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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 贺旭志、贺世庆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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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三卿

指太后宫的卫尉、少府、太仆,随太后宫为官号。魏、晋南朝均沿置。参见“长信长府”。

太皇太后

皇帝祖母。汉以后历代沿称。

太监

一、官名;唐有中御府大监,《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大”作“太”。古人写“太”字常作“大”,唐“大监”或即“太监”。辽南面官的太府、少府、秘书、将作、都水诸监,主官均称太监,其下有少监、监丞。元艺文监有太监检校书籍事;储政院所属典用监、典医监、典牧监、甄用监,均有太监;此外,太府监、度支监、利用监、中尚监、章佩监,经正监、秘书监,也有太监,位次于各监的卿或太卿。以上各监除中尚、章佩二监外,所司职务均与宦官无涉。《元史·百官志六》中尚监各官参用宦者三人,又谓章佩监所辖御带库人员,均以中官为之,可证章佩监各官并非中官。自唐至元,“太监”一词与宦官毫无关系。

二、宦官别名。明以太监为宦官二十四衙门及其他机构主官,一般设掌印太监一人,如内官、御用等监、四司八局、内府供用库、提督东厂等;部分机构如司礼监,除掌印太监外,有提督太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提督京营有掌印太监、坐营太监。太监与上层宦官自此始有联系。清朝内务府大小各官均非宦官,宦官仅系执事人员,最高者为敬事房四品总管,衔称宫殿监督领侍,以太监为宦官别称。故太监与宦官同义,仅限于清朝。

太仆

官名。传为周穆王所置,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应邵语。掌车马,秦汉均有此官,为九卿之一。所辖除京师及附近诸厩外,包括边郡牧场,王莽改为太御。东汉复旧称。魏及西晋沿设。东晋、南朝少马不常置。北齐定官署名为*太仆寺,官名太仆寺卿。历代沿置。

太仆卿

官名。秦、汉至南朝宋、齐,均称太仆。梁天监七年(508),改称太仆卿。参见“十二卿”。

太仆寺

官署名。秦、汉九卿中有太仆,为掌车马之官。历代沿置。北齐定制,以寺为官署名,寺卿为官名。隋、唐均沿其制。宋马政原属群牧司,元丰改制,依前代成例,归属太仆寺。南宋并太仆寺归兵部。辽设,金不设。元马政机构很多,太仆寺仅辖其中部分。明掌牧马之政令,属兵部,并号于滁州(今安徽滁县)设南京太仆寺。清沿设,清末废,以马政归属陆军部。

太上皇

皇帝之父。秦始皇称皇帝后,追尊其父庄襄王为太上皇,太上皇之名始此。后之称太上皇者,均为对尚在人世的皇帝之父的尊称。汉高祖尊其父太公为太上皇。以后皇帝传位于太子,即称太上皇,如唐高祖、唐睿宗、宋高宗、宋孝宗,均系其例。又有自称为太上皇帝的,号为传位,实仍自行主持要政。北魏献文帝传位于孝文帝,为最早之例。以后如北齐武成帝传位后主,清高宗传位仁宗,均属此类。

太师

官名。太,亦作大。(1)军队统帅兼执政大臣。西周始置,吕尚(即太公望)官为大师(《左传·成公二年》及《襄公十四年》。既是武王伐商的最高统帅,又为执政大臣。《书序》:“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周公官为太师。《诗·大雅·常武》有太师皇父。西周晚期金文有伯太师和仲太师,都是重臣。太师与太保、太傅合称“三公”。《周礼·地官·序官》保氏下,贾公彦疏引《郑志》:“赵商问:按成王《周官》:‘立大师、大傅、大保,兹惟三公’,即三公之号,自有师保之名”。《周官》为汉代相传的《古文尚书》的一篇,今已散失,这十一字是佚文。(2)乐官之长。《国语·鲁语下》:“昔正考父核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韦昭注:“太师,乐官之长,掌教诗乐。”《周礼·春官》有太师掌六律六同,教六诗。

太史

官名。西周、春秋时掌起草文书、策命臣下、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为朝廷重臣。西周设有太史寮,与卿事寮并列。汉设太史令,属太常,职位渐低。魏晋后太史署仍属太常卿,修史职务划归著作郎,太史仅掌天文历法及祥瑞灾异。隋设太史曹,属秘书省,仍只掌天文历法。唐设太史局,属秘书监。肃宗时又改称司天台。五代同。宋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名称。辽称司天监,金称司天台。元以太史院与司天监并立,但太史院仍掌天文历法,司天监仅有空名。明清均称钦天监,而修史归翰林院,故翰林亦称“太史”。参见“大史”。

太史公

司马迁《太史公自序》谓其父“谈为太史公”。裴骃集解引如淳曰:“《汉仪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发古《春秋》。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此说以“太史公”为官名。同书司马贞索隐驳其说,谓“‘公’者,迁所著书尊其父云‘公’也。”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有太史令一人,为太常属官。《续汉书》谓其秩仅六百石。如淳所引之说不可信。

太史令

官名。秦、汉为太常所属诸令、长之一,秩六百石,有丞。掌天时、星历,每近岁末,奏新年历,所属有明堂丞、灵台丞及治历、龟卜、请雨、候星、候晷等。历代沿置。隋为太史监,改属秘书属,主官仍沿前代旧称,为令及丞。唐时,官署名为太史局,或太史监、浑天监、浑仪监,主官称令或监。天宝元年(742)起,不属秘书省。乾元元年(758),改署名为司天台,由此主官称监及少监。后惟辽南面司天监、元初置太史院时及朱元璋、呈元年以前,有太史令之名。参见“太史”、“司天台”、“钦天监”。

太史院

元官署名。掌观测天象,编制历书等天文历数事务。至元十五年(1278)始置。有院使、同知、佥院、院判别等官。

太史寮

西周王朝史官的官署名。与卿事寮同见于《番生簋》、《毛公鼎》。掌管册命、制禄、图籍、记录历史、祭祀、占卜、礼制、时令、天文、历法等等。其长官为太史,亦称*尹氏,位仅次于太师。

太守

官名。战国时为对郡守的尊称。《战国策·赵策一》韩王令韩阳告上党之守靳踵曰:“今王令韩兴兵以上党入和于秦,使阳言之太守,太守其效之。”西汉时始为郡守的正式官名。景帝中元二年(前148),改郡守为太守。魏、晋、南北朝惟北周称郡守,余均以太守为郡长官。隋大业中及唐天宝年间,改州为郡,官名亦称太守。汉太守秩二千石,总管行政、财赋、刑狱,军队虽有都尉,仍归太守控制。佐官(丞、尉、长史)由朝廷任命,属吏(功曹、主簿等)自行辟任。属吏与太守祖同君臣,属吏每称郡府为“本朝”、“郡朝”、“府朝”。东汉末设州牧后,太守受州牧管辖,权力缩小。因战乱频旧,太守多加将军、都督等官,军事职能加强。西晋末,中原丧乱,太守带将军号者更多。南北朝设州渐多,郡的辖境随之缩小。隋文帝废郡存州,以刺史代太守,罢地方官自辟佐吏之权。隋炀帝废州存郡,唐初复隋开皇之制,玄帝天宝再废州存郡。隋、唐州郡、刺史太守名义屡变,实质并无区别。及肃宗至德二载(757)改郡为州后,太守不再为正式官名。以后宋知州事、明清知府,均以太守为别称。

太孙

皇帝长孙。历代有天太子死后册立太孙、定为储君者,如明太祖于太子标死后,立允炆(后为建文帝)为皇太孙。

太尉

官名。秦置,掌全国军政,与丞相、御史大夫并列。西汉前期同。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省。元狩四年(前119)以大司马名重置。东汉建武二十七年(51),改大司马为太尉,为三公之一。魏、晋、南北朝时期,除北周不置外,均为三公官,一般无实权。隋、唐、北宋亦为三公。宋政和二年(1112),改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以太尉为武官最高官阶。习惯上又为对武官的尊称。元以后废。

太学

《礼记·王制》:“王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辟雍,相传即西周的太学。《大戴礼记·辟雍,相传即西周的太学。《大戴礼记·保傅》:“帝入太学,承师问道,”直称太学。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为博士置弟子员。汉太学始此。博士弟子经考试合格,可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为郎中。后科目及人数渐增,东汉桓帝时达三万人。汉末丧乱,魏、蜀、吴仍立学。晋武帝立国子学,自此既有太学。又有国子学,晋国子学隶属太学,祭酒只设国子祭酒一人,博士则分国子博士与太学博士。南朝太学,无废无常。北魏立太学。隋国子监(先称寺,继称学,炀帝定为监)所统有太学。唐制以国子监领太学等七学。太学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公、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宋熙宁新政,分太学为上舍、内舍、外舍,确立太学生依年限等条件,由外舍升内舍,再升上舍,再经考核,定其出身并授官职,绍圣中,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辽南京(今北京)学有南京太学之称。金亦有太学及太学博士。元、明、汪只设国子学(国子监)。

太医令

官名。秦与西汉为太(奉)常所属诸令、长之一,秩六百石,有丞。东汉属少府。西晋属宗正。东晋改属门下省。南朝均属侍中,北魏在信医博士、助教。北齐太常寺有太医署,官名又为太医令及丞。隋、唐皆同。唐太医署有令二人,从七品下,以下有丞、医监、医正等官,所属医疗人员有医师、医工、医生等。又有医博士、针博士、按摩博士、咒禁博士,常教授医疗技术之职。宋太常寺所属太医局,熙宁时始置,有丞无令。后遂无太医令一官。参见“太医院”。

太医院

官署名。掌医药,主要为宫廷服务。秦、汉、三国有太医令,属少府,西晋必宗正,工晋属门下省,南朝宋属侍中,齐属起部,梁、陈属门下省。北魏、北齐属太常,北周有太医下大夫。隋、唐置太医署,五代有翰林医官使,宋有翰林医官院。 辽北面官有太医局,金改称太医院,置提点与使、副使等官,属宣徽院。元太医院独为一署,无所隶属。明太医院有院使、院判,所属有御医、吏目医术分十三科。汪肽医院有管理院事王大臣、院使、院判,所属有御医、吏医士、医生等,分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炙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九科,并设有教习厅,培养宫廷医务人员。明、清院使均正五品;御医不过正八品。清雍正时升七品,给六品冠带。宣统元年(1909)始升院使为四品,御医为六品。

太尹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詹事为太尹,少詹事为少尹。神龙元年(705),中宗复位后,复原名。

太宰

官名。即冢宰。原为王室的家务总管,主管王家财务及宫内事务;经管物资的出纳、保管与供应。《礼记·王制》:“冢宰制国用”。西周王朝为朝廷大臣之一,周公曾为太宰,成王时,周公即在太宰之职摄政。所属有内宰、小宰及分布各地掌管王家财务的宰。《蔡簋》作者为内宰,受命主管王家内外,兼管百工,并出纳王后命令。《望簋》作者为小宰,受命主管“毕王家”,即毕地的王家财产。《诗·小雅·十月之交》有“家伯维宰”。地位在卿士、司徒之下,《汉书·古今人表》下下等作“太宰家伯”。春秋时鲁、宋、齐、楚、吴等国皆设太宰。

太宰令

官名。秦、汉太宰令为太常所属诸令、长之一,秩六百石,有丞。掌宰工、鼎俎、餐具等物,国家举行祭祀时,负责陈列食具。汉以后不设。

太中大夫

官名。秦官,掌论议,汉以后各代多沿置。唐、宋为文散官第八阶,从四品上。宋元丰属制用以换左右谏议大夫。后定为文官第十一阶,金称大中大夫,从四品。元升为从三品。明亦称大中大夫,为从三品加授之阶。

太祝

官名。《周礼·春官宗伯》有大(太)祝,掌于祝辞,遇有大事巨变时,祈求鬼神保佑等事。秦、汉太祝令为太常所属诸令、长之一,秩六百石,有丞。国有祭祀时,掌读祝辞及迎送神。所属有员吏及祝人、宰、屠者等。魏、晋、南朝及北魏均置。北齐、隋称官署为太祝署,主官仍为太祝令。隋太祝令下尚有太祝二人。唐不设置,有太祝六人,正九品上,直隶太常寺卿。宋太祝常为宰相子弟初荫之官。辽、金、元均有太祝。明废,惟建文时暂置,清有读祝官,限以宗室、满洲任职,实即古之太祝。

太子

帝王之子中预定为继承人者,一向为嫡长子,但例外甚多,秦以后因君主称皇帝,又有皇太子之称。

太子兵客

官名。晋惠 帝命太保卫瓘等数人为太子宾友,时号为“东宫兵客”,但非官名。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始置太子宾客之官,定员四人,掌调护侍从规谏,位正三品。宋、元、明初亦置。清废。

太子宫尹

北周官名。位在太子宫正之下,为太子师友之官。胡三省谓其为詹事。

太子宫正

北周官名。位三师、三少下官分左右,为太子师友之官。胡三省谓其次官宫尹即詹事。宫正所掌似亦近詹事。

太子家令

官名。太子家总管。秦属詹事,西汉同,掌仓谷饮食。东汉改属太子少傅。晋家令在谷货饮食外,兼管刑狱。因宋、齐清流皆避此职,梁武帝遂诏革选家令。北齐在詹事府下设家令寺,以家令为主官,领食官、典仓、司藏等署,各署有令、丞。隋家令掌刑法、食膳、仓库、奴婢等。炀帝改家令称司府令。唐复原名,不掌刑法。家令品秩东汉千石,北魏、北齐、隋、唐从四品,惟金较低,为从正八品,所司亦止营缮、裁植、铺设、灯烛等杂务。宋不置。元家令为三品官,明、清不置。

太子率更令

官名。秦始置。秦、汉时,掌知漏刻,故云率更。西汉属詹事。东汉属太子少傅。晋率更令主宫殿门户及赏罚。汉至晋,位在太子家令上,南朝低于家令,品秩则均为千石官。北齐在詹事府下设率更寺,以率更令为主官,领中盾署之令、丞(常周卫禁防、漏废钟鼓)。隋、唐依北齐制,又加掌皇族次序、礼乐、刑罚事。辽亦有此官。宋废。

太子门大夫

官名。汉代属太子少傅,秩六百石,职似部将,为太子宫宿卫之官。晋掌通笺表及宫门禁防,似公车令。南朝沿置,北齐有门大夫坊(《隋书·百官志》作门下坊),并统伶官。隋炀帝改门大夫为宫门监。/唐初为宫门大夫。后改设宫门局,设宫门部二人,从六品下,有丞,辖门仆百三十人,掌内外宫门管钥之事。

太子内坊局

官署名。太子内坊之官,领东宫閤内诸事。北齐属东宫家公令、丞直等官。炀帝改丞直为典直。唐初内坊仍属东宫,开元二十七年(739),改属内侍省,始建太子内坊局,改属内为令,置丞及坊、导客舍人,另有帅、閤人、内阍人及典直等。

太子仆

官名。秦始置。汉主太子车马,职似太仆,晋兼主亲族,与家令、率更令同隶詹事。梁视为黄门郎。北齐设仆寺,主官仍称仆,领厩牧署,署有令及丞。主官仍称仆,领厩牧署,署有令及丞。隋、唐、辽、金沿置,惟金无仆寺,官名亦稍异称仆正、副仆正、仆丞。宋不置。其品秩,汉千石,隋从四品,唐从四品上。金仆正为正六品。

太子少保

官名。太子三少之一。西晋如置。详见“太子太师”、“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官名。与太子少师、少保合称主子三少或东宫三少。详见“太子太傅”、“太子少师”。

太子少师

官名。与太子少保、少傅,合称太子三少或东宫三少。西晋始置,南朝不置,北魏复置,秩第三品。北齐沿置,秩同,掌奉皇太子,以观三师(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之德。隋、唐沿置,隋为正三品,唐为从二品。宋太子三少,至仁宗为太子时始置,常以大臣兼职。后常以三少为前执政加官,亦不常置。辽、金、元、明、清各代情形,参见“太子太师”。

太子舍人

官名。汉有此官,秩二百石,选良家子孙任职,轮番宿卫,似郎中。晋有十六人,职务似散骑、中书等侍郎。南北朝沿设。北齐属典书坊,员额二十八人(见《隋书·百官志中》。《通典》作二十人),秩从第六品。隋仍齐制,减为八人。炀帝改其名为管记舍人,再减为四人。掌文记,如管记之名。唐复其称,属右春坊(典书坊改名),秩正六品,仍掌行令书、表启。宋公一人不属右春坊。

太子太保

官名。太子三师之一,西晋始置,参见“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

官名。《史记·商君列传》:商鞅以“太子,君嗣也,不要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是秦于战国时已有太子师、傅之官,但名称与后世同否,三师(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三少(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是否悉置,则无从断定。《礼记·文王世子》有太傅、少傅之名。汉惟设太子太傅、少傅、云均古官。太傅,秩中二千石,亦以辅导为职。属官有门大夫、率更令、庶子、舍人、家令、先马、仆、中盾等。太子对二傅执弟子礼。历代沿置情形,参见“太子太师”。

太子太师

官名。西晋始置。汉、魏东宫师保,只置太子太傅、少傅。晋武帝咸宁中,备六傅之职,加置太师、少师、太保、少保。因避司马师讳,太师缺笔作太帅。南朝不置,北魏复置,以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为东宫三太,正二品。北齐沿置,称三师,掌师范训导,辅翊皇太子。隋、唐沿置,隋为正二品,唐为从一品,宋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作为加官,只授给宰相相官未至仆射者与致仕的枢密使,实非东宫官。辽南面朝官,金海陵王天德四年(1152)起,都有太子三师、太少。元不常置。明初以朝臣兼东宫师傅。成祖后,太子三师、三少只用为兼官、加官、赠官。清同明制。参见“太子太傅”。

太子通事舍人

官名。南朝齐中庶子属官有通事守舍人,庶子下亦有内典书通事舍人,掌传达令旨,内外启奏。梁、陈沿置。北齐门下坊有通事守舍人四人。隋属典书坊,员八人。唐仍为八人,秩正七品一,属右春坊(典书坊改名),掌导宫臣城屯田。《汉书·郑吉传》:“自张骞通西域,李广利征伐之后,初置校尉,屯田渠犁。”神爵二年(前60)置西域都护后,诸屯田校尉皆属之。

太子文学

官名。汉郡与王国有文学,东宫不设。传汉末曹操始置。《通典》卷三十:“魏武置太子文学”。又:“魏武为丞相,以司马宣王(司马懿)为文学掾,甚为世子所亲信。”按操为魏王,子丕为世子,非太子,官名当为文学掾。“太子文学”为后人习称。以太子文学为正式官名。唐以前惟有北周,员额十人,旋省。唐高宗龙朔三年(663),又置太子文学四人,属桂坊,后属司经局(桂坊原名)。玄宗开元中改为三员,位正六品下,分知经籍,侍奉文章。后辽、元亦有此官。

太子中盾

官名。西汉属太子詹事,东汉属太子少傅,秩四百石,掌太子宫周围徼巡之事。所世沿设,北魏尚有此官。北齐有中盾署,设令、丞,于周围徼巡外,兼掌伎乐漏刻,属率更令寺。隋、唐置十率,东宫兵卫最盛,周围徼巡,不需另置专人,所余伎乐漏刻,归率更令管辖(唐有漏刻博士,隋亦应有,但记载简略,止于率更令而已)中盾之官遂废。

太子中书舍人

唐东宫官中舍人别称。

太子左右内率

官名。隋文帝置太子左右内率、副率、率正四品。副率从四品,掌宫禁以内侍卫,供奉兵仗,官属较左右卫等少,领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备身等侍卫人员。炀帝降左右内率为正五品。唐仍隋称,职掌亦同,率与副率的官品为正四品上与从四品上。高宗龙朔时曾改称左右奉裕卫,旋复旧。内率与监门率均无分属的折冲府。宋仍有左右内率之官,无实职。辽南面官中亦有此官。

太子左右卫率

官名。秦为卫率。汉有太子卫率一人,西汉秩千石,东汉四百石,主门卫士。晋初称中卫率,旋分左、右,各领一军。后增置前、后二率,重置中卫,共五率,秩正五品。南朝省至左、右二率。宋品秩同前。梁当从四品。各有丞,左领七营,右领四营。北魏为左右卫率。陈为正四品。北齐为左右卫率坊,各领骑官备身正副督等员。隋为左右卫,各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宫中禁卫,有长史、司马及诸曹参军等属官,秩正四品。炀帝改左右卫率为左右侍率,秩正四品。唐武德五年(622),改为左右卫率府,各设率一人、正四品上,副率二人,从四品上,掌兵仗仪卫。与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分辖所属折冲府。高宗龙朔时一度改称左右典戎卫,旋复旧。宋仍有左右卫率等官,无实职。辽南面官中亦有此官。金左右卫率属詹事院,秩从五品,掌导从仪仗,所司狭于唐左右卫率。明初曾置左右率府使、同知左右率府事、左右率府副使,均以勋旧大臣兼领。

太尊

清知府的尊称。

太妃

皇帝父之妃嫔。唐中期以后,并用为诸王母封号。清分别尊称皇帝祖父或父所遗留妃为皇贵太妃、贵太妃等。|Qī-shu-ωang|

太禧宗禋院

元官署名。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天历元年(1328),废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总管二院事务,次年改太禧宗禋院。有院使、副使等官。所属有隆禧、会福、崇祥、寿福诸总管府,分掌钱粮出纳及营缮等事。太禧宗禋院、崇福司、司禋监与太常礼仪院的职司,在前代均属太常寺。

天策上将

官名。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因闪次子秦王李世民战功甚多,现有官名无一与之相称,遂以天策上将封之,位在三公之上,开府。天策,星名,即傅说星。傅说为氯高宗武丁)的大臣,传说其死后托神于此星。见《左传·僖公五年疏》。世民既为皇帝,终唐未曾再封他人。五代后,梁开平四年(910)曾授唐湖南马殷天策上将军,亦开府。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封皇兄楚王元佐为天策上将军,不开府。嗣后荆王元俨死,赠天策上将军。

天府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天府,设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祖庙中宝器、文书等的收藏及有关的禁令。因尊所藏之物,故称天府。

天官

《周礼》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天官以冢宰为长官。天官冢宰为百官之长,总理政和。冢宰又称太宰,凡与其他五卿并列时,称太宰,所属各官如宫正、宫伯、膳夫、庖人、内宰、寺人、女史等,多系内廷人员。故称冢宰则如后世的宰相,称太宰则如殿中监或内务府大臣。春秋时则以冢宰为执政者的美称。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天官府,以大冢宰卿为主官,正七命,不用太宰之中,或总揽国政,或仅存虚名。所属有御正上大夫,司会、宗师、左右宫伯、纳言、膳部、太府、计部八中大夫及太医下大夫、司内上士以及各大夫的属官。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吏部为天官,吏部尚书为天官尚书。神龙元年(750),复原名。参见“冢宰”、“天官尚书”。

天官尚书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吏部为天官,吏部尚书为天官尚书。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天后

唐武则天为皇后时的称号。

天皇

一、本为天帝之称,战国时又为传说中的古帝王三皇之一。秦统一时议帝号,王绾、李斯等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

二、唐高宗曾称天皇,上元元年(674)改皇帝为天皇,皇后为天后。

天家

见“大家”。

天将

太平天国官名。均见于后期,受此职者以将领为多,“天将”前加数字或“忠诚”、“精忠”等字样,也有不加的。天将位在掌率之上,王之下。

天乐署

元官署名,属礼部仪凤司。至元十七年*1280)始置。初名昭和署,后改天乐署。堂管领河西乐人。有署令、署丞等官。

天王

一、本指周王,后世用为对皇帝的泛称。顾炎武《日知录》卷四《天王》条云:“《尚书》之文但称王,《春秋》则曰天王,以当时楚、呈、徐、越皆僭称王,故加天以别之也。”

二、后赵石勒、前秦苻健、夏赫连勃勃、北周宇文毓均先称天王,后改称皇帝。前秦苻坚、后凉吕氏、北燕冯氏、北周宇文觉均称天王。

三、太平天国最高领袖洪秀全称天王,洪天贵福称幼天王。

天文院

宋官署名。先属司天监,元丰收改制后属太史局。掌浑仪台昼夜测验星象。

天章阁学士

宋官名。天禧四年(1020)建天章阁,取义于“为章于天”,修成后,仁宗即位。用民收藏真宗御制文集、御书。天圣八年(1030),置天章阁侍制,庆历七年(1047),置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又有侍讲。南宋时,各种图籍、宝玩、符瑞之物及宋正寺所进籍、宋历朝皇帝画像,即位前的旌节均收藏于天章阁。天章阁学士位次于龙图阁学士,为加官,用以加文学之士,备顾问与论议,以示尊宠。

天制

宋天章阁待制的简称。

天子

帝王的代称。天子者,天(即天帝)之子也。《礼记·曲礼》:“君子下曰天子。”《白虎通》:“王者父王母地,为天子之也。”

天驷监

宋官署名。属群牧司。分左右,掌牧养官马,以备军事及其他用途。

清地方行政单位之一。置于省与省边界及新开发地区,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直隶厅直属于省,与府、直隶州同级,散厅隶属于各府。

厅长

官名。清末始见。清末改变官制,新设机构以“厅”为名的,其官名称不一,或用旧官名员外郎、左右丞,或称厅丞。宣统元年(1909),设军咨处,外内有总务厅,设军咨使。此厅又分四厅,各置厅长一人。自此厅长之称渐多,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时期,省级各部门的行政机关,省和县的司法机关,都叫厅,如警察厅、民政厅、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等。厅的首长元首均厅长。国民党政府时期,行政机关及其长官官名相沿不变。唯司法机关改称法院。主管亦改称院长。

厅丞

官名。清末改革官制,新建官署称厅的,其主官或称厅长,或称厅丞。称厅丞的有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京师地方审判厅。又外务部的承政厅,设左右丞,但不称厅丞。丞,历代均用为佐官官名。清末的厅丞独为例外。

屯骑校尉

官名。汉武帝置。八校尉之一。掌骑士,秩二千石。所属有丞及司马,领兵七百人。东汉时属北军中候,校尉秩为比二千石。魏、晋、南朝及北朝魏、齐均置,属领军将军,北齐时属左右卫府。隋不置。

屯田清吏司

明、清官署名。属工部。掌修建陵墓,供朝廷重大祭祀及各官司薪炭。

瓦里

辽管理官奴机构名。辽制,凡内族、外戚、世官犯大罪者没入瓦里,为皇室服役,由著帐郎君统辖。

商、周天子称谓。时帝为天帝之号,人间君主之号以王为最贵。强大的诸侯欲与天子分庭抗礼,也有自称为王的。徐国之君一向称王。楚君熊通自称武王,与灭商之周武王称号相同,旨在对周示威。后吴越均称王。战国初,列国君称号不一,或称王,或称公、侯。公元前323年魏、韩、赵、燕、中山五国互认对方为王后,始均称王。汉以后,为宗室、功臣封爵,或有封地,或无封地。

王府长史司

明官署名。掌王府政令、辅相规讽,总管王府事务。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等,皆由王府长史奏上,如藩王有过失即问长史。洪武三年(1370)置王相府,所属有参军府。九年,改参军为长史。十三年,废王相府,长史司置左、右长史各一人。所属审理所掌推按刑狱,禁止横暴干犯国法,有审理正、副;典膳所掌祭祀、宾客及藩王与王妃饮食,有典膳正、副;奉祠所掌祭祀乐舞,有奉祠正、副;典宝所掌王宝符牌,有典宝正、副;典宝所掌王宝符牌,有典宝正、副;纪善所掌讽导礼法,宣讲古代礼仪以及朝廷大节,引导藩王向善,有纪善;良医所掌医疗,有良医正、副;典仪所掌仪式,有典仪正、副;工正所掌缮造修茸宫邸、廨舍,有工正、工副。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1565)皆废。除上述属官外,并有伴读掌侍从起居,陈设经史;教授掌以德义启迪藩王,校勘经籍;引礼舍人掌接对宾客,赞相威仪。并有仓大使、库大使。

王府承奉

明宦官官名。明在亲王府设宦官机构,名承奉司,设承奉正、承奉副、秩正、从六品。

王府仪卫司

明官署名。洪武三年(1370)置。掌王府侍卫仪仗。有仪卫正、仪卫副、典仗。

王会清吏司

清理藩院六司之一。掌内蒙古诸部旗俸禄、朝贡、馆饩等事。

王主

汉诸王之女称翁主,亦称王主。详见“翁主”。

王子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皇族帐官。掌王子各帐事务。有王子太师、太保、司徒、司空、班郎君等官。

文案

清官署中草拟文书、掌管档案的幕僚。其在内签押房办事者,与长官关系密切,经常与和官接触,能预闻机要,称“内文案”。

文部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吏部为文部。肃宗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恢复原称。

文昌台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684)改尚书省为文昌台,旋再改为文昌都省。垂拱元年(685)改称都台。长安三年(703)改为中台。神龙元年(705)复尚书原名。

文昌左右相

官名。唐光宅元年(684)由左右尚书仆射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文昌左右丞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尚书左右丞为文昌左右丞。长安三年(703)再改为中台左右丞。神龙元年(705)中宗即位后复尚书左右丞原名。

文馆

清官署名。天聪三年(1629)始置,掌翻译汉文书籍并记注政事,命儒臣分值。十年,改为*内三院。

文华殿大学士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1328)置,秩正五品,本为辅导太子之官,后侍皇帝左右,以备顾问。仁宗时阁职渐崇。清沿明制设大学士,秩正一品,文华殿前本有中和殿、保和殿衔,乾隆十三年(1748),省中和殿,保和殿亦不常置。乾隆后,文华殿大学士常列四大学士之首。

文林郎

文散官名。隋文帝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八。炀帝时置,唐为文官第二十八阶,从九品上。宋从九品上。*元丰改制用以代留守、节察推官、军监判官。后定为第三十三阶,金正八品上,元升为正七品。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清正七品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义郎。

文凭

官府发给的证明文书。清制,外省官未上任前,皆由吏部发给证明文书,称文凭,到任时呈交总督或巡抚查照。

文书房

明宦官机构名。掌接受通进司每日土讲本章及会极门京官与各藩王所上封本。一切在外之,人阁票拟,在内之搭票,皇帝旨意御批,皆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凡宦官升司礼监者,必由文书房出任。有掌房太监。

文思院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属少府监,南宋并少府监入工部,文思院改归工部管辖。掌制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采绘素装钿之饰,以供宫廷所需仪物、器仗、权量等物之用。辽南面官有中京文思院,金文思署属少府监,明文思院属工部,清废。

文绣院

官署名。宋属少府监,崇宁三年(1104)置,掌编织刺绣,以供皇帝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金少府监所属有文绣署,掌绣造皇帝与妃嫔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

文宣公

孔子封号。唐开元二十七年(739),追赠孔子为文宣王。以孔子后裔原封褒圣侯者改封文宣公。

文选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吏部。掌文职官员选补、品级、迁升、改调等事。

文学

官类名。汉郡、国皆置,主管教育,分文学祭酒、掌故、文学掌故等,以祭酒为首。曹操为魏王,设文学掾以教世子。《通典》卷三十谓“魏武置太子文学”,操未称帝,曹丕不称太子,“太子文学”,或系误记。后北周和唐曾置太子文学。晋诸王有师、友、文学各一人,郡国亦各置文学掾一人。唐诸王府各有文学一人,掌校典籍,侍从文章。州县及都督府初设经学博士及助教,掌以五经授诸生。德宗即位后,改为文学。宪宗元和中,废中、下州文学,仅留助教。

文学参军

官名。宋大都督府、都督府,除录事、司户、司法、司士、司理参军外,又有文学参军一职。

文学都省

官署名。参见“文昌台”。

文学馆

官署名。唐武德四年(621),秦王李世民置,以收罗人才,命僚属十八人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号称十八学士,分番直宿,每日引见,讨论文典。当时人羡慕学士入馆,称之为登瀛洲,辽南面东宫官系中亦有文学馆。

文学祭酒

官名。汉郡国文学官之首。《三国志·杜畿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言畿为河东太守,署乐详为文学祭酒,使教后进,河东学业大兴。

文学掌故

官名。汉郡国文学官之一。武帝从公孙弘请,命郡守与诸王相选学行并佳之士,赴太常学习,一年后经考核,通一艺以上者,补文学掌故缺。文学掌故得补郡国属吏之缺。

文渊阁大学士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秩正五品。清沿置,为正一品。

文妃

辽妃嫔称号。

乌布

满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凡实际负责掌印、主稿等事者,皆称为乌布。

乌鲁古

金官署名。汉语诸群牧所。清改译乌呼济库。掌群牧畜养蕃息等事。有提控乌鲁古及使与副使、判官、知法等官。

无涓

汉皇帝侍妾称号。元帝定妾媵位号,从昭仪起,分十四等。前十三等皆一等一号,第十四号则包括无涡、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六号。无涓等禄秩相当于百石官。

五曹尚书

东汉尚书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但官名前不冠曹名。汉末灵帝任梁鹄为选部尚书,是为尚书加曹名之始。魏改选部为吏部,与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书。时曹数增至二十以上,曹设尚书郎司其事。五曹尚书之曹即后世之部,尚书郎所主之曹即后世之司。部曹(司)两级制实起于此时。

五城察院

清官署名。属都察院。掌弹压地方。分中、东、西、南、北五城,每城各设察院,其长官称巡城御史或巡视五城御史,由给事国或御史中简派,满、汉各一人。初为半年更换一次,后改二年,各狱词案件,杖罪以下自行完结。徒罪以上送刑部定案。

五大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级。高于二十等爵中第五、六、七级的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号为“大夫之尊”。《商君书·境内篇》谓五大夫有赐邑三百家。汉高祖规定从第七级公大夫起为高爵,得有食邑。文帝后,改以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然其待遇,仅本家得免役。

五坊

机构名。唐有五坊,即鵰、鹘、鹞、鹰、狗,供君主狩猎时用。原属殿中省闲厩使管辖,后改属宣徽院,由宦官主管。

五府

西汉指丞相、御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府。见《资治通鉴·汉宣帝神爵二年》胡三省注。东汉指大将军、太傅及三公府。其制起于和帝时,大将军旧在三公下,窦宪以外戚柄政,任大将军,公卿奏请宪位太傅下、三公上。自此沿至献帝前。

五贡

清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的总称。五南包括:恩贡、拨贡、副贡、岁贡、优贡,均系正途出身资格。另有捐纳取得的贡生,称为例贡,不算正途。详见“贡生”。

五官

汉皇帝侍妾称号。元帝定妾媵位号,从昭仪起,分十四等。五官位于第十二等,禄秩相当于三百石官。

五官灵台郎

官名。见“灵台郎”。

五官正

官名。唐司天台属官有春官正、夏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中官正,秩正五品上,掌观测天象以定四时。宋司天监(元丰改制制后为太史局)、辽司天监、元太史院与明、清钦天监均沿置。但清制设官略异分时宪科五官正及春官正、夏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中官正,共为六人。明、清五官正分别为正六品与从六品。

五官中郎将

官名。西汉沿秦置五官、左、右三中郎将,分统郎官,号为三署,所统郎官为三署郎。东汉规定,郎官五十岁以上者属五官中郎将,余分属左右中郎将。掌宿卫殿门、出充车骑,东汉初又参与征战,又协助光禄勋典领郎官选举,有大臣丧事,则奉命持节策赠印绶或东园秘器。三中郎将本侍卫之长,汉末已无三署郎,而曹丕于建安十六年(211)任五官中郎将,是则以此名义为丞相之副,后遂不置。

五官掾

官名。西汉置。为各郡太守属吏。无固定职务。《续汉书·百官志》云:“署功曹及诸曹事”。其地位与功曹相近,可顾问各方面事和,而职责不如功曹繁剧。在祭祀时,又位居功曹之前。东汉、魏、晋、南北朝沿置。

五监

隋大业三年(607),分太府寺为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学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与都水监合称五监。

五均司市师

官名。王莽改长安东西市与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市的市长为五均司市师,掌五均内赊贷。

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朱元璋初起时置行枢密院。旋罢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以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设大都督、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佥都督等官,吴元年(1367),罢大都督,以左右都督为长官。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都督府为中军、左军、右官、前军、后军五都督府,亦称五军都督府。每都督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所属有经历司,设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都督府各领其都司(都指挥使司)、卫所(见“卫指挥使司”、“千户”、“百户”)。军令权则属于兵部。永乐间在北京设行在五军都督府,后除“行在”字样,而在应天的五军都督府上加“南京”二字,分掌南京卫所。南京五军都督府设官之制仍旧,但不全设。

五口通商大臣

清官名。雅片战争后,开放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五口通商,清廷初命两江总督耆英以钦差大臣名义兼管有关事宜。道光二十四年(1844),耆英调任两广总督,仍兼办各省通商善后事宜。此即所谓五口通商大臣。咸丰八年底(1859年初),清政府命两江总督何桂清兼任五口通商大臣。总理衙门成立后,五口通商大臣改属总署。同治五年(1866),改称南洋通商大臣。

五魁

五经魁的简称。清习惯上称乡试前五名为五经魁为五魁。参见“经魁”。

五省

隋开皇元年(581)规定,以尚书、门下、内史(中书改名)、秘书、内侍为五省。大业三年(607),以门下的尚食、殿内等司与太仆寺的骅骝署,合为殿内省,与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合称五省。内侍省改称长秋监。大业末,又改内史省为内书省。唐武德元年(618),改殿内为殿中;三年,复中书省原名。高宗时,曾改内侍监为内侍省,有六省之名。

五使

北宋御史台,以御史二人充左右巡使、祭神情祀则兼监察使。双有廊下使掌入閤监食,有监香使掌国忌行香,总称五使。元丰改制,五使之名均罢。

五台

唐龙朔二年(662),改尚书省为中台,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秘书监为兰台,御史台为宪台,统称五台。

五条

北齐所颁诏书,为剌史、郡守的守则。文见《隋书·礼仪志》。“一曰,政在正身,在爱人,去残贼,择良吏,正决狱,平舶赋。二曰,人生在勤,勤则不匮(缺乏),其劝率田桑,无或烦扰。二曰,六极之人,务加宽养,必使生有以自救,没有以自给(死有丧葬之费)。四曰,长吏华浮,奉客以求小誉,逐末舍本,政之所话,宜谨察之。五曰,人事意气,干乱奉公,外内溷淆,纲纪不设,所宜纠劾。”

五卫

元枢密院所属京城五侍卫统称。中统三年(1262),初置武卫,至元元年(1264),改为侍卫。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十六年,又以侍卫亲军创置前、后二卫。皆掌宿卫侍从,兼营屯田。各有都指挥使、副教都指挥使、佥事等官。

五校

三国魏领军将军所统有五校、中垒、武卫三营。五校指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五校尉,均汉武帝置。晋、南朝及北朝魏、齐,均有此五校尉。隋大业时亦置步兵、越骑两校尉。参见“八校尉”、“屯骑校尉”。

五院

唐统称御史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监察御史、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之五官署为五院。

艺文监

元官署名。天历二年(1329)置。掌以蒙文翻译并校雠儒家典籍、品定书画。有太监检校书籍事、少监同检校书籍事、监丞参检校书籍事、监书博士等官,所属艺林库,掌藏贮书籍,文成局掌传刻、印造经籍。

高级官员的通称。商伊尹、黄尹这尹为官名。《殷虚书契续编》卷六第十七叶第一片:“其令多尹作王寝”。《殷虚文字乙编》第1155片:“令尹作大田”。《书·顾命》以“师氏、虎臣、百尹、御事”并提。春秋时楚国长官多称尹,最高长官称令尹。汉始以都城行政长官称尹,有京兆尹、河南尹。元州、县长官亦称尹。北洋政府时期有道尹。

尹氏

西周时对史官之长的尊称。内史之长称内史尹,如《师兑簋》:“王呼内史尹册命师兑”。或称作册尹,如《师 鼎》:“王呼作册尹命师 ”。亦单称尹氏,《诗·大雅·常武》:“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又为太史的尊称,与太师同为西周的执政大臣。《诗·小雅·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

引见

皇帝接见臣属、少数民族首领与宾客时,皆由大臣引导入见,称引见。清制,京官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凡初授官、京察升调、保举、学习期满留用等,文官由吏部,武官由兵部引见皇帝,并以职名送鸿胪寺,定期传示带领谢恩。

引进使

官名。宋始置,掌臣僚及外国与少数民族进奉礼物诸事。辽南面有引进使。金属宣徽院。

予告

官吏休假称“告”。汉律,二千石官员有政绩,连续三次考绩上等,准予休假,称予告;病满三月本当免职,皇帝特准回家治病,称赐告。成帝时,赐告不得回家,和帝时,予告与赐告皆绝。后世大臣因老、病准予休假回家,亦称予告,以示优礼。

予虞

官名。王莽改水衡都尉为予虞。参见“水衡都尉”。

元丰改制

宋神宗元丰年间的官制改革。宋初,官称与实际职务脱离,官称仅用以定其品级傣禄,称寄禄官;另有差遣,方为实际职务。故宋初设官,名为沿袭唐制,而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朝廷各机构皆无定员,无专职,三省、六部、二十四司虽有正官,非有皇帝敕令,并不主持本部门事务,另由皇帝指派他官主管,称为差遣。致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参预政务,六部尚书、侍郎不管本部事务,给事中不封驳,中书舍人不起草诏令,谏议大夫不规谏,起居郎与起居舍人不记注,司谏、正言非有特旨,亦不任谏诤。神宗元丰三年(1080),置详定官制所,制定《寄禄格》,杂取唐及宋初旧制,以原散官开府仪同三司等定为二十四阶,用以取代原寄禄官中书令、侍中等等,以阶易官,用为确定官员傣禄及升降品级标准。成新寄禄官,而原寄禄官之朝廷各机构正官依其官称主管本部门事务,官称与实际职务相符,成职事官。次年,又定新选格,改革铨选制度,授官铨注,皆归吏部,并规定凡除授职事官,皆以寄禄官品高下为准,五年,仿唐六典所载官制,颁三省、枢密院、六曹条制,依新制任命三省长官实行新官制。

元侯

周称诸侯之和为元侯。《左传·襄公四年》杜预注:“元侯,牧伯”。《国语·鲁语下》韦昭注:“元侯,大国之君。”

元候

先秦官名。《国语·晋语七》:“知张老之智而不诈也,使为元候。”韦昭注:“元候,中军候奄。”候奄亦作候正, 为军中谍报侦察之官。

元帅

官名。源出《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晋)作三军,谋元帅。时元帅意为军中主将,非官名。后周、隋置行军元帅统兵征伐,元帅始为官名。唐置天下兵马元帅、副元帅与行军元帅等,为战时最高统帅,常以皇子、亲王担任,文武官任统帅则称总管。五代与北宋有天下兵马大元帅。金设都元帅府,置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元帅。辽北面实际情况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府,以太子、亲王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大元帅府以大臣为大元帅、副元帅;南京都元帅府有都元帅、大元帅。元在各行省置都元帅府、元帅府或分元帅府,以元帅为辖地长官。

元随傔人衣粮

宋文武官员傣禄外加给的一种。在京任宰相、执政及在外任使相至正任刺史以上有随身,余只傔人。按不同等级规定给其衣粮,自宰相、枢密使七十人至录事、令史一人不等。

元妃

妃嫔称号。本为“元配”之意,指第一次娶的嫡妻(正夫人)。《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杜预注、杨伯骏注均作此解。辽、金二代以为妃子名号。金有元、跚、淑、德、贤五妃,均当于正一品官,以元妃为诸妃之首。

月选

元、明、清吏部铨选官吏制度。元从七品以下官归吏部注拟,流外人员一皆一月一次铨注,称月选,明、清选法分双月大选、单月急选,初授官及考定升降归双月大选,改授、改降、丁忧、候补归单月急选,统称月选,所选之官称月官。

云和大夫

金教坊散官名。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从五品中。元废。

云和署

元官署名。属礼部仪凤司。至元十二年(1275)始置。至大二年(1308)拨隶玉宸乐院。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事务,有署令、署丞等官。

云纪大夫

金司天散官名。从五品上。元废。

云骑尉

武散官名。隋文帝时置。炀帝时罢,详见“武骑尉”。唐置勋官十二转,其二转为云骑尉,当于正七品。宋、金沿置。明正六品。清为世爵名。乾隆元年(1736)改拖沙喇哈番,汉名云骑尉,在骑都尉下。

云韶大夫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从四品上。元升从三品。明废。

云韶府

官署名。如意元年(692)由教坊改置。

云需总管府

元官署名。党守护罕罕脑儿(今在今内蒙古乌审旗西南)行宫及行营供办事务。仁宗延祐二年(1315)置。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等官。

云麾将军

南朝梁已有此号。位第十八班(最高为二十四班)。唐、宋为武散官名,从三品上。唐为武官第七级,宋为第六级。

支度使

唐官名。掌计度军资粮仗。初置于边军,渐及于内地。常由节度使自领。

支使

官名。唐节度使、观察使属官皆有支使,位在判官下,监察侍御使巡按州县时,如事务繁重,亦置支使。

支应局

官署名。清后期,各省督、抚可就地筹款,应会特殊用途,通常设置支应局,为非正式的财务机构。职掌可繁可简,滥支冒领之弊亦因而丛生。

支应所

金官署名。属太府监。掌言中财政出入及皇帝支赐金银币帛。大安三年(1211)废。

中才人

晋代妃嫔称号。武帝置,位于美人、才人之下。东晋明帝时省去北魏女官也有此号,相当于外廷的四品官。

中常大夫

金宦官散官名。从五品上,为宦官第七阶。

中常侍

官名。秦置。西汉沿置,作为列侯、将军以至郎中的加官。任此官者,出入宫廷,侍从皇帝。员额无定,多可达数十人。东汉改用宦官充当。秩本为千石,后增至比二千石。以在皇帝左右,担任传达诏命等事,而权力颇大。曹魏时罢中常侍,改设散骑常侍,用士人任职。

中从事

官名。即治中(全称治中从事史,亦称治中从事)。《北史》、《北齐书》避唐高宗李治讳,省作中从事。

中大夫

官名。秦光禄勋属官有中大夫,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名光禄大夫,掌论议。东汉于光禄大夫外,另置太中大夫、中散大夫,秩依次递减。《宋书·百官志》叙此,“太中大夫”作“中大夫”,应系误书。北周依《周礼》设六官,有中大夫,秩正五命,位似秦汉后的九卿、尚书等官。北齐始再有在大夫,与上大夫同为王国官。唐置为文散官第九阶,从四品下,宋为从四品,元丰改制后,以换秘书监,后定为第十二阶,金从四品上,元为从三品升授之阶。明为从三品。民国三年(1914)袁世凯定文官分九秩,中大夫为第五秩,简任,五年七月废。

中都官

汉指京师诸官。《汉书·宣帝纪》本始元年:“赐吏二千石、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颜师古注“中都官,谓在京师诸官也。宦吏,诸奄官也。”

中二千石

汉官秩,《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其称中二千石者月各百八十斛。”又《外石油传》颜注云:“中才千石,实得二千石也。中之言满也。”按中二千石秩次于万石,为汉官秩之第二级,年俸合二千一百六十斛御史大夫、九卿、执金吾等享此秩。又梁武帝曾定第二、第三品秩为中二千石。

中奉大夫

文散官名。宋为文散官第七阶,正四品。元丰改制后停用。徽宗大观二年(1108)又置,为文官第十三阶,金为从三品。元升从二品。明亦从二品。

中更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详见“左更”。

中宫

皇后别称。卫宏《汉旧仪》:“皇后称中宫。”相传古代天子之后有六宫,中宫即后之正寝,因以所居之处为其别称。

中宫黄门冗从仆射

官名。东汉有中宫黄门见从仆射,秩六百石,由宦者任职。属大长秋。为皇后宫黄门冗从之长。参见“中黄门”。

中宫仆

官名。东汉有中宫仆,秩千石,由宦者任劳任职。掌为皇后御车,属大长秋。

中宫尚书

官名。东汉有中宫尚书五人,秩均六百石,由宦者任职。属大长秋。主皇后宫文书。

中宫私府令

官名。东汉有中宫私府令,秩六百石,由宦者任职。属大长秋。主皇后宫所藏币帛等物。

中宫谒者令

官名。东汉有中宫谒者令,秩六百石,由宦者任职。属大长秋,主报皇后章章奏事。所属有中宫谒者三人,秩均四百石。

中官正

官名。掌司四时之官。唐至清皆置,隶司天监(台)、太史院或钦天监,详见“五官正”。

中贵人

皇帝宠信的宦官,或称中贵。

中和殿大学士

清官名。顺治十五年(1658)置,为诸殿阁大学士之首。乾隆十三年(1748)省。

中候

官名。秦于将作少府下设此官。西汉沿置,阳朔三年(前22)省。又中尉(执金吾)所属有式道左右中候。凡皇帝还宫,式道候持麾到宫门,宫门乃开。东汉亦省。东汉另有*北军中候。唐天授二年(691),又于十二卫中置中候,左右各三人,正七品下。与司阶、司戈、执戟合称“四色官”。

中护

唐官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东宫官左右庶子为左右中护。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中护军

官名。汉末曹操置。魏、晋、南北朝时为重要军职。唐后期神策军亦置中护军,位次于护军中尉,参见“护军”。

中黄门

汉宦者名。《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中黄门,奄人居禁中在黄门之内给事者也。”秩比百石,后增至比三百石。又有中黄门冗从,平常担任宿卫,直守门户,皇帝出行时,骑马随从。其长官称中黄门冗从仆射,秩六百石。中黄门、中黄门冗从仆射之官,北魏、北齐尚置,此前各朝亦或置。

中极殿大学士

明官名。世宗时由华盖殿大学士改。

中将

民国军衔。陆海军官佐分三等九级,上等为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中将为第二级。北洋政府时期与国民党政府时期相同。

中军

一、主将的代称。春秋时期,行军作战分左、右、中或上、中、下三军,主将在中军指挥,后世遂以其称主将。

二、官名。汉、晋将军中有此名,或主军事,或总宿卫,不常置。南北朝亦置,用以安置权臣。清各标统领官之称。督标中军由副将充任,抚标中军及提标中军由参将充任。

中军将军

官名。汉武帝以公孙敖为之(《汉书》作“中将军”,此据《宋书·百官志》。魏、晋、南北朝,中军、镇军、抚军三将军,地位常仅次于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隋避杨忠讳,改称内军将军。唐不置。

中郎

官名。郎官的一种。即省中之郎,为帝王近侍官。秦置,汉沿置。秩为比六百石,属于光禄勋(秦及汉初为郎中令)。中郎之长为中郎将,习称中郎。中郎将有五官、左、右三人,故所属郎官习称三署郎。东汉除三署外又分属虎贲、羽林中郎将。曹魏仍有中郎将。晋、南北朝又有从事中郎,则为将帅之幕僚。

中郎将

官名。秦置。西汉沿置,分五官、左、右,分领三署之郎。宣帝时增置羽林中郎将,为羽林郎之长。平帝改期门为虎贲郎,又增置虎贲中郎将,汉末又有东西南北四中郎将,为领兵征伐之官,与将军同,与五官等为侍卫之长者不同。东汉又有使匈奴中郎将,任监护南单于之职,则为戍边之官。建安中,曹丕为五官中郎将,为丞相副职。其时无三署郎,仍依旧例设左右中郎将,魏、晋、南北朝仍有中郎将,但名号多寡不一,如魏无五官,晋省左右而增平越、司金等。唐只在诸军诸卫设中郎将、郎将为主将助理。宋曾以各卫中郎将为虚衔,旋省。

中垒校尉

官名。汉武帝置。中垒本中尉(执金吾)属官,有令、丞、两尉。中尉所掌为备京师盗贼之事,中垒所掌当同。武帝以中垒进为校尉,为新置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掌北军垒门之内,而又外掌西域。清王念孙谓“西域”应为“四城”之误,中垒校尉所掌乃北军垒门内外及四城之事。今人陈直引《汉书·赵充国传》“有诏将八校尉……”等文,以证八校尉皆有从军西域之职现,谓“西域”二字不误。《宋书·职官志》谓中垒校尉掌北军营。东汉省,别置北军中候,掌监屯骑等五营,《续汉书·百官志四》谓“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此可与《宋书》互证。曹魏领军将军所统亦有中垒一营。

中良大夫

金宦官散官名。初名“中亮”后改。正六品上,为宦官第十阶。

中亮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为八阶为中亮大夫,以代旧官客省使。

中亮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二十阶为中亮郎,以代旧官客省副使。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二十八阶。

中列大夫

金宦官散官名,正五品上,为宦官第四阶。

中领军

官名。汉末曹操置。魏、晋、南北朝时与中护军同为重要军职,品级较领军将军、护军将军稍低。参见“领军”、“护军”。

中牧监

唐养马的牧场,因马数多寡分上中下三等,详见“上牧监”。

中卿

官名。周诸侯国有上、中、下卿。详见“上卿”民国三年(1914),袁世凯定文官九秩,中卿居上卿、少卿之间,为第二秩,特任。加秩者称同中卿。五年七月废。

中瑞司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掌奉宝册。有卿、丞、典簿等官。

中散大夫

一、官名,简称中散。王莽时置,或作东汉光武置,掌论议政事,员额三十人。历代沿置。唐、宋为文散官,正五品上,为文官第十阶。宋元丰改制后,以换光禄卿至少府监各官。后定为第十四阶。元废。

二、金、元宦官散官名。均宦官最高官阶,金从四品上,元升为正二品。

中尚

官署。掌宫同营造杂作。秦有尚方令,属少府,汉因之。汉末分尚方为中、左、右。魏、晋沿设,东晋、南朝或置一尚方,或分设左、右尚方,惟梁分设中、左、右三尚方。北齐为太府寺所属,亦分中、左、右。隋炀帝时,仍隶少府。唐始去“方”字,分中、左、右三尚署。中尚署掌供器玩服饰、金木齿革羽毛等物;左尚署掌供车辇扇伞及宫中蜡炬等件;右尚署掌供马辔皮毛纸笔胶墨等物。元朝有中尚监,掌制毡等事,供内府陈设及帐房帘幕、车舆雨衣之用。

中尚监

元官署名。掌大斡耳朵(成吉思法第一宫帐)位下怯怜口事务,并管领资成库毡作,供内府陈设帐房、帘幕、车舆、雨衣等用。至元十五年(1278)置尚用监,二十年废。二十四年,改置中尚监。三十年,分置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杂造等九司局,由中尚监总管,至大元年(1308),升为院,四年,复为监。有监卿、太监、少监、监丞等官。所属有资成库掌造毡货,原隶太府监,至元二十三年始归中尚监。

中舍人

官名。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始置。以舍人中才学优秀者充之,与中庶子同掌太子宫文翰。南北朝沿置。北齐属门下坊,在本坊位仅次于左庶子。隋避杨忠(隋文帝父)讳,改称内舍人。唐仍旧我,改属右春坊(典书坊改名),秩正五品,为右庶子的副贰,与之同掌侍从,献纳、启奏。高宗永徽间,一度以避太子忠讳,改称内舍人,太子被废后复旧。亦称太子中书舍人。龙朔(661-663)中,曾改称右赞善大夫。辽南面官亦有此官名。宋亦置,不隶春坊。

中使女生

北魏女宦官名。地位相当于外廷四品官。

中式

一、北魏妃嫔称呈。太武帝曾置。

二、科举合式被录取称中式。

中士

官名。周制,卿大夫以下为士,分上士、中士、下士,中士与下士合称官师。《礼记·祭法》:“適(嫡)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注云:“適士,上士也;官师,中士、下士。”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各官府均置中士。中士之秩为正二命。民国三年(1914),袁世凯定文官九秩,中士为第八秩,委任,加秩者称同中士,得署委任,五年七月废。

中侍大夫

阶官名。宋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七阶为中侍大夫,以代旧官景福殿使。金为宦官第三阶,从四品下。明为宽慰官第二阶,从四品。

中侍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九阶为中侍郎。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二十七阶。

中侍上士

官名。北周禁卫武官,秩正三命。隋讳“中”字,记载或改作“内侍上士”。金甲执长刀,掌御寝之禁。

中侍中省

官署名。北齐置。掌出入宫廷门閤。有中侍中、中常侍中、给事中等,均用宦官。隋改为内侍省。

中书监

官名。三国魏始置。文帝任刘放为中书监、孙资为中书令,同堂机密。至明帝时,中书监、令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晋、南北朝沿置。因地在枢近,常受君主信任,号为“凤凰池”。隋改中书省为内史省,仍置监、令各一人,后废监存令。唐复中书省原名,只设中书令,不复设监。

中书科

官署名。明洪武七年(1374),设直省舍人,属中书省。九年,改*中书舍人。次年,与给事中同属承敕监。建文帝时,改中书舍人为侍书,入文翰馆,属翰林院。成祖复旧制,置中书科官署,定额中书舍人为二十人,从七品,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与此前各代中书舍人之代皇帝起草诏令者不同,地位亦低。清沿置,宣统三年(1911)废。

中书郎

官名。三国吴蜀有此官,相当于魏的*通事郎。

中书令

官名。汉武帝用宦者掌管文书,称中书谒者,置令与仆射为其长。中书令即中书谒者令之省称。成帝改为中谒者令。东汉不置。曹操为魏王,置秘书令以曹尚书奏事。曹丕代汉后,改秘书为中书,置中书令、中书监,同掌机密。晋沿设。南北朝时,中书令一官最为清贵华重,常用有文学才望者任职。北周官制与各代不同,其内史中大夫即是此官。隋废监存令,发放改称内史令。炀帝时一度改内书令。唐武德三年(620),复为中书令。高宗曾改为右相。武则天曾改为内史。玄宗开元初一度改为紫微令,天宝初又改为右相。后均复旧,唐中书令为三省长官。真宰相,品级本为三品,大历中升至正二品。然唐初即常以他官用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义为宰相,肃宗后,渐以中书令为大将荣衔,并不预政事,宋中书令班在太师之上,只为亲王、使相的兼官,无职事。元中书令官高权重,常以皇太子兼职。明废。

中书门下

一、即“政事堂”。

二、宋建炎三年(1129),并中书省与门下省为一省,称中书门下省。

中书舍人

官名。三国魏于中书省置中书通事舍人,掌宣传诏命,晋及南朝沿置,梁除通事二字,直称中书舍人,掌起草诏令,参预机密,权势日重,甚至专断朝政。隋先改称内史,再改内书舍人,专掌诏诰。唐初称内史舍人,不久改中书舍人,掌起草诏令、侍从、宣旨、劳问、接纳上奏文表,兼管中书省事务。宋初,中书保为为迁转之阶,不任实职,元丰改革官制后,如主官中书省六房(吏、房、礼、兵、刑、工),起草有关诏令。辽属中书舍人院。明属内阁中书科,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清沿置。参见“中书科”。

中书省

官署名。三国魏文帝置中书监、中书令各一人,掌管机要,起草诏令。中书设省始此。晋南北朝沿置,南朝梁、陈,政事皆由中书省。监、令以下,有中书侍郎、 书舍人,领主书十人、书吏二百人,分掌二十一局,尚书各曹唯各局听受。北魏中书省亦称西台。北齐中书省掌司王言,又司进御之音乐。隋、唐中书省与门下、尚书二省为中央行政总汇。中书定生,门下审复,尚书施行。隋以文帝父名忠,不用“中”字,改名内史省,又改内书省,主官废监存令。唐复中书省原名,主官为中书令。高宗时曾改称西台、右相。武则天曾改称凤阁、内史。玄宗开元初曾改称紫省、紫微令。旋均复旧。天宝时又改中书令为右相,肃宗至德时复旧。唐中书令下亦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唐初以中书掌诏令、门下掌封驳,常有争论,乃命两省先在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任宰相者亦多兼两省之职,故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称。宋宰相沿用此名。元丰改制,复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制后,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同为宰相,以利办事。元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治、军政、监察之职,门下、尚书俱废,原隶尚书省的六部均归中书管辖。又于地方设立行中书省,掌地方行政。明初沿元制,而以左、右丞相为中书省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废丞相,由皇帝亲揽政柄。机要渐归内阁,号为无相,而大学士实同宰相。

中书侍郎

官名。晋由通事郎改置,东晋又曾一度改为通事郎。职掌诏命。南北朝沿置,隋初为内史侍郎,炀帝时,员额由四人减为二人,又称内书侍郎。唐初为内史侍郎,武德三年(620),复称中书侍郎。高宗曾改西台侍郎,武则天曾改凤阁侍郎,玄宗曾改紫微侍郎。唐中书令缺。侍郎即为长官,品级亦高于前代(南朝宋为五品,隋正四品,唐正三品)。宋仍有此官。元丰改制后,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与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为宰相,又另置中书、门下两侍郎为副相。徽宗政和中,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仍兼侍郎如旧。南宋初,复左右仆射原名,亦仍兼侍郎。建炎三年(1129),再改宰相官名,复置参知政事为副相,中书侍郎乃废。

中书谒者令

汉官名。武帝以宦者典尚书事,始置。中书谒者令简称中书令。司马迁受腐刑后,曾任此官。宣帝时欲收霍氏之权,因霍山领尚书事,遂令奏事不关尚书,使中书令出取之,中书宦官大受重信。元帝时萧望之奏请中书更置士人,反遭谗遇害。建始四年(前29)罢中书谒者,改设中谒者令,用士人任职。

中庶子

官名。秦、汉为太子侍从官。历代沿置。北齐领门下坊。后惟元代有此官。参见“庶子”。

中顺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正五品下,元升正四品,明为正四品初授之阶。清废。

中司

唐、宋对御史中丞简称。

中台

官署名。应劭《汉官仪》谓汉称尚书台为中台。唐龙朔二年(662)改官名,以此为据,改尚书省为中台。咸亨元年(680)冬复原名。长安三年(703)再改为中台。神龙元年(705)中宗即位后再复原名。

中台省

渤海国仿唐中书省设,其官有右相、右平章事、内史、诏诰舍人。

中台左右丞

唐官名。武则天先改尚书左右丞为文昌左右丞。神龙元年(705),中宗即位恢复尚书左右丞原名。

中堂

宰相别称。唐、宋置政事堂于中书省内,为宰相处政务之处,故俗称宰相为中堂。元亦沿称宰相为中堂。明内阁大学士实际掌握宰相权力,在文渊阁处理政务,中书居东西两旁,大学士居中,故称中堂。清大学士与协大学士皆称中堂。

中尉

官名。战国赵置,掌荐举人才等事。秦、汉为武官,掌京师治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称*执金吾。汉诸侯王国亦置,相当于郡的郡尉。唐德宗于神策军置护军中尉,以宦官任职。自此至德宗,中尉皆为宦官领禁兵的专职。元内史府置中尉,为正三品,位内史之下。内史原名王傅,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时改。民国军衔,为九等中第八等。

中卫

见“右卫”。

中卫大夫

宋阶官名。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九阶为中卫大夫,以代旧官引进使。金为宦官第九阶,从五品下。元为宦官第五阶,正四品。明为宦官第三阶,正五品。

中卫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宦官阶五十三阶,第二十一阶为中卫郎,以代旧官引进副使。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二十九阶。

中卫率

官名。西晋初太子卫兵之长。旋为左右二率,各领一军,后加前、后二率。成都王司马颖为太弟,再置中卫率,共五率,南朝初仅左右二率。

中宪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正五品中,元升正四品,明为正四品升授之阶,清正四品。

中校

民国军衔。陆海军官佐分三等九级,校官为中等。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中校为第五级。北洋政府时期与国民党政府时期相同。

中校署

官署名。汉将作大匠所属有左、右、前、后、中五校令,秩均六百石,各有丞。成帝时省五丞。东汉惟置左右校二令。汉以后省。唐又置,属将作监,有令及丞,令秩从八品下。掌制造舟车、兵械、厩牧、杂器等。宋以后废。

中行

见“前行”。

中仪大夫

宦官散官名。金置,正五品下,为宦官第六阶。元宦官第四阶,《元史》作“侍中大夫”,从三品,或为中仪大夫之误。

中益大夫

金宦官散官名。从五品中,为宦官第八阶。

中议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正五品上,元升正四品。明为正四品加授之阶,清升为从三品。

中尹大夫

金宦名散官名,从四品中,为宦官第二阶。

中引大夫

元宦官散官名,从二品中,为宦官第二阶,位于中散大夫下。

中御大夫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殿中丞为中御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五阶,正五品中,元为第三阶,正三品。

中御大监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殿中监为中御大监,其副职殿中省监为中御少监。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中御府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殿中省称中御府,主官监为大监,次官丞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中允

官名。《宋书·百官志下》谓:“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在中庶子下,洗马上,疑叵今中书舍人矣”。《续汉书·百官志四》以洗马接中庶子,不言有中允。晋初设中舍人,当前代中允。隋改称内允。唐初仍为中舍人。贞观初,改中允。高宗永徽三年(652),避太子忠讳,再改内允。太子废,仍为中允。唐中允,正五品下,隶左春坊,为主官左庶子副职。龙朔时曾改为左赞善大夫,旋复旧,后另设左赞善大夫。后辽南面官也有中允。元亦曾置。明、清左右春坊均置,秩正六品。

中正

一、秦、汉之际,陈胜为楚王,以朱房为中正。《史记·陈涉世家》:“陈王以朱房为中正,胡武为司过,主司群臣。”其掌似系考核官吏的功过。

二、汉献帝延康元年(220),曹丕代汉自立前,尚书陈群立九品官人之法,于州郡各置中正,任识别人才之责。魏曹芳时,司马懿执政,于州置大中正,于是又有大中小中正之别。州的大中正,亦称州都,吴有大公平,即魏之大中正。晋、南北朝均有中正,隋尚有州都。唐无。

中正大夫

明宦官散官名。正四品,为宦官最高阶。

中正台

渤海国仿唐御史台,主官为大中正、少正,相当于唐之御史大夫、御史中丞。

中政院

元官署名。掌皇后财赋、营造、供给。成宗元贞二年(1296)始置中御府,大德四年(1330)升中政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并入典内院,仁宗皇庆二年(1313)复为中政院。有院使、同知、佥院等官。

中旨

唐、宋皇帝自宫廷发出亲笔命令或以诏令不正常通过中书门下,直接交付有关机构执行,称为中旨。

中丞相

《史记·李期列传》谓李斯死后,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赵高为宦官,可出入宫禁,故名。但同书《秦始皇本纪》“赵高为丞相”,时正式官名有无“中”字,尚有疑问。

中谒者令

汉官我。建始四年(前29),改变武帝以来用宦者出入奏事之制,改*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由士人任职,掌宫廷事务。东汉省。

中涓

官名。亦作涓人。战国已有。汉高祖为沛公时,曹参以中涓从。《汉书·曹参传》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涓,絜(洁)也,言其在内主絜清洒扫之事,盖新近左右也。”据此,则中涓之官与谒者、舍人相似。后世一般用作宦官的别称。

中涓大夫

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十一阶,正六品下。元为第六阶,从四品。金、元宦官称大夫者均止于中涓大夫,以下都称郎。

专达

官名。后金(清)天聪八年(1634),定八旗兵官名,以什长为专达。

丐祠

见“奉祠”。

白麻

唐、宋册立皇后、太子,任免将相,决定重大征战等一朝大事,皆由翰林学士以白麻纸书写诏令,不用印,称为白麻。

白纸坊

元官署名。属礼部。世祖至元九年(1272)始置。掌制造诏旨宣敕纸札。有大使、副使。

包衣

满语“包衣阿哈”的简称。“包衣”意为“家的”;“阿哈”意为奴隶、家奴、奴才。包衣为满族贵族占有的家奴,没有人身自由,受主人驱遣从事家务劳动或生产劳动。来源有战俘、罪犯、因债务破产者。包衣的子女也世为饮衣。以包衣编成的佐领即称包衣佐领,也叫旗鼓佐领(“旗鼓”亦作“齐固”,系译文对音)。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只指满洲旗,不包括汉军旗、蒙古军旗)包衣即内务府包衣,全系皇家世仆,其先世或系汉人、蒙古人,但一旦隶属了满洲包衣旗,即永为家奴。清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治后,包衣有因建立功勋而致身显贵者,但对其主子仍保留奴才身份,如世为江宁织造的曹氏三代,身为贵官,有高深文化修养,然其身份仍为皇家世仆。

北大王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与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政事。有北院大王、知北院大王事、北院太师、北院太保、北院司徒、北院司空等官。

北护卫府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北大王院护卫事务。有北护卫太师、北护卫太保、北护卫司徒等官。皇太后宫有左右护卫。

北京军政府

正式名称为“中华民国军政府”。民国十五年(1926)临时执政段祺瑞被逐下台后,北洋政府由国务总理摄大总统职权。十六年6月18日,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受孙传芳、张宗昌等推为陆海军大元帅,建立军政府。军政府由大元帅总揽一切权力,下设国务院,实际上国各总理与各部总长均为大元帅的部属。十七年6月4日,张作霖在皇姑屯被日本关东军炸死。军政府遂告瓦解。

北军中候

官名。东汉置,掌监北军五营,秩六百石。五营指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所统宿卫兵。五校尉秩均为比二千石,用品秩低的官监察高官,汉及汉后各代,常有其例。魏、晋改以领军(西晋初为中军将军)领五校等营,晋曾三将重置北军中候,旋仍改为领军。

北门学士

唐高宗乾封(666-668)起,弘文馆直学士刘祎之、著作郎元万顷等以文词召为翰林院待诏,入禁中撰《列女传》、《臣轨》等书,又密令参预机要,以分宰相之权。因常于皇宫北门候进止,故时称北门学士。

北面官

辽官类名。其制在辽太祖、太宗时初步形成,以契丹原有官制为基础,称北面官,统制契丹族。另以南面官统制汉族。北面官杂用唐官职名,但含义不同,因其官署分设皇帝牙帐南北,故又有南北之分,北枢密院掌军政,南枢密院掌民政,北宰相府与南宰相府皆掌佐理军国大政,北大王院与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事务,此外,宣徽院与护卫府等亦分北南,而所掌皆北面事务,皆由契丹贵族担任。

北省

北齐尚书省的别称,亦称都省。

北枢密院

辽官署名。大同元年(947)置。因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掌契丹部族、属国之政,统领契丹兵马,所谓“北衙不理民”。有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知枢密院事、北院枢密副使、知北院枢密副使事、同知北院枢密使事、签书北院枢密使事等官。

北司

唐称内侍省为北司。唐宫城在皇城之北。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及所属各官署都设在皇城之中;内侍省则设在宫城之中,位于各官署之北,故称。

北洋大臣

清官名。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1),清政府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三口通商大臣及南洋通商大臣。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同治九年(1870),改置北洋通商大虑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任,管理直隶(今河北省)、山东、奉天(今辽宁省)三省洋务、海防及各关事务。

北洋通商大臣

即“北洋大臣”。

北院大王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契丹五院部兵马。辽太祖分契丹迭刺部为五院部与六院部,各有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938),改两部夷离堇为两大王,称北院大王与南院大王。北院大王官署称北大王院,下设有知北院大王事、北院太师、北院太保、北院司徒、北院司空等。

北院详稳司

辽官署名。属北大王院。掌北院部族政令。有北院详稳、北院都监、北院将军、北院小将等官。

北宰相府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掌佐理军中大政。有北府左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等官。北府宰相多出于国舅五帐。

北闱

明的会试(礼部试、礼闱)从仁宗洪熙元年(1425)起,南人、北人分房取中,规定录取我额中,南人占十分之六,北人十分之四,称为南闱、北闱。宣德、正统间,又是分南、北、中闱,每百人之中,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又北京的顺天乡试贡院,亦称北闱;南京的应天乡试贡院称南闱。清亦称顺天乡试为北闱,江南乡试为南闱。

必闍赤

元官名。亦作“必彻彻”。*怯薛执事之一,掌为天子主文史。元官署中执掌蒙古文文书的官员,亦用此名,相当于掾史、令史,任职者并非怯薛人员。

丙字库

明官库名。属户部。掌储存棉花、丝纩,为内库之一。有大使、副使。

布宪

官名。(1)《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布宪,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执旌节宣布刑法禁令于四方。(2)北周依《周礼》置帝官,其秋官认有布宪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布宪下大夫、由布宪上士。所辖修闾、禁杀戮、禁暴、司寤中士、下士,也都袭用《周礼》秋官官名,惟掌瑾为蜡氏改名,禁游于《周礼》无据。各官职掌,分见各条,禁游的职掌不详。

布政使

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改原行中书省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十四年(1381),增设为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宣宗宣德三年(1428),除南北两京外,全国定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以布政使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别称藩司,俗称藩台,尊称方伯,下属称藩宪,总督巡抚之制建立后,布政使权位渐轻。清沿置,掌全省民政、田赋与户籍等事,为总督巡抚属官。每省一人,惟江苏省二人,一驻苏州(今苏州市),一驻江宁(今南京市),分辖本省府、州县。

册宝

册书与宝玺。宋大臣为皇帝或太后等上尊号,加以称颂时,常奉上册宝,册以条玉,加以红线相联,可以卷舒,以金填字,宝即印章。清册封皇太后、皇后、贵妃等,皆用金册与金玺。

册封

皇帝授藩属、诸侯、宗族、妃嫔与功臣等以封爵,皆举行一定仪式,对受封者宣读授给封爵名号的诏书。这种诏书叫“册文”,简称“册”。宣读后,将册文连同印玺授给被封人,称册封。清立皇后之礼称册立,余称册封,立皇后与封皇贵妃、贵妃、亲王、亲王世子皆金册、金宝(印玺),封郡王及郡王福晋册、印皆银制饰金,封嫔有金册而无印,封郡王长子、贝勒、贝子及郡主、郡君、县主、县君则皆用纸册。

册授

唐制,三品以上职事官、文武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护、上州刺史在京师者,由皇帝亲自授册拜官,称册授。册用竹简漆书。

出纳使

唐官名。掌出纳钱物。有太府出纳使、司农出纳使、含嘉仓出纳使。

出使大臣

官名。清季派遣出使大臣,始于同治六年(1867),所派使臣系卸任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1820-1870)。名义为“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任务是访问英、美、法、普、俄等国,并不专驻一地。本国官吏出使外国的,以郭嵩焘为最早,光绪元年(1875),因英驻华使馆翻译官马嘉理(Augustus Raymond Margary,1846-1875)在滇被杀事,遣使赴英陪罪,郭嵩焘被派为出使英国钦差大臣,“署兵部侍郎,并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三年一月抵英。四月,始正式任命为驻英公使。以后,遣使渐多。至光绪末年,始订定制度:头等出使大臣,正一品,有事权置,事皆即省;常驻外国的公使为二等出使大臣,正二品;下设参赞、通译官、书记官、武随员等;此外又有三等出使大臣,正三品,不常置。

出职

宋内外各官署吏职及诸州监司吏人,皆有年劳补官法,任职一定年限后,可免铨试,直接补官,授予差遣,称为出职。代本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代奔”、“戴琫“,意为箭官。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定制,设六人为管兵官,四品,每人统兵五百人。总兵额三千人。民国后,西藏地方政府扩军,代本员数及每人所领兵数均有增加。西藏和平解放后,代本曾被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校、上校军衔。1959年藏军因参加叛乱被解散。

东班

宋武臣阶官。朝参皇帝时东侧排列,共二十使。即皇城使、翰林使、尚食使、御厨使、军器库使、仪鸾使、弓箭库使、衣库存使、东绫绵院使、西绫锦院使、东八作使、西八作使、牛羊使、香药库使、榷易使、毡毯使、鞍辔库使、酒教育局使、法酒库使、翰林医官使。宋初尚有职掌,后仅为叙迁之阶。

东厂

明官署名。永乐十八年(1420)置,以宦官提督,掌侦察、镇压官反抗。所属掌刑千户与理刑千记各一员,亦称贴刑官,皆由锦衣卫官充任,隶役亦由锦衣卫拨给。侦察诸事直报皇帝,权在锦衣卫上。

东府

五代与宋称尚书省为东府。

东阁大学士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秩正五品。清沿置,为正一品。参见“大学士”。

东宫

一、妃嫔所居之宫,因而又作为妃嫔的别称。《公羊传·僖公二十年》何休注:“夫人居中宫,少在前;右媵居西宫,左媵居东宫,少在后。”参见“中宫”、“西宫”。

二、太子所居之宫,因而又作为太子别称。《诗·卫风·硕人》:“东宫之妹”《硕人》咏庄姜事,庄姜,齐人,为东宫得臣之妹,诗句即以东宫为齐太子之代称。《左传·隐公二年》:“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亦以东宫为太子之代称。

三、汉又称太后所居之宫为东宫,因太后所居长乐宫在未央宫之东,故名。

东宫典兵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乘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服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膳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药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玺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主管,下有纪事、奉御等员。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上閤门使

见“閤门司”。

东台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门下省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东台舍人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给事中为东台舍人。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东台侍郎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由黄门侍郎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东园局

官署名。北齐光禄寺所属有东园局,置丞。掌诸凶具(丧葬用具)。东园之名,秦、汉已有,见“东园主章”。

东园主章

官名。秦、汉将作少府(大匠)属官有东园主章令有丞。掌大材以供东园的修作。东园匠造陵内器物,属少高尔夫球。太初元年(前104),改称木工。东汉省。参见“东园令”。

冬官

《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冬官以大司空为长官。但《周礼》传本冬官部分全佚,代以《考工记》,设官之制不详,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冬官府,以大司空卿为主官,正七命。《通典》以周大司空卿拟唐工部尚书,以其副小司空上大夫(《通曲》原文误作中大夫)拟唐工部侍郎,所属有工部、匠师、司木、司土、司金、司水六中大夫及司玉、司皮等五下大夫,以及各大夫的属官。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工部为冬官,工部尚书为冬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后世亦以冬官为工部的通称。

冬官尚书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工部为冬官,工部尚书为冬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冬官正

官名。掌司四时之官。唐至清皆置,隶司天台(监)、太史院或钦天监。详见“五官正”。

冬卿

《周礼》以冬官司空掌工程等事。后世因以冬卿为工部尚书习称。又梁武帝时以光禄卿、鸿胪鲫、太舟卿为冬卿。参见“十二卿”。

对策

汉应荐举的人对答皇帝有关政治、经济的策问叫“对策”。后世也常有用此法取士之事。

对移

见“两易”。

发审局

官署名。清后期,各省州、县官所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由督、抚委派候补官审讯,为非正式审讯机关。

发运使

官名。唐开元二年(714),于陕州置水陆发运使掌漕运。宋初置京畿东西水陆发运使,后有江、淮、两浙发运使兼制置茶盐事,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兼都大发运使,又有三门白波发运使、陕府三门发运使。南宋初,发运使只掌购买食粮,乾道六年(1170)废。

发敕司

宋官署名。属银台司。掌登记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公文后颁送有关机构,由中书门下派发敕官管理。

冯相氏

《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冯相氏,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徒等人员。“冯”读“凭”,“乘”之意。“相”之意为视。掌登高台观察天象。与保章氏同属太史,为天文官之官。保章氏,历代多据以置保章正等官。

功曹

官名。亦称功曹史。西汉始置,为郡守、县令的主要佐吏。主管选署功劳。东汉各州亦有功曹,而名称略有变更。属司隶校尉者称功曹从事,下设门功曹书佐等协助处理选用人员等事。其他的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见“治中”),属员仍称功曹书佐。历代沿置。两晋、南北朝多改称西曹,也有并设西曹、功曹,官名有功曹从事、功曹史、西曹书佐、西曹参军等。北齐州府有功曹参军事,郡守的属官称功曹。隋炀帝废州置郡,改功曹为书佐。唐在王府、都督府等设功曹参军事诸州称司功参军事。功曹权力,在汉代最盛。郡之功曹,除人事外,常能与闻一郡政务。司隶校尉之功曹从事亦然,实为长官助理。笋、晋起,功曹仅理本署之事。

功曹参军

官名。即功曹参军事。参军或参军事者,本参谋务军之称。晋始用之为诸曹之长的职名。晋元帝为丞相时,府中设十三曹,均以参军为长,其西曹参军实即功曹参军。北齐诸州功曹之长称功曹参军。唐惟王府、都督府有功曹参军,诸州均称司功参军。唐牟后无此官名。《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名,“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功曹从事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属吏,主选署本州人员等事,与都官从事、别驾从事同为司隶校尉的主要属吏。司隶以外各州的功曹从事称治中从事,见“治中”。

功曹史

官名。即功曹。曹乃部门之意。选署功劳之曹以史为长,故名。

功曹书佐

官名。《续汉书·百官志》谓司隶校尉属吏有从事史十二人、假佐二十五人。从事史中的功曹从事,主本州的选署等。假佐中的门功曹书佐,即功曹从事下属,主选用。各州也有从事史和假佐,惟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治中)。治中的下属仍称功曹书佐。笋、晋沿设。晋、南北朝多称西曹书佐。隋改功曹为司功,功曹书佐为司功书佐。此名遂废。

功曹佐

官名。汉功曹的佐吏。《太平御览》卷二百六十四引《会稽典录》,谓魏朗从郡的书佐转为功曹佐,又进为功曹史。

功过状

记录官员协过的行状。唐尚收省吏部有考功郎中、员外郎,掌考察官员功过善恶习,对亲王及中书、门下二省、京官三品以上及都督、刺史、都护、节度使、观察使,皆以功过状考核其行事。

功牌

颁给有功将士的奖牌。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造赏功牌,分奇功、头功、齐力三种,奖给有功将士,分别进秩、给赏。清功牌先为银制,后以紫绫裱纸代,长方形,分为五等,有功牌即为有出身。有几品功牌即可用几品顶戴,其后赏赐日滥,弊端渐多,丧失赏功作用。

归德大将军

唐武散官名。从三品上,为武官的第八级。

归德将军

唐武散官名,从三品下。为武官的第九级。宋沿置,从三品,为第七级。

归德郎将

唐武散官名。从五品下。

归德司戈

唐武散官名。从八品下。

归德司阶

唐武散官名。从六品下。

归德执戟长上

唐武散官名。从九品下。

归德中候

唐武散官名。从七品下。

归德中郎将

唐武散官名,从四品下。

合吉

清对蒙古贵族封爵名,位次辅国公,分四等,自一等台吉至四等台吉,相当于四品至一品官。惟土默特左翼旗及喀喇沁三旗称塔布囊。

合罕

即“可汗”。

合同凭由司

宋官署名。属入内内侍省。掌宫廷取索物品时,开列品名数目,给以合同凭由,交有关物库发给。凡宫廷特殊赐予,亦开列同样凭由,交有亲机构如数发给。

弘文馆

官署名。唐武德四年(621),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改为弘文馆,神龙元年(705)因避太子讳,改为昭文馆。开元七年(719)复称弘文馆,置学士、校书郎,掌校正图籍等。其学士并掌教授生徒,似国子学。明初曾置弘文馆学士,旋废。

击胡侯

官名。汉时西域近匈奴各国常有以“击胡”、“却胡”为名之官。详见“却胡侯”。

加官

在原有官职外加领官衔,以示尊崇称加官如汉朝的侍中、左右曹、诸现、散骑、中常侍、给事中等皆加官,加给列侯、将军及大臣。侍中可出入宫廷侍奉皇帝,诸吏、给事中每日朝见皇帝,侍从左右,评议尚书奏事。

甲榜

科举制度中由举人而考中进士的别称,因举人、进士各为一榜,亦称*两榜。榜即考试后揭晓名次的公告。

甲本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甲琫”,即百夫长。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定制,位于如本之下,员二十四人,六品,每人领兵一百二十五名。参见“代本”。

甲科

汉时课士有甲、乙、丙三科。《汉书·儒林传》:“平帝时,……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二十人补文学掌故。”唐明经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明、清通称进士为甲科,举人为乙科,即本于此。

甲喇额真

官名。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每旗(固山)辖五甲喇(一作“札兰”),甲喇之长为甲喇额真。后金(清)天聪八年(1634),改为甲喇章京。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八旗官名汉称,以甲喇章京为参领。

甲喇章京

官爵名。后金(清)天聪八年(1634),定八旗爵名,改原来袭用明朝官名的参将、游击为甲喇章京,分三等,一、二等即参将,三等为游击。又改各旗原有的*甲喇额真为甲喇章京,以为官名。作为爵名的甲喇章京,至清顺治四年(1647),又改称阿达哈哈番。乾隆元年(1736),定阿达哈哈番汉字为轻车都尉。

甲字库

明官库名。属户部。掌贮存布匹、颜料,为内库之一。有大使、副使。

节度使

官名。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有屯田州置营田使。永徽后,都督带“使持节:者称节度使,代皇帝理军政,但非正式官名,另有按察使、巡察使、黜陟使等监察地方官吏及民政。景云二年(711),以贺拔延嗣为梁州都督、河西节度使,开始以节度使为正式官名。开元年间,朔方、陇右、河东、河西等镇亦陆续置节度使。每以数州为一镇,节度使即统此数州,兼任所驻在州刺史,并多兼按察使、安抚使、支度使、营田使等,总揽军、民、财权,逐渐形成强大地方势力。安史乱后,内地亦陆续设置节度使,朝廷直辖区日益缩小,河北与其他部分地区节度使不服朝廷之命,互相勾结,传位于子或部下,强迫朝廷承认,形成藩镇割据。五代时,节度使设置更多,连年攻伐,废置不常。宋初收回兵权后,节度使不赴任,无职掌,只用为宗室、外戚、将相荣衔。辽、金沿唐制,仍置节度使,元废。

节级

唐、宋军事机关中低级军佐的总称。

纠察在京刑狱司

宋官署名。掌审查京城狱案件,徒刑以上即时呈报,如审理不当或积压者,据其情节驳奏。纠察官以上两制以上充任。

可毒夫

渤海国称王为可毒夫。亦称圣王、基下。

可敦

可汗之妻称可敦,亦作“可贺敦”、“贺敦”、“合屯”、“哈敦”。鲜卑、柔然、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均用此称。吐番亦用“可教”称女性统治者。

可汗

柔然、突厥、回纥、契丹、蒙古等族最高统治者的称号。鲜卑语称“可寒”,公元三世纪时已见。402年,柔然社仑始自称丘(邱)豆代(代, 一作伐)可汗。唐杜佑谓:其“犹言皇帝”。蒙古语又作“合罕”,窝阔台汗称合罕,文献中常以“合罕皇帝”专指窝阔台。可汗亦可简称为汗,并加“大”字为尊称,称大汗。

可贺敦

即“可敦”。

兰省

唐秘书省的别称,详见“兰台”、“秘书省”。

兰台

汉宫内藏书处,由御史中丞兼管。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中丞代为御史之长。而仍留兰台。后遂称御史台为兰台。中丞以监察弹劾为专职,不能兼顾书奏等事,因而又另置兰台令史。东汉班固任兰台令史,奉诏撰史,后世因而又以史官为兰台。唐高宗一度改秘书省为兰台。唐人诗文因而常用兰台、兰省为秘书省之代称。

兰台郎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秘书省为兰台,秘书郎为兰台郎。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旧名。

乐部

清官署名。乾隆七年(1742)置。所属神乐署兼隶太常寺,掌效庙、祠祭乐章佾舞;和声署掌殿廷朝会、燕飨乐舞。

乐师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于有乐师,掌国学之政,亦称小丘正,又与大司乐(大乐正)通称乐正,均以乐官而兼学官,大司乐为长官而专教大学,乐师则与师氏、保氏教小学。周礼乐并重,以诗书礼乐为教学内容,故大司乐、乐师能集乐官、学官于一身。

乐使

宋女官名。太祖置,主官中声伎。太宗改为仙韶使。

礼宾院

宋官署名。属鸿胪寺。掌回鹘、吐蕃、党项、女真等族朝贡款待及互市翻译等事。南宋废鸿胪寺,并入礼部。

礼部

官署名。六部之一。隋置。东汉尚书以吏曹兼领祠礼等事。东晋、南北朝有祠部尚书。北齐祠部兼辖屯田、起部掌营造,而吉凶礼制则由殿中尚书管辖。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始有礼部之我,所辖有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屯田、营造等事划归工部,名实始同。唐代将学校、贡举等事划归礼部。主官为尚书,次官为侍郎,历代沿袭,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罢科举,学政归属学务大臣。次年,光禄、太常、鸿胪三寺并入礼部。宣统三年(1911),废礼部,改设典礼院。

礼部试

唐的进士考试本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主持。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员外郎李昂与进士(指应试人(李权语言冲突。朝廷以郎官地位较低(从六品上),改由正四品上的礼部侍郎主持。亦称省试,省指尚书省。历代沿袭,科举遂为礼部专职。会试因而称礼部试,亦称礼闱。明、清会试在春季举行,又有春试、春闱。

礼制局

宋官署名。政和二年(1112)置,有详议官,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昏、丧祭沿革制度。宣和二年(1120)罢。

立信尉

隋散官名。炀帝置,从九品。详见“建节尉”。

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掌办金银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仁宗延祐七年(1320)。改为全部交纳中宫。有都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官。

官名。战国、秦、汉时,县的行政长官称令。历代相沿,宋以朝官知县事,故称“知某县”,而犹存“县令”之虚称。明、清始改以“知县”为正式官名。历代中央政府的高中级机关的主官也有令。秦、汉时最多,如公车司马令、大行令、尚书令等,均系中级官中员。汉以后高级官员称令者渐多,如中书令、尚书令(魏为三品,北魏、北齐、隋、唐均为二品)等。但后世称令之官的总数逐渐减少,至宋已不多见。明、清只有宗人府的主管称宗人令、宗令。

令公

古人对中书令的瓶称。中书令一宙,自曹魏始置不久,即成为事实上的宰相,至为贵重。北魏文成帝对任此官的高允,不呼其名,称为“令公”。又尚书令亦为贵官,官名亦有“令”字,南北朝时也有“令公”之称。但因唐太宗为秦王时曾任此官,太宗之后不再授人,故令公遂为中书令之专称。

令人

妇女封号。宋政和二年(1112)定。在恭人之下,硕人之上,封给太中大夫至通奉大夫之妻。

令史

官名。(1)汉丞相府及以后三公府的属吏,在诸曹的掾史之下,秩百石。尚书的属吏也有令史,秩二百石,御史中丞的属官兰台令史,秩六百石,系中级官员,较特殊。令史身份低下,为士人所不屑。东汉梁冀恨名儒刘常召补令史以辱之。尚书的机构扩大后,各曹属员都有令史及官秩更低的书令史,西晋在尚书令、仆射、左右丞之下,增设都令史八人,官秩亦公二百石。梁武帝减都令史为五人,选士人任职。北齐的尚书都令史秩从八品,一般的令史、书令史不入流品。《隋书·百官志》谓各省、台、府、寺,各因职务设吏,有令史、书令史、书吏等。隋改都令史为都事,令史仍沿旧名。隋、唐、宋、金、元的台、省、院、部均设令史,除金外,皆为低级办事吏员。金颇重视尚书省和御史台的令史人选,金熙宗、世宗先后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章宗以终场举人(即参加全部考试而未中进士的举子)补御史台令史。后形成制度。至有出身令史而官至宰执者。明废令中之名。(2)汉县令属吏的总称。卫宏《汉官旧仪》云:“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史”本为秦、汉时人对属吏的通称,故以县令之属吏为令史。

令尹

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为最高官职,掌军政大权。战国时楚国沿置,相当于相国。秦末在旧楚国境内起义的农民军沿用此官名。麴氏高昌(497-640)亦以之为最高官职,下有公二人、左右卫、八长史、五将军等。

令旨

皇帝的命令,即圣旨。宋又以太子命、金又以皇太后命为令旨。

龙虎将军

武散官名。明置,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次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明武散官称将军者,此为最高阶。以上的正从一品四阶,与文官同名,分别为特进光禄大夫,特进荣禄大夫、光禄大夫、荣禄大夫。

龙虎卫上将军

武散官名。金始置,正三品,元升正二品。

龙图

宋官名。龙图阁学士的简称。当时俗称龙图阁学士为大龙,直学士为小龙,直龙图图为假龙。有人得直龙图阁,至死未迁,则称为死龙。

龙图阁学士

宋官名。真宗时建龙图阁,收藏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图画、祥瑞之物以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景德元年(1004),置龙图阁侍制。四年,置龙图阁。龙图阁学士为加官,用以加文学之士,备顾问,与论议,以示尊宠。

龙卫神卫四厢都指挥使

宋禁军中,捧日、天武、龙卫、社[神卫称上四军。捧日为骑军,天武为步军,皆属殿前司。龙卫属侍卫亲军司军司、神卫属侍卫亲军步军司。各军皆分左右厢。端拱元年(988),置观步军龙卫、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及殿前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长官。

龙武军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分羽林军属左右龙武军。以禁兵万骑营隶之。左右务有大将军一人,统军一人,将军三人,以及长史、录事参军一,、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司阶、中候、司戈、执戟、长上等官。

龙翔军都指挥使

官名。金正隆二年(1157),特选部分侍卫亲军,骑兵称龙翔军,步兵称虎步军,各置都指挥使。

龙直

宋直龙图阁的简称。

龙制

宋龙图的阁待制的简称。

龙骧将军

官名。晋武帝谋伐吴,因吴童谣“不畏岸上兽,但畏水中龙”之语,拜益州刺史王浚为龙骧将军,使造船备战。龙骧之号始此,南北朝沿置,地位高下不一,北魏、北齐均第三品,南朝梁有将军号二百四十以上,龙骧叙次在一百七十以后,远较西晋初置时低。隋无。

民部

官署名。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上曹办事,民曹为四曹之一,主吏民上书事。东汉增至六曹,民曹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一说,“盐池园苑”当作“盐池、苑、囿、盗贼”。魏、晋有左民、右民二曹,但尚书分曹日多,所主职务不汉世。

民政部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年(1904)置巡警部,三十二年(1906)改民政部。有尚书、侍郎等官。职掌又包括地方行政、地方自治、移民、侨民、赈救、营缮等。分民治、警政、疆理、营缮、卫生五司,直辖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教养局、习艺所、巡警学堂、消防队等。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民政长

官名。辛亥革命后,部分省于都督下设军政、民政二部,各置部长,如湖南,但不久仍归都督集权,仅留民政司名。部分省由北洋政府任命民政部,如山西、湖北、四川、福建、江苏、江西六省。民国二年(1913)1月,北洋政府划一名称,称民政长。三年,又改为巡按使。

民政使

官名。清在东北以将军为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东北建行省(奉天、吉林、黑龙江),始置民政使,每省一人。掌全省民籍事务。职同内地各省的布政使。

末蒙

吐蕃称君主(赞普)之妻为末蒙。

末入流

明、清官员品级,沿袭前代,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十八级。凡未及从九品者,如典史、驿丞等,统称未入流。参见“流内”、“流外”。

宁徽寺

元官署名。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隶八不沙皇后位下。有寺卿、少卿、寺丞等官。

宁令

西夏爵名。意为大王。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五、第453条:“先是,元昊后房生一子,早宁令受。‘宁令’者,华言‘大王’也”。

宁元将军

东晋始置。唐为武散官,正五品下,宋升正五品。

奴儿干都指挥使司

明官署名。简称奴儿干都司。成祖永乐七年(1409)置,治所在黑龙江下游东岸特林,有卫、所四百余,屯驻军队,为当地军政机构。辖区东至海,东北包有库页岛,西至斡难河(鄂嫩河),南接图们江,北抵外兴安岭。永乐十一年(1413)与宣宗宣德八年(1433)曾二次在特林修建永宁寺,并立有二碑。清光绪三十年(1904),二碑被帝俄政府劫去,移置海参崴博物馆。

皮剥所

宋官署名。属北面官系。统掌皮室军。太祖选诸部精锐千余人为侍卫亲军。称腹心部,置左右皮室详稳官。太宗增选精兵三十万为皮室军,直属皇帝,置左、右、北、南四皮室详稳司。详稳,清改译作详衮。

皮室

辽侍卫亲军。太祖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置腹心部,称皮室军。辽太宗更选天下精兵,加以扩充,分左、右、北、南、黄诸皮室。

平均司

官署名。清季商部四司之一。改农工商部后,改为农务司。以原户部农桑等事隶之。

平章

官名。“平章”原意为商量处理。唐贞观八年(634),左仆射李靖因病辞职,太宗诏闰愈后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新唐书·百官志》叙此,按云“‘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志文无“政”字)但时非官名。高宗记淳元年(682),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岭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以“平章事”入官衔。唐中叶后,凡为宰相,必于本官外加“同平章事”衔,意谓共议政事,宋除宰相称同平章事外,又有平章军国重事,位宰相之下。金尚书省、元中书省及行中书省在丞相之下,有平章政事。金、元平章政事简称平章。明初沿置,不久废。

平章军国重事

北宋官名。元祐年间置,以元老重臣充任,地位高于宰相,以示尊宠。亦称同平章军国事。开禧元年(1205),韩侂胄当权,以平章军国事为名,去“重”字以示主管一切事务,去“同”字以示其专一主管。

平章政事

官名。辽三京(东京、中京、南京)宰相府置,分左右。金尚书省置,二员,从一品。元中书省、尚书省置,从一品,为丞相副贰,至顺元年(1330)定制四员。明初沿元制,设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等官。洪武九年(1376),省平章政事。

平政院

官署名。 民国三年(1914),北洋政府始设,为办理行政诉讼的官署。设院长一人,特任,直属大总统;评事十五人,简任,由院长、大理院院长、各部总长等密荐,由大总统任命。被荐者须担任荐任行政官三年以上或司法职务两年以上,在职期间不得参加政治结社,不得任议员、律师及商业执事人。平政院分三庭,每庭评事五人,其中须有曾任司法职务者一或二人。平政院对各级官署的违法处分,致损害人民权利,经人民陈诉至最高级行政官署,不服其决定而陈诉的案件。行使审理权,但不受理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平政院初期附设肃政厅,执行对官吏的纠弹。五年六月,肃政厅裁撤,平政院仍存在。

平秩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八品下。元升从七品。明废。

且渠

匈奴官名。《晋书·四夷列传》作“沮渠”,由卜氏任职。冒顿单于时设置,为中下级领兵官,无固定地位,按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又古鄯善(楼兰)因匈奴官名,置左右且渠。

申徒

即“司徒”。《史记·留侯世家》:“以良(张良)为韩申徒。”《汉书·张良传》作“韩司徒”。“申徒”当系俗称。

生员

唐国学及州、县学规定学生员额,因称生员。明、清指经本少各级考试入府、州、县学者,通名生员,习称秀才,亦称诸生。生员常受本地教官(即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及学政(明为学道)监督考核。生员的名目分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初入学为附学生员,廪、增有定额,据岁考、科试成绩递补。廪生给廪米,故名。增广生亦名增生,因于廪生外增额,故名。

圣王

渤海国称王为圣王。亦称可毒夫,基下。

一、官名。商设置。原为驻守边地的武官。如《殷虚文字乙编》6400片:“贞在北史其获羌 ”。后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等。或称“作册”。西周时有太史、内史,长官称尹,或称尹氏。春秋时理解 外史、左史、南史等。

二、官佐之称。《诗·小雅·宾之初延》:“凡此饮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监,或佐之史”。毛传:“立酒之监,佐酒之史”。

史馆

官署名。北齐始置,以宰相兼领,称监修国史。唐太宗以史馆为衬衫兼领职务之一,置史馆修撰、直馆等官,掌修国史,后为定帽。宋以史馆与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其官员并称馆职,为文臣清要之选。南宋初罢史馆,置国史院与实录院,二者分合不定,中期后并置。辽、金均置国史院。元置翰林兼国史院,翰林学士兼修国史。明以修史之职并归翰林院。清置国史馆撰述国史,另于每帝死亡,新君继位后置实录馆编修前帝政令,事毕即省。

世妇

妃嫔称号。《礼记·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妃、八十一御妻。”世妇之职,《周礼·天官·冢宰》:“世妇掌祭祀 、宾客、丧纪之事。”隋文帝以此为据,置世妃九人,掌宾客祭祀,后樯为二十七人。炀帝改以婕妤十二人及美人、才人十五人,合称世妇。

世子

天子、诸侯嫡长子。清亲王嫡子奉特旨者封世子。

市舶司

官署名。唐于广州置高舶使管理海外贸易。宋于广州、泉州、明州(今浙江宁波)等地分置市舶司,先由当地知州兼领,后由转过司兼管。又曾专置提举官。掌检查登记入船舶,征收商税,收风朝廷专卖商品并管理外商。元、明称市舶提举司,有提举等官,明嘉靖元年(1522),废福建、浙江二市舶司,只留广东市舶司。

市长

官名。掌管理市场。战国时已置,称市吏。汉有长安、洛阳、邯郸、临淄、成都、宛六大城设市长。《唐六典》卷三十注:“汉代诸郡国皆有市长,晋、宋以来皆因,隋始有市令。”但汉于六大城以外的地方,仅置掾、史。晋、宋当亦相同。参见“市令”。

市令

官名。掌管理市场。从战国至唐,城市中有特定的商业区,称为“市”,由政府派官管理。其长官,隋以前称市长,隋改为市令。唐同。宋无限于特定区域设店之制,不再设置此官。金中都有市令司,设令、丞各一人,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及百货之估值。性质与隋、唐市令不同。

市买司

官署名。宋初有市买司,太平兴国四年(979)改杂买务,属太府寺,掌收买宫廷、官府所需各物,金太府寺所属有市买司,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等物。

市易司

官署名。王安石变法期间,于熙宁五年(1072)置市易务于京城,后各主要城市亦置。掌乘时贸易,平衡物价,以通货财及召人抵当借钱出息,并采风三司之属司、库、务所需物资。次年,改务为都提举司,兼领诸州市易务。元丰改制后,属太府寺。

帅都督

官名。西魏、北周与隋文帝时,府兵各军府,以帅都督统旅。其官秩,西魏、北周为正七命,隋为从六品。隋炀帝时,改称旅帅。

帅机

宋安抚司属官主管机宜文字的简称。

帅司

见“帅漕宪仓”。

帅准

宋安抚司属官准备差遣的简称。

帅漕宪仓

宋各路置安抚司掌军事与民政,简称帅司;转运司掌财赋与转运,简称漕司;提点刑狱司掌司法刑狱,简称宪司;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仓与贷放钱谷等事,简称仓司。帅、宪、仓长官仅一人,分为安抚使、提点刑狱公事与提举常平司;漕则一路或有二三人,转运使、围运盒 使与转运判官皆简称为漕。四司设置先后不一,废置不常,南宋方成定制。四司又皆有监察官吏之权,总称监司。

司爟

爟,举火之意。《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司爟,设下士二人及徒六人,掌行火的政令,按季节改换取火用木,处罚失火与擅自焚烧野草的人。

司败

官名。春秋时南方楚、陈、唐等国称司寇为司败。见《左传·文公十年》、《论语·述而》、《左传·定公三年》。

司宾署

明官署名。鸿胪寺领司仪、司宾二署。署设署丞,正九品,主管朝贡使臣,辨其身分地位,教其拜跪仪节。

司宾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鸿胪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兵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司兵,设中士四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兵器,作战前颁发兵器,祭祀时发级舞者兵器,大丧时制作埋葬用兵器。唐州郡所属有司兵书佐、司兵参军,掌军防、门禁、田猎、烽候、驿传诸事。

司兵参军

官名。汉司隶校尉属官有兵曹从事史,有军事则置之以主兵事。北齐各州有中兵、外兵、骑兵等参军,郡有兵曹掾佐。隋各州及左右卫等军府有兵曹参军。唐诸卫府、东宫诸率府、王府、京府、都督府、都护府均称兵曹参军,诸州称司兵参军,掌军防烽驿门禁田猎仪仗等事。《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仓参军

官名。即司仓参军事。两汉有仓曹史,主仓库。北齐以下,为曹参军。唐于诸卫府、东宫诸率府、王府、京府、都护府、都督府称仓曹参军,于州称司仓参军,县称司仓佐。诸卫府仓曹参军事兼管文官勋考。宋不置,职归户曹。《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名,“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常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司常,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惧、徒等人员。掌旌旗。旗分九种,各有专名,画日月者称“常”,因以为官名。

司辰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九品上,为宦官第二十四阶,元为第十三阶,正八品,明为第九阶,亦正八品。

司城

一、春秋时宋以避武公之名,改司空为司城。春秋后期襟以司城执政。《左传·襄公九年》:“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杜预注“乐喜,子罕也。为政卿”。曹国亦随宋国以司城听政。《左传·哀公七年》:“瑛伯阳宠公孙彊,使为司城以听政。”

二、官署名。唐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兵部所属的职方为司城,职方郎中亦改称司城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成馆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国子监改置。咸亨元年(670)复原名。

司储

唐官署名。天宝十一载(752),改户部所属仓部为司储。肃宗至德二年(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川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工部所属水部为司川,水部郎中亦改称司川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刺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刺,设下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辅助司寇断狱,重罪于反复征询群臣、众吏、万民,确定没有赦免根据后,然后处决。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刺上士、中士。

司禋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礼部所属中祠部为司禋,祠部郎中亦改称司禋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调下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周礼》地官司徒所属有调人下士,“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北周据之,在秋官府设司调下大夫,正四命,下有司调中士、下士。参见“调人”。

司度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和色户部所属度支为司度,度支郎中亦改称司度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法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始设(清末为法部),受大总统管辖。主官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下设承政厅,由秘书长掌管;设法务、狱务二司。各设司长。北京政府成立后,司法部与各部均属国务院,不设秘书长,改承政厅为总务厅,设民事、刑事、监狱三司。司法部为司法行政官署,与最高审判机关的大理院、最高检察机关的总检察厅分别设置。司法部监督所辖官署、司法官,管理民刑诉讼事件,但不执行审判、检察职务。后国民党政府称司法行政部,属行政院。

司法参军

官名。即司法参军事。两汉郡僚佐有决曹、贼曹椽,主刑法。北齐与隋称法曹行参军。唐于府称法曹参军,州府司法参军,县称司法佐。宋有司法参军,掌议法断刑,又有司理参军。掌讼狱勘鞫。《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藩

官署名。“藩”一作“蕃”。隋大业三年(607)修改官制中,不久改主客为司藩,主客侍郎为司藩郎。唐武德三年(662),改司藩为记客。龙朔二年(662),又改主客为司藩,并改主客郎中为司藩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封

官名。北周依《周礼》地官司徒有封人之制,在地官府设司封中士、下士。但以有封爵而无法定封邑、发租赋,故此官仅存虚名唐沿隋制,吏部有主爵郎中。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主爵为司封,郎中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垂拱元年(685),改为司封郎中。宋沿置。掌官员封爵、叙赠、承袭等事。辽、金、元不置。明、清称验封司。

司服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司服,设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管王之吉凶衣服,辨别其名号物色与用途。

司府寺

唐官署名。元宅元年(684),由太府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戈

唐官名。天授二年(691),与司阶、中候、执戟同置,员额五人,正八品下。参见“司阶”、“四色官”。

司更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率更寺为司更寺,令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均复原名。

司工

官名,即“司空”。见西周金文。

司功参军

官名。即司功参军事。两汉郡僚佐有功曹史,代历同。北齐及隋初称功曹参军,隋文帝改司功参军,炀帝改司功书佐。唐于府称功曹参军,州称司功参军,县称司功佐。掌官员、考课、祭祀、礼乐、学校、选举、表疏、医筮、考课、丧葬等事。《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名。“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宫

春秋时齐、楚均有此官。《左传·襄公九年》宋发生火灾时,执政者“令司宫、巷伯儆宫”。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司宫即《周礼》之内小臣,为宫内奄人之长。……若清代之总管太监。”

司宫令

宋宫中女官官名。真宗置。掌宫中诸事在尚宫之上,正四品。

司宫台

唐官署名。垂拱元年(685),改内侍省为司宫台。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关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0),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刑部所属司门为司关,司门郎中亦改称司关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官

清代各部属官的通称。指各部内各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主事以下七品小京官。因其分司治事,各有专职,故通称司官。朝廷各独立机构改革属官对其长官亦自称司官。

司闺

女官名。唐太子所属女官中有二人,从六品,掌宫人名簿等事,属员有掌正、掌书、掌筵,各三人。掌正掌文书出入、管钥、纠察推罚。掌书掌经籍纸笔等。掌筵掌床祷、几案、铺设等。金皇后位下女官亦置。掌皇后宫内事务,并给散官人俸给食料。

司户参军

官名。即司户参军事。汉、魏 以下,州郡僚佐有户曹掾,主管民户。隋初称户曹参军,隋文帝改司户参军,炀帝改司户书佐。唐于府称户曹参军,州称司户参军,县称司户佐。宋各州置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交纳等事。元废。《隋书》、《两唐书》均作“户曹”(司户)参军事,《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会

官名。(1)《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司会,设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以及府、史、胥、徒等。职掌为辅助太宰考核各官府的政绩,接受贡赋,征收赋税,调节支出,逐日农月稽查考核收入支出及吏治情况。(2)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天官府所属也有司会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司会上士、中士、旅下士。大冢宰若受“五府总于天官”之命,则司会中大夫副总六府事;否则仅掌本职为计官之长。

司绩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吏部之考功为司绩,考功郎中亦随而改为司绩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计

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 刑部所属比部为司计,比部郎中亦改称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天宝十一载(752),又改称司计。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稼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司稼,掌巡视田野之稼,辨析谷种及其所适宜种植的土地,公布于乡里;按年成上下制定征收赋税之法;并掌调剂民食。

司稼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司农寺改置,司农寺卿为司稼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驾

唐官署名。天宝十一载(752),改兵部所属驾部为司驾。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阶

唐官名。天授二年(691),置于十二卫(即十六卫减去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四卫),左右各二人,正六品上。与中候、司戈、执戟,合称“四色官”。

司金

唐官署名。天宝十一载(752),改户部所属金部为司金。肃宗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金中郎将

官名。汉末建安中,曹操定冀州后,在河北设治铁机构,置司金中郎将掌管。蜀汉亦有此官,掌铸造武器和农具。

司津监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都水监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经大夫

唐官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洗马为司经大夫。次年,再改桂坊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洗马。

司经局

官署名。南朝梁太子官署有典经局,北齐有典经坊,隋称司经局,唐一度改名桂坊,有洗马等官,掌太子宫中图书。辽仍称司经局,金詹事院有司经官。明、清司经局洗马官属詹事府,为翰林官迁转之阶。

司空

官名。西周始置。金文都作“司工”,主管土地,兼管土木等建筑工程。《礼记·王制》:“司空执度度地”》古今亶父迁都周原,“乃召司空,乃如司徒,俾立室家”(《诗·大雅·绵》)。成王时,聃季为司空,分封康叔于卫国,“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左传·定公四年》)。与司徒、司马合称“三有司”,为朝廷大臣。诸侯国与卿大夫也都设置。春秋鲁、郑、陈等国仍设置。宋因武公名司空,改称司城。春秋以后到战国时,宋以司城执政。

司寇

官名。西周始置。掌刑狱。西周初为朝廷大臣,武王时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左传·成公十一年》)。成王时康叔封于卫,兼王室司寇(《左传·定公四年》)。西周中期起位渐低,西周金文中未见有册命为专职司寇的大臣。春秋时诸侯国沿用,宋有大司寇、少司寇、楚、陈、唐等国称为司败。其位低于司徒、司马、司空。《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载季孙谓臧武仲曰:“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战国时楚、韩等国沿用,韩国于县令下亦设司寇,见于韩国兵器的铭刻。

司库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0),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兵部所属库部为司库,库部郎中亦改称司库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天宝十一载(752),再改为司库。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乐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从七品下。元升从六品。明废。

司理

官名。司理参军简称。宋初各州有马步院。以军人为判官,掌狱讼。太祖开宝六年(937)改各州马步院为司寇院,以文臣为司寇参军,后改司寇为司理。

司李

官名。李,通理,即司理,为掌狱论之官。又为对推官的的习称。

司里

春秋时主营宫室与掌授宫室之官。《国语·周语中》引《夏令》:“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韦昭注:“期,会也。致其筑作之具,会于司里之官也。”《周语中》又引周《秩官》:“敌国宾至,……司里授馆”。韦昭注:“司里授客之所当馆,次于卿也。”《国语·鲁语上》:“公欲驰郈敬子之宅,亦如之。对曰:先臣惠伯以命于司里“。韦昭注:“言先臣惠伯受命于司里,居此宅也。”胡匡衷《仪礼释官》:“司里当为司空之属,主营宫室者,客馆亦宫室之事,故司里掌授之,又掌授民居。”

司礼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下设掌司、典簿等员。提督太监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并管理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等。掌印太监掌内上章奏。秉笔与随堂太监掌章奏文书。掌司分别管理书籍名画、内书堂等,各司其职。典簿记录奏章及出纳号簿,按制度,太监不过正四品,但明后期皇帝常不见大臣,有事时皇帝口述命令,由秉笔太监以朱笔记录,送内阁票拟,权势极重。明武宗时刘瑾以掌司礼监,熹宗时魏忠贤以秉笔太监而权倾内外。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司礼监,康熙即位后裁撤。

司礼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改太常寺为司礼寺。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厉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厉,设下士二人及史、徒等人员。厉,犯罪之意。掌没收的盗贼所用武器与赃物,清理后,器物缴给司金,奴隶交给有关部门。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厉中士、下士。

司历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九品上。元升从八品。明废。

司隶

官名。(1)《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隶,设中士二人,下士十二人,以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罪、蛮、闽、夷、貉五隶的政令。罪隶所辖为因罪籍设之人,以服各种卑污之役为主要任务。余四隶系从四方所获俘虏,除饲养鸟兽外,并穿本族服装,执本族武器,参与王宫和行宫的守卫。(2)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秋官府有司隶下大夫,正四命,以下有小司隶上士。所属有掌罪、夷、蛮、戎、狄、徒(囚徒)诸中士、下士,西魏北周时,用兵所获,多为奴婢,如西魏灭后梁破江陵,没为奴婢者十余万人。司隶下大夫实即奴隶大总管。

司隶台

官署名。隋炀帝置。掌诸巡察。主官有大夫一人,正四品。所属有别驾二人,从五品,一人察东都都一人察京师;刺史十四人,正六品,巡察京畿以下;诸郡从事四十人,为刺史之副,巡察各地。凡巡察均氖“六条”办事。每年二月出巡,十月入奏。后罢司隶台,只临时选京官清明者,用司隶从事名义出巡。

司隶校尉

官名。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始置,持节,率“中都官(京师诸官)徒”一千二人,捕巫蛊,察视重大非法活动。司隶者,“以掌徒隶而巡察”之意,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校尉为部队长。按武帝所置,系临时差遣,委以军职。而以徒隶杂凑成军。后罢其所统之兵,改为正式官员纠察京师及附近地区,职似各州刺史,元帝时去其所持之节。成帝时省。哀帝复置。东汉在朝会时与尚书令、御史中丞各有专席,时称“三独坐”。在京师及附近地区,三公以下,无所不纠。魏、晋沿置,称所辖区为司州,实际成为后世的京兆尹(京师地区的行政长官)。东晋、南朝都城在建康,扬州刺史相当于汉、魏的司隶校尉,故省,北魏道武帝建国之初曾设置,后常置否不详。孝文帝置司州刺史,遂废。

司列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吏部所辖吏部改称司列,吏部郎中为司列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称。

司录参军

官名。唐、宋各州有录事参军,在京府者称司录参军。

司律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正九品下不为例。元升正八品。明废。

司马

官名。西周始置,与司徒、司工并称“三有司”。掌军政与军赋,为朝廷大臣,常统率六师或八师出征。《诗·大雅·常武》:“王(周宣王)谓尹氏(太史),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准浦,省此徐士。”毛传:“程伯休父始命为大司马”》诸侯国与卿大夫也都设有“三有司”。春秋时诸侯多设置,宋有大司马、少司马。楚有大司马、左右司马,其职位仅次于令尹。卿大夫亦有司马或马正,为武职。战国时魏、燕有司马、楚有左右司马。

司门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司门,掌国门的启闭,检查经过物品,征税并没收违禁品。《左传·文公十一年》:“宋公于是以门赏耏班,使食其征,谓之耏门。”隋初有司门侍郎,唐宋于刑部设司门司,着重检查行人,防备“寇盗奸诈”。元以后废。

司门郎中

官名。隋尚书省都官尚书所属有司门侍郎,唐、宋刑部有司门郎中及员外郎。唐掌门关出入之籍及违禁没收与无主之物。宋掌门关、津梁、道路禁令及其废置移复等事,稽查所有出入官吏、宫民、商贩等违法事。

司盟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盟,设下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有关盟约的约书、礼仪、诅违盟之人;保管民间盟约文书,处理有关的纠纷。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盟中士、下士。

司民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民,设中士六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登记人中数字,对居住地点(国、都鄙、郊野)、性别,以及每年出生、死亡等情况,均须详细记载。司寇收到司民报告后,向王报告民数。内史、司会、冢宰都存有副本,为施政参考。

司木中大夫

官名。北周冬官府大司空卿的属官有司木中大夫,掌木工政令。其副贰有小司木下大夫、小司木上士。

司内上士、中士

官名。北周宦官之长,司内上士,正三命(与七品相当);司内中士,正二命(与八品相当)。或作内司庵。

司农司

官署名。金先设劝农使司,泰和八年(1208)罢。贞祐间(1213-1217)复置。兴定六年(1222),罢劝农使司,改设司农司,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有使与副使各一人、兼采访公事大司农一人、卿与少卿各三人、知事二人。此外,在陕西、河南、归德、许州,曾先后设行司农司,有使、卿、少卿、丞等官,所掌不仅劝农,兼有巡行考察吏治、奖惩官吏之责。元有*大司农司。

司农寺

官署名。北齐置,统平准、太仓、钩盾、典农、导官等署。隋沿置,除上述诸署,又有廪市、华林二署。唐高上林、太仓、导官、钩盾四署骸司竹监、诸宫苑、温泉池监、诸仓。唐高宗时,一度改司农为司稼。长官为司农寺卿。掌存储食粮与各种生活用品,供应京城官员禄米,管理朝廷所有园苑池沼种植蔬果园竹。宋司农寺不分署,设判寺事二人。王安石变法期间,常平敛散法(即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保甲法等皆由司农寺制定或推行。元丰官制行,始依唐制,置卿、少卿等官。辽南面官亦有司农寺。元废。

司平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工部为司平,工部尚书为司平太常伯,工部侍郎为司平少常伯。又以工部所属工部改称司平,工部郎中为司平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仆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刑部所属都官为司仆,都官郎中亦改称司仆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仆郎

金宦官散官名。正九品下,为宦官第二十三阶。

司仆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太仆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戎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兵部所属兵部为司戎,兵部郎中亦改称司戎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膳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礼部所属膳部为司膳,膳部郎中亦改称司膳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天宝十一载(752),又改称司膳。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亦后,复原名。

司膳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光禄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射下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夏官府有司射下大夫,正四命,以下有小司射上士。《周礼》夏官司马所属本为射人下大夫、上士、下士。北周依古制而稍改其名。参见“射人”。

司设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掌卤簿、仪仗、帷幕等。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司设监,康熙即位后裁撤。

司士

官名。(1)西周设置,主管审讯刑罚。见《牧簋》。(2)春秋时晋国车右的属官。《左传·成公十八年》:“荀宾为右,司士属焉,使训勇士之士时使”。此司士,孔颖达正义以为即《周礼·夏官》的司右。在《周礼》为夏官司马的属官,设下大夫二人,中士六人,以下有下士、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群臣的名册,辨别贵族等级,排定朝仪席位。唐州郡设有司士书佐、司士参军,性质不同,掌山泽的开发以及役使之事。(3)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所属有司士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司士上士、中士,也是执掌群臣名册的官。

司士参军

官名。即司士参军事。北齐及隋初各州有士曹行参军,隋文帝改称司士参军。炀帝改司士书佐。唐于府称士曹参军,州称司士参军,县称司士佐,掌河津及营造桥梁、廨宇等事。《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书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司书,设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保管户籍、土寺图形,考核登记收支情况及耕地、六畜、山林川泽、有男女劳力等各种数字。

司属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宗正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水

唐官署名。天宝十一载(752),改工部的水部为司水。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虣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司虣。“虣”古“暴”字。主管禁止市上喧闹、侵犯及结群饮食。如不从。可以搏而戮之。

司天监

官名、官署名。掌管天文历法的官署唐自乾元元年(758)起,称司天台;五代及北宋元丰改制前,称司天监。主官均称监、少监。辽南面官与元均有司天监。辽司天监主官不称监,称太史令。金官署称司天台,主官提点以下有监、少监。元司天监主官名同金制。

司天台

官署名。唐乾元后与金用司天台之名,详见“司天监”、“钦天监”。

司田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工部所属屯田为司田,屯田郎中亦改司田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田参军

官名。即司田参军事。唐景龙三年(709),于诸州加置司田参军,在府称田曹参军事。掌园宅、口分田、永业田及荫田,后废置不定,不设时,职归司户。两《唐书》记此官名,“参军”下有“事”字,《通典》无“事”字。

司徒

官名。西周始置。西周前期金文都作“司土”,后期“司土”与“司徒”并用,与司马、司工(即司空)合称“三有司”。司徒主管征发徒役,兼管田地耕作与其他劳役。《□鼎》:“令女(汝)作司土,官司籍田”。《曶壶》:“作冢司土于成周八堆”。《免簋》:‘作司土,司奠还(苑)、林□吴(虞)、牧。“三有司”在西周王朝为朝廷大臣,诸侯国与卿大夫也都有设置。春秋时,周王朝与诸侯国普遍设置。晋国因僖侯名司徒,改称中军。战国时魏仍设置。西汉哀帝时称丞相为大司徒。东汉称司徒。参见“丞相”。

司土

官名。即“司徒”。见西周金文。

司卫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卫尉寺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光宅元年(684),再改。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文郎中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著作郎为怀文郎中,旋又改著作佐郎为司文郎。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巫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司巫,设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司巫为巫官之长,掌群巫之政令。在国有灾害与祭祀时,率领群巫舞蹈、降神、歌兴。所属有男女巫。

司武

《左传·襄公六年》宋子荡“梏华弱于朝。平公见之,曰:司武而梏于朝,难以胜矣”。司武即司马,宋国正式官名本作司马,司武当系别称。

司险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的所属有司险,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以下有史、徒等人员。掌九州(指天下土地)图籍,周知其山川道路有变故兵事时,派胥徒阴塞要道,禁止不持节省通行。

司宪大夫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御史台为宪台,御史中丞为司宪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宪中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秋官府依《周礼》士师一官,改称司宪,有中大夫二人,正五命,下有司宪上士、中士、旅下士。《通典》谓司宪中大夫相当于御史中丞,司宪上士相当于治书侍御史,司宪中士相当于侍御史,司宪旅下士相当于监察侍御史。

司刑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刑部所属刑部为司刑,刑部郎中亦改称司刑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刑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大理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勋

官名。(1)《周礼》夏官司徒所属有司勋,设一士二人,下士四人,以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六乡(见“乡遂制度”、“乡师”)赏地之法,按功劳大小赏赐土地。受赐者中得土地上所产的三分之一,余三分之二为赋税。(2)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所属有司勋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司勋下大夫、上士、中士。凡封爵命官,均为司勋之职。初年只设上士、中士,属于吏部(北周夏官府有吏部中大夫),后增设中大夫、下大夫,自成一司。(3)隋吏部有司勋侍郎,炀帝以侍郎为尚书副职的官名。改各司侍郎为郎,唐改为郎中,宋沿置,掌官员勋级,计算资历。辽、金、元无此官。明清为稽勋司。

司盐校尉

官名。三国蜀汉置,掌管盐铁生产。

司业

官名。隋大业三年(607),在国子监置司业一人。唐沿置,员二人,秩从四品下,为祭酒之副,共掌国子监事。龙朔时,曾改名少司成,咸亨初复旧。历代沿置,官秩逐步降低,金为正五品,明、清俱正六品。

司仪

唐官署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礼部所属礼部为司礼,礼部郎中亦改称司礼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仪署

唐官署名。掌凶礼丧葬之具。京官职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丧,职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于京师,及五品因公死亡者,按不同品级举行丧礼并赠以丧葬之具。

司议郎

官名。唐贞观五年(631),插太子请于东宫置史职。遂于门下坊(后改左春坊)置太子司议郎四人人,秩正六品,掌侍从规谏,驳正启奏,凡皇太子行事有传于史册者,录为记注,于岁末送交史馆。高宗龙朔(661-663)中,分为左右,以原司议郎为左司议郎,以舍人为右司议郎,咸亨初复旧。

司音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正九品上。元升正八品。明废。

司引郎

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二十五阶,从九品下。元为第十四阶,从八品。均为宦官最低官阶。

司右

官名。(1)《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司右,设上士二人,下士二人,并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群右的政信。群右指车右,用勇力之士任之。司右统辖有勇力、善用各种兵器的人员作为部属,有事时编制车队,委派车右。(2)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所属有司右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小司右下大夫、上士、中士。所属又有戎右下大夫、斋右下大夫、宾右上士、道右上士、田右上士。北周车战已为陈迹,司右所属实际仅起礼仪上的作用,当时皇帝所乘之辂(车),有十二等,各有名目用途。戎右至田右,均系配属不同车辆的人员。

司虞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工部所属虞部为司虞。虞部郎中亦改称司虞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天宝十一载(752),又改虞部为司虞,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仍复原名。

司舆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兵部所属驾部为司舆,驾部郎中亦改称司舆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驭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太仆寺改置,太仆寺卿为司驭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元

唐官署名。显庆元年(656),改户部为度支。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户部所属户部为司元,户部郎中亦改称司元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元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正六品下。元升正五品。明废。

司苑局

明宦官官署名。八局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管理、佥书、掌司、监工等员。掌宫中所需蔬菜、瓜果。

司约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约,下设士二人及认、史、徒等人员。掌邦国及万民的“约剂”。“剂”即券书。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约中士、下士。

司钥库

明宦官机构名。掌收贮制钱以供赏刚之用。有掌印太监,下设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等员。

司宰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光禄寺改置,长官卿改为司宰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赞郎

金宦官散官名,从八品上,为宦官第二十阶。

司则

唐太子所属女官名。有二人,从六品,掌礼仪参见,属员有掌严、掌缝、掌藏各三人。掌严掌首饰、衣服等。掌缝掌缝纫等,掌藏掌珠宝缣彩等。

司珍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户部所属金锐为司珍,金部郎中亦改称司珍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正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正八品下。元升正七品。明废。

司直

官名。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置,秩为比二千石,掌助丞相检举不法。东汉初沿置,助司行督录诸州,职务与西汉所置有别。旋省。献帝建安八年(203)复置,不属司徒,职为督京师诸官,地位与司隶校尉相当,后北魏以为廷尉的属员,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卿,司直成为大理寺的官员。隋、唐同,掌出使推按,参决疑狱。唐司直为从六品官,地位元低于汉司直。又唐太子官属中也有司直,位仅正七品上,掌纠劾东官僚属。宋大理寺也有司直。宋以后废。

司直郎

明宦官散官名,从八品,为明宦官第十阶,即最低阶。

司竹监

官署名。汉有司竹长,北魏有司竹都尉。隋有司竹监,唐沿置,属司农寺。掌种植竹苇,以供宫廷及各官署制造帘篚等,并以笋供宫廷食用。金有京兆府司竹监。

司宗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宗正寺改置,其长官宗正寺卿为司宗寺正卿,次官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谏

官名。(1)《周礼》谓地官所属有官谏,设中士二人及史二人、徒二十人。掌道德教导,发现民间堪任国事的人才,并考核乡里治绩。(2)唐垂拱元年(685)置左、右补阙,分属门下省与中书省。宋端拱元年(998)改左、右司谏。掌讽谕规谏,凡朝廷阙失,大事廷诤,小事论奏。金沿置,元不置谏官,明初一度设置。(3)官名。明东宫官有左右司谏,秩从九品,分隶左右春坊,不常设。掌箴诲鉴戒,以拾遗补过。

司谒郎

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二十一阶,从八品下。元为第十一阶,正七品。

司圜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圜,设中士六人、下士十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圜,即圜士,意为监狱。司圜为典狱之官,但所掌均系刑期不超过三年轻犯,也不伤害其肢体。重罪之囚,另归“掌囚”监守;死罪之囚,由“掌戮”诛杀。

司馔

唐太子所属女官名。有二人,从六品,掌进食先尝,属员有掌食、掌医、掌园,各三人。掌食掌膳食、薪炭、灯烛等。掌医掌方药等。掌园掌种植蔬果。

司庾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户部所属仓部为司庾,仓部郎中亦改称司庾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旧唐书·百官一》“司庾”作“司仓”,此据《新唐书》及《通典》。

司阍郎

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二十二阶,正九品上。元为第十二阶,从七品。

司寤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寤氏,设下士二人及徒八人。掌禁止夜行。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寤中士、下士。

司迥

官名。藏语音译。即摄政。达赖逝世后转世的新达赖十八岁之前,代达赖摄政。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始设,至西藏和平解放前,共有十四世。

司煊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煊氏,设下士六人及徒十二人。煊,音毁,火之意,司煊氏掌取火、防火。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煊中士、下士。

司裘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司裘,设中士二人、下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制作毛皮服装,管理王国在有关皮革诸事。

丝纶簿

丝纶指诏旨。明内阁诏诰底本称丝纶簿。清皇帝对臣下本章批语按月编订成册,称丝纶簿。

四安将军

指安东、安南、安西、安北四将军。安东将军,汉末,陶谦为之。安南将军,汉光武以岑彭为之。安西将军,汉末,段煨为之。安北将军,魏黄初、太和中置。晋、南北朝沿置。唐无。

四百石

汉官秩,在比六百石之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四百石者(月各)五十斛。”中等县的县长、大县的丞和尉等为此级。参见“万石”。

四方馆

官署名。隋炀帝时置,以接待东西南北四方少数民族及外国使臣,分设使者四人,各自主管双方往来及贸易等事,属鸿胪寺。唐以通事舍人主管,属中书省。宋鸿胪寺所属都亭驿、都亭西驿、怀远驿、同文馆分别接待四方少数民族与外国使者,合称四方馆,各设监官或管勾官主管。另有四方馆使,位于客省使、引进司使之下,掌接受文武官朝见辞谢、国忌赐香与诸道元日、冬至、朔旦庆贺章表,进奉皇帝;郊祀、大朝会时,确定蕃官、进士、外国使臣、京官、致仕官、道释、父老陪位名册;并掌护葬、赙赠、朝拜等事。建炎初并归东上閤门。金四方馆属兵部,掌提控诸路驿舍驿马及陈设器皿等事。

四辅

西汉太师、太傅、太保、少傅合称。平帝元始元年(1)置,位居三公上。时王莽为太傅,领四辅之事,总揽朝政。新莽以太师、太傅、国师、国将为四辅官,位上公,居三公上。东汉废。北周宣帝时亦置,据《尚书大传》命名为大前疑、大右弼、大左辅、大后承。

四辅官

明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旋置春、夏、秋、冬四辅官,位列公、侯、都督之次。任职者于一月内分旬轮流值班,辅助皇帝处理政务。旋罢。

四府

西汉指职责相、折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府,见《资治通鉴·汉宣帝神爵二年》胡三省注,胡注并云:“并后将军府,为五府。”东充指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府,见《后汉书·质帝纪》李贤注。或指太傅、太尉、司徒、司空,见《后汉书·虞诩传注》。

四门学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在洛阳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四门学始此。北齐国子寺有四门学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学生三百人。隋初,四门学博士、助教各五人,学生三百六十人。仁寿元年(601),与太学、州县学并罢。唐复置,隶国子监,设士、助教各六人,直讲四人,学生一靠靠千三百人,五百人为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八百人为庶人子弟之俊异者。宋亦曾置。

四平将军

指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四将军。平东将军,晋杜预等为之。平南将军,晋卢钦、羊祜等为之。平西将军,晋嵇绍为之。平北将军,汉末,张燕为之。《宋书·百官志》谓四平皆曹魏置,上举各人或非始任者。南北朝沿置,与四征、四镇、四平,在众多的将军号,均居前列。唐无。

四色官

唐天授二年(691),置禁卫军诸卫司阶、中候、司戈、执戟,称四色官。宋三卫官废无官属,惟金吾卫有一人,仍沿称四色官。

四氏教授

清学官名。掌教授孔孟、颜、曾四氏子孙,由孔子后裔中选用。

四司

明宦官官署统称。即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各有掌印太监、佥书、监工等。

四镇将军

指镇东、镇南、镇西、镇北四将军。镇东将军,汉末,曹操为之。镇南将军,刘表为之。镇西将军,韩遂为之。镇北将军,魏明帝时,刘靖、许允并为之。以后地位渐低。南朝宋时,四镇为杂号。北魏时,凡加“大”者(如镇东大将军),则位次尚书令。

四征将军

指征东、征南、征西、征北四将军。征东将军,汉献帝初平时,马腾为之(一说为张辽)。征南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岑彭为之。征西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冯异为之。征北将军,魏明帝时,刘靖为之。四征,秩均二千石。曹魏时,位次三公。以后渐降至卫将军下,南北朝均置。唐无。

四直都虞候

宋军官名。宋承五代制度,皇帝最亲近之扈从禁军有诸班、诸直,统称班直,皆属殿前司。步军中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御龙弩直,统称御龙诸直,统兵官称四直都虞候。

台端

唐侍御史的别称。唐侍御史的职务有四,一为推鞫;二为弹举;三为知公廨事;四为杂事,即御史台官署中各种事务。凡御史台中之事,均归侍御史掌管,故有“台端”之号,他人称之为“端公”。

台阁

尚书省的别称。《后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法诫扁》云:“光武皇帝……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唐李贤注:“台阁谓尚书也。”因汉尚书台在宫禁内,乃有此称,掌与公府对举。

台省

汉尚书台在宫禁中,当时称禁中为省中, 故尚书省又有台省之称。唐则以台省为御史台与三省(中书、门下、尚书)之合称。

台院

唐、宋御史台所属有台院、殿院、察院。侍御史隶台院。

台谏

唐、宋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与监察御史掌纠弹,通称为台官,谏议大夫、拾遗、补阙、正言掌规谏,通称谏官,合称台谏。明、清都察院并掌纠弹规谏,亦俗称台谏。

田畯

官名。掌田之官。《诗·豳风·七月》:“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毛传》:“田畯,田大夫也。”

田曹参军

官名。详见“司田参军”。

田正下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周礼》天官冢宰所属有兽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田猎以及有关田猎政令。北周据之,在秋官府设田正下大夫,正四命,下有小田正上士,并管辖掌犬、司迹(迹知鸟兽处之意)、弋禽、捕兽、掌皮、弭妖、翦蠹、庶蠹(蠹,害虫)诸中士、下士。

头司

唐、宋尚书省六部各分四司,各以本行名为头司,余为子司。如吏部分为吏部、司勋、司封、考功四司,吏部为头司,余为子司。他部亦同。

头役

明、清时期,府、州、县署衙役的敬称,口语或称之为头翁。

外朝官

汉武帝后,朝官分中(内)、外。中朝官包括皇帝的近臣,如大司马、侍中等。外朝官指以丞相为首的各官,如九卿等。

外刺

官名。汉将军属员,与刺奸同主军中罪法。

外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外府,为府藏诸官之一,有中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钱币出纳等事。参见“大府”、“内府”。

外府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太府寺改置,太府寺卿为外府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外交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始设,受大总统管辖。主官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一设秘书处,有秘书长、秘书等官;设外政、商务、编译、庶务四司,各设司长。北京政府成立后力争上游交部与各部均属国务院,不设秘书处,设总务厅,各司分称交际、外政、通商、庶政。民国二年,改外政司为政务司,取消庶政司,职掌分别移属政务、交际二司。十年,恢复元年制度。十六年军政府时期改为政务、通商、条约三司与情报局。时已在北洋政府覆亡前夕。民国外交部排除清外务部的*考工、榷算二司的大部分事务,始成为纯粹的外交机交。

外史

先秦史官之一。《周礼》谓为春官宗伯的属官。掌四方之志和三皇五帝之书,缮写送达四方的王令。春秋时鲁国设外史。性质与《周礼》所说不同。鲁襄公二十三年(前550年)臧武仲出奔,季武子要为臧氏立盟誓,召见掌管恶臣的外史,询问立盟誓的写法。

外史下大夫

官名。《周礼·春官》有外史上士、中士、下士。掌书写下达京畿以外的命令,保管四方的志书与三皇五帝的书籍。北周依《周礼》设六官,其春官府有外史下大夫、正四命。《唐六典》谓其掌书籍,即秘书监之任。

外台

一、汉诸者台的别称。又兰台与秘书以称为外台与内阁。

二、东汉刺史以自置掾属,为一方之长,有外台之称。

三、宋代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提举常平公事等官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权,实分任御史之责,故称外台。

外委

清指额外委派的低级武官。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额外外委。职位与下达正官大体相同而待遇稍差。

外务部

官署名。清末,光绪二十七年(1901)订立《辛丑和约》后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地位在六部之上。长官为总理亲王,下设会办尚书、会办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郎中、翻译官等官及司务厅、和会司、考工司、榷算司、庶务司。三十二年(1906),附设储才馆,分设讲习、调查、翻译、评议、撰拟编辑等课程,培养外交人才。宣统三年(1911),废总理、会办等官,改尚书为外务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清外务部各司职掌,不限于外交,包括铁路、矿务、留学等,似总理衙门。

外制

见“两制”。

外宗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外宗。凡王诸姑姊妹之女有爵者均系外宗。有爵,意为嫁给大夫或士。可参与宗庙祭祀。参见“内宗”。

戊己校尉

官名。汉初元元年(前48)置,为驻车师屯田的长官。戊己之意,一说谓甲乙丙丁庚辛癸都有相应的方位,戊与己则无。戊己校尉驻地常有移动,故名。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另说谓戊与己位在四方之中,汉所置校尉在西域各国之中,故名。二说均《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宋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谓四师位置不在三十六国的中央,应以前说为是。东汉不常置。魏、晋亦置,但仅有一戊己校尉,并无分为二校尉的事实。东晋咸和二年(327),前凉张骏击俘戊己校尉赵贞,改其治所为高昌郡治,此官遂废。

戊字库

明官库名。属工部。掌贮存甲仗,为内库之一。有大使、副使。

仙韶大夫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废。

训导

见“学正”。

训士

官名。北魏天兴三年(400)置,相当于谏议大夫,与受恩、蒙养、长德均为北魏前期官名。参见“谏议大夫”。

叶护

突厥、回纥官名。地位仅次于可汗,通常为可汗之继承人。为可汗子弟及宗族专任、世袭。

叶令吴个

西夏官名。军职,在正钤辖之上(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百五十一)。“叶”亦译作“业”。

仪宾

明、清亲王、郡王女婿。

仪曹

官署名。三国曹魏尚书台有仪曹,以尚书郎主其事。晋、南北朝时,仪曹属祠部或殿中,所掌为吉凶礼制,隋无仪曹名,但礼部所辖有礼部、祠部,即原仪曹、祠部二曹。后世因称礼部郎官为仪曹。

仪凤司

元官署名。掌乐工、供奉、祭享事务。至元八年(1271),立玉宸院,置乐长、乐副、乐判等官。二十年,改名仪凤司,属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判官等官。二十五年,改属礼部,不置判官。大德十一年(1307),又改玉宸乐院。至大四年(1311),复为仪凤司。其间置官亦有变动。延祐七年(1320),定置大使、副使等官。所属有云和署、安和署、常和署、天乐司、教坊司、兴和署、祥和署、广乐库等。

仪同

官名。仪同将军的简称。

仪同将军

官名。车骑大将军、仪岩石 司的简称。又可简称为仪同。《北史·王雄传》述西魏、北周府兵制度,谓:“每大将军督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史文语意不清,后人解释,或以为每军二团,每团仪同一人,共四十八仪同;或以为每团仪同二人,共九十六仪同。但仪同为团的主官,则无二致,其官秩为九命。史称当时二十四军之众不满五万,一仪同所统千人。参见“开府将军”。

仪同三司

官名。见“开府仪同三司”。

仪制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礼部。掌朝廷诸礼仪式、清宗室封赠、贡举、学校等事。清末为避傅仪讳,改称典制清吏司。

仪鸾局

金官署名。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物。有提点、使、副使等官。

仪鸾司

官署名。五代后滁开平元年(907),改同和院使为仪鸾使,掌卤簿仪钛。宋卫尉寺所属有仪鸾司,掌皇帝亲祠郊庙、出巡、宴享及宫廷供帐。所属有金银器皿帟幕什物库、香烛库、毡油床椅铁器杂物库。设勾当官四人,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明初属亲军都尉府,洪武十五年(1382)废。改置锦衣卫。

议曹

汉丞相府及郡国置,设掾、史等,亦有设举酒者。其主吏议曹掾亦可简称议曹。主谋议。《议旧仪》谓丞相府议曹以学通行修者补任。郡国当同。

议处

清制,对有过失官员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如吏部官员有过失则交都察院议处。如情节轻微,则称察议。

议郎

官名。郎官的一种。秦置。西汉沿置,属于光禄勋,秩为比六百石,与中郎相同,高于侍郎、郎中。议郎职为顾问应对,毋须轮流当值,充当守卫门户等工作。东汉时一般郎官均受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管辖,议郎亦属例外。其官秩也提高到六百石,并得参预朝政。

议礼局

宋官署名。大观元年(1107)置,以执政官兼领,以两制大臣充详议官,掌议定各项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即今传《政和五礼新仪》。

议叙

清制,吏部考核官吏后,对成绩优良者加级或纪录,以示奖励,称议叙。功多者加倍议赐奖盛称,优叙。又由保举而任用的官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

议政处

清初最高官署。清(后金)崇德二年(1637)正式建立,乾隆五十七年(1792)撤销。详见“议政大臣”。

议政大臣

官名。清(后金)太祖建立八旗制度后,又置议政五大臣及理事十大臣共理政刑。此五大臣掌理满族内部诉讼等事,与赞决军国大事的费英东等五大臣不同。太祖去世前,遗命由八固山(八个旗主)主议国政,议政大臣与八贝勒共议之制于是并存。清太宗提高君权,天聪八年(1632),废除八固山共治之法,又于崇德二年(1637)命贝子尼堪、洛托、博洛等与议国政,每旗设议政大臣三人,设议政处为办事之所。入关后,一度打破全由满族王公充当议政大臣的限制。清世祖去后,康熙初年,鳌拜等以议政大臣身份辅政,大权尽落满族王公之手。康熙亲政后,议政大臣权力仅存名义。乾隆五十七年(1792),明令裁撒。

印结

清制,凡由外省来京城考试及捐官等事,皆须同乡京官为之具保结,其上盖以部印。保证文书称结,盖印之结称印结。

印历所

宋官属名。属太史局。掌雕印历书。南宋属秘书省。

印造盐茶等引局

元官署名。属户部。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掌印造腹里、行省所用盐、茶、矾、铁等引。有大使、副使。

印绶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佥书、掌司等员。掌古今通集库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等。

永巷令

官名。永巷指宫中妃嫔住地,亦指幽禁妃嫔、宫人之所。秦有永巷令及丞。汉初仍之,掌后妃宫女及宫中狱事。武帝改永巷为掖庭,永巷令、丞为掖庭令、丞。东汉分设掖庭令、永巷令。掖庭令掌后宫贵人采女事;永巷令典官婢。两官均由宦者任职。东汉尚有中宫永巷令,主皇后宫中宫人,亦称宦官。

即“车右”。古代兵车,主将居中,御者居左,车右在右,执戈矛。

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至元九年(1272),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名为阿速军。至大二年(1309),改立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掌宿卫城禁,兼营潮河,苏沽两川屯田,以供军储有达鲁花赤、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经历等官。

右藏署

见“左藏署”。

右曹

汉郡与县分曹办事,以功曹、五官曹、督邮、主簿为右曹,因其中除五官掾外,均总揽众务,而其它诸曹各司一职,如贼曹只管盗贼事。故右曹地位高于诸曹。宋文臣伤痛迁之制中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的职方、驾部、库部、都官、比部、司门、屯田、虞部、水部为右曹。见左曹。

右都威卫使司

元官署名。掌太子、太后侍卫军。世祖中统三年(1262),以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至元二十一年(1284),拨属皇太子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后,改隆福宫右都卫威使司,属皇太后。有使、副使、佥事等官。仁宗延祐三年(1315),又置儒学教授。四年,增置蒙古字教授。所辖有镇抚司、五行军千户所、屯田千户所、广贮仓。

右都尉

官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所定军衔的中等第三级,相当于少校。

右扶风

官名。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置,取扶助风化之意,为右扶风(地名)长官,与郡守相当。曹魏改政区中为扶风郡,官名为扶风太守。

右更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四级。详见“左更”。

右将军

一、官名。战国已有。秦因这。汉不常置。金印紫绶,位仅次于上卿。职务或典京师兵卫,或屯兵边境。汉末以后,将军名号繁多,名称素朴,前、后、左、右之类,遂渐废弃。

二、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军官军衔分三等九级,上等官佐为大将军、左将军、右将军。

右军

官名。即右军将军。西晋置。秦、汉本有前、后、左、右将军,均领兵官。西汉曾置中将军。魏有左将军。晋增置前军、后军、右军三将军。南北朝沿置。魏、晋以来,中军、前军等将军多非领兵官,亦不常置,通常仅为虚衔。东晋王羲之为右军将军,,世号王右军,即其例。

右军校

官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所定军衔的初等第三级,相当于少尉。

右三部

元官署名。世祖中统元年(1260),初定官制,以兵、刑、工为右三部,合为一署,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郎中五人、员我郎五人。至元元年(1264),别置工部,兵、刑仍合为兵刑部。三年,又并为右三部。五年,再分为工部与兵刑部。

右师

官名。春秋时宋国以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冠为六卿,右师为六卿之长。《左传·成公十五年》载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

右史

官名。相传周史官有左、右之分。有记言、记事的差别。参见“左史”。

右侍禁

一、宋武散官名。政和二年(1112)改名忠翊郎。

二、宋宦官阶官名。原名殿直,政和二年改此名。

右庶长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级。详见“左庶长”。

右司

见“左司”。

右卫

元官署名。属枢密院。中统三年(1262)置武卫,至元元年(1264)改为侍卫,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掌宿卫扈从并屯田,遇兵事则参加。各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所属各有镇抚所、行军千户所、弩军千户所、屯田左右千户所及教官。

右文殿候撰

宋官名。绍圣二年(1095),改集贤殿学士为候撰。政和六年(1116)改为右文殿候撰,次于集英殿候撰,为贴职之高等。

右武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四阶为右武大地,以代旧官西上閤门使。

右武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二十六阶为右武郎,以代旧官西上閤门副使。绍兴(1131-11162)时改为第三十四阶。

右贤王

匈奴贵族封号。二十四长之一,在右部诸王侯中地位最高,与诸右王居匈奴西部,自置于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

右相

一、右丞相的简称。

二、官名。春秋齐景公始置。唐龙朔二年(662)和天宝元年(742)二度改中书令为右相。

右校署

官署名。见“左校署”。

右尹

楚国官名。见“左尹”。

右治狱

宋官署名。属大理寺。元丰二年(1079)置,掌审理京师百官或皇帝特旨交审案件及追究官物。由推丞审理。元祐三年(1088)一度废罢,绍圣二年(1096)恢复。分四案:左右寺案掌断讫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驱磨案掌追查两推官钱、官物、文书,检法案堂检断左右推案并供检应用条法,知杂案掌有关杂务之类。又有开拆司、表奏司,并有左、右推掌审理各处送下案件及定夺等。

右柱国

明文勋官名。正一品。

右丞

官名。自汉至金有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元及明初有中书右丞、中书左丞(元先右,明先左)。又清末新设和部及民国袁世凯统治时期亦置右丞。详见“左丞”。

右丞相

官名。与左丞相并列,参见“左丞相”。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至元十八年(1281),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置指挥使司。大德七年(1303),改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等官。所属有千户所十二翼、蒙古学教授及儒学教授。

玉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玉府,为府藏诸官之一,有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及府、史、胥、工、贾、徒等人员。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等珍贵物品。所属的工指治玉器的工匠。参见“大府”、“九府”。

玉资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亦作玉孜伯克。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因其旧名设置,掌百户片输,七品。员额:伊犁七十人,喀喇沙尔,库尔勒四人,布古尔二人。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裁撒。

玉牒所

官署名。掌修皇族谱牒。唐后期有修玉牒官。宋仿唐制,淳化六年(995)设局,置修玉牒官,以学士典领,属宗正寺。绍兴十二年(1142),袭旧制建玉牒所,提举官以宰相、执政充任,修玉牒官以侍从官兼充,宗正卿、少卿以下同修纂。二十九年,并玉牒所于宗正寺。玉列赤局 元官署名。属尚工署。仁宗延祐六年(1319)始置。掌裁制缝线等事。有提领、大使、副使等官。

驭仆寺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东宫官署仆寺为驭仆寺。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参见“太子仆”、“仆寺”。

札付

上级委派下级办事的指示文书。明、清朝廷与地方官署长官称堂官,其委派属员办事的文书称堂札。

札兰额真

官名。甲喇额真的异译。

札鲁忽赤

蒙古语“断事官”,亦作札鲁花赤、札鲁火赤。蒙古汗国初建时,只设此官,处理各种事务。大汗与诸王所设之官,均用此称。元朝既建,官制渐备,乃置大宗正府,设札鲁忽赤,专理蒙古公事。札鲁忽赤员数,常有变动,世祖至元二年(1265)初置大宗正府时,设十员。后最多时达四十六员。

札萨克

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执政。清分蒙古族居住地区若干旗, 每旗置札萨克一人,以蒙古贵族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充任。掌一旗政令,统领步众,受理藩院与将军、都统节制。并置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赞襄旗务,亦以台吉以上充任。属官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参领、佐领、骁骑校等。

正参领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正参领为第五阶,正三品,相当于旧制的参将,有任统带官(标统,即团长)、统制官的正参谋官(师参谋长)等官的资格。自正参领起,至第十阶的协军校,每阶都有加“同”字的,即同正参领、同副参领、同协参领、同正军校、同副军校、同协军校。有“同”字者,不能任带兵官,只能担任军需、军医、军法、军乐、书记等职。

正长

官名。民国初建时,南京临时政府所属海军部的军机处和上海要港处,以正长为主官官名;又财政部所属造币厂总厂亦设正长,即总厂厂长。

正都统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大将军、将军为第一阶,正一品。正都统为第二阶,从一品,相当于旧制的提督,有任总统官(军司令官)的资格。正都统与第三、四阶的副都统、协都统均为上等(相当于将级)。正都统之积劳者可升第一阶的将军、大将军。

正奉大夫

文散官名。宋为文官第六阶,正四品上阶,元丰改制后停用。大观二年(1108)再置。为文官第七阶。金为第十二阶,从三品。元、明均从二品。正侍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三阶为正侍大夫,以代旧官延福建省宫使。

正奉郎

明宦官散官名,正七品,为宦官第七阶。

正纪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正九品上。元升至正八品。明废。

正军校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正军校为第八阶,正五品,相当于旧制的守备,有任队官(连长)等官的资格。

正任

宋承宣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皆无实际职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凡不带阶官者为正任,否则为遥郡。正任能参预朝谒御宴,遥郡则否。正任按其品级依次迁转,遥郡则按其阶官迁转。

正侍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五阶为正侍郎。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二十三阶。

正途

清制,官吏由进士、举人出身者称科甲,与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生及恩优监生、荫生出身者皆为正途,其由捐纳或议叙等得官者则称异途出身。异途经保举,亦同正途,但不得考选科、道。非科甲正途,不得为翰林院、詹事府及吏、礼二部官,满族官员不拘此例。

正卫郎

明宦官散官名,从七品,为宦官第八阶。

正言

官名。宋端拱元年(998),改左拾遗为左正言,属门下省,改右拾遗为右正言,属中书省。掌对皇帝规谏讽谕。

正仪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废。

正议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文官第六阶,正四品上。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六部侍郎。后定为文官第八阶。金正四品上,元升为正三品。明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清废。

正印官

明、清百官印信除少数外皆正方形,依不同品级规定其大小,分别以银、铜铸成,俗称地方长官自布政使至知州、知县等为正印官。临时差委及非正规系统官员不用正式印信,两种官员对举时,俗称印委各员。

正治卿

明文勋官名。从二品。

正治上卿

明文勋官名。正二品。

正字

官名。北齐始置于秘书省,隋、唐、宋沿置。与校书郎同掌校雠典籍,订正讹误,辽属秘书监著作局。隋、唐并有太子正字,亦掌刊正文字。

正谏大夫

官名。唐龙朔二年(662),改谏议大夫为正谏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主簿

官名。掌置。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文献通考》卷六十三:“盖古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上自三公及御史府,下至九寺五监以至郡县皆有之。”隋、唐以前,因为长官的亲吏,权势颇重。魏、晋以下统兵开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常参机要,总领府事。习凿齿曾为桓温的主簿,时人曰“三十年看儒书不如一诣习主簿”。此为主簿权势最盛之时。隋、唐以后,主簿是部分官署与地方政府的事务官。隋、唐三省六部不设主簿,惟御史台、诸寺等署有之。唐诸州以录事参军取代主簿。南宋中叶后,御史台也不设主簿。元诸寺、监、院有关人员,或称主簿,或改称典簿,县主簿简称为簿。明、清太仆、鸿胪二寺及钦天监称主簿,太常、光禄二寺及国子监称典簿,县署则仍称主簿。均系低级之事务官。

主稿

清代各部负责办理文牍者。各部就所司官中选派熟悉部务者担任。

主管架阁库

官名。掌保管帐籍文案等档案。宋尚书省有管干架阁库官,宣和(1119-1125)间废。绍兴十五年(1145)复置,吏、户部各一员,礼、兵部共差一员,刑、工部亦共差一员分以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为名。嘉定八年(1215),又置三省、枢密院架阁官。金、元尚书省有架阁库管勾官,明废。

主管书写机宜文字

宋官名。制置使、留守、经略安抚使、安抚使的属官。掌机要文件。

主计

《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仅言为计相四岁,不云更为主计。如淳注:“以其所主,因以为官号与计相同。时所卒立,非久施也。”此以计相与主计均为汉初临时官名。颜师古亦主此说。近人吕思勉认为计相即御史,主计为其职务,非官名。见《吕思勉读史笔记》乙秩“计相主计”。

主记

官名。即主记室。置掾称记室掾,置史即称记至史,后者较多。汉、魏、两晋、南朝郡县属吏之一,北朝仅北齐清都郡及畿县有此吏。主记录文书等事。

主将

太平天国官名。有五军主将,主将前分别加前军、后军、左军、右军、中军字样。又有四方主将,于主将前加靖东、平西、定南、征北字样。此外尚有护京正主将。五军主将地位极高,前期的萧朝贵等,后期的陈玉成等都曾任主将。

主爵

官名。掌封爵等事。秦官有主爵中尉。汉景帝改名为主爵都尉,掌有关列侯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将列侯事移属大鸿胪,改都尉为右扶风,变成京师地区三地方行睡长官之一。以后北齐吏部有主爵曹,设主爵郎中,掌封爵事。隋改名为主爵侍郎,炀帝又改为主爵郎。唐初再改为郎中,后又改主爵为司封。

主爵都尉

汉官名。景帝中六年(前144)由主爵中尉改,掌封爵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为右扶风,职掌全异。

主爵中尉

官名。秦置,主管列侯事。西汉沿置,景帝中六年(前144)改称主爵都尉。

主考

明、清官名。掌主持各省及京师乡试。职务为总阅应试人的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将取中的举人及试卷奏报插帝。明初惟两京乡试简派翰林官任主考,各省聘明经公正的儒官、儒士担任。代宗景泰三年(1452)起改由教官主试。后屡有加派京官之议,嘉靖时曾试行两行,万历后,始定以翰林或科、部官派充。主考为伊,明为每省二人,清制一正一副。惟顺天乡试于乾隆中改变改为正副三人。道光后一般为一正三副。清初主考也有简派举人、贡生出身者。康熙后,限用翰林官,间用进士出身的部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