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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侵色之城》》 · 绿如蓝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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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色之城》

作者:绿如蓝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1 出游

洗净的头发吹到半干时,电话响了,是在庐山开会的妈妈打来的。

我猜她这会儿打过来一定又要充当安全检查员。这么多年,只要她出差在外,电话里免不了那些老的不能再老的话题:煤气阀门关了没有?电器开关检查了没有?门窗是否上了保险……总是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细细算算,她至少唠叨了十年。这习惯就像早晨起床得刷牙一样几乎成为固定项目。

可是,妈妈从没意识到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吗?我已经是二十四岁的大人,而她依旧用十年前的老眼光看待我。

“妈妈要周末才能回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哦。”她在电话那头继续说道,“上网别太迟,看书不要躺着看,睡觉前不许吃零食,还有……”

“是啦,母亲大人!”我带着些许不耐烦说道。也许在母亲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哪怕再过三十年也是如此吧。

虽然她是我的母亲,但这么多年来大多是我自己照料自己——母亲在我的成长中更多地扮演着精神支柱的角色。我喜欢跟她撒娇,喜欢跟她耍赖,喜欢她宠着我的感觉。这是我身为女儿的专利啊。

“妈妈,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了。”我换了一副讨好的语气。有个人这么不怨其烦地关心你,也是很温馨的享受呢。

妈妈像做学术报告一样一丝不苟地将被我打断的内容说完:“还有,记得主动跟春树联络。那孩子真的不错,你可以考虑一下终身大事啦。认真对待啊!别以为妈妈只是跟你说了玩的。”

“哎呀,知道了!”我拖长了声音回道。

关于这个话题不止一次听到,但时间不算长,最近两个月出现的频率陡然增加。

好容易挂了妈妈的电话,手机又唱起歌来。这次是我中学时的好友兼闺蜜邹淼玲打来的。我注意到手机上的时钟已是晚上21点56分。

“嗨,玉古董!有活动,有活动了!”她亢奋地喊道。没有准备的我被她的大嗓门震得赶紧将耳朵偏离震源中心。我这人对声音天生敏感,细微的声音对我来说便很响亮,何况她大呼大叫、声如洪钟呢?

“你在干嘛?最近不够意思啊,不是潜水就是不上线。这会儿是不是隐身上网?快现身!”她叽叽喳喳催促道。

我告诉她我刚洗了头发,没开电脑。她让我赶快开机,说要开视频会议。

咋咋呼呼地传达完精神,她立即挂了电话。

我不知道她这次所指的活动又是什么花样——每次但凡最无趣、最不可理喻的活动她也能把声势造的像百年不遇的特大庆典。而且,我讨厌她给我起的这个绰号,叫久了,不是古董也成古董啦。

拔下吹风机的插头,我随手拾起桌上一支一头刚刨开的中华绘图铅笔绾起头发,走进书房打开笔记本计算机。

邹淼玲早已恭候在另一端,她满头发卷穿着睡裙的形象,让我瞬间想到《功夫》里的包租婆。嘴边少一根烟而已。

“嗨!”她冲我晃晃手,“来,香一个!”她色迷迷地凑近屏幕,一张撅起的大嘴霸占了整个屏幕,迅速“啵”了个吻过来。

“讨厌!”我做了个扇她耳光的动作。“你还没亲够高铭锐哪,跑我面前啵啵?”

“人家想你了不行吗?人家双性恋你不知道吗?”邹淼玲装出楚楚可怜的模样,眨巴着植种过假睫毛的双眼,冲我放电,突然,收起,恢复到一本正经。“拾伊,切入正题啦。活动时间:本周五至本周日,为期三天;地点:樱岭山;内容:野外露营、登山。”

“没劲,不去!”我一听立即泼了冷水。

讨厌一大帮人闹哄哄地冲到某个自然景点吃啊,喝啊,嬉戏打闹啊,说是让孤独的人类彼此增进点感情联络,实则糟蹋生态环境——遗留下若干无法回收利用的以及若干让人一看就尴尬的物品。

“你先别急着说不啊。” 邹淼玲“唰”地站起身,身后的椅子猛然被她蹭开,“吱嘎”乱响。

一个人被她拽到屏幕跟前。定睛一看,是她的连任男友高铭锐。

我这位闺蜜换男友很勤快,经常没等四季轮回便踹了人家。这位高铭锐同志三年没被踹走,应该有过人之处,否则邹淼玲不会容忍他连任这么久。

他们终于同居了?

孤男寡女这么晚了共处一室,邹淼玲又穿着睡裙,还会有假?

“让我来跟你说吧。”高铭锐将蹭开的椅子拖近身坐好,开始游说。“柳拾伊童鞋,我告诉你,上个月我去新开发的旅游地樱岭山采风时发现一个绝对的世外桃源——银月湖,那个美啊,简直不像人间。趁着周末,而且天气还没热起来,组织一次野营怎么样?由我开车。我的车技一流,你知道的。去吧,去了包你不后悔。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那里还没正式对外开放,也就是说还没机会被各大旅行社团糟蹋。我们强占了它先!”他机智的小眼睛里闪着无数颗小星星,像充过电一样晶亮。

“忘了告诉你,人物:你,我,我的他,还有你的那个他,就我们四人,够清静吧!”邹淼玲的脑袋凑过来作补充说明。“就在咱湖北地界,不远,不会颠散了你这娇骨头。”

“儿童节刚过完你们俩还没玩够啊?”我故意奚落他们。“这个周末我还要教两个孩子古筝。另外,图书馆一批新进的图书要建立电子检索,忙不过来,所以没法请假,还有……”

“你烦不烦啊,”邹淼玲不答应了,立即打断我的话。“跟你真的不能急,本来已经像个古董,还捯饬古筝,你干脆回到古代活去好啦!那两个孩子反正是你家亲戚,调换个时间不就得了。就算少教一次也没什么啦!我们可是连车都联系好了,你别扫大家的兴啊。不跟你多啰嗦,就这么定了!”

我不得不费了半天口舌告诉她我真的很难请到假。

参加工作时间不长,正是积极表现的时候。再说,我正在申请入党——我们单位好这个——哪好意思跟领导请假呢?至于教古筝,那两个孩子眼巴巴的等我周末上课是有原因的——解救她们于文山题海的包围中。我怎么能见死不救呢?唉,想当初我也是从那么小一点一点熬出来的。她们真心喜欢弹琴,缺少一次课不可惜,可惜的是心灵得不到放飞啊。

邹淼玲露出包租婆般的跋扈之色。“服了你啦!那就周六、周日两天。没妥协余地啦!再推三阻四,小心我屏蔽了你!”

妥协。

在强势的邹淼玲面前,我向来只有接受安排的份儿,谁让我这个人太温吞呢,再说,好久没一起出游了。以前隔三差五结伴旅行,到处体验大自然的奇妙和美丽,那是何等惬意的事情啊。最近诸事繁多,少了来往,她没少埋怨我,连缺乏80后的朝气这种话也被她搬出来损我。

至于被邹淼玲提及的我的那个“他”——我的男朋友池春树——曾邀请我出游好几趟,可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拒绝了他。

这次的机会若再拒绝未免太不近人情,怎么说他也是我名正言顺的男友,总是冷落他好像很不地道。掐指一算,已经有一个月没见着面,挺对不起“女朋友”这个名分的。

借来的SUV狮跑载着我们上了高速。我很高兴高铭锐没开日本车——我这人打小对日货有抵触情绪,最近更是不断升级,连以前很爱吃的日本料理也抵制了。

“拾伊,最近你好像很忙,连网都不上,忙些什么?”池春树开口问道。想来一个月没见到我,一定有满肚子的话待说吧。

还没等我开口,邹淼玲抢先替我回答:“她呀,大忙人一个!最近研究什么中日关系发展史,该研究美容美体史才对嘛。我们女人呀,青春易逝,有哪个像她这样不关心自己的?成天埋在书里,我看她也快成古籍啦。”

“哦?”池春树一副颇感兴趣的样子,问我道:“你们单位还有政治任务?”

“听她乱讲!”我白了邹淼玲一眼,“我不过帮一个熟人收集写论文的资料罢了。”

“你在图书馆工作,又一直对历史有兴趣,这个熟人找你帮忙算是找对人了。”池春树笑道,“近水楼台啊。”

“你该问问她那个熟人是男是女?青春几何?请她帮忙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邹淼玲开始使坏了。

池春树不以为然地轻笑道:“是男的又有什么关系?我还怕他抢走拾伊不成?”

“哟,很自信嘛!”邹淼玲转过头来,朝我挤眉弄眼。“看来你们俩根基很牢靠。”

我上去拍了她一下:“惟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邹淼玲还没打算放过我:“拾伊,那个帅哥的论文写完没有啊?要是没写完,让他找我,我姨妈是历史档案馆的,更能帮得上忙。”

“你不早点说,害得我忙了那么多天,腿都跑细了。”

“让我看看,卷起裤腿让我瞧一眼是不是真细了。能让我们拾伊跑细腿的帅哥一定是不简单的。”

“邹淼玲!”我去拧她的胳膊,“你好讨厌啊。明明知道他是我妈同事的孩子,推辞不掉的。你瞎起哄什么意思嘛?”

“急什么?”邹淼玲拉慢吞吞地说道,“就怕他论文写完,又找着其它理由粘上你啦。春树,我跟你说啊,那男的,约二十四、五岁,身高目测180公分,误差正负两公分。体重目测70公斤,误差正负三公斤。相貌嘛,完全可以归为帅哥上品。根据我的经验判断这人对拾伊绝对有邪念,日后一定会比粘鼠胶还难缠。你可要把拾伊看紧点啊。她这人没免疫力。”

“你瞎说什么?”我坐不住了,系着安全带便站起来拽她的耳朵。“你这个坏蛋拿我寻开心是吧。人家有女朋友的。我看是你自己有邪念吧。”我一边说一边去挠她痒痒。她躲闪着笑个不停。

“坐下!高速公路上不得起哄!”高铭锐立即发话。

池春树连忙将我拉回座位。

邹淼玲得意地大笑起来:“开个玩笑当真啦?喂,春树!”邹淼玲转向我身旁的池春树,“可是我说的没错,你一定得管好我们家拾伊。她每次逛街都会造成数起交通事故。以后娶了她更要十二万分小心,你要对全人类的安危负责任。”

“至于吗?”高铭锐插嘴道,“把拾伊童鞋说得跟妖精似的。”

“不是妖精,是仙女。你是没见到,那次逛街,我们等着过马路,一个傻蛋开着跑车突然急刹车。绿灯他刹什么车?结果后面撞了一连串。都那样了,他竟然还死盯着我们家拾伊看,口水有没有流出来没看清,反正是个不要命的色鬼!”邹淼玲眉飞色舞、添油加醋地说道。

“估计是个没见过美女的暴发户。一眼看到两个绝世美女站在路边,大脑顿时短路。”高铭锐不失时机地奉承道。

“别把我扯进去啊。”我懒懒地说道,“我看倒是某某人衣着太暴露才造成那场事故。”

“算了,已经无从验证啦。只是那小子有这种嗜好,不知现在还有没有命活在世上?”高铭锐适时打了圆场。大家一起笑起来。

邹淼玲挤兑完我,自己也累了,打开音响听歌。

车内的组合音响放着挺催眠的歌曲。很快,我就没了精神。

脑袋晃着晃着,自热而然地希望找个支撑点。

池春树很乐意借给我肩膀,而我似乎也找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立马靠在他肩膀上打起了瞌瞌。

下了高速后,车在曲曲弯弯的山路上不知绕行了多久,就在我被晃得即将进入深度睡眠时,车突然一个急刹车,我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向前撞去。身旁的池春树反应迅即,手臂早已拦在我身体前方,没让我磕碰着。

在邹淼玲的埋怨声中,高铭锐宣布:“就是这里!”

2 暖风吹得游人醉

我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远处一片幽蓝的湖水在耀眼的阳光下闪烁,如散落的碎钻,一时间让人疑惑是不是到了新疆的天池。湖边一片郁郁葱葱的丛林层层晕染着深浅不同的冷暖色。山脚花香阵阵,彩蝶翩飞。头顶是蓝湛湛的、如水洗过的澄净天空,果真美不胜收啊。

山清水秀的美景令人精神振奋,顿时将车上晕沉沉的感觉一扫而光。

我第一个钻出车厢,打开双臂,伸了个懒腰,再扭扭腰,跺跺脚,尽快从僵硬的状态中恢复过来。

“瞧,湖边那些花好美哦!好像是栀子花。我闻到香味了!”邹淼玲惊呼道。她已经兴奋起来。

“这里开发得差不多了,很快就会游人如织,看来咱们选择现在来是非常明智滴。”高铭锐还在为自己的高瞻远瞩得意着。

我们一溜排站开,贪婪地呼吸着大自然的清新气息,不经意间发现大家居然不约而同地穿着长及后脚跟的淡蓝色牛仔裤。颜色、款式都很相近。

我们默契地笑起来。

车开到银月湖旁的一块平整的草地上,往下搬东西。

七手八脚地将带来的两个帐篷支好,忙碌了半个多小时,总算安顿下来。时间已是下午两点多钟。

邹淼玲支好烧烤架,搬出一箱木炭来,将随行带来的鸡翅、牛排、蘑菇、火腿肠等食物都堆在架子上做烧烤。我们四个人一起动手做午餐。

湖风阵阵,暖阳洒洒。大家沐浴在大自然中,享受着身心舒畅的美好感觉。

“拾伊,你越来越安静了。”池春树递过来一根烤得喷香的火腿肠,清俊的双瞳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是吗?我倒没觉着。”我淡淡一笑,见池春树向一侧努了努嘴,顺势看过去,只见邹淼玲和高铭锐正唧唧喳喳地为是否在牛排上抹蜂蜜争执着。两人各执己见,谁也不买谁的账。

“抹黄油才对。”我替他们解决纷争。“蜂蜜抹在鸡翅上味道比较好。”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邹淼玲一拍大腿,“黄油呢?”看向高铭锐。

“呃——”高铭锐迟疑了一下,突然一缩脖子轻声道:“好像忘记带了。”

“什么?什么!忘了带了!”邹淼玲的嗓子突然提高八度。“你怎么搞的?不是说全都准备妥当了吗?就不该相信你!”她说着话,手已经拧上男友的耳朵。

“嘿!小姑奶奶,轻点儿,轻点儿!手下留情!”高铭锐大叫道,“我认罚还不行吗?”

邹淼玲见他态度极好,便饶了他。

“拾伊,你的厨艺好,下次聚会,去你家蹭一顿美味吧?”邹淼玲对我说道,却又朝池春树挤了一下眼睛。

“随便啦。”我答道,知道邹淼玲在递话给池春树,让他多点机会跟我见面。

“记得上次你做了那个什么葱油鸡,好吃极了!差点连鸡骨头都被啃没了。我想大家一定还有兴趣吃一回。记得买一只大点的母鸡啊,过瘾点儿!”高铭锐搓着手建议道。

“大点是可以啊,但肉太老就不适合做葱油鸡了。”我解释给他听。别以为我舍不得花钱买斤重多的。

“那最好不要太久。”池春树笑道。“我刚接到通知,一个月后要去国外实习两年。”

“你要去国外实习?哪个国家?”邹淼玲好奇地问道,总是比我还积极。

“是——日本。”池春树一边礼貌地答道,一边不安地看了我一眼。他跟我相处这么久,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愤青”一族,如此反应亦属正常。

“那么实习回来打算在哪家医院供职?凭你的研究生学历加上国外实习经历应该很吃香,各大医院都会抢着要你的。”邹淼玲饶有兴趣地说道,不乏吹捧之意。

“嗯……有可能……就留在日本,因为……那边已经有一家公立医院有兴趣接收我,那家医院条件、设施都很好,而且……”池春树说到这里犹豫了一下,继而又看着我。

“瞧你,还没结婚呢,就怕老婆怕成这样!”邹淼玲数落道,“拾伊虽然讨厌日本人,但是没说讨厌你去日本发展啊。你看咱们几个人里,她吃寿司和生鱼片比谁都能吃。日本医疗技术比国内好,我觉得不错。拾伊,你倒是说话啊!”她拿胳膊捣了捣我。

我不知道该如何说——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可是,她拿日本料理说事与池春树赴日发展有必然联系吗?

我垂下睫看着自己的膝盖。右膝盖上有个小小的磨破的洞眼,不仔细看几乎发现不了。什么时候,在哪儿蹭破的?一点印象也没有。

“瞧!拾伊舍不得,连话也不愿说咯。”邹淼玲朝池春树嗔道。

我抬眼向她看去,见她故意把嘴撅得老高的。

“拾伊,如果你不愿意我留那里,没关系,我……可以回来。其实国内也不错。”池春树的解释更让我觉得他实际是希望留在日本的。

“春树,你不必总是考虑我的态度,我可不是什么极端民族主义分子!”我低着头说道。

“外科医生不要太吃香哦!回来吧!可以对咱们多多关照,以后看病拿药什么的可不方便多啦!”高铭锐□来说道,一边指着烤架上的食物,“别光顾着说话,吃吧!都烤好了,趁热吃!”

池春树递过来一张餐巾纸,我居然没想到该接过来。

他抬起手,靠近我的脸,我蓦然一惊,看向他,正迎逢他明净的双眸。

他视线下移,小心地拿纸巾揩我的嘴角。“吃到外边了。”他笑道,把沾了油渍的纸巾展给我看。

我感到双颊热了,心里突突地跳起来,弄不清到底希望他去还是留?

“拾伊,你脸红了。真清纯啊,就这样也能让你脸红。我看六零后也没几个像你这样的。”邹淼玲一点不给我面子,还拿它当事说。

我更觉得臊了。

池春树却仍带着探寻的目光看着我,嘴角挂着温和的笑意——他那招牌式的笑容极具杀伤力,不知道麻晕多少痴情于他的女孩子。

很明显,他想听到我的意见。

“呃,”我犹豫了一下——应该也必须给个态度。“如果……那是你心里所想,就留在那里发展吧。俗话说的好:好男儿志在四方。对选择医生职业的人来说,哪里有需要救治的病人,哪里就有存在的价值,不应该分国界、分种族是吧?我这人虽然在对日本的态度上狭隘了些,但我并不偏激。其实我们抵制日货、谩骂日本人这些行为并不在点子上,重要的是自身国民素质的提高,不如别人就是不如别人,光愤怒是没有意义的,谁让我们不够发达呢?这个世界永远是强势者说了算。所以,我希望你成为一名最杰出的外科医生,千万不要迁就我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只管去日本发展好了。”一番话说完,我尽量表现得平静,其实心里恼火着——那么多国家都比中国发达、先进,你千不选、万不选,偏偏选我最忌讳的小日本去发展事业,而且事前也不跟我透个底——成心怄我嘛!我这就跟你掰!

这些话一经说出等于绕着弯告诉池春树:我放弃你了,你也必须放弃我。我们之间不可以再继续下去。

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我的想法,却要转弯抹角地暗示?只要愿意,怎么说都可以啊!

可是,我说不出口,我甚至没有勇气正视他的目光。

虽然垂着睫,但还是能感觉到他的不安越发明显地倾泻过来。

“哎呀,柳拾伊同志,我反对!”邹淼玲一拍我的肩膀,“你的态度很暧昧哎,人家就想听你一句明确的回答。你倒好,看似赞成他去,实则句句话带刺反对着,能让他放心去发展吗?我要是春树,就逼着你回答yes or no?别那么多废话!”

“好吧,我再说清楚点,但是仅供参考。从我的研究结果看,我发现很多日本人绝不像我们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和善友好。这些人虽然不能代表全部,但也相当可观。他们以为保持脊柱的灵活,就代表文明礼貌了?他们以为说话带敬语就代表尊重他人了?完全不是。他们从心底里是藐视、仇恨我们中国人的。所以我担心春树去那里受气是真的,但同时,我希望他为国争光也是真的。我们要超过他们,必须学习他们刻苦钻研新技术的精神,学习他们永不言败的韧劲。哎呀,我就说这么多。发言权在我,选择权还在当事人!”我不满地瞥了邹淼玲一眼——这个死妮子胳膊肘怎么老往外拐呢?她到底站在哪一方?

“对了,春树!去日本发展对语言要求很高的,你的日语突击得怎么样?”高铭锐的目光扫过我,同情地看着池春树。

“我母亲曾在武汉外国语学校教授日文,我想不必担心日文不过关。”池春树提到他母亲时,态度很是恭谨,双手扶在膝上,令我突然感觉他像个日本人多于中国人。

他当然不必担心,因为他母亲做过十二年的日文老师——我早就知道了。我甚至记起了她母亲那九十度的标准日式鞠躬。现在想来真是悲哀啊,学日文竟然连举止也变了——成了一个完全被日本文化同化了的中国人。作为一个早就替儿子选好出路的母亲,她自然会早早地教会他一口流利的日语,恐怕一直盼着有这一天吧!

我心里更增添一种说不出的惆怅——也许他当初就不该追求我,因为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讨厌日本,今后怎么可能随他一道去日本呢?绝不可能!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腕上的手镯表,思绪万千……

一旦他去了日本,我们之间四年多的交往就算走到了头。

也许,我和池春树从一开始便注定了有缘无分吧。

午后剩余的时间就在湖边渡过。栀子花开在周围,花香悠绕。万绿丛中星星点点的洁白,点缀得大地也圣洁起来。当湖风吹过,轻柔地吹拂着我的脸时,栀子花也轻轻摇曳着,送上沁人心扉的香气……

湖景,微风,花丛,两对青春焕发的年轻人。一切看似好完美。

高铭锐和邹淼玲正在钓鱼,两人颇有耐心地静立在湖边等鱼儿上钩。上钩的鱼儿将成为是我们的晚餐佳肴。我和池春树则坐在满山坡的花海里远远地看着他们。

“拾伊,你好像有心事,可以跟我说说吗?现在就我们两个人。”池春树问着话,递过来一束栀子花。

这么容易被他看出来了?看来我这人的确肤浅,藏不住心事。可是我怎么跟他说呢?这事对他可是大大的不利。“没什么啦!看你说的。”话虽如此,心却一阵惶恐——我说谎了,但愿脸不要再红。

我机械地接过栀子花。

“你的眼睛像水晶一样透明、清澈,可是总会不经意地透出一抹忧伤,让人情不自禁地产生要保护你的冲动,从我认识你那天起就是这种感觉。现在的你,这抹忧伤更明显。” 他神情专注地看着我,似乎想替我挤除掉那些令我忧伤的因素。

我没料到会给池春树造成这样的印象。“我忧伤吗?我哪里来的忧伤?”为了否定他的臆断,我给了他一个俏皮而明媚的笑容。

“你是不是没说真心话?你的眼睛眨了好几下哦。”他戏谑地靠近我,紧盯着我的眼睛。

我的脸倏地红了。

讨厌,脸还是红了。

池春树没有趁胜追击。他将手枕在脑后,躺在花丛里,看着蓝天,过了一会儿叹道:“我时常想,拾伊究竟是个怎样的女孩子呢?美丽得令人窒息,却一点儿也不骄傲,温柔如水,但是在内敛、沉静的背后,却有股毅然决然的倔劲儿,像似在跟什么暗暗较劲儿,又让人觉得你实际是喜欢拒人于千里之外的。”

“这不正是你喜欢我的地方吗?”我微笑着说道,眼睛瞥向遥远的山麓。“也许有一天,等你完全了解我,就是不再喜欢我的时候了。”

“怎么会?”池春树自信地笑道。“我即使放弃喜欢自己也不会不喜欢你。我永远都会珍惜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啊,你又在考验我吧。不过你别忘了,连你母亲都说我是最佳女婿候选人哦。”

永远?我琢磨着他这个字眼。可是永远究竟有多远?就像这满山的花儿,能永远都芬芳吐蕊,千娇百媚吗?

池春树轻轻地揽我入怀中,呼吸里带来花草般的清香气息。

这是他独有的气息。也许,正是这种气息吸引我、不忍离开他或伤害他?

阳光温暖地照在我们身上,我久久地凝望着初夏绚丽的自然景色,渐渐融入一片花海里……

3 挡箭牌

睁开眼睛时,太阳已经西斜没入树梢。

“拾伊,你睡得好安静,让我都不忍心惊扰你。”池春树柔声说道。

我仰起头,看到他眸里掠过一丝怜爱的神色,继而发现身上披着他的罩衫,这才明白刚才不知不觉在他怀里睡着了。

最近有点魂不守舍、睡眠也不太好,如今被温暖的阳光一晒竟然睡沉了。

我摸了摸头,发束松散、乱蓬蓬的,拉下皮筋,将发散开。

湖风暖暖地袭来,舞动着我飘逸的黑发。

池春树修长的手指穿进我的黑发里,唇贴上来,沉醉地吻着我的发梢。“你好美!”他说。

他的夸赞发自心底,他的目光更是专注而深情。记得我时常笑他看我的眼神就像在欣赏一幅画。他却说再美的画也比不过我,因为画不像人,没有慑人魂魄的眼睛。

我知道自己很美,所有的人都这么说。青春本来就是一种美,加上拥有姣好的容貌和身材,这样的青春美得张扬,美得夺目。然而,随着青春的到来和延绵,我却越来越害怕自己的美暴露在阳光下,尤其暴露在异性惊叹的目光下。我甚至想把自己藏起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惧怕在加速,演变成一种莫名的不安,不断在心底涌动。

我无法弄清自己究竟惧怕什么?是对爱情缺乏信心产生的迷惘呢?还是担心父母失败的婚姻在自己身上重演呢?

似乎是,又似乎不是。

“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池春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如呓语般朦胧。

“嗯,当然。”我答道。

如果说男女的结识纯属偶然的话,我和池春树的结识则是偶然中的偶然。

我的思绪飘向了四年前。

那是大学二年级寒假的一天,我去机场接妈妈。她刚参加完一个全国性的医学研讨会回到武汉。等我赶到机场,比预定接机时间还是晚了几分钟。

当我匆匆地从出租车里钻出来时,有位中年女士和一个高个男青年刚好从我眼前经过,急急忙忙进了大厅。

我跨上台阶,脚底踩到一个软软的东西,抬起脚一看是个长方形的小手袋,里面竟是两张武汉市市民身份证和两张机票。我没仔细看就感觉应该是刚刚路过的那两个人丢的。他们领登机牌时发现东西没了肯定很着急。

我追进大厅,可是人头攒动的大厅里哪里还能找到先前那两人的踪迹?

我疾跑向服务台,对值日的地勤人员说明了情况。很快,他们通过广播将遗失启事连播了三遍。

几分钟后,我与妈妈会面时,她已经等了我好一阵子了。

“你这丫头既然来接我,竟然让我等你!”她笑着数落我。

我一边接过行李箱,一边告诉她刚刚遇到的事情。

“我打了你的手机为什么不接啊,忘了带了?”她问我。

“哦,可能声音太吵,没听见。”我不假思索地回道。

“你这孩子,那么细微的声音都听得见,手机铃声反而听不见。胡涂蛋一个!”

我不好意思地挽住妈妈的胳膊,撅着嘴亲了她一下。

广播里又在播出一则新的失物启事,说刚才有位去过服务台的小姐遗留了手机在柜台,请速去领回。

这则启事引起了我的注意——感觉跟我有关。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大衣口袋,手机没了。一定是刚才急急忙忙离开,遗忘在服务台了,怪不得没听到妈妈的电话。

我们又赶往服务台,那里还候着两个陌生人,正是身份证的失主——风韵犹存的中年女人和青春帅气得令人不得不正视的美男子。

没等人到跟前,那位中年女人便如遇到救命恩人一般向我深深鞠躬,客气得要命。

我害羞极了。不过是一件小事,何以施此大礼?

我立即也朝她鞠了一躬,以示尊敬。可没等我竖直身体,她竟然第二次异常客气地对我鞠躬表示感谢。

长这么大,还从没被谁施过此等大礼,而且人家又是长辈。受宠若惊之余,我只得抱住她不让她再鞠第三次,同时感慨天下真有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

站立一旁的帅哥倒是很随和,只朝我微微点头致谢。彼此目光接触的一刹那,我突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他竟然也有同感,因为他随即问我:“我们以前见过吗?”

当然没有,绝对没有,只是感觉上似曾相识罢了。

时间紧迫,他们两人不能再停留,在再次表示感谢之后匆匆离去了。

我以为这段小插曲随着我们的道别将成为过往记忆,然而一个月后,我的手机上突然出现一个陌生的号码。起初我以为对方打错了,懒得去接。声音停了没多久,又响起来了。

我的耳朵怕吵,只得接了进来,正是机场偶遇的那个帅哥打来的。

他告诉我他叫池春树——令人印象深刻的名字。这个时代好像没人起这么“纯朴”的名字,令我联想起日本有个作家叫村上春树。

“我可以和你交往吗?”电话那头的池春树直接却不失礼貌地问道。

“哦?好啊。”我竟然随口就答应了。

必须承认,这事发生之后很久我都没想明白为什么不经过大脑便答应了他。从来都对异性敬而远之的我为何如此随意地答应了尚算是陌生人的池春树。如此轻率,丧失矜持——背离我一贯的个性。

最初的一个月都通过电话约会,第二月改为上网约会。第一次约会他便告诉我他读的是医科,正打算报考研究生。我说很好啊,学医的很有才的。他在电话那头笑了,笑声很有感染力。他告诉我前一阵子他父亲恰逢工作调动,身体有所不适,所以他和母亲赶去外地探望。我从未刨根问底打探他家庭状况、社会背景什么的,他说什么我大多数时间当个好听众。

后来我为自己找到了结识他的正当理由——当我的挡箭牌。我只在乎有他这个人充当我的挡箭牌即可,至于其他状况如何,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说到挡箭牌,我想可能是我长期的心理疾患造成的。

自从我窜个儿到一米五零以上,便苦于不断被异性包围——在我看来纯属骚扰行为——个个为争取男朋友的机会不遗余力地出现在我面前,令我倍感心烦。

上学时,即使躲进图书馆这么清静的地方也不时看到游弋在周围的落寞身影。

不是我清高,也不是我孤傲——我对谈恋爱一丁点儿兴趣也没有,更没想过会爱上谁。

很多追求我的男孩子是众女孩热议排行榜上的佼佼者,但我连看也懒得多看一眼。为此,我在同□们中获得的口碑不错——先人后己。

我常常想也许我属于开窍迟的那类女孩?也许是父母失败婚姻的阴影始终羁绊我心灵的成长?或者,我的荷尔蒙跟其他同胞不一样,没在工作?再或者,由于某种连我自己也未能发现的原因?

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同龄人不再孤单影只,开始卿卿我我、出双入对,单身外出的机会、次数迅速减少,我依旧无动于衷。

我渐渐显得另类。本该有危机感的我却一点不着急——对谁都不动心啊。我的好友邹淼玲经常说我是“古董”即基于此——跟我同龄的她十八岁时已经有四年的恋爱史了。她最有资格说我是个不开窍的古董:白白长了一副好模样,只有鉴赏价值、没有使用价值。

作为古董的实力代言人,我成功地代言了三年之久,直到遇到池春树。事实是那一段时间我正被一些流言蜚语困扰着——一些爱饶舌的女生认为我“跟某女同学有同性恋倾向”。谣言止步于开学后的某一天:我突然宣布我有男朋友了——非常时刻的英明决策。于是,在女同胞们愣神、男同胞们绝望的目光中,池春树隆重登上历史舞台——我的挡箭牌就此诞生。

从那时起,关于我的流言蜚语自动消失,而且只要有池春树在我身旁出现的时刻,女生们无不盯住他贪婪地打量一番。

不久,从邹淼玲的口中得知在女同胞们的YY对象中,池春树呈直线上升趋势,冠以“极品男人”称号。唉,好在他位列极品地位,不然还不知冒出多少闲言碎语?一些不甘心的男同胞们又会怎样不安分地游弋在我的必经之地呢?

我知道我的思想与众不同,但我并不想表现得与众不同,况且流言蜚语比流氓阿飞更可怕呢。

我需要走大众化路线。别人都忙着谈恋爱,我也得像是那么回事。池春树的出现可谓及时雨啊。

很快,我发现有挡箭牌的好处还是颇多的。在女生心目中,我的地位上升了,尽管是因了池春树的“裙带”关系。

女人似乎都是感性动物,没个杰出的异性男友衬托,再美的女人也只是个不入流的“庸材”,甚至被测评为“未来剩女”。

除此之外,最大的好处是愿意“date”我的男生骤然减少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池春树是那种很会体贴人的男孩子,不知是学医的缘故,还是天生就这样,某些方面甚至比我母亲更懂得体贴、照顾我。在他那里,我连使性子找不是的机会都没有。

在我眼里,他几乎是个无限接近了完美的人。

可是,这世界上有完美无缺的人吗?

“……我永远都记得你出现在我眼前的那一刻,”池春树柔声说道,将我的思绪拉回现实。“好像周围一下子变得很亮,喧嚣声顿时隐退了,只有你带着暖意的眼睛沉静地看着我。那一刻,只是瞬间,却永恒地定格在我心里。那一刻,我知道我一辈子都会跟随你左右。”

我轻声笑起来:“好啦,春树,没想到你这学医的人也这么文绉绉的,像诗人一样专捡好听的话说。”

“你不是喜欢吟诗作画的吗?不过我可不是刻意这么说,我一直就是这么想的,相信我!”他极认真地说道。

我凝望着他的眼睛,那里盛满浓浓的温情,似乎多看一眼都会迷失自我。哎,我该拿他怎么办?跟他明说了吗?

我的指甲机械地掐着自己的手心。

“喂——!”湖边传来高铭锐的呼喊声——他正冲着我们挥手,“还差一条鱼就可以收工啦!”好像大功快告成了。

“你们忙乎了半天,钓着几条了?”池春树大声问道。

“三条!”邹淼玲替男友回答了,“这湖里的鱼都成精了,聪明得很,能钓上来三条已经费了老大劲儿了!”

“三条够了!歇息会儿吧!”池春树怕他们听不清,将手卷成喇叭状,冲他俩喊道。

“不行,我老公说了,好事成双,一定不能让鱼儿落单,怎么也得再弄条上来!”邹淼玲也做了个“喇叭”向我们这里喊道 。

“真有他们的,一对活宝!”我站起身拍了拍衣服上的浮尘,“我们过去给他们鼓鼓劲儿吧!”

池春树拉着我,我们俩一路颤悠悠地颠下斜坡。

十分钟后,第四条鱼终于上钩了,任务总算得以圆满完成。

做晚餐时,池春树两根手指摩挲着下巴,对鱼儿一阵猛看,嘀咕道:“你们真能造势,这鱼很多是雌雄同体的,品种也不一样,你们偏偏要凑对,拉郎配啊?”

“老兄,这你就不懂了,这才叫钓鱼的乐趣。咱们四个人,一个人一条才过瘾嘛,凑个双数吉利,少了一条可不好,落单的那条会寂寞死!”

“啪!”高铭锐话音未落,脑袋挨了邹淼玲的小粉拳一下。“废话!没等它寂寞死,已经烹饪死啦。天黑下来了,赶快烤鱼啊!”

池春树和我一道帮忙刮鳞、杀鱼,洗净后抹了点油和盐放烤架上,不多会儿,鲜香味飘逸出来,各人早已手持叉子等候在一旁。

邹淼玲不停地咂嘴称赞:“好吃!好吃!真好吃!”顺手抓起一听啤酒一阵猛灌。

享受了一顿美味湖鲜后,我们升起篝火,围坐在旁边,一边看着满天的星斗,一边海阔天空地胡侃。邹淼玲建议每个人轮流表演节目。

高铭锐打开汽车音响,挑了个鼓点节奏强的乐曲,跟邹淼玲搂在一起跳起了热情似火的恰恰舞,配合的可谓珠联璧合。

我不由想起他们的浪漫史。他们二个原本互不认识,三年前在“院校杯”交谊舞全国锦标赛上作为业余组入围决赛时才相识的。赛事结束后两人便如胶似漆,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尽管两人时常有不愉快发生,吵吵闹闹的,但也一路走到现在。我曾以为邹淼玲又在玩人家——之前她交往过不下十任男友,跟高铭锐一人竟然拍拖这么久,实属奇迹。

难道她终于找到意中人了?我摇了摇头——缘分的事情真是捉摸不透,像谜呢。

看着他俩青春无敌的挺拔身姿,我不禁感慨也许他俩这才叫做恋爱。相比之下,我和池春树之间有太多的不正常——过于理智,过于平淡——划归爱情太淡,划归友情又太浓,总介于两者之间摇摆着。

4 重色轻友

洗漱完毕,钻进帐篷,却见邹淼玲正从包里掏出一枚豆腐干大小的东西。

我认出那是一只避孕套,顿觉脸红。好在光线暗,即便红了也看不明显。

“你钻我这里干什么?”她问我,“旁边那个是才你们的。”

听她说“你们的”我感觉安排出了问题,不由瞪大了眼睛。“啊?你……什么意思?不是我们俩一个帐篷吗?”随即有种被出卖的感觉。

“今晚,我跟铭锐一个帐篷,你当然要回避了。难道杵在这里当灯泡啊!我是无所谓,怕你受不了刺激。”

“淼玲,你开什么玩笑?”我急了,“你怎么能让我跟一个男孩子睡一个帐篷?”

“老天爷!”邹淼玲眼睛瞪得比我还大,“你不会想告诉我你跟他至今还没‘嘿咻’过吧!”她的声音很大,我一把捂住她的嘴,脸烧起来。

“玉古董啊!你怎么回事?”她拽开我的手,嘴巴一撅,“我不管,反正我和我老公一个帐篷睡,你看着办吧!难道池春树医生会吃了你?切!少跟我面前装清纯啊,这不挤兑姐姐我嘛。”

我气得脸更加火辣辣,恼怒道:“讨厌!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没事就拿‘嘿咻’玩啊!像个发情的……”我没好意说下去。

邹淼玲倒也不怒,色迷迷地一把捏住我的鼻尖。“不开窍的傻瓜!等你尝试过就知道滋味了,销魂蚀骨的美妙感觉啊!哎,不过第一次是有点麻烦。算了,跟你这个不开窍的古董说了也白说!”

我感觉火已经烧到脖子根了。“我不去!”

邹淼玲“啪”地打开应急灯,坏笑着看着我涨红的面孔。“那你霸占这里吧,我过去睡也一样!”

她拎起包兀自离开了,真就丢下我不管不顾。

我气恼地跺脚,这个家伙,简直是个重色轻友的女恶魔!这时候什么友谊啊、义气啊全抛脑后了。

一个高瘦的身影印在帐篷上,是池春树!难道他真要进来跟我合睡一个帐篷?哎呀,那怎么可以?

我感到一阵慌乱——不习惯之外还有一丝隐隐的担忧。

“我可以进来吗?”池春树在帐篷外问道。没等我回答是或不是,那个影子像被谁撞了一下,猛地跌进来,差点砸到我身上。

“对不起,我是被陷害的。”他英俊的脸上露出尴尬之色。如同被现场捉到的贼,他狼狈地迅速爬起身,往帐篷外逃。

他的举动反而消除了我的芥蒂——很可能今后再也没有机会如此靠近他了。

算了,我心里一软。“进来都进来了,还逃什么?”我笑道。

他摸了摸后脑勺,迟疑了一会儿,又掀开了帐篷,一副要离开的样子。

纳闷,他怎么回事?已经同意他进来了,怎么又出去了?却见他从帐篷外拖进来一个背包,顿时明白他是放心在此“安营扎寨”了。

“拾伊,你放心,我不会做出任何你不愿意的事情。”他好像早已看出我的顾虑,说着话,看了一眼我身旁的空位。

我挪开身子,让给他更多的空间。

“谢谢!”他跪在脚后跟上,冲我微微鞠了一躬,样子可笑之极。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不许再鞠躬了,越来越像个小日本儿。”

躺下,选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睡好。

池春树乖乖地在我旁边睡下,对我解释说他之所以会同意这个安排,是考虑他的腿比我长,脚可以伸到帐篷口,万一睡熟之际有蛇钻进来,第一个会咬他,赢取了时间我就相对安全了。

我嗤笑他的傻气,同时心里感动着。哎,这是他一贯的作风,哪怕自己吃亏也想着保护我要紧。

我侧过头转向他,此刻的他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头顶的应急灯照着他明亮而善良的眼睛,目光澄澈得仿若初生的婴儿。

我开始鄙视自己先前的小心眼。他一直是个正直坦荡的人,不会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即使想吻我,他也会试探一下我的意愿。

我不禁偷笑了。

“明早还要早起爬山,晚安,春树!”我对他说道。

“晚安!”他说完,先闭上了眼睛。

我关了灯,放心地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字,不过效果不太好。

一个男孩子睡在身边是从未有过的事情,比不得寻常自己一个人睡觉时那么顺畅地入眠。

当我数到一百时,隔壁的帐篷里传来迫不及待的呻吟声,在这寂静的旷野里,格外刺耳。

我的脸开始发热,接着是耳朵,脖子。我捂住耳朵,尽量不去听,但我的听力太好,轻微的声音都能捕捉到,何况是邹淼玲毫无顾忌的哼唷声。

池春树当然也听到了,他干咳了一声,似乎也被困扰着。

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嘿咻完,我悲哀地想着,他们怎么精力这么充沛呢,好像随时随地都能“性”趣盎然。

那件事情真就这么有吸引力吗?

约摸二十分钟后,终于在两个人同时爆发的淫靡声中,还原了大自然应有的声音。

我微微吁了一口气,还没来得及阿弥陀佛祷告一下,又传来那两个活宝爆笑的声音。

未燃尽的篝火,将两个手拉手的身影赫然映在我们的帐篷上,晃动着。我惊诧地发现他俩竟然没穿衣服,曲线分明的身影投射在我们的帐篷上。

“拾伊!我们游泳去,你来不来?才九点一刻!”邹淼玲大声说道。

天哪,裸泳?我简直服了她,我连答应的勇气都没有,假装什么也没听见。

等她的笑声消失在远处,我终于忍不住骂了一句:“发神经!”

身旁的人却轻轻笑了起来:“他俩倒是率真得可爱!”

率真?可爱?我真不敢相信他竟然这么夸他俩。那就是在说我扭捏作态了?

我鼻子里哼了一声,没说话。

“拾伊,我知道你暂时也睡不着。不如我给你说个笑话吧。”

我含糊地应了。

“有个大学生被敌人抓到了,敌人把他绑在了电线杆上,然后问他:‘说!你是哪里的?不说就电死你。大学生回了敌人一句话,结果被电死了。知道他为什么会死吗?因为他说:‘我是电大的!’”

池春树颇有兴致地等着我发出笑声,可是还没等我觉得可笑呢,他自己倒先笑了起来。

“拾伊!”他伸出手臂摇摇我的肩膀,“我第一次听到这个笑话差点笑到抽筋,你竟然一笑不笑,这么有定力?”

我看着他那双在朦胧的光线下熠熠发亮的眼睛,心里再次不安起来,这种不安源于机藏于胸的一个秘密——已经伴随我一个多月时间了。如果他知道了这个秘密,还能笑得出来吗?可是,如果我不说出来,对他是不是太不公平?难道,我就一直装死,直到他离开中国,任这段感情埋葬在中日间那片广阔的海洋里、无疾而终吗?

5 求婚

“你怎么了,拾伊?你的眼神好奇怪。我总觉得你从台湾回来后整个人都怪兮兮的,安静得吓人。你究竟怎么了?”

“我……没怎么啊!”我思忖着该怎么说出。那次从台湾回来,他接机时也这么问过我。

我总是掩藏不住自己的心事,很容易让人发觉,尤其是心细如丝的池春树,他总能第一时间发现我心绪的波动和异常表现。

“春树,我……我只是越来越觉得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周围的一切看似离我很近却又很遥远,我感觉自己像从另外一个世界的某个洞口打量这个世界的一切。尽管我一直在这里,但是没有归属感,融不进这个时代,也缺乏安全感,就仿佛……仿佛我的生命不完整,丢失了什么,我想把它找回来,最近这种感觉越发强烈。我需要安静一段时间,也许……这段时间很长,我想重新归划一下自己的人生。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池春树扶住我肩膀的手颤栗了一下。“你怎么会这么想?”他盘腿坐起来,打开应急灯,担心地看着我。

我想他恐怕想歪了——以为我得了可怕的抑郁症,甚至有厌世或自杀倾向。可我的意思并不是这样,我不知道如何在不伤害他的情况下,解释得更清楚、完整些。

我无措地掐着自己的手指,脑子里一片混乱。

“是我不好,前一阵子总忙着自己的事情,疏忽了你。对不起!”他握住我的手,眸里满是自责。“拾伊,我不去日本了,什么都比不上你更重要!”

“不要这样!”我连忙阻止他的决定,“我挺好,并不是你想的那样。你不要为我担心。你去吧,当个好医生是你的职业理想,不可以放弃的。”

"你真的让我担心了。”池春树深深地看着我,“以前我听伯母说起你父母的事情还以为不过对你的成长造成了一点阴影,不过对感情的事情比较忌讳,但是现在看来不那么简单。你的安静有时候真让我害怕。”池春树说着,轻轻地搂住我。“你是我手心里的宝贝,不可以有任何事情,我会受不了的。”他喃喃地说着,温润的唇顺着我的眉梢一路吻下来,触着我的唇,印在上面,像害怕不小心会碰坏宝物似的轻柔地吻着。

我的心一阵颤栗。他对我用情至深,我如何开得了口?而且,我似乎已经习惯有他相伴的日子,对他有了依赖感。如果他突然离去,再也不见我了,我会如何?会心痛吗?会难过吗?他说我眼神忧郁,是因为我一直害怕伤害他呀。

“春树!”我有些慌乱,“我不会有事,相信我,我可没你说的那么脆弱。只是……”

池春树沉醉的唇糅压着我的唇,柔声说道:“嫁给我好吗?”我一惊,倏地闪开,瞪着他——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吓着你了?伯母说让我小心着点说出来,就怕吓着你,果然吓着了,傻丫头!”

求婚这么大的事情他竟然当做儿戏试着说?太不严肃了,而且他竟然搬出我母亲的大驾提高他的支持率。

我立即嗔道:“我没被吓着,只是没有心理准备而已。”

“我说错了什么吗?”池春树认真起来,“你从来没想过嫁给我吗?”

“我……对不起,我还没想好。结婚啊,”我更加无措,心莫名地颤抖起来,“那是一辈子的事情嗳,我真的有点……”揪着衣服的一角,心乱成一团。

“我明白了,我爱的拾伊是个心理年龄还没成熟的小女生。我只有等她长大成人后再求婚了。”他温和地说道,自嘲之意明显。“好在我是个很有耐心的人,否则会急傻了。”

“春树——其实,比我好的女孩子很多很多。你这么优秀,随便走到哪里都是偶像级的人物,你完全可以……”

“可是,我的世界里叫柳拾伊的女孩只有一个。”他有些焦躁地堵住我的下文。“有柳拾伊这样的眼睛和眼神的女孩也只有一个。既然能让我心动的女孩只有一个,我也无能为力。拾伊,我会耐心等你,直到你完全接受我的那一天。”

“如果你等来的只是一个会变心的坏女孩呢?”我突然问道。

“什么?怎么会?你不是那样的女孩子。”池春树自信地说道,“你若变心我会从你眼睛里看出来——那里什么也藏不住。比如说现在,你除了我没有第二个男朋友,怎么可能变心?”

“我是说如果将来我变心了呢?将来遇到一个让我心动到不管不顾、甚至发疯的人,你没有考虑过给自己留条后路吗?”

“我的后路?有啊!就是当你的护花使者啊!”池春树越说越觉得我的话好笑,已经憋不住笑出声来,“拾伊啊,别试探我了,看你说得像真的一样。我不会留任何后路给自己,因为我不相信有谁会比我更帅、更有型?有谁会比我更爱你、更懂得珍惜你?有谁比我更了解你、更欣赏你?所以,你说的‘如果’根本不可能发生,即使有‘如果’发生的那一天,我也不会丢手,我要把那个妄图夺走你的人打得落花流水,弃甲而逃!”

池春树倒不是自夸,他的确是公认的超级大帅哥一个。家境优暂且不说,人既温柔又有涵养。最最重要的是他很专一。连择偶条件一向严苛的邹淼玲也对他赞不绝口,说我有幸结识了一个百年不遇的好男人。

但是,我偏偏是个不解风情的人,对他的感情始终无法上升到火热的爱情这一高度。这四年多来,对他始终若即若离,淡薄如水。他没有丝毫察觉吗?还是他认为我这样的女孩子原本就该这样?

傻春树,我一直在利用他,他为何不明白呢?因为我长了一个童叟无欺的面孔蒙蔽了他吗?我微微叹了一口气——这个超级自信的大男孩竟然从不怀疑我纯粹当他是挡箭牌吗?

我无意伤害他,从未想过,但是未来注定将发生的事情一定会结结实实地伤害他,如果是那样,我宁愿现在就跟他分手,让他可以早点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毕竟,我不会属于他,我和他——有缘却无分。

我沉沉的思绪回到了一个月前。

踏上台湾岛的那次旅行,命运便悄然发生了改变。

6 老人

作为对先进工作者的奖励,单位组织我和另外四个同事共享一次殊荣——赴台旅游。

带着快乐的行囊我告别熟识的人们,踏上了去台湾的旅途。

宝岛台湾,处处洋溢着截然不同于祖国大陆的气息。我和同事们跟随导游赶场子一般穿梭在各个城市的著名景点之间,品尝地道台湾小吃的同时没忘记给自己留下许多“来此一游”的物证——拍照、摄像。

六天时间过得非常快,第七天的行程参观国父纪念馆和故宫博物院。

上午随团参观位于仁爱路四段的国父纪念馆,并观赏了卫兵交接仪式。自由活动时,我们几个同事忙着互相拍照。

当我帮忙给另外几个游客合影时,却发现一个身形瘦高的老人被框进了背景里——镜头内老人朝我的方向看过来——引起我的注意。

我探出头,找到那个不太“合群”的背景,打算请他暂避一下,却发现他的目光仍然落在我身上,似乎未曾离开过。

“对不起,麻烦您稍微过去一点儿。”我点头哈腰地朝他说道,指了指镜头。

对于一个看上去足够高龄的老人家,又拄着一根拐杖,我的语气格外小心、客气。

老人恍然大悟,举手挥了挥表示歉意。一旁跑出来一个中年男子立即扶住他,走向一旁。

拍好照片,刚欲离开,老人身旁的那个中年人朝我走过来。“对不起,小姐,打扰一下。”他礼貌地说道。

我给他一个疑问的眼神。听他的口音明显是当地人,叫住我不知何事。

“鄙人姓王,请问小姐可否赏脸?我们老先生想邀请您过去喝一杯茶。”

“我?”我吃惊地问道。

我又不认识他们,请我喝什么茶?

如果请我喝茶的是个年轻人,我很自然地会往另一方面想,但他是个老人,起码有八十岁了。他邀请我喝茶出于什么目的呢?

中年人执着地站在那里等我回话。

正在我疑虑之际,导游小姐催促大家上车,快到用餐时间了。

我抱歉地一笑,回复道:“我是来旅游的,不方便久留,请替我谢过你们家老先生。”说完,我随大家上了车。

不久,我发现有辆豪华轿车一直跟在我们乘坐的大吧后面,直到我们到达目的地、所有乘客挨次下了车,那辆车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进餐厅时,我扭头向窗外看去,那辆车里的司机出来了,无所事事地喝起了矿泉水,正是陪伴那位老人左右的王姓男子。

我找到导游小姐,跟她说了心中的担忧。她是当地人,立即上前去交涉。不多一会儿她回来了。“柳小姐请不要误会。”她微笑着向我解释,“他们在本地都是德高望重的人,不是坏人!”

接着,导游小姐简略介绍了一下那位老人的情况。原来老人姓莫,曾历任台北市武术协会理事长,除了当地建有三座武术会馆外,其它很多城市也建有分会馆。他的名声早在四十年前已经蛮声海内外,如今老人家虽然年事已高,但仍不忘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孜孜不倦忙碌着,着实令人钦佩。

听罢导游小姐的话,我对老人肃然起敬,但心中的疑虑仍无法消除——他跟踪我是何道理?难道……他们无意间发现我是武学奇才,欲收我为徒?不至于吧?我这细胳膊细腿的。我不自信地朝自己身上瞄了一眼。

“柳小姐是否允许我带他们进来?他们不想太唐突,所以……”导游小姐征询的目光看着我。

“好吧,见一见也无妨。”我同意见他们一面,借机满足好奇心。

老人家此刻带着墨镜,我没法看清他的容貌,但发现他的鼻梁非常挺拔,轮廓也不错,年轻时应该是个帅小伙。

“谢谢你愿意接见我。”他说话的声音有些激动。“柳小姐全名如何称呼?”

“哦,我叫柳拾伊。”我带着敬意答道。他点了点头。

“听导游小姐说你们团明日便要启程返回大陆?”莫老先生问道。

“是的。”

“可惜,如果能早点见到柳小姐,一定要好好招待一番的。”他的语气透出明显的遗憾。

一种想法瞬间划过脑海:难道他认识我的祖上,从我的相貌上依稀辨认出,才觉得我可亲?

“我想邀请柳小姐到我家里做客,不知可否屈尊一去?”他谨慎地问道。

我更加迷惑:“请问,莫先生,您认识我的家人吗?为什么——”

他摇摇头:“我知道你心里疑惑,等去了我家,自然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他好神秘噢!为何邀请我去他家里?我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莫非某个当地人看上了我,碍于颜面,托他出来说媒?不可能啊!游玩这几天,除了吃,就是玩,没遇到过前来搭讪的男子啊。

我为难地看了看导游小姐。

“这样吧,我们出面邀请你们这个团参观阳明山中山楼如何?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我来承担,我的住处就在阳明山中,你们这个团下午不是参观故宫博物院吗?接着去中山楼吧,去了中山楼等于到我家了,很方便。”莫老先生转向导游小姐说道。

“我去问一下大家的意见,时间足够宽裕,我想他们不会反对这次观摩豪宅区的大好机会的。”导游小姐说完起身向旅行团餐桌走去。

看到一帮人又是拍手又是点头,我知道大家同意了这个临时增加的旅行项目。

现在这么多人陪同我一道,应该没什么好担心的。

下午参观完故宫博物馆,三点钟刚过。

旅游大巴载我们前往中山楼,听导游小姐说莫老先生的家就在阳明山的某个别墅区。我想莫老先生应该很阔绰——住别墅的人嘛有几个不是大富大贵的呢。

同事中只有我和南璇是女的,她比我大三岁已经结婚了。她悄悄在我耳边说:“听说这里的房子可贵了,是富人区哎。那个老先生会不会是看上你了,想把你许配给他的孙子或重孙子吧?”

“瞎说什么呢?我可没打算当台湾媳妇。”我白了她一眼。“如果那老先生邀请我去他家里坐坐,你得陪我一道去!”

“去就去!Who 怕 who啊!”南璇坏笑道。

一路风景不断,阳明山层迭起伏的山峦云雾如薄纱般袅绕,美不胜收,令人感觉心旷神怡,很快便深深陶醉其间。

中山楼建在阳明山硫磺坑上,其设计遵从中国传统建筑理论,讲究对称平衡和与周围自然环境和谐。屋顶以绿色琉璃瓦覆盖,飞檐翘角,活泼生动,远看如大鹏展翅,气宇不凡。周边绿草如茵,花木扶疏,树影摇曳,莺歌蝶舞,与中山楼宏伟之外观互为辉映,相得益彰。

正参观到兴头上,天空突然飘起了细如面粉的小雨,雾蒙蒙的雨丝柔软得让人不忍躲闪。听导游小姐说梅雨季节开始了,尤其是山里气候变化快,经常城里阳光普照,这里淫雨霏霏。

没有一个人打伞,大家宁愿沐浴在大自然赏赐的润泽中。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从中山楼出来,导游小姐拉上我们一车人直接开向莫老先生家,我再也不必为单独赴约不安。

这是一栋与众不同的别墅,红砖青瓦,掩映在参天古树间——在周边星罗棋布的一栋栋豪华别墅的反衬下,显得格外质朴、古老。

院子很大,院内铺满洁白的鹅卵石,种满各式花草植物及盆景若干,只看一眼便让人耳目一新,有股远离城市繁嚣的娴雅舒适感。时间在这里似乎变得缓慢。

莫老先生早已通知家里的仆人准备好上好的高山乌龙茶,用清泉水泡在二十多只清一色的陶壶中,等旅行团的人到齐了邀请请大家先品尝茗茶,并声明陶壶作为礼物赠送给大家。

南璇一个劲在我耳边嘀咕:“这回旅游太值了,都是沾了你的光哦!只是他家没看到什么年轻人,要么是打算认你当女儿?不,孙女?”

我努起嘴嗔道:“南璇!再拿这种事情开玩笑我可真要生气啦。”

她吐吐舌头,假装害怕的样子。“老先生到哪里去了?不过,能留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也真不赖呀!你看台北的老百姓多热情、多友善啊,生活态度端正,而且很传统,我喜欢!”她岔开话题。

“那你留下吧!我回去替你打报告,遗失美女职员一枚,无需找寻,自留台北隐居阳明山间。”我奚落道。

“你真坏!我老公还不急疯了?”她笑着拍打我。

“柳小姐,您请这边走,莫老先生要在书房跟您面谈。”王先生出现在面前。

南璇朝我努努嘴,脸上又露出坏坏的表情。

我随王先生拾级而上,穿过极具民族特色的大厅,转进一条镶嵌着各种相框的暖廊,进入一间宽敞明亮的大书房。

王先生邀请我落座,并告诉我莫老先生马上就到。他转身替我倒了一杯果汁,放至我面前后便离开了。

莫老先生看来很爱读书,书架上堆满厚薄不一的书籍,层层迭迭,却纤尘不染。红木地板上铺着一大块古朴的暗花地毯。家具色泽柔和自然,端庄高雅,看似核桃木质地。屋内陈设虽然简陋但很有趣味,一些显眼的位置均摆放上迷你型的木雕、根雕、泥塑、景泰蓝等。

“让你久等了。”莫老先生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我早就听到他的脚步声——老人的脚步声跟年轻人有很大不同——很容易区分。

“没有,我也是刚进来。”我有些拘谨地站起来。

“请坐啊!”他指着沙发邀请我入座,手里拿着一个礼品盒。

他要单独送礼给我吗?我有些吃惊。如此好客,钱多的没地方花了吗?一大帮人到他家里喝茶还有礼相赠,真叫人不好意思。

不过,他没提礼物的事,随便问道:“旅行愉快吗?”

“是的,感觉很不错!”我看着他的眼睛。

老人正专注地看着我,眼底有种激动的神情似要喷涌而出却努力克制着。

我不想破坏此刻我所喜欢的气氛——身处图书馆内的感觉,便忍住了问问题的冲动。

只是见到一如生人的我,老人露出此种神情的确值得琢磨一番。可是我不善于跟人对视,所以无法仔细研究他眼神里的内容。

“那么,你一定逛过士林夜市了?当地的很多学生都爱去那里。年轻人总是喜欢热闹的。”他的话语熟稔,似乎没把我当生人。

屋外传来一大群人的欢声笑语,一定是导游小姐又在说逸闻趣事了。她国语说得一流,巧语连珠,经常博得游客们开怀大笑加热烈掌声。

我的心情顿时晴朗无比——对面的老人给我的感觉是可信的、真诚的,甚至让人觉得是值得深交的。

我抛开疑虑,打开了话匣子。“士林夜市很好玩,尤其是美食简直棒极了!像金黄色的超大鸡排,香喷喷、外脆内嫩的‘豪大大鸡排’;能让人吃上瘾的‘10元串烤’;香气四溢的‘士林大香肠’;包着满满红烧肉、蛋酥的‘润饼卷’;甜甜咸咸、嚼劲十足的‘大饼包小饼’;热腾腾的‘药膳排骨汤’;特有的生炒花枝、青蛙下蛋、三兄弟豆花、葱油饼。对了,还有炒蟹脚、官财板……太多了!简直让人直流口水噢。可惜我肚子太小,很多美食只能浅尝辄止。”我如数家珍、滔滔不绝地跟他说起自己风卷残云的美食攻略,俨然不拿自己当外地人了。回头想想自己怎么像个话痨子啊,而且很嘴馋的样子。

莫老先生认真地听我说话,眼中始终流溢着温和的笑意。我感觉他的眼神越来越像家人——亲切而温暖。

我的话说完有一会儿了,他似乎还沉浸在我提及的那些美味里。

我略带羞涩地看着他,他恍然醒悟过来。

“你的记性真好啊,年轻人!我也对美食很感兴趣,可惜我太老了,想吃也吃不动那么多东西啦。不过,我真心希望你有机会再来台北……可以来找我。自由行如何?老头子我可以请当地最好的导游陪你玩个够、吃个够!当然,如果那时候我还没进棺材的话,一定不会食言。所以下次你得趁早。”

他好像很喜欢我嗳!我的脸突然热了一下,有些窘迫,暗自鄙视自己:瞎想什么?

我镇定了一下,想起刚才经过暖廊没来得及看的那些相框。“您的……孩子们呢?好像没听您提起过他们。”按照他这个岁数,应该儿孙满堂了。

“柳小姐见笑了。我无儿无女,是个孤独的糟老头。”他自嘲地笑道。

“啊?”我吃惊不已,这么富有的人竟然膝下无儿无女,该是多么寂寞遗憾的事情哪。心里顿时升起一股同情。“怎么会呢?您这样的人怎么会娶不到老婆?”我说完顿时觉得失言,也许人家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说呢?

老人家一点没介意我的唐突:“我曾有过一个妻子,但是她……嗯……怎么说呢?我们没能一起走完人生的旅途,她走得太早……可是,除了她,我不想接纳任何女人,加上忙着打点工作,也就耽误下来了。”

“噢,是这样……”我傻傻地说道,“真为您感到遗憾。”

老人的手摸向正方形的礼物盒,摩挲着盒盖的手微微有些颤抖。“我请你来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它。”他看着礼物盒,眸里依稀泪光闪现,似乎想起了往事。

7 真爱手镯

我坐正了身体,空气莫名地凝重起来。

他打算送什么礼物给我?我能接受吗?如何拒绝?

他缓缓打开礼物盒,盒内正中间放着一枚手镯,非金、非银,亦非玉,而是一枚合金手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估计在大陆市场销售绝对不会超过一百元人民币。

“这不是一枚普通的手镯表。”他告诉我。

哦?我注意到上面有块液晶屏,原来是手表,做成手镯式样了。可是这也没什么特殊啊,这种创意市场上很早便有了。

虽然我对他的话没太在意,但心里的忐忑不安轻了许多——毕竟不是贵重礼物。

老人继续说道:“这世上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枚这样的手镯来。”他看着我,表情庄重,“今天,我要郑重地把它送给你,请收下。”

我怔怔地看着老人。嗯?大老远跟着我,又邀请我到家里坐客,就为了送我这个过时的手表——年轻人有几个戴手表的?有点意思!是不是太幽默了?

“我很感激您的好意,不过这个礼物我不能收,因为刚才那只陶壶我收下了,那份礼物就很好。”

“那算什么礼物?”老人摆摆手,“我安排人让你们团的游客到我的礼品陈列室选礼物去了。那里任意一样礼物都比你这个礼物贵重得多。但是,我得告诉你因为它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根本无法用金钱衡量。请你务必收下!你戴上它,我会告诉你它的意义。”

我看了一眼那枚手镯,仍然看不出它有何“独一无二”?但是我不忍拒绝老人的心意,于是伸手拿起它。

这个手镯好大啊,好像是为大胖子们定做的那种。“这个……不太合适我啊!”我打量着捏在手里的镯子,“太大了,我的手腕根本戴不住,会掉下来的。”

我有些为难,收下一个没法佩戴的礼物未免浪费资源,还不如送给合适戴它的人呢。

“试试看你就知道了!”他鼓励道,语气依旧温和柔软。

我不忍拂去他的美意,将金属手镯套进腕里。

它对我而言的确太大,套进去几乎连肌肤都没碰到。

我故意垂下胳膊——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毫无疑问它会滑下我的手腕,坠向地板。

然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枚手镯似有灵性一般,牢牢地停在我的掌根处。

“咦?”我惊讶地叫出声来,使劲甩了甩手腕,又道:“这是什么魔法道具?真有意思!”我说着,欲把它摘下来。但是,任我怎么用劲,它就是脱卸不下来。

我急了,看向老先生。他淡淡地笑道:“这正是我要告诉你的,因为它的本名叫真爱手镯,凡是戴上它的人不久将能得到真爱,找到一个你爱他、他也爱你的人,而且一生一世都不会改变,永远享受幸福。这是一个古老的预言,一个神秘的人告诉我这一切。在他送给我这枚手镯后便消失了,凭空消失。我当时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我等待了很多很多年,差点失去了对它的信任。直到今天遇到你,我才相信这一切绝不是幻觉。”

“真爱手镯?”我喃喃道,“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情?您不会是魔法师吧。逗我开心是不是?”

“不,这一切是真的。”老人无比肯定。“那个你爱他、他也爱你的人一定是可以摘下你手镯的人。祝你幸福,孩子!”他充满深情地对我说道。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您为什么选中我?”我迫不及待地说出心里的疑问。尽管我对爱情的问题完全是笔胡涂账,且一点信心也没有,但我还是想弄清楚原因。

果真像他说的那样,这枚手镯出现得可谓太及时了。

“不是我选择你,”莫老先生解释道,“是真爱手镯选中了你,十年前那个神秘的人就是这样告诉我的。他不仅告诉我这些,还留了一张你的画像,说你四月二十七日会出现在国父纪念馆。但他没说是哪一年的四月二十七日便消失了。于是每一年的四月二十七日我都等在国父纪念馆。我每等一年,就失望一年,一年一年过去,我差点打算放弃了。但每次看着你的画像,想着自己过去的遗憾,便鼓励自己一定要坚持下去,实现画中人的愿望。我足足等了十年,终于在今年的四月二十七日等到了你的出现。”

“那个人是谁?他怎么会知道我的长相?”我越发觉得不可思议。难道真爱手镯连这样的事情也能做到?

“我也问过他,他说天机不可泄露。我甚至连他什么模样都不知道——整个人罩在一团白雾中。我猜他一定是一位神仙。”

“好奇怪!那他为何不直接把手镯送给我,还委托您来转交?”我好奇地问道。如果那个神仙当面交给我这个东西,并在我面前消失,我会百分之百相信它的真实性。

“这点我倒是可以解释,因为那位神仙说过真爱手镯寻找主人的条件很苛刻,必须经过一个一生一世只爱着一个人的那个人之手才能发挥效用,而我,正是那个人。我懂得真爱的美好,懂得真爱的稀有,所以我才有幸成为传递真爱手镯的使者。那位神仙来无影去无踪,法力这么高,相信他的话不会假。你一定会找到真爱。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虽然有些辛苦,但总算不辱使命。”

我张大嘴巴,傻气地看着老人,仍然无法从“天方夜谭”般的感觉里□。

我的手无意识地在手镯上摩挲,手镯上的电子时钟显示的日期正是2009年4月27日。“可是,怎么可能呢?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呢?说真的,我有点害怕,我还是脱下它吧!”我使劲旋转手镯,欲捋下它。

我的思维被这件事搅得混乱不堪,未知的恐惧感让我一心只想回到事件发生前。

手镯丝毫不给面子,牢牢地箍在我手腕上,直到手腕快脱节了,我的手也没能从那个金属圈里解放出来。我突然想到孙悟空头上的金箍,如出一辙啊。好在不会有人向我念紧箍咒之类的可怕咒语,因此不必担心它嵌进我的肌肤内。

“你不想找到真爱吗?”莫老先生见状颤抖着声音问道。

“我……我只是不敢相信。我是受过科学教育的人,这简直让我感觉、感觉……迷信!迷信您知道吧?”

“我也曾经半信半疑,但是后来我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根本无法用科学解释,却一直存在着。”他安慰道,“你必须相信,真正的幸福只有靠它。那个神仙料事如神,早就料到你不会轻易相信,便告诉我一个口诀,如何能摘下这枚手镯的口诀。请把手伸出来。”

我伸出戴手镯的手臂,他捏住手镯,口中默默念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

手腕一轻。

“下来了!”他说道,举起手中的镯子。

我的手腕空空如也,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摘不下来的手镯他居然一点没费力就取下来了。

他又将手镯还给我。

“将来,如果你觉得它没能帮你找到真爱,就尽管找我要口诀好了。即使我不在了也会把口诀留给你。但我相信那是多余的。”

我把玩着腕上的手镯。一旦戴上去,它似乎又缩小了,尽管看似可以不费力地卸下,一旦我去摘它,却再也无法办到——果真是个神奇宝贝。

我不得不相信这枚手镯的确有灵性。

“谢谢您,莫老先生,这是我一生中收到的最珍贵、最神奇的礼物!”

“算不得礼物,准确的说应该是物归原主吧!天色不早,你该回酒店了。”莫老先生站起身,“我也该吃药啦。我就不送了,柳小姐,待会儿王先生替我送你上车。”

听他这么一说,我隐隐闻到随风飘逸来的中药味——带着苦涩的暖意。

我伸出右手递给他算是握别,老人迟疑了一下,微颤的手握住我的手,手掌温暖而粗糙。“您请多保重,我一定还会来台北看望您!”我许诺道。心里想当然是验证了手镯的神奇再来见他是最好的了。

我可不希望是因为验证过它不灵验特地回来要口诀的见面。

老人的眸中带着些许湿润,依旧亲切而慈祥。

王先生已经在书房门口等候着,礼貌地引导我出门。

上车之际,我回眸望向书房的窗口。那里,莫老先生仍伫立在明亮的窗前看着我,目光交会的一刹那,我感觉那双浑浊的目光中含着依依不舍的神情。

心,莫名地痛了一下。这个孤独的老人太不容易了。他多大岁数了?这么漫长的岁月居然只爱着一个早已逝去的女人?真了不起啊。

我的父亲为何不是他那样的人呢?

隔着车窗,我向他扬了扬戴着手镯的手臂。

他点点头,缓缓离开窗口。

再见了,莫老先生,谢谢您!相信我一定会找到真爱,获得完美的幸福!

回酒店的车上,满车厢的人都在兴奋地议论莫老先生如何慷慨,如何热情,互相询问选择了什么样的礼品。

我邻座的南璇更是满脸红光闪耀,拿着精心挑选的宝贝礼物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听导游小姐说那位莫老先生经常捐款给慈善机构,一定是钱多得数不清啦。我们这么多人去他家选礼物,除了超过一万新台币的要收取1%的手续费外,尽管白拿。而且人家手续费都不留自己腰包的,多慷慨、多好的人哪!你看我选的这个翡翠白玉戒指如何?放在商场里卖,怎么也得两千块钱吧。”

“你不鉴定一下就敢说它是真的,没准是塑料做的呢。”我看她财迷心窍的样子不由好笑。

“开什么玩笑?人家快一百岁的老人家欺骗我们这些晚辈不怕被人耻笑吗?别忘了,我们这个团里有两个人可是博物馆的负责人,他们都说货不假还能错?再说,人家白送你,就算是假的又怎么样?你也送个假的给我看看?”

我抿住嘴看向窗外不答,但对南璇提及老人的年龄倒是吃惊不小,看来我把莫老先生看“轻”了。

“对了,刚才没看你选礼物,是不是那个老先生单独送给你更宝贝的东西啦?”

“喏!看吧,在我手腕上呢。”我抬起手给她看。

“不会吧!你有病啊,这个东西早过时了,分文不值,你也太没眼光了!”她瞪大眼睛评论道。

“我喜欢就行,我正好缺一个手表,现在省得花钱买了。”言毕莞尔一笑。

“得,我服了你!”南璇摇摇头,一副看不懂的样子,转头又跟后排座位的同事询宝去了。

当晚,我和我的四位同事被安排到101大楼的85层餐厅用餐,据说是莫老先生特地委托旅行社照顾我们几个。餐后,还去了最高层。从这里,可以看到整个台北繁华热闹的夜景。

这座传统文化气息很浓的城市此刻灯光璀璨,五光十色,楼宇林立,蔚为壮观。放眼眺望北方,那是阳明山的方向,星星点点的灯光如明珠散落人间,与天幕之上的群星交相辉映——其中有一颗明珠一定属于莫老先生。

遥远的天际突然有流星闪过,拖着长长的尾,无声无息地坠落在人间。速度太快,连许愿都来不及。忽然想起腕上的真爱手镯,我暗暗一笑,还需要许愿吗?是不是太贪心了?我自嘲道,向夜空露出一抹笑意。

夜风携带着海洋的湿润拥抱着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温柔而俏皮。

在灯光和月光的映照下,我突然感觉自己很轻,很轻,似乎张开臂膀就能飞出凉台,像海鸥一样飞向洒满浪花的大海,飞向海洋那端的故乡……

踏上回乡的旅程,我的心仍然被台北深深触动着——甚至有些不愿离去。

随处可见的美食,随处可见的机车,随处可见的街头艺术表演,随处可见的亲和面孔都汇聚成一幅绝美的画面刻印在记忆深处。

而莫老先生的出现,让我的台北之行变得非同寻常。

再见,台北——我命运的转折点!

8 樱岭山

我的目光不再游离。

我认真地看着池春树说道:“春树,是雄鹰总是要展翅飞翔的!你去日本吧,我希望你去,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名最优秀的外科医生。”我必须明确地表达我的意见,不让他再因我摇摆不定。

他的目光是那么清澈,像一汪清潭,此刻被我的理解感动着。

尽管如此,我还是自私了一次——在不告诉他真相的情况下说出了我的意见。等他去了日本,彼此丧失了见面机会,加之我不再跟他联络,时间一久,他自然会忘了我。

听说,时间可以淡忘很多事情——包括爱情。

“知道我为什么要当医生吗?”池春树抚着我的长发问道。

“我很愿意听。你曾经告诉我你很喜欢这一行。”我鼓励他说出来,因为以后再也没机会知道了。我对他的兴趣爱好知之甚少。

“那是因为我很小的时候曾经有过很糟糕的经历。我从阳台上坠落,头摔在地上,几乎没命。我昏迷了整整半年,当时很多医院都不敢收治我,后来遇到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最终救活了我。但是那段时间,我的父母绝望极了,他们无法容忍失去唯一一个孩子的孤独和悲恸,所以后来即便我恢复了健康,他们还是决定再生一个孩子,我的弟弟这才有机会出生。也是这件事促使我对医生这个职业充满崇拜和敬意,我希望用实际行动挽救更多人的生命,让每一个家庭都减轻病痛带来的创伤。”

我钦佩地看着他,叹道:“真是奇迹啊!你昏迷半年之久还是醒过来了!可是如果你不说,谁会相信你这么聪明的人竟然头部受过重创?”

“很多人都说是奇迹,更有人说因为我父母广结善缘,福报多多,因此我大难不死。古语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所以让我遇到了你,你是我今生最大的福分。”

“怎么说着说着又说到我身上了?”我不好意思地垂下眼睑,同时有些伤感。

“我是因祸得福啊,我三岁那年若是死了,就再也看不到你了,不是后福是什么?”他抬起我的脸,深情款款地看着我。

“傻瓜!”我感觉脸热起来。为了打岔,我继续说道:“你摔得那么重,头上一定留下伤疤了吧。”

“是啊,缝针的地方始终长不出头发。”

“那……我能看看吗?”我以前从不知道他年幼时遭遇过那么严重的伤害——无法不表示一下关心。

池春树侧过头,指着头右侧的一处地方说道:“就这里。”

我凑上前去,拨开他的头发,仔细看去,果然在耳后三公分处,有一道白色的疤痕十分明显,但他浓密的头发遮盖住了整道伤疤。我这才明白他为何从来不留平顶头。

我轻轻抚摸他的伤痕,喃喃道:“春树,你将来一定会是全世界最好的外科大夫。”

“你愿意跟我一同分享那一时刻的到来吗?”池春树握住我的手,目光灼热而真诚。

“我……”我无法回答他。他的话分明是在做邀约。他的心意,我懂。但是,我给不了他任何承诺。

“拾伊,你究竟害怕什么?你的手在发抖。”池春树焦急地问道。

“我不是害怕,我……觉得你太好了,我配不上你!”我急忙说道。

跟他在一起,我相形见绌。

我的确配不上他。

他那么好的人应该拥有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人——不该是我!

“傻丫头,你就是最好的,最配得上我的人。”他的唇迅速捉住我的唇,醉人的花草香气瞬间弥漫我的口腔。“答应我,你会等我回来。给我两年时间。”

我的身体颤栗了一下。

他觉察到了,松开我,期待着我的回答。

“春树,我们让命运决定一切好吗?”

“嗯?”他眉头扬了一下,“命运决定一切?什么命运?”

我举起右手对他说:“你摘下我的手镯,我就答应你!”

池春树露出喜色,他一定认为我有意成全他——在他看来,摘下这枚手镯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真有你的!”他笑道,“好吧,我迎接命运的挑战!”他说着,自信地摸上手镯……

他没能摘下我的手镯,一番研究后也没能摘下。

“既然能戴上就一定能摘下啊。”他自言自语道,眉头微蹙,“一定是你瘦的时候戴上它,现在胖了,所以一时摘不下来。”他挺不服气。

“一个多月不见我能胖成什么样?连手镯都摘不下来吗?若说我胖了,请问我哪里胖了?”我反驳道,知道他在找借口。

“明天我弄些皂液来,一定能摘下它。今晚不想再试是害怕弄疼你。”他信心满满地说。

“再试也是这样,你不能耍赖。”我提醒他,“命运告诉你得收收心,安心闯出一番事业来,不要总想着眼前。”

“啊!我困了,什么也听不见,今晚说过什么也记不住,晚安!”池春树真就耍起无赖来,懒懒地翻过身,拿后背对着我。

我熄灭灯,忽地转身,也拿后背对着他。

静寂的田野里传来各色昆虫奏鸣曲,渐渐地,变成催眠曲,我的眼皮沉重起来……

清晨,手机上的小闹钟一遍又一遍地响个不停。

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一张熟悉的脸凑在我眼前。

一惊,立即坐起来。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他,随即想起来昨晚跟他睡一个帐篷的。但是我刚做过的梦好像不是睡在帐篷里而是床上。

“我不在这里该在哪里?起床了!”池春树一跃而起,带着愉悦的神情钻出帐篷。

我昨晚跟他说了很多话。可是,他似乎没听进去多少。

我从地上爬起来。

现在六点还没到——平时可没这么早起床。

说好了由我负责做早餐,我得抓紧时间,不能耽误了大家登山。

出了帐篷先伸个懒腰,山里的空气真好,令人神清气爽。

远远的,池春树躲在树后给大地施肥,我连忙转移视线。

叫醒邹淼玲和高铭锐这两个活宝足足用了五分钟。十分钟后,才见两个人眼袋大大地从帐篷里钻出来,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似乎仍没睡醒。

“裸泳感觉如何?”我凑近邹淼玲低声问道,带着嘲弄的口吻。

“湖水太凉了,没敢下去,就在湖边湿湿脚,还踩着一个东西,不晓得是癞蛤蟆还是青蛙。”邹淼玲没精打采地说道。

“浪漫也是要付出代价滴!”我揶揄道。“赶紧吃早餐,我做了鸡蛋蔬菜三明治,抹了你最爱吃的花生酱,外加早餐奶,给你补补身体哦,高太太!你太辛苦了。”我朝她挤挤眼睛。

邹淼玲白了我一眼,鼻子伸向前嗅了嗅,“好香啊!”她说道,“肚子还真饿了。”

三明治刚吃没几口,邹淼玲像想起了什么事,凑近我耳边,不怀好意地问道:“昨晚的同眠共枕感觉如何啊?”

“跟平时一样!”我拿一根未拆开的火腿肠支开她露出□的脸。

“有没有搞错啊?喂,你是不是不正常啊?”她瞪着眼珠子,吃惊的表情如同看到异形。

“我很正常。”我淡漠地回道,将火腿肠从中间拧开,见她还是一副追究到底的神情,只得加重语气对她说道:“你很烦人呐,三明治都不能堵住你的嘴吗?看招!”我将半截火腿肠塞进她嘴里。

“不会是池春树那家伙不正常吧,怎么能放过这个绝好机会呢?”塞了满嘴食物的邹淼玲揣测道。

“你!”我发现跟这个女色狼简直无法沟通。我压制住想拧她嘴的冲动,低声道:“他到底正常不正常,你一定很有兴趣知道!要不……你去试试看?”

“不行了,太累啦!”她垂下头,坏笑着。“我得好好休息。上帝,今天还得爬山,看来得仰仗你们各位大虾鼎力相助了。”

“活该,谁让你透支体力了?那么晚了还玩裸泳!哼!瞎折腾!”我毫不同情她——那副蔫耷耷的样子让我鄙视。

邹淼玲冲我一竖大拇指:“你聪明!你高深!我甘拜下风。”

上山时,为了减轻负担,我们只带了少量水,相机、四大块吐司面包加上几块黑巧克力连同大垃圾袋集中放在一个背包内。高铭锐告诉我们山顶还有些工程没结束,会有一些农民在那里贩卖果蔬食品。万一我们带上去的食物不够吃可以买些来应付。

池春树自告奋勇充当“骡子”背起唯一的背包。

我和高铭锐当然也不是空着手没事可干——一左一右拉着邹淼玲上山——几乎是一路把她拖拉上去的。每次她嚷嚷着走不动了,我们便中途休息几分钟,找周围风景优美的地方取景拍照。摄影师自然是高铭锐,他的职业便是摄影记者,不愁拍不出好照片来。

海拔八百多米的山竟然用了近两个小时。等我们几个登上山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

满身是汗的我,真想找个湖跃进去凉快凉快。

山顶建了一座公园,差不多完工了,随处可见姿态优美的樱花树,可惜季节不对,否则满山遍野地绽放着,一丛丛、一朵朵,一树树,一定美极了。

休息时,跟路边的摊贩闲聊,这才知道这里原来不叫樱岭山,叫青龙山。山脚下曾经有个古老的小镇叫青龙镇,住着几百户人家。抗战时,鬼子扫荡,将镇上的男女老幼全部杀害,未留一个活口,房屋也尽被焚毁,因此这个小镇便从地图上消失了。中日恢复建交后,一些有良知的日本友人为纪念当地惨遭杀戮的中国平民,特地赠送了樱花树种若干棵移种到这里,提醒后人和平相处、远离战争。

“我说怎么湖水那么冰呢,看来阴魂太多,幸亏咱们昨晚没下去游泳,怪吓人的。”邹淼玲说道。

“我刚开始听说‘樱岭山’还以为是‘英灵山’呢。”池春树也感叹道。“中日两国总算可以友好相处,和平发展下去了。”

“这是你的一厢情愿罢了。”我嘟囔道,觉得他的乐观属于盲目无知同时认为他对政治缺乏敏感。“谁知道那些日本人是不是猫哭耗子假慈悲?这么多无辜的生命就这么永远消失了。哪有那么简单就饶过?若换做我,一定让他们举国上下集体公开道歉,这才显真诚。弄几棵树来糊弄人罢了。”

“拾伊,你又来了,你跟日本人有仇啊,老一辈人的事情过去就过去了,展望未来才是最重要的。”邹淼玲不同意我的话。这个乐天派加物质享受派永远抱着“天下无贼”的态度混日子。

“我跟日本人没仇!”我回道,“但我讨厌制造悲惨历史的日本侵略者,也讨厌不敢承认历史的可耻日本人。日本是一个东西方文化结合非常棒的国家,尤其经济很强。这点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总是提及过去,就是提醒自己不能忘记历史,更不要麻木。日本人卯足了劲儿钻研新技术、避免重蹈失败覆辙。瞧人家才多少年就摆脱困境了。这方面我们落后大了去了。作为中国人只有牢记曾经发生过什么,不断强大自己才会赢得世界真正的尊重,别人就不敢欺辱你。不是我吹的,如果每个中国人都有我这种觉悟就好了,不愁不强!高太太,你展望未来最好请你现在就把脚下的路踩好,未来可不是浮在空中的。我可不希望未来拖着你的手像蜗牛一样前进。”

“你这张嘴呀也就说我最行!不就是研究了一阵子中日发展史吗?居然研究成铁杆愤青了。幸亏你没成长在抗战时期,否则我不被你拖累死才怪!”邹淼玲嬉笑道。

“我就要拖着你,到哪里也拖着你!”我揪住她的两只耳朵逗她。

“战争一旦发动,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者啦。”池春树又提出他的看法。“无辜的生命被卷入战争机器,受到践踏,受到蹂躏,这才是最可怕的。所有道德底线都被无情地打穿,生态平衡也被破坏。这与我们从医者的精神也是背道而驰的。因此,战争是全人类的悲哀。”

“我同意!”高铭锐赞同池春树的话。“人类的悲哀是制造战争。我们中国人天性不好战,不爱动用武力侵略别人。但人家欺负到我们头上,我们也绝不做孬种!”

站在山顶,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尽在我们脚下——一股豪情油然而生。“那我们为了现在的幸福生活高呼万岁如何?”我提议。

“好啊!闲着也是闲着!喊呗!”高铭锐第一个赞同。

我们四个人一起向天空大声呐喊:

“自由万岁!”

“祖国万岁!”

“爱情万岁!”

“青春万岁!”

山谷震颤,刻录下我们年轻激昂的声音。

高铭锐喊罢,一把搂过邹淼玲,两个人肆无忌惮地地热吻起来。

池春树像似受到了感染,一点不含糊地也抱住我便吻。

光天化日之下好像太疯狂了吧!周围还有不少工人呢。

我的脸倏地烫起来,扭过头推开他。

池春树得意地笑,带着偷袭成功的快意。“以后不许这样!”我嗔道。

可是,我跟他之间还有以后吗?这恐怕是最后一次相聚了——他不是预言中的那个人啊。

可怜的春树尚蒙在鼓里,向我敬了一个礼说道:“保证下一次先征得同意再吻!”

我想笑,却只是牵动了一下嘴角,看上去一定像个苦笑。

“拾伊,这是我们认识以来第238次见面,也是第198个吻,多吉利的数字啊!”

我惊颤!他居然记得这么清楚!每一次的见面,每一次的吻他都刻印在心里了吗?

突然感觉好难受,他对我用情若此,可我对他好残忍。

他看着我优柔地笑,像绚烂的霞光。

我慌张地避开他的目光。

我不能再犹豫了,趁现在还来得及,趁他还未陷得更深,我必须表明我的态度——清楚、明白地让他知道我与他分手之意已决。

9 遇雨

游毕尚且无人售票的山顶公园,我们躺在树影婆娑的草地上休憩。

邹淼玲和高铭锐脑袋凑在一起一边说悄悄话,一边喂对方食物,偶尔还朝我这里看几眼偷笑,不知两人是不是在议论我。

此刻我满腹心事,无心细听。

池春树拿着钢笔在一份报纸的夹页内刷刷刷地写着什么,很专注。

我思忖了一番,决定作诗一首——绝交诗——赠给他。

啃着面包,我怀着复杂的心情一个字一个字写下《告别六月,告别我!》:

暖暖的

阳光灿烂坡上花

悠悠的

湖风沉醉花间蝶

心的年轮

在季节里染上颜色

情的韶华

在红尘中刻满嚣喧

陌上

仍有浮光掠影

感念

缱绻有你相伴

嗟叹

多情总被无情恼

旖旎纠缠,迷醉芳华

万水千山

蓦然回望

凝眸已无语

天地博大

过客匆匆

有聚必有散

情已尽

再难留

莫彷徨

且看

有朝一日凤腾起,

再不与凰一行飞。

写完诗,忽觉心头轻松了些许——长痛不如短痛——总算对彼此有个交待吧。

纵然伤心是难免的,也好过让他一颗心总是悬着,没着没落的。

我将信折成颇复杂的纸片递到池春树面前。他迟疑了一下,接过去正要拆开看,我阻止了他。

“答应我,回到家以后再看。”我不想破坏这次旅行的气氛,就让彼此多保留点美好的回忆吧。

他微笑着,将信小心地塞进背包的夹层内,拉好拉链。

过了一会儿,他递给我一个折成鹤状的白纸,神色有些忐忑。“你也答应我,回去后再看。”

我接过他手里的纸鹤,这才明白他刚才也在给我写信。

他会写些什么?我觉得手里的东西有点沉。

将纸鹤放进外罩口袋内,扣好纽扣,我向他用力点了一下头,算是答应了他。

邹淼玲继续跟高铭锐窃窃私语。这会儿我注意听他们的谈话内容了。

邹淼玲:“瞧这两人真是天下无双!什么年代了,还当面递交情书?晕菜!”

高铭锐:“你是嫉妒吧?赶明儿我也给你递交一份不少于一千字的情书,一定看得你春心荡漾!”

邹淼玲:“拉倒吧你!就你那水平,我看一定是抄来一句话然后复印一百次刚好凑足一千字!再说,咱们俩都天天一个床上睡了写什么情书呀!那不是脱裤子放屁吗?”

两人爆笑的声音传来。邹淼玲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同时另一只手去捂高铭的嘴。

这两个淫贼!我朝他俩狠狠地瞪去。别以为你们声音那么小,我就听不见,本姑娘的耳朵好使着呢。

“拾伊,我们没说你啊。你忙你的。”邹淼玲装无辜。

“我们是不是该下山了?路上还要花费不少时间。”我看了看手镯上的时间显示。

“再多呆一晚上,明天再走吧!”邹淼玲意犹未尽,还想宿营一晚上。

“我明天还有事情,不能耽误了。”我坚持道。

“工作狂!”邹淼玲白了我一眼,“好吧,好吧,听你的。打道回府!”

下到半山腰,远远地看到一个年轻人大踏步攀上山来,宝蓝色、印着白色“WORLD”字母的长袖T恤和深蓝色的棒球帽在山道上很是显眼。

“看,也有跟我们一样明智的游客,可惜他晚了我们一步。”高铭锐带着优越感俯视着那个年轻人拾级而上。

来人距离近了,步履轻盈,只管埋头爬山,也不看风景,好像是急着赶火车的旅客。

我们四人分立两侧,闪到台阶边,给他让开道。

这人挺有意思,始终低头看脚下,经过我们身边时,竟然撞着了池春树。

直到撞着了人,他好像才刚发现山道上不止他一个旅客,顿下之际,茫然地扫了我们四人一眼,突然像遗漏了什么,目光回扫到我脸上,闪烁了一下,随即垂睫,“对不起!”声音漠然。

这人绷着脸,一丝笑容也没有,难免令刚才那声“对不起”缺乏诚意,仿佛只是勉强应付一下。

池春树向来是温和的人,没跟他计较。

那人将背包掂了掂,继续往上爬,速度又加快了。

我目送着他攀登的背影,感觉这个人虽然模样不赖,但太没素质,同时觉得他手脚很麻利,爬这么高,居然一点不带急喘气的。但他刚才看到我时为何心跳骤然加快了?

我自嘲地一笑——多心了——以为人人只看你一眼就会对你怦然心动吗?

“没礼貌的家伙,长的倒是挺象样!”邹淼玲朝他的背影嘀咕道,跟我有同感。

“现在有些年轻人就这样!”高铭锐老气横秋地说道——好像他不算年轻人——挽起邹淼玲的手继续下山。

此时日光暗淡下来,西方天际一道浓密的乌云迅速向我们的方向移来,像一道黑色的利剑将淡紫色的天空劈作两半,雷声隐隐。

“啊呀糟糕,好像要下雨了!”邹淼玲惊道。

我们加紧步伐,高铭锐拉着邹淼玲,池春树拉着我,四个人略显狼狈地往山下赶。顷刻功夫,天色已暗如黑夜来临。

“惨了,惨了!我跑不动了。”邹淼玲说着,停了下来,朝高铭锐嗔道:“猪头,就快落雨了,就算我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下山也来不及赶到帐篷里啦!你不是说今天天气晴好的吗?现在怎么办?荒山野岭的,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害人精!”她连珠炮似地数落着高铭锐,一根葱指已于瞬间戳了男友脑袋若干下。

“唉唉唉!下手轻点!”高铭锐喘着气立即躬身下蹲,双手架成X状支起邹淼玲的胳膊,“我可是靠它混饭吃呢?戳坏了你赔得起吗?”

“赔你个大头鬼!”邹淼玲将一股脑的气全撒在男友身上,说着话,一脚踩去。又是一声惨叫,高铭锐抱住脚跳起来。

“你们看!”正向四处张望的池春树突然指着左前方一处山石大叫起来。“那里有个小山洞可以先避一避,等雷阵雨下完再走吧!总比淋成落汤鸡好。”

一呼百应。我们立即改变方向,侧向前进。

看着那小山洞很近,不过百米距离,但山体陡峭,不比平地,一路磕磕绊绊、踉踉跄跄地冲过去也颇费劲。

豆大的雨点正对着头顶倾泻下来,我们一起惊呼着冲往山洞。尽管已进入六月,但山里的温度不算高,冰凉的雨点落在我们汗流浃背的身上浑身一阵激灵。

“还好!还好!没淋透了。”高铭锐第一个钻进小山洞,一甩头发上的雨水对邹淼玲略含歉意地说道。

“好个屁!我的发型、我的脸全毁了。”邹淼玲一摸脸,两手心里落了几道黑墨汁一样的污迹——精致的烟熏妆算是彻底毁掉了,于是嗔怒地将手掌抹向男友的脸,口里仍责怪着“都怪你这个家伙!”高铭超则抱住她一阵猛亲,目无旁人。

瞧这一对活宝,躲雨也没闲着,我心里叹道。好在我对他们的行为已有免疫力——见怪不怪。只要他们没当着我的面嘿咻就不能算他们出格。但跟他们这对活宝比,我和池春树越发显得太文明。

“拾伊!你的衣服淋湿了,小心着凉!快脱下来吧,穿我这件。”池春树说着话,已经麻利地将自己的外衫脱下,只剩贴身短袖T恤。

“反正大家衣服都湿了,不必换了!”我微微一笑,反而将衣服更裹紧了些。因为我怕里面那件背心领口太低,且淋湿了粘在身上,更不好意思当着男孩子的面换衣服。

“我这件是防雨的,衬里一点没湿!”他递过衣服塞我胳膊里,随即背过身,面对洞壁——早替我想到了。

“啊?这么薄也能防雨,什么料子的这么神?”邹淼玲大惊小怪地问道。我这才发现她和高铭超已经互相帮忙脱去湿外衣,只剩贴身内衣了。

看到两个人过分暴露的样子,不免脸红。我赶紧收回目光。

“哎呀,你迂不迂呀?”邹淼玲又开始教育我了——这方面我接受她教育不少,只是我资质鲁钝,接受不来。“谁到这个世界上不是赤条条来着?衣服是身外之物,穿脱自由,你干嘛脸红呢?拾伊,你还挺复杂的嘛?”邹淼玲一阵数落,看来她如此轻装上阵倒是纯真本色,我反倒落了个心存杂念的名。

我无话可说,各个人是各个人的习惯。

我这人就这样,娘胎里带的迂腐——复杂。

邹淼玲上前来好奇地抓过池春树的衣服查看一番。

“哟,是日货呢!小日本的东西就是不差!在哪儿买的,早知道咱们也买一件穿来郊游,免得脱得稀里哗啦的让我们拾伊脸红。”

我气呼呼地看着邹淼玲——有完没完?

还是善解人意的池春树替我解了围。“如果你们不想拾伊感冒就放她一马吧!都把脸背过去。”他的话音未落,我打了个喷嚏。

“真灵啊!好好好!我们背过去,这就背过去!高铭锐同志,你不许偷看她哦!”邹淼玲立即将衣服摔给我,拉着高铭锐面朝洞壁站着。“拾伊,我数到十你必须穿好,否则我们可要动手替你换啦!”她又开始起哄了,“1,2,3……咦?”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再数数了。

我换好衣服后,望着雨帘发呆。邹淼玲将我拉过去。“拾伊,你看洞壁上有诗嗳,不知道是不是哪个人躲雨时打发无聊写下的。”

我顺着她手指着的方向看去,洞壁上果然刻着一排排字,字迹工整而清晰。我从右至左轻声念道:

“别离恨,思相逢,魂牵梦萦与君同。

前尘路,硝烟起,血色疑雾一重重。

国已破,山河在,英雄一怒发冲冠,

情亦泯,何堪忍,绒花犹忆旧时欢。

碧血丹心,美人兮倾城,多情恰似少年痴。

柳腰细裙,衣带兮渐宽,时空万里终难弃。”

“什么人躲雨还写这种诗?搞得像赤壁怀古一样!”邹淼玲嘟囔道。“如果是我,我就题雨天即景之类的诗。唉,做什么诗嘛,不如唱歌啦,费那么大劲儿刻上去,真无聊!”

“这个人很了不起,他是怎么刻上去的?”高铭锐托着下巴仰望着洞壁上的诗说道,“从高度看除非他个头超过两米而且臂力了得,否则怎么能爬这么高的地方刻这么深的字?”

“他站在折叠椅上刻的呗!”邹淼玲随口说道。“有些人旅游就爱带个折叠椅随时都能休息。”

池春树个儿最高,走近了伸出手臂试了试,仅触及诗的下半部。“如果不是站在椅子上,他的身高起码得在两米五左右。”他说。话音未落,手臂触及的地方扑簌簌直往下掉石屑。他呀了一声连忙让开。

等碎屑掉完,石壁上空空如也,再也看不到那首诗了。

“啊,见鬼!怎么会出现这种事?”邹淼玲盯着石壁一阵猛看,又拿起池春树的手看了看。“你这手怎么回事?”

“不会是要塌方了吧?”高铭锐担心地说道。大家立即后退了几步,但洞外大雨倾盆,哪儿都去不了。

我们一起看着雨帘发呆。刚才发生的事情让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而且隐隐不安起来。

大颗大颗密集的雨点击打着地面溅起沁凉的水花。

看着天色一片沉黑的样子,这雨恐怕一时半会儿停不下来。

过了一会儿,高铭锐和邹淼玲感觉身上冷,互相抱团取暖。而我,穿着池春树的外罩,一点没觉着温度变化。

“这雷阵雨有完没完啊!”邹淼玲叫道,“我要感冒了!讨厌啦!”

话音刚落,空中一道明晃晃的闪电直刺地面, “咔嚓”一声似乎劈到了洞外什么东西。紧接着巨大的雷声轰鸣而至。

“妈呀,太吓人了!”邹淼玲缩进高铭锐怀里喊道。

“快了,很快就会下完了,再忍一忍噢!”高铭锐安慰她。

我捂住耳朵,刚才那声惊雷震耳欲聋,直到现在我的耳膜还在嗡嗡作响。

“拾伊,你要是害怕,也可以钻到我怀里来。”池春树俯下身看着我。

我摇摇头,贴近洞壁。其实我很害怕,但是我不想太依赖他——我跟他之间结束了。

“受不了啦,这该死的雨赶快下完吧。”邹淼玲大声嚷嚷道。

这会儿的她穿着三点式蹲在洞里挺可怜,再也顾不上潇洒、性感了。

高铭锐则一边安慰她,一边小心地替她清洁被雨水弄花了的脸——反正水是现成的,不用白不用。

10 遇险

又一道极亮的闪电灼亮在洞外,看样子,后面的雷声会更可怕。

可是这道闪电似乎不是一闪而过的那种,竟然顿住没消失。

“发生什么事情了?”邹淼玲叫道,那也是我想问的问题。

洞内被照得雪亮,比烈日照射下的白昼更明、更亮,却迟迟听不到雷声。

我们四人惊惧地挤在一起,看不清洞外怎么回事?

太亮,什么都看不清。

手镯突然“嘀”发出声响,我刚看一眼,便知道出了故障。液晶屏上的数字乱窜,像是被某种辐射扰乱了电路,无法正常显示。

正当我要提醒其他人看时,一道彩色光束骤然从手镯□出,刺向洞外,随即狂风大作。

洞外的雨声再也听不到。

我们都愣在地上,动也不敢动。

一大团白色浓雾骤起,翻滚着,笼罩了整个洞口,白雾转而呈逆时针方向旋转,恰似漩涡,漩涡底端一个幽深的蠕洞,无限向内延伸着……

“见鬼!”高铭锐眯起眼睛说道,“怎么跟时空隧道似的?”

他刚说完,我们便失去重力,一起漂浮起来。

我瞬间抓住池春树递过来的手——我的身体似乎被某种力量牵引着往洞外拉。

那股吸力越来越强,我的身体第一个被拉向漩涡,拖带着池春树一起动。

“不要啊!”我惊恐万状地叫道。

池春树紧紧拉着我的手,却也无能为力——身体同样浮在半空中。

我俩瞬间被吸进白色的漩涡内。

“拾伊别怕!我跟你在一起!”池春树贴上来紧紧抱住我。

他的声音传出去很远很远,好像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天际。

我们的身体如滚落地面的罐头内的漂浮物,上下翻腾着,但动作并不剧烈,有点像电影中的慢镜头。

不知翻腾了多久,突然一个急刹车,我的身体撞到了什么,随即和池春树的手震脱开。

他想拉我,但是没能拉住。

我的身体一沉,直接坠了下去。

池春树很消失在视线内。

“春树!”我惊恐地大叫着,感觉自己要摔死了。

身体急剧旋转,360度旋转,一圈,二圈,三圈,四圈……头被转晕,直至完全失去知觉。

阳光照在我身上,很暖和。

雨终于停了吗?这究竟是什么鬼天气?

我睁开眼睛,突然发现有些异样。刚才不是在半山腰吗?周围怎么全变了样儿?

我正躺在一堆干草上,晒得发烫的干草烤得我的后背痒痒的。旁边尽是低矮破旧的房屋,大多数墙是泥巴和石头砌的,盖着茅草顶,很少看到瓦片。泥巴路面偶尔铺上几块青石。看着是个古老的小镇,却看不到人影。

隐隐地,喧嚣声从山谷那边传来。

“鬼子杀人啦,快逃啊!”

鬼子?我听着觉得奇怪,哪里来的鬼子?

我看向手镯表,谢天谢地,没摔裂,但是上面显示的数字让我立即惊呆:1939年6月7日!

怎么会这样?坏了?

没等我来得及确认故障出自哪里,一阵阵枪声拉紧了我的神经。

一群男女老少背着包袱、夹着家什从我面前狂奔而过。他们的穿著很奇怪,好像是几十年前民国时期的装束。

我循声向远处望去,哎呀,怎么一帮穿着日本鬼子服装的人端着长枪冲我这个方向追来。

难道误入了某个影视拍摄基地?

子弹“啾啾”地从我身旁呼啸而过。

我惊恐地意识到不是那么回事——拍电影能拿真枪实弹射击群众演员吗?

眼见着一个穿灰衫的中年男子倒在了血泊里,一抽一抽地痉挛着。一个鬼子追上来,刺刀狠狠地扎进他的胸膛。

我大惊失色,本能告诉我最糟糕的事情让我摊上了——我被卷入了另一个时空,而且身处可怕的抗日战争年代。

反应过来的我狼狈地滑下草堆,融入逃亡的队伍——逃命是首要的。

我的大脑只给我一个指令:跑!我很快超过其它人,甚至比男人跑得还快,不仅因为我空着手没有负担,我的旅游鞋也功不可没。

我的手臂全力配合双腿奔跑在逃亡阵营的最前列。

但是,有些时候成为冠军并不是令人自豪的事情。前方道口出现的另一帮鬼子十分明确地告诉我我这个冠军不好当——将会成为饮弹冠军。

我一个急刹停下,以最快的速度折进左侧一条小巷,只见一些不怕死的当地人拿着斧头、扁担以及叉棍跟日本鬼子斗,但这些干农活的东西怎么能与训练有素的鬼子和夺命的枪弹抗衡?眼见他们一个个相续倒下。

我的心剧烈地跳动,似要从喉咙里颠出来。狂奔让我的咽部和胸腔格外疼痛。

我惊慌地环视周围,到处是血腥杀戮留下的痕迹。哪里才是藏身之所?

“花姑娘的大大的!”一个日本兵发现了我。

妈呀!我扭头就跑,还没跑出十步远,已经被从两侧包抄来的鬼子死死地摁倒在地上。

我奋力挣扎,冲着对方就是拳打脚踢,蓦地感觉身子一轻,离开了地面,接着猛地向后飞了出去。

身体重重地摔在一堵泥石砌成的墙上,撞上墙又弹回来,坠在地上。

眼前一片金星四射,后脊梁骨快撞裂了,吃痛得紧。

我挣扎着想爬起来,但腰里酸软刺痛——骨盆似乎错位了。

我只能贴墙坐着,大气都不敢喘,连正常的呼吸也牵动着痛神经。

几道阴影挡住了阳光,三个日本兵围住我,头碰头挤在一起叽哩哇啦地商议着什么。

一个罗圈腿、肥短身材的日本鬼子扯下帽子塞进同伴手里,冲我左一个“哟希”又一个“哟希”、满脸浪笑地逼上来。另外两个鬼子后退开,同时嘎嘎地浪笑起来。

完了!我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看来今天我命休矣!生命如此仓促,如此悲惨!如此心不甘、情不愿……

看着那个罗圈腿挨近了,我心一横:豁出去了!忍住腰痛朝着那个矮冬瓜奋力摆去一个兔子蹬鹰的动作——踹了个准——他真格儿跟冬瓜似地向后滚去。

“哈哈哈!八嘎!”另外两个鬼子嘲讽地大笑起来。

矮冬瓜大吼一声,气急败坏地从地上爬起来,龇牙咧嘴地朝我扑过来。

突然一声清脆的枪响,头顶上方的墙“噗”地爆开了,溅了我一脸泥屑,还差点迷了眼。

我本能地缩起脖子,闭上眼,待再度睁开时,那三个日本兵正“嗨一嗨一”地弓着腰跑到一边去。

眼前站了一个身材颇高的年轻日本鬼子,看上去是个军官,肤色白皙,长得挺斯文,不像那几个日本兵凶神恶煞的,甚至他朝我温和地一笑时,可以用“好看”来形容。

“不要怕!女孩!”他操着一口虽然蹩脚但还算让人听得懂的中文。“你的什么人的干活?”他蹲下来问道,两眼骨碌碌上下打量着我。看来我的发式衣着引起他的怀疑——与当地人大不相同。

我根本没指望活着走出这里,冲他啐了一口唾沫骂道:“日本猪!”

“嗯——”鬼子军官并没生气,或者只是暂时忍住气,拿白手套抹了一下脸,“老实说的,皇军不杀的优待,不老实说的……”他拿手在脖子上做了个杀头的动作,同时面色一沉。“你的,大大的漂亮,可惜!”

“死鬼子!”我随口骂道,再次啐了他一口唾沫,我本来打算抽他一大嘴巴,无奈动弹不得,就算吐口水这么简单的动作也疼得我五官挪位。

鬼子军官先是一愣似乎没听出我在骂他,接着看出我受了伤,嘿嘿一笑,一把抱起我来,朝一家敞着大门的院子走去,并拿脚把院门踢上。

他要干什么?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

走进正中一间大屋,鬼子军官把我扔在床上,然后拔出还滴着鲜血的军刀朝向我,眼睛狠狠地盯着我,观察我的反应。

他将刀尖指向我的下巴,顺着胸口缓缓向下做了个切腹的动作,直拉到我牛仔裤的拉链处,停下,露出凶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我屏住呼吸瞪着他,一动不动,却分明感觉到随着他刀口下滑的动作,所经之处痉挛不已。

他要劈开我吗?好可怕,我不仅感到肚子抽筋,腿也在抽筋……这种在煎熬中等待死亡的感觉太糟糕,远比一枪蹦了我痛苦十倍。

“怕的不怕?”鬼子军官紧绷的面孔突然一松,温和地笑起来,像开个玩笑似的,语气也缓和起来,“女孩,你的大大的漂亮!我的未婚妻有点像你,不要让我把刚才的那几个兵叫进来。你的,受罪的大大的。快说,你的什么人的干活?”

我抽了一口凉气,用颤抖的声音告诉他:“中国人的干活!”

常言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现在正是我表现中国人的气节的时候。

“哈哈哈!”鬼子军官自负地大笑起来,居高临下,用藐视的目光看着我,“愚蠢的支那人,中国的很快的从地图上消失,统统的没有!”他那自大狂妄的口吻羞辱着我每一根敏感的民族神经。

“你们小日本的,很快死啦死啦的!广岛和长崎会被原子弹炸平,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坟墓。这就是你们侵略别国的恶果。” 我带着恶毒的眼神回敬他一句,心里突然后悔跟这鬼子说这些有什么用?现在才是民国哪一年?离日本战败还很遥远啊。又想:算了,反正就快死了,说什么都不为过。

笑声嘎然而止,鬼子军官再次仔细地上下打量我,露出迷茫的眼神,摇摇头,似乎无法找到令他想得通的答案是件很头疼的事。突然他一把揪住我的脖子,拿刀尖挑开我的衣服,眼睛再度露出凶光,“你的良民的不是!”

我以为他将要对我干最可怕的事情,吓得直喘粗气。但他的目光又停留在我的衣领上,神色大变。“你的衣服的哪里的有?”话说着,刀已经架在我的脖子上,刀背上的血腥气扑鼻而来。

我知道他看到池春树罩衫上的日文商标——露出那种表情一点也不奇怪。可是死鬼子,我不会告诉你的。

尽管心在扑通巨跳,被死亡的巨大恐惧牵引着,我还是挺住了,一股即将奔赴死亡的解脱感倔强地屹立于胸。

好样儿的,柳拾伊,我不断给自己打气,你是个有骨气的中国人,你不会畏惧日本鬼子的。

11 获救

屋外几声枪响打断了鬼子军官的审讯。

当他朝枪响的方向大喊几句日语却没人应答时,神色立即慌张起来。

他快速摸向腰际,拔出腰间的短枪对准门的方向。

我没听出院子内进来人,却听出屋顶有人。

瞬间,一个白晃晃的身影从屋顶的天窗坠入。只见寒光一闪,鬼子手里的枪没了,同时没了的还有他的手——血柱陡然喷出。枪连着断手一并落下。

鬼子军官惨叫着,捂住断臂连连后退。惊骇万分的我也惊叫起来。

白影稳住身形,虽然没正面对我,但他那异常高大且英武挺拔的身姿令人印象深刻。这位功夫卓绝的大侠难道就是传说里的抗日游击队员?此人浑身散发着一股凛然正气。我想他敢于跟鬼子斗,一定是抗日游击队的。想到此,心中不由大喜。

白衣人这才顾及到我,转脸问道:“姑娘,没事吧?”然而触及我的目光忽地就变了,风……” 他呓语着什么,黑瞳内闪过一丝令人费解的光芒。震惊?疑惑?喜悦?直觉告诉我他认识我,但我看不清他的相貌——脸上满是被尘土和硝烟熏黑的斑驳印迹。我转念又想:这个时空,怎么可能有人认识我?一定认错人了。

外面的枪声密集起来。鬼子军官趁白衣人一愣神的空当想逃往屋外,白衣人敏捷地纵身一跃从鬼子军官头顶飞过,拦住他的去路,口中喝道:“滚回老家去吧!爷爷替你省路费!”手起刀落向鬼子劈去——一声惨叫,同时听到类似菜场里卖肉的拿锋利的屠刀游刃在肉质物体内的声音。一股黑血如喷泉一般射向屋顶,同时一个圆乎乎的东西飞到我眼前,落定,一双惊恐的圆目直对着我眨着眼——竟然是那个鬼子军官的头颅!

“啊!”我惨叫一声——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啊。眼前一黑,我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人放在马背上。马沿着湖边走,正在下坡。

我的脑袋晕乎乎的,本想抬起头看清楚那人是谁,但稍一用力,腰间便似断了一般疼痛难忍,只得又放松身体,瘫在马背上。

那人丢了马缰,蹲在湖边掬水洗脸。马儿也低下头,伸向湖面饮水,我的身体随着坡度向马头方向坠,出于本能,我一把揪住马儿长长的鬃发。

吃痛的马儿抖动了一下身体,马蹄焦躁地踢踏地面,不时颠到我的痛处,我呻吟起来,更紧地搂住马脖子。

一双大手托住我的双肩欲将我放下马。

“别动我,疼!”我大叫道,手臂仍然抱着马脖子,却又感觉被他双手触及的双肩如过电般倏地扎了一下。

“手松开!”那人喝道,声音冷而低沉,但是很好听——有种金属质感。“伤着哪儿了?”他又问道。

“腰!”我倒吸一口气后告诉他,心想该把手松开的是他才对——疼死我了——我这腰出大问题了。

“坚持一会儿,我给你看看。”他抱住我,见我还绷着,便又说道:“凤娇,放松点儿好不好?”

什么凤娇?我纳闷,想抬头看看他是谁?为什么这么叫我?但牵动了的痛处让我放弃这个念头,只能耷拉在他后肩上——他的手已然在我腰里胡乱摸了一通,还不停地问:“这里?这里?”

若在平时,一个陌生男人在一个女孩家腰里摸来摸去早该动手还击了,可此时我只能忍了。 “疼!”被他摸到了痛处,我又倒抽一口凉气,“就这里啦!”

他用极快的速度放我在草坡上,胸腹朝地,拿一只掌掌根处压住痛点边缘,另一只手掌按在我臀上,嘱咐道:“忍住了!”说着话的同时双掌合力一抓一挤。“咔嚓”一声,没等我叫出声,他已经搞定,轻松地说道:“没事了!”

我试着扭动一下腰,果然没有刚才那么疼。看来这人对跌打损伤挺在行。

为了表示感谢,我翻转过身来面对他。

“啊!”我轻叫一声,嘴巴张开便合不拢了——竟然是个帅得不可思议的男人。

眼前这个男人有着雕刻般的冷俊脸庞,剑眉入鬓,目似朗星,鼻梁那个挺、唇形那个酷——没法形容,只让人感觉阴柔之中带着七分阳刚气,阳刚气里更显三分阴柔——着实罕见!

此刻,阳光明媚,那张气质卓绝的小麦肤色的脸庞带着湿润的水气,与我的脸近在咫尺,清晰无比。能拥有这样容颜的男人好像只在动漫世界里出现过,现实世界里有存在的可能吗?况且,我自己就是在惊叹的目光中长大的,什么时候轮到我惊叹别人?能令我惊叹的男人在这之前还没出生呢。

我除了震惊还是震惊,不由又多看了他两眼,突然意识到这么盯着一个人看是很不礼貌的,急忙垂下睑。可是,我的脸好像红了——好囧啊。

这个人对我的印象一定很差。一个女孩子张着嘴愣愣地打量一个男人,跟花痴似的,真丢脸。可我心里又在犯嘀咕:我看他的同时他也在看我啊?他为什么这么看着我?眼神如此深遂?眉宇之间还似流荡着不安和困惑,还有什么? 温柔?不,根本不沾边。我揣度着他刚才那种眼神,好像是……天啊,我吃了一惊,竟然是隐藏着憎恶情绪的眼神,然而只是一闪而过,再也寻不着,一时让我疑惑会不会是自己看花了眼,因为他此刻神色异常平静。

他到底是谁?怎么一个人可以拥有这么多复杂的眼神,让人无法正确解读那眼神里的内容究竟该归属哪种情绪?

卷入这个时空本来已经让我神经大受刺激,大脑尚处于重度混乱状态,突然又出现这么一个值得怀疑的绝色美男,简直不想让人有清醒的时刻。

我不知道自己刚才那种瞠目结舌的表情到底维持了多久,但是很明显,它毫无保留地泄露了我的内心活动。

当我再次看向他说了声谢谢时,他淡淡地一笑,嘴角带着一丝讥诮。

拜托,别露出这种笑容嘛,我这人本不善于交际,尤其是男性同胞——当着一个女孩子做出这种表情是不是很伤人家自尊呢,而且也不友好吧。

“真没料到我们竟会在这种场合见面。久违了,凤娇妹妹。”他嘴角更加上浮,戏谑的意味更甚。那丝笑容不知怎地没来由地触动我心底一丝隐隐的痛意,似乎有些伤感涌上心头。

凤娇妹妹?我心里直冒问号,他为什么他还把我当成那个人?什么眼神?

“你好像已经从人间蒸发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说着话,眉心蹙起,“上个月义父六十大寿你都没赶回来,这会儿倒回来了。路上遇事耽搁了?”

我愣楞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他很不满意我的迟钝,眉头蹙得更紧了,目光下移,仅打量一眼我紧包着牛仔裤的双腿,便似被灼伤了般移开视线,目光落在我头顶上。“怎么这幅打扮?头发盘得像道观里的术士,衣服也不伦不类。”他的口吻像一个教训不良少女的警察。

怎么说话呢?对我一个陌生人说这番不着边际的话,好像太随便了一点。莫非我真的很像某个他认识的熟人?尽管他看上去不像坏人,但这种乱世,我不得不提防。谁让我被惊叹的目光扫视惯了呢?养成了自以为是的骄傲心理是免不了的。任何异样的眼神都会提醒我保持警惕。

“刚才……是你从鬼子手里救了我?”我答非所问,小心翼翼地盯着他,脑中将他跟那个满面尘污的白影大侠比照着,应该是了,声音也出自同一个人。然而他不置可否,一双精气四溢的眼睛盯住我不放,仿佛要看穿我的来历。

我试探着问道:“你是……抗日游击队的吗?”

他缄默着,突然凑近我的脸仔细看,探究的眼神里疑惑重重,我的鼻子险些碰到他的鼻子。

这个男人真的很帅很帅——潜意识中总以为这种年代多半出土些土不拉叽、气质不佳的衰男——或奴性很重、或夫权很重的封建男人,但他的出现改变了我的臆断,只是……为何他那稍稍露出欣喜之色的眼神稍纵即逝?转而划作深不可测的寒光,而且射出无数冰锥,看得我心里发毛,好像我是一个扮作人形的妖孽正接受降妖老道的法眼甄别——神情变化如此之快着实令人忐忑不安。

“哧!”他鼻子里发出不屑的声音,“凤娇,你什么时候学会演戏了?”说罢,身子后撤,双臂抱胸前,像是已经看穿了我一般露出嘲弄的神情。但我感觉他那刻意表现出来的轻松后掩藏着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是什么?我琢磨不透。可我唯一敢肯定的是他认错了人,心中顿时释然。

“对不起,我不是什么凤娇,我叫柳拾伊。”我淡定地告诉他,不想他误会下去。

他鼻孔发出“嗤”的一声,讥讽之意再明显不过——真没素质。

“什么……六十一?亏你能编出这么个名字骗我,演技太差了吧?干嘛不编个二八一十六?”他的话令我一怔,没来由被人奚落一番,脸上顿时挂不住。

这里怎么可能有个跟我相貌相同到如此地步的人呢?我自诩样貌挺有“个性”,可能世界之大,偶然找着有几分相似的人有可能,可怎么能那么肯定呢?他不会故意想跟我套近乎吧?但看他的神情又不像。

“打小你就不会说谎话。看,脸色变了!”他说着话,突然警惕地朝一个方向望去,似在聆听什么。

不知哪里冒出来这么个神秘男人,还长着这么令人炫目的帅呆了的模样,如此招摇的酷酷身材。哎,虽然神色有些让人害怕,可不管怎样,人家救了我一命,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啊,我就算吃点亏也不能冒犯他。

我突然记挂起一件事来。“这位大哥,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年轻人?跟你一样高个头,年纪也差不多,体型单薄些,肤色白皙,穿着跟我差不多颜色和式样的牛仔裤。”感觉他能帮上忙,便这么问了。

“嘘!”他根本没听进去我的问话,示意我噤声,然后压低身体,将耳贴近地面仔细辨听。

我也凝神静听,落日方向的一片小树林后传来杂沓的脚步声、马蹄声以及辎重车的碾压路面的声音。

“好像冲这个方向来了。”我说道,看到他扬起头吃惊地看了我一眼。“快走!鬼子大部队到了。”他拉起我,扶我上马,自己随即一跃上马,拉住缰绳掉转马头便急驰向山坡方向。

鬼子?我的心“咯噔”下沉,我们还要面对多少这帮祸害人间的恶煞?

12 回家

放马纵进路旁一处隐蔽草丛里,白衣男子拍拍马背,口里轻声吆喝了几声,那匹马竟好像听得懂人话,乖乖地曲下前腿,侧身一翻,卧在草丛里。

鬼子约有一万多人声势浩荡地从泥路上开过,扬起漫天的尘土。直至他们完全通过,我身边的神秘男子才拉着我站起身。

“看来鬼子要西进了,这么偏的地方竟然派出一个纵队的先头兵力。”他不无忧虑地说道。

我虽然不明白他为何这么说,但感觉他一定不是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哪有这么敏锐的判断力。而且,他身手不凡,恐怕是行伍出身。

可是,他究竟是抗日游击队员,还是有任务的地下党?或是身怀绝技的新四军侦查员?他不肯暴露身份自然有他的道理吧?

“凤娇,你回来的真不是时候啊,看来战火迟早要累及兴福镇。今天若不是我碰巧路过,你早就……”他的话依旧冷冰冰,不带一点温度,我甚至感觉他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我顿时想起应该好好谢过这位救命恩人,于是连忙跪下叩拜:“多谢这位大哥出手相救,不甚感激。”

“这位大哥?”他吃了一惊,但很快收敛了那神色。“既然回来了,一起走吧,我因公务经过镇里,正好顺路把你送回家。这么多年,义父盼着你回家去快想疯了。”他说这番话时神色再度恢复了平静。

义父? 他第二次提到这个称呼,不由引起我的兴趣,再加上一番推理,我心里立即打起了小九九:这个男人和某个长得颇像我的女人——凤娇——认识,而这个凤娇呢,离家多年,相貌多半有所改变,而听口气,他似乎也是离家多年,认错人很正常。既然是离家多年的,很多事当然可以不用太清楚,也不怕露馅。另外,听他的口气跟那个女子家有些渊源,不然不会称她的家长叫“义父”。看他的年纪约莫二十七、八岁,成熟、稳重,不像是那种心理幼稚的愣头青,在这个年代,应该是早已成了亲的。如果我冒认下“凤娇”这个身份安全系数还是很高的。只要我不说不,这人自然会领我回“家”,我就有落脚之地了,总好过像个孤魂野鬼似地在外头游荡。等安定下来,再打听池春树的下落不迟。就算身份被那家人揭穿了,也不算太糟——走一步看一步吧。

我“嗯”了一声,乖乖跟着他走。

一路上想着该如何应付接下来的场面:一大堆生面孔里,需叫出一个个“家人”正确的称谓: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若是遇到老态龙钟的还好应付,无非叫爷爷奶奶,错不到哪里去。但遇上不大不小的比较难办。人丁兴旺的人家,几代同堂,叔叔婶婶,伯伯,伯母一—也许看似年少的小娃娃却是你的长辈。算了,只能随机应变啦。凭着这张脸,能蒙则蒙,能混则混,谁让我孤身一人闯入了一个举目无亲的时空里呢?刚才的经历让我胆颤心惊,想想都后怕不已。

一路上这个神秘男子只喂马儿吃过一次草,快马加鞭地赶往我“家”。

四个小时后,一个古老的小镇出现在视线内。

一路上沉默不语的他终于开了腔:“凤娇,待会儿你等候在边门,我先去跟义父禀明,让他老人家有个思想准备。回头再领你进屋。”他交代了一番。

我不明白他为何这么说,回自己家还用得着预先通报吗,光明正大地直接进去就是,还要他义父老人家有个思想准备,难道见到我会受刺激吗?能受什么刺激?难道这个容貌酷似我的女孩做了什么错事吗?见不得人?

兴福镇此时已是傍晚时分,很多铺子已经收了摊、上了门板、早早地打烊了。

白衣男子跳下马,牵着马儿走进镇里。我依旧坐在马背上——从未骑过马的我一路颠簸过来根本走不了路了。

路上遇到一些人见到我们一男一女走在街上,定睛查看一番后,无不露出诧异目光。有的还嘀咕道:“不是辛老爷的闺女和义子么?怎么一道回镇上来了?”有的似乎较熟识,同白衣男子打起招呼来:“大少爷回来了?好久不见啦!”有的则点头哈腰,满脸的卑躬之色。居然还有个路人赞我道:“大小姐气色真好,可喜可贺啊!”

我没料到我和这个男子的知名度这么大,只要遇着个人、只要是走在这个兴福镇街面上的人,都看着我们像看稀罕宝物一样,露出“我认识你”的目光。只是遇见几个捧着饭碗、立于街边唠嗑的婆娘,看我们立即指指点点,嘀咕着我听不懂的方言。他们投来的目光让我感觉不舒服。

我同时知道为什么这个男子会当我是凤娇了——镇上的人不会个个看走眼、全当我是凤娇吧?可是,真有个跟我长的一模一样的女孩子生活在这个时代吗?

马儿行径在古老的青石板街面上,马蹄发出清脆的“的的”声,时间仿佛又拉久远了些。这个小镇挺繁华,人口密集,看样子尚未遭受过日军的骚扰,维持着最原始的风貌,但是人们的心情不可能也像从前一样怡然自得吧,兴许早就胆颤心惊了——随时提防厄运的降临。

沿着七曲八弯的街道走了约十分钟,终于停在一座高大的宅院前。

此刻已经到了掌灯时间,家家户户门口的灯笼亮了起来,没有尘世的喧嚣声,时间仿佛在这里凝止不前。

这家大门半开半掩,掩着的那右半边门上贴着一个古代人像,估计是门神,已经剥落得差不多了。两个身材魁梧的年青后生候在门前,像是看门的家丁。

白衣男子上前去跟两个后生打招呼,我听到他们热情地招呼道:“大少爷您回来啦!”

好一会儿,白衣男子才从我一直等候着的边门里出现。

领我进院之前,他又嘱咐道:“凤娇,义父他性子急了不少,不比往日。记住,呆会儿少说话,多看义父眼色啊。”

我感觉接下来不会是令人愉快的见面。

宅子说不上多豪华但颇大,一眼拐不过弯来,想必是一户殷实人家。

他带我穿过一道道门廊,最后在堂屋前停下。

“跪下!你这个孽障!”一只脚刚跨进门坎,屋正中坐着的一个相貌堂堂的中年男子就冲我吼道。他身材魁梧,中气很足,震得我耳膜嗡了一下。我只看了一眼便不敢直视他——目光如炬,不怒自威。

白衣男子咳了一声,朝我使了个眼色。我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连忙朝中年男子跪下。“爹——”我抖抖霍霍地轻叫一声。心想,这个爹叫的忒别扭了,刚捡来一个兄长,又平添了一个父亲,之后不知什么样的都冒出来待见我呢。

“你这个不孝不忠的东西,还好意思回来?死哪里去了啊?”他一拍桌子,桌上的茶盅颤抖跳跃了几下。

没料到他使出这么大的力道,我吓得一哆嗦,没敢应答。心中却想白衣人口中的义父不是刚过六十大寿吗?可这个爹怎么看也不像六十岁的人哪。

“怎么不说话,哑巴啦?”我“爹”训斥道。

我庆幸自己早有心理准备,否则这架势能吓晕人的。

我不知道如何说话,所谓言多必失。

还是那人说开了:“古人云:‘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我算是在你身上受用了。我老辛家祖辈到底造了什么冤孽、生出你这么个忤逆不孝、伤风败俗的女儿?你到底去哪里了?死到哪里去了?既然定下婚期,各项礼数都置办齐了,你倒好,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你,你让我这老脸往哪儿搁?”一激动,辛老爷被自己的口水呛着连咳数声,脸也紫了。

13 作茧自缚

偏屋里急冲冲地跑出来一个模样颇俊俏的半老徐娘来,趔趄着小脚上前去对我“爹”一番安抚,不住地说:“保重身体,别太往心里去!”并拿“家丑不可外扬”安慰老爷子.

这女人一定不会是我“娘”,太年轻,而且她也不知道替我说话,估计是小老婆。那么我“娘”呢?怎么没见着她?听老爷子那语气已经把我嫁人了只是婚没结成。

幸亏没结成,我想,否则凭白多了个丈夫可不是闹着玩的。

辛老爷涨红了脸孔怒道:“什么……什么家丑不可外扬?嘿哟,早丢丑丢到家了,还怕什么外扬?孽障,你怎么不问你娘哪里去了?被你活生生气死了,羞死了!畜生啊!你说你早不跑,晚不跑,偏偏在成亲那天跑,你不是成心的吗?一走就是六年啊,音信全无啊!我老辛家祖辈的颜面都给你丢光了。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舌头让狗叼去了?”

我一惊,这么说辛凤娇的亲娘已经过世,看来少了一个能帮忙说话的人。

“义父,别怪凤娇啦,都是过去的事儿,您老别气伤了身体。她看样子也是知错了才回来的。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吃了多少苦头不说也能想象得到。求您看在我的份上,饶恕她的过错吧?她当年还小,不懂事。”

见白衣男子替我说这么多暖心窝子的话,我真是好感动啊——多体贴的一位大哥。今后无论何事,我一定顶你,顶定了。

“你给我说清楚,为什么逃婚?忠国哪点配不上你?说啊!我真是想不明白,你们二人打小就好得不行,盼着把婚事办了,怎么突然就变卦呢?你给我说清楚,不然家法伺候,有你好受的!”

我不敢抬头看我“爹”——尽管是替人受过——此人的目光太厉害,难以承接。而且,他的声音穿透力极强,每个字都往脑子里钻。

我尴尬地跪着,如芒在背。

“义父,您老别生气,身体要紧。凤娇妹妹不愿意这桩婚事,我看不如——取消了吧?”白衣男子说得极诚恳。我心里已经在连连“嗯”了,暗地里还竖起了大拇指:好个民主豁达的男子汉。有他罩着,看来我这关容易过了。

“毁婚?不成不成!我老辛活了大半辈子,重的就是一个“义”字,只要她不死,注定得嫁给你。我在你爹坟前起过誓的,凤娇除了做你的媳妇,谁也别想打她的主意!凤娇,你给我老老实实说,去外头这几年干过丢人的事没有?”

我感到一阵眩晕:什么什么?慢点说啊,怎么听不明白?嫁给谁?

天!我怎么这么迟钝?弄了半天,原来这位义兄才是正主,他就是那个差点成为我“丈夫”的当事人——怪不得如此维护我,替我说话。可是这么个大龄青年,竟然还没成家?

晕了,晕了。我跪在地上如泥雕木塑般动弹不得。

“……你到底做没做过丢脸的事儿?说!”我“爹”不依不饶地审问我,巴掌又拍在红木桌上,茶盅盖再次惊颤不已。再拍重点,恐怕整个桌子都要散架也。

我机械地摇摇头——的确没干过,虽然我这岁数在这里也绝对属于大龄青年,但还没机会干过任何“丢脸”的事情。

“那好,那我这老脸还能搁置在这堂上说话。忠国,你莫再替她争理儿,我现在就做主把你们二人婚事速速办了。”

“义父,您老别再为难她。她知道回来就好,其它的就……算了吧!”帮忙说话的还是那个白衣男子。我“爹”把他称作“忠国”什么的,原来这他叫这个名字——挺大众化的,不比相貌那么惊世骇俗。

耳边又听到那人唠唠叨叨替我说好话,但我陡然升起一股怨气:你小子挺阴险,明明身份这么特殊,还藏而不露,装得跟没事儿人一样。表面上处处替我着想,其实是为自己牟利,帮我是假,帮自己为真——以退为进把婚事敲定下来。可怜我还傻乎乎地当他是局外人,竟然愿意顶他。话说回来,怪来怪去只怪我自己糊里胡涂的,一点不警觉:他最初看到我时异样的眼光、说那番话时的神情以及那张阴晴不定的脸还不足够说明问题吗?现在都能对上号了,可惜我明白得太迟。柳拾伊呀,古人云:作茧自缚,你算明白了个中滋味了吧!本以为占了便宜其实捅了马蜂窝——麻烦大了。

“忠国,你不用担心,我答应你爹的事情铁板钉钉,改不了的,否则日后黄泉下我无颜见他。从现在起到结婚前,凤娇哪儿也别想去,只能呆在屋里。赶紧挑个黄道吉日,把你俩的大事操办完,我也就安心了。哎,这年头兵荒马乱的,真不让人安生!”

我欲辩驳,可哪里有我插嘴的份儿?封建家庭可怕啊,也不考虑一下我的感受:一个丈夫跟春笋似的陡然冒出来,就算是白捡来的,这种事也得慎重啊,何况我对他一点儿也不了解,怎能接受包办婚姻?就因为他救过我,就得以身相许吗?我要找的可是我的真命天子啊。

想着,我不由看了看手腕上的那枚金属手镯,显示着一组古董时间:1939年6月7日,星期三。而之前我的那个时空是2009年的6月7日,星期天。

不要以为是在做梦,根本没梦可做——我被实实在在地困在这个时空里。

不知怎的,心里突然浮起一个怪异的问题:我要找的人会是他吗?

此念头刚冒出来,便被我否决了——他已与这家的凤娇小姐有了婚约,怎么可能是他?就因为他长的好看,气质卓然就一定是他吗?柳拾伊,你好花痴哦!时空错乱也错乱了你的神经吗?

正胡思乱想着,我“爹”又一拍桌子:“赶紧把这身衣服给我换了去!什么乱七八糟的,洋人都没你这样穿着打扮的,成何体统?那脑袋上插着什么玩意儿?毛笔不像毛笔,棍子不像棍子的,哎——”

老爷子不住地叹气,看我是哪儿都不顺眼。

我的出现虽然让辛家上下混乱了一阵子,但有这个叫什么“忠国”的家伙不时地出面打圆场——动机似乎不纯——好在总算应付过去。

独自用了些点心后,我被领到到东院的一小栋房里上到二楼,据说是“我”的闺阁。

一个二十岁上下、面容清秀的年轻女孩从屋里奔出来激动地抱住我,眼泪哗哗地流出来。

“小姐,真的是你回来了!”她抹着眼泪,却又满脸怨气,“哎呀,我的小姐啊,你真是的,我想了好久都没想明白,你怎么舍得丢下大少爷一走了之呢?这天下还有什么臭男人能跟大少爷比,能比大少爷还好看?还功夫高?还威武?还温存体贴?你为什么不愿意嫁给大少爷嘛?”

她跟连珠炮似地数落加质问。看穿着打扮该是个女仆,但语气可不像一个女仆。

她拉着我到屋里坐下,自己一边收拾房间,一边大大咧咧地说个不停,没一句话是说大少爷不好的,也没一句话是赞同我这个冒牌辛大小姐的。

看样子她与辛家这位大小姐私交不错,否则也不敢拿这种口气跟主人说话。

虽然我对她的话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心里一动——从她的身上说不定能探到不少内幕。

“你呀,就知道说,像麻雀似的。这么大了也没改!”我试探地说道,一边端详着她那张秀丽的脸。

“谁让我跟小姐这么多年了呢,小姐对我就像亲姐姐一样。你出走,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小梅心里苦死了。”

原来她叫小梅。我想算是找对人了,她长年在辛家,跟小姐又要好,一定能帮我不少忙。

“小梅!”我走上前去拉起她的手,很认真地看着她,开始酝酿谎言:“姐姐对不起你,对不起大家,但是姐姐也是有苦衷、不得已才啊。我这么说是因为我不小心受了伤,伤在头上,难以想起以前的事情,更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包括那个叫忠国的大少爷我都没印象了。可不知为何唯独对小梅你有点印象,可能我就信任你一人吧?”

小梅眼眶红着,声音也喑哑了:“我说呢,小姐怎么看见自家人却是那副眼神。小姐你怎么会弄伤的,伤得重么?”她情真意切的模样让人动容。

我一把搂住她说道:“好小梅!我就知道你心疼姐姐。”

小梅嘴角一抽,真就又落下泪来,呜咽着说道:“以前都是小姐帮小眉画眉毛的,还说小眉的眉毛是最好看的。可是,小姐自打上学后已经九年没问过小眉的眉毛,小眉都快成老眉了。”她抽噎起来,看来是真伤了心。

我实在不忍心看她落泪。这个女孩看似大人模样,心底却纯净得像孩童,喜欢上她的同时知道不该叫她小梅,叫小眉才对。

“一会儿吃晚饭,我不过去跟他们扎一堆了,你能帮姐姐把饭食端来屋里吗?咱俩好好聊聊。”

“你以为呢?老爷早吩咐过今晚你就在自己屋里呆着,最好成亲前连门都别迈出去。老爷还说后天就是吉日,嘱咐下人们做准备,急盼着你跟大少爷早日成婚,省得整个街坊邻居又说闲话。”

“啊?”我大吃一惊。本以为他们选什么黄道吉日至少得有个把月时间,我还来得及想办法抽身,不曾想这么快就有了麻烦,脑子里顿时嗡嗡作响一片——天知道我对婚姻有恐惧症啊。

“嗯,二奶奶也说你这么大岁数还没嫁人,已经够丢脸的了。”小眉的话传进耳内。

“丢脸?丢什么脸?”我还没醒过神来,含糊地问道。在我们那个时代,我正值青春,24岁不嫁人就丢脸?30岁没嫁人也不稀奇啊!

“二奶奶说我们镇上到二十岁没成婚的姑娘屈指可数,而且多半是身体有残缺、或者模样实在不齐整的主儿,像大小姐这样的太意外。”小眉一脸不屑地转达着二奶奶的话。

“啊?”我又吃了一惊,无语。

这里毕竟不比我那个年代,女孩子大多是十七、八岁便嫁人了,时代不同嘛。

我看着小眉说道:“那小眉你可要抓紧了。不如请老爷帮忙留留神,赶快物色个好人家把你嫁了,省得你也丢了脸。”我奚落她,心里却在想着怎么办?

“小眉才不要嫁那些俗物呢!”小眉不屑道,“今后小姐和大少爷在哪儿小眉就在哪儿,甘愿伺候你们一辈子。”她说这番话时,也不知怎么想的,神色竟然有点害羞。

我心里不禁一动:难道她也喜欢那个大少爷?为什么不呢?那么帅的一个男子,只要是个正常的女孩子都会心动的。何况她也生活在这个大院里,即使晚不见面,早也能见着那人面,心思自然动起得来。

“小姐,以后你可要注意点二奶奶,她可不是一般的主儿,样样事儿都想打自己手里过。你这一出现,她心里不定多别扭呢。”

我点点头,同意小眉的看法。二奶奶那双精灵、探寻的凤眼顿时浮现在脑海里。

门外有动静,我扭头望去,不经意间却发现一个精致的小人儿躲在门后面正拿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粉嫩粉嫩的小脸肉嘟嘟的可爱极了。

“呀,是小少爷!进来吧,杵在外边看什么看?”小眉上前将那小人儿拉进屋。小眉称他作小少爷,那一定是辛凤娇的弟弟了。

“我娘说大姐回家来了,长得极好看,让我自己过来瞧到底有多好看?”他细声细气地说道,声音完全像个小女孩。

“你娘让你露屁股你也露吗?”小眉戏谑道,上前拧了一下他的小脸蛋。“这就是你大姐凤娇,记住了,傻小子。看够了没有?”

小家伙有点害羞地看着我点了一下头,像是认生。

“几岁了?”我问他。“我娘告诉我今年该六岁。”小屁孩答曰。

“小少爷是民国二十三年冬日里生的。”小眉告诉我。“满打满算也才四岁半。看着憨,其实鬼精着呢。”小眉说着,喜爱地摸了摸小少爷的头。

“我娘说冬天生的孩子结实,跟大哥一样结实。”小家伙虽然还有点害羞,但话多了起来。

我差点没笑出声来,这孩子真是憨得可爱,什么都是我娘,我娘的。

“瞧见没?二奶奶可没少管教,以后也一定是个服服帖帖的大孝子。”小眉冲我一挤眼。

小眉说的二奶奶让我不由想起《红楼梦》里的琏二奶奶,现在细细想来那味儿还真有些相似。

“去吧!小少爷,别蹭在这儿,该吃晚饭了。”小眉轻拍一下小家伙的屁股。

小家伙又看了我一眼,忽而咧嘴一笑,跑开。

“这小家伙长得真可爱,叫什么名字?”我问小眉。

“叫君宝。”小眉看着小男孩跑走的方向说道。“宝贝着呢!如今他可是老爷的命疙瘩。”

“小眉,”我趁机问她,“我……当时是因什么事要离家出走,而且赶在结婚头一天?”我看着她利索地换了一床干净席子、正往席下垫床单。

小眉停下活儿来看着我有些吃惊。“我哪儿知道?小姐,该你告诉我才对!你……真的全忘啦?”她难过地看着我,见我不像蒙骗她的样子,又说道:“小姐知道的,我不识几个字。那天大清早,你不辞而别,只留了一封信,看着像是留给大少爷的。我就拿给大少爷看。大少爷看了信后脸色变得很难看,就跟被雷击了一样。后来镇里风言风语漫天飞,说什么的都有。大少爷生了一场大病,好了之后就离开家去城里,好像是当兵去了。具体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一个下人也不便打听。老爷那会儿心里也很难过,一心想留住大少爷,可留也留不住啊。后来,大奶奶也生了一场大病,拖了两个多月,刚入秋就走了。原本热闹的一大家子,突然就冷清下来。”小眉脸上一片黯然,似乎当年的情景重现眼前。“再后来,老爷娶了东边镇上的小寡妇,就是二奶奶,第二年末生下了小少爷,这家才像那么回事。”她说到这里眼眶又红了,轻叹了一口气又说:“都是顶好的人,为什么会这样呢?不是我说你,小姐,大少爷是多好的人哪,提着灯笼都找不着的,你为什么要躲着他呢?”小眉用不解的眼神打量着我,似乎想探出个究竟来。她好像比任何人都替大少爷叫屈。

“但愿我能知道。”我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最冤的人是我,怎么搅和进这种事情里?

我的脑袋都大了——像谁不好,为何偏偏像了这位辛大小姐——一可叹我一念之差就落到这副田地。这叫什么事嘛。

重新想起小眉说起的‘好像是当兵去了’那句话。难道他参加了国民革命军,可那是二几年的事情才对。国共分裂后,□和国民党就没真正好过,这么看来他要么是□的兵,要么是国民党的兵了。六年前那会儿差不多是1933、1934年间,去城里当兵……多半是国民党的兵了。

想到此,不知怎的颇有失落感——当国民党的兵——素质能好到哪儿去?

假借拉家常我又从小眉嘴里套了点情况,总算弄清了来龙去脉:救我的这位帅哥叫尔忠国,是辛老爷的义子,打小就跟辛凤娇定下娃娃亲。七岁那年,尔忠国父母不幸亡故,便被辛老爷接来家里生活。辛家夫妇对尔忠国疼爱有加,视为己出,辛老爷更是把一身武学精髓都传授给这位义子。两个孩子从小青梅竹马,一直“哥哥”“妹妹”情意绵长,随着年纪的增长越发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这个辛凤娇从小酷爱读书,不思习武,十五岁时去外地读书。家里合计好等她年满十八岁便回乡跟尔忠国完婚。眼见到了成亲日子,所有事情都张罗齐了,早该回来的新娘却迟迟未归,家人里担心,打算派人打探是不是路上出事了,结果辛凤娇结婚头一晚总算赶回来,家里人都松了一口气,却不想她第二天清早又不辞而别,自此没了音信。

新娘临阵脱逃,好端端的婚事办砸了,家里能不乱套吗?

我听完不禁思忖既然这位辛大小姐跟尔大少爷并非没有感情基础、硬凑在一起的一对,又为何一夜之间徒生变故呢?委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问小眉那晚是否听到争吵声,小眉说没有,大家怕小姐路上过于劳顿,都早早地歇下了。

此间到底出了什么纰漏导致这场婚变,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我挺同情尔忠国,本来满心欢喜的喜事儿变成了一场灾难——一个大男人没来由地让人甩了,面子铁定挂不住。何况这么一位旧时代的封建男人呢?如今想来进镇子时遇到的人露出那种猜忌的眼神也不足为奇了。

婚变的这个谜团始终萦绕在我心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想事不关己已经不可能——如今这麻烦赖上我了。

14 作茧自缚

晚上,小眉伺候我在西屋的一间浴房里洗澡。她将一摞干净衣服递进屏内,正好看到我脱去外衣露出三点式内衣,瞪起的眼睛比铜铃还大。那副表情好像今天才发现我是女儿身一般,又是吃惊又是好奇地指着我那文胸和三角内裤,居然说不出话来。

我没嘲笑她表情的夸张。兴福镇毕竟是小镇,没像大城市那样流行穿新式文胸。

她完全弄不懂我这件蕾丝边的蓝色胸罩该怎么称呼:“小姐,你……穿着的这算什么啊?”她终于想起来开口问,并凑近了仔细看。

“新款的束胸服。”我告诉她。

“哪里买的?这样子好像做不出来。”她纳闷地问,拿手摸了摸。

“嗯,国外的。”我骗她道,“中国暂时还没这种款式。”只能这么搪塞她。我怎么能解释得明白它是来自二十一世纪工业流程下的妇女用品呢?

“小姐,看你的胸,给它挤得鼓鼓的,真像两个大白馒头呢。”她稀奇地打量着我的胸部。 “还有这小裤子,布料不够吗?连屁股都包不住,真是羞死人。”

我不免感到好笑,这文胸在我那个年代实在是再普通不过的一款。如果让她看到穿着比基尼式样的我,不定吃惊成啥样呢?

“小姐,你换上家里的衣裳吧!我把小姐以前没穿的新衣服都洗了一下,幸亏天热干得快,否则你只能穿我的了。”

看到那件平整整的胸衣,没有一点起伏,还没穿上身就能感觉到有多憋气。

“外罩我穿,可这小衣服我不要,怕被勒晕过去。”我将胸衣挑出来扔一边去。

小眉大惊小怪起来。“哪有女孩子家不穿胸衣睡觉的,小姐仙女般的人,叫人看了去那还了得。”

“舒服就好啦。这么晚了,除了你,谁还看得出我有没有穿,不妨事。你想穿就留给你自己穿吧。”我冲她一笑,身子浸入水中。

小眉微蹙着眉,好像伙同我做了件坏事、又不敢揭露一样。

“小姐,我去屋外给你把着门,你洗好了我再洗。”

我舒舒服服地洗了一把澡,把当发簪的中华铅笔拿掉,头发散开,顺便也清洗了一下,两年前捯饬过的离子烫发发梢仍带点卷儿,此刻舒展开,柔软地飘在水面上。我将它们完全浸在水面下。

洗完澡,立即有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我穿上小眉准备好的一套杏黄色丝绸衣裤,将头发用一块四方棉布揉揉干,再用一根银簪——从凤娇的梳妆盒里找着的——松散地盘上头顶,双足踏进小眉预备好的木屐走出了西屋。

暖湿的风拂面而过,将屋檐下的两盏灯笼吹得四下摇曳,我的影子也在地上乱窜。

“小姐,你别走开啊,我很快就洗好。”小眉在浴房里急急忙忙地叮咛道。

“我不走,就在这里。”

我展开双臂,身体舒展成一个“大”字,让风从我的衣领,臂弯,和双腿间掠过,惬意无比。一会儿,浴后身上的湿气被风干了不少。环顾四周,发现一排矮株后的院墙不是很高,逃跑的冲动突然萌发于心。

四下无人,应该是个不错的机会,此时不逃日后恐怕更难有机会脱身。我大脑冲动起来,同时懊悔刚才应该穿上内衣的。

后悔了两秒钟之后,我打定主意还是逃跑要紧,总之避开婚礼就成,随便哪里先躲一下,容日后再慢慢合计收尾的事情。那个帅哥难免再次心痛了。虽有所不忍,但我毕竟不是辛凤娇,怎能李代桃僵、占人家的便宜呢?想到此,我迅速穿过矮株,手脚并用爬墙头。

这堵墙看似低矮,不过高出头二十几公分,但要爬上去并不容易,墙体上到处是湿滑的苔藓,还有扎人的藤蔓,偶尔不知什么虫子会突然跳到脸上、手臂上挠一下随即蹦开,让人心惊肉跳,好在只是虚惊一场。

我气喘吁吁地攀上墙头,还没来得及看清墙那边的状况,小眉焦急的声音从身后不远的地方响起来:“小姐,小姐,你在哪里?别吓我,小姐,出来啊?”我害怕她一旦找到我便毁了这逃跑机会,连忙压低身体跨骑在墙头。

小眉的声音惊慌起来。“小姐,快点回答我啊,你在哪里?”声音近了。

她惊慌,我更惊慌,“哧溜”一下,身体向墙那边栽去。“噗通”一声水响,不想落进了一块荷花池里,惊起蛙声一片。

慌乱中,我连忙站起身来,池水倒是不深,仅漫及我的大腿,但脚底的淤泥很多,像踩在烂棉花堆里。一股淤泥特有的腐臭气味漫上来。

“有门不走,为何从墙头跳下来?”一个阴而沉的声音从池塘边的旱地上传来。我的第一反应是:糟糕,被人发现了!第二反应是:完蛋,竟然是他!

本以为墙那头是出路,却自寻了死路——栽进尔忠国的小院。

院内灯火通明,无处可藏。心,却黑了一片。

“我……”我支吾着一时不知如何作答。脑子里一片浆糊。

他提着刀“蹭“地跃上一棵卧倒的柳树,顺着树干走到荷塘当中来,离我仅仅两臂之遥。

他来帮忙吗?我迟钝地想着。那还会有错?爬树好玩啊?

一把刀横在我眼前,闪着寒光,吓得我一哆嗦——他想干什么?劈死我?我愣愣地看着他。

他赤着上身,下身一条深色练功裤,腰际间扎着一根缎带,衬出健美挺拔的的腰杆。

若不是他手里的刀指向我令我汗毛倒竖的话,我真想赞美他一番。

“先上来再说。”他见我一动不动地缩着身体,忽而掉转了刀头,将刀把递给我。我明白过来,攥住刀把,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树干旁。

此时的我有多狼狈不言而喻:胸部以下沾满了黑色的淤泥,刚洗净的身子臭不可闻。他扫了我一眼,突然转过身去,顺着原路返回——好事也不做到底——一直走到庭院当中距离我几丈远的地方才停下。

估计是我身上的臭气熏着了他。

我抱住树干爬上柳树,小心翼翼地踩着树干回到地面。

“小姐……”“小姐……去哪里了?”是小眉的呼声,远了又近了。

“小姐在我这里。别喊了,过来吧!”尔忠国亮起嗓子暴露我的行踪。

“什么?小姐怎么会在你那里?”小眉贴着那边的墙根问道,似乎不敢相信。“小姐,你等着,我马上过来!”她说完,便没了声音。

我不知所措地站在地上一动不动,他则在院内的开阔处“呼呼呼”地舞弄起大刀来,忽略了我的存在。只见他腾挪移闪,把个刀儿舞得上下翻飞,劲风四起,根本看不见刀,唯有寒光道道,让人眼花缭乱。

“小姐!”小眉老远看到我惊呼着奔过来,“你怎么弄成这样?”转而对那个舞刀弄枪的人嗔道:“大少爷,这是怎么会事儿?”

尔忠国停了下来,刀尖冲下一丢,刀便立在地上。他不急不慢地抛过来一句话:“问你家小姐自己吧?我正要练功,却见她从墙头栽下来凉快。”他话里透着揶揄,似乎看穿了我的动机。

我急中生智,突然想到如何替自己解围了。“我刚刚见到一轮圆月当空照,陡然引来诗意无限,兴致所至便爬上墙头看月景,不想失足掉下。”

“哦?”尔忠国的口气显示出他根本没相信我说的话。“我怎么没觉得月亮有多圆?”我下意识地抬头一看,哪里来的月亮,隐在云里啥也瞧不见。尴尬中,额头顿现黑线无数。

“小姐啊!”小眉拖长了声音,一副不得不埋怨的口吻,“我之前怎么跟你说来着。你这个样子乱跑什么嘛?”她说着,悄悄朝着我的胸部努努嘴。

我一惊,想抱住胸部遮掩吧,又觉突兀,发窘之际,一双手不知往哪里搁置才好。

小眉上前来扶住我,其实是要遮住我的胸。“才洗过澡,又得重洗一遍。我说小姐啊,你怎么这么大了还这么顽皮,那墙是你能爬得的么?”她一路数落着,将我领出院门。

身后又响起“忽忽”舞刀的声音,刀风阵阵,似向我袭来。

小眉说什么也不让我单独呆着,直到我重新洗好,换了身干净睡衣后,这才跟我一道上楼。

晚上我和小眉睡一张床。小眉不断说起儿时的趣事,而我不明所以,只能当个好听众。

“小眉,你真的心疼姐姐吗?”我打断他的话。

“那当然了!”

“那你只顾自己睡觉,不要管我干什么好吗?”

“小姐!”她惊恐地看着我,好像明白我了我的企图。“你可别害我,我没胆子放你走!”接着她拉长了声音叹道:“为什么呀?小姐,你人都回来了,心怎么还在外头?就算我不计后果放你走,你能出得去吗?不信,你自己打开窗看看!”

我半信半疑地推开窗向外瞧去——大院内一片安静,但是院子外边可就不是了,通往巷口的几个通道竟然都有三三两两的人把守着。

不会吧?我只有自认倒霉,躺倒,不再说话。

夜,就这么深沉下来,陌生而诡异。望着窗格上泻下的斑驳树影,我难以入眠,这一不小心踏错的一步棋令我后悔不迭——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

心绪稍稍安宁下来后,一阵阵淡淡的清香,从未闻过的,沁入心脾。我知道小眉也没睡着,便问她:“家里种了什么花,这般淡雅的香气?”

小眉又叹了一口气,带着一些无奈告诉我:“那是家里的绒花树飘来的香气。小姐啊,你竟然连这个也忘记了。”

“绒花树?”我在脑海里搜寻着知识库里某种叫“绒花树”植物的样子,但是搜寻毫无结果,倒是桂花树、白玉兰树、紫丁香等一大批飘香的树种从脑子里划过。但是,绒花这个名称好像在哪里听到过?究竟是哪里呢?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兴许明天你看过了会记起很多事。当年你和大少爷不就在那棵树下互诉衷肠的么!名字都刻在那上头了。说来也怪,今年绒花开得这么早,好像今儿早上刚开的,难道这树成精了,知道小姐要回来?小姐明天太阳出来后再看吧,等花儿都开了,那香味儿才叫好闻呢!这会儿夜了,花合起来香气不明显……”小眉说着说着,声音低了下去。

我开始还挣扎着跟睡意抗衡,但渐渐眼皮沉了……

大清早,公鸡一遍遍的啼鸣声和着悦耳的铃声响在空中。我骤然惊醒,没想到自己睡得这么沉,似乎一夜无梦,但即便做过什么也全忘了。

推开窗,带着清香气的晨光透过树梢倾泻进屋内。大院的景色跃入眼底。

“小姐,你的洗脸水已经打好了。我这就去倒夜香了,耽误了可麻烦呢!”她说着匆匆拎起置于床侧的夜壶下了楼去。我顿悟,这个年代都是这样,有人专门挨家挨户收集屎尿,错过了的确麻烦。

我继续打量起凤娇生长的地方:好大的一座宅院,洁净清雅,古朴而不失风韵,院内花草繁盛,动感十足。说到动感,不得不提到令我眼前一亮的一棵红艳艳的花树——屹立在院落尽头的墙根下,约十米高,宽度也有十几米,似一把巨伞撑开。树上簇簇团团的花儿,如千万只粉色的蝴蝶蹁跹地落于绿叶丛中。这一定就是小眉告诉我的绒花树了。好像在哪个网页上也看过这种树,并没在意,以为是榕树的一种。

辛府上上下下早就忙碌开了,一派喜气洋洋的祥和气氛。我却心乱如麻。

自从进入了这个年代,便知道未来沟沟坎坎和血雨腥风在所难免。可是以这样的方式开始,着实让人惶恐。

我不由想起了池春树——虽然我提出分手,但他毕竟是我唯一的男朋友。他本没有任何过错,一切的错都在我。他现在在哪儿?目前是否安全?

好在他还没来得及看那份绝交信——太不是时候。现在的我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他的帮助。老天保佑,别让他遇到任何不好的事。他那么好的人怎么可以遭殃呢?

虽然我很自私,但绝不希望他因我遭遇不幸。我希望他幸福,只有他获得了幸福我才能心安。

也许,他正在四处打探我的下落吧。

小眉早已将洗漱用品准备好了,给了我一个意外的惊喜。起初我以为只能拿手指当牙刷侍弄口腔了。

没有牙膏,好歹有牙粉,凑合着用吧——幸亏他们还知道讲卫生——这个年代小镇上的人能做到此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听我妈妈说中国到了六、七十年代还有很多地方不兴刷牙呢。我不禁想辛家挺前卫的嘛,虽然不是权贵人家,但从仆人们做事都挺中规中矩的看挺有官宦人家作风。

不过,论起物质和精神风貌这里简直没法跟我那个年代相提并论,但是我必须学会能屈能伸,尽管我不是大丈夫。

“大姐,你要当新娘了吗?”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伸过来拉拉我的衣襟,将我从远方的遐思中拖回现实来。

“哦,小少爷!”我看了他一眼。他凑近了打量我的衣服。“穿红衣服才是新娘子。我娘说幸亏你现在回来了,再迟了,还要花大钱重新添置很多东西。”

小家伙把他娘出卖了还不知道呢?我暗自发笑。想来这个二奶奶也是个精俭持家的好手吧。

小家伙一本正经地跟我说道:“大姐,‘小少爷’是下人才叫的,你是我大姐,该叫我君宝。”

“对啊!姐姐倒是忘了这茬!”我笑着捏捏他的小脸蛋。走,带姐姐转转去!”我拉着他的小手往院子里去溜达一番。

很自然的,踱到绒花树下。原来这种树的叶子十分奇特,酷似害羞草。飘着香气的绒花绯颜如幕,朵朵似兵乓球大小的丝绒球轻盈可爱,与一般花形更是迥异。绒花在翠绿柔软的树叶丛中怒放着,花冠的底部白中泛着浅绿,浅绿中有些红晕,越往上红晕越深,至花冠顶部完全是明艳的粉紫色。绿色的树叶间层层迭迭缀满了粉红色的花朵。风过之处,摇晃着小脑袋,满树乱颤。

树干上钉着一块木牌,刻着一首词《念娇奴·合欢花》:三春过了,看庭西两树,参差花影。妙手仙姝织锦绣 ,细品恍惚如梦。脉脉抽丹,纤纤铺翠,风韵由天定。堪称英秀,为何尝遍清冷。最爱朵朵团团,叶间枝上,曳曳因风动。缕缕朝随红日展,燃尽朱颜谁省。可叹风流,终成憔悴,无限凄凉境。有情明月,夜阑还照香径。落款时间:民国初年春。

原来这绒花又叫合欢花,想来只有有情人会钟情此树。再看树干上几乎刻满大小不等的繁体字迹,大多已模糊,不辨内容,看着似乎是名字,但又觉得不太像,歪歪扭扭,交错缠结,呈上下走势。

看着这树,不由想起小眉告诉过我它是辛凤娇和尔忠国定情的地方。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躁动。在这棵树下,即便我这个局外之人都能感觉到情动一刻的浪漫气氛,何况两个青梅竹马的少年。当初他们在这颗树下定情时怀着怎样甜蜜的心情就不得而知了。

我突然有种偷窥了别人隐私的罪恶感。一旦我嫁给尔忠国,不就跟窃贼无异么?毕竟,我不是辛凤娇。

看着满树的繁花,我越发惴惴不安起来。

一整天也没见着那个叫尔忠国的准“夫君”。后来一想,是了,这个年代的人讲究很多,新婚前一天新娘新郎一定是不宜见面的,听说不吉利。可是他们提到的六年前的那场婚事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头一天晚上凤娇还在第二天一早人就逃了呢? 弃下一个众人眼里备受好评的新郎官于不顾?

头疼啊,我再次哀叹怎么淌了这浑水?

越想越不妥,脚底抹油——赶紧溜的想法再度燃起。

无奈辛老爷——飞来的亲爹——看管得太严,连苍蝇飞过,都免不了被拍死的厄运,何况我一个大活人?哎,怎么好呢?如今我才深刻领悟什么叫度日如年。

眼见着成婚的时间逼近,我如坐针毡,睡不能寐。

15 异样洞房夜

成亲这天,鼓乐吹吹打打,热闹非凡——好喜庆的场面——却根本不应该属于我。

小眉和一帮请来的“化妆师”一大早便围着我团团转,又是盘发,又是磨脸,接着涂脂抹粉,忙得是不亦乐乎。

我一点心情也没有,沉着脸儿。

“大小姐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胚子呢。一个瘦瘦的婆婆夸我道。“以前早早地就听说过大小姐的芳名,可惜没缘见着本人,今日一见,算是信了。辛家真是有福之人哪,个个容貌都跟神仙似的。”

“打赏,收着吧!”小眉掏出几枚硬币,给了那个婆婆,后者喜笑颜开地笑纳了。

我,郁闷中,一言不发。

“小姐,开心点啊,今天可是你和大少爷大喜的日子。今后,就真正是一家人了。恭喜小姐啊。”小眉替我高兴着。

我哭笑不得——好倒霉啊!真的好倒霉啊!

一整天在哄闹、喧哗和烦躁不安中挨过去了,如何拜的天地已经想不起来,只觉得像个牵线木偶走完若干程序。

参加喜宴的人个个展开陌生的笑脸像一个个活动的道具。

我的大脑不停地回旋着一个声音:“你就这么嫁人了?结婚了?完了!完了!……”

一拜完堂就被送入“洞房”。还好,没人来闹洞房,否则我真的应付不来。

送我进洞房的人前脚刚走,我后脚已经掀开了大红盖头,四下里焦急地走动——我如何坐得住?

外头有人把守着,插翅难飞,只有干着急的份儿。

偶尔经过镜子,看见自己被画的面目全非的脸,比台上唱戏的脸还夸张,简直俗不可耐、丑得惊心动魄。我这个素面惯了的人实在忍受不了这副形象的刺激,于是拿了方巾走到房间的一隅。那里有一个三层木架,每层都搁着铜盆,最上层的铜盆里放着清水,我凑上去呼啦啦吧脸儿洗干净。

坐回床上,开始还因紧张支撑着,过了良久,眼睛发涩,竟然靠着床柱开始打瞌睡。

门“吱呀”一声开了,不是小眉,而是尔忠国出现了。

我睡意全无,赶紧坐直了身体,警惕地盯着他。

他好像喝醉了,身子有点晃、脚底轻飘飘的进了门。

我的心情很复杂:既想见到他却又怕见到他。想见他是打算告诉他实情——我不是辛凤娇。怕的是今晚这关是否能过得去。毕竟,他是一个男人。尽管今夜他已是我名正言顺的“夫君”,可我怎能同一个陌生男人行夫妻之事呢?

烛光摇曳,照着他散乱迷离的眼神——诱惑指数3。

他朝我看看,笑着指了指我:“瞧你急的,竟然不等我来揭,自个儿就掀了盖头,哼!”他说着,一路跌跌撞撞地走过来,也带过来一股酒气。

我连忙起身,给他腾出位置,然后拎了茶壶倒杯水给他喝。他也不拒绝,咕咚咕咚喝了个底朝天。我刚接过空杯子,却猝不及防、被他一把搂了过去。他发烫的脸颊凑上我的脸,我的脸也燃烧起来。我本能地推开他,急着躲开却被他攥住胳膊。他用力一拉,我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到他腿上。

我的心扑通扑通响得吓人,脑中却在想他是真醉还是借酒装疯?

他更凑近了盯着我,只是细细地看,再无轻薄之举。他那专注的样子像打量一件从古玩市场上淘来的珍贵器物一般,就差一枚放大镜了。

那张英气逼人却带着迷醉表情的脸孔是如此靠近,如此清晰。温热的呼吸时不时喷在我脸上。尽管他不说话,却明显满怀心事。微风吹过,烛光的乱影攒动在他深邃如海的双眸里,他就这么久久地凝望着我,令人痴迷——魅力指数7。

这一刻恍惚间似曾相识。前世见过?我脑海的念头一闪而过。迷信!

我心里暗自抽了自已一巴掌:你没有喝酒,你也不是邹淼玲那样的色鬼,不能乱了性。

可是,被这等美貌英俊的陌生男子抱着,如何做到心如止水?

淡定、淡定,我告诫自己。我是柳拾伊,不是辛凤娇,哪怕他魅力指数加到9,或是满分也不可动情思,他不是我的真命天子。他心里想的,怀里抱着的该是辛凤娇,跟我半点关系也没有!

我心如鹿撞,感觉需要马上跳进水里冷却一下才好。垂下眼睑,我不敢看他,尤其他的眼睛看不得。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挣扎着要起身,哪里动弹得了?

“尔大哥,你醉了,还是早些歇了吧?”我思忖了一会儿才觉得这么叫比较顺口。

“尔大哥?”他怪里怪气地重复道。“听你这么叫,真新鲜哪!连国哥哥都不愿意再叫了吗?以前你可是一直这么叫的,多亲昵!”他嘟囔着,“人哪,真是一眨眼就变了。”他抬起下巴,斜着眼打量着我,颇为不满。

“呃,我想可能我们之间有些误会,我的意思是……嗯……我不知道我们之间会是这样的关系,我起初答应到这里来只是因为……嗯……这么说吧,你以为面前的我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人,但实际上完全不是,我其实是另外一个人,跟你认识的那个人完全不相干!所以,请你明白,我不该在这里,你也不该在这里。不,我的意思是,你该在这里,但是,我不该在这里。不不!其实你也不该在这里。如果你在这里,必须是你认识的那个人跟你一道出现在这里,而不是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不是辛凤娇,不是你应该娶的那个女孩子。”

我说完这些,冒出一头汗。

我自认为把话说得够明白了,除非听话人大脑不清醒。

尔忠国头向前伸,他的表情很像听不懂中文的老外面对了一个朝他叽哩哇啦说一通中文的当地人——愣是没听明白我说些什么。

他闭上眼睛晃了晃脑袋,又睁开,傻笑着,手指摸上我的鼻梁轻轻一刮,我触电般颤栗了一下。

“叫我一声‘国哥哥’。”他要求道。我愣了一下,还没从刚才触电般的感觉中回过神来。

“叫啊。”他催促道。

他是不是醉了,大脑不受支配?我纳闷,可他的眼神如此奇怪——似醉非醉。

“叫啊。”他手指伸过来,又要刮我的鼻子。我缩了一下,连忙叫了一声“国——哥哥!”

“对嘛,不是你是谁,撒谎!”他翻了个白眼。

看来我说的都是废话,一点用也没有。“国——大哥!你安寝吧。”那一声国哥哥叫得别提多别扭了。算了,就当是哄哄他算了。请他睡觉。听说喝了酒的人只要睡着了就没事了。

“安寝?呵呵,你是不是很希望我安息啊?”他戏谑地问道,眼睛又凑近我一阵打量,眸中一道寒光一闪而过。

这个人不对劲!我心惊胆颤起来。他究竟真醉还是装醉啊?句句话带刺——危险指数3,魅力指数急降。

他根本不理会我的窘态,拿走我手中的茶杯兀自走到小桌旁,放下杯子,提起茶壶嘴对着牛饮个痛快,然后当着我的面落落大方地脱去衣服,只剩下一条大红色贴身平底短裤。

我心儿蹦蹦跳,傻愣愣地紧盯着他的后背,不知他想怎样。却见他调转过身,朝床跨来,我连忙挪开身子让到边上。

他叉着腰看向我,眉头蹙起。我的举止似乎令他感觉不快。

“过来躺下!”他拍拍席子,自己已经躺了上去,慵懒地敞开四肢。

“你……先歇着吧!”我支支吾吾,声音跟蚊子哼哼似的,不知他听见没有。

他没说话,胳膊伸过来一把将我摁倒,我“啊”了一声,倒在他身上,惊吓之中,又挣扎着坐起来,仍然闪在床边。

“这是你自己家,这床也是你睡过的,怕什么? 怕我吃了你吗?”他平静地说道,不似醉酒的样子。见我没反应,又道:“过来吧,你!”说着话,双手插入我腋下,一使劲,我整个人便越过他身体,翻到了床内侧。他举起我来竟像摆弄一个布娃娃般轻松,却吓得我半死。

“干什么?”我差不多是叫出来的,不安的感觉让我神经紧张——危险指数飙升至6,魅力指数继续降落。

“嘘!”他手掌捂住我的嘴,一条长腿向外侧翻,踢散帷帐,宽大的婚床顿时狭小起来。他的脸静如止水,眼波更是波澜不兴。而我的脸倒似喝醉了酒般热得发烫,烫得焦躁。天气本来就热,身上急剧出汗,罩在这帐内有种被幽闭住的惶恐不安。

我屏住呼吸,不想让自己怦怦急跳的心暴露给他知道。

“你要解手吗?”他突然问道,“身子绷得紧紧的。”

“呃——”我的脑子飞速旋转着,这倒是不错的主意,于是低声道:“是。我要出去一下,再吹吹风,等凉快了,再回来睡。”我庆幸他提供了这么个借口。然后呢,再找个理由。什么理由呢?还没等我苦思冥想到什么可行方案,他悠悠地说道:“我们凤娇大小姐什么时候喜欢蹲在露天里了,是不是这些年习惯了野外生活的缘故?屋里有现成的夜壶不用,跑外头去喂蚊子?”

我一听泄了气,计划要泡汤。

夜壶?天哪,当着一个大男人的面即使有一肚子的腹水,也放不出来啊。此时的我多么怀念发明了抽水马桶的年代啊。

“不打紧,反正我也不急,算了。”我说着,像袋沉重的米砸落床上,一抬眼,发现他黑玉般的眸子一眨不眨地凝视着我。招架不住啊,我连忙错开视线,并掉转身体背对着他。

我的身体防御性地卷曲起来,感觉后背上那两道如炬的光芒尚未撤离。

“国——呃,我困了,晚安!”我打了个哈欠,身体卷得更紧些,膝盖几乎碰着胸。

他含糊地支吾一声,却上来搂住我,双腿更是翘过来缠住了我的双腿。坚实平坦的胸腹抵触着我的后背。

我不寒而栗,他那热热的呼气不时喷进我的脖颈里令我神经过敏。

“小时候经常这样一起午睡,不记得了吗?”他带着怀旧的语气喃喃道。

我慌乱地摇摇头——他在意乱情迷吗——危险指数9。我耸动着肩膀抗拒他的搂抱。如果他敢冒犯我,我发誓会咬他,然后大声告诉他弄错了——我不是他等候的那个辛凤娇——别指望我履行新娘的义务。

我冷漠拒他的举动无疑伤害了他,只听他发出一声重重的叹息,能把床板叹出个坑洞来。

我心里又怜悯起他来:若换成他青梅竹马的凤娇妹妹,今夜他们二人倒是不负这“千金难买的春宵一刻”了。

因为我这个冒牌“凤娇”的出现,搅黄了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的“洞房花烛夜”。此刻的“洞房花烛夜”难免变成“寂寞遗憾夜”了。若不是我心存私念,认下辛凤娇这个身份,他断不会这么难堪。毕竟对无数人来说,这一夜都憧憬着无限的幻想和殷切的希望。

话说回来,这一切怪得我吗?我不是诸葛亮,如何能未雨绸缪?要怪也只能怪他,为何遮掩真实情况呢?

总之,若我早知道是这样,打死我也不会跟他来兴福镇——我发誓很后悔,后悔死了!

奇怪的是他没再骚扰我,似乎只是对我忘却了故人之谊有些伤感。

今夜的气氛不太合时宜,好像不是什么新婚燕尔,身旁这个人也不像个新郎,像是被派来守值、陪护大小姐入眠的“贴身奴婢”。

背后鼾声渐渐响起,我听着说不出的高兴,终于可以放松些了——只要他的手不乱摸不该摸的地方,我且任由他抱住。

正当心情归于平静时,窗外一阵轻微的窸窣声引起我的警惕,那声音早些时候已察觉到,只是心绪纷乱未及思量。

窗外有人?我翻了个身,目光越过身边人,向窗户方向看去——两个压低的身影贴着窗户根微微晃动着。

尔忠国的鼾声突然止住了,他警觉地睁开眼,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嘴角一撇,突然提高嗓门道:“凤娇,抬高点!用力!”接着发出“啊”“喔”淫靡的嘤声,并且把床板晃得直响。

我自然明白他在做什么,顿时臊热了脸孔,直达脖颈。作为当事人,这种场面比起露营那夜听到邹淼玲和高铭锐的欢爱声还臊上二倍。

等窗外那些影子似乎心满意足地离去了,尔忠国这才收了那些令人难堪的声音,慵懒地说道:“义父和二娘这下放心了。”一张好看得出奇的脸上不辨喜怒之色。

我默不作声,心里却是一阵阵泛潮:什么人嘛,真会造势。他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莫非……我心念一动——他外头已经有人了?不然何以只做给人看却并不想冒犯我?若是这样,他也太阴险了吧。娶我是什么目的?这人危险指数不靠谱了。

怕就怕他万一他是装的、想令我放松警惕如何是好?

“放心,我不会让辛大小姐委曲求全。祝你做个好梦!”他冷冷地说了一句,背对着我睡下了。不多时,呼吸又均匀起来。

他这番话是何意?哦,对我没兴趣。很好,可他若真替我着想,起初就该竭力反对这桩婚事。都到这份上了,却说什么不会让人家委曲求全?幸亏我是现代人,思想没封建到那地步,否则被他凭白无故地拿嘴就“嘿咻”过了,不吊死自己才怪。

之前的呼与吸都是小心翼翼的,现在我终于可以做自由呼吸了。但今夜怎能安枕无忧?他是一个正常的七尺男儿,新婚之夜面对一个从小就熟识的玉面佳人(从我那个年代得到的回头率看称得起这个字眼)自然不会有生疏之虞,无动于衷更没道理。也许他婚宴上应酬累了,睡下养精蓄锐,半夜或是清晨醒来后再行那事?

我越想越觉得冤——怎么如此不明不白、糊里胡涂地嫁给一个毫不相干的大男人。

逃了吧?怎么逃?往哪里逃?外面就是太平世界了?遇到土匪、日本鬼子岂不更惨?

16 异样洞房夜

小腹隐隐发胀,小解的渴望突然强烈起来。

床脚狭隙处、帘子挡住的那块方寸之地便有夜壶伺候。

我踟蹰良久,却不愿朝那块地去——在陌生男人跟前嘘嘘,太囧了。

我轻手轻脚地坐起身,发现脚头有团白色东西,仔细一看是块白布。突然想起进门之时透过红盖头看见一个老妈子正塞了个白晃晃的东西进幔帐,然后急急忙忙退下了。莫非就是这个东西?

白布压在尔忠国的脚踝下,揉成一团,很像一块被丢弃的裹脚布。

我突然明白了它是做什么用的,一时又羞又恼。

尽管已经跨入民国时期,各种新思潮风起云涌,但小镇上的封建气息依旧十分浓厚。男女大婚之夜事先在卧榻上铺一块白布,待行房完毕,凭这块白布可以证明新娘是否为处女。如果新娘未见红,麻烦可就大了,有的新娘将面临被拷问、甚至一生不得翻身的命运。

我,一个堂堂的现代新女性,虽然才气没高达八斗,但也算很有知识的文化人,竟要接受此等“糟粕”——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啊。

一口闷气,满肚子委屈无处可表。

微微侧身查看一下躺在身边的“丈夫”:姿势未曾变过,发出极其轻微的鼾声,应该是睡熟了。

我蹑手蹑脚地起身,像做贼一样屏住气、笨拙地跨过他的身体,尽量不触碰到他身体的任何一处。

穿上鞋,踮着脚尖,我来到门前,握住门栓往里拉,开不了,向外推,还是开不了,来回晃,就是打不开,心里一惊:房门被人从外面锁住了。想来一定是辛老爷子怕女儿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便叫人锁了门,只等生米煮成熟饭收回野性,老实做人家媳妇了。

我真想大声地骂。有没有搞错啊!还有人权没有?

越是出不去还越是感觉尿急,可我又不愿降低身份用夜壶解决,于是夹着腿在门里走来走去,急得没招可想。

正当我最终自认倒霉,打算屈尊向帘后的那只夜壶妥协时,突然看见尔忠国不知何时醒了——坐在床前——像庙里的关公一样胳膊支在膝前静静地看着我。

我这一惊差点小便失禁,恼火地跺了跺脚,嘀咕道:“看什么看?无声无息的吓人一跳。”

“想出去?”他问。

“是的,不可以吗?”我怯生生地问道。他一脸的冷漠,让人胆颤。

“可以,去吧!”他说完,躺下了。

“可是……”我顿了一顿,“门锁了,出不去。”

他鼻子里哼了一声,说道:“窗户可没上锁!”

我一喜,对呀,窗户是锁不住的。我顿时又来了劲,冲窗户奔去。

卷起纱帘,我看也没看就爬上去,但是我忽略了一点——屋内屋外的地面高度是有差别的,里面高,外面低,爬上去没费劲,但滑下窗台时出纰漏了——以为能够着地面不曾想还缺一截,重心不稳,加上黑不隆冬的看不清——我哧溜栽了下去。

跌了个嘴啃泥不说,膝盖也遭殃了。窗脚下的小石块、碎渣屑坚硬而锋利,磕碎膝盖一层皮——疼啊。

小时候木讷弄伤自己倒也罢了,这么大了还出这种事,太没面子了。

我硬忍着痛没叫出声来,爬起来一模,丝绸裤磨破了几个小洞。我一瘸一拐地挪向花丛阴影处,四下一看——没人,刚要掀起衣衫,却发现厕纸忘记带了。我心里那个怨哪,简直想骂人。悄悄地又折回窗户那里,此时肚子里一泡尿已经憋得不行了。

“哎!哎!”我踮着脚轻声叫屋里那人,心想让他递过来一些手纸不算难吧?然而“哎”了好几声也没动静,我摸起地上的一颗石子儿向床的方向投掷过去。

“啪!”好像砸中了什么东西。“喂!喂!”我压低嗓门叫道。终于,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窗口,虽然看不清面容,但估计一定面露愠色。

黑暗中反正他也看不清我的窘迫样儿,我轻声对他说:“麻烦你递过来一些卷纸。”说罢就怨自己没头脑,这年头哪儿有什么卷纸啊?有草纸用就算不错的了。

尔忠国没动,然后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手伸出来!”我伸直了一只胳膊,摊开手掌,等他递纸过来,未曾想他突然手臂一沉,将我旱地拔葱似地提起来又拉进屋去。我气急败坏地低喝道:“你!谁让你拉我进来的?我要厕纸,你听不懂吗?”

“什么?”他似乎已经不耐烦到极点了,“就用夜壶!”说罢还把窗户给关了。我气得要命却也无可奈何。

膝盖的伤口一吸一吸地疼,这么大热天的,不要发炎了才好。

“请你……能否请你回避一下。”我看着他,屋内黯淡下来的烛光照着他睡意朦胧的眼睛。

“辛凤娇!你究竟想怎样?”他眯起眼睛蹙眉问道。

“只是请你——呃——爬到窗外蹲一小会儿可以吗,就一小会儿!”我可怜巴巴地说。

“要么用夜壶,要么上床睡觉,自己选吧。”他说完,大踏步迈向床,倒头就睡。

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近人情?我忿忿地想着。还说什么青梅竹马——屁!我看比陌路人强不了多少。不就是没满足他那个什么生理欲望吗?可恶!也不弄清楚我是谁?

想占我便宜,门儿都没有!

我站在地上又开始斗争,仅一小会儿我就向夜壶投降了。

算了,面子的问题让他见鬼去吧!我没本事再爬两次窗了。

我一瘸一拐走到帘子后,将铜壶的盖子揭开,半蹲着,却跟有心理疾患似地就是尿不出来。

我突然想哭,为了颜面的扫地,为了这从天而降的霉事。

腹水如抽噎般滴答滴答地掉进铜壶里,跟我一样小心翼翼、害怕弄出大动静。

这是我人生有史以来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解手过程。心里更像打翻了五味瓶不是滋味。

我爬上床,不得不再次翻越那座人体大山。

磕破的膝盖磨擦在席子上很疼,每挪一步,便要抽一口气,感觉比蜗牛还慢。

越是小心,越是犯错,在翻越大山时,脚跟不小心蹭到了尔忠国的胯部。

他用力一拱,赌气似的将我拱进了床里面,我这人是快捷归位了,但碰到伤口让我忍不住“哎哟”了一声。

尔忠国一翻身,已经拿眼睛瞪着我——仇恨的目光叫人害怕,将正在龇牙咧嘴揉膝盖的我吓呆住。

就算我碰到他了,就算我这丑态尽收他眼底,也没必要这么凶巴巴地对待一个“老熟人”吧?

这个男人挺复杂——远远不如池春树和善易处。我感到头皮发麻。虽然他当我是辛凤娇横看竖看不顺眼,但我不是辛凤娇本人,对他此举心里一点数也没有。谁知道一不小心就会踩着他尾巴、惹恼了他呢?

说什么都没用了,谁让我不够圆滑呢,想学圆滑点也没速成班上啊。

“你怎么回事?”质问的口气。

“我……爬窗时摔了。”尽管讨厌他的语气,但我不敢不回答他。

“哦?”尔忠国擎来一盏红烛,查看我的伤口。

我感觉他心里正在幸灾乐祸呢——他对我的态度说明了一切。

“你就是改不了毛手毛脚这习气,非把自己弄伤了才甘心吗?”

我以为他确认我没撒谎就算完事了,没想到他还挺关心我。那语气没来由地充满怜爱,让我不免诧异他的忽冷忽热。

“我给你洗洗伤口,抹点儿金创药就没事了。”他说罢,蜡烛递给我,起身下床找药去。

我把着蜡烛,见他翻箱倒柜总算找着一只葫芦形状的小瓷瓶,跟指甲油差不多大小,拿了过来,随手拾起搁在床上的那块用来验证新娘贞洁的白布、沾了清水、小心地替我擦洗伤口。

血水从擦干的地方很快又渗出来。“轻点儿!好疼啊!”我皱着眉轻轻拍打着膝盖周围的肌肤。

尔忠国停下,带着讥讽的眼神看着我。“就你这种人也配去闹革命?”手下带着力度使劲将白布摁在我的伤口处吸附血迹。

“哟——哟——你能轻点儿吗?”我缩回膝盖,感觉他是故意的,却没明白我叫疼跟闹革命如何扯得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