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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鸩之媚》 · 司溟 ·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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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陆嘉,你要是和伍媚结婚,我就登报和你脱离母子关系!”陆若薷恶狠狠地对着儿子的背影喊道。

沈陆嘉只是沉默地坐进他的迈巴赫齐柏林里,又沉默地发动了汽车。他赶到发展银行的四十八层大楼时岑彦赶紧小跑着迎上来,“沈总,摩曼的夏行长他们都已经上去了,我们也赶紧进去吧。”

沈陆嘉点点头,二人一齐进了电梯。

四十二层的会议室里稀稀落落只留下了几个空位置。夏商周主动向沈陆嘉招呼道:“沈总,我这里还有个位置。”

沈陆嘉也没有推辞,谢过之后便坐在了夏商周的旁边。岑彦则自动坐在了沈陆嘉背后的椅子上,坐在夏商周身后的展学谦偷瞄了一眼岑彦,拿出手机偷偷照了照自己的脸孔,暗中在心底评判自己和岑彦这两个金融界大佬的特别助理到底谁更帅一点。

夏商周知道摩曼旗下的摩尔事务所和晟时旗下的永晟事务所定然是会入围的,今日不过是来走个过场,所以相比入围结果的通报他更关心的是伍媚的事情。看早间新闻的时候他正在喝咖啡,结果在屏幕上看见伍媚、晏修明还有晏经纬三人时,他险些把咖啡呛进气管里去。新闻只是浮光掠影地提了提市宣传部部长出席电影开机仪式,至于伍媚的身份并没有提。直到他急急忙忙上网搜信息,才晓得伍媚不知何时从晟时离了职,摇身一变成了鼎言的新掌门。当然,这些都不足以叫他惊讶。

晏家人已经搬迁到蔺川他是知道的,但是他决计没有想到,伍媚已经和他们见面了。父女三人居然这样吊诡地站在一起,面对着镜头微笑。他忍不住想起伍媚那次在红磨坊和他最后说的那句话——“晏夷光的过去,伍媚已经全都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了”。每当想起这几句话,他都控制不住地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她选择背叛自己的历史,抛弃自己的过去,到底是想要做什么?

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六年未见的晏修明,她的脸上应该也微微动过一些刀子,但是如今只有在她的脸上,他还能看见一些属于晏夷光的曾经。

“不好意思,要各位久等了。”一个洪亮的声音伴着脚步声响起,是发展银行董事会的主席陈鉴生,后面跟着发展银行的行长和几个副行长。

一干人客套了几句,陈鉴生念出了入围名单,一共五家事务所入围,晟时、摩曼都俱然在列,各家心底大致都有谱,无论中与不中,会议室里始终是一派波澜不惊。陈鉴生摸着啤酒肚笑起来:“这次年终换审的入围名单是由我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持的,但是正式开标时拍板的可就轮不到我们了,是上面派下来的专家组主导的,我们董事会对这次选聘是真真正正没有任何话语权。”他这番话的不过是为着提前撇清责任,免得有事务所跟绿头苍蝇似的直在他们身上动脑筋和做功夫,到时候落选了肉没吃到什么,反而惹出一身腥臊来。

领了正式标书文件之后,沈陆嘉朝夏商周微一颔首便欲离去。不想夏商周直接喊住他,希望借一步说话。

两个人的助理乖觉地拿着文件替自家BOSS望风去了。沈陆嘉和夏商周两个人则站在走廊的虎尾兰和绿萝之后,他们二人今日穿的都是藏青色带竖纹的青果领西装,白衬衣,铂金袖扣。身材相仿,背后看上去活像兄弟两个。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领带了。沈陆嘉习惯用复古的纯色宽领带,系成温莎结;夏商周则是印花窄版领带,系亚伯特王子结。

“沈总,我想向你了解一下伍媚的情况。”夏商周直奔主题。

沈陆嘉心中立时不悦起来,面上还是淡淡的,语气却不觉硬了一分:“她已经离职,如今在鼎言工作。”

“沈总可否告知我她离职的具体时日。”夏商周想弄清楚请晏修明加盟《舞!舞!舞!》是否来自于伍媚的授意。他只是不希望最后的结局是鱼死网破。

“夏行长对她倒是相当关心。”沈陆嘉勾了勾唇角。

他一直都称呼夷光为“她”,夏商周心中这才警铃大作。他迷了眯眼看住沈陆嘉:“沈总对她似乎也护犊子的紧。”

沈陆嘉淡然一笑:“关心自己的女朋友,想必夏行长可以理解。”

作者有话要说:男人的战争拉开序幕,女人的战争已经打响。。。

这本其实改叫《战争与战争》。。。

☆、56包法利夫人

晏修明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灯,摄影棚里一溜儿的都是长相古怪的灯具,见她似乎看得饶有兴致,正在准备器材的摄影助理笑着将强光灯、卤钨灯、汞灯、荧光灯、钠灯、弧光灯、氙灯逐一指给她看。

摄影助理是一个口水充沛的艺术青年,说到自己的专业范畴,唾沫点子直溅,偏还没有什么眼力价儿,嘴皮子就是不肯停。直到晏修明外套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起,她赶紧如蒙大赦一般朝助理微微颔首,出去接电话了。

来电显示是沈家的座机,吸了口气,晏修明接通了电话。

“陆阿姨,您好。”

“修明,最近是不是挺忙的,上次来过之后我有一段日子没见着你了。说老实话,我一个人待在家里,也挺闷的。”

“陆阿姨,等我一有空就去看您。这几天刚接了一部电影的客串,不然肯定去叨扰您了。说句不怕您笑话的,上次尝过之后我一直都念着张妈的醪糟蛋花汤和南瓜盅。”

“等你哪天过来,我让张妈给你做。对了,你参演的那部电影是不是叫《舞!舞!舞!》,我在报纸上瞧见了。”陆若薷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随意,“那天开机仪式上你那一身真是漂亮,把台上的其余几个姑娘全都比下去了。”

晏修明也是踩着尾巴头会动的人物,立刻顺着陆若薷的话尾巴接下去,“陆阿姨您那是和我熟悉,才觉着我好看,我旁边穿黑衣服的伍小姐,那才是真正的国色天香。”

“那个黑衣服的,我模模糊糊有些印象。”陆若薷竭力装出回忆的口吻,“她好像不是演员来着吧?”

“那位伍小姐现在是鼎言的总经理,非常能干的一位女性,很了不起。”

“我想起来了,陆嘉他爷爷过世时她也来吊唁过,那个时候我记得她是以晟时的高管的身份来的吧?”

陆若薷的声音听上去很有几分疑惑,晏修明忍不住微微勾唇一笑,难怪说这年头谁不是带着一箱子面具走天涯。

“是啊,伍小姐原来是晟时的公关总监,最近才跳槽到鼎言的。陆阿姨,有些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有什么体己话跟陆阿姨直说,不妨事的。”陆若薷捏着听筒的手不由紧了紧,她感到兜了这么久的圈子终于要迫近正题了。

“因为这部电影是鼎言独资的。我现在在剧组听到了一些传闻,是关于沈大哥的。”晏修明放轻了声音,“鼎言前一阵子不是被收购了吗,听说真正的收购方其实是…晟时…”

陆若薷苍白的手指下意识地绞着电话线,电光火石里她立即想通了一切,原来她的好儿子竟然真的瞒着她,将那头小骚狐狸安排进了他的地下王国,还扶着她坐上了那么重要的位置。他竟然把自己另外一半的身家性命都交给了顾倾城的女儿!也怨她自己糊涂,竟然没能想到这些关头过节,如果鼎言不是和陆嘉有关系,像伍媚那种女人如何肯眼睁睁地离开一座活生生的大金山。

“这些话只能听听,做不得准的。”陆若薷自然不愿让晏修明听出来自己的恼怒,脸上肌肉几乎都僵住了,她使劲抖了抖颊骨肌,才挤出一个笑来,“阿姨就不打扰你拍戏了,有空了一定来家里坐坐。”

“那陆阿姨您也保重,天气冷了,您要注意保暖。我一旦得闲就去看您。”

挂了电话的陆若薷怔怔地坐在轮椅上,盯着她卧室南面的佛龛里那尊白玉观音,观音赤足踏莲,双手合掌,微低下颌,脸上是妙意不可言传的微笑。陆若薷发了一会儿呆,才从床头柜最深处摸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纸,照着上面的数字拨了下去。

“喂——”接电话时伍媚刚小憩了片刻,声音里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一点粘稠的睡意,一个“喂”字涩中带腻,仿佛美人洗脸过后留下来的胭脂水。

陆若薷强压下心底的嫌恶之情,用听不出喜怒的声音说道:“伍媚是吧?我是沈陆嘉的母亲,你们的事陆嘉和我说过了,我想和你见个面。”

“好的,地点您定吧。”

“我腿脚不好,就在沈宅。”

“那陆女士,待会儿见。”收线之后,伍媚将手机在掌心里转了转,意味深长地勾起了唇角。又该是一出老戏码上演,这世上养儿子的老母亲真是不幸,如果没有女人爱他,是天底下的女人都瞎了眼;如果有女人爱他,又是为了来和她夺儿子的。

掠了掠头发,伍媚抓起手包和车钥匙,和助理交代一声便去停车场拿车了。

上了阳明山的盘上公路时竟然下起了雨,不大,但在车窗上竟也汇成了一道道涓涓细流。幸好后备箱里有伞,泊了车,伍媚撑着伞不疾不徐地步入沈宅。

这是伍媚第二次踏进沈家大门。她清晰地记得来吊唁时庭院里有平整开阔的草坪,修剪得当的月季和冬青,然而现在触目所及却是残枝、落英、败叶、断梗,萧条的很。只有屋后的桂花树还在努力送上一些薄而冷的清香。

抬脚踏上檐廊的台阶,伍媚收了伞。檐廊下雨水如同断续的丝线,自然形成一面晶莹的珠帘。又像细小的莲瓣,一片片落地。

“伍小姐,赶紧进来,仔细溅到雨。”张妈迎上来,递上了干毛巾。

坐在厅堂里的陆若薷看见了她手里正在滴水的雨伞,脸色不由沉了几分。她无法抑制地想起了花神咖啡馆里提着白色阳伞走向她的顾倾城。

将伞递给张妈之后,伍媚才笑吟吟地走向陆若薷:“您好。陆女士。”

陆若薷只是面无表情地打量着她,对面站着的女人穿着蓝紫色天鹅绒长裙,裙摆有银色丝线绣成的花纹,紫罗兰色的绒面高跟鞋。脖子上还挂着一串大小各异的珍珠穿成的缎带项链。身上还飘来若有若无的香水味。乌发红唇,眉眼含春。陆若薷的一双眼睛恨不得像解剖刀,将伍媚剖开了看个清楚。

看来陆女士一时不打算请她坐下,于是伍媚很自然地在沙发上落了座。

陆若薷蹙了蹙眉,不请自坐,这叫什么家教?

“你应该知道我和你见面是为了什么吧。”陆若薷握住茶杯把手,掩饰一般地抿了一口。

“不会是商量婚期吧?”伍媚笑得无辜。

陆若薷一口茶险些喷出来,她啪地一下放下茶杯,“我不是陆嘉,收起你的那一套烂佻皮劲儿,装乖卖傻在我这里不管用。”

伍媚耸耸肩,这个洋派的动作又一次使得陆若薷皱起了眉头。

“那看来您是打算开支票给我了。”伍媚笑着抚了抚自己修剪得当的指甲。她记得小时候特别喜欢咬指甲,一旦有新指甲长出来,就会控制不住地用牙齿一点一点咬掉,甚至会将手指咬得鲜血淋漓,那个时候冯青萍最爱在她咬指甲是突如其来地甩她一个耳光。后来念了心理学,知道喜欢咬指甲是为了隐藏自己的攻击性。再后来她不需要再掩藏什么,反而蓄起了指甲。

陆若薷盯着她猩红的指甲,决定不再掩饰自己的厌恶之情,“你想要多少才肯离开陆嘉?”

好生无趣的说辞,伍媚漫不经心地弹了弹指甲,笑道:“陆女士,您难道没有事先查过我的底?我有外国名校的文凭,家底殷实,薪资优渥。什么别墅名车、珍贵珠宝、国外度假旅行、光鲜社交派对、可炫耀的身份和地位,这些我统统都不缺,您觉得多大数目的支票开给我比较合适?”

陆若薷冷哼起来:“可炫耀的身份和地位,真是叫人笑掉大牙?你如今的地位难道是你自己凭本事挣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鼎言的美女掌门,给你撑起这个门面的可是我儿子!”

伍媚依旧云淡风轻,“陆女士,您恐怕和社会脱节的有些厉害了,单身女人在外面做事,不是光凭挤媚眼就能坐上高位的。大帽子也只有大脑袋才戴得下,有些位置也不是每个人都坐得的。”说完她远远地朝张妈一笑,“请给我一杯白水,有些渴了。”又看向陆若薷,“您不会怪我唐突吧。”

陆若薷被噎了一下,哼了一声,没有作答。

喝完水,伍媚心满意足地放下水杯,道:“陆女士,单方面来说,我现在还不打算和令公子分手,当然,腿长在沈陆嘉身上,您想他离开我,大可以管住他的两条腿。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就先走了。想必您也不打算留我晚饭。”

陆若薷再也按捺不住,沉下脸喝道:“真是养儿肖母,交际花养的种,连形式做派都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轻狂劲儿!”

“您似乎认识家母?”伍媚笑得意味深长,“交际花,相比艺术赞助人,我想她会更喜欢这个称呼。”

“没脸没臊的*,简直不知羞耻!”陆若薷脸色有些发白,显然被气的不轻。

伍媚在心底飞速地盘算了一下,想必陆若薷和顾倾城之间有什么过节,能让一个女人惦记这么久,除了杀父之仇,大概也就是夺爱之恨了。莫非沈陆嘉的父亲的出走和顾倾城有关系?

“陆女士,相信我,要令一个男人抛家弃子,放逐自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你,你——”陆若薷颤巍巍地指着伍媚的脸,两片嘴唇连同下巴几乎要一齐抖得掉下来,“只要我活着一天,你就别指望进沈家大门。”

伍媚还是轻笑,“进不进门不打紧,往冬天过,晚上睡觉,身边没有一具温度恒定的*散发呼吸那才是难熬。”说到这里她又懊悔一般地掩嘴道,“噢,您应该已经习惯了。”

“臭不要脸的婊/子!你给我滚!滚!”陆若薷终于不顾形象地骂出了她平生会骂的最狠最毒的一个字眼。

伍媚居高临下地用怜悯的眼光瞥了瞥陆若薷,“还好您养的儿子不肖母,真是万幸。”说完她优雅地略一屈膝,“先告辞了,您保重,陆女士。”

作者有话要说:可怜的沈母,直接完败啊。。。伍媚一出,谁与争锋,号令狼狗,哪舍不从。。。

☆、57我们不能白头到老

伍媚撑着伞离开了沈宅,雨比先前又小了些,只可惜秋末天凉,拂在脸上凉意浸人。天鹅绒又是一种奇怪的料子,一旦沾了水,那种潮意像铅块一直坠进皮肤表面去,她有些后悔没有添一件外套。

紧走几步开了车锁,伍媚赶紧坐进车里,将整个背都贴在了车座靠背上,然后闭了闭眼睛。犹豫了片刻,她从手包里拿出手机,给顾倾城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很久才被接起,电话那头顾倾城语气淡漠:“什么事?”

伍媚忽然觉得有些讪讪的,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她有什么立场去询问顾倾城的罗曼史?半天她才翕动着嘴唇,低低地唤出一声“母亲。”

喊的虽是母亲,但她比谁都清楚,她们之间从来都不是母女的关系。

“什么事?”顾倾城的语气已经隐约带上了不耐。

“您认识陆若薷吗?”伍媚问得小心翼翼。

顾倾城似乎笑了一声,“她开了多少价码要你离开他儿子?”

“买卖谈崩了,她让我滚。”

“不碍事。你总归比她活的长,她横竖是要死在你前头的,你可以熬。当然,只要你能抓紧了男人的心,他的母亲是影响不了大局的。没有一个母亲会真的因为儿子讨了不如意的媳妇去死的,她们只会拼命活着等着看你被扫地出门。至于陆若薷,她忍辱负重地活了这么久,是更加舍不得死的,你不用担心。”说完顾倾城便利落地挂了电话。

伍媚怔怔地握着电话,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窗外仍是风雨飘摇。

她不喜欢雨天,这种天气总是叫她控制不住的情感脆弱。此时此刻,她忍不住想要一个可以嬉皮笑脸缠着脖子撒娇说心事的妈妈,而不是这种有提携再造之恩的母亲。一个见识了你最落魄的时候并且帮了你一把的恩人,你永远都不要指望自己的恩人面前拥有平等,更不用奢望恩人变成妈妈。恩人和妈妈,这两个词从来就不能划等号。

吐出一口浊气,伍媚弯腰换上了绣花鞋,发动了Q7。

回到鼎言时就看见助理神情躲闪里带着刺探,她驻足发问:“有事?”

“摩曼的夏行长在您的办公室里等您。”

伍媚不悦地皱了皱眉:“谁许他进我办公室的?”

助理小声道:“是苏总监亲自带他进来的。”

这个在英俊男人面前就迈不动腿的苏浙,活该一辈子被压!伍媚在心底咬牙咒道,才想踢踢踏踏气势如虹地走进办公室,却猛地发现自己竟然忘了换鞋,脚上还是那双宝蓝缎面绣大朵山茶的绣花鞋。

伍媚觉得心底陡然升起一阵烦躁,她现在只想一个人待着,不想费心去应付任何人。

“我等你半个多小时了。”夏商周倚站在门框处,面容平静。

伍媚沉默地从他身畔经过,夏商周可以嗅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伴着湿冷的雨气的味道。

“找我有什么事?”伍媚坐在了那张黑色的真皮旋转椅上,有些疲倦地伸手揾了揾脸。

夏商周随手掩上了门,一步一步地走到宽大的樱桃木办公桌对面。他没有开腔,只是低头看着一臂之遥的伍媚。她发顶的漩,她额角的绒发,她细黑的眉……夏商周看得专注到几乎显得悲伤。当早上沈陆嘉沉稳地告诉他,她成了他的女友,嫉妒使得他他控制不住地想要脱口而出:“你见过十六岁扎马尾穿球鞋的她吗?你见过她本真的模样吗?你以为你拥有了她的全部吗?最后他什么都没有说,属于他和晏夷光的过去,是他的独家私藏,或许,这是他唯一可以打败沈陆嘉的东西了。

伍媚硬下心肠只作看不见。

“你和沈陆嘉在一块儿?”夏商周嗓音低沉。

伍媚抬头望了他一眼,“嗯。”

“你不是认真的对不对?”夏商周俯身撑在办公桌的边缘上,神情执拗地盯住伍媚黑白分明的一双眼睛。

伍媚不悦地蹙起眉头:“夏商周,你有什么资格问我这句话?你以为你是谁?”

“他根本就不适合你。业界谁不知道沈陆嘉是一个刻板无趣的工作狂?”

伍媚起了身,走到饮水机前接了一杯水,笑得讥诮:“他不适合我,难道非得夏行长您这种有学问有口才,懂生活情趣,颇得贾宝玉真传,知道适时适度插科打诨调节气氛的才适合我?”

“夷光——”夏商周上前攥住伍媚的另一只手腕,“你想干什么我大概能猜到。几个星期前我无意间在阳明山看见了晏修明,她提着董记的点心盒子去了沈宅。他们想和沈家联姻对不对?你是为了报复才和沈陆嘉在一起。”

“报复?夏商周,你也太高估有些人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了,对我来说,一切只不过是个游戏,一个游戏而已。”伍媚抿了一口水,笑得肆意,“有人告诉过我一句话,只有弱者才会把自己所有的一切身家都压在复仇上面,而强者,从来只需要游戏就够了。”

夏商周看着眼前笑得几乎意味深长的伍媚,几乎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和她相对。

伍媚放下水杯,对面的男人比几个月前明显瘦了,这是她曾经一心一意去爱的男人,是她曾经想相携到老的男人,其实他并没有做错什么,是命运对他们太苛刻。其实在命运面前,谁不是微藐如蝼蚁?可是体谅不代表接受,叹了口气,她轻声说道:“夏商周,不要再在我的身上费工夫了,没有用的。我要的是一个没有污点的、干净的男人。有些事,我永远忘不了。”

“夷光——”夏商周痛苦而郁愤地将伍媚扯进自己的怀里,箍着她的肩膀,愤怒道:“污点,是,那确实是污点。但是那个污点难道那是我愿意的?难道是我自愿的吗?我是个凡人,我也只是个凡人,你们长得一模一样,那只是一场错误。”

“是的,夏商周,你没有错,你一点错都没有。但是我就是接受不了,或许换成其他任意一个女人我勉强能够接受,但是唯独她我接受不了。”伍媚声音淡漠:“你从来都不知道,在我十六岁遇见你之前,每次过生日,我许下的愿望都是——这世界上可不可以有一样东西,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真正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和我分享它。我遇见了你,我以为自己美梦成真。然后——”她自嘲一般地扯扯嘴角,“梦终归是梦。”

“我们可以忘记,忘记这些不愉快的事情。我们可以搬到美国去住,法国也行,任何一个城市,只要你愿意。我们可以从头开始。”夏商周急切地按住伍媚的肩膀。

伍媚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你应该记得,我的记忆力特别好。所以,我忘不了。”停顿了一下,她凉薄地勾了勾唇角,唇畔的笑意像秋日最后一朵海棠:“夏商周,有时候我想或许真的有一语成谶。你是Mr.History,历史注定只能属于过去,而沈陆嘉,他是我的Mr.Present。”说罢,她用力一推,挣脱了夏商周的怀抱。

“呵,Mr.Present,现任先生”。夏商周倒退一步,笑得哀伤。

伍媚只是默然地背过身去,看着窗外的雨景。其实,在她心底,或许沈陆嘉不单是现任先生,还是礼物先生。是让她能够再一次相信她或许可以拥有一份独一无二的感情的礼物先生。

夏商周颓然离开后,伍媚依然站在窗后,不知道在看什么。

上车之前,夏商周忍不住抬头朝鼎言大厦的顶楼看去,他希望可以看见在那面灰蓝色玻璃后有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容。然而遗憾的是,除了纷飞的细雨争先恐后地扑在他的脸上,他什么都没有看见,反倒是眼睛,被雨水打得有些痛起来。

默默地看了一会儿,他终于坐进车里,缓缓发动汽车,离开了。

伍媚闭了闭眼睛,安静地坐回转椅上。她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只有五色的魔方屏保在不知疲倦地拆分、组装、拆分、组装……

沈陆嘉进来时,就看见伍媚神情渺远地盯着屏幕,仿佛在看,又仿佛没有在看。他不由有些心慌,仿佛她整个人是要羽化的仙女,即将在他面前化作雾气,消失不见。不,即便她真是仙女,他也会藏起她的羽衣,将她拴在自己身边一辈子。

“在想什么,这么入神?”沈陆嘉走到她身后,俯身揽住她的肩膀。

伍媚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她有些掩饰地一笑,“你来了啊。”

“有几天没见着你了,我想你了。”沈陆嘉在她耳畔低低说道。他呼出的热气在她的耳廓边沿缭绕,伍媚忽然觉得一颗心莫名其妙地变得平静下来,她扭过身反手搂住沈陆嘉的脖子,脸颊贴着他的脸颊。

这样的姿势有些变扭,沈陆嘉索性将她抱坐到办公桌上,自己站着。两个人就这样安静地脸靠着脸,鼻尖就是对方肌肤的气味,女人身上的甜香,男人身上的木香;掌心下面是对方衣料的触感,丝绒的细软,毛料的挺刮。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沈陆嘉,遇见你真好。”伍媚忽然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道,语调近乎呢喃。

沈陆嘉低头在她的眼皮上轻轻印了一下,“不,你才是老天赐给我的礼物。”

这个无意间的巧合使得伍媚忍不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沈陆嘉茶褐色的眸子只是安详地回望她。

伍媚忍不住扬起头,去吻他的唇。唇齿的亲密无间里,伍媚模模糊糊地发现,她好像真的爱上眼前这个男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应酬到九点多才回来,对中国式饭局深恶痛绝。小喽啰永远都是被灌的命。在喝了三杯红酒的情况下晕乎乎地又写了将近五百个字,实在撑不住了。明晚可能会在这一章尾部加上一些和男主的甜戏,反正今天买了,多加字不会收钱滴。。。

此章已补全。关于女主到底对楠竹是什么样的感情,其实我也不知道,爱更对的是一种感觉,是说不清楚的。她的遭遇和经历注定她大概就是这个状态,爱情里哪里有绝对的旗鼓相当,是吧?总有一个会多爱一点。

☆、58生命是部小说

两个人分开后,沈陆嘉才注意到了伍媚脚上的那双鞋子。宝石蓝的底色,上面有红色的茶花和绿色的叶片。伍媚有些发窘,生怕被认为是某位特立独行的女作家的门下的左护法,撇清道:“我忘记换鞋了,这是开车时穿的平底鞋。”

曾经将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柴可夫斯基弄混了职业的沈陆嘉自然不知道她的担忧,他只是很中肯地说了一句:“挺漂亮的。”便关注到了伍媚刚才那句话中别的信息点了:“你下午开车出去了?”

伍媚在心底犹豫了一下,该不该说真话,不行,倘若说了实话,就必然得提到她和顾倾城的关系,又要瞒着他,她私心里不想再骗他。掠了掠头发,伍媚一面关电脑,一面说道:“嗯,下午出去了一趟,到银行拿钱的。”

沈陆嘉却似乎被提醒,从皮夹里拿出一张信用卡,递给伍媚道:“这是我的的副卡,你收着。”

伍媚用食指和中指夹着那张卡,斜着眼睛睨他:“沈陆嘉,你这是什么意思,养情妇?”

“不,当然不是的。”沈陆嘉急了,生怕她误会:“我不大懂那些护肤品、衣服、香水什么的,买了怕你不喜欢。说实话,我也知道自己是一个很闷的人,不大会哄女人。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是我最擅长的大概就是赚钱了,所以如果你肯花我的钱,我会很高兴。”顿了一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又添上一句:“而且我听君俨说,他的信用卡都是放在老婆那里的。”

“鼎言你交给我打理,信用卡你也交到我手里,你就不怕我是骗财骗色的,把你的钱卷了跑路?”伍媚心下感动,嘴上揶揄。

沈陆嘉笑起来,语气笃定:“你舍不得跑路的。”

伍媚一扬脖子:“这么自信?”

“你还有三百万在我手里呢。”

“沈陆嘉——”伍媚佯怒。

“好了,逗你的,待会儿我们去哪里吃饭?”相处这么久,沈陆嘉已经深谙调虎离山之计。

伍媚想了想,兴致勃勃地向他建议,“我们去吃火锅吧。”

沈陆嘉哪里有不允的话,两人相携离开了鼎言大厦。

伍媚也没取车,指了路之后她便舒舒服服地窝在迈巴赫齐柏林的副驾驶上闭目养神。

到了火锅店,人声鼎沸,热闹的紧。

沈陆嘉正四处找位置,伍媚已经眼尖地发现一个缩在墙角的两人位,一个走路内八字,拎着好几个购物纸袋的年轻女郎和男朋友大概也瞄上了那个位置。伍媚仗着腿长,抄了近路,抢先坐在了那个位置上,然后笑吟吟地朝沈陆嘉招手。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这位置是我先看见的。”女郎有些不忿,用娇滴滴的声音指责伍媚。

伍媚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女人旁边的男士,“许教授,好巧。”

许自强平庸的国字脸有些变色,强行挤出一个笑容:“伍老师,也来锅鼎记吃饭啊。”一面偷偷松开和女郎交握的手。

伍媚却并不想放过他,瞥一眼许自强身旁厚重刘海齐眉的女郎,没有胸也没有屁股,只有一双小鹿般映着林间晨雾的大眼睛。伍媚忍不住又想起了大着肚子的许太太,母鸭般难看的步态,浮肿的面团脸,上面还有褐色的蝴蝶斑。是不是人类无论怎么进化,永远都摆脱不了兽性?即使明明没有感情了,却不影响崽子一窝一窝地下。

“这位是许教授带的研究生?”

锅鼎记里开着暖气,许自强觉得脖子后面全是热汗,“呵呵,是家里的亲戚,来蔺川读书的,带她出来逛逛。”

女郎大概也察觉到对面的女人惹不起,仿佛被雨淋了的小母鸡,再也不敢咯咯乱叫。

沈陆嘉已经走到了伍媚的身边,他也认出了许自强,在夏天的幼儿园曾经见过一面。只简单一眼,他便洞悉了一切。因为沈叙的缘故,他十分厌恶这些对感情不忠的男男女女。于是他一言不发地坐在伍媚对面,安静地看着菜单。

“那伍老师,你们慢慢吃。这家怪忙的,我带她去别处转转。”许自强不迭地退了出去。临去时,那长着小鹿一般无辜大眼的女郎还朝沈陆嘉遥遥递上了一个眼风。

伍媚好笑地看着二人的背影,托着腮问沈陆嘉:“我这旧同事在系里一向是出了名的学究夫子,有次我问他借字典,他都紧张的一头的汗。没想到现在也赶时髦搞起了师生恋。你说他到底是因为老婆怀孕才在外面打野食,还是因为婚姻本来就进入了死水期?”

沈陆嘉翻菜单的手这才停住了,他抬头看住伍媚,正色道:“我不管旁人的事。我只确保自己从一而终,绝不旁逸斜出。”

伍媚本想打趣他当自己是茅盾笔下的白杨树啊,但看见他脸上硬邦邦的线条,知道这是一个男人做出承诺时的脸孔,于是她笑眯眯地拿起桌布上的餐刀,比划了一下道:“凡是出轨的男人,不仅要净身出户,更要‘净身’出户。”

沈陆嘉跟着轻笑:“嗯,好主意。”

服务员很快来点了火,又将点的各色涮料送了过来。伍媚又点了半扎喜力啤酒。沈陆嘉见她高兴,便也没说什么。只想着日后封山育林,不仅得管好自己,还得看好她。

鸳鸯锅里红白二色汤底逐渐涌出一串串泡泡,伍媚一面放食物,一面还念起了顺口溜:“肉类先下汤味鲜,海鲜蔬菜在中间,带血粉类易浑汤,只好放在最后边。保持中火小开状,随烫随食味更鲜。”

沈陆嘉笑着替她拉开啤酒的拉环。

锅里很快滚起来,食物的香味立时弥散开来。伍媚吃得酣畅淋漓,她吃的是红汤锅底,被辣的像只小狗,不时张嘴吐舌头。沈陆嘉皱起眉头,有些后悔答应和她吃火锅。

“少吃点辣。”他从果盘里拿起一个樱桃番茄,塞进伍媚嘴里,让她过过嘴。

在她鼻尖被辣的发红的时候,他又要忙着拿纸巾递给她擤鼻涕。沈陆嘉不觉得有任何不悦,他把她当成生命的另一半来爱,而不只是一个意中人,所以他们俩的关系总会生出很多层次来:父女、兄妹、师生、知己。当然有时候也会是母子、姐弟。

两个人吃到七点多才离开了火锅店。因为锅鼎记就在国贸的对面,伍媚又很顺路地拖着沈陆嘉的手逛街去了。

伍媚品位不俗,在沈陆嘉的印象里,她每一次的穿戴都是精致却不刻意,优雅里又带着随性,几乎都可以直接上时尚杂志的封面,所以在经过一家著名高街品牌时,他有些意外地发现伍媚居然驻足,然后就拖着他进去了。

店里有几个顾客,看年纪大概都是些大学生,咋咋呼呼地讨论着哪一款前一阵子在那份杂志看见过。导购小姐只是站在一旁,并不多说什么。

伍媚很随意地在货架前翻拣着。沈陆嘉站在她身后,替她拿着手袋。

导购小姐一双眼睛都毒辣的很,丝绒是娇贵难伺候的面料,一旦受损,绒毛倒伏,在灯光下会与大方向背道而驰。可是这位小姐身上的丝绒却是簇新,连袖口手肘这种部分都没有倒绒。还有,一般人逛国贸,眼神大多只流连物品,翻看标签价格永远鬼鬼祟祟,从不跟她们这些导购对视,仿佛生怕被她们掂量出钱袋子的斤两。这位小姐却姿态大方,显然是不差钱的主儿。

“小姐,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导购小姐微笑着说道。

“谢谢。有需要我会叫你的。”伍媚的视线忽然被店里的男女两个模特身上的套头毛衣吸引住了。

她有些恶作剧地拉拉沈陆嘉的手:“那一套,我们两个穿好不好?”

那是一套情侣毛衣,男款是黑色底上放着一只白色的空碗,上面还有一个水龙头,旁边是苦哈哈的三个字“我洗碗”,女款是黑色底上一只盛满了饭的碗,旁边是乐呵呵的三个字“我吃饭”。沈陆嘉哭笑不得,小声反抗道:“洗碗烧饭我都是心甘情愿。但是我这个年纪,穿这个实在不妥当,而且我从来都是穿衬衣和西装的,这种休闲毛衣穿在我身上恐怕会很奇怪。”

伍媚眯着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他,沈陆嘉在心底叹着气准备投降时,却见原先那位导购小姐笑眯眯地拿着两件毛衣走过来:“两位不如试试这套。”

沈陆嘉接过来一看,蓝色底子的毛衣上,男款是白线勾勒的中国地图,女款则只有小小的台湾岛,下面各有几个字,连起来一读恰好是“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个寓意看得沈陆嘉大喜,将女款塞进伍媚手里,“穿这件好不好?”

伍媚皱皱鼻子,最终还是接了过来。

导购小姐赶紧又推荐了牛仔裤和帆布鞋。

两个人各自抱着一堆衣服分别进了男女更衣室。

再出来时两人都换了模样。伍媚看着对面眉头微蹙,浑身不自在的沈陆嘉,觉得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沈总只要再在胳肢窝下夹本莎士比亚,完全就是位文艺小青年,忍不住捂着肚子大笑起来。

沈陆嘉轻咳了一声,扯扯伍媚特意束起来的马尾辫,“我也觉得有些奇怪。”

“不,挺好的。”伍媚推着他走到穿衣镜前,“相信我,你穿成这样进蔺川外国语学院的图书馆,门卫大妈一定不会管你要借书卡的。”

沈陆嘉在镜子面前审慎地观察了半天,才让导购小姐将两人换下的那些衣服包起来,伍媚已经将他的副卡递了过去。

两个人提着印有巨大LOGO的纸袋离了店铺,才走到电梯,就看见电梯门徐徐打开,从里面走出了晏家三口。

“陆嘉,许久不见了,怎么也不来家里坐坐?”晏经纬脸上有不加掩饰的惊讶,当然是为着沈贤侄的着装,又看向他身旁的伍媚,愈发吃惊:“这不是伍总吗?”

“晏部长,您好。”伍媚矜持地一笑,主动伸出了右手。

那粒小痣终于被晏经纬收入眼帘,他瞳孔剧烈一个收缩,牢牢盯住伍媚。

冯青萍微微皱眉,那次一起吃饭,她也看见了她虎口的红痣,只是饭桌上她言语风趣,推杯过盏间媚态横生,她想着不过是巧合罢了,夷光是个木头孩子,是断然没有这些本事的,便打消了疑心。

沈陆嘉是她为自家女儿寻的金龟婿,如何见得被旁的女人打横里摘去了果子去。她才想说话,就被原本站在后面的晏修明扯了扯胳膊。

“沈大哥,伍小姐,一起逛国贸的?”顿了一下,她又眼带赞赏地看了看二人的装扮:“你们这样穿真的很登对。”

“谢谢。”伍媚轻俏一笑,脸孔上仿佛有闪电一亮而过。连眼角也吊吊的几乎斜飞入鬓了。再衬着她此刻的打扮,晏修明觉得心底的恐惧像涨潮的海水,从脚脖子一直漫到大腿根。

晏家夫妻在三个人之间看来看去,都有些莫名其妙。尤其是晏经纬,他埋怨地看了一眼妻子,似乎在质问她为什么准女婿有了别的女人自己却一点风声都听不见。冯青萍也盯住女儿,暗暗猜度她到底在想什么。

晏修明强压住心底的不安,又就着《舞!舞!舞!》和伍媚说了几句,互相打了招呼才分道扬镳。

伍媚和沈陆嘉才进了电梯。冯青萍就发作起来:“怎么回事?你不是和沈陆嘉处的好好的吗?怎么叫别人钻了空子?”

“您看不出来吗?沈陆嘉中意的是他旁边的那位,我何必巴巴地凑上去讨个没趣。”晏修明逛街的心情完全被刚才的巧遇给败坏了,冷冷地回答道。

晏经纬从中斡旋:“有什么话回家再说,在这里像什么样子。”

“瞧两人穿的那衣服,都老大不小的了,还当自己是花季雨季啊。陆嘉我看也是个出息不大的,被女人撺掇着居然跟着后头胡闹。”冯青萍愤愤地说了两句,又狐疑地盯住女儿:“你不会还惦记着夏商周吧?所以我让你抓紧沈陆嘉,你就阳奉阴违?”

猝然听到这个名字,晏修明脸色大变,她如同飞渡的羚羊一般一个跃步跨进电梯里,猛地按上了关门键,将父母二人全都隔在外头。靠在冷硬的电梯内壁上,她看着对面金属内壁上自己变形的眉眼,讽刺地笑了。夏商周,她那刚愎自用的母亲,居然以为自己仍恋着夏商周,她晏修明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拣晏夷光的破烂?!

作者有话要说:鉴于很多姑娘在围脖问我写不写某某某,在这里说一下,下一本写秦亦峥,终于可以写点不一样的了。。。当然这是2013年的事。。。至于其余人,待定O(n_n)O哈!

☆、59夏天的故事

十一月二十日,农历小雪。这一天是晏修明的生日,当然也是晏夷光的生日。

在冯青萍的手段之下,几天前,晏家便委婉地向陆若薷透露了这一消息,说要在家里简单举办一个家宴,陆若薷自然心领神会,欣然承诺与儿子一齐赴宴。

晏修明不赞成也不反对,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冯青萍忍不住又想起了从国贸回来之后的那晚,她正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涂眼霜。穿着睡衣的女儿忽然像幽灵一样从她背后冒出来,问她:“那个孩子后来是不是被收养了?”

将海蓝之谜均匀地抹进眼角每一条细纹的她下意识反问:“什么孩子?”

“就是那个孩子。”她记得女儿只是低低地重复了一句。

于是她猛然想起了那个从血缘上来说是她的外孙的孩子。

那个孩子,那个生下来只有四斤多一点,在保温箱里住了半个月的孩子,那个连一口母乳都没喝上就被送进福利院的孩子,那个无名无姓地来到这人间的孩子。她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手抖,海蓝之谜浓缩修护眼霜的罐子居然直直地跌在地上,乳白色的膏体泼溅在黑色的地砖上,像一小滩肮脏的精/液。

“问这个干什么,放心,那家夫妻两个都是知识分子,只是没有的生养。不会受苦的。”冯青萍有些焦躁地弯腰捡起眼霜,她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会提起这个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孩子。

女儿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又像没事人一样地回房了。但是从那之后,她就发现晏修明仿佛被人喂了哑药,经常一整天半声不吭。

当天下午晏修明一个人去了《舞!舞!舞!》剧组,她的戏份已经全部拍摄完毕,今天过去是看剪辑的。路上,她特地绕道去董记订了一个大蛋糕,然后提着去了鼎言。因为盛桓宣和伍媚关系如今相当不错,在没有拍摄任务的时候,盛桓宣都是带着剧组驻扎在鼎言的。

特意收拾出来的大会议室里,盛桓宣正在看下一场的分镜头脚本,大概是耳濡目染,他的团队也没有在闲聊的,都在忙正经事。

“没有打扰大家吧?”晏修明轻轻敲了敲门。

摄影师的助理小韩已经眼尖地看见了她手里提着的蛋糕盒,惊喜道:“修明小姐是来犒劳大家的吗?”

“其实今天是我的生日,这段时间和大家相处的非常愉快。”晏修明笑得亲切得体。

盛桓宣也放下手里的脚本,站起来:“修明小姐,生日快乐。不过抱歉现在没有礼物,过几天一定补上。”

晏修明只是微笑着将蛋糕放在圆桌上,又解开了丝带,将塑料切刀递到盛桓宣手里道:“盛导刚才那话说的我都无地自容了,好像是我特意讨礼物来的。”

盛桓宣接过薄薄的切刀,依旧是淡笑:“是我的错,我给大家切蛋糕。”

在场的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块之后还余下一些。

“伍总这会儿在吗?”晏修明一面状若无意地问道,一面将剩下的蛋糕小心地铲到纸碟上。

“不巧的很。刚才还在的,接了个电话就走了,可能去办公室了。”

一手拿住手包,一手仔细地托住纸碟,晏修明朝盛桓宣微微颔首:“盛导,那我给伍总送下蛋糕,待会儿就不过来了,明天就要飞波士顿,得回去收拾一下。”说完她含笑的眼睛又逐一扫过剧组所有成员,立志叫人从她的目光里感受到一视同仁的尊重。

果然,等到她离去后,剧组的工作人员各个对她赞不绝口。

“晏小姐的教养真是好,和她相处总是让人如沐春风。”

“就是就是,对谁都是笑微微的。真正的大家闺秀也就这样了吧。”

“而且平易近人,没有任何架子,比那些还没红就会嫌我们拍得她不够靓女,动辄对灯光指手画脚的小明星简直强了千百倍。”

唯独盛桓宣不语,他有些怜悯地看着晏修明的背影渐渐远去。太过完美的东西总会叫他从心底生出一种微妙的违和感,就仿佛摆拍出来的美人永远美艳却不惊艳。又或许舞者大多数都是苛刻的完美主义者,扑朔迷离的完美往往令他们陷入走火入魔的境地。而这位芭蕾舞公主显然也弄混了生活和表演,要知道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喜爱,就像一朵花不可能占尽天下的芳香一样。

他看了看正在不吝褒奖晏修明的下属,微微一笑,他们都没有注意,平易近人这个词,本来就意味着一个高姿态,摇摇头,盛桓宣又低头看脚本去了。

晏修明去了伍媚的办公室,是秘书接待的她。

很亲切地将蛋糕从中切下一半送给伍媚的秘书之后,晏修明随意地和对方聊开来。两个人先聊了一会儿时尚八卦,她又很大方地送了秘书一张《吉赛尔》芭蕾舞剧的贵宾票,然后才笑吟吟地说道:“你们伍总蛮了不起的,年纪轻轻就执掌这么大一个企业,不过也挺辛苦的,这会儿是在谈生意吧?”

“不是,伍总和摩曼银行的夏行长一起去了楼下南边的柒杯茶茶楼。”

夏商周。晏修明觉得自己心脏陡然一个猛跳,仿佛一架突然失控的电梯。脸上的笑容几乎绷不住,寻了一个理由她便匆匆告辞。

柒杯茶茶楼外某个隐秘的角落,晏修明悲哀地发现,自己突然成了一只矜持的猎物,唯有以望远镜窥探猎人的动静。

而茶楼内,叫做“吹雪”的雅间里,伍媚和夏商周隔桌而坐。他们背后的壁板上是酣畅的两句诗“寒灯新茗月同煎,浅瓯吹雪试新茶”。桌上的黑漆茶盘上西施壶的壶嘴里正袅袅地吐着白雾。

伍媚神色淡然地将壶里的茶汤径直倒进杯里,丝毫没有按照茶道礼仪的流程来品茶的意思。夏商周有些苦涩地勾了勾唇角,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晏夷光笑眯眯地托腮看他表演茶道的时日早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从身后拿出一个旧的红木箱子,夏商周有些吃力地将箱子捧到桌上,然后掀开了上面的云头锁片,从里面拿出了好些个大小不一的密封盒子,有些是黑乌乌的金属盒子,有些是透明的玻璃盒子。伍媚一眼便认出玻璃盒子里面放的是铁陨石或者石铁陨石,因为陨石统共分为石陨石、铁陨石和石铁陨石三类,其中石陨石因为有辐射,必须储藏在特质的铅盒里。

夏商周目光缓缓扫过这些箱子,轻声道:“这些都是我这些年在世界各地搜集的月球陨石碎片,我曾经说过,即使你要天上的月亮,我也会帮你摘下来。今天是你的生日,不管你私心里想不想过这个生日,我只想兑现自己当年的诺言。”说完,他把这些盒子悉数推到了伍媚的面前。

盒子的左下角都贴了标签,上面仔细地写着陨石的名字和搜集地点,比如“白色扁柱状单晶月球陨石,美国内华达洲”、“月球克里普岩陨石,墨西哥尤卡坦半岛”、“混合岩质月球陨石,俄罗斯西伯利亚”。伍媚看着这些貌不惊人的石头,神情沉静,看不出悲喜。

“夏商周,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叫《当时的月亮》?”不待他答话,伍媚便淡笑着唱起歌来。她的声音轻忽迷离,叫夏商周无端觉得悲伤,眼睛微微发涩,仿佛有一粒雪花在睫毛上融化。

一曲终了,伍媚低头抿了一口茶水,看住夏商周轮廓清寂的眼睛,轻声道:“有些月亮只适合留在当时,至于现在,我已经不需要了。”歪头看一眼窗外,夕阳如同一只巨大的红气球,被拴在某棵法国梧桐的枝桠顶端,“我已经有太阳了,日月同辉这种事,恕我无福消受。”说完她便起身,拿起手袋离开了。

她的太阳,是沈陆嘉吗?夏商周眼中是她曼妙的背影,耳畔是她动听的足音,惨然一笑。

晏修明目送着伍媚走出茶楼,又走进鼎言通体蓝色玻璃幕墙的大楼,只觉得心中的不安逐渐加深。随着暮色的加深,还起了风,冷得人生魂几乎要出窍。

自斟自酌地喝完了所有的茶水,夏商周面无表情地提着箱子结账走人。

“夏商周——”

夏商周恍惚听见人喊他,有些疑惑地驻足回头,他看见一个苗条的人影向他走来。

“夷光——”他下意识地喃喃出声,一颗急速跳动的心脏将胸口顶撞得生疼。

晏修明的眼神一下子变成了黄蜂的尾刺,她眼睫微垂,再抬起时已经带上了不加掩饰的挑衅:“夏商周,你看清楚,我不是你的晏夷光。”

夏商周看着她扬起来的尖尖的下巴,自嘲一笑:“抱歉。”说罢便欲离开。

晏修明却敏捷地拦在他身前,笑得意味深长:“现在的晏夷光和晏修明,你应该永远不会认错了。”

“你什么意思?”夏商周敏感地皱起眉头,盯住她小而白的脸孔。

将被风吹乱的头发夹在耳后,晏修明依旧微笑:“难道不是吗?伍媚和我如今可没有几分相像。”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夏商周收回视线,淡然答道。

“夏商周,你想不想见你的儿子?”晏修明忽然笑得如同一尊坐莲的观音那样悲悯。有流浪猫从她身后的的灌木丛里弓腰急蹿过马路,在车流中东突西冲,因为瘦,整条脊梁一格一格突出来,扎眼极了。

夏商周却连打两个寒噤,身体里的血流仿佛退潮一般急速涌下脚底,浑身失血一般隐隐发凉。他费力地蠕动嘴唇,“你说什么?”

“六年前,我给你生了一个儿子。”晏修明一字一顿。

“不——”夏商周痛苦地出声,像一只负伤的兽。手中的箱子猝然落地,有玻璃盒子碎了,铁锈红的陨石摔在地上,像鲜血淋漓的一颗心。

“伍媚就是晏夷光,对不对?”晏修明按捺住心底的恐惧,努力装出笃定的口吻一步步逼进夏商周,现在他才是猎物。

夏商周盯住她的小腹,仿佛不敢相信那里居住过一个有他骨血的孩子,那样细瘦的腰肢。

“告诉我,伍媚就是晏夷光。” 道旁树木枯枝的黑影映在晏修明的面孔上,仿佛原始部落里诡谲的图腾。

“是——”夏商周痛楚地发声。

“那孩子被京津一户叫唐在延的中学老师收养。”

风将她的长发和围巾吹绞在一起,夏商周觉得那是一根黑色的绳索,已经套上了他的脖子。

作者有话要说:可怜的夏商周,其实他真的很无辜,造化弄人啊。

☆、60秘密的阴谋

冬天的天色总是暗的相当早。出了鼎言的大楼,伍媚看着天边铅灰色的云絮,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去停车场拿车。

地下停车场内车基本已经取了个干净,她的奥迪Q7显得有些孤零零的,缓步走到车前,伍媚发现车身前的水泥地上用白粉笔不知道写了几个什么字,她有些好奇地弯腰去看。

是不成单词的几个字母,大概是哪里的小孩溜进来的涂鸦,伍媚正要站起来,却有热烘烘的人气靠近,从她的背后忽然蹿出来个男人,用手帕捂住了她的口鼻。那种带着甜味的刺激性气味刚一靠近,她便知道是浸了乙醚一类的麻醉剂,冰冷地勾了勾嘴角,她果断地选择屏住呼吸,然后便软软地瘫倒在男人肩膀上,没有人注意到她的车钥匙被她死死捏在右手掌心,左手的手指也仍然死死扣住手包的提把。

男人不疑其他,拿开手帕之后只是猥琐地在她脸上摸了一把。然后伍媚觉得男人像丢牲口一样把她塞进一辆桑塔纳后座车厢内,自己坐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招呼驾驶座位上的同伴开车。

“这妞儿长得可真辣,咱兄弟两个可以好好开开荤了。”开车的男人剪着圆寸头,馋痨似地从后视镜里看不一眼伍媚。

“天上掉下的大肥肉,又有钱赚,还有美女给上,真他妈划算。”负责动手的那个男人身材胖大,往位置上一坐,褶皱的肚皮如同一层层梯田。

因为闭气的及时,伍媚感觉头里只是微微有一些犯晕,她在心里冷笑,除了晏修明,她不知道在蔺川这个城市还会有谁这么巴不得她消失,或许,陆若薷也有嫌疑?如果她还是晏夷光,今天的她大概就只剩下一堆被啃过的肉渣了。这样一想,她几乎感激起那几个月晚上睁着一只眼睛睡桥洞,白天跟着害了白内障的老贼头后面做三只手的日子了。

因为乙醚只有大约三十分钟的效果,桑塔纳一路开得极快,伍媚通过在心底数弯道,估摸二人将她带到了城西。

很快,伍媚被圆寸头半拖半抱出了后座,紧随其后的是一件风衣,兜头盖脸地罩上了她的身体。胖子开道,圆寸头则架着她进了栋旧楼,七拐八绕之后两人挟着伍媚进了一间鬼鬼祟祟的小旅馆。伍媚知道这种小旅馆一般都藏匿在老楼的深处,像鸽子笼,靠口耳相传来招徕顾客,而消费它们的多是一些还在念大学的青春萌动又潦倒的小鸳鸯,或者是深夜时分涂着劣质口红穿着极少布料的站街女。

胖子从口袋里摸出钥匙开了门,即使闭着眼睛,伍媚都能感觉到两双绿头苍蝇一般围绕着她打转的眼睛把他们和她之间的关系一下子降到了最本质、最兽性的位置。她藏在沾惹了男人汗臭味的风衣下的右手悄悄捏紧了小刀,平日里那只是她车钥匙上的装饰品,可是一旦在某个特别时刻,这把精钢锻造的小刀可以利落地划断喉管。

三个人已经进了房间,圆寸头用背脊去顶合上门的那一瞬,伍媚动了。寒光闪闪的小刀直接奔着男人□在外的脖子划了过去,阮咸告诉过她,人体颈部的血供十分丰富,来源于颈总动脉和锁骨下动脉,颈部大动脉一旦受伤,鲜血会像凡尔赛宫的喷泉一样喷涌出来。她还没有阮咸那种视人命如草芥的魄力,所以她避开了圆寸头的动脉,不过即使是这样,圆寸头也被自己的血吓坏了,捂住脖子径直晕了过去。

领头的胖子却不似同伴这般脓包,当然他还是没有将眼前娇滴滴的小娘皮放在眼里,凶悍地啐了一口唾沫,他蒲扇一样的大掌向伍媚的脸蛋招呼过去。伍媚已经丢下刀,她的右手紧紧捏成拳,瞅准位置就狠狠地朝胖子油光光的鼻子上挥了出去。男人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他决计没有料到这个小娘皮居然是条会咬人的美女蛇,要知道人的鼻骨两侧有两块很小的泪骨,既薄且脆,一旦压迫到泪骨,鼻翼会酸痛到流泪不止。趁着他吃痛缩脖子,脑袋向后仰的一瞬儿,伍媚又化拳为掌,朝胖子肥厚的下巴狠命一击。

从胖子的喉咙眼里含糊地发出一声哀嚎,至此,两个男人全部被放倒在地。伍媚双手叉腰,急促地喘了口气,这才用刀将床单割断成条,将胖子和圆寸头分别结结实实地绑在了床腿上。要不是当年跟着阮咸后面学了一年多的泰拳,现在等着任人鱼肉的恐怕就是她了。

去逼仄的小卫生间用凉水洗了把脸,伍媚从地上捡起自己的手包,拿出烟盒,她现在需要抽根薄荷烟来换换脑子。

而此时,晏家那张铺着浅褐色格子的细麻桌布的欧式风格的白色大圆桌周围坐着的是晏经纬、陆若薷和沈陆嘉三人。

冯青萍带着女儿正在厨房里忙碌,动机显而易见,自然是存心要晏修明在未来的婆母面前留下勤劳贤淑的印象。

沈陆嘉却有些心神不宁,他既不喜也不擅交际,尤其是饭桌上那些有目的的假话,无原则的吹捧,简直让人倒尽胃口。当年之所以选择做私募起家,也是因为只要你有本事叫钱生钱,自然不需仰人鼻息看人眼色,更别提做小伏低喝酒陪客了。对他而言,每一场饭局都是一次徒刑,更勿用说像今晚这场他本身被作为狩猎物的鸿门宴了。所以他提前交待了岑彦,八点的时候给他打电话,借机遁走。

开席之后,各怀心事的五个人一时都没有讲话。晏修明视线缓缓扫过桌上每一张面孔,然后握住高脚酒杯,率先站了起来。

“陆阿姨,沈大哥,谢谢你们今天过来。我先干为敬,你们随意。”说完便一仰头,将高脚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

陆若薷本就腿脚不便,当然也不可能给一个小辈起立,沈陆嘉倒是赶紧跟着站了起来,和晏修明碰了一下杯子之后便也抿了一大口酒。

冯青萍趁机和沈陆嘉客套:“陆嘉你少喝点,晚上还要开车,不安全。”

“一点红酒,不打紧。”

陆若薷斜睨一眼儿子,断定他没有主动准备礼物,心下冷笑一声。优雅地从手包里拿出一个扁盒子,陆若薷推到晏修明的面前,淡笑道:“修明,我们的一点心意,打开看看。”

里面是一条御木本项链,120颗南洋珠和日本养珠串成的珠链,坠头是足有五克拉的泪滴形切割钻石,衬着深红色的丝绒内衬,相当耀眼。

“沈太太,这个太珍贵了,我们不能收。”冯青萍已经麻利地盒上了盖子,“我听说在日本,御木本家的珠宝都是做母亲的留给自家姑娘当嫁妆的,这个生日礼物实在太珍贵了,我们不能收。”

陆若薷却瞅一眼晏修明空荡荡的手腕,依旧笑道:“不过是条项链罢了,有什么大不了。修明,你该戴上那个镯头,你皮肤白,那个镯子又是老坑玻璃种皇帝绿的,你戴在手腕上肯定好看。”

晏修明在心底叹了一声遗憾,眼睛却为难地盯住沈陆嘉。

沈陆嘉自然知道那个镯子被伍媚褪下来还给了他,他后来在颜霁那里重买了一个价值相当的镯子送给了晏修明,不过当下他还是感激地朝她微微撩了撩眼皮。

陆若薷只看见儿子和晏修明两人眼睛仗打得正欢,有些狐疑,至于晏家夫妻两人却是云里雾里。

“修明,什么镯子?”晏经纬坐直了身体,微微鹰钩的鼻子山根部出现几道竖纹,然而视线一触及坐得过于松散的餐桌,一向以门风清白、家教森严而自矜的晏经纬肩膀却不觉塌了下去,呔,他操心又有什么用,反正这个家里,各个都有主意得很,如此想来他一下子又觉得心灰意冷,便拿起酒杯,低头只顾抿酒。

晏修明睫毛轻垂,并不言语。

沈陆嘉没有叫别人背黑锅的习惯,他主动看住母亲,坦白道:“那个镯子现在由我收着。”

陆若薷心中登时大怒,猛地一拍桌子,又冷冷地剜了一眼儿子,寒声道:“沈陆嘉,你几时见过送出去的东西还有讨回来的道理,更何况我送出去的东西什么时候轮到你拿回来,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

“不,陆阿姨,不要怨沈大哥,我是后来才知道那个翡翠镯子是沈老太太传下来的,我留着不合适,伍小姐留着才恰当,这才还给沈大哥了。”

她就知道和伍媚脱不开干系,陆若薷当下也不好再说什么,桌上气氛一时有些凝滞。

冯青萍用筷子将鱼眼睛夹到女儿碗里,意有所指地说道:“你这孩子虽然有些糊涂,这么紧要的事情也不告诉我们,但是好歹最后处理的还叫妥当,那么重要的镯子随随便便留着确实不合适。”顿了一下,她又用公筷将鱼肚子放进陆若薷的碟子里,似笑非笑道:“沈太太,你见过伍小姐没有,唉哟,那可真真是个美人儿,连我看了都要动心。我家修明一直忙着跳舞,也不怎么顾得上终身大事,她人又老实,接触的环境也单纯,不像社会上一些女孩子那么吃得开。还好我一直跟老晏说,让他帮着孩子留心留心合适的人选。沈太太,也要麻烦你们,有好的人选务必帮忙牵牵线搭搭桥。”

陆若薷哪里不知道冯青萍是在拿乔,表示自家女儿销路紧俏的很,犯不着倒贴你家儿子,偏偏又不好发作,还得抚平这泼辣货的怒气:“晏太太你说的是哪个伍小姐,我还真没见过。陆嘉知道我不喜见外人,是不会随便带乱七八糟的人上门的。”

一个“外人”就给伍媚定了性,也哄得冯青萍脸色稍霁,又开始招呼大家“吃菜吃菜。”

沈陆嘉心中不悦,可是难道他还能在旁人家里和自己的母亲理论一番吗?当下也只得闷头喝酒,暗暗等待岑彦的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前几天外出旅游散心,在微博说了,这边因为不方便所以没说,抱歉让大家久等了。

☆、61挑逗性谋杀

伍媚抽完烟,缓缓走到圆寸头面前,蹲□,用车钥匙用力戳了戳他的人中。随着痛苦的一声□,圆寸头睁开眼睛,眼神先是迷茫,但很快就惊恐地看住她,嘴唇蠕动了半天,荒唐地冒出一句“女侠饶命。”

伍媚紧绷的神经就在这句搞笑的话里松弛下来,她眯起眼睛盯住圆寸头:“谁让你们找我麻烦的?”

“我们也不认识,只知道是个女人,都是电话联系的。”圆寸头老老实实地招供道。

伍媚伸手到圆寸头夹克的口袋里,摸出手机在手心里转了一圈,神色淡漠地说道:“再过一会儿你给雇主打电话,就说要拍的东西已经拍好了,让她到这个旅馆来拿。”

胖子喘了口气,哑着嗓子道:“我们原先约的是把相机存储卡放在指定地点的垃圾箱里。”

伍媚笑了笑:“我不管,随便你们怎么编理由,反正待会儿我要雇主出现在这个旅馆,不然的话——”她伸手拿过一旁的手包,变魔术一般从里面拿出一个半透明的塑料药盒,里面有许多格挡,每一个格挡里都有形状、大小和颜色不同的药片或胶囊。

她修长的手指掀开塑料盖,从里面拈出一颗胶囊,晃了晃:“比如这颗,里面是提纯的麦角酰二乙胺,如果多吃两颗,不消多久,蔺川大街上就会多出一个和野狗抢食的精神病患者。”

眼见二人瞳孔剧烈收缩,伍媚笑得愈发无辜,又捏起一片白色圆形小药片介绍道:“还有这个,左吡坦,吃多了的话男人会丧失性功能的。”

圆寸头几乎要哭起来,妈呀,要不是被绑着,他真想狠命抽自己两个大耳刮子,怎么瞎了眼惹上这条美女蛇!黄蜂尾后刺,最毒妇人心。他乡下的老娘果然没说错,这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毒!

伍媚慢条斯理地盖好盒盖之后,又如同摇拨浪鼓逗弄小孩一般,将放满了镇静、催眠等各色精神药品的盒子摇得噼啪作响。

“把电话给我,我来打。”胖子看了看自己的□,咽了口唾沫。

伍媚翻到通讯录,按照胖子的指点拨了过去,然后举着手机贴在他肥厚的耳朵旁边。

过了一会儿电话才被接通,伍媚依稀听见那边的女声,并不是晏修明的声音。

一开始二人大概没谈拢,磨了半天嘴皮子,一直到胖子发横,说自己的车坏了,也不放心她事成后才将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的钱打到银行账户里,要当面拿现金,对方才松口答应来一趟。

约摸半个小时过后,有犹疑的敲门声响起,伍媚站在门后,警觉地将门开了一线。

门外的女人戴着口罩,一条腿才试探着迈进门槛,伍媚已经敏捷地攥住她的手腕,将她拖进内室,又利落地关上了门。

女人被吓得不轻,张开嘴就要呼救,伍媚蹙了蹙眉,这没脑子的女人到底是谁?有这样一个“敌人”,说老实话,她觉得自己的智商有点受辱。毫不怜惜地捏住对方的下颚,伍媚没好气地喝道:“闭嘴!”

周婕吉已经看见床脚两个挂彩的男人,尤其是那个胖子,活像一只沾了血的猪头,她嘴唇哆嗦了两下,乖觉地闭了嘴。

伍媚伸手扯掉她脸上的口罩,面前高大艳丽的女人此刻脸色苍白似纸,如同菜市场里一只引颈待戮的大白鹅。

伍媚盯住她的眉眼看了半天,眼前的女人有几分眼熟,灵光一闪,可不就是前一阵子被严家退婚然后掌掴记者的女主人公,她忽然笑了:“原来是周小姐,这下也算师出有名了。”

周婕吉只是一声不吭。

伍媚很随意地抬脚将一张圆凳踢到周婕吉面前,比了个请坐的手势。

周婕吉却避犹不及,仿佛那是行刑的老虎凳,她惊惧地退后一步,强作镇定道:“你到底想干什么?没错,这两个人是我找的,我收到了匿名信,鼎言是你撺掇沈陆嘉恶意收购的,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们家不会破产,严家也不会退婚,是你毁了我的人生!是你!一切都是因为你!”

只听“啪”的一声,伍媚干净利落地给了周婕吉一个耳光,冷笑道:“草履虫都比你聪明点,相信我,再废话的话,你毁的就不是人生了,连这具肉身也未必保得住。”

“你敢,我会报警的。”周婕吉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完全口不择言。

伍媚好笑地盯住周婕吉,眼神怜悯,仿佛在看傻子。将自己的手机递到她面前,伍媚笑得如同善良的天使:“好啊,你现在就报警,要不要我帮你拨号?”

周婕吉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脸色灰败。

伍媚继续攻心:“我就算这会儿把你们三个人都给弄得半死,最多也不过是防卫过度。”

圆寸头刚想哀嚎,但被伍媚一个严厉的眼风吓得立刻噤声。

“你怎么样才肯放过我?”周婕吉已经斗志全无,瘫坐在地上,眼神空洞,仿佛被扯断提线的木偶。

伍媚笑笑,伸手拿起床头柜上的酒瓶,又将那个塑料药盒托在掌心。

“呶,这个蓝色的药片叫做*,哦,它俗名叫做酣乐欣,我想夜店常客的周小姐一定不陌生。”伍媚又拿起旁边的药片,“这个周小姐恐怕就不清楚了,它叫做氟硝西泮,俗名‘十字架’,也是精神类镇定药。”

将一片氟硝西泮丢进酒瓶里,伍媚优雅地振荡着酒瓶,“虽然周小姐对我心思歹毒了些,但是介于我安然无事,我愿意放你一条生路,前提是周小姐配合帮我完成一个心理实验。”

随着她一步一步地走近,周婕吉控制不住地想起了《沉默的羔羊》里那个食人医生汉尼拔,尤其是她此时的一双眼睛,那样的眼神,叫她害怕得连牙齿都打颤起来。

“不——”她虚弱地拒绝。

“别紧张。只是一个实验,很快就结束了。”伍媚笑得愈发温和。

周婕吉被伍媚捏着下颌灌进了一些酒液,然后又被扯着胳膊坐上了床沿。

伍媚从手包里掏出了怀表,开始掐时间。

氟硝西泮易溶解于乙醇,周婕吉很快就觉得脑袋有些发晕,眼前开始出现重影。伍媚逐渐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像。

感觉到她的呼吸开始放缓,伍媚知道氟硝西泮开始起作用,因为在用它进行诱导麻醉时会产生轻微的呼吸抑制。打开手机里的视频录制软件,伍媚开始通过场景回溯诱导周婕吉回顾她收到匿名信的场景。

“家里的佣人被辞退后,都是我去信箱拿报纸。我打开信箱之后,发现在报纸里夹了一个白信封,上面是打印的几个字——周婕吉小姐亲启。”

“信是打印的,两张A4纸……”

伍媚聚精会神地听着,大四时就考到国际催眠师执照的她已经很久不做催眠,要不是借助药物,她几乎有些力不从心。

情景回溯之后就是记忆重组,伍媚开始引导周婕吉重新回忆,“家里的佣人被辞退时,都是你去信箱拿报纸。你打开信箱之后,听见有人喊你的名字。”

“是一个长直发的年轻女人,很漂亮,你认出她是有名芭蕾舞演员晏修明。”伍媚知道具象的信息可以增强潜意识对假性记忆的接收程度,又拿出了她随手放在手袋里《舞!舞!舞!》开机仪式上晏修明的照片。

在心理学上,要用催眠者准备的另外一个模板来代替被催眠者原先经历的事件是一个非常困难且缓慢的过程。伍媚只能耐着性子一点一点慢慢诱导。

“是晏修明告诉我鼎言是被沈陆嘉收购的。”

“因为伍媚是沈陆嘉的女朋友,所以我们就找了人准备迷/奸伍媚。”

周婕吉终于如同鹦鹉学舌一般重复出了伍媚教她说的话。

长长舒出一口气,伍媚按下了暂停键。

两个男人惊奇又恐惧地看着伍媚,下意识地抿紧了嘴唇,生怕被她一看吗,说出些什么不能说的话来。

拿起手机给地上的二人来了两张脸部特写,伍媚收拾妥当自己的东西,冷冷道:“她还要三四个小时才能醒过来,等她醒过来,怎么说服周大小姐给你们解开绳子就是你们自己的事了。”说完便拿着剩下的半瓶酒离开了。

夜色已经很深,一个多小时的催眠使得伍媚觉得精神相当不济,一阵风吹过,她忍不住打了个激灵。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她交待司机送她到鼎言大厦去。

这回她不敢再心有旁骛,开了车门便坐了进去。说来先前也是她自己蠢,这么老套的计谋,《史记》里写孙膑射杀庞涓时不就是在一众山林里留了一棵光秃秃的树,上面还写几个字吗?

深吸了一口气,伍媚从中控台面的玻璃糖罐里取出一颗薄荷糖,她最爱在冬天吃薄荷糖,那种劲凉可以带给她一种近乎自虐的快感。随着冰蓝色的方块在舌尖上化为一股凌冽的凉意,她缓缓发动了Q7。

然而行驶了没多久,她素来乖顺的奥迪Q7忽然重重一颠,然后就是刺鼻的橡胶味在车厢里弥散下来,伍媚牢牢握住方向盘,指骨都绷得发了白,右脚也死死踩住刹车板。因为巨大的惯性,身体也被拉着往前冲,安全带几乎是勒进了她的胸腹部位。尽管这样,车还是向前面滑行了一段距离,然后重重撞上了路边的花坛,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地上也被拖出两条焦黑的刹车痕迹,宛如黑色的招魂幡。

很快有交警吹着口哨跑步过来。伍媚有些呆呆地坐在车上,她的两只手控制不住地在颤抖。

警察在敲车窗,她开了两次,才打开车门。

“没事吧你?”交警弯腰查看了一下汽车,“应该是车胎爆掉了。”

此时沈陆嘉已经借口有事离开了晏家,正在向伍媚居住的御景花园驶去。

伍媚用力深吸了几口气,因为才吃过薄荷糖,吸进肺里的空气带着一种金属一般的冷硬,她忍不住呛咳起来。

想也没想,她就哆嗦着手指给沈陆嘉打了电话。

戴着蓝牙耳机的沈陆嘉声音沉稳:“喂,您好——”

听见他声音的一瞬间,伍媚忽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喂,是我——”

沈陆嘉敏锐地听出了伍媚嗓音的颤声,他心底一紧:“怎么了,你在哪里?”

“我的车爆胎了,撞上了花坛。”伍媚吸了吸鼻子。

“你人有没有事?有没有伤到哪里?你现在在哪个位置,我立刻就过来。”沈陆嘉一脚踩下油门,仪表盘上指针立即突突顺时针转了好几十度。

“我没事。我在东风路和晋宁路的十字路口那里。”

“我戴了蓝牙耳机。你不要挂,我马上就到。等着我。”

一路上沈陆嘉反复都在说这么几句话:“别怕,我在呢。我马上就来。等我。”

伍媚握着手机,听着电话那头男人不停地说着这些话,两条蜿蜒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

沈陆嘉到达后几乎是跳下车的,他大力将伍媚抱进怀里,力气大得几乎箍痛了她。

“沈陆嘉——”伍媚只仰头说了这么一句,眼泪落得愈发凶猛。

她有多少年没有真正流过眼泪了?五年?六年?如果不是这一场意外事故,她几乎不敢相信她也可以这样埋头在一个男人温暖的胸膛里,恣情地哭泣。

被手帕捂住口鼻时不是没有害怕的,走进旅馆房间时不是没有担忧的,捏紧小刀时也不是没有畏惧的。一个人铠甲穿得久了,总是容易忘记自己其实也不过只是一具血肉之躯,会流血、会伤痛、会死。如果那两个凶徒再精明一些,再强悍一些,今晚等待她的是什么结局?

在他的印象里,她永远都是笑着的,哭成这样绝对是吓坏了,沈陆嘉心疼的恨不得以身替之。她可以伪装的很勇敢,但是他却只希望有他在,她永远不需要勇敢。

一直到不远处的交警不轻不重地咳了几声,伍媚才止了泪。

沈陆嘉从口袋里掏出纸巾,细心地给她拭干眼泪,又将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罩在伍媚身上。然后才拿出手机,给他公安方面的朋友打了电话,让拖车过来把车拖去修理厂。

作者有话要说:废话有点多,1.第49章交待过女主当年是学心理学的,所以不要对她会催眠以及带着这么多精神药品很惊讶,她没有万能,也没有金手指。2、关于催眠,我查了很多资料,也问过学此专业的朋友,确实有记忆重组这种催眠,只是多用于治愈那种幼年受过严重伤害从而影响正常生活的患者,帮助他们重新编造一段记忆,摆脱噩梦。3、本章所涉及的一切精神用药全部符合医学效果,只是剧情需要,其中*、氟硝西泮以及麦角酰二乙胺都属于违禁药品,甚至可以说是软毒品。所以切勿模仿或尝试,珍爱生命,远离一切毒品。4、此文将姐妹问题基本解决后就要停更了(几个月前就在微博上广而告之鸟),我已经尽可能延后停更时间了,大约在12月上旬停更,谜团会基本揭露,不会吊胃口。所以可以作为一种“结局”。感谢大家的追文,谢谢你们。

☆、62在撒旦的阳光下

清晨八点半的时候,夏商周攥着一张纸条找到了唐家所住的位于京津市老城区的一栋旧楼。老城区落魄困顿,人员密集,市井味道浓重。居民楼的阳台堆满了杂物,搪瓷面盆、泡沫箱子做成的简易花盆里长着葱蒜。穿着珊瑚绒睡衣的妇女肿着眼泡提着塑料袋往各自的家门里走。偶尔还可以看见居住在一楼的老人站在煤球炉前沉默地用火钳将木材刨花塞进炉膛。拖着鼻涕的小孩拿着树枝追逐着一条瘸腿的流浪狗。

这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周末早晨。

夏商周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这一切。他的儿子,会不会就在那群邋遢却残忍的孩童之间?他无可抑制地对晏家人产生了憎恨,他不明白晏修明为什么要把一次错误的结果娩下来。如果说原先他对和夷光复合还存在着那么一丝希冀,可是有这样一个孩子存在,他知道他和夷光之间,彻底完了。她从来都是眼睛里揉不得一粒沙子的人,否则当年也不会一声不吭选择离家出走,倘若叫她日日夜夜对着一个活生生的“证据”,夏商周苦笑起来。

仰头看了看这个五层矮楼,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抬脚上了楼梯。

水泥楼梯陡窄,白色的墙面已经变成一种灰黄色,上面有儿童的粉笔涂鸦“XX是王八蛋”、“xxx到此一游”,还有治疗淋病梅毒的小广告、办证、家教辅导班收费价目表……夏商周的心情愈发复杂。

在一扇铁条歪斜的防盗门前,夏商周看着已经褪成粉色的“福”字,有些迟疑,不知道到底该不该敲门。

“你找谁?”有男人警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夏商周回头,是一个约莫三十五六岁的男人,戴着眼镜。手里提着一个网兜,莴笋的叶子和菠菜争相从网眼里探出头来。

“您是唐在延老师吗?”夏商周觉得自己手心有些发黏,大概是汗。

唐在延狐疑地看着对面的男人,灰色的三件套西装外罩着一件黑色的羊绒大衣,黑色的系带皮鞋上不见一粒尘,这样的讲究醒目,他猛地想起三年前那个落雪的傍晚,防备之色更重。

“我不是,你找错人了。”话音刚落,唐家对门的铁门就嚯的一声打开,一个趿拉着拖鞋的女人趁着随手将垃圾袋丢在墙角的当儿,很热情地招呼道:“唐老师,早呐,你菜都买回来了啊?”

“哎,您早。”唐在延尴尬地看着夏商周,叹了口气:“进来说吧。”

用钥匙开了门,夏商周看见玄关处放着一块红色的化纤地毯,上面有“出入平安”四个字,字体的颜色已经不大看得出来,过去应该是金色的吧,他想。

“要换鞋吗?”

“不用不用,就这么点大的地方。”唐在延有些局促地看着夏商周,仿佛自己才是客人。

“爸爸。”有含糊不清的幼儿的声音传来。

夏商周突突地打了个激灵。

一个相貌平平的少妇抱着一个大约才三岁的孩子出了内室。看见夏商周,妇人脸上有不加掩饰的错愕。

夏商周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周,没有任何稍大年纪孩子存在的痕迹,心情复杂,不知道该失落还是庆幸。

“很冒昧地上门,实在抱歉。”夏商周语气诚恳:“我想打听一件事,四年前你们夫妻是不是从京津市的孤儿院领养过一个小男孩?”

唐家夫妻立刻一脸警醒地看住他,尤其是唐在延的妻子,几乎是敌意了:“我们自己有孩子,你也看见了,我们家庭条件就这样,怎么可能去领养其他小孩?”

夏商周苦笑:“唐老师,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找到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可能是我的儿子。”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了唐在延。

唐在延捏着名片,又一次深深看了他几眼,犹豫了片刻才说:“夏先生,对不起,我们曾经是领养过一个孩子,但是三年前的冬天,差不多是圣诞节的时候,有一男一女到了我们家,当时我们还不住在这里,那个男人半是威逼半是胁迫我们放弃了那个孩子的抚养权,然后带着孩子走了。”

唐在延的妻子抱着孩子折回内室,很快拿着几张照片和单据出来,然后逐一摊在方桌上。

“这是当时那个男的要我们签字的文书,这是领养证明,这是那个孩子刚抱回来时的照片。”

夏商周有些哆嗦地拿起桌上的小像,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童,有一双略带忧郁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喉结微微耸动了一下,夏商周又问:“那对男女,请问你们有印象吗?”

“都很年轻,男的怕是有一米八,长得妖里妖气的,可能是混血儿。女的戴了口罩,不清楚长什么样子。”

“谢谢你们曾经收养了那个孩子。”夏商周弯腰朝唐家夫妻鞠了一躬,又道:“这张照片可以给我吗?”

“夏先生,您收着吧。”唐在延重重地叹息道:“也麻烦您别再过来了。我们夫妻因为那个孩子被带走的缘故已经不得不搬了家。虾有虾路,蟹有蟹路,我们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这些豪门恩怨我们小老百姓不想沾惹。”

夏商周沉默地点点头,转身欲离开。

唐在延的妻子却忽然喊住他:“等等,那个女人,我记得她哪只手的虎口上有一粒红痣。右手,对,就是右手。”

“谢谢。”夏商周肩膀猛地一颤,连脚步都跟着颤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唐家。

晏修明是在收拾行李准备飞回波士顿参加芭蕾舞团的年终考评时听见手提电脑里叮的一声脆响,提醒她有新邮件。

不慌不忙地拉好行李箱的拉链,她才去看电脑。然而在看见发件人来自伍媚的那一刹那,她的呼吸立刻不稳了。

是一段扩展名为avi的视频文件。晏修明几乎是仓惶地一把拔掉了音箱的插头,然后戴上耳机,小心翼翼地点开了那个文件。

画面有一点模糊,粉漆剥落的墙面上有黄色的水渍,两张单人床,电视柜旁放着一把椅子,应该是个小旅馆。床沿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尽管木着一张脸,她还是认出来了,那是周婕吉。

心脏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咚咚咚,嗵嗵嗵。

“家里的佣人被辞退时,都是我去信箱拿报纸。我打开信箱之后,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是那个有名的芭蕾舞演员晏修明。晏修明告诉我鼎言是被沈陆嘉收购的。因为伍媚是沈陆嘉的女朋友,所以我们就找了人准备迷/奸伍媚。”视频里周婕吉口气笃定。

晏修明却是脸色惨白,几乎可以与视频里的白墙媲美。匿名信是她找人放进周家的信箱里的不假,可是她和周大小姐在各种宴会上统共只打过三次照面,连话都没有讲过。有些粗鲁地抓起电脑旁的茶杯,晏修明扬起头,猛灌了一大口凉水。因为喝得太急,有些水顺着她修长的脖子流下来,她近乎怜爱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穿衣镜内的自己,忍不住想起了芭蕾舞剧《天鹅之死》。

抹干脖子上的水珠,晏修明徐徐吐出一口浊气。这么长时间虚虚实实地试探和撩拨,她太明白如今的晏夷光早已经脱胎换骨,她在享受那种猫儿逗弄老鼠的快感,她想要看自己战战兢兢,看自己张偟失措,看自己如同一只丧家犬一般跪在她脚下去舔她鞋上的细灰。

郑重地理了理裙摆,晏修明在心底做出了决断。

收拾妥当行李护照,她神情淡漠地和晏经纬、冯青萍道了别,然后出了家门。

坐上去机场的的士,晏修明给沈陆嘉打了一个电话。

“沈陆嘉,我是晏修明。”

正在晟时加班的沈陆嘉有些意外,为晏修明的称呼和语气,“晏小姐,找我有事?”

“沈陆嘉,我在去蔺川机场的路上,有一些关于我的双胞胎姐姐晏夷光的事,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知道?”

“晏夷光?”

“噢,她现在叫伍媚。”晏修明微笑着说道:“我会在机场里面的那家叫两生花的咖啡馆等你。”

伍媚。晏夷光。晏修明。沈陆嘉觉得脑子有些发懵,似乎有什么可怕的、他不知道的事正在发生。抓起车钥匙,他便疾步冲了出去。

晏修明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冷漠地看着室内的陈设,出于多年养成的习惯,她惯性地开始猜度咖啡馆的主人的喜好,她应该是波兰导演克日什多夫基耶斯洛夫斯基的骨灰级影迷了,咖啡馆的名字取自他的影片也就罢了,连整个咖啡馆都只用了红白蓝三种颜色构成,恰好对应三部曲。

伴随着一股冷风,沈陆嘉推开沉重的玻璃门,三两步走到她面前。

“坐吧。”晏修明微微笑了笑。

沈陆嘉要了一杯清咖。

“我三十分钟之后的飞机。”晏修明用银汤匙搅了搅自己面前的咖啡,心形的拉花很快支离破碎。真好,对面的男人待会儿也会心碎的吧。

“也就是说我有三十分钟不到的时间跟你讲一讲晏夷光,也就是伍媚。”

沈陆嘉的面色冷凝,他已经预感到,下面的谈话,不会太美妙。

“我和晏夷光是同卵双胞胎,她早我两分钟出生,是姐姐。”晏修明拉开手袋,从里面拿出几张照片,用食指推到沈陆嘉面前,“呶,看得出来,这里面哪个是晏夷光吗?”

照片上有三个人,夏商周站在中间,他一左一右搂着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女孩子,背后是京津大学的首任校长的塑像。

一种微妙的不安浮上了沈陆嘉的心头。他盯住照片中间笑得灿烂的夏商周,他穿着蓝色的运动背心和短裤,露出修长的四肢。

他又看两个女孩,衣着不同,发型也不一样,但是五官是一模一样的。他忍不住去看晏修明,她和照片上相比没怎么变化,除了下颌变得更尖。心底有凉意涌起。

“认出来了吗?”晏修明脸上挂着耐心的笑。

“这个。”沈陆家伸手点点右边的女孩,虽然脸变了,但是直觉告诉他,那个脸上有着不假辞色的不耐的女孩是她。

晏修明笑笑,“不错,可惜夏商周弄错了。”

“你恐怕不知道吧,晏夷光十六岁就考上了大学。她和夏商周谈了四年恋爱,都是彼此的初恋,二十岁的时候他们订婚,但是订婚那天晚上,大家都喝醉了,夏商周认错了人,和我睡了。”晏修明语气平淡,仿佛在谈论天气一般自然,“我父母的意思是让夏商周娶我,但是晏夷光受不了,离家出走,音讯全无。”

“再回来时,她已经变成了伍媚。”晏修明低头啜吸了一口咖啡,笑吟吟地放下杯子,看住沈陆嘉:“你这么聪明,应该已经明白了,你和当年的夏商周一样,都只是我们打败对方的工具。只是当年她真正爱上了夏商周,而我却没有爱上你,所以她想用这样的法子打败我,注定是妄想。”

说完,晏修明优雅地起身,拖着行李箱离开了两生花咖啡馆。

作者有话要说:解答一下上一章一些姑娘的问题:1、关于停更,这是因为签约出版,出版方的要求,作者不得不答应,除非写一个所谓的网络版结局,但是我个人一直坚持认为一个故事只有一个结局,不该存在所谓的网络版和纸书版,也不大会很仓促地写一个网络版结局敷衍了事,这次停更只是不想像《温度》那样吊胃口,故而决定基本把谜团肃清再断更。

2、纸书上市我不好说到底是什么时候,因为我连稿子还没交,只能估计是明年上半年,除了按时交稿,上市时间我没法做任何努力。

3、目前出版大环境规定,一般都是纸书上市后三个月网络恢复更新。《温度》我争取了一下,上市两个半月继续复更,如果允许,我愿意在第一时间恢复更新。因为想买书的读者总是会买,不想买的终归不会买。

4、关于钱的问题,上次有一读者到《温度》下闹事,刷负分,理由是“出版你还V,想钱想疯了”,那我来告诉大家几个真相,*不V不可以上榜,没有榜单就没有曝光率,没有曝光率就没有什么出版的可能。除了大神们,我不会在预计开坑前就收到出版方的合同,说这本我们要了,如果这样我可以不V,问题是我都是V了之后才有出版方找上门来。V了或者出版了作者就发财了,这更是扯淡了,去百度搜一下,多少盗文网站各色论坛在同步更新?一千个字才三分钱,其中百分之四十还是归网站的。几千个收藏难道各个都买V?有三分之一就不错了。再说出版,我到今天《温度》的版税才拿了百分之三十。网站要抽成,国家要收税(起征点是800),至于到手的钱,呵呵,不是每个作者都是最近公布的作家富豪榜上的收入。我自己有本职工作,写文只是爱好,我不靠写文收入养家糊口,所以什么无授权转载我基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来混,大家都不容易。

好了,啰嗦完了。。。

☆、63她在阳光下度过的岁月

咖啡馆里开着暖气,但沈陆嘉面前放着的一杯清咖还是逐渐变的冰凉。他看着落地窗外的男男女女神色各异地走向候机大厅,走向安全出口,走向他们每个人的目的地。那她的目的呢?她来晟时,原来真是为了他。只是和他一厢情愿的想法还是有些偏差。沈陆嘉微微挑唇笑了笑,带着几分涩然。

他想起夏商周来晟时送花的那一次,她跟着夏商周去红磨坊喝咖啡,那个时候夏商周肯定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吧?他又想起自己为她是顾倾城的女儿而痛苦万分的那些个夜晚。沉默地放下钱,沈陆嘉抓着钥匙离开了咖啡馆。

回到晟时,沈陆嘉面无表情地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然后打电话让岑彦把他跟前所有的年终财报全部拿过来。

岑彦嘴上答应,眼睛却盯着那个足有十几个G的压缩包,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他还是老实地将压缩包拷进移动硬盘,拿给了沈陆嘉。

挥手示意岑彦可以离开后,沈陆嘉放任自己沉浸在数字和表单的汪洋里,市盈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环比数据……只有在这些冷冰冰的数字里,他才可以获得宁静。就这样一直看到眼睛酸涩不已,沈陆嘉才长长地嘘出一口气,伸手按了按自己的眉心。

有小心翼翼的敲门声传来,沈陆嘉低沉地说了一声“请进。”

“沈总,要不要帮您订盒饭?”岑彦小意地问道。

瞥一眼电脑桌面右下角的时间,居然已经快七点了。

“不用了,让大家都回去吧,今晚算加班。你也回去。”

岑彦点头应道:“那沈总您也别太晚。”心底却在思忖沈总怕是情路不畅,要知道前一段时日,哪天晚上他不是准时准点拎着车钥匙兴高采烈地去会佳人,今晚却面沉如铁地窝在办公室里悬梁刺股。不过片刻之后他又忍不住慨叹沈总不愧是沈总,这凡夫俗子感情受挫,不谈自暴自弃,起码也得来个借酒消愁,看看咱沈总,完全是把悲伤转化为了生产力嘛。

等到岑彦离开后,沈陆嘉拉开抽屉,摸出香烟和打火机,默不作声地点了一支烟。现在他不清楚该怎么面对伍媚,他无意去质问去刺探那些过去,他可以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愿意去等她主动告诉他的那一天,可是他更怕还没有等到那一天,在心底梗着的那点郁懑已经变成冲破牢笼的兽,毁掉所有的一切。

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来,是她的电话。迟疑了片刻,沈陆嘉才选择接通。

“沈陆嘉——”她总是喜欢连名带姓地唤他,也只有她有这个本事,可以把“沈陆嘉”三个字喊出一种迂回曲折的味道,沈陆嘉觉得胸膛震动,低低地应了一声“唔”。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饿了。”

“家”这个字眼又一次让沈陆嘉的心脏重重一颤,喉结上下一滚吐出一口浊气,算了罢,太喜欢,又被自己得到,哪里还能顾得上真假。

“嗯,我马上就回家。”

“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好。”

回到伍媚的住处,沈陆嘉刚要拿拿钥匙开门,门已经从里面打开,露出她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白嫩的脸孔,乌沉沉的瞳仁里放射出的欣喜的光。沈陆嘉想,只要她肯骗他一生一世,便是假的,他也认了。

“晚上想吃什么?”沈陆嘉一面脱西装,一面问道。

“我想吃意面。”

“行,那你先去洗澡,我来做。”说完沈陆嘉解开袖扣,将袖子往小臂折了两折。

伍媚倚在厨房的拉门上看着沈陆嘉,厨房面积原本就小,如今又被他添置了许多锅碗瓢盆,愈发显得局促,以至于伍媚觉得似乎到处都有他的声息、气味、热量,她的心也因此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满足。翘了翘唇角,她愉快地折回卧室,拿了衣服去浴室洗澡。

沈陆嘉正在洗青椒,却听见身后的浴室里传来伍媚的声音:“沈陆嘉,帮我把手机接过去。”

擦了擦手,沈陆嘉接过伍媚的手机,随手放在了流理台上,然后将洗干净的青椒切成丁。

耳畔依稀可以听见浴室里哗哗的水声,沈陆嘉开始剥洋葱,才剥了一小半,放在流理台上伍媚的手机却震动起来。

“夏商周来电。”五个字在手机屏幕上不停地跳动着,沈陆嘉定定地盯住这几个字,手里剥洋葱的动作一下子顿住了。

手机持之以恒地响了很久才安静下来。沈陆嘉怔怔地收回眼光,继续剥洋葱,大概因为心不在焉,他竟然将洋葱拿离了水面,刺激性的气味立刻冲上来,眼睛顿时被熏得一阵阵发痛。

“我洗好了,你这里要不要我帮忙打下手?”伍媚脸色红粉绯绯地出了浴室。

沈陆嘉却答非所问:“刚才夏商周来了一个电话。”

“好端端的夏行长打给我做什么?”伍媚一边擦头发,一边开玩笑:“该不会是为了年终换审投标的事情要我吹枕头风吧?”

沈陆嘉眼睛里的光一下子就暗下去了,剥开的的洋葱一层层浮在水面上,像一瓣瓣的心。他转过脸去,看住她还浸润着雾气的一双眸子,有些苦涩地一笑:“是不是认识晚了你,便不可以再有我的位置?”

这句话没头没脑的,但伍媚还是一下子就听懂了。

沈陆嘉眼睫低垂,将洋葱沥干,放到砧板上,又拿起刀,认认真真地将洋葱剁成碎末。刀刃和砧板沉重的撞击声里,伍媚觉得自己的心也在一下又一下地撞击着胸腔。

沈陆嘉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往锅中下意面。打从说出那句话之后,他的肩膀上就仿佛背负着什么重担,以一种悲伤的弧度向前微微佝偻着。厨房里气味复杂,橄榄油、洋葱、青椒和她自己身上沐浴露的香气混杂在一起,伍媚觉得眼睛一抽一抽地酸涩起来。她吸了吸鼻子,从身后箍住沈陆嘉的胸膛,整个人贴在他的脊背上,有些着急地解释道:“不,不是那样的。我承认我最初来晟时,是因为在蔺川大剧院的后台偷听了你和她们母女的讲话。确实动机不纯。但是我是真的对你动了心,喜欢上了你,沈陆嘉,不管你信不信,除了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世,我没有做任何对不住你的事。”

沈陆嘉扭头看住伍媚,她的眼睛里有晶莹的泪水,正倔强地打着转儿不肯滴落。喉头一哽,沈陆嘉拧身紧紧抱住伍媚,低头吻去她眼睫上的泪滴。

“我信,我当然信。”

吻着吻着就吻到了唇上,要不是锅里的水泼洒出来,发出嗤的声响,两个人几乎舍不得分开。

关了火,沈陆嘉探头看了看锅里的意大利面,已经丧失了应有的筋道,没骨头似地绞缠在一块儿。他笑起来:“因为接吻而做砸意面,真够稀罕的。”

伍媚没有笑,而是仰着头小声问他:“沈陆嘉,我的那些过去,你真的想知道?”

“如果你愿意讲的话,你的所有的事情,我都想知道。”沈陆嘉也收了笑,正色道。

伍媚点点头,神色坚定:“好,我都告诉你。”

两个人并肩出了厨房,走向客厅里的沙发,面对面地坐着,原本盘踞在沙发上的不二见领土被占,不满地喵呜一声,跳下沙发,回自己的窝去了。沈陆嘉也不言语,只是伸出大掌,握紧伍媚的手,静静地等她开口。

“二十岁之前,我叫晏夷光。晏修明和我是双胞胎。我比她早出生两分钟,是所谓的姐姐。和一些人家姐妹情深不一样的是,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相互厌恶。我们讨厌彼此一样的长相,讨厌穿一样的衣服,梳一样的发型。更讨厌被人认成对方。”

“大概是因为这样,我们两个性格就完全南辕北辙了。我是那种不讨人喜欢的个性,手脚笨,嘴也不甜,闷里闷气的,跟你有点像。”伍媚眼睛里残余的泪花闪烁了一下,“所以在家里很不得宠。”

“她就不一样了,嘴巴甜,脑子活络,灵巧,人缘比我好了百倍。”

“七岁的时候我们开始练舞。你可能不知道,冯青萍就是跳芭蕾舞出身的。但是她因为生我们姐妹后恢复得不好,不能再跳芭蕾,所以抓我们抓得特别严。”

“芭蕾舞里面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功是平衡和外开。那个时候我们早上六点就要起床,训练基本功,压腿、压肩、推脚背、练扶把动作。下午放学之后接着练外开,你恐怕不知道什么叫外开。就是在髋部不动的情况下,整条腿从髋关节向外的扭转。两腿朝相反方向扭转。”伍媚一面说一面轻轻挣脱沈陆嘉的手,赤脚在沙发前的地毯上做了这样一个外开的动作,然后才重新坐下来。

“练了两年多,我们开始接触脚尖动作,家里专门为我们请了芭蕾舞教师。我的脚趾长得比她的齐,所以在脚尖动作上比她有优势。我进步得比她快,舞蹈老师经常夸我,所以我发现自己狂热地爱上了芭蕾,大概是因为那是我当时唯一可以胜过她的东西。”

“十岁之后,我开始参加各种舞蹈比赛,不停地拿奖,那时候金牌、第一名永远都是我的,只要有我参加的比赛,她永远要在我之下。但是你知道吗,即使她跳的不如我好,在学校里各种表演,她永远还是女主角,因为老师们都更喜欢她。我不想再跟她在一个学校,一个年级,一个班读书,我不想老师同学眼里只有她,没有我。所以我跟疯了一样的念书,终于跳级将她甩在后面。我超过她的筹码终于又多了一个,我成绩比她好。”

“老师开始喜欢我,因为要我替学校拿奖,同学也开始亲近我,因为要借我的笔记抄。我的名字成了亲戚朋友教育自家小孩的最佳示范,但是当我们一家四口在街上遇见我爸大学的同事或者熟人,他们嘴里夸着晏夷光,眼睛却看着晏修明,甚至会拉着晏修明的手说——‘晏书记真有福气,生了夷光这样出色的女儿。’最初他们还会提醒,说‘这个才是夷光’,后来发现反正外人横竖都不清楚,索性不提醒了。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吗?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嘴上夸的那个人,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笑话。”

沈陆嘉觉得心疼,却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握紧她的手。

“我不交朋友,不逛街,不娱乐,我的所有空余生活就是跳舞和学习。初中高中我统共只念了四年,十六岁的时候考上了京津大学,念心理学。”

“大一的时候我遇见了夏商周,那个时候他18岁,也是大一,念地球物理。”

沈陆嘉微觉妒意,不由又向她的方向靠近了一点。

“大一暑假,我被我读书的那个高中请回去做讲座。那个时候晏修明也在里面,她读高一。我很高兴,觉得是打压和羞辱她的好机会。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很久不穿相同的服装,但为了刺激她,那天我特地穿了和她一样的T恤和百褶裙。”

“但我不知道那个时候她和高三混社会的痞子里的总瓤子关系匪浅,还甩了对方。演讲结束,我一个人回家,结果被误认为是晏修明,被一个小混混用铁棍敲在了左脚脚踝上,粉碎性骨折。”伍媚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左脚踝。

“其实骨折没什么大不了的,修养好了还是可以跳舞的。但是四年后,也就是我大四的时候,晏修明以艺术生的身份也进了京津大学,艺术学院,舞蹈专业。”

“那个时候,我和夏商周都在申请美国的学校,打算毕业后一起去美国念硕士。他们很满意夏商周这个女婿。”伍媚讥诮地挑高了嘴角,“所以希望我们出国前先订婚。”

“订婚那天还贴心地给我们订好了房间。但是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我先回了房间,夏商周去送他爸爸生前的朋友,结果那天晚上我没等到未婚夫,因为他走错了房间,爬上我妹妹的床。”

作者有话要说:周六晚上还有一章就要跟大家暂时道别了~

☆、64华伦夫人的职业

沈陆嘉不知道当年才二十岁的她是怎么知晓这个真相的,是直面真实还是被间接告知。但无论哪一种都令他心疼,忍不住伸手将伍媚往怀里揽了揽。

“发生这种事,你说为人父母的该怎么处理?”不待沈陆嘉作答,她就冷冷一勾唇道:“你知道那两位怎么处理?冯青萍跟我说如果我不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让夏商周娶晏修明。如果不是一夫一妻的制度摆在那儿,我想他们巴不得来个娥皇女英二女共侍一夫,总之,横竖他们就是不想失了这么个贵婿。”

“我当然不答应,但是晏修明这么个黄花大闺女被夏商周破了身子,日后在婚姻市场上自然卖不了好价钱,我那位母亲,又开始日日游说夏商周。在她看来,我们两个是双胞胎,从壳子到芯子其实都是一样的,娶了谁也没什么差别。”

“夏商周被她磨得没有办法,最后终于松口答应‘负责’。我万念俱灰,跑出家门,用身上的钱买了一张去京津毗邻的江沪市的车票,离家出走了。”

“钱很快用完了,我没有带身份证,那个时候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也没有学历证书,没有正经地方肯雇佣我这么一个黑户。”伍媚细白的手指伸向茶几上那包开了封的澳版万宝路爆珠薄荷,微微哆嗦似地抽出一根,叼在嘴上。

沈陆嘉本想阻止,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拿起打火机,垂眉敛目替她点了烟。

伍媚狠狠吸了两口,大概是在平复情绪。

“幸好已经是五月份了,睡桥洞也不至于冻死。”

沈陆嘉浑身一颤,搂住她肩膀的手上青筋像愤怒的虬龙一下子全昂起了头。喉结上下动了动,发出轻微的响声。

“没什么。是我自己蠢,怨不得别人。”伍媚笑笑,中指和拇指对合,用力捏爆了过滤嘴里那颗薄荷珠子,在“啪”的一声细响里将浓郁的薄荷味悉数吸进喉咙里,然后才摁灭了烟。

“桥洞下有个害了白内障的老乞丐,我将捡回来的食物分了他一半,后来他主动和我搭话,说他早年是有名的扒手,从未失手过,后来遇到妻子这才金盆洗手,可惜妻子生产时大出血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可惜老话半点没说错,棍棒出孝子,惯养忤逆儿,老了之后他反被儿子赶出家门。为了感谢我的一饭之恩,他愿意倾囊教我怎么…做贼。”说到这里伍媚自嘲地一笑,“是不是离奇得像话本小说?”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神情郁卒,半晌才涩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让你又一次回忆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伍媚伸手抚过他的眉眼,沈陆嘉闻到了她手上薄荷烟的味道。

“我给老乞丐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师。我是真的饿怕了,什么清高、什么骨气、什么道德在饥饿面前全部不值一分钱,那种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感觉,就好像胃里面养了一窝老鼠,在挤、在吵、在翻筋斗。不过做了三只手之后,总算不会再饿得半死不活。”

她言简意赅,一语代过,沈陆嘉却在想,下手的时候肯定很紧张吧?失手被抓到的时候又受了怎样的苦?最难受的还是心理吧?书香门楣里出来的天之骄女,这样的落差,沈陆嘉心疼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的骨头里用热血捂着、疼着。

“我师父。”说到这个称呼,伍媚笑了一下,“他一直强调行走江湖,最需要提防三种人:美貌的女人、小孩还有老人。但是那一年冬天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偷到了顾倾城身上。”

“我还记得她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脖子上有一圈银灰色的水貂毛,会随着她的呼吸微微拂动。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的波浪边大檐羊毛呢帽子,上面拂下一层黑色的面网,面网经线和纬线的每一个节点上都是一粒黑色的小珠子,会随着光线一闪一闪。”

“她很警觉,我没能得手,反而被她拿住手腕,我慌不择路,逃跑过程中被车撞倒,奄奄一息,还是她走到我跟前,救了我一命。”

她俯身躺在马路上,下巴磕在马路牙子上,血流如注,肚子饿身体脏,皮肤上还有的癣疮,有些已经流脓,随着失血,生命力仿佛也在汩汩流逝。顾倾城就站在不远处,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平静。她记得顾倾城那天穿的鞋,是一双羊猄皮的及踝靴,靴口有层叠的木耳边,因为逆光,反绒面上像罩着一层白霜似的。那天是一个冬日里的大晴天,天空是近乎透明的蓝色,一丝云絮也无,她看着天上的天色,心里只觉得是满腔的无能为力和怨恨,她不能接受自己的生命就以这样荒谬的方式终结,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格外痛恨。

顾倾城救了她,只是因为她那个不甘的眼神。看看,上位者要扶谁一把或者踩谁一脚多么容易,一个眼神就足够判你死路还是活路了。

“我被顾倾城带到了法国,因为车祸,脸部需要动一些刀子,本来就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同一张脸,索性就动的大了些。”

沈陆嘉深深地凝望着她的脸,轮廓确实比晏修明那张脸要来得深刻立体一些。

不知道出于怎样的情绪,伍媚微微垂下眼睫,将两条腿蜷上沙发,改为抱膝而坐。

“我的脚趾本来已经因为常年跳舞而拇指外翻,她给我找了最好的医生,做了矫正手术。害了癣疮的皮肤也在医生的护理之下一块块褪落,长出新肉。”

她清楚得记得自己□地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面,局促又震惊地看着镜子里那个似是而非的自己,顾倾城站在她身后,尖尖的手指徐徐地在她背脊上逶迤而下。

她有些不敢直视镜中的自己,顾倾城却用两根手指叼起她的下巴,轻轻一笑:“我们两现在谁美?”

她肩膀颤了一下,几乎疑心自己坠入童话世界,身后站着的是恶毒善妒的皇后。

顾倾城却似乎觉得有趣,缓缓脱□上披着的外衣,随意地赤脚走到镜子面前,和她并肩而立。

那一刹那,她下意识地比较起镜子里两具雪白的胴/体,不过几十秒之后,她便挫败地发觉,即使一样的长颈溜肩美人腰,可是顾倾城眼波微动之间,时而是安格尔笔下由鲜奶油砌成的大宫女,时而是莫罗画作里的在希律王面前跳舞的莎乐美,时而又是沃特豪斯描摹的和美少年许拉斯对望的林中女仙,而她,如同一只干巴巴的白斩鸡,什么都不是。

仿佛看穿了她所想,顾倾城弯腰捡起衣服,披在身上,笑道:“女人美不美,从来不在于穿什么衣服,喷什么香水,戴什么样的珠宝。也不是瓜子脸、双皮眼樱桃小嘴一点点之类的所谓标准。从根本上说,美在于欲念,美唯一的标准是能否勾起别人的*。”

“我开始学法语,同时准备申请巴黎政治学院的传播学硕士,至于余下的时间。”伍媚嘴角的笑容里有一丝难堪,“我剩下的时间全部跟着她身后,学习怎么走出那种细沙漫过沙堤一般的步伐,怎样用眼睛和男人打官司,怎么样打麻将,怎样样将带骨头的食物吃得活色生香。”

这和古代勾栏院里买回来一个人再由鸨母慢慢调教有什么区别,沈陆嘉本就抵触顾倾城,听到这些心中对顾倾城愈发嫌恶起来,忍不住蹙眉从喉咙里挤出恨恨的“顾倾城”三个字来。

却有凉凉的两根手指抵在他唇上,伍媚淡淡地笑了笑:“我半点不怨她,如果没有她,就没有今日的我。何况在认识她之前,我做人,确实十分失败。顾倾城从来不是观音,她救了我,一半是找了个伴做消遣,另外一半是用我生财。我二十岁的时候便心知肚明,我亲娘老子待我不过如此,一个外人肯这样费心栽培我,我自然要回报于她。”

沈陆嘉脸上又浮现出心疼和悔恨交织的表情,伍媚摸摸他的脸颊,笑得狡黠:“干吗这样的表情?”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按在心口,闷闷道:“我听着心疼、难受。如果我早点遇上你,便好了。”

“我可记得刚开始,有人就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伍媚一本正经地翻起了旧账:“你就是那时候认识我,也未必会正眼看我。”

沈陆嘉只得苦笑。

“顾倾城本人在巴黎华裔圈子里的身份,就像是小朝廷里的慈禧太后,所以别担心,我并没有受什么委屈。”伍媚安慰似地拍了拍沈陆嘉的手背,“我跟了顾倾城后头一年多的时候,她又引见阮咸给我认识。阮咸喜欢待在越南,每年的四五、九十月份都会待在那边,这四个月我会跟在他后面学一些东西。”

顾倾城对外宣称自己是她的女儿,她的身份自然就矜贵了许多,在交际圈子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名媛”,虽然周旋在各色男人之间,但是具体内容不外乎是晚宴、茶会、歌剧院、牌局、骑马场里斯斯文文地打情骂俏,然而如今这个世道男人都是如此精刮,吃不着肉如何肯学那散财童子漫天为你使钱?女人总要学着牺牲。用顾倾城当年的话,“从女人的角度咂摸男人,我该教你的已经全数教了,跟着阮咸,他会领你从男人的角度去咂摸男人。”

她跟着阮咸后面学了些什么?不外乎是男人喜欢的那些个把戏,也多亏了那些把戏和她随身携带的那些药物,是它们帮她保全了这一具清白之躯。虽然她本人当初从未想过留着这么具“纯洁”的肉身献祭于日后的丈夫,反倒是因为直面夏商周和晏修明那两具交缠的身体太过震惊,留下了深重的阴影来。伍媚微微低头,不让沈陆嘉看见自己的表情。这些内容,她不愿意让他知道。

“那你和阮咸的婚约?”提到阮咸,沈陆嘉忍不住关心起那个他耿耿于怀许久的问题。

“我那时候还有些少年人的心性,没轻没重地将一个乔姓公子哥儿弄断了一条腿,乔家是做军火生意的,等闲得罪不起。这个祸闯得有点大,要保我,只能找个盖过乔家一头的人来庇护,阮正义那时便开始孜孜不倦地追求顾倾城,他建议让阮咸和我订婚,这样乔家也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

伍媚正说着,却听见有门铃声响起。

“我去开门。”沈陆嘉起了身。

门打开的那一瞬,沈陆嘉两条浓眉深深蹙起:“夏行长?”

作者有话要说:亲爱的妹纸们,暂时再见了~什么不定期更新啊番外啊出书消息啊都去我微博看吧,这边留消息不方便。

谢谢你们每一位的支持,谢谢你们。

下面的大致情节就是处理完夏天小朋友,给修明妹纸一个收梢,剩余的主要是男女主扯证之后的生活,因为几乎所有的小言(真正的婚后文除外)都是到了王子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结束了,所以这次我想不自量力挑战下这样性情的一对小夫妻是怎么过日子的,因为这本走世情和伦理路线嘛~全文大概不超过32万字吧,也许不超过30万字?唉,写完了告诉你们确切数字。

写完这一本休整一会儿再开新坑,秦亦峥和阮沅的,立志写成清新脱俗的黑帮文。

提前祝各位新年快乐~如果有新年的话~O(n_n)O

☆、65倾城别传(上)

一、夏日最后一支玫瑰

顾倾城第一次看见秦仲恩时刚刚十六岁。那个时候,她的父亲顾雁遥,著名的核物理学家为了报效祖国,刚带着妻子儿女从美国三藩市回国,出任中科院核研究所所长一职。早已经习惯了旧金山平均只有二十摄氏度的夏日气候的顾二小姐乍一回国,对于京津动辄三十八/九度的高温简直是苦不堪言,每日里都像一条脱水的鱼一般蔫头耷脑。相比妹妹的诸多不适,顾逸夫却是如鱼得水,他刚考进百年名校京津大学的物理系,插班念大二。和美国截然不同的风物叫他每日里都像看西洋景一般,无论是印着红色仿宋体“京津大学”漆字的搪瓷口杯,还是同学们去食堂打饭时用的刻有小小的“京津市第一铝制品厂”的饭盒都让他觉得新鲜不已。同样的,他身上所穿的靛蓝牛仔裤,白色运动鞋也叫那些穿着蓝布裤,墨绿色胶鞋的天之男同学们暗自艳羡,而他英伟的脸孔、修长的身材和与众不同的风度则叫女同学们倾慕不已。于是乎,几乎所有的人都给了他青眼,唯独同班同学秦仲恩对他态度相当冷淡。

秦仲恩在校园里亦是出色的男生,永远都是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色衬衫,藏青色的布裤,黑色的布鞋,朴素里却带着一番卓尔不群的风骨。浓黑的眼睫似乎始终都微微垂着,掩去了万千心事,于是当他抬眸看向你的时候便显得格外惊心动魄。

顾逸夫丝毫没有国人“既生瑜,何生亮”的狭隘习气,相反的,他倒是对这位略带神秘的同窗充满了好奇。尤其是在得知秦仲恩的父亲秦宪宜本是国内赫赫有名的宗教学专家,但文/革时因为不堪受辱,自沉于冰冷的湖底,母亲林珊,原来是京津大学里颇有名望的中文系教授,也在批/斗中摔下高台,变成了跛子。大哥秦伯恩则在反/右运动中被迫害致死。顾逸夫更是对秦仲恩存了结交之心。多次示好之下,秦仲恩也渐渐发现这个“洋学生”同窗其实为人真诚大方,谈吐不俗,颇有见地,并不是装满稻草的绣花枕头,两人志同道合,倒是成了莫逆之交。

在学校操场打完篮球,顾逸夫拖着秦仲恩的胳膊去了自己家。当时,各家住的基本都是筒子楼,公用的狭长走廊里堆满煤球,主妇们都在走廊的灶台上煮饭烧菜。卫生间也是公用的,每日清晨,女人们右手拎着马桶,左手提着刷子抢着去公厕倒马桶几乎成了一景。在这种背景之下,顾家却是三室一厅,家里就有卫生间。

秦仲恩刚进顾家大门,就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熟悉,或许这种熟悉来自于墙壁上的字画,来自于博古架上堆满的书籍,来自于客厅里那架贝森朵夫的三角钢琴,没被红小将们抄家之前,他家和顾家的陈设几乎是如出一辙。

顾逸夫很热情地请好友参观自己的卧室,他和妹妹共享这间坐北朝南的卧室,中间巧妙地用屏风隔开,一人一半。

刚进卧室,秦仲恩便听见了屏风后有少女的嘟囔声“好热,热死了。”

父母从小就忙于工作,顾倾城几乎是被顾逸夫带大的,顾逸夫才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只要有一块巧克力,自发地剥开包装喂妹妹吃掉,自己则在一旁默默地咽口水。

“怎么不开电扇?”顾逸夫丢下好友,绕过屏风,有些心疼地看妹妹蔫蔫地趴在办公桌上写作业。

“保险丝好像坏了。我又不会修。哥哥,我好热。”少女清甜的嗓音里带着不自觉的撒娇。

顾逸夫拿起席子上的芭蕉扇,一面给她扇着风,一面道:“我来想办法。”话音刚落,似乎想起了将朋友一个人丢在外面是相当不礼貌的行为,赶紧拖着妹妹的手说道:“对了,我带了一个朋友回来,就是和你说过的秦仲恩。”

顾倾城似乎来了点兴趣:“噢,那个秦仲恩。”

秦仲恩就这样见到了顾倾城。那是一个纤细的少女,皮肤是瓷一样的白,叫他联想起父亲以前养花的那个汝窑白瓷胆瓶。她穿着白色的短衬衫,下面是一条碎花裙子,只到膝盖。两条细白的长腿,唐突地挤进他的视野里,像一道闪电,让他的心脏跳乱了节奏。她乌黑的头发被她胡乱的盘在脑后,用一只中华铅笔做发簪固定,并不像学校里那些千篇一律用手帕子扎辫子的女生。

“你就是秦仲恩?我哥哥经常说起你,你很厉害。”少女乌黑的瞳仁毫无顾忌地盯住他。秦仲恩觉得脸颊有些发烫。因为不知道说什么,他只能别过眼睛,盯着屏风上《洛神赋》使劲看。

顾倾城的中文那时候并不好,在美国时,虽然父母从未放松对一双儿女母语的教学,但小女儿生性惫懒,只要会写会念,与人交流无障碍便心满意足,哪里肯花时间去看什么唐诗宋词、四大名著。这面屏风放在卧室里有一两个月了,她还是第一次留意上面的汉字。

“上面讲的什么,秦哥哥?”顾倾城歪头看了半天,字都认识,也会念,只是连在一起,完全不知道到底在讲什么。

秦仲恩的脸又一次红了,是为着她嘴里对他的称谓,秦哥哥让他无可抑制地联想到了情哥哥。

“仲恩,你家学渊源,给倾城讲讲吧,难得她有兴趣。”顾逸夫已经看出了妹妹对秦仲恩颇有好感,“我去找保险丝。”

倾城。原来她叫顾倾城。奇怪的,他居然没有对这个过于夸张的名字产生丝毫违和感。

“秦哥哥,《洛神赋》讲的到底是什么?”顾倾城已经站到了他的身侧。他甚至闻到了她身上花露水的香味。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曹植写的一首赋,洛神相传是古代帝王伏羲氏的小女儿宓妃,溺死于洛水,所以称呼她洛水之神,也就是洛神。赋是古时候的一种文体,讲究铺陈和押韵,《洛神赋》写的是人神相恋,因为人神有别,不能长相厮守,最终无奈分别。当然也有人说其实曹植是假托洛神,抒发自己的政治苦闷。”

他这一段话里的的信息量太大,顾倾城只听懂了个大概,但她还是煞有介事的点点头,指着屏风上的字开始念,每念几句就问秦仲恩讲的是什么意思。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日,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几句讲的是洛神的外貌,翻译出来就是说洛神体态轻盈像受惊后翩跹飞舞的鸿雁,曲线柔美像腾空嬉戏的游龙;容颜夺目像秋天盛开的菊花,华美如同春天茂密的青松;她的行止若有若无像薄云轻轻掩住了太阳,举止飘荡不定如同流风吹起了回旋的雪花。”

顾逸夫捏着保险丝进来时就看见自家妹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好友。眼神里有不加掩饰的好感。他轻轻咳了一声。

“仲恩,你会换保险丝吗?”顾逸夫有些羞赧,没想到念了物理,但是真动手起来还是不中用,难怪古人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会的。我来吧。”秦仲恩从顾逸夫手里接过一截保险丝,利落地爬上了梯子,将闸刀扳上去,将融断的保险丝取下来,再换上新的保险丝,前后不过三分钟。

顾倾城眼神晶亮地看着从梯子上跳下来的秦仲恩,其实自打父亲、哥哥故去,秦仲恩便是家中唯一的男儿,换灯泡、做煤球这些粗事哪样做不来?

顾逸夫已经去开了电风扇,这个时候电风扇还是相当稀罕的物件,扇叶呼啦呼啦地转起来,送出接连不断的热风。

顾倾城又去给秦仲恩拿了湿毛巾擦汗,顾逸夫瞥一眼那白底蓝条的毛巾,意味深长地看一眼妹妹。顾倾城不甘示弱地瞪回去。顾逸夫有些好笑地摇摇头,转身去给好友倒了一杯凉开水。

秦仲恩喝了两口,才要讲话,顾倾城忽然献宝一般说道:“秦哥哥,我弹钢琴给你听,我刚学的新曲子。”不等对方接话,她便一溜烟地跑到钢琴前面,一把掀开绿色的天鹅绒防尘罩,坐上琴凳。

顾逸夫愈发觉得好笑,拍拍好友的肩膀:“她可轻易不肯弹给人听的。还是你面子大。”

秦仲恩有些不自在地别过脸去。

顾倾城恨恨地剜一眼哥哥,顾逸夫却无辜地朝她挤眉弄眼。

如水的钢琴声很快在室内流淌开来,像山涧淙淙的流水,跋涉千里只为赴一个遥远的约会。阳光从蓝色的纱窗里照射进来,在地板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随着旋律在跃动。

很多年后秦仲恩才知道那个夏日午后她弹给他听的第一支曲子是德国电影《英俊少年》的插曲《夏日最后一支玫瑰》。

夏日最后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所有她可爱的伴侣/都已凋谢死亡/再也没有一朵鲜花/陪伴在她的身旁/映照她绯红的脸庞/和她一同叹息悲伤。

我不愿看你继续痛苦/孤独地留在枝头上/愿你能跟随你的同伴/一起安然长眠/我把你那芬芳的花瓣/轻轻散步在花坛上/让你和亲爱的伙伴/在那黄土中埋葬。

当那爱人的金色指环/失去宝石的光芒/当那珍贵的友情枯萎/我也愿和你同往/当那忠实的心儿憔悴/当那亲爱的人儿死亡/谁还愿孤独地生存/在这凄凉的世界上!

二、我的梦想是成为可可香奈儿

至此以后,秦仲恩成了顾家的常客。顾雁遥和妻子舒停云也十分欣赏这个稳重聪慧的少年,鼓励自己的一双儿女多多与他往来。

当时因为和苏俄交好,大学生学的多是俄语,英语不受重视,但是随着和苏联关系紧张,中美关系破冰,不少洋先生归国执教,比如物理系的系主任赵平生便是刚从英国牛津回来的,总是打扮成一副英伦老绅士的模样,喝立普顿红茶,手里拿一根文明棍,走路时拄着,讲课时当教棒。课上还喜欢中英文夹杂着授课,可苦了一帮学生。

秦仲恩的所有课程都好,唯独英语相当平庸,大概是因为底子打得不行,因为被父亲牵连,他的初中和高中是在乡下念的,英语教员大概自己都不知道国际英标为何物,教学生资本主义“capitalism”(资本主义)这个单词时怕他们记不住音,竟然让他们在的后面注上“隔壁的李师母”。

所以当某一日,秦仲恩在顾家写实验报告时,在一旁百无聊赖翻看秦仲恩的英文课本不少长单词下面都用铅笔注写着相近的汉字谐音时,她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

秦仲恩瞥见自己的英语课本,一下子脸红了。自尊受挫的他有些恼怒地伸手抢过课本就要往书包里塞,一副要立马走人的样子。

顾倾城慌了,她一把抓住秦仲恩的手,“秦哥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笑你的。真的,只是equation(方程式)念成‘一块儿生’真的有点好笑。”

正是夏天,手臂都是露在外面,少女的手软而热,秦仲恩觉得被她抓住的地方像被烙铁烫到,收书包的动作一下子慢了。

“秦哥哥,你愿意的话我帮你补英语吧,你不是也经常教我物理、数学题吗?”少女的眼睛乌黑明亮,像两粒闪烁着莹润光泽的黑珍珠,她炽热的眼神里还带着小小的哀恳,仿佛生怕被拒绝。

秦仲恩慢慢地抽回手,微微低头:“好。”

暑假就在这样的约定中来临了。

因为父亲生前和校图书馆馆长私交不错,秦仲恩得以在学校图书馆谋得一份图书管理员的工作来补贴家用,具体工作内容并不复杂,就是整理书架,给书籍贴标签以及登记借书人的名姓和借书日期。他平时是没课时去图书馆做事,到了假期,他和另外几个同学排了班,每周二、周四全天,周六早上在图书馆里上班。

顾倾城知晓后,竟然拿了她哥哥的借书证,也混进了图书馆。

当时的图书馆是进去时将图书证放在管理员那里,然后领一块插书板,插书板的作用是防止书被取出后借书人忘记书籍原先摆放的位置。最后借书人选定中意的图书后会将书和插书板一块儿拿给管理员,由管理员在书页最后的卡片上写上借书日期和借书人姓名。所以秦仲恩看见顾逸夫的借书证时以为是好友来了,下意识一抬头,就看见穿着天蓝色连衣裙的顾倾城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他的脸微微一红:“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啊,秦哥哥。”

“秦哥哥”三个字一出口,秦仲恩下意识地四下看了看,幸好,没有人注意到他们。

他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我还有两个小时才休息。你先进去自己找书看。”一面递过去一块狭长的插书板。

顾倾城却摇头:“我不是来看书的,我就是想和你待在一起。”

她接受的西式教育,又在父母和兄长的爱护下长大,这样的直接简直叫秦仲恩无力招架,他放低声音:“我是在上班,不可以乱讲话的。”

顾倾城有些委屈地看着他:“我在你旁边写暑假作业也不行吗?”

另外一个和秦仲恩一同当值的男生先前去厕所解手,这时刚巧回来,看见正在说话的二人,好奇地问秦仲恩:“她是谁啊?”

“我是顾逸夫的妹妹。我可以在这儿写作业吗?”顾倾城眼睛里有狡狯一闪而过,转瞬间又是楚楚可怜的模样。

戴酒瓶底的男生几乎不知道手脚该怎么放,局促地回答道:“哎,当然可以,我给你找张凳子。”说完一头扎进储物间,拿凳子去了。

很快的,顾倾城堂而皇之地坐在了秦仲恩的旁边。她也不吭声,只是打开书包,自顾自地埋头写起暑假作业来。做到语文阅读理解时,她开始咬笔头。

“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这句话反映了作者什么样的感情?”顾倾城死死盯住这一行字,这是病句吧。

酒瓶底一直在偷偷看她,此刻见她犯难,主动伸过头去:“遇到难题了?”

顾倾城将这句话轻声念出来,不解道:“这句话难道没有问题吗?直说我家门前有两棵枣树不就结了。还反应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很奇怪。”

酒瓶底不仅乐呵呵地把答案报给她,甚至还教她如何依葫芦画瓢对付这类题目。

秦仲恩低头看着自己的英语作业,可是却一个字都没看进去,耳朵总是控制不住地去捕捉她的声音。他有些气恼,但是又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气恼什么。他啪地一下丢下手里的钢笔,然后*地撂下一句:“我去整理书架。”便进了书库。

他最喜欢整理古籍,那些在□里幸免于难的古籍散发出樟脑丸、灰尘、旧纸浆混合的气味,甜而稳妥,总是叫他轻易地想起喜欢埋首故纸堆的父亲。

将一本《玉台新咏》捋平,放进书架里,他却听见少女轻盈的足音。

“秦哥哥,你这里写错了。”顾倾城拿着他的英语作业本:“翻译这句话,像一切有成功的天才人物那样,贝多芬也是以有为之人据有为之地逢有为之时。不要用从句的,直接翻译成Like all successful geniuses, Beethoven was the righe man in the right place at the right time.就可以了。”

“嗯,我知道了。”秦仲恩神色冷淡,看都没有看她。

顾倾城伸手扯了扯他的胳膊:“你赶快改嘛……”话还未说完,却被秦仲恩粗暴地拂开,少年语气恶劣:“别拉拉扯扯的,是不是喝过洋墨水的女的,都像你这么不知检点,举止随便?”

顾倾城愣住了,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她,虽然她不太明白“不知检点”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嫌恶的表情刺痛了她的心,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眼眶顿时红了,她丢下他的作业本便跑了出去。

话刚出口,秦仲恩便后悔了。他匆匆捡起作业本,便要追出去。来换班的同学恰好到了,他这才留意到桌上她的书包课本,通通没有收拾。他叹了口气,认命地替她收拾好书包,做好交接,这才出了图书馆。

偌大的校园没有人影,眼看日头西沉,秦仲恩愈发心慌。出了校门,他正准备去顾家看看她回家没有,却看见校门的台阶上一个小小的人影。

是她。心里的大石头这才落下。他走过去,伸手拉她起来。顾倾城见是他,先是一笑,但转瞬又生气地撅起嘴巴,倔强地背过身去,不睬他。

秦仲恩无法,只得蹲下来,温声哄她:“我错了,刚才是我不好,我不该朝你乱发脾气,不该骂你,我错了,对不起,原谅我好不好。我送你回家。”

顾倾城看他一眼:“你答应我三个条件,我就原谅你。”

“好。你说。”

“你保证以后不许凶我。”

“我保证以后不凶你。”

“你保证以后我跑掉了,你要第一个找到我。”

“我不是第一个找到你了吗?”

“这是我没有躲起来,是我让你找到我的。”顾倾城不依不饶地说道。

“好好好。我保证第一个找到你。”

“那你还要保证别让我老是等你,你看每次都是我等你。”少女很是委屈。

“我保证以后不让你久等。”

顾倾城这才开心地站起来,掸掸裙子上的灰。秦仲恩看着她,伸出手去,牵住她的手,迎着太阳慢慢地往前走。

“秦哥哥,你以后想做什么啊?”

秦仲恩露出思考的表情,其实他的人生理想一直很清晰,一是帮父母平反,二是学成报效祖国,现在,他在心里偷偷加上了一个她。

“你呢,你先告诉我你以后想做什么?”腹黑的少年将问题抛了回去。

“我啊。”少女忽然得意地笑起来:“我的梦想是成为可可香奈儿。”

“可可香奈儿?”秦仲恩蹙眉,他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个外国女人是何方神圣。

顾倾城从他手里拿过自己的书包,在某个兜里掏了半天,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张不知道从什么外国杂志上剪下来的照片。那是1937年德国摄影师霍斯特拍摄的香奈儿侧着脸斜躺在一张白色缎面安乐椅上,右手还异常优雅地夹着半根烟。

“这是个坏女人。你不许学她。”秦仲恩一看见这样资本主义的姿势和动作,便断定这个什么可可不是个正经女人。

“她不是坏人。她是设计衣服的。服装设计师。”顾倾城辩驳道。

“你看看她身上穿的是什么衣服,这里露一块肉,那里露一块肉,还抽烟,肯定不是什么好人。”秦仲恩生怕自己将来的媳妇走上邪路,不客气道:“你要是跟她学,我就不要你了。”

在秦哥哥和可可香奈儿之间,顾倾城终于委委屈屈地表示放弃这个梦想。

作者有话要说:祝姑娘们蛇年大吉,万事如意=3=早日找到自己的小狼狗哟~

PS:《倾城别传》发生的时间背景是1979年,我已经努力还原了那个时代的一些风物,但是因为我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写得“隔”的地方还请妹纸们见谅。最关键的,不要用正文里的顾倾城的个性去比照别传里的倾城妹纸,因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哟~

记忆力好的妹纸会记得《何处》里秦亦峥的爸爸叫秦林恩,恩,没有错,人家是由忧郁的天才美少年变成危险恐怖份子,所以才改名鸟。。。

☆、66倾城别传(中)

三、另一个世界

一年后,也就是1980年,《庐山恋》上映,号称新中国第一部吻戏。片中男女主人公在山顶蜻蜓点水的一吻让无数情窦初开的青年男女激荡不已。即便亲吻时他们说的不是“我爱你”,而是“我爱我的祖国”。

而顾倾城和秦仲恩第一次接吻便是发生在那年的暑假,当时顾倾城正在家里帮秦仲恩纠正英文发音。

“这个音要发得短促,”顾倾城嘴巴微微撅着,给秦仲恩示范。

少女的嘴唇是粉色的,软软的,因为离得近,还可以看见脸上白色的纤细的绒毛,叫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水蜜桃。

秦仲恩有些忘情地伸手去碰了碰她的脸。这一年的相处,两个人最多不过是牵牵手,至于搂一搂抱一抱,永远都像偷情一般,短促地接触很快就又分开。

女生本就早熟,顾倾城又是在美国长大的,她大胆地轻轻在秦仲恩的嘴唇上啄了一下。19岁的秦仲恩喉结已经十分明显,那线条漂亮的突起物微微耸动一下,他便循着本能将自己的唇压在了少女的唇上。他只觉得口渴,仿佛她是一眼甘美的泉水,而他是沙漠里疲惫不堪的旅人,只想在她口中汲取清凉甘甜。

顾倾城搂住他的脖子,她觉得整个人都像被融化了,脑袋也晕乎乎的。他们不知道到底该怎么亲吻,不知道舌头该怎么曼妙地滑过对方的齿缝,舔过柔软的牙龈,扫过舌面。只能凭借着本能去亲吻。但快乐是一样的。

此刻家里除了他们,没有人。只有电扇在不知疲倦地转着。自鸣钟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自己的步调。无论这个世界怎么变,它是永远不会变的。

身后就是她的床。两个人已经滚到了床上。顾倾城在家只穿着宽松的连衣裙,裙摆此时已经被掀了上去。露出了她和其他女人不一样的内/裤。那个时候弄堂里女人会毫无顾忌地把自己的花布平角裤/衩晒出来,而她身上穿的却小巧精致了许多。秦仲恩觉得身/下愈发胀得难受。他的手颤巍巍地放在她的裙摆上。

顾倾城觉得心情又是激动、紧张、兴奋、恐惧,她咽了口唾沫,“我给你看,你也要给我看。”

她背着他脱掉了连衣裙和裹胸。双手抱胸,缓缓转过身来。

他只在家里父母过去收藏的一些外国画册里见过女性的裸/体,那些有着丰腴/肉/感的女性画册后来被作为他父母“腐化堕落”的证据被抄走。后来他曾经亲眼看见一个领头的红小将躲在那些堆满了从教授们家中抄出来的东西的仓库里,瞪大了眼睛看那些画册,脸孔红胀,鼻孔翕张,仿佛喘不过气来。

在秦仲恩眼里,她比画册里的女人苗条许多,也美丽许多。那小巧玲珑的乳,婀娜的腰肢,秦仲恩只觉得脑袋里轰地一下,像有什么炸开了。

“我也想看看你。秦哥哥。”顾倾城小声地说道。

秦仲恩满面通红,可是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不能做那言而无信的小人。慢慢地褪下裤子。两人第一次裸裎相见。他们羞涩地偷偷打量着对方的身体,异性世界的大门在这个燥热的夏天洞然打开。

暑假转瞬即过,顾倾城由高二升入了高三。她虽然聪明,但学习态度很是懒散,半点不知刻苦,所以成绩不好不坏。而那个时候的高考可以说是万人挤独木桥,像她这样的成绩是决计考不上名校的。父母的意思是让她还到美国读大学,但是一旦去美国念书就意味着要和秦仲恩分开,她哪里舍得,所以竟然拼命用起功来。

顾逸夫自然清楚她的心思,可是这丫头每天都跟不要命似地学习,他又舍不得妹妹起来。

正好他们系里周日组织秋游,去学校附近的西子湖赏枫叶,他存心让妹妹出来散散心,便哄了她一块儿出来。

到了集合地点,秦仲恩身边围了好几个女生,正在说笑。顾倾城立刻不高兴了,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

顾逸夫如今私下里都管秦仲恩叫“妹夫”,显然对他们两人的感情是乐观其成的。他一直把这个妹妹当成眼睛珠子一样护着,一看“妹夫“正在和别的女生说说笑笑,当即心中不快。他一把拉住妹妹的手,咬牙道:“咱不理他,哥哥带你去认识旁的青年才俊。我妹妹这般才貌,想追你的男生没有百八十个,也有二三十个,咱不稀罕他。”他本就是学校里的名人,此刻带了个天仙似的女生在旁边,原先聚集在一起的议论的学生立刻被分散了注意力。只顾着拿眼睛看顾倾城。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妹妹,顾倾城。”顾逸夫一面介绍,一面拿眼睛睃着秦仲恩。

几个胆大的男生便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自我介绍,顺便打听起顾倾城的学校、年纪、兴趣爱好来。顾倾城乖乖巧巧地待在顾逸夫身畔,安静地回答着问题,愈发惹人爱怜。一干男生鞍前马后,简直不知道该怎么献殷勤。

秦仲恩心中不觉有些恼怒。他身旁一个眉目清秀的女生也略带讥诮地说道:“倾城,真是好大的口气。他们顾家还真是大言不惭,儿子的名叫逸夫,‘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也就罢了;女儿又叫倾城,‘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也未免太狂妄了些吧。也不怕折福。”秦仲恩听了心中烦闷,又不好发作,索性一甩手,向一干同学扬声道:“请同学们抓紧时间,不要拖拖拉拉地影响队伍的前进速度。”说完便沉着脸大步走到队伍最前端。

听到这话,顾逸夫更加恼火起来,他朝好友的背影冷哼了一声,拉着顾倾城的手,笑吟吟地向队伍最后端的一个长相俊朗的男生招呼道:“商景川,你怎么也来参加这种活动?你不是总嫌弃这些活动无聊吗?”又看向小半个身子藏在商景川身后的女生,“哟,还带了Girl Friend来啊?”

叫商景川的男生冷冷一笑:“怎么,你能带你妹妹来,我便不能带我妹妹来了?”一面将自己的妹妹从身后拖出来。

那是一个和顾倾城差不多年纪的少女,刘海齐眉,一双天真无邪的杏仁眼,大概生性害羞,此刻连耳朵都红了,根本不敢看顾逸夫。

“我妹妹,商景湄,在水之湄的湄。”商景天替妹妹做了介绍。

“你好。”顾逸夫放轻了声音,他觉得对面的少女像只小兔子,稍稍受到惊吓便会逃走。

商景湄声音很细很软:“你好。”

两对兄妹便这样走在了队伍的最后。到了西子湖畔,湖水如同一块静玉,周围芦苇依依,偶尔有水鸟从湖面滑过,点出圈圈涟漪。

说是秋游,其实不过是年轻人之间不分男女混坐在一块儿,高谈阔论而已。

顾倾城只听见身后依稀飘来什么“莱布尼茨”、“罗素”、“普朗克”,都是她不大懂的词语。商景川坐在她身旁,双手抱膝,正安静地看着远方小山的轮廓。而顾逸夫则陪着商景湄在说话。她愈发觉得无聊。

干脆回美国算了,多的是男孩子喜欢她。她要和旁人在一起,气死他。顾倾城一面恨恨地想着,一面百无聊赖地拿着手里的锡水壶,舀着湖水玩。

“我在三藩住过一个多月。”商景川忽然开腔。

顾倾城吓了一跳,扭头看他:“你也出过国?”

商景川略显倨傲地一笑:“怎么,看着不像?”

“我没这个意思。”顾倾城继续玩水。

“我父母都是外交官。”商景川捡起一块扁平的石头,丢出去,石头擦着水面荡过去,打出好几个水漂。

顾倾城瞪大了眼睛:“你好厉害。快教教我,怎么打水漂。”

“好。”商景川起身,在附近找了几块适合的石头,给顾倾城讲解要领。

秦仲恩终于看不下去,从山坡上走下来,站在了顾倾城的身后。湖面上立刻倒映出他修长影子。顾倾城心里一慌,只听得“扑通”一声,勾在手腕上的水壶带子滑下去,锡壶往湖中心飘去。

“我的水壶!”顾倾城一跺脚,着急地喊道。

那厢顾逸夫听见妹妹的声音,丢下商景湄便奔了过来。

秦仲恩已经弯腰捡起一根长树枝,站在湖边,竭力用树枝去拨拉锡壶的系带,费了老半天劲,才将*的水壶捞上来,递到她手里,打趣道:“游西湖,提锡壶,锡壶掉西湖,惜乎锡壶。”

顾倾城愤愤地瞪他一眼,还跟她拽文,难道他不知道经过恶补,她的中文早已经不似先前那般糟糕了吗?想到这里,她没好气地对道:“听物理,如雾里,雾里看物理,勿理物理。”她音色甜脆,一个个字音又故意咬得极准,每一声都像井水浸过的香瓜,汁水四溅。

周围的人爆发出一阵大笑,不少和顾逸夫交好的男生甚至直接恭维“你这妹妹真是才思敏捷啊。”

秦仲恩只能苦笑,只有他知道这个“物理”影射的是他。

“哥哥,我回去了。”顾倾城朝顾逸夫交待了一句,便拎着水壶往回走。秦仲恩也顾不得其他人的眼光,追了上去。他也不说话,只是落后她一两步,不紧不慢地跟着。

转过一个弯,顾倾城气恼地转过身去:“你干嘛跟着我?想耍流氓吗?”

她长得太美,连生起气来都那么美,秦仲恩鬼使神差地冒出一句:“你长得真美。”

如果这时有热血青年听到两人的对话,恐怕二话不说便会反剪了秦仲恩的双手,将他扭送到派出所去。

顾倾城又羞又怒,恶狠狠地剜她一眼,撒开腿便跑起来。秦仲恩叹了口气,仗着腿长,几步便追到她,然后一把握住少女滑腻的手腕。

“我有礼物送给你。”

“我不要。”顾倾城还在赌气。

“可是我非要送给你不可。”如今的秦仲恩在她面前从不掩饰自己无赖的一面,拖着她便往自己家所在的方向走去。顾倾城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便乖乖跟着他后头走了。

他的父母的冤案几个月前已经平反,母亲林珊甚至恢复了工作,重新回到大学教书。现在的秦仲恩,可谓春风得意,万事顺遂。

拿着钥匙开了门,秦仲恩拉着顾倾城进了自己的房间。拉开抽屉,秦仲恩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盒盖,从里面拿出了一枚小巧的戒指出来。

“这个戒指是我自己做的。戒环是用锡丝焊了之后编的,中间这个红色的透明晶片是我找实验室老师要的红色发光二极管,熔掉了下面的两脚,然后镶在了指环上。做得比较粗糙,希望你不要嫌弃。”秦仲恩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先前的不高兴在看到这个戒指之后立即烟消云散,顾倾城将戒指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简直是爱不释手。

“秦哥哥,给我戴上。”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颊倏地升腾两朵红云。

秦仲恩动作轻柔地给她套在了左手无名指上,又信誓旦旦地保证道:“等我毕业有钱了,我给你买金戒指,买真正的红宝石戒指。”

“我喜欢这个。”顾倾城如画的眉眼里满是喜气。

秦仲恩只觉得一颗心像掉进了蜜罐里,在嘶嘶声中泡软、泡涨。他伸手扳过顾倾城的下巴,便吻了上去。她的唇上仿佛有蜜有奶,总是叫他吻不够。放在她腰肢上的手指一根根绷紧。

如果说第一次看见对方的身体时,他还尚有些懵懂,不太明白下/腹那团欲/望是怎么回事。而现在,他清楚地感知到了身体里的欲/望像笼中兽,正叫嚣着要出来。虽然早已经过了酷夏,但是秦仲恩此时却是一头的汗,连眼睛都隐隐发红,像荒野里一头迷路的雄狮,焦躁不已。

有晶莹的汗珠顺着他乌黑的鬓发流到腮边,顾倾城伸手替他拂拭干净。在她的指尖触到他的脸颊的那一瞬,仿佛是一道闪电倏然滑过原野,迷途的雄狮觉得心头顿时豁亮。

秦仲恩修长的手指解开了顾倾城衬衣的扣子,然后是棉质的裹胸。小巧的/乳/像受惊的白鸽,在微凉的空气里慢慢探出嫩红色的喙。他低头含住了鸟喙,手掌慢慢下滑,然后随着□织物的滑落,两条莹白笔直的腿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秦仲恩连鼻息都粗重了起来,一下一下地拂在她脸上。他乌黑的眼睛热切又羞赧地看着她,似乎在无声征询她的意见。顾倾城在美国读书时,班里发育得早的洋妞便吹嘘过和男朋友Make love是多么幸福快乐的事情。她模模糊糊地知道秦仲恩想要干什么,心脏也是扑通扑通直跳,她有些羞怯地伸手去拉他的衣角:“你妈妈会不会突然回来?”她也见过林珊几次,她感觉得出林珊对她客气却不亲切,似乎并不喜欢她。

“不会,她今天坐车去老家看我外婆了。不到晚上是不会回家的。”

顾倾城脖颈微垂,眼睫扑闪了两下,算是默准了他的行为。得到了默许的秦仲恩简直欣喜若狂,他生涩地在她的锁骨和胸前亲吻着,喃喃道:“我好爱你啊。”

进入的那一个瞬间,顾倾城痛得脚趾都蜷缩起来。然而和他融为一体的感觉叫她忍不住泪中含笑。

此刻,爱情像阳光下的西子湖,温暖而明亮。而他们,成了水上两叶浮萍,随波荡漾。

作者有话要说:商景川猜出来是谁了么?商渊成的老爹哈哈。

☆、67倾城别传(下)

四、爱就是牺牲

秦仲恩没有料到他们偷吃禁果的那天晚上,林珊从老家给他带回了旧日的伙伴——林菱。据说她出生时她的母亲正坐在木桶里采菱角,所以给她取了这样的名字。她本是林珊远方一位表叔的女儿,因为父母双亡,便跟着舅舅舅母过活,没有少受苦。文/革爆发后,她借着大串联坐上绿皮火车,逃离了老家,辗转到了京津县郊,又凭着记忆找到了秦仲恩的外婆,被她称做三姑婆的老太太。那个时候秦仲恩因为父母的缘故,被送到了乡下。于是两个孩子自然就认识了。

秦仲恩在城市长大,又受知识分子父母的熏陶,个性清高,虽然家逢变故,但他私心里还觉得自己是落难公子,和农村那帮邋遢的小孩自然玩不到一块儿去。而比他大一岁的林菱却格外维护秦仲恩,那时候食物匮乏,难得挖到几个山芋,林菱都是吃小而干瘪的,将大的好的留给他吃。虽然她读书不多,长得也不算漂亮,但肤色微黑粗糙,一浓密漆黑短发,有点像男孩子的林菱如同山野里的清风,还是抚慰了当时郁郁不乐的秦仲恩。

几年不见,林菱出落得稍稍秀美了些,短发也蓄成了长发,梳着《红灯记》里李铁梅式的辫子。乍见旧时的玩伴,秦仲恩还是开心的。林珊带林菱回市里,本意是让儿子在学习上帮助帮助她,然后鼓励她报名参加高考,自然,以林珊的基础是不可能考得上的。但是当时国家的政策是高考落榜生可以被招录进小学、银行这些单位工作。自然要比在工厂里工作体面和轻松一些。

可惜林菱全然不是读书的料,她热衷的是烧饭洗衣,收拾房间。恰好当时京津工艺美术厂招工,她父亲生前是四里八乡有名的木匠,耳濡目染之下也做得一手好木工,于是便瞒着婶婶林珊去报名考木雕工,居然脱颖而出,被招录进去。林珊也不好说什么,只得鼓励她好好工作。刚进去都是从徒工做起,一个月28元工资。林菱却非常高兴,自觉可以为这个家做一份贡献。

秦仲恩本来也为她可以自食其力而高兴,然而某日回家,却见林菱正坐在矮凳上给他洗汗衫背心,秦仲恩一下子慌神了,他上前一把从她手里夺过自己的汗衫,有些窘迫地说道:“林菱姐,我自己来。”

“你是男娃儿,哪里能洗的干净。”林菱笑呵呵的,又仗着自己力气大,从他手里拿过来,又在搓衣板上搓洗起来。

秦仲恩没办法,在他看来,内衣要么自己洗,要么是最亲密的人洗。然而这话又不好开口,只得暗暗拿定主意,以后这些内衣一定换下来就自己拿洗掉。

回到自己的卧室,秦仲恩仔细看系主任拿给他的这张表。这是申请报考中科院应用物理研究所研究生的资料。还有大半年,他便要大学毕业,“大舅子”顾逸夫已经决定考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研究生。而他,和他情况不同,自然选择留在国内。

林菱忽然推门进来,手上还湿漉漉的。“阿仲,你的裤/头呢?我没找着。”即使秦仲恩跟她讲过自己名字里面的仲是按照“伯仲叔季”的顺序排下来的,没有实际含义,但林菱还是这么称呼他。

秦仲恩一张脸红的像煮熟了的虾子,正所谓食髓知味,要不是他们都是学生,不然真恨不得立刻就将她娶进家门,日夜温存。可惜这是个在大街上随地小便、在厕所墙壁上写脏话都会被定性成流氓罪的年代,如今晚上,他都是回想着那个下午顾倾城在他身下的样子自我纾解,弄脏了的裤子他早上便偷偷换下来,打算趁着洗澡一块儿洗了。

他轻咳了一声:“林菱姐,贴身衣物还是我自己洗吧,毕竟男女有别。”

林菱才想说什么,却听见敲门声。

“我去开门。”秦仲恩刚打开门,顾倾城便像回巢的乳燕,一头扎进他的怀里。然后就听见她抽抽噎噎的声音:“秦哥哥,妈妈要我和哥哥一起回美国念书。我不要回去,我要留在这儿,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会这样,舒阿姨不是前一阵子已经答应你留在京津读大学的吗?”秦仲恩也着急起来。

“我不管,反正我死也不回美国。”顾倾城擦了擦眼泪,却看见了不远处站着的林菱。她正呆呆地看着他们。

“秦哥哥,她是谁?”顾倾城有些敌意地看着林菱。

秦仲恩知道她是个小醋缸,赶紧解释道:“她是林菱姐,我家的亲戚。”

“林菱姐,你好。我叫顾倾城。”顾倾城这才有了笑脸。

“你好。”林菱讷讷地回道:“你们聊,我去准备晚饭了。”

“秦哥哥,我爸爸让我带给你的,薛定谔的《What is life》,他让你看完了和他好好聊聊心得。”顾倾城从书包里拿出一本牛皮纸包的小册子,递到情郎的手上。

秦仲恩苦恼地摸摸头:“顾伯伯上次给我的卡尔纳普的《概率的逻辑基础》我还没有看完呢。”

顾倾城踮起脚去揪他的耳朵:“你好慢,我哥哥五天就看完了。说,你是不是偷懒了?”

“你知道的,你爸爸的书都是英文原版的,我看的慢也是没法子的事。”秦仲恩笑着躲闪。

林菱默默地听着两个人的对话,他们在说什么,她听不懂。她只知道那个姓顾的女孩子漂亮得像天上的仙女,阿仲看着那个女孩子的眼神让她觉得心里很难受。用手背揉了揉眼睛,林菱的头垂得更低。

不过从此以后,秦仲恩发现林菱真的不再帮他洗任何内衣。甚至刻意躲着他,不过他如今忙得很,自己要忙着准备研究生考试不谈,“准岳丈”还额外给他开小灶,还要陪着女朋友温书准备高考,自然不会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只有林珊默默看在眼里,叹息不已。

几个月后,秦仲恩顺利考上了中科院应用物理研究所的研究生。当时核物理研究所和应用物理研究所毗邻,顾雁遥经常在下班后推着他那辆黑色的飞鸽二八式的自行车和同路的秦仲恩边走边聊,所以研究所里几乎没人不知道以第一名的身份考进来的小秦同志是顾教授的“乘龙快婿”,闲暇时没少打趣他。他个性虽清高但并不迂腐,对于别人的玩笑只是一笑了之,并不介怀,更不会为了避嫌而刻意疏远顾家人,于是顾雁遥对他的印象更好。

进入八十年代后,核能利用方面也不像过去那样迫切,粒子物理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顾雁遥的多次提议下,经过上级批示,从京津市核物理研究所划分出一个粒子研究所出来,顾雁遥兼任所长。当时欧美各国都在进行粒子加速技术的研究。所里花重金引进的中、高能加速器和重离子加速器都来自于外国重点实验室,顾雁遥自然不甘心长期掣肘于人,立志要建造出强束流中高能加速器。这类加速器不仅能提供直接加速的离子流,还可以提供次级粒子束,一旦研究成功,绝对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攻关小组很快组建完毕,不眠不休地日夜钻研,顾雁遥将家庭儿女悉数托付给了在音乐学院教钢琴的妻子舒停云身上,吃在所里,宿在所里,简直比三顾家门而不入的大禹还要敬业。

然而就在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的时候,实验室的保险箱却被撬开,图纸外流。所有研究人员一概封闭排查。连被借用负责处理数据的秦林恩也受到牵连,被一齐关了禁闭。

盗窃国家机密、破坏国家安全在当时是非常可怕的罪名,这一帮物理学家遭受到了非常严厉的盘问,某年某月某日,谁接触到了图纸,和谁交谈提及了图纸,具体谈话内容是什么。因为问不出来,公安部的一位鹰派首长,开始采取审讯刑侦犯人的那一套。六十瓦的白炽灯灯泡吊在房梁上照着,不许喝水,不许上厕所,车轮战一般地回忆、重复,一旦与上次的证词有出入,立刻会受到更加强硬的质询。

这些文弱的知识分子,许多活到四十岁,连只鸡都没有杀过,何曾见识过这样的阵势,但一个个脖子倒都硬得很,时而痛斥丘八们有辱斯文,时而感叹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时而又诅咒那盗窃图纸的家伙活该吃枪子儿。

顾雁遥是负责人,嫌疑自然最大,这个一米八几的男人在隔离审查里被折磨得脱了形。然而三天后,他却被客客气气地告知嫌疑人落网,他的嫌疑解除,可以恢复工作。他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嫌犯是谁。对方却一脸高深莫测地拍拍他的肩膀,要他擦亮眼睛,莫要被人利用。等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家里,家里却只见妻子和儿子,不见女儿。

顾逸夫垂头丧气地指一指卧室的方向,告诉父亲:“秦仲恩被抓起来了,听说警察在他家的书柜里翻到了图纸,妹妹知道他被抓的消息后,直接晕了过去。而且,而且……”顾逸夫脸颊有些发烫,脚尖无意识地在地板上蹭擦着。

“而且什么!”顾雁遥对这个女儿简直爱若珍宝,此刻听到这个消息,只觉得后脑勺像挨了一记闷棍,口气不由又急又冲。

舒停云淡淡地接嘴道:“你女儿怀了秦仲恩的孩子,已经三个多月了。”

顾雁遥脚下一软,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

“爸爸。”顾倾城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赤着脚就下了床,脸色惨白地倚着门框站着,红肿的眼眶里全是泪水:“爸爸,求求你救救秦哥哥,他不会干这种事的,求求你救救他,如果他死了,我也不用活了。我们一家三口到地下团聚好了。”

舒停云脸色一白,上前一步,扬手就给了女儿一个巴掌:“你还有脸说,你才多大,一家三口,你和谁是一家三口?便是给他买子弹,也轮不到你花钱!”

顾倾城捂住火辣辣的脸颊,不可思议地看着母亲。然后“哇”地一声哭出来,她哭得太厉害,以至于先前吃的一点白粥全部呕了出来,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连嘴唇都是灰白色。

“妹妹。”顾逸夫急得眼睛都红了,上前心疼地搀住她,一面轻柔地给她拍背,一面朝着父母说道:“我不相信仲恩会做这种事。我了解他的人品。而且有谁会笨到偷了图纸不早点脱手,而是随便往书里一夹?等着公安来抓?讲不通。”

顾雁遥也焦躁地来回踱着步,他也不相信秦仲恩会做这件事,凡人做事,必有动机,仲恩没有动机去做这种风险极大的事啊。

“我出去打听消息。”顾雁遥连脏衣服都没有换,便又推门出去了。

顾倾城软软地靠在顾逸夫的身上,眼神空茫地看着父亲消瘦的背影消失在门后。舒停云用手指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冷冷地说道:“你哥哥正好要去美国参加面试,我会带着你一起回美国。这儿是待不下去了。”

“不,妈妈,我不要回美国,我要留在这儿,和秦哥哥哥在一起。”

舒停云咬牙瞪女儿一眼,“顾倾城你疯了吗?十八岁就大了肚子,你是怕没以后没人在你身后丢破鞋吗?”

顾倾城又羞又气,眼泪又开始滴滴答答往下落。顾逸夫只觉得今日的母亲言辞格外尖锐,他有些急切地说道:“妈妈,您就别再说了,妹妹如今的身体可受不住。”

顾家也是京津的权贵之家,虽因文/革的冲击而七零八落,但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最近几年已经隐隐有重新得势的架势。只是顾雁遥当年因为不肯从政,和家庭决裂,孤身一人赴美留学。所以此时顾雁遥站在总参谋部的铁门外,看着红砖墙上绿意葳蕤的藤萝,心情不免有些复杂。叹了口气,他还是在传达室报了名姓,静静等待父亲昔日的下属,如今总参谋部情报一部的负责人谭礼新。

一身笔挺戎装的谭礼新很快出了小楼,他惊喜地看着少年时的伙伴,然后结结实实地来了个拥抱,这才请顾雁遥去了自己的办公室。

顾雁遥此刻没有心思与他叙旧,简要地说了自己的情况,他便打听起秦仲恩的情况起来。

“雁遥,你和这个秦仲恩是什么关系,你个性我最清楚不过,这些年结婚生子归国都不曾知会顾老半声,此刻却为这个青年人找上我,你知道的,你的事我是不会瞒着顾老的。”

顾雁遥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水,苦笑道:“礼新,仲恩这孩子既是我的学生,又算是我的半子,你说我怎么能眼睁睁地不救他。何况我可以担保,这件事决计不是他做的。”

谭礼新叹了口气:“案子确实有疑点,当时专案组对涉案人员的家庭都进行了搜查,而那一小部分图纸便是在秦仲恩的书柜里一本叫《科学与近代世界》的书皮里发现的……”

A.N.怀特海的《科学与近代世界》。顾雁遥忽然觉得浑身的血一下子像冻住了。因为父母的专业都属于文科,秦家的藏书自然以文史类居泰半,后来又被抄没了大半。秦仲恩酷爱阅读,他又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便敞开了自家的书柜任他借阅,除此之外,他还经常刻意推荐一些英文原版书目,给自家儿子和未来女婿,不仅要他们读,还要写笔记谈感想。

《科学与近代世界》这书便是他前些日子推荐的,嘱咐女儿带给仲恩。他工作繁忙,本不会对这些小事有特别的印象,只是那晚拿书给倾城时,正在弹琴的妻子忽然离开琴凳,从他手里拿过了这本书,打趣说也要看看。她拿过书就看了起来,竟然似乎入了迷,然后又喊女儿倒水给她喝,接过水杯时却不慎手滑将书泼了个湿透。幸好他有包书皮的习惯,停云剥下湿了的书皮,又重新去书房找牛皮纸给书包上封皮,这才交给女儿。

顾雁遥觉得某个可怕的想法正在拼命咬着他的脑子。他强打精神和谭礼新说了几句,得知秦仲恩现在咬定这书是他在旧书摊上买的,买回时就包着封皮,并不知晓里面藏着玄机,专案组也没有办法,只好暂时先将他收押。顾雁遥愈发觉得心如刀绞,那样聪慧的青年,恐怕已经猜到了什么,只是念着这书是女儿拿给他的,生怕连累了倾城,这才撒谎说是买的旧书吧。

嘱咐谭礼新照看着些秦仲恩之后,顾雁遥失魂落魄地离开了总参部,慢吞吞地往家挪着。

不过二十多分钟的路程,他走了一个小时才到家。家里面妻子正在收拾行李箱。他怔怔地看了她半天,忽然伸手按住行李箱的盖子,低低道:“是不是你?”

舒停云蹙眉看他一眼,“阿遥你说什么?我跟你说,我打算最近就带两个孩子回美国,再过一个月,倾城的肚子就瞒不住人了,留在这儿,她脊梁骨还不被戳断了。”

“阿云,是你对不对?是你把图纸夹在了书皮里,然后借着女儿的手,把书送到了仲恩手里。”

舒停云从床沿一下子站起来:“顾雁遥,你发什么神经?你宁可相信一个外人,也不相信自己的妻子?居然把这种屎盆子扣在我头上?”

顾雁遥的脸色早已经是一片苍白,他的腰眼死死抵在身后的缝纫机上,仿佛不这样就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一般。闭了闭眼睛,他缓缓开了口:“我打听过了,仲恩没有说出《科学与近代世界》是我借给他的,他说是他在书摊买的。如果真是他偷的图纸,又藏在了我借给他的书里,他为什么不说实话?”

“仲恩这个孩子倒是讲义气,这倒是我失策了。”舒停云微微勾唇一笑。

“阿云,当真是你?”顾雁遥高大的身躯此刻如同风中的纸片,打摆子似地晃起来。

吱呀一声,卧室的门忽然被推开,门外是顾逸夫和顾倾城兄妹两个。兄妹两个表情如出一辙,雪白的脸,哆嗦的唇,仿佛青天白日撞见了鬼。

舒停云视线徐徐扫过自己的丈夫、儿子、女儿,笑笑:“既然人都来齐了,那么重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的真名叫做安藤喜江,隶属日本外务省国际情报统括官。图纸是我们拿的。”

顾倾城不可思议地看着母亲,她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以前的温柔可亲悉数不见,只剩下突突散发出的凌厉。她浑身筛糠一般地颤抖起来,妈妈,妈妈怎么会变成日本人,妈妈还陷害了秦哥哥。顾逸夫死死咬住下唇,将妹妹紧紧抱在怀里

安藤喜江将手腕一并,堪堪递到丈夫面前,脸上还挂着笑容,“顾雁遥,日本间谍就在你面前,把我扭送到公安局吧。”

顾雁遥身体却是一软,萎顿地瘫坐在地上。他颤抖着捂住自己的脸,肩膀可疑地跟着抖动起来。

“妈妈,求求你救回秦哥哥,只要你能救他出来,我什么都听你的,求你……”顾倾城忽然挣开哥哥的怀抱,扑到母亲脚下,跪在地上,捣蒜一般地磕起头来。她不在乎什么民族大义,她看过白明导演的《川岛芳子》,只觉得同样身为日本间谍的母亲应该也是无所不能的。

“倾城。”安藤喜江弯腰托起女儿的下巴,眼神近乎爱怜:“只要你把妈妈送到公安局去,你的秦哥哥就可以沉冤得雪,被放出来了。”

顾倾城惶惑地拿眼睛去看父亲和兄长。

“不行,妈妈会被枪毙的。”顾逸夫声音里也带上了哭腔。

“爸爸,我要秦哥哥,我也要妈妈……”顾倾城爬到父亲面前,拼命摇晃着他。

顾雁遥颤巍巍地松开捂住脸的双手,抬眼看了妻子一眼。她面上始终挂着淡笑,仿佛什么都不在乎,又仿佛一切都胜券在握。她太了解人心,知道他们永远不会拿她怎么办。

只可怜了女儿,顾雁遥伸手揽住女儿的肩膀,却摸到一把突兀的骨头,他眼睛里的泪珠再也含不住,直直地砸下来。

“我有办法。”顾逸夫擦了一把眼睛里的热泪,“只要有人肯顶罪就行。”

“顶罪?”顾倾城转脸看向哥哥。

顾逸夫郑重地走到父母面前,啪地一下跪下来,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爸爸,妈妈,妹妹肚子里已经有了仲恩的孩子,仲恩是我的挚交好友,又因为我顾家无辜挨了这牢狱之灾,我不能眼睁睁地坑了他的性命,也害了妹妹一辈子。我愿意去自首,换仲恩出来。”

“哥哥——”顾倾城凄厉地喊了一声,扑在顾逸夫的身上。

“逸夫,别做傻事。”顾雁遥也是涕泪纵横,一把扯住儿子的手臂。

安藤喜江居高临下地看着地上的三人,忽然蹲□,将女儿半抱半拽起来:“你可想留住肚子里秦仲恩的孩子?”

顾倾城下意识地捂住小腹,“这是我和秦哥哥的孩子,我一定要生下来。”

“我可以帮你把秦仲恩救出来,也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和我一齐回日本。”

“不行。我不允许倾城跟着你。”顾雁遥悲愤地站起来。

安藤喜江却不理他:“你想想,倾城,再过一个月,你的肚子就藏不住了,在这里,你一个未婚女孩儿,可能顺顺当当生下孩子吗?你若是跟妈妈回日本,妈妈会照料你把孩子生下来。不管怎么说,你毕竟是我唯一的女儿,妈妈还会害了你不成?”

顾倾城含泪思考了半天,终究想搭救秦仲恩的心思占了上风:“好,我答应你。”

“妹妹——”

“倾城——”

“爸爸,哥哥,对不起,我一定要救秦哥哥出来。”顾倾城眼泪婆娑。

“倾城,我记得你说过,秦家住了一个远方亲戚,是个女孩子,似乎喜欢秦林恩?”

“嗯,林菱姐。”顾倾城猛地想起了什么,有些恐惧地盯住母亲:“您,您想要——”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爱就是牺牲。”安藤喜江脸上的表情晦暗难明:“或者,你同情她的话,可以把我送到公安局去。”

顾倾城擦干眼泪,她要和秦仲恩长相厮守,她不能牺牲自己,她又舍不得牺牲自己的哥哥,她也舍不得自己的母亲去送死,所以她只能狠心断送一个不相干的人。为虎作伥,顾倾城忽然想起秦仲恩教过她的这个成语,没错,她就是一个伥鬼。

“您要我怎么做?”

“现在带我去秦家,把那个叫林菱的帮我喊出来。”

顾雁遥父子想说什么,最终都讷讷地闭了嘴。万年进化里,人心始终都长在左胸,不在正中,有所偏倚自然是难免的。

母女二人收拾整齐,一前一后离开了家门。到了秦家门口,顾倾城小心翼翼地敲了敲门,林菱红肿着眼睛给她开了门。

“林阿姨怎么样了?”顾倾城站在门口,轻声问道。

“姑妈生病了,已经歇下了。”林菱这才注意到顾倾城身后美艳的女人,“你后面的这位是——”

“我是倾城的妈妈,林菱是吧,你想救秦仲恩出来吗?”安藤喜江大半张脸都隐在暗处,只有声音低迷而诱惑,叫顾倾城无端地打了个寒噤。

林菱欣喜地睁大了眼睛,“我当然想,求您帮忙。”

“你跟我过来,我教你怎么做。”安藤喜江微微一笑,主动伸手牵住林菱的手。她的手滑而腻,但却是冷的,林菱觉得有种小时候在河边抓住水蛇的感觉。

顾倾城默默地掩上门,跟在二人身后。

在昏暗的路灯下,小花坛旁,安藤喜江冷淡地吩咐女儿:“你站远一些。”

顾倾城乖乖照做了。

安藤喜江牵着林菱又朝里走了几步,顾倾城听不见她们在讲什么,只知道她们讲了很久。

两人出来时,林菱脸上依稀还有未干的泪痕,但嘴角却噙着微笑。她的目光一直落在顾倾城的肚子上,顾倾城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轻轻将手护在了小腹上。林菱这才收回目光,主动抱了抱顾倾城:“阿仲很快就可以出来了。你们要好好的在一起啊。”

顾倾城忽然觉得悲从中来,这个平庸的、她素来瞧不起的女子,因为她的母亲的过错,为了救她的爱人,选择了牺牲自己。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用力点着头。

五、尘埃落定

半个月后,秦仲恩被无罪释。刚回到家,他便急着想冲个澡去见顾倾城。

不料素来温煦的母亲却劈手给了他一个耳光。

他怔怔地看住母亲:“妈,您干吗打我——”

“你还要去见她,她害你害得还不够吗?林菱那个丫头为了救你,已经葬送了自己,你还要去见顾家那个丫头!你有没有半点良心?”林珊已经泣不成声。

“林菱姐?”秦仲恩脸上的血色一下子跑得精光。

“你以为你能放出来是谁救了你?是林菱去自首,说她偷了图纸,然后藏在书皮里,你这才逃过一劫。”

“林菱姐,怎么会?”秦仲恩骇笑:“她连初中都没念完,比例尺都不懂,她怎么可能去偷图纸?”

“可是她拿出了所有的图纸,还交待了一个银行户头,说只要偷出图纸对方就许诺给她两万块。别人不清楚她,难道我还不清楚那个丫头吗?那个死心眼的丫头,哪里有这种脑筋,这件事根本就是有高人在背后指点。”

“高人在背后指点?”秦仲恩呆呆地重复了一遍。

“你当我不知道那本书的来历,公安局来搜查之后,我给你收拾房间,看见了你写的读书笔记,那本《科学与近代世界》根本就是顾家那个丫头拿给你的。这件事绝对和顾家脱不开干系。”

“那林菱姐现在——”秦仲恩觉得浑身发冷。

“已经判刑了,判了十六年,她才二十出头,这辈子算是完了。”

秦仲恩倒退了两部,猛地一个转身:“我要去找她问清楚!”说完便一阵风似地奔出门外。

“你给我回来,我不许你去!”林珊一拐一拐地追出去,不想腿脚不灵便的她没有留意脚下的台阶,一脚采空,竟然从楼梯上失足跌了下去。

听到声响的秦仲恩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他疯了一般地撒足跑到母亲身边:“妈——”

林珊的头恰好撞在楼梯最后一阶上,鲜血将水泥地都染红了,她撑着最后一口气,死死握住儿子的手:“等林菱出来,你娶她,答应我——”

“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妈妈,求求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秦仲恩跪在地上,崩溃地大哭起来。

林珊最后看了一眼儿子,安静地闭上了眼睛。

“妈——”

回应他的只有无边的风声。

而同一时刻,顾倾城跟着母亲登上了飞往东京的飞机。她本以为生下孩子后便可以和秦仲恩团圆,却不知道两年后,她抱着儿子秦亦峥故地重回,秦家居住的筒子楼已经被夷为平地。至于秦仲恩,也不知所踪。

作者有话要说:《倾城别传》到此结束了,毕竟只是别传,不算正传,所以很多地方都略过了。正正经经把顾倾城传奇的一生写下来恐怕又是二十万字。秦仲恩(当然以后改名叫秦林恩了)和顾倾城的故事会在下一本《菩萨蛮》里继续涉及到的。PS:秦亦峥名字谐音嘛就是情义真。

☆、第65章 华伦夫人的职业2

门打开的那一瞬,沈陆嘉两条浓眉深深蹙起:“夏行长?”

夏商周表情复杂地看了一眼沈陆嘉,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现在的心情坏透了。

伍媚听见动静,也起了身,和夏商周四目相对的那一瞬,她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夏商周觉得自己被这个眼神刺痛了,他扭脸看住沈陆嘉,有些生硬地说道:“沈总,请您回避一下,有些话我想要问一问,伍小姐。”

沈陆嘉面色沉静地转身,伍媚却忽然扯住他的手腕,淡淡朝夏商周说道:“没什么话是他不能听的,你直说吧。”

夏商周喉结动了动,垂在身侧的两只手下意识地一根一根收紧,过了许久,他骨节发白的手指又一根一根松开,缓缓开了口:“我只问你,那个孩子,如今是不是跟着你?”

伍媚勾了勾唇角:“哪个孩子?”

夏商周一口气梗在喉咙处,当着她的面,要他说出“我的儿子”这四个字简直无异于刑罚。上下嘴唇颤了许久,夏商周只觉得情绪几欲崩溃,他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于他,儒雅博学的父亲在外出考古时因为墓顶塌方意外去世,娴雅温柔的母亲跟着殉情,留下他一个十五岁的小小少年,跟着舅舅过活。十八岁的时候遇上她,倾心恋慕,彼此眼睛里都只有对方。青春少艾,也不是没有少年人的冲动,可是他却每次都会选择温柔却坚定地推开她的手,宁可躲进旅馆的卫生间里,在哗哗的水流下自己纾解。就像他吃葡萄总是把最饱满最浑圆的紫色颗粒留在最后吃一般,他也想把最好的留到他们结婚那天,可是谁能料到订婚那晚出了那样荒唐的变故。有那样鹣鲽情深生死与共的父母,他如何做一个玩弄感情的人,可是这个世道,处女又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他和晏修明发生了关系,自然不得不负起责任来。若不是夷光的离家出走,或许他未必有勇气选择任性地一走了之。

沈陆嘉已经敏锐地猜到了那个孩子指的是夏天,应该是晏修明和夏商周的儿子,那么伍媚收养他,动机又是什么?他有些不敢往下想。忍不住看了看一旁站着的夏商周,他还记得初见时那样潇洒昂扬的青年,可眼前的年轻男人却是一身萧索落寞,几乎像换了一个人。命运弄人,沈陆嘉在心底叹息一声,折身去厨房倒了一杯水,然后递给了夏商周。

夏商周下意识地接过杯子,杯子的竖棱硌着掌心,他低头抿了一口温水。又过了半天,他才破釜沉舟一般开腔道:“你明白我说的是谁,晏修明和我的孩子。”

“夏商周,你上我家来管我要你和晏修明的儿子?”伍媚唇角的笑意很淡。

“我去了唐在延家里。三年前,你和一个年轻男人一起带走了那个孩子。唐在延的妻子记得你右手上的那粒红痣。”

眼角的余光里伍媚看见了沈陆嘉的眼睛,那双栗色的眼睛此刻像茶色的大海,正在眼底生出无限的波澜,并不汹涌,只是一波一波地漾出悲悯的涟漪。

伍媚无来由地便觉得从心底生出一股烦躁之意,她状似很随意地将右手搭在自己的左手手腕上,那粒红痣便像落在雪地里的一朵红梅一般显眼。

“领走孩子的女人右手上有痣,我右手上有痣,所以便是我拐走了你儿子?夏商周,你大学里逻辑学可是满分,这种低级的错误三段论,你怎么能说的出口?”

“夷光。”夏商周痛苦地耙了耙头发,“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怎么说,孩子都是无辜的,他没有做错任何事……”

“够了,夏商周。你哪只眼睛看见你儿子被我毒打了还是辱骂了?”伍媚斜着眼睛睨他,嘴角微勾,神情嘲讽,“要讨人,麻烦你找齐全了证据再登门兴师问罪,或者直接去警察局报案也成。时间不早了,请回吧。”说完便转身进了卧室。

卧室里没有开灯,黑漆漆一片,夏商周看着她的背影逐渐和那浓墨似的暗融为一体,又去看沈陆嘉,“沈总……”

沈陆嘉难得不礼貌地截断了别人的话头,但是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彬彬有礼:“夏行长,你认识她的时间比我久,应该知道她的为人。一个人再怎么变化,骨子里的东西始终还是在的。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今晚这样冒失地上门要人,我想实在不是什么高明的主意。”

夏商周又一次将视线投入卧室的黑暗当中。黑暗里他看不见她的轮廓,他又看眼前的男人,他长着一张英挺锐利的脸,但似乎无论什么时刻,他的表情总是静的,夏商周忽然从心底生出一种灰心来,这种灰心比他在知晓晏修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时还要重大,因为沈陆嘉比他要懂她。他用力地抿了抿嘴角,一声不吭地推门离开了。

沈陆嘉进了卧室,轻轻按下了壁灯。伍媚躺在床上,他坐到床沿,抬手摸了摸她的长发:“晚饭还没吃,马上重做意面?”

“我不饿。”伍媚头埋在枕头里。

“那吃点别的?冰箱里还有菜。”

伍媚一骨碌坐起来,“沈陆嘉,你不问我收养夏天是为了干什么?”

“你会拿他做什么?”沈陆嘉眉毛微微一扬,“我不觉得你会用那孩子做什么。”

他笃定的口吻让伍媚有些恼火,她冷哼了一声,挑衅道:“沈陆嘉,我不是一个善女人,你该知道的。宽宏大量、以德报怨这种情操在我这儿,就像受天父感召而怀圣胎一样稀奇。”

沈陆嘉笑了一下:“没有人会喜欢做出违背本性的事来,如果觉得内心煎熬,那这件事一定违背了本性。”顿了一下,他又微笑着说道:“你对那个孩子虽然不亲近,甚至有些严厉,但是孩子却很粘你,孩童是这个世界上最敏感的小动物,你对他是好是歹,他们分辨的出来。”

“不。那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除了依附我之外,无路可走。人类之间的感情很多时候都只是一种强势吸引,就像小孩要生存,所以依赖父母的宠爱,介意任何人分走这份宠爱;年轻女人要更好地生存,所以要找到优质的长期饭票,长相学历收入职位哪样不得上纲上线;还有友谊,即便是全无利益关系的闲暇陪伴,难道对方不必温和可亲或者风趣幽默?谁愿意和一个乏味丑陋单调无趣的人作伴?而且,你可知道我和阮咸刚去京津唐家时他什么样子?唐家夫妻本来是因为无法生育才领养了夏天,但是领养了没多久唐在延的老婆就怀孕了,我们去的时候是冬天,夏天才三岁,唐在延的老婆挺着六个月的大肚皮在织小婴儿的毛衫,而夏天拖着鼻涕在楼道的空地上被几个比他大的孩子当马骑。”伍媚大概有些激动,语速很快,也不知道是要说服沈陆嘉还是说服自己。

沈陆嘉凝望着她乌黑的眼珠,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说道:“那你想怎么做呢?法制社会,不时兴子代父偿那一套了,这孩子唯一的利用价值不过就是他那私生子的身份,名舞蹈演员的私生子,被生母抛弃在福利院门口的私生子。”

伍媚被沈陆嘉说中心事,脸色暗了几分。

“你和晏修明间的恩怨,我不会以血脉人伦来劝说你什么,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在夏天身上做文章,老话说‘罪不及子女’,一旦背上私生子的身份,这个孩子的人生将会更加艰难。如果你信得过我,把这件事交给我,我来处理。”

伍媚有些发怔地看着沈陆嘉,有些犹疑地“你来处理?”

沈陆嘉点点头,正色道:“我始终站在你这边。”

伍媚定定地看了对面的男人半天,过了许久,她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好。”

作者有话要说:2月份俺交稿了,但是交稿之后拿书号,送审,修改,设计装帧,下印厂都需要时间,俺的出版方也是业界新人,所以速度比较慢,但是态度还是很敬业的,比如出版方在《何处》的装帧设计上先后换了几个设计师,光我看见的作废封面就有6套,为了书能美美地上市,所以辛苦大家久等了。。。

☆、第66章 爱的挽歌(1)

夏商周站在办公室的巨幅落地窗前,他的办公室位于摩曼写字楼的22层,朝南,采光非常好。然而放眼看去,景致还是局限于高楼铁塔,他忍不住想起在美国摩曼总部工作时,那里离纽约的入海口很近,一边是曼哈顿的摩天大厦,一边是洁白的帆船在夕阳下扬帆大西洋的场景,一边则是自由女神像,那个时候的他,充满了抱负和激情,然而现在,他只觉得自己像一株老去的树,即使站在阳光里,依然写满了暮气。

摆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是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曲,这首铃声已经陪伴了他整整十年,从未换过。也因为这铃声过于特别,所以这么些年他没少收到各方送来的来自世界级芭蕾舞团的演出门票。没有人知道他之所以挚爱这首芭蕾舞曲只是因为是它,让他第一次知道她的全名叫做晏夷光。那时是大一的迎新晚会,他是男主持,报幕之后刚好和准备上台的她迎面碰上,她穿着乳白色的芭蕾舞裙,神情淡漠,和那天在图书馆又窘又恼的样子完全不像。然而随着《四小天鹅》欢乐的舞曲响起,她却像一只伶俐的雪鸟,在他的心脏上跳起了踢踏舞。明明和其他几个跳舞的女生一样的装扮,可是他的眼睛却可以轻易找寻出她。站在幕后的他旁敲侧击,知晓了她就是晏夷光,那个16岁考上京津大学的晏夷光。真正动了心却是在后台看见她换鞋,她刚脱下一只芭蕾舞鞋,那双脚,一点都不美丽,中趾上还裹着橡皮膏药,他忍不住问她“疼吗?”她先是狐疑地看他一眼,随后就笑了,指指自己还穿着舞鞋的的那只脚,说道:“为了别人看见的这只脚,只能辛苦另外的这只脚了。”一面说一面踢了踢那只没穿舞鞋的脚。他记得自己当时脑中一热,如同中了什么魔障,一蹲身就给她脱下了那只舞鞋。

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夏商周接通了电话。

“夏行长吗?我是沈陆嘉。”

夏商周呼吸一窒,哑声道:“沈总找我有事?”

“夏行长,如果方便的话,能否现在到森木大学附属幼儿园来一趟?”沈陆嘉心知以夏商周的机敏,听到幼儿园应该就明了他的意思了。

果不其然,夏商周浑身一震,连声音里都带了一丝颤音:“幼儿园?是,是,是——”

“嗯,我在幼儿园的正门等你。”

夏商周挂了电话,便疾步往门外冲,走了两步又折回他的私人休息室,在穿衣镜前将衣服好一通整理,这才抓着车钥匙离了办公室。

离幼儿园越来越近,夏商周觉得自己的呼吸开始不稳,不由趁着等红灯的间隙,伸手扯了扯领带。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此刻的心绪,仿佛是寒假前等老师报期末考试名次的学生,又激动又紧张。尽管这个孩子的存在对他而言,惊吓远大于惊喜,但毕竟这世界上只有这个孩子和他血脉相连,是他唯一的骨肉至亲。

沈陆嘉站在幼儿园的门口,再一次谢过了门卫大叔请他进来避风的好意。因为他只要得空,便会来看看夏天,给他送衣服书籍玩具,所以幼儿园的门卫早已经认得了这张脸。

“沈总。”

“夏行长。”沈陆嘉见夏商周只穿了一件羊毛混纺的蓝黑色西装,外面连大衣都没罩,猜他怕是出来得急,忘记了。

夏商周没有见到孩子,眼睛里浮起一抹失望。沈陆嘉沉静地说道:“还有一会儿才下课。稍等。”和门卫点头致意之后,沈陆嘉和夏商周二人并肩进了幼儿园。两人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

“沈陆嘉。”夏商周忽然开了口:“其实我现在很嫉妒你,因为你运气比我好。”

沈陆嘉默然不语,只是安静地站着。

“我没有对除夷光之外的任何女人动过心思,不是每个男人都是砧板,推不开主动贴上来的肉,问题在于那个晚上不是我没有推开主动送上门的艳遇,而是我根本就喝得醉醺醺的,她们长得又一模一样,我是人,不是狗,嗅不出她们姐妹俩气息有什么不同。但是,无论我觉得自己多么冤枉,我还是犯了错。处/女——”说到这里,夏商周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成年的处/女在她的母亲眼里是多么金贵。你见过冯青萍,那个女人嘴巴有多厉害想必你也见识过了。那个时候我二十二岁,没有父母帮我出主意,没有钱可以补偿错误,除了我这么一个人,我没有任何办法赎罪。这也就是我后来到美国为什么改学金融,我太需要钱了,如果那个时候我足够有钱,想必用钱‘侮辱’一下晏家来换得我的自由,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我很嫉妒你,沈陆嘉,你运气比我好。”

沈陆嘉仰头看了看蓝天,缓声道:“夏行长,那件事情确实算是意外,不能全怨你。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当年她不在事情发生后的当天选择离家出走?你们所有人都从伦理纲常上想着你作为一个男人,要为和晏修明发生关系而负起责任来。但是你有没有站在她的未婚夫的角度想过,你为了道德感被迫负起责任,那你和她之间四年的感情又被置于何地,你所谓的负责任实际上是不忠于情。她的离家出走固然有对家庭的失望,更多的却是对你的选择的寒心。那晚的错误不怨你,可是糟糕的选择却是你做出来的,倘若你坚持,非她不娶,或许如今我没有机会拥有她。”

夏商周如遭雷击,他从未从沈陆嘉所说的这个角度想过,如果六年前他强势拒绝,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有铃声脆生生地响起。沈陆嘉朝晃神的夏商周说道:“我先去把夏天领出来。”

夏天。他的儿子叫夏天吗?年少轻狂时也曾一本正经地和她一起说过痴话,比如日后有了孩子叫什么名字好,他还记得夏天、夏季、夏日这三个名字赫然在列。夏天这个名字是她取的吧。夏商周兀自还在胡思乱想,沈陆嘉已经领着夏天往这边走来。

如果说先前夏商周还对这个孩子的身份存有那么一丝疑虑,那么现在什么疑虑都不存在了,这个孩子和他小时候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他怔怔地看着那个幼童,好像隔着二十二年的岁月在看自己。

大概是他的眼神太吓人,夏天有些瑟缩地拉了拉沈陆嘉的大衣下摆,“沈叔叔,那个叔叔为什么盯着我看,他的眼神,好怕人。”

沈陆嘉蹲□,拍拍他的肩膀:“小夏天,他不是叔叔,是爸爸。”

“爸爸?”孩子稚嫩的童声重复了一遍,带着不可思议的语气。

夏商周喉头一动,他只觉得嗓子眼里像塞了一块湿冷的毛毡,说不出话来。四肢也像被定住,全然不知道该如何动作。

孩子浓黑的睫毛一连颤了好几下,如同受惊的蛾类。

“沈叔叔,你和媚姨是不是要生小宝宝了,所以不要我了,把我送给别人?”夏天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眼泪就含在眼眶里,却一直固执地打转,不肯落下来。

“好孩子。当然不是。”沈陆嘉轻轻地摸了摸夏天的脑袋。

“可是我想你做我的爸爸。”男童一面绞着手指一面小声地说道,簇生的睫毛上泪珠颤了几颤,最终还是扑簌扑簌地掉下来。

夏商周再也听不下去,上前两步,弯腰将夏天抱进怀里。

孩子下意识地挣扎了两下,一颗小脑袋也急匆匆转向沈陆嘉的方向,似乎在寻求保护和支持。

沈陆嘉只能微笑以示安抚。

“你叫夏天对吗?”夏商周终于憋出了第一句话。

夏天“嗯“了一声,湿润乌黑的瞳仁看牢抱着自己的男子。他长得和沈叔叔一样好看,这样一想,幼童舔了舔嘴唇,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真的…是我的…爸爸吗?”

“对不起,爸爸,以前,一直不知道你的存在。不是不要你。”夏商周眼睛泛红,“对不起。”

这句话显然超出了六岁孩童理解的范畴。夏天吸了吸鼻子,没有说话。

夏商周急切地想要和孩子拉近距离,有些颠倒无措地说着:“你叫夏天。我叫夏商周。我的名字是你爷爷起的,夏、商、周是中国最古老的三个朝代,是历史的发端……”说到这里却猛然住嘴,这么小的孩子,哪里懂得“历史”、“朝代”这些抽象的名词。

不想,夏天却接了他的话茬,“我晓得夏商周,媚姨给我说过,古代有一个也姓夏的国家,最后一个皇帝,是一个坏皇帝,所以就被一个好皇帝打败了,这个好皇帝就给国家改了名字,叫商,后来又出了一个更坏的皇帝,他的老婆是狐狸变的妖怪,又有一个好皇帝打败了他,又给国家改了名字叫周。”

三个朝代的历史变迁,从公元前21世纪末到公元前771年,其间多少亭台楼阁化作一片焦土,又有多少残垣残壁重成朱楼绮阁,然而在孩子的口里,不过是好皇帝和坏皇帝之间的打打杀杀而已。他当然不会笑话童言无状,更何况这些知识都是她教给他的儿子的。只是那股始终盘旋在心头的郁卒在孩子说出这番话之后愈发浓浊,为什么夏天不是她给他生的孩子?倘若是他们的孩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将这个孩子宠成什么样子。这样一想,夏商周只觉得心如刀割。

年幼的孩子觉察到了他情绪的起伏,试探性地伸手碰了碰夏商周的脸颊,有些期盼地问道:“你是爸爸,那妈妈呢?”

夏商周痉挛似的颤抖了一下,不远处,沈陆嘉正双手插袋,默默地看着他。

“妈妈,妈妈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夏天,你要记住,她叫夷光。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美的女人。”夏商周的嘴唇附在儿子耳畔,呓语一般说着。在他的心里,夏天就是他和夷光的儿子,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毫无芥蒂地宠爱这个孩子。

沈陆嘉,伍媚是你的,可是晏夷光,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是我夏商周一个人的。

仿佛觉察到了夏商周晦涩的目光,站在滑滑梯前的沈陆嘉忽然上前几步,望着他安静地说道:“以后有什么打算?”

夏商周当然知道他问得是夏天,斟酌了一番才回话道:“我会找律师咨询,变更孩子的监护抚养权。之后我会向总部申请回美国,我们父子俩会一起生活。”

沈陆嘉点点头,“夏天现在待的幼儿园是寄宿制的,一般只有周末家长才会接孩子回去,当然也有托关系不寄宿的,早晚接送,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他揉了揉夏天的脑袋,叮嘱道:“小夏天,好好听你爸爸的话。叔叔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