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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老穆茶棚》》 · 说谎的老穆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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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茶棚》:另一种味道的鬼故事

作者:说谎的老穆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有言在先:

八个月前,我还从来不看鬼故事;半年前,我还从来没意识到自己会去写鬼故事;现在,我居然会放弃之前和朋友策划了很久的一个历史题材的小说而正儿八经的开始在鬼话挖坑讲鬼故事——生活真的很奇妙。

蹲在鬼话和其他论坛看过不少鬼故事,也买过热销的鬼故事。于是有了邯郸学步比葫芦画瓢的想法,但是写来写去,朋友看完的反映基本是:没看出啥恐怖的地方。于是我不得不正视自己的恐怖智商了,同样的元素,同样的原料,比如纸人,比如白蜡烛,比如阴森森的老宅,比如披头散发穿着麻布衣服的女人,所有这些,在别人笔下组合起来能让人心跳一百八,但在我笔下组合起来就是……至少能让人维持正常心跳。当然,那帮嘴巴不饶人的家伙也承认,看到鬼故事时候总是会克制不住地想起我阴损的毒舌派嘴脸,于是更加感觉不出恐怖——为自己的RP鸡冻的流个泪先。

言归正传,当我意识到自己无法驾驭传统风格的鬼故事,无法渲染恐怖气氛,更无法让人勾起人的好奇心和恐惧感的时候,我决定尝试一些其他的办法,剑走偏锋,也许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起码不会比我逼着自己硬着头皮去吓人的更糟糕。于是有了这个《老穆茶棚》系列。之所以叫“老穆茶棚”,是想取“聊斋”的意思(玷污了一部名著,先自己BS自己一下)。所谓高手在民间,很多时候,职业码字员坐在家里天马行空,不如走出家门和左邻右舍唠唠磕更能得到灵感。所以这半年里,我走了一些地方,认识了一些人,听说了一些事,于是就想把他们和它们写出来,因为是剑走偏锋,所以可能会有人喜欢,也会有人很不喜欢。不管喜欢与否,希望您走过路过,有什么话想说的,不管好话坏话骂街的话,都大大方方地倒出来。老穆不是第一天走江湖的人,如果有人因为喜欢而赞美,那么值得高兴,因为自己被人喜欢着;如果因为有人因不喜欢而批评,那么更值得高兴,因为我会因批评而进步;如果有人因为讨厌而掀桌开骂,那么同样值得高兴,因为讨厌自己的人也对自己的东西有想法。总之,不管怎样,老穆茶棚里的鬼话十日谈,都希望能给每一个茶棚过客带来些不一样的感受,带走些东西,也留下些东西,老穆的茶棚也就盈亏持平没有赤字了 >_<

自己的初步构思是鬼话十日谈,也就是希望能写十个鬼故事。目前看来应该都是中篇,当然,朋友看过摘要,认为其实任何一个独立出来,都能做成长篇。但是恕我是个耐心奇差的人,也是个很懒的人,更是个乱七八糟杂事很多的人,何况我喜欢白描,喜欢平平淡淡讲故事的语调,很多东西,没必要讲的太清楚,从人物的祖宗八代来龙去脉开始说起,把握不好会很罗嗦,于是干脆全缩水成中篇。很多地方留个空白,也就是留个念想,反而能让喜欢故事的人有更多回味的余地,你说呢?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正式上茶开始摆龙门阵。还是那句话,老穆茶楼里的鬼故事,不期望能让你吓得流汗,但希望能触及你心里柔软的那么一小块,让你有流泪的感觉。

老穆茶棚

我姓穆,女,年龄不便透露,属于轻熟女一枚。半年前从一个喧嚣的城市搬到目前居住的这个南方小城,现在的职业是替舅舅一家经营一间很小的茶棚。舅舅和舅妈去外地做生意了,家里只有表姐边工作边看家,我陪着她。当然,经营茶棚不是我的正式职业,事实上,我的正式职业是个——写不出东西来的“坐家”。前几年我还年轻,那时候思维敏捷,成天有使不完的劲儿和取之不竭的灵感,但是半年前,我陷入了一个很多人都会遭遇的怪圈,写来写去,总觉得是在重复自己以前的东西,很烦很无聊。并且长期伏案的结果是视力和颈椎的情况都不那么乐观了,还时不时闹个失眠啥的,那天翻出所有存折算了算,暂时饿不死,所以把房子办了托管,然后应舅舅一家的邀请来了这个南方小城,用舅妈的话说,身体是第一位的,凡事不能勉强,与其生生地被自己憋死,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

舅舅家在一个不大的小镇上,地方很清静,舅舅家的茶棚是家里后院辟出来朝北街开的一个露天的摊子,也就是方便镇上左邻右舍的行来送往茶余饭后过来摆龙门阵打发时间的地方,谁指望它挣钱呢,混个好人缘罢了。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烧水煮茶,白天坐在茶楼里陪着那些打发时间的茶客天南海北的闲扯。晚上就翻翻书上上网,和表姐挤在一个被窝里讲讲奇闻异事啥的。有一天,表姐突然问我:你既然看了那么多别人的奇闻异事,为啥不自己写点儿奇闻异事呢?你不作家吗?我白了她一眼,悻悻地说:我要能写出来我还至于躲到这儿来装熊爬窝么?然后用一种很忧郁的语气给表姐讲了我早年的辉煌和这几年灵感的泉眼枯竭的经历。表姐乐了,用胳膊肘捅捅我:够傻的啊你,枉你读了这么写书写过这么些字儿。想想人家写《聊斋》的那老爷子,写不出东西来了,人家就在大树底下铺张破席,上面放一锅绿豆汤,路过的人又渴又累,想喝点绿豆汤,人家告诉你,喝可以,不能白喝,我不要钱,你一边喝,一边得给我讲一故事,讲完了,想喝多少有多少——一部流芳百世的名著就这样在一碗碗绿豆汤里诞生了。人家绿豆汤能换故事,你就不能用茶汤换啊?反正咱这茶棚开着玩儿的,人家白喝两杯茶白嗑两碟瓜子花生咱又不会赔本。听完表姐的话,我差点笑岔气,不过笑完以后,觉得还真有些道理。白天在茶棚里听镇上的人扯的那些事儿,有些还真的挺有趣儿的。整理出来,还真是不错的素材。我拍了拍表姐,决定从第二天就开始这个计划。

当然了,不可能挂牌说征故事白喝茶,这人的阅历和口才是良莠不齐的,讲个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之类的故事换茶喝,钱是小case,关键浪费时间浪费表情。我的办法是每天临打烊的时候拽住几个自己平日里感觉有些见识的茶客,留下来,钻到茶棚正厅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里,摆上一壶好茶,几碟小菜和干果,边吃边摆龙门阵。一般没外人,除了我和讲故事的人以外,表姐也自愿加入进来,表姐是艺校的老师,这段时间也是她工作的淡季,自然乐得跟我们一起打发时间。不过表姐的口味蛮特别——她喜欢听鬼故事,所以总缠着人家给讲鬼故事。

鬼故事我记得还是大学时候听过,看过书也听过半夜的广播,那时候只记得一个怕了,以至于后来的很长时间鬼故事对于我一直只是个刺激肾上腺素分泌的玩意儿。当我和表姐支着这个茶棚听着左邻右舍甚至南来北往的路人讲了半年多鬼故事以后,我却不再这么想了。很多故事,并不吓人,但会让人胸口发凉,眼圈发烫,心里好像堵了一团棉花一样噎的很难受,噎的上气不接下气之余还不忘感叹一句——果然是高手在民间啊。噎久了,自然想往外倒,于是有了这个叫《老穆茶棚》的故事集,整个故事是由各个不同时期和不同人物的中篇组成的,而这些中篇之间,可能有些故事又会有内在的联系,有些故事甚至和我在镇上这半年来的经历联系在了一起,有些故事让我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仍然会觉得敲击键盘的手指有些微微发凉……总之,一言难尽,耐心听我细细道来吧。

第一谈 女吊

这个故事是镇上一位退休的中学老师文老师讲给我听的,他是个约摸六十开外的瘦高老头儿,人平时很开朗,爱聊天吹牛,镇上的人都叫他文爷。因为有文化,他见过的事儿多,讲起来也格外的活色生香引人入胜,平时也和我最有共同语言,所以第一天,我和表姐就拽住了文爷。

文爷听明白了我们的要求,呵呵一乐,问道:“文爷这肚子里故事倒是不少,你们想听什么样儿的?”

“随便,只要讲得好听。”我托着腮帮子傻呵呵地笑着。

文爷瞟了瞟桌子上放着一张很老的戏碟——《梁祝》。文爷眯起眼,呷了口茶,指了指那张越剧碟问道:“你们爱听这口儿?”

“我爸妈留下的,收拾东西给翻出来了。”表姐回答道。

文爷放下茶杯,不紧不慢地开始摆起来:“这越剧啊,最早叫绍兴戏。最开始唱绍兴戏的都是男人,后来慢慢演变到今天,反而成了女子的专长了。今天,我就给你们讲个关于绍兴戏的故事吧——”

绍兴戏脱胎于浙江嵊县一带的“落地唱书”,清光绪年间开始演变为在农村草台演出的戏曲形式,曾称小歌班、的笃班、绍兴文戏等。艺人初始基本上是半农半艺的男性农民,故称男班。到了后来,女戏子登台了,便男唱男,女唱女,各司其职,绍兴戏也越唱越大了。绍兴戏里有很出名的一出戏,叫做——“跳吊”,现在已经失传了。这出“跳吊”的戏文,讲的是杨氏女子做童养媳遭虐至死,恰逢一名阳间的女子要自杀,女吊万分欣喜的要去“讨替代”,不想半路却杀出个男吊要与她争这具肉身。然后,两人争执一番,哭诉一番,厮打一番,最后杀出个怜香惜玉的灵官,赶走了恃强凌弱的男吊,为弱似蒲柳的女吊撑了个后台,鬼界的人,也讲求个异性相吸——故事平淡无奇,离奇的是那“跳吊”的唱法。这不,在浙江绍南的乌桐镇上,就来了这么个会唱“跳吊”的绍兴戏戏班子。

乌桐镇最有钱的人家姓吴,这个唱“跳吊”的戏班子正是吴家从县上请来的。吴家的男主人只有四十开外,是十几年前才搬来乌桐镇的。来的时候带来了一双小儿女,但却没有妻室,听说是生下女儿之后不久就病死了。吴老爷是个厚道人,但也是个能干人。落户乌桐镇之后,十几年的经营,到了现在,全镇的米铺都只姓“吴”这一个姓了。兵荒马乱的年月,坐拥全城的米铺,也就等于坐拥了全城的经济命脉。但吴老爷不像那些奸商,而是乐善好施,因此在乌桐镇,甚至全乡的口碑都很好。吴老爷的一双儿女也争气,吴家少爷在南京念大学,吴家小姐也是省城的女子中学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除了吴老爷一直没有再娶妻室以外,这个家真的算是和美的让人艳羡了。只是,家大业大,顺水顺风的吴老爷、吴半城,为何一直不肯续娶呢?

对了,忘记说了,这个吴老爷,左手大拇指上常年带着一枚黄铜指套。乌桐镇的人私下里都传说,这个吴老爷左手没有大拇指,好像是年轻时跑江湖做生意,被仇家剁去了的,是真是假,没有人知道。

再说回“跳吊”这出戏吧,严格说来,这出戏唱念算是文戏的词,做打却应该归属于武戏,不为别的,只因为这出戏唱起来,实在是需要很深的功力,也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功力深当然好理解,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唱戏的人,但凡想成个角儿,都是这样磨出来的。但这冒风险,又是怎么回事儿呢?因为唱这出“跳吊”,有可能——唱出人命。

“跳吊”之前,要先来一出“起殇”。“起殇”是要等到黄昏时分的,搭起戏台,务必待太阳落尽,方可开场。开场是一声无比凄厉的唢呐声,一声长啸过后,便是鬼王出场了,鬼王照例是青面獠牙的模样,手执钢叉,然后再上来十几个满面油彩的鬼卒,跟着吱呀乱喊一通,鬼王鬼卒们凶神恶煞的走个场子,走完鬼王再将钢叉狠狠一掷,死死钉在台板上,是为镇魂。到了这儿,“起殇”就算是正式结束了。这个时候,“跳吊”才会正式出场。跳吊是很需要点功夫的,先出来亮相的是男吊,台上搭起七张八仙桌,层层垒上去,最高处悬着一条白布,男吊要先层层翻上八仙桌,翻到最顶端,将身子穿过悬着的白布环,然后反复钻来钻去,钻一回挂一回,好似蜘蛛结网一般——唱戏的人,玩的就是这点身段和手足功夫。现在的人杂技看多了,不觉得有什么了不得的,可是在过去,看跳吊,可是很隆重的一件大事。男吊一出,现场便鸦雀无声。太入戏当然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因为跳吊是一出忌讳颇多的戏。看跳吊,千万不能说诸如“顶上有人”,或者叽叽喳喳的讨论什么“我看见男吊了,侬有无看见”之类的话,因为据说,那男吊悬梁的白布环,很容易招惹上吊死鬼的亡魂。若是真的语出不慎招来了鬼魂,那半空中悬着的戏子男吊,恐怕就真的要变成货真价实的“男吊”了。

当然,这只是传说,谁也没有亲眼见过。但是传说之所以成为传说,自然有它的道理和出处。人对鬼,总是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能不惹还是尽量不惹的好。因此人们看跳吊的时候,都会很自觉的闭嘴不说话,只瞪着眼看那八仙桌顶上面色铁青的男吊费力的钻来挂去的,心下还盘算着不能招惹吊死鬼不能招惹吊死鬼,一边还得提防着会不会从那悬着的白布里看到啥不干净的东西,一场跳吊看下来,看戏的人比唱戏的人还累。

“咿呀——”表姐捂着耳朵嚷嚷起来,“这么诡异的戏,为啥还有人想要去看,不用吊死鬼出来,人吓人也吓死了。”果然是个眼大肚子小的,我在心里暗笑着号称爱听鬼故事的表姐。

文爷拈起一粒瓜子仁儿填到嘴里,含糊地说道:“这不是和你们爱听鬼故事的道理一样么。再说回咱们的故事——吴老爷每年都会请戏班子来唱戏,而且都是在每年的阴历四月初七。据说那天,是他亡妻的生日。”

“难怪要先行‘起殇’礼呢。”表姐点头道。

“嗯,‘起殇’行完,就意味着那些孤魂野鬼正式开始和鬼王鬼卒们一起看戏了。”文爷抽了口烟,“不过,这吴老爷并不知道戏班子要唱这出‘跳吊’……”

文爷又把话题转回到吴家请来的这个戏班子上,且说戏班子提前一天来了乌桐镇,吴府家大业大,在后堂专门有下人住的地方,于是给戏班子辟了几间空屋子出来。戏班班主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姓谢。这男人长得很怪,面色黑红,左脸颊上还有几道很清晰的刀疤,有一道尤其长,几乎越过了鼻梁,弄的五官都有点模糊了。不过怪的不是这一点,而是这个男人虽然面黑外加刀疤脸,却不让人感觉凶相,相反,真是盯着看,还有那么几分清秀。当然,他的眼神很凶,是那种阴而冷的凶,所以没几个人敢盯着他看。戏班子里的人和他讲话,也都是低眉顺眼的,也许正是这样,他才能在戏班子里压得住阵脚吧。

当日谢班主带着戏班子进了吴府,和吴老爷两下一照面,吴老爷竟然不自觉的愣了一下神。当然,吴老爷是见过世面的人,自然不会怵这么个戏子。两相客套了一下,便把谢班主和戏班子请进了后堂。吴府管家叫吴祥,吴祥陪着戏班子进了后堂,看着他们将行头一趟趟搬进搬出的,吴祥突然有种莫名的感觉,整个戏班子的人都显得有点怪异,但又说不上来是哪儿怪。吴祥心里暗暗的怪自己多想,为了打发冷清,他开口和谢班主搭讪道:“不知道明天贵班要唱那几折戏?”

“哦,《白蛇传》、《梁山伯》,”谢班主答道,吴祥客套的点点头,平淡无奇的几折戏,随便哪个戏班子都是这么几出,不过谢班主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把吴四惊得一跳——“贵宅的风水——是不是不太好啊?”

吴祥一惊:“你……什么意思?”

谢班主叹口气,问道:“你家太太过世应该有——十六年了吧?”

“你……你怎么知道?”吴祥惊讶的合不拢嘴,“你认识我家老爷和太太?”

谢班主摇头笑笑:“当然不认识,我们是外乡人。只是——我会看风水。二八一十六年,可是个坎儿,这个坎儿上容易招惹上脏东西,如果不压一压,怕是要给吴府招灾啊。”谢班主话里有话。

“什么意思?”吴祥还是不明白,但他本能的感到这个谢班主绝非一般人。只是,他身上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势,让吴祥也不敢贸然问的太多。

谢班主还是一副不怒自威的样子,很平静地说道:“最近,府里是不是出了不少事?比如,吴家的米铺遭了盗,或者——吴家小姐突然生病之类的?”

吴祥完全愣了,只知道木然的点着头——因为谢班主说的都是实话。

谢班主微微一笑,凑近吴祥,有意压低声音说:“是不是米铺的米——都变成了血色?”

吴祥腿一软,差点坐在地上,他颤抖着问:“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谢班主摇摇头:“别怕,我说了,你们这宅子里有不干净的东西。不干净的东西作祟,无非就是这么几招——遇物化血,遇人招疾。”

“那……那怎么办?”吴祥愣了半天,挤出这么一句话。

谢班主呵呵一笑,拍拍吴祥的肩膀:“别这样,我说了,我懂点异术,这事本来与我无关,但是我进了乌桐镇,就觉得顶上有股血晕,越到吴府越近,源头便在吴府。这等事,在我眼前出现了,我就不能不管。知道我们谢家班的拿手好戏是什么吗——‘跳吊’。”

“这和唱‘跳吊’有什么关系?”吴祥不明白。

“你们外行人看热闹,只知道跳吊容易招鬼。我们内行人知道门道的,都明白,‘跳吊’的确是招鬼,但招的不是外鬼,而是内鬼——也就是说,能把自家宅子里不干净的东西引出来。”谢班主解释道,“尤其是——你们府上惹上的鬼,本来就是吊死鬼。”

“吊死鬼?”吴祥觉得自己的上下牙齿有种打架的感觉,他看了看谢班主,却又不敢多问,想了半天,憋出一句话,“那引出来之后呢?”

“引出来之后就好办了啊!公鸡血,老醋,糯米,姜黄水,随便哪样,淋而杀之。”谢班主抖抖衣襟,不以为然地说道。他轻描淡写的语气让吴祥陡生一股敬佩感和信任感,或者说……是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谢班主抬头看看吴祥,补充道,“依我看,府里的鬼魅,可能就在离你们老爷不远的地方。所以,唱‘跳吊’之前,千万不能让你们老爷知道。鬼魅就在他附近,鬼魅若是感知到了,那唱上多少天也引不出来了。”

吴祥赶忙讨好的笑着点头,随声应和着:“没错,没错。现在的戏班子拿得起这出戏的可不多了,谢家班果然是家业不凡啊。”吴祥长这么大,‘跳吊’这出戏只听人说过,却从未亲眼见过,这次倒正好饱饱眼福。

“不过,这跳吊唱起来,是有讲究的。”谢班主说,“至于什么讲究,您不是行内人,恕我不方便透露。但是,明日搭台唱戏之前,还请不要将这出戏声张开去。”

“什么?”吴祥一怔,“也行,戏本子上不写明白就是。老爷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以后,应该也不会怪罪下来。”吴祥想了想,咽了口唾沫,又问道:“可是……我们家老爷,不会有事吧?”

谢班主哈哈大笑,拍了拍吴祥的肩膀:“只要他不是鬼,当然就不会有事。”

当天,戏班子和吴府老少都早早地睡下了。吴祥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谢班主的几句话总在他耳边不停地回放。这个刀疤脸的男人——到底什么来路呢?突然,吴祥听到门外传来一阵低低的呜咽声,像是个女人在哭,仔细听又不像,而像是什么人在呢喃低语。吴祥反正是睡意全消,索性支起耳朵想听个究竟,却听到低低的呜咽声里又夹杂了轻轻的,却很有节奏的脚步声,而且,越来越近。

吴祥猛的坐起来,披衣起身,趴到窗前,今晚的月亮很不错,虽然只是半圆,但是很亮。如银的月光洒下来,在吴府的大院里投下一片大大的亮光——但是那里却是一片空地,什么也没有。吴祥有点泄气地转过身,想想又有点不甘心,于是回身打开门,走出屋子,四下张望,突然,他看见一个红衣红裤的年轻女子,披头散发的一步步慢慢向吴祥的方向挪过来。之所以说是“挪”而不是走,是因为那个女子根本就不像是在走路,不是一步步的,而是一截一截的飘过来。吴祥觉得自己的腿有些不听使唤了。想跑,但却一步也挪不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女子朝他一步步逼近,就在这时,背后一双手重重地拍了他一下,吴祥猛的跪在地上。

“吴管家,你怎么了?”拍他的人是谢班主,吴祥看到谢班主的脸,顿时有种见到救星的感觉,他一只手抓住谢班主的手,另一只手抖抖地指向正在一步步向他走来的红衣女子,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谢班主抬头一看,乐了:“这是我们戏班里的小红姑娘,唱青衣的。你怕成这样干什么?”

“小红?”吴祥揉揉眼睛,没错,还真是小红。白天来的时候,全戏班就数她看上去最水灵,而且安安静静的,谢班主说一句,她就点点头,乖顺的很,怎么晚上看起来这么吓人。

谢班主仿佛看出吴祥的心思,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小红是我们戏班子里的台柱子,明天的‘跳吊’里面,女吊就是她来唱。这孩子从小唱戏,唱的有些戏痴了。尤其是‘跳吊’,很要身段和功夫,她刚才想必是一个人走台去了。”说完,谢班主朝小红拍拍手,小红果然抬起头,看到谢班主,她笑了笑,好像又变回了白天那个乖巧温顺的女孩。谢班主指指小红的脚对吴祥说:“喏,她走路可是有声音的。”

没错,刚才吴祥听到的脚步声,正是小红踩出来的。吴祥松了口气,忍不住又盯着小红那双柔软小巧的脚多看了两眼,说真的,那双脚很美,就是脚上的红色绣花鞋有些扎眼。

吴祥正盯着小红出神呢,谢班主又拍了拍吴祥,说道:“回去吧,早点歇着。明儿您是大管家,有得忙的。”

吴祥点点头,起身回房了。走到门口,他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看见谢班主牵着小红的手,小红像个木偶娃娃一样跟着谢班主一言不发的走着。突然,她似乎是感觉到吴祥在看她一样猛的转过头,朝吴祥笑了一下。吴祥浑身猛的一个激灵——她的脸似乎涂了很重的粉,白的有点晃眼。但是唇上没抹胭脂,所以嘴唇也显出灰白色。更让吴祥感到不安的是,小红的那个眉眼,那个诡异的微笑,还有她唇边的那颗淡红色的痣,都让吴祥觉得,似曾相识。

第二日,日上三杆,起楼搭台,戏台子就搭在吴府的大院正中间。豪门大户的人家,自然不会跑到大街上去听戏。家里能请得起戏班子搭得起戏台子,这是身份的象征。

午时三刻,吴家人用了午饭,全家上下便来到戏台前就坐。戏行讲究个“饱吹饿唱”,伶人登台前自然是不能吃饭的,吴祥只让厨房给熬了些淡粥。本来这吴府有一道鸭粥的私房菜,香而不腻,伶人登台前吃是极好,但是偏偏谢班主又反复叮嘱说不能吃荤,于是改成菜粥,每人喝了一些。吴祥在旁边看着,总感觉戏班子的气氛有点古怪,难道是唱戏又不让吃饭,所以大家伙儿都攒着劲儿闭气呢?吴祥胡乱想着,小红却已经把碗筷收好端到吴祥面前,谢班主擦擦嘴,对吴祥说了句:“我们扮戏了,您先回避一下吧。”吴祥点点头,示意家仆端着碗筷退了出去。临出门前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小红,小红却没看他,仿佛昨晚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吴祥挠挠头,出去了。

三声锣声落地,戏开场了。唱的是绍兴戏的保留曲目《梁山伯与祝英台》。吴老爷坐在正中间,身边摆着亡妻的牌位,吴祥站在右边待命。今日的戏台上,不知扮花旦的是谁。吴祥觉得有些眼熟,但是又一下子认不出来。只知道身型高挑袅娜,但又不是小红那般娇巧玲珑的模样。而是显得更矝持,比起小红的青衣身段,台上的祝英台显然更有花旦的范儿。

唱到《楼台会》了,台上的“梁山伯”和“祝英台”的声音也越来越悲切,唱词幽幽的飘下来,说真的,的确是余音绕梁,婉转动人,但听上去却有点像是——鬼魅?吴祥摇摇头,宁愿相信自己是多想了,专心听戏。

“金鸡啼破三更梦,

狂风吹折并蒂莲。

我只道有情人总能成眷属,

谁又知今生难娶祝英台?

……”

七十年前的江南古镇深宅大院里的戏台,台上的伶人们唱的幽怨,那声音仿佛能滴下泪来,拧出水来,整个园子都好像氤氲着丝丝缕缕的水气一般。吴祥渐渐觉得眼前有些模糊,他揉揉眼睛,看了看身旁的老爷,居然发现,老爷在偷偷的拭泪!吴祥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给亡故的太太唱戏也不是这一次了,却从没有见过老爷这般模样,今儿这是怎么了?吴祥正在兀自琢磨的时候,吴老爷却突然转过头来小声问道:“这戏班子——是从哪儿请来的?”

“是少爷的朋友从县上请的。听说是苏北一代逃荒过来的,不是本地的戏班子。”吴祥答道。

“苏北?”吴老爷一惊,吴祥明明白白地看到吴老爷的眼中居然带着惊恐之色,吴祥也忍不住打破了管家不得多嘴的戒律,好奇地问道:“老爷您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么?奇 -書∧ 網这虽然是苏北到此的外地戏班,可在省城都是唱出名了的。省城的那些官爷们做寿,也都是请他们这个班子。”吴祥补充道。

“哦?他们是个很出名的戏班子是么?唱了很久了?”吴老爷问道,看到吴祥点了点头,吴老爷便很不自然地笑了笑,掏出一块手帕——不过这次不是擦眼泪,而是擦汗。

台上的伶人仍在悲悲切切地唱着。青瓦厚重,雕柱玲珑,戏台上唱的是痴男怨女人情冷暖,吟词转调绕梁不休。戏台下则是另一群痴男怨女如痴如醉如梦如幻,渐渐的便不知今夕何夕。

吴祥也忍不住抬袖拭了拭眼角,心下感叹着这谢家班果然是名不虚传。竟有这等出色的旦角撑台面。吴祥跟着吴老爷这些年,戏听了不少,但还真没有谁能唱成这个样子。这等九转回肠的唱腔,这等风流婀娜的身段,实在已经不仅仅是余音绕梁,而是——勾魂摄魄,勾魂……摄魄……

“不见梁兄见坟台,

呼天号地哭哀哀。

英台立志难更改,

我岂能嫁与马文才?”

戏台上狂风大作,灯也一下子黑了,梁山伯的坟墓裂开,祝英台纵身跃入。墓里飞出两只蝴蝶,灯光复亮,台下掌声雷动,全乌桐镇的人几乎都挤在吴家大院的戏台下面了——吴老爷乐善好施,自然这一天是广开门户的,全镇的人想来听戏便来捧个人场。奈何今日戏台上的女旦喊嗓喊的是一唱三叹,连那些平日不爱听戏的人也放下手里的活计跑来凑热闹。吴祥一边拼命拍着巴掌,一面侧过头去,却惊讶的发现——吴老爷不见了!

“奇怪了,刚才还在呢。”吴祥纳闷着,不过想想,唱到“楼台会”那里的时候,自己和老爷讲过几句话。然后不知怎么的,自己就完全情不自禁的沉到戏里去了,丢了魂魄似的,以至于吴老爷什么时候离座的自己居然不知道。吴祥问了问身边的人,也都说没注意。“真是魔怔了。”吴祥懊恼的嘀咕了一句,本想挤出去找找看,但是看看外面围的人太多,都挤到门外去了,吴祥又摸了摸吴老爷的茶盏,还是温热的,想来也没走太远,“可能是出恭去了吧。”,吴祥自我安慰着,仍然站在原地等着看下面的戏。

此时,太阳已经落尽了。

一声无比凄厉的唢呐声响起,吴祥全身抖了一下——这是“起殇”的前奏。这么说来,“跳吊”开场了?吴祥觉得有点紧张,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吴家大院也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江浙一带的人家,即便没看过,也都知道“跳吊”的典故,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三分胆颤七分期待的盼着男吊女吊出场。

鬼王鬼卒走完台,钢叉一钉,亡魂也蹲在台下等着看戏了。男吊出了场,几句念白说完,便开始层层向上的翻那八仙桌。不知为什么,吴祥总觉得那男吊有点眼熟,他拼命瞪大眼睛想看个究竟,但是男吊脸上涂着重重的油彩,五官都盖住了,怎么也看不清。男吊翻八仙桌的样子也很怪异,虽然身手十分敏捷,但却没有灵性,一招一式有点像个木偶人,是被人在身后提着线做出的动作一样。吴祥正在胡思乱想之际,突然眼前一道红光闪了一下,一个披头散发,红衣红裤,外批一件黑色长背心的女人出场了,吴祥混身冷了那么一下——果然和昨晚小红那身打扮一模一样啊。女吊脚上穿着的,也是昨晚吴祥看到的那双绣花鞋。走路的姿势,也是一样,慢慢的,一步步的挪着,戏台下鸦雀无声,显然,大家都被吓住了。

女吊脖子上挂着两条纸锭,低着头,垂着手,一步三摇地走着,弯弯曲曲地走个全台,“女吊走的这是个‘心’吧?”吴祥身后的王家姆妈自言自语道,旁边的人低声附和着,但谁也不敢大声说话。突然,女吊走到台中间,猛的向后甩了一下头,原本向前垂着遮挡面孔的长发一下子全被甩到脑后,女吊的面孔清晰的呈现在众人的眼前。

“哗——”,台下一阵低低地惊呼声。这女吊着实是悚人的不行,白的糁人的面孔,两道漆黑的长入鬓角的浓眉,再加上涂画成青黑色的眼圈和猩红色的嘴唇,白、黑、青、红,四样本是极其平常的颜色,这样交缠在一起竟然显得如此触目惊心。女吊环视一圈,双肩微颤,一双深不见底的眼眸透出些非喜非嗔的古怪味道。突然,笃鼓声起,两短一长,只听女吊一声凄厉的呼喝——“奴本是谢家女,呵呀,苦啊——”

“谢家女?”吴祥皱起眉头,身边的人也在交头接耳的议论着,“这‘跳吊’不是讲杨家童养媳的故事么?怎么成了谢家女?”正在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戏子唱错词的时候,台上的鼓乐声却转了调调,又变成了刚才那出《梁山伯祝英台》的调子——“这怎么回事?”大家伙儿开始不满了,“这不是乱唱么?”“花大价钱请来的,咋个可以这样哟!”吴祥也纳闷得不行,刚才一出《白蛇》一出《梁祝》,唱的是那叫一个回肠荡气,怎么女吊一出,就露了怯?

尽管台下议论纷纷,台上的女吊却好像没听见一样,随着鼓乐声自顾自地唱了起来:

“梁兄若是爱牡丹,

与我一同把家还。

我家有枝好牡丹,

梁兄要摘也不难……”

“吴管家,侬也不管管这戏班子是伐?好端端的乱唱一气,白瞎了那许多铜板!”王家姆妈对吴祥说道。吴祥还没说话,还在半中腰的白布上悬着的男吊竟也开口唱了起来——

“你家牡丹虽然好,可惜是路远迢迢怎来攀!”——吴祥愣住了,这声音,这声音是……

台上的男吊女吊,虽然一个在台上站着,一个悬在七张半仙桌之上的半空中,穿的也是鬼气森森的吊死鬼衣裳,却生生出来了四目相对,欲语凝噎的感觉。二人一唱一和之间,竟然比刚才的小生花旦正儿八经扮戏唱的那出《梁祝》还要动人。方才那出梁祝,动人的是声,而眼前这一出,动人的,却是情。

——“青青荷叶清水塘,鸳鸯成对又成双。梁兄啊!英台若是女红妆,梁兄愿不愿配鸳鸯?”

——“配鸳鸯,配鸳鸯,可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

——“眼前一条独木桥,心又慌来胆又小。”

——“愚兄扶你过桥去。”

——“你我好比牛郎织女渡鹊桥。”

——“过了河滩又一庄,庄内黄狗叫汪汪。不咬前面男子汉,偏咬后面女红妆。”

——“贤弟说话太荒唐,此地哪有女红妆?”

——“过一井来又一堂,前面到了观音堂。观音大士媒来做,来来来,我与你双双来拜堂。”

——“贤弟越说越荒唐,两个男子怎拜堂?”

……

我只道两心相照成佳偶,谁又知今生梁兄却不娶我祝英台。

可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两个男子怎拜堂?

乐声嘎然而止,台下也一下子没了声音。台上的男吊和女吊,凝眸对望,时光仿佛一瞬间穿越了二十年。

那时他们都还青春年少,江南的景致也如他们的年纪一般鲜嫩欲滴。三秋桂子,十里荷花,那可真真是人间天堂。一对少年,自小便入了戏班子。虽然都是货真价实的男儿身,却偏生得一个是英气十足的小生相,一个是粉面含春的花旦脸,扮上戏再看,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戏班里的日子总是比蜜糖苦,但又比黄连甜的。没日没夜地练功,小哥俩只有互相照应着。功课做得不好,挨了打骂,小哥俩儿一起蹲回房间钻在一个被窝里抹眼泪,一起想着自己基本上已经想不起模样来的娘亲,哭哭啼啼一阵子,然后睫毛上挂着泪珠儿相拥着睡去。唱好了,师傅一高兴赏两个铜板儿,乐颠颠的手拉手去城南喝一碗藕粉桂花糊,清香的桂花面儿在唇齿间交缠,彼此的小脸蛋儿便跟着泛红,自然,心也润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苦苦甜甜,悲悲喜喜,十年光阴一弹指,戏班子也换了几茬地方。当年的小孩子,转眼间长大了。一个是戏班里的头牌小生,另一个是当仁不让的压台花旦,台上演绎着悲欢离合的才子佳人,台下则是好的像一个人一样的兄弟,这样天衣无缝的默契搭档,实在是十年才能打磨出这么一对的,老班主自然是当个宝贝捧着。然而,时逢乱世,哪里的饭碗都不好找。苏州越州一路走来都不好混了,在越州,老班主又害痨病死了,一个新老板盘下了这个戏班子,新老板家在扬州,戏班子便跟着搬到了扬州。这一搬,就搬出了人命关天的祸事。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在扬州。扬州的月色霸道,香粉浓妍,小食甜糯,女子也最是勾人。在这里,一个叫飞雪的扬州女人闯进了他们的生活,从此一切都变了样子。

飞雪本是个过气的青楼里唱戏的戏子,说是卖艺不卖身,但到底卖没卖,她自己不说,谁也不知道。只知道这女子在班主面前款款摆了摆柳腰,嗲嗲的抛出两句吴音,便顺水顺风的入了戏班子,虽说飞雪在青楼卖笑已经算是人老珠黄了,可是进了这草台戏班子那可真是块宝,声音糯,扮相美,身段跟柳叶儿似的,很快便成了当仁不让的头牌女旦——飞雪本来就是自小跟人学戏的。男旦再假戏真做,毕竟是男旦。实在比不得货真价实的女子,何况还是唱念做打都是从小学起,一招一式飞一个媚眼都是戏的扬州女子。

男旦心里恨啊,恨的不光是这飞雪夺取了属于自己的掌声和眼球,更是恨她夺去了自己和小生同台的一切机会。台上的梁山伯还是那个梁山伯,祝英台却不再是自己。每每演出时,男旦总是躲在后台,听着那台上的痴男怨女柔情蜜意,自己却狠狠拽着大幕,恨不得把幕布撕碎。他一直和小生同台唱戏,一招一式,哪怕一个眼神他都太熟悉了,是假戏还是真做,他闭着眼睛光听几个调儿,也能分辨出来。“梁山伯要娶祝英台”,梁山伯要娶祝英台,梁山伯这次,真的是想娶祝英台了……

男旦虽然恨,但还是咬牙把什么都憋在心里。他恨的紧,怨的紧,但却什么也不能说。可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两个男子怎拜堂?师兄怎么走,他知道自己是拦不住的。直到,那脸上能滴下油来的班主向戏班子宣布放假三天,来庆祝他又续弦娶了新太太,而那新太太,正是戏班子的压台花旦——飞雪。

男旦是在城南的小酒馆里找到小生的——那里曾经是个买藕粉桂花糊的小摊,他们小时候经常去的地方,找到小生时,他喝的烂醉如泥。男旦一路扶着小生回了家,小生吐了个一塌糊涂。男旦为他忙前忙后,端热水递毛巾,又灌下几口浓茶。小生倒是不吐不闹了,恍惚间却一把抓住男旦的手,含混不清地喊着雪儿雪儿的名字,鼻涕眼泪也跟着流了出来。男旦恨恨地甩开,却终是不忍心地握住小生冰冷地手,隔着被子轻轻拍着他,让他平静下来。半醉半醒的小生渐渐地不再喊了,而是喃喃地唱起了戏。男旦凑上去一听,眼泪差点掉了出来——正是那出他们从小唱到大,不知道唱了多少回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我与你海誓山盟情义在,我心中只有你祝英台。你爹爹作主许马家,你就该快把亲事退……”到底是头牌小生,纵然是半醉半醒间,唱的也是字正腔圆。

男旦字字句句听得清楚,眼泪早已夺眶而出,情难自已,也低声跟着和了起来:

“记得草桥两结拜,同窗共读有三长载,情投意合相敬爱,我此心早许你梁山伯。”——你我之间,何止三载?记得每次挨了打骂,我们就会像两只小耗子一样窝在四面透风的屋子里,抹着眼泪想着自己的爹娘。其实我连我娘什么样都不知道,很多时候只是陪着你掉眼泪罢了。到了后来,我们也不再想自己的爹娘了,我们就是彼此最好的依靠。

“可记得比作鸳鸯成双对,可记得牛郎织女把鹊桥会,可记得井中双双来照影,可记得观音堂上把堂拜。”——可记得每次挨拳脚,都是我为你疗棒疮。可记得每次出门唱堂会,都是你为我把那登徒子来挡……

“我以为天从人愿成佳偶,谁知晓姻缘簿上名不标;实指望你挽月老媒来做,谁知晓喜鹊未叫乌鸦叫……”

男旦正在自顾自的浅吟低唱着,却被床上的小生梦呓般的一句唱词打断了——“贤弟越说越荒唐,两个男子怎拜堂?”——仿佛一个炸雷在头顶劈下,男旦猛地停止了吟唱。罢罢罢,自己和小生,今生今世,只能是好兄弟,哪里还能有别的念想?男旦自嘲地一笑,在小生旁边的那张躺椅上,和衣躺下。

如果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也算是件好事。夫妻还是夫妻,兄弟也仍旧是兄弟。但是,人偏生就是不安分的。嫁了人的飞雪还是挂牌出来唱戏,嫁的是个戏班班主,不是豪门少爷,自然飞雪还是逃不过个伶人命。只是飞雪和小生戏台上你侬我侬眉来眼去之间,却是渐渐的变了味道。一开始是带着冰,三分尴尬,七分冷漠;再然后,彼此都知晓了对方不为人道的无奈和心酸,冰便化成了水;再后来,眉眼间越来越热,烤干了眼中的水渍,“滋啦”一下,便点着了。

嫁了人的女人,比起水葱般的少女来,又多几分风情韵致。于是干柴烈火,越烧越旺。飞雪怀了孕,便不再登台,小生的搭档便又成了自己那雌雄莫辨的兄弟。《梁祝》、《白蛇》、《春江月》,一出出戏唱上去,却不愿那大幕落下来。落下来,梦便醒了。

然而,该来的,总是要来。该报的,早晚要报。该还的,天涯海角也要还。

孩子生下来,眉眼没有一点班主的影子,却分明是小一号的小生——不怪旁人眼神好嘴皮子碎,实在是那油饼子脸的班主和那眉清目秀的小生,差的是天上地下,泾渭分明。班主虽然也是个跑江湖陪笑脸的,但好歹算是个小地头蛇,哪里吃的这样的闷亏?自然,没过多久,什么都知道了。

“你打算怎么办?”到了这种时候,自小一起搭档的男旦兄弟,居然是唯一能说实话的人,也是唯一不冷眼旁观明哲保身的人。

“大不了逃走,总好过这样等死。”话说的很决绝,掷地有声,光明磊落——虽然事情做的是一点也不磊落。

男旦心里疼了一下,在梁山伯心里,同窗共读的祝兄弟,终究还是比不得他祝家那位素不相识的小九妹啊!疼归疼,还是抹一把泪,静悄悄地为小生收拾行李,准备盘缠,一切都停当了,只等子夜时分送兄台和情妇一起上路。

小生如约而至,等来的却不是飞雪,而是戏班班主和几个喽啰。天旋地转,地转天旋。蘸盐的皮鞭抽打在身上,皮早就开了,红色的肉丝丝缕缕地朝外翻着,皮鞭上的盐水又见缝插针的渴了一般迅速渗进肉里,那身体便像晒的半干的腊肉,血的腥味混着盐水的咸味,熏得人想流泪,眼泪却也是一样的咸。即便是这样,也硬是不觉得疼——只是觉得自己傻,居然真的相信那个媚眼如丝的烟花女子会跟着自己战战兢兢的踏上逃亡之路而不去要那唾手可得的生的希望?

“饿上几日,然后押送官府。”班主懒洋洋的剔着牙,周身是一股猪肉的味道。

“可是——什么罪名呢?”喽啰点头哈腰地请示着,“太太是识大体的人,自然知道孰重孰轻。这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千刀万剐也不可惜,只是总得有个罪名吧?现在这个样子,也不能说他们是通……”

“通个屁!”班主骂道,“就说——这小子杀人劫财。”

“杀人也得有个尸身做现场啊!”喽啰倒是想的很周到。

“尸身?”班主抽了口烟,指了指飞雪的房间,喽啰愣了一下,抬头却看见班主阴冷的眼神,不禁一抖,战战兢兢的退出去了。一刻钟后,一声尖利的婴儿嚎哭声,然后是几声女人的惨叫,一阵乒乒乓乓的热闹过后,什么都安静了。孩子的嘴角流着殷红的血,早已没了气息,她风情万种的母亲则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为了避免她醒过来再大哭大闹,还被牢牢地绑在床上。班主自然是看都懒得看一眼的,那身子还热着的小东西也不是自己的骨肉,看了触霉头。班主只是吩咐了几个女龙套看着点儿尚在昏迷中的飞雪,自己便一步三摇地晃出了门,去找自己的老相好了。

还是那句话,该来的,总是要来。该报的,早晚要报。该还的,天涯海角也要还。

这一切都在戏班的小院子里进行着,门一关,两重天。门内戏班子自己的人看了,当然是装聋作哑的,风口浪尖谁去把自己往棺材里送?于是各人回屋,放下窗子吹了灯,一头钻进被窝里,眼不见心不乱。但是有一双眼睛,却把一切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男旦。

“男旦去为小生复仇去了?把班主杀了,然后救了小生,对么?”我问文爷。见义勇为然后远走高飞,这是这类故事的套路。

文爷点点头,又摇摇头,猛吸了一口烟:“算是吧,只是……这人世间的事儿啊,往往不像电视里那些英雄侠客的故事那样圆满——”

很多人,很多事,往往就在那一念之间,便彻底颠倒了方向。男旦虽然唱了二十年的女儿腔,可一旦下定了决心,这柔若女儿的男子,骨子里终究还是带着那么一股子男人的狠劲儿。月黑风高夜,正是上好的杀人放火时。男旦悄悄地踹了刀子,在寒冷的夜里蹲在那大红灯笼高高挂的青楼外,等着。

那夜天公真是做美。墨黑的云把月亮挡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一丝光亮也透不出来。天很冷,北风打在身上,灌进衣领子里,锋利地就如同男旦怀里踹着的那把匕首的刀尖儿一样。风这样肆无忌惮地一道道割在男旦的身上,似乎是在预演着不久之后的场景一般。“这刀子割在那老东西的身上,是不是也是这样疼?”男旦暗暗地想着,“不,应该比这还疼。”是啊,风再冷,总是割不出血来,可是刀子不一样。刀子上了身,必是白刃进红刃出——男旦这么想着,浑身瑟瑟地发着抖,他怕,他是真怕。连杀鸡都不敢看的人,今日却要杀人。现在放弃不是来不及,街上连一个人都没有,没人会注意他,他只要自己一个人静悄悄地溜回去,像其他人一样放下窗子捂上被子,什么事也没有。可是他却是从未有过的决绝——而这一切都是在目睹了班主出门的那一瞬间决定的。事后想起,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当时那个执拗地连后路都不想的人就是向来隐忍而乖顺的自己。

班主晃晃悠悠地从青楼里摇了出来,脸上泛着红光,身上混合着酒气、脂粉气和肉欲的腥臭味道,让一直有点洁癖的男旦有种恶心的感觉。他选的位置不错,青楼旁边那个拐角小巷的入口处,班主从他身边经过,竟然没有发觉。机会转瞬即逝,男旦强迫自己不要再多想,于是猛地扑上去,匕首便划上了班主又短又粗的脖子。

若是行家里手,第一刀下去,干脆地切断喉管,让你喊不出声来。第二刀下去,再利落地削了脑袋,然后抛尸城外护城河,让你身首异处,官府即便发现了,也无从辨认,拖上十天半个月,尸首再一烂,也就成了个无头悬案,所谓悬案,其实也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大家便都脱了干系。只可惜所谓一刀毙命,见血封喉的手段,都只是武侠小说里高手的本事,一个唱了十年花旦扮了十年女儿身的男人,哪里会有这样的准头?匕首划断了血管,血喷涌出来,男旦傻了,竟不知道躲闪,于是血溅了他一头一脸一身。虽然班主的血喷的像盛开的花儿一样无比绚烂,喉管却还没有完全断掉,还能勉强而艰难地发出几声呼救声,他的脑袋被割了一半,像落枕了一样耷拉在一边,却还零零星星的连着些肉丝,滴滴答答地在脖子上晃荡着,仿佛在嘲笑男旦的刀法是如此的生疏,还需要好好回家练练。班主嗓子里发出的嘶嘶声,他不断向外喷涌的血浆,还有他那个摇摇欲坠的脑袋,那双充血到几乎要爆掉的眼睛,组成了一副最扭曲的图画,逼得男旦抖抖索索地又朝班主的胸口捅了第二刀。

“小子,你是为你师兄吗?”班主居然说话了,虽然说的含混不清,但男旦能听明白,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班主居然笑了,在他那颗晃晃悠悠马上就要掉下来的脑袋上居然还可以呈现出一种类似“笑”的表情。班主的七窍都在向外喷着血,但他依然惨兮兮地笑着,一字一句地说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他俩一个是婊子,一个是戏子,走着瞧吧,你会后悔的。”

男旦狠狠地举起匕首,一刀刀地在班主身上胡乱戳着,不管什么命门要害了,就这么闭着眼,胡乱地戳着,只为了让他早点闭嘴,不要再说出那些让他心惊肉跳的——实话。

寒冷的冬夜,普通人是不会在大街上瞎溜达的,但是还有更夫得值夜班履行自己的指责,于是,闻声而至的更夫、呆若木鸡的男旦手里带血的匕首,还有班主那支离破碎的身体,构成了充分的人证,物证,旁证——老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这话实在是太了不起的大实话了。真想杀人,好好花钱找个行家里手,什么钱都省得,这点钱万万省不得。人命换人命,这可不是耍胆气的时候,半生不熟自己硬着头皮往上冲,往往还得赔上自己一条命。

戏班子里可一下子炸了锅。这世道可真是不得了,仅仅一夜,天便变了色儿。昨天晚上还气势汹汹的班主,今天就成了衙门里那具被人捅的活像个莲蓬的尸首。还有那个十几年一直乖顺腼腆地像个女孩子的男旦,怎么就成了杀人凶手?

飞雪到底是飞雪,从小就出来混世道的女子,只知道有一点缝隙也要拼命咬牙钻出头去狠狠地活着,自然不像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一样,一点风吹草动就可怜兮兮地卧床不起茶饭不进。她咬牙命人收拾好了孩子的尸体,又梳洗打扮了一番,让人开了柴房的门,好生服侍着半死不活的小生,然后自己带上几个人去了衙门。昨天的喽啰是班主的人,今天既然班主已经不在了,他们也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班主太太的跟班儿了——谁让班主太太的手里,拿着班主钱柜子的钥匙呢。

小生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飞雪平静地给他讲了一切来龙去脉,他听完,半晌不动,最后挤出一句:“那他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飞雪满不在乎地扬扬眉毛,“人证物证都有了,还怎么抵赖?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你——你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么?”小生颤抖着问道,“他是为了谁才干出这样的事儿来的?为的还不是你我么?你就能眼睁睁看着他去死?”

飞雪淡然一笑,抬头看着小生:“他是为你我?还是只为你?”飞雪的嘴角有些颤抖,但扔倔强地带着一丝嘲讽的波纹。

两两对峙了一会儿,飞雪站起身,走到窗前,背对着小生,声音低沉而晦涩:“我知道,你恨我,你恨我关键时候把你给卖了。可是我能怎么办?我在乡下还有一双儿女,我死了,他们怎么办?为了他们,我得活下去,牙咬碎了我也得活下去。”飞雪早年在青楼的时候,便已经有了一双儿女,只是可怜的是,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这也正是她被老鸨扫地出门的原因,那里永远都只欢迎最鲜嫩的二八娇娘。说起来,这其实也算是她委身班主的原因,那样她才有钱去偷偷拿给乡下的养母,心惊胆颤地祈祷着自己的一双儿女慢慢长大成人。

然而千算万算,都不如天算呐。自己保全了那边的孩子,却保全不了这边的孩子。此时此刻,她不是什么无情的婊子无义的戏子,只是个全天下最可怜的母亲。

“想办法……也许可以吧。但是那恐怕得折了整个戏班子的一半家业,戏班子就得散了,这么多人,兵荒马乱的,上哪儿去讨饭吃?”飞雪接着说道,“那死鬼活着的时候,左右也算个地头蛇。现在不明不白的死了,若是没个明明白白的冤家拿出去示众,他那些兄弟们寻上门来,该怎么给说法?给不了说法,我们怕是都逃不过。”

小生没了言语。任怎样的情义,却也敌不过活下来的欲望。“以一命换我们这几十口人的命,也算他不冤了。”飞雪苦笑了一下,做了个总结。

十天后,男旦便被砍了脑袋。小生没有去,飞雪也没有去,整个戏班子都闷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没人踏出门半步。只是后来听说,有不少人早早地蒸好了热馒头踹着,就等人头落地,去蘸那热乎乎的人血,听说吃了冬天不生热病。

“男旦姓谢,小生姓吴。”文爷弹了弹烟灰,平静的声音猛地把我们从故事里拉了出来。

“小生——就是乌桐镇的吴老爷?”我问道,“那男旦——是谢班主?后来出现在乌桐镇的谢班主是……人还是鬼?”我觉得后背丝丝地开始冒凉气,谢班主变成鬼倒不可怕,问题是变成鬼的谢班主又上哪儿凑了这么个戏班子,然后还一路找到了乌桐镇,这其中细细想来就可怕了。对了,小生既然是吴老爷,那飞雪呢?吴老爷的亡妻难道就是指飞雪?

“那个小生,也就是后来的吴老爷,也太不像个男人了!事到临头,还没有女人有担待!”潇潇突然忿忿地骂了一句,把我吓了一跳,说真的,我还从没见过一向好脾气还有点神经大条的表姐这样忿忿地说过话。

文爷呵呵一笑,抽了两口烟,不紧不慢地说:“你听我把故事讲完,他们谁是谁非,你们自己就有自己的主张了。”

男旦的尸首是小生收拾的,飞雪一点也没有插手,只是从班主的钱柜子里拿了几块大洋出来,也算是还了男旦对她和小生的成全——只是这成全是拿命换来的,未免太沉了些。事情结束之后,戏班子又重新挂牌开张了。班主自然换成了小生和飞雪,凭着飞雪风尘里多年炼就的八面玲珑的功夫,戏班子竟然越唱越大了——其实以前的班主若是能放开手让飞雪替他打理戏班,戏班子恐怕早发达了,可惜他只会在床上对飞雪认真。飞雪早从乡下接回了自己那一双私生儿女,俩孩子口齿还不甚清楚,但也能含含糊糊懵懵懂懂地管小生叫“爹”了,一家四口,经营着一个不高不低还能赚些钱的戏班子,在这样的世道里也是算不错的。渐渐的,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男旦在他们生命中留下的痕迹似乎是越来越淡了,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是男旦死了整整三年。

半夜,一阵冷风突然灌进东厢房,把床上睡得正香的小生吹醒了。他迷迷糊糊睁开眼,手下意识地往旁边搭了一下,却发现身边空空如也——这大半夜的,飞雪跑到哪儿去了?小生觉得奇怪,撑起身,四下看看,没人,却发现厢房的窗子被吹开了,冷风一阵阵的往帐子里灌。“这才刚刚入秋,风怎么这么刺骨?”小生一边嘀咕着,一边披衣起身准备去关窗子。手刚捧到窗框,一阵低而沉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的传来,小生循声望去,却看见一个红衣红裤的影子忽的一下飘了过去,小生猛地一惊,瞌睡也全醒了,拼命地揉揉眼睛,什么都没看见。难道刚才是幻觉?小生纳闷道,可是那扎眼的红色衣裤可是清清楚楚的啊!怎么一眨眼就没了呢。小生披衣出屋,想看个究竟,可他一直顺着刚才影子飘过的方向走到墙角处,也没看见一个人。他一路东张西望着,却没注意到自己身后,一双死白的手,十指慢慢变长,像头发丝一样,又长又软的,缠上了他的脖子……

“谁?”小生掰住那双手,拼命挣开,转身一看,却是飞雪,小生一边扶着脖子喘着粗气,一边问道,“你,你干嘛?”

飞雪笑了笑:“没什么,刚才去看了看孩子,回来就看见你在走廊里像鬼一样东游西逛,所以想吓唬吓唬你。”

“这么大人了,怎么跟小孩子一样,吓死我了。”小生摸了摸脖子,抬眼不经意地看了飞雪一眼,飞雪的眸子在月光下显出些蓝色的光,不知为什么,小生总觉得飞雪的笑有点怪,脸色也显得有些苍白。小生看着披头散发的飞雪实在有点犯憷,摇摇头,转身进屋了。飞雪看着小生的背影,露出了一个更深的笑,那笑脸上由于嘴角开的太大,大到露出了两颗尖利的发亮的牙齿。转过身去的小生当然看不见,此时此刻,飞雪身后有一个穿着红衣红裤的影子,正伸出一双死白的手,从后面撑起了飞雪的笑容……

两人进了屋,上床吹灯。小生却觉得比刚才站在外面还冷,那冷是丝丝的往骨头缝里渗着的,小生不禁裹紧了身上的被子,翻了个身,背对着飞雪。过了一会儿,他迷迷糊糊快要睡去的时候,突然感觉飞雪慢慢爬上了他的身,小生一惊,正要回头,却被飞雪的手牢牢的压住了脑袋,动弹不得——

“你,你干什么?”小生问道。

“不干什么,就是想和你唱出戏。”飞雪低声说道,幽幽的声音还夹杂着丝丝窃笑,穿进小生的耳朵,虽然说话的人就在耳边,听起来却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一样。

小生已经是一身冷汗了,飞雪的手不紧没有松开,反而越缠越紧,并且——飞雪的手指还在慢慢变长,像海带一样,慢慢的缠上了小生的脖子,越绞越紧,缠得他喘不过起来。飞雪当然没有半点松手的意思,她只是像梦游一样,在小生的耳边自顾自地低声唱着——

“玉蝴蝶,玉扇坠,蝴蝶本应成双对。纵然是无人当它是聘媒,我也要与你生死两相随。”——小生的面色已经开始发白,舌头越深越长。

“记得草桥两结拜,同窗共读有三长载。可记得十八里相送长亭路,我是一片真心吐出来。”——小生的眼球渐渐凸出来,眼眶涨成血红色,似乎随时会爆裂一般。他痛苦地伸出手在空中胡乱抓着,飞雪却不躲不闪,仍是低声浅笑,自顾自的唱着。

“梁哥哥,我想你,三餐茶饭无滋味。梁哥哥,我想你,拿起针来把线忘记。梁哥哥,我想你,懒对菱花不梳洗。梁哥哥,我想你,哪夜不想到鸡啼。”——小生的舌头已经完全伸了出来,直直地向前伸着,几乎要舔到飞雪的脸,然而,就差那么一寸。

“我看你一眼闭来一眼开,问你梁兄丢不下谁?你一眼闭来一眼开,莫不是难抛老母年高迈?一眼闭来一眼开,莫不是无人披麻把孝戴?一眼闭来一眼开,莫不是难舍小妹祝英台?”——小生的眼球已经流出血来,不止眼睛,小生的嘴角,耳朵,鼻孔,都向外喷着殷红殷红的血,他艰难的抬起手,血红的眼球里满是惊恐的神色。这声音,根本就不是飞雪,而是从小和他一起搭台唱戏的——男旦。此时,飞雪的脸也渐渐的变了模样,变成了男旦那张总是带着温和笑意的面孔,他穿着女吊的红衣红裤,脸上涂着惨白的厚粉,眼圈乌青,透着幽兰色的光,看着七窍流血的男旦,他开心的笑了,露出两颗尖的发亮的牙,然后,慢慢的把嘴唇靠近了已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小生,慢慢的,也是狠狠的咬住了小生的喉咙……

第二天,戏班子的人惊恐地发现,东厢房里横着两具尸体——一具是飞雪的,飞雪穿着白色的浙丝睡衣,表情惊恐,而全身上下却没有一点伤痕。更惊悚的是,她身边几步之遥躺着的另一具尸体,居然是死了一年的男旦!戏班子赶紧差人报了官,仵作也验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最关键的是——小生失踪了。当下扬州城可炸了锅,有人说,这是鬼魂作祟,冤死鬼回来找债主了,是恶有恶报,可是如果这样,小生哪儿去了?也有人说,是这小生贪图飞雪的钱财,于是杀了她然后掘出了男旦的尸首,让人以为是鬼魂作祟,可是如果这样,死了一年的人怎么还没烂?众说纷纭,但都不怎么靠谱。衙门也糊涂了,又是鬼魂又掺和了陈年旧案,就是想查心里也犯嘀咕,何况这种事根本就查不清。于是葫芦僧判葫芦案,这样的葫芦案,正好有个关键人物失踪,自然就冤有头债有主了,通缉公告便贴了出去,小生却如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了一点消息。本来也只是个不大的戏班子,只是因为这两年唱的有些名气了,闹出这样的人命官司,也着实在扬州城里热闹了一阵。但是日子一长,人们的好奇劲儿也就慢慢褪了下去,兵荒马乱的,都惦记着怎么填饱肚子呢,谁成天操心这些死人的事情——何况这样的世道,哪天没有死人的事儿呢。过了几个月,连城门口的通缉告示都烂掉了,谁都认不清那告示上的脸是谁了。

戏班子选出了新班主,日子还得过下去。这一天,戏班子里很忙碌,第二天是扬州城有名的大老板孙老板要给他去世三年的母亲唱戏,孙老板财大气粗,指名道姓的点了那出“跳吊”,内行人都知道这出戏唱起来悬乎,大家伙儿自然得早做准备,一点不敢怠慢,就在整个戏班子忙的脚不点地的时候,突然来了个穿的破破烂烂却神神叨叨的——道士。

“这道士我认识,吴班主他们夫妻俩还在的时候,他好像来过。”戏班子里唱老生的老何小声告诉新班主。是的,这个脸上有道疤的道士他印象很深,“对了!”老何猛的叫了一声,声音有些发抖,“那天,好像也是要给人唱‘跳吊’。”

“嗯?”新班主愣了一下,四下扫了一眼,示意大家各就各位各干各的事儿,然后领着道士进了里屋。

“贵班明日可是要唱‘跳吊’?”道士倒是开门见山单刀直入。

“是。”新班主很平静的回答道。

“不怕么?”道士笑了笑,露出两颗黄色的大牙。

“怕?怕……什么?”新班主盯着道士,手心里渗出一层汗来。

“善恶有报,老天长着眼睛呢。”道士波澜不惊地说道,每个字却像重锤一样狠狠地击打着新班主的神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你……你什么意思?”新班主已经掩饰不住自己的慌乱,连额头也渗出汗来。

“那男旦已经死了三年,你们知道他死的时候怨气重,必然不肯轻易去转世投胎,所以专门请了定魂石压在他的坟头,好让他的魂魄无法出来作乱。可是——是谁搬开了他坟头的镇魂石,让他出来作游魂害人的?”道士死死地盯着新班主。

新班主不说话,他觉得自己的舌头好像被打了结一样,头上的汗珠大颗大颗的往下掉。憋了半天,方才憋出一句话:“你——你是谁?”

道士仍然只是笑:“我不是谁,我只是个常年游走四方的道士罢了,只是你们戏班子这几年的事情,我碰巧都听说了,当年在男旦坟头请定魂石的办法,也是我教给你们以前的班主和班主娘子的。”

“你……你还知道什么?”新班主结结巴巴地追问道。

“我还知道——”道士不紧不慢地说道,“有的人,见钱眼开,见色起义,偷偷跑去挪开了定魂石,又施了怨咒,想把死人的怨气都转给你们班主,却没想到那男旦的怨气太重,先去找的却是班主的娘子,最后的结果是色没有得到,不过钱是到手了——也算没有白忙一场。”道士挥了挥拂尘,问道,“你放了男旦的怨魂,难道就不怕你们班主和班主娘子的怨魂回来找你么?”

“怕?我怕什么?”新班主猛地站起来,“那一对奸夫淫妇又是什么好东西?我们整个戏班子搭台唱了这么多年戏,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伐?她飞雪,一个窑姐靠着一张徐娘脸就爬到我们头上作威作福,还有那个没种的男人,为了和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当露水夫妻,连多年的好兄弟都不要了,这一对狗男女是什么好玩意?他们这种人,死一千回也不嫌多!”新班主忿忿地说。

道士的嘴角浮上一丝嘲讽的冷笑:“如此说来,你还是替天行道了?与财色二字无关?”道士的声音很冷,“你们戏班子的恩怨,说到底,跟你们这些旁人难道一点关系也没有?”

新班主说不出话来了。的确,真要掰开揉碎了仔细盘点盘点,谁的手是干净的呢?飞雪得势的时候,抱大腿的是谁?嘲笑男旦冷板凳坐着硌腚的又是谁?跟着那个肥头大耳的班主把小生五花大绑打的皮开肉绽的是谁?眼睁睁看着飞雪的孩子被摔死的又是谁?男旦在死牢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时候,装聋作哑的是谁?眼见着飞雪和小生当了班主,明里逢迎暗里算计的又是谁?说到底,没人干净,谁都脱不了干系。死去的男旦不会放过小生和飞雪,那么自己呢?戏班子呢?死去的那些怨魂会放过他们吗?

新班主正在一层层冷汗不断往外冒的时候,却听见道士的声音像针一样刺进自己的耳朵——“随其缘对,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的。”新班主慌忙抬头一看,道士居然已经不见了,新班主慌忙追出去,却被戏班子的人告知“已经出门半天了”。新班主是越想越怕,越怕还止不住的越想。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不管这么多了,新班主跺了跺脚,明日的戏一唱完就立即找高人来做法,灭了这群怨灵,料这老道也不会走远,明日唱完那台大戏,拿了银子立即找人寻了这老道,一不做二不休,让他永远也开不了口,新班主狠狠地咬咬牙,转身回了院子。

当然,明日要唱的那出大戏,是台好戏,也是最后一台戏。

孙老板家的戏台早早的搭好了,太阳落尽,“跳吊”开场。三声喇叭声起,台下的人不约而同地都打了个冷战,那喇叭声,活脱脱像是在喊“鬼啊,鬼——”。男吊出场了,卖力的翻着层层八仙桌,翻一层,台下的人便叫一阵好,翻到最上面那层,男吊便将脖子伸进悬布,突然,悬布前挂着的那面照妖镜里一个影子一闪而过,闪的台下的人眼睛都跟着晃了一下,大家揉揉眼睛,再抬头看时,却惊恐的发现,悬布上的男吊的脸在渐渐变形,渐渐扭曲,眼球凸出,死死地盯着悬布前面挂着的照妖镜。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按照规矩又不敢大声说话,只能低声议论着,新班主也从后台跑出来,紧张地盯着半空中的男吊。男吊突然开始挣扎,想要挣脱悬布,但是那悬布环却好像粘在他脖子上一样,死死地粘着挣脱不掉。慢慢的,男吊的脸色由白变红,由红变紫,最后完全变成猪肝色,舌头伸出半尺多长,向下滴着丝丝的涎水,两只脚拼命挣扎着,却喊不出声来,此时此刻,台下的人才终于明白了——这跳吊真的把吊死鬼招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吊死鬼来了”,大家哄的一声四下散开,玩命的往大门那里涌去。新班主手忙脚乱的指挥着戏班子的人上八仙桌赶紧把男吊解下来,几个身强力壮的武生爬了上去,还没等动手,四平八稳的八仙桌却突然塌了。

塔形的八仙桌狠狠地砸下来,八仙桌上面的人摔死了,八仙桌下面的人砸死了,半空中的男吊吊死了。最惨的当然是正正地站在八仙桌下面的新班主,他的脑袋被一张死沉的红木八仙桌砸开了花,脑浆四溅,冒着热气,像刚出锅的撒了油盐酱醋的豆腐脑。

看戏的人群鸡飞狗跳乱成一片,不知是谁碰翻了香案,烛火顺势点燃了台上的大幕,一片大火将整个戏台子烧的干干净净。

“随其缘对,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的。”几天后,当道士在茶馆里听到扬州城里的人神秘兮兮的议论着这场跳吊招来吊死鬼的惨祸时,只是笑着挥了挥拂尘,在心里说了这么一句话。他知道,自己教给小生的移魂诀,想必应该是派上用场了的,只是,他一个与世无争的出家人,懒得去刨根问底追究太多。管他现在是人是鬼呢,反正自己遇见了,就尽一份出家人的慈悲心肠罢了,至于其他的,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

“等等——”我打断文爷,“照您这么说,那个小生,也就是吴老爷,不是应该和飞雪一起死了么?而且还是男旦的鬼魂给咬死的,那后来乌桐镇的吴老爷是谁?还有谢班主呢?戏班子呢?”我越想越糊涂,已经完全理不清头绪了,直到现在,当我在电脑上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仍然觉得整个事情的前前后后有点不可思议——当然,这本来也就是文爷讲的一个故事,不是真事儿。

文爷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的语气:“谁告诉你们乌桐镇上的吴老爷是那个小生了?”文爷斜眼看着我和表姐潇潇脸上惊讶的表情,有点得意地笑了笑,“知道道士说的移魂诀是怎么回事儿么?”

我摇摇头,表姐想了想,问道:“难道——和吴老爷的那个被砍掉的大拇指有关?”我惊了一下,对啊,吴老爷是没有左手大拇指的,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莫非这二者有关联?

文爷把目光投向窗外:“移魂诀,其实就是一种断指移魂的法术,我们常说十指连心,而大拇指是指中老大,拇指主气穴,气为万物之本。所以移魂诀就是把人的怨念都集中到拇指上去,以指代身——”

这个法术说起来,其实很简单,但是需要下狠手。受主必须断掉自己的一个拇指,男左女右。然后以公鸡血涂抹伤口封住人体的真气。再放一盅自己的血,浸泡断指,将亡魂对自己的怨念全转移到断指上去,这就成了。一旦怨魂真的回来找到自己,用断指戳其眼,以指代身,自己的真身也就能保住了。当然,这一招并非对付所有的怨鬼都管用,对付普通的鬼,这是必杀技;但是遇到男旦这样咽不下怨气闭不上眼睛的怨鬼,移魂诀是封不住小生的真气的,更不能仅凭自己的一个拇指就轻易化解了鬼魂的怨气。相反,小生的魂魄反而通过插入男旦眼中的拇指被吸上了男旦的身。而男旦,因为吸了小生的血,阴气已经弱了三分,小生的魂上了他的身,男旦自己阴气太弱竟然扛不住了,于是,失去了肉身的男旦只能附上小生的身体。

一个移魂诀,让本来已经阴阳两隔的一对兄弟就此换了身——或者说,换了魂,真的很讽刺。三界的事儿,人算鬼算,还真是拼不过天算。

“你……你是从哪儿学来的移魂诀?”附上小生身体的男旦紧紧捏住自己的脖子,可笑的是——说起来,这脖子上的血脉是自己刚才咬断的。

“这世上有怨鬼,自然也有捉鬼的人。”披着男旦皮囊的小生也气喘吁吁地说道,那个不知道来头的道士告诉自己印堂发黑,这几日怨气缠身的时候,自己还只当他是说笑,但是那天飞雪唱完女吊之后,神色越来越诡异,举止也越来越反常,他才又想起那个道士。然而道士对已经怨灵缠身的飞雪无能为力,只教给他移魂诀让他能保住自己的性命,没想到,却是这么个保法——移魂诀,移魂诀,不如叫换魂诀更合适,小生嘲讽地一笑,以死人的身子当自己的皮囊,这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我知道,你死的不甘心,我请人做法事,想让你早日投胎去个好人家,好好的过日子,再也别像这辈子这么苦。可是一直做到‘五七’,你的牌位还是在香案上摆不正,我知道,你心里恨,你咽不下这口气,可我没想到你这样恨我。是的,我对不起你,可我有什么办法?你和我,说到底,还不都是地上的一只蚂蚁,别人两个指头一捻,我们就能粉身碎骨!你不能活,你恨我,那我呢?我难道不想活下来么?可你——”小生充血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男旦,声嘶力竭地喊道,“你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你为什么不肯好好的超生转世去过好日子,非得缠着我不放!!”

男旦狠狠地盯着如他生前模样的小生,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为什么不肯放过你?你怎么不问问自己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为了你把命都搭上了,可你呢?我死了你用定魂石压我,我躲过了你还用移魂诀来对付我!你一定要看我化成血水化成飞灰你才高兴,对吗?!”

小生沉默了,他的手在微微发抖,他知道,枕头下就放着一把桃木剑——那是他早就准备好了对付男旦的鬼魂的,可是看着自己的兄弟,他却停了手,他不敢抽出那把剑,他不敢让这把剑穿透男旦的身体——他知道自己是小人,一次次地出卖兄弟当挡箭牌,但是他有什么办法?他想活着,他就是想好好活着,为什么想活下来就这么难?为什么想活下来就要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为什么想活着就要一次次卖掉别人成全自己?

男旦看到小生缓缓向枕头下探去的手,冷笑一声,放下一直捂着脖子的手,血从脖子上喷涌而出,溅到小生的衣服上,脸上,他的身上像开了满身的桃花一样。男旦冷笑一声,拍着胸脯,一字一句地对小生说:“来吧,我知道,你既然连移魂诀都打探到了,不会不留后手。往这儿捅吧!这身子是你自己的,你尽管捅吧!捅穿了,你就永远披着我这身死人皮了,你捅吧,就像我当年捅死那个老淫棍一样!”

听到“当年”二字,小生愣了一下,无力地垂下手,桃木剑掉在地上。他抬起头,看着自己曾经的兄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二十年的账,岂是一句移魂诀就能一笔勾销的?这笔帐,生前理不清,死后也算不完。[奇+書网-QISuu.cOm]

就在小生犹豫的时候,男旦却猛地抓起桃木剑,狠狠地刺进小生的胸膛,捅地那么狠又那么准——如果当年捅死那个水桶般的班主能有这样的准头,恐怕也不会有后来那么多事儿。小生扭过头,看着自己的兄弟,笑了,边笑边流下泪来,一滴滴砸在桃木剑柄上,水渍在桃木上晕开。这一刻,小生突然觉得很轻松,十几年从未有过的轻松。原来死并不那么可怕,疼那么一下子,然后就一了百了,远胜过那种常年纠缠着自己的惶惶不可终日的滋味。

“如果早一点明白这种感觉,我不会做那么多对不起你的事,也不会做那么多对不起我自己的事。”小生笑着说,然后缓缓抬起手,那双手上还保留着男旦之前一直留着的长指甲,小生挥手拔出桃木剑,却将长指甲刺进自己的胸膛,狠命一剜,再伸出手的时候,手上却是一颗鲜血淋漓的心脏。男旦惊得倒退两步,小生却直直地伸着手将心递到他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我现在的身子是你的,心是我自己的。你不是要我的命么?拿去吧,拿去……我只求你一件事——两个孩子……我们的命换他们的命,够不够……”话没说完,小生的膝盖猛的一软,倒在地上,睁着眼,不动了,一大颗眼泪从小生的眼角流下来,流到他鲜血淋漓的手上,泪水滴在血水里,把紫黑色的血也略微冲淡了些。

男旦傻了,他一直不肯闭眼,不肯投胎,他一直在冷冰冰地阴阳两界徘徊,他一直咽不下这口怨气,他一直心心念念想的都是要回来找他们,把他们欠自己的都要回来,可如今真的如愿了,他却真的后悔了,就像师兄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放下生死一样。

“师兄,师兄……”男旦伸出手,抚摩着小生已经冰冷的身体,喃喃地念道,“你以为我回来找你,只是为了取你的性命么?我为了你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我要你的命做什么呢?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可是现在,你还是把我扔下了,你就这么嫌弃我么……”男旦颤抖着捧起那颗已经不再跳动的心脏,蜷缩着身子,失声痛哭——他死了,还挖了自己的心给自己,自己走这一趟图什么?就图这两具冰冷的尸首和这颗早已经不跳的心么?何况现在自己和他换了魂魄,自己以后只能披着他的皮囊,做一具行尸走肉了。或者……男旦颤抖着拿起沾血的桃木剑,对着自己的胸口比划了一下,凄然一笑——想做什么?这一剑下去,自己再和他们在阴间相逢?继续阳间纠缠不清的恩恩怨怨?有什么意思?

突然,旁边的厢房里传来一阵小儿的哭声,让男旦猛的清醒过来——这是师兄和飞雪的那双儿女吧?男旦猛地回过头,看着床上早已经被他摄了魂魄气绝身亡的飞雪,还有脚下已经冰冷的师兄,师兄临死也没有闭上自己的双眼,眼角的泪水已经凝固,那双充血的眼睛盯着自己,像是在祈求些什么,纵然不是自己的骨肉,他还是放不下。

男旦眯起眼,眼前浮现出他们小时候的时光,师兄是父母早亡只能进戏班子糊口,而自己是为什么进的戏班子呢?男旦已经想不起来了,似乎是被拐子先拐后卖的?男旦摇了摇头,想不起来了,的确是想不起来了,但他知道,如果没有了父母,在这样一个各人连自己都保全不了的世道里,这一对小儿女恐怕会和当年的他们一样,在这冰冷的世界上蘸着血泪走一个生不如死的轮回。

男旦长叹了一口气,拍了拍师兄的冰凉的手,无奈地笑了笑,轻声说了一句:“罢了,我欠你的,上辈子欠,这辈子还,我认了。”说完,伸出手,轻轻合上了小生的眼帘。

男旦起身,擦干血迹,将两具尸体摆正位置,又打开了小孩子睡觉的房门,抱起熟睡中的一双小儿女,没有发出一点人应该发出的声响来。男旦拿了小生和飞雪房中的钱匣子,里面是厚厚一摞银票——都是这些年攒下的血汗钱。男旦提着钱匣子,抱着一双猫儿一样睡地缩成一团的小儿女,出了后门,叫了辆车,连夜出了城,又一点不敢耽搁的上了远行的船,有多远,走多远。走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把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起码,在别人眼里,一笔勾销。

看到这里,你一定早已猜到了,他们这一走,就走到了乌桐镇。

现在知道,为什么吴老爷的左手没有拇指了么?

现在知道,为什么吴老爷乐善好施了么?

现在知道,为什么赫赫有名的吴半城十几年一直没有续弦了么?

披着小生皮囊的男旦,被乌桐镇所有人都毕恭毕敬叫着吴老爷的男旦,被小生的一双儿女一直当做慈父的男旦,就这么在乌桐镇平安无事的过了十六年。渐渐地,他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挺好,很平静,很快乐。没有仇恨,没有欲望,与人为善,广结善缘,远远好过那些微贱地像狗一样被人随意践踏的时光,那些躲在大幕后听着师兄和别人你侬我侬的时光,那些想爱不能爱想恨恨不成的时光。

渐渐的,男旦似乎已经不再在乎自己究竟是谁了。当然,他没忘,他也没法忘,因为每当儿女承欢膝下,自己深深沉浸在天伦之乐中不能自拔的的时候,他总会觉得案头那盏昏黄的煤油灯就像师兄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仿佛在问他这样的日子是不是真的很快乐,快乐到他就像师兄当年一样,愿意拿一切去交换?这样一双眼睛常常看得他心寒,看得他害怕,所以——

十六年里,吴老爷只开米铺;狗血、驴蹄、糯米是最好的驱鬼符,但是狗血和驴蹄不能拿来做生意。

十六年里,吴老爷总会在小生和飞雪的祭日请戏班子搭台唱戏。外人当然都道是吴老爷唱给亡妻的,只有男旦自己知道,这戏究竟是唱给谁的。而且,每当台上的伶人咿咿呀呀一唱三叹的时候,男旦总会回忆起深埋在自己心底最深处的那些有笑有泪的悲喜时光。

十六年里,吴老爷对一双儿女有求必应,费尽心血将他们抚养成人,他们出息一分,吴老爷梦里师兄脸上的笑意就多一分。

如果一切就这样按照正常的轨迹延续下去,那么这个故事也就到此为止了。然而,道士的话总没有错,随其缘对,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的。男旦一个人的怨魂连定魂石都压不住,那么不明不白的死去的整个戏班子呢?几十个怨魂呢?

还是那句说了无数遍的话,该来的,总是要来。于是,十六年后的乌桐镇上,终于还是来了一支戏班子,一个由亡魂组成的戏班子。

“亡魂组成的戏班子?!”我一口茶差点喷出来,“这么说,那个戏班子——”

“全是死人。”文爷不紧不慢地抽了口烟。

我几乎听到了自己上下牙齿打架的声音,原来那样一支戏班子,那样勾魂摄魄的一台戏,竟是阴间的人唱出来的。我混身一个激灵,拽住了身边表姐的袖子。

表姐也很怕,但她好像还是比我强点儿。她拍了拍我的手,抬头问文爷:“这样说来,来乌桐镇唱戏的戏班子,就是十六年前死于那场大火的那个戏班子?那么谢班主呢?其实也就是附上男旦肉身的小生?可是,他们为什么要回来找吴老爷,也就是那个男旦呢?”

“因为——”我迟疑了一下,“因为十六年前那场跳吊的惨祸就是男旦作祟的结果吧?”

文爷呷了口茶,没点头也没摇头:“活人受了气呢,咱们可以忍气吞声。可是死人有气发不出,那就是怨气。带着怨气的死人,找不到替代,就永远是怨鬼……”

乌桐镇的吴家大院戏台上,男吊和女吊凝眸对望,二十年的恩恩怨怨,十六年的阴阳两隔,全在这四目相对无语凝噎之中,化了。

“我早该想到是你,我们一起唱了这么多年戏,你上妆的技术是极好,每次我扮戏的时候,哪里画得不好了,你轻轻一笔勾个眉角,出来的都是另一番模样,你想给自己易容骗过我的眼睛,自然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儿了。”穿着男吊戏服的吴老爷微笑着看着扮成女吊的师兄说道——不,还是让我们叫他男旦吧,吴老爷只是个躯壳。

可你还是没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小生也淡淡地笑了——是真的不相信,还是根本不想相信?

“你还是找来了。”男旦幽幽地说道,“我把你的儿女养成人了,我每年请人来唱你最爱的几出戏,我自以为没有辜负你的托付,可你还是找来了。”

“不是我找来了。”小生摇摇头,“是他们,我早就不想纠缠这些人间恩怨,可是他们的怨气平不了,他们虽然不是善人,但也不是刽子手,你当年,未免太狠了。”小生指了指大幕后的戏班子,“几十个冤魂不肯投胎不肯往生,我没办法,我……管不了。”

“现在怎么办?”男旦的眼里含着泪水,“师兄,我终于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负我了——好好的过日子……真好。”以前我一直怨你,怨你不重情义,怨你心里没有我这个兄弟,可是现在我明白了,人伦之乐,真的是让人放不下。

小生凄然一笑,指了指台下,男旦顺着小生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惊讶地发现台下看戏的人竟一个个像木偶人一样直直的立了起来,双眼无神,呆滞地望着前方,仿佛是没了魂魄一样。男旦猛的醒悟过来,是的,这出死人唱的戏,自己听了没觉得有什么,因为自己本来就是附了活人肉身的亡魂。然而台下的人听了,却的确是勾魂摄魄,勾魂摄魄——直接摄了活人的魂魄!

“他们要干什么?”男旦喊道,“台下都是乌桐镇的普通百姓,和他们无冤无仇,他们要——”

“找替代。”小生轻声说道,语气里净是无奈——他尽力了,但是他一个人,平息不了这么多人的怨气。“我只能带他们来找你,否则,死的就是无辜的人了。他们是唱跳吊那天死的,所以——也要你在唱跳吊的时候给他们一个交代,方可了断。”最后四个字,小生说的很轻。

“了断?我明白,明白了……”男旦点点头,紧紧地咬住嘴唇,沉默了一会儿,含笑看着小生,“师兄你——真是用心良苦了。下辈子,我们都托生个好人家吧,再不当什么戏子了。上了这条道儿,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无论怎样花心思,无论走多远……也回不去了。”说完,男旦把脖子伸进悬布之间,一字一顿地说道:“现在,你的儿女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其实,这样最好。”说完,男旦踢倒了脚下最近的那张八仙桌,七张堆成塔形的八仙桌轰然倒塌,男旦的身体直直的悬在了半空中,挣扎了几下,便停住不动了。

随着男旦的身体渐渐地僵下来,后台的整个戏班子也跟着软了下来,本来就是一双无形的手操纵着的皮影人,一旦放了手,自然只剩一张皮瘫在那里了。随着台上的戏班子脱水一般软在台上,台下刚才被定住的那些看客一个个手脚才渐渐地能活动开来。大伙儿仿佛大梦初醒一样将目光投向台上。戏台上,小生已经将在悬布上吊死的男旦放了下来,拿衣袖将他脸上的油彩轻轻拭掉,油彩后露出来的,是男旦自己那副白净标致的花旦脸。小生紧紧地咬着嘴唇,温热的眼泪落在男旦冰冷的脸上,冲掉了他眼角最后一点油彩。

“老爷,你——”吴祥惊讶地望着满戏台东倒西歪的人,还有抱着一个戏子,却一下子年轻了十几岁的吴老爷,不知道该从哪里问起。

小生抬起头,对吴祥笑了笑,平静地说:“告诉少爷和小姐,这是他们的好叔叔,他们一辈子也不能忘。”说完,小生拿起早已在怀中藏好的桃木剑,二十年了,他们总是插身而过,说是一条心,却总是隔一堵墙。说是隔着一堵墙,眼前才发现总归还是一条心,否则,哪里有这二十年的纠葛恩怨,哪里有这二十年的生死缠绵。小生平静地举起剑,穿心而入,将自己和男旦牢牢地钉在一起。

男旦说的没错:其实,这样最好。这是最合适的时候,二十年前他们不懂彼此,他们总有自己的纠结,自己的执念,现在懂了,这样最好。

“死人了!”台下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大家轰的一声四下散开,夺门而逃,吴祥和家丁也乱成一团。混乱的人群里,有一个女人却很平静,不动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在角落里站着,看着眼前的一切,空空的眼眸里映出吴府大院里的一片狼藉——她是小红,或许我们该叫她飞雪了吧,毕竟讨到了替代的飞雪,仍旧是飞雪,就像交换了肉身的小生和男旦,心也换不了。

没什么可惊讶的,做人能干的女人,做了鬼,也一样能干。

还记得十六年前扬州城戏班子的那出跳吊惨剧吗?难道你们忘了,男旦在事发当夜就带着小生的儿女远走他乡了,那么两个月后,男吊在悬布的照妖镜里看到的吊死鬼,又是谁呢?

从那天起,飞雪就讨了那日唱女吊的小红当自己的替代。她一辈子都是个豌豆一样的女人,只要能活着,她就会削尖脑袋活下去;哪怕活不成,她也不会甘心当个屈死鬼。然而,讨到了替代的飞雪左思右想,却发现自己终归放不下生前身后的这段情债——所谓女人,凭你再如何拼一股子精神头,说到底,一辈子所想,重不过一个“情”字;一辈子所念,深不过一个“真”字,只是嘴上肯不肯服这个软,认这个输。所以飞雪仍然愿意守在这个怨鬼组成的戏班子里,守在小生身边,并且费尽心机一路指引他们来了乌桐镇——她要亲眼看到男旦死在小生面前,她要亲眼看到小生在她面前给一个取舍,给一个交代。

她如愿了,可是她没想到小生也一剑穿心,将自己和男旦牢牢地钉在一起。桃木剑钉住的东西,谁也不能分开,上天入地,做人做鬼,永远都在一起——这就是小生给她的取舍,给她的交代。

“罢了,愿赌服输。”飞雪苦笑一声,仰头将就要夺眶而出的泪水生生地咽了回去,她看了看和小生蜷缩在一起的男旦,“你取了我的命,占了我的男人;我做的孽,你来替我承担,也算我们两清,谁都不冤。”飞雪转过头,随着混乱的人群,向吴府大门走去。

坟场一样的吴府大院后来就给封了,吴家少爷和小姐也搬到了别的地方,吴祥仍然是尽心尽力地伺候着吴家的少爷和小姐,因为自己的良心债——米铺的事儿本来是自己那烂泥扶不上墙的侄儿做的好事,盗了米铺又故意装神弄鬼想逃脱干系。虽然被吴祥发现后马上把侄儿赶出了吴家的商铺,但事情和自己有关,他总是想藏着掖着不敢拿出来见光,也总提心吊胆担心东窗事发波及自己的名声。否则他听说谢班主要“捉鬼”的时候,怎么会又害怕又心虚又仿佛捞住个救命稻草一般兴奋呢?只是吴祥没想到,这样一出戏,竟然唱成了这个样子,还差点把自己和乌桐镇的人都给唱了进去。吴祥又想起那天半夜出来其实是去厢房看自己女儿的飞雪对他的那回眸一笑,吴祥不知道飞雪是否知道他做过什么,但那一个微笑和眼神,他一辈子都忘不掉。从那以后,吴祥再也不敢做任何亏良心的事儿,随其缘对,善恶有报,谁都别自作聪明。

这个故事到此为止就结束了,文爷没有告诉我们飞雪后来去了哪里。虽然讨了小红做替代的飞雪眉眼之间既有小红又有飞雪自己的影子,但她十六年未见,早已长大成人的儿女是一定认不出她来的,也许,她就像一个游魂一样游荡自己的儿女身边,默默地守着他们吧。

吴府的大门上贴着高人画的驱邪桃符,说是能把一切冤魂都牢牢地封在门里,让他们不能再出来害人。其实,从那以后,乌桐镇上也再没出过什么事情。本来嘛,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关闲人什么事呢?只是听说,每年四月初七,被封的吴府大院里都会传来隐隐约约的唱戏声,乌桐镇上的人隔老远都能听见。起初大家都害怕,不过听久了,反而觉得好听,渐渐的,也不怕了。

桃木穿胸的男旦和小生是一起下葬的,坟头上竖了两块石碑,当然,石碑上写的名分是——兄弟。

——月老虽把婚姻掌,有情人才能配成双。泥塑木雕是偶像,不解人间凤求凰。

——立坟牌,立坟牌,梁兄你红黑两字刻两块。黑的刻着梁山伯,红的刻着祝英台。我和你生前不能夫妻配,我就是死也要与你同坟台……

第二谈 冥婚

(一)

这个故事是舅舅家对门的一家刀削面馆的老板讲给我们听的,他是山西人,姓何,我们这一辈人管他叫何叔。何叔不太像个卖面的生意人,而是带着那么点儿文质彬彬的味道,听表姐说他是为一个女人来到这个城市的,但是到现在为止何叔一直是单身。我承认我是个八卦的人,总觉得何叔眉宇间带着那么点所谓的“淡淡的忧郁”,所以总想知道他身上有些什么故事,当然,话到嘴边就变成了“你知不知道什么好玩的故事能给我们讲讲”这样的话,于是何叔就成了第二个故事的主讲人。

“你们想听什么样儿的故事?”何叔端着茶盏问我们,“我活这么大,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到的地方有限,不如给你们讲个我老家的故事吧。不知道是不是真事儿,反正是老人小时候讲给我听的——”何叔用目光征询了一下我们的意见,看到我们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便笑着呷了口茶,不紧不慢地开始讲了起来:“你们知道,我是山西人,山西商人是最出名的,这个故事就是关于我们山西人走西口的故事。那会儿还是清朝呢,在晋中寿阳县的某个庄子上——”

时间已经是深秋了,太行山下自古缺水,深秋时节,地上裂开一张张嘴冲着灰蒙蒙的天讨水喝。今天中午恰好还起了大风,秋风卷了枝头寥寥数片枯黄的叶子,又裹带了些黄土,一路扬起一片黄色的烟尘,山间的小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又冷又干的天气,都愿意蜷缩在家里,寿阳县数一数二的大户周家却偏偏选这么个时候——迎亲。

花轿是大红的,两个轿夫抬得稳稳当当,显然新娘子不沉。和其他的迎亲队伍不同的是,每个人都拉着脸,没有半点喜气样儿,迎亲的喜娘也哭丧着脸。而且,轿子的四角还挂着四盏——白色的灯笼。轿子抬到村头的路口时,正好撞上几个结伴出门讨活计的年轻人在和自己的家人告别,身上的褂子是显然是旧的,但也浆洗的齐齐整整,补丁也看不出来了,穷家富路,这是国人的传统。年轻人们略带稚气的脸上都充斥着一种惶恐和向往交织的奇妙表情,到最后,潇洒地扛起褡裢,摆摆手,将家人的千叮咛万嘱咐都挥入夹杂着沙尘的秋风里,只在转过身去之后,才会偷偷的抹一把眼泪,甩在地上,眼泪融进土里,恐怕是最后一次这样肆意地挥手拭泪了——出了这片地界,流汗比流泪值钱。

在轿夫抬着轿子经过他们身边时,轿子里的新娘子突然喊了一声:“停下。”轿夫和喜娘闻言都停住了脚步,向轿子里望去。一双纤细的手把轿子的侧帘微微掀开了一条缝,停了停,轿子里发出一阵沉重的叹息,然后便放下了帘子。喜娘对轿夫递了个眼色,轿夫低头起轿,继续赶路。身后传来仿佛能往人心尖尖上划刀子一般高亢锐利的歌声: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有话儿留;

走路要走大路口,

人马多来解忧愁。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苦在心头。

这一去要多少时候,

盼你也要白了头……”

大风又扬起一把尘土,嘹亮的歌声在这一片尘埃里显得分外清晰和刺耳。但是,没有人回头。

周家是寿阳县排名头几位的商贾大户,周家太爷该算是这一代最早一批出关走西口的山西人,经过三代的经营,周家的商号名为“长顺川”,长顺川下的几十家分号已经遍布十来个州县,算是寿阳乃至整个晋中商户里的翘楚了,这几年的生意更是延伸到了关外,做到了库伦和伊尔库茨克的边境线上。家大业大,自然谱也大,今日周家这出诡异的亲事,说白了——就是为周家一年前暴毙的二少爷办的。

“死人娶亲?”表姐惊讶地喊出声来,我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何叔点点头:“周家二少爷是前一年出门押货的时候,行至安庆竟突然得了疾病,才一夜,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这门亲就是替亡故了一年的周二少爷娶的。”

“死人为什么还要娶亲?这不是白白地糟蹋了个好姑娘吗?”我问道。为死人娶亲的风俗我倒是很早就听说过,不过我相信何叔的故事里应该有些新的东西。

“因为——”何叔突然压低了声音,微微向我们凑近了一些,语气有些诡异地说,“周家的宅子里摆着的二少爷的牌位,某一天突然——自己不见了……”

那一天正是月黑风高,周家大院的一个仆役三更时分起夜。周家大院等级分明,下人们都住在西边的几间屋子里,茅厕在东边,因此仆役出恭需要从头楼的后面穿过去,平时无事,这一天偏偏白天下了雨,院子里有些积水,仆役怕黑咕隆咚看不清水坑弄脏了鞋子,便贴着墙根从房廊下绕个远路,而这中间则要经过西院的一间点着白蜡烛的小屋子——周家所有亡人的牌位都放在这间屋子里。

没有月亮的院子,本来就黑的有点糁人,那仆役一个人贴墙根迷迷糊糊走着,看着那屋子里的烛火投在墙上的影子影影绰绰,心里便有些发毛,脚也有点发软,不知不觉放慢了脚步。突然,他听见前方有一阵低低的声音,似乎是木头相撞的声音,咯咯吱吱的,仆役心头咯噔了一下,停下脚步环顾了一圈,没发现有人,再仔细支起耳朵听了听,那声音似乎是从前方……那间摆放牌位的屋子里发出的!仆役猛地一惊,袢倒了脚边的花盆,一个趔趄猛地向前摔去,正正的摔在正对着这间屋子窗户的一根柱子上,就在这时,天空中平白无故地打了一个炸雷,白花花的闪电把屋内映的一片雪白,仆役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这一眼,惊得他灵魂差点出窍——周二少爷的牌位居然自己在香案上剧烈的颤动!而刚才那阵咯吱咯吱的声音,正是牌位撞击香案发出的!仆役一声尖叫,也顾不得什么礼数不礼数了,直接便叫便向西厢房冲去,惊得周家老少都爬起来看热闹,这一看不得了——周家二少爷的牌位直接不翼而飞了!寻遍整个屋子也没看见半点影子。

“小二回来了……小二回来了……”周老太太喃喃地念着。

接下来的几天,几乎每天晚上,周家的护院半夜巡查的时候,都能听见二少爷的灵位那里发出莫名的响动,有时候是木头互相磕碰的声音,有一晚上甚至香案上的烛火直接自己灭了。出了这样的事,自然得请一通风水先生和尚道士之类的来破财消灾,然而来的人只要进院子看看,都说周家大院有邪气,竟没一个人来敢接这桩法事。临了,有个四处云游的瘸子道士支了个招——牌位莫名异动,是亡魂怨气未平所致。给二少爷娶一门亲,用喜气来压压邪气,二少爷有伴了,兴许就不怨了。说完,瘸道士就走了——估计是信口胡诌的,怕不灵验没法向周家人交待。

“试试吧。”——全周家上下每一个人拿这疯道士的话当个正经话,周老太太却出人意料地发话了,“在附近的几个庄子里寻一门合适的人家,抱着牌位和小二拜天地,多下聘礼就是。”

(二)

就这样,老太太一句话,便买断了一个姑娘的一辈子——姑娘姓王,叫蕊儿,是附近的羊头崖乡的人,据说父亲很早就去世了,她和寡母相依为命,日子苦得很。这话是废话,不是过不下去了,谁会答应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死人?毕竟嫁人也算是女人一辈子唯一一件正经事。

这顶挂着白纸灯笼的红轿子就这么一路抬到了周家的门口,走得是专门开的一扇偏门,这是阴婚,轿子是不能从正门进的。耷拉着脸的喜娘扶着蕊儿,小心翼翼地进了喜堂,周家老少都在侧室回避,侧室和喜堂之间隔了道屏风,周家的人能听见喜堂的动静,该行礼的时候也要同步的随礼,但不能正视新娘和新郎拜堂。只有周家最年长的周老太太端坐在喜堂自己的位置上,老太太穿着一身玄色的对襟大袄,头发盘的一丝不乱,脸色有些苍白,喜堂里静的可怕,堂上点着的也是一对白蜡烛,发出昏黄的光。喜娘扶着蕊儿跪下——这就准备拜天地了。蕊儿小心翼翼地从盖头下面瞟了一眼,身边被架上来一个纸人,纸人像模像样地被套了一身红色的马褂,乍一看还真跟活人似的,袖子下露出的手上还点着十个指甲盖,纸糊的手是惨白而没有人色的,再点上发灰的指甲,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阴惨的味道——蒙着红盖头的蕊儿猛地打了个冷噤,身边的喜娘轻轻扶了她一把。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喜倌怪里怪气的声音在这阴风阵阵的喜堂里回荡,听得所有人都暗暗盼着这场婚礼赶紧结束。三拜完成,一柄檀香木的如意递到周老太太的手里,老太太起身,慢慢地踱到蕊儿跟前,掀起了她的盖头……

蕊儿猛一抬眼,正对上面前的纸人,那纸人的双眼被画得很黑很大,直勾勾地盯着她,咧着嘴,好像真的在对她微笑,而且,嘴角似乎越咧越大,心弦一直紧紧绷着的蕊儿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周老太太叹了口气,用自己粗糙但温暖的掌心摸了摸蕊儿娇嫩而冰冷的脸庞,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地说道:“挺好的姑娘……可惜了的,赶紧抬回房,熬点安神汤压压惊吧。”说完,转身走了出去,边走边小声念道:“就知道会这样,就知道会这样……”

被抬回新房里的蕊儿没过多久就醒了,身边是两个派来伺候她的丫头。蕊儿支起身,环顾了一下周围,新房里设着香案,案头摆着周家二少爷的牌位,蕊儿的目光落到那牌位上,又是一阵微微地颤抖,身边的丫头见状忙上前扶住了她,另一个则递上一碗温热的汤药,给她灌了下去。蕊儿缓了缓神,迟疑地开口问道:“不是说——今晚要和少爷的替身……圆房的么?”蕊儿说的是刚才拜堂的那个纸人,按照这里的规矩,新娘是要和纸人在一张床上过一夜的,一直扶着她,轻轻拍着她后背的丫头微微一笑:“老太太说了,看你身子弱,就不行那么繁琐的礼节了,点到为止。”蕊儿松了口气,感激地朝丫头笑了笑,她知道,这算是老太太放了自己一马,否则,真要和那纸人在床上过一个晚上——她真的不敢想。

“时候不早了,您就早点睡吧。”丫头们端着空碗,轻轻地带上门,退了出去。

蕊儿在床上闭着眼养了一会儿神,慢慢地,似乎也不怕了。她翻了个身,用胳膊枕着头,目光又落在自己“夫君”的牌位上——“周若梓”,这名字真好听,蕊儿扑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想着,“你是个什么人呢?是美是丑,是善是恶?如果你活着,你会嫌我丑吗?”蕊儿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大概三更时分,蕊儿突然被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惊醒了,她猛地直起身,循声望去,却看见案头的牌位居然自己动了起来,好像受到了猛烈地撞击一样,蕊儿惊慌失措的翻身下床,连鞋子也顾不上穿,跌跌撞撞地朝门外跑去,一不留神正撞在一个人的身上,蕊儿抬眼一看,是个披头散发,不知道是男是女的怪人,蕊儿惊的尖叫一声,这一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分外刺耳,周家上下都被惊了起来。

“怎么回事儿?”最先赶来的是周家的大管家周福(不要和某平民珠宝品牌搞混~~~)。

“二少爷的牌位……动了……”蕊儿惊魂未定地抚着胸口,旁边两个小丫头扶起了她,“它是自己动的!”蕊儿喊道,喜堂里画得怪异的纸人,惨淡的白蜡烛,还有新房里自己半夜突然动起来的牌位,一切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神经越绷越紧。

动静大的连周老太太也赶来了,老太太问明白了情况,遣散了众人,单独拉着蕊儿进了房间。

“你是不是还看见了什么?”周老太太盯着蕊儿的脸小声问道。

“我……我还看见一个人,”蕊儿惊恐地瞪着眼睛,“他披着头发,不知道是男是女,他就站在院子中间。可是后来,等你们都赶来以后,他不见了!”

周老太太眯起眼,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蕊儿的后背:“大概是你受了惊,看走眼了。”蕊儿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看到周老太太讳莫如深的表情,作为晚辈,她也不敢再追问了,只好把后半截话头咽了回去。

“还敢和小二的‘替身’过一夜吗?”周老太太冷不丁地问道。蕊儿一惊,结结巴巴地说:“什……什么?”

“和替身过夜是阴婚的规矩,小二的牌位不稳,是怨灵作祟呐,不按规矩办事,压不下他的这股子邪气,日后还是要来找我们的。”周老太太说道。

“我……”蕊儿低下头揉着衣角,心下一阵阵狂跳,不敢答应,也不敢不答应。

“让你大嫂陪着你,过一夜,圆了这个阴婚的房,就算过去了。”周老太太直视蕊儿,直到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周家大少爷的媳妇姓陈,也是县里大户人家的女儿,当然,是已经落败了的大户。陈氏看上去慈眉善目温柔敦厚的模样,典型的大家媳妇的做派,跟她在一起,蕊儿觉得有种莫名的安全感。二少爷的那个纸糊的替身就摆在婚床的里侧,蕊儿在外侧斜靠着枕头,小心翼翼地和纸人保持着距离,陈氏则坐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一手搭在蕊儿的肩膀上,她手心里传出的温热感让蕊儿慢慢地平静下来。

“别怕,没什么可怕的。”陈氏温和地笑道,“这人死了,说白了,跟活着也没什么两样儿。你看,它们其实也会时不时的四处看看,也会想成亲,跟新媳妇在一起,该闹的也不闹了。咱别想他们是死人,他们其实跟活人一样,偶尔折腾出点动静来,也不会伤害谁,你怕什么呢?”

蕊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大嫂说的也是,只是一想这阴阳两隔,就……心里发毛。”

“哈哈哈——”陈氏仰起头放声大笑起来,笑得蕊儿莫名其妙,陈氏平静下来,又突然低声问道,“你——今晚看见何妈了么?”

“何妈?”蕊儿一愣,脑海里突然蹦出自己夺门而出的时候撞上的那个披头散发不男不女的人,背后顿时渗出一层冷汗,“谁——谁是何妈?”

“是周家大院里的一个很古怪的老太太,疯疯癫癫蓬头垢面的。住在后院那间柴房里,一日三餐定时有人送去,平时她倒也不闹事,但是一到有婚丧嫁娶的事儿,她就会犯病。说来也奇怪,周家也没人拦着她,她犯病,也由她自己四处游逛去,她也不做伤人的事儿,逛够了,自己也就回来了。”

难道刚才自己看见的人就是这个何妈?蕊儿皱起眉,问道:“那这个何妈,到底是什么人?”

陈氏摇摇头,又突然凑近蕊儿,压低声音说道:“听说,她是咱们家老太爷生前的——正妻。”

“什么?!”蕊儿吃了一惊,“她是老太爷的正妻?!那老太太又是——”

陈氏把手指搭在嘴唇上,轻轻嘘了一声,蕊儿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缄了口。陈氏笑着拍拍蕊儿的肩膀:“这些事儿,我也是嫁过来以后断断续续听人说的。但是关于何妈的事儿,台面上没人敢提起,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你也是个有分寸的姑娘,你自有道理的。”蕊儿感激地点点头,有这样一个贴心的妯娌,在这样的深似海的豪门大户里真的是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儿,陈氏把枕头往下拉了拉,对蕊儿说,“睡一会儿吧,白天提心吊胆一天了,明天早上还得早起给长辈们奉茶呢。”

蕊儿迟疑了一下,扭头看了看近在咫尺的纸人,头皮一阵发麻。陈氏笑了笑,轻轻扳过她的身子说道:“别回头,就转过来,看着我,我一直在这儿陪着你,什么也别想,闭上眼就是。”蕊儿点点头,放平了身子,闭上眼,陈氏替她掖了掖被角。

也许真的是太紧张太累了,蕊儿上下眼皮一沾上便入了梦乡。坐在她身边的陈氏听着蕊儿发出的轻微的鼾声,眯起眼,笑了笑,轻轻地起身,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第二天,蕊儿醒来的时候,大嫂已经靠在椅子上睡着了,俨然一副坐守了一夜的样子,蕊儿心里觉得很过意不去。大嫂揉揉眼睛,不以为意地说没什么,然后吩咐丫头伺候她梳洗打扮。“昨夜洞房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蕊儿自言自语地吟道,这诗还是爹小时候教她的,爹早年出西口去寻爷爷,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过。看看眼下,洞房里的白蜡烛已经燃尽了,舅姑们此时恐怕还没起床,只是没有夫婿可以为自己倾身勾眉画眼罢了。蕊儿望着镜中自己鲜嫩地花瓣儿一样的脸颊,重重地叹了口气——叹气有什么办法呢,人穷志短,嫁给一个牌位,成一门一个人的亲事,总好过贫贱夫妻百事哀,毕竟自己和母亲从此便有了依靠。

新媳妇照例是得给全家人做顿像样子的早饭的。周家是大户人家,自然不用媳妇灰头土脸的张罗一大家子人,但也得有一样拿得出手的东西。可巧这几日阴雨连绵,厨房下存着的一捆柴受了潮,一点就干冒烟不着火。厨娘急的连连跺脚,蕊儿倒不紧不慢地拍了拍厨娘的手背笑道:“没什么的,现在老太太他们只怕还没起来呢,也怪我起的太早,连累你陪着我手忙脚乱的。”

厨娘不好意思地搓着手,憨憨地笑着说:“我去后头柴房里抱一捆干的去。”

“我跟你一起去吧。”蕊儿主动地提出来,本来她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手里闲不住,更不习惯看着别人忙来忙去自己闲着,更何况自己是新媳妇刚进门,也没权利真拿自己当太太看。厨娘一把没拦住,蕊儿已经先她一步迈过门槛。

二人拐了个弯,来到后院的一间小屋子前面,厨娘掏钥匙开柴房的门,蕊儿东张西望着,突然,她的目光定格在柴房几步开外的一间小屋子上。被一股奇怪的力量吸引着,蕊儿不由自主地向那间屋子走去。走到跟前,蕊儿凑近窗框看了一眼,正对上屋子里的人朝外看的目光——正是昨晚那个披头散发的怪人!她的头发仍然是披散着,虽然是直直地盯着蕊儿,但眼神并不凶悍,而是显得很呆滞,仿佛她眼中的世界是一张白纸一样。蕊儿一惊,正想再凑近一点看清楚一些,却被一双手冷不丁地拉走了,蕊儿回头一看,原来是慌慌张张的厨娘。

“这间屋子您可别随便靠近。”厨娘神神秘秘地小声说道。

“这屋子里是——”蕊儿突然想起昨晚大嫂的叮嘱,忙改了话头,“这屋子里关的是谁?”

“她——”厨娘四下张望了一下,叹了口气,“她姓何,也是个苦命人儿啊!”

“哦?她也是周家的下人?”蕊儿装做什么也不知道地问道,“可为什么单单把她关在这里?”

厨娘蕊儿拉进柴房,二人坐下来,厨娘压低声音对蕊儿说道:“这何妈——和咱们老太太,本来是妯娌。”

“什么?!”蕊儿闻言一惊,这是怎么回事?昨天晚上大嫂明明告诉她这个何妈是周家老太爷的原配夫人,怎么厨娘嘴里说出来,就成了妯娌?周家到底有几个老太爷?蕊儿心里很疑惑,但嘴上没有说出来。

厨娘低低地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这周家是大户人家,大户人家外头人看着都是鲜亮的很,可是那朱漆大门一关,里面埋了多少不鲜亮的事儿,外人谁也不知道……何妈的事儿,一句两句话也说不清楚,您还是暂且别问了,该知道的时候,自然有人讲给您听。”

蕊儿张张嘴,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大嫂不让问,厨娘也不让问,这个疯疯傻傻的老太太到底是什么来路呢?

蕊儿的手艺是很不错的,一顿四喜团圆羹吃的周家的人都眉开眼笑心满意足的,老太太也十分满意,蕊儿当阴亲新妇的这几关算是都顺利的过去了,今后就是安安分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过日子了。蕊儿站在老太太身边毕恭毕敬的伺候着,一面却偷偷地扫视着席上的各色人:周老太太右手边坐着的是周家大少爷周若辛,大少爷微微佝偻着背,显得有些萎靡,目光也很散,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席间还不小心被呛了一下,一边的陈氏忙伸手轻轻抚着他的后背,动作和昨晚陪着蕊儿的时候一样轻柔;但蕊儿注意到,周老太太看孙子的目光却很冷淡,周若辛整个早餐过程中也基本上没看周老太太一眼,按说这是周家第三代唯一的继承人了,为什么他们彼此却好像是陌生人一样?蕊儿还注意到,陈氏在轻轻拍着丈夫后背的时候,似乎是不经意地和下席的周福对了个眼儿,马上又把视线挪开了,好像带着那么点不可思议的——逃避?还有插手站在席下候着的厨娘,她似乎也在回避着什么人的目光,蕊儿甚至觉得她在微微发抖,从柴房回来厨娘一直有些心神不定,难道是因为何妈?因为自己问过她何妈的事情?蕊儿越想越糊涂。

整顿早餐表面上看是谈笑风生和和美美,但中间却好像连着若干条数不清的丝线,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系在了一起。

日子平平淡淡地过起来还真是飞快,转眼蕊儿到周家已经有两个月了,这段时间,周家也没有再闹过鬼,大家心里感叹着那个来路不明的道士瞎掰的话居然还真的歪打正着了,只是可惜了蕊儿这么好的姑娘,如花似玉又性情温柔平易近人的,偏偏要守着一门连寡妇都称不上的婚事过一辈子,也算是暴殄天物了。不过蕊儿倒没什么计较,尽管每天晚上守着一盏孤灯,一轮明月,也会觉得惆怅无比。

待在商人家,也免不了耳濡目染一些生意上的事情,这些事儿,蕊儿自然是没有发言权的,只有听和看的份儿。周老太太已经是古稀之年的人了,但是眼睛耳朵脑子却是一点不输人,周家的商号涵盖了很多行当,每日光是各家分号定期轮番报上来的账册就让蕊儿看着眼晕了,但老太太却能有条不紊不紧不慢的在大半天时间里一一处理完毕,也经常会让陈氏协助她做些事儿,当然,陈氏作为外姓人不可能插手太多。不过让蕊儿奇怪的是,周家大少爷倒很少和老太太一起参与家族的生意,只是定期到各家商号挨个走动一下,倒更像是给周家跑腿的,而不是周家的半个主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等忙过这一阵儿,你也跟着学着点儿。”这一日晚饭后,周老太太当着陈氏的面对蕊儿说。

蕊儿点点头,其实老太太已经不是第一次说这话了,只是从来没有让蕊儿参与过任何生意上的事务,次数多了,蕊儿也只当这是应景的话了。何况她也没这份心气,老太太的本事,一成她也不敢想。

“车马劳资都备好了吗?”周老太太又把目光转向一边站着的周福,周家在蒙古边境上的一批毛皮要运回来,顺便再运一批麦种过去,因为设在蒙古边境的几家周家的商号和别家起了点纠葛,老太太决定派个可靠的人去协调一下,再加上晋中的另一家大户王家也看上了那片地界,与其做对头,不如派人好好谈谈,联起手,好在边境线上能站的更稳。所以老太太派周福跑这趟本来并不大的差事。

“备好了。”周福毕恭毕敬地回答,老太太满意地点点头。蕊儿没来多久也看出来了,老太太对周福是很放心的,比周家大少爷更放心。不过说真的,蕊儿也感叹这周家对下人和伙计们真是慷慨得不得了,别的不说,就说这吃饭,那是顿顿有酒有肉,就光这主食面食,十天半月就不带重样儿的,冬天还支两个火锅,一个猪肉一个羊肉,各取所需,并且另加油茶和黄酒暖身——别误会,不是蕊儿过门两个多月只惦记吃食,而是蕊儿经常亲自下厨为长辈烹汤熬水的,总和厨娘在一起,每天做出那么多花样,伙计们是乐意了,厨娘可就头疼了,一有苦水就忍不住和蕊儿唠叨,一来二去,蕊儿也自然对伙计们的各种待遇上了心。不光是吃,还包括穿,周家逢年过节都会给周家上下和商号里的伙计们按等级和业绩置办新装,用的都是串绸春绸这样上好的面料,从不吝惜,让蕊儿看在眼里,心里忍不住暗暗称奇。“真不愧是大户,这样的大方,怨不得伙计们个个都那么尽心。”蕊儿有一次忍不住对大嫂感叹道。大嫂听了,只是微微一笑,淡淡地说了句:“尽心,也有尽心的不好。”

“大少爷这趟还要去么?”周福似乎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

“这段时间关外的气候一天三变,盗匪也猖獗得很,若不是这批货催得紧,断不该在这个时节出关的,大少爷身子弱,能不去就别去了吧。”

“他也不能总是养着啊。”周老太太皱着眉说道,陈氏不在,这几天她都说得照顾少爷,所以晚上也不再一直陪在老太太身边了,“小二不明不白的就那么没了,能指望的只有老大了。”周老太太的声音带着深深的忧虑。周家的上一代有二儿二女,不幸的是,两个儿子都已过世,现在这一辈人也只有周若辛和周若梓兄弟俩,而周若梓又在异乡莫名暴毙。所以晋中商户中一直有传言,说周家犯了风水,所以有绝后之虞。

周福点点头,也不再多问,做了个揖,退了下去。周老太太看着周福的身影消失在门外,重重地叹了口气,揉了揉太阳穴。

蕊儿拽了拽衣角,也准备起身告退的时候,周老太太突然开了口:“再陪我坐一会儿,好么?”

蕊儿抬起头,周老太太的脸在烛光下显得格外苍老,蕊儿点点头,又原样坐下。周老太太睁开眼,看着小心翼翼的蕊儿,笑了笑,冷不丁问道:“恨我吗?”

蕊儿惊了一下:“什——什么?”

“我让人把你……给买来,买来独守空房,你恨我吗?”老太太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买”这个字眼。

蕊儿抖了一下,摇摇头,小声说:“是……是我家自愿的。”

老太太有些疲惫地笑笑:“你家是不是就你一个女儿?”

“嗯,我和家母相依为命。”蕊儿点点头。

“听说你父亲是个读书人,还中过秀才?”老太太拿起簪子挑了挑烛花。

“嗯。”蕊儿老老实实地答道。

“那他是怎么——”老太太顿了顿,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找出一个比“死”或者“过世”更好听的字眼,蕊儿却善解人意地接过话茬:“我爷爷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跟人出西口做生意,但一走就再无音讯了。父亲去寻我爷爷,也是一走就没了消息……”蕊儿的声音越来越小。

“这么说,你爷爷和你爹——也都是咱出西口的山西商人了?”老太太的声音里满是怜惜。

蕊儿点点头,“这走西口啊,别人看着是挖金山去了,其实说白了,是走刀尖。走好了,能走出片天来;可是一步走不好,连埋在哪儿恐怕都不知道……”老太太咬了咬嘴唇,还想说什么,想了想,又挥挥手对蕊儿说:“你早点歇着吧,时候不早了。”

蕊儿上前两步要扶老太太回房,老太太却摆摆手:“不用你扶,我自己走走。”蕊儿向老太太行了个礼,退了出去。

回房以后,蕊儿左右睡不着,很多事儿一下子都挤到脑子里,让她觉得头昏昏的,又胀的总想理个头绪出来。突然,一阵轻轻的脚步声飘进蕊儿的耳朵里,她猛地一下坐起来,支起耳朵听了听,那脚步声若有若无,忽近忽远的,蕊儿忍不住披衣起身,打开门,四处走着,边走边看,想找出这脚步声的源头。不知不觉走到了略显荒芜的南院,突然听到前方的一间屋子里传出低低的说话声,蕊儿忙后退几步,在墙根边猫着——

“明天就要出发了?”这声音是个女人的,蕊儿觉得有些熟悉,但又一下子想不起是谁。

“嗯。”一个男人的声音老老实实地回答。

“和老大一起去,都准备好了吗?”女人问道。

“准备好了,你……放心吧。”男人的声音里听不出什么特别的感情。蕊儿一惊,这声音他再熟悉不过了——这正是大管家周福的声音!和他说话的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他们似乎在商量什么秘密一样?而且这个秘密——似乎是针对大少爷周若辛的?

想到这里,蕊儿不禁惊出一声冷汗,她微微直起身,努力想找找透过窗纱看看屋子里到底是什么人在说话,但却看不清楚。就在这时,身后一双大手向她伸来,死死地捂住了她的嘴,蕊儿觉得一阵眩晕,身子软软地倒了下去……

第二天,大少爷和周福上路了,蕊儿却一直没有醒来。

“怎么回事?”周老太太皱着眉问,“这丫头昨晚上还好好的,今天这是怎么了?”老太太问左右,却都摇头说不知道。只知道早上醒来,看见蕊儿躺在自己房间的门口。

“去请崔大夫来。”周老太太皱着眉头吩咐道,崔善为是京城太医院的大夫,近日告老还乡,回到了寿阳县继续给人看病,当然,出诊费不菲。

“这是中毒了。”崔善为很肯定地说。

“中毒?”周老太太皱起眉。

崔善为微微做了个揖:“昨天晚上少奶奶只是吸入了迷药导致昏睡不醒,这是小事;但是她一直在服用一种慢性毒药——附子,这是大事。”他的意思很明显,这样等级森严的豪门大户,一个明媒正娶的儿媳妇居然一直在被人下慢药——实在是不可思议。

周老太太闻言身子猛地僵了一下,愣了片刻,用有些颤抖的手给崔善为的手里塞了一叠银票。“我知道,您有办法,但是……别说出去。”周老太太轻轻地说。

晚上,正院老太太的房间里点着一盏昏暗的灯,老太太背着光坐着,灯光打在厨娘的脸上,虽然不亮,但也足够照的她心发慌。

“你这是要干什么?”老太太终于开口了,声音带着一股子不怒自威的冷劲儿,“还是要和这丫头过不去吗?”

厨娘咬咬嘴唇:“她……这不是您当初的意思吗?”

“可我后来……”周老太太的声音显得很虚弱,的确,蕊儿过门以后,她沉默了,沉默就意味着她不支持,但是——她毕竟没有明确地说些什么。

“老太太……很多事,是规矩;”厨娘低着头,一字一句地说,“既然是规矩,就得按规矩来,您还想让上一代的事儿再来一遍?”

“其实——你也不忍心,对吗?”周老太太看着厨娘,摇摇头,“否则昨天晚上你也不会把这丫头从何妈手里给夺过来了,真是那样,这丫头现在只怕早就凉了。”老太太顿了顿,仰起头,却仍然忍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下不了手,又要下手,我们这是在干什么……”她紧紧地咬着嘴唇,两行浊泪顺着腮帮子流下来,这儿只有她们两人,老太太的泪水流的有些肆无忌惮。

厨娘走上前,轻轻拍着老太太的背:“很多事儿,是命。”

“然后呢?”表姐问何叔,“蕊儿就一直没有醒来?那她听到的那个关于周家大少爷的秘密呢?到底是怎么回事?”

何叔没说话,我却有了别的想法:“如果周老太太能救蕊儿一命,蕊儿把自己听到的告诉她,兴许还能来得及追上自己的儿子;但她不仁在先,也怪不了老天的安排了。”

说完,我偏头看了看潇潇,何叔显然也对我的话感到很意外,不过他马上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淡淡地说了一句:“丫头,你看事儿看的真清醒。”不知道是夸奖还是别的什么意思。何叔抽了口烟,透过淡淡的烟雾看着我们,问道:“想听听周福和周家大少爷在路上发生的事儿么?”

周福和周家大少爷周若辛一路走来,行至杀虎口,车队停了下来。周若辛探头看了看,好奇地问:“这里就是杀虎口?”果然当得起杀虎口这三个字,放眼望去竟上见不到一星半点的绿色,两旁被料峭山风削的薄而锋利的石壁斜斜地往下压着,似乎随时会倒下来一般,周若辛觉得胸口有点喘不过起来。

“嗯,”周福点点头,转身对周若辛说,“前面再走几步就是咱们山西人自己开的一家会馆,咱们今天就在那里过夜吧。”

“这么早?”周若辛有点纳闷,“再往前赶赶,今天就能出关了,为啥这么早就要找地方住下?”

周福淡淡地笑了笑:“杀虎口,杀虎口,没有钱财难过口,不是丢钱财,就是刀砍头。现在人困马乏,万一遇到歹人,那不是明摆着的吃亏相么?还是先去会馆稍事休息,明天准备好了再过关稳妥一些。”到底是没有在这条路上摸爬滚打过的大少爷,常年跑跑各大商埠的商号就以为是做生意了?你还嫩着呢。周福在心里嗤了一声。

周若辛舔舔自己干地裂口的嘴唇,点点头,答应了。周家的商队刚准备掉头,却突然听见四下传来一阵喊杀声,周若辛一愣,商队里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糟了,遇到吊马帮了”,周若辛听见这句话,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周福的脸色也变得煞白——吊马帮是杀虎口最大的强盗帮会,专截来往客商,周福说的“不是丢钱财,就是刀砍头”说的正是吊马帮。

刚才还井然有序的周家商队现在却一下炸了锅,商队的马匹和骆驼都受了惊,撒开蹄子四处乱跑。周若辛显然没见识过这等架势,就连走过好几次杀虎口的周福,也从没真正遇到过吊马帮。眼睁睁地看见上百号人像洪水一样扑过来,周家商队把周福和周若辛围在中间,尽管随从们拼命抓着缰绳,座下的马匹和骆驼还是执拗地想向各个方向散开逃命。就在大家不知所措的时候,周福突然转过头看着周若辛,声音不大,却一字一句地说:“你走,我留下。”

周若辛愣住了,他明白周福的意思,他是想转移盗匪的注意力,保全自己离开。可是……周若辛的嘴唇猛地抖了一下,他能看见,周福的眼神里有种说不出的东西,坚定和决绝里带着一丝——期望?是的,全商队都留下,好歹有拼一把的希望,但是只留下一半,在这较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地方,只能是送死。周若辛勒紧了缰绳,咬紧了嘴唇,什么也没说。周福眼里的一丝光亮一点点暗下去,终于,他狠狠地踹了周若辛胯下的马一脚,喊了声“快走”,便扭过头,再不看周若辛一眼。缰绳把周若辛的手勒的发白,他的嘴角略微动了动,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二人几乎同时催马,却是驶向两个相反的方向……

不知道骑马跑了多久,周若辛才停下来。他回头看了看,却只能看到远处小小的一团昏黄的尘土——周福和他带着的人马已经被这团土吞掉了。周若辛腿一软,跌下马来,身边的随从忙下马来扶,却慢了一步,周若辛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可他却没有立即爬起来——他只是躺在地上,直直地望着昏暗地似乎马上要塌下来的天,发出一声哀嚎。

周家商队折损了一大半,也不知到底是跑散了,还是跟着周福一起被杀虎口吞没了。跟着周若辛的还有两个周家商号的掌柜,一个是长顺川茶庄的钱天保,另一个则是与长顺川联号的锦麟蔚绸缎庄的掌柜孙福壬,茶和绸缎都是边境线上的俏货,这次谈联号的买卖,他们也跟着来了,没想到却遇到了这飞来的祸事。

“少爷,前面再走几步就是三晋会馆了。会馆老板姓祝,叫祝明贤。咱们周家商队是他这里的熟客,先去他那里安顿下来,再作打算吧。”钱掌柜俯身对周若辛说。

周若辛爬起来,手撑着额头,看了看七零八落狼狈不堪的人群,无力地点点头。周家的商队径直来到就近的三晋会馆,祝老板显然和周家商队里几位时常出关的活计们都是是老熟人了。祝老板为人很和善,听闻周家商队出关时遭遇横祸,自然又添几分周到。商队各自安顿下来,周若辛单独住一间上好的客房。

晚饭是祝老板亲自作陪,设宴为周若辛和两位掌柜压惊。推杯换盏之间,气氛逐渐松弛下来。

“周老板不用太焦虑,”祝老板安慰道,“据我所知,这吊马帮倒也并非蛮夷之徒;而是也讲几分信义,他们的目的只是劫财,而不会无故杀人。我在此地有些人脉,你们稍事休息,我明日派人去打探打探消息,如果他们今日并未大开杀戒,那周大总管还有生还的希望。”

“真的?!”周若辛一把抓住祝明贤的手,“如果周福尚在人世,我可以拿商队的这批货和他们交换。”

孙掌柜和钱掌柜对望一眼,孙掌柜犹豫地开了口:“这批货一半是阿鲁伊苏特部台吉齐桑达尔汉点名订的,还有一半是开中的军粮,哪一样都怠慢不得。现在货物有折损倒还能解释,回去以后再马上补给就是,但是要是不能按时送到……那可交代不起了。”

祝明贤似笑非笑地咧了咧嘴,看着周若辛:“二位掌柜说的有道理,飞来横祸谁也逃不过,但是只要人在,就要尽一分人事。生意上的事,‘信’这个字,丢了一次,就难再找回来了。”

周若辛端起酒杯,眼神有些恍惚:“尽人事,尽人事……人都不在了,还谈什么尽人事?”周若辛一仰脖子,生生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周福是他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可是今天自己却把他扔在了杀虎口,周若辛觉得自己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祝老板笑了笑,拍拍周若辛的肩膀,又看了看二位掌柜:“诸位今天着实辛苦了,先歇息吧,明天再作商议。”

用罢晚饭,周若辛正坐在桌前半眯着眼翻着商队的名册和货物清单,突然听见门外三声叩门声。周若辛打开门,循声望去,看见前方有一个影子闪了一下就不见了,周若辛顺着那个方向一路找过去,不知不觉便来到一扇虚掩着的门前,他伸手推开门,面前是一间荒芜的院子,周若辛抬腿来到院中。

这院子门口看着是个荒园子,走进去一看却是别有洞天。门洞做成沁心瓶式样,上面的雕花也是十分考究,天官赐福、麒麟送子、和合二仙等等式样很讲究的排列在一起;看似破败的窗框细细看去,也是十分精致的通天夹扇菱花窗的式样。

“这倒象个缩小了几分的周家大院。”周若辛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四下里看着,突然,他的目光落在南边的一间小屋子里——这件小屋子前面没有蜘蛛网,似乎是经常有人来似的。周若辛好奇地推开门,却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

屋子的正中间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供着一个牌位,牌位上清清楚楚写着三个大字:祝明贤!

周若辛觉得自己双腿开始不听使唤了,祝明贤,祝明贤,祝明贤的名字刻在这牌位上,那这家会馆的老板、刚才一直与自己喝酒谈笑的祝明贤又是谁?周若辛越想越怕,转过身想要冲出这个诡异的祠堂,就在他转身的一刹那,大门哐当一声关上了,与此同时,一支白蜡烛燃起来,一个冷冷地声音在周若辛背后响起——“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周若辛回过头,昏暗的烛光勾勒出一张红木八仙桌的轮廓,桌边坐着三个人,钱天保、孙福壬、祝明贤,有一个位置空着,旁边却站了一个人——周福。

周若辛惊喜地走上前去:“你没事?你真的没事?太好了!你是怎么从那帮人逃出来的?”一边说着,一边将一只手搭上了周福的肩膀。周福却冷冷地甩开了周若辛的手,周若辛的肘弯一卸,碰到了身边的孙福壬,孙福壬往旁边一倒,又碰到了钱天保——死人当然是坐不稳的,一碰就倒。

“他们……他们怎么——”周若辛的眼珠子几乎要爆出来,没错,钱天保和孙福壬都死了,嘴角是干涸的血迹,耳朵眼和眼角都是乌黑的血瘀。周若辛愣了片刻,又将目光转向祝明贤。昏黄的烛光映在祝明贤的脸上,他淡淡地笑着,脸色有些白,又有些青,不知道是人还是鬼。

“你们……是你们杀了他们俩?”周若辛指着微笑的祝明贤和冷漠的周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你们……是不是还想杀我?!”

周福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祝明贤开了口:“坐下吧,这儿有一个位置,就是留给你的。坐下来,抽口烟,喝口茶,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周若辛被周福架着在唯一的空位上坐下,几步之遥便是七窍流血的钱天保和孙福壬,周若辛恨不得自己一口气上不来憋死更好。祝明贤还是幽幽地笑着,不紧不慢地点燃一锅旱烟丝,本来就惨淡的烛光中又裹上一团烟雾,周若辛觉得自己的双眼仿佛被迷了一样,什么也看不清。烟雾缭绕中,祝明贤的声音却显得分外清晰:“那还是五十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你父亲还没出生呢……”

羊头崖是晋中最穷的地方之一,顾名思义,这地界就像干瘦而好斗的老山羊一样顶着两个尖锐的犄角,跟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飙劲儿,你要种粮,我偏不给你下雨;你要耕地,我偏往土里埋上一大把盐碱;渴死庄稼饿死人,飙到最后,人力还是扛不过老天爷,最后能活下来的只有崖缝里横生出来的一片片酸枣树。酸枣不能多吃,越吃越饿,吃太多还会胀死人。

活不下去了怎么办?老人们是走不动了,凑合一天算一天,但孩子们还小,不能把一辈子埋在这连长根狗尾巴草都吝惜的不得了的黄土地上。穷归穷,再穷也不能短了志气。活路是自己奔出来的,不是打砸抢打出来的。听说朝廷在长城线上设了边镇,既然驻扎了军队,就少不了要运皇粮运军资,也就更少不了挑脚力的脚夫。一穷二白的年轻小伙子,啥都缺,独独不缺一把子好力气。于是给根打狗棍,跨个讨饭篮,结伴出门讨活计去。孩子们有大有小,周家的儿子和祝家的儿子最年长,一个二十,一个二十二,家里都给许了媳妇,还没过门,连聘礼也没下——拿啥下呢?家家都是锅底光,连个莜面粑儿都难拿出来。反正都是一个乡上的人,都知道彼此的难处,出门讨活路,为了自己,也为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姑娘能有个好点儿的将来。

舍不得,放不下,拽着袖子一点点磨蹭着不愿放开,终究还是得撒手。年轻后生们踏上了一条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走的路,妹妹的歌声在北风里显得分外凄楚: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苦在心头。

这一去要多少时候,

盼你也要白了头。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有话儿留;

走路要走大路口,

人马多来解忧愁……”

先是哭哭啼啼的苦啊泪啊,哭完发现该上路的还得上路,于是赶紧把想得起来的话都给一股脑的倒出来,饭要吃饱,衣要穿暖,晚上就算是露宿,也要在旁边支个火堆就口热乎气儿,跟着大家伙儿一起走,别掉队,别落单,别遇上强盗……

走西口的日子真是苦,一路上风餐露宿,别说饥一顿饱一顿的了,常常连口水都喝不上,碰到条小河沟子就猛灌一气,毫不在意那河沟子的面上漂着的一层黑黑的虫子。周家后生和祝家后生一路照顾着几个稍微小一些的孩子,讨来吃食先看着他们吃饱,他们睡下以后二人还像爹妈一样帮他们把打湿的衣裳和鞋子一一烤干。

周家后生叫周祥贵,祝家后生叫祝明贤。

铁打的人也有打盹的时候,祝家后生终于还是扛不住草原上的泥泞和湿气,半路上病倒了。望着祝家兄弟蜡黄的脸色,几个小点的孩子急的直哭,周大哥伸手试了试他的额头,烫的要命。

“怎么办?”一个才十四岁的小兄弟哭着拽着周大哥的衣角,“祝大哥这个样子,干粮也咽不下;只能勉强喝点热水,他会不会撑不下去?”

“别瞎说。”周祥贵拍了拍小兄弟黑红的脸蛋,咬了咬牙,说了句“等着我”,便转身钻入茫茫的黑夜里。

过了几个时辰,周祥贵一瘸一拐地回来了,手里提着一只鸡,嘴角流着血,衣裳上都是泥。几个孩子吓傻了,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但又都不敢问,只是七手八脚把鸡杀了,熬了锅香浓的汤。煮开的那一刻,香气狠狠地往每个人的鼻子里钻去,大家的肚子都不约而同地唱起歌来。当然,第一口是得先给病人的,暖暖的漂着一层厚厚油花儿的汤灌下去,刚才还昏睡不醒不停说胡话的祝明贤居然慢慢缓过劲儿来,一睁眼看见的就是周祥贵狼狈而又担心的面孔。

“怎么回事儿?”祝明贤摸了摸周祥贵的脚踝,心头一酸——这脚脖子骨头没事儿,但是恐怕做下病根,再也没法像以前一样健步如飞了。祝明贤紧紧咬着牙,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别把我想的那么没出息。”周祥贵拿胳膊肘轻轻捅了捅祝明贤,“我没偷,咱们在羊头崖的时候饿得人模鬼样也没干过那见不得人的事儿,这次也没有。你们先走,我答应人家了,给他们做一个月的工,顶这只老母鸡钱,两不相欠,咱靠力气吃饭,不会给咱山西人丢人。”说完看了看自己的腿,啐了一口唾沫,“妈的,这蒙地的蛮子下手太快了,非得先打够了才让人说话——”周祥贵的语气轻描淡写,仿佛在讲一件和自己不相关的事儿一样。

祝明贤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周祥贵拍拍祝明贤,大声嚷嚷着:“哭啥哭啥,我又没卖给人家。刚缓过劲儿来,回头再给哭岔气了我上哪儿再给你弄只鸡去?别那么娘们儿样儿,来,都来喝口热汤暖暖身子,路上还不能耽搁呢,得攒着力气。”

孩子们一下子涌上来,一人拿个小碗乖乖地接着。但是每个人都很懂事的只盛了小半碗,汤不多,就为就那口香味,肉香填满齿颊,肠子里垫一点儿油花,嘴里有了鸡汤的味道,那感觉和刚吃完一整只鸡也没多大区别。

“哥,等我以后做了大买卖,天天给你杀鸡吃。”钱家的孩子仰着头傻傻地说。

周祥贵拍拍钱家孩子的脑袋:“大买卖?做什么大买卖能天天吃鸡啊?”

钱家孩子愣了一下,孙家孩子却抢先开了口:“卖肉火烧,卖很多,卖了的钱都交给哥。”

周祥贵和祝明贤都笑了,眼里填满泪花,周祥贵眯起眼,自言自语地念着:“大买卖,大买卖……”

过了一个月,祝明贤带着脚夫帮原路经过,带走了周祥贵。晚上在牛车上过的夜,拿柳杆支起一张油毡子当顶棚,,但是前后开洞还是灌风,俩人就挤在一处紧紧靠着借彼此点热乎劲儿。睡不着,挤在一起不吭声想心事。

“想家吗?”周祥贵笑着捅捅仰望着破毡子发呆的祝明贤,“还是想媳妇?”

祝明贤回过神来,憨憨地一笑:“都想。”

周祥贵搓了搓手掌:“咱也想啊,出来都这么久了,真想回去看看。”说完,周祥贵看着祝明贤,“我最近一直在琢磨个事儿——”

“咱们单干,自己起一摊子给蒙地挑货的买卖。”祝明贤微笑着看着周祥贵。

“嘿!你小子怎么知道的?”周祥贵高兴的打了打祝明贤,显然,俩人的想法不谋而合,“我做工的这家人啊,就是给蒙地商人跑腿儿的。这儿的皮毛牲口多的贱价卖得人心疼,绸缎布匹烟茶那些又是俏货。这次这家人对我挺满意的,说我心眼实又能吃苦,讲义气,跟我做生意他放心,咱出来也有几年了,虽然没啥本儿,但还是认识了不少人。那家人说了,能先支我们点儿本钱,到时候按三分利提成就行。我琢磨着这是个好机会,咱给人家当脚力,一辈子也就是个脚力;但是咱给自己当脚力,赚的钱都是自个儿的。”

“我觉着行,”祝明贤一翻身爬起来,掰着指头对周祥贵说,“咱走关的山西人不少,这几个行当的咱都认识,只要那人肯给咱下本,咱肯定能行。”

“我就知道你会同意,”周祥贵得意地捅捅祝明贤,“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咱们可以先这样……”

夜空上的星星不多,但很亮,像眼睛一样眨巴眨巴闪着光,静静地看着这对衣衫破旧却满怀希望的小伙子。

说干就干,做生意抢的就是一个先机。年轻后生们肯吃苦也能吃苦,再苦也苦不过那些紧巴巴嚼着酸枣仁的日子。这样,周祥贵和祝明贤的生意慢慢地成了点儿气候,本钱还清了,媳妇过门了,宅子也起来了。当然,每趟出关押货还得自己出马,毕竟家业还不算大。

“您的意思是——”周若辛慢慢明白了什么,“您和我的祖父是一起做生意的合伙人?”周若辛皱起眉,努力回忆着,“对,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周家供着的牌位里,好像的确有一个姓祝的牌位……那你——”周若辛盯着祝明贤,迟疑了片刻,话还是说出了口,“您又怎么会在这里?您到底是人还是——”

“难为你祖父,你们周家还能记得祝明贤。”祝明贤并没有直接回答周若辛的话,只是不紧不慢地吐出一个烟圈,把视线转向一旁站着的周福,周福低下头,有意地躲开了他的目光,“如果我们那一次不走那一趟货,或者换句话说,如果我和你祖父不是一起走那一趟,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了……”

那本来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趟生意,原本是祝明贤带人沿科布多河到上游一处草场推销货物的,然而彼时正逢草原上的雨季,道路泥泞,周祥贵想来想去,总是不放心祝明贤——很多时候说的鬼使神差,就是这么回事。

“那怎么行?上一趟就是你走的,这一趟说啥也得我去。”祝明贤说,“咱们一直不就是这个规矩吗?没啥可商量的。”

“那我跟你一起去。”不知道为什么,周祥贵对这趟行程总是觉得不放心。

“瞎话,哪儿有一家两个东家同时押一趟货的。”心直口快的祥贵媳妇玉儿抢白了自己男人一句。

“没啥不能的。”周祥贵一边卷烟丝一边说,“这次押两倍的货。咱们一直只在科布多河上游活动,这次到了以后咱们分两路,你去老地方,我去中下游的草场转转,一趟多走点儿,这个雨季咱就可以少一趟单跑的买卖了,人也划算货也划算。”

听到这里,祝明贤也不再推辞,二人各自回家收拾东西。

一路行至科布多河入口处,二人分开,约定七日之后在此会合。此时的周祥贵和祝明贤当然不会想到,这一别,就成了阴阳两隔。

七日后,周祥贵回到科布多河入口,他的心情实在是很好,中游的几个大草场被他摸了个滚熟,货当然是扫空了,他甚至高兴地盘算着回去以后再走一趟科布多河,需求量实在是太大,而且由于地势的关系,涉足科布多上游的商人不多,这样的钱不挣都嫌可惜。他正在编织着长顺川的美好前景时,几个衣衫褴褛狼狈不堪的人跌跌撞撞地倒在他面前,周若辛愣了,是商队的几个活计,跟着祝明贤一路的,一个姓钱,一个姓孙,一个姓王——其他人呢?祝明贤呢?周祥贵觉得自己的脑袋嗡的一声炸开了。

事情的经过很惊心动魄,但也很简单:牧民们是随着草场的长势而不断迁移的,祝明贤他们风尘仆仆地赶过去的时候,却发现原来的几个部落都搬走了,只留下一片光秃秃的草场,像癞头和尚的头皮。

没办法,天已经黑了,再想出这片地界得等明天了。商队只好原地安营扎寨,在车上搭上厚厚的油毡子就地露宿。天很黑,风很冷,天上没有星星,地上却有像星星一样的点点亮光,是绿的——那是狼的眼睛。

大家都不敢睡了,只能爬起来,挤在一处,燃起篝火,手里紧紧地握着长刀,警惕着四周的绿光,草原上又湿又冷的夜晚生生地憋出了一身汗。但是,没有用。狼太多,狼多势众,五只狼对付一个人也绰绰有余。

祝明贤闭上眼,那种尖利的狼牙刺进肉里的感觉让他痛不欲生,但是更让他觉得痛的是,自己一向信任的三个当家伙计逃命的脚步有多快,快的连头都来不及回。

当给商队赶骆驼的小伙计周四玩命把祝明贤背出来的时候,祝明贤的一条胳膊已经没有了,一条腿也只剩了膝盖以下的部分,断口处还残留着清晰的狼牙印。人是废了,有口热气而已。

“怎么办?”在一座破庙里,钱姓伙计问另外两人,“东家现在已经是废人了,可是周四那小子还在。他们见了周掌柜,来龙去脉一说,我们也没好果子吃。”

“那就一不做二不休。”孙姓伙计咬咬牙,“一起灭掉完事,让他们永远张不开嘴。”

“那就等后半夜他们睡熟之后下手。”钱姓伙计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关系咱们仨的性命,厉害咱们都该晓得,不用我多交代了。”

王姓伙计却有些手软了,他是读书人出身,给商队管账做些笔墨活儿的,总还残留了些读书人的软弱和良心——所以当狼群扑来的时候,他只会手脚并用的逃命;但真要让他做刽子手,他一样不敢。“我们还是——不要亲自动手的为好。”王姓伙计迟疑地说道,“动手杀人,我怕……”他没说下去,他怕鬼,他怕做了亏心事鬼魂不会放过他——书读多了,自然神神怪怪的事想的也多。

另外两人听完,也觉得心里莫名的一凛,想到祝明贤和商队其他伙计被狼群撕扯的惨状,他们仨同时打了个寒战。“那你说什么办?”两人同时看向姓王的账房。

“下点药,扔到沼泽地里,让他们自生自灭吧。”王姓伙计说,“我们手上别沾血,沾血鬼魂闻着味儿会找上来的。”

上下摸了摸,随身没有蒙汗药,因为不是开人肉包子店的,于是干脆拿石头将两人砸晕,再七手八脚拖到附近的沼泽地里。看着两人一点点往下沉,脸仰着,一个脸发白另一个脸发青,一旁站着的三个人突然害怕了起来,拔腿就跑,身后的沼泽里鼓起一个个大泡。

当三个人跌跌撞撞地爬到周祥贵面前的时候,他们的耳边还回响着石头撞击头骨的闷响,眼前还是渐渐没入沼泽地的两张死人脸。周祥贵疯了一样要去下游找祝明贤和商队的其他伙计。却被人死死地拉住了,理由是那里现在已经是一片荒草地,除了野狼以外没有其他人,去了等于是把自己往狼嘴里送。

周祥贵哭的几乎昏过去,他怎么向弟妹交代?怎么向还未成年甚至还未出生的侄子侄女交代?还记得当初一起走西口的誓言吗?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可是现在兄弟在哪里?周祥贵头也不回地牵着骆驼,向下游的方向寻去——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然而,走到半中腰,天色突然暗了下来,隐隐能听见狼群的干嚎,听起来数量绝对不小。姓钱的伙计心虚地看了看周祥贵,抖抖索索地说:再往前走,就到了我们遇袭的地方了。

周祥贵心中凛了那么一下,望着黑压压的天,他眯起眼,隐隐能看到前方有白色的东西,可能是人的骨头,风中还有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道。周祥贵突然生出一股莫名恐惧感。他转身看了看商队,都是活生生的人,祝明贤和自己告别的时候也带着这样一支活生生的商队,可是现在只剩下这三个人——自己呢?自己要再将祝兄弟的遭遇重演一遍吗?

库兹克狼的嚎叫声仿佛是在嘲笑和挑逗着周祥贵和他身后的商队一般,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嚣张。库兹克狼是活跃在科布多一带特有的草原狼种,比内陆的山狼更多一份野性。山狼是阴,上来先咬断喉管让人没有还手之力;而草原狼是蛮,会不留余地地撕扯它们的牙齿触碰到的每一块肉,同样让人没有还手之力。周祥贵在心里感受着那种被狼牙霸道地撕着血肉的感觉,那种感觉让他握着缰绳的手在一瞬间变得冰凉。他知道,自己怕了,干冷的风划过他的脸颊,也划过他的良心,“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昔日的誓言,简简单单的八个字不断拷问着他……但是,他还是怕。在这么一刻,他不愿再去想如何向别人的老婆孩子交代,如果只能管得了一头,他不能不给自己的老婆孩子一个交代。

终于,三个死里逃生的伙计的一句话彻底让周祥贵打消了继续前行的念头——他们一路逃过来的时候,见到了时常在这一代出没的盗匪马帮。这个时候,三个伙计惶恐的表情、慌乱的语调和身上血淋淋的伤口显得格外真实而清晰。

周祥贵带着商队掉转了方向,将一堆残破的白骨扔在身后。他一路上都在哭,当人们结拜发誓的时候,总爱标榜自己义字当头,其实真的到了命悬一线的关头,往往最先忘掉的就是这个“义”字,当然,事后最先想起来的,也是这个字。一路走来,他满脑子都是以往的点点滴滴,在羊头崖一起干活一起挨饿一起爬树摘酸枣,出西口一起漂泊一起卖苦力一起风餐露宿,挣到第一笔银子一起高兴一起流泪一起憧憬未来。那些挤在搭着油毡子的牛车里数星星想媳妇的日子,那些饿极了偷只鸡被打的几天走不了道的日子,从今往后便成了残破不堪的回忆,因为少了一个人,再也回不来。

周祥贵回了家,祝明贤的媳妇先是昏睡了三天,醒来以后就疯了,祝家媳妇姓何。周祥贵收养了祝明贤唯一的儿子,视若己出。

死里逃生的三个伙计因为声泪俱下的编了套谎话,不仅赚来掌柜的信任,还得了不少辛苦钱。三个伙计在庆幸的同时又终日忐忑,只能埋头更卖命的给长顺川干活。他们的辛苦和努力换来的是东家加倍的信任和欣赏,没人知道他们是为了赎罪,谁能想到这样老实勤勉的人在生死关口能做出那样不堪的事儿来呢?他们自己都不愿相信,或者说不愿想起。在钱姓伙计和孙姓伙计慢慢地被周祥贵委以重任,派到商号的分号去独挡一方的时候,姓王的伙计则主动辞去了在长顺川的一切职务,他只说自己近来身体抱恙,却没说自己常年噩梦连连。

钱姓伙计和孙姓伙计后来都成了掌柜,但都没能尽享天年,而是中年便得了怪病死了。他们的儿子也子承父业效力于长顺川,并且也成了掌柜,钱姓伙计的儿子叫钱天保,孙姓伙计的儿子叫孙福壬——都是响当当的好名字,只是没有好命,眼下正躺在这间昏暗的屋子里七窍流血。

没人知道姓王的伙计去了哪里,我只能告诉你他的儿子寻父未果,死在出西口的路上。他只有一个孙女,名叫蕊儿,因为孤儿寡母穷困潦倒而不得已做阴亲嫁到了周家。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会问:这一切都是祝明贤和周四怨魂的报复吗?就是这个坐在周若辛面前的祝明贤?那他下一步是不是要杀掉周若辛,让他最恨的四个人全部断子绝孙?

没错,周若辛也是这么问的。此时周若辛已经不害怕了,听完这么长的一个故事,他反而很坦然。

坐在周若辛面前的老人听完周若辛的问题,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不是祝明贤,我是周四,祝老爷那次已经死了。他们三个慌慌张张,找了个看上去像沼泽的地方,其实只是个很浅的河沟子,我们连脸都没埋进去,就到底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和祝老爷躺在泥里,我把他拖出来,他浑身冰冷,但是人居然还清醒,他告诉我,往东边走,去寻你爷爷他们。他们是好兄弟,他不会扔下他们不管的。可是,当我们半走半爬的拖到地方的时候,除了马和骆驼的蹄印,什么也没看到。”周四眯起眼,嘴角有些颤抖。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祝明贤看着远去的一排蹄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兄弟同心,兄弟同心,自己的兄弟却连自己的尸首都顾不上要了——这就是兄弟……祝明贤狠狠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丝丝缕缕的血渗出来,比手脚断口处已经干涸的血迹更加触目惊心。

祝明贤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昨天晚上我把随身带的银票放在了我们夜宿的那间破庙里,你去取,这些钱足够你在关外自己起个小本买卖,别回去,别再为长顺川做事了。

“然后您就开了这家会馆?”周若辛问道。

“嗯,一开始是家小客栈,后来,走西口的山西人越来越多,这儿慢慢就成了今天这样一家会馆。”周四点点头。

周若辛看看一边的周福,正想开口问,却被周福抢了先:“别问了,这是我爹。”

“你——你是周老先生的儿子?!”周若辛惊讶的问道。

“是的,”周福还没有开口,周四便抢过话头,“我恨你们周家的薄情寡意,我发誓要为祝老爷报仇,让当年辜负兄弟背叛主人的人家破人亡断子绝孙。周家的人认得我,却不认得我儿子,所以我让我儿子混进周家商队。他又凭着自己的机灵劲儿在你们周家做到了今天的位置,然后让他一步步除掉所有仇人。”

“这么说来,二弟的死,二弟亡灵作祟,什么算八字寻阴亲的这一切都是你干的?!”周若辛看着周福,觉得难以置信,但的确又合情合理。

周福没说话,只是闭上眼,沉默良久,终于缓缓开了口:“爹,这些年,我只是按照您的意思,一个个干掉您和祝老太爷的仇人,可我从来没对您讲过我在周家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今天,您想听听吗?”

周四愣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儿子会说出这样奇怪的话。周福摇摇头,苦笑一声:“知道吗?祝老爷唯一的儿子过继给周老太爷以后,周老太爷拿他当自己儿子养着,而且从那以后,周老太爷居然也只生了一个儿子,其余的都是女儿——”

周祥贵一辈子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是自己亲生的,另一个则是祝兄弟的儿子。更让人无奈的是,周祥贵自己的儿子天生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而祝兄弟的儿子却一天天长成一个见识胆略才干都让周祥贵欣赏不已的年轻才俊。

“你打算怎么办?你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玉儿问周祥贵,“你真的要把家业传给——”玉儿咬咬嘴唇,“传给别人的儿子?”

周祥贵点点头:“我知道,你心高气也傲,我也一样,做什么都容不得自己比别人差。可这一桩事,我们拗不过老天爷了。长顺川的生意越做越大了,我们不像年轻的时候,是自己给自己跑腿了。我们现在捏着那么多人的饭碗,可以对不起自己,不能对不起大家伙儿。把生意交给我们自己的孩子——你看他撑的起这个担子吗?”

玉儿不说话了,两个孩子的对比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不甘心有什么办法呢?玉儿叹了口气,幽幽地说:“也许——真的是你当年错了,我们只有一个儿子,还是这么一个儿子,是报应……”

周祥贵一口郁气涌上胸口,咳了一个晚上。

周祥贵死后,祝家儿子当了家。长顺川的生意就像商号的名字一样越来越顺利,玉儿也当了奶奶,成了周家人口里的“老太太”。遗憾的是,周家的第三代依然只有两个男孩,老大叫周若辛,老二叫周若梓,周若梓其实是祝家的孙子(插播公益广告一条: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人人有责。只生一个好@_@)。

然而周家的第二代也都短命,两个孙子还嫩着,得磨练几年才能当家。让周老太太头疼的是,自己的孙子老大周若辛身体一直不好,而说起来该算是祝明贤孙子的周若梓却天资聪颖,做事情井井有条,颇有他父亲的风范。周老太太心里真是又酸又涩,自己这一脉是真的要废了吗?说起来,我周家确是有负你祝明贤。可那也是情非得已,这么多年来,我们周家把你的儿子孙子视若己出,还让你儿子当了家,何氏疯疯癫癫这么些年,我们也一直悉心照料,没有丝毫怠慢,可是老天爷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们?

那一天,来了个不知道来路的道士。那道士很神秘地在周家四下看了一圈,告诉周老太太:你们周家,被人下了血咒。

“什么是血咒?”我打断讲故事讲得很投入的何叔,“周家的几代人和那几个伙计是被咒死的?”

“所谓血咒,是指人死前咬左手中指,以指血画符咒,然后将中指吞下。这样被咒之人生生世世不得翻身,连后代都不能幸免。”何叔只大概描述了一下血咒的说法,没有详细解释。

“太可怕了!”我惊呼,“祝明贤不要这么狠吧?是人都怕死,反正他那时候已经是个废人了,周祥贵也没用亏待他的儿子老婆,他干嘛不依不饶缠着人家全家?”

何叔摇摇头:“祝明贤有没有给周家下血咒,没人知道。一个将死之人还能不能完成血咒很难说,毕竟没有人看见,也许只是这个道士的信口胡谄罢了。我只是想说,自从这个道士告诉了周老太太关于血咒的说法以后,周老太太的心头就又多了一重心病。”

因为,所谓血咒,靠的是血脉的延续。要破掉血咒,办法只有一个,让祝明贤的血脉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换句话说,就是让周若梓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你的意思是……”周若辛从椅子上站起来,眼里写满惊疑,“我二弟的死——是我奶奶干的?”

周四抬了抬眼皮,没说话,周福摇了摇头,低声说:“不是。二少爷的死是他……咎由自取。”这四个字太狠,却是实话。对周家的恩怨,周福更愿意做个清醒而安静的旁观者——虽然他不得不生活在父亲和那个他见都没见过的“祝老爷”那些生生死死掰扯不清的仇恨里。

祝明贤的儿子精明,孙子也精明。精明人做生意是好手,做别的也是好手。从周若梓的父亲,祝明贤的儿子开始,就开始在巡查各处商号的中途暗渡陈仓,和别的商号暗通往来,企图一点点蚕食掉周家的生意。当然,周老太太不是傻瓜,蛛丝马迹之间她渐渐也看出了端倪,只是她不愿意说出来,不愿意拆穿,对于祝明贤的儿子,她只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开始是小打小闹,然后胃口越来越大,还没大到周老太太发话的时候,祝明贤的儿子得急病死了,这也成了笔烂账。烂在老太太肚子里,周福也知道,但是不说。周老太太多想这笔帐就这么烂下去,好好的把周若梓当自己的孙子养出来,都到第三代了,再生疏的血脉也该融在一处了。此时的周老太太不再是当年那个年轻气盛总爱跟自己男人争道理处处不肯输人让人的玉儿了,她只想守住这片基业,守住自己唯一的两个孙子。然而,道士关于血咒的话却又给了她重重的一击。

“……怎么办?”灯下的周老太太一下子苍老了很多,没了平日里众人面前的精神头。她面前只站着两个她最信任的人,她多年前从半道上捡来的一个快饿死的丫头——现在的周家老厨娘,另一个就是周福。

“老爷当年做了亏良心的事情,是老爷有错在先。但是这些年您和老爷对祝老爷的儿子、女儿、夫人、孙子还有孙女的恩义,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您没必要太苛责自个儿。”厨娘淡淡地说。

周福没说话,他更想知道老太太会怎么想,怎么做。

周老太太苦笑一声,看看天,摇摇头:“不行,周家永远欠祝明贤一笔债,这笔债算不清,没法算,没有债主,没有账册,永远也还不完。更何况,这是件丧天良的事儿,不能干,不能干……哪怕我周家断了香火,也不能再错第二次,否则,这笔帐债赶债利滚利,生生世世都是块石头,压的我周家在‘良心’二字跟前永远抬不起头。”

不知为什么,听到这些话,周福觉得自己心头仿佛一块石头落了地一般轻松。当然,他没法违抗自己的爹。他知道,自己的爹这么多年只为报仇活着,他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包括自己的儿子,还有……

然而,很多账,不是想让它烂掉它就会烂掉的。周若梓很小就知道了自己祖辈的那段恩怨,也很小就知道了仇恨和如何在周家面前隐藏这种仇恨。所以他非但不罢手,反而越做越大,大到终于有一天,周老太太也坐不住的地步。

事情的起因是周家在江淮两地的盐业生意。这两地的盐业原本是由两淮商人垄断的,但晋商以汇兑借贷换两淮盐商的经营权,慢慢的也和两淮盐商构成了南北之势。山西人经商,最讲朋合和兼济,同乡是伙伴,更是根基。偏偏周若梓一念之差,试图与两淮的山西商号勾结未果,竟然和两淮盐商搅和在了一起。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消息传出,两淮的山西商号一下子炸了锅。自然,周家如果不给个说法,今后在两淮同乡面前将无法立足,往大了说,整个长顺川的名声也就臭了。

“叫回来怎么办?”周福试探着问周老太太,“家法?”

周老太太颤抖着揉捏着帕子,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先叫回来再说。”

然而周若梓不愿意回来,不愿意要周家给他一点同情和怜悯——这就是所谓的周家二少爷一夜暴毙的真相。周若梓死了,周家主动撤出了两淮的盐业生意。因为周家的声望和地位,这件事没有人再追究下去。但是,周四仍然活着,所以又有了亡灵作祟和那桩恐怖的冥婚。

冥婚的规矩不是活人和死人成亲,而是死人和死人成亲。周家要蕊儿死,因为这是冥婚的规矩;周四父子要蕊儿死,因为她是仇人的孙女。说到底,蕊儿踏上了那顶挂着白灯笼的花轿,就注定是要死的。

冥婚的规矩不是活人和死人成亲,而是死人和死人成亲。周家要蕊儿死,因为这是冥婚的规矩;周四父子要蕊儿死,因为她是仇人的孙女。说到底,蕊儿踏上了那顶挂着白灯笼的花轿,就注定是要死的。

但是周老太太终归是狠不下心来,从她第一眼看到蕊儿开始,她就觉得像自己的孙女。周老太太没孙女,女孩儿就是贴身小棉袄,孙子得当家,但孙女却招人疼。更何况这孩子的爷爷和爹也都是倒在走西口的路上——想想自己的男人,想想祝明贤,想想这么多风餐露宿一辈子奔波在路上的同乡,她下不去手。

厨娘却急了。她没那么多念想,她的命是周老太太给的,她只知道该死心塌地的对周家好,就像周四只知道该死心塌地的为祝明贤报仇一样。周老太太不忍心破血咒,结果周若梓自己死了。可现在怨灵不除,血咒还是破不了,周家的头顶上永远悬着一把剑。厨娘想引蕊儿接近何妈,因为何妈是疯子,看到年轻姑娘会狠命的掐人家脖子,疯子掐死人,没人会追究。可是何妈却一直不碰蕊儿,也许在她仅存的那点模糊的意识里,能感觉到蕊儿是她的孙媳妇?厨娘没办法,只能在蕊儿的饭菜里下附子粉,附子是慢药,每天一点,积少成多,日子久了自然有毒发的一天。

“这一趟,是你们算计好的?”周若辛定定的看着周福父子,眼里有种说不出的意味。周若辛顿了顿,摇摇头,看着周福,“枉我一直拿你当朋友。我从小就没我二弟聪明,没他能干。我从小就觉得老太太对我很奇怪,不喜欢我,但又总爱盯着我。我受了委屈都找你诉苦,就连得一包果子都拉着你躲起来分了吃。直到现在,老太太信任你多过我,我也没有任何不平和抱怨。我嫉妒过我二弟,可我从来就没嫉妒过你,可你呢……”周若辛停下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真想杀我,趁我半夜睡着了直接抹脖子就是,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功夫?何苦?”周若辛的声音很轻,但却逼得周福低下头,不敢正视周若辛。

“别怪他,是我的主意。”周四眯起眼,“我只是想看看,你在性命攸关的时候,是不是和你爷爷一样。果然——”周四冷笑一声,“你们周家,都是这样的孬种。”周四猛地站起身,手里是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周若辛后退几步,却发现已经退到了墙角,无路可退。

周四冷笑着举着刀,慢慢向周若辛走去,一字一句地说:“别怕,这一天是迟早的。杀了你,你们四家人就彻彻底底地灭了门,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谁都甭想跑……”

就在匕首离周若辛只有几寸的时候,周四却停住了,周若辛惊恐地看着周四的眼睛慢慢瞪大,面孔逐渐扭曲,一缕黑血从他嘴角滴下来——他的胸口上露出一截血红的刀刃,刀是从后背插进去的,他背后的周福满手是血。

“你……”周四缓缓转过身,指着周福,“为什么是你?”

“我受够了!”周福声嘶力竭地吼着,“我受够了你一辈子只为一个‘恨’字活着!我受够了你心里只有恨却不准别人爱!我受够了没完没了的替你杀人,杀掉一个又一个!我受够了你毁掉我的朋友,我的……”周福哽咽着说不下去了,周四倒了下去,周福俯下身抱着自己的父亲,泣不成声,“爹,你知道吗?我有多想好好过日子,我在周家这么多年,你知道看着别人过日子的滋味有多难受吗?我不想一辈子活着就为报仇,爹……”

周四听不见了,他的手僵硬地垂了下来。眼睛仍然瞪得大大的,眼中写满惊恐和不解——直到死,他也不明白儿子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背叛他。

周若辛愣愣地站着,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他只是木然的挪动了一下脚步,却被周福喝住了——

“别过来。”周福抬起头看着周若辛,“我爹恨你们周家,可我不恨。我爹告诉我,你其实想救我,我知道你不会抛下我,即使别人会,你也不会。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朋友,哪怕——”周福咬了咬嘴唇,笑了,“哪怕我爹安排把曼珠送到晋中,又嫁给了你。”

“曼珠?”周若辛喊道,“她是——”

“曼珠是她的本名,她是我爹的养女,也是我的……”周福没有说下去,即使不说,周若辛也明白了。“知道我为什么恨我爹吗?他毁了我的一切,我的一辈子。”周若辛的嘴角微微颤抖着,“也毁了曼珠,她是个多好的女孩,为了我爹,为了我,她什么都愿意做,什么委屈都咽得下去——”周福低下头,身子慢慢蜷缩在一起,等到周若辛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匕首已经穿透了周福的胸膛。

“告诉曼珠,我对不起她。今天这个样子,我不知道该怎么见她。”这是周福留给周若辛的最后一句话。

四具尸体,两个是惊恐,一个是困惑,另一个则是解脱——相逢何喜,相离何悲,情到深处,无以牵挂。

当我现在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想不起何叔是如何详细描述周若辛带着四具尸首回了家,又向周老太太和家里人讲述这一切的经过了。因为听到后来,我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个之前一直被我忽略掉的叫曼珠的女孩儿,想象着她在过去的那些日日夜夜里,咽下多少苦水泪水才能做到和自己真正的爱人同处一个屋檐下,却又故作陌路人。

“蕊儿呢?蕊儿还是死了?”表姐的话打断了我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我和她一起把目光转向何叔。何叔笑着摇摇头:“没死。周老太太不是说过么?周家的一切祸事皆由‘良心’二字而起,所以事关良心,再也不能错第二遍。否则,债赶债利滚利,能压得人永远抬不起头。”

“也就是说周家在最后一刻还是救了蕊儿?”我感觉自己松了口气,说真的,我从来不觉得一念之差做了错事有什么不可原谅的可怕,真正可怕的是这一“差”带来的后续效应会没完没了纠缠不清。

何叔点点头:“蕊儿没死,但是大嫂死了,何妈也死了——”

从岁数上看,何妈算是寿终正寝。而周家的大少奶奶,我们还是叫她曼珠吧,曼珠在同一个寂静的夜晚把自己缠进了一根白绫里,对于自己在周家度过的这将近一千个充斥着尴尬和煎熬的晨昏,她只用六个字做了个了结:死无恨,求共命。

何妈是被火化的,周老太太让人带着何妈的骨殖烧成的灰来到了曾经的三晋会馆,后院埋葬的正是祝明贤的尸体,五十年,他们还是到了一起。当回来的伙计经过杀虎口的时候,又遇上了山西商人的商队,好像比之前又阔气了些,一眼望去,看不到头。

后来,周家又办了一次冥婚,不同的是,这次是货真价实的冥婚了,曼珠的棺柩上系着上好的红春绸,算作周家的女儿从周家大院动身,一路抬到城郊的坟地,周福的坟侧早挖好了一穴,露出他棺柩的槽帮,像睁大的眼睛一样眼巴巴地瞧着曼珠的棺材一步步靠近。一把花红纸钱扬起,一对生不同衾死同穴的夫妻就此并骨合葬,一抔黄土便是最好的合欢酒。

“大喜——大喜——”带着哭腔的道喜声在空荡荡的坟地上空回荡着,“哭喜”恐怕该算是“冥婚”特有的一道风景了。花红纸钱被大把大把地扔进火里,化作坟头飞舞的烟灰,鼓号和唢呐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两毛烧”一样烈的呛人——

一步低唤哥哥亲,两步我揭红头巾,

三步相依看明月,四步回眸笑而行。

五步踏过妹妹心,六步酒红滴穿冰,

七步八步醉九步,步步走断生死未了情……

第二谈《冥婚》完

第三谈 牌坊

这个故事,有点阴,有点冷,有点痴,有点媚。别说我矫情,因为这是我在听这个故事的时候最直接的感觉。

这个故事的来源和前两个不同,并非来自小镇上的邻居,而是来自一对外乡夫妻,男的姓许,女的姓林,是安徽过来的茶商,来这边做生意顺便来小镇探望亲戚的,这天恰好无事,便转到我的茶棚来打发时间。面对这样的专业人士,我老老实实下功夫煮了上好的雨前云雾来待客,边喝茶边聊天,居然有种相识恨晚的感觉。

林姐是徽州人,我们的话题自然而然的扯到了徽州文化上,许先生甚至大方地表示回去以后给我送几方他私藏的徽墨来玩玩,不过,说真的,一说到徽州,我脑子里最先蹦出的两个字居然是——牌坊。

“哈哈,没错,说起来,徽州的牌坊群已经成了徽州建筑的代言人了,徽式大院还得靠边站。”林姐爽朗地笑起来,“我老家的那个村子,就是个远近闻名的牌坊村。”

“哦?我功德牌坊还是贞节牌坊?”我好奇地问。

林姐眯起眼:“贞节牌坊居多,其实说起来,徽州的贞节牌坊也是在外的男人们赚名声的筹码之一,给女人们立牌坊,其实也是给自己立牌坊。对了——”林姐把身子微微往后一仰,“在我老家那个牌坊村,还流传有一个故事……你想听吗?”

“什么故事?”我随口问道,当时我只认为是一个风土类的传说典故,却没想到会是那样一个……说真的,当我现在回忆起这个故事的时候,仍然有一种往自己血管里注射十八年窖藏女儿红的感觉。

林姐的手掌轻轻摩挲着茶杯,不紧不慢地说:“这个故事,发生在我老家,歙县东南边的一个村子,名叫樟和村,村口有一棵老樟树,号称是活了一千年了——”

如果一直静静地立在村口的老樟树有生命有记忆,它应该会想些什么?感叹为什么老天爷总爱和人过不去?呵呵,还真是这样,从古至今,出商贾大户的地方,通常是自然条件极其糟糕的地方,比如上一个故事提到的晋中,再比如这一个故事里的徽州,尤其是像歙县这样的地方,周围都是山,青山绿水的看上去风景很美,但是地少人多,八山一水一分田,光想靠天靠地吃饭,绝对不行,所以只能往外走。“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徽州的男人们,十三四岁就会被爹妈赶着先做下亲事,要么先定下聘礼,要么急巴巴地赶着完婚,七天一过,立马打包袱走人,出门当学徒经商去。这样的年纪,离家的小伙子还是孩子心性,守家的小媳妇一样稚气未脱,却已经在匆忙间签下了一辈子的契约。

“今天要去庙里,香烛都备好了吗?”王老太太问身后正在给她盘头的小丫头。王老太太在樟和村是个不得了的人物,不得了的原因不光是因为她一个人守寡多年含辛茹苦的拉扯大两个儿子并且两个儿子现在都是徽州商人里出挑的人物,更是因为王老太太几年前收到了朝廷的旌表,起了个贞节牌坊,要知道,歙县的节妇不少,多少人守寡一辈子到了也盼不来这么一块牌坊,王老太太在身子骨尚且硬朗的时候居然就顶了这么大一顶桂冠,着实让人羡慕。儿子争气,家业跟自己的名声都起来了,王老太太这辈子算是没白活——樟和村的人都这么议论着。王家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就如同樟和村牌坊群里那块“王氏节孝坊”上据说是皇帝亲手写的几个大字一样,宝相庄严地恨不得发金光。

“备好了,不过今天天气不怎么好,有点潮气,您这些天膝盖老不好,要不改天吧。”小丫头试探着问。

王老太太固执地摇摇头:“不,今天必须去。”今天是三月初十,三月初十……王老太太在心里默念道。

小丫头撇撇嘴,也不再多说,王老太太人好心善,但是有时候有些喜怒无常,她们下人也见怪不怪了。

收拾完毕,丫头提着篮子搀着老太太走出院子,一阵冷风迎面灌过来,从正堂穿过的时候居然生生从门缝里挤出一声怪叫。王老太太突然打了个冷噤,脸色有些发白,她回头看了看,想了想,对丫头说:“咱们从偏门走吧。”看着丫头有些发愣,又补了一句,“每天出大门让那些人看着,我烦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转身向侧门走去。

丫头吐吐舌头,赶紧快走两步跟上。来到门边上,丫头抢先一步上前打开门,一个软软的东西顺着门板歪了下来,倒在丫头的脚面上,小丫头吓得惊叫一声,往后跳了几步,几个家仆顺着声音赶了过来——倒在地上的是个衣衫褴褛的人,人吓人,吓死人。

“这丫头什么来头?怎么身上连件随身行李都没有?”在王家干了几十年的老姆妈夏嬷嬷皱着眉替这个昏睡不醒的姑娘擦拭着脸上的污垢,擦干净脸,还真是个挺不错的伶俐孩子,看年龄得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了,在他们这儿,应该已经是出嫁的年纪了,夏嬷嬷突然想起了什么,低声对王老太太说,“老夫人,这孩子……该不会是——逃婚出来的吧?”

“逃婚?”王老太太愣了一下,站起身凑近这个来路不明的姑娘,这姑娘的脸长得真的很好看,而且,越看越像当年的……王老太太突然一个激灵,她定了定神,吩咐道,“先让厨房给她熬点儿热汤水吧,今天我要去庙里进香,耽搁久了到午时就不好了。你先照看着她,等我回来再做打算。今天既然是去上香,还没出门就碰上了第一桩善事。”王老太太笑了笑,站起身向门外走去,身边的丫头忙上来扶住她。

云经寺有一座专门是修行尼姑的别院,王老太太一辈子只去这个别院——连进香都只跟尼姑打照面,也怪不得这老太太能拿到朝廷的旌表了。这所别院的主持法号智缘,跟王老太太差不多年纪,人很聪明,王老太太一直就爱和她说些知己话,王老太太是这间寺庙最大的施主之一,这其中有一半功劳都是智缘师太的。

“老夫人这几天气色好像不太好啊。”智缘细细端详了一下王老太太的面色,“看您面色青白,两颊又泛些潮红,阴虚气弱啊,怎么?这阵子睡得不安稳?”

王老太太皱起眉,四下看看,小声说:“这一阵,我总是觉得很不安,总觉得好像有人在背后盯着我看着我,别人在暗处,我在明处一样,不知道为什么。”王老太太摇摇头,“我总觉得——是有人要回来了。”

智缘一愣,马上笑起来,拍了拍王老太太的胳膊:“您多想了,哪儿有那么多神神道道的事情?回去让大夫给开点安神定惊的汤药吧,这个季节容易滋生毛病,您自己小心些就成。”

王老太太苦笑了一下,踱了两步,突然回过头,看着智缘:“你说,做善事,能赎罪吗?”

“当然能。”智缘微微一笑。

王老太太张张嘴,却想不起来还要再说什么,愣了片刻,只好结束了这场沉闷的谈话。

“老夫人,让我猜着了,这丫头真的是逃婚过来的。”王老太太刚进门,夏嬷嬷就迫不及待地向王老太太报告着今天发生的事情。那姑娘叫淑绣,是从几百里外的宏县逃婚出来的,家人把她锁了黑屋子,她大半夜的一个人从窗户翻出来,逃了出去,身上什么也没带,饿着肚子一路走过来,到了王家大院后门终于撑不住了,现在已经缓过来了,只是说话还是只带三分力气而已。

“丫头,你出来,父母知道吗?”王老太太问淑绣,显得和颜悦色。

淑绣低下头,搓着袖口:“我爹死得早,我娘给我寻了门亲,可那家后生却是个短命的,还没过门就走了。我娘非逼着我守望门寡,我不愿意,他们骂我有辱门风,把我关起来了,如果我不逃出来,也得被他们给逼死……”淑绣的声音越来越低,当然,王老太太听得一清二楚。

烛火微微地跳着,王老太太满是皱纹的脸在摇曳的烛光里显得阴晴不定,淑绣的心也跟着忐忑起来。沉默了很久,王老太太长长地叹了口气,幽幽地问:“如果,我收留了你,你爹妈寻上门来,怎么办?”

“不会的不会的。”淑绣急急地说,“我娘……我娘是个瞎子,她根本出不了门。我家没有别人了,他们不会跑几百里地来找我的,何况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朝哪个方向逃了。我不想回去,我回去了只有死路一条,村里人会把我剥皮的——”

剥皮!王老太太一怔,觉得后背一阵凉气,她看了看淑绣,又看了看一旁的夏嬷嬷,夏嬷嬷低声提醒着:“老夫人,咱们王家是朝廷旌表的节孝望族,收留这逃婚的望门寡妇……”夏嬷嬷没有说下去,但是意思已经很明显。

淑绣听见夏嬷嬷的话,眼里的光芒一点点暗下去,突然,王老太太开了口:“留下她吧。

“什么?”淑绣和夏嬷嬷一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太太……”夏嬷嬷还想劝些什么,却被老太太摆摆手制止了:“不用再说了,这个丫头就收在咱们王家当下人吧。她的来路,你们都不要往外说就是。”王老太太看了夏嬷嬷和其他两个丫头一眼,眼里警告的意思很明显,大家忙不迭的点头。

一个逃婚的女子,就这样在一个樟和村唯一拿到了朝廷旌表贞节牌坊的大户人家里安顿了下来。事后,当王老太太回忆起来的时候,她也说不清为什么会固执地收留这个丫头,也许是因为她长得像一个人,也许是因为她白天在寺里和智缘的一番行善和赎罪的对话,也许是因为——她听到“剥皮”二字的时候,背后突然刮过的一阵阴风。

淑绣是个很聪明的孩子,跟她的名字很像,乖巧伶俐又心灵手巧。据说淑绣的母亲是江浙人氏,所以她的女红手艺极好,手底下出来的绣品针脚匀,挑花儿密,线结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王老太太喜欢,樟和村的女人们也都瞧着稀罕。偶尔有左邻右舍的要嫁个姑娘或者给太太夫人送寿礼什么的,都想着法儿给淑绣代话看能不能帮忙给绣点活儿。王家是方圆大户,王老太太又以乐善好施出名,从来不拿什么架子,自然也不会推辞,日子长了,淑绣基本上成了王家或者说樟和村的专业绣娘了,平时不做活儿的时候,就陪着王老太太说说话解解闷,她长着副玲珑心肝,总能让王老太太开心起来。

渐渐的,淑绣和周围的人逐渐熟络起来,与樟和村的女人们彼此之间的走动也渐渐地多了。这天傍晚,她到沈家来给沈太太送她请自己绣的一副盘金绣品,说是要送给自己母亲当寿礼的。沈太太拉着淑绣寒暄了两句,便提出请淑绣陪她到外面走走,沈家也是樟和村有头有脸的人家,沈先生和王家还是生意上的伙伴,淑绣没有多推辞,便陪着沈太太从后门出去,一路行至樟和村西头的村口。

樟和村西头有条河,名为樾河,樾河上架了一座石桥,桥头还筑了一排美人靠,不知道年代有多久了,反正上面的漆已经有些剥落了,露出暗黄色的木质条纹。“坐下歇会儿吧。”沈太太挪了挪脚,没等淑绣回答,就在那美人靠上落了座。淑绣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略微把身子扭一扭,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视线正好正对着不远处的石桥。

淑绣望着眼前的石桥,总觉得哪儿不对劲,看了半天,突然叫了起来:“咦?这桥是双孔的啊。”——修桥只能修单数桥孔,据说这是规矩,这个规矩有什么出处,淑绣并不知道,只知道不按规矩办事肯定没什么好处,比如自己。

沈太太脸色一沉,连忙把手指放在唇上,小声嘘了一声,对淑绣摆摆手:“别这么大声,小心让人听见。”

“怎么了?”淑绣好奇地问。

“怎么?你不知道这座桥的来历?”沈太太靠近淑绣,神秘兮兮地说,“修桥的人啊,原是个寡妇——”

“寡妇?”淑绣吃了一惊,“是樟和村的人吗?”

“嗯。”沈太太点点头,“是樟和村一家姓吴的人家。男主人是个丝绸商人,跑码头的时候被人劫财害命,横死异乡,家产就全归了这年轻寡妇了,这吴家的寡妇当年可是我们樟和村最有钱的寡妇。”沈太太挤眉弄眼的神态让淑绣觉得有些不舒服,只是不方便表现出来罢了。沈太太仍在滔滔不绝地说着,“这吴家寡妇啊,依仗着自己年轻貌美,早年在闺中又读过几年书,肚子里有些墨水,所以平日里不把咱这樟和村的妇人们放在眼里,自己独来独往的。日子久了,也耐不得寂寞了。别人家的女人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里侍奉老人照顾孩子,她左右也没个孩子,一个深宅大院除了她自己就是些下人们,没人看没人管的,慢慢的竟然开始放荡起来,跟城里那些酸文人们搅和在了一起,而且——越闹越离谱。”

“哦?那她后来怎么样了?”淑绣微微皱起眉,隐隐有种不详的预感。

沈太太耸耸眉毛:“还能怎么样?纸里包不住火,她到临了还不算难逃一死。”

“什么?!”淑绣失声喊道,“她死了?那这桥——”

“这桥是她出资建的,说是个樟和村的人谋福利的。其实修桥的时候她也差不多明白自己的时日无多了,所以也就一掷千金豪不心疼,用上好的石料,请最好的工匠,最怪的是——她坚持要修十六孔的双数桥。就这一下子,犯了众怒。大家都骂她坏了修桥的规矩,告到县上,又翻出她往日里那些风流事儿来,她的日子也就算到头了。”

淑绣觉得浑身莫名的发冷,愣了半晌,问道:“既然是坏了规矩,这桥怎么还留着?”

“是有人说这桥该拆,但是村里人正准备拆桥的时候,头天夜里樾河水突然暴涨,有风水先生就说咱这村子西面有个豁儿,这桥正好把这个豁儿给镇住了,如果要拆,反而要给咱们樟和村惹祸——其实谁知道呢,没准儿是哪个修桥的工匠和这寡妇勾搭上了给这桥下了降头也不一定呢。”沈太太撇撇嘴,“总之,一说不拆桥了,樾河水也退了,真是邪门,反正拆桥的事儿也就此搁置下来了。”

淑绣眯起眼,把目光转向石桥:“不过有了这桥,樟和村的人出门也就方便了。否则这么宽的樾河,摆渡又不方便,要是绕道,得多出一天的路程来,何况樟和村四面环山,路并不好走。”

“那倒也是。”沈太太点点头,“不过,咱们樟和村的女人是不让过这桥的,这桥只能让男人踩,女人要想出去,就得老老实实绕道。名字叫寡妇桥,却净是些男人踩来踩去,要是吴家寡妇地下有知,还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儿。”沈太太突然咯咯地笑起来,脸上带着种咬人的痛快,仿佛她此时就踩在这个吴家寡妇的身上一样。“对了——”沈太太突然把目光转向淑绣问道,“你知道,这吴家寡妇是怎么死的么?”

淑绣摇摇头,沈太太压低声音,一字一顿地说:“被生剥了人皮,丢到酒缸里慢慢淹死的……”

一阵冷风刮过,淑绣猛地打了个寒噤,沈太太也住了嘴,因为她们不约而同的听见,刮过耳边的风中裹带着一阵低低的哭声,循声望去,好像是从寡妇桥上传来的——她们竟然一直没有注意到,天,已经不知不觉地黑了。

沈太太像木头桩子一样戳在原地不动了,淑绣竖起耳朵想听个究竟,那丝丝缕缕的声音却像杨花絮儿一样擦着耳朵尖儿飘过,忽近忽远的始终听不太清,但又的确是个女人在哭。淑绣实在忍不住了,站起身想往前挪两步看个究竟,沈太太却一把抓住她的肩膀,把她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