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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骨头在说话》》 · 凯丝·莱克斯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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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在说话》

作者:凯丝·莱克斯

译者:简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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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翻了先前的想法,不再认为这个男人是自我引爆而死。现在我正在把这个男人拼凑起来。在我面前有两块头盖骨,已黏好胶水,正插在装满沙子的不锈铜盆中等待风干。光靠这些骨头就足以判定死者身分,这样验尸陪审团就轻松多了。

时间是1994年6月2日,星期四的傍晚。我在等待骨头胶水凝固的空挡,心思开始照例飘翔漫游着。然而,一阵敲门声,却把我拉回了现实。没想到,这阵敲门声竟打破了我对这具尸体原有的想法,打乱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对人性邪恐面的认知。

当时,我正沉溺在圣劳伦斯河的美景之中,享用这个小办公室唯一的优势。窗外一个名叫“忘金池”的清泉,总能让我感到—股生气,每当我看着池水缓缓而有节奏地流动时,这种感受更是鲜明。我望着池水,思绪飞到了即将来临的周末。我很想到魁北克市走走,也想去亚伯拉罕平原吃蚌壳和薄饼,或逛逛路旁的小饰品摊子,躲开周末的观光人潮。我虽然已在蒙特娄的法医研究所担任了一年的人类学法医,却从未去过魁北克和亚伯拉罕,因此相当期待。不过,想去旅行,得有完整的两天空闲,没有骨头要拼、没有尸体待解剖,也没有河里捞起来的尸体要处理才行。

想归想,但要付诸行动可不容易。我总是反复思考计划要去哪玩、做某一件事,但是结果往往不了了之。由于工作的关系,使我一直无法好好安排自己的休闲生活。

他还没敲门,我就已经知道他待在门外了。虽然他故意不作声,悄悄地移动他笨重的身躯,但他身上那股浓重的烟草味却暴露了他的行迹。他是皮尔·拉蒙斯,在法医研究所担任所长职位已二十年。他会亲自造访我的办公室,绝不是什么寻常事,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他轻轻地敲我的门:

“唐普!”他用法文叫我。

“什么事?”几个月下来,我都是这么机械式的回应。此时,我正沉浸在即将来临的旅程中,幻想自己正用着流利的法文。事实上,我不太会说魁北克的法文,现在还在学,进展很慢。

“我刚接到一通电话。”他边说边瞄手中的便条纸。整张脸是拉长的,那线条恰与他高挺的鼻子和长耳朵成平行,很像短腿猎犬的长相。从他脸上,不难看出岁月的痕迹,我觉得他可能没那么老,只是我猜不出他的年纪。

“今天有两个发电厂的工人发现一些骨头。”他说完,看到我一脸不高兴,眼光随即转到手中那张粉红色的便条纸。

“发现的地方,就在去年夏天挖到古物的那个遗址附近。”他用一种独特、标准的法语说道。我从没听过他使用简赂的言词,也没听他用过埋语或专业术语。他又说:“那个地方你以前去过,应该是同一个地方。我需要有个人跑一趟,确定一下要不要验尸。”

他又看了看手中的纸条,脸上的皱纹更显深刻。在午后的阳光照射之下,这整件事就像个黑洞一样,有着强大的吸力。他露出憔悴的笑容,削瘦的脸上出现四道如裂缝般的笔直皱纹。

“你认为那可能不是古人的遗骸吗?”我推托着。先前在计划周末的行程时,我倒还没料到会有这档事介入。如果我明天想出发旅行,就得赶快把衣服送洗、开车去加油、去药房、打包行李、把猫送到大楼管理员温斯顿先生那里寄养。

他点点头。

“那好吧。”我不太情愿地说。

他把手中的便条纸交给我,说:“需要警车送你去吗?”我看着他,努力掩饰心中的不悦:“不用了,我今天自己开车去。”我看看纸条上的地址,发现那个地方离家很近。“我找得到那个地方。”

拉蒙斯无声息地离开了,就像来时一样。他老爱穿绉底鞋,口袋里没有习惯放任何东西,因此走起路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就像一只鲜鱼,上岸时没有任何预警,离开时也不发出半点声音。有些同事经常会被他吓倒。

我一边把一套工作服和一双橡胶雨靴塞进货包里,一边祈祷不要用着这两样东西,然后又抓起笔记电脑、公事包和一个有刺绣的水壶套,当做钱包使用。在出发前,我对自己保证,直到下星期一前,我一定不要再回办公室。然而,另一个声音却不断在我脑中回响着: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当夏天袭人了蒙特娄,这城市就像个伦巴舞者,狂热地舞动起来:处处可见到穿着凉快的人们,在阳光下闪烁着黝亮的皮肤。整个蒙特娄似乎走进一场喧腾而漫长的庆典,由6月一直持续到9月。

夏天在此绽放光彩,生命也展露鲜活面貌。经过漫长而淡漠的冬天,露天咖啡座又纷纷出现了;骑脚踏车和溜轮鞋的人,在道路两旁来来去去;精彩的街头表演,一个接着一个盘据在人行道上,就连乌鸦似乎也受到这活泼气氛感染,在人行道上盘旋飞舞着,把空气鼓成一个个小漩涡。

圣劳伦斯的夏天和我北卡罗来纳州的老家实在不一样。在老家,夏天的沙滩上总是寥无几人,只有从高山和原野的面貌改变,才看得出季节的更替。若不看月历,一年四季根本难有明显划分。在我搬到北方的第一年,就惊讶于在愁苦的冬日后,春天竟然来得如此快而强烈,把我在漫长暗黑冬夜里的乡愁一扫而空。

当我驶过扎卡提尔桥,转向西前往维格的这一路上,脑子里尽是老家的景象。接着我经过河边的摩松酿酒厂,以及加拿大电台大楼的圆塔,想到在那里面工作的人们:他们一定和我一样,渴望能赶快放松休息;他们一定很想乘船去玩,或是骑着脚踏车到处逛。此刻他们必然不停地看表,心里早己飞向这大好的6月天。

我摇下车窗,打开收音机。

收音机传出盖瑞·布莱(Gerry Boulet)的法文歌一一“心中之眼”。我自动把法文歌词翻成英文,心里也出现这位歌者的形象:他有一对乌溜溜的眼睛和一头卷发,对音乐怀抱无限热情。不过,他只活到44岁。

丧葬遗迹一一每个人类学法医都得处理像这样的案子。地下一些先人的遗骸,有可能被野狗、建筑工人、洪水、坟墓工人给刨了出来。在魁北克省,和死亡有关的事都得经过法医处理。如果你死的不得其所,不是死在医院,不是死在病榻上,那么法医就非得弄明白你是怎么死的。如果你的死因和他人有关,法医也非得把原因查明,弄清楚到底是暴力致死、意外死亡或暴毙。但是,若是古人的遗骸,那就另当别论了。就算这遗骸当年怀有冤屈而死,然而毕竟年代久远,也不会有人去管他了。只要证明发现的是古人遗骸,那整个案子就可以交给考古学家处理。希望这次的案子也是这样。

我穿过市中心拥塞的车潮,不到15分钟就到了拉蒙斯说的地方——圣米内大教堂。这座天主教教堂离我住的地方很近,就位于蒙特娄的市中心。它占地很广,有如一座绿色的小岛,静静地耸立着。教堂的石墙、了望塔、周遭阴郁的古堡、细心照育的草皮,以及通向原野的广阔空间,在在都见证了教会过去的辉煌岁月。

在教会鼎盛之时,许多家庭都把小孩送来这里的神学院,想担任神职的孩子数以干计。到今天,仍有一些人来读神学院,但是数量已少了很多。教堂许多空出来的房合都租了出去,做为校合之用,教授之科目却已相当世俗化,电脑网络和传真机取代了《圣经》进驻此地,神学也不再是课堂上讨论之事。也许这座教堂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我们今天热衷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而不再重视与全能上帝的沟通。

我把车子开进一条小街道,在一间神学院对街停了下来。往东一望,谢布鲁克大道有一部分已成了蒙特娄学院的校地,其他,倒没什么不一样。我摇下车窗,往另一个方向看去,并且把手伸出去搁在车身上。突然,一阵炙热的刺痛烙在我手臂内侧,我猛然把手抽回。汽车的金属外壳已被阳光烤得火热,才轻轻一模就像被蟹螯螫到一样。

他们就在那里,就在前方一座中世纪的石塔旁。这座石塔西边的入口处被一个蓝白相间的指示牌挡住了,上面写着“蒙特娄市警协防”的字样。指示牌前面,停了一辆灰色的卡车,是魁北克水力发电厂的车子。车子上面横放了一些梯子和装备,看起来就像个太空站。卡车旁边,一位穿警察制服的警官正和两名工人模样的男子谈话。

我向左转往西边开去,陷入了谢布鲁克大道的车阵中,暗自庆幸现在没有任何媒体记者在场。在蒙特娄这个地方,一旦遭到媒体包围,势必得面临双重考验,因为这里的新闻人员不仅用英文、也用法文做采访。而我一遇到这种两面夹攻的情形,想要不给予他们凶恶的回应也难。

拉蒙斯说的没错,去年夏天我的确到过这里,我还记得那次是为了调查下水道发现的白骨。结果证实,那堆白骨是考古学界的新发现,考古学家还因而挖掘到古教堂遗址、古代墓地和棺停。如今,那件案子早已了结,希望这回情况也一样。

我把车子停在那辆卡车前。那三个男人停止交谈,一起看向我这里。我一下车,那位警官先楞了一下,然后才向我走来。他们的谈话似乎已经结束了。这个人脸上不带一丝笑意,以现在午后4点15分的时间来看,他的勤务应该早就结束,看来他是不想留在那里。其实,我也不想。

“小姐,请你把车子开走,不要停在这里。”他边说边挥手要我离开,就像在赶马铃薯沙拉上的苍蝇一样。

“我是法医研究所的布兰纳博士。”我一面说,一面用力地关车门。

“你是法医?”他的语调就像见到KGB的调查员一样。

“没错,我是人类学法医。”我一字一字慢慢地说:“我负责解剖尸体或拼凑骨头的工作。这样可以吗?”说着,我便取出证件给他看。

他口袋上别着一张方形的警察识别证,上面的名字是:康斯特·格鲁克斯。

他看看证件上面的照片,然后看看我。显然,他不相信这是同一个人。这时我也才发觉,自己忙了一天下来,倒忘了打扮一下;全身不但沾满胶水,还穿了一件褪色的咖啡色夹克和一件磨破的棉衬衫。脚上没加袜子,头发也只是用一根夹子稍微盘住,没夹住的头发散乱地披在我的脸上和脖子上。我想,我看起来一定很像刚搞砸糊壁纸工作的中年妇人,完全不像法医。

他仔细看我的证件,好一会儿后才一言不发还给我。很明显的,我和他期待中的模样差距很大。

“你看到那些尸骨了吗?”我问。

“没有,我只负责守卫。”他用带有法语腔调的英文回答我,然后手指那两个男人。他们正一边谈话,一边往我们这里看。“是他们两个发现的,我叫他们带你去。”他又指向那两个工人,对我说:“我帮你看车。”

我对他点点头,但是他早己转过身去。那两个工人静静地看我走近,然而当他们一摆头时,向晚的阳光便在他们的墨镜上聚成橘色的光束,令人眩目。走近一看,我才发现他们两人都留了很浓密的络腮胡。

站在左边的这个男人,看起来比较老,长得又瘦又黑,像老鼠一样畏缩。他很不安地左顾右盼,眼神不定,如同准备采蜜的蜜蜂一样。他先是注视着我,但很快又将眼光移去,好像怕一旦与人四目交接,便会泄露不可告人之秘密似的。他不停地移动双脚,两个肩更是上下晃动不停。

另一个男人就高多了,身材修长,扎着马尾,满脸坑坑疤疤地。他一见我走近,便对我笑了一笑,露出一口不甚完整的牙齿。我猜,他比较多话。

“日安,你们好吗?”我用法文跟他们打招呼。

“很好,很好。”他们点着头,用法文答道。

我立刻便切入主题问道,那些骨头是不是他们发现的。他们点头承认。

“谈一谈发现的经过。”我边说边从背包里取出记事本和原子笔,微笑等着记录。

那个扎马尾的急着开口。他说起话就像要放假的孩童一样雀跃,看来他很喜欢这次的经历。他语调中有很浓的北魁克法语腔,而且咬字不清楚,所以我得仔细听才能懂。

“那时候我们在清理树丛,那也是我们的工作之一。”他指指上方的电线,然后做了一个清扫的动作说:“我们必须保持电线畅通。”

我点点头。

“当我走到那边的壕沟里时,”他转了个身,手指向那边的小树林,然后挥动双手说道:“我闻到一个很奇怪的味道。”说到这里,他两眼紧盯着树林,伸开的双手也定住不动。

“什么奇怪的味道?”我问。

他转过身来说:“叱,那味道也不算相当奇怪……”他有点说不出话,只是紧抿着双唇,似乎在努力思索最正确的字眼回答我。“是死东西,你知道吧,是死东西的味道。”

我没说话,等他继续说下去。

“你知道吗?就便有些动物爬进某个地方死掉的味道一样。”他耸一耸肩,然后看看我,等待我的回应。我相当了解他的意思,因为这是我这一行最常接触的味道。于是我又点点头。

“那时我想,这味道不是死狗,便是死皖熊。所以就拿起耙拨开树枝,但那里的怪味道实在太重了。我敢说,那里有一堆白骨。”说到这儿,他又耸耸肩。

“嗯,嗯。”我开始觉得不安了。如果这堆白骨是古人的遗赅,不可能会有这股味道。

“所以我就叫吉尔过来帮忙……”他看看那个比较老的男子,等侯他答腔,但他却直盯着地上。“接着,我们就开始挖那附近的落叶堆和垃圾堆,但挖到的骨头怎么看都不像狗或皖熊的。”他双臂环抱胸前,下巴紧缩着。

“怎么说?”我问。

“太大了。”他说这句话时,舌头就在一个大齿缝中忽隐忽现,活像一条探头见光的虫儿。

“还有什么吗?”

“什么意思?”他问。

“在这些骨头附近,你们还找到其他东西吗?”

“有啊。我们就是这样才觉得不对劲。”他又展开双手比出一个尺寸说:“我们在垃圾堆附近找到一个这么大的塑胶袋,还有……”他双手一摊,耸一耸肩,没把话说完。

“还有什么?”我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了。

“一根通条。”他的语气急促、困窘又激动。吉尔看了我一眼,他似乎和我一样,也觉得同伴的反应过于激动。他的眼光已离开地面,开始飘移不定。

“一根什么?”我想可能听错了,又再问一次。

“通条,厕所用的。”他倾着身子,双手做出握住通条手把的样子,一上一下地动着,好让我明白他所指的东西。

这时,吉尔开口说了一句:“真惨……”便又把眼光移回地面。我紧紧注视着他,总觉得不对劲。于是我停止记录,把记事本合上。

“那里全很潮湿吗?”除非必要,否则我实在不想穿上雨鞋和工作服。

“不会。”他说完又看了吉尔一眼,寻求认同。吉尔摇摇头,但眼光始终没离开他脚上的污泥。

“好吧,那我们走。”我希望自己能表现得冷静一卓。

那个扎马尾的带路。我们穿过草地,走进了树林,到达一个像小峡谷一样的深沟。越往深沟底下,树木和灌木叶越繁盛茂密。“马尾”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把树枝拨开,好让我和吉尔通过。无数根树枝和我擦身而过,把我的头发都扯乱了。空气中充满了烂泥腐叶的湿味,阳光从叶缝中洒进来,在泥地上形成了令人眩目的斑纹图案。在树梢林间透下的光束中,只见无数尘埃不停舞动着。飞虫也出来凑热闹,不是在我面前飞来飞去,便是挨近我耳边作响;有些虫子更是肆无忌惮地在我脚踩上蠕动着。

当我们走到深沟下面时,已没有大树干挡在面前。马尾一下去便向右转,我依然紧跟着他,两只手一下打蚊子,一下拨开面前的植物;双眼则斜盯着在我眼睛旁打转的那群虫子,不让它们直冲入我的眼睛。走了这一段路,我的头发全湿了,汗水滑过嘴边,流至颈子。现在,我已不必在意自己的穿着和发型了。

不需任何指引,我就知道15里外有一具尸体。即使空气中充满着森林泥土和阳光的气味,尸体的味道还是无法被掩盖。绝对错不了,那是尸臭味。这腐尸的味道不像其他动物的,尤其在午后温暖的空气中,味道更是不容置疑。当我一步步接近时,混杂在空气中的忍臭味越来越浓,甚至压过了其他所有的味道,就像一只死亡将至的蝉对生命发出最终最强烈的怨言。终于空气中所有青苔、泥土和松树的味道,全给这股恶臭淹没了。

吉尔停下脚步,往后退到一个相当远的距离。这味道很浓,他毋需多看一眼就知道是这里。马尾则站在十英尺远的地方,沉默不语地指向一个被树叶和泥土覆盖的地方。那上头围了一群苍蝇嗡嗡作响,如同一群抢用自助餐的学生一样。

一见这景象,我的胃紧缩了一下,脑海里隐隐闪出个声音说:“我早料到了。”我感到有点恐惧,我能清楚揣测出尸体斜躺的位置,心中惊恐的程度更加高涨。

最后,我终于看出在那堆树叶泥土中,隐然突出一副人的肋骨。那微弯的形体,就像古老船只的骨架。我弯下了身,想看清楚那土堆,却被围绕在尸体上的苍蝇遮住视线,苍蝇蓝绿色身子在阳光下反射出虹光,让我看不清地上的东西。我手上挥,旋绕它周围的苍蝇惊吓得满天纷飞,仓皇地往各处窜逃。我深吸一口气,开始将土堆上落叶拨开一些,这副脊椎骨便赤棵地显露出来。我无暇顾及那群乱飞的苍蝇,继续将其余的土渣清掉,理出一个接近3英尺见方的区域。虽然我到达这里不到十分钟,但毫无疑问,我已能完全断定吉尔和他同伴发现的就是人的死尸。

我拨一拨盖住脸庞的头发,蹲在地上审视眼前的情况。我仔细检查尸体骸骨露出的部分;在肋骨、脊椎、骨盆之间,仍残存着肌肉和韧带。这两种人体组织,通常比较难以分解。关节往往经过数月或数年也不会变形,而脑部和内脏却大不相同,在细菌和昆虫的摧残下,大概只要一个星期就会完全腐烂。

这具躯体的胸部和下腹骨骸表面,仍黏有棕色的干燥的组织。我在苍蝇围绕、林地斑斓的阳光下,心中想着两件非常确定的事:这绝对是人的尸体,而且埋在这里的时间不会很久。

此外,我想这具尸体弃置于此也绝非偶然。这应该是先遭杀害,才被弃尸。尸体可能会被放在旁边这个大塑胶袋里。这个塑胶袋虽与一般家庭用的无异,而且已被扯破,但我认为它很可能是运尸袋。尸体的头和手脚都不见了,而附近又几乎看不到任何相关的东西。除了一个东西之外。

在这具尸骸的骨盆上,倒插着一根通条。红色的橡胶吸盘紧塞住骨盆口,而通条的木棍则直插入内,就像一支平放的冰棒。由这根通条看来,这宗命案的凶手不但是蓄意谋杀,而且手段凶残,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由于蹲了太久,膝盖一时拒绝挺直。根据过去经验来看,假如不见的尸块是被动物拖走,通常会拖到相当远的地方;狗会拖到低矮的灌木丛藏着,一般的穴居动物则会将小骨头或牙齿叼到地下洞穴里。我拍拍手上的积物后,便开始观察附近,寻找动物可能行经的路径。

此时,林子里充斥着苍蝇的嗡嗡声响,以及从远处谢布鲁克大道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我的脑海开始浮现以往见过的景象,森林、墓地、尸骸,一幕接一幕,就像老电影断续呈现。我站在那儿,搜寻着,保持高度的警觉。终于,我感到周围似乎有个不寻常的东西,在阴森幽郁的树林中,似乎有一道光线从我眼角闪过,使我猛然转身。但是,什么也没有。我脊背一凉,怀疑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我继续挥手赶开眼前的小虫子,突然感到越来越冷了。

该死。我继续寻找。林间起了一阵微风,吹动我湿润的头发,也吹动了树叶。此时,我又感觉到那个东西了,仍是一道光影闪过。我仍无法确定那道光影的来源,往前走了几步后便又停下来。什么也没有。真笨,我暗骂自己,这里当然什么也没有。除了苍蝇之外。

然而,就在此时,我发现那个东西了。那个东西在微风轻拂下,不断变幻反射着午后林间的光影。我屏息向那个地方走去,到处查看。在前方一丛黄杨木底下,有一个塑胶袋淹没在金凤花之间。金凤花灿烂的花朵与阴暗的塑胶袋形成了强烈对比。

我走向前方的树丛,细枝和树叶在我脚下劈啪作响。我站好脚步,一手抓住塑胶袋,但是却拖不动。我只好两手握住袋口,使尽力气拉。好不容易,袋子移动了,我隐约可以感觉到里面装的东西。此时,小虫子在我面前纷飞,我的背也湿透了,心脏更是跳得快,就像重金属乐的鼓声一样砰晦响。

我使尽全力将塑胶袋拖出树丛,好让我能检查塑胶袋内的东西。袋子很重,光是这点就足以令人起疑了。事实证明,我的疑虑是对的:当我才稍微解开第一个结,一阵腐败的气味便立即冲出。我屏住气息,快速解开袋口,向内看去。

塑胶袋里,一颗头颅直直地瞪着我。这颗头颅虽已开始腐烂,但由于塑胶袋隔绝小虫的蛀蚀,使得脸部的肌肉仍保留着。不过树林里的温度和湿气已使这张脸完全变型:两只眼睛干枯而紧缩,眼险半垂着;鼻子弯曲,鼻孔塌陷成扁平状;两夹下垂;嘴唇卷缩,微露出一口完好的牙齿。这个人泛青的脸皮,几乎是紧贴着脸骨。压在这颗头下面的,则是一堆已被染成暗红色的卷发;夹杂着从脑部流出来的液体。

我颤抖地把塑胶袋口束起来。我看向那两名工人所在的地方,那个扎马尾的家伙站得比较近,而另一个则躲得远远的,驼着背,把双手插入裤袋里。

我脱下手套,从他们身边经过,迳自离开森林,往停车处走去。他们两个一句话也没吭,默默在我后面,一路沙沙地跟了出来。

格鲁克斯警官斜靠在警车的引擎盖上,虽然看到我向他走近,但姿势一直没变。仍是一副不友善的态度。

“可以借一下无线电吗?”我的态度也很冷。

他双手一撑,挺直身子,走到驾驶座旁,从车窗探头进去把无线电拿出来,一脸狐疑地看着我。

“是命案。”我说。

他面露惊讶、懊恼的表情。按下通话钮。“是命案。”他用法语对总机说。在一连串例行的拖延、转接、等待后,无线电里终于有了回应。

“我是克劳得尔。”声音有点急躁。

格鲁克斯立刻将对讲机递给我。我报上名后,便报告这里的情况。“这里有一起命案,”我说:“可能是弃尸,死者可能为女性,可能是一起分尸案。你们最好立刻派人来处理。”

无线电那端停顿良久。看来这个“好消息”还没有人知道。

“对不起,请重复一遍!”

我把刚才的话复述一次后,要克劳得尔替我把话转告给在停尸间的拉蒙斯。这一回,就不干考古学家的事了。

说完,我把无线电还给格鲁克斯,他应该全听清楚了。我提醒他,把那两个工人带回答局做一份完整笔录。他听了之后,脸上的表情就像被判了10年、20年监禁的罪犯一样,因为他知道这个周末假期可能就此泡汤。对此,我没有必要同情他,因为我也是如此。这个周末我铁定不能出发旅行了。事实上,当我开过几条街回到我住的地方后,我想,这个案件会让大家鸡飞狗跳,别想有人能好好睡觉了。果然,这件案子后来的发展证明我当时的看法是对的。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们面对的竟然是如此可怕的事。

翌日,天气和煦如同前日,若是以往,这必然让我心情愉快。我一向很容易受天气影响,天气好,心情就好;天气不好,心情也跟着低落。但这一天,我的情绪已无关乎天气好坏:早上不到九点,我已经在第四号验尸间里工作。这间验尸间是所里最小的一间,但是通风却异常良好。我常在这里工作,因为我接的尸体多数保存不善。不过,再好的通风设备也没用,抽风机和消毒药水根本无法掩盖腐尸的气味。

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的尸体,又是分到第四号验尸间。前一晚,我匆匆吃完晚餐,便又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直到9点30分,才总算将尸体送进停尸间。现在,这尸骸就装在袋子里,摆放在我右侧这具编号2670号的尸体,在早上会议中决定依循一般程序,由所里五名法医中选派一名,到实验室里进行解剖。我之所以被选上,实则因为这尸体几乎只剩骨头,而仅剽的细微组织部分又腐烂得差不多,已超过一般验尸程序,因此才需要用到我的专业技术。

今天实在很不巧,刚好有一名法医生病请假,使得所里人手不足。到了晚上简直是忙翻天: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自杀,一对老夫妇陈尸寓所,以及一具在轿车里被烧得难以辨认的尸体。四具尸体,而我得独力完成验尸。

我穿着一身绿色的手术袍、塑胶眼镜及手套,接着抬出昨天那具尸体。目前,尸体的头部己完成清理及照相的步骤。今天早上照过x光之后,便让它泡过沸水,去除头部的腐肉及脑组织,如此我也才能对头盖骨做更详尽的检视。

我仔细检查这尸骸的头发,想从中找到一些纤维或蛛丝马迹。就在我拨开这堆腐烂的发丝时,我忍不住想像:这位死者最后一次梳头发时,心情是喜悦、是沮丧,或是没感觉;是过了快乐的一天,糟糕的一天,还是麻木不仁的一天?

我强压住不胡思乱想,把采下来的样本用塑胶袋装好,准备送去做更详尽的生物显微分析。至于那根通条和装尸体的塑胶袋,已经送到司法科学研究所去采集指纹和体液,搜寻所有和被害人有关的细微证物。

昨天在发现尸体后,警方花了3个小时的时间把命案现场地毯式搜寻了一遍。翻遍了所有的石头和枯树干,结果一无所获,搜索工作一直进行到晚上才收工,但只是徒然浪费时间:没有衣物、没有鞋子、没有珠宝戒指、没有任何个人物品。警方的现场重建小组今天会再回去现场,但我很怀疑他们能有什么新发现。我所面临的情况也一样,这个死尸身上没有任何商标品牌,没有拉链、扣子,没有珠宝项链,没有任何能证明死者身分的东西。这个尸体不但全棵,而且支离破碎,所有和死者有关的东西都被剥除了。

我把尸袋打开,取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尸块,淮备做初步的勘验。我得先把死者的四肢和躯干清理干净,才能进行骨骼的分析。凶手虽把整个头都砍下,但至少头骨是完整的,这使得勘验工作容易得多。凶手把头、手、脚和躯干分开装袋,整整齐齐分成四包,轻松地就像丢垃圾一样。我忍住胸中愤怒的情绪,强逼自己专心勘验。

我把这些被肢解的尸块搬到解剖室中央的不锈钢解剖柜上,按照解剖学上的顺序排好。首先,我把躯干摆在解剖柜正中央,胸部朝上。装死者躯干的塑胶袋并没有封得很紧,因此腐烂的情况很严重,骨头上几乎仅剩关节韧带。我注意到这躯干的上脊柱部分不见了,希望待会能发现连接在头颅上。死者躯干里的内脏都烂光了,只剩一点点痕迹。

接下来,我把手臂和双脚都摆上解剖台。死者的四肢并未暴露在阳光下,因此不像躯干那样干燥,还保留相当多腐肉。当我把死者的四肢拿出尸袋后,一些依附在四肢上的浅黄色蛆便开始四处逃窜。蛆只要一见光,就会放弃尸体逃离;它们滚下解剖台,像雨点一样纷纷掉落地面,在我脚边扭曲滚动。我小心躲开,害伯脚踩到它们,这么多年来,我还是无法习惯这些蛆,只能强迫自己不要在意它们。

我抓起写字板,开始填写表格。姓名:不详。验尸日期:1994年6月3日。调察员:路克·克劳得尔、麦可·查博纽,蒙特娄市警局凶案组。

我填上警方笔录编号、太平间编号和解剖室编号,此时,心中又升起一股不平之气,因这不合情理的制度而气愤。被害人的尸体毫无隐私可言,法律制度毫不留情地夺走死者的尊严,正如凶手夺走死者的生命一样。尸体经过处理、细察、拍照,每个步骤都会填上一连串的数字编号。被害人的尸体成为证物之一,也成为一种展示品,毫无掩饰地展示在警察、病理学家、检察官、律师,甚至是新闻记者眼前。编号、拍照、采样、在脚趾上挂上标签。从我一进这行开始,就一直无法接受这种完全不人道的制度。至少,我会给被害人取个名字,而不用编号。

我换了一张表格,继续开始例行的勘验工作。我不想马上把头颅拿出来,因为目前警方只想知道几件事:死者的性别、年龄和人种。

人种是最容易辨认的。死者的头发是红的,皮肤看起来相当白。不过,这也有可能是腐烂造成的结果。虽然我待会才要勘验头颅,但到目前为止,死者是白种人的可能性较高。

我先前就猜死者是女性。这点可由死者柔和的脸部线条和纤细的躯干加以判断。至于死者的长头发,则对判断性别一点帮助也没有。

我检视死者的骨盆,把躯干侧翻起来检视胯骨,死者的胯骨既宽又浅。我把躯干放回原位,检查骨盆最前方的耻骨。耻骨弓起的角度很大,柔和地隆起在骨盆的前端,与胯骨形成明显的三角形。这是典型的女性骨骼。虽然待会我还是得用电脑来做性别分析,但现在就可断言死者是女性。

我拿起一条湿毛巾盖住死者的耻骨,此时,电话响了。突如其来的电话声把我吓了一跳,才让我发觉原来解剖室竞如此安静;或说,原来我是如此紧张。我在满地的蛆之间以之字形的路线向办公桌走去,就像小孩玩跳格子一样。

“我是布兰纳。”我接起电话,把手术眼镜推到头顶上,然后坐下。办公桌上爬上来一只蛆,我用笔把它拨弹开。

“我是克劳得尔。”电话那端的声音说。他是重案组承办这件案子的警官之一。我看着墙上的时钟,现在时刻是10点40分。在我想起他是谁之前,他一直闭口不语,可能以为光是报上名字就够了。

“我现在正在勘验中,”我一说出,电话那端马上传来愉悦的笑声。“我想……”

“是女的吗?”他打断我的话。

“没错。”我看着另一只蛆在桌上爬着,它先把身子弓成新月状,然而完全伸展拉长身体,慢慢朝与我相反的方向爬去。很乖。

“是白人吗?”

“是的。”

“年龄多大?”

“这点我大概得再一个小时后才能告诉你。”

我猜他现在一定马上举起手表看。

“没问题。午餐后我过去找你。”他的言词简明,一直都不像请示,而像是命令。显然他根本不管我下午有没有空。

我挂下电话,回到解剖台前,拿起写字板翻至下一页。年龄:目前只知道她是成人。先前我检查过她的牙齿,智齿已全都长出来了。

我检视死者的双臂。肱骨的形状很完整,看不到被砍断的痕迹。至于手臂的另一端就没有什么用了,手掌自腕部以下的位置都被斩断了。我再检视死者的腿部,左右两根大腿骨的顶端也都相当完整。

这四肢的关节让人有点迷惑。感觉不太像正常腐烂后的样子,而是像生了病,有点模糊。当我把死者的左脚放回解剖台上时,我的心中一片冰冷,那个在树林里的恐怖感觉又回来了。我挥开情绪,勉强让自己专注眼前的问题——年龄。验出死者的年龄。年龄必须大致正确,才能查出死者的身分。如果死者的身分查不出,那么案子也不用办下去了。

我拿起手术刀,从死者膝盖和手肘的关节上刮下一些肌肉组织。剥离的过程很顺利。死者的骨骼看来已经相当成熟,就算用x光测定,也只能证明骨头已完全发育而已。我仔细查看关节组织,并没有看到任何关节炎之类的病变。由此可知,死者是成人,而且一定很年轻。这点和牙齿生长的情况吻合。

但是,这样还是不够精确。克劳得尔要的是更精准的年龄。我继续检查锁骨,锁骨在喉部下方与胸骨相连。虽然右边那根锁骨仍相连,但关节表面已变得十分硬,软骨和韧带都已干掉了。我用剪刀尽可能把皮革化的组织剪下,再用湿布覆盖,然后便倒回头检视骨盆。

我把耻骨上的湿布移开,用手术刀开始慢慢切开连接两条耻骨之间的软骨组织。刚才用湿布覆盖己使它变软,比较好切,但是我仍然花了很长而又无聊的时间才将它切下。当两根耻骨终于分开后,我从骨盆下方刮下一些己干掉的肌肉组织,拿到水槽,把这些耻骨组织浸在水盆里。

接着,我把覆盖在锁骨上的湿布移开,再次努力切割下一些组织。我把一个已装了水的塑胶标本罐放在肋骨旁,然后把锁骨的一端插进罐内。

我瞄了墙上的时钟一眼——12点25分,然后走回办公桌前,脱掉手套,缓缓伸展了一下身子,顿时感到背部一阵疼痛。我把手插在臀部上,做弓身、后仰、旋扭腰部的动作。这些运动虽然不能减轻痛楚,但至少也无大碍。最近我的脊椎已有点受伤,而刚才埋首在解剖台上三个小时,让伤势更加恶化。我拒绝承认这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就连最近看书报需要戴老花眼镜、体重无端从115磅加到120磅也和年纪完全无关。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一转身,发现丹尼尔技师正从外面的办公室看进来。他的脸突然一阵痉挛,上嘴唇吊起,眼睛也皱成一团。他急忙把身体重量全放在一只脚上,另一只脚翘起,整个人的样子看来就像在沙滩上等待潮水的矶鹬。

“你什么时候要我做x光摄影?”他问。他的眼镜低低地架在鼻梁上,看人的目光似乎是从镜架上方越过,而非透过镜片。

“我三点以前要做完。”我说着,一边把手套剥下来丢进资源回收桶。我突然感到十分饥饿,这才想起我忘了吃早餐,泡好的咖啡也忘在桌子上,早已冷掉变味了。

“没问题。”他往后跳了一步,以一只脚转身,走下楼去了。

我把手术眼镜摘下丢在桌子上,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白纸,展开盖在尸体上。然后洗了手,换上外出服装,便离开这间位于第十五楼的办公室,出外去吃午餐。我中午很少出去吃饭,但是今天的情况不一样。我需要一点阳光。

克劳得尔果然言出必行。当我在1点30分回到办公室时,他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他坐在我办公桌对面,目光全落在我桌上那个拼凑到一半的头骨。一听到我的声音,他便转过身来,但却一语不发。我把外套脱下吊在门后,走过他身旁,在我的座位上坐下。

“你好,克劳得尔先生。”我微笑着说。

“好。”很明显地,他完全不领情。没关系,等着瞧。要耍酷我也不会输给你。

在他面前放了一个档案夹。他伸出一只手放在档案夹上,然后看着我。他的相貌不禁令人联想到鹦鹉。他的脸颊削瘦,鼻子尖得像鸟嘴,从鼻子以下,他的下巴、他的嘴唇、以及鼻翼都自成一连串的V字型。尤其在他偶尔笑起来的时候,嘴唇整个缩进嘴里,使得嘴型的V字更是尖锐。

他叹了口气,看似已对我付出相当大的耐心。我过去不曾和他共事过,但是早已听过这个人的风评。他是那种自认为自己异常聪明的家伙。

“这里有一些疑似被害人的资料,”他说:“每个都有可能,她们全是在最近六个月内失踪的。”

在案发后,我们已讨论过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早上的勘验后,并没有改变当初我对死者死亡时间的推想。我断定她死亡的时间是在三个月内,因此命案发生的时间应该是在今年3月以后。魁北克的冬天很冷,对生物来说很严酷,但却对死者有利,因为尸体会被自然冰冻起来而不会腐烂,也不会招致虫子。如果死者是在去年秋天、在冬天来临前就被弃置在那,袋里的昆虫一定会有受过冬害的迹象。由尸体上的那些昆虫看来,死者在去年遇害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今年的春天特别暖和,由尸体腐烂程度和其上数量庞大的蛆来看,死者应是在三个月之内遇害的。由尸体上的结缔组织、内脏和大脑的腐烂程度研判,可把死亡时间假定在晚冬到初春之时。

我靠着椅背后仰而坐,看着他,等他继续说下去。要比沉默我也行。他把档案夹打开,用手指一个个点着档案里的名单,而我则在一旁耐心地等着。

他从档案夹里挑出一张表格,念出人名:“米雅·威德。”他停了一下,往下查阅表格上的资料。“1994年4月4日失踪。”他又稍停顿。“女性,白人。”这会停得更久了。“出生日期:1948年8月17日。”

我们同时在心里换算这个人的年龄——45岁。

“在可能。”我说,以手势要他继续看下一个。

他把这张表格放在桌上一旁,接着念下一张。“苏兰·雷格。是她丈夫报案说她失踪。”他略作停顿,一口气念出这个人的资料。“1994年5月2日失踪,女性,白人,出生日期:1948年8月17日。”

“不可能。”我摇摇头。“太老了。”

他把这张表格压在档案夹底下,然后继续看下一张。“伊莉莎白·康诺,1994年4月1日失踪,女性,白人,出生日期:197I年1月15日。”

“23岁,没错。”我轻轻点个头。“有可能。”他把这张表放在桌上。

“苏珊娜·圣皮尔,女性,1994年3月后失踪。”当他念资料的时候,嘴唇不停地呕动着。“从学校回家的路上失踪。”他又停住了,自己计算这个人的年龄。“16岁!老天!”

我又摇摇头。“太年轻了,死者又不是小孩。”

他皱着眉头,抽出最后一张表格。“伊娃莲·封丹,女性,33岁,今年3月28日失踪。哩,她是因努伊特人。”

“应该不可能。”我说。我想那具尸体不会是印第安人。

“就这些了。”他说。摆在桌子上的只有两张表格。米雅·威德,45岁;伊莉莎白·康诺,23岁。这两个人之中也许有一个人正躺在楼下的第四号解剖室。克劳得尔看着我,扬起的眉毛向中央聚集,形成另一个V字,但是这个V字是倒过来的。

“她到底多大年纪?”他有点不耐烦地问。

“我们到楼下去看。”我想,也该让他尝尝与尸体共舞的滋味。

这对他似乎很残忍,但我就是忍不住想这么做。我知道克劳得尔一向最怕进解剖室,我就是要让他不舒服。一时之间,他的表情像掉进陷阱似的。我暗自发笑,抓起吊在门后的绿色手术服装,迳自往电梯走去。他跟着进了电梯,然而在电梯下降的过程中,他却一语不发,看起来就像是要进医院检查摄护腺。克劳得尔很少进这个电梯,因为这电梯只通往停尸间。

这具尸体仍保持和我离开时一样的状态。我戴上手套,掀开盖在尸体上的白纸。从眼角余光中,我看见克劳得尔正僵在门口。他只踏进来一小步,勉强可说他已站在解剖室内。他的目光看向解剖室里的柜子,看着玻璃柜里的瓶瓶罐罐,看着各式各样的解剖工具,但他就是不敢直视尸体。我看过尸体的照片,从照片上看来一点也不恐怖。距离太远了,血液和血块都看不清楚。对刑警来说,要破解命案之谜就像考试一样。刑警的专长便是寻找线索、抽丝剥茧、解开谜题。然而,要直接面对解剖台上的尸体,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尽管现在克劳得尔心里害怕得要命,在我面前却得努力做出冷静的样子。

我把浸在水中的耻骨捞起来,轻轻将它分开,然后用探针探弄覆盖住右耻骨表面的胶状物质。胶状物质剥离后,底下的骨头便露出几道平行的凹痕。这根坚硬而细长的骨头形成骨盆的最外缘,和左边的耻骨以胶质物相连。

克劳得尔仍站在门边。我把从尸体身上刮下的骨盆组织拿到灯光下,拉出灯臂对着自己,然后按下开关,把荧光灯打在骨头上。透过放大镜,一些肉眼看不到的细节都出现了。我看着那块弯曲的胯骨,发现了我想要的答案。

“克劳得尔先生,”我头也不回地说:“过来看这个。”

他走到我身后,我让开了些,不要挡住他的视线。我指着胯骨上部边缘的不规则状部分给他看。

我放下骨盆,他虽仍盯着它看,但不敢动它。我回到解剖台前,继续检查锁骨,验证我刚才的发现是否正确。我把泡在水中的锁骨抽出来,开始切开组织。当我能看到关节部分时,我以手势示意克劳得尔过来帮忙。我一言不发指着锁骨的另一端,它的表面相当粗糙,像耻骨表面一样。一个小小的椎间盘附在中央,它的边缘明显而没有毁损。

“如何?”克劳得尔问。他的前额已冒出汗珠,看得出他是在强忍紧张,装出英雄气概。

“她很年轻,大概20岁出头。”

我可以解释这些骨头如何透露年龄的讯息,但是他一定不会想听,所以我也懒得提。我的手套上黏上一小团软骨,我把它拍掉,摊平手掌,像个乞丐一样。克劳得尔和我保持相当远的距离,好像我染上伊波拉病毒似的。他虽然注视着我,但眼神却透露他现在正在心里暗自回想,寻找和尸体年龄吻合的人选。

“伊莉莎白!”他肯定地说,一点也没有询问我的意思。

我点点头。唯一可能的就是伊莉莎白·康诺。今年23岁。

“我想要一份死者的齿模报告。”他说。

我又点点头。

“死亡原因呢?”他问。

“目前还不得而知,”我说:“我得看过x光照片,或把骨头清理干净再检查,之后才能知道。”

我把话说完,他便离开了,连一句再见也没说。我也不指望他说,他能离开我就很高兴了。

我剥下手套丢掉,走出解剖室。我一面脱下手术服,一面对丹尼尔说话。我告诉他今天的工作已经结束,他可以把尸体送去拍x光照片了,正面侧面都要拍,尤其是头盖骨部分。在上楼时,我在组织学研究室前停下,告诉里面的技师长但尼斯可以把尸体拿去清洗了。我还特别请他小心,因为这次是件分尸案。其实,提醒也是多余的,这里没有人比但尼斯更会照料尸体。两天后我就可以看到干净完整的头盖骨了。

我利用下午的空闲时光,继续拼凑桌上的头盖骨。虽然残缺不全,但是己足够用来辨识死者的身分了。这个家伙再也不能开装满丙烷的油罐车了。

回到家后,先前在陈尸处出现的那个不祥预感又回来了。一整天下来,我都不去想它,刻意把这个忧虑封锁起来,让自己专心一意,好能进行被害者尸体的查验工作和拼凑那个卡车司机的头盖骨。现在我已完全自由了,可以开始思想,开始忧虑。我一把车子开进车库,关掉收音机,这些烦心的事情便开始涌现。音乐一停,忧虑便窜了上来。现在不行!我对自己说。晚点才发作,至少也得吃完晚餐再说。

我走进公寓,听见安全系统的警示声,让人心安不少。我把公事包先放在一进门的地方,随即关上大门,走向街角处的黎巴嫩餐厅,点了一份我最爱的烤羊肉大餐外带。这是我喜欢住在城里的原因,离我住的地方不到一个街区,就可以吃到世界各国名菜。至于我的体重……哎,就先别提了。

在收银台左侧的架子上放了许多瓶红酒。我的酒瘾又犯了,每当我看到这些酒,就会有千百个冲动想尝滋味。我记得红酒的口感、香气、甘美和微酸的感觉。我记得红酒在体内燃起的暖意,由内至外,徐徐发散。酒能让我手舞足蹈,在黑暗中燃起希望的火炬。酒能让我充满活力,让我无所畏惧。没错,以现在的情况,正是需要酒的时候……我在开什么玩笑?我不能停在这里,这是谁摆的陷阱?我赶紧离开酒架前,不让红酒进入我的视线。不行,酒的愉悦只是一时的,付出的代价却相当昂贵。我已经戒酒6年了,绝对不可以前功尽弃。

我提着食物回家,与我一起共进晚餐的,只有我的猫儿博蒂和蒙特娄的景色。猫儿睡了,蜷缩在我的腿上,发出咕噜噜舒服的声音。当我洗完长长的一个热水澡,躺在床上时已经10点30分了。在黑暗寂静中,我已无法再压抑思绪。就像细胞一个个都发了狂似的,杂乱的思绪如排山倒海而来,逼迫我的意识非得正视这些问题,坚持要我思考。我想起另一起谋杀案,同样是年轻女孩被残忍分尸。我清清楚楚地一寸寸看过她的尸体,心中仍存在那时勘验她尸骨时的感觉。她的名字叫茜儿·托提尔,年纪只有16岁。她被人勒死、痛殴、头被砍断,身体也被肢解装在塑胶袋内,过了一年才被人发现。

时间己晚了,但是我的脑子仍不肯休息。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不容易才得以入睡。整个周末晚上,那些尸体的数字编号不停在我脑海里跳跃,像幽灵一样,紧紧纠缠着我。

戈碧的声音从机场的扩音器里传来,催促我赶快登机。我拖着一个巨大无比的行李箱,在机场的空桥上动弹不得。在我后面的旅客已很不耐烦,但是没有人过来帮我的忙。我看见凯蒂站在头等舱旅客的行列中,正往我这儿看,身上穿着她高中毕业典礼时所穿的黄绿色丝质洋装。她后来告诉我说她不喜欢这件衣服,有点后悔选择穿它。她为什么又穿这件洋装?她应该穿她最喜欢的那件碎花图案的洋装才对。还有,为什么戈碧会在机场工作,而不是在大学教书?她的声音透过扩音器,越来越大声,越来越刺耳。

我坐起来。现在是星期一上午7点30分。窗外光线正亮着,但受到窗帘阻挡,透进来的却很少。

戈碧的声音仍持续着。“……我待会可能没时间打给你,所以想看看人起来了没有。反正,我要问你关于……”

“喂!”我拿起电话,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太虚弱。对方说到一半的话被我打断了。

“唐普?是你吗?”

我点点头。

“我吵醒你了吗?”

“没错。”我头脑还有点昏沉,无法机智答她的问题。

“抱歉。要我晚点再打吗?”

“不、不,我醒了。”我坚持说下去,省得待会又接一次电话。

“你也该醒了,宝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对了,关于晚上的事,我们能不能……”一阵高频刺耳的尖鸣声打断她的话。

“稍待一下,我得先把答录机关掉。”我放下话筒,走到客厅,答录机上的红灯正在闪耀着。我关掉答录机,拿起客厅里的无线电话,回到卧房把里面的电话挂上。

“好了。”现在我已经完全醒了,而且极想喝咖啡。于是我便迳往厨房走去。

“我打电话来是要问你晚上的事。”她的声音有点冷淡。这不能怪她。她快等了五分钟了,就是无法好好把话讲完。

“戈碧,很对不起。我整个周末都在看学生的报告,结果太晚睡了。我睡得太熟,连电话声都没有听见。”我终于完全清醒了。“你刚才要说什么事?”

“是晚上的事。我们不是约好7点吗?我想改成7点半好不好?这些研究计划让我鸡飞狗跳,可能要忙一整天。”

“没问题,改晚一点对我也比较方便。”我用脖子把电话夹在肩上,伸手打开橱柜,拿出咖啡豆罐,舀了三汤匙到研磨机里。

“要我去载你吗?”她问。

“随你高兴,我也可以自己开车去。问题是,我们要去哪里?”我本来想打开研磨机,但是戈碧的声音已经够不清楚了,再打开机器伯什么也听不见了。

话筒那端一阵沉默。我能想见她现在正摸着鼻环,思考要去哪里玩的样子。也许她今天挂的是饰钉,而不是鼻环。在她刚穿好鼻洞挂上鼻环时,我一直无法好好专心和她说话,注意力老是放在她的鼻环上,想像这样做得承受多少痛苦。不过,后来我就习以为常了。

“今晚一定要好好玩一下,”她说:“我们找个地方吃露天大餐如何?到亚瑟王餐厅或圣旦尼斯餐厅?”

“很好,”我说:“我想,没有理由要你来载我。晚上7点30分我会准时出现。不过,你能不能再想想别的餐厅,最好带点异国风味的。”

这样直接了当地对话听来很刺耳,然而这却是我们两人习惯的对话方式。这个城市她比我熟,选择餐厅的任务当然是交给她处理。

“好吧,那就晚上见了。”她用法语说。

“晚上见。”我跟着她把这句法文说了一遍。她说完便把电话挂了,这使我有点惊讶,又有点松了口气。每次她打来都会讲个不停,我经常得想一些借口来结束谈话。但是这次却不用了。

在我和戈碧之间,电话一直是我们用来联系的热线。除了她之外,我从来不会和别人讲这么久的电话。这种模式很早就已经开始。在研究所时期,和她聊天总能让我松弛紧绷的心情;在我女儿凯蒂出生后,无论是喂奶、洗澡或在婴儿床里睡觉,都能让我在电话里兴奋地和戈碧讲上几个小时。有时我们也会分享新发现的好书,讨论目前所教的课业、学校里的教授、学生。我们几乎无所不谈,彼此都把这当成日常严肃生活中的一个小小调剂。

最近十年来,这个模式已有一点点改变,最近我们已比较少用电话聊天。不管是聚在一起或分离,我们都会为彼此的状况忧愁或快乐。是戈碧帮助我走过那段酗酒的日子,让我不再靠酒精的力量来为生命添加色彩。是我帮助戈碧走过那段情感波折的岁月,让她无论是在热恋、吵架或分手时,有一个能够倾诉的对象。

咖啡煮好后,我把它端到餐厅的玻璃桌上,脑海里仍不断出现戈碧的影像。每次一想到她,我便不自觉微笑起来。在学校里的戈碧、在难过时的戈碧、在恶作剧时的戈碧。她很早以前就自认自己不是美女,因此从不刻意减肥或把肤色晒黑。她不刮腿毛,也不刮腋毛。戈碧就是戈碧;来自魁北克托罗斯河畔的戈碧;母亲是法国人,父亲是英国人,全名是戈碧尔蕾·马库利的戈碧。

在研究所时代,我们就已经很要好。她痛恨自然人类学,而那正是我的专长;我讨厌人种学,而那却是她的最爱。当我们离开西北大学后,我前往北卡罗来纳州,而她则回魁北克。那些年来,我们见面的次数不多,全是靠电话维系情感。由于戈碧的缘故,我才得以在1990年在麦卡基尔大学获得客座教授职务。在我开始兼职担任验尸工作,并且继续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工作时,每隔六周便来回两地跑。去年我才正式结束北卡罗来纳州大学的教职工作,回到蒙特娄担任全职工作。我很想念戈碧,并且享受这全新的友谊关系。

答录机上闪烁的红灯吸引了我的注意。在戈碧之前,好像还有别人打来过。我把答录机设定为铃响四声后自动录音,没想到四声的铃响和留言居然叫不醒我。我按下答录机上的播放键,录音带自动回转,然后开始放音。答录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发出哗一短声后,便放出戈碧录了一半的留言。还好,只有一通电话。我把签录机倒回最前面,然后换装出门上班。

法医研究所座落在魁北克省警察局大楼内,和司法科学研究所共用第15层楼的办公室。司法科学研究所专门研究犯罪行为,和我们一样是司法部最高的科学技术单位。在这栋大楼从4楼以上的3层楼都是一间间像监狱一样的小房间。一些等待被解剖化验的尸体,就全都存放这里。至于省警局则占用了剩下的八个楼层。

这样的安排有其好处,相关的部门全都在一起。如果我需要像化验报告或泥土化验资料,只要走过几个回廊和楼梯便可轻易取得。然而,坏处就是大家都离得太近,很容易就被人找到。承办案件的刑警们若需要什么测试报告,都能马上到办公室来找我们。

当我一踏进办公室,克劳得尔已在那里等着我了。他带来一个棕色的公文封,手掌轻轻在上面拍打着。

“我拿到牙齿齿模的资料了。”他语带兴奋地说,开始动手拆开信封,样子就像要揭晓诺贝尔奖的得主。

“我自己来拆。”

他念出公文封外的签名。“纳格元医生。他在罗斯蒙开业。我本来可以更早来的,但是他的秘书却笨手笨脚;—拖了我的时间。”

“要喝咖啡吗?”我问。我虽然没见过纳格元医生的秘书,但是我相当同情她。才一大早就被克劳得尔警官骚扰。

他嘴巴微张,不知道是想或不想喝咖啡。在这时候,马克·柏格诺从转角处走来,似乎没注意到我4们两个己在这里,他大步走过一间间办公室的深黑色房门,然后停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弓着腿,把公事包放在大腿上。他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空手道蹲马步的招式。他保持这个姿势,把公事包打开,翻着里面的物品,而后取出一把钥匙。

“马克?”我喊道。

他大吃一惊,猛然把公事包关上,整个人跳了起来。

“高级动作哦。”我说,忍着不笑出来。

“好说。”他看着我和克劳得尔,左手提着公事包,右手则拿着钥匙。

马克·柏格诺这个人,全身上下都很特别,总能让人一眼便认出来。在他十五六岁的时候,他的脊椎开始前屈,背部微驼。他的头发微卷,脑袋中央部分的头发已完全脱落,光滑的头皮在日光灯照射下闪耀着白光。他的眼镜永远是脏今今地,镜片上还有一点一点的污渍。他总是眯着眼看人,然而在看到钞票时却张大眼睛。这个家伙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卡通人物,而不是法定的牙科专家。

“克劳得尔先生带来了伊莉莎白的牙齿记录。”我指着眼前的这位警官说。克劳得尔举起公文封,证明我所言不虚。

伯格诺一点反应也没有,他的小眼睛隔着模糊的镜片,正茫然地望着我们。他看起来就像一枝蒲公英,尽管长得很高,但躯干却十分细小,头上还有根根白毛。我发现他根本不知道这个案子。

伯格诺是法医办公室所聘雇的兼职顾问,在这里,每个领域都有特聘的专家,有神经生理学专家、放射线医学专家、微生物学专家,还有牙医学专家。他通常一个星期只来办公室一次,其余时间都在一间私人诊所执业。他上个星期刚好没来,所以不知道这个案子。

我向他简述案情。“上星期有工人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一具尸骨。皮尔·拉蒙斯原本以为是古人的丧葬遗迹,所以叫我去勘验,结果它不是。”

他把公事包放下,听我继续说下去。

“我发现一具无名尸,是被肢解后弃尸的,命案发生时间可能在好几个月前。被害人是女性,白人,年纪大约20出头。”

克劳得尔手拍公文封的速度加快了,而后又停下来看了一下手表。他清了清喉咙,表现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伯格诺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望向我。我继续说下去。

“克劳得尔先生和我已把最有可能是死者的人找出来了,个人资料吻合,失踪的时间也近似。他已经跑去把这个人的牙齿治疗记录调出来了,她的牙齿是罗斯蒙的纳格元医生主治的,你认识这个人吗?”

伯格诺摇摇头,伸出他又长又细的手。“很好,”他说:“把资料给我吧,我待会就来比对。但尼斯把x光片拍好了吗?”

“我请丹尼尔做的,”我说:“应该都放在你桌上了。”

他打开办公室的门锁,克劳得尔跟在他后面进去。我从外头看到他桌上已摆着一个棕色的公文封。伯格诺拿起公文封,核对案件编号。我站在那儿,看见克劳得尔在伯格诺的办公室里东张西望,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克劳得尔先生,你一个小时后再打电话来问结果就行了,现在请你出去。”伯格诺毫不客气地说。

克劳得尔警官正站在办公室中央,正想开口说话。他抿起嘴唇,硬生生把话吞回去,然后整理一下领带,把腰上的手铐扶正,便调头离开了。我看在眼里,差点就笑了出来。伯格诺在工作的时候,是绝对不容许任何警官在旁窥探的。这是他的习惯,而克劳得尔今天算是得到教训了。

伯格诺把头探出办公室。“要进来坐吗?”他问我。

“好呀,”我说:“你要喝咖啡吗?”今天进办公室后还没喝到咖啡。我们经常为对方煮咖啡,轮流走到位于办公室另一侧的厨房去端咖啡。

“好哇。”他把马克杯递给我。“我先弄这些东西。”

我回办公室拿了自己的马克杯,便沿着长廊往厨房走去。他邀请我进他办公室坐坐,让我觉得十分高兴。我们经常合作,一些像分尸、焚尸、木乃伊化或仅剩白骨的尸体,只要是用一般方法不能查验出死者身分的,就会交由我们处理。我一直觉得和他共事很愉快,显然他也是这么想。

当我把咖啡端回来时,他已经把两张x光片挂在看片灯座上。这两张x光片各显示一部分颚部结构,牙齿的部分是白的,其余则是一片漆黑的空洞。我想起第一次在树林里看到这剔牙齿的情景,这剔牙齿的形状完整无理,和周遭已烂得令人毛骨惊然的脸形成极强烈的对比。不过,现在透过x光片,看起来感觉好多了。这是处理过后的成果。两排牙齿整整齐齐排列着,已准备好接受调查。

伯格诺把从牙科医师那里拿回来的X光片放在右边,把从尸体上拍下来的片子放在左边。他用细长骨瘦的手指在两张x光片上轻轻点着,一个地方接着一个地方,而后调整X光片的位置角度,使这两张并排在一起的x光片朝同一个方向摆着。

他仔细比较这两张x光片,看来各方面均十分雷同。两张x光片都有缺牙齿,齿根发育皆已完成。从牙槽的轮廓弧度看来,左右两张x光片几乎一模一样。但最值得注意的,就是x光片上透出的白色光点,这是补过牙齿的痕迹。无论怎么比较,这两张x光片就像是翻拍出来的一样。

经过冗长的比对检视后,伯格诺从右边的x光片选了一小块区域,与从尸体拍下来的x光片重叠在一起。他标示出的是臼齿部分,两张x光片几乎是完美地重叠在一起。他转身看着我。

“没错,是同一个人。”他用法文说,身子往前倾,一只手肘支在桌上。“当然,正式报告还得等我看完病历纪录后才会出来。”他伸手拿起咖啡。他除了彻底比对x光片外,还会把疑似被害人的病历资料仔细看过。不过,他现在就已经相当肯定了。死者就是伊莉莎白·康诺。

还好,我不必去面对死者的父母、丈夫、爱人或孩子。我曾参加过这种会议,看过他们的表情。他们总流露出哀求的眼神:一定是你们搞错了,是一场恶梦,是有人开玩笑,根本不是事实……最后,当他们不得不接受事实时,他们的世界也在那接受事实的千分之一秒开始整个改变了。

“马克,谢谢你马上帮我检验。”我说。

“要是每个案子都那么容易比对就好了。”他小吸一口咖啡,一脸痛苦地摇摇头。

“你要我去把克劳得尔搞定吗?”我尽量不在话里露出厌恶的口吻,但显然没有成功。他对我会心一笑。

“我知道你一定能把克劳得尔搞定。”

“好吧,”我说:“反正,他正需要一位驯兽师。”

他大笑起来。直到我走回办公室,仍能听见他的笑声。

我祖母总是说,不管是谁,每个人身上都有优点。“只要用心看,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她老是以柔细的腔调说。奶奶,你要是遇到克劳得尔,就不会这样说了。

克劳得尔的优点就是行动快速。才15分钟不到,他就回来了。

他闯进伯格诺的办公室,我隔着墙壁听见他们两人在大呼小叫,还好几次提起我的名字。伯格诺叫克劳得尔来找我,然而克劳得尔却觉得太费事。他只想知道结果,而现在却又得来找我。因此,当几秒后克劳得尔出现在我办公室门口时,果然铁青着一张脸。

这次我们两人都不打招呼了。他就在门边站着。

“没错,”我说:“就是伊莉莎白。”

他皱了皱眉,但我看见他眼神透露出的兴奋。他有被害人的身分了,可以马上展开调查。我想,他对死者一点感觉也没有,或说,对他而言,这就像一场游戏。找出坏鬼,解开谜题。我曾听过警探对尸体的挖苦、评论和开玩笑。对有些警探而言,这是转移压力的一种方法,是一种自我保护的系统,好坏他们能面对凶残的屠杀场面,算是黑色笑话的一种。但是有少数警探,就对死者极漠视,更别提尊重这两个字了。我想,克劳得尔警官就是属于后者。

我瞪了他几秒钟,直到外头一阵电话铃声响起。虽然我真的不喜欢他,但又很在意他对于我的看法。我希望他能肯定我,希望他喜欢我,我希望大家都能接受我,视我为群体中的一份子。

此时,过去教我心理学的兰蒂教授所说过的话,又闪过我的脑海。

“唐普,”她这样说:“由于你小时候父亲老是酗酒,从来就不关心你,因此你很渴望得到父爱;等你长大后,这种对父爱的渴望转移到他人身上,所以你会有想讨好所有人的性格。”

她精确地找出了我的问题,却无法帮我纠正,我必须自已改善。偶尔我也会纠正过,使得一些人一见到我就头痛。现在我和克劳得尔的关系尚未恶化,我知道自己正避免任何冲突。

我深吸呼一下,尽可能小心说话,以免激怒了他。

“克劳得尔先生,你有没有觉得这件谋杀案和两年前的一个案子很像?”

他仍站在门口,紧抿着嘴唇,脖子开始渐渐涨红,慢慢扩散至整个脸部。

“什么案子?”他冷冷地说,尽力保持平静。

“茜儿·托提尔的命案啊,”我说道:“她在1993年10月遇害,尸体被肢解、斩断头部、取出内脏。”我直盯着他说:“而且她的遗骸也是被装在塑胶垃圾袋里。”

他举起双手,在嘴唇前交握,十指相叠,紧托住嘴唇。从他制服里,手铐互撞发出清脆响声。他瞪大眼睛看着我。

“布兰纳小姐,”他刻意把英文讲得字正腔圆:“你应该专注自己的专业领域才对,我们自己会找出辖区里所有犯罪的线索。这两件案子根本就不一样。”

我不理他轻视的态度,继续说道:“被害人都是女性,都是在最近一年内遭杀害。尸体都是残缺不全,并且……”

他再也克制不住情绪了,脾气终于爆发,破口对我吼道。

“神经病!”他用法文骂道。“你太……”

他紧缩嘴唇,把快到嘴边的脏话吞了回去。很明显地,他正再度努力控制自己,恢复冷静的态度。

“你大概反应过度了吧?”

“你自己想想吧。”我不屑地说。我起身把办公室的门关上,整个人因愤怒而颤抖起来。

坐在蒸气室里流汗的感觉应该不错,像个绿花椰菜一样。但这只是我的想像。那天我气了一天,健身房并不符合我的期望。运动虽让我稍微消了气,但还是感到心烦意乱。刚才我随着健身房的音乐,把地板当成克劳得尔,用力地踩着。克劳得尔果然是混蛋。猪头、智障,这两个字眼最适合他了。我虽然觉得这两件案子有关系,但就仅止于此。我脑子里一点头绪也没有,根本无法把杀人凶手揪出来。伊莉莎白·康诺、茵儿·托提尔,这两个名字不断在我脑中盘旋,就像在餐盘里滚动的豌豆。

我换了一条毛巾,让脑子重新回想一下今天的事件。克劳得尔离开后,我去找但尼斯,看伊莉莎白的骨骼处理好没有。我要一寸一寸检查,找出死者曾受过的伤害。不管是挫伤、割伤,什么伤都不能放过。然而,被害人尸体被切割的方式让我感到有些困惑。我得再仔细看那些被肢解处的切口。然而,处理尸体有—定的程序,被害人的骨骼得等到明天才会处理好。

接着我到档案室去,找出茜儿的案情资料。我花一整个下午研读警方笔录、验尸报告、毒物报告和相片。在我脑海中,一直有东西挥之不去、纠缠不休,坚持这两件案子有所关联。不需回想,上件案子的细节便自动浮现。然而,使我不由自主地把这两名被害人串连在一起的,除了同样是袋尸命案外,似乎还有别的原因。我想找出这两件案子的关联。

我拿起毛巾,擦拭脸上的汗水。我指尖的皮肤已开始起皱,显然我无法在蒸气室里待太久。尽管广告宣传蒸气浴的效果很好,但我最多只能待20分钟。其实5分钟就够了。

茵儿·托提尔是在我开始全职工作的那年秋天遇害的,至今不到一年,年仅16岁。今天下午,我把验尸照片散放在办公桌上,但其实我根本就不需要这些照片。她尸体的样子我仍记得清清楚楚,记得她被送进法医停尸间那天的每一个细节。

那是去年的10月22日,法医室正好举办狂欢派对。那天是星期一,所有员工齐聚在会议室里,喝酒狂欢,这是我们每年秋天的传统。

当所有人都在会议室里时,我注意到拉蒙斯一个人在讲电话。他举起一只手遮住空着的耳朵,阻隔派对的噪音。我一直看着他。当他挂下电话,目光把会议室里的人都扫过一遍,随后停在我身上,招手要我过去。他还把伯格诺也一起叫来,然后告诉我们刚才电话里的消息。他说,在5分钟前,楼下的停尸间送进来一具尸体。死者是一位年轻女孩,身上有被痛殴的痕迹,并且被分尸成数块。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身分证明,因此他要伯格诺去勘验死者的牙齿,要我去检视死者骨头上的刀痕。

解剖室的氛围和楼上的欢乐气息形成极强烈的对比。两个警察站得离尸体远远的,一个制服警员拿着相机在一旁拍照。技工一语不发地把尸体搬上解剖台,一旁的警探也沉默着,面色相当凝重。这次没有人敢开玩笑,解剖室里唯一的声音,就是照相机拍摄解剖台上尸体的快门喀嚓声。

死者被肢解的尸块摆上验尸台,按照人形摆放着。摆放的位置都对,但是由于失去连接点,角度有点偏颇,使得死者看起来就像可让孩子任意扭曲的玩具洋娃娃。只不过,这洋娃娃的样子令人毛骨惊然。

她的头部被从脖子上处部分切断,切口的肌肉如婴粟般红。伤口附近苍白的皮肤稍稍卷起,像是不敢接触那腥红鲜活的肌肉。她的眼睛半张,右边鼻孔仍残留着干涸的血痕;金黄色的长发,如今湿漉漉地贴着头皮。

她的身体自腰部被一分为二,上半部的手肘弯曲,双手曾被反缚起来,成为典型的入殓姿态。她的右手仍依附着躯干,未被完全砍断,在切口部位的乳白色的肌腱突了出来,像一条断掉的电线。显然凶手砍第二次便成功了。技工把她的左手臂摆在头部旁边,与身体分离;手掌上的五根手指弯曲着,像一只大蜘蛛的脚,令人不寒而栗。

她的胸前被纵长地切开,从咽喉直到腹部。她的双乳垂在肋骨两旁,重量把切口的肌肉左右拉开。身体下半部是从腰部一直到膝盖,两只小腿并排摆在原来的位置上。由于失去膝盖关节的连系,摆在解剖台上的这两条小腿往外侧倒,脚趾头指向左右两侧。

在触目惊心下,我注意到她的脚趾甲涂了粉红色的指甲油。这个女性的相同点引发我心里的伤痛,很想拿白布把她盖起来,尖叫要所有人不要再骚扰她。然而,我却只能站在这里看着,等着对她再次侵犯。

就算我闭上眼睛,也能看见她头上锯齿状的伤痕,这显然是被钝器打伤的。我还记得她颈部的瘀青位置、仍能想见她眼球出血的情况。她眼球上有小微血管破裂的血痕,这是颈静脉受到强大压力下的结果,这是被勒死的人典型的症状。

我一想到她的悲惨遭遇,便让我感到一阵心惊。这个小女孩,是她母亲怀胎十月所生,在细心养育下长大,曾参加过女童军,去过夏令营,上过主日学。她的早逝使我满心伤痛,她还有许多未参加的舞会,还有许多未喝的美酒。我们自认为是文明社会中的一员,是20世纪最后10年的北美人,我们誓言旦旦要让所有人都过得幸福快乐。然而,她却只活了16年。

我擦掉脸上的汗水,把湿漉漉头发往后拨,停止思考,不再想解剖室里的伤痛记忆。然而,那些景象却在心里渐渐融化,使我无法把它们从自己的思绪里分离,像有生命一样。我一直怀疑,我有许多童年的回忆其实是从老相片看来的。相片混入记忆中,产生一种模糊的回忆,影响了现实中的我。然而,相片也许是回忆过往的最佳方式。至少,我们很少在悲伤的时候拍照片。

蒸气室的门开了,一个女人走进来。她对我笑了笑,点点头,解开浴巾在我左边的椅子上坐下。我拿起毛巾,起身向淋浴室走去。

博蒂一直等着我回家。当我进门时,它便在玄关看着我,白色的软毛在黑色的大理石地板上泛着柔和的光泽。它看起来似乎有点烦躁?难道它也体会到我的情绪?也许是我多想了。我检视它的食盆,猫食已经快没了。我觉得很惭愧,连忙把食盆装满。博蒂看我把食物装满,便满意地走开。它眯呜两声,翻滚了几下,便轻易地睡着了。它的要求并不多,而且非常容易满足。

离和戈碧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所以我先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上完健身房和蒸气浴,使我整个人都快虚脱了。不过,完全发泄精力是它们的好处。我现在觉得很轻松,心理的状况不算,至少在生理上是如此。在过去这种时刻,我一定会想喝杯酒。

傍晚的阳光照进屋内,透过米白色的窗帘,屋内呈现一片柔和的光彩。这是我最喜欢这栋公寓的地方,在紧张现实的世界里,这里是我最爱的宁静港。

我住的公寓位在一楼,是这座U型建筑中的一栋,三排楼房围起来的区域,是共有的中庭花园。每排房舍每层只有一户人家,这样可以不受到邻居的干扰。在我的客厅里,有一扇法式落地窗可打开通往花园。在这扇门的另一边还有一个小门,通往我自己的小花园。在城市里,这个花朵绿草繁茂的花园就像一颗罕有的珍珠,过去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竟然能拥有像这样的花园。

一开始,我有点犹豫这么大的房子该不该一个人住。我从未独居过。大学毕业后我便回家,而后嫁给被得,生养凯蒂,从未一个人独占整栋房子。结果证明,我根本不必担心,而且还非常喜爱这样的生活。

一阵电话铃声把我从半梦半醒间拉回现实,我在头痛昏沉中接起电话。话筒传来的却是电脑语音,是卖墓地的推销电话。

“可恶!”我边骂着,边把脚伸下地板,从沙发上坐起。这就是一个人独居的缺点。

另一个缺点是和我女儿分隔太远。一想到她,我便拨电话过去。铃声才响了一次,她就接起电话。

“妈,你好吗?很高兴你打电话来,但是我现在不能和你说太久,线上还有另一通电话在等着,我晚点再和你联络,好吗?”我笑了。这个凯蒂。她总是那么忙碌爱玩。

“没关系,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只是想和你打声招呼而已。晚上我要和戈碧去吃饭,明天再和你联络好了。”

“好,代我亲戈碧阿姨一下。对了,你不是很重视我的法文成绩吗?我今天考了一个A。”

“很好,”我笑着说:“明天再和你聊吧。”

20分钟后,我已把车子停在戈碧的屋子前。她屋子对面竟然奇迹似地有一个空车位。我把引擎熄火,下车。

戈碧住在圣路易广场旁,这个可爱的广场位于圣罗伦街和圣丹尼斯街间。在广场四周围绕着许多房子,这些房台的造型皆不相同,家家户户的树篱也别具特色,颇有旧日建筑的遗风。这些屋主把房子漆得五颜六色,在院子里种满茂密的夏日花朵,使这个地方看起来就像迪士尼卡通里的景致。

广场上弥漫着一股特殊的气味,从广场中央的喷水池传来,有点像郁金香的味道。喷水池周围有铁制的栏杆,约膝盖高,上面饰有长钉和精美花边,把水池和四周的房舍给区隔开来。这里的房台很像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风姿绰约而不失端庄,显然在肇建之时费了一番心力。走在这里,我感到十分舒服,觉得像这样优美的居家环境确实能放松忙碌一天后的心情。

我看着戈碧的房子。它矗立在广场北边,从亨利茱丽叶街数过来第三幢。凯蒂曾说这幢房子很俗气,就像那件我们不愿意在新春派对上穿的晚礼服。看来她的建筑师也无法阻止戈碧疯狂的想法,只好把她的点子融进设计图中。

这栋房子有三层楼,外观是棕色的石材。在一楼有往外凸出的大窗台,屋顶上方盖成六角形的塔楼。塔楼上铺有椭圆形磁砖,使塔楼看起来就像美人鱼的尾巴。塔楼上还开了一扇摩尔式的窗户,还用雕花铁栏杆做为装饰。房屋的基部是方形的,但上部却逐渐骤升为圆宫形。房子里每一扇木门都雕花刻饰。在一楼的凸窗左边,一个铁栏杆从一楼直通到二楼的走廊,栏杆所雕的花纹,倒有点像广场中央喷水池的栏杆。在走廊两侧的花盆里绽满早开的6月花朵,每朵都大得超过应有尺寸。

她一定在等我来。我还没走过对街,就看到她房间的窗帘拉上,随后大门便开了。她向我招招手,然后转身锁上大门,精力充沛地扭转两次门把,确定已把门锁好。她蹦蹦跳跳走下铁栏杆扶梯,身上长长的衬衣被风吹着,像一张大三角帆。她还没走近,我便先听到她身上首饰传来的声音。戈碧喜欢珠光宝气的东西,今晚她在足踝上套上一个小银环,每走一步,银环便发出叮当声响。她打扮得就像学生时代的嬉皮。这是她惯有的穿着方式。

“今天过得好吗?”

“很好。”我随口说。

我知道这并不是我由衷之言,但我不想提谋杀案,不想提克劳得尔,不想提破灭的魁北克之旅,不想提碎裂的婚姻关系,不想提任何会影响今晚心情的事。

“你呢?”

“也很好。”

她摇着头,头上的发绺也随之晃动。尽管她也说过得很好,但我感觉到她也和我一样,不想提任何不愉快的事。我突然感到有点难过,但旋即把这情绪撇开,和戈碧一起刻意遗忘任何伤痛之事。

“那么,我们上哪吃饭呢?”

这不是刻意把话题转开,因为我们根本还没开始有话题。

“你想去哪呢?”

我开始思索这个问题。我经常想食物就在眼前的样子,以此来选择餐厅。我的心志无疑喜欢实景,可以这么说,用食物来想像较为生动,而不是菜单或冲动。今晚,我想要来点红色够份量的食物。

“意大利菜?”

“好哇。”她想了一想:“亚瑟王街的‘韦瓦迪餐厅’如何?我们可以坐在户外吃。”

“太好了,这样我也不会浪费掉这个停车位。”

我们斜越过广场,走过草地从阔叶林中穿过。几个老人坐在长椅上,凑在一起聊天。一个戴着浴帽的女人,拿了一大袋面包屑,一边喂鸽子一边对它们说话,好像把鸽子当成小孩,要它们不要抢,一个一个来。两个警员正走在广场中央的十字走道上,他们双手背在后面,边走边谈笑,不时还会停下来打闹。

我们经过广场西边的水泥凉亭。我看着凉亭入口上刻的“韦斯巴芗”这几个大字,心中再次感到奇怪,为什么这里要刻这位罗马皇帝的名字。

走出广场后,我们穿过拉弗街,经过亚瑟王街入口的一排水泥柱。一路上我们沉默不语,这并不寻常。戈碧不是沉默寡言型的人物,她总是会无厘头地冒出一推馊主意和鬼点子。然而,今晚她却完全赞同我的提议。

我用眼角偷瞄她,仔细观察。她并没有魂不守舍,只是有点焦躁地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走着。

这是个温暖而潮湿的夜晚,亚瑟王街上挤满了逛街的人潮,人群从四面八方涌来。每家餐厅都是门窗敞开,桌椅杂乱,似乎总是来不及收拾。一些穿着棉衫的男人和裸露双肩的女人,坐在露天餐厅色彩鲜艳的遮阳伞下,谈笑风生。还有许多人在门口排着队,等待侍者带位。我加入韦瓦迪餐厅门口排队的人群,而戈碧则已迫不及待地跑去买红酒了。

待我们坐定后,戈碧点了阿尔弗雷多白脱奶油饭,而我则叫了一份嫩煎小牛肉片和意大利面,忠于我先前对红色的想像。在等沙拉送上来之前,我吸着沛绿雅矿泉水,默默地坐着。偶尔我们也会说几句话,动动嘴巴,但讲的都是言不及义的事。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沉默。尽管在一对已习惯彼此的老友身上,这样的情况并不寻常,但我们就是聊不起来。

我熟知戈碧心情的起伏,正如我熟知自己的月经周期。我感觉到她偶尔会露出紧张的神情。她的目光未直视我,不停漂移,从刚才在广场上就是这样。她明显有点心不在焉,不时举起杯中的红酒。每当她拿起高脚杯,光线映在她杯中的基安帝葡萄酒上,令人想起卡罗来纳州的黄昏。

我熟知这个讯息。她频频喝酒,试图压抑心中的焦虑。酒精,麻烦的最佳镇定剂。我熟知这种感觉,因为我过去也是如此。杯中的冰块正逐渐融化,我看着杯里的柠檬,看着它们慢慢苏醒,从杯底发出嘶嘶的声音。

“戈碧,怎么了?”

突如其来的问题,把她吓了一跳。

“什么?”

她发出一声短笑,有点神经质地,把掉在脸前的一卷发绺拨到脑后。眼神教人难以看透。

她的反应,使我把话题转到其他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如果她想说,自然会告诉我。我没有勇气追问她,以免冒失去亲密友谊的危险。

“最近有没有什么西北大学的消息?”

我们是在学校读书时认识的,那是70年代的事。当时我已结婚,也生下了凯蒂。那时,我总暗自羡慕戈碧和其他人的自由自在,羡慕她们能通宵跳舞,然后赶着上早上第一堂哲学课。我虽和她们同样年龄,却活在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那时戈碧是唯一与我亲近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之间的差异如此极端不同。那时我们的感情真的很好,她许是因为戈碧喜欢被得,或至少,假装她喜欢。我想起了彼得。他讨厌我的大学舞会,带着一脸的鄙视来掩盖他心中的不安。唯有戈碧能打破这个僵局。

除了少数几个同学外,我和大部分同学都已失去联络。毕业后大家散布北美各地,不过大部分都待在大学教书或在博物馆工作。这些年来,戈碧倒是较常和一些人联络。也许是那些人比较常与戈碧联络。

“我有乔伊的消息,听说他现在在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教书,好像在爱荷华州……呢,也许是在爱达荷州。”戈碧说,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搞不清美国地理位置。

“是吗?”我故做惊讶说。

“维宁跑去拉斯维加斯搞房地产,前几个月还因公事来过这里。他现在已经完全脱离人类学了,快乐的不得了。”

她啜了一口酒。

“他应该还是那卷乌头发,一点都没变吧?”我说。

她笑了起来,总算恢复正常了。使她心情放松的原因,不知道是红酒还是我。

“对了,我收到珍妮寄给我的电子邮件,她说想回学校继续读书。你知道吗?她为了嫁给一个笨蛋,放弃罗特格公。司的职务,跟他到宝州去了。”戈碧说。

“是啊,她只要一答应求婚,为了得到一纸婚姻关系合约,就把她整个人生给毁了。”我说。

戈碧又喝了口酒。

“那也是她自找的。对了,彼得近况如何?”这突然冒出来的问题重击了我一拳。直到刚才,我还一直很小心避免不谈我失败的婚姻关系。

“她很好。我们谈过。”

“人总是会变的。”

“是啊。”

沙拉送来了,接下来几分钟我们忙着加酱和胡椒。当我再度抬起头时,发现她静静坐在那儿,手中叉起一堆苗芭停在碟子上。虽然从她的眼神看得出她是在想自己的事,但她还是再度把目光溜开。

我换一个方式试探她。

“你的计划进行如何了?”我叉起一颗黑橄槛。

“啥?哦,那计划。很好。进行得不错。我终于得到他们的信任,有些人已开始对我敞开心胸了。”

她吃了一口沙拉。

“戈碧,能不能再说清楚一点。你计划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她笑了起来,应该是想起我们学生时代所学不同的差异。我们班上人数虽不多,但是大家攻读的方向却大不相同:有人专研人种学,有人研究语言学、考古或生物人类学。我对解构主义的认识不深,就像戈碧对线粒体DNA认知不多一样。

“记得雷恩要我们看的人种学吗?雅诺马马人,桑马雅人,努埃尔人?对了,就和这主意相同。我们想要描述这个世界的娼妓现象,透过观察和与资料提供者访谈。田野工作。接近和个人性的。”她又吃了一口沙拉。“她们是谁?她们从哪里来?她们怎么会成为妓女?她们平日靠什么维生?她们的社会结构如何?她们怎样进行经济活动?她们如何看待自己?她们……”

“我懂了。”

也许红酒已发挥效力,也许我挑起她生命中最热衷的话题,她开始有了活力。虽然现在天已经全黑,但我却能看见她眼里闪动着耀眼的光芒。也许是街灯的反射,也许是酒精在燃烧。

“社会根本不关心这些妇女,没有人对她们感兴趣,除了那些觉得受到她们威胁,千方百计想赶走她们的人之外。”

我点点头。两人各吃了一口沙拉。

“大部分的人认为女孩会去卖淫是因为她们自甘堕落,要不就是受到胁迫,或种种不得已的理由。事实上,她们大部分都是为了钱而做的。这是最不需要专业技术的就业市场,除此之外,她们找不到更好的谋生方法。她们决定为娼几年,好好赚一笔钱再说。卖屁股总比卖汉堡有利润多了。”

我们又吃了几口沙拉。

“和别的族群一样,她们也有自己的文化。她们架构起来的社会、心理状况和赖以维生的系统等,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

侍者将主菜端上桌。

“那关于雇用她们的人呢?”

“什么?”她似乎不明白我的问题。

“那些出钱招募女人卖淫的人啊?他们一定在这整件事里扮演重要角色。你有去和他们谈过吗?”我叉起一把意大利面。

“这……有啦,问过一些。”她为此语塞,显得有些狼狈。她稍停片刻才又开口。“我的事谈够了,唐普,来讲讲你工作的情况吧。有没有什么有趣的案子啊?”她看着盘中食物,头也不抬地说。

她突然把话题传向,在完全没有防备下,我不假思索便脱口回答。

“这些命案真是教人紧张。”我一说出口,便开始后悔。

“什么命案?”她的声音柔和下来,不再那么锐利。

“是上礼拜发生的一件麻烦案子。”我没有再往下说。戈碧从来就不想听有关我工作的事。

“哦?”她又拿了一块面包。她倒是满客气的,看我刚才听完她讲工作情况,现在换她听我讲了。

“奇怪的是,报纸居然没有大幅报导。这具无名尸是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的,遇害的时间大约是今年四月。”

“听起来和你过去的案子没有什么不同嘛,有什么好烦的?”

我坐直身子,看着她,犹豫着是否要再继续说下去。也许说出来会比较好。但是会对谁好呢?是我吗?除了她以外,没有人会愿意听我说。然而,她真的想听吗?

“被害人尸体被肢解,装在垃圾袋里,弃置在大教堂后的山谷中。”

她看着我,没有任何反应。

“我认为这犯罪手法和另一件案子很像。”

“什么意思?”

“我发现一些共同点,”我尽可能说得精确些。“共同现象。”

“例如说?”她伸手向红酒杯。

“野蛮殴打死者,又毁坏尸体。”

“这又不是很少见的事。我们女人不都一直扮演被害人的角色吗?头被敲破、脖子被勒、被用刀砍?在男性暴力申诉专线上,哪一点不常见?”

“没错,”我承认。“从她们被分尸到现在,我还真不知道她们致死的原因。”

从戈碧一脸病态的表情看来,也许我不该再讲下去。

“还有呢?”她举起杯子,但没有喝。

“切割尸体的方式很类似,同样割除某部分器官,还有……”我越讲越小声,想到了那根通条。我仍不知道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

“所以,你认为这两件案子是同一个混蛋做的?”

“是的。但是我没办法说服和我共事的那个白痴。他连比较一下两件案子都不肯。”

“凶手应该有肢解女性的倾向,习惯使用垃圾袋,对吧?”我头也没有抬便说:“没错。”

“你想,他会再度犯案吗?”

她的声音再度尖锐起来,刚才柔和的语调消失了。我放下叉子,抬头望着她。她直视着我,头部微向前倾,手上紧紧握着红酒杯的颈部。红酒杯正微微颤抖着,杯中的红酒掀起一阵又一阵的波纹。

“戈碧,很抱歉,我不该对你说这些。你没事吧?”

她坐正身子,把红酒杯放在桌上,一时手还握得很紧,不肯袖走。她仍一直看着我。我挥手叫来侍者。

“你要咖啡吗?”

她点点头。

我们把晚餐吃完,继续放任自己享受咖啡和甜点。她似乎又恢复了幽默,我们聊起学生时代的往事,想起当年我们留着长长的直发、穿着捆染衬衫、低腰牛仔裤快包不住屁股、脚上总挂着一串铃当的模样,不时大笑起来。当我们离开餐厅时,已经是午夜时分了。

走在亚瑟王街上,她又提起了那两件命案。

“这凶手的长相如何?”

这个问题让我楞住了。

“我是说,他会是神精病吗?还是正常人?你要如何把他指认出来?”我仍没开口,脑子有点混乱。

“你能把他揪出来吗?”

“你说凶手?”

“是的。”

“我不知道。”

她穷追猛打:“他会再度犯案吗?”

“我想很有可能。如果他真的杀了两个女人,就不能保证他不会再杀第三人。戈碧,他是有计划的,经过缜密思考过的。许多杀人狂在落网前,总会逍遥法外好一段时间。但是,我不是心理学家,这只是我的推测而已。”

我们走到我停车的地方,我把车门打开。突然间,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走,我带你去看看那个地方。”

“去哪?”

“红灯区啊。你忘了我的研究计划吗?我们开车去那里,我指一些女孩给你看。”

一辆车子由远处驶来,车灯正对着戈碧,在灯光下,我发现她脸上的表情有点不对。从她身上流过的灯光,像手电筒发出的一柱光束,强化了她的轮廓,暗化了四周的背景。她的脸上流露着十分坚决的表情。我看了一下手表一一已经12点18分了。

“好吧。”我说,其实心理完全不愿意。看来明天一定会完蛋。不过,看她一脸焦虑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她失望。

她钻进车内,爬到后座的位置。这里的空间较大,可让她放腿,但还是稍嫌不够。

我们默默地开了几分钟的车、根据她的指示,走过几个街区,然后转向南边往圣厄本的方向开。我们沿着麦克基尔贫民区的东边,这里错乱地混合了低价学生住宅、高级出租公寓和有钱人的棕色石墙屋。往前不到六个街区,我们弯进圣凯萨琳街,置身在蒙特娄的市中心。

在蒙特娄,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东边越来越污秽。由圣凯萨琳街就可看得出来。发迹于丰裕的维斯蒙,跨过市中心,向东朝圣罗伦斯大道发展,缅思区便成为西方和东方的交界。沿着圣凯萨琳街,尽是高级房舍和旅馆,有戏院和购物中心。但是位在办公大楼和出租公寓后的圣罗伦大道,是妓女和嫖客交易之地。他们活动的范围向东伸展,这里也是毒贩出没和小太保鬼混之地。不管观光客或当地人闯进这里,都会目瞪口呆,目光不敢和他们接触。他们会把目光别开,保持自己和他们不同的特性,然后赶紧离开。

我们快驶离圣罗伦大道时,戈碧才示意我在路旁停车。我把车子停在一家情趣商品店前的车位,把引擎熄火。在对街,一群女人聚集在格兰纳达旅馆门外。旅馆的招牌上虽写着“观光套房”,但是我很怀疑有观光客敢住进去。

“在那里,”戈碧说:“她是茉莉。”

荣莉穿着一双快高至膝盖的红皮长靴,黑色的丝袜绷得很紧,勉强遮住臀部。在丝袜上方,是一条超迷你的短裤,上身则是一件聚酯纤维布料的短衫,把胸部高高推起。她耳上的塑胶耳环直垂至庸,在她黑得异常的头发衬托下,映耀着粉红色的光芒。她看起来和电影中常见的妓女简直就是一个样。

“那是坎蒂。”

戈碧指向一个穿着黄短裤和牛仔靴的年轻女郎。她化妆的技巧十分拙劣,更令人心痛的是她实在太年轻了。手中的香烟和脸上的化妆品掩盖不了她的年龄,她的年纪几乎和我女儿差不多。

“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她又指向另一个穿黑色运动鞋和短裤的女孩。

“那是玻瑞蒂。”

“她多大年纪?”我惊讶地说。

“她说她18岁,但可能不到15岁。”

我往后一倒,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当戈碧一个个向我介绍她们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猩猩。就像那小猩猩一样,这些女人以特定的间隔散布着,把这个地方划分成一块块值钱的区域。她们的装扮,她们的性别特征,无一不是为了吸引异性。那些诱人的姿态,那些对过往行人的嘲弄和揶揄,就像一种仪式,一种求爱的仪式。然而,这些仪式的舞者,却是为了生育以外的目的。

我发现戈碧已闭口不语。她已经介绍完了。我转头看着她。她的脸虽朝向我这里,但目光却看着车窗外,越过了我。也许,她越过的是我的世界。

“走吧。”

她小声地说,我几乎听不见她在说什么。“什么?”

“走!”

她突然爆发的情绪把我吓了一跳。我正准备发作,但是一看到她的表情,使我决定最好不要再说什么。

我们又再度默默地驾车前进。戈碧深陷沉思,思绪好像已飞至另一个星球之上。当我把车子停在她屋前时,她突然冒出一个问题。

“她们被强暴吗?”

我的头脑一时还转不过来,不知道她指的是谁。

“谁?”我说。

“那些女人。”

那些妓女?还是被谋杀的女人?

“哪些女人?”

她没有回答,沉默了几秒钟。

“我受够这些事了!”

我还来不及反应,她就下了车,迳自走上屋前阶梯。她激烈的反应,使我觉得脸上好像被人重重甩了一巴掌。

接下来两个星期,都没有戈碧的消息。克劳得尔也没有再来找我,把我当作完全不存在。关于被害人伊莉莎白·康诺的背景,是我从拉蒙斯那里打听来的。

她和她哥哥和男朋友一起住在市中心东北边圣爱德华区,那里是劳工阶级聚居地。她在圣丹尼斯一家情趣商店工作。

伊莉莎白是在4月1日失踪的,那天是星期五。根据她哥哥所说,那天她和往常一样去上班,前一天晚上她有出门。他以为他听见她在凌晨两点回来的声音,但没有去检查。这两个男人一大早便上工去了。一个邻人说他在下午一点左右看见她。伊莉莎白原本该在下午四点上班,但她却没有出现在店里。她的尸体在九周后被发现在圣米内大教堂后。她年仅23岁。

一天下午,拉蒙斯到我的办公室,看我是否已把验尸报告完成了。

“她的头骨上有多处骨折,”我说:“我花了好多时间才重组起来。”

我把头骨拿出来。

“她的头部至少被重击三次以上。这里是第一次。”

我指着一处小小的碟状裂口。在受重击点周围,有一连串构成同心圆的裂痕向四周散去,就像射击的靶纸。

“第一次击打的力量不足以把她的头骨击碎,只造成头骨表面挫伤。然后,他又继续打她这里。”

我指着头骨上一处裂痕。在这个伤痕周围,头骨呈现有向外散布的星状裂痕。

“这里受到的打击就重多了,造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她的头骨被打破了。”

我花了好几个小时才把头骨拼凑起来,胶水的痕迹仍显明可见。

他很专心地听我的叙述,目光不断在我的脸和头骨间来回移动,好像在转频道一样。

“然后,他又打她这里。”

我指着从另一处伤口延伸过来的裂纹,一路比过去,直到下一个伤痕。这条裂纹把这两个伤口连接在一起,就好像州道上的T字交流道。

“再来是这个地方。新裂痕不会跨过旧裂痕,所以这处伤口是最后打的。”

“哦。”

“凶手可能是从背后攻击的,可能在后方稍偏右的位置。”

“哦。”

他经常是这种反应,不过话不多并不代表他没有兴趣或听不懂。拉蒙斯从不会听错任何事,他根本就不需你解释两次。他老是很单调的回应,是希望不打乱你的思想组织。于是,我继续说下去。

“当头骨遭到重击时,它的反应就像汽球一样。在头骨破裂的瞬间,受击点的骨头会内凹,但是在相对一侧的骨头却会往外凸。被击打的人所受到的伤害,不是只有打击点那里。”

我抬头看他有没有听懂。他完全明白。

“由于头骨的结构,那个重击的力会沿着一条路径前进,会造成别的地方的骨头粉碎、挫伤等不同伤害。”

我指向头骨的前额。

“例如,这里的重击会造成眼险部或脸部的损害。”

我点着头骨的后脑部。

“在这里重击,经常造成头骨基部从左至右的碎裂。”

他点点头。

“以这个头骨来看,它伤口的位置都在右顶骨上。在头骨相反的另一侧,有许多条直线裂纹一直向右顶骨的伤处。由此可以看出,被害人是被人从右后方重击的。”

“连续重击三次。”他说。

“三次。”我重复。

“这是致命伤吗?”他其实应该已知道我的答案。

“可能吧。我不敢说。”

“还有其他外伤吗?”

我摇摇头。“我认为不是。位置不对。”

我把头骨在环座上放好。

“死者被切割的部分很整齐,凶手并不是乱砍的,而是顺着关节的位置肢解。记得康尼和瓦伦西亚的案子吗?”

他想了一下。歪着头,左摇右晃。他甚少出现这样的动作,看起来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狗。

“康尼的案子,大概己发生两年了。”我继续说道:“他的尸体被人发现用毯子裹起,捆上包装用的胶带。他的两条腿都被锯断,分开包裹起来。”

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古埃及。在制作木乃伊时,人们会把死者的内脏先取出来,装在罐子里另外保存。杀害康尼的凶手有点像埃及人,只有过他另外保存的是两条腿,而不是内脏。

“啊,我想起来了。”

“康尼的脚从膝盖以下被锯断。瓦伦西亚也是。他的手臂和腿部都被切下几寸,切口都是在关节上方或下方的位置。”

瓦伦西亚是因为得罪毒贩而遇害的。他的尸体在送来这里时,是装在曲棍球袋里。

这两件案子,凶手都是随意将死者的手足砍断的。然而,这次的案子,凶手却是从关节下手,很整齐把关节切断。你看。”

我拿出诊断书给他。我使用的正式的验尸报告,上面画有人形,详注了尸体被切割的部位。一条直线画过喉部,其余几条直线则画过肩部、上臀部和膝关节。

“他切断第六节颈椎,割下头部。他从肩部关节肢解下手臂,腿部则是从胯骨窝切开的。这两条小腿还被从膝关节处切开。”

我拿起左肩肿骨。

“看到关节窝的切痕了吗?”

他研究伤处的刀痕。这个刀痕沿着关节,圆圆地绕了一圈。

“腿部的情况也是一样。”我把肩肿骨换成骨盆。“看看破臼部位。他从右边切进窝处。”

拉蒙斯仔细看着胯骨窝衔接大腿骨的地方。在窝处骨盆上有无数道切痕。我默默地接过骨盆,把大腿骨拿给他。大腿骨中间有两道平行的切痕。

他看着这些骨头,好一会儿才把它们放回桌上。

“唯一例外的是手臂。竟然有一处切口偏离了关节。”

我拿起桡骨给他看。

“奇怪吗?”

“嗯。”

“哪一种比较典型?这个或那些?”

“那些。通常分尸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处理尸体,因为为了省时间,都是乱砍一番。康尼的案子就属于这种。然而,这次的凶手却花了很多时间。”

“嗯……你认为他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费了一番思量。

“我不知道。”

我们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死者家属想领回尸骨安葬。我尽量拖时间,等人一做完检验和拍照,我们就发还给丧家。”

“我想留几块切口处的骨头,准备用显微镜观察,看能不能找出凶手用什么凶器。”

我一边观察他的反应,一边在心里想着适当措词。

“我想留几块完整的骨头,用来和另一件案子做比较。”

他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几乎难以察觉。我不知道这是出自不屑或困扰。也许,这只是我想太多了。

他停了半刻,才说:“我知道,克劳得尔对我说过了。”他的眼睛直视着我:“告诉我,为什么你觉得这两件案子有关联?”

我简要地把两件案子的相似性说出:头部同样受重击,尸体同样被分解,同样被装进塑胶垃圾袋,同样弃置在荒郊野外。

“这两件案子都是蒙特娄警局办的吗?”

“伊莉莎白的案子是,茜儿的案子则是魁北克警局办的,因为她是在圣杰罗被发现的。”

蒙特娄和许多城市一样,对刑案的管辖权总是能推则推。蒙特娄市座落在圣罗伦斯河中央的岛上,因此蒙特娄警局只管发生在岛上的案件。一离开岛外,就归属各地方的警察局管理,否则就交由魁北克省警局统辖。各警局间的协调性一向不是很理想。

他又沉默片刻,才说:“克劳得尔也许……”他犹豫了一下,“很难接受。你按照你的推论调查下去吧,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让我知道。”

那个星期剩下的那几天,我忙着把尸体切口处的骨头拍照,从各种不同角度拍摄,用高倍率的照相机并打上强光。我希望能拍得越详细越好。我还从各个关节取下一些骨头碎片,准备用光学显微镜察看。然而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我却完全忙得不可开交。

一个小孩在省立公园里发现一具骨骸;有人在圣路易丝湖畔发现一具浮尸;一对夫妻在打扫新屋的地下室时,发现一个装有尸体的桶子。这些遇害者的遗体,全都送到我这里来。

那具在圣路易丝湖发现的浮尸,是去年秋天发生的船难。我已把他的骨骼处理好了,随时准备把报告交上去。

我己预料到了,但没想到这么快。当这个消息传来时,我的心脏狂跳着,血液直冲上胸部,像灌满了碳酸苏打,整个人几乎无法站稳。

“她死亡时间不到6个小时,”拉蒙斯说:“我想你最好过来看看。”

玛格莉特·爱德基年仅24岁。她和丈夫和一个6岁大的儿子一起住在奥林匹克体育馆旁。那天她和她姐姐约好在上午10点30分碰面,打算一起逛街吃饭。她10点的时候还和丈夫通过电话,然而她没有赴约,也没有打电话通知。她已经无法打电话了,就在上午10点到中午的那段时间,她遭人杀害。尸体是她姐姐发现的。这是4小时前的事。我所知道的就么多。

克劳得尔仍留在命案现场。他的搭挡,麦可·查博纽坐在诺大解剖室墙边的一张塑胶椅上。拉蒙斯从命案现场回来已一个小时了,而死者的遗体紧跟在他身后送到。当我到达时,验尸工作已开始进行。我知道今天晚上一定又要加班了。

她仰卧着,脸部朝上,双臂贴靠在身体两侧,手掌向上,手指微微弯曲。在命案现场发现的装尸体的纸袋,现在已经移除。她的指甲已被检查过了,也采了一小片。她赤裸着,在不锈钢发亮的解剖台上,她的皮肤看起来就像蜡。她的背上有一块小小圆形压痕,是解剖台上的排水孔造成的。许多头发粘在她的皮肤上,永远和她那头卷曲的头发分离。

她的后脑扭曲,形状有点变形,就像孩童的涂鸦人像。血液从她的发问渗出,混合着用来清洗她的水,在尸体下方聚成一滩半透明的红池塘。她的内衣、胸罩、裤子、鞋子和袜子都被血水浸湿,散落摆在解剖台旁的桌上,散发着一股湿黏、类似金属的气味。在内衣旁的手提袋里,装着一条弹力带和卫生棉。

凡尼尔正拿着拍立得相机拍照。带有白边的方形相片摆在查博纽身旁的桌上,一张张清晰地显示出死者的各种不同角度。查博纽一张一张检视照片,紧咬着下唇,然后又一张一张摆回原位。

那位监视组来的警员,拿起理光相机和闪光灯拍照。当他绕行解剖台时,新来的技工丽莎拉了一个旧式的屏风摆在尸体后方。这种屏风有金属框架,纤维布幕,在旧日的医院里经常可见,在替病人注射时会用来遮蔽。这个情景实在相当讽刺,我不知道他们想保护谁的隐私权。玛格莉特·爱德基早已无法在乎了。

那位拍照的警员在拍过几张相片后,从高凳上下来,一脸狐疑地看着拉蒙斯。而拉蒙斯站在尸体旁,指着尸体左后肩上的一处擦伤。

“你这个拍了吗?”

丽莎正站在尸体左边的擦伤处旁,手上拿着一块牌子,上面写有尸体的编号,和1994年6月23日的日期。丹尼尔和那位警员都靠了上来。

随着拉蒙斯所指的位置,丽莎把死者头部伤口附近的头发刮除,用喷雾器清洗干净。伤处一共有五个,每个都呈不规则的锯齿状,典型受钝器攻击造成的伤口。拉蒙斯测量伤口的位置。拿照相机的人则以近距离拍下特写。

一会儿后,拉蒙斯开口道:“他可能是这个角度攻击的。麻烦你把她翻过来。”

丽莎上前一步,挡住了我的视线。她扳住尸体左侧,轻轻翻动,把死者的左手臂紧压在胃部的位置,然后和丹尼尔合力把尸体的背面朝上。我听见死者头部撞击在不锈钢解剖台上的闷厚声响。丽莎把死者的头部抬起来,在颈部垫了一块像皮垫,然后退下。

目睹这一切使我的血液流动更为快速,胸部一阵郁闷,恐惧的间歇泉又再次喷发。

玛格莉特身上被割了一道伤口,从肋骨一直到耻骨。这道锯齿状的伤口从胸骨直下,曝露出身体里面的内脏。在伤口最深的地方,里面的器官已经移位,竞能直接看到他的脊椎骨。

我把目光往上移开她的腹部,不忍再看那幅凶残而恐怖的景象。然而往上看并没有让我好过一些,她的头部微微侧偏,向上翻的鼻子和削瘦的下巴,有点像小精灵的脸。她的脸颊高耸,上面长满了粒粒的雀斑。在她死后,。这些棕色的小斑点和周遭白晰的皮肤形成强烈的对比。她的长相有点像佩比·隆斯塔金(PippiLongstocking),只不过这个小精灵的嘴并没有笑。她的嘴巴张大,含着自己被凶手割下塞进的左乳房,乳头触及她的下嘴。

我抬起头,正好与拉蒙斯的目光相交。他的眼神流露着惯有的深沉。他的下眼险呈圆孤状下垂,微微抽动着。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一丝感伤,但是他眼神所蕴含的意义恐怕不止於此。

拉蒙斯沉默着,继续进行验尸工作,他的注意力在尸体和他的写字板上来回转换。他仔细把尸体上每一道伤口都记录下来,注明位置和形状。他细心地把每一个疤痕和伤口都记下来。在他工作时,旁边的照相机也没闲着,现在己从头部的角度拍摄。我在一旁等着,而查博纽则燃起一根香烟。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拉蒙斯才完成所有勘验工作。

“好了,可以把她送去拍x光片了。”

他剥下手套,坐在桌子上,弓着背埋首在写字板上,像一个老人小心翼翼地检视他珍藏的邮票。

丽莎和但尼斯推了一张不锈钢床进来,停在解剖台右侧,熟练地把尸体搬上钢床,推往x光室。

我默默地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查博纽旁边。他抬起头,对我顿首微笑,深吸了一口烟,然后把烟屁股捺熄。

“布兰纳博士,近来如何?”

查博纽总是对我说英文,似乎自傲他英文的流畅。他说的英文是混合了魁北克和南方腔调,这是因为他生在魁北克省的奇考提米郡,小时候却有两年在德州东部度过。

“我很好,你呢?”

“没啥好抱怨的。”他耸耸肩,双手一摊,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查博纽有一张宽大而友善的脸,一头灰硬的头发,使我联想起海葵。他的块头很大,脖子却细得不成比例,因此他总是把衣领束得很紧。他的领带总是不太安分,不是歪斜至一旁,就是松垮垂下至衬衫第一个纽扣的位置。他一早就把领带解开了,似乎是想换个造型,又似乎是要让自己放松一点。查博纽和其他蒙特娄警局的人不同,不会每天在意自己的衣饰造型。不过,也许他也是一样。今天他穿着淡黄色衬衫、尼龙长裤和绿色的格纹运动夹克。他的领带是棕色的。

“看过相片了吗?”他问,伸手指着身后一个棕色的公文封。

“还没。”

他拿起公文封。抽出一叠拍立得相片给我。“这些相片是和尸体一起送来的。”

我点点头,开始一张张检视。查博纽在一旁盯着我,似乎希望我脸上出现害怕的表情,他好回去向克劳得尔说。也许他只是单纯好奇我会有什么反应。

这些照片拍得井然有序,有如现场重建小组般,把案发现场的情状拍得矩细靡遗。第一张照片是一条小街,两旁都是旧房子,每栋都有三层楼,看起来维护得很好。街道两旁各有一排树木,树木由人行道上水泥围起的四方花圃中长出。每户人家前都有庭院,庭院中央有一条步道,通往有铁栏杆扶手的大门台阶。在人行道上有警方围起的三角筒和黄带子,不让围观者进人。

接下来的几张相片,拍摄的是一栋红砖屋。我注意到一些细节。这栋房子左右各有一块门牌号码,一块是1407号,另一块则是1409号。在房子正面的窗台下,有人种了许多花朵。我能辨认出那是金盏花,它们凄凉地挤在一起,巨大的黄色花朵已枯萎,以同一个孤度下垂,孤寂地诉说生命的兴衰。一辆脚踏车斜倚在花园四周已锈蚀的铁栏杆的一侧,倾斜得几乎快躺至草地上。脚踏车似乎透露着一个讯息,隐喻这栋房子即将出售。

除了这几个较特殊的地方外,这栋建筑物和外面街道两旁的房子并无太大差异。一样的台阶,一样的露台,一样的大门,一样的蕾丝窗帘。我不禁有些纳闷:“为什么是这栋房子?为什么悲剧会选择在此上演?为什么不是1405号或对面的房子?为什么不是发生在另一个社区?”

一张张相片带领我慢慢接近那栋屋子,像显微镜一样慢慢调高。接下来的照片拍的是屋里的情况。再次,我又被屋内的摆设吸引了。小小的房间,廉价的家具。老旧的电视。一个客厅。一间餐厅。一个墙上贴满海报的男孩房,床上有一本书扔在那里,书名是《世界如何动作?》我感到又一阵的伤痛,怀疑这本书是否真能解释这个世界的问题。

玛格莉特·爱德基一定很喜欢蓝色,屋里每一扇门和木头窗框,都被漆上了明亮的蓝色。

最后,是死者的相片。尸体倒在入口左侧的一个小空间里,由此可通往第二间卧室和厨房。从厨房的方向看去,我看到一张餐桌,上面铺着塑胶垫。在玛格莉特陈尸的地方,只摆了一架电视、一张沙发和一座餐柜。她的尸体就倒在这些家具中间。

她仰卧着,两腿外张。她身上的衣服好端端的,但是运动服上衣被拉了起来,遮住脸部。她的双手腕被凶手用运动衫紧绑,手肘向外,高举过顶。这个姿式就像初次登台演出的芭蕾舞者。

在她胸前有道长长的刀伤,但是皮开肉绽的血腥场面经过照相机拍摄后,看起来就没那么恐怖。在她原本左乳房的位置,被凶手反复切割而形成一块深红色的方形区域。在这个方块区域的转角处,便是那道笔直往下的纵长伤口。这个伤口使我想到会在马雅人头颅上见过的环锯现象,但是凶手这样做却不是为了减缓受害者的痛苦,也不是为驱赶她体内的幽灵。就算这样做是为了释放某个被囚困的心灵,也不会是这个女孩的。玛格莉特·爱德基被当成宣泄口,是凶手扭曲、丑恶灵魂寻求发泄下的牺牲品。

她的运动裤被扯下到膝盖的位置,裤子的松紧带绷得很紧。血从她双腿间流下,在她身体下方积成了一滩血池。在她死时,脚上仍穿着运动鞋和袜子。

我一语不发,把照片和公文封还给查博纽。

“很恶心,对不对?”他问。

“的确是。”

“说不定他是个该死的外科医生。一个真正在刀口上嗜血的家伙。”他摇着头说。

我正想回答,然而此时但尼斯已拿着X光片进来,一张张夹在看片盒上。他抖动x光片,发出来的声音就像远处传来的雷鸣。

我们一张张检视X光片,从左至右,从头至脚。头骨的正面和侧面都显示多处伤痕,至少肩膀、手臂和肘骨还算正常。但是当我们看到腹部和骨盆的位置时,每个人都惊讶万分。

“真该死!”查博纽说。

“我的天啊!”

“他妈的!”

在x光片上,玛格莉特·爱德基的腹部深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物品。我们全盯着它,说不出话来。只有一个解释,这个东西是被人从阴道塞进去的,而且塞的力道十分强劲,往上直达大肠,所以刚才从外部才没有发现。我看着这个东西,感到腹部一股火热,便不由自主地抱住腹部,心脏快狂跳出了胸腔。出现在X光上的,是一座人形雕像。

这座雕像嵌在骨盆腔内,在x光片上,它的剪影和附近的器官形成强烈的对比。在反白的内脏器官间,这座雕像一脚向前,双手略张,似乎是一尊神像。雕像的头微微下垂,就像旧石器时代的维纳斯雕像。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无语,整个房间一片死寂。

“我知道这座雕像是什么,”但尼斯说。他报报眼镜,表情十分伤痛,脸上的肌肉快拧成了一团。

“你们都知道的,那是圣母玛莉亚。”

我们一齐把头转回X光片上。这个凶手不但残酷下流,而且亵渎神明,已不是丧心病狂所能形容的了。

“那个该死的狗杂种!”查博纽怒骂道。

他的激动让我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位大场面看多了的重案组的刑警,竟然有如此大的情绪反应。他刚才一路看过验尸过程,不知道是不是到现在才受到这座雕像的刺激而爆发,还是单纯只是因为自己的信仰受到侵犯。和多数魁北克人一样,查博纽无疑从小便受到天主教教育,平日的生活都和教会密不可分。然而,尽管我们的信仰不很坚定,但是宗教的影响仍残留在心内深处,对圣像仍抱持十分崇敬的态度。一个人也许不愿佩挂圣像,但要他把圣像烧掉,他也不愿意。我很了解这点,尽管生长的城市不同、国别不同、语言不同,但基本上我们都是同一个部族。这种遗传性的信仰是难以抹灭的。

大家又沉默许久。最后,拉蒙斯开口了,一个字一个字清楚地说。我不知道他对眼前这件案子是否看出关联性。我自己也不确定。虽然他用温和的语调说话,却把我心中所想的事完美地表达出来。

“查博纽先生,我觉得你和你的搭档应该与我和布兰纳博士开个会。你们也知道,这件案子可能会与别的案子有所关联。”

他停了一下,心中盘算了一下日期。

“今晚我大概都会待在解剖室,明天又是假日。我看,星期一上午如何?”

查博纽警探看着他,又看看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不知道他是否明白拉蒙斯的意思,或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其他案子。显然克劳得尔根本没有对他提起我的看法,如果有的话,查博纽就不会有这样的态度。

“呃,好吧。我一有空就会来找你。”

拉蒙斯一脸阴郁地瞪着查博纽。

“好吧,好吧。”

我们一定准时到。我现在得回命案现场了,如果克劳得尔过来,麻烦告诉他我大概晚上8点会回到局里。”

他狼狈地说,在对拉蒙斯说话时,忘记把语言转回法文。看来他与他的搭档有一番长谈了。

查博纽一离开,拉蒙斯便继续进行验尸工作。接下来的都是例行程序。把死者胸部切开Y字形开口,摘下器官,称重、切片和检查。他测量那个雕像的位置,评估内部的损伤,并用文字记录下来。丹尼尔拿手术刀切下死者脑门一小片头皮,又把死者的脸扶正,头部后仰,然后拿电锯摘下一块头骨。电锯发出呼啸的声音,一阵骨头的焦味弥漫整个房间,我不由得后退一步,屏住了呼吸。死者的大脑仍十分完整,表面覆盖一层胶状的保护层,光骨得像一只黑色水母。

我知道拉蒙斯的报告上会写些什么。被害人是一位健康的年轻女性,没有任何明显疾病症状。然而,在今天,却因受某人以钝器重击头部,造成头盖骨碎裂,脑血管破裂。至少重击五次。凶手还把雕像塞入被害人阴道,取出部分内脏,然后割下她的乳房。

一想到她所经历的,我便打了个寒颤。她阴道受到的伤害是在活着的时候造成的,肌肉撕裂造成大量出血。也就是说,当那座雕像塞进去的时候,她还有心跳。那时她还活着。

“……告诉丹尼尔你要什么东西,唐普。”

我出了神,没注意听拉蒙斯在说什么。他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他已做完勘验,提醒我要取一些骨头样本。死者的胸骨和前肋骨己被切开。我告诉丹尼尔,要他先把死者送上楼清理干净。

我上前一步,检视死者的胸腔。在上腹部靠近脊椎的两侧,有无数细微的切痕。在脊椎的胶质护膜上,这些切痕呈现细长条状。

“我要从这里到那里的脊椎。肋骨也要。”我指着有切痕的断片说:“把这些送到但尼斯那里。要他清理干净,不要用热水烫。要小心搬动,不要用任何利器触及它。”

他听着,戴着手套的双手交叉在胸前。当他伸手把眼镜扶正时,他的鼻子和上唇全皱在一起。他不断地点着头。

丹尼尔听我把话讲完后,转头看着拉蒙斯。

“然后结案?”他问。

“做完后就结案。”拉蒙斯回应道。

丹尼尔去做了。他会切下部分骨头,然后用别的东西代替,再封起来。之后他会把头盖骨放回去,重新调整脸部皮肤,把手术刀割开的伤口缝合起来。等他全部完成后,玛格莉特·爱德基就会看起来像没被动过一样,可以等待下葬了。

我回到办公室,打算在回家前,先把脑海的思绪整理一下。15楼的人全都下班了。我坐在旋转椅上,把脚搭在窗台,看着窗外的河景。在靠近我这边的河岸,米罗工厂古怪的灰色建筑配上平行的格架钢骨,看起来就像个异形怪物。在这栋水泥厂房后,一艘船缓缓沿河上行,在傍晚灰暗的暮色里,船上的灯光已难以辨认。

这栋建筑也是完全沉静,但是这股幽静却无法让我放松。我的思绪像河水般黑。也许那栋建筑里也有人正看向我这里,有人和我一样孤寂,一样在工作一整天后感到身心俱疲。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电话的铃声响亮而刺耳。

昨晚我并没有睡好,又一大早在6点30分就起床。我应该感到很累才对。然而,我现在只感到焦虑。

在驾车过去的途中,我的心情如空中飞人般上下摆动。天空已全黑了,但是整座城市充满了灯火。公寓房屋的窗户发散着柔和的灯光和电视机闪动的蓝光,直直射人夏日的夜晚。人们搬了椅子出来坐在阳台上和庭院中,享受这令人愉悦的夏夜时光。他们闲话家常,吸饮冰凉饮料,把白天的暑气完全消散,换得傍晚一身清凉。

我暗自羡慕他们悠闲的家居生活,很想赶快回家,和博蒂共享一块鲔鱼三明治,然后好好睡一觉。虽然我不希望戈碧出事,但我总觉得她可以自己坐计程车回家。她总是那么歇斯底里。不过,能听到她的声音总是好的。我既担心她的安危,又痛恨在这个时候去缅恩区。这两种情绪正不断纠缠在我心里。

缅恩区就在我的前方,从中国城开始,沿着圣罗伦大道向北方延伸。缅恩区不大,以圣罗伦大道为商业动脉,到处都是小商店、餐厅和廉价咖啡馆。由这里向外幅射出许多窄巷后街,林立着各式廉价出租公寓。虽然这里的人口以说法语的居多,但缅恩区却是各种族混杂的区域。各个人种齐聚在此,就像街上各式意大利、葡萄牙、希腊、波兰和中国餐厅飘出的香气一样,混杂,却不融合。

缅恩区曾是蒙特娄移民起源之地,新移民受廉价房子和邻近乡村的吸引而来。他们定居在此,适应加拿大的生活方式。每群新来的移民都集居在一起,以此化解乡愁,好在异地文化中维系民族的自信。有些移民会学习英文或法文,而且一有钱就会搬走。至于留下来的人,不是喜欢这种同乡的感觉,就是他们没有能力在外地生活。到了今天,这个保守和失败的社会,又杂集了社会残渣和掠夺者,弱势阶层进驻,他们得不到社会重视,任由掠夺者压迫。夕r地人会到缅恩区找一些东西:廉价商品、便宜餐馆、毒品、酒和女人。他们来这里消费、参观、寻欢,但是他们不会留在这里。

圣凯萨琳道位在缅恩区南端。我在此右转,经过三个星期前和戈碧停车观看的路边。现在时刻尚早,妓女们才刚要出来而已。至于膘客们则还没出现。

戈碧一定一直看着我来的方向。我才刚到,便从后视镜看到她已穿过对街,一路狂奔而来。她胸前紧抱着公事箱,一副十分恐惧的样子。她跑步的样子就像个小孩,但因早已疏远孩童的跑步方式,因而步伐有些不稳。她长长的腿微弯,头部低垂,肩上的皮包随着步伐而夸张地左右摆荡。

她绕过车子,钻了进来,然后双眼紧闭,直喘着气。她紧紧把双手交叠在胸前,不让它颤抖,显然她正努力克制自己冷静下来。她把我吓着了,我从来没看过她像现在这个样子。戈碧虽然总是杞人忧天,不管是真实或假想的危机,都会使她忧心仲仲,但是,我从未看过有什么事能让她害怕成这个样子。

一时之间,我说不出话。虽然夜很温暖,我却起了寒颤,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在外面的街道,一辆车子响起几声喇叭声,一位妓女过去向那辆车嗲声嗲语地招揽生意。

“我们走吧。”

她的声音微弱,我差点没听见。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她举起一只手,像要逃避责骂似的。她的手在发抖,于是她又把手夹在胸前。我感觉到她仍十分害怕。她的身体很暖,还带着白檀木和汗水的味道。

“我会,我会。给我一点时间吧。”

“别耍我,戈碧。”我说,口气比我所想的还要严厉。

“我很抱歉,让我们先离开这鬼地方好吗?”她说着,把头埋进双臂中。

好吧,就照她的剧本演下去。等她平静下来,应该就会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回家吗?”我问。

她点点头,但头仍埋在胸前。我发动引擎,向圣路易斯街开去。当我把车停在她屋前时,她仍未开口说话。虽然她的呼吸已平顺得多,但是手仍在发抖。

我把车停在停车场,关掉引擎,害怕即将要发生的事。每当戈碧遇到问题时,我总是她的咨询顾问,无论生病、父母吵架、课业压力、信仰或情感问题。我发现她总是能慢慢化解,无论天大的事发生,等下次我再见到她时,她又一副笑脸迎人的样子,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并不是我没有同情心,而是这样的情况遇太多次了。上次她说她怀孕,结果根本没有;说她钱包掉了,结果在沙发座垫下找到。无论如何,她今晚的反应的确把我吓着了,正好今晚我一心想要独处,但看她现在的样子,似乎希望我留下来陪她。

“你今晚要过来陪我住吗?”我主动问。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我想她也许没有听到我刚才说的话。我转过身,正准备要再讲一次时,才发现她一直看着我。刚才她一副神经过敏的样子,现在却变成一片死寂。她的脊背僵硬,上身微弓向前,几乎快碰到前座椅背。她一只手放在膝盖上,另一只手紧紧握拳按着嘴唇。她眯着眼睛,下眼睑微微抽动,细微得难以察觉。她的思绪似乎被什么东西压住,心中一直反复盘算这事情的变化和得失。

“你一定觉得我疯了。”她终于平静下来,声音恢复原有的低沉。

“我只是有点不解而已。”我言不由衷地说。

“是啊,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她自责地笑了起来,又一面摇着头。她的发绺也随之摆动。

“我刚才真的有点反常。”

我等着她继续说下去。一个车门关上的声音传来。在广场公园里,飘来一阵低沉忧郁的萨克斯风乐声。远处一辆救护车经过,尖锐的警笛回荡在夜空中。好一个都市的夏夜。

在黑暗中,我注意到的不是萨克斯风,而是戈碧游移的眼神。她的眼神本来好像要直视我,却突然转移开。就像自动对焦的镜头,她的目光超越我落在他处,似乎决定再次闭口不语。她又开始陷入沉思,也许在思考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我。

“我没事了,”她说着,拿起公事包和背袋,手伸向门把。“谢谢你来接我。”

她决定要逃避了。

也许是我太累了,也许是这几天压力太大。无论如何,我终于失控了。

“等一下!”我吼道:“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个小时前你还说有人想杀你!刚才你从餐厅拼命跑出来,全身发抖,像后面有鬼跟来一样!你气都喘不过来,手也像触电一样抖个不停,而你现在竟然没有解释,丢一句‘谢谢你送我回来’就想走?”我从未对她如此生气过。我的音调上扬,怒气直冲脑门,甚至能感觉到太阳穴的血管在砰砰跳动。

她被我的愤怒吓得僵住了。车灯映在她脸上,由白至红,恰巧加深了这个意象。

她僵在那里好一会儿,然后,好像活门被释开一般,她的紧张慢慢消失了。她放开门把,放下公事包,坐回位子上。再一次,她又陷入思考。也许她在想该如何说起;也许她在想逃避的借口。我等着。

好一会儿后,她肩膀微微伸展,做了个深呼吸,做好开口的准备。当她说出第一句话,我就知道她决定要告诉我了。她会让我知道,不过也是有限度的。她很谨慎筹措要说出口的话,在她内心思想的困境中造一条有护栏的小径好让我走过。我靠着车门,双臂抱胸。

“最近我和一些……一些不寻常的人共事。”

我知道她说得有点模糊,但我没有说出来。

“不,不。我知道这样讲不太清楚,不过我不是指街上那些人。那些人我可以处理得很好。”

她正拐弯抹角地选择适当的话。

“就跟球场一样,你只要学会规则和术语,就什么问题也没有。到哪里都一样,你只要先观察当地的习俗,不要侵犯到他们。就是这么简单:不要破坏他们的地盘,不要耍诡计,不要向警方告密。从事这些人的调查工作并不难,而且那些女孩都认识我了。她们知道我不会有什么威协。”。

她停下来。我不知道她是否又决定不说了,还是继续整理思绪,先过滤掉哪些事情不该说。我决定稍稍推她一把。

“她们之中有人威协你?”

戈碧一向最重视道义,我猜我这样说,她一定会马上为她们辩护。

“你说那些女孩?不,不。她们都很好,一点问题也没有。我觉得她们和我就像朋友一样。我想我和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很好,至少现在知道问题不在这些女孩身上了。我继续引诱下去。

“别人怎么不会把你当成和她们一样,要怎么避免?”

“噢,我没有房间避免。我想和她们打成一片,若处处怕被人误会,那就根本打不进去。那些女孩知道我别无恶意,便接纳我了,就这样而已。”

我停止再问这些浅显的问题。

“如果有嫖客骚扰我,我就说我不是在这儿工作。他们大部分都会马上离开。”

她又沉默了,继续陷入沉思,想着哪些事要告诉我,哪些要保密,接下来要怎么说,想着该如何让我清楚知道,而又不全盘托出。一只狗在广场中吠叫起来。我猜她一定想保护某人或某事,但现在我不想再逼她了。

“大部分是这样,”她继续说下去:“只有一个人例外。”

她停下不语。

“那个人是谁?”她稍做暂停,才又开口。

“我不知道,但是他真的让我不寒而栗。其实,他不是嫖客,但是他喜欢在那里出没。我想那些女孩都没注意到他,但他却对那里很熟。他曾跑来和我说话,于是我便和他谈过一会儿。”

又停顿了。

“最近,他开始跟踪我。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只是奇怪为什么老在一些地方遇到他。晚上我回家时,有时会看见他在地铁上,或是在这里,在这座广场出现。有一次我还在麦考迪亚遇到他,就在我办公室所在的图书馆大楼外。有时我还发现他一直跟在我后面,在人行道上朝同一个方向走。上星期,我在圣罗伦街又看见他。为了证明他是否跟踪我,我故意放慢脚步,结果他也慢了下来。如果我加快步伐,他也跟着加快。为了摆脱他,我还特意躲进一家糕饼店,结果等我出来时,发现他竟然还站在对街,假装在看橱窗里的东西。”

“你确定是同一个人?”

“完全肯定。”

她又沉默下来。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我等着。

“不只是这样。”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她两只手又再度接触,紧紧握在一起。

“最近她开始纠缠我,对我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话。我一直想躲开他,但是今晚他又出现在那家餐厅。他身上好像装有雷达,总是知道我会到哪里去。无论如何,他今晚又来了,满嘴都是令人恶心的话。”

她再度开始沉思。一会儿后,她转向我,好像找出过去未曾想到的答案一样。她的声音带有一丝惊讶。

“是他的眼睛,唐普。他的眼睛太奇怪了2那对眼珠又黑又锐利,像蛇眼一样,而且白眼球上市满血丝。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有病,或是过去生病的后遗症。反正我从未看过像这样的眼睛。那种眼神会让人想找个地方钻进去躲起来。唐普,我大概是太爱乱想了。也许我是受到上次我们见面时谈的事影响,也许你谈过之后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是我的心理却产生很大阴影。”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在黑暗中,我无法判读她的表情,但是她的肢体语言仍透露出害怕。她的躯体僵硬,双臂紧紧地把公事包抱在胸前,一副寻求保护的样子。

“你还知道这个人哪些事?”

“我知道的不多。”

“那些女孩认为他是怎样的人?”

“她们根本没理过他。”

“没有。没有直接威协。”

“他曾出现过暴力倾向或失控行为吗?”

“没有。”

“他有吸毒吗?”

“不知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或他住在哪吗?”

“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们是不会问的,这是那里不成文的规定。”

我们又陷入漫长的沉默,各自思量着刚才的对话。一个骑脚踏车的人从人行道上经过,缓缓地踩着踏板。他的头盔不停跳动,在一盏盏街灯的照射下闪耀着亮光,然后消失在远处黑暗中。在他消失的地方,一只萤火虫不知从哪里飞来,在暗处一明一灭地发出绿色光芒。

我想着戈碧刚才说的话,觉得自己可能太过份了点。我是否该不理会她的恐惧,还是认真思考她真的遇上神精病呢?这整件事是她自己神精过敏,根本没有危害,还是她真的遇上危险呢?我该静观事情演变,还是采取一些行动呢?该不该报警呢?这些问题回旋在我脑子里,使我不断思考着。

我们坐在车里好一阵子,听着广场公园传来的声音,闻着夏夜温和的味道,两个人的眼神各自在不同方向漫游。这一段沉默对平抚情绪的助益很大,戈碧已把公事包放在腿上,头部开始转动,整个人也往后靠着椅背。虽然我看不清楚她的形体,但是这些改变却十分明显。当她再度开口时,声音已变得坚强多了。

“我知道我反应过度了。他只是个没有危险性的怪人,想吓唬我而已。结果我竟然中了他的圈套,把自己吓成这样。”

“你过去没有碰过像这样的人吗?”

“有啊,大部分接受我访谈的人,都是十足的问题人物。”她发出一声短笑,但其中却没有快乐的意思。

“你为什么会觉得这个人不一样?”

她想了一下,把拇指甲伸进嘴里咬着。

“哎,这很难形容啦。在危险份子和怪人之间,也只是一线之隔而已。这很难界定,但是你也知道,当危险来的时候,你总是嗅得出来。也许这就是直觉吧。在我和那些女孩谈过后,发现她们也有这样的直觉,如果她们觉得某个客人有问题,就不会跟他走。她们每个人各有自己的判断方式。有的人是看眼睛,有的人由言谈判断。像海伦,她就绝不会跟着穿牛仔靴的人走。”

她又再次停下来思考。

“我想,我一定是什么杀人狂或色魔的消息看太多了,才会有这种反应。”

她自我反省着,而我则想找机会偷看手表。

“这家伙一定是想吓我。”

又是一段沉默。她似乎是在对自己说话。

“真是个混蛋。”

此时,她的语气变得愤怒起来。

“真该死!唐普,我不会再让他这样耍我了,我要给他一点颜色瞧瞧,叫他滚远一点。”

她转过身,把手放在我身上。

“很抱歉,今晚把你硬拖来这里。我真是太笨了!你能原谅我吗?”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再一次,她情绪的大回转让我相当惊讶。才短短30分钟,她怎么能从恐惧、崩溃转而变成愤怒,然后向我道歉?不过,我实在太累,时间也晚了,便懒得再追究下去。

“戈碧,现在很晚了,我们明天再谈好了。当然,我不会生你的气,你没事就好了。如果你想住到我家来,我随时欢迎。”

她靠上来拥抱我。“谢谢,不过我真的没事了。我再打电话给你,我保证。”

我看着她走上屋前台阶,她的衬衣被风吹动着,像一团迷雾般笼罩着她。她很快消失在紫色的门后,留下一片空无。我一个人坐在车上,周遭尽是一片黑暗和白檀木的气味。虽然没什么事发生,但我的心却起了一阵悸动。就像阴影一样,一闪即逝。

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思仍无法得到安宁。戈碧会不会编了一套谎言哄我?她是不是真的遇上了危险?她隐藏不说的事到底是什么?这个奇怪的人会不会真的是危险人物?是不是我说的杀人案在她心里留下阴影?我该报警处理吗?

我决定不再因担心戈碧的安危而影响到自己。我回到家,按照过去太紧张或工作过度时的惯例:洗一个热水澡。我在水里洒上药盐,把音乐的音量开到最大,然后一边洗,一边高唱歌曲。洗完澡后,我打电话给凯蒂,但是一样,接电话的仍是答录机。于是我和博蒂一起吃饼干牛奶。博蒂只对牛奶有兴趣,完全不理会放在餐台上的饼干碟子,喝完牛奶便去床上窝着了。

心中的焦虑仍未完全消散,我又失眠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光影,忍住起来打电话给彼得的冲动。我恨自己,为什么在现在这种时刻就会需要他,为什么要借助他的力量来平抚我的沮丧。我发誓一定要打破这种依赖。

即使睡眠来得像漩涡一样,把彼得、凯蒂、戈碧和那些杀人案件卷进我的思绪中,但是,能睡着总是好的。唯有睡眠,才能让我继续迎向明天。

我再次醒来时,已是隔天上午9点15分了。我不常睡过头,但今天是星期五,6月24日圣洗节,在魁北克这是国定假日。像这种日子,我总是患了假日倦怠症。在今天,几乎任何事情都暂停,“盖兹特报”也不会送到我门前,所以我煮了咖啡后,便得自己走到街角,买另一家的报纸。

天气晴朗而生动,这个世界正展现出它充满活力的基质。物体和阴影以鲜明的影像对立,红砖和木头、金属和油漆、玻璃和花朵都在自己的位置上散发五颜六色的光彩。天空蓝得清亮,纯净地容不下半朵浮云,使我想起小时候收到的一张圣诞卡,卡片上的天空正如今天一样,蓝得同样暴虐。

早晨的空气令人感觉温暖和轻柔,更佳的是还带了点淡淡的牵牛花香。这几天来气温上升得虽然十分缓慢,却一天比一天高。今天的温度是摄氏23度。蒙特娄是建在岛上的城市,四周有圣罗伦斯河环绕,使它脱离不了潮湿的命运。哇!今天真像卡罗来纳的天气:炎热又潮湿。我喜欢这种回到家乡的感觉。

我买了一份“蒙特娄日报”,这是法文报纸。我拿着报纸走回住处,瞥见报上首页有“欢庆魁北克佳节!”这几个斗大标题。我瞄了标题一眼,又看了一下副标,讲的大约都是庆典和政治的事。魁北克上次选举失败后,群众的政治热情高涨,希望马上分裂独立的情绪升高,许多人都在衣服上或大字报上写着:明天我们独立建国!我希望这个诉求最好不要引起暴力。

回家后,我倒了咖啡,调了一碗牛奶果麦,然后在餐桌上读起报纸。我是个新闻蛀虫,无法一天不看报纸或电视新闻。当我到外地旅行时,一进旅馆总是先把电视打开,转到CNN新闻,然后才解开行李。即使工作再忙,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

我不能喝酒,痛恨抽烟,这一年来性生活也中断了,因此星期六早上我总会放任自己猛读新闻杂志,把时间全投注进去,就算是一张小小的图片也不放过。这些新闻里并没有什么新鲜事,我很清楚,事情总是一样的。就像是宝果盘上滚动的珠子一样,同样的事件总是不断发生。地震、动乱、贸易战争、人质绑票。我阅读新闻的动机,只是为了知道那颗珠子今天滚落在哪一格。

“蒙特娄日报”里有许多短篇报导,还附有大量照片。博蒂熟知我的习惯,先跳上我身旁的椅子,姥缩起身体睡在那。我不知道它是喜欢待在我身边,还是想等待有食物掉下来。它弓着背,四肢缩在身体下,张着一对黄色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对我有什么疑问似的。在看报时,我能感觉它的眼睛仍直向着我看。

我翻动报纸,在第二版一位牧师上吊和世界杯足球赛的报导之间,找到昨天那件命案的消息。

惊见杀人分尸

一位24岁少妇昨日下午被发现陈尸家中。尸体遭到肢解,死者是玛格莉特·爱德基,家庭主妇,育有一名6岁大的儿子。爱德基太太在上午10点和先生通过电话后,中午她姐姐却发现她已陈尸家中,尸体有受到殴击和分尸的迹象。

据蒙特委警方表示,命案现场门窗没有任何被破坏的迹象,无法确定凶手如何闯进被害人家中。目前被害人尸体己送到法医室,由法医皮尔·拉蒙斯以及专精骨科的唐普·布兰纳博士共同解剖,期待查明凶手使用的凶器……

这篇报导接下来开始推测死者生前最后的行动,报导她生平概要,家人痛不欲生的景象,以及警方开始全力缉凶的情形。除了文字外,还有几张照片。第一张是命案现场外的景象,相片中可以看到那栋凶宅的正门、警察、放在担架上以尸袋装着抬出来的被害人遗体,以及人行道上隔着警方封锁带围观的群众。他们脸上好奇的表情全冻结在这张黑白的相片上。我认出了克劳得尔,他高举着右手,样子就像中学的乐队指挥。在这张相片的一角,插有玛格莉特·爱德基生前的相片。相片虽然模糊,但比起在解剖室里,这张相片的表情显得快乐多了。

第二张照片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妇、穿着T恤的小男孩以及戴着黑框眼镜蓄有胡子的男人的合照。这个男人伸出两手搂着老妇和小孩的肩膀。他们的眼神中充满悲伤和迷惑,这是被害人家属的共同表情,是我早已熟悉的。照片下方有文字说明,他们是被害人的母亲、儿子和丈夫。

第三张照片是我最讨厌见到的一一我的大头照。这张照片我实在太熟了,是我在1992年拍的,做为人事档案用。结果这张照片不断被报社翻印,而且总是在下面注明“美国人类学专家。”

“该死!”

博蒂跳了起来,一脸不满地看着我。我不理它。我发誓在假日绝对不要去想命案的事,但这个誓言却维持不了多久。我早该想到报纸一定会刊载昨天发生的命案。我把已冷掉的咖啡一饮而尽,打电话给戈碧。没有人接。尽管她可能有一百万个不在家的理由,但都一样让我感到不高兴。

我走到卧房换衣服,打算去练太极拳。通常太极拳课程都在星期二晚上,但是今天大家都不上班,于是他们先前便说今天要开课。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去,但是报纸上的新闻和打不通的电话令我非去不可。至少,去练习一两个小时,应该可以让我的脑筋稍稍沉静一些。

再一次,我又错了。打了90分钟的太极拳,“空中捉鸟”、“摆手如云”、“大海捞针”等招式根本无法让我的心情进入假日的情绪。在整个课程中,我完全心不在焉,心情变得更加恶劣。

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我扭开收音机,打算让音乐来引领我紊乱的心情。我不能让这个假期就这样泡汤。

“……约在昨日中午遇害。爱德基太太原本和姐姐约好见面,但是她没有赴约。命案现场是在迪斯加汀街1327号,警方找不到任何暴力侵入的痕迹,因此推断凶手应该是熟人。”

我知道我应该马上转台,但是,我却让广播的声音直攻进心房。它刺激着我心中即将爆发的锅炉,把我沮丧的情绪拱上台面,把整个假日的心情破坏无遗。

“……法医验尸的结果尚未出炉。警方正全力出动在蒙特娄市东区查访任何有关的线索。这件谋杀案是今年第26件,蒙特娄警局希望民众踊跃提供线索,刑事组电话是555—2052。”

我没有多想,便把车子掉头往法医室开去。不到20分钟,我便站在法医室的大门。我心中想要完成某件事,但目前还不知道那是什么。

魁北克省警局相当安静,平日惯有的骚乱忙碌景象全不见了,只剩几个倒楣的家伙留守。大厅的警卫一脸狐疑地看着我,但没说什么便让我进去了。法医室和司法科学研究室里一个人都没有。在假日里,空荡荡的办公室和研究室看起来似乎变了一个样。我走进我的办公室,桌上仍散落各式铅笔和奇异笔。我一边收拾,一边环顾四处,看见未完成的报告、未归档的幻灯片和那个拼凑中的头骨。头骨空洞的眼窝正茫然地瞪着我。

我仍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里,不知道来这里要做什么。我感到全身紧绷,心情很不好。我又想起了我情感上的伤疤。“唐普,”她曾说:“你一定要那么克制自己吗?难道没有人可以让你倾诉?”

也许她是对的。当我无法解决问题时,我可能试图逃避那随之而来的罪恶感。也许我只是找别的东西来转移注意,她忘掉那种不适应的感觉。我告诉自己,凶案调查真的不是我的责任,那是刑事警察的事,我的工作只是提供他们专业的技术协助。我痛骂自己,要自己不要多管闲事。但是,以上完全不管用。

在我把桌上的铅笔都收拾干净时,我的理智已很明白地告诉自己:我和这些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就是无法逃脱这种感觉,这感觉紧咬着我,像只老鼠或鹦鹉般,使我总觉得自己疏漏了这件案子中的什么重要细节。我必须做点什么事。

我从档案柜里拿出一个档案夹。三个女人道到谋杀,茜儿、伊莉莎白和玛格莉特。这三位被害人的住所相隔遥远,背景、年纪和外型各不相同。到目前为止,我仍无法肯定这三件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克劳得尔只会把这些案子当成个案处理,我必须找出足以说服他的关联。

我撕下一张活页纸,画出一个表格,在表格上填上我想到的种种项目。年龄、种族、发色和长度、眼睛颜色、身高、体重、最后穿着的服装、婚姻状况、使用语言、宗教信仰、居住地、职业、致死原因、死亡日期和陈尸地点。

我从茜儿·托提尔开始,但很快就发现我手上的资料无法提供我需要的讯息。我得有警方的完整报告和现场照片才行。我看了一下时间——1点45分。茜儿是魁北克警局承办的案子,我决定到一楼去把档案调出来。平常刑事组很忙,今天他们应该有空帮我调资料。

果然没错。偌大的刑事组办公室几乎全空,只剩一排排的灰色铁桌闲在那里。三个警察聚在办公室深处角落。其中两个警员隔着桌上的档案堆,面对面地坐着。其中一个颀长、削瘦、双颊深陷、头发灰白的男警员跷着腿坐在椅子上。他的名字叫安迪·莱思。他的法语很生硬,带有浓厚的英国腔。他拿着原子笔在空中乱画着,挂在椅背上的夹克双袖随着他身体的动作而摆荡。眼前的这副景象使我联想起在消防队里待命的队员,虽无所事事,但随时准备出动。

坐在莱恩对面的警员歪着头看他,就像一只在笼中向外窥视的金丝雀。他个子较矮,虽然已到啤酒肚凸出的年纪,但肌肉仍相当发达。他的皮肤晒得很黑,一头浓密的黑发上了油,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像电视节目里的主持人。我猜他可能连胡子也整理过了。他桌上的名牌上写着:吉姆·贝坦德。

第三个警员坐在吉姆的桌子上,一边听他们讲话,一边低头玩弄脚上意大利便鞋上的流苏。我一看到他,心情马上沉到谷底——克劳得尔居然也在这里。

他们同时笑了起来,笑声嘶哑,像是在讲关于女人的低级笑话。

布兰纳,你太多疑了,我对自己说,镇静些。我清清喉咙,七扭八拐地绕过迷宫般的办公桌阵,向他们走去。他们安静下来,一致看着我。那个魁北克警局的警探认出是我,便微笑着站起来。克劳得尔动也不动,一点都不掩饰他的不愉决。

“你好,布兰纳博士。”莱恩使用英文向我问好。“你多久没回老家了?”

“几个月了吧。”我说。

“我一直想问你,你在老家外出时,身上是不是都带有一把AK—47步枪?”

“没有。我们通常都把枪挂在架子上。做装饰用。”

我知道他是想挖苦美国的暴力盛行。

“那里已经有室内厕所了吗?”贝坦德尖酸地问。

在这三个人中,只有莱思露出尴尬的表情。

在魁北克警局刑事组中,安迪·莱恩的经历相当特殊。他在新斯科夏省出生,双亲都是爱尔兰人,而且皆为医生。他们在伦敦受教育,搬来加拿大后,仍然只会说英文。他们希望安迪也能当医生,为了不受语言的限制,他们要求他把法文练好。

他上中学后开始变坏,喜欢到处寻找刺激,很快就染上酒瘾和毒瘾。他待在学校的时间很少,绝大部分都待在烟酒气味弥漫的地方渴酒嗑药。他成为当地警察局里的常客,每次在狂饮作乐的下场,都是被逮进警局,趴在拘留所的地板上呕吐。在一个晚上,他被人在脖子上刺了一刀,被送往圣玛莎医院急救,刀子差点就刺中颈动脉。

经过这次事件后,他整个人都变了。他还是一样喜欢寻找刺激,但是方向却完全不同。他回学校完成犯罪学的学分,而后进魁北克警局服务,现在的阶级已决升至副巡官了。

他在街上混的那段岁月,对他的工作帮助很大。莱思平日虽然彬彬有礼、言谈温和,却也擅长处理街头事件。他熟知黑社会的术语和惯例,能够掌握他们的动态。我还没与他合作过,关于他的传言都是平常在办公室里听来的。不过,倒是从没听过有人批评过他。

“你今天来这里做什么?”他问着,伸手指向窗外。“你应该到户外参加宴会才对。”

我看见在他的衣领上方,有一道疤痕残留。这道疤痕光滑发亮,像一条湿濡的蛇。

“我大概不喜欢社交生活,而且,街上的商店全关了,我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

贝坦德离开座位走过来,伸出手,对我点头微笑。我和他握握手。克劳得尔仍不理我,我想,这样最好。

“我想调一份去年的档案,是茵儿·托提尔。她在1993年10月遇害。尸体是在圣杰罗发现的。”

贝坦德弹了一下手指,对我说:“我记得,那个在垃圾堆发现尸体的案子,我们到现在还没办法逮到凶手。”

从眼角余光中,我瞥见克劳得尔对莱思眨了眨眼睛。这个举动细微得几乎难以察觉,却引发了我的好奇心。我想克劳得尔来这里应该不只是串门子,他们一定在讨论昨天的案子。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把茜儿和伊莉莎白的案子一并讨论。

“没问题,”莱恩说,他皮笑肉不笑地说:“你要什么都可以。你是不是觉得我们有什么地方疏漏了?”

他掏出一包香烟,拍出一根叼在嘴里,然后把整包香烟送给我。我连忙摇头拒绝。

“不是,不是,和你们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说:“我楼上有两个案子正在进行,那两件案子让我想起茜儿案。我也不知道我调档案要看什么,只是想再看一遍现场照片和凶案报告而已。”

“我了解,我知道那种感受。”他说着,口中喷出一缕烟雾。如果他知道我和克劳得尔共同参与同一案件,他可能就不会这么说。“有时候只能跟着直觉走。这次你的直觉是什么?”

“她认为所有案子都是同一个精神病患干的。”

克劳得尔的音调很平,我看见他的目光仍停在鞋子的流苏上。他说话的时候,嘴唇几乎没有动,充满了鄙视的意味。我转过身,不理会他。

莱恩对克劳得尔笑了笑。“别这样,放轻松点,看看档案又不会怎么样。”

克劳得尔哼了一声,摇摇头。他看了一下手表,然后对我说:“你有什么线索?”

我还来不及回答,办公室的大门就突然被打开了。麦可·查博纽冲了进来,跌跌撞撞地跑向我们,左手拿着一张纸摇晃着。

“找到他了!”他喊着:“找到那个狗杂种了!”他红着脸,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是时候了,”克劳得尔说。“让我看看。”他很不客气地说,好像把查博纽当成送报童。

查博纽皱了一下眉,但还是把纸张交给克劳得尔。三个人弯腰挤在一起,头抵着头,像球场上的选手聚在一起开会。查博纽站在他们背后说明。

“那个杂种杀了她一个小时后,使用她的提款卡领钱。显然他那天身上的钱不够,所以跑到街角便利商店里的提款机领钱。正好这家店装有摄影机,于是便把他的脸拍下来了。”

他指着那张相片说:“很不错吧?这是我今天早上拿到的。值大夜班的店员不知道那家伙的名字。不过他看过他的脸。他建议我们晚上九点后再去看看,显然他是常客。”

“他妈的!”贝坦德说。

莱恩一语不发,只是盯着那张照片。尽管他弯着腰,但仍比他站在一旁的搭档高。

“就是他了,”克劳得尔说,仔细把照片看清楚。“走,去逮捕这家伙。”

“我也要去。”我说。

他们似乎忘了我的存在,此时一起回头看着我。那两个魁北克警局的警探一脸看好戏的表情,在一旁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

“不可能。”克劳得尔用法文说。现在只有他还使用法文。他下领的肌肉绷紧,脸也拉长了,目光一点笑意也没有。

摊牌的时候到了。

“克劳得尔警探,”我谨慎地说:“从我验过的这几具尸体看来,这几件凶案确实有明显相似之处。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这几件案子必定是同一凶手所为,你要叫他精神病也没关系。我也许是对的,也许会错。如果忽视这个可能性,就有造成下一个无辜者受害的危险。若是这样,你确定愿意为此负责?”

我话说得客气,但态度相当强硬。和他一样,我现在也充满怒火。

“噢,算了吧,就让她跟去吧,”查博纽说:“反正我们只是查访一下而已。”

“就是啊,不管你们信不信她,让她跟去总无妨。”莱思说。

克劳得尔沉默着。他拿出钥匙,把那张照片塞进口袋里,然后匆匆从我身旁走过,向大门而去。

“走,去逮他!”查博纽说。

此时,我有个直觉,可能某天又要加班了。

前往那里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当查博纽开着车沿着得麦松纳夫街西边前进时,我坐在后座,看着窗外,不理会警用无线电不时传来的音爆杂讯。下午的天气十分酷热。随着我们一寸寸前进,我看着柏油路升起的热气如波浪般起伏。

蒙特娄市今天被一片爱国清绪淹没了。到处都可见到法国王室的鸢尾纹章,出现在各个窗户和露台上,出现在T恤、帽子和短裤上,漆在脸上,飘荡在旗子和海报上。从中央谷地以东一直到缅恩区的街上,挤满了出来狂欢的群众,主要干道的交通完全瘫痪。数以千计的人们走上街头,并肩接踵,形成一道蓝白色相间的洪流。虽然没有人出来引导,但人群却缓缓自动往北边的谢市鲁克大道前进。游行的行列大约在下午2点离开圣厄本区,呼啸着沿着谢布鲁克大道东边前进,正好就挡在我们前面。

尽管车内的冷气嗡嗡作响,但我还是听见外头爆出一阵笑声和歌声。显然开始有状况了。当我们在安荷斯特街口等红绿灯时,我看到一个笨蛋正把他女友推去撞墙。他们头发染得像没刷过的牙齿,长长的头发绑成马尾。他像白斩鸡一样白的皮肤染成石榴糖浆的颜色。这两个人的戏还没演完,我们就继续前进了,独留我继续想像那个女孩吃惊的脸映在一个上半身全裸的妇人身上,眯着眼睛,嘴巴张成圆形,她被一张贴在艺术博物馆前的海报遮住了,上头写着“自由女性”。另二个生活的反讽。

查博纽转头向克劳得尔:“让我再看一下照片。”

克劳得尔把照片掏出口袋。查博纽一边注意前方,一边不时低头看手上的这张照片。

“看来这张照片无法认出是谁,对不对?”他不知道是对谁说。他说完,把照片交给坐在后座的我。

我看着这张黑白照片,一张从摄影机翻拍下来的照片,摄影机的位置很高,角度又是从这个人的右侧拍摄,照片上仅显示出一个男子专注看着提款机的模糊脸孔。

他的头发很短,脑门已秃,仅存的头发尽量由左往右梳,好遮住光秃秃的头顶。他的眉毛很粗,耳朵大得像紫罗兰的花瓣。他的肤色十分苍白。他穿着一件格纹衬衫,和一件很像工作裤的长裤。由于摄影机的效能和位置不佳,因此照片上无法再看清别的细节。我同意查博纽所说的,单凭这张照片根本查不出来这个人是谁,每个人都有可能。我默默地把照片还给他。

在魁北克,到处都有像这样的便利商店。这些店里卖杂粮、日用品和酒。每个社区几乎都有这种便利商店,形成一个个小小的补给站。住户或旅人会到此买牛奶、香烟、啤酒和廉价红酒,只要有人买的,他们几乎都卖。他们不提供停车位。比较大的便利商店里面可能装有提款机。我们现在要前往的,就是一家有提款机的便利商店。

“走博杰街吗?”查博纽用法文问克劳得尔。

“没错。在圣凯萨琳街南边。走汉纳勒费斯克街到圣多明尼克街,然后再往北走。看来目前只有这样走才能脱离这里的混乱局面。”

查博纽向左转,开始向南方前进。他开车脾气不好,老是猛踩油门和煞车,使这辆雪佛兰轿车摇晃得像渡轮一样。我感到有点晕车,连忙把注意力集中到街边的时装店、小酒馆和圣丹尼斯街上的魁北克大学的现代红砖建筑。

“叭!叭!”一辆暗绿色的丰田汽车插进我们前方。

“竟敢超我的车!”查博纽叫了起来,猛踩煞车,差点撞上那辆车的后保险杠。“狗杂种!”

克劳得尔没有理他,显然他早已习惯他搭档的驾车方式。我想开口要晕车药,但忍住没有说出来。

我们到达汉纳勒费斯克街时转向西行,然后在圣多明尼克街转向北,又回到圣凯萨琳街上。我发现我们已身在缅恩区,离戈碧关心的那些阻街女郎所在的位置不到一个街区。博杰街是介于圣罗伦街和圣丹尼斯街间的一条小街,就在我们的前方。

查博纽把车开到街口,直接停在“博杰便利商店”的大门前。在便利商店的门上有一块肮脏的牌子,写着“啤酒、红酒”,窗户上贴着广告海报,由于年代久远,海报已泛黄斑驳。在墙边地上有许多苍蝇尸体,因天年已届而成群死在这里。商店的玻璃宙都装设了铁窗。两个古怪的老头坐在店门口旁。

“那个家伙的名字叫海勒维,”查博纽翻阅记事本说:“他可能不会跟我们说什么。”

“他们都是这样。但只要我们给他一点点刺激,他们的记忆就会马上增进。”克劳得尔一面说,一面打开车门。

那两个老头看着我们,不发一语。

我们进到店里,黄铜的铃当响了起来,店里头很热,弥漫着灰尘和旧纸箱的味道。两排背靠背的货架把整个店隔出三条走道,布满尘埃的货架上,陈列着各种罐头和垃圾食物。

在店里最右边,一座保鲜柜里放了几桶核桃、几斗干豌豆和面粉。最里面还有一些看起来无精打采的蔬菜。除此之外,柜里还摆了一些根本不需要冷藏的货物。在左边的墙上是大型冷藏柜,里面摆设红酒和啤酒。在它旁边,一个较小的冰柜里有可乐、牛奶、橄榄和乳酪。在这个冰柜右边、商店最里面的角落,便是那台提款机所在的位置。若不是这次事件,那台提款机还真会让人怀疑里面到底有没有放过钱。

收银台就在入口处的左边。海勒维先生坐在收银台后,拿着电话正激动地讲着。他不停用手摸着他光秃秃的前额,把从年轻时代残留下来的头发拨向前。在收银台钱柜上贴有一张“微笑,上帝爱你”的标微。海勒维露出惊讶表情,匆匆用印第安语讲了几句后,便挂断电话。他的眼睛躲在厚厚的镜片后,不停在克劳得尔和查博纽之间游移。

“有什么事吗?”他开口道。

“你是毕平·海勒维?”查博纽用英语问。

“是的。”

查博纽把那张照片放在收银台上。“看看,你认不认得这家伙?”

海勒维伸出颤抖的手把照片转过来,低头看了看,显得有点紧张。看得出来他正努力让自己放松一些,至少表现出合作的态度。许多便利商店都贩卖私烟或黑货,警方上门多半是为了查逃税。

“只凭这张照片,根本没人能认出他是谁。这是从我们店里的录影机翻拍下来的吧?这个家伙干了什么事?”他说的是英语,腔调带有北美印第安人歌唱般的韵律。

“你真的不知道他是谁?”查博纽问,不理会他的问题。

海勒维耸耸肩。“来的人都是顾客,我们又不会多问他的身分。而且,这张照片那么模糊,又看不到他正面的脸。”

他坐回椅子上,在明白警方是针对录影带上的对象而来,而不是针对他后,他感觉轻松多了。

“他是当地人吗?”克劳得尔问。

“我说过了,我不知道。”

“难道你一点都想不起来这个人是不是曾进来过你店里吗?”

海勒维又看了一下那张照片。

“也许,也许是吧。但这实在太不清楚了。我很希望能帮忙。哎……也许我真看过这个人也说不定。”

查博纽瞪着他,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心中可能猜想海勒维不知道在“哎”什么,也许他认识那个人也说不定。

“是谁?”

“哎……哎,我不认识他啦。他只是个顾客。”

“他有什么习惯吗?”

海勒维一脸茫然。

“这个家伙是不是每天都同一个时间进来?是不是都从同一个方向过来?是不是都买同样的东西?是不是都穿一样的衣服?”克劳得尔叫道,己明显不耐烦起来。

“我说过了,我没问,也没注意。我卖我的东西,打烊了就回家休息。这张脸一点都不奇特,像这样的人每天都在店里来来去去。”

“你几点打烊?”

“凌晨两点。”

“他是晚上进来的吗?”

“可能吧。”

查博纽老早就摊开牛皮记事本准备记录,但到目前为此,他没写几个字。

“你昨天下午有上班吗?”海勒维点点头。“昨天忙得不得了,假日前夕不都是这样吗?—大家都以为我们会休息。”

“你有看到这家伙进来吗?”

海勒维再次详看了这张照片,两只手举到头顶,摸着他光滑发亮的脑门,然后叹了一口气,双手做出投降的样子。

查博纽把照片塞回记事本里,砰一声合上。他掏出名片放在收银台上。

“海勒维先生,如果你想起来他是谁,请打电话给我们。谢谢你的合作。”

“没问题,没问题。”他说,脸上出现愉快的神情。从刚才他看到警微开始,这是他第一次露出笑容。

“没问题,没问题,”我们走出店门,克劳得尔嘟哝说:“没问题才怪。”

“他在便利商店待久了,脑袋都充满浆糊。”查博纽回他说。

当我们走向车子时,我回首望了那家店一眼。那两个老头仍坐在店门口,像庙门两旁的石狮。

“那张照片借我一下。”我对查博纽说。

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但还是掏出了照片。克劳得尔正把车门打开,车内的空气被风卷出来,炙热得像熔炉内的气流。他一手扶着车顶,一只脚抵住车门,看着我的举动。当我拿了照片往回走时,他对查博纽说一些话。幸好,我没有听到。

我迳自走向坐在店门右侧的老头。他穿着已褪色的红色运动短裤和背心,脚上穿了袜子和浅口便鞋。他的双腿枯瘦如柴,静脉血管纠结如蛛网,肤色苍白如同意大利面。他的嘴巴因无牙从而崩塌,在嘴角下垂的曲线底部,突出着一根香烟。他看着我向他接近,完全不掩饰脸上好奇的表情。

“日安。”我用法语说。

“好。”他微微动了一下身子,用英语回答我。也许是他听出了我的口音。

“天气真热啊。”

“还会更热。”他说。香烟在嘴角不停跳动着。

“您住在这附近吗?”

他举起一只瘦弱的手,指了指圣罗伦街的方向。

“我能向您打听一件事吗?”

他跷起二郎腿,点点头。

我把照片递给他。

“您见过这个人吗?”

他用左手接过照片,举高,用右手遮住阳光。烟雾从他的脸上掠过,他仔细地端详着,看了很久很久。我想,说不定他的思绪已飘到别的地方去了。在他椅子底下,原本躺在墙边休息的一只灰白条纹的猫,此时站了起来,摇摇晃晃走到街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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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老头双手放在膝盖上,坐在那儿喃喃自语。他的皮肤曾经健康过,但那已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他先望了我们一眼,整理一下吊带裤,然后站起来走向我们,低头眯眼看着那张照片。过了好一会儿,那个大腿瘦如面条的老人才把照片还我。

“他就住在那边过去一点,”他说,伸手指向前方一个挤满破旧三层楼房的街区,然后又很快地说了一堆话,说话的速度和浓厚口音使我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他和第一个老头一样,没有牙齿,也没装假牙。在他说话的时候,看似下巴快碰上了鼻子。他说完后,我指了指照片,再指指那几栋破旧建筑。他点点头。

“他常来吗?”我用法文问。

“嗯,没错。”他回答,扬扬眉毛和肩膀,抿着嘴唇,做出确定的手势。

我挥手要查博纽和克劳得尔过来,然后告诉他们这位老人说的话。克劳得尔瞪着我,好像我是一只赶不走的蜜蜂,一脸不胜其扰的表情。我的眼神与他交会,示意他开口问老人问题。

不需多说,查博纽己摊开记事薄,开口问那两个老人一些事。克劳得尔和我则站在一旁听着。老人说话的速度快得像机关枪,腔调又重,我能听懂的实在不多。不过,从他们的手势和表情可以猜出大概。穿吊带裤的老人说他住在那个街区,而面条腿的老人则不认为。

查博纽问完话后,转身向车子症去,招手要我们跟上。当我们穿越街道时,我可以感觉到后面有一对炙热的眼神,直烙在我的后颈部上。

查博纽靠在车门边,点燃一根烟叼在嘴里。他的身体僵硬得像一个未装弹簧的捕兽器。他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整理刚才那两个老人所说的话。最后,他终于开口了,但是嘴巴拉成了一直线,嘴唇几乎没有动。

“你们觉得如何?”他问。

“从他们的样子来看,他们好像经常待在那里。”我说。在我的T恤内,一道汗水从脊背滑下。

“那两个老头的话能信吗?”克劳得尔说。

“说不定他们真的看到那个混帐东西。”查博纽说。他深吸了一口烟,然后用中指弹掉烟灰。

“他们根本没有举出那个人的特征。”克劳得尔说。

“没错,”查博纽说:“但我们都知道,那家伙不太能引入注意。通常像那种变态人物,都不会太突显。”

“第二个老爷爷似乎很肯定见过他。”我说。

克劳得尔哼了一声。“那两个老头还能记得什么?我看他们的头脑早就不清楚了。”

查博纽又吸了最后一口烟,扔掉烟屁股,用脚踩熄。“也许他们根本是胡说八道,也许嫌犯真的就住在那里。就我而言,我宁可信其有。我想还是过去看看好了,说不定真能逮到那家伙。”

克劳得尔耸耸肩,明白表示不高兴。“没问题,但你自己去,我可不要在太阳下白被火烤。你需要支援再呼叫我。”他看了我一眼,又看着查博纽,扬扬眉毛。

“她不会连累我的。”查博纽说。

克劳得尔摇摇头,绕过车子,钻进前座。透过挡风玻璃,我看见他拿起无线电对讲机。

查博纽转向我说:“机灵点,”他说:“一有状况,就趴下。”

我很感激他以这种方式提醒我,而没有叫我别管任何事。

“走吧!”克劳得尔把头伸出车窗外说。

我爬进后座,查博纽也上了车,切换排挡慢慢让车子前进。克劳得尔转头对我说:

“你什么事都不要管。如果那个家伙真的在那里,我们可不想把事情搞砸。”

“我会努力,”我说,尽量克制我语气中的挖苦意味:“我可不像你们有睾丸素,所以经常会有记不住事情的麻烦。”

他哼了一声,把身子转回去。我猜如果他还有一点鉴赏力的话,现在一定在眯着眼睛傻笑。

查博纽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们一致打量着旁边的一栋楼房。这栋楼房四周空地的破裂水泥铺面和碎石上,市满了杂草和破瓶子、废轮胎、玻璃碎片和一些都市里常见的废弃物。有人在这栋楼房面对空地的墙上画了一幅壁画,画了一只山羊,耳上挂着自动步枪,嘴里则咬着一颗人类的骷髅头。我想,应该没有人知道这幅画的涵义,除了作者以外。

“那个老头今天还没见过他。”查博纽说,十只手指在方向盘上轮替轻敲。

“他们从几点开始坐在那里?”克劳得尔问。

“10点。”查博纽说,然后看了一下手表。我和克劳得尔也不约而同地看了时间——现在是下午3点10分。

“也许那家伙睡得很晚,”查博纽说:“也许是昨天才做案,今天太累了。”

“也许他根本就不在这里。”

“也许吧。”

我看到一群女孩穿过楼房后的空地,手牵着手,年纪大约10来岁。她们穿着代表魁北克旗帜的聋尾T恤,当她们穿过杂草地时,那鸢尾一致地左右摆动着。她们每个人都梳着细玉米条式的辫子,而且还染成明亮的蓝色。我看着她们嬉笑打闹地走在盛夏,不禁要想:如此璀璨的生命,竞能那么轻易地在一个疯人的手上终结。我不由得怒火中烧。现在我们离这个禽兽不到十码,难道不能有所作为吗?此时,一位穿着蓝白制服的警察正从我们后面巡逻过来。查博纽下车,和那位巡官讲了几句话。于是那巡官便马上撤退了。

“他们会守在后面,”他说,朝远处的巡逻车点点头。他的语气变得十分严肃,轻松的情绪全消失了。“我们走吧!”

当我开门下车时,克劳得尔改变了主意,也跟着开门下车,往那栋楼房走去。我跟在查博纽后面,发现他已把手枪套解开,右手微弯向前,摆出一副准备好的放松状态。为什么要故作镇定?我有点纳闷。

这栋红砖楼房孤零零地座落在空地上,左邻右台早就都搬光了,改由垃圾废弃物进驻。空地上还散落许多水泥石块,像冰河消退后留下的巨大砾石。在楼房的南侧,有一道已腐朽倾塌的铁篱笆。那只壁画上的山羊则面朝北方。

楼房一楼有三座古老的白门,紧紧相连地排列在博杰街边。在这几座门的前面的空地,有一条铺有柏油的小路直通到马路。这条小路曾漆成红色,但现在看起来已像干掉的血渍。

在第三座白门的小窗上,一块手写的牌子斜挂在柔软的蕾丝窗帘旁。尽管字迹污黑,但我仍能辨识出上面写的是“吉屋招租”。克劳得尔走上门前台阶,按下门框边的门铃按钮。没有回应。他又按了一次,旋即用力敲起门来。

“他妈的!”屋内发出一阵怒吼声。这个魁北克的助词差点让我的心跳出喉咙。

我转身向声音来源望去。这声音来自我左边第一扇窗户,离我八寸不到。窗户上出现一张恼怒不耐烦的脸孔。

“你们在干嘛。如果把门打破,我就要你赔!”

“警察。”克劳得尔说,完全不理会这张不高兴的脸。

“是吗?有证件吗?”

克劳得尔掏出警徽凑近窗前。窗里的那张脸往前靠,我才看清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这张脸涨得很红,脏兮兮地,她头戴一条透明的塑胶头巾,还在脑门上打了个大大的结。头巾的尾端部分往上翘,像耳朵一样地指向天空。若不提她不高兴的脸和她超出90磅的体重外,她的特殊穿着,还真有点像壁画上的那只山羊。

她从克劳得尔看到查博纽,又从查博纽看到我身上。她似乎认定我最不具威协性,便对着我说:“有何贵干?”

“我们想问你几个问题。”我说。

“是和吉姆·马克有关吗?”

“你不应该让我们站在街上讲这些问题吧?”我说,心里有点纳闷,不知道吉姆·马克是谁。

那张脸踌躇了一下,然后在窗前消失。一会儿后,门锁发出卡嗒声响,门开了,一个穿着黄色塑胶围裙的胖女人矗立在我们面前。她的腋下和胸口的衣服都已被汗湿透,脖子上还围绕一圈汗水和灰尘混合而成的污垢,她把门打开后,便转身摇摇摆摆地走在狭窄的走廊上,消失在左边的一扇门后。我们排成一列跟进去,克劳得尔走在最前面,我走在最后。走廊上弥漫着包心菜和油污的气味,室内的温度至少有摄氏35度以上。

她所住的公寓不但臭气冲天,而且又黑又暗,小小的空间堆满了20或30年代的家具。客厅的地毯似乎来自波斯,但是毛几乎都磨光了。我不禁怀疑,这个地方是不是从那个时代到现在都未曾整理过,目光所到之地,无处不乱。

那位胖女人走向窗前,重重坐下在窗边的椅子上。在她右边的电视柜和其上的一瓶空可乐罐,受到她坐下时的剧震波及而一起晃动,似乎随时要崩塌下来。胖女人坐定后,有点紧张地不时看向窗外,好像在等推出现,要不就是不顾因我们而打断她向外窥视的习惯。

我把照片拿给她看。她看着照片,眼睛突然眯了起来,旋即假装眨了眨眼。她抬起头,一看到我们三个人的表情,就发现己太晚了,自己已陷入不利的境地。她原本一副不耐烦的情绪己转变成战战兢兢。

“你叫什么名字……?”克劳得尔问。

“玛丽娃·罗奇昂。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吉姆,马克又惹麻烦了吗?”

“你是这里的管理员?”

“我只是代替房东收房租,”她回答。虽然公寓里的空间不大,但她还是起身换了一张椅子坐下,再度发出厚重声响。

“说认识也对,不认识也对。他住在这里,但我不认识他。”

“他住哪?”

“6号房,一楼第一个房门就是了。”她说着,双手一摊。臂膀上的肥厚肌肉不停地抖动。

“他叫什么名字?”

她想了一下,有点坐立难安。我看见她额上冒出的一粒汗珠,正逐渐涨大,达到表面张力的临界点,然后破裂,顺着她的脸颊滑下。“圣杰魁斯,当然,他们通常都不会用真名。”

查博纽把这个名字记在笔记上。

“他在这里住多久了?”

“大概一年了吧。在这里住一年就算很久了,他们都到处飘泊。我很少见到他。不管回来或出门,我都懒得理会。”她眨着眼睛,嘴唇皱起,一脸明显的说谎表情。“我没骗你们。”

“你还知道他什么事?”

她的嘴唇动了一下,深呼出一口气,然后缓缓摇头。

“他有朋友来找他吗?”

“我说过了,我不常见到他,”她说,稍稍停了一下。在坐立不安下,她头巾上的结已歪了,像耳朵般的尾端已移位至头部中央。“他好像都是一个人。”

查博纽环顾四周,开口问:“其他的房间都和这里一样吗?”

“我的房间是最大的,”她紧闭的嘴角微微上扬,相当不易察觉。即使是像这样破败的房间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其他房间都烂得可以,有的人除了马桶以外,就只有一个炉子。”

“其他人在家吗?”

胖女人耸耸肩。

查博纽合上记事本。“我们得找他谈谈,走吧。”

她一脸惊讶的表情。“什么?”

“我们得把事情搞清楚。”

她俯身向前,双手放在大腿上,眼睛和鼻孔都同时张大。“我不能这么做,这样算是不正当侵入。你们要有许可证之类的东西才行。”

查博纽怒目圆睁地瞪着她,一语不发。克劳得尔大声叹了一口气,做出一副失望和无聊的样子。我看着电视柜上的可乐空瓶,瓶上的水珠正汇聚成河,向下流到底部的一圈水滩中。一时之间,没有人开口或移动。

“好吧,好吧。但是,我可不负什么责任。”

她费力地扭动臀部,挣扎着慢慢移动身子,好脱离椅子的束缚;就像帆船在逆风时之字前进一样。她的上半身浮出椅子扶手,露出一大片肥肉,好不容易她才把重心移到中间,双手撑住座椅的扶把,用力把自己撑离椅子。

她站起来,走到屋里另一端的桌前,拉开抽屉摸索着。不一会儿功夫,她便拿出一把钥匙。她看了一下钥匙上的标签,确定之后,便交给查博纽。

“谢谢你的合作。”

当我们转身离开时,她的好奇心涌了上来。“喂,那家伙到底做了什么事?”

“待会我们离开的时候会把钥匙还你。”克劳得尔说,不理会她的问题。于是,我们就在她目光的注视下,离开了她的房间。

从第一个人口进去的走廊,和我们之前离开的那道走廊完全相同。走廊左右两侧是一扇扇敞开的房门,到底部有一座陡峭的楼梯通往二楼。6号房就位在左边第一间。这栋建筑不但闷,而且异常安静。

查博纽站在房门右边,克劳得尔和我则站在左边。他们的枪套都已解开,克劳得尔更是把手按在点三五七手枪的握柄上。他开始敲门。没有回应。他又敲了一次。仍没有人回答。

这两位警探互换一个眼神,克劳得尔点点头。他的嘴抿得紧紧的,使他的脸更加拉长。查博纽把钥匙插进钥匙孔中,开始扭转。我们在一旁等着,屏息凝神,安静得能听见灰尘飘落地面的声音。房里仍没有任何动静。

“圣杰魁斯?”

没有回答。

“圣杰魁斯先生?”

一样没有回答。

查博纽举手示意要我等一下。等他们把门打开,走进房间,我才跟着进去。此时,我的心噗通噗通跳得很快。

房间里的家具不多。在左边最里面的角落,有一道用塑胶帘幕隔成的临时厕所,帘幕挂在窗帘杠上,铁环都已生锈。在帘幕下,我看到一个简陋的马桶和几根水管,水管可能连往洗手槽。这水管已严重腐蚀,上面还长满了绿色的青苔。在帘幕的右方,黑色的墙面上靠着一个组合柜,上面摆着一个炉子、几个塑胶杯子和一堆样式不一的盘子和锅子。

在帘幕前方,是一张凌乱的床铺。床的右侧放着一张三夹板钉成的桌子。桌的基座是两个锯木架,锯木架上还明显可见“蒙特娄市产”的标帜。桌面上堆放一些书籍和纸张。在桌边的墙上,则贴有地图、照片和剪报,和桌子等长,形成一面马赛克镶嵌壁纸。在桌下,有一张折叠式的铁椅。房间内仅有一扇窗户,就在房门的右边,位置和罗奇昂太太的房间一样。在天花板上,仅有两个裸露的灯泡。

“真是好地方。”查博纽说。

“是啊,实在美不胜收。”克劳得尔说着,走向房间底部的厕所。他从口袋掏出一枝笔,用笔轻轻把帘幕拨开。“国防部应该派人来参观,这家伙满具有生物战的潜力。”他把帘幕放下,向桌边走去。

“就算猪也不愿住在这里。”查博纽说,把一只脚轻踩上棉被掀开的床板。

我走向组合柜,观察上面的厨具。两个大玻璃啤酒杯。一个有凹痕的铁锅,里面盛有类似意大利面的食物。一块吃了一半的乳酪,凝结在一个蓝色的瓷碗里。一个从汉堡王拿回来的杯子。几个玻璃纸包裹的薄脆饼。

我俯身凑进铁锅,一股热气直冲上来,却让我的心降至冰点。我立刻转身对查博纽大叫:

“他还在这里!”

就在我喊出这句话的同时,房里右边角落的一扇门被猛然推开了。克劳得尔防备不及,被门板撞上,整个人摔向墙壁。一个人冲了出来,直往敞开的大门飞奔出去。我听见他喉咙发出急速呼吸声。

就在他穿过房间朝门外逃窜的一刹那,他扬起头,两只黝黑的眼睛潜藏在橘色的棒球帽下,和我四目相交。在这如电光一闪的瞬间,我看到的是一对猛兽的眼睛。

克劳得尔跟路站定,来不及掏枪便追了出去。查博纽也冲出门外。我没有多想,也跟着加入这追逐的行列。

十一

我冲到街上,焙烂的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在博杰街上东张西望,寻找查博纽和克劳得尔的人影。游行已经结束。但街上的人潮仍很多。我看见克劳得尔满脸通红地跑在人群中,穿梭过拥挤的人群。查博纽紧跟在他后面,手中拿着盾形警微,像使用凿子一般,在人潮中凿开一条通路。

街上的人们未多留意,没有人理会发生了什么事。一位金发女郎靠在男友的怀里,头仰得高高的,一只手高举起酒瓶。一个醉汉把魁北克旗帜穿在身上,像极了披上超人披风的灯柱。他跟着人潮前进,口中不断高唱:“魁北克人的魁北克!”我发现合唱团的声音比先前我听到的要尖锐了许多。

我奔向空地,爬上一个大水呢块,站在顶点观望人群。我看不到圣杰魁斯的人影。这里是他的地盘,他熟知此地环境,很容易就把追兵甩掉。

我看到在后面待命的警察,用对讲机和警局通话后,便加人追逐行列。他可能用对讲机要求增援,但我很怀疑增援的警力要如何突破拥挤的人群来到此地。那位警察和他的搭档挥着手,推开人群朝圣凯萨琳街跑去,离克劳得尔和查博纽不远。

此时,我又看到了那顶橘色棒球帽。它就在查博纽前方,但他却正往东向圣凯萨琳街跑,隔着人群,他没发现圣杰魁斯正向西跑。圣杰魁斯很快就消失在人群中,我拼命挥手,但根本没用。克劳得尔早就不知道跑到那里了,而那个制服警员根本没注意到我。

我不加思索,立刻跳下水泥石块,钻进人群之中。顿时,汗水、防晒油和走味的啤酒等味道,立即包围了我。我把头放低,顾不了平常的礼貌,拼命向前钻,像推土机一样把挡在前面的人推开,直往圣杰魁斯的方向跑去。我没有警徽可以帮我开路,只好不理会路人的目光。一些被我推开的人会说两句玩笑话,一些人则在我背后咒骂,三字经不绝於耳。

在数以百计的人群中寻找那顶橘色棒球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决定先推进到刚才发现他的那个地方再说,于是便继续推开人群,像除雪机把积雪向两旁推开,往圣罗伦斯街前进。

眼看离圣凯萨琳街只有几步之遥,突然,我的肩膀被一只大手粗鲁地扣住。那个人一把扯住我的脖子和头发。我下巴一紧,似乎听到脖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折断。这个人把我往后拉,靠在他的胸膛上。我感觉到他身上的热气,闻到他身上的汗臭味,好像我的头发和脊背都已被他的汗水浸湿。一个人的脸凑近我耳边,我立刻闻到一股混合了酒味、烟味和食物的臭气。

“喂!你胡乱推人,急什么急?”

我很想回答,但却说不出话。他看我不回答,便更加生气了,他放开我的头发和脖子,双手往我的背上用力一推。我整个人像被发射出去的管炮,巨大的力量使我连打两个圈,飞向一位穿短裙和高跟鞋的妇女。她尖叫起来,附近的路人则稍微向四周散开。我张开双手,试图保持平衡,但已来不及了,我重重摔向地面。

我本能地用双手护住头部,感觉到右脸颊擦过地面,刮掉一些皮,鲜血开始流出来。当我想用双手撑地站起来时,一个经过的路人却一脚踩在我的手指上。我眼前什么也看不到,只看到路过人群的膝盖、腿和脚。

我蜷曲着身体,手脚并用地想站起来,但是却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往的行人没有人停下来拉我一把。

而后,我听见一声怒吼,觉得人群稍稍后退。我周遭形成了一个小小空间,一只手伸至我面前,从手指的动作看得出这个人很不耐烦。我抓住这只手,借力将自己拉起来,再度接触到阳光和空气。

我定睛一看,拉我起来的人竟然是克劳得尔。他一只手拉我起来,另一只手则挥舞着驱赶开群众。我看见他的嘴唇在动,但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和往常一样,他看起来非常焦躁,然而,他从来就没有过好脸色。他把话说完,停了一下,然后转身看着我,打量一遍我膝盖、手肘和右脸颊的擦伤,然后甩掉我的手,从口袋掏出手帕,以手势要我把脸上的血擦掉。我接过手帕,手不停地颤抖。我用手帕吸掉血渍和尘土,把手帕折到干净的一面,然后按住脸颊上的伤口。

克劳得尔靠过来,在我耳旁吼道:“跟着我走!”

我点点头。

他朝博杰街西侧走去,那里的人群较少。我拖着蹒跚步伐跟在他后面。之后,他转身开始向车子的方向移动。我大步向前,一把拉住他的手臂。他停下来,一脸迷惑地看着我。我激动地摇着头,他的眉毛皱成了V字。

“他在那边!”我尖声说,指着相反的方向。“我刚才看到他了。”

一个行人匆匆从我们之间穿过。他手里拿着霜洪淋甜筒,融化的红色奶水滴在他的肚子上,像一点一点的血迹。

克劳得尔眉毛的曲线缓和下来。“你回到车上。”他说。

“我看到他出现在圣凯萨琳街!”我又说了一遍,心想他刚才可能没听清楚我说什么。“他正朝圣罗伦街过去!”我歇斯底里地叫着,声音尖锐得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这果然引起他的注意。他犹豫了一秒,评估我脸部和四肢的伤势。

“你没事吧?”

“没事。”

“你自己能走回车子那里?”

“没问题。”

“好!”他转身要走。“等一下。”我提起颤抖的双脚,跨过空地边膝盖高的生锈铁网,走向一个水泥石块,爬了上去。我向人海中望去,寻找橘色的帽子。什么也没看到。克劳得尔在一旁焦躁地看着我,目光一下子打量人群,一下子又回到我身上。他的模样让我联想起一只等待出发信号的雪橇犬。

最后,我摇摇头,对他挥手。

“去吧,我在这里守望。”

克劳得尔离开空地,朝我指的方向,一路推开人群前进。才不过几分钟时间,圣凯萨琳街上的人潮更加拥挤了。克劳得尔不像是走人人潮,而是人潮把他给吞噬了。

我一直在人群中搜寻着,直到我视线模糊时,仍无法看见查博纽或圣杰魁斯的人影。我看见在人潮边缘,有警车闪着蓝红灯光驶近,但是狂欢的人群挡住去路,动弹不得。一度我看见一顶梧色帽子,但旋即发现那是一个载着老虎帽子的年轻女孩。一会儿之后,她一边喝着可乐,一边走过我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