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花氏孤儿》》 · 青黛青山外 · 2026-07-26
“没事。”倾之本没那么许多讲究,何况是初尘用的,三两下洗好,用手巾擦干,续说道,“据说是歉年十五税一,丰年十之税一。”
“这么重?”初尘惊愕,上前帮他整理衣领头发袖口腰带。
倾之道:“不但是田赋,口赋徭役等也较别处更重,所以我才想去看看。”
“那我也去。”初尘抬起头,眼睛闪亮。
“你?”倾之拂开初尘按在他腰上兴奋地使劲儿的手,“还是在家吧。”
“为什么?”初尘瘪嘴不服,“我扮成你的小厮不行吗?”
倾之盐水漱口,道:“我一不骑马,二不乘车,只是步行,你受得了吗?”
初尘抠着手心儿,显然挣扎了一下,却不放弃,挺胸道:“你受得了,我就受得了。”倾之吞声一笑,侧头问她,“十分想去,一定要去?”
“嗯嗯。”初尘狠劲儿点头。
倾之揪一下她的鼻尖,凑过脸去,“那有人累得要死要活,可不许央我背她。”
这算是答应了?初尘一扭身,瘪嘴道:“谁要你背?”
夕阳余晖,绸衫锦带的年轻“公子”背了青衣“小厮”走在林间。
“是谁说不用我背的?”已是三五日后。
“小厮”把玩着紫竹扇骨、素白扇面的折扇,听“公子”抱怨,忙不迭殷勤的给“公子”打起扇来。“我不来谁给你扇扇啊?”“小厮”眼角堆笑。
“公子”翻个大白眼,“不用背你,我想左手扇左手扇,想右手扇右手扇。”
“哼,”“小厮”闷声不语,过了一会儿不屑道,“大不了明天不带我就是了。”
“公子”从善如流,“好啊,正合我意。”
“你……”“小厮”生气,收了扇子,往“公子”脑袋上轻轻一敲,“那你晚上抱着被子去大哥房里睡吧!是不是也很合你意呀?”
倾之被逗得忍俊不禁——不用眼睛看,也知道初尘的表情有多俏皮;笑得急了些,又因背着人,便又喘又咳起来。
“喂喂,让我下来,下来!”初尘急忙挣着从倾之背上下来,紧张道,“怎么了?不舒服?”倾之伤势初愈那阵子,笑得急了,说得急了,动作急了,牵动伤处便会咳嗽——大夫说是略伤到了肺部——偏他不把自己当病人,一点也不注意,亲密起来,更加不知收敛,疼了,还总刻意掩饰,但她却能从他最细微的表情中读出痛来。结果就是如今每见倾之咳喘,初尘便如惊弓之鸟。
倾之瞧她紧张得不轻,握了她给他顺气的手,手心微凉,忽又想起师父的话来——“你若有个三长两短,初尘怎么办?”
“没事,笑得急了些,不早跟你说已经痊愈了吗?瞎担心。”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初尘确定倾之确实无碍,这才松了口气。
倾之笑笑,蹲下身子,招呼她,“来,上来,我背你。”
“不累了。”初尘甩甩头发,倒背着手,头前走了。
当晚。
“啊——”初尘大叫一声,狠抓了倾之的肩膀,“你怎么这么狠啊!”
倾之稳稳地,眉都不动,用纱布吸干流出的脓水,又在烛火上烤了烤针,瞥一眼初尘,“咋呼什么,又不疼。”他当年被黑甲军追的漫山跑,脚上磨出血泡,连针都没有,只能用尖物刺破。刺破脓包并不疼,这点经验他还是有的。
疼确实不疼——“你那么一针扎下去,不疼还不许害怕吗?”初尘撅着小嘴,理直气壮。倾之眼皮也不抬,毫不知怜香惜玉道:“害怕就别看。”
“哼。”初尘别过头,余光却忍不住瞟回去,见倾之捏了针,不由后缩。
倾之用力夹紧了她的小腿,“是谁逞强不要人背的?”他只当她走得腿酸,亦或只是撒娇,却不想脚上磨了这么多水泡——白白细细的皮肤上鼓起珍珠大小的包,裹着一层薄薄的皮儿,一触即破的样子,真不知她怎么走回来的。
硬撑,不要他背,想来就恼。
难得初尘没有反驳,好一会儿,她问:“倾之,锦都有个故事,你听说过吗?”
倾之没应,初尘续说道:“锦都从前叫做烨滥。”
“嗯。”漫不经心。
“烨滥最后一个王的妻子叫娆煌,她的舞跳得极好,国都之内无人能及。”
倾之手下微顿,“嗯。”
“一日烨滥王与王妃同游,见湖面蜻蜓点水,赞其轻盈,更遗憾世间舞姿难比造化神奇。数月之后,王妃一舞全用足尖,翩翩然宛如蜻蜓,王大悦。后有人效仿娆煌,终不能成,因将全身重量压在小小足尖,其痛楚非常人可想。据说娆煌练舞,始皮破流血,后趾骨断折扭曲……”初尘讲完,尤自沉浸了一会儿——所谓爱,就是愿意为他吃苦,甘心为他付出吧。
倾之却没有丝毫反应,初尘俯下身子问他,“你不觉得这故事很感人吗?”
倾之扭过头,两人的脸离得很近,额上添了红色印迹的初尘与倾之梦中的娆煌赫然重叠。随口一句遗憾便要妻子受苦,还心安理得的“大悦”,换做初尘,他断然舍不得的——有些事情,男人和女人,实在难从同一个角度理解。
倾之摆过头去,语气难掩愤然,“我只觉得那烨滥王十足混账!”
“倾之!”拍床。
“别动!”夹紧。
……
……
其后几日倾之雇了两头驴子——被初尘唤作大毛小毛的,和初尘仍是扮作主仆,远远近近走了十数村庄。民生艰难,积弊日久,捐税苛杂,不能不变!
倾之轻阖双目,胸中谋篇布局,斟酌字句。酝酿成形,双眸睁开,初尘早已为他备好了纸笔,提笔,“论锦都赋税疏”,笔走龙蛇,文不加点。
初尘一旁盘腿而坐,搬了七弦琴架在腿上,随意拨弄,想起什么,忽双手按了琴弦,问道:“你这奏疏要如何递到商晟面前?”上书言事总要有个途径,毕竟倾之非王非侯,无官无品,要让自己的声音上达天听,谈何容易?
倾之有个习惯,只要思路贯畅,一心二用笔下也毫不耽误。他边写边道:“早在南征时我就从左骥处了解过,满朝文武,以左相狐韧最为刚正。离开渤瀛前,父亲和我详谈,朝中大势,逐一分析,也特别提到狐韧。他曾两次提议减轻锦都赋税,但都被商晟驳回。这次我便打算将奏疏送到丞相府,请他转呈。”又叹道,“还得麻烦二哥跑一趟。”心腹的人太少,只有他们三个是办不了大事的,他现在少的就是自己的势力。
初尘蹙眉,“狐韧的话商晟不听,你的奏疏就会管用吗?”
倾之润了润笔,“狐韧只是其一。”
“那其二呢?”
“季妩。”倾之搁笔,抬头对初尘道,“此次进宫最大的收获便是发觉季妩对我大有拉拢之心。养伤期间她时常探望,且暗示以后凡有所请,她会尽力而为。”
“她是因为焜熠太子死后无子才这样看重你吧?”
“是。”倾之道,提了笔继续疾书。
初尘侧头呆望了会儿窗外,忽问道:“季妩和商晟从前感情好吗?”
倾之想也没想,随口应她,“我哪里知道。”
初尘道:“商晟的后宫至今只有季妩一人,虽说他的女人可能很多,但有地位的却只有这一个。仅仅是因为没有孩子,她便可以扶植一个哪怕可能仇恨着她的丈夫的人吗?女人没有儿子就真的那么不踏实吗?她就觉得丈夫那么不可靠吗?”说到最后几乎是喃喃自语,“那将来我要也没有儿子……”
倾之抬起头来,紧蹙着剑眉,“我们怎么会没有儿子?我又不是无能。”
见他一副被踩了尾巴的样子,初尘吞儿笑出来,一双狡黠的眼睛眨呀眨地,“我可什么都没说。”——尤其没说你无能。
倾之瞪她,初尘却笑得更加肆无忌惮,无奈,倾之败北,继续埋头写他的奏疏,可心绪却已被初尘笑得浮躁起来——他虽不介意和她再逍遥两三年,但若有个孩子,也不错吧。写不下去,那笑声就好像在他心上咯咯咯的“聒噪”。
“父亲给你的信看过了吗?”
初尘“哎呀”一声,前几日忙着搬家,后几日跟倾之日出而出、月出而归,倒把信搁在一边,忘了个干净。她忙取了信来,拆了蜡封,抽出厚厚一打儿。
打发了初尘读信,倾之这才又慢慢静下心来。
不一会儿初尘便又将抽出来的东西折了折,塞回信封,只留了三两页信笺在外面。“都是些嘱咐的话,没什么特别。”她道,“还有些酒庄绸庄的房契店契,渤瀛有不少商人在锦官城都有产业,父亲说有了这些,也不至我们生活拮据。”
当年诸王皆灭,唯有傲氏得以保全,恐怕除了主祭的地位,海都古来殷富也是原因之一:大战之后,百业凋敝,商晟也不想将战火烧到渤瀛,毁了天下财富的元气。而倾之自拜了颜鹊为师,吃穿住行无不仰仗傲参供给,即便回了锦都,仍还在靠初尘的嫁妆过日子,于男子的自尊总归有些别扭。
停了一会儿,倾之吸了口气,叹道:“还是父亲虑事周到。你收着吧。”
信上傲参嘱咐女儿将东西一半给倾之,一半自己留着,她远离父母,万一丈夫待她不好,也好有路可退。可初尘知道倾之定会将财物交她保管,便不区分。
“还有吗?”倾之觉得她仿佛言有未尽。
“还有……”初尘捏着信笺,黛眉轻蹙,“是关于小花儿的。”
“怎么?”
初尘起身走到倾之身侧,跪坐下,尽量放轻放缓语气,说道:“小花儿是三四岁时被卖进侯府的,那时她自称姓花,名窈莹。”
连续的笔意被生生破坏,纸上划出一道触目惊心的长痕,分了黑白。
啪。笔落。
冰美人
【章九】冰美人
“行已哥哥回来了!”语音未落,“砰”一声门被撞开。
初尘“窈莹”二字刚刚出口,就见小花儿一头扎进屋里,猝不及防地吓了一跳,行动先于思考地将信折起塞回信封,嗔她一句,“急什么呀?总改不了这毛躁。”她和倾之靠得极近,画面十分暧昧,小花儿以为初尘怪她看了不该看的,立马背过身去,撅了嘴巴腹诽:你们亲亲热热搂搂抱抱的我又没少见过!
勾了手指在身后,脚后跟一颠一颠,左右摇摆的小脑袋显是心情愉悦,“行已哥哥带了个漂亮姐姐回来哟。”尾音翘上去,吃了蜜糖似地的甜。
“漂亮姐姐?”倾之、初尘对视一眼,几分吃惊又几分好奇,点头,彼此心照不宣:小花儿的事且放一放。于是将信压在书卷下,与小花儿同往前院。
“大哥。”倾之先迎上去。初尘、小花儿随后。初尘打量行已身旁高高细细的女子,她头簪白花,重孝在身,臂上挽了个蓝布包袱,一头乌发垂在腰间,更显得身材修长。细观其容貌,肤白唇淡,不施脂粉,细眉细目,削脸削肩,衬上一身素淡白衣,气韵超脱似极窄叶细花、幽雅清绝的寒兰。可孝服之下却隐约露了红色,再看行已,腰间缠了白布,头顶裹了白巾,也是戴孝,身上的衣服却是暗红色——锦都除了王族因袭传统婚服特别,寻常人家倒也渐以红为喜庆。
初尘不由蹙了眉:这两人是什么打扮?
初尘心细如发,那一抹红色也没逃过倾之的眼睛,他心下倒有几分明了:红色代表成亲,白色是为母戴孝,这女子莫非就是大哥心心念念的沈植兰?
倾之看看那女子,转眼笑对行已道:“大哥还没介绍呢。”
行已略红了红脸,声音也有些打磕,“这是……是我新过门儿的媳妇儿,沈氏植兰。”又对转头对女子道,“植兰,见过公子和夫人。”
植兰微低了头,福身行礼。倾之明明早就猜到,肚里偷笑,却故作一副毫无预料,喜出望外的模样,对着朝他施礼的植兰深深一揖,道:“原来是嫂嫂。”
头一回被唤作“夫人”的初尘愣了一愣,才跟着倾之回礼。微低了眼眉,长长密密的睫毛遮住她好奇地盯着面前清冷女子乱转的乌溜眼珠儿。初尘的小动作落在植兰眼中,她只当未见,向后小退一步,欠身谦道:“公子,植兰受不起。”
倾之上前挽了行已的手臂,“我们平日里都是兄弟相称,偏大哥今天就见外起来。”行已解释道:“这不是初次相见嘛,上下名份,心里总归不能乱的。”
倾之摇头,笑他礼数太多,没得生分了,遂对植兰道:“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大嫂唤我倾之或三弟便是。”又转向初尘,“还有尘尘也是一样。”——楚宸是初尘如今的化名,宸尘同音,口头上并无区分。
“我叫小花儿。”小花儿从初尘身后跳出来,扬了个大笑脸,自我介绍。
倾之望过去,不由会心一笑,满眼宠溺:小花儿善良可人,年纪最小,又是大伙儿的开心果,他本就把她当妹妹一样,而想到初尘那句在他心头掀起巨澜的“那时她自称姓花名窈莹”,再看小花儿,便是越看越喜欢,满眼都是好了。
植兰只是点了点头,素颜上无甚表情。小花儿大受打击,热情顿时消了一半,拿眼觑着植兰,心道这姐姐怎么笑也不笑?可惜这么漂亮,却是个冷美人。
感觉到小花儿的气馁,倾之忙打圆场道:“尘尘,你带大嫂去房间安顿。”
“不用,告诉我是哪间就可以了。”植兰的推辞客气中透着一种对对方“殷勤太盛”的不屑,连倾之一并遭了冷遇。而刚要接口说“好”的初尘在听到植兰的话后口形顺势变成了“啊”形,转眼看着同样茫然的倾之,有些无所适从。
那种冷淡似乎带着压迫感,小花儿脱口而出,“东厢第一间。”
植兰挽着包袱,径往后院去了。
行已知道植兰素性如此,更加上世事艰辛、家国不幸,便磨砺得愈发清高孤冷、性情内敛,他虽不介意,却对倾之、初尘和小花儿颇感抱歉,可一时间又不知如何解释。看植兰渐渐走远,行已尴尬地笑了笑,“植兰……她很好相处……”
三双眼睛随着植兰转过去,一直盯着她快进了后院,后者似有觉察,微微顿住脚步,侧头,三人立刻扭过头来望向底气不足的行已,眼神里不约而同的是同样的疑问:“好相处?你确定??”
行已干笑,“去罹呢?”转移话题。
“出去了,进来说话。”倾之拉着行已往屋里走,心道定要打听打听大哥如何这般速战速决地抱得佳人归,平日里温温和和,不显山露水,还真看不出来。
行已嘱咐道:“关于沈伯母之死我只说是病故钰京,所以……”未等行已说完,小花儿扬眉道:“知道,说谎嘛,在行。”倾之想笑又觉不合适,伸手去揉小花儿的脑袋,后者“跐溜”躲初尘身后去了。
行已略叙了事情的经过:原来自一年前沈氏往钰京寻亲,子车夫妇觉得植兰孤身一人,没有照应,便将她接回家中同住——植兰与行已的感情他们也略知道,可惜行已一去便无音讯,这样好的姑娘也无福娶进门来——便做不了儿媳,【www.qiyebooks.com】也全当是添了个女儿。行已归家,二老喜不自胜,眼看行已、植兰已都不小,男未婚,女未嫁,彼此又有青梅竹马之谊,便想凑个双喜临门:一喜是合家团聚,二喜是洞房花烛。然而沈氏之死萦绕行已心头不去,他不能将如此重要的事情瞒下而与植兰成亲,便将钰京所见告之植兰,不过隐下自尽不说,只说沈氏乃是病故。原以为两人的婚事只能暂且搁下,却不料植兰将自己关在房里一夜,第二日便问行已是否愿意穿喜戴孝在她母亲的灵位前与她成亲——十年亡国恨,十年骨肉别,爱太少,恨太多,欢喜太少,悲伤太多,她再不想流泪了,她想让母亲看着她找到个好归宿,放心走好。
“国既破,家还能全吗?”行已一声叹息。倾之沉默。
“可我们的家越来越大了啊,原本只有赵师父和你们兄弟三人,后来有了我和小花儿,现在又多了植兰嫂嫂,等将来二哥也成了家,等将来有了小侄子、小侄女,我和倾之也……”初尘略红了脸,顿了顿,“一群孩子叽叽喳喳满院子跑的时候,我们的家也就全了。我们的家全了,也要让百姓的家也都全了。百姓的家都全了,国也就有了。”轻柔温婉的声音如同早春的风,吹开微寒。
行已长初尘八岁,平素看她只觉她是个孩子,可这一番话却令他刮目相看:若有朝一日倾之称帝,初尘便是母仪天下!
一群孩子叽叽喳喳满院子跑吗?就像他和大哥和窈莹?不,还要更热闹——倾之望着初尘,微笑从眼眸最深处翻涌出来:真是令人向往啊。
去罹至晚方归,初尘和小花儿已置好了酒菜,算做接风,因植兰行已还戴着孝,也不便太过丰盛,又问过行已植兰喜食素淡,菜式便清汤寡水了些,看得平日里无肉不欢的倾之和去罹肚里馋虫抗议,相互怂恿着对方晚上出门买些夜宵。
去罹见了新嫂子自然也十分热情,殷勤地问这问那,结果当然还是植兰淡漠疏离的惜字如金。去罹不由纳闷儿:他该不是哪里言语不当,得罪了她吧?直到发觉倾之、初尘那厢里一本正经的“眉来眼去”,面上带着揶揄之色,才明白过来:看来新嫂子就是这个脾性,倾之他们早已知道,单就瞒着,看他笑话。
去罹两道眼锋射过去,咬牙切齿,心道:好你个花倾之!倾之却佯装无辜,掀起眼皮,慢条斯理的看回去:“怎么了?”气得去罹没有脾气。
植兰不苟言笑,旁人便觉拘谨,初尘和小花儿难得“食不言”地装了回淑女,只听行已说了家中情形,诸如二老身体康健,大哥娶了亲,儿子都有了两个,老大七岁,幺子四岁,而倾之也说改日要去拜访子车伯父云云。
“陆子归,善铸剑。”饭后去罹与倾之、行已聚在一起,拿出一柄剑来,递给倾之,续说道,“子归山精于兵器铸造,颇令黑甲军头痛。”
倾之接过剑来平端,迅速瞄了一眼剑刃,换在右手持剑,单眼瞄了剑身,而后随意武了两下,猛一振臂,利刃发出愉悦的铮鸣,均匀的渐行渐弱。
“确实是不错的剑。”倾之道,又问,“还有吗?”
“陆子归四十上下,有个儿子叫陆云生,他的全部经历仿佛只从十多年前立足子归山开始,再之前就像一片空白,怎么查都查不出来了。”去罹摇摇头,似对这个结果十分不满。
倾之撩襟坐下,将剑放在桌上,“这么短的时间,二哥查到这些已是不易了,更难得还得了一柄子归山所铸的兵器,”略一沉思,“不妨我给二哥一个建议。”
“什么?”
倾之胸有成竹地微笑,“去查一个叫杜宇的人,或许会有意外收获。”
“杜宇……”行已轻喃,忽然想到,“你说的是锦都王宫的铸剑师杜宇?”
倾之笑着点头。“他是什么人?”去罹问。行已道:“杜宇是当年锦都王宫最年轻的铸剑师傅,我听父亲说起过他,以三十不到的年纪已然小有名气,算来,当年的铸剑名师如今正值壮年的,据我所知除他之外也无旁人了。”
“正是。而且,”倾之眼睛里闪过一丝神采,“‘子归’和‘杜宇’,本就是一回事。”“嗯。”去罹略一沉思,“若是这样就好了,子归山有三千精壮,如果能将这支势力收为己用,对付商晟,我们就有了自己的力量。”
“不,子归山的人必须死,”冷厉,“一个不留!”
“为什么?!”行已、去罹吃惊地瞪大眼睛。
没有回答,倾之倏然一道寒光扫过去,警戒的盯了门口。行已、去罹见状,知道定是倾之发觉有人偷听,也默不作声,小心警惕。
花影摇曳。
推门而入,“说说为什么?”是颜鹊——他并不经常回来。其实倾之早也猜到,无奈地翻下白眼,腹诽道:师父您能不能不总这么神出鬼没来去无踪?
“商晟让我回锦都不是顾念我的思乡之情,亦绝非纵虎归山,他是不放心我,一来不敢把我放在身边,二来是为继续试探。陆子归盘踞子归山,与黑甲军对抗多年,若能一举将其挫败,不但除了商晟的心头之患(www.wrbook.com),还证明了我对他的忠心。只有这样我才能有机会回到钰京,入中枢,接近商晟,实行复仇大计。”
颜鹊挑了眉毛,“以三千条性命为代价,值吗?”
“值!”倾之没有犹豫,“师父不要忘了,这并非我一家之仇,而是锦都的仇。”
颜鹊锁眉。“除了为首者,其余人招降不行吗?”行已也不愿大开杀戮,何况子归山与他们同乡同根,同仇敌忾。
倾之握拳,“要做就做彻底,要么就不做!”商晟多疑,取信于他并不容易,若因一时心软,不能成事,反而白搭进去许多性命,那才真叫不值!
“我不同意!”颜鹊陡然提高嗓门。
“师父这是……”妇人之仁!
“花倾之,”连名带姓,“我只问你一句,你这样做,跟商晟有什么分别!”
跟商晟有什么分别!
沉默。倾之黯然地垂下头去:愧疚?怀疑?难道他……错了?
“你好自为之吧!”颜鹊撂下一句话,起身拂袖而去。
门没有关,夏末入夜的风,有些凉。
良久,去罹略带责备道:“虽然我不喜欢他,但也不得不说你这个决定太过草率,三千条人命岂同儿戏?他说得对,我们不是商晟。”
行已单只叹气。倾之手指抚过冰凉的剑身,依然沉默。
“怎么连门也不关?”正这时初尘端了粥,盈盈地走了进来。三人齐齐望过去,看得她莫名其妙,“怎么了?”哪里不妥吗?
“没什么,”去罹最先反应过来,起身接过托盘,问道,“你怎么来了?”
初尘边拿起勺子盛羹,边笑道:“晚上的菜清淡,见你们都没怎么吃,饿了吧?我和小花儿做的瘦肉羹。”端了一碗递给倾之,“尝尝看。”
倾之脸上恢复笑容,仿佛刚才的事情全没发生,一手接过碗,一手拉了初尘在他身边。初尘扭捏了一下,行已、去罹对视一眼,只当没见。
“嗯,好香。”去罹赞道。
“还是小花儿手艺好。”初尘也不居功。
倾之撇起的一勺放进碗里,将碗置下,蹙眉迟疑道:“小花儿……”
初尘摇摇头,“我旁敲侧击地问了问,她全不记得了。”
“怎么了?”行已、去罹好奇。初尘便将父亲信上的内容和她今日询问小花儿的情形如此这般说一遍,二人惊讶,一时也做不出判断。
“琼华公主可是骄横得出名,我倒觉得小花儿更好。”
行已驳去罹道:“这可不是谁好谁不好的事,骨肉血亲哪能乱认?”
“是谁最先让我们认定琼华就是我妹妹?”倾之忽然开口。
“是师父啊。”行已脱口而出,想想,“可他没理由骗我们。”
“不对,”初尘道,“是商晟!”——商晟最先让你们认定琼华就是花窈莹。
行已、去罹恍然大悟。“可他为什么这么做?有什么理由养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的孩子,还让人认为这孩子是他妹妹的女儿?”
“为了牵制我。”倾之蹙眉,“当年我和窈莹下落不明,窈莹是女孩儿,流落在外并不对他造成威胁,可我却是他的心腹大患。他将窈莹养在身边,不管是真是假,如果我要对付他,他便可以用窈莹威胁我。”——商晟,果然老谋深算。
去罹点点头道:“如今我们知道了琼华是假的,而商晟不知道我们知道,我们便占了先机。”
行已却提醒他,“可我们并不确定琼华就是假的,小花儿才是真的。”
“大哥觉得姓花的人很多吗?叫花窈莹的人也很多吗?”
众人面面相觑:的确,姓花叫窈莹,年龄也相符,难道都只是巧合吗?
可问题是没有任何物证能证明小花儿的身份,而倾之虽不介意多认个妹妹,却不能轻易否定琼华。既然一时难以理出头绪,倾之便道:“这事就先搁一搁吧。”转对去罹,“二哥,我这儿有两封信需要你快马加鞭送往钰京。”
醪糟圆子
【章十】醪糟圆子
“古之治乱,在乎人,而非天。雨雪风灾,皆天不仁,恤民抚忧,乃有明君。前朝帝熙在位,风调雨顺而天下空乏,何也?予之寥寥,取之无度。穷天下之财,八风台起,用天下之力,黩武穷兵,是故亡常氏者非天也,自取之。陛下御极,轻徭薄赋,节用爱民,使仓廪实而衣食足,百姓爱之,天下以兴。然观天下田赋,三十而一,何独锦都十之税一?使锦都之子民非陛下之子民耶?岂有亲疏厚薄乎?惑矣。……”日曜殿内,右相狐韧身着紫色官服,昂首阔步于朝堂之上,慷慨陈词,质问同僚,质问帝君。他人极干瘦,只那一双眸子,明星煌煌。
商晟听狐韧旧事重提,心下不豫,但也懒得理睬,于是以手支颐,阖眼假寐。无非是天下苍生大到不可能有错的道理,罢了,任你慷慨激昂,我自岿然不动。
商晟听与不听,爱不爱听,从来不是狐韧考虑的问题,即使陛下心不在焉,他犹自说得抑扬顿挫、感情饱满,“或曰地力有不同:北地苦寒、南土贫瘠。诚也。或曰民风殊相异:海都重商,锦都重农。亦诚也。然谁为陛下献此言?吾请诛之。是陷陛下为天下之陛下,而独为锦都之帝熙也!”
“帝熙”二字格外刺耳,商晟虽没睁眼,却猛地拧起眉头,沉下脸色——锦都赋税过重一事狐韧上本提过两次,却从未这样言辞激烈。
常熙——那是亡国之君!
殿内有人拎起袖角擦汗,心中佩服之至:右相大人果然是言官出身哪。
对迫近的压力狐韧并非毫无察觉,然而他却是那种顶得住商晟威压的人。
“锦都之地,有贫有富,寓军屯于富,寓民耕于贫,使民耕贫土而纳富赋,百姓苦之。此其一也;昔年战乱,多死壮年,徭役繁重,不就农时……”
“且慢!”商晟悠长而威严的声音从大殿上方落下来,不大却足以撼动每个人的神经。缓缓地睁开眼,缓缓地坐正,帝王眼中深深的疑问缓缓凝结成一种自信的笃定:狐韧从前讲的都是“仁君”、“仁爱”、“仁政”那些笼统的道理,打不到点子上,随便两下便能被他挡回去,可这次不同——狐韧的话,有理有据。
“呈上来。”商晟道。
狐韧闻言面不改色,从袖中掏出一份奏折,双手递给小跑下来的侍臣。
商晟展开,直接看向最后——“花倾之,再拜,谨上。”一瞬间,被愚弄的愤恨,放虎归山的懊恼,将眼前的奏折连同“花倾之”三字一起撕碎的怒火在商晟胸中疯狂肆虐,而与此同时殿上的臣子们却觉得气氛倏的降到了冰点。
然而商晟终究是心思秘而不露、喜怒不行不张的商晟。片刻失态之后,他将奏折不轻不重地撂在身前玉案上,用手肘支撑着身体,找个合适的姿势倚在御座上,脸上挂上了戏谑的神情,“右相侃侃而谈,朕还以为是你自己的想法。”
“臣觉得写得好,所以背过了。”狐韧不以为意,也不看商晟又有些转阴的脸色,持笏躬身一揖,续说道,“请陛下容臣说完。”
“朕看过了,心里有数。”敷衍、轻慢和丝丝的不耐。
“但臣以为后面说的更好,奇文当以共赏。”狐韧显然不是知难而退的人。
商晟被二度激怒,双拳暗暗握紧,目眦张开,精纯深黑的瞳孔仿佛他随身佩剑上的黑曜石闪着嗜杀的光彩,脸部线条紧绷,刀刃齐斩的山峰一样。
狐韧却将商晟的不置可否当做默认,朗然道:“昔年战乱,多死壮年,徭役繁重,不就农时,望今日之垄上,黄发扶犁,妇人挽耧,稚子挥镰,始不及其高,向有富土,难有丰产。此其二也;复农耕,在民力,复民力,在生育,使韶年稚子口赋与成丁同,古未之有也。民有不堪其负者,生子而溺,其悲也哉。长此以往,有地无耕,蒿蓬遍野,地以之贫。此其三也。……”
“当!”商晟拂落了玉案上的笔架。
狐韧充耳不闻,“伏望陛下慎查之,薄赋税,轻徭役,解民之忧。初至锦都,无有寸功,愿辞三千食邑,以实国用。身无官品,敢言天下,非妄也,悠悠我心,拳拳赤诚,陛下明鉴……”洪亮的声音回荡在大殿的每一个角落,带着回音。
“哐!”这回直接踹在了玄玉案上。
狐韧也终于闭上了嘴——因为,他说完了。
从上望下去,逆光中,狐韧的身影不高大却很挺拔,商晟捏了捏眉心。
季妩每年都要亲手为丈夫缝制一件冬衣,从玄都到钰京,从世子妃到王妃再到帝后,这一点从未变过。不过因为收到了倾之的信,今年的衣服提早做好了。
明政殿。商晟支着额,不知是在深思,还是在出神,直到季妩走到他身边,他才觉察。一抬眼,就对上季妩的笑眸,“听说昨日朝上,右相又顶撞陛下了。”
商晟叹了口气,起身舒活筋骨,季妩很自然地走到他身后,帮他揉肩拿背。
“有些人,看着心烦,离了却还不行。”商晟的语气甚是无奈。
他不是昏主,气虽气,心里却还明亮:朝堂上最难得的就是敢直言、敢顶撞、不畏帝王威、不惧五鼎烹的傲气、硬气和血气。缺了这种气度,则朝纲软弱无骨,而缺了容忍这种气度的气度,则朝堂万马齐喑。
季妩“扑哧”乐了,说道:“我倒想起一个比喻,正合适形容右相。”
“什么?”商晟转过身,看着季妩,十分好奇。后者低下头去,掩口而笑。轻咳两声,止住笑意,才抬起头来一脸认真道:“黄脸婆。”
“啊?”商晟有些不可思议的微张了嘴,“怎么说?”
“陛下想啊,十三新妇,面若桃花,手如水葱,谁不喜欢?可岁月无情,家事劳心,待得青春不复、人老珠黄,黄鹂音变成了公鸭嗓,俏佳人变成了黄脸婆,还不是越看越厌。可厌归厌,一旦休离,衣食住行却顿时乱了章法,寒无冬衣,饥无热饭,这才发现原来早就一日也离不得这黄脸婆了,所以……”季妩说着便觉好笑,“陛下还是委曲求全,认了吧,也忍了吧。”
听了季妩精妙的解释,商晟释怀,哈哈大笑,从昨天便阴郁的心情登时转好,心想有机会定要当着群臣的面说道说道这“黄脸婆”,也让狐韧吃吃瘪。可无意间扫上季妩眼角不浅的皱纹,商晟心下一动:她这话里是不是也带了幽怨?
“季妩,你不老。”商晟轻声道。
季妩抬起眼来,带着笑意,“我何时说过自己老?是陛下嫌我老了?”
“我没有……”他待要解释,她却说,“晟,你不知道,对女人来说做个男人离不得的‘黄脸婆’也是种幸福。”那毕竟,还是“离不得”的。
商晟心头空了一片:幸福吗?却是意难平吧。可他有什么办法,他得要个孩子啊,而季妩年龄太大了。犹还记得十年前怀佑儿时,她已然比适龄产妇辛苦许多、痛苦许多,现在即使能怀孕,也太危险。危及她安全的事,他绝不会做!
相对无言,气氛尴尬,还是季妩先说道:“我做好了冬衣,拿来让陛下试试。”
商晟点点头,季妩招呼炜上前,展开了一件肩担日月,摆绣山河,流云若现,浮光若隐,细处精美,大处又不失气魄的黑色大氅,服侍商晟试穿。
“右相……究竟是为的什么事?”季妩随意问道。
商晟张着胳膊,“锦都赋税的事。”又问,“你怎么看?”
停了一会儿,季妩低声道:“那不应允就是了。”
商晟微微蹙眉,“你也觉得不应当应允?”
季妩指尖滑过商晟衣领处的烫金滚边,叹了口气,抬头道:“照说,朝堂上的事我本不该多言,但从前陛下问我,我也没少说过。可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国,而是家;外人说我母仪天下,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那些见也未见过的子民,而是我的丈夫。如果这件事令陛下生气,那何必……”
“软刀子。”商晟轻笑。
与商晟而言,锦都这个心结从未打开:明知杀戮和镇压是弱者的表象,却无法以平常心态处之,恨不能杀光了锦都的男人,掏光了锦都的财富,他才放心。狐韧三番两次上书,他不愿听,却也知道天下四方,锦都是他的土地,苍生黎民,锦都的百姓也是他的臣民。不是没有动摇,需要的只是个台阶。花倾之的剖析可谓鞭辟入里,但商晟却别扭了——就这样允了,岂不是向一个孩子投降?
季妩说的不是真心话,可对于商晟,够窝心,这就够了。
季妩低头莞尔,心知事已成了十之七八。
“奏折不是狐韧上的。”商晟道。
“不是右相?”季妩佯装惊讶,问他,“那还有谁这么胆大?”
胆大,不错,就是胆大!商晟冷“哼”一声,“花倾之。”胆大,却是心细。
“是他?”季妩思索片刻,轻喃道,“这孩子倒是仁义,也肯做实事。”
商晟心道季妩所思太过单纯,但嘴上不说,只道:“他不但请求减轻锦都赋税,还要推辞我赐给他的三千食邑。”
“那陛下也一并准了?”季妩问。
准了?商晟心下冷笑:他若准了,岂不更成全了花倾之的为民请命之名?
“我加赏他到食邑五千!”商晟拂袖转身,提起御笔,龙飞凤舞。
季妩一旁看着,唇边流过温婉的微笑。
去罹送信去了钰京,倾之也未偷闲,隔天便投贴拜访驻守锦官城的黑甲军将军左鹜和一年前来到锦都督军剿灭子归山的前云翼卫统领邬哲。在玄都时,倾之便与左鹜有交,而邬哲,在云螯时也曾见过,彼此都不陌生。然而左鹜和邬哲却都不曾想过那个叫赵青的孩子和少年竟然是锦都的遗孤。
钰京方面传来的意思,陛下不待见花倾之是肯定的,邬哲是商晟的心腹,商晟看不顺眼的,他自然也不喜欢。左鹜倒还记得倾之小小年纪,冷静睿智,只身屠狼的事迹,但他原是左都家奴,倾之这次利用了左家,要左鹜不存偏见,也绝不可能。吃闭门羹是可以预见的,但倾之自有妙法——在“白跑”了两趟,做出了足够的退让,给足了二人面子之后,他一句话令左鹜和邬哲不得不重新掂量——“两位将军想不想一年之内平定子归山?”
果然,见效。
“这就是全部了?”初尘挂起倾之从左鹜处得来的子归山地形图,端着烛台,凑近了脸有模有样地研究起来,“无非就是地势险峻,易守难攻,还用他们说?”
倾之脱了外衣,拿手巾抹了把脸,擦了擦手,“听左鹜说子归山常常夜袭黑甲军营,颇为恼人,而他们数次追击都无收获,疑有‘刁民’暗中协助,由此可见锦都人心向背。”走到初尘身后,看着地图,他道,“我倒觉得子归山一定另有隐秘出口,日常之需倒在其次,子归山精于铸造兵器,可山上并无矿藏。”
初尘点点头。倾之揽了妻子的肩,问她:“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明晃晃的烛光蒙在羊皮图卷上。“火攻。”初尘不假思索。
倾之点点头,道:“左鹜说他们曾经试过火攻,但每次点火之前分明还是晴日丽云,一旦火起却立时乌云压境、大雨倾盆,后来传出些谣言说火攻杀伐太重,触怒天神,倒行逆施,必遭天谴,以至于引得军心不稳,不得不放弃了。”
“唔,天神啊……”初尘轻喃,仰头望着屋顶:她总觉得神仙住得很远。
倾之不屑道:“什么天神,锦都的天气本就这样,阴晴不定,不过被他们撞上罢了。所谓‘谣言’,那多半是子归山的人故意放出来的。”
“你也打算火攻吗?”初尘忽问,冷不丁的让倾之神情一滞,“这个……”他料初尘不会赞成,有些心虚地松开了她,转身坐到床边脱靴,“再说吧。”
初尘没留意倾之的反常,她瞧着地图,凝眉道:“火攻倒是销毁一切证据的最好方法,”顿了顿,“如果你认定子归山确有隐秘出口的话。”
“嗯?”倾之抬起头,眼前倏然一亮,“你说什么?”
初尘手罩在嘴上打个哈欠,“困了,先睡吧,以后再说。”将烛台放在旁边桌上,收了地图折叠起来。忽的,蜡烛熄灭,两只结实的手臂从背后环住她的腰。
如果不是倾之在场,戏文看多了的初尘八成会以为是采花大盗。“唉唉,干什么?”她扭动着身子试图挣脱某“色鬼”的魔爪。
“没什么,睡觉。”她故弄玄虚,他也回以颜色,说着将她打横抱起。
“花倾之,”她揪着他的衣领,“恶狠狠”道,“我们说好了的,在我不想的时候,你不能……”话没说完便没了音——后半句已被他一口咬住,吞下肚了。
初尘“嗯嗯”挣扎,可不知何时起抵在他锁骨上推他的掌已交叉在一起,环上了他的颈。很享受又很配合的微抬着脖子,试图攫取更多。被轻轻的放在锦褥上,晕天晕地晕头晕脑,好似陷进大朵大朵的云里,神智轻飘。忽然,嘴边的醪糟圆子没了——喂喂,等等,她还没吃够呢,那种冰凉的,带着丝丝酒甜味的唇。
“那天我说子归山必须全歼,一个不留,你是不是听见了?”
犹抿着嘴唇回味醪糟圆子的初尘愣了一愣。
“你比师父来的更早,听到得更多,是不是?”她是知道了,所以才设法提点他可以将子归山的人由密道撤出,纵火烧山,销毁证据。
的确,颜鹊来之前初尘确实已在偷听,可她想:他又没有证据,她凭什么要承认?虽则她不否认,已是默认。
“你端来的肉羹已经不很热了,还有,是躲在窗边木槿下的吧?头发被树枝挂了,还沾了花瓣。”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的初尘依稀看见眼前那张脸在说出自己的推测时勾起了一个很好看的曲线。曲线缓缓落下来,铺天盖地……
医馆
【章十一】医馆
翌日,日上三竿。
小花儿眼珠左转瞅瞅行已,右转瞧瞧植兰,垂下来看看桌上的油饼、肉包、花卷、蛋羹,“咕噜噜”肚子直叫。她揉揉肚子,舔舔嘴唇,咽了口口水。
行已干咳一声,开口道:“我们先吃,不等他们了,年轻人哪有不赖床的?”植兰却不动筷,目光飘向别处,神情是若有若无的不屑,“我看是昨夜玩得太过。”
小花儿不太明白“玩”的意思,但直觉不是好话,忙起身道:“我去喊喊他们。”心下同情了初尘和倾之一把:今后连个懒觉也睡不得了。
行已见小花儿走远,皱起眉来。他并不想端起所谓一家之主的架子,可植兰再这样挑剔下去,大家如何相处?“植兰,你……”忍不住叹气,“你不要像个婆婆似地管着他们,不过一天晚了而已,我们是夫妻,那种事情你也明白。”
植兰冷道:“凡事都要有个度,公子他身担重任,理当自律,怎么能沉迷于男欢女爱而无节制?渤瀛侯府的小姐若是个明事理的人,也不该如此。”
什么逻辑!行已哼道:“我实在看不出倾之的重任和他与初尘的感情有什么矛盾。我倒觉得正是有了初尘才能让倾之多些正常人的感情,难道要他每日将‘国仇家恨’挂在嘴边,连笑模样都见不着,那才好吗?”见植兰紧咬嘴唇别过头去,行已觉得方才口气太冲,低叹,缓和了情绪半是哄她的口吻,“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只是你当着倾之的面可千万别说初尘的不好,他可宝贝着呢。”
植兰微扁了嘴,不作声。
“小姐和倾之哥哥不见了!”小花儿慌慌张张从后院跑了过来。
不见了?行已、植兰对视一眼,皱眉。植兰旋即换上了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行已则笑着安慰,“别急,他们两个大活人,还能在自己家里丢了吗?”
小花儿心想也是,可表情却没来得及变换,眉心拧着个小疙瘩,“拎”着张发窘的脸,好像个撮起来的包子皮儿。行已看着想笑。
正这时听见推门的声音,三人齐齐望过去,初尘抱了一大捧野花欢欢快快地奔在前面。晨雾被推开,阳光洒在白衣白裙和色彩艳丽的花束上。
“大哥,嫂子,小花儿。”初尘进屋问了一圈儿的早。
“这花儿真好看。”小花儿看见初尘笑弯了眼睛扑过去。
初尘看准,侧身躲过,边把花捧塞在小花儿怀里,掐一把她的脸,道:“送你了,待会儿插在房里。”拎了裙角坐下,对着一桌美味食指大动。
“好好。”小花儿欢喜。
“夫人起了大早,就是央着公子去采花儿了?”清泠的声线夹带着嘲讽的意味——植兰双手端在腰际,侧身站在那里。初尘抬头看她,神情微愕。
“植兰!”行已急得去扯她的袖子,却被后者拂开。在目瞪口呆的初尘面前收拾了桌上一动未动的饭菜,植兰道:“冷了,我去热热。”
原本欢欢喜喜的小花儿呆在原地,除了委屈,还有不悦——她随初尘远离渤瀛,嫁来锦都,就与初尘是最亲最近的人,初尘遭人冷遇,也就是她受了欺负。
初尘知道植兰不喜欢她们,她也谈不上多喜欢植兰,毕竟从小到大多是别人宠她让她,少有她看旁人脸色。当着行已不好发作,暗地里却没少对倾之抱怨。
倾之能说什么?无非是“大嫂性格如此,人却是好的”——用得着他说?她揉着他的脸,把他唇形极好的嘴挤成鱼唇状,“怒”道:“我当然知道!”他掰开她的手,搂她入怀,“不是有人说要做贤妻,尊兄敬嫂吗?”于是初尘泄气了,软在倾之怀里。倾之大笑,却知道初尘是在为他受委屈。
倾之在院子里听见植兰的话,微一蹙眉,却旋即展开,假装什么都没听见,三两步跨进屋内,笑着跟行已打招呼,“大哥吃饭了吗?大嫂呢?”说着卸下肩上的竹篓,“尘尘说大嫂那里缺几味药材,我们便早起上山采了些。”捡出几支药草拿在手上,解嘲道,“花家原也是世代知医理,懂岐黄,我却是自小荒废了,也辨不清是药是草,还得请大嫂看看对不对。”目光似不经意的扫过植兰转过的墙角——素色裙裾微露绣兰一角,停了片刻才施然离去。
初尘听倾之故意抬高嗓门,知道他是说给植兰听的,便也盯着拐角处。见植兰似有所动——她只是面冷,却非心硬,初尘忽想出个“讨好”植兰的妙法。
去罹一路风尘赶回锦都,正是日高人渴,急着回家喝口热茶。大门虚掩,去罹推门而入,却见男男女女扶老携幼排了队在院中。走错了?倒退两步抬头看看门楣——“赵府”——没错,是他家。
有年轻人扶了老人拎着药包出来,去罹闪到一边,向里望去——正屋上挂着匾额“兰济堂”。去罹笑笑,心下了然:他走了不到一月,家里竟开起了医馆。想来“医神”沈渡的孙女,“医圣”沈中庭的女儿,单只搬出父祖之名也足够医馆日日门庭若市,不善加利用,倒真是浪费了大嫂的好名声、好人才、好医术。见病人中衣衫破旧老弱穷困者居多,去罹就知道这定是赠医施药呢。
行善举自然值得赞赏,只是被倾之这“无利不起早”的三弟拐带坏了,去罹勾起嘴角,微露一笑:恐怕为锦都公子博取令名也是重要考量吧。
去罹所想不错,然而这颇“功利”的主意却是初尘出的:一来投植兰所好,缓和她们之间的妯娌关系,二来一旦百姓得知兰济堂真正的老板是花家后人,对倾之的信任和拥护可是金银钱财换不来的。一箭双雕。
“收买人心。”倾之笑说。
初尘白他,“你可没资格说我。”
城府深不见底的花倾之皱眉,哑口。
“去罹回来了!”行已不懂医术,便只干些粗重活儿,譬如烧水煮汤,拎着铁壶在院里给大伙儿添水。看见去罹,他放下水壶,端着个碗大步迎了上去。
去罹二话不说先接了大瓷碗,仰头“咕咚咕咚”全灌下去,用袖子抹一把嘴,“真解渴。”继而笑道,“我可差点找不到家门了。”又问,“他们呢?”
行已道:“植兰问诊持脉,尘尘和小花儿称药包药,我和倾之干粗活儿,倒水打杂、轻点药材、切药捣药。”喘了口气,“都快忙不过来了,你回来得正好。”
去罹皱眉:合着他累死累死赶回来就是继续做牛做马的啊。“给工钱吗?”去罹讨打地问了一句,行已毫不客气地一拳招呼上去。两人大笑。
去罹时常回想过往种种:他究竟是怎么把自己卖给了花倾之?因为倾之收留了无家可归的他,并央颜鹊收他为徒?因为倾之不顾自己性命将他从野兽口中救下?还是因为他在凤都受伤时倾之爆发出的如神的震怒?去罹只是无聊时想想,却从未想要得到答案,因为不重要。但其实倾之的对价也很简单——曰“兄弟”,曰“情义”。
行已牵马去了后院,去罹先进屋跟植兰、初尘和小花儿打过招呼,再去见倾之。植兰语气神情仍是一派轻描淡写,但感觉得出她心情不坏。初尘和小花儿更是直接把愉悦挂在了脸上,忙忙碌碌着笑得面颊红润,神采飞舞。
“看来最近她们跟大嫂处得不错啊。”去罹眼中闪着促狭:女人之间有矛盾最难过的其实是男人,譬如婆媳矛盾、妯娌矛盾,男人夹在中间好人难做。
“是啊。”倾之笑道——输人不输阵,他能看不出去罹作壁上观的心思?
可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直皱眉:初尘说大嫂不喜欢她究其根本是觉得侯府的小姐吃不得苦,下不得力,只适合风花雪月抚琴弄箫,而爱不起、配不上身担重任的锦都公子。她不服气,硬是要大嫂看看“侯府的小姐”是如何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可倾之还不知道初尘?她就是在别人面前逞强,晚上关了房门就累瘫在床上,别说是夫妻间的闺房乐事,他一宿倒得有半夜给她揉这儿捏那儿。
初尘倒是每日神清气爽,倾之却着实有说不出的苦闷。
去罹了解倾之,即使是兄弟,他面上也从不服输,但若果真不顺意,却总会或多或少的流露出来,仿佛这样一不会丢了面子,二又能博兄长们同情。譬如现在他一边扬着嘴角,唇线却绷得不自然,眼睛里也没有多少笑意,而眉间更是好像随时都能拧在一起。苦脸笑脸端看你如何看了。
欣赏够了兄弟的丰富表情,去罹捡着重要的事情,比如商晟答应减轻赋税徭役,赐还王宫,加封食邑等告知倾之。倾之听着只是点头。最后去罹从马背上取下个蒙着灰布的笼子,打开罩子,里面是只信鸽——倾之没有侍弄过鸟雀,但他在玄都见过鹰——虽只是只鸽子,眼神里却流露出鹰一样的孤傲、犀利和强干。
倾之赞道:“好信鸽。”
去罹道:“当然是好信鸽,季妩送的。她问你子归山之事可有眉目。”
倾之一手擎着鸽子笼,看着机敏地转动脖颈的信鸽,沉思。
“去罹哥哥。”小花儿唤道。
去罹转身看着走近的小花儿,笑着问她,“你怎么过来了?”
小花儿道:“小姐让我过来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忙……”眼睛瞄见倾之手里的笼子,“咦?鸽子?”倾之见小花儿喜欢,便随手将笼子递给她,博她一笑。然而在小花儿的理解,倾之这举动的意思便是:送你,随你处置。
捧着笼子,左看右看,最后小花儿遗憾地下了结论,“这鸽子不肥啊。”
“咕咕,咕咕!”笼里鸽子扑棱扑棱扇着翅膀,仿佛抗议。
去罹神情变了几变,眉成八字,“小花儿,这可是送信的,不是炖汤的。”
“嗯——”小花儿托着长音,扬起脸来,得意道,“我知道。”
她是故意的!去罹傻了。
倾之忍俊不禁:果然跟他们呆久了就没有好人。
小花儿放下笼子,轻车熟路地从马背上够下包袱,把书信等重要物件翻捡出来塞给去罹,包好了换洗衣物跨在肩上,提了笼子道:“衣服洗好了放你房间。”挤挤眼,“鸽子我会好生养着,去罹哥哥放心吧。”在去罹打到她之前笑嘻嘻跑了。
去罹当然不是够不到,只是舍不得打,只在后面喊:“信鸽可不能养太肥。”
“知道知道。”小花儿跑远了。
“真是的……”去罹皱眉,转头看着笑得宠溺得好像确信了小花儿是他亲妹妹的倾之,不由挑了挑眉,继续之前的询问,“子归山之事,你的意思是……”
倾之思维倒也转得极快,正色道:“不能太急,刚上书减了锦都赋税,让商晟觉得我们步步紧逼反而不美,先抻一抻吧。”
“……好。”去罹知道倾之已有打算,只不愿细说罢了。
几日后,赵府院中飞出一只信鸽,带着令季妩满意的答复飞往钰京——信上倾之写道:平子归山,在明年三月,桃花红时。
“人要扬名并不需要做多少事,但有一两件大事即可”——这是当初颜鹊教给倾之的。在丈雪城,凤都殿下所做的不过是一掷千金买下了不斫山梅林,从此一夜成名,引得玄都达官豪富竞相结交。而今倾之做的也不多:一是上书言事,减免赋税;二是开医馆,救死扶危。没有张扬,但锦官城内似乎无人不知了。
初冬落了第一场雪,医馆没来病人。初尘和小花儿穿着领子围了毛边儿的锦织棉衣——倒未见得多冷,只是图个应景。植兰仍是十分朴素,不穿绸、不着纱、不戴金银,棉衣也是最普通的式样,不会镶上兔毛狐尾,不管是为了保暖,还是装饰。然而相处下来她对初尘和小花儿的态度也有改观,便不再对衣着打扮上习惯了绫罗绸缎金银珠玉的两人横挑竖拣。
行已仍是郁闷,用他的话说,“你看,我若布衣,跟倾之站一起不像兄弟,我若绸衣,跟你站一起不像夫妻。”植兰站在门口,用一贯的轻蔑眤他一眼,转过头去却笑了。这笑正被初尘和小花儿撞见,两人看傻了眼。植兰惊觉,敛了笑容。两人也识趣地假装没看见,追雪花儿去了。
屋内烧着炉,暖着酒,行已、倾之和去罹回忆起在玄都打猎的情景:天色苍灰,地覆雪被,马鞭抽打着凛冽的寒风,马蹄扬起如浪的积雪。奋力拉开冻僵的弓弦,射中的猎物喷洒出天地间唯一的暖色。烧喉的烈酒,如刀的风头,无不令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兴之所至,击案而歌。
初尘听了,戳戳倾之,怂恿道:“我们去打猎吧。”
倾之端起酒来斜她一眼,“我可不带你。”笑话,带着这“累赘”去,他是去打猎,还是看着她不要被野兽打了牙祭?
初尘嘟嘴,拧了倾之一把。倾之筋骨强健,不畏寒冷,中衣加一件夹层外衣在屋内足以御寒,却隔不住真被初尘掐进肉里,不由龇牙。引得行已等闷笑不已。
“砰砰砰,砰砰砰。”大力的叩门声打断了众人的欢笑。
回家
【章十二】回家
大门敞开,风团着雪花和黑甲军不变的肃杀迎面扑来。
一辆马车缓缓停在了门口,军士搀下一人,白衣白裘,低着头,镶着银狐毛的帽缘遮了大半张脸,只看得见发白干裂的唇。他抬手示意军士退下,一人踏上落着薄雪的台阶,从袖中掏出绣云纹青兽的玄色卷轴,摘下帽子。霎时,身后的黑甲军变成了连绵的布景,只剩下白衣人,踏雪而至。
倾之认得,那是乐昶。半个故人。
“圣旨:西甫公子花倾之□民情,实心用事,直言敢谏,担君之忧。赐还锦城旧宅,加封食邑五千。钦此。”雪花落在他脸上,被病态的红色烤干。
乐昶病得很重,短短数十字的诏书几次因气息短促停顿。倾之跪听旨意,低垂的视线落在乐昶脚边——风鼓动曳地的披风,仿佛随时能将他整个人带倒。
数月前去罹往钰京送信,倾之特意嘱他打探乐昶的消息。听说商晟未究其过,仍命乐昶统领云翼卫,倾之略觉心宽;可同时去罹也说,那次之后乐昶一直重病在家,卧床不起。如何重病,是真是假?倾之今日亲眼得到了答案。
“花倾之谢恩。”倾之叩首,撩襟起身,上前双手接了旨意。
“咳咳,咳……”不知乐昶是想说话还是想微笑,嘴唇轻启却猛地偏过头去,右手虚握,捂着嘴大咳起来。双肩甚至整个身体跟着颤抖,眼角泛红。
倾之按下上前扶住乐昶的冲动,转身将诏旨交给初尘——乐昶重病在身,商晟偏偏派他传旨,分明是因前次暗杀不成,怀疑乐昶与他安通款曲,有意试探。此时那做背景的黑甲军中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们,他又怎能露出一丝关切?虽则他们之间确实没有串联,倾之也确实不知乐昶究竟何人、因何帮他。
倾之抱拳,“请大人进屋小坐,倾之略备薄酒与兄弟们暖身。”得体的客套。
已有军士扶了乐昶,他道:“不必了。花氏旧宅已修葺一新,西甫公子既然领旨,还是尽早搬入,不要浪费了陛下一片关切爱护之心。”标准的官腔。
垂首,“倾之知道。”
乐昶颔首,轻咳,转身被人扶上了马车。倾之等依礼恭送。
车轮碾过薄雪,消失在苍灰的天空下。马车里乐昶捂着胸口,唇边划出一丝无甚所谓的笑:会是个难熬的冬天吧,不知能不能挨过……
“那人病得很重啊……”初尘喃喃着看向植兰。
“能挺到明年春天或许有救,否则……” 植兰蹙眉,顿了顿,“为什么派个病人传旨?”医者眼中,病者为大,就是帝君也不能差使病人!
倾之跨出门去,望着黑甲军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语。
“我们又要搬家了吗?”对安顿了不到半年的小家小花儿还不舍呢。
行已对她笑道:“是啊。”转眼看着倾之,却满是感慨、担忧和复杂。
“今天就搬吗?”去罹从后面拍了拍倾之的肩。
回过神来的倾之忽然感觉到一直露在外面的双手冻得厉害——十指连心的疼——不由交互握了握。“搬,今天就搬。”他道,“宅子暂时不卖,用具不动,只将细软收拾了带去即可。”众人默然片刻,各自去忙。倾之仰头望着不断飘落的雪,雪花落进眼睛里,融化:父亲,母亲,是你们接我回家吗?
……
冲华门街是锦都王宫正南的主街。
历代锦都王出行的仪仗都从这里经过,历代锦都王大婚的车队也经这里回宫。倾之曾听先生说十年一次的朝贡最为壮观:队伍从冲华门出发,载着满车满车的奇珍异宝、绫罗绸缎,护送车队的兵卒侍卫衣鲜甲亮,跟随入京的歌舞乐伎载歌载舞,沿途欢送的百姓搬出自家的鲜花装饰在长街两旁。王大婚时冲华街将铺满五彩缤纷的花瓣,母亲曾描绘过那种瑰丽的震撼,倾之遐想不已,还特意“嘱咐”璟安一定要登上王位后再成亲,否则世子大婚只能用锦缎铺街,他就见不到花铺满路的壮丽景观了。
节日时不□份,无论男女,人们涌上长街,看杂耍、做买卖、人头攒动,比肩接踵。或许人们不知道,他们的王也曾与民同乐,穿行在狂欢的人群中,一手拉着王妃,一边跟着长子,肩上背着下巴搁在父亲头上,不长的手臂紧紧圈着父亲的脖子,好奇地东张西望,嘴巴合不上,眼睛不够用的年幼的倾之——父亲的手不时变换着动作,或托着他的背,或拉着他的腿,生怕他看迷住了,一个松手,张倒下来……
踏云打着重重的鼻响,喷出大团大团的白雾,将倾之从回忆拉回现实——雪天的街道十分寂寥,出门的人不多,东西宽有二十余丈的街上零星有几个出行者,他们缩着脖子,抄着手,身体躲在棉衣下,走得小心翼翼。
过了冲华门,便是王宫。前朝宫室早在锦都灭国时就被拆除,因不曾租售,便一直荒芜着,从倾倒的栏杆和孤独的柱基还能看出当日宫殿的形制。
“大嫂见过从前的锦都王宫吗?”初尘坐在车内,掀着帘子向外望去。
植兰偏头看了一眼窗外,很快地收回目光,“没有。”
天空阴沉,很低很低,笼罩在一片残垣断壁上,仿佛有走出不的荒芜。初尘放下帘子,车内瞬间暗了下来,三人沉默。颠簸着,车行在砖块瓦砾上。
……
“到了。”去罹掀了帘子,将初尘、植兰和小花儿扶下车来。
一街之隔,南面是废墟,北面却是修葺一新的院墙和大门,门楣上鎏金的“花府”二字在晦暗的天色下格外扎眼。倾之站在门口,近乡情怯,将推未推。
“噼噼啪啪……”门内忽然传来爆竹声。众人惊讶,面面相觑。
倾之拧眉,双掌拍开大门。两只竹竿挑着红色爆竹从门后伸出来,红色喜纸和硝炭的味道一起弥散在空气里。庭中枯死的梅树上缠着红布长带垂到地上,点染了雪景。“啪!”最后一颗爆竹炸开,射出光亮的火花。
瞬间又安静了,烟拖着尾巴。
“大哥哥。”糯糯的童音。一颗小脑袋从门后探了出来,然后是玫红的小袄,粉绿的裤子和橙黄的鞋。倾之想他已经知道是谁了。
随着眉间放宽,唇角也翘了起来,心下阴霾一扫而光。倾之长臂一圈,捞起小丫头,捏捏她冻红的小脸,顶顶她的额头,笑问道:“团儿乖,爹爹呢?”
小丫头一扭头,小手指向门后,嫩声道:“那里。”
“公子,我们来庆祝你回家!”两旁门后一下子涌出二三十人,男女老少,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为首男子是团儿的父亲,一手拎着腊肉,臂里抱着酒坛,下雪天里还微敞着对开的衣襟,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后面跟着他媳妇梅嫂,发如墨,眸如水,脸上却有些颜色不浅的疤痕——小时候冻伤留下的。
“阿荣哥!”倾之兴奋道,“我就知道是你!”朝阿荣走了过去。阿荣转身将东西交给妻子,上前与倾之互挽了手臂。
倾之与初尘扮成商人走访村间时恰遇上阿荣与收杂税的小吏起了冲突,小吏嚷嚷着拿人,倾之使了些银钱,才算作罢。那次与阿荣有过深谈。后来团儿生病,阿荣和梅嫂带着女儿去兰济堂看病,又见了倾之,一来二去,便是熟人了。
阿荣与倾之介绍了众人,伸手想要抱回女儿,团儿却紧抓着不放,口里喊着“哥哥抱,哥哥抱。”——按辈分她该给倾之叫叔叔,可阿荣和梅嫂说了几次,小丫头执意不肯改口,跟小孩子也没理可讲,便只能由着她混叫了。
倾之拍拍团儿,“无妨。”又问阿荣,“你们怎么知道我是花家的后人?”
阿荣与众人交换眼色,笑得露出两排牙齿,“公子就别管了,反正我们知道。”
去罹肚里笑骂:就你这“做坏事不留名,做好事不隐姓”的风格,人家能不知道?是谁扮成商人,自称姓花的?是谁在兰济堂跟人介绍叫倾之的?是谁听着外间传闻兰济堂的老板是锦都二公子,上疏为锦都百姓减免赋税的也是锦都二公子时一脸胸有成竹地但笑不语的?装吧装吧,欺负人家阿荣是老实人啊。
“公子不怨我们不请自来才好。”梅嫂笑道。
“哪里。”倾之作了一圈儿揖道,“我谢各位乡亲还来不及呢。既然大家带了东西,我也不客气,再买些酒,添些菜,一起庆祝!”
“我去吧。”去罹道。“我跟你一起。”行已也道。
倾之领了众人去往晚华殿——只是如今“宫”、“殿”等字眼都改做了“院”、“轩”、“厅”、“室”等。初尘、植兰和小花儿扶着几位长者,走在后面。
“大哥哥,树上的红布好看吗?”倾之怀里的团儿扭着身子。倾之笑道:“好看。”往上托了托团儿——小丫头几日不见长重了不少,力气也大了不少。
团儿又道:“团儿没有红布,就把红头绳挂在树上了呢。”仰着脸,伸着小舌头一副讨糖吃的样子。“那大哥哥要好好谢谢你啊。”倾之眯眼亲了团儿一口。
初尘扶着一位叨叨着她赶紧给他们公子生个胖娃娃的大婶,踢开脚边的小碎石,抬起头来正看见团儿霸着她家相公,笑得流哈喇子。
“小心扶着大婶。”初尘对小花儿使了个眼色,赶上前去对倾之道:“让我抱吧。”又拍拍手逗团儿,“乖,姐姐抱好不好?团儿还记得姐姐吗?”
团儿瞪着黑黑的大眼睛看了看初尘,突然哇一声大哭起来,“不要,呜,不要不要……”乱挥的小手配合着乱蹬的小腿,倾之只得将她箍紧。众人望了过来,被注视的初尘手足无措,不好意思起来:怎么好像她欺负孩子似的。
倾之看着眉头紧蹙,一脸尴尬莫名的初尘,忍着笑,报以同情,“上次团儿来兰济堂看病,是你喂她喝药的,还骗她那是糖水。”此话一出,众人哄笑。
“啊?”初尘微张着嘴,恍然大悟:小丫头还真记仇!
行已和去罹买来了酒肉,梅嫂同植兰等下厨张罗,初尘则用两块梅花糕收买了团儿——小孩子还是那么好骗——逗着她玩。与众人喝酒的倾之时不时瞟过来,露出一种仿佛是“我也想要一个”的表情,初尘脸红,气得心里骂他要死。
“喜欢就自已生一个。”耳边植兰的声音一贯的清冷。初尘正握着个剥好的橘子喂团儿,团儿人小,能吃多少,自是初尘吃得多。
“想生一个就少吃这些。”植兰放下盘子,转身走了。初尘看看手里的橘子,完全不知道吃橘子跟生孩子有什么关系——其实她不知道植兰不喜欢她,不喜欢倾之专宠她,多半也是因为她不易受孕的体质。橘性属凉,又在冬天,便是忌讳。
“夫人,团儿小,橘子不能多吃。”梅嫂笑着把团儿嘴里咬了一半的橘子强取出来,团儿作势要哭,梅嫂抱过她,拍拍她的屁股,团儿吭吭两声便又好了。
初尘尴尬道:“是吗?我不知道呢。梅嫂别叫我夫人,叫我尘尘就好。”
梅嫂抱了团儿坐在初尘旁边,笑道:“女人啊,属凉的东西还是少吃的好。”
“不好吗?”初尘喃喃。
梅嫂凑到初尘耳边低声说了一句,初尘顿时红了脸。梅嫂瞧着,抱着团儿直笑——她对初尘说:“凉的东西吃多了,不易怀上。”
梅嫂的眼睛很美,笑起来仿佛一池起皱的春水,令人不由自主跌了进去。或许是有了这样美丽的眼睛,她丝毫不避讳脸上的疤痕。可对于不太相熟的人,眼睛总会不自觉的探寻这美丽脸庞上丑陋疤痕的原因,尽管这样十分失礼。
“你一直想问我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吧?”梅嫂问道。
“没,我……我不是……”初尘被说穿,为自己的失礼不知所措。
“没什么。”梅嫂望向屋外的雪,娓娓道来,“十多年前,也是冬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雪……”——那场暴雪中她失去了亲人,冻伤了脸和手脚。她和许多孩子一起被接进王宫,有个好心的姐姐给她上药膏、扎辫子,她听他们叫她王妃。
“梅嫂见过母亲?”初尘惊讶。
梅嫂淡淡一笑,回忆道:“见过,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转看着初尘,“你知道吗?锦都有许多人,仍都念着王和王妃的好。”
初尘沉默片刻,郑重道:“倾之不会让锦都父老失望。”
梅嫂点点头,忽而打趣道:“你也不要让锦都父老失望啊。”
初尘听得出梅嫂的意思——给倾之、给花家早生麟儿,早添香火。心里忽然很委屈:所有人都偏袒倾之,难道他娶她,就是为了要她给他生孩子吗?联想植兰之前的种种,初尘明白他们对她好,是因为她是倾之的妻子,他们要她为花家传宗接代。如果不能呢,如果她生不出呢?仿佛已被扣上负尽锦都的罪名!
初尘第一次觉到了远离父母、无依无靠的苦楚,后悔,竟有那么一点。
团儿做着可爱的动作和表情,可初尘一点也笑不起来。
酒喝到傍晚才散,倾之也倦了,早早泡了澡上床,在拿云轩歇息。拿云轩本是他的住处,因他幼时胆小怕黑,整日赖在筱竹轩与璟安同住同睡,自己的地方倒没正经住过。也正因如此,才不会在每个角落里都有回忆,才睡得着。
初尘还在卸妆,倾之裹紧了被子先将里面焐热。想到阿荣,他忽然觉得人活得简单些或许更好:他们提着家养的鸡鸭,妻酿的美酒来庆祝公子回家,却没有想过他一个亡国公子怎么就能堂而皇之的回家,商晟怎么就会耗费财物将荒废了十多年的王宫□修葺一新白白让他居住?那是因为他的臣服,哪怕只是表面。如果他们知道了所谓的“公子”换回这些的代价,以及他将要付出的或许更重的代价,还会这样热情吗?还会与他同桌共饮吗?还会称他一声“公子”吗?
不会。
初尘收拾妥当上床,倾之掀开被子把她裹了进来,“冷吧?”
倾之体热,冬天挨着他就好像靠着个暖炉,初尘抱着手臂,背贴在倾之胸前,往他怀里缩了缩,“想什么呢?”
“没什么。”不愿对她讲那样沉重,况且多想无益的心事。
“敷衍我,你心里明明有事。”她刚才几次回头都见他望着帐顶发呆。
倾之笑笑,手环在初尘腰上,贴在她耳边轻轻道:“你觉得团儿可爱吗?”初尘倏然变了脸色,可她背对倾之,后者看不到,于是揉着她的头发续说道:“我在想等将来我们也会有……”
初尘猛掣肘打在倾之胸口:花倾之,你跟他们都一样!拉了另一床被子挪进去,蒙着脑袋将自己裹紧了赌气:爱谁生谁生去,反正她不生!
倾之猛被推开,眉头大皱:他哪里说错了?
推推初尘,后者不理,“初尘,怎么了?”倾之一头雾水。
“睡觉!”蒙在被里发出的声音。
僵了一会儿,听初尘没有动静,倾之无奈,但也知道她平日莫名其妙地爱使些小性儿的脾气,便不放在心上,吹了蜡烛,独自拥衾而眠。
初尘腹诽着也就睡着了。睡到半夜,却被冻醒,迷迷糊糊地安慰自己:她不是原谅他了,只是他被子里暖和罢了。于是又寻着倾之的温度钻了回去。
倾之警惕性高,一向浅眠。被蹭过来的初尘弄醒,他弯起嘴唇笑了笑,抱着她将被子掖得严严实实。吻吻她的额头,也又入睡。
作者有话要说:一篇练笔小文,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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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谣
【章十三】风筝谣
云池宫,灯烛明亮。季妩斜依凭几,妆容雍华,琼华公主偎在她身边,火红的衣摆雀屏似地展开,铺在地上。
“母后,”琼华摇着季妩的手臂,娇嗔道,“父皇又赐宅子又赐食邑的算是什么意思?那个花倾之,我可听说跟父皇有仇呢。”
季妩面色一沉,语气却仍十分平和,“有这回事?莹莹听谁说的?”
“我……”琼华语塞,支吾道,“反正……反正他们都这么说……”
“他们是谁?”季妩凤目微嗔,竟带着些许与商晟相似的威严,琼华心虚,立时瘪了嘴低下头去。季妩拍拍她道:“没有根据的话不要乱讲,父皇会不高兴的。况且父皇做的决定自有道理,为子女不应质疑,为臣子不应揣测,明白吗?”
她的女儿,商莹心里想什么季妩一清二楚。
琼华没有答话,季妩叹了口气,问道:“莹莹羡慕父皇吗?坐拥天下?”
“当然”二字几乎冲口而出,然而琼华只是迟疑着问,“母后……”
季妩闭上眼睛,深深吸气。她拉过商莹,抚摸着她的头怜惜道:“权力好像洪流,你不知道它的深度、它的力量,更不知道它会把你冲到哪里……”——你不懂,你只以为权力是使你得到心爱玩具的工具,却不知道权力亦是杀人的利器。
不只能将他人置于死地,亦能杀死自己!
琼华蹙眉,抱了季妩的腰,缓缓躺倒在母亲怀里,低声道:“母后,我不懂……”其实她“懂了”:季妩并非站在她这一边!可商佑已死,为什么不能是她?琼华脸上晃过一闪即逝的怨恨。
季妩免首看着商莹,轻轻抚着她的背,叹息道:“傻孩子……”可终究是个孩子啊,孩子想得到玩具有什么不对?只是并不意味着她选对了方式,然则,她可以慢慢教导她。想到这层,季妩略感释然,微笑道:“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扶起商莹,打量着容貌日渐出挑的女儿,季妩问道:“左骥最近常来看你吗?”
琼华一听,嘴巴撅得老高,歪过头去气愤道:“母后再别提他!”
“噢?”季妩挑了挑眉毛,嘴角带了笑意,“怎么?”
重重“哼”了一声,琼华转过头来道:“上回跟他说让他猎只雪狐给我做狐皮肩披,谁知他竟送来一只小狐崽儿,母后,这什么跟什么嘛!”琼华一脸“是不是他错”的表情,季妩认真地点着头,却笑在肚里:她可听人说商莹对那小白狐崽儿喜欢得不得了呢——年轻女子微妙不可言传的心态啊。
季妩蹙眉问道:“这么说莹莹不喜欢左骥?”
“我……”琼华闷不吭声了,低着头捏着裙子揉来揉去:她不能说不喜欢,万一母后告诉父皇,父皇取消了婚事怎么办?可要说喜欢,那多难为情。憋了半天琼华涨红了脸道:“左……左骥也没什么不好,别人也没什么好,反正……反正都是些凡夫俗子,没有一个我看得上。要么……要么就别把女儿嫁出去……”
“噢——”季妩点点头,表示明白,“那母后知道了,莹莹是非左骥不嫁了。”
“我才不是呢。”琼华分辩,但似乎有些欲盖弥彰,看着季妩渐弯起的眼角,琼华惊叫道:“母后,你取笑人!”羞恼地扑进了季妩怀里,埋头不起。
季妩开怀地笑了,虽然琼华的骄横张扬与她年少时没有一点相似,但喜欢一个人时的女儿心思却是一样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与羞涩。
“莹莹喜欢左骥什么呢?”季妩轻轻地问。
琼华想了半天,自己也说不清楚:人品相貌?家世背景?对一个公主来说这都不是让她喜欢上一个人的理由,就像天下的美女由着她父皇挑一样,天下的男子一样任由她选,而论家世,就更没有谁家比得上商氏的尊荣,或许……
琼华道:“他跟别人不一样,他从不刻意讨好我。”
季妩暗觉好笑:真是被宠坏的孩子。
“母后,”商莹抱紧了季妩,拧着身子撒娇,“我今晚要在母后这里睡。”
季妩微一蹙眉,但还是应了,“好。”她道。
“那母后给我讲你跟父皇年轻时的故事好不好?”
“……”
“母后?”
瞥见门口入而复出的炜,季妩为自己的失态自失地笑了笑,拍拍琼华,“你先睡,母后稍后就去。”打发了粘了自己整个晚上的琼华,季妩示意炜进来。
“陛下还在明政殿。”炜道。
“这么晚?”季妩蹙眉,“还在批奏折?”
“与韩嚭韩将军促膝长谈。”炜恭顺地垂着眼目。内容和语气都没有问题,但季妩知道她想表达的意思:天执右将军,容貌甚伟,传言与陛下关系非常。
呵,深夜传召,果然关系非常。
很冷,心里冷。季妩抱起手臂,狠狠掐进肉里:他竟宁肯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吗?“准备一下,明天我要带着莹莹去左将军府。”是时左都已官复原职。
她拉拢不了左都,季妩知道,但她愿意抬高左家以打压商晟一心要捧的韩嚭——一边是帝,一边是后,表面上只是韩左斗势,背后里却还牵连着帝后斗气。
炜掀眼看了看季妩,垂首称是。
明政殿。
“陛下……”韩嚭斟着酒,凝眉措辞。
商晟抬眼看他,“说。”
将斟满的酒端给商晟,“臣不明白陛下因何要如此厚待花倾之。虽然他曾为陛下挡剑,但臣直觉花倾之并非真心臣服,臣亦以为陛下定也不会全然信他,却为什么还要封地赐宅?陛下恕臣直言,万不可养虎为患。”
商晟闲闲地听着,仿佛是件无关紧要的事。他啜了口美酒,唇边溢出紫色的葡萄酒般的微笑,“你也以为朕这是厚待他?”
难道不是?韩嚭垂目,“臣愚钝。”
“将他捧上天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要他粉身碎骨。”
商晟幽幽阖目,将自己陷进椅圈里:花倾之上疏减免锦都赋税无非是为了收买人心,好,他要,他便给,他不但给,而且给得更多。他要的就是他先被人膜拜如神,再被人唾之如鼠——玩心计,花倾之,你比我晚生了三十年。
翌日,初尘醒来不见倾之,只有她的衣服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头的汤媪上。手□衣服里一摸,暖烘烘的。初尘披衣坐起,揉揉尚有些发昏的脑袋,想到昨夜发的那通火,暗觉好笑:不管别人怎么看,她有倾之,她怕什么?况且为自己心爱的人生儿育女,有什么心不甘情不愿的呢?小心眼儿——初尘觉得。
心情释然,初尘给了自己一个灿烂的笑容,然而她忽意识到天已大亮,不由垮下脸来:大嫂这个时候还见不着她又得要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了——真有那么点小媳妇儿的忐忑。
“小媳妇儿”麻利地穿衣穿鞋梳妆打扮,偷偷溜进厨房,不敢烦劳他人,只想找点“残羹冷炙”填填肚子。
灶台上有粥,冷的,有包子和饼,也是冷的。
初尘倒不介意,端了表面几乎冻得结了冰渣的米粥张口就喝。
“锅里给你温着饭,少吃冷的。”
初尘猛然听见植兰的声音差点一口下去“嘎嘣”把瓷碗咬个豁口,心里叫苦:大嫂走路是用飘的吗?转过身,笑道:“大嫂早。”尽管那笑比哭还难看。
植兰奇怪地眤她一眼,冷淡道:“早。”——真早。
初尘纳纳地站在一旁看植兰挽了袖子,舀水灌壶,生火烧水。她后悔得想咬舌头:说什么不好,非要说“早”!
锅里盖着小蒸包和紫米粥,都是她喜欢吃的。
早饭吃得颇为满足的初尘闲闲散散地晃到了前院,一路上盘算着来年开春可以在什么地方种些什么花。院里排了长队,行已和去罹坐在桌后,一边询问一边记录。初尘记起昨日倾之提过,说是故宅深大,需要人手打理,让阿荣哥帮忙传个话:有农闲时候愿意干点活儿,挣点钱的今明两日可到府上报名,男女不限,但有所长,看家护院,洒扫煮饭皆可。
还是没瞧见倾之,初尘蹙眉,心仿佛被什么揪着,不舒服。难道已经到了一时不见相思成疾的地步?初尘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矫情,那么无趣,那么离不开男人。过去问了行已才知道倾之去了绾芳苑——原来如此,她的担心并非毫无道理。有些事情总要面对,但初尘暗想:她不会让倾之独自面对!
王宫□重修后,一切都是新的,新粉的墙壁,新漆的栏杆,新铺的柞木地板油亮得映出人影儿。但这样的绾芳宫令倾之陌生,仿佛魇在梦里,触手可及的曾经都是假象——只有东面墙上的风筝依稀还是当年那只。
初尘去到绾芳苑时见倾之盘腿坐着屋子中间,膝上放着一只蝴蝶样的风筝。她轻轻走过去,跪坐在他身边。风筝以竹做骨,白绢做面,四只翅膀上绣了四时花卉——不对称的图案。初尘用手指勾画桃花的轮廓,倾之抬眼看了看她。
“这风筝是母亲出嫁前亲手绣的,也是她出嫁时带来锦都的。”
初尘抬起头,安静倾听。
“母亲生长在苦寒的北方,除了一年中会飘七八个月的雪花,只有梅花。十五岁那年她随商晟入京朝拜才第一次亲眼见了许多从前只能在画上见过的花草。回去之后,她便希望将这些都绣下来,因为那时她想,那些花儿,或许这辈子不会再见第二次了。也是那次,她遇到了父亲……”
“从我记事起,这风筝就一直挂在东面墙上。有年春天,父亲要带我和哥哥去放纸鸢,我央母亲把这只也带出去放,可母亲说风筝的线断了,飞不了。我说我们可以给它接上呀,母亲沉默。我被父亲大手一捞抱了起来,他说要迟了,催着母亲出门,大哥也哄哄闹闹着说赶紧出发,这事便不了了之了。我隐隐觉得母亲有心事,却又不知道是什么,现在想来,她该是思念家乡的……”
“所有东西都换了新的,为什么风筝还在这里?”初尘问道。
“不知道。”倾之摇头。他当然不会知道这风筝是十多年前商晟从绾芳宫带走的唯一一件东西,也不会知道又是商晟着人将它重新放回。但如果他用心,以倾之的才智总能寻到些蛛丝马迹,推测出个几分,或许还能看到商晟做这事背后的别有用心。然而他不愿去想,他只愿风筝一直在这里,就如同他希望母亲一直在这里,在摇篮边哼唱着《风筝谣》哄着年幼的他入睡,哄着年幼的窈莹入睡。
倾之哼起了谣儿歌的调子:
风筝飞,你在把谁追?
莫去远,阿母等你回。
风筝飞,你在把云追。
云散了,阿爹等你回。
……
初尘静静听着,觉得这曲调无比熟悉。
是的,熟悉,她接上倾之的调子轻轻唱道:“风筝飞,你在把谁追?莫去远,阿哥等你回。风筝飞,你在把雾追。雾散了,阿姊等你回……”
倾之诧异地望着初尘,“你……你怎么会唱?”那是母亲编来唱给他们兄妹的儿谣。卓先生死后他带着窈莹逃命,夜宿山中,风雨声林木声兽吼声,甚至想象中黑甲军的兵戈声总会吓得年幼的窈莹哇哇大哭无法入睡,他便给她唱这首歌,她安静下来,像偎依在母亲怀里一样吮着手指入睡。初尘不会知道,初尘没有理由知道,除非……除非小花儿……那呼之欲出的答案令他兴奋地全身颤抖。
初尘握起倾之的手,点点头,娓娓道来,“自从小花儿来到侯府便与我一同吃住,小时候睡觉时她总要唱这首歌,她说以前是哥哥唱着谣歌哄她入睡,只有听着这首歌,她才睡得着。现在哥哥不要她了,她就自己唱给自己。”
“我没有不要她……”
初尘微笑,安慰道:“我知道,我们都知道。”
倾之霍然起身,初尘急忙扯住他的袖子问:“你干什么?”
“我去告诉小花儿。”——告诉她我是她的哥哥,她的亲人!
“然后呢?钰京那个琼华公主怎么办?”初尘却还保持着理智。
是的,钰京还有一个琼华,倾之冷静了下来:商晟把假窈莹当成牵制他的筹码,那他何不将计就计?妹妹当然要认,但只恐要委屈了她。
日渐晌午,行已和去罹整理着名册,低声交谈,忽然身前又站了个人。
“等午后再……”行已边说边抬起头,而后惊愕地睁大了眼,“师父!”
颜鹊抱剑蹙着眉,“你们这是搞什么?倾之那小子又有新花样儿?”
去罹看他一眼,“我去厨房看看大嫂要不要帮忙。”甩身走人。
颜鹊早就习以为常,虽然时不时腹诽倾之:早说过仇人的儿子不能收留。
行已恭顺地行过礼,将来龙去脉讲给颜鹊,颜鹊点点头。行已问道:“我带师父去房间休息?”虽然颜鹊行踪不定,但无论到哪里他们总会给他留出房间。
“不用,”颜鹊摆摆手,“告诉我哪间,锦都王宫我比你熟。”
“明……明烛园。” 行已瞠目:什么叫“锦都王宫我比你熟”?师父常来吗?怎么好像做贼的预先探明了路?他不知道,颜鹊第一次来锦都王宫时可是被花少钧戏谑过是来“劫新娘”的——说是个“贼”,也不为过。
作者有话要说:俺时常反省:女主是不是过得太舒坦了?不过童话告诉俺们,老巫婆吃小女孩儿之前都是要把她养肥滴……
二八
【章十四】二八
明烛与覆雪相对,在绾芳之东,日出东方,如有明烛。
颜鹊推门而入时小花儿正蹑手蹑脚、鬼鬼祟祟地倒退着出门,颜鹊蹙眉,为了避免后者退到自己身上,沉声喊道:“小花儿。”
小花儿倏地竖起耳朵:这谁的声音?缓缓转过头,两只手还提在胸前,“赵……赵师父……”急忙转身站正,微低莲萼,手叠腰间,一副贞淑模样,“我……我来给你打扫房间的……”柔声细语,低眉顺目。
“啊……,多谢。”颜鹊颇不适应,微微倾下身子往上看:真是小花儿?
“没有别的事,我就……”抬头看一眼颜鹊,正碰上后者探寻的目光,脸羞得大红,几乎是竭尽了急促的气息迅速地说道:“我就走了。”撒腿就跑。
颜鹊看着小花儿跑走的方向,心觉好笑,兀自摇头。坐榻上放着一套崭新的冬衣,颜鹊翻开,看针线知道是出自小花儿之手——他家外甥女可没有这样的好手艺。颜鹊蹙眉:她是因为给他送东西所以羞赧成那个样子吗?
“舅舅。”初尘的声音。
傲参以为告知初尘身世的人必是颜鹊,初尘却清楚的知道黑衣者另有其人。但不管他是谁,她都谨守着他们之间的承诺——不让外人,尤其不让倾之知道她与颜鹊的关系,所以她只在无人时唤颜鹊舅舅。这一点,颜鹊是默许的,可见他虽不是黑衣人,却与黑衣人有着极大的默契和莫大的关系。初尘曾试图从颜鹊口中套出黑衣人的身份,然而无果,不过让她安心的是于复仇之事双方是友非敌。
偶尔念及自己的身世,初尘常觉得是老天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她做了十五年渤瀛侯府的小姐,十五年帝君商晟的顺民,忽然有人告诉她“你的姨母和母亲是凤都的王,你高贵的血统赋予你复仇和复国的责任”,她能怎么想?偷懒一点想:复仇这种事让倾之去做吧,她支持他便好,左右他们的仇人都是商晟。
颜鹊把衣服往旁边一推,扬起嘴角,伸手道:“过来。”
初尘欢喜地扑过去,抱住颜鹊的手臂,“舅舅何时回来的?”
“刚刚。”颜鹊笑着回答。
“这次就不走了吧?舅舅为什么总不跟我们住一起?”初尘埋怨。
“小住几日,”颜鹊掸掸衣服,“我可不想整日看去罹的冷脸。”只是借口。
初尘沉默片刻,娇声道,“你总不在,也不怕倾之欺负我。”
颜鹊哈哈大笑,拍着自己的外甥女道:“你不欺负他我就谢天谢地了。”
“哼,舅舅也偏心。”初尘偏过身去,不再理他。
颜鹊看着初尘的背影,披肩余发如锦似缎,轻轻抚上去,手就自然地滑了下来。微笑的眉眼上添了些许惆怅:他的两个姐姐都有这样好的头发。
“尘尘十六岁了。”颜鹊叹息。
初尘回身望着忽而深沉的颜鹊——她极少见他有这样的表情。初尘心中的颜鹊是个风流潇洒的人,亦是个从容自在的人,是那种不被凡俗所扰亦不被名利所惑的人,于他而言,有酒有剑足矣,这种人,无法想象他也会有烦恼。直到她知道了他是凤都的殿下,他有亡国的大恨,才渐渐懂他,可即便如此,他仍总是那么潇洒,那么惬意,那么无拘束,那么无所谓——她真的极少见他有这样的表情。
“是啊。怎么了,舅舅?”
颜鹊微笑:一样是十六岁,她不像他的大姐,十六岁的凤都世子颜白凤雍容高贵,不怒自威,俨然已有王者之气,她也不像他的二姐,十六岁的颜青羽辅佐新登王位的白凤,周旋于尔虞我诈之间,冷静睿智。没有机会让她施展才华以证明她是否同样也有着姨母杀伐决断的果敢和母亲明晰世事的警敏。十六岁,敖家有女初长成,十六岁,窈窕新妇夫君怜,这样很好,幸福就好。
“你长大了,舅舅老了。”颜鹊笑着,眼角笑纹愈深。
是谁说过,男人最迷人之处就是深浅适中、微微弯起的温柔的笑纹?好像是鱼菱吧,初尘记得,她说那远比深邃的眼眸、弯翘的唇角更能融化人心。她想:舅舅的眼睛笑起来确实格外好看,想是因为那几道凤尾似地笑纹。倾之就没有。
“是啊,”初尘装模作样道,“舅舅已经不年轻了,什么时候给我娶个舅母?”
“咳……”颜鹊被自己的唾沫呛到了。
不等颜鹊抽手打她,初尘已识趣的脚底抹油溜到门外随时准备扭身就跑,她把着门框问:“舅舅看见小花儿了吗?大嫂说她到这边来了。”
“刚走。”顺过气来的颜鹊没好气道。
“噢。”初尘蹙眉,“我去别处找她。”
初尘走后,颜鹊试穿了小花儿送来的衣服,已经很久没有穿到这样合身又合心的衣服了。从前还是凤都殿下的时候,做一件衣服得要五六个经验老到的裁缝、十几个技艺精湛的绣工,自然是用心求精、一丝不苟,后来即使有钱也再买不到那样的心意了,徒然浪费了上好的衣料和精细的针线,还不如老妪给老翁缝制的粗布棉袄——凤都殿下是那种挑剔得可以穿出裁缝绣女是否用心的人。
他刚才差点就想问初尘小花儿送衣服给他是什么意思,但转念,他作为长辈,受她件冬衣有什么不妥?他长她二十五岁,足够做她的父亲了。但那样羞涩的笑容又是为何?他从未碰触过男女之情,也不懂得小女孩儿的心思,但却见过一向大方,甚至“张牙舞爪”的初尘曾这样在倾之面前安静地脸红。
叹气,但愿他想多了。失笑,一定是他想多了。
他可是她的长辈。
初尘找到小花儿,把她领去绾芳苑,倾之将傲参的信拿给她看,紧张地等待她的反应。小花儿看完,见倾之和初尘满脸期待地望着她,她蹙了眉心,努努嘴唇歉意道:“什么锦官城,什么花窈莹,我都已经不记得了。”她是真的忘了,但却不能怪她,国破家亡时、离开哥哥时、远离故土时,她还太小。
倾之很是失望,初尘强做笑容劝慰道:“没关系。”而后听到了倾之哼起儿谣。小花儿渐渐睁大了眼,她问:“倾之哥哥怎么也会唱这首歌?”
倾之哥哥怎么也会唱这首歌?
“你听过这儿谣?”倾之带了鼻音。
“嗯,”小花儿点头,“小时候哥哥唱着哄我入睡的。”
倾之笑了,他捏捏小花儿的脸,对她说:“记得吗?我跟你说过我也有个你这么大的妹妹,可惜多年前被我弄丢了。”
小花儿点头,倾之和行已从凤都归来,大家欢聚的那个晚上,他曾说过。
“以前,我常给妹妹唱这首歌。”倾之道。
小花儿仔细地想了想,前倾了身子认真地问:“这么说,这是锦都的儿谣,我哥哥,还有我也都是锦都人了?”
倾之愣住了,不知如何作答。他应付过不少老奸巨猾的敌手,回答过很多暗藏玄机的问题,却没有哪次让他觉得无从开口。然而心底又不禁冒出喜悦:一定就是窈莹了,她从小就有让他无计可施的本事。这个妹妹仿佛生来就是跟他“作对”的——她就是能难住他。十五年前在同一间屋子里,父亲问他如何当个好哥哥,他说过,若是个妹妹,就允许她欺负自己。她真能欺负他啊,逼得他冒险到山下挨家挨户的问人家要奶,晚上累得恨不能躺倒睡死还得照应正在兴奋的她,最后这丫头干脆把自己弄丢了害他伤心自责了十几年。誓,果然不能轻易发。
倾之看着小花儿摇头苦笑。
初尘觉得自己酝酿了十分的感伤被小花儿冲淡了七分,哭笑不得,推着小花儿,把她按进倾之怀里,“傻瓜,你就是花窈莹,他是你哥哥,亲哥哥!”
“小姐,你说我是……”当事人犹云里雾里。
倾之伸手揽过小花儿,并拢的手指自然的挡住了后者向初尘求助的视线。
“你不想有个哥哥吗?”他问。
“想。”做梦都想。
“我就是你哥哥,亲哥哥。”
……
雪晴后的天气总是格外清新,就连天边赤红的落日都清晰得好似比往日迫近了几分。暮光融融,洒在屋檐上变成金色,洒在人脸上变成橘色。
行已张罗完招收杂役护院的事,把名册递给倾之道:“明日他们就能来了。不过以后说好,家里还是得有规矩,公子就是公子,不能再随随便便了。”
倾之蹙眉,掀眼道:“包括你们?”——你们也跟我分尊卑上下?
“美得你。”去罹丢个大白眼。
“哈哈。”倾之笑道,“那就好。”
三人正在说笑,忽听小花儿道:“这位大哥,我们已经招满人了。”倾之转过身,见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人粗布短打,手捧木匣。心忽然紧张起来。
“我叫明子。”来人道。面无表情。“我的爷爷荀俭原本是锦都王宫的裁缝,他给公子的爷爷、公子的父亲做过朝服,也为公子和公子的大哥做过衣服。”
那个固执又可爱的老人家吗?那个可以把他的父亲“呼来喝去”的老人家吗?倾之道:“荀爷爷,我还有些印象,他老人家身体还好吗?”
“他去世了。前年。”明子的话不见波澜。
“啊……”倾之低叹,“可惜我不能再见到他了。”眼睛垂下,盯住了木匣。
“王死后,常熙和商晟的人都忙着争抢城中要地,没人顾得上王宫,爷爷从后门溜进来,背走了王的尸体,将王的尸体火化。”明子缓了口气道,“爷爷一直相信公子还活着,一直等着公子回家,可惜他等不及,先走了。”
倾之想,他已经知道木匣中装的是什么了。
“王的骨灰,就在这盒里。”
起风了吗?残余的积雪被吹了起来,沙粒一样眯了眼。倾之抱着木匣,低头看着,眼泪“啪嗒啪嗒”打在上面。他吸了口气,抬起头对明子道:“留下吧。”
“不了。”他转身走了几步回头道,“公子要为王报仇,为锦都报仇!”
倾之郑重点头,明子露出欣慰的笑,转身离去。
“明子。”倾之叫道。明子转身,以目光询问。
倾之道:“不管我做什么事,请你相信我。”
明子淡淡一笑,“只要公子问心无愧,别人信不信又有什么关系?”
“我……明白了。”
三月,绾芳苑中一棵原本枯死的桃树竟然发了新芽,开了花,虽然只有疏疏的几枝。初尘站在树下,发了呆:一枝桃花已经这样美,一树呢?漫山呢?
“小姐。”小花儿唤她——她们仍在表面上保持着主仆的关系,甚至在家中添了许多新仆人后,她也随着他们称倾之公子。这样做颜鹊、行已、去罹和植兰都是赞成的,一方面将计就计麻痹商晟,另一方面,隐藏窈莹的身世本身就是对她的保护。小花儿自己觉得并无所谓,血缘不会因为称呼的疏远而疏远。
“公子去哪里了?”小花儿问。
初尘转身笑道:“还记得城西有片桃花林吗?倾之说等花开得像火一样的时候带我们一起去赏花。”她答非所问,并且话里明显有问题——倾之怎么可能在大哥葬身的桃林与众人赏花?小花儿低了头,觉得初尘有事故意瞒了她。她也不总是糊里糊涂,不过一时开窍,一时犯傻罢了。
子归山上没有一条正儿八经的上山的路,崎岖不平的山径与其说是人辟出来的,倒不如说是山羊野鹿踩出来的。沿着这样的路,半日只行到山腰。
倾之佯装抬头喘息,目光却瞄准前方树上,那里藏了人,该是子归山护山的前哨。他擦擦汗,若无其事的向前走,越过了藏人的树。没走几步,身后传来杜鹃的啼鸣声——那是暗号,提醒同伴有不明身份者闯出了他们的领地,让大家做好合围和攻击的准备,哦,或许还有陷进,他得小心。
子归山上树木繁茂,去年秋天的落叶还来不及腐坏,铺在地上厚厚的一层。在玄都时他们有时利用落叶,有时利用积雪,在叶子或雪被下埋伏下兽夹大网,或是挖个深坑,铺上树枝干草做伪装,用来诱捕体积较大的野兽。
倾之以不变的速度走着,忽然驻足,他知道自己已经走到了大网的中央,在他的前后左右左前左后右前右后各有一人,正准备拉网捕鱼。但或许是他突然停下的举动令对方心生疑惧,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行动。
然而不愧是训练有素,惊疑片刻,八人开始行动,从自己所在的树上分别向相对的方向跃去。倾之竟然十分有闲情地在心中赞了声“好”:要知道若非十二分的娴熟和默契,这八个人自己就能在半空撞翻了天。快,无声,且要默契。
网用韧性极强的钢丝拧成,普通的兵器斩不断撕不开,倾之却占了破晓的便宜。他抽剑出鞘,点地凌空的同时旋身挥臂,铁网齐岔斩断。被网兜起的树叶失了依托,纷纷落下飘向中央,倾之随着脚下那块被斩下的圆形铁网落下,网“扑”的落地,强大的气流将飞向中央的树叶又扑了回去。
八人易位后树熊一样牢牢地巴在树上,手中提纲,扯起一张中间缺了一块的网。日近正午,阳光从正中照下来,网下形成了灰色的影,网洞下的白衣青年却是一身阳光,纷纷扬扬的红尘扑向四周,也不近他身。
要使陌生人对自己放下戒心,单单示弱是行不通的,必须先示强、后示弱。若制服而不伤其性命,对方至少会有七分相信你的诚意。以一敌八,又不能伤人,似乎有些难度,权衡之下倾之决定放弃制服,只给他们个下马威看看。
倾之收剑,单手握剑擎起,高声道:“在下不想与诸位交手。”
八人交换眼色,最后看似为首的那人喝道:“说清楚。”
倾之笑笑,“我是来寻故人的。”
“谁是你故人?”
“铸造这把剑的人。”倾之说完,将破晓抛给为首者。
为首者见识了这剑的厉害,也知道自家庄主最擅铸剑,又见倾之明明手握利器,明明功夫了得却自愿弃剑,便对他稍稍放松了戒心。他对七个兄弟道:“看紧他,我去去就回。”倾之抱拳相送,一副“兄弟速去速回”的模样。
山中。念恩堂。
庄主陆子归听说有人闯山,且随身携带一柄惊世利刃,自称是他的故人,忙赶了过来。堂中剑架上横着一柄装饰朴拙的长剑。陆子归单手一提,竟然虚晃一下——这剑,很有分量。“陆风,这就是你说的宝剑?”陆子归身后跟着个十五岁上下,劲装打扮英气勃然的女孩儿,是他的女儿陆云英。
“是的,小姐。”陆风正是八人中的为首者。
陆子归横剑身前,拔剑出鞘。宝剑锋芒乍现,陆子归瞬间眼前一亮,星眸圆睁——是破晓,他此生最得意的杰作!
“咔”收剑。陆子归询问道:“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吗?”当年托他铸这剑的人看起来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如今也已过了十多年了。
“不是,”陆风道,“是个二十左右的黄毛小子。”
陆子归心中一惊:不是他?那是谁?但拿着这柄剑,想必与当年那人有莫大渊源。陆子归对云英道:“叫你大哥来。”又吩咐陆风,“请他上山。”
雪泥鸿爪
【章十五】雪泥鸿爪
陆风将眼蒙黑罩的倾之引至念恩堂,为他摘下黑布。倾之眨眼适应了一下变化的光线,抬头见正北主座上是位四十开外的中年人,肤色古铜,青蓝布衣,一身质朴浑厚之气,倾之暗思:是能铸造出破晓那种古拙宝剑的人。
主座右边是个二十出头、眉清目秀的青年,左侧则是个身佩宝剑、英气勃勃的少女。两边分列着子归山的庄众,身着武服,腰间挎刀。
倾之在左鹜处见过陆氏父子的画像,知道那一长一少便是陆子归、陆云生父子,少女却不知是谁,只是单凭相貌倒比陆云生更像陆子归些。
倾之举手齐眉,对陆子归揖手执晚辈礼,“晚辈花倾之见过陆庄主。”又侧身对青年抱腕,“陆少庄主。”
青年侧头看向父亲,后者凝眉,没有答礼。
倒是那相貌英然的少女斜起眼来,露出不屑和质疑,挑明了道:“花姓乃我锦都国姓,‘倾之’更是我公子之名,你是什么人胆敢冒充王族?是何居心!”
陆子归没有斥责女儿无礼,而是安静地注视着堂下剑眉星目的青年。
倾之不答反问,“国已不国,何来国姓?王族覆灭,何谓公子?”
少女按剑愤而起身,“手中剑在,心中念在,国恒存!”
倾之重新打量少女,方脸颊,宽额骨,眉峰高挑,双眸冷睿,一脸比男子更甚的倔强。倾之对陆子归笑道:“若未记错,杜宇师傅家的小云英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转对少女道,“你‘抢’过我一只犀牛角雕花小弓,还记得吗?”
云英怔住,她确实有一只犀角小弓。父亲说是她小时进宫从二公子那里“强夺”来的,公子虽不情愿,王妃却喜欢她机灵泼实,便替公子做主送了她。云英看着倾之,蹙眉不语:毕竟不能凭一个玩意儿就相信他真是公子。
“云英,不得无礼。”陆子归这才缓缓开口。云英低头,半信半疑的坐下。陆子归示意手下为倾之铺了坐席,“请坐。”倾之谢礼跪坐。
陆子归道:“小女恰巧是叫云英,但陆某并非杜宇。”
倾之笑笑,也不说认错人,只道:“杜师傅我只见过一面,倒是杜夫人有幸见过三次,她是个温婉清丽的人,眼角下有颗泪痣,我至今记得很清楚。”他说话时注意着陆子归的神态,后者由紧到舒的眉头,由努力压低到自然平起的嘴角,由很深很专注到放淡看远的眼神无不说明他就是杜宇。“我见过子归山庄的剑,”倾之续说道,“陆庄主倒与杜师傅一样精于铸造,堪称大师。”
“花公子言重了。”陆子归谦道。倾之心下琢磨着陆子归的用词:他称他“花公子”,而非“公子”,说明他仍然怀疑,仍不认可他的身份。
陆子归早就听说“公子”回来了:苛税减免轰动锦都,赠医施药美誉流传,锦官城出了这样的人物,子归山庄怎么可能不关注?不错,他是为锦都百姓做了好事,可不要忘了,商晟赐还了王宫,封赏了五千食邑,甚至山庄手下打探到花倾之与围剿子归山的左鹜、邬哲也有往来。陆子归并非不相信眼前的花倾之就是锦官城内被人称颂得沸沸扬扬的花倾之,他所怀疑的是这个花倾之从头到尾就是假的,根本就是商晟的诱饵和圈套,根本就不是锦都的公子!
陆子归握起身边破晓,问道,“不知花公子与这剑原本的主人有何渊源?”
倾之笑道:“这剑是杜师傅所铸,陆庄主也认识它原本的主人吗?”
陆子归反问,“花公子怎知铸这剑的人就是杜宇?”
“破晓是家师十多年前请杜师傅用一玄一银两柄宝剑合铸而成,玄剑是锦都的百花杀,银剑是家师的佩剑凤骨,也叫细君。”倾之看着陆子归惊愕的神情,微笑,“大概杜师傅自己也不知道摆在他面前的两把剑有这样的来头,而他更不知道请他铸剑的人竟是凤都的殿下。”顿了顿,从头说起,“常熙商晟合力攻打锦都之前,先父因有不祥预感,传信将凤都殿下请来锦都。殿下嗜剑如痴,父亲便以百花杀为交换托他将我和大哥带出王宫,送至别枝山先父的授业琴师卓先生处。城破之前我们已逃出内城,不幸半路遇袭,大哥被杀。殿下未将百花杀据为己有,而是请杜师傅重铸宝剑,赠送给我。后凤都王颜白凤遭商晟杀害,殿下复仇不成险些丧命,他伤愈之后回到别枝山收我为徒,共谋复仇大计。”
倾之说完,陆子归凝眉沉思良久:细推其中关窍并无矛盾,但能当真吗?
“陆某冒昧,久闻凤都殿下剑法超凡,花公子既是殿下的弟子,想必也使得一手好剑,不知陆某是否有幸一观?”陆子归此生铸剑无数,阅剑无数,深知何种心性的人能驾驭何种心性的剑,何种品性的人能使出何种品性的剑法。
倾之也不谦让,起身抱拳道:“但请庄主指教。”
陆子归示意手下将破晓交还倾之,倾之双手接剑,抱剑行礼,振剑龙吟。
破晓他用了十几年,起初无人指点,遇敌之时胡劈乱砍,毫无章法。后得颜鹊亲传才知要领,可师父每有赞赏,却也每有不满,直到凤都归来,才笑说他可以出师了。倾之问其缘由,颜鹊只道四个字“返璞归真”。
不错,不论是平实的还是华丽的招式,目的只有一个——退敌取胜。战场上瞬息万变,根本没有时间思考怎样出招,全凭武者长期训练的直觉和经验。战火洗礼后倾之的剑法更加质朴实用,也沾染了杀伐的戾气,更带着以杀止杀的霸道。
一套剑法走下来,倾之抱剑为礼。破晓再次回到陆子归手中,他轻抚剑身,有种炙手的感觉——倾之招式太快,剑几乎与空气擦出火来。
“杀气太重。”陆子归评价。
云生云英及山庄众人不解地看向他们的庄主:那明明是套极普通的剑法。
倾之知道,以他的功夫早已能将所谓“杀气”收放自如,而陆子归看到的不是剑,而是他的心。自信的微笑,“倾之以为,以杀止杀,是为仁。”
陆子归手上动作一顿,他抬头看着倾之,似乎有那么点心悦诚服:他虽不像先王上,可毕竟破晓也不是百花杀!百花杀至圣至仁,破晓却融合了细君的妖冶。
陆子归将破晓置于身侧,正襟危坐,伸手道:“公子请坐,在下确是杜宇。”
倾之撩襟坐下,轻松道:“杜师傅何必跟我兜这么大圈子?”仿佛带着孩子般的怨气。杜宇先是一愣,继而觉得好笑,爽快道:“好,不兜圈子,开门见山,公子此上子归山所为何事?”其实倾之不说,杜宇也心中有数。
倾之正色,“那倾之直言,此来,是要向杜师傅借几样东西。”
“要借何物?”
“子归山三千甲兵和……”倾之抬头看着杜宇,深深吸了口气,缓缓的,一字一顿道,“倾之想借,贤父子项上人头。”
话音未落,寒光乍闪,陆云英飞身刺向倾之。
“夫人,夫人。”
初尘正蹲在地上和小花儿一起给花苗培土,一听这猴急的声音就知是粟满。
粟满不到十四岁,人机灵,也猴皮。当时行已觉得他年纪太小,不想留他,不知谁在旁边说了句“这小子早死了老子娘,整日在街上游手好闲,不如要了他”。他和去罹一合计,这孩子要流落在外面恐怕学坏,好在他有份自食其力的心,便把他留下了。倾之见粟满聪明,倒想让他读读书学学字,将来能写能算,也好有一技之长养家糊口,奈何粟满正是上蹿下跳猴似的的年纪,根本坐不住。这不,大伙儿忙着搬苗栽树,他不下实力,倒在一旁指挥起来。
“怎么了小满?”初尘问道。
粟满一指身后,露出个大笑脸,“夫人看这几颗树要栽在哪里?”
初尘搓搓手心的泥,起身以手背叉腰,对着行事不稳妥的粟满摇头,“公子不是给你们画了图,哪里栽桃树,哪里种桂树吗?”瞪眼,“还来问我!”
粟满才不怕初尘那点“威吓”,他虽然嘴上称她夫人,却在心里撇嘴:她大他还不过两岁呢。仍旧不改一张嬉皮笑脸,“公子图上没画海棠,今天一早出门前特意嘱咐要种海棠,我们临时找不到苗树,还是从老乡家现买现挖来的呢。”
海棠?初尘早不理会粟满那张臭脸,瞅着已经顶了玫红色小花蕾的海棠傻笑:她就在来锦都的路上随口一提,倾之竟然真的上心了。
“累死人了。”粟满抹抹汗,“唉,夫人,夫人!”想什么呢?
“那……那个……”初尘回过神来略有些尴尬,看看院中,最后指着门口道,“就那儿吧,就种在门口,种得近些,海棠要簇在一起才好看。”话说得多通常是为了掩饰某种情绪,但初尘的话也不错:海棠要簇在一起才好看,尤其落时。
粟满摸摸脑袋,不懂夫人为什么忽然这么高兴。“女人啊,不明白。”他叹一句,赶紧跑过去对人家真干活儿、下实力的人指手画脚去了。
初尘用手背搔搔下巴,心想等倾之回来要犒劳犒劳他。
想到便做,拉起小花儿,“走,去厨房。”
“小姐……”身后小花儿拖了长腔,显然不满。
“啊?”初尘回头见小花儿一脸怨气,视线下移,看见她拉着小花儿挽起袖子露出的白皙的小臂。“呵呵。”初尘干笑,讪讪地松了手。
小花儿手臂上落了个泥印子。
“云英!”
杜宇失口惊叫,话音落时,云英的剑尖堪堪停在倾之喉间,后者双眼一眨不眨,复沉声道:“倾之想借子归山三千甲兵和贤父子项上人头。”
云英手腕一挺,抵住倾之的喉结,怒目相向,咬牙道:“你敢再说一遍!”
杜宇起身喝道:“云英退下!”他万万想不到倾之提出这样的要求,震惊之间,云英剑如闪电,顷刻出击。女儿的功夫和脾气杜宇知道,他真怕那一剑下去事情还没弄清楚就了结了花倾之,花家唯一后人的性命。然而镇定下来他却发现是自己多虑了——花倾之连眉头都未皱一下。想到他的身手,他若想躲,如何躲不过?杜宇苦笑:如果那一剑再不收手,现在恐怕是花倾之拿剑对着云英。
“云英退下。”杜宇又喝一声,云英才狠瞪倾之一眼,恨恨收剑。
念恩堂内刚刚好转的气氛便被倾之“贤父子项上人头”这冷冰冰的几个字生生凝结了。杜宇仰天一叹,“知道子归山庄的正堂为什么叫念恩堂吗?”转看向仍低着头闷闷不乐、愤然不平的女儿,杜宇道:“因为如果不是王妃相救,你母亲早在生你哥哥时就难产而死,不会有你哥哥,更不会有你。”
吃惊的不只是云英,还有倾之——他从未听母亲说起过这段往事。
杜宇道:“若以命抵命,我妻儿性命乃王妃所救,虽芸娘早逝,但杜宇和儿子的命还是可以还给公子的。可凭什么让我相信你真的是锦都的公子?要我父子的性命又做何用?难道是向商晟邀功?我父子死后子归山三千从众又当如何,斩草除根,一个不留?”深深吸气,重重呼出,“花倾之,你须得给我个说法!”
倾之起身,腰杆笔直,问道:“庄主可愿与倾之单独面议?”
“不行!”云生第一个反对:此人狡猾,又功夫了得,谁知离了众人的视线他会对他父亲做什么!堂上众人听倾之说要取庄主和少庄主性命早就群情激奋,此刻云生一呼,他们齐齐振臂响应,“不行!”、“不行!”、“不行!”……
倾之看一眼陆云生,双手背在身后,“请缚我双臂!”
再问杜宇,“庄主可愿与倾之单独面议!”
晚饭张罗了一桌子好菜,可倾之却没赶回来,初尘知道他去了子归山,难免心神不宁,吃了几口便称“饱了”。大伙儿栽花种树辛苦了一日,恰好晚宴丰盛,初尘、小花儿和植兰离席后行已便招呼大家一起来吃。年轻小伙子争抢在一起,很快就碗空杯净盘子见底了,害得初尘晚上肚饿,溜到厨房却找不到什么现成可吃的,还好她偷偷藏了一道菜——红烧鹅掌——那本是小花儿做来取笑她白天乐而忘形地抓她一手泥的,让她瞧见便藏了起来。小花儿还着实纳闷了一阵子。
初尘坐在房门口的台阶上,膝上放着一盘红烧鹅掌,她仰头看看无忧无虑的星星,低头便有些惆怅: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她不知要过到何年何月。
“唉——”长长嘘了口气,安慰自己:细算子归山距锦官城颇远,来回也要好几个时辰,兴许是耽搁在路上了,倾之没说今夜不归,就一定会回来!安慰完胡思乱想的心,初尘抓起一只冷掉的鹅掌,开始安慰自己叽咕直叫的肚子。
“偷吃啊。”一个人蹲在她身前饶有意味地看着她道。
初尘一惊,抬头正看见倾之那双在黑夜里尤显晶亮的眸子,见她吃惊,他咧起嘴笑。她还没反应过来,倾之便翻身坐在台阶上,靠在她身边,也伸手抓了一只鹅掌,边啃边道:“晚上没来得及吃饭,饿坏了……嗯,味道不错,可惜冷了……”
原是倾之快马加鞭从子归山返回,到了绾芳苑不见初尘,寻思她许是去跟窈莹同睡,便溜到厨房来找吃食,没想到却看见初尘苦着脸对着一盘鹅掌长吁短叹。
“你说你对着鹅掌叹什么气,鹅掌哪里得罪你了?”倾之“不知死活”地问。
初尘登时大怒,一个鹅掌摔到倾之脸上,“我还不是担心你呀!”委屈地险些掉泪。倾之嘴里的鹅掌掉在地上,初尘这火发得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在他哄她之前初尘很快用手背抹了抹眼——这样就哭,她自己也觉得挺没出息。
“没吃晚饭吧?”初尘问。
“嗯。”倾之点头。
初尘把盘子塞给倾之,起身到厨房取了两副碗筷,用筷子拨拨鹅掌,从盘底扒出两碗浸了酱汁的米饭。倾之这才发现红烧鹅掌底下盖的是饭。
倾之讨好初尘道:“我给这菜想了个好名字,”凑上前,“‘雪泥鸿爪’如何?”没想到初尘反怒瞪他一眼,没头没脑地扔出一句,“你跟小花儿还真是亲兄妹!”
倾之见初尘心情不佳,闭口不言,心道还是多吃少说为妙。
初尘见倾之吃得狼吞虎咽,更觉肚饿,便也端了碗与他同吃。两人不时用胳膊肘顶顶对方,对着傻笑,仿佛两个背了大人偷吃的孩子。
“唉唉,”倾之指指自己的脸,“还有油吧。”那表情显然的:帮我擦。
初尘见倾之脸上挂着鹅掌形的油渍,两眼放光,大笑道:“哈,雪泥鸿爪!”
难道这就是红烧鹅掌盖米饭的本意?倾之眉头大皱。初尘笑得愈发得意忘形、神情诡异,倾之心觉不妙,冷不防被她搂了脖子,凑上去啄了一口。
初尘舔舔嘴唇,对着他笑,那神情仿佛问他:还要不要‘擦’?
倾之可不吃亏,双臂钳起初尘,抱着她把沾着油的脸往她颊上蹭。他的发丝搔得她脖子怪痒。“啊,不要不要。”初尘脸埋颈间,拧着身子使劲儿推他,奈何挣脱不得。力量上实在难以抗衡,她索性不动,威胁他道:“花倾之,我叫人了!”
初尘不反抗,倾之也就不用力了,但仍合拢双臂圈着初尘。他看着她,露出个乖邪的笑,轻轻吐出三个字——“你叫啊。”谁怕谁知道呢?初尘泄气的软在倾之怀里任他如愿以偿地吻上一口,心下挫败的想:她再也不轻起“色心”了。
子归山
【章十六】子归山
眼皮很沉,抬不起来,有什么东西轻轻柔柔地落在脸上,让人想起幼时春末天气晴好的日子。母亲在树下铺了宽大的锦席任他玩耍,累了便睡在树下,风暖得好像柔软的襁褓包裹着熟睡的婴儿,花瓣落在脸上,痒痒的……
睁开眼,两片粉色的花瓣吻上他的颊,倾之用肘直起身体,微微侧抬起上身,轻轻回吻,另一只手则从她的发、她的颈、她的背缓缓抚到她的腰。昨夜吃足闹够,回房沐浴后又亲热了许久才睡,当那种激情在睡梦中淡去,第二日醒来后缱绻的余味却更加醉人,仿佛浓烈的胭脂醉,饮时不醉,醉却是在回味时了。
“什么时辰了?”倾之猛地掷出一句。大煞风景。
初尘笑推他的肩膀把他按回枕头上,说道:“你放心,我跟大嫂说了你昨夜回来得晚,要晚些起,她什么也没说。”给他合合中衣,看看天光,“你再睡会儿。”
倾之这才松了口气,踏踏实实地躺回床榻,方才那倏一清醒的双眸又变得迷离起来——他昨日确是太累了。来回奔波翻山过岭尚在其次,踏入子归山后的小心谨慎,初说陆子归的步步为营,面对刺喉剑时面色不改,说服杜宇时置腹推心,一整天脑中都紧绷着一根弦,片刻不敢放松。而一旦那根弦松下来,整个计划的千般计较万般思量便都搅在了一起,如团乱麻,纠缠得人身心俱疲。
初尘起身抱了个针线簸箩和一团布料坐回床边,纫了针,往头上抹了下。倾之迷迷糊糊地抓了一把,不像缝衣服的材质,便问道:“什么?”
“给你做件披风。”初尘抖开布料。
倾之半支起身子,“让徐嫂做不就行了?请人来就是做事的嘛。”
初尘手下略停,瘪嘴斜他一眼,“怎么,嫌弃我做得不好?”
倾之无力地叹气:他分明是关心她,不想她劳累,真冤。“不敢。”他道。
初尘“哼”了一声,酸不溜丢道:“是不敢,不是没有,心里还是嫌弃的。”手下却丝毫没有要停下不做那件让人“嫌弃”做工的披风的意思。
倾之抓抓头坐起来,下巴搁在初尘肩上,后者一晃身把他推开,就听倾之唉声道:“跟你说话要比跟陆子归说话还谨慎。”双手又耍赖地环上她的腰。
初尘懒得去掰那双扣在腰间的手,边缝着披风边随意一问,“你昨夜只说事情顺利,怎么个顺利法?你如何说服陆庄主的?给我讲讲。”
倾之蹙眉,松了环着初尘的手,下床拖着鞋到几案边弯腰从盛泉水的竹筒里倒了杯凉水,起身仰头喝了。“也没什么。”他道。放下杯子,合了合中衣,回头果然见初尘歪头看着他,一脸“骗谁呢”的表情。心虚地轻咳一声,倾之如实道:“我与陆子归密谈,言出己口入彼之耳,不传三人,所以……”
“连我都不能告诉吗?”初尘觉得有些无趣。
倾之凝眉垂目,抿了抿唇:并非不能告诉初尘,只是他不愿让她觉得自己的丈夫是那么个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人。“还是……不要知道吧……”
初尘低头缝着披风,看不清表情:她其实并不十分关心倾之跟陆子归说了什么,因为结局她已知道。“陆家父子一定要死吗?”她抬起头问。
倾之叹道:“陆家父子不死休说商晟,连左鹜这关都过不了,他们打了好几年,太熟悉了。”还有一个原因,他愿意烂在心里——陆子归、陆云生不死,子归山的三千甲士就永远姓陆!
倾之走到床边,半蹲下身子,抬头望着初尘问,“你觉得我是个坏人吗?”
坏人吗?不一定,但初尘知道倾之若是个“好人”就不必复仇了,带着她隐居山林逍遥度日岂不更好?可父母兄长之仇,国破家亡之恨岂又能轻易放下?他不像她,她没有去过凤都,甚至没有见过母亲和姨母,而他却是真真实实地拥有过,又彻彻底底地失去了。她知道:有些事情倾之也不想做,却又不得不做。
簸箩放在膝上,手拈针线放在簸箩里,初尘略底下身子道:“我还没有天真到用‘好’、‘坏’来评价一个人吧?不过呢……”她弯起眼来慧黠地笑,“若由我执笔青史,我给你四字评价。”“什么?”他问。初尘笑道:“毁誉参半。”
倾之失笑,心道:好了,他这辈子已被“盖棺定论”了。
三日后,子归山。
缭绕春山的浮云流霭仿佛被人袖了去,天高气朗,云淡风轻。陆子归身着甲衣,登临层云台;倾之随后,白衣银甲,玄色披风,风鼓动,露出绛红的内里。
层云台是子归山的阅兵台,依山势而凿,其下土地平旷,正是陈兵列甲之地。倾之手按破晓,拾级而上,目光向下扫去:三千甲士披坚执锐,队列整齐。
陆子归登上层云台站定,对陆云生颔首示意,后者转身击鼓,鼓声由弱而强,鼓点时徐时疾,台下阵法随鼓声而变,进退有序,攻守相护,训练有素。
陆子归微侧头对侧后方的倾之道:“子归山可作战庄众共两千七百一十三人,十人为什,十什为队,十队为旌,设什长、百夫长、千夫长。他们战时为兵,卸甲为农,年长者与我年纪相当,年少者与公子年纪相仿,许多都是当年从黑甲军刀下救下的。”叹了口气,问道,“公子走南闯北,见识颇丰,以为如何?”
倾之眼中光芒微敛,转对陆子归微笑,不吝赞美道:“兵精器锐。我原以为子归山是凭借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兼又擅长在山地丛林对敌周旋才能对抗黑甲军十年之久,现在看来这三千人即便平野作战,充做先锋,亦毫不逊色。”
听了倾之的话,陆子归不喜反忧,他望向远方,若有所失道:“虽是兵精器锐,却敌不过黑甲、虎贲、火灵百万之众。我想了三日,公子说得不错,这三千人在我手中永远出不了子归山,报不了仇,复不了国,直至锐气消磨殆尽、被人聚歼而已。”叹息声被掩盖在鼓声、兵戈声和场下“杀杀杀”的吼声之下。
倾之平静的看了陆子归一眼,面上不动声色,心下却喜: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三日前,密室中,他说他道:“假使率勇士三千于倾之之手,经营十年可抵百万雄兵,颠覆商姓王朝易如反掌耳。”
他说:“刺杀商晟,虽难,豁出命去亦非绝无可能。然而商晟死后,天下如何?当今之势韩嚭左都坐拥雄兵,两家本来不睦已久,商晟旦死,韩左暮战,黎民百姓又将陷入水深火热、朝不保夕之中。子归山即便联合锦都百姓趁乱起事,一时或可坐收渔翁之利,可待黑甲、虎贲、火灵回过神儿来,反扑之下,却绝无胜算。无他,战场之上从来只凭实力说话,螳臂当车,以卵击石,只有死路一条。是以目前杀商晟实在是苦天下,利韩左的下下之策。不足取。”
“商晟称帝十年,根基已固,犹如一棵大树,树高百尺,根深叶茂。腕粗小数,大风可折其腰,合抱之木,狂风可拔其根,然而商姓王朝这棵大树已非风力所能撼动。参天古木空乏自内,而后风折之,所以对付商晟,首要空其树心,空其树心,首要入其中枢。掌实权,插内应,于不知觉中天下易姓。然而商晟老奸巨猾又禀性多疑,倾之虽有凤都战功,他却疑我不诚,将我派来锦都,若我能如其所愿收服子归山是为大功一件,到时出入朝堂才有转机。”
“子归山精于铸造,而山上并无矿藏,倾之问过经验老道的铁匠,他们说子归山铸造兵器所用的矿石来自百里之外,所以山上必有暗道出口。依倾之之计可将山庄众人分批由暗道撤出,最后纵火焚山,掩藏痕迹,左鹜处倾之自有交代。这三千人经遴选,能力过人者可在倾之立足中枢后寻机安排要职,为商晟的朝务军政大换血液,余者依其所愿或回乡归里,或跟随倾之作为私家部曲——当然,这事须得钰京首肯,不过帝都之内我已获得重要支持,此等小事不在话下。”
……
最后他说:“倾之势单力微,一孤儿而已,今望庄主助我一臂之力,予我三千壮士,舍汝父子性命,来日报仇雪恨,不忘今日之恩。”跪地再拜。
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去罹曾嗤笑倾之向杜宇父子“借命”的想法是无稽之谈、痴人说梦,试问天下谁人肯将性命相借?倾之说有,呼之“国士”。
陆子归亲自挥动大旗,场下甲士观主帅旗帜迅速集合,瞬间鸦雀无声。
“众位兄弟,今日集结各位于此,是要向大家介绍一个人。”陆子归转头目视倾之,倾之抱腕上前,陆子归郑重道,“故王上次子,我们锦都的公子!”
三日前念恩堂中发生的事陆子归严令在场之人守口如瓶,故而庄中众人并不知道山庄发生了大事,也不清楚庄主为何忽然召集大家演练,此话一出,大家倒都心中了然了。锦都二公子花倾之的事迹山上众人多多少少也有耳闻,花氏尚有后人本就是个鼓舞人心的消息,而倾之所作所为更是令众人感佩。
倾之一番话先自述身世、痛斥商氏,后慷慨陈词、誓言复仇,众人见他昂藏似金、器宇轩昂、谈吐不俗,不由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金戈相击以为掌声。
阮阿虎溜溜着双目,流露出与其年龄不大相称的目光。阿虎二十三岁,是三位千夫长中最年轻的一个,其余两位分别是三十七岁的宫达和三十二岁的綦钺。
陆子归留倾之与山庄兄弟痛饮,倾之当下答应。是夜,山中篝火通明,饮酒吃肉,闹至深夜。倾之虽是千杯不醉的酒量,但见周围喝倒一片,又有些犯困,便以天为盖以地为席,枕着破晓和衣而睡。待他渐渐睡熟,一个四足着地,交替前行,好似野兽的黑影悄悄靠近。黑影打量了倾之一番,握住破晓。将抽未抽之际,倾之猛一翻身,一手扼住来者咽喉,一手擒住来者偷袭的左手,那人的右手则被倾之翻身弹起之际翘起又落下的破晓砸到,倾之一膝跪在破晓上,那人右手被死死压在了剑柄之下。来者分毫不能动弹。夜寂无声,二人对视。
来人目光炯炯如豹,倾之笑言,“阿虎兄弟若是喜欢破晓,直说于我便是。”说着松开阿虎,起身一脚勾起破晓,握在手中,递向前去。
阿虎起身,并不接破晓,而是用不大的声音说了句,“兄弟们都起吧。”
原来,竟无一人醉。倾之大笑,众人亦笑。
倾之在子归山上逗留了七日,七日,足够完成许多事情,比如开诚布公、歃血为盟、分批将两千七百一十四人撤出子归山——并不需要外人接应,他们平时也常出山,在山外都有自己的去处。七日之后,子归山竟成了一座空山,倾之手提杜宇父子人头最后一个离开,他身后是以桃花烬燃起的熊熊烈火,火光冲天。
最后一眼回望子归山,那火烧得如同十几年前璟安葬身的桃花林。
末世般的红艳。
……
……
倾之在留给初尘的信上说“往子归山,少则十日,多则十五日还”。第十日上倾之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十五六岁面冷如霜的少女——正是杜宇临终前对倾之唯一的托付,他的女儿云英。倾之向来不惮将“仇人”留在身边,去罹便是一例,然而陆云英又有不同,倾之几乎可以确定在他第一次说出要取杜宇父子项上人头的时候陆云英就已经开始恨他,并在杜宇父子死后恨他入骨。
小花儿见陆云英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咋了咋舌,拉拉初尘的衣袖,附在她耳边低声道:“小姐,不会又是一个沈植兰吧?”她可怕了这些冷美人了。
初尘底下踢她一脚,面上正色,迎上去道:“倾之,这是谁家的妹子?好生英气。”忙不迭热情地将两人拉进屋来,吩咐人端茶倒水。
陆云英觑她一眼:这该是女主人了。
倾之将仆从遣退,向众人介绍了云英,又对云英一一介绍了众人,最后她对云英道:“为掩饰身份,以后就不要叫陆云英了,正好恢复本姓,叫杜蘅如何?身份方面不用担心,我会替你安排妥当。”其实他已然预备了。
云英不爱搭理倾之,不置可否;众人便都当她默认了。植兰冷眼打量一番陆云英,道:“府中这么多出个人,恐怕不妥。”她的分析不无道理:不可能让云英留下来做丫环使女,可倾之刚刚烧了子归山,家中多出个人,难免引人联想。
“依大嫂之意如何?”
植兰道:“要留在府中,得有个妥当的身份。”她目光绕了一圈落在去罹身上。去罹猛然被这素日里冷淡的嫂嫂一注视,直觉不好,竟被“看怯”了。植兰只是看了看去罹却并未说话,倾之与初尘交换眼色明白了植兰的意思。
若要留下云英,此事宜早不宜迟。倾之对云英道:“委屈姑娘与我二哥择日成亲,假扮夫妻。”竟是半点没有争取去罹的同意,后者要恼,却听初尘道:“陆伯父与陆大哥为锦都舍生取义,我们自然该保护杜蘅妹妹,二哥不会不同意吧?”
如何能不同意?怎么能不同意?初尘是他唯一心动过的女子,尽管这心思因与倾之的兄弟之谊刚刚萌生便被去罹扼杀,可对初尘,感觉仍是与众不同。
云英不似平常人家的姑娘,她从小舞刀弄枪,与山庄中的男孩子一起长大,常被人笑称“颇有寨主风范”,既是假扮,她丝毫不觉得羞怯。她答应了父亲要看着花倾之一步步实行复仇计划,若有一日他有违誓言,她便要代父兄手刃叛徒。
看一眼花倾之,云英心下冷笑:他也必要留下她吧。毕竟身后之事无人能够掌握,于是父亲便要花倾之喝下一碗毒酒,毒性会在十年后发作,只有她有解药,一方面督促花倾之复仇,另一方面也是对她的保护——为了解药,花倾之也要留下她,保护她,受她的监督和制约,至少十年。
既然无论从她还是花倾之的角度都要她留下,那么一个适当的身份就十分必要。瞥一眼去罹,长相不错,云英对他虽无好感,但至少也无甚恶感。
去罹便只能在心下哀叹了,人家姑娘都不扭捏,他还能矫情吗?
一桩婚事就这么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约子归山之事会被人诟病,不过俺不大喜欢完美角色。
初尘遇险
【章十七】初尘遇险
杜蘅被初尘拉了来换衣裳,她坐在床头,冷眼瞧着初尘翻箱倒柜,忽而冷冰冰地问道:“你们把我留下,不怕我对花倾之不利吗?”
初尘的心猛跳了两下——她其实是怕的。她从第一眼就觉出杜蘅眼中身上甚至满心都是毫不收敛的杀气,即便她有十分把握杜蘅不会伤害倾之以破坏其父兄为之付出生命代价的复仇大局,但那股强大的怨憎仍是让她隐隐不安,仿佛将要发生什么。所以她才将她单独引来,有些事,预先沟通一下,即使不能化解,至少可以缓和。初尘转身,不答反问:“你今年多大了?”
杜蘅对初尘的避而不答不满地蹙了蹙眉,但仍是道:“十五,春天生的。”
初尘笑道:“那我正长你一岁。不过以后却要叫你二嫂了。”
“若不习惯,叫我阿蘅便可。”她也不习惯被人呼之为“嫂”。
初尘但笑不语,从柜里挑了几件衣裳放在床上,都是些红红绿绿、分外鲜亮的颜色,杜蘅在山中穿惯了灰蓝黑白,不由挑了挑眉。
初尘展开件桃红半臂往杜蘅身上比,杜蘅皱眉向后闪躲,初尘佯作未觉,兀自摇了摇头,似是不满,又换了件翡翠色襦裙。初尘如此这般一劲儿将艳丽的色彩往杜蘅身上招呼,后者因此分了心神,这时初尘才闲话家常般对她说道:“你不知道吧,二哥跟倾之原也是‘仇人’呢。”杜蘅眼神轻蔑,显然不信,初尘续说道:“二哥的父亲原是玄都派来锦都的密探,在锦官城陷落时追杀倾之兄弟,亲手杀了倾之的大哥,而后又死在了赵却师父剑下。所以说,去罹是倾之杀兄仇人的儿子,而倾之是去罹杀父仇人的弟子,你说两人算不算有仇呢?”
杜蘅沉思不语,初尘又道:“可他们现在却是一个肯为一个舍身赴死,一个肯为一个两肋插刀的好兄弟,你知道为什么吗?”杜蘅看着初尘,初尘道,“因为造成仇恨和悲剧的不是倾之不是去罹不是赵却师父也不是去罹的父亲……”
“那是谁?”
“世。乱世。”
“乱世之中许多事情都不由自主,但既然大家有着共同的敌人,就该是盟友,既然大家生活在一起,就该是亲人。我们六人当中,除了我和行已大哥,植兰大嫂、去罹二哥、倾之和你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不更应该相亲相爱,情同手足吗?”
初尘握起杜蘅的手,后者猛地掣开。初尘叹气,却知这事不是一时半刻一句两句便能说通,于是岔开话题道:“快选件衣服吧,不然他们可等急了。”
杜蘅眼盯着转身挑衣服的初尘,握着被她碰过的手,按向腰间:她之所以变成孤儿,全是花倾之一手造成。她的痛,她需让他也尝到!
“这件如……”初尘话未说完,只见杜蘅弹身跃起,手执匕首当面刺下,初尘倒吸了口凉气,惊慌之下将手里的衣物抛向杜蘅,急忙退身。
杜蘅扯开衣服,二话不说纵身直逼初尘。
众人都在前厅,求救未必有人听见,反会激怒杜蘅,逼她全力以赴,故而初尘不敢呼喊,只能凭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在倾之那里学的不到家的功夫周旋闪躲。绾芳苑的卧房虽然不小,但对初尘来说无甚屏障,处处死角,她只能发力向门口奔去。杜蘅见她要逃,足下一蹬,飞身扑去,轻盈矫捷岂是初尘能比?
就在初尘要夺门而出的一刹那,忽听门外有人道:“尘尘,好了吗?大家都等着你们吃饭呢。”——是倾之的声音。初尘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不过她忽然改变了主意,反身背对将门顶住。刃光如电,杜蘅的匕首眨眼间已至身前!
下意识的紧咬丹唇,紧闭双目。
……
“哐”门被顶住。倾之蹙眉,唤道:“尘尘?”听到倾之熟悉的、略微低沉的嗓音初尘才知道自己没有死,缓缓睁开眼,面前杜蘅双目充血,杀气激荡,尺长匕首正抵在她胸口。倾之听里面二呼不应,心觉不好,双掌推门就要强行进入。
杜蘅双眸凝冰,冷笑着看向初尘——只要花倾之推门而入,傲初尘的身体就会撞向刀锋。短匕名曰“季春”,取春末千红凋零之意,由她父亲锻造而成,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保证刺入身体的瞬间就像是落红拥入春天的大地,不会有半分痛苦,反而有如归的喜悦。杜蘅那双仇恨的眼睛隔着初尘隔着门板,仿佛与倾之直接对视:花倾之,你敢进来,杀死傲初尘的人——就是你!
初尘倚门支撑着身体,用尽量寻常且微带不耐的声音说道:“听见了,听见了,正换衣服呢,你别进来。”杜蘅笑了笑,带着几分讥诮:倒是很识时务。
倾之手扶在门上,凝眉踟蹰——他怎么就能让初尘一个人领着杜蘅去换衣服?怎么就能让她跟一个对他怀恨在心的人单独相处?回想起来,初尘挽着杜蘅离开时对他笑得异常灿烂,那笑容完全麻痹了他。现在,不知门内是怎样的状况。
“砰”沉闷的一声——追逐中不知谁撞歪了花架,花盆落地。
“怎么了?”倾之大惊,猛地推门。初尘身体向前一挺,触到刀尖,仿佛已能感受到匕首的冰冷,她抬头看向杜蘅,后者面带得意之色,手持匕首一动不动。
初尘心急,佯怒道:“碰倒了花架而已,我们这儿换衣服呢!”
倾之眉心挤出深深的“川”字,心下已有七分确定初尘身处险境,可听她话外之音,他冒然进入恐怕情况更糟。“好,你们慢慢换。”语速平缓,语气无奈,听去毫无异样——倾之稳住杜蘅,转身急急去找植兰和小花儿。
“没想到你也身怀武艺,可惜平平。”杜蘅流露出毫不掩饰的不屑。初尘以为这话很是中肯,没什么好反驳。“他似乎很关心你,不知道你的死给他造成的痛苦能不能抵过我父兄之死给我造成的痛苦。”杜蘅孩子气的笑着。
初尘也笑,“二者不能相比,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如果我死了,倾之一定会如你所愿的十分痛苦。”杜蘅微露惊讶:你告诉我这个不是找死?初尘续笑道:“我还可以告诉你,倾之的丧妻之痛丝毫不能抵减你丧父丧兄的痛苦。”杜蘅恼怒,初尘面无惧色,“我最后告诉你,你会哭,倾之会哭,只有商晟会笑。”
只有商晟会笑。是使亲者痛而仇者快!良久,杜蘅攥得指节发白的拳头终于松开,因紧咬银牙而绷起的下颌线条也柔和了起来——虽然花倾之跟她称不上“亲者”,但幼年亲眼目睹黑甲军暴行的杜蘅却早将商晟划为了“仇者”。
她收刀入鞘,转身“哼”道:“你跟花倾之一样,巧舌如簧!他巧言欺我父兄,现在你又来哄我!去罹定是上了当才跟他称兄道弟,我才不傻!”
初尘脱力地苦笑:任性,这样的话只能算是任性了。她心口怦怦直跳,脚跟虚浮,眼前发黑,这才开始后怕:她才十六岁,没活够,更没爱够。
杜蘅回身,板着脸“威胁”她,“你不会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花倾之吧?”
初尘撑着一口没有泄掉的气,镇定道:“先梳妆吧,他们都等我们呢。”
“小姐?”倾之半路瞧见窈莹,匆忙嘱咐几句,将她拉来。
“进来吧。”屋内初尘道。
小花儿侧头跟躲在一旁的倾之交换了下眼色,将门推开,见杜蘅已换好了件雪青色衣裳坐在妆镜台前由初尘为她梳妆。想到倾之嘱咐她时那副心急紧张的模样,不由暗自抱怨自家哥哥也太过敏感多疑、小题大做。
“我来吧,我梳得发式最好看,小姐说是不是?”小花儿边进边道,背手身后朝倾之摆摆,示意无事。倾之这才长长松了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难道是他多心了?不,他始终觉得刚才一定发生了什么。饭席间眼神不着痕迹的在初尘与杜蘅之间游走,杜蘅还是那副冷冰冰谁都不理的样子,初尘则很符合女主人身份的端庄得体,也丝毫无差。然而,一定有什么被遗漏了。
一定有。她感觉到了他的怀疑,甚至心虚地拒绝了他今晚的要求——倾之拥着薄衾,翻身看向与他分被而眠,面朝里睡的初尘——他们很少是这样的睡姿。
“初尘,睡了吗?”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臂。
初尘睁开了眼,却不做声:她心知倾之所疑,却并不想将下午发生的事告诉他——杜蘅并非真想伤她,否则她也不会毫发无伤,她只是想吓吓她,只是心中痛苦压抑至极后一种不择对象的爆发,其实无害。所以何必告诉倾之呢?徒然令他担心。况且万一他因此对杜蘅防备过甚,必使得双方的矛盾更难化解,这是初尘绝不想看到的,所以,既然她现在安然无恙,那就当什么也未发生过吧。
倾之不知道初尘是否真的睡着,但他知道即便真发生了什么,要初尘如实相告恐怕也难,于是他叹了口气,贴过身去,在她耳边轻轻道:“过几天我要和左鹜、邬哲一同将杜家父子的人头送去钰京,少说也要走一两个月……”
停了片刻,“那你带我一起去。”初尘翻过身来。
倾之勾唇,他就知道这话一准奏效。一手从底下抄过去揽了初尘的腰,一带,将她搂得更紧,另一手捏了她的鼻子,笑道:“坏丫头,明明没睡也不理我。”
“不是快睡着了嘛……”初尘扯个小谎,又毫无困意地兴奋道,“带我去吧。”
倾之手□初尘的头发,以拇指一下下轻轻捋过她的眉骨,这种亲昵的小动作总能让她格外安心。“我这次与左鹜、邬哲同行,带着你多有不便。”
“那我不与你们同行,扮作其他身份尾随你们如何?”
尾随黑甲军?倾之翻下白眼:不被当成奸细绑了才怪!真是个荒唐的主意。
“就知道你嫌我是个累赘。”初尘推开倾之,翻身仰卧,不理他了。
倾之“呵呵”笑笑,反正睡不着,索性起身掌了灯,又躺回床上,头枕着交叉的双手,也是仰卧。“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我带回来给你。”
“你只要把自己毫发无损的带回来就行了。”这要求真不高。
“我,呵,尽量吧。”轻松的口吻。
初尘侧支起身子,乌黑的头发滑过秀美的锁骨,柔顺地垂在丰盈饱满的淡色抹胸前。她看着倾之,认真纠正道:“不是尽量,是一定!”
对上初尘那双“严肃”的眸子倾之只能连声道“好”,而后他微微弯起嘴角,眼睛里溢满了温柔,看着她,说道:“你也照顾好自己。”
“我在家里能出什么事?”初尘随口溜出一句,心觉不妙:好像绕回去了。
“那你告诉我今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你跟杜蘅。”果不其然。
倾之愈加执着地想知道,初尘愈加坚决的不想告诉他——无关杜蘅,她讨厌总是被他捂在心口,一味“呵护”,更加讨厌“坦白招供”、“认软服输”的感觉,而她现在的姿势“居高临下”,占尽优势,初尘决定使出她对倾之百试不爽的杀手锏——美人计。睫羽轻扇,眼波流转,莞尔一笑露出酥骨的妩媚。倾身腻在倾之身上,双手在他胸口不安分地摩挲。她喜欢那种坚实和跳动的感觉。
往常她有事求他或有事隐瞒时也会如此,通常不是大事他也就依顺了她,可这次关乎她的安危,这点定力,倾之自信还是有的。
伴随着肢体的缠绵,初尘细语嘤嘤道:“我们两个女人,你担心什么?”说着头枕在他的胸口,手往下走,“你说我们之间能发生什么苟且之事?”
“噗——”
听到“苟且之事”四个字从初尘的兰舌贝齿间自然熟稔、别有“幽愁暗恨”地飘出来时,倾之终于忍俊不禁,以手揉额:真不像是侯府千金、大家闺秀说出来的话。然而那确乎是傲初尘能说出的话——她曾当着韩家提亲的人又是“磨镜”,又是“断袖”,气得老父傲参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有些无奈、有些认命地任初尘一双柔荑在他的中衣下游走,所经之处一路火辣,不觉体温升高。忽的,一阵羞怯又畅快的麻感从头顶到脚趾传遍全身,每一根毛发都充满了血,兴奋地叫嚣。没有办法继续追究杜蘅的事了。
“傲初尘,你捏哪里呢!”倾之大叫,拉了被子将两人裹在一起。
里面,初尘蜷着身子“咯咯”的笑。倾之被“激怒”了,不管手上力大力小,将坏笑的那人拎上来,扳过她的身子,欺身而上。其实这是他今夜本想做的,其实初尘也十分配合:毕竟要走一两个月呢,到时肯定会想她/他……
师徒决裂
【章十八】师徒决裂
“砰砰砰,砰砰砰。”大力的砸门声。
正在耳鬓厮磨、浅倾低诉间的倾之和初尘不由看着对方,同时说了句,“谁啊?”大半夜的扰人鸳梦,也太没有自觉。不用多费心思猜测,就听门外一声压抑怒气的低喝,“花倾之,你给我滚出来!”——是颜鹊,为子归山兴师问罪而来。
倾之用手抚了抚初尘的眉骨,“你先睡。”翻身下床。
“赵师父生气了。”初尘一把拉住倾之——她太知道舅舅的脾气。
倾之拂开她的手,边穿衣边道:“放心,师父能将我怎么样?我听他骂,任他打,让他顺顺气便是了。总不会出人命的。”说完给她一个“安心”的笑容。
倾之只字不提,可这次的事情有多严重初尘却心知肚明:她的舅舅是那种爱憎分明,眼不揉沙的人。率性潇洒又固执单纯,虽然谋划复仇多年,但剑上沾的无一例外都是敌人的血。而子归山三千义士之死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原谅。
初尘见倾之利落地穿好了衣服,熟练地挽好了发髻,就要出门,慌忙起身道:“你跟他解释清楚……”本在两人缠绵间被拉扯,现在松松垮垮地挂在肩头的白色纱衣滑落。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预感——倾之不会解释,他不会解释整个计划中牺牲的只有杜家父子,也不会解释子归山其余人等安然无恙。可是话到一半却无言了:解释什么呢?在舅舅看来,不该杀的人杀两个和杀三千没有差别。这点倾之十分了解。或许他真的不会解释,但初尘发现自己没有劝他解释的理由。
解释吗?倾之暗自摇头,踟蹰了一下却仍是道“好”。他上前拾起落在地上的纱衣披在初尘肩上,“春夜寒气重,别着凉,早些睡。”垂眸,吻了她的耳根。
看倾之掩门而去,初尘捂着犹自发烧的耳朵,全无睡意,决定坐等。
颜鹊带倾之去的是锦都王宫中连倾之也只曾耳闻不曾到过的密室——从前安放百花杀的地方。密室里壁灯悄燃,灯油以深海鲸油熬成,据说能燃百年。
大理石地板上遗留着百花杀嵌入的痕迹,那“锵”的一声鸣响仿佛被锁在了这天日不见,却也因此未遭洗劫破坏的密室里,囚龙一般旋绕至今。
颜鹊抬手虚扶上空置的剑架,犹还能感受到古剑神兵浩荡澎湃的正气。斜了一眼花倾之,颜鹊问,“知道这是哪里吗?”
倾之进门之时就将密室环顾了一番,“瞳室。从前安放百花杀的地方。”他虽未来过,但锦都王宫恐也只有这一处他从未来过。加上那剑架,不难猜测。
颜鹊像是自嘲的一笑:不错,他的小徒弟从来精明过人,这点小小推测还难得住他?
“在这里,你的父亲将百花杀交给我。那是一柄通体纯黑的古剑,不像破晓在舞动时能泛出银色光芒,{奇}那种黑至为纯粹,{书}包容而不是吞噬一切,{网}制止而不是发起杀戮,博爱而不是刍狗苍生……”颜鹊像是说给倾之,又像是自顾自说。
倾之垂目听着,也只是“听着”而已:对于“仁”他没有特殊的信仰和抱持,甚至有些些的不屑——他亲眼见过金戈铁马践踏后的锦官,腥风血雨洗染红的花丛,他知道刀光剑影短兵相接中一切的“仁义道德”脆弱得不堪一击。直到颜鹊回忆道“那黑色很像你父亲的眼睛”时他才抬起头,露出些许的动容。
“可这仁,”颜鹊转身怒对倾之,“已被子归山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倾之心下了然,反应平淡,“师父是想问弟子子归山的事?”
“是,三千性命,你有何说法?”
垂目,沉默,掀眸,“没有。”倾之道。
真的……没有任何解释?原以为他会给他个说法,给他一个原谅他的机会,也给他一个留下的理由,因为白姜说——
“你看到了,花倾之不是商雪谣,商雪谣是猫,花倾之是兽。他杀死三千同乡为的只是向商晟那个卑鄙小人邀功请赏。不要再一厢情愿地相信他会复仇,呵,笑话!你有没有想过,商晟无子,花倾之可是他最近的血亲。他为什么要造反?哄高兴了商晟天下一样会是他的,没有必要和我们一样冒险……”
“……颜鹊,你太天真,从他甘为商晟挡剑的那一刻起,如果是我,我就知道花倾之已经变了,甚至我怀疑他之前的所作所为也不过是打着‘复仇’的幌子行攀附商晟之实。只有你,才会这样不加防范,听之任之。子归山三千人死在花倾之手上,不用逃避,至少有你一半的责任!……”
“……好了,该走了,是你该离开的时候了。不要再自欺欺人的妄想依靠花倾之,他有他的‘前途’,他的荣华显贵,不会为你放弃。我们回彤梧,带上初尘,她将是新的王,号令凤都,一呼百应……”
“颜鹊,你还在犹豫吗?你是相信我,还是相信花倾之!”
“自然是相信婆婆。”他不假思索地回答白姜。然而面对倾之,颜鹊再三自问:真的,真的变了吗?看着他,那孩子的眼睛还是那样清澈,一如他带他走上未知的逃亡之路时那双抓了桃花回头对他微笑的眼睛,漂亮,黑白分明。
白姜说:“人心是最易变的,快得你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变的。”
她还说:“眼睛是最骗人的,背弃信义之人的眼睛都是最善说谎的。”
而最令颜鹊不寒而栗的是这句——“你总以为花倾之是花少钧的儿子,他该像他的父亲,可你忘了他还是商晟的外甥,骨子里,也流着跟商晟一样的血!”
颜鹊想到倾之对黑甲军屠男掠女的冷漠,想到他算计照夜军时的云淡风轻,所以,他,花倾之,一样可以冷漠无情地纵火子归山,一样可以谈笑间用所有曾经对敌的手段反戈一击……颜鹊心底生寒。
“竖子所为,不啻商晟!”颜鹊的颤抖不知更多是因为愤怒还是恐惧。
终于说出这句话了,倾之心下苦笑:他早该知道,他和商晟才是一路人,跟师父,根本“道”不同!既然说开了,倾之也直言不讳,“弟子却是佩服商晟的手段,手段无分卑劣高尚、轻贱高贵,只有行不行得通,和能不能达成。”
“花倾之,你姓花,不姓商!”
“弟子当然记得。”
“你的父亲性情宽仁!”
“仁?”倾之冷笑,“就是他的仁慈和软弱让锦都付出了血的代价!”
“什么?”颜鹊简直不敢相信那是倾之说出的话,“你再说一遍!”
倾之吸了口气,“我说的不是事实吗?他以为他不抵抗,常熙和商晟就会放过锦都的百姓,可结果呢?母亲为他殉情,大哥惨死箭下,窈莹幼年流离,黑甲军屠男掠女,滥杀无辜,后又有苛捐杂税、徭役频调,自亡国之后锦都百姓可曾过过一天安稳日子吗?他的仁慈换来了什么?只有国破家亡!临阵退缩,还自以为仁慈,我当真想不明白父亲活了三十多岁为何还会有这种天真的念……”
“啪!”
耳侧生风,仿佛听到声音时脸侧已经火辣生疼。
颜鹊下手不轻,倾之唇边已带血痕。他不是从没生过徒弟的气,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又最爱自作主张,没少惹他发火,可十几年了,他从未打过他。
颜鹊有三个徒弟,扪心自问,他只将倾之视如己出。但当他语出轻蔑地评价他的父亲时,颜鹊狠狠地甩了倾之一个耳光,为了此生唯一与他或可称上惺惺相惜的花少钧,也为了无论如何子不言父过的人伦天道!
这一掌不是师父教训徒弟,是替花少钧教训儿子!!
倾之捂着脸,吸了下鼻子,没有遏制眼泪,更准确些说,他没有躲闪师父那一掌,他情愿挨打——因为想哭。这番话,不是今天才想到,也不是今天才想说,从他孤独的守在别枝山的日日夜夜他已经在想这个问题,却从未想通。
对父亲,他敬他爱他怀念,可他心中也有怨气和委屈。他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当初父亲没有放弃,现在会是怎样?也许母亲还活着,大哥也还活着。
如果……
也许……
是师父的诘问给了他说出这些的机会;是师父的巴掌给了他宣泄出来的理由。固执的,他将自己被耳光打断的话补完,“(念)想!”咬着牙,带着笑。
颜鹊只觉气得眼前发黑,浑身战栗。
门被推开,初尘以为是倾之,起身相迎。门口,晚风吹拂宽大的白色衫袖,带着银色面具的人仿佛不是走,而是飘了进来。好似幽灵,初尘不由退后两步。
“你是谁?”她向衣柜边挪去,那里放着倾之送给她防身的匕首。
“是我。”白衣人声线嘶哑。
“是你……”虽然衣服换了,但那种苍老又鬼魅的声音她不会认错——是引她发现母亲的牌位,引她探明自己身世的神秘人。
“你究竟是什么人?”什么人对她的身世了如指掌?什么人竟知道她母亲的埋骨之地?什么人令她的舅舅敬重信任却三缄其口?什么人,那面具后的眼睛总令她觉得,她对她,有所企图!
白姜道:“你的舅舅叫我婆婆,你也可以叫我婆婆。”
“婆婆?”初尘蹙眉:这是什么辈分?然而旋即明白,也许“婆婆”只是一种尊称,代表着某种超然的地位。大概,也许,是凤都的某位地位极高的长辈。
“婆婆深夜来访,找初尘何事?”她心存警惕。
看不见,但感觉面具下的脸在微笑,白姜和蔼道:“我是来带你走的。”
初尘心下一凛,“走?去哪里?”
“凤都,彤梧。”白姜道,“颜鹊,也就是你的舅舅已决意离开,你跟我们一起回凤都吧。你是凤都王的女儿,该担负起复国的使命。”
“舅舅要走?”她知道子归山的事很严重,但未想过会这样严重。真如倾之所担忧的那样吗——他身边信任的人、爱护的人会一个个离他而去?如果是这样,那她就更不能走。她答应过他,此生此世,不言离弃。
初尘微笑,“我不会走的。”背手伸向柜里,握住将黎。
白姜似是看出了初尘防卫的意图,笑道:“孩子,不用紧张,我不会武功,无法强迫你走。但你要想想清楚,不走,总有一天你会追悔莫及。”
蹙眉,“初尘驽钝,请婆婆明示。”
白姜慢慢靠近,“你知道商晟是怎样的人吗?至亲的妹妹可以利用,至爱的妻子可以背叛,相恋二十年的情人可以一把火烧死。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言,花倾之像极了商晟。为了他的目的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牺牲的,跟着他,早晚有一天你也会被利用、被背叛、被抛弃……”白姜晦暗沙哑的声音让她的话听起来像是某种神秘的预言,带着宿命的压迫感,让徒劳反抗的人一点点地窒息。
“倾之会利用我,背叛我,抛弃我……”初尘轻喃,有些头晕。
“是的,与其后悔,不如离去,孩子,跟我走。”白姜伸出了手。
……
“锵——”将黎出鞘!
……
“你是不是因为觊觎帝君的宝座,是不是因为自信商晟总有一天会传位于你,所以你变了,所以你早就不想报仇了?”颜鹊说出这话时,非常吃力。
倾之的内心绝不像他的表面看起来那样镇定:师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猜测?仅仅因为他菲薄了父亲的仁慈,仅仅因为他赞赏了商晟的手腕?以他对颜鹊的了解,对亲近的人,师父从来只想好不想坏,绝不可能有这样的诛意之论。
是白姜吗?那个自凤脊山一别就不知所踪的神秘的凤都人?依倾之的判断,她比颜鹊更有可能说出这样“一针见血”的话——也或许,还有第三人的存在。
但总之,这绝不会是师父的想法!可他们毕竟“道”不同,子归山只是个开始,与其留师父在身边将来掣肘,不如现在就放他按本心生活,彼此自由……
倾之做了决定。他道:“商晟毕竟是我母亲的兄长,是我的舅舅。”
果然被白姜言中了吗?颜鹊怒极反笑,“舅舅?叫得真好听!”
倾之冷道:“师父看不惯,可以走,弟子不留。”
“不用你说,你这里我也留不得!”凤都殿下的自尊容不得他死皮赖脸地留下。颜鹊拂袖而去,可转身之际,他才仿佛刚刚意识到倾之说了什么,而他自己又答了什么——走,这样重要的决定就在愤怒和不冷静的情绪下草率地做出了。
师父在弟子面前说出去的话自是万难收回,可真的走吗?他虽然时常不在徒弟们身边,但他从未真的“走”过,累了,想他们了,总可以随时回来。
颜鹊回身看着倾之,希望他能低头认错,可后者望着他,表情冷淡。那种冷淡令颜鹊厌恶地想到商晟:甥舅,果然如出一辙呵。罢、罢、罢!
不过……宝剑出鞘。抖转手腕,颜鹊纵剑气在石壁上草书一行,“十年师徒情犹如此架”,转身“咔”一声将原置百花杀的剑架立斩为二。
翻转中,剑锋不知何时顺上了倾之的脖颈。
“小子,你听好了,行已、去罹、窈莹和初尘,你若敢有负其中一人……”剑尖上挑,倾之不避不闪,一道血痕蜿蜒而下。“生尔者父母,我无权取你性命,但你这一身功夫却是我给的,到时断手断脚,由不得你选!”收剑,离去。
“师父不要冒然行动,单枪匹马,杀不了商晟。”这是倾之最大的担心。还有,他说,“韩嚭会为他对凤都颜氏的背叛,付出代价。”
颜鹊的脚步不曾为倾之的话有半分迟延,但倾之相信,他一定听到了。
桃花林、别枝山、丈雪城、渤瀛、云螯、凤都、山南……
倾之合上双眼,任泪满衣襟。
……
心情低落地回到绾芳苑,房门大敞,却不见初尘。恐慌从四周挤压过来。
“初尘!”倾之惊呼。
作者有话要说:碎碎念的八月总结——没心没肺的八月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l638.html
内应
【章十九】内应
“初尘!”倾之惊呼间已抓到了一人,正是初尘。后者含笑拿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问道:“做梦了?”倾之拉着初尘顺势坐起,摇摇头,“我现在才不知道是梦是醒。”初尘瘪嘴道:“给你换换药,就知道是不是在做梦了。”
倾之看着初尘起身从几案上取了些瓶瓶罐罐和纱布,他想起来,昨夜回来不见她,心下大惊,慌忙转身之际却跟她撞了个满怀,“乒乒乓乓”掉了一堆药瓶药罐——都是活血化瘀的,初尘说怕师父责罚他,去大嫂的药房取了些。倾之摸摸脖子上缠了不知道多少匝的纱布,很是无奈:老实说,初尘包扎伤口的手法真不是一般的生硬,他明明只伤了点皮肉,她却将他的脖子缠成了个桶,险些将他勒死,谋杀亲夫啊。倾之暗暗吐了口气,露出个“劫后余生”的欣慰表情。
胡思乱想之时,初尘已坐在他身边,一圈圈拆开纱布,边说道:“赵师父下手也真狠,看来真是恼大了,还好你说过师父生你们的气从不会超过半日。这次虽是气极,但想必后日二哥和杜蘅的婚礼他会赶回来吧。虽是做戏,但他也是家里唯一的长辈了。”揭开纱布,露出皮肤,初尘用手指轻按轻摸,喜道:“大嫂的药真是管用,只一夜就好得差不多了。”
倾之捉了她的手,轻吻一下,心里道:那明明就不是什么重伤!
初尘抽回手,正经问道:“你说赵师父会来吧?”她不相信舅舅会离开。
倾之叹了口气,握起初尘的手,苦笑道:“这次我真把师父惹恼了,他不会回来了。”片刻失神使他错过了初尘眼中的难过,努力弯了弯嘴角,倾之道:“其实这样也好,师父那性子……”顿了顿,“我一直觉得阴谋诡计不适合他。”
初尘头枕在倾之膝上,如果不是昨夜她及时守住最后一丝清明察觉了白姜的催眠,现在离开倾之的恐怕不止颜鹊一人。“那他会去哪儿呢?”初尘问。
倾之轻抚她的背,“或许……四处云游吧。”像他还是凤都殿下的时候,像他没有背负国仇家恨的时候,那样自由的、磊落的仗剑纵马、傲行天下。一切的蝇营狗苟、尔虞我诈与他无关,平生所求唯“快意”二字,那才是真性情的颜鹊。
两日后去罹的婚礼并不热闹,因子归山之事传将开来,家里雇的仆佣走了多半,有些甚至连工钱都不屑于要——倾之等倒也早有预料,并不以为意。但也有少数留下的,粟满就是其中之一。他自小无依无靠,讨百家饭长大,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事见得多了,现实得很。他不想偷不想抢,只想凭着自己这点力气和小聪明赚钱养活自己。只要给工钱,花倾之又怎么了?子归山又怎么了?他跟他们无亲无故。再有,这些日子,粟满觉得花府的“主人们”待他十分友善,一点架子都没有。再再有,他实在很喜欢跟夫人的贴身丫环小花儿妹妹顽笑。
“小花儿,你今天不高兴吗?”假公济私,偷拿喜烛雕了只小雀儿的粟满把蜡雕在小花儿眼前晃晃。后者坐在无人的角落,托腮揉着自己好看的脸。
“不高兴……”因为哥哥告诉他赵师父云游去了,这一去好几年都不会回来。
粟满把小雀儿放在旁边,伤心失意地走开了:去罹公子成亲,小花儿闷闷不乐,再显然不过——小花儿喜欢去罹公子!粟满也准备找个角落,独自难过去。
植兰与初尘在为杜蘅梳妆。倾之、行已则和“新郎官”秘聚一处,商量此去钰京和子归山余众的安排。行已不放心倾之独上帝都,而倾之觉得妥善安排子归山才为当前要务,最后双方妥协:行已、去罹留在家中,由粟满陪同倾之。
对于子归山众人,倾之初步打算:去留自愿,去者发放盘缠,留者由行已、去罹协同三位千夫长宫达、綦钺、阮阿虎根据个人所长,编为四卫,以他从前的四位朋友命名:七杀卫,破军卫,贪狼卫,白虎卫——七杀,最隐秘的潜伏者;破军,最华丽的暗杀者;贪狼,最敏锐的刺探者;白虎,最忠实的追随者。
白虎是倾之曾给卷荼取的名字,只是卷荼对此不甚领情,每每甩甩尾巴爱答不理,倒是叫“卷荼”,或是直接叫“啊,喂”来得管用。想来是因为它以神兽自居,自觉来头远比老虎更大更威风吧。故这名号倾之后来也不常用了。
商议妥当,倾之正要出门,去罹问道:“若有人怀有贰心,当如何?”
倾之没有转身,只微微侧过头,眸中闪过一道阴冷,“杀。”此种情况,一人出卖便可引得全军覆没,决不能心慈手软、以遗后患。“做得干净些。”他补充。
成亲当日欢饮及宵,去罹与杜蘅洞房分住不谈。翌日,倾之、左鹜、邬哲并驾行在去往钰京的路上,身后两百名黑甲军护送。三人有一搭无一搭的搭着无关紧要的话。倒是久未出过远门的踏云嗅到野外的气息,昂首阔步,格外兴奋。
钰京。月曜殿。
“咔咔、咔咔”铁链拖在地上发出沉重的闷响,而舞姬的动作丝毫不因此显得颓然无力,挥袖、拧腰、旋转、跳跃,月下带着铁链的轻盈身姿给人一种错乱的幻觉——仿佛她随时可能竭尽最后一丝气力,倒地不起,魂随风散。
脚上的铁链,舞姬恍若不觉。也许是习惯了,也许是麻木了——身体上的枷锁在命运的束缚面前微不足道。二十五年,不管是繁华的上演,还是繁华的落幕,她始终是最寂落的,寂落得好像月光一样,冷眼旁观千万年的世事变迁。
她见过浮云一样的盛世,那时常熙大宴群臣:一团和气的老海都王,娇美如花的颜家姐妹,温文尔雅的锦都王,还有不苟言笑的玄都王。四方封王,文官武将,觥筹交错,红飞翠舞,常熙坐在殿上,端着酒杯露出迷离的、微醉的笑。
她更见过繁华的一夕崩塌,拥有天下的帝君躲在驻月殿寻求最后的逃避,然后,以死解脱……殿内门窗三面大敞,料峭春寒冷到骨里,竟让人想起北方。
北方,丈雪城,三十年前。
……
……
“咔咔,咔咔”铁链的声音提醒着明月姬脚踝处深可见骨的伤。
再一个跃起,落地时她没能站住,人和铁链一起重重摔在地上,手肘和膝盖着地,痛得好像碎裂了一般。明月姬伏在地上低低喘息,哪怕商晟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再没有力气站起来了。
逆着月光,商晟缓缓地走了下来,蹲在明月姬脚边,抬起她的脚踝。
“丝——”明月姬吸了口冷气,苍白的脸上冷汗涔涔。
“咔”一声,像是什么东西弹开了,然后便听到商晟轻抖锁链的声音。明月姬不可置信的望去——真的,商晟在为她开锁!伴着另一只脚踝同样的痛楚,锁被打开。商晟将铁链掷在一边,起身道:“答应朕一个条件,你就可以自由了。”
明月姬惊愕地抬头,她实在不知道现在的自己还能有多大用处。
倾之、邬哲与左鹜一行入京时商晟正忙着处理各地呈送上来的桃花汛情,三日后才只将原云翼统领邬哲宣入宫中,并重新任职云翼卫统领,禁军副统领——此前乐昶卧病,商晟一面宽抚,继续命他留任原职,一面却想抓到乐昶与花倾之暗通款曲的蛛丝马迹。然而各个方面的情报都给了他同样的答复——乐昶与花倾之半点关系都无。终于商晟允了乐昶的辞官请求,并赐他宅一所,金帛数箱。
邬哲早知督军锦都不会长久,本想禁军新添了副统领,他回来后能挪挪地方,不料乐昶猝然病倒,去锦官城转悠了一圈仍还是官任原职。不过邬哲自忖比不得统领左护,既得父祖荫蔽,又与帝君深交,能被委此重任实是陛下垂青。
当年锦官城陷落,邬哲奉命追捕花家兄弟,既找到了花璟安的尸体,除一大患,又偶得不死药配方,立一大功。如今子归山平乱,换了多少将领不能拿下,邬哲督军时不满载,竟不费一兵一卒便告平靖,实在可称得上是员“福将”。
“你是不是日行一善?怎么运气好得仿佛老天都特别照顾?”
邬哲奉旨在明政殿西的西擎阁等候,听到爽朗的笑声他转过身去,见商晟绀青常服,神清气爽地大步走来,手里还拿着份奏折。邬哲跪拜。
商晟显然心情不错,经过邬哲身边时连说了两声“起来”,又指点侍臣将锦席拖近些。邬哲起身,待商晟坐好后才跪坐下来,垂目叩首道:“子归山之靖乃陛下洪福,花倾之妙计,臣不敢贪功。”
对臣下的客套话商晟一笑置之。
邬哲转头示意,有侍卫手捧木匣献上。匣内有冰,散发出白色雾气。
邬哲道:“此奸贼首级,请陛下过目。”
商晟蹙眉看了一眼,挥手令人退下,“什么奸贼,各为其主而已。锦官城陷落,陆家父子以千余庄众抵抗我黑甲军十年,算是英雄,不看也罢。”瞬间鬓边似又平添华发——人就是这样矛盾,敌人的死带来的也并非全然畅快。百战之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最棘手难缠的对手往往也是最令人肃然起敬的对手,所谓相惜丝毫不干胜利者的惺惺作态。邬哲深有体会。
“陛下宽仁。”邬哲道。
宽仁?商晟轻笑,这二字他可当不得。信手翻开手中奏折,看了两眼,“写得倒也仔细,但朕想听你亲口说一遍,花倾之如何计灭子归山。”
“依花倾之所说,他化名连城,取得了陆子归的信任……”邬哲便将倾之编造的陆子归如何任他为千夫长,如何有人不服,如何摆擂台,如何设晚宴,如何在酒中下药,如何杀死陆家父子,如何纵火烧山等一一说与商晟。
商晟听完,问道:“子归山近三千人,难道都参加了酒宴,难道都被药迷倒?”
“花倾之说没醉的,没倒的,尚能反抗的都被他擒杀或砍伤,我们见到他时他确是一身血污,身上有伤,似曾激战。若有漏网之鱼,依他之言‘大火烧山,飞鸟走兽尚不得脱,何况是人?’臣与左鹜将军启程时,山火未熄,尚不得入山详查究竟,但恐怕是草木不留,尸骨全无了。”邬哲黯然,心知疑点颇多。
商晟凝眉,目光深邃,“花倾之行事之前未与你们联络,孤身闯山?”
邬哲道:“他说是怕引起子归山的怀疑。”
“而后他一人杀死烧死了子归山所有的人,因此,究竟山上发生了什么,只有花倾之一人知道?”——只凭他一张嘴,他怎么说,旁人只能怎样信?
邬哲抬头看了看商晟,垂首默认。
“你信吗?”商晟问。
邬哲思忖片刻,审慎道:“无论如何,陆家父子的人头是真的。”
商晟摇头,“重要的是那三千人哪里去了?真的烧死了?”
“陛下以为……”他们还有活路?
商晟倾身,“朕在问你,你以为花倾之下得了手吗?”
邬哲脑中浮现出倾之面如冠玉的脸孔和温润谦和的笑容,实在难以相信这样英俊的年轻人会是个杀人如麻的狂徒。但他也听说花倾之上过战场,且传闻足智多谋勇冠三军、手起刀落戮敌无数,这样的人,区区三千又怎在话下?
从锦官城至钰京一路同行,邬哲细心观察,花倾之流露出了年轻人特有的那种即使刻意隐藏却仍在无意间暴露出来的出人头地、建功立业的张扬——子归山与他虽云同乡,但自古以来“挡我者死”之人前不乏先例,后不绝来者。
“花倾之甫至锦都,就上门找臣与左鹜将军商议剿灭子归山之事,甚为上心,当是谋定后动。”仍只是陈述事实,至于怎样判断还是留给陛下吧。
商晟先是点头,又道:“火烧子归山后不久,花倾之带了个女孩儿回去,还与他二哥况去罹成了亲,你们知道吗?”
邬哲一惊:商晟远在帝都,知道的却一点也不比他们少。“臣派人查过,那女子名叫杜蘅,是一杜姓老人的独孙女,爷孙俩受过况去罹的恩,婚事是早定下的,似与子归山并无联系。”看一眼商晟,“若是臣等疏忽,请陛下明示。”
片刻沉默,无奈一笑,“朕所知与卿同。”商晟心道:他知道的太少,而这所知的又有多少是花倾之故意让他知道的呢?季妩说得对,必须安插内应。
“好了,”商晟道,“你回去吧,明日早朝自有封赏。”
“谢陛下。”邬哲谢恩,却未起身,“陛下……”他心中犹疑,欲言又止。
商晟见状,令道:“说。”
邬哲犹豫,是因为这事他既知道,隐瞒不报有欺君之嫌,但若说了,却又像是挑拨帝后关系,是以难决。但商晟发话,他也不得不硬着头皮说下去,“娘娘召见过花倾之,臣以为外臣入京未得陛下传诏,反先去见娘娘,于礼不合。”
商晟当然知道季妩见过花倾之,甚至不知花倾之说了什么,季妩竟向他提出花倾之因子归山一事遭人怨憎,应允他招募人手,保护家人。
商晟心里明亮,名为招募护院,实是建立部曲,与私家武装何异?花倾之糊弄得了季妩,却骗不了他。虽暗骂花倾之胃口太大,但商晟不愿驳季妩的面子,于是道:“这有何难,从左鹜那里拨五百人便是。”
季妩却似乎早有预料,道:“从黑甲军中调人,是保护、监视,还是监禁?”正在商晟思考之际,季妩又道:“陛下放心不下他也是常理,我倒有一计,可在花府安插内应,监视花倾之日常起居……”
商晟总觉自己与季妩日渐疏远——这样的季妩他越来越不认识。从前哪怕是颜白凤都不曾让她担心丈夫背叛,而如今一个明月姬便令她患得患失。也好,既然她求的不过是个安心,他“言听计从”,给她那份安心便是。
甩掉脑中杂念,商晟道:“朕知道。但花倾之算得上什么外臣?朕不过赐了他一个‘公子’的名号,与你们不同。况且……”叹气,“季妩是太喜欢孩子了……”
邬哲闻言释然:是他小题大做了,一来,花倾之确实只是庶民,二来,焜熠太子既殁,对这个唯一与陛下有血缘关系的男孩子,帝后该是喜欢的吧。
“下去吧。”商晟摆手。
邬哲告退,垂首退出的他没有看到那个目光如炬,对朝务总是充满了热情和精力的陛下眼中流露出一种倦态,像个久经风霜的老人。
赐婚
【章二十】赐婚
翌日。日曜殿。
不似前次面君,此行颇为顺利。商晟听了倾之的回奏,赞他有勇有谋,世之无双,又赏赐金银布帛等物,并许他招募五百人保护府邸安全——天高路远,只要商晟应了,是五百还是一千,那就是倾之说了算了。只是,他仍将他冷在锦都。
高高在上的帝君摸摸髭须,笑道:“花倾之,朕还有恩赐。”
倾之掀眸朝上看去,心里忽然不安起来,因为前日去见季妩,后者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无论陛下赏赐什么都不能拒绝”,那语气,意味不明。
商晟笑意愈浓,却只是笑而不言。殿下群臣望望陛下,看看同僚,俱是莫名。
听到吸气声,窃窃私语的群臣一时都闭了嘴,倾之缓缓转过头……
一袭红色嫁衣的女子款款走上殿来,裙袖曳地,红绡盖头。倾之心下一凛,转头再看商晟,只捕捉到后者一角衣摆。内侍的声音回荡在殿中——“西甫公子智破子归山,朕心甚慰,特赐佳人,封号清扬夫人,即日完婚,钦此。”
红衣女子在倾之身边站定,袅袅拜下,“清扬领旨谢恩。”宛如莺啼。
殿上顿时乱了,对这道莫名的旨意有人艳羡,有人玩味,有人不解,错综复杂的目光落在倾之身上,而他死死盯住空空的宝座,紧握双拳,掐进肉里。
内侍走过来,一手平端诏书,催道:“接旨吧,西甫公子。”
倾之将目光收回,转眼眄视侍臣,后者直觉从头顶凉到脚心,不寒而栗,连忙换了一副讪笑的脸孔,“陛下赐婚,这可是天大的恩宠,恭……”不等他“喜”字出口,倾之倏然起身,单手夺了诏书,转身夺步而去。
疾步生风,拂乱衣摆。
倾之走得很快,在与商晟相反的方向——不是不敢抗旨,只是他想起了亡故的父母、惨死的兄长,想起了这么多年他为复仇所做的努力,想起了因他一番振奋之言奉上头颅的杜家父子,想起在瞳室他与师父恩断义绝,想起在锦都几千义士等他号令。代价已经太大,大到游戏既然开始就只能向前,直到决一胜负。
商晟赐他的如果仅仅是一个女人,当然可以推,但不是,他“赐”给他的是为这个女人陪嫁的随从,是安插在他的身边无孔不入的眼线!倾之想了很多,已逝的亲人,商晟的用心,自己的对策,唯独避而不想的是一个人——初尘。
明月姬依然跪在那里,没有回头看她愤然离去的“夫君”。苦笑:这就是商晟允她的自由。她的亲人在他手里,她的解药在他手里,连常熙的骨灰都在他手里,然后商晟说“我给你自由”。呵,她的王,永远能将所有人牢牢控于掌心。有那么一丝同情:花倾之,你最好不是来复仇的,否则,也不会例外。
从宫门到驿馆路程不远,倾之却牵着踏云走了一天。他需要时间平复心情,而且他还要去两个地方,一处城东,一处城西——初尘说城东水粉斋的胭脂最好,让他捎几盒回来,她还说城西老陈记的馄饨好吃,让他替她去吃。他当时搂着她笑,“吃这种事情也能替吗?”她不以为然的白他一眼,“当然能。”
踏云平日最不喜闹市,因为拘束,但它似乎感觉到主人糟糕的心情,难得乖顺地默默跟随。偶尔觉得主人想事情太出神、太忽视自己,就撒娇地停一停,甩甩马鬃。倾之停下来揉揉它的脑袋,它趁势拱拱倾之的前胸,而后打了个闷雷似的鼻响,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倾之有些不好意思,从怀中掏出个胭脂盒,握在手里——想来是踏云闻不惯这么浓的脂粉味。
回到驿馆时天色已暮,不出所料触目之内满是红色,嘴角露出一丝冷诮:想必“清扬夫人”的车架早已到了,他迟了,真是怠慢了陛下的“恩典”。倾之握了握手心的胭脂盒,又放回怀里,同时掩去的是脸上最后一丝温柔。
整个春夜仿佛凝固了一般,花不敢落。
门口,踏云兴奋地长嘶一声,应声而出的是慌慌张张、莫名其妙的粟满,他结结巴巴道:“公……公子,你今早前脚一走,就有人……”他手指着满院的红色不知如何措辞。前不久去罹公子和杜蘅小姐刚刚完婚,他当然知道这张灯结彩所为哪般。可他虽在花府时日不久,但也绝对知道公子和夫人那叫恩爱。那可是他最羡慕的,如果他和小花儿妹妹也能……扯远了,总之公子怎么可能……?
“知道。”倾之沉声,示意他不必再说。
粟满愣了一下,边接过缰绳拉着踏云随倾之往里走,边道:“那个……还有个女人……”不知该如何形容,当真让人站在她面前自感形秽。
“知道。”倾之冷道。
粟满愣在原地:这也知道?
倾之以为粟满说的女人是明月姬,可当他见到堂中背身而立的身影时不由顿住脚步——因为再向前一步,他便被人合围了。那人黑色斗篷,夜行打扮。待她转过身来,倾之愕然:竟是季妩!也了然:原来是保护帝后的侍卫。
倾之入内施礼,季妩道:“我们谈谈。”两人来到跨院的一间空室。房门掩闭,有侍卫守在门口。屋内没有掌灯,只从天窗射下几缕月光。
两人坐好,倾之不先开口,季妩道:“我是来看清扬的。”
“想必娘娘已经看过,夜已深了,还请娘娘速速回宫。”倾之语气不冷不热,却偏偏礼数周全,言之有理,让人挑不出错。
“你对我有怨言。”季妩轻笑。
“不敢。”不敢是假的,没有更是违心,回想季妩说那句“无论陛下赏赐什么都不能拒绝”时的笑容,倾之几乎可以断定参与谋划之人必有季妩。
不敢么?季妩笑了笑,不再纠结这个问题,敢不敢,有没有,都不影响已成的定局。和蔼的微笑,季妩嘱咐道:“清扬身世可怜,既娶了她,便要善待。”倾之欲言,季妩又道:“我知你早有妻室,可明月姬是陛下御封的‘清扬夫人’,不管你家里原先有几个,都要排在她后面。换句话说,将来只有你们的孩子才是嫡子,其他女人,不管她进门早晚,生的孩子只能是庶出。名份乱不得。”
“如果我说这是妄想呢!”无论怎样的退让都会有底线。倾之直视季妩,平静的语气后杀气暴涨。黑暗中看不清晰,但本能让季妩感到了危险,“花倾之!”
“哐当。”随着季妩厉声一喝,门口侍卫按剑闯入。门外的光照进来落在倾之身上,他一动未动,只是抬头勾了勾嘴唇对季妩露出个挑衅的微笑。
被一个孩子的气势震慑,季妩对自己不满,却不能表露。她吩咐侍卫,“无事,你们去院外等候。”侍卫退下。季妩不再绕弯,直截了当道:“我听说你与发妻感情笃深,但我提醒你,不想永远窝在锦官城,回去就把她休了!”
倾之霍然起身,“这是倾之的家事!”
季妩不以为忤,反而笑道:“不要以为骗得过韩嚭韩夜,一样能骗得过陛下。你想入中枢,一展宏图,我可以帮你,但不要妄图借力渤瀛。明白的告诉你,陛下绝不可能坐视两股势力拧在一起,你只要一天是傲参的女婿,就休想升迁!”
见倾之呆立当场,无话反驳,季妩叹了口气,柔声劝道:“不要以为天下有什么事可以做得密不透风,知道为什么你立了这么大的功,连我也请陛下将你留下,他却只是赏赐财物,仍打发你回锦都吗?因为陛下知道了你的妻子就是渤瀛侯的女儿,你觉得陛下会希望他将来的朝中重臣与一方诸侯有姻亲关系吗?傲初尘无错,怪只怪她为何偏偏生在渤瀛侯府。前程和女人,选一个吧!”
季妩话已说透,拂袖离去,尽管她的心情没有她走得那样潇洒:毕竟是把筹码押在了花倾之身上,而后者的选择,她没有把握。
倾之缓缓转过身,光线在他鼻翼处分了明暗,看得见他苍白的唇,却看不清他的眼神。帝王权术无需季妩解释,他只想知道初尘假死瞒过了韩嚭韩夜,瞒过了整个渤瀛,怎么可能会让商晟识破?他的触角会有那么长吗?是谁?是谁出卖了初尘?是谁向商晟告密?是谁在暗中窥视,亦或就在他的身边?……
踱出跨院时季妩还未走,倾之知道她是要看着他入洞房了。
洞房内,明月姬看见倾之开门,显然一愣,而后倾之闩了门,坐得很远,不说话了。这样的反应早在明月姬预料之中,她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倾之不置可否,明月姬娓娓道来,“北方,丈雪城,三十年前……”
北方,丈雪城,三十年前。
时近岁末,来往之人脸上洋溢着喜气,于此不合的是街边雪地里跪着个衣衫单薄,脸色青紫的女孩儿,看身量不到十岁。她左手边的男孩儿五六岁光景,右手边的女孩儿则要更小,他们穿得虽然多些,但也已冻得哭都哭不出来。
对好心人的施舍,女孩儿总要趴在雪地里磕三个响头,不管别人是不是早已唏嘘着摇头离开。每日里都有收获,不过却越来越少,因为出门的人越来越少了。女孩儿依然领着弟弟妹妹从早跪到晚。他们的父亲是个石匠,几个月前上山采石滚落山涧,那时河水已经冰冷,捞上来的时候尸体已冻成冰。从此,家里便断了生计。除了填饱一家人的肚子,她想多攒些钱,因为母亲怀着孩子,就快生了,虽已是第四胎,却是双胞,身子又弱,她害怕,所以想攒些钱到时请个稳婆。
母亲临产那天,稳婆请来了,但她眼见孕妇难产,要出人命,不愿在大过节的时候沾染晦气,居然抛下呻吟的产妇,哀求的女孩儿和吓得哭泣不止的两个更小的孩子走了,更可恨,她还拿走了女孩儿在雪地里跪了几十天给母亲和未出生的弟弟妹妹乞来的救命钱!贫苦的折磨,人情的冷漠让不到十岁的女孩儿生出了异样的冷静和勇气,看一眼几近昏迷的母亲,不理会缩在屋角的弟妹,转身离家,迎着风雪出门——求也好,讨也好,卖掉自己也好,她不能让母亲死!
用雪擦了擦脸,又拢了拢头,让自己显得干净利落些,或许能卖个好价钱。可谁想在大过节的时候惹这样的晦气?孤儿寡妇,难产见血,大不吉利。更何况谁能在一家人围炉取暖的时候听她哭诉不幸,然后顶风冒雪,急人所急?
没有时间怨恨为富不仁、见死不救,她知道晚一刻,母亲和未出世的弟弟妹妹的情况就愈加危险,她只能一家一家地敲下去,然后被一户又一户拒之门外。
不知不觉走到了玄武街,那是玄都王宫正门的主街,也是丈雪城中最繁华的街道,她从前就是带着弟弟妹妹在这条街上沿街乞讨。而此时街边分列黑甲,路人回避——玄都王出猎归来。她虽是穷人家的孩子,可自小生活在王都脚下,见识还是有些的。看着玄色绣兽的大旗,一水儿黑色的甲军,她知道那八成是王的仪仗。她已经急得快要发疯,再顾不得什么,冲身上前,孤注一掷!
“王,王,求您救救您的子民!”她就这样喊着冲了上去。
护卫队伍的黑甲军自然不是吃素的,根本没给她闯到路中的机会,直接在路边就将她截下。明晃晃的大刀横于胸前,她却根本没有想到畏惧,仍是歇斯底里的喊着,“王,王,求您救救您的子民!求您救救您的子民!”
女孩子尖锐的嗓音起了作用,玄都王的车架停了下来。
里面的人说道:“左都,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那天年轻的玄都王心情着实很好,打猎收获颇丰不说,他猎到了一只银狐——他从六岁开始随父亲行猎,这只银狐却是十几年来猎获的最好的一只,毛色纯银透玄,毛绒细软丰厚,也许他在想,可以给妻子做件什么。
左都很快问明了情况。片刻,车内传出一声,“让她过来。”
玄都自古尚武,看似干瘦的小姑娘也可能身怀绝技,至少具有某种杀伤力,但那时的玄都王丝毫不疑,他的侍卫们也不觉得有何不妥。因为年轻气盛,因为孔武自信,因为北方广阔的雪原和高朗的天空给了他们大地和天空一样的胸怀。
左都带来了女孩儿,年轻的玄都王允她起身。
“王,我是您的子民,求您救救我的母亲。”面对王上,她的恳求毫不卑微。
王之所以为王,享受了与生俱来的荣华安逸,不就应该保护他的子民吗?如果他不爱惜自己的子民,子民又为什么拥戴他,使他永保荣耀?巧合,年轻的玄都王也这样觉得,所以他对女孩儿的理直气壮不以为逆,反而欣赏她的不卑不亢,赞赏她的果断勇敢。打量了一番,玄都王道:“可以,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女孩儿惊愕地抬起头,她实在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王上需要的。
“你跟我走,我就派人去救你的母亲,并且从此照顾你一家的生活,唯一的条件就是你跟我走,从此与他们再不相见。”也许其时年轻的王上并不很明确留下眼前的女孩儿能做什么,但有些人天生有识人的敏锐,他便是这样的人。
这买卖并不亏本,女孩儿觉得即使此刻王要了她的命都值了。
“我跟王走。”她道。
……
……
故事讲到一半,她忽然停下,也许想看看他的反应。
“你应该猜到了,那个女孩儿就是我。明月姬是常熙赐的名,清扬是陛下赐的名,我本姓薄,没有名字,爹娘唤我大丫。”跪拜,“请夫君赐名。”
倾之起身开门,“明日我轻装简从,先回锦都。”
谎言
【章二十一】谎言
月光宁静,无人倾听,明月姬静默了一会儿,继续将故事讲下去:
虽说“永不相见”,但那日心情极好的年轻王上还是允许她回家看着四妹、五弟出世,看过母亲平安,才被人带回王宫。
濯发洗身,更换新衣,从此她有了新的名字——“清扬”。
五年后,她擅音律,会歌舞,步生莲花,气若香兰,可以楚楚动人,可以妖娆妩媚,她具备了取悦君王的全部手段。于是她被送到了常熙面前。
商晟说:“去钰京,我会保护你的家人。”
她知道那种保护是变相的“威胁”,然而又如何呢?她一直感激王上,一直希望能为王上效力以报答他的恩情,这正是最好的机会。
常熙待她不薄,盖八风台、驻月殿,外间传言是为藏娇。只有她知道,她与常熙间哪怕最近的距离仍隔着一道纱,他永远迈不过因为母亲的死而在心上埋下的卑微的槛——婢女的孩子称帝后绝不能再娶一个舞姬。
她尽心尽力地为商晟做事,将她从常熙身边得到的情报传去千里之外的丈雪城,那里正有人运筹帷幄。然而,夜色中,常熙碎了一地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无助让她莫名地心痛,想将它们拾起来,一一黏好。但她始终不会背叛玄都、背叛商晟,她只是在她的王来取常熙性命时问心无愧而又绝不后悔地为常熙求了情。
只那一句,在商晟眼中如同叛变。或许她本无大过,但对于刚刚打了一年多的仗,强攻下钰京的商晟来说,嗜杀已经成了一种惯性——他差一点杀了她。
因缘巧合,她被逼吃下了不知真假的不死药,却果真十几年容颜不变,只是每隔几年会发病一次,病时痛不欲生,而解药,只有商晟才有。
就这样她被当做美丽的玩物豢养起来,甚至戴上了铁链。不同于玩物,她还有另一个功能,试药——年过半百而膝下无子的帝君是那样地渴望长生。
驻月殿被放满了风车,传说是雪谣公主的最爱,陛下特意着人从丈雪城运来。因此她换了另一间美丽的牢笼——月曜殿。哪里都一样,都是千古荒凉的月。
……
逃吗?亲人怎么办?常熙怎么办?她自己怎么办?
“她从来都是工具,工具不能拥有,也无法选择自己的爱恨。”明月姬倾国倾城的微笑淡入风中——花倾之,你会是第二个常熙吗?
春末,山木扶苏,翠□流,陌上青红乱舞。踏云撒开四蹄,快意山水,马背上的蓝衣人却并不享受策马疾驰的欢快,只想尽早赶回锦都——依倾之的了解,商晟一定早派人将“喜讯”传回了锦官城,在他后院点了把火。
“啪——”马鞭厉响,击裂空气。踏云飒沓狂奔如流星追月。
粟满被远远抛下。他坐下虽是为了这趟出门特意从去罹那里讨来的千里驹乘风,可惜粟满控马不熟,常常策之不以其道,乘风又物似其主,脾气颇大,一人一马着实都吃了些苦头。然而粟满毫无怨言:怨也没用,毕竟公子没让他跟着,是他死皮赖脸非要一起回来——公子思念夫人,他也想念小花儿妹妹啊。
眼见倾之又不见了人影,粟满只好快马加鞭。好在今日公子体恤,竟在前面下马等他。粟满长呼口气,勒住乘风,连翻带摔地下了马,坐在路边喘粗气。
乘风鄙夷地喷个鼻响,甩甩尾巴和踏云一起吃草去了。
倾之递过来一只水囊,粟满不客气,“咕咚咕咚”喝了。
倾之道:“到前面租辆车。”
“咳——”粟满被水呛了,咳了半天问,“公子不赶路了?”
倾之奇怪地看他一眼,马鞭一指,“前面就是锦官城了。”
“啊?”粟满瞠目结舌。屈指算来将自己吓了一跳——他们只用了十三天就从钰京狂奔回了锦官城,而更可怕的是这十三天里他们只睡了三次觉,其中两次露宿。什么叫归心似箭?公子对所爱之人这份心,他是自愧不如了。
“公子从前打仗也是这么长途奔袭、不眠不休吗?”粟满好奇地问。
倾之坐在路边休息,听粟满这样问,笑了笑,“是。”没有多余的细节。
粟满只好按住心中好奇,又问,“我们进城为什么要坐车?”
倾之看他一眼,起身道:“走吧,入城之后你就知道了。”
粟满的疑问在城内得到了答复,尽管并不十分美妙。
“呸!数典忘祖,认贼作父!”
“锦都没有这样的公子,花家也没有这样的后人!”