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小说免费读·TXT / EPUB 详情页免费下载·无需注册

第1部分

《花氏孤儿》》 · 青黛青山外 · 2026-07-26

字号
行距
背景
宽度

《花氏孤儿》

作者:青黛青山外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花与剑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没啥说的,谢谢收藏、谢谢打分,谢绝乃霸王了俺还一笑而过……

(一)破晓

“叮叮哐哐”火星四溅,铁匠□上身,肌肉结实,肤色古铜。

“哐”,重锤落下,铁镐第三次被打断,铁匠怔了一会儿,阖上双眼。

“听说你是锦都最好的铸剑师。”声如华锦。

铁匠一惊,双目圆睁。然而他即刻冷静下来,看着断镐,冷声道:“我只会打铁。”将断镐投入水槽,“吱啦”冒起一阵白烟,遮掩了他的表情。

“你以前在王宫铸剑。”似疑问,又似陈述。

铁匠仍不理睬,蹲身拉动风箱,炉膛内火苗奋力猛蹿,呼呼啦啦。

来者一双狭长凤目盯着铁匠粗实的手——他是在掩饰颤抖。

停了一会儿,来者道:“把这两把剑融了,铸成一把,我要它既能冲锋陷阵,又能近身搏击。”

铁匠起身,抹了把汗,面无表情,“冲锋陷阵取其力,近身搏击取其巧,不可能有这样一把剑。”

来者打量,铁匠三十上下,皮肤黝黑,轮廓硬朗,不由暗赞:果然是锦都最年轻的铸剑师。他打开包袱,露出玄银两剑,皆非凡品。

铁匠怔住,没有哪个铸剑的人不会被那两把剑吸引,黑色精纯,主仁主治,银色妖冶,主惑主乱,将此二剑合而为一,试问天下,何人能主?

来者见铁匠目光为剑吸引,微微一笑,“半年之后,我来取剑。”

……

时至深冬,飘了点儿零星雪粒,不太冷,也不太暖——天无异象,即便这年锦都巨变,王上被诛,王妃殉情,占领锦都的钰京王师与玄都黑甲军表面修好,却其实暗中多番较量,几乎擦出火星,风雨欲来,人心不定。

来者肩上的薄雪很快在灼热的空气中融化,他手抚长剑,激赏不已,翻动手腕,玄黑剑舞湛银芒,星辰迷乱,山河寂寥。

铁匠凝眸,“这剑该有个名字。”

来者收剑入鞘,“什么时候铸成的?”

“黎明前。”

来者沉思,忽而声音激越,“就叫‘破晓’吧!”

愿以此剑,堪透迷茫,划破永夜。

(二)初尘

公子发及地,女儿青丝长;

公子裁云鬓,女儿争效仿;

公子青衫袖,女儿弃红妆。

这公子,说的就是渤瀛侯的“二公子”。

……

小时候,我留着长及脚踝的头发,我并不知道,渤瀛城的女孩儿争相效仿,以长发为美。男人看女人,不是先看她的容貌有多美,而是看她的头发有多长。

但与我而言,那只是一种麻烦。每天早晨,我还在打理头发的时候,哥哥早就在园子里捉黄雀逮蝈蝈了。虽然哥哥每有所获,从不私藏,可我还是想和他一起,露水湿衣,晨风拂面,躺在地上看天看云,伏在地上闻草闻花。

八岁那年,我一把剪子自腰间截了垂地的长发,一点不觉心疼,倒是母亲,柔柔的数落着我,竟默默哭了。

我不懂,不就是头发嘛。

再后来,渤瀛的女子也不偏爱那种长及脚踝的头发了。

……

我开始跟着哥哥四处乱跑,后来干脆甩了哥哥,自己带着小花儿出门。为方便行事,我女扮男装,却不知何时开始,渤瀛城中的名媛闺秀又兴起纶巾青衫的风气,放眼郡都,鲜见红妆。

然而渤瀛并不因此失色,因为渤瀛最美的红妆,是城南的海棠。

我闯进一场乱红,迷失其中,这一迷失,便是一生……

*******************

《花重锦官》800字【简介】

帝君常熙因宫中“裂鼎”事件对玄都王商晟(男主)起疑,而后者亦早有不臣之心。为联合凤都共谋天下,商晟背叛与自己十年恩爱的妻子季妩同(绯闻前情人)凤都王颜白凤暗通款曲、旧情复燃,并将唯一的妹妹商雪谣(女主)许配给颜白凤的弟弟殿下颜鹊以为人质。锦都王花少钧(男主)因与妻子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并有一个孩子花璟安,丧妻多年无意续弦,但他与帝君常熙情同手足,为避免玄、凤两都联姻,不得不请常熙下旨将玄都公主许配锦都。商雪谣与花少钧婚后日久生情,育有一儿(花倾之)一女(花窈莹)。

同时凤都王颜白凤欲利用妹妹,同是凤都王的颜青羽酷似神明龙帝的容貌控制海都,被青羽拒绝。青羽遭姐姐软禁,后毁容貌逃离凤都,前往海都。青羽与海都世子傲参两情相悦,碍于身份不能相守,摆脱凤都王地位的青羽投奔傲参时却发现傲参为安抚病重的父亲已与早有婚约的殷绾成亲,且生一子(傲天俊),伉俪情深。青羽不愿打扰傲参,但却被傲参找到。青羽有情,殷绾有义,傲参是享齐人之福还是一辈子怀有对两个深爱他的女子的愧疚,只有他一人知道。青羽与傲参育有一女(傲初尘),交由殷绾抚养。

商雪谣嫁入锦都原是在商晟计划之中,许配颜鹊只是幌子。商晟利用常熙的多疑联合常熙先除花少钧。花少钧不愿伤害情同手足的常熙,也不愿妻子雪谣因大哥之死悲伤,在面对常熙与商晟时选择了死亡。雪谣随之殉情。留下璟安、倾之与窈莹兄妹三人。雪谣将女儿窈莹托付给大哥商晟。儿子璟安、倾之则被受托于花少钧的凤都殿下颜鹊带离王宫(花少钧同时将锦都名剑百花杀赠予剑痴颜鹊)。三人半路遭玄都密探况后封(况后去罹之父)追杀。璟安为救弟弟死于弩箭之下。颜鹊带倾之逃离,送往别枝山花少钧的授业琴师虞卓然处。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红湿的是血。

老海都王傲占曾预言“养鹰飏去,凤鸣其下,百羽铩尽,花开连城”。前两句在玄都王商晟和凤都王颜白凤身上应验,后两句又会在谁身上得到证实?

花开连城,究竟花落谁家?这就是《花氏孤儿》要讲述的故事了。

PS:不到一千字能说明白的事情俺竟然用了20W字的《花重锦官》去讲,ORZ。当然其中内情复杂,不是三言两句能说清的。譬如,花少钧娶商雪谣是自愿亦是被迫,常熙的多疑与童年的伤害有关,商晟与雪谣、与季妩的感情,颜氏姐妹的感情,海都中立的地位等等,总之不是这一千字说出来的这样干巴巴的无情无义。但主线大约就是如此吧。不想看《花重锦官》的亲看看简介就OK了。看过《花重锦官》的亲也可以当做复习,毕竟时隔两载啊(俺滴错)。

主要人物及地名汇总:

东,海都,(都城)渤瀛,老海都王傲占,新海都王傲参,王妃殷绾。

西,锦都,(都城)锦官,锦都王花少钧,大公子花璟安,已逝王妃虞嫣。

南,凤都,(都城)彤梧,凤都二王颜白凤、颜青羽姐妹,殿下颜鹊。

北,玄都,(都城)丈雪,玄都王商晟,王妃季妩,公主商雪谣。

帝都,钰京,帝君常熙,舞姬明月姬。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没啥说的,谢谢收藏、谢谢打分,谢绝乃霸王了俺还一笑而过……

城陷

【章一】城陷

锦都灭国次年,帝都玄都之间犹如丝发悬千钧,螳臂擎巨石,岌岌可危。二月,草未长,马未肥,驻扎锦官城的钰京王师公然挑衅玄都,血洗黑甲军营,常熙与商晟表面上维系的联盟一时间土崩瓦解,灰飞烟灭。钰京下诏“讨逆”,玄都举旗“靖难”,长戈向南,利剑指北,血雨腥风,红湿处,花重锦官。

常熙原料二月间草未长成,可抑制玄都铁骑发挥作用,熟料商晟蓄谋已久,自是粮草丰沛,补给充盈。玄都兵强马壮,势如破竹,只半年时间,便将钰京精锐赶出锦都,后乘胜追击,兵临钰京城下。此时,凤都大军亦从南响应,帝都腹背受敌,天下四柱断三,大厦之倾,只在朝夕。

花少钧死前曾为常熙献策,而常熙许黑甲军驻扎锦都,不从计之一;贸然兴兵,不自量力,与玄都展开野战,不从计之二;轻视凤都,未靖后方,不从计之三;纵虎归山,未诛商晟,不从计之四。而他唯一听从花少钧的,便是赶制巨弩,防照夜袭城。此举果然见效,照夜鸟生性胆小,尤畏火光,是以不敢迫近,使玄都尖锐奇兵无法降落,难以釜底抽薪,又兼钰京城池坚固,仓廪充实,故能在黑甲军云梯行楼,飞火流星,日夜攻城之下幸免陷落。

又是二月,春寒料峭,玄都围城已逾半载,虽将士疲敝,但城内更是苦不堪言,日日飞石坠矢如雨,片刻不停,百姓负板汲水,莫敢出户。常熙五诏傲参勤王,海都王却是抱定了置身事外之心,毫无动静。钰京城内粮食储备尚丰,可兵器却是只出不进,日渐匮乏。拆殿取梁,熔锅铸铁,终一日军资耗尽,唯以待毙。

夜晚,城上照夜徘徊,叫声凄厉。

……

八风台,驻月殿,琼浆,美姬,此时不醉,更待何时?

常熙解衣露怀,醉眼迷离,明月姬轻歌曼舞,一片霓裳挥去城外烽烟、夜下火光,一曲缠绵淹没哀嚎、嘶吼和战栗的呐喊,一个眼神,足以醉倒千千万万,满腔暗恨,却换不来君王倾心相怜。

她只是个舞姬,尽管他为她盖了驻月殿。

她只是个舞姬,此世此生。

……

“苍苍蒹葭其露未晞,朝浣纱兮,夕贵;

采采石兰其露未已,夕为贵兮,霓为衣;

明明之月其心如玉,霓为衣兮,且舞且曲;

盈盈一水其心如璧,帝兮,帝兮,何不顾我兮?

爱而不见,心几烦兮。

幽思不绝,宴华晚兮。

帝兮,帝兮,何不我顾兮?”

……

“过来。”常熙勾动手指,口吐醉语。

明月姬垂首敛群,小步来到常熙跟前,屈膝跪下。

常熙见她恭恭敬敬地低着头,便向前微倾,柔柔地拨弄她粉腮两畔的青丝,自然而然地抚上了她的粉颊,细长的手指来回摩挲。

“你不是怨我不看你吗?怎么我想看你了,你却不肯抬头。”

常熙微眯的眼神带了三分醉意,七分挑逗,何其魅惑,可惜明月姬并未抬头。她轻轻道:“陛下,那只是歌。”

“你的意思是,这歌非你心声?呵,”常熙自嘲一笑,“原来彼‘帝兮’非此‘帝熙’,竟是我自作多情了。”

明月姬心中悲苦,却强忍着不哭出声来,只在喉中低低咕哝。

常熙勾起她的下巴,仔细打量,她黛色眉峰轻拢,似满目春山着了烟雨,翠色幽幽,微微一皱,便令天下男人心疼到窒息。

常熙满目怜惜,“你啊你,你生得如此美貌,不知我死之后,你当如何?”

明月姬凝望常熙:她早就该知道,像她这样的人不能有爱,可她,还是爱了。

对常熙,有人畏其独断,有人惧其阴鸷,可明月姬知道,内心深处,常熙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他渴望关爱,却又怀疑他人关爱的动机,他需要理解,却又不能让任何人洞悉君王的深意,他孤独的蜷在墙角,伤害了别人,只是因为害怕自己受到伤害。

从明月姬被带进钰京,就有人预言,这皓月一般的女子定能倾倒君王,可十几年过去了,他从未碰过她的身体,他只是看她歌舞,或一言不发,只喝两杯薄酒,或话中带刺,对她冷嘲热讽——像今夜,他的话,必定要在她心上捅出血来,方肯罢休。

“我猜你会成为新帝的舞姬,在攻破钰京的庆功宴上翩然起舞,倾倒众生。”他微笑,他玩味,他伤人伤己,残忍至极。

明月姬面无波澜,十几年,她已习惯了被他伤害,甚至心甘情愿为他所伤——孩子手中的匕首,不伤人,即伤己,如果一定有人要流血,她不希望是常熙。

明月姬深深伏地,“我只为陛下歌舞。”

若在平时,常熙定不为所动,甚至嗤之以鼻,可此时,他包裹全身的坚硬外壳已在玄都长达半年之久的刀枪火石强攻之下渐渐崩裂,露出□裸的脆弱。

轻轻叹息,“何必呢?你该恨我的……”

……

“陛下,我再为您舞一曲吧。”

常熙没有说话,明月姬膝行后退几步,拽彩云遮面。

舒展,跃起,回旋,红尘喧嚣,人独寂寞……

面具,在常熙脸上层层剥落:从明月姬第一次伏倒在他面前,常熙便为她的姿容倾倒,她是明月,他就要建一座宫殿留住月光。于是,一朝八风台起,一夕驻月殿成,世人只道帝君性豪奢,好大喜功,却不知这些只是为了一个舞姬。

她的歌,她的舞,莫不诉说着他的寂寞,他愿将她引为知己,可用母亲的鲜血才洗脱卑微的常熙又怎能给一个舞姬名分?帝国的君王是婢女的孩子,而这个孩子又娶了一个舞姬——那无异于撕开旧日伤疤,将耻辱丢弃在光天化日之下,委琐如乞丐一般任人指点唾骂。

所以,他不爱她!

他夜夜看她歌舞,只是为了麻木自己,终于,他看她,不过是一件精美的器物,玩久了,便腻了——常熙对自己的克制,很是满意。他甚至想过将她赏赐给花少钧,可那时后者心中只有虞嫣。常熙恼怒,为什么他从不肯领他的情?他对虞嫣用情至深,又将他置于何处!

源于童年的依赖早在朝夕相处中化为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愫——他对他,不单单是兄弟。但有何用,他知道这样的感情不为世俗所容,更不为花少钧所容,为了可以继续卑微的“爱”着他,他不曾强迫,甚至不曾说出。可难道就连接受他的好意他都不肯吗?连带的,常熙看明月姬也渐不顺眼,愈发冷淡。

想到花少钧,常熙无力的垂下手臂,酒杯倾倒,流光玉液洒了一地。

花少钧已经死了两年,可他的血仍在他胸前灼热,每每于梦中常熙总能见到他的笑容,一如二十四年前,金明银耀红飞翠舞的庸俗宫宴上,少年白衣玉立,展开澄澈的笑颜,轻轻唤道“熙儿”……

梦,总在此时醒来,再难入眠,唯有登上八风台,驻月殿,一夜歌舞千杯酒。

醉了,才能心安。

可今夜,却总也不醉。

八风袭来,卷携着火光、血腥、哀嚎、嘶鸣、呐喊震天。

常熙隐隐觉得,钰京城,怕已陷落了吧。

……

铁甲浸寒,战靴染尘,举步力拔山河,落步震山动岳。

常熙懒懒地抬了一下眼皮,举杯虚敬来者,“玄都王来得正好,与我一同赏舞饮酒如何?”酒杯到了嘴边,才发觉已经没有酒了,蓦地,一丝落寞。

商晟按剑,觑一眼常熙,面无表情,转头对仍在舞蹈的明月姬道:“清扬。”

明月姬舒展的、优雅的身形定在那里,仿若展翅的蝴蝶飞向天外。

“清扬。”商晟低低的嗓音,似有不满。

她终于还是飞不出这尘世的纷扰,明月姬缓缓转过身来,看一眼商晟,低下头去,恭敬道:“王。”

“你……”“哐啷”。

常熙起得太猛,立身不稳,跌倒在地,拂翻了金壶玉爵,一地狼藉。他狼狈地跌坐地上,手指明月姬,脸色惨白,说不出话来——她,竟是玄都的奸细!

“你……你竟然……哈哈……哈哈哈……”

常熙躺倒玉阶,狂笑不已,商晟将奸细安排在了他身边十几年,他竟蒙在鼓里,全然不知,焉有不败之理?可为什么要是明月姬?常熙甚至觉得他可以不信任花少钧,但不可以不相信明月姬,因为他们一样都是寂寞的人,怎能相欺?

商晟厌恶地看他一眼,没想到常熙竟如此颓废,毫无骨气,这样的人,不值得他亲自动手,他微微侧过身去,身旁左护会意,手按宝剑。

明月姬扑通跪地,恳求道:“王,求您放过陛下吧。”

常熙怔住,不料她会为他求情。对于死亡,他早已无所畏惧,甚至期待这漫长的终结,可明月姬的举动还是令他动容,只是感动的话他从不会说,也不必说。

左护将拔出一寸的剑收回鞘中,看向商晟,等他指示。

商晟脸色阴沉,言语讥诮,“你还叫他‘陛下’?你在为他求情?!”

明月姬不畏不惧,不卑不亢,“是的,王,属下求您……”

商晟猛然转身,拔出左护的佩剑,直刺常熙心脏,黑色披风,甩动如遮天之翼,蔽日蔽月。那一剑,迅如闪电,剑落剑起,生死刹那,毫发不间。

常熙嘴型张开,却来不及发出声音,他双手握住胸前长剑,眼中一抹惊异,唇边却绽开微笑——他杀了花少钧,冷落明月姬,这世上对他最好的人,他已负尽,他若不死,天理难容!这一剑,终于结束了,全都结束了……

左护被眼前场景惊呆,怔在一旁,而明月姬,已忘了呼吸。

剑起,沾满常熙鲜血的剑十分自然的顺到明月姬颈下,温暖的、粘稠的鲜血,顺着颀长玉颈缓缓流淌,她轻轻地合上双眼——商晟所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背叛,而她竟为敌人跪地求情,她的王,不会饶恕她!

她是玄都人,生为玄都生,死为玄都死,何况王救过她的全家,她曾发誓:这辈子,这条命,任由王上驱使。所以她执行命令,卧底在常熙身边,做一切利于玄都之事,无怨无悔;可她同样也不后悔为常熙求情。

第一个无悔是她的信念,第二个无悔是她的执着。

明月姬静静等待,脖上利刃的压力渐渐增大,似是稍一用力,就会刺穿她的喉咙。死亡也并不那么可怕,不是吗?她已无它想。

……

“王,我们找到了不死药!”鳞片细甲碎碎雀跃,一人急急奔上殿来。

颈间压力倏然消失,明月姬睁开双眼,来人正将一只朱漆木盒捧在商晟面前,后者目露精光,似能将金铁融化。

来人喘着粗气,兴奋道:“王,早听说锦都王宫有不死药,没想到上次被常熙捷足先登,这次总算不辱使命,被我们寻到了。”

商晟捏起黑色药丸,眼中兴奋却渐渐变成了寒绝的狐疑,眉头紧锁。

左护不解,问道:“王,这是喜事,您为何不悦?”

商晟鼻中轻嗤,瞥一眼已经断气的常熙,“如果这真的是不死药,常熙自己为什么不吃?”。

“这……”左护拧眉——确不合理,难道是毒药,有人要加害于王?

来人道:“王,这药是常熙的侍臣供出来的,是属下大意了,不曾辨别真伪,请王恕罪。只是我们如何才能知道这药的真假?”

如何才能知道这药的真假?

商晟擎着药丸,鉴赏珍珠一般,最后嘴角扬起一抹冷笑;明月姬心里打了个突,不寒而栗——她如今连死都不怕了,却是什么,令她战栗?

商晟猛地掰开明月姬的下颌,将药丸按进她的喉咙;后者毫无防备,挣脱不得,在商晟从其背后的重击之下,卡在吼间的药丸,滑落腹中,这一击也使她重重趴在地上,眼泪猛然迸出——她的王,果然不会错杀任何一个尚可利用的人!

商晟冷道:“好啊,就让我们看看,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不死药。”

明月姬凄笑,再不顾商晟如刃的目光,肘膝并用地爬到常熙身旁,合拢他凌乱的衣衫,将鲜血遮盖,梳理他散乱的长发,露出英俊的脸庞。

她的侧脸贴着他的胸膛,轻轻吟,轻轻唱:

“苍苍蒹葭其露未晞,朝浣纱兮,夕贵;

采采石兰其露未已,夕为贵兮,霓为衣;

明明之月其心如玉,霓为衣兮,且舞且曲;

盈盈一水其心如璧,帝熙,帝熙,何不顾我兮?

爱而不见,心几烦兮。

幽思不绝,宴华晚兮。

帝熙,帝熙,何不我顾兮?”

……

……

谋杀

【章二】谋杀

换下甲衣,征袍,血迹深黑——凝血,冷却了炽热,凝固了流动,可叹谁的鲜血成就了谁人功业!

温汤沐浴,洗去征尘,商晟随意披了件白袍衫,腰间松松垮垮地一系,领子咧开到肩膀,露出坚硬结实的胸膛。

这一年,无论昼夜,不分寝食,皆甲胄在身,不敢大意,如今卸下,一身轻松——钰京已夺,天下将定,再坚强自律的心也该允许懈怠片刻了。

商晟闭目养神,深吸一口气,翠薇宫,连空气都华丽得冗长。

寝宫内,御榻垂帐,流苏轻摆,暖得暧昧的气息不浓不淡不轻不重,恰到好处地揉捏着每一寸紧皱的肌肤,僵硬的骨骼,甚至可以听到毛孔畅快地呼吸和关节处脆脆的声响,直让人骨头酥软,浑身舒畅。

商晟此刻只愿酣睡一场解乏,未曾多想,大步上前撩起锦帐。

花香轻扑面,美人入眼帘。

帐内,颜白凤散乌发,露玉腿,身着单纱,只从胸前遮到腿根,嫩白娇躯半裸着侧卧床上,挑逗着男人野性的冲动,一个媚眼,令世人屏息。

商晟一愣,却随即微愠似的甩开帐子,转身走开。

白凤从划落的缝隙间看见商晟的背影,不禁瘪了瘪嘴,眼波流转,尽是哀怨。难为她不顾安危,一破城,便乘车穿过血腥哀嚎、碾过残体横躯急急活活赶来翠薇宫,又辛辛苦苦地摆着姿势等他半夜,他非但不为她惊艳倾倒,反皱了眉头,转身走开,天底下怎么会有不解风情至此的男人?偏偏还被她爱上了,真是冤孽。

白凤分帐而出,赤脚走到商晟身后,纤纤玉手抚上他的双肩,摸索着滑到他的胸前,轻轻踮起脚尖,将下颌放在他的肩窝,吐气芬芳。

商晟不为所动,自顾收紧衣服,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白凤灵巧的手指正翻动商晟的领口,却被后者大手捂住。

白凤娇笑,嗓音柔靡,“怎么,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商晟面无表情,硬声道:“有些冷。”

这个理由,着实牵强。

白凤“扑哧”笑了,抽出手来,转到商晟身前,两眸含情,妩媚撩人,软语问他道:“晟,你不高兴见到我吗?”

“你知道这是哪儿吗?”商晟板着脸孔。

“翠薇宫。”白凤不以为有何不妥。

商晟冷颜,“翠薇宫是帝君寝宫,也是帝后居所,天下只有一个女人可以住在这里,就是帝国的后,你知道吗?”

“你为帝,我为后,不好吗?”白凤嫣然一笑,钻进商晟怀里。

商晟却只木木站着,不领美人恩情。

见商晟未置可否,白凤又道:“晟,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什么?”商晟望着屋顶。

白凤将头深深埋进商晟胸前,手指在他颈间游走,娇语轻声道:“我们有孩子了。”

孩子?商晟身子一震,猛地扳住白凤的肩,“你说什么?”

白凤被商晟大力捏痛,“嗯”了一声,可她见他那副不可置信却又急于求证的表情,心里却是溢满了幸福。“我说,我怀了你的孩子。”缓缓地。

怔。“什么时候?”商晟仍是不敢相信。

白凤黛眉轻拢,埋怨道:“怎么,难道你还不承认了?都怪你,行军打仗,生死攸关,却还耐不住寂寞,非要人家去陪,结果……”

商晟暗恼:是谁要她陪?明明是颜白凤追上门来,他碍于需要凤都的助力,才抛了军务,与她缠绵;白凤却不管那许多,她只道玄都王妃季妩嫁与商晟二十年,不曾生下一男半女,恐是不能生育,若她先为商晟生下儿子,再依靠凤都之力,离帝后之位,还会远吗?

——然而这一步之遥,终其一生,不能走到。

白凤握起商晟的手,抚上她微隆的小腹,娇嗔道:“如今都快四个月了,晟,你说怎么办?”——白凤焉能不知商晟的狠绝,只是这孩子,却是她的护身符!

触到白凤小腹的凸起,商晟却如被针扎——玄都王,不久之后的陛下与凤都王珠胎暗结,对天下,总该有个交代。

刚毅的轮廓褪去阴冷,眉梢眼角泛起温柔的笑意,商晟将白凤打横抱起,白凤娇呼一声,埋头在商晟怀里,粉拳轻落,责他“粗鲁,不怕伤到孩子”。

商晟轻嘘,含笑的眼神令怀中人儿安静,他将美人抱到床上,一夜温软紧掩在锦帐之后……

白凤翌日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昨夜破城,诸多军政庶政急待商晟处理。他不能留在翠薇宫陪伴她,却从尚未逃散的侍婢中挑出了两个机灵乖巧的丫头专门服侍她,还命人炖了安胎的汤药,说是城中杀伐深重,血光冲天,怕冲撞了胎气,要好好滋补。

白凤斜倚玉榻,唇角微微翘起,笑容漫不经心:昨夜,商晟听说她怀了孩子,虽不能欢爱,却是极尽了柔情,信誓旦旦,许她做帝国的后……

突地,腹中抽痛,一阵一阵,接二连三,白凤坐起,欠着身子双手轻揉肚腹,却丝毫不能减轻愈演愈列的剧痛,她眉头紧锁,冷汗涔涔,心中甚是着慌:不好,难道是孩子……不,她必须要这个孩子!

“来……来人!”

白凤“嗯嗯”呻吟,却久久没有回应,无奈之下,她只好强撑着身子站起来,却被一阵突来的绞痛抽空了力气,双腿发软,跌坐榻上。

腹中犹如炸裂,白凤痛得面色苍白,唇无血色,几欲昏厥,忽而感觉一股暖流自□流出,腹痛稍缓,身子也一下子轻快了不少,她低头一看,霎时心凉如冰——身下,已是殷红一片……

门终于开了,来人却不是侍婢。

白凤泪眼汪汪,哀求来人:“快……,救我……,救孩子……”

……

后来,翠薇宫的大火烧了三天三夜,钰京城外,可见光火。

白凤至死都不能明白季妩到底哪一点比她好,令商晟如此死心塌地。

她的高傲蒙蔽了心智,使她永远不可能明白,跃马横刀、浴血疆场的商晟,纵横捭阖、睥睨天下的商晟,城府极深、手腕狠绝的商晟,强势如斯、霸道如此的商晟,要的是温柔月光,而不是她,炽如高阳。

万幸青羽已有傲参保护,万幸她将颜鹊支去海都,万幸葬身火海的只是她一个痴情的傻瓜。从头到尾都是她一相情愿,飞蛾扑火,可她还是万万没有想到——商晟居然能对自己的亲骨肉狠下毒手!

……

三日后,凤都大将军韩嚭献符商晟,十几万大军不费吹灰之力尽归商晟囊中。因献军有功,韩嚭受封破难将军,与跟随商晟二十多年的破杀将军左都平起平坐,跃为新贵,风头更胜左家,一时荣宠无双。

有传言说,韩嚭与商晟,其实早有交往。

绛红车撵不疾不徐,行驶在帝都的青石街上,大乱初定,钰京虽尚难恢复战前的繁华喧嚣,却已洗尽了血雨腥风,渐渐吹起了初夏的味道。

一只玉手掀起车帘一角,向外张望:来往行人神情安然,无期期惶惶之色,道遇黑甲军巡街,也并不惊慌闪躲;沿街的铺子大多整修完毕,重新开张,因客人并不甚多,店内伙计很是殷勤,将菜名吆喝得响响亮亮……

季妩放下车帘,心内稍宽:至少表面看来,钰京已是人心安定。

玄都王妃一行掌灯时分到达,因三个月前翠薇宫一场大火,整座宫殿化为焦土,季妩便暂时在明华宫住下,相隔不远便是商晟日常处理政务的明政殿,其用意显而易见:他眼下事务繁忙,万机缠身,将妻子就近安置,一来省去许多往返时间,二来,即使无暇抽身陪伴季妩,每每想到她就在身边,心里也踏实安稳。

季妩沐浴更衣,吃过晚饭,听人详述了钰京近况,当然,也包括三个月前翠薇宫那场无人知晓因何而起的大火和“意外”丧生的颜白凤。

季妩相信,那绝不是个意外。

商晟至晚方归,季妩命人端来酒菜,却被他笑着挥退,他贴在妻子耳边轻声道:“不饿,就是乏得紧。”说着张开了手臂,令季妩为他更衣。

季妩摇摇头:再强的男人,也有像孩子的时候。

她边为丈夫宽衣,边道:“我来钰京之前,听说城中死伤惨重,甚是担心,今日却见百姓安居,百废将兴,没想到才只三个月,王便将钰京治理得如此安定。”

商晟嘴角露出一丝得意,握起季妩的手,俯身亲吻——那是因为,他要给她一个清平的帝都,清平的天下。

“不过王该早日登基的。”季妩目光柔柔。

商晟微笑,“不急,我向海都问卜,下月初五才是吉日。”

这年最吉的日子该在上月初十,只因季妩不能从玄都赶来,商晟才退求其次,将日子定在下月初五,卜言上说:初五登基,可享三十年太平盛世,内外无忧。

然卜言又曰:初五,犯血光!

“王,翠薇宫的火……”

季妩手下慢条斯理,商晟却是等不及了,三两下便将衣服扯了,扔在地上,回身抱起季妩。侍女们识趣的退下,掩门;商晟吹熄灯烛,两人滚倒在床。

季妩不及反应,已是天旋地转,“王,我还没换衣服呢。”她慌乱躲闪。

商晟将妻子压在身下,双手摸索着解开她的衣带,“没关系,我来帮你。”

温热的气息吐在季妩脸上,她却用力将商晟推开。

“怎么了?”商晟微微不悦。

“王,那场火,是你下令放的吧?”这是季妩唯一想到的可能。

商晟“哼”了一声坐起,良久无语,似乎在生闷气——他想她念她一年多,她却为了一个与她争丈夫、抢地位的女人拒绝他!

季妩叹了口气,“我知道了。”

沉默。

黑暗中,商晟仿佛又一次看见烈火中颜白凤笑容凄绝狰狞,诅天咒地——

“商晟,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凤都颜氏的诅咒吗?”

“晟,不要害怕,我怎么忍心害你?”

“放心,我也不会诅咒季妩,她跟我一样,都是可怜的女人。”

“可既然你狠心杀了我的孩子,那我便要你断子绝孙,你得到了天下又如何,几十年之后,撒手人寰,不还是要将天下拱手让给异姓人?!”

“商晟,你记住我今日的话!”

“哈……哈哈……”

……

再坚强的人,也会有恐惧,季妩不在的时候,商晟整夜独坐大殿,被寂寞包围,幽咽风声如诅咒之回响,每每此时,悲从中来——没有子嗣,他二十年拼搏,牺牲了唯一的妹妹,背叛了挚爱的妻子,换来的天下,就只是另一个二十年吗?

不,他不甘心,他必须要有个孩子,他和季妩的孩子。

商晟猛地欺身而上,季妩想将他推开,却奈何力道不及,被死死压住。可玄都王妃从来不是一味的逆来顺手,更不是迎逢王上之人,她有她的坚持。

对颜白凤,季妩提不起恨,即便颜白凤招惹商晟在先,但若不是商晟有意结盟,也不会成她所愿;可对商晟,季妩更提不起恨——他从来都没有背叛过她!

季妩知道商晟这一年多在外征战,他们夫妻分离,他想她想得怕要发疯,可她还是无法将颜白凤之死置若罔闻,与丈夫纵情欢爱。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她们同是痴情的女人,所幸,季妩得到了丈夫的爱。可她如今三十又六,韶华不返,美人将暮,而她的丈夫却即将成为天下至尊,拥有四方,此等恩爱,尚余几时?

季妩太了解商晟,他虽会一时屈服于形势,却其实爱憎分明,对所爱,倾心倾命,对不爱,弃如敝履。她愈了解,便愈担忧:相比男人,女人凋谢得实在太快太早,以后的事情,谁能知道?

“王,今晚我不想……”

季妩话未说完,商晟便轻轻咬住她的唇,将舌头探进她嘴里,季妩紧咬牙关,使他不能深入。商晟愈不得手,愈心痒急躁,手上也不分轻重,只听“哧哧”的声响,不知是锦褥,还是季妩的衣裳,又被撕破。

季妩心情沉重,又反抗不得,索性一动不动,默默承受,直到商晟感到脸侧冰凉,用手一抹,才知季妩脸上已湿了一片。

“你……”

商晟立即停了手,心下又是后悔,又是疼惜,轻轻将季妩拥在怀里,用手梳理她凌乱的头发,柔柔抚慰。他知道季妩外柔内坚,却从不知她这般固执——她还是第一次,这样拂他的意。可他不是有意伤她,他的肆意也只是因为对那个诅咒的恐惧,除了对妻子,他还能对谁宣泄?

商晟将头枕在季妩颈间,亲昵摩挲,“季妩,我们得要个孩子,我想要个孩子……”那语气,似讨好,又似委屈。

季妩心中忽的纠结:结发二十年,她未有所出,一个女人若不能生养,便是对丈夫最大的亏欠,即便放在寻常人家,也要遭尽白眼,可商晟给了她尊严、地位和二十年不曾改变的爱,她还有什么好固执、好坚持、好矫揉造作!

“王,是我不好……”

“不,是我不好,从前总没时间陪你,往后,你我夜夜同眠……”

“王……”

“季妩,我要你,一辈子……”

……

那晚未及欢爱,商晟便枕在季妩怀里睡熟了,而季妩却是彻夜难眠。

刺杀

【章三】刺杀

“晟。”

空旷的大殿中,声音显得格外扩散,仿佛从心底慢慢膨胀开来,充满胸膛,不留间隙。

商晟转过身,看见季妩,她穿着明日登基大典的朝服,端庄,高贵,月色为她镀上一层淡淡的银辉,宛如天神。

商晟笑的有些寂寞,“好久没有人这样叫我了,我自己都快忘了。”

季妩郑重道:“我不会忘记。晟,光明盛大者也,从今往后,你就要如日月一般,照耀天下苍生。”

商晟凝眸,深情望着妻子:她,永远是最懂他的人!

明日初五,即是登基之日,可商晟却陷入了从未有过的迷茫——位极至尊,天下一人,想实现的已经实现,要满足的也都满足。远离极北,不闻朔风,还有什么能鞭策他踌躇满志?宝剑入鞘,止息杀伐,还有什么能鼓舞他热血沸腾?可他才只有三十九岁,虽不年少,却仍是可有一番大作为的年纪,但如今,他失去了目标。登基前夜,商晟独自来到空旷清冷的日曜殿,问御座上不存在的君,问大殿上不存在的臣,问自己已经不存在的野心,以后,他该做些什么?

是季妩为他解惑,他既坐上了这个位置,就该不负天下,不负卿!

商晟心中豁然开朗,抬头笑道:“季妩,你过来。”

季妩见商晟想通,释然一笑:她的丈夫,从来就是个英武睿智的英雄。

季妩提起裙角登上九层丹樨,来到商晟身旁,微微一笑,唤道:“陛下。”

商晟浑身血脉为之喷张,不想那声“陛下”自季妩口中唤出,竟是如此深情,如此动人,早知如此,他定会早十年打下这座江山,只为听她唤一声“陛下”。

将季妩揽入怀中,轻吻她的额头,商晟笑道:“今夜还不是。”

季妩仰望,柔情似水,“你在我心里早就是了,从来都是。”

商晟凝视季妩的双眸,笑容亦变得舒缓漫长。

“来,坐下。”商晟兴奋地拉季妩同坐御椅。

“不,不行,”季妩慌忙挣开,站在一旁,道,“那是陛下的御座,我不能坐,这不合规矩。”

商晟上了倔脾气,皱眉道:“我说行就行,谁敢说个‘不’字!”

“可我说‘不行’。”季妩却比商晟更固执。

商晟语塞,他拗不过妻子,只好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御座上,拍拍扶手,弹弹锦垫,靠靠椅背,怎么都找不到个舒服的姿势,心里直把当初制作御座的工匠骂了八百遍——既然是给一个人坐的,要这么宽大做什么,没着没落!

季妩见丈夫被拒后的急躁与不安,直似个孩子,不由抿嘴偷笑,不防备被商晟“偷袭”,猛地一拉,跌倒在他怀里。

商晟双臂紧紧环着季妩,得意道:“不坐也坐了,还有什么好说?”

“陛下!”季妩却是恼了,“陛下想陷我于大不敬之罪吗,还是想让天下百姓,朝中笔吏对我口诛笔伐!”

商晟眉间挤出一个深深的“川”字,敛了笑容,却仍紧抱着季妩,不肯松手。

他在妻子耳边轻喃:“季妩,你知不知道,我打下这天下,就是要与你分享,要与你并肩而立接受天下臣民的朝拜与敬仰。我不是今日心血来潮,而是自我发下问鼎天下的宏愿,就有此想。如今,你却叫我一个人坐,还有什么意思?”

……

商晟松了手,季妩却没有躲开,她不知道如何拒绝,可她知道不能接受,因为她是个女人,她无法面对世俗的指斥。

“陛下,我……”

“季妩,不要让我成为孤家寡人。”商晟抱着妻子,贴在她酥软的胸前,语气委曲求全。

……

“好。”季妩无法拒绝。

商晟心中窃喜,亲吻季妩的长发,嘴唇黏上那丝丝柔情,便依依不舍。

季妩觉得此时此地似有不妥,轻轻推开丈夫,转移话题,问道:“我听说海都王上疏,愿举家移居海上。”

商晟抿了一下嘴,唇上还沾着季妩的发香。

“确有此事,你以为如何?”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海都自来地位与众不同,而且此次海都并未参战,也算是帮了陛下。”季妩虽知夺天下必有杀戮,却实在不愿丈夫造孽太深。

商晟深知妻子用心,不然他也不会将下令搜捕花倾之,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事情紧紧瞒着季妩。

“早在老海都王傲占在世的时候,就命人在海上建造大船,我听说其上亭台楼阁,山石草木无所不有,更有海雾缭绕,如同仙境,傲参这是以退为进呢,不过,我怎么可能放他到海上逍遥?”商晟露出一个难以揣度的微笑。

季妩心中一紧,难道丈夫也不打算放过傲参,欲一并除之?

“陛下的意思是……”

“削其兵权,降为渤瀛侯,封邑渤瀛及周边十城,你看如何?”

季妩这才松了口气,莞尔道:“陛下仁慈。”

商晟拥妻在怀,心中得意:海都势弱,本就不成威胁,他也无意冒冲撞神明的危险将傲氏赶尽杀绝,只是卖个便宜人情,博妻子一笑,何乐而不为呢?

商晟心情大好,便向妻子炫耀起另一件得意之举,问她道:“季妩,你可知明日谁为司仪官?”。

季妩摇头,“不知。”

商晟笑道:“是狐韧。”

狐韧?季妩心下疑惑,“就是曾经诬告陛下谋反的狐韧?”

商晟呵呵一笑,颇为自得,“那可不是诬告。”

……

翌日。宏音大奏,云旗翻飞,乐填填如有风雷,明晃晃光比日月,钰京城,人似云浪,充街塞陌,举城欢庆新帝登基。四百年的常氏帝国如一页薄薄书卷,被风揭过,淹没于浩繁卷帙,悠悠沧海,无舟可渡,无人问津。

从今往后,是商姓的天下!

玄都王以军功扬名,以武力夺天下,此刻,三十万玄都儿郎擂鼓助兴,击刃当歌,阅兵台下人山人海,一人发号,万众齐声——

“陛下!”

“陛下!”

“陛下!”

……

山呼海啸,震耳欲聋,惊心动魄。

日曜殿。新帝商晟玄服墨袍,目光坚毅,神情庄重,与帝后季妩携手入殿,二人并肩登上九层丹樨,共临天下。

帝后虽为天下女子至尊,可与帝君平起平坐,新后季妩却是旷古一人,司仪官狐韧一时目呆,直到商晟一计冷厉的眼神送过去,他才惊出一身冷汗,赶忙回神,展开手中诏书,朗声颂道:

“极北苍茫,天地寒荒,唯帝星以降,鹰聚以翱翔,风发以啸张。北平狄乱,西靖边王,代天伐罪,武德远扬。常氏无道,黎民何辜,吾帝北兴,解民倒悬……”

商晟余光瞥一眼季妩,轻握一下她的手,后者敛眉轻笑。

而此刻,殿角一名侍卫,低垂眼目,手握剑柄,利刃微鸣。

“……帝德昭兮,光明盛大,有日之姿,有月之章;帝名广兮,远播四方,有文之治,有武之功;帝政仁兮,兼爱无疆,有君之仪,有父之祥……”

剑出,人跃,踏人如梯,长剑刺破空气,细鸣凄厉,直取商晟。

季妩倒抽一口冷气,不能呼吸,手上却忽传来绵厚之力,她紧张地看向商晟,后者面不改色,眉睫不眨,直视宝剑湛寒锋芒,稳如山岳。

“来人,护驾!”左都惊呼。

蜂拥而上的侍卫却根本碰不到刺客一片衣角,他,快如闪电,有影无形。

只剩五步之地,季妩扑入商晟怀中,用身体挡在他胸前,后者依然纹丝不动,镇定自若,只是双臂抱紧了妻子——若有万一,必先保她毫发无伤。

“锵!”

半路杀出一支长戟,架住刺客利刃,将他生生逼退,落于大殿中央,被众人包围。

商晟轻拍季妩,在她耳边柔柔道:“好了,没事了,有我在,别怕。”心中懊恼:此次料事虽详,却是百密一疏,惊吓了季妩,万不该的。

季妩缓了口气,抬头望向商晟,后者微笑安慰。她转身端坐,看殿中刺客杀气腾腾,包围他的侍卫莫敢近前。

那人抬起头来,季妩恍惚觉得那张脸似曾相识,可她怎么会认识一名此刻?

“韩嚭,你个叛徒,你背叛了我姐姐,背叛了凤都!”刺客大骂。

季妩恍然记起,那人,原来是凤都殿下颜鹊,十年前,那画中的少年!

持戟护驾,驳开颜鹊宝剑者正是原凤都大将军韩嚭。他一身戎装,英姿焕发,立戟于身侧,丝毫不加分辩,只冷声吩咐侍卫,“拿下!”

卜言曰:初五,犯血光。故商晟早有防备,日曜殿周围布下了百千亲卫,如铁壁铜墙,滴水不漏。

颜鹊被不断涌入大殿的侍卫层层包围,他目视商晟,后者微微勾起唇角,笑容颇为挑衅。颜鹊不堪欺辱,奋力冲出包围,目标仍是商晟。而此时商晟、季妩身前早站了三排侍卫,便是不用刀枪,只凭血肉之躯,亦是颜鹊绝难突破。

可颜鹊早已没了理智——从得知大姐白凤惨死那一刻起!

“商晟,你还我姐姐命来!”

颜鹊大喝一声,冲向人墙,而人墙却在此时默契的闪向两边,银色长剑如毒蛇吐信从后窜出,颜鹊措不及防,未能躲闪,剑中肋下,大痛钻心。

这出剑的,竟还是韩嚭!

颜鹊咬牙:叛徒!

剑近,人退,眼看就要被逼入包围,束手就擒,颜鹊心知不妙,虚晃一剑,逼退韩嚭。

“哧”,剑出,血涌。

趁将落未落,众人等待最佳时机捉拿刺客立功,而都不愿轻举妄动之时,颜鹊先一步发力,翻身以剑拄地,人弹起,纵出人群,于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飞出大殿。

韩嚭手上长剑仍沾着颜鹊的鲜血,他向前一挥,令道:“放箭!”

血滴向前划出如虹的弧线,极度优雅。

殿顶数百弓箭手待命已久,一声令下,矢如飞蝗,扑向唯一的猎物——颜鹊!

韩嚭嘴角笑意残酷,满目杀机:颜鹊殿下,谅你插翅难飞!

颜鹊左躲右闪,踏飞箭如云梯,与墙上弓箭手搏击,杀出一条血路,令人叹为观止,连商晟都不得不赞服。只是可惜,等待颜鹊的,却是三十万玄都苍狼,身负重伤的颜鹊,绝无可能逃出生天。

大殿很快被清扫干净,只是人们心头笼罩的血云却不是轻易可以挥去的——登基当日就出了这样的大事,究竟是何兆头?难道不详?众人心中忐忑不已。

韩嚭仍立于帝君身侧,傲视群臣——他今日两度护驾,功不可没。

而破杀将军左都微抬眼睑,看向得意洋洋的韩嚭,眼神复杂——漏放刺客,总责大殿安全的他,和负责殿前侍卫的他的弟弟左护,都有失职之罪,难辞其咎。可他看商晟胸有成竹,又见侍卫明显多于之前的布防,显然是早有打算,另有防备,连韩嚭都似乎早就知情,及时现身护驾,可为什么陛下却不提前知会总责安全的他?将功劳让给韩嚭事小,他左家树大招风,却担不起这大的罪过。

不久,一人披甲上殿,单膝跪倒,禀道:“陛下,刺客已被正法。”

商晟微微一笑,“好,呈上刺客首级。”

那人干脆道:“陛下,刺客已被踩成烂泥,分不清头脚了。”

季妩心惊,面失血色,可她身子一颤,便感觉到商晟又将她的手紧紧握住。

“如此也好,”商晟转头对狐韧道,“司仪官,大典继续。”

“是。”狐韧躬身行礼,复又端起诏书。

适逢大变,众人惊魂甫定,听说刺客被踩成烂泥,又是心头一悸,管教他忠的、奸的、良的、莠的,一起震慑——这,就是违背天命的下场!

而方才看到帝后登临帝位都愣了神的司仪官狐韧,此刻却神情庄重,泰然自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继续颂道:“……尊位者,北;尊色者,玄;尊姓者,商。神佑英主,福祚绵长,顺天应民,帝业无疆。六月初五日。”

铿锵坚定之音回荡于日曜殿中,久久不绝。

【星河影动摇 完】

夜雨

【章一】夜雨

雨势甚急,席天卷地如脱缰的野马,肆意冲撞。驯马人手中长鞭挥舞,划出惨白闪电,逆钩银鞭沾身见血。野马引颈长鸣,水雾变幻,马首剥落为狮面,风扯雨丝如鬃,雷声隆隆,狮吼震天。

别枝山,好大一场秋雨。

雨夜,一抹孤影沿横斜山径独行,斗笠蓑衣下已无一片衣角干爽,周身被一层薄薄的湿冷紧裹——秋雨之寒,薄如蝉翼,韧如蚕丝,愈用猛力愈难挣脱,不若顺服,体温倒还散地缓些。他眉头紧皱,裹紧蓑衣,道道闪电映在眸中,目光皓白:路上遇见黑甲军屠杀男童,抢掠女童,也不知卓然和倾之兄妹是否无恙。思及此处,他加快了脚步。

远处,疾风骤雨中一座孤伶伶的小木屋摇摇欲坠。

……

三径就荒,触目荒凉,篱笆倒了,篱边的菊花也死了,院子经久无人打理,杂草纵生,被一场噼啪大雨砸得东倒西歪,一片狼藉。

来人心底寒意陡升,渗透全身,他放慢了脚步,从满地的乱草碎石中依稀辨别曾经的痕迹,猜测很久之前,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是卓然带着倾之兄妹避难离开,还是刀斩花首,血染石径,他们都已不幸遇难?

来人打了个寒噤,不敢往下细想,急急穿过乱石杂草,推开半掩木门,屋内漆黑,更比雨夜,他一颗心直直下坠,如跌进无底暗渊,绝望无边。

门后,三寸短匕,杀气森森,擅入者若再冒然向前一步,它便要饮血。

屋内似有米粥的味道,难道有人?来人不由欣喜,向前挪动几步。

短匕弹起,如倒劈的闪电,直击擅入者后心。

来人一个闪身,脚步漂移,人已撤到“短匕”身侧,一手按住他的肩头,一手钳住他的手腕,用力,“咔”一声腕骨脆响,后者吃痛,匕首“哐啷”落地。

电光皓白,凄如鬼面。

“倾……倾之?”

三年不见,来人几乎不敢相认——他高了,也瘦了,黑眸带血,犹如困兽。

“你……颜鹊?”倾之也同时认出了来者。

不错,来人正是颜鹊,认出倾之,他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一半,边摘下斗笠,脱了蓑衣,边问道:“没有灯吗?”

“有。”倾之拾起匕首,绕过桌子,避过水洼,打开矮橱,翻检出几样东西,条理的放在一边——黑暗中,行动丝毫不为所阻。

颜鹊却不能适应这样的环境,只站在原地,问他:“怎么不点灯?”

“怕人看见。”倾之语气淡无情绪,他打了火折子,点燃桌上的油灯,灯光昏黄,可在风雨交加的夜里却弥足珍贵,仿佛燃在了人心上,微微的,却很温暖。

颜鹊借着微弱灯光环视陋屋,房子漏得厉害,屋外大雨滂沱,屋内水流成柱。他目光凝重,问道:“卓然呢?”

倾之抱来几件干衣服,塞给颜鹊,只道:“我去热碗粥。”

“我问你卓然呢?”颜鹊重复一遍,心下已有准备。

倾之仿若未闻,转身背对颜鹊,“这衣服是卓先生的,你穿着应该合适。”

颜鹊一把拧过倾之的胳膊,厉声喝道:“我问你卓然呢!”

倾之不驳不抗,他按住颜鹊的手,一根一根将后者握得骨节突起的手指掰开,缓缓转过身来,眸中无恨、无戾、亦无生气。

“死了。”这就是他的答案。

颜鹊的心猛地一沉,倒仿佛落了地,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如此吧——其实看今夜的情形,他早该料到。

“那窈莹呢?”当年颜鹊得知商雪谣殉情,冒险返回黑甲军大营,将花窈莹也带来了别枝山,交由卓然抚养。

倾之沉默良久,抬起头来,眼中盈盈泪光,不肯落下——他自责,他悔恨,他恨不能杀了自己,可他答应过哥哥,再不哭了。

“丢了。”

……

没有电闪,没有雷鸣,雨,盲从的下着,似要将天地吞没。

一年前,黑甲军搜山,发现了倾之兄妹的行踪,卓然力敌而死,倾之带幼妹窈莹逃入山中,躲避数月。

每隔几日,倾之便要下山找些吃食,起先他并不带着窈莹,一是因为黑甲军到处抓捕男童女童,二是因为他不愿让妹妹看到他或偷,或抢,甚或是乞食!

窈莹向来乖巧,不会四处乱跑,可一次倾之自山下归来,却不见了妹妹的踪影,他疯了似的寻了几日,最后才发现窈莹被一只母狼拖回了狼窝。

倾之杀死母狼,救出妹妹,却将窈莹惹哭,吵着闹着再不喜欢哥哥。原来那母狼非但没有伤害窈莹,反而哺乳期间,母性大发,将窈莹当她的狼崽一并喂养,而窈莹与三只小狼一处嬉戏玩耍,相处甚欢。

别枝山山麓一带虽不若锦官城繁华,却也有七八村镇,人烟稠密,本来附近少有野兽出没,可如今多事之秋,十室九空,竟有孤狼流窜至此,虽此次窈莹侥幸毫发无伤,可倾之却再不敢将妹妹独留山上,每次下山,必都要将她带在身旁。

不料,妹妹却还是出事了。

那日倾之拿着打了半日短工换来的两个鸡蛋兴冲冲去找窈莹,而窈莹却不见了,好心的路人告诉他,一大早,黑甲军就在附近抓走了五六个女孩子。

倾之知道,黑甲军将抓来的女童分批贩卖到各地为奴为婢,谋取暴利,充盈国库,这些年小的女孩儿销路非常好,时常紧俏得很,以至他们每抓到五六个就足够一趟的成本,所以窈莹极可能是一被抓到立刻被送往外地,根本不会在黑甲军大营停留。可倾之还是存着一线希望,他无法接近戒备森严的军营,只能守在远处,希望如果见到窈莹,便可一路尾随,趁机解救妹妹。

三天,倾之不进食,不合眼,不畏虫蛇,躲在黑甲军大营外的阴湿木从里,可他见有被抓进去的,也有被送出来的,却始终没有看到窈莹。

……

颜鹊听完,怅然良久,最后他紧紧攥起拳头,恨恨道:“路上我也有见到黑甲军屠杀男童,拐卖女童,丧尽天良,总要想个法子制止才好!”灵光一闪,山上不是有狼吗?或许可以做个倾之兄妹已死的假象蒙混过关。

倾之热了一碗米粥,端给颜鹊,却道:“不必了。”

“你说什么?”颜鹊挑起眉毛,甚是不满:这孩子的心竟是这样冷吗?毕竟那些孩子是受了他们兄妹的连累才惨遭不幸,他竟说出这样没良心的话来!

“等商晟杀够了,自然会停手,要是他还不满意,就没有人能阻止他。”倾之冷静得全不像个孩子。

颜鹊冷笑一声,“你认得商晟?你了解他?”

倾之道:“我虽不认得商晟,但我听父亲说过玄都黑甲军军纪严明,扰民滋事者必受严惩,此番若不是商晟纵容默许,他们怎么可能如此滥杀无辜?”

“这……”颜鹊忽然觉得,倾之的眸子很像他的父亲,一样的漆黑,一样的深邃,但花少钧的眼神里透出来的是君子之仁,而花倾之,则是睿智,甚或有那么一点捉摸不透,尽管,他还只是个孩子。

倾之续说道:“杀光一个国家的男孩子,让她没有复仇的力量,拐卖一个国家的女孩子,要亡灭她的种族,杀我和窈莹只是一个借口,商晟真正的目的是让锦都五十年内无法恢复元气,不能复仇!”

颜鹊久久注视花倾之,他一辈子都会清清楚楚的记住这些话,记住花倾之说这些话的时候,只有十岁!

“那你还留在这里?”颜鹊心下还有些怒意,他当年甚是喜欢小倾之的天真纯善,却对面前心思缜密的孩子感到陌生和疏远。

“我在等你。”倾之眉睫低垂,盯着桌面。

颜鹊觉得好笑,“等我?等我做什么?”

倾之忽跪地磕头,恳求颜鹊,“请你收我为徒!”

颜鹊吓了一跳:那个因为“记恨”他将他从父兄身边带走,“记恨”他不为他大哥收尸而一直不肯尊称他一声“殿下”的花倾之居然跪在他面前,求他收他为徒!

可倾之知道,他要复仇,只有依靠同仇敌忾的颜鹊!

颜鹊抱臂而立,冷眼睨着花倾之,懒懒道:“连额头都没磕青,没点诚意。”

倾之抬头望了一眼颜鹊,“砰砰砰”就是三拜。

颜鹊急忙去扶,这房子可不结实,碰傻了花倾之事小,碰塌了房子可就糟了。

颜鹊蹲在倾之身前,一手握着倾之的上臂,倾之虽骨瘦如柴却不羸弱,这骨骼,一摸就是习武的好材料,颜鹊心中顿生惜才之意。

“收你为徒对我有什么好处?”颜鹊打量。

“当然有好处,凤都殿下。”倾之自信。

颜鹊戏谑道:“你终于肯称我一声‘殿下’了。”

倾之不在意,认真道:“你收我为徒,我长大了会找商晟报仇。”

颜鹊忽而一笑,“笑话,凭我自己的本事,不能报仇吗?我辛辛苦苦教你一二十年再去报仇,岂不多此一举?”

倾之也笑,“如果你报得了仇,为什么现在不去?为什么商晟还活着?”

“你……”颜鹊语塞,肋下伤口隐隐作痛。

“杀商晟,不是凭借莽夫之力可以完成的。”

颜鹊站起身来,心下郁闷,不由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倾之仍是跪着,说道:“父亲的藏书十分丰富,我幼时都曾读过,只是当时年纪小,不能尽解书中之意,如今回想起来,懂了很多。卓先生也教了我不少东西,使我受益良多。”

颜鹊白他一眼:当时年纪小?难道你现在有多大了吗?他又深悔当初怎么就忘了嘱咐卓然,唯恐倾之幼逢变故,心思过重,该多教他些闲淡逍遥之说,而不该授其权谋韬略的。事以至此,颜鹊也是无奈,只好道:“起来吧。”

倾之欣喜,“你肯收我为徒了?”

颜鹊看一眼倾之,笑道:“不错,你说的很对,可我还是不想收你为徒。”说完起身慢条斯理的换了衣服,又将米粥喝了,一碗热粥下肚,身体暖和了起来——他就是不喜欢倾之那副模样,乳臭未干的臭小子摆着故作世故的臭脸!

颜鹊喝完了粥,倾之仍然跪着,那地可是又湿又冷。倾之不肯起来,两条眉毛紧紧拧成个疙瘩,从颜鹊的角度看来,真是可怜人见。

颜鹊心中暗喜,至少这样才像个孩子的样子。他蹲下来,抚摸着倾之的肩膀,柔声道:“倾之,我知道你懂很多,可我并不喜欢你少年老成,如果你不在我面前装模作样,我就考虑收你为徒。”

倾之吸了一下鼻子,鼻音很重,“真的?”眼睛已蒙了水雾。

“当然。”颜鹊捏一下倾之的脸,只是那小脸都已经皮包骨头了。拍拍倾之,颜鹊道:“好了,天晚了,睡吧。”

倾之点了点头,甫一起身却又“碰”一声重重跪倒——那双腿早就又冷又僵,使不上力气了。倾之忍着双膝疼痛,没啃一声,但蓄积在眼眶中的泪水却一下子迸了出来,砸在地上。

颜鹊又心疼,又懊恼,紧紧皱起了眉头,索性把倾之抱到床上,一边按摩,一边埋怨,“你看,又来了,疼就喊,难过就哭,都憋着,不怕憋出毛病来!”

倾之咬咬嘴唇,甚是委屈,“我答应过哥哥,再不哭了。”

颜鹊翻下白眼,没好气道:“那是对别人,对师父用得着吗!”。

倾之抹抹眼泪,“师父的意思是对别人还是可以‘装模作样’的?”

颜鹊哄他道:“当然,虽然你还小,但师父的徒弟可不能被别人欺负了去。”后一句他没有说出——你大哥也曾经说过,他的弟弟,不能被别人欺负了去。

“嗯。”倾之顺从地点了点头。

颜鹊给倾之盖好了被子,瞧见倾之巴巴地望着他,不肯闭眼,忽然明白:这孩子恐怕这一年多没能睡个安稳觉了吧。于是他也上了床,跟倾之挤在一起,缕缕他的头发,安慰道:“睡吧。”

倾之这才闭了眼,不几时便睡得十分安稳。

颜鹊却是毫无睡意,如豆灯光在雨夜中飘摇不定。

……

三年前,颜鹊受花少钧之托,将花璟安、花倾之带出锦官城,最后却只将弟弟安全送到别枝山。后来他听说商雪谣殉情,便又将花窈莹也送了过去。

他找到一个名叫杜宇的铁匠,那人先前在王宫铸剑,据说是锦都最年轻的铸剑师,锦都灭国,他不愿为黑甲军打造兵器,就回老家干起了打铁的老本行。颜鹊请杜宇将百花杀和细君重新熔铸,得一剑“破晓”,一匕“将黎”——破晓无坚不摧,剑柄中更藏着一把削金断玉的短匕,既可防身,又可偷袭,便是将黎。

颜鹊将剑留给卓然,便启程回了凤都。在劝说姐姐白凤未果后,他决定保护姐姐,不离左右。可就在钰京将破之日,姐姐白凤却突然告诉他一个天大的秘密,他的二姐青羽其实并没有死,而是人在海都。颜鹊得知,欣喜难耐,即刻跨马往海都而去,行不到半,却听到大姐惨死的噩耗。

没有人知道那场火因何而起,但颜鹊知道,一定是商晟!

颜鹊调转马头,杀回钰京,计划在登基大典上行刺商晟,却没想到商晟防备之周密,韩嚭背叛之卑劣,几乎使他命丧帝都。颜鹊拼死逃出钰京后听说宫里传出消息说刺客已经正法,他不禁苦笑,商晟要的就是众人的畏惧,刺客真死假死又有什么区别,只是他,颜鹊,是真的死了,世上再无颜鹊此人!

剑伤很深,他花了半年时间将养才得痊愈,随后便赶往海都,至少他还有一个亲人,二姐青羽。可待他来到海都,见到的却只是一座落满海棠的孤坟——青羽送走女儿后郁郁寡欢,身体每况愈下,最后在得知姐姐白凤被杀,凤都灭国,弟弟颜鹊行刺失败,重伤身亡后终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颜鹊悲恨交加,大病一场,这一病倒是让他想明白了许多事情。从前他活得潇洒,全是因为有姐姐白凤为他遮风挡雨,许他天真,许他清高,可如今姐姐走了,他才发现,这世上本就充斥着丑陋与罪恶,只不过从前姐姐不让他看到罢了。

商晟称帝,凤都亡国,海都削王,花少钧的预言,全部实现。

从今往后,他要抛了那些不切实际的年少幻想,一心报仇。可行刺失败的教训让他知道,仅凭他一人之力,是杀不了商晟的,而与商晟血仇不共戴天的花倾之就成了他最好的帮手。现在,他收他为徒,将来,他帮他复仇!

不知倾之梦见了什么,眼角淌下一串泪珠儿,颜鹊抬手为他拭去,轻轻道:“明日我们就启程离开锦都,你跟着师父游历天下,我们一起去找窈莹……”

风雨渐止,明天,会是个好天气吧。

杀破狼

【章二】杀破狼

次日倾之醒来不见颜鹊,只见枕边放着个包袱,里面有几套干净衣裳,包袱底下压着封信,嘱咐他留在木屋不要离开。倾之换了衣服起床,掀开锅盖,里面的粥和包子还都是热的,他估摸着颜鹊刚走不久,一时半刻不会回来,便将包子揣在怀里,上了山。

登上一座小山头,倾之跳上一块大石,打了声呼哨。林中生风,草木惊悚,枝枝叶叶耸耸肩膀,甩掉浑身雨露,像刚出水的野兽,抖擞皮毛。不一时,掺伴血风,三只成年体型的野狼从灌木丛中窜出,排成半月形,将倾之包围。

倾之从大石上跳下来,一只毛色略浅的狼一招饿狼扑食朝倾之扑了过去,倾之一个闪身,那狼“砰”一声狠狠撞在石头上,呜呜哀嚎。对此,它的两个同伴倒是显得格外漠然,静静蹲在原地,一动不动。

见那狼疼得龇牙咧嘴,倾之摇摇头,蹲下身来轻轻揉着它撞晕了脑袋,手指挑着狼头一撮长毛,嘴角微微弯起,“都多少次了,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那狼体型虽已长成,却其实是才一岁多点的小狼,小狼被倾之柔柔抚摸,似听懂了他的安慰,愈发撒娇,用脑袋蹭着倾之的腿,蹭着蹭着就蹭到了倾之的胸,长长的鼻子拱来供去——早闻到倾之怀里包子的味道。

倾之识破小狼的“诡计”,便站起身来,急得小狼在他腿边又跳又转,抬起了前抓巴着倾之的衣服往上凑。倾之将那个不安分的长鼻子摁下去,令道:“贪狼,回去。”

贪狼闻令,委屈的在倾之腿边转了两圈,悻悻的耷拉着脑袋,回到原处。

蹲在中间的狼体型最大,毛色灰黑,威风凛凛,是三匹狼中的老大,名唤“七杀”。七杀右边是最爱粘着倾之的“贪狼”,它体型最小,白色长毛中透出短短的黑色杂毛,是头小母狼。七杀之左,是一只独眼的狼,残目上斜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疤,是在山中与其他野兽争食时受的伤,尚还健全的那只冰蓝色的眸子总是冷冷的,令人误解为孤傲和不合群,而它不过是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罢了,它的名字,叫“破军”。

七杀龇着带血的利齿,身前是一只断了气的野兔。贪狼归队后,七杀叼起兔子,缓缓走到倾之面前,将兔子放在倾之脚边,像对待王上一样恭敬。

倾之轻抓七杀的后颈,夸奖它道:“好样的。”

七杀虽还是那副威严高贵的“正经”模样,却显然一脸受用,破军漠然视之,一旁的贪狼却是嫉妒得就差两眼冒火,哀怨地舔着自己的爪子,自怜自伤——它根本是错投了狼胎,该是只狐狸才对!

“过来。”倾之召唤破军和贪狼。

两只小狼乖乖上前,贪狼一脸兴奋,又扒又蹦,破军还是冷冷淡淡的样子。倾之从怀里掏出肉包子,扔在地上,招呼三头小狼:“吃吧。”

贪狼第一个扑上去,破军用鼻子嗅了嗅,也叼了一只,七杀蹲在倾之脚边,看着同伴吃食,并不上前。四个包子很快被两只小狼一扫而空,星点肉末也没剩下,这点东西对已长到成狼体型的它们实在连塞牙缝都嫌不够。

倾之拎起野兔,扔向十步之外,这次七杀反应最快,如箭离弦,破军,贪狼也不甘示弱,冲上去撕咬起来,一只肥硕的兔子顷刻之间如风卷残云,只剩白骨。

倾之坐靠巨石,静静地看它们狼吞虎咽,嘴角的笑容有些淡淡的感伤。

自从他杀了母狼,又得知窈莹其实是受了母狼的关照,就对这三只刚刚断奶的幼狼心怀歉意。虽然他禁了窈莹的足,绝不许妹妹再靠近狼窝半步,他自己却是上树掏鸟,下套逮兔,思量着一来可以改善一下兄妹俩的伙食,二来可以喂养小狼。但他不擅处理野味,窈莹每次吃多少,如例就会吐多少,他见妹妹那张哭得皱巴巴的小脸,“谈肉色变”,就再不忍心来拿自己的厨艺“荼毒”妹妹了,索性全便宜了三只狼崽,如此饥一顿,饱一顿,总算在它们学会捕食之前没有饿死。

三只小狼收拾完了兔子,蹭回到倾之身边,贪狼如常惬意的霸占了倾之的怀抱,七杀趴在倾之脚边,慵懒而高贵,破军蹲在倾之身旁,警戒着四周——任何时候,它都对周围的微毫变化充满警惕,或许是因为那只瞎掉的眼。

倾之抱起贪狼,抵着它皮毛蓬松的后颈,轻声道:“我要走了,以后你们要好好照顾自己……”

七杀忽的从地上站起来,浑身长毛一抖,破军扭头望着倾之,眼眸冰蓝。狼是一种极有灵性的动物,或许它们听不懂人的言语,但却懂得人的感情。

倾之起身放下贪狼,亲昵地拍拍它的头,微微一笑:“走吧。”他转身离去,并没有使用平素命令它们离开的指令。

只有贪狼没有感觉到异样,雀跃地跳来跳去,黑白两色错落抖擞;七杀、破军目送倾之远去,林风吹过,梳理着它们粗硬的皮毛。

中午时分,颜鹊带了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起回来。少年一见倾之,便撩起衣襟,单膝跪地,口唤“公子”。倾之一愣,却是不认得面前之人了。

颜鹊将少年扶起,倾之仔细打量,那少年剑眉星目,鼻正口端,肤色黝黑中泛着红润,头发整整齐齐的梳着,整个人干净而温暖。

少年上前问道:“小公子不认得我了吗?”

倾之此刻倒觉得他的样子确实与一位故人相似,就是他父亲的侍卫,子车灭。

“你是……行已?”——子车行已,子车灭次子。

“公子还记得我?”行已甚是激动。

倾之却转问颜鹊:“师父,这是怎么回事!”是质问,而非疑问。

这是什么口气?颜鹊眉毛一挑,心道:公子脾气!

颜鹊大略解释说:“我去见了子车灭,本只是探访故人,顺便打听一下锦都近况,结果他听说我收了你做徒弟,要带你游历天下,便死活要我也收了他的儿子做徒弟,一起动身。”言语里多少有那么点不情不愿——想他堂堂凤都殿下,虽凤都灭国,可好歹也是一等一的剑客,这徒弟收的也着实随便了些。

行已从旁补充道:“是啊,家父知道小公子尚在人世,总算天佑锦都,花氏有后,”他对颜鹊歉意地笑笑,“虽说名义上是拜殿下为师,”又转对倾之道,“但其实行已是为照顾公子而来的。”

颜鹊抱臂点头,心道:行已这孩子倒是懂事,不像花倾之,目无尊长!

倾之却对颜鹊道:“师父,请你把行已送回去。”

“为什么?!”颜鹊、行已异口同声。

倾之对行已道:“你回去告诉子车伯父,有师父保护我,不会有半点闪失。锦都已亡,我也不再是什么‘公子’,从今往后一切都靠自己,不需要别人照顾。”他又对颜鹊道:“师父,我也不希望行已因为我,小小年纪便与家人分离,我既知思念亲人的滋味,就不能让别人父子兄弟天各一方。”倾之稚嫩的脸上,神情异常坚定。

颜鹊叹了口气,不知如何劝说,他独来独往惯了,确实不知道该怎么照顾孩子,所以子车灭提出要自己的小儿子陪伴倾之的时候,颜鹊并未顾及行已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也还十分需要父母兄长的照顾,就痛快的答应了子车灭,可见他想得竟还不如倾之周到。

行已却道:“公子大恩,行已铭感五内,但跟随公子既是家父的意思,也是行已自己的意思,能跟随颜鹊殿下周游天下,行已何其有幸!”

倾之却摇头,“周游天下固然诱人,但你可知前路有多艰险?”此“路”双关,既是游历之路,也是复仇之路。

行已目光炯炯,“公子,锦都之仇不是公子一人之仇,商晟穷凶极恶,黑甲军丧尽天良,凡我锦都有识之士,热血儿郎,无不以复国为己任,然而如今敌强我弱,又兼大家各自为战,是以无法形成有效的反抗,而公子就是锦都的希望!”行已激动道,“难道公子以为行已跟随公子只是希冀锦都之外的山水吗?这天底下还有哪山哪水能美过我们锦都?行已跟随公子,为的是报仇雪恨,又怎么会舍不得离开家人,畏惧前路艰险?”

“请公子留下行已!”行已“扑通”一声双膝跪地,膝下瓦砾棱角尖锐。

这一跪,颜鹊惊,倾之惊。

倾之动容,跪在行已对面,唤一声“行已哥哥”,两人抱头痛哭。

颜鹊旁观,心道:昨夜还说再不哭了,这眼泪却说来就来,孩子就是孩子。

行已也已眼泪纵横:国破家败,情何以堪?

倾之扶起行已,行已摸一把眼泪,笑道:“公子留下行已就好,只是那声‘哥哥’行已可当不起,家父跟随先王十数年,行已愿效仿家父,做公子身边的‘子车侍卫’,此愿足以。”

倾之不反驳,却哽咽问道:“你知道我哥哥死了吗?”

行已轻叹,“大公子之事,我已知道。”

“我不想要侍卫,我只想要个哥哥……”干瘦的脸上唯独那双眼睛饱满湿润。

行已望着倾之,后者双颊的泪痕似划过夜空的流星,流星本无情,却无端地让人痛彻心扉,可他怎么能承受的起公子这声“哥哥”?

一旁的颜鹊上来打破尴尬,拍拍两人的肩,笑道:“好了,我们一行在外要掩藏身份,我是你们的师父,你们师兄师弟,自然应该兄弟相称。”

倾之感激地看一眼颜鹊,带着眼泪咧开个灿烂的笑容,也不管行已是不是同意,便喊了声“大哥”。

不论是颜鹊的理,还是倾之的情,行已都无法回绝,但是看着倾之,他心里还真是欢喜能有这么个弟弟呢。

行已笑着点了点头,与倾之抱在一起。

颜鹊仰天一叹:璟安,若你能见到今日情景,也该欣慰吧……

三人收拾行囊上路,颜鹊化名“赵却”;子车行已,去姓留名,唤“行已”;花倾之,易姓更名,唤“赵青”。

登高望远,俯瞰锦都,国破山河在,江山静好,万古壮丽,只是人已换,世已变,不见了昔日繁华,只剩耳畔妇啼孺泣,秋风萧瑟。

倾之、行已遥望故国家园,神色肃然,颜鹊何尝不思念凤都,思念彤梧,年少时总思远游,如今想回,却是回不去了。

“走吧。”颜鹊拍拍两个孩子,头前走了。

倾之、行已对视一眼,心中默契:终一日他们要重建锦都,此心天地可鉴!

“嗷喔——”狼嚎凄凄更添了秋的悲壮。

有野兽!颜鹊神情一凛,行已拔剑出鞘,随时应战。

倾之忙拦下颜鹊,行已,道:“别慌,是我的朋友。”

七杀、破军、贪狼奔跑着扑向倾之,倾之抱着贪狼,抚摸七杀、破军,难舍道:“你们是来给我送行的吗?”

贪狼两只前爪直巴着倾之的衣襟,几乎要将他的衣服撕裂,若换了平时,倾之肯定一把将这淘气的家伙推开,可此时他却想这样的时光能再多一刻。

“青儿。”颜鹊仍不放心,毕竟兽性无常。

倾之回头道:“师父,我没事,你和大哥先走,我随后跟上。”

颜鹊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转身离去,或许对这个小徒弟,他只能信任。

行已跟上颜鹊,却又不住回望倾之,担忧道:“师父,这行吗?”

颜鹊头也不回。

“七杀、破军、贪狼。”倾之一一唤着它们的名字。

“我会记得,失去窈莹的日子,是你们陪我度过……”

“我会记得,你们永远是我的朋友……”

“……”

倾之起身离开,走了几步,回头见它们依然站在原地,他低叹一声,右手向前由内向外缓缓平滑——这是命令“离开”的动作,只是他做得要比平日慢得多。

三只小狼望着倾之,倒退几步,忽而转身狂奔,如风似雷。

倾之见小狼离开,长长叹了口气,身后传来颜鹊的声音,“毕竟是野兽,以后还是小心的好。”

倾之心知颜鹊不会走远,也不觉吃惊,只叹息道:“我将妹妹留在山上,狼没有吃她,我将妹妹带到山下,她却被人拐走,从那时候我就知道,其实比狼更可怕的,是人!”

这番话令颜鹊、行已颇有感悟,一时无语,最后颜鹊打破沉默,笑倾之道:“它们该不会知道是你杀了母狼吧?”——只是这个笑话实在不够高明罢了。

倾之转身望着颜鹊淡淡一笑:“狼没有人那么复杂。”

颜鹊似乎从倾之脸上看到了花少钧那云淡风轻的笑,深觉可恶!

行已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师父和倾之谈论什么,更不知道师父为什么忽而不悦,静默一会儿,问道:“师父,我们去哪儿?”。

“玄都,丈雪城。”颜鹊扬长而去。

行已心笑,师父也是个怪脾气,不去理会他,只对倾之道:“二弟,包袱我来背吧。”——倾之背上的破晓几乎和他差不多高,分量可想而知。

倾之一笑:“大哥怕我背不动锦都山河?”说完追颜鹊去了。

行已兀自笑笑,大步跟上。

……

天色将暮,七杀、破军、贪狼,三个苍凉的身影傲立山岗,仰天长啸。

玄都

【章三】玄都

初到玄都,是在十二月,大雪纷飞。

三人停在一家小店门口,跺了跺靴底的雪,颜鹊站在檐下回眼一望:好一场大雪,鹅毛横飞,忽东忽西。

行已挑开苇编的帘子,轻声道:“师父请。”

颜鹊、倾之与行已先后进了大堂。听有来人,谈笑畅饮的食客不约而同望向门口,看是不是相熟的朋友,好邀来共饮,却见来的是三个陌生人,他们狐帽貂裘,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脸来,一看就知道是不习惯北方酷寒的外乡人——其实这天气在玄都,还不到最冷的时候。

三人中,年长者三十上下,凤目狭长,白面有须,年少者,男的十四五岁,面带微笑,温文尔雅,女的十岁左右,粉腮丹唇,顾盼生辉,食客们不禁心中惊讶:这样打扮如此模样的人,在北方,尤其是北方边陲,并不多见。

大堂中间的架子上,一只整鹿烤至金黄油亮,炭火微微,鹿香沁心。颜鹊扫一眼堂中,见满满都是食客,唯独没有店家,不由蹙眉。

正在翻动烤鹿的汉子似是看出来人的疑惑,笑道:“外乡人吧?随便坐,咱们这里穷乡僻壤,大冬天的,没有别的,只有鹿肉。”

他哈哈一笑,晃了晃手中的刀子,“吃肉就自己拿了刀子割,”又用刀子指着墙角,“那里有酒,喝酒自取,走时把钱扔在桌上就行了。”末了又不忘补充道,“那酒烈得很,不知道你们喝不喝得惯,不过这样的天气,最暖身子了。”说完他割下大块鹿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仰头灌了碗酒,大口吃肉。

倾之与行已对视一眼:如此稀奇的规矩真是闻所未闻。

颜鹊心道:早听说玄都民风一淳,二悍,却想不到竟是如此质朴可爱。他大步走在前头,笑道:“我看窗边不错,正好赏雪。”

倾之、行已随师父捡了靠窗的位置,透过苇帘的缝隙可以看见屋外白茫茫天地一色。疾风暴雪,如壮士执戟,歌舞破阵,长歌壮烈。

桌上粗瓷碗盘筷子酱料一应俱全,只是没有刀子——玄都尚武,冬天更常有野兽出没,是以男人出门,没有不带上一把刀子防身的,所以店里也就省了这个麻烦,只是这却难为了外乡人。

三人跪坐一桌,大眼瞪小眼,最后颜鹊自嘲大笑:“鹿是好鹿,可惜没有割肉的刀子,如何入口?”

行已微微皱了眉头,肚子着实饿得紧了,更何况美味在旁,香气诱人。

旁边的食客们听颜鹊这个外乡人,倒不似传说中南人的矫情挑剔,自我解嘲的话甚是洒脱豪气,也不由大笑起来。

有人大声道:“可以去后面管主人家借一把,你们南边来的人不会随身带着这玩意儿吧,哈哈。”他晃了晃手中带豁口的刀子,叉了块肉,塞进嘴里,连筷子也不用——虽是好心建议,却多少有些嘲笑南人勇武不足。

倾之不服,握起破晓,拔出将黎,“谁说我们无刀?”

行已道好:谁知将黎出鞘竟是为了割肉,好个风雅!

颜鹊大笑:倘能以此刀割肉啖鹿,而非饮血杀人,这天下,就太平了!

堂中食客却吃了两惊,一惊是颜鹊三人进来的时候貂裘裹身,大家不曾注意这些南人居然还带了兵刃,二惊是那说话的孩子虽然还没有变声,嗓音稚嫩,但却听得出不是女孩儿——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生的如此细嫩,似个女娃,但说出来的话却很是气魄。

行已割了三盘鹿肉,最多的端给颜鹊,最少的留给倾之,倾之感激地看一眼大哥,就这交换眼色的空当,颜鹊以绝不逊于出剑的速度将两人的盘子对调,一脸微笑道:“青儿,多吃肉才能长得结识。”

倾之的脸顿时垮了下来,萎靡不振,行已看着倾之,爱莫能助,只能夹起鹿肉,闻了一闻,劝倾之道:“二弟,这鹿肉很香。”

倾之苦着脸,哀求地看向师父,颜鹊低头吃肉,不搭理他,只对行已叨叨道:“行已,取些酒来,你也尝尝,也算是男子汉了,吃烤肉,喝烈酒,别叫人家小瞧了去,青儿就算了,他还小。”

倾之偷瞪一眼颜鹊,磨磨蹭蹭地用筷子拨捡鹿肉,毫无食欲——卓然死后,他带着窈莹逃难入山,过了年余饥饱无定的日子,师父嫌他瘦弱,一路上每到一处都要点了大鱼大肉给徒弟“补身体”,头两回他还因为年余未沾油水,觉得甚是甘美,可接下来就是遭罪了。他年纪小,本就饭量不大,偏爱清淡口味,哪里经得起师父这个“填”法?

行已一边给颜鹊倒酒,一边偷瞧着倾之满脸苦大仇深,虽说是苦闷,可肉嘟嘟、粉嫩嫩的小脸也着实可人喜爱,不由心生感佩:师父的法子果见成效。行已心不在焉,酒溢了出来也不知道,直到颜鹊喝他“满了满了”,他才恍然回神。

倾之看着淌了一桌子的水酒和素来从容潇洒的师父大声呼喝,却是乐了,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月牙儿,嵌在又粉又嫩的脸上,就是个坏心眼儿的笑,也令人不忍责备。他夹了块鹿肉,沾了酱料,放进嘴里,细嚼,下咽,果然美味,不由又夹起一块,香气窜入五脏六五,回味无穷,不知不觉,竟将盘子清了底。不好意思把盘子推给行已,忽闪着眼睛朝大哥微笑。

还要?行已吃惊不已。

“嗯。”倾之点点头,茸茸的狐尾圈着他胖胖的小脸,甚是喜人。

颜鹊见难得倾之胃口这么好,他自己吃了一盘也觉不够尽兴,便对行已道:“我也再来一盘。”

倾之望着窗外:屋外大雪漫天,屋内鹿肉飘香,男人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就是母亲故事里玄都的冬天吗?好美……

行已一边吃肉,一边与旁边的汉子搭讪,问道:“大叔,这里离公主山远吗?”

倾之立刻转过头来,全神贯注。

那汉子一愣,问道:“你们要去公主山?”

行已笑道:“我们初来玄都,听说那里很有名气。”

“那山原不叫‘公主山’,而是叫‘撷苍山’,我们玄都的公主,就是嫁去锦都的那位,后来听说锦都王谋反被杀,公主也自杀了,传说公主死后被葬在撷苍山,所以民间又叫‘公主山’,不过也只是传言罢了,谁知道呢。”汉子喝了口酒,摇摇头,似极惋惜。

颜鹊担忧的看向倾之,后者倒是不露声色。

“那里风景可好?”行已又问。

汉子道:“听说三四年前突发了雪崩,把进山的路堵了,现在进不去了。”

旁边一人插话道:“我们这儿在玄都边境,隔公主山那还远着呢,你们去不去丈雪城?公主山离丈雪城不远,北去五百里就到。”

“自然是要到丈雪城一游的,”行已笑道,又问,“这雪这么大,天黑之前,我们还能赶到下一个歇脚的地方吗?”

“能。”那人道,“这雪下不了一时半刻,等你们吃饱喝足它就差不多停了。一路朝东,离这儿不远有个大镇子,不到半天脚程。镇上有大客栈,还有马市骡市,雇辆车马,能走得快些。”

颜鹊眼神示意“可以了”,行已谢过各位,食客们又各自喝酒吃肉,谈论起今年兽皮的价钱、狩猎的打算,豪爽粗犷的谈笑声和薪柴轻爆的声音混在一起。

风雪夜归,来到镇上的时候,天已黑了,三人投了一家客栈,暂且歇脚。

颜鹊收拾包袱的时候,手指忽触到一块冷冰冰的铁牌,心猛地一沉。

“嗖”一声背后偷袭,倾之反手接住,皱一下眉,问道:“师父,这是什么?”

颜鹊见倾之如此机警灵活,心下高兴,他懒懒一笑,踢了靴子,翻身躺倒在床上,头朝里道:“我也不知道,你父亲让我给你的,拿好就是了。”——颜鹊知道,不到万不得已,倾之定也不愿意承商晟这份“情”。

倾之也不多问,既然是父亲留下的东西,他便贴身放了。寒铁,黑色的,坚硬的,冰冷冰冷,可想到覆在那上面的曾经是父亲温暖的掌心,胸口便热了。

颜鹊揪了被子,打个哈欠道:“你们两个早些睡,明日赶早启程,别迟了。给我把门关上门。”行已耸耸肩,小声道:“走吧。”携了倾之出门。

颜鹊听见门被掩上,腾地坐了起来,望着门口发呆。不知怎的,他就是没有勇气在倾之面前谈起花少钧,莫名其妙,又不是他害死了花少钧,颜鹊心中愤然。

倾之、行已回到自己的房间,也早早睡了。一夜风雪,次日醒来天已放晴,三人买了马匹,路上不做流连,直奔丈雪城,撷苍山。

倾之骑术并不精湛,他离开王宫时年纪尚小,以后三年躲避战祸追捕,也没有机会习练骑术,此去丈雪城,覆雪之下道路崎岖,坑洼不平,倾之控马不能得心应手,以致坐骑频频失蹄,几次将他重重摔下马背,甚至远远抛出。

雪地骑马,行已本就小心翼翼,眼看着倾之状况颦出,更是心惊肉跳,握缰绳的手心都已能攥出水来。

又一次落马。

颜鹊勒住缰绳喝止坐骑,行已打马从后面跟上,看着倾之从雪地里爬起来,心疼道:“师父,让倾之跟我乘一匹马吧。”

颜鹊回头瞥一眼倾之,沉着脸色严厉道:“男孩子,摔打摔打怕什么!”那语气,分明也是警告行已“不许求情”!

行已微微吃惊,他还是第一次见师父如此板着脸孔,不苟言笑。

倾之也不求情,爬起来拍拍身上的雪,将那匹闹别扭的马儿抚慰了一番,又翻身上马,紧握缰绳嵌入皮肉,打马疾驰,马蹄扬起雪花,飞白一片……

撷苍山。

天空湛蓝,白雪似银,绝迹飞鸟,渺无云踪。入山的唯一通道被冰雪掩埋,如一张巨大的屏障,也似一座白色坟茔。

山风凛冽,将树、将人、将马,雕成冰塑。

行已迟疑了一下,问道:“师父,王妃真的被葬在这座山里吗?”

遥望皑皑白雪,颜鹊心道:现今所知都是传言,不过三年前的雪崩与传说商雪谣葬于此处,时间上恰好吻合,会不会是商晟将妹妹葬入雪山,又下令冰封呢?

“或许……”颜鹊不很肯定的开口。

“一定是在这里!”

颜鹊、行已齐齐望向倾之,他望着远方,脸上,竟是笑容。

“我觉得我跟娘好近好近,她正摸着我的脸呢……”

“娘叫我不要哭,她说她一直在我身边……”

“娘说她现在和爹爹,还有大哥在一起,每天每天都很快乐,就像从前我们一家人在锦都的每一天一样快乐……”

倾之痴痴自语,颜鹊、行已只余叹息,心似风中飘雪,海上孤舟,不知飘向何方,无边无际,无依无靠,停不下来,也没有归岸。

……

“娘说要我听师父的话,好好吃饭,多吃肉才能长得结实……”

“娘说不要我哭,我不哭……”

“师父!”

……

倾之一头扎进颜鹊怀里,将脸捂在师父胸前,双手紧紧撕扯颜鹊的衣服,抑制着身体的抽搐;颜鹊抱着倾之,无声的哭泣将他的衣襟湿热一片。

行已侧过头,不忍看倾之颤抖的身体,心中无数遍的问天问地:他们的锦都,四季花开,莺飞燕舞,幸福和乐,为什么要夺走这一切?使父丧子,使子失怙,兔占宗祠,鸡飞神庙,难道是锦都的幸福连上天都要嫉妒?!为什么!

时间仿佛停滞,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很长,也许很短。倾之抬起头来,眼睫上的水雾旋即凝结,眸中已无泪了。“师父,我们走吧。”他道。

颜鹊垂下双臂,心中蓦然失落,觉得自己正在丢失一件至为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呢?抬眼望,苍天高远,雪原无边……

倾之牵马走在最前,颜鹊、行已紧随其后,一路无语,平静的令人窒息。最后,颜鹊道:“我们在山下歇一晚,明日启程去丈雪城。”

很多事情,要去丈雪城寻找答案。

况后去罹

【章四】况后去罹

丈雪城。城门守卫狐疑的眼神在颜鹊脸上溜来溜去。

“哪里人士?”

“家在渤瀛,任性游侠。”

“来丈雪城做什么?”

“游侠。”

“……”皱眉,“没有正当营生?”

笑,“家资虽不甚殷厚,却还养得起我这个闲人。”

“不知做的是什么买卖。”

“渤瀛尚家,祖上打渔,家中不过区区船舶二百,不足为道。”

船舶二百,不足为道?好大口气!

“公子曾在何处游历?”

“东临沧海,西至苍芜,南抵无涯,今日,到了玄都丈雪。”

“尚公子果然见多识广。”

“不敢不敢,不过尚某在外化姓为赵。”

“原来是赵公子,失礼。他们两个是谁?”

“我的徒弟,也是随从。”

“都是海都人?”

“大的是从渤瀛家里带出来的,小的是半年前在钰京捡的孤儿。”

……

颜鹊从头到尾神态自若的漫天扯谎,看得一旁的行已一边笑脸相陪冷汗浃背,一边对自家师父钦佩不已。

倾之牵马站在城门口,手抚着马脖儿,只是好奇地张望城中,看人来人往,买货易货,甚感兴趣的样子。他知道颜鹊身上剑伤的由来,既然商晟为了震慑群臣,宣布刺客已被正法,就不可能下令通缉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更何况——看一眼颜鹊——师父蓄须之后,相貌气质迥异从前,根本不用担心。

不过倾之还不知道,颜鹊在海都之时就托了姐夫傲参帮他伪造身份,这家世背景如假包换,即便派人核实,也查不出蛛丝马迹。

顺利通过了盘查,三人牵马进了丈雪城。大概刚下过一场大雪,道路两边堆雪如山,但路面清扫地十分干净。天气晴好,走在热闹的街上令人身心愉悦。于是在找了家客栈,放下行李马匹之后,颜鹊决定带两个徒弟上街走走,也算是初步了解一些玄都的风土人情——毕竟他们将要在这里住上不短的一段日子。

丈雪城虽繁华不比帝都,妩媚不及彤梧,没有锦都的花明柳绿,也没有海都的四季分明,却不愧是北方重镇,帝国旧都:玄都王宫兀立高耸,遥遥可望,黑色宫宇,气派庄严;豪门大户,三两相接,东起街头,西至巷尾,院落深深,占地广大;玄都物产也十分丰富,更有别的地方少见的兽皮草药,价值不菲,冰雕糖人,新巧奇趣。颜鹊悠然漫步,不时停下来翻翻摊上资货,与卖主搭讪两句。

“抓住他,快!”

颜鹊正拿着个五颜六色的陀螺问倾之和行已是否喜欢,好不容易从宝贝徒弟脸上捕捉到一丝天真无邪的笑容,却被一阵骚乱打断,颜鹊皱起眉头,好生郁闷。

一逃一追,撞得路上人仰马翻。被追的少年脚下一滑,跌倒在地,似是摔得极重,爬不起来,只能拖着身子向路边的雪堆爬过去。

追他的七八士卒,人高马大,明火执仗,当街殴打,那少年竟一声不吭。

“啧啧,这小子还真行,一个月,都跑了三回了。”路人低语。

“可不是。”

“也真是可怜,小小年纪,不知是受了什么牵连。”

“几十年没听说过有能从黑甲军手里逃出来的,就他个毛小子,不是找死?”

“唉,爷娘造孽儿女担啊……”

……

颜鹊前跨一步,不着痕迹的挡在行已和倾之身前——路人虽感叹少年身世可怜,却不觉得黑甲军执棍拿人有何不妥,他们初到丈雪城,人地生疏,还是少惹麻烦为妙,何况他们的身份,也惹不起麻烦。

“发生了什么事?”来人骑马,显然军阶更高。

其后一名随从介绍道:“这是从钰京来的邬蛰邬将军。”

士卒停了手,向来人拱手行礼,领头的上前一步,指着雪地里的少年,“邬将军,这小子逃跑。”

再看那少年,蜷缩在雪堆里,抱臂捂着头脸,血迹从他单薄的衣服里渗出来,染红了一片白雪,触目惊心。

“他是军奴?”邬蛰问。

“是。”

“为什么?”

“因为他爹犯了事,他被连坐。”

倾之一直看着少年,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少年僵硬的身体明显抽搐了一下。

领头没好气地瞪那少年一眼,转头抱怨道:“将军,这小子三天两头的跑,为了抓他,兄弟们可受了不少累,不如索性放了他,省得麻烦。”

“就是就是。”路人心声。

邬蛰不置可否,又问:“他父亲犯了什么事?”

“这个……还真不知道。”

邬蛰翻身下马,走到少年身边,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捂着脸,蜷缩得更紧,不言不语。

“将军,我们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姓况后。”领头的道。

姓况后?邬蛰心猛地一跳,他高声问那少年:“你姓况后,是吗?”

良久,少年牙缝间挤出一个字——“是。”

邬蛰转身对领头的道:“好了,放他走吧。”

“将军,这……”领头的虽是抱怨,却也没有胆子私放犯人。

邬蛰笑道:“月前娘娘诞下一子,帝国后继有人,陛下大喜,当即封太子,恩赦四方,凡因家人牵连充做军奴者一律释放,我正是为此事而来。”

原来如此。众士卒跪地,口谢帝君,贺祝太子。

邬蛰看一眼少年,叹了口气,并不强迫他谢恩,他上前对少年说了句话,话音极低,倾之竖起耳朵勉强听到“汝父旧交”几个字。

围观路人渐渐散去,摊主问道:“这陀螺您还买吗?”

“不买了。”颜鹊扔下陀螺,脸色阴沉着怒意——对商晟,他只有恨。

行已见那少年仍躺在雪地里,心生怜悯,欲要上前安慰,却被师父拦下。

颜鹊低声道:“少管闲事。”头前走开。

行已只得听从,可两人走了几步,却发现——倾之没有跟上!

倾之蹲在少年身前,少年仍是捂着脸,一动不动。倾之碰他一下,被他驳开。倾之不死心,又去扯他的手臂。

少年猛地坐起来,使劲推一把倾之,怒道:“不用你可怜!”

倾之毫无防备,两手反撑,蹲坐在地。

少年看清倾之,却是一愣,没想到被他推倒的竟是个小姑娘,大大的眼睛看着他,有点惊讶,有点委屈,不言语也似会说话,惹人怜爱。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道歉的话,却仍充满了防备和敌意的冷漠。

倾之拍拍手上的雪,倒不急着站起来,爽然笑道:“无妨。”

少年惊讶的一脸不可思议——他,居然不是女孩儿!

看少年的错愕,行已就知道又是一个把倾之误认为女孩儿的。也真奇怪了,难道是因为他早知道倾之是男孩子吗,为什么他怎么看都觉得小公子英气勃勃?

颜鹊淡然的抬头望天,心想:十年之后,这可是绝对谈资。

娇生惯养,细皮嫩肉——这是少年对倾之的评价。

少年勉强站起身来,抹了一把嘴角血痕,转身就走。

“你去哪里?我们送你吧。”倾之对这少年似乎格外热情。

“少管闲事!”少年拖着伤腿,走得一瘸一拐,却十分坚决。

见少年走远,颜鹊刚想上前“教训”倾之几句,没想到后者倒先转过头来,低声道:“师父,我们跟过去。”

颜鹊眉头一蹙,真有些怒了,“师父的话你都当耳旁风了吗!”

“师父说什么了?”倾之眨眨眼睛,甚是无辜。

“……”冷静,沉着,不能跟孩子一般见识,颜鹊告诫自己。

“师父,你看,”倾之指着地上的痕迹,认真道,“我们跟着血迹走,肯定能找到他。”

颜鹊脸色一沉,“我们找他作甚?”

倾之理所当然道:“他刚被释放,住哪里,吃什么,还有没有亲人?师父难道一点不担心吗?”

颜鹊哼了一声:还真不知道,他的徒弟居然有这么副悲悯心肠。

倾之正色,“师父,人在危难的时候会更加感激帮助他的人,我们不做这个施以援手的善人,难道等着别人去做吗?”

看来白夸那小子心善了,颜鹊心思一转,问道:“怎么说?”

倾之看着师父,眼神里是胸有成竹的笑意,“听方才那位邬姓将军说他与少年的父亲有交,想必是要帮他。但邬将军使命在身,不可能立即腾出手来关照朋友的儿子,而我们可以捷足先登,抢在他之前帮助那位姓况后的小兄弟。”

“然后呢?”颜鹊挑眉,“于我们什么好处?

好处?不浓不淡又稚气未脱的两条眉毛往眉心一蹙——被师父问住了。

不过……“目见之下,至少没有坏处,有没有好处,还要看我们是不是积极争取。”倾之见颜鹊沉思,趁机问道,“师父同意了吗?”

颜鹊睨一眼倾之:这小子……

三人寻着血迹不一会儿就追上了少年,倾之在前,颜鹊、行已在后,保持着不被发现的距离暗暗跟踪。跟到目的地的时候却是日暮苍山,城外十里,乱葬岗。

残阳,残雪。

少年抬眼望向千万无名孤坟,茫然矗立,不动不泣。

……

行已碰碰倾之,小声问他:“那位老伯跟他说了什么?”——他们跟随少年到了城外的村子,见一位长者与少年说了两句,那少年便疯了似的跑到了郊外。

倾之离得近,听得清楚。“老伯说三天前他娘被葬在了乱坟岗,不过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死的,被发现的时候,看样子已经死了很久了……”风也苍白。

行已静默;颜鹊仰天一叹,白色雾气将悲伤无奈扩散到寒冷的空气中去。

“娘——”少年猛然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泪水飙飞。

那震天撼地的一声呐喊似抽尽了他全身气力,少年失力地向前跌去,“通”一声跪倒,双膝双手硬生生着地。乱石瓦砾,刺痛骨肉,双拳锤地,血肉模糊,可这些又怎及心伤万一!

少年趴在地上,将头埋在臂间,天上地下似乎只剩声声哽咽。

“娘……”

“娘……”

“娘……”

……

颜鹊上前,轻轻抚上少年的肩,安慰他道:“别哭了,你娘也不希望你如此。”

少年一惊,抬头看见了两个陌生人和白天遇到的男孩子,他腾地站起来,身形一晃,行已上前扶他,却被他猛力甩开。

少年后退几步,警惕的与陌生来人保持距离。

“怎么是你?”他直接问倾之。

“我们跟你来的。”倾之如实相告。

“跟我来做什么!”少年的身体在褴褛的衣衫下微微发抖,是遭冒犯的警戒。

倾之无视少年的防备,走前几步到他跟前,抬头看着他,关切道:“本来我们只是想看看你还有没有亲人,有没有安身的地方,没想到……”

“现在你们知道了,可以走了!”他无意接受任何人的施舍,何况是陌生人!

“我也没有娘了……”倾之望着他,眸如星辰。

少年一愣。

“我是师父捡来的孤儿。”一双眼睛似要滴出水来。[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

“哼!”少年别扭的别过头去。

同病相怜,命运相似,少年对倾之已无敌意,紧绷的身体也终于放松,但他仍不喜欢面前的男孩子,倒不是说看不起男生女相,而是一想到第一眼看见倾之,误认为他是女孩子时那一瞬间的心动,他便恼羞成怒,继而迁怒倾之。

行已在周围拾了些干树枝,升起一堆篝火,四人围坐,背后鬼火,闪闪灭灭。

“我叫况后去罹。”少年道。

“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离开玄都,去到很远的地方,那之后,他只回来过两次,最后一次是在六年前,我已经不太记得父亲的模样了……”他顿了顿,努力回忆,却仍是徒劳,“我只记得临走那天,母亲给父亲包好了包袱,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父亲抱起我,对母亲说‘三年’,他说‘三年之后,全家再不分开’。”

“他没有回来?”行已问。

“不,他回来了,”去罹望着天,平静道,“却是一具尸体。”

柴火噼噼啪啪,火星蹦跳。

“因为父亲有罪,我便被他们拉去做了军奴。”

“什么罪名?”

去罹拾起一根木棒,拨弄篝火,良久,“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父亲是潜入锦都的玄都密探。”

潜入锦都的玄都密探?

颜鹊一个战栗,看向行已和倾之,行已紧攥着树枝的手在微微颤抖,而倾之,眼睛一眨不眨,如盯上了猎物,伺机而动的猛兽。

去罹低着头,没有注意到三人异样的情绪,续说道:“听说锦官城沦陷前,锦都王将他的两个儿子送出城外,父亲和两名手下前去劫杀,并且亲手杀死了锦都王的大儿子。”

颜鹊心惊:原来是他!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面白如鬼的黑衣人,忘记那只长弩,忘记在他面前,花璟安一箭穿心!

杀气,已弥漫了行已全身:身边的人,就是仇人的儿子,杀,或不杀?

乱葬岗

【章五】乱葬岗

明月东升,惊了栖树的老鸦,哑哑哑哑。

“那该是有功啊。”倾之抱不平道。

行已手中的树枝“啪”的掉了,砸得火堆里另一根短枝跳得老高,在火里蹦了几个跟头,搅起一团火星。他看向倾之,篝火映照下的脸,泛着忽明忽暗的金色,深黑的眼眸,被火淬炼得毫无杂质。

颜鹊缓缓地咽下一口唾沫,喉结滑动。他常常觉得,有些时候不得不重新审视倾之,可每次似乎都还不够——为什么一个十岁多点的孩子竟可以在杀兄仇人的儿子面前表现得如此冷静,不动声色!

去罹无从知晓颜鹊、行已翻如波涛的心绪,也没有意识到一场潜在的危机已被倾之一句话淡淡化解,他哼笑一声,“是啊,该是有功!”

“可他们说因为父亲贪功心切,没有及时联系城外黑甲军接应,才导致锦都王的小儿子逃脱。不能拔出后患,贻害无穷,是父亲不可赦之罪!”去罹脸上是深深的不屑,他不屑于这样的理由!

“就因为这个,他们把你充作军奴?”倾之满是同情。

“是。”顿了顿,去罹道,“这是玄都的规矩,有重罪不赦者,本人已死或在逃的,其子其孙充作军奴,以儆效尤。”

“那你一定吃了很多苦。”倾之怜道。

十几岁的孩子,夏挖沟渠,冬固城墙,那苦岂是旁人可以想象?

“我受多少苦都无所谓,可是母亲……”

去罹坚毅到执拗的性格,怎么会喊一声疼,叫一声苦?只是那眸子却在说到母亲时倏然黯然,他抹了把脸,不想被人看见流泪。

“父亲走后,我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身体一直不好,他们带回了父亲的尸体,当日又将我带走,母亲一日之间连遭重创,从此一病不起……”喉间哽咽的再也说不下去。

倾之静默一会儿,问道:“那你是因为挂念母亲才逃跑的?”

去罹点点头,“有个同乡告诉我母亲病得很重,我担心母亲才设法逃跑,可没想到……”他紧咬着干裂的唇,不知痛地咬出血来,“没想到,还是迟了……”泪水不自已地滑出——为什么,为什么母亲那么急着与父亲团聚,都不肯见他最后一面?为什么!

倾之绕过静静燃烧的篝火,跪在去罹身边,伸手擦干他脸上的泪痕,唇角的血迹,轻声安慰:“别哭了,我娘刚走的时候我也常哭,可我现在都不哭了,因为有回梦里娘跟我说,她一直在天上看着我,保护我,她还说她和爹爹在天上过得很快乐,要我也快乐……”

去罹抬头望着满天星辰,泪水倒流,却茫然地找不到爹娘的眼神,他想问倾之,却见那个声言“不哭了”的孩子已经满脸泪痕而不自知。

去罹轻轻擦干倾之的泪,点头道:“好,再不哭了。”

颜鹊看着被倾之一点点感动的况后去罹,忽觉心惊,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对面的行已——倾之在行已面前哭的那一场,是出于真情,还是做戏?

倾之破涕为笑,转过头来央道:“师父,让去罹哥哥和我们一起回客栈吧。”

颜鹊皱眉,心结难解——毕竟他是况后去罹的杀父仇人。

无视师父警告的眼神,倾之又劝去罹:“去罹哥哥跟我们回去吧。”

去罹知道他的父亲是个剑客,可惜他从小没有机会得到父亲的指点,方才从倾之口中得知他的师父赵却游侠天下,剑术了得,去罹已然动了心思——父亲蛰伏锦都,为的就是立功扬名,他如今父母双亡,了无牵挂,惟愿有朝一日扬名天下,以报双亲生养之恩。拜师学艺,机不可失,只是此时虽有倾之盛情相邀,其他二人——去罹的目光掠过颜鹊和行已——似乎都没有表示。

“不用了。”去罹拒绝。见倾之还要再劝,他却对三人道,“还是你们跟我回家吧,现在城门已经关了。”

颜鹊等人恍觉夜色已深,今晚是回不去城里了。

四人离开乱葬岗,身后千里孤坟,月映残雪,寒鸦凄凄。

去罹家中实在是陋屋寒舍,破旧得不成样子,四人勉强将就了一夜,在倾之的坚持下,第二日去罹随他三人一同入城,暂居客栈。

刚刚安顿下,去罹却病了,大夫说是原本身子亏欠太多,如今骤然遭逢巨变,不堪打击,又受了风寒,故而病倒。

这一病,便是一月,行已、倾之轮流照顾,去罹虽每日昏沉,心里却十分明白,对二人感激不已。然而他之所以“病了”这么久却是因为倾之的当归、朱砂、酸枣仁——他不希望邬蛰找到去罹,就只好委屈去罹整日昏睡了。

这一月颜鹊也未得闲,登门拜客,打探消息,颇有进展。

“师父?”行已刚照顾去罹喝了药,回头看见颜鹊,吃了一惊。

“睡了吗?”颜鹊问道。

行已看看去罹,笑道:“刚吃过药。”

颜鹊点点头,“跟我来。”

行已随颜鹊离开,去罹虽知颜鹊来过,可药性发作,已困得睁不开眼。

“方才太过大意了。”颜鹊边走边道。

行已知道师父是责他不曾警觉有人接近,便道:“徒儿知错。”

“倾之便不会。”

行已虚心,“徒儿惭愧。”

颜鹊却忽而驻足,自嘲一笑,“有时我倒希望倾之不要如此。”

行已愕然,看着颜鹊怅然的背影,心中低叹:公子他……

颜鹊带着行已和倾之掠过道道街巷,避过巡夜的黑甲军,远离了客栈。

夜色漆黑,冷香潺潺。

行已只凭感觉跟着走在前面的师父,忽听倾之道“小心”,未及反应,便被倾之拉了一把,不知何物擦着他的脸颊划过。

行已失声问道:“什么?”

“梅树。”可惜了行已看不到倾之此时略带炫耀的笑容。

梅树?行已微愕。

颜鹊停下来,转身问倾之:“你看的见?”

倾之道:“师父忘了我在别枝山有整整一年夜里从来不敢点灯吗?可能是那个缘故吧,我夜间的目力似乎超出常人。”

“原来如此。”行已惊叹,又问颜鹊,“师父也目力非凡,看得清夜里的东西?”

“不能。”颜鹊简单回答,不做解释,继续前头领路。

行已不解,倾之从旁小声道:“我猜师父白天定来过此处,故而对一草一木了如指掌……”

“当心脚下!”颜鹊一句提醒,打断倾之的话。

两个孩子吓了一跳——师父这话,无端的严肃。

颜鹊暗恼自己失常的情绪,可倾之的灵透总勾起他心底最深的忧虑。或许是他身边太多的聪明人,大姐白凤、二姐青羽、视为知己的花少钧,结局都太过凄凉,太过惨烈,令他对“聪明”二字极端不安。可他又极端矛盾,像花倾之这种亡国公子的身份,没有足够的精明,怎么能自保,怎么能雪恨?

颜鹊忘了一件事——他此刻一举一动倾之看得清清楚楚,他萧然的背影和紧紧扳住门板的手!

虽不能尽解其意,但对师父的担忧倾之也似乎明白了些什么,缄口不言。

梅林中有几间小屋,颜鹊领二人进了房间,道:“我已将此处买下,过几日我们就搬过来,以后行事说话都方便些。”

行已早就觉得奇怪,从锦都到玄都,他们衣食阔绰,虽说师父是凤都殿下,可如今凤都灭国,师父是如何应付这一路的开销,难不成他有点石成金的妙法?

虽心中好奇,行已却还不至于“驽钝”到直接去问颜鹊,只是心中暗暗记下:改日定要问问倾之,即使他不知道,也能猜出一二。

倾之揣度,想来该是背后有财大势大之人暗中相助,或许是念颜氏旧恩的名门望族,或许是思凤都复国的商人巨贾,不过他却没想到这背后的神秘人竟然是商晟清洗天下势力后仅剩的一方豪强——渤瀛侯,傲参。

“今夜我带你们来这里,有三件事。”

“是。”行已、倾之洗耳恭听。

“第一,”顿了顿,“我已打听清楚,锦都王妃确实葬于撷苍山。”

倾之默然,他早就知道,他们母子连心,他的感觉怎么会错?

倾之不语,颜鹊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做停留,徒然伤感,继续道:“第二,倾之,你可记得窈莹身上可有什么东西能够证明她的身份?”

倾之不料颜鹊突然有此一问,略思片刻,道:“有,母亲曾给了我一个护身符,后来我给了窈莹。”

“那护身符商晟可认得?”颜鹊又问。

倾之道:“母亲曾说是她嫁来锦都之前,先海都王送给她的。”

颜鹊自言自语:“这么说商晟应该认得,那就错不了了……”

倾之急问:“师父,怎么了?可是有了窈莹的消息?”

“嗯。”颜鹊点头。

行已、倾之按捺不住心中狂喜,可颜鹊接下来的话却似一盆冷水,当头泼下,“窈莹被黑甲军带回了钰京,如今是商晟御封的琼华公主。”

大喜大悲之下,行已欲哭无泪,只将拳头握得咯咯作响。

“琼华……公主……”倾之木然。

颜鹊看不见二人的表情,却可以体会他们的心情,叹了口气,劝道:“我知道你们深恨商晟,但窈莹身在帝都,被封公主,不好过跟着我们浪迹天涯吗?”

良久,只听倾之平静道:“琼花,琼华,质本莹洁,是不该堕入凡尘。妹妹是女孩子,天生就只该被人疼惜,被人宠爱。”他双拳紧握,心发重誓:商晟,你便先代我照顾妹妹吧,早晚一日,天下和窈莹,我誓要全部夺回!

颜鹊叹息,苦笑道:“你能这样想最好。”

“还有,邬蛰已经离开丈雪城,返回钰京。”

“真的?”总算不用担心去罹了,倾之道,“师父,徒儿有一事相请。”

“想都别想!”颜鹊听也不听,断然拒绝。

倾之不服,“有何不可?”

“就因为我是况后去罹的杀父仇人,这一点就不可!”颜鹊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花倾之单单看好了况后去罹。不错,况后去罹资质绝佳,性格坚韧,不假,况后去罹与商晟有仇,可为什么倾之不想想,手刃况后封的却是他颜鹊呢?

“师父怕了吗?”倾之言语相激。

“我是怕你养虎为患,怕你一番辛苦付之东流,况后去罹一旦知悉真相,还能为你所用?”他可是一番苦心,无半点私心。

“师父放心,我一定收服他,让他死心塌地地跟着我们。”倾之胸有成竹。

“你如此自信?已经有主意了?”

“现在还没有。”

颜鹊气结,这种话花倾之居然也说得堂而皇之、理直气壮。

“行已,你怎么看?”劝不动小的,干脆转问大的。

行已方才一言不发,正是思索其中关节。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早没了手刃仇人之子的冲动,毕竟各为其主,而且去罹确实无辜。可对倾之将他收为己用的想法,行已之见,况后去罹是一把利刃,用好了可以杀敌,用不好,便会伤己。

“我全听公子的,但若有朝一日况后去罹敢对师父和公子不利,我子车行已第一个杀他。”行已的话十分明白,他称倾之“公子”,是说明他唯倾之马首是瞻,但虽他敬倾之为主,可若况后去罹敢有异心,动起手来,就是公子也休想拦他。

倾之却自信道:“真有那一日,不用大哥动手,我自有了断。”

颜鹊不屑——这两个孩子倒说得热闹,一相情愿!

倾之有行已帮衬,便问颜鹊:“师父,大哥也同意我呢,你看如何?”

“回客栈,改日再议。”颜鹊一气之下拂袖而去,丢下行已、倾之独自走了。

……

“二弟,师父仿佛真生气了。”

“看出来了。”

“无妨吗?”

“无妨,大哥什么时候见过师父生气超过半日?”

“这倒也是。”

“我还一直担心大哥这样的老实人,演不得戏,说不得谎呢。”

“去罹身世可怜,坚毅自强,我倒真希望能和他做兄弟。”

“师父既说‘再议’,就有商量的余地。”

“有道理。那我们快走吧,回去晚了师父担心。”

“哼,”偏要慢些,“谁叫他扔下我们两个先走的?”

“这……”还真是个孩子。

颜鹊躲在房上咬牙切齿:合伙算计我不说,竟敢抱怨,臭小子!

“阿嚏!”倾之打了个喷嚏,“好冷。”

侯府千金

【章六】侯府千金

梅花傲雪,却也难耐玄都苦寒,而能在圭山之北开花的梅树莫不是株株极品,一树难求。故梅生北,少了吟风弄月的风雅,却多了挥金撒银的“气魄”——即便是朽木,若成了供人攀比挥霍的朽木,也立时身价倍增,何况极寒之地的梅树确实罕见。

世人皆赞梅花清高孤傲,颜鹊却说世上再没有什么能比红梅妩媚妖娆,而这媚又有艳媚、清媚之别。

大徒弟锁眉沉思,垂手如仪:师父之见,果不随俗;

二徒弟眉峰刚毅,傲然而立:他无心听那些花花草草,如果可以,他更愿用这万点红梅且试长剑,杀它个“血”色飞舞,不见天日;

小徒弟随手折了一枝梅花,摘一朵,丢一朵,行已眼中的顽皮淘气,去罹眼中的心不在焉,颜鹊眼中的目无尊长、漫不经心。倾之原以为会周游天下,却没想到师父竟打定主意在丈雪城安家,虽然他还不清楚师父为什么要留下,不过既不离开,必有所图!想来商晟聪明一世,也料不到他做梦都想杀的两个人如今就在丈雪旧都——抬头看一眼师父——披狐裘,抱暖炉,饮酒赏梅,清谈玄论,不像是背负血海深仇的凤都殿下,倒好似遗世忘俗的逍遥隐士。

不过,只是表象。

丈雪城有两片最大的梅林,一处即是玄都公主,四年前殉情的锦都王妃商雪谣出嫁前居住的雪阿宫,被颜鹊称为“清媚”;另一处就是民间俗称的“盖头山”,谓之“艳媚”——玄都女子出嫁有盖头遮面的习俗,寻常人家用不得绛红,只能用艳红,而这漫山红梅开时,远观如盖,故得名,倒是她的本名“不斫”已被遗忘,少人提及了。

不斫山虽为玄都王室私产,梅林却也并非不售之资,只是从前无人出得起价钱,而近日轰动丈雪城的大事就是盖头山梅林被一位海都郡巨贾万金购得。

听闻,那公子做的是药材买卖;

又听闻,那公子做的其实是水运生意;

听闻,那公子仙人风骨,善清谈,实在不像是个生意人;

又听闻,那公子带着三个徒弟,也都是鸿渐之仪,人中翘楚。

……

人要扬名并不需要做多少事,但有一两件大事即可,凤都殿下深谙此道:有了这样一掷千金的声名,还怕丈雪城的豪门贵族不反过来与他们主动示好?

他们的身份近不得钰京,可在丈雪城一样可以对帝都之内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当年商晟就是如此做法,他颜鹊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只不过商晟用的是密探,颜鹊用的是金银。

行已感慨:师父果然是无论何时都不会委屈自己的人,不过如此张扬,真的不用担心出事吗?

去罹心疑:上马能武,下马能文,出入豪门为座上宾客,潇洒从容,师父到底是何方神圣?他的目的可不像是熙熙攘攘、为利来往;

倾之好奇:师父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大人物,富可敌国。按照药材的去路,接货的是渤瀛尚家,可凤都殿下怎么会跟海都商贾有亲后交往?

自去罹病好,他们搬来梅林,师父一改路上的低调,行事举动颇为张扬,可尚家是如假包换的巨商,生意是规规矩矩的买卖,师父的身份虽是假的,却让人查不出疑点。唯一令倾之觉得有这偷天换日之能的就只有当今的渤瀛侯,傲参。可渤瀛侯也实在跟师父没有交情,况且他当年置身事外,藏锋守拙,今日又怎会帮助凤都殿下报仇复国?想来想去,仍是毫无头绪,不过却是越来越有趣了。

尚家,渤瀛,渤瀛侯……

倾之拿梅枝在雪地上随写随抹,翻起一层细薄雪浪。

渤瀛二月,花开莺啼,草色遥看成碧,绿柳隔河如烟。

“对了,‘成碧’如何?”女孩儿扬起脸来,一双美目。

“不好。”坐在妆镜台上的女孩儿比前者更小两三岁,玉雪可爱。

“那‘如烟’呢?”

小女孩儿想了想,瘪起嘴来,“更不好。”

女孩儿歪着脑袋,好生不满:又不是不知道父亲从不许她读书,还强要她取什么雅致的名字,不是明摆着难为人吗?就是“成碧”、“如烟”还是前几日游园有位先生盛赞春日风光时她留心记下的呢。

不过那先生的模样,想着她又忍不住笑起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那先生的样子好笑,说是说话,夸张了些,说是唱曲,又没有调子。难道她读了书也会变成那样子吗?所以父亲才不许她读书?

“小姐,你想好了?”小女孩儿看见小姐一会儿发笑,一会儿拧眉,心中莫名,原本晃晃悠悠的两条小腿也停下了不动,单只盯着小姐。

小姐回过神来,笑脸哄道:“小花儿,改日我问哥哥,让他给你起个好名字,行不行?”

“不行!”小花儿头一甩,赖账的事小姐又不是头一回干。

小姐一脸委屈,眨眨眼,“小花儿,是不是我今天起不好名字,你就不帮我剪头发?”

“哼!”装委屈也没用!全府上至侯爷、夫人和公子,下至丫头仆役,甚至整个渤瀛城的人哪个不把渤瀛侯府二小姐傲初尘长及脚踝,又黑又亮的头发当宝贝,唯独小姐本人当它是草。既然要让她小花儿冒着被整个渤瀛城男女老少怨恨的危险,她自然也要讨点好处才行。凭什么别人的名字都叫得那么体面,独她就只配叫小花儿小草儿!

初尘站在镜前看着自己垂到地上的长发,摆了摆头:真是累赘,害她跑不能跑,跳不能跳,放不得风筝,捞不得金鱼,有什么好?

“你不帮忙,我自己动手。”初尘说着拿起剪子。

小花儿吓得慌忙从台子上溜下来,“小姐,真的要剪啊?”

“当然。”爱谁稀罕谁稀罕,别想拘着她傲初尘。

随着“咔嚓”一声的是门外一声惊呼——“小姐!”

两个小女孩儿顿时吓得脸色灰白,初尘手里的剪子也掉了。

“小姐,你这是干什么啊?好端端的怎么能剪头发呢?叫侯爷和夫人知道了可怎么了得?快来人啊,快去叫夫人……”

闯进来的人又哭又叫又喊人,就仿佛她们闯了弥天大祸,初尘和小花儿骇得面面相觑,同时哇哇大哭起来。

殷绾赶到的时候就看见两个孩子哭得不成样子,地下是断落的头发和一把剪子,大丫环鱼菱束手无策,劝不住初尘,也哄不住小花儿。殷绾赶紧上前将初尘抱在怀里,又把小花儿也拉过来抚慰,见她二人都没受伤,这才放心。

“尘尘,跟娘说是怎么回事?”殷绾一手搂着孩子,一手给她擦泪。

初尘看见母亲,就不怕了,原本她也没有害怕——埋怨地看一眼方才大呼小叫的鱼菱——全是给鱼菱姐姐的架势吓住了。

“我想把头发剪了。”她脸上还挂着泪,眼睛里却漾起笑来。

殷绾身子一晃。

“娘?”初尘察觉到母亲微微的异样。

殷绾疼惜地抚着女儿的断发,柔柔问道:“尘尘的头发又黑又长,是娘见过的最漂亮的头发,所有人都喜欢,尘尘不喜欢吗?”

“不喜欢,头发这么长,我都不能和哥哥一起出去玩儿了。”她淡淡的眉毛蹙在眉心,那眉间点的红红的美人痣愈加鲜艳可人。

殷绾微笑着展平初尘的眉头,她也知道八岁的孩子正是顽皮好动的年纪,初尘从小因为一头长发便要整日规规矩矩,实在不近人情。可那头漂亮的乌发,衬上许是凤都女人天生就明媚动人的脸庞,谁见了能不喜欢?不但府中人人视为珍宝,渤瀛侯小女儿的美貌被府上清客传了出去,就连整个渤瀛城,都以长发为美。

可殷绾爱惜女儿的头发,却不是因为它有多美,而是……她要怎么告诉初尘,你的亲生母亲已经不在人世,她留给你的只有这副身躯,即使是一毫一发,也不能轻易损伤。千思万量,她没有办法告诉她……

“娘,你怎么哭了?你生我气了?”

初尘柔软的小手覆上殷绾的脸庞,殷绾才恍然觉出,原来她哭了。

“是我不好,我不剪头发了,娘你别哭……”初尘的小手心慌意乱地胡乱抹划,把母亲的胭脂都擦花了。

殷绾赶紧擦干了眼泪,安慰她道:“娘没生气,没生气。”

她低头吻了女儿的额,把她抱到凳子上,命一旁呆立的鱼菱帮初尘修剪参差不齐的头发——既已如此,也只好将另一半也剪了。

这却是称了初尘的意,眼看风波止息,她又得意大胆起来,扬起头来向母亲撒娇,“娘,你也不生小花儿的气吧?你不会罚她吧?”

所有的目光瞬间投向小花儿,吓得小姑娘一个哆嗦。殷绾不忍心小花儿受惊,摸摸她的头,柔柔笑道:“这次就免了,不过以后可再不许动刀动剪了。”若是伤到孩子们,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初尘向小花儿挤眼:看吧,我还是护着你的。

“你也一样!”殷绾转头佯装严肃——小孩子还是要唬一唬的。

修剪完让人烦恼的长发,洗了个喷香的花瓣澡,换了身清清爽爽的衣服,初尘便吵着要去见父亲。殷绾心想这事也瞒不过傲参,便由她去了。

初尘此时神清气爽,一路飞奔,可怜花廊下,小桥上,假山旁,荷塘边,见到她的人无不立定,转身,茫然,倒抽一口气,屏住呼吸,两眼发直:天啊,小姐的头发……

小花儿跑得不及初尘快,跟在后面,一共看见四个人掉了东西,包括四只茶盏,一堆简牍和一只猫。

活该,小花儿扮个鬼脸,瞪那花猫一眼,谁叫它居然敢叫“大花”!

“喵——”

“爹爹。”

初尘闯进书房的时候,傲参正与几位宾客清谈,看见女儿的头发,也不由一愣。初尘却已扑进父亲怀里,那几位都是常客,她并不认生。

可想几位宾客的脸色也惊愕得并不好看。

傲参将怀里那个小脑袋稍稍推开,从头到脚仔细打量,确定自己没有眼花,惊异地蹙起了眉头,“怎么……怎么把头发剪了?”

初尘咧嘴一笑,露出牙洞,干脆道:“碍事,就剪了。”在父亲面前,她远比在母亲面前“嚣张”得多,因为父亲是男人,不会伤心,也不会流泪。

“谁给剪的!”不过父亲会生气。

初尘埋头在父亲怀里,喃喃道:“自己剪的……”小手不老实的在父亲胸前抓来抓去——即使父亲生气了也不可怕。

傲参默默叹了口气,将女儿搂在怀里轻轻拍打:他不让女儿读书,自然也不能责备她不明道理、任性胡闹。

“咳,侯爷,该是时候让小姐跟公子一起读书了。”一位老清客看不过眼了。

初尘的脑袋忽的从傲参怀里钻出来,双目炯炯,她抓着父亲的衣襟,看向老清客:从来没发觉那些长着白胡子白头发的老头儿如此可爱。

“爹爹,我要跟哥哥一起上书房。”

“我也要。”小花儿不知从哪个角落冒出来,跟着凑热闹。

一屋子大大小小的期待的目光都落在傲参身上,渤瀛侯蹙眉沉思。

……

“殿下既要走了,要不要见见初尘,她是青羽的女儿。”

颜鹊冷道:“渤瀛侯最好祈祷我这辈子都不要见到她。”

“傲参不明白殿下的意思。”

颜鹊剑指傲参,“她是凤都王位唯一的继承人,你想让我把她带回凤都,复国复仇吗?”

傲参想说凤都已经没有了,也不可能再复辟,可他还是把话咽了下去:他不想刺激颜鹊。他知道,因为青羽的死,颜鹊深恨这个负了他姐姐的男人,如果不是看在他是初尘的父亲,或许颜鹊一怒之下杀了他也不一定。

末了,颜鹊道:“初尘乃凤都王遗孤,齐聚力量,号令复国,最能服众。你若不想我把她抢走,就别把女儿教养的太懂事,太聪明。侯爷,我说到做到!”

若非二姐聪慧重情,又怎会落得如此下场?颜鹊不愿初尘重蹈青羽覆辙,她天生貌美已是不幸,出身王侯亦无选择,所以宁肯她蛮横自私,无学无识,也好过聪明累人,玲珑心憔。开开心心被人宠一辈子,对一个女孩子,有什么不好,要那些精明练达做什么用?

不想颜鹊一番好意,却真把傲参吓住了。

……

“爹……”初尘委屈地唤了一声。

傲参回过神来,却见女儿皱着眉毛,努着小嘴——他把她箍紧了。

“此事无需再议。”颜鹊,你休想!

颜鹊终是经不住倾之软磨硬泡,行已旁敲侧击,收了况后去罹做徒弟,不过去罹的资质也确实令他爱惜,但颜鹊绝不承认是因为他想对况后封有所补偿。

三人重新排定次序,行已为兄,去罹行二,倾之最幼。

如果不用探听消息,不用应付虚谈,颜鹊觉得梅下一壶暖酒,看三个徒弟或读书,或练剑,暂将仇恨放在一边,也颇为人生乐事。

不知觉中,已如此“虚度”了一年。

“好了,”颜鹊起身道,“今日就练到这里吧。”

三人收剑,却只有一个声音。

颜鹊颔首,笑道:“明日行猎,你们同我一起去吧。”

行猎?三个孩子的眼睛里同时闪现出异样的光彩。

颜鹊心笑:毕竟还是孩子。不过此次邀请他们的将军左骛却是颇有来头。

左骛出身寒卑,本无姓氏,后来跟了破杀将军,成了左家家臣,便从了左姓。据说当年训练照夜军,他为左都副将。

卷荼现

【章七】卷荼现

行猎的马队竖着黑色红色的牙纛,蜿蜒林间。马蹄下是深约两寸的积雪,两旁的高大松柏针叶墨绿,覆雪如银。树缝间三两只灰褐色松鼠端庄轻盈地穿梭跳跃,树枝轻颤,积雪簌簌落下。

倾之从腰间摸出弹弓,瞄准树上,神情专注。

行已将手搭上倾之的肩,示意他不要顽皮。倾之回头冲大哥一笑,却不打算放弃盯准的“猎物”。去罹瞄了一眼树上毫无警觉的松鼠,冷淡表情,全没半点同情之心。

“嗖——”

“啪。”

一颗大松塔应声直落,把松树砸了好几层窟窿,炸起一团团雪花。

蹲在松枝上的小松鼠刚觉察到周围的异样,便被一只巨大松塔带倒,四仰八叉、连翻带滚的掉下树来,摔在厚厚的雪地上,砸出一个雪坑。

小东西吓得魂不附体,夺路而逃,却被落在一旁的松塔绊倒,又栽了个跟头,沾了满身满毛的雪,狼狈至极又可爱至极。

马队不疾不徐地前行,虽是行猎也军纪肃然,谁也没在意路旁一只触了霉运的松鼠。松鼠直起身子,灵活机警地转动脑袋,而后抱起松塔,慌忙逃窜。蓬松的尾巴上下翘动,似乎可以想象它“呼哧呼哧”的急促喘息。

行已哭笑不得:真是个孩子;去罹皱了眉毛:原来不是松鼠。

倾之将弹弓插回腰间,嘴角抿起一丝若无其事的微笑。

“赵先生可知此次行猎是为何故?”左鹜骑马在前,问颜鹊道。

颜鹊与左鹜并驾,“听说近日有多支狼群在此盘桓数日,频频伤人,不知可有此事?”

左鹜点点头,十分苦恼,“不错,正是因此。往年冬天山里的野狼找不到吃食也会偶尔下山袭击人畜,不过像今年这样三四支狼群聚在一起,确实罕见。奇怪的是今年的风雪也并不比往年更大,该不是山中缺乏食物所致。而且听有猎人说,这些狼就仿佛遭到了侵犯,狂性大发,格外凶残。”

颜鹊不以为然,笑道:“将军手下个个都是神射手,百发百中,几支狼群又能奈何?赵某敢说日落之前我们便可满载而归,将军若不嫌弃,赵某今夜梅园置酒,与将军畅饮。”

“先生好意左某心领,但左某担心的不是这个。”左鹜苦笑,“不知先生是否听说过卷荼?”

“可是民间俗称的‘白兽’,主家得男,亲朋以白兽赠之?”来丈雪城一年,颜鹊对玄都民俗也有些了解。

左鹜忧虑道:“正是。白兽是瑞兽,不过也有‘卷荼现,天下乱’的传说。”

颜鹊佯惊,“这天下方定,何来将乱之说?”

“左某也是为此担心,不知先生有何高见?”

颜鹊心下了然,原来左鹜是请他来出谋划策。

颜鹊略思,问道:“卷荼现世和此次狼群集结可有关联?”

“传说每当卷荼出现,都会有狼群聚而不散,至于原因,典籍中未有记载。这卷荼是一种白色卷毛灵兽,形如狮虎,状大如牛,”顿了顿,左鹜又道,“传说卷荼有灵性,通人语,赵先生相信吗?”

颜鹊哈哈一笑,“不可尽信,也不可不信。毕竟玄都山深雪大林茂谷幽,赵某倒宁可相信人迹未至之处暗隐着无穷神秘。就如照夜巨鸟,谁能想象天下竟有那样巨大的飞禽,真是难以置信。”

“赵先生见过?”左鹜心下防备。

颜鹊好奇道:“赵某只是听说,不知哪里能寻到这样的巨鸟?”

左鹜笑道:“照夜鹏鸟乃神明座下使者,专为辅佐英主而来,如今天下已定,自然是被召回了。”

颜鹊是聪明人,听得出左鹜的弦外之音——照夜军于今对天下也还是个秘密,自然不是三句两句就能套出来的,还需得步步为营,不可操之过急。

“原来如此。”颜鹊一笑置之,对这蒙蔽世人的说辞,彼此心照不宣。

又说卷荼,“依赵某之见,不管是不是真有卷荼这种灵兽,既然有‘卷荼现,天下乱’的说法……”他靠近左鹜,耳语道,“就是有,将军也要当作没有。”

左鹜蹙眉。颜鹊又道:“如今天下初定,百废待兴,陛下日理万机,将军也不想令陛下因为一两句捕风捉影的传言而烦恼吧?”

颜鹊这话正合了左鹜心思,可他又犹豫,“若真是卷荼,该如何处置?”

“将军焉知不是有心之人故意散布谣言?”左鹜一愣,颜鹊一笑。

左鹜点点头,其实他早也有此怀疑。灵异传说之事本不可靠,就像照夜鸟,没见过的时候视为神物,可一旦驯服,不也就成了天上飞的坐骑而已。恐怕典籍中“卷荼现,天下乱”为的是造势,而如今也正有居心叵测者欲故技重施罢了。

思及此处,左鹜握紧了腰间佩剑:管它灵不灵兽,一个字——杀!

行至开阔处,看见早有人马手持强弩在前方搜寻。一人骑马迎面而来,在队伍前立马抱拳道:“将军,前面发现狼群。”

猎狼的方法不难,由经验丰富的猎人锁定狼群出没的范围,倚靠强弓强弩,围捕狼群。狼虽凶狠、狡诈,又极擅群体作战,可面对同样凶悍,更加慧黠,如狼似虎的黑甲军,却难逃一劫。此法屡试不爽。

左鹜转头,对赵却的三个徒弟道:“三位小兄弟可要一展身手啊。”

颜鹊谦虚道:“他们三个能保护自己周全就行了。”

左鹜大笑,“赵先生对徒弟好生爱惜。”

“兄弟们,走!”左鹜挥手,一马当先。几百人的队伍霎时间动如风雷,纵鹰放犬,排雪如浪。

颜鹊不由感慨,“黑甲铁骑,名不虚传。”

倾之知道,这话多半是说给他听的。

颜鹊回过头来,却全不见感慨,只是一脸轻松,“师父找处地方清闲,你们想凑热闹只管去,猎物多少无所谓,只别把自个儿喂了狼。”

行已偷偷叹口气:师父还真是……关怀备至。去罹和倾之则早就开始最后一次检查全身装备。

倾之先查验完毕,打马扬鞭,“我们分头行动,比个输赢!”

待行已、去罹反应过来,倾之已将他们抛下。两人互换了一下眼色:以三弟的剑术骑射,自保无虞,他既好胜,就由他去吧。

行猎到日暮时分结束,清点战果,收获颇丰,一共猎狼四十七只,但似乎比先前预计的少了些。另外还有些獐子、鹿、兔、野猪等。

正当大家准备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的时候,行已、去罹飞马过来,异口同声道:“师父,三弟不见了!”

颜鹊手中酒壶“砰”的落地。

……

倾之运气不错,很快猎到一只香獐。他用匕首划破獐皮,使鲜血流出,又用绳子将獐子拴在马后,而后翻身上马,逆风疾行,故意将獐血撒了一路。

狼的嗅觉极其灵敏,此时风助血腥,引来一群饿狼穷追不舍。倾之约莫行得足够远了,便将绳子隔断,弃了獐子,绕路折回。

倾之决不是不忍杀生,不然何以对那香獐并无半点怜悯。他只是想起七杀、破军和贪狼,不愿它们的同伴悉遭屠戮,才有此“匪夷所思”之举。然而他现在却后悔了——当被三十四只眼放凶光的饿狼围堵,一人一马,如同羔羊。

他只是有那么点同情,但让他以身喂狼,花倾之还没那境界。他扯下块布蒙住了马的眼睛,抽出背上的破晓剑,严阵以待。

三十四双碧眼对一双墨眸。

一只狼试探地扑了上了,倾之挥剑将它逼退。此时,身下的坐骑愈发不安起来,原地打转,倾之勒紧了缰绳,仍不能控制。其他的狼并没有因为第一个同伴接近失败而放弃,而是三三两两扑了上来。倾之挥剑砍伤砍死数狼,可狼群前仆后继,群起而攻,更有狡猾者咬住倾之的坐骑,欲先将马拖倒。

一时间血雨横飞,白雪染赤。

倾之解决了正面攻击的敌人,待顾及身后,坐骑后臀被两只狼咬住,撕下几块皮肉,鲜血淋淋。骏马吃痛不住,一声长嘶,将倾之甩下马来。马失前蹄,跪倒在地,瞬间三只饿狼扑上去咬断它的喉咙,骏马挣扎不得,丧命狼口。

倾之被狼群包围,手持破晓步步后退,忽的,背后一实,倾之暗道:不好,已无退路,为今之计,只有一搏。

国未复,仇未报,他不能死!

倾之两眼赤红,如被血染,顿时逼发出凛凛杀气,竟将狼群震住,不敢近前。

僵持。

“嗷——,嗷——”叫声苍凉如漠。

狼群扬颈“嗷嗷”回应,倾之知道,那是狼王的召唤。

忽的眼前一团灰白从山坡上一跃而下,倾之不由握紧长剑。看背影,是头高大威猛、孔武有力的成年狼,该是狼王不错。

狼王华丽的转身,冰蓝的瞳孔,残目上一道伤疤,深可见骨!

破军!

倾之不会忘记那道伤疤和那只蓝眸,心中陡然升起一丝希望:但愿破军也没有忘记他,否则,恐他今日难逃此劫。

蓝色的眸子似乎比从前更加冰冷,它安静地注视着倾之,不进不退。

蓝、白、红之间的对峙。

谁也没打算首先发起进攻,倾之自是对破军存了侥幸,而破军却似乎在等什么。终于,令人窒息的等待过去,一只体型较小的母狼施施然出现在倾之的视线中,它口中叼着一只白色小兽。

母狼缓缓的,毫无敌意的走到倾之面前,低头将小兽放在倾之脚边。它蹭了一下倾之的腿,似极依恋,却只是一下,就转身回到破军身边,与狼王并立。

贪狼?

倾之记忆中那个爱撒娇的小姑娘如今已经是成熟而矜持的公主了。

冰蓝色的眼眸带领着它的狼群和妹妹将一人一马一只无名小兽和同伴的尸体遗弃在冰天雪地之间……

倾之失力地瘫坐地上,看见狼群走了,他有些不舍,那是他曾经的朋友,它们走了,再不会回来——因为它们已经找回了属于自己的王国;而更多的却是死里逃生的庆幸——终于可以放心地喘一口气了。

白色雾气温热地扑在脸上,带着血腥的味道。

倾之不知道破杀和贪狼是怎么到的玄都,或许它们三个曾经一路追随他,后来追丢了,就融入了当地的狼群,还成了狼王。

“好样的!”倾之心中为破军叫好,只是,他为什么没有看到七杀?

七杀留在了别枝山?遭猎人屠杀?在争斗中丧命?甚至,就是在与破军的狼王之争中……冒出这个念头,倾之把自己吓出一身冷汗。

不会,它们是兄弟,不会自相残杀!

兄弟?

亲情?

师父说过,他的父亲与常熙亲如兄弟;而他的母亲,是商晟的亲妹。可就是他父亲的兄弟,他母亲的哥哥,害他国破家亡!

然而狼终究还是比人有情,虽然倾之不可能知道,但七杀是在与上任狼王搏斗中丧生的。其实它本可以放弃,它本不必拼杀到两败俱伤,但为了兄弟破军能顺利当上新的王,为了破军和贪狼能在新的狼群中立足,七杀战斗至死!

倾之休息了一阵,才想起脚边还有只毛绒小兽,拎起它的后颈,仔细打量。

白色,卷毛,不错;

形如狮虎,状大如牛,没看出来;

有灵性,通人语……

“喂,你听得懂我的话吗?”

卷毛小兽似遭轻慢,不满的“嗷”了一声,四爪蹬空,徒劳挣扎。

倾之却敛了方才的孩童顽劣,神情严肃:难道这真是传说中的卷荼?母兽哪里去了?而狼群徘徊不去就是为了保护这只灵兽?“卷荼现,天下乱”?……

颜鹊自由散漫,不敬天地神明,倾之受师父影响颇深,也不信鬼神之说。

即便深山中确实有卷荼这种动物也不稀奇,而一只怀孕的母兽因为某种原因来到山外也有可能。在野外,母兽遗弃幼仔的事情时常发生,而狼群连小孩子都会“认养”,何况是只小兽呢?

只是,倾之颇为不解,破军和贪狼为什么要把这个捡来的便宜“儿子”扔给他?难道以为这回捡回来的也是他“妹妹”,所以才要还给他?

总之,头痛。如果不带回去,这小兽必然是要冻死饿死的,如果带回去……看左鹜的意思,万一小白毛被发现,只有死路一条。

卷毛小兽挣扎一阵,见没有引起倾之的注意,便委屈起来,呜呜讨好。倾之皱皱眉头,将小兽抱进怀里,轻挠它的肚皮。小兽被抓得舒适惬意,便闭上眼睛睡了,却不知倾之此时所想:皮毛应该能卖个好价钱,肉质想必也极鲜美……

待到大队人马找到倾之的时候,已是深夜。

颜鹊几乎是摔下马来,看见倾之一身是血,大惊失色。

“青儿,你……”心疼是不必说的。

倾之忙道:“师父,我没事,这是狼血。”

“小兄弟遇见狼群了?”左鹜也翻身下马。

“是。”倾之点点头,简明扼要地解释道,“我被狼群围攻,马被狼咬死了,我也伤了几匹狼,幸而将其击退。”

“击退狼群?”后面的黑甲军有人啧啧称赞,有人口气质疑。

“到前面看看。”左鹜令道。

行已、去罹见倾之没事,才放了心。尤其行已,若是倾之有个三长两短,不用说无法向父亲交代,就是作为兄长,也要自责一辈子。

倾之失了坐骑,行已本想与他同乘一马,却见师父已将倾之托上他的赤驹,还不许后者反抗,低喝道:“好生坐着!”

倾之虽感激师父关心,只是想着回去之后少不了一顿唠叨,怎么也不能从劫后余生中高兴起来。

前去查探的人回来说果然在前面发现了一匹马和十三匹狼的尸体,难免又是一阵赞叹,什么“英雄少年”,“只身屠狼”云云。

倾之趁着周围嘈杂,拍了拍腰间的小皮袋——里面睡着卷毛小兽,低声道:“你若通人言语,就乖乖地不要出声,否则小命不保,我也救不了你。”

巧合吗?他觉得那小兽好似抖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小白囧照一张

好吧,下面这只,非白色,非卷毛。

形如狮虎,状大如牛?人家还小……

有灵性,通人语?咩一个看看……

还有,人家卷荼滴眼睛应该素银色……

这小家伙应该是一只小囧猫,嘿嘿,不过这囧囧有神滴小表情深得瓦心,哦呵呵呵~~~

[img]jtx_1.jpg[/img]

反间计

【章八】反间计

残雪点点,红梅飘落,蓝衣青年立于花下,花瓣萦绕,远观如画。

“大哥这是要葬花?”

蓝衣青年转过身来,二十岁的容貌,剑眉星目,温泽敦厚。玄都春末也不算多么温暖,但对于习武之人一件单衣也就够了。不厚的衣着之下,可见他猿背蜂腰,高细而不单薄。行已看看手中铁镐,镐头还当真“应景”的沾了几片落梅。

“师父让我把酒起出来。”兄弟之间玩闹惯了,行已一笑置之,也不恼去罹。

去罹却收起了玩笑的心思,沉吟片刻,凝眉道:“我们要走吗?”

“走,为什么?”二弟这话没头没脑。

去罹遂解释道:“师父的为人大哥也知道,食不厌精,衣不厌华,处处细致讲究。他既说过这酒要梅花十落方能凝其精髓,冷香四溢,就必定该会窖藏十年。如今满打满算才只五年,怎么就舍得起出来了?”

行已确实不曾想过,论起见微知萌、见端知末的本事,他实在比不上去罹和倾之。行已笑道:“师父自有他的主张,我们也管不了,倒是二弟找我可是有事?”

“噢。”去罹这才想起正事,从身后摸出个米袋,笑得颇为讨好,“师父叫我下山买米,大哥帮个忙吧。”

“你有事?”随口一问。

“也没有……”不好说。

“那为什么……”不自己去?

去罹不容分说抢过行已手中的铁镐,“大哥就别问了,我帮大哥把酒起出来。”难道要他说卖米大伯家的姑娘对他殷勤太盛?

行已皱皱眉头:去罹虽小他两岁,但平日里成熟稳重、冷静从容却绝不输给他这个大哥,为何今日一反常态?行已哪里想到,去罹再稳重,再从容,遇到大胆求爱的玄都女子也着实招架不住。

“好,你当心点,别碰坏酒坛。”

“知道,大哥放心。”

去罹见行已离去,松了口气,他将镐头往地上一杵,心道:难道真的要走?师父家业在南,必不会在玄都久居,而他们已经在丈雪城住了五年。这五年,除了必要的时候打理生意,交结权贵,师父最喜欢留在梅园教他们读书练剑。有时去罹甚至觉得,师父留在丈雪城不是为了交通南北,买卖有无,而是为了有个安顿的地方教徒授业。

错觉吗?他总觉得师父的身份隐藏着几分神秘。相貌俊雅,风度超然,挥洒金银如土,嬉笑权贵之俗,绝非普通的行商坐贾,也不像一般的游侠剑客,那一身气质,与生俱来。并且师父年过三十,却也不曾听他说起过家中妻室……

倾之远远瞧见去罹在树下愣神,细长睫毛一低一抬,转身进了颜鹊的房间。

颜鹊正在想事,见是倾之,便问:“你怎么来了?”

倾之负手掩门,问道:“师父,我们要离开玄都了吗?”

颜鹊挑了下眉毛,凤目飞彩,“你怎么知道?”

“师父埋在树下的梅花落还不到时候呢。”倾之一语道破。

颜鹊失笑:还真是什么蛛丝马迹都逃不过倾之的眼睛。当初他见倾之小小年纪便心机深重,不喜反忧,担心这孩子一辈子为聪明所累。可商晟心狠手辣,老谋深算,倾之若没有些韬略算计,自保尚难,何言复仇?况倾之虽颖慧而不自作聪明,能极智而不倨傲无礼,乖巧懂事,能谋能策,也颇讨师父欢心,于是颜鹊那份担忧之心便也日渐淡了。

“对照夜军营地所在,我一直耿耿于怀……”照夜军之于商晟有如猛虎添翼,为长久计,必要先将这双翅膀剪除!

倾之欣喜,“想必师父已有结果。”

“不错,照夜军的营地在折天峰之北。”折天峰已是极北,极北之北……

倾之略思,“师父可是在烦恼如何才能拔除照夜军?”

颜鹊点头,“折天峰终年积雪,山势险峻,只有一条栈道可以通往山内,但关口处重兵把守,恐难突入。即使侥幸进入,凭一人之力如何对抗一军之兵?”

倾之微一笑,“要除照夜军,其实无需我们动手。”

“此话怎讲?”

倾之跪坐在颜鹊对面,问道:“师父忘了商晟是如何拿下钰京城的了吗?”

“当然记得。”

“虽然当年照夜军遭到了守城士兵的强弩抵抗,但攻陷钰京仍属首功。而如今商晟已然是钰京的主人,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人且如此,何况禽畜?留着照夜军难道是给将来反他之人大开方便之门吗?商晟以武夺天下,必然以己为鉴,更加警惕后人效仿。若我所料不错,他恐早有解散照夜军之心,只是现下缺一个煽风点火之人。”

颜鹊拧眉,“说下去。”

“商晟身边最得宠的武将是当年玄都破杀将军,如今的天执左将军左都,和临阵倒戈投靠商晟的凤都大将军,如今的天执右将军韩嚭。比起左家,韩嚭是新贵,不过势头却决不在左家之下。”他在颜鹊身边,消息也格外灵通。

颜鹊不由紧握拳头,说起韩嚭这叛徒,他恨不能食其肉、饮其血!

倾之续说道:“照夜军是左都一手带出来的,如今左都官拜天执左将军,人在钰京,可军中恐怕仍是左家亲信居多。师父既说过韩嚭气量狭窄,最不能容人,那么利用照夜军大做文章,大造声势,岂不是打击左家的天赐良机?”

颜鹊打量着倾之,十五岁的少年,眉间稚气尚未完全褪去,竟能有如此计谋——利用韩嚭的专宠打击左都,利用商晟的疑心消灭照夜军。借商晟之刀毁其羽翼,既拔除了照夜军,又造成了君臣猜忌,朝内不和,恐怕老谋深算如商晟也想不到会被一个孩子算计。此借刀伤人之法,连环相扣,天衣无缝,够巧够狠——花少钧的儿子,商晟的外甥,父亲的智,舅舅的狠,算是被倾之一人占全了。

“我与左家素无冤仇,这次倒是便宜了韩嚭。”颜鹊似有不甘。

“恃宠而骄,位高势危,师父想杀韩嚭报仇,还怕没有机会吗?”

倾之笑。

颜鹊笑。

颜鹊心情大好,指敲桌面咚咚作响,“主意不错,不过唯恐我们的身份不便与韩嚭结交。”

“这事也不用我们自己动手,”倾之以指蘸水,在桌上画了几笔,道,“韩嚭的势力控制着北方到海都的要道,南北商贾,想要行贿的大有人在,可如何才能攀附上天执右将军呢……”抬起头来,笑里带了点坏坏的玩味,“师父财可通神,想必不难办到。”虽然倾之仍还不知道师父背后的“靠山”究竟是谁。

颜鹊凤眼微眯,再次打量自己清清淡淡浅浅笑笑谋篇布局胸有丘壑的徒弟,疏懒一笑,悠闲地摆弄起桌旁瓶里的插梅。

梅花,又是一落。

晚饭时候,颜鹊令行已取来了封藏五年的梅花落,各自满上。行已,去罹都喝了一点,唯独倾之年幼,不能饮酒。

“美酒历而弥香,终究还是早了点。”颜鹊品着,心觉有些可惜。

行已察言观色,心道:二弟说的不错,看来师父果然有意离去。

去罹话不多;倾之安静吃菜。虽酒色清澄,最是冷月清辉,也最是流萤妩媚,不过饮酒,于酒于他都还嫌“早了点”。

饭后说笑一阵,颜鹊早早遣了三个孩子回去休息。去罹却没回自己的房间,而是去找倾之。

“二哥有什么事?”倾之正在铺床,也没回头。

“三弟,你说实话,你和师父究竟是什么人?”

倾之转身见去罹神情严肃,不似玩笑,一瞬间心思兜了几转,最后仍是道:“二哥问的稀奇,师父是渤瀛尚家……”

“渤瀛尚家为什么要知道照夜军营地所在?渤瀛尚家又与前凤都将军有何深仇?无需以此搪塞。”顿了顿,他道,“你和师父的话,我都听到了。”

原来如此,倾之倒也不急,“二哥说得对,还有吗?”

“我早就猜测师父身份不同一般,而三弟恐也非出自寻常人家,你不觉得大哥对你的爱护中多了几分恭敬吗?”

倾之被点破,并不着慌,“那二哥觉得我们该是什么人?”

去罹蹙眉,“你们是凤都人,还是锦都人?”

“我们都是与商晟有仇的人,哪里来的重要吗?”

“当初你救我,劝师父收我为徒,就是看好了我与商晟有仇?”

“……”倾之知道,去罹不会容忍为人利用。

“看来是了,”去罹苦笑,“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倾之低下头去,心虚道:“二哥,有件事我不想这么早就告诉你,不过既然你问起……”

“告诉我!”

倾之目光坦诚,“二哥疑得不错,师父是凤都人,而我是锦都人。”

去罹心中一震,“恐怕不止于此。”

倾之平静道:“师父是凤都殿下,我是锦都公子。”

锦都……公子?

“你是锦都王幼子?”

“是。”

“当年从我父亲手下逃生的孩子?”

“是。”

“杀死我父亲的人就是……?”他实在叫不出“师父”二字。

“是。”

“赵青!”咬牙切齿。

“我叫花倾之。”字字有声。

“好好好,花倾之,”去罹心中百味杂陈,止不住微微颤抖,“你究竟存了什么心思,为什么要让我拜杀父仇人为师?”

“我……”无可辩白。

“想利用我对商晟的仇恨?”

倾之缄默。

“你没什么好说的,是不是?”去罹此时倒真希望倾之能说些“念你我同病相怜”的话出来,哪怕是骗他。

“不错,就是因为你与商晟,也有仇。”

去罹又悔又恨,恼羞成怒,拂袖而去。

倾之冲上前抓住他,急切道:“二哥去哪里,做什么?”

“别叫我二哥,”去罹猛地甩开倾之,“我不配有你这样的弟弟,锦都公子!”

倾之跨一步拦在去罹身前,“你要找师父报仇?”他不能让他去,为了师父,更为了去罹。

“是又如何!”去罹双目红赤。

倾之劝道:“你不是师父的对手,况且他是你师父!”

去罹冷笑,“花倾之,你好算计,你让他收我为徒,让我受了他的恩惠,你以为这样我们之间的仇恨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吗?你以为这样我况后去罹就可以死心塌地帮你们复仇了吗?我告诉你,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谁也不能改变!”

去罹推倾之一把,后者踉跄两步撞在门上。

“可你父亲杀了我大哥!”

去罹猛地震住,脚下不能挪动。

……

“怎么了?”颜鹊、行已听到动静赶了过来,却见去罹、倾之,一个腾腾怒气刚被压下,一个神情郁愤才始发作——两人似在争吵。

倾之叹口气,咽下喉中哽咽,“如果师父没能杀死你父亲,那我八年前就已死在你父亲剑下。况后封手刃锦都王两位公子,大功一件,扬名天下,”讥讽,“如今你也就不是一个为人收养的孤儿,而是丈雪城中的况后公子!”

颜鹊心惊,行已色变:怎么……坦白了?

去罹冷冷扫了一眼颜鹊,诘问倾之,“你既早知我是仇人之子,为什么不当初就杀了我?何苦来你认仇人之子为兄,我认杀父之人为父!”

去罹不顾三人反应,转身离去,背影绝然。

“去罹。”颜鹊沉声道。

去罹头也不回,冷道:“恩是恩,仇是仇,这五年的教养之恩,日后我况后去罹必思回报;然而今日义绝,再见便如陌路,凤都殿下,等我报完恩,我们之间就只剩下仇!”

“那等你报完恩再说!”颜鹊也扭上了脾气。

行已见去罹心意已决,心急道:“师父,你劝劝二弟……”

“让他走!”他早说过况后去罹不能收为己用!

夜色深重,去罹形影单薄,却毅然决然,如同五年前初遇那次,走地坚决。

行已不舍,却无奈师父发下狠话不许阻拦,他也只能目送去罹远去。

去罹这一走,带走的只有身上单衣和一身武艺,虽此两件,然已足够,因而行已并不为去罹日后的生计担忧;只是人非草木,五年情谊一朝斩断,其痛如折手足!而最难过的该是倾之,虽他劝师父收去罹为徒时是以去罹与商晟有仇为由,可行已知道,倾之是真的把去罹当兄弟。

行已此刻甚至害怕面对倾之的绝望与无助,可师父正在气头上,当初又力主不收况后去罹,此刻必然不会安慰倾之,有些话,还必须由他这个做大哥的说。

行已深呼吸,转过身去,却呆立当场——一扇空门,哪里还有倾之的人?

“师……师父,倾之不见了!”

苦肉计

【章九】苦肉计

“你还要跟我多久?”去罹忽而站定,明月一身。

倾之从树后走出来,月下松间,少年身影相对而立。

“二哥……”

“我说过不要再叫我‘二哥’。”他们中间隔着两层仇恨,岂是一声“兄弟”就能化解?

倾之劝道:“既然你父亲杀了我大哥,你不该还我一个哥哥吗?师父也一样,虽然他从不肯说,但他心里也是想补偿你的。”

去罹心下凄然:是这样吗?

“呵,”苦笑,“我赔不起,更承受不起。”

倾之也知事以至此,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劝动去罹,他赶两步拦在去罹身前,手捧长剑,“夜路危险,二……”生生咽下那个字,“多加小心,你的剑。”

去罹目光复杂,爱恨交错,“这剑是‘他’送的,我不会要。”他再也不能承他们的情,否则这一辈子都妄想还清。

……

明月惊风,皓白双目森森渗出嗜血光芒,悄悄接近……

林风惊悚。

“小心!”倾之一声惊呼将去罹推往一边。

潜伏已久的野兽从阴影中猛然跃出,快如闪电。月光下它皮毛耀白,银牙血口,如狮似虎,挟裹腥风。

去罹仓促之间反手抓住倾之的衣服,往身侧一带。倾之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手中剑也掉了,却堪堪避开了猛兽的正面袭击,躲过一劫。

二人目光刹那交错——生死攸关,兄弟同心!

白色猛兽一击不中,喉中低吼,山林震撼。它紧盯去罹和倾之,抬起前爪,轻轻按下,伺机而发,优雅得悄无声息,危险得置人死地。山林寂寂。

一声雷吼,白兽纵身扑向去罹,去罹倾之朝相反方向闪开,白兽扑空。去罹人转到白兽身后,准备偷袭,不料这猛兽身体庞大,却动作敏捷,它前爪抬起,后腿立地,扭身反扑去罹。尖锐锋利的指甲泛着莹蓝幽光,寒光渗人。

去罹原地拔起,双手攀住松树横枝,借势腾空而起,白兽再次扑空。去罹双腿荡回,趁白兽前力刚失,后力未至,狠踢它后背。白兽向前正扑到一颗松树,木屑飞溅,树皮上留下触目惊心的八道抓痕。

白兽接二连三不能得手,愈发恼羞成怒,长啸一声震得林木发抖。

松枝承不住去罹的重量,脆响一声折断。去罹跌落地上,不意腿软,未及起身便对上白色猛兽那双杀气腾腾,白如日月的吊角冷目。

去罹暗道不好:难道今日竟要命丧于此?

白兽闷吼一声跃起,去罹闭目等死,不料身后的倾之硬是将比他高大的去罹掀翻。去罹翻滚到一侧,撞在树上,胸口一滞,喉间腥甜。

倾之虽做了闪躲的准备,却仍是不及,小腿被白兽爪尖扫到,霎时皮开肉裂。

倾之“啊”一声摔倒在地,额上青筋暴起,冷汗如豆,他试图挪动,却引来腿上几道伤口鲜血迸流,剧痛钻心。

去罹远在五步之外,眼睁睁看着倾之命悬一线,无能为力,一瞬间,心如死灰,悔恨交加——该死的是他,不是倾之!

不知为何,那猛兽看着已被扑倒而无反抗之力的倾之,却不动了。

机会!

“剑!”倾之断喝。

去罹如梦初醒——倾之来时带了他的剑来。这剑本是仇人所赠,他再不想碰,可如今倾之危在旦夕,已容不得他计较往日恩怨。

拾起长剑,拔剑出鞘,月色幽寒。

猛兽的迟疑只是一瞬,鲜血的诱惑引它兽性狂发,不可遏制,它上身抬起猛扑倾之,一张血口咬向“猎物”喉颈。

生死毫发之间,长剑掷出,动如脱兔,迅如雷电。

猛兽眼前白刃一晃,它本能畏惧,身形稍顿,稳住下扑之势。

倾之趁机滚到一侧,接住去罹掷来的飞剑,反手一剑,砍在白兽背上,白色长毛如雪浪炸开,中间迸出一股鲜红,血喷如注。

白兽吃痛不住,凄吼震天,庞大身躯猛地撞向倾之,倾之不及躲闪,被撞翻在地,长剑脱手,又落下风!

幸而猛兽重伤在身,撞倒倾之后,蹿入林中,歪歪斜斜仓皇而逃。

倾之终于长长舒了口气,精神一松,痛感传遍全身,几乎昏厥。

去罹也不知道自己是走到还是爬到了倾之身边,只见后者裤管处血迹浸染。想到那棵被抓得树皮飞溅的松树,去罹心中一紧:恐怕倾之整条小腿已被那猛兽一掌拍烂。

倾之虽受重伤,神智却还清晰,他向身侧摸了摸,抓过长剑,用剑拄地,借着去罹从旁扶助,勉勉强强站起身来。

“我背你回去。”去罹急道。

倾之却挣开去罹,将将站住,“你走吧,我自己能回去。”

“你……”这算什么?赌气吗?赌气也要分时候!

去罹又痛又恨,痛的是倾之的伤,恨的是倾之的任性。然而不及去罹再多恼怒,倾之便软倒在他身上,昏了过去。

“花倾之!”去罹惊呼一声,背上倾之,奔回梅林。

去罹胸口闷疼,喘息之间都似要撕裂心肺,可这些比起倾之的伤根本无足轻重——去罹感觉得到他的身上手上已满是热乎乎的粘稠鲜血。三弟……

“很快就到,你坚持住。”

“嗯……”倾之回应,尚还有一丝清明。

“你放心,不会有事。”

“二哥……”

……

那一声“二哥”重重落在去罹心上,他猛然间热泪盈眶:三弟,你说的对,父债子偿,我父亲杀了你大哥,我便该还你一个。若你安然无恙,我就做你哥哥,一辈子,所以,你一定要坚持住,一定要安然无恙……

“砰”一声门被大力踢开,来人似是恨不能踹飞两片门板。

颜鹊见去罹背着倾之,两人浑身泥血的回来,腾地站了起来,“出了什么事?”

“快救三弟!”去罹将倾之放在床上,腿一软就要跌倒。

颜鹊一把扶住去罹,后者却道:“我没事,三弟……”全然不知黑红血痕正自他嘴角蜿蜒流出,狰狞可怖。

“行已!”颜鹊把脱力的去罹交给行已,俯身检验倾之的伤势。

倾之躺在床上,脸色苍白,气息虚弱。

颜鹊的视线移到倾之小腿上时,眉头不由紧紧皱起。小心的剪开裤管,撕下由于血液凝固而黏在倾之腿上的衣物。痛处又被牵动,昏迷中的倾之眉头拧起,低低呻吟。颜鹊一看,倒吸了口凉气,倾之伤处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清洗、止血、上药、包扎,忙了大半夜。倾之一直昏迷不醒,去罹有伤在身也不肯离去。颜鹊表面镇静,却早已心疼得流血。行已则只能怔忡机械地按师父的指示做事,不能思考。

接连高烧,倾之醒来的时候已是三天之后。

去罹见倾之醒了,什么也没说,转身出了房间;这三日大家念着倾之的伤势,什么国仇父仇都抛在了一边,如今倾之苏醒,已无大碍,可去罹的心结却不是那么容易解开的——行已叹了口气,跟过去安慰去罹。

“听去罹说你们遇到了野兽。”颜鹊道。

“嗯。”倾之点头。

“去罹说是他不曾见过的野兽。”

“倒像是传说中的‘卷荼’。”倾之知道师父的疑惑。

“你也那么觉得?”倾之夜间目力超乎常人,他的判断更加可靠。

“嗯。”也没什么好遮掩。

颜鹊皱眉:没想到还真有那么种野兽,那么“卷荼现,天下乱”……

见颜鹊出神,倾之低声唤道:“师父……”

“噢,”颜鹊回过神来,拍拍倾之,“还好并未伤筋动骨,只怕是要留下伤疤了。”说不心疼那是假的,虽是徒弟,却早已视若己出。

倾之倒不介意,反而笑道:“师父,男人还怕多几道疤吗?”

“也是,”颜鹊也笑,又道,“去罹说他不走了,该是因为你救了他吧。”

倾之并不十分意外,只道:“那还是因祸得福了呢。”

颜鹊半是责备半是叹息,“去罹看似固执任性,其实也很是心软,你那日若说几句软话,说不定他就不会走了,你们两个也不会遇险。”

说什么,说怜他同病相怜?说与他兄弟情深?

“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确实将他视为兄长?”而硬是默认了一心想要利用他?

倾之撅嘴,头歪向床内,“他既不信我,我何苦自作多情?”多半仍在赌气。

颜鹊无奈,摇摇头,“你这孩子……”怎生的这么个别扭脾气?

倾之的伤势虽初时看来严重异常,唬得人胆战心惊,却并未伤及筋骨,不到十日他便偷偷下床,半月之后已经四处乱跑了。颜鹊心里发恨:怎么就不再伤得重些,要那臭小子三个月下不得床才好!

对师父的愤怒,倾之视而不见,听若未闻。这天他背上弓箭独自上山,射了几只野兔山鸡,扛着猎物寻到了白色猛兽——卷荼的巢穴。

卷荼警觉洞外有异,钻了出来,见是倾之,它呲着银牙,发出低低的嘶吼,不敢近前,也防备着倾之靠近。

见牛犊大小的卷荼此刻已是皮包苦头,毛色暗淡无光,只有两眼还保持着警惕的凌厉,倾之叹了口气:想他那日重伤了卷荼,恐怕它已多日抓不到康健猎物,只能逮几只老弱病残充饥了吧。

倾之拎起一只山鸡晃了晃,丢到卷荼面前。饿极了的卷荼放下对倾之的全部戒备,扑向山鸡,连毛带血三两口吃得骨头都不剩。

倾之将所有猎物一一丢了过去,坐在一边看着,直到卷荼吃饱。

卷荼舔干净嘴和爪子上的血迹,惬意地打了个饱嗝,施施然走到倾之身边趴下,悠闲地舔着身上长毛,温顺如猫。

倾之揉揉卷荼的脑袋——四年前捡到的卷毛小兽如今已经长大,身上的长毛只在末梢一勾,微微卷起,只有头脸上簇簇短毛还和小时候一样卷曲得十分厉害,甚是可爱。卷荼配合着倾之的抚摸,摇摇脑袋,似在撒娇。

倾之忍俊不禁,顺着抚上它的背,猛地一怔——正是那道剑伤。

伤疤被触到,卷荼打了个激灵,焦躁起来,倾之轻轻抚慰,才让它重新安静。倾之看去,那伤口虽已愈合,却秃了一块皮毛,新肉粉白,触目惊心。

它抓伤他的腿,他还以一剑。倾之并不怨恨卷荼“六亲不认”:任何嗜血的野兽都无法抵挡血腥的诱惑,在扑向他之前,它曾有过一瞬间的迟疑,这已不枉他救它一命,养它四年。只是那时本能驱使它——只认血,不认人!

可他是人,做任何事必先有预见,有目的:他引卷荼攻击去罹,是为了让去罹欠下一份人情,死心塌地地用一辈子偿还——情是真情,却也需些手段。

倾之不是没有料到不得已时他必须出手伤害卷荼,他也不是对自己从一只白毛幼仔养到呼啸山林的庞然灵兽毫无感情,但凡是都要有牺牲,畏惧牺牲,也就什么都做不成了。

有灵性,通人语?想到左鹜的话,倾之无奈一笑,“你还是不要通人性的好,人……太复杂了……”

卷荼晃晃脑袋,伸下懒腰,晒着午后温暖的阳光,补了个觉。

倾之连日偷跑出来打了猎物去喂卷荼,卷荼体力日益恢复,连皮毛也渐生光彩,便又活蹦乱跳起来。虽它已有四岁,但不知是天性顽皮还是在卷荼中这仍是比较小的年纪,它仍如孩童一般,活泼好动,满腹玩心。

玩得开心了,忘性也大,对倾之重伤它那件事似乎早已抛到九霄云外。日日赖在倾之身边蹭来蹭去,讨好撒娇打滚耍赖,无所不用其极。

连倾之都要无奈地抚额叹息:卷荼啊卷荼,你还真是给灵兽丢脸……

直到一日卷荼从早到晚守在洞口却不见倾之,月出东山,它离了巢穴,潜入密林。但凡有猎物被那双皓白眼目盯上,必死无疑!

卷荼本性凶残,离开倾之,它还是那只威风凛凛、嗜血好杀的野兽。

倾之与师父兄长离了丈雪城,去罹骑马,行已驾辕,颜鹊、倾之乘车,一路向南缓缓行去——倾之的伤势已然痊愈,可颜鹊还是小心谨慎,坚持不令他骑马。

越往南走,风景越是旖旎柔和。颜鹊本是南人,久居玄都,多年只见梅红松绿石玄雪白,如今满目繁花似锦山明水秀,虽不是彤梧,却也有如身近故乡,倍感亲切。沿路风光,不愿错过,边游边行,来到渤瀛已是夏末秋初。

天高云淡,风清气爽。

渤瀛的风光大异玄都,若说丈雪城是黑与白的圣境,那渤瀛城则是缤纷俗世光影,十足红尘味道。坐在车内,耳旁也全是叫卖声,嬉笑声,熙熙攘攘,其乐融融,一派太平景象。

倾之正舒舒服服地靠着软枕看书,马车却突然停了,他掀开车帘,第一眼就碰到了一双甜美得霎时让人屏住呼吸的眸子,不由嘴角轻轻勾上去,微微一笑。

初遇

【章十】初遇

那双甜美眸子的主人也抿嘴一笑,粉嫩脸颊挤出两道浅沟,嘴角笑窝深深,甜得将人陷进了蜜水。却不料她抬手一指,回头对巡城的士卒道:“就是他们,他们是盗马贼。”

那声音宛如幼莺初啼,清脆脆娇滴滴,痒痒地挠人心肺。可……

盗马贼?!

行已、去罹面面相觑:他们初来渤瀛,足未沾尘,竟被一个水灵灵粉嫩嫩的小姑娘当街阻拦,红口白牙地指为盗马贼,真是哭笑不得,可偏又对这莫名其妙的“诬告”生不出半点气恼。

倾之仔细打量那小姑娘,她十岁左右,杏眼桃腮,甜美可人,身着月白男装,头裹锦巾,腰配玉环,一身素色却熠熠生辉,华彩毕现。不由暗自思量:不愧是海都国故都,渤瀛侯府地,人物出众。

倾之回头看了看颜鹊,师父闭目养神,倒是坐得安稳。

寻城的士卒迅速将马车包围,看热闹的人群也聚拢了过来。一人执矛上前问小姑娘道:“你说他们是盗马贼?”

“对,”小姑娘手指去罹,“他骑的就是侯府五天前丢的踏云。”

围观者听是踏云,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这就是踏云?”

“告示上说侯府丢的马?”

“啧啧,是好马,名不虚传。”

……

“踏云”是马名,在渤瀛城中也小有名气,因为踏云的父亲正是当年常熙赐给海都的挟翼神驹,流月。

骊驹踏云,三足为白,其奔如风,白蹄腾起登云涉烟,故名“踏云”。

士卒听说是侯府丢的马匹,不敢怠慢,转身打量去罹身下坐骑——那马乌黑如夜,额头一簇白毛如雪如荻,三蹄雪白,一蹄为黑。

士卒上前,严肃道:“敢问几位从何处而来?”

去罹轻抚坐骑,面不改色道:“从丈雪城来,这马也是从玄都带过来的。”

士卒又看了看驾车的行已和挑帘的倾之,问道:“一共三位?”

行已知道自那事之后去罹一直不肯给颜鹊叫师父,便接口道:“不,四位,家师也在车内。”

士卒向马车一拱手,“那请车内的先生下来说话。”

颜鹊漫不经心,动也未动,只道:“人尚有相似,何况是马?”

气氛一时僵住,士卒也犯了难为,他见这一行人华车宝驹,衣着鲜亮,更兼气度不凡,断不像偷鸡摸狗之辈。可侯府的人却一口咬定那马就是踏云,这……“既有人告,就烦请先生下车辩个清楚,若是误会,也好洗脱嫌疑,还各位清白。”

“出了什么事?”围观人群中挤进来一个少女,与之前的小姑娘相似打扮,也是男装,只在白衣外多了件薄纱罩衫,腰配玉璧。

“二公子。”士卒行礼。

“公子,你看那不是踏云吗?”小姑娘嘴快,眼神得意地瞟向去罹。

去罹利落地翻身下马,马鞭倒手,倒要瞧瞧这位“公子”有什么说法。

“公子”绕着黑马转了一圈,拍拍马儿,微不可察地摇了摇头,转身对小姑娘,同时对众人道:“这马不是踏云。”

小姑娘全没了方才的神气活现,努努嘴,疑惑道:“怎么会不是呢……”眉心一蹙,小脸一皱,倒似受了极大委屈。

“公子确定不是踏云?”士卒也问。

“公子”点头道:“踏云是我爹爹准备送给大哥的庆生礼物,前不久才钉了马掌,而你看这匹马,”她指给众人看,“马掌已磨得极薄,必是长途跋涉所致,又怎么可能是侯府丢失不久的踏云呢?”

士卒抬起马掌一看,不由惊叹,“果然如此啊,公子真是……”他“明察毫末”的赞美还没出口,转身却不见了人影——那“公子”早趁众人将好奇心放在马蹄上的时候,拉着小姑娘挤出人群,已走远了。

一场不大不小的误会就这样轻易揭过,人群散去。倾之会心一笑,放下帘子坐回车里,再拿起书来却正看见八个字,心中一动,便再看不进别的字了。

颜鹊打眼瞧着倾之手里的闲书,是本后人杜撰的仙神列传,其间正描绘一位神女云裳霞绦而至,言其“豆蔻妙龄,明眸善睐”。

数月之前,颜鹊就在渤瀛城中置了一处别院,前庭桃红梨白,后院杏李芬芳,可惜如今不是时节,只有栏杆下的菊花金灿灿映着湛蓝的天空,独傲清秋。

颜鹊此时并不着急住下,吩咐行已找家酒馆,先吃中饭。行已知道师父是要对城中情况略做打探,便选了家人来客往的大客栈,挑了楼上清净的雅阁。

待伙计上好了酒菜,颜鹊问道:“小哥,我们初来渤瀛,我问你,这渤瀛侯府上可是有两位公子?”颜鹊来渤瀛,最挂念的还是初尘。

伙计笑嘻嘻道:“几位定是在路上听人说侯府的二公子如何如何了。”

倾之端着茶碗正挡着翘起的嘴角:我们何止是听说,根本是见过。

伙计又道:“我们渤瀛侯膝下只有一子一女,大公子天俊是嫡长子,将来侯位的继承人,二小姐初尘也是夫人嫡出,至于‘二公子’,嘿嘿,其实是小姐为了方便出门女扮男装。”

“毕竟是女孩儿,侯爷也就这样纵着她?”凤都以女子为尊,颜鹊当然不是觉得女孩子就该闺阁绣花,但他见初尘在外只带着个小丫头,难免担心。

伙计笑道:“我们侯爷对女儿那是如珍似宝,百依百顺,出门走走又不犯王法,况且渤瀛城这么些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太平得很。您几位初来渤瀛还不知道,这城中着男装出行的姑娘,特别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可多着呢。”

伙计见几位客人不信,喜滋滋炫耀道:“跟您说吧,这侯府的二小姐可是渤瀛城里的宝。听说二小姐自小一头长发,能拖到脚踝,”伙计边说边比划,“是不是真的,我是没见过,不过那几年说起谁家的姑娘漂亮,那先得看谁的头发长。后来小姐着男装出行,这不又引得城中女子争相效仿。”

颜鹊微微一笑:她们凤都的女儿自然从小艳惊天下,何况是在这小小的渤瀛。

“豆蔻妙龄,明眸善睐”,倾之暗自摇头,想把那个惊鸿一瞥的身影忘掉,却是徒劳,不由暗恼。

“听说侯府的马匹近日被盗,可有此事?”行已问道。

“是有这么回事,三四天前贴了告示,那可是匹好马,”伙计想了想又道,“不过告示上说是走失,可不是被盗。”

“这附近有什么好山水?”倾之忽来了兴致。

伙计笑道:“您没听那说书的段子里都说咱们渤瀛‘纵有六千六,横有九千九,层峦叠嶂七百二,烟雨楼台四百八……’”

倾之见伙计又要侃侃而谈,便直截问他:“大些的林子有吗?”

“有,城南就是一片茂林,”伙计说完好心提醒,“那林子又深又大,而且是渤瀛侯府的私产,虽说没有人守卫,但我们当地人很少去,去了也不往深处走,从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开始,这就是规矩……”

这时忽听楼下有人喊话,“小七,你又躲哪里偷懒?”

招呼颜鹊等人的正是小七,他忙扯嗓子回道:“英哥姐,我跟客人说话呢。”

行已一笑,“既然店里生意忙,我们不耽误小哥了。”说着掏出些散碎银钱塞到伙计腰里。

小七忙推说:“不敢不敢,若被英哥姐知道,我这饭碗可就不用要了。”说完泥鳅似的溜了。

颜鹊笑了笑,听声音那“英哥姐”嗓音清圆,十分悦耳,不像是泼辣凶悍之人,却让伙计如此“畏惧”,倒像是位女中丈夫——颜鹊不知道,这英哥还是青羽流落渤瀛时的旧识。

如今青羽早已香消玉殒,昔日红颜今日黄土,而英哥嫁人生子,虽少不得柴米油盐,少不了夫妻拌嘴,却夫唱妇随,风雨共渡,开了渤瀛城中数一数二的大客栈,两年前又添了个儿子,夫妻恩爱,日子红火——英哥所得到的,正是青羽终其一生求而不得的幸福。

行已见倾之端着碗只吃米饭,夹了菜给他,问道:“想什么呢?”

倾之抬头一笑,“我在想‘盗马贼’怎么把马偷出侯府,又‘藏匿’于何处。”

“凭空能想出什么线索。”去罹头也不抬,不以为然。

“也不是全没有线索,”倾之放下碗筷,说道,“把一匹马带出侯府远比把一个人带出去难。人尚能翻墙,若是马就必须光明正大的由门而出。”

行已略思,道:“兴许是渤瀛城太安定,连侯府的护卫也懈怠了呢。”

倾之摇头,“不像。”又道,“大哥见今日寻城的士卒应变有素,谨慎有礼。一地之长久安治,教化有方固然功不可没,可震慑宵小的实力也必不可少,由此推之,大哥觉得侯府的护卫可能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之流吗?”

去罹抬了下眼皮,“或有大意。”

“即便当时大意,事发之后不可能全无印象。”

去罹挑眉,“依你之意……”

“我的意思是不要因为今天有人说我们是盗马贼,就先入为主的认定马一定是被偷了,伙计不也说告示上并未说‘被盗’,只是‘走失’吗?”

去罹哂笑,“恐怕是渤瀛侯怕坏了治下‘路不拾遗’的名声,故而遮丑。”

行已也道:“我虽不好评论渤瀛侯为人,可马在侯府,如何走失?”

倾之微笑,“有一个地方——”

“牧马场!”行已恍然大悟。

倾之点点头,“锦都王宫的牧马场在宫外,周围只用栅栏围起,因为栅栏失修,丢失马匹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去罹撇撇嘴,冷道:“这儿又不是锦都。”

倾之倒不介意,冲两位哥哥使眼色,“去看看总无妨的。”

行已向来以倾之为大,只要公子高兴,他如何都好;而去罹——看倾之那挤眉弄眼的神情就知道他多半是动了游猎的心思,打着寻马的幌子蒙颜鹊呢——闷了数月,去罹也早手痒了。

颜鹊见三个孩子说得热闹,也不顾得吃饭,敲敲桌子,“饭菜要凉了,侯府丢了马,与我们何干?”

“师父要拜见渤瀛侯,总得备份厚礼吧。”双目飘出一丝狡猾。

颜鹊眉一皱:他跟傲参关系虽近,却不能公开,那么找到侯府丢失的马匹,继而拜访渤瀛侯,实在是个好借口。

倾之这孩子——颜鹊暗想——太精于揣摩人心……

“你打算怎么做?”颜鹊问。

倾之道:“午后我和大哥二哥去马场周围转转,看有没有蛛丝马迹可寻。”

“嗯。”颜鹊点点头,却心道:寻马是假,这三匹“小马”想要脱缰撒欢才是真。

渤瀛侯府就是原先的海都王宫,牧马场在侯府之南,是一块仅用栅栏圈起的水草丰美的丘陵地,背靠茂林,草木郁葱。

兄弟三人下午一番细心勘察,果然发现有处栅栏被损,而马场后就是客栈伙计说的城南茂林。三人在林中寻了一阵,又发现了蹄印粪便等痕迹,只因天色已晚,决定翌日再探。

二度入林,只收获了些山珍野味。颜鹊喝了口茶,心道:早知道这三个小子飞鹰纵狗的心思——不过有荷叶蒸鹧鸪、山菇野鸡汤封口,也着实不好多说什么。

第三天,已探好了山中水源分布的三人分头行动——此处草木丰盛,容易隐蔽,但马要饮水就必定要找水源!

黑马,钉有马掌,不是野马,三蹄雪白,一蹄乌黑。倾之从树上跳下来,摸出腰间结了扣的绳索,悄悄靠近——不错,就是它了!

飞索套马,用力一拉,倾之借力飞身上马。黑马猛被套住,忽又有人骑在背上,一惊之下大发脾气。它前蹄腾空,昂首嘶鸣,原地打了好几个转儿,企图摔下背上的人。倾之双腿夹紧马腹,抱住马脖,就像粘在了马背上一样。

“脾气不小啊。”倾之紧抿双唇,却也露出棋逢对手的笑意——他早已不是那个骑术不精,在雪地里吃足了苦头的花倾之,这几年,玄都的野马烈马也见识过不少,还从没有他驯服不了的。

黑马使足了力气前抬后蹬左扭右拧,倾之勒紧绳子,顺势起落转摆,始终安坐马背。黑马甩不掉倾之,长嘶一声,狂奔起来。倾之一手握紧绳子,一手抓紧马鬃,暗道:看你能耐我何?

然而终究还是大意了,当倾之意识到一人一马离地腾空时已不及下马。

崖头不高,下面是一片湖水,倾之心惊——他不谙水性!

“通”一声巨响,溅起巨大水花。

一马一人落入水中,倾之抓住绳索,可马却已从绳扣中逃脱。

水流携着巨大的压力从口耳灌入,胸口像插了把尖刀,疼得厉害,似要炸开。白色的阳光透过水面,倾之眼前一阵恍惚……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正式更名(笔名)“青黛青山外”,感谢今今的建议,感谢责编青容O(∩_∩)O~

请大家注意,不要不认识俺了啊,呵呵

再遇

【章十一】再遇

田田荷叶,鹅黄莲蓬,一片红蕖飘落,激起清圆水晕,惊走了游弋的一双鱼儿……

倾之悠悠转醒,惨白阳光刺得双眼生疼,又一阵晕眩。他双手遮目,按了按额头,溺水瞬间的回忆飞流直下,水石相击散为烟雾。

依稀记得有一双手将他托出水面,是谁呢?

身下的卵石被午后的阳光晒得暖烘烘的,倾之长长出了口气,索性也不起身,躺在湖边望着澄秋无云的天空,心情亦如蓝色般平静。

盈盈一水间,渌水为镜,荷塘做屏。

素衣白纱的少女侧卧湖上,一手支颐,一手挑逗着两尾花鳍鲤鱼。鱼儿轻啄少女的手指,“吻”香而醉,痴痴流连。少女长发未绾,眼睫低垂,眉间如落花闲散,两颊似明珠莹泽,唇边的微笑似有还无,似浅还浓。

因童年遭逢不幸,经历坎坷,倾之素来冷静机警,不论何时何地何种境况都能沉着本心,洞察安危,可面对隔水的少女,少年的心却分辨不清了。

少女见倾之醒来,眼眸一亮,分明溢出了喜悦。她起身跑了几步,却又折回,俯身拾起几根蒲草,这才身姿轻盈,分荷凌波,到了岸上。

“你醒了?”她手握着青青蒲草,褐色蒲槌一颤一颤。

精巧如玉的双足就那样□裸地站在倾之面前,粉嫩的趾甲莹如花瓣,更衬的白玉小脚灵巧可爱。十五岁的少年,恍惚间意动神摇,脸已滚烫。

“你看什么?”少女顺着倾之的目光也看到了自己□的双脚。她脸色一变,丢了手中的蒲草,到湖边拎起鞋袜,头也不回地跑了。

倾之被蒲槌“当头一棒”才醒过神来,懊恼自己失礼,心绪更是从未有过的慌乱:也不知她还会不会回来,该是生气了吧……

三人约好日落前回家,行已、去罹都已无功而返,独倾之晚归。

行已见倾之精神不济,上前拍拍他的肩膀,本意鼓励他不要丧气,却惊觉手下潮乎乎一片,便问道:“三弟,衣服怎么湿了?”

“衣服?……噢,”倾之的谎话从来编得极快,“我在河边看见踏云,和它较量了一番,不想那小子还真是火爆脾气,把我摔在水里就跑了。”

行已不疑心,喜道,“至少踏云就在林中,不至我们无的放矢。”又道,“我去烧水,你洗个热水澡,别着了凉。”

抱臂旁观的去罹见大哥走了,凑过来,扫一眼倾之手里的蒲棒,戏谑道:“三弟不是在拔蒲草的时候弄湿了衣服吧?”伸手想抽一根,“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倾之却将蒲草往身前一护,不令去罹碰到,横了二哥一眼,一句话不说回了自己的房间,留去罹独自讪讪。

踏云脾气暴躁,只可智取,不可强攻——欲想献马,先需借马!

次日,行已、去罹到在侯府说明身份、缘由,借来了母马“紫鸢”,紫鸢是踏云的母亲,性情极是温良。

果然,踏云见到母亲,不顾一旁的陌生人冲上去又是亲昵摩挲,又是撒欢蹦跳,生生羡煞旁人。去罹失怙丧母,只剩一人,行已离家五年,有家如无,所幸倾之并不在场——他推说身体不适,留在家中,恐也是料到如此,害怕触景伤情。

行已、去罹牵着紫鸢,不费吹灰之力把踏云引回了侯府,渤瀛侯大悦,赞其有勇有谋,随后专程派人上门送帖——三日后,请赵却师徒府上赴宴。

“榴花红,梨花白,芙蓉水中生,芍药大如捧……”小花儿正学着描花样、配颜色,半个身子都趴在了绣架上,嘴里念着儿谣,叨叨不停。

初尘翻箱倒柜,挑拣出一堆衣服,却都没有称心的。抖开一件粉衫,花样不错,比了比,却明显小了,皱皱眉头,也不记得从前穿过……,罢了,她随手将衣服一丢,坐在床头歇息。瞥一眼也不过来帮忙的小花儿,心里怎么也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绣花。要初尘说,若能像哥哥那样挥戈跃马,才叫痛快。

可惜她是女孩儿,爹爹定然不许,初尘托着腮痴想了一阵,叹了口气。

“爹爹今日请了四位客人,说你若想去就一起去。”

小花儿抬起头,分明一愣,“我?为什么?”她不过是个丫头,虽然小姐说她“欺主”……可她哪里有?

“我哪里知道,”初尘随手扯过件披帛比划,“反正爹爹说话时一本正经,像是极重要的客人,还特意嘱咐我好好打扮,不要穿得乱七八糟。”不服气地把披帛往膝上一搭,初尘颇为愤愤,“我平时穿得不像样子吗?”

小花儿极认真地想了想:小姐男装穿得规矩体面,女装却从来喜欢乱穿,侯爷的话,其实一点儿也不冤枉她……

“这件怎样?”初尘终于翻出件合心的,比给小花儿看。

小花儿却嘟起嘴来,一脸不高兴,看得初尘很是莫名,“怎么?”

“你不是答应这件送给我了吗?”

初尘这才想起这套鹅黄襦鸭绿裙她确实答应过送给小花儿,可实在懒得再挑,便讨好她道:“反正你现在穿着还大,我就只穿一次。”

小花儿倒不说不好,只是委委屈屈,像是初尘欺负了她。

初尘好个气闷,“好好好,不穿就是。”又嘟嘟道,“总是看着别人的东西好,要了来,过两年你又嫌是几年前的式样,不肯穿了。”正瞥见那件粉衫,忽想起那就是两年前小花儿爱不释手,两年后冷落箱底的一件,初尘拎起“罪证”,“你看看,这件就是。”她可一没点冤枉她。

“小姐,我……我去前面瞧瞧。”见势不好,小花儿拔腿走人。被丢在房中的初尘独自气闷,叉腰来回踱了几圈。

“小姐,我看到那四个人了。”未几,小花儿气喘吁吁跑了回来。

哼一声,“是吗?大惊小怪。”初尘决定用爱答不理的态度惩戒小花儿。

小花儿见初尘漫不经心,急道:“就是我在街上误认的‘盗马贼’!”

“是他们?”初尘倒是有些好奇了。

“嗯,”小花儿狠狠地点了点头,瘪嘴道,“我不去了,多丢人。”

初尘见小花儿的模样,心觉好笑,便逗她,“我可听说有从海上快马送来的蟹子呢,肉多黄满,最是肥美。啧啧,你真不去了?”

小花儿左思右量,咽了口口水,甩头,“不去!”

傲参与颜鹊闲聊,目光却有意无意地打量倾之——颜鹊并未对他隐瞒倾之的身份——即便有所隐瞒,傲参也能看出一二,花倾之的长相,尤其他目深鼻高,唇形极好,像极了他的父亲。倾之抬眼一笑,甚至令傲参心脏漏跳:花少钧……

从四人进门,傲参一直关注花倾之——锦都王遗孤,他想知道,能背负起“百羽铩尽,花开连城”八字预言的,该是怎样一个少年。

他随了母亲,眼似桃花,却随了父亲,瞳如黑夜。倾之七岁的时候,颜鹊觉得将来那会是一双朦胧醉人的桃花眼,可倾之长到十五岁,眼眸依然黑白分明。

风流妩媚似与他并不相关,谦谦君子亦与他仿佛无缘,他有的是风骨,是眉宇间的英然。果然,有着锦都花家和玄都商氏两样血统的孩子,就同时拥有了精致如玉的脸庞和渊嵉岳峙的气势吗?尽管,才只有十五岁……

倾之感到有目光在自己身上徘徊,略觉不自在,抬头正与傲参四目相碰,渤瀛侯轻咳一声,若无其事地问长子天俊,“初尘怎么还不来?”

少年温文尔雅,面如冠玉,对父亲道:“已令人去催了。”

“爹爹。”少女的声音将众人的目光吸引过去。初尘姗姗来迟,向父亲和客人分别行礼,在哥哥天俊下首的位置坐下,微微一笑,落落大方。

傲参忌惮颜鹊当年的“恐吓”,本不欲女儿给他留下好印象,便任初尘胡来。可即便他早早“心中有数”,仍还是对初尘这身衣裳瞠目结舌。

颜鹊的微笑也不禁有些扭曲:这是……什么打扮?

初尘看见爹爹目光古怪,故意张开手臂,问道:“不好看吗?”她上身套了五件薄衫,红粉橙黄绿,里大外小,层层叠叠,颜色倒极是鲜亮。

傲参一愣,“好……好看。”他的女儿穿什么能不好看?

初尘笑道:“女儿觉得往年的衣裳还都崭新就不能穿了,很是可惜,爹娘教导孩儿一针一线来之不易,当爱如血汗,所以女儿才想出这样的法子,不使织纺工匠日夜辛苦轻易浪费。爹爹觉得好吗?”

“好,好,初尘有心,为父甚是欣慰。”傲参心道:她倒总是有理,怎么不说好好的裙子,罩纱也剪成一条一条,摇摇摆摆,柳条一样?他有时也甚奇怪,初尘这脾气,既不随他,更不随青羽,到底是像了谁?

有一个人傲参不敢想——初尘的性格其实最像她的爷爷:性喜随意,不拘常理,看似无所谓却颇自负主见,心下那些“坏”主意、“坏”心眼儿随得更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