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圣枪传奇》》 · 笑颜 · 2026-07-25
里奥黯淡的眼神这才明亮了少许,再看到艾儿和班纳目含赞叹地点头,里奥露出了一个腼腆的笑容,挠着乱蓬蓬的红发,嘿然而笑。
不敢在险境里逗留,叶重指挥众人用那条相当于救命绳的登山索绑住了腰部,五个人连成了一串,顺着石梁向下走去。
石梁极窄,堪堪仅容一人双足并立,幸好此时风沙微弱如息,众人也不担心被吹落流沙之中,所以前进的速度颇快。
刚刚走出十几米,后方地宫的位置猛地响起了一串如天边闷雷似的轰响,隔了几秒众人都感觉到脚下的石梁猛地一震,走在最后的叶重回头望了一眼,漫天沙烟之中那本快填平的巨坑此刻竟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黑洞,宛如一只张开了巨口的怪兽一般,鲸吞着四外里奔涌而下的黄沙!
叶重只来得及看那十三根最后一眼,百多米长的石柱便倏然消失,石梁的一端也随着倾泻的黄沙向下沉去,“快跑!”叶重大吼着,不再看后面的情形,众人脚下原本水平的石梁此时已经变成了近三十度的坡路,只怕用不上五秒钟这根石梁便会随着黄沙一起滑进地宫之中!
地宫中被挤压出来的巨大气流冲的众人东倒西歪,若不是那根把众人连在了一起的绳子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只怕早已有人跌落在流沙中,与疯狂得好像飞蛾扑火一样泻入地宫中的流沙一起永埋地下了。
跑到石梁的尽头时,石梁几近六十度锐角,众人慌不择路跳下石梁,也顾不得分辨哪里是实地、哪里是流沙了,反正腰间的绳子把众人系在了一起,只要不是所有人都跳进流沙里,总还是能把失足的人拉上来的。
叶重其实一直都捏着一把汗,因为此时虽然日头偏西,却不是黑天,没有漫天的星斗作为指路的明灯,恩雅虽然精擅紫薇斗数却也不能在大白天观星辩路。
正文 204章 遗愿
不过事情总是那么出人意表,一件是总要分成两面来看,地宫的塌陷在一分钟之前,在众人眼中无疑是个巨大的灾难,几乎使得五个人遭受到了灭顶之灾。
可现在没人再这么想了,因为地宫塌陷后巨大的空间需要黄沙填充,地宫周围的流沙全都被吸了进去,在四面八方快速奔流的沙海中便出现了一条流动速度明显慢过周围区域的狭窄的向外蜿蜒延伸的沙带......
喜出望外的众人连滚带爬地踩上了实地,各自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叶重催促着众人走出去了好远,才回头望向地宫的方向,远远地望去,那里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除了上空还弥漫着尚未完全散净的烟尘,看起来就和沙漠中任何地方都一样,不过是微微有些起伏而已,撒哈拉沙漠中多得是这样的地势。
从今以后,弃魂之地不再有任何的秘密可言了,地宫消失了,弗利嘉的身体也永远地被埋在了撒哈拉沙漠的腹地,连带着一起埋葬的还有叶重第一次,却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次的爱情。
脱离了地宫塌陷波及的区域,四周的沙漠看起来一模一样,分辨不出哪里是流沙,哪里是可以落脚的地方。
叶重和班纳探测出了一块大概十几平米的安全区域,指挥着众人略作休整。
从进入弃魂之地以来近二十个小时的时间里,众人都是在紧张、恐慌中度过,米水未进,这时脱离了绝境以后,饥渴交加,疲乏已及。
众人也顾不得形象,七倒八歪地或躺或坐地喝着水,啃着硬得如石头的烙饼。
叶重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在地宫里自己晕倒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维萨呢?塞恩斯呢?
夕阳的余晖把大漠映得金碧璀璨,起起伏伏一望无际的连天黄沙充满了梦幻般的色彩,看起来瑰丽而苍凉,温热的空气中流淌着凉爽的轻风。
没有风沙、没有烈日的沙漠安静得像一个熟睡了的调皮孩童,把自己最天真可爱的一面展现给了人们,“这那里像是冬天呦......”叶重闭着眼睛感受着清风拂面,心中发出了一声感慨。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无声地把这个给叶重讲述他不知道的却注定会勾起他心伤的任务交给了艾儿。
艾儿的语气很平静,就像安静的大漠;她的声音很轻柔,就像拂面的微风,可每个人的心头却沉重得连呼吸都那么困难,当时的状况实在太出人意料,悲惨激烈,就算是回忆仍会让人觉得惊心动魄。
艾儿的叙述很客观,没有参杂各人感情色彩,完全是用一种旁观者的形式把当时发生的事情复述了出来,很多内情她并不了解,所以说的并不是很清晰。
叶重闭着眼睛静静地听着,那些艾儿不知道的东西他清楚,很快脑海里便把当时的经过演化了出来。
恼羞成怒的维萨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催动全部的精神力向叶重发动了攻击,企图一击成功以叶重的性命作为要挟弗利嘉的砝码,在维萨全部的精神力攻击下,就算叶重做好准备也不可能抵御,更何况是偷袭?
所以叶重突然遭到重创而失去意识,他身边的弗利嘉也没有想到维萨竟然疯狂到不顾自身安全对叶重采取了行动,仓促之下根本来不及提醒叶重小心。
叶重也只听到了弗利嘉的一声呼唤,却已于事无补。
而弗利嘉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也只能运用全部的精神力攻击侵入叶重精神领域的维萨,二人展开了对叶重的精神控制权的争夺战。
当然,这些都是叶重在听过艾儿的讲述后自己推想的,事实上艾儿对这一段情况讲的很简略,因为她只能说出她看到的东西:“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你和维萨对视了一会儿,你突然就昏迷了,维萨又转头和弗利嘉对视起来,两个人的眼睛都特别明亮,半天都一动不动的。”这就是艾儿的讲述。
维萨与弗利嘉的精神力相差无几,两人斗争了进一千年却始终是一个逃一个跑,音一直在寻找着灭,而灭则躲着音搜索着圣枪。
两个人每次争斗的时候都会尽力避免引发全力的精神力战斗,因为他们都清楚全力拼斗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所以尽管这场战斗历时了千年,却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后果。
也正因为音的存在,灭很不甘心却不得不蛰伏着在幕后活动,而不敢为实现他的野心展开大规模的行动。
没想到两人的最后一次战斗竟然是因他叶重而起的。
弗利嘉与维萨全力正面相击的最终结局并不是同归于尽,当两人的精神力几乎都耗尽之际,狡猾的维萨朝叶重扣动了扳机,想要借叶重的死亡影响弗利嘉。
接下来艾儿讲的和叶重猜测的一模一样,弗利嘉用自己的身体为他接下了那颗子弹,这也就是弗利嘉心脏处那道致命伤的来源。
最让人料想不到的是接下来塞恩斯的举动,这个让所有人深恶痛绝的阴谋者竟然在维萨开第二枪的时候为维萨挡下了子弹,抱着维萨纵身跃下了百多米高的悬崖。
“塞恩斯在跳下去的时候大声叫喊着,让鹰用圣枪救我的女儿,如果他不救,将像宁基南加一样灵魂将受永生永世的折磨。”艾儿的脸色苍白,隐隐透出心悸之意,可以看得出当时的情形有多么惨烈,塞恩斯的叫声有多么恶毒。
叶重心中忍不住对塞恩斯生出了淡淡的愧疚,他也是直到进入地宫后才逐渐通过种种端倪领悟到塞恩斯费尽心机策划的这场大阴谋是为了他的女儿,真正的弗利嘉早在八年前因为车祸便成了植物人,而塞恩斯这时候就想到了之前他得到的有关圣枪下落的信息。
传说中的圣枪具有神奇的力量,对于普通人都具有难以想象的吸引力,更何况是为了自己的女儿正一筹莫展的塞恩斯?于是这位杰出的历史博士开始了八年寻找圣枪的艰难历程。
只可惜他没有想到,在他的背后还有虎视眈眈的第十三信徒,塞恩斯所作的一切努力到最后都为他人做了嫁衣。
弗利嘉醒来时塞恩斯应该就已经察觉到了在自己女儿身上发生的诡秘变化,“知女莫若父”,塞恩斯发现昏迷了四年奇迹醒来的女儿已经不是自己女儿的时候必定惊恐万分,最后为了拯救被“恶魔附体”的弗利嘉,塞恩斯终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叶重想起塞恩斯曾经说过圣枪作为圣器具备着驱魔的能力。
为了自己的女儿,塞恩斯愿意做任何事,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叶重对于塞恩斯的憎恨渐渐淡去,是的,一切进展的都很顺利,除了叶重和弗利嘉之间出人意料的恋情。
这只怕也是塞恩斯临死还不忘记发出那么恶毒的诅咒的原因吧。
叶重有些茫然,弗利嘉的身体,珊瑚星人音的灵魂,自己爱的究竟是哪一个呢?他问自己,随即一个声音大声地告诉他:“那还用说吗?爱当然是灵魂之交,可是每一想起弗利嘉,眼前出现的栩栩如生的面貌却是那个人类的弗利嘉,于是到了后来连他自己都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哪一个呢?
如果弗利嘉并没有死,圣枪也的确具有传说中的那些力量,自己会不会拯救真正的弗利嘉?
答案是:不会,哪怕是做一个失信毁约的人,最后他才有些明白,自己爱的人是弗利嘉也是音,这两者从出现时对他而言就是一体。
他曾经听弗利嘉说过,真正的弗利嘉并没有死,只是因为精神力太过于孱弱而无法醒来,如今塞恩斯死了,真正的弗利嘉也死了......
“那个塞恩斯还不算太坏,为了保护女儿宁可不要命。”里奥很感慨地啧啧叹道,“老大,可是他为什么要发那个诅咒呢?难道圣枪真的可以让人重生?那你刚才......”
里奥自顾自地说着,猛然看到恩雅的眼色,他才醒悟到自己无意间触碰到了叶重的伤口,陡然闭上了嘴巴,把下面的话截在了嘴边,却因为太突然,一口狠狠地咬在了舌头上,疼得嘶嘶倒吸凉气。
恩雅露出了“你活该”的嘲弄。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弗利嘉一路上奇特的表现早已经让艾儿和班纳疑窦丛生了,只是一直都没有机会询问。
“鹰,我很奇怪,明明塞恩斯很爱他的女儿,为什么在被我们揭破了身份后,他看起来很害怕弗利嘉似的?”艾儿回忆着问道。
叶重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把弗利嘉的来历说出来?先不说众人能否接受这个匪夷所思的事实,只怕也会改变对弗利嘉的感觉。
叶重不想破坏弗利嘉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虽然弗利嘉给人的感觉是冷淡甚至孤傲,但是毕竟大家认同了她的同类身份,这样挺好了,叶重想着。
艾儿没有等到叶重的回答,表情微微黯淡,眼中闪过一抹微不可查的失落。
班纳闷声闷气地问道:“那个弗利嘉给人的感觉很奇怪,她是不是有什么超能力?听说植物人醒转的比例很低,这样的人有的醒来以后会性情大变,甚至出现异能。”
叶重趁机点头:“是啊,弗利嘉在苏醒后发现自己竟然拥有遥控感物的异能,性情也变了很多,甚至把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根本记不清自己的父亲是谁,我想塞恩斯不是害怕,是伤心吧。”
叶重想起来弗利嘉在地宫里寻找圣枪时表现出来的特殊,顺口说出了遥控感物的异能,到也和当时的情形契合,而后面的话也算是给艾儿一个解释。
四个人中也只有恩雅知道的稍微多些:“鹰大哥,回去以后你打算做什么?”弗利嘉与叶重诀别前的对话只有她隐约听到了一些,“寻找转媒器”、“返回母星”、“沙姆巴拉”之类断断续续的,小脑袋里隐约猜测叶重接下来还会有一场冒险之旅,急不可耐地追问起来,以免叶重把她甩掉。
“回去以后?”叶重愣了下,注意到恩雅眼中闪动的狡黠,隐隐猜到了这个精灵古怪的少女想要干什么,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把寻找转媒器的行动保密,这一次的寻找圣枪的行动已经让他很后悔把这么多人拖进来,吃尽了苦头,数次险死还生。
“先休息一段时间吧,我很累。”叶重轻轻敲打着太阳穴,很倦顿地说道,看到恩雅皱着眉头张口欲言,叶重甩了甩手,接着说道:“不过在那之前我会先去一趟北京,拜望一下你的父亲,有些事情需要请教他,而且卡奥斯的遗愿也需要他的帮助。”
恩雅听到叶重的话,眼珠转了转明白了他的意思,小狐狸般奸诈地偷偷笑了。
里奥凑了上来,大着舌头含糊不清地问道:“老大,卡奥斯的遗愿是什么啊?”
叶重无声地笑了笑,望着西方已没入地平线一般的夕阳,落日是极美的,只可惜蒙上了一层黯淡的颓败,总给人凄凉的感觉。
就像卡奥斯在铁指巫术发作时的肤色,殷红如血。
“他让我把他秘密保管的这些年收集到的文物古董找一个安全的博物馆捐献出去。”叶重的声音和他的表情都有些幽然的。
里奥倒吸了一口冷气:“上帝啊,那一定会引起轰动的,卡奥斯是谁啊?大名鼎鼎的幽灵啊!”里奥自问自答,表情夸张地说道。
正文 205章 地球核心
像他这个年纪,正是崇拜偶像的季节,在海港边那个破败的小酒馆里,他听得最多的就是“幽灵”、“昆仑雄鹰”这两个名字。
当然,更让他心生向往的是卡奥斯一辈子收集到的古董,那可都是极品中的极品,得值多少钱啊......
艾儿和班纳听到叶重用极淡然的口吻说出来卡奥斯的遗愿也不禁动容。
“那些可都是人类文明史上珍贵的文物,”艾儿的表情很郑重,“你打算捐给哪里?”
不知不觉间艾儿回归到管家婆的角色中,一副开会讨论的架势。
叶重有些好笑地看了一眼表情严肃的艾儿,“我刚才都已经说过了,我要去趟北京,既然卡奥斯让我做主,我当然会捐给我最相信、感情最深的祖国了。”
艾儿对叶重的说法到没有什么意见,思忖了一下,有些不确定地说道:“全都捐给国家,自然是件好事,可那是属于全人类的,我们就全都捐给一个国家是不是有点太......”
叶重笑着哼了一声:“没错,文物是无国家的,可惜我是有国籍的,我不捐给自己的祖国,我跑去给外国人脸上贴什么金?我懒得拍那些洋人的马屁。”叶重懒洋洋地哼哼道。
班纳和里奥不自然地干咳了几声,以柔和的方式对叶重的话表示了不满,毕竟对叶重来说,班纳和里奥都算的上是洋人。
更何况五个人中三个是中国人,就算在这个小团体里班纳和里奥也是洋人。
艾儿和恩雅看到两人滑稽的模样都忍不住莞尔。
叶重想起了什么,转头笑着望向班纳,满不在乎地道歉:“不好意思了蝎子,那五百吨黄金没了,你要是缺钱就跟艾儿要,她可是我的管家婆,她要是愿意,把我所有的钱都给你我都没意见。”
叶重这番话说的很暧昧,艾儿的俏脸升起了浓浓的红晕,偷偷地观察叶重说话时的表情,让她失望的是叶重在说这些话的过程里始终都是淡淡的,满不在意的,就连笑容,也让人感觉不到高兴的味道。
艾儿以为自己熟悉的那个叶重回来了,却原来走的更远了,现在的叶重对什么都不在乎了。
“哀莫大于心死”,这个突然蹦进艾儿脑海里的词把她吓了一跳。
班纳亦笑着点了点头,破天荒地开起了玩笑:“五百吨黄金我是不要了,就算真有我也拿不出来,拿出来也卖不出去,我准备建立一个国际自由解放基金,专门为那些受压迫的地区和人民提供金钱援助,当然第一个援助对象就是我自己。”
叶重露出一丝认真:“蝎子,你是真想弄这个?”他想起来进入弃魂之地前,班纳曾经对他说过要换一种方式继续争取民族的独立和自由,看来他这话并不是说说就算了的。
“当然,启动资金当然需要你支付了,要知道为了你我损失了两个亿!美金!”班纳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关于这些其他人并不知道内情,却都知道班纳曾经差点出卖了叶重,在最后关头悬崖勒马,而叶重对此既往不咎,两人依旧是亲密无间。
这份肝胆相照的豪气固然令人佩服,不过其中的内情更是让人好奇,纷纷出言询问。
叶重笑着把铁凌收买班纳的事当作笑话简单地说了一遍,艾儿的俏脸渐渐阴沉下来,对于铁凌,她是当作很好的朋友相处的,虽然一直没有答应他的追求,却始终认为这个人能力很强,工作成绩斐然就证明了这一点,懂得关心人体贴人,这一点比叶重可强多了。
不过在经历了末日审判一事后,铁凌只求升官发财,不求事实真相的做法引起了艾儿的反感,却觉得也算是一种聪明人的选择。
可她现在才知道铁凌这么做原来背后还有许多因素,表面上把连环谋杀案了结,使得关于圣枪的讯息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而在暗地里却监视着众人的一举一动,收买班纳的目的显然是想玩那套老掉牙的却每每奏效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该死的,我以前真是瞎了眼,居然认为他那个人还算不错!”艾儿气的连嘴唇都哆嗦起来。
叶重哭笑不得地翻了个白眼,无奈地哼哼道:“你这不是在说我也是瞎的吗?”
一句话让艾儿破怒而笑,咬着嘴唇风情万种地瞪了叶重一眼。
“艾儿姐姐,其实也不需要生气,俗话说的好,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这种人面兽心的败类总是隐藏的很好的,可是关键时刻总还是会露出本性的,既然知道了这人不是好人,那就不会再给他可趁之机了。”恩雅宽慰着怒火难消的艾儿。
艾儿点头,神色仍有些郁郁不平:“话是这么说,可是总觉得咽不下这口气。”
叶重的眼中闪过一抹戏虐,嘴角勾起诡异的笑容:“那就捉弄他一下,消消气好了。”
众人全都目露疑惑地望着叶重。
叶重朝班纳挤了挤眼睛:“蝎子,我支持你做那个什么什么基金......”
“国际自由解放基金。”班纳一字一顿地纠正道。
叶重有些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我才不管你是什么鸡金、鸭金,你不是要钱吗?我给你......四亿,美金,不过其中的两亿要铁凌来出!”
“我靠!四亿?老大你也太大方了吧?”里奥怪叫着做晕倒状,哆嗦着朝叶重伸手道:“老大,你可怜可怜小弟我吧,手指缝漏一漏给我个百八十万就成了。”
恩雅亦吃惊于叶重的大方,随即听到里奥的话,鄙夷地用四十五度角睨了里奥一眼,“真没出息,伸手跟别人要钱有意思吗?花自己赚来的钱才会快乐!”
叶重赞同地点头,认真地看着里奥:“里奥,我们认识也有快五年了,这五年里除了给你妈妈治病是我给过你钱外,你想还有什么时候给过你金钱上的帮助?我有钱,我可以保证你一辈子过的舒舒服服,可是那样你不会快乐,你不会有成就感的,所以我宁可在其他方面帮助你,我希望你有一天可以凭着自己的能力,过上你想过的生活。”
里奥的脸上红白交替,听完了叶重的话,额头逐渐渗出了一层汗水,郑重点头,眼中闪烁着毅然的坚定和对未来的憧憬,“老大,我明白了,你宁可在事业上,工作上提点我,这对你来说,远比金钱更珍贵;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努力做事,不会让你......们失望的!”里奥说完偷偷地瞧了一眼恩雅。
恩雅眼中的赞赏让他愈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叶重欣慰地点了点头,暗暗赞了声“孺子可教”。
艾儿觉得气氛有些凝重,连忙岔开了话题:“给班纳两亿美金我没意见,不过你说那两亿铁凌出是什么意思?他怎么会有那么好心?”
叶重露出个莫测高深的笑容,看了看艾儿,笑呵呵地笑道:“山人自有妙计,只不过时机未到。”便不再往下说。
无论众人怎么问,叶重死活也不说出是什么妙计。
说说笑笑间,日落月升,晴朗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映照着漫天的繁星,像一块巨大的镶满了钻石的黑色天丝绒。
叶重看起来似乎已经很快地从弗利嘉死亡的悲伤中脱离恢复了正常,谈笑风生,却只有艾儿才能从叶重不经意的愣神中看到他眼底挥之不去的孤独。
毕竟已经走过了一次,恩雅有了经验,向弃魂之地外行进的速度快了许多,不到一个小时便已经来到了弃魂之地的入口。
就像叶重想的那样,阿莫亚族人早已经不见了踪影,而沙丘之中的巨大洞穴里水和食物都已经被节俭的阿莫亚族人带走了,他们扔在这里的装备也都不见了。
众人决定今晚在此过夜,没有骆驼代步,光是想起来就让人头疼无比了。
午夜,睡不着觉的叶重悄悄地从洞穴里的小通道爬上了沙丘顶,随意地盘膝坐在地上,怔怔地望着天空璀璨的繁星,试图寻找到珊瑚星的所在,却明知道珊瑚星是绝对无法从地球上观察到的。
叶重坐在这里当然不只是为了发呆,抽出圣枪,轻轻地抚摸着,就像在抚摸弗利嘉的脸颊,表情格外温柔。
“亲爱的,不要着急,我会很快地找到转媒器。”叶重低低呢喃着。
脑子里开始迅速转动起来,一条条地将从弗利嘉那里获得的关于如何寻找转媒器的信息总结到一处,制定寻找计划。
这是叶重在成为职业探宝人后严格遵守的习惯,每次行动前都要制定出一套详细的计划,所谓计划并非是简单的行动指南,常言道“计划没有变化快”,叶重不是个刻板的不懂变通的人,自然知道再完美的计划也只不过是纸上谈兵,他所要做的计划是将行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况都想到,然后制定出应对之策。
从叶重冷静下来开始,他就意识到寻找转媒器并没有想的那么容易,甚至不会比寻找圣枪的过程轻松。
至少寻找圣枪时还有本日记给指引前进的道路,可是沙姆巴拉在哪里?**是一块神秘的土地,面积比撒哈拉沙漠小得多,只有一百二十万平方公里,海拔平均在四千米以上,被称为“世界屋脊”,从小在藏北昆仑山脉长大的叶重对于**的了解也少得可怜,宗教、民族、风俗、传说,没有人敢说他真正地了解**。
沙姆巴拉,叶重在走出了很远之后才想起在哪里听说过这个似曾相识的名字,那也是个传说,与圣枪一样与狂人希特勒有着密切的关系。
亚特兰蒂斯人曾经落脚于**,这个传说流传于欧洲很久了,可直到今天,叶重才知道这竟然是真的,至少亚特兰蒂斯人的确曾经到过那里。
暂且不论这个传说是从何处传遍了世界,但确定的是希特勒很相信这个传说,因为他曾经两次秘密派遣心腹进入**寻找沙姆巴拉。
传说中亚特兰蒂斯人生活的大洋洲经历大地震后沉入大西洋后,分别到达了**和印度,成为了雅利安人和古印度人的祖先。
不过叶重对这个传说一直抱有深深的怀疑,要知道**和印度与德国都有一段不近的距离,他到宁可相信如果亚特兰蒂斯人真的是某个种族的祖先的话,那也应该是生活在**地区的人。
关于亚特兰蒂斯人是雅利安的祖先这种说法是由纳粹科学家提出,而后大肆鼓吹渲染,雅利安人是“神”的后代,这无疑达到了提升二战德军的战斗力的效果,而疯狂的希特勒最终的目的却并不在此。
希特勒的目的是要打造一支“神族部队”。
沙姆巴拉就是整个计划的关键,在纳粹科学家的说法中,沙姆巴拉是“地球核心”,在那里可以与“神”进行交流,并且可以随时改变世界的时间进程——回到过去的某一时间或是突然跃至今后的某一时段。
这个比玄幻小说更玄幻的说法希特勒深信不疑。
他两次派遣心腹干将寻找沙姆巴拉的目标有两个:证明雅利安人是神的后代,重获神力;把时间改变到二战初期改变当初犯下的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果显而易见。
叶重发现了很有意思的一点:圣枪护卫队秘密护送圣枪之旅和第二次入藏寻找沙姆巴拉之旅时间上很接近。
“会不会是灭的杰作?”叶重思忖着,可惜这个答案随着维萨的身死而永远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没有人会给他一个准确的答复了。
叶重现在思考的是沙姆巴拉在哪里?
正文 206章 贪婪的回馈
或许德国人两次入藏的经历会带给他某些帮助,可这些档案都属于保密级别极高的归类,据说会在二千零四十四年解封一部分,不过也很有可能永久封存。
“呃,这件事似乎又要找老C帮忙了。”叶重摸着鼻子想。
他说要去北京拜访郎先生也有心想请教一下这位奇人是否知道些关于沙姆巴拉的事情,听说他年轻的时候也在藏边当过兵。
而寻找转媒器最最重要的一点是,那个连弗利嘉和维萨每每提及都为之色变的“掠夺者”!
如果弗利嘉和维萨两人联手依旧没有把握战胜的怪物,自己该怎么办呢?
叶重想来想去,自己唯一可以凭仗的只有现代化的武器,至于有没有效果,天晓得,所以这次叶重下定了决心独自行动。
寻找圣枪的行动中十个人如今只剩下了五个。
叶重不愿意再看到有人为了自己的私念死去了,如果说寻找圣枪还有一个为无辜的蓝宝、钻头和伊藤报仇、消灭邪恶的第十三信徒的光明正大的接口,寻找转媒器完全是自己的私事,为了弗利嘉,他必须去,可其他人没必要。
想着想着,叶重的思绪就飘忽起来,抚摸着圣枪,感受着那莫名材质传来的冰冷却柔和的奇怪触觉,目光飘过了夜空,飘过了繁星,脑海里回忆起和弗利嘉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
他终于意识到弗利嘉是故意没有告诉自己沙姆巴拉的所在,是不希望自己去冒险吧?叶重揉娑着圣枪,微笑着想,“不过,那不是问题,我自己找好了。”叶重用一种温柔的目光看着圣枪,轻轻地呢喃道,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弗利嘉说。
没有骆驼,五个人只能步行前进,背着装满了水和食物的背包,叶重一行人迎着初升的旭日踏上了归程。
离开弃魂之地时五个人默默地注视了一会儿这片可怕的沙海,明年这个时候阿莫亚族人一定还会回到这里继续用生命守候这里的秘密吧?
尽管他们已经为此付出了无数生命和鲜血,尽管也许他们对弃魂之地内的秘密一无所知,尽管弃魂之地里的地宫已经永远消失,宿命的任务就这样一代代传承着。
日记已经被叶重销毁,他现在只希望关于圣枪的传说就此终结,不要再有生命为了它而无辜牺牲了。
可是就算没有了圣枪,那些贪婪的人们总还有其他的东西继续争得头破血流,尸横遍野。
叶重默默不语地想,究竟是圣枪勾引起了那些人的贪婪,还是那些人的贪婪创造了圣枪呢?
从弃魂之地到众人最后翻越的那条沙丘之间是十公里左右平坦无比的沙漠地带,这段路在众人来时曾经走了半天,而回去时一行五人托着迤逦的队形整整走了两天,在第二天初夜的时候才踏上了山丘那边的地域。
所有人都疲惫已及,可惜一应装备都没有,甚至连生火的燃料都找不到,众人只能躲闪沙坳里互相依偎着取暖,当叶重被冻得手脚僵麻那那刻,他才真切地感受到,八月初原来是南非冬季里最冷的时段,现在毕竟还是冬天。
好不容易坚持到第二天太阳升起,温度才略有回升,喝冷水、吃冷食,这种内外冰冷的感觉让众人失去了笑容,都想到了接下来的路程。
这种日子还要过多久哇?当恩雅忍不住抱怨出声的时候,众人已经行进到翻越山丘前一夜的宿营地,当日燃过的灰烬还残留着些许痕迹。
叶重走到一块突出地面的巨石旁,蹲身挖了一阵,掏出个用塑料袋装着的黑色长方形物体,摆弄了两下后笑着对满眼问号的众人说道:“只要我们愿意,马上就可以结束这种日子了。”
四个人凑到叶重的身边,赫然发现他的手掌上竟然是一部卫星电话!
“这不是那晚卡奥斯那一部?”艾儿心细,看到了贴在电池上的黑色薄膜,讶然道。
里奥一脸崇拜地盯着叶重,几乎佩服的五体投地:“老大,你真是神机妙算,未卜先知啊,居然早在这里安排好了后路!”
叶重苦笑:“可不是我未卜先知,主要是那晚害怕露出马脚,用过后本想烧掉,却一时兴起了玩心,把它藏在了这里,没想到竟然成了救命符。”
按照事先他与老C的约定,只要他拨过去电话,早已经做好了待命准备的直升机会尽快赶到这里接他们返航,不过叶重并没有给老C打电话,坏笑着对班纳耳语了一阵后,把电话交给了班纳。
班纳拨通的是铁凌的电话。
铁凌已经有一周的时间没有接到过班纳的密报了,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心知众人此行恐怕已经是凶多吉少,却又很有些不甘心,一方面是因为圣枪的线索断了,自己升官发财的机会没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艾儿。
想到愚蠢的艾儿竟然陪着叶重去送死,他就忍不住妒火中烧!
当他听到班纳的声音时,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就像足球比赛里自己这方领先了八十九分钟后,在最后一分钟被对说追平了,结果裁判说“此球无效!”
狂喜,狂涌而至的惊喜让铁凌说话都有些发颤了,只是现在比赛还没有结束,他还不是最后的胜利者。
“这些天为什么一直没消息?我......很担心你!”铁凌刻意的真诚让班纳忍不住生出想呕吐的冲动。
按照叶重的嘱咐,班纳简单地解释了一遍,不过大体上都是事实,反正就算铁凌亲自来验证,他也会发现弃魂之地里所有的电器都会失效。
铁凌没有怀疑,虽然班纳讲的有些玄虚,可那不是铁凌关心的事,他最关心的只有那两件让他不甘心的事:“圣枪究竟有没有找到?艾儿怎么样?”
叶重朝艾儿眨了眨眼睛,艾儿气鼓鼓地撅着嘴白了一眼叶重。
“艾儿目前安全,圣枪也拿到了,不过一直都在叶重的手中。”班纳照实回答。
铁凌先是大喜,听到叶重时心情立刻阴沉起来:“叶重怎么还没死!”
艾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连忙伸手掩住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揶揄地看着叶重,后者苦恼地揉搓着鼻尖,心里暗暗纳闷铁凌为什么这么很自己?
“你记得把圣枪弄到手,然后我会派人去取,顺便帮我把叶重干掉,就算这笔两亿美金大生意的赠品吧,以后有生意我还会照顾你的!”班纳理所当然地吩咐道。
班纳的眼中怒火燃烧,像头临界发狂的公牛,心中暗恨铁凌这小子太不地道,叶重是他不折不扣的救命恩人,他竟然对叶重动了杀心,而且居然一副命令的口气指挥自己......
“圣枪我拿不到,我不是叶重的对手!”班纳冷冷地说道,“至于杀叶重,我们的合同里不包括这一点,我不做,也做不到。”
铁凌也听出了班纳透过电话传来的声音中所蕴含的寒冷,微微一怔,心中暗暗恼怒,嘴上却笑了起来:“堂堂的大漠毒蝎怎么会搞不定叶重?居然承认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你该不会是害怕了吧?”
很多时候,激将法是这个世界上最省力气也最有效果的挑拨术,可惜,铁凌的目标是班纳,有着岩石般冷酷情绪的班纳。
所以班纳回答的非常直接,想都没想地回复道:“随便你说什么,如果你不想做这笔生意也行,我知道你是谁,没人敢耍大漠毒蝎的,你会收到我送你的礼物的。”
班纳顿了下没有说话,铁凌也愣住了,他没想到这个该死的黑鬼竟然软硬不吃,如果这笔生意真的这么吹了,那自己在威利将军那里做的保证就要变成一个笑柄了,这不光关系到信誉,甚至还关系着自己的前途!
更何况大漠毒蝎的凶名可是大名鼎鼎的,睚呲必报简直就是他的代名词,谁惹下这样一个仇家都要生活在担惊受怕里,这可不是铁凌想要的。
“好了,没什么事我们就说再见吧,”班纳咬牙切齿地一字一顿地说道:“铁凌先生!”
“别......请不要挂断电话”铁凌急急请求道:“对不起,班纳先生,请原谅我的不礼貌。”
半晌没有听到班纳说话,铁凌小心翼翼地说道:“铁凌先生,如果请您帮我完成那两件事需要付出什么样的报酬?我很有诚意。”
班纳舔了舔舌头:鱼儿要钩了,接下来是成败关键,班纳也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小心应付:“好吧,铁凌先生,请恕我直言,当初我们谈的是二亿美金,给你所有叶重在非洲的消息,所以你所提出的那两件事,都属于额外的......”说到这里班纳故意卖了个关子。
“班纳先生,请提出您的要求吧!我会尽量满足的!”铁凌表达着自己的诚意,心里早已经把班纳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他现在十有八九已经肯定班纳会趁这个机会狮子大开口,把价钱提高一大截,“妈的,叫什么大漠毒蝎,不如叫大漠吸血鬼!”铁凌在心里大骂班纳。
铁凌一边等待着班纳的答复,一边已经在考虑着什么样的接口能让威利将军提高行动预算。
班纳一丝不苟地履行了叶重的嘱咐,伸着手指头倒数了十个数后,才再度开口,用一种朴实的语气说道:“铁凌先生,我知道你一定认为我会借这个机会狮子大开口对吧?不,我不会的,该赚多少就赚多少,这是我一向的原则,所以,价钱不会提高,但是有两个要求。”
铁凌一听见班纳说“价钱不会提高”陡然被狂喜淹没,现在的班纳在他的心里简直就是个大号的黑皮肤天使。
“什么要求,您请说,只要我能办到我都答应!”铁凌这次话中的喜悦和兴奋是绝对出自真心的。
“钱,你要现在马上汇入我指定的帐户,而且我需要你给我派两个帮手......”班纳一只手比比划划地和叶重交流着,一边用不容反对的语气说道。
铁凌只犹豫了两秒,点头答应,记下了班纳给他的账号,又约定了接应人手埋伏的地点,时间,指定要黑色人种的帮手后,两个人挂断了电话。
约定接应地点是在当日与伊赛尔联合军激斗过的小树林。
叶重的计划到这时已经成功的三分之二,剩下最重要的一步,需要他上场了。
拨通了威尔斯独裁政府的电话——这电话是为班纳专门设置的,与班纳的画像到处都是。
叶重扮演的是一个伊赛尔联合军的角色,用紧张的语气磕磕巴巴地举通过秘密渠道所得到的关于班纳行踪的情报:三天后班纳将与某大军火商进行秘密的接头交易,因为数量巨大,交易被安排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进行。
至于之后的事,在班纳通过电话确定二亿美金已经进账后,叶重已经不怎么紧张了,管他呢,威尔斯和铁凌,让他们狗咬狗去吧!
叶重随后拨通了老C的秘密电话,听到叶重的声音,老C激动得一口气念叨了了最少十遍感谢上帝,赞美圣主......
老C的真情流露让叶重很有些感动,尽管对方在不着痕迹地掩饰,他仍旧能听出老C欣喜若狂中透出的疲惫,想来突然失去了自己的消息让老C着实为自己担了不少的心。
“C大,谢谢。”叶重默默地听着老C兴奋地说了一大堆废话后难得的喘息之间的间隙,轻轻地说道。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称呼老C为C大,就是叶重,所谓“大”最初的本意却并非敬辞,是“大骗子”的简称而已。
正文 207章 北京之行
老C办事的效率向来极高,似乎随时随地都能召唤一群人为他办事,就连叶重也不知道他的手中到底有多少张牌,永远不把所有的底牌都亮出来,或许是这个行业的通病吧。
第二天凌晨,一行五人已经到达了达利亚拉。
这里似乎最近刚刚又一次遭受到了洗劫,又添了许多簇新的断壁残垣,还有几处余烟渺渺尚未散尽。
直升飞机降落的时候有些听到声音的当地平民敢怒而不敢言地用愤怒的眼神注视着他们,紧握着手中的刀枪,或许把叶重一行人当作了那些土匪的同伙了吧。
幸好叶重等人并不打算在这里过夜,老C的人已经准备好车辆在这里接应他们了,还有老C为众人准备的崭新身份。
细心的老C甚至为众人准备了新衣。
此行的目的地是德安,那里有距离达利亚拉最近的机场。
班纳就此与叶重四人分手,一脸冷酷的大漠毒蝎与艾儿和恩雅默默握手告别,秉承他一贯的风格,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或者依依不舍,事实上连句再见都没有说。
轮到与里奥告别的时候班纳狠狠地拥抱了他一下,甚至勒得消瘦的里奥骨头咯咯作响,差点没痛叫出声。
班纳最后走到叶重的面前,两个同样身材伟岸、峻立如山的男子深深地对视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之中,片刻后同时伸臂互拥,一触即分,班纳转身便走。
整个过程中谁也没有说话,共同经历过生死之后就会发现其实所有的语言都远不如行动更真实。
叶重看着班纳孤独的背影渐渐远去,嘴里有些苦涩,这个为了平等和自由而战斗的男人常会让他感到心酸,每一次分手都不知道相间何期。
“这家伙真酷,连句保重都不说,我怀疑他的心是石头做的。”里奥有些不满地嘟囔着。
叶重想起了班纳的称号:“岩石”,心头便是一酸,班纳是个胸有大爱的人,否则怎么会为了同胞的自由战斗?可偏偏却给人冷酷甚至冷血的感觉,“不被人理解的滋味很不好受吧?”叶重想,转头盯着里奥认真地说道:“其实他的心最软。”
里奥一愣,想不明白叶重为什么会这么说。
叶重不再看他,扭身率先向车子走去。
德安是一座内陆城市,城市不大,机场简陋,也只开通了国内及临近国家的短程航线。
即便四人都是使用了老C提供的假身份,叶重还是很谨慎地将四人分成了两拨先后飞往阿尔及尔,而后转道雅典。
虽然很麻烦,但相对而言安全了许多,叶重知道铁凌对自己生出了杀心,他也不会把宝全都压在班纳的身上,机场必然是他严密监视的对象。
叶重不怕铁凌,却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更何况他不希望其他人陪着自己冒险。
在雅典四人分手,艾儿返回香港,里奥则不情愿地返回了塞萨洛尼基,叶重已经答应他去过中国后便会将他留在自己的身边工作,可是与恩雅的分别依旧让他泪流满面。
叶重看着一步三回头登机的里奥,再看看身边面无表情的恩雅,叹了口气,里奥对恩雅有多着迷就算是瞎子也看得出来,恩雅不可能毫无感觉,可是这个女孩实在是太优秀了,就算是叶重这样对世俗中所谓的门第、身份不屑一顾的人都觉得里奥的这份相思注定要成残念了。
“恩雅,里奥对你只怕已经是情根深种喽。”坐在飞往北京的飞机上时,叶重半开玩笑地笑道。
恩雅皱了皱眉头,似乎听到这个名字就让她很不舒服,反问道:“那又怎么样?”
叶重愣了愣,下意识地应道:“好歹给他了机会嘛。”
“哦?”恩雅好笑地瞥了叶重一眼:“他喜欢我,我就要给他机会?那你为何不给艾儿姐姐一个机会呢?”
叶重没想到恩雅在这儿等着他呢,想起了艾儿临别时满目哀伤却硬做出来平静表情的样子,叶重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他的心里除了弗利嘉还能装得下谁呢?
看到叶重失神不语,恩雅撅起红嘟嘟可爱小嘴恨恨地哼了一声:“乌鸦站在猪身上,只看到猪黑看不到自己黑!”
心神恍惚间听到恩雅这个比喻,叶重“扑哧”笑出了声,这丫头竟然连她自己也骂了,含笑道:“若是谁能把这么可爱的小猪娶到手,怕是做梦也会笑醒的。”
即便是经过了刻意低调化妆,仍难掩恩雅的清纯可爱,这一路已经不知道害得多少人撞头跌跤了,前座一位白人大叔简直就像脑袋张反了似的盯着恩雅。
恩雅听到叶重的揶揄,雪白粉颊升起了两片红晕,娇嗔地横了叶重一眼,整个人顿时多了几分妩媚的味道,看的那位白人大叔呼吸急促,险些晕厥了过去。
“那不如便宜你好了......”恩雅低声哼哼着,臻首低垂,一幅小女孩情窦初开的羞怯。
叶重苦笑着摇头,心里暗骂自己嘴贱,连忙转移话题:“不知道你父亲最近在忙些什么?好久没有见过郎大哥了。”
言下之意是“我与你的父亲是兄弟辈论,你可是我的晚辈。”
恩雅可没想这么多,听到叶重的话,眉头皱了起来,有些闷闷不乐地说道:“恐怕我见他的机会比起你也多不到哪去,每天东奔西走的,想见上一面都要提前几个月预约。”
“哦?这么说我的运气还不错了?”叶重笑着打趣。
恩雅认真点头,“可不是么!对了,鹰大哥,你找我父亲是不是因为那个......沙姆巴拉?”恩雅想了下才说出了这个拗口的名字。
叶重调整了一下座位,舒服地靠着椅子半躺下来,“暂时保密。”闭着眼睛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
恩雅气恼地瞪了一眼叶重,后者毫无所觉,简直像睡过去了似的。
“对了!艾儿姐姐临走前问过我你这次去北京做什么,当时我没想起来,等到家里我要赶快打电话告诉她!”恩雅眼珠转了转立刻想到了主意。
叶重睁开眼睛,哀怨地瞄了一眼暗暗得意的恩雅,无奈地叹了口气:“我算是怕了你,我承认,的确是想请教一下你的父亲,是否听说过关于沙姆巴拉的事情。”
他知道恩雅早晚会知道,不想说出来是因为他害怕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丫头听到这个消息便会缠着他一同前往,这一路上都难得安宁,可叶重没想到恩雅居然搬出了艾儿,他好不容易才把艾儿骗回香港,指天划地发誓只是去北京拜访老友,若是被艾儿知道自己是要去一个可能比弃魂之地更加可怕的地方,只怕立刻就要赶来的。
艾儿的倔强让叶重深为忌惮,没有办法,他现在只能选择妥协。
恩雅的眼睛亮了起来,兴奋地拉住了叶重的胳膊用力摇晃着,“我就知道!你打算去找这个地方是吧?我也要去!”
叶重感到一阵重过一阵的头疼,他最害怕看到的就是这种目光,太执着了。
“我现在不能答应你什么,一切都要等见过你父亲之后再决定。”叶重严肃地问题给挡了回去,好歹消停地过完这一路再说吧。
飞机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傍晚,二人远远地就被候机厅中一道亮丽的身影吸引了注意力。
忙碌拥挤的候机大厅就好像因为这个人变得安静从容了下来,站在透窗而入的夕阳余晖之中衣袂飘飘,看上去仿佛纤尘不染的神女。
“大妈!大妈.......”隔的老远恩雅就跳着挥手大叫,那女子也看到了渐行而来的恩雅和叶重,微笑着迎了上来。
“叶先生,好久不见了,您风采依然。”女子率先朝叶重伸出了手,微笑着说道,声音悦耳已及。
“郎夫人,您好!您的美丽让所有人为之痴迷。”叶重连忙接住了伸向自己的手,轻轻半握立刻松开,真心地赞美道。
这位看上去不过二十余岁的动人少妇便是郎先生的妻子,娘家姓唐,叶重知道这位郎夫人也是一位很博学的考古学家,年轻时据说曾留学英国,后来与郎先生结缘后一同为国家效力。
“呵呵,叶先生过奖了,小郎知道您要来本应该亲自来接您的,不过遇到了些事情,所以耽搁了,真是不好意思。”郎夫人歉意地解释着。
叶重一惊,脱口问道:“郎先生现在不再北京?”
“他在北京,正在家里,是因为来了一位当年部队的老战友,所以......”
叶重松了口气,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有些失措,不好意思地笑着摇了摇头,自嘲道:“关心则乱,我是有点太紧张了。”
心头一动,郎先生当年的战友?叶重记得郎先生当兵时正是驻守在昆仑山脉?
郎夫人似有所觉地微微一笑,深深地凝视了一眼叶重:“这件事说来可是巧了,也发生在藏地。”
“哦?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叶重看着郎夫人有些高深的笑容,好奇地问道。
郎夫人露出个调皮的笑容:“回去就知道了......”
叶重愕然,随即苦笑地摇了摇头,他知道这位郎夫人虽然形容年轻,可真实年纪已经超过三十岁,两人曾经见过一面,叶重对这位美丽而博学的女子印象是:“知性”、“沉稳”、“高贵”,可刚才的笑容和恩雅调皮时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般。
一句俗语闯进了叶重的心里:“上梁不正下梁歪。”哦,不对!叶重连忙把这个念头晃出了脑海,应该说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郎夫人这时才亲昵地打量起扑入自己怀里的恩雅,满眼的慈祥怜惜,“乖宝,听说你们遇到了很多危险,没事就好!”那样子简直像恨不得要数一数恩雅的头发掉了几根一样。
郎夫人驾车载着叶重与恩雅返程,一路上恩雅声情并茂地讲述了众人在弃魂之地内的离奇凶险经历,恩雅讲故事的水平极高,很能让听众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郎夫人亦是听得目露奇光,惊叹连连。
在听到弗利嘉死去的时候,郎夫人不禁神色黯淡地幽幽叹了口气,从观后镜里看了眼失神的叶重,轻声安慰道:“人死不能复生,叶先生还要节哀顺变。”
叶重感激地朝郎夫人点了点头,也不瞒她,把最后一段恩雅没有听到的部分简要地进行了补充。
他本来就要找人帮忙的,哪有不实言相告的道理?何况郎夫人也非普通人,说不定也能帮着分析一下沙姆巴拉究竟可能在哪里,还有该如何对付那个掠夺者?
郎夫人听完叶重的讲述,这才知道原来弗利嘉竟然并非人类,而叶重为了让爱人能够重生,竟然如此执着,再看向叶重的目光中除了欣赏更多了几分敬佩。
女人总是特别容易被凄婉的爱情感动,叶重与弗利嘉之间更多了许多曲折离奇,听得郎夫人一边驾车一边还不时抹下眼角,甚至闯了两个红灯。
叶重坐在后面有些心惊胆颤,这位郎夫人看上去温文内敛,谁知道开汽车来竟然如此疯狂?从车子启动的那一刻,叶重只看到她踩油门,就没看见她踏下过刹车!
他虽然不怕死,可死于车祸也真够冤枉的。
恩雅虽然知道弗利嘉并非人类,可被东方神鬼传说熏陶出来的她一直以为弗利嘉是狐精花怪之类的异类,她这也是第一次从叶重的口中得知了弗利嘉的来历,听到弗利嘉还有机会复活重生,激动得大喊大叫着非要和叶重一起去寻找沙姆巴拉。
正文 208章 西藏往事
郎夫人的车开得惊险刺激,可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到一个小时,三人已经抵达了郎宅。
在如今的首都北京,像这种绿荫环绕,独立成栋的房子已经极为少见了,闹市中罕有的安静,是仅靠钱办不到的,车子无声地滑到门前,叶重钻出车门,依稀听到了几声都市中早已经绝迹的清脆鸟鸣,暗暗有些羡慕郎先生的惬意生活。
诺大的房子里很安静,郎夫人在前面引路,解释道:“才子陪兰花,哦,才子的妻子,探亲去了,兰花的故乡在外蒙古,已经很久没有回去了,呵呵,难得有一段假期。”
叶重点头,才子和兰花他都是见过的,听了郎夫人的话他才有些恍然,若是那位才先生也在的话,这房子里必定不会这么安静,他可是出了名的大嗓门,叶重还记得第一次与他相见时,那声招呼简直就像耳边突然响起的一道炸雷!
甫一踏入房门,叶重便看到二楼的楼梯转角处一道人影疾步向下走来,嘹亮的声音响起:“哈!小子,我估摸着你现在应该到了,果然......老婆,我就说我是神机妙算吧,你还不相信。”后面那句话却是对郎夫人说的。
既然叫郎夫人为老婆,那这位的身份已经毋需猜想了,叶重看着几大步走到自己身前的郎先生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被两条有力的臂膀紧紧地拥住,“小子,你此行的目的我已经知道了。”郎先生在叶重的耳边轻声说道。
叶重的身体一僵,他来前恩雅曾经给郎先生打过电话,但只是说叶重送恩雅回京顺路来拜访一下,并没有说过自己要做什么,郎先生怎么会知道的?难道他还真的是神机妙算?
虽然两人拥抱在一起,郎先生看不到叶重的表情,却从他身体的反应猜测到了他的疑问,嘿嘿笑着松开了叶重,上下打量了一番,眼中露出了赞叹之色,重重地拍了两下叶重的肩膀,笑道:“你小子真不赖,这两年做出的成绩简直让世人惊叹。”看到叶重有些不解地望着自己,郎先生神秘地朝叶重眨了眨眼睛,“很奇怪我是怎么知道你来这里的目的吗?我就不告诉你!”说完很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
叶重哭笑不得地看着眼前这位三十多岁笑得双肩乱耸的清瘦男子,暗想原来这一家都有捉弄人的传统啊......
恩雅并非郎先生的亲生女儿知道的人极少,叶重恰好听郎先生讲过他当年的那段经历,恩雅是他在印尼附近的海上救的孤女。
不过这种喜欢捉弄人的哀号虽然并没血源传承,却与环境脱不开关系,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
笑过之后,郎先生溺爱地望向恩雅,轻轻地拍了拍正撅着小嘴气咻咻的恩雅,笑眯眯地取笑道:“这么久不见老爸,你怎么上演了一出仇人见面的戏码啊?是不是有了帅哥就不要老爸了!”郎先生说着朝叶重极了挤眼睛。
恩雅的粉嫩双颊腾地变作了一片酡红,简直可以与此时的夕阳争艳,飞快地偷瞥了一眼叶重,狠狠地瞪着自己为长不尊的老爸,跺脚怒道:“老爸!你知道我们多久没见面了吗?整整一年了!你把我扔青城山上就再也不管我了!”
郎先生不好意思地干笑了两声,陪着小心地哄道:“老爸不是事多嘛!这不知道你要回来,连忙请假陪你!”
恩雅呸了一口,这次连叶重看着郎先生也嘀咕了,这位老哥拍马屁也不用心,这次算是拍到了马蹄上了,回来时郎夫人已经说了,这次是领导特意给他们放了大假,补偿之前任务的辛苦。
郎夫人幸灾乐祸地看着自己的丈夫在女儿面前吃瘪,也不说话。
叶重现在是有一肚子的问题要请教,可偏偏不能打扰人家的天伦之乐,听恩雅的意思她已经一年没有见过郎先生了,自己的问题再急也不在这一时,含笑看着郎先生做出可怜巴巴的姿态求饶。
最后还是郎夫人看到叶重在一旁等候,伸手拉住了恩雅柔声道:“叶先生与你老爸有事情要说,我们先去给他们准备晚饭。”
恩雅使劲瞪了一眼郎先生,又意味复杂地看了看叶重,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被郎夫人拖着离开了。
郎先生转身望向叶重时已经恢复了儒雅亲切的模样,含笑道:“我这个女儿脾气虽然不算太好,可人却天真善良的......”
叶重心里暗暗叫苦,郎大哥该不会真是想把女儿嫁给自己吧?
“郎大哥,恩雅这孩子真的是很出色,我看已经是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叶重打断了郎先生有王婆卖瓜之嫌的唠叨,笑着点头说道,他的话可不是客套,恩雅小小年纪就已经初现大将之风,就连叶重也是自叹不如的,当年自己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可不如恩雅远矣。
郎先生听了叶重的话,眼睛一亮,嘿嘿笑道:“恩雅的眼光高的很啊,老弟,我看好你呦。”
叶重的太阳穴一阵阵抽疼,哼哼道:“恩雅......她还小。”
“嗯,现在确实不大。”郎先生点头,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抬头问道:“老弟,你今年也不算大,我记得还不到三十吧?”
“郎大哥,我这次来其实是有些事情请教你的!”万般无奈之下,叶重只能直接改变了话题,不然看郎先生这样子好像铁了心要把恩雅和自己撮合到一起似的。
只可惜他的心里除了弗利嘉再也容不下第二个女子,再说他对恩雅一向是视若亲妹的。
郎先生似乎看出来叶重对恩雅没有什么想法,失望地叹了口气,当初叶重找到他时,他让恩雅前去香港,虽然的确是自己走不开身,让恩雅去历练,可心中未必没有撮合恩雅和叶重的想法。
这个年轻人有胆有谋,为人正直善良,虽然两人相交不深,可郎先生自认为不会看错人的,年龄比恩雅虽大了些,却称不上悬殊,本意是让他们相处几年然后......
可惜,看恩雅的模样似乎是落花有意,但是叶重却是无情的流水,郎先生叹了口气,暗道:“儿孙自有儿孙福”。
“走吧,”郎先生伸手虚引,与叶重并肩向楼上书房走去。
“郎大哥,你说你知道我来的目的?”叶重没有忘记郎先生刚才的话。
郎先生呵呵一笑,狡黠地瞥了叶重一眼,解答了叶重的疑惑:“教皇给我打过电话了”
教皇是老C的绰号,来源于这位大千王的一次惊世骇俗的恶作剧。
叶重这才恍然大悟,自己的确和老C提过要到北京一行,却没有说明此行的目的,显然聪明的老C猜到了他的想法,提前和郎先生打了招呼。
想必是老C也知道这位郎先生是个大忙人,怕自己扑空。
对于老C的体贴,叶重微微感动,这个让整个世界都随着他的谎言为之起舞的千王对自己的好却是没有任何他求的,他是真的把自己视作子徒了。
叶重想想郎先生在说“我知道你此行的目的”时那副老神在在的表情,不禁觉得好笑,突地想起了另一件事,扬眉问道:“郎大哥是怎么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到加的?”
郎先生哈哈大笑:“你还真以为我能掐会算不成?”笑着看了眼茫然不解的叶重解释道:“你嫂子开车的习惯我是清楚的,从机场到家平常人驾车怎么着也要二个小时,她却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就足够,而现在已经过了下班的高峰,中途不会浪费时间等待,加上今天事急,再少半个小时也是在料想之中的,而且其实简单的很.......”
郎先生微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虽然声音很轻,但是你们进大门的时候我还是能听到些许声音的。”
叶重听着郎先生侃侃而谈,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没想到竟然就这么简单,可事实上却需要具有极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呵呵,藏区......是个很神奇的地方。”郎先生突然之间天马行空的转换了话题让叶重有些不明所以,下意识地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我们先不说沙姆巴拉,我着一位老战友给我打来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和我一起听听吧。”郎先生笑眯眯地说,“毕竟你也是在藏区长大的。”
二楼的书房很宽敞,足有百多平米,不过围着一圈摆放了几排挤满了各色书籍的顶棚书架,使得房间里看起来有些逼仄,书房中央是一张一看就知道年代久远的茶台,周围是六张藤椅。
郎先生很自然地笑着告诉叶重那张茶台是南宋时期的古物,难得一见的金丝楠木制成,这么大而完整的金丝楠木制品存世极少,郎先生说的很淡然,并没有任何炫耀的意思,若真比起身家,叶重自然比为国家工作的郎先生丰厚得多。
吸引叶重目光的不是那张茶台,虽然他一向对古董有着极高的兴趣和认识,走进书房后,叶重的注意力便集中在了背对着房门的那张藤椅上的背影。
尽管穿着便装,叶重依旧从那道挺得笔直的宽阔背影中嗅到了职业军人的味道。
那人听到声音起身转了过来。
叶重便觉得有两道凛冽的寒光有如实质般射到自己的身上,即便是此时正值盛夏,依旧让他觉得皮肤泛起了鸡皮疙瘩。
这人是个高手!叶重在心里判断,事后郎先生也证实他的感觉不错,这人是部队中十分著名的神枪手,连续八届军中射击冠军,曾配合雪豹部队执行过任务。
“鹰,这位是我当年的老上级,你可以叫他......团长,你好像刚刚授了少将军衔?”郎先生嬉皮笑脸地问道。
那人用力地挥了挥手,像是斩断了并不存在的无形羁绊,“嘿”了一声,“什么军衔,我姓张,就和小狼崽子一样,叫我团长好了!”
叶重听他说得有趣,笑了笑应道:“团长您好!我是......”
他自然知道这位张团长现在的级别肯定不止于团长,而他让自己随着郎先生一样称呼,意思也就是没把他当外人。
“叶重!昆仑雄鹰!”张团长朗声打断了叶重的话,向前踏出了一步,这一步幅度极大,一下子几乎将他与叶重之间五米多的距离拉近了一般,长长的手臂伸了出来。
叶重连忙抢上前与对方双手相握,“果然是一表人才!”张团长上下打量了一番,大声称赞道,军人爽朗的性格彰显无遗。
而趁着这个机会,叶重也不着声色地将张团长观察了一遍:大概四十多岁的年纪,魁梧的身材比叶重还要高上一些,肩宽体健,站在那里就像一根钉在地上的钢钉,皮肤黝黑粗糙,微卷的短发像是常年被欺压似的紧贴着头皮趴着,国字脸、大眼睛,鼻直口阔,让人一见之下便能感觉到他的火爆脾气。
叶重注意到张团长两颊各有一团像是过度激动而形成的红晕,在藏区长大的叶重知道那是所谓的高原红,是因为高原上气候刺激,海拔高、皮肤缺氧,阳光强烈而形成的。
见到亲切的高原红,让叶重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年少时在雪山高原上纵马高歌的日子,青春呵,已经一去不回,远离了故乡也有经年了。
瞬间恍然失神的叶重被手掌上传来的痛楚呼唤回了现实之中,耳边听到张团长嘹亮的声音愉快地说道:“我早就听小狼说过你了,哈哈,你也算是咱藏区子弟,可咋一点也看不出来呢?”
正文 209章 天外来物
叶重淡淡地笑了笑,“我已经离很久了。”
张团长“哦”了声,意味深远地摇动了两下叶重的手,“有些东西是无论离开再久也不会改变的。”
这句话说的叶重又有些愣神,浮萍长的再茂盛终究没根啊。
“对了,张团长,您这次来北京是.......”叶重摇了摇头把那些杂念甩出了脑海。
三人分别落座,郎先生先为叶重和张团长满上了茶水,在落日的余晖中,清香四溢,高大的落地窗外绿树成荫,恍惚间,叶重觉得身处世外桃源之中。
叶重来前郎先生已经听张团长讲过了那件事,张团长的手抬了起来,手掌轻轻摆动了下,就像指挥官向他的士兵下达指令,沉声道:“小狼,还是你说吧,你那张嘴可比我的利索多了。”
张团长给叶重递上了根烟,点燃,青烟袅袅。
郎先生抿了口茶水,叹了口气,“太清淡了,总不比二锅头来的爽利!”朝叶重笑了笑,开始讲述那件让张团长乘坐军用专机赶到北京的古怪事。
张团长是郎先生当兵时的团长,现在他是驻藏某军师长,部队常驻阿里地区,叶重对阿里并不陌生,因为他所生活的昆仑山正位于此,而事实上阿里是青藏高原海拔最高的区域,素有世界屋脊的屋脊之称,其中汇聚着喀喇昆仑山、喜马拉雅山与冈底斯山等诸多山脉,岗仁布仁更是被藏区的佛教信徒视为神山,每年摇动着经桶一路跪拜朝圣的信徒不计其数。
阿里另一个为世人所知的原因是著名的古格王朝的遗址就位于边境线附近。
阿里的总面积三十余万平方公里,人口却只有七万左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吉林省的省会长春市,总面积二十万平方公里,却生活着近九百万的人口,两相对比,可知阿里的荒凉,事实上,阿里地区也是世界上有人类生存的区域中人口密度最小的地区,走在其中,一日不闻人声、不见人影是很正常的。
一个阿里地区比英国的本土还大,超过了两个德国之和。
阿里的位置很特殊,位于青藏高原最西部,北接新疆、青海,东为那曲地区、日喀则地区,西南分别与克什米尔、印度和尼泊尔国接壤,边境线长达一千余公里,是我国边境线最长的地区,有着“万山之祖,百川之源”的美誉。
也正因为如此,张团长的部队所负责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不仅要肩负边境线的巡防、藏区牧民的抢先救急,还要随时防备那些可恶的偷猎者。
张团长所说的事发生在喀喇昆仑山脉附近,卡拉昆仑山脉位于西藏与克斯米尔之间,通过了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北部,古称“葱岭”,维吾尔语意思为“紫黑色的昆仑山”。
喀喇昆仑山是一道墙,将西藏与新疆分隔开来,新疆那边靠近塔克拉玛干沙漠,有一座很著名的城市和田,古称于阗,藏话意思为“产玉石的地方”,是丝绸之路南道上的重镇,而和田地区总面积近二十五万平方公里,人口达到了一百五十万,这与一山之隔的阿里是天壤之别。
事情发生在一个多月前,边防站接到牧民的求助,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放牧时走丢了,已经过去了三天,却还是踪影全无,甚至连他放牧的牦牛也没有发现踪迹。
孩子的父母很着急,这一带地广人稀,几十公里内都没什么人烟,只能向解放军战士求救,张团长得知了这个消失后十分重视,派遣众多官兵在孩子可能走失的范围内展开了搜寻工作。
搜寻的过程异常艰难,喀喇昆仑山脉平均海拔超过六千米,其中冰川纵横、雪山遍布,搜寻工作进行了三天仍旧毫无结果,到这个时候孩子已经失踪超过六天了,当时的季节虽然正值夏季,可这一地区的昼夜温差极大,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言,生存的可能已经无限接近于零了。
而就在所有人都认为这个孩子已经不可能生还的时候,孩子回来了!
是的,不是找到,是回来,就那么莫名其妙地自己返回了家中,不过牦牛群却不见了,虽然因为饥饿而形容枯槁,可精神却很亢奋,
所有人都很高兴,孩子的父母更是欣喜若狂,虽然牦牛群丢失对于他们是个极大的损失,可自己的孩子安然无恙,是比任何事都要高兴的,所以并没有注意到孩子精神方面的异样。
这个孩子回来后便开始发烧,一直翻来覆去地说他听到了昆仑神的召唤,昆仑神让他做一件事,办成后便会赐给他永生和财富。
这当然是胡话,没有人相信,而高烧中的胡话也不会有人在意,就这样两天后孩子退烧苏醒,可醒来后第一件事竟然收拾了行囊要去寻找昆仑神!
这可吓坏了孩子的父母,都以为自己的孩子被吓丢了魂或是招惹了鬼神,请来了当地有名的巫医和高僧,结果却是毫无效果。
万般无奈下,这对没见过世面的藏族夫妇唯有再次找上了解放军,张团长立刻派军医前去医治,检查的结果却是身体各项机能一切正常。
这孩子也不哭不闹,谁也不搭理,只是嘴里小声念叨着大神在等待他的叩拜,就是要走,孩子的父母没办法,只能把儿子绑住,可问题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法子啊。
张团队对这件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亲自带着孩子去到拉萨进行精神方面的检查,可刚刚走出了喀喇昆仑山的区域,这孩子变疯了似的哭闹,撕咬一切能够摸到的东西或是人,再远些便开始抽搐,口吐白沫,翻了白眼。
猝不及防之下张团长大吃了一惊,没有办法,只能连夜返回,结果当众人乘坐的车辆刚刚进入喀喇昆仑山脉,孩子立刻安静了下来。
张团长初时并没有感觉特异之处,以为孩子这症状是间歇性的,便掉转车头继续向拉萨的方向进发,于是之前的一幕再次重复:车子刚出山口,那孩子再度疯狂起来!
这次张团长发现事情不对头了,为了印证他的猜测,试探着再次驶向拉萨,这一次他甚至把孩子的眼睛都蒙上了,结果车子方一驶出山口,那孩子仿佛闹钟一般准确地再次躁动起来!
时值午夜,诡异的事件谁也说不出个道理,张团长看着那孩子抽搐得极近昏厥,知道若是继续前行,只怕这孩子就要死在路上,要知道这里距离拉萨少说也有也有一千多公里的路程呢。
返程是唯一能做的事,但是张团长对此事上了心,把孩子送回家中,仔细询问了孩子回家后发生的事,孩子的父母给张团长看了一件东西,说是孩子回到家时手里一直紧握的东西,据说是神赐给他的。
郎先生讲到这里,从茶台下取出了一块巴掌大小红布包裹的物件,很小心地放在了茶台上,掀开了红布,露出其中的东西。
这件东西呈不规则的椭圆,厚度大概有一厘米左右,上面用阴纹刻画着繁复奇特的纹路,其间点缀着许多大小不一的圆点,叶重一眼就看出来这东西若不是由纯金制成便是包金,而那勉强可以用花纹来形容的纹路看起来似曾相识。
叶重的心猛地一跳,耳中嗡地一声,有片刻的时间再听不到任何的声音,眼前忽明忽暗,好一会儿激动的心情才慢慢平复了少许,看着这块金片,一颗心砰砰乱跳地想着,这事不会真的这么巧吧?
郎先生和张团长也注意到了叶重的异样:当叶重看到红布包裹下那东西的面目时叶重的脸上的血色瞬间消褪得一干二净,死死地盯着,眼珠都快凸出来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的惊讶和不解,却都安安静静地没有打扰叶重。
叶重努力地咽了口唾液润了润干燥无比的喉咙,伸手指着桌上的金片,声音颤抖地问道:“想必张团长初见到这东西时以为这个孩子在无意间走到了一处未曾现世的古迹中了吧?”
张团长看着叶重的眼中露出了赞许之色,点头说道:“是的,你知道在阿里地区历史上先后存在过许多文明,例如古格王朝、十一国王朝等等,而且那附近还距离当年著名的丝绸之路十分的近,我第一眼看到这东西就认为是件文物。”
郎先生笑着跟道:“所以我们的团长在与我通过电话后就带着这东西飞到了北京,这几天我们一起到部里给这东西做过鉴定,表明形成时间应该在前九百到七百年之间,纯金知成,工艺却十分的先进,因为黄金的纯度达到了二十四K!但是对于这上面的纹路所有人都说不出个说以然来。”
郎先生苦笑着摇了摇头:“至少与历史上已知的那些王朝的风格都不符,重要的是那时候冶金决不可能达到如此之高的水平。”
张团长哈哈大笑道:“小狼是以前我们团里最机灵聪明的小伙子,退伍以后又做起了学问,天南海北闯荡江湖,见识广博,没想到居然一点也看不出来这东西的来历!”
郎先生摇了摇头,对张团长的取笑丝毫不以为意,嘿嘿一笑:“这话您老人家算是说对了,不光是我看不出来,我媳妇看不出来,就是部里藏史权威教授也看不出个子午卯酉来!”
叹了口气,郎先生气馁道:“我把这东西的照片发给了几位国外同行,也没有任何收获,这东西的做工和风格从未出现过,就好像从天而降的一样!只怕将就此成为一桩无头公案了。”
说罢,郎先生的目光飞快地扫过了依旧仔细观察着金片的叶重,眼中露出了几分好奇。
张团长听得不高兴,粗蚕般的眉头陡地立了起来,不高兴地叫嚷道:“好你个小狼崽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用了,这就打算放弃了?我看你说的没人看出来一点线索绝对是因为你看不出来的自欺欺人的牢骚话,我看叶先生刚才的模样,肯定知道这东西的来历!”
叶重嘴角浮起一抹苦笑,暗想你这话还真的说对了,我还真看出了些端倪,只是这事说起来巧合得让人匪夷所思,而关于圣枪、弗利嘉叶重潜意识不希望太多人知道。
这位张团长最然私交与郎先生情若兄弟,可叶重毕竟与他不熟,谁知道那张口无遮拦的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弗利嘉惊人的来历不小心地泄漏出去?
就算张团长再豪爽、再讲义气,必定他是政府的人,许多事情是身不由主的。
当时这么一打差,张团长到忘记了询问叶重初见这块金片时为什么那么吃惊,一块金子可不能让叶重这样见惯了大场面的人大惊失色。
郎先生看到了叶重眼底一闪而过的犹疑,微笑着安慰道:“若是不方便说便不说,只是能不能告诉我这是哪个时期的东西?国内还是国外的?”
叶重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这一趟沙漠之行的后遗症还没有完全消褪,至少干裂的嘴唇还有些肿痛。
“这个......郎大哥,我觉得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很有道理,”在郎先生和张团长两人茫然不解的目光中叶重的眉头皱了起来,苦笑道:“这东西就好像从天而降一般。”
张团长与郎先生表情古怪地注视着叶重,前者目露愕然,嘴巴越张越长,而后者目光中则逐渐浮起了一抹似有所觉的深思。
书房里安静了足有十几秒钟,张团长看出来叶重不是在说笑,大张的嘴里发出咯咯两声轻响后猛地捧腹大笑起来,一口气没喘匀,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呼吸困难,一张脸憋得黑红,眼角挤出了两滴泪珠,笑不成声地发出一阵怪音。
正文 210章 暴风雪
郎先生在张团长的背上轻抚了几下才把他的这口气给捋顺了,后者一口气将杯中的茶水给灌了下去,才彻底止住了咳嗽,看的郎先生眼角抽动,有些后悔拿出这么好的茶叶待客,这分明是牛嚼牡丹,估计自己这位老上级虽然做高级干部已经许多年了,可冻顶乌龙与茉莉花茶的区别他也未必品得出来。
“我说,叶先生,你经常看科幻片吧?从天上掉下来的?那你认为是外星人还是天外陨石?呵呵,我们没法解释的有可能是还没发现的,不管怎么样总不该一有解释不通的便全数推到外星人的身上嘛!”
叶重苦笑,这位军人说话还真是直接,到未必是故意嘲讽自己,性格使然,若这话用在别处,还真有几分严谨治学的研究态度,可惜,叶重现在几乎可以肯定这东西就是他说的那样:外星人所为。
郎先生知道叶重的为人,年纪虽轻,为人却坚忍沉稳,绝非信口雌黄,满口胡言的幻想者,看到叶重的苦笑,郎先生出言打圆场,瞪了眼自己的老团长,叫出了他的外号:“老山东,你这话说的可有些矛盾,既然没法解释的有可能是没发现的,那为什么就不能是外星人呢?”
郎先生这话虽然有点曲解张团长的原话意思,却不得不承认是有道理的。
张团长眨着一双豹眼发愣了一会儿,苦恼地挠着脑袋,微含歉意地看着叶重说道:“老弟,你看我这张嘴,可没别的意思,我就是觉得你说这东西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因为这很明显是人工制成的嘛......”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这东西的确是经过加工的......”叶重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再说下去就要明确地告诉两人,自己的意思是说这件东西是外星人制造的,可这岂不是又回到了话题之初的原点?
他心中有所顾忌,自然不敢把事情和盘托出,进退维谷之中,下意识地望向郎先生求救,他向来对郎先生的为人和学识能力极为信服,既然他刚才并没有反对外星人一说,想必能说出些道理来的。
叶重为难的目光终于让郎先生意识到什么,沉吟了一下,摆了摆手:“我们这么争论也不是办法,这样吧,我们先吃饭,然后再说。”
张团长腾地从藤椅上站了起来,大声叫嚷道:“你个小狼崽子,不提晚饭我还忘了,哪有你小子这种待客之道?一整天竟给我灌茶水!嘴里都要淡出个鸟来了,晚上你可要陪我好好喝点!”转头望向叶重,“今天能认识叶兄弟我也很高兴,咱们藏地兄弟能在这里相遇这是缘分!一定要喝个痛快!”
叶重下意识地瞥了一眼郎先生,郎先生朝他微微一笑,使了个眼神,拉着两人走出了书房。
在郎夫人和恩雅共同的努力下,三人走入餐厅的时候,八仙桌上已经摆满了各式美食,叶重近一个月来生活在茫茫大漠之中,食物除了坚硬的烙饼就是军用的高热压缩食品,而走出了沙漠之后便一直在赶路中度过,压根没来得及吃一顿安稳饭,加上心里有事,食不知味,这时候看到这一桌子冒着热气的美食,食指大动,口水都差一点流了出来。
“我大妈的厨艺可不是盖的!”恩雅看见叶重吞口水调皮地笑了起来,“你小心别咬到舌头啊!”
这一顿饭吃的十分尽兴,郎夫人的烹饪水平比之名厨也毫不逊色,而张团长喝起酒来亦显军人本色,淋漓痛快,毫不做作,这到让叶重想起了当年在高原上与牧民痛饮青稞酒的日子,从离开昆仑山还从没这么痛快地喝过,胸中升起了万千豪情,郎先生也是善引之人,三人露臂挽袖,改杯换碗,每装一次便一口气喝下整碗,酒如流水一时间不知道灌下了多少烈酒。
当男人是在为喝酒而喝酒的时候,酒的品级便已经不再重要了,三人的酒量都可以用惊世骇俗形容,你来我往喝的酣畅淋漓。
若是有酒量不佳的人看到三人喝酒的那副场景,只怕吓也吓的醉了,幸好郎夫人和恩雅对这种情况早已经见怪不怪,笑呵呵地看着三人拼酒拼的面红耳赤。
最后的结果是张团长略逊一筹,率先败下阵来,郎先生搀扶着把醉的一滩稀泥,嘴里兀自嘟囔着“干!”,“干!”,的张团长送入了房中休息,恩雅与郎夫人许久未见有许多私房话要说,早已经离席。
等郎先生回到餐厅时,诺大一张八仙桌旁只剩下叶重自己仍在自斟自饮。
“小鹰,”郎先生许多酒喝下肚里竟然面不改色,眼神清明,仿佛滴酒未沾似的,“酒已冷,菜已残,月色却正好,不如我们一起喝杯茶赏赏月?”
叶重心中有事,正想找个机会好好请教呢,听到郎先生的邀请喜出望外,两人再度回到书房,皎洁的月色投射了进来,映得窗外树影林林栋栋地照在地上,格外静谧安详,两人也不开灯,泡上了一壶清茶,对面而坐,轻声交谈起来。
不用郎先生询问,叶重一五一十地把这一趟撒哈拉之旅详细地讲述了一遍,关于圣枪也毫不隐瞒,他知道郎先生绝非贪婪之人,更何况这圣枪根本不想传说中那么神奇。
而弗利嘉的身份来历也是叶重第一次对外人说,饶是以郎先生这样轶闻见多识广,离奇经历丰富的高人亦听得眼中奇光闪动,惊叹连连。
听过了叶重与弗利嘉之间的生死恋情后,郎先生明白了为什么叶重对自己想撮合他和恩雅如避蛇蝎,叶重是个重情重义的汉子,而他与弗利嘉之间的恋情又是如此的曲折离奇,惊心动魄,只怕弗利嘉就算离开了地球,叶重也很难再哀伤其他的女子了。
对于这一点,郎先生有些遗憾,更多的是佩服。
“我看你刚才看到这东西时表情奇怪,你是不是有所发现不便直言?”郎先生把玩着那块金片问道。
叶重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实在是怕这件事传扬出去会引来各方势力的觊觎,毕竟关于玛雅文化、亚特兰蒂斯人的传说都太吸引人了,更何况其中还涉及到了地球之外的高智慧生物,难保......”
郎先生重重点头,“你考虑的很对,老团长这个人的品性是无可挑剔的,只是身份所限,这种能够引起举世震惊的秘辛他可做不到埋在心里。”
“其实......这个图,”叶重指着金片上繁杂缭乱的纹路说道,“我见过。”
郎先生剑眉扬起,“是不是和你这次沙漠之行有关?”
叶重伸手从小腿处将圣枪抽了出来,这圣枪材质古怪,就连机场的安检设备也无法探测出来,一直都被叶重随身携带着。
抬手将圣枪递给了郎先生,“您看这圣枪枪身上的花纹。”
郎先生抬头将身边的台灯打开,凑在灯光下仔细地观察了一番,转身取出拓本用的材料,围绕着圣枪将枪身上的纹线印到了白纸上,将拓本与金片并排放在了灯光下。
叶重和郎先生同时发吸了口凉气,虽然两张图的大小差别极大,可纹路的形状、走向,其中的圆点位置、距离比例看上去却没什么不同。
叶重虽然早有心里准备,可亲眼看到这一幕仍然觉得心跳的又快又急,血流速度加快让整个人的思维也特别的迅速而有条理。
“显然这两件东西应该有着相同的出处。”郎先生思忖着说道,“弗利嘉他们到达地球的时间在西元前,这在时间上也吻合,现在这个......”郎先生指了指金片,“是他们在地球上制作的。”
叶重点头,心情激动,连声音也有些微微的颤抖:“沙姆巴拉不也正是在藏区么?”
郎先生摸着下巴,望着叶重的目光清澈睿智,“你是想说这件东西正是出自沙姆巴拉?”
“我想这也是唯一的解释。”叶重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
郎先生笑了笑,转移了话题:“关于沙姆巴拉的传说很多,不过这个名字是在希特勒后才流传于世的,而关于希特勒两次遣人秘密入藏的行程记录据说已经被毁了,不过我想这是那些个国家的托词,实际上这些东西都是绝密档案,二战后那几个国家都曾经有人登过喀喇昆仑山,前面登完后面登,美其名曰挑战极限,其实我看还不是想找沙姆巴拉!”
说到后面,郎先生声音渐响,冷哼了一声最为结束。
叶重笑了起来,“我明白您的意思,不过估计那些人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好吧,说说你的想法,你想怎样寻找沙姆巴拉?”郎先生摇了摇头,“喀喇昆仑山位置特殊,西北朝东南走向,横贯西藏、克什米尔、阴毒、巴基斯坦,延伸四百多公里,面积辽阔,平均海拔超过六千米,其上冰川纵横,雪山无数,超过七千米的山峰有二十多座,其中七千五百米千米以上的有八座,而超过八千米的便有四座,山峰陡峭,雪崩时有发生,现在更是泥石流和山洪泛滥的季节,若是盲目地撒网搜寻,只怕是不可能的。”
叶重点头,表示同意郎先生的观点,尤其是这次的寻找工作不可能大肆宣扬,只能在私下偷偷进行,这就更加重了寻找的难度。
“我想现在首先要弄清楚的就是这个沙姆巴拉究竟是个什么地方?是在平原上还是在山峰上?或者是冰川里?甚至可能是地下?”叶重苦恼地揉着眉头说道。
郎先生赞许地看了看叶重,人们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不过从叶重的反应看起来,他并没有因为身处其中而乱了方寸,很快就抓住了整件事中的关键。
“这个么,我在很久以前听一些老牧民讲过些藏区的传说,其中就有关于喀喇昆仑山的。”郎先生抿了口茶水,开始讲述自己听过的那些关于喀喇昆仑山的传说。
十一年前,郎先生作为一名边防战士驻守在昆仑山口,一次暴风雪突然来袭,据说数十年都没有过那么大的风雪了,牧民的牲畜来不及转移,冻死、饿死许多,郎先生所在的部队奉命帮助当地老乡转移。
郎先生时任排长,负责宁古拉牧民的转移安置任务,宁古拉是一座位于卡拉昆仑山脉东南部高峰,海拔超过七千米的铁儿峰脚下的小村庄,有十几户藏民居住在这里。
郎先生和他的战友连夜行动,将宁古拉的村民和牲畜快速地转移到了安全的安置点,清点人数时却发现唯独缺少村里的老牧民登巴强措!郎先生这一惊非同小可,连忙带着战士返回宁古拉附近进行搜寻。
在暴风雪的天气里,寻找工作十分艰难且危险,突如其来的大雪不时发生崩塌、雪层将悬崖和深渊遮盖,就像布置下了天衣无缝的陷阱,大雪下了整夜,厚厚的积雪淹没了人的膝盖,直到第二天清晨,郎先生在铁儿峰的另一侧,距离宁古拉超过三十公里之外的斯帕冰川下发现了几乎被冻死的老登巴,当时的他已经失去了清醒的意识。
正文 211章 神的召唤
登巴强措无疑是幸运的,距离死亡只差一点点,而郎先生一路寻来并没有发现牲畜的痕迹,从宁古拉到这里海拔一路升高,前方只有万古未融的斯帕冰川,而越过斯帕冰川后是一排六座海拔超过七千米的高峻雪峰。
因为地势险恶,这里一直都是人迹罕至,郎先生想不明白登巴强措怎么可能顶着暴风骤雪奔波半宿赶了三十公里的路来到了这里,要知道老登巴已经是近七十岁的老人了啊。
老登巴被救了回去,虽然勉强留下了一条性命,可两条腿自膝盖以下却被彻底冻伤,做了截肢手术。
而从老登巴清醒过来以后,神情就异常恍惚,他的意识仿佛被紧密地封锁,不言不语的一直沉默木讷,郎先生最初以为老人家惊吓过度,而辛苦牧养的牲畜又全都走失在暴风雪中,如今还失去了双腿,一时间无法接受这样的打击。
在后来的日子里,郎先生就像一个孝顺的孙子一样经常地去看望照顾老登巴,而老登巴的精神却始终处在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中,平日里几天都不会说一个字。
直到郎先生退伍前最后一次去看老登巴,这位宁古拉最博识、最年老的长着竟然几乎在同时如大梦初醒一般,拉着郎先生的手说了一夜。
老登巴很艰难地讲起了那个暴风雪夜里发生的离奇经历:狂风暴雪将羊群吹散,老登巴一路向山坳方向追踪,也不知道走了多远,老登巴脑子里听到了一个声音在对他说话,那声音自称是神,并且让老邓按照他指引的方向前进,只要帮他做一件事情就会赐给他无穷无尽的生命并让他追随在自己的身边。
老登巴虔诚地信奉着昆仑大神,以为真的是大神显灵,迷迷糊糊地按照那声音指引的方向一路走了下去。
说到这里,郎先生的话锋一转,简单地说了下老登巴的家庭情况,老登巴的妻子很多年前就病死了,他的儿子和儿媳也在一次暴洪引发的山体塌方中死于非命,只留下了一个十四岁的孙女,老登巴一路走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觐见到昆仑神,自然兴奋的不得了,另一方面却记挂着自己的小孙女,自己若是追随在昆仑大神的身边,那自己的孙女该怎么办呢?她才那么小。
老登巴越走越是变得犹豫,风雪愈大,他终于困乏冰冷的昏了过去,醒来时才发现已经被郎先生救回了宁古拉。
那之后的日子里老登巴一直生活在极度的懊恼和矛盾之中,他觉得是因为自己的不虔诚而失去了伺奉神的机会,可又隐隐约约地觉得昆仑大神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神通广大,怜悯他的子民,要知道若不是郎先生,他早已经冻死在冰天雪地里了。
而后老登巴又给郎先生讲了一个当地由来已久的传说,在藏地佛徒心中,冈仁布仁为奉为神山,而生活在喀喇昆仑山下,宁古拉附近的牧民信奉的却是黑昆仑大神,古老相传,昆仑神每隔六十年便会显灵一次,召唤有缘的信徒前去觐见他的真身,赐予无尽的福禄。
昆仑神居住的神山就在斯帕冰川的上面,老登巴的叔叔在年轻的时候就有缘蒙神召唤,结果没有能够越过冰川,无功而返,他的叔叔回来后一病不起,昏迷中嘴里还念叨着他望见了大神显灵,整座山沐浴在神光之中,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故事到这里便算是告一段落,老登巴讲完了他的故事后将孙女托付给了郎先生,黯然辞世,郎先生退役回到了家乡,把老登巴的孙女带到了拉萨,一直负责资助她的学习和生活,直到两年前那女孩大学毕业后出国深造。
“郎大哥,你的意思是......”叶重思索着,隐隐约约地有一道光线在他混沌的脑海里飞来荡去,却始终抓不住。
郎先生喝了口茶水,润了润干燥的喉咙,吁了口气:“那个小男孩叫普巴,很巧合的是他生活的朗宁距离宁古拉很近,离斯帕冰川要比宁古拉更近些。”
叶重的心头一震,目光炯炯地盯住了郎先生,追问道:“你是说那个所谓的黑昆仑山神就是被囚禁在沙姆巴拉里的掠夺者?”
“事实上我这只是猜测。”郎先生躺靠在藤椅中,手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扶手,目光越过了窗户,飘飘渺渺地不知道望向了哪里。
叶重知道这是他在思考,不敢打扰他的思路,静静地等待着郎先生说话。
“我们并没有谁见过那个掠夺者,但是从关于它的种种传说和谈论来看,这个怪物必定凶残狡猾,而且具有强悍的实力,虽然说道能够在几十数百公里外让人‘听到’它的话听起来匪夷所思,可是在没见到弗利嘉之前,你我怕是也不会相信精神力可能强悍到将活人变作傀儡,甚至脱离肉体独生的境地吧?”郎先生的语气云淡风轻,却透出一股淡淡的失落。
人类向来自视为万物之灵,更有甚者言之凿凿地叫嚷着人类是整个宇宙中唯一的高智慧生物,叶重与郎先生这样的人物当然不会坐井观天地自认为是宇宙洪荒为我独尊,可身为人类的自尊却让他们在看到了自己与其他物种之间的实力差距时不由自主地生出了无法抑制的悲哀和震撼。
叶重苦笑着点了点头,郎先生说的很客观,这不是妄自菲薄,而是就事论事的推理,亲身经历过一件又一件本以为决不可能的事情后,叶重的接受能力暴增。
“其实我们也不需失落惶恐或是妄自菲薄,即便是弗利嘉和维萨不也对你的精神潜能表示了强烈的震惊吗?”郎先生看着苦笑的叶重挥了挥手,笑着说道,“每一个高智慧物种产生和发展的环境、历程、方向都不可能相同,或许对于珊瑚星人,或是掠夺者来说他们注重的是自身实力的增强,而对于人类而言,我们强调的是集体智慧的传承开发,走的是另一条科技之路,虽然可能因为起步的时间先后而有高低之分,但差距不可能一成不变,要知道人类从诞生到今天才多少时间?你也知道玛雅计数中甚至出现了近百万的单位,有人说那是应用于星际距离的长度单位,我还说也许是珊瑚星人的计年单位呢,哈哈......”
郎先生大笑着摇了摇头,用一句有些孩子气的玩笑将笼罩在自己与叶重心头的负面情绪一扫而光。
叶重望着爽朗的郎先生微笑着点头答道:“是啊,我也在想连弗利嘉合两人之力都极难对付的掠夺者,我就算真的找到了沙姆巴拉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想来想去我能够借助的怕也只有现代化的高威力武器了。”
郎先生不再笑,表情变得严肃起来,郑重地说道:“话虽如此,我们依然要考虑周密,将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考虑进去,否则到时弄巧成拙,反而把这个怪物放了出来,我们身死事小,可将会给这个世界、给全人类带来怎么样的灾难呢?万死不足赎罪啊!”
叶重心头巨震,深深点头称是,暗想着自己的确把这件事想的太过简单,并没有考虑周全,只牵挂着尽快让弗利嘉重生,实在是过于自私了。
“所谓的昆仑大神显灵,我认为不过是掠夺者试图脱身的尝试,很有可能他自己是无法挣脱束缚而引诱人类去帮助他。”郎先生侃侃而谈,眼中闪烁着睿智的光辉。
“小子!不要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郎先生看到叶重沉重的表情,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着说道,“要是才子在家,那家伙非扛着炸药把去把那几座山峰炸平了不可!”
叶重也笑了起来,伟大领袖曾经说过,对待敌人要在“战术上重视,战略上藐视”,自己似乎真的把那个掠夺者想象的过于强大了,或许是从第一次听到弗利嘉说起掠夺者时慎重的神态开始,再听到地宫之中维萨和弗利嘉的对话,便在心底形成了一个强大到不可战胜的邪恶形象。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邪不胜正。”郎先生有力的双手合拢,在虚空中做出了一个扼喉的动作,嘿嘿笑道:“我们要匡扶正义!”
看着眼前这个好像大孩子般的男子,叶重不禁哑然失笑,恐怕谁也不会把眼前这个嬉笑怒骂随心所欲,丝毫不在乎高人形象的男子与那位连盗墓之王“幽灵”都佩服赞叹不已的传奇探险家联系到一起吧?
想到卡奥斯,叶重拍了拍额头,暗怪自己满心想的都是沙姆巴拉,竟然把这位老人的遗愿给忘的一干二净,简要地对郎先生说了一遍。
“这可是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郎先生听完叶重的话惊喜道,“小子,我就说你虽然常年厮混在腐朽糜烂的资本主义国度之间,却不会忘记你的根本啊,嗯,这件事足以证明你还是无时无刻不惦挂自己的祖国!这个.......其实恩雅是个好女孩,尤其是一直接受传统文化的教育,你可以考虑......”
叶重的头又开始抽痛起来这都是哪跟哪啊?这位郎大哥还真是天生做媒人的材料,无论怎么说最后都能拐到这上面来。
“郎大哥,我有点头晕,我看时间不早了,我先去睡了......”叶重起身欲走。
“唉!我说鹰小子,你们可以先相处一段时间再......哎!哎!你别走哇,咱们话还没说完呢!”郎先生大叫着。
叶重这时已经走到了书房门口,回头无可奈何地看了看一筹莫展的郎先生,“郎大哥,这个你还没告诉我今晚我睡哪里呢?”
郎先生眼珠一转,嘿嘿坏笑道:“恩雅一定跟她大妈睡了,我看今晚咱们兄弟就抵足夜谈好了!”想到还有一整夜的时间游说叶重,高兴地眉开眼笑起来。
叶重哭笑不得地摇头,想到来时看到楼下客厅里有几张宽大的沙发,说不好只能对付一宿了,怎么样也好过被自己这位顽童似的大哥折磨一夜。
“对了,鹰,有一件事不知道你想过没有?”郎先生的声音突然之间回复了深沉认真,让叶重几乎以为这书房里出现了第三个人。
还以为郎先生又在耍什么花招,叶重迈出书房的那只脚并没有收回来,只回头望向表情深沉的郎先生,“郎大哥,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事?”心里做好了打算,只要郎先生再提恩雅一个字,立刻头也不回地离开这里。
“为什么传说中黑昆仑大神六十年显灵一次?”郎先生嘴角浮起一抹很有深意的笑容,淡淡地问道。
叶重眼中精光闪过,转身回到茶台前,注视着郎先生沉声道:“郎大哥的意思是?”
“我在想为什么是六十年显灵一次呢?按理来说无论谁被囚禁都会无时无刻不想着脱身,怎么会隔六十年才尝试一次?”看到叶重张口欲言,郎先生抬手制止了他,接着说道:“按照登巴老人所说的,他的叔叔感应到神的召唤是在五十五年前,而他在十一年前再次感应到了,普巴的事则发生在不久之前,这三次,前两次之间只隔着四十四年,而后两次之间更是只间隔了十一年,甚至第一次与第三次之间相隔的时间也未足六十年......”
叶重身体猛地震了一下,急道:“不错!这事的确很奇怪!”叶重心中已经隐隐地想到了一种可能,只是还不敢确定,毕竟六十年的周期也只是传说而已。
像是看出来了叶重的犹疑,郎先生轻声说道:“登巴老人言之凿凿地说过发生在宁古拉周围的四次关于昆仑大神显灵召唤仆从的传说,事后出于好奇,我也曾经向周围的老人们打听过,虽然那些事年代久远,可这些传说大致上差别不大,这就很值得深思了,尤其是在登巴老人的叔叔之前的那次显灵,我算了一下时间,应该是在一百一十二年前,也不满六十之期!”
正文 212章 切磋
“这说明了什么?”郎先生凝视着叶重的目光锐利如鸷,一字一顿地肃容问道。
叶重猛地抬起头迎向郎先生的眼睛,一点也不掩饰心中的恐慌,颤声道:“是那囚禁掠夺者的神秘能量在消褪!”
郎先生赞赏地微微点头,叹了口气:“除此以外我也想不到其他更合理的解释了,而登巴老人十一年前感应到的那一次,很有可能是因为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引发了那能量的不稳定,让掠夺者有机可乘,除去这一次外,最近发生的三次,间隔时间分别为五十七年和五十五年......”
郎先生话音一顿,转身望向窗外西坠的残月,月色已经有些晦暗,原本皎洁的光芒现在看起来也透着几分凄败,“若是事实果真如此,那可大事不妙,能量衰弱的周期越来越短,很快就会彻底消失,到时候没有任何阻碍的掠夺者遁入人世,不知道要造成多少的杀戮!”
“所以,这一次我们必须要想尽一切办法除掉它!”郎先生猛地一拳击到那面厚厚的大窗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震得整扇窗子都跟着发出一阵嗡鸣。
叶重终于从郎先生的话里听出了些端倪,望着郎先生背影的目光中射出了几分感激和矛盾,咬了咬嘴唇,叶重沉声缓缓地说道:“郎大哥,我明白你的好意,只不过此行危险万分,我叶重自己的私事绝不敢累郎大哥身陷险境!”
言下之意执意要独闯沙姆巴拉,只要能让弗利嘉重返母星,他已经做好了与掠夺者同归于尽的准备。
郎先生闻言转身,似笑非笑地望着叶重,“私事?事关天下苍生,你怎么能说是私事?你一个人前往,若是没有人照应,就算你杀身成仁,难道不怕因为你的莽撞而将掠夺者放了出来?呵呵,我死以后,哪管他洪水滔天!鹰小子,你很有这等气魄嘛!”
叶重被郎先生说的一张俊脸红白交替,明知道他的一切说辞都是为了要与自己同行,却不得不承认郎先生的话的确无可反驳。
这件事看似是他的私事,其实却关系太过重大,他叶重不敢,也承受不得这么大的责任。
“可是......”叶重涨红着脸嗫嚅着,“可是......”想说自己不是那么自私的人,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郎先生看到叶重尴尬的模样,嘴角笑意愈浓,哼了一声,打断了急于解释的叶重,“你小子若真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的闺女可咋办?我相信感情是需要在相处中积累的......想我和她大妈当年......”
叶重的头再次疼了起来。
当晚两人果真抵足而眠,详细地对此行沙姆巴拉的行程路线进行了周密的规划,两个人都是思虑缜密,心思沉稳的人,直到天边放白,晨鸟啼鸣的时候才算告一段落,又把计划重复了一遍,觉得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已经考虑到了,这才作罢。
当然,接下来叶重的耳朵少不得又造了一番罪,郎先生絮絮叨叨地将恩雅生平从小到大讲了一遍,就连某年某月某日尿过床这样的“绯闻”也没有放过。
叶重连日奔波,疲倦已及,这时候心事一了,困顿便阵阵来袭,迷迷糊糊中听着郎先生的讲述,暗想若是恩雅知道她父亲如此三八,一定会被气疯的。
清晨,叶重在睡梦中被一阵轻微的呼喝声惊醒,宽大的床上也只剩他自己了,走到窗前,看到楼前绿树包围的一块嫩绿草坪上两条人影正快速地你来我往,拳脚相交地斗得激烈,正是张团长和郎先生,他本身也常年习武,深精此道,一看之下见猎心喜。
叶重简单地洗漱后无声无息地下了楼走出房门,来到草坪边缘,细细地观摩起两人的对练,这可不是养生的八段锦、五禽戏之类的柔功,而是实打实地你来我往的对战,张团长虽然年过四十,身材体力却不见丝毫衰败之势,用的是擒拿搏击,拳脚出击讲究的是快、准、狠,力求一击毙命,现下虽然只是切磋,却是丝毫不留余地,招招攻向对方的要害。
再看郎先生的出招叶重的喝彩声差点脱口而出,与张团长舍弃防守,步步紧逼的进攻打法不同,郎先生就像一道围绕在张团长身边的清风,与间不容发之间贴着对方的拳脚擦身而过,或使出借力打力的手段将对方雷霆万钧的攻势轻松卸去,举手抬足间说不出的潇洒从容。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若由外行人看两人的激斗,张团长每一次进攻都是虎虎生风,气势威猛,占尽了上风,打得对方毫无还手之力;可在叶重看来情况刚好相反,两人的实力相差实在太过悬殊了,若说张团长是一条奔涌的洪流,那郎先生就是巍峨不动的大山,无论这条洪流的势头多么猛烈,却始终不能动摇大山分毫,最重要的是流水浩大凶猛之势不能永无止境,两人这么打下去的结果,只怕张团长会被活活累死。
叶重正想着,张团长似乎也洞悉了结果,大喝一声,双拳横贯击向郎先生的胸膛,整个人借势扑向了一边,倒退了两步,哈哈大笑道:“不打了!你这小狼崽子倒像是在耍猴玩!他妈的,这些年在拳脚上就没占过你一点便宜。”
张团长笑骂着擦了擦额头汗水,向叶重走了过来,远远的笑着招呼起来,声音洪亮:“叶先生,听说你也是此道高手,我们玩两手如何?”
从他容光焕发的神态中,压根看不出来一点宿醉留下的痕迹。
如果说昨日两人初见时还有些矜念和陌生,那么经过昨夜一场酣畅淋漓的痛饮后,彼此已经熟捻了许多,男人之间的友情很奇怪,靠拳头和拼酒得来的总是要比温文尔雅地相处来的更加深厚坚实。
叶重对这位身居高位却不失军人爽朗直率的张团长很有好感,而张团长经历过昨夜的酩酊大醉以后对这个有着俊朗外貌,总是面带微笑的年轻人也已经视若同袍了。
军人有时候判断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直接:酒品见人品。
听到张团长要与自己过招,叶重犹豫了一下,笑着摇了摇头:“张团长,我可没郎大哥那两下子。”
张团长一时没有听明白叶重的意思,疑惑地看了看走过来的郎先生。
“鹰小子的意思是他练的是搏杀之技,做不到像我这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郎先生笑着哼道,额头上干干爽爽,呼吸也是平稳悠长,就连衣裳也是一丝未乱,根本看不出来刚经历了那样一番激烈的打斗。
“哦?”听了郎先生的话,张团长的眼睛更亮了,像是久旷的鳏夫看到了漂亮的姑娘,眉眼之间全是掩不住的爱意,“我知道叶先生的外号叫做昆仑雄鹰,功夫一定好的很,既然今天被我见到了,断然没有深入宝山空手归的道理,来!来!我们练练!”说着伸手就去拉叶重的手。
叶重苦笑着婉拒:“张团别总是叫我先生,您就叫我叶重或者像郎大哥那样叫我一声小子就成,我实在是做不到郎大哥那么举重若轻,通掌全局,您还是饶了我吧。。”
郎先生挥手将张团长伸向叶重的手掌打开,笑骂道:“你这个老山东啊,还是这么简单粗暴,鹰小子说的很明白了,他怕伤到你!”
张团长粗黑的眉毛扬了扬,有些不服气地注视着叶重,嘴里嘟囔着:“好歹也要打过了才知道嘛,叶......鹰小子,你就这么肯定你比我厉害?我年纪虽然大了些,可功夫一直没放下过咧。”
叶重呵呵笑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张大哥你和我都是练得杀人技,咱们两个交手,都是追求着一击必杀的目标,若是切磋,不敢出全力,那也看不出孰高孰低,弄不好就是两败俱伤的结局,反倒不美了。”
张团长自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眼珠转了转,嘴角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不会坏好意地看着郎先生,“我这老胳膊老腿的不打也罢,不如小狼你和鹰小子练两下子,让我见识见识?”
“你这人......”看得出来郎先生对张团长这种锲而不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也大感头疼,“你孩子都快二十了,怎么还是这么爱凑热闹呢?”
叶重很直接地摇头拒绝:“我不是郎大哥的对手!”
这种坦然承认自己技不如人的风度更让张团长刮目相看,至少他自己就做不到如此坦荡自若。
眼看着自己较劲脑汁地鼓动也没成功让叶重出手,张团长心不甘情不愿,虽然不再要求叶重出手,可失望之意却溢于言表。
“谁要打架?张伯伯你要打架吗?我陪你好了!”随着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恩雅蹦跳着奔到了三人身前,先笑意盈盈地看了一眼叶重后,才望向了张团长。
一物降一物真的是万古不变的道理,听到恩雅要陪自己对练,张团长的脸立刻垮了下来,一颗大头摇得波棱鼓似的,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恩雅的体贴:“上次你把张伯伯累得躺在床上半个月才能走动,这次你不知道还会怎么变着法地折腾我这条老命呢!总之打死我也不和你过招了!”
毕竟是过来人,张团长虽然性格耿直却不是笨人,看到恩雅不是飘向叶重的目光,有所察觉,扬了扬眉头,意味深长地诡笑着揶揄道:“原来小恩雅是帮你的鹰大哥解围来了啊......”
一句话说的恩雅羞红了小脸,连连跺脚不依地娇嗔着,叶重也不禁苦笑连连,郎先生和张团长哈哈大笑起来。
张团长的笑声格外嘹亮痛快,拳脚上占不了便宜,嘴上终于被他找回了点自尊。
几人吃过早饭,张团长、叶重与郎先生再次钻进了书房,恩雅也想听听三人的谈论,却被郎夫人拉住了去看忙于期末考试阅卷的恩雅的那位“小妈”。
“老张,我和鹰决定陪你一起回去阿里,去宁古拉那边看看,也许那里真的有一处被掩埋的古迹也说不定呢。”郎先生吹了口茶碗上蒸腾而起的气雾,淡淡地说道。
张团长立刻来了精神,腰板挺得笔直,连连点头称是,“几百年前那里据说是一片水草丰茂的沃土呢,隔着没多远就有古格王朝的遗址和十一王朝的旧地,喀喇昆仑山虽然现在冰川覆盖,可那里人迹罕至,也许真的有东西没被发现。”
叶重心中苦笑,的确是有些东西还没被发现,不过却不是张团长想的那样是某个历史王朝的遗址而已。
按照叶重的意愿,恨不得立刻背生双翼飞往喀喇昆仑山去,可是还有好些准备工作需要完善,老C收集的关于沙姆巴拉的资料还没有给他回复,虽然现在大概的区域能够确定,面积却太过于辽阔了,当然是能把目标范围缩的越小越好。
还有各种装备需要时间准备,攀登雪山冰川可不光只要有过人的勇气就能成功的。
原本在叶重看起来最困难的武器,现在却成为了最不需要担心的问题,国内对于武器管制的极为严格,叶重本以为迫不得已只能选择偷偷地从克什米尔偷运入境,不过现在有了郎先生和张团长的支持,便可以光明正大地通过正当途径使用枪支了。
正文 213章 布达拉宫
老C的电话在中午时分打来的,叶重感动中不免有些内疚,此时地球的另一边正是午夜,听着老C沙哑疲惫的声音,显然为了收集关于沙姆巴拉的资料很费了一番心神。首发于
只可惜结果并不如期望的那么美好,老C想尽了种种办法,却没有得到关于沙姆巴拉更多的讯息,只是指出了西方数国在二战后曾经由各人发起了对喀喇昆仑山的几座高峰挑战攀登的活动,而老C则查到了这些人中很有几个与各自的政府有着秘密而紧密的联系。
换而言之,老C在怀疑这些人的登山活动是经过背后的政府授意进行的,和希特勒秘密派遣心腹入藏寻找沙姆巴拉联系到一起就很有些意思了。
要知道当年希特勒派出的人中就有一位是登山健将。
这个怀疑昨日叶重与郎先生交流时便已经提了出来,所以当叶重听到老C说出来后,并没有感到意外,“不过......”老C的声音中透出几分遗憾,“就算那些人真的是在各自政府得到了关于沙姆巴拉的资料而进行寻找,对你而言也没有多大用处,他们在二十年中几乎登遍了卡拉昆仑山脉所有海拔七千米以上的山峰,而据我的猜测,只怕他们仍旧是一无所获。”
叶重无声地笑了笑,他明白老C为什么要叹气,卡拉昆仑山脉海拔七千米以上的山峰近二十座,若是一座一座地去攀登寻找,没有三五年只怕是无法完成的,可事实已经证明了有人曾经去寻找过,结果却并似乎没有找到沙姆巴拉。
“鹰......”老C语态犹豫,这可是极少见的,叶重印象中老C一直都是轻松从容的。
“C大,你想说什么?”叶重半天没听到老C说话,不由主动追问。
老C未语先长叹了口气,“鹰,其实这世界上很多事是无法完美的,我知道你很想救弗利嘉,可是......你就没想过她为什么没有告诉你沙姆巴拉的准确位置吗?她也不希望你去冒险,我想她希望你知难而退。”老C一口气说完后,急促地呼吸了几次才稍稍借着呼吸平复了些许激荡的心情。
叶重微笑着听他说完,事后他也渐渐明白了弗利嘉的用心,可是叶重宁愿认为这是一次爱情的考验,而在知道了掠夺者很有可能在不久之后便会挣脱束缚,他更不能做事旁观。
不得不说郎先生的那一番大义凛然的话,激起了叶重心底的正义。
“谢谢,”叶重轻轻地吐出了两个字,“你知道我不是个一味追求所谓完美的人,我只是遵从我的心去做事而已。”
老C在电话那头沉默着说不出话来,他知道自己无法劝说倔强的叶重改变主意了。
再次叹了口气,老C这几天中叹的气只怕比他大半辈子叹气的总和还要多,越是追查那个沙姆巴拉的消息他就越发现这个地点神秘得近乎诡异,多年行走于黑暗之中的他对于危险有着超乎寻常的预感,这几天他的心情一直很沉重。
老C很清楚叶重的能力,可偏偏越是这样他就越是担心,一般人还懂得知难而退的道理,可叶重却是不死不休的坚韧性格,这固然是优点,却也是最致命、让老C最提心吊胆的一点。
两个人握着电话,就这样谁也不说话地沉默了半晌,听筒里传来两人频率出奇一致的呼吸声,最终还是老C打破了这种沉重的气氛:“鹰,我已经为你准备了所有此行所需的设备,武器有些问题,我只能运到克什米尔,到你需要的时候打电话给......”老C快速地念出了一串电话号码,然后把接头的暗语说了一遍。
叶重默默地在心里重复了两次,把电话号码和暗语铭刻在脑海里。
“谢谢!教皇。”叶重轻轻地满怀着虔诚的感激说道,有那么一瞬间他有些恍惚地觉得老C给他的感觉如此奇特的亲切,就像......父亲,叶重没有见过自己的双亲,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可是他觉得或许就是这种感觉吧?
老C其实是叶重对这位千王的昵称,全世界怕也只有他这么叫,而其他知道老C的人总是或尊敬,或戏虐地叫他“教皇”,也许他对于全世界靠骗生活的人来说,他的地位真的就相当于那位生活在梵蒂冈的老头儿在全世界信徒中的位置。
这是叶重第一次叫老C“教皇”,老C在电话那头一愣,隔了一会才轻笑着说道:“其实我不喜欢这个称呼,我还是喜欢听你叫我老C。”
叶重微微一笑,在心里说:“其实我想叫你一声老爸的。”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这次郎先生会陪我一同前往。”叶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老C,后者略微地松了口气,郎先生的确是一位值得托付重任的人,而且他的经验阅历足够丰富,老C相信若事不可为,郎先生会选择暂时退让的。
能够让叶重信服的人太少,而郎先生却是极少数人之一。
叶重挂断电话,简单地将通话内容对郎先生重复了一遍,随后两人确定尽快出发,乘飞机赶到拉萨后再转乘汽车去往宁古拉。
在真正地展开寻找沙姆巴拉之前,他们要做的是尽量缩小必须搜寻的范围,听起来虽然有些难度,但他们的手中还有着最后一张牌:那个叫做普巴的孩子。
郎先生打了两个电话,先向部里报备了他的行程方向,自然没有实话实说,只是简单地说要回藏区看看,他的身份特殊,虽然隶属政府部门,却有着极自由的行动权利,郎先生并没有向部里申请枪支武器,守着张团长这个现成的弹药库,又何必再做周折呢,要知道向部里申请枪械的手续可是很麻烦的。
唯一让叶重感到美中不足的是张团长所能够动用的也只有常规武器,而他认为面对着一个未知的极度危险的非地球生物,是需要准备些威力强大的杀伤性武器,至少做到有备无患。
不过幸好有老C那批军火正等候在克什米尔。
接下来的难题就是如何安抚恩雅,叶重与郎先生相视苦笑,无奈地摇头,两个以勇敢著称的男人竟然在这个任务面前选择了退缩!
沉默了半晌竟然谁也不主动承担起说服恩雅留下的工作,在叶重看来,郎先生是恩雅的爸爸,自然可以靠父亲的权威命令恩雅留下;而在郎先生看来,叶重在自己宝贝女儿的心目中地位可要比他这个老爸重的多,他的话自然要更加有效。
结果出人意料,两个大男人竟然用剪刀石头布的方法,三局两胜决出了胜败,郎先生不幸落败,那副垂头丧气的表情简直比让他当众裸奔还要颓丧。
晚饭时恩雅与郎夫人回来了,一起回来的还有恩雅的那位“小妈”,一位年纪仿若恩雅姐姐的美丽女子,与郎夫人亲切高贵的气质不同,这位女子言谈举止有礼却自然而然地保持着一丝淡定和疏远,叶重知道这倒不是说对方高傲或是对他有什么看法,完全是因为这个人性格的关系。
叶重与这位叫云妮的女子这次是第二次见面,他多多少少听恩雅说过一些郎先生与他这位青梅竹马的红颜知己之间的故事,对这位自强、勇敢、执着的女性从心底里怀有真诚的敬意,从她的身上叶重依稀看到了几分弗利嘉淡淡的影子。
因为第二天就要做长途飞行,餐桌上众人并没有拼酒,张团长虽然嗜酒,却能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三人只略略地饮了些清酒佐菜,早早结束了晚饭各自休息。
叶重不知道郎先生是怎么和恩雅解释的,总之第二天清早,他看到了眼睛红肿的恩雅时不禁大吃一惊,要知道从他与恩雅相识以来,时日虽短却对这少女坚强坚韧的性格了解颇深,一路上不管艰难险阻也没见她退却过,唯一一次看到恩雅落泪也是在弗利嘉死去的时候。
恩雅用凄婉的眼神深深地注视了叶重一眼,让叶重心头生出毛骨悚然的感觉,这一眼简直就像痴情怨妇,充满了与即将远去的情郎分别时欲言还休的悱恻。
没有他想象中的纠缠,恩雅一句话都没说地默默目送着他上了车,直到车门将关闭的那一刻,才艰难地吐出了轻不可闻的两个字“保重”,关上车门的刹那,叶重仿佛依稀听到了恩雅轻轻荡荡的一句话飘进了耳中,却并没有听清楚说的是什么,走出了老远叶重回头还能看到门前矗立的那道靓丽却孤单的身影。
不知道郎先生是如何劝说恩雅如此听话老实地留了下来?他隐约地觉得不太对劲,总感觉这事恐怕与自己有关。
“不过,他应该不会那么不讲义气吧?”叶重瞥了一眼身旁正在驾车的郎先生想到,却正好与对方偷偷瞄过来的眼神撞到了一起,后者心虚地飞快把眼神躲开,干咳了两声借以掩饰尴尬。
叶重愈发确定这件事有古怪,当着张团长的面前却不好意思追问,只能暂时放在心里。
飞机盘旋在拉萨的上空,叶重俯视着那座建于大山之上红白黄三色布达拉宫,金顶在落日之中灼灼生辉,让人不敢直视,叶重的心情逐渐激荡起来,耳边仿佛听到了从那巍峨深沉的宫殿中传来的经桶转动的嗡嗡声,听到了无数喇嘛低声咏诵着传诵了千年的经文。
这座“第二普陀山”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的记忆之门,无数的往事像巨浪一样狂涌而来,他的人生便是在在这座深沉的宫殿内开启,眼前仿佛再次出现了那位连眉毛都花白的老喇嘛慈悲地注视着自己的那一眼。
叶重紧紧地闭上了眼睛,鼻腔内一阵阵抽痛的酸楚,眼眶刺痛,两股热流找不到出路在眼中极力挣扎着。
郎先生在一旁看着叶重眼睑滚动,嘴唇抿得紧紧,胸口起伏虽然没什么声息却颇急促,似有所觉地无声叹了口气。
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美好,还有着阳光的背面,最让郎先生欣赏叶重的一点便是他自强不息的韧性,叶重今时今日的成就的却令人羡慕,却少有人能看到一个弃儿通过许多年的努力奋斗而一步步走到这个高度。
更弥足珍贵的是这个年轻人始终保持着那份正直和真诚,或许与自身的经历有关郎先生觉得一个肯为了爱情付出一切,不离不弃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
当叶重的脚再一次踏在西藏的土地上,他以为自己那颗早已经麻木的游子的心悸动起来,贪婪地吸了一口凉爽的空气,叶重的泪水再也止不住落了下来。
“师傅,我回来了。”叶重喃喃地说,透过模糊的眼睛望着远处的红山,布达拉宫和记忆中的形象看起来没有丝毫的改变,当唯一的亲人离他远去时,他慌不择路地逃离这片让他伤心的土地,而今遥望布达拉宫的金顶、白墙,叶重仿佛看到了师傅那张慈祥的面容正笑眯眯地注视着自己,吹着雪色的长须轻声说着:“回来了呦......”
正文 214章 卓玛
三人并没有在拉萨久留,部队的车辆早已经接到了通知,一早就在机场外等候着,三人各有各自的心事,草草地略吃了些东西便连夜乘车往阿里的方向出发。
从拉萨到阿里间隔一千六百公里,阿里是**自然条件最为恶劣的地区,其间道路亦被称为“天路”,叶重离开**时,拉萨与阿里之间的客运线路尚未开通,那是的阿里境内连条像样的车道都欠缺。
郎先生再回到**也有些感慨,将司机驱赶到另一辆车,坚决要自己亲自驾车,并邀请叶重与他同乘,而张团长则被他塞上了另一辆车。
这个提议正符了叶重的下怀,当下两人钻进了后面的那辆越野车,两辆车一前一后在夜色中急速奔出了拉萨。
叶重知道郎先生绝非一时兴起单纯为了重温在藏地里驾车驰骋的快感,果然,车子驶出了一段,郎先生打破了车厢里的沉闷,苦笑着瞥了一眼叶重,“我知道你小子有事,问吧,我一定老实交代。”
叶重没想到他还真光棍,竟然这么直接了当,愣了下才试探着问道:“你是怎么说服恩雅的?”
郎先生嘿嘿干笑了两声,表情尴尬地叹气道:“女大不中留啊,我劝了她整夜,那丫头死活非要跟来......”
说到这里小心翼翼地飞快扫了一眼叶重,从对方的脸上看不出来任何情绪的波动。
“后来呢?”叶重叹了口气,郎先生第一句就给整件事定了性质,必然与自己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郎先生咧了咧嘴,牙疼似的抽了口气,“后来我就告诉她......你已经答应等回来后接她去香港上大学......这个,答应和她相处......条件就是**之行她不能跟来......”
叶重愣愣地盯着郎先生半晌,虽然他想了无数种可能,却仍旧低估了自己这位老大哥的想象力和脸皮厚度,“可......可等着回去以后你可真么和她交代呢?”
郎先生露出狡黠的笑意:“接她去香港上大学,你有困难吗?”
叶重毫不犹豫地摇头,“恩雅去香港上大学没有任何问题,随便她选。”
“那不就结了嘛!”郎先生摆出了一副“那就没问题了”的表情,可让叶重头疼的是后面那句话,“可我没答应过与她相处啊......”
郎先生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叶重,“我是说和她相处,可我没说是谈恋爱的那种相处啊,朋友一样不行吗?”
叶重目瞪口呆地看着理直气壮的郎先生,他想不到竟然会有这样的父亲......竟然跟自己的女儿玩文字游戏。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叶重若有所思地想着,他却没有想到其实连他自己也在郎先生这只老狐狸的算计之下:两人同在香港,长时间相处下来,日久生情也未尝不可能的。
郎先生心里打得是一石二鸟的如意算盘,却没想到计划没有变化快,日后的变故让他只能徒叹奈何。
“你也知道女人嘛,有的时候实在是太固执了,我要不用这个方法,恩雅怎么可能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呢?你知道此行有多凶险,难道你就放心让她跟着我们一起冒险?我这把老骨头是没什么怕的,可是恩雅她才十七岁啊,十qisuu奇书com八岁的生日还没过呢......”
郎先生说的声情并茂,叶重听得心中悱然,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女人有的时候真是很麻烦!”这是两个人最后得出的结论。
可让两个人都没想到的是,前面正有一个麻烦在等着他们,一个女人。
车子过了日喀则地区的拉孜县便进入到阿里境内,藏区的路有三大特点:海拔高、弯路多、路形险,而阿里境内则不同,无边的戈壁滩任人驰骋,根本不必担心撞车。
虽然郎先生离开**已经有些年头了,但对于这里的路况依旧熟捻,叶重亦是旧地重游,两个人一路上指点着车外的风景,谈论着藏区的各种传说和神秘文化,倒也不觉得苦闷。
当有一个黄昏来临时,车子终于到达了阿里狮泉河镇时,越野车早已经蒙上了厚厚的尘土,根本分别不出本来颜色了。
即便是叶重与郎先生这样体质出众的人依旧有些疲惫不堪的感觉,而张团长和那两位司机则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看来他们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车入驻地,警卫敬礼后向张团长报告了一个让三人都觉得好奇的消息:早上来了一位女士,指名要见郎先生。
叶重心里开始打鼓,暗想着该不会是艾尔吧?转念一想就觉得肯定不是,若是艾儿必然要见自己,而不会指名见郎先生,恩雅呢?她是决不可能比自己还早一天到达的......
“郎大哥,你约好的?”叶重疑惑地问道。
郎先生皱着眉头思索着,缓缓摇头,还没等他说话,张团长已经叫嚷了起来:“好你个小狼崽子,家里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你还不满足,又害了谁家姑娘了?让人追到天边儿来了?”
郎先生猛地抬头,苦笑道:“我知道是谁了......”
“谁?”
“一定是登巴老人那位现在在国外做记者的孙女,我前几天打过电话询问当年的事.没想到......”
郎先生没有继续说下去,是没想到那个姑娘聪明地猜到了他要到阿里来,还是没想到那姑娘有勇气回到当年出事的旧地。
“不知道她来这里干什么?”张团长自然也知道当年发生在登巴老人身上的怪事,皱眉问道:“这丫头我记得从被你接到拉萨以后再没回过阿里......”
郎先生叹了口气,“应该是与当年的事有关,我总觉得那事和普巴身上发生的事有些关联。”
张团长不悦地皱起了眉毛:“说来说去就绕到那些神怪上去了,我看那孩子就是被吓的!”
郎先生瞪了他一眼,不客气地呵斥道:“就算与神怪无关,可你怎么解释那孩子一出山口就犯病,进到山口就安然无恙?两件事有没有关联总要查清楚之后才能下定论,你这官做大了,怎么人也变得官僚武断了呢!”
张团长大眼睛瞪得溜圆,怔了片刻,扑哧笑了起来,转头看向叶重摇头道:“看到没有,这狼崽子脾气是越来越大了,连我这个老上级也说训就训!”
叶重看到张团长对于郎先生的责怪丝毫不以为忤,对这位军人的豁达和气度也大为折服,当然这很大关系是因为两个人多年培养出来的亲密无间的战友情谊。
还没见面,叶重就对那位老登巴的孙女生出了几分反感,尤其是听到她还是一个外国的记者,更是一点好感也欠奉,此行目的隐秘,叶重实在不愿意太多人参与其中。
似乎感受到他心中的想法,郎先生扭头看了一眼叶重,两人的目光遇到了一起都看到对方的无奈,郎先生皱眉摇头,嘟囔道:“女人啊,真是麻烦......”
三人嘴里谈论着,一路走到了驻地的会客室,张团长当先推门而入,叶重和郎先生跟在后面,叶重一进门便看到灯光明亮的宽敞大厅里,窗前背对着门口俏生生站立着一个苗条的身影,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那身影很矫健地转了过来,朝郎先生的方向扑了过来,发出了一串银铃般的清脆笑声,快乐地叫嚷着:“郎大哥!你终于来了!”
声音悦耳动听,透出浓浓的思念和激动,“郎大哥?”叶重和张团长神色古怪地对视了一眼,似乎按照两人的关系,叫郎大叔似乎更适合吧?叶重恶意地想着,想到恩雅叫自己鹰大哥,便更加确定,若是一个女人无论如何也不肯做你的晚辈,这便说明女子的心中对你一定是有些意思的。
那女子双臂伸展地扑到了郎先生面前,就要拥抱,郎先生的脚步微微转动,变成了侧身与那女子相对,对身后的张团长苦着脸,挤了挤眼睛,嘴里呵呵笑着说道:“老团长,你还记得小卓玛吗?登巴老人的孙女啊!”
等到那女子眼中闪过一抹失望,撅着粉红色性感的嘴唇收回了手臂,郎先生才转身望着她笑着说道:“卓玛,你的变化可真大,我们有两年没见面了吧?”
卓玛的目光从张团长和叶重的面上扫过,并不停留,很有礼貌地笑着朝张团长问了声好,望向郎先生,气呼呼地说道:“人家出国的时候你都不来送我!连电话都不打一个!”虽然做出了气恼的表情,可柔情四溢的眼中哪有一点点的埋怨?
郎先生呵呵笑着,叶重却从他的笑容下看到几分无奈和苦意,看到他吃瘪,叶重暗暗觉得好笑。
“对了,卓玛,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小兄弟,叶重,年少有为,别看年纪虽轻,才二十多岁,可事业上的成就却已经十分不了不得了,香港的昆仑集团你总该听说过吧?那就是叶重的公司!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可还是单身呢......”郎先生口若悬河地彻底把叶重出卖了。
叶重又是好气又好笑地听着郎先生把自己夸的天上无双、地下少有的完美优秀,有些优点他也是从郎先生的嘴里第一次听说。
这摆明了是打算把祸水旁引嘛,自己这位郎大哥还真不见外,也不问问自己乐不乐意。
好不容易等郎先生喘气的机会,叶重稍稍朝这个叫卓玛的女子迈前半步,微笑点头致意:“你好,我叫叶重。”
那女子也含笑深深地注视着他,“叶先生,久仰了,我从前只知道纵横商场所向披靡的昆仑集团总裁是一位被称为亚洲商坛最美丽的年轻女子,而那位真正的幕后老板却神秘得很,连照片都没有流传于世,今天才知道原来叶先生竟然如此年轻。”朝叶重伸出了手掌,自我介绍道:“我的藏族名字叫做央金卓玛,外国名字叫爱丽丝,您可以和郎大哥一样叫我卓玛好了。”
叶重趁卓玛寒暄的时候正面打量了一眼这位和自己一样远离藏区许久的藏族女子:身高在一米七左右,身材苗条却不柔弱,显然是常年坚持运动,皮肤白皙晶莹,看不出一点藏区女子的血丝和粗糙,瓜子脸,大眼睛,鼻梁挺直,嘴巴红润,五官并不算十分精致美丽,但结合在一起却有种很奇特的韵味,颧骨稍高,可看起来反倒让她多了分妩媚的味道,一头漂染成橘红色的长发随意地扎了一条马尾,绝对称得上青春美女。
可不知道为什么,叶重偏偏对她无法生出些许好感,甚至还隐隐有股说不出理由的厌恶。
卓玛伸过来的手虽然有些冷,但手感还不错,只是叶重握着那只手,柔滑冰冷的感觉让他生出自己正抓着条蛇的触觉......
叶重不着痕迹地一握即松,对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感到奇怪,或许是因为那双眼睛?叶重瞄了一眼那大小双恰到好处丹凤眼,在郎先生向卓玛介绍叶重的时候,他仿佛看到了那双眼中一闪而过的阴冷,就像......宁基南加的眼神。
难道是因为自己想到她此来会打扰自己的行动而不由自主地生出了讨厌?叶重思忖着,却没有想到答案,只能警告自己不能失礼。
正文 215章 郎宁之行
他恍惚中隐约听到卓玛说了句什么,却没有听清楚,猛地看到郎先生和张团长都在望着自己,露出了奇怪的神色,而卓玛扑闪着充满了希冀的大眼睛似乎在等着他答应什么,叶重笑着道歉:“真对不起卓玛小姐,我刚刚震惊于您的美丽,没有听清您刚才的问题。首发”
卓玛灿然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又流露出几分妩媚,显然对叶重这个接口十分满意,含笑说道:“我刚才在说我最近正准备做一期关于亚洲商场上的明星专访,希望能够采访您。”
叶重不置可否地含笑问道:“不知道卓玛小姐目前供职于哪家新闻机构?”
“哦,我是《精英》驻亚洲的的记者,这是我的名片......”卓玛从随身的皮包里掏出了一张粉红色制作得极为精美的卡片递给了叶重。
叶重礼貌地双手接过来,扫了一眼,上面用烫金小字印制着中、英两种文字的卓玛的外国名字和单位名字及联系方式。
尽管叶重对商业上的事并不关心,所有的大事小情就交给艾儿全权处理,可就算他再孤陋寡闻也不会不知道《精英》这份权威的商业周刊,号称全球经济晴雨表,最公正的商业杂志,见解独特精辟,预测准确清晰,被许多商场人士当作宝典供奉着,最特别的是,《精英》是限量的,不达到它所要求的层次是不会提供的,《精英》每月一期,内部免费提供,前提是你要成为它的会员,每年的会费高达百万美金,而且据说全球只限定一千位会员,各个都是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
叶重就曾经在艾儿的家里看到过这本周刊,心中一动:“那想必您应该认识文小姐了?”
卓玛似乎没有察觉到叶重试探的意味,笑得很自然,“文艾儿小姐的确可以称得上国色天香,而且做生意又很有天赋,她可是我们俱乐部在亚洲区最年轻的会员呢。”
“呵呵,想不到我的管家婆竟然这么有名气!”叶重自嘲地摇头笑道。
叶重并没有答应卓玛的专访要求,而卓玛也并没有坚持,两个人似乎都没什么话可说,气氛有些冷了下来。
张团长高声叫嚷道:“既然来到了咱们部队,就尝尝咱们的大锅菜吧!鹰小子,今天晚上咱们好好喝点,青稞酒啊,有多少年没喝过了?”
叶重的心头一动,鼻子里似乎嗅到了那股辛辣味,青稞酒,这么多年没喝过,竟然还清晰地记得那种味道。
“哦?”卓玛惊讶地望着叶重问道:“叶先生曾经来过藏区?”
叶重笑了笑,暗想自己何止是来过啊,不过他清楚现在的自己身上,就像眼前的卓玛一样,根本看不出半点藏区人的影子,“我本来就在藏区长大的。”
卓玛弧度很完美的两条秀眉高高挑了起来,“真是看不出来啊,不知道您是那个民族的?”
叶重舔了舔嘴唇,淡淡说道:“我是孤儿,从小由喇嘛养大,所以很抱歉,无法回答您的问题。 ”
卓玛立刻歉然地垂下了眼帘,轻声道歉:“对不起,提到了您的伤心处。”
叶重笑着摇头,示意没关系,不知道为什么,当卓玛知道自己是藏人时虽然语气惊讶,目光里却似乎并没有吃惊的神色。
这个女人不简单......叶重在心里给巧笑倩兮的卓玛下了定义,不过是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城府却深得让叶重一点也看不透。
卓玛给叶重的印象并不好,虽然无论从外貌还是气质、涵养方面卓玛的表现无可挑剔。
虽然张团长说的是大锅菜,可菜肴做的十分有味道,吃惯了精致的山珍海味再尝尝纯靠着厨艺而分味道的普通菜肴也另有一番香甜。
酒是喝了的,却没有滥饮,在飞机上郎先生就说过要尽快赶到朗宁去看看小普巴的情况,重要的是桌上来有一位来意不明的女士,几个人随口谈论着藏地的风光传闻,默契地没有在餐桌上提起曾经发生在登巴老人和普巴身上的怪事。
吃过饭,张团长微微有些醉意,告罪一声回房休息,当然离开前并没有忘记将三人的住宿安排妥当。
叶重知道张团长的离开只怕是郎先生的有意安排,想着应该给郎先生和卓玛一个单独谈话的空间,毕竟卓玛的出现打乱了两个人的计划,这个麻烦自然应该由郎先生解决了。
“郎大哥,卓玛小姐,连日赶路我也有些疲乏,你们旧友重逢必然还有许多话要聊的,我先去睡了。”叶重起身告辞。
郎先生责怪地瞥了一眼叶重,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似的,有气无力地说道:“去吧!本来还想让你重温酥油茶的味道呢。”
叶重怔了一下,他看得出来郎先生并不想让他离开,可这时想要反悔也来不及了,只好笑着朝卓玛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会客厅。
在房间里打坐冥思的叶重听到房门传来的一声轻响,立刻从空灵的境界里醒了过来,抬眼正看到面有不豫的郎先生走了进来。
“你这小子,难道是想给我创造犯错误的机会吗?”郎先生坐到叶重对面的床上,没好气地责怪道。
叶重翻了翻白眼,抬手看表,距离他离开会客厅的时间并不长,“四十分钟就够了?”
郎先生的眉头跳了起来,清矍的面孔付出气恼的神色:“什么屁话!你以为我干什么啊?难道还需要整夜吗?”
叶重嘿嘿干笑,他的话的确有些歧义,不过看郎先生的神情,似乎心情不佳,想来肯定与卓玛有关,“郎大哥,看样子你似乎不太高兴啊?”
郎先生苦笑着摇头:“能高兴得起来吗?女人真是麻烦!”
叶重好奇地追问,郎先生叹了口气,半躺在床头燃起了一支烟,淡淡地把两人的谈话说了出来。
当日郎先生打电话给卓玛是为了询问十一年前那个风雪之夜后,老登巴被救回家后的举动和言行,希望能够有所发现,而聪明的卓玛立刻通过他的来电意识到郎先生必定有所计划,卓玛稍后又打电话给藏地唯一认识的人:张团长,结果听说张团长因为最近发生的怪事去了北京,她便放下手中的工作不远万里地赶了回来。
起初郎先生只是说此行一是为了旧地重游,看看当年生活过的地方,二是去看看那个孩子,想办法救救他,卓玛也沉得住气,只是说郎先生走到哪她就跟到哪,也算是借这个机会休假了。
最后郎先生被折磨得再没有办法了,便说他此行的目的是要寻找一处可能存在的神秘古国的遗址,卡拉昆仑山脉地势险峻,很危险,不方便她随行,没想到卓玛更加来了精神,死活打定主意要参加寻找工作。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叶重皱着眉头问道,他本来就恨不得马上开始向着喀喇昆仑山进发去寻找沙姆巴拉,却没想到竟然横生枝节,心里不免有些恼火。
郎先生翻了翻白眼,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我本来以为当着你的面,她不好意思撒娇耍赖,没想到你小子溜得到快!我最受不了的就是女人的纠缠。”
叶重惊愕地张大了嘴巴,“郎大哥,你不是说我们要带上她一起去寻找沙姆巴拉吧?”
郎先生抬身望了一眼满脸诧异的叶重,无力地哼道:“你以为我想吗?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听,说急了就哭,我是真的没有办法了,要不然我们领着她瞎转一气,然后把她骗走我们再回来?”
叶重认真地思忖了片刻,郎先生提出来的办法无疑是常规办法里最稳妥的,可是心急如焚的他实在是等不下去了......
两个人想来想去也找不到一个能立刻甩掉这个麻烦轻松上阵的办法,只能决定见机行事。
第二天,两人起得很早,不早起也不行,窗外大操场上响亮的号子和军歌根本没办法让人睡觉。
此时正是八月盛夏,可青藏高原的温度却不高,日最高温度也不过在十七八度左右,而清晨的温度更是低的惊人,叶重被清冷的空气激得仅剩的一点睡意也瞬间烟消云散了,抬眼看着一列列操练的方队,却注意到一片绿色中一条粉红色靓丽身影正围着操场跑步。
在清一色阳刚气息浓烈的军营里出现这样一道美丽的风景自然吸引了无数的目光,叶重眯着眼睛远远地望着那抹万绿丛中的一点粉红,看到在阳光下闪烁中光彩的那条不停跳动的马尾,亦感觉到一股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卓玛,你真早。”叶重笑着和迎面跑来的卓玛打了声招呼。
卓玛报以甜甜的笑容,“叶先生你也很早啊。”
叶重跟在卓玛的身边,肩并肩一同跑了起来,一边认真地对卓玛道:“我的朋友都叫我鹰,你也可以这么称呼我。”
“鹰?”卓玛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意味,只可惜在闪烁刺眼的朝晖中叶重没有看到卓玛微弯的嘴角勾出的那抹几不可见冷意,“是雄鹰的鹰吗?这个名字很好听,那么......”卓玛顿了顿,似乎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以后也叫你鹰了!”
叶重边跑边随意地卓玛聊着天,各国的风土人情、记者工作的乐趣......天南海北地胡扯着,一边暗暗观察卓玛,叶重注意到一个很值得思考的现象:卓玛的额头布满一层淡淡的汗珠,呼吸也稍显困难,可一呼一吸间却仍旧能够做到或者说在努力让自己做到平稳舒缓,最重要的是竟然能和自己有问有答地聊天,这可太不简单了。
叶重几乎可以肯定卓玛平日里必定坚持进行锻炼,而且强度不低,两人说笑间跑完了十几圈,卓玛竟然依旧只是微微喘息。
“我跑不动了!”卓玛挥了挥手,半弯着腰双手扶腿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仿佛累得脱力了一般,叶重却暗暗好笑,她这变化来的也太快了些。
“你究竟在隐藏什么呢?”叶重看着低头喘息的卓玛,无声地问道。
早饭过后,郎先生向张团长要了一辆车,谢绝了张团长给自己派向导的好意,只要两支手枪,郎先生本身是有佩枪许可的,这两支枪则是给叶重和卓玛防身,阿里地区地广人稀,其间不乏野兽和比野兽更可怕的偷猎者和偷渡客。
从驻军基地到朗宁有六十多公里的路程,没有公里,戈壁上只有几条宽窄不一的车轮印像深色的绸带一样漫延到远方。
郎先生对藏区,至少对阿里地区的了解比叶重强上太多了,比十四岁离开阿里后再没有回来过的卓玛更是天壤之别。
朗宁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实际上没有行政划分,地图上也找不到这个位于海拔四千五百多米的不到十户牧民聚居的地方。
叶重三人很容易就找到了普巴的家,在一座帐篷前,叶重见到了此行的目标:那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因为常年居住在海拔极高的区域,藏地的居民都有着很宽阔的胸膛,这个黑黝黝的少年虽然年纪尚小,个头不高,却有着一副很健壮的身材,只是面色看起来有些憔悴,眼神委顿,没有少年特有的明亮,看起来就像大病初愈。
普巴的父母——一对老实巴交的藏族夫妇听说这三个人是军队派来给自己孩子看病的大夫,立刻拘束地笑了起来,手忙脚乱将三人迎入帐篷,忙忙活活地烧起了酥油茶。
喝着滚烫的酥油茶,叶重身体的寒意被驱散不少,郎先生为普巴把脉,眼睑轻垂,薄唇紧闭,还真有几分医者的风范。
普巴的父母在旁边紧张地等待着诊断的结果,虽然普巴最近几天情况大有好转,可是谁知道是不是已经彻底没事了呢?
正文 216章 昆仑
这对父母没见过什么大世面,走过最远的路也没有走出过喀喇昆仑山的范围,听说自己的儿子感应到了神的召唤,夫妻俩很紧张,传说中蒙黑昆仑神召唤的人几乎都遭受到了厄运,就像前些年宁古拉的登巴老人,不说断送了一双腿,一年后就死去了,而自己可怜的儿子才十二岁,这让夫妻二人紧张的不行。首发
趁着郎先生抹脉,叶重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表情紧张的少年,眼神里精气虽不充沛,却并没有发现有躁狂之态,只有几分乍见陌生人的局促。
叶重想着张团长的讲述,当日普巴回来后便着急着去觐见大神,被无奈的父母绑住了以后没日没夜地挣扎,可眼下却似乎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
“身体有些虚弱,不过并无大碍。”良久后,郎先生收了手,面露欣慰地对普巴的父母说道,“多吃些东西将养下身体,很快就会彻底康复的!”
叶重适时地将事先准备好的一些营养补品递了上去,普巴的父母听到自己的孩子没事,都长长地松了口气,这时看到叶重递来的礼物,这可是他们从没见过的,看那印制精美的盒子就知道便宜不了,普巴父亲那张黝黑的被风霜刻下了深刻痕迹的脸上浮起了极度的难为情,嘴里用不标准的汉语含糊地念嘟囔着,“太谢谢政府了!太谢谢解放军同志了!”
叶重笑着用藏语对普巴的父亲说“不用客气”,这位朴实的藏族汉子的眼中立刻升起了惊喜,原本堆砌的感激笑容转变成了亲近。
郎先生又掏出了几盒治疗感冒的西药,“这孩子是受了风寒,精神上也惊吓到了,以后可要注意身体,现在可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普巴的父母连连称是,眼中露出了无奈之色,想来是觉得自己孩子这病得的实在太过冤枉了,几十年一次的黑昆仑神显灵居然挑中了自己的儿子。
“听到普巴是感应到了黑昆仑神的召唤?”卓玛适时地把话题移向了此行的核心目的,用一种很好奇的语气问道。
叶重与郎先生无声地对视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底的惊讶和赞赏,卓玛提出这个问题的时机选择的实在太恰当了,显得极其自然随意,不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和怀疑。
普巴的父亲哭丧着脸点头,却又不敢说神的坏话,期期艾艾地嘟囔道:“是嘛,这孩子自己走了好几天哩!大家都说找不到了,他自己又回来了。”
郎先生饶有兴趣地摸了摸普巴的小脸:“这山下多大啊,可很容易走错路的,你这些天不吃不喝还没有迷路,真是很厉害,还很勇敢呢。”
可能是郎先生的和颜悦色让普巴释去了最初见到陌生人时的紧张,对于郎先生的夸奖,小普巴很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浓密的黑发,“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脑袋里有个人对我说话,我就按照他说的方向走,后来他说让我帮他办件事,我就糊里糊涂地又走回来了。 ”
叶重的眼睛眯了起来,若无其事地随口问道:“普巴,你真的听到有人跟你说话了?他都让你干些什么呀?”
普巴认真地点了点头:“我也说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好像没有人说话,可就是有个声音在心里告诉我该怎么做。”
犹豫了一下,纯真的大眼睛深深地注视了一眼叶重,似乎在判断这个长的很好看的男人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最终那些礼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分明看到其中有一盒糖果,舔了下嘴唇,普巴抠着手指嗫嚅道:“他让我回来拿火。”
“火?”叶重一时没有理解,愣了下才确认地问道:“是咱们烧酥油茶的火?”叶重指了指燃得正旺的炉火。
普巴点头,“就是这个......他让我回来拿能生着火的东西,然后去找他,还说会给我很多钱买糖吃......还说能让我永远也不死。”再忍不住糖果的诱惑,普巴发出了咻地一声,把溢出的口水吸了回去。
叶重若有所思地笑着把那盒糖果递给了普巴,后者迟疑了一下,接了过来,快速地拆开了盒子拨了一颗糖果就要往嘴里塞,犹豫了一下,把剥好的糖果递到了母亲的嘴边。
母亲在糖果上略略地添了下,便慈祥地笑着将糖果放到了儿子的嘴里,普巴舍不得咀嚼,只把糖含在嘴里不停地舔舐着品尝着糖果的香甜,一脸快乐的表情。
看着眼前这一幕,叶重心头微酸了一下,就像不小心咬破了还未成熟的青梅。
“对了,普巴,”叶重招呼道,“我听解放军叔叔说之前带你去看病,结果一走出山口你就好像很痛苦,那是为什么呢?”
普巴只是一个十二岁孩子,一时间没理解叶重的话,皱着小眉头,歪着脑袋看着这个给自己糖吃的叔叔眨巴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叔叔的意思是走出山口时是什么感觉?”卓玛柔声将叶重的问题进行了去繁留精,化深为浅的处理。
叶重轻轻撇了下嘴角,果然不愧是专业记者,说话就是有水平。
普巴恍然地松开了眉头,思索着说道:“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有个声音告诉我不能过了那道线,不然我就再也见不到阿爹阿妈,我离那道线越近,那声音就越大越凶,脑袋都快炸开了!”普巴的小脸上露出惊骇的神色,显然那经历在他稚嫩的心灵上烙下了深深的恐惧。
“可是,普巴,你现在还是好好的啊!”郎先生笑着说道,“可不像解放军叔叔告诉我的那样。”
普巴却似乎仍心有余悸,紧张地眨着眼睛,半晌才安定下来,垂着眼睑轻声说道:“开始的那些天,脑袋里的声音吵得很凶,总是不停地催我快点拿了火种去找他,后来那个声音就慢慢少了起来,其几天就再也听不到了。”
话到这里,叶重和郎先生很默契地微微点了点头,该问的基本上已经得到了答案,只剩下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了。
叶重朝郎先生努了努嘴,询问着由谁发问,郎先生微不可查地用下颚点了点叶重,让他来问。
在心里暗暗酝酿了一番说辞,想着该怎么尽量委婉地提出这个问题还不至于让孩子和他的父母怀疑或是引起孩子的恐慌,刚要张嘴说话,卓玛的声音却响了起来。
“小普巴,你能想起来那个声音告诉你到哪里去见他吗?”
叶重古怪地扫了一眼卓玛,看到她正好奇地注视着普巴,叶重不知道是她记者的敏感所引发的好奇心促使她问出了这个问题,还是有着其他的目的,但这个答案却也是他最想知道的,静静地等着普巴的回答。
普巴用可怜的无助目光四处打量着,神色惶恐不安,先让当日的经历和记忆让他仍旧无法做到过后即忘,“我,我......”普巴的胸膛起伏的速度越来越快,“我只记得走到大冰川附近,可却找不到上去的路。”
“神叫你去见他,又怎么可能不告诉该走哪条路呢?”叶重的声音逐渐严肃起来。
普巴两只手紧紧纠缠一起,就像在打架似的不时抖动,间那袋糖果死死的攥在手里生怕因为自己的回答让这个不满意的叔叔给抢回去“我说的都是真的,那个声音不停地给我指着路,一直走到了大雪川前面,他就叹着气说了一句我也没听清楚的话,让我回来拿火种......”
就像被一盆冷水从头到脚地淋透,叶重听到普巴的话后失望无比,与郎先生交换了个眼神,叶重似乎听到了郎先生轻轻叹了口气似的。
“普巴,这个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郎先生拿出了那个用红布包裹的金片打开展示在普巴的眼前,柔和地问道。
火光中的金片闪烁着异常明亮的光彩,似乎有着晶莹的七色光滑流动,普巴歪着脑袋疑惑地思索了一会儿,缓缓摇头:“我也不知道,反正回来以后这个东西就在我的口袋里了。”
普巴说的简单,可无论是叶重还是郎先生都知道这事可没普巴说的那么简单,这件显然与弗利嘉等珊瑚星人有着莫大关联的物件决不可能自己跳进普巴的口袋,可惜普巴的小脑袋里根本记不得当时究竟发生过什么事。
而一直坐在火光照射不到的暗处的卓玛在看到郎先生拿出的那件金片时,两道精光陡然在眼中一散而过,唇角抽动了两下。
告别了普巴憨厚朴实的父母和一脸不舍的普巴,三人驾车向来路返回。
当着卓玛的面,两个人闭口不谈关于刚才的事情,却不免将心中的沉重心情表现了出来,一时间两人都不说话,车厢里弥漫起说不出来的沉重。
比起来时路上的谈笑风生,此时的气氛说不出的怪异,叶重透过车窗看着远处黑白交映的峻立陡峭的卡拉昆仑山脉,即便是普照大地的阳光也化不开那比黑夜还浓郁的黑、融不掉万古亘存的积雪,沉重的沮丧感就像那些山峰一样压在了他的心头:难不成自己真的要将那五座山峰全都寻找一遍?
坐在后排的卓玛看着前面两人面色肃穆、双唇紧闭的侧面,突地轻笑着说道:“郎大哥,鹰,我看你们这次来朗宁可不是看望普巴那么简单。”
叶重不明所以地回头望着卓玛,似乎没听懂她在说什么,郎先生也神情古怪地从观后镜里看了一眼卓玛没有说话。
“卓玛......小姐这话是什么意思?”叶重淡淡地问道,语气里含着一丝疏远,连称呼也恢复了初见时的客套,今天卓玛的表现也出乎了他的意料,叶重可不相信这只是一个记者的敏感和强烈的好奇,当卓玛询问普巴感受到召唤时前进的道路方向时,叶重分明从她随意的口吻下听到了极力掩饰的紧张和一丝......好奇?
“你们很显然是为了普巴而来的,可并非是关心他的病情,你们真正关心的只怕是他被黑昆仑神召唤的这件事吧?”卓玛虽然是发问,却用一种很确定的语气说了出来,显然在她心里已经认为事实就是如此。
有那么一瞬间,叶重的身体绷紧,手指触到别在腰间的手枪。
“卓玛,我们可不是在玩猜谜游戏,有什么话直说吧!”郎先生冰冷的不带一丝温度地通过观后镜盯住了卓玛。
听到郎先生的话,原本含笑的卓玛立刻发生了剧烈变化,笑容就像一张面具似的被撕掉,表情变得悲痛中带着恼怒,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我知道你们在查这件事!可是为什么不让我知道?我的爷爷当年就是因为这个该死的黑昆仑神成了瘸子,否则我也不会变成了孤儿!我有权力知道这一切!”
叶重与郎先生交换了一个眼色,后者轻微得几乎无法察觉地朝他点了下头,叶重的手指缓缓地离开了冰冷的枪柄,身体也不着痕迹地松弛了下去。
“是的,我们是在调查这件事。”郎先生平淡的语气听不出任何的情绪,“那件东西你也看到了,我们怀疑这个古迹就在喀喇昆仑山中,可是普巴的话你也听到了,谁也不知道这里面隐藏着什么样的危险......你的确有权力知道事实,可是我无法告诉你,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样的。”
卓玛安静地一言不发,目光怔怔地望着车窗外变换的景象,像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其实窗外除了远处的在暮色中只剩下黑茫茫一片的连绵高山外就是一望无际的戈壁荒滩。
正文 217章 定向爆破
叶重也不说话,闭着眼睛回忆着普巴的话,从中寻找着蛛丝马迹,掠夺者很可能具有强大的精神能力,这种精神力强大的程度甚至可以跨越极大的空间影响人类的思维,并且似乎具有洞悉目标心里弱点——或者说欲望的能力,并加以利用,比如登巴老人听到是的永恒的生命和取之不竭的金钱,而普巴则是永生和美食,用无限放大欲望实现对目标的操控,这与珊瑚星人直接摧毁后控制精神领域的手段不同,换而言之,若是一个人心中无欲无求便不会被掠夺者利用。
看起来好像掠夺者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可是,无欲无求?叶重苦笑,这怎么可能呢?一个人若是真的做到了这一点那也不是人了,就算一心强调着这种圆满境界的佛家信徒不还盼望着修成成果,荣登极乐吗?
让叶重感到有所收获的是普巴说的那件神让他做的事,为什么要取火种呢?掠夺者最想做的是什么?叶重问自己,马上一个声音便在心底响了起来:是脱离沙姆巴拉的神秘能量的束缚!那么他需要火种一定与此有关......
叶重的脑海里猛地划过一道闪电,是了!用火可以破除那道能量!
之前掠夺者所影响的人都是成年人,总是随身带着火种,所以并没有过出发了一段路程后再返回来取火种的事情,而这一次只怕掠夺者自己也没想到来的是个孩子吧?
想到这里,叶重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想必掠夺者也会很奇怪怎么会遇到一个欲望如此与众不同的人吧?
车子驶进了军营,像一条滑行的鱼儿甩了下尾巴停靠在了门口,三个人并没有马上下车,似乎都在静静地等待着什么。
“我要参加你们的行动!”卓玛轻轻却坚定无比地说道,随即也不等叶重两人说话,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你怎么看?”郎先生盯着卓玛的背影,面沉似水地问道。
叶重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这个女人不简单,老C查了她的资料......”
郎先生扬了扬眉头,扭头望着叶重问道:“怎么说?”
“她有大概三个月的时间不知踪迹,那一段时间成为了空白,没有任何记录。”叶重轻轻地说道。
“你怀疑?”郎先生凝视着叶重,声音轻的几不可闻。
“我几乎可以肯定,她在为某一方面办事,而他背后的主人很可能与铁凌背后的是同一个。”想到铁凌,叶重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他是在昨晚接到了班纳的电话,铁凌的那两亿美金已经入账,而后不久便传出了消息说威尔斯将军成功击毙了大漠毒蝎和他的同伴。
所谓的大漠毒蝎和他的同伴正是铁凌派去接应班纳的人手,叶重不知道铁凌能否猜到其中的奥妙,毕竟整件事说不上周密得无懈可击,他只是利用了铁凌急功近利的贪心和对自己的杀心让铁凌吃了个哑巴亏而已。
想必铁凌一定会恨死自己了吧?叶重好笑地思忖着,不过那又怎么样呢,反正他早已经想杀了自己,并付诸行动,班纳的事只是小小地教训了他一下,叶重的眼中闪动着冰冷的寒光,他可不是一个任人欺负的本分人,兔子逼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鹰!
郎先生是知道铁凌与叶重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恩怨纠缠的,这时候听了叶重的讲述哈哈大笑起来,连连叫好。
“我现在在想应该怎么对待她。”叶重瞥了一眼郎先生,至少目前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卓玛真的是有着隐秘身份,找上自己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退一万步讲,就算卓玛真的有着隐秘的双重身份,也不代表着她就是有目的而来的。
郎先生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耸了耸肩膀,问叶重:“你有什么想法?”
叶重点头:“我的想法是既然她要留下,那就让她留下,反正我们的行动已经不是秘密了,没有了卓玛还会有另外的人,这样至少还可以把她至于我们的视线之内,并不是件坏事,另外......”叶重意味深长地朝郎先生眨了眨眼睛,“我们就把这件事当作一块试金石吧,看一看你究竟培养出来了一只白眼狼还是一条忠心犬。”
“什么乱七八糟的!”郎先生啐了叶重一口,可眼中却浮起了沉思之色,片刻后点了点头,“就按照你说的办!”
当晚吃晚饭时张团长并没有出现,据说接到了命令赶回了拉萨军区开会,中午出发的时候叶重等人没在,没来得及当面告别,却一再叮嘱下面的人招待好几个人,这反而让叶重三人轻松了不少,不需要考虑怎样摆脱这位执拗的军人了。
吃过晚饭,三人坐在房间里喝着热气滚滚的酥油茶,郎先生平静地告诉卓玛同意了她的加入,并且再一次向她强调此行的危险,卓玛静静地听郎先生说完后,咬着嘴唇,眼神倔强地说出了三个字:“我不怕。”
第二天上午,老C为叶重此行准备的装备秘密送抵达狮泉河,秘密到叶重连送装备的人都没有看到,来到约定地点他只看到了一辆性能极其优越的改装过的越野车,车厢里是三套齐全的登山探险装备,叶重有些好奇,莫非老C知道自己与郎先生这一行肯定要多出一个人来?
老C细心的令人“发指”,三人在房间里翻看着装备包囊时叶重竟然发现了几支先进的太阳能蓄电射灯,想来他是怕上次在弃魂之地的离奇事再发生吧。
“这老家伙!”郎先生整理着装备,嘴里嘟嘟囔囔地笑骂着,“他还真有办法,上次给我弄的可没这么多好货,嗯,鹰,看来教皇对你真的是很好。”
“教皇?”卓玛惊讶地抬头望向叶重。
叶重淡淡地看了一眼卓玛,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一个朋友,可不是住在梵蒂冈的那位。”
卓玛哦了一声,笑着低头继续查看装备,叶重凌厉的目光从卓玛身上再次扫过,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实在不怎么样,刚才听到叶重的解释后,明明有话想说却偏偏欲言又止,叶重有种感觉:卓玛知道“教皇”是谁。
当着卓玛的面,叶重与郎先生有很多话都不能说,房中的气氛一直有些沉闷,郎先生和叶重交流起攀登的心得,卓玛听得津津有味,不是插句话,看样子这女子对登山也颇有经验的。
“我一年多前在瑞士的时候经常和朋友们一起登山,所以你们不用担心我。”卓玛微笑着说。
郎先生别有深意地眨了眨眼睛,“瑞士的山和喀喇昆仑山可不能同日而语,这里不光有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雪山群,还有面积最大的冰川群,八月的藏区阴雨连绵,正是山洪和滑坡高发季节,你可不要把此行想的太过简单了。”
七、八月份的**高原受低压系统控制,印度季风活跃,水汽充沛,同时北方冷空气活动频繁,冷暖空气在高原汇合,这就是**大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阴雨天气的原因,由此引发的洪涝、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十分频繁,而喀喇昆仑山更是高发地区。
“谢谢关心!”卓玛朝着郎先生甜甜一笑,叶重从那双丹凤眼中依稀看到了几分感动,他不知道是这个女人的演技太过逼真还是真的为郎先生的话而有所触动,总之他知道,此行只怕麻烦不会少,这个女人无论是对于情绪的控制能力,还是思维反应能力都是叶重所认识的女性之中出类拔萃的,而且叶重还通过一些细节判断她应该还有着不错的身手......
叶重的腿稍微伸了伸,感受着小腿上圣枪传来的感觉,铁凌手下可不会有这么厉害的人,而且能肩负如此隐秘重要的任务,想必是铁凌背后的主子手下的心腹悍将。
老C的高效率再一次得到了体现,午饭后,叶重接到了电话:那批隐藏在克什米尔的武器已经偷偷穿越了边境,运抵了距离狮泉河几十公里的魔鬼堡。
魔鬼堡是戈壁上的一处丘岩群的名称,矗立在茫茫戈壁中的丘岩经过了千百年的风吹雨淋形成了奇形怪状的模样,看上去就像可怕的魔鬼的形状,每当大风刮过时激荡起的声音鬼哭狼嚎般的摄人心魄,由此而得名。
叶重立刻与郎先生驱车赶往魔鬼堡,就算老C的能量再深厚,他也不可能偷运军火到边防军驻地来,其实能够运进边境已经让叶重感到佩服了。
等到两人赶到魔鬼堡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狂风漫卷,耳朵里都是刺耳尖锐的呼啸声,老C这次派来的人手是个二十出头的印度小伙子,绰号叫“镜子”一脸精明,说着流利的英语,见到叶重很是亲热,自称是叶重的崇拜者。
老C准备的武器不多,但是每一件都是当今顶尖的最新产品,其中甚至还有一支尚处在研发阶段,根本没有量产的手携式组合制导火箭炮。
分拆开来时各部位不到一尺长,重量不到十公斤,可据镜子介绍,这柄火箭炮足以穿透五米厚的花岗岩!
镜子对武器很有研究,滔滔不绝地介绍着每一件武器的性能、威力及操控方法,虽然对于叶重和郎先生对于枪械的使用早已经熟悉无比,依旧没有打断镜子,好歹人家冒着风险大老远把东西送到你手里,总不能太打击人家的热情吧。
两个人拣选了一番,留下的东西并不多,叶重留下了那支组合火箭炮,和全部十枚上次寻找圣枪时老C为他准备的定向爆破炸弹,这是他指名要的。
经过了沙漠地宫中与宁基南加的那番斗智斗勇,叶重喜欢上了这种威力强大、破坏力惊人却又能够控制爆炸方向的小东西。
镜子看到叶重把这些高效炸弹一股脑地收进了包里,双眼发亮,一个劲地称赞着叶重眼光独到,据镜子介绍,这种定向炸弹的爆破方向控制的极为精确,“掌控好方向,就算踩着它的背面都不会受伤。”
叶重听镜子说的夸张有趣,笑了笑没有说话,心想这世界上恐怕没有人会踩着炸弹等待爆炸吧?
郎先生看着叶重挑选的装备面色有些阴沉,从武器的选择上能够看得出一个人的性格和心性,比如选AK—47的,必然勇猛,选狙击枪的,性格沉稳,可像叶重选择的这些武器,郎先生觉得他是为了和敌人同归于尽的。
返程,叶重与郎先生都不说话,耳边只有单调的发动机的嗡鸣声,“鹰,答应我,好好活着!”两人回到驻地并肩向房间走去时,郎先生犹豫了一下,低声在叶重的耳边说道。
叶重侧头,正好与郎先生看着自己的目光相遇,对方眼中流露出的真挚的关怀让他心中一暖,笑了笑说道:“放心吧,郎大哥,我可没有厌世的倾向,活着......总是美好的。”
这时,时间已近午夜,叶重三人住的是军方内部招待所,阿里地区来的外人很少,除了上次视察外,这招待所里很多时候是空空荡荡的,两个人走到房门前,突地一起放轻了脚步,对视了一眼,他们都感觉到了房间里有人。
这个时候会在两人房间里出现的除了卓玛就是张团长,可房间里的呼吸声悠远而稍显沉重,不时轻轻地咳嗽两声,绝地不是卓玛,张团长此时正在拉萨开会,当然也不会是他。
叶重缓缓地握住了房间的门锁,缓缓扭动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从呼吸中的杂音和细微的咳嗽声听起来,这人似乎身体有恙,不过叶重和郎先生却不敢掉以轻心。
正文 218章 疯狂的一家
两个人的精神在瞬间攀上了顶峰,叶重右手的两指已经夹住了一柄飞刀,左手缓慢地旋转着门锁,做好了随时击发的准备,而郎先生腰间的佩枪亦已经擎在了手中。
“是郎先生吗?”房间里传来一声苍老的平静招呼,这让叶重与郎先生齐齐愣了一下,交换了个眼神,叶重从郎先生的眼中看出了一丝不确定和惊喜,似乎认识这个声音的主人。
郎先生朝叶重点了点头,收起了枪,身体也放松了下来,脸上带着喜悦地叫了起来:“是格列大师吗?”
说着推门而入,叶重极快地将飞刀收好,紧跟着郎先生一同走进了房间,房间里没有开灯,月光透窗而入,却把房间映得一片清亮,房间不大,而且陈设简单,除了两张床外,只有一对靠窗而放的单人沙发,此时其中一把沙发上正端坐着一人。
这人面容苍老,须发花白,脸上的皮肤褶皱纵横,看不出多大年纪,让人过目不忘的是那双浑浊的眼眸里射出的明亮目光,深沉安详得如同纳木错的湖水,让人心神莫名其妙地舒缓,懒洋洋地生不出争斗之心。
这目光与自己的师傅十分相像,叶重想起刚才郎先生的叫声,便断定眼前这位穿着普通藏族服装的老人是位喇嘛。
叶重上下打量着老人,那位老人似有所觉地扫了一眼叶重,目光中没有一丝烟火气,却让叶重的心头没来由地猛震,仿佛在这老人的面前,自己变成了透明的一般。
这老和尚的道行很深啊!叶重暗暗思量着,他自小修习密宗的心法,对于自身心神的坚定程度叶重很有自信,没想到这被这老和尚随便地扫了两眼后竟然心潮翻滚起来,连忙低垂眼帘不去看这老和尚的眼睛,屏息静气地低诵着:“唵,阿嘎尼,尼嘎尼,阿比拉......”他念的是密宗的解冲煞咒。
反复念了几次,叶重才觉得心神再次安宁了下来,心知这位老和尚方才并非暗中对自己下手,而是自己看到了这位神行酷肖师傅的老者震撼下,自己的没有守住心神。
“原来竟是同宗。”老和尚微笑着合什朝叶重点了点头,“这位想来就是叶先生了吧?老僧格列,不知道您师承何处?”
叶重也依照了信徒的规矩,恭敬地朝老人行礼,和声答道:“晚辈自小在昆仑山跟着师傅长大,师傅虽修行却并不教我佛法,师傅说我与佛无缘却与他有缘。”
“昆仑山?”老和尚喃喃重复了一句,眼睛里射出了复杂难明的目光,双手合什低低诵了几句经文,抬头望向叶重,“你师傅他现在?”
叶重的眼神黯淡了下来,神色黯然地回答:“多年前就已经坐化了。首发”
老和尚的目光闪动了一下,像黎明时隐去了光芒的星辰,微闭了眼睛用极低的声音咏诵了片刻,叶重听得出来他念了一段往生经文,看这老和尚的反应似乎认识自己的师傅?叶重思忖着,可老和尚不说,他也不好无礼地追问。
一时间两人之间生出了股抑郁的气氛,郎先生连忙走上来两步为叶重做介绍。
“鹰,这位是东吉寺的格列活佛,格列活佛多年前离寺游历,我已经有十多年没见过您了哩!”郎先生后一句话却是向格列活佛说的,见过礼后便亲热地握住了老活佛那只如枯木般干枯的手掌,动情地说道:“老活佛,这些年您好像一点也没有改变啊。”
格列活佛微微一笑,“郎先生,你今日风采更胜当年,想必当年种种厄运已化为他日你心性修炼上的助力,可喜可贺。”
郎先生抱拳向格列活佛打了个辑:“还要感谢当日活佛的点化,不求大圆满,但愿心无碍,呵呵,人生之理啊。”
格列活佛的目光分别扫过郎先生和叶重,面色肃穆地说道:“前日老和尚到了朗宁,得知了藏民传说的黑昆仑神再次显灵,一个十几岁的娃娃差点便遭了手段,此次找上两位檀越还有个不情之请。”
叶重和郎先生无声地目光交流,都看出了对方心中的好奇,郎先生含笑说道:“老活佛这说哪里话呢?您有什么吩咐尽管交代就是了。”
“两番遭遇,想必郎先生心中定然是万分不甘,万分好奇,只怕此次藏地重回,是已经做好了追查此事的决心......”格列活佛平静地说道,一双淡然却坚定的眼睛盯住了郎先生。
郎先生犹豫了一下,叶重也没想到这老和尚竟然如此睿智,对郎先生的了解也很准确,竟然只凭着表面的两件事就推测出了他们此行的目的。
“我不瞒老活佛,的确是有这个想法。”郎先生咬了咬牙,实话实说道。
格列活佛似乎对郎先生的诚实很欣慰,欣然微笑着点了点头:“请带上老和尚吧。”说着格列活佛竟然站起身朝着郎先生和叶重弯腰鞠躬。
叶重和郎先生都是一惊,藏区佛教盛行,僧侣地位超然,尤其是格列活佛这样的人物在藏民的心中简直就是活神仙一样的人物,而现在,这位地位尊崇的大喇嘛竟然朝着自己行这么大的礼,怎么能不叫二人大惊失色呢?
两人分别抢前一步,一左一右地搀住了老活佛的胳膊,嘴里叫嚷着“使不得”,便不让格列活佛继续下拜,两相僵持中,叶重诧异地发现这位看起来风烛残年的老和尚干瘦的身体中竟然蕴藏着惊人的力量!叶重暗暗思忖着,这老和尚年轻时想必是个高手呢,就算如今单以力量论,只怕与自己也不相上下!
格列活佛毕竟年纪已大,在叶重和郎先生两个正值壮年,身负武学之人的极力阻拦下,这个礼是没办法行完,老和尚也不坚持,笑呵呵地站直腰板坐回了沙发上。
格列活佛一双明亮的眼睛目光炯炯地盯着郎先生和叶重,等待着两人的答复。
叶重和郎先生面有难色地互相对方,这次的行动可不是旅游,前路艰难、危险重重,格列活佛毕竟已经是个垂垂老者,若是答应他的要求和眼睁睁看着他去送死也没什么分别。
“上师,此去艰险,晚辈实在不忍心看您身涉险境......”叶重对这位和自己的师傅有着惊人的相似气质的老人怀有一种难以诉说的亲切,这句话倒是发自真心。
郎先生也连连点头,同意叶重的说法。
格列活佛微笑着摇了摇头,“十一年前,老和尚不懂,而今却懂了,一身皮囊终归于尘,心怀大慈悲,方能以身证道,和尚心中十几年来一直不解,若果真是神,为何折苦世人?若是伪神真魔,和尚自然不能再眼看着他惑乱于世。”
叶重听着格列活佛的平静的话语,知道这老和尚已经做好了死的觉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郎先生苦着脸也是一筹莫展。
“如此很好,老和尚就在朗宁静候了。”说完,格列活佛站起身,飘然而去。
剩下了郎先生和叶重两人相视苦笑摇头,这老和尚还真会耍赖,硬是将两人词穷当成了默许。
当晚叶重与郎先生直到凌晨才睡着,郎先生给叶重讲了许多关于格列活佛的生平事迹和传说,这位活佛原本是西康大喇嘛寺的僧人,佛学精湛,却名不见经传,三十年前与萨迦寺诸古(化身)斯图仁波坐而论佛九天九夜,事后大得斯图仁波回寺闭关,闭关前对信徒和弟子如此评价格列喇嘛:“他的功德甚大,我所知道的,他统统都知道,以后你们可以向他请教。”
而斯图仁波迄今仍在闭关,格列活佛却因为他的一句话成为了藏边小寺东吉寺的活佛,东吉寺不大,格列活佛精擅医术,尤其是针灸,当年老登巴遇到怪事的时候,也曾经请他诊治,格列活佛却束手无策,那日之后,老和尚便不知所踪,不时在各地出现,治病救人。
郎先生对这位心怀慈悲,修行高深的老和尚也是很敬佩的,只是自从退伍离开了西藏后,虽然也回来过几次,每次都要去东吉寺看看,却此次失望而返,没想到格列活佛竟突然出现,甚至找到了这里......
“郎大哥,难道你真准备让老活佛跟我们去冒险?”叶重点上了一支烟却并不吸,只夹在指间看着渺渺升腾的青烟问道。
郎先生吸了口烟,长长地吐出了口气,烟气四散飞逸,幽幽地说道:“你忍心拒绝这样一位老人吗?也许求仁得仁也是一种圆满吧!”
第二天凌晨,叶重、郎先生和卓玛三人便早早地收拾停当,套好了防寒服,各自背着行囊无声无息地离开了驻地,钻进了停在驻地玩老C提供的那辆改装车。
此时月已西沉,繁星隐退,只剩下固执的零星几颗残星奋力闪耀着,重重夜幕下,两道极亮的车灯射出去很远,郎先生出色的驾驶技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车子疾驰在戈壁上,极快地左扭右摆,间不容发地躲避着地面上突起的石块。
三个小时后,朝阳在地平线上挣扎着射出了第一缕如血光辉,如利剑般划破了无边的黑暗,朗宁已经远远在望,十几座聚在一起的帐篷看上去像一小堆蘑菇。
郎先生将车子的速度提升到最快,低沉的轰鸣声恍如一头穷凶极恶的猛兽嘶吼,路的一边是陡峭的黑色山崖,另一边却是波涛奔腾的大河,车子行驶的道路不过是被牦牛群踩出来的一条宽约三米的坎坷硬地,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叶重看着外面疾驰而过的景物,这车子就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似乎随时都可能一头扎进崖下十几米深处的大河里。
就算叶重对郎先生有着近乎崇拜的信赖,此时心中仍旧不免有些忐忑紧张,不敢说话打扰郎先生的注意力,通过观后镜不时观察着卓玛的反应。
坐在后排的卓玛两只手死死地抓着把手固定身体,因为过度用力,手背上的青色血管清晰可见,一张本就很白皙的脸颊此时没有半点的血色,紧紧地咬着的嘴唇透出青紫,眼睛紧闭着,却不肯说一句胆怯的话。
虽然对卓玛没有什么好感,但叶重也不得不对她的胆量感到佩服,虽然离开故乡多年,可她的身上毕竟留着藏人豪放不羁、勇敢无畏的血液,叶重想到这里,便有些暗暗惋惜。
距离朗宁还有里许远时,这时车子已经驶上了开阔地,在这一片阔达无边的草场上,便是闭着眼睛也不用担心翻车,叶重没好气地白了郎先生一眼,心想这一家子似乎都很疯狂,至少在驾车方面是这样的。
叶重本以为郎夫人开汽车来已经够疯狂的了,没想到她丈夫疯狂起来简直如同在开亡命赛车,有那么一瞬间,叶重甚至回头望了一眼以确定其实并没有人在追自己这辆车。
“路宽了,你反倒慢下来了!”卓玛长长地松了口气,嗔怪道。
正文 219章 斯帕冰川
目光锐利的叶重瞥见了她额头上滴下的一粒汗珠。首发
“前面就是朗宁了,我们总不能扰民吧。”郎先生淡淡地说道,朝叶重使了个眼色,下巴向着前方挑了下。
顺着他指的方向,叶重看到了远处的一块黑色巨石上盘膝坐着个人,看上去只是个黑点,此刻天色尚未大亮,太阳也才刚刚有小半爬过大山的遮挡,若不是那人的一头白发在昏暗中特别显眼,叶重还不能确定那里有人。
叶重苦笑着无奈地哼道:“这位老人家该不是害怕我们不带他,在这里等了一夜吧?风寒露中,何必呢......”
最后这句即是对老人彻夜守在这里等着自己的坚持发出的慨叹,也是对老和尚执意要去冒巨险寻找那传说中的神魔感到惋惜。
卓玛谈着脑袋透过车窗观望着远方的人影,好奇地问道:“这就是那位格列活佛?”
郎先生在出发时便将格列活佛的时告诉了卓玛,对这样一位执拗的老人卓玛好奇非常,毕竟格列活佛的名头她小时候也是听说过的。
叶重和郎先生对视了一下,前者无奈地哼道:“你这不是废话么,这个时候你以为谁会出来迎接我们吗?”
卓玛对郎先生的讥讽恍如未觉,自言自语地嘟囔着:“这位上师只怕有八十岁了吧,你确定要带上他跟着咱们翻山越岭去?”
“我再重申一遍,是格列活佛主动坚持的,并不是我想带着他去冒险!”叶重没好气地说道。
卓玛不以为然地横了郎先生一眼,咂舌道:“这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上师真的出了意外,就算不是你主动伤害他,还不是因为你吗?有句话叫做......”卓玛蹇着眉头思索了一下抬头望着郎先生,用很认真的语气,一字一顿地说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叶重看了一眼卓玛,这句话说的可有点重了,果然卓玛的话一出口,郎先生的脸色便难看了起来,冷哼了一声气恼道:“那我这就去跟老活佛说此次行动取消!”
叶重紧紧地盯住了卓玛的眼睛,不动声色地将她眼底一丝瞬间闪过的几不可查的慌神收入眼中。
卓玛咯咯笑着打趣道:“你就不怕老上师会这么一直在石头上坐下去?”
郎先生苦涩地吧唧了两下嘴巴,显然这并非不可能。
车子越开越慢,几乎是无声无息地滑到了格列活佛的身旁,老和尚雪白须发在强劲的晨风中漫卷飘动,神态却安详闲适,隔着窗子朝郎先生和叶重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叶重连忙推门下车,将副驾驶的位置让给了老活佛,自己钻进了后排与卓玛并肩而坐。
格列活佛今天穿上了棉僧袍,只是那袍面不知道穿了多少年,洗过多少次,锗灰色中透着惨白,根本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脚上却依旧是一双草鞋,叶重暗暗叫苦,这一次恐怕不光要过冰川,还要爬雪山,您老人家就穿着这么一件风打即透的棉袄,一双满是窟窿的草鞋,这不是明显不想好吗?
这老和尚还真是潇洒,除了脖子上的那串佛珠和手上那柄转经桶外便再没有任何的累赘了。首发于
“上师,您就穿这套衣服吗?”叶重还在暗暗后悔没有多准备一套防寒服和装备时,卓玛已经表情古怪地问了出来。
格列活佛笑着颔首,没有说话。
“可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很冷啊,雪山冰川,冰天雪地的,您老人家这一身恐怕是不行的。”卓玛很委婉地提醒道。
格列活佛呵呵笑着扭头深深注视了一眼卓玛,点了点头:“小姑娘本性不坏,谢谢你的关心,不过老和尚不怕身冷,只怕心冷。”
格列活佛的那一句“小姑娘本性不坏”意味颇深,卓玛的脸色立刻变了一下,虽然马上便恢复了自然,却没有逃过叶重冷冷旁观的眼睛,老和尚的话音落下后,车厢里便有那么几秒钟的死一般的沉默。
“上师,看您这话说的,”卓玛的反应极快,立刻接上了格列活佛的话头,笑着说道:“身体太冷人也是受不了的,等会儿您把我的毡毯披上吧。”
格列活佛淡笑着摇头:“不必,老和尚自小为了磨练心性便每日单衣登雪顶,浴雪而沐,四十年前曾经于绝峰上修行百日,如今虽说年纪大了些,可是衣服不也多了些吗?”老和尚少见地说了句笑话,伸手扯了一下身上的棉衣。
这位老和尚的确是位高手,叶重越发肯定了自己之前的感觉,只是听着烈日活佛时不时发出的轻微咳嗽,似乎身体有恙,不免有些担忧。
车子继续前行了一会儿后,太阳已经高高的升了起来,天空晴朗,万里无云,这让叶重等人的心情也跟着轻松了许多,越野车以极限的速度向着斯帕冰川的方向前进。
朗宁所在的海拔在四千米以上,而向帕斯冰川前进则是在朗宁所在高度的基础上继续在向上爬升,即便叶重与卓玛的童年和少年在藏区度过,而郎先生也曾经在这里生活过,仍旧出现了轻微的高原反应,身体略有些不适,呼吸也急促了起来。
反倒是格列活佛,低眉垂目地转动着经桶,嘴里无声地诵念着经文,看不出任何变化。
三人对此也早有准备,郎先生停下了车,各自注射了一针特效药物,不过片刻,头晕耳鸣,呼吸困难便消失了。
喀喇昆仑山是西北——东南走向,朗宁位于喀喇昆仑山中南段脚下,车子一路向北行进,距离这座被世人称为“凶险之山”的喀喇昆仑山越来越近,白雪皑皑的山峰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其中有几座位于中心的雪山看起来特别的高大险峻,在他们周围环绕着高矮不同的诸多黑色的尖峰和巨石形成的塔尖状石山。
“喀喇昆仑”在土耳其语里的本意就是黑色碎石的意思,到是很直观地表现出了它的特点。
再前进了半个多小时,斯帕冰川像个遮遮掩掩的羞怯少女一样出现在四人面前,恍如一面巨大的穹顶,让人只能看到她的前半部分,而在最高点折弯过去的另一面却无法让人窥视。
冰川就像一面巨大的镜子,折射着强烈的阳光,远远望去耀眼已及,甚至比天空中的太阳还要灿烂夺目。
“好美......”叶重听到身边的卓玛用几乎是低不可闻的声音迷离如梦呓般喃喃道。
车子行驶逐渐变得困难起来,此时已经进入喀喇昆仑山脉的边缘,黑色陡峭的碎石山峰多了起来,不时有碎石伴随着轰隆隆的巨响故滚,这里平日人迹罕至,根本没有道路可言,车子只能在郎先生纯熟的车技掌控下勉力地向前挪动着。
车子刚刚驶过一座高大尖耸如塔尖的碎石山,便听到车窗外出来了一阵隆隆的由远至近的闷雷似的响声,车里的几人脸色都是一变,郎先生紧握着方向盘的双手猛地用力,脚下的油门也踩了下去,车子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兔子陡地窜了出去,“咚”的一声,越野车撞上了前面的一块四五米高的黑色巨石,车子的保险杠发出了一声悲鸣,深深地凹了下去,不过也幸亏它挡了这一下,车子里的四个人感到一阵猛烈的震荡后,安全气囊全部弹了出来,将众人紧紧地挤裹在其中。
四个人很艰难地从车子里钻了出来,做了几次深呼吸,在这海拔几近五千米的地方,空气中氧气的含量异常稀薄,尽管使用了强效的高原反应药物,叶重还是觉得头脑有些昏沉,他知道是自己前进的速度太快,所处海拔在短时间里快速提升带来的后果。
郎先生和卓玛的气色看起来都不是很自然,唯有格列老和尚依旧是那副清清淡淡的模样,用一种悲天悯人的眼神逐一看了一遍微微喘息的三人,再次低声诵读起佛经来。
“休息一下,适应这个高度再继续前进吧。”郎先生摆了摆手率先将后备箱中的行囊拽了出来,“这车是报废了,看来我们只能步行前进了。”
距离撞车的位置最多三十米外的刚刚走过的地方,已经被大大小小的碎石填满,其中大石足有轿车大小,小的比拳头大不到哪去,叶重也忍不住吸了口凉气,若不是郎先生危急中破釜沉舟地选择了撞车,只怕现在自己四人已经和这辆车一起被砸成馅饼了。
四个人在附近找到了一块平整的巨石略作修整,卓玛似乎被刚才这近在咫尺的山体滑坡吓得不轻,一双大眼睛时刻注意着四周山峰的动态。
叶重望向斯帕冰川身后的那几座罩在云雾之间若隐若现的雪山,看起来似乎并没有多远,叶重却知道这是周围巨大的高山和冰川对比之下造成的错觉,是自己选择的标的物有问题,从自己所站的位置穿过斯帕冰川再到达那几做雪山,其间距离至少在百公里以上。
几个人从凌晨出发,一直到现在水米未尽,在郎先生的建议下,四人决定在这里补充一下体力,行囊里装着各种压缩食品,罐装肉食,格列活佛也不客气,在叶重三人的礼让下,大口地边吃边喝,郎先生看的高兴,从怀里掏出一只颇有些年头的前苏制军用酒壶,四人轮番喝下了几口。
这时虽然天近正午,天空的太阳大得出奇,阳光炙烈,照射在脸上、手上感觉如极细微的针扎一样疼痛,却偏偏没什么温暖的感觉,反倒是风吹过时便会让人觉得如冰沙打在脸上似的。
几口火辣辣的烈酒下肚以后,几个人都感觉暖和了不少,从胸腹间升腾起一股热流像身体四肢扩散开来。
毕竟不是观光旅游,四个人抓紧时间填饱了肚皮,登上了一座相对较高的山峰观测着前进的方向和路线,
“正面攀越斯帕冰川似乎不太可能。”叶重用望远镜查看了一会儿也没发现一条能登上冰川的路。
斯帕冰川如一条宽大的玉带绕在喀喇昆仑山的腰间,两侧都是壁立如削的高耸峭壁,看起来几乎是与地面呈垂直的九十度角,想从那里爬上冰川简直是痴人说梦。
“总是要再找找的,不然就得想办法克服。”郎先生皱眉望着远处闪烁着的耀眼夺目的七彩光芒的冰川沉声道,“这只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困难罢了。”
“这个,和尚倒是知道一条路也许可以登到那万古不融的雪顶之上。”格列活佛的话让叶重等人在惊诧的同时喜出望外。
三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老和尚,叶重第一次感受到也许带着这老和尚同行并非错的无可挽回。
“呵呵,和尚少年时顽劣不堪,曾经认为那雪顶之后的云雾中的高山就是神仙佛祖居住的地方,便悄悄地攀爬过,想走去那里瞧瞧,结果......”格列活佛笑着摇头,“勉强走上那雪顶便再也走不下去了。”
神仙佛祖居住的地方?叶重很佩服地看着老和尚淡笑从容的风干橘皮似的脸颊,掠夺者不就很可能在那几座山峰中的某一种之下吗?
正文 220章 雪域狼神
沙姆巴拉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叶重根本没有一点头绪,可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掠夺者和沙姆巴拉他的脑海里就会出现这样的一幕场景:幽暗曲折的洞穴蜿蜒地延续到大山的腹地,尽头是一个铁门紧锁的牢笼,而形容丑陋无比的掠夺者就在其中暴跳如雷地嚎叫着......
沙姆巴拉应该是一个洞穴,很可能是一条被深压在大山之下或是深入大山腹之中的洞穴。首发于
卓玛突地问道:“上师,您今年高寿?那条路......”卓玛的脸色有些难看。
就连叶重听到格列活佛的话也暗自苦笑,这老和尚今年没有八十也得有七十多了吧?他小的时候走过的一条路,而且是在雪山中,除非是这么多年没再下过雪,也没融过雪,不过......那可能吗?
皑皑白雪看似万年未曾消融过,其实却在暗暗地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么想着叶重觉得那条路根本就不可能再存在了,刚升起的惊喜被扑灭,反倒比之前更加失望了。
格列和尚像是没听明白卓玛的意思,呵呵笑着捋了下雪白胡须,“年纪?早已经忘记了,那条路么,如果在自然最好,如果不在了......”说道这里老和尚微笑着不再下去,只是步履很矫健地沿着来时的路快步走下了山顶。
“上师,如果不在了的话怎么办啊?”卓玛跳着脚高声问道。
老和尚的话顺着风有些飘忽却很清晰地钻进了三人的耳中:“就算不在了也不会比没有这条路更坏......”
三人愣愣地目送着格列和尚,背影越来越小,无声地互相看了看,一起笑了起来,老和尚话说的不错,原本就是意外之喜,哪里来的失望呢?
从总人所站的位置距离斯帕冰川之间看似极短,四人快步走到了夜幕降临也未能到达,而此时天色已黑,众人心底虽急,却不能在夜里去攀越这条横贯百里的冰川,无奈之下只能挑选了一处背风的山坳扎营。
叶重和郎先生两人一同努力盖起了一座双人帐篷,在雪地之中搭建了一个简易炉灶,燃起了篝火,这里温度已经极低了,四周景物虽然偶然有些黑色的岩石露了出来,但绝大多数都被白雪覆盖。
简单地吃过了晚饭,四人围坐在篝火旁喝着滚烫的酥油茶,酥油茶中含有极高的热量,在这种冰天雪地之中的确是最好的饮品,可以迅速地补充因为严寒挥发的热量。
“郎先生,能说一说关于那个黑昆仑大神你都查到了些什么吗?”昨晚匆匆见了一面根本没有来得及深入交谈,而今天一路上路途险恶,更是没有多余的心思分神,现在吃过了晚饭、夜深人静的时候的确很适合聊天谈话。
郎先生是四个人中唯一不喝酥油茶的,啜了一口烈酒,缓缓摇头:“大师,我现在对那个所谓的真神简直可以说一无所知,我只知道无论是佛,还是道,哪怕是西方的上帝,也讲究的是一个因果循环,乐善好施,劝人从善,可这位真神不是这样,对于那些感应它召唤的人,许以永生、金钱、地位......”
“是啊,我觉得它是在利用和放大人类的欲望呢!”叶重插口道,经过几天相处,他和郎先生之间的配合默契了许多,两个人真真假假地说出来一些所有人都发现的东西,既能够变现自己的真诚,又不会让别人产生怀疑,毕竟叶重和郎先生都不是普通人,若说什么都没有发现,那反倒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