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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摄政王的黑道老婆》》 · 蓝珏影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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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是康熙元年的除夕夜,紫金城里分外热闹。

十八年前,我也是在除夕之前的某个晚上,被自己最最深爱的男子送入皇宫。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虽然有聪明睿智,满腹诗文,还是愚蠢不堪,天真可怜。莫怪幼年家境富足的时候,那位乡中有名的西席在送我《诗经》时说,“书可读,切记书中情意不可信。”

然,书我读了,书述的情意也实不忍不信。

皆因那份单纯的信,皆因那个天真的我,曾同他有过一个秋天肆意,繁华飞扬的午后。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起初,玄烨还是阿哥的时候,也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诗经》中的句子,我教他读,听他背。

心会有些迷茫,仿佛被那个午后的笑语勾去了一魄,片刻后,再缓缓的被现实沉淀。

这些年,我早已不再做入宫初的那个梦。

在那里,路很长,又很黑,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提着行囊走着。心里明白天亮的时候,就要面对宫里的尔虞我诈,害怕不已。可转念一思,这是为着他呀,便有了勇气,强迫着自己坚定的走下去。

直到在转身寻求庇护的时候,发现身后空空如也,他的眼中,依旧只有那一个谈笑生风的女子;直到听闻他郑重的,此生非卿不娶的许诺后,学士府前红炮震天,他的卧室里,龙凤灯烛初上;直到……

然后我醒了,原来梦中的心痛,也能令人痛到彻夜不眠!心有余悸!而无力可施!

这些年,时间一丝丝流逝,我同他在不同的世界各自老去。

几进几出,我还是在宫里生活,表面上周而复始的简单重复着,内中暗流不断,处处同前朝的大小事物同贬同荣。

他是朝中重臣,他可以不负责任的把我遗忘在这个生死不听人愿的牢笼中,但我却不能任凭丢弃。他步步高升,他幸福快乐,他如何如何,我没有阻止自己去了解。那不过,是为自保而必须了解的事情罢了。

这些年,我也想明白了很多。

也许,书上说的那人世间最恩爱美好的伉俪眷侣,有是有,却非我这等平常女子可以求得。

就似那天空中,为新年而燃放的灿烂夺目的烟火,像我这样的凡人只能在底下仰首遥看。

一切都很累,可那些累在身不由己与苟延残喘前,又算的了什么?

心魂同步,天长地久,尤不及残羹冷觯还可果腹。

就如多尔衮和苗喵喵。

就如福临和董鄂。

他们的结局,可曾比我好过分毫?

我无人可以生死与共,可我始终活着,看着他。

这何尝不是另一种……白头偕老。

番外篇之这么近 ,那么远

崇德三年正月十一,天气晴朗,无风。

今天下朝,我同十四哥一路走。跟他要一匹好马,十四哥答应的很痛快,还答应了让我自己选。

打小十四哥就什么都让着我,这回也不例外。于是我暗地里打好算盘,既然是让我自己选,那我就选那匹追风了。

追风是汗父给十四哥的千里马,当初汗父把马赐给十四哥的时候我真的是非常的眼红。先不说那是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单说这追风,那可是汗父的坐骑所产,我们兄弟这么多,只有十四哥得了这个赏赐,可见他在汗父心里头的分量。我是既为十四哥高兴,又不甘心。

从我懂事儿起,汗父就把我当宝贝一样宠着,惯着,按理说这马本该是我的才是。换做别人,我肯定是不让的,但既然十四哥与我是同个额娘肚子里出来的,也便只好暗暗咽下这口气。如今有这等好机会我当然是当仁不让了。

“哥,可说准了,是送给我不是卖”随着十四哥走到马厩我忍不住开口调笑。

今儿早朝,皇上颁旨要亲征喀尔喀,我和十二哥要一同去,只留下十四哥在京里。我就不信,皇上会让十四哥暂理政务,这样十四哥还要任由豪格做大吗?我出口虽是调笑,其实是想探探十四哥的口风。

“你若是非要给银子我也是不会拒绝的”十四哥听了我的话淡淡一笑,不在意的开口回道。

“只管接着?”我的眉头不自觉拧了一下,从汗父额娘走的那天起,我就无时无刻不恨。恨皇上,恨二哥。

一夜间由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变成奴才都能骑到头顶上的孤儿,这一切都是他们造成的。让皇上一个人踩着就够窝火的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豪格踩,但瞧十四哥的意思好象这事儿跟他没什么关系一样,我着实是有些气。

“只管接着,想那么多做什么”十四哥伸手把我纠结的眉头给轻轻抚平,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可......”

“我说豫亲王,你可看好哪一匹了?”我刚想再说什么,跟十四哥一个鼻孔出气的范先生把话给拦过去。

“哥哥选的就是我选的”我知道范先生的意思,看着十四哥沉稳的背影,我吐出一口闷气。谁叫咱们是[亲]兄弟呢,你走哪条路我跟着走便是。

“可选定了?”范先生站到十四哥身边又问了一遍。

“早就选定了不是”我知道范先生与十四哥的交情,也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

不管我多不满意十四哥这种做法,但是一个娘胎出来的兄弟,我当然是站在他那头的。要是哪天,皇上想对付十四哥,我也一定会挡在头里。

从我们兄弟变成孤儿的那天起,在我眼里,我这个十四哥就如同是汗父一样。我对他不只有兄弟情,还有一份濡慕崇敬。

不说他战无不胜的功绩,就说他带着我们兄弟由一度四面楚歌的艰难中,走到现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恋权势,却永远立于不败的智慧,别说我了,就连我们十二哥也一样是对他崇敬得不得了。

“你自己的马自己选,做什么要我代劳”十四哥依然是浅笑着说道。

我很喜欢十四哥的笑容,但却不喜欢他这样的笑。十四哥大笑的时候很爽朗也很豪气,但是从我十三岁以后就再没见到过他那样笑了。

这浅浅的笑就象是最暖的风,吹的人懒洋洋,但却同时也把一腔热血豪情给吹熄。让人忘记了顶着猛烈狂风而行的快意与征服感。

“好,我就选这匹了”我指着自家哥哥的坐骑得意的笑道。哼,我就不信,你真的什么都能忍?我非常想看看十四哥变了颜色的脸是什么样儿的。

“福伯,牵出来给他”十四哥看了看我指的那匹马,没迟疑,利马令福伯给我牵出来。

“怎么会这样?”

“这马还真特别啊”

“奴才……奴才……”

十四哥没变脸变脸的是我,如此威风凛凛的宝马居然是秃尾巴!我不记得十四哥以前骑的这样的马啊。

就在我万分错愕的时候,十四哥冲着屋角一棵大树方向轻柔的砸过去俩个字“出来”

“爷”磨磨蹭蹭走到十四哥跟前的丫头小声的说道。扎着两条麻花辫子,衣服上有些水渍,瞧她低着头一副哆里哆嗦的德行,不用猜也知道是个奴才。

我不屑的撇了撇嘴,见多了这样诚惶诚恐的奴才,假若今儿十四哥是个普通人她还会这样恭敬吗。

原以为接下来她会被十四哥训斥的跪地求饶,可十四哥只是轻柔的说了几句。我惊讶的差点掉了下巴,不为十四哥没责备她,而是......而是......

这样轻柔的语气,除了对我们这几个可以说是他至亲的人,几乎就从来没有拿出来给别人用过,能让十四哥另眼相看的人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禁很好奇。

这才发现,打从她见到十四哥起,除了那声爷算是该有的礼数外,她既没请安也没下跪,就把个脑袋顶儿对着我十四哥。

好大的胆子,这样可说是对主子的大不敬,而且,不管十四哥说什么怎么盯着她瞧,她就是不抬头不吭声。

好家伙,我都不得不佩服她的不怕死,这丫头究竟朝谁借的胆儿?就算是我,被十四哥那样盯着也会觉得头皮发麻,心浮气躁的,这丫头竟然跟没事儿人一样只盯着自己脚尖看,压根没把十四哥当一回事。哈哈,这样的奴才我可是头回见到。

“喂,这马尾巴是你给剪了去的?”我很想看看这丫头长什么样儿,想都没想就蹲下去,看这丫头的样子是怎么样也不会抬头了,那爷我就委屈一下,蹲下来瞻仰一下你的遗容吧。

“你是谁?”她先是一惊,然后眼珠子就开始叽里咕噜乱转,脸更是一点害怕的表情都没有。我不知道是这丫头太傻了,还是有什么依仗,反正,就她那一副我没罪我怕谁的表情我是真真的很想笑。

“我呀,我叫多铎哦”我发现我遇到有趣儿的人了,不知道她知道我的名讳后会不会还这么傻不愣登的不知死活呢。瞧惯了唯唯喏喏的奴才像,如今遇到这么一个傻大姐,我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苗喵喵”她忽然冲我一笑说出自己的名字。

很少有人能让我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个普通人和别人没啥两样,不用端着亲王的架子。而看到她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给晃花了。

那样纯粹不带杂质的友好笑容,亲切,温暖,就像小时候额娘给我的笑容一样,发自内心真正灿烂的笑。一瞬间,我觉得心头热热的。

“丫头,豫亲王问你话,怎么不回”十四哥轻甩了下他的袖子拉回正题。

我看着她伸出手,虽然不明白她伸手干吗,但是直觉上我很想抓住这只手,我觉得那应该会是很温暖很温暖的一只手。

可惜,在我就要抓住的时候,十四哥一掌拍过来,把那只手给抽回去了。就算他藏的再好,可咱这眼睛也不是白给的,什么都瞧见了。

切,什么时候十四哥变得这么小气了,不过是个奴才而以嘛。刚才算爷我一时失神,要不然,我还怕她的手脏了我的手呢。

我悄悄的把握紧的拳头给收在袖子里,哼,来日方长,早晚我会握到那只手!到时候气死你,我孩子气的暗暗打好算盘。

从那日起,只要有闲暇我就朝十四哥的府里头跑,我就不信了,这世上还有我做不到的事儿。慢慢的,只要我在京里,去十四哥府已经成为我每日必做的事儿。分不清是为了较劲还是想看那丫头,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热中于这种无聊幼稚的事儿。

崇德三年四月初七,天气晴朗,有风

今儿是十二哥的生辰,自然少不得酒宴堂会,所以我来至他的郡王府时里面已经很热闹了。送礼的,巴结的官员都是一大早就巴巴的赶来。

我嗤笑一声抬腿迈进了府门,人可不都是这样,风光好皆因你站的高。当初我们兄弟被人踩在脚下时,怎不见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这会子献殷勤谁会领这份情。

世有大年,岂必常服补剂;天生名将,不关多读兵书。这句话很适用于十二哥。就算自幼疏于读书,但却是天生行兵作战的将才,因此,连年征战败绩甚少。

皇上虽不喜他的莽撞急噪性子但也对他的功绩大加赞同,直此生辰自然也是赏了宝贝下来,一向爱收买人心人怎么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府里奴才引领我至花厅时,我便瞧见一群人正围在一张桌子边夸赞着什么。

我寻到一处安静的地方坐下懒得看那些谄媚的嘴脸,就算皇上赏下来一个瓜子他们也能捧成是长生不老药,故我对那所谓的宝贝一点也不觉得好奇。

“小十五不去凑个热闹”刚坐下,茶还没喝上一口,十四哥就由人群里退出来坐到我身边笑问道。

“没十四哥这么有雅兴”我有些不大高兴,一向对什么事儿都是不冷不热的十四哥怎么跟那些人参合到一起去了。十四哥在我心里可一直都是个风雅之人,这种世俗之气半点也不该沾得。

“倒不是我有雅兴,是那丫头”轻笑一声十四哥的视线飘向那一群人。我才看到一个贼头贼脑,贼眼放光的人正在人群边上转悠。想是因为十四哥的退出,她被人给挤了出来。

“她懂什么,你就这么由着一个奴才胡闹”我懒懒的收回视线,有些烦闷的心情却因为那丫头脸上滑稽的表情一扫而空,但是嘴里仍然端着架子说话。

“文人如范仲淹足可谈武,武人如岳鹏举足可论文,而我家那丫头未必如你所见”听了我的话,十四哥微蹙了下眉头,一撩衣襟起身离开,临走时扔下这么一句话。

我心里很不舒坦,自问与那丫头相处时日与十四哥相比少不得多少,但此时,为何我却觉得待我们同样态度的丫头却跟十四哥走的比较近?

一向不喜输的我十分的不服气,纵然只是个奴才,纵然那个人是十四哥,但是我依然觉得不舒服。

“爷,我还没看到呢”我正蹙眉暗思自己这奇怪的心情究竟是所谓何来,一声轻快的呼唤拉过我的视线。

抬眼便瞧见那丫头正拽着十四哥的衣袖,撅着嘴巴,不甘心的直跺脚。哼,越来越不成体统了,她哪里有奴才该有的半点恭谨。

“为何非要看呢”听听十四哥这个温柔的腔调也知道这丫头敢如此放肆的原因。

“南人失之亢,不可不睹黄河之奔腾,北人失之柔,不可不见吴山之秀美,这可是你对我说的。咱们是没什么机会去见吴山了,那总得见识见识画中的锦绣吧”

原来皇上赏下来的是副江南美景图。听了那丫头的话,我暗笑,这画给了十二哥可当真是土埋珍珠了。

“丫头,总有一天,这天下是大清的。到时,爷我带着你下江南,岂不比画中景致更胜”

“真的,可不准骗我,不然,嘿嘿......”

随着那丫头的贼笑声十四哥与她走出了花厅,我心情重又烦闷起来。明明很想上前拉住那丫头的辫子问她为什么没看见我。 可却觉得,就算我拉住了她的辫子她也一样不会看到我。因为她的视线都放在了十四哥身上,想到这,我心情又忽然转好。想我十四哥是什么人物,你个奴才就少痴心妄想了。

今儿也不知十二哥为何这般高兴,堂会上非要加了一折霸王别姬的戏。吃罢酒席,耐着性子看过堂会,本以可以打道回府了,谁料硬是被这出戏拖住。没法子,因我十分喜爱霸王项羽这个一身豪气的人,力拔山兮气盖世,何等威武,惟独不喜的就是他太儿女情长。

“哼,大英雄不怕死亦不轻生。这个人没种,失败了就抹脖子,还以为很英雄,实际是怕被人耻笑吧。连东山再起的勇气都没有,还霸王呢”

不屑的熟悉声音飘入我的耳朵,虽然小却清清楚楚。因为十四哥就坐在我旁边,而他身后站的自然是那个丫头。

我闻言一愣,扭头看了看那个嘴快撇到耳朵上的丫头,想起十四哥的话[我家的丫头,未必如你所见]

“大丈夫不随世浮沉亦不矫情立异”十四哥嘴角微微一勾回了一句。

“极是,不愧是我家爷”那丫头边说边伸出大拇指比了比,眼里全都是赞赏。

我忽然觉得这一度我最喜欢的戏码今儿怎么就这么令我厌恶。连扮成霸王的那个戏子,、都觉得比初见登台时矮了很多。

崇德三年五月十八,天气晴朗,无风

今儿一早十四哥就离京了,皇上下旨要他督造辽河至京的官道。下了朝,我并没有坐轿,与范先生一起步行回府。

本来我与他该避嫌的,毕竟他是暗地里做十四哥的幕僚,不该与他走的太近。但今儿我偏是想跟他一起走,就因为有他在,若遇到那丫头也不会觉得尴尬。

几天前,我端着亲王的架子训斥那丫头,却给自己找了份儿闲气生。那丫头被十四哥放纵的已经不成样子,居然对我的话当做耳边风,就算我不是她的主子,但好歹也是个亲王吧,居然敢如此藐视我。

但是,当她被我训斥的忽然停住脚步背对着我时我却忽然乱了方寸,不明白为什么我明明伸手就能触到她的距离,感觉上却象是我永远也跨不过去。

我知道她在等我道歉,道歉?这个词儿可是我从小到大都不会说出口的,更何况不过是个丫头而已。我任她的背影看起来越来越冷,就在僵持不下时她却忽然转身了。

这一转身,我忽然觉得从头凉到脚,初见时的温暖,亲切,轻松,在她那谦卑恭敬的脸上全部消失不见。

一声十五爷一下划开了我和她的距离,这是她原本就该有的见到主子时的态度,而我也早就习惯了奴才们这样的态度,怎么换到她脸上就这么的扎眼。

想起她与十四哥两人之间的温暖气氛,我不禁想上前抓住她。她退了,她竟然退了,不似初见时对我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只是平板的不带温度的退了。

自那后我便没有登过十四哥的府,我知道那丫头在跟我使性子,但是骄傲如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愿低头的。

可是不见她才知道那温暖是多么的诱人,与她相处时简单的快乐竟然是那么遥不可及。直到整晚整晚的想着那张笑脸时我才惊觉,她已在不知不觉间走进了我的心。于是,渴望见到她,渴望那简单的快乐,这样的想法让我越来越焦躁。

“范先生下朝啦......十五爷吉祥”正当我边走边想的时候,前面的范先生一声丫头一下拉回我的心魂。

我猛抬头,就瞧见那一直想见到的大大笑脸,谁知见到我的时候笑容一下字就从她脸上褪个一干二净。

我真是利马气血上涌,就没见过变脸变得这么快的人!爷我是主子,怎么对你你都得生受着,谁给你的胆子敢跟爷我使性子!十四哥吗?好,那你就找你家爷哭诉去,爷我不吃你那套。

“唉,她不是一般女子,你又何苦要她变成那样”那天到最后,我和那丫头始终是没有和解。

其实我不想闹的这么僵,但是看到她倔强的不肯低头我就心中有气,为何她对十四哥的话就言听计从,我到底哪点不如十四哥。

直到范先生的话反复响在耳边,我才看清那丫头的本来面目。那是个似火样热,似光样亮,却又似水样清,似柳样韧的女子。

思想起由初见到如今的这些天,她不曾用半点假意奉承对待,会因我的笑而开怀,会因我的愁而锁眉,她用平等的心对我,我却对他端主子的架子。

十四哥与范先生,这两人想是早就明白那丫头有颗怎样桀骜不训的心,却一片赤诚纯真,所以同样以着平等的心去对她,不因她身上的衣着嘴里的称呼而把她看做是个奴才,她的确和一般女子不同。

总以为离她很近,其实却是最远的一个。

番外篇之若相惜

一封书信静静的躺在桌几上,清风吹动,掀起它的一角,隐约有山水画在背面。看信的人已经不在屋里了,只留短短几行字,在阳光下散发着“远方”才有的青草香。

“相公又在想念朋友了?”打从嫁给他的那天起她就知道,在相公的心里她永远只能排最后一位。

原本她气过,不甘心过,更恨过,但当她真正的爱上他,懂得爱是什么的时候,她释怀了。如果爱可以轻易抹去,那这男人便也不值得她倾命去爱,所以不管他心里记挂着谁,她只知道那是因为他还没有爱上她。

“嗯,有劳娘子了”一盏泛着热气的茶出现在他眼前,一个带笑的声音把他的视线从远望的云端拉回来。

眼前的女子是他的妻,一直以来他们都是相敬如宾,娘子与相公好象只是他们另外的一个名字而不是身份。很多时候他都觉得愧对她,所以大多数时候他都在躲避她的视线,这次也不例外。

“她可都还好?”她不知晓他的朋友是谁,因为每次他收到信后都会当宝贝一样小心的收到一个锦盒里。只要一有闲暇就会拿出来看上一遍又一遍,忽而笑,忽而怒,象是正对着写信的人一样。

有次她好奇问及写信的人是谁,他只是笑却不言明,她便再没有打听过。因为他不想她知道,不过她猜一定是个女人吧,不然他的脸上怎么会有宠溺流露呢。

“好的不得了呢”视线又在投向慢慢飘往远处的云朵上,心里又一次描绘着信上画出的景致。

青山,绿水,小桥,人家,草丛中蝶儿双飞,树林中鸟儿成对。能画出这等景致的绝对不会是那丫头,但这地方一定是那丫头喜欢停留的地方。

“那相公这里,什么才算得好呢?”顺着相公的视线她也看见了那朵远去的云。浮云无根,所以飘摇,有人究其一生,都在期盼那份堪堪触手可及却又宁任盼待一生的美丽,就如她的相公,那算不算得一种好呢?

“什么才算得好呢?”当初若与那丫头结成眷属算得好吗?若答应了太后的指婚与云儿双宿双飞可算得好?还是现在这种平淡无波的夫妻情分算得好?

早就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了,因为他没有多尔衮那样的洒脱,没有那丫头那样的执着。因为感情之于他来讲不是生命中的全部,所以他只能随着命运去走,好与坏又有何分别呢。

“相公也不知道吗?是不是只顾得走,没能停下来看看四周的风景。所以......咳咳......瞧不见风景这边独好呢”撩了下头发,整了整衣杉,摆出个单手支颌的造型后轻咳两声,待她家相公看向她时马上猛抛媚眼。

“眼睛进沙尘了吗,快叫冬梅去给吹一吹吧”又来了,不管什么话题,他的小妻子最后都能给你拐到这上面来。使尽一切招数把他迷得神魂颠倒是她此生最大的心愿,奈何他这老牛实在是啃不动这棵嫩草,所以,咱们还是溜吧。

“相公——————”又失败了!下次拣他沐浴的时候色诱他,看他还怎么跑!

看着被她长长一声相公给喊的差点拐到脚的人越走越快,手绢一甩,嘴巴一瞥,哼,她有一辈子的时间跟他耗,就不信诱不到他!

他是不敢再放下感情了吧,回到书房面对着桌上那封信,范文程自己问自己。多尔衮临走时的话犹在耳边,珍惜眼前的,可他还有心力去珍惜谁吗?

曾经浓烈如酒,甘如清泉的爱情早已从他的生命中抽离,他还有什么能给他的妻子?唯有平淡的每一天了。

无人的树阴下,石桌上那杯茶还温着......

等啊,盼啊,一年年就这么过去,今天又是慕容云出宫的日子了。这一次宫门口再没有了那个一身儒雅满眼期盼的身影。

若相惜,思别离,梦转轻纱画中忆,可如今连他心里的那副画,都被她碎成一片片。

“相公,就算这句话没什么用处,我还是要说。人死不能复生”一件披风轻轻的落到范文程肩上,拉起他的手,跟他一起站在冰天雪地里抬头看着月亮,范夫人叹了口气后说道。

“有劳夫人挂心,我没什么”回给她一个不算笑的笑,范文程又继续看他的月亮。

记得那年初见云儿也是这样满月的夜晚,身陷烟花地的她却一身的清爽。如今呢,那个她哪里去了,手里纂着苗喵喵转给他的信笺,范文程觉得心生疼生疼的。

[范先生,我知有人恨我,也知他必会借我立威。倘若日后朝堂之上有人说我的不是,你只管跟着随声附和,莫要强出头。

就算我被挫骨扬灰,你只管看着就是。因我只得你一位知交,不想你牵连其中。知你不在意被牵连,然,我还有一事相求。就是我家丫头和东莪需得先生照拂,待东莪及笄之时你代我同富绶提亲,若那丫头反对,你便说是我说的就是了。

先生与我知交一场,我只一言相劝,莫要为我与人结怨。一切事,有因才有果,先生该做的,只是放下]

多尔衮,多尔衮,如今我在怎么念着你,你也都是无所觉,那为何还要留下这么一封信!说不想牵连与我,可今日你落得灰飞烟灭的下场可不都是我牵连的,要我如何放得下?

“相公,酒虽能解一时之忧,但酒醒之时忧必更胜百倍”把范文程送到嘴边的酒杯换上一盏热茶。

“夫人,你可有恨过我?恨我不能真心以对,恨我不能专心一致过?”怔怔的看看茶碗里晃动的茶水,热气熏得眼睛有些酸。范文程忽然间很想知道这一切究竟错在了哪里?

“相公要问的不是我吧,那何不去找该问的人问个明白”取走范文程手里的茶,范夫人拉着他朝大门口走。

她知道,相公的心里头那个一度她以为是十四福晋的位置其实是另有其人。该是九王陵中遇见的那个女子吧,相公看她的眼神很复杂,有追忆,有心疼,有愤恨,还有期盼。

“夫人”第一次,范文程正视妻子的眼睛,里面有些忧郁,有些了然。

“相公,爱如果能轻易抹去便不值得我去期盼。或许你心中依然容不下我,但我知道,倘若有天容下了,我便再也不会自你心里消失。为了这个,我愿意一直的等待,因为我爱的就是么一个至情至性的人”

轻轻的把范文程推出门,笑着挥挥手。去吧,不管你是否会把心给清空了还是再也不会留一丝余地给我,都要去过了才知道结果。

怎么会不曾恨过怨过,然而将心比心,假若要她现在去爱旁人她又如何做得到呢。她与他都是一样的人。

“爹爹,这个人是谁?”指着一幅画像,小小的娃娃好奇的问道。

“这个人是你爹爹好朋友”一只手拍下欲摸上那幅画的小手。

“娘子,君子动口不动手”把已经开始要发大水的娃娃给抱进怀里,温柔的嗓音夹着无奈。

“我又不是君子,倒是相公,下次这小子再进书房你就一脚把他踹出来,免得他弄坏了这幅画,让我们没法跟十四福晋交代”

宝贝似的把画像卷起来,抚了抚画轴上的灰尘,瞪了一眼缩在爹爹怀中的小娃娃。

“无妨,然儿会小心的是吗?”放下小娃娃走到妻子身边,抽走她抱在怀里的画像交还给小娃娃。

跟他的娘一样,然儿懂得这幅画代表什么,那是一段过去珍贵的记忆。但回忆毕竟只是回忆,不管珍藏的有多好总都是会褪色,再也恢复不到原来的模样了。

“相公,我很想念十四福晋”倚入丈夫的怀里,妻子闷闷的说道。

那个如火样热的女子,不管经历了什么总是笑着一直朝前走的女子,那离开的背影她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晰。

挺直的背,毫不留恋的坚定脚步,阳光在她身上闪动,带起一阵风就消失在她的视野里。那样的潇洒,那样的意气风发。

“她是个让人想念的人”拥紧怀里的妻子,丈夫的视线投射到蓝天,一群鸟儿欢快的飞过。

[范先生,我家东莪和富绶可就交给你了,别想我哦]。那丫头走了,带着一脸灿烂的笑由他的生命中彻底的消失了,从此再没有半点关于她的消息。而他也知道,那丫头再也不会回来了。

多尔衮,你此刻可是伴在她身边吧。两个人一起游遍名山大川,登上迤俪山峰,迎风而立,你的心情依如那年一样的晴空万里。

而自己呢?低头看了看怀里的人,虽然没有登山远望,但自己的心情也如那年一样,晴空万里。若相惜,勿别离,一片柔情心中系。

番外篇之镜中花,水中月

阴暗的牢房不见天日,唯一的光亮是来自小小的天窗,一束阳光照射到床上的人,凌乱的发,破落的衣衫,那人好象已经没了生气,一动不动,直直的躺在那,只有因为阳光爬到脸上,刺到了眼睛,他才微微侧了下头。转眼就又把脸转回来,依旧让那阳光刺着他的眼。

什么时候起,他特别渴望这样的光亮了呢,那阳光虽然刺眼,却很温暖,让他觉得,浑身上下,四肢百骸都舒畅。

抬起带着镣铐的手,伸过去想抓住那把阳光,却在合上手掌的时候,被阳光轻易的溜了出来,然后他就一下一下,不断重复着这个抓的动作,直到手臂被铁镣的重量坠的再也抬不起来,他才颓然放下手臂,叹了口气后,又闭上眼睛。

“豪格,你记住,你是大清皇室的孩子,是主子,所以对奴才们就必须要有主子的样子”

五岁的时候,他与伴读的小书童玩闹,额娘看到后这么跟他说。

“豪格,做大事的人就要心狠手辣,你想做世子吗?想的话,就不要顾念兄弟之情”

十岁的时候,他与阿玛侍妾所出的兄弟打架,一时心软,放了兄弟一马,结果换回来一个黑眼圈,额娘看到后,面无表情的跟他说了这些话。

“豪格,想坐上皇位就要不择手段,不能对别人有同情和怜悯,这些感情,做皇帝的不需要”

十七岁的时候,他的阿玛做了大汗,没有欣喜,没有疼爱,只是冷冷的对他说了这样的话,因为他当时曾为十四叔难过了那么一下。

“豪格,你既然没有你十四叔的睿智,就一定要比他无情,只有无情,才能无敌”

二十四岁的时候,他与十四叔的对立从皇阿玛这句话开始,那时的十四叔,只是笑着一退再退,从不与他争什么,但他却始终及不上十四叔,就算他让自己的血冷到结冰,却还是每每都是棋差一招。

“豪格,你连你十四叔的万分之一都不及,叫朕如何放心把皇位交给你?”

二十九岁的时候,因为他夺了十四叔的吏部尚书职,皇阿玛在清宁宫里训斥了他一个晚上。那晚,他发誓,不管任何东西,十四叔喜欢的,他一定都要给夺过来,因为他不想再听见皇阿玛说同样的话。

那一束阳光缓慢的移动着,由他的脸上移到了心口处,他动了动身体,身上的伤口,就如针扎一样碾碎了他的神经,可他却不觉得疼,因为那一束阳光,始终趴在他的胸口上,让他觉得舒服极了。

那天,他三次遇到他的福晋,那时的她还是个小丫头,两条麻花辫子,一身粗布衣裳,在他下朝的路上,她拽住了轿夫的辫子,使得坐在轿里的他,硬生生被墩了个结实。于是这镜花水月的幽梦开始了。

“那个肃亲王”为了给那轿夫说情,他的福晋挺身做了轿夫,他以为她会走不了几步就放下的,没想到,竟然会一直坚持把他给抬回了府,在他冷着一张脸,准备抬腿进门时,她叫住了他。

没说话,他转回身看向那个虽然满脸是汗,但笑的格外欢畅的她,连汗珠子都格外的晶亮。

“对我的服务还满意吗?满意的话就笑一下吧”趴在轿辕上,话说的有些有气无力,但眼睛还是亮亮的,透着股子期盼,好象十分期待看到精彩戏码的样子似的。

“哼”笑?多少年了,从他五岁的时候起,好象就再没笑过,要不是因为她是十四叔的人,而且还是个好象比较得宠的人,就这句话,他绝对会立时叫人把她给乱棍打死。

“哼?这个不叫笑耶,来嘛,不要害羞,笑一个我看看,人要多笑笑心情才会好,那你心情好,底下的人心情也就跟着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所以来吧,笑一下,让空气流动一下”

不知死活的丫头在他哼一声后,马上开始长篇废话,虽然还是趴在轿辕上,可是这嗓门够有底气的,让人觉得,她一直都会是这么一个生气勃勃的人,就算累到趴下,只要她还有口气儿在,都会在下一刻没准就生龙活虎一样。

“哼”一甩袖子,他抬腿进了府门,不想在多做纠缠。

有越来越强烈的感觉,她脸上闪动的阳光会让他心里的某一角融化,因为那温度太炙热,是他很渴望的一种炙热,是所有人没有的一种灿烂,就如他遥远记忆中,那年与半读书童玩闹时的自己所露出的笑容一样,单纯的快乐着的笑。

“肃亲王,明儿我会再来,希望你能笑一笑”趴在轿辕上的人呵呵一笑,扬声喊道,看见他转身朝她射过去一道冷箭,利马由死狗变成山猫,跑的那叫一个快,一溜烟就没影了。

明明就是知道,她说这话就是惹祸上身,所以才会在他刚一转身时,就蹿出去了,可为什么还要说?看着歪歪斜斜,跑的鞋都差点掉了的人,他的嘴角不自觉上扬,那陌生的动作连他自己都吃了一惊。

一天,两天......整整半月,她天天在他下朝的路上等着,然后一屁股把轿夫给挤到了一边去,于是他有半月的时日都是坐着东摇西摆的,好象下一刻就会被人给扔到沟里去的轿子回的府。

而她每次走时,都会跟死狗一样要求他笑一下,然后又跟山猫一样,在他准备唤人揍她的时候,飞速的逃跑,他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每次都很遗憾没有打到她。

直到有一天她不再出现,他才发现,半月来的日子心情竟然一直是晴朗的,那每天一次的戏码,居然是他心情最放松的时候。

阳光缓慢的爬过他的胸口,落到一只破碎衣袖上,裸露的手背上,竟然可以看见七色的光在闪动,连里面跳跃着的尘埃都带着梦幻的颜色。,床上的人眼睛一直却追随那束光,它落到哪里,他的眼神就跟到哪里,于是他看到自己手背上一个模糊的齿痕印在上面。

他知道皇阿玛为什么给他指来一个福晋,他只是觉得很好笑,英明的阿玛怎么会以为,但凭一个女子,就能制得住十四叔呢?是谁能让皇阿玛连这点都看不到?恐怕不是宸妃说了什么,而是庄妃吧,她的算盘打的很响,可惜,他并不打算如了庄妃的愿。

大婚那天,他故意在宾客间周旋,就是不去新房揭那盖头,不管是什么样的女子,他都没兴趣陪着庄妃玩这个游戏,皇位,只能是他的,只是,当他看到无人的新房里,那条似曾相识的猎狗,他的心跳忽然比平时快了很多。

最后,在黑暗中他静静的等待,等待那个每时每刻都精力旺盛的丫头,新婚夜就偷偷溜出去闲逛的人,他决定给她个小小惩罚,于是剃了那条叫翠花的狗背上的毛,这畜生竟也知道看眼色,哼都没哼一声,想是被那丫头欺负怕了吧。

那时的他,只是想着她看到翠花的毛时会是个什么表情,心里居然有些兴奋,就象他十岁那年,跟兄弟打架时,期待看到阿玛变了脸的心情差不多,至于她与十四叔究竟有什么瓜葛,他不想去想,她现在是他的福晋,不是谁的丫头。

月挂中天,他才等到她“翠花!翠花?就知道你靠不住”,由窗子翻进来后,她轻轻的喊道。

“你找它吗?”他由烛光照不到的角落闪出来,随手撒下那一把狗毛,满意的看到她变脸。

印象中,她总是笑,笑得让人嫉妒,只因为自己在也不能那般肆无忌惮的笑,所以他常常在梦到这张笑脸的时候,挥去一掌,把那笑容狠狠的击碎。

“你把它给怎么了?”有那么一瞬间,她熊熊的怒火在眼里烧,牙齿咬的咯咯响,但也只那么一瞬间而已,她就挂回满脸笑,烛光下,依然如初见时一样明亮,这让他有一种挫败感。

“吃了”又撒出一把狗毛,他非常喜欢这种揭下别人面具的游戏,有种恶作剧后的得意与畅快,他觉得,欺负她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我咬死你!”她的速度之快是他始料未及的,她的胆子之大,也是他不曾遇到的,所以在她冲过来对准他刚刚撒狗毛的手,咔嚓就是一口时,他没来得及躲开,被咬了个结实。

“行刺皇子阿哥是死罪”这一口没留情,他可以感觉到她的牙齿嵌进他的手背里,但是奇怪的,他并不觉得疼。

由她唇上传来的温度,就如一到闪电,瞬间击重了他的心脏,所以他什么感觉也没有,就只任那暖暖的温度随着血液游走于全身,假如不是看到她眼里的水光,他是很乐意就这么让她一直咬着的。

“行...行刺?...啊哈哈哈....我这个也...算...?”跟他想的一样,话一落,那温度也就消失了。

她逃跑的速度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快,快到他还来不及抓住她,她就已经退到了门口,嘿嘿傻笑的问道,眼里闪过的不是害怕,而是不服气,在他看来,她真的很象只山猫,野性难训。

“你是皇阿玛指给我的媳妇”看了看手上渗着血丝的牙印子,这丫头的牙齿还挺整齐的嘛,他心里暗笑,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一个牙印子而已,还看得这般仔细,难不成还当是她在签给他一纸契约吗?皇阿玛指给他的媳妇,他们之间除了这个,什么都没有。

现在再看到这浅浅的疤痕,依然会觉得很热很热,八年的夫妻,他可以对她不动分毫,就是因为这道牙印子,就如同一道符咒加在他身上,告诉他,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

而之于他来讲,得到她的身子反到不重要,他总是期待着有天能解开这道符咒,因为他已经被那道阳光普照了太久,不想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失去它,所以他忍耐着,等待着。

阳光爬行的速度看似很慢,可也不过就那么一会,便由左至右的移到了他的腰间,身上的衣衫因为遭过鞭刑,已经碎成一条条,上面的血迹已经干涸变成暗红色的,让床上的人看起来十分的狼狈,但他腰间的那道小小灵符,却依然完好的挂在腰带上,阳光照在上面,让人可以清晰的看见上面的图腾。

那年他因为松山大战的失利被皇阿玛给降成郡王,虽说十四叔同样也是被降,但是他的心情没有因此就好到哪里去,沉着脸回到府里,就瞧见奴才们都站在二进院里正抬头仰望着他的寝楼。

“我说福绶,看看额娘的手艺怎么样!”正想借机发飚的他被一道声音也把视线拽到了寝楼的屋顶上,就看到一个满脸绿彩的人,正挥着刷子拎着木桶在屋顶上张牙舞爪。

“额娘,很难看,真的,非常难看”她的话音刚落,底下就有人接腔,他的大阿哥,一脸可以跟那屋顶媲美的菜色,冲着屋顶上得意洋洋的人喊道。

“臭小子,你懂什么,这叫环保,你有没置身草原的感受啊”屋顶上的她听到富绶的话,不仅没受到打击,反而更是买力,刷子上下飞舞,边飞边回道。

草原?就他刷的那个烂白菜帮子的颜色,谁能联想到草原?而且,就她粉刷的技术,不是他小看她,实在是......

再瞧瞧她月牙白的旗装上都是东一块西一块的,得,不仅他的寝楼变成白菜帮子,就连他的福晋,也是棵烂白菜,不过,这棵烂白菜却把他烦闷的心情映照成了晴空万里。

“把她给爷抓下来,晚膳时,把屋顶给爷我恢复成原来色(SAI三声)儿”瞧见她在上面闪了一下脚,差点摔下来,他冷冷的交代了一句,转身朝书房走去。

他的福晋一向不到前庭用膳,他们一日里,也就他入寝前到她房里坐上那么一会子,算是照个面。

他总是想靠近她,可却总也不知道如何去靠近,还记得头一次想与她圆房,结果房里明明是亮着灯,人却没了影,他翻遍王府,也没找到她,直到旋风由床低下拖出一只绣花鞋。

她可以见到他时对他笑的灿烂,那也却总会是在避无可避时。

“喂,豪格,人嘛,没有一辈子都顺风顺水的”然而万事没有绝对,今儿他的福晋就不请自来,头一次踏进他的书房,笑眯眯的放下一杯冒着热气的茶。

“与你何干”其实他想说的是谢谢,有太多东西压在心里,却没人会来安慰他,他的女人们都觉得他是无感无觉的,不会伤心,不会难过,所以不需要别人的劝慰些什么。

“嘿嘿,嫌我闹的慌是吧,那我不说了,看书总成了吧”听了他的话,她不气反笑,随手抽出他案几上一册书,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开始认真看书。

书房里恢复寂静,偶而只闻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她手上的那本书,是用满文撰抄的司马迁的史记,所以他不认为,整天疯疯癫癫的人,能静下心来看它。更何况,她应该不认得满文。

明知道他对她有企图,平日里才对他躲躲闪闪的,如今肯坐在这里陪着他,是否她的心里已经有他了呢?看着那个已经哈欠连天的她,他的心有丝窃喜。悄悄站起身,走到她身边。

“送给你,记住哦,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朋友,所以烦恼的时候,找个朋友来陪你吧,这样子,烦恼会有十分变成五分”

他的手还没来得及搭上她的肩膀,她已经站起身走到书案前,放下了手里的书,再回身时,扔给他一个小小的三角型的纸包,冲他挥了挥手,就迈出书房的门了。

拆开纸包,展开这张纸,他有些哭笑不得,正面是一堆鬼画符,反面则是一个人的画像,画的那叫一个难看,简直分不清是人是鬼,下面还一行不怎么好看的字[快乐灵符!爷,给妞笑一个]

他一直以为,她看不见他的关心,不懂得他的心思,如今看来,她都懂,只是装看不见而已,她把这些都记在心里,等到他有难的时候,就统统还回来,不是因为心里装着他,是因为不想欠着他而已。

把那张纸原路折好,别在腰间,至此,这道符就在也没离过身,就算后来又收到一个她由庙里成心祈来的平安符,他都没有如此宝贝过。就只因为,这是唯一一个在他心情不好时收到的安慰,也是她不曾送给过十四叔与他相同的一个物件。

日落西山,窗口照射进来的阳光也是金黄色的,照在床尾的一角。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那道阳光看起来如此的温暖,可实际上却已经没了多少温度,美则美矣,也不过转瞬即逝。

床上的人看着那道橘红色的阳光,咧开嘴角笑了,先是无声,而后忍不住似的开始呵呵笑出声,到最后,越笑越大声,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笑得狱卒们都有些惊慌。

不是他的,始终都不是他的啊,那镜中花,水中月,近的就在眼前,却始终都不曾真实的拥有过。他以为,只要打碎那镜子,只要把水放干,那么那些隔在他们之间的东西就会消失。这种稚儿都觉得可笑的想法,却因为一个奴才的几句话,就让他付之于行了。

这一次,他触及到了那道阳光,却丝毫感觉不到一点温度,冰冷的身子任他如何撩拨也唤不出一丝热情,不动不吭声,她就那样直直的看着他,而他却在她眼中看不到自己。

他不怪她不来瞧他,打从眼睁睁看着她踏出府门那刻,他就知道,他们之间,的梦完了,雪花飘洒中,她的身影消失不见,他倚在门口,望了一晚。水月镜花终成空,缘来缘去不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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