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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养成》 · 浮图 ·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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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养成

作者:浮图

文案:

一时的恻隐之心,让方牧的生命沾上了一只叫方措的小崽子。

PS:1、主攻文

2、主角冷心冷肺,没有多少爱心,对小孩相当斯巴达

3、年上

内容标签: 强强

☆、第一章

方牧是被哐啷啷一阵刺耳的金属噪音弄醒的,顶着一脑门睡眠不足的低气压,艰难地爬起来,闭着眼睛两只脚丫在脏脏的地面上划拉了一会儿,熟练地找到了拖鞋,然后踩着吧嗒吧嗒憔悴的脚步走到门口——

不晓得是阴天还是时间还早,屋子本来就拮据,家具杂物乱堆,更显得影影幢幢如同鬼屋,一股子陈年腐朽味儿,屋子当中一个小男孩儿,抿着小嘴,睁着一双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一脸颓靡的方牧,衣服下摆滴答滴答往下滴着水,脚下,是一只翻了的不锈钢脸盆。

方牧后知后觉地一拍脑袋,终于从满是回收物的脑袋里扒拉出那么一点有用的记忆——从今天起,他就不是那浪荡不羁的风一样的男子了,携带着一只七岁的拖油瓶,还想自由?那得再加持两对翅膀。

这个事实令人有点儿忧伤。

方牧吧嗒吧嗒地走到沙发边坐下,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问:“干什么呢?”

小孩儿有点受到惊吓,手指捻着衣角不吭声。

方牧揉了揉眉心,又打了大大的哈欠,死狗一样地从沙发上艰难地起来,走到厨房,一边打开冰箱,一边头也不回地问:“饿了没?”

依旧没得到任何回应。没在冰箱里找到任何果腹东西的方牧重新嘭一声关上冰箱门,回头看了小孩儿一眼,小孩儿衣服倒是没再滴水了,湿漉漉地贴在瘦骨嶙峋的身上,看得方牧皱眉,“把衣服脱了。”

他这回倒是听话,自己笨拙地卷着T恤下摆,即便被衣服裹住头也没吭气儿,硬是将衣服扯下来了,露出排骨一样的小身板,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围着方牧转。方牧将湿衣服裹吧裹吧,胡乱地擦了擦他的身体,随手一扔,盖住一只正从沙发角爬过的蟑螂,再兜头扔给小孩儿一件自己的T恤,吩咐道,“穿上。”

说完也不再管他,捡起地上的不锈钢脸盆,走到水管下冲洗了一下,又接了半盆水,扔了条毛巾下去,招呼小孩儿过来。衣服过大了,下摆几乎到小孩儿小腿,他正低头默默地扯着,听见方牧的声音,放下手,乖乖地走过来。

方牧绞了把毛巾,拎过猫仔一样细弱的小孩,刷墙似的在他脸上抹了一把,把小孩儿的鼻子都揉红了。然后就着小孩儿的洗脸水,自己胡乱地擦了把脸,丢了毛巾,找出两包还没过期的方便面,往锅里倒了水,打开煤气灶。

小孩儿见方牧顾不上自己,默默地将被弄乱的刘海理顺。小孩儿叫方措,从遗传基因上来说,跟方牧没有半毛钱关系。方牧第一次见到方措,小孩儿坐在楼梯口,十根手指的指甲咬得秃秃的,几乎都不会说话。方牧看着这身上没四两肉的小崽子,第一次,心里动了那么点传说中的恻隐之心。

锅里开始噗噗噗地冒泡,方牧收回漫不经心的思绪,将烟叼在嘴上,关了煤气灶。先给小孩儿盛了一碗,将茶几上的报纸烟盒等乱七八糟的东西随手一扫,扫出一小块空地,面碗啪的一搁,对小孩儿道,“快吃,吃完带你去买衣服。”

一大一小两个人,各自端着面碗,稀哩呼噜地吃完,完事将筷子面碗往水槽里一扔,抓了钥匙,领着方措出门。

他这地方是个老公寓,也不知道有多少年头了,斑驳墙壁上画个圈儿,里头住一个平头正脑的“拆”字,如今里面除了方牧也就住了两户人家,一个是八十多岁的独身老太婆,方牧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也没见着有什么人来瞧她,这老太婆脾气古怪尖刻,从来不跟人来往,每次见着不修边幅游手好闲的方牧,跟看见社会不安定因素似的,必警惕地甩上门。另一对是开早点铺子的夫妻,有一个体重严重超标的小胖墩儿子。

走出门,是噪音漫天尘土飞扬的工地。方牧的悍马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一打开门,灰尘就纷纷扬扬往下落,方牧将小崽子拎进副座,系上安全带,自己坐上驾驶座,一脚轰下油门。

他也不知道养孩子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进了商场,没头没脑地转了半圈儿,最后打包了一打T恤,一打内裤和几条裤子,又在超市里配齐了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晚饭是洋快餐,方牧对吃的没什么要求,好吃不好吃不知道什么时候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进食对他来说只是一项必要的维持生命的必要手段,一只汉堡,三口两口解决,吃完了也不晓得是什么味儿。倒是对面的小孩儿,吃相相当凶残,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得好像在他的生命里只剩下吃这件事。方牧看着专心进食的小崽子,扯了扯嘴角,嗤的笑了一声,神情中带着自己也没发现的愉悦。

点的东西没吃完,方牧要了个塑料袋打了包。

回到旧公寓,方牧先打发小孩儿去洗澡,自己捡了小崽子换下的衣服,往水盆里接了水,倒了洗衣粉,随手搓了搓,就拿到水管下冲,完了懒得拧干,晾在阳台上。衣服啪嗒啪嗒往下滴着水,空气里飘着一股肥皂水的味道。方牧点了根烟,怔怔地看着,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如同那湿衣服一样,软趴趴湿漉漉,没任何着力。

小孩儿洗完澡,自己出来了,站在昏昧的房中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

别说,这小孩儿长得还挺好看,白净,秀气,一双眼睛乌溜溜的,看着像两颗被冰水洗过的玻璃珠子似的,特别纯净——反正长得不像他爸,方牧没见过他妈,不知道长得是不是像那个女人。

方牧扔了烟头,走过去撸了把小孩儿的脑袋,抓了车钥匙,一边往外走,一边说:“走吧,今儿带你去开眼界。”

小孩儿被方牧的大手拨得陀螺似的转了个圈,晕头晕脑地被方牧带出门。

去的地方是一个酒吧,酒吧外墙刷成蓝色,名字很简单,就叫“蓝房子”。酒吧布局诡谲,七弯八拐跟盘丝洞似的。方牧领着小孩儿,脚步不停,最后来到一扇平平无奇的门前,门前一盏昏黄的壁灯,一个穿着侍应生年轻男人看见方牧,露出熟稔的笑容,叫了一声牧哥,目光好奇地往怯生生地跟在方牧身后的小孩儿看了一眼。

门内,别有洞天,是一个小型赌场,虽小,却是老虎机、牌九、扑克、骰子五脏俱全。门一关上,立刻就隔成了两个世界,外界的音乐嘈杂全部远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金钱与权力交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不断地有人跟方牧打招呼,不断地有人将好奇的目光投向方措。方牧目不斜视地走过,直到来到一张玩扑克的桌旁,方措的身子忽然腾空,耳边传来一个戏谑的声音,“哟,这是谁家的崽子,这么俊?”

小孩儿四肢跟只乌龟似的无用地扑腾,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方牧两手插着口袋,闻言瞟了小孩儿一眼,语气里有掩不住的炫耀,“我的!”

这么一说,倒引起了在场的人的兴趣,一个个跟打量吉祥物似的打量着小孩儿,稀罕得不得了,嘴里不断地啧啧称奇。

方牧拉开一把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下,问:“今天玩什么?”

有人笑道,“方老二,你还敢玩啊,你还有东西输吗?”

方牧轻佻地拍拍小孩儿的脸,调笑说:“这不还有一个活的吗?”

满桌哄笑。

小孩儿眼里闪过惊恐,紧抿的嘴角松开,乞求地望着方牧,小声地说:“我要回家。”

方牧有些稀奇,这小孩儿自从到他这儿之后,乖得跟只猫仔似的,让干嘛干嘛,就是不吭声,这还是第一次表达出自己的意愿。随后,方牧脸上露出了恶劣的笑,随手拎住小孩儿的耳朵,往上提了提,调笑道,“回家?回哪个家?你有什么家?你叔叔婶婶早把你称斤论两卖给了我。”

小孩儿瞬间红了眼睛,挣扎了许久也没挣开方牧的手,忽然一把抓住,张开嘴狠狠咬了上去。下一秒,方牧抬手一巴掌就甩了过去。这一巴掌太突如其来了,不仅让在场众人吓了一跳,连方牧自己也被自己的过激反应吓了一跳,心情不由地阴郁下来,但他没让情绪外露,他低头看看自己受伤齐整的牙印,牵了牵嘴角,居高临下地看着小崽子,语气依旧是漫不经心的,“哟,差点看走眼了,原来是只小狼崽子。”

方措被甩了一巴掌,竟然没哭,放在身侧的拳头捏得紧紧的,两眼赤红瞪着方牧,鼻翼翕合,呼哧呼哧出着气。

老五上来打圆场,嘴上嗔怪,“方牧你也真是的,好好说话不行,怎么还动手了呢?”

方牧理也不理,俯下身,挨近方措,在小孩儿忍不住后退的一瞬间,伸手扣住他的下巴,冷酷道,“方措,教你个乖,在比你强的人面前,永远别给我张牙舞爪!”

☆、第二章

夜已经深了,方措悄悄睁开眼睛,瞅了瞅睡在旁边的男人——他们半夜才从赌场出来,方措猜测男人应当是赢了钱,心情很好的样子,哼着荒腔走板的调子,带他去夜市吃了小混沌,小混沌鲜美得不可思议,他的舌尖被滚烫的汤水烫伤,却依旧舍不得吐出口中的那一口软嫩鲜香。夜市里的灯昏昏黄黄,飞虫绕着灯盏飞,他热得满头大汗。

回来后,男人径自进了卫生间冲了个澡,光着膀子将他扔到床上,说了声“睡觉”,自己吞了两片白色的药片,倒头就睡。

方措挨着床沿,闭着眼睛,四肢僵硬一动不敢动,尽力弱化自己的存在感,迷迷糊糊这样睡去,又惊醒过来,悄悄扭过头去看方牧——男人的睡觉姿势很怪,跟一根木桩似的,全无声息。方措等了很久,才敢确认他睡熟了,于是屏着呼吸,小心翼翼地爬下了床,撅着屁股野狗似的钻进床底,拖出一只脏脏的背包。

方措一动,方牧就醒了,眼睛不动声色地睁开一条缝,看见他窸窸窣窣地下了床,拖出背包——那背包是唯一属于小孩儿的东西,当初从他叔叔家出来的时候,小孩儿就背了这么一只背包,里面有些啥,方牧也不知道。

方牧一看他这架势,还以为这小崽子晚上挨了他一巴掌,这是憋着气要闹离家出走呢。也不“醒来”,就等着看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能干出什么大事儿来。

方措坐在地上,小心地拉开背包的拉链,一边拉一边还谨慎地往方牧那边瞧,见方牧睡得好好的,才放下心来,将手伸进背包里,搜寻了一会儿摸出一个方形的香水瓶,里面的香水已经不多,只有底下浅浅一层。小孩儿凑近,狗鼻子耸动几下,用力地嗅了嗅,熟悉的甜腻香味淡淡地萦绕进鼻粘膜——

是妈妈的味道。

他闭上眼睛,屏住呼吸,想将那股温暖的味道久久地留在胸口。半晌后,他又急急地双手捂住香水瓶的盖子,似乎怕那味道会跑走,镜花水月一般不见了,珍而重之地将香水瓶放进背包最里层。干完这件事,他开始一样一样地往外掏东西——半只塑料纸包裹的面包、一块化得变了形的巧克力、一只干瘪的小苹果。

他将这三样东西齐齐整整地摆到自己面前,认认真真地检视了一遍,然后像下定了什么决心,再次望了望熟睡的方牧,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出了房门,再进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个白天打包回来的汉堡,他轻轻地嗅了嗅汉堡的香味,满足地喟叹了一声,然后将汉堡和其他三样食物都放进背包,拉上拉链,重新将背包塞回了床底。

做完这件事,他像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事,蹑手蹑脚地爬上床,依旧紧挨着床沿,身子缩成一团,睡了。

方牧睁开眼睛,黑暗中,他的双目如黑曜石一般深沉发亮,他心情复杂地看着身边的小崽子,心下有点不是滋味——他并不觉得这样的行为有什么古怪,小崽子的叔叔婶婶待他并不好,一个孩子,只有在食物极度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储藏食物的习惯。

小崽子算是在方牧这边落了根,从前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晓得如何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以免惹人讨厌,如何力所能及地做些“贡献”,以证明自己的用处,避免被人丢出去的命运。自从这小崽子来了以后,方牧这狗窝一样的房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像样起来,至少,看起来像个人住的地方了。

方措有时候也会想要回家,这个念头一起,脑海中就会浮现方牧似笑非笑的讽刺嘴脸,还有那句“你有什么家”。方措当然不会对他先前寄居的叔叔家有什么感情,但他小小的脑袋也有自己的想法,他想,只要他待在那里,他妈妈总有一天会来接他的,可他要走了,她找不到他该怎么办呢?这想法令他毫无办法地焦虑恐惧,但这是不能跟方牧说的。

方措不笨,相反还很聪明,这几天小心翼翼的观察,他早看出方牧压根就是个冷心冷肺毫无爱心的混蛋,他不敢轻易到他面前碍眼。

敲门声响起,方措正在阳台,坐在小板凳上弯着腰费劲地洗着方牧的臭袜子。方牧昏头昏脑地盘腿坐在床上,就这么冷眼看着,一点虐待儿童的愧疚感也没有。听见敲门声,小孩儿停下手中活儿,抬头看看方牧。方牧扬了扬下巴,命令道,“去开门。”

小孩儿放下袜子,湿着两只手颠颠地跑去开门。

门一开,老五就以与他身材严重不符的敏捷身手窜进来了。

老五是他发小,小时候一块儿欺负隔壁的小女生,少年了一块儿拿板砖拍人的后脑勺,学电影纠集了一帮脑袋发热的少年仔,结成了十兄弟,呼朋引伴喝酒抽烟打群架。青春期一过,这帮兄弟自然风流云散,只剩老五和方牧。再后来,方牧一声不吭跑去了军队,一去就是五年,音讯全无。回来一瞧,惊悚地发现曾经油条似的发小已经往横向发展,脖子上戴根手指粗的金链子,满脸油光,俨然一副中年发福面目可憎的模样。

老五进了屋子,一捋他的板寸,灰尘纷纷扬扬落下来,“我操,老七你看看你住的啥破地方,哥都快成出土文物了!”

方牧撩了撩眼皮,回道,“别趁机抬高自己的价值了好吗?”

老五挖挖耳孔,全不把方牧的讽刺听在耳里,撸了把小孩儿的脑袋,一唱三叹道,“哎哟,我可怜的小侄子哟,瞧你叔把你虐待成啥样了,来,看你孙叔叔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一边说,一边从黑色公文包里掏啊掏,掏出一包八宝糖要塞到小孩儿手里。

方措不动,两只手背在身后,眼睛望向方牧。

方牧挥挥手,“拿着边儿玩去。”

方措这才沉默地接过,也不吃,依旧走到阳台,坐在板凳上兢兢业业地洗袜子。

老五瞧着,神色复杂——他是想起自己姐姐的儿子,他的外甥,也就跟方措差不多大吧,哪次见着他不把他的家底掏干净了。上周末,他回家吃饭,那小兔崽子见了他说的第一句话是“舅舅,你好”,第二句话就是“下个月是我生日,我想要一台新的PSP”。

老五顶着一张思想者的脸进了房间,忧愁地问方牧:“你准备怎么办啊?”

方牧不明所以,“什么怎么办啊?”

老五朝阳台努了努嘴,“这小崽子,你真准备养啊?”

方牧不假思索地点头,“养啊。”

老五一脸你脑子被水泥塞住了的表情,“你就逗我玩儿吧,你知道怎么养孩子吗?你以为就给口饭吃,给块地儿睡就行了,你这是从大街上捡了条野狗吧?咱远的不说,就说现在,这小崽子有六岁了吧,是不是该上学了,这你想过没有?”

方牧一愣,他自己日子过得没成算,有一天算一天的,完全没想过这些,被老五这么一提醒,顿时有点儿噎住了。老五继续痛心疾首地给他摆事实讲道理,“你晓得我那外甥,当年上个幼儿园,全家动员,他姥姥姥爷爷爷奶奶,连我都给差使个团团转,最后好歹给弄进光华,每学期光学费就是两三万,这小兔崽子还不乐意,天天给我嚎丧……”

方牧不以为意,老五那外甥他没见过,但也知道那是两家的凤凰蛋,可着劲儿的当小祖宗来供的。小崽子能跟他一样吗?这就叫同人不同命,没得比的。打断老五更年期妇女似的喋喋不休,方牧转移了话题,“你今天来干嘛的?”

老五这才想起了正事,整肃了脸上的表情,说:“老七,你回来也有段时间了,你看你这样成天混在蓝房子那边也不是个事儿啊,现在还带个孩子,总得给树立个正面点儿的形象吧。哥哥这段时间从南面弄了点儿货,倒腾倒腾,也能小赚一笔。这样,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干,咱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方牧没言语,一向冷硬的心热了一下,他知道老五这是看不下去他这成天游手好闲的颓废样儿,就怕他一不小心误入歧途呢。虽知道老五是好意,但方牧的脾气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压根不领情,挥挥手,不耐烦地说:“行了,我心里有数,你瞎操什么心!”

方牧虽然嘴上不当一回事,倒是把老五的话听进去了。方措虽然长得还没人家五岁的小女娃子大,但确实已经七岁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了。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好榜样,还真怕把小崽子养成个五毒俱全,再说,成天上哪儿都得在裤腰带上栓着这么个拖油瓶,方牧自己也烦。这几天方牧将小崽子留在屋里,自己出去打听上学的事儿。

小学报名的时间已经过了,再一星期都要开学了,再加上方措的户口问题,方牧跑了好几天,托了几方关系,总算将一切都办妥了。方牧从外面回来,给小崽子买了可乐炸鸡,一摇三晃地上了公寓楼,打开门,就见小崽子背对着他,宛若惊弓之鸟般从地上跳起来,一脸惊恐地回头看他。

☆、第三章

方牧的目光由小孩儿脸上缓缓往下移动,落到他的脚边——那是一只小奶狗,也就方牧的巴掌大,团成一团,舔着碟子里的牛奶。方措的神情显得很紧张,无意识地咬着嘴唇。

方牧视而不见,将可乐炸鸡放到茶几上,自己没骨头似的陷进沙发里,垂着眼睛用脚拨了拨小奶狗。小奶狗翻了个身,发出呜呜的细弱的叫声,方牧漫不经心地开口,“哪儿来的狗?”

方措抿了抿嘴,说:“自己跑来的。”

狗确实是自己跑来的,这天方牧照常出去,留下方措一个人看家。方措看完了动画片,跑到阳台踮着脚往下看,看方牧是不是回来了。楼下尘土漫天,工地里的噪音震耳欲聋,没有看到熟悉的车子的影子,方措有点失望,重新坐回电视机前,就听见呜呜咽咽的声音。

小崽子警惕心重,确定声音是从门那边传来的,脸贴着门听了好一会儿,又趴在地上往门缝里瞧,这么一看,就看见了一个棕色的团子。

大约是被人丢掉的小狗,也不知怎么回事竟钻到方牧家的门缝里来了。

方措不是普通的小孩,没那么多泛滥的同情心。确定没危险后,他开了门,用脚将小狗拨得远了点儿。那小狗出生没多久,连路也不大会走,被踢走了,也只会蜷成一团,呜呜咽咽地叫,那声音细弱得可怜。方措看了会儿那没丝毫自保能力的小东西,嘭的关上了门。

中午方牧没回来,方措吃了面包和香肠。当然,通通都只吃了一半,剩下的按照以往的惯例,藏进了背包里,看着背包里的食物越来越满,他有一种从心底涌出来的满足感和安全感。没想到出来就看见那只狗东西已经登堂入室了。

也不知道这狗东西怎么想的,似乎是死皮赖脸地赖定了这里,竟又从门缝里钻了进来,可怜兮兮地蜷缩在方牧的臭鞋子边。方措默默无言地注视了它很久,蹲下身,伸手小心地探了探小狗的下巴。那小东西耸耸鼻子,粉红色的小舌温顺而讨好地舔舔他的手指,乌亮的眸子湿漉漉的,如此弱小的生命。

年幼的方措不知怎么觉得自己跟这只被人遗弃的狗东西有着一种隐秘的情感联系。就这么一恍神,狗东西就留了下来。

方牧听方措那么说,先是嗤了一声,然后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他招招手,将小孩儿叫到自己身边,温声问:“想养么?”

方措错愕地看了方牧一眼,那小眼神,充满警惕和怀疑,然后本能地摇了摇头。

方牧笑得越加和蔼可亲,又问了一遍,“真的不要么?”

在方牧几乎称得上温柔的笑容中,方措的心剧烈地挣扎着,然后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下一秒,方牧脸上的笑容就像面具似的倏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充满冷酷与讥诮的神色,捏住小孩儿的脸,似笑非笑道,“连自己也养不活,还想养这种又脆弱又无用的玩意儿,你是在跟我说笑吗?”

方措最讨厌方牧的这种冷嘲热讽,脸涨得通红,死死盯着那个喜怒无常的男人,神情悲愤。

方牧嘻嘻一笑,放开小孩儿,弯腰抓起小奶狗颈部的皮毛,那软弱温热的触感让方牧嫌恶地皱起了眉,他对人都没耐心,何况对畜生?看也不看地将他丢进小孩儿怀里,冷酷道,“丢了。”

方措抱着小狗,直直地站在原地,跟一杆笔直的标枪似的,随时准备射出去,绷着一张小脸,鼻翼翕动,就在方牧以为他会爆发的时候,小孩儿一声不吭地出门了。

夜色已经降临了,不远处的工地亮起了亮白的灯,照得黑夜如同白昼。方措将狗放在了楼下的露天垃圾场边,看着他那丁点大的狗东西,神情冷漠。这狗东西还不知道自己被再次遗弃了呢,谁让他这么没眼色呢,非上赶着碰上了冷心冷肠的方牧,但凡是其他稍微有点人性的,多少也能给口冷饭吃呢。

方措定定地站在垃圾场边,工地的灯光将他的影子孤孤单单地拖在地上。但他并没有站多久,转身进了公寓楼。一进门,就看见他那无良的监护人已经吃开了,大大咧咧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球赛,喝着啤酒,吃着炸鸡,看见他回来,先是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下他的表情,然后扔给他一个鸡腿,随口提起,“过两天去上学。”

方措并没有多大的反应,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只管专心啃鸡腿。方牧瞧着他凶残的吃相,忽然觉得,这小崽子身上有一种杂草一样顽强的向上的生命力,甚至是一种蛮横的霸道的占有欲,只要给他一点条件,他就能抓住机会飞快地扩张。

对于上学这件事,方措并不抵触。他知道上学是怎么回事儿,上学就是学知识,将来做个有出息的人。但他觉得,方牧可能压根就想不到这些,方牧之所以会送他去学校,纯粹就是觉得他烦了。这个想法让他有点儿难受,他极力做到不给方牧添任何麻烦,甚至努力地表现自己的“有用”,但这个男人依旧难得对他露出一个笑脸,他实在太难讨好了。

方牧一个大男人,体会不到小孩那种别扭婉曲的心思,反正整个家就是他的一言堂,小崽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开学那天,方牧起了个大早,领着拾掇干净的方措去上学。学校不远,就在菜市场对面,不到八点,校门口熙熙攘攘的全是学生和家长,九月明媚靓丽的阳光下,蓬勃的朝气扑面而来,映衬得方牧越发觉得自己像是一棵阴沟里的植物,他低头看看方措,听着一旁学生家长的殷殷嘱托,想了半天也没憋出半句鼓励的话,只好将小孩儿往里推了推,干巴巴地说:“进去吧。”

方措背着崭新书包,书包里有新本子、新文具盒和削好的铅笔,一眼看过去,他与周围的小孩没有任何区别。他往里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方牧已经转身离开了,并没有像其他家长那样站在校门口,殷殷地望着自己的孩子。

方牧没想到上学第一天,小崽子还给了他一个大“惊喜”。他惦记着小孩头天上学,下午四点左右去学校接人。结果扑了空,小崽子自己回去了。

方牧只得转头回家,一回来就看见自家小崽子从公寓楼里出来,手里拿着半块板砖,一双眼睛乌溜溜阴沉沉,气势汹汹地朝着在场的另两个半大小孩,那种一往无前的凶狠气势一时将方牧震住了,那真是活脱脱的一只小狼崽子。

方牧看清楚了,另两个孩子,一个是开早餐铺子夫妇的那胖儿子,小胖子成日里招猫逗狗,小炮弹似的在楼道里冲上冲下,整栋老龄化的楼被他震得颤颤巍巍,经常听见他妈骂他,换来他尖着嗓子嚎丧。另一个也是住在附近的孩子,是小胖子的玩伴,两人牵着一条小奶狗在空地里呼来喝去地奔跑,无知而幸福着。

那狗崽子连走路都不利索,这几天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现在被小胖子拖着,浑身滚满了尘土,呜呜咽咽地叫,小胖子却只管开心地大笑。

方措拎着半块砖头,沉默地堵住了小胖子的去路,他什么话也不说,但那种要拼命的凶狠劲儿就是只看一个背影也能够感受到。小胖子和他的玩伴愣住了,两个小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神忐忑而畏缩,忽然丢下小狗一哄而散。

方措等两人彻底跑不见了,才扔了砖头,解开系在小东西脖子上的绳子,站起身,用脚轻轻拨了拨。小东西不知是否受了伤,团成一团,发出细弱的叫声。方措低着头看了一会儿,就在方牧以为他会因为同情将它抱回家的时候,他扭头走了。

方牧说不上是什么心情,等方措上了楼,他走过去,轻轻松松地拎起那狗东西,莫名地笑了一下,哼着荒腔走板的调子上了楼。

方措没钥匙,进不了门,正坐在门口,膝盖上放一本今天刚发下的课本,看得认认真真专心致志。

方牧将小狗扔给他,拿钥匙开了门。

方措吓了一跳,手里抱着软若无骨的狗崽子,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巴巴地跟着方牧进了门,眼珠子紧跟着方牧而动,想问,又不敢问。

方牧打开冰箱,开了一罐啤酒,仰头咕嘟咕嘟喝了一小半,回头瞧见小尾巴似的跟着自己的方措,笑了。但这笑也只是昙花一现,方牧迅速地板下了脸,拿啤酒罐冰了下他的额头,道,“这小畜生以后就归你了。”

方措被冰得缩了一下脖子,听见方牧这么说,第一反应竟不是高兴,而是怀疑。

方牧坐到沙发上,抬头看见小孩儿的表情,扯起嘴角,露出一个戏谑的表情,“怎么,高兴傻了,记住,以后你就跟这畜生同等级,就是我方牧养的一条狗,来,先汪一声听听。”

小孩儿抱着小狗,脸涨得通红,悲愤莫名。这表情彻底娱乐了没心没肺的男人,他拍着沙发笑得畅快,好像积年的阴郁都消散不见,飞扬的眉眼全部舒展开来,显得懒散又桀骜不驯。眼看着小孩那点可怜的自尊就要分崩离析,眼里积蓄起泪水,方牧的笑收住了,又变成一惯的讥讽和冷酷,“是男人就不要掉眼泪,丢人!”

这话刚一出口,就像导火索,小孩儿哇的一声彻底哭了起来,眼泪像决堤的洪水糊满整张小脸。

方牧的脸皲裂了,第一次觉得,养小孩是件麻烦事儿。半晌后,他耐心告罄,冷哼一声,威胁道,“方措,你敢给我再嚎一声,我保证把你那张如花似玉的小脸扇得猪头一样。”

方措充耳不闻,依旧哭得心无旁骛伤心欲绝。

方牧额上的青筋跳了跳,“……祖宗,你别哭了行不行?”

☆、第四章

狗崽子正式拥有居住权之后,又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粽子。粽子的名字是方措取的,形象生动地表达了他对食物的热爱及忠贞之心。不过名字这东西对方牧来说就是个屁,他依旧叫他狗东西。

大约是吃好喝好生活安逸的缘故,这狗东西见风就长,才几个月的时间,就长了一圈儿。方牧原来觉得吧,人他都养了,何况一只狗,养就养呗,一口剩饭的事儿,后来发现,真是,太天真了——

狗东西又开始叼着他的鞋子满屋子撒欢儿,方牧顺手抄起手边的一本杂志丢过去,准确无误地砸得狗东西晕头转向。这小东西记吃不记打,等从地上爬起来,摇着尾巴谄媚地绕着方牧的裤腿打转儿。

方牧理解不了狗的世界,不耐烦地一脚将他踢开,走进洗手间,搬开了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伸手往里面摸索,一会儿就摸出一个塑封袋来,塑封袋里是几卷用皮筋捆着的大钞,以及,一把黑洞洞的手枪。

方牧没动那些钱,依旧原封不动地放回了水箱,把枪拿在手中,利落地卸了弹匣,查看了里面的子弹情况,又扣上,将枪别在了后腰,拉好衬衫下摆做好掩饰。做完这些,他抓了钥匙,下了楼进了悍马。

庞大的越野车留下一路狂野的尘土飞扬。

见面的地方是临市的一个茶馆。方牧甩上车门,迈开大步,径自走向包厢。幽静的小包厢内,古琴悠悠,旷远而宁静,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盘腿坐在榻上,信手泡茶。

方牧进了屋子,只管坐到男人面前,拿过他刚泡好的茶,一口喝尽,嗤笑道,“你说你顶着一张报复社会的脸,干着这么一件佛光普照的事儿,不觉得变态吗?”

男人对方牧牛嚼牡丹似的豪饮视而不见,反唇相讥,“你说你一挺精神的小伙,非要把自己往牲口那一栏安,得多想不开。”

基于尊敬老人敬爱上司以及怕挨打,方牧没吭声。两个人面对面坐着,谁也不说话,比着沉默。良久,方牧先动了,一撩衬衫,将后腰的手枪拿了下来,放到炕桌上,见对面的男人依旧不为所动的样子,又往他的方向推了推,说:“一年前就该上交了。”

男人终于从泡茶的间隙中抬起头来,他有一张非常阳刚的国字脸,浓黑的眉毛下一双如最老练的猎人的眼睛,本该正气十足的五官,被一条从左额角横贯鼻梁直到右耳耳后的疤痕给破坏了,那伤疤深可见骨,几乎将他的脸劈成了两半,乍一看,绝对有止小儿夜啼的功效。他若有实质的目光落到方牧的脸上,如刀般一刀一刀地深深审视,然后嘴角微微扯了扯,露出一个不是笑的笑,“干嘛,养猪的日子过上瘾了,一年还不够?行,我给你批假。”

“不是。”方牧收起了懒洋洋的表情,淡淡地说,“我想过正常的生活。”

男人的眼睛危险地眯了眯,压抑着暴虐的脾气,冷声道,“把枪给我收起来。”

方牧笑了笑,好像压根没听出他语气里的威胁,故作轻松道,“这不好,不合规矩。”

“放屁!”男人暴喝一声,“你他妈坏规矩的事儿干得还少吗?”

方牧依旧嬉皮笑脸,男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先前的暴怒被一种深不见底的平静取代了,他说:“方牧,我们这种人是没有正常生活的。”

方牧没说话,他看看眼前的男人——老马,他的上司,他理解他,因为他一夕之间失去了妻子和六岁的女儿。但方牧觉得自己跟老马是不一样的,他现在不是孑然一身,他还有一只小崽子要养。

方牧没去跟老马争辩,只是站起来,说了一句,“就这样吧,我走了。”

老马没去拦他——如果方牧真要走,没人拦得住。只是在他即将出包厢的时候,老马开口了,他问:“这一年睡得好吗?”

听起来像是纯粹的关心,方牧的脚步顿了顿,脸色有一瞬间的难看。老马脸上划过一丝了然,接着问道,“还在吃药?”

这回回答他的是关门的声音。

方措低着头走出校门,门口挤满了接孩子的家长,一个讲话漏风的小豁牙一阵风似的刮过他身边,冲到一个踩着高跟鞋的苗条女人面前,嚷道,“我数学考了九十五分,我要吃肯德基,肯德基!”

女人笑容满面地接住儿子,响亮地在他脑门上亲了一口,“真的?宝贝儿真棒,咱们叫爸爸带我们去吃好吃的,冰激凌好不好?”

“肯德基,我要吃肯德基!”小豁牙坚决地捍卫自己的挚爱。

方措抬眼看了一眼,又漠不关心地低下头,走自己的路。他的书包里揣着两张满分的试卷,比那个九十五分不知道漂亮多少,换到任何一个家长面前,都是值得高兴炫耀的事儿。方措也觉得挺高兴的,但他不知道方牧会有什么反应。方牧一向不关心他的学习,一不检查他的作业,二不过问他在学校的事情。全年级三百多个学生,他是唯一一个脖子上挂把钥匙的小孩儿。

方措不觉得自己可怜,他似乎天生对别人的看法漠不关心。开学两个多月了,他没结交一个朋友,沉默寡言,独来独往,只一门心思地吸取知识,令他的班主任又是担忧又是忍不住的欣喜。

走到公寓楼下,又看到同楼的小胖子,小胖子放学了也不回家,书包扔在一边,趴在一块大石块上对着试卷上惨不忍睹的分数涂涂改改,看见方措,飞快地用小胖爪子遮住了分数,目光警惕而有余悸。

方措完全无视地走上了楼,意料之中的,方牧不在家,粽子欢快地在他脚边乱转,企图扑上来。方措在饭桌旁的凳子上坐好,打开书包,掏出两张试卷,试卷顶端鲜红的一百分耀眼而漂亮。方措看了一会儿又仔仔细细地将试卷叠好,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里,然后掏出本子开始做作业,听见楼下熟悉的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他迅速地跳下凳子,跑到阳台上踮着脚往下看——果不其然,是方牧回来了。

他从车上下来,甩上车门,大步地朝楼里走来。他走路的姿势跟其他人都不一样,脊背是永远挺直的,神情是心无旁骛的冷漠,步子很大,没有犹疑,行走间好像带着漠北的朔风。

方措一溜烟地跑回屋里,替方牧打开门,没一会儿就见方牧的身影在楼梯间出现。

对于方措在门口迎接自己这回事儿,方牧表示纯粹吃饱了撑的。方牧进了屋,先是将脚上的鞋子踢得东一只西一只,然后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方措将方牧的鞋子收好,放到门口,又巴巴地走了过去,挨在沙发边上不吭气儿。

“干什么?”方牧斜睨了他一眼,有点奇怪,“作业做完了?”

方措点点头,想到自己要说的事儿,脸有点微微泛红,像是紧张又像是难为情,哼哧了半天才小声地开口,“我考试考了一百分。”

方牧狐疑地看了小孩一眼,“真的?”

“真的。”小孩儿转身跑到饭桌边,从书包里拿出两张试卷给方牧看了。

方牧瞥了一眼,笑了,“哟,这是邀赏来了。”不及小孩儿恼羞成怒,方牧使劲地揉了把他的脑袋,“行,今天是个好日子,咱去吃大餐庆祝庆祝!”

☆、第五章

一直到坐在酒店豪华包厢里,方措还有点不真实感,呆呆的。方牧相当土豪地点了一桌子菜,并且叫了一圈他同一猪栏的朋友。

老五腆着丰润的肚子,一摇三晃地进来的时候,方牧正交叠着双腿坐在主位上倾云吐雾地抽烟,那姿态,那神情,相当衣冠禽兽。老五惊奇地上上下下扫了他一眼,笑道,“哟,今天什么日子啊?”

衣冠禽兽转向方措,扬扬眉毛,戏谑地问他:“今天什么日子呀?”

方措扭头躲开方牧恶劣地喷向他的烟,他脸皮子薄,被方牧这么问,吭哧了半天,才小声地回答:“我考试考了一百分。”

老五一听,乐得眉开眼笑,使劲儿地揉了下小孩儿的脑袋,夸道,“哟,宝贝儿真棒!等明儿叔叔给你买礼物。”

方牧的嘴角微微往上牵了牵,手上依旧夹着烟,姿态懒散而矜傲,目光往在场的人溜了一圈儿,懒懒地开口,“听到没有,我侄子考试考了一百分。”

当场就有人笑,花衬衫外穿着黑西装,一副社会大哥的模样,出手就是五百,夸道,“不错,小家伙有出息。来,叔叔一点点见面礼!”

方措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多钱,不敢拿。那人笑,看向方牧,啧啧称奇,“方老二,你这孩子不一般啊,没见过这么实诚的。”

方牧人五人六地翘着脚,斜睨了小孩儿一眼,淡淡吩咐,“去,谢谢叔叔。”

老五这胖头鱼跟着起哄,“宝贝儿,没事儿,拿着,我跟你说,你方牧叔叔就是个穷逼,以后你娶媳妇儿的钱得自己攒,懂吗?”

这么一趟,方措竟发了笔小财,首次体会了把作为一个小孩儿的福利。怀揣“巨款”,方牧心情惴惴,一下饭桌,他就将厚厚一沓子钱递给方牧。方牧看着他郑重的样子,想笑,也就笑了,瞧了一眼,说:“行了,给你的,自己收着吧。”

方措有点儿失望,老五说方牧是个大穷逼,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方措觉得自己吃方牧的穿方牧的,每日不事生产靠方牧养,这钱当然应该上缴,而且,他心里还隐隐有一种他也养家了的欣慰感和自豪感。

可惜方牧体会不了他的心思,也看不上那点儿小钱。

出了酒店门,才往露天停车场一站,就发现出事儿了,好好的车停在那儿,被人碰瓷了——左边整个反光镜被撞歪了。方牧正赶上肇事司机从一辆凯迪拉克上下来,急急地检视自己的车,看见被刮花的车身,心疼地连连咒骂,一脚踢向方牧车的轮胎,又一巴掌打在已经歪掉的反光镜上。

方牧的嘴角冷冷一扯,双臂抱胸,脸上挂起虚浮的笑,开口,“嘿,哥们儿。”

凯迪拉克的车主是个非常年轻的青年,看见方牧,眉头狠狠地皱起来,嫌恶地瞧瞧方牧身上廉价衣服,再瞥了眼破破烂烂只剩苟延残喘的越野,语气不善地问道,“你的车?”

也不等方牧回答,他转头弯腰进了自己的车,拿了个钱包出来,抽出一沓轻蔑地拍到方牧胸口,嘴上骂骂咧咧道,“真他妈够倒霉的,以后停车给我小心点!”

方牧垂眼瞥了眼钞票,目测有小一千,脸上露出个意味不明的笑。伸手摸了摸反光镜,忽而一个用力,只听喀拉一声,竟徒手将反光镜掰下来了。

小青年的脸色一变,叫嚷道,“你想干嘛,想讹钱啊,我告诉你,今儿就是我把你的车子给砸烂了,你也别想从我手里拿到一分钱!”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正在这时,小青年的同伴也到了,清一色的年轻人,眉宇之间全是盛气凌人,慢慢地朝方牧围过来。

方牧低头,拍拍僵着身子随时准备像一匹小狼崽子冲出去撕咬的方措,温声道,“去,去找你胖子叔叔。”

吃完饭,方牧和方措是第一个走的,老五他们还在后头呢,要论人数,还真是说不上谁占优势。小狼崽子不笨,方牧这么一说,就知道要去搬救兵,撒丫子就往酒店跑。

老五他们才下电梯,正讨论着接下来的节目,就看见方措跟颗炮弹似的冲过来,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把一帮大人给惊着了。老五接住一身煞气的小狼崽子,惊疑不定地问:“宝贝儿,这是怎么了?”

方措见着老五,松了一口气,但神经依旧紧绷着,“他们把方牧给围住了,他们好多人!”他没哭,但眼底几乎要冒出红光来,看得人心头一紧。

老五也有点担心,立刻领着人过去了。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赶到停车场一看,好嘛,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鼻青脸肿的小青年,两个花容失色的女孩儿战战兢兢地挨着站在一边,方牧那牲口没少胳膊少腿,手上还拎着个鼻青脸肿的小年轻,扭过胳膊,嘭一声把人一张小脸按到了凯迪拉克的挡风玻璃上,膝盖还狠顶着人的后腰。

停车场昏昧的灯光下,方牧的脸一半隐在黑暗中,眼里没有愤怒,只有令人窒息的平静。老五心头一跳,急急地开口,“老七!”

方牧将人揪起来扔在地上,抬头瞥他们一眼,低头点烟。这么一看,刚刚那头择人而噬的兽仿佛只是错觉。小狼崽子冲过去一把抱住方牧的腰,死死地抱住。方牧不由自主地皱眉,颇为嫌恶地将他拎起来丢到一边,没事儿人似的拍拍手说:“好了,回家睡觉。”

一路上,方措不时地偷偷打量方牧,还是那个方牧,吊儿郎当喜怒无常,对着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混蛋依旧,可方措又隐隐觉得,在那样的表象下,还有另一个方牧。他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儿喜欢方牧了,但他不知道方牧会不会喜欢他。

☆、第六章

比起方牧这个不负责任的监护人,老五显然比他更像样。这胖头鱼媳妇儿还在他丈母娘那住着,就先操起了慈父的心,惦记着要给方措的考试奖励,挑了个星期六提着一盒变形金刚的套装上门了。

方牧那牲口不在,方措给开的门。老五熟门熟路地进了屋,摆着领导的款儿先给视察一遍,瞧着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屋子,老五的鼻子一酸,感动得差点没给掉下泪来,欣慰地想,总算是有点儿“家”的样子了,再看向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的方措,目光就有点复杂。

老五不知道方牧打哪儿弄来的这么大的崽子,他插科打诨真真假假问过几次,方牧不肯说,他那脾气又臭又硬,老五也没奈何。老五其实是不同意方牧养方措的,养孩子哪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啊?可现在想想,也许这孩子真跟方牧有缘分呢,至少他让方牧不再像个无根的浮萍似的,无着无落的。

方措秉持着基本的待客之道,给老五倒了一杯白开水。把从未在方牧这儿受过这待遇的老五感动得不行,看方措的目光就跟看自己儿子似的,“宝贝儿,别忙活了,过来看看,这礼物你喜欢吗?”

方措的目光落到变形金刚上。老五知道这崽子很有原则,没方牧发话,轻易不拿别人的东西,干脆将东西塞到他怀里,念经似的给他洗脑,“拿着拿着,你胖子叔叔跟别人是一样的吗?胖子叔叔给的任何东西,你都可以拿,不信你去问你叔。跟你说,你胖子叔叔跟你叔是这个——”他竖起一个大拇指,神气活现地说,“铁打的兄弟,过命的交情!

见小孩儿好奇纯白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老五被压抑的表演欲膨胀到了极点,眉飞色舞道,“你年纪小,不知道,当年你胖子叔叔和你叔那是号称喋血双雄,书包里藏一根铁棍儿,放了学就在焚化厂的小树林里边跟人火并,你叔打架最猛,单枪匹马就敢挑十几人。有个怂货,吃了亏不敢找你叔,叫了家长告到学校里。他老子坐了两年牢,刚放出来,提把菜刀冲到校长室,扬言要宰了你叔。当时你叔举起一条凳子腿,就往自己脑门上砸,那血,哗啦啦的跟喷泉似的,可吓人了,老师全吓蒙了。你叔面不改色用手一抹,眼睛都没眨一下,盯着那傻逼的劳改犯,说,‘你丫有种就弄死我,弄不死我我他妈总有一天弄死你’……”

遥想从前,老五跟原地满血复活似的,一不小心,就把方牧当年作为一个中二病重度患者的光荣历史全给抖落了,回过神,看见小崽子全神贯注的神情,一双乌溜溜的眼睛跳动着兴奋和紧张的火焰,一拍脑袋——完了,坏菜了,好好的一孩子,可别被带上了歪路,孩子他叔能把他当柴劈了,赶紧欲盖弥彰地咳了几声,亡羊补牢,“当然,打架是不好的,好孩子都不应该打架。那个,你还是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出人头地,当科学家,当宇航员,挣好多钱孝敬你叔。”

可惜,老五的那些充满诱惑力的血腥字眼已经化作一道道流光飞入方措的脑海中,织成光怪陆离引人遐想的江湖梦。

病床上的女人安静地睡着,好像连呼吸都没有,像一具尸体。因为生病,两颊深深凹陷,两道法令纹深得如同刀刻上去一般,即便是睡着,也能够依稀窥破女人严苛的性格。一头烫染过的卷发因为长期没有打理而失去了光泽,如同稻草一样堆在白色的枕头上,发根不知何时已变成了灰白色。她已经老了。

方牧蓦然意识到这一点。他站在病房外面,隔着门上的玻璃窗看着,心情说不上是难过还是什么,他想他是天生凉薄。

医院的味道总是不那么令人舒服,方牧转身离开了病房。走廊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护士搀着一个小老太太慢慢地走着,老太太拉风箱似的喘息听起来像是死神的召唤。方牧低着头,一边走,一边浑身上下地找烟。一个提着保温瓶的男人与他擦肩而过,朝方牧来时的方向走去。

方牧终于找到了烟,看见电梯门刚好开了,赶紧走进去。那提保温杯的男人忽然转过身来,有些迟疑地叫道,“方牧?”

方牧抬起头,看到一张清清窄窄的好看的脸,电梯门缓缓合上。

方牧愣愣地盯着光亮的电梯壁自己的人脸,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是方敛。

电梯很快到达一楼,方牧迈步走出,一直走到住院大楼外面,终于迫不及待地将烟叼到嘴上,点着了,深深地吸了一口,冲天吐出连续的烟圈。后面有人急急地叫方牧,方牧转过身,看见方敛,手上还提着保温瓶,大约怕是错过,他是走楼梯下来,气喘吁吁的样子,但风度依旧,疾步走至方牧面前,问道,“方牧,你回来了?”

方牧夹着烟,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隔着薄薄的烟雾打量经年未见的方敛——还是那个方敛,瘦瘦薄薄的,经常抿紧了嘴唇,令人联想到坚毅内敛什么的,眉头总会习惯性地微拧着,很少笑的,但偶尔一笑,真是纯洁得要命,跟方牧绝不是一路货色。

当然,从遗传基因学上来讲,他跟方敛没有任何关系,不像也没什么奇怪的。

方敛目光忧郁,问:“回来了怎么不回家呢?”

方牧露出一个痞痞的笑,他长得好,这么一笑,几乎有种妩媚锋利的感觉,却也让人无从下手。方敛晓得撬不开方牧的嘴巴,只好换了话题,“你过来看阿姨?”

方牧漫不经心地点了下头,将烟灰弹得老远。

方敛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眉心皱出一个川字,忧郁沉重得如有实质,“那你知道阿姨的情况了?”

方牧扭着头望向别处,嗯了一声。方敛叹了口气,不说话,两个人沉默地站着,很久,方敛开口,“方牧,其实阿姨很想你的。”

☆、第七章

方措敏锐地察觉到方牧心情不好,他想不出原因,趋利避害的本能让他谨慎地不去碍方牧的眼,在迫不得已两人必须待在同一空间的时候,也放轻呼吸,尽量将自己伪装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方措期末考结束,连报告单也来不及拿,方措就被狗似的拎进车内。方牧一句解释也没有,一脚轰下油门。

初冬的阳光薄得透明,草木一片枯黄,天际有孤鸟掠过。方牧将车子靠边停好,把方措拎下车,一声不吭地前走。路况很差,到处坑坑洼洼,方措迈着小短腿费力地跟着,不一会儿,就被落下了一大程,他抬头看前面的方牧,他走得很快,每一步都坚实地落到地上,步子跟步子之间的距离都好像丈量过,根本没有注意到落在后头的方措。

方措抿紧嘴巴,没有开口求助,低头努力追赶,小小的身子里似乎藏着一种类似意志什么的东西。赶了一段路,方措抬头望去,方牧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下来,站在一棵樟树下,侧着身子,低头点烟,透过袅袅的烟圈,方牧转过头来看他,他在等他。

这个认知让方措的身体里又燃起了力量,他几乎是小跑起来。

方牧见方措赶了上来,转头继续赶路,只是刚迈开步子,就感觉到自己的衣角被拉住了,低头一看,果然是小崽子。

小崽子有点紧张,抓着衣角的手指不安地捻动。方牧看了一会儿,将烟叼在嘴里,轻轻松松地拎起没几两肉的小崽子,抱在手上,迈开步子重新赶路。

略略有些呛人的烟味冲进方措的鼻腔,方措温顺地趴在男人的肩上,一动不敢动,怕打碎这样亲近的美梦,方牧手臂坚实的力量让他感到温暖安心,然而同时,方牧不同寻常的沉默也令隐隐的不安笼在小孩幼小的心灵中。

方牧在一座大宅前停下,是真的大宅,这占地面积如今在哪里看来都能算得上富豪阶级,不是流行的欧式别墅,而是正宗的两进四合院,“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往前推个六七十年,方家在远近也算得上乡绅。

方父做古董生意,也能画上几笔,在朋友圈互相吹捧着大小也是个“家”。方敛子承父业,如今在研究所工作,一家子都是富贵温柔乡里温养出来的雍容雅致,连放个屁也带着书香,偏出了个不成器的方牧。

方牧六岁上跟着他妈进了方家,改了姓,成了方家户口簿上的二子。他妈待方敛一向比待他好,并且强横地不许任何人插手对方牧的管教。也许正如他妈所料的,方牧天生跟他爹一样,是个完蛋透顶的坏胚子,才十五岁就敢拿板砖拍人脑袋,后来跟人火拼,连累方敛被人砍了一刀,他妈在门口搁了把菜刀,放下狠话,方牧要敢回来,他迈左脚就砍左脚,迈右脚就砍右脚。

方牧就真的没有再回来。

大门开着,各色的人进进出出,有人坐在门槛上抽烟,有人在里面大声呼喝什么。没有人认出方牧。方牧也不搭理人,抱着方措进了门。

进门是一小片方父精心养着的腊梅,遒劲的枝干疏朗交错,寒冷的空气中夹着梅花凛冽的花香。方敛穿过梅树从里面出来,看见方牧,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你来了。”他似乎很累,眼底有熬夜的血丝,身上还有一股烟味,领着方牧往里面走,边走边说:“昨天晚上回来的,说什么都不肯再住在医院了,早上五点左右的时候,人就不行了。”

方牧麻木地点点头,不晓得是伤心到了极点还是根本没反应过来。

方敛忧愁地看他一眼,目光又落到他抱着的孩子身上,那孩子长得灵秀可爱,只是瘦,衬得一双眼睛格外大,并没有好奇地东张西望,显得非常沉稳乖巧。

察觉到方敛的目光,方牧淡淡介绍,“这是方措。”却没有说明方措的身份。

方敛微微一愣,却没有追根究底,只是说:“里面阴气重,小孩子还是不要进去了。”

方牧这才像是回过神,点点头,将方措放下来。

他妈已经被换了衣服,头发也被打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直挺挺地躺着,依旧是强硬固执的姿态。他像是又看到从前,好像是初中,他被方敛从学校里领回来,走在日暮迟迟的黄昏,一边是高高的围墙,一边是水塘。方敛依旧薄薄瘦瘦的样子,走在前面,他落了一大段,沉默地跟在后面。他妈劈手夺过他的书包扔到水塘里,恨得骂:“有本事打架就不要回来!不死在外面去!读什么书?”

方敛走过来拉他,他妈没收住手,打在方敛的眼镜上,镜片划伤了方敛的下眼睑,随即渗出血来。他妈一呆,顿时泪眼婆娑,仓皇地朝屋里哭喊:“老方,拿毛巾来,快,毛巾……”

方牧呆呆地站在一边,看着那一家人团团围着方敛擦药敷伤,看着自己的书包慢慢地沉下去,像一个局外人。

丧礼上的事方牧插不上手,他转到后院抽烟,后面是个很大的院子,沿着围墙种了一排橘子树,还挖了两个小小的荷花池,两条肥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看见方牧进来,抬了抬眼皮又事不关己地囤膘。

方牧点了一根烟,慢慢地抽着,血红的落日像咸鸭蛋黄倒映在荷花池的浅水滩上。是冬季,荷花池里的水已经快干了,没有残荷,只有一只龟,万年不动地晒太阳。方牧无聊,将它抓上来,顺手在龟背上掐灭了烟头。

一个小孩子冲过来大叫,“有没有搞错!它会死的!”

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穿得很体面,一双小桃花眼特别招人,夺过龟抱在手里,撅着嘴巴朝龟背上吹气。方牧懒得同小孩争论龟的生死。那小孩摆弄了一会儿龟,见那龟缩起四肢装死,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口齿清楚地控诉方牧,“你……你把它弄死了,你没有人性,你是杀龟凶手!”

“不许你说我叔!”方敛刚好领着方措找来了,小孩儿听见这话,立刻像只被侵犯了地盘的小狼崽子,露出了凶狠的獠牙。

小桃花眼倏地止住了哭声,瞪着通红的眼睛无辜地望着小狼崽子。

方敛适时板下脸,“方子愚,你的礼貌呢,这是你小叔。”

这小桃花眼竟是方敛的儿子,不仅方牧吃了一惊,小孩儿显然也没料到这急转直下的发展,抽抽噎噎,呆呆愣愣地看看方牧,忽然抱着装死的龟哇哇大哭起来,“我叔没有人性!”

“……”

☆、第八章

首次见面就弄哭自己的小侄子,还当着人家老子的面,方牧脸皮再厚,也不由有些讪讪。

孩子他爹没管嚎得惊天动地的儿子,对方牧说:“有些丧礼上的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说是商量,其实并没有需要方牧插手的地方,方牧听着方敛条理分明周到细致地跟自己讲丧礼上的安排,只觉得像是完全不相干的事。

方措被打发出去,坐在屋前台阶上,黄昏一寸寸,一寸寸地蚀掉天际,灯光忽然亮起,远处影影绰绰杂乱纷沓的脚步声、人声,小小的人却感到一种莫名的哀愁。

小桃花眼嚎了半天见没人哄他,自己收了眼泪,学着方措的样子坐在台阶上,自己玩了一会儿龟,见那装死的乌龟悄悄将尖尖的脑袋伸出龟壳,兴奋地大叫。这小孩活得缺心眼儿,刚刚那点小龃龉撂爪就忘了,急急忙忙献宝似的将龟捧给方措看,“看,我的龟!我的龟又活了!”

小狼崽子记仇,一巴掌就推开了捧到自己面前的龟。

小桃花眼的热情遭到无情地打击,自己趴在地上自娱自乐地玩了一会儿,无聊了,从房间里拿出自己的游戏机,磨磨蹭蹭挨到方措旁边,将游戏机递到他面前,“你想玩儿吗?”

方措意志坚定,不理他。小桃花眼鼓起嘴巴,往外吹着气,过了会儿,自顾自玩了起来,游戏机的傻瓜音乐没心没肺得让人忘了忧愁。

像是有预感般,方措蓦然抬头,就看见与方敛分手的方牧正朝这边走来,昏昏的光线下,他整个人也是模糊不清的。方措飞快地站起来朝方牧跑去。站定了,仰起脸安静地看着。

方牧拍了拍他的脑袋,走到方措原来的位子,坐下,蒲扇似的大手掌包住小桃花眼的脑袋,往下压了压,“在玩儿什么?”

小桃花眼气得大呼小叫,“都是你啦,我都死掉了!”这死小孩眼睛鼓得像只蛤蟆,除了脸型轮廓,跟方敛没有一丁点相像的地方。

方牧丝毫没有欺负小孩的自觉,劈手夺过游戏机,自己玩起来。他第一次玩,手生,小桃花眼好为人师,在一旁毫无建树地喋喋不休。到底很快玩完,换来死小孩嘲弄的大笑,“听声音就知道你死啦!”

方措瞧着挨着头打游戏的方牧和小桃花眼,抿了抿嘴唇,小声问:“方牧,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小桃花眼见缝插针地往方措身上补刀,摇头摆脑道,“你是小孩子吗,老想回家?”

方措皱皱眉,在方牧看不到的地方翻了个白眼。他自认为比小桃花眼大,又因为早期经历,比别的孩子来得早熟,面对班上的同龄人,都有一种我是见过大市面的我不跟你计较的高冷感。他不理小桃花眼,只巴巴地望着方牧。

方牧头也不抬地说:“今天不回去。”

惯于添乱的小桃花眼立刻幸灾乐祸地叫嚷起来,“哦哦哦,不回去,要哭鼻子了,哦哦哦!”

方牧一巴掌糊上小桃花眼的后脑勺,“一边儿去,哪儿都有你。”

小桃花眼义正言辞地控诉,“你打小孩,你不道德!”

方敛不在场,方牧将暴君气质发挥了个十成,冷笑一声,“道德?我脑门上挂着‘圣父’两个字吗?”他将游戏机扔回给小桃花眼,站起来,“行了,你们玩儿吧。”自己又慢慢走回了黑暗中。

方牧守了一夜,第二天他妈出殡,大雪。

天还是黑的,方牧没叫醒方措,洗了把冷水脸。和方敛并方家的两个男丁,将棺材抬上车。一切都肃穆而井然有序地进行着,有人悄悄说话,互通情况,有人分烟给开车的司机,司机点一根烟,火光在黑暗中猝然窜起,又倏忽灭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出殡的车队出发了。路况不好,一夜大雪,交通都瘫痪了。车队被堵在半路,交警穿着雨衣吃力地维持着交通。狂风夹着纷纷扬扬的雪絮吹得人面目模糊,方牧心中奇异的平静,好像某种一直以来的预感终于成真了,一种丝一样一直牵绊着他,让他又痛又不能挣开的东西断掉了,他竟感到如释重负,又有点说不出的茫然。

回来的路上,他将车停在路边,下车,点了一根烟。雪还在下,一眼望去,白茫茫一片。他将大衣领子立起来,踩着积雪朝方家走去。远远地看到一个小小的人,迈着小短腿奋力地朝自己走来,是方措,赶着来迎他。小狼崽子的鼻子被冻得通红,不停吸溜着清水鼻涕,一双眼睛却黑得透亮,如同小兽般充满野性和不驯,有一种认定了就不回头的执着狠劲儿。

方牧的心微微一动,他活了二十四年,天生天养,鲜少有人关心他,自己也常常忘了自己。忽然有一只小崽子,满心满眼都是自己,这种感觉,很微妙。

方牧弯腰抓起一把雪,攥成一个雪球,朝小孩儿丢去。可怜方措,一团冰凉的雪正中口鼻,砸得他鼻子一阵酸痛,眼泪登时涌上眼眶,还有些雪掉进衣领里,冷得他一阵哆嗦,狼狈可怜极了。对面他那无良的监护人发出一阵大笑。小崽子满脸悲愤,当下也攥起一团雪扔了过去。

方牧哈哈一笑,轻松躲开,上前几步手指弹在小孩儿额头,恶狠狠道,“反了你了!”下一秒,却伸手将他扛了起来,“走了,回家。”

“你要走?”方敛显得很吃惊,他看着方牧,眉头微拧,深邃的眼睛里都是忧愁,“虽然阿姨不在了,但这儿还是你的家。”

方牧懒懒地笑,不说话。他有自知之明,他妈都不在了,他跟方家也就没任何关系了,以后,大概也不会再踏进这里了。

方敛知道无法说服他,退而求其次,“至少吃了饭。”

方牧扯了扯嘴角,“不了。”将方措拎进车里,自己朝方敛随意地挥了挥手,坐进了驾驶座。

☆、第九章

寒假还没过完,方牧就被告知他住的那栋千疮百孔的危楼终于没有顶住开发商的推土机,要拆了。方牧当初找这房子,无非是觉得这里尘土漫天鸟不拉屎,一栋楼也就住了小猫两三只,至于什么居住坏境空气质量,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如今要搬,也没什么不舍,只是要在短时间内找着一个称心的地方也不容易,身边多了两只会喘气的生物,要考虑的比从前多多了,首先必须离学校得近,其次最好是在低层,方便狗崽子放风。

方牧和方措离开了两天,把狗东西扔给了老五。老五这胖头鱼,口水分泌过剩,抱着那狗,唱大戏似的跟方牧叨叨,“哎哟,这倒霉东西,都快被虐成忧郁症,瞧这小眼神可怜的。老七我跟你怎么说来着,每天得定时陪它上公园遛个弯,有空给做个美容口腔保养什么的,狗跟人一样,那也是需要人道主义对待的。”

方牧干净利落地送了老五那胖头鱼一脚,这狗活得倒比人还精贵了?跟他谈人道主义,等他下辈子投胎成圣母玛利亚吧。

房子还没找着,小崽子这期间倒还生了一场病。这几天下了一场大雪,小崽子有点流鼻涕。方牧没在意,翻翻自个儿的记忆,发现自己从小到大基本没生过病,偶尔有点伤风咳嗽,挺挺也就过去了,人微命贱,哪那么多事儿呢。

方措人小,身体难受也不晓得跟方牧讲,怕他觉得自己费钱。那天他照常起来,裹了一件羽绒服。羽绒服是方牧新给他买的,买大了点,穿上下摆都到膝盖了。方牧想的是反正小孩儿长得快,来年也可以穿。可惜方措被方牧养了大半年,好吃好喝就是不见长个儿,依旧瘦骨嶙峋耗子精一只。

方措平时很珍惜那件羽绒服,轻易不舍得穿。但那天起来他身上一阵一阵地发冷,所以将羽绒服给裹上了,然后出门买早点,一路上还特别小心注意不要把衣服弄脏了。

老见方措一个小孩儿来买早点,早点铺子的老板娘对他十分熟悉。小崽子长得好,小小年纪就十分丧心病狂地开始无意识散发荷尔蒙,上至断奶的娃娃下至绝经的大妈,无一幸免。还没走近,老板娘就笑容满面地问道,“还是豆浆油条包子老三样?”

方措沉默地点点头,将钱递上去。老板娘麻利地包好方措要的东西,接过钱,嘱咐道,“小心拿好,别洒了。”完了还赞不绝口,“没见过这么乖的孩子,天天给家里人买早点。”

方措顶着老板娘慈爱的目光,一路走回家,将点心放到桌上。然后踩着一把小板凳,给水壶接满水,放到灶上,点火。这些事儿他做得驾轻就熟,并不觉得痛苦或委屈。但这天他刚将火点着,身上一个哆嗦,整个人就倒栽了下来,瞬间天旋地转。

这小崽子似乎想将前些年的份儿一口气补上,病得气势汹汹。方牧给小崽子裹了一件自己的大衣,塞进车内,一路风驰电掣赶到医院,挂号,看诊,打针,吃药,小崽子烧得眼角通红,鼻子发出呼噜呼噜猪一样的喘息,一直挨着方牧半睡半醒。

注射大厅里一股令人销魂的消毒水味儿,满满当当的全是人,耳边尽是小孩儿令人崩溃的哭声。方牧找到一张床,把小崽子放上去。转了一圈,也没找到把椅子,倒找到一本不知什么人留下的杂志,杂志很劣质,一股子腐败的气味,纸张粗糙,内容海纳百川,偷情凶杀,奇情吊诡。

方牧闲极无聊,跟小崽子挤在一张狭小的病床上,哗啦啦地翻着书页。不经意回头看见小崽子水洗过的黑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因为发烧,更显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心念一转,扯出一个不是笑的笑来,“想听故事吗?”

方措受宠若惊,微微地点了点头,好像怕太过用力就会使男人转变心意似的。

“嗯,这个故事,题目叫《鲤鱼》,讲从前苏州有一座很有名的寺,叫恓方寺,里面出了很多得道高僧,每逢初一十五佛诞日,苏州城的夫人小姐都去上香,因此寺里香火非常旺盛。其中寺里面有个叫明空的和尚,他是一个弃儿,大冬天地被丢在山脚下,被老方丈看见了,就收养了他,做了小和尚。这明空小和尚自小就很有慈悲之心,每次吃饭都偷偷剩下一口,喂给后山水池里的鲤鱼。久而久之,这池里的鲤鱼日日深受佛法熏陶,竟有了灵性,每每听到这明空和尚的脚步声,就聚到池边等待。

一晃十数载,明空已经是个极其俊秀的青年,并且深受方丈器重,佛法高深。一日,他如同往常一般端着剩饭往鲤鱼池去,忽然听见一些不同寻常的响动。明空一时好奇,循声寻去,竟发现芦苇丛后掩藏着一条小舟,舟山有蓬,蓬内竟有一个不着寸缕的美貌女子。只见那女子肤白赛雪,身段玲珑窈窕,眼见着竟有人发现了自己,低呼一声,拧身躲进蓬内,不片刻,悄悄探出一张我见犹怜的脸来……”

方牧平日里最烦看书,一个故事开头,就被他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读得磕磕绊绊,读到这儿,停了下来,发出叽叽咕咕古怪的笑。

见方措疑惑的目光望过来,立时板起一张威严的脸,“此处省略五百字。”

方措眨眨眼,小声地问:“为什么?”

方牧横他一眼,“让你插嘴了吗?还能不能好好听了?”

小崽子立刻闭紧了嘴巴。方牧又干巴巴地读了一小会儿,终于不耐烦,将破杂志往小崽子脸上一扔,“行了,你自己看吧。”说着说着,又露出了跟刚才如出一辙的古怪的笑,很神棍地说:“等你参悟了这个故事,你就算真正修炼成了。”

说完,眼睛一闭,开始补觉。

方措默默地将杂志扒拉下来,可怜小小的人才上了几个月的学,字都认不全,他不敢打扰方牧,睁着眼睛,一个一个地辨认杂志上认识的字。过了一会儿,他将杂志该在胸口,身子微微往里缩了缩,将头小心地靠在方牧身上,闭上了眼睛。

☆、第十章

方措的病彻底痊愈之时,方牧总算找着一栋满意的住所——在老街,后面临河,前面临街,打开门正对着一家花圈铺,花圈铺子旁边是一家小饭馆,招牌酱大骨,香飘十里。

房子是二层木结构,独栋,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种了月季、仙人掌、宝石花、栀子之类的好养活的品种,也没人打理,兀自烂漫地长着。有一口水井,水井边长了羊齿之类的喜阴植物。一句话概括,这就是一幢极其原始的房子,交通倒是便利,出门走个十分钟就是公交站,整条老街就剩下几个七老八十只会喘气儿的生物,方牧表示很满意,这货天生对古道热肠的良民有交际障碍。

方牧他们的东西不多,搬家那天老五从别人那儿借了一辆小卡车,一趟就把东西给搬利索了。这胖头鱼如今大小也是个老板,进了门就挺着很有老板派头的肚子,里里外外溜达一圈儿,回头嘻嘻笑道,“哎哟喂,真丧心病狂,你说你一个无业游民住这么豪华的河景别墅,不觉得奢侈吗?”

方牧将装着锅碗瓢盆的箱子搬进屋,顺便拐了那胖子一脚,“你一个社会败类,怀揣着两颗肾,那你不觉得奢侈?”

“我操!”老五嘴皮子刻薄不过方牧,回头对方措语重心长道,“千万别学你叔,娶不到媳妇儿的,血淋淋的前车之鉴。”

方牧简洁明快地给他指明了出路,“滚。”

两个男人并一个小崽子,没两个小时,就粗粗地将房子收拾出个样子来。蹲在屋檐下,瞧着冬日薄阳下的院子,院墙脚的狗尾巴草,金灿灿的微微摇动,方措那只狗极其二逼地撅着屁股刨坑,方牧忽然感到一种生命的涌动,鲜活的,一种崭新的生活正在他面前徐徐展开,他的心好像被微微掐了一下。

老五递给他一根烟,问:“如今你这也算是拖家带口的了,你别跟我含糊其辞,你以后到底怎么打算的?”

这个晚上,方牧第一次思考起关于“前途”的问题,小崽子窝在他旁边。新搬的房子有富余的房间,但方牧还没来得急给他弄张床。方牧知道他在装睡,但没去揭穿他。翻翻自己从小到大掌握的技能,郁卒得发现居然差不多全跟“暴力”有关,这个发现,令人有点儿心碎。

觉得前途一片晦暗不明的方牧第二日起来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他也没做啥,就跟粽子一人一狗蹲在大门口,抽烟,看对门的老头扎花圈,把小崽子吓得疑神疑鬼,隔个十分钟就装作不经意地过来瞧瞧他叔。

下午,嘱咐小崽子看家后,方牧独自出了门,先上了趟银行。从银行出来后就直接上了老五的公司。说是公司,其实也就刚刚脱离“皮包公司”的阶段,在一栋旧写字楼里租了一个办公室,全公司上下连老板加员工就俩人。

走上一段阴暗潮湿的楼梯,方牧在气吞山河的“寰宇有限公司”的牌子前站了好一会儿,神色几经变化才镇定自若地推开门。三十几平米的房间被挤得满满当当,当中一套皮沙发,老五正和一个姑娘埋头吃泡面,看见他,刺溜一下将面啜进嘴里,瞪着眼睛十分吃惊,特夸张地说:“唉哟,老七,难得看您老尊驾驾临啊,蓬荜生辉,真是蓬荜生辉!“

方牧嫌弃地看了眼他两片泛着油光的肥嘴唇,“吃你的吧,这都堵不住你的嘴。”说着环视了一圈,最后靠在老五的办公桌上,随手把玩着那总经理的牌子,说,“吃完我找你说点事儿。”

老五一听,立刻整肃了脸上的表情,面也不吃了,抽了张纸巾擦擦嘴,站起来走到方牧身边,“你说,什么事儿?还是咱们出去说。”

那姑娘也在方牧进门之后停止了吃面,这会儿倒了两杯水过来。老五赶紧接过水,略殷勤地说:“哎小陈,甭管我们,你去吃饭吧。”

多年的兄弟了,一瞧老五那大尾巴狼的样子,方牧就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趁机往姑娘那儿瞧了一眼。姑娘中等个儿,长得挺朴实,朝老五腼腆地笑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又坐回沙发,安静地吃起面来。

大尾巴狼还沉浸在姑娘那临去的温柔眼波中,回头看见方牧面目含笑的模样,顿时老脸一红,掩饰性地扯起方牧的胳膊往外走,“来来,咱出去说,正好楼下有家茶餐厅,这几天泡面吃得我都快得血栓了。”

茶餐厅里生意很好,座上的基本都是老五那一栋写字楼里的员工,如出一辙地一手拿着筷子,一手还握着手机抓紧时间看新闻看股市看女友短信。方牧和老五好不容易等到一张桌子,点了餐。方牧吃过了,只点了一根烟慢慢地抽着,看着眼前鼓着嘴巴啃豉汁凤爪的老五,开口,“你那公司最近怎么样?”

老五没多想,照实说:“还行吧,饿不死。其实现在市场很好,基本做什么都能赚,关键还是资金,要不是怕我妈一个激动血压飙升害我做不孝子,我还真想把我爸妈那房子抵押出去贷款,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再过个几年,等市场成熟了,利润就薄了。现在,按咱们中学政治课老头的说法,那就是,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

这老五,念书念得一塌糊涂,这会儿倒说得头头是道。

方牧磕了磕烟灰,淡淡地说:“还缺多少,三十万够吗?”

老五的筷子吧嗒一下掉了,抬起头惊魂不定地方牧——他只知道方牧这几年在部队,至于到底在干什么却是一无所知,他哪儿来这么多钱,当兵还能发财?老五喉咙里像爬满了蚂蚁,恨不得摇着方牧的肩膀问个清楚。但他一看方牧的神色,就知道他什么也问不出来。

对面的牲口慢吞吞地拿起筷子,像压根没看见老五的神色,夹了一颗花生米,漫不经心地说:“不是你问我今后的打算吗?我仔细考虑过了,作为一家之主,整日游手好闲坐吃山空的,嗯,怪不好的。”

说着,他还认真地点点头,然后抬起眼睛,妖孽一笑,“放心,钱的来路绝对正。”

第一卷(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到此结束,第二卷开始,小崽子就是少年阶段了,可喜可贺。

第二卷

☆、第一章

方措沿着学校跑道一圈接着一圈地跑着,离放学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校园里渐渐沉寂下来,夕阳一大半隐没在远处的建筑物后,晚霞将西天染成瑰丽的画布。教学楼里只有三三两两的教室还亮着灯。

远处有人喊方措的名字。方措停下脚步,撩起T恤下摆擦了了擦汗水,眯着眼睛循声望去——是他的班主任李老师,骑在自行车上面,大概准备下班回家,经过操场,看见他,想起什么,又停了下来。

方措拎起放在跑道边上的书包,挎在肩上,小跑着到李老师面前,“李老师——”

十五岁的少年,瘦且高,白杨一样挺拔,晒成小麦色的肌肤,散发着太阳一样的热量,还略显青涩的脸上挂着汗水,却没有这个年纪少年的浮躁。李老师三十几岁,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看着自己的得意门生,一惯严肃的脸上露出慈爱的笑,“方措,前几天老师跟你说的关于高中志愿的事有没有跟家里人商量过了?”

少年沉默了片刻,抬起头认真地说:“老师,我还是决定报五中。”

李老师诧异地睁大眼睛,“为什么?”意识到自己有点儿失态,她顿了顿,皱起眉头,“以你的成绩,完全有能力上最好的高中。方措,你不要一时意气,这是关乎你以后一辈子的事,还是另有什么原因呢?”

方措配合着李老师的脚步,慢慢地走在斜晖里,声音有着变声期少年特有的粗哑,“我觉得五中挺好的。”

李老师摇摇头,大概认为少年毕竟年纪小,想不了那么长远,还不清楚一所好的学校对于他将来考大学的重要性,“这样吧,明天叫你家长来学校一趟。”

方措一愣,“老师,我家里没人。”

李老师也是一愣,蓦然记起方措的家庭情况似乎有些特殊,不由神色变得复杂,“你叔叔呢?”

“他出差了。”

不及李老师酝酿接下来的话,两人已经并排走到校门口,方措快走几步,朝李老师挥挥手,“李老师再见,我回家了。”

“哎——”李老师徒劳地看着少年敏捷地跳上最后一班公车,看着公车摇摇晃晃地开远了,笼罩在心头的愁云并未因此散去。她干教师行业将近十年了,碰上方措这样的学生,几乎是每个老师梦寐以求的——聪明、懂事、沉稳,从不让人操心,初中三年,他在年级第一的宝座上从未被人拉下,又为学校捧回市里各项竞赛的奖杯,同事每每提起,都是一副又羡又嫉的嘴脸。这样的孩子,无论放到哪个家庭,都是父母的骄傲,夸耀的资本,可李老师总忍不住要叹息一声——她带方措三年,就没见过他家里人,连基本的家长会也不见参加,问方措,永远只有一个理由,“他叔叔忙。”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她看得出,方措自尊心强,她也不愿去揭伤疤,但这回,为了这孩子的前途,看来她不得不抽空上方措家看看,跟他叔叔好好谈谈。

方措在菜市场下了公车,这个点的菜市场已经临近闭市,市场门口门可罗雀。方措熟门熟路地走到肉摊前,肉摊后面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赤膊健硕的身上挂着一件油腻腻的塑料围裙,正麻利地收拾着卖剩的猪肉,看见少年,露出爽朗的笑,“小方放学啦。”一边说一边从案板下面拿出老早装好的排骨,递给他,“喏,给你留的上好的肋条,还想着给你送过去呢,没想到你自己来了。”

方措接过来,道了谢,又告别,“那阿苗哥我先回去了。”

“哎。”阿苗应道,又忙忙地叮嘱,“下回有什么要的,直接跟哥吱一声,哥给你送过去,反正也不远,省得你上学的人还再跑一趟。”

方措笑笑,没答话,走出菜市场,慢慢地往家走。

华灯初上,街边的人家已经飘出饭香,电视机的声音传到街上,似乎正在播娱乐新闻,刚好播到一则慈善晚宴的明星采访。方措不由自主地停了脚步,就站在人家家门口看起来——屏幕中是一个穿着一袭香槟色晚礼服的女人,不年轻了,但一颦一笑举手投足有着年轻女人所没有的沉淀和韵味,措辞得体对采访的媒体说道,“……目前的重心还是家庭,丈夫和孩子永远是我最重要的东西,家庭之余,会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就像今天的这个保障儿童权益的慈善活动,我就觉得非常有意义……”

方措像是有些痴了,直勾勾地盯着电视屏幕,镜头很快又转向了其他明星,方措如梦初醒,低头快步离开。

院门一向是不锁的,方措推门进去,院子里黑漆漆一片,花花草草影影绰绰。进了门,开了灯,方措将书包放下,径直进了厨房。先将排骨洗净,剁成段,香葱洗净切段,老姜切丝,然后将排骨、葱姜倒在一个不锈钢盆里,倒上黄酒、生抽,白胡椒粉,拌匀了放到一边。等腌小排的时间,他取了米淘净,放到电饭锅里,插上电。又放了一碗番茄豆芽汤。

糖醋排骨出锅的时候,在外野了一天的粽子回来了,摇着尾巴亲热地在方措脚边打转。这狗东西小时候长得还跟可爱搭得上边,越长越残,按方牧的说法就是简直丑得要哭了,丑还没有自知之明,成日里勾搭方圆十里的母狗,那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方措丢了一块排骨给它,将剩下的排骨盛起来,端到饭桌上,看了看时间,七点四十,方牧应该快到家了。方牧出差差不多有一个月了,前天好不容易打了个电话回来,说是今天到家。

方措从书包里拿出作业,伏在桌上一边写一边等方牧回来一起吃饭,这么一等就等过了九点,方牧还没回来。粽子在桌子底下饿得嗷嗷直叫,被心烦意乱的方措踢了一脚,这狗东西这几年脾气见长,居然一扭头就跑去外面撒气去了。

方措没忍住,终于给方牧打了个电话,方牧手机关机了。方措又给老五打电话,电话响了几声,被接了起来,老五的声音一惯的嘹亮而富有表现力,“哦小措啊,这么晚了什么事儿啊?”

“孙叔,方牧前几天说今天到家呢,但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他去你那儿了吗?”这几年,方牧和老五一块儿做生意,这回因公出差,回来先去找老五也不是没可能。

电话那头很快有回音了,“哦,这事儿啊,你叔刚给我打了电话,说货出了点问题,今天到不了了,让我跟你说一声,你看,这一忙就给忘了。你也别急,不早了,早点睡,明天还上学呢。”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这……这也说不好,生意上的事儿,没个准话,或者三五天吧?”说到后来老五自己也有点心虚。

方措没吭声,长时间的沉默让电话那头的老五有点惴惴,试探地开口,“小措?”

方措天生性格使然,再加上后天坏境影响,使得他即便内心狂风暴雨面上也不会大吵大闹,他只会憋在心里自个儿琢磨。老五的话本能地让他感觉到了不对劲儿。方牧是什么人?他在家里独裁惯了,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动向需要向方措报告,他没这个习惯,又怎么会让老五告诉他会晚点儿回来。退一步说,就算他这么做了,他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给方措?

心中有种种怀疑,方措面上却不显露,好像被老五的话说服了,“嗯,我知道了,那我挂了,再见,孙叔。”方措挂了电话,坐在饭桌旁,将心里那点怀疑翻来覆去地琢磨了遍,霍的站起来,将门一锁,一头闯进黑夜中。

☆、第二章

连续开了四小时的车,即便年轻人精力旺盛,陈国锋也不由地感到双目干涩而疲倦,余光瞄了副驾驶座上的人一眼——男人穿着一件简单的灰色T恤,下身一条迷彩裤,裤脚都扎进了系带短靴里,显得极其干练,双手抱胸,靠在车座上,一顶鸭舌帽盖在脸上,露出略带胡茬的下巴。从上车起,他就维持着这个姿势没有变过,仿佛已经睡死过去。

陈国锋二十三,专科勉强毕业后就在他姐陈丽的牵桥搭线下过来帮老五,小伙子年轻气盛,总想干一番大事业,再加上下半年他姐就要跟老五结婚,他如今的身份,也算得上皇亲国戚了——他自己姐夫的公司,不就跟自己家的一样么?

这次的单子干好了,公司大半年吃喝不愁,陈国锋自己也是满怀雄心壮志,当然,也抱着点自己的小私心,这么一个单子跑下来,自己怎么着也能捡漏吧。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如今这社会,合理适度的“贪”已经是一种默认的潜规则。

谁成想临行了,又多出这么一个人。心里再不乐意,面上也不能表露,而且不知怎么的,陈国锋总有点怵这个人。这人也没摆老板派头,也没指手画脚地插手陈国锋的事儿,冷冷淡淡半天蹦不出一个屁,可陈国锋还是怵,见鬼的!

“下高速了,下车方便一下。”陈国锋将车停在路边,对副驾驶座上的人说。

没得到任何回应,陈国锋面上讪讪,心里却撇撇嘴,下了车,走到边上,拉下裤链,掏出自己的小兄弟。荒郊野外的,只有两束车灯苍白地照着水泥路,寒凉的夜风刮过旷野,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陈国锋忽然一个哆嗦,心里忍不住有点毛毛的。

黑暗中,车上的男人无声无息地睁开了眼睛,慢慢地扒拉下盖在脸上的棒球帽,露出一张棱角锋利的脸,漆黑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前方,似乎是睡懵了,还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

这个人正是方牧,方牧这人没什么经济头脑,这几年公司的事基本都是老五在管,要不是这回的货比较重要,老五又一时走不开,方牧也不会跑这一趟。

良久,他也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前脚初初踏上地面的瞬间,左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来一道黑影,方牧迅速地往后一仰,躲开攻击,同时,极佳的夜视能力已经看清袭击他的是一只握着手枪的粗壮的手,显然是想趁方牧不妨,一个枪托将他砸晕。

方牧趁势双手绞住来不及撤退的那只手臂,去夺握在手里的手枪。

袭击者没料到会失手,大感意外下反应也不可谓不快,一个转身正式与方牧正面交战。

方牧对上一张阴沉的国字脸,一双眼睛如同穷途末日般疯狂与狠戾,同时一股饱含着烟味、血腥味、汗味混合的味道冲进他的鼻腔。方牧心里骂了一声操,对方显然受过严苛的训练,极其擅长肉搏,转瞬间,两人已经从车门口战到地面,身上各挨了好几拳,枪在打斗间被打飞了,又被方牧踢到了车子底下。

男人面目狰狞,已经决定无论如何要干掉眼前的人。一路逃亡,已经让他的神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他一开始并不想杀人,只想将劫车,在这里杀了人无疑会留下太多的线索,让人知悉他的动向,至于到了目的地,他自然会送两个“旅伴”好好上路。

从走上这条道,手上沾上第一条人命开始,杀人已经是一件不能引起他任何情绪波动的事。当然,他知道出来混的,总要还的,他想过自己的结局,但绝不是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是被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路人。

“啪”“啪”“啪”——寂静的公路上忽然响起三声枪响,四野里忽然有一群鸟雀被惊得四处乱飞,火舌瞬间撕开夜幕。方牧没料到他还有一把枪,虽然迅疾地滚地躲开,却还是被一枚子弹擦过左臂外侧,带下一块皮肉。

方牧躲在卡车车尾,右手悄悄地摸上右腿,拔出他习惯性藏在里面的军刺。

有枪在手,男人似乎开始有恃无恐,一边小心地移动,一边恶毒地咒骂,“小杂种,给我出来。看老子不把你的脑花打出来!”

方牧如同一只无声无息的豹子,绕过车子,潜伏到男人的身后,心里默默地给自己数数,当数到三的时候,他的身体一瞬间暴起,手中的军刺有下至上直刺他的后背,这种刺法可以避开肋骨,直刺肺部,一击致命,伤者甚至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是特种兵解决哨兵的法子。

可是军刺没有刺入男人的后背。这个如同鹰隼般凶残而狡诈的男人察觉到危险的临近,千钧一发之际忽然转身,抬手就是两枪。方牧避无可避,一颗子弹差点打穿他的肩头,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脸颊过去了。而军刺,扎在了男人的手臂上,枪掉在地上。

方牧将男人抵在车身上,军刺将他的手臂扎了个对穿,拔出的时候,带起一蓬血,喷得方牧满脸都是。男人如同一头发狂的野兽,提起醋钵般的拳头砸在方牧的脸上,方牧的身体被打飞出去。男人趁机捡起地上的枪,对准方牧,扣下扳机。

就在枪响的一瞬间,方牧一个打滚,避开的同时,手中的军刺准确无误地扎进了男人的左胸,二十三厘米的军刺整根没入,男人目眦欲裂,瞪着方牧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方牧狠狠地喘了几口气,心里面很鄙视自己,看来这几年的安逸生活,确实让他的骨头都锈住了,看看死不瞑目的男人,方牧面无表情地龇了龇牙齿。

“他……他怎么了?”一个哆哆嗦嗦的声音传来。

方牧一转头,就看见鼻青脸肿鼻子下还拖着两管鼻血的陈国锋。这小子也是运气,解手完,正提裤子,察觉到不对劲,刚一回头就被一枪托砸得满脸开花,倒在草丛里,那草丛还是他刚施过肥的,热乎乎的一股腥臊味。男人没想杀他,只把他打晕了,想确定车里面的情况之后,再把人拖上车当人质的,一路上也好有个掩护。谁晓得命运不济,遇上方牧这么个硬点子,就顾不上他了。

陈国锋没晕多久,刚迷迷瞪瞪地爬起来,就被一阵枪声又给吓趴下了。别看平时吹牛吹得天都要破了,也爱在女人面前显摆自己的“英勇事迹”,可真遇上这种事儿,他第一反应是捂住耳朵趴在草丛里瑟瑟发抖,只盼歹徒没发现自己。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趴了好一会儿,渐渐听不到动静了,他才敢悄悄地抬起头。

方牧脸上的血开始凝结了,绷得他的脸很不舒服,他一边用手抠挖着,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陈国锋的话,“死了。”

陈国锋的脸啥时间白得没有血色,不知是被这个事实吓着了还是被方牧转过脸来时一脸凶残的样子给吓着了,整个身子抖得筛糠似的,“死……死了?”他的眼珠子盯着死得透透的男人,机械地转移到方牧身上,然后瞳孔一缩,如同见到恶鬼般惊恐道,“你……你杀人了——报……报警!”

☆、第三章

面对摸黑找来的方措,老五要愁死了——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崽,这不省心的,绝对方家出品,没跑了。

方措出门后也没去其他地方,径直就找去了老五家。他那个无良的监护人天生懒怠于经营人际关系,这么多年,来来去去,身边也就只有一个老五,最多算上一个方敛。但方措感觉得出,方牧并不跟他亲,甚至不大愿意跟方敛有什么关系,如果真有什么事,方敛肯定将他排除在外。只有老五。

这小崽子大约是成长环境跟别人不一样,养成了多疑多思的性格,认定了的事儿,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也是不巧,方措到老五家楼下的时候,老五正心急火燎地将车开出车库。大约一个半小时前,他接到陈国锋的电话,他的准小舅子在电话那头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番话说得颠三倒四,老五安抚了半天,才勉强听出关键点——方牧杀人了,他报警了,警察来了。

老五的脑袋一懵,全身的血液飞快地流逝,在一瞬间像大冬天被人泼了一桶冰水似的,凉得没任何温度。根本顾不上去骂没脑子的小舅子,脑子里只有一个反应——来了!

竟好像方牧杀人这件事一直是存在他潜意识里的隐患。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是最危险的,心中没有一根道德准绳牵制,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牵挂,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成了一个高功能反社会人士。老五心里一直恐惧着一件事,哪一天,他会跟方牧隔着铁窗上演兄弟情深什么的。但这种隐忧在近些年已经被渐渐淡忘。

自从方牧养了只叫方措的小崽子后,他看得出,方牧在努力地克制自己,在努力地“正常”起来。虽然,依旧是狗脾气,但至少,像个“人样”了。老五记得有一次,是冬天,下大雪,他捧着刚泡的热茶从公司窗口往出去,楼下的马路积了厚厚一层雪,方牧和方措两个人在踩雪玩,方措那时候还小,穿得跟只球似的,被他那性格恶劣的叔叔不断地推倒在雪地里,那时候方牧脸上的笑没有一丝阴霾,跟冬天的阳光一样,老五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温暖的方牧。

这样的方牧会杀人吗?

回过神,老五立刻到处打电话,他在公安局没关系,七弯八拐地找了好几个朋友,终于弄到一点确切的消息——晚上八点左右,市刑侦大队确实有警车出动了,前往的方向跟陈国锋说的也对上了,至于具体的情况却再也打听不出来。

老五心焦如焚,坐不住,抓起钥匙就出了家门,准备上公安局看看。还没走下楼梯,电话又响了,这回是他对象陈丽。跟方措一样,也是等人回家吃饭,到点了却不见人回来,电话又打不通,就打到老五这儿来了。

老五骨子里也是大男子主义,这么大的事儿怎么可能跟女人家说,而且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没的添乱。何况陈丽家里还有个身体不好的寡母,别一个激动把老太太吓出好歹来。用了跟方措同样的说辞,把未婚妻给打发了。

女人好打发,方措却不好打发。

方措身上还穿着校服,不声不响地戳在花坛边,被车灯一照,显出点阴森森的鬼气来。老五吓了一跳,赶紧下车,“小措,你怎么在这儿呢?”

方措看了眼车子,牛头不对马嘴地问道,“孙叔,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呢?”

少年黑阗阗的眸子静静地望着老五,好像能窥破一切借口,老五的喉咙一窒,欲盖弥彰道,“我没去哪儿……倒是你,什么也别说了,上车,我先送你回去,你叔要知道你这么晚了还在外面溜达,得多担心。”

少年不为所动,目光牢牢地盯住老五,“孙叔,方牧是不是出事儿了?”

老五的眉心一跳,真是活见鬼了,这小崽子怎么就认定了方牧出事了,难不成还真有心有灵犀这回事儿。他这么一迟疑,对面的少年脸色就变了,嘴角哆嗦了几下,勉强压抑住情绪,乞求地望着老五,“孙叔,你别骗我,方牧到底怎么了?你别骗我,行吗?”

老五一看少年这个样子,心里也不好受,料定今天是打发不了这只小崽子,眉头狠狠地皱了皱,说:“行了,别瞎想,先上车,我们路上说。”

方措麻利地爬上了副驾驶座。老五的手放在档位上,想了想,又转过头,郑重其事地说:“小措,我先跟你说好,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许闹。无论有什么事,那都是我们大人的事,让我们大人来解决,听见了吗?”

一只飞蛾噗噗地在日光灯周围打转,灯管已经很旧了,外面蒙着一层阴翳,苍白的灯光照着不足十平方米的刑讯室。对于陈国锋的审讯已经是一小时前结束了,陈国锋并不是心机深沉的人,更没有胆子在人民警察面前撒谎,所以,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但他知道的并不多。目前为止,警方掌握的情报资料依旧少得可怜,甚至连死者的身份都还没弄清楚。

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常旭东今年三十三,却已经是拥有十年刑侦经验,屡破大案要案的老刑警了。他翻着手中的资料,锐利的目光却在悄悄打量桌子对面一只手拷在椅子上的男人。这个叫方牧的男人耷拉着眼皮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这怎么都不该是一个刚杀过人的人的正常表现,太镇定了,而且,常旭东查看过死者的致命伤,十分专业。

这个叫方牧的男人身上充满了谜团。

新一轮的刑讯又开始了。方牧对于警察的手段一清二楚,无非是不断地重复问一些一样的问题,直到疲劳将嫌犯击败,露出破绽。但这些对受过专业训练的方牧来说,连挠痒都不算。姓名、年龄、哪里人、去干什么、跟陈国锋什么关系、怎么会遇上死者……

问询的是一个年轻的警官,大约是警校刚毕业,满脸的年少气盛,情绪都写在脸上。常旭东坐在旁边,默不作声地观察方牧的神态,忽然插嘴道,“当过兵?”

方牧懒懒地抬起眼睛瞄了常旭东一眼,没反驳。

年轻的警官一拍桌子,怒道,“问你话呢?”

方牧又耷拉下眼皮,不痛不痒地回答,“当过。”

“几几年入的伍,属于哪个部队,什么兵种?”常旭东继续问。

“只是一名普通基层士兵,后勤部队。”想了想,方牧又补充了一句,“嗯,养猪的。”

这个吊儿郎当的回答显然令年轻的警官非常不满,但他还来不及发作,就见一直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的男人忽然倾过身,鼻子嗅了嗅,忽而转向常旭东,认真地说:“牛肉红烧面啊,你们公安局管饭吗?”

年轻的警官忍无可忍,刷拉一下站起来,抓起方牧的衣襟,恶狠狠道,“给我严肃态度,老实交代,别东拉西扯,别忘了你现在身上背着一条人命。”

方牧垂着眼角静静地回视,丝毫不受威胁。常旭东深深看了他一眼,站起来出去了,再进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碗刚泡好的方便面,连同筷子一起放到方牧面前。

方牧也不看人,拿起筷子就低头稀哩呼噜地吃起来。

刑讯室的门被敲了敲,进来一个女警官,俯下身悄悄在常旭东耳边说了什么,就见常旭东立刻站了起来出去了,没过多久,刑讯室的门再次被打开——

方牧嘴里塞满了面条,鼓着两颊的抬起头来,这一看,嘴里的面条再也咽不下去了。

站在常旭东前面的男人,高大魁梧,每一块肌肉蕴含着惊人的爆发力,一张如大理石般坚硬的脸被一道可怖的疤分成了两半——

老马!

☆、第四章

咔哒,手铐被打开。方牧活动了下手腕,又伸了个懒腰,抬眼就对上年轻警官强忍着愤怒不满的脸,咧开嘴,露出一个欠揍的笑。

老马与常旭东公式化地握了握手,领着方牧出了公安局,上了一辆黑色的悍马。一坐上车,方牧习惯性地扫了一眼,迅速而不动声色地掌握了车内的情况,然后懒懒地靠在座位上不出声。开车的是个年轻的小伙,腰板挺直,大理石般的脸上镌刻着坚毅律己之类的东西,一看就是军人出身,只悄悄地透过后视镜观察方牧。他的动作虽然隐蔽,却没有逃过方牧的眼睛。

老马上了车,车子往黑暗中驶去。良久,方牧动动嘴巴,“有烟吗?”

老马从身上摸出半包烟,连同打火机一起扔给他。方牧点了一根,脑袋凑到窗边往外望了望,听见老马问:“你过得怎么样?”

“挺好啊。”方牧依旧望着窗外,随口敷衍道。

老马点点头,“那就好。”

方牧转过头惊悚地盯着老马那张吓人的脸,“你这么温情脉脉,老实说,我的心肝脾脏肺受到了严重的惊吓。”

老马咧了咧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怕啊?”

方牧嘿嘿一笑,嘴贱道,“怎么不怕啊?我这就怕您久别重逢,肾上腺素一激增,强烈要求非礼我,你说我要是不答应呢,挺伤你自尊,也伤感情,但我要答应呢,我又觉得挺不堪的。”

老马脸上的肌肉抽动几下,“放你娘的屁!”顿了顿,他决定不跟这牲口走拐弯抹角的婉约派了,直接说明了来意,“你知道死在你手里的男人是谁吗?”

方牧撩了撩眼皮,不吱声。老马也没指望从他这里得到答案,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方牧,平铺直叙道,“金万,外号屠夫,有两年的雇佣兵经历,泰国大毒枭巴颂的结义兄弟,巴颂很信任他,生意上的事很多都交给他去做,这几年在边境地区异常活跃。”

照片中的男人穿着迷彩,抱着步枪站在一辆军用吉普旁。方牧漫不经心地瞄了一眼,“哦,那他怎么这么想不开,跑这儿来了?”

“他不是想不开,他是被人追杀。上个月,巴颂被杀了,他的生意地盘在一夕之间被人接手。金万侥幸逃脱,从他进入中国边境开始,我们一直在注意他的动向。但金万很狡猾,而且又受过反追踪训练,直到碰上你。”

方牧耸耸肩,不置可否。

老马深深看了方牧一眼,“但这些都不是我来见你的原因。干掉巴颂的是近几年崛起的另一号人物,人称四面佛,道上客气点叫他一声小佛爷,这位佛爷自己很少出面,沾手的生意却很广,甚至传言他跟国际上的恐怖组织都有关系。这几年,我们一直都在密切关注这个四面佛,但得到的信息却少得可怜。直到最近,我们得到一个消息。”顿了顿,老马问了个看似毫不相干的问题,“还记得你的最后一次任务吗?”

方牧一愣,怎么可能忘记呢?当时他作为卧底潜入一个国际犯罪集团,历时长达三年,为了这次任务,他的战友都折损在里面了,最终是他亲手将猛虎刃插进了犯罪集团首脑庾柏凉的喉咙。

老马知道他记起来了,颇有深意的目光盯住方牧,说:“有消息说,这个四面佛就是庾柏凉的儿子。”

方牧霍的抬头,如电的目光射向老马,似乎想从他的表情中来证实这消息的可靠性。然而片刻之后,他又耷拉下眼皮恢复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懒懒道,“我都已经退休了,跟我说这些,合适吗?”

老马不理他转移话题,继续道,“我们知道,巴颂从前是庾柏凉的手下,他背叛庾柏凉,现在他死了,被活活晒成人干,扔到了他家门口。”他停了一会儿,认真道,“如果这个四面佛真的是庾柏凉的儿子,方牧,他不会放过你的。”

方牧闭着眼睛靠在座位上,好像不为所动的样子,黑暗中一张脸微微散发着莹白的冷光,像一把暗藏锋芒的匕首。

很久之后,老马的声音再次响起,“记得我很久之前说过的话吗?我们这样的人,是没有正常的生活的。”

市公安局靠墙的铁长椅上,坐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是老五,手里握着一个已经被反复捏而变形的纸杯,一副忧心忡忡地模样,忽而想起身边的少年,转过头去温声问道,“饿不饿?”

方措沉默地摇摇头,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漆黑的眼睛里翻滚着如墨的潮水,这种见不到方牧又无能为力的痛苦让他像一条在太阳暴晒下的鱼。安慰的话已经说尽,徒劳无功,老五瞧着这个身子紧绷的少年,心里也是一阵阵的难受。

一个值班的警察出来倒水,看见这一大一小的,“怎么还没走呢?”

老五如同一个弹簧似的从椅子上弹跳起来,脸上迅速堆起圆滑而谄媚的笑,同时手里的烟递过去。警察一皱眉,手一挡,“我不抽烟,不抽烟,拿回去——不是跟你说了这事儿我们也不清楚,不归我们管,你们还是回去吧,孩子明天不是还得上学吗?”

老五持之以很地将香烟递过去,嘴上说道,“哎哟,警察同志,您这话不是……人是你们拘来的,怎么又说不归你们管呢,我那卡车还在外头呢……我也没想怎么着,但您总得让我们这做家属的知道发生什么事儿了吧?”

两个人正扯来扯去,走廊的门开了,两个便衣警察走过来,为首的一个三十出头,高大挺拔,正是刑警队队长常旭东,看见这情形,问道:“怎么回事儿?”

值班的警察叫了一声队长,三言两语将事情经过讲一遍。常旭东的目光落到老五身上,“你跟陈国锋、方牧是什么关系?”

来了这么久,总算从警察口中听到了熟悉的名字,老五激动得都有点语无伦次了,“朋友,朋友……我是说,陈国锋是我小舅子,我跟他姐下半年就结婚了,方牧是我发小。”说着着急地掏自己的名片。

常旭东的目光在烫金名片上停留了几秒,“寰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是是,公司是我跟方牧合伙开的,陈国锋就在我公司里上班,卡车里是我们从南边进的货,就是几台机器,绝对没有违禁品,都是合法的。”

常旭东的脸色一直淡淡的,转头对身边的小王吩咐了几句,接着对老五说:“该问的话我们已经问清楚了,人你们可以带走,不过近几天可能还会要他们过来做一些调查,包括你,孙国虎,近段时间都不要出远门。”

老五一愣,没有想到事情峰回路转竟然这样简单地解决了,怕多迟疑一刻都会有什么变故似的,连连点头,“是是是,多谢警察同志,我们知道了。”

常旭东不再理老五,走了。

没一会儿,鼻青脸肿一脸萎靡的陈国锋就被那个叫小王的警察带出来了。

发生了这样可怕的事,又被关了一宿,不断被重复审问,陈国锋的精神早就到了崩溃的边缘,看见老五,顿时如抓住救命稻草似的,“姐夫!”

老五看见完好的陈国锋,总算松了一口气,往他身后一看,却不见方牧的身影,顿时心里一突,“方牧呢?”

陈国锋一脸茫然,“我不知道,我们一进公安局就被分开关了,姐夫……”想起方牧,陈国锋还心有余悸,但老五来不及安慰小舅子,一把抓住要离开的年轻警官,急切地问道,“警察同志,我的另一个朋友呢?”

那位年轻的警官似乎脾气不大好,挣开老五的手,皱眉道,“那个不归我们管,他已经被别人接走了。”

老五一呆,转头看方措,少年空茫的表情瞬间裂了,泪水瞬间涌上眼眶,但他迅速将手举起来挡住自己的眼睛,用尽全身力气压抑住要击垮他的恐惧和无措,死死地咬住唇。

常旭东刚坐到自己的位子上,电话就响了,里面是一个干练的女声,“常队,你要的档案现在就传真给你。”

常旭东挂了电话,传真机开始咔擦咔擦地运作,不久就吐出一页白纸。资料少得可怜,只有薄薄一张,右上方一张一寸照,照片中的人少年模样,很英俊的少年,只是一双眼睛显得孤傲而狠戾,即便透过纸页都感受得到。下面是少年寥寥的履历,出生年月、家庭情况、就学经历,没有任何出奇的地方。直到十八岁入伍,资料显示他所属的连队似乎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后勤部门,但奇怪奇怪在,关于其他,却是一片空白,而且资料显示,直到现在,方牧都还未退伍。

常旭东的眉狠狠拧了起来,他点了一根烟,慢慢地抽着,直到现在,关于方牧这个人,依旧雾里看花,什么都不清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方牧绝对不会属于什么后勤部门。

将陈国锋送到家,老五并没有片刻停留。一个晚上熬下来,他脸上疲惫显而易见,天边一点一点透出来的亮光让他的双眼感到一阵阵的刺痛,几乎要流下眼泪来。他转头看看从公安局出来后就一声不吭的方措,温声道,“小措,先回孙叔家,今天就不去上学了,咱先睡一觉,有什么事儿等醒来再说。”

但少年缓慢但坚定地摇摇头,声音粗哑带着浓浓的鼻音,“我要回家。”

老五简直拿他没办法,这孩子倔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老五也不再劝了,心里打定主意这几天就住方牧那儿了,他得看着方措,总觉得一不留神,这孩子就能干出大事儿来。

一路无言,将车子开到方牧家门口,还没停稳当,就见本来如同木偶般的少年忽然疯了一下地跳下车,朝屋里跑去。老五吓了一大跳,连车都来不及熄火,赶紧追进去——

大开的门里边,他们担心了一宿的牲口正跟没事儿人似的坐在饭桌旁,端着一个人脸大的饭盆,饭盆里是冷饭拌着糖醋排骨的汁儿。

他脚下,狗东西同样一盆排骨汁拌饭,一人一狗,吃相一样的凶残。

☆、第五章

方牧成功煽动出人神共愤的效果,老五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就见方措颠颠地跑进门,像怕他叔噎着似的,倒了杯水放到他手边,然后就沉默是金地立在桌旁,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盯着方牧的脸。

老五一看这情形,想要骂出口的话又滚回肚子里,心里一时滋味难辨。

方牧的外伤已经草草包扎过了,顺手拿过水杯喝了几口,抬抬眼皮,问:“货呢?”

“还在公安局,明天我去把车开回来。”顿了顿,考虑到有些情况不便在孩子面前讲,老五温和地看向方措,“小措,你叔也回来了,一晚上没睡,赶紧洗把脸睡会儿。”

方措充耳不闻,依旧一动不动地像根木头似的戳在他叔旁边。

方牧挥挥手,“进屋去。”

一向听话的方措这回却拗了性子,纹丝不动。方牧意外地一挑眉,“怎么?还等着人给你唱摇篮曲啊?”

这话一出,老五先不乐意了,“干嘛干嘛,人孩子为你担惊受怕一晚上了,能说句人话不能?”转头对方措同仇敌忾道,“甭理你叔,他就是个傻缺。这一晚上下来够呛的,小措,坐下,也别挑什么了,先吃点东西填填肚子。”说着,还真的反客为主地拿了碗来,用热水泡了冷饭,就着昨晚的残羹冷炙,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方牧,“……”

良久,方牧开口问老五,“有烟吗?”

老五摸出一个扁扁的烟盒,里头还剩三支烟,两人一人点了一根,倾云吐雾间,老五忧郁的小眼睛望向方牧,“你说,这事儿咋整的呀?”

方牧神情淡淡,“没事,就碰上个神经病,正当防卫。”

他说得简洁明了,老五一篓的话在肚子里翻腾,全堵在喉咙口,最后只是闷头抽烟,将最后一根烟也抽完了,拍拍裤子上的烟灰,站起来,“那行,有什么事儿以后再说,我先回去了,你休息。”

方牧躺在床上,两手枕在脑后,睁着双眼,视线中的天花板渐渐扭曲成一双血红的眼睛,那眼里充满不敢置信和绝望,以及灭天绝地的恨意,耳边似乎还有少年凄厉得如同恶鬼的喊声,他喊他,“方牧——”,映衬方牧一张无动于衷冷硬的脸。

方牧闭上眼睛,决然地摒弃掉脑海中不合时宜的回忆,将自己沉入黑甜的睡眠中。

同一时间,方措也躺在自己房间的单人床上,瞪着天花板,尽管身体疲累却毫无睡意,不由自主地竖着耳朵听隔壁房间方牧的动静。这种事儿,还是他刚来那会儿才做的,那时候,他年纪小,总怕有一天方牧嫌他累赘,将他丢了,因此时时保持着警惕,分分钟做好卷包袱滚蛋的准备。

这些年,他和方牧,不像父子,当然更谈不上像朋友,却以一种很另类的依存关系“相依为命”着。方牧虽然脾气不好,甚至很多人都觉得难相处,可方措觉得,他是了解方牧的,这种了解,令他有一种隐秘的沾沾自喜。但这回的事儿,在他的心里升起一种不安,这几乎接近于一种野兽的直觉。

方牧的房间里一点动静也没有,方措悄悄地起床,无声无息地打开方牧的房门。

方牧直挺挺地躺着床上,跟躺尸似的,这种怪异的睡姿从方措小时候开始就没有变过。方措悄无声息地走近,霍然对上一双黑不见底死水无澜的眼睛,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一股大力甩到墙上,在剧痛到达神经末梢前,喉咙被一只铁手箍住,几乎要将脆弱的脖子捏断,死亡的阴影瞬间笼罩。

方措眼前一阵阵发黑,模糊的视线里是方牧面无表情如同一台杀戮机器的脸。

下一秒,那双眼睛里闪过惊慌失措,飞快地收回手。方措觉得稀奇极了,怀疑自己看错了,想要睁大眼睛看清楚,身体却不由自主地软了下来,新鲜的空气涌入肺部,喉咙火辣辣的疼,他控制不住咳嗽起来。耳畔传来方牧暴怒的声音,“谁他妈让你在我睡觉的时候进来的?”

方措捂着喉咙艰难地抬起头,方牧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一张脸又冷又硬,丝毫看不出惊慌失措的样子,仿佛那只是他的错觉。方措压抑不住不安的感觉,问:“方牧,你怎么了?”

方牧只是冷冷地看他一眼,“没你什么事儿,滚去睡觉。”

方措被激怒了,像只小兽,瞪着方牧,目眦欲裂,拼命咬着牙,好像要将方牧撕下一片肉似的,在这种愤怒中,还包含着一种方牧永远不懂的委屈。

可惜方牧粗枝大叶,又霸道惯了,完全无视。

第一次,方措跟方牧冷战了,这种冷战,完全是方措单方面的。整整一星期,小崽子家务照做,学照上,就是冷着一张脸不跟方牧讲话,完全当方牧是空气。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方措的班主任上门家访。

对照着手上的地址,李老师迟疑地往半开的院门里头望了望,问道,“请问,有人在家吗?”

一个男人嘴上叼着烟,一边往身上套着一件体恤,一边从屋里走出来,在屋檐下站定了,一只彪悍丑陋的大狗屁颠屁颠地跟出来,在男人脚边蹲定,虎视眈眈地瞧着来人。男人从嘴里拿下烟,锐利的目光打量了李老师一遍,言简意赅地问:“找谁?”

李老师看着眼前这个浑身上下写着“我是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一人一狗,心肝颤了颤,尽可能的用温和而无害的声音说:“你好,我是方措的班主任,你是方措的叔叔吗?”

方措回来的时候,李老师已经离开了。今天是周六,数学老师召集了几个班上平时学习成绩好的每周六上他家补习,方措是其中之一。一进门,他就看见方牧正坐在饭桌旁啃猪大骨,这种猪大骨是他们家斜对面那家小饭馆的招牌,狗东西蹲在脚边馋得口水直流。

鉴于两人还处于冷战状态,方措的目光很有骨气地没有往方牧那儿放,蹲下身,唤道,“粽子,过来!”

狗东西屁颠屁颠地跑到方措面前,熟练地扬起粗短地脖子。

方措胡乱地揉了揉它的脑袋,站起身,正准备如同往常一样回房间做作业,就听见方牧头也不抬地说:“今天你们班主任过来了。”

方措的脚步顿住了,心里没来由地咯噔了一下。

☆、第六章

“你们班主任说,你不想报一中?”

方牧的语气平常,方措一时有点摸不准他的心思,直挺挺地站在原地,目不斜视地嗯了一声。

“为什么?”

方牧的语气太过和悦,难得又破天荒地关心起他的学习,方措几乎有点受宠若惊了,尽管他那被打击得支离破碎的自尊心还不允许他低头,但他还是条理分明而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我觉得五中挺好的,从升学率上来说虽然比不上一中,但今年开始设立了两个实验班,将全校最优秀的师资力量集中到两个实验班,以我的成绩进入实验班没有太大的问题。而且我认为学习这回事,更重要的在于自律,跟学校的好坏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五中就在现在的初中隔壁,我每天都可以回来,生活基本上不会有任何改变。但如果我上一中,就必须住校。”

“这什么破理由?“少年有理有据的分析,碰上这什么方牧这种完全不能沟通的物种,根本就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在方牧看来,有好学校不上,这不纯粹脑子有坑吗?

少年脸上划过一丝悲愤,直直地望向方牧,控诉道,“你连最简单的蛋炒饭都做不好,袜子扔在床底都已经结成块了,冰箱里的东西就算发霉发臭也不会发现……如果我不在,你怎么办?”

方牧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极其精彩,被小崽子这么一数落,方牧一家之长的形象瞬间分崩离析,活脱脱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三级残废。死要面子的男人半天憋出个古今通用的反驳之语,“放屁!”

少年的嘴唇抿成一条线,没再说话,却是毫不退让地直视着他的无良监护人。

方牧有点意外于少年难得的强硬倔强,良久,被酱大骨糊住的毒舌回来了,冷笑一声,“真不错,你是在告诉我哪一天你要在我的人生中撂挑子不干了,凄凉的晚景就摆在我面前?”

少年的脸微微涨红,梗着脖子不吭声。

方牧将啃完的骨头往桌子上一丢,背往后面一靠,锐利如刃的目光刮过少年的肌肤,“我他妈养你这么大不是为了养个只会给我洗衣做饭的废物!”

方措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方牧撑开椅子,视若无睹地站起来,走了。

黄昏,虽是初夏,太阳的余热却依旧毒辣,炙烤着大地。方措能够感受到热力透过鞋底传递到脚掌心,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跑第几圈了,汗水顺着脸颊淌下来,身体却像不知疲倦沿着跑道机械地跑着,脑子中像是自虐一样地回放着方牧冷嘲热讽的嘴脸,身体里憋着一股气,却不知道该如何发泄。

“方措!方措!”远远的,跑道边有人喊他的名字,是同班同学魏雪。

方措充耳不闻,继续跑自己的步。魏雪锲而不舍地叫着,等到方措跑近了,魏雪背着书包三步两步跑到他旁边跟着小跑着问:“方措,今天数学老师讲的最后一道题你记下来了吗?给我看看。”

方措不搭理,没得到任何回应的女孩儿有点不乐意了,狡黠地威胁道,“方措,你不说话我就自己拿了啊!”说完,当真朝方措的书包走去。

试卷就夹在数学课本里,女孩儿很容易就找到了,刚摊开来还来不及细细看,就见原本在跑步的方措阴沉着脸大步走来,劈手就夺过试卷。

女孩儿没防备,唰拉一声,试卷撕成了两半,一半在方措手中,一半捏在女孩儿手里。女孩儿被这变故吓了一跳,一张雪白秀气的脸涨得通红,有点无措。

方措眼睛也不抬地将女孩儿手里的半张试卷夺过来,和自己手里的半张随手一折,塞进书包,拉上拉链,将书包往肩上一甩,大踏步地离开了,徒留女孩儿站在原地,又难堪又羞愧。

走在华灯初上的街上,第一次,方措没有直接回家,漫无目的地游荡在街上,让人觉得丧气。街上游戏机房传出热闹的电子音,方措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屋子里亮着日光灯,空气里一股香烟、泡面和各种体味混合的浑浊的味道,仿佛千万年都不曾流通了。机子后面是一张张苍白的脸,唯有眸子是杀红了眼的。

方措要了一台机子,先还有些生疏,很快就上手了,越玩越顺,仿佛天生就有这么一根筋。他的身后很快聚集了一些人,一些没钱自己玩就看别人玩解馋的青少年,发出大呼小叫的惊呼声。方措一概不理,只沉浸在游戏的世界。

一直玩到八点多,他关了机子,结账走人。长时间保持着一个姿势,他的肩膀有些僵硬,心里却没有多少轻松欢愉的感觉,只是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心闷,无来由地苦闷。

“小措?”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他面前,车窗下,是老五胖得喜人的脸,目光在方措身后的游戏机房瞄了一眼,又看看他挎在肩上的书包,“这么晚了还没回家呢?你叔要担心的。”

方措抿紧了嘴唇,良久,才哼哧哼哧地蹦出一句话,“他才不会担心!”说完,也不理老五了,梗着脖子往前走。

老五一呆,这是跟方牧闹别扭了?他连忙下了车,几步追上方措,拉住他的胳膊,“这是怎么了?有什么话跟孙叔说啊,别理你叔那牲口,他就是个狗脾气。”

方措抬起头,眼角微红,“孙叔,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他不喜欢我,无论我做什么,在他眼里,没有任何意义,他为什么要收养我?”少年没有大吵大闹,只是陈述,然而平静之下的却是一种紧绷得快要断裂的感情。

老五呆住了,一向伶牙俐齿的他竟然被少年问着了,少年笔挺而单薄的身体像一把出鞘的宝剑,拧着头倔强的模样真是跟年少时候的方牧一模一样。

老五心里感叹,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小措,我不知道方牧当初为什么收养你,但我知道,他既然养了你,一定是希望你能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希望你有出息的。”

少年抿着嘴角不吭声,老五的大手拍了拍方措的脑袋,“行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少年依旧僵硬着脸,但坚定地摇了摇头,“没什么。”

得,连什么事都喜欢闷在心里的个性也跟方牧一模一样,老五简直拿这对叔侄没辙,问道,“还要在外面游荡?”

方措缓慢地摇了摇头。

“那好,我送你回去。”

“不用,孙叔,我自己能回去。”小崽子的心情好像已经平复,又变成那个懂事而礼貌的少年。

方措走在熟悉的回家的路上,这时候,他又开始挂心起晚饭问题了,回忆着冰箱里还有些什么东西可以临时炒一炒,将今天的晚饭应付过去。灯光从屋子里透出来,方措一脚跨进院门,抬头却顿住了——熟悉的饭桌上,放着热气腾腾的三菜一汤,看样子,似乎是从对面小饭馆买来的,方牧撑着脸耷拉着眼皮斜睨着眼睛坐着,他的对面,是个少年,正狼吞虎咽地扒着饭,两腮鼓鼓的像只仓鼠似的蠕动着,灯光下,一双潋滟的桃花眼,依稀有些熟悉的影子。

方措的心里顿时涌起无边无际的酸涩,好像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一般。

☆、第七章

方子愚,方家出品,年十三,个头和心智没跟上上窜的年纪,目前状态:离家出走中。

对于不请自来出现在自己家的小孩,方措表现得如同像只被侵入了地盘的狼崽子,本能的敌意。他跨进房门,放下书包,黑幽幽的眼睛不动声色地扫了小桃花眼一眼。

方子愚毫无所觉,心满意足地吃完,打了个饱嗝,一脸凄风苦雨地对方牧说:“小叔,你跟我爸去谈谈呗,别再让我上那些见鬼的补习班了,那是在扼杀我的创造性天赋,十年后,中国将少一个划时代的天才,多亏啊!”

方牧连眼皮都懒得撩一下,“不去,我跟你爸三观不合。”

“……”方子愚一口血噎在胸口又默默咽下。

方牧趁机教育方措,“看见没有,人家上学不算每天还上五六个补习班要求上进,你呢,让你考个好学校就给我玩叛逆,改明儿该把你们两个送进狼心狗肺班,两兄弟相亲相爱去!”

小桃花眼被方牧的凶残吓到了,叫起来,“别啊!”

方牧一巴掌拍下小孩的嚎丧,“少废话,吃完给我进房间去,明天就给我滚蛋!”

小桃花眼鼓着嘴巴跟只蛤蟆似的往外吹着气。

原本已经站起来要离开的方牧又俯下身,恶劣地拍拍方子愚白嫩嫩的脸蛋,“哦,忘了告诉你,在这里住有两条规则。第一,方牧说的都是对的;第二,如果方牧错了,请参照第一条。”经过方措身边时,丢下一句“今晚他跟你睡”,施施然地走了。

方子愚被这中二得灭天绝地的发言惊呆了,扭头望向方措,那眼神分明写着同情——兄弟你十几年如一日地活在一个中二病重度患者的淫威下,真是辛苦了。

方措接受不到小桃花眼的脑电波,吃完饭,将桌子收拾干净,然后抱了一床床褥进房间,铺在靠墙的地上,跟他的床一东一西,楚汉分界分明,“今晚你睡这儿,洗手间在外面,新的牙刷毛巾在第一格的抽屉里,你要用自己拆。方牧的房间在旁边,没事不要去烦他,尤其在他睡觉的时候,不要进他的房间。我十点睡觉,在这之前,你可以在客厅看电视,也可以看会儿书,书架上的书你可以随便看,但注意保持书面整洁,连折痕都不能有。从哪里拿的记得放回哪里,我最讨厌乱糟糟的。现在我要做作业,你还有什么问题?”

方措虽还年少,面貌却已经初步长开,眉目修长,鼻梁挺直,乍一看有一种没有人气的清冷无情之感。被方措像冰雪洗过的眼睛一望,方子愚顿时脑袋一清,飞快地摇摇头。方措果真不再理他,自顾自地拉开椅子,坐下,打开书包,取出一张试卷,刷刷刷地做起来。

方子愚抱着遥控一个人坐在客厅,觉得分外凄凉。将电视频道从头按到尾,又从尾按到头,终于又溜溜达达地回了方措的房间。

方措还在做作业,方子愚在房间转了一圈儿,忽然说:“看,方措,你家粽子跟一只母狗调情呢。”

方措头也不抬。小桃花眼讪讪地摸摸鼻子,接着尝试,“又来一只公狗,追着你家粽子跑呢,靠,三角恋!”

小桃花眼的政策是,搞好两方友好关系,获得同盟支持,从根本上断绝他那郎心似铁的小叔将他打包送回家的决心。然而一向无往而不利的方交际花这回结结实实地踢到了铁板。方措默默地从抽屉里拿出一副耳塞,塞到耳朵里。

有道是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娇生惯养的小少爷,一朝离家出走就落得个凤凰不如鸡的地步,小桃花眼悲愤得想捶地大哭,扭头从书架上随手抽了一本书,躺在地铺上,翘着脚,哗啦啦地从头翻到脚,又从脚翻到头,觉得不是自己的菜,又爬起来放回书架。

书架上的书分门别类地按字母地排放得整整齐齐,连本侦探小说都没有,丫上面居然还有他只在学校图书馆无人问津的角落里看到过的《资本论》,太变态了。方子愚一边腹诽,一边漫不经心地浏览,目光在书架角落露出来的蓝色一角吸引住了。

方子愚心头一跳,窃喜从心底里慢慢涌上来——都是差不多年纪的,谁不知道谁呀,甭管面上装得多么纯良,多么懂事乖巧,有些秘密,总是不想要被大人知道的。比如喜欢的女孩儿呀,偷藏起来的小黄片呀,日本女忧的写真呀。

方子愚偷偷摸摸地回头看了方措一眼,见他没察觉,悄悄挪开挡在前面的几本书,掏出里面的东西。一个蓝色的纸膜袋,里面包了不少东西,杂志、影碟都有。

方子愚满怀希望地打开,顿时有点儿失望,还以为有什么劲爆的东西呢,结果就几张老得掉牙的影碟,几本杂志,从头翻到尾,连个穿泳装的女人都看不见。倒是几张影碟的女主角倒是无一例外的是同一个女演员演的,方子愚心里感觉有种说不上来的怪异,正想将东西原封不动地放回去,耳边传来一声隐含怒气的喝声,“你干什么,谁让你乱动我的东西?”

方措面罩寒霜,劈手夺过方子愚手里的东西,锋利的眉毛下眼神幽黑深邃。

方子愚吓了一跳,贱兮兮地凑过脑袋,问:“你喜欢她呀?”

方措冷冷地斜了他一眼,不说话。

方子愚不怕死地跟上去追问:“你喜欢年纪大的女人?”

方措的脸黑了下来,方子愚灵光一闪,“我知道了,你喜欢有夫之妇!”小桃花眼看方措的目光就跟看一个失足少年似的,痛心疾首。

方措被他这种超出人类认知的愚蠢惊到了,很不优雅地朝天翻了个白眼。

第二天,方措一早上学去了。小桃花眼睡到日上三竿,顶着一撮天线宝宝似的呆毛抓了一张冷掉的烙饼,看见同样才起身的方牧蹲在屋檐下刷牙,耷拉着眼皮满嘴泡沫,顿时猴儿似的窜过去,唯恐不乱地将昨天在方措房里看到的事儿跟他一抖落。

方牧一呆,方措追星?这事儿倒真的有点儿出乎方牧的意料,翻翻自己的记忆,自己十四五岁的时候在干啥呢,好像,嗯,依稀仿佛也喜欢过一个台湾的明星,唱歌的,他还买过她的一盘磁带,唯一的一盘。这么一想,顿时觉得方措追星也没什么,谁没个年少的时候啊?

小桃花眼人小鬼大,摇头晃脑道,“你说他一个正值青春的大好少年不去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喜欢一个都可以当他妈的有夫之妇,不觉得变态吗?”

“那你的窥阴癖就不变态吗?”一道凉浸浸的声音插进来,小桃花眼弹簧似的从地上跳下来,定睛一瞧,就见方措寒着脸站在院门口,他身后,站着身穿白衬衫一身儒雅的方敛。

“爸——”方子愚身后的尾巴顷刻具象化,摇得欢快,一阵风似的朝方敛奔去,在离三步远的地方,顿时想起自己还在离家出走中,急急地刹车,变脸似的换上一副革命烈士的表情,“我不回家,我再也不回家了,家里如同寒冬的地窖,没有温暖没有爱,你们不要来找我了,就让我像根小草一样自生自灭吧。”

方牧和方措,“……”

方敛的眉心蹙起来,望着一脸凄凉的儿子,叹了口气,“小鱼,我跟你妈妈的事,是大人的事,不管我们怎么样,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对你的爱。”

方子愚一呆,一个清晰明确的念头窜入他的脑海,他,方子愚,一个活泼正值健康向上的十三岁少年,真的将要面对如同狗血电视剧一般跟爸爸还是跟妈妈的两难问题了。

☆、第八章

方牧下了车,乘电梯上楼,一走进公司,漂亮的前台小姐站起来满面笑容地问候,“方总,您来了。”

方牧很有大家风范地点点头,踱着步子慢悠悠地走向自己的办公室。他很少来公司,不过倒还没到公司职员见面不识的地步,只是他的形象在一众西装套裙的都市白领间实在格格不入,方牧穿不惯西装领带,常年都是T恤牛仔,天冷了,不过是多件外套,看着不像是来上班的,如果忽略他不经意间露出来的锐利眼神和永远笔挺的脊梁,完全像个无所事事的纨绔富二代。

老五的办公室门开了,一个女人从里面走出来,是老五的对象陈丽。

陈丽这些年变化挺大,方牧初见她时,还是个相当朴实的姑娘,勤快,话少,不善言辞,这些年眉毛越画越细,鞋跟越穿越高,方牧几乎要认不出她了。

她的脸色不是很好,门口的女助理Lisa站起来笑着问:“丽姐,要回去了吗?”

陈丽目不斜视地走过。按理以方牧和老五的关系,陈丽和方牧应当算得上熟识了,但不知道是不是没有注意到,她像一阵风似的刮进电梯,面色如霜,理也未理方牧。

Lisa神秘兮兮地凑近方牧,小声道,“大约是跟老板吵架了,这几天,老见丽姐提着保温杯给老板送夜宵,但好像每次都闹得不欢而散。”

方牧斜着眼睛觑了两眼写着八卦二字的小助理,小助理缩了缩脖子,意识到面前这个是公司大boss之一,赶紧麻溜儿滚回自己的位子,低头作认真工作状。

方牧看了看老五办公室的门,脚尖一转,刚想回自己办公室,办公室的门开了,老五一伸手就把方牧给逮进去了,“瞧你每天过得那叫一个混沌,正好,晚上跟跟我一起去见一客户。”

还是为着上回方牧从南边弄来的那些机器,如今生意没前几年好做了,市场普遍不景气,公司里几百张嗷嗷待哺的嘴,作为老板的老五倍感压力。

见客户的地方逃不离高级酒店,全国五星级酒店都长一个样儿,以炫耀压倒一切的皇家气派为宗旨,看的永远比吃的靠谱。客户是个五十几岁的中年男人,发稀肚鼓,一口港台腔,架子端得很正,工作之余不忘娱乐身心,身边跟着个秀色可餐的冰雪美人。冰雪美人显然职业道德不过关,不甘心做一朵赏心悦目的壁花,兼顾主业之余不忘发展副业,酒量奇大,差点把久经沙场的老五给喝趴下了,目光还总是若有还无地往方牧那儿瞟。

老五一边啧啧称奇,一边提心吊胆地往汪总那儿瞧,就怕人觉得自己这边儿不地道,恼羞成怒,掀了这上万块的酒席,结果人汪总笑得一脸弥勒佛像,让老五不得不佩服好涵养好肚量。

临到最后才知道,人压根不是小蜜,是汪总的亲生女儿,硕士毕业,刚从国外回来的。闹了这么个大误会,老五自觉愧疚,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好在他皮糙肉厚,那张胖脸上也看不出端倪,殷殷勤勤跟送老佛爷起驾似的,目送汪总父女坐车回酒店,才长长地舒了口气,望着被霓虹映照得看不见一颗星星的天空,不知怎的,有点惆怅。

司机将车开了过来,老五和方牧上了车。车到中途,老五的肠道反应终于跟上了节奏,拍着前座椅背,说:“停车停车!”

一直闭着眼睛假寐的方牧开口问:“干嘛?”

“我……想吐!”话还未说完,老五哗啦一下跟武侠电视剧里受伤了大侠似的喷出一口白色秽物。

“我操!”方牧避瘟疫似的避开,迅速打开车门逃离现场。老五奔到路边吐了个昏天暗地,司机拿着纸巾和矿泉水站在旁边,担心地问:“孙总,没事儿吧?”

老五摆摆手,接过矿泉水漱了漱口,“小刘你把车开回去吧,我自己走一会儿。”

司机听话地将车开走了,方牧两手插着兜慢慢晃荡着走到离老五五步远的地方,停下了,假模假式地问了句,“需要给叫救护车吗?”

老五吐完了,有气无力地摆摆手,颇为感慨地说,“操,今天算是栽在一小姑娘手上了。”停了停,他抬起眼皮瞅向方牧,“你觉得那位汪小姐怎么样?”

方牧两眼无神地望着天,半晌,才说:“不知道。”

老五顿时怒了,“什么叫不知道啊,你今天跟团旅游来的是吧?”

方牧斜睨了他一眼,转身,“您身上成分复杂的味道都蔓延到我这儿了。”

“……操,白瞎了一张好脸!”老五追上方牧,“跟你说认真的呢,我看那汪小姐好像对你挺有意思的,人长得漂亮,还是个高知,配你绰绰有余啦。”

“你改行拉皮条了是吧?”

老五充耳不闻,“真的,老七,你听我给你冷静分析一下现在的局势,你说你年纪也不小了,虽说现在有两个糟钱吧,可身边带着一拖油瓶,哪个好姑娘愿意没进门就先当妈呀,关键是你这脾气吧,真没几个人有那个觉悟张开博爱的怀抱。你还不得趁着你这张脸还具有迷惑性,赶紧解决一下人生大事,过个几年,就算你清仓甩卖也没人要了好吗?”

方牧不为所动,“滚吧,别自己娶个傻逼媳妇儿,就心怀叵测地也要把我拉进二百五的行列。”

这话一出,老五的脸就撂下来了,不接茬。方牧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谁愿意自己媳妇儿被人说成傻逼呀?方牧对陈丽没什么大的恶意,基于她是自己兄弟的女人,他愿意跟她维持面子上的关系,再多就没有了。陈丽对他呢,前几年还好,那会儿公司还在起步阶段,没什么钱,老五也就外面看着光鲜,陈丽愿意跟着他,可见也不是个图钱的。但近几年,随着公司生意蒸蒸日上,陈丽看方牧的眼光就变了。方牧在公司不管事儿,却占着公司最大的股份,老五劳心劳力,为公司就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却被方牧处处压一头,陈丽显然为老五不平,也为自己以后的利益担心。

方牧虽然不精明,却也不傻。这事儿要老五摊开了跟他讲,说想要重新分配股份,方牧二话没有。但陈丽算个什么事儿,他们兄弟间的事儿需要她在中间挑拨吗?

方牧其实骨子里就有点儿轻视女人,这辈子,也从没兴起过结婚生子的念头,他不是这块料。

两人慢慢走在路上,街灯昏黄,路边的夜宵摊飘过孜然胡椒粉的香气,充满尘世烟火味道。老五和方牧一时都没有说话,这个情景令人的心变得格外柔软。很多年前,他们都还是学生,放学不肯回家,非得在外面磨蹭到天黑,尤其是方牧,往往要挨过晚饭,两个少年,书包拎在手上,踢踢踏踏地走路,说笑,有时候带一身伤,有时候满载而归,路灯的颜色,灯下的身影,令人昏眩。

老五像忘了先前的嫌隙,摸摸肚腩,“有点饿了,有钱不,买点儿烧烤吃吃。”

方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那一桌一万块的人民币还没够你发挥啊,真是白瞎一身肥肉。”说是这样说,手还是伸向了口袋。

两人拼拼凑凑,找出一百零一块钱,穿着几万块一套的西装,民工似的蹲在路边吃烤串。老五忽然说:“这些年,生意越做越大,出入都是五星级酒店,开的是宝马奔驰,刚开始的时候,心里面确实挺膨胀的,虚荣、愉悦,谁拒绝得了啊。”

方牧比老五活得简单,他从来不想从前也不想太长远的事儿,没那么多春花秋月可以感叹,只是专心撸羊肉串。

老五叹了口气,问方牧又像是问自己,“你说人是不是会变呢?先前那么艰难的时候都过来了,现在却……”

这个问题方牧同样没办法回答他。老五感叹完毕,又低头默默地撸串子。他知道陈丽在想些什么,她知道他为他好,可,他不愿意——当初公司刚起步,他一时义气,为人作担保,结果借钱的人跑了,公司欠下一百多万,差点破产。是方牧咬紧了牙死挺着,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六十万,才使公司勉强度过难关。就是那时候,方牧成了公司最大的股东。这是属于男人间的义气,女人永远没办法懂。

☆、第九章

方牧回去的时候差不多十一点了,屋子里还亮着灯。方牧提着烧烤,跨进院门,一眼就看见坐在廊下,拗着一个“举头望明月”姿势扮忧郁的小桃花眼。

那天小桃花眼得知父母决定协议离婚,并且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后,愣了十几秒后,忽然抱着屋檐下的柱子开始他的痛哭秀表演。作为熊孩子之父的方敛望着面无表情的方牧,又尴尬又无奈,深邃的双眼里满是忧愁。

小桃花眼就以这种丢人现眼的特殊技能留在了方牧这儿。

“这么晚了还不睡,当心永远长不高!”

方子愚抬头看见方牧回来,猴儿似的窜过来吊在他的胳膊上,“小叔,你买什么了?”这熊孩子十三了,个头长得不紧不慢一点儿不着急,加上神经粗,从来感受不到方牧身上那神鬼规避的气场,相当自来熟。

听见方牧回来从屋里走出来的方措,看见几乎吊在方牧身上的小桃花眼,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他不是方子愚,他学不来他的没心没肺,过早成熟的心智也让他即便心里想去亲近,也总是习惯性的克制,再加上方牧也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只要他嘴角哂笑着往上一牵,斜着眼睛看他一眼,他就不敢轻举妄动了。他在内心深处依旧将自己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这样的亲昵,是自己没有资格获得的。

他瞧不上方子愚这种幼稚的行为,但心里面又有着隐隐的羡慕和嫉妒,这种复杂的情绪让他极其看不惯方子愚——小马屁精!

方牧不知道小崽子心里所想,只将烧烤往桌子上一放,一手轻松地提拎起扒着自己的小桃花眼,放到椅子上,回头招呼方措,“赶紧过来吃,吃完了睡觉。”

烤串一路带过来已经有点儿凉了,但两个半大孩子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谁也没在意。

正吃得投入呢,方子愚这想起一出是一出的熊孩子忽然停止了进食,一双桃花眼直勾勾地望着前方虚空的一个点,半晌,有些飘忽的声音响起,“小叔,你说我爸妈真的会离婚么?”

“会。”方牧毫不犹豫地给出自己的答案,丝毫不顾及小孩脆弱的承受能力。

这个字一蹦出口,方子愚的小桃花眼迅速泛起桃花水,撒气地将竹签往桌上一扔,“大人就是无理取闹,身为他们的儿子,他们要离婚,难道不应该先征求我的意见吗?”

“得了吧,你出生的时候他们征求过你的意见吗?”方牧面不改色地往小孩心口补刀。

方子愚小同学想想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儿,顿时感到悲愤异常。方牧随手拿起一串烤鸡胗塞到他嘴里,“多吃点,这么笨,补脑子的!”

方子愚愤愤地将烤串拿下来,“我受到了伤害。”东西也不吃了,扭头进了房间。小小少年,首次体会到无能为力,那是他无论撒泼打滚也无法改变的大人的世界,心中终于涌起一种想哭哭不出来的忧愁。

方措见方子愚走了,无声地换到了离方牧更近的方子愚的位子上,阗黑的眼睛望着方牧。方牧抬抬眼皮,“干什么?”

方措斟酌了一会儿,才小声地问出了盘旋在他心头很久的问题:“如果方子愚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会一直住在这儿吗?”

方牧奇怪地看他一眼,“他有自己爸妈,离婚了也就只有他一个崽,再不济也还有他爷爷呢,干嘛住在这里?”

方措一愣,雀跃顿时涌上心头,很快如同解药似的溶解在他的血液里,驱散他心头的不安。是呀,方子愚有自己爸妈,有很多人爱他,愿意疼他养他,不像他,只有方牧,方牧是他一个人的。

这种独占欲在他心底扎根并且迅速生长,方措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不明白怎么会冒出这样念头,他有些惶恐,但却怎么也压制不了这样疯狂的想法。

方牧瞧着少年脸上的神色变来变去,还以为这孩子这几天因为临近中考压力大呢,抬手覆上他的额头试体温,嘴上问:“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方牧的掌心布满陈年老茧,粗糙得甚至有些坚硬,但干燥而温暖,这样毫无征兆地贴上方措的额头,方措本能地想要后退,却以强大的意志将双脚钉在了地上。

很多年了,随着方措年纪越来越大,两人之间本来就少得可怜的肢体接触几乎都不见了。方措是有意识地控制自己,似乎认为已经长大的自己再如同小时候那样依赖方牧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方牧的掌心在他额上,他一动不敢动,只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涌向耳朵,小声地回答,“没有。”

方牧却误会了方措那些细微的小动作,心里骂一句,小兔崽子,前些年还光屁股遛鸟,现在倒是连碰都不给碰一下了。收回手,难得和颜悦色道,“行了,早点睡,学习不要太累了。”

方措红着耳尖,点点头。

方牧拿起一串已经冷掉羊肉串,啃了一口,忽然想起什么,问:“你考试什么时候?”

方措不明所以,“下周三。”

方牧点点头,“这回考完,带你出去玩儿。”

方措愣了愣,似乎有点不敢置信,两只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方牧,眼珠子亮得能当探照灯。方牧被他的样子逗乐了,锋利的眉眼舒展开来,柔和下来,连绵的笑意点亮整张英俊的脸,如同小时候那样,伸手胡乱地撸了把方措的脑袋,直把他的头发都揉乱了,才故意沉下脸,“行了,睡觉。”

方措几乎是怀着一种神圣的激情边复习边度过考试前的最后几天。考试持续了两天,那两天出奇的热,考场上的吊扇老旧得如浑身骨折的重伤病人,吱嘎吱嘎地在头顶呻吟却不能缓解一丝燥热,方措的头脑却很冷静,他一丝不苟地答完最后一道题,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提前十分钟交了试卷。

走出考场,方措的心前所未有的轻快,甚至是雀跃的,他并不太担心自己的成绩,他的状态一直很稳定。他甚至做了一个他一直觉得幼稚不屑的举动,跳起来去攀折路边香樟的叶子。

学校外面,等满了顶着大太阳的考生家长,他目不斜视地走过,脚步越来越快,最后几乎是小跑着回到家,才进门,就听见一道惊天动地的嚎丧声,“我也要去,凭什么不带我去?不带这样偏心的,你是我亲叔吗?”

是方子愚这个二百五。

方牧被他吵得脑仁疼,听他这么问,顺嘴一回,“还真不是。”

可惜小桃花眼现在满心满眼都方牧和方措要去旅游,并且不带他,如同一只炸了毛的猫,什么都听不进去,“你不带我去,我就离家出走,我要去撒哈拉流浪!”

方牧轻轻松松地拎起几乎要挂到自己身上的方子愚小朋友,放到一边,指着一边抬着脑袋瞧热闹的粽子说:“出息啊你,瞧见没有,畜生都在看你笑话!”

小桃花眼鼻翼翕动,鼓着嘴巴瞪着方牧。

方牧斜他一眼,“你考试考完了吗?”

方子愚眼睛一亮,“那等我考完,就带我一起去!”

方牧不耐烦地挥挥手,“我考虑考虑。”

方措的心里,顿时升起一股怎么也压制不下去的愤怒,是对方子愚的,也是对方牧的。

☆、第十章

小桃花眼的期末考比方措晚一星期,方措不敢去问方牧是不是真要带方子愚一块儿去,他都能想到他叔的反应,何况,他也没这个立场去反对。这样一想,他就有点儿伤心。但他天性里少伤春悲秋的基因。十五六岁的少年,人家是青春慕少艾,想的是前桌女孩儿马尾辫下的雪白颈子,或者是运动会上女孩儿奔跑时胸前的涌动,小狼崽子却在暗戳戳地计划着怎样将碍眼的小桃花眼驱逐出境,还不能让方牧知道。

中考完,成绩暂时还没下来,他有的是时间计划这件事。有一回,方子愚这个二百五不知怎么上了院子里的那棵柚子树,半个身子卡在树枝上嗷嗷直叫。当时家里就只有他和方子愚,他站在屋子的阴影里,冷眼看着,脑海中忽然蹦出一个念头,如果方子愚从树上摔下来,摔断了胳膊……

他吓了一跳,太阳穴突突直跳,一直到小桃花眼完好无损地从树上下来,才挪动如同钉在地上的脚,转身进了屋。

这天,小桃花眼正盘着腿伏在课桌上写作业,方牧给他搞了一张小小的折叠桌,可以放在床上的那种,小桃花眼算是在方措房间里搭了窝,如今他就是那只前面吊根胡萝卜的驴,难得发愤图强一回,只是天性好动,做一会儿作业就喜欢东张西望试图找点儿新鲜事儿,找不到好玩的就低头抠自己手指玩儿。

方措躺在床上看书。小桃花眼上半身没形象地趴在折叠桌上,脸上还有一道圆珠笔的划痕,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着,最后落到方措身上,带点儿讨好地问:“你知道咱们去哪儿玩不?”他似乎认定了只要自己考完试,旅游名单上就有他的名字。

方措顿了一下,漆黑的眼珠子盯着书页上的铅字闪过一道光,不动声色地开口,“知道。”

“去哪儿?”小桃花眼的两眼都在放光。

方措眼皮也不抬地翻过一页,“西藏。”

“我知道,被称为人类生命的摇篮,世界最后一块净土,哇哦,cool!”小桃花眼一个激动,把折叠桌给掀翻了,课本、笔、试卷、修正液以及吃完的小核桃壳,哗啦啦全倒在床铺上,一片狼藉。小桃花眼嚎了一声,急急忙忙地爬起来收拾。

方措斜了他一眼,又悠悠闲闲地翻过一页书,“前天电视里还报道了,有进藏旅游的女大学生,在车里睡了一觉,就没起来了,可不就回归净土了。”

小桃花眼吃惊得长大嘴巴,结结巴巴道,“死……死了吗?为什么呀?”

方措吃惊地瞧了他一眼,为他无知感到不可思议,“你不知道吗,高原反应啊。没有经过的训练的人进入海拔高达三千米以上的地区,就会引发高原反应。很多人,前一天还好好地睡在旅馆,第二天就成了墓碑上的照片永垂不朽了。”

小桃花眼脸上的神色变换不定。方措却像没有看到似的,依旧用不紧不慢的语调继续说:“你知道西藏那地方,地广人稀,车开始十几个小时也见不到人,司机要是打个瞌睡,一不小心就冲出山崖了,连人带车可不就回归净土了嘛,连尸体都不用找了,因为根本找不到。这种事故一年也不知道要发生多少,新闻都懒得报道了。”说到这里,方措故意看了方子愚一眼,“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人死了以后,天上的兀鹫自然会发现,飞下来分食尸体,没十几分钟,就剩下一副白森森血淋淋的骨架,你的灵魂就被兀鹫带到了天上,就跟天葬一样,下辈子就做个小牧民,也是殊途同归。搞不好五六年后,还有秃头喇嘛来找你,说你是什么达赖的转世灵童。”

“谁要做和尚啊?”小桃花眼面色惨白地反驳。

方措相当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也没说你会做和尚,我只是在说那里的习俗。”停了停,继续用没有起伏的声音说:“据说藏区有一种旱蚂蝗,平时只有牙签粗细,等吸饱了血,却比手指还粗,这种蚂蝗最喜欢吸人血了,附在人身上根本发现不了,等晚上睡觉,一脱衣服,哇,背上腿上全是密密麻麻胖乎乎黑漆漆的蚂蝗,你还不能用手抓,要用烟头烫,如果刚好没有烟头,就要用刀片刮,一刀下去,哇,连皮带肉,蚂蝗掉在地上蠕动,你一脚踩下去,鲜血四溅,全是你的。”

小桃花眼浑身哆嗦了一下,差点崩溃,“我不去了!”

方措一愣,有点意外于小桃花眼轻易的妥协,房间里静默了三四秒,方措率先打破了沉默,“你说认真的?”

小桃花眼身子往后仰,一下子摔在床铺上,两眼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声音里充满了水汽,“我妈要去北京了。”停了停,他接着说,“她跟我说去北京开个研讨会,很快就回来,可我不相信,我觉得她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方措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以为方子愚没心没肺的,也已经接受了父母要离婚的事实,谁知道在他幼稚甚至无理取闹的表象下掩盖了他一颗敏感受伤的心。

他的眼睛还盯着书页,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其实也不是很久吧,他还是个孩子,五六岁,瘦骨伶仃的像只小猫崽,女人穿一条连衣裙,红色,如艳阳一样刺眼,是记忆里唯一鲜活的颜色。她俯下身,摸摸他的头,跟他说:“你乖,妈妈很快会来接你的。”她转身,裙角翩跹,他看着,只能看着,那一抹红色和女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一起在记忆中远去,模糊。她没有来接他。

他觉得这一刻好像跟方子愚有了一种隐秘的感情联系,觉得方子愚其实也并没有那么讨厌。

也并没有那么讨厌的方子愚一个打挺,又重新坐了起来,仰头愁眉苦脸的地对方措说:“你们真的不考虑换个正常点的地方吗?远的不说,三亚就不错啊,阳光、沙滩、比基尼,还能潜水,搞得这么极端,又不是失恋。”

☆、第十一章

考试前两天,小桃花眼忽然跟方牧说,他要回家了,不跟他们去旅游了。

当时方牧正捏着小核桃吃,将核桃夹在拇指与食指关节之间,一用力,嘎嘣一下,坚硬的核桃壳就被他轻轻松松地捏得四分五裂,他将里面的核桃肉挑出来,扔到嘴巴里,听到方子愚的话,捏在手指间的核桃滑了一下,蹦了出去,一直蹲守在他旁边的粽子敏捷地飞身一跃,将核桃叼在嘴里,怕挨揍,飞快地奔出了屋外。

方牧被这畜生一系列无缝衔接的流畅动作惊到了,半晌扭过头看一脸认真的小桃花眼,怀疑他没带自己的人格起床。虽然方牧确实没真的打算捎上这小麻烦精,不过这小麻烦精忽然变得这么懂事,方牧也挺不适应的。

方子愚自己给他爸打了电话,乖乖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等他爸的车到了门口,很有礼貌地跟方牧说:“小叔再见。”

方牧愣了两秒,板着一张一家之长的威严脸孔,装模作样地点点头,“嗯,回家好好学习。”想了想又很没诚意地加了一句,“回来给你带牦牛干。”

小麻烦精背着书包,钻进他爸的车里,安安静静地坐在后座。

方敛关了车门,朝方牧点点头,进了驾驶座。

黑色轿车很快消失在老街。

中考的成绩下来了,方措考得不错,分数离全市重点还高出三十几分,足够笑傲群雄,填完志愿的第二天,方牧和方措就出发了。天刚蒙蒙亮,两人就起了,吃过早饭后,将帐篷、睡袋、备胎、备用电池灯一系列拉拉杂杂路上可能需要的野外生存工具扔上车。锁好门,粽子前一天已经送到老五那里去了,那狗东西一路上都焉头耷脑的,一副早期抑郁症模样,似乎知道自己被无情地踢出了旅游的队伍——这狗东西都快成精了。

时间还早,温度还没有升上来,吹进车窗的风是凉软的,街上人很少,天边是即将破晓的瑰丽,方措的心带着雀跃,随着微微颠簸的越野车,一路向西。

白天开车,遇到风景好的地方就停下来,临行前,老五扔给方措一台单反,对于他们出去旅游居然不带相机的行为表示了惊讶和鄙视,方牧同样用“回来给你带牦牛干”给打发了。相机到了方措手里,被研究摆弄了两三天,彻底解锁了老五从来都用不上的那些复杂而强大的功能,从此以后,这相机就跟长在了他手上一样,随时随地的都在拍,中午吃饭的小饭馆名字、路边打架的野狗、天空、不修边幅的方牧——当然这种时候,通常会被方牧一巴掌拍远。

本来就不大讲究外在形象的方牧,出来后,经常两三天都不刮胡子,唇上下巴一圈青色胡茬,这形象已经快跌停板了。

晚上就找便宜的小旅馆住,这种旅馆通常设施简陋,人员龙蛇混杂,不过两个男人,也没那么讲究,方牧开了一天的车,通常是随便洗洗,倒头就睡,可苦了方措。

就在第一个晚上,基于房间隔音措施差、认床、首次出门旅行的兴奋等综合原因,方措失眠了,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两眼无神地瞪着天花板,脑子像停不下来的马达,一直到快十二点的时候,方措迷迷糊糊才有了隐约的睡意,楼上房间忽然响起了吱嘎吱嘎一种持续的而倒牙的声音,方措一下子被惊醒了,先是恼火,等反应过来那是什么声音后,浑身的血液顿时奔腾了起来,全流向脸部。

方措一动不敢动,黑暗中,一张俊脸越涨越红,像一只只要轻轻一戳就能瞬间爆炸的气球。十五六岁的少年,本来就是血气方刚,加上急剧变化的身心,让他的身体里时刻充斥着一种无法排遣的躁动和郁气,他生气,又觉得羞耻,闭着眼睛不敢往隔壁床的方牧瞄上一眼,就怕方牧发现自己已经听到了那种暧昧而引人遐想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楼上的声音消失了,方措松了口气,才发现因为过于紧张,身体不自觉地紧绷,放松下来后才发现浑身酸痛,正当驱除脑子中的杂念,准备再次入睡时,楼上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第二天,方措顶着两只巨大的黑眼圈无精打采地坐在旅馆对面的面馆里吃早饭,坐在他对面的方牧看他一眼,貌似关心地问道:“没睡好?”

“嗯。”方措低着头吸面。

“太吵了?”

方措含含糊糊地又应了一声,得到了方牧毫不留情地数落,“这素质,啧,想当年我在部队,头顶子弹乱飞也照睡不误,生死关头,哪来那么多计较!”他似乎心情很好,难得会提起自己在部队里的事,方措一时忘了吃面,抬头望向方牧。

啪,额头上被方牧拍了一张餐巾纸,方牧咧嘴恶劣一笑,戏谑道,“来,送你的至理名言。”

方措连忙将餐巾纸拿下来,上面是方牧龙飞凤舞地一行字,“祝方小措小同学早日成为真正的长齐毛的大帅哥。”落款是,你朝思暮想的小叔。

方措的脸迅速充血,眼看马上就要爆了,是羞愤,羞窘,他那个混蛋监护人,根本什么都知道,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做了一个他在头脑清醒的时候绝不会有的举动——将那张餐巾纸揉成一团,狠狠地朝方牧那张欠揍的脸扔去。

方牧哈哈大笑,笑声都引来了面馆其他人的注意,他轻轻松松地接住纸团,拉开椅子站起来,朝停在外面的悍马走去,经过方措身边时,还恶劣地提醒,“快点吃,吃完上路了,我的小童子军。”

一整天,方牧的心情都处于艳阳高照,他甚至还哼起了荒腔走板的调子,而与此相对的,方措的脸色就一直处于阴有阵雨的状态,心中郁愤无从排遣,只好白瞎一张俊秀的小脸。

☆、第十二章

第三天,他们开始进入藏区,沿路风景已与前几天大为不同,悍马在荒野里孤独地奔驰,天空高远,蓝得没有一丝杂质,飘着洁白的云朵,连绵的远山并不如南方的山那样翠绿而生机勃勃,使得视野饱胀,而是峻峭的黄色,刀削斧凿一般的锋利冷硬,在旷远的天空下,显得神秘无比。视野里,久久的没有人烟,偶尔见到一群涉水而过的牛群,城市已经离自己很远很远了。

方牧教他开车——眼睛不要盯着方向盘,注意看前面,不要老是踩离合器,用油门和刹车控制速度,行,走吧——他绝不是合格的教练,简单教会方措开车基本要领,坐在副驾驶座看着他开了一段路,就双手抱胸闭上眼睛假寐,全然不担心将自己的小命交给一个马路新手,用他的话说就是,这样的路都开不好,那还是赶紧下车让那几头蠢牛对着你的脑子踢几脚,或许还有救。

或许男性体内天生具有对机械之类的东西的热情和天赋,他很快沉迷于驾驶的乐趣,享受那种掌控全局舍我其谁的感觉。

行至子梅垭口,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帕拉丁,有人朝他们拼命挥手,大约是车子在路上出状况了。方牧将车靠边停下,一个穿着蓝色冲锋衣的年轻帅小伙跑过来,“您好您好,我们车子打不着火了,能不能帮我们看看?”

方牧熄了火,跳下车,朝帕拉丁走去。车内有一个窝着睡觉的年轻女孩儿,两人估计是情侣,也是来自驾游的,见到有陌生人过来,窸窸窣窣地起来,下了车,跟方牧打了声招呼,就跟小伙子一块儿探头瞧方牧打开车前盖,检查车子的状况。

“电瓶有些年头了,估计是亏电。”

小伙子解释说:“是有些年了,来之前本来还想换一个的,昨晚就考虑到这个问题,都没敢开暖气,不过车子停在路边,还是开了示廓灯,照理来说也不可能一晚上就把电给漏光了啊。”

方措从车上爬下来,走过来问方牧:“怎么了?”

“没事,可能是低温加老化,先接线试试。”方牧将车子开到帕拉丁旁并排停好,熄火,从自己车里找出了跨接线,下车将两辆车的电瓶接在一块儿,然后跳上车,对小伙子喊道,“你进车去,让你发动的时候再发动试试。”小伙子听话钻进自己的车子,方牧踩下离合器,点了火,车子微微震动起来,引擎发出均匀的呼啸声,方牧扯着嗓子喊:“可以了。”

旁边小伙立即试着发动车子,果然已经顺利点火了。

小伙下车,过来道谢,“太感谢了,你不知道我们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连只活的牲口都没看见,眼见着天就要黑下来了,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聊天间得知两人是从杭州来的,沿318国道一路向西前往拉萨。这样的旅行者在西进的路上并不少见,方牧他们还碰到过一个广东的小伙,刚从菲律宾支教回来,独自骑车进藏。还有朝圣的藏民,携儿带女,没走几步,就伏倒在地上,五体投地,虔诚地磕下等身长头。

方措第一次在车窗外见到,心仿佛被锤子猛烈一击,不知道他们何年何月,才能到达要去的地方。

晚上他们借住在藏民家里,那是典型的藏式民居,外墙用白石灰刷得雪白,门窗装饰颜色鲜艳的框架,垂着厚厚的布帘,门帘后光线昏暗,屋内低矮,也很小。空气中充溢一股烟雾及酥油茶、干牛粪的味道。主人皮肤黝黑眼神硬朗,不大会讲汉语,但很淳朴热情,给他们生了火盆,烧了酥油茶。

方措的高原反应有点上来了,要吐吐不出来,脑袋晕乎乎的提不起劲儿,捧着茶杯坐在火盆旁,听方牧用藏语跟主人聊天,他觉得惊奇,他从来不知道方牧还会讲藏语。

酥油茶是滚烫的,茶杯上有经年的油渍,方措喝不大惯,只小口地抿。

晚餐是典型的藏餐,藏鸡、土制血肠、耗牛肉、青稞面、青稞酒。主人扎吉老爹和他的儿子陪坐,女人孩子在另一边。

听扎吉老爹说附近有个很漂亮的湖,方牧决定去转转,原本以为方措因为高反会选择留隔着下,谁知道这小崽子犟得很,补充了点葡萄糖,背上单反义无反顾地跟方牧走了。

因为高原,平时十分钟的路也多花了一倍的时间才到达目的地,湖很大,被群山包围,高原上的湖泊澄净得像天空的倒影,仿佛亘古万年的不变。湖水凉得浸骨,湖边有粉色的格桑花迎风招展,整个天地静谧如同洪荒。

方措被这一种大自然的美攫住,手中的相机快门不断,取景器里出现方牧的身影,他沿着湖边慢慢地走,慢慢地抽烟。

隔着相机,方措有恃无恐地从取景器上捕捉他的一切,甚至连他下巴的青色胡茬都清晰可辨。

黄昏逐渐沉寂,远处隐没于天光中的青黑色高山更为肃穆。天空彻底暗下来,美如天堂的高原呈现另一种可怖的景象。沉寂的深不见底的黑夜包裹住两个人,没有路灯,没有人迹,只有高原的夜风吹过湖面回荡在山间的呼啸,黑暗无边无际,像隐藏了什么危险。

黑暗中忽然响起悠远低沉的歌声,是用藏语唱的,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像从天外传来,是方牧,悠闲地躺在湖边,双手枕着脑袋,不知哪儿来的好兴致,简单的旋律不断地回荡,很好听。方措一时愣住,方牧抽空朝方措招招手,“过来。”

方措走过去,学着他的样子躺下来。夜晚的高原温度降得很厉害,他没有方牧的好火气,冷风直往他的脖子里灌,迅速地带走了他体表的温度,他的心脏缩成一团,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靠近方牧而不自觉地开始紧张。

方牧拿过他的单反,摆弄了几下,递给他看——取景器里是高原的星空,像砸碎了一颗硕大的钻石,大大小小的碎钻迸溅开来,散落在深蓝的天鹅绒上,散发着璀璨的光芒,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光芒。那是在城市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美景,天地间好像就只剩下自己和身边的人。方措一颗鼓噪的心脏渐渐沉寂下来,像被一团暖烘烘的火焰烤着。

方牧将单反递还给他,方措将相机放在自己胸口,完全没有要去将这样的美景记录在相机上的冲动。不知道躺了多久,从月亮落下到银河升起,方牧坐起身,点了根烟,拍拍方措,“好了,回去了。”

方措才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冻僵了。方牧见方措不见起来,回头一看,顿时明了,哂笑一声,“冻僵了?真是没用。”他将烟叼在嘴里,将方措拉起来,单腿跪在地上,用自己的双手用力揉搓他,从小腿到大腿,从手臂到胳膊,再是两颊,他的手粗糙而有力,几乎要搓下一张皮来。方措浑身都疼,却只拿一双星子般明亮的眼睛望着方牧。

他叼着烟,暗淡的星火照耀,锋利狭长的眼角眉梢,漫不经心的神情和专注的眼神,好像断崖独坐凝望翻涌云海心平如镜。方措的心猛的像被击打,一种仓皇和闷痛,他不由开口,“方牧……”声音因为变声期和寒冷低温,显得粗噶低压。

方牧抬头看他一眼,却没有等来他接下来的话。少年开了口,却只是感到茫然,心神好像被什么摄住,不知道要说什么,见方牧低下头去,又叫了一声,“方牧……”

方牧奇怪地看他一眼,一弹他的额头,“干什么,听你那公鸭一样的嗓音叫我的名字,很万念俱灰好吗?”他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居高临下地看少年,“好了,起来吧。”

他率先朝前面走去,山石被山地靴碾压得咯吱作响。

方措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默默地跟在男人背后朝扎吉老爹的家走去。

☆、第十三章

他梦见很久之前的事,以为是早就忘却的,却在梦中再一次清晰的呈现。他还是五六岁的样子,极度嗜睡的年纪,那一天却无故惊醒,有灯光刺激着眼皮。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见母亲坐在床边的梳妆柜前,穿了一条大红色的长袖连衣裙,小心地用水钻发夹别好鬓边的发,拿起香水瓶往自己的手腕上喷了喷,又优雅地抹在耳后。

母亲是很漂亮的人,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美或是精雕细琢的精致,而是一种相当柔和纯净的女性之美。那几乎是年幼的他对女性世界所有丰沛连绵想象的来源。

她并没有注意到已经醒过来的他,转过身打开衣柜,开始收拾行李。他小心地伸出手,拿过梳妆柜上的香水瓶,瓶里只剩下底下浅浅一层淡紫色的透明液体,有很好闻的味道,跟母亲身上的味道一样,他拿着手上,又混混沌沌地睡去。

他被推醒,睁开惺忪的眼睛,看见母亲就站在他床边,神色平静,外面天色未大亮。她没有去哄他,只是拿过衣服往他身上套。他不吵不闹,睡眼朦胧地任她作为。

她给他背上自己的小书包,书包里有他的衣服和她买给他的巧克力,拉着他打开房门,走在春天凌晨的小路上,天空还有未暗淡的星光,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吠。她走得很快,紧紧抓着他的手腕,他一声不吭,奋力地迈动自己的小短腿,不敢要求抱,母亲身上宽大的裙摆被风吹起来,笼罩住了他的脸,视野里是一片漠漠的红,他听到母亲的高跟鞋咔哒咔哒穿过寂静的石板路。

她领他在一幢房子前停下,弯腰摸摸他的头,跟他说:“你乖,妈妈会很快来接你。”

她走了,他背着书包手上拿着那个香水瓶,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初春的的凌晨,雾霭中有冻得渗透到骨头里的寒气。

方措醒过来,屋子里的火盆已经熄了,他觉得冷,薄薄的板屋抵挡不住高原的寒气,无论是蜷缩、伸直、侧卧、平躺,依旧是冷,双脚沁凉入骨,一直折腾了很久,才又有了隐约睡意,依旧是连篇累牍的梦境——方牧站在又脏又破的悍马旁边,抽烟,他很年轻,但眼神黑沉,像深渊一样,看不到底,他看他,像打量一件物品,忽然伸手抓住他的瘦骨伶仃的胳膊将他拎到自己面前。方措本能地害怕他,因为瘦而显得特别大的眼睛鼓鼓地瞪着他。他抓起他啃得秃秃的十根手指,微微蹙眉,然后像丢掉一件无用的垃圾一样将他拎到一边,一言不发地进了车,铁家伙轰鸣着开了十几米远,又停下了。男人从车上跳下来,沉着脸大步地朝方措走来,随手拎起连踹带打的小孩儿走进了那扇门。

很杂乱的梦,有的真实,有的虚构,他一直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很累的。

早上起来,高原反应奇迹般地消失了,他走出门,外面的阳光非常炽烈,方牧站在悍马旁对着后视镜用一把匕首刮胡子,在高原强大的白光下,他脸上每一道线条都清晰无比,也英俊无匹,跟周围那些色彩斑斓的经幡、装饰物毫不违和。

方措站在门口,有些恍惚,看见这样的情景,竟一时分不清楚现实与梦境的差距。

方牧刮完胡子,朝着后视镜臭美地摸摸自己的下巴,吹了一声口哨,用指腹轻轻地刮掉粘在匕首上的胡茬,抬头看见方措傻不愣登地呆看着自己,轻佻一笑,“来来,方小措小童子军,小叔给你刮刮胡子。”

方措的脸一沉,扭头就走。

方牧上前一步,手臂一挥,轻轻松松地将少年勾回了自己身边。他赤裸的被高原紫外线晒得微黑的手臂紧贴住方措的脖子,方措忽然一个激灵,像被一道电流击中,顿时手脚发麻,如同木头一样被方牧揽着,他能够清晰得感觉到方牧勾着自己脖子的手臂里隐藏的力量,以及被阳光晒得有些烫的温度。

进入青春期后,好像要把前些年的补回来一样,方措的个子是见风就长,已经长到方牧下巴的位子,但是瘦,跟张剪纸似的,单薄得厉害。下巴上的胡须也不是成年男子的黑硬,只是虚虚几根。方牧捏着他的下巴,饶有兴致地用匕首在他脸上比划。

方措头昏脑涨,视线里是方牧下垂的眼睑,笔挺的鼻梁一半暴露在阳光下,一半在阴影中,他的心脏不受控制地鼓噪起来,他为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心情感到一种羞耻和慌张,几乎是下意识地用力推开方牧。

方牧没有防备,锋利的匕首划过少年的下巴,很快渗出鲜血。方牧一愣,甩了甩匕首,挑眉,“干什么?”

方措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只好阴着脸,闷声闷气地说:“我自己会刮。”

方牧忽然凑近,嘴角挑一抹恶劣的笑,拍拍他的小脸,“哟,小兔崽子毛还没长齐,翅膀先硬了。”

方措莫名被他这种轻佻的态度激怒,为他那种不经心的轻慢而愤怒,挥手想要打掉了方牧的手。方牧连眼睛都未瞧,轻松抓住方措的爪子,一个反手,就将他反身扭住了。

少年的反应也很快,迅速用另一只自由的手朝后,肘击身后的方牧。方牧侧身避开,膝盖上顶,击在少年的后腰上,手顺势往前一送,少年向前踉跄了几步,差点没跌在泥地里摔个狗吃屎,好不狼狈。方措的头脑一热,转身蛮牛似的冲过来,抱住方牧的腰,还没等将他抱起来摔在地上,就感觉到方牧双手合拳一下砸在他的背上,直接将方措砸趴在泥地里。

方牧抓抓脸,居高临下地看着方措,冷声道,“得到机会,就要好好把握,别像流氓打架似的,没用!”说完,他就进了屋。

少年趴在地上,脸涨得通红,阳光穿透云层,热辣辣地击打下来,像直接的棍子打在脸上。他不想要表现得那么没出息,他不再是那个可以被方牧单手拎起的小耗子似的孩子,他每天早晚都要慢跑半小时,他练拳,通过高强度的训练试图将自己的肉体淬炼得更加强壮,他也确实拥有在同龄人中引以为傲的出色的体能和反应能力,他觉得自己至少比从前,强大了一点。

这种自信,在方牧面前,再次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方措自己闷声不吭地从地上爬起来,掸干净身上的尘土,走到院子里的水缸旁,舀了一勺水,将下巴的伤口冲洗干净,走进屋,他那无良的监护人正在收拾东西,瞧见他,目光故意往他下巴遛了一圈,眯起眼睛笑得很纯良。

方措憋着一口气,没理他,目不斜视地打包好自己的东西,放上车。

跟扎吉老爹告辞后,他们继续上路。

☆、第十四章

碰上高原难得的大雨,车子在半路上爆胎,方措举着手电照明,方牧穿着厚厚的雨衣,顶着暴雨蹲在地上给车子换上备胎,到达拉萨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他们预订的藏式家庭小旅馆一过晚上十二点就关门,扯着嗓子叫了老板娘来开门。进了房间,脱掉彻底湿透的外套和鞋子,就着火盆烤火,老板娘送来一壶酥油茶,一大口灌下去,热热的液体落入肚腹,凝滞的血液一下子快速运动起来,整个人才仿佛活过来一样。

洗手间是公用的,跟高中宿舍差不多,好在热水二十四小时供应。午夜时分,公共卫浴室里没其他人,方牧在军营里待惯了,训练完,一大帮浑身臭烘烘的大男人一窝蜂涌进公共浴室,一眼望过去,全是白花花的屁股。他没想那么多,三下两下脱掉身上的衣服,拧开莲蓬头,冒着白气的热水从头顶冲刷下来,淌过他坚毅的下巴和身上沟沟壑壑的伤痕。那些伤痕像男人的勋章,每一道都掩藏着一个方措不懂也不曾参与的故事。

方措一时只知道呆呆地盯着看。察觉到他的目光,方牧扭过头,嘴角挑起一抹笑,“怎么,羡慕啊?”

右手握拳,曲起小臂,只见原本还只是强健却并未见多少肌肉的手臂迅速隆起肱二头肌,饱含着惊人力量的肌肉如同山峦般起伏,每一条线条都流水一样的流畅利落,蕴含着某种合乎自然的美感,那是一种纯阳性的,令人血脉贲张的魅力。

方措只觉得鼻子一热,仿佛有热热的液体流下来,心中一慌,赶紧扭过头,小心地按了按鼻孔,耳边传来方牧的哈哈大笑。他神经粗得堪比跨海大桥的钢缆,又有水汽隔着,也看不清楚,只以为小崽子又被他打击到了,羞愤难言。这一路上,方措阴阳怪气的时候多了,他也没放在心上,哼着小调,快速地洗了个战斗澡,草草擦干,将毛巾往肩上一搭,嘱咐方措,“别洗太久了,会缺氧。”说完就出了浴室。

一直到方牧的身影看不见了,方措才转回身来,慢慢地放下捂着鼻子的手——是错觉,他并没有流鼻血,但那种被瞬间击中,全身血液翻涌感觉却清晰无比。热水从莲蓬头洒落下来,敲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激起一阵阵水雾,白茫茫的水蒸气中,他眼前又出现方牧如同猎豹一般优雅而极具攻击性的裸体,潺潺水流下坚实宽厚的肩膀,紧窄平坦的腰腹,如钢筋铁柱般笔直的双腿……

少年口干舌燥,清晰地感觉到尚且青涩的身体正发生着某种无法预料又难以启齿的变化。他的脸迅速风云变色,一阵红,一阵白,身体像被劈成了两半,一般浸在刺骨的冰水中,一半忍受着烈火的煎熬。

回到房间的时候,方牧已经睡了,直挺挺地如同一具尸体一样。方措站在黑暗中定定地看着,想掀起被子摸摸厚实坚硬的胸肌,甚至想凑过脸,嗅闻他身上沐浴过后的肥皂香气和男性荷尔蒙味道。他被自己这种大胆的念头吓到了,几乎有些仓皇地掀开被子躺进自己的床铺,一颗心还砰砰直跳——怎么会呢,他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念头?方牧知道吗?他察觉到了吗?如果他知道了自己在心里这样猥琐地意淫他,他会怎么样呢?会气得想杀了自己?还是后悔把他养大?

方措胡思乱想,脑子里乱哄哄的,怎么也理不清。第二天起来,少年脸色青白,萎靡不振,方牧还奇怪地看了他好几眼。

他们住的旅馆,有个不小的院子,支着几顶红色太阳伞。游客在这里汇集,又匆匆四散,去阿里,去珠峰,去纳木错……拉萨多的是这种全副装备精良,穿着名牌冲锋衣登山鞋戴着大太阳镜咋咋呼呼热热闹闹的游客,他们以攻略一个又一个著名景点为目标。方牧和方措却没什么目的地,这趟旅程行至拉萨,已接近尾声。

高原早晨的阳光温柔而亮烈,缓缓地在旅馆斑驳的墙体移动,远处有转经的铜铃声,一条黑色的土狗懒洋洋地躺在他们脚边。这是他们在拉萨的最后一天,准备吃完早饭搭泽当的班车去桑耶寺,那是藏传佛教第一寺,相传为仓央嘉措前生——莲花生大士所建。

早餐是面包、浓稠清淡的酸奶,少年忽然抬起头问方牧:“方牧,你为什么不结婚呢?”少年黑色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方牧。这几天,他异常沉默,并没有表现出这个年纪的少年在外旅行时的兴奋,仿佛有很重的心事,眉宇间总有些郁郁寡欢。

是呀,为什么不结婚呢?从前方措还小不懂,现在,他隐隐约约已经明白,世间男男女女,千千万万的个体,最后却总是殊途同归地走向同一个目的地——家庭。

方措的心里还有一个隐隐的期待,方牧不结婚,是不是为了他呢?

方牧抬抬眼皮,“干什么?”

少年表现出难得的执着,“胖子叔都要结婚了,你为什么不结婚呢?”

方牧极其没耐心,“你怎么那么多为什么?你是个十万个为什么吗?”

少年抿了下唇,没吭声。方牧不知道想到什么,忽然凑近方措的脸,“你小子不是早恋了吧?”

方措眉心一跳,不等他否认,他叔就一副看透他本质的表情,“一恋爱就奔着结婚去,目的性太强了,不好。”

“我没——”

方牧压根不听他的,大仙似的挥挥手,颇为神棍地说:“别太认真,没前途的。”

方措彻底被他叔那神奇的脑回路打败了,这个话题就此结束。

桑耶寺在山南,去往藏南谷地的路大半是土路,越接近路就越破,但风景越好。去往桑耶寺要渡江,雅鲁藏布江见面宽阔,沿江绵延着几公里的野生桃树,白云在脚底下悠游,远远地看见对岸卧在阳光底下的桑耶寺。桑耶寺不比拉萨的寺庙那样热闹,沿着转经回廊慢慢地走,然后走进阴暗的大殿,墙上有史诗般的壁画,色彩明丽,线条粗犷,有浓郁的宗教色彩,他们在桑耶寺消磨了一个下午,晚上住在那里,第二天才回拉萨,然后收拾行装,启程回家。

车子开动的瞬间,方措不由地回头望向被自己逐渐抛在后头圣城,敏感地察觉到,这一次的西藏之旅明明白白使他发生了某种变化,他还不知道,这一种变化将会怎样影响他的生命历程,十五岁的少年,还想不了那么长远,他只是陷在一种对男性,或者说对某一特定男性身体的憧憬和自我厌恶的循环中,一边亢奋着,一边畏惧着,如同人格分裂。

五天后,他们回到家,车子刚开进老街,就与方敛的黑色轿车不期而遇,预想中的小桃花眼打开车门像只袋鼠似的快乐地蹦下来的场景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方敛憔悴而焦急的脸,那张英俊而斯文的脸上一双眼睛熬得通红,看见方牧说了第一句话,“小鱼不见了。”

方牧一愣,口袋里的手机嗡嗡震动了几下,他摸出来随意一扫,是有短信进来了,上面只有一句话:四面佛入境了。

未显示号码。

☆、第十五章

方敛跟着方牧他们进了屋,半个月没住人,屋子里空气里窒闷,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腐朽的味道,方措放下行李就急急地打开窗户通风,又忙着洗干净水壶烧水。

方敛坐在凳子上,因为疲倦、焦急,神情显得有点呆滞。他使劲揉了揉僵硬的脸,使得自己精神点,缓缓说道,“他跟我说要跟同学去出去玩,他那个同学我也知道,他爸爸是我的一个小学同学,从前两个人就玩得挺要好,那孩子还在我们家住过几天,所以他这么一说,我根本没有怀疑。他近段时间因为我跟他妈妈的事,一直闷闷不乐,也不愿意跟我讲话……我对他心有愧疚,管得也没以前那么严……”

他显得颓丧,“昨天我刚巧遇上我那个同学,才晓得他儿子去了澳大利亚夏令营,根本没跟他在一起。我问遍了他的老师同学,只知道他向同学借了钱,但没人知道他去哪儿了。我还在想,他会不会来你这儿?”

水开了,方措倒了两杯水,小心而无声地放到方敛和方牧面前,然后静静地坐在方牧旁边,听他们说话。

方牧点了一根烟,“亲戚那边找过了吗?”

方敛又揉了把脸,摇摇头,“还没,小鱼平时不大喜欢上亲戚家玩,我爸现在还不知道小鱼不见了,阿姨过世后,他的身体也一直不大好,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讲。”

方牧一时没说话,倒是方措,看看两个沉默的男人,小声地开口,“他会不会去找他妈妈了?”

方敛一愣,“可他妈妈在北京!”这话一出口,脑中却茅塞顿开,他神情严肃地站起来,摸出手机走到院子,估计是给远在北京的妻子打电话。

方牧将目光转向方措,“你怎么知道他去找他妈妈了?”

方措面色不变,“猜的。”

院子里方敛讲电话的声音忽然大起来,似乎跟电话那头的人起了争执,他这人一向将温和刻进骨子里,很难见他有情绪激动时刻。很快,声音又低了下去,他又讲了几句,挂掉了电话,走进屋来,对方牧摇摇头,“他妈妈说小鱼没在她那里,也没有联系过她。”

方牧沉吟片刻,说道,“你把他妈妈在北京的住址给我,我去一趟北京。”

方敛一愣,很快反应过来,“还是我去。”

方牧想也不想地拒绝,“你待在这边看情况吧,别让你爸跟着急,或者小兔崽子自己把钱花完了会乖乖回来,他娇生惯养惯了,吃不了苦,北京那边我熟,有朋友可以帮忙。”他说一不二,一旦有了决定,没有别人置喙的余地。

方敛一时心下复杂,他知道方牧一向不大跟他亲,也并不将他当成大哥,这回却不遗余力地帮忙,出乎他的意料,他欲言又止地看了方牧一眼,最终只是点点头,离开了。

方敛一离开,方牧就给航空公司打了电话,确认了最近的飞北京航班。打完电话,转头正想吩咐方措几句,一直没有吱声的少年忽然开口了,“我也要去。”

方牧瞟了他一眼,“你添什么乱?我去干正事。”

少年屁颠屁颠地跟着方牧进了房间,锲而不舍地争取自己同行的名额,“我不会给你添乱的,我自己会乖乖待在宾馆,不会乱跑的。”

方牧充耳不闻,少年有点急,不由地提高了声音,“方牧——”

方牧忽然回过头,锋利的眼睛居高临下地睇着少年,少年被他的目光摄住,抿紧嘴角不再说话,高原紫外线暴烈,少年俊秀的脸上留下被灼伤的痕迹,皮肤黑得油亮,看起来像一只烤熟的面包,有点可笑,只是黑色的眼睛里写满坚持和哀求。

方牧似乎拿他无法,不情不愿地啧了一声,“算了,你要跟就跟,先说好,这回可不是去玩儿的,你要给我惹麻烦,我就活活把你给弄报废了。”

方措一愣,方牧竟就这样容易同意了,他知道他叔有多难被说服,一时之间,有点不敢相信。方牧瞥他一眼,顺手扔给他一瓶在西藏买的搽脸油,香味拙劣,但对晒伤有很好的疗效,挥挥手将少年赶走了,垂下眼睑,裤兜里紧贴着大腿的手机屏幕好像有温度般,隔着布料灼烧着皮肤。

那条意味不明的短信如同乌云一般盘旋在方牧的心上,他嗅到一丝风雨欲来的气息。

经济舱座位狭窄而拥挤,方牧的长手长脚根本伸展不开,委委屈屈缩了三个多小时,到北京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偌大的北京城如同一只五彩缤纷的万花筒,迷人而炫目。

方牧和方措上了一辆出租,出租车司机一张嘴评论时事臧否古今人物,完全不需要打草稿,一路开一路侃,中心思想是开出租的挣得太少了。方牧只闭着眼睛睡觉,窗外霓虹掠过他沉沉的眉眼,半分心思也不露。

车子在一条街口停下来,北京刚下过一场雨,空气里难得闻见清新的雨水味道,路面并不平整,坑坑洼洼的水潭映着霓虹,绮丽香艳。两遍的建筑新旧夹杂,既有由老北京四合院改成的酒吧,也有现代拔地而起的新建筑,互为犄角,相生相克着。

方牧站在街口,似乎有点儿迷茫,半晌才迈开步子朝里面走去。方措紧紧地跟在他后面,街上寂寞地回荡着两个人的脚步声,偶尔有一辆跑车轰鸣着从他们身边经过,溅起一地水花。

方牧目不斜视地进了一家门脸毫不起眼的酒吧。动感而嘈杂的音乐,昏暗而眼花缭乱的灯光,眼神迷醉的男男女女,看起来,这个酒吧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方牧径直走到吧台边坐下,要了一杯威士忌,顺便给方措要了一杯果汁。酒保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子,长相平凡却很舒服,给方牧倒完酒后就低头认真而熟练地擦拭着酒杯。

方牧一口将杯中酒喝尽,将酒杯推向酒保,就在酒保放下杯子要给他添酒之际,他用手将杯口盖住了,目光盯住酒保的眼睛,“我找小刀。”

酒保的眉心一跳,若无其事地笑开来,“找人应该去警察局啊,先生找错地方了吧?”

话音未落,方牧直接抓了酒保的衣襟往下一拉,酒保就被迫压在了吧台上,这边的动静引起了旁边正在打台球的两名彪形大汉的注意,两个人迅速地围过来,就在一个大汉蒲扇般的大手试图从后面扳过方牧的肩膀,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点颜色瞧瞧的时候,方牧已经顺势抓住他的手,反手一扭,不过是几个瞬间的事,两个如铁塔般高大,浑身上下纹满纹身,凶神恶煞的大汉已经如同幼崽般被方牧扭住了手,挨个压在吧台上。

有些胆小的酒客已经纷纷付账离开,剩下的,也离得远远的,好奇又畏惧地看着这边。

方牧周围,形成一个两米左右的真空带。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一道嘶哑的如同指甲划在玻璃上那样难听的声音响起,“为什么你每次来都有这么大的动静?”

不知道什么时候,酒吧的阴影处,站着一个拄着拐杖的男人,一定古里古怪的礼帽下露出乱糟糟的灰白头发,一张脸如同僵尸一样青白刻板。

方牧放开对两个大汉的钳制,对方措吩咐一句,“乖乖待在这儿。”说完就跟着那个古怪的男人进了酒吧里面。

酒吧里面别有洞天,装饰极尽奢华之能事,满目炫目。男人进了自己安乐窝,悠然自得地给自己点了一根雪茄,声音粗噶地抱怨,“我是做正经买卖的,多几个像你这样的客人,我干脆关门大吉算了。”

方牧自口袋里拿出一卷用橡皮筋扎着的美钞,弯腰放到茶几上,开门见山道,“帮我找一个人。”

男人回头瞥了眼钱,将雪茄放到嘴里,吸了一口,又缓缓吐出白色的烟,闭上眼睛享受那一口回味,然后才颇有感慨地说:“你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变。”

“你却像半只脚已经踏进棺材了。”方牧毫不留情地说道,在打击人方面,他总是显得真挚而不留余地。

男人裂开嘴,毫不在意地笑笑。不知是否是因为长久未笑的缘故,他笑起来十分僵硬,仿佛脸上的肌肉都不受自己的牵引,因此没有半点和气,反显得鬼气森森。

方牧将一张照片连同钱一块儿放在桌上,照片是在游乐园拍的,照片中的方子愚站在摩天轮下,手上拿着棉花糖,笑得一脸白痴,“他叫方子愚,大概两天前到北京的,我需要尽快找到他。”

男人将照片拿起来,古怪地看了方牧一眼,“你儿子?”

“谢谢,你可以跪安了。”

男人似乎觉得有趣,发出粗噶难听的笑声,“只要人在北京,最迟明天晚上,我给你消息。”

此行重要目的已经达成,方牧站起来准备走了,男人忽然开口,“你知道有人在买你的消息吗?”

方牧的动作一顿,男人手里掂着方牧留下的一卷钱,意味深长地说:“如果我今天转手把你出现在我这儿的消息卖出去,赚得可远远不止这些。”

方牧转过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什么也没说,径自出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