼道:“现在是永乐三年,这里是金陵。”
高闯一听,乐得差点蹦起来。这么说,穿越是成功了?就算他还要考察一番,但巴桑就算骗他,也骗不出这么大个场面,穿越成功的事看来十有八九了。再看这条街还挺繁华,人来人往,站在街上向左一看,有一座大庙似的建筑,不是静海寺又是什么?!
“贤弟,高姓大名?”高闯不知道明朝的人要怎么说话,老实不客气地称呼人家为贤弟。
“张光军。”
光军?加在一起不就是个辉字吗?看来这个人很可能是傻叉二子的前世。话说回来,老张家一脉真是悲哀,六百年了,最少也转了十世了,一直姓张也就罢了,就连那对粪叉子手也没变,这是宝贝啊还是记号啊,竟然一代传一代!
“兄台要去哪里?为什么会摔在地上?”张光军问。
“我叫高闯,比你大个几岁,你以后叫我大哥就行了。”高闯心里暗笑,在现代,张辉都不肯叫他一声哥,现在他让他六百年前的祖宗叫,那论起辈份来,张辉可是自己重起来没完没了的孙子辈。
“咱哥俩怪投缘的,带我上你家看看去呗?”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四章 船厂里的更夫(上)
张光军就光棍一个人。
高闯非常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他可以赖在张光军家里住下。其实说是家,不过是一排木头房子中的一间,类似于窝棚,但他初来乍到,也没那么讲究。再说,他也不是富人家的孩子,什么苦都吃过,所以根本不以为意。特别让他满意的,张光军的家是在一个船厂里,龙江船厂。
这船厂大了去了,从东边的金陵城城门起到西边的长江,要走上半天才能转一圈。这些鸽子笼似的小木屋就是工匠们的宿舍,有的工匠还拉家带口的,哪的人都有,听口音,江苏、江西、浙江、湖南、广东、南腔北调,一应俱全,看样子怕有两、三万人在这家船厂里工作。
不过船厂里杂而不乱,工匠被分为五厢:木作、铁作、醝作、篷作和索作,各有各的地儿,各有各的活计,看起来配合得挺好,一点也不比现代化管理的工厂差。
高闯虽然没怎么研究过郑和下西洋的事,但是他知道当年的船大部分是龙江船厂造的,所以他能来到船厂里就距离他的目标又进了一步,虽然想混进船队还有点问题,但毕竟接近了船。当年第一次出海是在永乐三年的六月,他已经打听过,现在快三月了,在这一百天的日子里他可以想别的办法。
张光军是一名铁匠,所以住在铁作厢,也在这里工作。据高闯观察,这个张光军不太富裕,虽然为人忠厚、豪爽,请他大吃一顿连眉头也没皱一下,可他能看出吃完这一顿,老张家的米缸就空了,大概养活不了他这个大男人,他应该找个工作,先站稳脚再说。
“光军,我也是流落过来的,没家没业,我和你也说得来,就想咱哥俩一块了,你能不能帮我找个事做?”他不再贤弟前贤弟后的叫,干脆直呼其名。
“大哥,你有什么手艺。”
游泳、潜水、打架、挖宝算不算?高闯险得说出口,但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不过我还是挺有劲的,有没有搬运的工作?”能走来走去的工作最好,方便他观察和寻找机会。
“那个——有专门的御马监匠役。”张光军有点为难,“不然我帮你问问厢长,船厂正忙得日夜不分,应该有事做。大哥你从哪里来?厢长问起,我好有答对。”
“天——就是皇上的龙起之地。”高闯想说天津,可是虽然天津是朱棣设的,可他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又不知道当年的北京是不是叫燕京,只好打混过关,“我是做生意失败,倾家荡产、走投无路才过来这边的。”
他说的实话,想起因失误而痛失机会,让那些外国人在亚洲水域争夺财富,他心里就不舒服,脸上也不自觉的带出了一点愤慨。张光军以为他想起往事,很是同情,急忙去找厢长,过了一会儿就兴奋地跑回来,带他高闯去见厢长,给了他一个更夫的差事。
高闯心里乐得差点背过气去,这简直是他梦寐以求的差事。如果说借当搬运工的机会去调查船厂的情况,还要提防一点别人,免得被发现,那么做更夫会更自由,想想独自一个人,深更半夜的在船厂里随便转,他就兴奋。
“我说你是我亲表哥,厢长才那么痛快地答应,千万不要说漏嘴啊。”张光军嘱咐。
高闯这才注意到,张光军是北京口音。想来也是,船厂不能混进坏人,虽然更夫的工作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毕竟也是类似于警卫一样的要职,当然不能轻易给不知道底细的人。他来到这个时代,遇到了张辉的前世真是幸运,等他有能力一定要帮帮光军,他已经二十二岁了,在这个时代算是大龄未婚,和现代的张辉一样,个人问题得帮他解决。
张光军似乎对高闯的到来很高兴,想来他一个人孤苦惯了,很欢迎有人和他作伴。当晚高闯休息了一天,准备第二天开工。他利用这一天的时间好好思考了一下,计划将来怎么办。
这里是大明王朝的永乐三年是没有错的,证明他穿越的相当成功。他的目标是混进郑和的船队,这件事目前还没个准谱,但他可以利用在船厂当更夫的机会想想办法。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熟悉环境,还有最重要的,他要把落在六公主手里的东西拿回来。
这个是最难的。假如那个小丫头片子真是公主,那恐怕要进皇宫才能做到这一点,可一个船厂的更夫怎么能进得了皇宫,除非当皇宫里的更夫,不过那一定要当太监了。他自认为自己的种很好,一定要留着繁衍后代才行,所以绝不能当太监。但那些东西必须拿回不可,装备倒也罢了,如果没有了那个圣物,他就回不去了。在此之前,如果公主去摸圣物的眼珠子,也有可能错乱时空,到时候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这是当务之急,可却偏偏是没有办法的,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一步算一步。好在高闯长年生活在海上,做的又是以命相搏的营生,所以并不惧怕这种未知的情况,也不怎么忧愁。
第二天,他这个生在二十一世纪的沉船海盗做起了大明朝的船厂更夫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本以为这个工种可以掩护他在船厂里乱窜的,但真做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当他脱掉他那身古怪的汉服,穿上麻底的布鞋,深蓝色粗布工作服,前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铁”字时,就注定他只能在铁作厢这一侧“执勤”,不能随意去其他的地方。而且,船厂非常繁忙,几乎日夜不停工,晚上也灯火通明,根本不给他做间谍的机会。
可是这些难不住他,侦察和反侦察,跟踪和反跟踪,隐藏、伪装,他无一不精,这些和他的一招制敌术以及近身格斗技巧都是他和一个流连于好望角的前美国海军陆战队员学习的。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五章 船厂里的更夫(下)
这个人是陆战队精英中的精英,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落魄之极,成了一个流浪街头的瘾君子。因为他看过十六岁的高闯独自和十几个马来、印度的成年船员对殴而不服输,因为他与十八岁的高闯再度相逢时,高闯无意间从当地的黑帮手中救了他,两人成了忘年之交,每次高闯的船经过好望角时,他都会给高闯来个残酷的特训,并传授了他很多对敌的经验,所以后来的高闯成了水手中最不好惹的人,没人敢因为他是黄种人而打他半点主意。也因为这些技巧,他很快就摸清了整个龙江船厂以及船队下西洋的准备情况。
这个船厂依长江而建,仅干船坞就有七座,每座有四、五百米长,紧靠着陡峭的长江岸,只要打开高闸,泻出阻隔住的长江水,船就可以顺利移动,驶入长江的主航道。航行的船就在这里建造,高闯曾经偷偷看过,发现这里木船设计得相当科学,每隔一定的间距,就配置一个防水隔舱,船身是以侧身板一层一层纵向加厚,这些木头都是优质的杉木、榆木、楠木、橡木等硬木。锚坛,也就是桅杆的桅位就在防水隔舱的前面,防水材料用的是优质的桐油和石灰的混合物,专门有一些工匠日夜煮熬以保证质量。
高闯记起以前曾经听人说过,早年的外国船都是用猪油和烂泥来做防水材料,所以那些船经常会导致船身渗漏。这样相比起来,中国人果然智慧多了。
而且这些船的船首尖如刀,可以在航行中冲破巨浪,舱面宽阔,龙骨是以铁筋将数根长木料捆束而成,安在V字型船身的底部,是高稳定性的设计,船首坚固,防撞性极高,还有水柜,听船匠们讲,当海上有狂风暴雨时,水柜会注入部分海水,防止船身剧烈摇摆。锚大约有三米长,至少也有九百斤重,上面还分离出四个尖锐角铁,像四个爪子一样。
大部分船的船舱分为四层,最下面的一层,估计是放置重物以压舱底之用,第二层是住宿和仓库的位置,第三层和顶舱结合了室外的食堂、厨房和舰桥,最上面一层是很坚固的战斗平台,给高闯感觉这就是现代航母的雏形。
现在离六月出海还有不到一百天,船舶已经基本建造完毕,只是做着最后的修整和装饰。这些船已经停泊在长江沿岸,高闯花了点时间,差点走断了腿,还偷偷骑马跑了一趟才大致看了一遍。最大的船一共有四艘,被造得非常壮丽、硕大无朋,船身雕绘着艳丽的图案,船首是兽头雕刻及目光炯炯的龙睛,船尾是龙凤纹和鹰、球状物等代表好彩头的图案,船底涂着白漆,接近红色水线的地方是一个太极图案,整体看来华丽大气,还真是配合大明王朝的伟大和实力。
其余的船要相对小些,有八桅、七桅、六桅、五桅的,还有一种八橹巡游艇似的小船,大约三十来米长,一看就是打击海盗的战船。总之,现在是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出海的那一天了。
高闯看了一下,从航道的吃水程度来看,估计不会在这里装载大量货物,大概会在近海口有其他的装货地,现在也看不出有什么宝物,具体装在哪里。但他认为,水手和船员一定会在这里上船,所以他一定要想办法混到船队里才行。
这么大个船队,至少要两、三万人成行才像话,而且这是从没有过的航行,一定需要大量的人才,所以高闯对自己能够成功还是比较乐观。看来,无论古今中外,人才都是比较抢手的。
他摸清船厂的情况没几天,正巧就让他看到了郑和亲自来船厂视察情况。以他一个更夫的地位是不可能见到郑和的,可是他早就提前侦察好了位置,所以得以亲眼目睹。
在他心目中,郑和是一个老人,而且是个娘娘腔的太监,但一见之下完全颠覆了他心中的想像。这位总兵太监一点也不老,大约三十五、六岁的样子,正值壮年,而且身材高大挺拔,走起路来虎虎生风,除了没长胡子,哪有一点太监的样子,倒像个马上驰骋的武将,一副干家子的模样。
见郑和的身影一闪而过,高闯又一次暗骂抢了他东西的那两个小丫头,他的背包里有前苏联造的远红外线望远镜,如果有那个装备,他会连郑和脸上的麻子都看得清清楚楚,可这会儿只能看个大概了。不过粗粗一看,高闯觉得郑和是个办事的人,对他印象还不错,更起了必跟随船队之心。
郑和对船厂视察得相当仔细,一路慢慢行来,高闯就在身后悄悄跟着。来到仓库的时候,郑和似乎还细细地询问了各种材料及预装货物的情况。一个看来是管事的太监叫来了一个仓库主事的手下,那手下对郑和的提问一一进行了回答,从郑和的表现看来,好像非常满意。
高闯离得远,只觉得那个主事的手下非常眼熟,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心生古怪之感,心想别又是什么熟人的前世,暗暗记下了地点,琢磨着哪天有空再过来看看。
第二天他巡更回来,小睡了一会儿后就想去仓库,但却被张光军拦住,让他一起去市集买点粮食和蔬菜。因为各厢都是自己开火,当然也要自己来采买,而铁作厢的厢长怕有人从中克扣钱财,看中光军老实忠厚,所以每回都让他去,上回光军在市集把高闯领回来,也是因为去采买东西才遇到他的。
高闯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这些日子他一直围着船厂转,都没好好逛逛金陵城。其实逛还在其次,他是想看看皇宫在哪里,好想办法拿回他的东西。或者,如果他的运气像这回穿越一样好,他还可以恰巧撞到那两个小萝莉出来。
“趁这个机会带我看看皇城和静海——不是,是天妃殿吧。”他提出要求。
光军爽快的答应了,但还是决定先去买好东西,等米店的伙计和菜贩子把东西送回去他们再去逛。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六章 同样是女人,差别巨大(上)
集市恰巧在秦淮河的岸边,高闯不耐烦等光军和店家商谈细节,就站到河岸边吹风。此时正是春光时节,秦淮河的河水静静地淌着,在它平缓的河湾上,悠悠荡荡着滑行着许多画舫。这些画舫极其华丽,像一个个小宫殿似的,伴随着软乐高歌,漂流在氤氲水波之上。
高闯就算再没见识,也知道这是青楼花船,只看看船甲板上那些妖娆的年青姑娘和时时笑得极为淫荡的访客就知道。他心里升起一种复杂的感觉,不知道是羡慕古代的男人会享受,还是鄙视这种生活的无趣和无聊,正想发一段感慨,就听到水面上传来了争吵之声。
就见两条精致华丽的画舫并排前行,近得都要撞在一起了。稍微大点的船上的红灯笼上写着“翠凝楼”,另一条小点的船上写着“红袖招”,两条船的船侧站满了人,一排一排的挥手大骂,高闯虽然听不清他们骂的是什么,但能感觉到一定是因为抢航道之事,就像开斗气车一样,谁也不肯让一步,不过两排人齐声对骂,他在现代没有看过,觉得场面还真是壮观。
在这两条船中,唯一一个没有参与骂战的人是小船上的一位红衣姑娘,她站在船头外侧的位置,带着一个丫环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还磕着瓜子,一副事不关己的观战态度,但每当有人回头望她,她就冷冷地背过身去,好像对那个败下阵来的人相当不屑,刺激的那个人马上又跑回船帮外跳着脚大叫。等“战士”一回到战场,她就又高高兴兴地来看热闹,明显是唯恐天下不乱。
高闯觉得好笑,又觉得这红衣姑娘这样站在船头实在有点危险,因为画舫可能是为了美观,船栏杆做得很低,此刻两条船越挨越近,只要一撞,这个祸头子必定落水不可。
好像是为了印证他的话,他才想到这里,就听嘭的一声,两船果然相撞,那个红衣美女也不出所料的落入水中。众人大声惊呼,对方的花船上也有部分客人惊呆了,之后狂呼救人,只有翠凝楼的几个姑娘看来有些幸灾乐祸。
眼见碧波之中,一条红影浮浮沉沉,那姑娘显然不识水性,而周围连岸上带船上竟然没有一个人跳下水去救她,连开船的船家也没下水,不知道是没人会水呢还是有什么顾忌,反正高闯是看不下去了。水手们在海上时,遇到落水者和沉船一定要救助,这不仅是爱护生命的问题,而是大海无情,谁都可能遇到这样的事,因此都会为自己积德。此刻眼见那姑娘就要淹死了,高闯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一下跃入了河里。
他是在海上讨生活的,这区区的小河根本不在话下,而且船行得极慢,和停泊着差不多,他不用绕开行船,直接潜入水下把红衣姑娘捞起。
红袖招的花船上有人把他们拉了上来,高闯把红衣姑娘放倒在甲板上一看,才发现她被水呛住了,呼吸全无,像死了一样。他还没有说话,就听到周围一片嚎哭,把他震得差点二回落水,连忙摆了摆手道:“有救!还有救,闪远点,让她透气,别围着!”
他俯下身,一把就撕开了红衣姑娘的衣领口和紧缠在腰身上的锦绣丝带,露出里面粉红色的、锈着一朵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的肚兜和一大片雪白粉嫩的皮肤。他没时间欣赏美景,对红衣姑娘的前胸伸出手去,但马上就被其他几名同船的姑娘喝住,几个保镖样的人也重又围了过来。
“人都死了,你还要行这下流手段。”一个姑娘骂道,然后又是大哭,像唱戏似的。
高闯不理,又一次把手伸向红衣姑娘的胸口,在一片尖叫和怒斥声中,几个保镖扑了过来。高闯话也不多说,几招近身短打,直接把保镖料理了,任他们躺在甲板上哎哟。
他是手下留了情的,因为一招制敌术中的每一招都会让人伤残,非常狠,但他不愿意太过伤人,所以无论对那几个藏族人还是对眼前的保镖,他都放轻了手脚,不过这几个保镖非常菜,太不禁打。
他摆正了红衣姑娘的脑袋,微微向后一点,双手掰开她的嘴,先俯下身听了一听她的心跳,然后在众人的一片惊呼声中,双手放在她的胸部,有节奏地按了三下,再对着她的嘴用力吹气,一连好几次,正当所有围观的人以为他是在发颠时,红衣姑娘大咳了一声,一歪头吐出了几口水来,然后就是咳嗽和用力地呼吸。
周围的人全愣了,之后几个姑娘才一惊一乍的再度哭叫了起来,像安了弹簧一样的跳到红衣姑娘身旁,姐姐长、姐姐短的叫个没完。高闯听得头大,连忙挤出人群,想快点离开,不知道光军找不到他,是不是正在着急。可这时,斜刺里伸出一只小手,牢牢抓着他的手腕,“壮士,不,神医,请问您的高姓大名,以后我和我们小姐日日为您焚香祷告,以报您的大恩大德。”声音很娇嫩。
回头一看,竟然是那个十五、六岁的小丫环,立即心生感慨,想起了那位强盗一样的六公主。你看看人家这小丫头,同样的年纪,这么有礼貌,可见人品高下不是看谁生的和地位阶级,而是看是谁教出来的。皇宫里教出来的,就是不如妓院里教出来的乖巧、懂礼貌,说话也中听!不比不知道,一比,高下立分!
可是,焚香祷告就不必了,感觉死人才受香火,他可无福消受。而且他即不是壮士,更不是神医,这种心肺复苏术和人工呼吸在现代再平常不过,这些古人就不懂了,解释也是白搭,不如不说。
他这样想,就轻轻挣脱了小丫环的手,纵身跃入水里,并不知道他这番做好事不留名,越发显得高深莫测。他一溜烟的游到了岸边,才一上岸,就看到了光军。
“大哥,你水性真好。”光军有些兴奋,“我和米店的掌柜交割完后就发现你不见了,然后看到岸边围了好多人,正好看到你去救云姑娘。”
“云姑娘?”高闯这才知道那个红衣姑娘姓云,不过管她姓什么呢,只是今天救了一条人命,感觉还是非常愉快的。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七章 同样是女人,差距巨大(中)
“是啊,她是金陵城里最红的青楼红袖招里最红的头牌姑娘云想衣。”光军带着些向往地说:“等闲的王孙公子就算堆座金山在她面前,想见她一面也是难呢。”
“那是因为金山还不够大。”高闯心里想,但不知为什么,转念又想到了花想容,愉快的心情登时变得恶劣了。他虽然学习成绩一向不好,但诗仙李白的这首文词最华丽,但意境最谄媚,最没有风骨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他只希望他救的不是花想容的祖先,否则应该让她淹死,从六百年前就否定她的出生。不过这位云想衣和现代的花想容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他刚才忙着救人,心无邪念,没注意到被救之人的容貌,现在细细回味一下,虽然云头牌的容貌还是没什么印象,不过她那个皮肤和身段都是一等一的,纤腰一束,胸部不是很大,不过摸来手感很好,弹性十足,虽然是隔着一层丝绸的肚兜。
一定不是一回事,一定是他被花想容迫害地得了妄想症。好在他回到了古代,可以远离那个女人,等他回去,这个混账的打捞沉船的可行性报告也会出来了,那时就会和花想容永远的拜拜。
“大哥,你是怎么救的云姑娘?我在岸上,看不见。”光军又问。
看着光军的兴奋,高闯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光军,我知道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应该有个女人,可是呢,这个云想衣,你就不要想了。不是我歧视妓女,我知道她们也是为生活所迫,是可怜人,可是她实在不适合你,等哥哥闲下来,帮你找个好老婆。”他确实不是看不起云想衣,毕竟这个年代,她不可能是自己自愿进入娼门的,不像现代有些女的,纯属好吃懒做,为了享乐而为妓。可是这云想衣想必身份很高,不是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光军想了也是白想。
光军的脸红了,连忙辩解:“大哥,我不是那个意思。”
高闯奇异的盯着光军,心想他从小就没看过张辉脸红,现在从他祖宗的脸上看到,实属不易,一定要多看两眼。光军更是给他看的害羞,连头也抬不起来了,高闯赶紧岔开话题。
“你会游水吗?”
“不会。”
“你整天在船厂工作,竟然不识水性?”高闯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竟然是这个回答。
“我是北方人,不会造船,只是会打铁。和大哥一样,我也是没家,到金陵来投奔舅舅,正赶上船厂急需工匠,这才被留在船厂工作的。”
“那你想不想学游水?”
“当然想啊。”光军极快地回答,“听说过些日子郑总兵就要下西洋了,我真想跟着去看看,可惜,选人的时候一定选不上我。”
高闯站住了,心里突然有个想法。既然他最好的朋友不能和他一起历险,那么他可以带着他的祖先过一场不一样的人生,况且和光军呆长了,他还真有点舍不得,光军不比现代的傻叉二子差,和他很对脾气。
“我也想去。”他干脆明说,“而且我不只是想想,我还要想办法。这样,从明天开始,我教你游泳,等你一学会,我们就和郑——总兵一起走,愿不愿意?”
光军差点跳起来。他当然愿意,这想法平时只是放在心里想想的,从没有奢望过实现,此刻听这位捡来的大哥说起,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知怎么就非常相信,于是满口答应。
高闯也很高兴,让光军带着他四处逛了一下,结果一喜一忧。喜的是他终于看到了皇城,忧的是他知道如果没有特殊的机缘是闯不进皇城去的。
回到船厂,天已经黑了,高闯休息了一会儿就去工作,秦淮河救人的事早就扔到脖子后面去了。苦思冥想了半天,还是找不到进入皇城的办法,又不能等到下西洋回来再说,那时候,六公主早不知道把圣物扔到哪里去了,也等于他回去的希望全部渺茫。
越想越烦,他突然记起头天那个仓库主事的手下,于是干脆跑到仓库去看看。一到仓库,看到平时灯火通明的地方竟然漆黑一片,感觉有些不对,要知道因为日夜赶工,仓库在夜间也是有人看守的。他很意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不过根据经验,对不确定的地方最好不要冒然前往,所以他只身回返,但才一转身,就觉得一股凉风扑面而来。
他下意识的一闪,躲过了这次偷袭,眼见偷袭的人又扑了过来,同时欲张口大喊,吓了一跳。他虽然不是干坏事来的,可他一个铁作厢的更夫,无缘无故跑到仓库区来,是无论如何也说不清的,所以他一把抱住来人,同时捂住对方的嘴。因为他是拧身做出这样高难度的动作,所以和对方一起摔到在地,趴在那个人身上。
那个人拼命挣扎,不过力量小得很,高闯一只手就能把他治住,“无论你以为我是谁,我只能说我不是坏人。我只不过想看看仓库主事的那个手下,因为他有点像我的一位故人。这样,我放开你,你别叫好不好?”高闯好言好语地问。
他的样子,想必那个人已经看到了,如果他跑了,会连累光军,甚至他的舅舅,所以不如想办法化解,实在不行,他再想别的办法。
“你们是不是想设下埋伏抓什么人啊?”他见对方虽然不挣扎了,但却不说话,只眼神闪烁的望着自己,连忙又说:“这个主意是谁出的,真是笨,现在仓库的模样和平时大不一样,真有贼也不会出现了。不过你倒聪明,懂得在外围设伏,可惜你抓错人了。现在你明白了吧?我只是个更夫,要真做贼也不会大摇大摆了对不对?你想,如果我真是坏人,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灭口,可是我现在放开你,你不要叫。”他心想要以德服人,所以摆出一副和蔼可亲、忠厚无害的样子,慢慢放开了手。
那人一得自由就推开身上的高闯,腾地一下坐起来,愤恨地盯着高闯,好像和他有仇。
至于嘛!高闯心想,不过是没有中你埋伏,压了你一下下,至于这么恨我吗?但是有个人肉垫子在自己身子下面是好,他根本没有摔疼,这人可能是为这个恨他。话说回来,他的身体竟然还很软。可是——可是这个人怎么有点面熟?难道他就是从远处看着很面熟的那位仁兄?
高闯一愣,也坐了起来,但他还没有说话,对方就恨恨地道:“高闯,我看你还跑到哪里去!”
高闯脑袋嗡的一下,差点当场昏倒。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八章 同样是女人,差距巨大(下)
这声音,这声音明明是花想容,难道自己受她迫害太严重,精神出现了问题?他以从来没有的速度站了起来,顺手拉起这个人跑到远处比较光亮的地方。这人步子小,被他拖得踉踉呛呛,到灯光下时已经气喘吁吁,根本没有力量反对高闯的行为,任高闯搬着他的脸在灯光下摆弄着细看。
灯光下,这人的脸清楚的呈现在高闯面前。红斑变成了黑斑,没有了超大的眼镜,男装打扮,带着帽子,还粘了两撇假胡子,但这些还是掩盖不了一个恐怖的事实——这人是花想容!
“你是谁?”高闯问,心里盼望这人是花想容的前世,这样他还有点活下去的勇气。
“把你打捞沉船的可行性报告拿来!”对方大喝一声,声音一大,嗓音立即变得细了起来,掩藏不住女性的声线。
高闯向后倒退了几步,彻底绝望了,原来男人果然是脆弱的动物,这么容易就产生了厌世情绪,觉得生活实在太黑暗了,他都跑到了六百年前,竟然还躲不开这个追债的。
“还有,你得把我弄回去。”花想容继续说:“这是你的责任。”
“为什么是我的责任?你是怎么来的?”高闯终于说出话来。
“因为你私自脱离我的监管。你忘记了,在你拿出可行性报告之前,在你把苏先生的投资赚回来之前,你要接受我的监管,上千万美元投进去了,又是最科技的打捞船,又是最先进的三维X光设备,难道因为一次失误就不做了吗?必须想办法赚回来!”花想容满脸愤慨:“你偷跑到南京,我只好追了去,结果看到你在广场装神弄鬼,我想抓你回来,可是你被包在大一团白雾中,我才冲过去拉你,一眨眼就被强行带到了这里。你说,你是不是有义务带我回去?”
原来,他在穿越的一瞬间看到的那个追来的人是花想容,是他最不愿意见到的人。为什么他最烦的女人却偏偏和他回到了六百年前?为什么让这个女人和他有同样的归属感?
看看花想容的脸,高闯感觉这世界太奇怪了。同样是女人,云想衣有着羊脂一样滑腻的皮肤,有让人想不动心都难的身段,而这个女人却是这副可怕的模样?同样是女人,差距怎么能这么大呢!
“你自己想办法吧?我并没有让你追我,而且回去的圣物丢了,所以我没有办法。”高闯耸耸肩,转身就走,只想快点离开。
“什么?丢了?我就知道你这种男人不牢靠。现在怎么办?你怎么能这样不负责?高先生、高闯、等等,你回来。”高闯头也不回地走,花想容在后面跌跌撞撞地追,和在六百年后的现代一个模样。
“别再追着我了,现在是大明朝,我们既然回不去了,干脆各过各的生活。”高闯火大的说,然后撒开大步就跑。虽然他现在暴露了行踪,花想容有可能再度死缠烂打,但是先逃掉一刻算一刻吧。
他一边跑,一边悲哀的想:“也许这个女人是他命中的天魔星。”有克星他不怕,为什么不来一颗漂亮点的克星,只要有个人模样也行,这世上的人还有比他要求更低的吗?
第二天他有心地打听了一下,了解猜测到花想容来到这个世界的大概。正如她所说,她是因追他而被无意中带过来的,她这个人一向风风火火,肯定是行动太快,让张辉和巴桑都没办法拦她,结果一脚踏到了大明朝。之后的经历他不知道,但这个女人有点才学,在现代就是什么金融财务的双博士,那么在六百年前的时代,想找个记账的工作太轻松了。所以那天郑和问起的时候,显得对她特别满意似的,最好郑和对她大为赏识,然后抓了她当贴身太监,扒了衣服一看是女的,当场一刀两段,或者为了这个可以的结局,他应该去告密!
再想,这也太狠了,她虽然讨厌,但还没有到死的罪过。可是她真是女人吗?这倒让他有点怀疑,回味了一下昨晚压在她身上的感觉,软是很软,还有点说不出的甜香,但感觉身上的肉一团一团的,也没觉得有什么女性特征。
想到花想容一得自由就慌忙推开自己的模样,高闯忍不住想笑。这女人一定是一朵老处女花,一定没有男人碰过,所以才会有那种反应,这真可笑极了。不过话说回来,她那模样哪有男人乐意碰,就算花钱也找不到人肯作出牺牲的吧!
从遇到花想容的那天起,高闯在守更巡夜时就加了小心,生怕再碰到她,可没想到三天来她竟然没有来找他麻烦,反而让他有点不适应。
那天晚上听说是要诱捕一个从仓库中偷窃的内贼,主意是管事的太监出的,和花想容没有关系,可见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脑袋再笨也不会笨到如此地步。可是,怎么才能参加郑和的船队呢?听说人员已经招募得差不多了,就差最低级的杂役水手了,难道他又要从最低级的做起?但就算这种职位,他也不知道要从哪里找到门路进入。
心思又拐回到正事上,高闯有些烦躁,决定第二天上街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下西洋他是一定要去的,哪怕和砖头土块一起进了压底舱,他也要参加这次了不起的航行!正想着,眼前一花,两条黑影突然闪到了一排木屋的后面,鬼鬼祟祟的。
咦,竟敢有人在他眼皮底下偷鸡摸狗,这还了得,真是不仅侮辱了他的人格还侮辱了他的智商!不行,一定要绳之以法!
高闯心里一喜,连忙把灯笼灭了,准备活动活动最近有些发僵的身体,偷偷跟在这两个人身后,可走着走着觉出不对了。
这两个贼的体形太小巧了,走路有点女孩子气,走一会儿还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明显是外行,其中一个说到兴奋处,大概嫌蒙面巾闷气,竟然一把扯下了面巾。
这小丫头,就算穿上了坎肩他也认识!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九章 皇城冷宫(上)
高闯迅速找到一个可以看到此地全局的高处,然后用力一敲手里的锣,大喊道:“有贼,抓贼啊!”
他突然大叫,不仅把睡梦中的和工作中的人都惊动了,那两个小贼也是吓了一跳,慌了神一样不知躲到哪里,看那模样是想在地上找个洞钻进去躲。高闯心中暗笑,可见只要是作贼的人都会心虚,被人发现后都是这副德行,皇族的公主也是一样。
他故意加重了脚步,向两只小菜鸟身后抄,像轰小鸡似的把她们赶到船厂侧面的一个小狗洞去。那是他无意间发现的,他这种身材是钻不过去的,能钻的话他也不钻,这是专门招待这位六公主的,谁让她抢他的东西,那个什么小蝙蝠的还说他有毒?不是他小气,而是这样的小丫头应该惩治一下。再说,如果她们慌不择路的跑,说不定真被抓到,那可就非他所愿了。
他要跟着她们,看有没有机会进到皇宫,好取回自己的东西。如果必要,他就采取暴力挟持,不过最好不要到那一步,这两个小丫头恶劣是有一点,不过还是很可爱的,要他一个大男人用这种手段对付小女孩,简直丢人丢到太平洋了。
看六公主和小蝙蝠顺利的奔向狗洞那边的自由,高闯撒腿就跑,用上了冲刺百米的速度,因为他要绕到大门那边去追她们。她们受了惊,多半是要回皇宫,那么他一出船厂大门,拐进一条小街就能看到她们。至于他进了皇宫后,船厂这边怎么交待,那就事急从权了,到时候再说。
果然,当他喘着粗气躲在暗处时,远远看到两个小身影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看样子确是奔皇宫而去。高闯连忙跟上,知道小蝙蝠有功夫,也不敢跟得太近。他倒不担心跟丢,因为小蝙蝠虽然是个练家子,公主却显然没什么实力,跑起来啪哒啪哒的,像个小鸭子,而且是气喘如牛的小鸭子。
眼见到了皇城门口了,两个小丫头拐进了角门那侧,高闯边追边脱掉了印着“铁”字的更夫外套,只剩下里面的中衣,放着胆子追近了些,就算他经过很多风浪,此刻也忍不住心里呯呯乱跳。
这里是皇宫,他可从来没进去过。这不是作为旅游景点的皇宫,是有真正的皇帝和皇后生活的地方,而且他是追在一名公主后面,偷偷地潜入。小蝙蝠虽然有些功夫,还会电视里才会有的点穴,可是心理素质太差,这时候早就没人追了,还是慌张得没意识到身后有人尾随,让高闯可以跟得很近。
就见公主和一个从角门探头探脑的太监说了些什么,那太监慌忙放了公主进去。高闯心念急转,一咬牙追了上去,在大门关上的一刻,伸手拦住。
那太监还没反应过来,高闯就一把捂住他的嘴,手里掏出一块铁牌迅速在他眼前一晃,指着远处六公主小跑的背影道:“噤声,皇上让我暗中保护公主,你胆子太大了,竟然做公主的内应。好在公主没事,现在且饶了你,不许把皇上派我跟着公主的事说出去,否则诛你九族!”
他说这番话冒着很大的风险,一来,假如所谓的六公主不是公主,而是个外号什么的,他就大事不妙。二来,假如这个太监不吃他的吓唬,或者想要仔细查看他的铁牌,他也会呜呼哀哉。而他又不能打昏这个太监,否则有外人入宫的事不久就会被发现。所以他赌的就是这太监不知道皇帝是否派了人跟着公主,也赌这位公主经常喜欢偷跑到皇宫外面,太监们早有默契却又无可奈何,更是赌这太监胆小,两边不敢得罪。
手中的铁牌是船厂铁作厢更夫的腰牌,和朱元璋时期皇城校尉的腰牌非常相似。他以前打捞沿船失败时,在那艘船上发现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一块腰牌,大约不到三寸的椭圆形,上有火焰形边框,背面写着篆文“守卫”、“随驾”等字样,是夜间值班的军士佩带的。
感觉这太监的身体软了下来,高闯暗出一口气,知道他赌对了。这让他又学到一招,千万不要让手下太过害怕权威,如果让手下在两方都得罪不起的势力下选择,而且有可能会没了活路,手下可能为了明哲保身而装假不知道,让不怀好意的人渗透进来。
目前,他就是不怀好意的人。
“做得好,我会保着你的小命的。”他大方的许诺着,然后头也不回的追了过去,就那么大摇大摆地进了皇宫,留下那个吓得筛糠一样抖个不停的太监喃喃地说着感谢大恩大德之类的话。
他长年生活在海上,方向感很强,不过这么一间一间的屋子、一个一个的回廊走下来,还是让他有点头大。而前面的两个小身影东一拐西一窜的,走着走着竟然没了,让他彻底失去了目标。他心里发急,又追出几条长廊,还是没见这两个身影,这时候他明白他这个乡巴佬迷失在皇宫里了。
他穿着的粗布衣服糊弄一下刚才的太监倒可以,反正这年代人的中衣都差不多,可是如果遇到巡逻的侍卫或者起夜的太监宫女们就不好办了。事实上,他已经惊险无比的躲过两次了,照那么下去,他早晚会被当作真的刺客给拿下,乱刀分尸、剁成肉馅,最后喂狗。
他躲在一块假山石后面,让自己镇静了一下,然后拿出挂在脖子上的多功能手表。这手表跟随他多年,和腿上绑的匕首一样,是唯一有幸没被公主搜走的东西。自从出了那件惊险的抢劫事件,他再不敢把表戴在手腕上,一直当宝贝似的贴胸而藏。此刻拿了出来,看了一下背面的指南针,向着一个方向走去。
这时候他无比后悔为什么上学时不好好读书,以至到现在不知道公主王子们应该住在哪个方位,不过琢磨一下,皇帝应该住的是坐北朝南的地儿,那么他的儿孙们应该是东或者西边,左西右东,左为上,右为下,古代重男轻女,就假设公主是住在东边得了。
他根本不懂,胡乱猜测了一下就向东去了,走着走着果然发现人烟稀少了起来,这虽然让他轻松,但也让他怀疑自己走错了路,皇城中对公主的保护不可能这么稀松平常,如果真是找错地方,他可就得不偿失了。他是为了找回东西而来,假如找不到公主而陷在皇宫中出不去,他的损失就太大了。
犹豫之中,前面突然拐过来一队侍卫,高闯躲闪不及,被看个正着,虽然他立即缩回了身子开跑,但还是有大把侍卫像鹰追兔子一样追了上来。
“有刺客!有刺客!”
“妈的!”高闯暗咒一声,“这么快就给老子定了性,还没看见个真模样就说是刺客,皇宫里果然没有天理。看来还是文明社会好,至少给人个说话机会,凡事都是无罪推论,封建主义确实应该打倒!”话说现世报,来得快,不久前,他还在诬陷六公主是贼,现在就被怀疑为刺客,让他跑的急急如丧家之犬,惶惶似漏网之鱼。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章 皇城冷宫(下)
也不管哪儿跟哪儿了,只要没人追杀的地方他就跑,远远看见一座大院,冷冷清清、孤伶伶的,朱漆大门上锁着一挂大铁链子,还挂着一个木牌,黑灯瞎火的也看不见写的什么,不过显然是没人住的地方。
高闯被追得没地儿藏,没地儿躲,虽然院墙很高,但院外有假山石和死树,于是他想也不想的翻墙而入,心想哪怕里面闹聊斋呢,也胜于被不明不白的乱刀分尸。
一落地,他就听到外面人声喧杂,显然有人追了过来。
他四面一看,见院子很大,但也荒败之极,对面一座大屋,门半掩着,急忙跑了进去,把门依旧虚掩着,蹲下身提防外面的动静。
他现在虽然暂时逃开了追杀,但是也把自己逼到了死胡同,如果双方大举冲进来抓人,他只有负隅顽抗一条路了。
“刺客跑到这里就不见了。”一个人说,因为是夜里,因为空旷,高闯在屋里也听得见。
“他不可能跑远,一定进了冷宫了,我们闯进去搜。”另一个人说,然后大门上的铁链响了起来。高闯一阵紧张,想回头在屋子里找找有没有趁手的家伙,好在打起来时不至于束手待毙。可才一扭头,就见身后有一个人站着,距他不过两步,正向他伸出一只手来。
那人是个瘦高个儿,气息轻浅、长发披散,一身雪白中衣,说不出的飘逸,像是从画中走出的人,可此时在这漆黑而阴森的空屋中出现却分外骇人,着实吓了高闯一跳。
他反应神速,一个反踢脚就把那个人撂倒在地,同时也伏在地上,“别动,否则宰了你!”他低喝一声。
那人突然被高闯摔倒,似乎很是疼痛,不过他叫痛的声音都闷在了喉咙中,显然比高闯还不想引起人的注意,而且他身上的热度和质感也同时告诉高闯,这不是女鬼,是个人。
“不要擅动!”院外,似乎是刚刚追来的第三个人喝道,阻止了晃动大门铁链的那个人,“没看到门上的木牌吗?那是御笔亲题的,擅入者死!” 话音一落,铁锁声立即停了。
“再说那刺客脚步沉重,不是个练家子,上不了这么高的墙。老高,他不懂事,你也不拦着他。”第三人又说。
“这小子手太快,我这不没来得及嘛!”第二个人回答,语气中讪讪的。
“老子不会轻功,可是长年在缆绳、软梯上爬上爬下,能在一分钟内徒手攀上瞭望台,这破院墙算什么?”高闯在心里回答门外的人,但同时也暗松了一口气,心想御笔亲题的事最好是真的,那样就不会惹来麻烦了。虽然他也是擅入,不过他不听皇帝老子那一套,也不归他管,他连老天爷的都不听,天子又算个屁!
又听了一会儿,外面没有动静了,似乎那些人在低声商量着什么,高闯再也听不清,只听到大门外再没有硬闯的声音,从门缝一看,那些侍卫连爬上墙看看的勇气都没有。再过了半晌,竟然一点声音也没有了,好像全部散开了。
高闯的危机暂时解除,低头看看还被自己制住的人,见他一双眼睛温温润润的,一点恶意也没有,反而充满了安慰之意,让人觉得眼睛的主人很诚恳善良,但同时也有点奇怪。
“我放开你,你不要叫,否则我死了也拿你当垫背,听懂了没有?”他威胁着问。
那人点点头,果然没有大吵大闹,而是慢慢站起来,招呼高闯走到里间去,然后姿态优雅地挽上头发,穿上外衣,竟然是一个面容俊秀、丰神如玉的年青男人。
高闯这个意外啊,没想过皇帝的冷宫竟然囚禁着一个男人,难道朱棣喜好这一口?可既然有断袖之癖、龙阳之好,为什么又要把他关在无人的冷宫里受罪呢?他自己的头发是剪得很短的,来到明朝后一直戴着帽子掩盖,所以会把这长头发的人误以为是女人。
“这是何苦呢?”那个人突然说:“无论你是谁派来的,回去告诉你的主子,不要如此了,只能徒增杀戮,于事无补的。三年了,就当我死了吧!”
高闯没听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干脆不说话,让他向下说。
“叔王已经得了天下,你们非要倒转乾坤,只能让生灵涂炭,这非是我所愿。叔王和皇祖父一样是马上的皇帝,以武力夺天下,你们就算拉了我去再立为王,也攻不下叔王的大明江山。”
高闯越听越糊涂,他不过是来找个小木偶,又和天下扯上了什么关系?
“叔王脾气暴戾刚硬,容不得半点背叛,一言不合就会大开杀戒。”那人沉重的叹了一口气,“其实只要不反抗叔王,以他那么聪明好胜的性子,他一定会做个好皇帝,会让我大明朝万国朝圣,四海归一。我要的,不过也是大明繁盛而已,我个人做不做皇帝,根本不重要。”
高闯彻底要晕,有限的历史知识在脑海里挣扎着,想浮出水面,只听那个人又说:“回去告诉你的主子,我要天下太平,大明强盛,叔王登极已经三年,看来比我做得要好。只要在叔王,不,应该是皇上不理智之时,有人可以不惜以死相谏,为万民、为百官、为苍生说句话就可以了。况且,叔王可杀我而不杀,是念着骨肉之亲的。你们三番五次来找我,企图复辟,无异于是逼叔王杀了我。三年了,就让我消失不好吗?你们的心我可以理解,以为叔王皇位不正,可是你们的心中难道只有所谓的正统,没有天下苍生和万民吗?难道你们非要逼我自尽,来结束这场没有结果的争斗,来救百姓、救天下吗?”
那人侧转过身看着高闯,眼神里又是骄傲、又是落寞、又是伤心、又是悲悯,看得高闯跟着他都有点心里不好受。可是这时,在他脑海里游了半天的知识碎片终于游上了岸。
永乐皇帝朱棣抢的是他侄子朱允文的天下,历史上说当年朱棣攻进南京时,皇城大火,朱允文烧死了,也有说是被朱棣杀死了,可他面前的这个人明明就是朱允文!原来历史都错了,朱棣没有忍心杀死自己的侄子,朱允文也没有跑到其他地方去,而是被朱棣软禁了起来!
这一瞬,高闯明白了一句话,据说是一个苏联大作家说的:没有人真正看见过历史!所以什么都可能发生。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一章 两代天子(上)
静默良久,听到外面确实没有了声响,朱允文点燃了一盏烛火。登时,房间内亮了起来,不用再凭借昏黄的月光视物。
他转过头,正巧看到高闯震惊的脸,见他一副非常意外的样子,暗吃了一惊,这才发现高闯即没有跪下,也没有施礼,就那么直挺挺地站在他的对面听他说话,更没有为刚才扑倒他的失礼行为而告罪的意思,一片浓重的疑云立即笼罩在了心头。
“你究竟是谁,你不是那些老臣派来的吗?”他向后退了两步,坐在了塌上,一手悄悄的伸到锦被之下,握住了一把短剑。
“显然不是。”高闯毫不在意地答着,环顾整个房间,发现这房里的摆设和房子的外观大相径庭。
从外观看,这是真正的冷宫,院墙和房子都破败而沉旧,在这春天的时节,院内竟无一花一草,冰冷清寂得没有一丝人气,可房间内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真正是皇宫内院的布置。
家具的设计简单稳重,落落大方,木头都乌沉沉的黝黑如漆,几乎看不到纹理,摸起来温润如玉,显然是木中之王的极品紫檀木。床塌、书桌、八仙桌、扶手椅、回纹香几、翘头案雕刻着龙纹、凤纹和其他植物的花纹,但这些花纹并不繁复,而是点到为止,典雅精巧,恰到好处奇+shu$网收集整理。坐椅的背板和条案上镶嵌着晶莹的玉石,尽显着皇家的气质。而八宝格上的蒜头罇、青花梅瓶、各式珠宝玉器,书桌上的笔筒、砚盒无一不是精品,看得高闯的口水差点直接落地。
这些个东西,每一件都价值不菲,他虽然不是鉴赏家,但长年从古物中寻找宝贝,早就练就了一双慧眼,此时他完全忘了身处险境,心里只想着要怎么把这些东西运回到现代去,要钱不要命的本质暴露无疑。
一边的朱允文看着高闯东摸西看,双目放射出贼光,先拿着他的笔洗爱不释手的抚摸一番,接着又去看他的茶壶,觉得简直莫名其妙,忍不住道:“你究竟是谁?来此做甚?”
高闯随便应了几声,又去研究床塌上的浮雕和透雕,对朱允文这位曾经的大明天子的话左耳听,右耳冒,根本没有入脑。
朱允文见高闯越靠越近,高大的身体带来极强的威胁感,一把抽出锦被中的短剑,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大喝一声,“退后,不然我唯死而已!”
高闯见眼前寒光一闪,以为遇袭,长年锻炼出的本能令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做出反应,一手扭住朱允文的手腕关节,迫他松开短剑,另一手锁住他的脖子,把他脸部朝下,直按在地上。
“你这是唱的哪一出?”高闯欣赏古董的活动被打扰,有点恼火。而且他已经尽力减轻力量了,但朱允文还是被按得连头也抬不起来,额上因为手腕的疼痛而出了一层细汗,可朱允文竟然很倔强,不停的挣扎和扭动,就像脱离了水面的鱼一样。
“不管你是谁,如果你——你要挟持我,妄图复辟,我宁愿一死,也不受你们的利用,使万民涂炭!”朱允文高声道。
“谁说我要挟持你,谁说我要复辟的?我对你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倒是对这个青瓷梅瓶很喜欢。”高闯说着放开朱允文,啼笑皆非,“你不要大声嚷嚷,回头再把那批人招来,我就走不了了。”
朱允文从地上爬起来,“告诉我,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到这里?”
高闯叹了口气,看在朱允文救了他一次的份上,也不隐瞒,“我被皇宫里的人抢了重要的东西,所以追进这里来了。”至于什么东西,无论朱允文如何问,他却不说了。
“是什么人抢了你?”朱允文皱紧眉头,“叔王一向过于信任太监,一定是他们抢你是不是?”
“那倒不是。”高闯脑海中浮现出一张俏丽的小脸,“是你的妹子,六公主那个小强盗!”
朱允文闻言愣住了,之后说什么也不肯相信皇家公主会私逃出宫,还抢人家的东西。
高闯道:“信不信也由你,但是你想想,皇宫守卫森严,如果我不是跟着她,怎么能进得来?告诉你,你这个妹子一定常常往皇宫外面跑,不然她不会那么轻车熟路,也不会有专门的太监给守门。还有,大明的律条那么严,天色一晚,走在街上都要用路引,否则就会被抓。如果我不是有特别重要的东西非拿回不可,怎么会冒险呢?”
朱允文被他说得哑口无言,站着呆了半晌,脸上浮现出向往的神色:“妹子?这个说法倒真好听。叔王的女儿确实应该算是我的御妹,可惜这位六公主年纪太小,我没有见过。”
“最好别见,是个天使面孔的小恶魔。”高闯咕哝了一句,“想来他们父女还真是像,她老子抢自己侄子的江山,她就来抢可爱大叔的宝贝。”
朱允文再度愣住了,对高闯的语言一时有些不适应,但他并没有发问,只是凄凉的一笑道:“帝王之家有什么好,倒不如平民百姓家,一家子叔侄兄妹,亲亲热热。”
高闯看他说的可怜,有点同情他,不过他目前自身难保,只得安慰道:“你叔叔对你不错了,我听说过好几段关于你的事,有的说你被烧死了,有的说你去当了和尚,有的说你逃到了海外,没想到你竟然还呆在皇宫里,而且看来没受什么罪。”他说着,又瞄了一眼房间内的东西,心想朱棣虽然软禁了朱允文,但看来对他还不薄。
他生在现代,又是草根阶级,虽然没有经历过大家族中冷酷甚至血腥的斗争,但多少明白一点,觉得在皇宫内廷、抢夺江山这样你死我活的血腥斗争中,朱棣没有赶尽杀绝,已经算是厚道了。
高闯这样想,可朱允文却走着其他的心思。他被软禁在皇宫里是一件极为隐密的事,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三年来,他还在世的消息已经被当年的旧臣知道。
叔王虽然以杀立威,用残酷的手段镇压了一批不肯降服的大臣,但还是有几位建文旧臣表面归顺,却内心存异。自从知道他还在世的消息,就不停的派人来救他,妄图寻找着让他重登大宝的机会。可是来了三次,被叔王逮到三次,由此线索还牵连出一大批无辜的人,血腥屠杀也持续了三次。
有时候他想,他还活着的消息是叔王故意透露出去的,叔王是以他为饵,想把建文旧臣恢复大明正统之心一举摧毁。有时候他又想,那些旧臣真的是为了大明江山吗?恐怕是为了他们心目中所谓的正统与非正统之争吧?又有谁把他、把百姓放在心里呢?他虽贵为一代天子,也不过是人家手中的棋子,生死都由不得自己。文人骚客常把笼中鸟比喻成女人,他何尝不是如此,想飞出这皇宫大院都难啊!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二章 两代天子(中)
一转眼,朱允文看了看高闯,见他又去研究房间内的摆设,似乎对人一点兴趣也没有,开始相信他真的只是无意间闯入的了。
“你还不离开吗?”他试探着问。
“那些侍卫不会轻易走掉的,我现在出去是自投罗网。”高闯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我要等明天白天观察一下地形,晚上再离开。再说我东西还没拿回来呢,怎么能现在就走!”
“你真的要去找御妹的麻烦吗?”朱允文有些吃惊,觉得面前这个人跟他所见过的大不相同,仿佛天不怕地不怕一样,认准目标就非要达到不可,心里有些钦佩,又有些羡慕。
“不是我要找她麻烦,是她找我麻烦,假如她不强抢我的东西,我怎么会来到这里,管你是死是活都和我没有关系。”
“那东西很重要?”
“是救命的家伙。”高闯戏谑地瞄了朱允文一眼,“难道你要帮我?”见朱允文沉默不语,笑道:“我就知道你不会帮的,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就只有自己的力量,不指望就不会失望。”
“你不怕我叫人来捉拿你?”
“你要明白一件事。”高闯放下手中的一件玉器,“怕什么就会来什么,所以永远也别怕,因为怕是没用的,有倒霉的事尽管来,老子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总会有活路出现,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找得到。”
他说得豪爽,朱允文不禁也跟着热血了起来,不过此时却心中一动,不禁暗叹一声,犹豫了下,终于还是踱到了桌边去。
“我看你很喜欢瓷器,那你应该看看这个。”他说着拿起一个乳白色的瓷瓶,递给高闯。
高闯上前几步,拿在手里,见这瓷器的线条和颜色看来都格外柔美,烛光下细看,釉料上有微小气泡,散发着光亮,洁素莹然、极为美丽,不禁脱口而出:“这是甜白啊,极品瓷器!”分辨古董是真品还是赝品他不懂,但是他能认得出这大概是什么东西,反正现在他是身处大明皇宫,这瓷器自然不是赝品。
朱允文没想到这个看来粗豪的人竟然所知甚多,心下略有不忍,但一想到大局,强逼自己硬下心肠,微笑道:“你很有眼光,那你再看看我的玉枕,可看得出是什么宝物吗?”说着,把身体一侧,让高闯走到塌边来,待高闯向塌内弯下身去时,他顺手摸出塌边暗格中的短剑,对着高闯的后心挥剑便刺。
短剑是一对,是他用来对付自己的。他想过,当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的时候,他唯有自尽才能解决一切争端,而刚才他有此打算时,却被高闯打掉了手中之剑。现在高闯知道了他的身份,如果泄露出去,就算他死,恐怕也会引起不小的纷争,所以只能除掉这个无辜的闯入者。
眼见着锋利的短剑就要刺入高闯的后心,朱允文略微一窒,而就在这不到半秒的犹豫中,高闯已经灵活的向侧一闪,脚向后踢,反手抓住朱允文的肩头顺势一带,第三次把这位废皇帝死死按住。
“如果我愿意,可以现在就拧断你的脖子!”高闯有些火了,“你先是救我一次,然后就玩自杀,现在又要杀人,你脑子有毛病吗?”
朱允文一击不中,心里又悔又恨,倔强着不说话,只挣扎了两下,干脆趴着不动,对生命充满了厌倦。
“朱棣的名声不大好,可依我看,他应该抢你这个皇帝,否则以你的性子,还不知道要把大明带到哪条路上去。你他妈的给我起来,别装死。你是小孩吗?赌什么气!”高闯一甩手,把朱允文拎了起来,往床上一顿,让他坐在那里,“别逼我给你来硬的,说说为什么要杀我!”
“杀人灭口,拯救万民。”朱允文淡淡地说,好像刚才偷袭的人不是他似的。
他这前半生一直面慈心软,不仅丢失了皇位,更使许多遗臣惨遭屠戮,刚才他又是一时心软,救下了高闯,哪想到这善意却是害了他。高闯知道了这天大的秘密,早晚逃不了一死,假如他没有救他,说不定这人还有一条活路。谁说心善就一定是好事来的?一个善良的人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
高闯立即明白了朱允文的意思,不怒反笑道:“杀一个人是杀,杀万民只是个数目,不要说杀我一人,顾全大局,同样是命,没有多少贵贱之分。看你这意思还觉得自己怪伟大的,其实你根本就是个软蛋!”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你不泄露我的所在!”
“我为什么要泄露?好让你手下那些老糊涂利用我?”高闯嘲讽地笑,“现在已经是永乐三年,天下大定,朱棣马上就要派郑和出使四海,显示王权和天威去,你的手再大也翻不过天来了。你已经不重要了,老实呆着你的,我只当没见过你,不然我现在就了结了你,让你安心的去,省得你背后给我下刀子。”
听高闯直呼皇上和总管太监的名字,听他说起出海的事,每一句话都让朱允文震惊不已。原来他才过了几年不见天日的生活,天地已经不是他原来所见的模样了。看高闯一双亮闪闪的眸子瞪着他,朱允文突然觉得面前的这个人身上有一股天生就让人信服的力量,明白他绝不会说出他的所在,不由得一阵安心。
想想自己对这个人的态度如此反复,有一丝不好意思,恭敬地问:“英雄的大名是?”
“怎么?明年的今天给我在院子里烧纸吗?”高闯没好气地说:“看你的模样也就二十五、六岁,以后叫我高大哥就行了,至于你的身份地位,老子根本不放在心上。话说回来,以后我们也不会见面了,你就是叫我大爷,我也听不见。”
“我今年二十八岁。”朱允文静静地说,也不着恼。
高闯挠挠头。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而朱允文这个人软弱、犹豫,但同时善良、脾气好,刚才做的那些事,似乎都很为难似的,现在认罪的态度又那么好,倒让高闯不知道怎么办了,只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至于他让一个与他同龄的前皇帝叫他大哥是否妥当,根本不在考虑之内。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三章 两代天子(下)
“你说郑和出使四海是什么意思?”房间内尴尬了半晌,朱允文终于问道。
“我是给你免费提供咨询的吗?闭嘴!”高闯正顺着门缝向外看,准备天一亮就研究一下地形,然后想办法找到六公主那个小强盗,再然后就溜之大吉,自己清清白白一个大男人,犯不着掺合他们皇宫内的肮脏勾当。
可是正想着,院外似乎又传来一阵异响。他用手比划了一下,阻止朱允文再度发问的企图,凝神细听。这一次不是嘈杂的喧哗声,而是清脆的铁链声响了起来,好像有人正打开大门上的锁。
大门不是挂着“擅入者死”的御笔亲题的木牌吗?是谁那么大胆,敢直接闯进来?
“是叔王!”朱允文突然在背后说,解答了高闯心中的疑问。
“你必须躲起来。”朱允文快速站起,在房间内环视了一下,指着屋角的一个屏风道:“躲到后面的暗间中去,快点!”
高闯怀疑地看着朱允文,一时没有动。没错,这个废帝是个书生气的硬骨头,按理说这个脾气的人肯定不会卑鄙,可他刚才还想暗杀自己,保不准又为了什么万民而牺牲自己这个“刺客”。
正犹豫着,院外传来“嘎吱”一声,因为还在黎明前时分,所以听得特别清楚,那是大门被推开的声音。
“快点躲起来!”朱允文急了,压低声音说:“是叔王来了没错,我平时的生活起居都是郑和最信任的手下杨敏照管,但即使是他,每次也都是翻墙而过,没有人敢开门进入的,除了叔王!”他急得直扯高闯的手臂:“叔王见到你必杀,就算你不怕,也会连累你的家人,先躲一阵吧!”
高闯见他的焦虑不像做伪,一咬牙,跑到床塌处,把两柄短剑都抓在手里,然后迅速拐入屏风后。那后面是一个小小的隔间,仔细一看,竟然是厕所。高闯自来到大明,就是觉得这里的起居环境没有现代那么方便,尤其卫浴设备极差,可此处却比船厂里的厕所强多了。朱漆描金的马桶,丝绸的坐垫、手纸软软的似绢一般,比他平时用的草纸强上何止百倍。房间里也没有臭味,反而弥漫着一股甜甜的花香,这情景让“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句一下子从高闯没多少墨水的脑子里窜了出来。
脚步声近了,好像是两个人,高闯连忙把短剑握好,在屏风后找了个最佳观察位置,保证他可以看到外面,但外面看不到他,然后在茅厕里专心候架。
门开了,两个人走了进来。
前面的那个人大约四十多岁,身材高大,走路的时候昂首阔步,脸上的胡子短而整洁,眼神精光灿然,神色阴鸷而坚定,长得倒不是多么好看,但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举手投足间君临天下的气势就自然散发出来,虽然只穿着一件蓝色便装,没有描龙绣凤,但不用猜也知道此人是谁。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同样高大的人,三十多岁,神态恭顺而沉着,额宽鼻小,没有胡须,虽然那天在船厂只远远见过一眼,但高闯还是一下认出这是郑和,官居四品的总管太监。
“允文,还没睡吗?”来人说,声音冷淡而平缓,听来颇有点威胁感。
“回叔王,今天夜色好,允文这才想穿衣赏月去呢。”
“天快亮了,才去赏月,倒也稀奇。”朱棣淡淡的,也不向房间的深处走,一撩衣袍的下摆,坐在郑和搬来的扶手椅上。
“太孙殿下,请称呼陛下为皇上。”郑和始终低着头,但不卑不亢的提醒朱允文,但对朱允文却是用他登极前的称呼。
高闯看不见朱允文的脸,但听他似乎轻笑了一下,语气里又是自傲又是伤感,“我并非不承认叔王的天子之位,只是——叔王不杀我,就是念在我是他的亲侄儿,在这个地方,只有我们叔侄的血脉之亲,没有皇上,也就没有纷争。”
“三宝,无妨,随他去吧。”朱棣说,声音里还是没有什么感情,但语气却软了下来,不像刚才冷冷的,带着质问、怀疑的语气。
“叔王没有睡好吗?快上朝了,还到这里来。”朱允文问。
“是没睡好。”朱棣也不拐弯抹角,“昨晚宫里有刺客出没,朕如何睡得安稳?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贼子,希望不是逆臣就好,你——没事吧?”
“允文没事,谢叔王挂念。倒是听到了一些喧哗之声,不过半晌也就散了,允文还以为是宫人内斗,但叔王挂在院外的亲笔御题是臣侄的护身符,允文没什么好怕的。”
高闯听他们叔侄唇枪舌剑,没什么兴趣,不过对朱棣这位枭雄式的皇帝很是好奇,再说他的家乡天津正是这位皇帝所设,忍不住想把他的长相再看清楚些,于是移动了一点位置。但才一动,就觉得朱棣的目光冷电一样射了过来,吃了一惊,当场僵住,奇Qisuu.сom书心想古代和现代是不同的,那些神秘失传的武功不是他能理解的,他对自己的一招制敌术虽然有信心,不过这种近身肉搏在古代的用处不大。想到这里又想起了小蝙蝠,想到那个兰衫小姑娘让自己一下变成木偶,实在是厉害。
好在朱棣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进一步深究,似乎没有发现高闯的所在,只对朱允文道:“你知道就好,出了这个院子,朕皇兄的血脉也就断了。朕与你父一母所生,|奇-_-书^_^网|让他泉下生憾非朕所愿,你好自为之。”他说着站起身来,看着窗边泛起的灰白之色,语带双关地道:“天已经亮了,不可能再回到昨夜赏月之时了,还是安心睡下吧,这是天道,无可逆转。”
“既然如此,何不把臣侄的门窗都打开。”
朱棣本来起身要走的,听朱允文这话又回过身来,“你该知道,不是朕不打开门窗,是窗外烦扰,树欲静而风不止,要怪,就怪多事之人吧。”
“叔王!”朱允文突然激动起来,扑倒在地,抱住朱棣的腿,“别再以我为饵了,任我生死自便吧,叔王!叔父!皇上!”
朱棣皱紧了眉头,似乎觉得这声“皇上”相当刺耳,躲在一边的高闯见他面色阴晴不定,看来相当矛盾和挣扎,“容朕想想,允文。”朱棣慢慢地说,声音又一次变冷,“你要知道,别人逼朕就是逼你,朕得保证你不会和朕直面相对,否则那一日便是骨肉相残之时,不见血是不会罢休的,你最好求老天不要有那一天!”
“叔王!”
朱允文又叫了一声,声音中隐隐有了哭意,朱棣似乎心软了,声音平和下来,“你这个孩子,从小就耳软心活,犹疑不定,所以才会让一批所谓的老臣左右,否则怎么会有今天?当年父皇选你登上大宝是错,你逼迫叔王是错,战场上贻误战机还是错,如今——别再错了。”说完,不等朱允文再说什么,快步离开。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四章 牢狱之灾(上)
“皇上,皇上,真的不问问太孙殿下了吗?”郑和锁好了院门,低声问道。
朱棣负着手,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冷哼一声道:“朕只要确定此事与他无关即可,屑小之辈,朕哪会放在眼里。允文不善掩饰,朕可确定,他不知此事。不过三宝——”他停下脚步,“允文的房里藏了一个人,你去杀了他,但不要在允文的面前,引那个人出来,碎尸万段,尸体拿去喂狗!”
“原来皇上发现了。”郑和躬了下身,“臣送皇上回宫后就去,那个人跑不了,臣也一定不会让太孙殿下知道的。”
“你就去吧!”朱棣道:“朕自己回去就行了。”
“臣要护架。”
“不必,千军万马都难不住朕,几个乱臣贼子,朕还不放在心上!”
听朱棣那么说,郑和躬身退下,远远地望着朱棣伟岸的身影隐没在皇宫重重的长廊之中,心下感慨万分。他十二岁净身后,就成了皇上的近侍,当时的皇上还是一位年青的王子,称为燕王殿下,二十多年了,他是和皇上一起出生入死过来的,他们间的感情远非君臣、主仆那么简单,而是亲人和兄弟,所以没有人比他更了解皇上。
世称皇上残暴,但他知道那是皇上的性格决然果断,极易被激怒所至,绝非天生好杀嗜杀,而皇上是最重骨肉亲情的,就连抢夺天下的大业,一向果断的皇上也一再犹豫,最终才做出决定。他知道皇上对此事是多么矛盾,也知道皇上连他这个下臣都恩宠无比,如非迫不得已,是不愿伤害自己的亲侄子的。所以他要为皇上分忧,无论做什么,他也绝不会让皇上进入与太孙殿下必死之一的局面。
因此,拦路的人,碍事的人、知情的人都要死!
这么想着,他毅然返转回冷宫,轻轻一跃从墙头飘然而入,飞身上了屋顶,拿下一片琉璃瓦向屋内看去。院外的侍卫,早在皇上来之前已经被杨敏撤走,他即不用担心有人会看到他的举动,也不担心太孙殿下藏着的那个人。听那个人的气息,身体很好,但是个普通武夫,不足为虑。
只见房间内,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从屏风后的暗间走了出来,手上的两柄短剑寒光烁烁,正是太孙殿下的防身之物。此时太孙殿下的心绪似乎还没有恢复,一直跪坐在地上,这个人就那么拿着短剑一步步走了过去。
一瞬间,郑和以为这男子要杀了太孙殿下,犹豫着是否出手干预。假如让这个人杀了太孙殿下,那么皇上就不会为掩盖这件事情而殚精竭虑,也不会再为如何安置太孙殿下而发愁,到时候他直接宰了这个人,所有的事就一了百了。可是,他真的能允许自己看着这个行为古怪的人杀了皇亲贵胄吗?皇上何等精明暴烈的性子,怎么会饶他?
正犹豫着,就见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太孙殿下身边,一伸手,却是拉起了他。
“有事说事,男人大丈夫,别婆婆妈妈的。”高闯说。
怎么?这个人是谁?竟然这样不客气的和太孙殿下说话!看来不像是建文遗臣派来的,倒像个误闯皇宫的、胆大包天的贼。
“你不是像个娘们似的哭了吧?”高闯见朱允文始终低着头,又问。
朱允文摇了摇头,脸孔雪白,眼神涣散,但却是没有哭,只是失魂落魄地走回到塌边,颓然坐下。高闯在这一瞬间动了恻隐之心,他见多了这种神色,那些在海难中失去亲人的人,那些损失了唯一船只的船长,那些耗尽了所有的钱财和希望,却没有获得任何报偿的打捞船,那是对生的厌倦和对前路的绝望。面对这些人世间的悲惨,他已经练习得心硬如铁,如今面对这个文弱的废帝,竟然软了下来。或许是因为他亲眼目睹了帝王家的挣扎与无奈,也或许是因为朱允文救了他,反正他是想帮忙了。
“你这对短剑不错。”他凑了过去,坐在矮几上,“非常锋利,而且镶珠嵌玉的,值了老钱了。剑鞘在哪,拿给我看看行吧?”
朱允文的心空落落的,根本不介意高闯有什么要求,机械的回过手,从床塌的背板边上把两个剑鞘拿起,递给高闯。这是他刚才匆忙收起的,否则被叔王看到,就会意识到他藏着一个“刺客”。
高闯接过剑鞘,暗吸了一口冷气,心想这哪是剑啊,明明是价值连城的工艺品,真正杀人的凶器绝不会那么华丽,越是粗砺低级的东西才越是致命,现在他手里握着的,不是命,是钱。他忍不住摸摸绑在腿上的家伙,那是他的匕首,每个水手都会随身携带,在水底遇到危险的动物和敌人,或者被水草和绳索缠绕,这是救命的东西,虽然只是冷冷的金属,却也是伙伴,在他的心里,比那对短剑更值得拥有。当然这剑实在是值钱,他也要。
“看在你救我一次的份上,我指给你两条路。”他对朱允文说:“可以让你得到自由,不再像鬼魂一样给人关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
这句话朱允文听见了,蓦然抬头看他,眼神中涌出一股希望,但随即想起自己的处境,又黯然下来。
“你真没有做皇帝的气质。”高闯叹了一口气,“这么容易放弃,这么容易妥协,残忍、坚忍和容忍一点也没有。说实话,你那个叔叔比你强多了,天下本该就是他坐。”
朱允文不说话,可是房上的郑和却听得奇怪又震惊,一方面这个人提起皇上一点尊敬之意也没有,另一方面却好像赞扬皇上登上大宝是理所应当之事,让人分辨不出他究竟是哪一派的。
“说来听听。”朱允文虚弱地应了一句。
“你的出路就在这两把短剑上。”高闯认真地说:“一,你用这柄剑自杀,这样你的灵魂就自由了。别急,听我说完。二,你把短剑送给我,我给你出个主意,包你以后海阔天空。”
“拿去。”朱允文本就没指望高闯有什么好主意,因此对这两柄短剑也不在意:“你只要答应我不外泄我的秘密,什么都由得你。”
“我没闲功夫管你们老朱家的事。拿了你的东西,自然给你想办法,我这人从不欠人家的东西。”高闯说:“你应该知道皇上家富有四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如果只是东躲西藏,早晚被人发现,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是包不住火的,所以你的出路就在于离开大明的土地,走得越远越好,让那些想利用你的人找不到你,也别在这儿跟你叔叔起腻。但是如果你从陆地上走,人多眼杂,保不齐就被发现,所以你应该走水路,还不是内水,而是外海。现在就有一个绝好的时机。我刚才不是和你说,你叔叔要派郑和下西洋吗?你就跟了他去,然后带点金银财宝,再带俩美女,让他远远的把你扔到一个小国不就万事大吉了?”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五章 牢狱之灾(中)
高闯说完,老实不客气地把两柄短剑别在后腰上,完全不理会呆住了的朱允文。而房顶上同样呆住了的郑和却想,原来事情就那么简单吗?这样就可以轻松地解决了难题吗?皇上不忍杀,却又不得不杀的局面可以就这样化解吗?
“出海?”朱允文压制着兴奋,疑惑地问。
“是啊。”高闯看天色还早,干脆给他解释,而且他本人热爱大海,提起海洋的事就滔滔不绝,“你们这儿的人呢,有一个错误的观点,认为中国——不是,大明的国土就是土地,要知道海洋也是国土的一部分,也必须要捍卫,不容他国染指半分。陆地延伸到海下,这叫大陆架,算了,和你说你也不懂。”高闯险的和朱允文讨论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的问题,“你只要记得,陆地上有的,海里都有,海里有的,陆地上却未必。就是说海洋虽然有着巨大的危险,也有着巨大的财富。控制了海路就控制了天下财富的一半。但是,我们扯远了,你现在要想办法让你叔叔同意你随郑和离开,假如他真的不忍杀你,这是最好的办法。”
朱允文认真听他说着,脸上慢慢露出喜色,“这是个好办法,谢谢你,高兄。”
高闯正在喝水,听到这话差点喷了,一个皇帝啊,虽说是废帝,竟然称他为兄,这泡吹的!
“可是我没听说过这件事,你讲给我听,可好?”朱允文有些不放心地问。
高闯闲来无事,把自己在船厂的所见所闻和朱允文说了一遍,最后说:“人多眼杂虽然不好,但凡事可看另一面,这样也比较容易混上去。你想那么多货物,那么多人,谁会注意单个的人呢。我看过船了,最大的那几条九桅船,怕有上千吨的载重量,这样的规模,至少要有两万上下的人才能成行,可惜我看不到随船士兵的训练情况,不然会有更多的消息给你。怎么样,你那两把剑的价值赚回来了吧?”
朱允文根本不在意那两柄剑,也明白高闯是为了还他一个人情,但高闯所说的事对于他而言是太新奇了,忍不住道:“我大明有水军,可惜我没有亲眼见过。”
“你要能跟着去,自然就见到了。事实上,不应该只带水军,毕竟到了其他国家要上岸的,那些外国人还没开化,不文明得很,军队必须有陆上的作战能力,这样算来,应该是海军陆战队。”
“海军陆战队?”
“就是船队搭载的能登上陆地作战的士兵。”高闯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道,心想这些古代人虽然有大智慧,但在文明程度上确实不太发达,怪不得现代人回到古代就有先天优势:“不过我看船队中还有马船,如果对方想比划比划,一定会有对付的法子。但是这对跟去的舰队护卫就有要求了,要熟悉水性,还要能忍受海上艰苦的生活,同时精通步骑作战,简直是复合型军人才行。而且还要考虑登陆部队与海上力量协同作战,不能让不怀好意的混蛋们切断两方的联系,是不是?”
朱允文哪懂这些,只是茫然地点头,高闯说得兴奋,继续道:“你当出个海那么容易吗,海上和陆地不同,危险也比较多,有许多要注意的地方。比如武器的配属问题,军队装备上应该依照外洋作战的特殊环境做相应的改进,要尽量携带轻便的武器。大明应该有火器吧,那就还要在金属武器及火药防潮防锈蚀方面下功夫。还有,你得带着马吧,马生病了怎么办?到了外边,能不能适应当地的天气,要注意的问题太多了。最重要的,这么多人要怎么有效管理,人在海洋上,如同在孤岛上,必须团结协作,否则任何一个最微小的意外事件都可能是致命的,如果有一个哗变,那打击可是灾难性的。”
他说得朱允文一愣一愣的,伏在屋顶上的郑和也频频点头,忽然觉得这是个人才,起了不杀之心。
“高兄以前做什么营生?为什么懂这么多海上的事呢?”朱允文问出了郑和也想知道的事。
高闯笑了起来,有一丝骄傲地说:“从十六岁开始,海就是我的家,船就是我的房子,呆在海上的时间比我呆在陆地上的时间还长,你说我是干什么营生的呢?”
朱允文兴奋了起来,只觉得自己这一生从没这么畅快的说过话,不停的问高闯海上的趣闻,高闯一看反正也出不去,干脆一一作答,就连屋顶上的郑和也听得津津有味,直到太阳升起时才惊觉。
“若是高兄也一起上船就好了。”朱允文又一次说出了郑和心中的话,而此刻他心里也有了计较,于是跃下屋顶,从窗户突袭而入,一下就治住了高闯。
高闯瞪着郑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里那个恨啊,决定闲下来要学点武功,哪有这样的,一上来就点人家的穴,让他像个木头一样不能动,空有一身擒拿本领,却因为被突袭制住,无法施展。
“郑和,你,大胆!”朱允文吃惊之下,跳过来护在高闯身前,“你干什么,快放开我的——朋友!”
“太孙殿下,对不起。此人正是今晚的刺客,缉拿要犯是卑职的职责所在,恕不能从命。”郑和不卑不亢地说,一转身就轻巧地绕开朱允文的阻挡,把高闯抓到身边,可因为高闯身材高大,也不那么轻便。
“郑和,你不能带他走,他没有罪,求你放过他吧。”朱允文急了,“你不放他,我——我一命抵一命。”他边说边四处寻找可以威胁人的武器,可他唯一的两柄短剑已经在高闯身上了,找了半天,只拿起了一件瓷器对准自己的脑袋。
高闯见这位废帝如此义气,也有点感动,但看他要把那么好的东西当砖头砸,又觉得这皇上家的人都是败家子儿,可他不知被点的什么穴,连话也说不出来一句,只能干瞪眼。
朱允文见高闯神色焦急之极,以为他是担心自己,更是起了以死报知音之心,拿着那珍贵无比的瓷器照着自己的脑袋猛地砸去。
哗啦一声,朱允文的脑袋没事,原来是郑和以身上的玉佩击碎了瓷器,可那件极品“甜白”却完全毁了。高闯痛心疾首,简直不忍看下去,而郑和一闪身,把朱允文也点住了。
“对不起,太孙殿下。”他毕恭毕敬地说:“刺客要请皇上下旨处置,但我答应殿下,看在他是殿下的朋友的份上,我会为他说情,皇上不一定会杀他。”
“你,你,不要骗我。”朱允文不能动,却还能说话,“告诉叔王,我非是威胁叔王,但这是我唯一的朋友,倘若杀了他,我,我活着也没有意思,让叔王念在疼爱我的一片心,饶了他吧!”
“是,殿下的话我一定带到。”郑和顿了一顿说,“再过半个时辰,殿下的穴道自解,劝殿下不要做傻事,您知道皇上的脾气,哀求或者可以,倘若苦苦相逼,反而没有好处。”说着,不等朱允文答话,扛起高闯走了出去,就算高闯有些份量,他也跃墙而过。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六章 牢狱之灾(下)
郑和并没有把高闯直接交由皇上处置,而是先把他送进了大牢,而且没关进天牢,而是刑部的一间普通牢房。
这里的主事老铁是他以前的一个部下,骁勇善战、屡立战功,后来因为喝酒而误了一件大事,差点被开刀问斩,但被他保了下来,安排在这里做了个牢头,对他非常忠诚。
“老铁,把他安排在方便监视的牢房里。”他吩咐,“你亲自盯着,他呆在这里几天,你就盯几天,家里的事安排一下。”
“宝爷,我又没家没业的,有什么好安排的啊。您就放心吧,他就算放个屁都不会逃开的我监视。”老铁见到自己的老上司和恩人分外高兴,更高兴他能帮上忙,“我就把他安排在最南头靠里那一间,隔一道墙,那边有个小屋,能听也能看到这边,这边还发现不了。我就坐在那屋里,吃喝拉撒都在那儿解决,肯定给您办好这件事。您等着,我先把那牢房里的人换到别处,单给这小子开一间。”他说着指指被扔在地上的高闯,此时的高闯被点了睡穴,完全人事不知。
“不必,我就是要看看他可不可靠,能不能保守秘密。对他一切如常,即不用善待,也不用寻衅,如果有人来看他,也照你们的老样子,千万别有一点对他不同之处。但是,来探监的人一定要派人跟着,打听一下底细。”郑和若有所思地说:“假如你听到他和别人说了什么犯禁的话,这牢里的人一个也不能放出去,你——也要完全忘记才行,懂吗?”
老铁虽然是个牢头,但也是军中闯荡过来的,什么风浪没有见过,此时见郑和说得郑重,连忙说,“自从上回宝爷救了我一条小命,我这耳朵就落下个毛病,有的能听见,有的听不见,放心吧宝爷。”
郑和点了下头,看向地上的高闯。他刚才搜过此人的身,除了那两柄短剑,还有两把极其锋利的匕首绑在他腿上,另外就是脖子上一个奇怪的东西,扁圆的,鸡蛋大小,上面突出了许多金属的小疙瘩,一直在滴滴答答地响着,里面还有两根细针在动,背面似乎是一个指南针。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有点像水运仪象台,但相比那个巨大的东西来,不知道精巧多少倍。
这件东西和这个人一样怪异,郑和疑惑之余,已经把这些东西都收了起来,准备一会儿呈给皇上。他之所以没有直接把高闯带去,是因为皇上性子暴烈,可能不由分说就杀了这个人。可他觉得这个人是可以利用的,过些日子的出海之举,之前没有任何人做过,也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参照,这个人似乎对海上生活极为熟悉,对随船队守卫的见识也颇为独到,应该是个可造之才。倘若皇上真不能留着他,从西洋回来之后把他杀了也是一样。
还有,这个人身上有船厂的腰牌,这就说明他在船厂里做事。可他这样的能人为什么会委屈在船厂?又为什么对他即将的远行那么有兴趣?他是什么人?是来坏事的吗?这些目前都还是个谜。
又嘱咐了老铁两句,郑和匆匆回去皇宫复命。而这边,高闯就这么被送到了牢房中,穴道自解时正看到同牢房的几个人蹲在他周围好奇的看他。
刚才被郑和提来的路上,他就知道他是被下了大牢了。进监狱对他不是新鲜事,新鲜的是他做了六百多年前的监狱,没想到他来到大明才不过十几天,经历竟然已经如此丰富了。
他这个人在陌生的环境中从来都采取一动不如一静的策略,所以根本不起身,只是转动着脖子看看周围的人。他发现牢房很大,似乎是最里面的一间,两面是土墙,另两面是以粗木和锈柱子组成的围栏,除了同牢的人看他,对面牢房有好事的,也从铁栏的间隙向这边张望。
味道,那是臭的不用提了,也不知道是传自身下的烂干草,还是围着他看的人,一只老鼠大摇大摆的从他胸口上爬过去,看样子都肥得跑不动了,肯定是和这里的人相处很好,毫不怕人。
不用摸,他就能感觉到跟随了自己十年的匕首没了,腰后的短剑也没了,重要的是胸前的多功能手表也没了,肯定是被郑和搜了去。他现在没有力气沮丧,话说回来,哪有进监狱前不被搜身的,只是他觉得这一趟赔惨了,不仅要找的东西没找回来,结果又丢了新的东西,还把自己弄到牢里来了。
在这个地方,大概越狱不难,问题是郑和一定会派人死盯着他,看来还要想其他法子才行。他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命运,但他这个人是到死都要挣扎的,不会就这么让人拿走他的小命。
“闪远点,别挡着我呼吸新鲜空气。”他长出了一口气说,之后自嘲地轻笑一下。新鲜空气,哪里有?但是稀薄的臭气,也比这几个浓缩了精华的人强。
“你会说话?我还以为你是个哑巴,要不就是吓傻了。”一个小叫化子说。不过,这牢里所有的人都像叫化子,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这让他无比怀念在现代的监狱生活,至少牢服还是很干净的。
他突然说话,吓着了围着他的人。这些人自然闪开了一条缝隙,让高闯可以看到刚才没看到的地方,也就是本牢的全貌。这间牢是个大牢房,一共十七、八个人,模样都脏得看不出来,只有刚才说话的这个小子和他身边的一个同龄人能让人看出个子丑寅卯。这小子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显得好奇心相当旺盛,很有活力,似乎也不为自己身在监牢而担忧,乐观得很,另一个看着比较倔强,面目挺秀气的,正戒备地望着他。
“你为什么进的大牢?”果然,这小子好奇得很。
“我走夜路走错了地方,还没有路引。”
“你傻啊,半夜闲逛个什么劲?”这小子不见一点惋惜,反而有些兴奋地说:“唉,你也算倒霉了,就不知道你家有没有门路,这个罪名可大可小的。你猜,我是为什么进来的?”
“小老虎牙,别多话。”高闯还没回话,那个秀气而倔强的小子冲口而出。
“原来你叫小老虎牙,名字怪好玩的。”高闯一笑,坐起了身,那小子也是一笑,果然露出两颗雪白的可爱虎牙,高闯一见就知道他为何得名了。
“你叫什么?”
“高闯。”
“哦,好名字。”小老虎牙毫无诚意的称赞,然后向身后一指,“那是我的好朋友,叫小星。”
老虎?猩猩?他到了动物园吗?
“因为他小时候就喜欢傻呆呆地看天上的星星。”小老虎牙推翻了高闯的揣测。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七章 杀威(上)
“明明没有路引还在半夜三更到大街上闲逛,听着倒也稀奇。”一个倨傲的声音从大牢的后方传来,明显带着挑衅和恶意,“难道你不知道大明律历吗?”
“胜爷火眼金睛,一下就看出这小子在混说。我看他八成是个穿房越脊的偷儿,手脚不利索,让官爷拿线搭上啦。”另一个声音谄媚地说。
高闯不用看也知道说话的是谁,这也是他喜欢单人牢房的原因,虽然心理压迫感严重,不过却没那么复杂,没有所谓的号长来找麻烦。人就是这样,一旦群聚,就会有人出来领导,或者称王称霸。
“闪开点,好狗不挡道!”一个干瘦的人走了过来,一把推开小老虎牙。
小老虎牙还在好奇地观察高闯,没有提防,被推了一个趔趄,幸亏小星在旁边扶住他,才没有摔倒。
“新来的,我们胜爷问你话呢,你好生站起来回,还大刺刺地坐在地上,你屁股烂啦?”说着踢了高闯的侧胯部一脚。
高闯心里的火“噌”的一下窜到了脑门上,双拳握紧,差点当场把这个麻杆男打扁,但他随即又压住怒火。目前他即要提防郑和的监视,又要想办法离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忍忍算了。想到这儿,握紧的双拳放开了,人也爬了起来。
他刚才坐在角落里还不明显,一站起来,高大的身材就形成了无形的威胁感,让那个麻杆不自觉的有点心慌,向后倒退了一步,回头看看那个叫胜爷的人。
循着麻杆的目光,高闯这才特别注意到在牢房最里侧的一角坐着五、六个人。这个角落比别的地方都干净,地上铺的是较为新的干草,大牢内小得不能再小的天窗上洒下的一点阳光也照射在那里,而那个角落周围像有一个无形的界限似的,除了坐在那儿的几个人,其他的犯人没有一个接近那里半步。
这几个人里,为首的是一个比麻杆还瘦的瘦子,大概就是那个胜爷了。他摆了个自认为很帅、很有型的、懒洋洋的POSE,腿伸得很直,还敞开着衣服,只是这造型不会让人觉得他威风,而是会让人注意到他肮脏皮肤下清晰可见的一根根肋骨,还有一条条鼓涨的血管像蚯蚓一样在皮肤下隆起,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活的人体经络图。
他的脸上,满是挑衅和鄙夷的傲慢神色,不过更引人注意的却是他脸上那个超大的蒜头鼻子。没有一丝肉的脸上摆着那么大个的鼻子实在太滑稽了,高闯当场差点不严肃起来,幸好及时忍住了。
“小子,你是哪条道上的?进了这个苦窑儿,就不懂得孝敬一下大爷吗?”麻杆在蒜头鼻的授意下,壮着胆子对高闯喝道。
高闯知道他们是要给新来的犯人立立规矩,杀杀威风,于是强压着火气道:“对不住了,我身上没什么东西,等我出去,一定想办法给这位胜爷带点好处。”
麻杆听他这么说,又一次扭头看看他的老大。在他的印象里,这时候新来的人应该吓得立即求饶,让他们大大的折辱一番,等胜爷开心够了,自会拳打脚踢一顿,然后踢他到马桶边上呆着去,没想到这个新来的小子一点没有害怕的意思,稳稳当当地回话,当然也没有要跪下的意思。
“哈哈,这小子脑袋有毛病。”另一个人说:“进了这大牢里,出不出得去还由得你吗?就算能出去,你是横着出,还是竖着出也是个问题。到时候,你又拿什么孝敬咱家?”这个人有半边脸红得像朱砂一样,显然是一块巨大的胎记。
“对啊,让你现在就给胜爷上点供,哪轮得到你长长远远的打算。”麻杆得到启示,用力推了高闯一下,不料高闯纹丝未动,他自己却被反震力推得踉跄了一下。几声窃笑声传来,也不知道是谁发出的,麻杆恼羞成怒,没得到指示就向高闯打了过来。
高闯虽然提醒自己隐忍,但也不容这些小人打上身,于是向后一闪,让麻杆扑了个空,还好心的顺手拉了他一下,免得让他直摔到牢门处。麻杆瘦成这样,说不定一下就能从铁栏的缝隙中冲出去,回头害他个越狱未遂就不好了。
“这位老大,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还请高抬贵手吧。”高闯耐着性子说。
他的举动与以往入牢的人不同,引起了蒜头鼻的注意。在他看来,这个新来的人举止从容,身体强健敏捷,看来像个练外家的高手,尤其下盘,极之稳当。现在对方说了软话,他应该就坡下驴的,可是他极不喜欢这个新人的神色,虽然他极力隐藏了,可看来还是那么桀骜,让他生出要把这个人踩在脚下才舒服的心。
“我的贵手抬一抬,也不是不可以,可你就这么白扯着脸说话啊,谁教你的规矩?”他强迫自己在气势上不输给这个新人,而因为对方是站他是坐的,所以他不得不仰望对方,这也让他火大,“你老子就这么教你的吗?先跪下来磕个头再说。”此话一出,他的手下就纷纷附和,身边已经回过神来的麻杆甚至想偷袭他的膝弯,让他下跪。
高闯觉得心里的火都快把他的人烧着了,因为强逼自己理智冷静,身体紧绷着,连骨节都“咔咔”作响,想当年他被打断了腿骨,背上压上铁锁,他宁愿趴在地上也没有跪过,现在更不会了!但他还是用尽一切力量做最后的心里建设——不气不气,不和这些下流坯子一般见识,随便应付一下就好。我忍。我忍。
“男儿膝下有黄金,我怕折了您的寿,还是换个方法吧?您都抬了一次贵手了,这次就再抬高点。”虽然告诉自己要忍,但语气还是不自觉的强硬了起来。
“换方法?好,今天大爷我高兴,就给足你面子!蒜头鼻被高闯不卑不亢的态度激得起了凶性,奸笑道:“那么就换成教你点规矩吧,大爷我今天就代替一下你的老子,你说可好?”
高闯还未回答,小老虎牙突然冲了过来,一把拉住高闯向后退了几步,向蒜头鼻讨好地笑道:“他新来的,什么也不懂,我来和他说,省了胜爷的事,不知胜爷要他怎样,请示下。”说着扭过身来,冲着高闯猛眨眼睛。
一边的小星也上前拉住他,急急的低声道:“好汉不吃眼前亏,他们整治人的手段比大牢里的刑具还多,狱卒是不会管的。”
“让他把我的脚舔干净。”蒜头鼻发话。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八章 杀威(下)
“这个——有点,”小老虎牙看了一眼蒜头鼻的光脚,显得有点为难,“胜爷换一个法子惩治他可好?”
蒜头鼻没有回话,只是动了动手指,那个红胎记脸立即冲了过来,趁高闯被小星拉着,上去就打了小老虎牙一个耳光,“哪轮到你说话了,你算个什么东西,我把你那两个眼珠子挖出来,省得你认不清大路在哪边!”
他一手揪着小老虎牙,一手就要去抠他的眼睛,但突然觉得一股凉风袭来,接着他的手腕就似被铁钳死死锁住,感觉有一股大力把他向上一掀,他的人就飞了起来,直扎向牢房的一侧土墙。
这变化实在太快,那几个混蛋没有一个反应过来去接他,所以他直接以头和土墙做了个亲密接触,落在地上的同时,脑袋上的血也流了下来,覆盖了半张没有胎记的脸。但他没办法去擦,因为他的一侧肩膀在撞墙时脱臼了,另一侧肩膀则早在他飞出之前就没了知觉。
“这样多好。”高闯轻笑一声,“现在红得多均匀,老子就赐你个名字,以后就叫满堂红吧。”进了监狱已经很悲惨了,可这些人就偏偏要靠让别人更悲惨来使自己好过些,只可惜这些混蛋把他高闯的火勾了起来,那么现在就要让他们也尝尝被人踩在脚底下的滋味!
他转过脸来面对蒜头鼻,“您站在地上的那两个丫子是脚吗?钉个掌当蹄子都行了!”高闯双手抱在胸前,脊背挺的笔直。他这样子代表他很生气,而且随时会攻击,在现代的时候,他一表现出这个样子,周围的人早就跑了,“您长眼看看,比地皮还黑,上面的老泥儿剁一刀都剁不透,跟穿了铁鞋似的。您那五个是脚趾头嘛,明明是五个驴粪蛋儿,我看舔是舔不干净的,干脆拿铡刀给您砍下去,回头您受累自个儿安一对真正的驴蹄子得了。”
“你说什么,死小子?!”蒜头鼻“腾”的站了起来,脸色瞬间变得狰狞,那缕照在他脸上的阳光,不但没有让他看起来像个人些,倒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像一对阴冷的猪眼,“你找死!”他说着,身后的爪牙也跟着群情激昂。
“老子是活的不耐烦了,倒要看看你怎么给老子送终。”高闯冷笑。他明白监狱里的犯人斗殴是没人会管的,除非出了大问题,那么他只要不把这几个人宰了就行。他目前诸事不顺,重要的东西全部丢失,心里窝着火,偏偏这些不长眼的还来惹他,他正好拿他们撒撒火,解解气。
“给他讲讲规矩!”蒜头鼻一挥手,大叫了一声,立即有三个人扑了过来。
高闯没等他们上来,就率先迎了上去,一抬手给了迎面而来的人一记锁喉,之后猛力一推,让这个人像个破沙包一样横摔向与其他牢房相连的粗木桩,砸得这些碗口粗的木柱吱呀乱响,似乎要把土牢都震塌了,而人则在掉到地上后四肢抽搐着口吐白沫,连气也喘不匀了。在击出这个人的同时,他给了右边包抄过来的人一记侧踹,让此人立即疼得像杀猪一样叫了起来,抱着膝盖在地上翻滚不止。最后高闯看也不看,按照早就算准的方位一转身,直接赏了左边的人一个过肩摔,让他像一扇猪肉一样猛拍在地上,从头到脚全直了,连屎尿也控制不住,瞬间四溢横流。
这一切不过是几秒钟的事,这些欺压弱小的混蛋连眼睛还没眨巴几下,高闯就已经打完收工,斜睨着一双闪亮的黑眼睛盯着剩下的五个人。对付古代那种奇怪的武功,他是有些犯怵,但对近身肉搏他却很有信心,这几个人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胜爷,怎么样?不让小的给你松松筋骨吗?”高闯咧嘴一笑,雪白的牙齿看来像猛兽的牙齿一样。
蒜头鼻有些慌了,但事已至此,他也知道不可能善了,于是扯住身边一个手下,向前猛力一推,“给老子上,今天谁打死这个小子,外头的金银财宝分你们一成。”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蒜头鼻的包括麻杆在内的四个手下闻言立即又向高闯围扑了过来。不过这次他们学聪明了,不知从哪里抽出了几根木棒作为武器,而且仗着人多,从四面包抄过来。
高闯并不慌乱,心中快速估算形势,见四个人已经缩小了包围圈,一低头闪过身后的一记闷棍,然后向侧一步,把麻杆连人带棍子一起抓住,拿他做为盾牌,根本不理会他同伴的家伙招呼在他身上,疼得他“嗷嗷”乱叫,同时另一手不停,再搭配脚法,又使出三招一招制敌术,干脆利落地把另三个人撂倒,只是这麻杆身子板太单薄了,高闯怕下手一重就弄死了他,于是把他丢在地上,反正他被自己的同伴已经打得鼻青脸肿。
现在,蒜头鼻的爪牙全部剪除,只剩下他一个孤家寡人了,眼看着高闯一步一步逼近,他神色慌乱地后退,渐渐被高闯逼到了两堵土墙的夹角处。
“有话好说,有话好说,何必弄得那么僵呢?”他心虚地笑了一下,偷瞄了一眼躺了一地的人,见这些平时也是气势汹汹的手下,在高闯又狠又凌厉的进攻下不合一招之力,就全部交待了,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重伤,没一个爬的起来,只躺在地上哎哟,不禁害怕了起来,眼神闪动着求饶的气息。
“刚才你不是不肯让人说话吗?”
“没想到您也是个英雄,一场误会。”蒜头鼻贴紧了墙壁,“大家交个朋友如何?”他的态度突然大转变,也不怕一直在旁边观战的人嘲笑,神态委琐极了。
高闯鄙夷地看着他,心知这些人就只会欺凌弱小,面对强者却马上换了一幅嘴脸,连反抗的勇气也没有,实在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今天你闯爷教你个乖。”他冷笑,“出来混要懂得光棍之道,给别人退路就是给自己退路,弄不清这一点,就是当个流民草寇也是最上不了台面的下作东西。”
“蒙您指教,感激感激。”
“你闯爷本来想放了你,可是你不该让你的狗腿子打了小老虎牙。你闯爷这人没什么好,就是容不得别人欺侮手下人,你这是捅了马蜂窝,我还不和你豁雷子了。”
“那不是我!”
“你看你这样说就不客观了,我明明看见的。”
“闯爷饶了我吧!”蒜头鼻突然跪了下来,去抱高闯的双腿,但不知何时,他手中多了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刀,借一跪之势,向高闯的小腹刺去!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十九章 探监(上)
眼看锋利的刀刃就要刺入柔软的腹部,蒜头鼻的上方突然伸下来一只大手,抓住了他的手腕,只一拧,不仅尖刀落地,蒜头鼻的手腕也立即折断,尖利的骨头刺穿了皮肤,鲜血迸流,疼得蒜头鼻差点死过去,痛叫得凄惨无比。
“闯爷饶命!闯爷饶命!官差大人,救命啊!”
“提防着你哪,还给老子耍这花枪。”高闯真有点怒了。
他和无数恶棍打过交道,当然明白蒜头鼻这种平日耀武扬威,但遇到强者就迅速低头求饶的人是最没有自尊和信义的,必定会在适当的机会反咬一口。何况这人武力不足,如果不是凭着狠毒和阴险,根本不可能让一群混蛋听他指挥,所以他一直没有放松警惕。刚才看见这混蛋一直把手背在身后,眼神闪烁,就知道他不怀好意,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大脑,怎么能输给这六百年前的古人,当然面前这人也不算人。
“打死他!”在蒜头鼻的哀告和痛呼声中,小星突然怒喝一声,眼神凶狠地跑过来,对着蒜头鼻的脸就是一拳,让他鼻血长流,“打死你个混蛋!”
高闯心里明镜似的,这混蛋平日里指不定怎么欺侮这两个孩子呢。小老虎牙看来比较开朗,似乎还好,这个内向倔强的小星,日子一定很不好过。他受过恶人的欺侮,此时感同身受,当下干脆学习雷锋、乐于助人,双臂一勒,差点扭断那混蛋的脖子,还特意留点空气让这混蛋吸送去,使他嚎叫起来的音效更大一点,听着特别解气。果然,他在小星和小老虎牙的脸上看到了报复的快乐。
“小老虎牙,你也来一拳!”高闯哄小孩似的招呼着,小老虎牙也不客气,照葫芦画瓢。不过他手劲比小星大很多,一下就让这位胜爷的蒜头鼻变成了红色蒜泥,鼻梁骨塌成一片。
“高老大,你这些功夫和谁学的,这几手可帅得很哪!”小老虎牙的好奇心又上来了,也不管躺着一地的人,也不管狱卒为什么还没过来,更是把高闯叫成了老大。
“一个美国人——美丽国家的人教的。这叫一招制敌术,快速简练,不过太过凶猛,一点不留情面,上手就是你死我活。这证明那个国家的人很伪善,不人道,净玩这些杀伤性强的东西。”
高闯一边胡乱解释,一边观察周围,奇怪的发现狱卒竟然还在磨蹭,似乎是要听到指示才肯过来,这让高闯发现他一直没有见过牢头,难道是跷班回家了?!
又等了半柱香的时间,狱卒终于溜达了过来,还假装才发现牢里的斗殴事件似的,惊讶的大呼小叫一番,象征性地威胁了犯人们几句,说是没看到是谁挑的头,如果发现,或者再有斗殴打架的都大刑侍候云云,然后就骂骂咧咧的带人把这些倒霉蛋抬走,之后就没有了下文。
高闯心里一动,但是没有说破。他从被关到这里来,一切都不合乎逻辑,按说他知道了皇家的秘密,应该立即杀掉灭口,就算不杀他,也应该把他关到个秘密的地方,不可能放到普通的监牢里。所以他现在的情形比较奇怪,似乎有什么因由。他的东西和腰牌落到了郑和的手里,郑和不可能不怀疑和猜测他的身份,可郑和竟然不大刑侍候他,难道是想引出他背后的人?只是他的背后根本没有人,就怕连累了光军。
若真追查起来,光军的身份太清白了,没有任何瑕疵,只期望郑和能表里如一,人长得如此磊落,行为也光明公正,不会滥杀无辜。
事已至此,他也没什么好怕了,既然暂时不会被处死,他就要先装一下安稳老实,然后再想对策。他来大明是有自己的目的的,不能烂死在牢里,就算没有半分的希望,他也要找出希望来,绝处逢生是干他这一行的必备素质。
接下来的几天都在平安中度过,蒜头鼻和他的手下似乎是大牢里的祸害,高闯的除害之举简直是大快人心,本牢的,乃至全牢的犯人都因为高闯神勇无敌,两、三下就撂倒了一直欺压他们的混蛋,为他们出了一口恶气,而把高闯当救世主一样崇拜,小老虎牙和小星更是和他亲近得不行,八五八书房不用吩咐就鞍前马后地跟着他,高老大长、高老大短的叫,心甘情愿地当了小弟。再后来,狱卒不知为什么把同牢的犯人全部调到其他地方去了,还把相邻牢房的粗木柱处砌上了一堵砖墙,所以诺大个牢房就剩下高闯和两个“小弟”,如果不是牢门还是铁栅栏,几乎算是把高闯隔离开了。
对此高闯有些后悔。他有自己的目标和目的,他也不属于这里,因此他不想牵连到任何人,可当时一时意气,虽说给这两个小子解了气,报了仇,但当他离开,他们就还会落到被人欺凌的地步,甚至遭到报复。所以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是害了他们。只是他很明白这对年青人心里那种在强权下无依无靠的感觉,所以不忍心抛弃他们,心里打算着,自己出去后,要想办法把他们也弄出去,然后放他们过自由的日子去。
他怕麻烦,可是麻烦沾身,他也绝不会推卸责任。
而这个时候,他的大麻烦来了,因为终于有人来探他的监了。狱卒告诉他这件事的时候,一脸古怪,显得又意外又妒忌,还有点小小的兴奋。这让高闯一头雾水。照理说,他在大明只认识光军,探监的应该只有他,可那些狱卒的表现非常戏剧化,好像来了什么大人物似的,居然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究竟是谁来看他?高闯很纳闷,伸长脖子向监外望去。就见一条红色的身影伴随着前面牢房传来的惊叹声和狱卒们说话的嗡嗡声出现在高闯面前,香风一阵。
所来的女子穿着红绫小衫配着同色长裙,腰间系着金丝绣的腰带,红色的缎子鞋,鞋帮上缀着几颗小小的珍珠,如云的乌发高高盘起,和时下女子的发式大不相同,衬得这女子从脖子到肩部的线条极为柔美。发上,并未戴一珠一钗,只别了一朵红玫瑰,好像才从花枝上摘下来的,还带着露水,鲜嫩娇艳得让人想摸上一下。整个人一身的火红,却没有戴任何首饰,艳极但又素极,再加上身段窈窕、眉目如画、举止风流,竟然是个风华绝代的美人。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十章 探监(中)
“恩公身陷囹圄,小女子特来拜望。”没等高闯回过神,这美人竟然娉娉婷婷的拜了下去,声音好听得像唱歌一样。
高闯虽然见多识广,但还没有美女对他行过这样的大礼,吓了一跳,伸手出铁栅栏想扶起她,可一见自己的手在监狱里两天来已经变形成光军的“粪叉子”状,面前这美女又娇嫩得好像一碰就化一样,就又把手缩了回来,有点尴尬地说:“姑娘快请起。不知——请问——在下——您——究竟是哪位?”
“恩公不记得我了吗?”美女没有起身,继续低着头,雪白的后颈像一匹雪绸一样,“小女子云想衣佩服公子高风亮节,施恩不图报,此种胸襟气度世所罕有。”
这是说他吗?他什么时候那么伟大了?这不是说上帝他老人家吧!可是云想衣——难道是那位金陵所有青楼姑娘中的花魁,红袖招的头牌姑娘,那个落水后被自己救上来的女子?!高闯脑海中的记忆迅速闪回,没怎么费力就想起了前几天在秦淮河中的一幕,但不知为什么最后又联想到了花想容身上,连忙瞪大眼睛看着云想衣,想以美好的东西把脑海中的丑恶影像逼回去。
云想衣略一抬头,看高闯茫然的瞪着自己,还以为他想不起来她,突然站起身来,整个人站在大牢的门前,双手抓着衣领向外一扯,立即外衣敞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绣着白荷花的肚兜来。
一片惊呼四起,虽然除了同牢的小老虎牙和小星,没有人能和高闯共同欣赏此美景,但其他一直密切监视此处的人都明白云想衣在做什么,都恨不得立即瞬间移位才好,小老虎牙和小星更是瞪大了眼睛,呈木僵状态,看样子要晕倒。
高闯来自现代,长年在海上漂,什么开放的女人没见过,但此刻他也同样呆住了。只是让他发呆的不是这美女的身体,毕竟她只露了肚兜,没有露肉,他吃惊的是云想衣的豪放,虽然她是青楼女子,但这种举动在明朝也是很需要勇气的,何况她还是自持身份的名妓!
娇嫩的粉红,精致的白色荷花含苞待放,衬着吹弹得破的冰肌雪肤和火红的外衣,云想衣真的很美,美的不在于肉体,而在于那种风姿和暧昧的态度。
“恩公想必记得这件衣服,听我的丫环说起,恩公为救我一命曾经见过。”
“我想起来了,请姑娘穿好衣服。大牢里的蚊子凶,别咬得到处是包,那就不好了。”高闯向后退了一步,挡住那两个小色狼的视线,脑海中把那天的手感也模糊地回忆了起来。
云想衣很意外,没料到高闯的反应比较平静,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人千千万,等闲人物她都不假辞色,更别说这种举动了。在她看来,男人看到她这样,不流鼻血也要流口水,哪知道这个男人像见惯一样,沉稳得很。
那天她落水后,自忖必死,没想到能被人救起,当时她还没有恢复,只看到一个高大背影,后来听丫环说起,那人没有留下姓名就离开了。本来她想既然人家不留名,就是不愿意和她有牵扯,所以并未特意寻找,可是她的丫环早上去买东西,从衙门的布告里发现了这个人。于是她想先来探望一下这位恩人,然后想办法把他弄出牢去,再施以金钱,这样也算报恩了,没想到这个人竟然不记得她了,这让她突然想恶作剧,所以才有了那番惊世骇俗之举。
不过虽然她没有达到目的,但她也是经过大场面的,当下轻轻一笑,慢条斯理的整理好衣襟,纤手向后一伸,身后的一个小丫环就递给她一个精巧的红漆食盒。
高闯看看那个细眉细目的小丫头,见身上没有一丝青楼的风尘气,虽然不是多漂亮,但让人看得很舒服,正是那天说要给他烧香的小姑娘。
“我叫木三三,姑娘们都叫我三三的。”她一见到高闯的眼神就答道,根本没用人问,善解人意得很。
“我的丫环,不懂事得很,恩公莫怪。”云想衣轻声道,看似含羞带怯地不敢看高闯,但高闯却觉得这女人把他从里到外看了个遍。
“官差大哥。”她半转过身,盈盈一笑,“麻烦差大哥把牢门打开,我要为恩公把盏,以谢救命之恩。”
几个狱卒听云想衣这么说,竟然涨红了脸,有些扭捏,争抢了一阵后,最终还是由年纪最大,看来资格最老的一个走了过来,殷勤地为云想衣打开了门,末了还没忘了在高闯身边耳语道:“你小子真有艳福,竟然让云姑娘到这臭大牢里给你送吃的,王孙公子请她上皇宫,她还不一定去呢。”
“日行一善、必有回报。”高闯随便答了一句,心想这个人真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大牢虽臭,却是他安身立命之处,他竟然没有一点感激之情。
云想衣向狱卒微笑致谢,让那个狱卒骨头都酥了,差点把自个儿也锁在牢里。而三三此时也不知从哪里搬来一个小桌,云想衣姿态极美的蹲下身,把酒菜一样样从食盒中拿出来,“白扒广肚、菊花里脊、山珍刺五加、清炸鹌鹑、红烧赤贝、鲜蘑菜心。”她一边拿菜一边报菜名,声调仍然很美,但高闯的兴趣却全集中在了饭菜上。
自从来到大明,他一直吃住在船厂,虽然算不上吃糠咽菜,但那些饭菜也比猪食强不了多少。他来到这里又没赚什么钱,上不起馆子,用文言小说的话说,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现在见了这些精致美食,不由得咽得口水咕咚咕咚响。
“一点小菜薄酒,恩公——”云想衣还没说完,高闯已经席地而坐,大快朵颐,毫不客气的笑纳了,一边吃还一边招呼两个直了眼的小子,“过来一块吃,虽然秀色可餐,但先吃了再看秀色也是一样,快点啊,别愣着,我可不给你们留着。”
那两个小子得令,立即跑了过来,甩开腮帮子猛吃,让一边的云想衣着实惊讶。只要她出现,从没有男人的目光能从她身上转开去,没想到来到这个至贱之地,她才发觉她竟然比不上几个小菜。看来真是饱暖思淫欲,在人饥饿的时候,没有什么能比得上食物更让人动心。
她不习惯被人忽视,心里有点酸酸的,要说这两个小的,刚才至少对她还有点惊艳,可是这位救命恩人,却真的没有一点动心的意思。几天大牢生活让他的胡子长出了一碴,看模样肯定不是太监,那么不知他是装模作样呢,还是根本不喜欢女人?
“三三,记得下次直接带点牛肉、烧鸡来就行。”她向后退了一步,免得被飞溅的菜汁弄脏了裙子,眼看这些精致小菜被当做粗食来吃,好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也不知有籽没籽,有核没核,就被这些人吞到了肚子里,也不咂摸滋味,恨不得连盘子都嚼碎了,简直是茉莉花喂牛,糟蹋东西。最可气的,他们全忘了她这个千娇百媚的陪酒人。
“恩公,我还带了一壶酒,有些烈。我想这里阴潮,烈酒可以赶赶寒气,不知恩公喜不喜欢。”
“喜欢。”高闯想也没想地说,一抬眼看到三三手里拿着一小壶酒,立即接了过来,就着壶喝。
哪有水手不爱酒的,再说他要给这个美人一个教训——男人可以很文雅,也可以很粗俗,这关乎他最迫切需要的是什么。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十一章 探监(下)
“云小姐是怎么知道我被关到牢里的?”把酒菜扫荡一空,高闯问道。
“衙门的布告。”云想衣秋波一瞄,轻轻地答。
果然!高闯笑了一下。其实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郑和放出的消息,他的画影图形估计这时候已经贴满大街小巷了,不过不知道给他安排的是什么罪名,不可能因为没有路引就上了布告吧,那可是重犯才有的待遇。
“布告上说,我犯了什么罪?”
云想衣很意外地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并不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罪名,而是因为他似乎根本不在乎是为了什么而进的大牢,只是有点好奇。
惹上官非的人里,不明不白的多了,没钱没势的人很有可能轻罪入狱,但最后顶了别人的重罪,不过是银子的力量作祟罢了,只是这男人这么满不在乎,也实在奇怪。
但话说回来,这男人又有哪一点不奇怪的?听三三说,当时他救她的时候手法很奇怪,就这样把她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而现在,他不在意的直视着她,眼神里没有半点惊艳与崇拜,仿佛她就是个普通女人,和三三一样,没有什么值得特别珍惜和爱护的,这让她不禁感到被忽视的不快,同时又十分新鲜好奇。
她身在青楼,自认为阅人无数,但对这个男人却不能看透。单看这个人的外表,他身材高大,脸色黝黑,笑的时候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显然是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下层百姓,或者说就是个活土匪,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他眼神聪明,带着不容易妥协的气质,野性难驯,那是只有强者才能有的自信和骄傲。
本来是为报答救命之恩而来,但此刻她游戏红尘的心却突然热切了起来,对这个男人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想要征服这个人,征服这个看来不属于这里的男人!
“擅闯郑和大人府,意图行窃,还打伤官差。”她眼神闪烁地盯着高闯,想在他脸上看出破绽。
“高老大,不是说因为没有路引才被抓吗?”小老虎牙先是吃了一惊,随后就为高闯犯下那么大的罪而兴奋,似乎他犯的罪越大,就证明越厉害,更证明他跟对了人,一副誓要做小弟的模样,也不想想如果这罪名是真的,那么他的高老大也只能活到秋后问斩的时候了。
“我进郑府确实没有路引啊。”高闯咧嘴一笑。
小老虎牙和小星愣了一下,然后对视一眼,同时伸出拇指,意思是佩服高闯当贼都当得大摇大摆、明目张胆,实在嚣张极了。
“恩公真会避重就轻。”云想衣抿嘴一笑,“可是恩公,你既然于小女子有救命之恩,或许小女子可以助您摆脱牢狱之灾。”
“这个——就不麻烦小姐了。”高闯委婉的拒绝,不是他不想出去,他是个海阔天高的人,无垠的大海才是他的舞台,这几天他活得憋屈极了,可是他知道郑和在暗处盯着他,因此不想连累了这个美人。
再说,这个美人看似娇柔娴雅,风情万种,但实际上那心里至少有九十九道弯,那双眼睛像兜着一汪水一样,一眨眼就一个心眼。就像那天在船上,她看似在一边与人无扰,实际上唯恐天下不乱。这不是个普通女人,是个小妖精,少惹为妙。
“恩公!”
“不用叫恩公了吧。”高闯露出为难之色,“这样叫我很不习惯,那天我无意间救了小姐,实在是举手之劳,换做是谁,我也不能见死不救。”
“那好,我就随这两个小兄弟一起叫你高老大。”云想衣的豪爽之气再度显露,“高老大你也不必叫我小姐了,就叫我衣衣,大家方便。”
“随小姐——不是,随衣衣喜欢吧。”高闯只得勉为其难地答应。
看高闯似乎不太情愿,云想衣立即心生一个要捉弄他的念头,“高老大,你是爽快的人,我直说了吧,其实我想救你出去,也是为了我自己。”
“哦?”高闯对这个说法倒很意外,因为他和云想衣一点瓜葛也没有,难道她是想让自己赎她出青楼?日行一善,倒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他没有资金。
云想衣似是看出高闯的心思,轻笑道:“一看高老大就不是本地人,至少来本地不久,所以并不知道衣衣的身世。衣衣虽是蒲柳之姿,可是蒙金陵城各位爷的抬爱,早就为自己备下了赎身之资。只不过一入娼门,终生是妓,衣衣是菟丝绵草,不托付乔木不得以自立,因此只得忍痛委身青楼罢了。”
她说得文绉绉的,高闯要认真倾听才能明白她说的意思,点头道:“原来小姐——衣衣,出淤泥而不染。”
云想衣灿然一笑,没想到高闯这样看来野性不羁之人还懂两句诗文,并不知道现代中国的九年义务教育也让高闯些许识得两个字,对他又多了几分好奇,道:“高老大抬爱了,可是衣衣虽然身份下贱,却也知道廉耻,是卖艺不卖身的,至今还是清倌人。不信,可以问问这两位小兄弟。”
小老虎牙和小星听到美女姐姐点名,忙不迭的点头。云想衣艳名远播,但眼界甚高,任你地位多么高贵、家财多么丰厚,也不过是陪着喝酒吟诗、品茶下棋,比大家小姐还要身娇肉贵,从来未曾和任何人过从甚密,这是全金陵城的人都知道的。
高闯对此并不怀疑,因此直接表示同意,并未向两个小子求证,让云想衣心情非常畅快。他自己是男人,知道男人有多贱,云想衣看来那么聪明,想必也明白这个道理。她越是自恃身份,男人就越是趋之若鹜,因为男人喜欢竞争,倒不是她本身是否值得的问题。他高中毕业前狂爱古龙的小说,这位大师说过一句话,大概的意思就是:哪怕女人丑得像猪,只要有人追,就是美丽的,其他男人也会来抢。
何况云想衣这样的绝代佳人,抢到后不仅是得到美人,面子上也是赚足了。所以云想衣才会有这样的身价,而且因为争抢的人太多了,到后来谁也惹不起谁,反而成了平安的局面,让云想衣掌握了主动。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十二章 最难消受美人恩(上)
“其实,就算真的——也不必轻贱自己,为生活所迫,没有什么可耻的,只要不甘于沉沦就好。”高闯说,说完之后立即后悔,所谓言多语失,他的论调在古代确实是太超前了一点,这会让他显得与众不同。
果然,云想衣怪异地看着高闯,似要判断他说的是真是假,见他一脸真诚无伪,不由得刮目相看,“那么,高老大是不嫌弃衣衣喽?”
情形不对!
高闯全身的肌肉瞬间绷紧,脊背也直了起来。从云想衣的语气和神态中看出不好的苗头。一抬眼,正看到她红着脸对他浅笑,美是美极了,可怎么看怎么像不怀好意,她这模样看着好像是害羞,但眼神里有着算计,所以明明是兴奋的红晕。
巴桑说过,他不能带任何一个人回去,所以他不能在这边招惹女人。虽然他很喜欢女人,可是他不能干缺德事,到时候他拍拍屁股走了,他沾了的女人怎么办?他来的目的是跟郑和下一趟西洋,找到沉船的地点,甚至自己亲手沉上几条船,或者把宝藏埋到一个地方,好方便他回到现代去取。
他的人生,他的理想和目标,还有他的朋友都在现代,所以他并不想留在这里,尽管那扭曲时空的宝物还在六公主手上,他的前途未卜,但他有坚定的信念要回去。既然注定要离开,他又怎么能做那么损德的事呢?
其实在这边一呆三年,没个女人很可能会让他憋死,可是听说古代的娱乐事业,也就是妓院系统比较发达,他的个人问题并不难解决。反正妓女的好处就是不会麻烦,给钱就好,不必发生感情纠葛,要知道男人是不喜欢麻烦的女人的,只要他不是真的爱上,或者以婚姻为目的的话。
“既然高老大不嫌弃,那么衣衣以后就跟着高老大了。衣衣这就去自赎自身,然后把高老大救出去,从此无论为奴为婢、荆钗布裙、粗茶淡饭,就是高老大的人了。”
三个男人和一个小姑娘同时呆住了,但还是高闯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摆手,“小姐别开玩笑了,大牢生活艰苦,受了刺激会活不长的。”
“我说真的啊,难道衣衣就那么不足信?还是高老大嫌弃我卑微的出身。”她说得悲悲切切,好像高闯辜负了她,欺侮了她似的,吓得高闯连忙解释。
“不是云小姐的问题,问题在我。我是个粗人,身无分文,那个——头无片瓦,实在配不上小姐。是我无福消受,不干小姐的事。”
“可是——我也清清白白的女子,前些日子和你——和你肌肤相亲,纵然我出身青楼,可你也是我第一个如此相亲的男人,所以衣衣此生,认定了你。”
高闯很想说:你是个妓女啊,难道被男人摸了一下就要负责?如果是这样,那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再说他也不是摸她、亲她,不是为了救人吗?看来做惯了坏事的人真的不能行善,否则一定会有报应的。
“这个——云小姐,我当时是为了救人。所谓事急从权,如果有得罪的地方——”高闯自从感到云想衣对他不怀好意,已经把称呼又换了回去,在感觉上疏远一点,可云想衣并不上当。
“高老大,话是这么说。可我曾经发过誓,见过我身子的人就是我的良人。刚才,为了表明身份,我不是让您——看过我的肚兜吗?当初在船上也是一样。我也不指望能当正室夫人,做个小丫环侍候您就心满意足了,难道这也不行吗?”
“刚才这两个小子也看到了。”高闯情急之下,竟然无耻到拉两个一心要做他小弟的人垫背,但说到后来,又觉得这样说一个女人实在不礼貌,不由得气势软了下来。
“不行,我在牢外有个小花儿等着了,小星也有个小蕊儿。”小老虎牙吓了一跳,连忙说,一边的小星也涨红了脸。
他又是小花儿,又是小蕊儿的,听得高闯一头雾水,而云想衣还没有答话,一直没有说话的木三三大声喝斥道:“你们想什么呢?就凭你们也配说这种话,就是我家姑娘看你们一眼,也是你们前世修来的福气,大言不惭,知不知道羞!”
两个小子被三三抢白了几句,也回不上话,只看着高闯。可他们的老大比他们还要尴尬,甚至有点不知所措。
“无论如何,我认定了高老大。”云想衣坚定地回答,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高闯的脸上一吻,高闯倒没什么,那两个小子的脸涨得更红了,同时一片惊叹之声响起了起来。
高闯这才发现,对面以及所有能看到此处的牢房里都蹲满了人,有犯人,还有狱卒,他们摆出一付要检查什么的样子,其实是全员观察这里的一举一动,似乎是在看天底下最精彩的戏一样,不仅非常入戏,甚至连气儿都不喘。
云想衣此时也注意到了这些,于是半转娇躯,对着四周福了一福,道:“各位爷做个见证,小女子云想衣此意已决,倘若高老大实在厌弃小女子,我——我——”
“小高,你也是的,这么个美人主动送上门来,人和钱全搭上了,你有什么不满意的。”一个对面牢房的人说。高闯根本不认识他是谁,竟然开口叫上了小高。
“是啊。”另一个说:“这么有情有义的女子哪里去找,你还推三阻四的。”
“云姑娘看中你,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全金陵,不,全大明的男人都没你有福,连皇帝说不定也想和你换位子坐。”
“嘘,别废话,说这话要杀头的,你活腻歪了。”
“我就是说说,皇帝老子又听不见。”
“我听得见,你这是大逆不道,老子可是会告密的。”
“你说什么,再说一句,老子听听。”
一时间,刚才还静得能听到高闯心灵挣扎的大牢乱作一团,这些事外之人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打做一团,而狱卒却是最有观众素质的人,任天塌地陷,还在看戏。
可是戏已经是尾声了,因为云想衣达到了目的,她终于找到了这个强悍男人的弱点,他怕女人缠,他怕麻烦。这下,她可以对付他了,她就知道,没有男人能摆脱她的控制!
“高老大,衣衣先行告退,明日再来看你。”说着朝高闯抛了一个媚眼,径自拉开牢门离开了,留下一大群男人继续吵嚷。
高闯一点办法也没有,看狱卒过来锁门的时候还一脸悻然,似乎嫌这出大戏完场得太早。而高闯则烦恼得挠挠头,心想哪有这样的,还带强买强卖的,他总以为只有现代女性才野蛮,哪想到回到了六百年前还是一样。他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但一怕麻烦,二怕女人缠,结果两样都让他遇到了。
先是花想容,然后是云想衣,还有,那位六公主。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十三章 最难消受美人恩(中)
想什么来什么,云想衣才走不久,狱卒又说有人来看他。
高闯打听了一下,听说是个男人,心里彻底放松,本以为是光军的,但没想到是两个小个子男人,确切地说是两个女扮男装的小丫头——竟然是六公主和小蝙蝠!
见到这两个小丫头的一刹那,高闯就明白为什么当他问起来客是男是女时,狱卒的神色会那么古怪了。这一对小强盗认为自己是女扮男装,大概还以为扮得很像,实际上明眼人一看就能辨出雌雄来。那小脸粉嫩嫩的,被大牢里罕有的阳光那么一照,连细细的绒毛也看得出来,嫩得好似能掐出水来一样,就算是年纪再小几岁的男孩也没有这股子清甜劲,怎么能扮得像男人!
狱卒神色古怪地瞄着这两个踱着方步、摇着纸扇、装模作样的假男人,打开了牢房的门。高闯连忙抢上一步,把小坏蛋六公主轰到角落里,低声问:“有何贵干?”
“咦,你竟然还认得出我?”
“恕我直言,您的化妆技术实在超级差。说吧,你来干什么?”
“我来看一个刺客大盗,嘻嘻。”六公主掩嘴而笑,但随即发现这动作很不男人,于是咳嗽了一声,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强自严肃着一张脸看高闯:“本宫——本公子来瞻仰一下要犯,看你本人和那个画影图形究竟有几分相像。”
“小小年纪别胡说八道,我是轻犯,不是大盗。你老爹就这么教育你,让你给别人乱扣帽子的吗?”高闯不知道这位六公主知道多少,只好抵赖到底。再说,她那个老爹确实是爱给人乱安罪名,说是父女遗传,一定不会出错。
“我老爹啊——”六公主拖长了声音,大眼睛骨碌碌地转着,灵活之极,似乎对高闯的这种说法感到好玩,“我老爹倒没和我说什么,可是我从小就会猜谜,总是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小心点,牛皮吹破了。”
“你不信吗?我可以给你讲。”六公主掩饰住笑意,“前几天晚上,宫——我家闯进了坏人,结果被我父——被我老爹抓到,让郑——管家送来了大牢。其实我本不知道的,可是我家下人多,吵吵嚷嚷的,想不知道也难。”
“因为你是个好事的惹祸精,所以就四处打听消息,对吧?”
六公主咭的一笑,“我一直好奇呢,是什么人敢闯我家?然后就派小蝙蝠打听啊,这才听说那是个古怪的人,哪里不好跑,偏偏跑到父——我老爹谁也不许去的院子,结果被郑——管家逮个正着。本来我也是没什么兴趣的,可是昨天我去我老爹那里转转,发现他的书房有个奇怪的东西。”她说着不经意瞄了高闯一眼,想从他眼里看出焦急和热切,可高闯哪能不明白她的小心思,所以虽然心痒难挨,但表面上却很冷淡,还有点不耐烦,看意思好像是说:你说不说?不说就尽快离开!
六公主有些失望,想不说出这件事的,却又忍不住炫耀自己知道的多,于是继续说了下去:“那东西奇怪得很,有一根针在一块琉璃罩子里绕着圈子动。”说到这儿小嘴一扁,似乎很委屈,“虽然好多人怕我老爹,但他从来不对我发脾气的,可昨天却生我气,怪我乱闯,喝斥我离开,还什么也不告诉我。哼,他道他不说,我就不知道吗?我知道的,他还不知道哩!”
“是啊。你很会猜嘛,你自己刚才说的。”高闯见六公主似乎是想起被朱棣喝斥的事,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有了湿意,怕她当场哭出来,连忙把话题转到让她高兴的事上来。
果然,六公主还是小孩子心性,一下被转移了注意力,豪气地拍拍高闯的胳膊说:“你有见识,因为我真的很会猜。我老爹不知道我前些日子去天妃殿给我去世的母——我去世的娘烧香祈福时,遇到过一个怪人。这个人说话、穿衣都很怪,还背着一个大包,里面的东西更是怪极了,虽然没有和那个会动的针一样的东西,但很有可能是一个人的。因为怪人怪事嘛,有怪人就有怪事,肯定是连在一起的。”
高闯说不出话来,没想到这个小公主虽然顽劣,却也很机灵,懂得用脑子推理,虽然她的论据实在是奇怪了点。
“后来我再细想,又想起一件和我家来刺客的事有联系的事来。”公主鬼头鬼脑地看着高闯,明明是说他,可是却假装不能确定,刺客长、刺客短地叫:“那天我遇到怪人后,怕他不利于我大明,没收了他的脏物,想必这个贼人是心有不甘的,一定想拿回来,你说是不?”
“是!”高闯咬着后槽牙说,恨不得把这顽劣的小姑娘抓来打一顿屁股。
六公主终于看到了高闯气急败坏的模样,乐不可支,早忘了装男人的事,尽管小蝙蝠咳嗽着提醒她,但还是笑得前仰后合,让那张小脸显得生动又灵活,“还有啊,前几天我晚上吃饱了没事,到街上逛逛,结果迷了路,不小心跑到了一个船厂里去,正着急的时候,被一个巡夜的——”
“更夫。”小蝙蝠提醒她。
“对,被一个更夫,一个不怀好意的更夫吓到了,我还以为是遇到坏人,一直跑回家,并不知道那个坏更夫一直跟在我们后面。本来我不能确定刺客就是坏更夫,可是后来我听说刺客的事后,觉得时间方面非常巧合,还有还有,当时坏更夫在我背后喊过一句话,声音和那个怪人很相似。于是我找那个帮我留着后门的太——仆人一问,证实确实有人跟我回家。我把这些事情综合一想,推测那个闯到我车上的怪人、坏更夫和刺客是同一个人,因为无意间发现我,于是想跟我回家,把脏物偷回去,最后惊动了我老爹。”她叫朱棣为“老爹”越来越顺嘴,继续说道:“我一想,这个贼人既然没被我老爹杀掉,就是被抓进了大牢。我找啊找的,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被我看到衙门口的布告,一看这人好面熟,当然认出正是那天突然跑到我车里的人。话说回来,那天你是怎么跑到我车上的。”
“以你这种智力,说了你也不懂。”高闯没好气地说。
他看这六公主根本不是想办法来救他,也不是要还他东西的,纯粹是寻开心来的。如果他张口要,那肯定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而且他历来奉行求人不如求己的观念,所以还是决定自己想办法。看六公主的意思,她对强抢的东西很宝贝,一时应该不会毁掉或扔掉。就是说,他还有时间想办法。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十四章 最难消受美人恩(下)
“你不想要回你的脏物吗?”六公主突然凑近高闯,神秘地低声道,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还暧昧的挑了挑眉毛。由于高闯听她说话听得累了,此刻正坐在地上,所以她俯下身后,那长如小扑扇的眼睫毛差点蹭到高闯脸上。
这哪是公主啊,整个一野丫头!不知宫廷礼仪怎么学的,话说她看样子也应该十五岁及笈了,怎么在这么封建的社会里一点男女尊卑之分也没有呢?
“首先——”他用食指点在六公主光洁的额头上,向外推远些,“那东西本就是我的,在你手里才算脏物。其次,你今天是干什么来的?”
“你问了三遍了,我是来看你啊。”
“那您看过了,请回吧。”高闯站起身,突然伸手抓住六公主的后领,拎小鸡一样地拎起来,就要往牢房外面扔。
小蝙蝠情急,伸指欲点高闯的穴,可高闯已经吃过两次亏了,再不防着她就太笨了,大手一伸,轻轻掐住小蝙蝠后脊椎的中枢神经处,让她四肢酥软的不能动弹,也转不过身来。
六公主挣扎了几下没有效果,涨红着脸,低声道:“大胆刺客,你——既然跟着我进了我家,就该知道我是什么人了,竟然还敢动手动脚!”
“为什么不敢?”高闯轻松地制住这两个小姑娘,感觉有些胜之不武,“了不起让你老子一刀一刀剐了,我得罪都得罪了,还怕个什么!”说着轻轻一抛,六公主和小蝙蝠就跌落到牢房外面的地上,然后他随手关上牢门,料定那个小蝙蝠不会什么隔空打穴那么高级的武功。
果然,她只是扶起六公主,慌得上下检查公主有没有摔坏,哪有心情理高闯。
“高老大,这两个小子是谁啊?”小老虎牙和小星一边偷看半天了,也只有这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子被蒙骗了过去,以为来者果真是男人。
“他们是宫里来的。”高闯不愿意让她们的女孩身份被揭穿,突然想到这么个法子来蒙混过关,“这个大眼睛的叫小六子,那个迷迷糊糊的、穿蓝衣服的叫小福子。”
“老大,你还认识宫里的人呢?”小星问。
“嗯,做点生意,公公们可会做生意,无本的买卖。”高闯对气鼓鼓的六公主眨了一下眼睛。
六公主没受过这样的对待,好在也没有摔疼,一时不知道是气愤还是兴奋,甩手道:“让我老爹把你凌迟、腰斩——不,五马分尸。哼,你等着,明天来看你怎么死!”
“别忘了带点吃的。”高闯嘱咐,通过这件事再一次印证了皇宫的教育不及妓院的理论。人家云想衣来看他,至少带点吃喝,哪像这个六公主,纯粹是气他来的。不过通过六公主的来访,高闯也明白了他的事已经被告知了朱棣,他敢肯定,不日他就要被提审,而且现在一定有人在暗中盯着他。他不能轻举妄动,最好要想办法解释清楚,命悬一线的滋味,他能够平静对待,但也要努力绝境逢生才行。
“你就不怕我把你的怪东西给我老爹看吗?”六公主都要离开了,却又悄悄溜到牢门边,几乎耳语着问,脸上满是期待。
高闯很怕这个,因为只是一块手表他是可以想办法解释的,毕竟钟表于十四世纪就已经在欧洲出现了,虽然他不知道具体时间,也无法解释得太过容易,但毕竟是有机会说明白的。可是如果他的其他东西被发现,那他就是满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
可是六公主既然这么小心说话,生怕别人会听到,就证明她是不想让她的皇帝老子拿到东西的,所以高闯并不上当,也以同样低得别人听不到的声音道:“我无所谓,反正给你拿走的东西,我也拿不回来。而你给了你父皇,你就再也不会知道那些是做什么用的了,所以,公主请便吧!”
“哼,死强盗,回头有你好看!”六公主又瞪了高闯一眼,气冲冲离开了。
高闯心力交瘁,他来大明有正事做,结果进入郑和船队的事还没有眉目,他倒让几个女人给缠住了。
“高老大。”他正烦着,小星凑了过来,“既然您认识宫里的公公,何不想点门道出去呢?”
“怎么讲?”
“高老大有所不知,这次郑总兵要出使四海,听说有一部分水手要从大牢里招募呢!”小星有些向往地说:“您也知道,郑总兵手下主事的也是太监,我看刚才这两位说话挺横的,还口口声声说他老爹怎么样怎么样,说不定是哪个有权势的太监认的干儿子,你托他个门路,咱们就能出去了。”
高闯没听说过这件事,吃惊不小,“你们也想跟着出使四海吗?”
小星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好男儿志在四方,我可不想一辈子窝在一个地方,一直到老死都没见过世面。”他说着转头看了看小老虎牙,“我们都是孤儿,没念过什么书,这次真想去一趟西洋看看。”
“这可是很危险的,海上不像你想的那么好玩。”高闯道。
“我知道啊,大家都说出海就九死一生,很有可能最后客死异乡。”小星说:“很多人死也不愿意去,所以目前被选上的人都是重犯或者死囚,反正他们呆在大明的土地上也会被杀头,或者老死在牢里。”
高闯只听说船队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所以他才一直围着船厂转,想混上船去,没打算采取正当的方式,此刻看着小星秀气的脸上闪现着小老虎牙才有的兴奋,怀疑地问道:“你们两个不是为了上船而故意进来的吧?”
两人同时点头。
“你们以前做过渔民吗?”
摇头。
“那么至少会游水吧?”
两人对视一眼,似乎是想问:不是呆在船上吗?为什么要会游水?
“你们让我说什么好!”高闯彻底无语,完全被他们打败了,“老大不小了,怎么不动动脑子呢?你们想上船队,却一点水上生活的技能也没有,而且郑总兵一定会来这里选人吗?假如他不来,或者他来了,而选不上你们,你们就在牢里呆一辈子吗?你们犯了什么事?”
“偷了一点点钱。”小老虎牙不好意思地比划了一下,表示偷的钱有多么少。
高闯哭笑不得,这两个小子想得实在太天真了,以为自动往监狱一跑,郑和就能带着他们实现梦想,根本没想过给自己留个退身步。他来大明不久,但是知道这里的监狱黑暗的不行,如果有钱有势的人犯了重罪,花几个银子就能让这些无根无业的人去顶罪,大牢里一般也会留着几个这样的备胎,以备不时之需,不会轻易放他们出去,而陷在这里时间一长,唯一的结果就是不明不白的死去。
可是,他对面前的年青人也冷漠不起来,不能放着不管,因为他们就像当初的自己和张辉,无数的梦想和憧憬,觉得只要伸手,世界都唾手可得,不明白现实是可以把人碾得粉碎的,所以到后来张辉做了个普通的水产摊子的小老板,而他也差点误入歧途。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十五章 监视
“高老大,怎么样,想想门路,然后和我们一起走吧?”小老虎牙兴奋地说,好像高闯一定能帮到他们似的。
“你不是有个小情人小花儿吗?”高闯指了指小星,“你也有个小情人叫小蕊儿的,可是听名字,这是不是一对姐妹啊?”
“老大你真聪明!”小老虎牙不像小星那么内向羞涩,称赞了高闯一句,“小花儿和小蕊就是姐妹,是金陵城最大的首饰铺子邓金记的两位小姐。”
“小子,挺有能耐啊,千金小姐也被你勾到手。”
“嘿嘿,也不是啦,她——唉,等哪天给大哥看看就知道了。”小老虎牙搔搔头,“其实我和小星想出海也是为了她们啊。想我们两个穷小子,就在城边上有一间茅草房,怎么能娶人家呢?她们两个可是金陵城有名的美人,多少人上门求亲都求不到,我们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敢提亲。可是等我们和郑总兵走这一趟后,在军中混个一官半职,再倒点值钱的东西回来卖,她们的爹就不会嫌弃我们了。”
“你们想没想过,这一走可能就是两、三年,两位小姐等得了你们吗?就算她们肯等,她们家恐怕也会逼她们嫁人吧?”
“老大有所不知。”小星插话道:“邓老爷膝下空虚,中年才得了这两个女儿,不仅宝贝万分,连生意也是小花和小蕊在幕后主持的,所以——她们可以自己拿主意,只要我们能有命活着回来就好。可是无论多么危险,我们也要拼上一拼,没想到在这里不但没有被郑总兵选上,还被那个李胜混蛋欺侮。”
“你们没反抗吗?”
“怎么没有?”小老虎牙气愤难当,压低声音道:“可是他们给了官差好处,如果我反抗,他们就把小星拉去上刑,小星反抗,就把我拉去上刑,往死里整,我们只好忍了。”
还有这么一说?高闯心想,那么为什么这些官差没有惩治他?这里面有门道!另一方面,现在知道了这两个小子的情况,他更不能扔下他们了,否则他们非得给这些人折腾熟了,而那两个小姑娘也难免伤心。
“邓家的两位同意你们的打算吗?”
这个可得问清楚,这关系到是不是把他们带到船上去,假如两个小姑娘不同意,他会想办法让这两个小子做点小生意什么的,甚至他可以把找到的宝物送给他们一点。但如果两个小姑娘同意自己的情哥哥远行,成就一番事业,他可能会帮他们一把。
唉,人和人就是不能比,他当初最艰难的时候可没人帮他,想来这两个小子真是好命。
“我们还没告诉她们呢?”小星低下了头,很惭愧的样子,“半年前我们骗她们说要和别人去燕京做生意,以为很快就会被选到军中,没想到——”
“半年前就开始选人了吗?”怎么他在船厂一点消息也没听到?
“一年前就开始选了,我们想出这个主意的时候,都快结束了。我们也是一直找不到其他方法,才想出这个馊主意。”
怪不得他在船厂没有听到一点消息,原来选人工作已经结束,船厂忙成这个样子,哪有人会谈论到这些事。可话说回来,这些事是要提前做的,因为还要编入军中,还要训练,让这些强盗和渔民成为真正的水军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
“你们知道这是馊主意,证明没有笨到家,还有救。”
“就是说老大可以把我们弄上船队吗?”两人差不多异口同声地问。
高闯很想说,他一点把握也没有。如果说他原来还有想趁着装船及开船前的乱糊劲,利用自己那些隐蔽和潜伏的技能偷偷上船的话,再加一个光军已经是极限了,现在想要用同样的方法混上其他的人是根本没有一点希望的。可是郑和的选拔工作显然已经结束,他要想什么办法进入船队呢?还有,他现在也是在老虎的眼皮子底下掳虎须,怎么才能保住那么多人?
他唯一的希望只在于郑和困着他但又不杀他,是想要利用他什么,也只有他存在着某种利用价值,他才好周旋。只是他不忍心断绝这两个年青人的憧憬,只得含糊地说:“我试试看,不知道成不成。”
两人对视一眼,差点同时发出一声欢呼,可这快乐的喊叫在高闯耳朵里听来却好有压力。
“老大,你走过船吧?”小星问。
“这你可问着我了,你闯爷我就是生在海上的。”
“啊?那太好了,给我们讲讲海上的事吧?”小老虎牙急脾气地说。
高闯心里有事情还没有想好,但既然想不出来,他索性也不去想了,反正是福是祸,他伸脖子等着就是。别人不说,六公主肯定还要来的,这小丫头太天真,又太好事,从某种程度上是他的消息来源和护身符。现在左右无事,他干脆把他在船上的所见所闻捡好玩的,以及不那么容易暴露身份的讲了几件。
他的一番话,在这两个年青人面前好像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让他们新奇无比。最后急性子的小老虎牙竟然在大牢的干草地上练习起游泳的姿势,游起旱泳来。
高闯啼笑皆非地看他们折腾,根本没注意到土墙的另一侧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那并不是牢头老铁,而是他们口中一直谈论的郑总兵。因为高闯说得太有趣了,都是外海上的奇闻,听得郑和也津津有味。
“宝爷。”老铁把声音压得极低,双手毕恭毕敬地搬着一把椅子,“您抬抬贵体,坐下听,反正也没什么好看的。”
这堵土墙上有一条极大的裂,在牢房那边薄薄的抹了一层黄泥,看不出来,可这边没有堵上,所以那边说话,只要不是故意掩耳而说,这边就可以听得真真的。而且土墙的最上方有一个隐密的洞,被他用一面面调整好位置的铜镜折射着角度,站在地上就可以看到那边大牢的全局。
郑和摇摇头,没有坐下,听那边只剩下笑闹声了,怕被高闯发现,向老铁摆摆手,走了出去。
老铁紧跟在后面,“宝爷,这姓高的小子是个海上行船的人才,他说的那些,小的前所未闻。”
“我也没有听过。”郑和皱眉道:“为了这次出使四海,我已经把能找到的人才全搜罗到了,听了好多渔民、甚至捕获的海盗所讲的关于海上的知识,竟没有一人说的可与他说的相比。”
“宝爷的意思是?”
“把他弄干净点,皇上要亲自提审他,就这一、两天了!”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十六章 提审(上)
狱卒押着高闯洗澡更衣时,小老虎牙和小星差点哭了出来,以为他们要处死高闯。
但高闯却很坦然,因为他没有感觉出死亡的气息,狱卒的眼神也满不是那么回事,并没有对死囚的态度,反而有些不耐烦,似乎招呼完他,再把他扔回去就完事了。退一万步说,假如官面上真的对他动了杀心,他也不会束手待毙。古代秘密处死犯人的方法极其野蛮和不人道,有十大酷刑,还有用湿了的毛头纸一层层蒙在脸上活活闷死人的,所以与其等死,不如一博。
他早就看好了,大牢最里面的那堵墙极不结实,虽然他不会无敌穿墙术,可是牢房的烂草下有一个大木桩,两下就能把土墙撞塌。他研究了一下这里的格局,知道墙那边应该是两栋房子之间的通道,虽然不知道守卫力量如何,但毕竟也算一条逃生之路。
这里的牢头对大牢的管理简直可以用听之任之来形容,牢房里什么东西都可以藏,先是蒜头鼻一伙藏了很多木棒,然后是他试图杀死高闯的尖刀,最后高闯在一篷乱草下还找到了一个隐藏的大木桩,大概是为了让蒜头鼻倚坐着舒服而备的。
不想杀他却又突然对他那么好,一定是有重要人物要提审他了,估摸着不是郑和,说不定是皇上御审,因为郑和能把他安排到这里来,自然不会那么讲究,一定是怕他脏兮兮地污染了皇家的高贵气味。
等他洗剥干净,也吃好喝好后,果然有人来提他了,一切都和高闯猜的一样,他只是没想到竟然是郑和亲自来的。其他的狱卒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牢头对高闯那么好,见总兵大人亲自来提,才感觉出有什么门道,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背地里虐待过高闯,再联想起金陵城中那位连王孙公子都不放在眼里的花魁来探望过高闯,虽说口口声声提及什么救命之恩,但说不定早就瓜田李下了。
小老虎牙和小星在街市上远远的看到过郑和,此次见他们心目中可望而不可及的人亲自来提他们的高老大,兴奋了好一阵,还以为是老大的太监朋友托了门路,帮他们把愿望达成了,也不动脑子想想,自从一天前那两个“小太监”走了后,还没有再来过,当时他们也还没有和高闯说起要进郑和船队的事,这次提审怎么能和那件事挂上勾呢?
而对于高闯而言,他早就编好了一套说词,因此并不慌乱,老老实实地跟郑和通过边门,秘密进入了皇宫。
“草民高闯,叩见皇上。”他不想跪,除了父母他还没给别人跪过,可是他知道,如果他现在不跪,那么就会立刻见到父母,所以只好识实务者为俊杰了。他也不知道要怎么说,看电影上是这样儿的,只好照葫芦画瓢。
下面的对话应该是:A抬起头来。B草民不敢。A恕你无罪。
可是他等了半天也没有回话声,又不敢抬头,就那么干在那儿,心里把朱棣的老子朱元璋,以及他老子的老子骂了个遍。
“草民高闯——”他等得不耐烦,加大声音喊道,但没有喊完就被郑和喝斥住了。
“胆子不小。”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想要提醒朕,你跪在朕的面前吗?可是你猜,朕注意到你,是你的福还是你的祸?”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就算再怕,也左右不了皇上的心,您是天嘛。”高闯硬气地答,但末了还是奉承了一句。
如果说在大牢他还有机会逃生,那么如果朱棣要在皇宫里杀他,他是没有一分机会活命的。郑和的功夫看来比小蝙蝠高出很多,听说朱棣也是有武功的,他的反抗和鸡蛋碰石头差不多,但他想,他们既然提审他,就不一定非要推他上死路,一切要看他的临场发挥了。
做他这一行,危险随时都在,赌命和博运,他已经习惯了。
“那你觉得是福还是祸呢?”朱棣的声音依然冷冷的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空气沉重得似凝固了一般,凛冽的杀气压抑得人喘不过气。
“草民愚钝,不敢揣测皇上的心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个——草民,不敢想像。”他学着看过的几部有限的电影里的语气说话,后面却无法连接下句,说得不伦不类。他感觉这话酸得自己的牙齿都要掉了wωw奇Qisuu書com网,只怕就算有命出去,估计也没有牙齿再吃棒子面了。不过他说得镇定,朱棣却也没有发作,虽然没说什么话,但高闯敏锐地感觉到紧绷的空气松驰了些。
郑和在一边舒了一口气,心中暗赞高闯说得好。他太了解皇上了,皇上虽然登了大宝,如今天下也安定了下来,可是皇上对自己得位的不正统一直耿耿于怀、不能释然,心里矛盾之极。而高闯这几句话虽然没有歌功颂德,却正说到坎上,皇上听了必定是高兴的,偷眼一看,果然见皇上面色平和不少。
“朕只杀该杀之人,你夜闯皇宫,倒给朕说说是为了什么?”
“因为草民无知才犯下滔天大罪,请皇上慢慢听我说,饶恕我无心之过。”高闯表面恭敬地说,头垂得很低。他倒不是有多么尊敬朱棣,只是怕被人看出他说话的态度不够真诚。一个人撒谎的时候眼神会泄露秘密,眼睛向上看是明显说谎,眼睛向下看是心虚,眼睛盯着对方是渴望对方相信,肢体语言是最真实的,他还没有把自己训练到职业骗子的地步,很容易就会被精明的人逮到错处,所以他目前的姿势虽然丢人,但却是最有利的。
“讲。”
“草民自幼是个孤儿,从懂事的时候就是跟着一个杂技班子跑江湖,十六岁的时候,杂技班子来到福建。我因为不堪班主的虐待,就藏到码头上一艘船的船舱里,想逃跑。没想到那是一条渔船,等我发现的时候,船已经到了外海打渔,而且遇上了风浪。或者是草民命不该绝,被一艘海盗船所救,从此在船上做了最低等的杂役。草民呆在船上,虽然心系大明,可是却不得自由,就随着这条船一直在海上漂流。一年多前,这伙强盗归顺了一个大头子,我才借机偷跑出来,回到大明。”
“你从福建哪里上的船?”郑和在朱棣的示意下问道。
“泉洲。”
高闯的胡编不是没有根据的,这套说词从他一进大牢就开始编了,算不上天衣无缝,但是有机会可以蒙混过关。他之所以说自己是孤儿,还说随着杂技班子四处流浪,就是因为他没有户籍记录,就算朱棣问起杂技班的班主,他也可以乱编一通,这种跑江湖的班子是无从查起的,何况还是十几年前的事,朱棣犯不着为了他调动大批官兵,把全国翻个底朝天。
还有,福建长乐的事也不是一点影子没有。船厂的工人大部分是从广东、福建一带来的,从船工们平日的闲聊中,他听说福建长乐有个寡妇村,因为十二年前海上突然起过很大一场风暴,村里外出打渔的渔民大部分有去无还。唯一一条幸存的船只回来说,在风暴中看到过一个红衣仙女挑着灯笼,带领船只平安回来,渔民们都说是妈祖显灵。而且,当年在福建确实有海盗船伪装成渔船和商船出现。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十七章 提审(中)
“你说你跟的船归顺了一个大海盗,是谁?”郑和问。
“听说叫陈祖义。”高闯想也没想就答了出来,仿佛他真正知道这个人似的,其实他只是在参加亚洲水域的寻宝争夺战中听说过这个人而已。传说他在被剿灭前,埋藏了他多年掠夺的大量财富,只是几百年来从来没有人找到过。
郑和暗吃了一惊,抬头看了一眼朱棣,就见皇上的神色虽然未变,但眼神中也有些意外。因为关于陈祖义的事在民间流传并不广,对于朝廷而言也是一件秘而不宣的事,既然高闯这么随意就答了出来,证明他所言非虚。
“你知道陈祖义在哪里盘踞吗?”
“这个——”高闯认真想了想,实际上是回忆在现代所听说的事,“大概是在苏门答腊的旧港,但具体我也不太知道,我一直干的是最低级的杂役工作,船上的人不会告诉我细节。”
“苏门答腊?”郑和皱紧眉头,“是须文大拿吧!”
高闯不知道在明朝时苏门答腊是不是就是须文大拿,只能含糊过去。郑和却想,外国人说话的声音总是怪里怪气,他和高闯所说的如此相近,只是发音略有不同,一定是指的一个国家。
“我听说,海盗船上龙蛇混杂,哪的人都有,你在船上一呆十几年,会不会说他们的话呢?”郑和继续问:“就算是一直做杂役,这么多年了,一句半句的总会一点吧?”
高闯心中暗笑一声,心道:“老子可能没什么学问,但长年在外国跑船,倒是学会了几国语言,养出了一对能认出宝贝的毒眼,还有和老天赌博的胆色。”
他张口说了几句马来话,然后又说了几句印度语,英语在这里用不上,给自动屏蔽起来,末了又上了几句阿拉伯语。
他一直低着头,说完这几句外语后就听到郑和轻“咦”了一声,似乎很是兴奋和惊喜。他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却知道自己小过一关,心道不仅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在大明王朝,外语也是像他这样的高级人才必备的技能之一啊!
“三宝,何事?”一直没说话的朱棣问了一句。
“皇上,臣失态了。”郑和虽然是太监,但多年来和朱棣共同经历了军中生涯,现在又以太监的身份做了总兵之职,所以自称为臣,“只是我听到罪民高闯说起天方人说的话,一时感慨,请皇上恕罪。”
朱棣知道郑和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一直想去天方朝拜却未能如愿,而他本人很熟悉那里的语言,是以一听高闯说起,自然有些激动,当下也不怪他,但对高闯所说的话也开始渐渐相信了。
“朕听他所说的话,每一句都似乎颇有不同,除了你所知的,他说的其他语言有人能懂吗?”
“禀皇上,为了这次出使,臣早就网罗了许多译官。其中从长安清真教来的哈三掌教和一个叫马欢的江苏学子最为出色,是否让臣传他们上殿,来证实罪民高闯所言呢?”
“你去下边办理,现在继续问案。”
郑和恭敬地应了一声,就又转身对高闯道:“诚如你所说,你一直在船上做杂役的工作,可是我听你对行船的一切都非常熟悉,这是怎么回事呢?”
高闯不慌不忙地道:“总兵大人有所不知,船上的杂役与陆地上不同,除了航行的事,什么都要做,所以我除了不会开船,船上的事都可以胜任,而且这么多年和这些海盗在海上闯荡,见得多了,自然就知道的多了。”
他早就怀疑那天郑和抓他时突然出现,一定是在屋外潜伏了很久,说不定把他和朱允文所说的事都听了去。还有,他在大牢里一直没见过牢头,据他猜测,弄不好是牢头亲自监视着他,他在牢里和蒜头鼻一伙打斗的事、给小老虎牙和小星讲的奇闻,云想衣和六公主来探监的事,肯定一件也没逃了郑和的眼线,所以他在这方面也想好了应对之策。
谎,可以撒大的,但小细节一定要真实,那样才不会被人怀疑。越是细节真实的弥天大谎,越是会让人深信不疑。而且,他确实不会开这个年代的古船。
“那么,你的身手要如何解释?你虽然没有内功,但外家功夫了得,招法怪异,等闲三、五个人是近不了你的身的。就凭你的功夫和机智,难道这么多年来,你就没有一次逃走的机会吗?还是你根本不想逃走,也想以盗为生,这次偷跑到皇宫里来又有什么目的?”说到后来,语气严厉了起来。
高闯明白郑和在诈他,可是现代人比古代人坏心眼多多了,他有了这些劣酒垫底,还能怕这番诱供和逼供的把戏吗?于是根本也不慌乱,只装出很委屈的样子道:“总兵大人,我虽有些手段,可是那一船有上百人,我怎么敢冒然行事,自然要想个万全之策。我一直忍耐,到后来他们要归顺陈祖义时,我才寻到机会,而且也只有这时候,他们才不会来追我这个逃奴。至于我的功夫,说来奇怪,船上有一个下肢不能行动的外国人,因为我看他可怜,平时多照顾了他一些,他就传了我这些功夫,实在不知道是哪门哪派的,就连水军方面的事,也是他告诉我的。”
“那套有关水军的说法倒是很有见地的。”郑和赞同地低语了一句。
高闯心里暗舒了一口气,因为从郑和的话中就能听出他所猜测的没有错,郑和确实偷听到了他和朱允文的对话,幸好他谨慎的想了这套说词,不然还真不好过关。他很多年没说过谎了,所以虽然事先想得细致,表面上也镇定,但心里还是有点紧张。
“那个不能行走的外国人现在如何了?”朱棣问。
高闯知道朱棣是关心这个虚构中的人是否也归顺了海盗,壮大了贼人的力量,忙道:“我逃船前不久,他生病去世了。事实上,我之所以一直没有逃走,跟他也不无关系,他相当于我的师傅,我不能扔下他不管。所以,我一直等到他海葬后才离开。”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十八章 提审(下)
“真的就把人丢下海吗?”朱棣一直是威严而冷漠的王者态度,此刻突然问了一个这样人性化的问题,听得高闯不自禁的抬起头来。就见朱棣冷电一样的目光中饱含了一些矇眬之色,似乎对高闯所说的事非常向往,让高闯突然想起他那天在冷宫中所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