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拉萨酒吧》》 · 马崧 · 2026-07-25
“怎么样?”她问道。
“没消息,”鱼说,“哦,介绍一下,这位是本本儿,今天在大昭寺认识的,这位是草,这儿的老板。”
我点点头,正考虑是不是该伸出手以示握之礼,她却大大方方伸出来了。我轻轻握了一下。使劲儿抓住不肯放手不是我的风格。
草坐下来,拿出一包烟,柔和七星,用手指和大姆指抽出一支,点燃,轻轻吹出烟,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你们两个的事,”她对鱼说,“外人也不好说什么。中国传统劝和不劝散,当然希望你们和好如初啰。不过,你得见了她面,才能知道她究竟想如何。”
“我知道我这样很傻B,”鱼说,“其实,也许要的只是她当面给我说清楚就行了。一个明确的东西。我能做什么,跳楼,拿菜刀砍她,吃100颗安眠药?那只是电影里才可能有的。不,现在连电影里也没有了。”
“本来嘛,”草微笑道,“什么都要当真,唯一不能当真的就是两性关系。你说呢?”她双眼紧盯着问我,样子就像才跳出两性池塘的青蛙。
“我连门都还没有进呢,”我说,“就我来讲,可是对什么都不太当真的。”
“洒脱!听见没有,你这位朋友比我们洒脱多了。”
鱼歪着嘴巴点头。
“哪儿是洒脱,”我的确不是他妈什么洒脱或潇洒之类,那是自命不凡的男人的仿玉耳坠。“我想,我只不过是血淡一些。”
“水一样淡?”她问。她的眼睛很黑,但黑而浅,不是那种深不可测的水潭。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6)
我笑起来,把烟屁股揿在烟缸中,说:“那又太淡了嘛,淡得维系生命都有了困难。只是不想吹嘘是什么‘血性男儿’之类。”
鱼说:“其实这样蛮好,但就是好像缺乏了进取心。这个社会,什么东西都要去抢啊!”
“我也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我说,“说白了,有点儿得过且过的意思吧。”
草笑了,笑得很动人,有一种温暖的令人睡意朦胧的气息。她优雅地吸着烟,说:“有点儿犬儒主义呢。那么年轻,怎么把什么都看穿了啊,哎,不过,现在的年轻人见多识广,在二十岁以前,便经历了几乎所有事情。”
“而每件事情都他妈糟糕透顶。”鱼说。
草用左手敲敲他的脑袋,说:“上一次来,你可是满面春风的幸福啊。现在晓得不如意了?”
“犹如身在梦中,”鱼说。
喧闹的那桌客人又闹着要酒,迷彩服过去了,10秒钟后走了过来,一脸迷惑和不满地对草说:“他们要喝鸡尾酒,什么血玛丽,我说我们不提供鸡尾酒,他们很横,醉了。”
草站起来,走过去,没听见她说什么,只听到一片吵吵嚷嚷的声音。迷彩服又对鱼说:“他们醉了,很横,怎么办?鸡尾酒,没人会兑啊,存心找草的岔子。”
他们都不知有个老酒吧就坐在这儿呢。我对迷彩服说:“去把你们老板叫过来,我兑。”
迷彩服和鱼的两对眼睛爬在我的脸上,就像四条鼻涕虫。分明是不信任嘛。但迷彩还是过去把草解放了出来。
“你?”草将信将疑,“那帮人可是难缠的傻B啊。”
我走到吧台,问草有没有伏特加、西红柿、柠檬和芹菜,谢天谢地,都有。我拿出5个平底玻璃杯,将西红柿用电动搅拌器打成汁,把柠檬切成块状,芹菜杆切碎。由于没有调配器和碎冰机,只好将就用直接调配法。把伏特加倒入杯子,加西红柿汁、冰块,把柠檬汗挤进杯中,再在杯口扣放一枚,把芹菜杆装进盘子;再加上桌子上调味盒里的盐和胡椒,5杯血玛丽就就算是调兑好了。迷彩兴冲冲将酒端给了几个傻B。草说我真有两手,还说了声好玩儿。我不知道是事情本身好玩,还是我好玩儿。如果是后者,you还没开始玩儿,又怎么知道I好玩儿呢。嘿嘿。
我们继续坐着吹牛,知道了她是学美术的,我也说了我的情况,而鱼灌完了一瓶红酒,耷着脑袋没言语。酒德好啊!那桌醉鬼喝完血玛丽,买单走人。草说请我们都喝一杯鸡尾酒,我看鱼有点儿不行,晚上又有点儿偏冷,就说喝一杯绵和的热威士忌棕榈汁鸡尾酒,可以帮他提提神。这种鸡尾酒很简单,用四个大的平底玻璃杯,各放入两块方糖,加入一儿开水,将糖溶化,再加威士忌酒,用开水注满,放上几片切薄的柠檬。
草很喜欢喝,说喝了热乎乎睡觉正好。这酒虽然简单,但在夜深寒冷时喝,真的很不错。大家都沉浸在热饮的温暖的酒意中,连话也懒得说了。
第三部分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1)
下雨了。不是刚烈的倾盆大雨,而是没完没了的打不湿拧不干的毛毛雨。天色昏沉,宛如国画培训班里小学生的泼墨。所有的灰色楼房或非灰色的楼房都缩着脖子,在潮湿的薄雾中无奈地打盹。没有亮色或高音的部份,一切都粘在了一起,灰朦朦和灰朦朦粘在了一起,用的是嚼成稀泥的口香糖。有时,坐在酒吧里望天,真想闪一嗓子,像帕瓦罗蒂的9个高音C一样,闪电般撕开力量。不好意思的是,含混的音节却在喉咙里咕噜着,成为一口痰。
就在这湿漉漉的腐殖质的时光,和芳芳大约一周做两次爱,当然是在她那小资的窝里。我那儿,她嫌脏,几乎不去。但我做完爱会回我那儿,不会同她共眠,不太习惯与别人挤在一起睡。她似乎也无所谓,只是有一次问了一下,我说两人挤在一堆儿,连放屁都会忍。她笑了。但我真的不是开玩笑,那是一个事儿呢。
当然,我们在一起也经常听CD和看碟。她收集的影碟有些多,而且很多也合我的脾胃。库布里克、阿巴斯、昆汀·塔伦蒂诺、基洛夫斯基、北野武等等。我们偶尔也看我喜欢的顶级片,她总是对男性自慰感到惊奇。
“喂,”她说,“你干过吗?”
“怎么会没有!这是正常的呀。”
“能解决问题?”
“这倒有些说不清楚。至少可以缓解压力。”
“能表演给我看?”
“什么?”我吃了一惊,“真的想看?”
“想看。”
“可是,恐怕有心理障碍呢。怪兮兮的。这样吧,以后有机会,一定表演给你看。”
但顶级片非但不能挑逗她的情欲,还抑制了可能的兴奋。
“看他们忙乎了半天,”芳芳有气无力地说,“真不知忙些什么。”
“忙他们的荷尔蒙呗!”我笑道。
“本来还有兴趣同你亲热一番,结果,反而弄得感到很搞笑,这事儿一搞笑,立马就不行了。你呢?”
“看得火烧火撩,你这么一说,我也泄了气。真他妈怪,你居然从中看到的是笑料。”
“他们表演得太认真了,何必呢,拜托偷点儿懒嘛。”
我哈哈大笑,“妈的芳芳,别逗了。再说,以后我们做,我禁不住要笑的。”
由于经常在一起吃晚饭,吃得也不错,反正比食堂和方便面强,我似乎长了一点肉。饭钱她给得多些。我毕竟是学生,天天杀馆子,我可吃不消。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关系,谈恋爱?同居?试婚?性伴侣?似乎都是,又似乎都不是。反正是两厢情愿,没有谁强迫谁。有时想,他妈的所谓夫妻关系,恐怕也就尔尔了,做做爱、说说话、吃吃喝喝,天天凑在一块儿消化无聊。这样一想,结婚有点像给了对方一个无法摆脱的凶狠看守一样。
有时间也去学校转悠转悠,甚至听了几堂课。幺鸡所谓的又靓又浪的女同学也见了,真的是名符其实。长得蛮漂亮,天真烂漫的样子,但看男同学的眼睛(当然是有姿色的),总是媚媚的,或者说色迷迷的。她是那种女人,喜欢讨好几乎她认识的所有男性,包括他妈的看大门的大爷和学生第二餐厅里骚乎乎的舀肉片的小帮工。
她不会喜欢专一和持久的情感,只会图一时的新奇,在她觉得新奇不过是老旧的另一种版本后,她又会寻找新的翻阅对象,以此打发漫长无聊的人生。问题是,她和她的现任男朋友(应该是现任男朋友之一),在傍晚打着伞到小酒吧来喝酒了,弄得我不得不陪坐一小时零三分四十八秒。好在生意不好,斗鸡眼和黑妹都闷得一身长了青苔。
现任男朋友是她一个班的,唔,当然也是我一个班的,都叫他兔哥,因为两只兔耳朵支楞着,像卡夫卡。他们热情地招呼我,仿佛要给一个降班头下个年级的温暖似的。她要了一杯哥伦比亚咖啡,他要了两听百威啤酒。我替他们张罗好,端上我的茶杯,当上了灯泡。兔哥让我也喝酒,我推口说肠胃不适,拒绝了。
那宝贝双眼扑愣愣四处洗劫,然后盯在我的鼻子上,就像热毛巾呼扰过来。
“还说成都是个休闲城市,”她说,“连星巴克都没有。本本儿,这儿有哈根达斯吗?”
哈根达斯的没有,女性用品倒有,你他妈的兔哥有一个,我有一个,婊子养的斗鸡眼有一个。但我不会这么没礼貌。我叼上一根烟,发了一根给兔哥,他忙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打燃,伸过来,我点后,轻轻拍拍他的手背,他接着点燃自己的。我长吐了一口烟,说:“破酒吧,哪有那宝贝儿!喝过星巴克?”
“不要抽烟嘛!”她娇嗔,“没啦!我给兔哥说,假期我们跑北京或上海喝。”
我看看兔哥,他用舌头抵着腮帮子,双眼看着烟头上的灰烬,面无表情的轻点了一下头,或没有点头。我现在有点同情他了。我想抽身离开,我可不愿听什么星巴克哈根达斯之类的蠢话。而她的眼睛却水汪汪地拉住我(原谅使用“水汪汪”这臭不可闻的词)。“你有多高?有1米8吗?”她问。
“1米8。”
“哇!正好符合我交友的标准呢。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人,那样才帅气!”
就像给我注射了10公斤肾上腺素。兔哥不高,1米7吧。但当着男朋友的面毫不掩饰地赞扬其他男人,我第一次碰到。兔哥就像没听见一样,使劲抽烟,顾自喝酒。我有些尴尬。只好发出莫名其妙的前鼻音和后鼻音。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2)
“真的,你长得好酷呢,有点像木村拓哉!”她还在发高烧。
求求你了,宝贝!我真想给她十万份哈根达斯,好填满她的大嘴。她的嘴比韩乔生还大。
兔哥一张脸全隐藏在口中喷出的云遮雾障中。我看见他的嘴角紧紧抽了一下,嘴角向下拉,他决意不说话。是啊,说什么好呢,自己的女朋友在和他人调情,在给他人脸上贴金。他嘴里一定含着一只硕大的绿头苍蝇。而她好像根本不管兔哥的反应。不是她波大无脑,而是无所谓不在乎。除了兔哥外,她手里也许还有狮哥、虎哥等等,所以她只想表达一个感觉——她调情的痛快。老实说,如果在平时,我早就搭上线,一起在电流下痉挛。可我不能不给自己的同类留一点儿面子吧。设想我是兔哥,心情还不是同他一样——血管里流动的不是血,而是醋。
“别洗我脑袋吧,”我淡淡地说。什么木村拓哉什么鬼样子鬼才知道。
“哪里是洗脑壳!我可是很外向的人,有什么说什么。是吧?”她偏着头问兔哥。
兔哥像从梦境中醒来一样,一面哼哼,一面点头。他仔细地用手指把烟灰掸在烟缸中,说,“听说你本来还想休学一学期,但院上没同意?”
“现在想起来,不是休学的问题,而是希望干脆退学算了。但一想到家里给了那么多钱,又不太想伤他们的心。犹豫不决啊。”
“找到好去处了?”
“什么好去处。想到拉萨开个小酒馆混。”
“真的?”宝贝睁大了眼睛,盯着我,“啊,太好了,带我去吧!我特别喜欢拉萨!”
好主意。问问你的男朋友可不可以把你借出来或租出来,计件或计时?
兔哥又被西伯利亚带来的严寒打得焉焉的,他把烟屁股狠狠掐灭,端起啤酒杯,喝了几口,又用左手背抹了一下嘴唇上的酒沫。
宝贝开始不停地问拉萨的情况,我也只好一个一个地回答,就像漫不经心地揉着废纸。酒吧里放的斗鸡眼的阿杜,声音宛若灰暗的飘云,歌词听不太清楚,无非是失恋这类吧。想想也怪,一般所谓的情歌,唱的都是他妈的被别人抛弃,好像这样才有情绪,愤怒出诗人。这世间绝大多数的人,都处于失恋状态,男人想梦露,女人想贝克汉姆,所以哀怨忧伤就有了市场。看看一言不发故作镇静的兔哥,你就知道情歌是怎么回事了。我很想换个话题,但宝贝追得太紧,间歇还有夸张的惊叹词和惊叹号。我有些后悔当这个灯泡。本来是出于礼貌,新同学嘛,熟识一下——但陷在了她的好奇和眉来眼去之中,一时拨不出脚来。
是的,她不断用眉梢和眼角挑逗我,说话也太热情,我只能装作不懂,像桌上的啤酒罐。有几分钟,觉得耳朵根都红了(不老练啊!),便用双手支起下巴,掩饰一下。我注意到她翻动的嘴皮上涂有一层油亮而带淡紫红的唇膏,显得光洁肉感;她那件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上面两排扣敞开着,开口很低,可以看见柔和而迷人的乳沟和一部分乳房。她不该开那么低,当然,她有她的自由。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开到肚脐眼。事实上,老天作证,我倒是十万个希望她一丝不挂,连遮住屁股缝的小指甲般的内裤也不穿。
当然,兔哥可不愿意(我真同情他)。
她也不时地瞟一眼她的男朋友。她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越位,他的妒火,我的忐忑。她的左边嘴角在笑的时候向上挑,玩世不恭又略带鄙夷。她真的不在乎兔哥,也不在乎我,她不在乎任何人。但她隐藏得那么好,在那张漂亮天真的脸蛋上,你很难发现她的阴暗和无情。我突然想,如果把一卡车的蕃茄酱劈头盖脸浇在她身上……禁不住笑了。
“笑什么,很开心?”她问。
兔哥发来一只烟,又替我点燃。他肯定在心里恶狠狠对她说,你他妈像标准意义上的花痴贱货,别人当然开心。
“没什么,”我说,“突然想起在蕃茄酱里游泳。”是她,不是我。
两人一愣,表情怪怪的。我知道,这想法是有点儿怪,而且莫名其妙。就像她对我那么暧昧一样怪和莫名其妙。
“咦,这倒是个奇怪的想法。”她歪着头,像8岁的小姑娘那样。“我一直想洗牛奶浴。以前看过一本杂志,有很多贵妇人喜欢,好像可以滋润肌肤,镇定神经。”
“是吗?”兔哥翻她一眼。“镇定神经的应该是我们!不管用什么洗,按照佛家的观点,还是臭皮囊。”
“滚滚红尘,七情六欲,你好像比谁都不少哪根筋。”她有些恼怒。
干上了!这是必然的结局。那平衡的张力开始倾斜,并发挥作用了。但我没法劝解,真的,兔哥一肚皮的黑色火药是一定,而且必须喷吐的。
“七情六欲?小看了,万情万欲!一亿根筋。”
“真了不起!”
“哪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风情万种罢了。”
“风情万种碍谁的事儿了?”
“没有。没碍谁。而且没说你。你吗,也不过风情百种而已。”
就像打翻了生日蛋糕,弄得一地奶油,而你不太可能再袖手旁观了。我笑笑,插进交火地带,“干嘛?到酒吧讨论风情?那是文学院干的呀,讨论GDP吧。”
宝贝气得粉脸发红,她冷笑一声,说:“哼,鸡肠鼠肚。我在自言自语。”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3)
兔哥却脸色铁青,桌子上两个啤酒罐被捏得像他的心情一样扭成一团。他点燃了一根烟,吐着烟圈,说,“纵爱自己,纵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这话我听着怪熟的,对了,《商业周刊》上阿联酋航空公司的广告,原文是“纵爱自己,纵横万里”。还有句“我在自言自语”,是小叮当和大雄斗气时的交流方式。看来,我们中没看过《叮当猫》的不多呀。而他们的战斗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对此,安南也无可奈何。
“现在已不流行把自己打扮成圣人。我在自言自语。”她眼睛瞟我一眼,我又瞟一眼兔哥。
“现在流行越堕落越快活,越快活越堕落。我在自言自语。”
“没本事就不要玩这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正因为有本事儿,才玩了这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我想笑,又有些不太耐烦,站起来,端起茶杯,转身走到了吧台。斗鸡眼和黑妹正偷着乐,冲我眨眼。
在又一串“我在自言自语”后,是沉默的省略号,像哀怨的信号灯忽明忽暗。然后,压抑着的“买单”的声音从兔哥的喉咙里挤出。我把头晃一晃,让黑妹去收钱。黑妹拿回两张50元的钱找零,“各买各的,有气质。”她小声说。
宝贝一脸冷峻或一脸不屑地点点头,很性感地走了。兔哥坐着,用右手指弹着桌面,待宝贝走后,慢吞吞站起来,就像打开一把不得不生锈的水果刀一样,他没说什么,一脸的无可奈何,也点点头走了。
黑妹总结道:“这就是爱情为什么是一场闹剧的注解吧。是吗,二条?”
心里很郁闷,大约属于无病呻吟一类吧。借了黑妹的花雨伞,走上街头,抽两支烟。路灯发出的橙色光晕照在湿漉漉的水泥地面,像稀屎一样,走在上面,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更加强了仿佛站在一间庞大而无人打扫的厕所中的感觉。像魔方的楼房矗立在街道两旁,在雨水中抑郁或迷走神经错乱。那一格一格的或明或暗的小小空间里,世俗生活的交响曲奏响了第四乐音:精疲力竭,无所事事、心灰意冷、捉襟见肘、情欲亢奋、通奸游戏、谎言与背叛、作业辅导、回锅肉、啤酒、狐臭、响屁、马桶堵塞……酣声和长长的休止符。楼下的商铺还懒懒地开着,蛋糕房、餐馆、小酒吧、发廊、成衣店、杂货铺,仿佛不是为了营业,而只是虚应故事。发廊的门头通常都坐着一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头发怪异、目光呆滞,露出几片白生生的肉,宛如蜡像。老实说,把头发交给她们打理,就像把核按钮交给拉登一样。在一把灰褐色的大破伞下,一个年纪肯定超过了70岁的老头守着小烟摊。我花十块钱买了一包三五。一个背着一卷不可名状的全部家当的乞丐慢慢从前方迎面而来,他柱着双拐,一条腿几乎齐大腿根那儿切除。他的腰上系着一只瓷缸,用来装钱,在夜晚的朦胧中,我有几秒钟疑心他是不是在腰上拴着腰鼓。想起一则打腰鼓的壮观场面,觉得它是如此虚幻无力。我在口袋里摸索出一元硬币,他以一种野兽的混沌而粗硬的目光看我时,我把那枚发亮的小金属放入缸内,发出一声叮当的锐利的嘶鸣。雨水从他的花白头发往下淌,冲洗着他肮脏的脸,核桃般瘦削,多皱纹,仿佛已被彻底风化,即将颓然瓦解。他的背影就像一个被压弯了的观念,镌刻在这个城市的书中。我冲雨夜吐着烟,转过一个迟钝的街角,或许没有街角,看到大街上辉煌的霓虹灯,不禁迷失在这个宏大的叙事中,就像迷失在增长率、利润、资本中不能及格一样。但它乐观挥霍的气质刺激着我的肉体,以至于有一秒钟,我被感动得发誓要成为主流社会的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几乎有一种菲茨杰拉德似的视野:美国二十年代的青春的放纵。但转而一想,我们这儿,放纵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青春怕是早逝了。也许,有的不过是暮年的烦躁与变态。
大街上仍然车水马龙,刹车尾灯在反光的水地上,连成一串,就像钢铁厂的钢水槽。那些有钱又有所谓“品味”的人,正在往夜生活的时髦的蹲位里赶。那儿有上万个被啤酒或葡萄酒或鸡尾酒胀得鼓囊囊的膀胱,以及一万张臭嘴喷出来的烟雾、废话中的废话,和催吐的表演。哦,你都不知道有些地方表演的节目有多傻B,连希尔伯特也无法计算它是N的N次方多的傻B。就像我现在打着花伞,双脚踏着泥浆一样傻B。我从涂满化妆品的大街踅向右拐,拐进了一条阗无人迹的小巷。巷子两旁是老旧的楼房,几乎每个窗户和阳台上都围着防护栏,恍惚中,犹如行走在大牢的走廊。人行道旁栽了树,一人多高,稀稀拉拉的叶片,像下岗工人一样萎靡不振。还有不多的人家亮着白惨惨的节能灯,其余的,可能是进入了欲望梦乡的甜蜜或噩梦连连的恐惧。我自作聪明地猜测,他们正梦见天上掉一个大黑皮包,里面是一捆又一捆崭新挺刮的人民币。对,这他妈是我的梦。回答正确,加10分。整个小巷就我的脚步声和雨滴漂打在地上和遮雨蓬上的滴答声,由于雨又细又密,所以雨伞上反而没什么声音。路边一排放了七八个垃圾桶,没合上盖。也许盖早就坏了。它们发出一阵慢调的恶臭的猪圈的气味,成熟而肥胖,甚至是快乐的。也许是忧伤的。谁知道呢。我屏着呼吸,快步走过去,在过了最后一个桶7米远的地方,实在弊不住了。由于气压高,湿度大,这个距离还有一点臭味,不敢深呼吸,弄得跟登K2峰一样缺氧。别指望在这种巷子里会遇见“丁香一般的姑娘”或拍头党,最有可能的,倒是遇见“午夜凶铃”中那个从电视里爬出来的长头发死鱼眼。觉得脖子凉嗖嗖的,不敢回头看,只好加快脚步。穿出阴郁的小巷,回到我所在的酒吧的那条街,看见熟悉的景物,不禁定下心来,舒了一口长气,就像回到了一群烂朋友中间。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4)
虹不知从谁的手里要了我手机的号码,第二天一早,我打开手机后,是她发过来的三条短信。
1、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2、 我昨天说的话,都是真话,没有与你开玩笑的意思。
3、 可以一起吃晚饭吗?
一个女生主动和一个才认识的男生联系,我再笨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当然,你可以说她只是想聊聊,瞎胡逛,或其它。但是,你也知道这就是想上床的信号。也许他妈的我说得有点太直,太下流了,可你认为她真的想和男人谈凯恩斯或萨缪尔森吗?不过,这让我有些犯难,就像一大清早有人告诉你中了双色球特等奖,可你压根儿就没去买那狗娘养的彩票。但是,如果她想玩儿,我又干嘛不玩儿呢?我对自己的肉体快乐可没有仇恨。至于兔哥,我想,我只能同情他了,谁叫他同虹这种宝贝认真谈什么恋爱呢。她不值得同她认真。她从头到尾就是一个烂货。哦,我喜欢烂货。谁都喜欢,这就像中奖一样。
我开始给她发短信(有点恶心)。
我:我请你吃串串香吧。
她:好啊!我最喜欢吃串串香了!
(不是星巴克和哈根达斯了?)
我:还有谁?
(兔哥?哦,我知道不会有他,逗她玩儿呢。)
她:没有。不会觉得不方便吧!
我:不方便?有了才不方便。
她:你真坏!没想到这么坏!
我:比你想到的要好,比你没想到的要坏。
她:吃完了蹦迪?
我:扭屁股?很久没扭了,闪了腰不好办。
她:二十岁的腰,闪不了!
我:格言!
她:别挖苦。
我:没挖苦,腰眼受到鼓舞,烫若沸泉。
她:不要烧死了哦。
我:嗯,怕有可能呢。
她:你真有趣。
我:你也真有趣。
我们在互相吹捧或互相讽刺中结束了手谈。我想,她手机上的“我爱你”之类的短信,恐怕都是以群发的方式发出的吧。
学校周边吃麻辣烫的地方很多,荤菜两毛一串,素菜一毛一串,20元钱可以吃一大堆竹签。如果你嫌不够麻辣,可以要上一个干碟子,内盛辣椒、花椒和味精。出了汗就赤膊上阵,划拳斗酒,肆意喧闹,真是平民的乐趣。
吃完麻辣烫(主要是下水),她执意要去热舞会所,只好坐出租一块去了。我没有蹦迪的爱好,甚至对热锅滥炒的大酒吧有一丝畏惧。人太多的地方总是让我浑身不舒服。有时,我想,我的性格之中有豹子的习性:平时孤身巡视自己的领地,发情了才去找母豹,完事儿了又离开。至少觉得这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态度。
酒吧里尽是人,就像正在进行一场战争。低音鼓的轰击,卷烟的冲锋,啤酒的狂炸,一千只醉眼和五百个肥瘦各异的蠢屁股。刚在一个角落坐下,就拥来了几百个穿超短裙、露出大腿的酒小姐,好像你不把她们推销的酒干掉几个车皮,她们就会把你淹死在口水里。当然是女士优先。虹点了四只喜力,按我的脾气,要几瓶老蓝剑就他妈很好了,可是这些地方,嘿嘿,不肉痛的酒是不卖的。我付了钱。
因为太闹,交谈成为南极和北极的对话。正好各喝各酒。
这里的每个人都像饥饿的猎人一样,男女互瞟,一面端起杯子灌猫尿,一面骨碌碌眼珠子满场打滚。一夜情的冲动弥漫在烟雾腾腾的灯光下,就像一针强心针推进了虚无的血管。在舞池那儿,一大群人半眯着眼沉浸在汗湿的梦呓中。随着灯光的变化,他们时而像一堆五彩斑澜的糖果,时而像熔炉中的煤渣,时而像剪纸或皮影戏。有几个年轻姑娘似乎是领舞,爬到两张桌子上起劲地扭,脑袋像拨浪鼓,乳房宛如破弹簧(摇头丸?)。
一个穿着耐克圆领衫的胖子盯上了虹,他犹豫了18秒钟,走过来,像一位最假的绅士一样弯了弯腰,说,“可以请这位小姐一起跳舞吗?”我面无表情。虹没看我,站起来,和胖子一起走到舞池扭屁股去了。我开始后悔,我不该和她一起出来。见了她第一面你就可以知道她会怎么对待她身边的男人。我聊以自慰地想,她只不过是我从路边顺手捡来的垃圾,无所谓啦。有点阿Q。
过了一会儿,她一脸油汗地回来,说:“本本儿,你自己先坐一会儿,一小会儿,我过去坐两分钟。”她端起她的杯子坐到胖子那儿去了。上帝,他们一定不会谈论凯恩斯主义,倒有可能谈金塞博士的引发了快感的羊癫疯似抽搐。我几口干掉了残酒,从摩肩接踵的人流挤进了洗手间,把一泡大尿响亮地冲进小便池。我在洗手时看了看镜中的我,有些陌生,有些冷淡,轻飘飘的失落。我从侧门出去,走到了大街上,深深呼吸着新鲜空气。没有人肉会孤寂,人肉看多了又作呕。我关了机,沿着大街向前走了几百米,招了出租车回去睡觉。
出租车司机一般都闷得发慌,特别喜欢和乘客侃大山。在问了目的地后,他开始搭话,“去跳舞啦?”我嗯了一声。他又说,“那些迪吧里的骚婆娘多得很啊!”我又嗯了一声。见我冷冰冰不搭理他,他只好闭上了鸟嘴。我从来如此,不喜欢和的哥聊天。我坐我的车,你开你的车。
在我还没忘记那个“纸一样的薄”的鬼家伙的时候,他来找我喝酒了。一个雨后的灰色下午,或阳光灿烂的眩昏的下午。小酒吧痛苦地倦缩在自己的空虚中,咀嚼着刻录在一张塑料盘里以0和1不断排列的埃米纳姆。他的喋喋不休有时让我兴奋莫名,有时又让我相当烦厌。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5)
纸先生来时,依然是伸进一个头,打量了,才进来。他说他已经来过两次,但我不在。当一听到刘德华时,就缩回了脑袋。不是特别讨厌刘德华,而是他家对面一个发廊天天高声播放刘的歌唱,男人哭吧哭吧哭吧哭吧……几乎弄成精神错乱。他执意要请我喝一杯,反正也没事儿,就应允了。
我把半打百威和两只玻璃杯放到桌子上,拿来起子,开了两瓶,各自倒进自己的杯子中。他不要冰,我也懒得要。我们举起杯子,干了第一口。他干掉了三分之一,我干掉四分之一。这时,埃米纳姆正在唱《White America 》。
“怎么样?”他问。
“不怎么样。”我回答。
我们干了第二口,他还剩三分之一,我还剩二分之一。
他穿的同上次一样整洁,白衬衫扎在灰色西裤里,脚上的黑皮鞋油光可鉴。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包软中华和一个猫王贴面的Zippo打火机,把烟抖出一小半,递给我(不用手拿给我,讲卫生),我抽出一支,他也抽出一支。他拿起打火机要给我点,我示意自己来,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燃了烟。他挥手甩开机盖,熟练地打火点烟,又顺势一甩,关上机盖(Zippo发出响亮的金属的声音)。
“觉得这些都狗娘养的那么假?”他喷着烟,问。
“这个,”我不好回答,这些行头反正有一点作派。“也不一定吧,也许,看什么人啰。”
“哈哈,”他笑道,“别不好说嘛,本来就是装模作样的一套,只是习惯了,改不过来。不过,软中华是我真正的嗜好,不是摆样子。”
我点点头,说:“没有烟瘾,所以对烟没有太多追求,过得去就行了。当然,软中抽不起。”
他嘿嘿一笑,说:“有意思。人生活在符号中,追求的也都是符号,最终什么也没有改变。”
“太悲观了吧?我可是还在追求60分啊。”
“这不妨碍你的具体目标。什么好工作、高薪水和如花似玉的女人。不过,一天到晚泡在酒吧里,听埃米纳姆,60分怕是有点悬。”
“有时想干脆退学算了。拿了毕业证也未必找得到工作。何况,不想那样工作。”
“学什么?”
“经济。”
“哦,是吗。学经济的人一般开口闭口都是杰克·韦尔奇啊,志向可是很宏大的。”
“有这种人吧。就我而言,不过想开个小酒吧,混口饭吃。”
“在这儿?”
“想在拉萨。”
“哦,是驴友?”
“不是。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更不会加入什么集体活动之类。在拉萨只是觉得高一点,环境陌生一点吧。”
“难怪上次在看《藏传佛教》。”
“看着玩儿,其实并不太懂。”
“哈哈,”他快活地笑了,“能了解一点儿也不错呢。真懂了,不会在这儿跑堂,肯定去哲蚌寺、色拉寺或更远的更偏僻的寺庙修行去了。”
“苦修的日子,我可过不惯哟。”
“是啊,都是世俗凡人,要的也是感官快乐。”
“当然只好,不得不堕落了。”
“哦,我倒觉得,到拉萨开自己的酒吧,是很纯净的事儿,你这种人,不会堕落得没底的。”
“但我真的希望堕落。而且,也确实堕落。”
“有意思。一般人是想标榜自己有品行,把自己仔细洗刷了挂在门口声称很卫生。你却老说自己堕落,把自己涂花了给别人看。好像在道德上有罪恶感。读过托尔斯泰的福音书?”
“没有。我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宗教情怀。我就关心我的肉体。真的。”我喝了一口酒,说,“你的人生体验,恐怕比我复杂好几倍吧?”
“和你差不多。非主流的,业余水平的。”他笑笑,“给你讲一个故事,第一人称。”
“好啊。”
“我在大学学的是日语,毕业后到日本京都大学读管理。之所以学管理是想更好找工作,也能挣更多的钱。那个时候,8年前吧,对物质有一副好胃口。学校生活,你也知道,就那么一回事儿,都差不多。日本人外表似乎彬彬有礼,其实傲慢得很,根本不把我这类中国学生放在眼里。反正不怎么交往,也就相安无事。为了补贴费用,我不得不在一家中国人开的餐厅打工,从下午6点一直到晚上11点,端盘子洗碗,累得腰都直不起来。那家餐厅经营的是日式烧烤和面条之类,由于地处繁华地段,价格又便宜,所以每晚都人满为患。很多上班族都喜欢聚在那儿喝酒,直喝到醉眼朦胧了才摇晃着离开。老实说,那餐厅很能赚钱,就是太辛苦了,受不了。可受不了也得受。早晨爬起来上课,真是浑身都在痛,经常在课堂上打瞌睡。什么索尼、松下、富士通,在我听起来,都是催眠曲。
“日本国土狭小,留学生公寓不可能一人一间,一般是一间房住两人,当然里面有小小的卫生间和厨房。和我同寝室的,是一个韩国学生,学的是水产资源,一脸骚疙瘩。可能是狗肉吃多了的缘故。他平时不怎么说话,和我也没多少共同语言,只有一点例外,都讨厌日本人。他在我们的床之间,拉起一根铁丝,挂了一幅窗帘似的布幅。一开始,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妙用,以后才明白过来。这小子一来就和另一个韩国女生谈起了恋爱。那是一个胖嘟嘟、屁股很大的女生。在我心目中,韩国女人一般是蛮漂亮的,可这个实在不敢恭维。问题是,他们在我端盘子的时候不凑在一起,非得要半夜两三点,女的才溜进来,就在帘子那头干上了。无法形容,不可名状的各种声音像蜂群一样扑过来,这对我无疑是一场折磨。第二天交涉吧,那小子一脸无辜拼命道歉,接着又继续干。好在他们是讲规律的人,每周不超过两次,一般是周一和周四。这样,我就等那帘子拉上的时候,戴上耳机,把摇滚塞满脑袋。老实说,我每次都在想象那女生肥肥的身体。没办法。好在特别累,所以,即使受到这样的刺激,性方面的事,倒不是火烧眉毛。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6)
“第二学期,学校开运动会,我去打乒乓球,那是我从小练就的拿手好戏。日本的乒乓球也算不错,不过和中国比,就差得太远。我轻而易举地拿了冠军。有个读日本古典文学的姑娘,叫由美子,喜欢打乒乓球,拿了女子第5名,她找我传授技艺,一来二往,就混熟了。她人嘛,不算好看,也不难看,鼻梁上有些雀斑,不过双腿很结实,就像搞径赛的运动员。她特别喜欢三岛由纪夫和村上春树,我呢也算是马马虎虎喜欢吧,至少比较熟悉。她带我去看了有名的金阁寺,又去了京都会馆附近的国立近代美术馆和市立美术馆,两个美术馆的藏品以我不熟的日本画家为主,也有毕加索、马蒂斯、蒙德里安等人的画作。我们去的最多的,是锦少路。这里被称为京都的厨房。在这条充满京都风味的长长的小巷中,充满了目不暇接的各类食物。当然,少不了品味清淡精致的日本料理了。
“我对她没有太多感觉,就是一般朋友吧。但有时会冒上想搞搞日本女人的念头。六月的一天,我下班回去,到平安神宫口子,突然冲出三名身穿黑T恤的家伙,手拿棒球棒,向我打来。你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头上缝了八针,脸上、身上全是淤青。老实说,他们并非暴力团成员,所以下手还留有余地。由美子告诉我,那是她男朋友指使的。她说他真是神经病。第二天晚上,她就跑到我寝室里,把帘子拉上。这次该那狗娘养的韩国人受刑了。
“由美子皮肤很白,抚摸她的时候,犹如摸着水下的鱼。我没想到日本姑娘在性方面很放得开。她几乎是动作熟练地做着一切:亲吻和抚弄你的身体,然后很投入地展开自己,就像展开一本精彩的书。她毫不掩饰她的兴奋,像夜半的母猫发出声声嗥叫。我当时就高兴地想,韩国小子多半已昏死过去。
“这件事让我纳闷,我挨了她男朋友的打,可她也没必要用自己的身体来道歉啊。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她喜欢我,早就想同我上床,但考虑我是中国大陆来的,在性方面一定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所以不敢贸然行事。问她为什么现在又敢呢,她说别人都这么认为了,所以她也该这么干了。她还说我很美。对,没用帅,而是用美,我也他妈不懂。她说她只想同我有性方面的关系,但绝没有同我一起生活的意思。谢天谢地,这也正是我希望的。我们就这么像韩国小子一样有规律的厮混。她的男朋友却再也没来找过麻烦。毕竟是很开放的文明社会了,女人或男人嘛,除了她或他,满大街打滚。
“由美子说日本姑娘几乎都在高中时就有了性经验,她本人已经和六、七个男人上过床。真是,我和她比,一个是新手,一个是老鬼,我不过给她的花名册添加了一个名字而已。无论如何,她给我孤独的生活带来了乐趣,这乐趣却没持续多久。两个月后,在一次做完爱后,她对我说她不再过来了。问她为什么,她说她有了一个新的男朋友,是东京大学毕业的,在京都一家银行工作。我厚颜无耻地说没什么,她如果愿意,可以保持和我的关系。她很奇怪地盯着我,摇摇头,说她打算与那人结婚。其实,我对这种上床方式和对她,都有些疲倦了。看来,只是彼此有好感的一般朋友,要长期维系肉体关系,是很困难的。玩乐需要过关,老是在那儿玩同一关,玩家自然厌烦。
“晚饭是那家餐厅提供,虽然是免费,但吃得也算不错。米饭随吃,一人有一条鸡腿,一些素菜及一碗紫菜蛋花汤。几乎每天如此。偶尔会换一下口味,比如吃牛肉面。过节时还有一点清酒可以喝。深夜打烊时,有一个三明治作夜霄。有一天晚上下着雨,街上的京式格子窗透出灯光,映在石板铺就的地上,晶莹透明,宛如童话中的世界。有一对男女青年进来吃海鲜面,男的样子有些像三浦友和,女的人很漂亮,皮肤极为白皙,宛如瓷器,鼻子挺直,像个混血儿。我把面给他们端过去,那男的却盯着我,说认识我,见我打过乒乓球的。我只好承认在京都大学读书,他笑笑,说不会张扬,对此表示理解。说他也是京都大学的,叫树,在读法律博士,还有一年就要毕业;而他的女朋友仙,是一个有名的艺妓。怪不得如此漂亮。树说他们一起去看电影,汤姆·克鲁斯《谍中谍》,劝我也去看,日本人不是挺自大的吗?我说日本人不会喜欢好莱坞的电影吧,他却激动地说他只看外国片,主要是欧美片,不看日本片,也不看所谓第三世界的影片。我告诉他这也是我的口味,不看国产片,基本不看欧美之外的其它影片。他十分高兴,要请我喝酒,我正在当班,当然不行。
“第二天中午,树到留学生公寓找我,要请我吃豆腐。哦,别理解成香港人所说的吃豆腐啦。他开了一辆红色的凌志跑车。我们到了一家叫‘湖月庄’的旅馆,在南禅寺前,环境闲适清静。树对服务员说树的订座,我们便被领进二楼的一个格间。领座的姑娘穿着和服,上楼梯时屁股一扭一扭的,后领脖露出细白的皮肤,很性感。这儿是京都有名的豆腐料理,八十多种。我们吃了六、七种吧,很精致,味道也很纯正和微妙。但缺少麻婆豆腐的爽快干脆的草根气息。我和他有很多相同的爱好,比如六十年代的摇滚乐、啤酒、香烟、梦露的屁股、格雷厄姆·格林、约翰·契弗和雪蒙德·卡弗。我相信,不会有太多人知道或喜欢卡弗的。很好的东西只有很少的人才能理解。你说呢。我们喝了很多啤酒,而且醉醺醺地唱了《A day in the life》。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7)
“他有很高的文化修养,不知为什么学的却是讼棍。当然,他对吃喝玩乐那一套也十分精通。我们一块儿去红灯区玩儿,荒唐而疯狂。说来你不相信,就在一间房子里,四个人像动物一样。而且,他一边交合一边还说笑话,说的是一个人到奶牛场看见全自动挤奶器,便把自己那话儿放进去,痛快之后却拔不出来,正在着急,电脑就对他说至少要挤一公斤。我听了哈哈大笑,结果解构了自己。他特别喜欢艺妓,我也去八坂神社的祗园玩过几次,这里的街道宁静矮小,店面也不大,家家门前都养了盛开的鲜花。在这个街道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说不完的风流韵事的余音。艺妓浓艳复杂的服饰、高耸的云髻,衬托出涂得雪白的脸庞,有一种哀惋凄清的意味。当时想,剥开层层生活的伪装,人生不就是一场哀愁的持续吗?
“树后来去了东京一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我们通过几次电话,他混得很不错。但之后就一直没他的消息,我自己很忙,也没往东京打电话。直到有一天,他那个艺妓朋友跑来找我,告诉我树已辞去工作,隐居在他父母的家中。我感到很吃惊,一个大有前途的年青律师,竟放下了眼花缭乱的世俗生活,当起隐士。她说他父母家十分有钱,他一辈子住在那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她那天穿的是运动套装,没有穿和服,在说起这件事儿的时候,表情平淡,但下垂的眼神却掠过飞扬的羽毛的空虚。我问她去看望过树否,她说又何必打扰一个遁世者呢。她之所以告诉我,是因为我是树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
与草狂热的爱(1)
喝了热威士忌棕榈汗鸡尾酒的迷彩服自告奋勇要送沮丧得像小学生橡皮擦的鱼回亚。我正好免去了一个失恋鬼可能的烦死人的唠叨。草请我去她的房间“参观一下”,我便背起包,跟随她的屁股穿进塞满了不可名状之物的厨房,出了后门,登上一架用铁板和钢筋焊成的狭窄旋梯,到了二楼。
房间不大,两间房,一个洗手间。客厅里除了什么沙发茶几电视之类,比较独特的是像酒吧里一样到处悬挂着喜马拉雅山的图片。
“我特别喜欢喜马拉雅山脉,连卧室都挂满了,都是我自己拍的!”草一面说,一面脱去红色奥索卡的外套,把它挂在衣帽架上。
我一屁股坐进沙发,说:“那你不是走遍了喜马拉雅了?”
“走遍倒说不上,”她脸上有些得意,紧身羊绒罩衫下挺拔的乳房也有些得意,“不过,也算是差不多吧。喝什么?”
“茶。”
她用玻璃杯泡了两杯茶,放在茶几上,坐下来,说,“这是别人送我的上品碧螺春,平时我都舍不得喝的。”
真想告诉他“舍不得羔羊套不住狼”的道理。但要套我其实很容易,我自己就巴巴地想往套子里钻呢(我知道这有点儿下流)。我摸出三五,递给她,她抽出一支,我替她点燃,又点燃自己的,喷出第一口烟后,快活的感觉又充斥在身体里(快活太他妈容易了!)
“其实喝什么茶无所谓,”我说,“只要是茶就行。我有些好奇,一般来讲,女生是不会喜欢大山的。”
她半躺在宽大的沙发里,肚子上搁着一只烟灰缸,舒舒服服地抽烟。
“记得还是读大学的时候吧,暑假,和几个同学一同来拉萨,走的是青藏线,搭便车。苍茫的风光和内地完全是两回事儿……雪峰洁净得不可思议。我们在拉萨呆了几天,又到了樟木。喜马拉雅山脉神秘的气质注满了我的身体,占有了全部空间。我本来打算好的到一家名广告公司作设计师的计划灰飞烟灭。之后,几乎一有时间和银子,我就不停地跑,结了婚也不行,结果把老公也跑飞了。我一想,干脆到拉萨开间酒吧算了,一是为了糊口,二嘛,当然就是为了这个癖好。说明一下哦,不是要去登什么顶,当什么英雄,没有兴趣。我只是坐在雪峰脚下,看日月风云而已。嘿嘿,你说,我是不是把喜马拉雅的雪峰看作丈夫了?”
“嘿,这个……我倒一时说不上来,不知佛洛伊德会怎么分析。如果说是精神上的丈夫嘛,好像还说得通。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是生理上的丈夫吧?”
“哈哈哈!生理上的丈夫,哦肯定不会哟!在生理上,除了能让我冻成一冰棒儿,我还没想到它的其它作用。”
“那是,那是。”
“怎么一脸坏笑?”她盯着我。
“坏笑?不会吧。我没想到什么可以坏笑的联想呀。如果真的想了,会告诉你的。”
“那好!听点儿什么音乐吗?”
“客随主便。”
她放的是伦纳德·科恩,打头的就是那首《著名的兰雨衣》。我一直想买他的CD,没有,草说这是一个美国人送她的。音量开得很小,这样,我们可以继续谈话。事实上,男女对话是极其无聊和可笑的,挑逗和试探,都是床前戏。这是北野武的观点。我有同感。虽然如此,却不能来一出哑剧,是吧。
“你说你既非驴友,又不是逃避什么,那想到这儿开酒吧是为啥呀?”她又舒服地躺在沙发上,丰满得像那只加菲猫。
“我也说不清楚。不是非开不可。就像抽烟,可有可无的事情。”
“女朋友同意你上来?”
“女朋友?我在想什么该叫女朋友?上过一两次床的倒有两三个,但与我的生活都不沾边呢。我就是到英国当了国王,她们都不会知道。”
“唔,好像是被爱情打击过,有点儿愤世嫉俗。”
“没有吧。现在的爱情,上午对某人说爱你发狂,你是我的唯一,下午和晚上又对另外两个人说同样的话。这样的游戏大背景,真刀真枪玩感情,不要命啦!”
“正是不要命,才有了伟大的爱情嘛!”
“你相信?”
“不。我要命。”
我笑了。大家都要命。著名的兰雨衣要命。奥塞罗不要命,莎士比亚要命。不要命的是澳洲红袋鼠,一到发情期,雄袋鼠不吃不喝疯狂交媾,死而后已。这该是伟大爱情的榜样了。
草站起来,说:“我有些饿了,你呢?有蛋糕,吃一点吧。”
她放在茶几上的不是一点蛋糕,而是四块10cm×8cm×8cm的大蛋糕,挤在一个白瓷盘里像四个横纲级的相扑。
她起劲儿地吃,用茶水把大块的家伙冲进胃里。“告诉你,”她得着空儿说话,“来拉萨开酒吧不要抱太大幻想,挣不了大钱。”
“大钱?”我咽下一口满嘴钻的水泥浆,“本来就没有打算来拉萨抢银行。”
“唔,这就好。怕你们学经济的,算的是大帐。一年之中,5月至10月生意还马虎,11月至次年4月,上来的人特别少,怎一个‘秋’字了得。”
我用了一杯茶,艰难地把一个横纲冲下去,而草,用一杯茶解决了三个。真是服了她。胃口那么好,又不挑食,在性格上恐怕也是如此哟。听说这种女人感官特别发达,行动大于思想。突然之间很想把耳朵贴在她肥厚温软的肚子上,倾听她的消化器官处理蛋糕和茶水的叽叽咕咕的声音。这有点儿荒谬。
与草狂热的爱(2)
“本来想上来开小洒吧就是莫名其妙的事情,”我说,“既非驴友,又非厌世者。但老老实实读书找工作实在无趣得很。哎,人生就是一次莫名其妙,所以,只能做莫名其妙的事。”
“小兄弟,你的颜色可是有点儿灰哦。”
“灰?嗯,倒很贴切。表扬自己的话,不是酱乎乎的那种灰,而是像烟缸里的烟灰那样的灰。”
“是在表扬自己的清高吧。那你说说,我算什么色调?”
“给我出难题,又不像你是学美术的。乱说一通,一半是白色,一半是粉红色。”
“哦?”
“白色嘛,比如你的喜马拉雅山的癖好,洁净空灵;粉红色,觉得你是很性感的女人啰!”
“是设想我是一个荡妇吧?”
“没有没有!”我急忙否认。其实,真还没有时间空间去想她是否荡妇,她这么一说,我倒觉得她是,而且肯定是一个荡妇。不然,她会让见第一次面的陌生男子夜访深闺?她如果不是,我还会灰溜溜回八朗学,遗憾四、五个小时浪费四、五支三五烟呢。
“言不由衷!”她大大方方地说,“也许就是荡妇吧,在性原教旨主义者看来。会和喜欢的男人上床,没有道德负担。”
没想到她如此直率地拉开拉链,袒露性观念。不是那种故作羞答答的女人。这样很好,大家都知道在做什么,不需要把“我爱你”这类标签贴得满身都是。
“我想,”我有点儿迷糊地说,“没有谁能够抗拒你的诱惑。”我已经在想象她粉红色的胸罩和系带上的搭扣了。
草是我所经历过的女人中最让我舒服和快乐的,她完全没有我以往女朋友的青涩,而是完全的成熟(上帝,我可不想说熟透了)。为了她的放纵的美意,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她的柔软温暖和蠕动几乎包围了我的全身,她熟练地引导着我,绕过停顿的陷阱和突然的加速,带领我走入她身体的高端。就像一阵嘹亮的铜号,她尖叫的享乐的声音令我们从高高的悬崖上坠下,以快意的飞翔的自由坠落俯瞰着向后掠去的深绿色的丛林、白石满地的滩涂、波光潋滟的湖泊,然后,坠入黑暗的深水……哦,他妈的快活是多么容易啊!
我们半躺在一片狼籍犹如敦克尔刻大撤退后的床上抽烟。我的右手搂抱着她的后腰,抚弄着她海豚一样光滑肥厚的上臀。她的手也没闲着,正忙着阅读我这本新书。
“皮肤很细滑嘛。”她的手指在我的小腹上挠挠。
“还不是仗着年轻。再过几年,就糙手了。不过,对身材很有信心,家族里没有发酵面团那样的人。”
“嫌我又老又胖?”
“怎么会!现在不是时兴姐弟恋吗!坦率地说,我喜欢胖女人。当然不是胖得惊天动地的那种。”
“看你貌似老实,在性方面很有经验啊。”
“哪里,真的是贫乏得很。不敢说是白纸一张,但涂鸦的地方毕竟只是在角落。”
“哦,我在涂你的鸦啰?他妈的还只涂到了角落!不过,这倒是很爽的涂鸦。”
“嘿嘿,和你在一起很奇妙,就像一个向导引导着走完激动人心的旅程(肉麻的吹嘘)。”
“没那么得意吧,动物本能的事情。不想瞒你,我最疯狂的时候,同时拥有5个性伴侣,他们每一个都认定我是他们的惟一。”
“什么……”
“有些吃惊?”
“可是,也要忙得过来呢?”
“时间安排要合理。一般来讲,不会穿帮。女人撒着娇说出来的话,就像给男人灌了迷魂汤。”
“那我算是今天的第几个呢?”(有些吃醋。这可不大好。)
“早就不那样疯了。玩过了头。”
“还打算结婚吗?”
“有点说不清楚。我的人生经历,哪个男人受得了。当然,除非他永远不知道。现在这样挺好。像母狗一样自由。”
我笑起来,这自由倒真是有些生猛。
她的确有些生猛。她让我躺在床上不动,又来了一次,那感觉恐怕有点儿像纳粹德国的施图卡式俯冲轰炸机尖叫着掠过。我在结束之前想,如果她还要,我就要给丘吉尔发电报,赶紧把我从敦克尔刻弄走,来一次海拔3700米床上大撤退。
草去洗手间冲澡,我躺在战场上拼命呼吸空气,就像一个星期没换水的鱼缸中的鱼,哦吧嗒吧嗒。指南类书籍可叮嘱不要激烈运动!喜马拉雅的山峰簇拥在我的四周,左边有幅是纳木纳尼,头上有幅是西夏邦马,其余的叫不出名字。我抬手一看,电子表上说是凌晨两点半了,怪不得一片寂静,宛如洪荒远古。突然感到沮丧,很郁闷,像软塌塌的生殖器一样郁闷。郁闷也太他妈容易了!
拿起胸罩一看,哦,黑色。
早晨起来得很晚,十点钟吧。与草一起到她的酒吧喝了咖啡,吃了土豆煎饼和煎蛋,然后手挽手到街上瞎逛。我不太习惯与女生手挽手,但她要挽,我也不好推开,否则,真正是“下床不认”了。我们走的是一条小巷,两边尽是门面,卖藏式门帘和铜铁器的居多。门帘很好看,一般是白底蓝条,上有八宝图。我喜欢法轮和盘长,决定改天自己来买。巷子的尽头是八廓街,左面就是背包都知道的玛吉阿米。
玛吉阿米是一个二层小楼,墙面涂成黄色,上有一壁画,一个藏族女生痴痴地等待。通过狭窄的楼梯,到了二楼,窗边是餐桌,中间是沙发,靠墙是吧台。当然是藏式装饰。吧台是金黄色的,中间有镂空的蓝色格栅和浮雕,墙面上有各种藏式装饰品和图画。这儿真是看八廓街转经道的最佳位置了。向北的窗口,转经者是迎面而来的;向西的窗口,转经者朝向西,看到的是背面。问题是,向北的窗口正架着一架摄影机,几个鬼佬(估计是高卢人)在拍摄。一个叼着已经熄灭的雪茄烟的双下巴家伙,神气活现地嚷嚷,估计是导演了。我和草只好在向西的窗口坐下,要了两杯咖啡,一面抽烟,一面看转经者的背影。
与草狂热的爱(3)
“我曾经在那个窗口架着画架作画。”她努努嘴说。
“什么时候欣赏一下?”
“很一般的,又不是凡高、毕加索。你要拿去一两幅都无所谓。”
“现在肯定不画了。”
“为什么这么说?”
“学美术的最终有99%都不画画。”
“养不活自己。”
“咦,干嘛不搞卡通啊?像日本那样?”我像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
“你看过中国的卡通?”
“小叮当、柯南和宫崎峻看过。中国的嘛,确实不知道什么。”
“这不结了。”她喝了一口咖啡,问:“知道玛吉阿米的来历吗?”
“不知道,”我说,“一个酒馆,有什么来历。”
“外行了吧,”她得意地说,“在拉萨,你看似普通简单的东西,有可能大有来头呢。这儿,原来是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秘宫。六世达赖生于1683年,卒于1702年,是西藏有名的诗人。他在这房子里,写过一首著名的诗,其中有一句‘未嫁新娘的面容’,‘未嫁新娘’藏语读音是‘玛吉阿米’,她可是仓央嘉措最喜欢的情人呢。”
我吃了一惊,还真是来头不小啊。
“你这么一说,在这儿坐着喝咖啡,感觉同刚才真还不一样。”
“那当然,毕竟是六世达赖的秘宫嘛。”
喝完咖啡,我们到了楼顶,上面也很舒服,有很多桌椅,但却空无一人。楼顶上封了一个大蓬,是怕客人晒了太阳。其实,在拉萨晒太阳算是了不起的享受。如果个别客人怕,给他个大伞就好了,整个封起,应该算是败笔吧。草说以前是敞开的。真想给老板建议一下,还是撤了它的好。
草要回她的酒吧照料一下,我想一个人呆,就留在二楼老位置坐下,要了一壶酥油茶。已到中午,转经道上依然摩肩接踵,他们的背影在阳光下对比强烈,宛如灰色的发亮的岩石的大军。在有空隙的地方,那些磕长头的朝拜者向前倒下,把身体展平在石路上。向北的窗口,拍摄还在继续,那个双下巴导演已经点燃了残烟。左嘴角叼烟,右嘴角吐出烟雾。他当然不是希区柯克。也不是让一吕克·戈达尔。
喝了一杯酥油茶,嘴唇像涂了一层唇膏。有些疲倦,毕竟在3700米的高度,连续两天晚上做爱,吃不消。本来是老老实实一个人上来考察的,没想搭理什么女生,可结果,倒搞成了桃花运不断的性旅游了。世事真是难料。脑袋越发沉重起来,就像装满了石块的布袋,撑不住,只好双臂趴在桌子上,把迟钝的头放在手臂里。
也不知睡了多久,朦胧中醒来,四周一片寂然,鬼佬已不知去向。电子表说下午两点了。我一摸,酥油茶冰凉,叫了一个穿红色夹克衫的服务员,要他热一下茶,顺便点了一份咖喱饭,打发胃肠。吃饱喝足,倦意顿消,付了钱,沿八廓街顺时针方向向西,无所事事闲逛,到了大昭寺。
大昭寺门前从来都是人来人往的,磕长头的人很多。我找了一个边上的靠墙的位置坐下,发发呆。发呆的妙处在于,它是不幸人生的一个个休止符,不幸在这个停顿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当然,随后,人生的令人讨厌的各种乐器又会响起。正在发懵如一只阳光下舒展的灰色壁虎,两个小乞丐的手伸到了鼻子前。干净利落地摸出四毛钱,一人两毛。一个个子高挑的瘦硬的孩子走过来,戴了一顶像曾从革命题材影视作品中看到过的黄色毛式软帽。他伸出了手,大大的双眼皮黑眼睛盯着我小小的单眼皮的眼睛,我估摸他有十一、二岁吧,不好意思给两毛,就摸出了一元钱。他拿了钱,在距我三米远的地方坐下。太阳已向西,黄金老虎的阳光堆积在额头和鼻梁上,我闭上双眼,深深呼吸着带有酥油味儿的空气,尽量放松身体,准备来一次较长时间的痴呆过程。但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睁眼一看,是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但这次看起来像是一个青年,也就十五、六岁吧。反正弄不清他的年龄。他向我点点头,到那个小孩那儿坐下,用藏语交谈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面向我,说:“怎么老是碰到你呀!”
“我也想问你相同的问题。”
“精神不太好,脸色苍白呐。”他揶揄地微笑,露出那该死的雪白牙齿。
“是吗?”我下意识地摸摸一脸白霜。“海拨那么高,还不太适应,晚上睡不好。”
他笑一下,说:“该看的地方都看了吧?”
“应该说差不多。布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小昭寺,哼,甘丹寺嘛,听说损毁严重,尚在修复,暂时不去了。”
“药王山呢?”
“没去。”
“上面有十分精美的玛尼石刻呢,随便一块,就是上千年的历史。”
“哦,那倒该去看看。一起去,如何?”
“你自己去吧,昨天早晨转囊廓时,你好像有点儿紧张呢。”
“什么?”我吃了一惊,“又被你看见了什么!就我而言,毕竟是在转拉萨最神秘的转经道,有些紧张也是情有可原的嘛。你还知道什么?”
青年用右手摸摸额头,手指甲没剪,指甲缝里黑乎乎的。“我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你即便回到成都,我也可以随时找到你的。”
与草狂热的爱(4)
“别说得那么玄妙嘛!”我抗议,“等于什么也没说。”
“说或不说有用吗?”
“你不说怎么知道没用。”
青年哈哈一笑,说:“不和你争了!好像我们一遇上就会争个不停。”他转过头,和那个小孩又说起来,很熟悉的样子。
我开始抽烟,把蓝色烟雾慢慢从嘴里吐出,随风而逝。我想青年的话没错,无论如何,我这种俗根太深的人,除了越来越俗,越来越臭,还能改变什么吗?想起草,奇书-整理-提供下载在追逐喜马拉雅的同时,也追逐着性伴侣名单的与日俱增。每个人可能都是两个人,两副面孔,一个清纯可爱,而另一个阴险淫荡。不过,随便怎样也无所谓,反正就像口中嘘出的那烟,三秒之后无影无踪。
青年又把头转向我,打量着我头上的黑呢藏帽,就像发现了第三百个元素一样。
“你们很熟?”我问。
“啊,”青年点点头,“他从德格来的。”
“格萨尔王的故乡,”我对小孩子说。
“是啊,”小孩子一口四川话,“从阿须草原来的,我爸爸妈妈和我。还有两个老乡。”
“他们不在?”我问。
小孩向大昭寺门前努努嘴说:“磕长头呢。”
我向右边望去,门前有几十个磕长头的,阳光下此起彼伏。
“他们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出发的,”青年说,“沿川藏线,一路磕长头过来。”
“半年时间!”我说。
“差不多吧,”小孩子说。
“可一路的吃住?”我不知道磕长头的朝拜者如何解决生活问题。
“有两个老乡拉着板车跟随他们,”青年说,“那上面是给养。磕长头时,他们只保证生存的最基本的东西,沿途打点儿酥油茶,吃点儿糌粑。”
“不苦吗?”我问。
“怎么会苦,”小孩笑着说,“磕了长头,我就可以真正做人了,下辈子也会很幸福。”
青年那双澄澈而又锐利的眼睛望着我,把我拉入他如夜晚湖泊的瞳孔。在最初的深黑之后,我逐渐看到连绵起伏的大山,蜿蜓曲折回环往复的公路,公路上几个小黑点逐渐拉近,小孩和他的父母双手戴着简易的用木板和绳索做成的护掌,身前套着长及膝下的羊皮,跪下,伸出双手,全身俯伏。木板和羊皮擦着沙石路面,发出清晰响高的“沙沙”的磨擦声。就这样,一步一磕,在漫长的如细线一般的公路上移动。他们站起来,双手合掌举过头顶,膝盖跪下,双手趴着,然后往前一伸,全身匍伏在大地上,“沙沙”声回荡在巨大的山谷中。
我使劲摇摇头,视线摆脱了青年的睛瞳,我看到的是大昭寺广场在西斜阳光下的一片金黄。我也看到了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那个从德格来的小孩。青年的眉毛在额头中间是没有中断的,只是稀疏一些,他的耳廓如雪山般疏朗大方;小孩瘦黑的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个挺拔的鼻子,稚气未脱,阳光下鼻梁上有一道发亮的光,而额头,有一块4cm×2cm大小的茧皮。
这一切足够了。
草下午要请我吃饭,我没有手机,只好又从大昭寺回到雪酷酒吧。酒吧里没有客人,失意得如未经装修的清水房。她一个人坐在窗边喝茶,左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根烟,眼睛乜斜着,走近一看,还架着二朗腿。
“有点二流兮兮哦!”我笑着说。
“二流兮兮?”她说,“怎么会,我正舒服着呢。”
“什么舒服?”
“一支烟,一杯茶,一段发呆时间。”
“喜欢发呆,我也是。”
“在拉萨不会发呆就像进酒吧不会喝酒一样。”
她没有穿牛仔裤和红色奥索卡外套了,换了一条满是口袋的米色休闲裤,一件银灰色阿迪达斯卡克,脚下还是那双运动鞋,内衣穿了件白色T恤,不知道胸罩换了没有。查尔斯王子对卡米拉说过,愿意成为卡米拉的衬裙。这话真他妈是名言。禁不住笑出声来。
“看把你乐的,乐什么?”她问。
“想起查尔斯王子对卡米拉说要成为她的衬裙,”我笑着说,“我也低级趣味一下,想成为你的粉红色胸罩。”
“天!”她娇嗔(她一定愿意),“可我的胸罩是黑色的,我没粉红色的胸罩。”
真让我大失所望,像粗了丝的白炽灯。
“那就黑色吧,”我有气无力地说。
“别挑逗我了,”她盯着我,“再挑逗就叫你回房间了,晚上吃什么?”
“随便吧,一碗热汤面或一盘回锅肉加米饭,都不错。想起来就流口水。”
“那不便宜我了。既然是请吃饭,总得有一个请的样子吧。小家子气不好哟。”
我们出了雪酷,沿一条小巷走,走了一会儿,尿急了,刚才忘了放。我问草有没有公厕,她说就地解决就行了。
“只要不是大街,急了就撒啊!这儿是拉萨,撒尿是最正常不过的了。憋什么憋。”
我左右看看,倒是没人,就到墙角下,掏出来就放,还没完,转过来两个人,我大吃一惊,却收不回去,两人看了一眼,平平常常走了,我放下一百个心,痛快地解决了。
“在街上撒尿真他妈爽!”我出了一口长气。
草笑笑。
与草狂热的爱(5)
左拐右拐,拐到了北京东路,走到街对面,打了一个的,往西边驶去,过了布达拉宫,再往西,到德吉北路下车。这儿我第一次来,霓虹灯闪烁,餐厅林立(当然不是我吃的那种苍蝇馆子)。感觉是到了成都的某条餐饮一条街。我想,拉萨的气息在这儿恐怕是最弱的吧。不知道该是遗憾还是庆幸。
草说吃北京涮羊肉,我当然举双手赞成。在拉萨吃热汽腾腾的涮羊肉,祛寒不说,也能增加体力呢。老实说,北京嘛,也就涮羊肉还勾人胃口,烤鸭只是一般,名气大而已。
我们要了一个靠窗的位置。草点了菜。一会儿,服务员端来一口铜火锅,四大盘片成薄卷的粉红的羊肉,两个碟子,一碗香菜,以及萝卜白菜豆腐粉丝之类。
“吃不完吧?”虽然已流口水,我还是提出疑问。
“恐怕还不够。”她说。
既然是吃涮羊肉,我提议喝红星二锅头,二两装的,一人一瓶。她同意了。
我们迫不及待地干起来,一口酒,一口肉,很满足。吃下两盘,出了细汗,才开始有想说话的念头。
“尼泊尔那边还有很不错的山峰,干城章嘉、库汤和道拉吉里,可能明年去。如何,去吗?”草问。
“没有徒步旅行的经验,何况是喜马拉雅的高峰,免了吧。等到这儿来开了酒吧,再慢慢来。”
“西藏可看的东西太多,不是一两次就能解决的。”
“想去阿里,看看古格王朝。当然不是这次。”
“明年吧,我陪你去,南线去,北线回。那可是个神秘的地方呢。”
草喝了酒,脸红仆仆动人,我有些冲动(估计也是酒精的原因),想把她娶来做老婆(虽然法定结婚年龄不够)。但一想她和那么多男人上过床,其实是很放荡的女人,不禁觉得自己十分幼稚。
“除了黄教四大寺外,有很多寺庙必须看,”她大口嚼着肉说,“比如桑耶寺、楚布寺、直贡梯寺以及萨迦派的萨迦寺,噶举派的桑丁寺。要看苯教的寺庙,要到昌都丁青县的孜珠寺去,建在山巅,很震撼。对了,林芝那儿有宁玛派的喇嘛岭寺,大门两边就是两个大生殖器,左边是男性,右边是女性,有意思。”
“不会都去过吧?”
“都去过。”
“服了你了。”我喝了一大口酒。真是奇怪的女人,奇怪的混合物。去过很多别人想去而未能去的地方,尝试过一般人想都未想过的游戏(同时玩5个),应该是很快乐的人生了。我向火锅里倒下一盘白菜,牢记着高海拔地区维生素的重要。
“真想像你一样快乐。”我认真地说。因为我认为我是不快乐的。
“快乐?”她瞪大了眼睛,“没觉得有多快乐。也没觉得有多不快乐。”
“有点儿像格言或谒语。”
“屁的格言。走得累死的时候快乐何在?还有,别以为和X个男人上了床,就快乐抽疯。那样的话,世上最快乐的就是妓女啰。一天到晚都在床上和不同的男人混。”
“哈哈,X用得妙。”
“隐私。”
“我也不感兴趣哟!”过几天就走了,又不与她一起生活,一个班也好,一个排也好,甚或一个连,与我何干?
“其实男人在我的生活中并不重要。”草把瓶底最后一点儿酒仰脖子干完。
我指指椭圆形的酒瓶,她摇摇头。我不相信她的话。总的来说,她是女人中很少见的坦率的那种,但这句话是谎话。她不在乎是因为男人已经溶入她身体的日常生活。就像吃饭,没有谁会唠叨吃饭是多么不了起,但必须天天吃,还要三顿。没有男人,或没有新鲜的男人,她会活不下去。其实这无所谓,是她自己的事,完全没必要贬低。这几天,我陪她玩或她陪我玩,谁会在乎对方的性历史是洋洋十大卷或薄薄一小册呢。我阴暗地想,就像逛窑子,哪个男人在乎过妓女跟多少嫖客上过床,又有哪个妓女在乎过嫖客嫖过多少次呢(真他妈没趣。嫖客和妓女这两个词听起来也挺脏。这是我们只做不说的原因)。
“怎么心事重重的样子?”草问。
“我为自己不是单纯可爱的阳光小子而羞惭!”
“哈哈,笑死人了!且不说有没有你说的那种什么阳光小子。但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那种人啊!”
我也笑起来。是啊,阳光小子,这不是犯傻吗。其实我从头到脚都是腐烂发臭的,下流小子还差不多。
我也把瓶底的残酒干完,然后夹了一碗煮过头的白菜吃起来。
“喂,”草用筷子敲敲碗沿,“以后会不会认为是我把你带坏的?在你心目中,我反正是坏女人。”
“坏女人?”我把脸从烂白菜里抬起来,“我他妈就喜欢你臭烘烘的模样。”
与虹的逢场作戏(1)
纸先生灌猫尿气吞山河,六瓶百威,我也就喝了一瓶多不到两瓶,剩下的,他边说边喝,故事还没完,酒全见了底。他还要四瓶,我拿过来,开了瓶盖,看他慢慢把琥珀色的液体倒入杯中,当一层洁白泡沫要溢出杯口时,他俯下头,快乐而响亮地啜饮了一大口。纸先生继续讲他的故事:
过了两年,快毕业的时候,怎么也忘不了树,虽说不想去打扰他,但还是决定见他一面。也许,就此别过,便是永诀。想起人生之沧桑脆弱,真有南柯一梦的感觉。树的家住在东京涩谷,他父亲是一家大银行的董事,住宅很大,二层楼,有三百个平米吧。树住在二楼,自己占据了两间房和一个独立的洗手间。除了他父母外,家里还有一位年老的家仆。
树见了我很高兴,我们在他那布置得有如禅室的起居室里盘腿坐下,喝冰镇啤酒抽烟吃他的巧克力。
“毕业要回国,以后见面的机会也许会很少,所以即便打扰,也决定来看你。”我说。
“什么打扰不打扰,”他笑着说,“又不是真的修行,不过是不想工作,躲在家做寄生虫而已。觉得这行为很古怪?”
“开始有一点,后来似乎理解了。如果这个社会你实在不喜欢,除了退避,也没有其它办法。”我说。
“是啊,像唐吉诃德一样斗风车的勇士,毕竟是少数。我这种懦夫,只好把脑袋埋进热沙,露出屁股不在乎了。”
“父母没意见?”我问。
“怎么会没意见!”他吐了两个向上窜的烟圈。“谁也不愿自己的儿女成为异类,游离于主流生活之外。但成人毕竟有自己决定自己生活的权利吧,反正家里条件不错,不会有什么经济上的负担。遁世不过是个好听的词,我倒觉得寄生虫更贴切。没有与社会彻底断开,每日出去买报纸和香烟,世上发生的事,也都知道。偶尔也上上网,看看热闹。”
我打量了一下这间20平方的起居室,陈设极为简单,日本式的格子门,深棕色木地板和方形茶几,天花板和四壁是白色的,没有任何装饰,左边角落有一张书桌。一把靠背椅和一个小书柜,桌上有一盏白色灯罩的台灯,一个笔记本电脑,右边角落,有一小盆竹子。树也穿得很散漫,一件白圆领T恤,一条松松垮垮的运动裤。
“有点像维特根斯坦的房子哟!”我说。
“哦,是吗?”他高兴地伸伸腰。“怎么敢同他老人家相比!已经够奢华的了。说起来,他老人家也算是一个遁世者吧,生前就传言纷纷,什么在土耳其牧羊。这种传奇大师现在一个也没有了。”
“也不能说没有吧,只是级别要低一些,”我说,“托马斯·品钦和J·D·塞林杰也是遁世者啊!三十多年来,好像压根儿就没有听说过谁在哪儿碰见过品钦。”
他哈哈一笑,说:“没准现在在日本哪个角落当园艺工人呢。”
“听说近两年遁世者有些多了起来。”我说。
“好像是吧,”他说,“东京大学有个教授将之称为一种社会现象。就我所知,遁世者大都很年轻,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事业上有发展前途。之所以遁世,恐怕是与社会流行的价值观产生冲突而不想妥协的一种结局吧。我是突然间的厌倦。唔,深深的厌倦。权力金钱和女人,所有人都他妈整齐划一地追求一辈子,就像每日出操一样。生理上也有了反应。这也是没有法子的法子。”
“没有真正剃度出家的念头?”我问。
他摸摸自己剪得短短的头发,说:“认真想过。但佛教并没有成为我的信仰。像我这种对什么都怀疑的人,要出家也难啦。况且,有些诫律,我也是不能修持的哟!”
“哈哈哈,”我笑了,“怕是女人问题吧!”
“真是一个添麻烦的事儿,”他也笑了,“人年青,生殖器是独立思考它的问题的。我作为宗主国,管不了它的内政。好在应召女郎众多,解决起来也不太麻烦。”
“说不定哪一天又豁然开朗,再入红尘。”我说。
“哼,很有可能,”他说,“如果对遁世生活厌倦了,又向往灯红酒绿的日子,又回去吧。我像一头猪一样没有必须保持的什么,所以,说不定,我们以后还会在商场上再见呢。”
见到树的精神状态尚佳,我也放下心来。原来想他已是一个铜制烟灰缸似的人物了,结果仍无大变,尤其是对巧克力和应召女郎的热爱。我和他拉拉杂杂聊了两个小时,在我们抽了17支烟、喝了8瓶250ml的喜力啤酒,吃了28颗英国杏仁巧克力后,我告辞了。
纸先生讲的是树,但说的也是自己。他说他留学毕业后,到了一家日本商社在上海的办事处。之所以不想留在日本,是因为不喜欢日本。在办事处,他牵头办了几个令总部赞许的市场推广工作,也和生意场上的女人们胡乱睡觉。按他的说法:“白天彼此一身职业装谈钱,晚上彼此一身赤条条谈性。”有意思。也是某一刻他对这种生活突然有了厌烦之情,一切都是戴上面具的,做生意,做爱,做一切,都不是他本人在做,而是有一个异己。他辞了职,也回到父母家做起了寄生虫。
“就是这样。”他说。
“这种好日子,”我说,“我也想啊!但一想到回家,做公务员的父母会以一种令人胆战或不忍目睹的目光看我,还是决定在外面混算了。”
与虹的逢场作戏(2)
那四瓶啤酒又被他干得差不多了。他不断发中华烟给我,软装,我也乐得抽,反正平时是不可能买这种烟抽的。
“我在商社办事处干了四年,挣了不少钱,又没买房买车,积蓄嘛,很够用一阵。我对父母说是神经衰弱休养一下。不过是借用他们的一间房子而已。在外面住也不是不可以,但吃饭麻烦,不可能每顿吃馆子嘛。父母毕竟是知识分子,也没给我什么压力。嘿嘿,他们的老独儿么,还盼着我早日恢复,传宗接代。”
“平常不喜欢结交朋友吧?怎么想起给我说这些。”
“当然!不滥交朋友是我一贯的准则。第一次见你,是在听迪伦吧?再加上你的身材相貌属于猎狗一类,感觉我们可能是相同的一类狗。不太喜欢面带猪相,心头嘹亮的那类人。老实说,既便避世,也是有倾诉的愿望,挑对象而已。”
“唔,荣幸之至。”
在我还没特别正式地进入成人社会之前,被告知一切都是游戏。政治是游戏:官员们上午一身正气作报告,下午数抽屉里的受贿款,晚上到情妇那儿狂欢。经济是游戏:一小时前是服了伟哥的绩优股,一小时后就是一堆垃圾。爱情是游戏:上午的山盟海誓和下午的形同路人。除了游戏本身不是游戏外,其它的,都是游戏。这让人兴奋。
虹给我带来一个同学,她莫名其妙地想帮我。我们是在学校一处偏僻的角落见的面,那儿的草坪上有几个石桌石凳。对面是一个像五十年代修的几间破实验室,一些穿得脏兮兮的老师同学在里面忙活。肯定不是给自行车补胎或校正轮幅。
那个同学叫鼠。确实像鼠。瘦精精,俩暴牙。据称英语奇好,水平绝对在乔治·沃克·布什之上(至少没有那么多口误),是有名的四、六级考试枪手。
“二千。”暴牙举起右手的二根手指头,食指、中指和无名指。
“什么?”我嚷嚷,“这不是剥皮么!”
“是啊,”虹说,“打折,六折。不是那个人,还不会介绍给你呢!”
“不是不讲情面,”暴牙苦口婆心,“而是不能坏了行情。我一打折,其它枪手非把我给毙了!”
“如果只是四六级,我也就他妈放一次血,问题是还有专业课。这二根指头也翻不过那坎儿啊!”
“还有专业课?你老兄是真正不想要毕业证了!”
“老实说,正考虑不要呢。”
虹笑笑,说:“专业课其实也好办。更好办!男老师,两条中华两瓶五粮液;女老师,一个古奇包或一条24K金项链,绝对搞定。搞不定把我卖到泰国当妓女!”
哈哈哈,我和暴牙都大笑起来。“卖到泰国当妓女,”我说,“细皮嫩肉我也舍不得呀。还古奇包和金项链,求婚呢?也太便宜女老师了。”
暴牙笑得口水滴。没法,一说到低级趣味,大家就喜笑颜开,就像天上凭空掉下一钱袋砸了头。
“女老师诱奸男生!”暴牙眯着眼睛,沉浸在他幸福的想象中。
“变态!”虹说。
“老实说有点想。”暴牙说。
“是来帮我解决考试问题还是来讨论诱奸的?”我说。
“当然是考试问题,”虹说,“鼠,怎么样?”
暴牙挠了挠一头乌黑发亮的板头,说:“三个,真没办法。”
“呸!”虹啐了一口。
“虹姐,”暴牙有些急,“我还得在这条道上混啊,不敢搅混水。”
其实,要找枪手,我早找了。问题是我如果要去拉萨,拿个破毕业证干嘛!还花一堆雪花银子。
“这样吧,我考虑一下。”我想溜了。
“也好,不着急,有时间。虹姐,”他嘻皮笑脸地说,“晚上请你吃饭?”
“排后吧,”虹说,“今天晚上本本儿请,都说了一个星期了。”
她盯着我,我只好尴尬地点点头。他妈我什么时候请她了,还排了一个星期?她以为她是翻嘴皮安吉莉娜·茱莉?我躲都来不及,请你个大头鬼哦!
“改天,改天,”暴牙说,“还有一笔生意,我要走了。对了,干脆花几百元,在九眼桥买个毕业证,不就完了!反正你也不想要,弄个彻底假。”
我哼哼哈哈地应付,心想九眼桥的毕业证,拿来有个球用!这小子迈着细碎而急促的步子离开。其实想走的是我。
“想请我吃饭,没门儿!”虹抱怨,“就那个头和暴牙!”
“可我也没排着队巴巴想请你啊?”
“打发他嘛!况且,你请不行?那天从酒吧偷跑,还没找你算帐呢。”
“不是偷跑,看见你和那胖子那么……融洽,不便打扰。”
“逗他玩儿。逢场作戏罢了。”
对虹这种女生,我是敬而远之。她三分钟可以和一个陌生男人混得像青梅竹马一样,给人的感觉不仅飘,而且有些虚无。那实在的肉体最终会成为虚无的黑洞,把你身上所有的光都吸干净,最终让你成为灰色人。我想我还是保有自己的一点儿光束来得好一些。
“要不,改天请你?”我干巴巴说。
“晚饭吃完了,我知道一家哈根达斯。”
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何种情境中,她把我置换成可怜的兔哥了!
“哈根达斯?”我说,“上帝,那不就是一砣软扒扒像稀狗屎的冰淇淋吗?”
与虹的逢场作戏(3)
“别恶心,本本儿!”
“你不知道,我特别喜欢恶心。真的。”
冰淇淋永远都是冰淇淋。这是我花了60块钱买的一个真理。它会是别的吗?不会,当然不会。就像一对下流男女遇到一起,还有可能产生什么意外的事情吗?不会,当然不会。一切就像流水线一样,那么自然、顺畅,也那么令人恶心。我说过我喜欢恶心。
当虹在我的狗窝里张开双腿时,我的眼睛里满是什么胖子、兔哥……一大堆男人压着她的回放。一刹那,我迷失其中,完全的失神,不知道撑在她身体上的人为何物。我对自己和她都深感愤怒和厌恶。我想起V·S·奈保尔在《河湾》里写的情景:他抽她的耳光,并向那张开腿的私处吐唾沫。我没有这样,没有向她那儿吐口水。我有点儿想。但我按照一对男女的程序走了下去,并享受到了肉体上真实的快乐。
又一次的玩儿。又一次的逢场作戏。又一次的三维动画游戏。又一次的“不过……而已”。我在干了她之后想,她真的只是个垃圾,一个好垃圾(光鲜美丽、青春动人)。当然,我他妈也是垃圾,很可能是比她坏的垃圾,至少,你们在我身上找不到一丁点儿在她身上还能找到的纯粹的情欲和审美兴趣。
哦,他妈的,我渴望已没有底的那种堕落。
这让我十分不快。
她的事儿办完了,麻利地穿上衣服,例行公事的亲亲我的嘴唇,走了。我觉得她不能见上一个过得去的男人就要去上床吧。当然不能。她会在年龄不饶人时抓一个垫背,结婚生子,给丈夫戴十万顶绿帽子,在更年期时像母蝎子一样性情乖戾,在绝经以后变成十吨重的赘肉,无人光顾。我现在就为她哭泣。我该为自己哭泣。虹,她活得比我快活一万三千四百五十八点二倍。
我想起草。其实,虹和草都是属于很放浪的女人,但我对草却没有这种厌恶的心理。相反,我是真心喜欢她那臭烘烘的样子。如果我在性观念上更开放和容忍,我一定会向草求婚的。这很奇怪,也很矛盾。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
我冲了澡,坐在沙发上抽烟,听音乐,约翰·丹佛。乡村音乐既孤独又忧伤,就像黑夜中的一块惆怅的黑布。我现在觉得我就像那飘拂的黑布,郁闷、无聊,完全的无可奈何,因为自身的黑暗和身处黑暗而感到一片黑暗。沃尔特·惠特曼曾说黑暗是母亲,它包容了一切。是这样吗?好像是。丹佛在唱《回家的路》,疲乏的游子要回家了,回到现实和抽象中的西佛吉尼亚。那儿,大地粗硬的线条替夕阳下起伏的牧场勾勒出粗犷的几笔,一座二层楼的典型的美国木屋,廊下的条木桌子上,一大桶烈性朗姆酒在黄金的光线中独自酩酊大醉;一匹黑得发亮、犹如煤炭的三岁母马打着响鼻,把唾沫喷溅在微风中;一只白色的牧羊犬伏在草地中沉睡,它下垂的左边耳朵上,有三只金色苍蝇在起飞和降落。约翰·丹佛回来了,骑着马,在他的私人飞机即将坠落和尚未坠落之间,他回到了他的故乡。愿上帝保佑他。阿门。
芳芳一定要我去参加她一个同事的“订婚party”,我不想去,但拗不过她的威逼利诱。那女生是她现在最要好的朋友,与一个外企的白领好上了,老虎长了翅膀,所以要party一下,订一下,婚(昏)一下。马尔克斯写过《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订婚party写的是“一件事先张扬的性交游戏”。就这么回事儿。
在乘坐了两路公交车,坐了一个三轮车,耗时一小时三十二分钟后,我来到了白领买下的跃层房子。客厅花里胡哨的样子,首先让我想起KTV包房。场面已是一片混乱。两个人鬼声鬼调唱卡拉OK;一桌人打麻将,每人的面前放了一沓百元大钞;两个老外,男性,已经喝得结结巴巴;一个染发女生坐在窗台前哭泣,据说是因为失恋;一个眼镜对着两个中年妇女吹嘘他到过德国、荷兰,还在红灯区看过脱衣舞表演,“哇,大屁股使劲扭!”他使劲说;白领穿西装打领带,一脸职业性的微笑——假笑,轻轻地握手,拍肩膀,称呼“哥们儿”;女主角模样有点像国内某个明星,瘦板板、憨痴痴;芳芳坐在角落抽烟,左手端个烟灰缸,但抖烟灰时却全部抖在白领的紫檀木地板上。
一大堆垃圾信息挤进我的脑袋,系统崩溃,死机。我抓住一听青岛啤酒,与芳芳坐在一起,机械地喝着。喝了一听酒,我醒过神来,问道:“咦,芳芳,你他妈不是讨厌吸烟吗?”
“都他妈在吸,”她气呼呼说,“与其被动中毒,不如主动放毒。”
“喂,这个party有点像烩饭。”
“别发杂音。我也没办法。看见那个黑T恤英国人吗?刚才拼命向我献殷勤。”
“哦?邀请你吃饭?”
“屁!邀请我去看他收藏的那张中式大床,红木雕花。他每日高卧其中,大做东方春梦。”
我哑然失笑,“邀请上床之前先观赏床,真是君子欲成其事,必先利其器。”
“以为你要吃醋。”
“你又没去,我着急喝那醋干嘛?”
麻将桌上起了争执,闹成一团,一个女生指责一个酒糟鼻偷牌,服了双清,声称又非小麻将,打200,“牌德不能当小姐。”
酒糟鼻愤怒反驳,说她输不起,“自己硬不起,还怪别人脱得快!”
与虹的逢场作戏(4)
然后又是一通争吵,劝解,其中仍夹杂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性的比喻、隐射、双关、引申、歧义、象征……
黑T恤拿着第十二听青岛啤酒,絮絮叼叼给染头发说着什么,丝毫不受牌局风云突变的影响。我猜想,又是关于红木雕花大床的鉴赏,以及至为重要的古为今用的问题。染头发一面点头,一面像慕尼黑老牌酒桶那样豪饮。如果她一会儿不吐,我就自己去吐,打赌。
唱卡拉OK的一男一女沐浴在自己制造的口水里,歌声宛如两条锯条在互锯。别人的耳朵(至少我的是)被粗暴地扔进了油锅炸。
男女主演不知去向,没有踪影,都是群众演员在抢镜头。
那个看过大屁股扭的眼镜已经抱起年过四十的粗腰身跳起了站桩舞,希望他们在这干燥的天气能磨出火花。而另一个四十岁的卤肥肉油旺旺的眼睛四处瞟,最后落在我身上。我赶紧移开目光,死盯着插座。只要她过来邀请我跳舞,我就把食指和中指插进去,自己电死算了。
穿白T恤的老外孤独地坐在椅子上灌他的第九听啤酒,他没有买中国大床,所以现在后悔得要命,只好借酒浇愁。
芳芳和我也只能彼此敬酒,碰一下,喝一口。在一个有些疯狂而莫名其妙的氛围中,如果你不疯狂,不莫名其妙,那才是真正的疯狂和莫名其妙呢。芳芳的左手仍旧端着那玻璃烟灰缸,但缸里一尘不染,而烟灰,却在缸壁之外,持续不断地、执着地飘向白领的昂贵地板,就像首都北京的今年的第一场大雪。
突然,染头发用右手捂着嘴,冲向洗手间。黑T恤也急忙跟了去。他也许想表现出他英国绅士的风度,替染头发捶捶背之类。不过,啤酒一放出来就会没事儿了,不像白酒。
5分钟之后,洗手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宛如把恐怖大片带入现实。染头发跌跌撞撞冲出来,两只手提着裤子,一屁股坐在地板上。
“他咬我屁股,这个流氓!”她哭诉。
这一事件立刻成为风暴的中心。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地奔过去,围绕在染头发四周。“我看看,我看看!”眼镜不怀好意地要求。
男女主人公就像幽灵一样飘了出来,不知从哪个角落。女主人左脸上有几道尚未消失的指印。这耳光抽得不轻!男主人的领带和衬衫被胡乱撕开,脖子上和胸脯上尽是红红的抓痕。我想,这是他们在订婚party上彼此加深印象的最佳方法。
女主人蹲下去,抱着染头发,说:“先到里面去,我那儿有红药水。”
染头发用左手抚着左边屁股(不可否认,屁股丰满优美,令人垂涎欲滴,胃口大开),哭泣道:“好痛,他真的咬呢!咬我的屁股!”
她们进去了,所有女生(我把老姆姆也称作女生,没问题吧?),都想观看这平淡文章中的神来之笔。但我觉得在屁股上涂抹红药水,亦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令人胡思乱想。
那个惹了祸的黑T恤耷拉着脑袋,从洗手间出来,坐在白T恤旁,咕哝着什么。他开始他的第十五听啤酒了。他是不是喝昏了头,把洗手间当成了清代大床?但在清代大床上谈古论今开运动会,一般而言,也没有咬屁股这一程序啊!
白领坐在牌桌子上打牌,替换那个进屋去观赏牙印的女生。他已把衬衫扣好,领带系紧,谈笑风生了。由于两个胖女人都不在,眼镜凑上去和卡拉歌霸聊天,好像在探讨咬屁股应从何处着手。
我转移到刚才染头发坐的飘窗那儿,神思恍惚地观看下面的花园和对面的楼房,翻阅一本无头无尾的卡通。
左边屁股涂了红药水的染头发在一群婆娘的簇拥下“亮丽”登场,成为“我们这个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给市长大人争了面子。我好像也有点儿喝多了。一切照旧,白领让座。歌霸唱歌。眼镜勾兑两只母老虎(民间谚语,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而染头发在黑T恤的殷殷的引领下,重新坐回他的对面,讨论红木古床上“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我等芳芳走过来,急切而下流地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当然是屁股了。”
“左臀左上方,距尾椎骨约5cm处,有两排清晰的牙痕,呈橄榄球形。长约5cm,宽约2cm,上下齿印各有6个。牙齿整齐,发育良好。其中,上门牙四个牙印较深,中间两门牙甚至咬破了皮,但皮损很浅,面积亦小,深度约为0.2mm,面积约为3mm×2mm。伤者皮肤白晰、柔滑,未见胎记。”
“太棒了!”我击掌叹赏。如此精确的有关咬伤屁股的报告,客观、冷静、不带个人色彩,特别是把我这个受众从淫邪和变态的方向引向科学与真理。当然,有关皮肤白皙柔滑未有胎记的论述也引起了我高度的关注。
“太棒?”芳芳的左手又提起那个烟灰缸。
“不是,”我急忙辨解,“不是她的屁股棒,也不是他的牙口棒,是你的报告棒。”
“是她的屁股棒吧!真是色鬼!”
哦,老芳芳,她说得没错。
两个喝得醉醺醺的老外站起来告辞,他们不吃晚饭了。与他们同时告辞的还有染头发,她和黑T恤彼此用眼角挑逗着。看来,黑T恤的的清代古床已经深深的吸引了染头发,他们可以从从容容在床上考证、研讨,并以学术的精神尝试做爱36招的招式。令人担心的是她的屁股会不会被咬掉。杞人忧天。
与虹的逢场作戏(5)
5分钟后,来了另一群人,七男八女。大客厅立刻显得小了。在一片热闹的群众运动中,我和芳芳从容地溜了。我是实在不想同这帮人一起吃晚饭。
“真是一场令人感动、丢人现眼的party啊。”我在楼下的花园里长长舒了一口气。
“是啊。就差没有表演生殖崇拜和吃屎的仪式了。”芳芳说。
“小屁屁小屁屁圆又圆,咬一口,真幸福。”
“唉,我看他妈男人个个都像蜡笔小新。“
芳芳说得没错,不要说我这种正常人了,就是当起了避世者的纸先生也同样好色。也难怪,毕竟只有三十来岁,性问题总得解决。纸先生说:“手淫只是辅助治疗,而女人,才是第一线的主打药品。”他这种情况,又不能谈朋友结婚,很头痛。
晚上九时,我陪他喝酒,他显得有些燥动不安。
“是荷尔蒙捣乱。”他解释。
“想解决?”我问。
“是啊,”他说,“有时到所谓的娱乐中心去,实际是妓院。小姐像学生那样坐在一间大屋里,可以从玻璃外挑一个。在这些地方,老鸨、妓女、嫖客,一个也不能少。老实说,显得很肮脏。确实肮脏。”
“有意思。我想起辛格的一篇小说,一个自称卡夫卡好友的人带卡夫卡去妓院,当卡夫卡看见老鸨、妓女、嫖客这一经典性的场景后,吓得跑出去呕吐。”
“哦,是吗?辛格的小说我只读过《市场街上的斯宾诺莎》,这篇小说叫什么?”
“好像就叫《卡夫卡的朋友》。”
“你会吗?像卡夫卡?”
“当然不会!卡夫卡是天才,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俗人罢了。其实我挺喜欢低级趣味甚或淫猥之事的。只是,正儿八经到妓院去,恐怕有些障碍,就像家养的猫突然放归野外。”
“哼,天才同个人品质是两码子事儿呢!还有一种地方,你肯定听说过,就是有名的所谓‘洞洞舞厅’,有很多陪舞,跳所谓的‘沙舞’,就是彼此用身体来摩擦。当然,也可以伸手去摸摸搞搞。说好了,陪舞也可以上床。”
“这种舞厅名气很大咧!谁都知道。但没去过。学校百万名女生,数千个舞会,想忙会忙不过来,自然不会到那儿去了。”
“还是青春无敌啊!”他大大感叹一下,喝了一大口酒。
“青春也是最信不过的,”我说,“它转瞬即逝。粗俗点儿说,它难道不像荡妇么!”
“哦,这样形容青春,我第一次听到。也有道理。如果把赌注压在青春上,倒真正是必输无疑。怎么样,去洞洞舞厅玩一下?”
“好啊!”我说,“叫我一个人去,说不定不敢去呢。有老水手在前面引路,当然要潜一下水啰。”
舞厅在地下室,灯光迷幻、昏暗。我跟着纸先生,绕过那些搂抱在一起的灰黯的森林,到了一个大圆柱后面,找到几把空着的椅子。坐下后,觉得这纯粹就是一个巢穴,一个野兽的巢穴,才明白“洞洞”的含义。人很多,都在场子里紧紧贴着,几乎是一动不动,那场景十分壮观,宛如死心塌地的集体堕落秀。但它也是絮絮叨叨的,自怨自艾的,孤苦伶仃的,无可奈何的。在我们对面,依稀可见一大排坐着的伴舞,等待着要来胡弄一把的男人们的挑拣,就像肉铺上挂着的一排又一排肉,期望食客的脏兮兮的食指一点:“唔,这一块!”
舞曲还没完,纸先生拍拍我的大腿,让我跟着他走向对面。我看见一万个夜晚下的湖泊的波光,涌向我。除此之外,你根本看不清楚她们的年龄、相貌、身材。在这个洞穴中,只要多扑点儿粉,个个都是他妈的“夜明珠”。我知道,她们是滑入地下室的一群,和楼上的生活没有关系。纸先生很快挑了一个,好像有点丰满,反正胸脯大,我不好意思凑近了挑,匆匆逡巡一番,挑了一个白色衬衣。
新的舞曲响起,是那个什么“为爱痴狂”。我和白衬衫贴在一起,她的胸部和腹部紧紧贴住我摩擦。玩火游戏,就像火柴头擦着火柴皮一样。
“别紧张,小老弟。”她对着我耳朵大声说。
利害,看出我是紧张的小老弟了。
“把手伸进去!”她又吼。
我的双手搂着她的腰。腰肢还算纤细,不是沧海横肉那种。我把手向下移了两寸,放在她的上臀上。
她用双手搂着我的脖子,贴得更紧了。
“这太凶了吧,撑起胀蓬也不好跳舞呢。”我也对她耳朵吼。
“不怕,”她吼,“不给小老弟弄舒服咋行呢。”
《为爱痴狂》完了。音乐没有停顿,又响起了不知哪个女星唱的不知什么歌。我眯起眼睛打量周围的森林——不是重庆森林——而是成都森林,但哪儿找得到纸先生。我索性闭上双眼,既来之则安之地与她磨起来。
“小老弟,你还可以向下伸手。”白衬衫又吼。
“什么?”我吼,“免了吧。就在这个广阔浑圆的大草原上就很好了。再往下,那可是……”
“随你便。怎么样,跳完舞还想玩一下吗?”
“现在还早呢!”
老实说,我已情欲胀满风帆,但不想与她上床。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嫌她脏,总之,就是想消了肿就走。于是,在音乐停顿的时候,我建议休息一下,并给了她20元钱的伴舞费。
与虹的逢场作戏(6)
我刚坐下,纸先生像幽灵一样冒出来,递给我一瓶鲜橙多。正口渴,拧开盖,咕嘟咕嘟灌下去半瓶。
“怎么样?”他吼。
“也就如此而已吧。”
“本来就只是个寻春的场所嘛!”
这倒是。一个买春的地方,或耍色情的地方,说穿了,也就是器官的排泄问题,还能怎样?总不能提到形而上学的高度嘛。
“准备要吗?”他问。
“算了吧,我有地方用的。一周两次,不是性欲很强的人。”
“那好!我得去物色一个。你再跳一会儿,想走就自己走。”
我点点头。
我坐了一会儿,把手中的鲜橙多喝干,空瓶放在椅子下,站起来,穿过一排排树桩的迷宫,走出了地下室。外面空气很好。其实不好,只是同下面比,显得十分清新。我点上烟,抽了几口,慢慢沿着大街往南走。往常熟悉的这些街道和楼房现在显得十分陌生,就像我从来没来过这儿一样。一股异己的力量仿佛正不怀好意地从泛黄的路灯下逼近我,强大而肮脏。我他妈好像没喝酒啊。
第四部分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1)
昨天喝了酒,推口头痛,回到了八郎学。
夜晚睡得很好,太疲倦了。没有做梦。醒来时,已是早晨七时半,太阳从窗的一角射进屋,像一束探照灯。这是这间屋能见着阳光的那一刻。起来洗漱了,灌了一瓶新鲜开水,泡上茶,慢慢喝了两杯。昨晚吃得有些多,不太饿,所以只吃了几颗巧克力,早饭算节约了。
八点过,背上包,慢慢向罗布林卡走去,西藏博物馆也在那儿。沿北京东路往西,经过布宫广场,在岔路那儿往左手,沿罗布林卡路走到尽头。到罗布林卡门口一看,九点过,大约走了50分钟。买了票,便进入这个西藏最大的圆林,达赖的夏宫,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罗布林卡意为宝贝园林,18世纪40年代以前,尚为一片野兽出没的沼泽。当时,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得了一种病,久治不愈。一位从日喀则来拉萨的藏医说七世达赖的病要用特别的水洗浴才能治愈。终于,藏医在罗布林卡这儿找到一眼清泉。七世达赖在这里用泉水连续洗21天澡,怪病竟好了起来。从此,七世达赖就经常过来疗养。清朝驻藏大臣修建了一间休息室乌尧颇章,供七世达赖疗病所用。七世达赖晚年时又在附近修建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格桑颇章,并将这儿正式起名“罗布林卡”。经清帝批准,七世达赖每年夏季就在格桑颇章处理政务。从此,罗布林卡成为历代达赖喇嘛处理政教事务的夏宫。
除了七世达赖,大规模的兴建活动尚有三次。八世达赖喇嘛扩建了湖心宫、龙王宫等,使之具有了园林建筑的特点;十三世达赖喇嘛修建了金色颇章;十四世达赖喇嘛修建了新宫。全园36万平方米。
罗布林卡林木茂盛,说古木参天也不过份。我惊异于在这3700米的高度,竟有如此树林。园林规模很大,但游人很少,正好满足了我的孤癖症。不喜欢面积小,游人多的地方,进去就像炒胡豆,头痛。像罗布林卡,如此廓落、大套,走起来才有意思。
先到了格桑颇章,内部在维修未开放。它的外墙是灿烂的黄色,在拉萨的阳光下,很有视觉冲击力。观戏台肯定是达赖喇嘛看藏戏的地方,坐在地上,可以想像出藏戏那种繁复艳丽的服饰、怪异神奇的面具和举手投足的仪式感。金色颇章也未开放。当然,深藏于两宫内的湖心宫和龙王宫也看不成了。据说湖心宫和龙王宫是罗布林卡最美丽的地方,今日不得见,算是留一个悬念吧。反正到过罗布林卡。
北面,是十四世达赖喇嘛兴建的新宫。此宫于1954开建,两年后完成。相对于罗布林卡的其它建筑,新宫更为复杂和现代。前面是一个喷水池,楼高二层,藏式建筑,楼上为平台。新宫内有经堂、密室、办公室、藏式西式会客室、休息室、卧室、卫生间等,室内一律铺有高档的厚实的羊毛地毯,其陈设、生活用具、内部装饰都豪华而有现代气息。新宫内的壁画十分精美,特别是二楼小经堂的壁画,金壁辉煌、熠熠生辉。在二楼,还可以看到达赖的起居室和卫生间,卫生间有抽水马桶、浴缸和沙发。一直有一个年老的男子跟随我,警惕地看着挂在肩上的相机。其实牌子上就写得很清楚了:禁止拍照。我不会挑战这种规定的。
看了新宫,我去树林里坐下。树叶在地上铺成了一张硕大的金毯,宛如阿姆斯特朗华丽的小号的高音部份。我躺下来,仰头望着从树杈间一泻而下的太阳,沉浸在嘹亮的旋律中。一个值得发呆的地方。
中午,我在布宫广场边吃了兰州拉面,到“雪酷”去,要了一杯茶。草说到处找我,而我又没有手机,只好守株待兔。我问她有什么急事儿,她说她一个朋友明天要送三人去纳木措,还有一个空位,问她去不去。她想我没有去过,就打算让我去。他们都是单位的对口接待,当天返回,什么费用都不需要给了。老实说,本来没有去纳木措的计划,但是……又不给钱,这等好事儿,我又何必错过呢。反正她已去过不止一回,所以,我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凌晨六点钟,我匆忙爬起来,穿上能够穿上的所有衣裤,胡乱洗漱了,冲了一杯红糖水,就着吃了几片饼干。草借给我一个保温的水壶,灌满红糖水,背上包,赶往雪酷酒吧。起来得太早,太阳穴有点痛,还有点恶心,担心会不会高原反应什么的。但无暇顾及了。
街上没人,整个色调是深青色的,空气很清冽,我穿行其间,有梦幻的感觉。因为太安静,我开始怀疑我的躯体及躯体之外的街道和房屋的真实性。我如何才能断定这不是一次情景模拟或逼真的描述呢。我哼起歌,甲壳虫的《Yesterday》。开始哼得很小声,像一个害羞的猫咪;后来就大声了,如一条狂吠的大狗。我在歌声中回到了现实,步履轻快,兴高采烈,在拉萨的深青色里穿行如一条青色的鱼。
到了雪酷门口。草已站在那儿等候,她拥抱了我,亲吻我的嘴唇。她就像刚刚从被窝里爬起来的,热乎而软和。她用手抚着我的脸把我凌乱的头发向后梳。我很温暖,她那样圣洁和可爱,我有些后悔我在心里对她的看法。
“怎么嘴里甜丝丝的呀?”她问。
“红糖水,”我说,“据称可以预防高山反应的。”
“你不会。”
“为什么?”
“我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谁高山反应或有可能反应,看得出来。”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2)
“你用不着在这儿等。老实说,起个大早真是要命的事情。”
“看来你是从不跑早操的啰!”
“跑早操?”我哑然失笑,“在我的词典里压根儿就没有这个词。上大学以来,如果没记错的话,连一二节课都没去上过。”
“如果拉萨的酒吧开不成,还不得老老实实去服从打卡机。”
“这就是我深度郁闷的原因嘛。”
“其实和你一样,我也挺烦早起。”
“那你何必……”
“总得给别人打个招呼吧。别人一番好意。”
“一会儿回笼吧。”
“是得回笼,”她打了个呵欠,“对了,今天回来肯定有些晚了,你不要回八朗学,到这儿来睡。”
我点点头。我现在就想抱着她。一想,下面就开始硬。不争气呵!
“别说睡这个词,一说下面就揭竿而起。”
草笑了。
一辆丰田沙漠王子驶过来,停稳。草过去同司机打招呼,熟络地说话,然后两人看看我。我知道,他们是说,就这个人。我点点头,走到后车门,拉开,坐了进去。车子开动了,草冲着车挥手,我也向她挥挥手。她可以回到梦乡去了。
我在车上半眯起眼睛,朦胧中出了拉萨,向西北而去。青藏公路的路况很好,柏油路,路面也宽阔,车很少,更不用说人了。但车开得并不快。大约出了堆龙德庆吧,开始有较明显的爬坡了。两旁灰褐色的山脉挤压过来,又散开,就像一群骏马的接近和逃逸。山体破碎,纠结缠绕的山的脉络清晰无比,宛如木刻。深紫的天空变成了深蓝,映出荒凉而绝美的山包。荒凉的景观有一种特别的美,因为它是自由的、贫穷的、高傲的。
虽然在山谷中行驶,但视野却很开阔,而且,越来越开阔。两旁逐渐看得见牦牛群了,星星点点,在草原上如无尽的逗号。开始有藏北高原辽阔苍茫的气息了。这气息是牧童的眼睛、酥油、牦牛粪、雪山、草、蓝天、寒风、风马旗、缺氧的混合物,却又像一杯清澈的溪水一样单纯和透明。天色亮起来,阳光从东边的山背后射出来,在山顶形成霰射和逆光效果。看来天气不错。据说阴天到纳木措,强风袭人、寒冷无比。汽车持续向上,不是盘山路那样的陡坡,是缓缓的,直直的向上;是一种通向天空的,没有尽头的向上。
猛然,在视线的尽头,我看见一匹山脉从高坡上巍然跃起,阳光照耀着它亘古不化的千年积雪,替它披上一层纯粹黄金的光袍。它的峰巅发出震摄人心的光芒,就像边缘已被一万度的高温熔化。我无法形容这一景象,只感觉是摧枯拉朽的当头一棒。“羊八井。上面是念青唐古拉山脉。”一直沉默的司机小声说。念青唐古拉山,西藏中部最大的神山,绵延千里,高峰林立,主峰念青唐古拉峰海拔7162米,是神话中的白衣白马的大神。从这儿开始,青藏公路转了个直角,折向东北行,与念青唐古拉山脉并行在古老的羌塘高地上。
藏北高原,古称“羌塘”,是高原中的高原,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它纯粹是上苍为了要给眼睛无限自由的张望,要给“辽阔”这个形容词一个最有力量的注解,而创造出来的。它60余万平方公里的平坦高地上遍布草原、高山、戈壁和众多的星罗棋布的湖泊,其中,有20万平方公里的地区是无人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敢说他曾探寻过这个巨大的多面结构体的各个角落和隐秘。我们只是匆匆过客,坐在飞驰的汽车里丈量着它的一小角。左边是宏伟的念青唐古拉山,右边是不知名的相对矮小而浑圆的山,而中间,浑厚饱满的高原积蓄起有力的肌肉,向北延伸。在这儿,你的近视眼随便一看,就是上百公里远的莽莽大地,和大地边隆起的发出白光的雪山。太远了!眼球因为过于遥远的清晰而漫游,再也无法收回了。它的蓝天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如冰蓝的海水,从各个方向和角落挤压你。哪怕你穿上厚厚的羽绒服。我轻轻摇下窗,5公分宽,它澄明如无的清冽寒冷的空气立即灌满我的全身,让我打了个寒颤,我摇上窗,坐在我身边的人已经翻了一个白眼。
“念青唐古拉峰”。沉默的司机说了第二句话。左边,一长串的高峰正开始显现,雪峰呈金字塔形和锥形,峰尖直刺青天。在这些雪峰的簇拥下,一座山体巨大,通体银白的冰川高悬的山峰宛如横空出世,优雅但以不容置疑的粗暴推开你的眼睛,闯入心脏。如一匹硕大无朋的白马驰入身体。它高高的肩膀之上,一大片云雾在堆积舒展,如面纱一样遮蔽了它的伟容。在这层云雾之中,应该有四座东西排列、紧密相接的山峰,它们共同构成了念青唐古拉主峰。据《中国登山指南》记载:它山势笔直,险要壮观。主峰顶部形似鹰嘴,多断岩峭壁。白天云雾缭绕,常年为冰雪覆盖。它有三条主要山脊:西山脊、东山脊和南山脊。南北两侧的峡谷中横卧着两条冰川,直泻而下,多冰陡墙和明暗裂缝,险恶万分而又奇特壮观。
我久久注视着念青唐古拉峰,看它慢慢地变换着角度,从山的一侧到正面,再到山的另一侧。就像一个纯粹的理论物理学家在天文望远镜里捕捉到一个全新的天体,在幽暗的宇宙深处,在神秘莫测的几亿光年之外。它的诞生、它的物质、它的运行、它的结构方式、它的最终形象,对这一切,我无从知晓,也许永远也不会知晓。但这会妨碍我的发现的惊喜吗!我扭转脖子,看着念青唐古拉峰躲进我们后面,我觉得似乎有些理解草对喜马拉雅的热爱了。不,实际上并不理解。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3)
到了当雄县城。所谓县城,也就是在青藏公路两侧,有一些房子罢了。向左,即向念青唐古拉山的方向,有一条小岔道,就是通向纳木措的。我们在旁边的一家四川人开的小餐馆吃饭,本以为4500米的高度,饭即便用高压锅压,也会是夹生的。没有夹生,因为饥饿,还觉得挺好吃。内地干部在谈单位上的笑话,我闷头吃喝。吃完了立即上路,因为纳木措没有像样的住宿条件,除了背包,一般不会留宿。汽车开始在草原上一条略看得出车辙的道上行驶,看着离山不远,而实际上开了半天还未到。向北看,羌塘高原的确气势雄伟,一望无际。牦牛群就像东一簇西一簇的文字,黑黝黝的,替高原点缀出人间气息。路旁有牧民的居住点,白藏房,或帐蓬。有一个骑着黑马的汉子腰挎长长的藏刀,昂然走过。到山脚下,买了门票(我未出钱),便开始翻越念青唐古拉山。
一进入山口,气候似乎有了些变化。云彩逐渐增多,风也越来越大。山坡上,一个穿得黑乎乎的牧童正在放牦牛,一大群,恐怕有百来只。不知道他如何能牧这么一大群牛。他正在靠近路旁的石头上,向下俯视蠕动的车。我看见他的眼睛又黑又亮,好像闪着光的矿石。他的口鼻被一幅围巾包裹,看不出面容来。估计也就十多岁吧。车子再往上,一层云雾从山顶倾泻下来,车窗外开始出现霰雪粒,虽不太密,却也像一场来势汹汹的阵雨。不禁担心起那个牧童来。好像有点虚伪。但担心是真实的。
路上有了一层薄薄的雪,但并不妨碍四驱的沙漠王子。汽车吼叫着往上爬,我看到上面不远处,好像就是山顶了。果然,在爬上一长段坡后,我们到达了海拔5000米的纳根那山口。司机停下车来。我看到路旁的一大堆经幡,色彩艳丽,在强风下呼喇喇作响。我开门,走下去,几乎被风一下子刮走。前面,山下面平坦原野的远方,一个既绿且蓝的巨大的宝石镶嵌在黄褐色的群山的怀抱里,像无法相信的奇迹。它太不现实了,无法用你的知识积累或眼光来看它、理解它。它是超现实的,未来主义的,象征的,虚构的,后现代的。它完全是一大块漂浮在这个高地上的外来星系。完全的寂静,它在那儿,安静得如月球上的黑夜,又如一位闭关10年的高僧。一个凡人,你永远无法理解那高僧心中的觉悟和血液中的波澜。
纳木措,天上的湖,蒙语称“滕格里海”,海拔4716米,长70公里,宽30公里,面积1920平方公里。它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大湖,我国第二大咸水湖,西藏第一大湖。它与羊卓雍措、玛旁雍措并称西藏三大圣湖。汽车一路下行,很快就到了湖滨草原,汽车在草原上吃力地寻着车辙印和路。本来以为很快就会到达扎西半岛,但却总是在青黑的原野上奔驰,根本没有纳木措的踪影。在西藏,你觉得很近的地方其实往往很远。车开了很久,终于抵达了终点扎西半岛。
就像要描述布达拉宫是困难的一样,要描述纳木措也是很困难的。它是自然的、地理的、气候的,也是神话的、人文的、神学的;它是有形的、具体的、物质的,又是无形的、抽象的、精神的。你无论看到哪个方面,都正确,却又总觉得意犹未尽。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铺天盖地的经幡。它们从山崖悬挂下来,缠绕着两块标志性的巨门似的直立的石块,它们像地毯一样铺在地下,红、黄、蓝、白、绿,在狂风中飞扬。它们就像一个巨大的旋涡,你只要往那儿一站,就会不由自主地被卷进去。唔,如果你仔细谛听,会听到细细的言语,就像祈祷的声音一样,那嗡嗡的振动与和声,就是六字真言中最后一个音节“吽”的持续和延长。和尘世的声音无关,和尘世的色彩无关。这些经幡,或曰风景,是大地、苍天、心与神灵的交流,是神灵的祭品,而非装点。
我跟随转经的信众,走到湖边。纳木措,在低垂的乌云中白浪涛涛,一望无际。它的色彩像它的内涵一样变幻无穷,丰富多姿。皮革的青黑色、天空蓝、绿松石色、白雪之白、水晶的透明、晚霞的紫色、山脉的褐黄色、金属灰、僧袍的紫红……凡你所能想象或见过的色彩,纳木措都有;而且,在每一滴水里面,就已经包容了这所有的颜色。乌云在湖心的上空移动,偶尔垂下一片云雾,尾巴一样蓬松地扫过水面。浪花扑打着岩边的碎石,卷上来,向上扬,就像玻璃雕花一样。我沿着湖岸由顺时针方向走,看见几个藏族妇女用塑料桶盛湖水,但这水是咸的,不知她们用来做什么。风很大,非常寒冷,有小雪粒打在脸上。穿的衣服不多,又不防风,感觉这青白色的风是直接吹进身体,又冲出去的。就像自己只是一个由网眼构成的人,任由寒风对穿对过。风压迫着面部,几乎把眼睛挤进脑袋,呼吸十分困难,又忘了戴口罩(那些转经的信徒们,很多都用围巾包着头部,遮盖口鼻)。我向前走,脚踏在这片神圣的土地上。不觉得累或头晕之类,草说我不会高山反应的。我走着,心里空旷而舒服,几乎没有俗世的杂念。这状态类似于大昭寺顶的发呆。我觉得我突然之间变得如此单纯、简朴和谦卑,宛如一只野兔,或电杆上的一只麻雀。
在湖的对岸,念青唐古拉山脉的雪峰一字排开,像护卫纳木措的战士。但念青唐古拉主峰被云层遮挡,只露出了大约三秒钟伟岸高拔的模糊身影,就消失了。这一对绝配生死相依的情景我怕是看不成了。这次。在传说中,念青唐古拉山神白衣白马,行走于世界八方,是世间护法神中最为重要的一位。纳木措辽阔、明净,变幻多姿,如多愁善感的女子,为念青唐古拉所呵护。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4)
风越来越大,气温也越来越低,零下15度吧。猜测。我已没有什么肉体上的感觉,只是跟随着朝圣者走。在昏暗的天色中,这支朝拜的队伍沿湖岸乱石地上被踏出的小径,散漫地前行。他们的背影是灰黑色的,头上裹着头巾或戴着各式帽子;他们安静得像是一次午夜的漫步,不慌不忙,从从容容,连那些只有几岁的儿童都沉稳地跟着母亲或牵扯着母亲的手,步履略显仓促,但都坚决地前行。还有磕等身长头的,沉默地跪在乱石中,扑下身体。他们的头顶,遥远的湖的西岸的远方,雪山粗砺尖曲的白色粗线条把黝黑的大地和铅灰的天空完美地揉合在一起。这是一支纯粹精神的队伍,在一个也纯粹由精神构成的神山圣湖的悠久浩大的卷帙中一字一字地书写。
到了扎西半岛的伸向湖的尖角。在这儿,可以看到三面的湖水,至少理论上是如此。湖的形状似乎是多变的。开始像一个U形,后来又像一个立方体,再后来,又成为多棱体、球体。在平面上变,在立体上变。平面几何、立体几何、非欧几何。低垂的云像龙卷风一样,伸出了旋转的灰舌,抵达了变幻中的波光粼粼的水面。或水的最深处。我想起斯蒂芬·霍金的联结两个相距遥远的宇宙的虫洞,怀疑在那儿,是不是有一个联结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虫洞呢。在这个神秘之地,在为来世而朝圣的神秘的真言的嗡嗡声中,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我走着,沉醉在纳木措的数学形态中,恍惚进入了我的一个或几个不可知的自我。
在我走过的路旁,有很多经幡,最靠近湖水的经幡的下部,被湖水打湿,结起一大堆的冰。而它的上面,经幡在风中猎猎飞扬,仰身向着念青唐古拉峰。我在纳根那山口,从两个冻得发抖的小孩那儿买了40元钱的经幡,我把它虔诚地系在一大堆经幡中,它立刻哗哗作响,把上面印刷的文字大声地诵出。向着神山圣湖的二位一体的语言尽头的沉默。还有许多被经幡包裹的石块堆,或大或小,有的只是一堆码好的石块,我不明白这里面的具体意思,但我知道,这天然的石块被虔诚的双手所堆砌,就已经有了神学的意义。我跪下来,给这堆献给神灵的石头照相,站起来时,觉得十分吃力,这是海拔4700米的缘故吧。快到终点或曰起点的山坡上,有三匹马低垂着头吃草。估计是在吃草。一匹灰黑色,一匹枣红色,一匹白色。如果不是在纳木措,你会认为这三匹马肯定是超级现实主义雕塑的杰作。它们几乎一动不动。低垂的乌云、飞洒的霰雪、呼啸的寒风,这一切,似乎与它们毫无关系。它们守护着自己的内心,倾听着无形的天音。这不是胡说。在纳木措,在这片圣地,这些生灵并不比人类更低级。我看见它们的尾巴和鬃毛被狂风吹起,像无数的细线画在空中。它们湿润的发黑的鼻孔轻轻翕合,白马还打了一个响鼻。
几个极为壮观的经幡塔出现在我的面前,它们在灰黑的天空的背景下特别耀眼,在它们的下面,堆着半人高的雕刻精美的玛尼石。一个白塔矗立在旁边,典型的藏式佛塔。它的塔顶由鎏金的冠盖构成,金色的光芒即使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依然发出震摄人心的明亮。
在它们的背后,是由几十顶帐蓬搭建的临时街道,朝圣的藏民们就住在这儿。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甚至还有一张台球桌,几个藏族小伙子在严寒中专注地打球。一些摩托车停放在临时街道的两旁,而几辆东风车则停在外面的坝子里。我在一顶帐蓬旁坐下,从包里拿出红糖水,咕咕灌了一肚皮,又吃了几块巧克力。背回去就不经济了。
我拉开沙漠王子的车门时,驾驶员以及三个客人都躲在车里避寒,见我一来,便立即发动汽车往回开。我不知道这三位客人是否转完了扎西半岛,那是他们的事儿。我转回头,再次看一眼纳木措,不知什么时候又能回来朝拜。我眯起眼睛,在抖动的车里回想这个“天湖”。我在地图上看到过它的形状,知道它的面积和海拔高度,也知道它尊崇的地位。我刚才也沿着扎西半岛转了一轮,看见了它的各个方向。但这些又有什么用吗?我一片空白,对纳木措的一切都是一片空白。就像埃舍尔的画作,我沿着楼梯爬升,一直爬升,我以为爬到了很高的地方,其实我只是回到了原点。也许,纳木措天生就不是能够被人理解的,而只是被人朝拜的。我想起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曾说:对那些你无法理解的,就保持缄默。
等酒吧开起了,我会再来的。我想。
回到拉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司机先把三位客人送回拉萨大酒店,再把我送到雪酷酒吧。叫他坐一下,他不肯,急着回家。不便勉强,由他去。我进去,要了一份咖喱牛肉饭,一壶酥油茶。迷彩服热情周到地安排好一切,又到二楼把草给喊了下来。酒吧里有一桌老外,喝啤酒,叽叽咕咕不知说什么。
饿坏了。我狼吞虎咽吃起了饭,喝起了酥油茶。茶很烫,特别那层油,糊在嘴唇上烧,嘴皮都烫麻了。虽然如此,吃喝的速度没有放慢。估计身体里的能量早已告急。
草有点儿恹恹的,无精打采,不是她的风格。
“怎么?没睡醒?”我问。
“有点儿感冒了,”她说,“吃了感冒药,直犯困,晚饭还没吃呢。”她叫迷彩服让厨师给她做一碗鸡蛋面。“用方便面”。她叮嘱。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5)
“干嘛用方便面?”
“咳,挂面煮好时,都泥了,不好吃。”
“对了,我在书上看过,在西藏感冒千万不可大意,弄不好就会发展成高原肺水肿或脑水肿,拼命吃药!”
“拼命吃药?”她说,“好主意。不要没病死却吃药吃死了!其实没那么严重。如果上了5000米,又在野外,倒是真危险。”
我把盘子里的残汤剩饭刮在一起,端起来,赶进口中。盘里光洁可鉴,证明我的饥馋。
“再吃一点什么?”草说。
“不要了,”我指指铜壶,“还有酥油茶。”
她的面条来了,热汽腾腾很诱人。她好像也饿坏了,哧哧呼呼连面带汤整得干干净净。吃完了还加上句“舒服”。
吃完,她人也有了精神。“纳木措还不错吧?”她问。
“风景绝美。但它太神秘,我一时也有些,怎么说呢,理解不了。”
“想理解?不会是什么面积海拔之类的数字吧。其实,你转了扎西半岛,看见了你那双眼睛能够看到的景观,或心有所应,不就很好了吗?”
“有道理,似乎也应该这样。你去过多少次?”
“五次。”
我突然想起一天没抽烟,便从包里掏出三五来抽。草因为感冒,不想抽。
“这次上来,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我说,其实是快没钱了。“打算后天走。我开小酒吧的事儿,还得麻烦你帮我盯着点儿。主要是房子。当然,也不必着急。恐怕要明年,我才能挣够本钱。”
“我倒是劝你读完大学再说。有个文凭,混饭吃也方便一点儿嘛。到时候,实在不想过打卡机生活,又有一些资金,再上来不迟。”
“老实说,想立即离开学校。留在那儿,觉得每天都是被人用餐盘扣在头上的。我现在的最大问题是钱,又不想向父母或别人借。”
“这样吧,”她笑了笑,“和我合资,另开一家。要不,干脆就到雪酷来,你管理。”
“太占便宜了吧,人财两得。”
“怕是嫌我太老了哦。”
“哪里!女大三,抱金砖嘛。”
“还那么放荡,同那么多男人瓜葛。”
“没觉得什么。喜欢荡妇。”有觉得什么,但的确只是她自己的生活方式。喜欢也是真的,只要有距离。
“既然如此,”她说,“做你老婆如何?”
“这个……老实说,需要有点儿勇气。”这他妈是要有勇气,大勇气。毕竟没有开化到戴几百顶绿帽子无所谓的地步。
“看把你紧张的!开个玩笑而已。你他妈蛋黄还没长老,做我老公太嫩了点儿。”
“不过真的喜欢——我说过——你臭烘烘的样子。”
“每个男人都喜欢!”
“感觉那么好!恐怕有例外吧。”
“嘿,说你嫩吧,我还不知道男人那点儿本事儿!”
“是啊,”我笑了,“其实我也知道。看过公鸡踩母鸡吗——翅膀拖到爪子上,粗脖子红脸,眼睛乜斜着,咯咯咯叫不停,旋着圈向母鸡逼过去。这就是男人那回事儿。”
“就是啰,这也是你的形象哦。”
其实女人也差不多,描述出来,都十分可笑。不登大雅之堂。
胡说了一通,上二楼睡觉。只是搂着她,什么也没做,她感冒,我则累得不行。
第二天起来,先去买了机票。然后又开始瞎逛。八廓街依旧那么热闹,人来人往。忽然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在拉萨,有阳光、雪山、信仰和神秘,你觉得这世界是大块的,一大块,没有被切割过;你关心的核心是长时间的,甚至长于你的生命。一想到我要回到的地方的灯红酒绿,以及所有人向往的权力金钱和肉欲,我就有些泄气。泄气归泄气,却总归是要回去的。没有决绝的态度与红尘了断,来哲蚌寺出家。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想法,我是不可能脱离那些腐朽发臭的东西的,我会陪那些东西一起腐烂死亡。
从八廓街转到北京东路,顺便到边塞远景去要了一瓶拉萨啤酒。酒吧很小,走廊不错,特别适合晒太阳。据说这儿的家具都是宜家的。桌子上铺着红黑紫黄条的桌布,墙上挂着装好框的黑白相片。记得标了价,可以出售。我一面喝酒,一面想,我要的小酒吧,也许不是这样的。但要弄成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在屋里坐了一会儿,又到走廊坐了一会儿,眯起眼睛看行人,在阳光下出汗和无所事事。
第二瓶拉萨啤酒是在斜对面的岗拉梅朵喝的,坐在窗边,有些喝不动,毕竟才早上十点半,不是酒的时光。只好发一会儿呆,喝一口,再抽一口烟下酒,直喝到十一点半,才干掉这一瓶。
到雪酷,先去厕所放酒。然后喝咖啡,提一下神。
草刚下来,睡眼惺忪,像刚出树穴冬眠的灰熊,一屁股坐在我对面。
“哼,还喝了早酒?”
“一直没去边塞远景和岗拉梅朵,”我说,“工作酒。”
“票买了?”
“明早十点的班机。”
“打的去吧,120元。”
“不。太贵,坐民航大巴。”
“早些攒够钱,上来,我也有个伴儿啊。”
“说到伴儿,”我说,“我突然想起鱼,他找到了他的伴儿吗?”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6)
“咳,”草一挥手,“他女朋友同相好到尼泊尔去了,好像是昨天回的吧。鱼找到了她,但她去意已决。没法,鱼今天回了。为情所伤哪!”
我不禁想起鱼灰溜溜的样子,他要花上好长一段时间疗伤。我有些同情他。凡是付出真情而又被背叛的,我想,我们都该同情。为他们祈祷吧!
“我看过一本什么书,”我说,“上面说到爱,付出多的人是付出少的人的人质。”
“所以你那么超然、冷漠?”
“哪有那么超然,爱恨都深埋在心底一万米,没有表达罢了。”
“哈哈,本本儿,吹牛了吧!”
“对了,我连你电话都没有。”
“你有了也没用啊,连手机都卖了。你明年上来找我就行了嘛,还留什么电话。难道真像谈恋爱,一个月弄个几千元话费。有意思吗?远水解不了近渴。”
我拍拍脑袋,说:“还是迂腐了。”她的意思我明白,不在一起上床了,也就没必要联系,大家只是肉体下的匆匆过客。和她相比,我不是迂腐是什么?
“不是迂腐,”草说,“我们又不可能在一起生活,投入的情感,除了徒然引发忧伤和疼痛,不会有结果的。你那么小,我把你缠住,不是害你吗?”
我笑笑,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子,“就喜欢你他妈臭烘烘的样子!”我说。
下午又去大昭寺广场和布宫广场,没有目的地闲逛,其实是想遇到那个不知名的神秘的青年或少年,想和他说几句,道个别。穿着紫红僧衣的僧人倒是不少,有些从背后看,也很像那位青年或少年。但都不是。想起他在灿烂阳光下的白亮的牙齿,牙齿上那一小块缺损,他的额头间没有中断的眉毛,他的大气如雪山的耳廓,以及他挥手时展开紫红色的僧袍宛如飞鸟。当然,还有他的机锋、他的揶揄。这些,对我来说,就像大昭寺顶的法幢,在夕阳照射下发出黄金的光芒一样神秘莫测。
第二天一大早,我从雪酷出来,坐出租车到了民航大巴站点,然后坐上大巴,又一次在刚青色的拉萨的清晨出发。当大巴开到中途时,朝霞已把雅鲁藏布江对岸的群山照亮,褐黄的山体静寂而苍凉,把优美的倒影送给了静静流淌的宽阔的雅鲁藏布江。太美了。这是陈词滥调。但我无法形容。
我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首歌:雄伟的喜马拉雅山,奔腾的雅鲁藏布江……
芳芳的酒会(1)
今天特别倒霉,有两男两女,好像是新生,在酒吧坐着不走,喝啤酒划拳、玩骰子,说幼儿园的话。其中有个女生,又矮又胖,像个短鼻狗,声音特别大和尖细,是不锈钢勺子刮着瓷盘那种糁人的声音。我、斗鸡眼和黑妹都被刮得脊椎一阵一阵发麻。一个烧饼脸男生和她配对,声音也不小,玩着低能游戏但他妈精神还高涨。
一点钟的时候,黑妹要溜,想到一个女生要回家,再晚就只有睡吧台,我和斗鸡眼也只能点头。剩下我们两个,谁也不好意思拍屁股走人了。斗鸡眼满怀怨恨地说:“瞧那个小胖婆,傻B!那么性冲冲,开房去好了,泡个屁吧!”
“不要怨天怨地嘛,”我打着呵欠,“这儿是他妈酒吧,那小妞儿就是你上帝,你大姨,你奶奶,她愿意的话,她可以在这儿又喝又闹100年,直到生下第九十九胎才走。”
“和你?”
“不可以?我本本儿丢她面子了!?”
“嘿嘿,”斗鸡眼坏笑,“我看,最近性生活短路了,看见母的就冲动?那女生也好长时间不来酒吧了。”
“最近倒是老出差。”我有气无力地说。最近团多,芳芳跑个不停。然后骂骂咧咧打电话发短信,说她受不了那些欧洲人、美国人、日本人以及香港和台湾来的家伙。我看她八成又想换工作了。
“拿酒来!”小杂种在哭丧。
“去,”我拍拍斗鸡眼,“你大姨要酒啦!”
斗鸡眼从冰柜里拿出四瓶百威,用托盘送过去。我看见另一个女生——染了一头猴子屁股红的头发——在给他嘀咕什么。
“放周杰伦。”斗鸡眼回来放下托盘,说。
“那是你和黑皮肤的CD,鬼才知道放在哪儿了。”我说。现在放的是黑妹的孙燕姿。孙姐姐伊哩哇啦不知唱些什么。当然,杰伦哥哥更是一通咒语,一会儿是三节棍,一会儿是九阴白骨爪(不是泡椒凤爪)。不过,幸好猴屁红没有点大陆的阿姨叔叔,否则,我他妈要去洗手间撒尿了。
斗鸡眼在抽屉一阵翻江倒海,终于找出了周杰伦,换上去,满足猴屁红对周哥哥的热爱。
不是我不喜欢听国语(港台尚可忍受),可你告诉我听谁?就像国产电影(千万别给我说十项全能冠军和铁人五项冠军某某大师,说了我跟你急)你会看吗?反正我不看,坚决不看。不要说XX地方首映,你他妈搬到火星上首映还就是,那货色,会改变吗?
“喝咖啡吗?”斗鸡眼问。
浓茶已经抵挡不住睡意了,试试咖啡也好。我点点头。斗鸡眼用速溶咖啡冲了两杯,我让他多给我加点糖。我们坐在吧台侧边的一张桌子,喝咖啡抽烟,说粗话,提提神。
“那天,”斗鸡眼说,“我一个哥们儿带我去娱乐,我挑的那个小姐自称是大学生,三年级,她是吗?”
“是你在干又不是我在干,我他妈怎么知道。她说是就是呗。”
“本本儿,她们也他妈怪,放着大学不好好读,出来做鸡,就那么缺钱。”
“一是权,一是钱,这是我们的终极信仰。有什么怪。爱干嘛干嘛,你操个球的心。嘿嘿,她不当小姐你干母猪啊!”
斗鸡眼笑得一脸都在烂,连说有道理。有个屁的道理。
手机短信响了。没说的,芳芳又开始折磨我了。
——在九寨。睡不着,你在干嘛?手淫?
——口淫。在酒吧。
——一个日本团,烦得要死。一面对你客气一面看不起你。
——文明社会的人都这样。脱了裤子是禽兽,穿上裤子是教授。
——真想找个地方躲起来算了。
——我也想啊,躲哪儿呢?
——可惜,又不能跟你上拉萨开酒吧。
——还真的缺个女主人呢。
——觉得什么都没有意思。本本儿,这是有病吗?
——月经前周期性骨质疏松忧郁症。
——我在给你说真的,别他妈胡说。
——教你一个办法。可以?
——有屁就放。
——自摸,然后冲个热水澡,疲倦地睡去。
——好主意。别惹急了我死缠烂打嫁给你。
——好啊好啊,生个蜡笔小新如何?
——拜拜,照你的主意去做了。
谢天谢地,折磨完了。我拼音时老是把卷舌不卷舌,前鼻音后鼻音弄得一团糟,所以发短信时很慢,像便秘,里急后重,前面堵起,后面又着急出来。不好过。
咖啡已喝完了,和斗鸡眼一直相互敬烟,喉咙抽得发疼,就像有人在那儿拧螺丝钉。而那一桌客人依然兴致勃勃,平底杯砸得玻璃茶几砰砰响。今晚怕是要废了。www奇Qisuu书com网当我们(我和斗鸡眼)意识到这一点后,反而没有那么垂头丧气了。
斗鸡眼的大姨、猴屁红,以及她们的泡泡糖男友是在凌晨四点半走的,踉踉跄跄。斗鸡眼的大姨一出门,就蹲在街边现场直播。醉酒叫人烦,女人醉酒叫人更烦,年轻女人醉酒叫人烦得要死。问题是,她们不醉,男人哪会有机会呢。所以,无论怎样烦,灌醉这些傻B,你才好脱她们的衣服。斗鸡眼问我这么干过吗,我说,我只脱清醒者的衣服。其实我想。只不过源于一种毫无必要的傲慢,没做。
收拾好,斗鸡眼骑车匆忙走了。我决定走回去。反正睡意已过。没有车,所有店铺都已关闭(开了才奇怪),街上空无一人。我走在街中央,像这个城市的叛逆的病毒。路灯给人一种虚拟的感觉,不是在电脑里,而是在外星球。在一个深度寂静的废墟的星球。那儿有所有的物,但却没有生命。我走过的这些地方,左边的小餐馆和发廊,右边的小超市、火锅店、性用品店,我多么熟悉,但现在却如此陌生,宛如第一次见到。我从三万米高空俯瞰这片地图,看见我困惑地穿行在迷宫之中,在几千条街道和巷子里迷失。而以这种方式,我又奇怪地霸占了这座城市。
芳芳的酒会(2)
我来到大街。有极个别的出租车像鱼一样游过。但开始有人了。面目不清的清洁工在扫地,把灰尘垃圾从路中央扫到街边上。三轮车吱吱呀呀地骑过,车上满是洋葱、生菜及其它蔬菜,浓烈的洋葱味刺激了我的鼻子,让我感到了饥饿。我们分享了城市的虚无。
空气很好。至少没有发动机的臭气。在庞大而丑陋的钢筋水泥的丛林中穿行,有一种昆虫的感觉(白天,在人流汹涌的时候,你反而什么也看不到、感觉不到)。我举起双手,高高向上,就像虫子的敏感的触须,十根指头大张着,是在捕捉什么信息吧。当然,没有信息可以捕捉。我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那只甲虫,萨姆沙·格利高里。他还好吗?但我不是甲虫,我如此柔软,更像一只飞蛾。灰色的,太灰色的飞蛾。我折入一条昏暗的小巷,在一片鼾声和腌脏的厨房的洗涤槽中踽踽独行。这是一大片老城区,灰黑的楼房都是六层的,大概有二十年的历史了,它容纳着多如金沙江沙粒那么多的人,仿佛一个硕大无朋的猪胃。巷子里没人,只有生活的残留物堆积在垃圾房旁,令人恶心。这就是生活的秘密。塑料袋里的糜烂的残羹剩饭,废报纸,破烂的内裤,以及脚下两米深的管道里流淌不停的排泄物。当一个人知道秘密后,他就和秘密一样变得丑恶了。所以,任何知道真相的人都是丑恶的。我不知道我是否丑恶,因为我喜欢探究真相。但我知道,当人们看见我的灰色 的形象时,他们会背过脸去。
穿过了这条有着无数小岔道的巷子,再转过两个街角,就到了我住的地方。此时,天色已明亮起来,如果我没有眼花,我甚至可以看到一层朝霞的黯淡的红色。第一班公共汽车已经开动了,车内没有乘客,空空荡荡。售票员枯瘦发灰的呵欠的脸像卡通一样掠过。这片待拆的三层红砖房子像身患重病的人,它呼出气体是有毒素的,它的器官是损毁的。这就像有人看见死前的魏尔仑一样,“红砖的肤色”。
我觉得,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据说冲热水澡会缓解郁闷的情绪。我几乎从没有如此认真地洗自己的身体或曰臭皮囊。我慢慢地在飘柔的泡沫里抓挠自己的头皮,用舒肤佳香皂涂满全身,把耳廓的每一道沟和每一块凹下的地方搓了100遍,还仔细地对腋下、大腿根部、生殖器和肛门进行了无微不至地清洗。然后花了几乎10小时在热烫的水中眯起眼睛。其实身体是条狗,没必要这么侍弄它。我觉得关于它是臭皮囊的说法我是赞成的。我想起草的身体,一种肉欲的香,臭烘烘的迷人。
洗完后,坐在沙发上,郁闷依旧,而倦意全无。我平时相当的懒,昨夜熬了一个通宵,却不想睡觉,是我的奇迹。烧水泡了一碗方便面,外加两根红肠,吃了。泡茶,抽烟,听音乐。最近买了斯普林斯汀和斯汀的CD,没时间听,现在正好。斯普林斯汀《Born in The U·S·A》。
降生在一个死气沉沉的小镇
碰到地面时我发出一生第一次抗议
你完蛋了就像一只被打得够呛的狗
花了半辈子时间只是去掩饰
……
走在联邦监狱的阴影下面
经过炼油厂的煤气取暖站
在这条路上我燃烧了十年
没工作可做也没地方可去
……
我是一个过了时的美国老爹
……
我是一个冷漠地摇晃的美国老爹 ※
不知为什么,他破哑而巨大的嗓门把我唱哭了。准确一点说,让我热泪盈眶。我一向认为男子气概的表现是无论如何,你都不能流泪。你可以流泪,但要向内流。我觉得生于美国的那个家伙就是我。是的,我那么年轻,没阅历,没去打仗。但那家伙还是我。过了时的小混蛋,冷漠地摇晃的小混蛋,以及,一只被打得够呛的狗。
我在斯普林斯汀的音乐中清点着自己,苍白、无力和柔弱写满了20岁的编年史。除了令人狐疑的青春外,我还有什么吗?我打开我的衣柜,看着低廉破旧的残兵败将,从一本《经济学原理》里摸出龙卡。二万五千元。但我必须离开了。我不能在这儿花费一辈子攒够他妈的本钱。
给芳芳发短信。
——决定去拉萨。
——暂时还是永久。
——安排好再回来搬家。
——怎么那么突然。
——不知道。像水龙头突然失灵。就这么回事。
——明天回。
第二天傍晚,芳芳约我到府河边散步。
天气不错,条状的乌云边上,残留了一抹酒红,一层轻如丝绸的兰色薄雾覆盖在空旷的视觉之上。真想信马由缰,骑一匹野马,奔向黑暗的深处。
“真的想去黑暗深处?”她问,双眼水波流转,却又深不可测。
“真的,”我说,“黑暗中的全部青色,北冰洋最厚的冰层之下最纯粹的海水的深兰。”
我们坐在河堤上的一张铁椅上,河水泛着岸上的灯光,闪烁其词,沉默地挟带着这个城市不为人知的秘密,在暗色的浑沌中匆匆而过。一股微弱但清晰的腥臭气从河面向两岸弥散,宛如从不刷牙的发炎的口腔。
“拉萨是你的这个‘黑暗的深处’的终点还是驿站呢?”她问。
“这个倒没想过,”我仰望逐渐变成铅色的天空,“不清楚我所谓的黑暗的深处是什么。”
芳芳的酒会(3)
“恐怕是指心灵和肉体的双重自由吧。像我这种人,当然就是障碍了。”
“怎么会!”
“怎么不会?”
“这是相互关系啊!如果反过来说,我也会是你的障碍啦。”
我转过身子看她的脸。她目视河对岸昏黄的路灯,和路灯后明亮的霓虹灯,面色柔和而平静。
“我也想有自己的黑暗的深处的,只是还不知道在哪儿。在我的想象中,它有一点像一个完美的雀巢,在密林深处一块空旷草地边的高枝上。”
“这么说来,”我说,“我的黑暗深处倒有点像我小时候的一个情境,天色昏暗,鹅毛大雪宛如巨大的涡漩,我张大嘴巴,仰着脸,让雪花飘进去,感受一小点一小点的冰凉。然后转动身体,漫天的雪花都汇聚在眼底,最后跌倒在地,发出痛快的哈哈笑声,惊飞发黑的枯枝中藏身的艳丽的63只野鸡。此时,天地一色,意识也似乎停顿了。”
“有遁世倾向啊,小伙子。”
“你的悬吊在高枝的鸟窝不是更遁世吗?”
“都想跑。兔子跑吧。往哪里跑呢。你以为是黑暗深处的地方,不定一盏白恍恍的15瓦节能灯照在你那平庸世俗的脸上,牙缝里还塞着破饺子馅里的绿惨惨的韭菜。”
“哈-哈-哈,”我笑起来,止不住似地,弯下腰,双手撑着肚皮。
“有什么好笑的,不是事实吗?”
“是,是,”我止着笑,说,“好不容易敞开心扉,想抒一下情的。”
“谁也没有阻止谁的抒情啊。”
“没有?刚把架式摆好,正要往沃尔登湖旁窜呢。”
“笑话,窜的上吗!”
“正要演绎一对生猛男女的深刻理想,男的在雪地抓野鸡,女的爬上树枝掏鸟蛋。却被你活活拽下,陷在21世纪含有大量催肥激素的猪肉馅里。扫兴扫兴。”
她也笑了,说:“毒药之外,还有解毒药。”
“解完毒之后又继续毒。”
“事实如此嘛。”
我开始抽烟。实际上我是没什么瘾的,之所以抽,是用它来燃烧一截一截的苍白的时间,得到如灰的余烬,对我来说,它几乎没有什么仪式感,更没有耍酷的派头,空白的时间需要用物品去填补。我用书、茶、烟,偶尔用音乐和女人去填补,就这样。
天已全黑了,不是真正的黑,是一种灰黑。沿着河流的方向往二环路以外望去,大地消失在宽大的灰袍里,没有黑马,没有黑色树林中的空地,没有单纯的青色,没有雪原里黑死的枯枝,甚至缺少书本中的那一点两点的墨渍。
“你看,”我用烟头指点着,“下游那儿就 是我们能看见的最黑的地方了,它是用杂物堆砌出来的灰黑。”
“也许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纯粹的黑色。它只存在于想象之中。”
她站起来,说:“河水的臭味越来越浓了。我们回去吧,我买了两瓶酒,还是履行一下践行的仪式。如何?”
“好吧!”我扔掉烟屁股,用脚踩灭,站起来,吐了一口气。
我坐在她那灰白色的布艺沙发上,右手抚摸梦露的金发,她的金发梳得整整齐齐,如波浪般流畅,似乎用的是飘柔超顺。她今天换了一件黑色的礼服,胸口开叉很低,露出了柔和的乳沟;而背部则是一大片的半圆形的肉色,皮肤细腻,没有毛孔。衣服很长,遮住了她的脚,但她纤细的腰肢、丰满的屁股和修长的大腿却被修剪很好的衣服衬托出来。没说的,都不需要找尺子,她的三围肯定是最符合“审美”标准的,当然不是电视里的T形台经常摇摇晃晃的骨头美人,而是肉感型的。梦露沉默着,保持着她一贯的傲慢的微笑,眼睛几乎不看我,宛若世上只有她冰冷冷的美艳的存在为唯一,她才是真正的“个人中心主义者”呢。
“把你的脏手拿开!”芳芳提着两瓶酒,从厨房走出来,把酒放在玻璃茶几上。“别碰她,我的斐雯丽。”
“斐雯丽?”我说,“不是梦露吗?”
她转身回厨房,没理我的话荐儿,跟着她的头从厨房门那儿探出来,“要冰块儿吗?”
“要!”我说。
她拿了两个平底玻璃水杯,一盒冰,走出来,搁在茶几上。
“梦露的大屁股是一个伟大的符号,”她一面用开瓶器钻木塞,一面说,“她没那个屁股,改成斐雯丽了。”
“干脆直接改成芳芳得了。”我说,“看你开瓶的笨拙的样子,也不想想这儿就坐一个开瓶专家呢。”
我接过开瓶器,使劲儿往里钻几圈,把向上翘起的把手向下一按,“砰”,木塞出来了。长城干红,每瓶750ml,酒精度12度。
“就开一瓶吧,能喝完都算不错了。”
“什么?”她说,“今天谁请谁啊?开两瓶,承包,一人一瓶。”
一人一瓶肯定要醉,我想,她能喝多少,喝半瓶不定就倒也。不过,开吧,喝不完再把木塞打进去得了。我开完第二瓶,把木塞取下来,等她来宣布酒会正式开始。
她来了,手上两支蜡烛。
“干嘛!还来这个?”我问。
她笑而不答。我只好掏出打火机点燃,一人一支,把蜡油滴在茶几上,再把屁股栽上去,粘牢。她走到门边,啪啪几声响,把电灯关得干干净净,我立刻坠入帕米尔高原一处蛮荒的山洞,在昏暗的篝火旁感受黑夜之眼的逼迫。
芳芳的酒会(4)
她走过来,坐在另一张沙发中,顺手把斐雯丽拿到她胸口,“放在你身旁,我不放心。你会像憨豆折磨泰迪熊一样折磨我的斐雯丽。”
我笑笑,说,“主人家,可以宣布烛光酒会开始了吗?”
她说:“现在,由斐雯丽宣布酒会开始。”接着,她用假嗓子说:“参加酒会的,有007芳芳,有人猿泰山本本儿,有好莱坞女生斐雯丽,酒会开始。各干各的。”
我们各自把持一瓶干红,倒上酒,放了冰块,碰一下,在“叮”的一声之后,干完了第一杯。
“什么007芳芳,”我说,“是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我可不愿像人猿泰山一样被你折磨,斐雯丽干脆换成库娃,那才是惹火烧身,真正狂喷鼻血级的。”
“美女如云,你有多少鼻血?还狂喷。”
“倒是个问题,这是一个美女森林的时代。美女香车,美女靓宅,美女主持,美女作家,美女记者,美女刑事警察,美女中日合资企业CEO,美女保姆,美女班干部,美女扫厕所女工阿红,美女导弹装配专家阿丹,美女男猛龙内裤设计者阿弯,美女团委书记,美女入党介绍人,美女小蜜,美女齿轮行业协会发言人,美女美式足球前锋杰克的妻子海伦,美女电子灭蚊器A型生产线早班工人阿萍,美女刑一庭副庭长老克的情妇阿丫,美女白宫前实习生阿温,美女车臣敢死队员,美女坐台小姐,美女泰式按摩师,美女……”
“美女高烧摄氏99度分子本本儿,”她打断我的无尽的美女建筑,“来吧,为美女干一杯!”
一大杯酒下肚,我仰在沙发靠背上喘气,一大串美女让我气紧。
“还不是为了满足你们男性的窥淫癖应运而生的,”她替自己的杯子倒上酒,优雅地说,“如果换一个话语权,那就是美男蝗虫在世界各地空降了,从橄榄色的蚱蜢到褐黄色的蚱蜢。怎么样,为美男干一杯!”
“什么,”我说,“又干?是不是太急了。”
她端着杯子,歪头看我。没法,我只好倒上酒,与她轻碰一下,一仰脖了把酒倒进喉咙。急了些,一块大约1立方厘米的冰块随酒滑进喉咙,在那儿卡一下,停顿了三秒钟,弄得我咳咳咳不停,大约脸都憋红了。
“别激动呀,本本儿,”她幸灾乐祸,“没人和你抢酒的。”
“嗯—嗯—嗯,”我清完了嗓子,“他妈的一块冰。”
她把身子往前一靠,说:“别说粗话,把斐雯丽教坏了。”接着右弯腰,把耳朵贴在斐雯丽的小脸上,抬起来,说,“瞧斐雯丽说什么,她说他妈的两个混蛋在酗酒,跟你学的。”
我哈哈笑了,说:“她真这么说的?”
芳芳说:“我还骗你不成。你难道没有听见?”
“我听见她说本本儿就是长得帅,像我们好莱坞的汤姆·克鲁斯。”
“你什么也没有听见!”她站起来,把冰盒里剩下的冰块用手抓起,丢在两个杯子中,把冰盒拿进了厨房。由于走得急,煽起一阵风,把两支蜡烛的火焰扫得一摇一晃。
烛光像两个洞,在黑暗里挖出两团小小的、边缘模糊的窗口。烛光像两颗安静的心,从中心的明黄过渡到焰尖的暗红,它们偶尔摇动一下,就像心动一样,为一个它们无法知道的风的梦呓。两团心火相距45cm,孤独地自言自语,却永远也没法把词和字送到另一颗心那儿,而是把无尽的咕咙发射到广袤的黑暗中,被无止境的海绵吸附于无。那海绵就包裹在我的身体的周围,像白光环绕在骨头周围,以绵绵不绝的无力吞噬一切有形的有质量和重量的东西,原子和分子,最终化为虚幻。它好像同佛家的“无”还不是一回事,它没有慈悲的木头的温暖,却有着非金属的金属冷光泽和绝决,仿佛沦落于茫茫太空,与一切都没有了关系。
芳芳从厨房走出来,把一盒新的冰块放在茶几上,好奇地瞪着我,说:“怪怪的,盯着烛火发生什么呆,想谁吧?东方张曼玉,还是西方基德曼。”
“没那么具体吧,”我说,“在想如果被放逐在太空,会是什么心情。”
她坐下,替自己加酒,说:“还能有什么心情,心慌呗。”
“对,”我说,“心慌。60亿人心慌总动员。”
她干了一口酒,咂咂嘴巴,说:“你他妈就是会说,会修辞!还不喝酒!“
我喝了一口,说:“不是想报复你,粗话!“
她笑了,把斐雯丽抱在膝头,说:“都是斐雯丽教我的!”
不知不觉之中,两瓶酒都喝下了一大截,我的有三分之一吧,她喝得猛一些,只有一半了。葡萄酒入口很容易,但后劲儿是慢慢上来的。喝到这时,我已觉得脸和脑袋开始发热。我酒量很一般,也就两瓶650ml啤酒和半瓶750ml葡萄酒的量,拼一下,四瓶啤酒和一瓶葡萄酒,但会醉,据称酒德也就有了问题。当然不会蹦上餐桌跳脱衣舞或咬下谁的鼻子,无非是给全世界的一千名艳星打电话,诉说寂寞如冰下之鱼;或把全中国我看不惯的一百万家伙揪过来一一大耳括子,当场打翻在地,诸如此类。因此,现在我很注意不要喝醉,要高了的时候,就拉警报。
烛光下的芳芳的脸也有些红,眼神有一点儿迷,似笑非笑的样子。她还真行,平时喝不了多少,今天却忽啦啦下去了375ml,没有打算要句号的样子。不太想猜测她的心理,痛快或不痛快。反正后天肯定是要去拉萨的,也会去那个她不知道的女人那儿。要呆多久,如何呆,就不好说了。不好说的东西当然最好就不要说。
芳芳的酒会(5)
我端起杯子,对芳芳说:“如何,碰一下胜利的酒杯,结束?”
她用好看的右手弹了弹桌面,说:“喂,本本儿,这儿是谁说了算啊?把你那些拉萨、班机、酒吧,统统放一边儿去,喝酒,好吗?”
她想喝酒,我只是怕她醉了,像我一样,想满世界打电话,末了却只能打给自己。还要加上女人特有的项目:泪水鼻涕口水,一秒钟之内,席卷面孔。但我只能陪她喝,我现在能为她做的也就只是这些了。当然包括陪她睡觉,如果她今晚还可以做爱的话。
我们能做。我们在迪伦的歌声中做了爱,三次,我不知道是她意识到了什么还是我意识到了什么。后来想起来,怎么都有一种生死诀别的臭味儿。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1)
在成都飞往拉萨的飞机上,我一直在睡觉。既没有通过舷窗看雪山,也没有半眯起眼睛看空姐,食品和饮料当然动也没动,一是太疲倦了,二是没了第一次的新鲜感。但是,当飞机在贡嘎机场着陆后,我的心情开始像拉萨的天空一样晴朗起来。大巴沿着雅鲁藏布江前行时,我已经把阴沉装进了背包的最底层。我想起一首歌——回到拉萨,回到了布达拉……只晓得这两句,从音像店里听到的。而这两句歌词和它的曲调,开始伴随我的回归了。
我像老朋友一样看雅鲁藏布江宽阔安静的河谷,缓缓流动的碧水,看江边虽然矮小但苍劲的杨树和柳树,看隆起的多石的裸露的山,破碎、沉静而荒凉。在如此大气的风景中,我仿佛再一次庆幸自己奇怪的选择。上天已安排好了一切,我们不过照着做罢了。
当然不会急巴巴到雪酷去找草。我知道,她的双人床是不会空闲的。我找她是为了开酒吧的事儿,如果无法独自开,看她或其他人愿不愿意合伙。其实我讨厌合伙。如果说我不想草的肉体,那是弥天大谎。我很想,像发情期的公狒狒想母狒狒一样地想。但我不会去打扰她和她的现在进行时的男友的生活。这点儿觉悟还有,或文明的虚伪。
还是决定到八郎学。熟悉的东西总是要亲切些。况且,它挺不错,我又何必换呢。
相对来讲,拉萨具有保存时光的魔法。八朗学一点儿没变,就像记忆中最好的老同学。我要了一个单间,在任何方面,不想同别人打挤是我的生活方式。我用新鲜开水泡了茶,热乎乎喝了一杯。然后到另一楼三楼的凯拉斯西餐厅坐下,怀旧的要了酥油茶、土豆煎饼和煎鸡蛋。当然,用英文写的菜单。梅子走的那天早上,我就是吃的这些东西。而外面,就是她和三个同伴争论的地方。我当时坐在角落看地图。在成都,我几乎从来没有想过梅子同学。拉萨也许是一个能唤起温情的地方吧,反正没什么急迫的如发怒的野象扑向你身后的感觉。一句话,放松。
我慢慢吃着饭,享受明亮和安静。餐厅除了我,另有一个老外,坐在那儿沉思,就像在参悟佛法一样。昨天还在想,找到草,尽快把酒吧开起来。现在却没有了那种急切的心情,草也好,酒吧也好,都不必着急。发发呆,晒晒太阳,瞎胡逛,比他妈什么都重要。这是不是我喜欢拉萨的原因呢。不太清楚,至少是原因之一吧。一个人一辈子最好没有必须要做的事情。
吃了饭,喝了酥油茶,精神抖擞背上包,在门口看BBS。有一张昨天贴的约人去阿里,南线去,北线回,租了两辆车,还有两个空额,下周去,费用按人头平摊,署名是藏野驴,并留下了手机号码。我才想起这次上来,是有手机的,没卖。于是边走边给芳芳发了短信,平安抵达。又顺便给斗鸡眼和黑妹发了。毕竟是熬大夜、送啤酒、烧咖啡的工友,古时候说,亲不亲,阶级分嘛。
沿北京东路往西走,看到尽头的布达拉宫,便决定先去那儿坐坐,也许会遇到上次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走到布宫广场,在老位置席地而坐,看几个红衣喇嘛的顶礼膜拜。布达拉宫,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它一样,给我难以言说的震憾,它在湛蓝的天空下那样突兀、高大,凸显了世俗人生的渺小。的确渺小。当然,像我这种,也只好理所当然地渺小下去了。
坐了一会儿,从宇拓路走到了大昭寺广场,想上金顶的愿望很强烈,就买了一张票,先在桑顶大门前看磕长头,再往上爬,到了金顶。金顶上没人,我一个人,太豪华了。大昭寺广场人头攒动,转经者沿顺时针从左到右走过正门。下面,靠近正门的地方,也聚集着一大批磕长头的信徒。我看不见他们的面孔,只看得到他们的头顶和爬在地下的身体。我把包放下来,靠在护墙上抽烟。我的左上方,就是一尊在阳光下金光四射的法幢。
发呆的时间。我完全是漂浮的,在虚无的空中,没有肉体之沉重的漂浮,轻若羽毛。英格玛的《大门》的音乐,若隐若现,那引领的女声,在无形的天空的核心,金色的莲花的光芒。我双目紧闭,呆若木鸡。哦,如果能永远呆若木鸡该多好。但我听见一声布幅挥动时发出的轻微而响亮的哗啦声。我睁开眼,看见紫红色的僧衣的衣袖的一挥的余影,和那神秘青年或少年的不太确定的面孔(耳朵、额头和牙齿却又分毫毕现)。金顶上一片寂然。风吹在地上,细小的尘埃在阳光下搅动了10秒,归于平静。
我大喜若狂。背上包,在舞蹈的脚步中走下去。我不知道是不是大喜若狂或大喜若狂什么。
我没有去转囊廓,我觉得应该起个大早,来转,像上次一样。我出了门。不知道那个德格来的少年和他父母现在在哪里。也许,他们已经朝拜了纳木措和遥远的岗仁波齐,回到了德格,回到了阿须草原。
我按顺时针沿八廓街漫步,在那些卖藏式门帘的店铺停下脚步。一直想买又没有买,现在就更不用着急。不定几天后,就算是拉萨人了。当然,半个。走到了到雪酷的岔道了。我想,现在可以去看看草了。一年没联系,不知她现在如何。这女人也怪,只要不在她身边,她就会当你是陌生人。不知道这是生活的智慧,还是她的特别的性格,或是她一以贯之的耍弄男性的绝情。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2)
远远看过去,没变,小小的二层楼的白藏房,临街的窗子上绿色的遮阳蓬。走近一看,却大吃一惊,门当头的“雪酷”的招牌荡然无存,一个大大的以珠峰为背景的店招赫然在目:奇书-整理-提供下载第三极旅游艺术品商店。莫非,草改了行了?
店里中间是个类似展示柜的大的平面柜台,堆放着从尼泊尔围巾到尼泊尔挎包的各类东西,另三面靠墙的地方是立柜和立柜前的封闭的玻璃柜台,立柜上有牛角、羊头、藏刀、唐卡、门帘等物品,而封闭的玻璃柜中是蜜蜡、珠宝手饰,以及铜制的各类佛像。总之,来西藏旅游的人们想买的工艺品,这儿都有了。我想草还真能折腾的。
店里有两女一男的店员,当然没有了迷彩服。站在门口那个女店员看样子比较好打交道,我就问她:“你好,你们老板在吗?”
“老板?”她有些怀疑地盯着我,“你找他干吗?”
“她是我的好朋友。”
“哦。他早就回尼泊尔去了。下个月要来。”
回尼泊尔?应该是去尼泊尔吧。
“你的老板,”我不太肯定地说,“是个女的吧,叫草。内地来的。”
“你搞错了!”她说,“我的老板叫普利马昌达,是一个尼泊尔人,以前在印度。”
“什么?”我说不出话来。就好像你点的是水果沙拉而别人给你抬出一具烤全象。
“那,”我有些紧张得结舌,“那以前的酒吧呢,酒吧搬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想草也许只是搬了个地方,开店的人都他妈这样,搬来搬去。另两个店员围了过来。那男的插话:“酒吧?没听说。我们半年前才租的房子,租的时候我陪老板来的,原来是一家服装店,但生意不好,所以才让出来。”
难道短短约一年时间,这个地方竟几易其主。不太可能啊,我想,找到房主人,问题也许就解决了。
“房主人?”男店员说,“在日喀则。这是他叔叔的房子,半年前,他叔叔死了,把这个留给了他。他叔叔没有子女。”
那也就意味这个在日喀则的房主根本不清楚房子以前的出租情况。但我坚信,草的雪酷只是搬了个地方。因为,有一万个理由她要办下去。好在拉萨不大,能够开酒吧的地方就更是屈指可数,转一下就会找到的。当然,除非她把酒吧搬到了南迦巴瓦峰的冰川上。
我从店里出来,略感惆怅。一面走,一面想起草去年说的:她要到尼泊尔境内的喜玛拉雅高峰去。去了吗?回了吗?这些,也许不是我能够关心的。我自己就已是满身虱子爬了。到八朗学对面的四川餐馆吃了青椒炒肉、蕃茄蛋汤和米饭,怏怏回了房间。从裤兜里拿出手机一看,才七点半。芳芳没有回信,倒是斗鸡眼和黑妹各回了一则。斗鸡眼说“人往高处走。”黑妹说“我也要上来。”惜墨如金,言简意赅。老芳芳肯定又带什么破团去了,懒得回。我看她也他妈不太正常。对我们来说,是更年期革命性地大大提前了吗?
听音乐。带了迪伦、斯普特斯汀、大门、甲壳虫、英格玛4、空气供给、阿巴巴(ABBA)和保罗·西蒙。由于遭受了草的忽然失踪的打击,决定听无忧无虑的利物浦穷小子的歌。听到“This is a low”时,睡意袭来,有点儿猛,没洗漱,关了随身听后就蒙头睡觉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觉得嘴里粘乎乎的不舒服,还有股口臭,赶忙爬起来,在牙刷上挤了足足2cm的牙膏,拿起洗脸帕,十二分认真地刷了牙,洗了脸,然后泡茶喝茶。老是去三楼西餐厅吃饭恐怕有些受不了,就到昨晚吃饭的那家小馆子,要了一碗排骨面。老实说,面有些泥,恐怕也只能如此,没办法的。据说有些藏餐馆用高压锅压面,压得糊兮兮,怕很难下咽哦。
上楼收拾好小背包,无非把重要的,要用的东西往里放。穿的行头是去年的,没新买。节约。决定先在北京东路、北京中路、布宫广场和八廓街一带搜索。这是人流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游客最多的地方。按理,酒吧就应该选在这一带。
我沿着北京东路向西走,走得很慢,为的是认真过滤街道两旁的店铺。我十分熟悉的东西都在那儿,我十分陌生的东西也在那儿,但没有“雪酷”,也没有任何新开张的酒吧。我穿过布宫广场,一直走到了德吉路,没有。然后往回走,在布宫广场一侧看了一下。还是那些店:户外用品、冲洗胶卷、兰州拉面,哪有草的臭烘烘的身影。到大昭寺广场和八廓街,除北京东路外,这儿也是重点。况且,它小巷岔路很多,又一处迷宫。广场周围没有。沿顺时针方向,我看了八廓街,没有。我又从玛吉阿米酒馆穿进东孜苏路,向北到翁堆兴卡路,向西到冲赛康巷,穿过一条不知名的小巷,到了丹杰林路,再走,是北京东路。从早上走到现在,已经走了5个多小时了,下午一点半了,又累又饿。左手边正好是凯拉斯餐吧,便踅进去,一屁股坐下来。
凯拉斯餐吧也是属于拉萨常见的半是藏式装饰,半是西餐厅样式的那种风格。天花板是藏式花纹,墙上是黑白照片,一个吧台,靠背椅,铺着桌布的餐桌。已过吃饭时间,未到喝酒时间,没客人。一个长得帅帅的小伙子抱着吉它,坐在吧台旁唱歌,什么“小薇啊,你可知道我爱你”,见了我,便扔下吉它,拿来了菜单。我要了一杯红茶,一份牛肉土豆烩饭,顺便问了一句:“你是这儿唱歌的?”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3)
“不,”小伙子眼睛又黑又大,“唱着玩儿的,我叫扎西,是厨师。”
哦,扎西大厨。不过他唱得挺不错,怎么说呢,自然顺畅。藏民族天生就有歌舞的才能。
我喝茶抽烟,想这个草真是奇怪,他妈的宛如人间蒸发了一样。但无论如何,我也是不想回去的了。烟抽完,扎西把饭端了上来,自然是狼吞虎咽,只想一盘子倒进胃里算了。人一撑饱,自然就舒服。但却忽略了扎西的厨艺,好像还不错吧。至少没有觉得吃的时候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问扎西边上的凯拉斯酒店有没有出租自行车,他说他有,可以借给我。我付了帐,谢了他,骑上他的自行车出去了。干脆把那些酒店、宾馆找一遍。因为很多酒店里都设有酒吧。当然,八朗学、凯拉斯不在此列了。先找了吉日、刚坚、亚、新世纪、山水;然后是高原之宝、日光、哈达、雄巴拉、和平;又上行到宇拓路,看了金谷、品盛、天河、商业。另一个宾馆集中区是北京西路、德吉路一带,拉萨饭店、白云宾馆……反正见一个看一个,太多了,直看得头发昏。到当热西路看了天苑丽景后,实在没精神了。这也叫做尽了人事了。天色已是黄昏,我把自行车架在旁边,坐下来,抽烟。在我的前面,就是拉鲁湿地。对拉萨来讲,拉鲁湿地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拉萨的整个生态链中不可或缺,夕阳金色的余晖洒在静寂的广阔的湿地上,草不太密,也并不长,水洼像无数镜面反射着柔和的天光。
当拉鲁湿地变得一片朦胧时,我骑上车,返回了凯拉斯餐吧。餐吧里人不少,但未坐满。我找了一个角落坐下。一个女服务员拿来菜单,我看了半天没点。因为只希望吃一大碗热汤面。没有。但既已坐下,便点了咖喱鸡饭,一瓶拉啤,顺便让服务员把车钥匙还给扎西。我一面喝啤酒,一面等饭,双眼紧盯着玻璃杯里向上冒的气泡。饭来了,大厨扎西也来了。他坐在我对面,指着另一桌一个正说笑的女生,说是老板,广州的。我看了她一下,觉得还是吃自己的饭要老实本份一些,便埋头啃鸡肉。扎西也去厨房忙乎。今晚,估计他是没机会唱那个“小薇”的,就是有,怕也是十一、二点的事儿了。我疲倦了。
付了钱,没等扎西出来,背上包回八朗学睡觉。
接近中午才起来,有点不知所措。本来是来找草开酒吧的,结果找不到人;玩几天再走,又不是此行的目的。在房间里踌躇了约半个小时,决定无论如何,先走出去。走在路上想,自己去找个房子开酒吧如何?不是不可以,但囊中羞涩,还差那么一截。如果能借到钱……找谁借呢?父母?不太想向他们伸手;芳芳?也不妥当,她也未必愿意借;银行?哦,那纯粹就是另一次阿波罗计划。毫无目的沿北京东路往西走,路上遇到两拨少年,都在兴高采烈唱“小薇啊,你可知道我爱你”。想起大厨扎西,意识到,恐怕拉萨在流行这歌。对于这歌(可能是港台的),我以前既没有听到过,也不知道是谁的原唱。到了娘热路口,中巴车正在招客,往哲蚌寺方向,就跳上去了。车在哲蚌寺下面停了,不上去,是到堆龙德庆的。无奈,只好走上去,反正无所事事,正好打发精力。走了半个多小时,到了,买了票进去,游客很少。又在这座迷宫中东转西转。一个不大的殿内,几个青年喇嘛正在画壁画,用很细的类似毛笔的笔勾线条,画得熟练而流畅。令人奇怪的是,他们竟也在唱“小薇”,实在有意思。一会儿,转到了后山下,又爬到上次和梅子同学一起坐的地方,抽一支烟,看天看云,看这座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寺庙。想想人世真的无法把握,梅子、草,以及芳芳,甚至包括虹及以前的女朋友,她们和我,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吗?现在,她们不过只是几个名字和大可怀疑的人类记忆的残片。而我之于她们,也不过是一个模模糊糊,或有或无的词而已。我上面那巨大的摩崖石刻,那黄衣黄帽的佛或上师的造像,是否才能见证永恒与不变呢。
当我从山上下来,穿过一条窄巷的时候,我看见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在我前面5米远的巷口一穿而过,挟带着僧衣的破风之声。我急忙跟过去,两拐三拐,却到了措钦大殿外的平坝。除了灿烂的阳光和高高的经幡上空飘浮的云之外,什么也没有。我向下看,众多僧人正汇聚在辩经院内,准备辩经。我没有试图再去寻找他。我不知道刚才是不是幻觉。我甚至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幻觉。我想起《美丽的心灵》,纳什不是幻想出一个与他朝夕相处的人了吗?当然,我可不是纳什,我连加减乘除都一塌糊涂。
走下去,搭中巴回拉萨,有些惆怅和疲累,不知道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所以直接到八朗学,躺在床上出神。天渐渐黑了,不想起来开灯,也睡不着。觉得那黑暗包裹了全身,反而要舒服一点。至少双眼没什么可以看或不得不看的。拿出手机给芳芳发短信:
——不顺。恐怕这次又搞不成。郁闷。
我把手机提在手上,但等了很久,芳芳没有回信。而且也没有回信的迹象。想打电话问她,又觉得,既然不回,肯定是有不回的理由的,打电话又有什么作用呢。可能的情况是,带团在深山野沟,连手机信号也没有。可能。又想到草,不知她如何了。是躲在拉萨哪个难找的角落开酒吧,还是在尼泊尔喜马拉雅的某一段,要么,干脆回了内地。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呢?我有些后悔没把她身边的人的任何一个信息留存下来。就我而言,当然希望她在喜马拉雅山的高峰下席地而坐,寒风吹起她的头发,紫外线把她的脸颊烤成高原红,她戴着墨镜,穿着红色的奥索卡羽绒服,嘴角向上,微笑,又带了一丝戏谑的意味儿。是的,她总是带有那种有些嘲弄的表情。我就是喜欢她那臭烘烘的样子。我甚至想,如果她回来,只要她愿意,我可以和她结婚。真的,我不在乎她比我大几岁,也不在乎她跟多少男人上过床或还准备要和多少男人上床。当然,因为她不在拉萨或她在拉萨而我们无法相遇,你可以说我是虚伪的。我也觉得他妈有点儿叶公好龙。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4)
其实肚子早就饿了,只是没情绪吃。觉得自己是叶公好龙的混蛋后,有了吃饭的心情。起来打开灯,背上包。不敢去那些以旅游者为标靶的餐吧,节约几粒是几粒吧。还是斜对面,炒个肉,要个素菜汤,有盐有味,热热和和,还不贵。撑饱倒是撑饱了,就是有点儿意犹未尽。估计是想喝一瓶拉啤。当然,百威更好。决定还是去凯拉斯喝,听扎西唱歌。
凯拉斯今夜生意不理想,只有两桌客人,算我一个,共5人。所以扎西闲得又抱起吉它,沉浸在“小薇啊,你可知道我爱你”之中,眯起了眼睛。我向一个女服务员要了一只拉啤,慢慢倒入杯中,然后喝了一大口,把口中的葱姜蒜的臭气一骨碌冲了下去。扎西唱完,到我对面坐下,问我玩得如何,我说一般,还可以。
“对了,”我问,“怎么全拉萨都在唱这首歌啊?今天到哲蚌寺,连画壁画的喇嘛也在唱。”
“拉萨流行的东西要慢两拍,”扎西说,“这歌刚传上来,大概简单易学吧,都在唱。”
“都是做餐吧的,”我说,“知道雪酷酒吧吗?还有那个叫草的女老板?”
“没听说,”他摇摇头,“也许我们老板知道。你既然知道酒吧名,去找不就行了吗?都集中在北京东路、八廓街、德吉路一带。”
我把事情的原委给他简略地说了一遍。
“这样,”他说,“你既然是个老酒吧,我们这儿还差一个人,就是大堂这一块儿,如何?当然要老板同意。”
我喝了两口啤酒。其实,扎西这办法还不错。我不想回去,又没办法自已办,坐吃山空也头疼。如果可能,在这儿打打工,不说能挣多少钱吧,至少可以在这儿生活了。不也是挺好的事儿吗?
“行啊,”我说,“只要你们老板同意。”
“本来就缺一个管酒吧的人。”
不一会儿,那女老板来了。扎西过去,对她嘀咕了一阵,她瞟了我几眼,走过来,有些警惕地把我打量了一下。觉得不像个坏人吧,才在扎西刚才坐的位置坐下。她穿一身红色运动装,很有精神的样子,当然,漂漂亮亮的。我就纳闷,在拉萨开酒吧的女人,干嘛都他妈有模有样呢,这对单身男游客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他们每天不来喝得酩酊大醉找机会才怪。
“我姓黄,叫我黄姐就可以了。”她说。
“我叫本本,叫我本本儿就可以了。”我说。
“干过酒吧?”
“干过。”
“大学没毕业?”
“没。不想读了。”
“我们这儿工资不高。”
“能混起走就行。”
她摸出一袋烟丝,一沓纸,一个像打火机的东西。她把一张纸片放进那个有点像打火机的玩意里,用手指抓了一撮烟丝搁在上面——我知道了,卷烟器——然后卷动一下,留了3毫米的纸边,用口水横着一涂,粘上,取出。我拿出打火机,给她点燃。
“来一根吗?”她快乐地吞云吐雾。
“当然。”我照着她刚才的程序走,但显然技艺生疏,卷得太紧了,点燃后费非洲大象的劲才抽得动。不过烟味儿和纸烟不同,比纸烟要香一些。而且有与众不同的仪式感。
“知道雪酷酒吧和它的老板草吗?”我问。
“拉萨?”
“肯定不会在墨脱。”
“没听说过,”她说,“拉萨的酒吧,应该说,我基本都知道吧。当然不是绝对了。找这家酒吧有事儿?”
“没有,一个朋友的朋友说过,顺便问一下。”
啤酒早已喝完,烟也抽了几根。想回去睡觉了。“扎西,拿瓶长城干红来,”黄老板喊,转过头对我说:“我请客,算是见面礼吧。”
“见面礼?”我笑笑,“打工的人还来什么见面礼哟,你这酒吧又没有韩国那样的工会。”
“其实都是朋友。开这酒吧也不过是大家有个玩儿的地方而已。”
扎西拿来两只高脚杯,把瓶塞取开,黄拿着倒在两个杯中,大约四分之一杯吧。她问我要不要冰,我摇摇头。拉萨的夜晚够凉了。她说干杯,我们俩碰了杯,把第一杯酒干了。又掺上。
“住哪儿?”她问。
“八朗学。”
“哦,这样的话,工资还不够给房钱呐。酒吧里腾不出房间。叫扎西给你租一个便宜的房子算了。”
“好啊!我自己也正想着去租,又没有什么门路。”
“不着急上班,先玩儿几天吧。来过拉萨?”
“去年。”
我抖出一只三五烟,递给她,点上火。要说抽烟,还是纸烟方便。
“问一个纯粹个人的问题,可以?”她吹出烟,一副老烟鬼模样。
“当然。”
“如果只是失恋,上来,玩儿几天就好。没必要长期呆下去。毕竟是在校生啊。”
“不是。不想像那样生活。如此而已。”
“幻灭?”
“好像也说不上。因为,自打上高中以来,就几乎没什么幻想。什么豪宅名车、公司老总、家产亿万、英俊潇洒、体贴幽默之男士,欲觅一年方二八、温柔善良、美丽大方、善解人意之铁定处女为伴……之类的宏愿,我是一个也没有。当然,我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5)
“哈哈!”黄老板笑着说,“有点儿愤青呢。”
“啊?”我一头雾水或一头雨水,湿淋淋站着就像呆立在棒球场的查理·布朗。“又愤青了?”
“愤就愤呗,不好吗?”她说,“喝酒!”
我喝了一大口,替我老板掺上,再给自己掺上。“就怕愤变粪啊!粪青?粪青也不错啊,在一个大粪时代。”
“这句话又是愤青!”
“哪个Fen?愤怒的愤还是臭大粪的粪?”
“差不多吧。”
“哈,哈!也倒是,有区别吗,后现代啊。”
来了一拨人,男男女女,5个,扮酷装。有一个男生,头上扎着花头巾,穿着篮球背心,下面是一黑色大灯笼裤,一双样式夸张的耐克鞋。我想,这儿不是哈莱姆区,他也不是黑小子或Rap高手。当然,他的自由。但拉萨的晚上真的很凉快呢。老板的熟人吧。她起身走过去,与他们寒暄。扎西则给他们提啤酒。
我脑袋有些木,喝了酒就这样。过了这关是屁话多,第三关是发酒疯。但发酒疯是入门级的。认识一个人,发酒疯是骨灰级。他把他们公司的一百多号人,从胖猪老总,到女清洁工阿红,一一找来痛骂一顿,历数每个人的劣迹糗事儿,砍瓜切菜,大快朵颐。当然,如此轰烈的人生高潮后,是低潮。他卷了铺盖走人。
黄老板又转回来喝她的酒。
“听扎西说,你是广州的?”我问。
“是啊!上来玩了几次,就干脆把这家酒吧打下来了。”她说。
“不会像你说的那样是所谓的失恋吧?”
“我是不想老呆在一个地方的人。一个地方再好,呆久了就腻了。不会因为失恋而改变自己的生活。”
扎西又开始唱歌,不是“小薇”,不知道是什么,长长的头发垂在额头,面容瘦削,比百分之九十三的男歌手有型有款。有时看电视换频道,会看到卖力唱歌的男演员,肥肥的脸油汗沸腾。吃演艺这碗饭呐,不好看可不行,第一印象就恼火,第二印象好不了哪儿去。
“怎么样,玩一下?”老板向扎西那儿努努嘴。
“不行不行,”我拼命摇头,“即使可以唱两首的,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唱,有障碍。弗洛伊德又死得早,不然,让他老看看,也许可以治好。”
“不会是有害羞的毛病吧?”
“正是。”
“嘿嘿,看不出来,不像。”
“总得掩饰一下自己的毛病啰。”
酒喝完了。我想我也可以告辞回八朗学睡觉了。
扎西很有办法,第二天下午,他就在一个单位的宿舍区替我找了一间房,是那种老式的平房,不带洗手间厨房,以前做办公室的,反正不远就有水龙头和公共厕所,无所谓。况且,一个月只要200元,大大地在承受范围之内。黄老板答应给800元底薪,还有效益工资,中午、晚上在酒吧吃共产主义饭。在拉萨应付是一点儿问题没有。
先去买了一辆220元的自行车,又去买了什么棉被褥子钢丝床热水瓶塑料盆之类,一个家就有雏形了。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洗澡。但拉萨干燥寒冷,湿热大汗的时候绝对没有,因此个把星期不洗澡也不会两只爪子不雅地到处乱搔。当然,得找一家可以洗澡的公共澡堂,十来天解决一次还是必要的。
晚上没去酒吧,找了一家距住处只有几分钟的川菜馆子(川菜小餐馆真是无孔不入),吃了饭,把东西收拾停当,用电炉烧了开水,泡了茶,躺下来听音乐。ABBA。来点怀旧的轻松的吧。老听迪伦又会愤青。这四人帮结为两对夫妻,从歌声听来,配合如此默契绵长,一定美满幸福,但好像又都离了婚。感情真是件匪夷所思的不可控的化学反应,而结婚纯粹是把烟头扔进汽油桶。
一面听音乐,一面给芳芳发短信:“已安顿下来,在一家酒吧先打工。你怎么样,为何没有短信?”她依然没回信。拈量再三,决定打她的手机。取下耳机,拨了她的号码,耳朵里听到的是中国移动的电脑小姐冷冰冰的声音:“亲爱的用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傻B芳芳,在干什么嘛!
第二天,去上班,都是驾轻就熟的事情,干起来也得心应手。没客人的时候,坐下来抽烟,喝杯茶,整理一下一头乱麻,想让那种发呆的舒服感觉重新回来。但草和芳芳都他妈像横在我和平静之间的恶狗,真没办法。
日子就像这样一天天过去,波澜不惊。闲暇时骑车把拉萨的大街小巷逛了个遍,越发觉得它很适合我(如果所谓的现代建筑少一些更好)。但没有发现草的蛛丝马迹。我觉得草已不在拉萨。由于生活有规律,没什么更高的要求,性方面的事儿也很平和。除了个别时候,一般情况下,真的是可有可无。这次上来那么久,没什么艳遇,与上次完全不一样。其实,这才是生活的原生态。艳遇之类的事儿,对于我,有点儿像彩票中奖。当然,也有特别擅长此道的人,一抓一个准。
“十·一”大假时,游客特别多,餐吧中午晚上,都处于爆满状态,我、扎西和另外一个小姑娘忙的团团转。而黄老板陪他朋友去了日喀则,自然帮不上忙。假期结束后,生意就像过完性生活的男性生殖器,焉不拉叽。黄老板要放我们的假,轮休。我提出回成都一趟,把有些事情处理一下。她同意了。
现在一切结束了(1)
除了想了结学校那边的事儿之外,我还觉得芳芳有了什么问题。我上拉萨近两个月,没她任何信息,打电话开始是关机,再后来是停机。不知道这个鬼丫头搞什么名堂。
学校的事儿很好办,坚持退学,校方把利害关系演绎一遍,就悉听尊便了。教务处那个替我办手续的老头子神秘的问我是不是缀学办高科技公司,学习比尔·盖茨。我告诉他正是比尔·盖茨给了我一大笔风险资金,创建中国西部图形软件开发研究中心。他长叹一口气,嘟嘟囔囔说你们真他妈能挣钱,羡慕嫉妒之情如滔滔长江黄河,绵绵不绝。
没有去找我的老同学新同学道别,觉得没意思。也没去找与我有过一夜情的漂亮同学虹。在情欲一词中,情和欲应该各占50%的比重吧。但虹没有情,只有欲。和我差不多。俗话说,卖石灰的见不得卖面粉的,实在不想和她打交道。
然后去芳芳的狗窝。没有人,物管也不清楚。坐在下面的花园中抽烟,看喷水池和石头大屁股女人,以及自以为是的走路像小猪蹄踏碎步的所谓白领和二奶或三奶四奶以至无穷奶。奶你妈个头哦。去芳芳供职的那家旅行社,一个满脸肥肉的前台小姐告诉我,芳芳一个月前辞了职,好像去了别的地方,具体哪儿,也不清楚。我就像阳痿患者一样心急火燎而又无可奈何。但我心里仍在嘀咕:无论如何,不能一张肥肉脸往前台搁呀,还是所谓大旅行社。如果是小旅行社,不是要找一个独眼或豁唇坐前台啰。
而芳芳……我不知道她怎么了。她的斐雯丽和被丢进衣柜的人猿泰山怎么了。她的毒药、她的书、她的香蕉、她的鲍勃·迪伦、她的库布里克和阿巴斯、她的耐克和Lee、她的约瑟夫·海勒和J·D·塞林格,她的杜蕾丝避孕套,她的“像鹪鹩一般紧张”的情感世界……我不知道她怎么了。她一直处于一种金钱豹的神经质的边缘,为她的奇异黑暗的气质所累。她离开这里她要去哪里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知道。这些城市,与这儿有什么区别,高楼、大马路、霓虹灯、卖场,权贵阶层的颐指气使,中产阶层的自鸣得意,下层平民的卑怯萎琐。她去那些地方干吗?她不去那些地方干吗?我不是正在往一个多少保持了自己宁静气质和价值的城市去了吗。她因为“肉体无奈”而无法与我同往,但她可以放逐自己,在她不喜欢的地方流浪。(在她的如云似雾的虚无主义的幻想里,我照出了自己的虚无主义。)
芳芳,我他妈到拉萨至少是跟你说了的呀,你这个狗娘养的女臭虫,为什么不可以和我说一声呢?我如何解决我的性问题,我和谁对话、发病,我和谁一起听鲍勃·迪伦,看色情DVD……他妈的狗娘养的杂种芳芳。而我是你的一千倍杂种的杂种。
这就是我们称为世界的破机器,昨天还和草与芳芳一同共享肉体欢娱,而从今天开始,也许,一辈子不会再见到她们了。这就叫“过眼云烟。”
我极其郁闷地到酒吧去。这次,是作为一个客人,而非酒保。
斗鸡眼和黑妹像迎接英雄一样迎接我,把我按在吧凳上,斗鸡眼要请我喝一瓶蓝剑528,而黑妹要请我喝一杯雀巢速溶咖啡。都他妈是最便宜的。
“二条,”黑妹娇滴滴说,“情绪不好哦?”
“没有的事儿,”我说,“情感世界静如止水,所以看起来有点儿波澜不惊罢了。”
“二条,”她说,“把我带上去行吗?我真想跟随你浪迹江湖。”
我哑然失笑,“黑皮肤,别给我灌迷魂汤。再灌,我他妈全身都要软了,就一个地方硬。”
“死二流子!”她笑骂。
“二条,来来来!”斗鸡眼把酒掺上,满脸堆笑递给我。这小子多半有求于我了。
看我喝了一大口,他说:“二条,你租那房子怎么办?”
“我就知道你有事求我吧,”我用右手背抹了一下嘴边的酒沫,“下个月底到期,不续租不就完了。”
“这样,我老回父母家也不方便。既然你要走,干脆我来续租。”
“好啊!只要不是我给房钱,你他妈就像官员长包喜来登酒店的套房,也没关系。不过,我那里面的东西可以借给你用。包括电视机音响。”
斗鸡眼笑嘻了。“好好好!还是二条爽。”
“你倒爽了!”我说,“我没觉得我也爽。”
“当了一次雷锋,”黑妹说,“怎么会不爽!”
“那你的意思是雷锋天天爽啰?”
“没品位,”斗鸡眼也喝起了他请我喝的那528啤酒。“拿英雄开玩笑。”
“有什么,”黑妹说,“能够和他开玩笑的人才是人,不能开玩笑的是神了。就是神,也有可以开玩笑的嘛!”
“哇!”我大吃一惊,“黑皮肤,你什么时候学会深刻了。 可以读哲学博士了。”
“我还看不起,就你那破学校。”
“骂得好!破。其破无比。比爆破还破。”
“喂,”斗鸡眼说,“你那个女生,有一天来这儿,独自喝了两瓶酒,坐着发呆。”
“我一直找她不到,听说去了外地。真是疯了,你没问她什么吗?”
“问什么?”斗鸡眼一脸委屈,“她板着脸,一付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
现在一切结束了(2)new
“没给你说?”黑妹问。
“说了我又找她干吗。我在拉萨时给她发短信,然后是打电话,关机、停机。走之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玩了蒸发了呢。”
他们没答腔。一想到毕竟是自己的私事儿,自己都是一条虫似的糊涂,他人又能了解什么呢。于是绕开了话题。“呃,那个,瘦瘦的像纸一样的家伙找过我吗?”
斗鸡眼一拍脑袋,“对了,他还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你回来后给他电话呢。”他打开堆帐本的抽屉,在里面翻出一张小纸条,拿给了我。
我接过,看了一眼,揣进裤兜里。晚上再约他喝酒。
说起来,我要用的东西和我拥有的东西都很少。几件外衣裤,三双鞋子,一件羽绒服,两件毛衣,两套保暖衣裤,三条内裤(其中一条屁股上磨出了一个黄豆大的洞),十几本书(教科书当然不在其中),几十张CD和VCD。它们被装进两个从超市买来的废纸箱,用胶带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