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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龙的子孙在天涯》》 · 风土洋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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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子孙在天涯》

作者:风土洋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上篇 引子

浩瀚无垠的大洋上,一群海豚欢快地追逐着一只硕大无比的木盒,“木盒”上几面千疮百孔的竹篷帆在大风中时不时地发出低沉的呻吟。这是郑和船队的最后一艘宝船,与她一同七下西洋的伙伴们此时正静静地躺在港湾内,听候朝廷的销毁令。

船长周满站在甲板上凝神注视着前方。宝船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中严重毁损,他们无法顶风回航,只能任凭海风将他们带到大洋彼岸,带到将来有一天炎黄子孙们生息繁衍的“新中华地”〖注1〗……

〖注1〗这是本书虚构的北美西海岸领地。据一位英国业余历史学家G. Menzies(孟席斯)的观点,郑和属下的周满分舰队当年的确发现了美洲大陆。无论这是否属实,历史已在中国古代航海篇章上无情地画上了一个句号,中国也由此进入了闭关锁国的黑暗时代。本书在此与历史分岔。

上篇 第一章 官迁移民

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干涸的大地无情地烧烤着刚出土的禾苗。辛苦了大半年的乡民们伤心地落下了眼泪。又是一个灾年。

早晨,村中央的木柱上突然出现了一张皇榜告示,好奇的乡民立即将告示团团围住。有一晚到的小伙子在后面看不见,一个劲地往里面挤。

“王二,你瞎挤什么呀!上面的字你认吗?”

那个叫王二的小伙回头瞪了说话者一眼,气鼓鼓地说:“赵狗,难道你认字?你自己先挤进来干吗?”

人越聚越多,但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告示上究竟写着些什么。有人在喊:“前面那位老先生,给大伙儿念念吧!”

前面的那位老秀才干咳一声,清了清嗓子,然后大声念道:“天启皇帝诏告灾区黎民:为安抚饥民官府应招壮年男丁迁居新中华府,每村限五人,有从者赏白银一两及新中华府良田十顷!”

“赵狗,你知道新中华府在哪儿吗?”王二问。

“我也不清楚,听说远在天涯,去的人没一个能回来的。千万去不得,去不得啊!”

“怎么去不得?呆在这穷地方不也一样死?那一两银子可以让我爹娘弟妹吃顿饱饭,等我们去把那十顷良田的收成卖了,还可以衣锦还乡,娶全村最俊俏的妹子作老婆!怎么样,你就跟哥一起去闯一闯吧?”

王二拍了拍赵狗的臂膀,赵狗却嘻笑道:“你不开玩笑吧?咱村的那二妹子肯嫁我赵狗?”

“她算什么?她要没这个福分,哥就带你去县城挑个更水灵的!怎么样?”

“有王二哥照应,小弟就听大哥的!”赵狗张大着嘴,一个劲地点头。

南京城内的一条青石板路上,几名执刀官兵押着一大群衣衫褴褛的农民前往码头。队伍中的王二边哼着小调,边东张西望,没多久就晃悠到了队伍的外面。走在他身后的赵狗慌忙将他拉回到队伍里,小声说:“王二哥,你找死啊?刚才那军爷已经很生你的气了!”

王二依然伸长着脖子向路旁的铺子里看。他若无其事地说:“赵狗,你瞧,那家大铺子里的东西可真多啊!你说那些花花绿绿的都是些什么?”

“你管它们是什么,反正不是我们的东西!”

“你这就傻了,以后等咱们发了财,不全得靠这些花花绿绿的去娶漂亮妹子?”

“对,对,对!”赵狗终于恍然大悟,他伸长着脖子观瞧,可惜店铺早已落到了后面。

一行人终于来到码头。江面上除了许多小舢板外,还停泊着几艘大帆船,船上有四根高耸的桅杆,杆顶上的丝绸三角旗迎风招展,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官迁移民,马上登船!”押队官兵大喊一声,移民队开始向大帆船那里移动。

赵狗本来就怕水,看见那条登船的窄木板吓得一个劲地往后缩。不一会儿,他已缩到最后一个,还在向后退,被押队官兵一把抓住。

“你小子想溜不成?别忘了,你已经画押了,知道什么叫欺君之罪吗?”

“军爷,我上船,我马上上船!”赵狗浑身哆嗦地上了船。

移民队伍走完了一队又来一队,当最后一名移民刚刚踏上甲板,押队官兵立刻大声吆喝:“开船!”

四面大蓬帆在船工们的牵动下冉冉升起,王二惊愕地抬头看着浮云一般大的船帆,仿佛觉得自己也在慢慢地升上天空。

“你!在那儿朝天发什么呆?快入舱!”还没等王二回答,随船官兵已将他一脚踢入舱底。

移民们所住的船舱其实是一个没有舷窗的货舱,几百号人挤在一起,空气污浊。大多数移民从未坐过船,更不用说海船了,船一出长江口,上下颠簸剧烈,许多人大吐不已。王二好在身子骨结实,没有晕船,但他实在受不了别人呕吐的酸臭气,便不顾一切地往上面的甲板跑。这次官兵没有阻拦,反正外面汪洋一片,也无处可逃。

此时,长江口最后一片沙丘渐渐地沉入地平线下。王二踮起脚,追望着那块消失的陆地,两眼泪光,喃喃自语:“娘啊,不孝的儿子不知何时再能回家看你?”

第二天早晨,一名船工下舱,给每人发一把生的豆芽菜和一碗白饭,然后警告说:“这就是你们一天的口粮!饭吃不吃我不管,这把生芽菜一定得嚼下去,否则要是你们那个嘴烂了〖注2〗,我就把他扔到大海里去!”

“有什么咸的吃?”有一移民不喜欢这种淡食。

“想吃盐?有的是!”送饭的水手立刻在那人的饭碗里倒了一大瓢海水。

其实,这点吃的对于大多数移民来说如同山珍海味一般,王二每次吃饭时总喜欢向赵狗夸耀:“跟大哥出来不错吧,还有米饭吃!”饭后大家无事可干,在底舱闲聊或昏睡。王二受不了这种无聊,一吃完饭就跑上甲板看海,而其他人没有一个敢上去的,别说看海,大家想到大海就头晕。

在海上除了日出和日落外,夜晚的景色是最美的,那满天星斗在漆黑的海面上显得分外明亮。王二给最醒目的几颗星星都取了名,一颗是娘,一颗是爹,还有弟弟妹妹们。

每天晚上,王二总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名船工手拿一叠小木板也出来看星星。每块木板后拖着一段细绳,那人左手拿着木板,右手拉着细绳,闭上一只眼,瞄准天上的一颗星做了一个类似打弹弓的姿势,接着他换了一块木板,又重复了一遍先前的步骤,然后对着船舱大喊:“北辰星十七指平水〖注3〗!”

一天,王二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便问:“这位大哥,你的这只弹弓能打着天上的星星?”

“弹弓?你当我是在玩啊?”那船工粗声粗气地答道,“大哥我是在干很重要的活儿,你看见北面那颗明亮的星星了吗?”

船工伸手一指。王二张开嘴,差点叫出声来:那是我爹!

船工看都没看王二一眼,继续说:“这可是我们船的命根子,只要用这块牵星板量出那颗星高出水平面的指数,船长就知道船的位置啦!船长说了,现在我们正向东北方向行驶,那颗星的高度每天都会增加。等西风一起,我们就转向正东,然后每天都保持二十多指的高度便可平安到达新中华府〖注4〗。”

“真神啊!”王二是懂非懂地点点头。

等那水手一走,王二立刻对着那颗星轻声地说:“爹啊,儿子知道你的眼睛不好,可这次你一定要将眼睁得亮亮的,我们大家全靠你来指路了!”

几个月过去了,除了海还是海,王二已忘记了自己脚下曾经有过坚实的陆地,这种海上生活似乎将永无休止地延续下去。

一天早晨,大伙儿吃得正香时,甲板上突然传来一声叫喊:“陆地!”王二扔下饭碗就往上跑,那剩下的半碗饭立刻被其他移民吃个精光。

一上甲板,他惊呆了。深蓝色的海水尽头耸立着一重重直插云霄的雪峰,海浪拍打着山脚下一片荒无人迹的沙滩,唯有成群的海鸥在海滩上自由自在地追逐嬉戏。

“大哥,这就是新中华府吗?”他问身旁的一名水手。

“新中华府南北近万里,你看到的只是北面的一小部分,我们要去的地方还有好多天的路程呢!”

岸上有这么多鸟肉,怎么没人住呢?王二不解地想着走回舱房。

船终于格噔一下停了下来,这正是大伙们盼望已久的时刻,船板刚一搭上,移民们就争先恐后地跳上了坚实的陆地。船靠岸的地方是一大镇,地处大海湾的东侧,一条石板路从镇码头一直向南延伸,路两旁全是店铺茶馆。王二梦游似地在街上走着,脚下还时不时地感到一颠一颤的。他看见一家酒馆外有一名店小二正在收拾碗筷,便凑上去询问:“大哥,这镇叫什么名字?”

“金山镇。”店小二头也不抬地回答。

“这儿还有金子啊?”王二张大了嘴问。

店小二抬起头,笑着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别做你的黄粱梦了,要有金子,大哥我还会在这儿当活计吗?听说,一百年前北面的河谷里有金,现在早挖光了,所以我们常称这地方为‘旧金山’。”

“唉,要是叫‘新金山’就好了。”王二摇了摇头。

“不要停下,不要停下,跟大爷去官府接待站!”押队官兵不耐烦地大声吆喝。

所谓官府接待站其实是城外山头上的一片空地,空地中放着几张桌子,后面坐着几名官府差役,他们负责给移民发放地契。王二随着移民队登上山头。山上早已挤满了人,王二站在长长的队伍中边等边向四周眺望,他激动地发现城东北的河谷中一片金黄,饱满的稻穗在微风中频频点头。这么肥沃的土地,别说给十顷,就是有一顷也能发财啊!有了钱回去给爹娘一半,自己留一半娶妻生子,生他七八个大胖小子,其乐融融……

王二做着白日美梦,不知不觉中已排到了前面。官府差役连头也不抬,只是伸手朝南面的山洼一指说:“你的十顷地在那儿,去领吧!”说完,他在地契上盖了一个印,交给王二。

“可是,大人,那是一片野树林,哪里有良田啊?”

“拿上你的斧子,比它改成良田即可。下一个!”

“这……”

“怎么,你小子不想要?”一名官兵提刀逼近一步问。

“我要,我要!”

王二拿着地契悻悻不乐地下了山。从山上下来的移民不久便被等在路旁的一些人截住。

“我说老哥,留着那块破地干吗?我家老爷愿意雇你去他的稻田干活,再出十两银子买你这张地契。怎么样?”

“才十两?”拿着地契的移民不满地说。

“哟,口气不小啊!你自己出去打听打听,谁会出十两银子买一片破林子?我告诉你,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儿了!”

“这……”

“别担心,我家老爷的稻田年年丰收,给他干是绝对不会饿肚子的。”

“你是说城东头的那片稻田?”

“正是!”

“好,这地我卖了!”

“我也卖!”

“还有我!”

移民们争相抛地,地价很快就跌成了五两银子。赵狗终于挤到了里面怯生生地问:“这位爷,您看我这地值多少……”

王二一把将赵狗拉开,“我们不卖!赵狗,跟我走。”

那乡绅的家奴白了王二一眼,问:“怎么,你这小子吃木头不吃饭啊?”边上的人全都哈哈大笑。

王二挺直了腰板,对那家奴说:“既然是一片烂树林地,你家老爷为什么肯化十两银子买去?我就不信这地不出粮食!赵狗,我们走!”

王二拉着赵狗离开了人群,赵狗害怕地问:“王二哥,你知道在那片野树林里怎么过活吗?”

“当然,你尽管跟着哥走!”其实王二心里也没谱,但他决心已定,跑这么远为的就是那块地,怎么可以轻易卖掉?

两人走了大半天来到自己的树林地。在林子里要干的第一件事是找吃的,那儿野果倒有点,可是不怎么管饱。肚子还没有完全填饱,一场大雨就倾泻下来,浇得王二和赵狗两人浑身透湿。王二一抹脸上的水抱怨道:“老天爷也真是,不要它下雨却偏偏下雨,要是老家也下这么一场大雨就不用我们大老远跑这地方来干苦力了!”

话音未落,林子里突然跳出一只鹿,匆匆跑过象是在躲雨。王二一下子情绪倍增,“太好了,这儿还有野味啊!在老家别说这大家伙,就连老鼠都给捉光啦!赵狗,别傻站着,快劈几根木棍。”

两人做了一些尖木棍当投枪,分头围捕,还真逮了一些猎物。他们把猎物支在火上烤,那味道别提有多香!肚子饱了,他们便在大树下用树枝搭了个窝棚避雨睡觉。

过了一阵子,猎物渐渐变得稀少,但王二已从别人那儿打听到了垦荒的诀窍。两人齐心协力砍倒一些大树,整出一块空地,然后种上一种从新中华府以南地区引入的新作物--甘薯〖注5〗。它种起来不难,吃下去管饱,日子过得还算逍遥。美中不足的是,那个衣锦还乡、娶妻生子的计划算是彻底落了空。

新中华府南部海面上,十艘大明运兵船乘风破浪,向南行驶。旗舰甲板上站着一位身材高大、全身披挂的将军,他就是新中华府水军统帅郑福海。近几年来,西夷(西班牙)常向北扩张。上个月南方传来急报,西军已在周满半岛(西称加利福尼亚半岛)登陆,他们杀戮大明官吏,抢夺民财。这次郑将军受令前去周满击退西军,收复失地。

“前方发现西夷舰队!”有人指着南面的地平线喊。

郑将军举目远眺,三艘撑着红十字帆布的西班牙船正迎面驶来。怎么,要来袭扰金山镇?将军想。他仔细分析了形势,双方战舰均侧风行驶,而我舰正巧占上风位,这次定要让你们有来无回!

“准备火炮,全速接敌!”郑将军一声令下,水手们将所有大篷帆全部升上桅顶。

双方的距离在迅速缩短。突然,西舰顺风转舵,向下风位紧急规避。

“快转舵,别让他们跑了!”郑将军大喊。

就在中国战船费力转向之时,西舰已交臂而过。经过时,敌舰还开了几炮,尽管杀伤不大,但全在中国火炮的射程之外!郑将军气得直跺脚。可他心里明白,中国帆船自明朝初年以来没有任何技术改进,方头方脑的船身不仅转向费力,[请看小说网|qinkan.net]而且船的航速也远不如西舰,根本无法调头追敌。

郑将军望着远去的西舰,无可奈何地命令道:“保持原航向,奔赴周满!”

金山镇的城墙上,守城官兵向城内大喊:“西夷海盗,西夷海盗!”城内顿时锣声大起,铺馆收市。金山镇的官兵全部在知府衙门外集合待命。

新中华知府刘大人走出衙门。他看了一眼手持红樱枪的官兵,诧异地问:“怎么?才这么几个?”

“大人,守城官兵共两百人,全在这儿,其他人马给郑将军带到周满去了。”领头官兵恭敬地回答,“大人请放心,我们人数虽少,但个个枪法精湛,一定能杀退敌军!”

“不行,不行!传本官之令:速招乡勇千人,与你们一起上阵。”刘大人的想法很简单,大明官兵从不打人数占劣势的仗。

三艘红十字帆布船大摇大摆地驶入金山湾。不多时,一个个从头到脚铁甲披挂的士兵怪叫着跳上海滩,西班牙征服军队长费尔南多自信地站在一旁看着自己的士兵整装列队。在西班牙殖民地,征服军的确是个令人生畏的名字。近一百年前,征服军队长皮萨罗仅率一百八十人就征服了拥有五百万人口的印加帝国。而费尔南多的前辈科尔特斯率领六百征服军士兵反复征战,击败了更为强大的阿兹特克帝国〖注6〗,为西班牙国王创立“新西班牙”殖民地,科尔特斯本人也捞到了无数财宝。今天,费尔南多麾下有五百名征服军士兵,他认为进攻一个小小的中国领地应易如反掌。

王二、赵狗随着一千名被抓夫充数的“乡勇”在官兵的带领下走向海岸,乡勇们大都手执锄头或木棍,只有个别幸运的人从官兵那儿领到了大刀。远处,征服军士兵刚刚洗劫了一个村庄,正在大喊大叫地比着自己的“战利品”,他们见有军队前来挑战立即编队迎战。

官兵先杀了上去,西军阵列中立刻传来一阵爆豆般的响声,几名官兵应声倒地,余下的人庆幸自己逃过了一劫,个个信心十足地平端着红樱枪刺向那些只会拿鸟铳吓唬人的西夷士兵。

“铛,铛,铛,铛!”双方终于兵刃相见。不出几个回合,那些枪法精湛的官兵便惊讶地发现,他们的红樱枪无论怎么刺,怎么划,只能在对方的铁甲上留下一些印痕,根本不伤敌人的皮肉。相反,西军的托兰多钢剑锐利无比〖注7〗,对付明军官兵的皮制软甲如同切豆腐一般,官兵大溃。

乡勇们见官兵败北,也想跟着一起跑。就在这时,人群中站出一名勇士,大喝一声:“你们怕什么?我们人多,他们人少,为什么要跑?”

乡勇们讥笑道:“王二,你别逞英雄,他们手里可有那种会打雷的管子!”

“还有那些锋利的宝剑!”

“你们想跑就跑吧!”王二说,“大家看见那个村子了吗?你们自己的村子迟早也一样下场!不怕死的跟我上!”说完,王二高举锄头率先冲了上去,大多数乡勇在王二的激励下也跟着一起往前冲。

跑在最前面的王二此时感觉特别好,平时总给别人当“小二”使唤,现在终于有了出头之日……不好,西夷又在摆弄那些会打雷的玩意儿啦!

“啪,啪,啪!”王二的心随之颤抖,说实话,那东西的确可怕。好象有什么东西呼啸着从耳边飞过,身后有人在惨叫!不行,不能往回跑,我现在可是头领啊!想着想着王二已冲到了近前,他舞了舞手臂,扭了扭腰,发现自己还算幸运,没有缺胳膊少腿。

王二轮起锄头朝着一名征服军士兵砍去。那士兵正在低头装弹,锄头重重地砸在他的后颈上,敌兵当场毙命。原来这些铜头铁脚的西夷也一样砍得死!王二信心大增,他举起锄头又向另一名敌兵砍去。忽然,他觉得肩头一震,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征服军队长费尔南多洋洋得意地擦干了他那把血淋淋的钢剑,西军士兵扛着劫来之物迅速扑向金山镇。一门从船上拖来的小炮在城外竖了起来,费尔南多亲自指挥开炮,可几炮过后,城墙竟然纹丝不动!费尔南多不知,就军事技术而言,中国只有一样东西明显优于欧洲,那便是城墙。中国城墙虽貌似欧洲的砖石城墙,但砖里面衬有厚厚的夯土基,他的小炮根本无法轰塌墙体。

恼羞成怒的征服军士兵转而扑向了城外的几个小村。不一会儿,小村中火光熊熊,惨叫声不绝于耳。夜幕降临之前,费尔南多带着那些心满意足的士兵登船离去。

〖注2〗这就是海上常见的坏血病。坏血病因食物缺乏维生素C所致,欧洲水手预防该病的方法是吃鲜果,但是鲜果不易保存,船行驶数月后必须上岸补给;而中国古代水手靠吃豆芽菜来代替鲜果。由于黄豆较易保存,豆芽菜可以现发现吃,这样就大大延长了在海上持续航行的时间。

〖注3〗北辰星即北极星,测量北极星与地平线的夹角是最简便的测纬度的方法。根据幸存的郑和航海图推断,当时中国航海家的确懂得纬度的测量,只是中国人不用度数而用“指数”,换算方法尚无定论。本书在此采用艺术化手法,将“北辰星十七指平水”假定为北纬三十多度,将后文所说的“二十多指”假定为北纬四十多度。欧洲航海家在十八世纪发明六分仪之前常使用十字杆仪测纬度,其工作原理与本书所述的牵星板十分相似。

〖注4〗这种结合罗盘和纬度仪的导航法在当时极为普及。东行帆船只需进入北纬四十多度的西风带,然后保持这一纬度即可一路顺风地到达大洋彼岸;西行帆船则向南进入北纬二十度左右的东北信风带,也可一路顺风地到达目的地。

〖注5〗甘薯或称山芋源于南美洲和中美洲的温暖潮湿地区,早年由西班牙人推广至世界其他各洲。十六世纪末,甘薯从西属菲律宾引入广东、福建等地,但在本故事发生的时间段内,甘薯尚未在中国其他地区推广种植,对中国人来说仍属“新作物”。

〖注6〗位于墨西哥的印地安帝国,于1521年毁于西班牙征服军之手。

〖注7〗钢剑质量取决于钢材的元素组分、热处理和锻打工艺,其中至关重要的是钢的含碳量。优质制剑钢的含碳量大约在0.5%左右,碳含量过低,钢质变软;碳含量过高,钢质变脆。古代工匠并不清楚其中的科学道理,完全凭经验冶炼制作,造出的兵器组分不定,品质各异,而西班牙的托兰多钢剑为当时屈指可数的优质钢制兵器之一,剑刃极为锋利。本书对于质量一般的钢剑和钢甲统称为铁剑和铁甲,以示区别。

上篇 第二章 东边的尽头,西边的开始

不知过了多久,王二渐渐苏醒过来。他发现自己仰面躺在地上,右半边身子已经动弹不得。他用左臂艰难地撑起身体,探头向四周观望。借着明亮的月光,他终于看清了周围的一切,满地都是死难的乡勇,个个惨不忍睹!赵狗在哪儿?那是他吗?!赵狗就在不远处仰面躺着,脑袋已与身体分了家。

“赵狗,赵狗!你别这样,我们还要一起回乡娶老婆的!”王二嚎啕大哭。“赵狗,是哥不好,把你带到这鬼地方!在家乡穷死饿死也比死在这儿强,我王二真是作孽啊!”

叫声和哭声惊动了附近的乡民,大伙儿找到王二,将他抬回城里养伤。幸好右肩的枪弹穿肩而过,没有伤及骨头,靠了城中大夫那几贴药,王二很快就康复起来。

在知府大堂内,刘大人焦虑地来回急走。上个月,郑将军从周满带来坏消息:周满之战,西夷人数众多,火器精良,我军大败。其实,这多少在刘大人的意料之中,他早已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朝廷援兵上。几天前,朝廷令书终于送到,上面写着:“日前北方烽烟四起,兵部无法发派一兵一卒,新中华府事宜由知府刘自断!”

这时,差役进门通报:“去议和的大人们回来了。”

“西夷方面怎么说?”

“请刘大人亲阅!”差役递上一封信。这信是西夷方面让传教士用中文书写的,他们的停战条件有二:一,加利福尼亚半岛(周满半岛)转交新西班牙立法治理;二,赔偿黄金一万两以补偿被中国“暴民”损坏的教会财产。

刘知府气愤地将降书扔在地上。按大明帝国惯例,每遇外族强敌,总是招兵数十万,甚至百万,以绝对的人数优势取胜。可新中华府尽管幅员辽阔,人口却不过一百万,如果没有朝廷援军,对付西夷根本没有人数优势!

刘大人在大堂内急走几圈,最后将拳头重重地砸在书案上。他对着差役说:“你去告诉议和的大人们,就说西夷的条件我们全部接受,望双方早日停战。”

差役刚退下,刘知府又开始不安地踱起步来。他知道问题并未解决,西夷尝到了甜头,迟早会再度入侵,到那时我们拿什么来抵抗呢?

正在为难之际,又一名衙役进门通报:“张国利大人求见。”

“快快请进!”

新中华府矿业局主事张国利大步流星地进入衙门大堂。他向刘知府一作揖,开门见山地说:“下官听说刘大人为抵抗西夷一事犯愁,下官想斗胆献策。”

“张大人请讲!”

“西夷兵强马壮,我小小新中华府势单力孤,无力与之抗争。下官以为,刘大人只有一着可试,那就是以夷治夷!”

“以夷治夷?此话怎讲?”

“万历年间有一西洋神甫来大明说教,他说:天下共五大洲,西夷居欧罗巴洲,而欧罗巴洲共七十余国。属下认为,那七十余国中必有一国精通夷术,痛恨西夷,我们与之联合,可共抗西夷!”

“可欧罗巴洲距大明本土有数万里之遥,而新中华府距大明本土亦有万里,从新中华府到欧罗巴总共十万里有余,要出访欧国谈何容易啊?”

“大人此言差矣!”说罢,张国利从袖中抽出一张地图铺在桌案上。“下官收集了永乐二十一年的航海记录及西洋传教士提供的地图,自己绘制了一幅‘四海全图’。大人请看,您说的十万里有余的路线是往西,而去欧罗巴的近路却是往东!”

“往东?”刘知府指了指位于地图最东侧的新中华府和最西侧的欧罗巴,说:“从张大人的图上看,此路不通啊!”

“东边的尽头便是西边的开始!”

刘知府略有所思地点点头,“张大人请继续讲。”

“往东可走海路,也可走陆路。走海路必先向南绕行,可那里全是西夷控制的要塞,根本无法通行,我们只能走陆路。走陆路得先翻越新中华府以东的雪山岭,至于以后的路吗,下官也不清楚,只有去试了才知道。”

“张大人,这计划虽好,可你说的这条陆路一定凶险无比,有谁愿意冒死尝试呢?”

张国利一挺身,抱拳道:“下官愿为新中华府赴汤蹈火,率队出使欧罗巴!”

刘知府激动地站起身来。“既然张大人有此决心,本官任命你为新中华正使,郑福海将军为副使,你们即刻组织公使团,出访欧罗巴!”

工匠出身的张国利虽读过一点书但并未在科举考中明列前茅,他也没有京城的高官显贵推荐,要在大明本土,他根本做不了官。所幸的是,新中华府地处偏远,并非状元进士向往之地,矿业又属新中华府的重要产业,需专人管理,种种机缘巧合将他推上了矿业主事一职。

这次出访欧罗巴,除了结盟一事外,张大人其实还有自己的打算。几次兵败的主要原因是西军火器凌厉,很明显西洋火器的制造水平已胜过中国。此外还有一些技术差距外行难以察觉,比如说,中国虽为火药发明国,又成功地在新中华府使用火药开矿,但是中国火药不仅质量不稳定,而且保存困难,常常会受潮或分离失效。相比之下,西夷能制造出如此数量众多的优质火药,又将火药安全运载过海,一定有他们的秘密。如果能通过欧罗巴之行弄清楚这些秘密,也算是个意外收获。

公使团的筹建工作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郑将军建议要带一些造船工匠,以便渡海之需,张大人则挑选了一些精通各行各业的文武官员同行。接下来的问题是翻译,在大明本土会说欧洲语言的人已凤毛麟角,而在新中华府,这种翻译从未耳闻。几经周折,张大人终于找到一个自称会说一点“洋话”的人,他曾在大明本土给一位意大利神甫做过佣人。

主要人选定了之后,张大人便着手寻找护队卫兵兼挑夫。这时,有人推荐乡民王二,说他作战英勇。

王二低头跟着一名官府衙役,来到张大人的公使团筹建处。这里人来人往,好生热闹。他好奇地抬头张望,但马上又低下了头。被官府招来准没好事,还是留神一些为妙。

“你就是王二吗?”张大人见着他便问。

“正是草民。”王二心里直打鼓,这大官怎么连我的名字都知道?一定是在什么地方冲撞了他!他紧张地跪下叩头。

“起来吧。”张国利笑着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此人中上个头,大脸庞,胳膊又粗又壮,看来有把子力气。“王二,本官想让你随我出使欧罗巴,你就当卫兵兼挑夫,愿意去吗?”

原来是美差啊,王二暗暗嘘了一口气。他挠了挠头皮问:“大人,您刚才说的那国叫什么巴?”

“欧罗巴!”

好地方!藕,莲藕;萝,萝卜;巴,锅巴,去那儿至少不会饿肚子。他在心中默念了一遍这个新名词,大声答道:“只要大人不嫌弃,小民一定将大人平安护送到藕萝巴!”

“好!出发前,我会再来找你的。”

“谢大人,小民告辞了!”王二刚要走,张国利忽然想起了什么。

“慢着,你认字吗?”

“禀大人,小民家里穷,没钱念书。”

张大人摇了摇头,说:“唉,你这次是代表堂堂大明出使番邦夷国,如果连字都不认,岂不让那些蛮夷耻笑?”

“小民惭愧!”

“这样吧,城里有家不错的学堂,趁这几天工夫,你就去那儿学习读书写字,学费由官府来付。”

“谢大人!谢大人!”王二连连叩谢。

张大人微微一点头,接着说:“还有件事,公使团里不巧已有一个王二了,他比你年长,我们只能委屈你了,叫你‘小二’。”

“大人叫我什么都行。”王二躬身告辞。

他一路得意地哼着小调,走向张大人指定的学堂。今天真是喜从天降,先是进了公使团,代表大明前去会见番邦夷国的首领,这可是件很了不起的活啊!接着又免费进了学堂,等我王二学会了读书写字,就给我娘写封信,让她高兴高兴!只是“小二”这个称呼有点美中不足,看来我王二命中注定要当一辈子小二了。即便如此,当公使大人的小二不丢脸!

可是进了学堂后他才知道,张大人给他这差事并不轻松。尽管他粗壮的大手握着铁斧毫不晃悠,可拿起竹竿小笔却哆嗦不已。而学堂先生教的那一个个斗大的字,他过目即忘,为此挨了先生不少揍。

一天过后,王二拖着疲惫的身子离开了学堂,而他的脑子里依然是一片空白。这得学多久才能给娘写信啊?他焦急地想。

“小二!”街上有人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惊奇地抬起了眼,原来那是张大人手下的差役。“张大人有令,晚上去他府上上课!”

“还有课?”他瞪大了眼,心中叫苦不已。原来这课是每位公使团成员必修的“地理常识”。

“据说欧罗巴洲共有七十多个国家,可与我大明有来往的却不多。”一位临时地理老师在那儿摇头摆尾地叙述,“我先说说佛郎机(葡萄牙),该国于正德年间来访我国……他们与西夷在文化和宗教习俗方面十分相近,据说还是西夷的盟国,但愿此次欧罗巴之行不要遇到他们。”

佛什么?对于王二来说,听这些洋词真象听天书一般。他那疲倦的大脑再也不能集中精力,沉重的眼皮需要铁条才能撑起。

“现在,我来说一说和兰(荷兰)国。”地理教师继续兴致勃勃地讲着课,“和兰也是欧洲大国,于万历年间来访我国,该国人俗称红毛夷……”

王二早已进入梦乡。在梦里,一个西夷模样的人在给他们考试,考的正是地理,谁交白卷就杀头!

公使团终于筹建完毕。临行前,有一官府差役发给公使团每位成员一块上等丝帛,上面印着一只蓝花瓷瓶,边上还有“明”字和新中华府官印。王二从未摸过如此名贵的丝绸,他不解地问:“差大人,怎么给我这么贵的丝巾擦汗啊?”

“给你擦汗?”差役气恼地指着王二的鼻子大声吼道,“你小子好好听着,这块丝帛你一定要收好喽,它是你的公使护照!”

原来张国利担心路途艰险,有人可能会走散,如果遇上夷人或土著必须让他们知道,走散的人是大明公使团成员,或许能得到保护。为此,张大人特地给每个人准备了一份独特的“大明护照”。

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公使团出发了。旅途一开始就不顺利,他们在大雪山中足足转了三个月,才在金山镇东北部找到了一个可以过雪山的山口。翻过雪山后,眼前仍有一望无际的崇山峻岭,不仅如此,山谷盆地中不是森林而是沙漠戈壁。许多人体力不支倒了下去,幸好王二身子骨硬,挺了下来。

公使团走出了沙漠,接下来又是大雪山!所幸的是,公使团巧遇一名土著猎手,他特别喜欢中国人的铁箭头,张大人就送了一些给他,那猎手很高兴地把公使团带出了山地。

王二欣慰地发现大山后面终于出现了平原,那是一块平得象大海一样的草原,草原上几乎一棵树也没有。走着走着,起初的高兴劲不见了,尽管走大平地比爬山省力,但在草原上走极为枯燥,每天看到的总是一样的景色,没有任何有进展的迹象。王二在心中许愿:快点出现几棵树吧,在这草地上走真闷死了!

老天好象听见了王二的许愿,树终于出现了,不是一棵两棵,而是十万百万。在以后的几个月里,公使团艰难地在山峦叠嶂的密林中穿行,要是没有郑将军的指南针,大家早就迷失了方向。密林大得无边无际,连一向乐观的张国利也开始犯难,公使团出行已一年有余,不知我们能否到达欧罗巴?

一天,大家正在林中穿走,忽闻流水潺潺。此时天色近晚,张国利决定在此宿营,他吩咐道:“小二,你去河边打两桶水来。天快黑了,要快去快回!”

王二挑了两只空桶向流水的方向猛跑。不多时,一条宽阔的大河展现在他的眼前,成群的野鸭在清澈的河面上游弋。他兴奋地大叫一声,一头扎入水中,自己先喝了个痛快。

王二满意地咂了咂嘴,然后哼起小调往回走。走着走着他知道坏事了。由于来时过于匆忙,没好好认路,现在他怎么也找不到营地,即使大喊大叫也无人答应。其实他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此时已离营地很远。天黑了,王二还在摸索着前进只是他越走越远。

第二天早晨,在公使团营地的张大人实在等不及了,他叹了一口气说:“昨晚闻狼嚎,小二可能喂了狼。”公使团继续上路。

王二跌跌撞撞地在林子里瞎走。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天,他不知不觉中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那条大河边。肚子里那一点点小浆果早已荡然无存,他两眼一黑,脚一软,便人事不醒。

上篇 第三章 密林奇遇

王二觉得有人在推他。那是人?不,是仙女!眼前模模糊糊地出现了一位蹲着的长发小仙女,她发色金黄略闪红光,两眼海蓝微微泛绿,她的脸颊粉红粉红,象熟透的蜜桃,她的鼻子狭窄得出奇,象被木夹夹过似的,还有她那身奇怪的衣裙和那件束胸马甲下的双峰与细腰,真太夸张了,太……

他不自觉地向她伸出了手,似乎想证实眼前的一切不是梦境。小仙女见状立即递上一壶水,问:“Water?”

王二在心里乐,原来那仙女不仅长得不象人,连说话都不一样!不管怎么说,我王二好歹算是入了天国。

仙女见他没有反应,就给他喝了一口水,说:

“Ik ben Emilie. Ik kom uit Nederland. Waar komt u vandaan?”

一口凉水下去王二清醒了许多。怎么,还是这条河?这不是天国!那么,这位小仙女是谁?

“小仙女”见王二还是没有反应,她微咬下唇,思索片刻,然后一个词一个词地复述了先前的话。

不好,她可能是张大人所说的“藕萝巴”人!王二猛地醒悟过来。怎么,真要我王二代表大明去外交啊?这可如何是好?她说什么来着?“乃得来”?这……这……真是难得很!想着想着,豆大的汗珠滚下了额头,他随手抽出一块布擦汗,可他拿出的不是布,而是大明护照。

“小仙女”瞥见丝巾上那醒目的蓝花瓷瓶,顿时眉心舒展,兴奋地大喊:“Chinees(中国人)!”她想了想,好象有了主意,便指着丝巾上的瓷瓶说:“Chinees.”然后又指着自己说:“Hollandse…Emilie(爱蜜丽).”

她说什么?爱米粒?“我也爱米粒!”王二情不自尽地叫道。他的确是饿慌了!

“小仙女”两眼茫然。她摇了摇头,然后用更慢的语速重复自己的话。

慢着,慢着!王二尽全力集中思想,细细回想着那几句话。她老是对着大明护照说“系什么丝”的,那可能是他们对我国的称呼但发音不准,这么说她也会报出自己的国名,那是……

“Hollandse.”“小仙女”正巧又说了一遍。

“和,和……”梦中遇见的那个西夷监考官似乎端着剑在向他狞笑。

“和兰!”王二终于想了起来。“小仙女”微笑着点点头。

她笑得可真甜啊!

“小仙女”又指着自己说:“Emilie.”然后指着王二,眨了眨她的大蓝眼睛。

原来她的名字叫爱米粒,多好听的名啊!她在问我名了,大家都叫我“小二”,可这要说出去,多损大明威望!

“我名叫……二。”

“艾尔?和我哥的名一样!”爱蜜丽激动异常地应道。“跟我走,艾尔,去我们村歇歇。”

王二自然没有听懂她的荷兰话。爱蜜丽提着水壶站起来,她见王二没有反应便伸出另一只手将他一把拉起。

这个爱米粒,好大的劲啊!王二暗自吃惊。站起身来,他更为惊讶地发现,眼前这位脸庞细小的“小仙女”竟然比自己还略高几寸!我王二尽管没有郑将军那样高大,但站在人群中也不算矮啊!

爱蜜丽居住的村庄只有零星的几幢小木屋,这是荷兰人在北美洲最早的居民点之一,村庄就在那条名为“哈得孙”的大河边上,村民们以农业和毛皮贸易为生。

“妈妈,爸爸,猜猜我给你们带来了一位什么客人?”爱蜜丽还没进屋就对着里面大喊。

“他是?”老夫妇俩不解地看着王二。

“他是从中国来的,一定是挖地窖挖过了头!”爱蜜丽煞有介事地解释道。全家人都乐得哈哈大笑。

王二被搞得莫名奇妙。他不知荷兰民间有一传说:谁要是挖地窖挖过了头,便可穿越地球到达中国!

王二被友好地带进屋。爱蜜丽的父亲对妻子说:“你看看,这位客人脸色这么黄,一定是病了,我看他是饿病的,你快去准备一点好吃的。爱蜜丽,别傻站着,去帮你妈一把!”

爱蜜丽的父亲随手倒了一杯牛奶,递给王二。“先生,请喝杯牛奶。”

“他的名字叫艾尔。”爱蜜丽的声音从厨房里飘了出来。

看着递来的奶杯,这次轮到王二哈哈大笑了。他心想,我王二小时候家里穷,没东西吃,喝娘奶喝到六岁,一直不敢让别人知道。这位老伯倒好,头发都已花白,还在喝奶。不仅如此,他还请客人喝!

王二的确饿坏了,他接过奶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饮而尽。这奶味道好浓啊!谈不上好喝,但似乎很管饱,一杯下肚,饥饿的肚子马上就好受了许多。

看着王二的笑脸和喝奶的劲头,老伯会心地点点头,他朝着厨房喊道:“你们都该来看看艾尔的高兴劲儿,我早就说过吗,我们家的奶牛是全村最好的!”

过了许久,晚饭终于摆上来了。说来简单,每人一碗凉拌卷心菜,一块面包外加一片火腿肉。王二别的看不懂,但那片猪肉让他直咽口水。他急不可待地等着主人开饭,不料全家人却低下头祈祷:“感谢主的恩赐……”

王二不知其意,但作为礼貌自己不可先吃。他也学着他们的样,低头念念有词:“肚子饿死啦,快开饭吧,神仙、菩萨都出来帮帮忙吧……”

爱蜜丽听见王二也在“祈祷”,抬头朝他赞许地一笑,然后继续她的祷告词。

“……阿门!”

主人祈祷完毕,终于可以吃了!王二抓起面包和肉一起往嘴里送,这片猪肉的确是他这辈子尝过的最鲜美的东西。他三下五除二地将自己的那份一扫而空,爱蜜丽见状连忙起身去厨房,又给他端来一块厚厚的火腿肉。

这位“小仙女”心肠可真好啊!王二朝着她一个劲地傻笑。爱蜜丽抬头看了他一眼,王二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马上凝固住了笑脸,要是眼前这位是村里的二妹子,早就对他报以耳光了!出乎王二的意料,“小仙女”非但没有生气奇#書*網收集整理,反而被他那奇怪的表情逗乐了。过了一会儿,她好象想起什么,又起身去了厨房。

王二吃着吃着,发现眼前多了一碟黄橙橙的东西。他拿起一块一咬,这东西香脆甜美,比那片猪肉还略胜一筹,他赞许地点点头。

爱蜜丽甜甜地笑了,红润的脸庞象一朵初放的玫瑰。她不管王二是否听得懂对着他说:“这叫曲奇甜饼。”

王二当然没有听懂,他不加思索地答道:“好吃!”

爱蜜丽饶有兴趣地听着,她想学一句中文,便指着甜饼问:“这叫‘豪吃’?”

王二指着甜饼说:“好吃!”,又指着自己盛肉的空盘说:“好吃!”,然后又指着爱蜜丽盘里那块没吃完的肉说:“好吃!”

爱蜜丽顿时茫然。她想了一会儿似乎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中国人称晚饭为‘豪吃’,对吗?”王二一个字也听不懂,只朝着她傻傻地点头。

第二天一早,爱蜜丽去挤牛奶,被好心的老伯留下居住的王二则跟着老伯下田干活。这地方简直就是一个巨人国,大部分男丁都和爱蜜丽的父亲一样,高出王二近一个头,他们个个发色金黄,脸色通红,与中国人很不相同。村民们看见一个陌生人下田,偷偷地议论:

“这个人长得怪怪的,他到底是谁?”

“他这么小的个子也能干农活?”

事实证明,王二干农活一点也不比那些高大的荷兰人逊色。干着干着,他发现这里的村民用的木犁翻土不怎么有效,记得小时候看见富农家用的一种铁犁,翻土很管用。他连比划带画图地把这个想法告诉老伯,老伯觉得值得一试便出钱让村里的铁匠打造了一副王二画的铁犁。铁犁果真有效,这个消息迅速传遍了全村和邻近村落,许多人都来取经效仿,一下子“艾尔”成了大红人,村里人再也没有嫌弃他。以后等大家终于搞清了这个“艾尔”的身份,对他还有一番敬仰之情。

在大河的尽头,公使团终于找到一个小镇,镇上的居民正是张国利踏破铁鞋想要找的欧罗巴人。小镇镇长头戴宽檐礼帽,笑呵呵地迎了上来。公使团翻译上前交谈,可说了几句话,对方没人能听懂,翻译也听不懂镇长的话,弄得大家都很窘。这时镇长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叫人请来一名牧师,双方终于对上了话,原来中国翻译说的是生硬的拉丁语。

“欢迎中国特使光临新阿姆斯特丹镇!我叫彼得·密努特,任新荷兰领地总督。”“镇长”热情地伸出了手,想与客人握手。

张国利却一抱拳道:“很荣幸见到荷兰总督大人,请接受新中华公使团的微薄之礼。”说完,他双手呈上一块上等彩花丝帛。

密努特总督接过丝帛,呆愣不语。他一直听人说,古老而神秘的中国物产丰富,遍地是金,但亲眼看见做工如此精美的彩花丝帛还是令他大为惊讶。总督摘下帽子,微鞠一躬,然后伸手一指总督府,微笑着说:“先生们,请!”

经过翻译费力的解释,密努特终于明白了新中华公使团的来意。他点了点头说:“本人很同情贵国反抗西班牙的斗争,我国也正在与西班牙交战,能一起联合作战固然好。但是,此事并非我一个总督所能决定,我建议公使先生乘坐荷兰商船去我国本土商议,下一班船后天离港。”

公使团在荷兰官员的带领下参观新阿姆斯特丹镇。整个小镇仅有几十幢房子,许多为库房建筑,上面印着“荷兰西印度公司”的标记。镇上的小路几乎全是肮脏的土路,只有沿码头的大街铺着白花花的贝壳,样子稍为整洁美观。小镇里居民很少,除了在码头上忙碌的工人外,其他男子大都聚在酒吧里喝酒,街上随处可闻酒鬼的叫骂声。

公使团一行人在码头区稍作停留。许多人好奇地看着大街旁形形色色的店铺和酒吧,副使郑福海却背对大街,专心致志地研究着港内停泊的一艘荷兰商船。如果说这个小镇看上去显得原始野蛮,那么这艘西洋帆船的制作却可称得上巧夺天工。整艘船的尺寸虽小,但船身比中国帆船圆滑和细长得多,船上的桅杆高耸挺拔,船帆系统结构复杂,用于控制船帆的绳索数不胜数,这一切都远远超出了中国船匠的制造水平。郑将军急不可待地想看一看该船在海上的实际航行能力。

“鸽子回到他那里,嘴里叼着一片新拧下来的橄榄树叶,挪亚就知道地上的水退了……”爱蜜丽以很慢的语速给王二讲故事。

这是每天晚上必修的“圣经课”。说来也怪,王二在原来的地理课上,一听到洋词就想打瞌睡,可在爱蜜丽的“课”上却专心致志。经过一段时间的苦练,他已经学会了简单的荷兰语,他告诉爱蜜丽自己是掉队的中国公使团成员,他自然没说自己只是个挑夫。既然是公使团要员,怎么能一上课就打瞌睡呢?再说,爱蜜丽教的做人道理与小时候娘说的也差不多,比如做人要善良,要诚实等等,听起来挺顺的。此外,王二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每当被她的那双大眼睛盯着的时候,心里总觉得惶恐不安,想偷懒都不成。

“艾尔,跟我说说前几天教你的马太福音的内容。”

王二抬头瞪着屋顶,费力地想了好一会儿,这位“爱老师”可真严啊!最后他吱唔道:“你是说……耶稣降生的故事吗?”

“鸭,鸭!”爱蜜丽含笑点头。荷兰人说“对”总象在赶鸭一样〖注8〗,十分滑稽。对这点王二早已习惯,此时他又一次沉醉于对方那甜美的微笑中。

“快说吧。”她催促道。

“那耶稣为以色列人士,他的母亲叫……嗯……玛丽亚。”王二慢慢地开始了他叙述。“有一天,她对丈夫说:‘我怀孕了,但那不是你的孩子。’丈夫气恼地问:‘那是谁的?’她说:‘只有上帝知道(天晓得)!’”

爱蜜丽一边笑一边听他将故事讲完。结束时,她情不自禁地在王二的肩膀上“轻拍”一下,兴奋地喊道:“太好了,你全记住了!”

王二哼了一声,那个愈合的枪伤在她有力的拍击下,又开始隐隐作痛。

“对不起,艾尔!肩膀怎么啦?”

“没事,没事!”王二挺了挺身说。他不想在爱蜜丽眼前示弱。

在她一再追问之下,王二只得连手势带说话地给她叙述那场战斗经过。他不知道与他们交战的西夷用荷兰语怎么说,便在纸上画了一个西夷模样的人。

爱蜜丽看了画像,惊叫一声:“西班牙强盗!”她那双柔和的大眼突然喷射出两道怒火,王二暗暗吃惊。

〖注8〗荷兰语的“是”为Ja,读作“鸭”。这种发音在日后的美式英语中颇为常见。

上篇 第四章 坠落花丛

荷兰西印度公司商船终于拔锚起航了,船缓缓地绕过新阿姆斯特丹港外的沙钩屿后便驶上了波涛汹涌的大西洋。张国利和许多官员都不习海浪颠簸,纷纷回到船舱休息,但郑将军仍坚持站在后甲板上,这儿视野开阔,便于学习驾船技巧。

桅杆上层层叠叠的船帆被风吹得鼓鼓的,帆船顺风疾驰,航速惊人。郑将军朝目的地方向望了一眼,去那儿是顶侧风,他知道下一步操作将是衡量该船性能的关键。

甲板上,水手们熟练地拉放绳索,一块块船帆变换了角度。船身开始倾斜向一侧,船头指向了目的地。荷兰船灵巧地完成了由顺风航行向顶侧风航行的过渡,航速不减。郑将军暗自点头〖注9〗。

几个星期过去了,站在桅顶的了望水手不停地扫视前方,期待着大陆的出现,但冒出地平线的却是三艘气势汹汹的西班牙帆船。

双方越驶越近。西舰上那醒目的红十字帆布与郑将军上次看到的一模一样,令他终身难忘。更近了,海面上突然掀起了一根根的水柱,西舰抢先开炮!

荷兰船长沉着地等着西舰靠近,然后大喊一声:“侧舷齐射!”帆船侧舷小木窗全部打开,里面伸出了十根乌黑的炮管。

小小一艘货船竟然还装着这么多大炮!在甲板上观战的郑将军暗暗吃惊。随着甲板下传来的隆隆炮声,最近的一艘西舰上木片横飞,几根缆绳被击断,船帆上也已弹孔累累,西舰一下子慢了下来。

余下的两艘敌舰并不退缩,它们一左一右地冲了上来企图夹击。荷兰船做了一个顶风急转,趁西舰在后面吃力地顶风航行之际,船长下令:“左转两点,挂满帆!”

水手们连忙把战斗前收起的底层主帆全部展开,小船倾斜着船身向前疾驰,不一会儿就把后面的两艘西舰甩得无影无踪。

“精采,精采啊!”郑将军在后甲板上一个劲地叫好。他心里说:我回去后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西洋帆船的构造。

“爱米粒,我有个问题。”王二摆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问。

“快说吧!”爱蜜丽激动异常地看着他。“艾尔”能主动提问题,说明他对圣经故事感兴趣了。

“你常说一个人只要信仰上帝,遵循耶稣的教诲来做事就是好人,可你又说那些西班牙强盗也信上帝,也信耶稣,为什么他们就不是好人呢?”

“这个问题很复杂,记得我们牧师说过,那些信天主教的西班牙人虽然口口声声地说信耶稣,但事实上利欲熏心,干尽了坏事,全部该入地狱,而我们加尔文教徒才是真正注重基督教内涵的好教徒〖注10〗。”

“那到底是天主教不好还是那些信天主教的人不好呢?”这次爱蜜丽也无言以对。

这些教派可真复杂,可能有点象和尚与老道,各说各有理,王二心想。但不管怎样说,要我从中挑一个,我自然会选爱米粒的教而不是那些西夷强盗的。

沉默了一会儿后,爱蜜丽说:“今天不谈这个了,跟我说说你自己吧。好象听你说过,你的名字‘艾尔’还有什么意思?”

“对,那就是第二。”

“第二?你有哥哥或姐姐吗?”

“小时候,听娘说她原有个大儿子,很小就饿死了。”

“对不起!”爱蜜丽停顿片刻,似乎略有所思。她接着问:“那你有弟弟妹妹吗?”

“有,很多很多!离家这么年了,我真好想他们啊!那年,家乡闹饥荒,全村人都快饿死了,朝廷下令说……”王二简要地叙述了自己被迫离家的经历,爱蜜丽在一旁同情地点着头。

说完了自己的故事,王二问:“爱米粒,说说你自己吧,你平时都干些什么?”

“我吗,挤奶,喂鸡还有去树林子里采蘑菇。”

“蘑菇是什么?”王二听不懂这个荷兰词。

爱蜜丽在纸上画了一只蘑菇,但她的画技不怎么好。王二假装惊讶地问:“这是一把大伞?”

“什么大伞?”爱蜜丽抬头瞪了他一眼,“再大的伞架在你的大脑袋上还是不够用!”

“你说的太对了!我娘从小就说,凭我的大头出门可以不用带伞!”

爱蜜丽又瞟了他一眼,禁不住咯咯咯地笑了起来。“说说你自己吧,你原来都干些什么?”

“砍树,种地,还有抓田鸡。”那田鸡一词是用中文说的。

“田鸡?”爱蜜丽不明白。王二站起身来在房间里一蹦一跳,嘴巴还一鼓一鼓地发出声响,爱蜜丽又一次被逗得大笑。

“你是说青蛙?我看你动作那么笨拙,活象……”她朝他眨了眨眼。

“你是说蛤蟆?”那蛤蟆一词王二也是用中文说的。

爱蜜丽顽皮地一笑,接着用刚学会的汉语生硬地说:“你就象只大哈吗!”

王二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他显然不喜欢这个比喻。爱蜜丽见状立即走了上来,双手按着他的肩头,弯腰说道:“对不起,我只是开开玩笑嘛!”

几缕卷曲柔软的金发落在了王二的面颊上,他忽然觉得脸上火烧火燎,心狂跳不已。与爱蜜丽接触这么久了,他尽管对她颇有好感,却无非分之想。这只能怪她长得怪模怪样的,王二一直在心里说,要是娶了她,哪天让娘瞧见了,非给当妖怪扫地出门不可!

可就在这一刻,他的心中象是有千万只小虫在爬行,奇痒难当。他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浑身上下酥软无力。不行,不行,我得摆脱这个窘境,否则男子汉大丈夫红着脸多没面子!这不仅关系到我自己,还有关大明国威!

他结结巴巴地说:“爱……爱米粒,我家的事都讲完了,说说你的家人吧!你曾说过有个哥哥,他在哪儿?”

爱蜜丽猛地缩回了手,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慢慢地回到自己的椅子上一声不吭,王二万万没有想到她会如此反应。

屋子里一阵沉默,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爱蜜丽那双活泼的眼睛变得呆滞不动,里面还泛着泪光。过了许久,她终于开口了:“小时候我们一家住在荷兰的一个小镇里,那时有爸爸、妈妈、哥哥艾尔和我。艾尔也是个虔诚的加尔文教徒,他常帮着牧师传教。一天晚上,一大群西班牙士兵闯了进来将哥哥抓走,他们说是受宗教裁判所之命来逮捕这个宣扬‘异端邪说’的人。过了几天……过了几天,他们……他们把我哥绑在镇中央广场上,活活烧死了!”

王二忽然觉得自己心头一热。原来爱蜜丽已扑倒在他的怀里,呜呜大哭。

西印度公司商船终于安全抵达荷兰海岸。海岸边,一架架巨大的风车旋转着它们的手臂抽水造田,奶牛在草地上悠闲地咀嚼,一幢幢小木屋喷吐着缕缕青烟。没过多久,商船进入阿姆斯特丹港,宁静的田园风光突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繁华的都市风貌。

荷兰阿姆斯特丹市为当时世界商业之都,港内千桅林立,形状大小各异的帆船来往穿梭,热闹非凡。码头上车水马龙,工人们忙碌地搬运着一只只大木箱,里面装的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特产和珍宝。市内的大小运河将码头与全城的大街小巷连为一体,河上横跨着数不尽的拱形小桥。运河边,鹅卵石铺地的小道围拱着一幢幢外形别致的砖石建筑。高大的砖楼之后,直插云霄的哥特式教堂尖顶清晰可见,那雄伟的气势令人瞠目结舌!

刚上岸的中国公使们难以置信地摇着头。这不可能!蛮夷之邦怎么会有如此壮丽的城市?

新中华公使团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来到荷兰政府所在地--海牙。在那里,反抗西班牙统治的北方七省代表热情接待了中国特使。在荷兰代表的招唤下,一名侍者捧着一只木箱走进大厅,参观过阿姆斯特丹港的中国公使知道,这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装珍宝的专用木箱。

大家好奇地看着侍者打开木箱,拿出一只瓷罐。荷兰代表连忙解释说:“这是我国目前最上等的饮品,许多市民排了长队都买不着。”侍者打开了瓷罐,里面装的原来是上等大明乌龙茶!

这罐茶尽管历经六万里海浪颠簸,但色香味俱全。公使们小抿一口,相互交换了一个惊讶和赞许的眼神。双方开始了热烈的会谈。

荷兰代表得知新中华府也在与西班牙作战,马上兴高采烈地说:“我想告诉诸位一个好消息,荷兰军队又一次击败西班牙占领军,现在我军已收复尼德兰大部,西班牙军龟缩在南方不敢再跨出一步〖注11〗!”

“恭喜贵国能屡败强大的西军,”张公使道,“我们这次来访正是想与贵国联盟,一起抵抗西军。”

“可这个不太实际啊!”荷兰代表收起了笑容,为难地说,“同新中华府作战的实为墨西哥地区的‘新西班牙’,这与欧洲的西班牙相距遥远,我们即使联盟也未必能相互支援。”

看着张公使失望的表情,荷兰代表接着说:“欧洲另有一国也在与西班牙交战,或许他们愿意与新中华府缔结军事联盟。过几天我们有商船去那儿,你们可以同行。”

“亲爱的艾尔,今天过得怎么样?”爱蜜丽以爱恋的目光看着王二,她还故意在称呼里加上了形容词。她想:这下你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王二吞吞吐吐地答道:“我很好……真的很好!嗯,爱米粒,我……我有句话想对你说……”

她的心开始剧烈跳动。说你爱我,说你爱我!她在默默地念叨。其实,自从认识王二的第一天起,她就对他颇有好感。他来自远方那充满神秘色彩的国家,他为人刚毅勇敢,勤劳能干,他说的话也十分有趣,这些品质远远胜过了那些高大英俊的同村人。可不知为什么,他在爱这方面根本不会表达!

“还是呆一会儿再说吧。”王二又一次退缩了。爱蜜丽好生失望。

她提起水桶,说:“我要去河边打水,我们一起去吧,你有什么话慢慢讲。”

王二耷拉着脑袋,跟着她走向河边。他在心里一个劲地骂自己无能,很明显小仙女对自己很有那个意思,自己对她也一样,可这事怎么启口呢?这里为什么没有媒婆!王二觉得自己不算是一个胆小的人,可每当看到那双大蓝眼睛,勇气就全没了。怎么办,怎么办?

不一会儿,爱蜜丽已打完了水,可王二还是沉默不语。她将刚提起的水桶又放回原处,命令式地问:“说吧,什么话?”

王二避开她的目光,低头道:“爱米……爱米粒,我想送……送你一样东西,不知你喜欢不喜欢?”

“是什么?”

王二拿出了他的大明护照放在她手中。爱蜜丽的心一动。尽管这不完全是她所期待的,但也算是个很大的表示。她激动地喊了起来:“你当真?这么高贵的丝巾,别说在这儿,即使在欧洲也只有公主才有啊!”

“公主算什么?你……你是我的小仙女,你……你是我的一切……”王二的话嘎然中止。爱蜜丽那双火热的嘴唇已封住了他的嘴,还有更火辣的什么抵住了他的胸膛。王二顿感呼吸急促,但又觉美妙无比,他伸出手搂住自己的小仙女,两人双双落入了哈得孙河畔的野花丛中……

〖注9〗帆船在侧风或顶风中航行时,其动力来源是由伯努利效应在船帆上产生的推力(类似于飞机机翼的升力),这与顺风航行时作用于船帆的正压力完全不同,因此一艘帆船能在不同风向中运动自如是对帆船设计和水手驾驭水平的一种肯定。就传统造船工艺而言,欧洲的软方帆适合顺风航行,但它在顶侧风中的效率远不如中国的硬骨帆和阿拉伯的斜三角帆。此外,欧洲在船体制造方面也有许多落后于中国的地方。但是进入十七世纪后,荷兰人经过反复研究与提高,所造帆船集各家所长,一跃成为驰骋世界四大洋的“海上马车夫”。

〖注10〗十六世纪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以后,欧洲出现了许多新的基督教教派,加尔文教也是其中之一。新教徒立即遭到罗马天主教庭和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残酷迫害,新教(中文习惯称“基督教”)与天主教由此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

〖注11〗尼德兰即前文中王二听爱蜜丽说的“乃得来”,这是荷兰国的正式称呼,意为低地。而“荷兰”一词源于该国最大一省的省名,常常也被用来泛指整个国家。历史上,西班牙国王曾以神圣罗马帝国的名义对荷兰人民实行残酷统治和宗教迫害,为此荷兰人进行了长达近一个世纪的民族独立战争。西班牙最终兵败,被迫承认荷兰的独立,一个没有王权专制的荷兰共和国由此而诞生。长期被西班牙占领的尼德兰南方则渐渐地演变成了今日的比利时。

上篇 第五章 治国大计

公使们终于抵达期待已久的欧洲“另一国”。这里白雾飘渺,城内的尖顶教堂和高大建筑物如同幽灵一般时隐时现。

“欢迎新中华公使来访伦敦!我奉英格兰国王之命带你们去王宫。”

“那就有劳这位英格兰大人了!”张公使向在码头等候他们的英王代表作揖答谢。

这天,伦敦街头热闹非凡,许多人抬着船模一边游街一边模拟海战,围观市民连声喝采。

“今儿怎么这么热闹?”张国利好奇地问。

“今天是先王伊丽莎白的生日,他们正在庆祝的是‘辉煌的八八年’。”

“辉煌的八八年?”

“对,”英王代表答道。“1588年西班牙集结了一百二十五艘战舰入侵英国,朝中许多人主和,但伊丽莎白女王毅然决然地主战。英国皇家海军以其凌厉的火炮和灵活的战术,以少胜多,把那支所谓的无敌舰队打回了老家!”

张公使心中暗自庆幸,没想到这英格兰也是个强国,我们还有希望!

在伦敦西郊威斯敏特的王宫内,张国利面见英王查尔斯。新中华公使献上彩帛和细瓷,英王喜不胜收,立即回赠了一套印有皇家族徽的铁甲。双方相互恭维了一番,气氛热烈。

张国利见时机成熟,马上进入正题:“英王陛下,我们新中华公使团这次来访的目的是想与贵国缔结军事联盟,以抵抗我们的共同敌人--西班牙。”

“公使先生,军事联盟一事涉及的细节问题很多,我们以后可以慢慢谈。”英王不紧不慢地回答,“我们现在能做的是打通商道,增进贸易。你们不是要抵抗西班牙吗?英国可以拿武器来换中国的丝绸和瓷器。此外,英国传教士还想回访新中华府,为贵国人民传播基督的福音。”

张国利一听心急如焚,看来最后的希望也要落空了。“英王陛下,我们不远万里来到欧罗巴,为的是与贵国结盟共抗西班牙,其他事都可以等,但这件事不能等!”

查尔斯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顿了顿,继续以平静的口吻说:“公使先生初来乍到,对我国不熟,还是先走访一下再说吧。”

张国利见英王不肯让步,只好作罢。其实,查尔斯早已从荷兰人那儿得知新中华公使团的来访目的,为此他与大臣们反复商议有关决策。大家一致认为,昔日不可一世的西班牙帝国现已夕阳西下,反西班牙并不重要,况且目前英西之战的目的是为日后的外交谈判赢得筹码,与新中华府缔结长期军事联盟会造成外交上的不利局面。但是大臣们又认为,英国决不可怠慢这支公使团。很明显,英国今后的对手将是盟国荷兰!而荷兰人一直垄断着远东贸易,英国如能打通直航新中华府的航线,便可避开荷兰人控制的东印度群岛而买到中国特产。

以后几天,查尔斯特意安排了一系列参观活动,如参观皇家造船厂、火药工厂、兵器作坊等等。这些原本是国家机密,但是为了吸引中国人与英国做贸易,显示一下英国的拿手绝活是必要的。

一开始,公使们因结盟失败而垂头丧气,但是看了那些英国工厂后,他们的精神为之一振。没想到这个原来连名儿也不知的欧罗巴小国竟然在制造业方面如此发达!一到晚上,各行代表们不顾劳累,埋头作笔记,写下白天的所见所闻。仅几天工夫,每个人的笔记册都已写得满满的。

一个振兴新中华府的计划慢慢地有了轮廓。张国利认为,既然英国坚持不肯缔结军事同盟,与英国人做贸易买火器是必要的,但是靠一味购买显然不行,新中华府的能工巧匠们必须模仿着造出同样的火器、火药以及机械工厂。这个计划从长远看比结盟更为有效。

这天,爱蜜丽起得特别早。父亲要进城购物,她一早便作好了一同进城的准备。见到王二,她头一句便是:“亲爱的,你看我今天的打扮能进城吗?”

王二抬头看了一眼整装待发的爱蜜丽,差点没晕过去。堂堂大明护照竟然成了她的包头巾!但仔细观瞧,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位头包蓝花丝巾,衣着白色长裙外套一件蓝色束胸小马甲的爱米粒宛若……还有什么?……天仙!

“城里每个人都会羡慕你的!”王二答道。

“但愿如此。”爱蜜丽随即送给他甜甜的一吻。

她欢天喜地地坐着小船出发了。王二伸长着脖子踮起了脚,目送着小船远去。此时,河面上又飘来了那熟悉的声音:“亲爱的,我不久便会回来的。别忘了挤牛奶……还有喂鸡!”

爱蜜丽不在家的那几天,王二象掉了魂一般。他不知一天去挤了多少回牛奶,奶牛似乎有意见了,一个劲地哞哞。每天,一有过往船只,他便跑到河边翘首远望,希望能看见那熟悉的身影,但每次都失望而归。好多天过去了,依然没有爱蜜丽的踪影。王二真的急了,要是知道那个城在哪儿,他一定赶进城去找。

一连几个夜晚,他梦见爱蜜丽推门进屋,可睁眼一看,屋子里依然空空如也。一天夜里,屋外真的有脚步声!王二一跃跳下床,跑出自己的房间。迎面撞上的却是爱蜜丽的老爸,他是独自一人回家的。

“艾尔,快……快跟我去,爱蜜丽出事了!”

公使们站在英国乡野一条宁静的小河边,迷惑不解。“英格兰大人,我们今天来郊游吗?”

“不!”英王代表笑道,“先生们看到那座小桥了吗?此地以那桥为名,称剑桥,我们今天参观的是一所大学。”

“大学?大学为何物?”公使团成员面面相觑。经过国王代表的一番解释,有人终于恍然大悟。“原来英国的翰林院设在乡下!”

剑桥大学的代表向公使们介绍了大学的课程设置,许多课程都与基督教有关,大部分教师本人也是教士。中国代表便选择了一些与宗教无关的课程教材和校内学术刊物翻看,他们原以为能从中认出一些熟悉的插图和公式,可摆在眼前的如同天书,深不可测。经过校方人员的反复解释,他们终于明白了这些学科的名称:几何原理、天体运行、动物解剖等等,在场所有人都是头一回听到如此陌生的名词。

公使张国利此时坐在一旁一语不发地翻看一本低年级数学教材,他边看书边用随身携带的算盘演算。突然,他一拍算珠站了起来。“妙,妙不可言啊!”

“张大人,您在说什么?”随从们不解地问。

“你们看,”张公使激动地指在书中的一个公式说,“这……这就是《九章算术》中方城谜题的答案啊!如此简练,如此精确,了不起,了不起啊!”

用今天的话说,那其实是一元两次方程的通用解。土木工匠出身的张国利清楚,此类问题在建筑设计时有时会遇到,在中国只有精通算学的高级工匠才能凭着技巧来解题,即便如此,能不能解题并没有保证。没想到这么高深的东西,在欧罗巴却早已成了教科书上的基础知识,难怪英国出了这么多的发明家和技师!

想着想着,张大人刚才的高兴劲儿消失了,一种不安的感受萦绕在他的心头。几天前拟定的那个治国大计有一个明显缺陷,那就是靠一味模仿只会永远落后他人一步!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技术学校,要有自己的大学,才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是,连我们这些“有识之士”都一无所知,谁又能担当学校老师一职呢?

这天,公使们来到伦敦市内的圣保罗大教堂参观。该教堂的尖顶高达四百多尺,堪称英国建筑业一绝。可步入教堂,里面却昏暗无比,感觉压抑,再加上布道者那单调难懂的声音,更是催人入睡。连日颠簸劳累的公使团成员刚一坐下便纷纷进入梦乡,张国利此时也觉得眼皮沉重,头在慢慢地往下沉……

象是一道闪电划空而过,他忽然圆睁双眼。眼前那昏暗的教堂仿佛金光万道,这……这就是新中华府的未来!

王二跟着老伯几经辗转,最后来到新阿姆斯特丹镇监狱。他的那个朝思暮想的“小仙女”就缩在牢的一角,原来红润的双颊已变得惨白,蓝色的大眼外多了两圈黑框。

“我的小仙女,出什么事啦?”

爱蜜丽一见王二,便扑倒在他的肩上,不停地呜咽。“他们……他们说我偷了中国公使的财物,我怎么解释……也……也没人信。”

原来是那大明护照惹的祸!“我去找他们解释!”王二说完就要走。

“不,这事只有总督说了算。”

“好,我去找总督!”

爱蜜丽不放心地拉着他的手说:“与总督说话可要留神啊!”

“放心吧!”王二大踏步走出牢房,他心里说:我又不是那总督手下的红脸毛夷,怕他个球!

他在别人的指点下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总督官邸。官邸外那扇黑沉沉的大铁门紧闭着,夜已很深,街上寂静无声。

“铛铛铛,铛铛铛!”他使足了劲敲击铁门。

过了好一会儿,一名睡眼惺忪的侍者打开门,语气生硬地问:“你是谁?”

“我是中国公使,想见总督!”

“中国公使团早走了,你少来胡闹!”说着,侍者便要关门。

王二一把推住铁门,大声说:“你不长眼吗?看看我,我长得象你吗?我不是中国公使是谁?”他加重了语气,说到最后几个字时头还仰得老高。

侍者瞟了王二一眼,灰溜溜地回到屋里。又过了好大一会儿,一个身穿睡袍的人出现在门口,他正是总督密努特。

总督冷冷地说:“你长得象中国人并不证明你就是中国公使,你能说出公使团其他人的模样吗?”

“当然!那位正使身高与我相仿,长着双小眼睛,长圆脸,嘴下一缕短胡;副使是一位高大的将军……”

“鸭,鸭!”总督边听边点头。

“……还有那个喜欢眨眼的小子是挑行李的。”王二差点再加上一句“和我一样!”

密努特一下子变得激动异常,“先生真是公使团的人!请进,请进!”

“总督先生,请先放了我的朋友吧!”王二心中只惦记着爱蜜丽。

“当然,当然。”总督连忙向侍者吩咐了几句。

王二被带到羊毛地毯铺地的客厅中,密努特从酒柜里取出一瓶上好白兰地,自己一杯,王二一杯。此时,他的脸上仍然带着惊讶。

“真是奇迹啊!我以为那些中国公使再也不回来了呢。”

“我不知道公使团去哪儿了,我是在树林里迷路掉队的。”

密努特十分理解地点点头。“在那片大树林里的确容易迷路,别说先生是远道而来的贵客,就连我这个当总督的都不知道我的村民躲在树林的哪一头?”说完,总督自己先笑了起来,他说的自然是玩笑话。

王二煞有介事地解释说:“村民们不傻,躲着您才能免交所得税嘛!”总督笑得更欢了。两人边喝边聊,象久别重逢的老朋友。王二的脸因喝了酒变得通红,与那红脸总督倒有一分相似。

“请允许我冒昧地问一句,”总督边说边满上了王二的酒杯,“先生您在公使团里任什么职?”

王二一愣。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安,他接过酒杯猛喝一口。烈酒直冲脑门,他觉得有点飘飘然,便脱口而出:“翻译,首席翻译!”

“原来如此!”总督一捶桌子,恍然大悟一般。“难怪公使团带来的那个翻译水平这么差,要是翻译先生您当时在场就好喽!”

“自然,自然!”王二憨笑道。

说话之间,爱蜜丽裹着一条毛毯,被人带进了客厅。大明护照已还给了她,现在仍包在她的金发上。

一见爱蜜丽,总督神色尴尬地说:“十分抱歉,小姐,我冤枉你了。这二十吉尔德就算是我的补偿吧!”侍者随即递来一袋沉甸甸的银币。

“哦,还有一件事。”总督接着说,“我这儿正需要一位象翻译先生您这样有才干的人,要是先生不介意的话,就请留在我的总督府工作吧!”

在总督府任职,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目标啊!爱蜜丽心想。可是,我们村离城那么远,来往不便,以后他还会记得我这个农村小姑娘吗?

“多谢总督先生。”王二答道,“可我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家,就在那片先生您也找不到路的树林里!”

查尔斯国王又一次盛情款待了新中华特使。这次公使张国利一改初衷,爽朗地接受了英王的所有建议。英王大喜,立即派人组织了一支传教士团,让他们与公使团一起乘坐他的宠舰--皇家亲王号回访新中华府。

公使团在伦敦市民的欢呼声中踏上了归程。此时此刻,每个人的心情都犹如大海的波涛,起伏不平。离家两年多了,出发时他们肩负着有关新中华府生死存亡的重任,踏遍千山万水,远涉重洋;归途时尽管没有实现结盟愿望,但每个人的口袋里都已装上了更为强大的武器--知识!

上篇 第六章 婚礼

“爱蜜丽,爸有件要紧事跟你说。”下午早早回家的老伯一进门便将女儿拉到了一间小屋,并关上房门。“告诉我,你是不是已同意与那艾尔结婚?”

“鸭!”爱蜜丽紧张地点点头。她知道与异族通婚在这儿绝无仅有,父亲反对也是在情理之中,这也就是她一直将此事瞒着父亲的原因。

“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不先告诉我和你妈?”

“爸,请……请听我慢慢解释……”她的话语变得有些吱唔。

老伯笑了笑。“艾尔这小伙子能干又善良,我其实挺喜欢他的。”

“真的?”她的眼中忽然放出了希望的光芒。

“只是有两件事你必须知道。”老伯严肃地看了女儿一眼,继续说:“第一,我去问了村里的牧师,他说艾尔必须先入教,他才可以为你们举行婚礼。这第二件……”

“这么说,你同意了!爸,我爱你,我爱你!”爱蜜丽未等父亲说完已扑了上来,在他的脸上反复亲吻。

“好了,好了。”老伯笑着推开了女儿,“还有一件事更重要。以后你们的孩子长得可与你我不同,他们在这儿生活可能会遇上些麻烦,这事你仔细考虑过吗?”

爱蜜丽略带羞涩地摇了摇头。她想了想说:“爸,你放心吧。我与艾尔的相遇是上帝安排的,我们的孩子已得到了主的赐福,他们将来一定会有好命运〖注12〗。”

老伯满意地朝着女儿微笑。“我和你妈祝你们生活美满幸福!”爱蜜丽又一次扑倒在父亲的怀里。

郑福海站在皇家亲王号甲板上,观看第一百四十次日出。这一路上,除了巴西海岸的一场风暴外,一切平安无事。

“合恩角!”头顶上的了望水手忽然大喊。顷刻间,所有船员都紧张地忙碌起来,有收帆的,有拉绳的,有捆扎货物的,有人甚至爬上了高耸的船桅,将桅杆截短一半以增强船的稳定性。

“有这个必要吗?”郑将军问英国舰长。

“当然!”

此时,舰上所有闲散人员均已被赶下了船舱。郑将军好奇心大起,一再要求留在甲板上。舰长勉强答应。

可一连几天,什么异常情况也没发生。正当郑福海百无聊赖地想回房休息时,天边刮起了呼啸的狂风。远处那铅灰色的阴云下出现了一条白线,紧接着是两条,三条……越来越多,越来越近。郑将军终于看清了,那哪是白线?眼前出现的是五丈高的滔天巨浪!

盛行于南纬四十多度的西风咆哮着扫过浩瀚无垠的南大西洋、南印度洋和南太平洋,最后一头撞上了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大风被迫南折,挤过火地岛与南极洲之间的德雷克海峡,搅起冲天巨浪。而合恩角地处火地岛的南端,在风浪中首当其冲。

墨绿色的浪峰迎面扑来。就在船马上陷入漆黑的浪谷时,千余吨的船身被一把托上峰顶,然后猛地从另一侧摔下。船身剧烈摇晃,嘎嘎作响。还没等船员们缓过神,又一个大浪翻滚而至……

浓云怒涛吞噬了天上的日月星辰,也冲垮了船员的意志和勇气。他们整日整夜地躲在阴冷潮湿的船舱内,不停地战栗,不停地祈祷。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当闪着粼粼波光的太平洋终于展现在眼前时,大家禁不住跑上了甲板欢呼雀跃。

他们中许多人不知,平静的大洋却隐藏着一个更凶险的敌人--坏血病。战胜这个敌人的利器在岸上的果林。可南美海岸密布西班牙要塞,上岸也就意味着与西军决一死战。

英军士兵划着小艇冲向海滩,与他们几乎同时到达的是一支闻讯赶来的西军小队。两军在沙滩上对阵,中国代表们站在甲板上看得真切。双方先以整齐的排枪对射,接着西军士兵拉出那令人生畏的托兰多钢剑,狂叫着冲了上来。英军也不示弱,抄起大铁斧和大铁锤迎战。两支铁甲军迎头相撞,喊杀声顷刻间就被金属的敲击声淹没,沙滩上到处寒光闪闪,火花飞溅。不到一杯茶的工夫,胜负便已明了,西军士兵尽管身披坚固的铁甲,但是在英军重型兵器的捶击下一个个五脏俱裂,吐血身亡。

在船上观战的中国武将们不禁感叹道:“我们中国古代也有挥舞百斤大锤的英雄好汉,可自明朝开国这两百多年来,我们变软了,将士们多注重花拳秀腿,少注重实战价值。”

岸上的西军终于不支,纷纷夺路而逃。不多时,英国士兵得胜归舰,每人背扛一大包翠绿色的酸苹果。

“海盗,海盗!”金山镇又一次锣声大起,刘知府紧张地登上城墙亲自观阵。海湾口,一艘西洋战舰直冲而来。刘大人惊恐地发现,这艘战舰比以往入侵的西夷战舰更长更宽,战舰侧舷乌洞洞的炮口密密麻麻。

西洋舰放慢了速度。随着三声礼炮,舰首忽然飘起了一面新中华府大旗。刘知府正在纳闷之际,眼力好的官兵大叫起来:“那是张大人,公使团回来啦!”

公使张国利站在高高的甲板上,看着熟悉的金山镇码头和街道渐渐驶近,两行热泪禁不住夺眶而出。离家三年啦,连故乡的海风都是那么的清新!

皇家亲王号停靠金山镇码头时,岸上已人头济济,锣鼓喧天,刘知府和其他官员穿带整齐分立码头两旁为公使团接风。还没等张国利走近,刘大人便一个快步迎了上去,一把抓住张公使的手臂,脸上老泪纵横。他只说了一句:“张大人辛苦啦!”就再也说不下去,所有人都以为公使团遇上了不测。

刚一上岸,英国传教士们便东张西望,嘴里念念有词。中国城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新奇和诱人!与此同时,码头上的百姓则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些长相奇特的英国人。

“这人怎么张着双绿眼睛?”

“我看他的红胡子更怪!”

领头的红胡子教士见百姓似乎在说自己,便热情地向他们打招呼:

“Hello! I am Father Brown. How do you do?”

“好肚油肚?他在说我吗?”一个富农模样的人拍了拍自己微微发福的肚子,谦虚地摆摆手。他满脸堆笑地说:“过奖,过奖!等过年时再加点油水,肚子就更有福相!”

站在旁边的一些没有“油肚”的市民看见教士的肚子也挺“威风”的,便纷纷上前搭话:

“红胡子老哥你也一样,好肚油肚!”

“好肚油肚!”

红胡子教士“听懂”了最后那四个词,不免幸喜若狂。这些中国人这么快就学会了讲英语,真是奇迹啊!教士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大声说道:“感谢主的恩赐,让我们有幸踏上这片神奇的国土!”

在场百姓全都哈哈大笑。天底下竟然有如此怪声怪调的语言!

刘大人仔细听取了张国利的治国设想。他觉得与英国人做贸易、仿照英国工厂都是富国强兵的良策。至于兴办洋校,他却有些顾虑。

“这洋学果真比圣贤之道更有用吗?本官不想误人子弟啊!”

“刘大人请放心,我们可以让洋教士先试着教教,看效果便知。”

“此计甚妙,此计甚妙啊!”

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新中华府正式实施张国利的改革新政。从皇家亲王号战舰上购买的火枪火炮成了新中华府军器局的第一批仿制样本。此外,公使团代表们根据在英国学到的新型火药配方和制造工艺,成功开设了第一家水动力火药厂,所有碾磨和混合均为机械化,所造产品组份稳定,质量上乘。

新政鼓励办厂通商,大批贫苦农民为此弃农从工。富农地主们不得不依赖新型农具和畜力,自己下田苦干。所幸的是,新中华府气候适宜,土地肥沃,无需精耕细作也能丰收。

这一阵子,张国利一心扑在办校上。他仔细研究了英国传教士的办校经历和课程设置,在他的安排下,一批有才干的成人也入教会学校学习,他们便是日后新中华府官办小学和官办中学的老师们。当然,张大人的梦想是有朝一日创建“金山大学”。

“艾尔,别紧张嘛!那牧师为人善良,不会难为你的。”王二战战兢兢地跟着爱蜜丽往前走,一边默默地为自己打着气:为娶老婆,只能豁出去了!他们总不会让我给耶稣磕十八个响头吧?

牧师的确没有过多地难为王二。他说,入教只有两个条件:一,要证明自己的诚心。王二在心里笑,这个好办,该说的话我早已背熟了!二,必须通过口试。

他一下子傻了。怎么又要考试?原来在学堂里不知挨了先生多少揍,不知这位红脸牧师的戒尺有多粗?可不考怎么娶老婆啊?他咬了咬牙答应了。

结果大出意料,牧师考的内容与爱蜜丽每天晚上教的几乎一模一样,王二对答如流,顺利通过了口试。

这真要好好感谢我的爱米粒!他想。多亏她那么早就开始帮我复习,这么多东西要临时抱佛脚可不行,抱耶稣脚也没用!想想也怪,这……这不象是巧合!莫非她心里早有那个打算?唉,我王二怎么就那么……突然,冰凉的水溅到他的额头上,打断了他的思绪。牧师正在用圣水为他洗礼呢。

两人开始张罗婚礼的事。总督送的那袋银币可真是及时雨,爱蜜丽在新阿姆斯特丹镇买到了一套漂亮的婚纱。可轮到王二买礼服时,他隔着裁缝店的玻璃窗看了一眼便摇头离去,那些黑不溜丘的衣服让人怎么穿啊?

“艾尔你去哪儿?”爱蜜丽大声叫住了他。“你没有礼服怎么去婚礼?”

王二回头望去,她那张粉红色的小脸蛋因生气而变得愈加红润,愈加动人。他叹了口气,回到了裁缝店。

“先生,您想要什么款式的礼服?”裁缝殷勤地问。

“你的这些衣服全是垃圾,我一件也看不上!”王二忍不住大喊道。

“你!不想买东西,别来这儿胡闹!”裁缝瞪着王二,一指大门,下了逐客令。

王二在心里大喊不妙,要为这点小事闹翻,爱米粒或许再也不会理睬自己!他狠了狠心,将自己的那份银币啪地按在桌子上。“谁说我不买东西?我买!”

裁缝见自己桌子上一下子多了十块闪光的吉尔德银币,立刻傻了眼。想想自己苦干一个月都挣不到一块银元,而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人竟然一出手就给十块!难怪别人都说,中国遍地是金。那位小姐真幸运,自己为什么没有与那些中国人沾亲带故的福分呢?

“先生请别生气,不管您想要什么,我都可以为您度身定做。”裁缝笑眯着眼,又恢复了先前的殷勤。

王二昂起头说:“一件真正的礼服应该是这样的……”

裁缝拿出纸和笔,认认真真地将客人所说的要领记录下来。“先生,这没问题。”他最后肯定地回答。

婚礼当天,两人穿戴完毕,样子还真不错:爱蜜丽身穿带拖摆的纯白色长裙,头披美丽的白纱;王二则一身大红宽袖袍,腰束金丝腰带。

走出自己的小屋,王二看了又看爱蜜丽的婚纱,最后忍不住摇了摇头。

“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好是好,只是……”王二四处张望。他看见邻居家的花园,顿时有了主意。

不一会儿,一支大红花插上了爱蜜丽的金发。“嗯,这下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他站在一旁,越看越为自己的新创意得意。

爱蜜丽朝着他甜甜地一笑。“只要你喜欢。”

不出一年,爱蜜丽生下一大胖儿子,王二喜不胜收。他对妻子说:“这样吧,你出几个名,我来选。”

“Pieter.”

“彼得?”他大喊道,“不行,不行,太普通了。”

“Jan.”爱蜜丽又说。

“杨?这到底是名还是姓啊?”

爱蜜丽背过身去。“你怎么这么挑剔?我身子还疼着呢,需要休息!”

“我亲爱的小仙女,再出一个名,就一个啊?”他双手搂着她的腰苦劝道。

“Vincent.”她终于说。

“万胜?这个名字有气势!他长大后一定有出息!”

又过了几年,爱蜜丽生下一女,取名时还是老规矩。她苦笑一声说:“我就出一个名,不行你自己想办法!Megan.”

“什么什么?麦根?”王二惊呼。爱蜜丽在心里连喊糟糕,这次他又没完了!

“哎呀我的爱米粒,你起的这名与你自己的一样美!知道吗,我们庄稼人视粮食为命根子,有了麦根这样吉利的名字,往后的麦子一定年年丰收!”

〖注12〗人命天定是加尔文教的信仰基石。作者本人不是基督徒,也不想在小说中对各种宗教信仰进行褒贬评估,但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探讨却是贯穿整本小说的核心,因此本书不得不多次引用教徒们的话。

上篇 第七章 成长

“麦根,快捂上耳朵。”万胜挺了挺还没有枪高的身子,费力地端起了一支粗大的火枪。

“乒!”一团白烟冲出了枪膛,松鸡从树叶间应声落下。“打中了,打中了!”麦根一个箭步先跑了上去。

“嘿,你们两个小土人,拿我的猎物干吗?”林子的另一头走出一个衣着考究的中年人,他头戴插着孔雀羽毛的礼帽,一手举着朗姆酒壶,另一手提枪,很显然是从城里出来打猎游玩的富商。

“先生,我只听见一声枪响,这只松鸡肯定是我打的。”万胜很有礼貌地上前解释。

“哈,土人还会说荷兰话!”那富商惊讶地张大了嘴。万胜和麦根隔着很远便已闻到了他嘴里喷出的酒气。

“我们不是土人!”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别装了,就凭你们那头黑发和黑眼睛,错不了!听着,那破鸟我可不稀罕,你们想拿就拿吧。”

“先生,你一定是搞错了……”万胜还想继续解释,可那富商已哈哈大笑着离去。

他走出几步,回头又说:“别傻站在那儿,你们的土人爸妈正在林子里嗷嗷叫着找你们回家呢!”

“这实在太可气了!”万胜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说我们是土人?嗷嗷乱叫?”

“那人一定是喝醉了酒说胡话,别理他!”麦根朝着他消失的方向瞪了一眼说。

“可黑头发,黑眼睛又怎么了?”万胜还在不解地思索。住在这附近的村民全都认识他们一家,对他们也一向彬彬有礼,没想到今天突然冒出个城里人这么说!

“别再瞎想了,继续陪我玩吧!”麦根推着他的肩膀,撒起娇来。可他还在生那人的气,无动于衷。她悄悄地将嘴凑到他耳旁,大叫一声:“嗷,嗷!”然后笑着一溜烟地跑开了。

“好你个野人妹,看你往哪儿跑?”万胜终于被她逗乐,紧追而去。麦根跑得更欢了,快乐的笑声回荡在密林之中。

“妈妈,妈妈,今天遇到了件怪事。”万胜一进家门便说,“有个城里人竟然说我们是嗷嗷乱叫的土人!”

“瞎说,你们是真实的荷兰人。”爱蜜丽不假思索地回答。

“我说吧!”麦根朝着万胜胜利地一笑。

爱蜜丽想了想补充道:“再说,土人称印地安人,他们有自己的语言,也不嗷嗷乱叫。那城里人简直一派胡言!”万胜还想问什么,但到嘴边的话又被咽了下去。

“今天你们玩得也够多了,赶快来读书写字。”爱蜜丽说完拿出了她的圣经,这是家里唯一的一本书。

“爸爸,爸爸,我有件事问你……”从田里归来的王二还未卸下农具,就被儿子拦在门外。

“你说的话爹听不懂!”王二厉声打断了他的荷兰话,心想:在这儿教他说汉语真不容易,等他长大后一定让他去金山镇磨练磨练。

万胜顺从地换成了中文。“今天遇上了……可妈说我们是荷兰人。”

“你们是中国人!”

万胜想了想,父亲的话似乎回答了他心中的疑团。“中国人是不是都和我一样,长着黑头发,黑眼睛?”

“说得对!”王二满意地看了儿子一眼。他不禁想起了当年看这两个孩子出生时的情景,那时他真替他们捏了一把汗,要是孩子们张着红毛绿眼,以后怎么回去见他们奶奶?

“爸,跟我说说中国吧!”

王二笑着给他讲述了美丽的金山镇,那儿的城墙比家门口的云杉还高,那儿好吃的比比皆是,还有五彩缤纷的丝绸衣裳……

万胜听得出了神。“我想去中国!”

王二又一次微笑。“等你长大吧。”

“怎么叫长大呢?”他张大了眼问。

王二取出小刀,踮起脚,在小木屋的墙上刻了一条线。“等你长到这儿。”

“这么高?”

“你一定行!”他满意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的身高是他最大的骄傲,他小小年纪已差不多与自己一般高矮,以后让他奶奶见了,一定会让她乐得笑上一整天的!

“爸,我还有个问题。”万胜朝父亲诡谲地一笑。“为什么我说荷兰话时你总说听不懂,但妈说同样的话,你却句句都点头称是?”

他的后脑勺立刻遇上了父亲的手掌心。“好你个臭小子,小小年纪已开始管老子的事了!”万胜嬉笑着离去。

“有谁能说一说杠杆的原理?”

官办中学的教室内,一排排小手都举了起来。“用力点与载重点离支点的距离之比等于重物重量与用力度之比!”

端坐在教室后的新上任知府张国利满意地点点头,悄然离去,走向他的下一站视察。

原知府刘大人告老还乡时,曾向朝廷一再推荐张国利为下一任知府,这个建议立刻得到了批准。对于住在京师豪华大宅内的明朝官员来说,赴新中华府任职与充军发配差不多,有人愿意“替罪”自然理想。张大人走马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访各行各业,了解这十几年变革的成功与不足。他知道,朝中一定有人对变革不满,但他和刘大人靠的是那份当年朝廷下达的“自治许可令”。说来也怪,打那时起,京师几乎再也没有发来任何批文指示,新中华府似乎给朝廷遗忘得一干二净。

在走访之中,张国利欣喜地发现,当年的破落农民如今全都成了薪水丰厚的能工巧匠,新中华府百姓吃穿不愁,生活蒸蒸日上。现在唯一的担忧便是西夷入侵。

“张大人,新军列队完毕!”

校军场上,那些装备精良、盔甲披肩的新军士兵看上去面目一新,令人振奋。张知府兴奋地说:“传本官之令:放上草人,实弹演习。”

士兵们扛着沉重的火绳枪和铁斧开始向稻草靶人冲锋。没跑出多远,一些士兵已不堪重负,落在了后头。队形散乱的士兵终于跑到了靶人跟前,纷纷开始装弹射击。零落的枪声过后,一些心急气盛的士兵抄出铁斧冲了上去,对着靶人乱砍一气,其他士兵被迫停止射击,以免误伤自己人。

张大人皱起了眉头。“本官虽不是武将,但我见过洋人打仗那样子,同样的兵器拿在英国人手里有一种压倒敌人的气势,可拿在你们这些人手里就少了许多!”

“大人,这些新玩意儿我们从未在实战中使用过,也琢磨不出什么战法,士兵们能把枪打响已很不错了!”有一军官神色为难地解释道。

张大人立刻虎起了脸。“你是说,我们必须再败在西夷手下一回,才能学会火器作战的新战法?”

“末将可不是这意思!末将言语不当,请大人恕罪!”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们的难处,这不全是你们的错!”张大人忧心忡忡地离开了校军场。问题明摆着,新式武器容易造,但适合新式武器的新战法却来之不易,这需要实战经验,换句话说需要血的代价!怎么办?

“万胜,你少喝一点!”麦根不满地看着他说,“你把家里的牛奶都喝完了,让我喝什么?”

他终于放下了盛奶的大桶。“妈说了,多喝牛奶能长身高。等我长到那条线,就可以去中国了!”他又瞥了一眼墙上的线,心里说:快了,快了!

“你一走,谁陪我玩啊?”麦根焦急地看着哥。

“到那时,你也长大了,就不想玩了。”

“我永远玩不够!”

万胜笑了笑。“好,那就给你找个男朋友。”

冰雹般的小拳头凌空落下。

万胜挺着铁塔般的身躯胜利地站在父亲刻的线下,他终于长大了。

“见着张大人,一定得替爹向他老人家问候请安。”王二说着又递上一块布。这是他特意让爱蜜丽缝制的大明护照的仿制品,她在下面用荷兰语加上“爱蜜丽”和“新荷兰”两行小字。

“收藏好这个,并把它传给你的后代。那块丝巾我们将传给麦根。将来当你们的后代相遇时,无论他们长得有多不同,以此信物即可证明他们原本是一家,都是中国人!”

“万胜,妈还有一样东西给你。”爱蜜丽拿出了她的圣经。“别忘了主的教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要有一颗爱人的心!”

“爸,妈,你们的话我一定牢记在心。”

一家人依依不舍地将他送到河边。望着滔滔南下的河水,万胜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紧张与激动。在密林小村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请看小说网|qinkan.net]一种全新的挑战正等待着自己!

爱蜜丽将几块贝壳币放在他手中。“这些钱仅够你几天的食宿。你已经长大成人,以后的路得靠你自己去走,爸妈再也帮不了你。”

“放心吧!”万胜将一半硬币还给了母亲,“这些你们留着给麦根买件圣诞礼物。”

上篇 第八章 远涉重洋

新阿姆斯特丹镇在这十几年里已大变了样,没人会想到那些车水马龙的鹅卵石大道原本全是破落不堪的泥泞小路。万胜漫步在镇中心最为气派的百老汇大街上,兴奋地左顾右盼。大街两旁均为富家豪宅,前院的花圃一个修得比一个绚丽,数不尽的红黄郁金香、白色香百合在微风中争奇斗艳。

靠着一长列巨型船桅的指示,他很快就找到了镇东河码头。眼前停着一艘三桅大帆船,漆得油亮的黑色船体在绿色的波涛中起伏不定。

“你们去金山镇吗?”

“哪儿?”船上的水手诧异地问。“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

他又走向下一艘船询问,不料还是同一回答。问了一天,只剩最后一艘了,正巧这船的船长室窗户大开着。

“船长,你们去金山镇吗?”

窗口处出现一个手拿酒瓶的秃顶大胡子船长。“什么?你是说中国的金山镇?”万胜兴奋地点点头。终于有人知道金山镇在哪儿了!

“你小子一定是吃饱了撑的!我要肯冒这个风险,就去爪哇运香料,赚得更多!”

万胜顿觉眼前一片灰暗。他想了想,对自己说:没关系,明天还有更多的船入港,还有希望。当务之急是生计问题,不知哪儿能打工挣钱?

“我才不在乎什么金山银山呢,我只需要‘蓝水吧’,那儿可以喝个畅!”街对面有一名醉熏熏的水手大着舌头在嚷嚷,他可能听见了万胜询问的“金山镇”。

万胜抬头观瞧,许多水手也都向着同一方向急走。在街拐角处,一块醒目的招牌写着:蓝水吧。他的眼睛忽然一亮。这家酒吧地处码头区黄金地段,里面一定挤满了从各艘商船上下来的水手。我为什么不在那儿找份工作呢?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通过不断聆听蓝水吧里那些酒鬼的醉话,他终于弄明白了所有商船航线。很不幸,从新阿姆斯特丹出航的船只全都是装载了北美的海狸毛皮回欧洲的。

“英王陛下,这次在下来访的目的是想邀请贵国发派一名军事教官前去新中华府帮助练兵,所有开支均由我方支出,此外,我方还将额外……”

新中华使节还未说完,英王查尔斯已开始摇头。“特使先生,实不相瞒,我国目前战事紧急,实在无力抽调军官赴贵国任职,这事只能等战事平息后再议。”其实查尔斯对中英军事合作一直满怀戒心。

新中华使节垂头丧气地回到伦敦市内的中国商站。他知道,张大人的愿望一时无法实现。幸好有商站这个据点,自己可以慢慢活动。

“快闪开!”随着一声喊叫,伦敦街头顿时一片骚乱。在街上打探消息的中国使节快步躲到了街边。

大地开始震颤,铁蹄的轰鸣声刹那间淹没了四周的一切。鹅卵石大道上,一队重甲骑士跨骑着浑身披挂的“钢铁战马”,手举着盾牌和长矛枪匆匆驶过。

“马上就要开战啦!”街头有人在窃窃私语。

使节忽然想起英王说的“战事紧急”,便好奇地凑了上去。“请问是谁对谁开战啊?”

那市民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位陌生人,带着一丝傲气答道:“你们外国人不晓得,我们的国王与议会闹翻了。听说双方都在组织军队准备交战,这些骑士是国王从外地调来助战的。”

中国使节心中暗喜,原来除了国王外,议会也有军队!他顾作惊讶地说:“这些骑士看上去刀枪不入,谁敢与他们打,必定吃亏!”

那市民环顾四周,然后轻声耳语:“你可不要对别人乱讲,我听说议会军比他们还厉害!”

“这可能吗?”使节直摇头。

“不信你去XX地方看他们练兵!”市民做了一个举枪瞄准的姿势。中国使节在心中哈哈大笑,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油然而生。

几天后,他独自一人等候在英国乡间一幢不起眼的小木屋内。门终于开了,一位绅士大踏步走进木屋。此人乍一看脸上带着凶相,但仔细观瞧,他眉宇目间散发着刚毅和自信。

绅士热情地伸出了大手。“欢迎新中华特使来访寒舍,我是议员奥里弗·克伦威尔。”

“很荣幸见到克伦威尔先生。”双方打完招呼后立即进入正题。“议员先生,想必你已知道在下来访的意图。对于发派军事教官一事,先生你意下如何?”

“这没问题,我会派我的得力干将亨利帮助贵国练兵,只是……做为回报……”听了克伦威尔开出的价,使节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没想到这个议员如此黑心!可张大人有令在先,要不惜一切代价!

“一言为定!”中国使节先伸出了手,克伦威尔也微笑着伸出大手握了握。他仿佛看到了一箱又一箱的金锭被运往他的军营。用这笔钱来招募军队,我定要打得那帮保皇党们落花流水!

“给我们每人一扎黑斯达克生啤!”秃顶大胡子船长敲着手中的空杯不满地大喊。

“马上就来。”

“黑头发,是你想去金山镇吗?”船长忽然认出了当侍者的万胜。

“正是!”

船长凑近了一些,轻声说:“告诉你个小秘密,我认识一个东印度公司船长,他们每年都要跑一趟金山镇。到了荷兰后,我跟他说说好话,安排你在他的船上打杂,这样你就可以免费乘他的船了。”

望着万胜惊喜的目光,船长继续说:“不过,你得先付我去鹿特丹的船费。”

万胜连忙拿出所有打工收入给那船长看了看,问:“这些钱够了吗?”在酒桌上的船员们暗自惊呼:这次我们船长发小财了!

不料,船长却摇了摇头。“那艘东印度公司船可不随便带人,这全仗着我的老关系,这些钱还太少!”见万胜很着急的样子,他知道眼前这傻小子已身无分文。他笑了笑说:“我们的船两个星期后才走,把你这两个星期的工资加上,我或许可以考虑。”

“多谢船长!”万胜兴奋地离去。这毕竟是他第一次听说有人肯去金山镇。

“可船长,东印度公司是咱们的贸易死敌,你怎么会认识他们?”酒桌上一名船员忍不住问。

大胡子船长哈哈大笑。他举起一整扎啤酒,说:“这是那傻小子送我们的,干!”

北大西洋上的风暴终于过去,太阳在落入海平面之前最后一刻钻出了浓云,将大海染成一片金黄。在一艘东行的荷兰商船甲板上,水手们兴奋地看着西下的斜阳,深吸着醉人的海风,这熟悉的气味告诉他们,欧洲海岸近在咫尺。

万胜也站在甲板上观看日落,此时此刻他却一脸愁云。金山镇在太阳落山的地方,而我万胜却在往东跑,真是疯狂!不知那大胡子船长的话可不可信,但我实在也没有其他选择。

“英国人来啦!”了望水手惊叫一声,船上的轻松气氛顿时消失。“挂满帆,右转舵!”荷兰商船嘎嘎地向一侧倾斜,开始紧急规避。远处,一艘英国商船杀气腾腾地直冲而来。

昔日的盟友早已反目为仇,为了争夺海上贸易垄断权,英荷两国商船大打出手。每次在海上狭路相逢,胜者杀人掠货,绑架人质以求赎金的事常有发生。

荷兰水手以其丰富的驾船经验,开着帆船灵巧地左右急转。不料,英国水手毫不逊色,英国船最终还是赶了上来。在一通炮火过后,荷兰船被迫升白旗投降,所有荷兰俘虏全部被押上了英国船盘问。

“这家伙身无分文,把他扔海里算了。”英国人开始讨论对万胜的处置。

“我看他有把子力气,可以留在船上打杂!”

英国船长在一旁直摇头。“他有力气但吃得也多!把他与其他荷兰穷鬼一起放上小艇,让他们随波逐流去吧!”

万胜的心一沉。他尽管没学过英语,但英语与荷兰语十分相似,他已猜出了个大意。没想到自己这辈子就这样完了,如果让爸妈知道了他们会何等地伤心!

“慢着!”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甲板的另一头传来。大家循声望去,说话者穿着金丝镶嵌的墨绿长袍,头戴宽檐卷边帽,帽子上插着一支闪亮的天鹅羽毛,在风中来回摆动。原来那是位搭船的英国富商。

“船长,这个黑头发荷兰人的饭钱由我来付!”富商大步走到近前,随手扔给船长几枚金镑。

“可他乘我的船还要付船费!”贪心的船长不满地嚷嚷。

“这样吧,在船到达目的地之前,你让他在船上打杂,为自己赚路费。”

“干这么一点活怎么够……”船长的话嘎然中止,他那张僵直的脸上忽然露出了笑容。富商已把整整一袋金币全部塞在他的手中。

“好,就这么定了。你们几个带那黑头发去刷地板吧!”

万胜恍恍惚惚地跟着水手们离去。那位好心人是谁?为什么只救我一个?他没有细想,因为水手们已将最繁重的工作扔给了他。工作之余,他分到一块石头般硬的风干面包。

“先生,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你真是位好心人。”

站在甲板上观景的富商含笑地转过了头。自己已等了他好久了,可出乎意料的是,那黑头发荷兰人说的竟然是流利的英语!

“上次那事就别再提了。你的英语说得这么好,上船时怎么没听你说过?”

万胜高兴地一笑,“谢谢先生。我原本不会说,是船上几位好心的水手教的。”

“就这几天工夫学的?真不容易啊!”富商赞许地点着头。自己正需要这样一个聪明好学的伙伴。“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我总觉得你长得不象荷兰人,是我看错了吗?”

“你说得不错。我父亲是中国人,他原来是……”

“那你会说中国话吗?”富商忽然变得激动异常。

“当然啦,先生。我父亲从小只对我讲中国话!”

太好了!“富商”心想,我第一眼见着他时就隐隐地感到这点,果不出所料!“以后叫我亨利。”

“是,亨利。我的名字叫万胜。”万胜高兴地伸出了手,与亨利紧握。他是自己离家后遇上的第一个朋友。

“如果你愿意,上岸后当我的助手如何?”亨利十分恳切地望着他。

万胜却摇了摇头,面带歉意地说:“实不相瞒,我已计划好了去新中华府的金山镇,为那儿的张国利大人效力。”

亨利在心中一笑。世上竟然有这么巧的事,真要感谢上帝!“万胜,你相信命运吗?”

他被这一突如其来的问题问住了。记得母亲常说,一个人的命运是上帝决定的,不能不从,可自己当时完全不理解什么叫命运?“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你的问题,我自己没有切身感受。”

“你应该信!”亨利十分肯定地说。“知道吗?我们这艘船的目的地正是金山镇,而我也是去为那位张先生工作的!”

上篇 第九章 编练模范军

巨大的金山镇城楼渐渐驶近。城楼最高处,一面红绸缎子旗迎风招展,旗上闪耀着一个醒目的大字--新。万胜换上了亨利送的呢子大衣,早早地站在大风呼啸的甲板上翘首观望。熙熙攘攘的码头上,各种南北风味小吃摊比比皆是,商贩大声吆喝着:“菜肉馄饨,大肉馅饼……”

这是他生平头一回从别人口中听到父亲教他的汉语,心情顿时变得无比激动。一切都显得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万胜随着一小队英国商人来到一座高大的牌楼前。牌楼上,四个烫金大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大明海关。

“你们哪位是亨利大人?”一名官府差役在牌楼口大喊。万胜指了指亨利,差役连忙挥手示意。一架大轿无声地停在他们面前。“亨利大人,知府大人有请!”

亨利指着万胜说:“他与我同行。”差役会意地一点头。又一架大轿被抬了过来。

万胜望了一眼那些光着膀子的轿夫,他们黝黑的肩膀被磨得红肿红肿。他的心一阵紧缩。“我还是步行吧。”

那差役象看怪物一样打量了万胜一番。他摇着头嘀咕道:“这些洋人,真不可思议!”轿子队开始缓慢地向衙门方向移动。

领略了金山镇的许多富家大宅后,新中华知府衙门却没有万胜想象的那么雄伟壮观,只有大门口的两只石狮为衙门稍稍增添了一丝威严。

“贵客登门,有失远迎啊!”一位穿着旧官袍的大人笑呵呵地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意外地发现眼前站着两位穿洋装的人,“在下新中华知府张国利,请问你们两位那位是……”

原来他就是父亲常提起的张大人,万胜高兴地想,他果真象爸所说的那样和蔼可亲。万胜按父亲教的礼节,一作揖。“张大人,这位是亨利先生。我姓王,名万胜,是他的旅行伙伴。”

张国利听到一个“洋人”会说如此流利的汉语,暗吃一惊。他笑着招呼道:“亨利教官和这位王贤士,里面请!”

“贵客远道而来,一定劳累不堪。本官已安排好了亨利教官的住宿,您先在那儿歇息数日再去新军军营吧!”张大人在大堂内礼节性地说。

亨利将帽子按在胸前,微鞠一躬。“感谢张先生的美意,但军机大事刻不容缓,我建议明天一早就开始练兵!”

“亨利教官不辞劳苦真是令人敬佩啊!好,我们明日校军场见!”

万胜以流利的中英语帮助翻译了所有对话。张大人越听越惊奇,在辞别亨利后立刻将他招入内室。

“王贤士,你的到来令本官十分惊喜。请问贤士从何而来?”万胜简要地叙述了自己的身世。

“王二?你是说那个挑行李的小二?”张大人惊讶得合不拢嘴。

“正是。”

“哈哈,这个小二,不仅活得好好的,还娶妻生子,真有他的!”张国利开怀大笑。十几年来,他一直为当初丢下王二的决定而内疚,现在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王贤士,难得你一片保国之心。新军那儿正需要一位象你这样的翻译,明日你就与亨利教官一起去校军场,一定要协助他好好练兵,看那帮西夷强盗再敢入侵?”

万胜迟疑了一下。尽管他早已知道亨利的教官身份,但对于自己从军打仗却无心理准备。记得母亲常说,要多做善事,少去舞刀弄枪。可她又说过,对付那些西班牙强盗是例外,他们个个都罪有应得!

他挺身抱拳,大声答道:“多谢张大人,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走出衙门前,万胜提出想入父亲学习的那所学堂,学写汉字。

“你父亲没教过你写字?”张大人问。万胜摇了摇头。

“这个小二,还是那老毛病!”张国利叹了一口气说。“当年那所学堂现已停办。这样吧,我让官办小学的语文老师晚上为你补课。”

“谢大人!”

五百名身强体壮、精神抖擞的新军士兵肩扛新型火绳枪,手提锋利的战斧在校军场上列队。他们是几经挑选而出的模范士兵,是全新中华府的骄傲。

“全部放下你们的枪,今天不需要,明天也不需要!”亨利教官出人意料地下达了第一道命令。

“什么?没有武器,怎么叫军队?”士兵们窃窃私语道。

亨利厉声大喝:“对于长官的话只有一种回答,那就是‘是,长官!’,你们在说什么?”

“是,长官!”众人勉强答话。

“好,今天你们要学的是‘时间’!”

谁不知道时间?这个洋人竟敢把我们当小孩耍!大家忿忿地想。

“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小时有六十分钟,一分钟有六十秒钟。”

分?秒?那是什么?士兵们忽然糊涂了。在以农为本的中国社会,时间并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农民种地虽然辛苦,但节奏不快,也不需要象机器运转那样精确。对于这些大都为农民出身的士兵来说,别说分秒,能记住时辰就不错了。

亨利扫视一眼这些迷惑的面孔,继续高声说道:“你们仔细听鼓声,一秒钟敲一下,这就是时间的节奏……在战场上每一分每一秒都至关重要,明白了吗?”

“明白,长官!”大家似懂非懂地答道。

“现在你们跟着鼓声走步,一声一踏步,一定要掌握节奏……你!快了一拍,出去罚跑一圈;还有你,也出去!”亨利严厉训斥那些违规的士兵。

万胜站在队列的最前面,既当翻译又当示范。他动作准确,步步到位,亨利暗自庆幸自己找到了个好帮手。

经过几天的训练,模范军的队列大有长进,但亨利仍一脸的不满。“步点是对了,但你们的步子长短不一!你们看看,这区区五百人就走得如此参差不齐,要是五千人,五万人,会成什么样?重新再来!”

“走步走步,想踢死敌人不成?”训练过后,终于有人发牢骚了。

“那洋教官一定要我们走得齐,可我们是来杀敌的,不是来表演的!”

这时,万胜无意中向他们走来,发牢骚的士兵马上相互使了个眼色,四散而去。万胜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其实他很想帮他们,令他为难的是这些士兵把自己也当成了洋人而敬而远之。

只有一名瘦高个子士兵没有走。

“你叫什么名字?”万胜笑着问。

“高望杰。”他挺直了腰板,两眼炯炯有神地望着对方。

“高望杰,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见了洋人这么怕?”

高望杰做了个为难的表情。“他们说,那些洋教士喜欢将新生儿放在盆里煮着吃。”

万胜差点儿笑出声来。“我也是基督徒,你看我象是吞食婴儿的恶魔吗?”

“你跟他们不同,你长得顺眼多了。”

万胜不自禁地拍了拍高望杰的肩膀,他很高兴有人能这样坦诚地与自己交谈。当他得知对方原本当过猎人时,变得愈加兴奋。“太巧了,我也喜欢打猎,哪天咱们一起去林子里切磋切磋技艺。(奇*书*网-整*理*提*供)”高望杰爽朗地一点头。

“说起打猎,你的眼力一定不错。站在大队里打排枪太可惜了,以后我会向张大人建议,将你们这些神枪手们选拔出来,重点训练。”

“多谢王助教!”高望杰原先从未想过自己具备什么特殊才能,经万胜这么一说,顿时信心大增。他觉得有必要也向对方伸出援助之手。“王助教请放心,我会去士兵那儿解释,告诉他们你是个好人。”

万胜摇了摇头。“这是我的事,得由我向他们解释。”

“万胜!你今天在做白日梦啊?怎么走得这么糟?”亨利怒气冲冲地瞪着他说。如果连当示范的都不遵守纪律,那其他士兵就更没指望了。

“长官,我有个问题!”万胜大声道。亨利更恼了,哪有士兵反问长官的?看在对方是自己朋友的份上,他勉强点头答应。

“长官,我们是来卫国杀敌的,不是来列队表演的,为什么整齐的队列这么重要?”

亨利吃惊地一顿。他真不明白自己的朋友今天怎么了?但既然已同意他提问,必须有所答复。“我不想在这儿多解释,但请相信我这个老兵的话,队列不齐的军队上了战场,别说保国卫民,就连你们自己的性命也保不了!我的话说完了,现在轮到你万胜出去罚跑十圈!”

“遵命!”万胜头也不回地出场跑步。他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地为亨利翻译。

“今天,你们再走一遍前天教的队列!”

“是,长官!!!”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从此,没有人再发牢骚,大家见了万胜也不再躲避。

模范军很快便进入了下一阶段训练。

“今天教射击,我不管你们原来怎么干,从今往后按我说的做。拨开火绳,取出药包,咬开纸包,在引火药室倒入少量火药,枪托着地,从枪口倒入剩余火药,装入铅丸,扔入包药纸,拔出枪下捅条,一捅到底,插回捅条,装回火绳,吹亮火头,举枪瞄准,扣动扳机!”

“二十人一组,一分钟装弹齐射,要是发枪不齐〖注13〗,全组罚跑三圈!”

“好,再来一次!”

“合在一起来。横队前进,立定,装弹,举枪,射击,再装弹,举枪,射击,转换队列,拉出铁斧,冲锋!”

张国利在远处看得真切,频频点头。“好,做得太好啦!尤其是那个领队做示范的。”

“那位是洋教官的翻译叫王万胜。”有人在一旁解释。其实张知府心里早就清楚。

“传本官之令:晋升王万胜为模范军队长!”

对于万胜来说,踏上新中华府那一刻便是他人生的新起点。尽管父亲从小就教他讲汉语,给他讲述中国人的生活习惯,但一旦真正踏上了中国的土地,一切都得重新适应。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已学会了读写汉字,也已喜欢上了这里的菜肴,可生活中总有一些小误会令他迷惑不解。比如说,他习惯自己铺床扫地,可张大人派给他的那个仆人为此而伤心不已,觉得这是主人对他的不信任。想来想去,万胜最后觉得,只要做事不违背自己的良心,当个好人,最终总能获得大家的谅解。

晋升为队长的王万胜并没有象其他军官那样享受特权。除了与亨利教官一起切磋战术外,他几乎整天都与士兵在一起,大家谈笑风生,同甘共苦。没过多久,士兵们彻底抛弃了对他的陈见,万胜成了大家最为信赖的军官。

“狼烟,狼烟!”站岗的士兵指着金山镇城头的信号大喊。每个人都知道,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城头的烽火是一柱黄烟,按事先约定的信号:白烟为白滩,而黄烟为长滩。万胜扫视一眼神情紧张的士兵,大声喊道:“模范军士兵们,我只想说一句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请你们不要辜负了新中华府百姓对我们的期望!”

队列中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响声:“保国卫民,奋勇杀敌!”

“出发!”

五百名缺乏梳洗、又脏又臭的征服军士兵兴奋异常地跳下登陆小艇,一路践踏着洁净的沙滩冲向海岸边的小村。领队的依然是那个费尔南多,他向大家一再保证,今天只劫村不攻城,不到扛不动战利品不返航!

模范军士兵在万胜的带领下一路小跑赶到长滩。幸亏每个人都多多少少地被严厉的亨利教官罚过跑,尽管大家累得气喘吁吁,但没有一人掉队。远处,被洗劫的村庄火光熊熊,男子的惨叫声和妇女的哀哭声此起彼伏。万胜迅速指挥队伍冲向海滩,捣毁了征服军的登陆小艇,然后向小村进发。

征服军士兵见来了中国军队,便不慌不忙地在村外空地列队迎战。参加过前一次战争的老兵告诉大家,中国军队貌似强大,但一触即溃,无须惊慌。

模范军排着整齐的五列横队,向征服军步步逼近。万胜手握一把寒光凛凛的巨剑走在队伍一旁。为了这把剑,铁匠花了近一百斤铁,由两人抬着锻打而成,但这支超级重剑握在万胜手中份量正合适!

“啪!啪!啪!”征服军抢先射击,几十名模范军士兵倒了下去,但后面的战士立即填了上来,横队依然保持得整整齐齐。万胜深嘘一口气,这可是模范军第一次实战啊!

“立定……举枪……瞄准……”随着他的命令,士兵们有条不紊地重复着已练得烂熟的动作。 “开火!”

一声爆雷响,第一排铅弹几乎同时离开了枪膛,三十多名敌兵当即倒地毙命,还没等他们缓过劲,第二排子弹又扑面打来。

不可一世的征服军士兵今天突然遇上了一支训练有素的职业军队,不免人心浮动,他们往日那种“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心理优势被整齐的枪声打得荡然无存。费尔南多见大势不妙,连忙拔出钢剑,大吼一声:“给我冲!”

冲在前面的征服军士兵纷纷被第三排、第四排和第五排弹雨击倒。费尔南多气恼地发现,冲在后面的士兵竟然调转头往回跑!

这时,模范军已排好了密集冲锋队形,迎着西军挺了上去。一把把沉重的铁斧朝着头戴铁盔、身披铁甲的西军士兵凌空劈下,敌兵被砍得鬼哭狼嚎,抱头鼠窜。

万胜双手提剑,直冲征服军队长费尔南多。他用力挥动手臂,铁剑闪着寒光横扫而来。费尔南多慌忙提剑去挡。他完全低估了对方的这把重剑。只听铛的一声响,费尔南多虎口震裂,钢剑直飞云霄。

这个征服军头子反应还算敏捷。他向后一窜,躲过了被拦腰斩断的厄运。趁着万胜的长剑还没有被收回,费尔南多怪叫一声扑了上去扭住对方,不让他施展大铁剑的威力。

万胜扔了剑,与敌手扭打在一起。这个强盗头尽管身经百战,但论力气哪是他的对手?不出一分钟,万胜就已跨骑在上,他握紧大拳向费尔南多猛砸……

此时,落荒而逃的征服军士兵被邻近村庄赶来的村民用渔网、锄头和斧头统统消灭。大家渐渐地围了上来,观看“武松打虎”,并使劲地喝着彩:“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九十九,一百!”

费尔南多早已一命呜呼。

模范军排着整齐的行军纵队凯旋回师。金山镇百姓欢呼雀跃,奔走相告。长滩之战规模虽小,但实为新中华府战胜西班牙之首例。队伍两旁很快就挤满了激动的市民,人群中有赠彩带的商贩,送水的大娘和献花的姑娘。走在队伍最前列的万胜心中感慨不已,男子汉大丈夫,光凭着这点就该浴血疆场,奋勇杀敌!

庆功宴上,张知府郑重其事地宣布:“本官代表新中华府黎民百姓向英勇的模范军士兵致谢!从今日起,模范军正式解编!”

解编?大家心中纳闷。

“晋升所有模范军士兵为教官,训练新军二十个营。一营参将为王万胜……”

〖注13〗当时的滑膛火枪与其说是有杀伤力,不如说是有恫吓力,单枪射击根本无精度可言,况且火枪装弹速度缓慢,其杀伤力可能还不如冷兵器。但是一整排士兵如果能同时开枪,密集的弹雨总能击倒几个敌人,凭借这种“枪响人倒”的心理攻势,敌军的斗志可迅速瓦解,这是冷兵器所不及的。也正是因为这个道理,整齐的队列和整齐的排枪射击在使用火枪的战场上尤为重要。

上篇 第十章 中华风云

京师紫禁城内,两眼血丝的崇祯帝朱由检又渡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告急,告急,只知道告急,怎么没人给朕出个主意!他忿忿地一拍书案,震得桌上的用具哗哗作响。无意中,他瞥见了桌上铜镜中那张苍老的面孔,不禁哀叹一声。想当年朕刚即位时,意气风发,励精图治,颇有一番雄心。可偏偏在朕掌朝之际,关外烽烟四起,关内民贼肆虐,这……这难道都是因为朕治国无方吗?

他心烦意乱地开始翻看桌案上那一厚叠奏折。有一份折子写着:新中华知府张国利擅自废科举,兴洋学,望皇上惩治。崇祯帝实在忍不住了,气恼地将折子摔在了地上。

“国难当头,还拿这种小事烦朕!新中华府一事朕早有耳闻,西夷入侵,我大明子民受辱,朕爱莫能助。如能以洋学自救,何错之有?朕不也从洋人那里买红夷大炮吗?”骂着骂着他突然想到了什么,问:“新中华府黍粮丰否?”

贴身太监连忙答话:“奴才听说新中华府风调雨顺,年年有余。”

怎么原先没想到呢!“来人,赶快拟旨,让那个张知府为朕速速备粮!”

皇上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仿佛看到了官兵和百姓欢天喜地搬运粮食的情景。只要朕定了军心与民心,即可招兵百万,先平贼再灭虏,大明江山社稷有救了!

崇祯帝不知,从传令至新中华府到备粮装船到发运京师,至少需要一年时间,而他的敌人--农民军首领李自成只给了他一个月的喘息便攻进了北京城。

“父皇,父皇,女儿把御花园中最美的鲜花都采来了,你喜欢哪一朵?”乾清宫外蹦蹦跳跳地跑来一位长得花容月貌的少女,她便是崇祯帝的掌上明珠--长公主。

望着她那张充满稚气的脸,皇上伤心地落下了眼泪。对宫内女子的自尽令已经传下,即使她也不例外。

此时宫门外传来了凄惨的叫喊声,一些不愿自尽的宫女们被太监强推入河。公主抬起了眼,以哀求的目光望着父皇。皇上却低下了头。

贴身太监会意地走了上来,手中托着三尺白绫。“千岁,请吧!”

鲜花散落了一地,长公主失声痛哭。她跪爬到父亲面前,抱着他的腿大喊:“女儿不想死,父皇饶命啊!”

崇祯帝心中如同刀绞。他老泪纵横地看着女儿说:“儿啊,儿何生我家?父皇对不起你啊!”他拔出宝剑,挥剑砍下。鲜血洒上了依然带着晨露的花瓣。

大顺王李自成在众人的簇拥下趾高气扬地步入乾清宫。他环视四周,忽然惊呼:“那位公主还活着!”

刘宗敏蹲下身观瞧。“大顺王,她仅被击伤手臂,可以治愈。”

李自成思忖片刻。这次攻打北京城,刘大将劳苦功高,应该重赏。“宗敏,那位公主就托付给你了,你要好好照顾她!”

“谢主隆恩!”心猿意马的刘宗敏假惺惺地一叩头。他心里嘀咕,一个半死不活的公主我刘宗敏才不稀罕呢!将她随便交一人看护了事。听说京城第一美女叫陈圆圆,我得马上去见识见识。

踌躇满志的李自成做梦也想不到,仅一个月后他又要挂帅出征。他更想不到,与他决战的山海关总兵吴三桂背后还藏着一个更凶险的敌人。

两万满洲铁骑趁两支汉人军队厮杀之际,悄悄地从吴部右翼绕出,占领北面的角山,然后以猛虎下山之势迅速突破农民军左翼,斜插向中,锐不可挡。冲在最前面的是八旗虎将爱新觉罗·阿济格。

空中刀光闪烁,飞矢如雨。一开始农民军奋起抵抗,可他们的兵器打在铁甲披肩的八旗骑兵身上杀伤甚微,而自己的同伴却在成行成片地倒下。有人开始逃跑了,他边跑边喊:“弟兄们,留得青山在,不怕没……嗷!”那逃兵被刘宗敏一剑砍倒。

“不许跑,不许跑!”刘大将又砍倒了数名逃兵。

空中忽然传来一声长长的马嘶,农民军头顶上一匹骏马腾飞而过。还未等刘宗敏醒悟过来,阿济格已高举马刀出现在他的眼前。只见寒光一闪,刘宗敏栽落下马。

农民军再也挺不住了,他们象决堤的洪水一般败退下来。二十万溃兵相互践踏,死伤无数。在山头观战的李自成见大势已去,慌忙奔逃。满清铁骑紧追不舍。李自成东躲西藏,走投无路,最后死于荒山野岭之中。

入关的满洲八旗兵分几路,横扫中原大地,势如破竹。

“新来的那位总兵官是个怪人!”新军炮兵营帐里,一小群士兵在低声闲谈。

“我也有同感。他从不来我们军营,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我听说那位将军在京师的时候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据说他认识万岁爷的掌上明珠,两人还有点那个……我看他一定瞧不起咱们这些大老粗!”

“你们在说什么?”万胜突然出现在营帐门口。

“王参将,我们几个在闲聊呢。”最后说话的那位士兵神色不安地回答。

“我知道你们在说谁。大家耐心一点,再多给他几天时间嘛!”

“是!”其实万胜心里也觉得奇怪,周将军走马上任已近一个月,不知为什么一直躲在自己的将军府里从不露面?但靠闲聊也谈不出答案,他改换了话题。

“我想告诉诸位一个好消息,亨利教官认为我们炮兵可以满师毕业了,但在最后通过前,他想对你们进行技术考核,考核第一名晋升为炮总。”

“王参将请放心,我们每天都在加紧训练,一定不会给新军丢脸!”

万胜鼓励性地拍了拍说话人的肩膀。“你叫什么名字?”

“张富贵。”

他又看了一眼张富贵身旁一名长得不起眼的矮胖士兵。“你呢?”

那士兵恭恭敬敬地抱拳行礼道:“回禀王参将,我叫李铁。”

万胜忽然注意到李铁手上粗厚的老茧。“李铁,你原来一定是位技术工匠吧?”

他憨笑道:“不敢当!李铁只是个铁匠,一个粗坯。”

“嗳,打铁可是件了不起的活儿!”万胜回想起原来村里的铁匠对他说的话,“要打制出一件合格的铁器,粗中必须有细,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我希望你能将打铁的技巧用在火炮操作上,顺利通过考核。”

“一定照办!”李铁激动得热泪盈眶。这是他生平头一回听说,自己干的粗活是件了不起的手艺,而说这话的竟然是位长官!

“好了,你们都跟我说说,最近过得怎样?伙食如何?”

“周大将军有令,召参将王万胜入府议事。”营帐外突然传来了将军府卫兵的声音。

“你们看,说曹操,曹操就到!”万胜笑着告别了士兵。

将军府的确豪华气派。巨大的庭院中错落有致地安放着形状各异的太湖石,奇松异柏、香花芳草点缀其中。步入大厅,精雕细琢的红木家具和各种珍奇盆景、蓝花瓷瓶、文房四宝交相辉映,令人目不暇给。大厅正中央高悬着一幅气势磅礴的山水画,画中一只斑斓猛虎傲立山石。不用说,所有摆设全是从大明本土专程运来的。

大将周志雄独自坐在桌旁饮酒。他长得白净细嫩,丝毫不象一位久经沙场的武将。

“参将王万胜参见周将军!”

正在喝闷酒的周志雄放下酒杯,对万胜上下打量了一番,心中暗自点头。此人虽为番夷野种,但长得虎背熊腰,一表人才,果然象传言的那样。想想我周某出自名门旺族,在朝中平步青云原本没有问题,可惜我交错了党派,才被贬到这破地方当个总兵,而且连个心腹也没有。不知这位……

“王参将来得正好,本将这儿有一点酒菜,咱们一起来喝两盅!”

万胜愣了愣。原来这位新任大将军整天躲在家里喝酒!自己公务缠身,可没时间与他一同享乐。“属下不敢当。”

“客气什么?坐,坐!”

他极不自然地在满嘴喷着酒气的周将军对面坐下。将军拿起桌上的一只小酒坛为万胜倒了一杯。“王参将,别傻坐着,喝,喝!”

万胜盛情难却,陪着将军喝了一杯。周志雄一连喝干了好几杯仍没有言归正传的意思,万胜心里着急,便说:“感谢周将军邀请属下共饮。刚才卫兵说将军有事找我,不知是何事?”

“不急,不急,我们先喝几盅。”周将军继续自斟自饮。烈酒下肚,他的脸色非但不变红,反而微微发青,显然是海量。将军边喝边思忖,这个王万胜真奇怪!上司请他喝酒是莫大的荣幸,换了别人一定心花怒放,可他却一脸愁云,急着想走。

在酒桌对面的万胜此时实在熬不住了。既然将军不肯开口,那我就先告诉他士兵们的想法。“周将军,新军全体官兵都盼望着您早日前去营中检阅。”

周志雄的脸一沉。你们这些虾兵蟹将有何资格来指使本将军?他转念又一想,去军营检阅,了解自己的实力倒是个不坏的主意。而眼前这位王万胜,我周某还需再试探试探。

他那张铁青的脸上忽然泛起了微笑。“既然王参将这么说,本将明日就去新军一营看看。”

万胜完全没有察觉到对方的神情变化。“谢将军!”他挺身站立,恭敬地一行礼。看来周将军还是通情达理的,他这么独自喝酒也许有他的苦衷吧!万胜心想。

周志雄朝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继续带着笑说:“其实这次找你来也没什么要紧事。本将初来乍到,觉得这地方十分无聊,不知王参将有何建议?”

“将军,属下这儿有几本关于新战术的书,是一个英国教官带来的,我已全部翻译好了。此外,我还总结了英国战术和我国的《孙子兵法》、《纪效新书》等兵书中的精要,自己写了一本小册子,要是将军有时间的话可以一阅。”

万胜说着就从衣袋中掏出那本小册子,周将军噗嗤笑出了声来。本将在问他何处有美女美食,他却让我看书,此人天真得可爱!“书的事以后再说,王参将要是还有其他事就请先退下吧!”

“属下的确有事,恕不奉陪!”万胜如释重负,快步走出了将军府。他不知,身后的一双眼睛正严密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周志雄将杯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一股热流涌上心头,他感到十分适意。太好了!这个王万胜头脑简单,心直口快,尽管话不中听,但这样的人决不会心怀鬼胎。此外,他忠于职守,熟谙军事,我周某可以利用,大大地利用!

“新中华知府张国利接旨!”

张大人对太监那尖细的声音全然没有在意。新军二十个营的装备问题令他伤透脑筋,无论军器局的枪匠们如何加班苦干,还是有近五个营的士兵无法按期得到装备。东面大山里最近新发现了个金矿,还未上报朝廷,如能借用那笔黄金去与洋人做买卖,或许可以……

“张国利赶快出来接旨!!!”太监不耐烦地增大了嗓门。张大人一惊,圣旨?好难得啊!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新中华知府张国利速备粮百万石,发运京师,不得迟误!”

跪在地上的张大人暗自惊讶。一百万石粮食?所有官仓的粮加一起也没有这个数的一半!这可怎么办?

“张知府?”太监不满地哼了一声。

“臣张国利领旨!”要凑足这些粮食必须等今年秋收之后,我们还要备船,我得马上去安排!

“立正!开步走……立定,装弹……举枪……开火!”一百名士兵在万胜的口令下打出了一个漂亮的齐射。

震耳欲聋的轰响声传来,周将军下意识地往后一仰,差点儿跌落下马。好厉害的鸟铳!原来这破地方还藏着一支劲旅,苍天有眼啊!想着想着,他的眼前慢慢地浮现出一幅动人的景象,朝中的那些政敌们一个个哆哆嗦嗦地跪在枪口下,向他苦苦求饶。他忍不住得意地一笑,这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周将军,新军一营队列训练完毕!”

周志雄如梦初醒。“哦,你们练得很好,日后本将一定重用你们。”

运粮船队刚一筹备齐全,万胜便收到了周将军的调令:新军一营为护粮队,而自己晋升将军,任船队总监。

这天夜里,他久久无法入睡。当统帅以及回到父亲老家都是自己梦寐以求的目标,可带兵出征不免流血,不免杀人,这敌人可不是罪有应得的西班牙强盗啊!他翻开母亲的那本圣经,却没有从中找到答案。万胜辗转反侧,思绪万千。他想起了两年前长滩之战中,百姓争相除害的景象,他又想起了凯旋回师金山镇时的欢迎场面。他猛地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是保国卫民,只要为了大明的疆土和百姓的平安,我王万胜理应义无返顾地浴血疆场!

上篇 第十一章 乘东风

海浪欢快地拍打着船舷,湛蓝的大海在忍受了两个多世纪的寂寞后,又一次向庞大的中国船队展开了她宽广的胸怀。万胜与年逾花甲的老将军郑福海肩并肩地站在金山号船甲板上,注视着一望无际的粮船编队徐徐向南开进。

“郑将军,听张大人说您当年为了建造这支船队,煞费了苦心。您能给我介绍一下这些船的特点吗?”

“这些船大多为三桅船,底层帆采用适合顶风航行的中国硬骨帆,高层帆采用适合顺风航行的西洋软方帆。船体设计有尖船头、窄船身、深龙骨等特点。”万胜听得入神,他时不时地将他所熟悉的英荷帆船默默作了比较。

“帆船航行最关键的一步操作叫顶风转向,如果能顺利完成这个动作,船就可以在顶风中呈之字航行,随心所欲地驰骋大海了。”

这时,金山号正巧进入下一个之字航段,郑将军大喊:“左舵,前中帆右偏,后帆左偏!”船头开始灵巧地向左转动。“各帆居中,左满舵!”船进入顶风眼,航速骤减,但靠着初速和惯性,船头偏过了风眼。“各帆左偏,舵居中!”金山号成功地完成了顶风转向,又开始劈波斩浪地疾驰。

万胜连声叫好。“郑将军,恭喜您了。我见过英国船的顶风转向,可比您的船笨多了!”郑福海开怀大笑。

不知不觉中船队进入了东北信风带。在强劲的东风吹拂下,运粮船载着水手们的欢声笑语,一路乘风破浪,横渡太平洋。

粮船队静静地行驶在宽阔的长江上。

“大家不要垂头丧气的嘛!说说话,啊?”万胜在船舱内笑着对士兵们说。可大家依然低头不语。“高望杰,我知道你有一肚子的故事,今天怎么也不吭声了?”

高望杰明白万胜的意思,他是想让自己说个笑话逗逗乐。他清了清嗓子。“你们大家都认识亨利教官吧?他训练我们时可严了!一次他监督我们神枪营打靶,队里那个小李子不知怎么的,连放十枪,枪枪不中。教官气得一踢他的屁股说:‘你去死吧!’小李子高声回答:‘是,长官!’抱着枪就进了树林。不一会儿,林中传来乒的一声枪响,亨利教官吓得脸色苍白,慌忙跑进了树林。只见那小李子扛着枪,笑呵呵地站在那儿。见着教官,他恭敬地行礼道:‘报告长官,小李子刚才那枪又跑了靶!’”

有人想笑,可笑声还没发出就被咽了回去。“王将军,我们真来晚了吗?我们真地亡国了吗?”

万胜在心中默默叹气。那天士兵们兴高采烈地到达塘沽港,结果发现岸上全是装束奇怪的辫子军。晚上,乘小艇悄悄上岸的人带来消息,京师被满人占领,大明灭亡了!

“谁说我们亡国了?塘沽的百姓不说了吗,大明还有南京城和江南的半壁河山。靠了我们这些粮食,我们一定能重整旗鼓,收复京师!”听了万胜这番话,大家稍稍振作起来。

“铛,铛,铛!”金山号上的青铜大钟突然敲响。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信号,有紧急情况!

士兵们快步跑上了甲板。船队已进入长江狭窄航段,只见大江两岸,数不尽的村镇在熊熊烈火中挣扎。田野中,一小队骑马的辫子军正在疯狂地追杀逃难百姓。江面上,支离破碎的浮尸被水泡得肿胀肿胀,在江流中翻滚沉浮。老家在江南的士兵禁不住嚎啕大哭。

新军官兵默默地肃立在甲板上,所有人心中都在问同一问题:难道这就是大明的半壁江山吗?

“满人开始进攻了!”了望水手伸手指向前方。上游江面上千帆林立,无数条飘着大清八旗的战舰顺流而下,势不可挡。万胜握紧了手中的剑柄,转身朝郑福海看了一眼。郑将军会意地点点头。

不一会儿,金山号上飘起了信号旗。在随后跟进的船上,船长向大家大声解读:“保持队形,奋勇歼敌,打出新中华水军的威名!”水手们齐声高呼,奔赴各自的岗位。

两艘大型楼船向着行驶在最前列的金山号直冲而来。两舰分道两旁,企图左右夹击。正在此时,金山号两侧所有舷窗全部打开,黑洞洞的炮口中喷射出长长的火舌。

敌军万万没有料到,驶在最前列的新中华府运粮船其实全是新型战舰。最大的金山号上装载重炮六十门,分三层叠放侧舷,就等着不知好歹的敌人从侧面前来送死。

每颗重达二十余斤的实心铁丸向两艘清舰横扫而来。刹那间,清舰桅断帆落,完全失去了航行能力。紧接着,第二艘战舰金谷号开到,又是一个四十门重炮齐射。那两艘清舰的船板终于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打击,咔地一声垮了下来。落水挣扎的士兵被洒了个满江红。

这些清军八旗水师其实都是收编来的原明朝长江水师,士兵们对新主子的忠心毕竟有限,他们看见领队的两艘主力舰只落得如此下场,吓得无心恋战。跑在后面的船只紧急调头逃命,冲在前面跑不了的,全部落帆抛锚,就地投降。

新中华水军轻而易举地赢得了出航以来的头一仗,大家激动得奔走跳跃,连声欢呼。万胜笑着向大家挥手致意,心中却在冷静思考。此行的主要任务是确保粮食平安送到大明军民手中,因此新军必须在满人占领的江南夺取一个大型船港,而最理想的船港自然是应天府南京城。

他大手一挥,高声喊道:“新军一营,准备登岸!”

这是新军一营第一次踏上中华故土。全营一千名士兵铁盔高戴,铁甲披肩,每人背扛乌黑发亮的火绳枪,手提明晃晃的战斧,一个个踏着整齐的步伐,威风凛凛地走在乡间土路上。他们盔甲上刻着的“明”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分外醒目。有几个百姓在远处好奇地观望,一待新军走近,却都逃之夭夭。

“他们为什么跑?”万胜不解地问一名自愿当向导的降将。“难道他们看不见我们盔甲上这个‘明’字吗?”

“唉,大帅您不知道我们这儿的情况!明朝官兵常因缺乏粮饷而去抢百姓的粮食,民以食为天啊,他们能不惧怕明军吗?要不是大帅的士兵装束古怪,他们恐怕连面也不会露的!”

难怪朝廷要咱们运粮!万胜心想,看那些百姓面黄肌瘦的,好可怜啊!“火头军,你马上准备开饭,要多做一点吃的。”

几口大灶在路边支了起来。不一会儿,里面飘出了诱人的香气。在远处观望的百姓再也忍不住了,一个个凑上前来想看个究竟。

“老伯,吃一个新中华府的烤红薯吧!”万胜抓起了一只热气腾腾的红薯递给最近的一位白发乡民。

那乡民吓得连连摆手,步步后退。“小民不敢!小民打死也不敢吃将军爷的东西!”

万胜将红薯皮剥开,硬塞到他手中。“拿着吧,快趁热吃!”

乡民顺从地咬了一口。“嗯,真甜啊!好吃,好吃!”

顷刻间,所有乡民都拥上了来。“我也要!”“军爷,别漏了我!”由于多年的饥荒和战乱,他们中没有一个吃过一顿饱饭。

明军从新中华府运来粮食救济百姓的消息不胫而走。几天后,当新军抵达南京城时,城内百姓早已揭竿而起,制伏了为数不多的守城辫子军。巨大的城门向新军敞开。

南京城内锣鼓喧天,人如潮涌。万胜又一次体验了百姓夹道欢迎的幸福感,他边走边把一只只热气腾腾的红薯抛向人群,欢呼声达到了鼎沸。

“关紧大门!弓箭手准备!”在知府衙门内负隅顽抗的一百清兵开始在前院列队。第一排是弓箭手,后几排为长枪手,最后是手握马刀的八旗兵。与汉人交战,他们个个信心十足,那些明军官兵在一射、一冲、一杀下必定魂飞魄散,狼狈逃窜。只要能顶上三四天,扬州府贝勒爷的救兵就到了。

“乒!”一名躲在树上的弓箭手捂着被射穿的胸膛栽落下来。“乒!”又是一个。院子里的清兵开始有些惊恐,这是怎么回事?敌人在哪儿?

“高望杰,好眼力啊!”万胜夸奖道。

高望杰吹散了枪口上冒出的白烟,谦逊地一笑。“这些辫子兵的伪装可比林子里的小鸟差多了。”

万胜又望了一眼院墙后的那棵大树。他的注意力忽然被插在墙上的清军大旗吸引住了。“有谁知道他们为什么插白旗?”

“将军爷,这可是满清正白旗!”一名带路的市民惶恐地回答。“这支铁骑是八旗中最强悍的,他们杀了我们不少人啊!”

万胜笑着对身后的新任炮总李铁说:“你马上去敲门。既然他们竖了白旗,我们就进去受降!”

“轰!”一团烟云扑面而来,站在前排的清军弓箭手倒了一片。未等清兵醒过神,开敞的大门口突然出现了一根根乌黑发亮的铁管!

躲在后面观战的清知府看到院门口火光闪耀,硝烟频起,枪炮的爆响声和八旗兵的惨叫声交织一起,直刺耳膜。“顶住,要顶住!”说罢,他扭头跑进了大殿。清兵早已丧失斗志,他们扔了刀枪,伏地投降。

万胜大踏步走进衙门前院。地上共伏着五十余名清兵,却没有一个官。“你们谁是领头的?”他问。降兵们谁都不吱声,但一名清兵下意识地朝身后的大殿瞟了一眼。万胜立刻提剑跨入大堂。

大堂内空无一人。他想了想,端起大铁剑,在砖地上反复磨蹭,磨刀霍霍的声音立即回响在大殿内。桌案下传来了轻微的吱吱声。

“这儿还有老鼠?”话音未落,桌子已被他一把掀掉。

一个身穿官袍的满人伏地而卧,他头上的花翎帽在不住地颤抖。万胜揪住他那条油腻腻的辫子,将他拖出大堂,甩在投降的清兵之中。

他搓了搓手说:“我开始喜欢你的发型了!”

“立正,开步走!”在城外的练兵营,新军军士正在训练一群纪律涣散的前明朝官兵。“你,走得象裹脚女人,出去拿大鼎!还有你!”

“大家都仔细听着,队形是决定生死的关键!你们这是去打仗,不是去逛窑子!”

“是,长官!”众官兵齐声回答。万胜骑着马在远处微微一笑。

新军光复南京后,逃亡在外的明朝官员和官兵渐渐汇集金陵,重新组织政府。万胜荣升“平虏大将军”,全权负责抗清事宜。除了设置练兵营外,他还安排运粮船队迅速卸粮返航,搭载援兵。尽管他还未真正领教过清军的战斗力,但一个能轻而易举地击败大明的敌人决非等闲之辈,不可掉以轻心。

在下一个练兵营,新军军士正在教官兵使用长矛,一种很长很长的铁头长矛。万胜看了训练后满意离去。

“快去看杀头啊!”一群激动异常的百姓沿着大道向前快跑。万胜好奇地跟着他们来到一处空地,空地四周早已挤满了黑压压的人头。他用力拨开人群,挤到里面。

空地中央站着近千名被五花大绑的农民,他们个个衣衫褴褛,骨瘦如柴,许多人身上还有未愈合的箭伤和刀伤。官兵侩子手们手举大刀,正准备动手,万胜大喝一声:“住手!你们想干什么?”

见来了位大将军,领头的官兵恭恭敬敬地上前施礼。“禀将军,这些人是湖广流窜来的贼寇,兵部有令,全部杀头!”

“贼寇?湖广已被清军占领,他们都是抗清百姓,你睁眼看看他们的伤!”那官兵一愣,万胜继续说:“我想问一句,清军打来的时候,你们这些人在哪儿?”

那官兵脸上红了一阵,马上又变得惨白。他咬了咬牙,从齿缝中迸出一句:“将军,这可是兵部侍郎徐大人亲自下的命令!”

徐大人?不就是那个倚仗自己的党羽,在朝中有恃无恐的徐世忠吗?万胜心想。我今天若不站出来顶撞他,一千无辜百姓就要惨遭屠杀!“既然如此,你马上就去把那位徐大人给我叫[奇书电子书-WwW.QiSuu.cOm]来!”官兵白了白眼离去。

“来了,来了,终于来了!”围观百姓兴奋地指着一架缓缓而来的大官轿说。大家纷纷止住了叽喳的话语,屏气凝神地等待着“新戏”开场。

兵部侍郎徐世忠提了提崭新的大红官袍,跨步出轿。他甩了甩袖子,两手向后一背,高昂着头走来。“王大将军,幸会,幸会!”一副笑容堆上了他那张近乎惨白的脸。

看着对方的大轿和那副官腔,万胜打心底里感到一阵厌恶。他指了指那些手执屠刀的官兵。“徐大人,这是你下的命令吗?”

徐世忠的脸上依然挂着笑。“王将军抗清重任在肩,为何对本官的这点芝麻小事如此牵挂?”

“小事?”他忍不住怒吼道,“徐大人觉得一千条性命是件小事?”

徐世忠终于收起了笑脸,心中暗骂:你这个番夷野种,给脸不要脸,我徐某怕你不成?“王将军,你管抗清,我管反贼,咱们井水不要犯了河水!”

“这也叫反贼?我不管他们原来是不是贼,但现在他们都是抗清勇士,没有犯王法,就不该杀!”

徐世忠冷笑一声。“王将军也是朝廷命官,应该知道违抗朝廷的后果!”

万胜心里明白,这事一旦闹到了朝廷,自己决非这个徐侍郎的对手。但此事有关一千条性命,只能硬拼了!“本将知道,我现在就去兵部辞官,我还想推荐徐大人您的官兵前去抗清。”

“你!”徐世忠气得脸色煞白。这个番夷实在太可恨了!朝中人人皆知,一万八旗铁骑已渡过长江,即日便到南京。在这个时候带兵去抗清只有两种结果:要么被清军砍头,要么兵败后被朝廷砍头!唉,我徐某今日就咽了这口恶气,我倒要看看你王万胜还能活多久?

“既然王将军如此看重这群毛贼草寇,那就由你来处置他们。不过本官想警告一句,这些刁民贼性难改。今后要是出了乱子,这责任可得由王将军承担!”说完,他一甩袖子,气呼呼地登轿离去。

“传我的命令,给这些人松绑,让他们吃饱,再叫军医给他们治伤。之后,他们想走的就让他们走,愿意留下抗清的,我们全部收编!”

“这位将军真是菩萨心肠啊!”围观百姓轻声议论。

“可不,这年头好人不多见啊!”

“将军大人,将军大人!”一个农民军头领模样的人忽然噗通一声跪倒在万胜跟前,痛哭流涕。“清兵要杀我们,官兵也要杀我们,您是我们的大恩人,大救星啊!将军您放心,我陈老柴今生今世永不忘您的救命之恩,只要将军一句话,我愿为您赴刀山下火海,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对,我们都跟着将军大人走,您说干啥我们就干啥!”农民军齐声应合。

万胜难过地背过头去。他们怎么了?我只是给予他们最起码的尊重,他们就这般感谢我?没想到大明百姓竟然生活得如此艰难!

“啾,啾,啾!”在通往南京的乡间大道上,正白旗贝勒豫亲王多铎穿戴闪光的甲盔,催马扬鞭,心急如焚地向前急赶。朝中一定有人说我多铎贻误战机,未能及时夺回南京城。这都怪扬州府那帮可恶的造反汉民,足足耽搁了我一个月才将他们斩尽杀绝!正白旗可是八旗精锐,这次决不能让别人小瞧我们!

在多铎的身前马后,一万铁骑飞奔疾驰,扬起一路尘土。正白旗一千前卫这时距南京城只有半小时的路程。

道路要穿过一个小村,村子里看上去一切照旧,有些农民在晒谷,还有人在编织箩筐。跑在最前面的前卫骑兵高昂着头,马不停蹄地冲向村口,全然不把汉人村民放在眼里。量你们这群汉民也不敢怎么的,否则杀你们全村一个不留!

轰一声巨响,部分马匹受惊,前蹄腾空地将骑者甩下马来。骑兵们循声望去,马队后方浓烟滚滚,烈焰飞腾。大胆刁民!你们竟敢……

“快看前面!”一名清兵语音颤巍地大喊。

万胜挺着铁塔般的身躯,站立在村中央。他简直不敢相信这帮八旗兵的轻敌与狂傲。这条路的两侧全是水网稻田,骑兵根本无法展开,是防守者设伏的理想地形。这群满清胡虏竟然在我中华腹地如此气焰嚣张,是到了让他们偿还的时候了!

在他的安排下,埋伏在路旁的新军士兵等着清兵人马一过便引爆了藏在稻草堆里的火药桶,切断了清兵的退路。趁着他们向后观瞧之际,李铁命令士兵推开村口的稻草堆和破木板,八门早已填上了炮弹的大炮依次喷射出长长的火舌。

八旗骑兵的行军纵队为炮火杀伤的最佳目标。九斤重的实心铁丸离开炮膛后一路上穿胸切腹,锐不可挡,最后弹丸失去了大部分动能,掉落在地,依然沿着路面跳跃前进〖注14〗,又撕开了不少马肚子。八旗兵成行成串地倒下。

大道上,马尸人尸阻塞交通,幸存的骑兵进不能,退不可。一些手足无措的清兵挥马跳出路面企图在田野中绕行,但没走出几步,马蹄子全部陷在烂泥里动弹不得。邻近的村民看准这个机会,纷纷拿起锄头和铁耙将他们掀下马来,剁为肉泥。

头脑稍为清醒的清兵跳下战马,高举着马刀,人挤人地冲了上来。站在大炮后的新军战士早已严阵以待,一排又一排铅弹射出了枪膛。八旗兵的铁甲固然坚固,但在拇指粗的铅弹撞击下就如同纸糊的一般,冲在前面的清兵全部倒地毙命,但后面的清兵不顾伤亡,继续狂叫着向前冲。李铁的大炮终于再装填完毕,一阵轰鸣过后,战场上立刻平静了许多……

驰骋中原无敌手的正白旗一千前卫铁骑在优美宁静的江南水乡见到了他们的末日,新军战士凯旋回师,无一伤亡。

被堵在大道另一头的多铎懊丧地领兵返回扬州。一路上,他连连对天发誓:“哪天你们落到了旱地平原上,我多铎定要杀你们个体无全尸!”

“王大将军,您统兵有方,智勇过人,下官佩服得五体投地啊!”万胜在一旁强忍着不吭声。新军“八炮定八旗”的战斗过后,平虏将军名噪一时,朝中一些奉承拍马之辈开始向他频频出击,均被他拒之门外。可今天这位小官钱永和怎么撵都撵不走,万胜无奈之下见了他。

“下官想送大将军一份薄礼以表敬仰之心,请大将军笑纳。”一把闪光的象牙柄短剑被递了上来,剑鞘上镶嵌着各种宝石,令人眼花缭乱。

万胜感到一阵恶心。倒不是自己从不接受朋友的礼,可这位钱大人说话肉麻,举止做作,很难想象自己会与这样的人交朋友。而他的这份礼,华而不实,纯粹的贿赂!“钱大人,我们素不相识,为何送给我如此大礼?请拿回去吧!”

“大将军千万不要误会,下官只是想表表心意,决没有烦劳将军的意思!”

你这么死缠着浪费我的时间,就是在烦扰我!万胜忿忿地想。可这家伙死皮赖脸地要送东西,还真难打发走。怎么办?看着那把短剑,他忽然来了主意。

“钱大人,你的重礼我实在消受不起。不过你若真想为我做点什么,请烦劳大人去找一名工匠,在我的铁剑上刻上‘平虏将军’四个字。我想让那些拒不投降的胡虏死个明白!”

“区区小事,一定照办!”钱永和终于领到了一份差事,乐得两眼放光。

万胜解下大铁剑放在桌上。他指了指那把短剑说:“钱大人要是在我的剑上也嵌上这些乱七八糟的装饰,我可要唯你是问!”

“下官不敢,下官不敢!”钱永和看出了对方眼中的不满,想拿起铁剑尽快离去,可那剑竟然纹丝不动!他又试了试,还是抬不动。发窘的钱大人回头怒视两名随从,“你们这两个臭小子还愣着干吗?快来为本官提剑!”

“下官先告辞了!”钱永和深行一个大礼,拿着他的“薄礼”灰溜溜地退出了屋子。万胜深出一口气。

“老爷,热茶已经沏好,饭菜也已备齐,您想先上哪样?”周志雄舒舒服服地坐在太师椅上,接受仆人的服侍。这是他在南京的府宅,屋内的一切比金山镇的豪华百倍。

“我要酒,陈年好酒!”说罢,他忍不住得意地大笑起来,今天的确是个值得庆贺的好日子!自己早晨刚一上岸,不等新军十九个营下船便急匆匆地赶去会见朝中的同党。若早知道他们的好消息,当初就该与自己的那个小心腹赶赴南京。真是天助我矣!皇上、太子们全部丧命,大明皇室中唯一幸存的竟然是那位对自己颇有好感的长公主!据探子报,当年农民军逃离京师时将她落下了,后来她隐姓埋名悄悄来到江南,现在就藏在苏州城。

我的公主啊,你可千万不能再出意外,靠着你,我周某才能面南背北!哈哈,原来朝中那帮混蛋,现在不是被砍头就是在满夷手下当官。汉奸国贼的罪名可不轻啊,看你们哪天在我周某跟前跪着拜着以求速死!

“老爷,平虏将军求见!”

“不见!”周志雄的白日美梦被打断,心中十分不快。“慢着!”他忽然醒悟过来,平虏将军不就是自己的那个小心腹吗?“让他进来吧!”

“禀周将军,三军人马在南京城外集结完毕,请将军前去中军帐挂帅出征,收复京师!”万胜急匆匆地进屋报告。

这个王万胜,风风火火的,已当上了大将军还是那老毛病!不过他这么恭敬地来请示我,倒也不易。今儿本将再给你个差事,反正打仗这种既吃力又冒险的傻事我周某是决不会干的!长公主才是这局棋的关键,收复京师有什么重要?

“王将军,本将在江南还有要事处理。我看你王将军年轻有为,这次就由你一统三军,征讨满夷!”

三军统帅!万胜愣住了。周志雄一直为新军统帅,由他挂帅出征顺理成章,因而万胜从未想过自己当主帅。这次出征责任重大,新军大都没有实战经验,而明军更糟,只有打败仗的经历,他们能行吗?我能行吗?

“王将军?”

万胜挺身行礼,他的眼中闪着激动和自信的光芒。“谢周将军提拔!我王万胜一定奋勇杀敌,逐灭满清,光复大明!”

两万新军和三万明军浩浩荡荡地渡过长江,开赴中原。此时万胜并不知道,满清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已把散布在全国各地的十万八旗铁骑全部汇集中原,在清军铁骑的前面还有吴三桂亲率的二十万降清汉军以及三百门红夷重炮打头阵。他们个个磨刀霍霍,决心与北进之敌在中原平原上一决雌雄!

〖注14〗与许多电影中描绘的不同,古代大炮发射的炮弹大多是实心铁丸弹或铅丸弹,根本不会爆炸,弹丸的杀伤力完全靠其动能。如果地面结实,弹丸呈蛙跳式前进,其射程和杀伤力可显著提高。

上篇 第十二章 决战中原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而细雨朦胧中的苏州城愈加显得娇柔妩媚。绿黝黝的小河上,船工摇动着木橹,竹蓬小船嘎子嘎子地驶向一座圆拱小石桥。船上端坐着一位书生,他时不时地将头伸出竹蓬,向前方探望。

小船终于进入桥洞,这儿另有一艘竹蓬船在静静地等候。两船靠近时,书生一步跳上对面的船,而自己的船则一停不停地驶出了桥洞。

他用折扇撩开布帘钻入蓬内,一头跪倒在地。“大将周志雄叩请公主千岁圣安!”

“真是你啊!”竹蓬内的长公主惊喜万分。“周大将军,快快请起!”

这声音如此沙哑,不象她啊!周志雄微微抬起了头。他在眼角处瞥见了公主,心中为之一震。眼前端坐的不是他印象中那位美若天仙的少女,而是一个满脸沧桑、形容枯槁的妇人。但她那双眼睛、那副嘴唇和那神态分明在说:高贵的公主在此!错不了,她的确是长公主,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多!咳,天仙也好,丑八怪也好,只要能让我登基……

“臣救驾来迟,请千岁降罪!”

“大将军,你快别说了!在这世上我……我就只剩你这一位知心人了!”长公主泣不成声。

周志雄在心中窃喜,一切均在预料之中!

“轰,轰,轰!”大地开始震颤,一望无垠的大平原上升起了高高的烟柱。

“满洲鞑子开炮啦!”有人在喊。一根乌黑油亮的炮管后,露出李铁那半张圆脸。他眯缝着眼看了一会儿,又将头懒懒地缩了回去。“慌什么?他们还远着呢!”

但李铁心里明白,这次新军处境危难。这地方方圆几百里一马平川,显然是辫子军精心挑选的战场。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清军铁骑前面排着密密麻麻的汉军营帐,数量之多犹如天上的星辰;还有那些红夷大炮,炮身上的红飘带连成了一片红云!象是在提醒他们这些汉人兵和大炮不过是插科打浑的,八旗军每天都出动大批马队,绕着汉军阵列狂奔,扬起漫天烟尘。

一阵北风袭来,清军马队的尘土和红夷大炮的硝烟被尽数吹在了新军士兵的脸上。大家顿觉口干舌燥,喉头发痒。李铁忍不住咳了几声。自己有幸领到了王将军的第一号战令:虎口拔牙,而眼前面对的正是老虎的这张臭嘴!

汉军主帅吴三桂骑马伫立在阵列最后,他脑后的长辫在风中飘摇不定,象是在不停地告诉自己:你已是满人的仆从!吴三桂忿忿地将辫子往脖子上一绕,勒马转了三圈。这些天杀的鞑子,在南京吃了亏后学乖了,不敢冒然动用马队强攻,而让我们汉人先杀汉人!幸好他们把大炮也交给了我,让他们自己的八旗炮兵多出一点力吧!“你们几个,快去犒劳那几位八旗老总,让他们继续打,狠狠地打!”

大地又一阵颤动,八旗炮激起的烟柱近了许多。

李铁探出脑袋向远处眺望。密密层层的红夷炮后,辫子兵们正忙着搬运弹药,一桶桶火药堆积如山,看来他们准备猛轰一整天。我知道你们现在在忙什么,他心里嘀咕,胳膊短了一截不是?加添炮药!可我听说你们的红夷炮浇铸工艺落后,质量低劣。“辫子同行们,小心啊!”他忍不住朝对面喊了起来。

砰一声闷响,一门红夷大炮炸了膛。无数块粗铁扫过装弹的人群,在地上留下了一条条殷红的印迹。八旗炮阵一时间变得寂静无声。

“终于让我们耳根清静了!”李铁转身面对忙碌的属下,“我说,你们的热番薯烤得怎样了?”

“炮总,马上就好。”

李铁又望了一眼对面的炮阵,第五次在自己的长炮管上瞄了瞄。他满意地拍了拍炮身,默默地说:为了浇铸你们这些九斤姑娘,军器局的专家们颇费了一番苦心,可别让我们失望啊!李铁的这些“九斤姑娘”是为使用推力强劲的高纯硝粒状火药而精心设计的野战加农炮,它们管身长,弹丸初速大,弹道直,精度高,性能远远优于那些仿照英国旧炮的红夷大炮。

“炮总,热番薯烤熟了!”

“好,快给他们送去。我们的辫子同行们忙了一上午,正饿着呢!”一颗颗烧得红热的九斤铁丸被火钳夹着送入炮膛。

对于新军火炮的威力,那些八旗炮兵早有耳闻。他们见对方开炮还击,不敢怠慢,全部卧倒在地。一颗颗实心铁丸从头顶上呼啸而过,许多人深嘘一口气。但那口气还没嘘出多久,炙热的弹丸就已纷纷落在了红夷大炮后的火药堆里……

远在五里地外观战的八旗骑兵见远处火光一闪,紧接着是一阵又一阵惊天动地般的巨响。许多马匹惊得四蹄腾空,甩下骑手,落荒而逃;还有些马象没头的苍蝇一样东奔西撞,任凭骑手怎么叫唤收缰也不停。八旗兵队形顿时大乱。

“怎么回事?”站在八旗阵列中的摄政王多尔衮气恼地大喊。今早开战前,他忽然犯病,头脑昏沉,现在看到自己的八旗主力如此狼狈,头痛猛然加剧,太阳穴处的青筋在不停地抽搐。

“回禀摄政王,那响声好象是从八旗炮阵地传来的。”

“我们的红夷大炮没事吧?”

象是在回答多尔衮的问题,一根粗大的红夷炮管从天上呼啸而下,重重地砸在远处的空地上,激起一柱烟尘。

吴三桂气恼地在自己阵列中穿行巡视。八旗炮阵附近遍地都是汉军死尸,他心中暗骂:这群满洲蠢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现在该拿点真家伙给他们瞧瞧,别以为我们汉人不会打仗!“传本帅将令:全军出击!”

降清汉军排着密集队形,一波又一波象潮水一般涌了上来。此时,李铁他们早已重装弹完毕,两百门大炮几乎同时发威,一颗颗铁丸弹在敌人阵形中撕开一条又一条血口子。汉军阵脚开始紊乱。

“继续前进,不许后退!”在吴三桂的严厉督战下,惊恐的士兵象被赶鸭一样赶向对面的五列横队。

新军士兵们的心开始突突地猛跳。眼前那涌动的人流如同决堤的黄河水,气势惊人。人潮中开始显出点点寒光。又近了许多,闪亮的光点迅速化为一片刀剑的海洋!士兵们下意识地摸了摸扳机,我们只有一次射击机会,能挡住他们吗?

与他们处久了,万胜可以感受到他们心中的不安。他大喝一声:“这与练兵场上的没什么两样,没有我的发枪令不许开枪!”紧张的手终于停止了哆嗦。

两百五十尺……两百尺……一百五十尺。士兵们开始纳闷,王将军为什么还不下令开枪?他们手执的火绳枪有效射程有三百尺之遥,完全没有必要将敌人放得这么近。他们不知,万胜在作一场赌博,他的宝押在敌军不了解火器操作特性这一弱点上。

一百尺……八十尺,近得能看清敌兵那凶狠却又惊恐的眼神了!可是没有将军的命令,谁都不敢冒然开枪。七十尺……六十尺!

“开火!”万胜端起手枪打响了第一枪。

在山崩地裂般的爆响声中,新军第一线近四千条火枪同时喷出了火舌。火枪在这种超近距离射击,几乎弹无虚发,千余名敌兵立刻倒地毙命。紧接着,第二排齐射打响了,又有无数敌人饮弹身亡。接下来是第三排和第四排,冲在前面的敌兵开始向后缩,与后面上来的挤成了一团。

李铁隐隐地感到王将军在远处望着自己。他知道,决定性的时刻到来了。“铁砂霰弹,放!”

两百门大炮中忽然喷射出一团团细小的铁珠。铁砂象一张巨网,将人挤人的敌军阵列牢牢罩住,尸体在“铁网”中层层堆积〖注15〗。

“快喊话!”万胜下令。

第二波上来的汉军比较走运,除了在远处遭到几通零星炮击外,还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打击。冲在前面的士兵渐渐地注意到前方有个奇怪的土坎。又近了些,那哪是土坎?原来是自己同伴的尸体!此时此刻,对面的敌手却毫发未损,一个个端着亮铮铮的铁管瞄准他们!

汉军士兵们惊恐至极。对面那些敌手用的是什么兵器,如此恐怖?我们这样冒冒失失地冲上去不等于送死?正在犹豫之际,前面传来了叫喊声:“汉人弟兄们,再往前走必死无疑!我们汉人不想再杀汉人,快跑吧,我们放你们一条生路!”

“快跑啊,他们不杀逃跑的!”有些士兵开始喊着往回跑。

“你这傻蛋别冲了!没看见前面的人全死光了吗?快跑啊!”

越来越多的士兵开始溃逃。不多时,冲在前面的汉军士兵全部调头,第二波推着第三波,第三波推着第四波,一波又一波地向后涌,真可谓兵败如山倒。

站在第一线指挥的万胜舒心地笑了。其实,新军枪膛中只剩最后四千发子弹,其余火枪火炮均为空膛,那第二波敌兵是完全能在他们重装弹之前冲上来的。一旦打上了肉搏,火器的优势将丧失殆尽,新军人少必定吃亏。让第一波敌人全倒在一起终于唬住了他们!

“不许跑,不许跑!”吴三桂在阵后绝望地叫喊。他一连砍倒了数十名逃兵仍然无济于事。忽然,人群中伸出一只手,将他一把拽下马来。紧接着,几万只脚从他身上踩过,这个满清走狗死时如一堆粪土。

“我早说了,那帮汉人靠不住!”英亲王阿济格在后面气急败坏地大喊,“摄政王,给我一万人马吧,看我冲上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阿济格是摄政王多尔衮的同母哥哥,众将领由于惧怕多尔衮,即使有不同看法也不敢吭声。可在一旁冷静观战的郑亲王济尔哈朗却毫不知趣地打破了沉默,“武英王切勿急躁!天色近晚,我们的马匹又惊魂未定,依本将看,明日再战不迟。”

众将领不约而同地朝济尔哈朗望去,只见他神情威严,脸上毫无惧色。大家心中感叹:也只有这位德高望重的郑亲王敢说实话。

阿济格的弟弟豫亲王多铎在一旁怒不可遏。“明日再战?郑亲王,你是被宁远城下的那发枪弹打怕了吧?”

郑亲王转头直视多铎。“德豫王,南京之战才过了多久,你怎么如此健忘?”

“你!”多铎张口结舌。他下意识地瞟了瞟自己的摄政王大哥。

“好了,好了,别吵了!”多尔衮厉声道,他的头痛病又犯了。“郑亲王言之有理,我们还是小心从事为妙!”

晚上,多尔衮的大帐内灯火通明,满清大将们济济一堂。无论八旗将领有多么狂傲,白天亲眼目睹的场景多少令他们心寒。有人建议,对付这支装备精良的明军应先绕到敌军后方,切断他们的补给,而不是强攻;还有人建议,干脆退回京师,让明军攻城以挫伤他们的锐气,然后再图反击。

阿济格手按马刀,默默地站在一旁,满脸怒色。最后,他忍无可忍,“你们这些胆小鬼,不要长敌人的威风,灭自己的志气!那群心无斗志的汉人降兵岂能与我大清八旗相比?我武英王就不信那些鸟铳能挡得住我八旗铁骑的冲击!”

“英王兄说得好!”多铎立即随声附和,“我大清八旗在旱地平原上向来以一挡十,所向披靡。对付这支火枪军的关键是速度!只要我们今晚养精蓄锐,明日个个奋勇争先,一定马到成功!”

多尔衮在一旁默默地点着头。

“豫亲王,光凭速度是不够的!”一直闭口不语的济尔哈朗终于开口了。“火枪军的弱点是侧翼和后方!我军应佯攻正面,同时主力从两翼和后方包抄,彻底打乱他们的阵脚,然后一举围歼!”他拽紧拳头,在空中猛地一挥。

“好,好!三位和硕亲王都说得很好!”多尔衮今晚第一次露出了笑容,最后三位亲王的话正中下怀。大清初建,民心未定。如不战而退,向汉人低头,会极大地助长汉民造反之风。撤退是万万不可的!

“我们这仗不仅要打,而且一定要首战告捷!”营帐中一阵沉默,建议暂时退避的将领们纷纷低下了头。“明日,八旗各部应同心协力,一举歼灭明军,再展当年松锦雄风!”

“一举歼敌,再展雄风!”众将领齐声呼喊。

多尔衮满意地一笑。“本王近日身体不适,明日无法亲领大军驰骋疆场,特此任命郑亲王为主帅,英亲王和豫亲王为副帅……”

什么?他让我们兄弟俩当那个济尔哈朗的跟班?阿济格和多铎对视一眼,一齐喊道:“摄政王!”

“别再说了,就这么定了!”多尔衮一点不傻,这三人论才干,济尔哈朗高出自己两兄弟一大头。

在几里地外的新军大营,万胜终于吹熄了蜡烛,和衣而卧。命令已全部下达,成功的把握有几成,他却无从知晓!原因很简单,新军与明军均为步兵,缺乏机动力,无法把握战场主动权。他们的成功必须依靠敌人的失误,一个十分愚蠢的失误。

清晨,白雾笼罩着中原大地。许多清兵正忙着烧火做饭,营门外忽然炮声隆隆。

“出了什么事?”阿济格没好气地喊道。

“回禀英王爷,明军趁着大雾前来偷袭……”话音未落,营门口轰隆一声响,清军寨门给大炮轰塌了。

“大胆明军步卒,竟敢来偷袭我八旗铁骑?传本帅将令:正黄、镶黄两旗立即备马,随本帅出击!”

“我们是不是得先禀报郑王爷?”

“军情紧急,来不及了!”阿济格已套上了铁甲。

营门外,三门野战加农炮正在装填火药。前方忽然一阵狂喊,浓雾中冲出一排又一排飞奔的战马。新军炮兵慌忙将大炮炸膛,解下拉炮的马往回猛跑。

阿济格跨骑一匹日行千里的宝马良驹,冲在最前面。千里马在他催打下长嘶一声,向前猛窜,一下子便追上了那些炮兵。阿济格舞动马刀,左右开弓,一颗颗人头滚落下马!

“郑王爷,明军炮兵前来偷袭,被英王爷所率的两黄旗杀退!”济尔哈朗正在营中作最后的筹划,他闻讯大惊。

“你说什么?英亲王没有本帅的命令竟敢擅自出击?他现在在哪儿?”

“英王爷已乘势冲向明军大营了!”

“这个鲁莽的阿济格!晨雾未散,两黄旗兵力单薄,这样冲上去是白给!”济尔哈朗气得一捶桌子。他转念又想:事已至此,我得马上去接应。“传本帅将令:八旗各部立即备马出击!”

在英亲王的指挥下,正黄旗在前,镶黄旗殿后,万马奔腾,直冲雾气笼罩中的明军大营。阿济格跑在队伍中央,心中洋洋自得。我说吗,那些洋枪洋炮顶个屁用?待我阿济格一个反突击冲垮明军大营,提着明军统帅的首级回去,看那个自负的济尔哈朗还有何话可说?

“英王爷,您看那是什么?”跑在阿济格身旁的一名侍卫手指前方。

雾气已开始消散,隔着淡淡的“帷幕”,明军阵地前方突然出现了一排又一排刺猬毛一般的长矛,亮铮铮的铁矛头正对着他们的马队!这种阵势八旗兵从未见过,但这并不关紧,关键是八旗战马也从未见识过。跑在最前面的一匹马惊恐地嘶叫一声,猛地刹住四蹄,骑手被重重地甩倒在地,昏死过去。此人可能是那天最幸运的正黄旗骑手!

大部分战马看见尖矛本能地转向左右,与那排矛头平行奔驰。站在长矛后的新军士兵等的就是这一时刻,大家不约而同地扣动了扳机。那些暴露侧面的战马是枪弹的绝好目标,一排齐射过后,所有转向马匹无一幸存。

跑在后面的骑兵见大势不妙,立即开始寻找缝隙。他们找到了几个没有长矛的缺口,蜂拥而入。由于晨雾朦胧,等他们走近了才看清,这些哪是缺口?这分明是一条条“死亡走廊”!走廊两侧尖矛林立,呼啸而来的子弹对他们左右夹击,还有那些大炮,发射的全是令人毛骨悚然的铁砂霰弹。

正黄旗骑手有所不知,今天有幸撞上的是专为他们编练的反骑兵方阵。新军每个营排列一个方阵,明军士兵手握两丈长的铁头木矛间插其中,矛头全部对外。二十个新军营共排四排,每排五个方阵,一营方阵居第一排中央。方阵之间的间隔带即为“死亡走廊”,进入走廊的敌手立即陷入交叉火力之中,必死无疑。

阿济格看着自己的骑兵象被割麦子一样砍倒,暴怒不已。“你们这群笨蛋骑术这么差,看我的!”他策马扬鞭直冲矛头而去。

这位英亲王不愧为草原一流骑手。在快接近矛尖时,他两腿一夹马肚,手提马缰,千里马长嘶一声腾空跃起,飞过了长矛。跑在一旁的忠实侍卫不敢怠慢,紧夹跨下乌龙马随后跃起。

阿济格俯瞰下方,执矛的明军士兵个个惊恐万状。他冷笑一声,高高举起了马刀,开始寻找第一颗人头。突然,身下似乎闪过一排面目狰狞的东西。刚才只顾冲锋,没看清长矛林的构造,向外的长矛后还有几排尖木桩,它们支支尖头朝上!

眨眼间,腾空飞跃的千里马已失掉了动能,开始下落。只听“噗,噗,噗,噗!”先是千里马,再是阿济格,然后是乌龙马,最后是那个贴身侍卫,全部上了一根木桩,活象一副烤肉串。

“我们中埋伏了!停止进攻!”随后跟进的济尔哈朗忽闻前方白雾中枪声大作,立即勒马止步。镶黄旗骑兵听见撤退号令及时退了回来,而正黄旗骑手早已陷入了“死亡走廊”,无一生还。

白雾渐渐地飘散,明军队列最后一览无余地展现在眼前。密密层层的方阵尖矛林立,森严恐怖,方阵四周横七竖八地躺着无数正黄旗官兵与战马。

济尔哈朗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好厉害的新阵形啊!这种大方块既没有侧翼,也没有后方,火枪为长矛提供远程防护,而长矛为火枪提供近程防护,真是一个完美的组合!

“呼哧,呼哧!”战马喘着粗气,打破了他的沉思。环顾左右,许多马匹不耐烦地踢着前蹄,甩着头,而八旗士兵则不安地在马鞍上来回蹭着马刀,焦虑地看着自己。济尔哈朗知道,如果他再不下令进攻,一些象阿济格那样的莽夫可能就要擅自行动了。“传本帅将令:召集所有善长……”

在一营方阵指挥战斗的万胜见清军突然停止了冲锋,心里顿觉一凉。如果清军不“配合”,今天他们根本无法取胜。

“将军快看,他们又上来啦!”为数不多的骑兵排着稀疏的队形狂奔而来,完全不象先前的集群冲锋。

李铁的大炮首先开火,可惜敌人队形松散,杀伤甚微。敌军又近了许多,新军开始以排枪射击,一次齐射后仅有少量马匹坠地。趁着枪手们退后装弹之际,清兵已冲到了近前。大家终于看清了,这些人不持马刀,全部张弓搭箭。刹那间,箭已离弦,骑手们扭头便往回跑。

利箭如飞蝗一般迎面扑来,它们找到了盔甲上的缝隙,深深地扎入五脏六腑之中。士兵们惨叫着倒地,手执长矛的明军由于没有厚甲保护,死伤更为惨重。站在后面的督阵官命令预备队捡起长矛顶了上去。又是一排利箭袭来,更多的人倒了下去。一营左侧的七营方阵出现了骚乱,丧失斗志的长矛手击倒了督阵官。顷刻间,七营方阵所有执矛手全部扔下长矛,逃往方阵中央。

在对面观阵的济尔哈朗得意地笑了起来。这只是个开头,我无敌的八旗铁骑又一次跨入了胜利的门槛!他伸手向前一指,早已跃跃欲试的镶蓝旗骑兵紧夹马肚,狂叫地扑向七营方阵。

七营士兵在放空了枪炮后与清军展开肉搏,有人用长矛将清兵捅下马来,再以铁斧敲击。但八旗人马蜂拥而至,方阵中刀光闪耀,鲜血飞溅。新军越战越弱,渐渐不支。

一种从未有过的惊恐在新军阵列中蔓延。“嗖,嗖,嗖!”利箭接连不断地射来,各个营队都出现了骚乱,方阵开始扭曲变形,全军大有崩溃之势!

〖注15〗霰弹尽管威力强大,但射程奇短,一般不足一百米,因此当时的炮弹仍以实心弹丸为主。

上篇 第十三章 战而必胜

雨后初晴,小鸟在枝头欢快地鸣唱。苏州城内的清军终于被重重包围,周志雄换上了一身华丽的官袍,携长公主漫步于幽静的街道上。

“千岁,这家大宅叫拙政园,据说为全城私家园林之冠。”周将军说罢亲自为她推开了大门。

“启禀公主千岁……周大将军,大事……不好!”远处,周将军的一名心腹急匆匆地跑来,一头跪倒在地。“苏州府衙内的辫子军冲出来了!奴才不知他们去了哪儿,请千岁赶快离开苏州城,以防不测!”

“废物,混帐!”周志雄怒声大喝。他猛地意识到公主在朝自己看,连忙压低了嗓门。“公主千岁九死一生,现在终于苦尽甘来,可你们这些人办事不力,害得她连个可以散心的地方都没有!”。

“奴才废物,奴才该死,奴才该死!”那心腹连连扇自己耳光。

“好了,好了,起来吧!”周志雄说罢瞥了公主一眼。

那心腹慢慢站起身。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禀大将军,杭州府的辫子军已全部肃清,奴才敬请千岁和大将军大驾光临杭州西湖!”

周志雄又瞥了公主一眼。“这倒是个好主意。你马上动身去杭州,一定要严密把守通往西湖的各条通道,要做到万无一失!”

“得令!”心腹一溜烟地跑开了。

周将军见心腹已走远,连忙低头弯腰,向公主道歉:“千岁,这次臣的属下办事不周,卑臣羞愧万分!”

“这不能怪他们。满人进攻的阵势我见过,好凶猛,好可怕啊!”说着说着,长公主落下了眼泪。她又想起了这一年多颠沛流离的经历,一切犹如恶梦一般。

“千岁,周志雄对天发誓,如果卑臣再让千岁落入险境,愿遭天打……”

长公主伸出袖子堵住了他的嘴。“看你这张乌鸦嘴,我可不想让你遭报应!”柔软的丝绸袖拂过他的脸,周志雄在心中洋洋得意。

时值金秋十月,堪称江南风景一绝的杭州城依然郁郁葱葱,暖风醉人。各大小街道上,商客游人络绎不绝,可城中心主要景区却显得冷冷清清。绿柳成荫的苏堤上,除了一对散步的男女外空无一人。

又是一阵微风袭来,碧绿的西湖上泛起了层层涟漪。周志雄眼望湖光山色口中吟咏:“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他转过头看着长公主说:“只可惜那位苏老先生没有面见千岁之福啊!依臣之见,这西子吗也不过如此!”

“我的大将军,你也真是!我怎能与西施相比啊?”长公主瞥了他一眼,那略带责备的目光中暗藏着无比娇柔。

“千岁的美貌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盖世无双,无人可及啊!”除了脊梁骨上感到的寒战外,这话他说得还算顺当。

“讨厌!”长公主红着脸,低头沉默许久。她轻声细语道:“说真的,跟你在一起又使我想起了过去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

周志雄已从她的脸上看懂了一切。他忽然双膝跪倒,一板一眼地说:“卑臣保证,一定让千岁荣华富贵于一生,安康欢娱于一世,不知千岁是否愿将终身托付于臣?”

“快起来,快起来!羞死人了!”长公主故作羞涩地背过身去,但她马上又微微转回头,向他柔情地一笑。周志雄犹如一口气喝下了一坛子美酒,顿觉两脚酥软,神情飘逸。

“你,矛举高一点!还有你,脚抖什么?”

万胜紧咬下唇,几滴鲜血从他的嘴角处淌下。督阵官的每一句叫骂都象鞭子一样抽打在他的心上,他知道,这个决定他必须下,得马上下!“调转炮口,向七营开炮!”

“可王将军,那儿还有我们自己人啊!”炮总李铁噗通跪倒在万胜跟前,苦苦哀求。

“李铁,如有别的办法,我是决不会下此令的。去吧!”李铁还想说什么,他抬头望去,王将军两眼噙着泪花。他低下了头,默默地走向自己的大炮……

“轰,轰,轰!”一阵烟尘过后,战场上突然出现了短暂而又令人窒息的平静。

“临阵脱逃者,斩!若全营溃散,与七营一般下场!”万胜那洪亮的嗓音回响在阵地上空,军心暂时稳住了。

可他心里明白,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有谁知道高望杰在哪儿?为什么他的神枪营动作这么慢?”

“王将军,这不能怪神枪营,他们人太少啊!”

在一营第一线执矛手身旁,神枪营队长高望杰正满头大汗地填装铅弹。他安上火绳,吹亮了火头,终于完成了繁琐的装弹步骤。“小李子,我打左面那个,右面那个留给你。”

“是!”助手小李子高声回答。

“乒,乒!”四百尺外,两个执弓的骑手同时落马。高望杰朝助手满意地一笑。“小李子,凭你今天的成绩,你可以满师毕业了!”

小李子自豪地一举手中的枪,继续埋头装弹。他的这支枪虽貌似普通滑膛枪,实为当时屈指可数的来福火枪。来福枪管内刻有螺旋槽,铅丸出膛后高速旋转,弹道稳定,射程也大大增加。可惜来福枪的制作极为复杂,无法推广,总共生产了五十支,只够装备百步穿杨的神枪营。

不出一分钟,高望杰又装上了一发子弹。他选择了左前方的两个目标说:“老样子,我左你右。”

“乒!”只有一名骑射手倒地。

“小李子,你怎么……”他转过头,惊愕地发现小李子倒在一片血泊之中。一支利箭已射穿了他的喉管。高望杰觉得眼前一片模糊湿润,他……他还不满十七岁啊!

“我是你的新助手,快下命令吧!”

这声音好熟啊!高望杰转过了头。“王将军?我怎么能向你……”

“军情紧急,你尽管下命令吧!”万胜已将小敏子的枪端稳了。

“是,将军!看见前面那两个吗?我左你右!”

“乒,乒!”清兵成双成对地落马,有些骑射小队已经开始向后退缩了。

“王将军来啦,将军在第一线与我们并肩战斗!”也不知是谁先叫出了声,消息一下子传遍了整个一营。前线执矛手士气大振,他们昂首挺胸,一支支长矛直指八旗铁骑。

利箭仍不停地飞来,位于正前方的新军一营蒙受了极大的牺牲,但全营官兵前赴后继,一营方阵犹如一根中流砥柱,在箭雨中巍然不动。在其感染下,其他各营也终于稳住了军心。

这是一场意志的较量。清军骑射手尽管来势凶猛,其实他们也死伤惨重。最令人不安是,许多射手好不容易跑出了火枪射程,还没喘上气就莫名奇妙地倒下了,有时一倒倒俩,象是受了咒。惊恐的射手们最后躲在远处一个劲地兜圈子,拒绝冲锋。在后方观战的济尔哈朗见状怒不可遏,策马上前督战。

后面上来一个大官,机会难得!高望杰兴奋地眯眼观瞧。可是,那儿有八百尺之遥,接近来福火枪的射程极限,我只有一次机会,我能行吗?我的枪能行吗?

“把枪架这儿打更稳!”高望杰循声望去,万胜已盘坐在前,手指着自己宽阔的肩膀。

“将军,这怎么行?”

“还犹豫什么?你可别放跑了目标!”

“是!”高望杰深吸一口气,架稳了枪……

“你们在这儿等什么?快给我冲!临阵畏缩者,斩!”济尔哈朗一刀先砍了一个胆怯的射手。其他射手们惊恐地向后退缩,仍然拒绝冲锋。

济尔哈朗举刀怒喝:“大胆!你们反了不成?”他的颈部忽然感到一阵刺痛,象是给大蚊子咬了一口。他伸手一摸,湿乎乎的。

济尔哈朗的头颈其实已血流如注。他终于支撑不住了,头慢慢倒向后方。面对苍天,郑亲王长叹一声:“上苍保佑我大清!”可是他的声音全部卡在了嗓子眼里。满清一代名将郑亲王济尔哈朗仰面跌落下马,他死时依然手拽马刀,双目圆睁。

骑射手们看见这个凶神恶煞一般的亲王突然毙命,先是一阵轻松,但猛然领悟到危险。原来这个地方也要被咒!射手们不再犹豫,失魂落魄般地向荒野逃窜。

“本帅早就说过,这种打法不仅浪费时间,而且根本不管用!”豫亲王多铎朝着那群逃兵的背影吐了口唾沫。“我大清八旗在平原上向来是铁骑冲坚,本帅就不信我们打不烂那些臭方块!”

他转身向着士兵大喊:“大清勇士们,那些躲在长矛后的汉人全是胆小鬼!今天我们要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天下无敌的八旗铁骑!随本帅出击!”

日近正午,耀眼的阳光象千万道利箭,射穿了弥漫的硝烟。站在一处小高坡上观战的多尔衮终于看清了双方的阵势,只见大清八万铁骑以排山倒海之势冲向明军方阵。明军阵列中传来了密集的枪炮声,但清军不顾伤亡冲到了近前。有些骑兵用马刀推开一层又一层的长矛矛头,强行挤入方阵,展开了肉搏。多尔衮连声称好:“这些真不愧是铁打的女真人,英勇的努尔哈赤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