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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拉萨酒吧》》 · 马崧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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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大学生的追求:《拉萨酒吧》

作者:马崧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部分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1)

下午三点钟守着一间没人光顾的空空的小酒吧,就像一个荡妇突然如愿守了寡,一半是窃喜,一半是忐忑不安。我正好换上埃米纳姆的碟子,一边听,一边看西利托的《长跑运动员的孤独》。这样倒很匹配,西利托的工人阶级小混混的玩世不恭与埃米纳姆的恶声恶气混在一起,就像这可怜兮兮的破酒吧里所有的威士忌、白兰地、干红、干白、各色啤酒全被砸得稀烂,冲出来的醉人气息。

我把前额搁在吧台上,把手放在膝头,沉浸在充满酒气的胡言乱语的二重唱里。

埃米纳姆正在杀他的婆娘金,撞击、痛骂、稀里哗啦,杀得她尖声乱叫;而工人阶级小混混正在讲他老娘如何用他爹的抚恤金去伦敦的商场疯狂购物,他们几个小子一面吃大块巧克力,一面看新彩电;楼上,他们的母亲不知和哪一个相好在新购的床垫上做爱(旧的被他老爹蹬腿时吐满了鲜血)。

我禁不住哈哈笑起来。

咚咚咚。有人敲吧台。

“什么事啊,笑得这么开心?”

一张女生的脸像雾中的公交车一样驶过来。

我急忙把放在吧台上的眼镜戴上,清晰地看见她的门牙上有一颗一毫米见方的突起。其实轻轻一磨就可以的。

她是一个蛮漂亮的女生(不喜欢“女孩”一词),感觉懒洋洋的,如春天的午后。

“啊,你好!正看书呢。不好意思。”我站起来说。

“什么书呀,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不是什么叫得响亮的流行的那种,”我挠挠头,“《长跑运动员的孤独》。”

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英国西利托的。倒是没读过他的书,也不想读。”

“是,”我说,“女生不大可能喜欢这种类型的吧。”我心里一闪,知道西利托的人不多,她还挺怪的。

“有什么咖啡?”她淡淡地说,换了话题。

“哼,有蓝山咖啡,山士多咖啡,哥伦比亚咖啡……”

“算啦,”她打断我的报名,“极品蓝山可有?”

“当然!”我说。

她找了个靠茶色玻璃墙的位置坐下,把褐色的真皮挎包和一袋香蕉放在空椅子上。

我从柜子里拿出磨好的咖啡,放在咖啡器里煮好,倒入一个白色瓷杯,用一把不锈钢匙子搅了搅,把杯子放在相同质地的托盘上,然后在另一个托盘上放了三块方糖,给她端了过去。她留着披肩长发,头发有些发黄,不知是不是染过,穿一件淡粉红色的衬衣,一条Lee牛仔裤,一双黄皮休闲鞋。

我俯身把咖啡和方糖放在玻璃桌面上,往她面前轻轻一推,说:“请慢用。”这时,除了咖啡味以外,我还嗅到她身上的香味,浓洌而嚣张。我对香水缺乏研究,不知道是什么品牌的,只是觉得高档罢了。其实,这股令人感到刺激的香味的一部分就是大名鼎鼎的“毒药”。她后来告诉我的。

我回到吧台,准备继续体验战后英国的无产阶级的生活。

“喂,”她扭过身子大声说,“劳驾,能不能把大痞子的音乐撤下,随便换一张?”

我拍一下头,怎么忘了撤下痞子阿姆的碟子呢!他太吵,太冲,我从CD机里退出阿姆的唱盘,随便拿起一张,一看,卡朋特,还行吧。第一首永远是那个yesterday once more。女人喜欢听。我也还是喜欢听吧,反正她嗓音俨俨的,怪勾人的呢。

我走过去,问:“卡朋特,还行吧?”

她笑了笑,说:“阿姆太吵了,对女性一通谩骂。可以理解吗?”

我说:“反正也听不懂歌词,只是觉得他的说唱气势汹汹,像身穿油污工装的流氓恶棍,听觉上很过瘾。如此而已。”

“卡朋特老掉了牙,不会影响你的趣味吧?”

“怎么会,”我说,“听六十年代的歌多一些,新的,听谁的呢?小甜甜布兰妮?如果她不扭超级屁股,她的歌还有谁会听。”

“有道理,不听国语?”

“耳朵谋杀。”

“那么干脆,我喜欢。”她说,“自我介绍一下好吗?我叫芳芳。”

很普通的名字啊,大街上一把抓九千个,可不像我的,那么希缺。“我叫本本。”

“本本?”她说,“本子的本,本本儿?”

“对,本本儿。图画本本儿,写字本本儿,算术本本儿。”

她笑起来,“怪,你这人,连名字也怪怪的,与众不同。”

我也笑了,说:“就名字怪一点儿,其它的,与大家都一样。饮食男女,普通老百姓嘛。”

“本本儿,”她急着叫我的名字过瘾呢,“可以坐下吗?反正没其它客人要招呼的。”

老实说,有漂亮女生主动搭讪,在我是求之不得的事,因为我很怕主动去搭讪,若讨得个没趣,岂不灰头土脸,无限尴尬,举目一望,满世界堆着残垣断壁。一句话,我面子浅,趟不来深水的。

我在她对面坐下,看她端起杯子,慢慢啜一口。我不知道与她说什么好,就从裤兜里掏出“三五”香烟,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她注视着我,双眼里有些飘忽不定,宛如头顶的一片浮云,我用右手指一指桌面上的香烟,她摇摇头。

“才来的?”她问。

“哪里,”我吐出一口烟,让青烟如晨霭似地淡淡遮在两个村落之间。“在这儿干了一年半了。”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2)

她搅动着咖啡,发出叮叮的细响,握匙子的右手苍白修长,像弹钢琴的手,小指向上弯翘,食指有一点神经质地跳动,仿佛在轻拍匙身,充满感情地。她的手的表情真的很丰富。“我几乎每天都要从这儿经过,”她压压嘴唇,“但从来没看见过你,没印象。不过我倒是没上这儿来坐过。”

我笑了,说:“怎么会对我有印象呢!我既非帅哥,又非大款,低着头走路,吃方便面和盒饭,在任何环境下都只是一个被人忽略的影子嘛。对了,今天怎么想起拐进来呀?”

“累,再加上不爽。只是想进来喝一杯咖啡,提提神。”她双眼向上翻了翻,嘴巴撇了一下。

我把烟灰弹在发亮的不锈钢烟缸中,没有开腔。女人不爽这类事情是不好多问的,况且,与我何干?我把头向外略略一侧,透过玻璃外几盆长势良好的龟贝竹的宽大叶片,看见初夏的阳光下,一对夫妇牵着一个儿童向左走,一个老太太提着蔬菜往右走,在那对夫妇的身后,是两男两女,模样像是大学生。街道上,三辆绿身黄顶的捷达出租车及两辆白色奥拓、一辆黑色上海别克分别驶过。车身和前窗划出一阵飞刀似眩目的反光。

“被人忽略,不太可能吧。”她带有几丝戏谑的意味,这使她看起来像个爱恶作剧的小姑娘。“身高不错嘛,面相虽说不上英俊,却绝不讨厌,谈吐也不俗。看得出是个自我中心主义者呦。”

我呵呵笑着,把烟屁股掐灭在烟灰缸中,说:“我有点驼背你看不出吧。脸也长得不帅,就不说七、八颗龋齿和消化不良之类了。谈吐嘛,我是说不来别人喜欢听的话的,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比如吧,我现在很想讨你的喜欢,却不知从何说起。自我中心主义者?不太像吧。”

“看的书偏门,”她说,“听的音乐也不是市面上流行的一类,在女人面前老说自己的缺点。不太关心自己内心以外的事情呐。这不是自我中心主义者的肖像吗?”

“你这么说,”我盯着盛放方糖的空盘,“倒像是那么一回事啊。”

“有女朋友?”她问。

“如果说是谈恋爱的那种,好像没有。”

“意思是只玩一夜情?”

“也没那么过份吧。”我哧哧笑着,盯着她放在桌面上的双手。“那种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哟。”

“就像高飞的西伯利亚候鸟掉在你脚下。”她很开心的样子。

“哪里,”我说,“按照你那个概率,我岂不是要绝望得马上干掉自己!要么,立刻剃度,出家得了!”

“很害怕被固定的女朋友拖累,虽然性方面麻烦一点,也愿意保持,是吧?嘿嘿,自我中心主义者呐!”

“老是把我当模特儿你会乏味死的。就像一部闷片,比如《樱桃的滋味》,在那尘土飞扬的山路上转来转去,你以为拐个弯会出现奇迹,而弯道的那面依然是苍凉的景色,没有其他东西。不如去看《流星花园》。顺便说一句,附近的出风头的小帅哥可多了。”

她定定地看着我,然后哈哈大笑,又觉得不妥,用右手掩了口。“唉,谢谢你的指点罗,F4嘛,谈恋爱可没什么趣,不过,像男人包二奶一样把他们包起来,恐怕还不错。”

“有这种想法?”我吃了一惊。

“不该有?”

“呃,当然,好像无所谓吧。既然男人可以包二奶,女人包二老公之类,似乎无可厚非吧。”

“这个态度还差不多,”她得意地仰起身子,“我也顺便说一句,那闷片不好看,但真的很不错。我喜欢阿巴斯。好的东西干吗要弄得那么好看!”

她端起瓷杯,喝了一口咖啡,神神秘秘地向前探探身子,小声问:“喜欢看碟?”

“你那样子,”我说,“不会是私下兜售盗版DVD外加火星样土的吧。”

“真的是,不过把火星样土换成摇头丸。”

“什么!”

“什么什么?”她说,“你那表情好像你对面的人是一个大坏蛋似的。开个玩笑。”

上帝。你说一下午尽遇到些什么人,埃米纳姆,西利托的小混混,小混混他妈,再加上一个她,哪个不是神叨叨醉兮兮的。

“还没回答我呢。”她说。

“一般吧,”我又开始抽烟,“不是发烧友。我看书看碟有一个习惯,最高的和最低的,中间嘛就删除了。好像这也是兰波的习惯。”

“最低是什么,不会是色情吧?”

“是!顶级的那种,一叫到底,不要情节。三级片不看。”

“哪天一起看看?我有不少碟呢。”

“高的?”

“高低通吃。”

“嗯哼,还没和女生一起看过低的呢,有些难为情吧,那种情境?”

“别担心嘛,容易起生理反应的可是男生哦。”

我哭笑不得,“难道看着我处于负重狂态的拚命压制中,你会很开心?不怕我非礼?”

她用右手食指划着玻璃桌面,双眼天真无邪地盯着我,“不会吧,那点儿化学反应?”

“化学的发疯形式。”

“那是菲茨杰拉德的胡说。”她声调降低了八度,仿佛经过了发泡的阶段,这啤酒,趋于平静。她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用舌头舔了舔嘴唇。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3)

那杯咖啡已被喝得底朝天了,只余下一圈淡淡的褐色固守杯底。在杯口上有块她下唇的印渍,呈桔瓣形,一滴咖啡从那儿滴下,像一条季节河,最后溅落在光滑的台面上。她的嘴唇很红,不像很多人那样如傍晚般灰暗。她没涂口红。可能。

“还要点儿什么吗?”我问。

“咖啡不想喝了,现在喝酒似乎早了点吧,”她有些犹豫,“别像个酒鬼似的。”

“这样吧,”我站起来,“我请你喝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我自己的酒。”

我把杯盘端走,到吧台后的酒柜中找出我那瓶酒,从吊架上取下两个高脚杯,各倒了三分之一,大约50毫升,然后把冰盆里的冻得很老的冰块放入杯中,这是喝冰镇酒的起码条件。太嫩的冰块很容易溶化,会把酒弄得尽是水臭。我把酒端过去,仍然坐在她对面。她真的挺不错。

她用右手端起杯子,晃了晃,冰块碰撞杯壁,发出动听的脆响。她呷了一口。“不错呀,”她说,“自己还藏着好酒享受呢!”

我掐灭烟屁股,说:“老板上次进酒进多了,原价卖给我的。有时站得累了,干一杯,刺激或麻木一下神经。不过这酒真的好喝。”

知道她能喝酒是很久以后,我第二次到拉萨的前两天。

她说是要给我饯行,在她那小资的狗窝里弄上蜡烛,一人发了一瓶干红,鬼影幢幢的胡灌起来。我虽然在酒吧长泡,酒量却长不大。天生,没法的。那晚酒干得很快,一瓶酒750ml,一会儿就下去了一大半。我只好抽烟,把干红打上一个个逗号,好苟延残喘。

我低下身子,歪头,去烛火那儿点燃了第十一只烟。蜡烛已烧得只余2cm了,问她是否还有,她说当然,起身到厨房,拿了两支新的过来,一人一支,就着老火点燃,再把屁股烤得半溶化,栽在残烛头上www奇Qisuu书com网。她端起杯子,我也端起杯子,我们轻碰一下,干了。

“本来,”我说,“冰块嫩了一些,不适合镇酒用的。嘿嘿,但是要喝那么多酒,冰化得快,也算稀释了那该死的12°了。”

“还酒吧出身的呢,”她说,“酒量看也看大了。听音乐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呀!”

“要点背景的就行了,你不是有平克·弗洛伊德的吗?如何?”

“我倒是无所谓,什么在吱吱地响就成。”

她从CD架上取出碟子,放在索尼音响中,音量开得很小,宛如从山的那一边传来的声音。她坐下,又干了一杯,说:“我是不是像澳洲的袋鼠,跳跳跳跳个不停。毕业没两年,他妈换了五六个工作,每个地方都令我心烦。好像这世界上就没有我可以安安心心从事的工作似的,好像这世界就是要跟我作对似的,有意要那么干。你说,是我病了还是世界病了。”

“都他妈有病!”我说,“你,还有世界,还有我。都疯疯癫癫的。”

“都是傻B?”

“对,都是傻B!10的N次方傻的傻B!”

“这倒是个办法,本本儿。”她哈哈一笑,“把能够找到的东西都臭骂一顿。傻B,他妈的,混蛋,操!”她说完,站起来,把半杯酒灌进喉咙,拿着空杯子,扭扭屁股。

她真动人。我禁不住放声大笑,放倒身子,把头靠在铁红色的靠枕上。“喂,别说粗话,特别是那个‘操’字,那可是男性词典中的专有动词哟!”我斜着拿过酒杯,斜着干酒,把朝下的右脸颊都给打湿了,我明白,这就是万有引力定律中的案例部分。我从茶几的下层搁台上抽出“心相印”面巾纸,胡乱把脸上的干红擦干。

“不行了,我真的不能再喝了,”我说。

她扭着腰肢走到茶几这一头,提起我的酒瓶,说:“不多了嘛,也就几口了。干完!”她顺势坐在我身旁,把我的头从靠枕上抱起,放在她的膝上。她俯下脸看着我,就像深邃的夜空笼罩着我,两只眼睛就是史蒂芬·霍金的黑洞。“不说操,说干,可以吗?”

我伸出手,抚摸她的脸,往下移,在她的颈窝那儿盘桓,然后试图通过她喜爱的Lee牌牛仔裤,读写她紧绷绷的圆润的大腿。头是昏的,但下面却似乎不受影响,真没办法。

她略带嘲讽地笑笑,说:“它没醉,在乱动。”

“不管它,在它自己的外省,那是它的权利和自由。”

“你不是说要表演自慰给我看的吗?”

“喂,真说过?”

“想耍赖是不?连斐雯丽,”她扬扬手中的芭比娃娃,“不,那时是梦露,都听得清清楚楚的,男人赖帐不太好嘛。”

“真想看?”

“想看,只在DVD里看过的,还没看见真人这样干过。你想,波特诺干得那么有趣,我可是不明白的哟。”

“那你帮我。”

“不行,那就不是自慰了。”

“自渎。”

“随便什么吧,今天,现在!”

她把手放在我的裤子上。

“可是,”我说,“波特诺是个臭小子,而我,已经是男人了嘛。况且,还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坐在身边,那样,就像提一瓶矿泉水,步行到哥本哈根要一杯水喝。不行,有心理障碍。到时候落个阳萎的毛病,可不好医啊。”

“那就老老实实喝酒,还有一瓶。”

“什么?”我觉得我整个儿人猛然勃起,“我有心脏病的,心肌炎,右心室主动脉粥样硬化,左心室嘛,风湿性肌纤维颤抖无力缺血综合症。”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4)

“屁话!”她说,“不是一人一瓶,是总共只有一瓶。别绷得像一张弓似的。没人想谋害你。”

“我会吐得一塌糊涂!”

“尽情吐吧,这破地儿,破地板破沙发破床,没一样东西顺眼,吐吧。”

她站起来,迈着舞蹈一样的步子,走进厨房,一会儿,提着一瓶红酒,得意地出来,把它砰地一声放在桌面上。“选择吧,”她说。

非此即彼。她给我的命题。我的大脑像旋转木马一样,把红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兰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黄色、白色和青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每个马头的两只耳朵之间,穿着发亮的钢管。没有笑嘻嘻的小孩坐在上面,它们空空地原地打转。我撑起来,拿过瓶启,把螺旋状的钻子旋进去,把向上的两只把手一按,木塞出来了。我把我那瓶未喝完的酒倒入杯中,几乎是满满的一杯,都没法加冰块了。然后用新开的那瓶,替她斟上三分之一杯。你骑在红色的木马上旋了10万公里,你还是在原地踏步,离青色的马屁股永远两米。

她提起斐雯丽的头发,把她扔在另一张单人沙发上,一屁股坐下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我也猛喝一口,把一杯酒枪毙了二分之一。

“嗬嗬,我们的英雄不准备献身,而是要一醉方休了!”

我打了一个嗝,鼻子嗅到了嗝的酸酒臭。“妈的芳芳!”我笑了,这个鬼丫头。

“妈的本本儿!”

“妈的芳芳,想看我的笑话呀!”

“妈的本本儿,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妈的,什么怎么办?”

“妈的,什么什么怎么办?一切。所有。”她开始尖声尖气地说,“朱塞佩。妈妈,他不是朱塞佩,他是尤索林。不,他们都一样。”

我大笑,直到笑得打呕。哦,疯子芳芳,醉鬼芳芳。

“哦,他妈的人就是这样一堆杂碎!中午吃下的蕃茄酱!”她做了一个鬼脸,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我把余下的半杯酒分两口干完,说:“我已经把承包的酒干完了,不喝了,脑袋痛得要命。”

“屁话,这酒可是你开的。”她把两个杯子掺上酒,把几块要化了的残冰放进去。“没冰了,将就吧,乖乖。”

有时候,女生就像百分之百的口香糖,嚼嚼不错,但黏在手指上,却有百分之一万的麻烦。我站起来上卫生间,打开灯,洗脸池上的镜面映出一个满脸通红的家伙,我几乎不认识他。我把尿撒进便池内,大尿,撒了足足三十几秒,一股酒臊气。忙冲干净,免得芳芳撒尿时闻到,暴露肚皮里面的难看的个人档案。我用冷水洗了洗脸,觉得反胃,就蹲在便池旁,呕了几下,吐了两泡酸口水。我把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伸进嘴里,压住舌面,往里抠,又呕了几下,吐出一些口水。没见红酒。吐不出来。我洗了手,用漱口杯打水漱了嘴,深呼吸三次,走了出去。没忘关灯。

“吐了?”她问。

“没啦,吐不出来,”我一面说,一面把身子放倒在长沙发上。“你还真能喝,平时喝一点,不显山不露水。狡滑啊。”

“这叫城府嘛。像玻璃人,一眼看穿了,你还有兴趣?我也头昏得厉害,不断地翻跟斗。但我没太多的胃肠反应。本事。”

我让她帮我点燃一根烟,她把烟嘴上糊得尽是口水,噙在嘴唇上湿漉漉不舒服。“嘿,你这是点烟吗?你是在吃烟呢,就像从你嘴里吐出来的,口水兮兮。”她笑了,到厨房去拿了两支蜡烛,续着烧。我望着火苗,感觉好像是在原野望着远处的篝火,而一些忧郁的人们赤身露体围绕着火疯狂地旋转,像一阵无形的风。平克·弗洛伊德的音乐正在火光上孤寂地漂浮时猛然结束,在一阵休止符后,鲍勃·迪伦近四十年前的粗砺的嗓音响了起来。芳芳转过身来,看着我,随着节奏扭着屁股,又用右手端起杯子,一边喝一边扭。

“这感觉如何?这感觉如何?独自一人感觉如何?……”她跟着老迪伦吼。

“独自一个人是一个傻B,两个人是两个傻B。”我告诉她。

她开始疯笑,格格格,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然后走过来,俯身看着我,仿佛一头非洲母狮看她的猎物。她开始解我衬衫的纽扣,从上面那颗解起,把衬衫下摆从裤子里扯出来,解开。她跪在沙发旁,我们彼此亲吻,抚摸,像原野上两头眼神温驯、皮毛发亮的动物。

“在老迪伦音乐的伴奏下干事儿,太委屈他了吧。”我说。

“委屈什么?六十年代的象征就是听摇滚和群居乱交。”她说。

“我们可不是。”我申辨。

“谁说我们是哪?”她说,“来吧,在你飞走之前,把你吸干。”

她起身,把衣服裤子脱得干干净净,我也躺在沙发上,抬起屁股,把裤子蹬在地下。温暖的烛光照着我们的肉体,就像八月的阳光照着剥开皮的成熟的玉米,光滑洁白又饱满多汁。

一切都像风吹过树林发出的动人心魄的哗哗声,那么自然和流畅。真的,无论如何,青春的肉体和两情相悦,使性显得干净而率真。我们享受着对方,也享受着自己,沉浸在柔若无骨的发烫的深水里,血液仿佛被煮得滚开了一样。就这样,我们像波浪一样拍击着,然后溶化成无形之物。最后,似乎时间停顿了一下,出现一个空白的沟壑,我们紧紧抱在一起。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5)

那晚,我们做了三次爱。肉体的味道和酒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使室内的空气放纵而刺激,几乎从无色变成了肉红色。当我们昏沉沉睡去时,鲍勃·迪伦的歌声还在不知疲倦的轻唱。

还是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节吧,从中断的那儿开始谈起。

我们坐在一起喝我的威士忌。

“本本儿,”芳芳又在过我的名字瘾,“你也说说我,觉得我是哪类人呢?”

我喝一口冰酒,说:“那就直说了啊。你似乎太敏感,好像你的神经是暴露在外的。经常失眠吧,世俗关系也处得不太好。同现实格格不入?”

她说:“多少有一点儿吧,不太喜欢太现实的东西。”

“外语系出身?”我问。她用双手握住高脚杯,像冬天握一个取暖器一样,右手食指还抚摸着光洁的杯面。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被她的手抚弄,一定是很舒服的事吧,躺着,像一只猫一样,拱着背。

“哦,怎么知道?”

“熟知英美作品,还能听懂一团麻似的阿姆的歌词,这不是一般大学英语能解决的呀。”

她说:“喜欢美国六十年代文化倒是真的。那我猜猜你吧,中文系?”

我吹一口气,说:“见我看看文学书就往中文系上靠。我可是学经济管理的呀,经济学院的,留学生。”

她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看不出来。CEO大人,留学是看上了低年级哪个小妹妹吧。”

“哪里!”我喝了一口酒,“不太与同学来往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就是考不及格。不想学、不想背。一看见教科书,就看见漫天飞舞的流沙黄尘,连海洋都变成了沙漠。毕业证,对我可是海市蜃楼啊。”

“怎么办?老干部不可能长久当的。”她说。

“不知道,已经休学一年,再接着休,看院方能否通融。学了也没什么意思,成天惦记着人民币和打卡机。”

是啊,我可不愿像西利托的小说中所说的,成为“暴眼鼓肚”,再娶一个“暴眼鼓肚”的老婆,过“暴眼鼓肚”的主流生活。如果把《猜火车》的开头那絮絮叨叨的诅咒稍稍换一下,我们的目标无非是大房子(连体别墅)、广本雅阁、东芝背投、柏丽音响、大号码的白色家电、几件宜家、年薪、银行卡、医保养老保、欺骗、背叛、绿帽子、白领老婆、粉领情人、黑领婊子、以及……

“在想什么啊,想得笑嘻嘻的?”她问。

“你是白领吧?没错?”

“是,算是吧。”

“我刚才在置换《猜火车》的独白,准备娶一个白领老婆啊。”

“好啊!”她跳了一下,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怎么样,还行吧。我也正想再嫁一个人呢。我看你不错,再嫁给你算了。至于我的丈夫吧,干脆蹬掉,离婚!我性欲很旺盛的,不必担心你老婆是个性冷淡。考虑一下?”

“什么?真想嫁给我?”轮到我跳了一下,好像所有的麻烦都溶解在苏格兰威士忌中吞下了肚子。“可是……当然,也不是不可以。”

她格格笑起来,眼睛眯缝着,涨潮一样,泪水都几乎乐了出来。“别担心,开个玩笑!瞧把你急的,好像我没人要似的。我还不想嫁你呢。正经工作都没一份!再说,我丈夫也不会答应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不是那个意思,真的。只是婚嫁是个很突然的词,就像你散步猛一下撞到了猛犸象。”

“学经济的,少用点儿比喻,那种修辞方法不是你那个行当的工具。”

卡朋特似乎已翻来覆去唱完第二遍了,她也该休息一下。“换一张,想听什么?”我问。

“无所谓,”她摇晃着身子,“只要不是谋杀你耳朵的就行了。甲壳虫和猫王也不听,都腻了,从读大学就往耳朵里塞,占满了内存,总得删点空间出来玩儿别的吧。”

“老黑人的爵士,行吗?”我站起来。

“阿姆斯特朗?”她停止摇晃,抬头看着我的鼻子尖,“可以啊,听听他那颤动的嗓子,像大提琴弦的震动。”

我到吧台那儿,拿出卡朋特的,在装CD的抽屉里翻出阿姆斯特朗。音乐也好,文学也好,和电器手机毕竟不一样,并非新的就是好的。从某个角度讲,旧的才是好的,因为不好的已经被岁月无情地抛弃了。

“下午老这样,守寡。”她问。

我叹口气,说:“是啊,反正就一两桌。全靠晚上。”

“就这么混下去,懒洋洋的下午酒。”

“那倒不是。告诉你也无妨,我打算在拉萨开间酒吧。如果说有理想,这就是吧。”

“拉萨?那么高!”她似乎有些吃惊,眼睛一眨一眨的,宛如东非狐猴。

“不是人人都想进天堂吗?占据个高端位置,离天堂近一些,抢椅子也有了个先手嘛。”

“那这么说起来,我还是去地狱买门票算啦。”

“从何说起?”

“你不知道,”她摇了摇头,“别人上金顶看云海,我却躺在床上数心跳,别人在九寨沟忙着拍照,我却赖在观光车里掐太阳穴。人往高处走,我往低处流,肉体无奈。”

“肉体无奈,”我重复着这句话,“精彩,精彩。你干脆当作家去得了。”

“还当作家呢,连拉萨这类时髦的事情都不能去赶赶。”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6)

“时髦?我可不是去当观光客,然后一回来,对全世界的小麦喊:我去过拉萨啦。”

“我就只是想赶赶时髦,浅薄吧。”

我笑笑,不想跟她争执。我用右手指指耳朵,说:“听,老黑人的小号吹得像雕塑,他喉咙就在你眼前三公分抖动,喉结一骨碌一骨碌的。”

“看见啦,”她懒洋洋说,“喉结尖尖的,苍白。”

那可不是老黑人的,是我的。我干咳两声,下意识用左手托住下巴,遮住那个尖尖的、苍白的东西。

她嘲弄地笑起来,嘴角向下拉。“紧张什么嘛,没人对那儿感兴趣的。对了,你开酒吧的钱筹齐了吗?”

“这不正在努力。”

“这么点工资恐怕还不够你自个儿开销吧。”

“我可是学生啊,家里得寄生活费给我呢。你想,我一个独子,父母虽不是什么官儿款儿,却也是吃皇粮,没其它负担的。”

“嗬,没想到你还是双薪,怪不得悠哉游哉。”

“不过嘛,”我用右手的手指轻敲着桌面,“好像还差很多呢。好在我只想弄个小小的,实在不行与别人合开也可以。”

“为什么不能在本地开。”

“说不清楚。是不是喜欢空气稀薄的地方?喜欢冰雪?但没想过到东北开呐。”

“边缘化的时空?”

我想了一想,点了点头。“哼,有道理。我说你该去当作家吧!”

我坐的方向面朝着门,门被推开了。一男一女手牵手走了进来,都穿着牛仔裤、体恤和运动鞋,头发染成浅栗色,两蓬秋风枯草。我急忙走过去,招呼雌雄二草。他们找到一个角落坐下,要两杯速溶咖啡。我到吧台去拿杯子,撕开包装袋,倒开水,在瓷盘上放6块方糖。然后我用一个黑色的塑料托盘,把它们送到桌子上,点点头,笑一笑,“请慢用。”

我倒了两杯水,又到芳芳那儿坐下,把一杯推给她。“白水,免费。”

她瞟了瞟枯草,说:“总算有了点人气。再坐几分钟,也该走啦。你不能离开?”

“肯定不能。八点以前就我一个人应付。”

“还说请你吃火锅的。”

“那当然是好事,”我说,“就当你的邀请是期货了?”

“行啊。”

这时,两蓬枯草碰在一起,旁若无人地亲嘴,咂吧有声。

“唉,他们真懂生活,”芳芳感叹,“饭前口腔清洗。”

“有时候,还有男女坐在角落里脱衣解带的,”我说,“有一晚,都他妈凌晨一点过了,还有人坐着不走。列侬唱N遍了,我也懒得管[奇qinkan.net书]。我打着呵欠去送啤酒,看见两人衣扣都松了,正紧紧抱在一起。那女的把头抬起,还白我一眼,害得我差点去厕所自渎。”

“你们男生不是爱说看得着、搞不着,心头如刀割吗!住在学生宿舍,也没法解决问题啊。到这儿来,虽说不能真刀真枪地干,却总可以耍完一个套路。”

“肉体无奈。”

“的确无奈啊,无奈得很咧!”

她叹一口气,低头打开皮包,拿出钱夹子。“多少钱?”

“30元。”

我到吧台把钱锁进抽屉,在本子上记下帐目。

她已站起来,肩上挎着包,右手提着香蕉。

“嗨,”她说,“忘了让你吃香蕉了。拿点儿去?”

我摆摆手,说:“不要了,我不喜欢吃这玩艺儿,软扒扒的,怎么,你喜欢吃?那么多,吃不完很快会坏的。”

“我可是香蕉鱼啊,”她说,“一顿要吃七十八根。”

我读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笑了,说:“吃得圆滚滚出不了洞,是有生命危险的呢。”

她把香蕉放在地板上,凑过来,身体离我只有10公分。她的眼睛盯着我,就像黑色的漩涡,要把我拉进她深深的未知的冰海深处。我使劲抬头,把双眼挣脱她的吸引,俯视她麦田一样的头顶。

“你说,”她眼神恍惚地问,“西摩干吗用手枪打自己的脑袋,他真的是顿悟了人生吗?”

我耸耸肩,说:“没什么,他只不过是不想活了。活腻了。就这样。”

她淡淡地笑笑,说:“他妈的!”

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那是霍尔顿的口头禅。

“他妈的!”我高兴地说,并伸出手掌。

她击打了一下,就像我们已成为某个秘密社团的人一样。然后她拎起香蕉,走了。

“他妈的!”我倚靠在吧台上喃喃自语。

第一次到拉萨(1)

八郎学、梅子与喜马拉雅雪人

第一次到拉萨是一年前的事儿。那时,我在酒吧打了半年工,正值暑期,学生们走得差不多了,生意不好,就向老板请了假,到拉萨看看。

波音757稳稳地飞在一万米的高空,我坐在舷窗旁向外看,四川盆地被一层浓云所遮盖,看不到一丁点儿地上的景观。西行不久,在一片云海之上,赫然矗立起一壁高大的雪山,其中,最高的主峰宛如银色的金字塔,在阳光下发出刺目的闪光。它一定是海拔7556米的贡嘎山了。从这儿往西,整个地形高高抬升,高于云层之上,千山万壑,雪峰峥嵘。如此多和如此辽阔的高山地域令人难以想象。青藏高原,世界上最雄伟的地貌在机翼下延伸。我久久地注视着高大的雪山,直到双眼被强烈的反光所灼痛。

飞机上不停地播放着一组关于西藏的歌曲,当唱到“仙女般的空中小姐”的时候,我睁开闭目休息的双眼,寻觅着“仙女”。她们忙着分发饭盒、饮料什么的,模样儿当然出众,身材也不赖,如果可以同我耍朋友的话,我会十分高兴的。但“仙女”们价值不菲,好像喜欢阔绰的名男人。这样一来,就意味着一个大学留级生耍空姐的概率是很小的很小的,小到从月球上看到学院院长的阻生牙。但意淫却是通往理想国的捷径。我把那个丰满屁股的空姐同我不多的性体验结合起来,马上就想入非非了。真是不好意思。这不算是邪恶吧,正正经经想同她恋爱,没有半点儿非礼的因素在内的。可老是胡思乱想,也不是办法。反正不能再继续了。我从脚下的小包里摸出《麦田里的守望者》,翻开第一页看起来,看到霍尔顿骂他哥哥D·B是婊子,我笑起来,恢复了正常。这本书看过很多遍,从没读烦过。每一次读,都有过瘾的感觉。塞林格把书写到这个份儿上,怪不得隐居着不发表作品了。说这本小书是上个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恐怕不会有人发杂音吧。也怪,诺贝尔文学奖好像总是不得要领,老是放过超一流的,经常在二流的圈子里混,自损声誉。不过,奖项本是某集团或某个人意志的产物,当不得真的。就同幼儿园的小朋友认为“还珠格格”是最牛逼的一个道理。你恐怕认为我是一大帮塞迷中的一员,我喜欢看,但仅此而已。用霍尔顿的语言来说,他妈的塞林格发表不发表他的混帐新作品关我屁事。

丰满屁股的空姐推着车过来了,她的皮肤很白,嘴唇也厚,很性感,围裙被高耸的乳房顶得紧绷绷的。她递过饭盒,眼神像烟头一样烫我一下,我一脸的烟灰。她问我是要果汁、可乐还是咖啡,我说要果汁,眼睛盯着她有着细软如芳草的汗毛的手臂,不敢直视她。太漂亮的女人总是令我窒息,仿佛大地流淌着波涛汹涌的肾上腺素。她白金戒指戴在食指上,没有结婚。一个假设:如果我是什么混帐CEO,就立马向她求婚,然后,“他娶了个女人不让她离开/现在她整天就待在那儿”。拉金所言。

对于她的背部我并不准备来一段罗伯一格里耶的描绘。但是,她的裙子的下摆,有一处一元硬币大小的灰褐色污渍,没有洗净。它像一个问题向我的眼球提出来。或许,那是她送完饭,累了,一屁股坐下,却不料椅子上滴了一滴酱油;或许,那是她月经来了,没来得及更换卫生巾,在飞机上升时,坐在椅子上留下来的。我在学校耍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这样的,他妈的后来她跟了团委副书记成了特别进步的青年。我们坐在运动场边的看台上,一边摸摸搞搞,一边讨论怎样混毕业,她惊叫一声,站起来,牛仔裤上有了拇指大小的血迹。当然,如果我不想吃耳光或被别人扔下飞机,我最好还是别问她。

我打开锡箔纸饭盒,里面是一点儿米饭、青豆,和一只鸡腿,我狼吞虎咽干掉它,却只是吃了个三分之一饱,机票一千多,就舍不得花一元钱煮一堆饭把乘客撑死,显出小家子气。没再要,只把那杯果汁灌进去,权当填充料。揩了嘴,继续读塞林格,不好哈哈大笑,只是闷在肚子里手舞足蹈。阅读的快感,怕是不比做爱差吧,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享受过,应该算是可怜虫了。

广播让乘客扣好安全带,说是贡嘎机场快到了。我向窗外望去,大地用纯净的黄色堆砌而成,同你的面孔仿佛只隔了三寸。地平线那儿很清晰地用白色勾勒而成,奇书-整理-提供下载不像内地一片灰濛濛。高原的肌理动人心魄地展现,像泰森的肩膀一样充满力量和野性。它的血管、肌肉、骨骼、肌腱、皮肤、毛孔、汗,生动起来,成为你愿意与之对话的那个人。

我穿一件黑色的李宁牌体恤,厚型的比利牛仔裤,脚蹬一双棕色的耐克登山鞋。当然,那个150升的奥索卡登山包里还有一件无名毛衣,一件李宁牌卡克,两条号称“猛龙”的内裤,一套棉毛衣棉毛裤,两双棉袜,雨伞,雨衣,感冒药品和维生素药丸,半条三五烟,手电筒,随身听,迪伦的CD,阿姆的CD,∪■的CD,一本《藏地牛皮书》,一本《金刚经说什么》,借的理光照相机,五卷柯达200胶卷。小的耐克挎包里有现金2000元,建行卡一张,身份证、学生证及边境证,普及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电话本,圆珠笔数支,软面抄两本,还剩12只的三五烟,一把冒牌瑞士军刀。为新买的鞋子、登山包及其它杂物,我卖了手机。休闲是有钱人的体闲,就像品味也是有钱人的品味一样。妈的。

第一次到拉萨(2)

飞机停稳当后,我起来,从行李舱拿出背包,找出卡克穿上,背好包,跟在人流后慢慢走出机舱后门,两个空姐站在门旁。我盯着丰满屁股空姐的脸,希望她用眼球再烫我一次,顺便留下联系方式。当然,你猜对了,她根本就对我不屑一顾。她职业性点点头,说请慢走,双眼看着脚底那块绿惨惨的地毯。难道那破地毯都比我有趣?可能是这样。不得不说这对我不是一个打击。

三千多米的高度,对于生活在海拔几百米的人来说,就算是天上了。下了飞机,置身于瓦兰的天空下,真的觉得是在天上的。那种兰色既深邃又灿烂,从皮肤穿进穿出,仿佛肉体是一个透明的气囊。空气清冽,有一种奇怪的香味,绝对没有都市那股人气。不觉得缺氧。年轻呗。况且,事先已是作了准备的,跑子一个多月的步。一同来的有些人开始大声的赞美,好像不给他们一个高音喇叭和一套广播发射系统不行。以感叹词和形容词居多,其中,“太美啦!”是使用率最高的一个,当然,磨损率也大得吓人。我不太合群,不想同别人搭白,特别是到旅游区,独自一人,走走看看,吃吃喝喝,胡思乱想,蛮好。

上了大巴,一路向拉萨挺进。一泻如注的阳光照在路边广袤的褐黄色山地上,仿佛全世界的阳光和全世界的黄色山地都沉淀在这儿,质量很大的感觉。兰天像镜面斜倚在空旷的大地旁,有苍凉和寂廖的美。觉得人类应该给地球留点儿空间,到处是王府井、南京路、春熙路之类,也不太好玩儿,连撒野的地方也找不到,必得装得文明高雅,还要穿狗日的名牌,开口楼盘,闭口宝马。有时候,其实就只想拉野尿、撒野尿,很卑微的隐秘的愿望。哦,说到这儿,顺便补充一句,很希望能野合的。真的很想,像一只骆驼想念沙漠一样地想。

汽车沿雅鲁藏布江逆行。河谷宽阔,水流平缓。在江岸的滩涂之上,生长有杨树和柳树,树龄看起来很长,却并不高大。估计是高海拔的原因了。风光宁静冲淡,宛如大师行文。在我的身旁,坐着一位十七、八岁的青年吧——年纪有些吃不准——倾心注视着窗外的景色。他样子长得极为大方,脸色呈古铜色,穿着一件米色夹克,下面是紫红色的僧袍。刚才在飞机上,没看见他。当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的时候,彼此点头微笑。他的牙齿白净光亮,令我羡慕不已。

路途中,有一座建在半山上的寺庙,碧兰的天、黄色的山、白色的寺庙、风中飞舞的彩色经幡,神秘而和谐。

“冲古寺!”青年对我说。

我感激地看他一眼,点点头。

事先查了《藏地牛皮书》和《西藏旅游指南》,一下车,就打了个的直奔八朗学旅馆,沿途建筑有些奇怪,既有好看的藏式民居,又有现代化的玻璃幕墙大厦。就我的趣味来讲,当然觉得外墙洁白、窗台上摆着鲜花的民居要漂亮得多。钢筋水泥加玻璃的火柴盒子,实在是不敢恭维,特别是位于拉萨。

八朗学旅馆在北京中路8号,号称是兄弟姐妹一家亲的背包族的窝,以价格便宜著称,到那儿一看,也不见有多少人,也许都出去了。是啊,如果来拉萨睡觉,也太奢侈。总台那儿有两个藏族姑娘,我说一声“扎西德勒”算是打了招呼,她们很热情,开口一个笑,问我要哪种房。我看了价牌,散铺25元,单人间50元,双人间60元,便宜。双人间当然不考虑,单人间只比散铺贵25元,那有什么可说的,当然是单人间啦。怕集体生活,就像怕流行性感冒,虽然最终也无所谓,但既然可以选择,又何必去同陌生人找话题呢。毕竟在大学也是租的房子个人住的。小姑娘带我去房间,在二层,外面有个走廊,房间很小,但还整洁。她提了一瓶开水给我,叫我有事随时招呼。我放下背包,拿出旅行杯,放了一些成都花茶,冲好,然后舒服地躺在床上,有一种疏离感,没回过神来。好像一觉醒来,布莱希特站在床边,说戏还没演完。

躺了一会儿,坐起来喝茶。热茶顺着食道冲进胃里,把暖意带给了心,又续水喝了一杯,通泰有如亚马逊河入海。这下感觉到很饿了。把小挎包整理了一下,拿出不重要的东西,把《牛皮书》揣进去,干饭。

阳光灿烂,不是那种温吞吞、绵兮兮、水乎乎的那种,而是很刚,很有质感,又透明又干脆。它照在身上热得很舒服,烤太阳的滋味出来了。由于是近视,没法戴墨镜,又没有准备卡在镜框上的黑镜片(节约钱),眼睛很眩。没法,只得眯起本来就眯的眼睛了。

信步走出旅馆,斜对面就是一家四川小吃,走进去坐下,迫不及待地点了青椒肉丝和蕃茄蛋汤,有蛋白质有蔬菜,完全是按指南多吃营养丰富的东西和新鲜蔬菜的要求来办。吃饭的人不多,已过了吃饭的时间。菜很快上来了,热腾腾的诱人。我甩开膀子吃起来,两大碗米饭连同两样菜,包括最后一滴汤,一扫而光,撑得极为舒服。在学校餐厅吃饭,也是这一类菜,应该说,无论味道还是品种,都强得多,身边还坐了十万个美女同学陪餐,但就他妈味同嚼蜡。

很爽地走出来,右手抚摸着肚皮,阳光下一站,却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奔布宫、大昭寺……还是其它什么地方,要去的地方太多,反而不知道去哪儿了。有点像布里丹的驴。先去买一张拉萨市极为详细的地图,这是比观光更为重要的。

第一次到拉萨(3)

回到旅馆,问藏族姑娘新华书店的方向,她们说大昭寺正对那条街就有。于是花200元押金租了个老式的自行车。无论世界任何一座城市(北美除外),这都是一个最好最省钱又最方便的交通工具了。

车没有调校好,前轮有一些扭,刹车也不太灵,不敢快骑,反正也没急事,慢慢蹬,感觉是一条鱼穿行在陌生的河道。街上人不少,背着包的旅游一族很抢眼。我不是背包族,也没有要做背包族的意思,虽然很羡慕他们。我身上就像有一种本能,老是要把我从扎堆的地方拉开。本来,像背包族一样,写个留言板,或交流一下,合得来一块儿玩儿,应该是不错的吧。但是……只好一个人行动了,孤独的感觉像云一样时隐时现。不管怎么样其实无所谓的,热闹也好,寂寥也好,总之,都是人的生活。

在大昭寺对面一条街,宇拓路,我找到了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西藏地图册及一张我认为已很详细的拉萨地图,又在旁边的小店买了一版7号电池,两卷卫生纸和一个一次性打火机。然后骑车瞎逛,从另一条路回旅馆。至于大昭寺、八廓街,那是要休整好后花整天功夫来阅读的。所有关于西藏的指南都声称,不能激烈运动,特别刚上来,要有适应的时间。我虽然没什么感觉,也不想匆忙行事,真的弄到头痛恶心,倒是件麻烦事。慢慢骑回旅馆,交还了自行车,付了十元钱,取回押金,回到房间看了半天地图。有些凉。对面三楼餐厅的露天咖啡厅还能晒太阳,于是拿上地图和《麦田里的守望者》,去烤一烤。

上面还坐了两拔人,一拔六七个,叽哩呱啦激烈争议,好像要租车到阿里;另一拔二男二女,一口京腔,好像要打道回府,可连着两天都没有飞北京的班机。我找了一个偏僻而阳光充足的位置,向笑嘻嘻的藏族姑娘要了一杯最便宜的咖啡,点上一支烟,研究起喜马拉雅山脉来。一口咖啡一口烟一座山峰,真是神仙过的日子。我是从西向东沿着喜马拉雅山脉旅行的,刚过了干城章嘉,一个声音问:“今天刚上来吧?”

一抬头,是一个剪着短头发穿一身阿迪运动装的姑娘,往她身后一看,那桌京腔片子已没了踪影,她是从那儿过来的。“是啊,刚到一会儿,”我说。

她是一个胖嘟嘟的姑娘,一定是肯德基或麦当劳吃得太多了。她很自然地坐在我对面。“怎么样,这个旅馆?”她问。

“刚住下。不错吧。是看了指南一类书找到的。”

“有点像大学宿舍呢。都是年轻人,背包族,一混一个熟。”

“哦,是吗,那当然。”当然什么?鬼才知道,我想。

“一个人?”

“一个人。”

“也没有约个伴儿。一般都是几人一起上来。”

“一个人自由度大一些,免去了商量和争议。”

“呆多久?”

“可能十来天吧,”我把抽到头的烟屁股灭在烟缸里。“你们要回去了吗?”

“是啊,这不,你说的麻烦出来了,他们想明天到成都,去玩九寨沟,我去过两次了,不想去,宁愿在拉萨再呆两天。”

他们朋友间的事,我不便多说什么,只能选择沉默。

“没有打搅你吧?”她问。

“没有,”我说,“本来就在这儿烤太阳发呆的,打搅什么。”

她拿起桌上的两本书,翻了一下,说:“还要往下面走吗?日喀则?阿里?那曲?或是林芝、山南?”

“恐怕不去了吧,没作好去的准备。就在拉萨和周边看一看就可以了。不是真正的背包一族或发烧友。”

“见你起劲地看地图。”

“在玩游戏呢!从喜马拉雅山西段到东段,数一数标在地图上的海拔8千米以上的山峰,叶公好龙而已,一辈子不会去爬的。”

这时,她的三个伙伴要外出,问她是否一起去。她说她不想去了,就在这儿坐一会儿,等他们回来一起吃晚饭。三个人的眼神怪怪地看着我,其中一个穿红色奥索卡夹衫的家伙,眼神里还有那么一点两点的火星在飞溅,仿佛砂轮打磨刀尖,一付什么东西被别人拿去了不还他一样。我很坦然地面对他们,宛如一潭深水。老实说,我对这胖姑娘也没什么兴趣,上拉萨来找艳遇,那我不如就在成都找得了,还更符合第100版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原理》。三人有些不快地阴着脸下了楼。

“没什么,”她说,但她的表情也不是很舒坦的样子。“刚才有一点争执,他们要我一同走,而我叫他们先走。他们去买票了。”

“有一人是你男朋友?”我问。

“应该说是吧,”她似乎拿不太准,“反正经常在一起吃饭泡吧,也提到过同居婚嫁,但没认真想过。”

孤独的旅行者很容易和另一个孤独的旅行者沉溺在情感和肉体的泥淖里。即便只是一个夜晚的寂寞,他们也可能同素不相识的人在放纵中消费自己。她的男朋友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因此他对她的怨恨比对我的怨恨多得多,他会认为她是有意如此。因此,他必须走,他就是想看她堕落。是这样吗?管他妈的。

我拿出那半包三五烟,却突然想起指南之类的告诫,少抽烟,犹豫了5秒钟,还是把烟叼到了嘴上。

“我叫梅子,你呢?”

第一次到拉萨(4)

“本本。”

“嗯,什么?”

“本本,本子的本,本本儿。”

“哦!”她笑一笑,转瞬即逝。“喜欢看那类小说?”她指了指《麦田里的守望者》。

听她的口气,好像塞林格和他那本小书也就是一破报纸的副刊水平,浴缸女尸,或公关小姐,或包二奶三奶的县团级贪官。

“读过?”我问她。

“没有,”她说,“听说过。好像是青春期反抗情绪和边缘人物的代表作。不太喜欢。”

“是这样。我倒是很喜欢读的。”

“每个人的阅读趣味不一样嘛。我不喜欢虚构类的作品,喜欢读传纪类的,比尔·盖茨、山姆·沃顿、亨利·福特之类,心理励志和时尚杂志也喜欢。喜欢有野心的东西。”

她恐怕要的是主流的东西,学以致用的东西,强者的东西。看她胖嘟嘟一付小姑娘样子,可能非常成熟。她有她的目标,那目标和这个社会的追求是完全一致的。那是极其现实主义的,有衡量标准的:职务高低、收入多少、住宅大小、汽车排量诸如此类。真的,只有不成熟的想入非非的青年或中年才会读塞林格之类,才能会意,才能在那些清泉中得到洗浴。

“唉”,我叹口气,“真是不好意思,我始终喜欢胡思乱想,因此也喜欢胡思乱想的东西。”

“谁都会啊,”她宽容地表示理解,“我还想不要氧气登上珠峰,把五星红旗插在上面呢。”

我吓一跳,就像猛然间和一个英雄撞了个满怀,“北大或清华的吧?”我问。

“北大。刚毕业。”

不出所料,这种雄心壮志,把自己看作栋梁的高人一等的想法,大名牌学校的标准配制。

“打算去美国?”

“不去!”她说,“出去几年,机会都没有了。作为学校和地方交流人才的计划,准备到北京市政府去。那儿可以大展宏图的。”

在以前,上世纪八十年代,这叫“第三梯队”,九十年代,叫“跨世纪人才”,现在没有什么统一的称呼吧?反正就是给学生会、团委的领导同学们一个升官发财的机会。真是,八朗学一定有不少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背包客呢,她干吗,找到一个看霍尔顿的留级生混时间呢。我从来对主动找我的女生特别客气,因为没几个人会主动找我,所以,就算把沥青浇到后背拔羽毛,我也不会没礼貌的。有点虚伪,我承认。还有点贪色,这也是真的。那怕她长得比张柏芝差了70个百分点。

“哦,你可能没听说,”我不想和她谈她在团委是什么了不起的干部以及校领导是多么喜欢她之类。“我在飞机上听一位日喀则的干部说,前天在定日县附近的山上,发现了一群喜马拉雅雪人,高两米多,身上有丝绒白浓毛,但屁股上围着兽皮,当地宣传旅游部门已拍了照片,正报请国务院和林业部,准备活捉一两只呢。”真的有倒他妈的好了。

“不会吧,”她一脸狐疑,“这些类似的消息早就有过报道,但迄今没有实证。空穴来风!”

“这次不一样,”我说,“这名干部前天就在北京开会,给国务院和林业部的报告是他起草递交的。主管的一名姓王的副部长还请他在王府饭店吃了一顿饭。”有姓王的副部长吗?不知道。反正抬一名付部级的领导压压她,如果不行,只好弄个更大的了。

“不会吧,”她口气软了下来,“不过,底下的人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也不敢同国务院林业部开玩笑啊。”

哦,他们当然不敢!

“好像已让中科院和卫生部组成了专家小组,大约后天就飞拉萨。”

“真捉到一个,不是成了轰动世界的消息了。”

“那还用说!”我起劲地说,“就像发现火星上住着另一个施瓦辛格一样。”

“要不这样,”她若有所思地说,“本来打算去珠峰的,他们几个要去九寨。干脆我们结伴去定日,一举两得。看了雪人看珠峰。太好了!”她笑起来。

我眼前一片雾水,似乎一瞬间在自己的客厅里跌进了贝加尔湖。看了雪人看珠峰,我不是下个套夹住了自己的脚吗。当然,只好不开玩笑地回答了,“时间恐怕安排不过来呢,老实说,来拉萨不全是为了观光旅游的。”

“还有其它事?”

“也不能算正经事。喝酒,喝遍拉萨的酒吧。”

“怪了,跑到拉萨来泡吧。这里可不是随意喝酒的地方,海拔那么高。”

“自己想在拉萨开个小酒吧。”

“一时心血来潮吧?看你的样子,也就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还没啦。留级。与你们北大的主流生活隔着一道银河吧。”

“有一点儿。我想一个人应该在最能发挥他潜力的地方发展。开小酒吧,当然这是你个人的事儿——能有发展前途吗。”

我笑了,说:“不过是想找一个自己不讨厌的维持生计的事做而已。”

“维持生计,应该是很容易的呀!”

“对很多人来说,的确很容易,几乎像呼吸一样容易。可我真的觉得不容易,觉得很难,虽然说起来只是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是不是有什么先天呼吸缺失综合症之类。比如。”

“看不出来。觉得你忒悠闲忒潇洒,一个人晃荡。”

第一次到拉萨(5)

“只是把焦虑掩藏得好罢了。”

“那又何必呢。”

“很个人的东西嘛,没必要拿出来。”

“这不是在拿吗?”

“是在老实地交谈。”

她嘿嘿笑了,牙齿极整齐极洁白,几乎就像牙科诊所的美牙模型。会不会是弄的烤瓷牙呢?当然不会笨到要问她了。

“你呀,”她说,“这都算老实的话,那天下就没有不老实的了。”

我也哑然失笑,说,“真的是老老实实地交谈的,却落得个大奸大滑。哼,虽然人不帅,却也长得质朴本份的呀,怎么会是这个印象。”

这时,有四五个出去游玩的背包族高声喧哗着走了上来,一个姑娘看见梅子,向她招手,大声说:“梅子,没出去呀,快来看我买的什么好东西!”

梅子对我笑笑,说:“购物癖。我去看她又弄了什么了。”一溜风跟着那一帮进了餐厅。

太阳落下了房顶,咖啡早已喝干,喜马拉雅山没走完,霍尔顿骂骂咧咧骂到一半,我也该回房间躺一会儿了。床边没电源,我把电池上进随身听,耳朵便进入迪伦的六十年代。老实说,听不全他的歌词是一个大损失,就像不能很好地读喜欢的作家的原文。即便如此,也没有发奋背词典和解决状语从句的打算。听着“像一块滚石”和“重访61号公路”,想起迪克斯坦描绘的迪伦巡唱的盛况,真有被暴雨骤然浇透的感觉。今夕何夕,昔日何日,拉萨纽约,一片混乱,十分舒服。

据指南称,对面那家四川小吃在吃饭时十分拥挤,很多AA制,因此,等到有些晚了,才去吃的饭。吃完了有些疲倦,酒吧就不想去了。有的人到拉萨来,要两三天才能适应,平时吃惯了氧气,克扣一点就受不了。我基本是正常的吧,只是比下面容易累。散铺房间很热闹,咖啡厅也还有人坐。八朗学设有公共浴室,我收拾了一下,把毛巾香皂洗发液牙刷牙膏装进一个塑料袋,把干净内裤装进另一个塑料袋,去洗澡。衣服裤子是坐飞机前才换过的,没必要换。浴室很小,有些局促,还算干净。热水不错,温度很高,在篷头下闭目淋浴,觉得是在烫猪。重点洗了头脸、胯下和双腿,就着水漱了口,洗了内裤。清清爽爽地回到房间。

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睡觉又太早,正好把看了一半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解决掉。因为读过几次,看得颇快,不到一个半小时就看完了。扔下书本,心里空空荡荡的,整个房间都回响着自己的心跳,那么强烈,几乎让我怀疑是不是心脏要破裂了。破裂倒好。问题是破裂的好像是我的生活,而不是心。艾略特几十年前就写道:我们是空心人。几十年后,我们还是空心人。躯壳里面装不下东西,也没有什么好装的。盖茨先生给我们装了视窗,所以,我们都是被编程安排好了的,人生是版本升级,爱情是做爱十八招或三十六式。你几乎逃不出去,病毒,补丁,垃圾,废话,没有空间,下载,复制,死机。这可不是他妈什么青春期的忧郁,那是浪漫;我则是无聊,比一千万张空白光盘放在CD机里面读还要无聊。我是哲学上悲观,而现实上乐观。和两三个女同学调情,我同别人一样兴奋,一样流口水;和一万个女同学调情,我自己觉得世界照旧悲惨凄凉;和零个女同学调情,我不会可怜兮兮,而会享受自由。不太清楚其他20岁的家伙的想法,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事,又何必去管它呢,怎么样也是别人的私事。有时还真想像霍尔顿他爸塞林格一样遁世,要出的时候出,要入的时候又入一下。冷眼看尘世。当然,类似我这种不成熟的混帐还是当个假隐士为好,免得看见一个美女或一箱人民币又想要又怕坏了清名的尴尬。凡事都不必太认真的,包括遁世。

有些口渴,但茶已冰凉,出去倒了,又泡了一杯新的。茶叶买的是马上就过期的碧飘,大减价。平时没喝这么好,只是蟹目香珠,禁得住泡,喝个四五次茶味还足。好茶叶留给名士喝,白开水让给CEO。我喝了一口减价碧飘,花味太重,但热乎乎挺舒服,抱起不锈钢茶杯,趁茶水还烫嘴,几大口灌下去。续上,从包里拿出《金刚经说什么》,躺在床上翻。心绪不定,似想非想,翻了几页,不知所云。佛经本就深奥,全神贯注未必能体悟一星半点,何况三心二意。

有人敲门,以为是笑咪咪的藏族服务员“普姆”,打开一看,是干部同学梅子,但也是笑咪咪的。

“一个人在屋里,不怕闷死,别人都在斗地主吹牛啊!”

“不是很容易同别人混熟的那类人”我说,“不知道该找个什么话题同别人说。”

“哪里需要刻意找话题呢,随便说就行了,不说,只打牌也无所谓。”

“问题是我就不会打牌。”

“既然那么爱看书,干脆考研算了。”

“哦,那可是我最感到害怕的事儿,就像怕喝胶水一样。”

“你呀,怎么老是把后脑勺对着别人。”

“哪是对人有诚意啊,对人放心,没把别人当坏人哟。”

她叹了一口气,怪怪地盯我一眼,说:“可以喝口水吗?”

“不怕得传染病啊?”我说,“不过,两对半是阴性的。”

她端起茶杯,喝了两口,又拿起《金刚经说什么》,看了一下书名,丢下去。“茶不错,四川花茶真的很香的。到拉萨来看佛经,也算得上是很别致的啊。”

第一次到拉萨(6)

我从侧面看她的脸,皮肤白净,有点胖的缘故吧,显得水灵灵的。她的耳朵长得不错,轮郭圆滑,线条流畅,耳廓和耳垂都丰满,虽然不是村上春树所谓的“摧枯拉朽”,却也蛮漂亮的,称得上“一往无前”。

“坐床还是木椅?”我问,“不是为了追求别致的,我今天反正没看懂。”

“那又是为了什么?”她问,在木椅上坐下,左手搭在椅背上,侧着身子面向我。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把厚厚的被子拉过来垫背,向后一靠,双手舒服地抱着脑袋。“来之前,想了半天,总得带两本书混日子呀。《麦田》书小,我又喜欢读,算是一本。另一本原来选了教科书的,因为要补考。可一转念,如果到拉萨,还是和补考纠缠,不如不走。选《金刚经》嘛,一是我本来对佛学有一点儿兴趣,二是我不怎么读得懂,不懂就耐看,耐看就能混时间。但没想到读这类书是需要清净的心的,上来,心境不免动荡,看的是字,意义却一片空白,宛如翻无字之经。”

她看着桌上的随身听,说:“我也带了一个,你带的什么CD?”

“老掉牙的和变态的,迪伦,∪■,埃米纳姆。”

“不喜欢!”她厌烦地摆着右手,“不喜欢摇滚和饶舌。这次到西藏,我可专门卖了些相关的CD,阿姐鼓、韩红,还有一碟好像是什么旺姆吧。挺不错,觉得和这儿的风光人情挺般配的。”

藏歌和藏族风味的音乐这几年很流行。我在成都经常听到音像店在放,但没有完整听过。不知道有没有纯粹的民间歌曲,如有,我也许会买一张听听。民间的东西比文人或音乐人加工出来的东西更棒。

“好在我不是谁的发烧友,”我说,“你随便怎么贬低迪伦之类,我也不会跟你急。只是,照听不误。各听各,新生活。不过没电源插座,用电池听,有点招架不住。”

“是啊,我们散铺就更不用说了。手机充电倒可以排队,可不能抱着随身听窝在房间角落里听呀。”

“怎么不可以,边听边扭屁股呀。”

“这种好事儿,比较适合你们后进同学去煅炼。”

“有道理。”

“怎么样,看喜马拉雅雪人的事儿,本来就在拉萨,我可不愿放弃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的。”

天,她不说起,我倒把喜马拉雅雪人给忘了。喜马拉雅雪人,我觉得我就是,奔走在雪山之间,吃什么鬼才知道,咿哩哇啦自己独语,把全世界都看成是手掌中的积雪和围着光腚的兽皮。

“哦,雪人,”我说,“等到官方发布了消息,我们再去,好吗?”等到发布消息的那一天,也许是十几年后,她丈夫在外面耍情妇,她儿子期末考试统统不及格,她的秘书通知她下午有个重要会议,她烦恼着呢,这个梅子。要么,正式消息再过五百年都没有发布,因为,没他妈什么喜马拉雅雪人,没有。

“他们三人都买了明天飞成都的机票,我还得等两天。要不这样,这两天咱俩搭伴游玩儿,我会给你当一个优秀而又免费的向导,吃饭AA制。”她说。

“我这个人可乏味得很呀”,我提醒她,“你干吗不跟其他你已熟悉的背包族一块玩呢,比如,那个什么购物癖一伙。”

“嗨,正因为别人是一伙,我插进去不好嘛。你是落单的,我也正巧落单,这不正合适!别担心,不会给你弄成团组织活动的。我知道,像你这种玩儿性格的同学,最讨厌我们这类走红道的人。可这是在拉萨玩儿呀,本本同学。”

我急忙辩白:“我可没讨厌你呀,我也不是玩儿性格。”连自己听起来都苍白,轻飘飘不可信。又说:“其实你说的是对的。是在玩儿性格,也确实不同走红道的同学来往的。好吧,一起玩儿,你烦我了就自个儿走。”

她打了一个响指,意思可能是她搞定了我,说:“这才像个男同学,虽然在我眼里是后进的。”

我只能苦笑,败给了她。

她得意地站起来,斗地主去了。

我上了厕所,把门关上,熄灯,脱衣服钻进了被子。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1)

芳芳没有给我留下电话号码和任何其它联系方式,连续几天,我上班的时候,站在吧台心不在焉,总是盯着玻璃墙外,盼望着她像“香蕉鱼”一样游过来,嘴唇还吐着气泡。游来游去的鱼不少,其中不乏美人鱼,可就是没有那个“他妈的”。你知道,我当时的模样比害恋爱病的肥皂剧男主人公还要愚蠢一亿倍,这让我悲哀地认识到,能刺穿其他傻男子甲胄的女色同样可以轻易地洞穿我。我几乎把我开除了。

从第五天起,我不再看窗外想芳芳。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荒诞派戏剧集》,把额头放在吧台上,书摊在双膝,读贝克特那些无意义的意味深长的废话。偶尔抬起头来,看空空如也的店堂是否有了悄悄溜进来的顾客。这时,就有一种奇怪的不谋而合的象征氛围,似乎,我阅读《等待戈多》是因为我把芳芳作为了戈多。事实上,她的印象已逐渐模糊不清,我甚至怀疑那天下午的谈话是一场梦,是我的孤僻和幻想气质催生来出的,很有可能。

接下来,我全神贯注查阅图书馆有关装修的书,我止不住地要给我理想中的拉萨洒吧设计出一种怪异风格。在我的想象中,它像一间不大的混乱的书房,到处都是书籍和纸张,提供我所能提供的书籍(当然是我自己喜欢的)。从塞林格、贝克特、拉金到《金刚经》、《五十奥义书》。当然,如果可能搞到,还应当摆几本《花花公子》、《阁楼》及《龙虎豹》之类。CD也是乱放的,可以根据客人的需要依次播放。自然也是我自己喜欢的,主要以摇滚为主,尽量包括鲍勃·迪伦、甲壳虫和大嘴贾格尔的精品,少不了埃米纳姆。其它的嘛,什么大门、平克·佛洛伊德、∪■、空气供给、涅槃,诸如此类。酒吧色调以木本质为主,光线以基本适合看书为标准。中央是一张长方形的大桌子,桌边是木椅,有点像大学图书馆那种。四周靠墙是方形小桌,同样是木椅。天花板和墙面用带疤痕的墙板装饰。天花板的墙板留缝,灯光从条状缝隙中溢出,用白炽灯光。墙面上当然必须要装饰,音像店有卖招贴的,甲壳虫,沃霍尔的梦露,革命家切,猜火车,低俗小说和千与千寻。不要太多。地上用黑色的石砖突出其凸凹不平的质感。之所以没用藏式风格是因为完全不懂。不是美术装饰方面的专家,也没有自诩不凡的贵族式的品味,反正想是自己出钱,恶俗就恶俗吧。

话虽如此,却仍是不断地查阅,希望弄出一个被雅士们称为“高雅”的酒吧。人就是那么热爱虚荣,特别是涉及到他喜欢的东西,没办法摆脱的,只是程度深浅不一而已。

去图书馆次数多了,逐渐和艺术阅览室一个馆员熟悉起来,她可能是一位三十来岁的老姑娘,缺乏少妇那种骚乎乎的容光焕发。大概是在灰溜溜的图书馆工作的缘故,她从面色到衣着,也是灰灰的,老是无精打采的样子,反正病恹恹的不讨人喜欢。没见过博尔赫斯和拉金是如何借书的,他们在图书馆混了一辈子,也是这样,仿佛出土的文物?

她以为我是才成立的艺术学院的,还说我有艺术气质。我使劲点头,差点儿没笑出来。不过,她替我找书也算卖力,那些画册是不允许带走的,但我可以带走,可以逾期。妈的,仿佛她是我的情人似的。我已经是个灰扑扑的人了,我可不愿再找个灰扑扑的阿姨牵着手逛商场,那可是要命的事。一想到那样的情景,我的胃里就仿佛装进了一千头肥猪熬成的油脂。你可能不知道,这对我算是个沉重的打击,好像我已经跨越式地步入令人恶心的中年恋爱阶段。

她那画得怪里怪气的眼圈总是圈在我的鼻子上(可我的鼻子长的实在是一般得很,说不定还有几根粗鄙的鼻毛伸出来)。“是要搞设计大赛吧”,她问。

“可不,听说贝聿铭还要来当评委呢,”我回答。

“他要来了,那你得奖了岂不是扬名海外了”。

“不一定能得的”。

“哦不,一定会得!你的水平我知道”。

“头奖的奖金是三万美元”。那可不是小数目啊,我本来想吹嘘是十万美元的。

“啧啧,你们有本事儿的人就是不一样”。

“哪里哪里”。我得溜了。

“怎么样,晚上有空,去吃麻辣烫”。

“咳,真不凑巧”,我急忙寻找必不能去的理由,“我爸爸今晚到。你知道,老爸来了,不去不行的,生活费在他手里攥着。”

抱了一本大书就赶忙撤退,就像伊拉克共和国卫队遇见了蛮横的美国第三机步师。反正一整个事儿怪怪的,既可笑又令人不舒服。当然,如果馆员年轻漂亮,就另当别论了。嘿嘿,有点恶俗。

由于讨厌集体生活,我从去年出来打工以后,就租了房。那是一片很旧的居民楼,灰红色的外墙。在学校的边上,一室一厅,带厨房和厕所,月租费300元,咬牙租下,给自己创造一个自由的空间。在动物王国里,动物们都各有自己的活动地域,撒尿界定,容不得同类骚扰的。那又何况是人呢。

屋主人在房里留下了几件七十年代的破家俱。一张木板床,一个三门大立柜,一张坐垫坐得像薄饼的烂沙发,一张花里胡哨的折叠餐桌和四把大方凳。我买了一个二手的18寸长虹彩电,一个步步高VCD机,一个松下迷你型CD机,在学习工作之余,用健康向上的文娱节目充实自己多彩多姿的幸福生活。几乎每晚,都是半夜12点钟才回,有时脸都懒得洗。好在逃课已成习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上午上课这回事儿。因此,晚上损失的瞌睡,上午是可以补的,还节约了早饭钱。最近查资料,才明白这所大学竟也是书声朗朗的,恍如隔世。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2)

我把我那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停在楼道里,用链子锁锁了,从挂蓝里取出那本又厚又重的《餐饮店铺装饰大全》,爬上暗暗的窄窄的楼梯,回到了三楼的家。早上起来,连水都没喝上一口,口渴难耐。打了半壶水,把天燃气开得最大,倒了昨日的茶,放了些蟹目香珠。不一会儿,水开了,冲了茶,把其余的掺进一个5磅的铁壳暧水瓶,这才坐在破垫子上,点燃一支烟,翻翻书。

这本大全有一个专章是讲酒吧装修的,蓝调、红调,迪吧、清吧,从灯光到音响,从酒具到桌椅,无不追求高档完美。漂亮、舒服,可惜只能鉴赏,没有实际意义。我再笨也明白一个道理,所谓的高雅品味之类,是钱的同义词。不过,用金钱堆出来的东西就是他妈的赏心悦目,不承认不行。我一面喝茶抽烟,一面翻书,一面修正我的拉萨酒吧的腹稿。

中午到了,方便面还有几袋,但吃腻了,学校的饭卡上倒是还有些钱,干脆到学校吃,还免了洗碗的麻烦。骑车,到离我最近的学生第三餐厅,人还不很多,最后一节课还没下吧。我拿起托盘和一双筷子,在一溜排开的柜台那儿要了一碗米饭,一份木耳炒肉,一份冬瓜汤,刷了卡,端在一个角落里,坐下吃。正埋头吃饭,对面坐下一人,抬头一看,妈的,是原来班上的同学幺鸡,一张脸铲车似的,下巴比额头突出,一付厚嘴皮。据他同寝室的同学讲,他在洗手间手淫——我们习惯称之为“打手虫”——连人都打得昏死过去,真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这个杂种还有啃手指甲的习惯,一想到他腌脏手指甲里面还残留着他自己的排泄物,我就恶心得要死。可是这个杂种颇得老师好感,因为特别听话,那个教经济学原理的老姆姆几乎都要把他楼进怀里叫亲儿子了。

“哇,是你,本本儿”。他大吃一惊的样子。

大吃一惊的应该是我,杂种幺鸡。“哇,幺鸡,是你。我还以为是哪个女同学呢”。

他那厚嘴皮油翻翻的,一看,要了两份咸烧白,饿鬼。饿鬼说:“怎么样,下去和小家伙处?”随即,又神秘兮兮地说:“喂,你那新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好像叫虹,劲爆身材,还浪得很呢!”

“妈的”,我说,“这些好事情还是让给你杂种算了”。

他垂头丧气地说:“我去试过,她好像对我没兴趣,我也算是学院里的名人嘛,真不明白”。

我心里想,那个虹看上你才是怪事儿,就像他妈的潘金莲和武大郎生死恋一样怪。鬼才会喜欢你这个脏兮兮的杂种。“你他妈方式没对”,我说“是不是又用的你老招式,说你们学生会差一名干部,而你看上了她。喂,这太他妈古老了,像商朝一样古老。要我告诉怎么办吗?”

“不过,你小子还挺有女人缘的,说吧”。他使劲吃着大肥肉。

“你得跟她说,我想操你,马上,现在。”

“什么”,他抖了一下,几乎把筷子丢在太平洋。“你想叫我挨耳光呀,好不容易混到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的,想害我呀!”

我差点儿没一嘴的饭喷到他的脸上,“你不知道,现在的女同学,开放得比你想像的要大十万倍。你直接了当说想操她,她会认为你酷得毙,再加上,你不是说她浪吗,她会迷得当着校www奇Qisuu书com网长的面扒你脏兮兮的内裤。”

“你他妈开玩笑吧。”他说,但他动了心。

“随你杂种怎么想”,我说,“我反正就这么干的”。我没这么下流地干过。你就等着那姑娘抽你的臭脸吧,杂种幺鸡!要么,滚回你那脏被窝里手淫致死。我心里乐滋滋地想。

他贼头鼠脑地四面瞅瞅,他就这样,不断地观察环境,好变换出相应的颜色来。你别以为幺鸡是个脓包,以后,说不定是个人物呢,会经常出现在报纸电视上,一付趾高气扬的样子。不过,我可以打赌,他背地里照旧会啃他那脏指甲,一辈子不用指甲剪。当然,那个时候,手虫是不必打了,自有不少漂亮女人排队跟他上床。你想,如果他手上的牌不是什么学院学生会文体部工作人员之类丢人现眼的花色,而是某局副局长或某大热地皮或某大型工程这类大鬼小鬼,我尚未谋面的同班同学虹会拒绝他吗?

幺鸡吞一下口饭,说:“你知不知道,你的情敌留校当了学工部副部长,今后前途无量啊。”

“还不是跟你一样,”我说,“都她妈走红道的杂种。”

他笑得一脸灿烂,说:“嬉嬉可是出落得越发丰满美丽了。”

嬉嬉是我一年级耍的女朋友,同班同学,后来被读硕士学位的团委副书记“青春焕发”地勾引走了,就这么回事儿。

我说:“那当然,正常的性生活可以使一个姑娘更丰满和诱人的。”

“别一脸妒火攻心的样子嘛!”他不怀好意地说。

“为什么不,毕竟漂亮姑娘是可以引起生理发应的,何况还与她零距离过的,不妒火攻心才他妈怪了。”

我想起图书馆那个黑眼圈,觉得和幺鸡的厚嘴皮很配。我说:“我听一个老乡讲,图书馆艺术阅览室有个美女馆员,波大无脑,特别喜欢跟男同学上床,只要晚上吃一顿麻辣烫,当晚就可以睡一通霄。怎么样,总比自摸痛快十万倍吧。”

“怪不得你不上进,”他笑笑,“心思全用在这上面了。真有这事?我在图书馆怎么没见过什么美女馆员呢。”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3)

“你他妈装疯也要在专业里面去装啊,怎么会上那儿。”

“嗯,抽时间去侦查一下再说。”

一想到幺鸡和黑眼圈在一起,我就乐不可支;一想到幺鸡的大翻嘴皮吐出爱的呓语,黑眼圈的鱼眼睛飞出情的火花,我就笑得几乎要背了气。唉,我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能给自己找乐子,所以,没什么事可以把找打倒在灰尘里的,因为我觉得灰尘也有可以乐的地方。

“有什么事,如果可以帮忙,给我打个招呼。”幺鸡说。

突然,他火烧屁股似的跳起来向外看,接着忙忙地对我说:“李副校长。喂,帮帮忙。”他指一下他落下的盘和碗,急匆匆跑出去。可以想象他的笑容有多么甜蜜,几乎像蜜蜂的屁股一样甜蜜。

我端起两个托盘,穿过已是人满为患的餐厅,到门口把托盘放在整理桌上,慢吞吞走了。

我是下午两点钟到的酒吧,替换那个斗鸡眼。斗鸡眼是一个什么财会中专毕业的,学的是国际贸易,英语嘛,可以说Good morning和Good bye,现在不得已,到这等小店干进口的生意。他是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两点下班,晚上八点再来,再加上一个姑娘黑妹,我们一块儿上,直到打烊。

贝克特和龙奈斯库都读完了,不知道看什么好,于是揣上一本《藏传佛教》,一年级时买的,一直未看。既然打算要在拉萨开酒吧,学习一点藏传佛教的知识还是很有必要的。酒吧被斗鸡眼拾掇得干干净净,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放上一张CD,然后埋头读书,作好守寡的准备。

我们三人,我就不说了,斗鸡眼,喜欢听阿杜和张学友,黑妹喜欢听邓丽君和蔡琴,反正放CD的抽屉里尽是三人的碟,老板倒乐得省了一笔开销。今天上午和黑眼圈打交道,中午和幺鸡共进午餐,真够烦的,不想听摇滚。便把蔡阿姨翻出来听,然后泡一杯茶,坐在靠玻璃墙的座位上读书,感叹“整整的一生,是多么地长啊。”

《藏传佛教》其实就是西藏的历史,宗教内容不太多,也看不太懂。反正晓得了宁玛派、萨伽派、噶当派、噶举派,也晓得了宗喀巴大师的宗教改革与格鲁派的发展,以及黄教六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塔尔寺和拉卜楞寺。佛学古奥难懂,我这等凡人就不必去深研了吧。

翻完书,才三点过,不知道该怎么混时间了。

正在发愁中,一个瘦削的青年推门进来,像一张纸卡在门缝中一样,他先探头四下张望,确定没有他不喜欢的什么东西以后,才翩翩进来。真的是翩翩,仿佛白蝴蝶,一点儿没夸张。我心想这个狗娘养的是不是还在学走路呢。

我当然是急忙站起来,走到吧台那儿,生意来了嘛。

“有小百威吗?”他问,其实他长得还有些俊朗,有点像那个日本的什么——名字忘了——反正是影星。

“当然!”没小百威这儿还是酒吧吗。

“半打”。他说完,走到我刚才坐的那桌的对面坐下,背对大门。

我想他可能是要在这儿等朋友,一块儿干点儿下午酒。我把六瓶小百威和一只怀子送过去,问:“开几瓶?”

“全部!”他说。

我把六瓶酒全开了,把瓶盖收在托盘里,回吧台那儿,倒入垃圾桶。

他用左手侧着杯子,把酒倒进去,这样就不会浮一层泡沫。他掏出烟来抽,一边喝,一边抽,一边看外面闹哄哄的街道。

我退出蔡阿姨的碟子,换上迪伦。一个男性顾客,怕不喜欢阿姨的情歌的。不过,声音一般都开得很小,只能当作背景音乐来听。我看他抽烟嗓子眼儿痒,也摸出我的三五,来一支。突然想起还没问客人要不要冰块的,于是朝他喊:“要冰块吗?”

他扭过头来,一笑,说:“不要!”然后一口一口喝他的酒。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翻看我落在桌上的那本书了,像他妈的一个雕塑,除了灌酒的时候,右手动一下。

我无所事事,便在吧台下面翻斗鸡眼和黑妹的书,有什么《侠客行》、《健康快车》、《读者》、《青年文摘》、《时尚》、《希望》,诸如此类,连翻开的兴趣也没有。可他妈总得翻呀,随便抽出一本时尚类的,翻到中间,一读,是一个穿阿曼尼的男人,看的是实验剧,玩的是古董字画,谈的是流行色,抱的是毛绒熊……真要把我的眼珠子笑出来满地打滚,婊子养的,集中了全世界最假模假式的全部行头,仿佛你到了《猜火车》里面那间“全苏格兰最脏的厕所”,一亿堆臭哄哄的粪便,什么时尚男人,“屎霸”。

偶尔瞟一眼雕塑,在他没端洒喝的时候,他就那么静静地坐着,躬身向前,看我那本书。这场景实在有趣,两个人都他妈的一动不动,懒心淡肠的样子,连对话也精简到了几乎是说哑语的程度。我最烦男人是碎嘴子,叫什么名字,家住那儿,父亲可好,母亲可好,母亲的母亲也是母亲,父亲的父亲也是父亲,人是人他妈生的,虫是虫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你妈叫什么名字……连妖精都要被说死,况人乎?

有点打瞌睡,摆摆头,喝两口比较浓的茶,闭目养神,专心听鲍勃·迪伦。我小时候,大约小学五年级吧,口琴也吹得不错的,现在没人玩这个了。他们玩钢琴几级,小提琴几级,一夜之间都资产阶级了,知识分子了。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4)

“买单。”一个声音传过来。

我睁开眼,雕塑就在我面前,妈的神不知鬼不觉吓我一跳。

“六十。”我说。

他从西裤里掏出皮夹子,数了一张50和一张10元的给我,他西装搭在肩上,灰色衬衫上没结领带,脸像来时一样苍白。一会儿干掉六瓶酒,声色全无,佩服佩服。

“喜欢迪伦?”他问。

我点点头。

他也点点头,然后又是他妈的翩翩而去,像洛威尔写桑塔亚那一样,“纸一样薄”。

我挺喜欢他,这个狗娘养的杂种。但我没想到我们以后会成为朋友。

黑妹晚来了半个小时,我和斗鸡眼都忙得差不多了,她才姗姗来迟。黑妹其实蛮好看的,圆脸大眼,皮肤较黑,所以叫黑妹。

“不好意思哦,二条,”她见了我先撒娇,然后你就软下来,会来事儿的姑娘都这样。

“黑皮肤,你来忙一会儿,我可要喝一口茶了,”我说。她叫我“二条”,不知典出何故,我不打麻将的,我一般叫他“黑皮肤”,偶尔叫“黑妹”。

晚上人多,反正座位坐满了,除了大学生外,还有跑到大学旁寻找性机会的小青年、青年和中年——性机会主义者。其中,不乏开着宝马、奥迪的青毛头。我就一直纳闷,就是你运气特别好吧,一天拣一个皮包,也他妈要忙乎一阵子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前两年还在高中被斥为笨蛋,而今个个跟百万富翁似的。是不是他们家的自来水管流出的不是水,而是人民币呢。不过流出的是美金也不关我的事儿,只是有点儿好奇。我一向对政治、经济、贪官、奸商、高干子弟没有兴趣的,因为两个字就他妈解释完了一切,权和钱。我和这两个游戏都沾不上边。根据斗鸡眼的要求,音乐放的是阿杜,但他的歌喉完全淹没在高谈阔论和喁喁低语之中,好像他只是参与交谈的一个酒客。客人们喝咖啡,或啤酒,或红酒,或外国酒,男女比例大致相等,符合雌雄搭配的生物学的条件,未出现比例失调现象。酒吧的三个排风扇已全部运作,但室内空气仍不能恭维,那是一百杯各种酒、50支各种烟、体味、屁和狐臭混合成的鸡尾酒。当然,我也加入到这个行列之中,我坐在吧台靠边的一张椅子上,喝茶抽烟,看坐在吧凳上玩儿骰子的一对男女。那女的肯定是学生,只是我没在食堂里碰见过;男的不好说,平头,衣服似乎很高档,可能是社会人士,性机会主义者。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另类供需关系而已。

黑妹瞅空儿蹭到我身边,说:“刚才去参加一个高中同学的生日宴会了。等会儿,有两个同学要来喝酒”。

“男的还是女的?”我问。

“女同学,都在超市工作,漂亮。怎么样,二条?”

“什么怎么样,还能怎么样,生吞还是活剥?”

“看,猴急了吧。”

“笑话,”我说,“我就只喜欢黑皮肤的姑娘。有你天天在身边煲我,心满意足。”

“放你的屁!”

“粗话!你看人家斗鸡眼,默默地干活,那像你偷奸耍滑。多好的同志啊,我真的有点喜欢他了。”

“可不,”她咯咯一笑,“你坐在这儿抽烟,他忙着送酒开瓶。”

我把烟屁股掐在烟缸中,站起来,狠狠打了一个哈欠,一口污浊的空气直吸到脚板底。特别想睡觉,脑袋昏沉,似乎装的是晃荡的河水。但不得不站在吧台那儿应付一波波的客人。拿酒、开瓶、算钱、记帐、抹桌子、倒烟灰缸,反正闭着眼也能干。夜里十二点时,实在来不起,从酒柜里取出我的威士忌,倒了三分之一杯,冰块也不放,一口倒进喉咙。这时,酒客们走了大半,我心里只希望剩下这两桌也尽快滚蛋。

黑妹的两个朋友一摇一晃地进来了,明显喝多了。黑妹开心地笑着,把她们引到吧台的高凳上,她一一介绍,无论我,斗鸡眼,还是她的朋友,都毫无热情,没听进去一个偏旁,只是点了一下头。我已想睡得对一切都迟钝到戴了厚手套拈针,而黑妹的朋友现在,只想继续灌酒。

她们要了一瓶干白,我替她们放入柠檬片和冰块,把黑妹拉到一边,说:“喂,她们再喝,就得在酒吧打地铺了。”

“那怎么办?”她问。

“劝她们回家。”我说。

黑妹走过去,说:“姐妹,今天别喝了,明天喝,怎么样,酒存我这儿就行了。”

其中一个染黄头发的说:“又不是你买单,是吧?”她问另一个,另一个哼哼着。黄头发又说,“我们自己买酒喝,管你屁事!”

另一个穿超短裙的已醉得连话都不想多说,手撑在额头上直发木。

黄头发把酒端起来,干掉,对黑妹说:“来,你喝这一杯,她不行了。耗子酒量。”

黑妹喝了一口,说:“明天喝吧,你们还要上班呢。”

黄头发自顾自地掺酒,说:“下午班。”

“下午班也没必要喝醉呀。”

“谁醉了?没人醉。我倒是想醉。”

我拿了几块蜡烛,走出吧台,去看那两桌是否要换。黄头发要买醉,而且已经醉了,没法,只能由着地。这年头,谁他妈先醉,谁就是大哥。

超短裙已经趴在吧台上了,这样不行。我叫黑妹把她们都弄走算了。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5)

黄头发坚决不走,她要继续干。

黑妹说:“反正也没新客人了,要不,我把她送回家。”她指着超短裙,“她嘛,”她向黄头发努努嘴,“交给你好吗?”

我连忙摆手,低声说:“不行不行,我可不管的,交给斗鸡眼!”

斗鸡眼说:“本来也没关系,可如果她不想回家怎么办。我在父母家住,又远。嘿嘿,还是二条有条件的。”

黑妹撇撇嘴:“还当男人呢!一个美女酒仙,就吓退了两个团。”

黑妹这话说得有趣,我说:“好吧,交给我吧。大不了给她来个耳光和一盆冷水。”

黑妹笑了,拿起她的包,去扶超短裙,哪儿扶得起!我只好把超短裙架起来,在外面招了出租车,把这滩软泥堆在后座上。黑妹坐在副驾上,对我笑笑,说:“二条,账记在我头上,明天谢你。把我自行车抬进去啊!”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吧台站着,黄头发自顾自地饮酒,旁若无人。

“帅哥,来干一杯!”黄头发说,眼睛乜斜着,吊儿郎当的样子。

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帅哥,真他妈受宠若惊。我趴在台面上,盯着她已经发木的眼神,说:“宝贝,行了,别喝了。回家去,如何?”

“帅哥,你不够意思。我请你喝酒,你看不起?”

我端起另一杯酒,干了,说:“宝贝,要么,我们碰一杯,大团结?”这宝贝叫什么来着,管她的,反正宝贝这称呼挺不错。

她端起杯子,我掺上酒,碰了一杯,各自干了。

“走吧,我送你回家。住哪儿呢?”我问。

“假日酒店总统套房。”

“幸好住的还近,我以为住火星呢。”

她嘿嘿一笑,说:“本来也差不多。”

“要我扶你吗?”

“喂,帅哥,谁说要走了?这儿不是酒吧吗?撵客人走不太礼貌吧。”

“宝贝,不是撵你走,是想让你早点休息,保养好贵体啊!”

“错了。贱体!我这贱体很好,能吃能睡能做爱,舒服着呢!帅哥,可喜欢我?干杯!”

我他妈成了三陪了。我端起杯子,干了,又给两杯掺上。反正干完了,你这该死的醉鬼总得走了吧。斗鸡眼在一旁偷着乐,看上了热闹。

“帅哥,我们都是苦命人啊,你站吧台,我站柜台,两手一抓,屁都没一个,尽是空气,啊空气。”黄头发絮絮叨叨。“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喂,帅哥,我把双手伸开,屁股翘起,你从后面抱着我,来一段泰坦尼克如何?那傻B造形把我弄哭了五次。我一直想这么干他一回的。帅哥?”

她坐在凳子上,把屁股朝后一撅,双手伸开。

我和斗鸡眼哈哈大笑,笑得弯下了腰。妈的,酒疯子真他妈好玩,特别是女酒疯子。这宝贝还真幽默。笑过后,我拍拍她的脸,说:“宝贝,好了。我们干一杯,为那个鬼船。”

“为鬼船干杯!”她说。

我把剩下的酒倒入两个杯子。

“没有了?”她问。

“没有了,最后一杯。”我说。

“来吧,现在为什么东西干杯?”

“随便吧,”我说,“为你最喜欢的帅哥干杯。可他是谁?”

“哦,他是憨豆儿!”她说,“你排第二。”

我他妈才“哦”了一声,排在憨豆儿屁股后面,干嘛不说在汤姆·克鲁斯后面呢?

斗鸡眼又抿着嘴笑,今晚他倒是乐不可支了!

我点点头,说:“好好好,为憨豆儿干杯!”

“还有你!”她说。

斗鸡眼十分乐意地答应了收拾一切。黄头发走路已走不稳,怕她摔跤,我用双手扶着她的胳肢窝。上了出租车,她已不行了,侧躺在后座上,问她家在哪儿,她吱吱唔唔,说随便往哪儿开,问了几次,她干脆没了声音。20来岁的姑娘,婚肯定是没结的,一定住在他父母家,醉成这样,不敢回去也情有可原。无奈,只得往我那里拉。到了后,几乎是把她背上了三楼的。累得一身是汗,进了门,把她往我床上一仍,就像仍一个他妈的米口袋。站定了狠狠喘了十八口长气,才回过神,把她那双高跟鞋脱了,搭上被子,关了灯和门。

坐在破沙发上,想到从下午就思念的一夜憨梦被无情的霸占了,实在沮丧。点上一支烟,喝了几口冷茶,觉得人都是可怜虫。一辈子辛苦忙碌,运气好的,还有几个苹果可以收获;运气坏的,怕只能是拣几片枯叶了。闭上眼睛抽烟,揉太阳穴。一会儿,把烟灭了,站起来,轻轻推开门,打开了衣柜,抱了一床被子和一个枕头,出去放在沙发上。正要关门呢,床那儿有了声音:“开灯,有水吗,口渴。”

我开灯,她眨巴几下眼,坐起来。我把茶杯掺上热水,她咕噜几下,干得精光,我又替她掺满,放在床边的小木柜上。

“有矿泉水吗?”她问。

“好像还有。”我说。出去一找,在电视机边上,还有两瓶,娃哈哈。

她像是刚从沙漠中走了三百公里,一口气又喝下半瓶,喘了气,嘿嘿笑起来,“头痛!狗日的,头痛!”她说。

“怎么样,睡了吧!”我说。

“撒尿!”她说。

撒了尿,她回到床边,突然抱着我,就像一个惊叹号从书中跑出来抱我,吓我一跳。我也抱着她,把她柔滑温软但酒气扑鼻的身体放在床上。她开始脱衣服。一件体恤衫,一条米色休闲裤,脱完后,又把乳罩解开,把内裤脱到膝盖上,用双腿蹬掉。是的,她赤裸裸躺在我的床上,夜里两点。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6)

“来,要我。”她说。

“你醉了,宝贝。”我说。但无论是我的声音还是我的身体,都他妈抖个不停。

“要我!我想干得翻天覆地!把这个破城市都干垮!”她说。

我也想,而且如她所说,渴望干得翻天覆地,但这城市无论如何努力都干不垮的。我跪在床边,把头埋在她的腹部,亲吻她软热嫩滑的肚皮。她的皮肤有一股稻草的气息,但是被浓烈的酒臭冲得所剩无几。

我抬起头,站起来,把被子给她盖上,说:“我去冲个澡,宝贝!”然后熄了灯,关上门。

坐在沙发上,我抽烟,稳定一下他妈的激动的情绪,让激素水平降下去。黄头发的宝贝醉了,就这么回事儿。我打开另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口,灭掉烟,熄灯,躺在沙发上,盖了被子。此刻,我敢打赌,扬言要干垮成都的醉宝贝已睡得人事不省了。

本来很疲倦,这么一折腾,满眼都是她的身体,她的腹部和大腿,哪里睡得着,下面也硬了,而且,好像就要这么硬它几百天似的。她只是一个醉得像一条母狗的黄发宝贝,就这么回事!我闭上眼,仍然是她的肉体,像千万只蚊子一样,围着我嗡嗡乱飞,赶不走。

我爬起来,到厕所,脱下衣服,打开淋浴喷头,洗澡。下面硬得发痛,看来,不解决是过不了这一关的。既然已经决定了,我就开始用手去抚弄它,直到它达到高潮,我达到低潮。

我开始咒骂黄头发,都他妈是她惹的!狗娘养的和婊子养的双重杂种,一千倍骚的臭母狗,满嘴尿味的超级大醉婆,10的N次方傻的傻B。这下平衡了!擦干身子,穿上衣服出来,躺下睡觉。

不由得想起拉金的一句诗:“再爱一次:三点十分自慰。”改为:未和醉鬼做爱,夜里三点,被迫自渎。

一觉醒来,房间一片透亮,令人眼花缭乱。窗帘没拉上。打开手机,一看,已是上午11点了。这觉睡得舒服,好像梦都没有一个。忽然发现自己是在沙发上睡的,这才想起屋里睡着光屁股的黄头发。

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过去敲了敲门,没动静。推开一看,人去床空,被子叠得好好的了。但室内她那股酒气——一股浓重如雾的发酵的牛饲料气,实在不好闻,忙打开窗子通风。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浑然不觉。走了好,免得见面尴尬。据我的经验,酒喝到一定程度,超过了身体的警戒线,所作所为便不再受人控制,就像黄头发。这也是我不能干一个邀我干她的醉婆的原因。我宁愿手淫。

我一面烧开水,一面洗漱了。然后泡了一杯茶,滚热地喝了几口,觉得肉体上很舒服。

手机响了,是短信息。

“二条,如何?”黑妹问。

“什么如何?”我反问。

“我那同学呀。”

“她醉得像死猪一样,我敢如何。”

“哈-哈-哈,走了吗?”

“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的。”

“那你不是亏了?”

“可不是,亏大了。告诉你,昨天她撕开我一道缝,今天晚上你可得到我这儿当补丁,给我补上啊。”

“我找个三陪小姐给你补吧,她们才是高手呢。”

“单你买啊。”

“屁!这种单可不敢替你买!”

放下电话,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仿佛所有事情都是虚幻,都没有发生过,因为它们没在世界这张纸上留下任何踪迹,连污渍都没有。一切都像无意义一样无意义,声音、形体、感觉、词汇、事物。昨夜为谁,二条为谁,黄头发和黑妹为谁,透过锈迹斑斑的铁窗望出去,天空一片恍白,而这些试图在我这儿存留印象的所有东西或称谓,全部消失在那永无止境的白光之中,什么也没有。

第二部分

梅子的哭泣(1)

八朗学很早就有动静,估计是那些要往阿里或日喀则或其他地方赶的背包族在准备出发。我一晚没睡好,太阳穴那儿明显感到脉搏在跳,头稍稍有点痛,大概就是有了很轻的高原反应吧,虽然醒了,却不想起来,躺在厚实的被子里也是一生了不起的享受。不知道今天要去哪儿,没有计划。我不太喜欢计划的,九点干嘛,十点干嘛,觉得没意思,还是随兴好。反正有一点,那个胖梅子要挂在我身上可以,但让我挂在她身上,那就各自东西。不过,先感受后喝酒,却是大致定下来的,在拉萨呆的时间,以身上的银子为限度,钱用光了,当然只好走人。没有在拉萨打短工或当乞丐的打算。

至于在拉萨开酒吧的事儿,恐怕不是到一次拉萨就能解决的,如果感觉的确不错,和想象中的情况大致相等,那也得回成都继续打工挣钱,没有钱,所谓拉萨酒吧也只是空中楼阁而已。什么时候冒出的到拉萨开酒吧的想法,说不清楚,好像它就一直是埋在身体里的,只是逐渐苏醒了。人一辈子做什么不做什么,大概是命中注定吧,宿命。否则,有些不太寻常的事儿,真的不好解释。不过,佛教中的轮回一说,我还不太懂。生命和宇宙是否包含轮回的精神呢?很有可能的。

躺着胡思乱想,正神思恍惚呢,有人敲门。

“喂,起来了吧,这儿可不是睡懒觉的地方。”梅子的声音。

我一看卡西欧电子表,八点过一刻。是啊,这儿真不是睡懒觉的地方呢。

“好!马上起来!”我对着门喊。

双脚蹬开被子,穿上体恤、裤子、鞋子,把卡克套上,拿起盥洗用品,开门直奔洗漱间,三下五除二地漱了口,洗了脸,然后撒了尿,回房间整理东西:地图、指南、照相机、胶卷、钱包、卫生纸,一并装在那个耐克挎包里。

梅子已在总台那儿和“普姆”说笑,背一个小包,戴着公牛队标志的棒球帽和墨镜。都没吃早饭,就到对面那家四川餐馆要了两碗排骨面,热气腾腾地吞下肚皮,喝了面汤,真正是“精神抖擞的侧卧状态”。

“上那儿?”她问。

“哲蚌寺。”我说。

“干嘛不去布宫或大昭寺呢?”

“嗯,先看黄教的三大寺吧,反正布宫和大昭寺随时都可以看的。”

上街慢走,找出租。太阳已出来,阳光脆生生如刚从瓜架上摘下的黄瓜,口感十分地爽,整个口腔、鼻腔和肺部都很通畅,皮肤和毛孔也很放松。总之,觉得里里外外都干净明亮。拉萨的出租车没有内地城市多,沿北京中路向西走了一会儿,驶过几辆,都载着客的。梅子说往前走,青年路口那儿有中巴,3路车直达哲蚌寺。我是很讨厌中巴车的,任何一座城市的中巴车,都是又脏又烂又挤,仿佛从汽车博物馆里开出,无一例外。但打不到车,也只好去赶中巴了,还节约了钱。

哲蚌寺在拉萨以西10公里左右的北山坡上,全称是“吉祥米聚十方尊胜洲”,简称哲蚌寺。“哲蚌”意为“米聚”,象征繁荣。远远望去,整个寺院规模宏大,白色的建筑铺满了山坡,的确像堆积的米堆。巨大的寺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很有震撼力,真的不同红尘凡世。

哲蚌寺是由宗喀巴的弟子降央却杰·扎西贝丹建于公元1416年,宗喀巴亲自主持了开光仪式。宗喀巴在世时,僧人已达2000多人,后期定员为7700人,但有时多达1万多人,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寺庙。

我去买了门票,转过身,梅子已数出她的票钱70元给我,我也不推辞,拿过揣在裤兜里,一起走入这巨大迷宫的巷道。

“我可是第一次,你别不耐烦,老在后面催。”我对她说。

“怎么会呢,”她笑一笑,该死的牙齿闪着白光。“这种大寺院,再看两次都会很新鲜的。”

“对藏传佛教懂得太少,读了几本书,似懂非懂,只能当观光客哪。”我有些遗憾地说。

“这也是一般游客的状态,没有几个人会懂的。这有什么关系呢,并不妨碍身心的感受啊。”

“嗯,这话听起来不像是走红道的同学说的哟。”

“你怎么那么讨厌,”她白了我一眼,一副愤怒样子。“好像都要跟你一样,这世界才算正常似的,你管我喜欢追求什么!又不是父亲,又不是男友!”

我忙朝她拱拱手,示意讲和了。

哲蚌寺建筑众多,纯粹就是一座神秘的城市,不知道先看哪个为好。再加上我一向犹豫踟蹰,站在阳光下不知往哪个方向走。梅子的向导作用就显现了出来。她拉着我由左向右顺时针参观。我一想,这是符合书上所讲的转经的顺序。以后,到其他地方,这可是要记牢的。

第一个地方是甘丹颇章,是达赖二世到五世的驻锡之地。宫室有七层,分前、中、后三幢建筑。这里的窗子十分惹人注目,窗的四周比墙壁凸,漆成青黑色,上方有一盖状护窗,下垂布帘,布帘上有一道红色横杠与兰色横杠,窗是独扇的,颜色也是青黑色。每当风吹过,布帘呈波浪形律动,整个窗子就活起来,有了凝视世界的灵魂。

见我老是朝着窗子看,梅子问,“在看什么?看屋里是不礼貌的呢。”

“没看屋里,”我说,“觉得这窗子很独特,很像眼睛,而且有种洞穿力,有意思。”

梅子的哭泣(2)

“知道这里的窗干嘛是这样的吗?”

“正想问问你呢,不是自称不错的向导吗?”

“不知道。你觉得有哪些可能。”

“不好猜测,反正看着有意思就行了吧。”

甘丹颇章宫除了是达赖生活起居的地方外,还有僧舍游廊、卓玛殿和护法神殿。室内光线较暗,浓重的藏式装饰布满了天花板和四壁,好像经过时间隧道,回到了达赖五世的时代。听得见血管里的血液因神秘而加速流动的哗哗声响。时间以一种类似于灰色砖块的固体形态掠夺了自身的流失,没有时间了,或时间是凝固的。

我们出来,经过一个石铺的广场,到了措钦大殿。这儿是哲蚌寺的中心,占地4500平方米,大经堂面积1800平方米,用183根大柱子支撑。进入经堂,立刻被其炫丽恢宏的气势所震慑。

“来之前未想到,竟有如此巨大的经堂!”我说。

“这里面是珍宝如云啊,”梅子说,“你看看四周的唐卡壁画,有能看懂的吗?”

唐卡和壁画色彩鲜明饱满,线条流畅生动,细节还有金线勾勒,真是富丽堂皇、雍容华贵。壁画题材嘛,我知道是佛教经典的内容,也有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可每一幅是什么,却是弄不懂的。“有一些画里,能辨认出是如来佛或菩萨,但典出何故不知道,”我对梅子说。

“我在八廓街买了好几幅唐卡,很漂亮,就是不知道意思,想你在看《金刚经》,能知道一点儿的,也是睁眼瞎!”她说。

“本来就是不求甚解的人,”我说,“何况是一部深奥的佛经,哪里就能知道佛经典故。”

大殿西侧,有三座银塔,中间一座即二世达赖喇嘛的灵塔,左右两塔为哲蚌寺的祖师塔。大殿三楼有藏经阁和强巴通真佛殿,供奉着强巴佛8岁铜像,铜像上的法螺据传是宗喀巴大师留下的释迦牟尼的遗物,堪称镇寺之宝。这里面法宝多得令人目不暇接,比如大殿的大白伞盖佛母像和无量胜佛9岁身量像;后殿一尊二层楼高的鎏金“弥勒强巴佛”;左边配殿的佛像,右边配殿的佛经;四楼主殿的释迦牟尼说法像,两旁的13座银塔;侧殿的罗汉堂及哲蚌寺主要大活佛的全身像,等等。

一口气看了那么多佛家珍宝,真是眼花缭乱,不愧是黄教第一大寺。

随后,又看了四大扎仓,路过一处僧房。僧房的走廊洒满阳光,上面种满了各色鲜花,几个红衣喇嘛站在那儿聊天,看着背包客们散漫地四下走动,我说了一声“扎西德勒”,他们友善地微笑着。

“在西藏,很多人不懂汉语的,”梅子说。

“这也很正常,”我说,“比如喇嘛,长年累月地在寺院里修习藏传佛教,与外界没有什么联系的,懂汉语干吗,又不去八廓街做生意。”

“现在看什么呢,离下午的辩经还早。”

“那就躺在大殿前晒太阳吧!”

“不行,我的皮肤会受不了,虽然擦了防晒膏的,要不,去后山看石刻?”

后山是一座不高的乱石山,巨大的石头堆砌在山上,像一座金字塔,灰色的石头反射着阳光,令眼睛刺痛。山上,大大小小的石头很多都刻着佛像,但最为壮观的是两块高达十多米的巨石上雕刻的佛像,由黄色和兰色涂抹,金光闪烁。我们坐下来,旁边是白色的哲蚌寺,上面是巨幅石刻,而头顶是深湛的蓝天和一泻如注的太阳。四周静得宛如世界缩小在针眼里,我们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了。

我摸出一支烟,点燃,长长地吸了一口,然后把烟吹向天空。

“感到渺小了吧?”我问梅子。

“有一点儿,但也觉得人挺伟大的。”

“对这一点儿,我可没什么感觉。”

“哎,你自己要在拉萨开酒吧,就很伟大嘛。”

“别挖苦我,已经是无可奈何的人了。不过,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理直气壮地无可奈何。”

她把棒球帽取下来,用右手理了理头发,黑眼镜盯着我,说:“以后到拉萨就有一个熟人开的酒吧可以玩儿了。喂,顺便开个背包店,我也好来住呀。但要免费啊!”

“这个好解决,实在没住的,我们一块儿住也可以。我不会嫌你的。”

“什么什么?还不嫌我,鬼才同你住一块儿!”

“把你那眼镜移开,别盯我,像熊猫似的。我的意思是,我让你,我睡沙发,你想到哪儿去啦。别动不动就认为别人打你的坏主意。你主动泡我嘛,还可以考虑。”妈的,气气她。她感觉肯定一向良好,如果不是优秀再加100个“十”的话。

“别以为只有你们操另类的男生才敢玩儿,”她冷笑,“我可不是木头人。你自己说的,我今天就泡泡你,看能泡出个什么来。”

“嘿嘿,”我笑笑,“没什么的,本来就是白开水,你一泡,不是白开水中的白开水了。败了你的胃口,我可不负责。”

“现在不是时兴喝白开水吗?更何况白开水精。我也想赶赶时髦。”

“我这里有巧克力和饼干,但只有一瓶矿泉水,”我说,“大家把嘴巴塞住,如何?”

“同意。”她说。

我拿出巧克力、饼干和水,她也拿出她带的午餐,巧克力、饼干和果汁,各人撕开包装,咔咔咔吃起来。吃了一会儿,喝了一些水,把东西收拾干净,放回挎包。抹了抹嘴,又开始说起来,“你看,”我指着上面一片用石块、钢条砌成的大斜坡,“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梅子的哭泣(3)

“想问我?”她有些不屑一顾,“我可比你早到噢,而且,也看了好几本指南书,雪顿节晒大佛。”

“可惜我们没遇上,真是遗憾。“

“你以后真的来拉萨了,不是有的是机会吗?”

“想起来是。”

“走吧,看辩经去。”

我们慢慢走回寺院,措钦大殿下面就是辩经院。辩经院里绿树成荫,地面铺的是干净的碎石,三五成群的红衣喇嘛或坐或站,大声地讲话。发言者为了引起注意,在说话前先拍一下手掌,带动念珠甩得啪啪响,然后再大声辩论。手掌声、念珠声此起彼伏,辩论声不绝于耳,虽然听不懂,却也动容。对佛经的理解,肯定是各不相同,通过这种激烈的辩论,来求得对佛经的更好解读,使佛教教义处于一种永无止境的状况。不知道辩经起始于何时,但我觉得它保留了古时哲人对宇宙事理的质朴而率真的表达,不会像我们在许多问题上从来是藏藏掖掖,言不由衷的,不痛快。

看了辩经,梅子说山坡下有小寺乃琼寺,也值得一看。乃琼寺大殿上的四扇门是我所看过和想像过的门中最为奇特的门,门口的彩绘图案复杂、色彩炫丽,绝对地夺人双目,此外,回廊和屋檐下的彩绘也是落英缤纷,看得你头晕目眩,有如醉态。

下到大路上,赶中巴,车上坐满了人。我和梅子只在最后一排座位找到两个位子。人在车上,可眼里却尽是哲蚌寺看到的东西,动画片一般放了一遍,尤如梦中。相信喇嘛们在如此氛围中修行,真正有“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的味道。

下了车,距吃晚饭还有一会儿,但肚子却已经饿了,想喝一点滚烫的东西,就建议去喝酥油茶。我们来到吉日旅馆的扎西2号餐厅。扎西2号餐厅不大,甚至可以说很小。沿四壁摆了靠椅和茶几,如果人多,几乎就面对面,像在开茶话会。墙上挂了藏式门帘,十分漂亮。有一壁是留言板,上面五花八门贴满了背包客的纸条,从邀约人到阿里直到寻找意中人的广告,应有尽有。除了我和梅子,另有一位女子,在喝茶看书,像印度人。我们要了一壶茶,及两分炸薯条。我特意关照服务员,要把茶煮开。不一会我,茶来了,很浓,烫嘴,舒服有如哲蚌寺墙边晒太阳的狗。拿出烟,点燃抽起来。

“好喝!”我赞叹。酥油茶又浓又纯,粘在嘴唇上,像抹了一层唇膏。

“少吸点儿烟,小心高原反应。”梅子被酥油茶烫得双颊泛红。

“如此享受的时刻,”我吐出一口烟,“不抽烟,就像一座山没有云雾一样,失去了情致。你也来一支?”

“不。我可是坚决的禁烟主义者。”

“抽着玩儿,又不必当真的。真要抽出瘾来,不容易。”

“你现在这样,算有瘾还是无瘾?”

“没瘾吧,说不抽可以马上不抽的。只是何必呢,我这人没什么毅力,不执着,想上瘾都难。表扬自己的话,就是坏习惯不容易养成。”

她扑哧一笑,说:“已经是坏习惯了,还声称不易养成。你吹嘘自己还蛮有一套的。”

“是吗?这也算吹嘘?你没见过我们学校选学生干部,假惺惺搞民意测验,让一班人自我介绍——自我吹嘘,靠!道德上像雷锋、学术上像爱因斯坦、工作上像焦裕禄。我怎么看怎么像周星驰,当场笑得面瘫。嘿嘿,不包括你啊,没见过你演说的。”

“你应该看一下,我演说真的很棒,不过吹嘘自己时含蓄和艺术一些,要让类似你这种同学也鼓掌嘛,还真的花了不少功夫的。政治可是一门大学问啊!”

“是的,梅子同学,还要茶和薯条吗?”

“一会儿就要吃晚饭了,算了吧,已经很舒服了。来拉萨喝了不少的酥油茶,真担心又长胖。”

“不是又,是已经,”我哧哧笑道,“不过别担心,你男朋友嫌你胖,我不嫌,我可喜欢压秤的女生的。”

“呸!你这种人。不过,你恐怕耍了不少女同学吧?”

“老实说吧,要追是肯定可以追不少的。但我腼腆得厉害,性格既封闭又飘浮,对山盟海誓这些明知假惺惺又要挂在嘴皮上的辞令十分讨厌,所以这方面,不算有成就的人。好不容易骗了两个,其中一个又被你的同行——团委副书记抢了。咳,乏善可陈。”

“啊,我倒觉得你脸皮还是很厚的。”

“不会吧?你别把我对人对事的无所谓态度当作厚脸皮了。也无妨,厚也好,薄也罢,反正就只能这么浑浑噩噩地生活。”

“屁事也没经历过,一付饱经风霜的样子。”

“有些东西,不经历,凭想象也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国宴够堂皇了吧,你知道大家都只用矿泉水沾沾嘴皮儿,完了后撒着欢似地冲到巷子里,要一大碗杂酱面,舒舒服服一口气整下去;琼瑶肥皂够缠绵绯恻吧,你也知道男人女人一上完床,心里就老想着把对方踹在地报上,再一脚踢出门。”

“真想现在就一脚踢你下去,什么心理?!”

“变态。由液体变成固体。”

“拉萨那么大的太阳都没把你晒亮。真是的。”

“怎么没有?本来就亮堂的。只是你不习惯这种居家的装饰风格。”

“哼,”她摘下墨镜,眼睛盯着我的脸,“我看啦,你也就只是制造一点语言垃圾而已!”

梅子的哭泣(4)

“嗯,好像有点道理。给你说了的,我是很害羞的人嘛。”

“不同你谈这些了。忘了问你是学什么的,昨天好像没说吧?”

“这就是所谓名牌的傲慢吧。根本不顾别人是怎么的,老子天下第一。”

“哪里,只是忘了问。”

“不是忘了,是没必要问。跟你一样。不过没什么兴趣。”

“哦,还是同行了。最喜欢谁,凯恩斯还是萨缪尔森?”

“最喜欢那个,搜光他人腰包,看着他人受穷而乐得哈哈大笑的家伙。”

“谁?”

“他妈的每个人!所有人!政客、企业家,你和我。”

“愤青了!”

“愤青了吗?”

“愤了!”

“真是这样?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染的这病。据我所知,现在,这病是中年才有。那我岂不是叔叔级的人了。悲哀。对了,不开玩笑的话,那么多经济学家,个个聪明绝顶、知识渊博、风趣可爱、风雅清高,小算盘打得噼噼啪啪响,但我比较喜欢的还是森吧。”

“这不,同你的愤青一脉相承啊。”

“我是很微观的人,没有大目光。就现实来讲,我只相信我视力所及的东西。嘿嘿,鼠目寸光的人呐。”

“所以就想逃到拉萨开酒吧。”

“不是,本来就没有兴趣的了,所以谈不上是逃避吧。我不是那种以为自己有什么使命或是可以改变什么的人。按照,或尽量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混日子,就这么回事儿。”

“咳,”她叹了一口气,“我们的确非常不一样。不过,你算是很有意思的人,我那个圈子没有这样的。“

“所以新奇,像西方探险家发现了俾格米人。”

“这就是互补吧。”

“听你口气,好像要泡我了。”

她打打响指,说:“你愿意被泡,不是吗。”

“我可不喜欢女生打响指的。”

“别管别人的事儿!今晚吃什么?吃牛肉面还是你们川菜?”

“要不,就回宾馆那儿吃吧,要点儿炒肉,要点儿蔬菜,符合指南什么的推荐的标准,晚点儿去,早了人多。”

我们坐在那儿打了会儿盹,来扎西2号餐厅吃饭的人逐渐多起来,不好意思老是占着座位,就催着梅子走。但她懒懒地不想动,说:“要不,干脆在对面餐厅吃藏餐算了,听说还有歌舞呢。混晚了好回去睡觉嘛。反正是AA制。”

我一想也有道理,哪儿吃不是吃,干嘛跑拉萨来老吃川菜呢,痛快地答应了。起身到对面大餐厅坐下,要了手抓肉、糌粑和酥油茶。

“喂,吃慢点儿,把时间蹭够了看歌舞。”她说。

我点点头,把咀嚼和下咽的速度放慢了三分之二。这一下,满足了洪昭光先生的养生口诀了吧。

终于蹭到了歌舞。

好像是节庆跳神那种舞,戴着各种面具,穿着色彩夺目的藏服,一招一式都有讲究,感觉很神秘。当然也有民间舞蹈,那就奔放自由了,踏脚声震得大地都在抖动。看着看着,想睡觉,便提议回去。算了帐,一人一半,走出来,沿北京中路向东回八朗学。

拉萨有个特点,有时路上有野狗。走不了几步,便看见昏暗的路灯下一个长长的影子奔我们而来,一条看不清颜色的狗像潜水艇似地把尖鼻子往梅子脚上戳,吓得她尖叫一声,好像月亮掉下来摔成了几万片。她把我往右一拽,躲在我的身后。那狗嗅嗅我的脚,埋头走了。我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其实心里也发怵,都知道藏獒凶猛无比,但野狗恐怕不会是吧。但是如果野狗哪根神经搭错了线,咬你一口,岂不是冤枉,还得满西藏找狂犬疫苗打呢。

“还想着先进的同学会保护落后的同学呢。”我说。

“怕狗,”她说,“拉萨什么都好,就是有流浪狗。”

“没事儿的,那么多背包客,没听说野狗伤人的事儿。再说,有我呢!”其实心里没底的,但虚劲得提吧。

快到八朗学时,又有两条狗,在街对面,很奇怪地盯着我们,又把她吓得紧紧挨着我。“这可不是我非礼你啊!”我笑道。

“快走!快走!”她小声说。

到了旅店,与“普姆”说了“扎西德勒”,便各自回到房间。我并不知道她住哪儿,没有兴趣。澡不想洗了,拿起盆子去洗漱,匆匆胡弄完,泡了一杯茶备用,脱去衣服,钻进被子睡觉。真的很累。

一夜无梦,却也睡不踏实。类似于唐卡的色彩艳丽的图案就在黑暗的室内飞舞,犹如绸带般飘逸和轻柔。在它的下面,是凝重的黄色的大山,荒凉而有力,庞大庄严的庙宇悬浮在空中。

梅子敲门后,我开始起来,像第一天一样,走到青年路口赶车,目的地是拉萨北郊的色拉寺。

色拉寺是由宗喀巴的弟子绛钦却杰·释迦益西在1419年主持修建的,传说在奠基时下了一场冰雹,而藏语中冰雹的发音为“色拉”,故该寺取名为色拉寺。色拉寺像哲蚌寺一样,建筑众多,体制庞大,最盛时僧侣超过9000人。它由措钦大殿、三大扎仓及32个康村构成。措钦大殿高四层,由殿前广场、经堂和五个拉康组成。大殿共有180根大柱,面积1092平方米,可容纳5000僧人同时诵经。正殿内主供一尊高度超过二层楼的强巴佛和释迦益西的塑像。措钦大殿还保存有明永乐八年的极为珍贵的《大藏经》。

梅子的哭泣(5)

色拉寺的后山有一座高高的碉楼样建筑,不知是作什么用的。在旁边,有很多精美的摩崖石刻。乌孜山的半山腰,可见一些建筑,估计是天葬台吧。但色拉寺后的天葬台是对游人关闭的。自治区政府早已明令禁止游人参观。由于已看了哲蚌寺,色拉寺看得很快,真正是匆匆过客,梅子第二天要走,我们赶在中午回了拉萨。她去买票,我则四处瞎逛。

三个脸脏脏的小乞丐过来要钱,穿着破烂的不知本色为何色的衣服,虽然如此,眼睛却黑白分明,十分清澈。包里准备了零钱的,一人两毛。走了一会儿,不知不觉走到布宫广场,就在街边坐下来,眯着眼睛,看这座举世闻名的宫殿。

布宫依红山山势而建,从山底蜿蜒曲折修到山顶,高119米,东西长360多米,分红宫、白宫两大部分。红宫在中央、在山顶,白宫在两侧、在山腰,红白相间、群楼重叠、气势恢宏。据称,其整体布局,由下而上分别是“雪”,白宫和红宫,体现了藏传佛教中“欲”、“色”、“无色”三界说,佛教的神威通过精心的建筑布局,对比、夸张、渲染,而得以宏扬。

我虽然是一般俗人,却也感到布宫的逼迫严厉,身心都有些颤抖呢。

“能看见金顶的一抹金色光芒吗?”

我一回头,在机场大巴上与我同座的那个青年或少年正坐在我右边,看着布宫。

“哦,是你,”我有些惊奇,就像碰到了熟人一样,“当然能看见。”

“那就是天国的门吧,”他说。

一条野狗蹲坐在他身边,毛色发灰,瘦骨伶仃,好像一生下来就没吃过饱饭。

“喂,”他说,“拿点儿吃的来。”

我从包里拿出夹心饼干和红肠。他把红肠剥开,狗吧啦吧啦吃起来,口水都滴在他手上。

“知道是什么吗?”他对狗说,指指布宫,我想他在开什么玩笑吧,还正儿八经的样子。

狗吃在兴头上,用黑得比煤炭还要黑的眼睛,望了一下他手指的方向,呜呜呜哼了几声。

“它说它知道。生命轮回之地。”

“喂,”我对他说,“别开玩笑,我可才从色拉寺回来,累得要命,没心思跟你逗。”

我看见他这次穿的一般藏族的服装,而不是僧衣。

“你是……”我想问他是干什么的,又觉得不太好。

“我是什么有什么重要的。”他又转过头对狗说:“生来就是野狗?”

狗用粉红的舌头舔他的手指。我敢打赌,那狗脏得毛皮中不知有多少狗虱子。我一身都痒起来。

“它说它生来就是野狗,”他说,“它父亲还在,住在八廓街,母亲被汽车撵死了。它说它曾是一条非常漂亮的小狗,有黄金般发亮的毛色,毛也很长。算得上是野狗中的帅哥了。”

我懒得搭理他,顾自观赏蓝天白云下的布宫。

“狗说你不相信它的话,因为你是一个自我中心主义者,还是一个怀疑论者,对什么东西都不相信,更不要说人与狗的对话了。是吗?”他还在叽叽咕咕地说。

“我看见你起初抖了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膀,“是不是因为布宫的神秘和凌厉?”

我点点头。

“你看,它墙上的光芒是柔和的,它众多的窗户是沉思的。神秘中有庄严,而凌厉中有慈祥。”

吃了红肠和饼干的狗慢慢站起来,摇摇尾巴,从我身旁走过。它的鼻子潮乎乎地像黑色的塑胶,眼睛像风一样空洞,肚皮上的毛粘结在一起。“它说你觉得它很可怜,”他说,“其实它想告诉你并非如此,它像你一样,不过是在完成一个生命的历程罢了。”

他也站了起来,跟着那条野狗往北京中路而去,大概是要去大昭寺那儿吧。真是神出鬼没的人。

在布宫广场发了一会儿呆,肚皮饿了,便去广场旁的兰州拉面馆吃拉面,味道挺不错。吃完召了个三轮,回八朗学,看看梅子买到了票没有。咖啡厅那儿有不少人,好像在谈论去定日县看喜马拉雅雪人的事。不禁掩口而笑,真是,亚马逊森林一只蝴蝶的翅膀扇起的气流,在得克萨斯就形成了龙卷风。想起梅子住那间房都不清楚,手机号码也不知道,只得回房间。

去提一瓶新鲜开水,泡了茶,躺在床上听迪伦。后悔没有去买一把口琴。不然,坐在荒凉的山包上吹口琴,看深蓝色的天空和和游走的白云,体悟一下这片隆起的大地上无时间的感觉,应该是很爽的事情。

八点,偎坐在床上看《金刚经》,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梅子,问她买到票没有,她说买了。问我晚饭吃的是什么,我说还能是什么,红烧暴龙肉,清蒸剑齿虎筋,蕃茄恐龙蛋花汤。她说她下午遇到了那个购物癖,一起去八廓街买首饰去了,然后在尼泊尔餐厅吃手抓饭,喝蜂蜜酸奶。

我坐在床上,把腿盘起,她坐在木椅上,很自然地拿过我的茶杯,喝了几口。她说起在成都时坐茶馆的经历,对无数多的茶馆感到吃惊。老实说,我也觉得奇怪,有时,你走不到100步,便可以看到好几家茶馆的招牌。

“明天去哪儿?”她问。

“本来是想去甘丹寺的,”我说,“但六点半钟,恐怕起不来。看情况吧,也许就在布达拉宫了,下午才在广场上发了好一会儿呆。”

梅子的哭泣(6)

“留下联系方式吧,以后说不定会找你。这一次来西藏,只在拉萨玩几天,其它地方都没去,可能还会来。到时候,也许你的酒吧已经开起来了。”

“可是,”我不禁挠了挠头,“留什么给你呢?学校那儿不定说退学就退,拉萨这儿门儿都还没有,手机也卖了的。干脆留个成都我打工酒吧的电话号码给你,再给你一个电子信箱。不过,我可是很少上网的,更不在上面聊天。”

我拿出笔和纸,写下能留给她的联系方式,她也给我留了什么地址、手机、电子信箱之类。满以为交换了纸条,她就会甜蜜地说“拜拜”,然后各自挺尸。但她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有点奇怪地盯着我,盯得我不自然,本来是害羞的人嘛。

“看什么?又不是世界第九大奇迹。”我说。

“其实你还是很耐看的,”她却大大方方地说,“一开始吧不打眼,可看久了觉得还不错。”

“那又怎么样,又不嫁给我。”

“还另类男生呢,怎么张口闭口就是婚嫁!”

“哦,实际上是老派人物,不敢跟女生谈游戏之类的。”

她笑了,牙齿洁白、光滑,令人有触摸的念头。“我把包提过来,放在你这儿。”她不容置疑地说。

我不想猜测这种意味,因为我现在把自己作为一个极为被动的陪衬。这样的好处是既无希望,也无失望。当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来者不拒。我知道这样做很自私,也很冷漠。但我们都在这样,都在一个不确定的时间和环境中为一个不确定的自己而作为。

一会儿,她背了一个大大的黄色的BIGPACK包,走进来,放下,好像很重的样子。

“干什么?”我说,“难道想把拉萨都装回去?太贪心了嘛。”

“还没买够呢,”她脸颊红朴朴的,“问题是money没有了,否则,购物癖这种称号,不会让给别人的。”

“女生都那么恋物,个个都跟变态似的,看见商品就像饿狗看见肉骨头。”我摇摇头,“女生最好人人都去开个商店,好满足对物品的占有欲。”

“岂止对物品,”她说,“对权力、金钱和男性,我们同样有占有欲。”

我嘿嘿一笑,说,“恐怕这个‘我们’应该改为‘我’吧,梅子同学。”

她一屁股坐在床上,与我肩并肩,脸却挑衅地面向我。“好东西,谁不想要啊。”

我不知道我在她心里算不算是好东西,但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是孤独和寂寞的,都是容易被伤害和伤害别人的,都是渴望肉体快乐的。我不例外,梅子也不例外。

我用右手揽着她的腰肢,她顺势一侧,把头埋在我的胸膛上。我把她的脸抬起来,热烈地吻她的嘴唇,把舌头伸进她嘴里舔磨她光洁的牙齿。我们都发出动人心魄的哼哼声,我瞥见门还未关,就把她放在床上,把门扣死,然后熄了灯。

可能是因为皮下脂肪较多的缘故吧,她的身体非常光滑柔软,我佛仿陷进了她青春肉体的无边的沼泽。她很配合,压抑着低声呻吟。在高潮来临之时,我退了出来。不能给她的快乐留下后遗症吧,这是我一贯的原则。

我们抱在一起,她哭了,抽抽嗒嗒的,不知道为什么,不想问她。她自己说只是为哭而哭,没来由,一会儿就会好的。我不断抚摸她的身体,感受她绸缎般的皮肤,神思恍惚,好像是在一个遥远的阒无人迹的星球上同另一个被流放至此的人不得不如此一样。

“你不是说完了事儿后彼此都想把对方踢下床的吗?”她问。

我笑了,说:“才第一次嘛,还没有摸够呢。”

我们又来了一次。但毕竟是在海拔很高的地方,不敢过于放肆,就此沉沉睡去。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1)

有时候,很怀念我在拉萨时遇到的那个青年或少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他说过他随时都可以找到我,但我觉得,他不会来找我,至少在成都他不会,他就像一个影子,是我没法把握和了解的。他的形象从来都是模糊不清的,时而是脸色苍白的少年,时而又是被晒得黑黝黝的青年。不过,每一次想起他,就像同时置身于阳光和深夜之下,给灰色的生活带来一个响亮的词。

生活的确是灰蒙蒙的。课未上,与院方的交谈也未进行,究竟是休学、退学或混毕业,无法决断。每天仍是读书、抽烟、站吧台,或者把心目中的拉萨酒吧重新装饰一遍,结果弄得乱七八糟,堆满了各种桌椅和色彩,宛如一个木匠兼画师的库房。

为了发泄无处发泄的精力和压抑,我去学校体育馆的健身中心打沙袋。每天上午十时,穿上短裤、T恤和运动鞋,骑上车,到中心租一套训练用拳击手套,然后把沙袋想象成我所讨厌的人或事,一拳一拳打下去。刺拳、直拳、摆拳、勾拳,晃动着身体,觉得自己的脖子也像泰森那么粗了,勾拳也像泰森那样打得碎钢筋水泥的下巴了。累出一身汗后,我愉快地结束了对现实和生活的痛击,又回到现实和生活之中。在中心,有一帮练拳击的小子,在一个教练的带领下,挺杠铃、跳绳、跑步,或比赛,我与他们没有关系,我是自个儿对自个儿。他们一定感到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大笨蛋吧(查理·布朗),成天对着沙包乱打一气,然后又默不作声地滚蛋。也许,他们会想,这个蠢货一定是从罐头里爬出来的吧。

这一天,我打完后骑车回家,把沾满汗渍的衣裤泡在面盆里,放上汰渍洗衣粉,搓洗了,清水淘了三次,绞干甩伸展,用塑料衣架把它们挂在厨房的铁丝上。我坐下来,一边喝茶抽烟,一边看电视里的拳击。因为是礼拜天,中央电视台第五套有一个“拳王争霸赛”节目,我基本上每一期都看的。毕竟也在打沙袋么。我还能嗅到未干的头发上洗发香波的芳香的气味。这些当然是生活中的亮点部分,就像散发出洗衣粉味道的白色T恤一样亮。

快到十二点时,我泡了统一的“来一桶”方便面,稀里哗啦吃下去,喝干了汤,觉得还有点儿饿,但也只好不管,到酒吧时再买点什么填胃吧。去酒吧带什么书混时间对我一直是个难题,花花绿绿的刊物不想看,太正经的又读不下去,类似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二十二条军规》之类最好,但这类书又太少,几乎是半个世纪才出一本的那种。有时想,盖茨如此绝顶聪明,搞一个程序,一天写成一本绝代佳品,不是棒得死人吗?可惜理智说,100万个盖茨也办不到。当然不能因为不好找书,我就会将就抓一本蒙过去,我在这个方面可不愿降低标准。正在犯难,手机响了,是斗鸡眼打来的,说是有个叫芳芳的女生找我,正坐在酒吧里喝咖啡呢。我高兴得跳起来。他妈的芳芳,终于现身了!转念又一想,我高兴什么呢?她是别人的老婆,莫非,真的喜欢她?好像真的喜欢她。

忙到厕所的一面镜子前,打量自己,又梳了梳头,拿起自行车钥匙,蹦蹦跳跳奔下了破楼,一阵风往酒吧赶。

芳芳正恬静地坐在她上一次的座位上,穿一身灰色的耐克运动服,一双白色的耐克休闲鞋。怪不得斗鸡眼说是一个女生,恐怕认为是什么同班同学吧。

“嘿,香蕉鱼,”我说,“终于现身了,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她呵呵笑着,说:“哪里!才换了一个工作,出差去了。又没有你的电话,反正想你一时也不会去汤加王国什么的。”

我在她对面坐下来。她的双手趴在桌面上,仍旧那么修长白晰,仿佛两匹阿拉伯马趴在那儿一样。我说:“倒是想去的,就是身材过不了关,三两天也吃不上膘。对了,换什么工作呀?”

“上次没给你说,原来在一所贵族学校教外语,实在不习惯婆婆妈妈的管理,烦得要命,虽然工资高,也决意不去了。现在嘛,在国旅做导游,好像要自由一点了吧。至少不会有人天天拧着你的耳朵喊‘为人师表’,以至于后来脱裤子放屁都觉得有悖于高尚的道德的。”

“不符合经济规律,浪费人力物力,不如学周星驰,屁股上接一根排气管,如何?”

“你来安装啊。最近怎么样,还是天天下午在这儿守寡?”

“差不多吧。日子就是这样一页一页翻下去,连字也没有,更不用说情节了。”

“悲观!今天下午陪我去逛街,一扫阴霾!”

“可是,该我站吧台的。”

“那有什么,”她扭过头看了一下斗鸡眼,说,“叫那小子替你好了,你改天还他不就得了。”

“你不怕撞见你丈夫?”

“不会的,那么大一个城市!再说了,我们怎么了,不过说说话解闷儿,距离奸情还有十万八千里路要走。”

“那么长的距离。”我只能苦笑了。

去给斗鸡眼讲了,他倒是没什么,他有时也会麻烦我的。芳芳把咖啡钱给了,我们便出了酒吧。天气不错,有太阳,但又有一层薄云遮挡,阳光并不强烈。我问芳芳去哪儿,她也说不清楚,问是打的还是骑车,她说没有自行车,走路。走吧,我想,走走也好,很久没上街了,算是一日游吧。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2)

沿府河河堤逆流而上,左边是道路,右边是河水。芳芳在前,我在后。之所以没有并行,是不知道和她说什么,另外,第二次见面,也不想就弄得跟10年恋爱一样。河堤经过了整治,种了草和树,行走其间感觉还不错。但由于河水是城镇污水的汇聚之处,所以浑浊肮脏,发出一股腥臭味。目光所及,水边的青色淤泥上有很多垃圾,空的纸奶盒、易拉罐、破塑料袋及无可无状之物。这使得行走的愉快感抵消了大半。

芳芳似乎也不急于跟我说话,或者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懒散地走,也不回头来看看我是否还跟着。她穿运动装很好看,显得有活力。

我们就这样走着,不一会儿,就穿过了九眼桥。在一处有铁椅的地方,芳芳停下来,看了看椅子,然后坐下来。“坐一会儿吧,椅子挺干净,我看过。”她说。

我坐下来,吁了一口气,说:“喂,不会溯流而上,去寻找源头吧。”

“这倒是个好主意呀,知道它源头在哪儿?”

“简单!川西坝子的水,都江堰、岷江下来的,源头怕正是九寨黄龙吧,雪宝顶那儿。”

“今后去九寨黄龙就像吃午餐一样,锻练一下高海拔,也好跟你去拉萨开酒吧。”

“你可是有家室的人,能说走就走,天涯漂零?”

“怎么不行,天涯何处无芳草嘛。”

“你老公怕要扁死你哦,开句玩笑。”

“实话告诉你,我倒是经常扁他。内容有揪头发、拧耳朵、扭胳膊、扯大腿、捶鼻子。”

“什么?”我吃了一惊,“是开玩笑吧,听得我心惊肉跳。”

“不是玩笑,他不敢反抗。”她停一下,盯着我,笑了,“不过,我不会这样对你的,放心吧!”

“我又不是你丈夫,我最近可一直在练拳击的。”

“哦,要去打比赛?可别把鼻子给打塌了。”

“哪里,对着沙包发泄一通而已。”

“找个女同学不就发泄了,何必对沙包。”

“不全是性欲和精力过盛的问题,也有他妈的心理问题吧。”

“太好了!”

“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有心理问题。”

是啊,没有才怪!如此折磨丈夫。难以想象她丈夫是个什么人,干嘛可以忍受什么揪、拧、扭、扯、捶之类。可能的情况是,她是一个施虐狂,而她丈夫是个被虐狂,正好凑成一桌宴席。管她呢,反正与我无关。

“干嘛结婚结得那么早?”我问她,抽出一支烟点上。

“唉,是呀,”她叹口气,“我也经常问自己。大概是无所事事吧,结个婚玩儿。年龄还差一点,改了岁数。”

“嘿嘿,在我看来,无论如何,结婚这事儿也不是好玩的呀。匪夷所思。”

“无聊之极时,它总算是个正经事情吧。”

“虽然是歪理,不过,好像也说得通。”

她把脸仰起来,眯起眼睛,任柔和的阳光流泻在面孔上。“啊!真舒服!”

我盯着对岸的高楼大厦,有一种对大城市的畏惧感,觉得无从入手去了解它,它庞大得拒绝了所有清晰的可能,因此它总是飘忽的、模糊的、灰暗的,宛如发烧40度的幻影,而我和芳芳就是幻影之中的无数的小的幻影,像百科全书中的两个标点符号一样。

“在想什么?”她问。

“在想无法理解这个城市。”我说。

“何必去理解呢,你生活在其中,这比理解更重要吧。”

“想着玩儿呢,感觉一下它的亲和力。”

“你说说,谁能理解这个庞大的城市。”

“反正不是管理这个城市的堂皇的家伙。还是本雅明说得对,拾垃圾者。”

“那个犹太人。知道他写过波德莱尔。”

“我刚才看到河滩上的垃圾,想起这个问题。因为拾垃圾者看穿了城市生活的本质,那是被我们光鲜的生活所遮盖的生活的核心。”

“假深刻!”芳芳讽刺。

“本来嘛!”我笑了,“干吗不可以假一次呢,就算是对真深刻撒一次娇,如何?”

“那不如在我面前撒娇。”

“给我一个机会。”

“真的?”

“假的。”

“就知道你不敢。说吧,你刚才看到了什么深刻垃圾。”

“到处都有的。”

“例如?”

“易拉罐、牛奶纸盒、烟头、破内裤、废纸、半个面包、锈刀子、奶罩、避孕套、过期药片……以及两个杂种。”

“我和你?”她问。

“那还有谁。”我说。

她站起来说:“不好好背教科书,一天到晚胡思乱想,尽看到阴暗面。走吧!”

我起来,把烟屁股弹在河道下,然后跟着她的屁股前进。

我们又开始沿着河道上行,穿越新南门大桥,经过新南门车站、交通饭店以及银杏酒楼,到达了锦江大桥。在桥上,我问芳芳是不是要带我一起从桥上跳下,她说跳死不如走死,晚上请我吃火锅。我说干脆吃银杏算了,她说除非是人民政府埋单。为了狗日的火锅,走吧,谁叫我像个混蛋守财奴一样拚命攒钱舍不得开销呢。我们向右拐,上了人民南路,经过锦江宾馆、岷山饭店、航空售票处、大礼堂、川信大厦、百货大楼,来到天府广场。我提议休息一下,芳芳杂种同意了。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3)

我一屁股坐在草坪前的石阶上,说,“知道我刚才心里骂你什么了?”

她脸累得发红,喘一口气,说:“还能是什么,傻B或瓜婆娘。”

“我只骂了杂种!”我说。

“你才是个杂种!”她呲牙咧嘴地骂,“杂种的一百万倍的杂种!”

我笑了。

所谓的天府广场面积倒是大,可除了几条路以外,全他妈种的是草。哪儿是广场?根本就没有公众性,实属私家草坪而已。路上挤满了人,又不能上草坪,实在没道理。

“走,”我对芳芳说,“我们不是牛羊,坐在大草场干嘛?”

“好吧,”她说,“今晚等着脚脖子痛了。”

我跟着她,穿过广场,从发黄破旧的省展览馆右侧往北走,到达了体育中心。芳芳一头扎进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要买耐克的衣服。我说她不是正穿着一套的吗,她说不够,还要买,而且只买耐克。真他妈有钱!我感叹。我去中心路边买了两瓶鲜橙多,拧开一瓶猛灌了几口,慢慢折回,见她还在里面挑东拣西,就站在外面等。她却把我拉进去当参谋,我说我一窍不通的,她喜欢的她就买,没必要让别人提意见。折腾了半天,买了一套带蓝条的运动服,一双棕色的登山鞋,一共一千六,还打了八折。我可不敢问津。

因为八点肯定要回酒吧,我们打的到美领馆边上吃火锅时,已是五点半了,迅速点了生抠鹅肠、毛肚、黄喉、鳝鱼、鸭蹼之类,要了两瓶冰冻啤酒,一人一瓶,高高兴兴烫起来,我给她说了最近查书设计酒吧一事,她说想看看我画的草图,还要看我上次在拉萨拍的照片。

鹅肠麻辣鲜脆,啤酒冰凉沁脾,实在是很舒服。

本来约好十点钟要在学校体育馆的水吧见面的,可九点钟起来时,肚子痛得不行,上厕所解便,拉肚子,想着拉一次就会好,没想到半小时之后又跑了第二次。我可不想骑在车上满世界找厕所,那是要命的事。于是给芳芳打了电话,请求另约时间,她却提出要过来,没法阻挡,便告诉了她确切的地址,要她路过药店时买一瓶黄莲素。肠胃一直不太理想,属于我不喜欢的小资产阶级脾气。昨晚猛吃了一顿火锅,喝了点冷啤酒,第二天就有了情绪。难将就,却也无可奈何,对的,芳芳所言之“肉体无奈”。

她一进门就开始嚷嚷,说这儿是破地方,像出土的宋代纺织品一样破。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药拿到手,开了,服了4粒。她则好奇地四处打量,一脸惊奇与关怀,像电视里的首长访贫问苦给下岗工人送一袋米的样子。我又来了,叫她随便,一头冲进厕所。出来后,见她站在房中央不落座,问她干什么。

“这个,”她指指灰不拉叽的破沙发,“也能坐?”

“干嘛不能!”我一边说,一边甩手上的水,“我他妈还想住什么烫耗子、用他妈什么宜家,开他妈什么大奔呢。”

“一句话,你他妈用了三个他妈!”

“加上你的一个,共四个。喂,我能租下这儿住,已经不错了。不要以对待房地产新贵的态度来对待我嘛。”

“唉,好吧,只是委屈我的屁股了。”

我给她拿了一瓶康师傅冰红茶,放上盗版滚石,陪她坐破沙发。贾格尔半阴半阳的歌声立刻装满了房间。

“不喜欢滚石。”她说。

“为什么?”

“没有原因的吧,”她奇怪地瞪了我一眼,“如果硬要给出一个原因,那就是贾格尔那臭大嘴。”

“上次不是声称专门研究美国六十年代的文化吗,怎么连标志都不喜欢了?”

“喜欢迪伦。贾格尔!”她不屑地说,拧开瓶盖喝冰红茶。

“一个小媳妇,”我说,“听听流行歌曲就行了嘛,听什么迪伦。好像是一只中产阶级的老猫在怀旧似的。”

“现在的流行也敢去追?尾巴还没碰上它自己就先散了架。明明是在逛妓院,却说是在经历一场火山爆发的爱情。你都怕别人杀你耳朵,难道我不怕。自私。”

“那自己去换上迪伦吧,都放在架子上的。”

“不想动,无所谓啦,是来看你的照片和草图的。”

我拍拍脑袋,怎么把会面的目的给忘了。忙去衣柜下层拿出一叠照片,把夹在一本装修书里的几张用水性笔画的草稿拿出来,放在破茶几上。她俯着身子,慢慢翻动相片。我坐在她右边,给她一一讲解照片的情况。从后面看她,她的身材的确不错,腰细细的,屁股却丰满,紧绷绷像个鸭梨放在沙发上,由于向前倾,屁股缝都看得出来的。下面不禁开始有了反应。觉得自己恐怕太下流了,脸也红起来,热热地。她却不合时宜地转过来,手拿一张照片,问:“这是和谁在一起喝酒呀,两个人都怪满足的样子?”然后紧盯我的脸,笑了笑,“是不是想什么坏事儿呀,脸红得像个猴屁股。”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又不好撒什么谎圆场,哪怕吊死也只得照实说。“和美丽女生单独在一起,老是会联想到性,尤其是看到某些部位,更是如此。不知道算不算色鬼。所以有点不好意思。”

“不算色鬼才是怪事儿,”她笑着说,“是看到屁股了吧,把它想成猪屁股不就没事了吗,不过是火腿原料啊。如果性趣不减,自己去解决如何?”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4)

“有这种时候。女生会吗?”

“会的吧,不过比率比男生少的。我可没作过调查。”

“觉得我下流或卑鄙了?”

“没有。不过不是男生,不知道男生和女生在一起,是不是必然就会往睾丸素的火海里冲。也许本来就是很坦然的事吧。脸红害羞,可不太老练啊!”

“是啊,”我承认,“但很想厚颜无耻。”

“这个,”她扬扬照片,“还没回答呢。”

“哦,那是在拉萨逛酒吧时认得的,叫草草,开了一家名叫‘雪酷’的小酒吧,可是我希望开那种啊。”

“这女人怪性感的。”

“是。她散发出一种令人慵懒的咖啡色气息。”

“醉了?”

“没有吧,”我笑笑,“不过向她请教了在拉萨开店的经验而已。”

“回答不太肯定啊。”她说。

她转过身,继续看相片。我则在想草草。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雪酷”怎么样了。但说好一般不联系的,况且,没什么非说不可的事情。也许,她已去了她喜欢的喜马拉雅山脉,奇书-整理-提供下载或神秘的阿里。反正她会在拉萨等我,说好帮我找门面的。她的最大问题就是容易令男人陷入她的肉欲,而她也会陷进男人的肉欲,不能自拔。这使她像一头既美丽又危险的雌性猫科动物。虽然知道她身边是不会缺男人也无法忍受缺男人这种状况,我却还是经常——主要在无眠之夜——把鼻子伸到拉萨,拐进那个白藏房的街角,伸进“雪酷”酒吧的一间卧室,嗅到她肚皮上一股拉斯维加斯的味道。妈的,虽然我也许只是她漫长情欲世界中的一个偏僻的小站(快车根本就不停),但却无法拒绝东方快车快乐的汽笛。

“不错,”芳芳说话了,手拿一张相片,“藏传佛教的寺庙真大,样式也有意思,不像汉传佛教的庙子,与宫殿区别不大。”

我把身子凑过去,看了看,说,“哲蚌寺。当然大了,是世界第一大佛寺呢。依山而建,像迷宫一样。”

我又闻到她身上那股难以言说的香味,丝丝缕缕,直入骨髓。我问,“你身上是什么香味儿啊,很迷幻。”

“毒药。”

“毒药?DDT?”

“老土了吧。名牌香水,芳名‘毒药’。”

“男人嘛,谁他妈了解什么鬼香水啊。”

“咦,”她手拿一张相片,说,“这个放大一张如何?”

我一看,好像是色拉寺顶的铜法轮,深湛的蓝天,灿烂的阳光,使拍摄的景物熠熠生辉。

“没问题,只不过不是摄影家,怕败了你的品位。”

“无所谓啦,所谓的摄影家开价不菲,同你的傻瓜手艺也差不多。是什么意思懂吗?”

“反正每个寺庙的主要殿顶都有。是鎏金铜法轮,两旁是半卧的金鹿。象征释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转法轮。”

“好!弄好后替我装在镜框中,要实木的,深色,衬底要黑色。”

“什么?”

“什么什么?没叫你出钱的,实报实销。”

“好吧。”我说。

“看完了,”她放下相册,“现在干什么呢?”

“不是要看我设想中的酒吧方案吗?”

“不想看了。乱七八糟画一堆,就像解方程,不想动脑筋。”

“那还能干什么。可持续发展这类问题又只能是边吃鱼翅燕窝边讨论的。喝冰红茶嘛,只好探讨什么青菜萝卜情人二奶车祸网恋了。”

“网恋过?”

“没有。太功利主义了。老实说,还不如耍小姐,怎么说呢——实在一些吧。”

“从何说起?”

“编着故事弄人上床,不是吗?”

“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她说,“可不许嘲笑啊!”

我点点头。

“有一段时间,特别无聊,喜欢在网上聊天,反正乱七八糟的事都在聊。也有几个人约见面的,见了几个,实在无聊得很,开口就是征婚广告,什么三室两厅双卫私家车MBA之类,好像我立马就急着坐上他的车到他的主卫冲凉似的。还有要表现风趣的,起劲儿背诵收罗到的笑话,就像赶考的可怜的学生,还自以为幽默。有一天,与一个网名叫‘半夜鸡叫’的家伙聊上了,他直截了当地说了一大堆赤裸裸的做爱的语言。我也不管一切,发了足足上千字的淫词艳语。第二天我们又沉浸在这种无所顾忌的意淫和极度放荡之中,弄了一个通宵。当我疲乏地站起来,看到黎明中苏醒的城市,突然想起大卫·洛奇写的一本书《你能走多远》。是啊,我能走多远呢,在这种奇怪的意淫之下,我的思想和我的肉体,能走多远呢?那种粗鲁放肆的语言的交合,绝对比《金瓶梅》还黄色十倍。嘿嘿,都不好意思说得出口的。我当时想,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吗?从那天起,我不再在网上聊天交友了。它会让你憎恨别人,也憎恨自己。”

“有这种好事?我倒有些动心了。匿名的意淫之火山喷发。”

“是啊,就像有些换妻俱乐部,面具是必不可少的道具呀。”

第二天早晨起来得很早,洗漱后做了一会儿弯腰运动之类,无非是把手掌放平,拼命抵着脚背,或是左手打一下右脚、右手打一下左脚,重复几万次。读一年级时,寝室里有一个家伙,外号叫粉刺,他妈一脸红灿灿的骚疙瘩,经常摆上小镜子,撕下100米长的卫生纸,花几个小时挤出脸上的脓水。每天早晨和晚上,都要来一套弯腰运动,就在你面前哎哟哎哟的晃荡,像钟摆一样,弄得人精神分裂。叫他不要弄吧,他又说不弄容易梦遗,浪费了精液不说,还得洗脏兮兮的裤子和床单。所以,我也开始跟着他做。与其被别人弄成神经病,不如把别人弄成神经病。这毛病竟成了习惯,真是始料未及。不过,可笑的是,粉刺拼了命地折腾,还是他妈的抵不住他视若宝贝的精液。他没有梦遗,却他妈在半夜鸡叫时自慰,把后勤集团打造得比尼米兹航母还结实的铁床弄得漱漱发抖,像秋风里的枯叶。那感觉,真是“风雨飘摇”。我睡眠一直不好,那天刚好失眠,在黑暗里郁闷,听到粉刺的战斗号角,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同室的另外两个同学以为失了火,从睡梦中一骨碌爬起来,连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我一面笑一面说:“粉刺的航空母舰中了枚鱼雷,快他妈散架了!”两个杂种反应过来,笑得差点儿背了气。我知道这他妈不厚道,谁都会干的,但当时就是忍不住。我敢打赌,粉刺一万年以后也不敢在寝室里自慰了。当然,可以想象得到,那杂种从此恨上了我,在考试时极不友好地拒绝让我偷看。这个混蛋,有着非凡的记忆力,能把教材顺顺当当地背完,包括注解和标点符号。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5)

其实,想一想,学生公寓也有很多乐趣的,但那乐趣却敌不过我骨子里对集体生活的厌恶。

我泡了茶,就着吃了几片康师傅饼干,坐在沙发上出神。我经常这样,无所思,无所视,无所闻,整个一机器人,灵魂出窍。据说这类人都天性孤独,不善于与人交流,而且,得精神病的颇多。我不知道我会得什么。神经衰弱(他妈的现在就有一点)?强迫症?精神分裂?反正不要得什么露阴癖,看见姑娘就想开幕。实在不雅观。

无聊,拿起手机给芳芳发短信。

——在干什么?

——听巴赫。

——别吓我,那么庄严!

——嘿嘿,骗你的,听刘若英《为爱痴狂》。更可怕?

——为爱痴狂?不会吧。是不是搞错了,可是为做爱痴狂?

——本本,是在提虚劲了吧?爱没做几次,整个儿一门外汉嘛。

——妈的芳芳,别哪壶不开提哪壶,没有女朋友,已经郁闷而死了,你不要再捅上一蜂刺。

——同学,教你一招吧,哪怕你心里在骂SB,可你仍得来玫瑰,来抒情口语,来单膝下跪,这样,你就可以和所有SB来点儿为做爱痴狂了。

——像GSH一样真实和有道理。我一直就想这么干的。学艺不精呐!

——慢慢来吧。GSH?

——跟你学的。狗屎!

——真是FP!

——FP?

——放屁。

——下午过来喝咖啡?我请。

——要不现在到我家。我已到过你家,现在该你了。

——丈夫不在?

——银杏小区F座1209。

好像什么针对年轻白领的小户型社区吧,广告铺天盖地,俊男美女、成功人世、欧洲品味、钢琴、英语、香奈尔、富豪、劳力士、宝马3系,上海菜、星巴克、心黑手辣的医药代表、假烟制造者、国企高管的女秘、副市长的情妇、戴妃卑鄙的情人……反正所有的布尔乔亚浓痰和光鲜的面包里的霉毛,就构成了婊子养的广告诉求。真是宝贝!

那儿不远。我他妈穿上我自认为还过得去的牛仔裤、李宁运动鞋和圆领T恤,把梳子打湿,梳了一下头,人模狗样赴约去也!

你知道那儿会有些什么。罗马柱、喷水池、大屁股石头女人,以及1000个从外国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海龟人士。

芳芳住的房子是一室两厅一厨一卫,大约60个平米吧,是那种所谓的精装修,整个色调是淡黄色的,配上灰色的家具,简洁清爽。与我那山洞可谓天壤之别。

“有钱人啊!”我赞叹。

她穿着宽大的睡衣裤,说:“喝什么?”

“茶。”

“什么?”

“花茶。”

“那么崇拜英美,还以为要来点儿假模假式的英式下午茶呢。”

“嘿嘿,没有崇拜傻乎乎的红茶加奶啊。”

她拿玻璃杯给我泡了茶,搁在玻璃茶几上,一屁股坐在我身旁,说:“别拿看成功人士的余光刺我,租的。”

“别把我想得那么阴暗,什么时候妒忌过人家有钱人呐!咳,倒真有点儿妒忌呢!”

我摸出三五烟和打火机,看看芳芳,说:“可以抽烟吗?”

“呵,学会客气了?”

“不是。尊重一下这儿的小资情调吧。”

“抽烟还那么多废话,没看见烟缸在茶几底下吗?”

我抽烟,看着灰兰色的烟在她整洁明亮的空间里冉冉升起,扩散,逐渐消失,心中空虚得难受。就像血液被慢慢抽干,生命正在枯萎。真的,空虚是很奇怪的玩意儿奇#書*網收集整理,在我看来,它是无形但有实体的东西,就像他妈的疾病,来来去去,宛若鬼魅。如果有鬼魅的话。

芳芳在放CD,是贾斯汀的。

“干嘛不放什么痴狂呢?”我问。

“骗你的。我没有那CD,市面上很流行,听说男的被迷翻了一大堆呢。”

“哦,那么有趣?不过,其实迷翻男人很容易的。”

芳芳凑过来,挽起我的右胳膊,热切地说,“告诉我吧,如何才能迷住男人?”

“嘿,芳芳,”我哑然失笑,“你已经很迷人了,再进一步,可就成了古龙笔下的迷死人不赔命的肖咪咪了,那可是十大恶人之一啊。我想,虽然没有经验,但男人的本性嘛——一个女人只要不是差得影响市容,而她又特别放得开——就是说,见了男人就脱衣服,她不在屁股后吸引十万条男狗才怪。”

“呸!”她啐了一口,说,“那不成鸡了,要么就是花痴。”

“你问一个生手,本就是失误嘛。我看过一本书,一个花花公子总结过,男人喜欢荡妇,但永远不会与之生活。”

“是啊,好事儿让你们男人占完了。耍荡妇,娶淑女。”

“喂喂喂,”我掐灭烟头,说:“好像我是40岁日本男人那样的老色狼。我是吗?我不是吗?我他妈已经很久没近女色了。”

“是吗?”她甩下我的胳膊,说:“难道我是男色?”

我哈哈笑起来,右手挠着头。是啊,他妈老芳芳不是女色是什么!

芳芳倾身向前,脑袋一点一点的,似乎是在合着贾斯汀的拍子。她右手放在茶几上,食指和中指、无名指轻轻敲打,手指白皙而修长,仿佛阿拉伯马令人沉醉的踏步。我又开始想入非非,如果,被这只手抚摸的话,一定是十分舒服的事儿,就像乔伊斯抚摸语言一样舒服。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6)

“屋里还有两个人。”芳芳说。

我就像被电流打了一下,整个身子都蹦紧了。“什么?”

芳芳把手指放在嘴唇边“嘘”了一声,说:“我丈夫和梦露。”

我看了看关着的卧室的门,考虑着是不是该站起来夺门而逃。

“别紧张。”芳芳一边说,一边站起来,打开卧室的门。然后她出来,手里拿着两个芭比娃娃。

“这个是梦露,”她扬扬左手,又扬扬右手,“这是我丈夫,名字叫人猿泰山。”

我哭笑不得。梦露是个金发碧眼丰满身材的女生,而人猿泰山则是脸色黝黑西装革履的家伙。

“所以,”芳芳亲亲人猿泰山,“无论我做什么,我丈夫都不会有意见的。当然,包括小小的折磨了。是吗?”她一面问她的丈夫,一面提着他的脚,把他扔在了沙发上。

“我以为我算疯子了,”我说,“你他妈比我还疯100倍!”

“没觉得呢,”芳芳抱着梦露,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还是喜欢梦露,因为她可以同我交流。”

我不怀好意地问:“交流什么呢?”

“不要打听别人的隐私。”

“刚刚发动起来的肉体引挚已经熄灭,档位也在空档了。早晚被你吓成阳痿。”

“那看碟子,如何?”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她起身到她的碟柜那儿翻找,先问我看不看阿巴斯,但阿巴斯我基本看过了。况且,他不适合几个人同看,而要一个人看。随后,她又问我看不看斯科塞斯或库布里克。

“我看过斯科塞斯《愤怒的公牛》,”我说,“库布里克的风格,女生怕是不喜欢吧。”

“不,”她说,“我热爱库布里克,那就看《发条橙》。”

那是安东尼·伯吉斯的小说,但电影没看过。这部电影有着怪异的戏剧化的夸张的风格,充斥着暴力、色情和罪恶。人性就是这样的。我也会这样,如果可能的话。芳芳还要放库布里克的《大开眼界》,我叫她换一个人的。

“库布里克一天看一碟足够了,不然会搅得心神不宁。”

“哦,会这样?”芳芳笑着说,“好吧,看《亲密》,看肉欲放纵与情感的关系。看过吗?”

我摇摇头。

女主人公每周三到男主人公的公寓,脱了衣服就在地板上做爱,不说一句话。在疯狂的放纵之后,她穿上衣服,沉默而黯然地离去。后来,他不满足于这种肉欲了,他想知道她是谁,在干什么,她的生活和人生是怎样的……

看完后,我们都没有说话。

“怎么样?”芳芳问。

“人性太复杂,有点说不清楚,”我说,“肉体的亲密会在孤寂的人之间产生真正的爱。”

“如果是你,会这样吗?”

“我?不知道。嘿嘿,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呐。如果有女生每周光顾寒舍,我也会高兴的。不高兴才他妈怪!”

我拿起她的左手,把它握在双掌之中,就像裂开的果实抱拥着果核一样。她看着我,双眼如飞,没有拒绝。我低下头,亲吻她的手背,嗅到一股不可名状的芳香,几乎一瞬间,我就像被麻醉药麻醉了一样,进入到非理性状态。是的,他妈的除了听任肉体的引擎又开始突突作响,你还能干什么。

我不知道我们是如何挪到她的床上的。我只记得(刺激的场景不太容易忘记)我们都赤裸着身体,紧紧抱在一起,仿佛不把对方拉进自己的身体不甘心。

性是很奇妙的东西,既是物质的、肉体的,又是梦幻的、虚无缥渺的;它既快乐又伤感,既温柔又粗暴,仿佛一个百变精灵。就像我们的肉体在狂欢后刺目地裸露在白天的亮光中,羞怯、局促,有一点儿丑陋、有一点儿恬不知耻。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1)

梅子没吃早饭就匆忙打的去了机场,我感到很饿,就到三楼的凯拉斯餐厅去吃饭。已是10点过,早饭和午饭就算一起吃了。服务员说餐厅的大厨只认英文菜单,只好依样画葫芦地写上煎荷包蛋、土豆煎饼和酥油茶(都是便宜货)。餐厅是藏式装饰……雕梁画栋,但桌椅是西式的,软靠背椅,条形方桌,桌上铺着灰黄底黑条纹的桌布。有一些老外在吃饭,低声交谈或翻看厚厚的指南类书籍。

不一会儿,我的食物来了,拿起刀叉笨拙地吃起来,左手持刀,右手耍叉,不知是否合符时尚类杂志推介的标准。嘿嘿,管他妈的,又不是屎霸,假模假式那套就免了吧。土豆煎饼不错,很本味,但味儿太淡,撒了一些盐和胡椒面儿。一面吃,一面想梅子的裸体,肉乎乎地动人。现在,性仿佛是一种耐用的消费品,在一个消费至上的时代,闲置意味着浪费,意味着对经济规律的漠视。从某个角度想,性不就是煎了一面的嫩鸡蛋和热烫可口的酥油茶吗?于是吃得更带了劲儿。但想到了她的哭泣,是后悔还是无可奈何?不清楚她的情况,是肉体牵引思想,还是思想牵引肉体。想想自己,也浑浑噩噩地活着,像阿波利奈的那首什么A是红色,B是紫色的那首诗。

吃完饭去房间背上包,慢慢踱出了八郎学。上来两天,发现拉萨其实不大,非常适合步行。从八郎学门口往西看,北京路的尽头,布达拉宫巍然矗立,令人神往,决定先去布宫。阳光灿烂,天空有不多的几片白云,沿着北京路走,感觉很舒服,心情也像天空一样明净开朗。拉萨这地方,还是一个人溜达最好,完全是体验型的,不好与别人分享。前两天屁股后跟着个梅子,虽然少了孤寂,却也影响了阅读两大寺的更深的部分。路过木如寺,沉静而破旧,却仍然不失庄严。它现在是印经院。车辆行人有些多,但并不觉得拥挤,两旁的餐吧不少,都是为背包客准备的那种。几乎所有知名的背包客旅馆都在路的两边,什么吉日旅店、亚宾馆等等。据说亚也不错,但我没有搬出八郎学的意思。过了邮局,就到了布达拉宫广场,去正对广场的门那儿一问,是出口,入口在山脚下的西侧。走过去,门前是一溜转经筒,买了门票,便沿着一条山路往上爬。

路有些陡,大约30度的坡吧,如果在内地,跑几个来回不在话下,可毕竟是海拔3700米,走得急点儿,倒真有些喘不过气来。倚在矮墙上休息,放眼俯瞰拉萨北城。在北山坡上,就是色拉寺,下面那片林子,就是青年林卡。

“喂,今天是一个人?”

我一回头,是那个面目似乎多变的少年或青年,脸黑黑的,牙齿白白的,对着我笑,穿了一身僧袍。

“你怎么干什么都神不知鬼不觉的?”我说。

“哪里,你太专注了,看了好一会儿,看什么呢?”

“起初走急了,气喘,休息一下。拉萨比我想的更接近一个都市了。”

“错。不是更接近,拉萨已经是个都市了,与别的都市不同的是它还保留了它的气质。但愿这气质不会消失吧。”

气质。我想他说得不错,是气质。一种凝结在阳光中的冰晶的气质,一种滚动于黑夜的灰白色巨石的虔诚的气质。你甚至可以直观地认为大昭寺顶铜法轮上的一抹金光和刚性之风吹来的阵阵酥油的香味就是拉萨的气质。我转过头来,看着他。他在热烈的阳光下,显得有些不真实,边缘是模糊的,就像蜡像正在被烤化一样。与之相反的是,他真实得无以复加,不可能出乎幻觉。他的左眼上的一块1平方厘米发灰的伤疤,嘴角干燥起皱的几道裂口,门牙上一小块掉了釉质的缺角,以及他呼出来的一股微微的酥油菜和糌粑的气息,都那么深刻地昭示着他的实体。就像一枚大号铁钉打入手掌那样的实体。但我不知道他是谁,是不是喇嘛。我想问,似乎又不太好。

“你今天遇见了我,算是遇见了一位不错的向导。而且,不用花钱的。”他有些得意地说。

“先别忙着吹嘘吧。”我一面说,一面向上走去。

上去不远处,有一块灰色的竖立的石头,上面刻有联合国文化遗产的蓝色标志。从这儿仰望布宫,宛如仰望一座白雪皑皑的雪峰,几朵云彩慢慢地、几乎是从宫内的窗口里飘出,有难以企及的感觉。快接近布宫入口,有一个转角,我正往上走,他叫住了我。

“要小便吗?”他指指我旁边的一座建立在岩石上的房屋。

我估量了一下膀胱,没必要往外放,便摇摇头。

“你一定要解!”他说,“第一,上面没有厕所了;第二,这可能是世界上最高的厕所。你的小便要等你参观完布宫才会落地。”

“如此夸张!既然如此,我当然要去挤一下了。”

这是那种老式的吊式厕所,架空的木板上挖几个椭圆形的洞,废物就此排下。去近一看,吓了一跳……下面没有粪坑粪池之类(哪怕高一些),只有笔直的悬崖峭壁,深不可测,股股冷风从洞口吹出,蹲在上面解便,会吓得绝对便秘。我站在边缘,挤出一些尿,看不清它们是如何下坠,又坠入了何处。我没有心脏病和恐高症,但如此排泄,也真的够心惊胆颤的了。

见我抖抖嗦嗦出来,他问:“还行吧?”

“悬!”我说,“可是那些排泄物落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2)

他耸耸肩,说:“没人知道。”

当我从高原的阳光下走进第一个殿堂,走进深沉的阴暗中时,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个奇异的青年或少年陪伴,我一定会迷路的。

要叙述和描绘布达拉宫是一件吃力的事情。且不说我只去过一次,就是去过七次八次,也同样有失语症似的困惑。布宫宛如一个巨大的迷宫,你一进入,你就失去了方向感,你脑壳里那些所谓的知识的或常识的积淀也立即失去了意义。你一片空白。不过,它的的确确也是一个迷宫,实实在在的迷宫:一间连着一间的殿堂,一层重叠一层的房屋,石头叠着石头,巨木连着巨木;大堂中的无数的立柱,立柱上的回廊,回廊四周的密室,密室中的楼梯,穿插其中的幽暗而狭窄的甬道,甬道尽头的又一个大殿和甬道……回环往复,竟如无穷!它们包裹着我,旋转飞翔,让我头晕目眩。哦,这还只是一重迷宫呢,建筑的迷宫。有着八宝图像的重重门帘,门楣上的彩绘,暗淡的四壁上的壁画,勾金的流动的线条时而闪亮地跳动;千万幅巨大的唐卡轻轻拂动,金粉、红珊瑚、绿松石的释迦牟尼;红色的木柱、天蓝色的横梁……这是色彩的迷宫。太阳的黄金,月亮的白银,几十万颗海洋的珍珠,几十万颗大地的宝石……这是珍宝的迷宫。释迦牟尼像、弥勒佛像、观世音像、无量光佛像、无量寿佛像、六百阎罗王像、时轮神像、白度母像、绿度母像、宗喀巴像、莲花生像、松赞干布像、文成公主像、赤尊公主像、各世达赖喇嘛像……几十万个金、银、铜、玉、檀香木佛像,这是佛像的迷宫。五世达赖喇嘛灵塔、七世达赖喇嘛灵塔、八世达赖喇嘛灵塔、九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一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二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三世达赖喇嘛灵塔;这是灵塔的迷宫。卷帙浩繁的藏文丹珠尔经、甘珠尔经,我所不懂的藏文符号如银河之繁星飞泄闪亮,这是经文的迷宫。万盏酥油灯在暗屋中静静地燃烧,那火焰几乎是固体的,就像是烧成炽热的钢铁一样,这是灯与心灵的迷宫。就这样,一重又一重的迷宫从我感觉的每一个方面进入我的身体。从眼睛、从耳朵、从手指、从脚掌、从皮肤上的无数毛孔进入身体,在那空空的躯壳里吹过,风声和阳光下扬起一片尘土。我完全在我的空旷中找不到来路与归途。从来没有过的窃喜和荒芜。那些蹒跚的脚步蹭着青石块的凹痕,苍老的手一颗一颗数着佛珠,摇着转经筒,缺了牙而干瘪的嘴唇念诵的六字真言,温暖的声音如潮水冲洗着我的身体,在每一盏酥油灯里添加一小块酥油,在每一个佛像前放上一角钱,还有无穷的长头,手掌上的护垫和衣服把石头擦得黎明般光亮。在通往金顶的回廊,我被它的美丽震慑。兰色巨木构成的天花板,木柱和廊廓上繁复的绘画,红漆的大门和大门上的铜扣以及下垂的辫形的编织门垂,黑条黄底的窗帘,斜射的灿烂的阳光。我大概是呆立在那儿,像溶化了的一块软冰,直到少年推我一把。

金顶。在我看来,金顶积聚了几乎所有的太阳光之波与粒,它们堆在大大小小的7座鎏金屋顶和经幢、经幡上,然后又反射出来,形成了金光的波澜与风暴。我不由自主地跌坐在地上,听着金属响亮的语言,没有了时空的感觉。我看见金顶上的光芒与深湛的蓝天溶合在一起,飘移的云朵承受着来自太阳的光芒的照耀。如果你不注意,你不会看见云朵下缘的如金汁钩边的线条。哦,那是另一种闪电,另一种雷鸣。我闭上眼睛,感觉到我的温热的血在复杂的网络里流淌,并且,通过一处神密的出口,向身外流泻,速度有如瀑布,以至于在短短10秒钟内,我已失尽鲜血。我深深呼吸着,空空的血管里开始充溢着金光,沉重而饱满,仿佛另一种生命。我站起来,随少年走到金顶的前头。俯瞰,布宫广场和拉萨城区尽收眼底,就像在俯视地图和沙盘一样。远处,一条河流闪着光斑,像数学中无限延伸的线,替大地画上一笔。“那就是拉萨河!”少年说。

我们往下走,从红宫向白宫走。出了白宫门庭,就到了东庭院。这是一个白宫外的广场,面积大概有1500平米。到了这儿,布宫能参观的地方就算参观完了。我有些累,提议休息一下,便坐在了地上。嘴唇很干,从背包里拿出水壶,将水倒在杯盖中,喝了几大口,又倒了一些,递给少年。

“知道我们看过些什么吗?”他问。

我惘然地摇摇头。

“我们大概走了十七、八个殿堂吧。当然有些没有开放。比如红宫的十三世达赖喇嘛灵塔殿,白宫的东有寂圆满大殿。”

“对我来说,完全像神秘的迷宫,真是不可思议。”

“是啊,有时看你傻傻的发呆,还以为你得了高原痴呆症了。”

“是吗,”我点点头,“好像是有一点。有几秒钟,觉得身体都是空的。”

“是有什么感触吧?”

“感触?不太好表达,反正觉得自己的知识与经验无法应用了,有点儿没有了语言的状态。”

“是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了疑问吧。”

“生活方式?你小小少年懂什么生活方式。不过,老实说,我的生活一片混乱,既无内容,也无形式。哎,你说,我们为什么而生活?”

“喂,”他用手拍拍脑袋,“别说‘我们’,我可不愿在你的‘我们’里生活。”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3)

“那你为什么生活?”

“成为格西,画佛像。”

“哦,你是画唐卡的?”

他没有答腔,而是把脸朝上看,盯着红宫,嘴唇裂开,露出发亮的牙齿。过了一会儿,他才把黝黑的脸转过来,说:“不会有什么改变的。”

“什么什么?”

“我是说,你的生活不会因你的困惑或疑问而改变,你走回到街上,或过几天回到内地,该干嘛干嘛,不是吗?而且,人们都这么正常生活着。提那么多问题,我这个小小少年哪能知道,即使知道也说不出。”

“好像有些道理吧,”我说,“不过没道理我也没法子。对了,布宫到底有多大啊?房间有多少?”

“哦,刚才参观,我不一直都在说吗!”

“刚才有些神思恍惚,只知道你在嘟嘟囔囔,说的是什么,还真的不清楚。”

“好好好,服了你。布达拉宫占地总面积3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万平方米。有四大部分:红山之上的红宫、白宫,山后的龙王潭和山脚下的‘雪’。共有佛堂、经堂、灵塔殿、习经室1500多间。”

1500多间!怪不得有迷宫的感觉。我突然想,假使博尔赫斯还活着,而且眼睛也没有瞎,他看了布宫,会以怎样的方式来描绘呢?正在想,那少年站起来,倏然而去,招呼也不打,深红色的僧衣飘拂如鸟翅。我急忙喊他,说是要请他吃饭,他传来一声不必,就不见了踪影。

背包都知道,大昭寺转经赶早不赶晚。虽然一天到晚那儿都是人头攒动,但早上的转经却可以用恢宏和震撼来形容。我不是背包,我是看了一本拉萨的书以后知道的,我想,它之所以有道理就在于,哪个虔诚的人会窝在被子里睡懒觉呢。像我这种懒人太多了,这世界就会变得像养猪场了。为此,我起了一个大早(真不容易)。匆忙洗漱,喝了一点白开水,吃了几片饼干,背起包出发。

大约是六点钟吧,天色尚早,整个拉萨还未苏醒过来。大街空旷,空气清冽,向大昭寺走去,独自一人的感觉真好,像一块滚石。有点儿飘飘欲仙呢。不一会儿,就到了大昭寺广场。转经的人流像一道灰暗的河流围绕大昭寺,顺着八廓街,沿顺时针方向涌动。我立刻加入进去。

大地还没有出现白天那些喧哗,空间呈刚青色。我淹没在人潮中,如一滴水加入溪流。我的眼睛的全景是发灰的肩膀上的布幅,是脸庞黑色的剪影,是转经筒一圈又一圈地旋转,是尘土遮蔽的解放鞋、皮靴、皮鞋和旅游鞋,是衣服上金属镶嵌的宝石的叮当一亮,是暗红色的僧衣的动态的皱纹。转经筒转轴的吱吱声,千万张嘴里轻念的六字真言,衣服的窸窣声,脚底擦着青石的嚯嚯声,合为雄浑深厚的嗡嗡声。一开始,它钻入我的耳朵,再后来,它进入我的全身;15分钟后,它胀满我的身体,让我的身体发热;30分钟后,它充溢了街道、拉萨城;再后来,它的低沉的嗡嗡声到达了纳木措、念青唐古拉山脉、岗仁波齐、玛旁雍措、喜马拉雅山脉、羊卓雍措、贡嘎山、卡格博雪峰……我走着,既精神饱满又安然睡去,跟随着灰色衣服的飘拂,和青石上的脚印,嚯嚯嚯,像一个梦游者。

我的确是个梦游者。在凌晨,那单纯的灰黑色和单纯的嗡嗡声使其它的色彩和声音无法进入。在拉萨最为著名的、被无数脚板打磨过的转经道,那些荒芜混乱的思想被驱赶出了脑袋。单纯的梦游者。我看到的是时间凝固不变的流淌,和拉萨记忆中的最深的部分。我只知道走路,埋着头,走路。我看着前面的人的皮鞋踏下去,又提起来,右脚的鞋帮上磨得翻白;而另一双解放鞋在向后提的时候,把藏青色的裙摆拢在鞋跟上,鞋底已磨得光滑如镜;另一双,小小的灰色的胶鞋,脚步拖沓着,几乎是在小跑,才跟得上大人。我的肩膀碰着了右边披着红色僧衣的肩膀,我的脚尖擦在一只皮鞋的鞋底,而后面的一只脚踢在我的后跟上。我走着,逐渐明亮的人流开始有了自己面孔。但仍然是低沉的嗡嗡声和灰色的大军,宛如世界上所有巨大的灰石的力量在这儿滚动,那么质朴和粗砺,重得地壳都在颤抖。

转回大昭寺广场,天已亮,天空宛如水洗过一样明净。我坐下来,双手抱膝,看转经的人流继续涌动。我摸出烟,点上,吸了一大口,又把烟缓缓吹出。在大昭寺门口,已经有很多人开始磕长头。有的用了专用的垫子,铺在地上,膝盖跪下,再扑下上半身,双手伸直,趴在地上;有的没用垫子,而是手上戴了一个像木屐的护掌,膝盖上捆了皮毡,前身穿着羊皮,跪下、扑下上半身,手掌擦着青石板伸直。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磕头,心无旁婺,虔诚庄严。我看见一对夫妻,绕着八廓街磕长头,大概已磕了一圈了,继续按顺时针磕。那位母亲的腰上拴着一根绳子,另一端系在一个只有三、四岁的孩子的腰上,人流汹涌,怕磕长头时走丢失。孩子的脸蛋脏兮兮的,穿着不好说是什么的一堆灰色东西,他好奇地跟着他的爸爸妈妈,眼睛深黑,极为明亮澄澈。我目送他们过来,一步一个长头,目送他们消失,我鼻子有些发热。

有几个小乞丐过来要钱,一人两毛,裤兜里早准备好的。站起来,买了门票,进了大昭寺。大昭寺里有一条转经道,叫“囊廓”,是拉萨最有名最神秘的转经道,因为它距佛祖最近。这是一条回廊转经道,道很窄,人又多,所以转经速度很慢。回廊里光线黯淡,又没了街上的敞放,老惦记着它的重要性,搞得心里咚咚地直敲鼓。随着人流转完一圈,我排队进了大殿,看了文成公主从长安带来拉萨的释迦牟尼12岁等身镀金像。出了大殿,便在寺内瞎逛,充分享受无所事事的快乐境界。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4)

到了大昭寺金顶。远处是布达拉宫,下面是大昭寺广场。太阳正好,便放下背包,垫在头上,眯起眼睛晒太阳。谁知这一眯竟一觉睡去,醒来一看,已是十一点半。睡得很舒服。有衣领为证,由于是侧着脸的,所以衣领被憨口水打湿了,有憨口水,那证明这是香甜一觉。忽然想起皮包,忙摸了夹克衫的内袋,还在。大昭寺广场仍然是热门非凡,转经的、磕长头的,还有我这类无所事事的。在拉萨,无所事事很正常,不能归为游手好闲之徒。肚了饿了,出大昭寺转了一下,没发现什么好吃的东西,只好慢慢往布宫广场走,吃兰州拉面。

在八廓街上东逛逛,西玩玩。小店和摊铺上都是各种宗教用品、工艺品和小商品。什么唐卡、铜佛、转经筒、酥油灯、经文、念珠、卡垫、皮囊、马具、藏刀、藏帽、酥油、木碗、奶渣、风干肉等等,应有尽有。一家店老板(大概是个康巴人)向我使劲兜售绿松石和牛头,绿松石我不辨真伪,不敢买,牛头又太大,我不好拿,本来想买一把藏刀,但一想上不了飞机,只好作罢。结果,买了一顶黑色的藏帽,戴在头上,混进了大昭寺,上金顶晒太阳发呆去也。

金顶上人不多,有几个老外在法轮那儿照相。我坐下来,靠在背包上,斜躺着抽烟。下午的太阳懒洋洋洒在身上,穿透衣服,烘烤着我的臭皮囊,就像做红外理疗一样。妈的,这才是人过的日子。什么打卡机、报表、工资单、别墅、小汽车、成绩单、学生处、女朋友、毕业找工作……统统都是狗娘养的。当然,你也是狗娘养的,我也是狗娘养的。正想得乐呵呵,看见一背包过来,一屁股坐在离我3米远的地方,一付愁眉苦脸的样子。他从兜里掏出一盒烟,好像是万宝路吧,然后双手在衣裤里一阵摸索,最后对我说:“哥们,借个火。”

我拿出一次性打火机,扔过去,他接了点燃,又扔回来。懒得和他搭腔,各抽各烟,各晒屁股才好。

“一个人?”他开始搭话。

“是啊。”我说。

“我也是一个人。”

“背包?”

“算不上吧,”他眉头紧锁,“我女朋友是。”

“没同你一起来?”

“大概比我先上来三天。这不正找她呢。”

“她没带电话。”

“关机。”

关机?那他们有戏,这不明摆着。我把脸朝向天,让鼻孔被太阳挠挠,然后“哈嚏”,一个舒服的喷嚏。

“跟我一个朋友,”他沮丧地说,“一个真正的背包,一块儿跑上来的。”

“那上哪儿去找?没准儿,都到阿里或墨脱了。”

“是啊,没了方向,也不知往哪儿走,问了几个背包,都不知道。”

“那找个什么劲儿!”我不客气地说。

他使劲用食指掸烟灰,说:“是这个道理,可毕竟是三年的女朋友,郁闷啊。”

“如果都是你老婆了,再跟你朋友跑,那不是死得更难看。就冲这,也值得庆幸。”父辈们不是有所谓“反革命跳得越高,[奇qinkan.net书]丑恶面目暴露得越早”的宏论吗。

“老实说,我很喜欢她,不想放弃。”

“可是……”我本想说她都跟别人上床私奔了,还拿回来干嘛,又怕伤了他,把话给吞了回去。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在乎。”

“别那么认真嘛,”我最怕男女之间太认真,“那种关系,不是理论物理,太认真是没用的。”

“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想玩儿,就玩几天,不想玩儿,买张机票回去。如果有现成的女人,就拣来玩,没有,去逛窑子,连逛三天,什么脾气也没了。”我给他出个馊主意。

他嘿嘿一笑,说:“哥们儿,你还真能出主意。”

“那怎么办?”我摸出烟,扔给他一支,自己点燃后把火机又扔给他。“寻死觅活耍赖皮,没用。要有贾格尔所唱的在我的拇指下的脾气,女人就服这包药。”其实,鬼才知道女人服他妈哪包药,反正胡说八道不交税。

“有道理。问题是现在我连试验的机会也没了。”

这人真是不可救药!我就不信他的女朋友是狂喷鼻血级的,有什么放不下。即便是狂喷级,别人不要你,你能有什么着。我还想和,比如布兰妮,试验一下呢,能吗?

见我不搭腔,他站起来,背上包,说:“住什么地方?”

“八朗学。”

“我住亚。”

我点点头。

“哦,”他像想起了什么,“有一个小酒吧,我很熟,很不错,女主人也长得漂亮。晚上我来叫你,一起干一杯?”

一听到漂亮女主人,我忙不迭点头,吞口水时差点儿没给呛着。我一面看他慢慢走远,一面想,其实,漂亮女主人这类好事情,轮不到我。第一,我不是“优秀”的人;第二,大家都要争的东西,我又何必凑热闹。之所以吞口水,是睾丸素的自作主张而已。

我把烟屁股掐灭,突然想起我的打火机一定在那人的裤兜里了。我这才叫郁闷啊。

大概晚上八点半吧,我摇摇晃晃回到八朗学,左边一个家伙,背着一个包,正凑在墙上看BBS。我定睛一看,是那个女朋友跟别人跑了的小子,心中一乐,拍他的肩膀。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5)

“嗨,是你!”他说,“我等了半天了。又不知道姓名,又没有电话,正想在BBS上贴一张呢。”

“你也没问啊,”我说,“还在想你独自一人去了什么漂亮女主人那儿了。”

“我哪有心思。”他拉着我往外走。

彼此通报了姓名,他叫鱼。其实我已经很疲乏了,不想动,只想回房间挺尸。什么有特色的小酒吧,什么风骚母老板,我都他妈没兴趣。但是别人从亚那儿过来,等了半天,能不去吗?快到八廓街时,我们穿过了一条巷子,左拐右拐,在一处很美丽的白藏房的边上,有一栋小小的二层楼房,外墙仿藏式漆成了白色,几个小窗漆成了黑色,门口挂着藏式门帘。店招在门当头,用一块原色木板写了两个字“雪酷”。里面不大,有90个平米吧,正对门是吧台,以藏式花纹漆成,天花板是四个由八宝图构成的布幅,墙上贴满了喜马拉雅山的图片,有八张桌子,木本色的方桌,蒙着牛皮的靠椅。鱼告诉我吧台后面还有一间厨房。有两桌老外和一桌内地客人。音响里放的是我不熟悉的歌曲——不过听得出来是南亚次大陆的,至于是印度的还是尼泊尔的,无从知晓。你猜对了,我一进去,就在搜索女老板,但吧台那位戴着毡帽,穿着迷彩服的小伙子显然不是。当然不是。鱼同他打招呼,我们便坐到靠窗的那儿。桌上有酒单和菜谱,还有一盒分成几格的调味品,是拉萨流行的餐吧形式。老实说,酒饭都不贵,小百威10元一瓶。我不太想喝酒,就要了一小壶酥油茶,而鱼要借酒浇愁,点了一瓶长城干红。

酥油茶有些温,我不满意,叫迷彩服端去重新热了。喝着烫嘴的酥油茶,点上一只烟,又有点觉得是神仙过的日子了。但对面那个鱼苦哈哈灌着红酒,把我拉回到俗不可耐的男女生活。

“女朋友特别漂亮?”我问。

“不算,”他的舌尖舔着唇边外挂的红酒,“但是很会耍娇,女人味重。”

女人味儿?这我有点搞不懂,按鱼的说法,似乎传说中的九尾狐狸精就是女人味很重的一类吧。

吧台旁的门帘被掀开,一个年轻姑娘托着托盘把比萨(大概)送到一桌外国人那儿;接着,一个丰满的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女人又托着一盘难以名状之物,放在另一桌外国人的桌子上,还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语言,与几个老外咕噜一番。她在折身返回厨房时,给鱼打了个招呼,当然,顺便瞟了我一眼。需要补充的是,不是用余光,而是正面碰撞。不用说,所谓的年轻漂亮的女主人就是她了。但我更年轻却是不争的事实(好了不起的优势)。

“女老板,”鱼说,“资格背包,和我女朋友很熟。叫草。”

“资格背包?”我问,“什么意思。”

“有近10年的背包经历,你能想得到的地方,她都去过。前年与丈夫离婚,来拉萨开的酒吧。”

“看来,除非是更大的背包,否则驾驭不了背包。”

鱼苦笑,说:“是啊,现成的例子啊。”

另一桌客人的声音有些大,他们在喝酒,有啤酒也有红酒。但他们的装束很奇怪,西装革履。在拉萨,这种装饰好像只能说明:第一,他们是内地革干,来此公干;第二,他们是生意人,穿工作服穿成了习惯。反正不像是旅游观光的。几个杂种有点儿喝多了的样子,嚷着还要酒。草出来,从吧台的酒柜里给他们拿了一瓶红酒。几个醉鬼馋馋的盯着草的胸脯和屁股,一个没喝酒的色鬼也这么干。那就是我。

实事求是的说,草的胸部和臀部很诱人,曲线毕露,形状很好,有着秋天的成熟的果实的芳香(虽然没闻到)。这是不是所谓的少妇令人心动的100个必杀绝招之一呢。她过来了,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