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金字塔之秘》》 · [法]莫里斯·勒布朗 · 2026-07-25
《金字塔之秘》
作者:[法]莫里斯·勒布朗
译者:陈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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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场里的奇异小偷
在观众席里,不断有一片狂热的叫喊声响起,随之便会掀起一场大乱,足有几万人像疯子一样地到处跑、到处闯。
观众特别的多。只见那些人的手和脸,如同大海角的泛着白花的浪头一般汹涌起伏。
这是巴黎市区外面的一个大型赛马场,第五场比赛刚刚完毕时的盛况。这一场比赛爆出了一个大冷门。
被大家看好跑冠军的名马利塞,居然只得了一个季军;而以前从未人另眼相看的克勒拿,却出其不意地获得了头名的好成绩。
“他妈的……”一个人已经因生气而脸色发青。他把未能得奖的马票撕得粉碎,使劲儿地扔在地上。这个人肯定是输了很多钱。
把马票举着大力晃动着,像疯子似地朝领钱窗口奔去的,肯定是那些手握克勒拿的马票,得了大奖的人们。一面是买对了马票,赢得许多钱的人;另一面,却是输得身无分文,只留一条内裤的人。赛马场正是这么一个大悲与大喜相互交织着的怪物。
这个第五场赛马,便在这种始料不及的情形下结束了。虽然随后还有四场,却全是赔率很小的比赛,有很多人立起来,都向出口拥去,这个场面的确极为混乱。尼古勒在人山人海之中挤了很长时间,好不容易到了出口处。在那里,有一个人朝他的前胸撞去。
尼古勒赶紧把手伸出来,把他前胸的衣袋紧紧地按住了。
“怎么啦?”
他的妻子艾娜正跟在他身后,非常不安地问道。
“没事儿。我不会粗心大意的,这可是一笔数目不小的款子呀!”
尼占勒在他妻子的耳旁,低声说道。
“你这个人真是让人不放心!身上带着那么多钱来这儿瞎起哄。你明白吗?这可是咱们的全部家底呀!”
“我怎么不明白?别唠叨了!”
“况且,这一回我们得了大奖,就你那个钱包,恐怕已经装不了吧?”
“没错儿。可是,今天我带着的,并非是那个旧钱包,而是一个全新的因为我早就有一种预感,今大肯定会得大奖,因此,我就换一个新的。”
尼古勒把手紧紧地按在塞得很鼓的衣袋上面,非常得意地笑:
“噢,是吗?你用那个新买的钱包装着它们,是这样吗?我还以为你总是用那个旧的钱包呢。”
“我早已下定决心不再用它了,因此,很早以前,我就把它扔到了橱子里面。那已经是三年之前在一个旧货商店里买的转手货了。虽然是摩洛哥皮制的,表面上还有溜金的图形,但是,它的确很肮了,图形也看不清了。虽然那个旧货商店的经理曾经说过,它是与一个侯爵家卖掉的一堆旧货夹杂在一起的东西,然而,它现在已经破烂不堪了,也只能把它弃之不用了。”
尼古勒夫妻和他们的侄子加拜理,都经常来这个赛马场。由于他们三个人总是一起来,因此在观众席中颇为引人注目。当然,赛马场出售马票的人,也与他们很熟。
在尼古勒的那张起伏不平的面孔上,留着满脸黑红色的胡须,同时,鼻子上又总是架着一副黑眼镜,因此,别人总是看不太清他面貌。他的眼睛早就看不见了,在观众席里走动的时候,都是让他的妻子或侄子扶着。他的手里总拿着一根很粗的手杖。他是一名职业的按摩师。
他的妻子艾娜,本来非常漂亮,可是,因为不嗜打扮,且衣着简朴,因而并不惹人注意。她手上拿着的东西,身上穿着的衣服,都是绝对落在潮流后面的。她是一位温文尔雅的家庭妇女。
他们的侄子加拜理,十八、九岁,看样子好像非常聪明。小伙的体型偏瘦,皮肤白皙;惹人注意的,是他那一双像女孩子一般秀美的眼睛,再有就是他那满头的令人心生爱惜的金黄色卷发。
在第五场赛马中得了大奖的他们,被裹在了纷纷离场的人海中。最后,他们好不容易才从人海中挤了出来。尼古勒一出来,就停了下来,想要点上一支雪茄烟来过过瘾。
“喂,这位大哥。”有个人在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头。
他马上转回头。他妻子艾娜立刻告诉他,是一位高级警察。这是从他穿的服装样式及在胸前别着的银制胸章就可以辨别出来。
“这是不是你的?”
警察递给他一只金壳手表。这个失了明的尼古勒接过手表,仔细摸了摸。
“嗯,这的确是我的。我的姓名的第一个字母——N·D就刻在这只手表上,我叫尼古勒·得库华。”
他一边说着,一边赶紧用手按了按那个衣袋,确信钱包还在那里后,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还有什么东西被小偷盗走了吗?”
“没有了,钱包还在衣袋里放着哩。不知什么时候,这只表……”
“是你在人群里挤时,被偷走的。我们已经抓住那个小偷了,现在就扣押在赛马场治安临时办公室里。请你立刻到办公室去办一下手续,再在那里把表交给你。”
于是,尼古勒在他妻子的挽扶下,随那个警察往办公室走去。加拜理在他们后面随着。
当他们从出售马票的窗口经过时,有许多人在那儿挤来挤去。那个警察领着他们三个人,由人群中挤了过去,同时,还嘱咐尼古勒把衣袋里的钱包看好。
第六场赛马很快就要举行了,拥到卖票口周围的人突然增多,在这非常混乱的人海之中,他们四个人终于被冲散了。艾娜好不容易才找到丈夫,见他正被围在人丛中,晃晃悠悠的,似乎立刻就要被挤倒,她马上冲过去把他扶住。
“警察去了哪儿?”尼古勒问。
“找不到了,我刚刚还见到了他的那顶帽子,现在,怎么连影儿也找不到了?这么多的人的确是罕见的。我问你,钱包还在你衣袋里吗?”
“放心吧!”
说着,尼古勒伸出手就去摸衣服里面的口袋。突然,他大惊失色:
“偷……被偷了!”
“啊!整整5万法郎呀……”
吓得艾娜脸色发青。
尼古勒的那只颤抖不止的手,依然紧紧地按在衣袋上面。但是,钱包却没有了。非常奇怪的是,钮扣并没有被解开。
他把钮扣解开,伸进手去口袋里摸时,却碰到一个非常硬的小物件他用手指把那个小物件夹了出来,艾娜一看,原来是一枚银制的胸章!正是刚才那个警察戴在胸前的那一枚!
那个银制胸章,似乎正在嘲笑他们:你的钱包,就是我取走的。
这起给警察栽脏的案件,就这样出现了。好像把警察看成了大笨蛋,故意在拿他们这些人开涮。
这个小偷,居然敢以如此方式向警察叫板!他似乎正在那儿得意洋洋地说:“这个案子的确由我所为,有能耐把我抓住的话,就动手吧!”急得警察们又是咬牙又是跺脚,却一点儿也没办法。
出于维护声誉的目的,巴黎警察厅当然要想尽办法找出这个贼胆包天的家伙,以此来揭出那个假冒警察的小偷的真面目。于是,便在巴黎的整个市区和郊区各地安排了一个搜查网,力图利用警察厅整体力量的伏势,开展了一次规模空前的搜查罪犯的行动。
但是,搜查了好长时间,却没有找到一点儿头绪。小偷的行动路线,如同一股青烟一样,在赛马场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是在离赛马场两英里远的一片树林中,发现了一套扔在那里的没有胸章的高级警察制服。这是本案发生之后,所发现的仅有的一个证据。至于那个小偷,真的像云雾一样消失了。
警方非常着急,而著名已久的葛尼玛刑警也是从本案发生之时起,就四处奔波,凋查那个小偷的活动,然而,他也同样劳而无获。
这时,各家报纸都开始抨击警察的无能;巴黎市民也纷纷指责警察的失职。
与此同时,这些报纸和市民,也对那位被小偷盗去了多年辛苦积蓄的按摩师表示了深切地同情;还有一些非常善良的人,给按摩师捐了一些钱。
巴黎的每一位市民,都心急如焚地渴望着能尽快侦破这起案子,抓住那个小偷,让他接受法律的严惩。但是,这个小偷究竟是谁呢?
“除了大怪盗罗宾,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这样快的身手,会在转眼之间,做出这么大的一件案子。而且,敢于与警方开这样的玩笑,简直是向警方挑衅的人,这个世界上除了亚森·罗宾之外,不会有第二个。”
这是一段巴黎的著名报纸《鲁炭报》所发的评论。而巴黎的全体市民,都相信这就是事实,即使警方,也有这样的怀疑。
此案发生一周以后,每一家报纸都收到了发自纽约而内容完全相同的一封长电报。
发生在赛马场的那起案件,绝非是我所为。对于那个被偷去了那么多钱的按摩师,我深表同情。而且,我已经给一家银行发去了电报,请他们代我去慰问一下那位按摩师,并带上5万法郎。
亚森·罗宾
第二天,各家报纸都把这个电报登了出来。当天下午,就有拉菲得银行的一名员工,到了尼古勒的公寓里,并带去了5万法郎。
“如此来看,那个小偷并不是罗宾。”
“侠盗罗宾,真是名符其实呀!把那么多慰问金送给了那个盲人,真是不简单!”
由此,大家更为敬仰罗宾了,他的名声也更为响亮。
但是,数日后的一个清晨,在圣弥学尔街,从尼古勒夫妻和他们的侄子加拜理所住的公寓里面,突然发出一阵凄惨的叫声,整座公寓的人都被这叫声从梦乡中惊醒了。这一阵凄惨的叫声,发自于尼古勒的房间里。
被叫声惊醒的人们,全跑了过去。公寓管理员拿钥匙打开了房门,只见加拜理已经被绑了起来,有许多碎布塞在他嘴里,早已昏迷过去了。
在隔壁房间里,经过急救,艾娜苏醒了过来,她大声叫着:
“我的钱……5万法郎……强盗……”
她只喊了一声,就再一次晕了过去。过了很长时间,她才渐渐地恢复了神志。可是,肩头上有伤,流了很多血。
尼古勒没有在家里。数日之前,他就到较远的一个集镇为一个病人按摩去了,有时夜宿在那儿,有时当日便回来。不管是去还是回,都有他的侄子加拜理跟随着他。今天清晨,加拜理本来应该去接他,谁也没想到会出现这么一个意外事故。
后来,有几个警察也闻讯赶到了,经过调查,大致情况是:
一阵奇异的声音把加拜理惊醒了。当时,屋子里面没有灯光,借着从窗外射进来的月光,他发现了两个蒙着脸的大汉,把他吓得跳了起来。
那两个蒙面人立刻上前来,把他的手脚都绑上了,并用碎布塞上了他的嘴,还把他扔在地上。这些响动惊醒了睡在隔壁的艾娜,吓得她大声叫喊。于是,一个蒙面人便跑了过去,把她按倒,也塞住了她的嘴巴。
另一个人砸掉衣橱上的锁,拿出了那个装着5万法郎的钱包。
“找到了,兄弟,走吧。”那个人低声地说了一句,就要跑。
按着艾娜的人,听他的同党这么说,就马上松开了手。但是,艾娜抱着他的脚不松手,还咬了他一口。那个人叫了一声“好痛!”便拔剑砍了艾娜一下,正砍在肩头上,又踹了她一脚,这才扭头向外跑。之后,艾娜就人事不省了。
这些情况,都是艾娜和加拜理对警察亲口说的。
“那个装着5万法郎的钱包,有哪些特异之处?新的还是旧的?”警察问。
“是刚刚买来的一个新钱包。原来,我们的所有家底,总是存放在一个旧钱包里。可是,我丈夫认为那个钱包太小了,便买了一个新的,没想到后来在赛马场被小偷扒了去。前几天,我们收到了罗宾赠送的5万法郎,我便去公寓旁边的一家商店里,又买了一个新钱包,那是一个黑红色的真皮钱包。我丈夫姓名的第一个字母--N·D,就刻在上面。”
艾娜详详细细地回答着警察。
“那两个蒙面人,从什么地方逃出去的?”
“顺着我们屋子前面的走廊,沿楼梯逃出去的。因此,我想,他们肯定是从正门逃走的。”加拜理说。
管理员听后,却持异意:
“这是不可能的事,虽然在半夜时分不会锁上门,但是,一旦启动,电铃就会响起来。而在清晨4点钟时,我早已经醒了,却从未听到有大门的铃声。”
因此,那两个蒙面人逃离公寓的路线,也就不能查出来了。而进入公寓的途径,也没有弄清楚,每个地方的窗户都关得很好。他们好似一阵烟,来的莫名其妙,去的也神速无迹。
会不会是公寓内部的人所为呢?警察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最后显示,住在这里面的人,都没有作案的蛛丝马迹。
那位大名鼎鼎的刑警葛尼玛,亲临现场并进行了一番彻底仔细的调查,但是,依然是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他仔细检查过天花板和地下室,也把公寓的所有地方查了一个遍,但是,还是找不到任何指纹和脚印。
“这非常令人奇怪,作案手法与罗宾十分相似。”
可是,如果认定这是罗宾所为的话,又找不到确凿证据。
“不能发现的盗贼!”
“消失了踪迹的怪盗!”
许多报纸都如此报道此案。
正当警察忙于侦破此案之时,尼古勒给病人按摩完毕,乘着出租车回来了。本来应该是由加拜理接他的,但由于出现了这样一个意外,所以无法脱身,他便自己回来了。
回到公寓后,尼古勒听妻子一说,立刻显出非常焦急之色。仔仔细细地询问过昨天夜里蒙面人在他家抢劫的情况后,他们夫妇俩便将房门关上,在屋子里低声地谈论了一些什么。
大约三个小时之后,他们的侄子有事到屋子里找他们的时候,正见他们俩都紧绷着面孔,在那儿悄悄地谈论着。一见加拜理进来了,他们马上合上嘴,什么也不说了。
几天后的一个黄昏,由于艾娜肩头上的伤没有痊愈,上街购买食品的事只能由加拜理来做。当他返回时,不经意间一仰脸,正见有一个人躲在公寓前面的一根电线杆后边。
由于这条小巷里连一盏路灯也没安装,所以到处都是黑洞洞的。那个在电线杆后面躲着的人,正在向三楼张望着。看此,加拜理的心中不禁一怔。
他暗暗想道:“也许这个人就是那天晚上闯入我家抢走5万法郎的强盗。”于是,他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但那个人立即装作无事散着步,随意看看的模样,而且站起身来,走远了。加拜理仔细观察了一下,竟发现那人原来是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年妇女。
加拜理感觉这个妇女肯定有什么目的,便把这一发现告诉了婶母艾娜。艾娜听完,笑了笑,又把嘴巴凑到丈夫的耳根下,悄声说了几句。尼古勒听后,很使劲儿地把那两只罩在黑色眼镜下的眼睛眨了儿下。
“肯定是那个家伙!”
“嗯,绝对是他。”
加拜理正要出门时,听夫妇俩低声地这样说道。随后,他们俩又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这一回,必须要令那个家伙掏出100万法郎,才可以放过他。”
“得到了他的钱,我也不会放过他,我要把他所犯的罪全部说出来,并将他送进警察局。如果不这样,难解我心头之恨。因为他居然敢耍弄我,害得我在那么多人面前丢了丑。”
艾娜这样说完,便笑了起来,她笑的声音,让人听后感觉非常恐惧在众人面前,她看上去绝对是一个和善贤惠的女人,而此时却截然不同。由于她的相貌十分出众,因此,一旦显出奸诈之色,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由此看来,她在赛马场等各地,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神态,都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把戏。而此时加拜理所见的她的这副情态,方是艾娜的真实面目,她其实比那个假冒警察的小偷更为可怖。
而她的丈夫尼古勒的品性,究竟是好还是坏,也让人无法猜透。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绝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盲人按摩师。在那副黑色眼镜的后面,究竟是怎样的一双眼睛,谁也不知道。
就在这件事发生后的次日下午四时左右,有两个卖日常用品的小贩,就在这栋公寓前纠缠在一起,动起手脚来。
公寓管理员的妻子,发现门外有人在打架便跑过去凑热闹。正当她专注地看着时,有一个人趁机从公寓的大门溜了进去。
那个人一进大门,就飞快地往楼上跑。这个人身体轻盈,踏在楼梯上居然没有一点响动。他的躯体与四肢,就像橡胶一样柔软,往楼上跑的那种身姿,简直像在空中飘浮着的一片羽毛。
这个人走上三楼后,径直来到尼古勒的房门前,立即按响了门铃,加拜理走出来打开了屋门。
“我是一名私家侦探,名叫莫博,你们这儿是不是出了一个案子我掌握了关于这个案子的一些重要线索,希望能见到贵府上的先生或太太。”
加拜理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人看了很长时间,似乎这张脸勾起了他记忆中的一件往事似的。在他的意识深处,他好像在一个地方见过这个人。
他们所住的这套房子,是一个由两个套房组成的公寓,内设厨房和厕所。这时,艾娜正在里面的那个房间里,而尼古勒却不见踪影。加拜理盯着那个人看了一会儿,便走进内室。
“咦?叔叔去哪儿?”
“他去厕所了。谁呀?”
加拜理讲了客人的来意。艾娜让他把客人请进来。加拜理领来人进来后,便回到了外面那个房间里,自己在那儿苦思冥想起来。似乎在哪儿看见过这个客人,但他怎么想也不能想起来了。
那个客人站在艾娜面前,把他的姓名和此行目的都说了出来。正在这时,客人身后的一个衣橱的门悄无声息地被从里面推开了,尼古勒居然出现在那里面,手上还握着一支手枪。他把枪柄举起来,用尽全身的力气,敲了下去。
客人“哎呀!”地大叫一声,两只手捂住脑袋,倒在了地上。
“嘿,这个家伙怎么这么不经打?”
尼古勒一边说着,一边把他的黑眼镜摘了下来。原来他不是瞎子!只见他的两眼闪烁着光芒,不停地转动。随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黑线似的物件。这根黑线拿在手里,非常的短,但拉开之后,却成了一个50多米长的钢丝链。于是,他用这个钢丝链把那个客人牢牢地绑了起来。
“哼,这是你应得的下场!”
艾娜笑着,她那两片涂得血红的嘴唇也裂开了。看她这副模样,绝对是高兴得到了极点。她抬起脚,用皮鞋尖在晕过去的客人肩头上连续踢了很多下。
尼古勒瞪了客人一眼,又把衣橱门拉开了。衣橱里面挂着很多套西服。他把那些西服移开,又将橱后的木板卸了下来,里面便露出了一扇密门。在艾娜的帮助下,他把那个客人从那扇门里抬进去,放在一间密室里。
那个客人一直处于昏迷之中。他们对视了一下,便从那个衣橱里钻了出来。艾娜叫来加拜理,让他上街去买东西。
加拜理出去后,这一对夫妇便鬼鬼祟祟地谈论起来。
加拜理买完东西回到家里,非常好奇地往房间里瞅了瞅:
“刚才来的那个客人呢?”
“走了,刚刚出去。你在大门口没有碰到他吗?”
艾娜若无其事地搪塞了过去。
次日清晨,那个客人清醒之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钢丝牢牢地绑了起来,躺在了一个非常阴暗的屋子里。他观察了一下,屋子里连一扇门和窗也没有,是一个封锁非常严密的密室。整个房间里,仅有一个发着微光的小灯炮。
他弯下身体,仔细查看了一下绑在脚上的纲丝,不禁微微一笑,“真是那帮家伙!这种特制钢丝,除非是比利时的钢丝匠,没有任何人会打造。表面看来,这种细钢丝并不惹眼,但是,它却是坚不可断的。由这种细钢丝织成的防弹内衣,刀剑根本对它不起作用;即使是手枪和来福枪的子弹,同样穿不透它。当然,这种钢丝非常昂贵,在黑社会中,一般是以高过18K金三倍的价格出售,而市场上绝对见不到。使用它的这两个家伙,肯定是那一伙人的同党。”他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断……想到这儿,那个人不禁点了点头。
这时,他全身都是战斗的勇气。
“我与这一帮家伙的斗争,终于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正想着,他隐约听到一阵细微的开门声,就纹丝不动地把眼睛紧紧地闭上了,静候着劲敌的到来。
时间不大,那细微的脚步声便临近了他身旁。他把眼睛睁开一条缝,仔细一看,原来是艾娜。
艾娜不怀好意地笑着说:
“怎么样?罗宾先生,待在这儿舒服吗?”
“哦?”那个人一惊,随即睁开了眼睛。
“哈,哈,哈哈!这一回,吓着你了吧?”
艾娜撇了撤涂满唇膏的嘴唇说道,
“不要以为我们什么也不知道。没想到你居然会这么大胆,竟然跑到这儿来,这不是自投罗网吗?噢,你居然也会上我们的当,我真为你感到遗憾。”
“为什么要这样害我?”
“因为要向你要回5万法郎呀!”
“你说什么?拉菲得银行不是已经按我的命令给你们送来了5万法郎吗?”
“那5万法郎你必须归还给我们。”
“不要以为我被蒙在鼓里,那个所谓的抢劫案,不过是你们夫妻两个人演的一场戏,而后又谎称被劫去报了警。你们的这些阴谋,无非是要告诉别人,非常不易地获得罗宾帮助的盲人按摩师,不仅被强盗抢去了钱财,而且遭到了身体上的伤害,想以此博得人们对你们的感情支持。后来,你们骗到了一大笔捐款,那是许多怜悯你们的不幸遭遇的人赠给你们的。而你肩头上所受的伤,则完全出自你们自己人的操着刀片的手下,绝非是强盗砍的。”
“嘿,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这并不是我编造出来的谎言,我是有确凿的证据的。我已经做过调查,给你包扎伤口的那个大夫,在收取了你们的1万法郎之后,答应给你们证明刀卡割出的伤口是短剑砍伤的。而你们根本就没有丢那5万法郎。那两个蒙面人进入公寓的路线和逃离的路径,虽然葛尼玛用了很多脑筋去调查,但我坚信他什么也查不出来。这是因为,你们这儿绝对没有蒙面人来过。那两个所谓的强盗,其实一个就是尼古勒他自己,另一个是他的部下。尼古勒以给病人按摩为名去了郊外,半夜时分,他带着部下就返回了公寓。由于他身上有门的钥匙,而且房间内的所有情况及藏钱地点,他都了如指掌。尼古勒带着他的部下,将你与加拜理放倒在地,用刀片在你的肩头上划出了刀口,拿走了那个里面装有5万法郎的钱包。次日,他装出一副对前一日所发生的事一无所知的样子,坐着出租车回到公寓。听完你的讲述,他就一副受害者模样地将这个案子到处做了宣传。那会儿,你们夫妇两个人,一副悲痛欲绝、惊恐不已的样子,表演得的确非常到位。你们俩绝对是一对高明的演员,那全套的演技,超过了任何专业演员。你们俩的确不愧是一度震惊全国的大骗子。在一般人眼里,你们是一对令人同情的盲人按摩师夫妻,其实,一个是以赌博度日的医生尼古勒·得库华,另一个则是女贼莫丽·谷娇娘。”
这些话,就像子弹一样不断地从机关枪里射出来。艾娜听后,脸色顿时大变。可是,她毕竟是一个有胆量的女贼,很快就平息了怒容,坐到了一旁的一把椅子上。
“哼,你知道得倒真是非常清楚呀!亚森·罗宾真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
她掏出一支雪茄烟,点上吸了起来。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时,有一个被人们称为妖女的女贼,她叫莫丽,人长得非常漂亮,经常出入于巴黎上层社交圈,与那些贵族和富人经常来往,可是,只要她出现的场合,必定会有人丢东西。
而那些不翼而飞的东西,都是珍珠项链、戒指、手镯等价值不菲的物品。
有一位子爵夫人,由于一条祖传的钻石项链被偷从而自杀;另有一位出身名门的非常漂亮的小姐,由于被偷走了她母亲遗留给她作为纪念的宝石戒指,发了疯。
但是,盗窃这些物品的小偷,却一直未能查出来。
几乎与此同时,在巴黎的社交圈子里,突现出现一个身板如同专业拳击选手那样结实的男人,大家都称他得库华子爵。他是一个极为出色的梭哈选手,每次赌博都是他胜。由于每一场梭哈的赌注均很大,因此,他总是5万、10万法郎地赢。
后来,大家终于认清了,原来他是一个在赌博中靠伎俩取胜的医生。他因此险些被投入牢狱,多亏他逃命及时,才躲过了那一场大灾难。
这个得库华子爵逃掉后,那个号称伯爵夫人的莫丽,也在巴黎社交圈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后很长时间,大家才了解清楚,原来他们是一对夫妻,女的是一个令人恐惧的妖女,男的是著名的梭哈医生尼古勒。
在那时,有过这样一种说法:他们俩非常精妙地躲过了警方的抓捕,逃往了美国。
其实,这两个受通缉的罪犯,并没有去美国。男的装扮成一个眼瞎的按摩师,与他妻子定居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过起了一种相当不惹人注意的生活。
他们经常到赛马场里去买些马票,进行赌博,以此作为他们共同的消遣。那些警察当然不会想到,眼前的这一对夫妻正是他们通缉的那两个罪犯。
但罗宾早就发现了,并一直在盯梢他们。毋庸置疑,赛马场里那个假冒警察的人,正是罗宾。但是,是什么原因使他将那已经到手的5万法郎,作为安慰金又返还给他们呢?真是让人无法理解。
现在,他又来到了这座公寓楼里。根据这一点推断,他给他们钱绝非没有目的,而尼古勒夫妻两个人,肯定早就看穿了罗宾的计策,因此,罗宾进入他们的屋子后,马上就被他们击晕在地,并被抬进密室藏了起来。
那么,尼古勒夫妻俩与罗宾发生了这起冲突,有没有他们的目的呢?没错儿,他们自有打算,而罗宾也有自己的打算,双方打算撞在了一起,于是这场冲突就不可避免了。
他们都在想尽办法保护自己,并将对方击垮,如同狐狸与猴子发生了冲突,结果会是谁获胜呢?照现在的形势分析,由于罗宾被紧紧地绑着,他没有机会获胜的。
足智多谋的罗宾,因为一时疏忽,居然钻进了这双夫妻的圈套,成了他们的俘虏。
这时,尼古勒通过衣橱后面的密门走了进来,他满脸都笑开了花,得意洋洋,而原来那副黑眼镜早已不见了。
“罗宾,你究竟是栽在了我的手里。”
“尼古勒,你赢了。”
“你已经想明白了?甘心了?你真不愧是大名鼎鼎的罗宾,马上要死了,还这么爽快。”
“可是,我想问明白,你们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对待我?”
“为了金钱!钱是我们行动的始终不渝的目标。为了得到金钱,任何事情我们都会干,这是我坚信的真理。”
“为了金钱?只能让我蔑视你。”
罗宾冷笑了几声。
“随便你怎么说,我只要弄到钱就可以了。我要你交出100万法郎!”
“要是我不同意呢?”
“看这个!”
尼古勒用一只手枪顶住了罗宾的太阳穴。
“喂,喂,别开这种玩笑,这太不安全了!我身上怎么会带着100万法郎?”
“你身上总会有银行支票吧?赶快签字!”
“这一回,可真是遭遇不幸了。我罗宾怎么会屈服于手枪的胁迫而在支票上签字呢?”
罗宾开玩笑似地说。
“别啰嗦,马上签字吧!”
“把我绑得这么紧,我怎么签呀?”
“嗯,说的也是。”
尼古勒立刻走上前来解开了绑着罗宾右手的钢丝。罗宾便从身上摸出一本银行支票,莫丽将醮了墨水的钢笔交给他。
“100万法郎够吗?是不是需要再增多一点儿?”罗宾嬉皮笑脸地问。
尼古勒非常谨慎地用手枪顶住罗宾的脑袋,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右手。因为他明白,罗宾绝不是一个简单之辈,因此,即使罗宾只有一只手能活动,尼古勒仍然是十二分的小心,丝毫不敢大意。
“用不着这么不放心的,尼古勒!”罗宾笑着,洁白的牙齿露了出来。“仅仅想要100万法郎?实在没有想到,你胃口居然这么小。”
签完字后,罗宾将支票若无其事地交给他们。尼古勒又紧紧地捆住了罗宾的右手,扭头对莫丽说:
“我带着这个支票去银行取钱。可是,罗宾这个坏蛋,居然会如此听话地给我们签这张支票,很可能其中藏着什么阴谋,或者在支票上写下了暗语,让银行的职员一看就明白这是不真实的支票,那实在是太危险了!现在正好是10点,如果12点我不能回来的话,那就说明我出了危险了。那时,就打死这个家伙,之后马上回老地方去。不管是押解马车还是拘留所,都不会挡住我脱身的。”
说完,他把手枪递给了莫丽,就急忙出去了。莫丽用枪口对着罗宾,非常小心地在那儿站着。罗宾闭着眼睛躺在地上,时间不大,竟打起鼾来。这究竟是他胆大包天呢,还是另有什么鬼点子?莫丽也没有去深思这件事,只管紧紧地盯着罗宾。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又过去了,时钟都打完了12下,莫丽慌恐不安起来。因为她感觉到危险在逼近,她认为丈夫肯定是被捕了,便把手枪瞄准了罗宾。
她刚想扣动扳机,正见尼古勒跑了进来,他喘着粗气说:
“用不着开枪,已经拿到100万法郎啦,马上逃跑吧!出租车在外面等着,立刻去整理一些应用之物,带上加拜理一块儿走。把钱装到旅行包里!”
尼古勒把那100万法郎的钞票递给莫丽,又踢了罗宾一脚,说:
“站起来吧,你这个好运的大坏蛋,我晚到半秒钟,你的脑袋就已吃下一颗子弹了,现在也好,我们省去了让别人听到枪声的麻烦。钱已经领到了,非常感谢你。按常理,我应该立刻放掉你,以表达我的感谢之情。但是,如果现在就把你放了,恐怕会不利于我们。因此我已经做好了安排,在我们走后,会有人来放你出去的,再耐心地等待20分钟吧。我明白这滋味非常难受,但是,罗宾,还是请你安心地忍受一会儿吧。”
尼古勒走出密室,开始打电话:
“喂,是警察厅吗?……葛尼玛刑警在吗?……请他马上来接电话……你是葛尼玛刑警吗?……我是尼古勒按摩师,请你立刻赶到我的公寓。在一间内室里,摆着一个衣橱,衣橱里是一扇秘密的门,你把那扇门推开,就会发现那儿躺着一个被捆着手脚的人。这个人就是亚森·罗宾!”
随后,罗宾听到了扔下话筒的声音。接着,又传来了一阵三个人走下楼梯的脚步声。这之后,是出租车启动的声音。
“嘿,这个坏蛋报警了。”
罗宾扭动了几下身子,但是,他的手脚被钢丝绑得非常紧,根本没希望爬起来。
“如果我果真被那个像猎狗一样总是盯着不放的葛尼玛抓了去,怎么会活命呢?况且,费了那么多精力,刚刚才有了一点儿进展的那把金字塔的钥匙,不是也不能拿到手了吗?不行,我必须想办法跑出去。”
罗宾使尽全身力气挣扎着,但是,他越是挣扎,那根钢丝就越紧,直至陷入肉中。
“20分钟以后,葛尼玛就会到了……”
罗宾估算了一下警察厅到这儿的路程,更加着急了。他咬着牙,急得在地板上滚来滚去,可是,这么做,只能是白白地耗费体力,没有丝毫效果。
突然,外面传来“咯哒!”一声响,罗宾侧耳倾听,接着,又传来了开门声。他暗想,这肯定是葛尼玛刑警到了。罗宾想了想,感觉毫无希望了,便合上了眼睛,一丝不动地躺在地上。他不希望让葛尼玛看到他那种不要命地挣扎的丑态,因此,他非常坦然地躺在那里,只等葛尼玛伸手来抓了。
时间不大,衣橱的门打开了,有个人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并开始非常使劲儿地给他解绑在双手上的钢丝。
“葛尼玛,你到得很快嘛,谢谢了。”
罗宾边笑边说。他心想,“这个家伙总是与我对着干,把我看成是他的敌人,曾经有好多次了,他每一次都差点儿要抓住我,幸亏我巧妙地避过了灾难。有一回,是他亲自出马押解我,但我还是逃出了马车。”
他又想道:“这个家伙总是紧盯着我,当然会有许多理由的,大概在上一辈子,我们就有过恩怨吧!
“其实,这家伙说起来还可以,做事比较认真,人性也比较正直。对于法律,他就像信奉上帝那样信奉着,真是一个不错的刑警。让他这样一个好人抓到我,也让他表现一下自己的才能,的确是一桩善事。”
从来都是胆大包天的罗宾,一想到这儿,不觉露出了微笑。这时,绑在他脚上的钢丝也被解开了。
“噢,非常感谢你,葛尼玛,我又可以伸直手脚了。算了,算我不走运好了。”
罗宾站起来,活动活动两只手,仔细一看,不禁一怔,这个人并非是葛尼玛刑警,却是一个女子。她穿一衣黑色服装,并用黑纱蒙着脸。根据那苗条的身材判断,像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
“你是哪位?”
罗宾低声问道。
“马上离开这儿,没有工夫说话了。”
声音非常清脆,但有些发抖。
“你到底是哪一位?”
“喝下去这个,能够给你添点儿力气。”
那个女人把一瓶牛奶递了过来。这时,来了股风,将那女人面庞上的黑纱吹了起来。罗宾看出,这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孩子,而且面容很熟,似乎在哪儿见过。
罗宾仔细地端详了一下那个女孩子,不禁问道:
“你你是……”
他猛然想起,这位女孩子长得与加拜理非常相似。
“你是那个年轻人的妹妹吧?”
“不!”那位女孩子把头摇了摇,她那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我就是加拜理。”
“哦,那时你化了装?你不是一个男孩子吗?”
女孩顿时满脸通红,摇了一下头。
“其实我是一个女孩子,不过总是女扮男装的。”
“是你的叔父、婶母给你化的装吗?”
“他们其实不是我的叔父、婶母。我是一个孤儿,在我8岁那年,他们领养了我,直到今天。他们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但不久就病死了,他们便把我作为一个儿子来抚养,以此使他们那颗心不再孤独。”
“他们真是善于骗人,把你装扮得那么逼真,这是想让别人无法了解他们究竟是什么人的又一个阴谋吧?他们一个是著名的女盗贼;一个是靠诈骗度日的大坏蛋,你了解这些吗?”
“一点……也……可是,我也感觉有些奇怪,非常渴望逃离这儿,但被他们发现了,所以对我看管得非常严,我没有逃出去的机会。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间内室里还有这样的一个密室。这真令我大吃一惊。因此,才下定决心逃出去。但是,今天整整一天,他们都对我寸步不离,刚才走时,还要逼迫我与他们一起去车站。所以,我还没换上男装,就只好随他们走了。”
“原来如此。那个男人以前总以一个盲人按摩师的模样出现,并与外界的人交往。因此,今天他们逃走时,那个男人大概把黑眼镜摘了下来,并很有可能还将他那黑红色的小胡子刮除了呢。”
“没错儿,你说得一点不差。他惊慌地剃光了胡子,也没有戴眼镜就跑了出去。”
“他们旁边时常有一个侄子跟着,因此,这回逃跑时,就让你一身女性打扮,让别人见到了,也绝不会怀疑是尼古勒一家人。那个女人的模样也变了吧?”
“没错。在短时间内,她把金黄色的头发染成黑色。穿的也不再是以前的那些朴素的衣服了,她打扮成了一个贵妇人的模样,穿上了高档次料子制成的蓝色女装,还把一串珍珠项链挂在了脖子上。”
“这么一改,相信任何人也不会看出这就是平时穷困的盲人按摩师一家子。他们叫了出租车,一起去了里昂火车站,是这样吗?”
“没错儿。”
“你是一个人跑回来的吗?为什么要救我呢?”
“由于你是罗宾。”
“你为什么这么说?”
“他给警察厅的葛尼玛刑警打电话时,我听到了,因此,我知道B就是罗宾。”
“你为什么要搭救罗宾?”
“因为罗宾是对我有救命之恩的人,我怎么能不搭救他呢?”
说到这儿,女孩双眉紧锁,露出非常伤心的神情。
“哦?我是你的……”
“罗宾先生,曾经有一个名叫安莉萨的5岁孤儿,你还记得吗?”
“安莉萨?孤儿?……”
罗宾的记忆里一片空白。
“13年以前,一个非常冷的冬日的晚上,在世轮森林里的一片雪原上,{奇书手机电子书网}一个不断啼哭的快要冻死的小女孩,你还有印象吗?”
“噢,原来那个小女孩就是你……”
“是的,正是我。”
安莉萨热泪盈眶。
“你把我抱回去,安顿在辟克娣娃老奶奶那儿,让她抚养我。”
“是的,的确有这么回事。后来,我四处寻找你的双亲,但始终没有如愿。谁也不知道你是怎么被丢在森林里的雪原上的。当时,只是在你衣服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个非常好看的旧日记本。由于你的名字写在了日记本的封面上,所以知道你叫安莉萨。”
“那个旧日记本,我至今仍然珍藏着,因为这是我的双亲给我留下的仅有的一件小纪念品。”
说着,安莉萨拿出了一个红色封皮的小日记本,递给罗宾。
“对,正是它。”
罗宾非常伤心地把那个日记本翻开,第一张纸上,都划满了4、5岁孩子所写的ABCD等字母,以及许多用彩色画笔画出的三角形,圆形和直线。
“这些都是你小时候的手笔。”罗宾非常亲切地笑着说。
随后,翻到封皮,看了看封皮的内页:
“你瞧“安莉萨’这个字,肯定出自你母亲之手,多么漂亮的钢笔字啊!根据字体推断,你母亲肯定是一位既温柔又美丽的伟大女性……”
罗宾说着,又停了下来,想了想,说:
“噢,这个名字可能是你母亲的。”
“哦,是我母亲叫‘安莉萨’吗?”
“据我猜测,这个日记本归你母亲所有,因此上面写上了她自己的名字。可是,在她使用这个日记本之前,被你看到了,因为你觉得它很漂亮,就想得到它;你母亲对你非常疼爱,便把它送给了你。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安莉萨’则不是你的名称而是你母亲的名字。”
“哦……是我母亲的名字……”
安莉萨不停地念叨着这个名字。
“这只不过是我的一个怀疑而已,你也用不着太认真。时间紧迫,抓紧时间讲讲你是怎么走到今天的吧;”
罗宾一边说,一边不注地看表。安莉萨对他说:
“我曾经听辟克娣娃老奶奶给我讲你的事情。之后,又有一些关于怪盗罗宾的传闻传入我的耳朵里。可是,在我内心深处,罗宾不是怪盗,更不是坏人,他是一位善良慈祥而又平易近人的好叔叔,是对我有救命之恩的大恩人。后来,我听辟克娣娃老奶奶讲,罗宾绝非是一个怪盗,他总是帮助那些遭遇灾难的人。此外,我还听到许多罗宾救助贫苦人的故事。因此,我特别敬重这个人,也非常思念他。后来,辟克娣娃老奶奶受罗宾的案子的牵连,被警察抓走了。后来我没有了可依靠的人,只好流浪于街头,我卖过花,也卖过唱。正当我历尽艰辛无法生存时,尼古勒把我接了过来。他们对我非常好。因此当他们要把我扮成男孩子模样时,我马上高兴地同意了。我总认为尼古勒夫妇都是非常善良的人。他们的一大笔钱在赛马场里被小偷扒走了,对此我感到非常伤心。后来罗宾捐赠给他们时,我又十分高兴,并更加坚信罗宾是一个专门扶助贫困者、扶助不幸者的大好人。所以,我渴望着能够见他一面。后来,当我听说被关在密室里的就是罗宾,不,就是先生您时,我真是兴奋极了。因此,趁那一对夫妻没防备时,我跑了回来。”
“非常感谢你,安莉萨!”
罗宾听完安莉萨的讲述,便站了起来,上前牢牢地握住了她那双洁白的手。安莉萨显得有些激动,她的脸色立刻就变得通红了,如同红宝石一样,非常迷人。
停了片刻,罗宾又看了一下手表。
“啊,只有8分钟了。”
罗宾相信,此时,葛尼玛的警车,正在巴黎的街道上疯狂地拉着警笛,疯狗似地向这儿飞驰。
他钻出衣橱,径直向内室走去,并开始搜查那儿墙上的一只柜子。
由于贵重的东西早已被尼古勒夫妻俩带走了,因此,这个柜子已经变得空空如也了。可是,在里面搜索了一会儿后,罗宾还是非常激动地喊道:
“找到了,找到了……就是它!”
说着,他就把一个非常破旧的皮夹子扯了出来。
这就是那个尼古勒曾把它作为钱包,存过他的全部家底且随时带在身边的黑色的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当然,它的确是非常陈旧了,上面溜金的图形大部分已经磨损了,而且皮子也有好几处被磨破了。
罗宾掏出一把小刀,在皮夹的背面割开了一个口子,里面出现了一张已经发黄的短纸,那是一种古埃及造的巴比伦纸。
罗宾非常小心地把那张纸打开,因为这张纸实在是太陈旧了,只要稍稍用点儿力量碰一下,它就会破裂。罗宾十二分的谨慎,把它在桌而上铺开,而后摸出一个放大镜,仔仔细细地看了很长时间。
在这张巴比伦纸上,都是圆点与线段的图形和标号,有的地方由十墨水失了色,已变得非常模糊。除此之外,上面还有许多古代的阿拉伯文字。
罗宾仔细看着这张图,脸上浮现出一股股激动和高兴之色。
“终于被我发现了。我扮装成警察,无非是为了寻找这张图。而那5万法郎,怎么会是我的真正目标呢?我送给他们的那100万法郎的支票,与这张密围相比,实在是不值得一提的。因为,这是一个暗示着价值几百亿法郎的藏宝地点的秘密地图,以及一个阿拉伯的古代文件。我以前总是放心不下,这个密图会不会被尼古勒夫妇发现呢?按现在的情形看,他们俩真是一对蠢猪。那家伙并不是一个假冒的盲人,他真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瞎人呀!”
罗宾把那张纸小心翼翼地折叠好,放进那旧文件夹里,又将文件夹塞进他的衣袋。正在这时,公寓的大门口传来了汽车急刹车的声日。
“葛尼玛来了。”
他连忙穿过衣橱,钻进了原来的那个密室,并带上了安莉萨。
这时,从走廊里传来了一阵脚步声,随后,是开门的声音。听起来,可能有2、3个人。
“那个大坏蛋,在里边吗?”
“没有,这儿没人。”
一个年轻的警察说。
“有一个衣橱,里面有一道密门,尼古勒打电话时是这样说的。”
这是葛尼玛略显沙哑的说话声。
接着,又传来了一阵摆弄衣橱的声音,那一扇密门也响了。罗宾插上了这边的门。如此一来,又推迟了2、3分钟。
可是,这间密室并没有窗户,这样一来,罗宾和安莉萨两个人不就只能坐以待毙了吗?
但是,罗宾依然非常镇静;他在报纸上看到,在前天晚上,这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可是,关于那两个蒙面人(其实是尼古勒和他的一个手下人)出入的路径,一点儿线索也没有发现。
那时,他就猜测这所公寓里肯定有密室。后来,他被人用钢丝绑上,囚禁在这间密室里时,无意中给他的猜测提供了最有力的证实,果真是那样。
他坚信,尼古勒与他的手下人的逃离渠道,肯定就是这个密室。如此来看,这间密室绝对存在出口。
他非常仔细地对墙壁进行了一番检查,像他这样一位久经考难的怪盗,要想破绎这个密室的隐密,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大约没用1分钟,他就果断出手,按了一下墙上一个略显突起的地方。
安莉萨“咦!”地一声惊叫。
那面墙壁的一部分,毫无声息地居然打开了。外面黑乎乎的,可是,模模糊糊地可以发现那儿靠着一架梯子。
罗宾在一个本子上写了几句话,而后撕下那一页放在桌上,拉起安莉萨的手,沿着梯子走了下去。
那个打开的墙壁又没有一点儿声响地关上了。同时,外面的警察也用身体撞开了那扇衣橱门。
葛尼玛领着三个警察,闯入密室。
“这里也没有呀!”葛尼玛说。
这时,他正看见桌子上的那张纸。他拿起来念了一遍,急得他不住地咬牙顿足。亲爱的葛尼玛先生:
我先行告辞了,非常对不起!可是,我能够给你提供一个立功之机:马上去里昂火牟站,那里有一个蓝衣裹身、脖子上佩带一串珍珠项链的黑发贵妇,还有一个刚刚剃除胡须的肥肥的绅士,他们把去尼斯的头等快车票已经买好了。这两个人,就是你们的通缉犯女贼莫丽和梭哈医生尼古勒。你如果把他们抓住,自然是大功一件,因此,你应该感谢我。
另外,不久以后,在非洲的某个地方,会发生一个惊天动地的怪案,此案的主演,即本人亚森·罗宾。
由于咱们俩交情特别深,因此特地将此事提前通知你。
“唏,这个大坏蛋真是个玩笑大家!”
葛尼玛将那张纸撕得粉碎,而后扔在地上。由于他非常气恼,发了好半天脾气,就把一个很不错的立功机会给错过了。
尼古勒夫妻二人已经安全地登上火车,逃往南方去了。可是,这件事大约不会如此结束的。下一章
侯爵家的家徽之谜
罗宾与安莉萨回到了莫玛得——罗宾的隐身之处以后,又把那张巴比伦纸从那个旧皮夹角取了出来,开始仔细观察。
在这张纸的上部,画着一个古朴典雅的家徽。在古代,欧洲那些上层人物的家中,都有一个不断流传的别致的家徽。他们还有一个传统,都将那个流传后世的家徽,用金银浇铸在自己的家具和武器之上,另外,他们也会把他们家的这种别致的标志印在日常使用的纸或信笺上面。
这张纸上的家徽,是一个后面两足立起,而前面两足捧着一个金盾的雄狮。在金盾上面横着书写有数行拉丁文字:
神人所言与黄金、陈酿,是我家宝……
“嗯,和我猜想得一模一样,这个文件夹,的确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我寻找了它三年时间,才听一个做旧货买卖的商人说,这个旧文件夹已经以三法郎的价钱被一个盲人按摩师买去了。当时,急得我如同没头的苍蝇,真是不知如何是好了。因为,有一张密图就藏在这个文件夹中,而此事,除我罗宾一个人之外,谁也不知道。”
罗宾对于旧城堡,以及那些原先的贵族家的建筑的研究水平,已经远远地超过了那些本领域的专家和学者。通过这些渊博的知识,他已经很多次在古城堡里发现宝藏了。
通过研究,他认定这个家徽就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传家徽。
而对于这个贵族家的那个似乎荒诞不经的传说,他也已经研究得一清二楚了。据说,这个家族中有一位祖先,曾绘制过一幅地图,在图上标着一个巨大宝藏的地点。后来,这张地图落在了他的子孙手里。
这位祖先是十字军里的一个壮士。在遥远的中世纪,土耳其军队占领了基督教圣地巴勒斯坦,去圣地朝圣的基督徒们受到了土耳其人的迫害。所以,在法皇的号召下,欧洲各国的国王决定派遣一支远征军前去将圣地夺回。这支远征军,就被称为“神圣十字军”。十字军一共出征七次,从1096年第一次出征始,到1270年最后一次止,但每次几乎都是大败而归。
因为这七次远征的大败而归,各国国王和罗马教皇的权威开始呈下降趋势。于是,东方的文明,趁时输入欧洲。
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先,也参加了这支十字军,并在战斗中立下了大功,从而获得了侯爵这个爵位,并取得了广阔的封地。这位侯爵嗜酒如命,每次参加战斗前,总是准备好一个盛满美酒的皮袋子搭在马鞍上。
这个酷爱饮酒,而且勇不可挡的老侯爵,同时也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无论是参加战斗还是在家里,据说都随身带着一本装潢精美的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
侯爵家的广阔封地,就位于巴黎西部圣日尔曼森林的对面。在那儿,原来有他的高级住宅和花园,可是到今天,那些东西早已化为乌有了,仅留的是一片茫茫草野。
原来,老侯爵之后的连续三代子孙,全是好酒如命者,他们把祖宗的基业全部喝光了。当然,他们也都听说过,在某一地方埋着祖宗留下的大笔珍宝。他们也曾经费尽心机地寻找过那张暗示宝藏地点的密图,但结果却是白忙活一场。
到了第三代侯爵,即那位末代侯爵时,此人不仅爱饮酒,而且沉迷于赌博,于是,全部家产都毁在了他手中。随后,又发生了一场大火灾,侯爵家便彻底破产。他们的土地,卖给了乡下的农夫,仅余的一点儿杂物,便被收旧货的小贩买了去。
那时的侯爵独身一人。其实他有过妻子,但他妻子不能容忍他那种颓废的生活方式,很早就走了。他也没有一儿半女,最终在苦楚、绝望与无限的悔恨之中,喝毒药自杀了。
这些都是罗宾经过细致地调查而得到的真实的故事。
在潜意识中,他认为那个暗示宝藏的地图,肯定是存放于一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旧文件夹里。可是,他没有确凿的证据。
但是,凭着他的阅历推断,这个宝藏的密图,或是其他地图,通常放在一个随身携带的文件夹里。假如是一个女性的话,大部分会存放于胸花绺饰物之内。
同时,从侯爵家这个裘依挪叶的姓氏看,似乎也能找到某种启示。
所谓裘依挪叶,其意义就是黑皮。因此,他断定,那张密围有八九成的可能是藏在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中。现在,他的猜想已经被事实证实了,丝毫不差,因而,他感到十分得意。
可是,当他对这张图进行了一番仔细研究之后,又感到非常失望。
原来,这幅地图只是张密图的一半而已。那么,另一半在哪儿……他陷入了沉思之中他反反复复地看那个家徽,而且,他把那上面的三句话念了一遍又一遍,自己都不清楚念了多少遍了。
“神人所言与黄金,陈酿,是我家宝……哦,是我家宝……哦……是我家宝……没错儿,这位既是壮士,又是饮酒的泰斗的基督徒老侯爵,把“神人所言’与‘陈酿’作为宝物,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此,黄金、神人所言、陈酿、这三样物品,对于侯爵而言,全是略逊于性命的宝贝。”
罗宾想来想去,脑海中便闪现出一位洒风豪爽的老壮士骑在马背上的威风八面的形象。他又想象出这位老侯爵在沙场上东挡西杀,所向披靡的豪壮,不觉露出了微笑。
忽然,他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愁云。随后,他“嗯”了一声。这是由于,他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即老侯爵在战斗时总是搭在马背上的那个装满了陈年美酒的皮袋子。
“如果那个皮袋子是黑皮制的……嗯,事情就要不妙了。”
第二天,罗宾开上他的车,直奔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旧址。
到那儿以后,罗宾看到,原来侯爵的住宅所在地,现在已经变成了农夫的菜园和果园。
那栋在火灾中被烧毁的住宅,现在已经找不出半点儿痕迹了,但是,那些地下室仍然保存着。有一座新建的二层的农家住宅,就建在地下室的上面。
在房屋的四周,是当年垒砌的非常高的围墙。
罗宾走下汽车,来到那栋农家住宅旁边,见大门紧紧地关着,还有几个村丁和警员守在那儿。而大门里面的菜园和果园里,有许多青年在来回走动,他们手里都拿着猎枪、木棍等武器。
“发生了什么事?”
罗宾问近旁的一个警察。
“小偷儿偷走了这儿的东西。”
“什么时候失窃的?”
“两周以前。”
“两周以前?”罗宾怔了一下,“现在还没有抓住?”
“没有。”
“早就逃跑了吧?”
“没有发现逃跑的迹象。因为,根本没有一条路可以使小偷逃脱从案发的那一天开始,就一直紧闭着这扇门,而四周的高大石墙,是没有人能爬过去的。”
“那么,是不是在房间里藏了起来?”
“每个房间都仔细搜过了,连地下室也彻底地查过了……没有发现一点儿有价值的线索,但小偷却没有了踪影。”
“又一个如同罗宾一样的怪盗。”
罗宾笑着说道。一想到居然会有人与他争夺怪盗这个名称,他不禁感到很奇怪。
“不,不会是一个那么本领高强的人的,大概是一个乞丐。”
“什么?一个乞丐?”
“是的。这个老乞丐就在这个村子里要饭,尽管他年纪很大了,但仍然是一个狡诈无比的坏蛋。”
“根据什么判断是他呢?”
“在这个屋子里居住的谷苏和他的儿子,都曾看到了他。”
这时,有一个非常健壮的老农夫从果园的树丛里走了出来,他见到罗宾正站在门前与警察说话,便走了过来。还有一只老式猎枪在他手里,看样子攥得还挺紧。
“我是私家侦探,名叫莫博,由于要去调查一个案件,刚巧在这儿经过,听说你们这儿发生了一件很奇特的盗窃案,便跑了过来看看。需不需要我帮你们进行一下现场调查?”罗宾说。
听罗宾这么一说,村子里的警察和老农夫谷苏都显得很高兴。因为他们经常在报纸上读到,私家侦探莫博帮助警察破获大案、难案及要案的报道。
那个警察花了两周时间也没有抓到小偷,一听罗宾说他要来帮忙,当然特别高兴。
于是,罗宾便就一些详细情况询问了谷苏。
“两周之前,我们父子五个人一块儿出去打猎,但非常倒霉,没有得到任何东西,只有失望地回来了。”
“你们回来以后,关上大门了吗?”
“立刻就关好了,而且我是在最后进来的,还把门上了锁。你瞧,这扇门与那堵墙一样,人是爬不过来的,上面都安着铁丝网。”
“有后门吗?”
“没有。我和四个儿子从果园里穿过,刚走到房子附近,便听到了我老伴呼救的声音。我的四个儿子马卜往那边跑,他们亲眼看见一个人由房子里冲了出来,跑到果园田去了。那个人正是老乞丐图勒那。”
当谷苏和他的儿子们进屋后,发现他妻子已被勒得晕倒了。她在被救过来以后,也证实那个人就是图勒那。
有六张1000法郎的钞票被偷走了。警察和村丁被分成好伙,在房子里外四处搜查,总共用了四个钟头;所有地方包括地下室。棚、仓库、树上、草丛中都找过了,但就是没发现图勒那。
当然,他们也对那堵石墙进行了仔细地检查,但没有发现一点儿有人爬过的迹象、那个小偷居然像烟雾一样,消失得无踪无影了。
“如果那个小偷真的在里面藏着的话,前后已经两周的时间了,在此期间,如果不吃什么东西,大概能强行忍住,但是,如果不喝水总是不行的吧?”
“没错儿。如果人一天不饮水,就无法牛活下去。这里有没有水井?”
“没有。我们这儿有喷泉,为此我们特意在樱树底下修了一个水槽,把泉水贮存在水槽里,大家共用。”
“这么说来,那个小偷很可能会在夜里偷偷去水槽边喝水了?”
“我们也想到了这种可能,因此,派人整夜轮流守在水槽旁边。但是,水槽边始终没有出现过可疑的人,而且,水槽旁边还有一片湿透了的泥土地,在那上面也始终没有找到小偷走过的痕迹。”
罗宾一边听着,一边侧着头陷入沉思之中。可是,短时间内也搞不懂此事的奥妙处究竟在哪儿。
由老农夫和警察引领着,罗宾对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进行了仔细地检查。虽然他的眼光非常犀利,但同样不能发现小偷的隐身之处。
“嗯,这家伙真是一个比我更聪明的小偷。他到底是怎样一个来历呢?我一定要将他查出来,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因此,他决心仔细地侦察一番。
“可是,无论他是一个本事多么大的怪盗,两周时间内不饮水,肯定是活不了的。……噢,噢,差点忘了,是不是那个家伙带着水袋一类的东西?”
听罗宾这么说,谷苏却坚定地摇了摇头,
“不,不会的。即使最大的水袋,也绝对不可能容下够两周用的水。常见的水袋,顶多只能盛够半天喝的水。”
说着,谷苏指了指在厨房里挂着的一个水袋。罗宾的目光触及那个水袋,两眼马上放射出非同一般的光芒来。
“那个水袋里……”
“用了很久了。我的妻子总感觉特别累,因此,我的儿子们每天都用那个水袋装两三袋水供他们的母亲用。”
罗宾没有再说话,他站起来走到水袋旁,在上面摸了模。里面大约有半袋水。这个水袋绝非寻常之物。在家里时,罗家就猜到,当年那位老侯爵用来装酒的皮袋子,很可能是由黑色的摩洛哥皮制成的。
现在,在他眼前的正是一只黑色的摩洛哥皮袋。皮袋与文件夹样,都是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在贵族徽上的三句话之中的“黄金”,大概指的就是皮夹;而“陈酿”所指的大概就是这个皮袋子。
那个家徽上的神秘语言,现在已经解出了2/3,只有那句“神人所有”目前还不知是什么意思。那么,这句话究竟指的是什么内容呢?
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激动和惊奇,罗宾又镇静自若地将那个水袋归还原位,随后又去其他地方搜查。
在老农夫谷苏、农夫的儿子们和那个警察的引导下,罗宾找到了果园里的那个水槽。
“除此之外,再无蓄水之处了吗?”
罗宾为了谨慎起见,又问了一次。谷苏告诉他,这的确是仅有的一个喷泉。这时,有清水从水槽底部不断涌出,这些清水经下面的管道流到外面去。
“有人日夜把守在这儿,管道在地下很深处埋着,不会有一滴水让那家伙喝到的。”
谷苏一边说着,一边把水槽里的一根麦茎拾了起来,对他的儿子说:
“以后要留神点,这水可是供饮用的呀,看到树叶或麦茎掉在水里了,应该马上把它抬上来才对。”
说完,他就想扔掉它。
“切慢!”说着,罗宾把那根麦茎接了过来,细致观察了一下。这是一段麦茎,且是两个节子之间的那一段,一头早已破裂了。罗宾细心地观察着那个破裂处,他发现破裂的一头,正是相对较粗的那一端。罗宾大惊失色他问谷苏:
“目前并不是麦子成熟的时候,怎么这水里会掉进麦茎呢?
“这是从那里落下来的?”
谷苏朝上指了指。
有许多大树枝由那棵高大的樱树上延伸过来,正好盖在水槽上面。有一个稻草人,悬在浓密的枝叶中。
“那个稻草人虽然穿上了破衣服,也戴卜了破帽子,但由于它用麦茎扎成的,所以风一吹,就会有麦茎掉下来落入水中。”
“那个稻草人怎么会被悬在这儿?”
“就在这个案子发生的前几天,有一只狐狸可能是无物觅食了,便爬到了这个在风中摇曳的稻草人的脑袋上,露出了两排白白的牙齿,似乎在朝我们笑。我的一个儿子看见了,非常生气,立刻瞄准那只狐狸开了一枪。于是,这个稻草人便栽了下来,但下落到空中时,被树枝接住了,直到今天,还搭在那儿。”
由于那个稻草人的隐身处枝叶茂密,因此,人们仰望时,忽隐忽现看不太清,只能看出那个稻草人的头垂着,摆出一种骑马的样子,直挺挺地挂在那儿。
突然,罗宾纵声大笑起来,并掏出手枪对着那个稻草人的臀部扣动了扳机
一根大树枝中了弹。而与此同时,那个稻草人“啊!”地大叫了一声,与树枝、树叶一同坠落于地,并撒脚就想溜。
罗宾一个箭步冲上去,伸手把那人打倒在地。谷苏和他的儿子们及警察,都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把怪盗图勒那老头交给你们吧!”罗宾一边笑着,一边对那些警察说。
原来,那个叫花子老头图勒那扮成了一个稻草人。从他的破衣服的口袋里,那6000法郎也掉了出来。
“怎么推断出他会装扮成稻草人藏在那里呢?”
村里的小伙子们听到枪声马上围了过来;大家也非常不解。
“我想请教一下,你根据什么得知那个稻草人是他扮的?”
“就是根据这个小东西呀。”罗宾递给大家看的正是那根麦茎。
“我一看到这个已经裂开的一端,就推测出,它肯定是与另一根连在一块儿。由于破裂了,才落入水中的。根据这一点可知,那个躺在暗处的小偷,肯定是依靠将一段段的麦茎连接起来饮水度日的。而且,我又看到有一个稻草人吊在水槽上面的树枝上,所以我猜测那个家伙肯定是伪装成了稻草人。由于你们非常熟悉这一切,所以也不会去特别注意这个稻草人。可是,在破案的时候,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即罪犯和证据就摆在眼前,明明看见了却像没看见一样。这些东西,有时会让人头昏脑胀的。当时,图勒那被你们赶得很紧,只好爬到了这棵高大浓密的樱树上,由于枝叶繁茂,你们没有发现他。你们也许从这棵树下过了千百次,但谁也没有格外留心过。图勒那原计划趁天黑时逃跑,但由于你们无论是黑夜还是白天,都有人在水槽边守卫着,所以他根本没机会从树上跳下来。大约三四天以后,他口渴得实在忍不住了,便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他装扮成稻草人,将一节节的麦茎接起来。每当黑夜里无人注意时,他就将接在一起的麦茎伸到水槽里去吸水解渴。这的确是一个精明之举。因为,在夜里,即使有看守水槽的人,也不会注意到这根很细的麦茎的。就是依靠这种办法,图勒那才坚持到今天。可是,麦茎经过水浸以后,很容易裂开,因此,就有最下面的那一节落入水中。说来也很巧,这一节麦茎,居然被我这个私家侦探观察到了。怎么样?图勒那,我分析的对吗?”
“唉!你的话完全正确。”图勒那老头灰心丧气地说。
“真不愧是著名侦探,有如此惊人的洞察力,真是叫人佩服。在你的帮助下,终于找回了那6000法郎,我送给你一些作为报酬吧!”谷苏说。
“不必给我钱。我是一名私家侦探,当然我给别人办案是收费的,可是,今天的情况与以往不一样,我是在办其他案件时,路过这儿正好遇上的。因此,我不好收费。”
“但是,多亏了你的帮助……”
“如果你执意要这样的话,就把那个水袋送我作为纪念吧。”
“那么破烂不堪的东西,怎么能……那个水袋的确是太破旧了。”
“不要紧,我有一个嗜好,就是收集旧东西。每当我下乡办案后返回时,总要带上一些收集来的农家破家具。说实话,我是一个好奇心很大的人。”罗宾笑着道。
警察开始盘问图勒那。在这个村子里,幸好这个老头的名声还不错。大家都清楚,他在这个村子里住了很长时间了,但从未做过违法之事。这一次只不过是偶尔起了贼心,而且,被盗的6000法郎已经全都收回来了,因此,大家就没有再追究此案。
图勒那向大家鞠了一个躬,表示过悔意之后便走了。
众人都到了屋子里,罗宾将水袋里的水倒了出来,轻轻地拍了一下那个袋子,说:
“总算把这个案子彻底破了。从今往后,大家就可以安心了。”
“能够把6000法郎都找回来,多亏了你帮助。可是,还有一件东西,没能找到。算了吧,那个东西也值不了几个法郎。”谷苏的老婆说道;
“噢?还丢了一件东西?是什么东西?”
“一部破烂的圣经。不过没什么要紧的,已经非常脏了,封皮也已经破烂不堪了,就算赠给图勒那了吧!希望这位老人拿了那本圣经后,有机会经常取出来,读读神的语言,日后别再做什么不善的事了。”慈眉善目的谷苏老太太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可是,罗宾听后,却不禁把眉头皱了起来。
“希望这位老人,经常拿出圣经,读读神的语言……”
这几句话在罗宾耳旁索绕不散。
“神的语言……神的语言,在裘依挪叶侯爵的家徽上的那三句话中,第一句不就是‘神人所言’吗?所说的“神人所言’肯定指的是圣经。这位善良的农村老太太,却为我提供了一个非同一般的启迪。圣经?如果那本圣经的封面是黑色摩洛哥皮制的,那么,偷走这本旧圣经的图勒那,一定不是一个寻常的小偷。如此说来,是不是他也在寻找侯爵家的宝藏?这个人肯定与那一帮人是同伙。把那个老家伙放走了,真是一大失误。”
罗宾惊慌起来,打听清了图勒那的住址,便向那儿匆忙赶去。
图勒那住在离那间小屋不远的村外的一条桥下。罗宾进去时,他正在向外走,一见罗宾,竞吓得发起抖来。
罗宾认为,这个老家伙肯定是正要送走那本圣经,因而,他伸手就把他抓住了,问道:
“喂,老头,你不只偷了那6000法郎,一定还有别的东西,快把它交给我!”
“那……那……”
“你受了准的指派?你是不是要送走?你别想从我手下溜走!”
“不,没有那回事。我是碰巧发现的,便顺便拿了来……”
“休想蒙骗我!你明白那是什么吗?”
“是圣经……”
“是一本普通的圣经吗?”
“只是一本陈旧的圣经……”
“还在你手里吗?”
“在。”
幸亏赶到得及时,他还没有来得及脱手。罗宾终于安心了点儿。
“把它交给我,迅速一点儿!”
“是。”图勒那走回小屋里。摸索了一会儿,终于走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本圣经。
“什么?是这本吗?”
罗宾大失所望。这本圣经的封面并不是黑色摩洛哥皮制的,而是红褐色的,并且,不是特别陈旧。错了,肯定不是这一本。他那股热情马上就没了踪影。
他非常失望,随意翻开圣经,一张张地往后翻着。突然,其中的一页深深地吸引住了他。
有些圣经,在最后一页上有一个小栏目,印在栏里的内容是有关书的主人的家族姓名和受洗礼的时间的记载。而在这本红褐色的圣经的最后一页上,写着三个人的姓名,笔迹秀丽,看似女人所为:
姓
名
出生时间
受洗礼时间
夫
倍哀尔·导尔顿
1870年1月1日
1870年1月10日
妻
安莉萨·导尔顿
1870年6月10日
1870年6月15日长女
鲁茜·导尔顿
1895年8月8日
1895年8月10日
“哎啊,这上边的字体,怎么与安莉萨那个日记本上的一模一样呢?母亲的名字是安莉萨,女儿原来叫鲁茜;父亲是倍哀尔。但是,那个农家怎么得到的这本圣经呢?”
拿着这本圣经,罗宾马上赶回谷苏家。听完谷苏夫妻的讲述,他又非常吃惊地了解到如下情况:
倍哀尔·导尔顿是一位资深的历史学家,尤其是对十字军,他有着深入地研究。
倍哀尔·导尔顿为了寻找有关十字军的材料,与他的妻子安莉萨到侯爵的屋子旧址来过,但那时候爵的房子早就成了农田,没能找到一点儿有价值的材料。
不过,导尔顿夫妻俩仍然对侯爵家留下来的东西进行了调查,而且去村子的教堂中翻阅过过去的文字记载。他们在这儿待了三个月时间,一直住在谷苏家。
“他是一位非常博学并且专心于研究的专家,据说还拥有文学博士的学历呢。”谷苏这样告诉罗宾。
“他妻子是一位非常美丽而且特别体贴的好女人!”谷苏的老婆清楚地这样说。
“那时,博士夫妻有没有孩子?”罗宾问道。
“有的,是一位非常惹人喜爱的小女孩。她的名字是鲁茜,可是还不到六个月大。”一说到孩子,谷苏老婆的兴致更浓厚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博士夫妻在这里调查时当是1896年吧?”
“没错儿。那年闹旱灾,葡萄都绝产了,的确是1896年。”谷苏屈指算了算。
“这一本圣经,是不是他们的?”
“没错儿。图勒那偷走的这本圣经,是那位太太留给我作纪念的。我们也回赠给他们一本圣经作为纪念。”
谷苏老婆一边笑着,一边讲出了这件事。但罗宾听完之后,却不觉一怔,问:
“你们回赠的那本圣经,是什么样子?”
“那是一本非常不好看的圣经。从我们这种农家小院里拿出来的东西,只能是一本破烂不堪的圣经了。可是,那位太太对我们说,这种供全家使用的物品,是真正具有纪念意义的。因此,她非常愉快地把那本圣经收下了。那是一本黑皮、封面特别脏的圣经。”
“哦?是黑皮的?……”
罗宾激动得热血沸腾。他坚信那肯定就是那本黑色的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
“那本圣经,是你买到的吗?”
“不,是从侯爵家留下来的一堆杂乱东西中捡来的。由于它是一本圣经,虽然破旧了些,但我还是把它从破烂中捡了出来,每天都拿出来使用。”
“噢,原来如此。”罗宾懂了。他认为,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制面的圣经,肯定是被导尔顿夫人安莉萨带走了。
按照谷苏老婆的说法推断,导尔顿夫人并不知道这本圣经里面藏着秘密。当然,对于这本圣经与侯爵家的宝藏有关这一点她更是不清楚。
“后来有关于博士一家人的消息吗?”
“他们返回巴黎以后,那位太太经常给我们写信来,可是大约过了一年,就突然杳无音信了。像我们这些乡巴佬,他们自然不会总是记着的。”
“可是,大约又是一年之后,我们看报时,见到了到巴勒斯坦去调查十字军的博士的消息。”谷苏跟在他老婆后面说道。
“到巴勒斯坦以后,博士返回法国了吗?”
“这就不清楚。因为在那以后,报纸上没有出现他回来的消息,而且,他的太太再也没有给我们写过信。”
有众多的部下,而且掌握着丰富的关于社会各方面的调查资料的罗宾,对于这么一位资深的历史学家,和他所进行的研究工作,以及他去巴勒斯坦圣地进行研究旅行的情况,都是有所了解的。
不过,他同样没有在报纸上见到博士归国的报导。当时,他并不知道在森林里的雪原上救起的那个小女孩就是鲁茜——博士夫妻俩的亲生女儿。
鲁茜为什么成为了弃儿?这里面可能包含着一个巨大的隐情。
罗宾意识到,其中肯定包含着一个令人震惊的案子。
他猜测,导尔顿博士夫妻正陷入一种极其艰险的境遇之中。
他勿忙与谷苏夫妻道了别,往巴黎的隐身之处急驰。没有想到,在家里,也发生了一起令人惊讶不已的大事。
出来为他开门的辟克娣娃老奶奶一见到他,就问:
“咦?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安莉萨没有与你在一块儿吗?”
“什么?安莉萨怎么了?”
“嘿,你没有来信吗?昨天,她接到你的一封信,马上就出去了。”
“我的信?……我不清楚呀!”
“咦,你不是派人拿着你的信来接安莉萨去的吗?”
“什么时间?”
“昨天下午,3点多钟时!这就是你写来的信。”
罗宾把信打开,读了一遍。这封信非常简捷,要求安莉萨与送信人一块儿走;最后的署名与罗宾本人的字体完全一样。可是,罗宾扫一眼后,就知道是假冒的。
究竟是些什么人骗走了安莉萨呢?他们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罗宾双眉紧锁,沉思了很长时间,又非常仔细地研究了一下信上的字体但依然理不出头绪来。不经意间,他翻过那封信,一看,不禁“哎呀!”一声大叫。
在信纸反面的中央部位,画有一个非常小的标记,那个标记是用蓝墨水画的,样子像是一把短剑。看短剑的外形,似乎是一种古代土耳其或古埃及所铸的剑,有两颗玫瑰色的星星画在剑柄上。这很可能是某一个地下团体的标记。
可是,罗宾并不清楚,法国的哪一个地下团体使用这种标记。
那个送信人的相貌并无特别之处。因而,辟克娣娃老奶奶所能提供的信息只能是,那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大约二十五、六岁。
罗宾派遣他的手下人,到四处去寻找鲁茜另外,他也仔细地研究了那个蓝色短剑标记;然而,鲁茜没有找到;而使用那个标记的地下团体,也没有发现。
这真是一件奇异之事,鲁茜就像烟雾一样在这个世界上不见了踪影,她到底去了哪儿?
一方面,罗宾尽可能多地调查鲁茜失踪的事;另一方面,罗宾对那个由谷苏家带回来的酒袋也进行了仔细研究。有一次,他取出那个酒袋后反复看了很多遍,竟发现那个酒袋是双层底的。他激动极了,立刻用刀子割开那底子,竟然在其中找出了一张画在巴比伦纸上的图。
他将这张地图与在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里发现的那张地图凑在一块儿,一幅完整的图便出现在了眼前。原来,这是一幅平面图,是关于某个建筑物内部的。
然而,这个建筑物究竟在什么地方?地图卜的暗示到底是什么意义?便不得而知了。
“无论如何,这两张图都是被保藏的极为严密的,而且,大概是对侯爵家的宝藏地点有指示作用的图。然而,这个平面图中的建筑物到底在哪?毫无疑问,关于这栋建筑物地点的指示一定藏在那本摩洛哥皮制的旧圣经里。因此,必须把那本黑色封面的旧圣经弄到手。然而,鲁茜的母亲安莉萨是这本圣经的受赠者,而安莉萨目前在哪儿,又没有人知道。关于那本圣经,难道就这样无果而终了吗?”
罗宾陷入沉思之中,头越来越痛。
鲁茜依然是下落不明,而关于她父亲倍哀尔·导尔顿博士的线索,也无从查起。
就这样,罗宾在焦虑中度过了好几个日夜。一天晚上,为了调查鲁茜的下落,他装扮成一位60多岁的老年贵族绅士,来到梦波耐丝车站旁边的一个酒吧,在那儿待了很久。他要了一杯咖啡,手里拿着报纸,并将之摆在眼前在报纸的掩盖下,他密切关注着所有进出酒吧的人们。
进进出出的顾客特别多,几乎每一张桌子旁都坐满了人。
“非常抱歉!”走过来一位绅士,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后便在罗宾桌边的一个空座位上坐了下来。
罗宾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并把咖啡杯端了起来,朝那个绅士看一眼。只此一眼,他便大吃一惊,险些喊出来。
原来,在这位绅士所佩带的领带上,有一只黄金的短剑式的别针,而在那个小剑上,有一颗烁烁放光的珠宝。
绅士慢条斯理地把咖啡喝完后,便离座而去。罗宾立刻尾随而起。他见那个绅士上了一辆出租车,马上也叫了一辆。在巴黎亮如白昼一般的大街上,两辆出租车奔驰着。
“好小子,想把我甩掉!”
罗宾命令司机紧盯前面的车子,一直尾随而行。
那个神秘的绅士从出租车上下来后,走进了一条小巷。罗宾马上了车,仔细辨认了一下,发现这儿原来是向勒撒车站旁边的一条小胡同。
罗宾也走进了那条小巷。
有一家非常破旧的华人餐馆坐落于小巷中。罗宾推测,刚才下车的那个神秘绅士肯定是到这个餐馆里去了。
餐馆的红底蓝字的招牌上有汉字,但特别博学的罗宾看了半天,也没有认出来。然而,那几个字的形状却像烙印一样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脑海中。
他走出那条小巷,去其他地方查看了一下,又立即返回来,把餐馆的玻璃门轻轻推开,缓步徐人。
餐馆里到处弥漫着油腻味和蒜等佐料的味道,这种味道是华人餐馆所特有的。
餐馆里的客人几乎满了,其中华人并不多,法国人倒不少。中国菜在全世界都受欢迎,因为中国菜在色、香、味诸方面都堪称是世界上最好的。
罗宾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那个神秘绅士并没有在这儿。
“请到楼上,那儿有座。”
走过来一位法国服务生,对他说。罗宾来到里侧,沿一个很窄的楼梯向楼上走。那个服务生马上朝在屋子角落里一张桌子旁坐着的一个青年男子挤了挤眼睛。
那些青年男子(他们一共是七个人,有的是法国人,有的是出生于非洲殖民地的葡萄牙国籍的混血儿)也都挤了挤眼睛,而后离座而去。
楼上有几张桌子摆在那儿,但仍然不见那个神秘绅士的身影。罗宾按了一下桌子上的铃,但过了很久,却不见服务生上来。罗宾感觉情况有些特殊,便提高了警惕,并观察了一下四周的形势。
正在这时,屋子角落里的一扇门毫无声息地被人推开了。那个绅士向罗宾走了过来,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对罗宾说:
“欢迎光临,罗宾。”
“嘿,你怎么知道我是罗宾?”
罗宾也微笑地问他。他们俩都是笑容满面。可是,两个人的眼睛里却充满了仇恨的火焰。
“你是什么人?”
“你只需看一下这个别针的形状,就能够看出,我就是带走鲁茜那女孩的人。”
罗宾听后,不觉大惊。暗想,这个家伙可能清楚导尔顿博士家的情况。
“你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罗宾,你不是有两张图吗?一张取自于那个黑色摩洛哥制的文件夹里;另一张取自于那个酒袋中。如果你想换回鲁茜,必须把它们交给我。否则,我就把鲁茜留下当作人质。”
“嗯,你要那张图有什么目的?”
“没有必要作说明。那个文件夹和酒袋正是我们寻找的两个东西,然而,你抢先把它们拿走了。今天,我没有什么理由对你说,只要求你交出那两件东西。”
“不要做梦了,老弟!”
“你不同意交?那好,罗宾,你向背后瞅瞅!”
罗宾扭回头,发现后面不知在何时上来了七个青年男子,他们散开来站在那儿,而且每人手中持一把短剑。
他们熄灭了电灯,仅有火炉里发出的火光映在那些魔鬼的面颊上。
“罗宾,赶快把那两张图交出来,否则,你就休想活着从这儿离开!”
那个神秘的绅士,一步步向罗宾的身边逼过来。
“绝对不交!”
罗宾的话冷若冰霜。
“如此说来,你是心甘情愿地看着鲁茜命丧黄泉了?”
“我一定会把鲁茜救出来的。”
“鲁茜被藏在什么地方你一点儿也不知道,竟敢如此大吹大擂?”
“总离不开这个地球吧?我想,你们不可能把她藏到金星或火星上去的。我的势力范围涵盖整个地球,她一定会被我手下那1000多人找出来的。”
“罗宾,在你死后,你的那些部下肯定会散伙,没有丝毫作用的!”
“嘿,你要让我死?”
“如果你不肯交图,只能是死路一条!”
“不要吓唬人了!依我看,你并不是非常聪明的人。你应该明白,如果你真地杀死我,你就会永远得不到那两张图了!你可能不曾料到,藏图地点,除我之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吧?”
那个绅士听后,没有立即回答,但不久以后便纵声大笑,说:
“好吧,罗宾,我暂且不杀你,我要让你的身体回答出藏图地点来。你们把他给我抓住,狠狠地拷问一下。”
听到这个绅士的命令后,就有两个人走了上来、分别抓住了罗宾的两个手腕;又上来一个人把火炉里已经烧红了的一只火钳抽了出来,径直捣向罗宾的胸口。
突然,罗宾用力一挥左右手腕,抓着他的那两个家伙就如同两个皮球一样向两边滚了出去。
随后,他一把将另一个人手里的火钳夺到了手中。
“看好了!”他大吼一声,将两只袖子朝上一捋,就把那个已经烧透了的火钳朝自己的肩膀上摁了下去。“吱吱”一阵烧灼肌肉声音马上响了起来,与此同时,空气中弥散出一股焦臭味。
那个神秘绅士和他的七个部下,都被此情此景吓得眼歪口斜,脸色苍白。
“看见了吗?我的身体既然可以忍受极其残酷的刑罚,就不会轻易死的。你以为我会惧怕你的酷刑而说出秘密吗?”
罗宾的话音特别稳重,表情也非常冷静。被惊呆了的神秘绅士等人,没敢说一句话,不知所措了。
突然,那个绅士朝罗宾恶狠狠地扑过来,其余七个人,也像猛然醒来一样,挥舞着短剑一块儿冲了上来。
“好!”罗宾大喝一声,马上转身,跃出了人群,并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手中的火钳朝玻璃窗投了过去。
“哗啦”一声,玻璃被击碎了,落了下去,楼下马上响起了一阵哨子声。紧接着,传来了一阵有人急匆匆往楼上跑的声音,警察到了。
行事向来仔细的罗宾,在进入这家餐馆之前,已经去过了大街边上的警察局,告诉他们,今天夜里,在这家华人餐馆中,有可能发生违法事件,一旦情况特殊,就需要警察来帮忙。因此,几个警察早已在外面埋伏好了。
有三个人被警察逮捕了,那个神秘绅士趁混乱逃之夭夭了。至于罗宾,也早已不见踪影。今大他去警察局报案时,化装成了一个老贵族绅士,而且用的是蓬莫修的化名。假如他去警察局指证,不巧在那遭遇葛尼玛的话,很可能会引火烧身的。因此,当警察抓捕那几个人时,他也马上溜了出来。
事后,罗宾也没有调查清那个神秘绅士到底是什么人。
大约一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鲁茜的一点儿消息。罗宾化装成工人模样,时常去巴黎孤寂的小街小巷里调查,并想一块儿找一下那个神秘绅士。
有一天夜里,借着昏暗的街灯,他在坑坑洼洼的大街上徐徐而行。路两边堆满了烂鱼肠一样奇脏无比,奇臭无比的东西。这一片地方是美丽的巴黎中最脏最乱的死角,这里发生过许多犯罪案件。他观察着那些来往的行人,模样都凶神恶煞似的,好像没一个好人。
罗宾走在这种地方,也是加着十二分的小心,他一直紧紧地握着衣袋里的手枪。突然,传来了一声惨叫。
这时,由一条又黑又小的巷子里,奔出来一位老人。老人如同游泳一般,伸展着两条胳膊,跑到罗宾身旁时,就无力地倒在了地上。罗宾发现,鲜血从老人的肩头不断地涌出。
这个人大约60多岁了,看样子似乎是一个老乞丐。
“喂,你怎么样?”
他把那个老者抱了起来,紧紧地按住了他的伤口。突然,罗宾头发被一个人用手抓住了!罗宾使劲儿地抬起头来,见是一个非高大的汉子。
“你想怎么样?”他伸手擒住那个人的手腕,挺身而起,并把那甩了出去。
那个人站立不稳,仰面摔在大街上。
可是,大个子马上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并掏出了手枪。这时,罗宾的一只拳头正好挥到,将大个子手中的手枪打飞。手枪一落地,便“怦”地一声响了。
这时,又有四五个无赖跑了上来,将罗宾围在中央。
“上吧!”罗宾马上摆好架势。
那几个无赖从四面一块儿扑上来。罗宾逮住一个,一用力便扔了出去;随后,又擒住另一个人的胳膊,一用力,“咔嚓”一声响,将那个人的手腕关节拉脱臼了。那个人惨叫一声,便躺在了地上。
其余几个人一瞧,明白打不过罗宾,便同时把手枪拔了出来。三个黑洞洞的枪口,都对准了罗宾。
罗宾马上跳到一根电线杆后,避了起来这时,那个大个子已经把地上的手枪拾了起来,对准罗宾就想开枪。
罗宾遇到了从来都没遇到过的莫大危险。突然,一阵哨子声响了起来,同时,还有快速前行的杂乱的脚步声。
“条子来了!”
那儿个人惊呼一句,便朝一个昏暗的小巷里跑去。是刚才走火的枪声把警察们引来的。
警察发现倒在路上的那位老人受了伤,便把他抬进了周围的一个治安站里。
老人伤势危急。治安站的警察又把他送进了医院,可是,天还没亮,他就死了。
在这个过程中,罗宾一直陪在他身边,不停地照顾着他。老人感激得泪如泉涌。可能他自己也知道命将不保了,便把罗宾拉到身边,讲述了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既令人吃惊又非常独特。
这位老人名叫腓齐楠,是一位以拾破烂为生的人。有一回,从一家大府宅里扔出的破烂物品之中,他发现了一个很破烂且陈旧的小玻璃框子。
在以前,这个玻璃框子的材料,已经算是比较好的了。框子的四周分布着精美的雕刻,但已然是惨不忍睹了,而且四个角上的接头处已经裂缝了。
腓齐楠老人早年有一个女儿,但后来夭折了,遗留下一张照片。因为他特别怀念他这个惟一的女儿,所以他始终珍藏着这张照片。后来,他发现他女儿的相片放在这个玻璃框子里正合适时,便非常欢喜地将它拿进小屋里,取出女儿的相片装到里面,然后摆在桌面上,以便每时每刻都可以看见心爱的女儿。
老人一看见女儿的笑容,全身所有的劳累都没有了。
有一天晚上,他两只手捧着那个玻璃框子,在女儿面颊上吻了一下。由于一时热情太高,用劲过大,竟把那个玻璃框子挤散了,他女儿的照片随之坠落于桌面上。
他急忙把那张照片拾起来,一看,忍不住“呀”地叫了一声。原来,有一张非常薄的旧纸条粘在照片的背面。
这张薄薄的纸条,原来是在玻璃框背面的木板上粘着的,因为最近雨下得很频繁,那张纸条受了潮,便粘到了照片的背面。
他发现那张折成双叠的薄纸条上面,有很多他从未见过的像蚯蚓一样的文字。
他本来打算扔掉它,但偶然间,在那张纸条的反面,他又看到了两行文字。因为是法文,他都认识。看了一遍,他再一次惊讶万分。
引导远古黑人王国弗喷古大宝藏的资料。
那两行法文的意思即是这些。观察那墨水的色泽,发现已经变得非常淡了。
如有人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秘密宝藏,他肯定不相信。然而,在这个古朴典雅的纸条上却清楚地写着这样的文字,而且是在一个古玩般的镜框中藏着,因此,他隐约觉得这是一件真事。
自此往后,他一直在身上带着那个玻璃框子和他女儿的相片,而不再放在家中。
“就是这个纸条。”
罗宾接下后辨认了一下,原来那是阿拉伯文字。
腓齐楠老头讲完这些话以后,在太阳没出来时就抱着女儿的照片断了气。那张奇特的纸条,于是就到了罗宾之手。
罗宾从医院里出来后,立刻赶回他那隐密的家,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里,搬出一部阿拉伯语的辞典,花了很多精力,才将纸条上的阿拉伯文翻译明白,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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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里的纸和酒袋里的纸一样,这张纸也是巴比伦纸。并且,写在纸上的这段话,简直是奇异至极。究竟是什么内容呢?读者朋友也不必急,慢慢的就会知道。总而言之,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秘密。
可是,这段阿拉伯文并不是全部,仅是全文的1/2或1/3,其他的内容这个纸条上没有。据推测,是将一张纸分成了两条或三条,各藏在一个地方。
需要于此向读者作一个解释,即在远古时期,非洲的当地居民也曾创建出一个大王国。它的位置大致在尼罗河上游,即现在的刚果、苏丹、乌干达诸国境内的大森林那一带。
罗宾又仔细看了一遍纸条背后的法文。其内容与腓齐楠老头讲得一模一样。可是,在那段法文的下面,罗宾又找到了一行文字,虽然它已经十分模糊了。
费了很大的劲,罗宾才辨认清楚这段文字。不由地再一次为之惊讶,因为,这又是一行叫人非常吃惊的文字。
1270年,在第七次十字军营中。
C·N
“C·N”这两个字母,正是裘依挪叶候爵的两个开头字母。他是一位壮士,参加过十字军远征,并有赫赫战功,因此被晋封为侯爵。把那张奇异的密图一分为二后分别在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和酒袋里藏起来,传给他的后人的正是这位裘依挪叶侯爵。
在侯爵家的家徽上,写着的那句话,即“神人所言与黄金、陈酿,是我家宝”,是暗示给他的后代人在文件夹、酒袋和圣经这三件物品之中,藏有引导隐密的宝藏地点的资料。
在这个阿拉伯资料之中,肯定有关于秘密宝藏的记载。
可能是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时,裘依挪叶得到了这个用阿拉伯文写成的古资料,于是便画了那样一张图。他将此图一分为二后分别藏于文件夹和酒袋之中,并在一个镜框背后的内层里藏好这个阿拉伯文的资料。
那么,他又将什么东西藏进了那本旧圣经里面呢?……那肯定是这个阿拉伯资料的其余1/2或1/3。
罗宾智慧超人,对于所遇问题,一经研究,就能将问题迎刃而解。他将感兴趣的事,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拨开谜雾,最终使它重见天日。
他又仔细地看了看那个秘密资料,不觉仰头叹了一口气。突然,他发现有两只黑黑的大眼睛正透过窗帘的缝隙狠狠地盯着自己。
他马上站起身来,急步走到窗边,把窗户推开。但是,窗外的阳台上没有一个人影。在灯光下,窗外的草地碧绿一片,显得非常青翠,惹人爱怜。
在那片草地上,也没有发现人影。罗宾刚想关上窗户,“当”的一声,飞进来一支亮晶晶的东西。他马上一低头,只听“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砸在了窗帘上。
上前一看,见是一支非常小的箭,牢牢地扎在了窗帘上。
这非常像非洲土著人使用的喷箭——把驼鸟的白羽毛卷在植物的刺上,在锐利的箭头上涂满金黄色的含有巨毒的东西。
罗宾明白,暗中还有一个敌人,要除掉他。下一章
去尼罗河的源头
在埃及开罗的一家高级旅馆里,一位戴着墨镜,身穿素白色衣服的绅士,正在与旅馆的老板交谈着。
“噢,真的没有定期轮船?”
“是这样的,目前,旅游盛季已经过了,因此,就没有定期轮船去尼罗河了,真是非常抱歉。”
“这真是无可奈何了。”
“可以坐火车去吗?有一列火车,就在尼罗河沿岸,终点是上游的艾斯纹,它马上就要开了。”
“坐火车太炎热,我可受不了,而且我要去的地方是尼罗河的源头。我必须坐船,到那以后,就骑骆驼前行。”
“你想要租一条船吗?”
“不,我计划买一条船。到了上游船不能航行的地方,我们就从船上下来。可是,我要求那条船必须留在那儿,因为我要去一趟腹地,当我从腹地返回时,那条船才能返航。可能半年就能回来,也可能是一年。船上的水手数及粮食等,你就自己考虑着办吧,其他诸多必需的东西也都拜托你了,金钱方面,你可以放心,不管多少,都是次要的。”
老板听完,不禁一怔,又瞧了瞧客人的面孔,暗想:“这个人肯定是个巨富。”
“这人去尼罗河上游的腹地,究竟是为了什么事呢?看外表,似乎不是去打猎。”他不清楚这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绅士与老板商谈完毕后,就回自己三楼上的房间里去了。他刚走了不长时间,另一位绅士就从四楼走了下来,这个人与刚才的那位绅士有着一模一样的打扮,也是穿着白色的衣服,也是戴着墨镜,而且,他们的年纪也不相上下。
这位绅士,与刚才的那人的要求一样,也是要买一条船,乘着去尼罗河的源头;让船在那里等着,当他从腹地回来后,才能往开罗返航。
“需要多少钞票你尽管开口,这个不要紧。”
绅士说完以后,又上四楼去了。旅馆的老板感到十分惊奇,便把旅客登记簿打开,查了查这两位客人的名号。
住三楼二号的,是子爵雅挪得;住四楼十号的,是男爵倍耐尔。他们的国籍都是法国。
“这两位客人,都是属于拥有金钱无数的贵族子弟,可能都是去探险的吧?”
老板这样低声自语道。随后,又点了一下头说:
“都是这么有钱的贵族子弟,难怪雅挪得子爵带着三个跟班;而倍耐尔带着五个人,其余的人都在五楼便宜些的房间里住着。”
当天晚上,用过晚餐后,雅挪得子爵嘴上叼着一支雪茄烟,在自己的房间里坐着,正在阅读摊在桌子上的一堆资料。突然,一阵敲门声响了起来。
子爵匆忙整理好那堆资料,将它们装进了上衣口袋里。
“请进!”他喊了一声。
房门开了,那个倍耐尔男爵走了进来。“用不着这么着急地藏起来吧?子爵。”
男爵轻轻一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子爵的上衣口袋。
“请问,尊驾是哪位?找我有何贵干?”
子爵大为不悦地问。
“你不记得了?是我呀,子爵,不,罗宾,是我呀!”
男爵微笑着说道。
“噢噢,写在旅客登记簿上的那位培耐尔男爵,竟是华人餐馆里的那位神秘绅士,本名是大企业家谷罗山。啊,不,这只不过是表面上的身份和姓氏,揭下你的面具吧,你就是那个号称阿尔萨斯省猛虎,曾经有过八次人狱记录的盗界大腕昂得莱!”
“嘿,你怎么了解得这么详尽?难怪号称怪盗罗宾呀!”
“用不着讲没用的话,你究竟有什么事?”
“与在华人餐馆里一样。”
“这件事用不着谈,我在那时已经清楚地对你说过了。”
“我清楚这个。可是,现在,我并非要借助暴力威胁你,我是来与你商量的。”
“商量哪些内容?”
“首先,请你看一下这个。”
昂得莱把一只铁制的烟盒从口袋里掏出来,打开盖子,摆到罗宾面前。
“啊!”罗宾惊叫一声。
有一张纸放在盒子里面,那是一张叠得非常整齐的古巴比伦纸,与罗宾手里的那两张一模一样。
“你感到惊奇吗?罗宾,不用解释,这绝不是偷你的,因为属于你的那两件东西,你不是刚刚收入衣袋之中吗?”
昂得莱摊开了那张巴比伦纸,他的脸上布满了笑容。那张纸上满是阿拉伯文字。
“这是在什么地方找到的?”
“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制圣经的封面里面。这是一本从导尔顿夫人安莉萨那儿得到的圣经。”
“你一定是用武力抢过来的。”罗宾冷冷地说道。
“如果你这样想的话,我也没办法。”昂得莱笑嘻嘻地说。
“无论是怎么得到的,它现在已经归我所有了。可是,这只是全部资料的1/3,你罗宾手里还有回/3。”
“其余1/3呢?”罗宾问道。
“不清楚,我以为一定是在什么地方藏着呢、一直到今天,我都在寻找呢。正由于如此,我才决定与你商量一下,我们一块儿去寻找那其余的1/3。你掌握着这个神秘资料的1/3,也没多大意思,只有找到其余部分,才完整。可是,已经完整了。可是,假如找不到这份神秘资料的其余部分,那两份密图也变得毫无作用了。老弟,咱们联起手来,去找出那其余的1/3,这才是明智之举。怎么样?罗宾,我们握一下手吧!”
“不同意。”
“什么?”
“我是亚森·罗宾,一个威震全球的人!不会去请你这样一个乡巴佬强盗来帮助我完成工作的。”
“如果答应联手,我就答应将鲁茜还给你。”
“鲁茜目前在什么地方?”
“无可奉告!”
“好吧,再见,你滚吧!”
“你将来会后悔的,罗宾!”
“我做事从来不后悔!”
这一次商谈破裂了,昂得莱带着满脸怒火走了。
数日之后,在非洲大陆上,一个旅行队正骑在骆驼上,慢慢地向非洲南部挺进。灼热的阳光照到他们身上,奇热无比。
四个白种人骑在前面的骆驼上,行李则放在了后面的三头骆驼上,有七个土著人每人牵着一头骆驼。
那四个白种人,都是眼戴太阳镜,头戴白头盔,身穿白色的打猎专用服。每个人的肩头,都挂着一杆专打猛兽的来福枪,许多子弹带扎在腰中。
罗宾坐在最前面,其后的三个人分别是他的手下岳特、代蓬和得佩。他们对这一次征战满怀信心。
他们乘坐着轮船,逆流而上到了尼罗河的源头,而后从船上下来,骑上骆驼接着赶路。在一个港口,他们雇来了一些骆驼,而且把船也停泊在了那儿,要一直等到他们回去才能返航。
那个港口就是路肖大。从那里继续上行,便会发现尼罗河开始西转了,而且,尼罗河也在这个地方分出去了几条小河。
他们这一群人,便沿着一条向南的小河继续前行。
此外,另有一支骆驼旅行队,因为比罗宾他们晚一天出发,因此落在了后面。
这一支队伍,清一色的阿拉伯人。他们总共六人,也是都戴着墨镜,身穿素白色阿拉伯衣服。他们的肩膀上,都扛着一条短枪,另有一把阿拉伯式的剑挂在腰中。
第一个骆驼上坐着的人,浓密的红褐色胡须布满下巴,一副很大的太阳镜几乎挡住了整个脸。他就是昂得莱。
他手下的五个人,骑在后面的骆驼背上。再往后还有五匹骆驼,帐篷和各种日常用具都在上面驮着。
为他们牵骆驼的,也全部是阿拉伯人。
在那五名手下当中,有一个人把一块白色的面纱蒙在了脸上。由于那块面纱过于长大,像斗篷般把他的全身都罩住了。
虽然蒙住了这个人的脸,但两只特别俊秀的眼睛却露在了外面。也有一把阿拉伯式的剑挂在他腰中,只是他的肩上没有枪。
这两支骆驼队,走在异常艰难、辛苦的时间隧道中,他们横穿大丛林,走上茫无边际的草原,然后朝西南方向挺进。
他们开始旅行刚刚一周的一天子夜时分,有一个人影正在慢慢地向驻扎在大草原的小河旁边的昂得莱的帐篷靠近。
非洲的星星,在天空中似蓝宝石一般地闪烁着。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在星光中显得非常低沉。在非常远的另一边,是尼罗河旁系的沿岸,那里有一条连绵不断数公里长的郁郁葱葱的森林。
在黑暗低沉的夜幕下,这里的三个白色帐篷显得非常清晰。距离他们稍稍远一些的地方,躺着几匹骆驼。那几个阿拉伯人,也已经躺在一块儿进入了梦乡。
那个人影靠近帐篷后,把耳朵竖了起来,细听着里边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便摇了摇头,大约感觉他要找的东西没有在这儿,又悄悄靠近旁边的一个帐篷,把脸颊贴在地上,透过帐篷下的缝隙,向里面窥视。
帐篷里没有一点儿光亮,可是,他却欣然地点了点头,好像认定在这儿有他要找的一样。他将腰中的短剑拔出来,将帐篷的布门帘砍破,便悄悄走了进去。
不大会儿,有一声细微的惊呼从帐篷里传出来,似乎是一位女孩子的声音。
然而,那声音只叫了一下便马上停止了,随后,四周一片死寂。大约又过了3、4分钟,有两个人从帐篷里悄悄走出来。
其中有刚才进去的那个人,同时,他手里还拉着另外一个人。后者的脸上蒙着一块白色的面纱,那块面纱长至身上,就如同一个斗篷一样。
“喂,安莉萨,快点走,不要紧张。”
这是罗宾的音调。
那位面纱罩脸的人,就是安莉萨,不,应该称呼她为鲁茜。
罗宾背起鲁茜,向前奔去。地上的草长势旺盛,高可至腰,罗宾只能一边拨着草,一边狠命地向前狂奔。
跑至前方一块巨大的岩石下,发现在那儿卧着一匹骆驼。
罗宾把鲁茜放到骆驼背上,然后,他自己也坐在了上面,用阿拉伯语说了声:“起来!”
那匹骆驼马上就站了起来。
罗近驱赶着骆驼朝西南方向奔去。在离这儿30公里的地方,是他们的安营地点。他为了营救鲁茜,独自一个人骑着骆驼跑到这边来。
他们两个人坐在骆驼背上,回过头来朝后面望了望,星光下的大草原阴沉沉的,看不见任何东西。
骆驼仍在向前狂奔。不间断地跑出了5公里多的路程,马上就要离开大草原进入山川地带了。附近就是一片绵延起伏的森林,有潺潺的流水声从旁边的谷底传来。
“到了这儿,便可放心了。”
罗宾命令骆驼伏在地上,将鲁茜抱了下来。他们坐在地上,一边吃点心,一边休息。
“非常感谢你,罗宾先生……可是,事情伊始,我非常担心呢。”
罗宾借着微弱的星光,感觉鲁茜的脸庞似乎是一朵艳丽的白玫瑰。
“把你安全地营救出来,真是一件幸事,安莉萨。对了,安莉萨不是你名字,鲁茜才是你的真名,你的母亲叫安莉萨。”
罗宾一边说着,一边把水袋里的水倒出一些来递给鲁茜。
“你根据什么这么说?”
“就是这个……”
罗宾拿出了谷苏老太太送给他的那本红褐色封面的圣经,递给了她。
“这本圣经你母亲曾经用过,你全家人的名字都在这上面。”
“是吗?”鲁茜的两眼里充满了泪水,她凝视着父母的名字。
“这是你母亲送给别人的纪念品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母亲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坚信,她肯定还活着,总会有你亲眼看到她的那一天的。在未见你母亲的这段时间里,这本圣经就由你来保管,希望你能把它带在身边。”
“好吧!”鲁茜紧紧地将圣经搂于怀中。
接着,罗宾对鲁茜扼要地讲了发现这本圣经的过程。
“在谷苏太太家时,你的妈妈用这本圣经换走了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可是,那本圣经后来被一个叫做昂得莱的强盗使用武力夺走了。这个昂得莱,就是绑架你的那个大坏蛋,他化名是倍耐尔。他带你来非洲,肯定有阴谋。裘依挪叶侯爵的秘密他也已经了解到了,但我手里握着那张图。为了得到那张图他便绑架走了你,企图以你作人质。”
“这个人真是太可恨了。他会不会已经杀害了我妈妈?”
“我认为,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虽然号称阿尔萨斯省之虎,是个大强盗,但说来你也许不信,他从不杀人。我已经做过了调查,事实果然如此。”
罗宾笑了笑,接着说:“因此,我坚信,你的母亲没有被昂得莱杀害。我早就下过断言,你妈妈并没有死,只不过我们不知她的下落而己。尽管这只是一种主观认为,但我感觉一直都是十分准确的。你相信吗?我真的有一种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呀!我认为,她一定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你们会面的地点是一个预先谁也不会想到的地方。总有一天,你的妈妈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的。你要对这个希望满怀信心。”
出于安慰这个命运多桀的女孩的目的,罗宾坚持说她母亲并没有死。
但是,对于安莉萨现在究竟在哪儿这个问题,罗宾也回答不上来。在世轮森林里将她拾起来的时候,他一点也不知道导尔顿博士夫妻是她的父母。
现在,他不仅已经了解到导尔顿博士夫妻是她的双亲,而且,也了解到博士曾经特地去巴勒斯坦调查十字军的情况。可是,现在已是下落不明,甚至关于他的妻子安莉萨的情况,也没有办法查清。
安莉萨的失踪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呢?按照罗宾的推测,很可能就是在他从雪原上拾起鲁茜之时。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有点蹊跷,她为什么要扔下女儿藏起来呢?也许是被别人绑架了。因为,不管是由于哪种缘由,她肯定不可能将自己的心爱女儿——又是4、5岁的女婴——扔在雪原上不管而自己去逃命的。
罗宾认为,纵然是一个十恶不赦之人,也不会这样残酷地对待自己的女儿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人使用武力把这位母亲威胁而去呢?那个人肯定是认为这个小女孩碍事,便从安莉萨手中抢走她,然后扔到了雪原上,才把安莉萨强行带走的。罗宾这样假想着当时的情况。
罗宾不停地思考:究竟是谁把安莉萨绑架走的呢?他思索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结果。但现在,他猛然想到了。
这件事发生在有人要用毒箭暗杀他的那一夜。那样的一种毒箭,肯定是未开化的野蛮民族所用之物。这个野蛮人与罗宾究竟有何不共戴天之仇,要以毒箭来暗杀他?……非常地显而易见,这件事肯定与那个秘密宝藏有关。
可能有那么一个野蛮人,已经得知有一份指示宝藏地点的神秘地图就在罗宾手中,因此,他就来暗算罗宾。罗宾刚推想到这儿,便忍不住发起抖来。
对,暗算鲁茜的母亲安莉萨的肯定也是一个野蛮人,这是由于她拿着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的缘故。因此,野蛮人便用武力将她绑架走了。
可是,安莉萨并没有将那本圣经带在身边。很可能在此事发生之前,昂得莱就已经把那本圣经骗到手了,因为昂得莱早就知道鲁茜的本名。
那么,那个野蛮人究竟来自什么地方呢?他绑架安莉萨,又是因为什么目的呢?……罗宾真是想不通。
此后,通过历尽周折的许多调查,罗宾最终了解到如下事实:
第一,巴勒斯坦圣地周围,并不是裘依挪叶侯爵埋藏珍宝的地方。
第二,在第七次十字军的前沿阵地,侯爵曾经特别亲密地与一个不明真相的阿拉伯人交往过。
第三,那个阿拉伯人的先人是在埃及做过买卖的大商人,那份神秘资料和密图就是阿拉伯人的先人遗留下来,而被候爵从他手中买来的。
第四,那些资料和密图,后来被分别藏人黑色摩洛哥皮制文件夹、酒袋和圣经三件东西之中,以期传给子孙。
第五,那份用阿拉伯文写成的神秘资料,是那个阿拉伯人的先人将他在埃及发现的一份神秘资料,用阿拉伯文翻译过来的。换言之,这份神秘资料的阿拉伯文并非是其原文。
第六,埋藏珍宝的地方,并不在阿拉伯地区,而在埃及。
以上六点,是罗宾研究调查的成果,是真实可信的。
几乎与此同时,昂得莱同样进行了一番调查研究,所得结论同罗宾完全相同。就此而论,昂得莱的确是一个与罗宾难分伯仲的非常神秘的大盗。
因此,他们都决定前往埃及的深山区里去。在开罗的一家旅馆里,罗宾见到了昂得莱,不禁对他产生了一丝敬意,“昂得莱这个大坏蛋真是一个不简单的家伙。”
当时他就察觉到,这个人居然也会赶来埃及,看来绝对是一个不能有稍稍轻视的强劲之敌。况且,昂得莱还掌握着那份神秘资料的1/3,他自己也仅有1/3而已,就此而言,两者所拥有的基础一模一样,谁也不在谁之上。因此,谁先拿到那份神秘资料的最后1/3,谁就是胜利者。
“我必将成为胜利者,因为他始终要比我迟到一步,况且,我已经将鲁茜这个人质救出来了,他手里再也没有我的弱点了。毋庸置疑,宝藏里的所有东西,最终肯定会归我所有。”
罗宾非常自信。
“现在,已经歇息了好长时间了,你也该轻松些了,咱们继续赶路吧!”
“现在咱们要去哪儿?”
“我的手下正在由此往西大约二三十公里的帐篷中等着咱们。”
“是不是能够隐约听到前边小溪流水的声音?那些是维多利亚湖水,与山溪汇合后,注入艾万德湖去的。在接近这条山溪下游的艾万德湖畔的丛林里,就是我们安营的地方。”
“这么说,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要沿着这条山溪一直向下走?”
“对的。马上出发,你先骑上去吧!”
罗宾将鲁茜扶上了骆驼背上的鞍子上。他刚要跨上骆驼背,那匹骆驼猛然站了起来,而且抖个不停。它的鼻孔大大地张着,两只耳朵也高高地竖立了起来,似乎发现了什么紧急情况一样。
“你为什么这么紧张?快卧下!”
骆驼站起来后,人就没有办法骑上去了。罗宾用阿拉伯语吩咐着,目的是想让它安静一下。可是,这匹一直非常顺从的骆驼,此时却疯了似地摇起头来,并将两条前腿高高地抬起,后腿绷直,全身都挺了起来。
鲁茜险些滚落于地,吓得她连声惊叫,双手紧紧抓住鞍子。没想到骆驼抬腿就跑,而且是拼命地往前跑。
“等……等等我!”
罗宾紧迫其后。
可那头骆驼丝毫不顾罗宾的喝斥,仍在疯了似地狂奔,眼瞅着就跑入了草丛之中。鞍上的鲁茜吓得魂不附体,只得紧紧地抓着那个骆驼鞍子。
“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罗宾一边往前狂奔,一边不住地思索。此刻,他发觉似乎有某种声音,他站住了,认真倾听了一下,从后面传来了一阵骆驼疾跑的声音。
罗宾扭回头,借着星光,正见并排冲过来五匹骆驼。有几个身着阿拉伯服装的人骑在骆驼背上,每个人都举着短枪。
“正是那帮可恶的家伙!”
没错儿,正是他们,是昂得莱和他的手下人。他们发现有人救走了鲁茜以后,立刻就拼命地赶了上来。
罗宾抬腿继续跑起来,他的耳边不时掠过从后面飞来的子弹。罗宾喘着粗气,不要命地往前飞奔。
鲁茜骑着的那匹骆驼,早已经看不见了。而背后骆驼声音正在一步步地逼近,罗宾只能是没命地往前跑。
终于,他跑进了一片丛林之中。虽然天幕上星光闪烁,但林子里却是伸手不见五指。他一边摸索着,一边向丛林深处奔去。不大一会儿,他感觉脚下的路有些异常,便停了下来,脚边的岩石塌下去了一大堆。
他不得不就此停下,因为前面横着一条深不见底的山溪。他试着向左边迈了几步,又向右边迈了几步,发现全是悬崖徒壁。
一阵轰隆隆的流水声从悬崖下传了上来,后面的追兵也进了丛林,乱枪打出的子弹,到处都是。
“就是进了这里面。”
昂得莱说。
“开枪!”
立刻,五条枪“砰,砰,砰”地一块喷出火花,子弹像雨点一样打了出来,幸亏都被大树挡住了。
罗宾看出情况实在是太危急了,只好不计后果,纵身跃入了那条深浅不明的溪流里。
……
非洲南部的天空全是蔚蓝色的,强烈的阳光照射在溪流之上。
丛林里的树木郁郁葱葱,充满蓬勃的生机,地上长着大大的白兰花。
这条溪水的上游有一个瀑布,从瀑布上流下来的水非常急,形成了一个个圆形的漩涡。急流而下的水击到巨石上,溅起层层水花。在那些巨大的岩石上,布满了绿色的苔藓。
岸边的岩石上,由于也布满苔藓,因而非常滑。这条小溪,处于维多利亚湖与艾万德湖之间。
在对岸,有一匹“猎豹”(这是一种猛兽,外表酷似于豹,很粗的尾巴,很细的腰身,很长的四支腿,黑色的斑点混杂于黄褐色的毛中,分布于西南亚和非洲地区,经常被猎户驯养起来,通过驯练能够起到猎犬一样的作用。在所有陆上动物中,它跑得最快,时速可达150公里)。
走到这里后,猎豹将四条腿伸直后,张开大嘴,打了一个呵欠,如同铁丝的白色胡须在星光下闪出光亮。
随着,它又把血红的舌头伸了出来,一遍遍地舔拭着胡须,可能是刚才吃了只羚羊,鲜血还沾在胡须上。
看样子,猎豹是在填满了肚子以后,又感到口渴了,就从岸上爬到这儿饮水来了。
在这里仍然可以清晰地听到上游瀑布击水的声音。岸边的乱石中,露出了许多树根,那儿也长着许多青草
走到小溪边的猎豹,只走了几步,便突然停了下来,把耳朵伸得长长的,望着水里的一个东西,发起呆来。
在溪流中央浮着一个人,虽然水流很急,但他被一块巨大的名挡在了那里,所以没被水冲走。
猎豹纵身跃入水中。那纵身的雄姿,实在是太美妙了,就如同燕子点水一般。它的这一次跳跃,绝对有5、6米的距离,而且正好落在那块巨大的岩石上。刚一站稳,它便低头把鼻子贴近那个漂在大岩石旁边的人,嗅起气味来
此人仰面朝上,脸色苍白,双眼紧闭。不用说,这就是从悬崖上跳下来的罗宾。
猎豹叼住罗宾猎装上的腰带,把他从水面上拖到岸边,又叼着跑进了丛林。
在丛林里一个石壁下,有一个山洞。猎豹跑到洞曰,将罗宾放下,便“呜呜呜”地吼了起来。
它的叫声一停,就从山洞里走出了一位老人。老人半裸着身子,只在腰中裹着一张羚羊皮。
这位老人的肤色黝黑,面孔上已经堆满了皱纹。根据他的眼睛和头发推断,他似乎不是野蛮人,而非常像白种人。
“哎哟,猎豹,这是怎么回事?”
他说的是法语。老人马上伏下身子,将耳朵紧贴在罗宾的胸口处,专心地听了好一会儿,又说:
“心脏还没停止跳动,有希望救活。猎豹,这件事你干得不错,在哪儿发现的?……噢,我懂了,看这个人的装束,一定是来打猪的,可能是不留神落入水中的吧?多亏被你发现了……很多年以来,这是我头一次见到白种人,又让我回忆起了往昔岁月。”
老人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向山洞里走去。时间不大,又走了出来,他手里还提着一个泥制的小罐子。他把罐子里的液体倒入罗宾口中一部分,那可能是浸泡过药草的药水。
老人把罗宾身上的大部分衣物脱掉,开始给他使劲儿按摩。渐渐的,罗宾那失去血色的面孔有了红光,又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皮眨了几下。
“嘿,终于醒了!”
罗宾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听到法语,他马上翻身坐起。
“非常感谢你,请问老人家尊姓高名?”
“以后再谈,你要多休息一会儿。你是掉进溪流里去的吧?”
“对,幸亏有您老人家相救,我才有机会活下来,非常感谢您。”
“不必谢我,你应该感谢我那猎豹才对,是它从水里把你叼到山洞来的。”
罗宾早就听说猎豹是能够驯养的。他想这位老人,可能是像养狗一样,在身边养着这个猎豹吧。
过了一会儿,老人把罗宾请进山洞里。那是一个天然山洞,有许多干草铺在地上,干草上铺着一层羚羊皮。罗宾猜想,这位老人可能是依靠猎豹捕来的羚羊度日的。
在石壁的凹陷处,摆着一些似乎是食品的东西和泥制的壶、罐之类物品。还有一张木桌子靠在石壁上,桌上摆着一个泥制的小盒子,盒子里是一些羚羊油,大概那就是灯吧。
罗宾打听过老人的身世,但老人什么也没有说。
到了第三天下午,老人带着猎豹走回洞中,他的脸色非常苍白。
“发生了什么事?”
“被毒蛇咬了一口。”
说着,老人朝腿上的伤口指了指。
罗宾立刻找来一把刀子,割开了老人左腿上的伤口,先将有毒的血挤掉,又把一些药敷在上面,那些药是老人早就备好了的药草的汁液
然而,老人没有一点儿好转的迹象。
“依我看,是无药可医了,只能去见上帝了。”老人躺在干草与羚羊皮铺就的床上,喘着粗气说,“上帝呀,我可不愿上天堂呀,我还有一个神圣的使命,一个非常伟大的研究工作,我必须把它完成呀!我也渴望见到我的妻子和女儿。我真是不甘心在未实现这两件事之前就死去呀。我死后,又有谁能完成我的研究工作呢?谁也不可能来接替这项工作呀!”
“你究竟在研究什么东西?”
老人听到罗宾的问话后,朝石壁上的凹陷处指了指,说:
“你过去将那里的那只袋子给我拿过来。”
那是一个用羚羊皮制的口袋,手工非常粗糙,里面盛着一大堆的日记本。
老人伸出那已经发抖的双手,将其中的一本抽了出来,取出了夹在里面的一张已经褪成茶褐色的皮纸。
“这是一个记录,是关于一个远古时代的黑人王国的。”老人如此说。
在皮纸上,都是用蓝染料写成的东西。不过,那绝对不是字,而是非常奇异的一行行的图形。
“这与埃及的象形文字非常相似,但绝对不是,而是在远古时代于尼罗河上游一带,一度非常强盛的一个黑人王国的文字。我对这种文字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开始时,我为了调查十字军的情况,特意去了巴勒斯坦。在那里,一个非常偶然的时机,我得到了这张画满图形的纸。由于对它非常感兴趣,便竭尽全力去研究这些图形。因此,我便暂时放下了关于十字军的研究工作,因为我认为研究十字军的历史意义远没有研究这些文字价值大。由于这些象形文字与埃及的象形文字非常相像,所以我便以埃及文字垫底,对它们进行深入研究。渐渐地,我就弄明白了这些文字的内容。”
“这样说来,你已经把这些文字弄懂了,其意思也知道了?”
罗宾问。
“已经明白大概意思了,可是,好像还有一个奇异的谜语藏在这段文字中。”
老人用他那颤栗的手,指着那些似是图形的文字,接着说:
“我可以读给你听的……
埋藏在人面狮身的巨大岩石南侧的,是大王的秘密宝藏。长着羚羊的身躯和脚的魔鬼之神,六只眼睛的目光凝聚于一点之时,从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来细而且长的大蛇……到了那时……
这就是它所表达的意思。”
老人一句一顿地往下读着,而罗宾的面颊上,兴奋的红光慢慢地燃烧起来。原来,他早就从腓齐楠老人送给他的那篇阿拉伯文中已经看到了这些句子。
由此推断,这位老人所掌握的这页千奇百怪的图形文字,肯定是是那段阿拉伯文字的原版。罗宾非常兴奋,心脏狂跳不止。
随后,他对老人讲述了这件事情,并拿出那张巴比伦纸给他看了看。老人仔细地看了一遍,万分惊奇,竟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好久以后,他又拿起那张巴比伦纸,将上面的那段阿拉伯文连读了两三遍:
“由此看来,我这篇图形文字的确是这篇阿拉伯文的原文。你是在哪儿得到的这篇阿拉伯文?”
由于兴奋,老人的声音也发起抖来;
过了一段时间后,老人以一位历史专家的口吻说道:
“依我分析,这篇文字中所提到的人面狮身,肯定是就金字塔的石像而言的。可是,后面的文字,就无法理解了。况且,纵然把这篇文字的整体意思都解释明确了,谁又能知道,是否还有别的文字接于后头呢?”
“很可能就是这一篇。”
罗宾拿出了从黑色摩洛哥皮制文件夹中找到的那张古巴比伦纸,递给了老人。老人接过来,重复读了两三遍:
“就是它,就是它。”
那张古巴比伦纸上的阿拉伯文字,是这样的意思:
秃鹰从红宝石眼睛中飞出,直冲云天,依靠叼铜圈的力量,秘密宝藏由岩石中吐出。
八千年以后,铜制的大门会让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
接近圣地的大蛇的后人,将会被咒骂。
这的确是些令人费解的言辞,似乎是痴人梦语。
罗宾把这两篇阿拉伯文看了好几遍,并作了详细地比较,又垂头思索了一会儿。突然他明白了:
“我敢肯定,这些古怪的文字,在昂得莱所占有的那一篇上面一定也有许多。他自己说,那是从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里找到的,而那本圣经,是他从导尔顿夫人那儿抢来的。”
说到这儿,他似乎又想起了一件事。
“提及导尔顿夫人安莉萨,他的丈夫导尔顿博士……是否就是这位老人呢?据说,他是一位历史学专家,专门去圣地调查过十字军的情况。……然而,那位博士,应该不会有这么老的年龄呀!”
出于谨慎,他这样问道:
“请问老人家,你知道导尔顿博士吗?”
导尔顿博士说:你为什么要问他?我就是啊!”
“你贵庚了?”
“你以为我很老吗?论岁数,我才46岁,可是,由于体格欠佳,加之总是生活于生与死的分界线上,因此,我便老成了这个样子了。可是,我要问一下,你究竟是哪一个?”
“亚森·罗宾。”
“噢,亚森·罗宾……”
那位老人,不,应该是那位导尔顿博士,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去。在现在,罗宾当然是闻名遐迩的大怪盗,然而在过去,他远没有现在这样名气大。而且,博士是一位历史学专家,在非洲已经度过了十多年了,他没有听说过罗宾这个名字,也是可以理解的。
“你的女儿鲁茜,我救过她,而且抚养了她一段时间。”
“哎呀,你救过鲁茜……”
博士的眼眶里马上有晶莹的泪珠滚出。
“我的女儿……我的女儿……希望她能平安无事……”
“是的,如今她已经平安无事地成长起来了,而且长成了一位美丽、文静的女孩子,她现在就读于巴黎大学。”
想要使博士宽心,所以罗宾说了这样的一个谎言。博士听后,立刻牢牢地握住他的手,感激地滚下了眼泪。
“你的妻子呢?安莉萨现在在哪儿?”罗宾问他。
博士的脸上立即现出忧郁之色,他只是淡淡地说:“不清楚。”
“据我打听到的消息,她后来独自一个人去圣地寻找你了。”
“我一点也不清楚。既然是你救的鲁茜,怎么会不清楚我太太的情况?”
“真的是不太清楚。据说,为了寻找她丈夫,她就住在了圣地巴勒斯坦。”
罗宾又说了一个谎言,因为他不想给已处于巨痛之中的博士增加痛苦了。
这时,蛇毒可能已经渐渐地进入到博士的心房里,他显得非常难受,全身上下更为严重地颤抖着。
“博士,你怎么样?博士……”
罗宾把博士抱了起来,嘴对嘴地为博士喂下了前几日博士给他吃过的那种药草汁液。但是,博士已经无法咽下去这些了,青绿色的汁液,顺着嘴角都流了出来。
“博士……博士……你在什么地方发现了那个人面狮身的巨大岩石呀?”
罗宾的嘴贴在博士的耳边,大声地问道。但是,博士什么也没说。他赶紧伸出手摸了摸博士的胸口,这才知道,博士的心脏早已静止不动了。
罗宾把博士放到床铺上,画了一个十字。此刻,那头猎豹跑进了洞里,它嘴里还叼着一只羚羊。
似乎它也看出主人已经去世了,便非常哀伤地吼叫了一声,狠命地叼住主人的腰带,似乎想要把主人拉起来。
“真是令人怜悯,猎豹,你的主人已经安详地走了。”
罗宾安慰性地抚摩了它很长时间。猎豹依然是无精打采地卧在那儿。罗宾看着,非常为它痛惜。
罗宾在大树根边找到一个窟隆,便把博士的尸体埋在了那里,而后他站起来与猎豹道别。
他不清楚应该往什么地方走,只是凭感觉认为,沿山溪而下一定会找到他的手下人的。他走出一段路后,回头正见猎豹卧于博士的坟旁,纹丝不动地注视着溪水。
“别了,猎豹,你去草原或丛林中过那种无拘无束的日子吧!”
他又回来抚摩了猎豹的头一下。猎豹双眼无神地摆了摆尾巴,站起来跟在他后面走了五六步,又返回到墓旁边,卧在了那儿。
罗宾已经走出很远了,再次回头时,仍见猎豹在呆呆地望着自己。
罗宾无暇顾及,只有尽快赶路。
罗宾取出那两张古巴比伦纸及博士的那张满是图形文字的皮纸,用油纸包了好几屋,藏于衣袋之中。
有一把手枪和一支短剑挂在他腰间。那把短剑是博士以前日常使用的东西,是土著人用的那一种,早已非常陈旧了。
那柄短剑的把手上,有一个蛇状的青铜造的绿色装饰缠绕于此,有两颗血红的宝石嵌在蛇眼之中。
罗宾顺溪流下行。刚出发时,他感觉这些弯弯曲曲的小路特别不利于行走。可是,走了一会儿之后,小路不见了,前方都是低矮的灌木和野草。他只好一边拨草,一边缓慢而行。
慢慢的,两边的树高得可入云。而在树木之间,总有蔓草纠缠,有时甚至会形成一个严密的草网。罗宾只好把它们用短剑割开,这样,才有路可行。
树林里的潮气非常重,并且特别闷热,就好像被关在蒸气浴室中一般。罗宾浑身都是汗,连外衣都可以拧出大量汗液来。罗宾从来没有尝过这种难受的滋味。而大量有毒的东西,如蚊子与蚂蝗等等,更是让他烦恼无比。
所以,他只能小心翼翼地步步地走,到了黄昏时分,大约只走出了5公里远,但他必须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正当他刚要继续赶路时,突然传来了一阵令人惊讶不已响动。
从旁边的一丛矮灌木边,传来了不断的“嘶嘶”的声音,似乎是一个特别润滑的东西,止在使劲儿摩擦着。
他立即把那从短灌木拨付,俯下身子一看,险些把他吓昏过去。原来,有一条巨大的锦蛇,正缠绕在一个庞大的树干上,用力地来回摩擦身体。让罗宾心惊的倒不是这条蛇,而是有一个年轻土著人被卷在了里面。
那个年轻土著人,正在使出浑身的力量用双手按住蛇头,以使蛇不能咬到自己。可是,由于蛇的力气实在是太巨大了,那个年轻土著人被卷得几近窒息了。
罗宾壮着胆子跑上前去。发现了这个意料之外的敌人后,锦蛇的双眼中马上喷出了愤怒的火焰,同时张开血盆大口,伸出了巨大的红舌,嘴里那几颗锋利的牙齿放出青色的寒光。
罗宾晃着手中的短剑,想把那个锦蛇的头砍下来,但他马上想到,这样做不可以,因为当猎物被锦蛇紧紧地缠绕时,假使砍掉了蛇头,锦蛇当然会死去,但它的躯体依然可以出现一种力大无比的全身抽搐,被缠住的猎物,也会性命不保的。
想到这儿,罗宾把短剑收了起来,眼睛向下一看,正见地上有一把山刀,可能是那个年轻的土著人的。他举起那柄山刀,便向卷在树干上的蛇尾砍去,他以为,一刀就可以将蛇尾一分为二,但没料到蛇皮上的鳞是那样的坚硬。虽然他拼尽全力,却不能对它有丝毫伤害。
无奈,罗宾扔掉山刀,拔出了手枪,瞄准蛇的下半身,连发三弹。也许是打断了蛇的脊骨,它松开了身体,那个年轻土著人这才掉下来。锦蛇随后也坠落于地,身子伸展开,非常长,在地上滚来滚去作垂死地挣扎。
那个年轻人躺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好久,他才步履蹒跚地走过来,跪在了罗宾眼前,反反复复地说着罗宾不明白的土著语言。
他流出了感激的泪水,那些泪水几乎沾湿了他那张紫红色的面孔。
罗宾发现,这个年轻人有一副健壮的身体;有一块豹皮披在右肩上,豹皮长可拖地;结实的像钢铁一样的两条腿;2米以上的身高。他有一双放射着光芒的大睛睛,眼睛上面的眉毛乌黑而浓密。他与普通的非洲土著人有差别,挺薄的嘴唇,非常俊秀的脸庞。有一些与阿拉伯人和白种人非常相似的土著人,分布于埃及和非洲东北部。这个年轻人,也许就属于那一族吧。
“别客气了,歇一会儿吧!”
罗宾朝一个大树根指了指,示意那个年轻人坐下歇息一下。随后,他自己也坐了下来。
这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很快就全部复原了,他反复地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罗宾用手语传达他的想法。
年轻人不停地笑着,还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他也用手语,把自己遭遇锦蛇,被其卷起的过程,非常细致地表达出来。随后,他卧在地上,拉起罗宾的脚,放在了自己的脑袋之上。
“噢,你想成为我的仆人?”
罗宾懂得了年轻人的这个动作的含义,便把他扶起来,以手语问他是否能给自己做向导,领着自己去下游。然而,那个年轻人却全然不明白这些。
两个人都觉得无法勾通,便一起大笑起来。偶然间,年轻人发现了罗宾插在腰带上的短剑,不禁惊奇地后退了好几步。
呆了一会儿,年轻人用手语表示,他想看一看这把短剑。
罗宾摘下短剑交给年轻人。他将短剑从剑鞘里抽了出来,反反复复地看了几遍。随后,又细致地查看剑鞘。看他的神色,似乎对这把剑非常感兴趣。
“喂,发生了什么事?难道你以前看见过这柄剑?”
罗宾脱口而出,却见年轻人圆睁二目。
罗宾见了,才想到他原来不理解法语,无奈地笑了笑,又用阿拉伯语将刚才的意思表述了一下。
这一回,那个年轻人表现得更为惊讶。
“你会说我们的语言?”
他说的是纯正的阿拉伯语。
“噢,你也会说阿拉伯语?”
想到刚才两个人打手语的样子,他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为什么如此关注这把短剑?”
“请看这个。”
年轻人双手捧起自己的短剑和罗宾的短剑,一并递到罗宾眼前。
罗宾低头一看,发现两把剑的尺寸是有点差别,但式样上一点不差两把剑的把柄上,都环绕着一条青铜造的蛇,两颗血红宝石嵌在蛇的眼睛里。
“啊,这真是一双姊妹剑呀!”
“没错儿。这短剑一直是我们祖先所用之物,你是怎么得到的?”
罗宾便对他说,这把短剑原来是一位生活在洞穴里的白种人(导尔顿博士)的,那位老人不幸去世后,他才拿到手的。年轻人听后,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也没有想明白这个白种人到底是谁。
由于这两把剑,罗宾与年轻人的感情越来越深厚,两个人渐渐培养出了一种真挚的友谊。不管罗宾走到哪儿,那个年轻人都会跟在旁边护卫着他。
“我还不清楚你的名字呢?
“单纳。”
“在哪儿学习的阿拉伯语?”
“埃及的开罗。”
“哦?你到开罗去过?”
“没错儿。我在那儿做过搬运工人,及其他许多苦工。”
“你不像黑人,究竟是什么族的?”
“蛇族!”
非洲的土著人,用来作为自己的保护神的常常是蛇、蜥蜴及鳄鱼等动物,他们不仅喜欢它们,而且认为他们的祖先就是出自于这里的动物。因此,他们就用为自己所崇敬的动物,来称谓自己的种族。
“你是蛇族?然而,你的性命差一点就被蛇夺走了,如此看来,你那祖先其实并不是很好。”
“不,我们的祖先是美丽的绿蛇,绝不是这种凶残的锦蛇。这种锦蛇可以吞食绿蛇,所以我们的祖先就倍受锦蛇的摧残。今天,锦蛇又差一点把我卷死。”
“那么,哪一个种族又是锦蛇的后人呢?”
罗宾只是随意问了一下,不料年轻人的神情却陡然巨变。罗宾不禁放心不下了。
“直到现在,我们的敌人还是锦蛇的后人。”
听年轻人的语气,便能清楚他对锦蛇实在是恨之入骨。
“究竟是为什么?”
“你会慢慢地弄明白的。”单纳说。下一章
仰望金字塔
“你究竟是谁?是否有同伴?”
“我原来是有同伴的,但现在走散了。”
“怎么会走散呢?”
“有的被敌人杀死了,有的因为害怕而逃跑了。”
“谁是你的敌人?”
“就是那些锦蛇族人。他们夺走了我父亲的国家,将我赶了出来。”
“你父亲的国家?……你的父亲是不是一位酋长?”
“他是一位大酋长。我们国家的一个大僧官用魔法杀死了我的父母,随后,便夺走了我的国家。”
自古以来,非洲的酋长就占有辽阔的土地,不计其数的牲畜和众多的奴仆。虽然他们只是一个酋长,但所管辖的土地却与欧洲的国王差不多,而且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换言之,是一个极为专制的国王。
而所说的大僧官,则是酋长府里的僧人,管理着部落的祭祀及各种典礼事务。他以一种催眠术欺骗那些土著人,使他们认为他是神的化身。
这些僧官,也知道一些为医之道,他们能把病重之人医好,也能把自己的敌人毒死。单纳的双亲,可能就是被僧官用药毒死的。
“这么说,你是大酋长的后人喽!可是,你以何为证?”
“我说过,我是绿蛇族,我们的祖先是生有一对红宝石眼睛的绿蛇。我是这个种族的大酋长的儿子,证据就是这把短剑。”
他拿起短剑,指了一下那上面的绿蛇,接着说:
“由于万一把这把短剑丢失了,我就会没有了作为王子的证据,因此,我还带有另一个证据。你瞧,就是它。”
单纳拉开围在腰间的方毛皮的一角,让罗宾看。原来,有一条绿蛇的刺青围绕在他的腰里,那条蛇的眼睛与两颗红宝石特别的相似。
“你的国家在哪儿?”
“一个大湖的旁边。在一座金字塔下建有我父亲的宫殿。”
“与埃及的金字塔一样吗?”
“比那个要小,塔尖是平的,是用大石块砌成的金字塔。我们的先人,原本生活在埃及及其以东地区,是白种人,在遥远的古时候,就迁移到原始森林里来居住了。据说,阿拉伯人是我们这个种族的近亲。我们先人迁居到那儿以后,就仿照当地的黑色居民,创建了国家。因此,在我国内部,白皮肤的全是国王的族人,而所有黑人都是国民。那个大僧官也是随着我们的先人,一同迁到这儿来的白种人的后代,他有了权势以后,就将我父母杀了,霸占了国家权力。”
“原来如此,那个大僧官是个逆臣。”
“逆臣?我可不懂这样的书面语。我只清楚,大僧官对国家不忠,把我父母杀害了,把王位也夺走了。据说,这个家伙就是锦蛇的后人,我刚刚与你说过,锦蛇的后人就是我的敌人!”
“我明白。那个家伙以怨报德,利用你父亲的信任,夺走了王位。”
“是这样。我父亲是一位仁慈善良的人,非常信任这个大僧官,对他百依百顺。那家伙就轻视我父亲,最终将王位抢了去。直到今天,他在外表上仍然只是一个大僧官而已,但实际而已,他是一个手握大权的国王。”
“他为什么不肯做国王?”
“如果他做了国王,人民就会看穿他的全部阴谋。因为,我的父亲深受人民的爱戴与崇敬,如果人民得知大僧官杀害了国王,肯定会把他吊在大树上去喂秃鹰的。因此,在谋害了我的父母之后,他对别人说我父母得了一种奇异之病,虽经他以许多法术和药草治疗,但还是未能救活。他还想把我除掉,我只好从国家中逃出来。我期待着报仇的日子早些到来。”
“如此说来,你们的国家内,现在是不是没有国王?”
“不,有国王。虽然那个十恶不赦的大僧官自己没当国王,却让一个对他言听计从的人当上了国王,他则成为幕后操纵国家大权的大僧官。”
“那个傀儡国王,究竟是一个什么人?是那个家伙的同党吗?”
“是一个女人。”
“什么?是一个女人?”
罗宾大惊失色。
“这个女人什么样?”
“不清楚,我从未见过。据说,那个女人从未从金字塔下的宫殿里走出来过,她是一个白种人,我就了解这一点。因为国王、大僧官必须与普通国民有差异,要白种人才行。”
“你的话没错……今天,只剩下了你这样一个独行人,为你父母报仇的决心,是不是仍然没变?”
“我为什么变?我必须为父母报仇,让我的国家重现过去那种祥和安静的氛围,让我的国民过上富裕的日子。”
虽然他是一个土著人,但毕竟是一个国王的儿子,所说出来的话,即使是罗宾也会被感动。
“除此之外……”单纳神采飞扬地说,“我还要完成一项壮举,那就是要把我的先人留下来的秘密宝藏挖掘出来。”
听到这,罗宾特别吃惊,“什么?秘密宝藏?究竟是什么宝藏?”
“我现在也不知道。可是,我们的历代先人都有这样一种说法。并且,还有一个凭证,就是这份资料。”
说着,单纳从缠在腰中间的皮毛里面,掏出来一个由许多层兽皮裹着的小包。
他非常细心地把外面的兽皮一层一层地去掉,直到最后,一只青铜造的小盒子露了出来。他打开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件东西,交予罗宾。罗宾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
原来,那是张薄皮纸,与导尔顿博士交给他的那一张一模一样。呈茶褐色,上面满是蓝、黄诸种颜色的图形文字。
“你……你明白这些皮纸上所载内容的意思吗?”
“我当然明白,我从来没有把这件东西拿给别人看过。只由于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所以我才肯掏出来,我读给你听吧……”
秃鹰从红宝石眼睛中飞出,直冲云天,依靠叼钢圈的力量,秘密宝藏白岩石中吐出。
八千年以后,铜制的大门会让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
接近圣地的大蛇的后人,将会被咒骂。
“这只不过是秘密资料的一个片段。为了得到全部资料,我特地去过埃及,在那儿做苦工。”
“你到埃及去过?今天,我对你讲明了,这个资料的另一部分由我掌握着。”
“什么?你……”
“是的,在我这儿。”
罗宾取出了从导尔顿博士那儿得到的那一张图形文字,递给了单纳。单纳激动至极,他浑身不停地抖动起来。
“我能看明白,能看明白”随后,便大声地读起来:
埋藏在人面狮身的巨大岩石南侧的,是大王的秘密宝藏。长着羚羊的身躯和脚的魔鬼之神,六只眼睛的目光凝聚于一点之时,从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来细而且长的大蛇。
“对,那位老博士的解释与你一模一样。”罗宾忍不住叫起来:“据那位老博士讲,他曾经见过那个人面狮身的巨大岩石,可能就在这周围,你以前注意过这个巨石吗?”
“所谓的人面狮身,是不是如同我于埃及见到的那样一种东西?”
“对,丝毫不差,就是那样的一种巨大的岩石。”
“如果是这样,我的确见到过。”单纳非常镇定地说,“而且就在这条山溪石壁的周围。”
“我本来是顺着这条山溪去下游的,可是中途居然迷了路,进了树林。”
“正由于如此,你才有机会把我救了。你去下游要做什么?”
“那里是我和同伴们的宿营地点。”
“好吧,我们一块儿走,在去下游的途中就经过那座人面狮身的巨大岩石。”
他们便一块儿往下游走。走了大概2公里远,便抵达了溪谷的源头。在这一片土地上,树林并不茂密,可是,蔓草和如同小丘般的巨大岩石遍布于地,有时,他们必须从岩石上爬过去,而有时,又必须绕个大圈才能前行,耗费了他们几乎一整天的时间,却没有走出多远的路。
单纳光脚而行。他的脚底如同鞋底一般厚,不管是石头尖子,还是树刺、荆棘,他都毫不在意。他的举动灵敏,力大如牛,碰到拦路的巨大岩石,便如羚羊般三跃两跃就跳过去了;而碰到蜘蛛网般的蔓草拦路时,他便高举山刀,三下五除二便砍断了。
罗宾为有这样一个伙伴,而倍感欢乐。
因为罗宾对他有救命之恩,所以,单纳对罗宾非常忠心;他与其他黑人并不一样,皮肤并不是那种天然的黑,只因太阳的暴晒便成健壮的茶褐色。小伙子相貌堂堂,气度不凡,并且有点不怒自威。
“这小伙子,毕竟是位大酋长的儿子。”罗宾暗自心想。
天马上就黑了。
“假如在地上睡,毒蛇、毒虫和猛兽也许会来侵袭我们,还是到树上去睡吧!”
“什么?去树上睡?……那不是要掉下来吗?”
“不必担心,你睡觉的地方由我来安排好了。”
单纳找了一棵有三叉口的大树,将许多蔓草和草藤堆在上面,两张树床便做成了。由于他做过很多次这种树床,所以,前后不到半个小时便完成了。
他又去四周寻了一些柔软的草,铺到了树床上,于是,这两张床更加舒服了。随后,他又在树下点起一堆火,以此来驱散那些想侵袭他们的蚊子、猛兽等物。
“如此,我们便可以高枕无忧了。”
那张树床不停地摇来晃去,在里面睡觉,舒服极了。罗宾很长时间没有睡过安心觉了,因此,这一晚他睡得特别香。
第二天,他俩便走上了大草原,在这个大草原正中流淌着的正是山谷里的那条溪流。正午时分,单纳突然停步不前,侧耳倾听起来,他的鼻孔还在不住地掀动。
“发生了什么事?单纳?”
“不要说话……我闻到一股异味。据此推断,这儿刚刚有一个人走过,因为我嗅出了一股人体的气味,而且绝非黑人。”
他匐伏于地,伸着鼻子去闻青草的气味,如同一只警犬在那儿寻找线索。
“大约一个小时之前,这儿的确走过去一个人,从足印上还能够嗅出他遗留的味道。”
罗宾很久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土人有特别发达的感觉系统。叮是,如果说有人连一个小时以前从这儿经过的人的气味也能唤出来,他的确有些怀疑。
“你是根据什么判断出有人在一个小时以前从这儿经过的?”
“这是根据那股气味说的,再仔细观察一下踩过的泥土和青草,便判断出是一小时前踏过的足迹。并且,从这儿走过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为什么这么说?”
“男人与女人身体的气味,是有差异的。假如是一个男人,即使他化装成了女人,我们依然可以根据气味的差异,把他辨认出来。”
单纳又闻了闻。
“可是,非常蹊跷,还有骆驼的气味。然而,女人怎么能骑到骆上去呢?噢,我知道了,是从骆驼上下来步行的。”
“你说的准确吗?”
罗宾焦急地问道。因为,他回忆起了鲁茜:“会不会是鲁茜在一小时之前从这里经过?她怎么会来到这儿?……那匹骆驼又发生什么意外?……”他必须马上弄清楚这些。
他催促着单纳马上往下游赶去。
那条溪流不紧不慢地流淌在大草原上,可是,却越来越深。
走了一段路后,碰到一个树木葱茏的树林,单纳一个人去林子里探路。当他走出林子时,双臂托出了一位衣穿白颜色服装的阿拉伯人,一块长长的面纱蒙在脸上。
罗宾一惊,此人正是鲁茜。
两个人马上进行紧急抢救。可是,她依然神志不清。
“鲁茜,是我呀,快些醒吧!”
罗宾贴在她的耳边,小声地说。鲁茜面露惊讶之色,盯着罗宾的面孔,但她还是神志有些不清。
罗宾取出从导尔顿博士那儿拿的绿色药草汁,给鲁茜喂下。鲁茜的面颊上马上出现了血色,眼睛也动了下。
她轻轻地“哦……”了一声,用手撑着地坐了起来。
“鲁茜……是我呀!”
“啊,罗宾先生!”
鲁茜“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同时扑进了罗宾的怀里。旁边的单纳见了,不禁微微一怔。
原来,鲁茜与罗宾走散后,她一直把身子伏在那头狂奔的骆驼身上。后来,骆驼闯进了这片树林中,她被树枝挡了几回,便从骆驼背上滚落于地。
当时,她还记得罗宾说过,在溪流的下游,驻扎着他的部下。于是她便沿着小溪,朝下游走。由于又渴又饿,而且非常疲惫,走到林子里时就晕倒了。
“可是,还算不错,幸亏这个人灵敏的嗅觉,我们再一次见面了。你还是非常幸运的人嘛!”
罗宾给单纳和鲁茜作了相互介绍,并讲述了单纳的独特经历。因为鲁茜不会说阿拉伯语,她就用感激的神色,表示了对单纳的谢意。
单纳一边笑,一边点着头,洁白的牙齿都露出来了。三个人坐在地上休息。单纳摘来了许多野生香蕉及其他果品,又去溪边取回来点儿水。
罗宾把两份图形文字都取了出来,反复看了几遍,并且,又仔细看了一遍那份翻译成阿拉伯文的资料。同时,他告诉了鲁茜和单纳,他之所以来到非洲深山里的原因。
单纳听后,感到特别惊讶,又非常高兴。他说:
“我早就认为,凭我个人的微薄之力,要想把那个宝藏找出来,事比登天。现在好了,咱们联手干吧。发现了宝藏,大家平分,我只要1/3,1/5也行。只要杀掉那个可恶的大僧官,让我恢复王位,那些珠市都是次要的。”
“我与你有所不同,我很在乎那些珠宝。可是,我认为,比取得那些珠宝更有意义的是了解古代土著人王国的历史。换言之,我最主要的目标是,解开那个土著人王国的历史之谜。现在,在这一页图形文字资料中,有一句话即‘八千年以后,铜制的大门会让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其中所提到的那个‘白色人种的女王’,是否是指现在大僧官用来作傀儡的那个白人女王呢?”
“我认为,很可能就是她。”
“但是,‘八千年以后’应该在此后很遥远的时候呀!我们欧洲的历史,迄今还不足两千年。即使是古老的埃及,所建立时间也只有六千年。即使远古的黑人王国是与古埃及一起建立起来的,也只能是六千年以前。究竟是哪一个王朝的国王写下的这篇图形文字呢?即使是出自于第一代国王之手,那么,文字中所说的八千年以后,还应该是今后的第两千年呢。”
“不能这么说。在我们国家的古时候,作为一年伊始之时,是太阳从正东方升起来的时候。因此,古时候所谓的两年,实际上就是现在的一年。”
“有这种事?那样的话,春分和秋分都是元旦了。这么说,从前所说的八千年,也就相当于今天的四千年了。可是,如果把现在的那个女王假定为那个资料中所说的白色人种的女王,如此算来,当是四千年以前的国王写下的这篇图形文字了。果真这样的话,那个土著人王国可能是与埃及同时建国的。埃及帝国发展了一段时间后,国力日渐强大,完全有能力建造金字塔和人面狮身的艺术品。这个土著人王国建立以后,也慢慢发达起来,便有能力修建宫室,收集珠宝了。话虽这么说,但我推算出这些来是有一个前提的,即现在的那个白人女王能亲自开启宝藏的大门。”
对于这些烦琐的推算,单纳好像不容易明白。可是,他对于那样的女王亲自去开启宝藏这一点,却特别感兴趣。
而且,他也急于想弄清楚,现在坐在王位上的那个白种女人,究竟是什么人。
毋庸置疑,对那个女王的真面目这一点,罗宾与鲁茜也十分感兴趣。
过了一会儿,他们走出了树林,准备前往溪流的下游。但走到中途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犹如鲜血一般红的太阳,正在大草原的边缘缓缓地坠落。
这个落日景象既非常庄重又十分雄壮。他们发现有一座大山耸立于半空中,在黄昏的斜阳照射下呈现出异常灿烂之色的云朵,作为这个场面的背景。
“你们瞧,那是不是人面狮身像?”
单纳手指着那个巨大岩石,喊了起来。
“是呀,简直太像了。”
罗宾附和道。
从他们站立的地方望去,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那个人面狮身像在巨大岩石的侧面。突出的额头,挺拔的鼻子,紧紧合在一起的嘴唇,是一个非常威严的巨人侧面。
“我们马上走近去看看。”
三个人迈开大步向前走去,才走到中途,天就彻底黑下来了。在热带地区,不存在黄昏这个时间段,太阳一坠入地平线,天就立刻黑下来了。
费了很大劲儿,他们三个人终于来到了巨大岩石的下面。
“在那份图形文字资料里面,非常清楚地写着,宝藏就在人面狮身像这块巨石的南侧,因此,爬到那块石头的最上端向南面望,很可能会有所发现。鲁茜,你不方便爬到那儿去,就在这儿等我们回来吧!”
他们两个人马上沿那个坑坑洼洼的山坡向上爬,山上到处是蔓草。他们用了很长时间,终于爬上了那个人面狮身像的肩头。
他们遥望南方,发现那里是一个非常深而且特别大的溪谷。从那黑乎乎的溪谷底部,升腾起四五股浓浓的白雾,似乎从火堆中冲出的浓烟,在天空中摇来晃去。
“喏,你瞧,那是什么东西?”罗宾手指那烟雾问道。
他刚问完,只见由大溪谷对面的一个大概是悬崖的地方,有一道像血一样红的火光冒了出来。随后,又连续冒出了许多道。
“那是烧火时发出的火光。那里是岩洞,里面住着土著人。”
单纳在一旁介绍道。
原来,他们正在悬崖上的岩洞前边烧火。那些火光时明时暗,在火光周围,总能看到活动的人影。
“顺着这条大溪谷向前走下去,到溪谷的尽头时,便能够见到古代土著人王国的宫室。在我父母被害那一年,我年方4岁,是被一位忠诚的奴仆背出来的。因此,我只模模糊糊地记得,宫室是在地下建造的。”
这时,天空中的星星如宝石般闪烁着。单纳抬起头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想到很快就会回到原来属于自己的宫殿去为父母报仇,他立刻热血沸腾起来。
罗宾的心脏也在狂跳不止,因为他知道,一场大冒险很快就会开始了。
“单纳,到那时,我们一定要轰轰烈烈地干一场。”
“对,我明白。”
他们两个人费了很大劲儿,总算从巨岩顶上走了下来。但是,鲁茜却不见了。
两个人高声呼喊了很长时间,最终也未能找到鲁茜。后来,在距巨石很近的一个地方,找到了一个白颜色的东西,拾起来才知道,原来是鲁茜的手绢儿。
显而易见,有人把鲁茜掳走了。
究竟是谁掳走了鲁茜?是否又是昂得莱那一伙人?无论怎样努力,他们也没能找到鲁茜,焦急得坐立不安。
那时,手上的夜光表的表针,正好指在下半夜1点钟的位置上。他们俩走到一块冒出地面的巨大岩石旁,躺到了上面。罗宾始终担心着鲁茜,根本不能入睡。
大约两点钟时,罗宾才打了一个盹儿。后来,他又醒了,刚一睁眼,禁不住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大跳。
原来,站在眼前的是一个身穿白长袍的怪人。最令人不解的是,有一闪一闪的像莹火虫似的火从他穿的那件白袍上发散出来。
那个人,不,那个怪物,正垂着脑袋,注视着正在梦乡中的单纳的脸。罗宾躺在巨石上,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那个怪物。
那不是一张人脸,而是一个豹子的脑袋,脑袋上都是斑斑点点的东西。两只像豹子眼睛一样大的眼睛,嘴角长着几根挺直的白色胡须,嘴巴大张着,冒出几颗锋利的牙齿。
罗宾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豹头的怪人。那个怪物缓缓走近单纳,哈下腰,将手向单纳的腰部伸去。
“啊!这家伙要偷图形文字!”罗宾刚想到这儿,就见单纳已经醒了。
怪物急忙后退。单纳见了,大叫一声:
“哈,贾腊哈答……”
他一跃而起,扑向了那个怪物,并伸手把那怪物抓住了。
怪物匆忙把单纳的手拨开,像一股风似地逃之夭夭了。他身穿着的那件白长袍,在黑夜中闪闪发光。
单纳拼尽全力地紧追于后,罗宾也跟在了后面。
逃到前边的一片树林边上后,那个怪物便藏了进去。因为大树的枝叶繁密,星光无法射到,所以,树林黑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然而,因为那个怪物身上发着萤光,所以能模糊看见。地上的树根和石块一次次地将他们俩绊倒,但他们仍然穷追不舍。
后来,不知怎么回事,那个怪物突然不见了,他似乎会土遁魔法。
他们俩不得不停下来。黑夜,依然是那么静谧,天上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那儿说着悄悄话。
从远处传来了一阵流水的声响。开始,他们认为是溪谷里传来的,但侧耳倾听了一会儿以后,才发现原来那是由脚下冒出来的泉水发出的声音。
单纳辨明了水声,就拉上罗宾,将他带到了那个怪物隐形的地方。
那里零星地点缀着几株高大的树木,脚下的乱石间也长着许多种树木,他们用手翻动着树叶,向里走去。前行了一会儿,单纳突然停了下来,
“你瞧那边!”
他指的地方,有一块尖尖的在山脚边伸出的大石头,而在这块岩石下方,有一个大洞,此洞也可容纳一个人。他们以前所闻的水声正是发源于此。
罗宾伸过脑袋去,朝内部瞅了瞅,一股腐肉的臭味冲鼻而来。他紧皱两条眉毛,急忙把头缩回来。“我们所追的那个怪物,是不是经此处逃入地下了?”
“没错儿,这个怪物就是贾腊哈答。”
“贾腊哈答?什么意思?”
“这是那个大僧官的名字。”
“那个怪物就是大僧官?他为什么在头上蒙着豹头的皮?”
“这是大僧官的标志。他蒙骗土著人说,他并非人,而是豹的后代。”
“刚才,他想偷走你腰中的图形文字。”
“他也在寻找密金。”
“我想,一定是这个家伙掳走了鲁茜。可是,我不能理解,他掳走兽西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我也不清楚。但那个家伙是个大奸大恶之徒,他掳走鲁茜,肯定不怀好意。”
为了救出鲁茜,罗宾毅然钻进了那个洞,单纳紧随其后。
借着手电筒的灯光,他们非常谨慎的往前走着。
地洞里有许多条分岔,四周的石壁及地面都非常潮湿,而且脚底下特别的滑,他们只能摸索着向前走。
手电筒在罗宾手里,他走在前面。走了一会儿,前面发现了一个如同深井一样的地穴。
“注意,这儿有一个地穴。”
他一跃,跳过了那个地穴,然后扭回头,用手电筒给单纳照着,以便让他安全地从上面跳过来。
“看仔细了,就是那儿,注意!”
说着,罗宾后退了一步。没料到,他背后还有一个地穴,他的右脚踏空了,于是,全身的重心立刻失去了平衡,坠入地穴之中,手电筒也丢了。
正当他为自己的前途担心时,“扑通”一声,坠入了水中。
那水一点儿也不凉。却是怡人的温泉,他一边游着,一边观察周围的情形。
他发现石壁上似乎生有许多闪闪放光的青色苔藓,就游了过去,这儿有更为强烈的臭肉一样的气味。原来,这股气味来自于温泉。
“嗯,原来这是一个硫化温泉。没想到,我还会在温泉里享受一番。”
他高兴地微微一笑,便向一块石头爬去。在石头上,他发现了一条小路,便打算顺那条小路去下游。突然,有一根绳子从上面掉了下来,正好套在他的脖子上。
于是,他被拉到了上面,在那儿等待的几个人,马上将他捆了起来。
“你们究竟是谁?”
罗宾高声地用阿拉伯语问道,但谁也没有搭理他。这时,洞里一片死寂,就连手表秒针跳动的声音,也能非常清晰地听到。在这片死寂之中,死神正在向罗宾一步步地逼近。一个巨石,压向了罗宾这一边。
“哎呀,这次要完蛋了。”
罗宾心想。“在这种阴暗的地道中死去,的确非常不服气,但是,能有什么解救之计呢?只有合上眼睛等死了。”
秒针的嘀嗒声,应和着脉搏跳动的声音,似乎正在丈量距离死亡的距离。他想到自己还有几分钟,甚至几秒钟的活头时,便感觉出人的生存与消亡的确是件难以把握的事。
他暗中数着秒针的嘀嗒声,40秒,50秒……60秒过去了,他又:运地存活了1分钟。他觉得这1分钟非常漫长。几个别种模样的人影摇来晃去,在这些人影的远处,发出了一股灼人眼目的红光。
一个人走上前来,细细地端详罗宾。他手里提着一盏如天方夜谭里的神灯。
罗宾见到这个人,更是感觉形势危急,原来,这正是那个豹头怪物。那个怪物命令他的奴仆将罗宾带走。
这里实在是一个地下迷宫,纵横交错,密密麻麻的地下通道,并且什么地方都是伸手不见五指。来到一片相当宽敞的地带之后,那伙人让罗宾脸朝上躺在地上,然后将他的四肢牢牢地捆在了石头上,便一阵风似地逃跑了。
有一盏灯留在了身边,不知是他们故意留下的,还是因为忘记拿走了。那盏灯闪动着昏黄的光,同时冒出一股股浓浓的黑烟。
“上帝呀,我该如何是好呢?”
他计划溜掉。可是挣扎了一会儿,便发现绑在四肢上的绳子变得更紧了,而且渐渐地陷入了皮肉之中。
“不知道单纳如何了……这个豹头怪物,原来正是那个大僧官,他把我捉来,究竟有什么打算呢?”
罗宾正在思考之中,仰面朝上一看,吓得魂飞天外。那个乌黑的洞顶,正在没有一点儿声响地缓缓地下落。
纵使是艺高胆大的罗宾,这时也已经是汗透衣衫。他使尽浑身力气扭动身体,打算离开这儿,但身子没能动一下。
终于,洞顶降到了他的眼睛上面,他注目一看,发现是垂在洞顶的一个巨石。
那块巨石压着灯的黑烟,使之四处乱窜,也有钻入罗宾的口、耳之中的,让罗宾感觉很难呼吸。
眼瞅着那块巨石就要把他压得粉身碎骨了,但是,过了好长时间,却没有碰到他的额头和胸部。
他感觉非常不理解,睁眼一瞧,那块巨石正在缓缓地升向洞顶。
“这究竟是什么阴谋?”他正在苦思冥想,身边却发出了一阵低微且沉郁的声音。
“白种人,吓坏了吧?”
罗宾立刻把脸扭过去一瞧,正是那个豹头大僧官,他正站在那儿。
罗宾笑了笑。
“你晓得我的威力了吗?”
“明白了。在这荒山土岭之中,没有可以利用的水力或电力,你利用的是你的部属或奴仆的力量吧,就像埃及国王一样,他用几十万奴隶的力量,完成了金字塔这样一个宏伟工程。你的权力,的确是大得使人震惊!”
“我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我是大僧官,而且是一位魔法大师。在我眼里,你这个白种人,仅仅是一只小蚂蚁!你根本没有力量来抗拒。赶快拿出那图形文字和那幅密围,交到我手中!”
“哈哈!原来你在我眼前搞了这么多阴谋诡计,目的是抢走这两样东西?一定是你掳走了那个白种女孩。”
“是的,我把她当作了人质。”
“我身上有那两件东西,你是通过什么知道的?”
“大僧官法力无边,纵然是发生在天边的事情,我也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你早就在我的注意之中了。”
“哦?这么说,在巴黎我的家中,用毒箭暗算我的,也是你的部下?”
“这用不着明说吧?这么麻烦没有意义,马上交出来!”
“在这种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肯定会交给你的。但是,我现在被绑着,你让我怎么给你拿?”
大僧官便把绑着罗宾的绳子割开了。罗宾伸手去衣袋里摸,立刻表现出一种十分惊讶的模样,转过头去,一个一个地翻其余的几个衣袋。
大僧官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罗宾,脸上露出一种半信半疑之色。
“真是蹊跷,怎么没有了?”罗宾自言自语地说。
“什么……没有了?那些资料没有了?哪儿有这样的道理?”
“你不信,自己来翻吧!”
大僧官先把罗宾的衣袋翻了一个遍,又摸他腰中的皮带,每个地方都搜过了,依然没有发现那两件东西。
“我差点忘了,那两件东西,是被我装在一个小皮盒里,并用好几层防水布裹好了的,大概是从我身上掉下去了。可能掉在了这个道周围,也可能掉在了温泉里。那东西非常轻,会漂在水面上的。你应该立刻派人去把它找回来。”
大僧官听后,就命令部下把罗宾关进了一个岩石监牢里,同时派人去温泉的下游寻找。但最终一无所获。
当大僧官为罗宾割断绳子时,他身上是有那两件东西的。当他的两只手能够伸展自如之时,他便将那两件东西塞到了那盏灯下边。
他的动作非常迅速。当大僧官把灯拿起来时,他又像演杂耍的一般,取回了灯下的那两件东西。
正是依靠这一套神出鬼没的手法,他才在赛马场里将钱包扒到手的。
他微笑着打量了一下四周,这似乎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下岩石牢房,里面非常潮湿,而且霉气特别浓。由于太潮,不断有水滴滴到他身上。
他细致地观察了一下那个牢门,竟是由一整块坚硬的岩石片打造而成。用力拉了一下,又使劲儿推了一把,连动都没动。绝不可能从这扇门里逃跑了。
这里的石壁上也布满了发着亮光的青色苔藓。在它的映射下,牢房里呈现出一种不蓝不白之色,令人深感压抑。
“不可能不存在一条逃生之路吧?”
他将左手的大拇指伸入口中,醮了一点儿口水之后,挺直了竖在眼前。过了一会儿,拇指的外侧有了一点儿凉意,他断定,是有空气吹进来的。
他便缓缓走向了那边。一瞧,原来石壁上有一条又长又细的缝隙,从那条裂缝里吹进来一阵微风。
他将耳朵贴在石壁上,一阵流水声传入耳里。
那条缝隙其实很小,只能容纳他的一只手。这条缝从上而下,似乎是被一位大力神用掌劈开的,当然,想由这儿逃出去也只能是痴心妄想。
他无精打采地在地上坐着,却不停地在思索起来。
“不管怎样,必须想法子从这个岩牢里逃出去。鲁茜也肯定被困在这里的某一处。”
罗宾一边思索,一边细心察看周围的情况,可是,仍然发现不了逃生之路。
“假如这个石壁上的缝隙变宽一些,就好了。”
他明白这只不过是一个梦,不由地露出了一丝苦笑。就在此时,他的灵感被触发了。
“对了,顺着这个缝隙往上爬,到顶端,那儿的缝隙可能会更宽一些。”
他便振作起精神,缓缓爬了上去。刚刚爬了5米左右,就触到了坚硬的牢顶,有很多树根缠绕于此,如同蛇一般。而那条缝隙,一点儿也看不到了。
“看来这也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并不甘心,觉得上边可能会有比较宽的裂缝,他便伸手四处乱摸起来。突然,“轰隆”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石壁便如同水波一样起伏不定。
没等他喊出来,便掉了下来。
以前是运动健将,而且练过日本柔道的罗宾,不仅身强体壮,而且弹性也非常好。当他由石壁上坠入空中时,便努力调整了下落姿势,像一枝箭似的,“啪”的一声,挺直地站立于地上。
“地震,肯定是大地震!”
从洞顶上不断有大量的泥沙掉下来。罗宾站在灰尘之中,就感到脚下的岩石也在波浪似地起伏,实在是无法站稳。
假如洞顶坍塌了,那可要完蛋了。罗宾贴在石壁上,仰头忧心仲忡地望着。随后,又发生了两三次余震,才彻底平静了。
当他稳定好心情后,感觉面颊上不断有冷风拂过。
罗宾心中非常纳闷,便转过头去,立刻“哎呀”大叫一声。原来,石壁上的那条原来又细又长的裂缝,现在已经可以容一个人过去了;而且,还有一道光线从裂缝的对面射了进来。
罗宾像疯子似地高声喊起来:
“天空,我能看见天空了!”
原来,经过这场大地震后,地盘下陷,使地下道的一部分泥沙掉了下去,就有一个窟窿出现在地面上。
这实在是托上帝的洪福!他沿着那条裂缝,拼命地向外挤。于,他离什了岩洞。虽然这里仍是黑乎乎的地下道,可是,却能从远的外部透射进空气和光线来。他踩着那些杂乱的泥土和石块,踉跄跄地向外走。
他走了很长时间,望望遥远的天空,他认为只要到了地面上。可以保住这条命了。因此,他使出浑身力气往外跑。
“轰隆”一声,又是一个余震,泥土和石块不断地砸在他脑袋上同时,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了一个人的吼叫声。
他冒着坠落下来的泥土,不要命地往前奔跑着。终于,他可以见昏暗的光线了。
罗宾贴着石壁往上爬去,他想穿过岩洞顶上的孔隙,爬到外去。但没有办到。因为那个孔隙与四周的洞壁并不相连,如同一四方盒子中央的一个洞。因此,虽然他爬上了洞顶但要想爬到孔中去,必须将身体贴在洞顶上。非常遗憾,他既不是苍蝇也不是蛛,没有那么高的本事。
“这太遗憾了。”
他仰脸看着那个孔隙,洁白的月光通过那儿射了进来。走出隙,就到达了属于自己的天空下了。
然而,对于用什么办法逃离这儿,去那自由的天空下,他实在想不出了。他愁怅地注视着那月光照耀下的外面的世界。
突然,传来了一阵不知是发自何方的呻吟声,可能是因为他的意力都集中在了上面,才没有听到这声音吧。有一个人脸朝下倒一堆从洞顶掉下来的泥土之中,他的身上压满了泥土,脑袋后部可被石块砸伤了,血不住地往外流。
那呻吟声就是他发出来的。罗宾走了过去,蹲下身细细打量,禁“哎呀”一声,惊叫起来。
这个倒在泥土里面,正在歪着头不断地呻吟着的,原来是他的手昂得荣。
“这个家伙,可能也是被大僧官抓来的。”
没料到会在这儿遇到了这个非常意外的人。他拨去一些泥二拖出了昂得莱,又把一些导尔顿博士的药草给他喂下,同时把衬衫成几条,包扎好他头部的伤口。
“非常感谢。”昂得莱用阿拉伯语说。随后,他一抬头,见是罗s不禁吓了一跳。
“呀?罗宾,怎么是你!”
“是我。是不是那个僧官把你抓来的?”
“我不懂什么大僧官,小僧官的,我只知道一个豹头的怪物捉住了我。”
“这个怪物就是大僧官贾腊哈答,他想得到你的那份资料。”
“呀?”吓得昂得莱赶紧去摸自己的衣袋。
“还算幸运,在我的衣袋里,没丢。”
“如此看来,那个大僧官并不清楚你也有一份秘密资料。他把你抓起来,只是担心你的骆驼旅行队到这里后,可能会发现那个古代土著人王国的秘密,从而不利于他。”
“肯定是这么回事。因为他们根本就没问我一句,便将我关在了这儿。”
“不用说了,应该马上逃走,你能站起来吗?”
“坏了,不能站起来了。”
“脚骨是不是被砸折了?”
“似乎骨头并没有折,只是脚踝处的筋骨非常疼,一动也不敢动。你逃跑吧,让我待在这儿。”
昂得莱由一件阿拉伯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盒子,
“这个盒子里面装着那份神秘资料,送给你了,你马上离开这儿!我走不了了,可能就葬身于此了。罗宾,你带着这份资料去寻找宝藏吧!”
“别瞎说!我怎么会把你扔在这儿,自己去寻找宝藏呢?”
“不,这完全是我自愿的。”
“我不接受,你是我的竞争对手,我怎么可以轻易要你给予的恩惠呢?你不能动,我就背你走。”
“别背我,我也不愿意接受你的恩惠。”
“怎么能自讨苦吃呢?”
罗宾伸手就把昂得莱抓了起来,背在了肩膀上。
既然没有希望由上方的孔隙里钻出去,就只剩一条逃生之路了,即顺着地下的水沟,游到下游去。因为,虽然是地下的水沟,但总会有一个通到地面上的出口的。
罗宾主意打定后,便让昂得莱抓住他的肩头,返回来向有深水声的地方走去。大地震已经把大僧官的奴仆们吓地逃出了地道,因此,他们一路上没遭到任何人。
可是,背着一个脚踝受伤的人,在这么黑的地道里一边摸索一边前进,的确是一件非常费力的事。
“罗宾,把我放下吧你为了我而被他们逮住的话,真的不合算。就让我在你后面慢慢爬吧,我会跟着你的。”
罗宾没有说任何话,只是暗中使劲,继续在那黑暗杂乱的地下室里走着。在这个地下迷宫中,他根本辨不清方向。可是,他能听出水声渐渐清晰起来、时间不大,清楚的流水声就从前面不远的地方传来。
“看,到了温泉了,游水你行吗?”
“这个是可以的,虽然有一条腿无法动弹,但游水可能不妨碍。”
罗宾伸手紧紧地抓住布满青色苔藓的石壁,下到水中;昂得莱随后也爬了下来。那暖哄哄的泉水流速缓慢,不过,水特别腻,如同池水一般,四肢感觉非常沉重。他们非常小心地朝下游游去。
半个小时以后,他们看到了一道白光。
“到了出口了。”
在瀑布击水声中,他们谨慎地爬出岩石的缝隙,来到外面,又一块儿爬到岸上。这个地方位于一片大悬崖的下面。
地下的温泉水由这里流出,流进了一个大沼塘里。那一片塘水在月光的映照下,闪烁着一排排鱼鳞般的光。沼塘的对面,有一片茂密的树林。
“我们到沼塘的对面去躲一躲吧。”。
在长满了椰子树和橡树的沼塘边,罗宾发现了一个独木舟。他让昂得莱爬上去后,自己操起木桨,划向了对面。
高悬于半空中的月亮,将塘水照耀得宛若一片明亮的镜面。高耸于远方树林上空的大山岩,可能就是那个人面狮身像。
到达对面的陡壁下之后,罗宾便把独木舟靠在了那里。
“我先到上面去找些草藤来,把它挂在船上,你就能拉着草藤上岸了。”
罗宾走上岸一瞧,见是一片广阔的草原。草原前方还有一个大树林,在夜幕下望过去,只是黑乎乎的一大片。
按照常理,在这种树林之中,青草藤应该是不计其数"奇"书"网-Q'i's'u'u'.'C'o'm"的。罗宾便跑进了树林里去寻找。尽管外面有月亮,但月光却无法透射到树林里来,因而内部是一片漆黑。他边走边找,突然“嗖”的一声,从他身旁飞过去了一枝箭,正刺在他身后的一棵大树上。
罗宾马上匍匐于地,一边向周围观察着,一边向后退,躲到了一棵大树后。
他藏在那儿,纹丝不动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形。待了一会儿,树林里不仅听不到人声,即使是虫叫声也没有了。他便站了起来,打算离开这儿回去,没想到“哗啦”一声,有一种东西从树枝上掉了下来。
这种突如其来下落的东西把罗宾吓了一大跳,而人早已被这一件奇异的东西蒙住了。
他被一个蜘蛛网似的东西牢牢地蒙住了。原来,在那棵大树的枝上,吊着一张用草藤纤维织成的大网,就是这种大网把罗宾蒙在了里面。
他用力地扭动身体,想钻出那张网来,可是,那张网越缩越紧。后来,手脚一动也不能动了。
此时,有五六个土著人从四周的阴暗处跳了出来,在外面按住了罗宾。
罗宾使出浑身力量,把那些土著人都踢倒了。然而,人被蒙在网里,不能溜走。那些土著人又从四周聚拢过来,按住了网,用土著语乱哄哄地喊叫着。随后,就拿过来一根木棍把网和罗宾都抬了起来,朝树林深处走去。
这些土著人都用一块毛皮围在腰中,有的手持山刀,有的手持毒矢弓箭、喷箭及长枪等武器。罗宾暗想,这些土著人肯定是大僧官贾腊哈答的奴仆。令他最为无法理解的是,这些土著人个个都是花愈花甲的老者,二、三十岁的小伙子一个也没有。
罗宾做好了必死准备,便把眼睛合上了。土著人摇摇晃晃地抬着他,大约走了20分钟,才把他放在地上。
罗宾这才把眼睛睁开,就见黑夜中点着一大堆火,有四五个土著人站在火堆周围。罗宾看清了中间那个土著人的面孔,便高声地叫了起来:
“呀单纳……”
那个人一听,也非常吃惊,借着火光认出是罗宾,马上兴奋地大声喊起来;其他土著人见了,都惊呆了。
单纳用土著语对那些土著人做了介绍;他们赶紧放出了罗宾,并全部跪在地上求他能饶怒。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人又是谁?”
“他们全是我原来的奴仆。你掉入地洞的暗井以后,我便从里面跑了出来,到这个树林里躲藏起来,这些人又捉住了我。后来,我详细地一打听,原来都是我爸爸的旧部属,后来被大僧官赶了出来,便住在了这个树林里面。他们都怀着为我父亲报仇的大志,并且,还要寻找王子,让王位恢复。开始,我被他们怀疑是假的。当我拿出铸有绿色蛇的短剑,并让他们看了我腰中刺的蛇纹之后,他们才最终确认我就是他们寻找了多年的王子。因此,他们都是我忠诚的奴仆人。”
“噢,原来这些人都是土著人王国的遗臣呀!”
“遗臣是什么?”
“遗臣就是王国消亡、国王去世以后的大臣。”
“是的,他们是我父王的忠诚下属,年纪都已经很大了。他们把一张网吊在树上,是为了擒拿大僧官和他的部下,没想到被你碰了个正着。”
罗宾告诉单纳,昂得莱现在在悬崖之下。单纳马上命令土著人去把他救上来。
单纳诊断昂得莱的脚踝骨已经折断,便命令他的部下狩猎了一只羚羊来,在昂得莱的脚踝骨上敷上了羚羊的油,并把羚羊肉盖在了他的肌肉上,好让伤口降一下温。这种疗法还真有奇效,第二天就痊愈了。
于是,他们商定马上出发,一块儿去搭救鲁茜,并寻找宝藏。
宝藏地点,其实在那几篇奇异的图形文字和密图上已经写得常明白了。图形文字的第一部分,原来归导尔顿博士所有,在他去后,罗宾便取得了。此外,罗宾还有一份阿拉伯文的翻译稿,是腓齐楠老人在临终前交给他的。腓齐楠老人是从一个破旧的相片框子背面发现的。
图形文字的第二部分在单纳手中。它的阿拉伯文的翻译稿原本藏于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中,现在则在罗宾手中。
图形文字的第三部分,可能被大僧官所掌握,但是,昂得莱却拿着它的阿拉伯文的翻译稿。这个资料是在黑色摩洛哥皮的旧圣经的封皮中找到的。
还有,就是两幅图,罗宾掌握着它们。其中的一幅,与阿拉伯文的翻译一块儿被藏于一个旧文件夹中;另外的一幅,发现于黑色摩洛哥皮的酒袋之中,但这张图与古资料放在一块儿。
罗宾和昂得莱、单纳三个人,都把自己拿着的东西说了出来。
“现在,我想看一下你手里的那份阿拉伯文的翻译稿。”
昂得莱打开小盒子,从里面把那份古巴比伦纸的资料拿了出来。罗宾一瞧,上面有如下的文字:
我们皇家的珠宝,之所以埋藏于地下,是担心被外人偷走。藏宝地点,位于绿色三角塔下面,在大迷宫的最里端,一个涌出恶毒的臭气和浓烟的魔窟内。
“噢,那个迷宫和地下道,我在里面走过的。至于其中所谓的恶臭放浓烟,则是那个硫化温泉所散发出的臭气,还有几乎使人窒息的浓烟。可是,我不明白绿色的三角塔指什么。”
“是指金字塔而言的。”单纳说。
“不可能吧,在这深山丛林之中,哪儿会有金字塔?”
“我曾经在埃及见过金字塔,也见过人面狮身的石塑大雕像。但是,古代帝王所建的金字塔,不如埃及的那么大,而且塔顶是平的,而个是尖的。”
“是不是国王的墓穴?”
“这并不是墓穴,只是为了显示国王的威严才修建的。国王的宫殿,在塔的里面和下面都有。”
“那么,绿色呢?”
“埃及的金字塔,耸立于沙漠之中,因此,由石块垒成。我国的金字塔,是在丛林中建造的,四周都是绿色的苔藓、蔓草及树木,因此,外表上似乎是一座绿色的小山。”
“什么地方有这样一座塔?”
“我知道,让我领着诸位去看好了。”单纳毛遂自荐道。下一章
发现大宝藏
次日,众人就去看那座金字塔。单纳又派了七个部下,护卫着罗宾和昂得莱。
他们经过一片大树林,又过了一个辽阔的草原,来到了一条巨大溪谷的边缘。他们沿一条简陋的小道走了下去,一直进入了一个盆地之中。
盆地的中间是一条河,四面都是崇山高岭。看样子,地下的温泉水也流入了这条河中,因此河水呈白色,并且非常不清亮,微微有一种硫磺的恶臭气味。
顺着河岸向前走,只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岩石块,几乎没有植物可能是因为河水中的硫磺成分太多了,所以植物无法存活。
距离那条河很远的地方,都是郁郁葱葱、遮云蔽日的树林。在林子里走了两个小时以后,他们才见到了一片阳光。
“就在那儿。”单纳手指前方说。
在对岸的那片丛林的尽头,矗立着一个模样非常奇异的塔顶,非常像一座砍去了顶部的金字塔,塔顶非常平坦。有许多高大树木环绕在塔的四周。
“那座塔的下面就是古代国王的宫殿。”
谁也不敢走近那座塔,似乎都有些害怕。罗宾和昂得莱两个人凝视那座塔很久很久。
最终,罗宾说道:
“任何地方都有机关,稍不留神就会有生命危险。”
当天晚上,他们就地宿营。其实,虽说是宿营,但由于他们的帐篷和骆驼都丢了,因此,只能学当地土著人的样子,把一些青草铺在地上,众人在一块儿挤着睡。
睡到半夜时分,突然听到那几个土著人大声叫起来。罗宾和昂得莱赶紧爬起来。就见西面的天空中,有一团像鲜血一般红的火光,火光的周围冒出了一股股的浓烟,浓烟上面还有好几条火舌在跳跃着。时间不大,透过那股浓烟,他们发现一棵大树被火舌点着了,火苗子直烧到树顶。从他们站的地方望去,简直成了一片火的海洋。
满天繁星的夜幕,好像也要被烧着了,整个天空通红通红的。
“贾腊哈答实行了火攻。”
单纳去前面察看了一下火势,跑了回来,喘着粗气这样告诉众人。
“那……那边也着了火。”昂得莱也大声喊起来。
南方也冒出了大火。又过了一会儿,北方也成了一片火海。
大僧官想借用这无情的大火把他们几个人都烧死。树上似乎被洒了汽油,火势非常旺,整个树林立即通红一片。
强劲的大火由三个方向猛扑而来,他们不得不朝东面跑。
一眨眼间,那近千棵大树就变成了一排排的火树。
浓烟把天空都遮住了,根本见不到一颗星星。随后,狂风大作,火花向四面八方飞去,形成了数个大火的漩涡。在如此的火势下,整块盆地都烧着了,连岩石都快要熔化了。
值得庆幸的是,对面山脚下的悬崖正好位于上风向,他们便一块儿跑了过去。罗宾和昂得莱手拉手一起跑。跑了一会儿,便不见了单纳和其他土著人的踪影。
他们费了很大劲才赶到那座悬崖下面,又拼尽全力爬到山上。到了上面,扭头回顾,那强劲的大火已经蔓延到了各个地方,但那座金字塔,依然矗立于远处的夜幕中。
“不知单纳他们出了什么事?”
他们俩一边思索着,一边等待着单纳等人。但过了很长时间,仍然不见他们的踪影。
突然,一道强烈的闪电划破夜空,黑暗的夜空犹如白昼一样明亮。闪电之后,便传来了响彻天际的雷声。
随后,瓢泼大雨从天而降。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雨,就像瀑雨一样,从天上一直垂到地下。
因为这场大雨,强劲的火势被压下了。火灭后,天更暗了,即使1米外的地方,也不能看清楚,他们两个人只好相互搀扶着向前走。
雨水淋透了他们的衣服,但他们仍在摸索着往前走。后来,他们掉进了一个大地洞里。
两个人在昏迷状态中,度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
后来,罗宾被冻醒了。他感觉眼前什么也看不见,伸出手在身体周围摸了摸,似乎是躺在低洼不平的石块上。
他爬着向前走了几步,正撞在一个人的身上,根据摸索出的服装样式,断定那个人是昂得莱。
此时,昂得莱还没有醒过来。罗宾好不容易才把昂得莱唤醒。
“哦,是罗宾?这里是哪儿?”
“一个地洞。
“我回忆起来了,我们是掉入了一个地洞里。”
“我们落下来后,都被摔晕过去了。按常理而言,这儿应该在地面之下,也应该被刚才那场雨淋湿。然而,你摸摸这儿的石头,一儿也不湿!真令人不解!”
“是,的确非常蹊跷。”
此刻,由石缝中传来一个人不怀好意的说话声,而且是阿拉伯语。
“你们俩都不继续昏迷了?这儿是石牢。我需要得到你们手中的那几张图形文字和密图,因而用了火攻,赶你们到这儿,落入我的陷阶之中。在你们尚未苏醒之时,我已经把图形文字和密图取走了。”
“什么?”
“到了这种情形下,吃惊是没有用处的。在我取得那些珠宝之前,只能让你们受一会儿委屈了。你们应该感激我这个大僧官的心胸开阔才好,因为我不会杀你们的。”
说完,又是一连串使人胆战心惊的笑声。那声音渐渐远去,越来越小,好久才最终消失了。
他们俩向着传来笑声的地方,缓缓地爬过去。没有爬几步,两个人的头就撞到了一个硬东西上,伸手一摸,才发现到了牢壁下。
他们慢慢地爬起来,扶着牢壁,先向左缓慢移动,又向右移动,没有走几步远,再一次迎面撞到了一起,原来,关押他们的这个石牢只有一间。
“真是蹊跷,刚才那个人的声音究竟是从什么地方传进来的呢?”
“无论如何,既然能把我们关进来,就应该有门;刚才那个家伙的说话声,可能就是通过门缝传入的。”
两个人再一次小心翼翼地摸了一回,终于发现,的确有一个非常矮的门横在那儿。那扇门低得最多只能容一个人爬过去。
那扇门是一个非常厚的石片,上面有许多缝隙,但只能伸进去一个小指头。
那些缝隙可能就是传入大僧官的声音的途径。他们把脸靠在石门上,发现外面也是漆黑一团;又把耳朵贴上去,结果什么声音也没听到;一块儿使劲儿去推,门却纹丝未动。他们这才清楚,这扇石门是非常厚的。
“我们逃出去的途径只有这扇门,必须想办法除掉这个障碍。”罗宾说道。
“你带工具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