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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龙雀斗》》 · 长安十三妹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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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拓跋毅殿下就借了一身吕布大哥的行头出场了。囧平方。

看来我实在不是写战争军事的材料哪。大家鄙视我吧。

顶锅盖爬走…

四十八、闭门羹与逻辑混乱

眼前是一条分了四个方向的路,正前方一条,通向宇文轩的书房,左手边一条,通向萧逸之的病房,右手边一条,通向拓跋毅的牢房。

易玲珑站在十字路口,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一边迈步。

俗话说,如果不知道做何选择,那就干脆听天由命吧。于是,听天由命的易玲珑捡了根细细的树枝,合在手里默默祷祝完毕,往路口上方一扔,再低头去看那树枝的指向。

只见树枝明明白白指向了右边。

“右边么?可是现在还不到去给那个叫什么毅的臭屁王子送牢饭的时间呢。”易玲珑摸着下巴自言自语,“我看,还是再来一次吧。”

于是捡起树枝,再默祷,再扔,再看。

这次树枝分分明明指向了左边。

“左边吗?可是这个时候,萧将军应该刚刚喝过药正在休息,打扰他不太好吧。”易玲珑唑着牙花踌躇道,“要不,再来一次?”

第三次,树枝清清楚楚指向后边。

“叫我回去?”易玲珑顿时不高兴了,“我辛辛苦苦跑了几十米的路过来,都快要被累死了,老天爷你现在才叫我回去?你这是在玩我呢吧!”

(老天爷:几十米的路就能被累死,你还真是出息大了。)

“算了,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易玲珑很是大度地对树枝说道,“有本事你就给我竖在地上不倒!”

再落地时,树枝的一头插在地上,原地滴溜溜乱转,就是迟迟不肯倒下。

易玲珑登时勃然大怒,凌空飞起一脚踹到不安分地树枝上:“做人,啊不对,做树枝要厚道!”

厚道的树枝抵抗不了外来的压力,终于顺从地倒下了,有叶子的一端正巧指向中间那条路。

“哎,对了,这才乖嘛。”易玲珑满意地看了树枝一眼,说道。言毕一脚踩在躺倒的树枝上头,脚尖有意无意地碾碾,另一只脚紧跟上,扬长而去。

剩下一支断作三节的树枝凄凉地躺在冰冷的地上。一阵风吹过,依稀有哀伤的悲鸣。树枝:“我招谁惹谁了……”

宇文轩书房门口,不可一世的易玲珑被比她还趾高气扬的廖成风挡了下来:“殿下有令,不经过通传,任何人不得入内。”

这个任何人,自然是包括她易玲珑的,然而却不包括面前这个脸比马长的廖成风!易玲珑暗暗咬了咬牙,强压下心头的怒气,陪笑道:“那就请廖将军帮忙通传一声。”

“稍等。”廖成风转身推门进房禀告。

易玲珑深出两口气吐出胸中浑浊。本来是属于她的一份特权,该死的廖成风一回来就生生抢了过去。看来,她跟妖孽轩再好的姐妹们儿关系也比上廖成风在他面前的回眸一笑。重色轻友的家伙!

廖成风出来,冲易玲珑道:“殿下正在休息,你若有事跟我说一声就行了。若是没事,就先回吧。”胳膊一拦就下了逐客令,语气更是公事公办的正经,压根没有跟易玲珑曾经同屋侍帅的情谊。

易玲珑只好怏怏地转身。真是奇怪,从前也不见宇文轩白天有那么多觉要睡,时时刻刻都是一幅生龙活虎的模样,怎么这几天来见他,他却总是在睡觉呢?

联想到守在门口的廖成风,易玲珑忽然脸上一红,若有所悟:廖将军啊,虽说你跟小轩轩好些日子没能守在一起,可是好歹你也该体谅点小轩轩,夜里头运动量别那么大么,很伤身体的。唉,年轻人哪,就是易冲动,易把持不住,这样不好,很不好。

在宇文轩那里吃了闭门羹的易玲珑又一次来到了十字路口,这次却没有再抛树枝听天由命,而是直接了当向左边那条路走去了。

敲门进去,恰好曹军医刚给萧将军换了药又包好了伤口,见她进门,高深莫测的一笑,便收拾了药箱起身告辞。临出门时,用特意压低了的,又正好能被房间里的三个人都听见的声音对易玲珑说:“老夫走了。再留在这儿就有人嫌老夫碍事了。这人老了,眼力可不能老。易姑娘,你说是不是呀?你可得照顾好将军呦。”

易玲珑的一张脸顿时就红得跟熟透了的大虾似的。眉眼里,嘴角旁,却满都是幸福甜蜜的笑意。

当日那一幕,城墙上立着的人都瞧了个一清二楚,萧逸之将军在众目睽睽之下奋不顾身舍身相救龙毅公子,这该是基于怎样的深情怎样的重意,才能在一瞬间做出反应的大无畏的举动啊!而龙毅公子在察觉到萧将军肩上受伤时突然发出的那一声尖利的女声,则将这其中所包含着的,大家伙还不知道的一切隐情统统变作了明情。

当真是,郎有情,妾有意!

当时在场的人无不颔首赞许这段爱情佳话。

很快,更是有人传出,说这易玲珑原本就是萧老太爷还在世时便订下的,与萧将军指腹为婚的未婚妻!此次更是因为放心不下萧将军,女扮男装混入军营在元帅身边做个贴身小厮,其实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照顾萧将军,只是为了要避嫌不惹人闲话才伴在了元帅身边。没看见自打龙毅公子出现以后,萧将军去元帅的营帐比从前更勤了么?那就是元帅为了成全他两人的幽会,特意安排的借口搭的桥!

据说听到这段话的人没有不点头称是,拍着大腿恍然大悟道:“对!对!正是这样!”。

于是不到半天时间,全陵阳,无论官兵还是百姓,全都知道了萧逸之和易玲珑乃是一对情深意重的贤伉俪,而大元帅宇文轩则是在夹在他们中间成人好事的天字第一号大善人。

众人对宇文轩的敬重又多了十二分。

对于这样的流言蜚语,易玲珑自然不会去做出解释。她觉得,反正她就是喜欢萧将军没错,干嘛还要跳出去澄清呢?说不定就因为大家都这样传说,萧将军会多看她两眼,对她印象更深刻一些呢。<网罗电子书>岂不是应该感谢造谣的人?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萧逸之也没有跳出来澄清?以他平日里在大家心中的威信,只要他开口说“事情其实不是这样的”,大家应该都会相信的吧?

“难道他喜欢我?”易玲珑曾经偷偷这样想过,不过马上又敲着脑袋否定了这个荒唐的想法:像萧逸之这样丰神俊朗又英明神武的人,怎么可能会喜欢她呢?而且他不是还被妖孽轩那个祸给硬生生掰弯了么?就算内心深处还幸存着一丁点对女人的妄想,是个双性恋,那也应该喜欢那种风姿卓越的倾城佳丽,怎么可能会看上她这棵嫩白菜呢?

这做人哪,不怕大脑缺弦,不怕反应迟钝,就怕没有自知之明。易玲珑觉得,她既不是大脑缺弦,也不是反应迟钝,当然更有自知之明了。真是难能的可贵啊可贵。

所以,综上所述,萧将军舍身救她跟不去辟谣的行为,并不是因为喜欢她,而是因为萧将军是个心地善良待人热情的大好人!

易玲珑深深吸一口气,觉得这萧将军简直太神圣太完美了,简直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她不去喜欢他还能喜欢谁呢?

(宇文轩:你不是都说萧逸之不会喜欢你的么?你干嘛还去喜欢他?

易玲珑:他喜不喜欢我是他的事,我喜不喜欢他是我的事。他不喜欢我太正常了,我要是不喜欢他就太不正常了。

宇文轩:什么逻辑……果然不是正常人的思维。)

四十九、易玲珑送给萧逸之的定情信物

被曹军医这么一说,萧逸之的脸上也有些不太自然。因为还在病中,略显发白的脸上倒是没有泛出红来。

温和地笑笑,萧逸之开口道:“玲珑姑娘,有事么?”

“我……没,没事。”曹军医出去的时候十分“好心”的顺手关上了门,转眼这间屋子里便只剩下萧逸之和她两个,正是孤男寡女独处一室,易玲珑顿时心慌意乱起来,说话也变得有些语无伦次,“我,我就是来看看,看看你怎么样了。啊,也有件事要跟你说。”

“噢?什么事?”萧逸之抬眼,接口问道,失血憔悴的脸上带着明显的愉悦。

“那天你奋不顾身救了我。说起来,好像我还没有正式向你道过谢。”易玲珑望着萧逸之,真诚地说道。

“我当是什么事,原来是这个。那我现在便当你是谢过了。”萧逸之不以为然地淡淡一笑,“不过是小事一桩罢了,何必耿耿于怀呢?只要你平安无事就好。”

易玲珑却不赞同,凑到萧逸之面前,两眼直直望着他的眼睛,无比认真地说道:“也许对你而言这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转身就可以把它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对我来说就不一样了。要是当时没有你替我挡那一箭,现在的我还不知道是死是活呢。我的这条命是你救的,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这件事对我太重要了,我绝对绝对不会把它忘掉的,绝对的绝对!”第一次见到易玲珑露出这样认真又倔强的表情,而不是平日里嘻嘻哈哈的模样,萧逸之一时有些怔愣回不过神。

眼前的人就这样直勾勾地和他对视着,坚定认真的眼神似乎是要看进他内心深处似的执着。这样直接坦率的眼神,记忆里,似乎自从他披上这身铠甲以来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平日里与人相对时,不是他仰起脖子看别人,就是别人仰起脖子看他,又有什么谁会像眼前这个人这样不知回避地和他平视呢?

萧逸之感到从他内心深处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涌出了一股暖流,速度极快,来势极汹,瞬间就流遍了他的四肢百骸,叫他手脚有些发软使不出力气,却又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

温和的笑意里融合了更多的内容,萧逸之探手抚上易玲珑耳边的发,轻轻说道:“你说错了。对我而言,这并不是件可以转身忘得一干二净的事情,相反,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忘记它的。”

易玲珑却并没有将萧逸之的话听得太明白。早在萧逸之的手擦过她耳边的时候,她那只敏感的小耳朵就噌地一下红了个通透,而且那红色就像流行病毒似的,顺着耳根迅速传遍了她露在外面的肌肤,整个人就像只熟透了番茄,红得鲜艳,红得璀璨,红得浑身针扎似的不自在。

受红色病菌的影响,虽然眼睛里看到萧逸之嘴巴一张一合在很温柔地跟她说着话,易玲珑的听力却也跟着出现了盲听的并发症,明明心里呼唤着“听清楚啊”,“这话很重要啊”,无奈耳边一片嗡嗡作响,死活就是听不清萧逸之在说些什么,只会下意识地陪着傻笑。

傻笑过后,易玲珑顶着一张番茄脸,揪着衣角扭捏道:“不知道萧将军还记不记得曾经送过我一方手帕?”说完,不等萧逸之回答,又接着说道:“常言道,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我也一直想着该送个什么东西给萧将军才好呢。正好昨天在街上,我看到一件东西很漂亮,我很喜欢,就把它买下来,打算送给萧将军。不知道,不知道萧将军愿不愿意要。”

“你都说这东西很漂亮很喜欢了,我怎么会不愿意?我相信你的眼光。”萧逸之嘴角噙着笑,“是件什么样的东西?”

易玲珑这才松了口气,忙伸手探怀,取了个包得严严实实的淡紫色纸包出来。双手递上,口中羞涩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是我在街边的摊子上看中的一方绣工很好,花样很漂亮的手帕。我想,你的手帕给了我,自己就没得用了。所以,所以就买下来送给你。”

萧将军啊,千万千万不要嫌弃她没有创意啊。这陵阳城地远城偏,又刚刚经历了战乱,要想在城里淘着件好东西,简直比登天还难。她一连逛了好几天,才火眼金睛地发现了这么一块十分漂亮的手帕子,淡蓝色的丝质面料上,栩栩如生绣着一株迎风而立的深谷幽兰,活灵活现地仿佛都可以闻到淡淡的兰草香气似的,真是既高贵又典雅还大方。当时一看见这块手帕,她脑子里就在想:这么漂亮的一块手帕,要是拿在宇文轩手里一定很好看。紧接着又想: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萧将军跟在宇文轩身边这么久了,审美观一定很受他的影响,所以,也一定会很喜欢这块手帕的。

于是便当机立断,想都不想就叫摊主给她打包好了,生怕过了这个村就再遇不到这个店。

今天就来到萧将军面前献宝,既算是感谢他救命之恩的一点小小谢礼,更算是,嘻嘻,更算是她送给萧将军的定情信物。

嘿嘿,这么一个一箭双雕的绝妙点子都被她给想到了,她果然是天上地下古往今来霹雳无敌第一冰雪聪明的清纯美少女啊。易玲珑的脑中剧场中,一个一脸狡诈的小易玲珑正蹲在舞台正中央捂着嘴巴偷笑。

果然,萧逸之不疑有它,从容接过了递来的定情信物,轻声道了声“多谢了”,在易玲珑的协助下,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撕开了外面的纸包。

当真是好绣工,好图样,好材质,好眼光!

只是……

萧逸之探出两根修长的指头,挑起定情信物抖了抖。

一方淡蓝色丝帕,上绣迎风幽兰一株,另外,丝帕凹下去的一角处伸出两根带子,对立的两个角处各伸出两根带子。却并不像是手帕,手帕的样式没有这么复杂。看这样式,倒好像是……

……女人专用的肚兜。

明明包进去的时候是一方很高贵很典雅很大方的手帕,怎么打开的时候却变成肚兜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

被这乾坤大挪移似的戏法惊得风中凌乱的易玲珑百思不得其解。

难怪了,难怪让店主小哥打包的时候,她问店主小哥他有没有用过类似系列的,触感怎么样?柔不柔顺?舒不舒服?店主小哥那怪异的火辣的眼神哪,差点把她给生吞活剥了。

话说,一件穿在衣服里面谁也看不见的肚兜,干什么非要在上面绣个兰草装高贵装典雅装大方,这不是诱骗顾客上当受骗么?应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他!

真是令人无比的哀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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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的这个破网络啊~~~真想去把服务器给砸了!!!

给大家推荐一下墨明棋妙团队的中国风曲,大爱啊~~~

尤其是那首《倾尽天下》,配上网友做的耽美视频,真是粉有感觉啊~~~

何日君再笑(萧逸之番外)

他叫萧逸之,是姓萧的。

萧家自从熙泽开国以来历经数朝盛宠不衰。姓萧的男子,每一个都马革裹尸驰骋沙场为国尽忠直到洒尽最后一滴热血。

从他出了娘胎,便注定了总有那么一天,他要披上铠甲奔向战场。

但是娘却总爱叹口气,感慨说:“逸儿的性子太温和了,不是做大将军的料。”

那时的他,年纪还小,并不明白究竟什么样的性子才叫做温和。小时候的记忆里,他是爱笑的,看到娘会笑,看到爹会笑,看到祖父一把的白胡子也会笑。而每次当他呵呵笑起来的时候,娘就会一边爱怜地抚着他的脑袋,一边神色凝重地说出那句话。有时还会再加上一句:“逸儿啊,你这样的性情,若不是生在萧家该多好……”

娘说的这是什么话?为什么会不希望他生在萧家?生在萧家有什么不好?年幼的他记得很清楚,祖父抱着更加幼小时候的他,一张紫红脸膛上全是喜悦和骄傲,对着帐下两排壮汉煞有介事地介绍他道:“逸之,萧逸之,姓萧的,老夫的嫡孙,日后定又是我熙泽国的一员猛将!”

那时的他便知道了,萧氏的这个姓,加诸在他那颗小小脑袋上的,既有无边的荣耀,也有沉重的责任。

所以娘的话,他不喜欢听。他要改,他要做像祖父,像爹一样的大将军!若是因为他性子温和,他不能做大将军,那他就不要再笑了。

男子汉,说到做到。他真的不再像从前那般时不时就嘻笑出口了,无论见到谁遇到什么事,他都尽力将一张小脸绷得紧紧的,说话做事,总爱学着祖父的模样,小大人似的举止有度。

爹和祖父都说,他越来越像个将军了。他听见了,心里很欢喜。

娘却把气叹得更加深了,动不动就看着他看上大半晌,末了还是那句老话:“逸儿,你若不是生在萧家,该多好……”

明明他的性子已经改了许多,为什么娘还要这样说?他听了,心里很不舒服。

从此后将脸绷得愈发地紧了。

八岁那年里的一天,他被祖父领着走进了一座明晃晃的大院子里。那一天,祖父那只青虬纵横的大手一直攥着他稚嫩的小手,攥得很紧很紧。祖父领着他在那座明晃晃的院子里走了很久,久得他以为,他会和祖父一起在那座陌生的院子里一直走下去。然而祖父的脚步最后还是停了下来,停在一个穿着黄袍子的人面前,停在一个半大小孩的面前。

那天,他第一次看到祖父那一直站得很挺很直的双腿打了弯跪下去了,跪在那个黄袍人和那个半大小孩面前,跪得很深很快,没有一瞬一毫的迟疑。祖父拉了他过去,大手按在他肩头生疼,强按着他也跪在了那两人面前。

祖父说:“圣上,这便是犬孙了。”

被祖父强按着跪在地上,尤其是跪在一个还不及他肩高的小孩面前,他觉得很屈辱。脖子梗得硬硬,闷着头不去理睬那黄袍人和小孩,也不去理睬祖父。

头顶上一个陌生的声音兀然响起,明明透着淡淡的倦意,却偏要在话里掺进去些空洞的笑意,道:“萧老将军快请起。萧老将军乃我熙泽国之重臣老将,以后不必如此多礼。”

祖父忙道了谢,这才拉了他起来。

就在他起身的那一刹那,眼角的余光扫到那个一直沉默不语的半大小孩。顶多不过五六岁罢了,模样很是耐看,眉目瞧起来有点像女娃娃似的秀气,只是眼中的神色却有着和年龄极不相称的凝重。身量尚不足他的肩膀高,站在黄袍人的旁边不知在望着什么。

黄袍人几次想要伸手去牵小孩的手,都被小孩闪了过去,闪身动作也是跟他年级不相称的巧妙,每次看上去既像是不着痕迹,又像是在和黄袍人赌气。

黄袍人几次都没能如愿,只好无奈地笑笑,放了小孩,抬头对祖父含笑道:“这就是轩儿了,往后,就让逸之入宫做轩儿的伴读吧。”

那天的他,还不知道伴读是做什么的。那天的他,只知道眼前这个轩儿,才是不爱笑的。他以为他已经学会不笑了,那天见过轩儿以后,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不笑。这个轩儿只是小小一个人儿站在原地,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周围却忽然变得莫名的清冷起来,他站在对面,只觉得所有的快乐都要远去了似的,从心底涌上来的全是浓浓的绝望和无助。他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轩儿以后会产生这样奇怪的感觉,他只知道原来从前他所谓的不笑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祖父的遗体从战场上送回来的时候,他刚刚过完十三岁的生日。消息传到宫里去的时候,他刚刚临完最后一张帖子,正在向轩儿讨要一本孤本的前朝兵书看。

他一个人在祖父的遗体前跪了一天一宿,下人都被打发了下去,谁也不准来打扰他和祖父最后相处的时光。期间只娘来过一次。娘对着祖父的遗体磕了三个响头,离开时没有回头,只对他说:“逸儿,凡是姓萧的,最后的下场都会像你祖父这般,今天是你祖父,明日便是你爹你叔父,接下来便轮到了你。如今你也大了,这件事,该趁早在心里存个底。你,怕是不怕?”

他不怕。他对着娘的背影回答,他对着祖父的遗体回答,他不怕。他是姓萧的,他不怕死。

宫里很快就有恩旨下来,追封祖父为永定公,父亲叔父各官升一级,封祖母做了钦命二品定国夫人,此外还恩萌了他一个从五品的归德朗将,也算是隆恩了。各王公大臣如流水一般涌进祖父的灵堂,真心也罢,虚情也罢,陪着他落下几滴眼泪,又如流水一般退了出去。爹和叔父还在战场上厮杀,偌大的萧府便只他一个男丁支撑,他虽年轻,却是萧府的天,萧府的顶梁柱。

黄色的,白色的,黑色的……形形色色的鞋子在他眼底轮流走了个遍,最后停在他眼前的,只有一双黑色的半大精制宫靴。

抬眼看上去,那半大的宫靴上头,一双狭长的细眼黯然无泪,正望着他一瞬不瞬。

那天晚上,在萧府白色的灵堂里,在祖父冰冷的遗体前,轩儿对他说:“逸之,你是姓萧的。萧家的人,只会把血撒在战场上,不会把泪流在别人的面前。”

那天晚上,轩儿还说:“逸之,你已经是将军了。是将军就得要有个将军的模样。”

将军的模样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他却还是不懂。做了轩儿五年的伴读,他在变,轩儿也在变。他的笑容越来越少,轩儿的笑容却越来越多。

他的笑容少了,是因为他依然在努力做个将军的样子出来。轩儿的笑容多了,由衷的却还是很少。周围的人都说轩皇子性情温和,待人有礼,他听了便只是一笑,最多不过点点头附和一下。

相处的时候久了,他说了很多事给轩儿听,也知道了轩儿的很多事。他知道轩儿的爹就是当今圣上,轩儿的娘是德贵妃,后宫中除了皇后以外地位最高,势力最大的宠妃。这些,京城中每一个人都知道,他知道并不足为奇。而别人不知道他却知道的是,虽然轩儿管德贵妃叫母妃,然而生下轩儿的,却不是德贵妃。轩儿的亲娘,轩儿只在酒醉后说过一次,是后宫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宫女,虽然颜色无双机智才敏,却因为出身低下始终不能受封。四岁的时候,宫女郁郁而终,轩儿便被德贵妃收在了身边认作了亲生儿子。

后宫如虎穴。他想,或许他有些明白第一次见到轩儿时,凭空感觉到的那挥之不散的浓浓的绝望和无助,他也有些明白轩儿彬彬有礼的笑容里多隐藏了些什么。

擦干脸上的泪痕,十三岁的归德朗将披上了祖父的铠甲,跨上祖父的战马,千里迢迢,赶赴沙场随爹和叔父杀敌去了。

战场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它可以把一个男孩磨砺成一个男人,也可以把一个男孩锻炼成一个将军。又是一个五年。五年里,他和士兵们一起吃,一起喝,一起睡。学着他们的样子大声说话,大声唱歌,甚至连士兵们睡觉时那如雷的鼾声他也都学会了。骂天骂地骂娘老子,那更是张口就来,生气时骂上两句,高兴时也骂上两句,骂着骂着,他就变得似乎更加像个将军了。

五年过后,爹与叔父双双战死沙场,他扶着一对灵柩回到了京城。

听说,是轩儿,不对,轩儿已经封了王,是翊轩王爷了。听说是翊轩王爷在圣上面前进言说,萧家满门忠烈,如今却只剩下他一脉单传。为了不让忠臣绝后壮士流泪,绝不能再让他上战场了。

爹和叔父入葬的前一天,翊轩王爷深夜来找他喝酒。酒是宫中珍藏多年的御酒,香醇绵甜,后劲却十足。一人一瓮,两人便在灵堂对饮了起来。酒至半酣,翊轩王爷眯起了那双狭长细眼,问他道:“逸之,你恨不恨?你爷爷在打戈特人时尽忠,你爹,你叔叔,也在跟戈特人的战斗里捐躯。你们萧家历代祖宗,死在戈特人的手里有多少个?你,恨不恨?”

他仰头猛灌了一大口酒,趁着酒劲直言不讳道:“恨,我恨。”

翊轩王爷探手敲着他手里的酒瓮,带着五分醉意笑道:“终有一天,逸之,终有一天,我要叫戈特人向我俯首称臣。那时你们萧家,便再不用上战场了,更加不用捐躯报国了。逸之,你信是不信?”

他没有笑,也没有回答,只把翊轩王爷的手推开,一口干了剩余的陈酿。酒味入喉沁怀,醇而不烈,待到进到腹中后方才如燃了一把火似的烧得浑身都通透了起来,便如他眼前那个人一样越来越捉摸不透。

擦了擦嘴角,他放下酒瓮,望着灵堂正中那个硕大的“奠”字,他答:“信,我信。”收回目光,又望着眼前人郑重承诺道:“那好,我便为你收起这副铠甲赋闲家中。有那一天,你若做了征讨戈特的兵马大元帅,我再披上这铠甲,去做你帐前的一员先锋。大丈夫一诺千斤,言出必行。我们一言为定!”

大丈夫一诺千斤,言出必行。祖父的铠甲在萧府的祠堂里闲置了八年,他也在家静静消磨了八年。八年里,娘的鬓角边又生出了多少白发。八年里,他越发的沉默不爱笑了。

八年过后,翊轩王爷真的做了兵马大元帅,亲点他做军前先锋,官拜四品宣威将军。

轩儿当真没有骗他。

八年后,他在翊轩王爷的营帐中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他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总是在笑,有的时候是在笑别人,更多的时候,却是在笑她自己。那样纯粹的,不掺杂任何别的情绪的笑意,就如那被他尘封在记忆里的儿时的笑容一般。那时,叔父尚在,父亲尚在,祖父也尚在;那时,他笑得很纯粹,懂得的情绪,只有开心和快乐;那时,他只是一个顽童,并不是什么大将军。

在看到她烂漫笑容的那一刹那,仿佛多年的诅咒终于解除了一般,他那张多年不懂得如何去笑的脸庞上,不知不觉中,竟已有淡淡的笑容溢出。她说,萧将军,你的笑容很温和很温暖,你笑起来很好看。她还说,萧将军,你应该多笑几次。你的笑容能给人带来活力,一看到你,我就浑身充满了干劲。小脸笃定,说得煞有其事,不由得又让他想笑。

仿佛醍醐灌顶一般,多年来心中的疑问终于找到了答案。他终于知道,原来,娘终究是说错了。他那样的性子,也是可以做个将军的。他和“萧”这个姓氏之间,并不是谁成就了谁,谁又束缚了谁的关系。诚然,他是姓萧的。然而,他也是萧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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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明想写一篇萧易番外出来的,为什么写完以后却成了萧轩耽美番外?难道最近中耽美毒中得太深了?

不死心的硬加了一段易玲珑的戏份上去,整个就是一狗尾续貂。

捂脸。大家鄙视我吧。

用这个番外剧透了一点后面宇文轩的事,另外,也再一次劈响了上次那个鼾声天雷~~

最后吼一声,这一章好长啊~~~累死我了

五十、宇文轩被气得脸都绿了

经历过短暂的石化状态,萧逸之率先恢复了过来。

他不在意地冲一脸尴尬的易玲珑笑笑,从容不迫地将肚兜重新叠成方方正正的样子,又将它小心仔细地收好,淡然道:“谢谢。果然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说他……很喜欢!

正在四处找缝钻的易玲珑听到这句“很喜欢”,被无情的事实打击蔫了的身子一振,变得跟打了鸡血似的亢奋。小小的脑袋周围咕嘟咕嘟冒出了一大堆标志着“喜欢”“很喜欢”“我很喜欢”等字眼的彩色肥皂泡泡,载着她越升越高,越生越高……忽然间所有的泡泡一起爆裂,爆出一朵朵五颜六色的鲜花,铺成一篇花的海洋。而她,就在这半空中的,花的海洋中,自由无阻地畅游。

实在是太惬意太幸福了!简直幸福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了!wωw奇Qìsuu書còm网

所以易玲珑不相信地睁大了眼睛望着萧逸之的嘴巴,眼巴巴地问道:“萧将军,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萧逸之笑着重复道,“这手帕的颜色很淡雅,花样很漂亮,样子,样子很别致。我很喜欢。我收下了了,谢谢你。”

样子很别致?他很喜欢?谢谢她?易玲珑被感动地快要把持不住哭了。她觉得她真的太应该找个机会好好拜拜佛祖,谢谢他老人家大发慈悲,赐了萧逸之这么一个相貌堂堂又善解人意的超完美男人到她跟前,实在是三生有幸,五百年难修到的缘分哪。

那边萧逸之还在说着话:“玲珑姑娘,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刚才你说,那天在城墙上,我替你挡了一箭,对我而言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其实不是这样的。其实我……我……其实我想说,那一箭,若是那一箭当时射向的是其他别的人,我可能就,就不会有那样的勇气去替他挡箭。只因为是你,我才会连想也来不及想就挡了过去。”

“也就是说……”易玲珑强按着咚咚直撞的心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感觉着她就要窒息了,心脏像是要把胸腔撞破似的跳得她难受。

“也就是说……”萧逸之忽然探身上前,凝望着易玲珑的双眼,神色很是认真,“玲珑姑娘,我对你……”

话刚说到要紧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沙哑的嗓音,低沉的语调,一迭大声唤道:“易玲珑,你在里面么?殿下吩咐你去给拓跋王子送饭的时候到了,赶紧过去吧。要是耽误了殿下交待的事,你可清楚会有什么样的下场。”正是廖成风本尊在发话,口气严厉,不容抗拒。

廖成风整天板着张脸不苟言笑,说起话来瓮声瓮气带着天生的威严,叫人不由得联想到庙里头的金刚天王。此时他的声音隔着一道门传进来,更是显得有些发闷,话里头似乎还带着一丝明显的不悦和引人不发的怒气。

吓得易玲珑心也不跳了气也不喘了,赶紧伸直了脖子冲门外答应道:“知道了。我马上就去,马上就去。”喊完又冲着萧逸之点头哈腰赔不是道:“萧将军,真是不好意思。那啥,我先走了,改天再过来跟你聊天。记得一定要等我哦。”

萧逸之并不计较,点头笑着叮嘱她道:“好,我等你。路上小心,仔细脚下别摔倒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正当易玲珑跟萧逸之在房间里情意绵绵你侬我侬之时,相隔不远的另一个房间里,满身寒气的宇文轩正低着头一动不动地听汲风报告易玲珑的去向动静。

“离开这里以后,她立即就过去找萧逸之了?”他整个人都隐在光线之外,更看不出脸上表情如何。语气,也是很淡很淡的。却让生性冷漠,从来不知道恐惧为何物的汲风平白无故打了个冷战。

汲风答了声“是”,垂首继续说下去。

他每说一句,笼在宇文轩周围的阴影就浓重一份,房子里的光线就退后一步。说着说着,连汲风也隐隐觉察到了主子的不对劲,停口不敢再说了。

“她说她绝对绝对不会忘了萧逸之救了她一命?”吐出来每一个字,都好像是在嘴里咀嚼了无数次,嚼烂了才用舌头强顶着从牙缝里顶出来。

“是这样说的。”汲风答道。

“她说萧逸之曾经送过她一方手帕?就是那方淡蓝色的?”“萧逸之”三个字说的很是艰难。

“是的,什么颜色的却没听见她说。”汲风答道。

“她买了一件,一件肚兜送给萧逸之?”哪里响起的霍霍磨牙声?房间里的温度怎么降得这么低?还没过夏天,就已经进入到冬天了么“

汲风终于有些慌乱了,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才能保证平安无事。

忠心耿耿,唯主子命是从的暗卫汲风,第一次对自己这种不加条件的忠诚,产生了更深一层的思索: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呢?

“汲风,回答我的话。”那磨牙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一次听起来有些空洞洞的,就像是透过另一个世界传过来的幻听似的。那幻听冷冷问道:“她真的买了一件,淡蓝色的,上面绣了一株迎风兰草的肚兜,送给了萧逸之!”

汲风面色发白,眉头皱起,双手握拳,像是正在经历着什么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对主子趋于无穷大的忠诚度,以压倒性的胜利抵抗住了和平共处思想的猛烈冲击。点点头,坚定无比地回答道:“是。”

“呵,呵呵,呵呵呵。”宇文轩忽然开口笑了,笑得快活无比,笑得酣畅淋漓。

笑得汲风心惊胆战。

很好,姓萧的送她手帕,她送姓萧的肚兜,这信物倒是交换地够快。对了,不能忘了的,姓萧的还送过她一条亵裤,是借了他的名由送的。宇文轩忽然觉得自己很是可笑。这么两个大活人在他鼻子底下做些你来我往蝇营狗苟的勾当,他居然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还一心一意地以为那妮子只会对他一个人示好?

怎么?在为了引诱他什么招数都使上了以后,见还无法得手,于是就打了退堂鼓,转而求其次又贴上萧逸之了么?一条亵裤,一件肚兜,这东西倒送的很有新意哪!呵呵,贴身之物,是怎样一个贴身法呢?他倒很是好奇呢。

不过,易玲珑,既然够胆子来招惹他,就要够胆子来承受下面所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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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玲珑(哭天抢地地):冤枉啊~~~我才没有招惹过你~~~

宇文轩(威严地):我说招惹过就招惹过!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

易玲珑(委屈地):呜呜呜,伦家比窦娥还要冤哪~~~

宇文轩(笑意绵绵地):易玲珑~~~

易玲珑(语气坚定地):招惹过招惹过,绝对招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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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网速啊,真是不敢恭维。我看吧,如果下午网络允许的话,2点左右还有一更。

明天回家休息两天养养病,不更了,回来以后继续双更。

争取月底上架,握拳!

五十三、一不小心就当俘虏了

斩了人,见了红,祭了旗,后队改成了前队,宇文大元帅率领着雄赳赳气昂昂的熙泽大军启程拔寨迎击拓跋宏去了。

那个奉了皇命前来向宇文轩传旨要他火速回京的绿豆官李裕齐也曾在出发前大着胆子冒出一句:“元帅,圣上有旨……”

被宇文轩轻飘飘一个微笑吓得立即把后半截子话硬生生咽回到了肚子里面。恰好此时从辕门外传过来那个做了指定祭品的倒霉蛋田洵杀猪般的嚎叫声,幸存绿豆李裕齐不由地暗自感叹幸亏他的嘴巴不辱使命行动迅速闭得算快,否则……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宇文轩笑着吐出了他脑海中第一时间冒出来的一句话,一句某人时常用来敷衍他,借机在外磨蹭偷懒迟迟不归的托辞。用在此处,倒也正好。

怎么无端端又想起了某人?

还有,为什么要说“又”呢?

与对战拓跋毅时的打法不同,这回迎战拓跋宏,从一开始就采用了十分高调的战略战术,出阵对仗,主动偷袭,一连打了好几个胜仗。

不久前,宣威将军萧逸之兵出奇招,只用了自己旗下的一小队人马便切断了敌人的粮草供给乱了他们的军心。

戈特军现在是缺粮少米,低靡不振。而熙泽军则是兵强马壮,士气高涨。两相一对比,胜负已经见了分晓。

宇文轩在此时下令全军停止不前,原地扎营养精蓄锐,准备给敌人最后的一击。

易玲珑这些天始终没能睡上个好觉。自从陵阳城大捷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宇文轩一面,先前还以为他真的事务繁忙,而身边又有廖成风日夜守着,没有时间见她。可是再移到军营大账里头的时候,明明廖成风已经不能再守在他身边了,却还是不来见她,也不让她再去和他同住一帐了。真是反常的出奇。

以前住在一起抬头不见低头见时,总觉得宇文轩那人这也不好那也不顺眼,脾气大又爱耍性子,还总是欺负她剥削她,压迫得她恨不得替天行道一剑斩了那妖孽,把上天不留神制造出来的垃圾清理干净了事。然而现在见不到了,却又动不动就想起他。每当想起他时,不由地就脊背发凉腾出一阵冷汗。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么平静的生活实在是太诡异了,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天大的阴谋。

难道是被妖孽轩给虐啊虐啊虐出瘾来了?这阵子不受虐了反而浑身不自在?易玲珑怎么想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时不时一边出冷汗一边想宇文轩,这种情况尤其在午夜时分尤为突出,常常睡着睡着猛地惊醒过来,明明感觉到帐子里似乎残留着宇文轩那独有的危险气息,张开眼睛时却发现偌大帐中只有她一个人,小小地蜷成一团显得那么无助。

开始十万分地想念从前和宇文轩同帐而眠的时光了。那时候,天是蓝的,草是绿的,腰是酸的,腿是痛的,脑袋一挨枕头就睡着了,哪像现在这样,白天无事可做闲得发霉,晚上怎么也睡不着不得不去数绵羊。

这天晚上,易玲珑又蜷在被窝里无聊地数绵羊:“一只小绵羊,两只小绵羊……三十三只小绵羊,三十四只小绵轩,三十五只小轩轩,三十六只小轩轩……”

(某不良作者:你数小绵羊就好了,干吗要数小轩轩?我家小轩轩又不是绵羊?

易玲珑:我数小轩轩了么?我数了么?数了么?你哪只耳朵听到我数小轩轩了?

不良作者:……好吧,你没数,是我听错了。)

就在易玲珑数到第三百五十六只小轩轩,说错了,是第三百五十六只小绵羊的时候,帐子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喧哗,有人喊叫声,有马嘶鸣声,乱哄哄地夹杂在一起乱哄哄地什么也听清楚。

起初易玲珑还以为是她因为失眠出现的幻听,揉了揉耳朵继续数小轩……数小绵羊。等她数到第三百七十只小绵羊的时候,帐帘猛地被人从外面掀起,跟着两个彪形大汉带着一身的寒气站到了她跟前。长得什么样子没看清楚,就看见手里提着的那两把明晃晃地大刀了。

“我投降!我投降!”想也没来得及想明白,易玲珑脱口而出,“国际公约有规定,要善待俘虏!”

这就稀里糊涂地做了戈特军的俘虏。

也不知道戈特军这次夜袭一共活捉了多少俘虏,和易玲珑被关在同一处的只有一个倒霉蛋而已。

看那人长相,浓眉大眼,勾鼻厚唇,相貌也算堂堂,身躯更是凛凛,似乎曾在哪里见过?

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又相识呢?易玲珑暗自感慨了一把自己与那人万般不幸的遭遇,主动打招呼道:“这位兄台,你看起来很面善啊?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那人挑起眼角斜斜瞧了她一眼,闭紧了嘴巴并不答话。

这个动作让易玲珑越发地熟悉。仔细思索一番,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哎呀,想起来了!我就说怎么看你这么眼熟呢,原来是你长得很像一个人,就是那个,那个被小轩轩活捉了的倒霉蛋儿拓跋毅。唉,好端端一个王子一夜之间就成了别人的俘虏,你说这不是倒霉蛋儿是什么?”

那人的脸顿时黑了,继续闭紧了嘴巴不吭声。

易玲珑则再一旁眉飞色舞道:“不过也多亏了你长得很像倒霉蛋儿拓跋毅。你不知道吧,拓跋毅就是捉了我们的戈特军的王子。这回戈特军就是为救他而来的。我们正好可以充分利用你长得很像倒霉蛋儿拓跋毅这个有利条件,反正你已经长成这样了不用白不用么。待会来人了,就由你来冒充倒霉蛋儿拓跋毅,而我就说是倒霉蛋儿拓跋毅的贴身侍女(侍女就侍女,为什么要加上贴身呢?难道是习惯成自然?),然后咱们就混在戈特军营里头,必要时候再趁机逃走。哎,你不要害怕,待会儿看我眼色行动,包管你平安无事吃香的喝辣的。”说得胸有成竹很有底气的样子。

那人的脸更黑了,咬着牙还是不说话。

易玲珑继续感慨道:“真的,你真的长得很像倒霉蛋儿拓跋毅。难道你跟倒霉蛋儿拓跋毅是亲戚?不然你怎么就这么像倒霉蛋儿拓跋毅呢?真的真的很像倒霉蛋儿拓跋毅呀……”

那人的脸黑到了极点,忍无可忍终于放出话来:“劳您念叨,我就是倒霉蛋儿拓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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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这一章我有点凑字数了。

回去面壁…

五十一、这个鸿门宴吃得惊心动魄

在跟戈特大军的背水一战中取得压倒性胜利过后的第十天,熙泽大军的营地搬出了陵阳城,一路浩浩荡荡地凯旋班师回朝请功了。

在熙泽大军搬出陵阳城的第三天,一支崭新的充满生气的戈特大军犹如从天而降一般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并以闪电般的速度迅速占领了陵阳郡城,遥遥直追回朝的熙泽大军方向。

同一天,熙泽的军队在班师回朝的路上,迎到了久盼不至的押粮官。

再过了一天,在接到新戈特大军星夜奔驰蓄意雪耻的消息不过一炷香左右功夫之后,从熙泽国都过来,传令“宇文轩即日率军班师回朝接受封赏不得有误”的传令官也赶到了。

用廖成风的话来说,这可真是“倒来得够齐全”。

宇文轩只微微一笑,挥手吩咐底下的人设宴为两位远道而来的朝官接风,转身回了营帐。

傍晚的时候,宇文轩端坐在他的主帅营正中上位,廖成风、萧逸之分左右而坐,下面依次坐着过来陪酒的一干武将和两位满脸笑容,一迭声恭维着“王爷英明”的朝廷命官。

眼风向下扫扫坐了一帐子的官员,宇文轩唇角挑挑,率先端起酒杯干了。

下面的人忙不迭也端起酒杯陪着干了。

宇文轩继续不说话,继续端,继续干。

下面的人见元帅不发话,也就不敢先开口说话,只好跟着端,跟着干。

于是便在一片沉寂中酒过了三巡。

三巡过后,宇文轩终于放下了酒杯,整个人惬意地靠在身后那张又宽又大的椅子背上,歪着头,对两位客人似笑非笑客气道:“军中事忙。本王责任大琐事多,没能及时为二位摆酒接风洗尘,怠慢之处万望海涵,还请恕罪。”

两个绿豆小官哪里担得起目前熙泽国最炙手可热的王爷的歉意,连忙欠身离座,口中连说“不敢不敢。”

宇文轩不接话,手里拿着个玲珑剔透的白玉杯不住地左转右转做经典的把玩动作。待两个绿豆官回到了座位上,方才弯了弯桃花眼,笑得和蔼可亲,道:“行军途中食少物寡,不及京城物产丰富。今天晚上这顿虽说是给二位的接风宴,恐怕还不及二位在京城家中的家常便饭可口。万望海涵,还请恕罪。”

两个绿豆小官一口菜尚来不及入口,又忙着欠身离座,口中说着“哪里哪里,不敢不敢。”

宇文轩又不答话,继续转着手里的白玉杯发呆,等到两颗绿豆回了座位刚拿起筷子,又道:“本王领的这一仗打得很有些日子。为了本王及众兵士,辛苦两位风餐雨宿颠簸一路了。万望海涵,还请恕罪。”

绿豆只好再次放下筷子,欠身离座,迭声告罪。

王爷啊,您就不能把这个“万望海涵,还请恕罪”一次给说完么?开席到现在,除了喝了几杯空腹酒,一口垫底菜都来不及吃,饿得头昏眼花还要不停地起身坐下,累得两双老眼呦,晕啊晕啊,四条老腿呦,抽啊抽啊。

宇文轩依然在滴溜溜地转杯子。转着转着,也不知道把个玲珑剔透的白玉杯想成个什么东西或动物了,脸上怒气闪现,手腕抖地一翻,把个白玉杯拍个粉碎。

下面一众人不知因为何事,见元帅动怒,忙一齐起身离座跪下。当然,包括那俩绿豆。

宇文轩却又阳光灿烂地笑开了:“不敢?田洵,你倒说说,你不敢的是什么?”

那个叫田洵的押粮官听见宇文轩单点他的名,连忙把头磕得跟捣蒜似的,连称“王爷饶命”。

宇文轩笑意更胜,连嗓音里也带了笑,道:“本王问你不敢什么,怎么你不答,反倒先求起饶了?好像本王喜欢滥杀无辜似的。”

田洵冷汗直冒,惧意更甚,直挺挺怵在哪里连磕头也忘了。

“你不说?还是你尚且不知道?那本王说来给你听听,可好?”宇文轩一挑桃花眼,笑得人畜无害,“若是本王记得不错错,本王挂帅离京的日子是正月初五,刚刚过了年还未出十五的日子,而大军开到边境见到戈特国军队的日子才不过是正月二十四,全程一共也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你押运着大军的粮草,又是哪一天离的京?哪一天交的差?”

说完,不待田洵求饶,又问另一颗绿豆,传令官,道:“李裕齐,你跟本王说说,你是哪一天离的京,哪一天交的差?”

此时绿豆李裕齐已经回过味来,知道这促起的变故跟他没有关系,他不过是不幸跟个倒霉蛋蛋一前一后来了军中。遂在心底偷偷摸了一把老汗,挺身回答道:“回王爷的话,下官乃是三月初三离的京,今天,也就是三月十七交的差。”声音甚是洪亮。

宇文轩点着头道:“哦,那你倒是比本王走得更快一些。”又对田洵道:“这本王就要好奇了,是什么原因使得田侍郎在只有二十天左右的路程上耽搁了近两个月之久,命名是二月初就押着粮草离开了京城,怎么竟跟三月初三才动身的李副尉只早了一天来到?”

脸色陡寒,厉声喝问道:“田洵,你是打算将本王和这二十万的大军活活饿死在战场上么!本王问你,贻误军机之罪,你可担待得起?!”

田洵顿时瘫在地上,一边叩头一边辩解道:“王爷明鉴。这押后粮草贻误军机之事,便是给下官一万个胆子下官也不敢去做啊。实在是因为,因为……”

“哦?因为什么呢?”宇文轩又恢复了风轻云淡地脸色,弯下腰身子靠近田洵,一副好奇的神情。

田洵私下里飞快做了一番计较,狠狠心,出口招认道:“是四皇子他吩咐下官……”

“田洵,做了便是做了,有胆子做就要有胆子承认。事情闹大了再去攀咬别人是没用的。”宇文轩随手拍拍田洵的肩膀,截断了他的话

田洵面如死灰,却依然不死心,拽了宇文轩袖子,道:“王爷,下管说的可都是实情……”

“是么?”宇文轩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弯得几乎看不到眼仁。只见他贴近了田洵,压低了声音,浅笑道,“我问你,单凭你的官阶、背景、势力,便是说出来了,扳得倒四弟他么?还是你打算反戈一击,就此投靠了二哥?可是,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再说了。”带着戏虐的笑容仿佛是猎人在看垂死的狐狸,宇文轩低声道,“你若不死,我明天开拔征讨戈特军时,要拿什么祭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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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毕,闪人~

五十四、稀里糊涂成了钓饵

倒霉蛋儿拓跋毅真的听从了易玲珑的建议,在众目睽睽之下刷地一下,很豪迈很大气很威风地亮出了他前二王子,现二王弟的身份,当然,也包括曾被敌军活捉的倒霉蛋儿身份。

这样一来,拓跋宏虽然忌惮他在朝中的势力,却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假借斩杀战俘之名除去这个亲弟弟。暗地里咬了咬牙,骂了声“晦气”,眨巴眨巴眼睛挤出几滴眼泪,干嚎一声:“二弟哎,你可受苦了。为兄担心死你了。”

拓跋毅立即配合了一声:“大哥哎,你可受累了。弟弟想念死你了。”

傻站在一旁完全捞不到戏演的易玲珑只能在心底疑惑:“为什么都要说‘死’呢?难道这是今年最新的流行趋势?”

拓跋宏精心筹划地一场夜袭战没能抢到想要的救急粮草,反而抢回来一个不想要的拓跋毅,心里很有点窝火。只好转而希望能从抢回来的另一个大活人易玲珑那里得到些有价值的情报。

(宇文轩:指望从她嘴里套出点东西?亏你想得出来。我真的真的很佩服你。

易玲珑:为啥就不能?死妖孽轩你看不起人!

宇文轩:妖,孽,轩?

易玲珑(眼神开始飘忽):谁在说话?谁在说话?喂,现在是审讯时间,保持肃静,不许再说话啦!)

眯了眯眼睛,拓跋宏疑道:“女人?”口气很没把握的样子。(易玲珑:没把握……)

站在拓跋宏身后一个留着老鼠胡子师爷模样的中年男子忙踮着脚尖越过拓跋宏伸头瞅了瞅易玲珑,瞅完了揪着他的老鼠胡子嘬着牙花沉吟道:“回王的话,看她模样,像女人。看她身材,不能确定;看她穿着,是男人。”(易玲珑:什么叫像女人……)

拓跋毅闻言扭头,把易玲珑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了一遍,又从脚到头仔细鉴定了一番,终于肯定地点了点头,证实道:“没错,的确是女人。”(易玲珑:需要这样认真么-_-!)

拓跋宏也跟着点头,摆出一副洞察一切的模样对易玲珑说:“那就姑且先认为你是个女人吧。”(易玲珑:姑且……)

拓跋宏无视易玲珑幽怨的小脸,不知是问他自己还是在问别人:“奇怪了,熙泽军里怎么会有个女人?”

拓跋毅立即接口道:“这个事,弟弟倒有所耳闻。

拓跋宏眉间一皱,有些不满:“哦,二弟倒知道?这里面还有什么本王不知道的内幕么?”

拓跋毅顿时面色一僵,末了刻意忽略拓跋宏话里明显的刺儿,装作不在意答道:“这里面的内幕大哥确实不知道。她是萧逸之的女人。”

拓跋宏眼前一亮,也就忘了拓跋毅用词上的不敬,急问道:“萧逸之?就是烧了我军粮草的那个萧逸之?”

拓跋毅点头:“应该就是。据熙泽的士兵传说,这女人是萧逸之从小就订了亲,如今尚未过门的未婚妻。”

拓跋宏精神大振,两眼亮得发光,道:“二弟快讲。”耳朵支起,做洗耳恭听八卦新闻状。

拓跋毅望着易玲珑笑了笑,便将军中传说的那个流传甚广的“未婚妻情深意重,女扮男装混入军营照顾夫婿”的故事添油加醋声情并茂地对拓跋宏讲了一遍,中间萧逸之城头舍命挡箭救妻的那个桥段更是被他渲染地感天动地煽情万分,直把易玲珑和萧逸之说成了是一对不离不弃生死相随的苦命鸳鸯,其情比金坚,其义薄云天。

也把个易玲珑听得感动地一塌糊涂,一边擦着鼻涕眼泪一边暗自唏嘘道:“呜呜呜,原来萧将军早就已经有了‘一个风儿一个沙,缠缠绵绵到天涯’的未婚妻了;呜呜呜,看来我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了;呜呜呜,也只有这样的奇女子才能配得上萧将军那样的人物;呜呜呜,瞧人家这一对,那真是小龙女配上了杨改之,祝英台遇上了梁山伯,潘金莲勾上了西门庆,锅底灰粘上了无烟煤——多么般配啊~~~呜呜,我衷心地祝福他们白头偕老幸福美满多子多孙万事如意龙马精神吉星高照招财进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宇文轩:“珑儿,你在拜年么?”)

那边拓跋宏见易玲珑原本好好的听着听着就哭了,心想:原来二弟说的这些确实真有其事。瞧这丫头哭成这样,一定是听了自己的遭遇,又心挂萧逸之,情不自禁就哭了出来。唉,可怜啊可怜,可怜天下有情人!于是心中也就更加相信了易玲珑的确是萧逸之青梅竹马未婚妻的身份。

感慨了一把,拓跋宏转头对着师爷压低声音道:“元琦,你说,若是我用这个女人为饵……那萧逸之会不会上钩?”

师爷立即领会了拓跋宏的意思,眉飞色舞道:“王英明。既然那萧逸之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替这女子挡了一箭,说明他骨子里也是个重感情的人。若以她为饵,依属下之愚见,萧逸之必然会中计。到那时……呵呵,劝降,或是杀了,还不都是由王说了算?那萧逸之是不可多得的军事奇才,熙泽军离了他,就只剩下一个只会讲仁爱贤德的翊轩王爷,根本不足为患。”

拓跋宏听了这话,笑意更甚,频频点头说:“不错,正是这样。看来这个女人,我们倒是抓对了。”

师爷跟着凑到拓跋宏耳边建议道:“王,既然要用这女人来钓萧逸之,那现在就先不能委屈了她。要好好善待。”

拓跋宏很以为然,同意道:“说得不错。这事就交给你去办。先给她安置个妥当的住处,闲杂人等一概不许靠近,一日三餐不可委屈了她。再派个机灵点的人去熙泽军那边探探消息,看看萧逸之知不知道他的女人现在在我们手里。若是还不知道,就透个风给他。”

师爷忙矮身领命,不住赞着:“王英明,王英明。”

他二人说这番悄悄话的时候,拓跋毅就在一旁不说不动也不去听,挺着身站在远处,望着易玲珑浅浅地笑,弯得好似月牙一般好看的眼睛里,有那么一瞬间,有狠戾之色一闪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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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这一章的时候心情不好,码完自己有点不满意,忽然抓不准这文的感觉了,唉,功底太差,反省去…

五十二、两个首脑级人物的亲切会谈

宇文轩站在辕门外抬头望天,写着斗大“翊”字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正午时分的阳光很是刺眼,眩得他有些眼花。

宇文轩望着太阳眯了眯眼,不自觉地就笑了。

五天以前,他和拓跋毅的秘密谈话又浮现在了脑中。

那一天的晚些时候,心情差到了极点的他独自一个人走进了关押着拓跋毅的,由民房临时改建成的牢房中。

平心而论,身为俘虏的拓跋毅生活待遇还是不差的。熙泽军的士兵三顿饭改作了两顿,拓跋毅依然是一天三顿白花花的大米饭管饱,逢了双日还能享受上有酒有肉的小康生活。住宿的条件就更不错了,本身就是清清白白的民房一间,虽然改了牢房转了黑,床依然是宽的,被褥依然是软的。所以虽然拓跋毅贵为皇子娇生惯养,对他的阶下囚生活也没有过任何抱怨之词。

这样的状况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对于孤身前来的敌军首领宇文轩,拓跋毅十分到位地表现出了身为一个国家重要的首脑人物所应该表现出来的大度和热情。

当时他正滋溜溜饮着一壶小酒,就着刚送过来的油炸花生米嘎嘣地很有滋味。见到宇文轩进门,只略愣了愣,抬手说:“坐。”举起手里的酒杯,道:“桂花酿,来一口?”放下杯子跟着又说:“可惜我这儿只有这一个杯子。”自然地跟这里就是他家,他原本就在这里住了十几二十年似的。

宇文轩就道了谢坐下,顺手拿起桌上的酒壶,就着壶嘴滋溜就是一口。抿完咂巴咂巴嘴,评价道:“味道太淡了,不似陈酿喝着香醇。但在此时也算难得。”

拓跋毅望了他一眼,夺过酒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一饮而尽,说:“嗯,不错,的确难得。这还都要多谢你了。”

宇文轩再没有去拿酒壶,只偏着头看拓跋毅当仁不让地自斟自饮。待他一壶酒下肚,一碟子花生米吃净,酒也足了饭也饱了之时,这才从袖子中取出一把匕首来,黄金打造的刀鞘上镶嵌了不少价值连城的宝石,红红绿绿的很显华丽。

宇文轩双手将匕首递过给拓跋毅,口中道:“原物奉还。”

拓跋毅接过匕首,刷地一下抽出刀刃在空气中比划了比划,还刃入鞘:“确实是我不见的那把宝刀。原来是落到了你手里。没想到堂堂熙泽国的翊轩王竟然是个偷人匕首的贼。”

宇文轩不在意地笑笑,接口道,“毅王子说错了。这把匕首,不过是我的随从偶然间在战场上拾了交给我的,怎么能说是偷呢?倒是毅王子你,这么贵重的匕首,又是心爱之物,怎么就能随随便便给别人占了去呢?未免太大意了吧。”

碰巧有那么一件东西很中你的意,而且它只属于你的,你也认为它理所当然应该只属于你。然而却在某一天,有某一个人横空杀了出来要抢那件你中意的东西,而你却迟迟没有察觉。等到有一天你终于察觉了,那人却已经把本来属于你的东西抢到了手。倘若真是这么一个情况,不是自己大意了还能是什么呢?不过,既然那件东西注定只能属于一个人,而你又委实很中意它,虽然被别的人抢走了,只要再抢回来便是了。即使抢不回来了,那也不能眼睁睁叫它落在别人的手里!

宇文轩接着对拓跋毅说:“这把匕首的确是把削铁如泥的宝贝。只可惜……毅王子,自古名剑朴实无华者为多,你却非要给这样宝贝的匕首配上个富丽堂皇的刀鞘,难免就削弱了匕首本身的戾气。在下以为,观兵刃可知将帅,像毅王子这样的性格实在并不适合领兵。”

观兵刃可知将帅。只看拓跋毅将小小一把匕首雕金镶玉装饰得价值连城,就可以推测出其人必是个好大喜功,虚荣好胜的个性。所以一直以来他都装做拒敌不力,一路溃败一路撤退,诱使拓跋毅虚荣心高涨,以为自己当真是个军事天才,无敌将军,禁不住就涨大了胃口,将一场原本是扰边的战事无限扩大,想要趁机一举攻破陵阳灭了熙泽国。

接着他在陵阳城让拓跋毅吃尽苦头,大拂拓跋毅的威风。本来,出征以后已经掠夺了比先前预料得多的多得土地和财务,后来又对着一座固若金汤的城池损兵折将久攻不下,若是别的将领遇到此种情况,早就该鸣金收兵,回国邀功去了,虽然攻不下陵阳城,但之前所取得的战绩也是天大的功劳了。然而,若是主帅的换成了拓跋毅这样的人就不能这样了。若是没能攻下陵阳城就回去,那之前夸下的海口许下的壮志豪言又该怎么办?面对满朝众口的诘问,面子岂不是要丢个精光?

而最后城墙上射下去正中拓跋毅盔上红缨的一箭更是叫拓跋毅颜面尽失,大有不雪此辱难以为人之势。而他宇文轩,只需要在这时候再推波助澜一把,抛出一招空城计,把个敌帅病逝城中无人的假消息放给拓跋毅,还能不叫急于雪耻立功的戈特二王子乖乖入瓮?

以逸待劳,欲擒故纵,暗渡陈仓,空城计,还有一招回马枪,嗯,常听说书果然大有好处,常听说书,统兵布阵就会时不时有灵感如泉水一般汩汩涌出。难怪某人常常念叨:“子曾经说过,说书是进步的阶梯,(高尔基子),是智慧的结晶。平时要多听书听好书,正所谓,知识者,力量也(培根子)。”原来某人说得果然不错。

该死的某人!!!

拓跋毅手里把玩着失而复得的匕首,听了宇文轩的话后淡淡一笑,不以为然道:“哦,是么?那依翊轩王爷之见,在下不适合统兵打仗,却适合做什么呢?”

“适合为君为王。”宇文轩立即答道,“为君者的一切起居用度均关乎着一国的尊严脸面,若是太俭朴不够奢华反而不行,倒很适合毅王子的性格。”

拓跋毅眼波一闪,旋即沉寂下去,并不接口,只望着宇文轩等他说出下文。

只听宇文轩道:“在下以为,毅王子实在是戈特国国君的最适合人选。只不过,如今看来是无法如愿了。”

拓跋毅波澜不惊的脸第一次出现了冰崩般的裂痕。问道:“此话怎讲?”

宇文轩站直了身子,一双桃花眼望向别处淡淡开口说道:“今早我派出去的探子回报说,边境处此时又有一支庞大的戈特国大军出现,估摸有二十万之众。挂帅的,正是毅王子的那位王兄,拓跋宏。”望着拓跋毅笑问道:“毅王子,你看宏王子他,是来救你的么?”

拓跋毅的脸顿时变得煞白,咬着下唇一字一句答道:“不是。他是来叫你杀我的。”

宇文轩便很适时地回给拓跋毅一个宽慰的笑容,表示他也早已了然了拓跋宏的动机。

原本,当他通过那把华丽丽的匕首,得知被戈特国君视为掌上明珠,最有望接任国君之位的戈特二王子拓跋毅也在军中时,就认为这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绝好的机会,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熙泽和戈特连年不断的边境之争。

大败戈特大军,并活捉拓跋毅,用他的性命要挟戈特国君从此后向熙泽国称臣纳贡,以戈特国君对这个二儿子的溺爱程度,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事。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据潜伏在戈特国的探子回报说,在拓跋毅被俘虏的消息传到戈特国国都之后,戈特国君立即就召集了文武大臣,并筹备了无数奇珍异宝要和熙泽议和。哪知道大王子拓跋宏却趁他老子担心焦虑小儿子安危无心其他之时,领着自己麾下的一彪人马逼宫,软禁了老子,黄袍加身抢先做了戈特国的国君。

这样一来,拓跋宏虽然做了戈特国国君,却也由此担上了犯上忤逆的嫌疑。拓跋毅的存在更是对他皇位的直接威胁,不能不除。然而他和拓跋毅终归是一父所生的亲兄弟,若是明目张胆地除掉这根眼中刺,恐怕就又要背负上了弑弟的骂名。但是若这个刽子手由宇文轩来做,就又是另一番的说法了。

所以拓跋宏初登大宝来不及整理朝纲,征调了戈特国国内剩余的最后二十万大军,打着雪耻复仇营救拓跋毅的旗号,御驾亲征,长驱直入不断进犯熙泽国腹地,其目的却是要激怒了宇文轩,叫他在盛怒之下杀了拓跋毅祭旗。

拓跋毅惨白着脸沉默了很久,终于抬起头,眼中流露出的神情就像赌桌上输光了一切,就算赔上身家性命也要继续再赌下去的赌徒一般狂热。不成功,则死。退无可退。他定定望着宇文轩,一字一句问道:“若是在下帮翊轩王败了拓跋宏,能从你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宇文轩勾起嘴角,神色也认真了起来,说:“毅王子又把话说错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若是在下帮毅王子夺回了国君之位,在下能从毅王子那里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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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告诉我们,当两个腹黑人物碰在了一起会触发多么严重的后果啊。

所以,为了人类的和平,为了社会的和谐,坚决不能让腹黑凑成了一对,而是应该用小白的力量感化他们,化解腹黑分子。比如用易玲珑软化宇文轩。

话说,貌似这两天都没有易玲珑的戏份呢。下一章该把她拉出来遛遛了。

PS:下午还有一更

五十五、传说中的木牛流马

拓跋宏派去熙泽的探子办事效率果然很高,很快就传回来消息说自从那日夜袭过后,大将军萧逸之就一直忧思惶惶无心军事,而大元帅宇文轩离开了萧逸之的辅佐根本掌不住局面顶不了事儿,这些天,熙泽军人心散漫士气低迷不振,一直扎营休息不曾前进。

再过了两日,又传回消息说,已经成功地将易玲珑正在戈特军营中的消息传给了萧逸之知道。再再过了三天,派出去的探子从熙泽军那边回来了,不但人回来了,还带回来了一封据说是大将军萧逸之的亲笔密信,用火漆封的严严实实,封上只写明了要拓跋宏亲启的字样,底下却没有具体署名。想必是怕不小心被别人看到走漏了风声于事情不利。

拓跋宏见了大喜过望,一颗心突突跳得直欢,暗想:“这萧逸之出身名将世家,本领高强,为人又心细,果然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若能就此收服了他诚心为我所用该有多好。如果真能那样的话,我就是想取了这天下一掌乾坤,怕也不是什么难事。”连忙拆开了信封来读。

只见那信的一开头先是客气地恭贺了拓跋宏继任戈特国君,寥寥不过数行字,既恰到好处地恭维了拓跋宏,又丝毫不显阿谀献媚,不卑不亢不愧为大将之风。恭维完了,紧接着有言辞恳切地表达了对拓跋宏善待易玲珑不曾为难过她的感激之情。接着说他愿叛主受降,不求仕途官禄,只为红颜知己。又说知道近些日子戈特军中缺粮,愿为内应瞅个便宜时候从熙泽军中运些粮草过去,一来解了拓跋宏的燃眉之急,二来聊表他的坦心诚意。信的最后依然没有署名,只写了一句“早晚人到,便有关报,幸勿见疑,先此敬覆”,说得那是既决绝又无奈,既合情又合理,拓跋宏想不信都不行。

拓跋宏踏踏实实地相信了。收好了密信,眼巴巴地等着萧逸之在信中答应过的救急粮草。

说得出做得到,萧逸之果然是言出必行的大丈夫。五天以后,有一小队人马从熙泽那边悄悄来到了戈特军营,直言说要见拓跋宏。带来的东西,除了萧逸之的密信之外,更有二十几件怪模怪样的木制器械。

戈特军这边守营的官兵早就得到了拓跋宏的一再嘱咐,时刻都在留神熙泽军那边的动向。因此那一小队鬼祟的人马刚一出现在视野之内就已经上报到了拓跋宏那里。

小队人马中领头的那人一见拓跋宏,先是恭恭敬敬递上了密信。待拓跋宏接了信,又解释说:“时机尚未成熟,萧将军还不方便叛出熙泽。担心大王这边粮草已磬难为无米之炊,特遣我等先行送上三日之需粮草以解燃眉之急。三日之后,必率麾下亲兵归降,粮草军仗,借机一应奉上。”

拓跋宏现在最头疼的就是粮草问题。戈特军的补给早在几天前就被萧逸之给烧毁了,全军三顿改为一顿苦巴巴坚持到现在,就是为着等萧逸之的归降。要是不能成功,那他这个新登基的戈特国君就只能颜面尽扫地撤兵回国了。

因此,此时听到萧逸之派来的人这样说,这比听到了天籁之音还要高兴,早已是心花怒放了。忙问来人粮草在哪里?

领头人用手一指随队带来的那二十几件怪模怪样的木制器械,回答说:“便在那里了。”见拓跋宏一脸疑惑的模样,又解释道:“大王不要小瞧了这几件物事,这里面可是大有名堂。此物名为‘木牛流马’,是我家将军的未婚妻,唔,也就是现在大王军中做客的易玲珑易姑娘亲自设计,并传授给我家将军的。据说此物能搬运粮米却不用饮水食草,可以昼夜运转跋山涉水日行二十里不知疲惫。原本,我家将军将此物造出来也只是为了博易姑娘一笑,笑过之后也就一直闲置未用。因为这回要搬运的粮草太多而我们这几个人太少,又不好动作太大惊动了元帅知道。我家将军便命人以葫芦画瓢又偷偷打造了二十几匹用来搬运粮草,也因此耽误了几天的工夫。”

拓跋宏听了他解释,围着那“神奇”的木牛流马转了好几圈,却依旧不知道这怪模怪样的东西该从哪里下手才能弄出粮食来。又一则担心被萧逸之的人笑话他孤陋寡闻,二则担心木牛流马里面另外暗藏有机关暗箭,不敢冒冒然打开。道了一声“辛苦各位了”,先请来降的那一小队人回去熙泽那边以防耽搁的时候久了引得别人生疑。

等来人走的远了,拓跋宏这才派人去请了一直被好吃好喝养着什么事也不用做的易玲珑过来。既然那人说这古怪的玩意是那女人想出来教给萧逸之的,那她总该懂得如何操作吧。倘若萧逸之投降是假,暗算是真,在里面藏了什么机关毒药的东西想要加害于他,那就让姓萧的尝一尝什么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的滋味。就算杀不了姓萧的,杀了他的女人叫他痛失爱妻肝肠寸断也勉强能解心头之恨。

易玲珑很快就来了。这些天她一直规规矩矩地守在拓跋宏拨给她的那一间小小的帐篷中,到点吃饭口渴喝水天黑就睡,既没有吵闹着要绝食也没有踢翻了凳子悬梁自尽,更加没有时不时地企图开溜逃跑,让明则侍奉暗则看守的一干戈特士兵很是省事,频频点头都说要是所有捉回来的俘虏都像她一样该多好啊,他们的工作就可以要多轻松又多轻松,要多自在又多自在,啥都不用干还能白得军饷白领工资。有时候说这话时声音有点大了,易玲珑不小心听到了之后在心里一琢磨,也觉得自己确实表现得很不错很有俘虏的样子,不由得也暗自表扬了自己一把:看咱,干啥啥行,刚一做上俘虏立马就被众人传做了模范俘虏,成了开创俘虏新纪元的一代先驱。

易玲珑刚一看到木牛流马,不等拓跋宏开口相问,立刻又惊又喜道:“木牛流马?萧将军居然真的做出来了,还做得这么多?”

她这样不问就喊,拓跋宏的疑虑立刻打消了一大半。至少易玲珑的确是知道这古怪玩意的,而那天晚上她被戈特军捉了不过是仓促间就发生了的事,根本没有和萧逸之互通消息设下计谋的时间,因此,不大可能是他们两人合伙设的陷阱。

拓跋宏暗自松了口气,问易玲珑道:“怎么?你认识这东西?那你倒说给我听听,这木牛流马是做什么用的?”

瞧瞧,这古代人就是孤陋寡闻缺乏想象力吧,连个木牛流马都不认识。易玲珑偷偷丢了拓跋宏一记白眼,一脸的优越感,答疑解惑道:“木牛流马木牛流马,当然是用不吃不喝的木头牛马来代替活牛活马搬运粮食的。喏,粮食就装在那个大肚子里,不信你去瞧。”

连说法都一模一样!拓跋宏不再怀疑,一把抽出腰中佩剑,对着最临近的那一匹劈手看了下去,木马拦腰而断,白花花的大米撒落了一地,在阳光下泛着晶莹且诱人玛瑙般的光泽。

打造木牛流马只为博红颜一笑,偷粮叛主保心上人周全,那萧逸之果然是个痴情种子!如果换作是他自己被捉恐怕还要搏个以死明志的忠臣名声,却为个女人这般……

所以说,这世上的人就跟那蛇一样,一旦拿制住了他的七寸,还不是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拓跋宏对着一地的白玛瑙笑得很是癫狂。

远处,也有那么一个人,对着一地的白花花和拓跋宏得意洋洋的背影,露出残忍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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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写完这一章,我都觉得小轩轩太腹黑了。能利用的人全都给用上了。

和这么一个妖孽不懈地勇敢地做斗争,易玲珑,我对你,景仰之!!!

五十六、名叫易玲珑的小仙女儿

三天之后,萧逸之还是没能过得到戈特军营中来。

来的人依然是他的心腹亲兵,领头的依然是上次那个,带来的东西,也依然是一封未曾署名的亲笔书信,以及四十匹满载粮草的木牛流马。

虽然萧逸之上次在信中说得好好的这一天会率众来投降,日子到了他却连人影也不见露。鉴于已经得过一次好处了,这一次拓跋宏便再没有一丁点的怀疑了。十万分热情地接待了来送粮的亲兵,听领头的人说明了萧逸之不能如约前来的原因,再温言安抚表达了一番他对萧逸之的信任之情,赏赐了一堆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最后为保事情机密还打发了来人回去熙泽,末了,望着排成一长溜的木牛流马笑得踌躇满志。

那萧逸之在信中说道,既然已经决心要投降戈特了,那背叛宇文轩是个反字,背叛整个熙泽国也是个反字,一个是反,另一个也是个反,左右是对不起门楣祖宗了,干脆一次反到底,趁机杀了宇文轩,放戈特军过陵阳捣黄龙,把整个熙泽国都卖给拓跋宏……只求事成之后,能放他和心上人隐归山林全身终老,一生一世再不踏入红尘一步,“则此生足矣”。

可叹英雄也多情!想不到萧逸之为了个易玲珑竟能做到如此地步!拓跋宏强按下心头的欢喜之情,吩咐下面的人先将那四十几匹木牛流马搬进库房。因为担心事情还会有不想象不到的变故,不敢将粮食尽数吃光了,全军依旧保持着一天一顿的定量。所以萧逸之前几天送来地粮草还有些节余。没想到事态的发展居然比他想象的还要好,萧逸之这次送来的粮食足有上次的两倍有余,今晚该摆回宴席叫士兵们都吃饱吃好了。肚子吃饱了才有力气跟着他进陵阳,捣黄龙,做熙泽人至高无上地统治者。

只要再耐心地等待几天。整个天下就都是他的了!拓跋宏觉得上天真实太厚爱他了,在他败得惨不忍睹颜面尽失之时派了那个名叫易玲珑的小仙女儿过来相助,不过短短十几天的功夫,快得就像眨眼之间,他就从一败涂地的谷底走出来转而向天下至尊的顶峰飞奔而去,快得叫他不敢相信又不能不信,快得让他觉得自己是在做着一个永远也不会醒过来的白日美梦。

熙泽,熙泽。他父王念叨了一辈子的两个字,转眼就要在他手里被改成戈特了。只要再等上短短几天地功夫,他那一双尊贵无比的御脚,就可以踏上他父王终其一生也不可能踏上的熙泽国都之底了。不知道当他吞并了熙泽国的捷讯,传到戈特皇宫中那一间华丽丽又孤零零的宫殿中去时,他那个年老眼花又偏心的父王会做何感想?会不会也会感慨一句从前低估了他这个才能卓越的大儿子,偏爱错了奢侈跋扈又任性的小儿子?

这天晚上的时候,戈特军营中处处都是欢歌笑语,人人都在大快朵颐。而主帐附近,多日来舍不得喝一直留到现在的最后五坛戈特皇宫珍藏御酿美酒被尽数启了泥封。数十个随军征战地高官重员围着一个拓跋宏频频敬酒,嘴里不断说着恭维贺喜的肉麻话,一个赛一个地声音洪亮,生怕说得晚了现成的好词都被别人抢走了。拓跋宏来着不拒。只要有人来敬酒来奉承就爽快地一饮而尽,每干上一杯,必然会仰着脖子爆发出一阵大笑声,笑得很是得意很是放肆……

“哈哈哈哈,说得好,说得好。本王重重有赏!”拓跋宏饮完了刚敬上来的一大杯酒,重又接了新地一杯,手里端着先不急着饮。冲身旁一直默坐不语地拓跋毅道,“二弟,你在想着什么呢,连这么好的美酒也没心思喝?莫不是在想着哪个被你藏在了某处,为兄还不曾见过的妙人儿不是?来来来,今儿晚上高兴。正该多饮上几杯舒心酒才是。等过了今晚。咱们要再饮酒,恐怕就要坐在熙泽那老儿的金銮殿上饮了。啊哈哈哈。”

拓跋毅垂着头,整张脸都躲在火光投过来的阴影之下,看上去颇有些落寞,正符合了他此时“几家欢喜几家忧”的境地。微微一笑,端起酒杯跟拓跋宏碰了,一饮而尽,咂着酒味儿回答道:“弟弟能想些什么呢?一切都由大哥做主便是了。不过大哥有件事倒真的说中了,弟弟此时确实是在想着一个人,一个女人,却不是什么大哥不曾见过的妙人儿。”

拓跋毅始终不肯对着拓跋宏称臣,称呼拓跋宏时也一直是“大哥”而不是“大王”。拓跋宏几次想发作,又觉得为了个称呼落下容不得亲弟弟地骂名划不来,苦于一直找不到别的借口,将这口闷气一直憋到了现在。然而他今晚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好到他已经懒得去计较拓跋毅的称呼了。不就是过过口头上的瘾么,等再过几天,他成了全天下的王,还用得着去在乎这个?到那时,拓跋毅想不对着他称臣都不行!

于是大度地一笑,问道:“哦?那是哪个了?哪个本王也见过地妙人儿竟能叫二弟在此时也魂不守舍,牵肠挂肚地想念?”

拓跋毅不自在地笑笑,道:“大哥真是爱说笑。那个人,我虽惦记着,却还不敢把她放在心里头。”

拓跋宏更加好奇,追问道:“怎么你越说我越糊涂了?什么惦记却又不敢放心头地?到底是哪家的姑娘这么特别?”

拓跋毅这才缓缓抬起了头,对拓跋宏笑着解释道:“便是那个易玲珑小仙女儿了。被萧将军放在心尖尖上地人,弟弟怎么能再去痴心妄想呢。弟弟只不过是觉得,觉得咱们在这里喝酒吃肉有说有笑,留她孤身在帐中对灯黯然……其实本来这也没什么的,只是这女人家么,总爱有些钻牛角的小心思,若她偷偷在心里把帐内帐外的情景两相一对比,日后再说与萧将军知道了……总归不太好,大哥觉得如何呢?”

拓跋宏今晚喝得委实很有些多了,红彤彤地脸上早已醉态毕现。此时听了拓跋毅这么入情入理的解说,尤其是最后那句“大哥觉得如何呢”,听上去满含担忧之情,既极像是对他表示恭谨服从,又像是在小心翼翼地提醒劝解他不要因小失大,总之说得他本就微醺的脑袋越发地舒坦了。

被这么一煽惑,趁着酒兴正浓,拓跋宏打着酒嗝站起了身子,大手一挥对底下众人说道:“都先散了吧,都散了回去安生睡觉。本王过去瞧瞧咱们的小仙女儿是好是不好。唔,总不能叫人家说本王待客不周不是。”说罢,也不要随从相跟,摇摇晃晃向易玲珑的帐篷走去。

六十、关于那天晚上的回忆

回京的队伍行得飞快,凯旋的军歌冲天嘹亮。初夏的阳光照得人眯缝起了眼,身上的热气有一阵没一阵地向外散发,兀地就起了一身的暖汗。迟暮的残花分立路两旁随处可见,在夏风中摇曳纷纷弯了腰垂了头。

易玲珑独跨坐在马背上,心事重重。

前方那迎风招展的“帅”字旗下,宇文轩铠甲鲜明宝剑霍霍,双眼直视前方神采奕奕,就连跨下那匹千里驹也是身形如龙毛色油光万里挑一。

这就是所谓皇族的气派与威严么?易玲珑在心中默念,手不自觉地在马鬃上狠狠一揪。战马发出一声嘶鸣,紧随其后的萧逸之眼明手快,连忙拍马上前替易玲珑稳住了马缰。

“萧,萧将军,多,多谢了。”易玲珑脸上飞红,忙偏过头向萧逸之道了谢,握着马缰的手不露痕迹地向一旁挪了挪。

却还是被萧逸之留意到了。脸上闪过一丝失落,萧逸之松开了手,低声道了句:“你自己小心。”便纵马退到了队伍后面去。

听着马蹄声渐行渐远,易玲珑心中泛起一丝苦楚,只把头垂得很低不敢回头去望萧逸之。

呵,萧将军啊,请原谅她吧,她真的真的是不明就里,才会对他误错了意起错了感情。若是她从一开始就知道在萧将军的身边早已有了一位坚贞不渝生死相从的未婚妻为伴(关于萧逸之那个横空出世的未婚妻来历,敬请参看《五十四、稀里糊涂就成钓饵了》),那么就是打死她她也不敢去接近去勾搭萧将

想萧将军是什么样地人物。风神俊朗,才华横溢,他那从小许定的未婚妻想来也差不到哪里去,必定也是花容月貌神女之姿,并且知书达理谈吐有度温柔大方……做人要有自知之明。自己是块什么材料自己心里要清楚明白,萧将军早已有了那样一位冰清玉洁举世无双的未婚妻,又怎么可能会看上平凡如草芥的她呢?一切都不过是她自作多情罢了。

可怜她懵懵懂懂毫不知情,只知道一门心思地去接近萧将军向他示好,居然还厚着脸皮问萧将军讨这要那,还还还送了那么一件说不出口的东西给他。想起来真是羞死人了。好在萧将军为人谦和有礼,并没有当面让她难堪。估计事后说与他那未婚妻知道时,两人相视一笑。当作茶余饭后一桩笑话咀嚼两日便抛之脑后不再理睬了。

、奇、所以这些天来,她一直都在小心翼翼地避免再与萧将军照面,生怕再见时难免尴尬徒生烦恼。然而多日来行军不止,大家又同在行伍之中,总会抬头不见低头见,害得她心慌意乱之余便不觉露了痕迹出来。几次下来,萧将军倒也没说过什么,总是默默地退了后,渐渐地便越行离她越远了。

、书、唉,人常说。所谓感情就是男男女女之间一生扯不断还不完地债。和萧将军之间这段有终无始的过往,怕就是她前世所欠,今生必还的一场桃花债吧。

、网、可惜夏天实在不是一个适宜感春悲秋的好时节。尚未等易玲珑感叹完她和萧逸之之间的那一段感情孽债,原本走在队伍最前方的宇文轩不知什么时候慢下了脚步。转眼间便与易玲珑并了肩。

桃花眼有意无意地向后扫了一扫,宇文轩弯下腰凑到易玲珑脸旁,字眼和着热气直钻进她耳朵孔里,吹得她大脑一阵晕眩:“想什么呢,珑儿?想的这么出神,脸都红了。”

她的脸之前有没有红易玲珑不知道,不过被宇文轩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名目张胆地做着暧昧地举动,她的脸登时便很不争气地从耳朵一直红到了脖子根。脸上燥热地只想淋上一大桶冰水去去肝火。

可恨宇文轩偏不肯轻易放过她,桃花眼望着她一脸的通红满意地弯了弯,热气再接再厉往她耳朵里钻:“让我猜猜你在想些什么?嗯,难道……莫非……你还在想着那天晚上的事情?”话音最后已是带了明显的笑意。

易玲珑顿时大窘,只想就地找个缝把头埋进去了事。

那天晚上……那天晚上!那个意乱情迷的晚上,那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晚上!!!

那天晚上。宇文轩一把火将拓跋宏二十万大军烧了个干净;那天晚上。宇文轩带着她夜上麒麟山,站在山顶上俯瞰十里余烬映月妖娆;那天晚上。宇文轩一手拥着她,一手对着脚下无边江山指指点点;那天晚上,风微薰,月尚好,她被圈在宇文轩的怀中只能仰头看着他一个人。

头顶上的那个人,眉如墨画,眼似寒星,完全不像是人间的生物一般。他立在山顶上,夜色中两鬓长发随风飘逸,双眸映着山下地火光忽明忽暗,一明一灭之间,似乎多了一些平日里未曾留意到此时又说不清楚的东西,嘴角勾起的一丝既邪且魅的笑意,像是在玩味着什么,渗着点点地冷意,又透着丝丝的欢愉。

他若不是天上的谪仙,那便是妖界的精魅了。否则为何会在一蹙眉一扬手之间都带着蛊惑人的魔力一般,让人只要望上一望他那双狭长的细眼,便会不由自主地沉沦其中,只想就那样一直望下去,望下去直到永远;还会让人心猿意马如小鹿乱撞,直想亲手摸一摸那双好看的眼。

“这样好看的一双眼睛,若是能亲手摸一摸,晓得这样好看地眼睛摸上去是怎样的一种触感,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易玲珑在心中默默感慨着。而实际上,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究竟在做些什么的时候,她的手已经顺从内心地意志攀上了宇文轩地脸庞。

触手……滑腻,还有些沁骨地冰凉。那凉意像是活物一般,瞬间便顺着指尖一路漫延到了心里,立时便平稳了她那一颗慌乱不安的心。

宇文轩只一怔,目光自远方收回,垂目看向了怀中地人儿。桃花眼弯了弯。脸上笑意更浓。

手腕上倏地一紧,那只不安分地手被宇文轩抓了个牢。同时腰间跟着一紧,原本是斜靠在宇文轩怀里的动作,转眼便成了与他面对面直视的姿势。

宇文轩一手握着她的手,另一手托着她的腰,桃花眼在她脸上上下扫了两遍,直扫得她粉颊绯红,羞色满面。方才笑意浓浓道:“怎么,不生我的气了?”

生,生气?和宇文轩摆出这么一个暧昧的造型,她已经羞得顾不得去生气了。此时的她,后腰被宇文轩紧紧按住,小腹贴在他身上贴得是那么严丝合缝,一只手还被他牢牢擒住,全身上下,除了只能将一颗脑袋尽力向后倾一倾靠一靠,再无半分可动之处了。

这。这不是摆明了要被吃豆腐了?而问题地关键是,此情此景之下,她应不应该挣扎上两下呢?

不挣扎吧,拓跋宏的前车之鉴犹在眼前。那混在这酒气口气的恶臭味道似乎还徘徊在鼻间挥之不去,吓得她再也不想和异性有任何亲密的接触了。挣扎吧,她自知没那个实力斗不过宇文轩,而对付拓跋宏的那一“绝”招,不知为何,对象换作了宇文轩,她就无论如何下不了腿了。

唉,做人难。做女人,更难!

还没等易玲珑在挣扎与顺从之间做出英明的抉择出来,再定睛间才惊觉宇文轩那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已经在她眼前放了大。鼻尖抵着鼻尖,托在腰间的手也改托在了后脑。宇文轩直视着她低低沉沉地笑问道:“怎么不回答我的话?嗯?告诉我,还生我的气么?”

已经错过了挣扎地最佳时机,易玲珑只好认命地选择了顺从。头微偏。眼睛望向别处不敢和宇文轩对视。易玲珑红着脸如蚊子般哼哼了一句:“不,不气了。”

宇文轩笑得露了齿。脑袋又向前凑了凑,低沉的声音从喉咙里出来:“不气了最好。你不气了,我便要……”一句话卡在一半处,灵巧的舌头从口出伸出,趁着易玲珑不计提放之时,在她唇上极轻极快地一舔,再一舔,顿时晶亮了整片红唇。大脑……空了。

什么都记不得了,双眸登时睁大,记忆转眼清空,全部的感觉都集中在了那两片被濡湿地唇上,夜风微凉,吹得她的唇上也泛起了丝丝的凉意。所幸几乎空了的大脑中在晕眩之前尚且牢牢谨记着唯一的一条原则:绝对绝对,不能让别人白白吃了豆腐!

既然他吃了她的豆腐,那她就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把豆腐吃回来!

迷迷糊糊之中,易玲珑不甘示弱地也张开了嘴,学着宇文轩的样子伸舌过去,在他唇上狠狠一舔,跟着笑得很是得意。

这一舔,便如在火苗上又淋上了一瓯火油。宇文轩的眸子瞬间转成了紫色,托着她后脑地手猛地发力,鼻尖与鼻尖擦过,樱唇贴上了红唇。

宇文轩的舌先是在她唇边细细地舔舐,她自然不肯被白白吃去豆腐,正准备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哪知道宇文轩那厮好生狡猾,竟然趁她张口伸舌之际,先发制人,跟着攻城略地,在她口中大肆扫荡,一条灵舌顷刻间便席卷了她口中的每一处。只叫她落了个勉力应接不暇的处境。

这一番就好比一场斗法一般,两人都竭尽了全力,你来我往,纠缠不清,不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了东风。

不知道什么时候,宇文轩擒着易玲珑的一只手已经松了开,改为圈住了她的腰;不知道什么时候,易玲珑自由无阻地一双手搭在了宇文轩地脖子上圈做了一个圈儿;亦不知道什么时候,易玲珑主动踮起了一只脚尖,另一只脚则高高翘了起来;更加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如暴风骤雨一般的斗法渐渐平息下去,取而代之地是和风细雨的温存柔情。

唇与唇的辗转之际,舌与舌的缠绵之余,易玲珑似乎终于弄明白了一件事:原来,她并不是坚决抵制和异性之间的亲密接触的,如果,那个人是宇文轩的话……

热烈祝贺易玲珑童鞋得偿所愿,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翘脚吻)

五十七、割了吧,都烧焦了

拓跋毅说错了。这个错,不是小错或者丁点错,而是大错特错。

易玲珑在她那一方小小的帐中,虽然的确是孤着身,的确是对着灯,却的的确确不是黯然,更加没有钻牛魔王的犄角,对帐里帐外的比。

此时她在做着什么呢?答:此时她在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发呆!

也不知道是被外面的闹腾声吵得睡不着还是怎么的,自打天边开始挂黑,易玲珑那一副鲜嫩嫩的小心肝就开始没来由地跳,跳得她心头发慌,跳得她浑身不自在,莫名总觉得今晚像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似的。但是究竟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呢?她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想着想着,就习惯性地坐着发起呆来了:啊,灯火好美,好美,好美,好美……(此处省略无数个出现在易玲珑脑海中的“好美”。)

于是,当醉醺醺的拓跋宏摇晃进易玲珑的帐篷里准备向她表达亲切的问候时,第一眼见到的,就是易小仙女儿坐在地上望着黄豆大小的火苗子发呆的侧影。

传说中有这么一句经典的俗话,叫做月下看英雄,灯下观美人,那意思就是说,在光和影的迷离交错之中,就算看见的是一只皮糙肉厚的侏罗恐龙,也能让观看者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他正看着的是一个肌肤如水,眼波流转,含情脉脉的倾城美女。这也是PS高手们经常玩的一点花样,只要恰到好处地加上那么一道柔和的昏暗地灯光,平淡无奇的脸庞就掩去了恼人的缺点。放大了醉人的优点,平添了蒙人的雾感。

这就是光影艺术地伟大魔力!

传说中还有这么一句经典的俗话,叫做酒壮怂人胆。其实酒精能够壮大的,并不仅仅是怂人的胆子而已。醉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拓跋宏,就被易玲珑这么一个出来的活生生的小仙女儿给蒙住了眼。517Ζ再加上之前喝了点小酒。腹部以下,膝盖以上的某个部位顿时兴奋过头,滋溜溜地就壮大了起来。一阵躁动涌上心头,拓跋宏醉得不能受本人控制地大脑,便转由本能接管了。

全然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被本能左右的拓跋宏满怀着如洪水一般滔滔不绝的爱慕之情,蹑手蹑脚地走向他眼中的光影小仙女儿易玲珑。灯下,她那柔柔的长发。那娇小的身材,那满含忧郁的杏眼,那如痴如幻的侧脸,一切地一切,都是那样的完美,那样的令人心醉,就如一把烈火一般撩拨着他的心思……

(易玲珑:满含忧郁地杏眼……发呆也能看成满含忧郁,拓跋宏什么眼神儿啊这是?青光眼吧他。导演,这是哪儿找来的这龙套,赶紧换人重拍!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跑龙套的也是演员,跑龙套的也很重要,不要随随便便就拉个人来糊弄观众!

长安:抗议驳回!经费紧张,你将就着吧。怎么?你还给我耍起大牌来了?省省吧。你还不是腕儿呢。再给我瞪眼?再瞪眼,再瞪眼信不信我放小轩轩出来咬你。

易玲珑(跺脚,扭腰,捂脸,泪奔):妈

拓跋宏(小心翼翼地):那个,安导,按照梅布斯(梅兰芳,布莱希特。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表演体系的说法,我所诠释的应该是个炮灰男配而不是什么死跑龙套的吧。

长安:无视。)

跑龙套的拓跋宏晃悠着他那两条不怎么听使唤地龙套腿,屏住呼吸蹑手蹑脚,生怕一不留神惊动了他的光影小仙女儿。只是,这人一被酒精给麻醉了以后,小脑就开始脱离大脑控制。玩起了个人主义。拓跋宏的鼻息未免有点太粗了。步子未免有点太重了,动静未免有点太大了。

正对着油灯在发呆的易玲珑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地灵光乍明。很快就接受到了拓跋宏传出来的声音信号。吓得她浑身一个激灵,那只原本托着腮帮的右手“啪”地一声滑落到了桌子上,紧跟着,胳膊下意识地一撑,再一扫……

只见那燃着星星之火地油灯顿时就做起了完美地抛物线运动,说巧不巧,正好满满一瓯豆油尽数泼在了拓跋宏下身某处,被酒精壮大怂胆正在扯大旗的那个部位。紧跟着,那豆大地星星之火也落到了同样的位置。油助火势,华丽丽的明黄长袍一下子烧得红红火火,映得光影小仙女儿的脸上亮堂堂红扑扑耀眼极了。

明白过来自己又闯了大祸的易玲珑又惊又怕,自觉应该做点什么弥补过失,至少,至少也得将这把邪火先给弄灭了。然而她实在不是个处惊不乱的人,在这个慌乱的时刻,脑海中能冒出来的第一条灭火的方法居然出自于,《大话西游》里那个经典的脚踏场景。

救人救火,刻不容缓。为了拓跋宏的生命着想,易玲珑不敢有些许耽搁,当下不假思索地凌空飞起一脚朝着即将而未成燎原之势的星星之火,狠狠地,准准地,十二分卖力地,踢去。

只能听见拓跋宏怪叫一声,火光顿灭,四周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易玲珑在飞出去一脚以后,没有及时控制好自己的平衡,身子不稳,单脚跳了几步,还是不可幸免地吧唧一下坐在了地上。

而就在她临摔倒前,立着的那只单脚黑灯瞎火里最后一步踩到的地方,恰恰好就是拓跋宏那件被烧了大窟窿说断没断摇摇欲坠垂到地上的长袍的下摆。

可怜拓跋宏晕乎乎还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正是按照神经系统的指示曲着腰双手捂住受伤的地方惨兮兮地嗷嗷呻吟,忽然又有一股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地大力拽着他的衣摆朝前使劲。酒后的人步子本就虚浮不稳,他又正在伤痛难忍之时。哪里还能经得住这样的扯拽,连挣扎也没挣上两下,一个踉跄就向前扑了个狗啃泥。

拓跋宏趴在地上,只觉得头也是疼,脸也是疼。那个地方也是疼,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偏这时帐子里还伸手不见五指什么也瞧不清楚。伸手在地上一通乱摸,想要找个结实点地东西扶着先在起来再说。摸着摸着就摸到了一个热乎乎圆滚滚的柱状物体,触手绵软还算挺舒服的,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拓跋宏也没心思去管那么多了,晕晕乎乎攀着那东西要挣扎起来。

只听黑暗中易玲珑失声呼喊道:“哎,你别拽我大腿呀!救命啊礼呀开你这个大色狼!呜呜呜。人家不要嘛呜呜,小轩轩你快来救我呀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白了一边哭喊着,一边用另一只自由的腿死命狠踢色狼拓跋宏。其中一脚踢到拓跋宏的小腹丹田,另一脚踢到了拓跋宏伤上加伤的……某一处。

刚刚费力爬起来一点点的拓跋宏被她这么下了狠劲地一踹,再次扑通一声摔趴在了地上。只是这一次身子下面还有个易玲珑作肉垫,倒不像上次那么地疼痛。

将埋在了易玲珑肩窝里的一张醉脸就着衣服原地蹭了蹭,拓跋宏总算是略微清醒点了。刚抬起头,酒劲上涌,满满打了个酒嗝儿,一口臭气尽数喷到了易玲珑脸上。混着肉味饭味还有各种消化酶地味道,经过搅拌发酵,别提多难闻了,呛得易玲珑差点一不小心没能忍住将晚饭尽数吐到他头顶上。

色男人臭男人。男人果然是又色又臭的!看着拓跋宏压在她身上动来动去不肯安份的脑袋似乎还有继续上移的趋势,易玲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绝望:这个大色狼,不会,不会是酒后乱性,要趁着醉倒把她吃干抹净再来个死不认账吧。看,大色狼的脑袋离她越来越近了,难道是,难道是想要亲她轻薄她么?

不要不要不要啊

强忍着心里的恶心。易玲珑一边在拓跋宏身下不懈地挣扎着,一边悲哀又积极地想着能有个什么办法把大色狼从她身上移开呢?那个女子防侵害手册里是怎么教的来着?

用手刀砸昏?估计她没有那个力气。

狠踢大色狼的命根?腿被大色狼压住动不了了。

用头去撞大色狼的鼻梁?够不到。

要不,用牙齿咬断大色狼地舌头?这个可行吧。可是,一想到要和这个又色又臭的大色狼亲亲,心头立刻又泛起一阵恶

呜呜呜,完蛋了。难道她被惊吓得再也不想跟男人有任何的亲密接触了?呜呜呜。难道她以后的命运之途峰回路转转到了拉拉大道?呜呜呜,谁能来救救她啊?

万幸。就在大色狼还没得手之时,帐帘被猛地掀了开,一个黑影飞速闪进来,一把拽起趴在易玲珑身上“企图行非礼之事”地拓跋宏。

来人怒不可遏,上面扬起一拳砸向拓跋宏尚自迷朦的醉眼,下面扬起一脚踢向拓跋宏的……没错,还是那个老地方。

映着帐外冲天的火光,在千钧一发之时被救起的易玲珑呆呆地望着拓跋宏一手捂着眼睛,一手捂着老地方,好像一只煮熟的虾子那般蜷倒在了地上。劫后余生,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一句毫不应景,一点也不相干的话。

那句话是这样说地:“老大,割了吧,都烧焦了……”

终于跑完全部龙套的拓跋宏禁不住仰天泪流:“这年头,不过想混口饭吃,咋就这么难呢个龙套是多么地不容易啊龙套的不素人啊

六十一、易玲珑的假想敌

宇文轩望着易玲珑红成番茄一般的侧脸,鼻子里哼出一声低低浓浓的笑声,顺带着将一口热气尽数喷在易玲珑的脸上,满意地看到她脸上的红晕愈发地深了几分,这才纵马而前,心情大好,对着身边一众簇拥过来的将军副将等人肆意指点,挥洒自若,挺身玉立于马背上,真个是梨花之姿,玉树之态。

留下易玲珑一个人在后面暗自腹诽:骑马就骑马嘛,非要那么多人围在你身边干什么?恨不得全天下的人(男人?)都凑到你跟前去是不是?还,还对着别人指指点点,指得那么风骚,点得那么妩媚,是不是生怕别人不晓得你是个逆天道而行横空出世的妖孽?

宇文轩,那厮就是个病毒啊病毒,而且还是属爱滋的。想她易玲珑一代宅到无可救药的腐女,也曾忝为第XXOO代花痴门门主,也曾放出豪言壮语,自诩纵横美图论坛,阅遍帅锅无数,天天对着电脑屏幕两眼晶亮,什么样的美男没有见过,意志力早已被训练到了坚不可摧的境界,哪里知道一遇上病毒轩以后,意志力也没了,抵抗力也没了,全身的免疫指数比那股市指数崩溃得还快,嗖地一下就飙到了零。

想到这里,易玲珑将满口的牙磨得霍霍作响。都说红颜祸水,可这男色祸害起来,比之女色有过之而无不及啊。这边易玲珑正在咬牙切齿,怒目而视,那边病毒轩仿佛已经感受到了背后投过来的恶狠狠地目光。悠悠回转了头,细目横扫一眼易玲珑,嫣嫣然便弯了唇角。

美人回眸一笑百媚生。方才还气焰嚣张的易玲珑见了这一笑,顿时便如泄了气地气球一般气势全消,蔫了脑袋。缩了脖子,弯着腰趴在马脖子上做鸵鸟,看也不敢看轩美人一眼。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她居然会,居然会看着妖孽的弯弯笑眼看着了迷,看得大脑缺了氧身心失了魂,等到她回过神的时候,好么。在那么大的月亮底下,小脖子也勾了,小脚也翘了,小嘴巴……小嘴巴也啃了。留个这么大的把柄给那妖孽,此时让他白白调戏了一番,做贼心虚,一举反驳地话也说不出来,真是活该!

而且,而且从那晚以后,还叫她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红烧肉是用来吃的,而不是用来看的……可惜,贫寒如她。并不是随时随地想吃红烧肉就能吃到口的,从前不知肉味诱人可口,馋的时候看看想想也就凑合了,现在知道红烧肉是个什么滋味了,却又吃不到嘴里,再看再想,只会叫她更馋更饿更难受,这不是平白折磨人么。

然而更加悲哀的是。依照她关于那晚残存的记忆来看,即使可以断定是宇文轩主动啃过来,聪明的她,还是清楚地明白,宇文轩之所以要这样做,不过是为了抚去拓跋宏留在她心里地阴影罢了。至于会不会喜欢上她。还是个未知数呢。

唉,该压的不压。不该压的压得那叫一个死沉,天不遂人愿啊上之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啊

而她呢?怕是对他,动心了吧。动心了,早在那晚之前,早在她还不清楚的时候,便已经对他动心了吧。

这世上最惆怅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对着一个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来也不可能喜欢上自己的人动了心。从此后,芳心暗许,长夜无眠,辗转反侧,情丝纠缠,到头来,原不过是一声叹息一场空……

(宇文轩:……一场叹息一场空……神啊,你是不是嫌这个世界太消停了?造了这么个笨女人出来……天啊,你为什么不干脆一道天雷劈下来劈了这个女人干净了事!)

无视宇文轩的怨念,易玲珑继续趴在马背上惆怅她的惆怅,悲哀她的悲哀……虽然小轩轩这个家伙,脾气太大事儿太多脸色变得太快对待她太刻薄,可是她还是不受控制地对他动了心。那么,要不要顺从心意,去喜欢他呢?

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喜欢……易玲珑就这样苦苦思索了一路,最终还是没能做出个英明的决定出来。左右无法,易玲珑决定,还是先试探一下宇文轩地心意再做决定不迟。

怎么试探呢?

易玲珑低头看了看,暗自估摸了一下从地面到马背的距离,顿时打消了假装坠马落地的念头。

又瞅了瞅跨下骏马那四个碗口大小的蹄子,立刻打消了偷偷扎马屁股,跟着上演美人惊马英雄挺身相救狗血剧地主意。

最后扫了扫身边的大道,空旷无阻直直一条路,怎么看也不像会有暗地埋伏的刺客千呼万唤始出来,将她劫持了作为人质要挟宇文轩。

……彻底地,绝望了。

天啊,难道她想要受点虐也这么难吗?为什么她就这么健康这么平安,不能像林妹妹那样想咳血就咳血,想晕倒就晕倒?

晕倒!对了,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招呢。

头晕啊头晕,头晕真是人类疾病史上最伟大的症状了。不管平日里多么健康的人,不管刚才还多么地生龙活虎,这头晕都可以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而且难能可贵地是,头晕这一病症,脉号不出,针探不出,不但能博取帅哥同情,还能借机傍个肩膀靠个胸膛什么的揩油吃豆腐,百试不爽,真真是天下第一装病妙招也。

易玲珑不禁要感叹上天真是把她造得太聪明了,居然连假装头晕这么高明的一招也被她给想到了,若不是大庭广众之下,她又要马上进入状态了。真是恨不得鼓掌称赞她自己啊!

说头晕,就头晕。

只见易玲珑一手虚握缰绳,腾出另一只手,单手支额,立在马上微晃身子。星眸半闭,做力不从心状。跟着徐徐地,小心地,清清楚楚地,斜倚在了马背上,脚下蹬紧了马镫以防坠马,上半身趴在马背上做一颠一伏状,仿佛随时都可能跌下马背一般。叫旁人看着了毫不担心挂念。

若是小轩轩见了她这模样紧张万分,那就说明他心里有她在乎她着紧她,她就可以下定决心义务反顾地喜欢他了;若是她都这样了小轩轩还是无动于衷,那就说明她对他是无所谓的,她就必须要努力克制住自己地感情了。

等啊等,等啊等,颠伏在马背上地易玲珑等的好不辛苦,却迟迟等不来宇文轩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心里涌上一阵失落,易玲珑探起了身。不死心地想要看看宇文轩究竟在做什么耽搁了这么久也没有注意到她的异状。

(长安:珑珑啊,有件重要的事你怕是忘了吧。小轩轩他可是走在你前面地,他背后可没有长眼睛啊。)

不看还好,一看心头地妒火烧得越发得旺了。原来。原来宇文轩那厮正在,正在跟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白面无须地男子相谈正欢,小声说,大声笑,动作亲密,表情暧昧!

后来更加的过分了。宇文轩那厮一摆手招过了萧将军,凑到萧将军耳边唧唧咕咕也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只见萧将军一拱手说道:“元帅请放心。属下定当严加约束三军,不负元帅所托。”

宇文轩朝着萧将军点点头,重重一掌拍在萧将军肩头,紧接着策马转身,放着浩浩荡荡一众三军将士不管,跟着那个白面男扬长而去。

他。他。他果然是,喜欢男人胜过喜欢女人!!!

不过是一个小白脸而已。就把他迷成了这样,连元帅也不做,双双仗剑走天涯去了?易玲珑心里骂了一声娘。看那白面男长得也不是多么倾国倾城嘛,而且眉眼间已经明显有了老态,连小白脸都算不上了,只是老白脸一个了。身份地位形象什么都不顾了,就只是为个老白脸,小轩轩的品味也不怎么样嘛。

一把妒火无处可泄,易玲珑腹诽完了老白脸又鄙视宇文轩,完了还觉得不够解气,也顾不得装头晕了,拍马上前,跑到廖成风跟前,小嘴吧嗒吧嗒诋毁道:“廖将军,那人是谁呀?明明一个大男人,脸却那么白,还不留胡子,跟个太监似的。”

廖成风骑的那匹马比易玲珑地马高出一头,此时正探着身子跟萧逸之讲话。听到易玲珑恶语中伤的话后,斜着眼睛瞥了瞥她,爱理不理道:“那是宫里的莫公公。倒真给你说中了,他原本就是个太监。”

一句话便把易玲珑满腔的妒火活活闷死在了肚子里。想了一想,易玲珑奇道:“莫公公?这里离京城还有一天多的路程,他来干什么?是来替皇上传旨嘉奖我们的么?怎么没见到奖赏,却只见到他拐了殿下一起走了?”

廖成风回头瞪了一眼,正要纠正她言语上的不敬之处。一旁萧逸之怕易玲珑再遇难堪,忙插话解释道:“此次我军大败戈特倾国之军,捷报早已传回了京城。元帅首次统兵作战便有如此佳绩,圣上龙心大悦,迫不及待想要召见元帅一面,是以特特遣了莫公公过来传旨,要元帅先行一步进京面圣受封,大军随后便有嘉奖恩旨传来。”

原来如此。还好还好,还好小轩轩和老白脸之间是清清白白的。易玲珑一颗悬在嗓子眼的心顿时放松了下来,话风一转,一脸献媚道:“要说皇上这也是思儿心切嘛。应该的,应该地。”

廖成风不悦地皱皱眉头,正想说皇上的心思如何不是他们这些做臣子的可以随便评论的,却听见易玲珑还在胡言乱语道:“上次陵阳大捷,皇上就迫不及待地要召殿下回京封赏,恩,我记得那次派来的是那个,那个叫李裕齐的绿豆小官传的旨。这次又派来了宫里的莫公公,真是慈父心肠哪,当为天下之表率。”

廖成风顿时怔住,莫名一阵心慌意乱。还没等他想得通透了,萧逸之惊呼一声不好,转身急急吩咐道:“成风,步军暂交你带领!照顾好易姑娘!”

挥手领了骑兵并一干武将,快马加鞭,追宇文轩绝尘而去。

终于上架了。大家若是觉得这篇文还看得过去,千万记得把这个月的粉红票票投给长安^

多谢多谢

五十八、这是一出木马计

来人正是宇文轩!

紧随其后而来的,是萧逸之。再后面进来的,是廖成风。再再后面跟进来的,是跑龙套的各位将军甲乙丙丁。

宇文轩挥完了拳头踢完了腿,跟着就把一个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拓跋宏一把扔给了身后的萧逸之。猿臂长伸,想要将那个令他日思夜想欲罢不能备受折磨的女人狠狠地,完全地,真实地揉进他的怀里。

若是他晚来一步,晚来半步,晚来……他根本不敢再往下去想。

多么可笑,原来有一天,这世上竟然也有他宇文轩会感到害怕的事情!宇文轩不禁苦笑,刚才的那一瞬间,除了害怕,除了恐惧,他居然再感觉不到任何其他的情绪了,就是现在,也依然是惊魂初定,心有余悸。

只是,他伸出去的手指,连面前那女人的衣服角还没来得及摸到,便听见“啪”地一声脆响,打人的和被打的都愣住了。

这一巴掌扇得是如此的清脆,如此的响亮,在这一方小小的帐子里愈发显得格外的清晰和突兀,回响在在场众人的耳边久久不绝……时间,仿佛在这一声脆响中被定住了格。所有人都望着眼前那只停在半空中还没有收回来的右手,若有所思。

将军甲望着那只手,心下感慨道:“敢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由分说抽元帅一个大耳聒子,此人真神勇也!”

将军乙望着那只手,心下疑惑道:“莫不是灯昏眼花。将元帅认做了旁人,抽错了?”

将军丙望着那只手,心下八卦道:“萧将军的未婚妻却甫一见面就把个大耳聒子抽到了元帅的脸上,难道这三个人中间,还有什么我等不曾知道地隐情?唉。都说女人是老虎,红颜若祸水,看来,元帅和萧将军两个人,要为个女人徒生嫌隙了。”

将军丁望着那只手,心下激动道:“要文斗也要武斗。看来,今晚注定是个不同寻常的夜晚!”

易玲珑望着那只手,心下……发呆。

没错。动粗打人的那盆祸水,就是她!劫后余生,她的第一个反应不是暗自庆幸,也不是感激涕零,更不是哭着扑到过来相救的那个人怀里抽泣,而是用尽全力地,狠狠地,扇了那个人一大巴掌。

她不是没看清楚进来地那人是宇文轩,她只是没想到第一个进来的人会是宇文轩。她不是不明白面前的这个人是宇文轩,她只是没想到她会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她不是不想狠狠扇他一巴掌。她只是没想到她居然真的有这个胆量。

总之,再扇出这么一个惊天动地的巴掌之后,易玲珑便如同石化了一般,眼睛瞅着她那只闯下大祸的右手。入定了。

而宇文轩,顶着那半张被扇得红肿的脸,没有捂也没有揉,只是站在原地,心情复杂地望着眼前地女人。狭长的细眼中,既没有怒也没有惊,只是一片墨黑,黑得就像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夜晚。混混沌沌,什么也看不见看不清。

廖成风率先反应过来。一只脚踏前半步,轻轻唤了一声:“主子……”声音却轻飘地像是生怕会惊动到宇文轩似的。

宇文轩还是听到了。

墨黑的眼闭了闭,再睁开时,蒙在天空中的那一层乌云便已经被吹散开了,皓月当空。星光闪耀。天空清澈而晴朗。

宇文轩动了动嘴唇,吐出一句:“出去。都给我出去。”

廖成风顿了一下。也不敢再多说什么。朝着宇文轩矮了矮身子算了行了告退礼,领着甲乙丙丁并一个半死不活的拓跋宏,默默地退了出去。

萧逸之却没有走。他挺了挺已有些僵硬的身子,望了眼易玲珑,又望一眼宇文轩,再望一眼易玲珑。涌上心头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

偷袭戈特大营地计划被确定在了今晚执行。

送到戈特军营里的所谓木牛流马,其实不过是一出木马计罢了。易姑娘的故事里所说的会自己走路不吃不喝搬运粮草地木头牛马,想了很久问了很多人找了很多能工巧匠也终究没能造得出来。

后来元帅说,造不出来活的能动的没有关系,照着故事里描绘的样子造个死的出来也可以,因为除了木牛流马之外,元帅他还知道另一种木马,叫做特洛伊木马——自从某人的说书天分曝光之后,就过上了每晚被迫讲故事的悲惨生活,不讲故事不许睡觉。于是某人为了能闭上眼睛,绞尽脑汁把脑子里残存的所有故事掺着拌着轮着番都讲了个遍,其中就包括一则名为“特洛伊木马计”地古代战争故事——元帅说,木牛流马于他,用处其实不大,特洛伊木马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于是二十匹特洛伊木马被连夜赶制出来,肚子里装上粮草送到了拓跋宏面前。拓跋宏纵然多疑,但是当拓跋宏一剑砍出来一地的白米之后,也就不由得不相信了。

三天后,另外四十匹木马也被赶制出来。然而这一次要装进木马肚子里的,却不再是白花花的大米,而是四十个要被作为内应送进戈特军营中,再趁机点火造乱,并负责接应的先锋军,敢死队。

作为熙泽地宣威将军,萧逸之他本打算自告奋勇第一个挺身而进木马肚子里,因为,除了舍身为国地忠心和身先士卒的表率以外,在戈特地军营里,还有一个让他放心不下担忧不止的人儿。可是他没有想到,有一人却先他一步,不顾身份,不顾安危,不顾形象,第一个钻进了木马里面,态度是那样的坚决,底下的人想拦都没能拦得住。

那个人就是宇文轩,天下兵马大元帅,熙泽国三皇子!

便是在那一刻,从前许多被他忽略了,或者一直没有想明白的事情,忽然间全部变得通透明了了。元帅的目的明了了,他自己对易姑娘的感觉明了了,那段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的感情的结局,也明了了。

萧逸之握紧了双手,总是温和的眼眸全然没有焦距,直直地也不知究竟在望着什么。

宇文轩没有回头,依然保持着定定看着易玲珑不动的姿势,淡淡道:“逸之,我有话要跟珑儿说,你先出去。”

萧逸之手握得愈发地紧了。两只手背上青筋暴得老高,眼睛却已是重新聚了焦。喉头响起一声不易察觉的哽咽,萧逸之僵硬地躬身,哑声道:“是。属下告退。”

完了,逸之也出局了。可怜的珑珑啊,你注定是逃不开轩轩的魔掌了

卷二、潜龙出海 六十二、转眼间成兄妹了

被廖成风一路护送回了翊轩王府,不见宇文轩踪影,不见萧逸之踪影,跟着也不见了廖成风踪影。

只剩易玲珑孤身一人在偌大翊轩王府百无聊赖。

王府管家得了廖成风的嘱咐,一日三餐好吃好喝侍候得很是周到,却从不松口放她出府,对于府外头的消息更是不肯透露只言片语,至于宇文轩的下落,易玲珑才刚张了口,便用一句“做奴才的不敢随便打听主子的事,还请姑娘勿怪则个”打发了回去。

剩下一干小厮丫头并使唤婆子们不知易玲珑究竟是何来头,和翊轩王爷又是哪一层的关系,因此既不敢怠慢得罪了她,也不愿在她面前多半句的嘴,生怕祸从口出徒惹是非。

易玲珑就是在这样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下稀里糊涂过了七天。到了第八天早上,管家过来通知她说宫里来人了,要她即刻换了衣裳跟着进宫去。说话的时候,便已有人送了崭新的宫装进来,广袖衣,望仙裙,腰间一条繁花碎玉锦带,料子针线都极为讲究,颜色是一应深沉无光的暗淡,唯独那条碎玉锦带却是雪一样的白。

“姑娘,这是主子特意嘱咐奴才送来给你的。”说话的正是宇文轩派来接她的人,乃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材高高瘦瘦的略微显得有些纤弱,模样却长得很是清秀,细细的眉,大大的眼,清澈得仿佛能滴得出水来。肌肤更是令女子也自愧不如的细腻白皙。衬着樱红地嘴唇,真是活脱脱粉嫩嫩新鲜出炉美少年一个啊。

美、少、年!

易玲珑顿觉眼前一亮,不自觉地便多看了他两眼。

美少年见易玲珑看他,不好意思地笑笑,酒窝一边一个……浅浅嫣然,模样越发地甜美了。

“请问你是……”易玲珑禁不住出口问道。从前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大龄狼女放着年龄相当的男青年看都不看一眼,偏要义无反顾地去萌幼龄正太。现在终于明白了,那真是一种令人欲罢不能的俊俏啊

美少年的美不同于宇文轩,宇文轩的美总是带着不容抗拒地霸道和捉摸不透的邪魅,而美少年的美与其说俊,倒不如说俏更加准确,那是一种超越了性别之分的美。干净无暇,清纯似雪,老少均可,男女皆宜。

“姑娘不用客气,叫奴才小三就好。”美少年小三回答得很是机灵,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在他雪一般的脸上刷下一层淡淡的阴影。

“小三。”易玲珑点点头,指着小三手上捧的白色宫装问道,“小轩,殿下为什么要送这么一身衣服来给我?”

“姑娘难道不知道么?”小三脸上闪过一丝诧异。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噙着两只酒窝陪笑解释道,“先帝新丧,举国皆哀。姑娘这是要跟了奴才进宫里头去地。未免失了大体落个大不敬的罪由,还是换了这身素色的好。”

眼前这座巍峨气派的建筑带给易玲珑的感觉是一种拒人于千里外的排斥感,说不出究竟是为了什么,却是莫名地不安,只想离这地方,这地方的主人越远越好。

脚步停滞在高高的门槛外不动。小三不由得暗暗着急,压低了声音催促道:“姑娘,赶紧进去啊。主子们都在等着你哪。不能让主子们等急了才是啊。”

无处可逃,只能硬着头皮迈步向前。

易玲珑进去的时候,听见屏风后头宇文轩低沉的声音,正对着什么人淡淡说话:“逸之料得不错,莫大林那老东西果真早就被二哥地银子喂了个饱,趁着先帝爷病危不省人事时私自出宫迎了孩儿假传圣旨。想要诱了孩儿一个人入宫。再好与二哥联手,将孩儿擒杀于宫掖之内。亏了易玲珑警觉。及时提醒了逸之飞马来救,孩儿这才幸免于难,没糊里糊涂死在亲哥哥的手里。眼下留老东西一命没有立刻千刀万剐了他,就是想要顺着他,坐实了二哥谋逆弑弟的罪名。”

又听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嗓音不大,透着些许地疲惫,却自有一种凛然傲人的气质流露出来:“依着哀家看,该当趁早剐了那个姓莫的狗东西才好。渊儿虽然矫诏先帝圣旨在先,埋伏禁军袭击皇儿在后,可皇儿你毕竟要叫他一声二哥。留着莫老狗,把这些个窝里斗兄弟反的丑事都捅到朝堂上去,不但有损咱们皇家的颜面,更棘手的是,渊儿犯下的这些事儿一旦坐实了,按律当判斩立决。他死就死了,可却给皇儿留下了弑兄的名声,史书铁笔,千秋万代,总归是不好听地。皇儿,听哀家这个当娘的一句劝,悄悄缴了你二哥的权,遣了他手下的一干人等,只叫他做个无事可做的闲散王爷。你是君,他是臣,你说一,他不能说二,看他还能折腾出什么波浪来?”

宇文轩便道:“还是母后思虑周到。孩儿莽撞,险些给后世留下千古骂名。多亏了母后提醒及时。一切都依着母后的意思去办。”

狭长眼往斜刺里扫去,瞥见易玲珑已经转过了屏风进了屋里来,便向前虚探了探身,并没有真正起来,对着倚坐在秀榻上美貌妇人恭敬道:“母后,这便是易玲珑了。”

易玲珑这才看清,宇文轩通身一色素白,连平日里束发用地金龙掐丝白玉冠也换成了纯白地头巾,映得一张俊脸越发的宛若凝脂。

秀榻上那位美貌妇人年纪大概近了四十,也是一身暗色,端庄中已是显了些许地福态,却不难看,更显得雍容华贵。许是日常保养的很好,白皙的脸盘上不见一丝细纹。头上没有插丁点首饰簪花。只将一头乌黑地长发精心盘作反绾髻。此时正一手支着下巴斜靠在榻上,满含忧戚,似乎刚刚才又哭过一回,不施脂粉的脸上带着一层薄晕,眼眶还泛着微微的红肿。

这个口口声声哀家哀家的半老美徐娘。应该就是宇文轩他老娘懿德贵妃吧?

她的,亲亲婆婆啊玲珑心中一凛,看来一定要打迭起了十二分地精神小心应付,争取给“婆婆”大人留个美好的第一印象。那一招叫做什么来着?嗯,曲线救国,农村包围城市。宇文轩这妖孽道行太高心思太深,不是她一个人就能应付得了的。要想替天行道收服了他据为己有,还得要先从他周围的人下手更容易些。

于是。小脑袋低着,小碎步迈着,小膝盖弯着,小嘴巴说着:“易玲珑参见贵妃娘娘。”想了想,觉得只这么干巴巴的一句是万万不能讨得宇文老娘欢心的,又补充道:“愿贵妃娘娘仙福永享,寿与天齐,美貌无双,母仪天下……”

绞尽脑汁拼命想出一些甜死人不偿命的恭维词,可惜还没等她说完。宇文轩他老娘已经摆了摆手止道:“罢了,起来吧。是个懂事识大体的。听皇儿说,你是三番两次救过他命地人,哀家感你的恩。也记着你的功,往后在哀家面前就不用多礼了。”

易玲珑只好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再吞下,起身望向懿德贵妃,安生生等着她老人家发话。原本以为,能生出宇文轩这等祸害的女人,必然也是跟苏妲己一样能够堪称一代妖姬的,长得那叫一个千娇百媚,勾魂摄魄。一笑倾城,艳丽无双。万万想不到却会是眼前这样一幅雍容端庄的模样,美倒是极美的,却没有她想象中的媚。这就好像原本以为约见到的人是大漠中那个至邪至性,活色生香地老板娘金镶玉,结果等到的却是七侠镇同富客栈一身正气的老板娘佟湘玉。反差造成的震撼未免大了些。

难道说。宇文轩地妖孽基因,是来源于他那个已经驾着仙鹤西天取经去了的皇帝老爹?要不就是基因在娘肚子里突变了。生了他这么个祸害出来?

又听宇文轩清清嗓子说道:“母后,易玲珑代父从军,其孝心可感天地。她在军中时,不但三番两次搭救过孩儿的性命,还数次献破敌之计于孩儿,陵阳大捷破戈特二十万虎狼之师,便是用了她献上的木马计。可谓是功不可没,该当重重封赏才是。只是她一个女孩家,朝堂上那些个官儿啊爵的却给她不了。依着孩儿之见,要不这样办,就让她进到宫里来住,您也多一个知心的人儿陪着说话逗闷子。至于封号嘛,不如就封她为……”

话未说完,被懿德贵妃一口打断,淡笑着说道:“就封她为玲珑郡主吧。也是这丫头跟哀家有缘,哀家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了,满门心思就想认了她做哀家的义女,正好也给你妹子娟儿再添个能说上话儿的姐姐,前阵子那死丫头还在哀家这里抱怨,说自打你领兵出征,她在这宫里就再找不到一个能说话地人儿,闷都要闷死了。你听听那丫头说的这叫什么话?真真一点天家公主的修养都没有。这回好了,这回宫里添了玲珑这个郡主,往后我可再不用担心娟儿来闹腾了。”末了,又对着易玲珑说道:“打今儿起,你和轩儿就是兄妹了。他若是仗势摆谱欺负你,只管到哀家这儿告状,自由哀家替你做主。”

兄……妹?婆婆哎,虽然一样要管您老人家叫一声娘,虽然一样是跟你儿子终于有了亲密的关系,可是人家想要的不是这个啦,人家想要的,是那个那个,那个“娘”那个亲密关系啦。易玲珑心中叫苦连连,早知道刚才就不要表现得那么好,被宇文老娘一眼看上,放着她这么个机灵可爱地儿媳妇不要,非要认她做女儿。

什么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易玲珑此时算是理解地透透了。一定是佛祖刚才不小心打了个盹儿,把她心里地祈祷听了岔,这才叫她转眼间间就成了宇文轩的义妹,那往后要是再望着他那两片红烧肉流口水,岂不是就要被扣上“乱伦”地罪名了?

一脸的委屈,偷偷斜眼去瞧宇文轩。

只见他脸上有一刹那间的出神,旋即一脸的微笑,点着头回答道:“孩儿跟母后想到一块儿去了。这真是母子相连,心意相通。就依母后说的,封易玲珑为玲珑郡主,拟旨宣召,明示天下。”

磕巴磕巴,终于磕巴完了一章。为什么最近卡文卡的这么死?难道我真的不是写宫闱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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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这盘棋,他筹划了许久

宇文轩向前迈了半步,声音很有些无奈,道:“珑儿,你过来。”

易玲珑却没有依言过去,大睁了眼睛惶恐地看向宇文轩,似乎认识他,又似乎不认识他。

宇文轩只好再向前跨了一步,长腿迈过矮桌,不容抗拒,一把将易玲珑揉进怀里:“珑儿,告诉我,你没事,什么事也没有。”

易玲珑头抵在宇文轩厚实的胸膛沉默不语。过了良久,忽然闷声问道:“你要杀我?”

身体有那么不易察觉的一僵,宇文轩揉了揉易玲珑的头发,道:“不要乱想。”

“你要杀我。”易玲珑这次用的是肯定句,“为什么要杀我?”

宇文轩下巴抵在易玲珑头顶不语。又是一个良久,方道:“没有,珑儿,我没有要杀你。”

“那为什么……”娇小的身躯瑟瑟发起抖来。宇文轩感觉到了,眉头拧了拧,将怀中的人儿圈得越发地紧了。怀中人颤声问道:“那为什么,你要把我扔到戈特人的军营里不管?是你奇*|*书^|^网,是你故意让戈特人把我抓过来的,对不对?为什么?”

宇文轩低头在她发上一吻,道:“我没有不管你。我派了汲风跟着你,他一直在暗中保护你不会出事的。”末了,一顿,又问道:“你自己猜出来的?什么时候猜出来的?”

易玲珑被这个问题难住,仔细回忆道:“什么时候知道的呢?前天?昨天?还是刚才你跟我说话的时候?要不就是一直都知道?”

就像有一团白雾,始终蒙在眼前看不通透想不明白。待到看得烦了想得累了不愿再去费心它时。不知何时吹过一阵清风,再回首时,那雾已是淡了散了,却始终回想不起雾是在什么时候被吹散地。易玲珑偏头想了好一会儿,终究无奈道:“不清楚。想不起来了。”

“那就不要想了。”宇文轩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弯了弯,试图将话题转移开了去。

易玲珑却不肯,仍旧攀着刚才的问题不依不饶:“你为什么要把我扔到戈特人的军营里?为什么要让戈特人把我抓过来?”

桃花眼望着易玲珑挣开又合上,合上又睁开,终于叹了气,坦言道:“我总归是要知道,你究竟是不是戈特人派来的奸细……”

易玲珑她不过是一介女流,忽然之间仿佛从天而降一般出现在战后地荒山野岭中。彼时昏迷不醒的他身旁,行为举止又不同常人,那个代父从军的借口明显漏洞百出,这就不由得他不怀疑了。

将她带回军营中,安排在他身边做贴身侍女,一来是为了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二来,则是为了监视她,以防她与敌军互通消息。

所幸,她这个贴身侍女倒是当得安之若素。除了言行仍旧怪诞之外,还算是没有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这才渐渐打消了他的疑心。然而她的身份一天没有揭穿,他就一天不会安心。再加上那些天实在是恼了她。委实不想再见到她,索性便行上一招险棋,设法将这个不明底细的易玲珑扔给戈特军来处理。

倘若她真地是戈特人派来的奸细,那她到了戈特的军营中之后身份自然就会暴露,彼时暗中跟随她而往的汲风就会见机行事,神不知鬼不觉地灭了她的口,以防她泄露更多熙泽的军情。倘若她并不是戈特人的奸细,那他便可以放下心了。她在戈特的军营中,明有拓跋毅暗有汲风保护,应该不会出什么差池。若是,若是她足够聪明的话,倒可以调过头来做他的奸细,在必要地时候在拓跋宏面前说上几句不会叫拓跋宏起疑的话。事实上。这次她所做的。还算是可以,关键时候也还起了些作用。

这盘棋。他已经精心筹划了许久。一颗颗棋子,都在他布好的棋局中按部就班地走着。一切地一切,都尽在他的掌握之中,只除了……

唯一没有预料到的是,为什么拓跋宏后来会出现在这里?他在那个时间里不是该喝完了酒回自己的营帐做他的春秋大梦么?怎么又跑到易玲珑的帐子兴风作浪欲行非礼轻薄之事?

当时,当时他看到那一幕,只觉得全身的血液一下子尽数涌到了头顶上,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一心只想将拓跋宏杀了了事。现在冷静下来想想,却是太冲动了。拓跋宏眼下那个样子,怕是活不了了。

拓跋宏要是死了,能够继承戈特国国君之位的人,便只剩下一个拓跋毅,那么之前他所设计地戈特国二主并立,一分为二,划界而治,二者都向熙泽称臣纳贡,争相依附于熙泽以求吞并对方的计划,便算是尽数作了废。

不过没关系,事情或许会变得比计划的棘手复杂些。但是他是宇文轩,再棘手再复杂的事情,只要多费些心思,总会被他想到应对的方法的。

最重要地是,她平安无事。

抬头直望进桃花眼中,易玲珑不可置信道:“你,还是不信我?”

宇文轩一时语塞。抬眼回望过去,只见面前那人便如一只受了伤地小鹿一般,一双杏眼睁得圆大,晕红的脸上带着显而易见地怒气,还有几分失落,几分期待,并着一丝忐忑不安。

心口兀地痛紧,到了嘴边的一句谎话便莫名说不出了口。宇文轩眉头一紧,一把携了易玲珑的手,不由分说拽着她往帐外走:“你跟我来。”

胯下那匹千里驹脚力非凡,几个起伏腾挪之间,坦途变成了崎岖,平地化作了山梁。

宇文轩抱易玲珑下了马,大手在马臀上轻拍,放千里驹自行去寻草觅食。

他自己则一手搭着易玲珑的肩将她环在怀中不肯放手,另一只手从她身后探出,越过她的肩,伸到她的眼前,指着二人脚下的星星点点,道:“珑儿,你看这火势,烧得可美?”

易玲珑依言向山下望去。

黑暗中虽然看不分明,但仅看山脚下的星罗棋布,大约还是可以推测出来一二。宇文轩带她来的这座山头,应当离陵阳城不算太远。眺目远望,依稀可见天边处陵阳城中的点点灯火。而在他们的脚下,却是一片冲天不绝的火光。那火势虽已略显颓势,但烧在这清冷月夜之中,火光映红了半边夜空,染得那月色也跟着红得妖娆起来了。

趁易玲珑望着火光出神之际,宇文轩低头附到她耳边轻语道:“我亲自领了四十名忠勇之士藏身在木马腹中,趁着戈特军全营大醉之时,破木马腹而出四处纵火,用一把火将拓跋宏的二十万大军尽数烧了干净,从此戈特国中再无可战之兵。偌大戈特,此番定然要向我熙泽称臣纳贡了。珑儿,你的木马计,献得委实不错。这天下,是熙泽的了。”

说完,探舌在她耳中一卷,顿时濡湿温热了一片。又道:“也是我的。”

卷一、见龙于野(完)

第二卷——潜龙出海,敬请期待,小轩轩要做皇帝鸟

六十三、转眼间,江山换了新主

新皇登基的仪式在先帝五七过后的第二天举行。

足足五七三十五天国丧期,整个京城触目皆是素缟,但凡见到个人,真的也好,假的也好,都是一脸的悲怆戚伤。

终于熬过了最后一天,皇宫里布置一新,从前那些高挂在各宫各殿前面的白色纱灯一夜之间不知去向,取而代之的是一应崭新的明黄宫灯,这么着一换,前些日子里那些悲戚萧杀的气氛顿时减了大半,来来往往忙个不停的宫女们也都换了新发下来的夏装,哭得浮肿的脸上虽然还是未施胭脂水粉,却也有了笑意,几个胆大开朗些的,时不时还会压低了嗓子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回想起仅仅一天之前那种压抑凄凉的气氛,叫人忍不住又要发出一番物是人非的感慨。

这一天一大清早,禁宫正门承天门外咚咚咚三声礼炮响过,承天门吱扭扭豁然大开,早就等候在外的文武百官锦衣高帽,目不斜视,依照官阶大小依次鱼贯而入,快步进了长勤殿,文武两班整齐列好,垂首敬候,大气也不敢出一下。

司礼官朝着殿外高声唱诺道:“恭请皇太子入殿成礼——

一身明黄帝装的宇文轩这才稳步踏进殿来。只见他头戴掐丝攒金朝天冠,冠上嵌着的东珠个个都有鸽子蛋大小,流光溢彩,灼灼生辉。身上穿着宽袍广袖、右衽大襟的明黄缂丝衮服,前后及肩膀上都有用孔雀毛密密绣着的五爪团龙。腰间玉佩叮当作响,明黄丝绦随着他走路地节奏一左一右晃得欢快。此时他一脸端庄肃穆。丝毫不见平日的邪气妖媚,气宇轩昂,不怒自威,真是好一派天子气象!

见他进得殿来,文武百官赶紧跪拜叩首道:“臣等恭迎皇太子。太子千岁千岁千千岁。”

大殿西侧有一暖阁,素幔白帏,香烟缭绕,尚设着大行皇帝的灵牌神位。宇文轩进殿后先不急着去坐那高高在上的须弥宝座,而是转入了西暖阁,朝着大行皇帝的牌位行了三跪九叩地大礼。

司礼官高声唱了一声:“哭——”长勤殿中即刻响起一阵哀嚎恸哭声。

宇文轩行完了礼,早有内侍奉了御酒过来。宇文轩接过来,双手端着向天一奉。再向地一洒,将空了的酒杯递还给内侍。又有内侍赶紧递了三柱燃着的香,宇文轩再接了,再双手向天一奉,起身将三柱清香恭恭敬敬插了立在大行皇帝牌位前的香炉里,退后两步,又行了一次三跪九叩的大礼。这便算是礼成了。

司礼官高声唱了一声:“收——”长勤殿中的哀嚎恸哭声立时止住,一片雅静,只能听见各位的呼吸声以及瑟瑟衣料抖擞声。

从此刻起,皇太子便算是送别了大行皇帝极乐升天。大功告成,可以御前即位了。

听得司礼官又高声唱诺道:“恭请新帝登基——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文武百官赶紧再次跪拜叩首重复道:“恭请新帝登基。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宇文轩掸了掸衮服下摆上染的灰,转身出了西暖阁,昂首阔步。不急不缓,登高,转身,端坐在黄袱龙椅上微笑着接受众臣朝拜。

这番恭贺新帝登基地朝拜照例也是要行三跪九叩的大礼的……司礼官喊一声“跪——”,众位臣工便一起撩了袍子齐刷刷跪了下去,一边叩头一边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如此三次,方算礼成。

宇文轩一身帝装,坐在高处俯瞰帝座下匍匐在地的众人。左右两列王公大臣,打头跪在最前面的,一边是废太子宇文坚,另一边则是他二哥宇文渊。瞧他这两位兄长俯身叩首的动作虽然不怎么流畅自然,却也已经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了。想这二人从前也是风光无限不可一世。如今却不得不冲着他这个做弟弟的低头称臣。心里头的滋味想必不会有怎么的好受。

不好受就不好受吧,若是叫别人心里好受了。不好受的人可就轮到他了。宇文轩心中不禁掠过一丝得意。等了这么久,谋划了这么久,如今,这熙泽国,这天下,这大好地河山,终于都是他的了。

宇文渊是个什么东西?要城府没有城府,要耐性没有耐性。见着太子倒台,就狗急跳墙似的蹦出来去争夺那储君之位;见着他军功浩大,如日中天,心里就开始惶恐不安,生怕会威胁到自己近在咫尺的皇位,早早就按捺不住,这么急着就动手要除掉他了。

宇文轩望着跪伏在自己脚下地宇文渊,嘴角边勾起一丝无声的冷笑。凭什么呢?难道他宇文渊真的就幼稚地以为,只要是个皇子,是先帝的亲生儿子,就有资格坐着九五之尊的位子么?未免太天真点了吧?

殊不知,这熙泽国自开国建业以来,历经一百七十多年前前后后共十二位皇帝,能够坐上那储君之位入住东宫的,掰着指头算来也无非只有是三种人罢了——长,嫡,以及贤。既然晚了一步出生,又没有那好命投个尊贵的娘胎,就只有从那个“贤”字上下功夫了。

何谓“贤”?有德又有才者方可称为“贤”。所以这些年来,他一直表现对上恭敬有礼,对下体恤有加,对兄弟谦让照顾,勤勉爱民,恩被四方,这才方在民间和朝堂上落了个“贤轩王”的美名。然而光有贤名却还不够。头顶上还有一个既是嫡又是长地太子居高临下。不过幸好,幸好坐在太子位子上面的是那个刚愎自用,整日里只懂得摆威风呈气势的宇文坚。他运气好,既占了长子地位子。生母又是中宫皇后,这个太子位子得来的太容易。然而有时候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就越容易失去。也不过是略施小计而已,轻轻松松就叫先帝爷一纸诏书废了宇文坚这个嫡长子。

长子已经出局,他这个贤子却还是不能够大意,因为除了宇文坚。还有一个同样为嫡子地四皇子宇文焉也包括在储君之选里面。他不能急,不能躁,越是这种时候越是要忍耐,万万不能叫宇文焉看出来他也有夺位之心。他要表现得胸无大志,整日里只耽于声色犬马靡靡之音,而无心问鼎皇位。只有这样,只有这样才能叫对手对他不屑一顾,从而放下戒备之心。

而宇文渊这个二哥真是可爱地紧。他正愁该如何打消四弟宇文焉对他地戒心。宇文渊就不失时机地跳了出来争储,正好成功地转移了宇文焉地视线。宇文渊要是不跳出来,天知道他还要多花费多少心思才能瞒过他那个精明的四弟宇文焉的眼线;宇文渊要是不跳出来,他又怎么可以轻而易举地假借他人之手,扳倒宇文焉这个劲敌呢。

自古鹭蚌相争,渔翁得利。天知道有多少有关宇文焉的消息通过他的口传到了宇文渊的耳中,又有多少关于宇文渊的机密通过他地手传到了宇文焉的手里。当那两个人争得不可开交之时,自然便都起了讨好拉拢他的心思。

天下兵马大元帅,虽然是宇文渊保的本推荐的他,可要不是宇文焉也存了让他挂帅领兵的心思。在先帝爷面前,在朝堂众臣面前,跳出来参上一本,他手里那块金雕玉琢的帅印怕就握的不是这么牢靠了。

而他。也正好借此机会,不仅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戈特国这个搅扰了熙泽一百多年的忧患,还正好在他头顶那个“德”字光环上头再添一个“才”字光环,德才兼备,正好是个“贤”字。更重要的是,这调控天下兵马地大权可就牢牢地掌握在他的手里了。事情万一有变,至少他还有兵谏逼宫这一下下之策可行,不至于走投无路束手称臣。

依照今天的形势看来。他不在京城的这段时间里,宇文渊做地很好,好到居然能够顺利地替他扳倒宇文焉,成为最后一个跟他争夺皇位的皇子,这倒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不过这样更好。如果最后剩下的是宇文焉那个嫡子,他还要再多费点力气好生寻些由头不显山不露水地扳倒宇文焉。但是倘若剩下的是宇文渊。那他就可以说已经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宇文渊生母地位低下。至今封号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玉嫔,既不是长子又不是嫡子。又素无贤名,名不正言不顺,拿什么和他争!

也许,宇文渊也想到了这一层,又忌惮他的军功,生怕先帝爷会因为他立下地汗马功劳封他做太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早早用重金收买了先帝爷身边的莫大林莫公公。这边先帝爷一病危,那边宇文渊已经从莫公公嘴里得到了消息。许是估摸着先帝爷这一病就再起不来了,事不宜迟,遣了莫大林假传圣旨哄他孤身入宫,自己则早早安排下了刀斧手候在半路,只等着截杀了他,再闯到先帝榻前逼宫,到那时,宇文坚被废,宇文焉受挫,五弟无能,而他已死,先帝的几个儿子里面能够继承大统的人选便只剩下宇文渊了,先帝就是想不立都不行!

打得多么精明的算盘啊。可惜啊可惜,到头来还是功亏一篑。可惜啊可惜,枉宇文渊一世英明,却忘记了熙泽国这三十多年来掌管禁军的统领是谁!是懿德贵妃地亲弟弟,他宇文轩地舅舅公孙至明!虽然说从年前开始掌管禁军的已经换作了宇文渊,然而那些雄赳赳地武夫们不比文官,武官最看重的,是个义字,三十多年来和公孙家的交情,已经注定了他们不会背叛他宇文轩的。

所以,当手无寸铁的他孤身一人面对着数以千计的伏兵,高吼一声“谁敢杀我”时,当场便有一大半的禁军倒了戈直指向宇文渊,再加上随后即至的萧逸之和他所带领的骑兵,宇文渊,便已经是他砧板上的肉了。

如今留宇文渊一命让他做个闲散王爷,不过是为了答谢他替他推波助澜扫平对手,当然更重要的,是为了他一贯的贤名着想。

然而这个话,却非要从母后懿德贵妃的口里说出来才好。懿德贵妃说出来,那就不是他的主意,不是他的主意,那就说明,他的心思尚显肤浅,还不足为惧……

六十四、华丽丽滴腐败生活,破灭了

熙泽国新帝的登基仪式在一片歌舞升平称功道德的和谐中圆满结束了,宇文轩头顶着他那顶镶金戴银珍珠连帘的掐丝朝天冠,背上热汗湿透了重重缂丝衮服,在六月夏日的炎炎炙烤下,昂首阔步,气派威严地走出了他的臣子们的视线。又负手挺胸,气宇轩昂地在一众内侍的簇拥下,徐步迈进了那座从此以后专属于他的金碧辉煌的寝宫——长德殿。

进了殿,遣了人,关了门,早有贴身内侍巴巴地凑过来,递上浸过冰水的凉手巾,嘴里一叠声说着奉承讨好宇文轩的话,腿脚已经麻溜地绕到他的身后要去替他宽衣摘冠。

宇文轩接过手巾捂在脸上,丝丝凉意沁入心肺,天气便似乎不是那么热了,烦躁的心情也渐渐平息了下来,头脑也跟着清明了许多。

抹了抹脸,宇文轩出口止住了贴身内侍的动作:“慢着,先不急着更衣。”

贴身内侍忙应了声“是”,垂下双手,习惯性地躬了身问道:“主子可是还要去见什么人?若是去给太后娘娘问安,娘娘适才已着人传了话过来,说今儿日头毒,主子初登大宝,忙了一早上,定然累了热了,便不用急着过去请安,该当多休息片刻凉快凉快才好。太后娘娘还说,她今儿个精神挺好的,正在园子里看锦鲤呢,待会儿看完了,估摸着主子也退朝回来了,兴许还要顺道过来跟主子说会儿家常话,要主子这段时候再别招人过来议事了……”

宇文轩拿着手巾的手一顿。脸上略有些诧异:“母后说要朕别再招人过来议事?母后她要管朕什么时候招什么人过来议事?”说完,又勾着唇角笑道:“三两,你看朕的母后兴致有多好,比起自己孩儿地登基大典,她老人家倒更关心御湖里那些花花绿绿的鲤鱼。”

贴身内侍一边给宇文轩扇着扇子。一边赔着笑回道:“主子说的这是哪里话?如今主子已经贵为天子,犯得着和湖里那些个不成气候的鲤鱼过不去么?主子生来就是真龙天子的命,要不然先帝爷怎么早不归天晚不归天,一直等到主子千里迢迢回到宫里见上一面,立下诏书传了主子玉玺以后才归天。这在民间都是有说法地,从前主子在藩邸,那叫龙潜在海,如今主子登基继位。这叫做飞龙在天。那些鲤鱼游来游去也游不出那么几尺见方的水池子,最后还不是要臣服在主子的真龙之威下。也就是或早或晚的关系罢了。”

宇文轩闻言便笑:“好你个李三两,朕才几日没见你,你就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这些个哄人的鬼话,还一套一套振振有词。几时学的这么话唠?你跟朕听清楚了,就你刚说的那些话,再叫朕听见一次,朕割了你地舌头!”

贴身内侍也不怕,也不跪,依然笑嘻嘻应道:“奴才记住了。再不敢说了。再说。不劳主子动手,奴才自己动嘴咬断了舌头认罪!”说完,抬眼见宇文轩脸色好多了,赶紧趁势讨好道:“那。主子,奴才伺候您更衣吧。殿里怪热的,搁了八盆子冰块也降不下暑气,这大典的衣裳繁复,厚重,主子千万别捂得中了暑。”

宇文轩抬手捋了捋绑在下巴上的冠带,明黄的丝带早已被汗湿透,磨得下巴红痒一片。他却仍然不叫脱。吩咐内侍道:“去把玲珑郡主给朕叫过来。”

易玲珑脚步颠颠地跟在美少年小三的后面,每走一步,心田里面那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便噗地一声爆开一朵,释放出催人欲醉的浓浓香气,熏得她几乎分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晕乎乎地跟在美少年的后头使劲犯花痴。

如今。身份不一样了。待遇自然也就跟着扶摇直上了。吃的用地一夜之间奔了小康不说,连时常在身边露脸的人也以八百迈的速度奔了小康。那黑马脸的廖成风。跟嫩豆腐小三子比起来,根本就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如果从人类进化地角度来看的话,廖成风分明还停留在白垩纪时代止步不前,而小三早已经飞跃到了二十三世纪。

差距啊!这是多么大的差距啊!

要说这熙泽国还真是美男高产区,既有萧逸之那样纯刚性的阳光帅哥,又有小轩轩那样刚柔难辨的妖孽美男,还有小三子这样粉嫩嫩的可爱正太,啧啧啧,美不胜收,美不胜收。

干脆,找个机会好好磨磨小轩轩,争取让他把小三调到她身边来,专职伺候她一个人。不知道小三还有没有叫做“小大”,“小二”,“小四”的兄弟,要是有,而且长得都跟小三一个级别不相上下,那她也就本着大度的原则,不吝笑纳了。厚厚,要真能那样地话,她这个玲珑郡主可就赚翻了。

易玲珑的大脑再次习惯性地进入到了异想天开的状态,在她那百无禁忌的脑内剧场中开始上演了这样一幅活色生香的画面:金碧辉煌的大屋子正中,摆地是一张双人宽地乳白色的象牙床,床地上方,是既围得首尾相接,又什么也遮不住掩不着,轻轻飘飘的一溜白纱帷幔。床的左边,一汪汉白玉砌底,羊脂玉装饰的温泉水正冒着腾腾的热气。而贵为玲珑郡主的她正姿态慵懒地半仰半卧在象牙床上,身下铺的是一尺值千金的极地白狐裘,身上穿着是埃及艳后一般华贵又魅惑的暗红长袍,长发散乱,双眼迷蒙,感性中透着性感,性感中不乏感性。

床的右边,小大小二小三小四四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孪生兄弟并排立成一溜,每一个都毕恭毕敬地捧着纯金打成的盘子。

小大咧嘴一笑,露出两颗洁白的虎牙,声音糯糯道:“郡主,让小的伺候您进食。”

小二跟着笑:“郡主,让小的伺候您饮酒。”

小三:“郡主,让小的伺候您更衣。”

小四:“郡主,让小的伺候您沐浴。”

最后一二三四一起咧嘴糯糯道:“郡主,让小的伺候您安歇。”

真是太太太幸福了

易玲珑越想越是兴奋,只顾着捂着嘴巴吃吃地笑,已然已经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跟在小三的后面,更加不会去注意跟着小三已经一路走到了哪里。

所以当宇文轩熟悉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她竟被结结实实地吓了一大跳:“易玲珑,你不停的瞅着三公公瞧什么呢?他背后有金子么?”

三……公公?原本正自编自导自演着年度最新艳情大戏《玲珑郡主的腐败生活》,喜滋滋美的不知今夕何夕的易玲珑冷不丁听到宇文轩的话,就如大热天里被人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顿时冻结住了。

小三,三公公?三公公,小

仿佛看见了那一二三四四个一模一样的小三子围着她,身上褪去了外衣,薄如蝉翼的内衣半遮半掩,面含红晕,色如桃花,含情脉脉地望着她,一个接着一个,羞答答风情万种对她说道:“郡主,小的原是个公公……”

“小的原是个公公……”

“是个公公……”

“公公……”

天啊什么要这样对她?本来以为可以过把老牛吃嫩草的瘾,没想到,粉嫩美少年小三子他,居然是,是个公公!

难道说,命中注定,她这只老牛,就只能一心一意地吃宇文轩这把老草?

可是,就算是把老草,宇文轩那个妖孽,似乎也不是她这只老牛轻轻松松就能吃到嘴里的。唉,这该如何是好呢?

实在不好意思,本来说过的6号更新,可是昨晚码完一章以后不满意,又推倒了重写

最近事情太多太杂,几乎就没有时间码字

今天终于办完了离校手续,明天连电脑都要封起来运走了

要不大家还是等到15号以后再看吧,13号报到,争取15号前就能恢复更新

六十八、宇文轩他娘的谆谆教导

这一头,易玲珑蹲在案子底下,望着那一对“断袖”美男,浮想联翩。那一头,太后娘娘望着那一对绝色主仆,欲怒还涩。

还不容易等小三伺候着宇文轩穿戴停当了,太后方才羞着她那徐娘半老的俏脸,挥挥手打发了随行侍女与小三下去,款步盈盈窈窈向着她的皇帝儿子走去。

宇文轩忙整了整身上衣裳,站起身来迎接太后,顺势一脚踢落了案帘,把不肯老实安分得易玲珑重新踢回进了案子下的小小空间。

易玲珑虽不甘愿,却无奈太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只好缩了头,气乎乎地望着眼前一片黄色生气。该死的宇文轩,有胆把姘头弄到身边来,光天花日众目睽睽之下鬼混,却不敢让清清白白的她曝光人前,这算是怎么回事么?

郁结啊郁结易玲珑郁结的时候,就习惯随手揪个什么东西在手里狠狠地掐。掐啊掐啊,反正也掐不坏,掐坏了也不用她赔钱。

太后径自走到宇文轩面前,也不等宇文轩伺候,自己拉了张绣凳便坐下了。摆手示意宇文轩坐下不必多礼,太后仿佛已经忘了刚才的尴尬,表情已是恢复了正常,除了脸上还有些许的红晕,声音还有些许的干涩。清清嗓子,淡淡言道:“皇儿今日登基,可还顺当?”

宇文轩正襟危坐在他的龙椅上,探身冲太后躬了一躬,表情肃穆,字正腔圆地回答道:“还算顺当。劳母后挂念。”

太后点点头,道:“该当的。顺当就好。先前我还担心你那两个哥哥和弟弟会在你的登基大典上闹腾出什么差池来。('首'发)没有就好。你知道的,那三个人虽然在争储上败给你了,可却也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从前他们各自为战时。你还勉强应付得了。只是此番落败,你又得顾及着皇家的颜面,不能立即拿他们怎么样。可若是他们狗急跳墙,说不准会联起手来跟你作对,那就越发不好对付了。咱们确是不得不防。”

宇文轩一脸恭敬,颔首应道:“母后说得极是。还是母后思虑周密,孩儿唯恐不及。”

太后听了宇文轩的话,脸上微微一笑。心里却极为受用,道:“你还年轻,自然会有考虑不周地时候。哀家怎么说也比你多吃了几年地咸盐,能帮到你的地方自然要多帮帮才是。咱们母子二人,本就是一心的么。”

太后这番话说得情真意挚,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可是落到案子下面听桌脚的易玲珑的耳朵里却变了味。易玲珑一面狠狠地掐着手里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一面犯起了嘀咕:太后不是宇文轩他老娘么,怎么和自己儿子说起话来还这么客气?母子本就是同心连根。干嘛偏要挂在嘴边上呢?还有还有,刚才太后看到半裸的宇文轩时,说话地声音怎么听上去那么别扭?她是他的老娘,他小时候光屁股的模样都见过不少。怎么还会在乎他光不光膀子呢?难道说……

难道说,太后她有恋子情结!所以才会一看到宇文轩半裸,就春心大动。神魂颠倒,久久无法平静?

禁忌之恋啊难怪人家都说皇宫里隐藏着许多不可告人的私密,今日一见,果不其然,真是叫她大开眼界!

这么劲爆的新闻,真是叫她不想八卦都不行!

心里想得兴起,手上不由得又加了几分的力道,掐得越发得起劲。

耳中听见宇文轩的声音再次响起。或许是被太后之前的话唬住。干巴巴地,依稀还有点咬牙切齿的味道:“听母后这样一说。孩儿忽然想到,今日大典之上并没有出什么差错,也许是因为……”

说着,在地上蹭了蹭脚,不安分地挪了挪腿,才继续道:“也许是因为,舅父在场,他们这才不敢轻举妄动。”

太后眼中闪现一丝亮光,却也只是一刹那掠过,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一片淡然。只听她说道:“他们或许是因为忌惮着至明,却也不见得尽然。虽说你舅舅手里头是握着几道兵符,可今日大典,他还不至于带了大队的人马进宫上殿吧。依着哀家看来,多半还是因为他们尚未联起手来做成气候,这局势对你倒是十分有利,却也不能松懈了。”

宇文轩忙道:“母后说的是,孩儿会注意地。”说着,又动了动腿,双脚在地上蹭来蹭去一点也不安分。

太后猛地抖了抖衣裳,拍腿笑道:“看看,原本哀家是打算过来瞧瞧咱们熙泽国的新皇帝,咱娘儿两个说说体己话儿的。没想到刚一坐下就揪着朝堂上地事谈了个没完没了。再谈下去,恐怕史书上就要记下一笔,说我这个做太后的干政了。”

宇文轩跟着咳咳笑了两声,声音像是从嗓子眼挤出来似的说道:“母后多虑了。孩儿年纪尚轻,于那朝堂上的事还甚不成熟,很多大事还要多依仗母后常常提点指教一二才是。母后若是怕担上个干政的名头不敢多说,那孩儿怕是就要落下个昏君的罪名了。”

太后的笑声便越发地响亮:“虽说是这样,可就怕将来皇儿要埋怨哀家制肘了。”

宇文轩忙道:“怎么会,怎么会。”

太后这才重新放平缓了嗓音,先叹了两口长气,方对宇文轩说道:“哀家深居在这后宫之中,这辈子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抱负。从前先帝还在时,平日里想得最多就是先帝了,其次便是你和娟儿这两个孩子。先帝大行之后,剩下我一个人在这世上,最挂念地人,便是皇儿你,再就是你那个总还长不大地妹子了。”

宇文轩没有答话,动了动腿,看着太后怅然的脸,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果然,太后再次叹了口长气后,继续说道:“唉,你那妹子忒不成器了,这么大地人,怎么说也是个正牌的公主,名副其实的金枝玉叶,还是个站没站相坐没坐样的德行。皇儿你说,就她那样子,有谁敢娶进门去?”

宇文轩这才接话问道:“那依着母后的意思……”

太后突然沉默了下去,像是在盘算着什么似的,良久方才又道:“要不这样吧,再过十天就是伏日,又恰逢你初登大宝,不如咱们趁此机会在宫里摆上一宴好好乐呵乐呵。人也不用太多,就只咱们自家人就好,再就是几个相熟大臣家的女儿们进宫来给娟儿做个伴儿。对了,哀家听说你此次领兵,手底下有个叫做萧逸之的将军很是英武,爷爷父亲叔父都是鼎鼎有名的战将,他自己也是年纪轻轻就名扬沙场,据说样貌也是一表人才。这就难能可贵了。哀家对他很是好奇,不如趁此机会把他也叫到宫里来给哀家瞧上一瞧吧。”

易玲珑原本蹲在案子地下掐得正起劲,猛然间听到太后提到萧逸之的名字,浑身惊得一个激灵,手上力道陡然加重,只听得头上方一个熟悉的声音紧跟着闷哼一声:“啊”

太后不明所以,忙问:“皇儿,怎么了?”

宇文轩手指紧紧掐着手里的杯子,像是要把杯子生生掐坏似的。嗓子眼里挤出声音道:“没,没什么。只是听母后提起逸之,方才想到许久不见他,不知道他肩上的箭伤好了没有。”

太后脸色一沉,不满道:“你也忒粗心了。为人君者,要多关怀关怀下面的人,人家才肯死心塌地地为你办事。怎么哀家教了你这么多年,连这种事你也要哀家提醒了才记起来?”

宇文轩忙赔笑解释道:“一时匆忙,忘记了。母后勿怪,日后一定改,一定改。母后刚说的事,我记在心里了。”

太后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站起身来晃着她的金步摇,摇摇曳曳地回宫去了。

我发现,在当前的上班以及加班的状态下,或许,两天一章,这个更新速度努力一把还能保证。

下班前吼一声:挣钱真不容易啊

六十五、侍女侍女,还是贴身侍女

易玲珑望着美少年小三公公,暗自神伤。

宇文轩望着神思中的易玲珑,心情复杂。

难为他大热天里顶着重重一顶头冠,裹着里三层外三层捂了一身臭汗,眼巴巴地等她过来,想要叫她看看他穿着全熙泽国最尊贵最有权势的华服时的样子。

想想看,他一身的明黄,天家的气质从骨子里流露出来,威严中透着一丝亲和,亲和中又不乏威严,任何女人见了这样的他,那还不得立刻为他折服,拜倒在他的明黄袍下?

嗯,没错,依照易玲珑这丫头平日里的表现,看到他时表情一定会是这样的:先是愣住,接着眼睛里有惊艳的神色闪过,再接着脸蛋瞬间红的通透,跟着就一边神情羞涩,扭扭捏捏地低头不敢看他,一边又眼神乱瞄,总以为他看不到似的不停的朝他暗送秋波。

那样可爱又妩媚的小模样,真是如初生的小鹿一般让他想不喜欢都不行啊!

而且,通常这种状态下的易玲珑,总是迷迷糊糊连她自己究竟正在做着什么都搞不清楚。不过,她迷糊,他却不迷糊,趁着这大好的机会,正好可以将她……

呵呵,小迷糊,如果说这丫头身上还能找出来什么优点的话,大概也就是这一条了。

可是!可是想象总是很美好的,现实却总是很残酷的。死丫头来是来的挺快,却对着天贵潢胄,气宇不凡地他看也不看一眼反而盯着个太监看得眼睛都不带眨巴一下的。

啧啧啧,瞧那眼神,那表情,恨不得把个小三子给吃干抹净了!

难道说,他宇文轩这么一个玉树临风,气宇不凡,又有着堂堂九五至尊这么一份大有前途的职业的大好男儿,其魅力值却还比不过一个不男不女的小太监?

真真气煞他也!

宇文轩一身热气尽数化作一腔郁气堵在了胸口:“小三……”摆摆手遣退了那个碍眼又抢尽他风头的李三两。

小三机灵,伺候宇文轩也不是一年两年了。自然一眼就瞧出来自己的主子脸色不是那么好,眼珠子咕噜一转,也就猜到大概是跟自己刚刚请来的玲珑郡主这具尊神游关系。哈着腰,脚不出声地后退出了殿门,顺手就把门给主子关上了。跟着挺直了腰板,挥手遣散守在长德殿周围的一干侍卫和内侍,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独自坐在殿门口地台阶上优哉游哉。

皇帝主子哎,怎么说小三子也跟了您那么多年,您心里头是怎么个想法。小三子能不清楚么?看,小三子替您想的多周到啊,您可不能再给小三子脸色看,再看小三子跟看仇敌似的凶恶了。

殿外面,小三公公是功德圆满,轻松自在了;殿里头,宇文轩瞥了一眼紧闭的殿门,抿着的嘴唇略略松了一松,抖了抖被汗打得半湿的领口,沉声吩咐道:“易玲珑君替朕除冠,给朕更衣。”

易玲珑还在“美少年原是个公公”的沉重打击中不能自拔,根本没有心思细想宇文轩的话究竟是个什么意思,他说给他除冠就给他除冠,他说给他更衣就给他更衣。

垫着脚尖捧着那顶价值连城的金丝珠帘朝天冠,费力地朝下揪啊拽啊。死活揪不下来。宇文轩太高了。她踮起脚尖也不及他肩膀高,要她给他把那头冠摘下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嘿咻嘿咻,使劲揪啊,哼哧哼哧,用力拽啊……

宇文轩咬牙切齿地苦苦捱着。头皮生疼,他那如丝般柔顺地青丝也不知道到底被拽下来了多少根?疼啊,头在疼。心也在疼。

可是。疼也得忍着!

好不容易除去了头冠,宇文轩呼出一口浊气。暗自庆幸苦刑终于结束了,又沉声道:“还有朝服。”

易玲珑便又听话地自动转到他面前来,垂首凝目,全神贯注地开始解他领下的扣子。

眼睛里看到的,是她的青丝云鬓;鼻子里闻到的,是她身上独有的茉莉花香;身子上感觉到的,是她如细葱一般的小手,在他胸前轻轻划过的瘙痒。宇文轩不由得觉着殿里的温度又高了上去,厚重地朝服虽然脱下了,却丝毫没有凉爽的感觉,反而越发的热了。

那十个诱人的指头尖是那么的小巧,白白嫩嫩,真想含了在口里细细地品一品那美妙的滋味。甜地吧,应该是甜地。

宇文轩看着易玲珑的手指看得出神,易玲珑解宇文轩的衣服扣子解得起劲,解了一个又一个,解了一排又一排。不知不觉中,眼前已经没有扣子可以解了。

唔?找不到扣子解的易玲珑不由得一愣。她这一愣,先前迷茫的眼珠总算是聚了神,定睛一看,跟着大嚎:“啊小轩轩,你,你,你怎么不穿衣服!”

宇文轩被她吓了一跳,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被那丫头脱了个精光,眼下只剩一条薄薄的春裤勉强遮住下体。

脸上先是一红,跟着不怀好意地笑了:“咦?这衣裳,不是珑儿你替朕脱的么?朕只说让你替朕褪去朝服,哪知道珑儿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地将朕里面地内衣也褪了去。啧啧啧,珑儿啊,你呀你,竟敢公然违抗朕地圣旨,叫朕怎么罚你什么好呢?”

唔?她脱的?她给宇文轩脱衣服?凭什么啊?宇文轩凭什么指派她给他脱衣服伺候他?易玲珑脑中千回百转地想了一想,不满意了:“这本来就是小轩轩你地不对!我现在身份不同了、现在的我,是你娘亲口认的义女,你的干妹妹,堂堂玲珑郡主,可不是从前你的贴身侍女,干什么还要让我给你脱衣服啊?为什么不找别人来伺候你?”

红口白牙,说的很是理直气壮。

宇文轩倒也不慌忙,慢条斯理说道:“易玲珑,有一点你怕是还没有搞清楚吧。现如今,朕是这熙泽国的皇帝,熙泽所有的子民,伺候朕都是天经地义的,其中,自然也包括你。你说的不错,你现在的身份不同了,是金枝玉叶的郡主了,然而,你还是朕的侍女,贴身的。”

还是侍女?还是贴身的?易玲珑心惊肉跳地望了一眼宇文轩光溜溜的身子,小脸腾地一下红了。他说她依然是他的那个贴身……的呢。贴身,也不知道,贴的哪个身……要是,要是可以名副其实地贴了身,那也……不枉此职了。

宇文轩原本已经预备好要跟易玲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费上一番口舌说服了她继续做他的贴身侍女留在身边伺候他,却不料忽然间峰回路转,意料中的唇枪舌战没等来,倒等到了他渴望已久的红脸羞涩俏美人模样,真是越看越欢喜,越看越喜欢。而那抹诱人的红晕就犹如一把蓄势待发的火,蜿蜿蜒蜒一路烧了过来,燃上了他的身子,烧到了……咳咳,某个地方。

喉头发出一声闷响,宇文轩不耐烦地抬手扇了扇汗。尚未来得及出声,猛听得殿门外头小三子破天荒的大嗓门乍起:“奴才——恭迎太后娘娘——凤驾-

上班好累始怀念校园生活了

昨晚加班到11点,抽空码的,大家凑合看吧。没有存稿,裸奔真不爽

望天……

六十九、小轩轩,他其实很无辜

这厢太后出去了,易玲珑却还窝在案子底下思绪联翩,心道:太后连自己儿子的登基大典都没兴趣去参观,怎么又有兴致办什么家宴了?还点名要让萧将军来参加?难道说……难道说萧将军英名远播,连太后深居后宫也听到了他的英名,惊为天人,渴望一见?

对对对,一定是这样的!怪不得刚才宇文轩听到太后要见萧将军,声音有点不情不愿的,一定是他也看出来了太后的企图,担心太后真的会看上萧将军,然后依仗权势,抢了萧将军进宫来当他的后爹。原本是自己挂在心尖尖上的人,转眼之间却成了自己的后爹,真是要多心酸有多心酸,要多心痛有多心痛。可怜的小轩轩。

想着想着,心里开始同情起宇文轩,掐着东西的手力道也减了几分。转而一想,又想到了美少年小三子,心里又开始怨恨起宇文轩来。

可恶的妖孽轩,朝三暮四,吃了碗里的还盯着锅里的不放,有了廖成风不够,还要了萧将军。有了萧将军还不够,还抢了小三子。更可恶的是,光抢了小三子还不够,为了满足他那邪恶的欲望,还……还咔嚓一刀把小三子给太监了!

衣冠禽兽啊兽不如啊

想到这里,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不由得就想为小三子打抱不平。揪着手里的东西掐啊掐,掐啊掐,死命地掐,玩命地掐……

掐得正过瘾,冷不防手上陡然一股大力袭来,她不曾防备,被那股力道顺带着跌出了帷幔。

抬头向上看去。(&首&发)入眼只见宇文轩一张放大的脸。扭曲地变了形,神情古怪地冲她咬牙切齿道:“易玲珑,你倒干的好事!”

易玲珑一脸无辜地眨眨眼睛。她干了好事?这句话是正话还是反话?

正话么?她易玲珑顶天立地活了这么多年,自思并没有干过什么好事啊。

那就是反话了。难道说,她躲在帷幔后面乱掐东西的行为这么快被宇文轩发现了,现在要追究她损坏皇家财产的责任么?别说,这妖孽轩真不愧妖孽的美名,每次只要她做了什么不好地事情。他都能又快又准地察觉到。唉,妖孽轩有这种特异功能,没有生在现代去做狗仔队真是太屈才了。

易玲珑的原则是,干了坏事没被逮到,那就打死也不承认,要是被逮到了,那就赶紧承认错误,争取宽大处理。

“是是是。我错了我错了,皇上英明,皇上英明。”易玲珑坦白的样子很是狗腿,“我赔我赔。掐坏了什么我一定赔。”

赔?说的轻巧,赔得起么?宇文轩眼角抽搐,不自觉地伸腿在地上蹭了蹭脚。这个死女人。长得一副肩不能担手不能提,弱不禁风的样子,没想到手劲竟然这么大,掐着他的小腿肚丝毫也不肯放松Qī.shū.ωǎng.,怎么甩都甩不掉,跟蝎子似的,她也真能下得去手!

偏偏太后坐在这里半晌也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痛得他想叫叫不出来。想骂骂不出来。后背上冷汗直流,表面上还要装作若无其事地样子去附和太后的话。('首'发)真是难为死他了!

宇文轩把腿一伸,撩了裤腿起来。只见白净的腿肚上,几个紫红紫红的指印赫然在目,白红相映,甚是醒目。

宇文轩指着那抹紫红明知故问道:“这,可是你的指印?”

易玲珑这才醒悟过来她刚才死命掐着的东西是什么,不禁吓了一跳,心想,完了,一时迷糊,掐了不该掐的东西。小轩轩这家伙最小气了,自己又理亏,这下可落他手里有苦没出诉了。不知道他又会想出什么变态的法子来惩罚她?

宇文轩斜挑着眉毛看着眼前地女人,刚才还是一脸的单纯明媚,转眼就又成了截然不同的表情,那哭丧起来的小脸,苦巴巴皱着地眉头,肉乎乎嘟起来的小嘴,这幅可爱至极的模样,真是叫他想生气都生不起来了。

要说这笨女人也真是了得,数遍全熙泽国,敢掐着他地龙脚死不丢手的人除了她怕是再找不出第二个来了,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她掐完了人,还能忽闪着一双清纯无辜的大眼,摆出一副什么也不知道的模样来。真不知道她究竟是勇敢还是白痴?

或许……这就是她调情的一种方式?

这也太……别具一格了。

宇文轩不禁失笑。心里忽地高兴起来,伸手拉了易玲珑起来,尽量放柔了声音安抚她道:“珑儿说哪里话?朕几时说过你做错了?没错,你没做错。你做的很好,很对!”

她做的很好?很对?易玲珑不可置信地望着宇文轩。她掐他,他还夸她做得很好?

佛祖啊,不是他被她掐得脑壳坏掉了,就是他原本就是个变态!

对了,听说……很多断袖都有严重地心理问题,原本就是因为心理畸形才会变成断袖了,断了以后心理越发地扭曲了,还会迷恋上S.M.!

易玲珑望着宇文轩笑得稳和可亲地脸,心头紧跳。暗想,小三子表面上单纯可爱,实在想不到他在床上会怎么样地来虐宇文轩?难道是……

易玲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一张床。床边站地是身着紧身皮裤,上身赤裸,一脸单纯的小三子,正高举皮鞭,兴奋地嗷嗷大叫。床上躺的是被扒的白条鸡似的,背上印着一道道触目惊心的殷红,死狗似的一动不动的宇文轩,嘴里哼哼唧唧,脸上表情却是痴迷无比。

变态啊变态,宇文轩这妖孽,看起来人模狗样的,内心中却是如此的阴暗无比,居然会迷恋上S.M,而且还是被虐的一方。

宇文轩并不清楚这一瞬间易玲珑已经转过了这么多的心思,依然拉着她的手柔声道:“不过,往后你若想要……那个朕,还是换成别的方式吧。这种……朕还……不是很习惯。”

换方式?不习惯?易玲珑心头又是一跳。妖孽轩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说他还不是很习惯掐腿这种施虐的方式。如果要被虐,他还是希望是皮鞭、蜡烛、老虎凳等等这些传统的、经典的?而且,是不是小轩轩已经厌倦了男男S.M,想要尝个新鲜,试试男女?

脑海中画面的人物,被虐的还是白条鸡宇文轩,施虐的人已经由小三子换成了她自己,兴奋得嗷嗷大叫,皮鞭一下又一下落在宇文轩白净的背上,绽放开一朵又一朵鲜艳的红花。

虽然说这样的画面让她大有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快感,可是却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看都没有施虐的人是小三子时顺眼。

果然,清纯善良的她,是不适合做这种阴暗的事情的!

一边宇文轩还在不懈地问她道:“嗯?怎么不说话?答应朕,好不好?”

不好不好,一点也不好。易玲珑一个激灵回过身来,猛地从宇文轩手里抽出手来,哼哼唧唧地往后退:“那个,我忽然想起来,上午洗好的衣服还没有晾……锅子里还炖了一锅红烧肉……我早上忘了洗脸……床上的被子还没有叠……我,我,我还有事,我先回去了。”说完落荒而逃,好像身后有洪水猛兽追着她似的。

留下宇文轩一个人在殿里郁闷:怎么对她温柔了她反倒要逃?难道说这丫头喜欢被他虐?一不虐她她反而会不适应?真是变态的想法!

大家说,这一章虐宇文轩虐的爽不爽?办公室里码的,有种偷偷摸摸的负罪感,大家凑和看吧。

下一章即将出场新人物,宇文轩的妹妹宇文娟,故事节奏尽量加快一些,尽请期待^^

另祝大家,周末愉快,吃好,喝好,玩好!

六十六、扯得虎虎生威的大旗

殿外小三子破天荒的大嗓门乍起:“奴才——恭迎太后娘娘——凤驾——”

殿内宇文轩闻声,低头看了看自己赤裸裸亮堂堂的胸口,当机立断,一把抓了发呆中的易玲珑,左右匆忙望望,把个易玲珑不由分说塞进了御案下,自己也跟着一屁股坐在御案后头。御案上头铺着的黄色帷幔自然垂下,宇文轩一双膝盖顶得又死,倒也将易玲珑遮了个严严实实。

殿这头宇文轩刚刚布置停当,殿那头门吱地一声响,小三子的声音先自传了进来:“太后娘娘您慢着走——奴才扶着太后娘娘您——太后娘娘您仔细脚底下——太后娘娘凤体金贵,奴才伺候太后娘娘您可万万不敢马虎——”

曾经的懿德贵妃,现在的懿德皇太后,此时已经除去了丧服,母凭子贵,插金戴银穿红着绿装扮得很是富贵,只那上衣领口一处的花纹,便是用孔雀羽毛掺了金丝纺成细线,穿了一溜百十来个米粒大小的滚圆珍珠绣成的,跟她头上插着的乱花蝴蝶金步摇相映成趣,真是贵不可言,富不可当。一双凤脚迈着小碎步走得很是稳当,根本看不出来有小三子口口声声担心的趋势。

太后摔脱了小三子热情的手,边走边笑骂道:“这奴才今儿个是吃猪油了还是喝馊水了,怎么嘴碎成这个样子?哀家今天是第一天正式做了太后,自己还多多少少有些不适应呢,你倒嘴巴麻溜得不行。一口一个太后娘娘,哀家听着,像是要声声把哀家喊老似的。呵呵呵……咳咳……”

太后的笑声卡在嗓子眼里化做了一声声干咳,一双凤目一眨不眨死盯着正前方,正襟危坐在龙椅上。几近赤裸的熙泽国新天子宇文轩。卡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半晌,方才艰难地重新发出声来:“我的儿,你这是一副什么打扮啊

宇文轩被自己的老娘盯着光膀子盯了半晌,脸不变色心不跳,见老娘问他话,神情自然地挑挑眉毛弯弯唇角,从容不迫道:“天热,捂了一身汗。就,都脱了。”说着就要站起来迎接太后。

他身上被易玲珑脱得只剩下一条淡薄的夏裤,坐在御案后面,腰部以下被帷幔遮住,从正前方看过去,就像是全身赤裸一丝不挂似地。跟着太后一起进来随身服侍地一干侍女们初见到新皇帝如此春光外泄,早就羞得粉脸通红,一个个低着头慌做一团。又想看又不好意思看,不时地朝着宇文轩乱抛媚眼。此时见他还要站起来走出帷幔,更是羞得不行,也顾不得御前失仪不失仪了。惊呼声炸成一片,惶恐中透着莫名的兴奋,依稀还有几分的期待。

太后也被宇文轩的动作吓得心头一跳。连连摆手制止住了宇文轩,道:“罢了罢了,你就给哀家老老实实地坐在案子后头不要乱动了。”

宇文轩立着不动,也不坐,道:“这,不太好吧。依礼,孩儿该当出迎母后的。”

太后连忙道:“你穿成这个样子,还顾什么礼不礼的?唉呦。你。你这幅模样,让哀家。哀家还怎么跟你说话呢?”

转身对小三子吩咐道:“还傻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伺候你主子穿衣!”

隔着小三子,又一脸严肃地斥责宇文轩道:“你这孩子,不是哀家说你。从前老是胡打胡闹不务正业也就算了,现如今做了皇上,就该为一国之民的表率,凡事都该细细思量一番,看合不合皇家的体制礼仪。怎么你行事还这样地轻浮?不错,今儿个天是热得过了,你登基大典上穿的朝服又马虎不得,里三层外三层一层也不能少。可你也不能登基大典一结束,立可就脱得,脱得,脱得……成这幅模样啊。这,这还哪里有一点做皇帝的威严?要是传出去让百姓们知道了又把咱天家的脸面放在哪里呢?哎,你这孩子啊,总是这样,多大也改不了,一点也不让哀家省心!”

宇文轩伸展了胳膊,十分受用地任小三子为他穿衣。小三子的手指头时不时地掠过他的胸口,让他不由得又想起了适才某人为他宽衣解带时的情景。那乌黑的头发,熟悉地清香,柔软的触感……方才没能燃起来就被恶意扑灭的一把火腾地一下又烧了起来,烧得他整个身子瞬间沸腾了起来,太后苦口婆心说的话一句也没有听进去,意识最清醒地,就是那个地方开始不受他控制地,扯起了大旗,而且,大有革命旗帜永不倒的趋势……

真是万万分不合时宜的扯大旗行为啊……

小三子跟宇文轩正是面对着面地角度,自然是第一时间发现了自己的小主子不合时宜的扯大旗行为,脸上一红,不动声色地挪了挪身子,挡住太后望向这边的视线,低声道:“主子,您这是……”

这是?想问你主子这是在想什么吗?想女人了呗!宇文轩面色不善地狠瞪了小三子一眼,小三子知趣,立刻闭了嘴巴,闷头不响地继续他的伺候主子穿衣大业。

殊不知,他们两个人这一番机密的对话,早已惊动了在场的第三个人,一个见不得光的人。

易玲珑被宇文轩连拉带拽地塞到了案子下面,抬不了头,挺不起腰,本就是一肚子地不满,几次挣扎着想要从案子下面爬出来,都被宇文轩一双大脚加一副膝盖硬生生顶了回去,封死了出路,恨地她牙痒痒却又碍于太后在场,奈何不了宇文轩。听到小三子的低语声后,全身地八卦细胞立刻被调动齐全,满心想要看看宇文轩到底是怎么了?

小三子那话说的那么低那么轻,又说了半截不再说下去,真是叫人心痒难耐,想不好奇都不行啊!

轻轻地,悄悄地,静静地,掀开帷幔地一角,易玲珑探出半颗脑袋,尽最大努力地抬眼,向上,朝宇文轩望去……

出现在她眼前,有两个人,两个男人(一个男人,一个半男人?),一个正在动作轻柔地为另一个穿衣系带,手指尖有意无意地划过对面男人的胸口,脸上绯红一片,神情羞涩,欲语还休;另一个,虽然竭力作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可是精明的她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心猿意马,并且,他的身下,那条单薄的春裤压根就遮挡不了扯得虎虎生威的大旗……

这,这,这分明就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暧昧么!

妖孽轩他,竟然在美少年小三触抚下,有了,反应……

七十、人生大起大落太快,实在是太刺激了!

十天很快就过去,转眼就到了伏日。

伏日便是初伏,从这一天算起,就进入了三伏,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便来到了。按照熙泽国的风俗,伏日这一天也算是个动静不小的大节了。

民间过这个“热”节倒还简单些,摘个桃啃个瓜扇个扇,躺在竹席上喝着凉茶,舒舒服服地一边纳凉一边天南海北地闲磕牙,三五成群消暑消得好不快活。然而这节日一旦跟皇家沾上了边儿就变得了不得了,郑而重之,谨而慎之,一步一步都要按照既定好的程序进行,一时一刻都差错不得。

宇文轩身为熙泽国的最高统治者,肩上责任重大,自然不能马虎了伏日这个大节。天不亮就得起床,焚香沐浴之后,捂着一身厚厚的正装,领着一大群同样在死命地捂痱子的大臣们,郑重其事地祭天祭地祭神明祭祖宗,祭了一大圈再没什么可以祭祀了的之后,还要把天地神明祖宗们“吃”剩下的柞肉公平公正公开地分给众大臣们,“以示天家恩德”。

伏日这天本就是极热了,再这样子一丝不苟地忙下来,宇文轩已是累得大汗淋漓,哪里还有心思去管太后定下来的家宴不家宴的。好在太后她老人家也知道畏暑,十分人道地将宴席定在了晚间,美其名曰消暑纳凉宴。宇文轩懒得去管这些琐事,一应交给太后去打理折腾,自己只管脱得只剩单衫,躲在寝宫里连批折子带休息。@@@首@@发@

只可惜这世上的事大多是不会遂了个人的心愿的。宇文轩他想消停,就有人偏偏不让他消停。

降暑的冰镇酸梅汤刚刚入口,尚未来得及咽下肚里,贴身大太监小三子满头是汗地闯了进来,咋咋呼呼道:“主……主子。不好了不好了。玲珑阁里,郡……郡主和公主,吵,吵起来了!”

“噗”地一声,宇文轩一口酸梅汤尽数喷到小三子脸上。小三子一张白嫩嫩的面粉脸转眼成了咖啡脸,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几滴晶莹透亮地酸梅汤水滴,随着他眨眼地动作,摇摇欲坠。却就是坠不下来。

擦了擦嘴角,宇文轩皱眉问小三子道:“怎么回事?算起来你好歹也跟了我这么些年了,怎么还是这么一惊一乍的?有什么事,慢慢说。”

小三子狠狠眨巴了两下眼睛,终于把睫毛上的水滴给眨巴掉了,也不敢挡着宇文轩的面抹脸,只深吸了一口气,稍微平复了下又急巴巴说道:“回……主子的话。今儿一早,成阳公主从永州行宫回来了。公主一回来就闲不住,领着十几个宫女在宫里头乱转,也不知道怎么地就转到了玲珑阁。更不知道怎么的,三言两语就跟玲珑郡主吵了起来。现在玲珑阁里乱成一片,主子再不去制止。恐怕就要惊动了太后,又是一场是非。”

宇文轩这才算是明白了到底怎么一回事。忍不住抚了抚额头,暗自叹息自己这个皇帝当得委实命苦。人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而这偌大的皇宫里,上面有太后,太妃,先帝那些尚未来得及进位为妃的侍奉,下面有成群地宫女、仆妇,中间是公主以及易玲珑这个莫名其妙的郡主。这么多个女人聚在一起。岂不是相当于将他埋在戏园子里头天天听着咿咿呀呀的噪音遭罪?万幸,万幸他即位不久。尚未来得及充实后宫,不然麻烦事更多。

嗯,后宫太庞大了不好,很不好,要择优而录,精益求精,这样才能清净,才够环保。(长安:环保……小轩轩,你中某人的毒中的也太深了吧。)

宇文轩无奈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来伸展开双手,等着小三子伺候他更衣:“走吧,随朕去玲珑阁走一趟,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刚一踏进玲珑阁,便听见里面掀翻了天的吵闹声。宇文轩顿了顿脚步,转头意味深长地望了眼小三子。

小三子会意,立刻拉长了嗓音,狐假虎威地喊道:“皇上驾到——”

喧天的玲珑阁陡地静了下来。宇文轩这才重新抬起脚步向里面走去。

一进门,但觉面前穿红缀绿的衣衫堆堆叠叠,晃得眼睛都花了。跟着一片莺莺燕燕娇声唤道:“奴婢恭迎皇上——”宫女们春水一般地眼眸流光溢彩,一道道光彩就如一把把利剑一般直直向他射来。

宇文轩被那利剑射得一怔,尚未来得及开口说“免礼”,又见一红一黄两个身影一左一右地向他扑来,跟着“咚咚”两声重撞,撞的他胸口生疼,再跟着两个声音重叠在一起在他耳边炸起:“你可来了”

炸得他从脖子到腰间,起了半身的鸡皮疙瘩。

那两个声音同时顿了一下,又继续在他耳边炸道:“你怎么才来”

炸得他从腰间到脚踝,又起了半身的鸡皮疙瘩。

暗自咧咧嘴,抖落了一身地鸡皮疙瘩,宇文轩奋力推开紧粘在胸口上的两道身影,问道:“你们两,谁能跟朕说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易玲珑立刻从她那黄色的宽袍大袖中伸出两只肉嘟嘟地小手,讨好似的拉着宇文轩的右手晃来晃去:“小轩轩,你听我说。这事儿明明是她不对……”

对面那红衣少女有样学样,也伸了一双白嫩嫩的小手,拉了宇文轩的左手摇来摇去:“轩哥哥,你听我说。这事儿明明是她不对……”

易玲珑面色一愣,抛了宇文轩问那红衣少女道:“你叫他什么?”

红衣少女脸上带着明显的得意,眼望着宇文轩盈盈笑道:“哥哥,哥哥,我叫他轩哥哥。”

轩……哥哥。刚还如斗鸡一般斗志昂扬的易玲珑立刻像霜打的茄子般蔫了下来。皱巴巴地脸上,一双大眼里满都是委屈和不甘。

她跟眼前这个莫名其妙地红衣女坚持不懈地战斗了这么久,本就是因为了私心里以为自己有了宇文轩这个熙泽国天字第一号地大靠山撑腰,是以才天不怕地不怕,不论横的竖地,荤的素的,只要是有杀伤力的,她都不遗余力地对着红衣女抛了出去,且还窃窃低咒着:“小样儿,跟我斗!看待会等我家小轩轩来了以后,治不死你!”

小轩轩倒是不负她重望地来了,只是,没想到啊没想到,来得不仅仅是她的小轩轩,还是红衣女的“轩哥哥”。

此时的她,就好比是那苦命的至尊宝,在被蜘蛛精追得走投无路的时候,忽然峰回路转,出现了法术更高强的结拜义兄牛魔王。却还没等她喘上一口气,紧跟着又是一个峰回路转,结拜义兄成了大boss,一把大牛叉舞得虎虎生威,打得她抱头鼠窜,苦不堪言。

那也没有别的什么话能够形容她的心境,唯有一句:“人生大起大落太快,实在是太……刺激了!”

六十七、谁家有男初长成(小三耽美番外)

无意中见到了如此少女不宜的画面,单纯的易玲珑登时惊得目瞪口呆,犹如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冰水似的瞬间冻结住了。

她错了,她从一开始就错了。她根本不应该穿越到这个地方来。如果她不穿越到这个地方来,她就不会遇到宇文轩;如果她没有遇到宇文轩,她就不会掉到兔子窝里,更不会整天对着个兔哥儿晃花了眼,稀里糊涂萌上了他。

她以为,只要她努力,表现得足够的好,终有一天宇文轩会被她感动青睐于她。可惜,这些天来,一直都是她在自作多情;这么长时间里,她居然忽略了一个顶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宇文轩他,是个,该死的断袖!

她怎么就把这件事给忘了呢?痛定思痛,易玲珑开始反思自己这段时间以来的粗心大意,并且深入剖析错误产生的原因,最后得到结论如下。

那是因为,自从宇文轩搬进了皇宫里面住以后,从前时不时就在她面前晃悠的——也就是宇文轩的那个那个——廖成风、萧逸之两个人,就不太方便再像之前那样肆意出入寝宫大门和宇文轩相会了,以至于让她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断袖轩已经恢复正常了。

殊不知,廖成风、萧逸之虽然远离了,可是断袖轩的身边还有一个打着侍奉之名,能够名正言顺和他朝夕相处相看两不厌的可人儿,就是眼前这个看上去清纯可爱,叫人呵护不及又对断袖轩百依百顺温存体贴的美少年小三子!

美少年小三子,分明就是宇文轩那厮,储在深宫的男宠禁脔么!

呜呼哀哉,可怜她一如深宫深似海,唯二看着顺眼的两个(男)人却原是一对早已对上眼的多情鸳鸳。

小三啊小三。他根本就是横挡在她和宇文妖孽之间的小三儿么!亏她还曾经对他心生好感。却不防备他居然横刀夺爱,抢了她地小轩轩。真是可恨可恶!

那个那个,究竟,小三子和小轩轩两个人,是怎么勾搭上地?备受打击的易玲珑一方面幽怨哀伤,另一方面却已经全面调动开了一身的八卦细胞,思维,习惯性不受控制起来。深藏在她脑海中的狗血剧场,又一次红红火火地开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