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骨头在说话》》 · 凯丝·莱克斯 · 2026-07-25
阳光炽烈,直晒着我的头顶。我感到脸上的伤口己结成硬块。我搜寻着,不停搜寻,目光始终未离开人群,直到查博纽和克劳得尔回来为止。我们都白忙一场,嫌犯还是让他跑掉了。
一个小时后,我们齐聚车边。这两位警探跑得气喘吁吁,脱下外套和领带,扔在车后座。他们的脸上冒出豆大汗珠,一路从脸颊流至衣领。他们的腋下和背部全都被汗浸湿了,而查博纽胀红了脸,头发更是松垮垮地垂在前额,使我不由联想起一只修剪不当的德国猎犬。我的T恤也皱了,人造纤维的长裤像刚从洗衣机捞起来一样。我们慢慢调整呼吸,但在这之中,脏话不绝于耳。几个人加起来至少骂了十次以上。
“去他妈的!”克劳得尔说。这次的音调平顺多了。
查博纽走近车门旁,弯腰由车窗从车里夹克口袋拿出一包香烟,他砰一声靠在车子的保险杠上,取出香烟点上火,从嘴里喷出一口青烟。
“那个杂种居然懂得利用人群掩护,像蟑螂一样逃了。”
“他熟知这附近环境,”我说,顾不得脸颊传来的疼痛:“是地形帮了他。”
查博纽默默抽了几口烟。
“想一想,这个家伙是我们要找的人吗?”
“谁知道?”我说,“我根本来不及看清他的脸。”
克劳得尔哼了一声,从口袋掏出一张手帕,拭去脸颊和脖子的汗水。
我眯着一只眼睛看他。“你能认出他吗?”
他又哼了一声。
“你好像一直把我当成傻瓜,克劳得尔先生,你一直想赶我走,对不对?”
他再度哼了一声,然后说:“你脸上的感觉如何?”
“好极了!”我咬牙切齿地说:“在我这个年纪,擦破皮正好可以换肤。”
“下次你若还想参加这种追逐犯人的狂欢节目,别指望我会再拉你一把。”
“下次请你记得先把现场掌控好,我就不必参加追逐了。”我的太阳穴一鼓一鼓地跳动着,双手紧紧握着拳头,指甲都刺进了手掌的肉里。
“好了,别说这些屁话了。”查博纽说,把香烟弹至空中。“走,我们去抄翻那栋公寓。”
他走向一旁的制服警员。那两个警员从刚才到现在便一直默默站在那儿。
“叫他们派人支援。”
“是的。”较高的制服警员说,随即走向巡逻车。
我们一路无声地跟着查博纽回到那栋红砖楼房,再次进入那条长廊。剩下的那个制服警员留在大门口,等在那里。
在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有人把大门带上了,不过通往6号房的门仍大开着。我们走进房间,再度和刚才一样地散开,好像舞台上的演员重新排练表演时的走位。
我走向房间底处。原本温热的锅子现在己完全冷掉了,锅里的意大利面仍原封未动。一只苍蝇在锅边飞舞,令我想起那些令人毛骨惊然的尸块。在我们出去的那段时间,房间并没有人进来过。
我走到房间右边角落的门。地上散落了一些石灰屑,这是门把猛撞墙壁的结果。这扇门半开,门后是一道向下延伸的木阶梯。从阶梯往下一个台阶,便是一个平台,然后阶梯便转直角向右弯,没入黑暗之中。在平台上,一排铁罐子紧挨着黑色的墙壁排列。培上大约与眼睛同高的地方,突出几根生锈的挂勾。我看到墙上最左边有一个灯座开关。开关盒的盖子己掉了,在周遭电线缠绕下安置在盒中的开关,看起来就像陷阱里的诱饵。
查博纽也走过来,用笔把木门推得更开一些。我指开关给他看,他便用笔按下开关。底下某处的一个灯泡亮了,微微照亮阶梯的底部。我们仔细听着底下的动静。什么声音都没有。克劳得尔也走到我们背后。
查博纽走下阶梯平台,踌躇了一下,然后慢慢走下阶梯。我跟在他后面,每走一步,脚部便传来一丝痛楚。我受伤的脚不停颤抖着,好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住不去扶墙壁。这道阶梯很窄,我只能看见前面查博纽的肩后。
走到底部,空气变得十分阴湿,弥漫着一股霉味。阴冷的空气,正好抚慰了我火辣辣的受伤脸颊。我开始环顾四周。这是典型的地下室,约有楼房地板面积一半大。黑色的墙壁是用砖砌成的,显然是房子落成后才动工隔间。在地下室右边,一个金属洗衣盆竖立着,旁边是一个长长的木制工作台,台上的粉红色油漆已斑斑剥落。在工作台下,排列着许多未使用的油漆刷,黄色的刷毛上市满蛛网。在墙上,挂着一条捆好的塑胶水管。
一个巨大的暖炉占掉了右边的空间,圆圆的暖气输送管如树枝般,在天花板上缠绕分岔。锅炉底座旁有一堆拉圾,在微弱的光线下,我隐约可辨识这堆垃圾中有残破的相框、脚踏车、扭曲变形的铁椅、空油漆桶和一个便盆。这些废物杂乱而诡异地堆在那里,像是献给异教魔神的祭品。
地下室正中央的天花板上挂着一个灯泡,放射出微弱的光芒。整个地下室的物品就这么多了,剩下的地方全空着。
“那个胖女人应该告诉我们这个家伙还有个藏身洞窟,”克劳得尔说,一边用鞋尖踢弄那堆垃圾:“真是别有洞天。”
我原本也想开口说点什么,但忍了下来,继续观察。腿部的伤口越来越痛了。脖子也隐约感到有点不舒服。
“那混帐东西刚才一定躲在门后偷窥我们。”
查博纽和我都没有作声。我们都有同感。
查博纽垂下双手,步向阶梯走回一楼。我跟在他后面,一走到一楼的房间,便被一股热气包围。我绕过房间的桌子,到墙边检视墙上贴的照片。
在墙上正中央是蒙特娄市的大地图,旁边则是许多从杂志和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在地图右边,清一色贴的那是美女图,都是从“花花公子”或“阁楼”杂志剪下的。墙上的诸位年轻女郎看着我,胴体摆出各种扭曲的姿势,有的全裸、有的衣冠不整;有的被五花大绑,有的摆出撩人体态,有的则露出一副亢奋的样子。每个女郎都如此虚假,没有一个具有说服力。不过,这位收藏者的品味倒是兼容并蓄,不分人种、体型、发色,完全一视同仁。我注意到每张照片的边缘都修剪得很整齐,而且张张都以同样的间距排列钉在墙上。
在大地图的左边,是一些新闻剪报。大部分都是洁文报纸,只有少数是英文报纸。我注意到英文版的剪报都带有图片。我凑近一张英文剪报,上面刊载的是杜蒙达利市破土兴建一家教堂的消息。我再看另一份法文剪报,上面则是关于在桑尼维尔区发生的一件绑架案。我的视线移到一家录影带公司的广告,这家录影带公司号称是全加拿大最大的色情录影带销售中心。在这广告旁,是警方破获一家脱衣酒吧的社会新闻,照片拍出一位被铐住的脱衣舞娘,身上仅穿着内衣。墙上还贴有一则在圣保罗杜诺发生的非法侵入事件,嫌犯侵入被害人的卧房,用睡衣做了一个假人,用刀刺烂它,然后丢在被害人的床上。再往这则剪报旁—边看去,我的血液顿时降至冰点。
在墙上,圣杰魁斯细心地修剪贴上三则报导,并排钉在一起。三篇报导都是关于连续杀人案。和其他剪报不同,这三则报导都是影印下来的。第一篇报导谈的是号称“庞罗奇之狼”的拿坡里·迪昂。在1963年春天,警方在他的寓所找到四名年轻人的尸体,每个被害人都是被勒死的。
第二篇报导则详述华纳·克里福。波登的罪行,他从1969年开始,在蒙特娄和卡加利连续强暴和勒死数位妇女,到1971年被逮捕时,他已杀害了四名妇女。在这篇报导下,有人加注一行字“比尔怪物。”
第三篇报导讲的是威廉·帝恩·克里斯坦森,他化名“比尔怪物”,专在蒙特娄犯行。他在1980年初杀害两名妇女,被害人都被分尸。
“看看这个。”我叫道,没有特定对谁说。尽管房间闷热异常,但我却感到一阵寒意。
查博纽走到我背后。“噢,宝贝、宝贝,”他看着墙上的美女图,唱起歌来:“爱是无限宽广。”
“这边,”我指着那三篇报导说:“要你看的是这个。”
克劳得尔加入我们,他们默默地看着这几篇报导。没有人说话,我闻着他们身上的汗臭,闻着他们身上浆过衣服的味道。在房间外头,一位妇人在大喊着“苏菲”,不知道她是在呼喊宠物还是小孩。
“他妈的。”查博纽说,一副似有所悟的样子。
“光凭这几篇剪报,没办法断定他就是凶手。”克劳得尔不屑地说。
“不见得,说不定他是东施效颦。”查博纽说。我第一次发现他话中带有一丝不愉快的口气。
“这家伙可能想像自己是英雄,”克劳得尔说:“也许他觉得自己是超人,幻想打击犯罪。也许他只是想学法文,而社会新闻要比丁丁漫画有趣得多。我们怎么知道这代表什么?就用这些报导定他的罪吗?”他瞄向房间大门,叫道:“什么时候才收队?”
狗杂种。我心里暗骂,但没有发出声。
查博纽和我转身查看桌子。桌上有一堆报纸,紧靠着墙边。查博纽用笔挑起报纸,一张张翻动着,报纸内容几乎都是广告。
“也许这混帐想找工作,”克劳得尔说:“就算想效法别人也得要先有饭吃。”
“那下面是什么?”我从翻动的报纸中,发现一个黄色的影子很快地翻过。
查博纽把笔插进报纸堆中,轻轻揭起,露出那一黄色活页纸。他们能如此熟练的使用笔来翻拣东西,让我大感惊讶,不知道是不是每位密探都是通过用笔的测验。他让上面的报纸滑至一旁,用笔慢慢把那活页纸推出,好让我们都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
刚才那三篇报导令人震惊的程度和这些字迹比起来,简直不算一回事。一阵强大的恐惧感袭来,就像从巢穴中冲出的猛兽,紧紧咬住了我。
伊莉莎白·康诺,玛格莉特·爱德基。她们的名字活跃纸上。在这张纸上的表格中,共有七个人名,她们只是其中的两个。每个人名旁,还有几个以直线划开的栏位,上面粗略记载了每个人的资料。这张表格和我做的并不太像,至少,剩下的五个人名都是我没见过的。
第一个栏位记载的是住址,第二栏是电话号码。第三栏记录的是住家环境情况,再过去那栏,有的简单写着几个字,有的则是空白。我看向玛格莉特那栏,上面写着“Hu.So。”我闭上眼睛,努力思索着,试图找出这两个字的意义。
“那是和被害人一起住的人,”我叫道:“看看玛格莉特那栏,那两个字代表的是Hu3band和Son。”
“没错,伊莉莎白那栏记载的是Br。和Bf。,代表Brother和Boyfriend。”查博纽说。
“那这是什么意思?”克劳得尔问,指着最后一栏。这栏有些人名后有注记,有些则无。
没有人能回答他。
查博纽翻开第一页,大家静静地看着第二页上的注记。第二页被分成上下两栏,每栏最上面标示一个人名,人名下仍分成几个栏位。最左边的栏位上注明“日期”,紧邻在右边的两个栏位上则注明“进”、“出”。至于栏中空白的部分也写满了日期和时间。
“老天!他跟踪她们,记录她们的日常作息,像赏鸟一样。”查博纽叫道。
克劳得尔一语不发。
“这个变态狩猎妇女。”查博纽继续说道。他强调的语气,似乎想要说服自己。
“像一份研究计划,”我轻声说:“而他还没有完成。”
“为什么?”克劳得尔问。
“玛格莉特和伊莉莎白已经死了,这些日期是最新的,那其他人呢?”
“可恶。”
“支援的人都死到哪去了?”克劳得尔往门外走去,消失在走廊里。一会儿之后,我听见外面传来他怒斥巡警的声音。
我把视线转到墙上,今天我不想再研究这份表单了。我热得要死、精疲力尽又浑身疼痛。没有人能证明我的推断是对的,目前也不知道我是否能继续加入他们追查下去。也不知道克劳得尔是否已赞同我们的想法。
我看着那张地图,想找点东西看以转移自己混乱的思绪。这个地图很大,涵盖整个蒙特娄市。地图上有五颜六色的区块,标示出各种不同的地理特性。粉红色的住宅区上,有错综复杂的白色街道、红色于道和蓝色的电车道。点缀其中的绿色代表公园、高尔夫球场、公墓。橘红色是公共设施,淡紫色是购物中心,灰色则是工业区。
我在地图上找到市中心的位置,便更凑近地图一些,想沿着街道找到我住的地方。我找到后,才发现我住的那条街很短,只有一个街区长,难怪每次计程车司机都找不到。我发誓下次要对他们有耐心一点,或再把位置说得更仔细些。我沿着谢布鲁克大道向西找到与它相交的盖尔街,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由自主地找向上次尸体发现的地点。这是今天下午以来我受到的第三次惊吓。
我的手指在爱德华特街上方盘旋,在这条街旁边的正是标成橘红色的圣米内大教堂。突然,我发现在这教堂的西南角,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用铅笔打上的x符号,这里正是伊莉莎白·康诺陈尸处。我的心狂跳着,向东搜寻过去,想找到奥林匹克体育馆的位置。
“查博纽先生,请过来看一下。”我说,声音紧绷而颤抖。
他走了过来。
“那个体育馆在哪里?”
他用笔指出体育馆的位置,一脸纳闷地看着我。
“玛格莉特·爱德基的家在那里?”
他想了一下,凑近地图,指出在帕玛西纽区南边的一条街。他的笔停在空中,因为我们同时看见另一个用铅笔圈起的x记号。
“茜儿·托提尔住在哪里?”
“圣安迪贝尔街,满远的。”
我们一起看着地图。
“我们仔细找一下,一区一区的找,”我建议道:“我从左上方开始往下,你从右下角往上找。”
第三个x记号是他先找到的。这个符号位在圣罗伦斯河南岸,靠近圣伦伯特。他不知道那个地方会发生命案,克劳得尔也不知道。我们继续在地图上搜寻了十分钟,但是没有再发现新的x记号。
就在我们准备再重找一次时,警方犯罪现场重建小组的车子已驶到门前。
“你们死到那里去了?”克劳得尔问道。这几个警员正提着金属箱进来。
“开来这里好像开进森林一样,”皮尔·吉伯特说:“只差泥土少了一点。”他的一张圆脸四周全盖满卷曲的头发和胡子,让人联想起罗马的某位神抵。我老是记不得哪一位。“我们来这里干嘛?”
“还不是那件女子分尸案?”克劳得尔说,举手向房里一挥:“也许这里就是凶手的藏身之处,这里得好好采证。”
“没问题,交给我们处理。”吉伯特微笑道。他的卷发因汗水而全新在前额上。“开始撒粉。”
“这里还有一间地下室。”
“知道了。克劳得尔,请你带他们下楼。玛西,你先从那边的柜子开始。”
玛西走到房间后面,从金属公事箱取出一瓶罐子,开始用刷子将黑色的粉末洒在组合柜上。其他技术人员则走下地下室。吉伯特戴上乳胶手套,将桌上的报纸装进一个大塑胶带。
“这是谁?”他说,从报纸堆中举起一个小方块照片。他仔细看了一下。“好面熟。”
他突然抬起头看着我,使我吓了一大跳。
我连忙走过去,看看他手上的那张相片。他手上的这张照片是从今天的报纸上剪下的,从照片中,我看到我熟悉的T恤、眼镜和牛仔裤。
这是今天我第二次看到自己的这张老相片。眼前的这张照片,和墙上的一样,边缘已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看到自己的相片并没有什么好害怕的,让人震惊的只有一点:我的脸已被铅笔圈了起来,胸前还打上了一个大大的x记号。
十二
我睡了一大觉。星期六早上,我虽然很想起来,却无能为力。我的腿抖个不停,而且只要我头稍微往前伸,颈椎就会感到一阵剧痛。我擦伤的那半张脸看起来像果冻,右眼则肿得像紫红色熟透的李子。这个周末假日,我仅喝了点汤、阿斯匹灵和消炎药片。整天我都倒在沙发上,一边打瞌睡,一边看电视。晚上则一到9点就上床睡觉。
到了星期一早上,我的头终于不痛了,也可以起身走动、稍微扭转头部。于是我很早就起床,洗个澡,不到八点半就进了办公室。
办公桌上有三份文件。不管它们,我先打电话给戈碧,但接电话的是答录机。我煮了一杯咖啡,然后打开答录机听留言。一通是维登的警探打来的,另一通则是安迪·莱恩,第三通则是一位记者。我把前两位的留言记下来,最后一通留言则是直接删掉。查博纽和克劳得尔都没打电话来,戈碧也没有。
我拨电话到蒙特娄警局找查博纽。等了一会儿后,对方说他不在。克劳得尔也不在。我留了话,心里有些纳闷,他们怎么一早就跑出去了?我拨电话给安迪·莱恩,但是他的电话一直占线。由于今天打的电话都没有找到人,使我决定亲自去找他。也许莱恩会谈谈茜儿的案子。
我搭电梯下到一楼,往市警局走去。比起上次的造访,这里今天看起来有生气多了。当我走近莱思的办公桌时,我感觉到许多人的目光正盯我的脸,使我有点不自在。很明显的,他们都已知道星期五发生的事。
“你好,布兰纳博士。”莱思一看到我,连忙站起来。他的脸原本拉得老长,但一看到我脸上的伤痕,便露出一丝笑容:“怎么了?这是最新式的腮红吗?”
“是啊,是珠贝红水泥制的。你打电话找我?”
一时之间,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噢!是的。我找到茜儿案子的档案了,你可以随便看。”
他俯身用手把桌上一叠文件档案扇形摊开,选了一份档案交给我。此时,他的搭档贝坦德正好进来。贝坦德跨着大步向我们走来,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运动夹克,配上深灰色的长裤、黑色衬衫,以及一条黑白相间的领带,色彩十分单调。若不提肤色,他看起来就像50年代黑白电视影集里的人物。
“布兰纳博士,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
“好极了。”
“哇!你脸上的伤是谁弄的?”
“人行道,”我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处想找张空桌。“能不能……”我指向一张空着的桌子。
“当然,随时欢迎你坐。”
我坐下来,把档案夹摊开,开始分门别类地翻阅命案报告、访谈笔录以及茜儿·托提尔的档案照片。看这些档案的感觉,就像赤足走在烧烫的柏油路上,昨天那些疼痛感觉全都回来了。我必须暂时把目光移开档案,让心里波涛汹涌的伤痛稍微平静下来。
在1993年10月16日,一个16岁的女孩不情愿地起床,熨好衣服,花了一个小时沐浴打扮。她拒绝母亲为她准备的早餐,离开位于郊区的家,和同学一起搭火车到学校。她穿着格子花呢上衣和套头毛衣,脚上的袜子及膝,肩上背着最流行的登山背包。她整天叽喳谈笑,在上完数学课后吃了午餐。那天放学后,她便失踪了。30个小时以后,她被肢解的尸体被装在塑胶袋里,被人在离她家40里远的地方发现。
一个人影掠上桌面,我抬起头。贝坦德端了两杯咖啡站在我面前,递了一杯给我。“星期一是由我服务。”我很高兴地接过咖啡。
“有什么发现吗?”
“不多,”我啜一口咖啡。“她16岁,在圣杰罗被发现。”
“嗯。”
“伊莉莎白23岁,在市中心被发现。她们的尸体都装在塑胶袋里。”我沉思地说。
他拍了自己的头一下。
“玛格莉特24岁,尸体是在家中被发现的。也许凶手时间不够,来不及弃尸。”
他喝了一口咖啡,吸得非常大声。当他放下马克杯时,胡子沾上了几滴棕白色的牛奶。
“伊莉莎白和玛格莉特都在圣杰魁斯的名单上。”我先前认定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果然我是对的。
“是啊,但是报纸上说,那个家伙在路上贴了过去几名罪犯的报导,也许只是异想天开,幻想自己也能为非作歹。”
“也许吧。”我又喝了一口咖啡,言不由衷地说。
“这种人不是很多吗?”
“是啊,”莱恩的声音从我们的背后传来。“苍蝇总是喜欢扒粪。法兰克尔,你上次到贫民区,不是也通过像这样的事吗?”他对一个矮胖的男人说。这个人坐在离我四张桌子远的地方,一头发亮的棕发,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三明治。
“嗯,哼。两次。”他舔舔嘴唇。“真是烂差事。”又舔舔嘴。“那个歹徒侵入一处住宅,潜进女主人卧房,用她内衣和睡衣做了一个大洋娃娃,然后让洋娃娃穿上女主人的内衣,放在床上,用刀乱砍。也许这能让他勃起也说不定。”他再度舔了两次嘴。“然后他就溜了,什么东西都没拿。”
“精液呢?”
“没有。说不定他戴了保险套,我猜的。”
“他用什么武器?”
“也许是小刀吧,但我们找不到。他一定也带走了。”
法兰克尔丢掉三明治的包装纸,拿出另一根巧克力咬了——口。
“他怎么进去的?”
“从卧房的窗户。”这个巧克力上面布满了焦糖和花生。
“什么时候?”
“通常都在晚上。”
“他都在哪些地方做这种变态秀?”
法兰克尔慢条斯理嚼了几口,然后,用拇指指甲从齿上抠出一粒碎花生屑。他看了指尖上的碎屑一眼,然后把它弹掉。
“一次是在圣卡雷斯提,另一次大概是在圣赫伯特。最近一次发生在几星期前的案子,是在圣保罗杜诺。”他嘴唇上方的人中部位凸了起来,因为嘴里的舌头正扫过上门牙。“我想那件案子是归蒙特娄警局管的。他们会去逮他,不过这个烂货的顺位不是很优先。他并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偷任何东西。他就是变态而已。”
法兰克尔把巧克力包装纸揉成一团,扔进桌边的垃圾桶里,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
“我听说圣保罗杜诺的那名被害人不愿合作。”
“是啊,”莱恩说:“这种案子要他们合作,就像用小刀去开脑部手术一样。”
“我们的这位英雄会剪这则新闻,也许是因为这篇报导令他阴茎勃起。他也剪下发生在桑尼维尔区的那个命案,但我们都知道凶手并不是他。”法兰克尔说:“也许他只是单纯的性变态而已。”
我静静听着这些警察的谈话,眼光越过法兰克尔,停在他背后的大地图上。这幅地图和博杰街公寓里的地图类似,但内容更细,还包括了蒙特娄东、西两边的郊区地带。
此时,办公室的员警都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这件案情,还扯出许多奇闻轶事。当他们谈得兴高采烈时,我起身走到那幅大地图前,不想再听他们讲的性笑话。我看着地图,重复上星期五和查博纽查地图的举动,在心中把有x号的地点都找出来。此时,莱恩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你在想什么?”他问。
我从地图前的架子上拿起一盒大头钉,每根大头钉上都有一个明亮颜色的大圆球。我拿起一根大头钉,钉在圣米内教堂的西南角。
“伊莉莎白。”我说。
接着我在奥林匹克体育馆的位置又钉上一根大头钉。
“玛格莉特。”
第三根大头钉的位置在左上角,靠近德蒙塔基湖的地方。
“茜儿。”
蒙特娄岛的形状就像人脚,足踩从西北下垂,脚跟在南,脚趾则指向东北。两根大头钉都在脚底的位置,一个在市中心,另一个靠近东区。至于第三很大头钉则落在足踩上方,位在蒙特娄岛的西边。那里没有明显的特殊形状。
“圣杰魁斯标出了这里和那里。”我说,先指着市中心,又指向东区那端的大头钉。
我顺着维多利亚桥,越过圣兰伯特区,抵达河的南岸。在那里找到上星期五看过的那个街名,我便拿起第四根大头钉钉上,正好就在足弓部下方。这根钉上后,使得原本孤离的第三根大头钉更加奇怪。莱思看着我,一脸纳闷。
“这里是他注记的第三个x。”
“那里是哪里?”
“你认为呢?”我问。
“我怎么会知道。难道不成是他的狗埋葬之地。”他看了一下手表。“喂,我可得……”
“你不觉得应该去把这个地方找出来吗?”
他看着我,良久说不出话来。他的眼睛闪耀着蓝色的光芒,我有点惊讶,过去我竟然没有发现这点。他摇摇头。
“这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理由不够充足。你这个连续杀人案的想法还没有成立,你得再找出更多证据,或叫克劳得尔再查出更多细节。更何况,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我们管的。”
贝坦德向他做了个手势,比了比自己的手表,又用拇指比向大门。莱恩看向他,点了个头,又转身面对我。
我无话可说。我的目光直盯着他的脸,想看出他到底是否有鼓励我的意思。不过,就算有,我也没有找到。
“我该走了。你看完这些档案,放我桌上就行了。”
“没问题。”
“还有……呢……好好保重。”
“什么?”
“我听说你在那里发现的事。我看这个家伙不是普通的杂碎。”他伸手入口袋,掏出一张名片,在上面写了几个数字。“这是我的电话,你带着。不管什么时候,只是你需要帮忙,尽管打电话给我。”
10分钟后,我回到办公室,满心的怒气和忐志忑不安。我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件事上,但是难以成功。每次办公室里一有电话响,我就会伸手拿起自己的电话,想会不会是克劳得尔或查博纽打来的。到了10点15分,我又打电话过去找人。
电话那端的人说:“喂,请等一会。”我等着。
“克劳得尔。”
“我是布兰纳博士。”我说。
电话那端顿时沉默下来。
“是的。”
“你接到我的留话了吗?”
“是的。”
“有没有圣杰魁斯的消息?”
他哼了一声。“是啊,圣杰魁斯。没错。”
一时之间,我很想把手伸进电话那端,把他的舌头扯裂。我忍了下来,心想只有像他这种妄自尊大的警探才会有这种态度。
“你认为那不是他的真名吗?”
“如果那是他的真名,那我的真名就是柴契尔夫人了。”
“好了,你在哪里?”
他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我能想像他现在一定把脸撇向天花板,思索要怎样把我摆脱掉。
“我会告诉你我们在哪里,我们就在这里。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现,没有任何凶器,没有日记,没有任何身体特征。就这样。”
“指纹呢?”
“没有可用的。”
“私人物品呢?”
“那家伙的兴趣真是专注,别的方面一点都不碰。没有私人物品,也没有衣物。噢,有啦,只有一件汗衫和一个旧橡胶手套。一条脏毯子。就这些。”
“手套是做什么用的?”
“也许用来保护指甲吧?”
“你们还找到些什么?”
“你也看到了。他只留下那些美女照片、地图、报纸、剪报和那份表格。噢,还有那锅意大利面。”
“没别的吗?”
“没了。”
“没有盟洗用具?没有私人药物?”
“没。”
我稍稍想了一下。
“看来,他好像不是住在那里。”
“如果是的话,那他一定是前所未见的脏鬼。他不刷牙、不刮胡子。没有肥皂,没有洗发精,没有牙线。”
我又沉思了一会。
“你的看法如何?”
“那个小变态可能只是利用那个地方做为犯罪的巢穴或色情图片收藏室。也许他娘不准他在家里存放这些东西,也许她不让他在家里看报。我怎么会知道?”
“那么,那张表格呢?”
“我们正在清查上面的人名和地址。”
“有住在圣伦伯特的吗?”他停住想了一下。
“没有。”
“有任何关于他使用玛格莉特·爱德基的提款卡的线索吗?”
这次他停了更久了,很明显地在盘算着。
“布兰纳博士,你能不能管好你自己的事?就放手让我们去逮那个凶手好吗?”
“是他吗?”我继续追问。
“什么?”
“凶手啊?”
他挂断了电话。
那天早上剩下的时间我全花在检验一根尺骨上,由这根唯一的骨头评断死者的年龄、性别和身高。这根骨头是一个小孩发现的,很有可能是古墓遗骸。
在12点15分,我上楼拿一瓶无糖可乐。我拿着可乐回办公室,把门关上,拿出三明治和桃子,旋转椅子面向窗外的河流,让思绪开始漫游。然而思绪却不肯,它就像爱国者飞弹一样,全飞向克劳得尔。
他仍不接受这是连续杀人事件的看法。难道他是对的吗?这些相关现象会不会仅出于巧合?是我自己多想了吗?圣杰魁斯是否只是个有暴力祟拜倾向的变态狂?当然,许多电影制片商和出版人也有同样的倾向。或许他根本不是凶手,他只是喜欢统计这些杀人案件,或有偷窥癖好。也许玛格莉特‘爱德基的提款卡是他捡到的。也许是他在她生前偷来的。也许。也许。
不!不是我牵强附会。就算凶手不是圣杰魁斯,也一定是某个仍躲在暗处的杀人狂。这些案子一定有某些相关之处。我绝不能等到下一个案子发生,才证明我的看法是对的。
我该如何说服克劳得尔,要他明白我不是笨蛋,不是胡思乱想?他不喜欢我介人侦查,而我也的确超过我该管的范围。他不是说得很明白,要我只管自己的事吗?而莱恩呢,他是怎么说的?证据不够。我必须再找出更强力的证据。
“好吧!克劳得尔,你这个大混蛋!我就证明给你看。”
我大声说道,猛然把椅子转回面对办公桌,把手中的桃子扔进垃圾桶。
然后呢?
我该怎么做?
调出尸体。再把骨头看个仔细。
十三
我走进组织实验室,请但尼斯调出25906—93和26704—94案子,然后把电子显微镜右边的桌面清干净,放上我的写字板和笔。我取出两条塑胶软管,连同抹刀、铜板纸和一个精确到0.0001寸的数值电子测量器,一起在桌上摆好。
但尼斯拿了两个纸箱过来,放在桌上。两个纸箱一大一小,都被仔细贴上封条并标上注记。我打开较大的箱子,拿了几块伊莉莎白·康诺的骨骼,放在桌子中央靠右的地方。
接着我打开较小的箱子。虽然茜儿·托提尔的尸体已发还家属安葬,但我们先前便采下一些骨骼切片做为证据之用。这是涉及骨镐伤害的谋杀案的标准处理程序。
我解开16个密封塑胶袋,放在桌子的左边。每个塑胶袋上都注记标明是身体的哪一个部分。右腕、左腕、右膝、左膝、头椎、胸椎和腰椎。我把这些切片倒出来,按照解剖次序排好。两块大腿骨的切片胫骨、腓骨徘在一起,形成腿关节。腕关节则由六寸长的挠骨和尺骨组成。每块切片都有明显的手术切痕,不过我是不会和凶手造成的伤痕搞混的。
我把混合垫拉过来,打开一条塑胶软管,在纸上挤出一道天蓝色的膏状物。接着又用第二条软管挤出一道白色物质。我选择先从西儿的臂骨开始,把骨头摆在我面前,拿起抹刀。我很快地把蓝色的催化剂和白色的基本剂用抹刀混合均匀,然后刮下装入塑胶注射筒,像做蛋糕时挤奶油一样,把调匀的药剂小心地挤在骨骼表面。
我安置好第一块骨头后,把抹刀和注射筒擦干净,丢掉用过的纸张,然后开始重新做第二块骨头。等到骨骼模型一干,我便移去骨骼,仔细标上号码、部位和时间,然后和原本的骨骼放在一起。我反复这些过程,直到所有骨骼都有了一个模型为止。这花掉我两个小时的时间。
接着我打开显微镜,调好倍率和通过视镜的纤维光束。由伊莉莎白·康诺的右大腿骨模型开始,我细心地在显微镜下观察每一个小缺口和划伤。
骨骼上的切痕看来似乎有两种。每根臂骨上都有数道平行沟状凹槽,凹槽的墙和底部呈九十度直角转折。大部分的沟状切痕都不超过四分之一寸长,宽度则不到五百分之一寸。在大腿骨上,也有同样的沟状纹路。
另一种刀痕是V字型,比较窄,没有像沟状凹槽的墙和底。V型切痕与沟状切痕平行分布在长骨的尾端,但在胯骨和脊椎,则无别的切痕伴随。
我把每一个切痕的位置画下来,记录下长度、宽度,若是沟状切痕则量出深度。接着,我从正面剖面,观察每个沟槽和它对应的模型。这些模型可以使我看出一些细微部位的形状,这是直接观测沟状切痕看不出的。微细的突起、纹路和刮痕,使得沟槽内的墙和底看起来就像失败的三D图案。
死者的四肢都被从关节切割,而长骨则未受损伤。只有一处例外——下臂的骨头自手腕处被砍断。我研究桡骨和尺骨末端的切痕,注意这个呈突起状的断裂部位,并分析每一个切痕的剖面。我作完伊莉莎白的研究后,便继续研究茜儿的骨路。
不知何时,但尼斯跟我说他要关掉一些设备,而我没多想便同意了,根本没注意实验室里已越来越安静。
“你还在这里做什么?”背后一个声音突然传来。
我吓得差点摔掉刚从显微镜移下来的脊椎骨。
“老天,莱恩!别故意吓人了好不好!”
“别生气嘛,我只是看到实验室里还有灯光,想进来看看但尼斯是不是还在加班做切片而已。”
“几点了?”我动手把桌上的颈椎骨收进密封袋。
莱恩看了一下手表。“5点40分。”他站在一旁,看着我把密封袋收进纸箱里,盖上盖子。“找到什么能用的线索吗?”
“是的。”我把纸箱的封条贴好,然后开始收拾伊莉莎白的骨盘。“克劳得尔没有注意伤口的细节。”
“他认为凶手是用锯子锯的。”
我把肩肿骨放进箱子里,然后伸手拿起肱骨。
“你认为呢?”
“我不知道。”
“你是男性,怎么会不知道锯子是用来干嘛的?”我一边说,一边继续把桌上的骨头都收进箱子里。
“用来锯东西。”
“很好。锯什么?”
“木头。灌木、金属、”他顿了一下:“还有骨头。”
“怎么锯?”
“什么?”
“怎么锯?”
他想了一下。“用锯齿。在要锯的物体上来回拉动。”
“那么圆锯呢?”
“喔,圆锯的话当然就是不停转动啦。”
“锯子是切开物体的表面,还是凿开它?”
“什么意思?”
“锯齿是尖锐的还是平坦的?锯子是切开物体,还是扯裂撕碎一道锯口?”
“喔。”
“银子是在前进时切割物体,还是在拉回的时候?”
“什么意思?”
“你刚才说锯子要来回拉动。锯于是在拉回来的时候切进物体,还是在推出去的时候?是用拉的力量还是用推的力量?”
“喔。”
“锯子是用来沿着木纹切,还是横过木纹?”
“这有什么差别?”
“锯齿的间隔多宽?每个锯齿都平均分布吗?有几个锯齿有刃?形状如何?锯齿有角度倾斜吗?切割的边缘锐利还是平整?锯齿的排列有何关联?什么样的……”
好了,好了,我懂了。你就直接告诉我是什么锯子。
刚才我一边说,一边收拾桌面,现在我已经把伊莉莎白的骨谣都收进箱子,盖上盖子。
“锯子的种类有几百种。有横锯、粗齿大锯、修枝锯、钢锯和线锯,厨房有切肉锯,医院有各式各样的骨锯。这些锯子都是靠人力,靠的是肌力的力量。也有些锯子是用电或燃油带动。有些锯子是往复式动作,有些则原地不停旋转。锯子被设计来应用各种不同的东西,锯开物体的方式也不同。即使是这种常用的钢锯,每把的锯齿的密度、大小也不同。”
我抬头看他一眼,看看他是否明白我在说什么。他的眼睛很蓝,像瓦斯炉上的火焰。
“我的意思是,不同的锯于会在骨头上留下不同的伤痕。锯齿留下的沟槽不但宽度和深度不同,沟纹底部的形状也不会一样。”
“就是说,你只要一块骨头,就能知道那是什么锯子切的?”
“不行。只能说大概是哪一类的锯子。”
他想了一想。“你怎么知道这是手锯切的?”
“电锯不靠人力,因此它留下的切痕较为一致。切口的擦痕,那道窄沟,也比较光滑。切锯的方向较统一;你没注意吗,当你用手锯东西的时候,一定会一直变换施力的角度。”我想了一下,又说:“自从电锯越来越普及后,现代的人就越来越不会使用手锯,在一开始锯的时候,总会在物体上留下一些错伤。另外,因为电锯很重,或有时因为锯的那个人用的力气太大,电锯在最后切开骨头的时候,会留下较为凸出的痕迹。”
“那如果是个很强壮的人用手锯呢?”
“问得好。个人的技巧和力量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但是电锯通常会在刚锯下物体的那一刹那留下一些擦痕,因为锯子还没接触到物体便已开始运转。”我停了一下,但这次他等我继续说下去。“由于动力很大,这些擦痕多半十分光滑,这是手锯难以办到的。”
我深吸一口气。他等了一下,确定我的话告一段落,才开口说:“什么是错伤?”
“当锯片开始锯骨头的时候,锯点会形成带角度的凹槽状痕迹。随着锯齿越来越深人物体,一开始的角度就会变成凹槽的墙,而锯点则成为凹槽的底,就像壕沟一样。如果还没把骨头切开,锯齿就歪掉了,或是不小心移位,就会在骨头上留下同样的沟状伤痕。这就是错伤。从错伤里,可以找到各种线索。它的宽度是由锯齿的宽度决定,它的形状也各有特色,锯齿可能会在沟槽墙上留下记号。”
“那如果一口气就把骨头锯断呢?”
“就算一次把骨头锯断,也可以在最后断裂面的突起部位找到相当于沟槽底部的痕迹。此外,在锯点表面也可能找到锯齿留下的痕迹。”
我重新拿出伊莉莎白的桡骨,在断裂面找了一处错伤,架在电子显微镜下,调整好光束。
“在这里,你看。”
他靠过来,俯身凑近观视孔,调整了一下焦距。
“有了,我看到了。”
“看看那个锯面底部。你看到什么?”
“有很多凸起。”
“没错。那些凸起是‘骨岛’,那是锯齿变换不同角度造成的。这种现象叫做‘滑刃’。”
他的头从观测孔抬起来,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他的眼睛被观测孔的圆洞印了一圈红痕,使他看起来就像刚把蛙镜摘下的游泳选手。
“当第一个锯齿切人骨头时,会试图抓出一条直线,好让后面的锯齿跟进。当第二个锯齿切入时,也会做同样的动作,但往往因为银子不稳定,而抓出第二条线。就这样,每个锯齿切入时都歪掉,因此作用在锯片上的力量便不停变换角度。结果,在槽底就会形成来回滑动的痕迹。锯齿越多,锯片就越容易滑动。会造成这么宽的痕迹,是因为锯子已经脱离中线,才会有凸起的骨岛。”
“所以这些痕迹使你认定锯齿是有角度的。”
“完全正确,这些痕迹告诉我的还不止这些。从锯齿改变方向的距离,可以算出锯齿彼此之间的宽度。凸起的岛状物代表滑刃的最宽点,岛与岛之间的距离则相当于两个锯齿间的距离。我再让你看一样东西。”
我取回桡骨,换上一根尺骨,将腕部末端的切面放在显微镜底下。
“你看到在切面上如波浪般的纹路吗?”
“看到了,好像洗衣板一样,只不过有点弯曲。”
“那个叫做‘波纹’。锯片滑动的结果,会在沟状切痕的墙上留下如波浪的峰谷,就像在底部留下岛状突起一样。墙上和底部的峰岛状突起是滑动的广点,谷底和底部狭窄的部分则是滑动的起点。”
“所以你可以测量这些峰谷的间距,就像你量岛与岛之间的距离一样。”
“没错。”
“为什么再往下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滑动几乎都发生在刚锯下或快锯完的时候,那时候锯片松动,尚未嵌入物体中。”
“有道理。”他抬起头。脸上的蛙镜痕迹又回来了。“那方向呢?有何意义?”
“是锯片拉或推的方向?”
“有差别吗?”
“施力的方向可以看出锯子是在拉回或推出时切开物体。欧美制的锯子大部分都是在推出去时锯开物体,而一些日本制的锯子则是在拉回时;有些则两面都能锯。这当然有差别。”
“你看得出来吗?”
“当然。”
“那你看出了什么吗?”他问,一边揉着眼睛,一边看着我。
这个问题得花点时间回答,我先揉揉背部,然后伸手拿起写字板。我浏览了一下刚才的注记,找出适合的资料。
“伊莉莎白·康诺的骨头上有许多错伤。沟状切痕的宽度是0.05寸,每道错伤底部都有波纹和岛纹,都可以量出来。”我翻开下一页:“有一些脱落碎片。”
他等我解释,但我并没有再说下去,于是他便问:“什么意思?”
“我想,这把锯子是手动的,锯齿的密度大概是10。”
“密度?”
“每寸的锯齿数目。换句话说,锯齿的间隔是十分之一寸。锯齿的形状类似凿刀,是推出时锯开物体的。”
“我明白了。”
“锯片有明显滑动情形,也有许多脱落碎片,但是锯片似乎切锯得很快。因此,我想这应该是一把大钢锯。由岛状突起可看出锯片一定很宽,这是为了避免卡住。”
“那些较窄的部分怎么解释?”
我心里很清楚那是什么工具切割的,但现在还不想把这个想法说出来。
“我先把这部分做个结论,再来谈另外那部分的问题。”
“还有什么没说的?”
我翻回第一页,把刚才观察到的记录总结了一下。
“那些错伤是在长骨正面,而切面末端的突出部分则在长骨后面,也就是说,死者在被分尸时,是脸朝上平躺。手臂是从肩部肢解,而双手则被砍掉了。腿部则是从胯骨和膝盖的位置肢解。头部是在第五颈椎处被切开。胸部也被垂直划开,直达脊椎。”
他摇摇头。“这家伙真是用锯子的高手。”
“还不止于此呢。”
“不止?”
“他还用力。”
我调整一下尺骨位置和显微镜焦距。“你再看一下。”
他弯腰凑上显微镜,此时,我居然发现他的臀形很漂亮。天啊,在这种时候……
“你不必那么用力凑近观测孔。”
他稍稍松弛一下肩膀,微微调整重心。
“看到刚才所说的沟状切痕了吗?”
“嗯。”
“再看向左边,看到较窄的伤痕了吗?”他没有回答,默默调整了一下焦距。
“看来有占像楔形,不是方形,也没那么宽。”
“没错。那可能是刀伤。”
他立直身子。两眼仍是两圈红色印痕。
“刀伤的痕迹很明显,有些和锯子错伤的痕迹平行,有些则交错其上。我在胯骨和脊椎上也找到这样的伤痕。”
“这代表什么?”
“有些刀痕压在锯痕上,有些在锯痕下,因此他可能先用刀砍,而后才用锯子。我猜他先用刀切开肌肉,再用锯子锯断关节,最后再用刀子割开仍黏附在骨头上的肌肉和肌腱。只有腕部例外,没有从关节处截断。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直接从腕部上方砍断手掌。”
他点点头。
“他肢解伊莉莎白·康诺,只用一把刀割开她胸部。因为她脊椎上找不到锯子的痕迹。”
一想到那个光景,我们便同时黯然不语。我先让他沉静一下,再把最惊人的事情说出来。
“我也检视过茜儿的骨骼了。”
他明亮的蓝色目光与我相交。他削瘦的脸绷紧拉长,似乎已准备好承受接下来我要说的事。
“情况完全一样。”
他咽了一口唾液,深吸了一口气,而后以微弱的声音说:“这家伙血管里流的一定是冷媒。”
一位管理员推开门探头进来,我和莱思一起转身看着他。那位管理员一看到我们脸上黯然的神情,便默默赶紧离开。莱思的目光又看向我,咽喉的肌肉微微颤动。
“赶快把这些发现告诉克劳得尔。事实已经很明显了。”
“我还得再查清楚两件事,而后我自然会去找他。”
他没有说再见便转身走了,而我则重新把箱子打包起来,留在桌上。我锁上实验室大门,走过大厅,发现电梯上的时钟指着6点30分。又一次,这栋大楼只剩下我和清洁人员。我知道现在时候不早了,可能无法完成我想查清的两件事,但我还是决定试试看。
我经过我的办公室,沿着长廊走到最底部右边的门前。门上一块小牌子写着“资讯室”,负责人的名字是露丝·唐门。
网络发明得很早,但是法医研究所和司法科学研究所却很晚才连线,直到93年秋天才全面完成电脑化,各种资料才开始存入主机。即使是最新的案子也能加以追踪,各式报告都汇集输入主档案。过去几年的案子也慢慢整理建档。在露丝·唐门的领导下,司法部突然一脚就踏进了电脑时代。
她的门锁上了。我敲了两声,知道根本不会有回应。现在已经6点30分了,即使是露丝·唐门也下班了。
我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办公室,抽出全美法学院的通讯录,找到我要的人名。我看了一下表,换算成当地时间。那里现在是4点40分还是5点40分?奥克拉荷马州到底是什么时区?
“管他的!”我叫道,拿起电话直接拨了奥隆·柯维特的号码。答录机传来友善的鼻音声,说现在是下班时间,有事请留话。我留下电话号码后便挂断电话,仍搞不清楚那里现在是几点。
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我坐了一会儿,懊恼今天没有早点开始行动。而后,我又拿起话筒,拨电话给戈碧。没有回应,连签录机都关掉了。我又拨电话到她学校的办公室,铃响了四声,在我准备挂断之时,有人接起了电话。那是她系上的办公室。没有,她的电子信箱好几天没开了。不会,这不会很反常,因为现在是暑假。我道过谢后,便挂上电话。
“三振出局。”我对着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说。露丝不在,奥隆不在,戈碧也不在。天啊,戈碧,你跑到哪里去了?我决定不让自己再想下去。
我拿着笔在吸墨纸上轻轻敲着。
“高和外出。”我拿笔敲着纸,随口念道。
“第四和长,”我继续乱念,完全不管文法修饰。“双重问题。”
我往后靠着椅背,把笔抛上空中。
“双重错误。”
我接住落下来的笔,再把它扔上天。
“个人错误。”
再丢一次。
“另起新计划的时候到了。”
接住。抛起。
“深究和追根的时候到了。”
我接住笔,紧紧握住在手中。深究。就是要这样。
“好吧,”我说,推开椅子站起来,拿起皮包。“换个方向。”
我把皮包挂上肩,关掉灯火。
“就冲着你,克劳得尔!”
十四
我钻入我的马自达轿车后,仍试着继续进行像刚才那样的无意识自语。但是现在不行了,灵感已经消失。脑中想的都是晚上要做的事,阻碍了我的创造性思考。我开车回家,途中在一家餐厅停下,买了一盘烤牛肉串套餐。
到家后,我不理博蒂撒娇问候,直接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了一瓶减肥可乐出来。我把可乐连同装晚餐的纸袋放在餐桌上,然后往苔录机的位置望去。答录机安静地位在角落里,没有闪光。戈碧并没有打来。此时,一股焦虑感逐渐升起,笼罩了我,我的心拼命狂跳着,就像指挥家将乐曲带领到极快板时一样。
我走进卧房,在床边柜里翻拣物品,在第三格抽屉找到我要的东西;我把它拿到餐厅,打开饮料和外带食物。不妙。餐点的一点点油饭和过熟的牛肉让我的胃绵得像只沙滩螃蟹。我拿起一片薄面包。
我在地图上先找到自己所在的位置,然后沿着一条路出了市中心,过一座桥到南岸。找到我要查的区域后,我把地图折起来,让圣伦伯特和隆吉维尔市朝上。我一边研究地图,一边又吃了一口羊肉串,但我的胃还是不舒服,似乎拒绝接受任何食物。
博蒂慢慢靠过来,离我不到三寸。“去玩吧。”我说,拿起空铝罐往它的方向丢去。它看似吃了一惊,犹豫了一下,然后便发着呼噜声追着罐去了。
我从柜子里取出手电筒、一对园艺用手套和一罐驱虫液,连同地图、写字板和白纸一起塞进背包里。我换上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把头发牢牢绑紧。而后,我又想到该带件长袖上衣,便抓了一件长袖斜纹绵布衫塞进背包。我拿起电话旁的留言板,潦草写下:“前往探查第三个x记号一一圣伦伯特区。”我看手表时间:7点45分。我把时间和日期加注在那一行字下,然后把留言板摆在餐桌上。也许我太多虑,但假如我迢到不测,至少别人还有一点线索可循。
我把背包上肩,按下大门保全系统的设定密码。在过度兴奋下,我竟然把密码按错,只得再来一次。在第二次又按错后,我暂停一下,闭上眼睛,口中默念着:“我想知道国王今天晚上做什么”,借此除去脑海里的杂念。这个方法虽是我在小学时候学来的,然而,直到长大成人,每次都很管用。经过片刻暂停,我又恢复镇静。在顺利按下正确密码后,我离开公寓出发。
从停车场出来后,我绕过一个街区,沿圣凯萨琳街向东往蒙塔奇,然后往南维多利亚桥,渡过圣罗伦斯河到南岸。午后的云朵跟着脚尖溜过天空,现在齐聚西边的地平线上,暗淡而模糊,使得河水也跟着变色,如墨汁般黑。
在暮色中,仍能看见下游的诺提丹岛和圣海伦岛,越过其上的是杰克卡提桥。在黝暗的水面上,这两座小岛看起来更黑。在1967年万国博览会的时候,它们曾活跃一时,但现在只是默默闲置在那里,像古文明遗迹般安静地沉睡。
位在河上游的是索恩岛。那里过去曾是教会领地,现在则变成雅痞集中地,上面有一个个拥有高尔夫球场、网球场和游泳池的住宅区,以左侧的西普莱桥连接蒙特娄市。桥上高塔有灯火闪耀,似乎想和远处城里的灯光争辉。
到达南岸后,我在维尔佛罗莱爵士大道出口离开高速公路。过了桥之后,天空的颜色变得更加怪异了。我把车停在路边,拿出地图研究。图上绿色的区域代表公园和圣伦伯特高尔夫球场,我找到自己所在位置后,把地图放在前座椅上。当我排挡准备前进时,一道闪电划过夜晚的天空。风势变强了,雨点开始滴答落在挡风玻璃上。
我在暴风雨来临前的黑暗中前进,伸长脖子小心驶过每一个十字路口,眯着眼睛注意街名标志。我按照脑海已想好的路线前进,这里左转,那里右转,再连续左转两次……
十几分钟后,我把车子停在路边,心跳就像比赛中的乒乓球。我把潮湿的手掌在牛仔裤上磨蹭两下,然后张目四望。
天空的云层更厚了,天色也已经全黑。我刚刚才经过一条别墅区的林阴大道,但是现在却发现自己已来到一座废弃的工业区,在地图上,这里是一块新月形的灰色区域。这里肯定只有我一个人。
在街道右侧,是一排荒废的仓库,在单排街灯的照耀下,映出它们毫无生气的外貌。在街灯下,这一排仓库显得十分怪异,就像昏暗道具室里的舞台道具。有些房舍贴有不动产公司的租售广告,有些则什么都没有,仿佛完全被屋主遗弃。窗户玻璃破碎,门前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也裂开,到处都散布着瓦砾碎片。一副黑白的荒凉景象。
在街道的左边就不能用荒芜来形容了,而是什么都没有,一片漆黑。这块空地在地图是以绿色标示,但没有任何注记。这里就是圣杰魁斯打上第三个X记号的地方。原本我还以为这里是公墓或小公园。
真该死。
我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看着眼前的黑暗景象发呆。
现在该怎么办?
我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一道闪电划过,暂时照亮了街景。有东西从暗处飞出来,撞上我的挡风玻璃。我吓了一跳,大叫出声。那个生物挂在挡风玻璃上,停了一下后才笨拙地鼓动翅膀敲击玻璃,然后缓缓飞进黑暗中。
冷静点,布兰纳。深呼吸。我的不安感现在已升至电离层了。
我打开背包,穿上斜纹棉布衫,把手套塞进后裤袋,手电筒则插在腰带上,至于写字板和笔就扔在车上。
没有什么东西好记录的。我对自己说。
空气中弥漫着雨水打在热水泥地上的味道。狂风扫过街上,吹起砂石,气流形成一个个小龙卷风,把树叶和纸屑卷起成堆,然后再加以吹散。强风吹起我的头发,猛拉我的衣服,将棉衫下摆拉扯得像丢进洗衣机一样。我把棉衫塞进裤子,拿出手电筒。手在微微颤抖。
我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横过街道,踏上人行道。一道生锈的铁篱笆,约6尺高,竖立在这块地的边缘。在篱笆内,大树和灌木纠结,形成一个原始丛林。我把手电筒往丛林中照去,但是完全无法判断丛林有多深,也无法看清丛林内有什么东西。
我沿着篱笆往前走。由篱笆内伸出的树枝,在手电筒小小的黄色光束下,随风乱舞。我头上茂密的树叶正好接住空中落下的雨点,但仍有几滴穿过树叶的雨丝打在我脸上。不知是逐渐降低的温度还在荒芜景象令我浑身打颤,也许两者皆是。我开始咒骂自己,背包里带的竟然是驱虫液而不是夹克。
我往前走了四分之三个街区,走到一处下坡前。我把手电筒往这条可能是车道的斜坡照去。篱笆上有一道紧闭的大门,门上用长长的铁链和粗锁锁住。
这个车道看来很久不曾使用。碎石路面上长出了杂草,篱笆门下也长满植物。我站在篱笆门口把手电筒照向里面,但是穿透黑暗的距离并不远。这就像拿放大镜观测天文星象一样。
我继续往前走了大概50尺,才抵达这个街区的末端。我站在街角四处查看。那条我走来的街,到此和另一条路呈丁字交会。我往这条路看去,一样的黑暗和荒凉。
在街角对面,我看到一大片铺有柏油的空地,边缘同样用铁篱笆围起来。我猜这块空地过去可能是某家工厂或仓库的停车场。一颗灯泡挂在电线杠上,微弱照耀着那栋已倾圮的建筑。那颗灯泡上面还有一顶金属盖子,光线能照亮的范围大约只有20尺,在宽广的柏油空地上散布着碎石,在黑暗中,我依稀能看到空地上几栋小屋或工房的轮廓。
我驻足听了一会儿。风声刺耳。雨点不断打在地上。远处偶有雷鸣。我心仍不停狂跳。借由对街那盏灯传来的微弱灯光,正好足以让我看见自己的手还在颤抖着。
好吧,布兰纳,我怒斥自己,把脑中的尸块扔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嗯,很好。”我大声地说。我的声音有点奇怪,好像被什么东西裹住一样,似乎声音还来不及传到耳里,就被夜色吞没了。
我转身回到篱笆前。篱笆绕过街角,折向左方,继续婉蜒下去。我跟着篱笆转弯,不到10尺,篱笆便被石墙取代了。我退后两步,用手电筒照着这面石墙。墙壁是灰色的,大约8尺高,顶端有一颗颗突出墙面约6寸的石块。在黑暗中,我看见前方不远处的石墙中央有一扇大门,应该就是这块私有地的正门。
我沿着墙边走,墙角尽是湿纸、碎玻璃和铝罐。我踏过不知多少种垃圾,懒得低头看地上的是什么东西。
不到50尺,我就来到正门前。和侧门一样,这扇门也加了铁链和上锁。我举起手电筒照向门上的锁链,铁链反射着金属的光芒。铁链看来很新。
我把手电筒插回腰间,用力拉动铁链。拉不开。我再试了一次,仍徒劳无功。我后退两步,又掏出手电筒,上上下下对着大门照着。
此时,一个东西抓住了我的脚。我惊慌地丢下手电筒,猛然抓向膝盖处。我想像攻击我的是红眼黄牙的猛兽,但手上抓到的,却是一个塑胶袋。
“死猪!”我骂道,我的嘴巴很干,双手抖得比刚才还厉害。
我一解开塑胶袋,它瞬间便被风刮跑了,在我蹲下摸手电筒的时候,仍能听到它的沙沙声。我校回手电筒,但是发现它摔坏了,无法打亮。我用力拍它几下,灯泡亮了一下,又熄了。我再拍,亮是亮了,然而灯光好像有点摇晃,不太稳定。不知道它还能维持多久。
我在黑暗中踌躇了一会儿,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我该靠这支快坏掉的手电筒继续搜索吗?天知道我到底想找什么?回家洗个热水澡不是比较好的主意吗?
我闭上眼睛,集中注意力,仔细过滤每一个可能的人声。而后,我不停问自己,刚才是否错过了什么声音。踏在碎石路上的鞋音;铁链吱吱嘎嘎的声音;汽车嗡嗡的引擎声。也许我的听力太差,也许这场暴风雨是凶手的共犯,反正我没听见任何不寻常的声音。
我做了个深呼吸,放松肩膀,在黑暗中沿着石墙往回走。过去,我曾在埃及国王谷地的一座墓室,同样遇过电灯熄灭的情况。我记得那时是在一间密室,一停电马上伸手不见五指,好像世界的光明突然被人吹灭一般。,如今,在我想探索篱笆后的空洞世界时,这个感觉又回来了。黑暗的奥秘究竟是在哪里?是法老王的墓室?还是在这道篱笆之后?
X记号一定有什么含意。它就在里面。走吧。
我回到街角,沿着篱笆走到侧门。该怎么把锁打开?我拿着手电筒上上下下照着铁链,想找出答案,但手电简的光束开始像闪光灯一样忽明忽灭。在明暗交替的一瞬间,我瞥见这道大门的右边有个东西。
在手电筒的光束下,这个东西看起来像一块金属牌,挂在门闩上。虽然这块牌子已锈蚀模糊,但透露的讯息仍相当清楚——闲人勿入。我把光源移近,努力辨识印在这四个大字下的一行小字“蒙特娄……”。最后几个字看不清楚,是人名吗?
我把光集中在最后几个字上,轻轻用指甲刮去上面的铁锈。一个标志出现了,有点像头冠,又有点像盔甲,看起来很眼熟。此时,我突然想到了——这是天主教的标志,这个标志写的是“蒙特娄主教座堂”。原来如此,这里是教会的产业,说不定过去还是修道院什么的。
很好,布兰纳,你也是天主教徒,有责任保护教会的产业。
我把手电筒插回腰际,右手抓起铁链,左手抓着一块锈得比较严重的金属。我正准备用力拉,但发现铁链一点抗力都没有。我把缠绕住的链子一圈圈解开,使铁链就像蛇一样地缠住我的手腕。到了铁链末端,最后一节链环被大锁头扣在门日上。我看着这个锁,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锁头竟然没有扣上。
我取下锁头,解开铁链,低头看着这两样东西。在我努力开锁之时,风突然停了,只剩下微弱的嘘息声。突如其来的宁静,同样重击着我的耳朵。
我把铁链全绕在右门上,把左门拉开。在狂风乍息的寂静中,铁链发出刺耳尖锐的声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声音破坏这静默。没有青蛙、没有蟋蟀;没有远处经过的火车鸣声。整个世界好像屏住了呼吸,等待暴风雨的下一个动作。
大门不情不愿地开了,我钻进去,轻轻把门带上。我顺着车道前行,鞋子踩在碎石子上,发出悉悉卒卒的声音。我拿着手电筒四处乱照,从车道到路旁的树林。每隔10尺,我就停下来照照树上。两旁树木的枝权茂密交错,在我头上形成一座长长的穹顶。
教堂在那里。尖塔也在那里。很好。我心里涌现儿时唱的歌曲。我正努力放松心情,重整精力面对即将遭遇的一切。“你会输掉,布兰纳。”我警告自己。想想克劳得尔。不,想想伊莉莎白、茜儿和玛格莉特。
我转向右侧,尽量把灯光照向远处,扫过路旁每一棵树下。这些树一棵接一棵,连绵不绝。接着,我又转向左边,同样扫过一次。此时,我发现左前方10尺处的树林间有一个缺口。
我反光源对准那个缺口,缓缓地走上前。从远处看像缺口,近看则不然,连绵的树木并未中断。不过,这个地方看起来的确有点不一样。我紧张的情绪一下冒了上来,这是灌木,不是大树。地上的泥土似乎被翻动过,生长在其上的爬藤类和旁边的不太一样。看起来是重新长出来的。
这些植物年龄很轻,我心想。也许是最近才长出来的。我拿着手电筒四处照,地上的草皮似乎曾脱过一次皮,形成一条婉蜒的小径通往林间深处。我紧紧握住手电筒,照向这条小径。就在我踏出第一步之时,暴风雨正式开始了。
刚才迷蒙的细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滂沱大雨。树木被强风撼动,天上闪电雷鸣大作,一声一声连续轰然作响,像恶魔们在彼此召唤。狂风像发了疯似地,愤怒地把大雨吹得歪歪斜斜。
我的衣服瞬间湿透,头发一束束垂在前额上。雨水如溪流般悬流在我的脸上。我拉出棉衫一角,盖住手电筒,不让雨水侵入。
我缩着脖子,走在小径上,透过微弱得可怜的黄色手电筒灯光,四下查看。来回移动的灯光,就像一只拖着绳子的猎狗,沿路不停嗅闻搜索。
进到树林约50尺深的地方,我看到它了。就在这十亿分之一秒内,我的神经同时触动,触发了过去的经验回忆。我的感觉比意识先知道,眼前就是我要找的东西。
我靠近它,手电简突然熄灭了。我感到胃里的东西已涌上喉部。
一道闪电掠过天际,在瞬间即逝的光亮中,我看到一个棕色塑胶垃圾袋埋在泥土和落叶中,封口打上了结。这个结从泥里冒出来,像浮上水面换气的海狮鼻。
我看着雨水打在塑胶袋和四周的泥土上,一点一点将土壤溶成泥浆,褪去覆盖在塑胶袋上的泥土。随着塑胶袋逐渐显露,我觉得浑身发软,快要站不住了。
又一道闪电划过,顿时把我打醒。我奔向那个塑胶袋,弯身检视。我把手电筒插进腰带,空出双手抓住塑胶袋上的结,开始用力拉。袋子埋得很深,动也不动。我试着把结打开,但手指湿得无法抓住湿掉的塑胶袋。这样也不成。我趴下去,鼻子凑近袋口,用力吸气。只有泥土和塑胶味道。没别的气味。
我用拇指甲在袋子上抠个洞,然后再闻一次。虽然微弱,但这味道已足以判定。这气味,正是腐肉和潮湿骨头的臭气。在我决定要逃开或愤怒之前,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树枝折断的声音。就在我想跳到一旁躲起来之时,我脑袋里的电灯突然啪一声熄灭了,使我再度陷入法老王墓室的黑暗中。
十五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了,像宿醉一样。和过去一样,我痛苦地想不起昨天发生的事。只要一动,脑子就像被鱼叉刺进,痛得我无法动弹。我知道只要一张开眼睛,就会开始吐。我的胃一阵阵抽痛紧缩,到现在我还没办法起身。更糟的是,我觉得好冷。身体被寒流紧紧裹住,使我无法自已地颤抖着,很想再多盖一条被子。
我努力坐起来,但眼睛仍闭着。头痛得很厉害,我呕出了一些胆汁。我把头放低,垂在膝盖间,等着反胃的感觉消失。我仍闭着眼睛,把胆汁吐在左手上,然后伸出右手抓棉被。
经过剧烈的颤抖和拍痛,我发现自己不是躺在床上。我右手抓到的是树枝和枯叶。这使我连忙睁开眼睛,已顾不了痛或不痛了。
我发现自己坐在树林里,全身湿透,浑身是泥土。周遭全是凌乱的树叶和枯枝,空气里弥漫着浓厚的土壤味道,还有一股树叶腐烂的气味。在我的上方,我看到一片枝叶纠葛的树网,深色而茂密,张在黑色的夜空下。夜空中,无数星光闪烁。
记忆慢慢回复。暴风雨、门、小径。但是,我为什么会躺在这里?我昨晚没喝醉,但感觉为何如此像宿醉?
我摸向后脑勺。在头发下,竟然摸到一个像柠檬大小的肿瘤。很好。一个星期内受伤两次。就算是拳击手也没被打得这么频繁。
我是怎么受伤的?我被什么东西绊倒吗?被粗树枝击中?暴风雨将这片树林弄得满目疮瘦,但附近却没有粗树枝。我记不得了,但我不在乎,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克服反胃后,我跪在地上,四处摸着手电筒。手电筒一半埋在泥土里,擦干净后,我打开电源。没想到,居然还能用。我努力控制颤抖不停的双腿,站了起来,但眼前仍直冒金星。我抱着旁边的一棵树,又开始呕吐起来。
我嘴里满是胆汁的味道,心里同时跑出许多疑问。我什么时候吃过东西?昨晚?今晚?现在几点?我在这里多久了?暴风雨过去了,星星都已出现。现在还是晚上,而我冷得要死。我只知道这些。
胃部抽痛的感觉逐渐消失后,我慢慢站直身子。我打开手电筒照向四周,寻找那条小径。手电筒的光束在地上舞动,触发了我的记忆。那个埋在土里的袋子。记忆一下子冲出来,使我陷入一股恐惧中。我紧紧握住手电简,向四周照了一圈,确定没有人在我的背后。我想回去找那个袋子,但是它在哪呢?回忆虽慢慢爬回我脑海,但仍不太具体。我记得看过这个袋子,但想不出它到底在哪里。
我在附近树林间搜寻着。我头痛欲裂,想吐的感觉又升至喉咙,但是胃里早就没东西可吐了。一阵干吐使我痛得直流眼泪。我再度停下,靠在树旁喘息,等待胃部的抽痛退去。我发现在暴风雨过后,蟋蟀又开始再度歌唱,石砾互撞的叫声冲入耳朵,灌进我的脑海。
我终于找到那个袋子,就在离我不到十尺的地方。我摇摇晃晃,几乎握不住手电筒,我一看到它就想起来了,现在这个袋子已多露出了一些。袋子周边围绕着一圈雨水,塑胶袋上的皱招处也积满了水。
我没有力气把袋子挖出来,只能站在一旁看着。我知道现场处理必须符合程序,但又害怕在警察赶来前,这袋子会被人破坏或搬走。我感到十分沮丧,很想哭。
噢,有个好办法,布兰纳。哭吧,也许会有人听见,进来救你。
我站在那儿,身体冷得发抖,想要思考但脑子却不肯合作,关上大门拒绝沟通。打电话。我脑子闪过这个念头。
我认出那条小径,便开始往树林外走去。希望我是对的。记不得怎么进来,对出去的路也很模糊。方向感已跟着有限的记忆力消失了。在无预警下,手电筒灭了,我陷入一个只有微弱星光的夜。我用力甩甩手电筒,不管心里如何暗骂,它就是不亮。
“可恶!”我还是叫了出来。
我倾听周围的声音,想用声音辨别方位。然而四周一片蟋蟀叫声,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想借由树影判断方向,但直到我的头发和衣服被树枝勾住,脚也不停被地上的爬藤和蔓草绊住时,才发觉这根本不管用。
你离开小径了,布兰纳。丛林越来越茂密了。
我还在考虑该走哪一个方向时,突然一脚踏空,整个人向前扑倒,双手和一边的膝盖重重撞击在地。我的脚被绊住了,前膝感觉压在松软的泥土上。我手里的手电筒飞了出去,在撞击地面时,竟然又亮了。手电筒在地上滚了两圈才停下,射出的怪异黄光直向着我。我低头看去,发现我的脚陷进一个渤黑的坑里。
我的心脏差点跳了出来。我像螃蟹一样地爬向手电筒,把光线照向我绊倒的地方,原来是一个小坑洞。这个洞看来是刚形成的,像地表一个尚未治疗的伤口。坑洞四周的泥土很松,周围还有一堆小小的土丘。
我把光照进洞里。这个洞不大,宽大约只有两尺,深三尺。刚才我是因为一脚踏在洞口边,才会跌一跤,还把一些泥土踩进了洞底。
我看着这些泥土,它们在洞底聚成一堆。我觉得有点奇怪,随后便明白了。这些泥土是干的,即使现在我的头脑很混乱,我还是能清楚断定这点。这个洞先前不是被盖起来,就是在雨后才挖的。
一股恐惧袭上心头,我双手环抱胸前取暖。我全身湿透,暴风雨过去后,留下阴冷空气。双手抱胸无法让我觉得暖和,只会让光线移开洞口。我放开双臂,重新把光线对准洞底。为什么有人会……
这个实际的问题令我猛然一震,使我的胃缩成像一把点45手枪。是谁?是谁到这里挖洞?或把土里的东西挖出?这个人还在这里吗?这些念头使我赶快采取行动。我把手电筒往四周扫了一圈。我的头仍剧痛难耐,心脏也拼命狂跳。
我不知道自己希望看到什么。在黑暗的树林中,只有我一个人。
在手电筒的光线中,我又看到那条小径。我离开这个坑洞,摇摇晃晃回到那个半埋着的袋子那里,手脚并用地挖了一堆树叶和泥土把它盖住。这种粗糙的伪装骗不了埋这个袋子的人,但应该可以逃过一般人的目光。
我掩盖好这个袋子后,从口袋掏出那罐驱虫液,塞在旁边一棵大树的树枝上,做为记号。我沿着小径往回走,踉踉跄跄回到碎石车道,把手套挂在树枝上,让它们指着袋子的方向。我已筋疲力竭,害伯自己会再昏过去。我可不希望再倒在这里。
我的老马自达车仍停在原来的地方。我看也不看左右是否有来车,便摇摇晃晃横过马路。我摸遍身上的口袋找车钥匙。找到钥匙圈后,还不断咒骂自己为什么把所有的钥匙都放在同一圈上。我颤抖着,钥匙连续掉落地面两次后,才顺利打开车门,一头栽进驾驶座。
锁上车门后,我两只手放在方向盘上,枕住头部。我需要睡觉,已经快要撑不住了。我知道必须克服想睡的欲望,可能有人躲在附近观察我,好决定下一步行动。
我坐直身子,把手放在大胆上。
“布兰纳,假如你想活下去,就赶快离开这里。”
在密闭的空间里,我的声音变得相当厚重,让我回到现实。我发动车子,仪表板上的时钟显示的时间是凌晨2点15分。我是什么时候离开车子的呢?
我仍颤抖着。我把暖气开到最大,不知道这样有没有帮助。我的颤抖是因为阴冷的夜风,但是心理深处的冰冷,却是暖气机也暖和不了的。我头也不回地把车子开离这里。
我一回到家,湿衣服还来不及脱下,就马上打电话到警察局。接电话的人犹豫了很久,不愿意在半夜吵醒密探。无论我如何解释,她也不肯给我莱思的电话号码,而他的名片被我留在办公室里了。我站在客厅,发着抖,头仍疼痛欲裂,胃部也蠢蠢欲动,准备下一次袭击。我不想再跟她说了,已经没有心情回答她任何的问题。最后也许是我虚弱的语气说服了她。道歉的事就只有明天再说了。
这是半个钟头以前的事了。我感觉后脑那个肿瘤还在。在湿发覆盖下,肿胀、坚硬得就像一颗煮熟的鸡蛋,而且一碰就痛。我查看一下瞳孔,转一转头,先转向右侧,再转向左侧。然后用力捏了自己一把,再敲打腿,看看是否还有感觉。每个部位看来都还正常,如果有脑震荡,应该也不会很严重。
在洗澡的时候,我一直倾听外面的声音,等待电话铃响。我担心错过莱思的电话,便把电话子机拿进浴室。
我把水关掉,跨出洗澡盆。电话仍然安静地躺在那里,似乎对周遭的环境全无兴趣。
该死。莱恩去哪里了?
我擦干身体,穿上厚绒布睡袍,把头发包在浴巾里。我检查答录机,确定没有错过任何人留言。奇怪,为什么显示电力的红灯没有亮呢?真是该死!我把电话从浴室拿出来,将它接上电源,然后随便乱拨一个号码,看看电话是否没问题。当然,电话完全正常。一切都是我太焦虑了。
我躺在沙发上,将电话放在旁边的茶几。他应该很快就会打电话给我。我一点都不想上床睡觉,打算弄点东西给自己吃,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先闭上眼睛休息几分钟。但是,寒冷、压力、疲倦以及严重挫折的感觉,像潮水一样退了又去,去了又来,使我疲惫万分,也把我带入一个很深却不安稳的睡眠里。我并不是睡着,而是昏过去了。
我发现自已在一片围篱的外面,看到一些人用巨大的铲子拼命挖掘地面。铲子一抽出地底,就会带出一大群老鼠。我往下一看,发现所在之处到处都是老鼠。我必须不停踢它们,将它们踢离我的脚。这时,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我眼前,看起来像是一个不断挥舞铲子的人,不过当他转过身来时,我认出他是彼得。彼得指着我,对我说了一些话,但是我无法听出他在说什么。然后他开始大叫,并且对我招手。这时他的嘴巴变成一个黑色圆圈,而且不断变大、变大。他的脸开始变形,随后被吸进这个黑色的圆圈里,变成一个非常丑陋、像小丑一样的面具。
这时有许多老鼠跑过我的脚,有一只正在拖着伊莉莎白·康诺的头。当它拉着她的头越过这片草地的时候,尖锐的牙齿像老虎钳般紧紧地咬住她的头发。
我试着逃跑,但是双腿却无法移动。我的身体开始下沉,直入地底。我放眼四周,发现自己在一个墓穴里。泥土开始洒落我全身。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正低头凝视着我。我想开口说话,嘴巴是张开了,却发不出。我要他们将我拉出这个坑。我把手伸向他们,可是他们却不理我的要求。
然后他们和另一个图像连在一起。一个男人站在墓穴口,他穿着一件长袍,戴着一顶样式很旧的帽子。他往下看我,问我是否已经确定了?我没办法回答他的问题。他告诉我目前我所在的地方是属于教堂的土地,我必须立即离开。他说只有在教堂工作的人才可以进入这里。他穿着神职人员特有的长袍,飘飞在风里。我很担心万一他不小心掉进这个墓穴里怎么办?他用一只手去抓住衣服,用另一只手拨行动电话。电话开始响了,但是他不理它,只让电话一直响着。
我终于发现,原来是茶几上的电话在响。我从梦中惊醒,连忙伸手接起电话。
“喂。”我相当无力地回答。
“布兰纳?”
对方讲的是英语。声音听起来很粗野,但却十分熟悉。我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
“我是。”我看一下表。可是表竟然不在手腕上。
“我是莱思。你最好有要紧的事告诉我。”
“现在几点了?”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睡了5分钟还是5个钟头。我已经很厌烦自己头脑仍这么不清楚。
“4点15分。”
“等一下。”
我把话筒放下,步伐不稳地走到浴室。我泼了一些冷水在脸上,唱了几句歌词,重新裹好头上的毛巾,然后回去继续和莱思说话。我不想让他等太久而加深他的不耐烦,不过我更不想让他听出我疲倦的声音。我想,我最好花点时间整理一下自己,让自己回到正常状态。
“对不起,让你久等。现在我觉得舒服多了。”
“刚刚有人在唱歌吗?”
“今天晚上我去了圣伦伯特,”我开始进入话题。虽然我有许多事想告诉他,但不想一开始时就切人重心。“我找到圣杰魁斯画上x记号的地点。它是在一处几乎已经荒废的一座教堂土地上。”
“你要我凌晨4点打电话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吗?”
“我发现一具尸体,也已经被肢解了,破坏的情况很严重,大概只能看出骨骼的形状。我们必须现在就回到那里,以免那具尸体遭人破坏,或被附近的野狗拿来当晚餐。”
我吸了一口气,等待他的回应。
“你是不是他妈的疯了?”
我不确定他是指我发现的东西,或者是指我独自一个人到了那里。如果他指的是后者,或许他是对的,但我是为了寻求答案而去的。
“我确定发现了一具尸体。”
他没有出声,沉默了一段时间。“尸体是埋着的,还是在地上?”
“被埋着的,但埋得不深。我看一部分已露在外面,雨水让它暴露得更严重了。”
“你确定这不是被盗墓人恶意丢弃、任它腐坏的尸体?”
“尸体被装在塑胶袋里。”就像伊莉莎白和茜儿的案子。其他的话我想不必再多说了。
“妈的!”我听到一声划火柴的声音,然后是一长声吐气。他肯定点了一根香烟。
“我们现在就出发?”
“门都没有?”我能听见把烟从嘴里拔出的声音。“‘我们’是什么意思?布兰纳,不管你的名声怎样,但跟我没有关系。你这种追根究底的态度也许对克劳得尔有用,但不适合我。下一次如果你想到犯罪现场跳华尔滋的话,我建议你不妨到凶案组问问看,看是否有人愿意让你顶他的位置。”
虽然我不期望他会乐意帮忙,但也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强烈。我正准备开始生气,准备好和他大吵一架,等待他再骂过来。但是他不说了。
“谢谢你这么快回我电话。”
“喂。”
“你现在在哪?”如果我的脑袋功能完全正常,我绝不会问这样的问题。我立刻后悔自己这么问。
他停顿片刻,说:“和一位朋友在一起。”
问得好,布兰纳。难怪他被你惹恼了。
“我想今晚应该有人在那里。”
“什么?”
“当我注视那个弃尸地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然后我的头被人重击了一下,就昏过去了。我醒过来后,发现暴风雨把现场弄得乱七八糟,所以我也不能确定一切是否一样。”
“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
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我可以感觉到他正在慎重思考这件事。
“我会派一个小队去那个地点看守到早上。然后我会到那儿支援他们。你想我们需不需要带狗去?”
“当时我只看到一个袋子在那里,不过我想应该还有更多才对。另外,那个地方看起来好像已经有人开始在挖掘了。带狗去或许是不错的点子。”
我等待他的答复。但他什么都没说。
“你什么时候会来接我?”我问他。
“我不会过去接你的,布兰纳博士。这是真实的杀人事件,属于凶案小组的辖区,不是儿戏。”
现在我对他的态度已经感到强烈不悦了,我感觉太阳穴的青筋鼓起来,一股怒气冲上脑际。
“你比加拿大捷运犯了更多错误,”我轻蔑地对他说。“莱恩,人总是说‘给我一些比较有用的证据’,好了,现在我找到了,而且也可以立刻带你去看。现在那些骨骼都还在那儿。如果我判断正确的话,那些骨骼跟这几件案子一定有关。”
我们两人在电话两端沉默了很长的时间,我想他可能会挂掉电话。我等着他下一个举动。
“我8点以前到你那里。”
“我等你。”
“布兰纳?”
“什么事?”
“也许你应该去买一个头盔。”
他挂断了电话。
十六
莱恩遵守了诺言,不到8点45分,我们已抵达现场,把车子停在现场监识小组的厢型车后。这辆车所在的位置,离我昨晚停车的地方不到十英尺。与昨夜比较起来,这里像是完全不同的世界。街上阳光普照,道路上人车杂杏,充满了活力。街道两旁都停满了各式轿车和巡逻车,至少20个制服或便衣警员三五成群地交谈着。
我看到来自蒙特娄警局、魁北克警局以及圣伦伯特警局的警员,他们散布四处,制服不同,标志也不一样。他们就像不同群体的鸟,因缘际会地聚在一起,叽叽喳喳,每种鸟都焙耀自己特殊的羽毛花色,强调自己的属性。
一个背着大袋子的女人和一个提着照相机的男人,正靠在一部白色雪佛兰汽车旁抽烟。看来另一个族群也赶到了一一新闻记者。在不远处篱笆旁的人行道上,一只德国牧羊犬站在一个身穿深蓝色服装的男人旁,低头不停嗅着。它尽量往前,绷紧绳子,鼻子不肯离开地面嗅闻着每一块地方,然后又冲回牵它的人身旁,抬起头望着他,不停摇尾巴。它看来好像很渴望离开那个地方,对于牵它的人迟迟不动感到很困惑。
“该到的都到了。”莱恩说。他把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
他并没有为电话中无礼的态度向我道歉,我也不期望。没有人在凌晨4点被吵醒还会有好脾气。在开来这里的路上,他表现得相当友善,几乎可说想讨好我。他详细告诉我每个地方发生过的案子,还提了些警方的臭事软闻。每件事都十分骇人。“这儿,在这栋三楼公寓里,一个女人拿油锅攻击丈夫,然后又攻击我们。那儿,那栋建筑后面,我们在通风管里发现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满嘴警察经。我怀疑,也许警察对地理环境的认知,乃是透过各地所发生的案件,而不是像一般人一样利用街名、河川或门牌来辨别方位。
莱恩看见贝坦德,便向他走过去。在他身处的那群人中,有一位魁北克警官、皮尔·拉蒙斯和一位戴着太阳眼镜的削瘦金发男人。我跟着莱思横过马路,浏览了一下街上的人群,看看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是否也在里面。我觉得这里好像魁北克的官方集会,他们应该会在这儿。不过,所有人都到了,就是不见他们两个。
当我们渐渐走近,我感觉那个戴太阳眼镜的男人似乎有点局促不安。他的手不停动着,不断模着唇上一小撮胡子和拨弄头发。他的皮肤特别苍白,不但没有血色,而且几乎看不到任何血管组织。他穿着皮质的军用夹克和黑色长筒靴。我想,他若不是25岁,就是65岁。
我感到拉蒙斯看了我一眼,他点了个头,但什么也没说。我开始有些疑虑了。我把所有人叫到这里来,可不是排队观赏马戏团节目。如果他们什么都没发现怎么办?如果袋子被移走了怎么办?如果袋子里装的是盗墓者丢弃的遗体怎么办?昨晚很黑,我又不舒服。有多少情节是我想像出来的?我一想到这些问题,便又感到胃部一阵紧缩。
贝坦德向我们打招呼。还是一样,他看来就像男时装模特儿的缩小版。他穿着一身棕色系的衣服,相当符合环境生态的颜色,毫无疑问未经化学药剂染过。
莱恩和我向我们认识的人打招呼后,便转向那个戴太阳眼镜的男人。贝坦德为我们介绍。
“莱恩、博士,这位是波利尔神父,他是这个堂区的负责人。”
“主教座堂。”
“对不起,主教座堂。这里的土地是教会所有。”贝坦德竖起拇指比向我背后的围篱。
“唐普·市兰纳。”我自我介绍,主动伸出手。
波利尔神父扶扶太阳眼镜看着我,然后伸手回应。他握手的力道相当虚弱无力,手指感觉冰冷而软弱,就像放在冰箱里太久的胡萝卜。当他放掉我的手时,我必须忍住一股冲动,不在他面前把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在牛仔裤上擦掉。
他也和莱恩握手,但莱恩的表情并无异样。莱思早上的愉快心情好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严肃的神情。他变得像个警察。波利尔神父似乎有话要说,但是他一看到莱恩的神情,就开不了口。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似乎体认到警方的大权此时已易手换人,而莱恩就是接手的那个人。
“有人进去过了吗?”莱恩问。
“没有。坎伯隆差不多5点就到了。”贝坦德指着右边的一位制服警察说:“没有人出入。波利尔神父说,只有两个人进入那个地区,就是他自己、以及一位教堂的管理员。那位管理员已经80岁了,在这里工作了一辈子。”
“围墙的门不可能被打开。”波利尔神父说,太阳眼镜又转向我这里。“我每次经过都会检查一遍。”
“你多久检查一次?”莱思问。
太阳眼镜后的目光从我脸上移开,转到莱恩身上。这目光停在莱恩脸上足足有三秒,而后他才开口说话。
“至少一星期一次。教会有责任维护它的产业。我们绝不会……”
“这个地方是做什么用的?”
再一次,神父停顿了一下。“这里是圣伯纳德修道院,1983年关闭。不过,修道院数量减少不会影响教会的行动。”
我觉得很奇怪,当他谈到教会时,仿佛教会是一个有情感、有意识,且实际存在的生命实体。他的法文腔也有点不同,和我平常听到的不太一样。他不是魁北克人,不过我听不出他是哪里人。也许我的判断不是很正确,不过他发法文的喉音,听起来倒满像是北美人称的“巴黎人。”我猜他可能是比利时人或者瑞士人。
“这里平日情况如何?”莱恩追问。
又一次停顿,似乎声波得经过很长的距离,才能传进波利尔神父的耳朵。
“今天,一切都平静。”
神父叹了一口气。也许他想起这个教会往日繁荣兴盛的时光,想起修道院过去喧器忙碌的情景。也许他正在整理思绪,以便正确回答警察问题。不过,他的黑色镜片遮住了眼睛,我看不到他的眼神。他的装扮跟神父这个职称不大搭调,他虽然有像一般神父白哲的肤色,却穿着皮夹克。以及一些摩托车骑士惯穿的皮靴。
“我今天就是来做例行检查的。”神父继续说:“平常都是那位管理员处理一切事情。”
“一切事情?”莱恩正把神父的话记在笔记本上。
“暖气炉、水管、铲雪,我们住的地方很冷。”他用一只细弱的手臂做铲雪的姿势。“还有修补窗户,有时会被顽童打破。”他看向我。“还有检查房门和大门,确定它们一直都是锁上的。”
“你上次检查这些锁是什么时候?”
“星期日下午6点。每个锁都牢牢锁着。”他答得那么快,使我有些惊异。他想都不想便脱口而出。也许贝坦德已问过这个问题,或者他早已设想好该如何回答,他快速的反应就像曾经预演过一遍。
“有没有注意什么奇怪的事?”
“没有。”
“这个管理员什么时候……他叫什么名字?”
“蒙西尔·罗伊。”
“他什么时候会来?”
“每个礼拜五,除非有特别工作,不然他只有礼拜五才来。”
莱恩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看着他。
“我是指铲雪,或修理门窗之类的事。”
再次停顿。“没有,没有。这里一座坟也没有。”他用力摇头,使得眼睛滑落到鼻梁上。一边镜架也从耳朵上弹落,整个眼镜倾斜成20度角。“这里是修道院,一直是修道院。没有人埋葬在这里。但我会打电话给我们保管文件的人,请他查一下院内记录,以确定没有错误。”他一边说,一面伸手扶住太阳穴旁的镜架,谨慎地调整眼镜。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来这里吗?”波利尔点点头,眼镜又滑下来一点。他张口像要说些什么,但是又停住了。
“好了。”莱恩合上笔记本,放进口袋。“你有没有什么建议?”他转向我说。
“我带你进去,指给你看我发现的塑胶袋。把它搬走后,再放狗找看看有没有其他东西。”我希望我的声音能显得有信心一些。但是,假如那里根本没有东西呢?”
“好。”
莱恩大步走向那个带狗的男人。那双牧羊犬跃起前脚搭在他的腰上,用鼻子碰触他的手,想引起他注意。他一边摸着它的头,一边对那个男人讲了几句话。而后他回到我们这里,领着我们走到篱笆门前。当我们前进之时,我努力留意周围环境,寻找任何熟悉的记号。我昨晚的确到过这里,但是,现在没看到任何眼熟的东西。
波利尔神父从口袋里拿出一大串钥匙,从里面抽出一支。我们一群人等在篱笆门边。他用手抓牢挂锁,并且用力拉扯它,似乎故意在我们面前测试,证明这把锁非常牢固地挂在门栓上。在早晨清新的空气中,锁链发出柔和的金属撞击声。我几个小时前有将它锁上吗?我记不得了。
波利尔神父打开锁,摇动一下篱笆门,将它打开。这扇、门虽也吱吱嘎嘎地响,但不是我记忆中那种尖锐金属的声音。
他往后站,让出一条路给我,每个人都在等着。拉蒙斯仍然没有开口。
我把背包挂在肩膀上,向前一步,经过神父身旁,踏上这条小路。在早晨清新柔和的光线里,树林看来相当友善,一点都不像怀有恶意。阳光穿过阔叶树以及针叶树,空气里充满浓厚的松香气味,唤起我的记忆。我想起大学时去过的那些座落在湖边的屋子,以及夏令营的情景,而不是那些令人作呕的尸体和夜晚的幻影。我走得很慢,一面察看每一棵树,以及每一寸地面是否有折断的树枝,或是被移位的植物,被翻松的土壤,任何一样可以证明曾经有人来过的痕迹。特别是我。
我的焦虑随着每前进一步而升高,心脏跳得异常快速。如果我没锁上围篱的门会如何?如果有人在我离开后来过这里又如何?我离开后,这里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到过,我会觉得眼熟,可能是在书上或照片上看过类似的风景。我试着推算时间和距离,判断那条小径所在的位置。我越来越不安,记忆混乱而模糊。尽管一些主要事件记得很清楚,但是对于所经历的时间长短却不太清楚。我暗自祷告,祈求老天让我马上发现一个我仍记得的东西。
祷告马上应验,我看到一个手套形状的东西。我完全忘了它们。在那里,在步道的左方,刚好眼睛所及的位子,一只露出三只指头的白色手套就套在一棵树的树枝上。太好了,我同时也看见那些毗连的树。我的另外一只手套,正挂在一棵枫树离地面四英尺高的幼口内。我脑海里闪过一个景象: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在黑暗的林子里摸索前进,在离开时将手套塞进某个地方。为此,我对我的先见之明打了很高的分数,不过我回忆事情的能力却不及格。过去我对自己的记忆力可能太过自信。然而,或许是昨夜的经历太恐怖,才使我不由自主地忘掉一些事。
我拨开两个手套间的树叶,一条已经很难辨别出是路的小径正隐约出现眼前。小径躲藏在茂密的树林间,如果没有手套,我根本不可能找到。在白天,这条小径的样子有些改变,两侧的植物高度矮了许多,也比较稀疏,小径上盖满了植物,但是并没有纠结在一起。杂草和矮树丛聚集生长在一旁,放散出腐叶和土壤的枯燥气味。就这些。
我想起小时候常玩的拼图游戏。爷爷和我总是专注看着每一块碎片,努力找出正确的那一块,眼睛和头脑拼命计算每一块拼图上的差异。唯有察觉各种颜色和结构上细微差距,才有办法拼起整张图。然而,昨夜我是凭什么在黑暗中找到这条隐秘的小径?
我听见背后的叶子沙沙作响,夹带几根树枝被踩断的声音。我不想把手套指给他们看,好让他们对我的方向感留下深刻印象。往前走了几码后,我发现那个驱虫液的罐子。我一眼就看到它,它亮眼的橘色盖子闪闪发光,好像一盏立在一簇叶子里的信号灯。
在一棵白橡树下,有一堆覆满叶子的小土堆。它的周围是光秃秃的土。在裸露的泥土上,我看见我手指留下的痕迹,那是我匆忙抓起叶子和土覆盖塑胶袋而留下的。尽管这个伪装极为拙劣,但已是我当时所能做到的最好程度了。
我曾经手许多发现尸体的案子。大部分被藏起来的尸体之所以被发现,不是因为露出破绽,就是因为恰巧。同谋者出卖共犯。孩子在玩耍时发现。最常听到的说辞便是:“我们闻到很恶的味道,才会到处找,结果就看到尸体了。”
“在这里。”我指着这个盖满叶子的小丘。
“你确定吗?”莱恩问。
我只是看着他,其他人则没说什么。我放下背包,拿出另一对园艺手套,我跨过这个小土墩,小心把脚落在地上,尽量不要破坏现场。可笑的是,昨天在手电筒微弱的光线下现场已不知道被我破坏成什么样。但是,现在还是得按照正确处理的程序来做。
我蹲下来,拨开一些叶子,让一小部份塑胶袋露出来。大部分体积仍埋在地下,不规则的轮廓显示,里面的东西应该还未被破坏。我转过身,看见波利尔神父正划着十字。
莱恩对坎伯隆说:“过去拍些照片。”
我站起来,等待坎伯隆进行他的仪式。他拿出照相机,取出一些小标示牌,从不同角度和距离为这个小土墩拍了几张照片。
莱恩转向拉蒙斯。“博士?”
“找唐普。”拉蒙斯说。这是从我抵达现场到现在,他所说的第一句话。
我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小铲子,跨过土墩,先用铲子将覆盖其上的叶子拨去,小心除掉袋子上的泥土。它仍和我记忆中的一样,我还看到我用指甲抠出的小洞。
我用铲子将塑胶袋周围的泥土挖掉,露出的部分越来越多。泥土的气味非常古老,好像自冰河时期后就未被人动过。
我听见街上增援的警车声传来,但在这里,四周除了鸟叫虫鸣,就只有我的铲子的掘土声。树枝在微风中上下摆动,比起昨夜,这算是较为柔和的舞步。树枝的阴影横越过这个袋子,越过这群正等着袋子出土的几张严肃的脸。我看到映在塑胶袋上的树影,就像一出皮影戏一样。
15分钟后,土墩已经变成一个凹坑,已经可以看到一半以上的袋子。我放下铲子,抓着扭曲的塑胶袋结,慢慢往上拉。和昨晚一样,袋子文风未动。难道有人藏在地底下,抓住袋子另一头和我玩拔河的游戏吗?
坎伯隆已拍了一些我挖土的情形,现在他站在我背后,把相机对准最佳角度,准备拍摄袋子拖出时的那一刻。我脑子闪过一句话:“记录生命每一段珍贵的时刻”。还有死亡。我想。
我把手套上的泥土擦在牛仔裤上,然后一把抓住袋子,猛力一拉。袋子动了。虽然坑洞仍未完全放弃拉住这个塑胶袋,但我已经撼动了它的根部。我感觉袋子动了一下,里面的东西似乎在微微地重新移位。我吸了一口气,更用力拉,试着在不把袋子扯破的情况下将把它拉出来。袋子又动了一下,但马上回到原位。
我站稳脚跟,再加点力拉,藏在地下的对手似乎放弃了这场比赛。袋子开始滑动了一下,我把塑胶袋缠绕在手上,一步步后退,慢慢把袋子拉出洞中。
我一把塑胶袋拖出来,便松手退到后方。一个普通的垃圾袋,在北美家家户户厨房和垃圾场常见的那种。袋口扎得很牢,里面的东西很鼓,可是它并不重。这究竟是不是好兆头?我希望袋子里装的是一具狗尸体,而被众人嘲笑羞辱一般;还是希望里面是一具人的尸骸,以证明我是对的?
坎伯隆疾步向前,拿起相机拍了一系列的相片。我脱下一只手套,从口袋内拿出一把瑞士刀。
当坎伯隆拍完后,我蹲在袋子旁边。我的手微微颤抖着,但我还是用指甲抵住瑞士刀上的新月形凹痕,把刀片推出。不锈钢刀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光芒。我在袋子末端选了一点,准备由此划开。我感觉背后有五双眼睛正盯着我的举动。
我转头看着拉蒙斯。在树木的光影中,他的形貌晃动着,似乎正不断改变形状。拉蒙斯对我点点头,于是我便举起刀子准备划下。
就在刀子要刺入塑胶袋时,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动作暂停,仔细听着这个像铁链撞击般的声音。大家都听见了,但是只有贝坦德把大家的想法吼出来。
“那是他妈的什么声音?”他叫着。
十七
突如其来的,是一阵嘈杂的喧扰声。狗狂乱吠叫,夹杂着人声嘶昂,一阵阵传来,时高时低,但无法听清楚他们在吼什么。骚乱是在修道院内,就在我们的左边。我第一个念头是,昨晚那个神密人又出现了,使得所有警察(和至少一只德国牧羊犬)全加入了追逐。
我看了莱恩和其他人一眼。和我一样,他们全呆在那里。连波利尔神父也呆住了,一只手放在嘴唇上,忘了继续拨弄胡子。
此时,一个声音逐渐接近,似乎有人急忙拨开林间枝叶跑来。我们所有人像被同一个开关操纵,同时转头看去。在不远的树林里,传来叫声。
“莱恩?你在哪里?”
“在这。”
我们同时转向声音来源方向。
“妈的!”树枝断裂和叶子沙沙作响的声音越来越接近。“哎哟!”
一位魁北克警局的警察出现了,他用力拨开树枝,嘴巴不停咕收抱怨。他肥胖的脸上一片红润,上气不接下气直喘着,一颗颗的汗水凝结在他的眉毛上,湿掉的头发一撮撮倒在光秃秃的前额上。他看到我们,先弯腰把手放在膝盖上喘气。我看见他头上有一些被小树枝划伤的痕迹。
他好不容易才挺直身,伸出拇指比着他来的方向。他喘着气说,声音听起来像穿过塞住的过滤器:“莱恩,你最好去那里一下。那只该死的狗现在就像疯了一样。”
我透过眼角余光,发现波利尔神父又划了一个十字。刚才在挖掘时,他也做过一次这动作。
“什么?”莱恩张大眼睛,一脸迷惑。
“照你吩咐的,德萨摩牵它到处逛了一遍,结果那个畜牲绕着一个点打转,不停狂吠。”他停了一下。“你听听它的叫声!”
“然后呢?”
“然后?这个小家伙快把嗓子叫哑了。总之,你如果不快到那里,它是不会罢休的。”
我忍住笑。那景象一定十分滑稽。
“等一下,给它一根骨头,先安抚它。必要的话,就打一支镇定剂。我们得先把这里发现的东西检查过。”他看了一下表。“我十分钟后就过去。”
这位警察耸耸肩,转身就要从原路离开。
“喂,费卡德!”
那张胖脸转了过来。
“那边有一条小路。”
“谢啦。”费卡德喘着气说,他往莱恩比的方向走去。我敢打赌他走不到15码就会迷路。
“还有,费卡德……”莱恩又叫道。
那张胖脸又转过来。
“不要让狗破坏任何东西。”
他转身面对我。“你不是想要个生日舞会吗?布兰纳。”
当费卡德踏断树枝落叶的声音逐渐远去后,我用刀把这个塑胶袋完全割开。
袋子里的气味并没有一下子就跃出来,像伊莉莎白·康诺的尸体那样令人屏息作呕。我割开袋子后,里面的气味慢慢往外扩散。除了泥土和腐叶的味道外,这气味中还包含一个特殊味道。不是腐烂的恶臭,而是东西放太久后的阴湿陈味。我以前闻过这种气味,它代表着:袋里装的必定是死尸,而且绝不是刚死亡的。
不要是死狗或是死鹿,我心里想,一边用戴着手套的手把袋口分开。我的双手又开始颤抖,塑胶袋也跟着微微抖动起来。这时,我改变主意了,但愿里面装的是死狗或死鹿。
莱恩、贝坦德和拉蒙斯一起上前,等着我把袋里的东西拿出来。波利尔神父如石像般站在一旁,脚上像生了根似的。
首先,我看到一截肩胛骨。光凭这块骨头,就足以确定袋内装的不是猎人的猎物或家庭宠物的尸体。我看莱思一眼,发现他的眼角舞动着,嘴巴绷得很紧。
“是人。”
波利尔神父又举起手,再划了一个十字。
莱恩拿出记事本翻开。“里面有什么?”他问,声音锐利得就像我这把瑞士刀一样。
我轻轻翻动这些骨头。“肋骨……肩胛骨……锁骨……脊椎骨,”我念着:“这些都是胸腔部分。”
“还有胸骨。”我再加上一样刚发现的骨头。
我在这些骨头问仔细翻找,希望发现身体别的部分的骨头。其他的人安静地看着我的动作。当我伸手探到袋子最底部时,一只棕色大蜘蛛突然跳上我的手,爬上我的手臂。我看见它眼里流露敌意,正四处寻找侵犯它的东西。它毛绒绒的脚轻盈而灵敏,像一条营丝花边手帕轻拂过我的皮肤。我吓了一大跳,整个人往后倒,用力把这只蜘蛛甩向空中。
“就这些了。”我说,站了起来,后退一步。我的膝盖发出啪答的声音。“只有上躯干,没有手臂。”我全身起满鸡皮疙瘩,但不是蜘蛛造成的。
我双手下垂,一点也没有因自己判断正确而欣喜,只觉得呆滞麻木,像饱受惊吓的人。又发生了,我心里想。又一个遇害。那个怪物就在附近。
莱恩飞快在笔记本上潦草记下一切。他头部青筋明显凸起。
“怎么办?”波利尔神父问,声音听起来有点尖。
“再找其他部分。”我说。
当坎伯隆正拿起相机要拍照时,我们又听见贾卡德回来的声音。再一次,他从野地里钻出来。他走过来,看了地上这些骨头后低声骂了一句脏话。
莱恩转向贝坦德。“我过去看看那条狗,这里由你代理。”
贝坦德点点头。他的身体挺直僵硬,好像这四周的松树一般。
“先把骨头装回袋子里,然后交由现场监视小组处理。我去叫他们来。”
我们留下贝坦德和坎伯隆,跟着费卡德朝狗叫的方向走去。那吠叫的声音听来真的像发了狂。
三个钟头以后,我坐在草皮上检查四大袋的人骨头。太阳高挂头顶,虽然照得我肩膀发烫,但是却无法温热我内心冰冷的感觉。在15英尺远的地方,那条狗趴在地上乖乖靠在驯狗师旁,歪着头靠在巨大的棕色脚掌上。它己完成今天早上的任务。
我们花了两个小时挖掘、处理,并将尸骸装进袋子。在将这些残骸移走前,必须先盘点登记,过程相当繁琐复杂。
我瞄了那条狗一眼。它看起来和我一样累。它只有眼珠在动,巧克力色眼珠像雷达天线一样转动时,头仍动也不动。
这条狗当然有资格累,我也是。它终于抬起头,吐出一条细长的舌头,随着呼吸而颤动。我并没有把舌头吐出来,然后继续登记下去。
“几个?”
我没有听见他走近,但是我认得这个声音。我把双手环抱胸前。
“早啊,克劳得尔先生。还好吗?”
“几个?”他重复问。
“一个。”我回答,眼睛看也不看他。
“有没有漏掉什么?”
我登记完后,转身看着他。他两脚微开,外套挂在手臂上,双手正打开一个从自动贩卖机买来的三明治的包装纸。
跟贝坦德相同,克劳得尔也喜欢穿天然布料的衣服,他穿着棉质衬衫和长裤,亚麻布料外套。他好像很喜欢绿色,尤其偏爱翠绿。而唯一的对比颜色是在他领带上的图样上。
“你能告诉我发现了什么吗?”他拿着三明治指着那些残骸。
“可以。”
“可以?”
虽然他到这里还不到30秒,我就想冲过去将他手上的三明治抢下来,捣烂塞进他的鼻孔。
“我们找到一部分人体骨骸,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软组织。尸体遭到肢解,装在垃圾袋里,分别埋在四个不同的地方。”我指向修道院草地上那条狗的位置。“我昨晚发现一个,那条狗早上闻出其他三个。”
他咬了一口早餐,凝视着那片树林。
“有没有漏掉什么?”他咕噜问道。
我直瞪着他,没有说话,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因这个普通的问题而恼怒。是他的态度。算了,克劳得尔就是这样,他是个卑鄙的家伙,傲慢自大。他现在知道我是对的了,他一定已听闻整件事。他当然不会称赞我,因为我挖出这个事实,已经够让他没面子了。这就够了,其他就算了吧。
他发现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便又问了一次。
“有没有漏掉什么?”
“有。”
我放下登记骨骼的表格直盯着他。他斜眼看我,嘴里不停嚼着食物。此时,我有点纳闷他为什么没戴太阳眼镜。
“头部。”
他停止咀嚼。
“什么?”
“头不见了。”
“跑哪里去了?”
“克劳得尔先生,如果我知道头在哪儿,就不用再找了。”
我看见他嘴巴的肌肉绷紧了一下,旋即放松。这绝不是咀嚼食物的动作。
“还有其他的吗?”
“其他什么?”
“漏掉啊?”
“没什么重要的了。”
他一边咀嚼,一边思考。当他在咀嚼时,手指头捏着三明治的玻璃纸,揉成一团绷紧的纸球。他将这团球放进口袋,然后用一根食指擦拭两边嘴角。
“我不期望你会告诉我其他事。”这句话听来像在声明立场,而非发问。
“等我有时间去检查那……”
“好。”他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一边暗自咒骂,一边将装尸体的袋子的拉链拉上。那条狗因拉链声而猛然拍起头。我将笔记本塞入一大叠文件里,然后横过马路走向那个肚子胀得像轮胎内胎的收尸人。那条狗的眼光一直跟着我,没有离开过。我说我已经登记完了,遗骸可以装载运走。
在街边,莱恩和贝坦德正在与克劳得尔以及查博纽交谈,魁北克警局的人和蒙特娄警局的人聚在一起。我有点起了疑心。克劳得尔对他们说什么?想毁谤我吗?大部分警察都像吼猴一样,有强烈的领土观念,小心守护他们的势力范围,不让别人涉及他们辖区的任何案件,他们要自己解决这些案子。克劳得尔也有这种倾向,而且表现得比其他警察更为明显。但是,他会怎么轻蔑我呢?
算了,布兰纳。他是个小杂种,你在他自家后院令他难堪。你并不是他最想打击的人,别管这些感受啊,好好想你的工作吧。
我走近他们,他们谈话自动停止。他们的态度灭却了我想和他们说话的兴致,不过,我还是把这不舒服的情绪藏了起来。
“嗨,博士。”查博纽说。
我微笑着对他点头。
“现在情况如何?”我问。
“你老板一个小时前走了。那位好神父也走了。监视小组正在清理现场。”莱恩说。
“有什么发现吗?”他摇摇头。
“探测器有没有查出什么东西?”
“在这个区内,我们已经在每一个有血迹反应的地方贴上了标签。”莱恩的声音听来像被激怒似的。“你那里的情况如何?”
“我登记完了。我已叫那个陈尸室的男子将尸体带回去了。”
“克劳得尔说,你找不到尸体的头。”
“没错。头盖骨、下领,还有前四截脊椎都不见了。”
“什么意思?”
“意思是被害人的头被割掉了,藏在某个地方。他可能把它埋在这里,是和尸体分散了,就像尸体其他部位一样。”
“所以,我们会再找到一袋?”
“也许。除非他在别的地方把它处理掉了。”
“什么地方?”
“河里、马桶里、火炉里。我怎么可能会知道?”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贝坦德问。
“也许不想让尸体被指认出来。”
“真的不能吗?”
“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如果有牙齿的话就会容易得多。我们可以根据牙齿从牙医师那边找出受害者的身分。而且,他还把手剁掉了。”
“那又如何?”
“通常一具尸体被肢解得残缺不全,双手往往是第一个被剁掉的。”
他茫然地望着我。
“只要手还有一点点皮肤附在上面,就不难取得指纹。我曾经从一具已有五千年岁数的木乃伊手上取到指纹。”
“但是,这次我们只剩下骨头。”贝坦德说。
“凶手不知道这些,他不确定尸体什么时候会被发现。”就像伊莉莎白,我心想。
我打住不语,脑海里勾勒出凶手在黑暗的林子里四处搜寻地点,分开丢弃装有恐怖残骸的袋子。他是不是先在别的地方将被害人肢解成块,然后一块块装进几个袋子里,再用车子载到这里?他停车的地方是否就是我昨天停车的地点?或者,他是否能直接把车子开进来?他是先选好位置再分别掘土挖洞?还是他将这些尸袋留在车上,挖一个洞再搬一个袋子,分四趟完成?这是凶手在心慌意乱下完成的分尸案,还是冷血毁尸的计划性谋杀?
一个恐怖的念头出现在我脑海。昨天晚上他是否也在树林里?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赶紧回到现实。
“或是……”
所有人都注视着我。
“或是,那颗头还在凶手那里。”
“还留在那里?”克劳得尔嗤之以鼻。
“才怪!”莱恩说。
“好像电影情节。”查博纽说。
我耸耸肩。
“我们最好带狗再仔细按一遍。”莱恩说:“它还没去过第一个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很好。”我说:“它一定会很高兴才对。”
“介意我们参观吗?”查博纽问。克劳得尔瞄了他一眼。
“不介意,你们可以在这里待到高兴为止。”我说:“我去带狗,我们在篱笆门口见。”
当我转身离开时,我听见克劳得尔嗤鼻说:“婊子。”毫无疑问,他是个畜牲。我告诉自己。
我一走近,那条狗马上立起前脚,尾巴缓慢摇动。它的眼神先看我,又看向牵它的蓝衣人,似乎祈求和我接近。我看见这个男子蓝色的衣服上缝着“德萨摩”的名牌。
“小狗狗,你要跟我走吗?”我一边问,一边伸出手,手心朝下,慢慢接近这条狗,德萨摩对它点点头,它立刻兴奋地向我跳来,用它潮湿的鼻子热情地碰我的手。
“它的名字叫玛格。”他用英语说,但这名字是法文名字。
他的声音平静低沉,当他和这条狗相处的时候看起来十分从容自在,不疾不徐。他脸的肤色黝黑,皱纹很深,像扇形般从眼角放射出去。他看起来就像那种长期露宿在野外的人。
“要跟它讲法语或英语?”
“嗨!玛格。”我一只膝盖着地,伸手扶摸它耳后。“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公的呢。今天很累吧?”
玛格尾巴迅速摆动着,回应我说的话。我一站起来,它便迅速向后一跳,转了一个圈子,然后停住,专心注视我的表情。它歪着头,似乎在研究我表情的含义。
“我叫唐普·布兰纳。”我说,将一只手伸向德萨摩。
他一手把狗绳一端扣在腰带上,另一手抓着玛格脖子上的项圈,然后空出的手向我伸出来。他的手厚实且粗糙,好像筑路工人的手。无需争议的是,他握手的态度是绝对真诚的。
“大卫·德萨摩。”
“大卫,我们还有一些东西没找到。能不能请玛格再帮我们找一遍?”
“你看看它。”
玛格一听见我提到它的名字,立刻竖起耳朵,头放低趴下来,屁股翘得高高地,然后开始不断跳跃,兴奋地直盯着大卫的脸。
“你带它查过哪些地方?”我问他。
“除了你刚才在工作的地点,其他地区都来来回回搜过几遍了。”
“它会不会有失误?”
“不可能,至少今天不会。”他摇摇头说。“以今天的天气状况来说,最适合警犬工作。气温刚好,空气中有雨后留下的湿气,还有一点点微风。更何况,玛格是所有警犬中最优秀的。”
它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膝盖。他拍拍它的头表示奖励。
“玛格不会错过任何有尸味的地方。它接受的专长训练就是搜索尸体遗骸,不会因为别的气味而偏离目标。”他继续说:“在我和许多警犬工作的经验中,玛格寻找气味的表现最好。无论这些气味藏在什么地方,都绝对逃不过它的鼻子。”
我看看它。这一点我相信。
“太好了,我们带它去第一个点。”
大卫把皮带扣上玛格的项圈,并将皮带放长,让它领着我们走向篱笆门前。现在那里已有四名警探在等着我们。我们跟着玛格沿着这条现在看来已相当熟悉的路径前进。它奋力前往,绷紧了皮带,一路不停地嗅着它经过的地方,从不错过任何角落及裂缝。偶尔,它会停下来,吸入一些空气,然后用力喷出一丝鼻息。直到它确定没有它要找的味道,才继续往前走。
我们在岔进林子的小径入口处停下来。
“我们还没检查的就只剩这一区。”
大卫指的正是我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我带它绕一圈,往下方处走,这样能嗅到的味道较多。如果它嗅出什么味道,我再解开它的绳子。”
“假如我们都进去这个地区,会不会影响它的嗅觉?”我问。
“不会。你们身上的气味对它完全没有影响。”
玛格和大卫沿着小径大约往前走了十码,然后消失在树林里。我和这几位警探仍走在小径上。我们每踩一步,都让这条小径看来更为明显。事实上,这个埋葬点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空地,地上的植物遭到践踏,半空中的树枝都被折断了。
在空地中央,那个废坑洞张着暗黑大嘴,像一个被劫掠过的墓穴。它看起来好像比我们离开时要大了些,四周光秃秃一片,泥土上有刮擦痕迹。一个土墩躺在洞口一边,像一个被截去顶端的圆锥筒。
不到5分钟,我们便听到狗叫声。
“那条小公狗在我们后面吗?”克劳得尔问。
“是母狗。”我纠正他。
他张开嘴,然后紧紧闭上。我看见在他太阳穴上有一根青筋在跳动着。莱思瞪了我一眼。好吧,也许这次真的激怒他了。
我们默默转身走回小径。玛格和大卫的声音从左边的树林里传来。不到一分钟,他们使出现在我们视线范围内。玛格身体紧绷,像一根琴弦,肩膀的肌肉凸出。它头抬得很高,急促地嗅着每个方向飘来的空气。
突然,它停下来,全身突然僵硬,耳朵竖起且微微颤抖。一个声音从它体内发出,一开始很微弱,而后逐渐变强,半嗥叫,半哀鸣,声音像发自于某个原始的部落,像一位恸哭的送葬者。哭声越来越强,我觉得我脊背的毛发竖立,寒意市满全身。
大卫蹲下来,解开绑住项圈的皮带。玛格先是保持原姿势不动,像在校正目前所在的位置。而后,它像箭一般往前狂奔。
“这是干嘛……”克劳得尔说。
“它跑去哪……”莱恩说。
“该死!”查博纽骂道。
原本我们期望玛格帮我们搜索我们背后的那个地点。但是,它直接越过小径,往树下的空地狂奔而去。我们静静地看着。
它往前冲了6尺,停下,鼻子放低,猛嗅了几下。它急速喷了几口气,往左边移动,又重复吸气、吐气。它变僵硬,每条肌肉都绷紧了。我看着它,一些影像浮现脑海:在黑暗中跌倒、一道闪电掠过、地上的一个坑洞。
玛格再次吸引我的注意。它停在一棵松树的根部,全神贯注地嗅着面前的土地。它鼻子贴地,不断吸气。突然,它好像触了电一样,脊背的毛发整排竖起,肌肉不停地抽搐着。玛格高高的抬起头,朝空中喷出一口气,然后陷入疯狂状态。它一下冲上前,一下又猛然后退,尾巴夹在两腿间,对着面前的地面不断咆哮狂吠。
“玛格!过来!”大卫命令道。他冲上前,抓住它的项圈,把它拉离那个令它不安、激动的地方。
我不必多看,知道它发现了什么。也知道它没发现什么。我记得自己昨夜曾凝视过这堆干燥的泥土和那个空洞。究竟那个人掘洞是要埋东西还是挖东西?现在,我知道了。
玛格仍对着这个昨晚绊倒我的坑洞低吠着,洞里什么也没有,但是,我知道这曾经埋过什么东西——是玛格的鼻子告诉我的。
十八
海滩。滚滚浪花。矾荫伸出细长的脚飞掠水面。海鸥像纸飞机般在空中滑翔,然后收起翅膀直冲入水中。我的脑海里浮现卡罗来纳家乡的景象。我能闻到海水的咸味,潮湿的沙滩,岸边的游鱼和干掉的海草。我想回家乡,我想要棕搁树和捕虾船,而不是被害女人的残碎肢体。
我睁开眼睛,看着眼前停在诺曼·贝松(Norman Bethune)雕像上的鸽子。天空是暗灰色的,夕阳在西方残留下的红黄余辉,在黑暗中守卫着最后光明。街灯店招闪烁霓虹光彩,正式宣告夜的到来。街上车灯川流,这群有四个轮子的机械羊群,不情愿在盖尔街和得麦松纳夫街的十字路口停下来,等待绿灯。
我坐在公园的板凳上,隔壁是一个穿着毛衣的陌生男人。他长发及肩,发色不黄也不白。过往车辆大灯的光芒像金色玻璃般罩着他的头部。他的眼睛如洗了上千次的丁尼布般蓝,红着眼睛,眼角泛着黄色的泪光。他伸手拭去泪水,手指异常苍白。他脖子挂着一条项链,胸前悬着一个与我手掌一般大的十字架。
那天下午我回到家后,把答录机打开便上床睡觉。一些我熟识的人像鬼魅般交替出现在我梦中,他们的角色身分全乱了。莱恩把戈碧追进一栋大楼;被得和克劳得尔在我院子里挖了一个大洞,凯蒂躺在海边小屋的甲板上,全身被裹在棕色的塑胶袋里,她被晒伤了,但是拒绝擦药;一个不知名的恐怖人物,在圣伦伯特一直跟踪我。
我在头痛和饥饿中醒了几次,最后终于在晚上8点起来。电话旁边墙上的一面镜子,映出答录机上的红灯。闪、闪、闪、灭:闪、闪、闪、灭。三通留言。我踉跄走向答录机,按下播音键。
彼得说一家圣地亚哥的法律公司可能会请他过去上班。不错。凯蒂说她不想念了,想休学。很好。另一通没留话就挂掉了。至少不是坏消息。戈碧仍然音讯全无。太棒了。
我打电话和凯蒂谈了20分钟,确实使我轻松了一些。她的态度平和,但一直避开重点不提。最后,她沉默一段时间后,说了句:“我再打给你。”便挂断电话。我闭上眼睛,保持情绪平静,脑子里浮现13岁的凯蒂和她的阿帕卢萨马站在一起的景象。脸贴着脸,金黄色的头发混合着马的暗黑色发毛。那时,我和彼得到夏令营探望她。她一看到我们,便丢下马儿,露出灿烂的微笑向我们飞奔过来。那时,我们是多么亲近。这亲密关系现在上哪儿去了?她为什么不快乐?她为什么想休学?是因为我们离婚的关系吗?是我和彼得的错吗?
怀抱一股父母无力感的情绪,我再试一次戈碧的电话。没有回应。我记得戈碧过去曾有过失踪十天的纪录,那时我一样担心得快疯了,结果等她出现后,才知道她躲起来是“发掘内心自我”去了。也许这次她又来了,我才会一直找不到她。
两颗止痛药暂缓了我的头痛,新加坡餐厅的一份四号餐解决了我的饥饿。但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平抚我内心的不舒服。即使是把注意力转移到鸽子或身旁的陌生人身上都不行。一堆问题在我的脑中上下跳跃。凶手到底是谁?他如何挑选被害人下手?被害人认识他吗?他是否先取得被害人信任,她们才会开门让他进去?玛格莉特是死在家里没错,那茜儿和伊莉莎白呢?在哪里?在预先安排好的地点吗?会有一个特定杀害和肢解尸体的地方吗?凶手会是圣杰魁斯吗?
我看着鸽子,脑海浮现的却不是鸽子的影像。我想着那些被害人,想像她们死前的恐惧。茜儿·托提尔才16岁。他拿刀子强迫她吗?她什么时候知道她会死?她有苦苦向凶手求饶,要他不要伤害她吗?求他饶她一命?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凯蒂,移情作用使我内心更加伤痛。
我把焦点转移到目前的情况上:一大早便开始处理那些骨头;然后应付克劳得尔;脸上的结痂又破了;然后凯蒂交了一个在NBA打球的男朋友,我怎么也阻止不了她;被得也许就要到西岸工作了。凡事都不顺心,没有人能安慰我。戈碧到底上哪儿去了?
“对了!”我叫出声。吓着了鸽群和身旁的陌生男人。我知道现在可以做一件事。
我起身回家,直接走进车库,开车到圣路易广场。把车子停好后,我走过街角到戈碧房子前。
一个灯泡孤独地在屋前走廊上散发着微弱光亮,把牵牛花的影子投射在长廊的木地板上。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屋内全黑。显然戈碧不在家。
我沿着公园走着,四处寻找戈碧的车,但是没有发现。我上了车,毫无头绪地往南开,然后向东转到缅恩区。
我找了20分钟,仍没有半个停车位,最后只好把车子停在圣罗伦街旁的一条巷子里。巷子里到处都是空啤酒罐,空气中弥漫着发酵尿液的恶臭气味。在一堆堆的垃圾中,透过砖墙,我听见隔壁屋内传来点唱机的声音,显然隔壁是一间酒吧。没有停车位,也顾不了那么多。我把车子开进巷子,便下车走进人群中。
缅恩区就像热带雨林一带,这里的居民态系相当复杂。一丁点大的地方挤了一大堆不同族群。有的族群只在白天活动,有的族群则属于夜行性动物。
从日出到黄昏,缅恩区是上班族、商店老板、学童和家庭主妇的王国。白领阶级的生意经,儿童的嬉戏声,主妇逛街购物的喧嚣声。一切都是如此清新干净。
到了黑夜降临,街灯亮起,街上商家全部打烊,而酒吧和绿灯户则开张营业。此时,白天活动的族群全退回他们的窝巢,把街道让给另一群生物。这些夜猫族有些是无害的,例如观光客和想要寻找刺激的大学生。其他人则有毒——皮条客、毒贩、妓女和小流氓。使用者和被使用者,掠夺者和被掠夺者,在夜晚的人类社会中形成一个可悲的食物链。
11点15分,夜晚的好戏开始真正上演。街边的廉价酒吧和夜总会挤满了人群。我走向圣凯萨琳街,站在街角。拉贝莉餐厅就在前方。就从那里开始,我走进餐厅,经过戈碧曾在那里打电话给我求援的公共电话。
餐厅里弥漫一股油烟和洋葱味。晚餐时间已过,而消夜还没开始,里面只有四张桌子有人占据。
一对情侣坐着,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不高兴,隔着桌上吃到一半的汤碗对瞪。一个女人坐在角落,抽烟喝咖啡。她的手臂如铅笔般细,银白色的头发卷曲蓬松。她上半身穿着一件红色中空简装,若我妈妈看到,一定会说那是卡市里岛短裤。衣服看起来有点旧,也许她在休学离开学校进入这个世界时,就已拥有这件衣服。
我看着她,而她喝掉最后的咖啡,深吸一口烟,然后把烟屁股捻熄在用来当烟灰缸的金属盘子里。她画了眼影的眼睛膘过整问餐厅,并不是想找什么,只是随便看看而已。她神色忧郁,流露出过气风尘女子闷闷不乐的表情。她已无法和街边那些年轻女人竞争,也许只能躲在暗巷内,利用暗色掩护,招揽一些廉价而快速的买卖。她稍稍把简装拉高,露出骨感胸部,抓起帐单,再度回到大街。
三个年轻男人坐在门边的座位上。一个趴在桌上,一只手搔着头发,另一个则无力地倒在他的膝盖上。这三个少年都穿T恤、剪破洞的牛仔裤和棒球帽。其中两个人都把帽子反戴,而第三个则故意反抗潮流,把帽子戴得端端正正地。他们看起来大概才16岁。
第四张桌子坐的是一位修女。戈碧不在这里。
我离开餐厅,继续沿着圣凯萨琳街走下去。飞车党已经到了,哈雷和山叶重型机车沿着街边一字排开。这些机车骑士跨坐其上,或饮酒,或聊天。尽管现在是夏夜,但他们仍穿着厚重的皮衣和皮靴。
他们的女人有的乖乖坐在后座,有的则聚在一起聊天。这些女生大概都还在读高中,但她们却加入由男性主宰的暴力团体。像狒狒的社会一样,这些在飞车党中的女性都受到严密控制。也许更糟。她们被推入火坑、拍卖、刺青和烫烟疤,甚至殴打杀害。然而,她们仍选择留下。如果留在这里是较好的选择,那么,教人真不敢想像她们原本所处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我向西朝圣罗伦街走去,马上便看到我要找的对象:两个妓女正站在街边,叼着香烟,挑逗招揽嫖客。我认出其中一个是玻瑞蒂,另一个则不确定是谁。
突然间,我有个冲动想马上回家,远离这是非之地。万一我判断错怎么办?尽管我穿的是T恤、牛仔裤和凉鞋,但谁知道会不会威协到她们?我又从没做过田野调查。
别想那么多,布兰纳,你在找借口。不要胡思乱想,最坏的状况就是被她们揍一拳。你又不是没被人打过。
我迳自往她们那里走去,在她们面前站定。
“嗨。”我的声音有点颤抖。
她们停止聊天,一起打量着我,好像我是什么奇怪的昆虫似的。两个人都不开口,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
玻瑞蒂变换重心,屁股扭向一侧。她穿着和上次一样的黑色长筒运动鞋,一只手横在腰间架着另一只手的肘部,两眼迷茫地看着我。她深深吸了一口烟,突出下唇,然后把烟垂直吐上空中。烟雾在后方宾馆霓虹灯跳动的光影下缓缓上升。她一语不发,默默把视线从我脸上移开,移向街上的人群。
“你想干嘛?亲爱的?”玻瑞蒂身旁的女人说。
这个阻街女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仿佛吐出的字里行间都夹有砂粒一样。她的年纪看起来比玻瑞蒂大了许多。
“我是戈碧·马库利的朋友,我想要找她。”
她摇摇头。不知道她是不认识戈碧,还是不想回答。
“就是那个社会学家啊?她一直在这里工作啊?”
“小姐,我们全都在这里工作。”
玻瑞蒂嗤了一声,重心换到另一只脚。我看向她。她穿着短裤,上身仅穿一件化学合成材质的半筒衫。我确定她认识戈碧。那天我的确看过她,戈碧曾经指她给我看,近看她比那天还要年轻。我把注意力转回她的同伴。
“戈碧的年纪满大了,”我说道:“大概和我差不多。她有……”我脑海中拼命想着该如何形容。转回她的同伴。
她们仍是一脸空白。
“她还戴鼻环。”
我好像对牛弹琴,没有半点反应。
“我已经一段时间没看到她了,她的电话也许坏了,我很担心她。你们一定都认识她,对不对?”
仍然没有人回答。我想起戈碧曾说过的话:别想在缅恩区问任何问题。
“如果你们遇到她,请你们告诉她唐普·布兰纳在找她好吗?”
“你是南方人,是吗?”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女郎说。
“也不尽然。你知道我还可以上哪些地方找她?”
她耸耸肩。
我从口袋掏出一张名片给了她。
“如果你有她的消息,请你打这个电话告诉我。”说完,我便转身离开。此时,我眼角瞄见玻瑞蒂把手伸向那张名片。
我沿着圣凯萨琳街又问了几个阻街女郎,但结果都一样。她们的反应有的冷漠,有的轻蔑,一致的是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我探听不到任何消息。就算戈碧真的曾在这里出现,也没有人愿意承认。
我一家洒吧一家洒吧地问,走过无数间夜猫族活动的破烂场所。每家的装潢都大同小异,像出自同一个变态设计师的手笔。天花板很低,墙壁漆黑,不是漆上荧光壁画,就是用旧竹子或廉价木板装饰。酒吧内黑暗而阴湿,充斥酒馊味、烟味和汗臭味。比较好的酒吧,也只是地板是干的,厕所有冲水马桶而已。
有些酒吧有舞台,脱衣舞娘在台上扭腰摆臀,在昏暗灯光照映下,她们的牙齿和兜档布映着深紫的颜色,表情则是一脸的无聊。男人穿着背心,盯着台上的脱衣舞娘猛灌啤酒。几个女人喝着低价烂酒,故意装出高雅姿态,对每一个经过的男人微笑,希望能钓到一个凯子。长时间假装下来,她们看起来都已相当疲惫。
最悲哀的是那些在台上表演的女人,她们年轻得令人心痛,有的脸上还显露着青春期的光彩。也许有些是为了享乐,想以最快的方式获取金钱,也许有些是逃离问题家庭的魔掌,她们的故事都有同样的主旨。她们在此接客卖淫,赚钱维持她们日常光鲜亮丽的生活。她们从各地过来,脸上带着自信,认为自已有办法掌控自己的未来,从不把大麻和古柯硷当做一回事。她们没想到这将是她们无法自拔的第一步。
一些年纪渐长的女人会想脱离这个地方。然而,只有身体强健和意志坚强的人有办法离开这里。身体不好而意志力又弱的人都死了,强壮但意志力薄弱的人则忍受下来。她们看到未来,并接受它。有人因为无知而走上街头;有的因为深爱或害怕某个男人,只得以皮肉钱供给他吸毒,有的人则只是为了三餐温饱和维持一个栖身之地。
我一个又一个向这里的姐妹打听戈碧的下落,避开那些中间年纪的女人,只问那些年纪较轻或较老的女人。我认为年纪轻的涉世未深或勇于反抗,而年纪老的则看透一切,比较放得开。但是我错了。我一间酒吧一间酒吧打探消息,但换来的只是一张张冷摸的脸,把我的问题随烟一起喷进空中。她们完全遵循一项不成文的守则:不要接近陌生人。
到了3点15分,我受够了。我的头发和衣服沾满了烟草和大麻的味道,鞋子已被啤酒浇湿。我喝下的汽水足以灌溉卡拉哈里沙漠,接受到的白眼足以瞪死一条大象。还有许多酒吧没有走完,但是,我还是放弃了。
十九
空气织上了露珠。一阵大雾从河上升起,在街灯下,一点一点的露水像宝石般闪耀。我感到又湿又冷,脖子和肩胛骨间有个地方特别疼痛,好像被人绑了几个小时一样。也许是我太紧绷了,在寻找戈碧的下落时,我仍无法放松自己。看到妓女便趋前询问已变得有些公式化,而她们的反应也是。避开巡逻车和询问者,已成为她们求生的自然反射动作。
这是一场内心的交战,拖磨我的心力。我花了四个小时和老情人交战,几乎就要臣服在它面前。整个晚上,我看到一张张充满诱惑的脸——栗子色的加冰威士忌、从瓶中灌入喉咙的琥珀色啤酒。我闻着熟悉的旧情人的味道,看见它散发出的光芒。我曾深爱过它,老天,到现在我仍爱它。但是这股魔力会造成毁灭。对我而言,就算只稍微和它温存叙旧,也足以使我整个人垮掉。所以,我挣扎着,好不容易才从它面前逃开。曾经是爱人,就不可能成为朋友。不过,今晚我们差点要投入彼此的怀抱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混合着机油、湿水泥和从摩松酿酒厂飘出的发酵味道。圣凯萨琳街几乎已空无一人。一个戴着暖帽身穿大衣的老人躺在一家商店前打吨,旁边还有一条杂种狗。在对街远处,有一个人在垃圾堆里翻捡东西。也许缅思区还有第三个族群存在,而且已经开始出来活动。
我已精疲力尽,失望地往圣罗伦街走去。我已经努力过了。就算戈碧真的有麻烦,这些人也不会告诉我怎么找到她。这个群族封闭得就像小联盟。
我经过麦金斯餐厅。窗户上一张海报写着:“越南菜——通宵营业。”透过肮脏的玻璃窗,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便停下脚步。坐在餐馆角落的,正是玻瑞蒂的同伴,她的头发仍盘得像金黄色的宝塔。我隔着玻璃窗看了她好一会儿。
她拿着一根蛋卷,在碟子上蘸一些红色果酱,然后举到嘴边,慢慢舔着蛋卷前端,然后她看了一下蛋卷,用门牙轻轻咬下一小片后,再把蛋卷伸进碟子蘸酱。她慢条斯理地重复这几个步骤,不知道要到何时才会把蛋卷吃完。
太好了,我还有最后机会。我毫不犹豫便推开餐厅大门,走了进去。
“嗨!”我的声音让她吓了一跳。她有点迷惑,随即认出我是谁,脸上紧张的表情才慢慢放松。
“嘿,你还在这里?”她又开始玩弄舔食蛋卷。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随你便。你爱坐哪就坐哪,我也管不着。”
我在她对面的位置上坐下。在灯光下,她看起来比我想像的还老,30好几,大概快40出头。虽然她额头和喉部的皮肤仍紧绷光滑,眼下也还没出现眼袋,但是在萤光灯明亮的光线下,我看见她嘴角已有一些微细的皱纹,呈放射状散布,两颊的皮肤也稍微开始下垂。
服务生拿了菜单过来,我点了一碗汤。我并不饿,但为了坐在这里,必须点些东西。
“找到你的朋友了吗?”她伸手拿起咖啡,塑胶杯子在她手中发出哗剥声响。我看见她手肘底下有几道灰色的疤痕。
“没有。”
一位年约15岁的亚裔少年端来水杯。我等他把餐具铺好离开,才继续开口。
“我是唐普·布兰纳。”
“我记得。珠儿·坦贝虽然有时迷糊,但并不是笨蛋。”她舔着蛋卷说。
“坦贝小姐,我……”
“叫我珠儿就行了,宝贝。”
“珠儿,我已经花了四个小时到处打听,想确定我的朋友是否平安无事,但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没有人承认知道这个人。戈碧待在这里好几年了,我确定她们一定知道我要找的是谁。”
“也许她们知道。但是她们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找她。”她放下蛋卷,轻轻暇饮了一口咖啡。
“我给你名片了,没有隐姓埋名。”
她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好一会儿。她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烟草和未洗头发的味道,充斥在这个座位之间。
“你是谁?‘有唐普·布兰纳名片’的小姐?你突然跑来,像推销员一样到处问人,谁知道你是不是和她有仇?”她从塑胶杯缘伸出一只红色的指甲指着我,强调她所说的重点。
“我看起来像是要找戈碧麻烦的人吗?”
“谁知道?你穿着名牌T恤和雅痞凉鞋乱跑,问了一大堆问题,希望有人松口告诉你。她们根本不晓得你的底细。”
服务生把我点的汤端上来。我没有开口,默默拿起一片柠檬把汁挤进汤里,再加了一小匙红辣椒粉。我喝着汤,看着她继续啃咬她的蛋卷,决定试着把姿态放低。
“我猜,我大错特错了。”
她抬起淡褐色的眼睛看着我。一根假睫毛松掉了,尾端在眼角处卷了起来,像一条翘首上望的毛毛虫。她低下头,放下剩下的蛋卷,又拿起面前的咖啡。
“你是对的,我不应该冒冒失失在街上找人随便问问题。我是太担心戈碧才会这么做的。我打电话到她住处,跑去她家找她,还打电话到她学校,就是没有人知道她跑去哪了。这不像她的作为。”
我舀起一匙汤送人嘴中。味道比我原本预期的好。
“你朋友戈碧是做什么的?”
“她是社会学家。她研究人群,对这里的人们非常感兴趣。”
“因为缅恩区像原始森林。”
她笑了起来,并小心观察我的反应。我没笑,不过开始赞同珠儿不是简单的人物。她似乎想要测验我,套了我一些话。
“也许她现在不想被人找到吧。”她继续说。
“也许吧。”
“那么,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好像碰上一点麻烦,吓得要死。”
“什么样的麻烦?”
“有一个家伙可能跟踪她,那个人很奇怪。”
“在这里,奇怪的人太多了。”
我把事情整个来龙去脉都告诉她。她仔细听着,一面搅动咖啡,看着杯里黑褐色的液体。当我说完时,她仍继续搅动,好像仍在咀嚼我的答案。随后,她扬起手,要服务生来倒咖啡。我等待着她给我的回答打分数。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你讲的人是谁。没错,那个人的确很奇怪,他心里有病,而且病得还不轻。不过,我想他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性。我猜他连辨别善茄酱商标的脑子都没有。”
我想,我通过测验了。
“我们大部分人都在躲他。”
“为什么?”
“我没做过他的生意,这些都是在街上听人说的。这家伙令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她皱着眉,打了一个冷颤。“人们都说他有特别的癖好。”
“特别?”她把咖啡杯放下,看着我。
“他会付钱,但是不做那档事。”
我舀着汤喝,等她说下去。
“只有茱莉会接他生意,其他人都不愿意。她那个人很精明,这先不提。她告诉我,每次他们都做一样的事。他们进到房间,那个家伙带着一个纸袋,里面有一件睡衣。睡衣样式很普通,就是一般有蕾丝的那种。他看着她穿上睡衣,然后要她躺在床上。这容易得很。然后他开始一手摸着睡衣,一手摸向他的那根家伙。他很快就兴奋勃起,哼哎呻吟,好像真的在和女人做爱。完事后,他要她脱下睡衣,道声谢,付了钱就走了,茱莉认为他的钱很好赚。”
“你为什么认为是这家伙吓到我朋友?”
“有一次,茱莉瞄见他装睡衣的那个脏袋子里面有把刀。她对他说,如果要她服务的话,就先把刀子扔了。他告诉她,这把刀是正义之剑,伴随他的灵魂,能斩断一切破坏生态平衡和超龄之事。这番话快把她尿都吓出来了。”
“后来呢?”她耸耸肩。
“他还在附近出现吗?”
“好久没看到他了,不过这说不准。过去他出现的次数很不规律,总是来去无常。”
“你和他说过话吗?”
“小姐,我们全和他说过话。每次他一出现,就像跟屁虫似的,讨厌地摆脱不掉。所以我才会说他精神有问题。”
“你有没有看过他和戈碧说话?”我喝着汤,让这个问题出现得自然一些。
她往后一倒,笑了起来。“想套我的话?甜心?”
“到哪里才可以找到他?”
“我怎么会知道。你等久一点,他自然就会出现。”
“那茱莉呢?”
“小姐,我们这里都是做自由买卖的,大家来了又去,我又没跟踪她们。”
“你最近有看过她吗?”她想了一下。“这倒是没有。”
我看着已经见底的汤碗,又看看珠儿。她已经把盖子揭开一小缝,足以让人窥视。我能再把这些缝揭大一些吗?我得试试运气。
“珠儿,这里也许有一个正进行中的连续谋杀案件。有一个人专门谋杀女性,并且分尸遗弃。”
她的表情看来毫无变化。她只是静静看着我,像一座石狮。她可能不明了我的意思,要不便是她拒绝思考任何关于暴力、痛苦甚至死亡的事。又也许,她只是戴上面具,不让自己露出害怕情绪而被套出话。我猜,她应该是属于后者。
“珠儿,我的朋友有危险吗?”
我们牢牢盯着彼此的目光。
“她是女性,不是吗?”
我驾车回家,一路上思绪浮动,没有专心开车。得麦松纳夫街已完全空无,交通号示孤零零矗立空荡荡的街上。突然,一辆车子的大灯从后方直射而来,逐渐向我逼近。
我经过皮尔街,把车闪向右侧,好让那辆车超过。然而,那辆车也跟着我换到右侧。我再把车开进内车道,那辆车也跟着变换车道,仍用大灯刺我。
“混蛋!”
我加速前进。那辆车也跟了上来。
恐惧袭上心头。也许那个驾驶喝醉了。我看着后视镜,想看清楚开车的人是谁,但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那人体型很大。是男人吗?我无法确定。大灯太亮了,我连车子的型号都无法分辨。
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开始冒汗,越过盖尔街后,我向左转,闯过一个红灯,冲回我住的那条街,直接开进地下车库。
我坐在车上,直到车库的电动门完全关上,我才拿着钥匙,仔细聆听,看有没有脚步声接近。没有人跟来。我走进一楼大厅,隔着窗帘往外窥视。一辆车停在远远的街边,大灯亮着,在黎明的微光中,仍只能看到那个驾驶入黑色的轮廓。是刚才那辆车吗?我不确定。我甩掉那辆车子了吗?
我回到家里,仍继续在窗前守望。30分钟过去,天空由漆黑转成鸽白。博蒂走过来,在我脚边咪唔撒娇。我已经精疲力尽,衣服一脱便倒在床上,没有梳洗的气力了。平常我睡觉前,一定会强迫自己盟洗卸妆。但现在,我管不了那么多。
二十
星期三是这个社区的垃圾清运日。我沉睡着,错过垃圾车的声音,不理会博蒂在旁骚扰,漏接了三通电话。
我醒来时,已经10点15分了。我头很痛,脚步轻浮,整个人感觉有点迟钝。我再也不要熬夜了,不得不承认自己不是夜猫族的料。
不仅是头发和皮肤,就连枕头和床单也染上烟臭味。我把内衣脱下,连同昨晚穿的衣服一起丢进洗衣机,然后洗了一个长长的泡沫澡。当我正把花生酱涂在不太新鲜的面包上时,电话响了。
“唐普?”是拉蒙斯。
“我是。”
“我一直在找你。”
我瞄了答录机一眼。三通留言。
“对不起。”
“算了。你今天会来吗?莱恩警探打电话找你。”
“我一个小时后就到。”
“很好。”
我播放留言。一个心烦意乱的学生、拉蒙斯和一通挂断的电话。我的问题不比那学生小,因此没有回电给他。我打电话给戈碧。没有回应。我又打电话给凯蒂,结果接电话的是答录机。
“请留言,要快乐些喔。”答录机的声音说。我留言了,但是快乐不起来。
不到20分钟,我就赶到研究所。我把皮包塞进抽屉,不理会桌上散布的粉红色纸条,便直接下楼到陈尸室。
死者都是先被送到陈尸室。在这里,他们被冷冻在冰柜里,然后分配给法医研究所的病理学家检验。陈尸室和解剖室的区域用不同地板颜色区分,陈尸室的入口直接面对解剖室,红色的地板到解剖室门口时突然中断,变换成另一个颜色。陈尸室是由验尸官负责,而法医研究所则是负责解剖。红地板:陈尸室。灰地板:法医研究所。我会先在这四间解剖室其中的一间做初级勘验,而后尸骨会送到组织化验室做最后的清理。
拉蒙斯正在解剖一名女婴的胸部,她小小的肩膀枕在塑胶头垫上,两手在身体两侧张开,摆出的姿态像纯洁的小天使。我看着拉蒙斯。
“被掐死的。”他简短地说。
在解剖室另一端,娜斯莉·艾尔俯首在另一个解剖台上,而丽莎正从一个年轻男人的尸首上取下金属铭牌。他的头发火红,两眼凸出肿大,呈深紫色。在他右边的太阳穴上,我看到一个小黑洞。举枪自尽。娜斯莉是新来的病理学家,她还没处理过凶杀案件。
丹尼尔放下磨到一半的手术刀。“你要看从圣伦伯特运回来的骨头吗?”
“麻烦你送到四号解剖室。”
他点点头,消失在陈尸室中。
我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解剖骨骼,由骨骼可判断这是一位白种女性,年纪大约30左右。虽然残存的软组织不多,但骨骼的状况还算不错。她遇害的时间应该介于两年到五年之间。唯一麻烦的是从第五节脊椎以上的部分都没找到。少了头骨,要查出死者身分就很困难。
我请丹尼尔把骨头送到组织化验室洗净,然后便上楼回办公室。桌上的粉红纸条变得更多了。我打电话给莱恩,把刚才从解剖骨骼中发现的资料简要告诉他。他已经会同圣伦伯特警方一起清查失踪者资料了。
昨天有一通电话是奥隆·柯维特从奥克拉荷马州打来的。我拨了他的电话号码,一个甜美的声音告诉我他现在不在办公室。她连声道歉,并保证一定把话传给他,很专业的秘书。我又回了几通电话后,便到资料室去找露丝·唐门。
露丝的办公室堆满了终端机、荧幕、印表机和各式各样的电脑装备。一束束电缆线爬在墙上、没人天花板,或固定钉在地板上。一堆堆报表纸堆在搁架或柜子上,厚重地像地质上的冲积层。
露丝的办公桌面对房门,各式硬体和控制台则在她背后围成马蹄形。她总是坐在椅子上,用运动鞋撑地,从这一站滑到那一站,忙碌地检查各个荧幕。对我而言,露丝只是个绿色荧幕前的黑色剪影,我很少看到她的脸。
今天,在马蹄形的电脑设备旁,还围着五位西装毕挺的日本人。他们围着露丝,双臂抱胸,一面听路丝一个个介绍各种装备仪器,一面点头微笑。我暗暗咒骂自己来的不是时间,便转到组织实验室去。
在圣伦伯特发现的骨头已从陈尸室送来了,我开始分析骨头的切痕,重复进行和茜儿及伊莉莎白的骨头一样的分析过程。我测量骨头上的伤痕,画下位置,——记录下来。和前两位死者一样,由骨头上的伤痕可知凶手同样使用锯子和刀子。在显微镜下,这几位死者骨头上的伤痕都相似,而且被切开的位置也几乎如出一辙。
这个女人的手被从手腕处锯断,其他四肢则还连着关节。她的腹部被从中割开,深度直达脊椎。虽然头骨和上颈椎还没有找到,但是从留在第六节颈椎的伤痕判断,她的头部是从喉咙中段切断的。这个凶手的手法一直没变。
我把骨头收拾好,整理完笔记本,便回到办公室,顺道绕去看看露丝是否有空了。她和那几个日本人都不见了,我只好留一张纸条在荧幕上。也许她会感激我让她有逃开的借口。
我不在办公室的这段时间,奥隆回电了。总是这样。我正想拨电话过去,露丝却出现在门口。
“有事找我?布兰纳博士?”她微笑着问。
她的身材削瘦,发型使她的脸更加修长。她头发稀疏,皮肤白晰,脸上的眼镜显得十分突冗。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有点像戴了过大眼镜的人体骨架模型。
“没错,露丝,谢谢你抽空跑一趟。”我说,以手势请她在一张空椅坐下。
她坐下后,把两只脚都缩进椅垫下方,像猫儿一样地盘踞在坐垫上。
“你忙着当导游吗?”
她笑了一下,脸上露出茫然表情。
“那些日本人啊。”
“哦,也没有啦。那些人是从神户的犯罪研究所来的,几乎都是化学家。我才不管他们呢?”
“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我开始说了。
她的目光看向我前后架子上的一列头骨。
“是为了比较用的。”我解释道。
“都是真的吗?”
“没错,都是真的。”
她马上把目光别开,从她的镜片中,我看见自己扭曲的影像;她嘴角抽动了一下,原来的笑容不见了,像灯泡突然断了电。这使我想到那天晚上在树林里,我也经历过脑袋突然断电的情况。
我继续解释我想要她帮我做的事。讲完后,她搔搔脑袋,抬头看着天花板,好像答案就在上面似的。我等着她回答。办公室外传来印表机叽喳列印的声音。
“1995年以前的资料都还没建档。”她说。
“我知道这有点困难,但还是想请你尽量帮忙。”
“魁北克市也要吗?”
“不用,只要查法医研究所的案子。”
她点点头,微笑一下,便转身离去了。她一走,电话铃声马上响起。是莱恩打来的。
“死者有可能是比较年轻的人吗?”
“多年轻?”
“17岁。”
“不可能。”
“也许她有某种……”
“不可能。”
他沉默了一下。
“还有一个67岁的。”
“莱恩,这位死者不是少女,也不是老祖母。”
他不死心地继续辩解下去:“说不定她的骨头状况特别年轻?也许她健康情况不错?我读过下篇……”
“莱恩,死者是介于25岁到35岁之间。”
“我知道。”
“她失踪的时间应该介于1989年到1992年之间。”
“这你说过了。”
“噢,还有一个新发现。她可能有孩子。”
“什么?”
“我检查过她的耻骨,发现她有生过小孩,所以你要找的人,应该是某个人的母亲。”
“谢啦。。他挂下电话。不到三秒,我的电话又响了。“莱恩,我说过……”
“妈,是我啦。”
“啊……嗨!亲爱的,最近好吗?”
“很好,”她顿了一下。“你会不会因上次的谈话而生我的气?”
“当然不会啊,凯蒂,我只是替你操心。”
她又沉默了更长的时间。
“还有什么新鲜事吗?你还没告诉我这个暑假你过得好不好。”我有一堆话想说,但还是先起个头,让她自己说出来比较好。
“不怎么样。夏洛特无聊死了,没什么事好做。”
很好。青春期的叛逆。我得忍住焦虑,听她说下去。
“那你打工的情况如何?”
“还不错,小费满多的。昨天晚上我就收到94块钱小费。”
“真好。”
“我还有好多时间。”
“很棒啊。”
“我想辞掉工作。”
我没说话,等她继续说下去。
她也等着,似乎要我先开口。
“凯蒂,你到学校读书需要钱花。”我的意思是:凯蒂,不要把人生搞砸了。
“我不想马上回学校念书。我想休学一年,好好工作。”
开始了。我知道她接下来想说什么,已经做好了防御准备。
“亲爱的,我们要好好研究一下。如果你不喜欢维吉尼亚大学的话,你可以试看看转到麦吉尔大学。你何不来这里玩几个星期,看看这里的环境?”我说得很快,完全是做母亲的口吻。“我们可以一起去度假,我会请几天假,也许我们可以开车到滨海的那些省份,到新斯科夏省逛逛。”天啊!我在说什么?我办得到吗?不管了。女儿愿意来再说。
她没有回答。
“这个点子不好吗?”
“不,不。你的计划不错。”
“那你的信用卡得转过来,我们可以……”
“我想去欧洲。”
“欧洲?”
“意大利。”
“意大利?”我压根没想到她竟然有这个念头。
“麦斯在那里打球吗?”
“没错。”充满防御的声音。“如何?”
“那又如何?”
“他们付他一大笔钱,待遇比黄蜂队多很多。”
我没说话。
“还有一栋房子。”
无话可说。
“还有一辆车。是法拉利。”
无话可说。
“而且还免税。”她的音调越来越激动了。
“凯蒂,这对麦斯非常好。他到那里打他喜欢的篮球,获得应得的酬劳。但是你呢?”
“麦斯要我一块去。”
“麦斯已经24岁,学位也拿到了。你才19岁,才读大学一年。”我的声音有些怒气。
“你还不是在19岁结婚的。”
“结婚?”我的胃开始痉挛了。
“没错,你的确是。”
她讲出重点了。我忍住怒火、焦虑,非常担忧她目前的状况,但是我笑自已根本无计可施。
“我只是说说而已,我们没打算结婚。”
我们沉默下来,听着蒙特娄和夏洛特之间的嗡嗡的电话线路声,僵持了似乎一个世纪之久。
“凯蒂,你想来这里吗?”
“好啊。”
“你保证你不管决定做什么事,都一定要告诉我。”
她又沉默了。
“凯蒂?”
“好啦,妈。”
“我爱你,小甜心。”
“我也爱你。”
“代我向你爸爸问好。”
“没问题。”
我双手颤抖着把电话挂下。下一步呢?骨头比孩子的心思容易叛读多了。我倒了一杯咖啡。然后继续拨电话。
“麻烦找柯维特博士。”
“请问哪里找?”对方问。我报上姓名。“请稍等。”
“唐普,你好吗?你讲电话比业务员还久,而且相当难找。”
“很抱歉,奥隆。我女儿想休学,要跟一个打篮球的人跑了。”我脱口而出。
“他能从左边过人上篮,又能投三分球吗?”
“应该可以吧。”
“那就让她去。”
“很好笑。”
“对一个能投外线、篮下又罩得住的球员而言,这可不是开玩笑。这代表钱财滚滚而入。”
“奥隆,又有一件分尸案发生了。”我先前曾打电话给他讲过前几件案情。我们经常就公事交换意见。
我听见他轻笑起来。“你也许没有枪,但你一定喜欢切割。”
“没错,我想这个变态已经分尸数人了。被害人都是女性,除此之外,还没发现任何相关之处。切割的痕迹都十分类似,显然是同一人所为。”
“是连续命案还是集体杀害?”“连续。”
他整理了一下。“好了,说吧。”
我开始描述死者手臂的锯口和切痕。他偶尔打断我问个问题,偶尔要我说慢些。我可以想像他现在一手拿电话,一手做记录的样子,他高瘦的身躯一定正埋首案间,在纸上狂抄乱写。虽然奥隆今年才42岁,但是他阴郁的脸和渤黑的眼睛,使他看起来像90岁。除了外貌,他的智慧也像个长者,心胸如戈壁沙漠般宽广浩瀚。
“有比较深的错伤吗?”他问。
“没有。错伤都很浅。”
“沟纹很清楚吗?”
“相当清楚。”
“你说滑刃都发生在锯口处?”
“嗯哼,没错。”
“你确定锯齿间距没有量错?”
“是的。几个地方的刮伤都很明显,岛状突起也很明显。”
“除此之外,沟底相当平坦吗?”
“没错,一眼就看出来了。”
“还有脱落碎片。”他喃喃自语道。
“不少。”
他沉默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正在计算我给他的资讯,分析研究各种可能。在等待的时候,我看见人们从我办公室门口走过、电话铃声响起、印表机突然有了生命,嘈杂运转着印出几张报表后,又安静沉睡。我坐着旋了半圈,面向窗外,看着马路上川流不止的车辆。时间滴答过去。终于,他出声了。
“唐普,我没看到那些骨头,等于是瞎眼工作。不知道你为什么想要问我,不过,答案出来了。”我又转回来,一只手肘靠在桌上。
“我猜这不是电锯,应该是某种特殊手锯。可能是厨房用的锯子之类的东西。”
猜对了!我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桌上的纸条飞起几张,又缓缓飘落。
奥隆继续说下去,他的判断跟我完全一样。“锯口太大了,不可能是小锯齿的弓锯或锯齿状的刀子,应该是锯齿相当多的锯子,从沟底的形状判断,我猜这把锯子应该是厨师专用的,用来锯肉或骨头的锯子。”
“它长得什么样子?”
“一种大型手锯。锯齿很宽,不容易使用,所以你在错伤痕迹中才会发现那么多骨岛。通常用这种锯子会造成许多滑刃,但是锯片一旦嵌进物体中后,就能锯得干净清洁。这种锯子强而有力,切骨头、软骨和韧带可说是绰绰有余。”
“没有别的可能了吗?”
“这个嘛,你也知道,只要有规则就会有例外。不过以你告诉我的资讯,除了这种银子外,我一时想不到基他可能。”
“你真是太厉害了。跟我推断的完全一样,不过,我就是想亲耳从你那里听到。奥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哈哈!”“你想看这些骨头的照片和报告吗?”
“当然。”
“我明天就寄给你。”
研究锯子是奥隆第二大兴趣。他把所有锯子的特性都整理出来,分门别类,并且熟读各个案例,归纳出不同锯子对骨骼造成的伤痕。这使他的研究室举世闻名。他吸了一口气,好像有什么话要说。我等着,顺手收拾桌上的粉红纸条。
“你说唯一完整的骨头是在下手臂?”
“是的。”
“连同关节一起?”
“是的。”
“很整齐?”
“非常。”
“嗯。”
他嗯了一声就不说了。我等了一下,便主动问:“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你刚才‘嗯’了一声不是想说什么吗?”
“我只是感到好奇而已。”
“好奇什么?”
“用厨锯的家伙啊。他每个部位都抓得很准,显然很明白该如何肢解人体,而且一次又一次重复这样做。”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
他沉默了一下。
“但是每次他都直接把手砍断。这怎么解释?”我说。
“这个嘛,布兰纳博士,这应该是心理学家的问题吧?”
我同意他的说法,把话题转开。“你的女孩们好吧?”
奥隆没结过婚,而且,我认识他20年了,从没看过他和人约会过。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养马。从塔尔萨到芝加哥、到路易维尔。再回到奥克拉荷马市,这个兴趣从来就没断过。
“兴奋极了。去年秋天我买了一头种马,我的母马们个个仿佛都年轻了起来。”
我们谈了一会彼此的生活状况,聊一些共同朋友的消息,然后约好明年2月一起出席学院聚会。
“那么,唐普,祝你早日逮到凶手。”
“谢谢。”
我的手表指着4点40分。再一次,办公室和走廊又都寂静无声。此时,电话铃声又响了,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拿起话筒,耳朵仍能感觉到刚才留下的余温。
“我昨天看到你了。”
“戈碧?”
“别再这样做了,唐普。”
“戈碧,你在哪里?”
“你只是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可恶!戈碧,别耍我!你在哪里?到底怎么了?”
“别管那么多,我现在不能见你。”
我不敢相信她竟然又来了。我感到胸中的怒火一下子沸腾起来。
“离远一点,唐普。离我远一点,离我的……”
戈碧的自私和无礼的态度使我压抑的愤怒全炸开了。加上克劳得尔的妄自尊大、加上变态凶手的惨无人道、加上凯蒂的年轻无知,全被戈碧给引燃了。
“你以为你是谁?”我对着话筒吼道,抑制不住声音的颤抖。冲入话筒中的音量足以把塑胶震破。我大声咆哮着。“我会离你远一点!没问题!我就离你远一点!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把戏,戈碧,但是我不奉陪了!滚吧!游戏结束了!我不吃你精神分裂那套!我不吃你妄想症那套!而且我不,绝不,再也不会随你的心情起舞了!”我体内每一条神经都已超载,就像110伏特的家电用品插入220伏特的插座一样。我胸腔鼓胀,泪水在眼眶盈绕。
我颓然坐了一会儿,什么事也没做,什么事也没想,只觉得头晕目眩。
慢慢地,我挂回话筒。闭上眼睛,我在脑海里翻着歌本,选了一首歌。音乐旋律轻轻从我口中流出,低沉而沙哑。
二十一
清晨6点,一阵大雨敲打在我窗前。一辆偶尔经过的汽车,没过街上的积水,开始清晨的旅程。这几天来,这是我第三次看到黎明破晓。我不是磕睡虫,也不是早起的鸟儿。这星期三看到的三次日出,有两次是太晚睡,而今天则是起得太早。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了11个小时,一直睡不好,也没有得到休息。昨天接完戈碧的电话后,我在回家的路上大吃了一顿。炸鸡、加上综合作料的马铃薯片、玉米粥和苹果派。然后洗了热水澡,花很长时间把右脸的结痂揭去。这个小小手术没什么作用,我脸上的伤痕还是很明显。在晚上7点,我打开电视运动节目,在播报员简介选手资料声中,才昏昏睡去。
现在是清晨6点,我打开电脑。我得写封电子信给凯蒂,透过麦吉尔大学的主机,传送到她的信箱。她只要打开笔记电脑,接上数据机,就可以看到我的信,然后在卧房马上回复我。真棒!网络的确好处多多。
荧幕上滑鼠的游标对我眨着眼睛,告诉我开启的文件上没有任何资料。它没错。电脑上现在是空白一片,什么文字也没有。我是什么时候建立这个档案的?是游行那天。只不过一个星期,感觉像过了一年那样久。今天是13号。离发现伊莉莎白·康诺的尸体已过了四星期,离玛格莉特·爱德基遇害的时间一个星期。
这些日子来,除了又发现另一具尸体之外,我们有什么收获呢?警方在圣博杰街的公寓外监视了一个星期,确定那个家伙再也没有回去过。真意外。上次的追捕一点用也没有,我们不知道“圣杰魁斯”的真名,就连最后发现的那个死者的名字也查不出。克劳得尔仍不愿承认这是连续杀人案,而莱思则认为我是太空闲了,没事找事做。
回到荧光幕上,我开始在表格上打下文字。身体特征、居住地、家居情况、工作、朋友、家人、生日、死亡日期、尸体发现日、时间、地点。我把种种可能有关联的资料全输入电脑,在最左边,则打上玛格莉特、伊莉莎白、茜儿和“无名氏”的名字,随后,我把无名氏消掉,打上“圣伦伯特白骨。”到了7点30分,我关掉档案,盖上笔记电脑,准备上班。
交通十分拥挤,于是我决定绕行维尼马利隧道。天空很黑,厚厚的乌云包围了这座城市,街上的水渍反映早晨拥挤车阵煞车灯的光彩。
车前的雨刷单调地摇摆着,把雨水刮离挡风玻璃两块交叠的扇形之地。我的头凑近挡风玻璃,像一只中了风的乌龟,努力透过被雨水浇湿的挡风玻璃看清前面视线。该换新雨刷了,我对自己说,但是明白没有时间去换。光是从家里开到研究所,就花掉了半个多小时。
我本来想去档案室,看看有没有更细的资料可以登记在表格上,但是我办公桌上已有两份文件堆在那儿。一个婴儿被发现死在市立公园里,尸体躺在小溪河床上的石堆间。拉蒙斯在文件上附上注记,说尸体的组织已经干燥,内部器官也无法辨识,其他部分则保存良好。他想知道这婴儿的年纪。这花了太多时间。
另一份文件是警方送来的报告。“在树林间发现白骨”,我最常见的案子,代表的情况很多,有可能是一只死猫,也可能是另一件谋杀案。
我打电话给但尼斯,要他准备替那具婴尸照x光片,然后下楼去检视刚送来的白骨。丽莎从陈尸室抱了个大箱子过来,放在解剖台上。
“就这些?”
“就这些了。”
她把手套递给我,我从箱子里抽出一根骨头。骨头上全是泥土,而且都硬掉了。我试着把包在骨头外的泥土剥掉,但土块硬得像水泥一样。
“先拍些照片和x光片,然后拿去泡水,把这些泥土剥掉。我待会开完会就回来。”
我和法医研究所的另外四位病理学家,每天早上都会和拉蒙斯开会,讨论旧案子或分配解剖工作。只要我有来上班,都会参加这个会议。当我上楼后,拉蒙斯、娜斯莉、伯格诺、派利第等人都已在拉蒙斯办公室里的小会议桌旁就位完毕。我从走廊的公布栏得知玛西去法院了,而爱蜜丽今天则请事假。
他们看到我来了,每个人都起身挪动位置,腾出一张空椅子给我。“早安”、“你好”的声音不绝于耳。
“伯格诺,你明天分配到什么工作?”我问。
“明天放假。”
我完全忘了明天是国定假日。加拿大国庆。
“要去参加游行吗?”派利第绷着一张扑克脸问。他的法文有浓厚的魁北克腔,教人很难听出他在说什么。我刚来的那几个月,都听不借他的话,使他总是对我皱眉头。现在,过了四年了,他说的话我每一句都懂得。
“这次我不去了。”
“你可以把脸漆成红色,这样就看不出脸上的伤了。大家一起笑了起来。“干脆就画一片枫叶,比较简单。”
“很好笑。”
我一脸无辜,扬扬眉毛,耸耸肩,手掌平摊。派利第用枯黄的手指夹着最后两寸的无滤嘴香烟,深吸了一口。有人曾说派利第从未离开魁北克以外的省份旅行。他今年已经64岁了。
“今天只有三件案子要解剖。”拉蒙斯说,把今天的案子全拿了出来。
“假日前夕的安宁。”派利第说,他的假牙嘎嘎作响。
“没错,”拉蒙斯拿出红笔。“至少天气冷了点,这也有帮助。。他浏览今天要解剖的尸体档案,每一份档案都附上详细的报告。一个人用一氧化碳自杀,一个老人被发现死在床上,一个婴儿被丢弃在公园。”
“这件自杀案看来很单纯,”拉蒙斯看着警方的报告。“白人……27岁……在自家车库自杀身亡……油箱全空、钥匙插在起动器上。”
他把几张拍立得相片摊在桌上。一辆深蓝色福特汽车停在车库中央的相片,排气管被人用干衣机的通风管封住,另一端塞进右边车窗内。拉蒙斯继续念道:
“有忧郁症病史……他杀嫌疑不高。”他看了娜斯莉一眼。“艾尔博士?”
他点点头,伸手接过那份文件。拉蒙斯在工作单上填上她的名字,接着拿起下一份文件。
“第26742号案件,死者是男性白人……78岁……思有糖尿病。”他略过一些内容,直接跳到有用的资讯。“失踪数天……他妹妹发现他……无外伤迹象。”他自顾自地看了一会儿。“奇怪的是,从发现尸体到她向人求援,中间的时间有些耽搁。显然这位太太在这段时间清理过现场。”他抬起头。“派利第博士?”
派利第耸耸肩,无奈地伸出手。拉蒙斯用红笔在表格上填上名字,便把整份文件交给他。连同这份文件,还有一个装满病历处方和各式药物的塑胶袋。派利第接过这些东西,说了一句玩笑话,但是我没有听清楚。
我注意力转向剩下的那个婴儿案件。桌上有好几张从不同角度拍的拍立得相片,可以看到现场是一条有小桥横跨的浅溪,婴孩的尸体被弃置在石堆间,小小的肌肉已经枯萎,黄色皮肤看来有点像旧羊皮纸。他的头发有的飘在水面上,有的盖住他呈蓝色的眼险。这孩子的手指张得很开,好像想抓什么能救他的东西。他全身赤裸,身子一半装在深绿色塑胶袋中。他看起来就像迷你埃及法老,被暴露丢弃在野外。我开始对塑胶袋有强烈的痛恨感。
我放回相片,听拉蒙斯分派工作。他已把这案子的摘要念完,并在档案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他要亲自解剖,要我帮忙分析骨骼以缩小年纪范围,要柏格诺帮忙看看牙齿。大家都没有问题,也没别的案子要讨论,会议便到此结束。
我倒了一杯咖啡进办公室。桌上有一个棕色大公文封。我打开它,抽出第一张婴孩的骨骼x光片,放在看片盒上。然后从抽屉拿出一份表格,开始检视工作。这婴孩的手上只有两根腕骨,指骨上没有被囊。我继续检查下臂骨,桡骨上也没有被囊。我看完上半部,在表格清单上填下骨骼状态,注记尚未填上的讯息。接着我再检查下半身,一张张x光片交替夹上看片盒。等我检视完毕,咖啡早已凉了。
婴儿诞生的时候,有些骨骼尚未发育完全,像腕骨在出生时根本看不到,在几个月大的时候才会长出来,甚至要到周岁后才发育完全。凭这些发育到一半的骨头,可以很正确断定一个婴孩的年纪。像这个孩子就只有7个月大。
我把观察结果写在另一张表格上,把所有文件都放在黄色的档案夹内,扔进秘书的公文篮里。我向拉蒙斯口头报告过后,便到解剖室去。
泥土还没完全清掉,但是己软化许多,足以让我窥探里面的骨骼。我花了15分钟剥土和清理,终于整理出八根脊椎骨,几根长骨和三个骨盆残片,一切证据都显示这是动物的尸体。我又花了30分钟时间继续清洗和分类,然后将结果记录下来。在上楼时,我请丽莎把这三个被害者:两只白尾鹿、一条中型狗的部分骨头拿去拍照。
露丝留了张字条在我桌上。我连忙赶到她办公室,她背着门,一手打字、一手拿着卷宗,目光在荧光幕和打开的卷宗间不停转换。
“我看到你的字条了。”
她举起手,又打了几个字,然后拿一把镇尺压在卷宗上。她转过来,双腿用力一推,整个人便连同椅子滑到她办公桌前。
“我把你要的档案都找出来了,在这里。”
她在一叠厚厚的档案之间搜寻着。第一次没找着,第二次从最上面慢慢翻,然后从中抽出一大叠文件,看了一眼后,便交给我。
“1988年以前没有资料。”
我接过那叠文件,有点惊讶。怎么可能有这么多?
“刚开始我用‘四肢切断’当关键字搜寻,这些就是第一次搜寻出的资料。太多了。里面有的是被火车辗死的、被机器绞死的,我想你一定不想要这些。”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于是我又加上‘恶意’这两个字,以缩小符合资料的范围。”
我看着她。
“结果什么都没有。”
“没有?”
“不过,这也不代表真的没有啦。”
“怎么说?”
“这些资料不是我输入的,过去两年来我们聘请了一些临时资料输入员,想尽快把过去所有档案都输入电脑。”她摇着头,声音有点恼怒。“司法部把电脑化的案子拖了好几年,然后要在一夜之间变出来。无论如何,那些资料输入员有标准输入格式:出生日期、死亡日期和死因等等,都有特定代号。但是若有一些较特殊的案子,比较少发生的,在没有标准代号可循下,他们就随便来,自创代号。”
“就像‘四肢切断’。”
“没错。也许有人用‘尸体残缺’,也许有人用‘肢解’,通常法医用什么字眼他们就跟着用。有时候,他们只简单输入‘刀切’或‘锯断’。”
我看着这一堆资料,完全气馁了。
“我试过各种代号,但是没有用。”
这个计划行不通了。
“用‘尸体残缺’搜寻,找出来的档案更多。”她等我翻至第二页,便继续说:“比‘四肢切断’还夸张。于是我使用‘四肢切断’加上‘恶意’来缩小范围,以选出那些在死后肢体才被切断的案子。”
我满怀期望地看着她。
“结果只找到一件一个男人死后砍断命根子的案子。”
“电脑让你的修辞学越来越厉害了。”
“啥?”
“没事。”又是一个开不起来的玩笑。
“于是我再用‘尸体残缺’加上‘恶意’,结果……”她手伸向桌面,拿起最后一份列印资料。“邦果!你们都是这么说的吧?”
“宾果。”
“宾果!我想这也许是你想要的。有些资料你可以不管,像这样毒贩用硫酸伤人的案子。”她指着几行她用铅笔圈出的案子。“这些不是你要的。”
我茫然点点头,翻至第三页,上面总共列了12笔案子。她在其中三件案子画上记号。
“但是我又想,也许还有一些案子会使你更有兴趣。”
我几乎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我的目光在这些案子中移动,而后被定在第六笔案子上。顿时,我心里升起一股伤痛情绪,很想马上回办公室。
“露丝,这样就够了,”我说:“比我期望的要好得太多。”
“有你能用的资料吗?”
“有,有,我想应该有。”我心里尽量自然地说。
“你要我把这些档案一个个叫出来吗?”
“不必了。我先把这些清单看完,再自己去档案管理室调原始资料。”
“也好。”
她摘下眼镜,用衣角擦拭着。没有眼镜,她看起来好像少了什么东西,感觉有点不对。
“如果你有什么结果,一定要告诉我。”他说。
“没问题。”
我转身离开,背后传来她椅子脚轮滑过地板的声音。
回到办公室,我把这叠清单放在桌上,开始翻看。一个名字赫然跃出纸上——法兰丝·莫瑞钱伯。我已经完全忘记她了,法兰丝。保持冷静,我对自己说。不要妄下结论。
我强迫自己把清单上的资料都看完。康妮和瓦伦西亚的案子都在其上,一对被谋害的毒贩。茜儿·托提尔的资料也在上面。我看到一名洪都拉斯交换学生的名字,她被老公用猎枪射杀,尸体被从俄亥俄州载到魁北克,双手被切断,把尸体弃置在省立公园。其他四件案子我没看过,都是1990年以前的,那时我还没来这里工作。我到中央档案管理室,把这些档案调出来,独独跳过法兰丝的档案。
我依照编号,将这些档案按年代顺序叠好,决定只研究这几份档案就行。然而,不到几分钟,我刚才的决心就破灭了。我迳自奔向档案柜,取下法兰丝的档案。这份档案内容,让我的忧伤焦虑如火箭般发射升空。
二十二
法兰丝·莫瑞钱伯在1993年遇害,先被殴击,而后被开枪射杀。遇害那天上午10点左右,她邻居还看到她出来遛狗。两个小时后,她先生发现她死在厨房内。小狗仍躺在客厅,但是头不见了。
这件案子我记得很清楚,虽然我没有参与调查过程。那时我在这里还只是约雇人员,每星期六搭机往返。彼得和我正闹得不愉快,所以我同意整个暑假都留在魁北克,希望三个月的小别能够挽回濒临破裂的婚姻。
法兰丝命案现场的残忍画面,让我相当震惊,至今仍印象深刻。我翻开现场的档案照片,当时的记忆一下子全涌了出来。
她躺在地上,身子一半在小木桌下,手臂和双腿全张开,白色的棉料内裤被褪至膝盖间。她周遭全都是血,沿着地板上的纹路流贯。墙上和流理台也沾上斑斑血痕。照片中,一张翻倒椅子的四只脚直指着她。
在现场一片血泊中,她的尸体看起来如鬼魅般白。她的腹部被切开,伤口从耻骨往上直达胸部,内脏从伤口进出。一把厨刀插进她双腿所形成的三角形的顶点,整把刀几乎完全插入。她的右手掉落在离她五尺远的地方,介于流理台与水槽之间。她当时是47岁。
“天啊。”我轻轻惊呼道。
我拿起解剖报告,正准备详阅时,查博纽在门口出现了。我猜他心情不太好。他眼睛充满血丝,也没向我打招呼便迳自走进来,问也不问就自己拉了把椅子隔桌坐在我对面。
我看着他,觉得有些眼花。那笨重的脚步声、那旁若无人的态度,一时之间,我看到坐在我面前的是彼得,我的心绪也飞回到过去的时光。他的身体曾经令我多么着迷。我不知道这份执迷是否来自于他专有的体型,还是出自于他的举止动作。也许只是纯粹因迷恋而生的感觉。我从未在他身上获得满足。我曾有过性幻想,而且相当强烈,但是自从看到他站在图书馆外的雨中时,我幻想的对象就都变成了彼得。现在,我可以换一个人了,我不由自主地想着。老天,布兰纳,清醒些。我赶紧强迫自己回到现实。
我等查博纽先开口。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我的搭档也许是个狗杂碎,”他用英语说:“但他不是坏蛋。”
我没有回答。我注意到他的裤子上有块四寸长的补钉,手缝的,心想这也许是他自己缝的。
“他只是……太固执了,不喜欢变化。”
“没错。”
他不敢看我的眼睛。我感到有点不安。
“然后呢?”我催促他说下去。
他往后靠着椅背,捉起自己的拇指指甲玩弄着,仍避开和我的目光接触。收音机里,正传来罗奇·沃伊斯尼的歌声“海伦”。
“他说他要去申诉。”他双手垂下,把脸别向窗外。
“申诉?”我试着让声音保持平静。[请看小说网 www.qiyebooks.com]
“向部长、局长和拉蒙斯申诉。他甚至到处搜集你的资料。”
“克劳得尔先生到底不高兴什么?”保持冷静。
“他说你越过界了,介入你没有权责管辖的案件。搞乱他的侦查。”他看着窗外明亮的阳光说。
我感到胃部一紧,热血直往上冲。
“说下去。”冷静。
“他认为你……”他在心中搜寻合适的字眼,好取代克劳得尔真正说过的字。“……太超过了。”
“这是什么意思?”他仍避开我的目光。
“他说,伊莉莎白的案子没那么复杂,但是你想把它搞大,把一些不相关的线索全混在一起。他说你想把一件简单的命案变成一个美国式的精神病闹剧。”
“我干嘛要这样做?”我的声音稍微上扬了些。
“妈的,布兰纳,这又不是我的想法,我怎么会知道。”他的目光终于接触我了。他的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显然不情愿来这里。
我的目光向着他,但没有真正看他,想让时间来缓和一下我激起的肾上腺素。我知道一封申诉信会发挥的效果,情况对我相当不利。我参与过别人申诉的案件。担任过纪律委员会的成员,深知就算最后没有处分,调查的过程也会很麻烦。
我们沉默地对坐着,没有人开口。
“海伦你的举手投足,让我为你疯为你狂……”收音机低唱着。
不斩来使,我对自己说。我的目光转到桌上的那个档案夹,桌上十几张光面相片,拍的都是同一个乳白色皮肤的尸体。我拿起照片,想了一下,然后看着查博纽。我没打算对他提这件案子,但是他正看着我手上拿的相片。管他的,反正事情不会变得更糟了。
“查博纽先生,你记得一位名叫法兰丝·莫瑞钱伯的女人吗?”
“法兰丝?”他把这个名字念了几遍。“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对不对?”
“快两年了。1993年1月。”我把照片递给他。
他看过照片,点点头。“我记得,如何?”
“查博纽,你想想看,这件案子你还记得多少?”
“我们还没捉到这个凶手。”
“还有呢?”
“布兰纳,告诉我,你该不会又想查这个案子吧?”他又看了一遍相片,原本的点头现在变成摇头了。“不可能,她是被射杀的,和这次的案子不同。”
“那个混蛋凶手剖开她了,还把手臂砍断。”
“她太老了,我记得她47岁了。”
我瞪了他一眼。
“不,不,我的意思是说,比其他受害人老。”他慌忙解释着。
“杀害法兰丝的凶手把刀子插进她的阴道。根据警方报告,现场留有大量血迹。她被人拿刀插入时,还活着。”
他点点头。我不必向他解释,伤口若是在死后才造成,会因为心脏停止跳动的关系而出血不多。法兰丝的命案现场则留有大量血迹。
“玛格莉特被人插入雕像,那时她也是活着的。”
我默默从背后抽出伊莉莎白的档案,抽出命案现场照片,摊在查博纽面前。相片中是一个装在塑胶袋里的躯体,上面映着午后4点阳光的斑斑阴影。现场没有动过,除了覆盖其上的叶子和泥土之外。那根通条就插在那儿,红色的橡皮吸盘几乎快没入骨盆,木头手把在尸体内直指着被砍断的头部。
“我相信杀害伊莉莎白的凶手塞入这根通条的力量,足以贯穿她腹部,直到横膈膜。”
他聚精会神地研究那几张相片。
“这三个被害者都一样,”我在一旁说道:“同样在生前被人用异物塞入阴道,同样遭到分尸。这是巧合吗?查博纽先生?有多少性变态有这种癖好?查博纽先生?”他伸手抓抓头发,然后手指轻轻敲打着座椅扶把。
“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也是今天才拿到法兰丝的档案,若光凭玛格莉特和伊莉莎白的案子,说服力又不够。”
“那莱恩怎么说?”
“我还没告诉他。”
我无意识地摸着脸颊上的疤痕。我的样子看起来仍像参加过一场拳击比赛一样。
“该死!”他轻声咒骂一声。
“怎么了?”
“我想,我开始相信你了。克劳得尔若知道,一定会踢爆我的小弟弟。”他的手指仍不断敲打着。“还有吗?”
“伊莉莎白和茜儿骨头上的锯痕几乎完全相同。”
“我知道,莱恩说过了。”
“和在圣伦伯特找到的尸骨也相同。”
“第五个被害者?”他说。
“你反应倒很快。”
“谢谢,”他敲着扶把说:“知道死者身分了吗?”
我摇摇头。“莱恩还在查。”
他举起一只手扶着下巴,手指关节盖满粗毛,有点像他头部的缩小版。
“你想凶手依什么来挑选被害人?”
我双手一摊。“她们都是女性。”
“很好。年纪呢?”
“从16岁到47岁。”
“体型呢?”
“各种体态都有。”
“居住地呢?”
“遍布整张地图。”
“那个变态到底依什么挑选被害人?长相吗?她们穿的鞋子吗?她们买东西的地方吗?”我回报以沉默。
“你有找出这五个人的任何共同点吗?”
“她们五个人都先被猛殴,然后才被杀害。”
“没错,”他俯身向前,两手压在膝盖上,弓着身,双肩一垮,深深叹了一口气。“克劳得尔还在写什么笨蛋申诉信。”
查博纽一走,我便打电话给莱恩。他和贝坦德都不在,我只好留了话。我把其他档案看完,没什么发现。当我看完最后一份档案,才发现自己肚子饿了——已经1点15分了。难怪。
我到八楼的餐厅买了一份火腿起司三明治和一瓶无糖可乐,回到办公室,命令自己要休息一下。命令才刚下完,我又拿起电话找莱恩。还是不在,大概去吃午餐了。我咬了一口三明治,思绪开始浮动漫游。戈碧,不行,不想她了;克劳得尔,不想;圣杰魁斯,不能想。
凯蒂。我该怎么联络她?现在吗?不可能。我不想她,结果思绪飘回彼得身上,我身上突然产生一股熟悉的悸动。想起他颤抖的皮肤,我居然心跳加快起来,感觉两腿之间发热潮湿。没错,我们过去是有过激情。“你现在只是发春罢了,布兰纳。”我又狠狠咬了一口三明治。
想起另一个彼得。夜晚的争吵、激辩、一个人吃晚餐。一想起过去的愤恨,果然马上平抚了情欲。我吸饮一口可乐。为什么会常常想起彼得?如果我们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谢了,少来这套。
自我放松治疗并不管用,我干脆再把露丝印给我的清单看一遍,并小心不把酱汁滴在文件上。我翻到第三页,想看看露丝勾出来的三件案子,但是她的铅笔刚好画在字上,看不清楚。我好奇地拿橡皮擦把铅笔痕擦掉,阅读内容。有两件案子是关于尸体被塞人桶子里,再倒进硫酸。用化学药物毁尸的情况越来越流行。
第三件案子让我有点迷惑。从编号来看,这是法医研究所在1990年的案子,主持解剖的是派利第博士。没有列上验尸官的名字,在名字那一栏则填上:单身。至于出生日期、解剖日期和死因等栏位都是空白的。唯独备注栏被填上“四肢切断/恶意”才会被露丝搜寻出来。
吃完三明治后,我到中央资料室调出这份档案。里面只有三样东西:一份警方报告,一张法医的解剖结果,以及一个装有相片的信封。我看过相片,读完报告,便直接去找派利第。
“有空吗?”我对着他微驼的背影说。
他从显微镜上抬起头,一只手拿着眼镜、一只手拿笔。“请进,请进,”他慌忙把眼镜戴上,请我进去。
我的办公室里有窗户,而他有的是空间。他跨着大步横过办公室,走向摆在一侧的沙发和茶几。他伸手探入研究服口袋,掏出一包香烟递给我。我摇摇头。每次来找他都要历经一次这样的仪式。他知道我不抽烟,但每次都会递给我。和克劳得尔一样,派利第也是相当固执。
“有什么事要我效劳?”他说,点上一根烟。
“我对你以前解剖过的一件老案子很好奇,1990年的。”
“噢!老天,我怎么可能记得这么久以前的事?有时我连我家地址都记不清,”他倾身向前,一手托住下巴,露出一副耍诈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