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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女人,天生是尤物》》 · 柏扬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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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

作者: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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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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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的妙处是使女人的双乳猛挺,盖不猛挺不行,不猛挺则非摔筋斗不可。而且一旦挺出,直指臭男人双目,使臭男人油然生出捧而咬之之念。这非关猥亵,女人们的目的就是如此,臭男人们的希望也是如此。你不如此,女人说你木头,同类说你木瓜也。而小脚则达不到此目的焉,试看哪个老太太走路,不是八字斜拧,百美全失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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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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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曰:“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这“几希”到底是啥,言人人殊,大学问家对此解释甚多,汇集起来可写一火车书。有人说其差别在于“火”,人类知道用火,禽兽则不知焉。有人说其差别在于“工具”,人类知道用工具,像造个汽车坐坐,禽兽则不知焉,只好仍用四个蹄子乱跑。又有人说其差别在于“言语”,人类会哇啦哇啦讲话,或谈情,或造谣,很是热闹,(试想,一个人类不会讲话的世界,将是啥模样哉?)禽兽却只会干嚎,什么话都讲不出来,谈情靠磨鼻子,造谣则根本不可能也。

这类说法,太多太多,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皆有其真理在焉。于是,柏杨先生再加上一条曰:其差别在于“爱美”。人类爱美,禽兽则不然,这一点“几希”,非常重要,不信的话,谁见过哪一只公鸡非闹着要做一套全毛料西装不可?又哪一只母鸡非闹着要买一件貂皮大衣不可乎耶?爱美似乎是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重要特质之一,而以女人为尤甚,连我们这个讲道德说仁义的国度,从前口头上硬是不敢谈女人,不敢谈美,现在也败下阵来,大谈女人,大谈美了矣。一个中国女孩子在英国伦敦当选为第二名世界小姐,使全世界中国人和华裔外国人,对英国人的观感,都为之一变,这真是五千年传统文化中所没有的。无怪有些年高德劭,道貌岸然的圣崽们龇牙,盖他们善于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一旦成了艺术,便受不住。

其实一个“世界小姐”根本算不了啥,想当年特洛伊城之战,打了个天昏地暗,血流成河,那一战乃人类历史上惟一可赞扬的一战。盖所有的大战,人们往往不知道到底为了啥?政治领袖和军事领袖总是把真正的目的隐藏在背后,嘴巴猛喊为了正义,为了救国,弄得战死的人见了阎王爷都不好报到。只有特洛伊城之战,人们心里明白——硬是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看起来,俄国没有用飞弹进击英国,以报选出中国小姐的一箭之仇,已经很客气啦。

漂亮女人,可以把男人的魂都勾走,元微之先生称这种漂亮女人为“尤物”,而评之曰:“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于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崔莺莺小姐)遇合高贵,乘宠娇,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龙,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以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元微之先生这家伙对天仙化人的崔小姐始乱终弃,还振振有词,这种恶棍嘴脸,教人恨不得头往南墙上撞。但在另一个角度看,他阁下这一段话,却有其道理,盖一个女人如果太漂亮,那简直是不得了,如果再遇上有元微之先生这种毛病的人,那就简直是更不得了也。

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尤其是女人的天性,连老天爷都束手无策。但首当其冲的,似乎不是她们的玉貌,而是她们的玉脚。其中学问,研究起来,深奥难测。盖谈到女人的脚,中国女人可以说倒了天下之大楣,中国人最喜欢吹五千年传统文化,跟一个破落户爱吹他八代老祖宗当过宰相一样,谁听过破落户吹他八代老祖宗有羊癫疯乎。是以对于女人缠小脚一事,中国人吹五千年传统文化时,从不去碰,偶尔一碰,也汗流浃背,老羞成怒。偏偏英格丽·褒曼女士主演的《六福客栈》里,亮出小脚镜头,这一揭疮疤,揭得大人先生受不住。先是拒绝在台湾拍,继是拒绝在台湾演,结果啥也没有用,只好来个阿Q,剪了几个镜头。呜呼,该片在洋人国演时,小脚已暴露了个够,而在台湾演时去掉它,不是掩耳盗铃是啥哉。现在中年人的母亲,哪一个不是小脚?即以柏杨夫人而论,亦是三寸金莲,柏杨先生早已看得头昏脑涨,便是再在银幕上多看几眼,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也。

每一想起女人小脚,我就觉得中国人实在有点异禀。一个画家朋友曾告诉我曰:中国人思想飘逸,洋大人思想实用,君不见东西神仙不同之点乎?土神仙腾云驾雾,洋神仙则笨得多矣,必须在背后生上两个翅膀。实在说,那两个翅膀生得实在别扭,第一、睡觉不舒服。第二、飞得久啦,岂不太累?土神仙腾云驾雾,就惬意非常,想到哪里就到哪里,不出门则和常人一样的可以大玩特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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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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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论神仙中国占优,但论到女人的玉脚,则洋人占优。为了爱美,首先在女人脚上打主意,中外华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只是中国人却想不出一点高级的办法,竟把光致致的双足缠得稀烂,不但肉烂,而且骨烂,不但骨烂,而且还跟有些大家伙的训词一样,臭而不可闻也。

柏杨先生认为中国人有点异禀,与爱不爱国无关,务请王孙公子们勿气,我说的有点异禀,乃指缠小脚而言,在这方面,洋大人比较高明。他们发明了高跟之鞋,真是令人脱帽,虽然高跟鞋同样有它的毛病,像挤出鸡眼,磨出老茧之类,但总比缠脚有学问。而且回到家中,穿上拖鞋,也可舒散舒散,轻松一阵。故曰:“高跟鞋是有期徒刑,因它仍有自由的一日。缠脚是无期徒刑,永远在痛苦之中。”

高跟鞋的妙处是使女人的双乳猛挺,盖不猛挺不行,不猛挺则非摔筋斗不可。而且一旦挺出,直指臭男人双目,使臭男人油然生出捧而咬之之念。这非关猥亵,女人们的目的就是如此,臭男人们的希望也是如此。你不如此,女人说你木头,同类说你木瓜也。而小脚则达不到此目的焉,试看哪个老太太走路,不是八字斜拧,百美全失乎?

女人穿高跟鞋,风度翩翩,走起路来噔噔噔噔作响,能把臭男人的心都要敲碎。迄今为止,男人有橡胶底鞋,而女人一直没有,恐怕有其心理作用在焉。哪个漂亮女人昂然而过时,不想惹人多看几眼,而宁愿默默无闻耶?

但在脚的美化上,中国人的脑筋似乎有点僵硬;尤其是在高跟鞋上,中国人更不可原谅。古时女人穿的是木屐,为了漂亮变花样时,不是高其跟,而是脚尖脚跟一齐高,看一看日本的木屐便可恍然大悟,盖前面有一齿,后面也有一齿,穿到脚上,仍平平如故,与平底鞋无啥异也。后来到了宋王朝,大概金兵南下,国势殆危,木屐全部运到日本传种,(以目前情形看,准是如此。)中国人才改穿鞋子。但在高跟方面,仍无特别贡献;顶多鞋底加上一块木板,以取其响,并用二色相杂,名之曰“错到底”,以取其艳,如此而已。其实,这种鞋子,闭起眼睛一想,恐怕实在没有啥了不起。

清王朝的满洲人士,比较进步,在女鞋底下弄了一根柱子。问题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搞的,没有把那根柱子弄到脚跟底下,而竟弄到脚掌底下,和木屐恰恰相反,成了脚尖脚踵两不着地的奇景。结果是高则高矣,其平照旧,除了走路怕跌倒,不得不小心一点,因而显得娇小可人外,别无其他苗头。呜呼,我们五千年传统文化,在鞋子上竟大败于洋大人,真教人伤心落泪也。

无论承认不承认,洋大人的穿鞋文化确确实实已把黄帝子孙征服无误,我们如果不赶紧想出别的花样,恐怕万世不得翻身。正人君子不信的话,不妨到街上瞜瞜,准叫你油然而生“试看今日域中,竟是谁家鞋的天下”之感。不要说穿中国固有的“靴”和“凤头缰”啦,便是穿大陆上还流行的布帮鞋,有几人耶?即令有人大胆穿出,其土豹子之相,也将笑掉假牙。

高跟鞋已成为不可抗拒之物,纵是义和团诸同志从坟墓里揭竿而起,都没有用。这玩艺既属舶来,自然被洋大人牵着鼻子走,洋大人鞋头尖,中国人也尖之。洋大人鞋头圆,中国人也圆之。洋大人穿五寸高者,中国人也五寸高之。洋大人在鞋上绣些珠宝,中国人无珠宝,玻璃片是有的,也挂上一串,以闪闪发光之。俗语称落后地区的老百姓为“老赶”,指夸父追日,老在屁股后赶之谓也。五千年传统文化,到女人脚上,先轰然而垮,恐怕还要气喘如牛的赶一些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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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伶伶抖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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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看大,鞋的文化是整个民族文化的一个环节,鞋的文化既垮,其他文化自然站不住,非被搞得稀里哗啦不可。中国女人缠足之术,不太高雅,从五六岁缠起,受尽各式各样的酷刑和痛苦,才能达到“美”的境界,(现在看起来美不美,那是另一回事,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美的标准,说不定后人看我们现在的高跟鞋亦颇可笑,甚至还十分恶心也。)未免本钱下得太大,而且往往缠成粽子脚,成了四不像,与原意相违,那就更惨。然而主要的缺点还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永远奇臭,便是洒上十桶八桶巴黎香水,都不能使它香喷喷和喷喷香。

高跟鞋的优点便在于此,随时随地可以穿将起来,婀娜婀娜。遇到上山上坡,一点也不假的能够如履平地;遇到空袭警报,或涉水过河,也可脱了下来提之抱之,拔腿就跑。缠足的美人儿,便无此项便利也。何况穿高跟鞋的脚,还有办法避免臭味乎。不过,话又说回来,女人乃十分奇怪而又十分奥秘的动物,为了漂亮,什么可怕的事都做得出,自残身体的缠足便是一例,西崽先生们可能说这是中国人贱,其实洋人也同样有此贱病,很多女明星为了使玉脚穿到高跟鞋里看起来消瘦,以便男人们兴起“不胜盈握”的荡漾之情,硬把小脚趾割掉,(当然是请医生安安全全的割掉,不会自己用斧头砍下,我们大可放心。)你说爱美这玩艺儿,害人不害人哉。

鞋文化的精华集中在“高跟”上面,高跟的妙处在于它可以使女人那双雪白的玉腿俏伶伶地抖着,那一抖真不可抗。想当年木马屠城记,说不定就是海伦女士穿高跟鞋的玉脚抖出来的。而现在到处选美,恐怕那股抖劲也占重要地位。中国小姐在英伦一举而名震世界,是不是跟这俏伶伶的抖着有关,报纸上没有报导,我们也不知道,但我想她的双腿如果像木棍一样插在那里,恐怕不致如此光彩。

跟越高而那种抖也越美,也越抖得男人的心脏大鸣大放,它所引起的爱情力量,连火车头都开得动,这一点很重要,此所以高跟鞋的跟,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细也。抗战时,中国流行穿满高跟之鞋,那是从巴黎传来的样式,早已落伍,因海运被日本切断,洋风吹不进来,所以一直保持了八年之久。等到抗战胜利,一看细跟的早已出笼,不禁大急,慌忙赶上,已土豹子了多时矣。

高跟鞋后跟之高而且细,曾在世界上造成严重威胁,很多名贵的地毯,女人走过,步步莲花,一个坑跟一个坑,坑得主人叫苦连天。而且全身重量全部压到一根细柱之上,它也吃不消,不是今天断啦,便是明天秃啦,烦得要命。于是,就在去年(一九六○)冬季,来一个大大的反动,出现了酒杯跟,当时柏杨先生就断定它流行不起来,无他,粗似一块焦炭,女人穿上,只能稳如泰山,不能俏伶伶的抖,谁还喜欢它也。

果然不错,今年(一九六一)的跟,不但更高,走起路来如不飞跑,双脚尖尖,就非摔个狗吃屎不可;而且更细,而且跟是钢铁做的,不但其声噔噔噔噔,可敲出男人之魂,复不秃不断,永保政躬康泰,你说妙不妙哉?如此尖锐的文化侵略,抗得了乎?

除了脚上的高跟鞋,女人身上变化最最多端之处,恐怕要数到头发矣,俗语云:“大丈夫当顶天立地”,高跟鞋立地,各式各样的发型则顶天焉。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使玉腿俏伶伶抖着的高跟鞋,又有一头乌黑光亮,日新月异的头发,虽不教男人发疯,不可得也。

高跟鞋有大学问在焉,但女人花费的时间,似乎仍以头发占得最多。对待玉足,顶多往脚趾上抹点蔻丹可矣。柏杨先生幼时,有人从上海来,说上海女人穿鞋,不但将脚丫全露了出来,而且把十个脚趾,涂得红红可爱,听者一个个目瞪口呆,盖太超出常识之外,我们那群乡下佬梦都梦不到天下竟有如此奇景。不过根据文献和柏杨先生的亲身观察,女人在脚上玩的花样,也到此为止。

只有头发则大大不然,有一则故事说,妻子对丈夫曰:“以后交通方便,从上海坐火箭,只五分钟,便可到迪化。”丈夫曰:“再快也得两点零五分。”妻问何故,答曰:“你做头发就得两点钟。”做头发几乎是女人化妆的主要阵地,描眉能描几分钟乎?涂口红又能涂几分钟乎?便是打黑眼圈和往脸上敷粉,也不过一杯茶功夫。独对头发若有不共戴天之仇,整了又整,梳了又梳,卷了又卷,烫了又烫,不达目的,誓不甘休。诗云:“水晶帘下看梳头”,应是人世一乐,试想明窗净几之下,小童捧巾、丫嬛捧水,有美女焉,在那里桃脸对镜,微歪其颈,双手如玉,在发浪中柔和梳动,而樱唇噙着发夹,情人则埋身于沙发之内,心跳如捣,喉干如烧,那当然是一番销魂图画。可是,有这种福气的有几人耶?差不多都是孩子在一旁闹,老爷在一旁叫,天大诗意,都被闹叫得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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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伶伶抖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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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对头发的注意,可在广告上得之,常见报上有广告曰:“黑玫瑰的八号某日起到玛丽厅”,“凤凰飞的一号某日起到新保罗”。柏杨先生一直到去年(一九六○)才弄懂其中奥妙,原来太太小姐,日常无事,有三种消遣,一是打打麻将,一是造造别人的谣,一是做做头发。跟银行一样,各有其固定户头。差不多的太太小姐都有七日之痒,也有的则是五日之痒和三日之痒,靠色相吃饭的女人——像酒女、舞女、明星,则更有每日之痒,那就是说,她们天天都得把头发做上一遍。

做头发最大的学问在于认定户头,张小姐一到头痒便去找五号,王太太一到头痒便去找九号;五号在一乐厅,她便去一乐厅;五号在华盛顿,她便去华盛顿。九号亦然。好像响尾蛇飞弹一样,在屁股后紧追不放,而身为五号九号者,每有移动,自然得大登广告,以代通知,小姐太太一旦看见,便是铁丝网都拦不住。常听道貌岸然的圣崽们叹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婚姻简直成了儿戏,丈夫死后,尸骨未寒,女人就再嫁而去;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她们对其理发师,却是从一而终,贞洁不二者也。

做头发之所以成为太太小姐的一乐,大概和每个女人潜意识上都有的“公主情绪”有关。美利坚最喜欢去日本观光,除了那些东方景致,使他们大开眼界外,日本人的礼貌,恐怕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盖美利坚人人平等,再大的官和再富的商,离开他的窝,便跟掏厕所的工人没有分别。但一到日本,就不然矣,东洋人精于鞠躬,其鞠躬的既深且繁,如奴隶之奉王子;女人尤甚,其声之和,其貌之柔,其词之顺,其态度之曲意承欢,如女奴之奉王后。使得美国佬飘飘然欲羽化而登仙,便是五分利息借钱,都得去过过干瘾。

太太小姐做头发,大概有同一滋味,年头不同,仆佣如云的时代已成过去,作一个正正派派的女人,最安全最纯洁的刺激,也就是最性感的艺术享受,莫过于找一个男理发师抓抓头,摸摸脸,揉揉脖子。君不见那些被认定户头的理发师乎?不但在广告上登号数,还登上其英俊的照片,一则是使其户头验明正身,再一则就非常有学问啦。人生最舒服的事有三焉,“抓痒”占首位,其次是“挖耳”,再其次“捏脚”。太太小姐昂然高坐,理发师用其有力而异样的男性巨手,搔来搔去,杏眼惺忪,在镜中看到该男人卖命之状,芳心无不大悦,而有神通的理发师复紧紧地把握这个机会,和主顾谈天说地,感情乃增。

古中国人之奇异,不但表现在缠足上,也表现在头发上,无论男女,统统辫子一条,结婚后再往上盘。满洲人尤其是绝,还在周围剃了个圆圈,只留下当中一撮,便是猪都不能如此之混账也。幸亏革命成功,中华民国建立,否则现在大家头上都盘着那个玩艺,你说窝囊不窝囊吧。然而,从前那一套,混账则混账矣,却简单明了。自剃辫以来,男人头发变化还少,女人头发简直跟新式武器一样,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民国初年,着实流行了一个时期的“刘海”,弄几绺覆住前额,发端紧接眉边,使得男人看啦,如痴如醉。大概是九一八事变那年,发型进入一个空前未有的时代,从前大家差不多都力求划一,你梳辫子我也梳辫子,你梳刘海我也梳刘海,有小异而仍大同;一旦刘海衰微,统一江山破碎,女人们各自为政,单独作战,你梳的是龙戏凤,俺梳的是原子弹;瘦子的头发蓬松而后收,使得脸蛋丰满;胖子则头发高耸,使得脸蛋俊俏。于是,有长发焉,有短发焉,有不长不短的发焉,有条理分明的发焉,有乱七八糟的发焉,有马尾巴的发焉,有孔雀开屏的发焉,有使人销魂的发焉,有使人呕吐的发焉,有一碰就垮的发焉,有丝网罩着,永打不烂的发焉。

《子夜歌》曰:“伊昔不梳头,秀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这真是男人们寤寐以求之的情调,或为娇妻,或为情人,伏到怀中,秀发如水,泻地三尺,怜惜以抚之,拼老命以爱之。然而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有些女人每到临睡,就把头发卷将起来,满头都是齿轮,好像麻疯病到了三期,裂开而冒出浓血的烂疮一样,做丈夫的如果每晚都要面对着有此癖好的老婆,真是前世作孽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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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文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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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既是女人们在她自己身上惟一可露一手之处,当然会全力以赴。河南坠子有《小黑驴》一曲,叙述一对新婚夫妇,新郎送新娘回娘家,骑着一头小小的黑驴,全曲十分之一的篇幅形容那头小黑驴,而以十分之九的篇幅形容新娘的头发。那真是一篇掷地有金石声的杰作,先说她的头发是如何的好,继则洋洋洒洒地描绘她梳的花样。年久月长,忘记其详,大概说她梳的是一场庙会,有庙宇一座,香烟缭绕,三姐妹相携前往进香,大姐头上梳的啥,二姐头上梳的啥,三姐头上又梳的啥,因梳得太过逼真,以致招来了许多蜜蜂蝴蝶。

呜呼,一个女人的头上竟能梳出这么多玩艺,真是伟大的艺术工程,理发师如果学会这一套,包管可大吃大喝一辈子。听过这一曲坠子的人,再睁眼看看目下那些招摇过市,自以为了不起,自以为可以把男人弄昏头的发型,就哑然失笑。但由此可见,在头发上用功夫,古已有之,甚至较今尤烈,我们可惜没有赶得上时代,否则把慈禧太后那拉兰儿的御头,搞过来研究一番,必有可观者矣。

男女间的差别是天生的,但表现在人人可一目了然上者,只有头发。女人如果没有长长的秀发,犹如一朵木头雕刻的花,理会她的人,恐怕几希。只有老光棍阿Q先生才打尼姑的主意,便是杨玉环小姐,如果剃得个秃秃青青,势也不堪入目。于是,我就忽然想起台湾中小学堂的女学生来矣,不知道是那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规定她们梳成现在这种样子,好像一块西瓜皮硬生生的扣到石桩上,前面齐眉,四周齐耳,而且“齐”得可怖,像用东洋刀砍过一样,使一群聪明伶俐的小娃,显得既笨且呆。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丑陋的发型,最斲丧自然的发型。假使有人在伦敦举办发型选丑,我们随便抓一个女学生去参加,准可夺标而归。

世界上什么事都可忍耐,只有俗不可忍耐,我每看到那种扣瓜皮型的头发,便为孩子们落泪,这玩艺似乎又是东洋遗风,日本人就如此,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表示其天质拙陋。报上常有救救孩子的呼吁,救救孩子之道非一,头发似应列入首位,还是让她们自己随意生长吧,官崽们管的事也太多啦,饶了她们的头发,可乎。

头发因人种而有异,黑种人的头发生下来便不必去原子烫,曲曲弯弯,好不漂亮,可惜人被歧视,祸延其发;黑朋友拼命想办法把它弄直,以便弄得跟白人一样的直,然后再像白人一样把它烫得曲曲弯弯。于是有些中国人在屁股后跟进,柏杨先生曾看见几位酒吧间的女人——但也有大学生焉,硬把黑头发烫成黄的或红的,背后一看,俨然美利坚,不过最怕绕过看脸,也最怕头发渐长,成了一半黄一半黑,就大煞风景。

不过,好在有一喜讯可告中国同胞者,金发虽美,却是隐性,黑发虽糟,却是显性,再过一亿年,金发宣告绝迹,便是我们黑发的天下矣。

女人的发型日新月异,基本出发点不过是爱美而已,似乎和道德无关,更和国家兴亡无关。犹如一个小偷之被捕,和他的眼皮跳无关一样,如果小偷只怪眼皮跳,不怪自己偷,你说他有道理没道理耶。

然而,圣崽们却对眼皮跳颇有兴趣,殷纣帝子受辛先生把国家弄亡,不敢说他应自己负责任,反把责任往女人身上推,妲己一个人能亡一个国家乎?褒姒、杨玉环,统统皆然。夫社会风气之坏,乃由于政治风气之坏,与女人的头发何干?却有圣崽大声疾呼,认为只要把女人发型一改,社会风气便也一改矣,大作家何凡先生已为文辟之,不过说得温柔敦厚,不太过瘾,且柏杨先生还有自己的意见,忍不住要勇猛一吐,以求一快。

女人发型可以转移风气,此高论如果成立,全世界社会学者就得集体自杀,以谢其所学。国家现在情况实在是不太好,然而凡是圣崽,皆明哲保身之辈,或被胆量所限,不敢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或被知识所限,不能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无论是啥,反正怪罪到发型上,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俗云,乱世妄人多,大概就是如此这般。最明显的是,美利坚发型最乱七八糟,你听说他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打了败仗,向谁投降了乎?何以对洋大人没有影响,对黄帝子孙却有影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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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文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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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崽们最精彩的一段言论是:目前妇女居家蓬头垢面,一副疏懒相,一经外出,马上变成花枝招展,他奇怪这些女人的目的何在?呜呼,她们的目的何在?恐怕真要问一下圣崽矣。一个可怜的妇女,在家里像牛马一样的服侍丈夫上班,孩子上学,做饭洗衣,补裤子,晒被子,打扫天花板,拖地板,连洗脸漱口的时间都没有,好容易熬到一个星期天,积蓄了一百块钱,打算全家大小去新公园小坐,轻轻松松。女主人洗梳既毕,涂一下唇,描一下眉,扶老携幼,蜂拥而出,你说她目的何在?该圣崽大概人老心不老,天天在暗中胡思乱想,以致见了漂亮的太太小姐,就神魂飘荡。假设不是如此,则一定是希望全中国女同胞,在家蓬头垢面,出门亦蓬头垢面矣。不管是啥,反正其用心既如此之不可告人,我们还说啥。

圣崽们第二个精彩的言论是,追求少女,乃天经地义的事,追求少妇,则属违法的行为。呜呼,违的这个法,不知是不是阿比西尼亚法也。追求少女固不违法,追求少妇,似乎也和法无关。就在柏杨先生写稿之时,有一少妇在门前经过,我心大动而目送之,满脑子古怪主意,紧要之处,还吹一声口哨,不知该圣崽将判我何罪也。盖这是“礼”的问题,不超过法律认可的界限,都不违法,超过该界限,便是追少女,同样得吃官司。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英国男人多服兵役,兵工厂只好大用女工,规定每人必须把头发包住,以防机器把秀发卷进,掀掉顶瓜皮。而女工们宁可没有顶瓜皮,也不肯包住头发,以损其美。这是人类的天性,圣崽的娘也包括在内,谁都阻挡不住。

西洋现代文明,不但搞垮了中国女人的脚和中国女人的头发,也搞垮了中国女人原来对“嘴”“眉”“眼”,甚至对“丰乳”的美感观念和美感表现。在这一方面,我们又是全盘皆输,一星点儿五千年传统文化都没有保持得住,可谓惨重。

无论中外华洋,美丑的分际和演变一向都差不太多。君不见希腊城邦时代诸神的裸体雕像乎?美丽绝伦的女神,若维纳斯,若雅典娜,其腰莫不肥如水桶,其乳莫不悬如木瓜,其小腿亦莫不粗如石柱,用现代眼光去看,除了脸蛋儿外,既没有三围,又没有曲线,实在没有啥美可看。盖时代不同,那个时代讲究的和我们现时代讲究的标准不一样,犹如古中国人以女人的脚缠得越烂越小,走起路来都得扶着墙壁,战战兢兢,男人才能过瘾;而今则非天足不可,非健步如飞不可矣。这里面没啥是非,更没啥道德也。

历史上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性感”来的,此公一箭中的,使得旧社会阵营大乱,盖从性心理学上研究,人类文明的进化,全靠着性的推动,每一个男孩子在潜意识上都有杀父娶母的念头。最高的艺术境界,如舞蹈、绘画、音乐,无一不是性的升华。于是,对别的影响如何,我们不知道,对女人爱美的影响,确实是大而且巨,如果让现代人再去雕刻维纳斯和雅典娜两位女神的裸体像,准雕得腰细如蜂,乳耸如弓。从前人被“无知”和“性的崇敬”二者蒙住眼睛,对女人鬼鬼祟祟,隐隐藏藏,不如今天大家敢于和乐于面对现实。

凡是教人看着舒服的东西,皆有性的潜意识在焉,这道理自有专书,有志之士,不妨一读。我们所谈的是,在美的变化上,最使人触目惊心的,莫过于女人的嘴,这方面古中国人是有自己一套的,跟古希腊人以腰粗为美一样,我们想当年则是以口生得越小越美,口红涂得也越小越美焉。

相传有一故事,宋王朝举办绘画高等考试,集天下画家于一堂,皇帝老爷赵佶先生出题曰:“万绿丛中一点红,动人春色不须多。”结果某人大笔一挥,位列第一,他画的是:丛林中有一小楼,楼上有一凭窗美女,唇上有一点口红。

这个故事流传得相当广,几乎到了无人不晓的程度。然而大家都注意该画家的灵感意境,而忽略了两件大事:一是:美女的嘴,即令在圣崽的眼睛中,也是动人的,而且充满了春色;这和性心理学上的学说不谋而合,一下子露出狐狸尾巴,道貌岸然不起来啦。二是:古时候认为最美的口是樱桃小口,小口者,口小也。那么天生其嘴甚大的女人,该怎么办耶?便只好在化妆术上下功夫,用口红在樱唇上涂一个小点,以乞灵于臭男人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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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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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这玩艺是洋人发明的,中国土货曰“胭脂”,女人用来抹到唇上,以示娇艳欲滴。在这一件化妆品上,胭脂又告落伍,不得不跟缠足小脚一样,被淘汰无误。口红自然比装到瓶子里的胭脂便利异常,无论何时何地,都可拿将出来,大动干戈。最常见的莫过于进餐初毕,无论小姐太太,一放下筷子,便打开手提包,一手执镜,一手执管,轻咬小嘴,微咧唇角,那是一种使男人们眼睛发直的镜头。

古时胭脂,只在嘴唇当中涂一下便可,看所有佛像,和敦煌壁画中的仕女图,便可知其梗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出来的花样,习惯成自然,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美德。等到印度亡国,欧风东渐,现代文明规定口红一定全涂,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

这是一个剧烈转变,和任何旧事物被扬弃时一样,新事物准被圣崽嘲骂一番。柏杨先生幼时进城,在大街上偶见一摩登女人涂着口红,简直吓得魂飞九天,归语父老,详述其状,亦莫不大惊,盖那不是刚吃了死孩子是啥?一个经常吃死孩子,吃得满嘴都是血的女人,其不祸国败家者,未之有也。

后来看得多啦,老顽固抵不住时代潮流,才觉得现在这种口红的涂法,较之“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时代,果有其性感之处。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口红的颜色,也随着男人的口味而日益繁多,除了没有绿颜色和紫颜色的,几乎啥颜色都有,有大红口红焉,有淡红口红焉,有粉色口红焉,有浅黄色口红焉,有深黄色口红焉。在时间上,则有一挨就褪色的口红焉,有把嘴唇吻烂也吻不掉的口红焉,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作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红焉,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红焉。

不过,天下不掉色的口红不太多——好像是根本没有,有些女人在必要时用生汞代之,虽然不掉,却红而不艳,好像阴沉沉的天气,男人望之生畏,自非上品。而说实在的,假使美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色的口红,恐怕也销不出去,试想,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女的掏出手帕,递到男人手中,然后仰脸闭目,让男人为她先擦去口红,这情调谁肯易之耶?

柏杨先生有一朋友,风流自赏,女友如云,但太太管得奇严(呜呼,太太越是管得奇严,老爷越是有毛病,这道理也真他妈的怪。)无奈他很有两手,太太用尽千方百计,总抓不住丈夫小辫子。一天晚归,倒头便睡,第二天醒来,太太伤心地哭哩,屡诘之都不回答,随着她的玉手一指,方才发现衬衫上有口红在焉,暗咒自己粗心,不过,好啦,这一下精彩节目全部推出,他跪在水门汀地上达四小时之久,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还请了一大堆亲友,当面逼丈夫将其女友姓名供出,立下永不再犯的悔过之书,最后作哈巴狗状,摇尾乞怜,拭去太太的泪珠,陪了千言万语的不是,才算了结。事后他才知道,那口红竟是他太太自己印上去,硬栽之的。八十岁老娘倒绷孩儿,还有啥话好说。据柏杨先生考证,此法甚效,在紧要关头行之,准可拷打出一点实情,写出以教太太小姐,善用之可也。

女人在嘴唇上用的功夫,可以说最细也最繁,而且也最为公开。你见过有几个太太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整理乳罩者乎?但鼓起小嘴涂口红者,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她们为啥一定要如此的干哉?恐怕和口红容易走样有关,有些太太小姐,往往把口红染到牙齿上,不要问,她懒的程度一定可观,盖天下最使人不舒服的,莫过于此,所以太太小姐吃东西的时候——好比,以吃汤团为例,她不得不把娇滴滴的红唇张而努之,其状活像一个刚下了蛋的鸡屁股,以便汤团连边都不沾的送进口腔。柏杨先生闲来无事,最喜去饭馆遥望,这个节目,动人心弦。

嘴唇是女人身上最性感之处,涂口红的目的大概在于使男人看了之后六魂出窍。在美国,女人不涂口红是被认为不礼貌的,只有在故意表示轻蔑对方的情况下,才不乱抹。在中国则略微有点不同,一个从不涂口红的女人,可能被恭维朴素呀朴素,不过这种赞誉实在有点违背天良,如果他的娇妻连口红都不知道涂的话,他伤心之极,势非打别的女人歪主意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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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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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嘴唇除了涂满口红,以悦男人外,第二个功用,恐怕就是接吻啦,我们这里说的接吻,固然说的是爱情的接吻,但也说的是亲情的接吻,你如果告诉朋友,发现他太太和一个男人接吻了一个小时,你的朋友必然大惊,但如果说明该男人也者,不过是他三岁大的小娃,他准甜然而笑。父母吻子女,有时候比爱情上男女的接吻,还要缠绵激烈。柏杨先生常看到很多年轻的母亲,不但吻婴儿的嘴,更吻其颊,吻其脚,后来索性吻其屁股,上帝赋给她们伟大的母爱,藉其动人的红唇表达出来,假设有孤儿旁观,定将热泪盈眶。

爱情上的接吻却是后天的,这由孩子们往往拒抗大人接吻上可看得出来,他们小心灵实在讨厌那些男人的胡子嘴和女人的油滑脸。但那真是一桩悲哀的事,对一个男人而言,当他小的时候,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妇女吻他;等他长成大人,却只好吻那些根本不喜欢他的婴儿。一个孩子的成熟,在接吻上可以判断,无论男孩子女孩子,一旦觉得渴望着和异性接吻,便到了诗人所说的“负义的年龄”,父母的爱便关不住矣。

中华民族自从汉武帝刘彻先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便开始了悲惨的命运,人们的思想被拘限在以孔丘先生为主,以及后来居上的朱熹先生为辅的狭笼子里。别的不说,即是接吻,我们文学作品中便从来不提,其他文献中更没有一字涉及,好像中国男女一个个都道德得不像话,从不接吻似的。幸好到了清末,《红楼梦》问世,才有贾宝玉吃胭脂之事,吃胭脂比接吻更美艳和更高级,一个女人闭目含羞的让男人把她嘴唇上的口红舔个干净,真教人魂魄全融。我们只学会了洋大人那一套,吻起来天摇地动,竟没有将贾宝玉先生吃口红的温柔蚀骨的艺术发挥光大,宏扬世界,真是可叹得很也。

中国古风,夫妇间最理想的关系,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所以两个人走到街上,一前一后,若不相识。不要说二十世纪初叶,就是到了一九三○年代,日本在沈阳已发动事变,东北三省都没有啦,而中国人那时候如果看见有一对夫妇在街上走路时手挽着手,仍会大骇不止。记得彼时报上还有正人君子为文以惜之曰:“从前的人,夫妇在街上走时好像不亲热,心里却很亲热;而今夫妇走路时好像很亲热,心里却很凉。”这些话不知道有啥根据,不过却可看出圣崽们确实气得要命。这就使人想起上个月的一桩事矣,一对男女从台北乘公路局车去新店,在车上情不自禁,大接其吻,车上的人轰轰烈烈,闹了一阵,连记者也认为“这算什么话”?在报上发了花边消息。卫道之士的模样几乎一直都是从一个窑里烧出来的,对新生事物一律反抗,天天叹人心不古兼世风日下。

要说孔丘先生和朱熹先生从不跟女人接吻,这话恐怕有点使人疑虑万状。孔丘先生如见了女人连心都不动,他的后代从哪里出来的耶?而朱熹先生还为了争一个女人,那女人不爱他,他就把她下到监狱,官司一直打到皇帝老爷那里,其风骚可知。不过凡是圣人者,都碰不得,从前碰之则坐牢,如今碰之则有被戴上“不爱国”或“侮蔑中国文化”等沉重帽子的危险。只是无论怎么说,接吻这玩艺,还是欧风东渐后随着洋枪洋炮打进来的,现在在大庭广众间拥而吻之的镜头虽然还很少,但电影上多啦,文学作品中多啦。台北的朋友,晚上如果去新公园参观一下,恐怕更是多得不像话。看样子,再过若干年,势将更为普遍,说不定在街上走着走着,就来一个嘴对嘴,再不会全车大哗,也再不会劳动记者发新闻也。君不见,夫妇在闹市挽臂而行,四十年前可能使全城为之爆炸,如今谁肯多看一眼耶。

接吻,并不简单,有它至高的文化在焉,好比一个男人和一个漂亮小姐,相偕出过游矣,相偕看过电影矣,相偕跳过舞矣,走起路来也偶尔肩挨一下肩矣,然而是不是就可接而吻之乎?夫接吻者,好像一个电钮,不按这个电钮,你再努力,即令急得上吊,爱情之光也不会亮。也好像人的咽喉,便是再高贵的山珍海味,不通过它硬是到不了胃,这就有很大的机密埋伏其中。不该接吻的时候而硬接吻,除了吃耳光外,爱情也得垮。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在淡淡的灯光和月光星光下,在静静的房子中,拥而吻之,受用无穷,如果小姐刚在街上摔了个筋斗,或刚考了“托福”而不及格,你贸贸然吻之,岂不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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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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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第一吻最难,过此则一泻千里,无往不利,不知道是哪一个大诗人说的:“当她希望你吻,你不去吻,其罪过比她不希望你吻,而你硬去吻更大。”男人为了避免罪过“更大”起见,勇气也应该特多,但如何能准确无讹地判断出对方心中的想法,则不简单。

吾友岳飞先生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据柏杨先生考证,就是指的接吻而言,有志之士,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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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巍巍耸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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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乳房,在年轻人眼睛中,似乎除了供男人们抚摸把玩之外,别无用处。君若不信,不妨找一个大学生谈谈,恐怕就是给他一块钱的奖金,他也想不出第二个用场是啥。必须等到生了孩子,才会恍然大悟,原来那玩艺还可以拿来哺乳婴儿。

“美”与“丑”的标准因时代而异,谁也别笑谁。前年(一九五九)英格丽·褒曼女士演《六福客栈》,因为有缠小脚的镜头,中国人脸上挂不住,纷纷起义,大闹了一通。其实我们的老祖宗们却是十分爱那个调调,认为莲足之妙,妙不可言。民国初年,政府派员下乡“查脚”,有些地方还几乎引起民变,可知那一堆烂骨烂肉,有其文化的背景。说不定五百年后,后人看我们现代女人的打扮,也满面含羞。彼时如果有洋人想拍“中国小姐传”,看她们卷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短到膝盖的旗袍,鞋后跟顶了一个擎天柱,前端尖得足可踢死人,嘴上又抹着一种胶质的红颜料。说不定中国人脸上也挂不住,也来一个纷纷起义,也大闹一通。

古人对鼓起来的双乳,认为奇“丑”,“丑”者,大概指性感而言,一见之便想到那个,心中谓之美,口中谓之丑。这种心口相反的行为,常出之于太太小姐的玉嘴,男人每赞女人如何如何的美,美得像西施,美得像貂蝉,赞到精彩之处,女人就用一种惟恐不被说服的声调骂曰:“你坏死啦!”坏死啦者,你教她高兴死啦之意。她越亲亲热热地骂你坏,她越愿你坏,你如果不继续坏,准看你是一个木瓜头。女人口心二者既往往不一致,则对其双乳的处理,自也是这个原理在其中领导。

因嫌其“丑”,从前女人只好拼老命用衣裳把它掩住。二十世纪之前,以平胸为美,衣服既宽又大,想不平也不可能。研究起来,真是一件有趣的事,盖今之女人,从脚尖到发尖,无一处不求性感,性感者,使男人们头昏脑胀,想入非非之感也,这种搞法对不对是一回事,而现在大家努力往这方向走,则是铁打的事实。古之女人,在脸上努力追求,“女为悦己者容”,颇费功夫的梳发描眉,擦白粉涂胭脂;在脚上也不放松,不惜成本,将一双玉足缠得稀烂,以求男人把玩之余,性心理大乐。但独独对脖子以下,腹部以上,包括四肢和整体躯干,却完全置之化外,道理何在,谁也弄不清楚,非有圣人出,不能加以解释。

平胸时代和缠足时代一样,已成为过去,现在是突胸时代矣。从被压迫五千年之久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乳房史上确实可以大书特书。假如鸦片战争不发生,还是大清帝国,我们哪有这么多眼福也。

前年(一九五九),台北曾上演过一部电影,片名曰:《海南风光》。以南洋少女的双乳为号召,观众如醉如痴,其中且颇有道貌岸然者流。双乳和红唇虽都是最最充满性感的地方,但红唇一年四季暴露在外,除了吻之以外,早看腻啦。只有双乳,虽没有福气摸摸,便是看一下电影,依然过瘾。不过那个电影并无啥口碑,盖基于人类的性心理,彻底拿出来赏玩,不若半开半闭,若隐若现的劲头大,两个乳房赤裸裸地摆在那里,有啥后劲?

所以,怎样把乳房搞得使男人一见便脑充血,乃女人最大的努力方针。自从洋大人流行大乳房以来,大乳房便成为可羡的目标。从前科学不发达,只好用棉花往胸脯猛塞,而今有海绵做的义乳出现,前端还有一个小小突出的乳头,真是巧夺天工;扣到肋上,再裹以袒胸的上装,双乳如巨峰般上翘,其尖隐隐在望,有学问的男士找个机会假装无意中碰那么一下,软绵绵焉,紧绷绷焉,而将碰那么一下的爪或肘,反弹起来,其不余味绕梁,三天睡不着觉者,柏杨先生敢和你赌一块钱。

无论如何,双乳是只可乱看,而不可乱摸的圣地,等到臭男人一旦可以乱摸,和那位太太小姐的关系,便十分奥妙。仅仅接吻,尚有停止的机会,一旦进步到摸乳,一泻千里,轻则打官司,重则动刀子,就不可收拾,有戏可瞧的也。因之,还是看看为宜,看看不但不犯法,也颇为迎合女士的心意,她费那么大的劲束之兜之,尖之鼓之,就是为了教你看,且教你看了舒服;你假使根本不看,或者看啦跟没看一样,她势必非恨你入骨不可,一旦你被分尸,说不定她就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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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巍巍耸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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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有丰满的乳房,是上帝对她的特别恩典。其美何在乎,大概在于它可颤巍巍地在胸前耸着之故,真能把男人的魂都颤得出窍,都耸得出壳也。而最使男人要命之处还有二焉,一在乳腋之间,雪白的乳边隆起如坟。一在两乳之间,乳沟下降,不知延伸到何处,女人打扮得如此这般,年轻男人只好昏昏然过日子。

有一件事非常奇怪,百思不得其解,洋大人文学作品中,描写男女相爱到极处一律拥之吻之,中国人也渐渐学会这一套。可是,摸乳比接吻更性感,更能表示其不可开交,却没有描写。若说摸乳猥亵,则当初对接吻何尝不认为猥亵乎?即以影片而言,不管洋大人在电影上怎样吻得山摇地动,中国片却硬是不准有接吻镜头的,一直到今年(一九六一),这禁令才被电检处撤销,潮流如此,谁也阻挡不住。看情形若洋大人文学中不写摸乳、不演摸乳,我们便再过三千年也摸不成,洋大人一旦摸起来,恐怕我们才能跟着摸。

柏杨先生老矣,对新文艺一无所知,愿以提供诸大作家参考,请垂鉴焉。

《列子》上有一个故事,说出来人人皆知,有一位画家在墙上画了一条龙,跟活的一样,惟妙惟肖,只是没有眼睛,有人问他为啥?答曰:“不能画,一画便飞啦。”那人不信,画家就画上去,当最后一笔点上之后,只见它四足生云,蓦然间霹雳一声,墙倒屋塌,该龙竟真的腾空而去。世人惊叹之余,乃留下“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两句成语。

阿堵者,在此成语中,指的眼睛而言,尤其是指的眼睛那股劲而言。有眼无睛也不行,必须有眼有睛,而且更要有那股劲,龙才能破壁而飞;否则只好仍贴在墙上,任凭风吹雨打。呜呼,眼睛之重要,对一条不过是画在墙上的龙,尚且如此,对以爱美为天职的女人,则其分量不卜可知。世界上有麻美人焉(少少的白麻子适增其俏,据说杨玉环女士便有之;大而黑的麻,不在此限);有瘸美人焉(脚跛不碍其面貌姣好);有半截美人焉(有些太太小姐,玉腰以下,殊无可观)。但从没听说过有瞎美人焉,不特没有瞎美人,便是连戴眼镜的美人,也不多见。

盖眼镜之为物,意义有二,一是帮助视觉,一是摆阔,阔者,包括物质之阔与精神之阔。有些年轻小伙子,戴着金边眼镜,招摇过市,乃表示他有钱,我要没有钱,能戴金边眼镜乎?一旦向你伸手借贷,你就无法拒绝。同样有些中年人虽然顶多只会看看报,也弄一个眼镜戴之,以表示他有极高的道德和极高的学问,平常文质彬彬,若学者、若老板,太太小姐如果不慎被人摸一把,绝不会疑心是他,眼镜之妙有如此者,不可不察。

但眼镜用到女人身上,便大大有损于美,女士们道德学问,只有她的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及子女才关心,其他男人则一点也不在乎;甚至恨不得天下所有的漂亮太太小姐都没有道德观念,越浪漫越好,以便我一勾即上。是以女人戴上眼镜,即令是十分人才,也成了九分人才。《列子》上那条龙,一定没有眼镜,否则绝飞不了那么快。

不过女人到了非戴眼镜不可时,只要选择得好,也有其迷人之处,最近流行的那种V字形状,便着实很媚。上帝造人,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搞的,竟把人的双眼造成水平一条线,如果祂老人家稍微细心一点,使女人眼角再向上撩一丁丁点,则男人可能发疯——不过也可能上帝有好生之德,为了避免男人发疯,故意造成水平一条线。只是这一下麻烦可大啦,不管你什么理由,人们还是以眼角稍稍往上撩一丁丁点为美,唱京戏的小旦拼命把眼兜着,便是为的教观众看了目不转睛,心荡魂移。而真正的人生,既不能天天兜起来,则只好买一个向上撩一丁丁点的眼镜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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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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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人因为天生的眼睛和脸部平平如也,照起相来很难漂亮,于是有些靠灯光或靠照片吃饭的女人,如电影明星或话剧明星,不得不另生枝节,在眼睛周围,大涂其黑墨,涂黑墨有其科学原理在焉,眼圈一黑,便显得眼眶深邃,在灯光下看起来,或是拍起照来,眼睛就比原来大得多矣,这是一种错觉,利用错觉去产生美感,可见科学不但能救国,亦能救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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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胜有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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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虽然在女人的脚上、发上、嘴上、乳上,都被西洋文化击溃,一笔勾销。但在眼睛上,却仍保留着传统的一套。从盘古立天地,迄今二十世纪,都不稍衰。《诗经》上便兴致勃勃的赞曰:“美目倩兮”,倩,那股劲儿之谓。当日耳曼民族正在罗马耍野蛮的时候,中国已被女人的美目“倩”得非写诗不可,自胜洋大人一筹。

眼睛要大,乃美的第一要义,再漂亮的面庞,再使人心跳的三围,配上一对小眼睛,便输了一半。若干年前,美国一位飞行员在海上孤独的漂流了三个月丧生,后来经人找到那尚未翻覆的橡皮艇,艇上有每天的日记,他惟一不忘的是他的“大眼睛”,他在最后几天写给他的“大眼睛”,告诉他爱她。呜呼,如果那位女孩子(该飞行员并未结婚,“大眼睛”乃其未婚妻。)生着一对眯缝眼,若老鼠然,恐怕事情有点两样。君不见父母之抚摸孩子乎,匿曰:“乖儿子多可爱,多有趣呀,小鼻子、小耳朵、小手、小脚,一双大眼睛!”假使脱口而喊成“一对小眼睛”,岂不十分扫兴。孩子有知,恐怕一定会提出强烈的抗议,否则的话,那孩子虽不丑不远矣。

东洋人和西洋人,基本上的差别,人类学者可举出很多,但柏杨先生则以为似乎主要的还在眼睛。西洋人的眼珠是黄的,目光好像显得有点涣散,和有点不太传神,有很多西崽朋友除了把头发烫黄外,还努力想把眼睛变黄。呜呼,黄种人而黄眼珠,恰恰是“青光瞎”,色素构造,各有各的一套,勉强不得也。惟东方人差可告慰者,跟头发一样,黑眼珠也是显性,黄眼珠则为隐性,黑黄二眼珠的人结婚,生下的孩子依孟德尔定律,黑眼珠的要占三分之二,这样下去,不出千载,天下无黄眼珠矣。

在摄影上可看出东西方人种不同之处,洋大人不管多丑,照出相片却美奂美轮。中国人则不然,很漂亮的女人,往往不上镜头,以若干当选的中国小姐为例,有些照片实在不敢恭维,如不指明她是谁,真是无人相信。而上镜头的,又往往长得没啥了不起,像有些电影明星,很多在银幕上明艳照人,对面一看,泰半失望,大呼“阿保桑”焉。何哉,这个问题只有眼睛可以解答。

不知道开天辟地时是怎么搞的,东方人的眼睛和双颊,平平如也,而且很多人还微微上凸,状若金鱼。三国时代张飞先生的豹头环眼,环眼者,大而突出的眼也,这类眼睛,东方多的是,读者先生不妨抬头看看贵同事和贵同学,或者到街上看看行人,便知如此这般。而突出也好,平平也好,即令再美,光学上的反射作用却不帮忙,使之硬不上相,照片往往比人逊色。西洋人的眼睛天生的下凹——从骨骼上可以了解,他的眼睛很深,眼珠不得不陷下去。而陷下去,又是光学的反射作用在作怪,拍出的照片,就漂亮得多,这真教黄脸皮的太太小姐气掉银牙。无怪东方人信佛祖不信上帝,恨其当初偏心,为啥不教眼眶也凹一点儿。

东方人因为天生的眼睛和脸部平平如也,照起相来很难漂亮,于是有些靠灯光或靠照片吃饭的女人,如电影明星或话剧明星,不得不另生枝节,在眼睛周围,大涂其黑墨,涂黑墨有其科学原理在焉,眼圈一黑,便显得眼眶深邃,在灯光下看起来,或是拍起照来,眼睛就比原来大得多矣,这是一种错觉,利用错觉去产生美感,可见科学不但能救国,亦能救丑。

不过,一个女人如果连白天也涂上黑圈,不用打听,她非是“名女人”不可,天下最奇异的化妆莫过于之。有些半老徐娘,在光天化日之下涂着黑圈,心里便觉得不是味道,盖再好的化妆品都不如上帝的杰作,黑墨初涂上去,对镜细看,还不觉什么,可是过了半个小时,眼皮因不断眨上眨下之故,涂到上面的黑墨被眨得成了火车上的铁轨,一条一条的纷纷横裂,实在大杀风景。一个男人如果和这种女人为妻为友,恐怕真要叫苦连天。当然,玩玩则是例外,这又涉及到“名女人”的问题矣,名女人之所以没有几个能找到理想归宿者在此,男人总是如此之“贱”,和你风骚则可,如果明媒正娶,向别人介绍曰:“这是我的太太”,那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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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胜有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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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按:事隔二十年,现在的窈窕淑女,闺秀名媛,也都涂上黑圈,前言隆重作废。)

有一次,柏杨先生参加一个宴会,对面是一位香港归国的电影明星。柏杨先生早已声明过,为了自尊,向不看中国电影,故不知其为谁何,但其睫毛却使我大吃一惊,它不但长,而且状如罗马帝国的仪队,其戟森森然的一齐向前猛翘。询之邻座,告曰:“那睫毛是假的,贴上去的也。”呜呼,我今年七十有五,只知有黑眼圈,不知有假睫毛,于今算真正开了眼界。俗曰“长到老学到老”,洵不诬也。因知此中亦有丰富的哲学基础,不可等闲视之,西洋女人的睫毛无不长而翘,益增其美,东洋女人眼睛与脸部平,已是一大憾事,再加上睫毛短而直,便不可救药。

但是,上帝造人,有其细心之处,祂老人家当初一定很忙,只顾得实用,忽略了审美,西洋人骨骼上眼眶下陷,眼珠自不得不跟着下陷,其睫毛也自然非长而翘不可,若也像东洋人的短而直,那就刺进了眼珠,弄成瞎子了也。

俗曰:“睫毛长,厉害王。”眼睫毛长的人脾气一定不好,有贬之之意。其实凡是有点才干的人,均多少有点性格,只有奴才脾气才软如面条,骂之则木然而受,打之则木然而挨。大官用人时,不妨看其睫毛,需其办事者,睫毛宜长;只不过作为弄臣,用之以来娱乐者,则睫毛愈短愈妙。这是柏杨先生最新发明,就在这里申请专利。

东方人眼睛的特征是平,在平之中,亦有大小之分,柏杨先生有一位韩国朋友,有一次,他嘲笑曰:“你们中国人嘴大。”我大怒曰:“你们韩国人眼小。”中国人嘴长得特大,自己从不觉得,不经外人提及,谁也不注意,经他一提,左看右看,果然觉得到处都是大嘴,要比日本人、越南人、韩国人都大,但韩国人眼小也是事实。我在韩国时便曾亲自观察,真的一律都是眯缝眼。不过,漂亮还是漂亮,有些韩国的太太小姐,眼小不但不损其美,而且更有其迷人之处。

人身上能说的器官,只有一个,就是嘴巴。耳朵会说话乎?曰不能。鼻孔会说话乎?曰不能。头发会说话乎?曰也不能。然而,眼睛却会说话。妙就妙在这里。

我们说眼睛会说话,不是说它真的能哇啦哇啦发表言论,而是从美学的观点论之,其冲力有时比嘴巴还要厉害,世界上只有眉目可以传情,其他东西则不能也,有些人的耳朵可以耸之使动,那有啥意义?说不定异性看见你耳朵抽筋,会落荒而逃。有些人的鼻孔像风箱一样,会张之鼓之,异性看啦,恐怕也将脚底抹油。乌丝千缕,随风飘荡,拂到男人鼻孔里,不但传不了情,恐怕还要连打喷嚏,被疑心患了伤风感冒。只有眼睛可以传情,她只要含情脉脉地向你一瞟就够啦。呜呼,有几个正人君子受得了也。从前战国时代有一位柳下惠先生,坐怀不乱;该事有点蹊跷,恐怕不是那么轻松简单,有暇时当另为文论之,因其太违反人性耳。不过,即令果如宣传家所言,我想那女人一定是个瞎子,她如果用眼睛攻势,不要说柳下惠先生,便是再大的圣崽,和自以为为万世开太平的柏杨先生,都得溃不成军。

眼睛是没有声音的嘴巴,它能说没有声音的言语。嘴巴所能说的,它统统能说;而它能说的,嘴巴只能说其一半;无他,嘴巴只能老老实实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吐,又要考虑措辞,又要考虑音调,又要考虑地点。好比,众目睽睽之下,太太能向其丈夫猛叫“我爱你”乎?大庭广众之中,小姐能向其男友猛喊“昨晚那个吻真销魂”乎?但用眼睛去说则游刃有余。再拥挤的人群,再喧哗的场合,只要飞去一个不容误解的眼神,便等于千言万语。

“此时无声胜有声”,有其定律性。一男一女,平常在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有些甚至不拘形迹的你捏我一把,我搔你一下;看起来有点不妙,其实,说二人不庄重则可,说二人不妙则不可。一旦到了二人正颜相对,在公众场合上,若不相关,甚至理都不理,一切都靠眼睛,那才真正的不妙。男女之间一旦进入“无声”阶段,恐怕就是用老虎钳都难把他们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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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胜有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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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形容美女的眼睛曰:“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只有眼睛有此巨大威力,想一想原子弹核子弹,以及啥辐射尘,那算老几?洋大人提倡三围,再大的乳房能“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哉?《西厢记》上张君瑞先生受不了的挑逗有二,一是莺莺小姐的脚,一是莺莺小姐的眼也。曲云:“若不是衬残红芳迳软,怎显得步香尘底样儿浅,且休题眼角儿留情处,则这脚踪儿将心事传。”今日穿高跟鞋的玉足,能如此动人心弦欤?又云:“饿眼望将穿,馋口涎空咽,空着我透骨髓相思病染,怎当她那临去秋波一转。”呜呼,用不着开口讲话,只那临去时的秋波一转,多少英雄好汉,都被转得轰的一声,头都大啦,何况张君瑞先生一介书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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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眸皓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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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不但会说话,而且还可以表达一个人的内心,人身上也只有眼睛能如此,其他器官谁都没有这种本领。孟轲先生曰:“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了,明亮也;眊,昏暗也。明亮和昏暗的分别,在天候上最容易察觉,用到眼睛上更难得多矣。不过那只是技术问题,原则上固无错的也。一个人一旦倒楣,两眼必然无光,不但无光,而且也有点发呆。记得抗战时,柏杨先生老当益壮,在日本占领区打游击,有一次被朋友出卖,打了个落花流水;乃化装成一小贩,随一群卖私盐的车队逃走,因忧心如捣,一路上真是茶不思饭不想。一个同伴小贩猝然问曰:“客官,我看你像是中央军。”听后吓了一跳,他笑曰:“我可不是皇协军,你放一百八十个心。但你这模样准脱不掉,全队人马,都嘻皮笑脸,只你两眼发直,不是中央军是啥?”我这才恍然大悟,立刻作心中无事状,终于跑出封锁线。咦,眼睛乃一奇异的潜望镜,固可将外面的东西看个清楚,也可将里面的东西泄漏无余。

漂亮的太太小姐铁定的都是“明眸皓齿”,眼明乃第一要义,诗人称之为“秋波”,简直妙极,盖其必须水汪汪,才能发出光彩,才能发出照人光艳;若是枯干得像两粒隔年的桂圆,恐怕什么风致都没有矣,太太小姐不可不知也。《老残游记》上王小玉说书登场那一段,精彩绝伦,她只用她的媚眼轻轻一飘,台下便立刻鸦雀无声,使每个人都觉得她在看着自己,一个靠群众生活的小姑娘,有此一绝招,教人击节三叹。

女人的眼睛宜大,宜明,宜水汪汪,宜双眼皮,有此四者,虽不赛天仙也差不多。但仅有“大”“明”“水汪汪”“双眼皮”,似乎还不太够。柏杨先生曾看到有些女人,美则美矣,慧则慧矣,可是那光耀照人的眸子却像飞机上的螺旋桨一样,不停而剧烈地在那里团团转动,不禁屁尿直流。这种女人盖属于绝物之类,避之为宜。不灵活的眸子固使一个女人看起来傻傻的,太灵活的眸子则使一个女人充分的显露其妖。柏杨先生积七十年的经验,有此发现,据实写出,以便读者先生展卷有益。

除了眼睛,女人身上还有一种更奇妙的东西,就是眼泪。

眼睛的力量固然大矣巨矣,不但可倾人之城,而且还可倾人之国,一个爬格纸动物如果被一个漂亮女孩子含情脉脉地看了一眼,恐怕至少要摇头摆尾写十万字的爱情小说和一千首爱情诗。如果换上一个武夫,说不定简直挑起一场大战。当初拿破仑先生在欧洲横冲直撞,别人以为他是为这个为那个,其实他只不过是为了他那美丽的娇妻约瑟芬女士。他写信给她曰,每当他想起她的大眼睛,他的仗就打得特别漂亮。

但眼泪的力量,则更为可观。太古时代,虞舜帝姚重华先生翘了辫子,他的两个妻子蛾皇和女英,伤心痛哭,眼泪滴到竹子上,连竹子都起了斑点,这就是斑竹的由来,你说可惊不可惊也。上古时代,吴国灭楚,兵力强大,眼看就要吞为己有,幸有申包胥先生,此公赤手空拳,既没有枪,又没有笔,又没有奇计妙策,但他却有两行眼泪,到秦国一哭就是三天,哭得秦国上下,心烦意乱,不得不发兵为楚复国,你又说可惊不可惊也。

人皆曰眼泪是女人的秘密武器,非也,秘密武器者,必须秘密才算数,而现在哪一个人,包括五岁的男童在内,谁不知道她们这种武器的厉害乎?有一个孩子诘其母曰:“你不是说要爸爸给我买一辆单车乎?”妈妈笑曰:“我说过啦,但他不肯呀,他要你再等几个月再说。”孩子失望曰:“我知道你并没有为我尽力。”妈妈急曰:“我已尽了力呀。”孩子曰:“那么你为啥不像教爸爸为你买皮大衣时,那样哭上一天一夜哩。”这孩子年龄虽小,学问却大。呜呼,女人之泪,谁能抵挡?

眼泪不但可以攻,而且还可以守。其攻也,无敌不摧。其守也,便是原子弹都爆不破。女人要买一件皮大衣,一哭便可得之。女人理屈,只要一哭,也可变成理直。这叫做眼泪逻辑,不可不知也。五胡乱华时汉赵皇帝刘聪先生的妻子靳皇后,美得不像话,可是却偏偏喜欢偷人,以皇后之尊,做出此等之事,简直有点糟,大臣陈元达先生乃奏了她一本,刘聪一看大怒,将奏章掷给她看,靳女士跪在他面前求情,刘聪不允,她只好自杀。想不到自杀之后,情势变卦,刘聪做梦都梦见她“一枝梨花春带雨”,继而一想,俺老婆偷人与你陈元达他妈的何干,乃找个借口把他干掉。咦!天大的忠贞都抵不过女人的眼泪,本来是恨她入骨的,经她一哭,却变成了爱她入骨,这种逻辑,可惜陈元达先生不知,如他也有柏杨先生这么大的学问,一定不去那是非之地捅马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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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眸皓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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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刘聪先生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一男人焉,他的妻子也偷人不误,经他发觉,在从前时代,丈夫有权把红杏出墙的妻子砍掉玉头。无奈他乃文明之士,不肯用刀,只逼她上吊,该太太向其母求救,其母教她如此如此。当天晚上,她花枝招展向他求情,书上说,她的两行眼泪均匀而迅速的从大眼睛中滑出,若两行珍珠然,那老儿一见,一把抱起曰:“没有啥了不起,一顶绿帽子压不死人。”绿帽子在本质上是可以压死人的,而忽然竟压不死人,是眼泪使它浮起来,浮得轻轻如叶。

女人眼泪能改变形势,中外皆然,举一件洋大人之事,可触类旁通。美国有一对夫妇,其妻驾其夫刚买来的华贵汽车,撞到一堵墙上,撞了个一塌糊涂,向修理匠请教,问他能不能修理得和从前一样。修理匠曰:“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但我有办法使你不挨丈夫的骂。”急问何法,修理匠曰:“你可把车子拖回家,明天清早,鼻涕一把泪一把和他大闹,问他怎么把车撞成这个样子。”盖这乃彻底的攻心战术,一个男人被这么一闹,其不嗫嚅然自动招认各种罪状者,未之有也。

所以,眼泪乃女人最原始的武器,亦为男人惟一无法抵抗的最厉害的武器,谁要不服气的话,是他没有碰上过;其劲如狂奔着的火车头,只要碰上,无不身摧骨折。《聊斋》上有一文,题目偶忘之矣,描写一忠贞仁孝份子,听见他的爸爸在对街被贼掳掠,勃然大怒,拔剑而起,看样子要露一手,结果被其妻拉之曰:“亲爱的,你要一死,奴将靠何人?”眼泪一淌,他一想对呀,立刻回转头来,闭关自守,亲爹都放到屁股之后。

天下事真怪,凡是有用场的东西,凡是能赚钱的东西,都有赝品,都有人伪造。名画有假,古董有假,钞票有假,眼泪既如此伟大,自然也有冒牌货。故事书上不是说过乎,有一个阔老恋一个妓女,在妓院中一住就是经年,每逢说要走,她就泪如泉涌,婉转娇啼,感其至诚,不忍去也。可是有一天他忽然恍然大悟,她的眼泪来得何其快耶。乃用一点锅灰涂到手帕上,又说要走,该妓一听,急忙用手帕擦眼,手帕上有妙药焉,擦之自然落泪,想不到这次泪水中和着锅灰,阔老明白是怎么回事,拂袖而去。那位弄巧反拙的名妓张皇失措,急回房洗净铅华,大概这次想到有钱的大爷要走,真的伤心起来,流下真正的眼泪。阔老一看,心中一软,就又住下,据说此公后来床头金尽,被鸨妓联合阵线,乱棒打出,皆此一把眼泪之功。

怎么能在必要时一下子就流出真正的眼泪,可不简单,忠贞分子每以哭示忠贞,女人则每以哭示委屈,她们的眼泪闪电战术,使人甘拜下风。想当年,柏杨先生翩翩少年,向一位漂亮的女孩子表示相思之苦,曾努力压迫泪腺,并用拳以击之,希望泪如雨下,结果一滴也无,反而被她疑心我有偏头疯,从此自知在政治上无前途,在风月场中也无前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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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悬葫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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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乃最严重之物,中国人每曰:“我们中国女人向不讲三围。”这是典型的自欺欺人。谁说中国女人不讲三围乎?连柏杨夫人白发苍苍,穿的旗袍都是倒悬葫芦式,经常因一分之宽,或一分之瘦,跟裁缝店老板吵得口沫四溅,面目狰狞。阿巴桑尚且如此,年轻的女孩子不问可知。柏杨先生曾屡发牢骚,大骂世风日下,道德沦亡,结果也没有用,该倒悬葫芦,仍倒悬葫芦。

呜呼,胸欲其隆,腰欲其细,臀欲其肥,不仅是于今尤烈,而有其丰富的历史渊源。以细腰而论,便是自古皆然的,在这一点上,中国不愧为文明古国。前已言之,君不见希腊神话中诸美丽的塑像和画像乎,她们的容貌虽过得去(其实以中国人的眼光看,似乎也不见得高级),但其腰则实在没有一点曲线,臃肿得像一个水桶,于是柏杨先生颇为疑心那位为她掀起十三年大战,且屠杀一城的世界美女海伦女士,她的腰围恐怕准是直通而下,不见得会凹进去。如果生在现在,不要说没有男人肯为她洒热血而抛头颅,恐怕连希腊小姐都选不上。

就在洋大人对女人的腰围尚愚昧无知,搞不出啥花样时,中国却是先进之国,已发现这个玩艺,固越细越美。和罗马皇帝尼肉先生同时代的韩非先生,在其大著《二柄》章中云:“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还有别的书中亦有同类记载,像《墨子》《管子》《楚策》均曾提出,且越来越厉害,说他阁下因爱细腰之故,宫女为了取媚,有的简直活活饿死。在美学史上,诚是最辉煌的一页,洋大人再了不起,都得对中国人脱帽致敬。

女人恐惧的东西甚多,如蛇如鼠,如没有衣服向其同伴炫耀等等;但最恐惧的,莫过于腰粗。这和美学有关,也和光学有关,弯曲而下,硬是比直通而下顺眼得多,细细的腰每使男人生出“搂一搂”的胡思乱想,粗如桶的腰则使男人万念俱灰矣。这是上帝赐给人类的特别心理,其他动物则没有焉,象先生追象小姐时,他不管她的腰细不细也,而女人的腰则非细不可,每见太太小姐进餐时只一口两口,实在使人恻然。有一次柏杨先生在宴席上,旁边坐了一位漂亮的小姐,腰细如蜂,乃使人昏迷之腰也。上菜之后,我因难得吃到油大,乃是来者不拒,可是她却自始至终,不过夹了三五筷子,一再劝她再吃一点,她坚称曰:“已经饱啦!”不禁大疑,便是麻雀的胃恐怕三五筷子都填不满,何况人乎?后来宴散,柏杨先生人老而心甚年轻,抢着为她穿大衣,在穿大衣时只听得该小姐肚子里传出咕噜噜一阵雷鸣,其声之大,连堂倌都听得见。此乃甚饥之象,大家相顾失色,主人尤其感到抱歉。但由此可以看出楚灵王的宫女,所以饿死之故。

在美学观点上,曲的总比直的悦目,古人文:“文如看山不喜平”,看文章尚欲其曲,看山亦欲其曲,何况看女人的身段乎?故用力以束之,减食以饿之,都成为太太小姐们最重要的日常工作,这工作干起来比啥都吃力。唇不红,抹一下口红便可;乳不隆,弄个假的扣上便可;眉不细,剃之描之便可。虽不能说一劳永逸,至少一劳之后,几个小时或一天之内,不必再去担心。可是腰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硬是得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朱柏庐先生治家格言中,指出居家必须时时防火,盖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个扔到字纸篓里的香烟头,就可把一栋高楼巨厦烧得不成体统。同样道理,女人必须时时防胖,胖的意义,在太太小姐们讲起来,就是腰粗。跟防火一样,星星之肉,可以燎腰,说不定一块铜板大的肥肉,在肚子里发的热量,就能使脂肪大增,腰窝渐平。所以可敬的女士们不得不随时随地少吃少喝,苦遂在其中矣。柏杨先生顶头老板的夫人,有一天,降贵纡尊,驾临寒舍,老妻紧张万分,努力巴结,向邻居借得咖啡一撮,煮而献之,想不到该贵夫人喝了一口,问曰:“有糖乎?”老妻陪笑曰:“有有有。”贵夫人急曰:“啊呀,我不能喝,糖的热量最大,喝了要发胖(她不说喝了腰粗,乃有修养之人也),换杯冷开水吧。”呜呼,一个女人陷于如此恐惧之境,惨不惨哉?因忆及一漫画焉,上面画着一个狗熊背着一个漂亮女人往山里走,那女人高兴的笑嘻嘻,后面两个傻男人伫立叹曰:“女人们为了一件皮大衣,啥事都做得出。”事实上是不是如此,有关女性尊严,未便置评,但我们可以把这话套起来曰:“女人为了美,啥事都做得出。”古之女人不惜把双脚弄残弄烂,以取悦男人;今之女人心甘情愿的一辈子陷于饥饿状态,其理都是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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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悬葫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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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眼泪可以征服一切:慈母的眼泪有神圣的力量,情人的眼泪有暴君的力量,女儿的眼泪有挖心的力量,无一不所向无敌。但她们对自己的腰却毫无办法,除了饮食的威胁,还有生育的威胁,上帝造女人,在这方面可能是有点心狠手辣。虎魄女士生了两个孩子而其腰仍纤细如蜂,诚人杰也。书上对这个现象有解释曰:一半是她保养得好,一半是靠她的运气。有些天生的尤物,硬是得天独厚,可惜这种尤物大半都得靠自己保养。毛姆先生有一篇小说写他自己年轻时一件丢人砸锅的事,他阁下那时穷得响叮当,倾其所有积蓄,请一位如花似玉吃馆子,他以为她为了保持三围——其实也就是保持纤腰,一定不敢多吃。谁料到该雌竟然是一头饿猫,左来一碗,右来一盘,她一面吃,毛姆先生一面心跳如捣的暗中计算口袋里的钱。后来,毛姆先生说,上帝终于替他报了仇,五年后再见她时,她已圆圆的像一个脂肪球。

对女人的惩罚莫过于使她腰粗,跟女人有不共戴天之恨者,不妨在这上下点功夫,诱其吃之喝之,看她的腰一天比一天发达,那就够啦。

腰,可以说是一种人欲其细,天欲其粗的东西,好像上帝整天啥事也不干,坐在祂的宝座上,只虎视眈眈的注视下界芸芸众生中女人的中间地带,动不动就教她们肥之粗之。一对婚姻美满的夫妇,如果再卜下一辈子的姻缘,差不多男的都恒愿为男,女的也都恒愿为女。然而女的仍有苦恼,此苦恼不是月经,也不是生育,而是腰围,假使有人能写“保单”,保证其腰不粗,恐怕都要去当女人矣。呜呼,“杨柳小蛮腰”的身段,扭来扭去,婀娜多姿,不要说摸之搂之,就是在街头看看,心旷神怡之余,再去力疾从公,势必也事半功倍。

腰的两大威胁,前已言之,曰饮食,曰生育。君不见英国女皇依莉莎白二世加冕典礼乎,万事俱备,无一不妥妥当当,偏偏她的腰不争气。盖以女皇的待遇,据我所知,总比中国的公教人员要好,我们三年都难沾唇的牛奶鸡蛋,看样子她天天都有得吃;再加上已经生了两个孩子,她既没有虎魄女士那种天赋腰权,而肚子膨膨然,祖传下来加冕时一定要穿的那套蟒袍,就硬是穿不进去。无可奈何中,只好减食,几乎有三个月时间,只吃白开水和少量的橘子汁,以及一点面包。要是换了我这个穷措大,真是宁愿顿顿吃饱,干女皇不干女皇都无所谓也。

减食是使腰细的治本良法,于是,贪口福的女人有祸啦,上帝必使其腰发生巨变。除了减食,尚有治标之术,那就是以帛束之。《飘》那个电影上便有这个镜头,美丽的郝思嘉小姐一嫁、二嫁、三嫁,生了三个孩子之后,教她的嬷姆为她用白绫勒腰,怎么勒也勒不下去,急得她跳高,嬷姆满头大汗曰:“小姐,不行啦,纵把腰勒断,也勒不到当小姐时那模样啦。”这真是当女人的惟一悲哀,无怪法国女人,硬是不肯结婚,或是结了婚硬是不肯生育也。盖生育是毁灭女人纤腰最残酷的武器,太太小姐,以提高警觉为宜。

女人束腰,有很大的学问,傻男人们以为一定都是郝思嘉小姐的形式,其实那是美国南北战争时古老的干法;连武器都从彼时的铁铸古炮,进步到而今的原子弹核子弹,更何况区区一腰乎?腰本来不细,以帛束之,几层下来,跟原来的差不多矣。十年前有以弹簧束之者,弹簧,是客气话,其实是铁丝,不过细一点,外表美一点而已,其硬绷绷如故,好像造纸公司用钢条裹轧纸张一样,只听喀喀嚓嚓一声,勒了个结实。这几年则进步为尼龙的矣,勒上去之后,在外面一摸,好像啥也没有,而且因箍得太紧之故,且软软如棉,其妙真是难言得很也。赝品赝到如此程度,这世界上,当一个未婚男子,似乎也不太乐观。

不过,任何力量都有其极限,无限制的使用,未有不自食恶果者。女人固可用眼泪把男人摆布得晕头胀脑,服服帖帖。但你如果动则用之,恐怕日久就会不对劲;盖妻子的眼泪,往往是丈夫的罪恶,当一个男人每一行动都惹女友或娇妻泪洒空庭,积久了老羞成怒,恐怕非反叛不可。太太小姐,慎之慎之,莫辜负柏杨先生一番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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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的灾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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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人曰:发明火的人,是大智慧的人。其实,发明往女人耳朵上挂东西的人,更是大智慧的人。那位先生真了不起,试想人身上还有别处能挂得住东西耶?只有耳朵,似乎专门为挂东西而生。女人之妙,于此又得一证明,对自己身上一草一木,一丘一壑,都加利用,能隆者隆之,能束者束之,能描者描之,能挂者挂之,真是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

耳环何时才有,历史家没有考证,未便瞎说,但总跟古代抢婚之风有关。呜呼,古时的男人真有福气,看上一位漂亮小姐,用不着介绍,用不着恋爱,也用不着请她看电影跳舞,更用不着辛辛苦苦写情书,亦用不着天天担心她去美国。只要拿刀拿枪,呼啸而去,捉将过来,像我们现在穿鼻拴牛一样,用铁环穿耳锁之,她便一百个不愿意,都逃不出手心。惜哉,到了后来,男人地位渐渐没落,女人不但没有被抢被拴的危险,反而把男人踩到脚下。但为了表示她的娇弱温柔,仍照旧弄个玩艺戴之,使男人悠然怀古,以便死心塌地的被踩。

女人在其俊俏的脸蛋两旁,戴上耳环,戴得得法,能使男人忽冬一声,昏倒在地。《长恨歌》上曰:“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步摇者,耳环也,等于现在的“车站”,将动词当名词用。杨玉环女士真有一手,沐浴既罢,赤条条的立刻就上了牙床,一丝不挂,玉体横陈,只戴着勾魂魄的一副耳环。此情此景,使李老儿的头轰然而鸣,连早朝都懒得主持啦,你说耳环的力量大不大也。

戴耳环乃是一门极大学问,杨玉环女士在这方面,恐怕一定受过特殊训练,否则不致把李老儿搞得国破家亡。不过,耳环永远只是一个配角,脸蛋才是主角。圆圆的脸蛋,如杨女士那么丰满,(“丰满”,意即肥胖,可是你如果对小姐太太曰:“你肥啦”“你胖啦”,后果堪虞。如你曰:“你丰满啦。”她准又笑又乐。)圆圆的脸,宜戴长型耳环——不长,它能“摇”乎,它能把唐朝江山摇垮乎?长长的脸,如赵飞燕女士,宜短型耳环,否则圆脸短耳环,岂不衬得横过来,长脸长耳环,也岂不衬得越发其长乎?不过天下事也很难说,尤以女人的化妆为然,也有圆脸短耳环,长脸长耳环,看起来十分美者,盖耳环是配角,单独好不起来,亦单独坏不起来也。

听说洋大人之国最近又有新发明出笼,耳环中装着豆粒大电池,可发十分之一度粉红色温柔的光焉,在黑暗中能隐约看出太太小姐的粉颊。将来舞会也好,情人约会也好,不需要灯火,亦不必暗中摸索,就可把她阁下半推半就的模样摄人眼帘。增加情调,莫此为甚,特隆重推荐于此,以便后生小子,有志淑女,急起直追,盍兴乎来。

昨天下午,接到台北余淑英女士一信,对穿耳之学,有所阐明,身受身感,比作为一个男人的柏杨先生,刻骨镂心得多矣。介绍于后,以供国人垂鉴。

余女士曰:“在我记忆中,大约五六岁的时候,母亲请外祖母来替我们姐妹穿耳。在大人软欺硬吓之下,先把耳朵搓得热热的,然后用冰冷而尖锐的针猛的刺进,像刺到心上一样,痛得大声哭叫,想逃又被大人紧紧的连手带头抱住,简直无法挣扎。停会第二针又穿进另一只耳朵,比上次更痛,哭没有用,逃又逃不走。我的妹妹倒是逃了,还是被抓回来强制执行。然后一根线穿到耳孔,慢慢的伤口收缩,变成一个小洞,再戴上一副小金耳环,俗不可耐。”

穿耳经过,大致如此,问题是五六岁的小女孩有些还在吃奶哩,根本不知美为何物,所以乱叫乱闹。如果是十七八岁大姑娘,便是痛死都会认账。然穿孔之后,一定要戴金耳环,盖据有学问之人言,戴其他金属的耳环,如铁环铜环,往往使伤口三五个月都不痊愈,或者是虽痊愈矣,却把耳环也长到上面,使人哭笑交加。余女士的令嫒现在不是也穿了耳孔乎,务请严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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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的灾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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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女士又曰:“在学校里受尽同学的讥嘲:‘乡下人上课戴耳环!’后来上中学,因学校规定不准戴,因之一直到现在,我始终不戴耳环,但是此疤在耳朵上不能消失,像在我心上不能消失一样。”

“时尚”的力量,真是大矣巨矣,而且也有点莫名其妙,我想余女士年纪不大,而又偏偏的碰上那个不准戴耳环的“美的反动时代”,可谓运气不佳。君不见现在又流行戴耳环了乎?几乎无人不戴,连幼稚园的小学生,都被穿得血流如注。说到此处,真是时代不同,现在女孩子们进步得多了矣,我的邻居有一个小女儿焉,年约六岁,在幼稚园读大班,其家长于上月特地请了一个硬心肠的女人穿之,我在侧考察,不觉心惊肉战,以为她定要大哭一场,却料不到该小女孩乖乖的像嘴里含着巧克力糖,一针下去,不但不哭,面部反而严肃得跟正在加冕的女王一样,连哎哟都没有。后来一不小心,竟然化脓,但迄今为止,她仍哼都未哼一声。咦,你说这年头怪不怪哉。从前女孩,要到十七八岁才知打扮,而今女孩,会说话便知打扮矣。余女士如果有兴趣,不妨到左邻右舍察访察访,准吓一跳。

其实,我想根本用不着左邻右舍察访,仅只在令嫒身上,便可有惊人发现。

余淑英女士又曰:

“事隔三十年,我的大女儿,她就读铭传女子商业专科学校,她问我:‘妈妈,同学们都穿耳洞,戴耳环,请你也替我穿吧。妈妈,台北市最流行的玩艺儿呢,你不是也穿过吗?’我不觉呆了。”

余女士之所以发呆,是由于没有学问之故,假如有柏杨先生的学问,恐怕连眼皮都不抬一抬。盖女孩子为了美,不要说穿耳孔,更可怕的怪事都敢去干。其中有道理乎?当然有道理焉,那就是令嫒那一句“最流行”三字;人家都穿耳,我也穿之;人家都描眉,我也描之;人家都缠足,我也缠之;彻头彻尾一窝蜂。西藏有一种牦牛,凶猛蛮横,连老虎都不怕,每逢外出,成百成千,成群结队,由一老牦牛领导。它东,则众牛东之;它西,则众牛西之,从没有一个家伙问问底细的,一旦它失足栽下悬崖,全体也都照栽不误,你说它们可怜乎?它们还说女人可怜,盖女人对美的盲目,比群牛对老牦的盲目更甚。

余女士接着曰:“我想阻止她,没有成功,偷偷叫别人(花钱上所谓美容院)去穿。结果耳朵发炎,烂了快两个月,耳朵洞因此也塞满。我想她一定因此罢休,我的天,谁知道她一天返家,把头发盖在耳朵上,我觉得很奇怪,仔细一看,原来又有线穿着,的确伟大。”

其实在自残运动中,穿个耳孔算啥。柏杨先生年轻时,正逢载湉皇帝坐龙廷,有些太太小姐们为了使脚更小,竟亲自动手用碎磁片在自己的脚趾脚心上猛割,一面猛割一面哀号,一面哀号而仍一面猛割,家人邻居围观,啧啧赞叹之声,可闻十里;盖痛苦不过一时,可夸耀者终身也。辛弃疾先生有《念奴娇》词曰:“闻道绮陌东头,行人曾见,帘底纤纤月。”山西大同一带,每逢新年,有小脚展览会,家家在大门悬挂布帘,妇女坐在布帘之内,在布帘底下露出她那已腐烂成肉干的“纤纤月”臭脚。称之为“纤纤月”者,因骨折之故,非弯如月,弯如弓不可也。由男人评为“金莲”,评为“盈握”,比现在在耳朵上穿个洞,更不可一世。

余女士最后曰:“我每天下班的时候,一定要经过博爱路一带,首饰摊林立,顾主穿梭不绝,我曾看见一位太太,年纪比我大得多,也照样站在首饰摊边,被卖首饰的小姐,拧着耳朵,用手搓着,然后用针穿进去,待完毕后,老人家勉强扮着笑脸对围着的人说:‘一些不痛,一些也不痛!’真的吗?她自己知道,我也知道。我也曾看见一个妇人带了两个女孩子,大概五六岁的样子,也替她们强制执行。”

上了年纪的人硬赶时髦,为了爱美而发疯,谓之“老来俏‘,柏杨夫人虽然高龄,同样有这种毛病,上个月也穿了耳孔,不足怪也。盖穿耳孔不比奇装异服和抹脂涂粉,只增其美,不增其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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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的灾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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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特别介绍电影明星沙沙嘉宝女士一句话,她曰:“年轻的太太要有诱惑其丈夫之术。”这术是啥?沙小姐曰:“我每天晚上上床,都是一丝不挂,而只戴耳环。”呜呼,她真是杨玉环女士的忠实信徒,对一个妻子而言,穿啥戴啥,无不碍手碍脚,只有耳环例外,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此中有了不起的学问,不可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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胫链之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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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女人有一种毛病,不但影响其腿的美,简直使全身的美都受影响,那就是她们的汗毛太多,汗毛孔也太粗。前年(一九五九)在美国有玉女之称的电影明星伊莉莎白·泰勒女士,经过香港,围观者甚众,一致评曰:“美是绝美,无可挑剔,只是汗毛太多太粗,不像玉女,而像毛女。”这句话不是一人之言也。

洋大人一过二十岁,男的便拼命长胡子,女的则拼命长汗毛,汗毛实是洋女人的顽强大敌,化妆品中惟一对中国女人无用场的,就是剃腿毛的小刀。面对着汗毛众多的洋女,不小心细看,还以为她们穿着毡袜子哩。然怪也就怪在此,愈长则愈剃,愈剃则愈长,恶性循环的结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便是咏西洋女人汗毛之诗也。而中国女人却是另一个境界,中国男人腿上长毛的已不太多,女人腿上长毛的更寥若晨星,君不见,那个太太小姐的腿,不是光光滑滑,温润如玉乎?仅这一点,洋女人再狠,都狠不过中国女人。

和耳环、项链同样道理的,足踝也有链焉,我们姑称为“胫链”,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没有毛的美丽小腿,而又惟恐怕别人不注意时,戴上胫链,是三十六计中第一等妙计。盖脚白如霜,胫纤盈把,有一条小巧的金玉链条套在小腿之下,足踝之上,烘托得其脚其胫,更加娇艳,逼得男人大兴摸之、捏之、握之的遐思。呜呼,这种饰物,乃使人患高血压的饰物。

女人戴耳环时,定是戴一对,你见过有谁戴一只的乎?独胫链不然,却是只戴一只,很少左右开弓戴一对者,这是属于何种奥妙,我们就不知矣。大概古时候和耳环一样,也是成对成双,且当中还有一链相连,和现在监狱里杀人犯戴的脚镣一样,惟一不同的是:囚犯是被动的戴,女人是自动的戴也。

胫链实际上最为性感,至少比那专门在乳沟处晃来晃去的项链要性感。罗马时代,只有处女才准戴之,结婚之日,始将当中的炼弄断。当帝国衰微时,汉尼拔将军曾顿兵城下,据说指名要当时最美貌的安娜公主当面和谈,交换条件是不破城而入。罗马那时毫无办法,只好要命不要脸,派安娜公主前往,前往之后发生些啥事,用不着说啦,反正公主返回之后,初时还不觉得什么,可是等到看见自己的胫链已断,不禁羞愤交集,自杀而死。真正宽衣解带并没啥了不起,而象征性的胫炼,却有如此大的冲劲,教人肃然起敬。

不过问题又说回来,任何装饰品都是配角,如果主角嗓子发哑,配角唱得再好都没有用,柏杨先生曾见一个女人戴一闪闪发光的胫链,其链甚美,可是她阁下的那小腿却未免太巨,加上其脚太肿,其浑身的肉又太多,不由赶紧闭起眼睛,无他,只是看不下去罢啦。

呜呼,胫链乃专门勾引男人胡思乱想之物。不过,如果有本钱,固可把男人勾倒勾昏;如果没有本钱而硬勾之引之,就有十三点之嫌。

中国女人之硬往外露大腿的作风,其勇敢程度,令人咋舌,西洋女人要想超过膝盖,比当年搞妇女参政运动都要困难,美国女孩子仅不过想露一点点而已,便闹得校长发气,学生罢课,美联社发专电。如果企图跟中国女孩子一样,再往上露,真不知要闹成啥样子也。

还有一点是西洋女人吃亏之处者,她们穿的是裙子,窄裙也好,宽裙也好,底摆整整齐齐,要提高便不得不全体提高。于是,提高的结果,“四角裤”代替裙子,闯关而出。四角裤者,比三角裤多一个角,虽形式四四方方,而其长短则与三角裤一样。于是,下自足踝,直线上升,直抵盲肠,整个玉腿,全部裸出。好吧,你说,哪个男人受得了吧?想当年刚果共和国便是被这种四角裤搞得天下大乱,奸淫烧杀,惨绝人寰。黑人大兵对前往采访的合众社记者曰:“那些白种女人都是贱货,整天露着大腿,勾人上火,有机会当然放她们不过。”这就是四角裤惹出的奇祸。其实,凭良心说,不要说是刚果,便是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华民族,见了四角裤,不雄心勃勃者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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胫链之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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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老按:“四角裤”是我老人家发明的,十年之后,洋大人名之为“热裤”,以示看了它,男人心里热得难受,于是“四角裤”覆没。)

这也恰恰的是洋人差劲的地方,裙子非盖住膝盖不可,是“不及”;四角裤索性露个彻底,是“过之”。不如中国女人只在旗袍旁边开一个高高的叉,来得迷魂阵也。你说看见欤,并看不完全;你说没看见欤,玉腿却硬是往你眼眶里塞。盖洋人只是性感,中国这种露腿之法,还是一种艺术。

女人的腿不仅性感,不仅艺术,而且具有天下最顽强的抗寒力。君不见,再冷的天气,太太小姐们上半截拥重裘而戴皮帽,下半截仍是夏天时的老样子,顶多穿一双莫名其妙的玻璃丝袜。那丝袜不要说御寒,便是连一口气恐怕都御不住,想必是亚当先生当初造夏娃女士时,对她的玉腿,用的是特别材料。因之柏杨先生最近正在考虑,是不是要上一个条陈给标准局,申请御寒良法专利。盖将来万一北极大战发生,三军将士在冰天雪地之中,对敌人作战,岂不指堕肤裂,在那零下十度甚至八十度地区,连头都会冻掉,汽油都会冻冰,大炮都会冻缩;拿破仑和希特勒便失败在那上面,可不哀哉。然而只要采用柏杨先生的妙法,包管暖和如春,士气大振。无他,把女人的玉腿砍掉,剥其皮制成手套、耳套、皮袄、皮靴,使兵老爷穿之戴之,再冷都不在乎。此项专利一经核准,柏杨先生就可捞上几文,以后就不再写稿啦。

问题是女人的腿不怕冷,出自先天者少,出自后天者多,柏杨先生在东北时,隆冬零下二十度,洋女人照样光着其腿,中国女人看到眼里,心里发痒,也跟着光之。于是,有一天,我那个漂亮的侄女儿回家,飞奔进屋,双手乱捶,落泪如雨,口中哎哟哎哟,念念有词曰:“冷死啦,冷死啦。”脱袜视之,果然青斑累累。呜呼,洋女人出则汽车中有暖气,入则房间中亦有暖气,只上车下车的几步路,单薄一点,没有关系。中国女人怎有资格效法乎哉。硬讲摩登的少女少妇,到了老年,准得“寒腿”之疾,咦,何苦来也。

女人穿袜,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发明穿鞋,已是了不起的贡献,发明穿袜,则其贡献更大,盖穿鞋只不过是为了护肤御寒,穿袜则进了一步,同时还为了美感,为了性感。李白先生曾有咏赤脚的诗曰:“六寸圆肤光致致”,惜哉,这首诗竟成了千古绝唱,李白先生之后的作家和文学作品,再没有提到过女人赤足矣。这不是以后的作家不如李白,而是女人都把脚装到袜子里去,想咏也咏不出来也。

袜子对女人最大的恩惠,莫过于偷情。想当年南唐皇帝李煜先生跟他那美貌绝伦的小姨幽会时,小姨为了躲避姐姐耳目,乃“刬袜下香阶,手提金缕鞋。”试想她纤手提着高跟鞋,用穿着玻璃丝袜的玉脚,一步一步,慢慢下楼,这种镜头,用不着她真的“一晌偎人颤”“教君恣意怜”,便是想一想都会发羊癫疯。

古袜与今袜有其本质上的不同,从前的袜是穿到脚上,如今的袜则是穿到腿上,古袜顶多高到脚踝,今袜则像抗战时的物价一样,扶摇上升,直抵大腿。如果将小周后“刬袜下香阶”时穿的那双香袜,拿来和目前流行的丝袜比较,一个短如一块砖,一个高如摩天大楼,不可同日而语。人类各方面文明固然都进步得很快,但像袜子这样一下子进步到如此程度,恐怕数得上第一。

(柏杨先生按:这是一九六○年代的古话,那时的女袜直抵大腿,柏老已经惊为奇迹。现在八○年代矣,“裤袜”出笼,直抵腰窝,真不知伊于胡底,谨此鞠躬。)

鞋也、发也、耳也、眉也、乳也,既然都有花样,袜子自不例外。抗战之前,流行麻纱袜子,依柏杨先生老脑筋之见,麻纱袜子紧包玉腿,可以说集天下之至美。但玻璃丝袜兴起之后,麻纱袜子像义和团遇到八国联军,不得不全军覆没。现在如果再想找一双麻纱袜子,真得费点功夫。记得玻璃丝袜初流行时,我在重庆,一个女学生来访,蒙其告曰:“玻璃丝袜是透明的,穿了跟没有穿一样。”言毕指其玉腿以证明之,不禁大惑——此惑至今未解,既然穿了跟没有穿一样,则又何必穿之耶?女学生又言,玻璃丝袜最容易破,动辄得咎。她告辞之后,我一夜都没有睡着,盖我住在山顶,她拾级上下,不知道她的大拇脚趾头把她那穿了跟没有穿一样的袜子,戳了个洞没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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胫链之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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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一直到今天,太太小姐们穿玻璃丝袜时,都好像如临大敌。即以老妻柏杨夫人而论,每一出街,她老人家仅穿袜就得二十分钟,先将袜子恭置案头,再戴上手套,然后再像捧眼镜蛇一样,把它捧到面前,细细翻转,慢慢往腿上细套,屏声静息,惟恐怕出气稍微一粗,跳了线也。盖玻璃丝袜断虽不易,一旦跳了一根线,便面目全非。除了用指甲油涂之,暂保现状外,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个缺点不改进,三天一修,两天一织,钱去如流水,对作父作夫的人而言,真是一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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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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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小姐们一年四季暴露其腿,恁凭风吹雨打,和胸和臀相比,腿真是倒了大楣。北方不必讲矣,即令台湾,到了冬天,因斲丧过度,玉腿上往往会浮起一层皮屑,观之如霜,用手摸之,随指而落。如果穿上玻璃丝袜,则这种毛病便谁也看不见矣。且袜子颜色发亮,穿到腿上,光鉴照人。呜呼,修长而光鉴的玉腿,便是上帝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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袜缝哲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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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而不用钱的人,遇事穷兮兮。想用钱而没有钱可用的人,遇事也穷兮兮。这两种人岂不是相同乎哉?曰:现象上相同,盖都是穷兮兮也,但实质上却不相同,一则是自己的安全感不同,二则是社会上的观感不同。再吝啬的富佬,到处都有人拍他的马屁,希望拍出几滴油水来;而再慷慨的穷光蛋,绝不会有几人看重他也。

玻璃丝袜也是如此,穿了既然跟没穿一样,何必穿之耶?虽没有穿却假装穿啦,岂不是也可以乎?跟上面举的那个例子仿佛,现象上可以,实质上有其不同之处。玉腿上巨大疤痕,像牛痘、像疮痂,玻璃丝袜固掩盖不住,但玉腿上小的疤痕,像搔伤,像小疖子,玻璃丝袜却是可以净化它们,看起来光洁无瑕。

太太小姐们一年四季暴露其腿,恁凭风吹雨打,和胸和臀相比,腿真是倒了大楣。北方不必讲矣,即令台湾,到了冬天,因斲丧过度,玉腿上往往会浮起一层皮屑,观之如霜,用手摸之,随指而落。如果穿上玻璃丝袜,则这种毛病便谁也看不见矣。且袜子颜色发亮,穿到腿上,光鉴照人。呜呼,修长而光鉴的玉腿,便是上帝的杰作。

前不是引用过圣人之言乎:“心中正,则眸子了焉,心中不正,则眸子眊焉。”柏杨先生套之而以言玉腿,曰:“女人整齐清洁,则袜缝直焉,女人窝囊懒散,则袜缝歪焉。”玻璃丝袜上那一条缝,重要之极,穿得再漂亮再华贵,如果她的袜缝曲曲弯弯,甚至扭到前面去啦,奉劝男士,远之为宜。我敢用一块钱打赌,她的内衣准脏得可观;而她的家庭和卧室,也准乱七八糟;作丈夫的每天恐怕都得张牙舞爪,杀条血路,才能冲出去上班。

玻璃丝袜已流行了二十年,最摩登的一种已将袜缝取消。咦,古人云,天衣无缝,今天真正做到了此点,而且缀以亮晶的珠子焉,挂以晃荡的穗子焉,别的样子似乎也在陆续出笼。关于这一点,女人的警觉最高。邻居有母女二位,一天女儿回家曰:“现在流行黑袜子啦,今天看一位同事穿着,漂亮得很,问她那里买,她说是从香港带来的,快托人呀,妈!”该老母是不是马上就坐计程车去拜托亲友,我不知道,只知道第二天该女儿回来,手执黑袜叫曰:“那死女人骗我,街上有的是,二十块钱一双。”

黑袜是不是较肉色而透明的玻璃丝袜更性感,目前还在未定之天,不过我发现男人们见了裹住玉腿的黑袜,似乎都要多看一眼,这对女人是一种鼓励,且等着瞧可也。

臀,音“屯”,不音“殿”,然而很多人硬是念“殿”,足证他对屁股没有研究。臀者,指腿之上背之下那块肥肉而言。译文言为白话,像译“溺”为“尿”,译“欲”为“要”,译“至”为“到”,译“舆”为“轿”,译“冠”为“帽”,都比原文显得亲切,只有译“臀”为“屁股”,却似乎有点邪门,尤其用到女人身上,不够尊严,真是教柏杨先生为难得很也。

中国人的屁股,有二大功用,一是坐之,一是挨官老爷的板子。民国以来,后者免去,展览的机会被剥夺,地位遂一落千丈。但女人对之却另眼相看,渐渐的成为美的主角。盖三围者,胸腰臀,三分天下,屁股占其一焉。假使屁股瘦而且小,恐怕胸脯再大,也没有用。《易经》上有言曰:“臀无肉”——屁股上没有肉,为不吉之兆。为不吉者,具体地说,便是不够漂亮,缺少魅力。既没有人请看电影,也没有人送项链,甚至没人求婚,自然吉不起来。当然,除了审美观点,屁股大小,还象征骨盘大小。骨盘太小则不易怀孕,不易生产,一个没有子女的女人,不要说在五千年前,便是在今天,如不速谋对策,恐怕亦很难吉之的焉。

柏杨先生不是生理学家,不懂男女在走路时,为什么先天的就有很大差异。古时有很多女扮男装的故事,像《龙凤再生缘》的孟丽君小姐,扮成男人,官拜宰相之职;花木兰小姐更是叫座,代父从军,把洋大人打得落花流水。别的方面不说,仅只在走路上,我便怀疑她们有啥办法不启人疑窦。孟丽君小姐当然是假的,至于花木兰小姐,似乎确有其人。而男人走路,其直如松;女人走路,左扭右扭,左突右突,若刚下过蛋的鸭子然,一眼都可看得出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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袜缝哲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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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数年有一个电影,曰《飞瀑怒潮》,其中玛丽莲梦露女士走路那个镜头,曾风靡了不少男子汉。玛小姐在那个镜头上,背向观众,向前走去,她的屁股在包得紧紧的窄裙(中国则是旗袍矣)的里面,左右摆动,其扭之剧,其拧之烈,其旋转之猛,其幅度之大,臭男人看啦,连喉咙都要发干。

于是,乳欲其隆,有义乳。臀欲其隆,则自然有假屁股焉。有些电影明星游泳时都戴着义乳假臀,自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亦可看出男人对女人要求之苛。好在这两处都是禁地,即使是电影明星和名女人,也不是每个人都可实地考察的。真真假假,无从证实。不过我真为屁股叫屈,坐的时候固受最大压迫,走动的时候又得拼命摇晃,以便男人欣赏,实在太辛苦了也。

称臀为屁股,在潜意识上,觉得不太高雅,我们可以问太太小姐曰:“你的臀围多少?”她不会以为忤,假使我们问曰:“你的屁股多大?”则有吃耳光的危机。不过,耳光再厉害,屁股仍是屁股。

从前的裙子,裙底甚大,中世纪以前,西洋女人的裙子更大得可怕,必须时时提之。在如此这般的裙子之下,再伟大的屁股都无法发挥威力。而今宽裙子渐渐绝迹,变成窄裙子矣;中国旗袍的下摆也小得要命,和窄裙的功用一样,其目的就是为了要使屁股亮相。

俗称“臀无肉”的女人,就是“没有屁股”的女人,非科学上的没有屁股,乃艺术上美学上的没有屁股也,窄裙旗袍乃没有屁股女人的大敌,穿到身上,看起来清汤挂面,使人叹息。柏杨先生有一个朋友,前去参观中国小姐选拔,开了眼界之后,回来告人观感,有警句曰:“她们硬是漂亮,身材亭亭玉立,该粗的地方粗,该细的地方细。”大哉斯言,一个女人的身材如果成不了葫芦,而成了橄榄——当中腰围粗,两端胸围和臀围细,那就简直他妈的也。

中国文学作品对女人身上任何地方,包括鼻子耳朵,都有或多或少的描写吟咏,独对屁股无之,一则是道貌岸然的人太多,一则也是女人对它保守得太机密。眼不见,心不烦,根本看不见它,灵感也就无从产生。而今既已登大雅之堂,则行且见巨臀与双乳齐飞,屁股与面孔一色,《飞瀑怒潮》那一段不过是刚刚滥觞耳。

为迎合人类爱美的特性,各地都有美容院整形院之设。你是个单眼皮,他可为你双之。你的鼻子低,他可为你高之。你的乳房小,他可注射一种药剂为你鼓之。医的好医的不好,那是另一回事,但女人们如欲在玉体上加以美化,总有医生可找。只有屁股,跟台湾的“看天田”一样,一切全凭老天爷做主。教你“臀有肉”,是你的福;教你“臀无肉”,是你的命。迄今为止,尚未听说有隆臀之术者,可不悲哉。义臀虽可治标一时,外表上露一手,但心里总有缺陷,总不如根本治疗为宜也。

属于美容的任何手术,都有其越治越糟的危险——柏杨先生年高德劭,见得多矣,很少有好结果者,例子太多,写三天也写不完,且可能被美容医师一状告到衙门,故不再详赘。究其原因,是病人不肯和医师合作乎?像医师吩咐不可吃辣椒,病人硬是非吃不可乎?曰:非也。然则是医生饭桶,只知利用人性弱点乱搞钱乎?曰:亦非也。盖任何一个为美而动手术的人,死都肯干,绝不敢对医生的话大意。而再坏的医生,无不望病人痊愈,无不望猪八戒都能变成赵飞燕。

问题似乎在于,所有需要动手术的地方,全都属于高级细胞,移植困难,痊愈不易。我想将来隆臀之术流行,准不会出什么乱子,无他,屁股上的细胞乃低级细胞,即令有什么毛病,亦可消于无形,不知道有没有人考虑挂个招牌,专门医太太小姐的屁股,包管既无危险,而又利市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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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之摸之吻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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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古战场文曰:“如足如手”,实际的意思是“如足与手”,手足相连,模样儿相似,其代表的气质亦相似。脚不常见,手则经年累月露在外面,和门牙一样,掩也掩不住,盖也盖不久也。

脚有鞋袜,手则有手套,其功用在于保护,亦在于藏拙。再不美观的脚,除非大趾骨太大,否则塞到高跟鞋里,再配上粗细均衡的小腿,立刻令人倾倒。玉手自然也是如此,手套功能虽不比鞋袜,但其增加女人之美,则固一样的也。仔细研究起来,女人手套的花样不亚于女人鞋袜的花样,有夏天戴的白手套焉,有冬天戴的黑手套焉,有春天戴的黄手套焉,有秋天戴的红手套焉,有统子可到腋窝,跟玻璃丝袜一样的长手套焉,有只到手心似乎只是“指套”一样的短手套焉,有四指合而为一的棉手套焉,有露孔露洞,玉肌斑斑外泄的花手套焉,有五光十色,上边满布晶晶珠子的富贵手套焉。

手套在事实上没有袜子那么普遍,但是有钱有闲,或注意美感性感的太太小姐,对自己身上从不放松一点,玉手之保护及美化,自不能例外。既不能例外矣,一双一双又一双买将起来,今天见邻居有一绣花者,妒火中烧,非买双绣花的不可;明天见同事有一貂皮者,醋意上冲,也非买双貂皮的不可。手套虽是小小之物,其开支也够瞧的。

手套的妙处在于戴之的刹那。再漂亮的玉手,你拉过来看之摸之,可乎?——咦,会相面的朋友有福啦,一位道貌岸然的家伙,朱熹先生的门徒也,一向都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但他一见了美丽的女人,不管她是太太也好,小姐也好,其相面之术,就突然爆发,非义务为她效劳不可。于是,该太太小姐端坐如观音,且为了不失礼或忍俊不住的缘故,杏脸往往还含微笑,该圣崽除了猛看一通之外,还用手猛抚其香腮曰:“有福!”猛按其前额曰:“有福!”然后拉住玉手,猛揉猛掐,猛玩猛捏,曰“聪明”,曰“仁慈”,曰“刚强”,曰“明年可去美国”,曰“后年定嫁菲律宾华侨”(太太则有离婚再嫁的可能)。于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普通情形下,猛拉玉手而观之,其可能不限于吃耳光,恐怕还要闹到警察局,有大名上报的危险。但只要她备有手套,看她熟练的戴之的表情,照样可以过瘾。当其要戴之时,玉掌徐徐展开,纤纤焉,白白焉,尖尖焉,再徐徐插入那该死的玩艺之中,观众在侧,如果没有点哲学修养,恐怕真要跳将起来,握之吻之矣。

从玉手上,可以判断一个女人的经济情况。贫苦家庭的太太小姐,天天洗衣洗碗,抓尿抓屎,肌肤在凉水中泡了又泡,复在充满了碱性的肥水中浸了又浸,泡浸不足,还要搓之擦之;几个月下来,死皮密布,老茧如云矣。幸亏现在流行一种皮手套焉,乃救手的恩物,一方面固可当好主妇,一方面又可保持玉手之美。

皮手套者,医生动手术时戴的那种薄薄如纸的化学手套也,有一次一位相识的年轻太太,在药房里选了又选,试了又试,共购三副,不禁大疑,不知她何时学了医,要给哪一个倒楣的病人开肠破肚也。上前询之,方知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洗衣洗碗,抓尿抓屎时戴之,不但可以防脏,且可以防玉手裂破,钦佩之余,写出来以供有志仕女参考,此法如果推广,无论对男人或对女人,均功德无量。

粗糙,是玉手的第一大敌;短秃则为玉手的第二大敌焉。女人的手必须修长,必须十指尖尖;若十指短而且秃,便啥劲都无。而指甲的处理对此有重大关系,从前女人的指甲成何形状,历史书上只记帝崽王崽以及官崽之事,很少记民间习俗,无法考证。不过现在流行的锐角形指甲,有深奥的道理在焉。盖把指甲修得如此之尖,使玉手的长度,悄然增加,看起来既纤且俏,动人心弦。而且必要时可抓丈夫的脸——遇到吵架,不必另找武器,只要伸手便可,包管他第二天打电话到办公室请病假曰:“得了流行性感冒”,然后去跌打损伤科请医生看爪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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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之摸之吻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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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幼时,风气未开,去理发店理发,乃一种奢侈败家的豪举,普通都是和邻居们互相剃之的。后来看上海报纸上的小说,一个在巴黎留学的女作家,说她去理发店修指甲,一肚子憋气,那算啥子搞法也。想不到而今理发店修指甲,成了家常便饭,而指甲必须那般化妆,才够标准。否则,甲内有污,甲周之肉凌乱,倒甲皮刺刺然沿甲丛生,再漂亮的太太小姐,伸出如此之手,风景全煞。

把脚趾甲和手指甲涂得通红,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中有这一套,女孩子采凤仙花瓣加盐捣碎,置于指甲上,包而裹之,约一二小时,其红如醉。这办法当然麻烦,于是随着洋枪洋炮,西洋女人文明的蔻丹打了进来,把凤仙花打得万劫不复。蔻丹好处自较凤仙花的好处为大,除了“快”这一点不算外,颜色可随意选择,跟唇膏一样,有大红的焉,有浅红的焉,有桃红的焉,有姜黄的焉,有深黄的焉,呜呼,迄今为止,幸好还没有绿蔻丹紫蔻丹的,否则玉指如魔爪,男人魂迷魄散还不够,恐怕更得魂战魄抖。

从蔻丹上,也可看出勤惰,一个女孩子玉手上的蔻丹如果经常的斑斑剥剥,若古寺的山门然,你最好别向她求婚,她准把家搞得一团麻。

一个女人的肌肤颜色,对于她的美丑,有决定性作用,俗曰:“一白遮百丑”,千锤百炼,击中要害之言也。世界上固有黑牡丹,却是没有黑美人,中国历史上的尤物,她们如生在今日,可能连看都没有人看。像杨玉环女士,她因丰满之故,其腰恐怕甚粗。像赵飞燕女士,她的双乳一定既小且瘪,盖她是有名的瘦,瘦得可作掌中舞焉。像陈圆圆女士,用不着分析,读者闭目一思便得,她准是缠足,有一双烂而且臭的三寸金莲。不过,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她们所共有,历千古始终如一者,那就是玉肌雪白。

一白遮百丑,只要肌肤如雪,纵是眼斜一点,鼻塌一点,嘴歪一点,乳小一点,腰肥一点,腿瘸一点,甚至有几颗麻子,都没啥关系。白是主帅,具有雪白肌肤的女子,真应天天焚香感谢她的父母,这一份礼物,胜过去美国的飞机票。盖肌肤白给人一种玉琢冰砌的圣洁之感,对着大理石雕刻出来的美女,便是西门庆先生,也会油然而兴顶礼之念。君不见贾宝玉乎,他看见薛宝钗双臂上的雪白玉肌,不由发呆,暗想如果生在林妹妹身上多好,盖生在林妹妹身上,他就可以摸之,生在薛姐姐身上,就只好流口水矣。

想当年杨玉环女士和李隆基先生在华清池洗澡(李老儿此时已六十多岁,而杨小姐才二十多岁,教人跺脚),一黑一白,煞是好看,宫娥宦官在门缝里偷偷的觑,有曲以咏之,录而释之于下,可知她的魅力何在也。

曲云:

“悄偷窥,亭亭玉体(亭亭,修长也,矮而肥便完蛋),宛似浮波菡萏,(菡萏,荷花,有红有白),含露弄娇辉(白而且发亮,所谓“光艳照人”,才能把男人搞昏),轻盈臂腕消香腻(杨女士在那里擦身子),绰约腰身绿碧漪(下了水啦)。

“明霞骨沁雪肌(杨女士的皮肤如雪),一痕酥透双蓓蕾(指乳,乳必“酥透”才算美,太太小姐可参考焉),半点春藏小麝脐(中国文学史上咏女子肚脐眼的作品,似乎只此一句,可喜可贺。)”

有这样美的肌肤,怎能怪李老儿头昏脑胀耶。曲又云:

“你看那万岁爷啊,凝睛睇,恁孜孜含笑,浑似呆痴。见惯的君王也不自持,恨不得把春泉翻竭,恨不把玉山洗颓,不住的香肩呜嘬。”

这一段柏杨先生不再诠释矣,如果诠释,便嫌太黄。一个男人如果拥有这样的一个妻子,真是十辈子烧香念佛修来,连老命不要都可以,何况江山乎。问题在于佳人难觅,黑肌肤的女子多,白肌肤的女子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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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貌是第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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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戏里最最主要的角色,总是在最最之后出场,所谓压轴戏是也。连台演出,全凭这压轴戏叫座,真正的知音,就专门欣赏这压轴戏。初开锣时,戏院里热闹烘烘,台上唱些啥,谁也不关心,到了压轴戏,院内立刻寂静如水,连一根针掉到地下都听得见。于是,一声女人尖叫,梅兰芳出场了矣,没有他出场,前面那些小伙子小女人们蹦跳得再卖力,都没有用。盖梅兰芳才是主角,只要他一个人演得好,别人差劲一点,都没有关系。否则,即令别人演得天花乱坠,他却差了劲,乃真正的一下子错,全盘皆死,这戏便倒找钱恐怕都没人看。

我们对女人身上各部门研究了一阵,并自以为很有心得之后,现在大轴戏出场。女人身上的压轴戏者,乃她的容貌。容貌本来应该包括耳鼻口眼眉睫,但我们的定义是狭义的,只指“脸”这一部分,其他的都讨论过,现在只讨论双靥和轮廓。

在“中国小姐”们的身上,可以看出一个现象,那就是,三围和长腿,重要之极,必须倒悬葫芦,有粗有细,甚至规定比例曰:胸大三十二,腰细二十二,臀肥三十一,腿长为身长的一半;合乎此才算美,不合乎此不算美也。既有科学的根据,‘中国小姐’们身材的美,自然没话可说,你要闲嗑牙,你敢来比比乎?于是,在这方面大家都心服口服。

但在她们的容貌上,却争执迭起。有一位没啥学问的朋友愤愤告我曰:“她们才不过十九岁二十岁,相片还可入目,远看也差不多,可是一近看就不行啦,一个满脸疙瘩,一个眼角竟然布满了鱼尾纹,一个别看她相片上眼睛那么大,却全凭眼眶上抹黑墨,一个的脸真像砚台那么方,一个的嘴角往下拉。”我喝之曰:“你说她们不美,我却看她们硬是美,你有啥办法,尽管使出来可也。”把他气得张口结舌。呜呼,在国际上遇到这种争执,通常的解决之道是一场大战,谁胜啦谁就是对啦。在社会上遇到这种争执,通常的解决之道是谁有权谁有钱谁就胜利。在三围上遇到这种争执,解决之道更是简单,用软尺一量,立见分晓。可是遇到女人的容貌,便无解决之道矣,女人身上任何部分都有标准,三围不过是其中最显著者而已。只有容貌,没有啥可以遵循的。评判委员中,各人有各人的眼光,各人有各人的癖好,各人凭各人的自由心证,就自然而然的出入甚大。

我们常说“某小姐漂亮”“某太太艳丽”“某美女真天人也”,这种“漂亮”“艳丽”“美”“天人”,指的固然是身段和玉腿,但主要的仍是指的容貌。古人形容美女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是她的三围使鱼儿一见溜乎?抑是她的纤手使飞雁看了发昏,就一头栽将下来乎?又抑是她的玉腿玉臂使月亮都难过乎?或是她的双足使百花都自愧不如乎?如果把那“鱼”“雁”“花”叫到跟前审问审问,其答案恐怕是一致的,那就是,女人漂亮的脸蛋儿使她们灵魂出了窍。

柏杨先生前些时,和几个老不修朋友在大街上行走,前面有一姣娘,穿着三寸半的高跟鞋,小腿如玉,双臂如雪,十指尖尖如刀削,屁股至少三十八,胸脯至少也三十八,腰窝顶多二十一焉,无领旗袍(即今之“洋装”也),粉颈长长外露,一条幸运的金项链围绕一匝,乌发柔而有光,衣服与胴体密合,肥臀左右摇之,小腿轻微抖之,体香四溢,便是画上的美女,不过如此。柏杨先生心中怦然而跳,其他朋友更是坐不住马鞍,张口者有之,结舌者有之,涎水下滴者有之,手颤者有之,神授色与,几乎撞到电线杆上者有之,有的还一面发喘一面嗫嚅自语曰:“和她吻一下,送老命都干!”眼看要爆炸之际,该姣娘猛地一转身,竟是个大麻脸,肌肤狰狞,青红相间,大家一声哀嚎,抱头鼠窜。呜呼,这种女人乃属于“不堪回首”之型,一辈子遗憾,使人油然生出一种“喀嚓一声”之念。

“喀嚓一声”者,有其来历,和上述情形大致相同。昔柏杨先生办公室中,女职员如云,其中一位小姐,身段之美,无以复加,真正的“望君之背,贵不可言”,惜哉,她也是不堪回首之型,容貌难以入目。有人便曰:“我一见她就恨不得手执钢刀,喀嚓一声,把她的头砍掉,再换上一个。”呜呼,《聊斋》一书上便有换头之术,使人感激涕零。柏杨夫人最大的特征有二,一有惨不忍睹的三寸金莲,另一便是她的尊容实在看不下去。因之我对这方面有特别的心得,前天偶尔不小心,露出要把她阁下也“喀嚓一声”,结果连眼睛几乎被她抓瞎,几天未曾写稿,真是好心人不得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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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貌是第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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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个女人如果一旦被归入不堪回首的档案,最好还是能喀嚓一声换之。《聊斋》上那位判官先生能来到阳世间开一个“换脸美容院”,包管大发其财,盖世上只有“面目可憎”,还没有听说粗腰可憎也。

有一部电影,名《金屋泪》,剧情奇劣,可是里面却有一句千古至理的话,不可不知男主角的朋友告男主角曰:“美丽的女人躺到床上都是特别的。”诗不云乎:“天下女人都一样,只在脸上分高低。”(其实这只是一句流行在黄河流域一带的民谚,因原文太黄,乃略微改之引用,以免被扣诲淫诲盗之帽。)容貌美才是真正的美,三围和手足,不过附件而已。

看中国画的人常有这么一个感觉,画中的女士,无论她是皇后也好,妓女也好,因都是穿的“和服”,身段全被淹没。是粗是细,固然统统不知道,即是她们的容貌,也简直都差不多。书上说杨玉环如何,王昭君如何,可惜那时没有照相机把她们照将下来。仅就画论人,她们的脸蛋实在并不高明,可能那个时代看那种模样硬是顺眼,也说不定。

洋女人的脸以何种轮廓为美,柏杨先生未有考察,但天下之男人一也,以华测夷,大概相差无几。似乎有二焉,一曰瓜子,一曰鸭蛋。一个女人如果天老爷赐给她一副瓜子脸,或天老爷赐给她一副鸭蛋脸,不用发电报到阴曹地府打听,她准作了三辈子善事,才有此善果。拥有这般容貌的女人,便拥有人类中最可怕的武器,小焉者可以倾人之城,大焉者可以倾人之国。即令她阁下心存忠厚,不打算颠倒众生,这种容貌也是她最大资本,善自为之,可以大大的快乐一生。

容貌固无标准,但只是没有三围那样科学的标准而已,却固有其艺术的标准,瓜子和鸭蛋便是标准焉。柏杨先生每逢面对美女,便想到瓜子鸭蛋;而每天追随老妻之后,上市场买菜,看见瓜子鸭蛋,也必凝视半天,想到美女。兹在这里向画家们建议,诸位先生画中国小姐当选图时,先画一个瓜子或先画一个鸭蛋,然后扩而大之,再加上眉目鼻口耳,准使人销魂。

即令是洋女人,恐怕对瓜子鸭蛋,也另眼看待,君不见凡是有“玉女”之称,或凡是“玉女型”的电影明星,其容貌统统如此乎,没有一个玉女是方脸的,更没有一个玉女是棱形脸的也。盖瓜子脸、鸭蛋脸最易使人接受,其他的脸型则居第二位。方脸的比较不耐老,如果天老爷当初赐脸之时,稍不小心,使两腮外鼓,那更属于魏延先生的“反骨”之类,不被诸葛亮先生杀掉已算运气啦。棱型脸更糟,两个颧骨昂然高耸,额小如尖,颚瘦如削,那算个啥?还有圆脸者,俗话说:“团团若富家翁”,可见富家翁都是圆脸,问题是,一个女孩子的脸如果是介乎瓜子和皮球之间,还算天老爷手下留情,如果索性圆得硬跟皮球一样,柏杨先生愿用一块钱打赌,不要说一顾倾不了城,再顾倾不了国,便是千顾万顾,男人的心恐怕连动一下都难。

(柏杨先生按:还有一种娃娃型的脸,永不老的脸也,只要有办法控制住皱纹,便青春久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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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红有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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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世界上最吃得香的,莫过于白种人,因他们发明了机关枪和铁甲船,把黄黑红棕各色人等,打得皮破血流,望风披靡。但说良心话,白种人者,实在是有色人种,盖白种人的血素最容易涌入皮肤,君若不信,不妨到马路上一看便知,白种人身上往往是白的地方少,红的地方多焉。

这样讲起来,白种女人脸上有白有红,岂不是天下最漂亮的女人乎,问题就出在这上面,上帝既赐给洋男人机关枪和铁甲船,使其称雄称霸。对洋女人的容貌,便不得不略微吝啬一些,一百个洋女人中恐怕至少八十个患有雀斑,雀斑和胖一样,为白种女人第一大敌,不要看她们的照片非常娇艳,其真面目却往往有一段距离。柏杨先生抗战前在美国,曾亲自瞻仰过好莱坞电影明星桃乐丝黛女士,她那副银幕上看起来甜如蜜糖的双靥上,除了皱纹之多不算外,好像是谁用喷雾器把墨汁喷了她一脸,如果不仔细观察,简直分不清是在黑脸上洒白粉汁乎?抑是在白脸上洒黑墨汁乎?

雀斑对中国女人的威胁,较洋女人为少,白种女人血液中大概先天的含有雀斑素苗。不管你怎么保养,一旦时机成熟,就勇猛的往外直冒,连原子弹也拦不住。常有美容院以包治雀斑为号召,恐怕不太可靠,如果花大钱能够治愈它,桃女士固是有名的富婆也。

中国女人的雀斑似乎来自铅粉,提起铅粉,心中便觉得一凉,柏杨先生幼时,在乡下私塾攻读诗书,每见有货郎者,挑着杂货担,手执“不浪鼓”,进得村来,厉声喊曰:“铅粉!”妇女们各拧其小脚奔出,围而疑之,货郎则指天发誓曰:‘它要不是真铅,我出村便跌死。’生意极为兴隆。二十年后,读了学堂出版的新书,才悟到乡下妇女们为啥每个人都满脸雀斑之故。呜呼,天天把铅粉往脸上抹,铅毒中肤,不烂掉鼻子,而只烂出几百粒雀斑,已经很客气啦。

只要不胡乱擦粉,黄种女人似乎没有生雀斑之虞,有些太太小姐或为了掩盖其较黑的肌肤,或为了填塞与年龄俱增的皱纹,拼命擦粉,结果黑皮肤还是黑皮肤,皱纹还是皱纹。既抹不白,也填不平,反而把雀斑搞了出来。为了掩饰雀斑,又不得不再用更厚的粉。于是,恶性循环,一张女人的脸,涂成一张玩猴儿戏的假面具矣。大诗人徐志摩先生曾论及日本女人,批评她们“浓得不可开交”!到过日本的朋友恐怕均有此感,据说全日本女人每天往脸上抹的粉,集中起来,至少有五十吨之多。教人叹为观止。

和雀斑同样使人泄气的,还有皱纹,包括眼角上的鱼尾纹,和额上的抬头纹。试观儿童的小脸蛋上,绝没有这些插曲,可知它乃渐老渐衰的象征,不但使人厌,而且使人惧。

民国初年,在青岛执教的一位德国女教习,忽然爱上了一个中国青年,非嫁不可,那时德国的世界地位,比今天美国的世界地位烜赫多矣,该青年固然受宠若惊,该德国却认为莫大羞辱,驻青岛的德国领事老爷,招女教习至,问她为啥昏了头?她答曰:“西方青年一过了二十岁,脸上便到处是胡子,只有中国青年的下颚光光,所以爱得紧。”

此事以后发展如何,不问可知,女教习被押送回国嫁胡子,丢下黄种小白脸空喜欢一场。这使我想到一点,男人到了成年,正当英俊,却冒出胡子,实在扫兴;女人虽没有胡子可冒,但到了某一天,却忽然大批生起皱纹来,则不仅是扫兴而已,简直使人痛哭流涕。盖皱纹是年华的里程碑,再科学不过,女人的年龄,骗得了户籍员,骗不了仔细观察的眼睛。据柏杨先生研究的结果,发现自古以来,兽医们调查马的年龄,从没有听说要它们出生证明过,而只要撬开其嘴,数一下有几个牙便知。因之,男人如欲知女人的年龄,似乎也不应尽信身份证。我今年七十有余,前天和我同庚的堂妹来访,朋友询其健康如何,答曰:“俺才五十五岁,什么事都做得。”客人去后,我责她说谎,她嚎曰:“你懂得屁,告到法院都没人信你的话。”说毕,嗖的一声,从怀里掏出她的身份证,以她的身份证上出生年月计算,果然只五十有五。原来敝堂妹乃有心之人,来台湾的那一天便布下埋伏,以便锁住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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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红有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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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固不可靠,她们的口头报告更不可靠,不是说得太小,便是故意说得太大——太大则你不相信,可发生心战上反作用之效。而一般太太小姐的应付方法,则往往是笑眯眯的曰:“你猜我几岁?”咦,仅只她那充满了盼望的一笑,便是铁石心肠,都不忍把她的年龄往大处猜。于是,男人曰:“我猜你顶多二十四。”该四十二岁的女人,乃用一种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语气否认曰:“哪里,哪里,老啦,老啦。”但她心中一喜,包管留你下来吃一顿油大,你如开口借钱,恐怕她当被子都得给你。

查验女人年龄之法,看牙齿当然不行,她们能给你看乎?只要略微用点心思看看她们的抬头纹和鱼尾纹,便虽不中亦不远矣,能摸之抚之更好,否则用眼细细扫描,也可发现奥秘。太太小姐们自然也知道皱纹在拆她们台,补救之法,传统的一套是用粉硬往上涂,使人老眼昏花,发生错觉。不过问题在于塞之填之之后,不敢发笑,一笑则粉落,粉落则脸上条条铁轨,至为凄凉。所以,太太小姐们身上都备有一镜,便是准备随时观察这些铁轨并消灭之的。历史上只有虢国夫人不抹粉不涂胭脂,天生的有红有白,光艳如镜,杜甫先生有诗赞之曰:“却嫌脂粉污颜色”。只是这种得天独厚的女人太少,有这样的容貌,就可走遍天下,不怕男人不婢膝奴颜,哀哀降服。

除了用粉硬塞硬填之外,新法疗皱,还有按摩之术,乃摩登太太小姐最喜爱的享受之一也。不过据说效果不太理想,盖一旦按摩成了习惯,便非天天按之不可,否则肌肤松懈,条条下垂,就更要倒楣;道理非常明显,君不见运动员乎?肌肉结实紧绷若弹簧,可是等到年龄渐老,跳不动,也跑不动时,便废肉横生,不可遏止。女人不察,只单独的在脸上乱搞,怎能下得了台哉?

最精彩的疗皱方法是开刀,把顶瓜皮切开,抓住脸皮硬往上拉,使皱纹展平,拉了之后,虽八十老媪,望之亦如三十许人。现代科学对女人的贡献,可谓至矣大矣。五六年前,香港有演电影的一男一女来台结婚,并度蜜月,那女的很有点名气,也很风骚,只有一点,天稍微一凉,她必戴上帽子,原来她的顶瓜皮在日本曾挨过东洋刀,见不得风,受不得寒也。一旦风浸寒蚀,便奇痒酸痛。柏杨先生跟她在一起时,一直担心万一刀口线断,脸皮唰的一声如帘子般叠滑而下,那才教人吓一大跳。呜呼,涂粉则易长雀斑,按摩开刀则非小市民所能办到,中等之家便似乎只有靠鸭蛋青矣。据说想当年把清王朝搞亡了的那个慈禧太后那拉兰儿,便天天用鸭蛋青敷到她阁下老脸之上,利用凝固后的绷力除皱;至于为啥用鸭蛋而不用鸡蛋乎?大概鸭以鱼虾为主食,其蛋多贺尔蒙之故也。不过一旦太太小姐对鸭蛋青有兴趣,这个家庭一定冷冷清清,像一座冰窖。有一天晚上,我去拜访一个朋友,他太太献茶之后,退坐一侧,粉脸板得像一个讨债精,顷刻之间,他的三个读大学中学的女儿出现,她们粉脸板得度数更高,纵有杀父之仇,都不致有如此严肃的表情也。当下心中不安,起身告辞,朋友曰:“你不要紧张,她们刚敷了鸭蛋青哩。”盖敷上鸭蛋青之后,嘴角连动都不能动,一动即破,绷不成矣。

最漂亮的容貌,应具备下列条件:瓜子型或鸭蛋型的轮廓,然后有白有红——当然还得细腻如猪油,不过白皮肤一定都很细腻,天下好像没有白皮肤而粗糙者。有麻子固然糟糕,有雀斑有皱纹也不高明。所以茫茫人海中,漂亮的太太小姐实在太少,无怪李延年先生叹息“佳人难再得”也。尤其是,求肌肤白尚较容易,求面貌上泛红,简直难如上青天,君没有读过小说乎,大作家们笔下美人的俊俏脸庞儿,铁定的全都有白有红,缺一不可。有一次在台北街头,看见一娇娃,脸上白中透红,娇嫩欲滴,看样子用针扎一下,准有蜜滴出来,不禁目瞪口呆。呜呼,这才是美女,能看上一眼,便已经很有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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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红有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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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种女人脸上红红的,前已言之,不足为奇,因她们天生的要露出血素。黑种女人则黑漆一团,伸手不见五指,根本红不起来。只有黄种女人,遇到漂亮绝伦的太太小姐,其肌如雪,雪中泛着桃花——或称之为泛着一抹红霞,那才叫真正的美,男人们一旦和这种有白有红,简直要滴出蜜的娇娃相遇,不要说人格道德,恐怕连自己的老命都要抛到九霄云外。

女人们也深知此点,所以在自己脸上,下的功夫也最大。然而,除非真正的天姿国色,多半靠胭脂伪装。京戏里的旦角对此道发扬得最为到家,一张好好的脸,抹得竟像猴屁股。现代女子多以口红代替,口红比胭脂细腻得多,淡淡的涂到颊上。有时简直跟真的“桃花面”一样。柏杨先生每遇到这种美人,心跳喉干之余,必定找一个接近的机会细看,考察一下她那秀靥上所泛的红,是真的乎,抑是假的乎?真的润泽有光,假的红白相间处较不自然,用不着摸,便可判明。如果是真的,心就更跳,喉就更干;如果是假的,我就喟然而叹,叹天下美女固太少也。

世界上只有两个地方的瓶瓶罐罐最多,一是药房,另一则是女人的梳妆台。宣统年间,我老人家毕业于京师大学堂,赴上海旅行,去拜见一位父执,他儿子方才完婚,顺道往贺,进得新房,只见一张桌子,上有一个大镜,桌作矩形,甚窄,铺着玻璃,既不能切菜,又不能�面,心中顿起疑云。继再观察,桌子里满装着瓶瓶罐罐,有大的焉,有小的焉,有高的焉,有低的焉,有装水的焉,有装膏的焉,有装汁的焉,有装粉的焉,有白色的焉,有红色的焉,有水晶做的焉,有铁皮做的焉。简直是洋洋大观,五花八门,不禁更为惊骇。归而询诸教习,才知道那就是梳妆之处,太太小姐们每天危坐其前,东涂一下,西抹一下,前揉一下,后捶一下,少则十分钟,多则两小时。早晨起来搞一遍,午饭后又搞一遍,晚饭后又搞一遍,外出时再搞一遍,临睡时搞得更厉害——卷起头发,点上去痣之药,涂上保嫩防皱之油。呜呼,再倔强再伟大的男人,和她对抗,能不一败涂地乎?

俗云:“远看脸,近看脚,不远不近看腰窝。”这是五千年传统文化看女人之法,为啥在距离很近时,不能看脸乎?盖看三围看不出毛病,看脚也看不出毛病,看有红有白的猪油脸蛋儿,最易发疯。美丽的太太小姐们常常把人逼得不敢仰视,甚至连气都喘不出,偷觑一眼都会神经错乱,演出精彩节目——像目瞪口呆,流出涎水猛的又吸回去之类,就是完全靠她美貌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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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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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研究太太小姐,已研究了两个月有余。发表途中,写信来鼓励者有之,表示要为我立铜像者有之,捧我博学多才,前途光明者有之,责我老不正经,自毁声誉者有之,索我签名玉照,以便悬挂,日夕焚香顶礼者有之。柏杨先生年高德劭,有官崽风,对毁誉之来,根本无动于衷。且自问即令再写上三月,也要挂一漏万。一则,女人身上如诸葛亮先生的八阵图,奇妙之处甚多,我的学问虽然已经够大,仍觉隔靴搔痒,越想越糊涂。二则,柏杨先生每天写一千字,既无腹稿,又无资料,(写杂文全凭信口开河,如果参考起资料,恐怕连肠子都饿没有啦。)笔尖横冲直撞,连自己都不知道写的是啥,等到凑够一千字,从头再看一遍,居然通顺,不禁大喜,盖天纵英才,又一明证。不过,这种写法如果能写出点名堂,也真是没啥天理。但仍可名之曰“女人经”;盖一谈到“经”,便有严肃之感,连纯是民歌的“诗”都成了《诗经》,圣人可以拆烂污,我也可以拆烂污。

凡来信恭维者,我一律接受,并一律信以为真,以资陶醉。凡来信道貌岸然者,我则一律作佩服状。凡来信责备者,我则一律不理不睬。然凡来信质询指教者,在这最后尾言之中,再提出讨论讨论,一以解惑,一以补漏,一以搪塞,诚三便之举也。

孙守侬先生曾指出尼姑问题,这问题可以说大问题。盖头发之为物也,当初上帝造人,在顶瓜皮上栽了些蓬蓬乱草,当然是为了保护祂创造物的脑子,不但可以防太阳晒,且万一失足落水,别人抓住你的小辫子,就可救你不死;若你是个秃家伙,便老命休矣。而且万一有个石块木棒之类,迎头痛击,本来要把你打全死的,因有头发衬着之故,顶多也不过半死焉。

不过头发真正功用似乎还在美感上,记得抗战之前,中国青年被强制剃成光头,在营官兵们自然也是如此,结果是如何耶?只要一有机会,便起而反抗,短短的寒暑春假,就有人留将起来,气得教官暴跳如雷。到了今天,风气所趋,大家全成了油头粉面,头发对于男人,尚是如此严重,对于女人,其严重性,更不用说矣。

一般人称天主教的神父为洋和尚,称天主教的修女为洋尼姑,其实不太一样,称修女为女道士当更恰当。盖真正的尼姑必须把头剃成秃子,有的为了表示货真价实,还在天灵盖烧了六个戒疤,修女和女道士便没有这种展览。一个女人到了尼姑的地步,诚所谓“棉线提豆腐”,千万别提,即令提也提不起来也。修女则头发仍在,不过密密包住,不示凡人。女道士亦然,这大概是对佛教那种“赶尽杀绝”的剃女人秀发办法的一个猛烈反击,站在美感观点和性感观点上,尼姑可以说分数最低,只有阿Q先生穷极无聊,才觉得飘飘然。

孙守侬先生有兴趣的是,武照女士到底当过尼姑没有耶?武女士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女人之一,按一般惯例,一个美貌绝伦的女人,脑筋多半不太够用,盖她用不着去绞脑汁,自有男人们甘服劳役,作犬作马。而武女士则不然,不但漂亮,而且有一般男人所没有的智慧,把南周帝国治理得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只是冤狱太多),这大概是上帝造人,造到她的时候,一时高兴,故意放了些特别材料。史书上是说她当过尼姑,但没有肯定她剃光了头,对于这种既爱漂亮又要出家的女人,佛教有解决之道,曰“带发修行”,真是一举两得的绝妙办法,武女士恐怕是这般炮制。退一万步讲,即令她当初剃光了头,以她那种不甘屈服的倔强个性,也势必整天用布包着。后来,李治先生思慕她的美色,招她进宫,如果她是带发修行,梳洗一番,自可马上动身。如果她已剃发,我敢跟你赌一块钱,她一定坚持着要等到乌丝长了出来才往,否则第一印象竟是光秃秃而铁青青,恐怕啥都别说啦。聪明绝顶如武女士者,她肯冒这个险乎?问题是,当皇帝的都是急色儿,李治先生能等她长一年的头发耶?是以她“带发修行”的可能性最大,且彼时佛教尚未大行,说不定她当的不是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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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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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按:这一段是一九六二年写稿时的学问,现在——一九八○年代剪贴选集时,学问已增,又要自己打嘴。查武照女士当时确实剃光了头,等头发长了之后才跟李治先生再见面的。这不关李治先生的忍劲,而是宫廷阴谋的一部分,说来话长。)

历史上和头发有密切关系的后妃,还有一个杨玉环,她阁下有一次恃宠而骄得罪了丈夫兼衣食父母李隆基先生,把她赶了出去。绝望之余,计上心来,乃剪了一绺秀发送去,李公睹物思人,果然中了圈套。呜呼,于此又可发现头发之妙用矣,那就是说,必要时可以剪之寄之,以拴男人。太太小姐们读到这里,应紧记心头,永不可忘。杨女士乃绝顶聪明之辈,盖女人身上,只有头发剪之不痛,且可再生,剪过后用盐水洒上几滴,硬说是思君得泪落如雨,不要说李隆基先生老矣耄矣,便是年轻小伙子,恐怕都受不了也。如果杨女士是一个死心眼,剪了一大堆手指甲或脚趾甲,甚至索性把鼻子剪掉,或剪掉一个乳头,(李隆基先生最喜欢她的“鸡头肉”,史书俱在,可供考证。)你说那结果岂不一塌糊涂。

剪发寄发,属于“嗲”的一种,妥善用之,无男不摧。

乐矣先生来信谈到照片,说有些女人很漂亮,可是照起相来很不漂亮,而有些女人一团糟,照起相来却美得不得了,是眼睛不可靠乎?抑是照相机不可靠乎?

这问题很严重,柏杨先生也有这种困惑,没有办法找到解答。记得随片登台之风最盛之时,曾晤及数位女明星,皆曾如雷贯耳。若某某小姐,脸上除了皱纹便是粉,尤其可惊的是,其脸上的皮甚松,摇摇然,晃晃然,使人毛骨倒竖。但上得银幕,或上得画版,或照出来的签名照,竟俨然姣好女子。

不仅电影演员如此,京戏演员亦是如此。有很多太太小姐,爱上那个调调儿,谁晓得台底下虽娇艳如花,上得台来,却不堪入目。演后直问别人:“我的扮相如何?”别人嗫嚅以应。致使她粉泪满脸。有一次,我看《拾玉镯》,台上的孙玉姣又娇又俏,又柔又媚,惹得观众坐立不安,朋友曰:“她下得台来,一定把人爱煞。”戏毕迳赴后台,亲睹芳容,该女士竟脸方方而布满雀斑,而且声如流沙。(凡用喉的女子,或歌星,或声乐家,其歌甚美者,其说话的声音似乎都要有点毛病,怪哉!)

这谓之没有“镜头脸”,镜头脸者,洋文曰“砍麦拉非死”,是女人能不能从事电影、电视,以及戏剧等,所有必需靠脸蛋儿漂亮才能吃饭的主要关键。如果没有镜头脸,你便再努力都没有用,(如果扮演牛头马面,则自属例外。)如果有镜头脸,则基础已俱,只等盖高楼大厦矣。如果扮相美下妆后也美;台上美,台下也美;银幕上美,面对面谈心或跳舞时也美;你的前途包管灿烂如锦,有大福享的。

同是桃花人面,竟有上相不上相之分,大概是什么线条作怪,肉眼看不见,镜头上却显示出来。京戏演员虽不拍照,可是在额角上勒之提之,在两颊上贴之黏之,再好的脸都被弄得不成样子矣。而真正不成样的脸,反而被遮盖成一个瓜子形状,妙不可言。

当一个男人,往往会碰到一种场面,太太小姐执其玉照,殷殷相询曰:“你看像不像我?难看死啦。”这时候,就要看你的神通矣,你如果曰:“这像比你本人差得多啦!”准有甜笑供你欣赏。如果你老老实实曰:“这像比你本人漂亮得多啦。”呜呼,从今以后,你她之间,便结下了大仇,不可不慎。

女人之袜和女人之腿,密不可分,叶敬之先生来信痛诋黑袜,其实不要说诋,便是弄个原子弹,都挡不住。利之所在,市人共趋,美之所在,女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玻璃丝袜独霸腿坛,已三十年,其妙处前已言之,在于穿之跟没有穿之一样。现在黑色长统袜出现,基于人类喜新厌旧的心理,黑色似乎比肉色更能引起男人的高血压。尤其是,黑袜稀疏,肌肤隐约外露,有些太太小姐穿着一身黑,黑衣黑裙,黑袜黑鞋,活像一个小寡妇。咦,天下有比小寡妇更动人心弦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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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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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袜流行,已成必然趋势,阴历年拜年时,我还赫然发现有红色长统袜者,大骇,当时就看了半天。说不定到了明年,红袜大行,人人看了红袜都不再稀奇,而轮到看了绿袜稀奇矣。女人身上的花样变化最巨,一年一个样,一月一个式,以便男人们应接不暇,爱不忍释。因之似乎将来还有长统黄袜,长统蓝袜,长统花袜,以及长统的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袜问世。问题不在于流行啥,而在于有没有福气消受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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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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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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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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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对女人的高跟鞋谈得够多啦,前些时胡适先生抨击缠足,某圣崽立刻反攻,在报上发表谈话,把高跟鞋和缠足相提并论,以证明洋大人也跟中国人同样的惨无人道,并振振有词曰:“此乃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也。”阅后不禁又要发风湿。哀哉,中国之一直弄不好,与这些圣崽有关。盖缠足是生理上的变形,而高跟鞋仅不过是一种化妆术而已,相差岂仅五十步哉?现代女人,不想穿高跟鞋时,穿一辈子平底鞋都可,且想高时高之,想低时低之。缠足的太太小姐,能如此乎?抗战时日本飞机滥炸,警报一响,女人们把高跟鞋脱将下来,抱之鼠窜。缠足的太太小姐,又能如此乎?譬如该圣崽的女儿,穿了十年高跟鞋,发现其坏处,马上脱掉,依然故脚,若是缠了十年的金莲,便没啥办法也。

孟轲先生是有名的雄辩家,其词汹汹,好像很理直气壮,其实往往经不起考验,盖“五十步”与“百步”,到底不同。有人抵抗了三天便垮,有人却抵抗了三百年才垮,你能说差不多哉?时代一天一天前进,不要说五十步之差,便是一步半步之差,悬殊便大,结果就不得了啦。

谈高跟鞋谈得太多,非故意如此,实在是可谈之处层出不穷,读者先生纷纷责以何薄于平底鞋,为啥不肯一开尊口?夫平底鞋乃中国的国粹,古诗词上吟咏女人鞋的,便属此鞋,不但性感,而且充满佳话,似乎比高跟鞋更一言难尽。

性心理学上,男人有一种“拜脚狂”,郁达夫先生便有一篇文章,写他的女友“老二”,每逢吃饭时,看见盘里的藕,就想到二小姐的脚,就食欲大振,就多吃几碗。把女人的脚硬生生缠成残废,乃这种心理发展到极致的一种反动。由拜脚狂自然会连带产生“拜鞋狂”,(性心理学上似乎无此名词,乃柏杨先生所独创,吃美援饭的教授圈,有良心未泯者,将此送往瑞典,得了诺贝尔奖金,你一半,我一半,绝不食言。)见了女人的鞋便气喘如牛,高跟鞋硬邦邦而庞庞然,无此苗头,平底鞋恰盈手握,才有此魅力。

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青楼艳妓》电影,有一个镜头,女主角伊莉莎白·泰勒从床上爬起来,用脚趾挑起地板上的毛巾。伊女士是有名的玉女,艳丽盖天下,然而她的那双玉足,实在不太高明,和她的脸型及身材,迥然不同。贵阁下曾留意过那镜头乎,她的脚掌甚宽,而大趾骨凶恶突出,属于最劣一型,不知导演先生怎的瞎了眼,硬让她往外露也。她的脚天生只能穿高跟鞋,穿平底鞋准砸,盖高跟鞋可以遮掩,无论你是啥脚,塞进去都差不多。而平底鞋则是最典型的势利眼,对漂亮的脚固是锦上添花,对丑陋的脚则落井下石。那就是说:平底鞋穿到漂亮的脚上,益增其美,穿到丑陋的脚上,却益增其糟焉。最漂亮的玉足和最漂亮的身段一样,必须瘦削,脚趾宜长,脚背宜平,脚掌宜狭,穿到窄窄的绣花鞋中,姗姗而行,圆肤一步一溢,不要说张君瑞先生要跳花墙,便是柏杨先生,恐怕也都要跟着跳花墙。

所以穿鞋是一种天大学问。有些太太小姐深知自己的脚很美,除了大典或非常非常正式的场合外,平常都以平底鞋为主,既舒服,又能吸引男人的眼。然而也有些太太小姐,看别人穿平底鞋妙不可言,便不管自己脚的模样,硬也穿之,弄得小腿以下,像拖着一双鲇鱼,教人看啦,恶心也不好,龇牙也不好,大伤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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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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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底鞋的种类多矣,从古老的布鞋到最新流行的皮鞋,花样之多,不亚高跟,而且还另有独创。在缎子面上绣龙绣凤,是最古老的一种。而最近则在上面缀着五光十色的亮片,日下或灯下,发着亮亮闪光。然而无论如何发展,总不过在零件上用功夫,其形式固古今中外,都差不多,有圆口的焉,有方口的焉,有尖口的焉,有微露趾缝的焉;有浅帮的焉,有深帮的焉,有不浅不深的焉。最近台北市面上忽然又流行起来韩国鞋,鞋尖之处,状如一钩,昂然翘起,好像武侠小说上练武功的江湖女郎,书中交代,有谁惹她,她只一踢,那钩子里有浸过毒药的钢针,当者无不丧命。奉劝年轻朋友,小心为妙。

平底鞋最温馨的一种,为睡鞋焉,有《睡鞋词》曰:“红绣鞋,三寸整。不着地,偏干净。灯前换晚装,被底勾春情,玉腿儿轻翘也,与郎肩儿并。”惜哉,这种情调今人没有了矣。现代女人,不要说叫她们穿睡鞋,便是叫她们穿袜睡,恐怕都不干。美国《查普曼报告》上便有一段,一小姐曰:‘只有娼妓才穿袜睡’,两只大脚丫在床上乱踹,怎如一双瘦削削的红睡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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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几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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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之后,仍有一些大函,或未覆,或续来,整理归纳,再分别讨论,以垂千古。

刘克勤先生指出,为啥不研究研究女人的“皮包”乎,我想这应该画入另一范围,该另一范围将包括全部服饰,若皮包、若披肩、若套鞋、若别针、若足够普通人家吃一辈子的貂皮大衣等等,而我们现在研究的,纯属肌肤之亲,不能相混也。

不过皮包似乎与其他服饰有一点不一样,那就是皮包跟乳罩差不多,为现代女人不可须臾离也之物。除了拥有巨大“本钱”,那个女人不戴乳罩乎?即令是侍从如云,亦从无一个女人不戴皮包者也;上自英国女皇,下至市场满嘴“格你娘”的女菜贩,无不人手一包,其重要可知。

有人说女人没有秘密,其实她们只是没有别人的秘密,对于自己秘密,则保持得固紧不通风,像一个太空舱。其秘密藏在两处:一处为肚皮,一处则为皮包。一个人如果贸贸然翻看女人的皮包,那简直非倒楣不可。相反的,一个人无论男女,如果随时都可翻她的皮包,那份交情,就别往深处再打听。盖女人皮包里啥都有焉,若镜子、若梳子、若发夹、若口红、若粉盒、若香水、若眉笔,这是“见得人”的一类。另有“见不得人”的一类,若包着鼻涕的纸,若当票,(刚把丈夫的西服当掉,买了一件披风,正在夸口,被你掏出当票,她还能混哉?)若刚接到手,尚未找到机会毁之的情书;(一旦被传扬开,岂不要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若已经写好,只欠贴邮票便可投邮的赠给某人的玉照;若一双臭而不可闻的丝袜;若两张撕过角的电影票;若其他女人们特有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最严重的是,里面竟偶尔的没有一个钱,或偶尔的有两粒避孕丸,使女人丢脸,莫过于此,她怎能让你开之看之哉?

俗曰:“人心不同,各如其面”。我们可以套一句曰:“女人之不同,各如其皮包”。柏杨先生曾作过广泛调查,没有两个女人的衣裳是一样的,甚至皮鞋亦然,一鞋店老板曾告我曰:“女鞋最难做,新花样兴不到一个月,街上穿的人一多,便再也卖不出去。”盖乡下人老在潮流后面赶,都市的太太小姐则是一直走在潮流尖端也。皮包的情形也差不多,每人都喜欢独特表现,最好是工厂只做出她持有的那一双,才可骄傲群雌。于是皮包的样式便不可胜数,大的大到可装进一个小孩,小的小到只能装一面镜子和一管口红,顶多再装一张小纸条,上写电话号码。其他方的圆的,长的短的,蛇皮树皮,鸡皮漆皮,均不在话下。中古时候,欧洲骑士常把他们仇敌的皮剥下,制成皮包,以赠情人。感染所及,贵夫人们也往往如法炮制,对付她的情敌,将另一美女杀而剥之。据说把这种皮包置于丈夫枕头之下,丈夫就会忽然老实起来,俨然成了柳下惠。太太小姐有志于此者,不妨参考参考,学学剥皮之术。

程织景及华洁二位先生以女人长裤相询,真有心之人也。盖谈到裤子,中国又得甘拜下风,五千年传统文化中的裤子文化,于今被洋大人的裤子文化,全部征服,手段毒辣的卫道之士,可能飞出一顶帽子,说我不够爱国,那就得请他没事时检查一下他太太的和女儿的裤子,恐怕他就非把头缩回不可。因之我乃发明一种新药,即将申请专利,药曰:“女人的裤子,可治卫道之士的顽固病。”

中国女人传统的裤子,上及腰,下及小腿,末端用带束之——请参考韩国女士的裤子,便知道啦。盖韩国女士之裤,乃中国传统之裤。自欧风东渐,裤子猛缩,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竟缩到几乎看不见的程度。进步之快,变化之速,使人跺脚。人类已进化到可以去太空观光,连月球上有啥东西,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可是,再伟大的科学家,却无法知道他面前的那位女郎,穿裤子了没有。中国女人穿的是旗袍,开叉甚高,有运气的人还可偶尔看到三角裤的边缘,但如果她真的和古时候的宫女一样,根本不穿裤子,你亦木宰羊。古时宫女不穿裤,为了人己两便,今之太太小姐不穿裤,当然是为了摩登,为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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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几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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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穿裤之实,但无不穿裤之名者,为透明裤焉。太太小姐为啥要穿透明裤,其心理恐怕只有天晓得,玻璃丝袜不掩肌肤,为的是教男人看之爱之,尼龙裤不掩肌肤,搞的是啥名堂哉?前几年台北街头,有一擦皮鞋的小童,正在为某女士擦鞋,偶一抬头,哎呀不好,她穿的竟是透明之裤,遂头晕眼花,把鞋油都擦到膝盖上。呜呼,将来说不定索性连裙子都成了透明的,那才要天下所有男人的命也。

《易经》曰:“物极必反”,女人的裤既短到不能再短,一旦反动起来,便拼命的长,而且长得不可收拾,越膝而下,连足踝都行超越,眼看就要把玉足都行包住。尤其精彩的是,不但长,而且窄,当这种长裤初流行时,宽窄还有中庸之道,之后便越来越不像话,一窄再窄,初是裤脚管窄,接着是膝盖窄,再接着是大腿窄,把两条玉腿紧紧绷住,玉肌丰满,简直要破裤而出。有些太太小姐更穿上有弹性的毛裤、绒裤之类,曲线毕露,男人们看得多啦,心脏难免衰弱,损害国民健康,莫此为甚。在美国,这种风气更凶,太妹们穿着窄裤,仍嫌不够性感,更故意的用水泼而湿之,使裤管紧贴玉腿,以便更能诱惑。此乃原子弹之术,幸中国女孩子尚未学会,否则台北社会风气,就要更进一步矣。

洋大人谚曰:“群山比平原美”,女人的玉貌亦然,能有酒涡出现,必更为娇媚。“一读者”先生询以其中道理,大概有曲线总比没有曲线使人心旷神怡,不过曲线不能太多,酒涡深陷,观者固然动容,如果尽是小如米粒的酒涡——一脸麻子,那就不可收拾。

麻子是美的克星,古时有“麻美人”之称者,显然是一种无可奈何之词,不足取法。幸好洋大人发明了种牛痘之术,否则十个女人九个麻,这个世界还有啥意思哉?酒涡和麻子恰恰相反,女人脸上有了酒涡,那才是最优良的设备,柏杨先生敢拿一块钱打赌,大多数美女,恐怕差不多都有或大或小的酒涡,以便盛男人的钞票。而且和她的漂亮成正比,她越美,她的酒涡越是无底洞,再多的男人前仆后继,都填不满。

酒涡这两个字就使人心醉,上帝当初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大概一时高兴,在女人双颊上用铁锥凿了一下。白里透红的脸颊,有两个一笑便出笼的坑坑儿,在其上若隐若现,真是绝妙之姿。民国初年,老牌电影明星胡蝶女士,只有一个酒涡,每逢有人给她照相,她就立刻露之,虽千篇一律,枯燥无味,但已够她吃饭的矣。酒涡既有其如此伟大之处,被上帝漏凿的女人,便只有自己动手凿之,美容院中有“专制酒涡”的医生,便是为此而设。然而巧夺天工的事不多,自己凿的结果,往往一见便知,台北有某歌星焉,左右开弓,凿了两个,好像是酱油店用的漏斗,不但看了不起美感,反而起鸡皮疙瘩,照起玉照,两颊上两个黑洞,大煞风景。

另一位“一读者”先生特别提醒应该谈谈女人的舌。呜呼,不提其舌,倒还罢了,提起其舌,使人汗流浃背。从前张仪先生在楚王国被打得体无完肤,家人哀之,他曰:“看看我的舌还在否?”答曰:“在。”乃曰:“有舌在就有办法。”果然当了秦国宰相,大破六国合纵联盟,舌的力量岂不大哉。而生到女人口中,比生到张仪先生口中,还要厉害,张仪先生的舌不过把六国搞垮而已,女人们的舌则简直能使平地起浪,山崩地裂。

中国有句话形容搬弄是非的女人,曰:“长舌妇”,言其舌之长,可以伸到人家灶底舐出锅灰来宣扬也。洋大人亦有形容词焉,曰:“她的舌头可以修剪路旁的小树”,那简直比钢剪还要锐利。柏杨先生每逢遇到哇啦哇啦讲个不停,不是附耳过来,告以张太太和李先生有一手,便是作神秘状,说王小姐拍有裸体照,前天悄悄的去找她的上司拉关系。我立刻就想到埃及的金字塔,盖当初法老王建金字塔时,把工人的舌头全部割去,咦,法老王如果也来中国一趟,包管中国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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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几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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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词令,不搬弄是非的女人,乃是吉人,遇到这种的太太小姐,向之顶礼,绝对没有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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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三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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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经”有点欲罢不能之象,盖读者先生来函中精彩之处太多,简直非谈不可,兹再论三点,以表学问庞大。

凡是漂亮的女人,似乎多半没有脑筋,不是她根本没有脑筋,而是贱骨头的男人太多,无论啥事,都为她设计周全,并赴汤蹈火以服务之,用不着她去用脑筋也。我有一个侄孙女,乃美丽的大学生,看电影向来不排队买票,只要走到窗口,拣一稍有人性的臭男人,嗲曰:“先生,对不起,能不能请你带两张。”言毕再娇而笑之,准如愿以偿。有一次柏杨夫人不自量力,也去娇而笑之,结果成了人间绝响,毫无反应,不得不排在最后,站得两腿发酸。

这不过是芝麻小例而已,聪明之士,可举一反三。敝侄孙女在学堂考试时,不知道巴拿马运河在那一州,马上就有一个纸团,趁教习扭头发呆之际,飞了过来,告以种切。如果是一个难以入目的女郎,恐怕就是急得脑充血,也没人去管。于是,面貌稍微差劲,便不得不拼命用功,一则以求自保,一则以求在学识上取得补偿,你们不是嫌我不漂亮不理我乎?嗨,我学富五车,不由你不多看我一眼。

洋大人之国,有一新郎焉,逢人便吹他妻子的烹饪之术,吹得她自己都过意不去,有一天责问之曰:“亲爱的,你怎么说我会做菜?你知道我其实啥也不会。”丈夫答曰:“可是,我总得找一个跟你结婚的理由呀。”这女郎总算有福气,自己虽毫不出色,幸有丈夫疼爱,捏出一个借口,而普通女子便不得不自己努力,以供给男人去借口也。

有这么一个现象,不知读者先生注意及之否,漂亮的女子,结婚的都很早,盖有各色人等环绕四周,手执捕网,眈眈而视。你喜欢文学,有作家焉;你喜欢唱歌,有声乐家焉;你喜欢理工,有科学家焉;你喜欢图画,有画家焉;你喜欢学位,有打狗脱、马死脱焉;你喜欢银子,有足可以把太阳都买下来的富翁焉;你喜欢美貌郎君,有小白脸焉;你喜欢静,有十棒子都打不出一个屁的人焉;你喜欢玩,有白相人焉;你喜欢去美国,有留学生和华侨焉;你喜欢高鼻碧眼,有擦皮鞋的焉。呜呼,要想不被掳去,简直不可能。婚后因自己美如鲜花之故,丈夫怜之爱之,最后索性畏之如虎,后来子女长大,当了婆婆或丈母娘,当然更为吃香,她这一生永远站在上风,实在用不着努力。

姿色不太突出的女子便不能如此安逸矣,君如不信,不妨稍微留意,凡是女事业家,十个有八个,长相都有点平凡。为了表示敬意,即令不能说她们很丑,但总不能眛着良心说她们很美。有一位记者去访问某女大亨,一时顺口,赞扬她貌如天仙,结果被撵出大门,盖她以为他吃她的豆腐哩。

我们说女事业家们多半都不太漂亮,乃千锤百炼之言,读者中如果不太服气,不妨屈指一数,若某女社长焉,若某女董事长焉,若某女校长焉。然而我们毫无轻视之意,谁要说柏杨先生对她们瞧不起,谁便是大混蛋,犹如我说漂亮女人多半没有脑筋一样,也无轻视之意,只是指出社会上有这种现象,美不美和爱不爱无关,和敬不敬更无关也。

美而慧的女子千不得一,如果有之,能娶则娶之,不能娶时,则千万多看几眼,以资纪念。[手 机 电 子 书 w w w . 5 1 7 z . c o m]

关于饰物,我们谈的不多,关于衣服,根本未谈,无怪读者先生中有不满意的朋友,来信骂阵。实在是,除了甄别专家,谁也弄不清女人的首饰衣服是怎么回事,盖今天有一种出笼,刚买到手,明天又有另一花样问世,连名称都不知道。据说美军顾问团在外国担任军事训练的教官,每隔两年,总要回国一趟,盖武器日新月异,两年不回国学习,再运来的新武器,他认识都不认识矣。女人的首饰衣服亦然,一月一样,一年一变,谁也摸不清头脑,反正男人的口袋倒楣就是啦。

太太小姐们热热烈烈聚在一起,如果不是谈张家长李家短,准是谈首饰衣服,谈到热情之处,眉飞色舞,搔首弄姿,美不胜收。柏杨先生乃租房而居,房东小姐,留洋生也,她的女朋友每一次来,她都翻箱倒柜,像钦差大臣查抄家产一样,把新衣新饰全部搬将出来,供人一观。于是,来客摸之抚之,问之询之,唏嘘感慨者有之,自叹命薄者有之,指天发誓回去定要也买一件做一件者有之,吹牛说她有更好的亦有之。群雌粥粥,半夜不休,有几次我都想买包巴拉松送去,封住她的玉嘴,以清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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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三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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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使太太小姐意乱情迷,如痴如狂的,美国货第一,香港货第二,日本货又次之,菲律宾货第四;若中国自己做的,属于土产,最最下等,有身价的女人向不穿戴。尝见一群长头发的动物,咭咭呱呱,第一人吹曰:“我这旗袍,是中本外销货。”盖市场上如也买得到,就显不出她有特权也。第二人吹曰:“我向来不穿本地造,瞧我这夹上衣,上星期我表哥才托人带来的。”原来那料子也是中本货,新从香港回笼,但仍挡不住该女人洋洋得意。第三人吹曰:“我姐姐在日本,这照相机便是日本名牌子,一千八百元,好便宜,日本照相机天下第一。”其实市上一千四百元就可买到。第四人接着也吹曰:“我先生在美国是打狗脱,昨天从美国寄给我一双高跟鞋。”先生者,非指老师,乃指丈夫,言语方了,全体肃立起敬,有起敬过度的,还把握不住,口中发出怪声。

大仲马先生曰:“百货公司是一个使女人什么事都做得出的地方。”这话一点不刻薄。不信的话,你不妨送一件价值百万美金的貂皮大衣给一位小姐,恐怕她就非爱上你不可,连棒子都打不出门也。大仲马先生是法国有名的作家,因有钱之故,女友多如牛毛,可能因此看穿了女人的心,容易轻蔑。不过中国有一句俗话曰:“千里去做官,为的吃喝穿。”做官尚且如此,何独责备一女子乎?有两洋女人焉,甲女曰:“亲爱的,你那件大衣至少值十万美金,真教我羡慕,我挣扎了这么多年都没挣扎到手。”乙女大惊曰:“老天,你挣扎?你不要挣扎呀。”

呜呼,仔细一想,我们还说啥。

至于“浑身都是假”问题,说来说去,使人如坐针毡。洋大人之国,夫妻间盛行“分床睡”之制,讲起理由,振振有词,可写一大本书。然究实际,似乎与浑身是假有关。盖男人跟如花似玉的妻子同床共枕了一夜,第二天睁眼一看,咦,眉毛没啦,睫毛脱啦,眼睑上抹得黑墨,和眼屎结合在一起啦,嘴唇上青紫如靛,脂粉全退,皱纹密布,牙未刷而口臭,头因滚而发乱,望之不似人君,好像刚从海里爬到岸上的金色夜叉,你能不神经崩溃,少活十年哉?如果分床而睡,早上沐浴更衣,披挂整齐,然后相见,便无此弊。

浑身是假的故事很多,最有名的一次发生在若干年前,台北市中山堂某一酒会上,一个有什么美人之称的电影明星,银幕上固美,台下相见,尤美不可言,影迷们蜂拥而上,最初她酬酢应对,尚能中节,可是到了后来,有人喊曰:“嗨,她的屁股歪啦!”她一紧张,胸前又出现四个奶头——两个小的是真的,两个大的则是脱落了的乳罩。当时全场大哗,她只好狼狈而逃,大骂观众没有教养。中看不中吃,此之谓也。

世界上只有天姿国色最了不起,可惜天姿国色只限于少数人,虎魄女士生了三个孩子,还能把英王迷倒,这种人跟柏杨先生一样,乃天赋异禀,世间不多。普通女子便不得不靠假的混世。最假的地方,莫过于乳罩,凡是女人,几乎都要戴上一个,连游泳时都不肯丢掉,从无例外,君若不信,不妨到台北衡阳街上逐个扫描,我敢跟你赌一块钱。

因为浑身是假,当男人的便苦啦,俗云:“太太是人家的好”,有一次一个道貌岸然向我大怒曰:“人心不古,我就是认为太太是自己的好。”我不禁失色,当时就推荐他去当说谎大学堂的校长。盖这不能怪男人,女人浑身都是假,怎的不鼓励丈夫去追求真耶?

所好的是,中国女人除了乳眉唇外,其他各处都尚能维持现状,只有少数杰出的太太小姐,才有假睫毛、假屁股,并在腰中紧勒钢丝,且剖掉小脚趾焉,这不能不说是天佑中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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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房之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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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有两种,一种曰男人文明,一种曰女人文明。西洋的男人文明洋枪洋炮,把中国男人打得头昏眼花,说来话长,姑且不论。西洋的女人文明也随着洋枪洋炮排山倒海而来,把中国女人所有的玩艺,一古脑并吞,上自头发,中经乳房,下至双脚,唏哩哗啦,全部大溃,便是八国联军把那个亡国之妖的那拉兰儿女士赶得乱跑,都没有如此之可观。幸而在这场大战中,有两件东西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为中国女人作起中流砥柱。其一为前已言之细腰,其二则为画眉焉。我们老祖宗在洋大人还茹毛饮血的时代,便懂得这一套。谦虚点说,起码我们中国也有自成体系的一套,不是硬生生的全部接受西洋女人的文化。

眉之为物,可以说实际没啥用场,生物学家说,眉生长在眼睛之上,是造物者一奇,用来专门保护眼睛,如遇流汗之时,流到眉毛那里,顺着眉毛便从眼角流下来。如没有眉毛,岂不一直流到眼睛里乎?这种解释出自有学问人之口,我们无话可说。不过如果这种逻辑可行,男人的胡子一定是保护两片嘴子,以免鼻涕流下时流到口里的矣,然而女人何以无之耶?鼻涕最多,最需要胡子以挡之的儿童又何以无之耶?何况真正大汗如雨时,眉毛并挡不住。

上帝造眉时是一种什么心情,没有原始文件可供考证,我想祂阁下可能有意把洋大人的眼珠也染得黑一点,提笔手颤,一不小心,弄到眼眶子上面去啦,将错就错,致有今日这种结果。是以人身上的东西无一没有其伟大功能,连盲肠都有内分泌任务,过去那些土豹子医生一知半解,认为它算老几,割而掷之,免得它发炎时惹麻烦,这种砍掉头以免将来患头痛的作风,现在都懊悔不迭。

眉既无啥功能,则其生也,显然的专为漂亮而生。一个女人没有眉,好像一个物件没有阴影,使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不是习惯,而是建筑在性心理上的美学观点。我想造物者一定有高度的幽默感,《圣经》上曰,上帝有一次大发脾气,暴跳如雷,向人类诅咒曰:“你们必须汗流满面,才能糊口。”大概事后一想,何必如此小家子气,弄个小玩艺叫他们娱乐娱乐,漂亮漂亮可也,就赐下了两条眉毛,以供女人画之,男人看之。

这里面只有一点难以解释,既赐给眉毛叫大家欣赏,为啥不爽爽快快毫无瑕疵乎?可能是为了使性心理有所发泄之故。汉王朝大官张敞先生画眉,被挑拨朋友向皇帝老爷打了个小报告,罪状是“无威仪”,张敞先生曰:“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这答话像一把利刃,直戳道学家的心窝。夫画画眉乃是乐事之一,为人生最大的享受,使得张敞先生有足够的勇气向皇帝老爷顶嘴。画眉若是一种苦刑,或是一种猥琐,恐怕他不敢如此理直气壮。

世界上圣崽最多之处,莫过于中国。这跟程颐先生以及朱熹先生有关,一脉相承,到了今天,仍未绝种。所以一提到“性”,虽然他们照干不误,却硬是要表示花容失色,盖非如此不足以自我宣传也,当一个女人,最怕遇到这类朋友。南宋时候,名妓严蕊小姐便挨了这根闷棍,朱熹先生想要她,唐与青先生也想要她,而她却爱上了唐与青先生。朱熹先生立刻露出原形,小报告直抵皇帝老爷御座,把严小姐逮捕坐牢,打得皮破血流。这是典型的圣崽嘴脸,小民小心为妙。

于是,张敞先生为太太画了画眉,便几乎兴起大狱,可知他们的厉害,真是明察秋毫。其实女人身上,眉是最纯洁和最神圣的东西,漂亮的眉使人生出的是真正的美感,这美感和理论上的美感最为接近,不包括生理上的快感,也不包括经验上的欲感,而是净化到崇拜圣母一样的美感,女人的眉可以使一个暴躁的男人趋于平静,可以化一堆戾气为一团祥和。

女人们天生秀发十尺者有之,天生面如银盆者有之,天生三围恰到好处者有之,但天生眉如弯柳者,却硬是没有。于是描眉成了必修之学,最彻底的办法是先剃了个光,然后想怎么画就怎么画。不过毛发之为物,愈剃则愈长,愈拔则愈浓,刮掉之后,留下的是青青的一条痕迹,而且过了一下功夫,就又渐渐冒出。这种情形用来演戏拍电影当然无可奈何,如果用来在家庭中或社会上行之,为其夫或为其男友者,恐怕得常去精神病院检查一下身体,盖总有一天要被搞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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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房之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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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太太小姐都是顺其自然的发展而涂之的,缺毛露肉之处填之补之,尾巴杂乱之处束之长之。于是,眉的花样多矣,有秀眉焉,有翠眉焉,有蛾眉焉,有浓眉焉,有黛眉焉,有柳眉焉,有浅眉焉,有新月眉焉,都是看起来非常舒服之眉也。而女人画眉时,运笔墨于眉毛之上,戳来戳去,其快如飞,可叹观止。

真正的乐趣似乎在男人之画,柏杨先生的官邸是一座公寓式的楼房,对窗一家,住着一对恩爱夫妇,两人都上班办公,每天早上,丈夫必为其夫人画眉,娇妻斜倚窗台,半仰其面,微闭其目,长发拂槛,臭男人弯腰低头,鼻尖几乎碰到鼻尖,战战兢兢,细抹细描。呜呼,我敢赌一块钱,人类中能享此艳福者,有几人耶?不过似乎也有些女人不描眉的,吾友虢国夫人好像便是如此,杜甫先生曰:“淡扫蛾眉朝至尊”,有人谓杜甫先生替她吹牛;有人谓淡扫者,轻轻描一下,仍是要描的;惟据柏杨先生考察,她阁下似乎只用一种扫眉刷子,刷一下而已,盖她总得有点特别之处,否则李隆基先生绝不致如此如彼的神魂颠倒。

眉是神圣之物,绝无杂念存在其中,不过,做家长的却不可因此便小觑了它,一旦一个女孩子每天对镜描眉,那便是一个信号,她要恋爱了矣,你再以小女孩视之,是你该死。

女人真是一种有趣的动物,对自己的身体无一处不动手术。好好的头发,卷之烫之;好好的脚,缠之裹之;好好的腰,束之勒之;好好的乳,隆之鼓之;好好的脸,涂之抹之;用尽心思,使每一个细胞都不得平安。一个女人如果每天只在镜子前坐一个钟头,她的丈夫真是前辈子修下的福。这里有一则故事可供参考,一个平庸的男人在结婚十五年后,忽然成了史学博士,当颁发证书之日,记者询问他读书之道,他曰:“说穿啦也没啥,我和太太一块出门之前,她在闺房化妆,我就在客厅看点历史书。”十五年之久,竟看出一个专家,可见女人对化妆乃一种长期抗战也。我有一位朋友和某电影明星有一手,据他告知,电影明星出一趟门——或登台,或赴宴,那真要比重新塑一个人还要费功夫,从头搞到脚,再从脚搞到头,便是画,也画出来一个美女。

然而,女人身上只有一件东西,虽位居要冲,却从不修理,那就是她的鼻子。太太小姐如何独独放过鼻子,使它以本来面目与观众相见,其中有啥奥秘,我不知也,恐怕连太太小姐自己也说不出道理。大概看人家不在鼻子上玩花样,自己也只好不玩花样;也大概鼻子长得太单调,想不出什么花样好玩。只有非洲女同胞在鼻子上有创造性的贡献,跟穿耳环一样,在鼻子也凿出一个洞,挂上铁制的鼻环。呜呼,谁说非洲同胞落后乎?对鼻子的装饰上,却遥遥领先。

人力既不能也不肯奈何鼻子,则鼻子的好坏,便只好完全靠老天爷。乳小可扣上一个义乳,腰粗可勒之使细,鼻大鼻小,或鼻歪鼻斜,硬是束手无策。而且最讨厌的是,鼻子恰巧长在门面正中,瞎眼和斜眼可以戴个墨镜遮一遮,劣鼻则不能挂块布挡一挡也。这是女人身上最弱的一环,全听上帝安排,毫无补救之道。女人如果没有一只漂亮鼻子,那真是天下最大的悲痛。柏杨夫人有一天坐公共汽车,见一女人,其鼻庞然,柏杨夫人站着而该女人坐着,却连该女人鼻孔中的鼻屎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咻咻然像火车头一样在那里出气哩,不禁失色,归而告我,我大惊曰:“阿巴桑,你不看看自己。”结果茶几都被踢翻。盖柏杨夫人的鼻子也不太高明,属肉鼻子型,两个鼻孔像驴鼻孔一样,一张一缩,至为精彩。生着这两种鼻子的人,是吉是凶,是祸是福,我不知道,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起码在美学上,它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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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牺牲耳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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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女人生一只不相称的鼻子,所有的美便被破坏,蒜鼻头最容易被人认作商标。盖鼻这东西,跟神仙一样,疑心不得,你越疑心神仙不存在,神仙就越不存在。好好一位美人,如果有人忽然发起神经,指出她的鼻头如蒜,你就会看她的鼻头果然像一颗蒜,而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蒜鼻头更使观众失望,好像巨炮的撞针一样,大无畏的指向男人,随时随地都可能把男人轰个粉身碎骨。

和蒜鼻头相反的,有塌鼻头焉。鼻头原来天生的要一枝独秀,向前突出。突出得太过分固然可怕如撞针,而根本不突出,也十分反常,使人闭气。这种鼻头,相书上谓之缩鼻,倒楣之鼻也。柏杨先生有一次在火车上看到一位小姐,其鼻尖与双颊几乎成为水平,好像送子娘娘跟她有仇,在她出生时,把她放在压轧机下压过,以致将鼻头压了进去。这种小姐,好像除非出国嫁华侨,或出国嫁心如火烧的留学生不可,如果待在国内,恐怕只好阴阳怪气一辈子。

幸好在这方面,是惟一可想办法挽救的一点,那就是有名的“隆鼻术”。供应由需要而生,由那么多包治隆鼻的广告,可知塌鼻的不限于我所见的那一位非出国便嫁不出去的小姐。不过动这种手术实在不好受,钢刀从牙床往上硬切,像掀锅盖一样,掀起上唇上颊,然后用塑胶把鼻子填高。好在女人为了美,啥心狠手辣的事都做得出,开刀不过小焉者耳。问题是,填隆的鼻子总免不了出毛病,不是有一天那块塑胶和肌肉接触处忽然发了炎,就是有一天起了鬼才知道什么化学作用,弄得脓血直流,痛疼难忍,恨不得跳井。或者有一天那块塑胶忽然脱了槽,使得鼻子模样大变,连门都不敢出。我有一位如花似玉的侄孙女,一天用被子蒙着头去求医,初以为她害天花,谁晓得她竟是害的鼻子塌也。

真正的漂亮鼻子是直三角形,杜甫先生诗曰:“高帝子孙尽隆准”以隆准为美,自古皆然,可上溯汉唐,否则杜甫先生的诗岂不成了“高帝子孙尽塌鼻”乎?这是古文学惟一对鼻头赞扬之词,其他作品中,还似乎没有。鼻子不但要“隆”,而鼻子上的皮肤也应该要细,尤以鼻头两侧的皮肤,每每毛孔特粗,星星斑斑,难以入目。从前皇帝老爷选妃选嫔选宫女,第一关要检查的便是先瞧瞧鼻头两侧的皮肤粗细如何。太太小姐对镜时如果多注意及此,给人的美感,才能完整无缺。

鼻子的功用当然是呼吸,但对于女人却另有一件,那就是必要时掩之以示不屑。从前楚怀王宠一美女,大老婆郑袖女士吃醋,心生一计,告美女曰:“大王爱你当然爱你,美中不足的是,他嫌你有点口臭。”美女大忧,郑女士乃教之曰:“你再见他时,不妨用手帕掩住嘴。”美女一想对呀,再三拜谢。可是楚怀王却觉得不对劲,向郑袖女士打听缘故,郑袖女士乃小报告曰:“她嫌你老人家有口臭,在那里掩鼻哩。”楚怀王七窍生烟,砍掉美人的玉头。

呜呼,掩鼻所给人的侮辱大矣哉,我有一友,其女友见他即行掩鼻,我就警告他赶快撤退,他嫌我书生之见,结果垮了下来,人财两空。盖女人一经掩鼻,便表示从心窝对你厌恶,你口臭不口臭没有关系,反正她是嫌你口臭啦,学理上有此定律,不服气不行也。

女人们对自己的玉体,虐待备至,好像一个野蛮民族对其血海深仇的敌人一样,为了达到美的目的,用尽所可以想得到的酷刑,整之搞之,死而后已。其中以双脚所受,最为可观,中国人在这方面所表现的传统文化,也最为彻底,真正做到“削足适履”的标准,为了娇小,不在工具——鞋上动脑筋,却硬把脚弄了个稀烂,使人吃惊。洋大人之国则比较高级,发明了高跟鞋,虽有长鸡眼之危,幸而此危并不普遍。而且即令人人长鸡眼,鸡眼的痛苦和缠脚的痛苦比较,犹如针尖戳一下和在屁股上责打一百大板的比较一样,差得太大。

除了双脚,女人身上第二个受苦之处,似不是胸,亦不是腰,而是耳朵焉,胸腰二者,普通人或以义乳隆之,或以布帛束之,均可避免刀光血影。惟有耳朵,可以说是女人身上最不受注意之处,却不得不为美而流血,诚可哀也。盖耳朵之为物,实在没啥了不起,上帝造人,包括盲肠在内,什么东西都不可或缺,柏杨先生已言之甚详。惟有耳朵,在女人身上似乎有亦可,没有亦可。有一位漂亮小姐,秀发沿双鬓披肩而下,随娇步而颤动,顺清风而兴波,使人看了忍不住还想再看。一次她兴奋过度,仰面大笑,我才赫然发现她的一只耳朵没有了焉,原来幼时被树枝所伤,化脓溃烂,不可遏止,谨遵医嘱,索性干掉,垂二十年矣,那一天她如果不大笑,仍无人知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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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牺牲耳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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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上帝教女人必须指定割让其五官四肢中的一个,我想她宁可牺牲耳朵,其不重要的情形,实在令人酸鼻。你阁下见有几本书和几篇文章上,形容耳朵的乎?古之美人,曰脸如何,曰眉如何;今之美人,曰三围如何,曰眼睛如何,从没有一个家伙提到耳朵如何的,鼻子还偶尔有人咏之,只耳朵如老处女,冷冷清清,无人理睬。

女人并不因为它不重要而放过它,从前流行穿耳洞,在厚厚的全是脂肪的耳垂上,用针硬通一洞,以挂耳环。通一个洞的手术,不是人人可以行之的,多半出于年纪稍大,而又下得狠心的妇人之手。清末穿耳之风最盛,彼时我见到的多矣,先把小女孩像牵猪一样牵过来,用糖一块哄她不哭,然后向她晓以大义——穿了便漂亮啦,长大了易寻婆家啦,犹如现代学堂里的精神训话,把小女孩训得晕头晕脑,狠女人就用两粒黄豆或绿豆,一边一粒,用手捻之,为了防小女孩再闹,一面捻一面训,捻到皮很薄很薄时,用带线的针猛的一戳,小女孩哎哟一声,已通了过去矣。然后将线结成一个圆环,涂上麻油,典礼乃告完成。等过了一月半月,取下棉线,俨然一个洞,就可随意往上乱挂。

穿耳之术,写起来虽不过三言五语,但真正干起来,却大有危机埋伏其中。盖穿得好啦固好,穿得不好,细菌随着针线或随着麻油浸入伤口,不出三天,有脓出焉,有血出焉;耳垂肿大如杯,一声咳嗽都会震得疼痛难忍,如果不小心碰了一下,包管粉泪如雨。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既然有如此后患,洋大人的那一套一进口遂被全部征服。洋大人者,肯用脑筋之人也,他们闲来无事,不知打打麻将,造造谣言,而硬是乱发明东西,大焉者发明氢弹、汽车、电灯泡;小焉者发明义乳、高跟鞋、和不穿孔仍可照戴不误的耳环,此皆中国圣人所努力斥之为“以悦妇人”的“奇技淫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圣人的特征,中国圣人所有的教训都是教人安于现状,甘于贫苦的,任何认真的思考,都属大逆不道。

无论如何,作一个中国女人,对洋大人应该由衷感谢,要不是洋文化所向无敌的打进来,她们今天还得用小脚在街上拧来拧去哩。至于穿耳之苦,更不能免,而洋大人发明的不穿耳而仍可戴之耳环,真是了不起的贡献,只要轻轻按弹簧便可,奇妙之极。不过,说到这里,柏杨先生又要叹气,环顾宇寰,发现最近女人们的耳朵,好像有点努力复古,似乎又流行起穿耳孔来矣。有一天我走到摊子上研究一下,不穿孔的耳环占三分之二,穿孔的耳环竟占三分之一,不禁大骇。卖耳环女人告曰:“现在小姐们又走回头路啦,以耳朵上穿洞为荣啦。”怪不得邻居那些正在读大学堂的女生,前天咭咭呱呱前来向我借敖尔买训药膏,原来现在穿耳孔用的棉线上不再抹麻油,而改抹洋大人的药膏啦。

穿孔是一种武功,穿孔的太太小姐无不骄傲其耳孔,每每向其他女人诉苦曰:“穿的时候好痛,早知道宁可不穿。”盖她希望天下女人只她一人有耳孔也。除穿耳孔之外,还有耳环的花样,柏杨先生有两点发现,一是:女人的衣服没有两人是一样的;另一是,女人的耳环也没有两人是一样的。衣服各人做各人,有的把扣子开到前面,有的把扣子开到背后(当初发明把扣子开到背后的那个家伙非进天堂不可),有的多上一折,有的少上一条,不相同还可以解释。而耳环则属大量制造,何以便不同欤?有圆的耳环焉,有方的耳环焉,有白的耳环焉,有红的耳环焉,有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的耳环焉,有大得几乎可以碰到肩膀的耳环焉,有小得像米粒刚刚把耳孔堵住的耳环焉,有叮叮当当作响的耳环焉,有淡泊明志闷不吭声的耳环焉,有一见便心跳的耳环焉,有一见便恶心的耳环焉。种类繁多,不及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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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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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之为用,除供被砍,被绞,和自动自发的上吊之外,长在女人身上,还可作撒娇之用。从前男人最怕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太太小姐要买皮大衣,或是要去美国耶稣出生地朝圣(谁要说耶稣的出生地在以色列伯利恒,谁的智慧便有问题),你要不肯,第一步粉泪如雨,继则找你的尊长,访你的长官,闹得你心中轰轰然,最后再去买条麻绳,扬言不活啦。呜呼,她们要没有脖子,不知道这最后一着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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刎颈之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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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在人身上的地位,实在可怜之极,一个穷凶极恶的人,无论其心多么坏,其手多么辣,结果受害的准是脖子。自己走投无路,必须自缢时,从没有用麻绳往脚上套、手上套,而都是往脖子上套的。一旦被官府捉住,判以死刑,喀嚓一声,也是脖子倒楣。或者像美国殖民时期那样动不动就“问吊”,问吊者,拴住脖子吊到树上之谓也,脖子也是首当其冲。

脖子对女人的功用,似乎较对男人的功用为大。盖男人上吊,不过是许多自杀的方法之一,而女人恐怕是最佳的一着。历史上是不是有这一类的统计,我不知道,但据“自由心证”估计,女人自杀,好像以上吊为最多。跳井的、吞金的(《红楼梦》的尤二姐便是吞金而亡,惜哉,那一锭金子),总占少数,且不普遍,盖有些地方无井可跳,有些人无金可吞,有金还不上吊哩。现在文明进步,女人一时想不开,有知识的多服安眠药,无知识的多服巴拉松,脖子总算有得救的一天,否则,只脖子一处担当其苦,天下不公平之事,无逾于此。

颈之为用,除供被砍,被绞,和自动自发的上吊之外,长在女人身上,还可作撒娇之用。从前男人最怕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太太小姐要买皮大衣,或是要去美国耶稣出生地朝圣(谁要说耶稣的出生地在以色列伯利恒,谁的智慧便有问题),你要不肯,第一步粉泪如雨,继则找你的尊长,访你的长官,闹得你心中轰轰然,最后再去买条麻绳,扬言不活啦。呜呼,她们要没有脖子,不知道这最后一着是啥。

脖子对女人既负有如此重责大任,则把它打扮打扮,自属理所当然,这就要看各人的先天造化矣。有些太太小姐的脖子,其白如玉,名副其实的“玉颈”。有些太太小姐的面貌虽然很白,可是,脖子以下,却黑得要命,此乃属于“猫洗脸”之类,洗脸时只洗“脸”,耳根后和脖子上,都管他娘也。有些太太小姐的脖子和其脸同样焦黑,看起来使人扫兴。但更扫兴的却是有些太太小姐短而粗的脖子焉,看了恨不得抓住她的脑袋硬往上拔一拔。真正漂亮的玉颈,是白而长,长而细的颈也。

跟鼻子一样,诗人似乎也没有咏脖子的,大概脖子长得比鼻子还要单调,左看右看,看不出啥哲学,勾不起啥灵感,无法落笔之故。其实脖子的学问也颇大,即以接吻而论,脖子便是了不起的里程碑,而且比嘴唇更性感。男女青年接吻,在我们这个社会,固然教老头两眼发直,但在洋大人之国,接吻和握手一样的普遍,稀松平常,已不能表达爱情。而表达爱情之吻,则全靠脖子。到了相当时候,男的吻了女孩子的玉颈,而女孩子也准许他吻其玉颈,里面就大有文章啦。

脚可缠之,耳可穿之,唇可涂之,脖子则玩些啥花样哉?既无法缠,又无法穿,光光如柱,束手无策。粗心大意的人准以为这一下太太小姐可以休矣,却想不到她们照样的一点都不肯放松。用到其他方面的手术,限于形态,固无法施展,于是,不知道是那一个缺德的家伙竟发明了项链之物,这一发明,把女人发明得如醉如痴,把男人发明得要疯要狂。

女人在其雪白的玉颈上戴上一条恰到好处的项链,本有九分美的,则增为十分美,本是十分丑的,则减为七分丑六分丑矣。项链跟耳环一样,大概都属于想当年抢婚制度流传下来的余孽,柏杨先生每一想起男人竟可以把漂亮小姐锁住脖子锁到床头上,便乐不可支。可能抢婚之初,锁新娘脖子的一定是光秃秃的铁链;等到后来,怜香惜玉,可能用布包着,以免擦伤玉肌;演变下来,乃到了今天这个局面——竟用起黄金的和钻石的。大错全由男人铸成,小不忍则受大苦者也。

莫泊桑先生有一篇小说,名《项链》,家喻户晓的杰作,说的是一对年轻夫妇去参加宴会,硬要摆阔,玉颈上没有项链岂不寒酸,乃向有钱的家伙借得一条钻石的戴之。不知怎么搞的,竟弄丢啦,二人像牛马一样工作了二十年才还清,想不到还清之后才发现,当初的那条项链,竟是假的,你说糟不糟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